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末日卖可乐 第63章

作者:大醉

  我低头望去,却见小雅有些不安的抱着我的右腿,轻轻咬着嘴唇,大大的双眼满是无助之意,嘴中轻声唤道。

  “苏离哥哥。”

  我有些错愕,抬头向屋中望去,却见宋明涛的妻子,已是换了一身新的衣服。

  此刻的她,正有些手足无措的站在另一边,视线落在小雅的身上,一副想要过来,都又不敢过来的模样,眼神十分落寞。

  见状,我更加不解,一边用手掌安抚着小雅,一边轻声问道。

  “小雅,发生什么事了?”

  闻言,小雅却是十分灵活的躲在了我的身后,从我的身侧探出小脑袋,望着她的目前,眼神疏离而古怪,她抿起小小的嘴巴,小声和我说道。

  “这个姐姐很吓人,她一看见我,就抱着我哭。”

  “她还说,她是我的妈妈。”

  闻言,我哭笑不得,这对夫妻也太心急了吧,什么事都讲究个循序渐进的,不能操之过急。

  我摸了摸小雅的小脑袋,轻声安抚道。

  “小雅,这个姐姐不是坏人哦。”

  “她……她只是想和你一起玩而已。”

  闻言,小雅将信将疑的抬起小脑袋,微微歪头,向我问道。

  “真的?”

  我很认真的点了点点头,加重声音肯定道。

  “真的。”

  然而,小雅闻言却是撅起小小的嘴巴,小声说道。

  “苏哥哥是个大骗子。”

  小雅嘴中虽是这样小声说着,但还是老老实实的从我身后走出,小心翼翼的向她的母亲靠近,而她的母亲则像是怕吓到小雅,站在原地,将身子蹲下再不敢乱动。

  片刻后,小雅有些胆怯的走到她母亲的身边,缓缓深处自己的小手,努力踮起脚尖,将手掌滩探向她母亲的脸蛋,眼中忽然闪过一抹奇妙的光彩,有些好奇的说道。

  “姐姐,我们长得有点像呢。”

  她的母亲闻言,眼神一柔,犹如无数丝线在她的眼中,一点一点断开,却是哽咽着,说不出话来,只得像小雅一样,伸出自己的手掌,摸向小雅的小脸。

  我没有继续看下去,而是给两人身后的宋明涛一个眼色,随即踏步,转身走向屋外,宋明涛立即会意,踏步跟上。

  待到了屋外之后,宋明涛识趣的将身后的木门关上,然后才是转身,望向我。

  “现在,你愿意和我一起走了吗?”

  闻言,宋明涛笑了笑,一脸满足的回答道。

  “你是我们一家的恩人,别说和你一起走,就算你要我死。”

  “我也不会有半句怨言。”

  我知道,宋明涛的情绪还没有从失而复得中缓过来,所以这句话听听就行,不能当真。

  而且我要他的命又有什么用。

  “想好了,等到了据点以后,我会把你当牲口一样使唤。”

  “你去了,也是劳改犯的待遇。”

  闻言,宋明涛没有一丝犹豫,径直点了点头,回答道。

  “我明白。”

  “我们什么时候出发?”

  不知为何,宋明涛的声音听起来,居然还有些我无法理解的急切。

  “我不可能现在就带你们出发的,就像你做开始对我说的。”

  “六百公里的路程,路上还有其他势力以及丧尸的威胁,根本不可能活着走到哪里的。”

  我低下头,轻轻搓着自己的手指,缓缓说道。

  “所以,我打算自己先出去,搞到一辆吉普车再说。”

  “明天,明天你送我出沙漠,等我在外面搞到吉普车后,再回来找你们。”

  闻言,宋明涛没有反驳什么,而是有些没头没尾的说了一句。

  “小雅挺喜欢你的。”

  这句话突兀至极,莫名有些不协调的感觉,我忍不住给宋明涛一个白眼,说道。

  “怎么,你想当我的岳父吗?”

  宋明涛没有理会我的插科打诨,而是皱起眉头,十分认真的说道。

  “很奇怪,以前我带回来的人,小雅总是一副怯生生的样子,根本不敢上前。”

  “今天你也看到了,她连自己的妈妈也有些害怕。”

  “但奇怪的是,她却对你很亲近,从一开始就是这样。”

  “最有意思的是,在我捡到你的那天,如果没有小雅到了你的身边,我应该在那晚就把你给杀了。”

  说到此处时,宋明涛都忍不住感叹道。

  “真是奇怪的缘分。”

  对于宋明涛的说法,我并没有放在心上,只是出于礼貌的笑了笑,现在我只想早点见到瞳瞳,其他的事很难真的放在心上。

  夜幕悄然降临,这一晚,宋明涛准备了一顿还算是丰盛的晚餐。

  第二天,我在宋明涛的带路下,离开了沙漠。

第八十九章 戈壁

  当知道正确的路线后,我便开始觉得沙漠也不是什么难走的地方。

  在与宋明涛分别之际,他给了我一个厚厚的本子,里面记录了沙漠中辨别方向的办法,以及他这些年记下的路线地图,甚至还有周边城市需要注意的势力。

  宋明涛这个家伙,比我想象中的还要认真,他当年一定是一个学霸。

  与宋明涛别过,我便独自一人踏上行程,出了沙漠之后,却又是一片荒凉的戈壁滩。

  今天,实在是不适合出门的日子。

  在我踏上戈壁滩后不久,穹顶之上,便有黑色的重云,缓缓聚集而来,遮掩天光,不多时便将整片天空笼罩。

  远处,飞鸟的身影掠地而过,压的极低,一副山雨欲来的模样。

  环顾四周,除却满地的石子乱石之外,再见不到其他的东西。

  我站在戈壁滩上,眼角不住的抽搐,这荒山野岭的,我去哪里找地方避雨呢?

