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末日卖可乐 第77章

作者:大醉

  所以,孙政没走几步,便踢到了什么东西,他发出一声闷哼,然后像个没事人一样,走入厨房中,打开了满是灰尘的冰箱。

  冰箱打开的瞬间,一股腐臭味,便弥漫而出,我捂着鼻子,脑子里一片混沌。

  这都十年了,那冰箱里居然还能有东西吗?不应该早就被分解的干干净净了吗?这股臭味是怎么来的?

  在我疑惑之时,孙政却拿着两罐啤酒,缓步走来。

  “这是我冰好的啤酒,来,喝一罐吧。”

  孙政一边说着,一边将那罐啤酒递向了我,看着孙政痴傻的模样,我只能伸手接过。

  这罐装的啤酒,一点也不冰,我捏在手中,望着孙政,犹犹豫豫的不肯打开。

  孙政却是坐在沙发上,一脸轻松的打开易拉罐,然后将里面的啤酒,大口饮下。

  片刻后,孙政放下易拉罐,一脸微笑的望着我,正要说话时,他忽的脸色一变,急忙伸手捂住嘴巴,起身便走。

  见状,我一脸茫然,便急忙跟了上去,只见孙政一路跑到厕所中,打开马桶盖对着里面疯狂的呕吐起来。

  马桶中的水,本就存档多年,散发着臭味,经孙政这么一吐,这卫生间的味道更加刺鼻了。

  孙政蹲在地上,不住的呕吐着,只是吐着吐着,声音中却传出了几声哽咽。

  见状,我轻声叹气,我知道,孙政终于清醒过来了。

  我微微弯腰,用手掌轻轻拍着孙政的背部,此刻的孙政脸色涨红,像是快要窒息一般,他委屈的像个孩子,扒着马桶的边缘,如孩童呓语一般,低声呢喃道。

  “回不去了……回不去了。”

  我本想说些什么,好安慰一下孙政,只是听着他嘴中的话,我却也变得消沉起来。

  是啊,都回不去了。

  灯火通明的夜景,五彩缤纷的霓虹灯,川流不息的人群,都已不在了。

  一切都来的太快,让人来不及有任何防备,快的甚至让人来不及好好哭上一场。

  这个世界,早已面目全非,回不去了。

  在这末日十年,所有人都在为了活下去,忙碌着,麻痹着,好让自己忘记曾经的繁华。

  于我而言,午夜惊醒时,我总会可悲的意识到,在那偌大的城市中,只有我一个人,我是鬼城中唯一的住户。

  孙政呕吐了许久,像是真的喝醉了一样,说着一些没有逻辑的胡话。

  我只能扶着他,走入一间卧室,卧室之中,有着一张大大的双人床,我将他放在那张大床上,然后转身离去。

  夜色渐深,我在有些凌乱的客厅中转了转,然后将目光落在沙发后的墙壁上。

  只见,在那灰扑扑的墙壁上,挂着一张巨大的全家福,照片中孙政搂着自己的妻子,他的儿子坐在两人中间,可爱的做着鬼脸。

  我从没有听孙政提起过他的家人,而孙政看起来一直都是大大咧咧的一个人,嬉笑怒骂都不会隐藏。

  但现在,我看着墙壁上的全家福,我才迟钝的发觉,如他那样直率的人,也是有着无法告诉他人的故事。

  这是一个不需要答案的谜题,这场末日中,我们所有人都变得支离破碎,亲人不再,孤身一人。

  就像是宋明涛,只能用泥人告诉小雅,她曾经有过很珍惜她的爷爷奶奶。

  风声呼啸,穿过落地窗,落在我的脸上,我忍不住眯起眼睛,转身离开。

  我在这所房子中,找到了一个房间,随意睡下,不再多想。

  但在我躺下之后,无数的念头,却如杂草一般,在我的疯狂生长着。

  我感觉自己像是回到了之前的模样,孤独,阴郁,控制不住的去想一些不该想的事。

  似乎,一旦没有了瞳瞳,我似乎就会很快变成当初那个没有勇气,躲在丧尸群里的懦夫。

  可是如此,我每想到瞳瞳时,便无法避免的会想起她与那个脑瘫神那若有若无的联系。

  瞳瞳究竟是什么来历?按照脑瘫神所说的那样,她给了我十个名额,十个可以将丧尸转换为人类的名额。

  瞳瞳是第一个,宋明涛的妻子是第二个,可宋明涛的妻子为什么能够恢复理智,恢复之前的记忆,而瞳瞳却不能呢?

