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混沌献上忠诚! 第3章

作者:朝歌子

这已不是一笔小数目,欢愉值应用的领域有两大块,属性值和技能栏,属性和技能的升级都是以指数形式增长,体力、智力和魅力三个项目,第一次升级需要一万点,第二次需要两万点,第三次四万,第四次八万,以此类推。而技能的等级提升也是如此,从LV1到LV2,是一万点,之后2倍指数增长。

按照艾希的估算,三项属性值中,20应当是普通人类的正常水准,而之后每升一级,其效果也都呈指数级增长,譬如他出生时的25点魅力已经算是难得一见的帅哥美女,而他如今加到了30点的魅力,则几乎逼近了人类极限,如博士所言,完全可以靠脸来规避女性的一切恶感——哪怕是偷偷记录她们的生理期这种荒谬之举。

当然,属性值只是最基本的项目,色孽之书带给他最大的益处,还是之后的天赋和技能,尤其是天赋一栏。

嗯,虽说“粉红之书”的称呼显得有些微妙,之后的细分能力也怎么看怎么诡异,简直像小黄书的标配,但无一不是超越凡俗的强大能力。

譬如从艾希一出生时就伴随他的【血食】,他可以以异性的血液为食物,补充能量,治愈自身疾病,并且一定程度上治疗他人疾病。

就像艾希今晚入睡前对拉普兰德所做的血液透析一样,他可以吸入拉普兰德血液中的矿石病成分,在一定程度上暂缓源石结晶的扩散。

要知道,在这片泰拉大陆上,矿石病以无药可医的第一绝症而闻名世界,有千万人因它而徘徊在死神的镰刀之下,像罗德岛这样的制药公司耗尽巨资也难以找出治愈它的手段,连维持生命都费尽全力,可谓是魔鬼中的魔鬼。

而艾希光凭借吸食血液,就能压制源石结晶在体内的扩散,这个消息一旦传出去,怕是会引起半个世界的疯狂,无数势力会试图把他抓去当小白鼠,研究出治愈矿石病的方法。

也正因如此,艾希和拉普兰德才选在最隐秘的寝室内,在夜深人静之时进行血液透析。

由此可见,这个天赋是多么的bug。

而血食这么bug的能力,不过也仅仅是排在最前列罢了,在它之后的每一个天赋与技能,都有着远远超越它的恐怖威力。

不过,对于艾希而言,他却并不是很在乎这些天赋与能力的强大之处。

相比起来,他更在乎【欢愉值】这个设定的本身。

艾希是个纯粹的享乐主义者,他活在这个世界上,并不追求什么长远的理想或伟大的事业,也无意探讨什么人生的意义,他只为眼前的快乐而起舞,就像快乐的王子。

而又有什么能力,能比“量化快乐”,更让艾希为之欣喜若狂呢?

无需通过情绪的咀嚼与反刍,在做出某个行为之后,艾希便立刻能通过脑海中欢愉值的增长感受到这件事给他带来的快乐,这种对快乐本身的极致感知,又会带来双倍的快乐,它会让艾希产生前所未有的“获得感”,进而刺激他大脑中多巴胺的分泌。

没有比这更适合他的能力了,即使抛去后面那些乱七八糟的天赋和技能,只需要这个量化快乐的能力,艾希就已经心满意足了。

是的,快乐,赞美快乐。

明天就要到企鹅物流去了,又要见到熟悉的故人,又要进入陌生的领域,希望到那时,新的一切能带来新的快乐吧。

享乐主义者艾希,一如既往地带着对明天的期待,缓缓坠入梦乡。

第三章 梦与红

这天晚上,艾希又梦到了他的上辈子。

那二十多年的往事,带着满满的岁月的灰,像老旧的幻灯片一样卡顿着,一幕幕回放。

他是十万大山的孩子,生在一个贫困的小山村里,祖祖辈辈过着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苦日子,唯一的特别之处是处在国界线,成了偷渡客的中转站与走私的黄金地带,日子好过了些,却尽是些带血的钱,脏了太多人的手,也污了太多人的心。

