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灵时代,十连保底 第206章

作者:苹果咖啡味

  慕遥夕站在月光下,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她的牙齿用力的咬住下嘴唇。

  原来我才是那个忘恩负义的混蛋。”

  “是因为我站的太高了么?”

  “但,为什么过去一直没人告诉我呢……”

第243章 见猪就喂,另一杯喂谁

  进入副本区域。

  中级训练营的难度明显偏高。

  而且训练营里的怪物通常攻击性比较强。

  一旦登录就必然被全程追著砍,砍死了复活起来接著砍。

  根本没有泉水和缓冲区。

  香取道馆则不然,攻击性没那么强,只要不进入战斗区域就不会被打,是有安全区的。

  白榆需要一个好好聊天的时间,自然还是选择后者更合适。

  他掏出一袋子薯片开始恰。

  副本的登录时间并不是即时响应,会有个缓冲时间。

  得到提示后的雨宫真昼也好立刻回去准备一下。

  时间差通常不超过十秒钟。

  在白榆吃完一个薯片后,时间第七秒,对方也出现在了视线之中。

  雨宫真昼仅仅是穿著一身单薄的长襦袢,也就是白色的贴身内衬。

  长襦袢通常会搭配和服一起穿戴,因为和服很贵重,以丝质制作而成,很难清洁且纤弱……长襦袢的内衣隔绝汗水油脂。

  当然,这件衣服也可以用作睡衣。

  以前白榆见到过几次,都是穿在衣服最内侧,仅仅露出一截衣领。

  而现在她仅仅只是穿著长襦袢……这就好比只穿著内衣出门,对于这个年头过于质朴的扶桑女子来说,已经和红拂夜奔是同一级别的难度了。

  哪里会有姑娘家穿著内衣就跑出去和恋人约会的,哪怕再如何喜欢也得看情况吧。

  所以雨宫真昼也是一进来就下意识遮住身体。

  白色的长襦袢并不透明,不过完全是贴身衣物,众所周知……和服之下通常就是真空,长襦袢是最后一件贴身衣物。

  如果在和服里面穿内衣裤,外面便可以看出痕迹,这在旧俗当中被认为是十分不礼貌的行为。

  这当然是陋习……实际上,在一九三二年的白木屋火灾事件里,就因为穿和服得真空的旧俗导致过八名女性坠亡……具体的原因是因为当时人群逃亡到了顶楼,只能采取绳索滑行的办法,而一旦滑行就会被风吹起裙子,那自然就走光了,当时是极其主动礼仪的年代,只能拼死按住裙子,但单手无法支撑体重,于是就产生了八人坠亡的惨案。

  其实现代之前发明内衣裤之前,不论地区不论男女都是真空比较多,秦汉时期的裤子都是开裆裤……不过也不是真的露出来,会搭配‘下裳’遮著,挡住前后,不过即便如此,也还是很容易走光,随意走光就属于失礼,提起下裳就是不敬。

  所以秦汉时期的箕坐是一种很侮辱人的行为,相对于把只因指著对方,比如“轲自知事不就,倚柱而笑,箕踞以骂曰”……可以想像当时秦始皇的心态是多么的生草。

  话归原题。

  显然这个世界的扶桑和雨宫真昼所处于的时代,仍然是一个礼教成分严苛的年代。

  受困于时代限制,她并未意识到自己的衣著打扮有什么不对。

  宽松的长襦袢下方已经能看到对方的身段……以前就提到过雨宫真昼的个头足足一米七,在扶桑里属于少见的高挑个头,比平均男性身高更高。

  也因为她睡著后全身出了点汗,立刻很多地方都变得非礼勿视起来。

  雨宫真昼往后缩了缩身体,脸颊变得通红,头顶都要冒起真气:“请,请不要看我……”

  她靠两只手根本遮不严实,也不知道是不是故意的,这么一遮反而显得很涩气。

  白榆一只手遮住眼睛,但是很诚实的从手指缝里露出了视线。

  不看白不看,我又不是君子。

  不,君子也防不住这个啊。

  哪家君子经受得住这种考验!

  “你之前是在睡觉么?”

