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女大人,请不要再复活我了! 作者:温二两奶茶 李奥瑞克每次意外死亡都能加一个技能点,于是他反复作死越作越强。忽然有一天,他发现自己太强了,强到没人杀得死他。 为此他必须策划一场盛大的作死! 第一章:壮哉!李奥瑞克 秋风萧瑟,李奥瑞克手持长枪站在岗位上,脑中思考着各种杂事。 我算是倒霉,还算是幸运呢? 这是李奥瑞克穿越到这个世界的第十年,十年前,他在熬夜看书的时候突然感觉头晕目眩,一眨眼,自己就穿越了。他也从大三的学生变成了一个十岁的少年,名为:李奥瑞克。名字跟骷髅王重名这事儿暂且放下不表,直接说重点。 他现在有一种神秘的力量、超能力……或者直接说是外挂也行。他每次意外死亡,他就能进入一个名为“真理图书馆”的地方,然后得到一本藏着“真理”的典籍。一条命换一本真理,十分划算。 所以,他必须一直作死。 李奥瑞克现在的处境有些麻烦,甚至可以说,到了命运的十字路口。 他三个月前加入北伐军,因为他悍不畏死勇敢战斗,荣升为了侍卫长。现在他正站在将军的大帐前面守门。此时将军的大帐之中,传来了众人的争吵声,还夹杂着怒吼。 大人们心情不好,这也是理所当然。因为阿卡德将军的北伐军酣战三个月,却未能突破眼前的要塞。 野狼城,蛮族边疆的一座雄城,东临三叉戟河,西临谷地群山,守望着广袤北方平原,可以说是绝对的战略要地,北伐能否成功——或者说能否开始,就在于能否打下这座城。 “砰!”帐篷里传来了拍桌子的声音,又传来拳头的闷响和人的惨叫声,似乎是打了起来——这也不稀奇,议会的文人都能上演全武行,那武将们开会也免不了动手。 周围的士兵都朝着大帐投去了担忧的目光,不过李奥瑞克并不着急,心想:让他们再吵一会。 离我登场还差点火候。 …… 阿卡德·谢尔双手按在桌子上,粗重的喘息着。 这是个骨架宽大的老人,假如只是看他那披风下背影,你会感觉他是个强壮威武的武将,但若是从正面看,就能看到他深陷的眼窝、苍老的面容、还有皮包骨的巨大手掌。 “经过刚才的讨论,看来诸位已经放弃攻城了?”老人阴沉着脸说道。 此时有个老兵小声说:“我们恐怕打不下野狼城。” 阿卡德将军没有说话。 接着,有个老兵说:“确实,我们本来是要奇袭野狼城的,但是……不知为何走漏了风声,这奇袭就奇不成了,敌人部队回防,听斥候回报,现在城里的军队跟我们差不多,甚至可能比我们多上一两千人,自古以来,攻城方没个三五倍的兵力,就很难破城,我们现在不仅没有人数优势,还有劣势,而且我们的攻城器也不够精良,这个……” “说完了吗?”将军瞪着他说道。 “说完了。”那人后退了两步,脚后跟撞到椅子腿,发出一声刺耳噪音。 又有一个金发的男人叫道:“阿卡德,你不能这么一意孤行!”那家伙穿着比所有人都华丽的盔甲,腰间佩着剑鞘镂空的宝剑,战靴上镶嵌着亮闪闪的金链子,就仿佛生怕敌人看不到他似的。 “米兰爵爷,你有何高见啊?” 那个男人一脸傲慢,说:“没有这样打仗的!这是让我们的人去送死,我看《攻坚论》里说,攻城战应该……” “我也看过那本书,上面说若想攻城,攻城方需要十倍粮草、十倍兵马、十倍时间。” “对啊!” “但我们没有这些东西,米兰爵士,我们的人两倍都不到,粮草还够半个月,时间更是紧迫。” 米兰爵士质问道:“那我们为什么要北伐?阿卡德将军,你要对此负责!你要对所有牺牲者的性命负责!” 这时候老人忽然说道:“我们的民族叫做埃索达卡,这个词翻译成现代语言,就是‘高原人’。” “那你们知道,我们的民族叫高原人吗?” 那几个年轻人都面面相觑,只有督军希雅神情一变,表情痛苦。 老将军继续说:“因为我们两百年前住在北方的高原上。” “但后来野人、蛮族和魔族挥军南下,我们打不过,只有往南逃窜。于是现在高原人住在南方的河谷里、沼泽里还有丛林之中——对了,你们谁得过湿疹,或者是身上有湿疹?举起手来。” 所有人都举起了手。 老人点了点头,说:“这是南方才会有的病,潮湿的水汽侵蚀了我们的血肉,所以才起疹子。” “我们的身体不适应这里!” “我的灵与肉,还在渴望北方的高原!当你站在凛风之下,你身上的每一个毛孔就都会快活的呼吸,你身上所有的‘湿病’都会和丢进炭火里的雪一样迅速消失。” “而现在是我们收复失地的最好时机!”老人狠狠一拍桌子,怒吼道。 “此时蛮王索斯达里尔和冰魔开战,主力全在北方,我们如果能拿下这座边境之城,那么我们就拿下了乱世的入场券!接下来我们就可以用野狼城做跳板,进军北方!如果拿不下野狼城,那么我们就只能继续在沼泽里苟且偷生,而且一旦蛮王索斯达里尔腾出手来,他就会再次挥师南下!” 米兰爵士叫道:“可是蛮王说了,只要我们年年进贡,就不会打我们。” 老人骂道:“蠢货!那是因为蛮王之前要对付北方和西方的威胁,腾不出手来远征我们!等他平定了魔族、地下人还有其他反抗者,那他还会需要我们的纳贡吗?不!他会直接拿走我们的土地,把我们变成兽栏里的奴隶——五年前他就在训练适合沼泽作战的狼骑士了,为什么?为了来我们的土地观光旅游吗?” “那么我再问一次,诸位有什么良策吗?”老人沉声说道。 这次大家各抒己见,米兰爵士说可以等待援军,但立刻就被众人否定,因为敌人的援军来得更快;参谋说可以到城下骂阵,刺激敌人的将领出来单挑,这倒算个办法,但敌人的将领是神勇无敌的“熊爪”哈伦,北伐军中没有他的一合之将…… 众人一筹莫展,阿卡德将军也不禁叹气,自言自语道:“看来只有明天我亲自率兵攻打城墙了。” 若主将亲自带人攻城,军队肯定会士气高昂,然而这也意味着主将会陷入危险境地。若是阿卡德再年轻三十岁,或许还行得通,那时候的他是王国首屈一指的猛将,能拉“巨人长弓”,能穿着重甲奔跑,还能跟巨牙兽角力。但现在只要一阵寒冷的秋风,他就能膝盖酸痛、腿肚子打颤,这种情况下让他去冲锋陷阵就是送死。 北伐军主将一死,那这场仗就彻底输了。 老将军也很清楚这件事情,但他别无选择——要么胜利,要么死亡,哪怕战死沙场,也好过老了之后还要当亡国奴。 这便是我最好的归宿了,他心想。 就在这时候,门口传来了一个声音。 忽然,帐篷门口传来了一个年轻有力的声音。 “将军,请容我斗胆献策,助您破城。” 众人朝着门口望去,只见一个侍卫站在那里,相貌英俊,表情毅然。 “你是谁?”阿卡德问道。 “您新任命的侍卫,李奥瑞克。”他欠身行礼,再次说道:“请听一下我的计谋,诸位大人。” 第二章:请不要妨碍我作死 阿卡德将军打量着这个年轻人。他没有华丽的战铠,也没有散发着魔力的武器,从头到脚的装扮,都只是个普通的侍卫。只是他那坚定的眼睛中透露着一股怪异的光,那是睿智?还是疯狂?抑或是其他什么?阿卡德将军只记得李奥瑞克是个新兵,因为作战勇猛所以提拔为了侍卫,除此之外一概不知。 阿卡德沉吟着,只因他从这个年轻侍卫身上感受到什么东西,但是旁人却没有这种感觉。傲慢的米兰爵士瞪大眼睛,说:“这没你说话的份,滚出去!” 李奥瑞克并不恼怒,只是平静的说道:“我既然敢说话,就是因为我的智慧在各位之上——尤其是你,你这个谢顶金毛!” 狂妄、傲慢、甚至是作死!一个没有功勋和爵位的士兵,贸然闯入主帅的帐篷,还说这种话,简直是不要命了。 但话说回来,米兰爵士确实是严重谢顶,只是他平时戴着帽子,没人看出来罢了。 “我要杀了你!”爵士愤然拔剑。 “慢着!”老将军抓住了他的胳膊,老人虽然看似消瘦,但那双大手仍然如铁钳一般有力。米兰爵士挣扎了一下,发现自己的胳膊纹丝不动,便涨红了脸,“哼!”了一声然后收起武器。 老人看着李奥瑞克笑了出来,他将那巨大的手掌放在李奥瑞克的肩膀上,说:“孩子,你说你智慧在我们之上,那你最好展示一下,不然我们这些老家伙可不会高兴。”老人说着轻轻一捏李奥瑞克的肩头,李奥瑞克顿时感到骨头一阵疼痛。 众人的目光都汇集到了李奥瑞克身上,充满敌意的眼神仿佛锐利的针。 李奥瑞克说道:“我手上有一个魔法卷轴,是我前些年在一个云游术士手中买来的,这卷轴能让一个人变成空气,持续三分钟,用这个东西就能穿越城墙。” 魔法师是稀罕物,而只有大魔法师才能制作卷轴,因此这东西就更为稀罕了。当代的大魔法师一共就三位,两位是精灵,一个是魔族,这些人整天忙着“探究真理”,哪有空印卷轴?所以众人都没见过。 米兰爵士冷笑,说:“肯定是假的。” 李奥瑞克立刻说道:“那要是真的你去死么?谢顶金毛!” 米兰爵士脸一黑,骂道:“要是假的你去死吗?小杂毛!” “我死!”李奥瑞克用一副‘吔屎啦你’的表情说道。 米兰爵士涨红了脸,伸手就去拔剑,然而将军再度按住了他,说:“先让这位年轻人说完。”将军一辈子南征北战,见过许多亡命徒,但也没见过李奥瑞克这么横的,加上这个小伙子器宇轩昂,相貌英俊,老人就对他更加好奇了。 “行!”米兰爵士收回武器,嘀咕道:“妈的,我倒要看看你有什么能耐。” 于是李奥瑞克继续说道:“野狼城三面陆地,但东边却靠着河流。正因为有河流做天然的护城河,所以敌人在东侧的防御和侦查都相对松懈,而且这里的城门也和其他三面不同,这里由于是水道,所以是铁索控制的吊门,只要能斩断铁索,城门就会立刻打开。用这个卷轴可以送一人进城,这个人只要斩断铁索,那么……” 这时忽然有人说道:“不行,这太理想化了。” 那是个女人的声音,听起来利落干脆,不输男子。众人不禁朝着那个声音看去,在那里有一位身穿银色战袍的女将。 这是希雅·雷奎,现任督军,北伐军的二把手。 希雅她身上有许多值得关注的点,例如身材高挑,五官棱角分明,容貌美丽却又杀气腾腾……但无论人们从那个角度去欣赏她的美貌,最后视线总会落到希雅那双大长腿上。 那实在是太显眼了——督军希雅那双腿比例匀称,修长笔直,她的腿不像是贵族小姐那么纤细,也不像农妇般粗壮,那是介于胖与瘦之间的丰腴。而且,骑马的人本该双腿结实,就和大理石一般坚硬,但古怪的是,她的腿却是柔软的。希雅的左边大腿牢牢捆着一个腿环,上面用来放置利器,那腿环咬进她柔软的肌肤内,凹陷在里边。 无论耗费多少笔墨来描述这双腿都不为过。著名的吟游诗人“寡妇之敌·兰瑟”在见过希雅的双腿之后,就曾赞叹道:我不知世上最痛苦的死法是什么,但我晓得,世界上最美妙的死法,一定是让希雅的大腿把我给夹死! 但话又说回来,北伐军中没人敢碰她,一来因为她是沃尔夫公爵之女,二来是她是一流的剑士,她精通单手剑与大剑,能一人抵挡五个男人,还曾以步对骑并砍下了狼骑士长官的头颅。迄今为止她也没有谈婚论嫁,或者有过什么绯闻…… 咳,言归正传。 将军问道:“希雅,你怎么想?” 希雅说道:“第一,我们不知道这卷轴是否有效?” 李奥瑞克说:“你可以找军队里边的学者鉴定,肯定有效。” 希雅看也不看他,继续说:“第二,就算卷轴有效,那要用什么斩断吊门的铁索呢?” 李奥瑞克说:“我知道将军有一把宝剑,是当年北疆之王留下来的圣遗物,这武器削铁如泥,必能斩断铁索。” 阿卡德将军笑了起来,他将左手放在自己腰间的剑柄上,说:“确实,我这把剑别说铁索,就是龙骨也能斩断。” 希雅皱起眉头,瞪着李奥瑞克说道:“那你难道让阿卡德将军去砍铁索?” 李奥瑞克一耸肩,说:“那当然不行,将军太老了……” “那你去啊?”她大声质问李奥瑞克。 李奥瑞克说:“废话!我不去谁去?” “哎?”希雅那双美丽的眼睛眨了眨,似乎没意识到这个回答。 但将军却笑了起来——其他人都太年轻了,没能看懂李奥瑞克的所作所为,而这睿智的老人却早就意识到了一件事情:李奥瑞克,这家伙从进门那一刻就将生死置之度外了。 希雅愣了一下,旋即诘问道:“你这个蠢货,现实打仗可跟吟游诗人的故事不一样,你以为自己做了这样的事情还能活下来吗?就算你侥幸打开城门,也瞬间就会被乱刀砍死!你等不到我们的增援,你明白吗?”这次她的语气软了许多,比起愤怒的质问,更像是在劝说一个不懂事的年轻人。 李奥瑞克点头,然后他拿起桌上的酒杯喝了一口,然后“啪!”一下将杯子狠狠摔碎在地上,惊得众人头皮发麻。 “督军大人,我虽然从军只有半年,但也杀过人见过血,不然将军怎么会提拔我当守营侍卫呢?” “呃……”希雅愣了一下,同时李奥瑞克继续说道:“是,我的资历不如在场的各位,但我的勇气却不输任何人。刚才将军在帐篷里说的话,我在门口听得一清二楚,我知道,现在高原人到了生死存亡的关头了。野狼城破,我们的民族还能继续生存,将来孩子们或许还能收复故土,重回北方高原;若是败了,我们就会亡国灭种。” 李奥瑞克低下头,看着地上粉碎的杯子,面色沉重的说道:“所以对于军人来说,我没得选,不是吗?如果我能破城,那么高原人的孩子还能活下来;如果我逃跑了,那么到头来我还是会死,而且会死得很耻辱!”他握紧拳头,“诸位大人,你们说呢?” 众人沉默,阿卡德将军看着眼前这个年轻人,感叹道:“果然,高原人是不缺勇士的,有你这样的年轻人,那未来就是光明的。” 此时米兰爵士涨红了脸,说:“他……他肯定是个骗子!将军你要是把剑给了他,那他肯定会拿着您的剑去投敌!不要相信他。” “不,他说的都是真的。”阿卡德说。 “将军?”米兰爵士望向阿卡德。 阿卡德将军对大家说道:“首先,他手中的卷轴是真的,我可以担保。”老人见过真的魔法卷轴,也晓得这种魔法。 “那这也不能说他就是……” “其次,我亲眼见过他战斗的样子,他十分勇敢。”将军回想着李奥瑞克先前和他一起攻打城寨时候的场面,他记得这个年轻人打仗非常不要命,就仿佛跟自己有仇一样。这么勇敢的人,怎么会在关键时刻叛变呢?老人打仗这么久,自认为看人还是很准的。 “那……我战斗还很勇敢呢。”米兰爵士低声说道。 将军笑了,说:“所以你也不会叛变对不对?” “这……”爵士哑口无言了。 接着将军解下了自己的佩剑,交给李奥瑞克,说:“孩子,我老了,不配使这么好的剑了,现在我将他交给你。”老人看着这个年轻人,眼神慈祥的就像是看着自己的儿孙,“这是北疆王的圣遗物,名为‘巨人屠夫’,那个男人曾用它先后斩杀了三个寒冰巨人,奠定了北境的五十年的和平……拿着他,北疆之王的勇气将与你同在。” “慢着!”希雅突然叫道。 “希雅?” 希雅走上前来,握住“巨人屠夫”的剑鞘,说:“让我来。” 希雅望着李奥瑞克的脸,李奥瑞克看到她的眼圈红了。 希雅说:“这次的任务只有一次机会,让我来吧。” 不是,姐姐你别拦着我作死……李奥瑞克这句话差点说出口来,他干咳了一声,说道:“呃,希雅小姐,这个事情……” “我意已决。”希雅打断了李奥瑞克的话。接着,她继续说道:“我相信你的勇气,但是,李奥瑞克,你要知道这件事情不光是有勇气就行了,还需要实力,让我执行任务的话,成功率会更高。因为我是这里剑法最高明的人。”希雅撩起斗篷,露出系在腰间的剑来。 “也不见得。”李奥瑞克学着她的样子将手放在武器上。 “啊?” “我在剑法上也有些心得,要不咱俩练练?”李奥瑞克着拿手一指帐篷外。 希雅顿时笑了——开玩笑,你怎么可能打得过我?我可是希雅·雷奎,高原人首屈一指的女剑士! “我敬佩你的勇气,但这份傲慢我并不欣赏。”希雅冷哼一声,拿手一指外面,“走,让我教教你高原人该怎么用剑。” …… 五分钟后…… “怎么会这样?” 希雅跪趴在草地上,脸上满是黑线。 她输了。 希雅从五岁开始学剑,用剑比别人用刀叉还熟练;她十三岁在皇家比武大会上一战成名,击败了著名的“绿剑”斯派克。然后她十五岁从军,靠着手上的绝活战胜了数不尽的强敌。她天生手腕灵巧,反应迅速,而且在剑法上悟性极高,二十三岁的她精通“刺剑术”“斗剑术”和“砍杀术”三种剑法,这使得她无论是步战还是骑战都所向无敌。 但她今天输给这个“无名小卒”了。 希雅实在是难以接受这个现实。 这个名叫李奥瑞克的男人有两个非常厉害地方:第一,他使用的剑术十分古怪,希雅从没见过类似的流派,甚至连将军也没听说过;第二,他攻势非常凶猛,就像是不怕死一样,若非两人穿着护甲,刚才那几招估计就要出人命了。 总而言之,李奥瑞克证实了他自己说的话——希雅,你不见得是剑术最厉害的。 李奥瑞克收起武器,行了一礼,说:“承让了,希雅小姐。” 希雅愣了几秒,只得接受自己战败的事实。她还了一礼,说:“没有,是阁下技高一筹。” 李奥瑞克说道:“那既然如此,就由我来担任这个斩断铁锁的角色吧……” “等等!” “又怎么了啊?”李奥瑞克多少有点不耐烦,姐们儿你不是输给我了吗,还想咋滴啊? 希雅朝着将军又行了一礼,毅然决然的说道:“阿卡德将军!我还是想执行这个任务,可以吗?” 老将军也皱眉头了,说:“希雅,你想干什么?” 希雅激动的说道:“李奥瑞克比我年轻,剑术比我高明,比我有胆识,最重要的是,他也对国家一样忠诚!总的来说……他各个方面都比我要强,既然如此,那就让我来替他牺牲吧!” 将军大为震撼:“啊,这……” 李奥瑞克也十分感动,然后拒绝了——所以说别妨碍我作死啊,女人! 这时候李奥瑞克灵光一闪。 “希雅小姐!”李奥瑞克高声说道,“我敬佩你伟大的献身精神,也感谢你对我寄予厚望,但是你忽略了一件事情。” “我忽略了什么?” 李奥瑞克说:“未来太遥远,我们只看当下——如今你是督军,或者说是这里的副将,而我是只普通侍卫。我如果死了,对军队没有什么影响;但你要是死了,麻烦可就大了。” 李奥瑞克这话确实在理,希雅一时间找不到反驳。 “所以让我来吧,希雅小姐,你的战场不在这里。” “你……” 希雅哽咽了。 她从未见过这么高尚的人。此时在希雅的视角中,这个年轻人的眼睛如同星光一样璀璨,身躯如同山峦一般伟岸。 而且还英俊又年轻!啊,他看上去也就刚刚二十岁,这这这……太戳我了。 希雅喜欢比自己小的男孩子,当然,这是个秘密。 可一想到这么棒的小男生马上就要慷慨赴死了,希雅小姐就觉得心如刀绞。 第三章:我还能抢救一下 没有什么值得争论的地方了,当晚,将军命令火头兵单开小灶,给李奥瑞克准备的当前条件最好的餐食,又送上一瓶美酒。李奥瑞克说不喝酒,怕误了事情,但老将军执意要和他喝一杯。 阿卡德说:“即使你再勇敢,做这种事情的时候也会紧张,喝一杯,助恐惧之魔不再侵扰你的灵魂。” “是,将军。” 于是李奥瑞克与将军干杯。 老将看着这个年轻人,心中不由得感叹:这种傲骨,这种勇气,老人只在一个人身上见过。那人便是米兰爵士的祖父,也是当年他效忠的将军,圣骑士凯亚·布兰德,也称“有仇必报布兰德”。 这样的年轻人,未来一定是大有可为吧? 可惜他就要死了。 想到这里,即使是见惯了生死的老将军,也觉得眼角发酸。 希雅也走了过来,她行了一礼,说:“李奥瑞克,不论你成败如何,今夜之后高原人都会赞颂你的名字,国王也会为你追封爵位……”她咬了下嘴唇,“所有人都会记住你的,也包括我。”说完这话之后,希雅便迅速转身,以免李奥瑞克看到她的眼泪。 接着两位修女走来,白袍的叫芙,黑袍的叫菲特,她俩一个负责救命,一个负责收尸。白袍修女芙哭着握住了李奥瑞克的双手,说:“对不起,大人,对不起!” 李奥瑞克看着眼前的修女,芙小姐今年19岁,有着白皙的肌肤和一双温柔的眼睛,即使是哭起来也十分美丽,所以李奥瑞克忍不住多看了几秒钟,才道出自己的疑惑,他说:“修女,为什么要和我道歉?” “因为我救不了你的命!”她抽泣着,“我曾在七神面前发誓,要竭尽全力救下每个人的性命,可是……可是当我找到你的时候,你恐怕走早已死在蛮族的刀下了!我为你做不了任何事情,我,我,呜呜呜呜呜……” 这女孩有圣母的心肠,医术也高明,军中没人不喜欢她。李奥瑞克看她哭的难受,就安慰她说:“也不好说,那个什么,摩门经上有一段怎么说的来着?哦,说是:‘英雄西摩为他人而死,感动七神,便死而复生’?万一我也能感动神灵呢?” 修女呜咽者,说:“但是,但是……西摩是神的孩子,才能死而复生啊,您是凡人,只怕……” “那你便为我祈祷吧,芙。”李奥瑞克说。 芙用力的点了点头,说:“我会为您彻夜祈祷,再绝食七日!以求您的平安。” 你是要跟我一块走吗?“别别别,大可不必!斋戒三日就行了。”李奥瑞克连忙劝她说。 这小妞已经够瘦了,再绝食的话,非得死我前头。 这时候黑袍的修女拍了拍芙的肩膀,然后将她拨开,自己站到了李奥瑞克面前。 黑袍的菲特也很美丽,但她那张脸却总是充满了性冷淡似的冷漠。毕竟,她是专门负责打扫战场的“送葬者”。 两人四目相对, “待到胜利,我会为你收尸。”她面无表情的说道。 “谢谢你。” 黑袍修女看着他沉默了几秒,说:“不管你死相有多惨,我也会将其拼接缝合,还你一个体面的葬礼。” 站在角落里的米兰爵士嘀咕道:“真是一群蠢货,尤其是那个侍卫,他这是白白送命。”此时他帽子下面的头皮瘙痒起来,他悄悄挠了挠,说:“希雅也就罢了,怎么芙这孩子也那么崇拜他?老子受伤的时候,都不见她这么哭的……” 米兰爵士很酸,但转念一想,那家伙活不过今晚了,我嫉妒一个死鬼做什么? 李奥瑞克的“遗体送别仪式”到此结束,临走前,他跟老将军确认道:“将军,兵马备好,一定要抓住机会。” “放心!”老将军自信的说道,“如果城门都开了,我还攻不下这座城,那我这几十年的仗,也就白打了。” “我相信您。”李奥瑞克拿出了魔法卷轴,准备行动。这时候将军伸出手,说:“等下!” 李奥瑞克说:“将军有何吩咐?” 将军说道:“你……你成家了吗?” 李奥瑞克哑然失笑,说:“现在给我介绍姑娘也太晚了吧?” “呃,我不是这个意思,虽然说我确实有个待嫁的孙女……”老头尴尬的笑了笑,“我是想说,你这么好的年轻人,若是无后,着实可惜了。