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末日卖可乐 第3章

作者:大醉

  种地需要什么?当然是需要肥沃,松软的土地了,所以,我首先得在小区的石板路面开出一块空地来。

  傍晚时分,雨终于停了,我带上我之前淘来的铁锹,在那些石板上砸了很久,砸的那个铁锹直冒火星,然后铁锹断了,石板愣是一块没烂。

  在这个过程中,早上我注意到的那个穿红裙子的女丧尸,似乎对着这叮叮当当的声音很感兴趣,她站在我的身边,看我像一个傻子一样,拿着铁锹砸了半天的石板

  当我手里的铁锹断成两半后,那个少女丧尸与我同时楞在了原地,我看着手里的铁锹,她看着我,微微歪头,发出了意味不明的声音。

  “唔?”

  我听不懂她在说什么,但我还是自作主张的向她解释道。

  “这破石板太硬了,还是得找个大锤来才行。”

  “呜啊?”

  在少女丧尸,张着小嘴,对着我发出呜啊的声音时,我发现三观还真是跟着脸走的,平时那些丧尸围在我身边呜啊呜啊的时候,我只觉的他们很烦,但一个美女丧尸围着我呜啊时。

  就,很有趣。

  我的库存里并没有锤子这种好东西,所以我也暂时放弃了继续砸石板的想法,索性直接坐在一张长椅上,那个少女丧尸似乎对我很感兴趣,大概是她没有见过如此奇怪的“同类”吧,她跟着我一起坐在了长椅上,一直歪着头看我。

  不得不说她这个举动,勾起了我的表达欲,我随手拿出一瓶可乐,开始对她胡言乱语。

  “种地果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没想到还得找个大锤子。”

  “对了,你觉得明年这里长上一片土豆,会不会很好看?”

  “呜啊?”

  “也对,土豆是埋在土里的,枝叶上也不好看,但味道很好啊。”

  “煎炒烹炸都可以,就算没有其他的调料,我也是可以炸拿来薯条的。”

  “呜啊呜啊呜啊。”

  我有些惆怅,背靠在椅子上,看着鲜血一般的红色,染红了天际的流云,很美丽的火烧云,果然无论人类是否存在,这天然的美景,也不会有什么增减,只是少了那群自以为怀才不遇的诗人。

  那个丧尸,同我一起望向天空,被眼中的红色吸引,如一个正常人一般,望着天际,怔怔出神。

  她似乎很喜欢红色啊,也不知道作为丧尸的她,会不会梦到今天的晚霞。

  我自作主张的给她起了一个简单的名字,小红,很配她的衣服,也很配现下的晚霞,我还真是自作多情。

  或许是看的太过出神,我手里的可乐瓶口微微垂下,褐色的液体流向地面,打湿了我的裤子,而我却只是转过脸来,对着她微笑,问道。

  “我说,丧尸的生活有趣吗。”

  如今这个世道,或许丧尸活的更阳间一点,他们的生活很有规律,也很健康,每天晒晒太阳,追追车,和同伴吃着分量有限的自助餐,然后被子弹贯穿大脑。

  没有痛苦,也没有人伤心的死亡。

  小红面向我,唇红齿白,我望着她嘴中整齐的牙齿,不禁有些怀疑,这样的牙齿是要如何才能咬碎人身上的肉块,然后咀嚼,咽入肚中呢。

  是的,脑袋里长草的我又开始犯病了。

  我拿过那个铁锹的碎片,划破自己的手指,带着些许好奇,些许试探,将那根手指伸向小红的唇边。

  “呜啊?”

  小红似乎更加疑惑了,在她眼里,我这个奇怪的同类,很可能就像是沸羊羊要拿自己的血,去喂美羊羊。

  感谢这个没有道德与法律的年代,不然我可能会被丧尸们起诉。

  罪名是扰民,猥亵少女,或许还能加一个语言歧视。

  我微微张嘴示意,让小红咬下我的手指,小红茫然的望着我,不知所措,直到我有些强行的把手指塞入了她的嘴中。

  或许作为生物的本能,小红下意识的用舌头舔了下我的手指,而就在这时,我突然想起,那个咬我一口后,朝我吐痰的那个狗币丧尸。

  啊这,小红不会也朝我吐痰吧?我好不容易看到一个美女丧尸,可不想看她朝我吐痰的模样。

  出乎我的意料,小红并没有像我吐痰,只是呆呆的看着我,也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她黯淡的双眼,微微亮了一些。