  “嗯……是深夜时间。”雨宫真昼微微咬著下嘴唇,脸红心跳头脑一片混乱。

  她其实是有时间换上衣服的,但是运气不好,之前的外衣洗了之后,外面下了两天的雨,一直没能晾干,她便在家里就穿著长襦袢练剑,热了就脱下衣服用水擦身体,就这样过了两天反而觉得意外的轻松。

  像是夏日在家里不穿衣服只穿著内裤晃荡的老爷们。

  那种解放感的确很爽,三十多度不开空调,只靠电风扇也挺凉快。

  白榆也不好继续这么僵持著看自家姑娘笑话,

  他只能干咳一声:“刚好,我这边有一套新衣服,你换上吧。”

  说著便把‘夏日烟火’的套装取出来递过去,当然也没忘记了那黑色的丝袜。

  说著雨宫真昼接过衣服,然后瞪著空旷的大眼睛:“先生能不能转过去?”

  “啊,不好意思,我忘记了……”白榆很没诚意的说著。

  小小欺负一下雨宫真昼会得到一种特别的成就感。

  他要是敢对苏若离这么主动,大概已经可以民政局扯证了。

  雨宫真昼的换衣速度可以说是很快了,在手指触碰到布料的时候,她便意识到这件衣服和自己过去穿的截然不同,这手感、质感和舒适度,穿上之后,轻轻绕了一圈腰带,顿时变得无比合身,仿佛贴身剪裁过。

  她过去也是大小姐,光是和服就不下于二十套,适配于各个场合,类型繁多,而这一身新衣,外表和振袖差不多,但它的活动灵敏度更高,而且裙摆拉的很低,不用担心会走光。

  这件衣服她很满意,虽然看不见是什么款式,但只要合身就极好……她之前还在苦恼就两套换洗衣服是不是太少,是不是该去做一件新衣服——这时候的扶桑可没有成衣店,必须去找成衣铺子定制——然后白榆仿佛听到了她的心声似得,立刻送来了漂亮的新衣服。

  哪有女孩能拒绝这个?

  好感度

  白榆仿佛看到了对方头顶升起一连串的绿色数字。

  不过雨宫真昼很快就陷入了困顿,奇怪的歪了歪脑袋,嗓音娇弱而软糯:“先生……”

  白榆自认为意志力坚定,却被这一声差点喊的露出姨母笑。

  先生也是对相公的另一种称呼。

  他咳嗽一声,装作漫不经心的咀嚼薯片,却都没尝出来是什么味:“怎么了?”

  “恕真昼愚钝,这个是怎么穿的?”她举起手里的几件衣物问道。

  白榆看了一眼,嘴里的薯片都喷了出来,因为对方举著的两件内衣和一个丝袜。

  “这时……内衣裤。”

  “请问,什么是内衣裤?”雨宫真昼目光里透著清澈的愚蠢,很好奇的样子。

  白榆只能手脚并用、文绉绉的解释道:“所谓内衣裤就是贴身衣服,和你的长襦袢一样,不过更加简便,也更加方便,能够减轻上半身的脂肪球体压力,也能减少晃动保持重心平衡,虽然你还年轻,但将来必然也有抵抗不住重力拉扯的时候;而下半身也方便减少衣物摩擦,保护敏感肌肤,在生理方面也能维持健康,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一大证明!”

  他瞥了一眼,继续说:“嗯咳,你手里的这件是无痕式……细腻且有绝佳的弹性,最好的在于不论穿多么紧身的衣服都不会露出衣痕,十分适合这件夏日烟火的外观。”

  ……淦,这外观的制作者你可太懂了。

  雨宫真昼听的云里雾里,但她认为对方不会害自己,立刻问:“那该怎么穿?”

  白榆只能硬著头皮解释了一下,见到对方还是听不懂,也只能握著对方的手,隔著衣服演示了一下。

  这下雨宫真昼明白了,立刻红了脸颊,这居然是这么私人的东西么?