若你有后人,告诉我他姓名住址,我可以为他谋个好差事。” 李奥瑞克摆了摆手,笑道:“多谢将军了,但我还不一定死呢,万一我跑得快呢,是不是?” 大家都只当他说笑,众人也只好跟着惨笑,但许多人笑着笑着就哭了。 夜枭啼叫,是出发的时候了。 “再见了,战友们。”李奥瑞克朝大家行了一礼,然后撕开卷轴,消失在了夜空中。 …… 黑夜如墨,月光似纱。 绰号“狼牙”的古温将军正在城墙上巡视。那是个精瘦的汉子,长着狭长的眼睛和棱角分明耳朵面孔。今晚狼牙将军不知为何睡不着觉,此时他在城墙上徘徊着,心中有些莫名的焦虑。 “高原人今天怎么不攻城了?” 野狼城的城墙固若金汤,守军兵强马壮,粮草充足,实在是没什么可以担忧的。可他今天就是觉得有些不安。他就这样从西墙来到南墙,再来到东边。 到底是什么让我这样不安? 忽然,一阵狂风吹过! 这阵风让狼牙将军不寒而栗,那是什么? 这时他听见了脚下传来了清脆的金属响声,“咔!”听到这声音的那一刻,这位将军感觉心头骤然一缩——那是闸门的声音!接着,铁索剧烈旋转,在索盘上摩擦出了火花,东边的闸门轰然落下。 “砰!” 这一刻,城门的守军才反应过来。城墙下面传来一片惊呼声,接着是喊杀声和骂声。狼牙将军从城墙往下俯瞰,就见一个黑色的剑士在人群中砍杀,那人剑法极其精湛,手起刀落间,身边就会多一具尸体。 “高原人的间谍?他是怎么混进来的!” 狼牙古温有种可怕的猜想——难道是那阵风?不,这不可能,高原人又不会魔法! “给我弄死他,弓箭手,长枪兵,都他妈愣着干嘛,弄死他……” 话说到一半,突然东方喊杀声震天,一小队精锐骑兵犹如离弦之箭一般,射向了大开的城门! “关门,关门!” 来不及了,这支利箭刺入了门中,也刺入了野狼城的心脏。 …… 诚如老将军阿卡德所说的,如果连城门大破的野狼城都攻不下,他这辈子的仗就算白打了。 那一夜,野狼城东门突然大开,大批高原人的精锐鱼贯而入,闯进城中大开杀戒,许多敌人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就被乱刀砍死。城内守军随之大乱,借此机会,阿卡德将军下令全军出击,从四面全力攻城,于是,南北西三面城墙接连告破。督军希雅身先士卒,爬上城墙连斩十八人,又生擒了敌人副将“狼牙将·古温”。随后,围攻三月的野狼城终于告破,整场战斗仅持续两小时,高原人仅有零星伤亡,击毙、俘虏敌军共计一万两千人,缴获武器粮草无数。 自此,在沼泽苟且了两百与年的高原人重新踏足中土腹地,雄踞野狼城,虎视北方群雄。史称“屠狼战役”。 …… 战斗结束了。 三个月的攻城战让将士们都感到精疲力尽,北伐军一度士气低下到准备放弃攻城。然而今天他们创造了奇迹,攻下了这座城池,命运的大起大落让这些将士们兴奋到了极点,即使是身经百战的老兵们,也未曾品尝过如此美妙的胜利。 将军已经搬出野狼城仓库内的库存物资犒赏三军,许多活下来的士兵此时正坐在野狼城中央的场地上饮酒唱歌。那个米兰爵士站在人群中央,眉飞色舞的吹嘘着自己的光荣事迹,他在战斗中指挥一小队人马攻破了防御最薄弱的北门,然后还抢下了东北角的箭楼。接着他又说起这场战斗的意义,什么“高原人复仇从此开始”“我们就是这个时代的传奇”讲得天花乱坠。 换做平时人们或许会讨厌这油头粉面的小丑,但现在是胜利时刻,怎么吹牛都不为过。 此刻众人都沉浸在胜利的喜悦中,唯独希雅小姐心里想着其他事情。 “到底在哪呢……”她喃喃道。 她在东门附近徘徊着,寻找着那个男人。 东门的战场仍然一片混乱,到处都是武器和盔甲,遍地都是死尸。黑袍修女和她的兄弟姐妹们正在为死去的士兵收尸,白袍修女则在搬运伤员。希雅漫步在一片狼藉之中,心里紧张又害怕——她希望赶紧找到李奥瑞克,找到这位英雄,然而,她又担心自己看到他的那一刻,便像个孩子般放声大哭。 此时一位士兵来到她面前,说:“督军,我们找到‘巨人屠夫’了。”那士兵说着呈上那把宝剑。 “巨人屠夫”,那是将军的佩剑,李奥瑞克临行前,阿卡德将军将此剑赠予他,好让他有趁手的兵刃来斩断城门的铁索。此时剑找到了,却不见人,希雅脸色一变,问道:“你在哪找到的?” “在一个俘虏身上。” “那俘虏怎么说?” “他说……”士兵沉吟着。 “快说!” “他说那个斩断铁索的人先是中了两箭,然后被长矛贯穿了身体,钉在城墙上。”士兵伸手一指,说:“就是那边。” 希雅朝着士兵所指的地方走去,她看到那里有一堆蛮族的尸体,这些人都穿着黑色大氅和铜黄色甲胄,手持战斧或长矛。希雅想起来,李奥瑞克为了掩人耳目,当时也是穿了这样一身衣服。 她一个箭步冲了上去。 希雅靠着蛮力搬开那些沉重的尸体,一个个辨认那些人的脸。终于,她在蛮族尸体的最底下,找到了那个男人。 正如士兵所报告的那样,他身中两剑,胸腔被长矛贯穿,留下了一个黑红的窟窿。 最让希雅心碎的是,这个男人到死的时候还保持着战斗的姿态,他那只手高高举起,紧紧握拳,僵在空中;他愤怒的睁大眼睛,尽管那双眼睛已经失去了神采。 “黑袍修女!我找到李奥瑞克的遗体了。”希雅说道。 “是,大人。” 黑袍修女飞速赶来,身后还跟着两个戴面具的强壮男子。她指挥两个男子放下担架,然后跪在地上,伸手去抚李奥瑞克的眼皮。 就在这时候,菲特那张总是面无表情的脸,突然露出了惊惧的表情。她说:“希雅小姐,这可能超出我业务范围了。” “什么意思?” “他似乎,还活着……”黑袍修女瞪大眼睛说道。 他活着? 活着? 活…… 希雅看着李奥瑞克胸口的伤势,心想:这么重的伤,怎么可能活下来? 这时候她看到李奥瑞克的眼珠动了一下,开口说道:“我或许……还能抢救一下……” “军医——!”希雅用她出生以来最大的嗓门喊道。 原来不是死不瞑目,是根本没死啊。 …… 李奥瑞克从病床上睁开了眼睛。他看到头顶是木制天花板而非帐篷的帆布,便心想道:啊,看来城攻下来了,我们现在应该是在野狼城内。 他转动眼珠,屋里只有其他人,只有白袍修女芙坐在床前。小修女打着瞌睡,脑袋如蜻蜓点水,手上拿着一个削到一半的苹果。 李奥瑞克心想:这孩子多半是累坏了,记得她说要守夜祈祷,打完仗还要跟着救治伤员,估计几天都没好好睡过。 李奥瑞克感觉自己的身体没有什么问题,便没有叫她。 毕竟,这也不是李奥瑞克第一次接触死亡了。 李奥瑞克第一次死是十岁那年,他失足阳台坠下,摔到了脑袋,然后便陷入休克。所有来的医生都为他判了死刑,家人也准备为他办丧事了,然而,李奥瑞克却在三天后奇迹一般的醒来了。 他很难形容自己昏迷的这段时间都看到了什么,他感觉自己做了一个十分离奇的梦。 他先是梦见自己的灵魂离开了身体,飘上天空,他低头能看到自己的尸体仰面朝天的躺在地上。 接着,李奥瑞克觉得自己的灵魂卷入了一场风暴之中,他的感知和意识开始扭曲,思想也逐渐混沌……等他再次将自己零碎的意识组合起来的时候,他——或者说他的灵魂,来到了一个不可名状、不可描述、不可理解的怪异之地。 在这个地方,他能感知到时间与空间的总和,能看到过去与未来的一切,但他却无法理解这一切,只要稍加思考,他就会头痛欲裂,而且心中萌生出巨大的恐惧来。 接着,他看到一扇大门缓缓敞开。 “门”只是李奥瑞克对这一事物的理解,并非他真的看到了门。或者说,是“门”这一概念涌入了他的脑海。 他的灵魂被一种莫名的力量吸引着走进门中。 门内是一个没有边际的巨大空间,这里飘浮亿万光辉球体,色彩绚烂美丽,就如同孩童吹出来的肥皂气泡。在那众多“泡泡”的中央,有一个山峦一般巨大的石头基座,在那上面有一个古朴的王座,王座之上,有一位被光环绕的漆黑巨人。 那巨人说:“迷途的灵魂,你怎么会来到这里的?”他讲的不是人类的语言,可是李奥瑞克却能听懂。 李奥瑞克回答:“我大概是摔死了,便到这里来了,这是哪?天堂吗?” 巨人回答:“这里既是冥府,也是天堂,只取决于你的所知所想。” 漆黑的巨人从王座上站起来,就如同一个有实体的影子。 “有一得,必有一失;有一失,必有一得,人类,既然你献祭了自己的生命,那你就可以拿走如生命一般宝贵的东西。” 李奥瑞克说道:“什么东西和生命一样宝贵?总不能是爱情吧?” “是真理!” 巨人张开双臂,整个空间中的“彩色泡泡”都闪烁了起来,这夺目的光彩足以杀死一万个癫痫患者,足以让正常人发狂……接着每一个“泡泡”里边都出现了一本书,这个巨大的空间,俨然就变成了一个大图书馆。 “献祭一条性命,窥探一次真理。”巨人说,“拿取你想要的书吧。” 这什么意思?让我用性命换一本书?李奥瑞克看着周围那片书海,这里边似乎什么书都有,无论是禁忌的魔法书,还是深奥的哲学,或者是医学、武学、神学……以及其他各种各样的社科类书记,他只是扫了一眼,就头晕眼花了。 第四章:刘(xia)皇叔 巨人说:“我提醒你,你的灵魂承受不了太多知识,太贪婪的话,你就会精神崩溃。” 李奥瑞克定了定心神,问道:“但我不是死了么?我死了的话,这些美妙的真理对我还有什么用呢?” 黑色的巨人说:“你不知道有多少人宁可去死,也要看真理一眼呢!” 李奥瑞克说:“那我想活下来!告诉我,能让活下来的真理是什么?” “死灵魔法、快速愈合、复苏术、神术、身体修复……任君挑选。” 于是李奥瑞克朝着那个装着“快速愈合术”的泡泡伸出了手,他触碰那个泡泡的一瞬间,那本书就化作一道光飞进了他的身体,接着脑海中便出现了巨量的信息……随着一阵天昏地暗的眩晕感,李奥瑞克突然顿悟了,他就仿佛是把整本书融会贯通了一样,所有的知识都出现在了脑海里。 如此美妙!真理竟然是如此美妙!这是他头一次用这种方法咀嚼知识。他在一瞬间学习到了普通人穷其一生都无法领悟的魔法,这种感觉实在太爽。 李奥瑞克不禁问那个巨人说:“假如我再死一次,还能到这里来吗?” 巨人笑道:“迷途的灵魂,你太贪婪了,真理又不是花草,怎能任你观看?下次你再献祭自己性命,你的灵魂就会前往天堂或者地狱,届时便会后悔莫及!” 后来,李奥瑞克便苏醒了,并且拥有了名为“快速愈合术”的魔法——复苏术比起魔法来说,更像是一种“被动技能”。领取了这种魔法之后,李奥瑞克的身体自我修复能力就会大幅度上升,小伤口几分钟就能愈合,大伤口也会快速的止血和结痂。随着他对这个魔法反复练习,他甚至可以收放自如,控制伤口的愈合。 不过李奥瑞克也一直记着巨人的警告:别太贪婪,不然你会后悔莫及! 但是,霉运有一就有二,在这个人均寿命三十岁的时代,英年早逝可是太正常不过了。两年后,姑妈用发霉的肉做了馅饼投喂给李奥瑞克,导致他食物中毒,再次昏迷。 还是那种感觉,还是那个地方,还是熟悉的味道。 “迷途的灵魂,你怎么会……不是,怎么又是你啊?”巨人疑惑道。 “我也不知道啊,先生。”李奥瑞克摊手。 巨人沉吟少许,说:“算了,是就是吧,有一得必有一失,有一失必有一得,灵魂,去寻找你的真理吧。” 太深奥的东西李奥瑞克不敢碰,怕自己的神智撑不住,直接精神时常。他想来想去,就挑了一个实用的,这一次他选择的魔法是:内脏修复术。 李奥瑞克这时候还没有作死的觉悟,仍旧担心自己的性命安危,他觉得:真理最好,但也要有命享受才行。快速愈合术能治疗外伤,但是在修复脏器损伤的时候收效甚微,姨妈的致命毒饼弄不好会给我搞出什么肾衰竭来,保险起见,还是来这个吧。 “我选内脏修复术了!” “好,走吧,别再回来了!” 几小时后,李奥瑞克在快速愈合和内脏修复术两个魔法的效果下,成功起死回生,然后回到了人间。 这时候他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他心想:是不是我只要陷入濒死,就能通往那个“真理之门”呢? 真理的甜美在折磨着他的灵魂,对于这个品尝过禁果的人来说,世间再无哪件事情,能如品尝真理一般美味了。 但是自杀风险太大了,李奥瑞克有些犹豫。就在这时候,一头横冲出路口的马车又帮了他。 然后,还是熟悉的味道。 “您又死啦?” “啊,不好意思,我又死了。” 这回李奥瑞克给巨人也整不会了,他说:“你死几次其实都跟我没关系,但你每次死了之后,为什么都会到我这里来呢?这是怎么回事啊,冥府那边的人在干什么啊,有没有好好工作啊?” 巨人十分烦躁的说道。 “喂?冥府负责人吗?对对对,有个灵魂总是跑到我这边来,你给查一下……什么?查无此人?这怎么回事……”巨人似乎在打电话。 “邪门了!” 过了几分钟,巨人挂掉电话,说:“不知道为什么,冥府那边查不到你,所以你这个家伙只要一死,就会错误的进入另一条时空隧道,然后又因为某种原因飘到我这里来……” 李奥瑞克心想:大概因为我是穿越者,不属于这个世界,所以这边的天堂没有他灵魂的ip,所以他每次都会以卡bug一样的方式,进入那个“真理之门”。 “那我这次还能看一眼真理吗?” 巨人叹气,说:“我是不想给你看的,但是有一得必有一失,有一失必有一得,这是规矩,所以……”巨人很不情愿的做了个“请”的手势。 李奥瑞克又挑了一本“骨骼再生术”,有了这个,他的肌肉、内脏和骨骼就都能快速复原,只要不是化成灰烬,就基本死不掉了。 “多谢,我走了!” “等等!”巨人叫道,“你这次回去之后,该不会立刻自杀吧?” “您怎么知道我的想法?” “我可是这里的图书管理员,我知晓一切真理,怎么会猜不透你的想法?”巨人冷哼了一声,旋即挠了挠头,说:“但这样是不行的,你这样利用宇宙的错误来谋取自己的利益,这种事情……历史上并无先例,我也不知道该不该允许你这样做,我的那位主人也没说过要怎么对付这种情况,所以怎么办呢……” 突然巨人打了个响指,道:“这样,我们各退一步!” “各退一步?” “你下次来,我依旧会给你一次触摸真理的机会,但是,自杀不行!” “自杀不行?那我买凶杀我呢?” “也不行,只要是你主观意愿上想死,不管用什么方式,我都不会让你拿这里的书。但如果你真的那么倒霉,接二连三的去世,那我也只好让你看一看真理的面容——毕竟,有一得必有一失,有一失必有一得,宇宙的法则就是这样,谁也不能更改。”巨人的语气有些无奈。 “得嘞!” 自那以后,李奥瑞克就在作死的道路上一去不复返了。 …… 时间回到现在。 由于限制了主观上的自杀,加上他的体质越来越强,所以李奥瑞克触碰死亡越来越困难。经过许多次实践,迄今为止他成功靠着“作死”进入了真理之门七次。前三次分别是伤口愈合、内脏修复和骨骼再生,后面四次包括:知觉掌控、剑术大全、大陆语言解析和秘术魔法。 李奥瑞克现阶段只能选用一些比较简单实用的知识,太复杂的学不会,太偏门的用不上。这四个技能在当下都有一定价值。知觉掌控主要是用来屏蔽痛觉,提高作死时候的用户体验;剑术是基本战斗能力,万金油技能;大陆语言解析包含了蛮族、魔族、高原人、精灵、兽人等等国家和民族的语言,在这个没有通用语的世界观下,也是万金油技能;秘术魔法包含隐身术、穿墙、丢烟雾弹或者变色龙之类的隐秘魔法,是拿来跑路的,避免被敌人反复鞭尸从而真的丧命,也可以追他摆脱被封印或者是坐牢的悲惨命运。 这次李奥瑞克借着敌人的手杀死了自己,整个过程合情合理,不存在主观上的自杀行为,所以他成功进入了真理之门,从巨人手中拿到了新鲜热乎的“真理”。 真理学的越多,悟性就越强,此时李奥瑞克不再满足于最初级的知识,开始寻找更深奥的东西。这个巨大的图书馆越往深处走,里边的东西就越是深奥,他在走了许久之后,寻到一本封面很有趣的书。 《色孽的教导》 这本书的封面非常的不可名状,如果描述出来,那么这个世界很可能就会因为某种更高维度的打击而消失,所以我们就不说了吧。 不过李奥瑞克作为一个生理健全三观正常而且没开过荤的年轻男性,不由得对这本书产生了兴趣。他以批判的眼光看着此书,以做研究的心态,询问那位图书管理员,说:“请问这是什么书?” 黑色的巨人瞅了一眼,说:“这个啊?封面不写着了吗,色孽的教导!” “那……内容呢?” “就是色孽的教导啊!” “是色孽教导我?” “当然是你化身色孽的恶魔教导别人啊!你想什么呢?你是M吗?”黑色巨人的语气很 我化身色孽教导别人?李奥瑞克挠了挠头,说:“呃,那这本书算是什么书?工具书?社科书?魔法书?还是别的什么……比如娱乐消遣类?” 巨人回答说:“这个属于攻击类魔法。” “攻击魔法?” 听到这里李奥瑞克竖起了耳朵。 若只是普通的小皇叔,李奥瑞克断然没有兴趣……也不是说没有兴趣,是他不愿意浪费这么宝贵的机会来拿一本小皇叔,要想看小皇书,至少也得等他将这里翻遍了再说啊。 但是攻击魔法就另说了,李奥瑞克非常需要攻击魔法!他现在有保命、逃生、交涉、物理攻击等技能了,就缺一个ap输出。李奥瑞克上辈子作为一个喜欢“水桶号”的玩家,希望将所有属性都加满,各种技能都点上一些。 又是攻击魔法,又是小皇叔,这可太妙了!李奥瑞克眉头一挑,然后朝着那本书伸出了罪恶的手。 第五章:我必须作死 但说实话,看完这书之后,李奥瑞克有点后悔。 这书内容有点水。 《色孽的教导》 类别:攻击魔法 效果:短时间内让施法者化身成名为“色孽”的恶魔,然后对某一敌人进行一次随机的残酷处刑。 这本书的实际效果其实也就这么一条,而后面的都是“处刑方式”。换句话说,只有第一页是技能书,后面全都是花里胡哨的技能特效。如果只是追求实用的话,那么只学第一页就够了。 但李奥瑞克这种“量子速读法”只要决定看,就肯定会看完整本书。所以那一大堆花里胡哨的技能特效也出现在了他的脑海中,像是什么“铁处女”“木马之刑”“针刺蜘蛛网”等等阴间的活儿都让他学到了。 行吧,也不亏,反正我只是想要一个强力的单体攻击魔法。花里胡哨一点也没坏处,也许还能震慑敌人呢? 此时他身上的伤势已经恢复的七七八八,但是他不想暴露自己身体的特殊之处,不然会引起许多麻烦。 不过他肚子有点饿了。 “咳、咳咳咳!”李奥瑞克假装咳嗽了几声。 “啊!”芙顿时犹如触电一般弹了起来,手上的苹果直接飞了起来,然后落在李奥瑞克的身上。 李奥瑞克伤口已经愈合,他不觉得疼,但是为了掩盖自己快速恢复的事情,他还是象征性的叫了一声。 “啊。” 听到他的“惨叫”,芙顿时吓得脸色煞白,连忙说道:“怎么样?有没有事?伤口有没有裂开?” 李奥瑞克摆了摆手,说:“先给我弄点吃的。” “呃,大人,您没有什么不适的地方吗?” “身上基本不疼了,只是很虚弱,可能是因为我流血太多……”他根本dio事没有,“如果能吃到芙小姐亲手烹饪的美味料理的话,我或许能好很多。” “我这就去准备!”芙说着冲出门去,一边走一边兴奋地喊道:“希雅!李奥瑞克醒啦,他醒啦……啊!”芙一声惊呼,然后李奥瑞克听到了重重摔倒的声音。 所以这小姑娘到底行不行啊? 紧接着,军队里的干部们纷纷过来探望李奥瑞克,不过大家怕影响他休息,都没有停留太久。接着芙端着热汤回来,一勺一勺的喂给李奥瑞克喝。就在李奥瑞克刚喝完汤的时候,将军推门而入,说:“李奥瑞克,能吃东西啦?看来状态不错啊!” “托您的福!” 老人此时脸色红润,笑声爽朗,比起攻城前那副苦大仇深的样子,仿佛年轻了十岁。想来也是,野狼城一破,后面的事情就都好办了,将军肯定高兴。 芙端着盘子离开,临走前叮嘱将军不要探望太久。随后阿卡德将军坐在李奥瑞克床前,说:“你在歇息几天,回头等你能动了,我派人送你回花岗岩港好好修养。” 花岗岩港,那是离这里最近的高原人城市,位于落月河的中流,从野狼城顺利而下,就能到达那座港口。 将军说:“我已经给国王写了信,报告了你的英雄事迹,相信回去之后必有重赏,另外军方也会给你一大笔钱。” 啥?送我走?李奥瑞克连忙说道:“将军,我为什么要回去?仗打完了吗?” 将军愣了一下,说:“仗是没打完,但你这个样子,没法跟着作战了吧?我寻思让你回去休养一阵,过个两三年等身体恢复了,再来战场上骑马杀敌……” 李奥瑞克说:“大可不必!我觉得再有一个月我就能上阵杀敌了。” 阿卡德将军说:“你这伤势……”老人说到这里一顿,心想:普通人的话,这种伤势确实要恢复个两三年,甚至一辈子都好不了。但他显然不是普通人啊!这家伙能顶着这么重的伤活下来,那么他一个月康复,或许也有可能。 想到这里阿卡德改口了,笑道:“是个男子汉!可惜你不能喝酒,不然老头我要敬你一杯了。这样吧,若你真能恢复,并且能通过白袍修女的检查,那我就让你重回军队,并且将你晋升为第二军团的百夫长,等你在位置上历练一段时间之后呢,我在为你另谋差事。” 在高原人军队来说,这晋升速度算是坐火箭了!百夫长管理百人,一般都是先从士兵坐起,然后可能会转为先锋、士兵长、或者是调入精锐军团,再往上是五十夫长,然后才是百夫长。李奥瑞克算是直接蹦了三级。而且将军还许诺了一个“未来可期”,就是说在百夫长的岗位上磨炼一段时间之后,或许就能继续升职,成为军团指挥。 北伐军以阿卡德将军为统帅,督军希雅为副将,下面就是若干军团长。一般一个军团长率领五百人左右,其中有比较多的,像是统领“血矛军团”的蒙斯麾下就有一千人,像是带着贵族子弟军的米兰爵士,麾下仅有八十九人,换句话说还不如百夫长管的人多。 李奥瑞克说:“那我想去‘神佑武士团’任职,可以吗?” 将军愣了一下,说:“你大难不死,算是老兵了。” “是。” “一般没有老兵会愿意去这个军团的。”将军面色凝重的说道。 神佑武士团,那是军团中的敢死队,一直以来都是战损最高的一个军团。