艾希不知道他的生身父亲长什么模样,他的母亲是村里最漂亮的姑娘,却被去外面赌博的富商之子带着一帮狐朋狗友糟蹋后怀了孕,几次上门哭诉无果,风俗又不许打胎,姑娘只得在泥瓦屋里泣血般地生下了艾希。

村里人对他指指点点,家里人也不喜欢他,姥姥姥爷从没抱过他一次,就连母亲也视他为仇寇,甚至把他扔在水桶里想要淹死他,但听着他上气不接下气的哭嚎声终究是动了恻隐之心,抱着艾希活过了头一年。可好日子并没有随时间的流淌而到来,姥爷眼疾恶化死了,母亲终究是嫁给了村里打了半辈子光棍的赖汉,于是艾希最早的记忆便伴随着毒打与辱骂,在他五岁那年,赖汉染上了毒瘾,于是家徒四壁、对艾希和她母亲的羞辱打骂更变本加厉。

一切悲剧的结局是在六岁那年,他终于忍无可忍杀了那赖汉,趁着他熟睡,用一把锋利的玻璃碎片扎进了他的眼窝、喉头和太阳穴,捅了足足十七下。而他的母亲,那个懦弱胆小的女人,在推开门后竟没有害怕或惊讶,只是把她偷偷攒的那一丁点钱全包起来给了艾希,送他出了村子,借着夜色越过了边境线,然后转身回去。

无需等到村里他家的位置火光升腾、喧嚣四起,天性聪明的艾希便知道母亲最后的选择是什么,但他又能怎样?又如何拦下这个绝望了半生的女人?他也只有向界碑的对岸一路走去。

艾希是个聪明的孩子,他母亲知道,他也知道,所以他终究是在边境活了下来。他加入了一个流浪儿的小群体,那些孩子靠给游客推销各种土特产为生,他年纪小、长得又不错、嘴还机灵,很快就拿到了不少的业绩,最重要的是,他聪明,比所有人想象的都聪明,所以在短短一年的时间里,他靠游客的只言片语和借来的简易词典,奇迹般地学会了七国语言中的基本日常对话和推销术语,发音甚至远比本专业的大学生还流利,一时间成为了那个小镇上炽手可热的小明星。

靠着这份才能,九岁时,艾希就从流浪儿中脱颖而出,被更上一层的大孩子、乃至幕后的大人们赏识,被托付了更重的任务,去教授孩子们外语和话术,以及管理一些简单的账目。

在这期间,艾希又像一块永远吸不满水的海绵,带着对知识无止境的饥渴,几近疯狂地从他能接触到的一切渠道获取书籍,学习数学、财务和会计相关的知识,并很快超越了他所能接触到的一切相关人士,下到镇上小超市的老板,上到组织内的财务部门成员,于是,十一岁那年,他奇迹般地以一个孩子的年龄,被正式吸纳进了这个组织的财务部门。

也就是在这时,他终于接触到了这个组织最深层的黑暗面——流浪儿推销土特产和乞讨只是这个组织最边缘的业务,它的主业和边境大多数犯罪组织一样,是拐卖、贩du和走私。

——是的,贩du。

于是,十五岁那年,艾希通过自学化学、从各种渠道搜集原料、制作出了大量氰化物,在一次组织全体高层和中层新年聚会的时候,在厨房下药,毒死了几乎所有人。

并藉由之前三年的精心准备,带着组织内的几乎所有流动资金,使用假身份搭上列车,越过数国,来到某处港口,藏在集装箱里,搭上了前往大洋彼岸的货轮。

从此,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

在大洋彼岸,艾希并没有急着做出一番事业,或是享受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他拿着带着的十万美金,在一个华人社区租了间小阁楼,一租便是五年,在这期间,他疯狂购买一切能找到的书籍,上至天文地理数学生物下至会计编程礼仪健身,像遨游在大海中的一头蓝鲸,鲸吞着这世上所有的知识。

那是他一生中最安宁、最幸福的时光。

他是个天才,他从未像此刻一样肯定过这个事实,在短短五年的时光里,他几乎入门了所有的学科门类,掌握了研究生水准的六种语言,在以金融和计算机为核心的两个主攻方向上,他自视不逊于常青藤大学的任何一位教授职称获得者。

