仙界第一卧底 第374章

作者:中二少年肤浅

  以她的修为,暂时都只能做到这一步了,这还是因为林云距离太远,没有操控这道奴纹,若是林云就在面前,她就要耗费全部的心神去镇压着奴纹,也不一定有效。

  尽管如此,这奴纹对她的渗透还在继续。

  大祭司看无心的脸色越发阴沉,已经不敢再说话了,许久之后,她觉得这气氛这么继续下去也不对,才试探性地开口道:“主上,是不是血不太够,要不,属下去把那林云抓过来?”

  这可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了。

  现在把林云叫过来干嘛?让他当场把我捕捉吗?

  我当初就不该真香的。

  无心一颗心已经沉到了底,但是,她并没有放弃。

  魔族永不为奴!

  区区一个人类,别想征服她!

  又想到当初落在林云手里,林云又是捏脸,又是抱抱举高高,以后沦为他的玩物,下场只会更惨。

  不行,我得赶紧跑!

  只要距离林云足够远,她现在就还能压住这奴纹。

  等她再突破境界,便有了翻盘的可能。

  无心有预感,她得到这团血,既是自己的挑战,可可能成为自己的机缘,林云的血液里的力量,似乎能让她更上一层楼。

  只要她成为天魔,奴纹自然不攻自破。

  只是……

  林云的血为什么能让身为魔族的她进阶……

  这个问题,无心不敢细想。

  她看着大祭司,冷冷地道:“不必去理会林云了,我劝你最好小心,还有,不要被林云看到你这个样子,会有危险。”

  无心已经准备好跑路了,既然林云到了南疆,咱惹不起总能躲得起。

  反正林云中毒了,只要救不活,她身上的奴纹自然也不攻自破。

  这奴纹是主死仆亡,但无心毕竟是防住了,这奴纹是进去了,却没有完全进去,实际效果不会那么强大,只是林云一死,她或许又会受点伤。

  若非这一滴血,她现在就能去把林云抓过来,想怎么揉捏就怎么揉捏,可惜,时也命也,一切都因为一滴血变得不同了。

  但无心也没有把责任都算在大祭司的身上,这女奴赤胆忠心,只是好心干了坏事,无心也不希望她死了,这才提点了两句。

  “主上您这是……”

  大祭司看出了无心似有去意,无心摆摆手,道:“你别问太多,对了,立马去毁掉所有的忘忧蛊,务必要让林云毒发身亡。”

  说完,无心便消失不见了。

  魔念一闪,便是瞬息万里。

  至于去哪里,无心也做好了打算。

  林云的血液这么特殊,他未必真的会被蜘蛛毒死。

  毒死当然最好,毒不死,她也要做最坏的打算,尽量避着林云,悄悄根除这奴纹。

  只要不见到林云,或者在林云一定范围内,她就有信心不会被奴役。

  只是现在这天下烽烟四起,林云去哪里都有可能。

  最稳妥的,也就一个地方了。

  天龙山,正常人没事是不会去那里的。

  就这么决定了!

第513章 摧毁忘忧蛊

  世界是运动的。

  当林云在进行谋算布局的时候,其他人并不会随之静止,等着林云上门操作。

  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事情做,这也正是计划总是赶不上变化的原因。

  白风寨,看着自家妹妹从全身白的出去,变成一黑一白回来,白净也非常震惊。

  这么短的时间,她怎么就换了一身衣服?

  这进度是不是太快了,自己这妹妹是不是白给了?

  白净脑子里立马闪过了这些问题,匆匆迎上去,道:“阿妹,怎么样了?一切可还顺利?”

  白干又是一阵脸热,想起之前的窘境,她什么也没说,匆匆跑开了。

  她怎么好意思说自己被林玉斥责,又不小心被吹掉了衣服,还让林云白白看光了的事,若非高青脱下外套给她穿上,她都不好意思回来了。

  但她这一跑,白净想得更多了。

  自家妹妹这表现,似乎是太顺利了呀……

  可是什么好处都没捞到,这不白给么?

  但想到林云的容貌,白净多少也能理解。

  自己这妹妹,其实挺心高气傲的,南疆多少青年才俊,她都看不上,不是嫌人家丑,就是嫌人家不够厉害。

  有时候白净都有些怀疑,自家妹妹该不会是喜欢自己,毕竟白干找夫婿的标准就是比她哥哥好看,实力更强。

  然而,这南疆并没有满足条件的人,于是,白干成了南疆年龄最大的单身女子。

  若非修为不错,驻颜有术,现在肯定没有人要了。

  如果她能春心萌动,那倒也是件好事。

  但一直觉得自家妹妹仰慕的是自己,现在发现她光速白给,白净的心情也很复杂。

  但事已至此,白净也只能为了部落考虑了。

  妹妹既然已经开始了,他总不能赔了妹妹又折兵。

  只是,这直接去和林云联系,多少有点卖妹妹的感觉,白净也是个体面人,做不出这种事情来。

  他便招来一个小弟,道:“去神庙给林云和林玉传个消息,就说我们明日在寨子里设宴款待,希望他们能赏脸赴宴。”

  巧了,这个时候,黑凤也做出了同样的决定。

  当双方的使者都派人上门邀约,林玉和林云也是一阵无语。

  他们都搞不清楚南疆人的脑回路。

  正常来说,林云是个有妇之夫,他们的主要拉拢对象其实是林玉而不是林云,为什么还要让女孩子来接近林云呢?

  这不是赶着趟地来得罪林玉么?

