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灵时代,十连保底 第85章

作者:苹果咖啡味

  白榆提刀往后退开,避开这一拳,同时挥刀回斩,转动手腕的动作是标准的袈裟斩。

  所谓袈裟斩就是将刀藏匿在袈裟下方的斩击,通过调整手腕的动作让人察觉不到这一刀会从什么地方斩出来,它的角度多变,所以常用于暗杀。

  袈裟又是和尚的衣著,故而袈裟斩也是僧侣的暗杀刀。

  只不过需要袈裟这般厚重的大衣作为遮挡才能发挥它的出其不意,譬如雨宫真昼所穿的和服振袖。

  当面挥出的袈裟斩不过是一次普通的斩击。

  不过这一刀精妙就精妙在于天色漆黑,白榆又是逆光站姿,转动手腕时,刀身从反光的平立变成了横立,也就是看过去的时候,它不会再反光,而是如同一面薄片,自然是察觉不到刀刃的挥斩方向。

  以白榆浅薄的用刀经验不可能有这么精妙的反应,这纯粹是无明鬼的‘直感’发挥了作用,能下意识的在战斗中找出最佳解答。

  这一刀,白榆斩向了对方的眼皮,再强的防御也有绝对防不住的地方,那就是三只眼睛的位置。

  这一刀十分凶狠,若是夺走了视力,那他也几乎半废了……即便不杀也可以,而眼睛坏了,以这个世界的医疗技术也是可以治好的。

  不过这一刀出手时,白榆忽然感受到了一股恶寒,他此时也闭著眼睛,天眼发挥了效果,察觉到了暗中袭来的一次攻击,直接放弃进攻,猛地后仰身体。

  背后传来枪声,白榆避开了两发子弹,就地翻滚的同时,捡起地上的玻璃碎片随手一丢。

  “啊啊啊——!”

  玻璃击中了窗户里探出来的一只手,枪械掉在地上,庄道捂住鲜血淋漓的手掌发出惨叫。

  “乖乖坐好,我待会儿再来杀你。”

  白榆哼了一声,若是刚刚的那一刀命中,倒也不用继续浪费时间了。

  此时周有义已经扑了上来,这一次不顾防御,只管攻击。

  他是地下打黑拳的,可不讲究好看,讲究的就是血腥和实用,最好能一击制胜。

  所以拳头基本上都是朝著人体要害下手,太阳穴、脖子、胸膛死穴都是连续拳击的进攻点。

  但是他的拳击几乎都是无功而返了,白榆也不会惯著他,直接用刀噼上去,连续几次拳击都对上了刀刃,周有义的双手已经皮开肉绽鲜血淋漓。

  护甲再硬,拳头上的拳茧再厚,也比不过这把名刀快雨的锋利。

  他几乎双手发麻的要握不住拳头……几十年的拳茧都裂开了,流淌出了鲜红的血。

  这把刀比他以前在地下黑拳场里死斗的那只二阶灾兽刀锋螳螂的两只前爪还要锋利。

  低阶超凡交手的时候,一件装备就足以填补双方的实力差距,对方的优势,靠的就是那把刀。

  周有义也清楚,想要赢就必须试图缴械,可哪怕是武术家要缴械另一个普通人都不是容易的事,还得乘其不备,或者使用陈大师的无规则格斗术,双方都是超凡者,想要空手缴械更是几乎天方夜谭的事。

  即便如此,他也得赌一把,只要能成功缴械,就有机会反败为胜。

  他要搏一搏。

  于是垂下了举起的双手,格斗的姿势开始变化。

  白榆判断不出对方的路数,只是将注意力放到了他的腿部。

  他睁开眼,不再用天眼观察,而是开启了自身的超凡技艺……他将这一技艺命名为‘听歌识曲’。

  所看到的所听到的是对方身上的音律,这一个步骤可以称之为‘听歌’,而将其复刻的步骤便是重奏或者同步,也就是‘识曲’。

  很可惜,听曲和重奏都不简单,想要达成完美复刻是很难的,之前的一念同神很难达到。

  不过只用来观察是绰绰有余。

  仅仅是一看,白榆便立刻判断出,周有义打算使用的是舍身技。

  他著急著分出胜负。

  只要拖延一下就行。

  白榆这么想著,但又掐断了这个想法,而是归刀入鞘,微微退后几步,拉开足够长的距离,摆出要正面迎战的姿态。

  双方都有了在一招之内结束的念头,不想继续拖下去的想法不谋而合。

  周有义深深呼吸一口气,调用全部的真气在双手双脚上,他做好了打算,冲进去,近身,之后不顾一切的使用震脚,这里的公路已经相当松软,这一脚踩下去足够破坏对方的立足平衡,之后扑上去近身缠斗夺刀,哪怕会吃上一刀,就赌这一刀不会命中要害。

  设想已经完成,他微微弯下腰,全身肌肉绷紧,巨大的力量开始蓄积,整个人宛若一个压缩起来的弹簧。

  之后也如同他所想的一样,冲进去贴身,震脚破坏平衡。

  他等著对方出刀的那一刻,目标就是他的手腕。

  可是白榆迟迟没有拔刀,错过了最佳的时机,到了已经无法拔刀的距离。

  ……他犹豫了?