参与这个军团的人大多是狂热的七神信徒,能靠信仰战胜死亡的恐惧;抑或是对国家绝对忠诚的骑士,愿意牺牲性命来换取胜利。但大多数都是满头热血的新兵蛋子,他们没见过死亡,自然也不知道死亡的恐怖,这才莽了进来。 李奥瑞克当然也是知道这件事情的,但对于他来说,越危险的战斗,就越容易让他触摸死亡,从而进入真理之门。只是,他不能跟将军说:我是为了作死才加入神佑武士的! 他想了想,说:“我觉得总得有人去做,攻坚也好,冲锋也罢,总要有人去做的。既然如此,就应该让我来,因为我有高明的剑法和过人的胆识——至少在同龄人中是这样的。” 将军笑道:“不必谦虚,孩子,即使是算上我们这些‘老年人’,你的能力也是出类拔萃的。只是我没想到,你明明见识了死亡的可怕,却还敢直面死亡。这种勇气……很了不起啊!” “将军过奖了。”李奥瑞克说道。 阿卡德将军点了点头,旋即语气一转,严肃的说道:“年轻人有勇气是好事,不过英年早逝就不好了!李奥瑞克啊,实不相瞒,我很欣赏你的才能,有意栽培你给予重任,所以呢,我不能让你去神佑武士团,你还是留在我自己的‘银盾亲卫队’学一学战争的艺术吧。” 啥? 银盾军团战损全军最低,里边也没多少战斗的士兵,基本就是负责防御工事、侦查、后勤等等方面,一般是当预备队用的。 您把我留在这么安全的地方,那我还怎么作死啊? 不行不行,我必须得莽到神佑武士团里! 李奥瑞克突然从床上坐了起来,说:“将军!” “停!”将军轻轻将他按了回去,“你别激动啊,伤口崩了怎么办?” 李奥瑞克激动地说道:“不是,将军,我必须去神佑武士团。” 阿卡德将军抱起胳膊,皱眉说道:“怎么着?瞧不上我的军团吗?” 李奥瑞克说道:实不相瞒,我与蛮族有血仇!” “血仇?” “对,我爸爸就是死在这些蛮族之手!” 实际上穿越之后的李奥瑞克根本没有父母,他是个被抛弃的孤儿,让邻居养大的。 所以,对不起了,素未谋面的爸爸,您活该! “啊,果然是这样。”将军点了点头,“难怪你那么恨这些敌人。” 李奥瑞克尽量让自己看上去杀气逼人,他恶狠狠凶巴巴的说道:“是的,当年我在我父亲坟前发誓,必要亲手杀够一百个蛮族,不然誓不为人。将军,要想亲手杀敌必上前线,没有比神佑武士团更适合我的地方了!” 确实,神佑武士团虽然战损率高,但是杀敌率也是最高,突出一个血少输出高,人均刀头舔血狂战士。 “这样啊……”将军点了点头,“既然有这层原因,那我也无法强留你,只能说……唉,我不阻拦你兑现诺言,但是,李奥瑞克,我希望你能活长一点,这个时代需要你这样优秀的年轻人啊!” “多谢将军。”李奥瑞克无法起床,只好点头行礼。 “那好,我走了。”将军说道。 老人说着朝门口走去,他伸手去拧门把手,可奇怪的是,拧了两下之后那门却没开。老人喃喃道:“怎么,是卡住了么……”忽然间,那门把手散发出了一阵刺眼的红光,随着一声巨响,阿卡德将军的身体就凭空飞了起来。 “啊!” 老人一声惨叫,狠狠摔在地上。 接着诡异的一幕出现了,那扇门上竟然浮现了一张人脸! 第六章:让你尝尝色孽的教导 阿卡德将军惊呼道:“这是什么魔法?”同时他站起身来,拔出腰间佩剑。 门上的面孔逐渐从模糊变得清晰,同时下面又出现了人的轮廓,接着,门板仿佛变成了某种粘稠液体,一个女人从这液体中钻了出来。 她有着一头热烈的火红色长发,身材十分夸张,那丰满又妖娆的曲线在现实中几乎是不可能看到的。身上穿的那点布片很难算是衣服,穿了比没穿还色。浅褐色的光滑皮肤上纹了充满了明示意味的刺青;耳朵和舌头上都打着环;网袜勒进肉里;高跟靴尖细的鞋跟,撑着她小巧的足跟。 而且这家伙显然不是人类,因为她长着蝙蝠的翅膀和一条末端是爱心的粉色尾巴。翅膀和尾巴上面打了许多孔,上面挂着如同耳环似的装饰。 李奥瑞克心想:是魅魔,没跑了。也只有这种生物才能穿的这么羞耻走在大街上。 这个世界也是有魅魔的,这种生物就如同传说中的那样,靠着吸取人类的精气为食,当然了,并不是跟皇叔里的完全一样,要吃那种一人才有几克的液体才能活,人家也是可以正常吃饭的。 阿卡德将军自然也是认识这个家伙的,魅魔数量稀少,但人均精锐,一般在军中都是担任刺杀、侦查、特务等角色。此时这家伙突然出现在将军的面前,肯定不是来给将军庆功的,他肯定是…… “有刺客!”将军一声大喊,立刻拔出了剑来。 魅魔发出一阵刺耳笑声,说:“没用的,我已经封印了这个小房间,就算是两头比蒙兽在这交配,外面也听不见的。”说罢,魅魔也拔出了武器,那是一把形状如同乌贼脑袋的奇怪短剑,让人浮想联翩。 两人短兵相接,打在一起。 李奥瑞克看着这一幕,不禁想到:这个世界虽然有许多扯淡的地方,但画风其实颇为硬核,偏向于指环王那种传统奇幻。这里的法师好像就没学过火球术似的,人均甘道夫式加点,打起架来拿剑上去莽。魔法全都很复杂,需要长时间吟唱或者准备很多道具什么的,不太适合打架的时候用。 阿卡德虽然年轻的时候厉害,但年纪大了,筋骨自然会退化。两人拼了几招之后,老将军就开始大喘气。不过老人的战斗意志很高,他一剑逼退魅魔,叫道:“我不会让你伤害他的,贱人!” 听到这话魅魔先是一愣,旋即笑的花枝招展,大灯乱晃。 “人家虽然也是给更喜欢这个小帅哥啦~”她用很嗲的声音说道,“但是呢,这次的任务是你这个老头子!”她说着一剑刺向了将军。 这一下又快又准,老人试图用剑荡开,却慢了半拍,被一剑捅了肩膀。 “啊~~~!见血了呢!” 老头还没吭声,那魅魔就十分碧池的叫了起来,仿佛被捅的人是她一样。 此时李奥瑞克躺在床上,觉得自己应该装死。一方面是因为他现在重伤在床,按道理也动不了,就算能动,也打不过这个疯婆娘;另一方面是,这个魅魔多半真能杀了他,彻彻底底的那种。 李奥瑞克虽然有三种复活术护体,但是魅魔杀人的方式,恰好处于他这三中复活术的保护之外。吸干精气而死算什么啊?好像什么也不算。 李奥瑞克只有在濒死的时候才能进去真理的图书馆,要是真死了那就进不去了,或者说进去了也复活不了。因此,作死必须适度,玩脱了可就麻烦了。 于是李奥瑞克选择装死。 魅魔倒也没有注意李奥瑞克,对她来说,那个躺在床上的小帅哥没有任何威胁,等她把这个糟老头子宰了,那这个孩子不就随便她……嘿嘿嘿。 “看剑!”阿卡德将军一剑刺伤了魅魔的大腿。 “啊~好疼!”魅魔叫道。 这家伙不管是砍到了人还是被人砍到,都会发出很糟糕的叫声,听的李奥瑞克感觉自己的伤口都要裂开了。 此时,李奥瑞克注意到阿卡德将军身上冒出了一圈银光,而且他手上那把“巨人屠夫”也在闪闪发光。 哦,原来是将军激活了圣遗物的力量,难怪局势突然逆转了。圣遗物,顾名思义,就是圣人的遗物。在这个世界里,那些传说中的大佬死后,他们常用的武器、装甲、器皿或者是别的什么东西,就都会突然获得某种魔力,成为圣遗物。据说是因为寄托了他们的思念,从而成为了某种特殊的存在…… “去死吧,老头!”魅魔一记侧踢,狠狠击中了阿卡德将军的侧肋,老人一声痛呼然后倒了下去。 看来即使有圣遗物的力量,阿卡德将军也不是对手啊。李奥瑞克心想:我不能在装死了,不然将军非得让这个魅魔榨干。 此时李奥瑞克顾不上隐藏身份了,救人要紧,等打败了魅魔,再跟将军口胡吧! 于是李奥瑞克悄悄施展起了自己新学的魔法,希望能够奏效…… 而在另一边,魅魔已经把k阿卡德将军按在地上摩擦了。 “我说了我不喜欢老头!”她用高跟鞋踩着老人的后背,金属鞋跟犹如匕首一般扎进了阿卡德将军的肉里,老人痛得牙关紧咬。 魅魔用鞋跟狠狠碾压阿卡德将军的血肉,说:“老家伙总是软趴趴的,而且又稀又少,一点营养也没有,即使是贫民窟里的魅魔也不会吃你们。我建议男人超过五十岁就可以埋了,把资源都留给年轻结实又梆硬的壮小伙不好吗……”她说着望向了躺在病床上的李奥瑞克。 这时候老将军和魅魔都惊恐的发现:李奥瑞克消失了。 魅魔一声惊叫,说:“他去哪了?这里都是我的封印,他不可能逃跑啊!” 阿卡德将军却笑了,心想:做得好,李奥瑞克!这小子多半是藏了隐身卷轴,总之不管你怎么做的,做得好! 去呼叫援兵,或者自己活下来也行! 不要死啊,年轻人! 想到这里,阿卡德身上来了力气,他猛然拔出了自己的腰间短刀,反手一刀刺中了魅魔的小腿! “啊!好疼~”魅魔的叫声比上次更加愉悦。 “你去死吧!”阿拉德手上用力,想要一刀挑短这家伙的脚筋。但没想到的是,魅魔那根尾巴突然伸了过来。 魔族与人不一样,他们浑身都是武器,她的尾巴卷住老人的胳膊,顿时爆出一团火花。阿卡德将军的右手仿佛被一股电流击中,顿时失去了直觉。 接着魅魔拔出了插在腿上的匕首,她将那沾血的小刀拿到嘴边,伸出猩红长舌舔舐着自己的血。 “太轻了啊。”她露出了意犹未尽的表情,“太轻了,老头,魅魔对痛苦的耐受力可比人类强太多了,这点小伤,只会让我小爽一下,甚至没法勾起我的兴致。要想征服魅魔啊……” 她将刀朝着老人的脖子狠狠刺下! “你还得再粗暴点才行啊!” 这时候魅魔背后传来了一个声音:“那你看我够粗暴吗?” 魅魔猛然回头,顿时瞪大眼睛。 “这是……” 这位名叫普希拉的魅魔,已经活了210岁,但在她漫长的人生中,却从未见过如此可怕的画面。 一个雌雄同体的巨人站在她面前,这巨人身高三米,有三对手臂和黑色骸骨翅膀,在这恐怖的身躯上,是一张唯美至极的脸,二者对比之下十分怪异。 深红色光芒包裹着巨人的身躯,贪婪又魅惑的脸上散发着古怪的神性…… 魅魔知道祂是谁! 这魔神有一千种名字:贪欲之魔、欢愉之主、魅惑女王、极乐者、苦乐僧、堕落深渊之主……但在这些名字中,最常用的一个仍是“色孽”,祂是魅魔、梦魇、欲魔和刑魔的创造者,是一切欲望的终点,亦是所有魅魔崇拜的至高之王! “色孽?不,为什么您会在这……” 那魔神开口道:“当然是对你这丢人的魅魔进行教导了。” “教导?您……啊!” 话未说完,十几根腕足便缠住了魅魔的身体,将她绑起来吊到半空。接着,色孽的教导开始了。其场面之残忍,尺度之大,着实不可名状。即使是这位身经百战的百岁魅魔,也在魔神之威下连连惨叫,并且摆出了剪刀手翻白眼吐舌头的禁忌三连。 阿卡德将军活了七十年,也没见过这么离谱的,老人瞠目结舌,同时悄悄的缩到了房间一角——这显然已经不是我能插手的战斗了!不过这是怎么回事呢?魔族内讧了吗? 将军肯定想不到,这色孽是李奥瑞克变得。刚才李奥瑞克先是施展了先前他潜入野狼城时候施展的“隐秘魔法”,然后在隐身状态下就开始吟唱这个复杂的“色孽的教导”。 这一波啊,这一波就是无敌披风+影魔摇大! 这个“色孽的教导”技能吟唱时间长,容易被打断,打断了还会反噬,而且费蓝多……但这么多副作用,是有道理的,这个魔法的单体效果真的厉害,高伤害+持续控制,还得精神攻击效果,而且画面好看,可以说是物有所值。 此时这个等级不低的魅魔小姐就已经被教导的不要不要的了。 李奥瑞克也没想到这魔法用起来的实际效果这么好,可惜他现在魔力不多,坚持不了太久,不然真想把那整本书上的活儿都拿出来用用。 但对于魅魔来讲,她应该庆幸,还好李奥瑞克的魔力不太多!不然她肯定会没命的。这个色孽的教导虽然特效花哨,但本质上说,仍是一种强力的单体攻击魔法。 片刻之后,处刑结束了。 被折磨到欲生欲死的魅魔以十分耻辱的姿势躺在地上,每隔几秒就抽搐一下。 用尽了魔力的李奥瑞克也卸下化身,被迫恢复了真容。 “李奥瑞克?”将军低声喃喃,“这怎么回事啊?” 而那个魅魔就算再傻,也该知道刚才给她强制补课的人,并非色孽本尊了。 此时魅魔气喘吁吁的说道:“你……你是谁?你为什么会用色孽的魔法?” 李奥瑞克不能也不会跟她说实话,就眉头一挑:“你怎么知道我不是色孽呢?” “你……”魅魔有点吃不准“不可能!我能嗅到你人类的气味。” 李奥瑞克摊手,继续忽悠说:“那我问你,人类怎么会用色孽的魔法?” 这话给魅魔小姐问住了。 “不,不可能,你别想骗我!你肯定是人类!” 魅魔小姐的脸和眼圈都红了——如果是真的被色孽大人教导也就罢了,但我居然上了一个人类的当!啊啊啊啊啊!这样一想好丢人! “你给我记住!”魅魔留下一句标准的反派台词之后,就化作一团红烟消失了。 片刻之后红烟散去,将军问道:“这家伙跑了吗?” 李奥瑞克拿起地上的半截魅魔尾巴,说:“嗯,应该是跑了,魔族一向生命力顽强,而且保命手段繁多。对了,将军您的伤势怎么样?呃,将军?” 将军拿着剑,一脸严肃的说道:“我没事,但是你,李奥瑞克,我需要一个解释。” 此时显然已经穿帮,李奥瑞克连忙解释道:“那个,阿卡德将军您先冷静,我是没有恶意的。” 将军点了点头,说:“你救了我,我可以相信你没有恶意,但我想知道,身受重伤的你为什么能够突然下床?还能战斗,还召唤了恶魔?李奥瑞克,你到底是谁,你有什么企图?” 坏了,这要怎么圆啊?李奥瑞克一个劲的挠头,说:“将军,这个很难解释,呃,或者说,我解释不了。” “解释不了?” “对对对,解释不了,实在是有难言之隐!”李奥瑞克行了一礼,“请您看在我击退魔族杀手和攻破城门这两件事上,不要追究此事,就当无事发生吧,拜托您!” 李奥瑞克此时的想法就是:道理不够,诚意来凑,虽然我身份古怪死不了还能召唤恶魔,但我毕竟是破城功臣,还是你的救命恩人。你但凡是个正常人,也不会把我给扬了吧? 李奥瑞克在赌将军的仁义,而阿卡德将军却陷入了沉思——他在想另一件事。 阿卡德将军忽然说道:“过来,让我看看你的脸。” 第七章:您又懂了? 看我的脸? 啊?我有什么可看的?老头你不会是魅魔上身然后急于我的英俊美貌吧? 但是看将军严肃的样子,也不像是李奥瑞克想的那样。于是他走过去,说:“请看。” 阿卡德将军对着李奥瑞克的面相端详了一番,点了点头,说:“从你的面骨构造来看,确实高原人的血脉。” “从你战斗的样子来看,你也确实是忠诚的。” 阿卡德将军背着手,在房间中来回达。 忽然他停了下来,说:“一个能召唤恶魔的,忠诚的高原人,我知道了!” 李奥瑞克一愣——您知道什么了啊您知道了? 将军问他说:“李奥瑞克,你姓什么?” 李奥瑞克说:“我没有姓氏。” 这是实话,李奥瑞克是个弃婴,是孤儿,爸妈都没有哪里来的姓氏? 然而阿卡德将军却如捡到鬼了一样激动的叫道:“你没有姓?” “啊,没有。”怎么着?您要认我当干儿子? 将军笑了,说:“我猜你不是没有姓,而是你的姓不能说!” 蛤? 李奥瑞克有点懵逼,但他也没有否认的必要,所以就不置可否。不说话。 将军却似乎将他的沉默当做了默认,说:“我听闻……两百年前在高原人即将溃败的时候,有一位英雄想要力挽狂澜。这人叫米克洛斯·安德鲁,是一位大魔法师。他将自己的灵魂献祭给了恶魔……” 李奥瑞克眨了眨眼睛——等等,您在说啥? 将军接着说道:“但实际上,安德鲁大师并未被恶魔侵蚀,他是天纵奇才,早在召唤恶魔的那一刻,他就用强大的精神力压制住了恶魔的力量,并且与之签订了契约。换句话说,恶魔只不过是安德鲁的狗。” “然而人们不相信他。当安德鲁大师用恶魔的力量击败恶魔之后,高原人的王便恐惧起来,害怕安德鲁也会变成恶魔开伤害他,夺走他的帝国。加之教会那些迂腐老人对黑魔法有着根深蒂固的偏见,最终,他们决定用一杯毒酒杀死安德鲁。” 将军叹了口气,继续说道:“万幸大师早有警觉,没有喝下那杯酒,但这件事情也让他心灰意冷。安德鲁大师心想:这些愚蠢又卑鄙的家伙,还有保护的必要吗?” “于是,安德鲁离开了,后来他一生都远离尘世的纷争,沉浸在探究真理之中。” “高原人最后的希望也消失了,被我们从前的王,亲手掐灭了。后来魔族再次冲破封印向南进军的时候,我们就节节败退,后来连蛮族都打不过了,只能逃到南边的沼泽里苟且偷生。” 这故事确实很让人心痛,但这和我什么关系呢?李奥瑞克此时的表情,俨然一个恰瓜群众。 就在这时候剧情的转折点来了! 老将军眼中精光闪烁,道“但有野史传说,安德鲁其实有一个私生子!” 这俨然就是再说,李奥瑞克,别装了,我知道你是他儿子! 这……这一招我要怎么接啊!李奥瑞克再一次愣住了,作死他是一流的,但这种场面他可没有经验。 此时阿卡德将军把那双大手放在了李奥瑞克肩头,热泪盈眶,说:“放心吧,安德鲁的后裔。” “我不会犯下先辈的错误,让你流血又流泪!” 李奥瑞克心想:艹了,敢情他替我把剧情给圆上了,但是这样骗人不太好吧?阿卡德将军这么好的人,我不忍心骗他啊。 李奥瑞克说:“阿卡德将军您误会了,我可不是什么恶魔巫师的后裔……” “我懂我懂。”老人连连点头,“你就是你,李奥瑞克,你不是恶魔也不会用黑魔法,你仍旧是那个攻破了野狼城城门的英雄。” 不是,这怎么越描越黑了啊? “不是,那个,我真不是黑魔法巫师……” “我懂我懂,我不会和任何人说起你今天的事情,以免给你添麻烦。我就说魅魔是我赶走的,不过,你救我一命的事情我不会忘记!救命之恩,他日必报。”将军行了一礼。 行吧,话已至此,我在推辞下去就是却之不恭,那我只能被迫受您一拜了! 于是,这次的风波就此平息,只是在阿卡德将军眼中,李奥瑞克又多了一个“恶魔巫师私生子”的第二身份。 …… 魅魔普希拉一瘸一拐的回到了她的宅邸。 “啊~!” 一进门,她就两腿一软跪倒在红色的地毯上。这番教导实在是太严厉了,即使是她这种身经百战的老手,也完全的遭不住。 她感觉完完全全的脱水了,就像是个风干的老茄子。 补水! 水,是生命之源,施法也好、战斗也罢,抑或是保持美貌,都需要大量的水。她拿起桌上的葡萄汁吨吨吨吨吨一通豪饮,这才感觉自己活过来。 接着她去了洗个澡,然后好好睡一觉,让身体恢复过来。色孽的教导给她造成了心里和精神的双重伤害,她需要休息。普希拉躺在床上很快就进入了梦乡,然而,她在梦中又一次看到了色孽,看到了那些可怕刑具。她试图反抗但是立刻就被绳子缠住手脚,接着,她便坠入了色孽的极乐地狱。 梦里的感受和先前现实中的一样真实,普希拉的脑子一片空白,心里只剩下一个最纯粹的念头:超市我! 一直到床头的水晶球嘀嘀作响,她才从这场不可描述的噩梦中醒来。 好渴。 明明刚喝了那么多水的。 接着她发现自己的床单湿透了——该死,这怎么回事啊?我这是上瘾了吗? 她浑身酥软无力的爬向水晶球,轻轻拍了一下,水晶球上便浮现出来了清晰的画面。看到画面中那张脸,普希拉顿时吓得清醒了,说:“拜见公主殿下!” 水晶球内是一张绝美的脸,她有着瓷白色的肌肤和立体的五官,明眸皓齿,气质高贵。那是是魔族的公主克菈菈,普希拉宣誓效忠的主人。 公主看到普希拉这副样子,不禁疑惑:“嗯?怎么回事啊,你发烧了吗?” 普希拉连忙擦掉脸上的汗,然后讪笑道:“没事,刚刚睡醒有些热,请问殿下有什么吩咐?” 公主说道:“没事,我就是问问你那件事情怎么样了?” “呃,对不起,我失败了。” 克菈菈公主微微皱眉,说:“怎么回事?” 普希拉不敢隐瞒,就将事情一一的说了。克菈菈听完之后说道:“敌人不可能是魔神色孽,充其量就是个厉害的的魔法师。哼!魔族居然有在魔法上吃瘪的一天,看来我族真是大不如前了,魔力衰弱的厉害。” 克菈菈公主说到这里回头望去,普希拉可以透过水晶球看到她身后的东西,在那里有一个半透明的巨型卵蛋。在那里边沉睡着一位魔女,离得太远,普希拉看不清那魔女的样子,只能看到无数根连着管子的针头插进蛋壳,扎在魔女的身体里。那些针管闪着蓝色的光芒,时刻不停地将魔力从这位魔女体内抽出,然后输送到一个巨大的容器之中。 接着克菈菈冷笑起来,说:“不过也没关系,等到我们打开了灭世魔女的封印,那么我族的魔力就会取之不尽用之不竭,那时候啊,不管是那些乱臣贼子,还是我那个受诅咒的父王,全都得死!” “好了,这次我也不责罚你了,你继续养伤吧,回来我派别人去做这件事情。” “殿下,等等!” “怎么了?” “那个……我还想再去一次,让我稍微休息几天就好,然后我会再去试试。” 公主殿下一脸怀疑的看着她,说:“你?可你失败过一次了,敌人显然是心理有点变态的,再失败的话,就会被那个魔法师调教成了MZ了吧?” 听到最后那句话的时候,普希拉不禁咽了口唾沫。 “不,不会的,我会一雪前耻。”魅魔普希拉说道。 克菈菈公主点了点头,说:“那好,我就再给你一次机会!但这次如果失败的话,你也就不用回来了。” “是,殿下。” 水晶球上的画面消失了。 对,我要让他看看我的厉害。 魅魔小姐心里这样想着,然后不由自主的夹紧了双腿。 …… 高原人的北伐军攻破了野狼城后,并未急着继续往北推进战线。阿卡德将军判断说,蛮族的人肯定不甘心就这样放弃野狼城,多半要集结部队进行反扑,我们现在当务之急,就是把这座城池变成一座坚不可摧的要塞。 所以这几天大家都忙着修补城墙,加固防御工事,以应对接下来的战斗。 这两天斥候传来了许多消息,说是北方打成了一锅粥,中土地区的蛮族联军一边跟魔族打,一边又内战,十位蛮王你打我我打你,十分热闹;又说魔族这次并未派出主力军队,只是派了以“剑妖”诺珊迪为统帅的一支精锐军团,大约五千人左右,他们一手黄金,一手大棒,在本就不太团结的蛮族中间兴风作浪,搞得一片混乱。 阿卡德将军说道:“现在高原人的年轻人总是将魔族想象成为吃人的妖魔鬼怪,将他们和怪物划等号,这是错误的。魔族本质上和人类没有区别,只是他们拥有更强大的魔法、更锋利的武器、更多的黄金,以及我们难以理解的文明形态。” 魔族行事怪诞,大家也不晓得这些家伙到底要干嘛。就拿前两天魅魔刺杀将军来说,其实这事就挺怪的,高原人捅了蛮族的屁股,却来了一个魔族的刺客?这不合理啊,魔族和蛮子们在打仗,敌人的敌人是朋友,魔族这时候不该来对付我们才对。 