  林玉将人赶走,也是表明了态度,之前的事情就算了,别自找没趣。

  这个时候,他们不想放弃,也是能理解的,但怎么能自己又找上门来,至少,得安排一个说得上话的,才好邀约两人过去吃饭。

  修仙虽然有打打杀杀,却也有人情世故,总之,这波操作,林云和林玉是看不懂的。

  不过,就算对方礼数做足了,他们也不打算过去。

  两人心里都做了决断,今晚就要对大祭司下手,搞定之后,当晚就走。

  而这个时候的大祭司,却是在销毁忘忧蛊,不仅如此,她还各自派了一个巫女,去两个寨子传讯,让他们将忘忧蛊送到神庙。

  忘忧蛊作为最特殊的蛊,寿命有限,一般也不会长期储存,两个寨子加上神庙,一共也只有三只忘忧蛊,大祭司根据无心的指示,将神庙的忘忧蛊弄死了。

  忘忧蛊的培育周期也有一个月的时间,而阴阳追魂蛛只有七天就会彻底毒发,只要毁掉了所有的忘忧蛊,林云就没救了。

  目前已知的解毒方法,就只有忘忧蛊了。

  至于她之前想要养蛊王,那个方法或许也可以,毕竟理论上可行,但那些蛊虫,都被她杀虫取血了,再要重新弄一坛子蛊虫,少说也得收集一个月,再让他们厮杀成长,又是一个月的时间。

  有这么长时间,林云都够凉几回了。

  所以,前方等待林云的只有死路。

  大祭司不知道无心为什么对林云那么忌惮,总之,她是个听话的属下,主上安排怎么做,她就怎么做。

  她这小孩子的模样,也只是为了向主上靠近才变的,她其实可以成长。

  不多时,在袍子下的样貌立刻发生了变化,从一个小女娃,变成了一个鹤发鸡皮的老妪。

  身材不能改,只能改容貌了。

  大祭司传讯的巫女到了黑风寨和白凤寨,两个寨子的人都没有拒绝,因为大祭司说的是需要他们的忘忧蛊救命。

  救人性命只需要用一只忘忧蛊,只要不是选择了对方就可以了。

  两个寨子都开开心心地把忘忧蛊给了出去,这东西并不是什么不可再培育的蛊,也不值得太心疼。

  之所以没有广泛传播,却是因为祖训,也是体现两个寨子的特殊性,人无我有,这才是逼格。

  不过,去了黑风寨的那个小个子巫女,在拿到了忘忧蛊之后,便将忘忧蛊销毁了,先是捏死,然后踩碎。

  但身材高挑的巫女,奉了大祭司的命令,取了白风寨的忘忧蛊,却是用指尖在心口破开了一道口子,忘忧蛊感受到心血的气息,立刻活了过来,从伤口钻了进去。

  高挑女子再一施法,伤口愈合,毫无痕迹。

  只有她自己知道,从现在开始,她就要承受噬心之痛了、

  神庙之内,大祭司得到两个巫女复命,也算是踏实多了。

  她完全不怀疑巫女的忠诚,这些巫女,都只是傀儡,虽然保留了一点灵智,看起来和活人没什么区别,其实也只是会行动的傀儡罢了。

  仅存的三条忘忧蛊都毁掉了,南疆再无忘忧蛊,这下林云应该是死定了。

  只不过她为了骗林云的血,可是说好了三天之后给他解毒,现在不光是不给他解毒,还将所有的忘忧蛊都弄死了,这也是用的欺骗的方法,到时候她解不了毒,林云和林玉都会找她算账。

  虽然说作为魔族,不能怕了人族,但这林云和林云都不是好招惹的,何况,林云是让主上都忌惮的人,她更加不是对手了。

  打未必打得过,还是跑吧!

  收拾东西,今天晚上就跑!

第514章 海王的生存法则

  大祭司计划着晚上跑路,林云计划着送她上路,这一点倒是不冲突。

  于是,等待天黑的过程就显得有些漫长了。

  王婉秋因为只是引导他们出行,不适合长时间跟他们待在一起,免得引起大祭司怀疑,所以早早离去了。林云便和林玉寻了个山头,看着太阳渐渐西斜,林云又想到了当日引导的太阳之力。

  玉璇告诫他不要吸引太阳之力,但林云总想要尝试尝试。

  只是现在没有一个像玉璇那样强大的人护法,林云还真担心试试就逝世。

  林玉跪坐在林云的身边,看着天边的残阳,却不禁感叹一句:“今天的夕阳好美,我们有多久没有像现在这样静静地呆在一起了?”

  林云见素来干脆的林玉居然也有了多愁善感之意,立马做出了嬉皮笑脸的样子,道:“我们在一起的时候我安静过吗?不是每次都想着怎么占你便宜么?”

  说着,林云又动上了手,将林玉揽在怀中。

  林玉顿时一脸无语。

  多么具有诗情画意的一幕,气氛全让林云给毁了。

  她娇嗔地白了林云一眼,却也配合着靠在林云的身上,看着林云的侧脸,本该说一些温馨的话,脱口而出的,却是争风吃醋的话。

  “你现在陪别的女孩子的时间多了,陪我的时间自然就少了。”

  林云:“……”

  这也能开到我吗?

  草率了。

  林云脑子疯狂运转,终于想到了破局之法。

  开后宫本就是理亏,如果不厚颜无耻,哪能做到全都要呢!

  林云心里紧张,却强装淡定,道:“理论上来说,以你们的承受能力,我只要合理地安排时间,就可以喂饱你们每一个人。”

  这波是趁机转移话题,时间减少是必然的,无解,但林云改了一种表达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