  我很感激,也很兴奋,毕竟她是第一个不嫌弃我肉质稀烂的丧尸。

  像是要炫耀一般,我拿出我的宝贝随身听,在她眼前晃了晃,然后按下了播放键,随身听很争气的发出了一阵杂音后,终于响起一阵舒缓的旋律。

  死去的周墨似乎很喜欢一些过时的音乐,磁带旋转间,当年曾很火的《南山南》开始播放。

  于是,在一个晚霞漫天,平静而柔和的傍晚,我和一个女丧尸,静静坐在长椅上,听完了整首《南山南》

  晚风拂面,有些轻柔,天际的流云聚在一处,似乎再次酝酿着一场暴雨,我靠在长椅,瘫软无力。

  可持续性的颓废,是我的生活状态,这首《南山南》也加剧了我的颓废。

  有人说,那些民谣歌手,总是要把伤口撕开,唱给别人听。

  对此,我嗤之以鼻,我们之所以感到难过,完全是因为人类本就是一个多情到泛滥的生物。

  一个故事,一首诗歌,一段民谣,听到后就会觉得这是在说自己,然后深陷,很完美的自作多情。

  我偏过头去,望着坐在我身旁的小红,发现她正随着歌声,微微动着嘴唇。

  很有趣,丧尸也会喜欢音乐吗?

  我不再多想,双手枕在脑后,静静的听着这首不太喜欢的歌,任由歌声在这个长满杂草的角落中回荡。

  “南山南北秋悲。”

  “南山有谷堆。”

  “南风喃北海北。”

  “北海有墓碑。”

  ……

  次日,黑云压城,聚集而来的雨云,笼罩在上空,让视线显得有些昏暗。

  我有些急切的将十箱可乐,搬上了我的那辆破皮卡车,想要在大雨来临之前,去一趟人类据点,换一些物资回来。

  平心而论,我个人的物资在这个世道已经可以说是十分奢侈了,但我现在想要种地,我需要一柄大锤,砸碎那些该死的砖块。

  所以,我必须得去人类据点一趟了。

  当我准备好一切,将那辆皮卡车启动时,我惊喜的发现,小红今天居然坐在了昨天的那个长椅上,似乎在等我。

  这种被人等待的感觉,好久没有过了。

  我一时间有些兴奋,恍惚间把小红当成了一个活生生的人类,摇下车窗,对她奋力挥手,喊道。

  “小红,等我回来。”

第六章 尊严

  与小红告别后,我开着那辆破皮卡车,一路开出城外。

  出了城后,便是满眼的绿色,在这末日十年,原本黄沙满面的路途,早已被无数植物覆盖,蔓延而来。

  我坐在车中,双眼却一直望着车窗之外,只见原本绵延不绝的农田,如今已被野草占据,一个锄头落在水坑边,锈迹斑斑,就连木柄处,也被野草一圈又一圈的缠绕,与这满眼的野草同化。

  我记得,这里曾是一片瓜田,十年之前,我和母亲开车经过这里时,经常能看到瓜农们在路边支起简单的棚子,吆喝着,让路人看看他们的西瓜。

  自己有多久没吃到西瓜了呢?末日最开始的前两年,我曾经躲在一个地下室,一边哭一边吃着西瓜,像个傻子一样。

  我的思绪越飘越远,在行驶到一个岔路口时,我才终于回过神来,望着前方的岔路,有些头疼。

  很久之前,我就踩过点了,一年前左边的路大约有十几个人类据点,但在这一年中,大概有三个人类据点被聚集的丧尸给推平了。

  还有五个,是被其他据点的人类给灭了,那些人几乎杀光了那些据点的男人,然后掳走女人,搬空了物资。

  怎么说呢,这个世道本就是文明倒车,但他们退化的速度,远远超过我的预估。

  几乎是每个人类据点,都在上演着循环反复的上演着相同的戏码。

  最开始,大家都试图过上文明社会的生活,各司其职,但随着时间推移,就慢慢变了味道。

  几乎是每个据点领袖,都在首领这个位置上,被独裁诱惑,成了不折不扣的蛮匪,因为身体素质的差异,女性的地位迅速降低,最后更是成了货物一样的东西。

  而在这末日十年降世的孩子们,夭折率高的惊人,他们不再像我们当年那样,会从小注射各种疫苗,一点点小小的病,或许都会要了他们的命。

  我想了很久,还是开车走向了右边的岔路,不知道是不是我越来越像个疯子,这一次,我打算违背自己立下的规矩。

  我要去上次交易的据点,再跟那个胖子交易一次。

  对我来说,这是一个很冒险的决定,但不知为何,今天的我,就是想这么做,没有什么特别的理由,只是厌倦了我给自己定下的束缚。

  如同赴死一样,我将油门踩到底,将车窗摇了下来,冷风灌入车内,吹的我不得不眯起眼睛。

  虽然我不会死,但今天的我就是想死一次,跟我那些突如其来的念头一样,毫无逻辑,不讲道理。

  然而,就在我抱着这样的念头,将车开到上次那个据点时,却看到了我没有料想到的场景。

  砰!砰!砰!