他甚至独立创造了一种新生的金融衍生品,虽未投放入市场,但他确信,只要这个金融衍生品进入华尔街的视线,必然会引发各大资本巨头的狂热追捧。

而事实也的确如此。

那年他二十岁,如入海之龙。

在重金砸出的高学历银行世家精英人设包装下,他悄然踏入华尔街,以那个金融衍生品为导火索,在资本市场上点了一把盛大的熊熊烈火。那是以一场庞氏骗局为核心思想的大局,扎根在人类固有的贪欲本性上,就像郁金香和比特币一样,他创建皮包公司,操纵舆论,炒热概念,玩弄股价,在华盛、摩根大通和联邦银行间合纵连横,向华尔街日报、彭博社和美联社的主编记者发动银弹攻势,在短暂而又漫长的五年时光中,他成了华尔街最炽手可热的新星,无数比韭菜还无脑的股民追捧他为教父,无数富翁明知是陷阱却依旧耐不住心底的贪欲而入了渔网。

直到二十五岁那年,大火终于引燃了一切,他卷走了数百亿美金,远走高飞。

庞氏骗局,一开始就注定了要破产的生意,艾希早就知道这个传奇必将以悲剧收尾,他也知道自己有无数种更稳妥的选择,虽不能在短短五年里达到如此成就,但却可以享尽一世富贵荣华。

但他依然选择了这么做。

或许是因为潜藏在他心底的自毁倾向吧,或许从十多年前那个大火燃烧的夜里,他就已经死了,现在活着的,不过是一个追求极乐、游戏人生的躯壳而已。

——

艾希从梦中惊醒。

很久没有梦到过上辈子的事了,他怔怔地坐在床上,发了好一会儿的呆,直到身旁的拉普兰德翻了个身,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嘟囔着推了推他:“喂……该做饭了。”

今天早上的早餐轮到艾希来下厨,艾希看了看拉普兰德,不知为何,忽然笑了起来。

算了,都是上辈子的事了,还在意些什么。

他伸了个懒腰,起身换好衣服,来到厨房,开始做饭。

今天的早餐是溏心荷包蛋,做起来很容易,艾希打碎鸡蛋,倒入锅内,点开小火,在蛋黄里加了些糖,一边翻面,一边倒好两杯牛奶放进微波炉里加热。

饭很快就做好了,但等到艾希把热气腾腾的荷包蛋端到餐桌上,也没见拉普兰德的人影,他叹了口气,知道这家伙又赖床了,正准备去倒杯凉水浇她脑袋上,却听到寝室的门被人敲响了。

这个时候来拜访,可真是稀客,艾希好奇之中,走到门口,打开门。

毛绒绒的灰色狼耳探头而入,紧随其后的是一头及腰的灰色长发,长发的主人有着一张美丽的面庞,但那面庞却显得有些无机质,或者说是冷漠中带着几分天然呆,像一头刚睡醒的小母狼。

她穿着一身红色基调的夹克,下身是黑色的紧身长裤,身姿高挑,匀称的曲线中蕴藏着猎豹般的爆发力,她安安静静地站在那里,看似到处都是破绽,但又给人一种随时可以暴起杀人的气势。

罗德岛干员,红,除去拉普兰德外,艾希在岛上关系最好的几个朋友之一。

“红,来送艾希。”

可爱地歪了歪小脑袋,红扑上来,抱住艾希。

艾希被打了个措手不及,不过却很快变得满脸都是笑意,他伸手抚摸着红毛绒绒的狼耳朵,眯起眼睛,像是撸狗一样的快乐——某种意义上说,也的确是在撸狗。

很难用简单的语言来解释艾希与红的关系,这头被凯尔希从极西之地捡来的猎狼人,是个天生的刽子手与处刑人,她在执行近卫任务的战场上如野兽一般狂暴,杀戮手段高效而残忍,在罗德岛上也是生人勿近的几大煞星之一,不说能治小儿夜啼,但胆小些的干员看到红就要绕着走那可不是说笑的。