  就在我胡思乱想的瞬间,我的身子忽然一僵,呼吸也停了下来,一个可怕的想法,涌入了我的脑海,让我感受到了恐惧。

  瞳瞳……是第一个喝下我的血……的丧尸?

  我的脸色瞬间变得惨白,呼吸急促,心口痛的厉害。

  我想起来了,我想起来了。

  瞳瞳并不是第一个,喝下我血液的丧尸。

  第一个……是那名咬了我一口,然后一脸晦气走开的家伙。

  所以……瞳瞳并不在那两个名额之内?

  我努力的回想着,却发现无论如何回想,也只能得出一个结论。

  我并不能确定,瞳瞳在遇到我的时候,就是一个丧尸,我没有见过她吃人,也没有见她追逐过人类。

  那么……瞳瞳真的是因为我的血改变的,还是说从始至终,她都是她,从来没有改变过。

  不不不!这太荒谬了,第一个咬我的丧尸,不是也没有立即转换为人类吗?

  说不定,我的血液是在后来时,才被那个脑瘫神做了手脚。

  恍惚之间,我仿佛听到有两个声音,在我脑中争吵,争论不休。

  可是,无论是哪个声音,都对瞳瞳没有任何恶意。

  我,还真是一个没有出息的人,哪怕发觉瞳瞳可能是脑瘫神的作品,但我却无法对她生出一丝一毫的恶意。

  毫无疑问,当初被我当做一味药的瞳瞳,如今已让我彻底沉沦。

  我想念她,哪怕她可能是个怪物,我依然想念着她。

第一百十一章 比喻鬼才

  漫漫长夜,我躺在冰冷的床上,辗转反侧,纠结于瞳瞳的身份。

  可这注定是一个不可能有答案的问题,即使瞳瞳真的是脑瘫神的手笔,那我又能做些什么?

  赶她走吗?

  可是,在这末世之中,我只有瞳瞳了,真的只有她能陪在我的身边了,除了她,我早就一无所有。

  哪怕回到十年之前,我也再无法融入人群之中了,当年的尸神教,在我身上留下的疤痕,那些我不愿想起的经历,让我成了一个矛盾对立的怪物。

  我害怕孤独,但又无法融入人类的据点之中,看着那些陌生的脸庞,我总会想起尸神教的人们,刻骨铭心,所以我讨厌人群密集的地方。

  是啊,就是如此矛盾,我害怕孤独,但又无法走入人群之中。

  直到瞳瞳的出现,我才越来越像个人,不再那么病态,那么疯狂。

  回想没遇到瞳瞳时,我的生活状态堪称阴间。

  那时,我的生命里除了我,再没有其他人,给自己定下繁琐无用的规矩,白天在空空荡荡的城市中游荡,活像个孤魂野鬼。

  到了晚上,我会独自一人坐在沙发上,眼神呆滞的看着我搜集而来的影碟,直到我不知不觉的睡倒沙发上,最长的一次,我整整一个月没有见到除我以外的活人。

  真是一场噩梦啊,我无法得出结论,却又无法安心睡去,只是在床上来回转身,翻来覆去,直至黎明时分,我才在不知不觉的状态下入睡。

  然后,便是一片混沌,我没有梦到光怪陆离的奇怪梦境,知识一片没有任何意识的空白段落。

  我不知道自己睡了有多久,当我缓缓睁开眼睛时,窗外的太阳已升至了正中的位置,我掀开被子,揉着双眼,不再思考那个问题。

  是的,我破罐子破摔了,无论瞳瞳是什么来历,我都不愿再想,就当我压根不知道这件事吧,我本来就是一个擅长自欺欺人的家伙。

  细小的尘埃,在阳光的照射下,漂浮在空气中,清晰可见。

  我推门而出,踏入客厅之时,我微微站定,神色错愕。

  只见,昨晚满是灰尘,凌乱不堪的客厅之中,此刻竟是被打扫的干干净净,一尘不染,若不是那股朽味飘进我的鼻中,我都要开始怀疑是不是自己记错了。

  没有了那些杂物,灰尘,整个客厅便变得明亮起来,干净整洁,而孙政就站在沙发前,怔怔的看着沙发后那张巨大的全家福,神色落寞,灰暗。

  我缓步踏去,站在孙政的身边,同样抬头向那张全家福望去,低声说道。

  “很可爱的孩子。”