不过这些事情和李奥瑞克暂时没关系,他只要继续躺着养伤就行了。 又过了一周,李奥瑞克觉得自己有必要下床走走,虽说他这个伤情按常理来说要卧床三个月,但是小李他有点待不住了。 这小修女做的饭也太淡了! 我能理解你做病号饭给我吃些清淡的,但也不能天天喝汤吧?李奥瑞克在穿越之前是个“大陆北方网友”,高纬度地区嘛,普遍就喜欢吃高热量的东西。本来高原人也是高纬度民族,饮食习惯跟他上辈子的比较接近,可是高原人被怼到南边沼泽两百年了,这饮食习惯也就越来越清淡。芙这妹子本来就口味清淡,然后为了照顾病号的身体又在做饭的时候淡上加淡,放你妈粗盐的时候就跟吃了回扣的厨房大妈一样,都是一粒一粒数着放,这哪遭得住啊? 所以李奥瑞克就趁着芙不在,悄悄了出去,自己打点野食,或者到火头兵那里蹭个饭。李奥瑞克跟火头兵们的关系很不错。一方面是他为了维持这个“不死之身”,每天要吃更多的东西;另一方面是,他馋!李奥瑞克虽然能耐受痛苦、疲劳、寂寞等诸多苦难,但唯独受不了饥饿。在这个“面包能打铁、牛肉掺牛粪”的地方,他每天都在想念上辈子的美食,晚上一做梦就是两个相声演员搁那报菜名,所以为了提升自己的伙食质量,他把发的军饷全买饭了,剩下的就贿赂火头兵给他悄悄开小灶。 此时是下午一点,大家吃过中饭,厨子们正在收拾厨房,灶兴许还没熄火,是偷食的绝佳时机。李奥瑞克悄悄进后厨房,就见到里边有个不算头二百斤、算头三百来斤的胖哥哥正在扒拉剩饭,呼哧呼哧犹如猪吃泔水。 李奥瑞克上去一拍他的肩膀,说:“老肥,又他妈偷嘴!” 胖子吓了一跳,说:“哦!妈的,李,你吓死我了,我还以为是督军来了。” 老肥,也叫胖哥哥,其真名叫劳森·菲尔德,李奥瑞克将他名和姓合一当做外号,叫做老肥。这家伙是火头兵的管事,也是整个军队里边最胖的人,没有之一。这位兄台不管行军多苦多累,身上的肉也是一两都不掉,就算掉了一两,吃顿饭也立马能补回来。这种吃啥都胖的超能力放在现代没什么用,但在那个经常饿肚子年代却能救命,所以劳克不觉得自己身材有什么问题,还以自身的肥膘为荣。 李奥瑞克刚一参军就和他混熟了,然后经常跟着他蹭饭开小灶。此时老肥问他说:“我说李啊,你怎么能下床了?我听人们说,你让蛮子戳穿肚皮,肠子都掏出来了!” “肠子都还在,而且里边一点油水都没有,老肥,你灶还热着吧?别浪费柴火,锅架上啊!” “妈的,我就知道你找我来没有别的,好,你等会啊……” 老肥起了锅,切了几块鲜肉来煎,然后又热了几个剩菜。肥哥虽然看着笨拙,但做饭的时候手脚麻利,不一会就整出来个“四菜一汤”。两人一边吃,李奥瑞克一边讲述自己攻城时候的事情。 这时候门突然开了,偷吃的两人吓了一跳,一抬头,却见是两个熟面孔。原来又是两个火头兵,这两人叫道:“劳森,你又偷嘴……哎,怎么李奥瑞克也在啊?” 老肥朝那两个兄弟招手,说:“哎哎哎,你们俩快来,庆功宴剩了好多香肠跟啤酒都吃不完呢,一块吃点别浪费了,明天还做新的呢。哦,李奥瑞克也是偷跑出来的,正跟我讲故事……这伙计可他妈牛逼了,你们也正好听听……” 于是那两人也加入了聚餐会。李奥瑞克穿越前听过一句话,叫“厨子不偷,五谷不收”,尽管北伐军的军纪很严格,但还是管不住这帮兄弟。 四个人在厨房地上铺了张布,就席地而坐,把门一锁然后吃吃喝喝。一开始大家还比较收敛,但是后来喝了些马尿——哦,马尿,那是野狼城库存的蛮族“马头人酒”,高原人戏称为“马尿酒”——然后大家就都嚣张了起来,唱歌、大笑、拍手、骂街…… 就在这时候,“砰!”大门被人一脚踹开!坐在地上的四人立刻转头,见到一双穿着军靴的大长腿。 “是希雅!”大家头也不抬的说道。是的,整个北伐军都有这个看腿识人的能力。 此时督军希雅站在门口,一脸黑线。 “你们在干嘛?” 第八章:前有情人,但是没有马 此时众人都不敢说话,一个火头兵悄悄戳了下劳恩,示意他这个负责人说点啥。这胖哥哥只好一脸堆笑,说:“呃,我们是在处理剩饭剩菜……” “别来这套!”希雅看上去十分生气,指着他们劈头盖脸的说道:“你们难道不知道军规吗?你们作为负责粮草的重要后勤部队,居然监守自盗!这种行为十分可耻,十分恶劣,我要把你们给……嗯?李奥瑞克你怎么在这?” 一开始李奥瑞克坐在胖哥哥身后,所以希雅没第一时间看到他。这会儿胖哥哥怂了,不禁往后缩就将后面的李奥瑞克给暴露了。 李奥瑞克干咳一声,有些尴尬的站了起来,说:“如你所见,我们在打扫剩饭剩菜……” “你怎么也……”希雅看到他之后,脸上的愠怒也就消失了,接着她嗔怪道:“你怎么不好好养伤,跑到这里来胡闹?” “我没有……” “真是不让人省心!明明受了那么重的伤,这才十来天吧?就下床乱跑乱吃东西,万一伤口裂开了可怎么办啊?真是的,快跟我回去!” 希雅很生气,但是一点也不凶。 胖哥哥和那两个火头兄弟看不懂了——不是,督军这是怎么了啊?这举手投足散发出来女友力是怎么回事?督军大人不一向是个铁面无私的人吗?怎么一见到李奥瑞克,就成这样了? 李奥瑞克说了几句道歉的话,然后便站了起来,希雅拉起他的手就往外走,此时三个火头兵算是松了口气,督军大人只要出了这个门,这事儿大概率就过去了。 “等等!”希雅在门口停下,“你们偷吃军粮的事情还没解决呢!” 完蛋,胖哥哥心想,督军大人一向严格,像这种事是要吃鞭子的,我这身肉不知道能抗几下打。 希雅先是看了一眼李奥瑞克,沉吟了一下,说:“你……念你是初犯,加上你还在养伤,这回就算了。”说罢话音一转,对着那三个人说道:“但你们可是惯犯!” 胖哥哥瞪大眼睛,叫道:“他也是惯犯啊!” 希雅脸一红,叫道:“闭嘴!谁是惯犯我看不出来吗?” 完蛋,督军这是铁了心要护犊子了。 “你们三人要按照军法处置……” 这时候李奥瑞克站了出来,说:“等等,希雅大人,这次事情是因我而起,是我要求大家给我开小灶的。要罚的话,罚我!” 李奥瑞克的想法是这样的:不出来顶事不行了,如果真把胖哥哥等人打了,那以后我还怎么吃饭啊? 而且最重要的是,希雅肯定不会打他——艹,没有老子,野狼城都打不下来,现在我吃几根城里的香肠怎么了? 今天爷为了这顿饭,就要刚一回! “李,你……可以的!”胖哥哥竖起大拇指——本来李奥瑞克只要跟着希雅走掉就没事了,但他还是回来承担了责任,唉,不枉费这些日子给他加餐啊。 而且事情的发展也正如李奥瑞克预料的那样,希雅被迫放过了所有人,只是严肃的警告道:“看在刚刚打了胜仗的份上,我就饶了你们这次,但是下不为例!假如再让我逮到,必定打到你们皮开肉绽!” 三人千恩万谢,连忙去收拾厨房了。接着希雅抓起李奥瑞克的手腕,说:“好了,你快跟我走,” “去哪?” “芙看你丢了,哭得差点晕过去,咱俩先去找她。” “啊,哦。” 两人回到李奥瑞克的“住院部”,刚一进走廊就听见小修女的哭声。 “啊呜呜呜呜……李奥瑞克大人到底去哪了啊!” “都是我不好,我就该一整天都陪着他的,他明明受了这么重的伤……” “他要是有个三长两短,我就只能以死谢罪了!” 希雅和李奥瑞克连忙推开门,就见到芙,而黑袍修女菲特则在一旁安慰着她。 菲特冷冰冰的瞪了李奥瑞克一眼,说:“呦,回来啦?” “啊。” 正在哭鼻子的芙见到李奥瑞克归来,顿时“拔地而起”!她跑过来说道:“李奥瑞克大人!您到哪去了?有没有受伤?身体有没有什么不舒服的地方?请让我检查一下!” 李奥瑞克看到她这么关心自己,心里有点愧疚了——他不管穿越之前还是穿越之后,都是个舅舅不疼姥姥不爱的天煞孤星,所以他就没意识到会有人在乎他。若是能意识到,他也不会背着芙偷偷出去了。 “我没事……”他正要安慰芙两句,就看那小修女突然冲上来,一把撩起了他的上衣。李奥瑞克吓得叫了出来,说:“你干嘛?” “来,体检,裤子也请脱掉!”芙的语气不容置疑。 这小修女虽然平时柔柔弱弱的还爱哭鼻子,但是在业务能力上十分认真负责,是个纯粹到发光的白衣天使。只是在场的人除了她和李奥瑞克以外,还有希雅和菲特在。 希雅连忙转身捂住眼睛,说:“我我我……我什么都没看到。” 李奥瑞克则赶忙抓住了芙的手,严肃的说道:“芙,我下半身没受伤。” “但我担心有并发症什么的……”她用指尖轻轻触碰李奥瑞克的胸膛,旋即惊呼道:“怎么……愈合的这么好?呃,完全看不出来您受过伤,胸口这个地方不是昨天才结痂吗?这这这……” 李奥瑞克不想暴露自己的秘密,连忙穿上衣服,说:“啊,但我还有点虚弱……咳咳咳!”说着往床上一躺。虽然他演技浮夸,但芙也足够好骗,一听他不舒服,立刻说道:“那好,请您休息吧,希雅大人,菲特,我们走吧。” 于是三人依次离开了房间。黑袍修女菲特是最后一个离开的,走的时候留给了李奥瑞克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看得他心头一紧。 这女人是不是察觉到什么了啊? 李奥瑞克不希望自己的事情暴露,不死之身还有窥探真理的事情都是他的底牌,这种力量一旦暴露,一定会引起别人的觊觎。如今世道大乱,人心难测,他确实不怕死,但万一有什么黑魔法师把他关起来拿他做实验呢?这不就求生不得求死不能了吗。 总之藏一手没坏处。 …… 又过了一阵子,经过李奥瑞克的强烈申请和芙的批准,他终于能像个正常人一样下床了。这段时间李奥瑞克憋得浑身难受,一下床就像个放了暑假的鸡一样在城里乱跑。 此时城里已经恢复了秩序。将军让城中居民暂时回到家中,或是招募人手进行修筑城墙。同时,蛮族的战俘已经一波一波押运回了高原人的沼泽,这些家伙在战争时期会充当奴隶,包吃包住并且有少量的工钱,干满四个工期之后就能获得自由。 这种政策在这个时代已经算是先进文明,因为一般来说,战俘都是就地坑杀的。阿卡德将军对待战俘使用怀柔政策,也是为了接下来的仗更好打。 阿卡德将军认为,虽然传说中蛮族嗜血好战,但那是因为先前蛮子是住在鸟不拉屎的北境荒原,在那地方不凶一点活不下来;现在蛮族在中土这块宝地待了两百年,许多人马都不会骑,战斗意志也不会如从前那么悍勇。而且,人往往是在山穷水尽的时候才会爆发出最强的战斗力(比如明天就是论文死线的毕业生),只要有活路,人们就不会拼命(安啦,还有一个礼拜才交稿子呢)。 李奥瑞克也很赞同将军的做法,仁者无敌嘛。打仗是要恩威并施,光打仗不会怀柔是不行的,不过光他妈怀柔当然也不行,容易养出来白眼狼。 总之这事儿他不操心,这会他就在大街小巷上转悠,参观野狼城这座边境雄城。此地虽然经过一波战火洗礼,但是周围的建筑没有太多损毁,甚至有些酒馆什么的又开始营业了。李奥瑞克要了一杯酒,坐在街边,一边喝着一边思考未来的人生——主要是思考下一步怎么作死。 作死这件事情是个技术活儿。太作了真的会死,但是不作又死不掉,李奥瑞克的身体这么强壮,一般的伤只能让他流血昏迷,但到不了濒死;可是如果下手太狠,他也担心自己的真的一命呜呼。他仰仗的三种身体复苏魔法,都有一个微妙的临界值,拿游戏里边的说法就是:李奥瑞克hp100点,生命值为0的时候,他进入濒死,可以进行“真理图书馆一日游”;生命为负数就有些危险了,但也能恢复上来;可一旦被暴击了,一下掉到-100hp,那他就真的死了。 以脑袋为参照物的话,就是超过50%的损毁程度,就可能会死了。 另一方面是,那个图书管理员说,参杂了主观成分的作死不行。但是在李奥瑞克这段时间的实操来看,这个尺度也很微妙。像是表演空中飞人那种,肯定是不行的,但如果有人趁他不注意将他推下去,却是可以的。可是,这要求李奥瑞克不能提前知道此事,如果他知道了有人要杀他,还故意上去送人头,这也不可以。 然而,像是这次孤身潜入野狼城,李奥瑞克说实话也是上去送人头,但是却成功触发了“真理图书馆一日游”。李奥瑞克猜测,这可能是因为他主观上是想完成任务,并且将完成任务当做了第一目标,而不是主观上想去送人头,所以才能满足触发条件。但这个尺度如何把控,他还是有些猜不透。 所以能否靠着作死进入大图书馆,其实还有一点运气的成分在。 “李奥瑞克!”有人喊他的名字。 李奥瑞克抬起头,就见希雅骑着一匹白色的高脚马缓缓朝她走来,身后还跟着几个士兵。李奥瑞克将酒杯藏在身后,站起来行礼,说:“希雅大人!” 希雅点了点头,笑着问他说:“我看你又精神了许多啊,伤好了吗?” “可以说是痊愈了吧。” 希雅说道:“我在街上巡逻,要一起来吗? “呃,但我不擅长骑马。”这是实话,在参军之前,李奥瑞克几乎没骑过马。南方沼泽这地方的马超级贵,主要是因为沼泽几乎没有马场,自己不产马;而蛮族垄断了北方的优质草场,以至于马价高到飞起。 买不起马的李奥瑞克,自然也没有骑马的经验。 “那你来骑我的?” 希雅稍稍往前挪了挪屁股,让出一段位置来,说:“我这匹马叫墨崔迪,是从一伙悍匪手中缴获的良驹,很乖的!”那马儿就如同听懂了一样,打了个响鼻。李奥瑞克下意识的望向那批白马,那家伙却露出了十分屑的表情,就仿佛在说:看你马呢? 李奥瑞克立马就火了——艹了,小爷今天非得骑你一回! “我骑!”李奥瑞克说道。 “来,抓住我的手。”希雅朝他伸出了手。 李奥瑞克很绅士的握住了希雅的手,但希雅却用力抓住了他,说:“踩着马镫上来,我教你骑马。” “好耶!” 希雅的手总是拿剑,硬邦邦的,不过李奥瑞克蛮喜欢她这种英气勃发的美。何况希雅小姐的主要看点不是手,而是那双大长腿!那双不瘦不胖匀称修长的大腿! 希雅说:“首先我来示范,你只要抱着我腰坐好就行了。” “哎?这个……可以吗?” “哎呀,军队里边没有那么多规矩,又不是贵族沙龙。” “那我恭敬不如从命!”李奥瑞克立马抱了上去。 希雅小姐的手虽然硬,但是腰却出人意料的保留着柔软,抱在怀里手感极好,既不全是臃肿的肥肉,也不至于硬的咯手,软硬适中,让人忍不住想更加深入的了解。 希雅此时身体一僵,心想:这是什么感觉?怎么好像有一股电流,从腰间钻到脑袋里了。啊,手突然没有力气了……不行不行不行!我在想什么啊?她晃了晃有些眩晕的脑袋,让自己的意识重新清醒起来。 李奥瑞克只是扶着我的腰而起,我怎么这么敏感? “希雅,怎么不说话了?”李奥瑞克问道。 “啊,没事,我们继续骑马,首先是握住缰绳……” 接着,希雅带着李奥瑞克往前走,一边慢慢达,一边教给他一些骑马的要领。其实骑马不难,主要是克服了心里的恐惧就行。 “一会你来拿缰绳试一下?” “哦,好的!” 此时李奥瑞克心想:这位马先生,我不光骑你,我还抱着你主人呢!你他妈生气吗?你生气不生气?李奥瑞克回想起那匹马嘚瑟的样子,就开心的嘴角上扬。 就在这时候,那匹马突然一声咆哮,然后前腿立了起来! “啊!” 第九章:墨崔迪拿下第一滴血 “墨崔迪!你怎么回事……啊!” 那匹马不知道是不是感受到了李奥瑞克的挑衅,竟然发狂了。它一声嘶鸣就飞奔出去,然后开始上蹿下跳。不管是希雅还是李奥瑞克都没见过这种情况,这家伙就跟疯了一样的想把上面两人甩下去。不管希雅怎么抓缰绳怎么操作都不管用。周围的士兵也纷纷上来帮忙,但墨崔迪这匹公马是魔族的混血高脚马,个头大力量强,浑身腱子肉,就像一头怪兽,谁也不敢近身。 希雅的马术不错,而且踩着马鞍,还能勉强维持;然而李奥瑞克却是不行了,几个回合之后,他就被摔下了马,只见李奥瑞克在空中转体后空翻720°,然后脑壳狠狠地撞在了地上。 “李奥瑞克!” …… 等到李奥瑞克再次睁眼的时候,他看到了熟悉的一幕。 “噢噢噢噢噢噢噢噢——!真理之门!” “我他妈中大奖!” 他兴奋地呼喊道。 是的,他来到了真理图书馆,刚才那一摔直接进把他搞到濒死了。 天地良心啊!李奥瑞克这回是真的没想到自己会死!没有任何一点主观作死的成分,他真的只是想骑一下那个挑衅他的马而已,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会意外死亡。这对于别人来说是倒大霉,对他来说真就是中大奖。 “你又来啦?”黑色巨人叹出一口白色的烟,“这回怎么死的?” 李奥瑞克得意的说道:“骑马摔死了。” “那你可真废物啊。”巨人说道。 李奥瑞克并不生气,反正我只要来了,就能白嫖你的“真理”,你要过嘴瘾就尽管过,我只管看书。 “哈,这我也没想到啊,我的身体都这么强悍了,居然还能骑马摔到濒死!” “这不巧了吗?哪怕你是天神下凡,也能被肉丸子噎死……”巨人摇了摇头,说:“那什么,有一得必有一失,有一失必有一得,你去选择自己的真理吧。” “好!” 李奥瑞克十分激动的走进了图书馆——这种感觉以前都还没有过,以前来图书馆,感觉像是工作拿工资那样理所当然,这回他心中满是白嫖的喜悦。太爽了!我喜欢这种感觉。 那么这次我要拿取什么真理呢? 李奥瑞克挑选真理的思路比较稳健,都是拿一些好用的、容易学的,不要浪费了这么宝贵的机会。不过他现在的学习能力比一开始强,所以可以继续往里走,寻找更深奥的真理典籍。 由于这次入场太突然了,李奥瑞克完全没想好要拿什么书。他就一直往里走,走着走着,突然听见那个巨人说道:“别往里走了,再里边是二级图书馆,需要通过门卫的考验才能进去了。” 李奥瑞克驻足,说:“门卫?” “抬头。” 李奥瑞克抬头,看到一扇大门以不合常理的方式开在自己头顶,就仿佛一个天窗。在那“天窗”中,坐着一位十分魁梧的铠甲骑士,他的身体被七根长矛钉在地上,看样子是一具尸体。 李奥瑞克眨了眨眼睛,说:“那门卫还活着吗?” 巨人说:“在这里所有东西都没有生死的概念。” 也对,我也是个死鬼来着。 然后巨人接着说道:“若你想要窥探二级图书馆的真理,就要先击败这个门卫。” 李奥瑞克朝着那家伙望去,只见那个门卫虽然如尸体一般悄无声息,但是身上却散发着一股莫名的威严,李奥瑞克不由得心生畏惧。可是,他此时又看到了门卫身后的光景——在第二图书馆那敞开的大门后,有着比第一图书馆更加密集的无数光球,那些泡泡一般的光球看上去比一级图书馆的更加绚丽多彩,里边也一定承载着更为美妙的真理。 李奥瑞克心中既有对“门卫”的恐惧,又充满对真理的渴望。他心想:通常来说,这门卫作为第一个boss肯定不会太厉害,但魂系例外。 那么,这个世界魂不魂啊? 李奥瑞克觉得还是有点魂的,就冲他还没碰到第一个剧情boss之前就死了快十回,这难度就离谱。 但他也不可能不战而逃。他就问道:“图书管理员先生,能透露一些这个门卫的情报吗?” 图书管理员用那漆黑的食指指向一个方向,说:“那里有一个蓝色泡泡,里边便是门卫的情报。” “但我要浪费一次窥探真理的机会?” 那位黑色巨人说道:“是的,有一得必有一失,有一失必有一得。” 李奥瑞克咽了口唾沫,心想:入场券确实很诱人,但让我用一个技能点来换?这有点心疼啊。嗯……这个boss的情报,无非就是招式啦、习惯啦、还有一些其他的什么东西,比如弱点、难点什么的。这个其实只要死得多,就全都知道了。 所以李奥瑞克问道:“我能先试着跟门卫打一打吗?” 巨人说道:“当然!你可以打一打试试,那边有个武器架,上面的东西随便拿。然后站在那个石板上,你就会传送到门卫面前了。” 李奥瑞克挑了把趁手的剑,然后准备去跟这位门卫练练,可就在走上石板的那一刹那,他忽然想起来一件事情,就问道:“图书管理员先生,我还有一个问题。” “说。” 李奥瑞克说道:“我要是被门卫砍死了,那怎么算?” 图书管理员笑道:“那就死呗!” 李奥瑞克眨了眨眼睛,“能复活吗?” 图书管理员说道:“复活?瞧不起谁呢!灵魂的死亡,代表着彻底的死亡,你将回归虚无,永远消失在所有的时空和平行宇宙中。” 我艹,死了就删档啊? 李奥瑞克连忙一个后跳跟那块石板拉开了距离!显然,我还太弱了,还不足以挑战这个boss——我还没有资格! “算了,我还是先学点简单的真理好了。”他转头走向图书馆的“入门区。” “那真可惜呢。”巨人摊手。 李奥瑞克没管他,继续寻找自己需要的真理。他心想:我还是选个能用上的技能吧。这时候,一本《马术应用》从李奥瑞克的视线中闪过。他立刻驻足,心想:对啊!骑马!我现在是个士兵,哦,马上就是百夫长了。那我作为麾下有一百人的长官,不会骑马可不行。 但转念一想,骑马这种事情还用特意浪费一次“窥探真理”的机会来学吗?回头弄个普通的马,然后让希雅教我不就好了。比起骑马来说……哦? 就在那本《马术应用》下面,还有一本书,这本书的标题吸引了李奥瑞克的注意。 《动物交流》 嗯,就它了! …… 李奥瑞克苏醒了。 不远处传来了芙十分愤怒的骂声:“我都说了多少遍!他只是刚刚能下床而已啊!” “你们这些家伙打仗都把脑袋打傻了吗?居然让这么重的伤员去骑马?” “而且还让他摔下来,磕到了脑袋?天呐,他本来就有伤,你们知道我刚看见他那个伤口的时候我有多害怕吗?这么大这么粗的一根,就从中间插进去了,这能活下来就是七神保佑。你们居然……哎呀!外伤是好了,可还有内伤呢?他的心脏、肺、肝、胃、肠子……这些也长好了吗?你们又没看到!” 李奥瑞克悄悄朝门口望去,就看门口那里,修女芙将督军希雅劈头盖脸一顿骂。希雅像个犯错的小学生一样低着头——尽管低下头来她也比芙高好多。 这光景可罕见。但此时这白袍修女气势逼人,莫说是督军,就是换做将军,估计也要被她骂一个狗血淋头。 接着他又听到那个秃顶的米兰爵士在一旁说风凉话。 “啊,又受伤啦?怎么就这么晦气……啊不不不,怎么就这么倒霉呢?依我看这李奥瑞克虽有些能耐,但这命啊不太好……” “你他妈闭嘴!”