  只见,上次的那个据点,大门已被破坏,数量惊人的丧尸,正在追逐着几个神色惊恐的男人,那些人一边跑着,一边杂乱无章的向着那群丧尸开枪。

  而跑在最前方的人,就是上次和我交易的那个胖子,他已经把枪扔在了一边,以和体型完全不符的速度,玩命狂奔。

  我诧异的望着这一幕,那密密麻麻的丧尸,让我略微发烫的大脑冷静了下来。

  没有任何犹豫,我驾驶着我那辆破皮卡车,迅速驶向尸潮,然而那群丧尸还是太猛了一点,那几把的鸟枪的作用,差不多跟阿伟身上的红色短袖一样,根本拦不住摘下眼镜的杰哥。

  等我开车赶到后,居然只剩那个跑的最快的胖子还活着,来不及多想,我狂打方向盘,一个甩尾,停在了那个胖子侧边,大吼道。

  “死胖子,快上车!”

  那个胖子大喜,急忙拉开车门,坐在了副驾驶的位置,而在这时尸潮也已赶来,但还是慢了一分。

  我再次将油门踩到底,疯狂加速,只给那身后的尸潮留了沙子。

  等到皮卡车迅速拉开距离后,惊魂未定的胖子终于松了一口气,他十分感激的看着我,诚恳的说道。

  “兄弟,多亏你了。”

  “以后,我就跟你混了,你就是我老大,让我干啥我就干啥。”

  我并不在意这个胖子的表忠心,一边盯着前方的路,一边有些好奇的问道。

  “不是,我前几天来的时候,这个据点不是好好的吗,怎么这么短的时间就被丧尸给推平了?”

  胖子在自己的口袋中摸索着,好不容易翻出了他自己卷的两根纸烟,他自己叼了一根,又给我递了一根。

  我毫不客气的接下了那根烟,叼在嘴边,掏出打火机,将烟点燃,那个胖子立即用很羡慕的眼神,盯着我手中的打火机。

  胖子干笑一声,从口袋里摸出一盒火柴,将自己手里的烟点燃,深深的吸了一口后,才一边吞云吐雾,一边骂骂咧咧的说道。

  “唉,这次就是阴沟里翻船。”

  “前几天的时候,也就是老大你来交易那天,我们的兄弟去城里搜刮物资的时候,找到了一对母子。”

  “也不知道她们是怎么在城里活到现在的,兄弟们也没细想,看她们可怜,就把她们带回了据点。”

  胖子有些晦气的朝车窗外吐了一口痰,然后一脸不爽的继续说道。

  “按理说,那个女人是我们救回来的,我们是她的恩人才对。”

  “妈的,可结果那个女人却反抗的十分起劲,据点老大本来就是看她衣服不错,想让她脱下来,给自己宠的那个女人。”

  “谁知道她居然打了据点老大一巴掌,这他妈能忍,也不看看这什么世道,她还真当自己是人了?”

  胖子说的很起劲,完全没有注意到我的脸色越来越黑,反而一脸猥琐的凑了过来,嘿嘿笑道。

  “我们老大可不是善茬,当即就把她儿子押了过去,然后兄弟们当着她儿子面,在那个娘们身上都爽了一把。”

  我的脸色彻底黑了下来,却还在压着自己的怒气,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没那么愤怒。

  “然后呢?”

  那个胖子掐了烟卷,一巴掌拍在自己腿上,愤愤不平的说道。

  “然后今天早上,那个臭娘们居然带着自己那个儿子,居然把据点大门给打开了,又用自己把丧尸都他妈引了过来。”

  “搞不懂,这样她和她的儿子也是个死,而且死的最早。”

  “你说,她图什么?”

  我转头望向那个胖子,拿出我的左lun手枪,抵在他的脑门上,很认真的跟他说道。

  “图一个尊严。”

  察觉到额头上的枪口,胖子额头立即生出了一大片冷汗,肥胖的身子颤抖个不停,有些不解的问道。

  “不是,老大你这是什么意思。”

  我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只是将车停下,将手指轻轻按在扳机上,然后对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