尤其是对于鲁珀族而言,红几乎是她们的天敌,只凭借气味的接触就能让她们有被大型捕食者盯上的恐怖预感,浑身战栗起来。

可以说,除了凯尔希和阿米娅等寥寥几人能和红正常接触外,其他人都是躲着她走的。

艾希自然也是这寥寥几人之一,不过,和凯尔希与阿米娅又不一样,他既不是对红有救出狼巢的大恩,也不是作为罗德岛领导者对所有干员一视同仁。

他只是简单地在养狗而已。

方法,是投食。

艾希的厨艺很高,而红又是个很贪吃、尤其是有糖瘾的孩子,从第一次被艾希送了红糖水进而对里面的甜度上瘾后,红就三番五次找到艾希要类似的甜品,而艾希也十分慷慨,每次都会特意为红做上满满一桌甜点,其格调之奢华,足以令罗德岛食堂的糕点师傅羞愧致死。

红是个天性很乖的孩子,她只是不擅长于别人交流罢了,但凡有人愿意主动接触她,她都不会冷漠以待,但无奈她凶名赫赫,作为罗德岛战斗人员中首屈一指的强者,天生就与别人建立起了一道深不见底的沟壑,自然也无人敢主动与她接触。

艾希就不一样了,作为享乐主义者的他,又有什么时候怕死过?

别说红这样表面凶残内心乖巧的小狗狗了,就算是真来了一大群母狼,艾希为了撸上两把毛,也敢冲进狼群里送。

所以,在艾希如此直白的攻势下,红很快就沦陷了,现在,即使是对凯尔希,也不一定有对艾希这么高的好感度。

当然,好感不一定意味着恋爱,这孩子估计连什么是爱情都不明白,只是单纯地像对待家人一样对待艾希而已。

而艾希也无意让这份单纯的情谊变质,对于享乐主义的他而言,一份单纯到世俗世界中几乎找不到的异性友情,远比随时就能找到无数替代品的爱情与欲望更珍贵——物以稀为贵嘛,就像对拉普兰德,也是如此。

不过,不变质归不变质,馋身子还是要馋的——馋的倒不是脱光后的模样,毕竟论身材论大腿拉普兰德远比红强,艾希只馋红的耳朵和大尾巴。

毛绒绒的大狗狗,撸起来不比大白腿爽十倍?

就像现在,艾希一边撸着红的耳朵,一边带着她进了寝室。

刚进屋,看见餐桌上的溏心荷包蛋,红眨眨眼。

“提前知道红来,还为红做早饭……红,感激艾希。”

事实上那不是为你做的……艾希张了张口,却只是耸耸肩,任由红误会了,反正拉普兰德还在赖床,待会儿再做一份也不晚。

艾希的溏心荷包蛋里加了糖,变成了真正的糖心荷包蛋,对重度甜瘾患者红而言杀伤力倍增,她一口咬下,眯起了眼睛。

“好吃。”

艾希走到餐桌旁,给热牛奶里又加了些糖,端到红眼前:“慢点吃,别噎着了。”

红端起牛奶,一大口喝下,却被烫的伸出了舌头,顿时沮丧地看向艾希,伸着舌头,像只夏天里忙着散热的大狗。

看着红这番可爱的模样,艾希心中因昨夜梦境而微微低落的情绪也变好了些。

是的,何必在意上辈子的琐事呢?活在当下,及时行乐,这对经历过太多的他而言,已经足够了。

第四章 棋子

预估到红肯定不止这么点儿的饭量,艾希便来到厨房,从冰箱里拿出昨天中午做过的糖醋排骨,热了热,端到她面前。

小母狼啃骨头的方式很特别,就像一口咬入柔软的奶油,她的犬齿撕裂开坚硬的骨头,发出令人牙酸的嘎嘣声,吮吸完骨髓后,她又三下五除二地把剩下的骨头嚼碎,一点不剩地咽下去,环保而清洁。

看上去,是完全不敢让人生出大胆想法的恐怖模样。

不过与这恐怖的吃法截然相反的是,她的眼神始终纯净无暇,因沉溺于食欲快感中而带些幸福的意味。

只是单纯地看着她,艾希就能感受到自己的心灵受到了洗涤。

人这一辈子,总会有那么几个时刻,让人想把时针永远永远停留在这一刹那,循环往复地演绎下去,并从中得到永远的幸福。

这一刻,对艾希而言,就是那么幸福的时刻。

可惜,温馨的氛围并没有持续太久,随着一声大大的哈欠声,只穿着清凉睡衣、露出几乎整条双臂与双腿的白发女孩,从卧室门口走了出来。

“我说,你怎么不叫我一声,就自己偷偷吃起来了——”

拉普兰德有轻微的起床气,现在脑海中还是混沌一片,看见桌上有人用餐,就以为是艾希吃独食,但片刻之后,她的理性还是反应过来——怎么是两个人?