希雅一边挨骂一边抽空子输出旁边的米兰爵士,“你命倒是好,怎么脑袋上头发越来越少?” “这这这……这不挨着,你不能人身攻击。” 这时候听到芙忽然说: “李奥瑞克大人还不醒来,看这样子是脑子摔坏了,这不死也要变痴呆,唉,我发过誓要好好保护他的!怎么接二连三的出事啊,我好没用,呜呜呜呜呜……” 要光是骂也就罢了,但这姑娘一哭起来可就麻烦,希雅和旁人也都手忙脚乱的安慰,又时不时朝着李奥瑞克房间里探头。 屋里只有李奥瑞克自己。这个世界医术不发达,魔法也拉胯,对于李奥瑞克这种需要抢救的伤员,也只能让他静静躺着。 他此时感觉了一下自己的状态,嗯,非常好,头脑只是有些轻微的晕眩感,估计再过几分钟就能恢复了。 于是他喊道:“芙,希雅,我没事。” 芙和希雅两人同时抢进门来,然后撞在一起。这时候就体现出希雅的力量优势了,小小一只的芙直接被她撞的飞起来,然后摔在脸盆架上,洒了一身的水。 “啊呜呜呜呜……”芙哭的好大声。 第十章:给爷整个小母马 希雅直接死机了——芙哭的好大声,李奥瑞克也醒了,她不知道该先顾哪一边,或者先跟谁道歉,然后她愤怒的抽了自己一记耳光,看那痛苦的表情,就差跪下来说一句“我是傻逼”了。 芙这时候爬了起来,说道:“先让我看一下李奥瑞克大人的状态。” “哦,好。”希雅连忙后退。 接着芙十分小心翼翼的检查了李奥瑞克的身体,憋了半天,说道:“呃,您怎么能醒啊?” 李奥瑞克疑惑的歪头,“那我得死才对吗?” “不是不是不是!”芙连忙摆手,“我可不是那个意思,我是说啊,您这下摔得很厉害,按理说不该这么快恢复的……但是您能醒过来真是太好了,不然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呢呜呜呜呜……”芙说着说着又哭了起来。 作死换取真理这个外挂确实不错,就是总容易让身边的人担心。李奥瑞克笑着安慰了她两句,然后注意到了旁边的希雅脸色很难看——想来也是,是她邀请李奥瑞克骑马的,骑得还是她的马,她甚至还说了“这匹马很温顺”这种FLAG发言。希雅现在十分自责,就恨不得把自己跟那匹疯马绑在一块然后跳下山崖。 李奥瑞克笑道:“我没事的,希雅……” “您不用安慰我,我已经想过了,如果您要是醒不过来了,我就立马给您偿命……” “停!”李奥瑞克未来作死的时候多着呢,如果这姐姐每次都这么暴躁的话,那她早晚要死在李奥瑞克前面。 李奥瑞克说道:“希雅你听我说,这件事情呢,主要责任不在你,而在那匹马。” “哎?”希雅一愣,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李奥瑞克继续说道:“你看啊,这事情真的不怪你,是那个马非要搞我们。你不能拿马的错误来惩罚自己对不对?咱俩都是受害者啊。” 这逻辑也不算太自恰,但也算是一番安慰人的说辞。希雅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道:“但那是我的马,我觉得我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李奥瑞克说:“哎呀,就算你有,那主要责任也是在马对不对啊?” 希雅点了点头,说:“嗯,对,我现在就去宰了那个畜生!”说着就往外走。 希雅为人爽朗又热情,但也爱上头,这时候在气头上,说杀马就真会杀。李奥瑞克连忙叫住了她,跟她说:“畜生不听话就好好管教,咱们军队本来就少马,你这马又是良种,杀了太可惜了。就算不骑,拿下来当种马也是好的。” 他这样一说才把希雅劝住了。确实,堂堂一个北伐军居然没有骑兵团,没有正式的骑兵。只配了一些矮脚马和劣等混血马给斥候们,剩下极少数的好马都给将领们充门面了。希雅这匹白马比将军的都好,算是北伐军马王,杀了太可惜了。 希雅冷静了一下,也意识到这马不能杀。 李奥瑞克看希雅和芙的情绪都平复了,觉得没事了,便从床上坐了起来。 看到他坐起来,芙一惊,说:“您现在应该卧床休息!” 李奥瑞克摆了摆手,说:“只是轻微的脑震荡而已,我没事的。” 芙说道:“可我觉得您不是普通脑震荡……”她本想说您是脑死亡起步,但又觉得这样不太礼貌,所以没开口。 李奥瑞克害怕小修女又让他卧床休息一个月,就连忙说道:“哎呀,我自己的身体我自己清楚,我现在头不疼眼不花的,你要相信我的作死……啊不不不,我的生命力!” 李奥瑞克说着起床穿鞋,然后站起来往外走。芙拉住他,说:“难道您还想出去吗?” 李奥瑞克说:“是的,我要出去办事。” 芙问道:“什么事这么要紧?” “我要去骑马。”李奥瑞克说。 芙和希雅对视了一样, 一人抱腰一人抱腿,将李奥瑞克就控制住了。 “不!许!去!”芙大叫道。 希雅也快要哭出来了,说:“对啊!李奥瑞克大人!您冷静一下啊!以后骑马的机会多得是,为什么非挑这一会儿呢!” 李奥瑞克说:“我真没事,我就是觉得刚才从马上掉下来有点丢人,但我并不是完全不会骑马,让我再试试。”李奥瑞克新学的技能,这会儿心里痒痒,想去练练手。 希雅说:“那你骑个别的马好吗?” “不,我就要骑你的马!” 希雅拔出剑来,说:“我这就把那畜生宰了!今晚就让后厨把它炖了给您加餐行不行?” 芙也求他说:“不要再去了,万一再摔了,那七神来了也救不了你!” 此时一直没说话的米兰爵士狞笑,说:“对!你他妈真是作死!这回再摔了就是活该!七神不会救你,芙也不会救你的……” 芙连忙说:“不,我会救的!多少次我都会救的!” “哎?”米兰爵士露出了一副“怎么这样啊?”的表情。 众人“盛情难却”,李奥瑞克也只得笑纳,承诺说明天再去骑马。象征性的休息了一晚上之后,第二天,李奥瑞克又找到了希雅,说:“我来骑你的马。” 听到这话,希雅差点从马上摔下来。她说:“我说李奥瑞克,咱们军队虽然马不多,但是也有几百匹各式各样的马让你骑。再不行的话,有拉货的水牛你也可以骑一下,那牲口十分温顺,正好给你练手,我去和后勤部说,一定给你安排妥当。” “但我就要你这个。” “为什么呢?”希雅皱眉。 “那当然是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来,我要是连这么个玩意儿都征服不了,那我以后还拿什么跟敌人打仗啊?” 这话听起来虽然是义正言辞,但是希雅可不敢让他上马,说:“那你也可以先拿别的练练,我这个马的性子……不太温顺,实在是不合适初学者啊。” 希雅态度强硬,但毕竟是出于好意关心他,李奥瑞克也不能不识抬举。他心想:要不还是算了?下回再骑这个牲口? 而正当他寻思着要不要拿别的马试试手的时候,那匹马竟然朝着李奥瑞克啐了一口浓的! “艹!”李奥瑞克还好反应快,一个大后跳加翻滚躲开了这一招,接着那匹马打了个响鼻,然后嚣张的朝他呲牙。 “拱火是吧?”李奥瑞克叫道。 这时候希雅也疑惑了——似乎这一人一马的状态不太对劲啊? 李奥瑞克今天本就是憋着一肚子火来的,这马接二连三的挑衅,他实在是忍不住了,就说道:“希雅,我今天必须骑这个家伙,对了,咱们交易一下吧。” “交易?什么交易?” 李奥瑞克拿手一拍腰间剑柄,说:“你要让我骑,我可以把自己的剑术传授给你,怎么样?” “这……”希雅那双冰蓝色的眼睛骤然一凝,精巧的双眉锁在了一起。 希雅是真的心动了。当初她剑法输给了李奥瑞克的时候,其实就对李奥瑞克所用的剑法充满了兴趣。希雅感觉自己的力气、速度和经验都不输给李奥瑞克,甚至某些方面还在他之上。然而,在招式这一块她吃了大亏,李奥瑞克要么能预判她的剑招,从而抢占先机;要么就是攻势凶猛、角度离奇,让她无从招架。当时希雅就心想,如果能和他学几招,那必定终身受用。 可是教我剑术?这是随便能教的吗?希雅是个比较传统的高原人,在高原人的规矩里边,拜师学艺是个非常严肃的事情,尤其是武艺上的教授,那更是充满了宗教意味的神圣性。高原人的武术大多是父子相传、军队教授或者是七神教团内部交流。 高原人对待武艺传授这样严格,传说是因为两百年前的一次背叛。那时候高原人的马术、剑术和神术是三大绝技,不管是蛮子还是魔族都很害怕。结果有些魔族就伪装成高原人的样子来偷师学艺,高原人并不知情,就倾囊相授,然后结果可想而知,三年后魔族就表演了一个“用你的魔法对付你!”,重创了高原人的北境戎卫团。 言归正传。所以像是李奥瑞克和希雅这种关系,一般是不会传授武艺的。传授武艺,那必须极其亲密,极其信赖的关系才行呀! 希雅难以置信的问道:“你不是开玩笑吧?” 李奥瑞克说道:“你看我像是爱开玩笑的人吗?” 确实,从李奥瑞克近期的莽夫表现来说,他只要说了,就一定会作——是做。 他真要教我几招?希雅想到这件事情,心里喜悦又激动,一方面是能学到厉害的剑法,另一方面是……李奥瑞克竟然这么信任我? 希雅比李奥瑞克年长两岁,所以在她眼里李奥瑞克还是个美少年——一个英俊、勇敢而且充满了人格魅力的美少年。她下意识的朝着李奥瑞克的脸望去,正好两人的视线就对上了。希雅当即呆住,脸色肉眼可见的变红了。 糟糕,我在想什么啊! “那个,你是要能指点我几招,我必定感激不尽。不过这个马……”她还是有些担心。 李奥瑞克说:“放心,我不会立刻就骑的,上回估计是突然上去惊到它了。这次我会先和马沟通一下,拉近一下关系。” 希雅好奇的问道:“你还会相马?” “听人讲过一点技巧。”李奥瑞克说。 “嗯,行。”于是希雅下了马,然后她悄悄跟那匹就墨崔迪的马嘀咕道:“我的好宝贝,你听话点,伺候好他回头给你加餐,拜托你拜托你!”她又一抓马鬃,说:“要是出了岔子,别怪我翻脸不认马!” 马打了个响鼻,表情十分敷衍。 李奥瑞克从希雅手里接过缰绳,脸上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冷笑,说:“这样,我先牵着它走两圈,希雅,你别跟着,我要跟它一对一的交流一下。” “呃,好吧,那你小心啊。” 李奥瑞克说:“放心,等我决定骑它的时候,会先通知你的。” 希雅松了口气,说:“那行,你去吧。” 于是李奥瑞克牵走了这匹名叫墨崔迪的叼马。一人一马也不说话,默默走了一段路,来到了一块比较僻静的地方。李奥瑞克此时开启了动物交流,以马语说道:“我说,墨崔迪,我要跟你谈谈。” 那马一惊,瞪大眼睛看着李奥瑞克,就仿佛是在说:你说你马呢? “你没听错,我懂马语,我们可以交流。”李奥瑞克继续说道。 墨崔迪怪叫了几声,然而那声音在李奥瑞克听来,便是完整的句子。 马说:“你想干哈?” 李奥瑞克说:“我要骑你。” 那个马说道:“你给爷整个小母马骑,我立马让你骑。” 李奥瑞克哑然失笑,说:“这哪有小母马啊?再说了你是魔族混血的高脚马,其他的马都太小了,体型上也不合适啊。” 墨崔迪呲牙一笑,“不怕,我就喜欢尺寸小的。” “您可真刑啊!但我们不兴这一套,别想了,没有!” “那给我整个别的什么牲口也行,人也可以啊,总见你们骑我,就不能换换姿势。” “别想了不可能!提点别的要求吧,比如胡萝卜行吗?” 马不屑的打了个响鼻,说:“那我摆烂了。”说着往地上一趴,不动弹了。 艹,这动物交流不管用啊! 第十一章:摆烂了是吧? 人摆烂有救,马摆烂无敌。他妈的一个牲口摆烂,我能怎么办? 李奥瑞克威胁这个马,就说:“你可想好了,你是马!马不让人骑,对于人来说你就失去了主要价值,那么,你就剩下一个作用了,那就是吃肉——你不想被我宰了炖成马肉羹吧?” 那马躺在地上做自由泳动作,嚣张的笑道:“你他妈宰啊!老子是北伐军马王,稀有高脚马,血统七成纯的,找遍整个沼泽地都没有第二个!你知道我值多少钱吗?你宰了,你赔得起吗?” 李奥瑞克抱起胳膊,笑道:“哦吼!巧了啊,你知道我是谁吗?我是百夫长李奥瑞克,攻破野狼城的头一等功臣,等我回了沼泽地国王就要给我加官进爵;全军上下的姑娘都暗恋我,那老将军恨不得把他孙女都嫁给我——那我问你,马兄,假如咱俩必须有一个下锅,你猜猜是你还是我?” 墨崔迪表情一僵,沉默了几秒,说:“你撒谎,我不信。” 李奥瑞克眉头一扬,说:“你也不想想,我要是普通的小兵,难道能从督军手里借走她的爱马?” 马的智慧终究不如人,墨崔迪被李奥瑞克半真半假的瞎话给唬住了,它从地上爬了起来,说:“那这样,李奥瑞克大人,我之前确实是失礼了,我先给您道歉。”墨崔迪说着低下了头。 “这就对了嘛!来,让我骑一会咱们就当做无事发生……” “等下!”墨崔迪后退一步。 李奥瑞克问道:“又怎么了?” 墨崔迪打了个响鼻,说:“有句古代的谏言,叫做‘忠臣不是二主!’。我是希雅大人的坐骑,发誓一辈子只效忠她一个,所以我才把你甩下来的。” 李奥瑞克指着它骂道:“别扯这一套,你这个牲口!那希雅都命令你伺候我了,你没听见吗?” 马一脸无辜,道:“我听不懂人话!” 艹! 这时候墨崔迪说:“不如咱俩各退一步,我们也做个交易。” “你说说看。” 墨崔迪说:“我可以让你骑,而且乖乖听话,保证让你出尽风头,甚至我能教你最正确的马术——你看,马教你马术,这不比人教你马术好使?” 李奥瑞克点了点头,说:“有点意思,那你的条件呢?” “我要骑小母马。”墨崔迪说。 艹了,希雅要是知道自己屁股底下是这么个牲口,非得把自己腿锯了。 李奥瑞克说道:“我说马兄,我不是说了吗?你太高大了,这里没有合适的小母马。而且我不会允许你做这种事情的,这太刑了。” “我知道哪里有!我可以带你去。”墨崔迪一脸兴奋,那眼中贪婪的光芒,无限接近于看见窑子的老嫖客。 “哦?哪里有?” 墨崔迪说:“野狼城西北三十里外有一个山谷,里边有一个天然马场,我当年就是从那跑出来的。” 李奥瑞克摸了摸下巴,心想:马场? 这事儿可有意思了。 …… 希雅后悔了。 李奥瑞克牵着马离开她视线的那一刻,她就后悔了。 剑术指导有那么重要吗?能有他的生命安全重要吗?再说了,万一李奥瑞克摔死了,那我还找谁学剑术啊? 希雅坐在酒馆的台阶上,一手托腮,隔一会就叹一口气。 这时候米兰爵士从她后面的酒馆里走了出来,手上还端着一杯啤酒。他打了个酒嗝,对台阶上的希雅说道:“喝点?” 希雅一皱眉头,说:“你不知道军队平时禁酒吗?” “害,现在又不打仗,我悄悄喝点不碍事。” “倒了!”希雅说道。 “倒就倒。”米兰爵士将剩下的半杯啤酒朝着街角一只睡觉的猫咪泼去,小猫被吓了一跳,嗷呜一声便逃走了。 这个泼皮,这种人怎么打仗?希雅心想道。 米兰爵士这家伙是贵族子弟军的团长,而贵族是北伐军的金主,所以希雅也不能拿这个秃顶男人怎么样,最多就是口头上责罚一下罢了。 接着米兰爵士往她身边一坐,说:“那谁,李奥瑞克呢?” “请离我远点,你一身酒气。” 米兰爵士很识趣的挪了半个身位,说:“我就这么不招人待见?” “爵士,要想让人喜欢,就要做到自尊自强自律,你这三个哪样也没做到,很难有人喜欢你。” 米兰爵士脸一板,说:“李奥瑞克现在倒是人见人爱,但我也不觉得他有什么厉害,他连马都不会骑呢!不如让他到我家开的马术学校去待几个月,包他到时候骑术和我一样精湛……嗯?那是什么?” 就在这时候,米兰爵士看到街道街头有一团烟雾。接着,他听见了马蹄声。此时爵士心里有种很糟糕的预感。 这时候希雅站了起来,兴奋地说道:“李奥瑞克!” 只见李奥瑞克骑着那匹高脚马一路飞奔而来,动作犹如一个老练的骑手,完全看不出来他是刚刚学会骑马。看到这一幕的米兰爵士皱了皱眉头,然后十分识趣的了。 李奥瑞克来到希雅面前,道:“希雅,可以了,我学会骑马了。” “啊?那……那可真是太好了。”希雅望向她的爱马墨崔迪,墨崔迪一脸温顺,完全不像一开始那么嚣张。希雅心想:不知道李奥瑞克是用了什么办法驯服这匹马,但能安全归来就好。 李奥瑞克朝着希雅一招手,说:“来,这回我带你!” “好啊!”希雅说着走了上来。 一看这阵势,他屁股底下的墨崔迪便不乐意了,叫道:“干嘛?还想两人一起骑我?你就够沉了,而且希雅身上穿着盔甲呢,可沉了!” 李奥瑞克一拍它脖子,说:“你他妈还想不想要小母马了?” 为了小母马,墨崔迪低下了高傲的头颅。 李奥瑞克跟墨崔迪用马语交流惯了,就忘记了自己再说马语这个事情。而此时在希雅的视角就是:先是马怪叫了几声,然后李奥瑞克用更怪的声音叫了起来,接着墨崔迪就不叫了,然后李奥瑞克很满意的摸了摸墨崔迪的毛。 希雅看不懂,但是大受震撼! “来啊!”李奥瑞克朝着希雅伸出了手。 “哦!”希雅抓住李奥瑞克的手,然后翻身上马。 两人骑着马在野狼城的街道上漫步。这骏马(有待商议)配美人的感觉,就如同上辈子开豪车把妹,感觉非常爽。李奥瑞克以巡逻的名义逛了半天,后来还是芙将他活捉,然后训了一通,这才作罢。 晚上,李奥瑞克吃过饭后又在外面散步。他现在既是名义的伤兵,又是名义百夫长,所以他也不用参加晚上的训练,属于官方钦定街子,爱去哪去哪,只要不让芙抓到就行。走了一会他忽然想起自己和希雅还有约定,就前往希雅的办公室找人。 希雅和其他军队将领的办公室都设在了原先的伯爵府。这地方是野狼城伯爵休斯的私宅,上下两层,装潢华丽,院里还有花园喷泉,俨然像个小宫殿。 当时,阿卡德将军看到这个华丽宅邸之后就嗤之以鼻,说:“这蛮子真是被中土的富饶惯坏了!他妈的,住的比我们讲究十倍!这外城里边不修城堡要塞,搞个花园别墅,这简直是瞧不起我们。” 当时休斯伯爵根本没想到这群被赶到了沼泽地的高原人还能北伐,更没想到高原人能攻破野狼城的外墙,所以内部一点也没设防。这种傲慢的操作自然也给他的失败埋下了伏笔。要不然,若是这家伙在外城破了之后死守要塞,那这一战的胜负还是个未知数。 如今这奢华的伯爵府成了北伐军的临时司令部,大家就在里边居住和办公。他在门卫那刷脸进门,然后朝着希雅的办公室走去。人还在走廊里,他便听到了希雅的声音:“把这份报告重做,我要知道我们第二仓库的粮草损耗到底有多少;然后你去找后勤负责人,问他上一次我要的军需品补给怎么还没发下来?到底是出了什么问题,告诉我,我想办法解决……” 希雅应该是这个军团最忙的人了。李奥瑞克记得,《冰与火之歌》里边有句话叫“国王吃席,宰相拉屎”,就是说一把手好干,二把手难当。希雅作为军队的二把手,每天都有处理不完的事务。将军虽然也会跟着分摊一点,但老爷子毕竟年事已高,主要还是希雅来扛着。 李奥瑞克来到门口,见希雅正好叫人给油灯续油,看这意思,今晚她是要开启仙人办公模式了。 李奥瑞克行了一礼,说:“希雅大人!” “啊,李奥瑞克?你怎么来了?”看到他之后,希雅的眼睛顿时一亮。 第十二章:希雅·雷奎的社会性死亡 李奥瑞克说:“不是说要一起练习剑术吗?” “今晚就开始吗?” 希雅那因为疲惫而灰暗的脸焕发出了神采,可是她很快又低下了头,说:“可我还有工作。” 李奥瑞克说:“那练武也是工作的一环啊,咱们是上阵打仗的,还有什么事情能比这个重要?再说了,这些活凭什么都让你干啊?这里边应该有不少是后勤长官、参谋长还有各大团长的活儿吧?” 希雅苦笑,说:“他们让我帮忙,我也不能拒绝,毕竟我是督军,而且能者多劳嘛。” 李奥瑞克活过两辈子,就很懂这套职场pua的套路。他说:“督军这职位是管人管纪律的,可不是当苦力的,那是谁的工作就该谁做,你这么惯着他们,一来是把他们养废了,二来你自己也累坏了,到头来对军队大局也不利啊,是不是?” 确实是这个道理,希雅为人正直又单纯,在这方面有些一根筋,但是她也不傻,李奥瑞克这么一说她就想明白了。于是希雅一抬手,说:“对,那谁,杰森,你把这摞文件送到米兰爵士那去,让他批了,最迟明晚我要检查的;哦,这些也还给后勤部,让他们自己弄去,他们问起来的话就说我去练剑了。” 于是工作量肉眼可见的减少了,眼看着桌上的文件变少,希雅也送了一口气,感觉肩头都变的轻松起来了。 “那咱们走?”李奥瑞克拿大拇指朝着外面一指。 “那你等一下,我去换个衣服!我会很快的!” 希雅一手遮脸飞奔出了办公室。 啊,换衣服? 这种跟男朋友突然约会的节奏是怎么回事? 然而事实却让李奥瑞克失望了,希雅只是脱了盔甲,然后换上了练剑用的皮甲防护服而已,并无什么看点。 看来我的处男生涯还没到头啊,他心想。 两人拿着木剑来到了伯爵府的后院。这里有一片平整的夯土地,旁边还摆着武器架,看来原先就是拿来练武的地方。希雅和李奥瑞克各拿一把木剑,然后李奥瑞克提议道:“我觉得实践是最好的老师,不如我们先打几个回合,然后再来分析招式。” “好呀!”希雅说着活动了一下肩膀,一脸兴奋的说道:“那你可小心了,兴许我还要扳回一局呢,老师!” “那我拭目以待……嗯?” 李奥瑞克突然发现希雅的脸色变的很难看——那神情就仿佛是流血buff期的女孩子突然想起来自己没带止血道具一样。 “怎么了?”李奥瑞克问道。 “呃,没事,我们开始吧!” 说着希雅就摆出了进攻的架势。既然如此,李奥瑞克也只好迎战,而将刚才的疑惑抛到脑后。 希雅上了一天班,但是打起架来还是生龙活虎。看得出来白天都是脑力劳动,晚上打一架,反而是放松了。李奥瑞克实战经验不如希雅,但是他掌握了剑术的真理,境界比希雅高了不止一星半点,所以仍旧可以轻松拿捏。 只是打着打着,李奥瑞克又发现希雅不对劲,这姑娘不知道为什么总是夹着大腿,而且很紧张的样子。李奥瑞克心想:该不会真的是日子不巧吧? 打了几个回合,李奥瑞克停下来问道:“希雅,你有什么不舒服的地方吗?我们可以明天再练。” “啊……没事,不是不舒服,是……”她欲言又止,旋即说道:“我们继续吧!” 好怪啊。 