  孙政闻言,微微眯起眼睛,嘴角微抿,露出一个苦涩的微笑,喃喃说道。

  “是啊,很可爱,就是调皮了一些。”

  话音落下之后,便又是长久的沉默,我没有打扰孙政,而是陪着他站在照片前,浪费着时间。

  按照我们的计划来说,我和孙政现在应该去找车,以及满大街的找可以用的燃料,这本该是很紧迫的事,因为夜晚到来后,丧尸们会满大街的狂欢,孙政无法陪着我,而我对这座城市陌生至极,根本找不到回来的路。

  本该是这样的……是的,本该是这样的。

  但……浪费时间,也是人生不可或缺的一件事。

  我陪着孙政站了许久,久到我忘记了自己该干什么,而这时,孙政望着墙上的全家福,忽的低声说道。

  “照片真是一个好东西啊。”

  “能留住许多的东西,明明再也见不到了,却还是能够看到。”

  “真好啊。”

  说罢,孙政笑了笑,摸着自己的下巴,轻声说道。

  “我感觉自己能看一辈子。”

  闻言,我偏过头来,望着恋恋不舍的孙政,轻声说道。

  “那就一起带走吧。”

  孙政轻轻摇头,眼神黯淡了下来,无可奈何的说道。

  “不带了,一旦有了这个念头,我怕是什么什么东西都舍不得留下了。”

  我拍了拍他的肩膀,只能拍了拍他的肩膀,劝说道。

  “这次要是不带,你这辈子可能都没有机会见到这张照片了。”

  “明白吗,等多年之后,你很可能都想不起你家人的照片。”

  孙政1闻言,顿时犹豫起来,他想了许久,却还是摇摇头,说道。

  “我再想想,我们现在先干正事吧。”

  我转头望向落地窗外,此时已过中午,虽是秋天,但距离天黑还有一段时间,倒是还能出去试着搜刮一下。

  “行,现在我是客人,我听你的。”

  孙政没有推脱什么,径直向门口走去,而我则很有自知之明的再次掏出小刀,往自己的手腕上割。

  就这样,我和孙政穿过整整十八层的楼梯,然后走出小区,兜兜绕绕许久后,却是停在了一堆报废的烂车堆里,在长长的楼梯之中,我便完成了对孙政的伪装。

  简单来说,就是用我的血洒在他的身上,而孙政似乎也从之前的状态恢复了过来。

  满地狼藉的垃圾堆中,聚集着许多丧尸,孙政见状,便停下脚步,他不敢说话,只是用眼神示意,只是这眼神中的含义有些奇怪。

  快用你的血把他们臭走啊。

  虽然没有明说,但孙政这货就是这个意思,我叹了一口气,给了他一个鄙夷的眼神。

  “得了得了,你赶紧找个地方躲起来,近距离接触,我的血不能保证作用。”

  说罢,我便不去管孙政,径直向着那报废的汽车堆走去,并且顺手抄起了一根铁棒,那些躺在车上晒太阳的丧尸们,有些奇怪的看向我这个生面孔,像是在犹豫着要不要上来打个招呼。

  我拖着铁棍,来到一辆破烂的汽车上,四下打量了一眼后,便抄起铁棍,重重砸向保存完好的玻璃。

  咚!!!

  随着一声巨响,玻璃瞬间碎裂,刺耳的响声,在这空旷的地方,四处回荡。

  丧尸们瞬间起身,有些厌恶的捂住了耳朵,而我则抄着铁棍,再次砸下。

  我说过的,丧尸们对于声音十分敏感,虽然没到克制的地步,但他们绝对不会喜欢这样的噪音。

  咚!咚!咚!

  随着噪音不断响起,原本悠闲地丧尸们顿时四散而逃,就像是一群被杰哥追赶的阿伟,可以说是很勇,也可以说是很逊。

  我持续制造着噪音,直到丧尸走的干干净净后,我才扔下铁棍,转身向着身后大喊。

  “可以了,出来吧。”

  话音落下,孙政小心翼翼的从远处走出,与此同时,他的眼中亮起了一道光芒,惊讶道。

  “噪音是丧尸的要害吗,那我们岂不是不用害怕丧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