于是,揉揉眼,拉普兰德瞪眼望去。

不知何时,红也停下了手中消灭骨头的动作,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拉普兰德,准确的说,是拉普兰德那条毛绒绒的大尾巴。

她表情未变,却不自觉地舔了舔嘴唇。

艾希叹了口气,很有先见之明地捂住了耳朵。

下一刻,高分贝的女性声音贯穿了他的耳膜。

“姓艾的你你你你你——她她她她她……怎么会在这里?”

脸色铁青的拉普兰德不知何时已经躲到了客厅沙发的背后,仍有些混沌的大脑催促她找寻武器,可在腰间摸索了一阵她才反应过来,自己的剑还在卧室里,于是脸色便又青了几分。

看着拉普兰德的反应,红微微垂下头,眼神黯然了一瞬,捧在手里的骨头似乎也不香了,险些掉下去——不过后来还是被她捡了起来两口下肚。

艾希看着这一幕,摸了摸鼻子,无奈地叹了口气。

他对红的过去了解并不多,只是在和红建立友谊之后,凯尔希主动找上门来跟他讲述了一些关于“小红帽”和“狼外婆”的故事,在凯太后的谜语人风范下,也没听懂多少。

但他对红的现在还算了解,因为不知名的某种原因,离开“狼外婆”的红,既拥有鲁珀族的体征,又被其他所有鲁珀族视为自己的天敌,任何鲁珀族干员只要察觉到她的接近,便会如临大敌、满头冷汗、汗毛倒竖,更有甚者还可能当场晕倒。

而在这些鲁珀族中,拉普兰德对红的“不良反应”尤为严重,几乎视对方为即将斩落自己头颅的刽子手,充斥着被害妄想的症状。

按拉普兰德自己的话来说,“只要闻到那一只的气味,我的肾上腺素就会飙升到让人喘不过气的地步,或许终有一天,我会死在那一只的手下,到时候,你可别忘了替我报仇。”

然而,据艾希自己对红的了解,他完全无法把鲁珀族众人口中的那个恐怖杀手形象和她重叠在一起,他也问过红,红对鲁珀族们并没有敌意,甚至还很喜欢她们,尤其是她们毛绒绒的大尾巴——完全是一幅天真孩子的模样嘛。

于是,作为万事屋的艾希,也曾自愿无偿地试图修正过红和拉普兰德等众人的关系,尤其是对拉普兰德,光是想方设法一起出门吃饭逛街就不止一次了,但仍旧收效甚微。

不,与其说是收效甚微,不如说是压根没成效吧。

念及于此,艾希又叹了口气,走到卧室门口,把拉普兰德连拉带拽地推了进去:“先换你的衣服吧,饭还没做好,等五分钟你再出来。”

“什么玩意?你还有没有良心了?”拉普兰德一愣,随即挑眉:“我才是这个寝室的主人,我才是你最好的朋友,咱俩一起过多少年了?现在就为了这么个刚养不到一个月的宠物,你就赶我滚蛋?”

“如果你的话被别人听到,那我们俩在罗德岛上的绯闻数量又要翻一番了。”艾希扶额:“拜托,我还想在十六岁之前找个女朋友呢……再说了,这也是我的寝室啊,论股权我还是大头,别忘了就你那点外勤工资够干啥的,每个月大手大脚地花,最后几天生活费还不是要我借你,让我想想,欠多少了?十万龙门币总有吧?”

吃人嘴软,拿人手短,被捏中了软肋,拉普兰德肉眼可见地软化下来,她撇撇嘴,转身进了卧室,开始换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