两人继续比划,又打了几招之后,李奥瑞克将希雅的剑法彻底摸透了,意识到她下盘的防守存在弱点。就在希雅一记直刺的时候,李奥瑞克大叫一声:“有破绽!”说着一剑刺向了希雅的大腿。 “咔!” 也许是那防护服太久了,又或许是李奥瑞克这招力气太大,木剑划在了皮甲防护服上,竟让将希雅大腿的皮甲划开了一个大口子。 “啊!” 那一瞬间,透过那皮甲的裂口,李奥瑞克仿佛窥探到了真理! 他看到了希雅藏在衣服里边的大长腿……还有裹在大腿上面的蕾丝边吊带黑丝袜。 “啊,这……”李奥瑞克僵住了。 “啊,这!”希雅丢掉武器,手忙脚乱的捂住了自己的“伤口”。 场面变的十分尴尬。 希雅愣了几秒,连忙说道:“你听我解释,李奥瑞克!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 李奥瑞克点了点头,说:“呃,我懂的,大家都有些奇怪的XP嘛,正常,再说这也还没到很奇怪的程度……” “不是啦!你听我解释!”希雅涨红了脸,“真不是那样,这是因为,因为……” 李奥瑞克说:“不用勉强。” “不是你听我说,这个是因为……”她突然哽咽了,“就是,因为,我,我们,缴获了,一些……呜呜呜呜哇——!” 希雅此刻芙附体,哭得泣不成声,那用来洗清误会的台词,也被丢人的眼泪噎了回去。 李奥瑞克决定先让她缓缓,至于缘由什么的不着急解释。再说了,李奥瑞克也不在意原因,反正他看了就是看了。 不过丝袜这东西还真是个奇迹的发明,黑色丝袜加上美腿,那效果就是1+1>2。这个时代还没有尼龙这种材料,所以裤袜或者丝袜都是用棉布、亚麻或者羊毛织成,一次缺少弹性,必须要拿吊带提着,不然会往下掉。这种丝袜保留着这个东西最质朴的古典美,性感的同时,也更为优雅。 总之就是好!我他妈吹爆! 过了一会,希雅逐渐平复了心态——希雅本就不是那么爱哭的人,只是刚才这一波突如其来的“社会性死亡”实在是把她这个只会舞刀弄枪的女人给整不会了,一着急就哭了出来。 “那个,我……”她哽咽了一下,然后清了清嗓子,说:“不是因为我想做什么所以才这样穿的。” 李奥瑞克点了点头,问道:“难道有人胁迫你?” 希雅摇头,非常小声的说道:“呃,其实是我自愿的。” 第十三章:来,让我好好看看 自愿的? “那你这话前后矛盾了啊。”李奥瑞克说道。 “就是,就是……”希雅也不像是能言善辩的人,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说才好,又急得满脸通红。李奥瑞克怕她再哭出来了,就说:“没事的,这件小事不会影响你的声誉,我也不会告诉任何人。” 希雅点了点头,说:“嗯,还好是你发现的……啊不对,我就不该这么做的。” 接下来,希雅告诉了李奥瑞克“为什么我里边会穿这个”的来龙去脉。 其实这事情非常简单。 北伐军攻破野狼城之后,自然要在城里搞一波钱的。阿卡德将军的军纪严明,不许屠城,放过了平民百姓,但是那些贵族的财产自然就成了北伐军的战利品。然后因为野狼伯爵好色成性,所以伯爵府里边又有不少女眷,有女眷就会有各种首饰和衣服。 金银首饰还好说,但那些衣服、布匹、绸缎之类的,大家都不太懂,不知道该怎么估值。干脆就将这件事情就交给了希雅来办——毕竟希雅是个女孩子嘛,又是贵族的女儿,肯定比我们这些大老粗懂这个。 但实际上希雅也不太懂,她从小就跟着父亲学武,后来又早早的来了军队,根本就没见过这些东西。不过,女人爱美恐怕是天性,希雅看着这么多漂亮衣服,眼珠子就拔不出来了。按照军规,她先是将充公的部分规划好了,然后又叫来了芙和菲特两个修女,一起挑选喜欢的衣服。 其中,然后希雅最喜欢的,就是这双蕾丝边的黑色吊带袜。 此时希雅十分后悔的说道:“我真的没穿过这个啊,见都没见过,一开始我甚至不知道该怎么穿,你看,它这么薄这么光滑,这怎么会是袜子呢?倒像是贵妇的丝巾。后来我叫来了原先伯爵府的女仆,才知道这是什么。呃,我想反正也是我的东西了,穿一下也没什么大不了,然后我就……” “忘了脱下来?”李奥瑞克问道。 “呃……”希雅沉吟着。 李奥瑞克眉头一扬,说:“是没舍得脱?” 她默默点头。 确实,李奥瑞克能理解希雅这个想法。毕竟她长了这么好一双腿,不好好打扮一下也太可惜了。而且李奥瑞克刚才只是匆匆一瞥,却也感受到了希雅身体的美丽。她作为一个二十来岁的女人,怎么可能不去追求美丽?这是天经地义的。 没啥大不了的,李奥瑞克心想。 就在这时候,希雅忽然说道:“我是个下流的女人。” “哎?”李奥瑞克望向了希雅。 希雅脸色灰暗,说:“你不这样认为吗?” 李奥瑞克说:“不,我还想问:你为什么会这样想?” “我是个士兵,不是个女人,我去穿那些贵族小姐的衣服,只会让人笑话,不是吗?”她坐在地上,左手拿着木剑,右手放在衣服裂开的大腿上。 这都是哪门子的封建思想……哦,这就是封建时代啊?那没事了。 李奥瑞克想了想,说:“女人和士兵这两家事情其实不冲突,你穿上盔甲可以拿剑打仗,脱了盔甲也可以换上晚礼服、珠宝和任何一种颜色的丝袜,哦,还有高跟鞋。” 希雅一愣,“哎?我倒没想过那么多……” 李奥瑞克尴尬的干咳,连忙转移话题说:“总之,你应该有自由追求美的权力。” 李奥瑞克这句话,恰好戳中了希雅心中最柔软的地方。希雅·雷奎,公爵的女儿,自从她展示出了剑法的天赋之后就被当做男人那样培养。对于她来说,武艺最重要,其次是兵法,再然后还有信仰和忠诚……总之,穿衣打扮、追求美丽什么的,一直都和她无关。 甚至父亲为了让她具备和男子一样的武勇,刻意的引导她去厌恶那些普通女孩,去用鄙视的目光看待那些美丽的东西。因此对于希雅来说,从小到大追求美丽都是一种错误。 但这种事情其实是违背希雅本人意愿的,甚至是违背天性的。所以她在刻意憎恶“美丽”的同时,却也不知不觉变成了现在的样子。 如今李奥瑞克这句话触动了她的心房,她心想:真的吗?我真有追求美丽的权力吗?我脱下铠甲之后,真的可以穿上子吗? 这个念头逐渐化作冲动,让她现在就想回到那间承载战利品的房间,然后换上那些贵族小姐的子,打扮成最美的样子。 就在这时候,她脑海中闪过了父亲的怒吼。 “是谁让你穿子的?谁教你的!?” “看看你那丢人的样子!” “若是在让我看到你穿这种露腿子,我就打断你的腿!” 九岁那年,希雅头一次尝试女孩子穿的衣服,却被父亲狠狠的责骂、羞辱。这件事情成为了她一直以来的心灵创伤。 她一手捂着头,说:“不,还是算了,我害怕被人看着。” “你怕别人看?”李奥瑞克疑惑。 “对,尤其是害怕别人看着我的腿。”希雅很紧张的说道,“如果我穿上好看的衣服,然后跟贵族小姐一样打扮的花枝招展的话……一定会有许多人对我品头论足。我害怕变成那样。” 我害怕丢人。 李奥瑞克挠头,说:“你居然因为自己有一双漂亮的腿而自卑?我真是想不明白了,那如果未来战场上有人盯着你的腿看,那你要怎么办?总不能跑吧。” 希雅哑然无语。 李奥瑞克恨铁不成钢的说道:“你要习惯别被人注视才行,你是军队的领袖,是督军,未来就是将军!这样可怎么行?哦,不如进行脱敏疗法吧。” “脱敏疗法?”希雅歪头,大大的眼睛里都是大大的疑惑。 李奥瑞克说:“对,脱敏疗法!举个例子啊……呃,就是说,假如你讨厌鱼腥味,那就先一点一点吃,然后逐渐增加摄入量,直到你完全适应。对于你社恐这个事情,我们也可以脱敏!” 希雅问道:“那我要怎么做?” 李奥瑞克一脸认真地说道:“就先从适应我的目光开始吧。” “哎?”希雅眨了眨眼睛。 李奥瑞克拍了拍地面,说:“来,把腿伸出来,手别挡着。” “哎哎哎哎哎——!”希雅顿时整个人缩成一团,“不行不行不行不行!我还穿着那个东西呢!至少也要等我换个衣服……” 李奥瑞克义正言辞,说道:“那效果不就不好了吗?你现在是最羞耻的时候,如果战胜了这一关,那你的病就能好很多——快,手拿开。” “不行不行不行!这也太羞耻了,咱们能从简单的一点的开始吗?比如让我先穿上一条完整的皮甲护腿什么的……” 李奥瑞克皱眉,说:“希雅,你冷静一下,冷静下来思考一下!你的恐惧、羞耻和焦虑是从何而来的?” “这个……” 李奥瑞克说:“你仔细想想,为什么我看到你的腿你就会这么抗拒?为什么?难道我的目光有毒?难道我看你一眼你就会掉块肉?我的目光难道能比战场上的刀枪更危险吗?你再怕什么?” 听到这话,希雅陷入了沉思。对啊,我在怕什么?我甚至敢顶着箭雨和热油去爬城墙,我为什么会害怕别人的目光呢? 李奥瑞克趁热打铁,说:“希雅!难道你还不信任我吗?难道你觉得我会伤害你,还是说我会泄露你的秘密?我,李奥瑞克可以跟你发誓,这件事情只有我俩知道,我不会告诉任何人的。” 信任吗? 希雅看着手上的木剑,心想:李奥瑞克说的对啊。我难道还不信任他吗?他可是十分信任我的!他甚至连剑术都教给我了,传授剑术可比互看底裤更加隐私,他都这么信任我了,我怎么能怀疑他呢? 虽然两人相处时间不长,但他们之间有过生死的羁绊,这种信任让希雅战胜了心里最后的恐惧,也失去了最后一点智商。她伸出右腿,说:“请吧,李奥瑞克。” “好。” 接下来,就是长久的注视和持续的沉默。 李奥瑞克得以近距离欣赏这个吟游诗人传说中的美腿,说实在的,上辈子看了那么多瑟图的他,也见过不少大长腿,但是还真没有哪个比得上希雅。最重要的是,那些都是图,而这个是真的。 希雅一开始还算镇定,但渐渐地,她感觉自己头皮发麻。而且明明天气不热,却浑身都在出汗。 好羞耻好羞耻好羞耻好羞耻……她在心里默念,感觉眼睛在冒金星,她下意识的就将身体缩了起来。 “希雅!”李奥瑞克如一个严厉的教练一般说道,“不要放弃,在坚持一分钟!” “是,师父!” 又过了几秒钟,希雅身上逐渐出现了一种奇妙的感觉。说不太清楚,但是浑身发软,仿佛骨头都变得酥酥麻麻的。她喘息着,心想:这种感觉好奇怪,怎么让人有一点……上瘾?真是怪了。她的呼吸越来越粗重,红晕从脸上一直蔓延到耳根。 “停!”李奥瑞克忽然叫道。 “啊,可以了吗?”希雅愣了几秒后回答道。 “感觉如何?” “啊……”希雅脑海中回忆着那种奇妙的感觉,“很难描述吧。”就是有点酥麻还有点痒。 “慢慢来,今天只是第一课而已。” “是,师父……哎?不是说好了学剑的吗?”希雅眨了眨那双大眼睛,忽然感觉自己今晚血亏——剑没学到,被打了一顿,还让人看了大腿,亏的离谱。 明明说好是传授剑道的,却改成传授耻度了,这件事情也是李奥瑞克没想到的。 李奥瑞克就说:“啊,今天有点晚了,咱们就当热热身,明天吧明天。先回去休息好了。”说着站起来外走。 “等等!”希雅叫住了他。 “怎么了?” “我现在穿成这个样子回不去的!”希雅指着自己的大腿欲哭无泪。 李奥瑞克看了看周围,说:“黑灯瞎火的没人看得见,而且你穿的是黑丝,算保护色。” “李奥瑞克!”希雅嗔怒道,“你再这样明天我就罚你去跑操!” “开玩笑的,那这样,我走前面给你挡着?” “挡得住吗?要不你先去给我拿件衣服?” “放心啦,这会大家都睡了,你……” 李奥瑞克话说到一半,突然间一个巨大的黑影飞奔而来!李奥瑞克顿时拔剑,道:“什么东西!” 就听那黑影一声怪叫,分明是在说: “你他妈什么时候带我去找小母马?” 第十四章:前有情人,而且有马 转天早上,李奥瑞克去阿卡德将军申请出城侦查。 他一进门,就看到阿卡德将军唉声叹气。李奥瑞克很少见到老人这样,何况这还是刚攻下野狼城,正应是踌躇满志的时候,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事情,让老将军这么犯愁? 将军看到李奥瑞克来了,便放下手中的文件,一脸疲倦的抬起头来,说:“李,什么事儿啊?” 李奥瑞克没有急着说自己的事情,而是问道:“将军,怎么了?出事了?” 阿卡德说道:“这事说出来恐怕你也帮不上忙。” 李奥瑞克行了一礼,说:“末将愿为您分忧。” 阿卡德说:“我们现在缺少的东西太多了,本来攻下野狼城就能得到补给,但没想到这城中只有口粮,却没有什么我想要的箭矢和战马。只能说上一任的城主沉迷享乐,把自己的家底都耗尽了也不知情。” 李奥瑞克默默点头。他确实帮不上忙,不过李奥瑞克将这事放心里了。 这时候李奥瑞克说道:“将军,我要出城侦查一番。” 将军疑惑道:“你怎么突然想要出城侦查?你发现什么情报了吗?” 李奥瑞克也不能说自己是去找小母马的,只好说:“之前我听俘虏们说话,听说这周围有一处自然形成的喷泉,下面可能是地下河,我想侦测一下水文情况,兴许未来会用得上。” 将军点头,说:“水泉对于打仗确实是很关键,假如敌人攻城的话,必定会就近取水,我们是应该对周围的水文环境做些调查。不过你伤刚好,就又跑到外面去?我派几个人跟着去吧?” 李奥瑞克说:“不,就我自己去吧,这一带有敌人的巡逻兵,人多了引人注目,我自己反而安全点。您别担心,希雅将她的马借我了,打不过我还能跑。” “那行,你去吧。” 将军亲眼见过李奥瑞克是怎么降服魅魔的,在将军眼里这家伙是英雄后裔,本领高强,所以他对李奥瑞克很放心。 …… 当天,李奥瑞克就骑着墨崔迪去找小母马了。 出了城,往北就是一片开阔平原,脚下的路都很好走,那墨崔迪也撒欢起来,带着李奥瑞克一路狂奔。李奥瑞克从来没有这么纵马驰骋过,还是非常爽的,虽然这马不如汽车那么快,但是胜在敞篷,非常凉快。 说实话穿越过来的这些年里边,李奥瑞克的心情一直有些忧虑。脱离了现代社会之后有许多不方便的地方,极大的增加了他的生活难度。一开始的时候,喝水、洗衣服、做饭、上厕所、出行……生活的所有部分都很艰难,与简陋的封建时代相比,现代工业化社会相比之下就是天堂。 不过住久了之后也能习惯,一人一马一剑,虽然画风不太对,李奥瑞克却也有种纵剑江湖的快乐。他情不自禁的想要高歌一曲。 “My little pony~My little pony~Ahhhhhh~” 他身下的墨崔迪问道:“你在唱啥?怎么跟马叫一样?” 李奥瑞克说:“彩虹小马的片头曲。” 马哥哥说:“嗯,好听,你教教我我也要学。” 于是李奥瑞克将这首歌交给了墨崔迪,一人一马在苍凉的原野上一起高歌。这场面多少有点病,但是在这无聊的旅途中,唱歌是最好的解闷方式了。 此时他俩路过一片干草地,墨崔迪说饿了,想停下来加个餐。李奥瑞克也正好休息,没想到墨崔迪吃了几口就吐得满地渣子,骂骂咧咧的说:“艹,这什么草这么难吃,这么硬,还一股子酸味,跟死老鼠似得。” 李奥瑞克将那草拔起来看了一眼,看起来像是黄色的草,但放在手里的感觉倒像是树杈子。这异界的动植物跟地球的画风一样,但物种完全不同,李奥瑞克也不知道这又硬又干的植物是什么东西。放眼望去这一带都是这样的东西,有些长得茂盛的都有一臂高了。 于是两人继续上路,过了一会,李奥瑞克走烦了,就问道:“还多久啊?” “小半天吧。” 李奥瑞克会马语,两人还能聊聊天,也不觉得闷。只是骑马久了会有点累,李奥瑞克说:“要不咱歇歇吧?” 墨崔迪骂道:“我他妈都没说累,你个人还累了?” 李奥瑞克说:“你真不累?” 墨崔迪沉吟少许,道:“本来是累的,但一想到前头有小母马,我就不累了。” 太真实了。 后来又走了一段路,来到了长满嫩草的湖畔。两人决定下来休息一会,墨崔迪可以吃点喝点,李奥瑞克也能活动下自己僵硬的身体。 墨崔迪大口吃草,李奥瑞克也拿下行囊里的干粮吃了起来。一人一马边吃边聊,聊起以前的经历来。墨崔迪说自己小时候是被人拿一捆甜甘草给拐走了,然后就莫名其妙的成了人类的坐骑。墨崔迪对于被人骑这个事儿,看法比较现实,它说:“传统的野马们认为被人类骑是个耻辱的事儿,说什么,我们是大自然的宠儿,怎么能做人类的奴隶呢?但要我说的话,根本不是这回事,它们就是吃不着葡萄就说葡萄酸,他妈的给人类当狗……啊不不不,是当马多爽啊!吃最好的草料,喝干净的水,而且最重要的是,能睡个安稳觉,不用担心外面的野兽,也不怕刮风下雨。至于自由什么的,只要跟对了主子,照样可以走南闯北,开阔眼界。我往北跑过雪山、往南去过丛林,我在稻田里撒过野,在城市里创过人!这种经历谁还能有啊?” 听马吹牛逼的感觉真的很微妙,两人聊了一阵子,李奥瑞克也觉得没那么疲劳了,就跟墨崔迪继续上路,两人要赶在天黑前到达墨崔迪说的马场。一人一马乘着金色的落日前进,他们穿过一片灌木林,又绕过青色的山脚,最终来到一个漆黑的森林之中。 墨崔迪一努嘴,“就这里边。” 李奥瑞克问道:“这地方看着就阴间,这里能有马场吗?” 墨崔迪不屑的说道:“人类觉得这地方晦气,担心这里有妖魔鬼怪,都不愿意来。实际上都是放屁!这里什么也没有,最多有几头老狼,还不够我尥蹶子的。不过呢,人类不来也好,这就成了野马的乐园……” 两人边说边走,他们穿越茂密森林,又走了一段野兽小径,最终在墨崔迪这个老司机的带领下,来到了真正的马场。 “哇!”李奥瑞克不禁惊叹起来,自穿越以来,他都没见过这么美丽的景色。 出了森林眼前豁然开朗,那是一片广阔的绿色青草地,春天嫩草仿佛能掐出水来,在青草中央有一个大湖,许多野马在湖边饮水。这些野马都很强壮高大,比沼泽地出产的那些小马漂亮的多。 李奥瑞克决定在湖边露营。他来到湖边,见到夕阳铺在水面上,波光粼粼的湖水随着南风而荡漾,鸟群在空中盘旋,透过清澈的湖水能看到一条条肥美的大鱼在悠闲的游动。李奥瑞克心想:这一条大鱼要是拿来煮火锅或者烤鱼,在店里要卖个一二百,够四个人吃。妈的,野生的湖鱼能长这么大,数量这么多,难怪将军总说中土之地富饶肥沃呢。 此时李奥瑞克的肚子饿得咕咕作响。有这么肥的鱼谁还想吃干粮?李奥瑞克摸出剑来,想抓一条鱼吃。 刚要抓鱼,李奥瑞克忽然想起这一带可能有蛮族的巡逻兵,若是升起炊烟,恐怕会被敌人发现,于是就把剑放回去了。 但是转念一想,发现就发现啊,我怕什么的!万一运气好来一帮人把我宰了,我兴许还能去真理之门那里加个技能呢!于是又把剑拔了出来。 忽然他又想到:哎不对,我要是死在这里地方了,可没有人给我收尸,而且都说蛮族残暴,遇到心理变态的人会蹂躏尸体,还将脑袋砍下来然后做京观。这种程度的“重伤”,我不一定扛得住啊。于是又把剑收了。 这时候墨崔迪打了个响鼻,说:“你干嘛呢?” “啊?” 墨崔迪说道:“我搁那看你撸那个剑柄,你这么饥渴么?要不一会找到了小母马,咱俩可以一块来,你前我后。” 李奥瑞克连忙说道:“别别别,人马殊途,而且从前面来是几个意思啊?用马嘴不太好吧?” 墨崔迪说:“吼吼!你不知道,这儿的小母马可来劲了!别说是跟人,就是跟狮子也能来,只是跟狮子来的代价比较大,除非想不开,不然没人去。” 李奥瑞克想来想去,最终还是决定抓个鱼吃。为了维持不死之身,李奥瑞克的身体比常人需要消耗更多的能量,光靠干粮和肉干虽然也能活,但是会浑身无力拿不动剑。为了保险起见,李奥瑞克提前准备了跑路用的符文魔法,以便不时之需。 富贵险中求!如果连这点险都不敢冒,那我还拿什么去探究真理?那第二图书馆的大门,我要什么时候才能敲开? 李奥瑞克把心一横,说:“生火,抓鱼!” 这湖里的鱼蠢得很,又不怕人,李奥瑞克拿剑一戳便是一条。此时他肚子饿得咕咕叫了,赶紧那匕首切了,然后穿起来烤。那大鱼肥美肉多,撒了一把粗盐就十分美味了。只是吃久了之后,会觉得有些淡,需要点辣椒麻椒香油耗油之类的东西才好。 受限于生产力和运输落后,这个世界的香料都十分昂贵,黑胡椒就是其中代表,这玩意的价格最高的时候直逼黄金。李奥瑞克来到这个世界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都很贫穷,稍微靠着穿越者的智慧赚了点钱之后,又都拿来“追求真理”了,所以根本没钱买这些昂贵的香料来做火锅什么的。 妈的,等国王的赏钱下来了,我必他妈吃爆!他一边这样想着,一边又咬了一大口鱼肉下来。 李奥瑞克注意到,他吃饭的时候,远处那些饮水的野马就在好奇的观察他。这些野马似乎没见过人,对他很好奇。李奥瑞克看那些野马的品种和墨崔迪有点像,就问道:“墨崔迪,这些马你认识吗?” 墨崔迪说:“我离开马群的时候太小了,也不记得家里人的长相。” “哦,那你能不能跟这些马套套关系?” 墨崔迪摇了摇头,说:“啊,我的朋友,这件事情可不好办。我离开野马群体太久了,早就忘记了这边的风土马情,说实话,我对于骑小母马这事儿还有点害臊呢!我是该先拿马尿滋她一脸呢,还是该直接就上呢?我有点拿捏不定。” 李奥瑞克心想:墨崔迪不行,那回头我去和野马交涉吧。光是眼前喝水的野马就有三四十匹,整个地方的马群加起来肯定少不了。如果都能弄回去加以训练,那我们不就有骑兵团了吗? 高原人实在是太渴望骑兵了。 两百年前高原人还在北境称王称霸的时候,靠得就是驰骋沙场的强壮骑兵,所以积累了厚重的骑士文化。后来高原人被迫南迁之后,这套象征着“祖宗的法”骑士文化也跟着南迁了。到现在为止,高原人也保留着比较靠谱的训马术、骑术、骑士兵法、骑士崇拜等等相关的东西……唯独没有马。 沼泽本土的马实在是太他吗蠢了,骑出去就矮人家一头,坐在上面的人个子要是高点,脚能耷拉到地上。而且这牲口吃得多、跑得慢、胆子小,高原人曾经试着养过沼泽的“小矮脚马”当坐骑,但后来发现行不动,就全宰了吃肉了。你还别说,这牲口产肉还不错,而且味道也还行,现在高原人的餐馆里有一道菜叫“骑士之耻”,就是用矮脚马做的炖肉。 李奥瑞克正寻思着怎么把马带回去,就在这时候,他看到树林的另一方出现了一小队蛮族的骑兵。 