  她悄悄轻哼了一声:“先生……真是个坏人。”

  “居然送女子这般羞煞人的物品。”

  她小小的说了一句。

  猛男白榆虎躯一震。

  ……你再骂!(恳求)

  不过雨宫真昼不会拒绝命运先生的任何要求,别说是个内衣裤,哪怕是个女王皮衣套装或者黑暗幻想套装她都敢穿。

  再者布料摸著的确舒服,她在对方背对的时候快速穿上了,等重新站起来后,感觉就不一样了。

  有种近视眼第一次戴上眼镜的感觉,世界变得清晰了起来。

  她深吸一口气,感到无比的神清气爽:“这还真是……”

  穿上就能意识到好坏。

  在扶桑她可从未听说过有这样的贴身衣物啊,只要传出去,只要有得卖……恐怕上至大家闺秀,下至商贾之女,都会情不自禁的前来购入吧。

  女子爱美是天性,能让自身舒适,取悦自身更是难得可贵。

  礼教对于人的天性是采取打压的手段,用以区别人和野兽,但它也体现在了对身体的虐待上。

  至少这些东西放在如今的扶桑,通常是上不了台面的,经营它都是一件困难的事,除非能得到幕府或者皇室的许可。

  “感觉怎么样?”白榆回过身问。

  “好极了。”雨宫真昼有些语无伦次:“这么好的东西,我真的可以收下吗?”

  白榆无奈失笑,抬起手顺势整理了一下她的鬓角发丝:“只是一件衣服而已,内衣也不值钱,在大夏哪个姑娘不是有七八套换洗?”

  听到这句话,雨宫真昼顿时有些心驰神往……能在这件小事上都做到推广,可见大夏的开明程度,可见这个国家的强大兴盛。

  旋即她也感到了一丝心酸,自己却是个连这种人手一件的普通衣物都未曾见过的扶桑女子……孤陋寡闻,无依无靠。

  “在想什么?”

  没什么。”

  只是忽然自惭形秽,觉得配不上先生了。

第244章 人类文明的瑰宝!

  雨宫真昼的情绪来的快,走的也快。

  她并不担心太多事。

  在自己还是个普通盲眼女孩的时候就已经被对方所恩惠所看重,事到如今,得到了更多,也没必要患得患失。

  先生大概并不在意这些,而且赐予了自己这么多,也有了这么高的沉没成本,他不可能放弃自己。

  当然,更重要的是自己也不能自怨自艾。

  若是有朝一日能优秀到令他人刮目相看,若是登临剑圣境界,横扫扶桑武家……

  她毫不怀疑自己能走到这一步。

  “这件物品是什么?”

  雨宫真昼举起手里的黑色丝团。

  她也是第一次见到,而且这么小,看上去根本不像是穿的衣服,倒是手感特别神奇。

  “这个是……丝袜。”白榆轻咳一声,眼神往一旁飘移了一下:“你可以理解为筒裤。”

  “这么薄的筒裤么?”雨宫真昼流露出更加疑惑的神色。

  “你可以穿上试试看。”

  “我试试……”雨宫真昼开始笨拙的捣鼓起丝袜来。

  白榆在一旁看著,不得不说,丝袜的发明最初是歪打正著……和高跟鞋一样,丝袜最初的发明也是给男人穿的。

  丝袜的出现说是为了遮住过于茂盛的腿毛,也是男人专属,女人是不能穿的——在这一点,英法有一道著名的菜叫火烧圣女……咳,圣女贞德被审判的时候,她被判定有罪的最大罪证就来源于‘她像个男人一样穿衣服’,说的就是她腿上的长筒袜和紧身裤,从这点来说,菲特狗倒是意外的还原历史。

  同样的,丝袜这东西到底是不是仅仅出现在欧洲也是值得考量的,有人称在中国的历史上也发现过这种东西,证据就是水浒传里面宋江经常骂李逵‘你这黑丝’,证明或许明朝就已经有了黑色丝袜。

  一想到这里,白榆的嘴角就忍不住上扬,想像一下欧洲贵族们在油画上穿著白丝,还偏偏摆出一副英武模样的肖像画,不忍直视啊。

  但是丝袜给女孩们穿那就太过于合适了,顿时一跃成为历史上最伟大的十大发明之一(备注:lsp内心排行)。

  白丝黑丝还是条纹,都很棒……破开那就更棒了。

  这是一件不论它完整、破损,或者干脆不存在,都让人无可挑剔的神圣衣装。

  雨宫真昼努力了一会儿,总算是把丝袜穿了上去,起初会觉得不太适应,就和身上的内衣一样,不过很快就意识到了它的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