  不得已,我只能加快脚下的速度,向着远处的高山,快步而去。

  行走间,我看到隔壁滩上,除了碎石之外,还有着许多的白骨,只是那白骨早已碎的不成样子,根本无法看出那是不是人的骨头。

  天际的乌云,越来越厚,光线也变暗了许多,我顾不得什么骨头不骨头的,开始玩命狂奔。

  宋明涛是给我准备了一个背包,但里面并没有换洗衣物,而是装了一些不怎么锋利的短刀。

  我可不想湿漉漉的走出这个戈壁滩。

  强化后的身体,让我的速度,耐力,都有了诡异的增长,我不得不再次怀疑那个脑瘫神的智商水平。

  这他妈已经远远超出了所谓的人类极限的体力了!

  在我的极速奔跑下,远处的山头越来越近,终于在大雨将至之际,我躲进了山上的一个洞中。

  我前脚跨入洞窟,后脚便有雨点落下,一道闪电蜿蜒如蛇,在乌黑的云中行走。

  轰隆隆!

  震耳欲聋的雷声,带着时差,跟在闪电之后,随着那雷声响动,漫天雨幕,也倾然而落。

  我心有余悸的松了一口气,将身上的背包取下,席地而坐,等待着雨势过去。

  然而,一个人倒霉的时候,放个屁都是带屎的。

  就在我刚刚找了一个舒服的位置坐下时,我的身后却响起了一声低吼。

  “吼!!!”

  在这充满野性的低吼声中,我错愕的回头望去,却见黑漆漆的洞中,一只棕色的熊,正对着我呲着牙。

  不是,怎么戈壁滩也有熊的吗?

  这就是那只该死的熊,扑到我身上前,我脑中的最后一个念头。

  十分钟后,洞里多了一只死掉的熊。

  我坐在那只熊的尸体上,揉着挨了一记熊掌的左脸,这玩意比椅子舒服多了。

  事实上,我和那只熊的肉搏过程异常简单。

  它糊我一记熊掌,我糊它一拳熊脸,它咬我一口,我踹了一脚它的蛋蛋。

  这场战斗,就是这么简单且枯燥。

  我现在的身体能力,是可以把那只小山一样的怪物一拳揍飞的,杀只熊是不成问题的。

  “戈壁熊……这玩意不是濒危物种吗?”

  在经过一阵苦思冥想之后,我终于想起了这只熊的物种。

  戈壁熊,一种生活在戈壁滩的熊类,是濒临灭绝的保护动物。虽然名字听起来就很草率,但确实是实际存在的动物。

  但我记得,这种戈壁熊只剩下极少的数量,而且怎么算也不可能在这里啊。

  看来,这末日十年,这些戈壁熊过得很惬意啊。

  洞窟外,雨滴如珠帘一般,密不透风,我坐在戈壁熊的尸体上,望着外面迅速聚集的水坑。

  一种久违的孤独感,悄无声息的笼罩而来。

  我曾经以为自己是一个能耐得住寂寞的人,可以孤身一人,在这个末世中活了十年。

  但现在,我却又变成了一个十分怕寂寞的人,一种让我发疯的无力感,在我的身体,血液里,疯狂滋长。

  是什么改变了我吗?

  我思来想去,想了又想,才发现这个答案显而易见。

  “瞳瞳。”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我已经习惯了有人陪在身边的感觉,便很难再次适应这孤独的感觉。

  左右也是闲着无事,为了排解寂寞,我拿起宋明涛为我准备的背包,从里面翻出了一把小刀。

  更令我惊喜的是,背包里还装了一个凸透镜,等到天晴的时候,我就可以用这玩意来生火了。

  我拿出那柄短刀,兴致勃勃的开始在熊的脑袋上比划,我打算剥了这熊的皮。

  濒危物种的皮,想想都很酷。

  我这么做,应该是没有问题的吧,毕竟这是一只死熊。

  那柄小刀有些钝,剥起皮来有些费劲,但好在我现在别的没有,但力气管够。

  我先是用小刀切开一道口子,顺着熊皮,一点一点向下划拉着,将皮剥下。

  这是一个极其缓慢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我闻到了属于濒危物种的香气。

  啊,不怎么好闻。

  毕竟生肉都是一个味,实在是好闻不起来的。

  希望烤熟之后,它能不负濒危物种的名头。

  剥皮这件事,比我想象中还要惬意,看着熊皮一点点剥落,会有一种奇怪的爽快感。

  怪不得有人会说,人总是能从创造与毁灭这两件事中,获得快乐。

  雨势越来越大,水珠点点落下,在外面的水洼击起一个个水坑,大雨将戈壁滩上的石子,冲刷的越发光滑。

  淅淅沥沥的雨声,分外清晰,沙沙响着,听起来倒也算得上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