哦?还真钓上来了啊。 李奥瑞克将手放在了武器上。 第十五章:墨崔迪拿下二血 这队蛮族骑兵一共三人,为首的是一个高头大马的黑甲骑士,看上去异常强壮,它骑的马也很高大,看上去不输墨崔迪;旁边还跟着两个黑衣骑士,这两人体型稍逊一筹,穿的是皮甲,也没有戴头盔。另外三个人还牵着三匹马, 这是一个标准的蛮族三人侦查小队。李奥瑞克刚进北伐军的时候就上过课了,了解过蛮族是怎么打仗的。这些人一般在决定攻城掠地之前,先会派出大量的骑兵分散出去,一方面是打探情报,另一方面是搜集资源。此时李奥瑞克遇到的这一队,应该就是这种情况。 “墨崔迪,你去找小母马吧。” “啊?现在吗?这天都要黑了啊。” 李奥瑞克说:“我们说好了就出来一天,你今晚不找,就只能明天白天找,今天找能骑两回,等明天就只能骑一回了,明白吗?” “人类果然是狡猾!好,我走了!”墨崔迪赶紧跑了。 目送墨崔迪离开之后,李奥瑞克便将心思放在了那三个蛮族骑兵身上。 李奥瑞克需要作死才能进入真理之地,而不是自杀,因此不能上去送人头。 李奥瑞克晃了晃脑袋,在心里对自己说道:我是要杀死这些敌人,而不是上去送命。我必须全力以赴的战斗,将敌人斩尽杀绝。 有了强烈上的主观意愿,才能赋予这场战斗真实的意义。 “来吧,希望你们三个够我砍的!” 那些蛮族骑士显然就是奔着李奥瑞克的炊烟而来,三个骑士高呼着冲向李奥瑞克,其中一个弯弓搭箭,“嗖!”箭矢飞向李奥瑞克的身体。他想躲但是来不及,被箭矢射中了腹部。他故意大叫道:“好疼!”实际上他早已屏蔽了自己的八成的痛觉,这一箭毫无感觉。 敌人见他这样子顿时大笑,其中一个拿马刀缠头巾的骑士快马加鞭,发出“呜略略略略略路”的怪叫声,托着大刀李奥瑞克冲来。 来了!就拿你开刀。 就在那人的刀即将扫过李奥瑞克身体的时候,他突然一记翻滚躲过了马刀,灵活的不像是一个受了伤的人。接着他反手一刀劈开马腿,那马一声嘶鸣摔倒在地,上面的骑手也狠狠摔进了灌木丛,李奥瑞克一个箭步上去就将那人宰了,每给他任何反击的机会。 那两个骑士随后杀到,重甲的骑士挥舞着长枪朝他挑来,那家伙武器长速度快,通常来说没地方可以闪躲。这时候李奥瑞克灵机一动,用剑挑起了一块烧红的炭火丢了过去,动物天性怕火,重甲骑士的马感受到高温,便主动避开了,斜冲向了灌木丛。 前面的骑士一让,就将后面那个穿皮甲的让了出来,那人一咬牙,拿着马刀朝李奥瑞克劈来。李奥瑞克学过剑术通解,一看他拿剑的姿势,就知道他下一招要怎么出。这家伙的刀会从右侧劈来,于是李奥瑞克就闪到他的左边,侧身躲开战马的冲撞,然后“咔!”一剑劈中那人的右脚。这一剑直接挑断了那个骑士的脚筋,留下了一道深可见骨的伤口。皮甲的骑士一声惨叫,也从马上滚了下来。 自此,敌人一死一残,只剩下那个穿黑甲的骑士还能战斗了。 此时黑甲骑士从马上下来,拎着巨大的双手剑走向李奥瑞克。这家伙在马上的时候,李奥瑞克就感觉到他身材魁梧,下了马之后这种感觉更甚。此人身高至少两米,比175cm的李奥瑞克高出了一大截;他的肩膀非常宽,上面稳稳当当站个人不成问题;他的腿脚粗大,胳膊结实,比他的坐骑有过之而无不及。这个黑色骑士全身都是盔甲,也看不见脸,每走一步都会地动山摇。 这个时代盔甲很昂贵,这种全身甲就更是天价,一般只有军队中的绝对精锐和将领才能穿。那这家伙应该身份不低了。 可能是因为李奥瑞克刚才的1v3过于离谱,这位穿着黑色铠甲的骑士十分谨慎;李奥瑞克本质“好好打不送人头”的原则,自然也要谨慎,于是两人就周旋起来。趁着这个机会,李奥瑞克将腹部上的箭直接拿手拔了,由于体质自带麻药,他眉头都不皱一下。然后他将那血淋淋箭头拿起来,用蛮族语说道:“不畏伤痛的勇士,是不可战胜的。”说着还舔了一口上面的鲜血。 李奥瑞克说的这句话是蛮族部落里边的谚语,他样做就是为了吓唬对方,打仗靠勇气,谁怂谁是狗!果然,就在李奥瑞克这波吓唬之后,那个骑士的身体猛的一僵,虽然看不到表情,但李奥瑞克认为自己的恐吓是有效的。 抓住这个机会,他冲了上去。 敌人的大剑很笨重,但杀伤力也极强,绝对不可力敌。李奥瑞克先是虚晃一招骗敌人出手,然后迅速侧闪,一剑刺向了敌人的腰眼。这地方位于腿甲和上身铠甲的中间,一般是盔甲缝合处,比较脆弱。 然而这一剑竟然没能击穿敌人的护甲,而且剑刺上去的手感也不对劲,不像是钢铁,也不知道这家伙的盔甲是拿什么做的。紧接着那骑士一剑挥来,这一下的速度远超出了李奥瑞克的预料,他只能拿手中的剑来格挡,“砰!”他直接让那门板一般的大剑给掀翻了。巨剑抡起来和钝器没什么两样,不管是武器格挡、盾牌还有铠甲,该死一样得死。 李奥瑞克打了个滚立刻站起,心中激动又兴奋:遇到强敌了,好耶!这家伙多半能杀了我…… 啊不对不对,不能有这种送人头想法。我还是要杀了他,对,我一定要赢! 坚定了决心的李奥瑞克再次和那个骑士开始了第二回合。 骑士满身都是铠甲,李奥瑞克虽然剑术占优,但是力量和装备上差了太多。连续打了几个回合之后就落了下风,不过,他一时半刻也奈何不了李奥瑞克,毕竟李奥瑞克真打不过还可以跑,一个穿重甲一个布衣,一个拿着门板另一个拿单手剑,速度上来说李奥瑞克有优势的。 就在李奥瑞克寻思着怎么战胜这个家伙的时候,他身后突然传来了一声兴奋地马叫。 “李奥瑞克,我骑到小母马了!我不再是处男了!” “啊?” 李奥瑞克一回头,就见树林中冲出来一匹发狂的大白马,这他妈的不是墨崔迪吗? “停下!” 墨崔迪本想在李奥瑞克面前停下,但是脚底下的地面有些湿,马蹄一打滑呢,脚下刹车没刹住,“砰!”一头撞在了李奥瑞克的后腰上,李奥瑞克一声惨叫往前飞去。 那黑甲骑士正愁没人给他提供输出空间呢,当即大剑横劈下来,“咔!”砍在了李奥瑞克的腰上。 李奥瑞克顿时就变成了李奥/瑞克。 “啊啊啊啊啊,对不起,李奥瑞克!” 那阵惊恐的马叫,是他最后听见的声音。 第十六章,上:灭世魔女卡珊德拉 李奥瑞克睁开眼睛,真理之门矗立在眼前。 然而李奥瑞克到达真理图书馆之后,第一个念头就是:我觉得我应该将墨崔迪从希雅手里要过来。 这傻逼马一个礼拜弄死我两回了,还都是意外死亡。 如果它继续跟着希雅,那姐姐早晚要被它给创死。 但我要是把它带在身边,那不嫖疯了? 接着李奥瑞克来到了真理图书馆。里边的巨人听到有人来了,便说:“有一得必有一失,有一失……怎么又是你啊?你又死啦?” “啊,管理员,我又来了。” 黑色的巨人点了点头,说:“这回想要点什么?” “我先看看。” 李奥瑞克说着往里走去,他心想:等我醒来之后肯定还要再和那个蛮子打一架,我要弄个能打赢它的东西。我的剑估计会被他当做战利品收走,也就是说,我要赤手空拳的战斗……真理图书馆里确实有许多厉害的战斗魔法,但李奥瑞克的精神力有限,前不久学了一个色孽教导已经让他感觉头痛欲裂了,短时间内如果继续学那些开挂一样的东西,那他肯定就会精神崩溃。而且魔法都有吟唱时间,还有很长的CD,不太实用,像是色孽的教导这技能用一回就冷却时间一个月。现在根本使不出来。 他达了一圈,却没有找到什么有用的技能。魔法大多需要施法材料和吟唱时间,然而敌人近在咫尺,他很可能刚一动弹就被秒了, 李奥瑞克瞅了一眼二层的大门,看到那个身上插满长矛的守卫还在大门口杵着,他咽了口唾沫,心想:以后一定要想办法到二层去,看看那里到底有什么真理。 就在这时候,他忽然看到一个留着银色长发的年轻女人飘浮在空中。 她身穿一袭银灰色的长袍,交叠着双腿躺在星空之上,就像一轮新月。其容貌如油画中的人物一样高贵,皮肤光洁无暇仿佛白瓷,狭长的睫毛微微闪动,散着银光。 此时她手中捧着一本书,正聚精会神的看着,似乎没注意到李奥瑞克在看她。 “这谁啊?”李奥瑞克问那巨人。 巨人还未答话,那女人便开口说道:“询问他人不如来直接问我。” 李奥瑞克点了点头,说:“那请问阁下尊姓大名呢?” 银发的女人合上书,伸出一根细长的手指,说:“我乃万千星辰的主宰,魔族至高之女王,死亡的先知者,洞察真理的审判者,古老之地的公主,纯粹之圣洁者,人称灭世的魔女,卡珊德拉·艾格。” “哦。”李奥瑞克点了点头。 卡珊德拉说道:“既知我名,为何不跪下行礼?” 李奥瑞克眨了眨眼,说:“不好意思,我没听过。” 卡珊德拉那张高傲的脸上浮现阴霾,说:“想来你孤陋寡闻,没听过我的名字也不奇怪,你……”她凝视着李奥瑞克的脸沉吟了几秒,忽然笑了,说:“那么,你愿意为我做事吗?” 这话题也太挑脱了,上一句还在打招呼,下一句就开始招聘员工了?不过李奥瑞克也很好奇,就问道:“为你做事对我有什么好处吗?” 卡珊德拉说道:“当然,短期来看,我可以把自己的知识分享给你,赐你更强的力量;长远来看,若我能抵达真理的尽头,那你也将跟着沾光。” 哦?分我知识?李奥瑞克来了兴趣,问道:“图书管理员,我从她这里获得知识,会消耗掉我的入场券吗?” 巨人说道:“不论是从哪里得到真理,都会让你离开此地。” “那这不就没意义了吗?跟你学和我自学也没区别,我还不如自己找书看呢。”李奥瑞克朝着卡珊德拉无奈的一摊手。 这位魔女小姐瞪了一眼那个巨人,冷哼一声,说: “等会,我去和它打一架。” 卡珊德拉说着化作一道流星,射向了那个巨人。 李奥瑞克瞠目结舌——蛤?不是吧?居然敢挑战管理员,这么强的嘛? …… 三十秒后,卡珊德拉被揍得一脸血回来了。 “我似乎低估了家伙的力量。”她说。 “那不明摆着吗?”李奥瑞克说。 “但我明明是最强的人类。”她很不甘心的说道。 “噗!”李奥瑞克赶忙别过头去。 “我真的是人间最强的灭世魔女卡珊德拉!”她那瓷白的脸蛋涨红了,“你不要不相信!” “好好好,我知道你是人间最强了,疼不疼啊?要不要我帮你治疗一下?” 她把头一昂,高傲的说道:“哼!我可是灭世的魔女卡珊德拉,这点小伤……” 这时候李奥瑞克轻轻戳了一下她淤青的手臂。 “啊疼疼疼!”魔女小姐飞了起来。 “看着就疼啊,所以我还是帮你弄一下吧。” “你学过医疗魔法吗?” “一点点。” 李奥瑞克的身体复苏看似是被动技能,但实际上是一种持续生效的buff,他可以将这种buff变成“光环”,对周围的人生效。只不过效果会大打折扣,既不能断肢再续,也不能内脏修复,仅仅可以用来止痛、止血和消毒,效果就和芙的手艺差不多。这个技能很鸡肋还费蓝,所以李奥瑞克平时不用,没想到这次用上了。 随着复苏之力,卡珊德拉的身上的伤口逐渐止血,疼痛也减少了许多。她板着那张高贵圣洁的脸,说:“我的治疗魔法也很厉害,只是我本体被乱臣贼子们封印了,所以魔力使不出来。” “嗯嗯嗯,我信。”李奥瑞克说道。 卡珊德拉沉吟了一会,说:“那你还能不能给我做事啊?”这次卡珊德拉的语气中多了一丝带着别扭的请求意味。 李奥瑞克哑然失笑,说:“讲道理的话,老板给不了工钱,那员工肯定不能做事啊。”不然不成舔狗了么?虽然你很可爱,但是我不能白白出卖劳动力啊。 卡珊德拉面色凝重的沉思起来,忽然她打了个不太响的响指,说:“虽然我不能给你知识,但我可以给你推荐图书!我在这里待的时间肯定比你长。” “你待多久了?” 卡珊德拉竭力掩饰着自己的得意之情,说:“我来了三回!第一回三天,第二回两个月,这次我打算待半年!这个位面的人类还没有谁能像我一样三次进入真理之地,没人比我更懂这里。” 李奥瑞克就默默的看着她,不说话。 “哦,看你的样子大概是第一次来的,找不到心仪的书?嗯,你说说你的需求,我来帮你找吧。” 李奥瑞克以前找书都是找那位图书管理员的,可是那家伙总是摸鱼,不太靠谱,或许找这位“人间最强的灭世魔女”好一点。李奥瑞克此时恰好需要指导,就说:“我要一本很能打的书,不要吟唱时间不需要施法材料,即时生效的,有吗?” 魔女小姐一脸嫌弃的看着李奥瑞克,说:“真是野蛮!明明都进入真理之地了,却还在寻找肉体的力量……那你看这本行吗?”她说着从书架上抽了一本书给李奥瑞克。 “哦,这个可以啊!”李奥瑞克一看那书,便兴奋的说道:“我非得把那几个蛮子揍得和魔女小姐一样惨,才不枉费您的恩情!”他说着还竖起了大拇指。 “你这个无礼之徒!” “拜拜您嘞!”李奥瑞克了。 “啊,消失了……” 魔女小姐看着李奥瑞克消失的地方眨了眨眼睛,喃喃自语道:“还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呢。” 要是我知道他的真名,一定要狠狠的诅咒他! 哼! …… 天色已晚。剩下的两位蛮族战士就地扎营,决定在这里歇息一晚上。穿黑甲的战士先是拿木柴生了火,然后又点了青色狼烟。这样一来他们的同伴就能发现他们,并且赶来救援。 而贡斯乔夫则自己处理了伤口,草草包扎了一下,然后吃了些止痛的麻药。伤口疼得厉害,不过等一会药剂生效了,他就能安心睡一晚上。等明天早上的时候,其他蛮族的巡逻队应该就会循着狼烟发现他们,然后将他抬走。 光是麻药不足以抚慰伤痛,他又喝了半袋烈酒,随着刀子一般的烈酒划过喉咙,他感觉脑子立刻变的混沌起来,想必过会就能睡着。 此时贡斯乔夫喃喃道:“今天碰到硬茬了。” 一个看似普通的沼泽人,竟然以一敌三,弄死了一个,还弄伤了一个,贡斯乔夫也是个从北打到南的老战士了,也没见过这么厉害的人。 此刻,贡斯乔夫看着自己断裂的右脚叹了口气,心想:我这只脚算了废了,估计后半辈子都骑不了马,也不能打仗。不能掠夺和战斗,那做人还有什么意思?难道让我去种地?妈的!一辈子种地然后老死在病床上,这也太丢人了。 “托拉!”他大喊道。 “干嘛?”那个强壮的黑甲战士回过头来,他的声音粗糙沙哑,听上去仿佛是一头野兽。 “那个沼泽人到底是什么来头?” 名叫托拉的黑甲巨汉说道:“挺年轻的,剑术很不错,而且他的马不一般,应该是个沼泽人的头目。” 此时托拉正拿手摸着墨崔迪的脑袋,另一手牵着缰绳。面对这个比自己还高的大汉,墨崔迪十分温顺,像个小绵羊。 “行吧,这趟也随有点收获,至少得了一匹好马……”他说着打了个哈欠,“我要睡了,你放哨吧。” “好。” 于是在麻药的作用下,贡斯乔夫昏昏沉沉的睡去了。 长夜漫漫,前来支援的友军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到,托拉一个人坐在篝火旁觉得很无聊。忽然,他想起那个蛮族同伴的尸体还未处理。 蛮族的生死观念和高原人不同,葬礼也普遍非常简陋,往往就是随便挖个坑把人一埋就结束了,甚至就干脆往哪个没人的地方一扔罢了,对待那些老死在床上的家伙尤是如此。不过,像是这种战死沙场的,多少还能得到同伴一些敬意,何况托拉也不是纯粹的蛮族,他觉得暴尸荒野太惨点了。 还是把它埋了吧,省得让狼吃掉。 至于李奥瑞克的尸体他就不管了,敌人嘛,让狼吃掉就吃掉呗,活该的! 于是托拉就拿着铲子去挖坑。 此时深更半夜,周围一片漆黑,远方的野狼在嚎叫,风好似女人的哭声。这深山老林的,本来就阴间,托拉还要掩埋尸体,纵然他是个勇敢的战士,心里也多少会有些害怕的。他不禁想到:听说人死的时候如果有冤屈或者怨恨,就会化为厉鬼出来害人,这位兄弟该不会也变成鬼吧? 托拉联想起这位蛮族士兵的死相,心说这家伙是被阴死的,肯定有很多怨念啊! 要不我还是先念个超度的咒语吧,免得这位老兄心里有怨念,不肯投胎。 于是他将尸体放进坑里,然后便开始念咒祈祷。超度死者的咒语几乎在每个民族里都有,而且由于这个时代人太容易死了,所以每天各大庙宇、教堂,都会高强度循环播放镇魂曲。哪怕不会念,听也听会了。而且这东西其实就是给活人一个心理安慰,念好念坏也没关系的。 于是托拉开始念咒。 然而这不念还好,越念心里越发毛。一来是超度亡魂的咒语多少都沾点阴间成分,二来是一旦开始念咒,其实就是在潜意识里相信世界上有鬼这件事情。既然如此,那肯定是越念越害怕。 托拉的盔甲虽然厚重,武器也够锋利,但是面对这种超自然的恐惧,再厚的盔甲也不顶用啊。 就在这时候,他忽然听见身后传来了一声惨叫。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那是同伴的叫声! “贡斯乔夫!” 他猛然回头,就见贡斯乔夫的身体上站着一个黑色的人影。那一刻,托拉吓得浑身冰冷,感觉血都凉了。若是往常也许他提着武器就莽上去了,然而经过刚才那一波“气氛烘托”他着实没有直接战斗的勇气。 “谁?”他声音颤抖的问道。 那给黑影不说话,就缓缓朝他走来。托拉的腿肚子在发抖,他缓缓后退,心想:这周围除了我们以外,应该没有别人才对呀!难道是那个……不,不可能,那家伙让我腰斩了啊! 他虽然心里想着不可能,但是目光却不禁望向了李奥瑞克尸体的位置。 托拉顿时倒吸凉气! 没了!尸体没了,只剩下一地的血! 那么大一死人搁这放着呢,刚才还在这呢! 难道说…… 这时候,篝火的光芒照亮了那个黑影的脸。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托拉如娘们一般尖叫! 我艹我艹上帝尊主佛爷长生天先祖之灵天父地母!这家伙怎么活了啊! 托拉掉头就跑! 李奥瑞克也是一愣,托拉在上一次战斗给他的印象是个悍勇的莽夫,他是做好了全力以赴的战斗准备才来的——怎么这家伙突然怂了啊? 我新学的技能还没来得及用呢! 李奥瑞克也不知道对方为什么怂,但敌人既然跑了,那我就追呗? 于是两人一个跑一个追,绕着湖开始跑圈。要说这个重甲骑士的体力还是不错的,穿着这么厚的盔甲,跑了这么远的圈,居然还能保持一个稳定速度。李奥瑞克愣是追不上他。 但是李奥瑞克有个很疑惑的地方:阁下为什么不骑马跑啊?李奥瑞克不骑马是因为找不到墨崔迪,而这家伙自己的马就在旁边,竟然“三过马门而不入”,急的那马直叫唤,都快喊出“王负剑”来了。对方这弱智一般的操作让李奥瑞克大为震撼! 话说回来,墨崔迪那个傻逼跑哪去了啊?好马儿你快出来,我想骑你。 就在这时候,墨崔迪横着冲了出来!这家伙大叫一声“李奥瑞克,我来助你!”然后直奔着托拉创了上去。托拉一心逃命,拿会注意到从侧面冲出来一匹野马?于是墨崔迪“砰”的一下踹在托拉的腰上,那黑甲骑士一声惨叫,倒在了地上。 妈的,这傻缺总算创对人了!李奥瑞克赶忙跑了上去,他骑在那个黑甲骑士身上,拿匕首卡进了他脖子的盔甲缝合线,说:“别动,再动我就杀了你!” 李奥瑞克看这个骑士穿着一身好盔甲,又带着好马,估计身份不低,可以抓活的。不过没想到这家伙完全没有抵抗,直接被我吓到瘫痪了!我新学的技能都没机会用啊。 此时,那个名叫托拉的骑士喘着粗气,说:“你……你是人还是鬼?” 李奥瑞克说:“关你姬芭事?是人是鬼哪个都能弄死你。” “哦。” 一想到这件事情,托拉反而释然了,对哈,管他是人是鬼呢?反正我都活不了。啊哈哈哈哈哈…… “不不不不不,请放过我!我还年轻我不想死!” 李奥瑞克说:“你先把头盔摘了。” “好的好的,呃……不好。” “不好?”李奥瑞克手中的刀子稍稍用力,“好不好?” “好好好!”托拉秒怂。 接着他去拆自己那个扣得比防盗门还严实的头盔。 从刚才开始李奥瑞克就很好奇这家伙的长相了,这人从一出场到现在,就没有摘下头盔,甚至连面甲都没掀起来过。李奥瑞克脑补这家伙的脸,应该是跟李逵有八分相似,剩下两分是绿皮兽人。 然而,他摘下头盔的那一刻,李奥瑞克立刻就懵逼了。 “你他妈逗我呢?” 第十六章,下:你就是歌姬吧? 藏在头盔内的,是一张少女的精致小脸,她看上去也就是十四五岁,还未发育完全。她有着祖母绿的眼瞳和金色的细麻花辫,还有一双精灵的尖耳朵,表情惊恐中带着害羞,看上去十分可爱。 “呃,请不要这样盯着我看好吗……有点害羞。”摘下头盔的那一刻,托拉的声线也从粗犷的大汉变成了娇柔少女。 李奥瑞克有点怀疑现实了,他说:“等会啊,你他妈是怎么穿上这个铠甲的?你这么一张精致漂亮的小脸蛋,难道身高有两米,肩上能跑马?” 那精灵少女面色一喜,说:“哎?我的脸很精致吗?” “回答我的问题!”李奥瑞克的刀说着往前一顶。 “哇哇哇!别别别,要流血了!”精灵少女连忙说道,“那个,这怎么解释呢……” 李奥瑞克眉头一挑,说:“别解释了,直接把上面的盔甲脱下来让我看看。” 那少女呼吸一顿,惊叫道:“啊?可是我里边没有穿……” 李奥瑞克狞笑起来,“那你把下身的铠甲也顺便脱一下吧!” “哎!?” 刀架在脖子上,她没有任何讨价还价的余地,于是只能乖乖的脱下铠甲。她先是拆了上衣的几个扣子,然后又伸手去够腰间的机关…… “够,够不到!” 确实,重甲骑士穿脱铠甲非常麻烦,一般都是有个侍从伺候着。更何况她现在被李奥瑞克骑在身上,实在是不方便。 精灵少女请求道:“那个,人类先生,能请你帮帮忙吗?我后腰有个扣子不太好弄……” 李奥瑞克一手抓着她的脖子,一手拿着刀,也腾不出手来。要是放下了刀,这家伙突然反击那可怎么办?李奥瑞克灵机一动,说:“哦,墨崔迪!你来帮忙。” 墨崔迪走了过来,问道:“干嘛?” “墨崔迪,我把她扶起来,然后你来帮她弄开那开扣子。” “我又没有手!” “你不是有牙吗?快点!” 在一般人的视角来看,就是李奥瑞克突然学起了马叫,然后那匹马也跟着叫。然而这位精灵少女有一些魔法和巫术方面的常识,她知道这是兽语术!精灵少女很惊讶的看着这一幕,她心想:这个男人在和动物交流?他是德鲁吗?不是说只有高等精灵才能当德鲁,而且听公主说,现在整个村子里也只有一位德鲁了。这个人类怎么懂马语啊? 