  ……好机会!

  周有义容不得更多思索,一心只想夺刀。

  这时,却见到白榆抬起头将手里的刀直接丢了过来。

  周有义的CPU当即就烧了……他的目标是夺刀,而对方就这么丢了刀?

  这种抢先预判喂饭的操作令他的进攻意图出现了不协调,思考追赶不上速度。

  下一步该怎么进攻?

  目标是手腕,脚踝,还是脸部?

  他考虑的飞快,但快不过自己的身体,甚至没接住刀,思考的矛盾让他身体无法协调好。

  被刀鞘砸在了鼻子上,下意识眨了一下眼睛。

  这一次眨眼让他彻底丧失了进攻的机会。

  一只手掌按住了他的肩膀,轻轻往下一压就让他失去了平衡,身体直接前倾。

  紧随而来的是一记凶狠的膝撞,他前倾的动能加上下压的力道,使得这一个膝撞格外沉重。

  冲撞的力道透过下巴直达天灵盖,冲击力让他的脑浆都翻了个底掉。

  一连串的动作看上去就像是周有义自己冲上去接了这次膝撞一样。

  这自然不是他的本意,而是被提前预判了。

  光头壮汉倒在了地上,昏死了过去,强烈的脑震荡或许也伴随著脑干损伤,即便是超凡者,短时间内也绝无可能醒来。

  白榆正要转身,忽然感到了脚踝传来拉扯感。

  他的七窍流血,但还是张开口想要发出声音。

  白榆弯腰捡起了名刀快雨,将一个破片手雷拔掉了保险栓,放在了他身边。

  “本想放你一马,但……”

  他面无表情的说:“求仁得仁,你自找的。”

  爆炸声从背后传来。

  火光点亮,人体在爆炸声中淹没,四周溅出去许多血肉碎片,涂抹在地上,分外凄凉惨烈。

  白榆收起了刀,收起了枪,就这么手无寸铁的走向了沉默的豪车。

  车门紧闭著,车窗也抬起,半透明的黑色车窗里依稀可见一个肥胖的人形轮廓。

  他伸出手拍了拍车门,敲了敲车窗,语气轻松的打了个招呼。

  “嘿,庄先生。”

  “菜市口到了。”

  “伱,该下车了……”

第102章 听说资本家和路灯很配哦

  敲了敲车窗,里面没有传来任何回应声。

  白榆叹了口气,猛地挥刀,快雨刀刃锋利,斩开了玻璃窗户和钢制的车门。

  被切断的玻璃根本没有破碎,而是滑落到了地上。

  白榆扣住边缘扯动,将锁死的车门撕开一条通路。

  他平静的凝视著车后座捂著流血手掌的肥胖男子,微微咋舌:“说实话……”

  他有些失望的说:“你比你弟差远了。”

  从外形来看,这看上去至少患有三高中两高的男人,威慑力完全比不上他弟弟庄胜。

  不过资本家大概就是这样的吧,他们外表或许看上去肥胖丑陋,或许风度翩翩,但是吃起人来总是见不到血腥,是站在所有人身上吸血的吸血鬼。

  白榆坐进了车的后座,因为这是一辆加长版的豪车,所以能容纳两个人。

  他就坐在了庄道的对面,右手将快雨刀丢开,兵刃脱离右手后插在了地上,反射著淡淡的月光,左手打开了车内自带的小冰箱,随手就拿出一瓶相当昂贵牌子的酒。

  “尊尼获加啊……我上辈子到死为止都没尝过这种酒呢。”

  白榆看了一眼牌子,唏嘘了一句,没想到这边世界也有这类的奢侈酒的品牌,他上辈子喝过最贵的就无非是飞天茅台,似乎是第十次参加公司酒席的时候,对方带来的,因为生意谈的很顺利,白榆也被白送了一瓶酒。

  他拿出杯子后放了两块冰,没有用开瓶器,而是徒手拧断了瓶盖部分,倒出了香气扑鼻的褐金色酒水。

  抿了一口好酒,白榆靠在椅子上,望著车内的装饰豪华,感叹了一句:“有钱真好啊。”

  庄道捂著流血的手掌,手里抓著冰块止血,血液混著融化的水流淌在他的裤子上。

  他的表情狰狞的望著眼前的男子,硬是一句话也说不出口,虽然右手握住破冰锥,但他没有任何把握杀了对方。

  白榆继续翻找著冰箱里的东西,还找到了两瓶香槟,地上也掉落了几根昂贵的雪茄,不过他不抽烟,顺带就把雪茄丢了。

  “喜欢的话,我的表也可以送给你……”

  庄道眼神阴沉著:“特意收购来的限定品,很贵的。”

  “哦?多贵?”

  “几百万吧。”

  “金子都没这么贵啊。”白榆唏嘘了一声:“不愧是资本家,很有钱啊。”

  “有钱又有什么用……”庄道压抑著愤恨:“还是挡不住伱这个疯子,我用了这么多钱雇佣了这么多人,这么多条人命都拦不住你一个人!”

  白榆喝了一口尊尼获加威士忌,点头道:“确实,如果不是我,大概你今天是能够全身而退的,你能够逃到别的什么地方去,继续你可以挥霍金钱的下半生,然后娶妻生子,组建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最后在子孙满堂的围绕中闭上眼睛,结束富足而没有缺憾的一生。”

  他看了眼庄道:“可惜了,你会死在这儿,哪怕现在是晚上也容不得你做这种美梦。”

  庄道张了张口,表情扭曲起来,他的头发散乱,猛地咆哮道:“你毁了我的一切!你杀了我的兄弟!毁掉了我的人生和事业!我已经彻底完蛋了,是的,如你所想!你成功的摧毁了我这个富有者!你满意了么!”

  叮叮~白榆晃动著酒杯,冰块撞击著玻璃杯发出清脆的声音,他举起玻璃杯,隔著一层玻璃看向对方扭曲的表情,缓缓道:“你似乎误会了什么……其实,不论你是富有还是贫穷,跟我又有什么关系?我不会因此而高看你一眼,也不会因此而鄙视你,人各有命,人各有志,每个人都是不同的,你的财富若是源自于你的成就,那我可以称赞你的实力和胆魄——只是你过界了,你万万不该,将自己视作高人一等的存在,去践踏别人的性命和尊严。”

  他丢下了酒杯,冰块顺著地面滚动,酒水打湿了车内的昂贵地毯。

  “资本家,富人……在这些标签之前,你也只是一个人,一个普通人,你不比其他任何人高贵,当你践踏了律法和正义的时候,你就已经沦落为一个单纯的犯罪者,不论你那几百万的名表还是这一辆豪车都不过是外物,你的钱再多,也一样救不了你的命。”

  “有钱很好,有权利很好,有武力很好,可是……这些不足以成为你们践踏同为普通人的生命的理由。”

  “阮家兄妹已经在努力的活下去,他们只是想好好的普通的生活下去,他们有什么罪?凭什么非得成为你这头肥猪的踏脚石不可?”

  白榆一吐胸膛淤积的恶气。

  “这世界上最大的公平就在于,每个人的命只有一条。”

  “既然不把别人当人看,那你也别指望别人把你当人。”

  庄道爆发了,这种老掉牙的说教在他听来根本只是激怒的废话,指望他这种心狠手辣的人去忏悔?

  早就已经麻木了,从走上这条路开始,他的心肠就已经硬如铁石,根本不会后悔一分,也不会为其他人而掉眼泪。

  他挥动手里的破冰锥刺向白榆的脖子。

  电光火石间,这冰锥就直接扎入了他的肩膀中,瞬间贯穿了肥肉,刺入了琵琶骨。

  压抑的惨叫声响起。

  庄道指尖颤抖著,他的伤口血流不止,鲜血流入地面的地毯中,瞬间一片暗红色。

  下一刻惨叫声又戛然而止。

  白榆拔出破冰锥,淡淡道:“就这点疼痛就在惨叫了,比你弟弟还要没骨气。”

  庄道鼻涕眼泪直流,扭曲而狰狞的五官上肥肉抖动著:“你踏马的,你这个疯子!你以为你杀了我就完了吗,你也会死,你活不下来的!你死定了,你惹怒了凶星的追随者,你必死无疑,你……啊——!”

  冰锥刺入了他的膝盖中,膝盖骨直接碎裂,金属刺入筋骨里搅动,伴随著干碎面被揉碎的声音,剧痛几乎让庄道昏厥过去。

  他还是没能昏死过去,而是瞪大眼睛,布满血丝的眼睛满是憎恨和怨毒,虚弱的喘息著。

  他嘶吼著:“要杀就杀,别婆婆妈妈的!我不过是去地狱先一步等你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