等等,他真是人类吗? 想到李奥瑞克起死回生的事情,她心里对此产生了怀疑:这个男人……似乎不是人啊! 过了一会,在墨崔迪的帮助下,李奥瑞克成功除去了精灵少女的盔甲。然而…… “你这不是有穿吗?”李奥瑞克十分生气的说道,“明明穿的很挺严实呢!” “我是说里边没穿出门的衣服啦!”只剩单衣的少女抱着膝盖小声嘀咕道,“这是居家服,我今天出来的时候比较着急,里边忘记换衣服了。” 没意思。 除去甲胄和武器的精灵少女对李奥瑞克没有太大威胁了,于是李奥瑞克就换了个姿势,坐在她旁边,拿刀顶着她的腰子。 李奥瑞克看这少女也就十五六岁,而且身高最多155cm就不能再多了,除非踩高跷才能穿上这个两米多高的盔甲。他就问道:“你到底是怎么操作的?” “是这样的,我其实是个傀儡师,我能操控骑士傀儡来为我战斗。” 李奥瑞克倒是听过这种魔法,说:“但是傀儡师不都是躲在暗处,然后远程操控吗?” 少女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说:“我也想远程操控啊,但是我……太菜了。” “啊?” 她低着头,两根手指绕来绕去,小声说道:“我的魔力波动比较不稳定嘛,超过一米就操控不动了,索性就把自己放在傀儡里边然后操作。不过呢,我的魔力总量还有魔力精密度都还不错,所以操控的傀儡很厉害,哎嘿!” 也就是说,从傀儡师转制为高达机师了!? 李奥瑞克摸了摸下巴,心想:这个事情还蛮有意思的啊,人在盔甲里边通过魔法操作盔甲,如果这个小姑娘再厉害一点,是不是可以开高达啊? 李奥瑞克寻思着要怎么样处置这个小妞,可以带回去审问,然后让敌人为她花钱赎身。按照规矩,谁抓回来的俘虏,谁就能拿走赎金的七成,剩下的三成归军队。不管在哪,穿重甲的骑士都是身价不菲的,李奥瑞克心想:不如拿她换钱吧,挣点钱花花。 他开口问道:“我说,你这个俘虏值钱吗?蛮族领主会拿多少钱换你?” 这话其实就跟问西瓜老板:“你这瓜包甜吗?”是一样的,对方肯定说甜,这就是一句废话。俘虏肯定要吹高自己的身价,不然不就被撕票了吗?然而,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塞拉维小姐居然说:“那个……可能他不会赎我。” “啊?你看起来还挺值钱的呢。” “对不起,混血精灵属于临时雇佣兵,跟蛮族战士不是一个系统的,我们只有一点军饷,没有其他福利保障。” “这也忒寒颤了!不就是临时工吗?” 看来这家伙不值钱,那带回去也没用啊。 “那你知道什么有用的情报吗?”李奥瑞克再次询问西瓜甜不甜? 然后这个小妞再次说道:“不知道。” “真不知道?” “真不知道!”她脑袋瓜子摇的像是拨浪鼓。 李奥瑞克怒道:“那我可就撕票了啊!” “啊别别别!那个,我虽然不值钱也不知道什么情报,但我……我……我不想死,呜呜呜呜呜……”她哭了出来。 放了她也不是不行,但这买卖做的太亏了吧? 忽然,李奥瑞克灵机一动,心想:不,我要放虎归山!这样一来她不就会找我寻仇了吗?我他妈怎么忘了,我要作死啊!寻仇这个事情和买凶杀人又不一样了,买凶杀人那是固定时间地点人物的“变相自杀”,但是仇家寻仇的时间地点什么的全都是随机的,也许突然拿天出来一泥头车“咔!”把我给创死了,那肯定算是意外死亡。 于是李奥瑞克明示道:“你想不想找我报仇啊?” 那精灵一愣,连忙摇头,说:“不想不想不想!只要您放我活着回去,我必定天天为您祈祷,祝您长命百岁!” 李奥瑞克连忙说道:“您可别!” “我一定会的!” “万万使不得!” …… 李奥瑞克一番软磨硬泡,也没能让这小姑娘对他产生报仇的想法。他心想:不行,我要换换思路,比如说……侮辱她一下? 李奥瑞克觉得这个思路可行,然后就顺着这个往下想:首先侮辱不能太粗暴,那样的话她会对我产生心理阴影,别说寻仇了,兴许以后见到我就跑了。而且碍于现代人的法律观念和他的个人XP,李奥瑞克对这个平到能让水平仪都相形见绌的小丫头片子没有任何想法。 总之要控制好尺度,让她恨我但是不能怕我。 李奥瑞克经过一番深思熟虑之后,说:“我先问你几个事情。” “只要你不杀我,怎么都好说。” 李奥瑞克说道:“你们家里的一把手叫什么?” “呃,你是说我们的女王?混血精灵的女王,莎妮菈·戴安蒙德。” “二把手呢?” “老摄政王兼职学士塔长老的艾德·李文,又叫不灭者艾德。” 李奥瑞克点了点头,说:“行,你们精灵投靠蛮族是他们的意思?” “是的吧。” “还有你,你叫啥?” 精灵少女说道:“我化名托拉,实际叫……呃,塞拉维。” 好,这就行了。 接着李奥瑞克清了清嗓子,忽然换上了精灵语,说道:“那你给精灵女王带个话呗?” 精灵语?真名叫塞拉维的精灵少女一下就愣住了,心想:怎么这家伙又会精灵语了?而且,他说的还是高等精灵语! 等等,我高等精灵语那一科挂了啊!我听不懂的! 李奥瑞克用一次性命换取到了关于语言的真理他几乎通晓这个大陆上所有的语言,即使是冷门的偏门的方言也不例外。他现在脑子里有完整的高等精灵语和其他精灵语,李奥瑞克了解的高等精灵语是逼格很高的一种语言,既然要侮辱人,就该用他们最高贵的语言去讲最狠的脏话,这样才有效果。 李奥瑞克接着说道:“首先,精灵女王,你听好啊。” “你们明明是高贵的精灵,却和蛮族勾结在一起,精灵堕落至此,可以说是脸都不要了!” “那蛮族是什么叼东西啊?连字都不会写,吃饭吃生的,啊,还有兽人、哥布林以及一大堆的妖魔鬼怪,这些个东西混在一块才是蛮族。蛮族是干什么的?烧杀抢掠无恶不作,精灵不是号称高人一等吗?怎么跟蛮子同流合污了?” “你们图什么?啊?图个什么呢?” “都是几百岁上千岁的人了,到老了却脸丢尽了!” “这次跟蛮族谄媚,下回是不是就要跪魔族了呢?何止是丢人现眼,简直就是丧权辱国!我就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精灵。但凡你们还有一丁点精灵的骄傲,现在就该就地自杀,快别活了,死去吧!” 这番话塞拉维听了个一知半解,大约能感觉到李奥瑞克是在骂她还有骂这些精灵。不过高等精灵语太优雅太高尚了,她也很难确定这些是骂人的话。 一番话说完之后,李奥瑞克总觉得这样不够味,太文明了一点,不够狠。李奥瑞克又是灵机一动,有了! 他清了清嗓子,说:“精灵女王啊……” “你就是歌姬吧!” “你记住我说的话嗷,我就在野狼城大道骂你,就在这等你!你过来,耳根子给你薅一地!” “精灵女王,你看你领那几个贵物。还有你,人不人鬼不鬼的就你还要抓我,嗷。在野狼城大街别让我看到你,看到你王冠必须给你拽掉必须打你脸!” “我告诉你啊,精灵女王,到野狼城了,指定没有你好果子吃啊,你记住了啊!” “还有那啥不灭者艾德嗷!你看你丫那操行长那一出,你和这个叫塞拉维的小妞,你俩好像俩傻懒子!你记住,你俩是海尔兄弟啊就是那个舒克和贝塔,你什么都不是,你记住!” “你就是个弟中之弟!” “弟中之弟!”李奥瑞克说着倒竖小指。 接着李奥瑞克问塞拉维说:“塞拉维,你都记着了吗?” “呃,大致记得。” “重复一遍?” 塞拉维根据记忆尝试着复述李奥瑞克刚才说的,虽然她高等精灵语挂科了,但是毕竟学过一点,还是能勉强复述的。李奥瑞克一边听一边纠正,然后让她将自己刚才说的话全文背诵,直到她能够非常流利将所有内容说出来。 “行了,你走吧!”李奥瑞克用普通的精灵语说道, “哎?我可以走了吗?” “对,走吧!”李奥瑞克摆了摆手,故意愤怒的说道:“滚吧!你们这些不要脸的精灵。” 塞拉维也顾不上问他怎么回事,连自己的铠甲也不要了,赶忙就去骑马。这时候李奥瑞克忽然说道:“等等!” “大人,您还有什么吩咐?” 李奥瑞克说道:“你记住了,我叫李奥瑞克,人在野狼城,你们这些精灵若还有半点自尊心,就该来找我雪耻!听得懂嘛?呸!”他狠狠朝她那个方向啐了一口唾沫。 “嗯嗯嗯,我会告诉女王的。”塞拉维赶忙骑马走了。 看她的身影消失在了丛林之中,李奥瑞克心想:嗯,只要她能把话带到就好。这精灵小妞虽然一副没皮没脸的样子,但是女王肯定是有自尊心的,要是听见我这么挑衅,一定会派人把我给杀了!这样我就可以……嘿嘿嘿…… 行了,精灵小妞的事情就告一段落,接下来嘛…… “墨崔迪,你他妈过来!”李奥瑞克怒吼道。 第十七章:您就是俄狄浦斯本斯? “墨崔迪,过来!”李奥瑞克怒吼道。 “来咯!”那傻马颠儿颠儿的达了过来。 李奥瑞克上去就给了墨崔迪一巴掌! 墨崔迪一愣,生气的说道:“我帮你打架,你还打我?” “我他妈打死你!”李奥瑞克骂道,“你他妈早干什么去了?我追那小贱人追了少说半小时,你就在旁边看戏?” “我害怕呀!”墨崔迪理直气壮的说道,“你他妈肠子流一地,然后自个又接上了,这谁看了不害怕呀?我虽然是个勇敢的小马驹,但是战胜恐惧也是需要时间的呀。” 李奥瑞克点了点头,说:“那我刚才一睁眼就看你搁那跟敌人点头哈腰,温顺的像养了十年的老狗,不是说好了忠臣不事二主吗?你他妈个马中吕布,艹!” 墨崔迪一脸傻笑,说:“哎呀呀,这个又是另一回事,我当你死透了,可不就‘良马择人而骑’了吗?那个黑大壮比我还高,一拳头就能把我给lou死,我能怎么办?我害怕啊!” 艹了,简直是马中之屑,要不是看你能把我创死,我必把你剁了炖肉! 接着墨崔迪忽然说:“对了,你打算给我多少好处?” 这话问地真是驴唇不对马嘴,李奥瑞克纳闷的说:“我给你好处?我凭什么给你好处啊?” 墨崔迪呲着大板牙笑道:“我看到你起死回生了,这个不能告诉别人吧?我现在可有你的秘密了!说吧,你要给我多少封口费?” 李奥瑞克哑然失笑,说:“封口费?你他妈是不是傻?你要有本事,你就去跟希雅和将军说呀,我看看你能说几个单词?” 墨崔迪气得嗷嗷叫:“我这就去学人话!你马辣个币!” 此时李奥瑞克注意到地上还烧着蓝色狼烟,以前将军给他们培训的时候说过,这是蛮族摇人用的烟。李奥瑞克赶紧把烟给灭了,然后又点了一个绿色的烟,表示:此地安全。 接着他打扫了战场,将两具尸体全都丢进湖里喂鱼,然后又带着墨崔迪换了一个干净又隐蔽的地方重新露营。现在大约是凌晨两三点,离天亮还有些距离,能睡一会。李奥瑞克刚刚身体复原消耗了大量体力,他睡前吃了好多干粮和剩下的烤鱼,然后才躺了下来。 这一夜睡得也不太踏实,第二天早上一出太阳,李奥瑞克便醒了,他到湖边洗漱一番,又将昨晚剩下的东西吃干抹净。此时那条能喂饱四个人的大鱼,让李奥瑞克一人吃的只剩下骨头了。 李奥瑞克说道:“墨崔迪,咱们去找马群,然后你给我介绍一下那里的马呗?” 墨崔迪笑道:“哦,果然你也馋小母马了吧?” 李奥瑞克说道:“不是不是,我是想看看能不能将这些马带回去,我们现在缺少战马……” “狡猾的人类!”墨崔迪一脸惊怒。 “……而且多带一点母马回去,你也就能在家里骑小母马了,公交车一转私家车,你看好不好啊?” “人类真狡猾啊。”墨崔迪笑的露出了大板牙。 于是一人一马迎着朝阳前进了。 经过昨晚的试炼,墨崔迪已经成了马中老司机,对一块的马类大宝剑项目轻车熟路,过了没多久他就带着李奥瑞克找到了一片野马。这群野马大约有二三十匹,看起来健康高大,应该和墨崔迪是同一个品种的。李奥瑞克很满意,心想:这些马儿的素质一看就比沼泽地里那些矮脚马强多了,拉回去到我们军队里那就是人均马王,这些马儿要是武装成战马,那他妈的不就重振高原人雄风了?而且我又立了一个大功,等打完仗之后,国王最差也得封我个男爵什么的当当。等有了自己的土地和人民,再加上我的“真理”,我这生活质量就能逐渐向上辈子的现代社会看齐了! 想到这里李奥瑞克兴奋了起来,喊道:“墨崔迪,能不能说服这些马儿跟我们走,就看你了……墨崔迪?” 侧面传来了一阵怪异的马叫声,李奥瑞克朝那边望去,顿时骂道:“操你妈的,墨崔迪,你干嘛呢?” 李奥瑞克一抬眼,就看到这个墨崔迪这个傻逼马正在骑一匹雪白的漂亮母马。 李奥瑞克骂道:“你这个傻逼!等你把这些马都带回去了,够你骑到杨伟的!” “哎呀你先让我骑到位……”墨崔迪沉浸在母马身上难以自拔。 李奥瑞克心想:话说,墨崔迪就这么从马群里翻牌子?这马群里边难道没有个公马或者马王什么的来管管他吗? 就在这时候,李奥瑞克注意到不远处跑来了一批高大的黑马。这马年纪看着比墨崔迪大一点,但是十分强壮,比所有的母马都要高出来一些。 这老马的样子杀气腾腾,看这样子,它就是直奔着墨崔迪来的,李奥瑞克估计这回有好戏看了。老马走到跟前,突然愣住了,然后喊道:“小毛?” 一听到这个名字,墨崔迪立刻转过头去,惊讶的说道:“爸爸?”当然它的腰没有停下。 小毛是墨崔迪的小名,已经许多年没有人或者马叫过了。 墨崔迪激动地说道:“爸爸?您还认识我?” 老马说:“是啊,孩子,你长大了。” “是呢,爸爸!” “所以,你在干嘛?” 墨崔迪骄傲的说道:“哦,如您所见,我长大了!您看,我在骑这个母马……” 墨崔迪的爸爸眨了眨眼,用平静的、冷漠的、乃至是无感情的声音,说出了晴天霹雳般的五个字: “那是你妈妈。” “啊?” 墨崔迪僵住了。 “噗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李奥瑞克爆笑如雷!就冲这一幕,他觉得自己这个《动物交流术》就没白学。 “嗷嗷嗷嗷嗷嗷嗷嗷嗷嗷嗷嗷嗷嗷——!” 墨崔迪发出了马这个物种能发出来的至高悲鸣!然后它开始在这一望无际的原野上崩溃式的狂奔。 李奥瑞克也跟着狂笑起来,可是等墨崔迪跑远了之后,他忽然笑不出来了,喊道:“艹,你要跑哪去!我他妈还得骑你回去呢!” 此时墨崔迪的老父亲也喊道:“小毛,你这个懦夫!好马儿就是要敢作敢为,来,你既然敢霸占你的母亲,难道不敢和你的父亲决斗吗?” 哈?什么玩意儿?李奥瑞克被这个剧情发展搞懵逼了。 听到父亲的召唤,墨崔迪也跑了回来,说:“什么,您要跟我决斗?” 墨崔迪的父亲说道:“是的,孩子,这是马的规矩!所以你他妈的是要做英雄,还是当个让大家瞧不起的懦夫!” 马这个东西其实是特别好斗的,尤其是受不了同类的挑衅。冲锋的时候,赛马的时候,这些马脑子里想的无外乎就是“爷跑死你个傻逼!”“哈哈哈哈跑不过爷吧?”“你他妈敢超我?给爷死!”之类的东西。 所以当听到父辈的挑衅的时候,墨崔迪那本就没有多少理智的马脑袋直接就炸了,它打了个响鼻,把蹄子扬了起来,说:“老逼头子,我给你脸了是吧?我非把你脑壳子踹烂!” 说着两匹马就干了起来。 我他妈是搞不懂这些马在想什么了,李奥瑞克心想。然后他往大树上一靠,决定看戏。 …… 马和马的战斗非常野蛮粗暴,想来也是,牲口打架肯定是粗暴的。它们主要的攻击手段就是蹄子,扬起来踢你,侧踢,尥蹶子……那老马作为这里的马王确实很厉害,但墨崔迪却是上过战场的战马,打架更胜一筹。而且墨崔迪这家伙由于是军队中的宝贝,所以吃最好的草料喝最干净的水,还有水果蔬菜当零食,甚至有马倌给他检查身体,保养的很好,体格远比风餐露宿的野马强壮。最重要的是,墨崔迪这家伙有马蹄铁!相当于多了个武器,于是乎,墨崔迪这家伙怼的它爹一脸血,其暴力程度,即使是带孝子阿尔塞斯见了也会自叹不如。 墨崔迪这会是打上头了,抓住了老父亲一个破绽,骂道:“操你妈的老逼头子,给爷死!”说着一大脚就踹了上去。 “砰!” 这一脚尥蹶子力量十足,然后正中老马的脑壳,里边穿来了“砰!”的一声闷响。李奥瑞克心说这骨头肯定碎了。接着就看老马应声而倒。 胜负已分!墨崔迪得意的说道:“我就说你打不过我的……爸爸?” 只见那老马口吐鲜血,身体在地上抽搐着,没抽几下就不动了。 “爸爸——!”墨崔迪仰天长啸,“不,不——!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面对这样的悲剧,李奥瑞克很难严肃起来。他走上前去,安抚着那个“马中俄狄浦斯”,说:“没事,墨崔迪,别难过了……” 墨崔迪躺在地上嚎叫着,说:“别管我,让我死!我杀了我爸还骑了我妈,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李奥瑞克就劝它,说:“哎呀,你别哭了,你又不是故意杀了你爸,那不是他老人家自己想不开非要跟你干吗?再说你妈那个事情,你是马!你不能拿人类的伦理道德来约束自己,这马不再乎近亲结婚的,生出来的血统也许还更好呢……” 墨崔迪哭道:“你别劝我,我是有良心的好马!做出这种事情来,我只有死才能恕罪啊!啊啊啊啊啊啊——!” 李奥瑞克心说我劝不管用啊!这家伙怎么这样倔的。 就在这时候,那群母马围了上来。 墨崔迪看着众多母马,说:“干嘛?” 墨崔迪的母亲——也就是那匹漂亮的白马说道:“孩子,你是新的马王了。”众马说着跪了下来。 这些马群的结构和狮子差不多,都是一个最强壮的公马带着一群母马,可一旦公马被其他公马弄(neng)死了,那么其他的母马就会立刻叛变,变成别人的后宫。 所以从墨崔迪弄死了它爹那一刻起,它的妈妈大姨小姨甚至还有奶奶就都成为了它的老婆。 墨崔迪抽了抽鼻子,说:“马王?马王是啥?” 他妈妈说:“马王就是我们的领袖……” “可你们……不是我的妈妈大姨小姨三姨奶奶还有外婆吗?我不能霸占你们……” “……我们会侍奉您,无论时间地点以及姿势。” 墨崔迪一下支棱起来了,说:“好耶!我要当马王!” 总之,墨崔迪现在继承了父亲的位置,成了新的马王!真是可喜可贺。 李奥瑞克对墨崔迪说:“你现在是马王了,那你能把这些马给我带回去吗?” 众马簇拥下的墨崔迪把脸一横,说:“你,怎么跟马王说话呢?放尊重点!” 李奥瑞克立刻拔剑,说:“你马辣个币!想死是吧?” “别别别,大哥我开玩笑的,”墨崔迪连忙赔笑,“那什么,你不就是想要这些母马么?好办,回头让她们跟着我回野马城,不过说好了啊,吃住什么的你们得全包,还要有胡萝卜,这可都是我的女人,不能亏待了她们。” 李奥瑞克说:“这都好办,高原人现在看见战马就跟看见祖宗一样,别说胡萝卜,你要吃肉都能安排。” 李奥瑞克此时问道:“假如战胜了马王就能拥有马群,那么一匹公马,能不能拥有许多马群呢?” “可以的。”墨崔迪的母亲说道,“许多姐妹就是从别的马群合并过来的,公马只要够强,就能拥有所有的母马。” 听到这话,李奥瑞克眼前一亮,旋即笑道:“那你想不想当后宫王啊,墨崔迪?” 第十八章:从未听过如此优美的语言 混血精灵的女王坐在王座之上,一脸不耐烦的看着眼下的蛮族使者。她慵懒的斜靠在扶手上,用戴着白丝手套的左手托着脸颊,沉默着,似乎是在思考用什么样办法才能弄死眼前这个臭虫。 蛮族图卡鲁部落的使者站在她面前的青色地毯上。这使者穿金戴银,身上的珠宝首饰比女王的还多还大,只是他长得粗鲁又油滑,哪怕首饰再美,看起来也像是个暴发户。此时这位使者用力干咳一声,一脸傲慢的说道:“女王陛下!”他声音高亢到刺耳,“我必须提醒您,我们的时间不多了,我的主人快要失去耐心,请您尽快给我答复。” 女王眉头紧皱,说:“这个……使者大人,我是很想回应您大王的请求,可是吧……”女王挠头,“我们的战士已经被卡斯蒂罗米部落——也就是铁弓部落的人召走了,而且走的时候还带走了许多的粮草,我们现在实在是拿不出人来帮你打仗。” 那个使者瞪大眼睛,说:“这事情我当然知道!但据我所知,你们这个小王国的人口大约在两万左右,混血精灵又全民皆兵,铁弓部落借了三千人,应该还有一万七,我们再调遣个三五千的怎么了?” 我真想杀了这个无礼之徒!女王说:“不是这样的,就算是全民皆兵,也不是说有多少人口,就能出多少兵源。假如按照人类标准——即十个农民养活一个士兵的比例来算,两万人口的精灵,甚至挤不出两千个士兵。不过我们跟你们人类不一样,一个士兵只要五个人作为后备就行了,所以两万的人口,能出三四千个士兵。所以……” 在生产力不发达的时代,脱产士兵是很花钱的,这种事情打过仗的人都知道。 信使摸了摸嘴唇上的小胡子,说:“所以什么呢?” “所以您应该知道,我们拿不出更多的人支援你们的战斗了。剩下的人要照料圣树、果林、牧场,还要生产防具兵器,以及做他们该做的事情。最后一点士兵,我们要留下了防守我们的家园。” 信使点了点头,说:“这些我当然知道,难道女王会认为图卡鲁人不会打仗吗?” 女王皱眉,说:“既然你知道打仗是怎么回事,那你这就是纯心刁难了,对吗?” 信使笑了笑并未回答,而是说道:“女王陛下,你要搞清楚现在的状况。天父、地母与百族王正在全力以赴抵挡魔族的进攻,而在这个时候,卑鄙的沼泽人却趁机拿下了野狼城。这些沼泽人是泥鳅和蛤蟆杂交出来的杂种,它们贪婪无度,龌龊无耻,接下来他们一定会在野狼城积蓄力量然后伺机北上。一但这些家伙打过来,那么首当其冲的可就是您的王国啊,女王陛下!” 说到这里,信使恶狠狠的道:“女王将兵马留着守护自己的森林,显然是不明智的;还不如和我们一起联合起来,夺回野狼城,然后中土才能免于被战火毁于一旦。” 女王问道:“也就是说,你们蛮族不仅要拿走我的常备军,还要连御林军都要借走?那我身边岂不是一个能拿剑的人都没有了吗?你觉得,这可能吗?” 信使冷笑道:“这有什么不可能的?女王陛下,当初百族王奥罗之所以能允许你们这些杂种……哦,失礼了,是混血精灵继续在我们身上的土地上繁衍生息,其中一条就是要你们交出军队权力,随时听候我们差遣。当然了,我们也不是强盗,相对的,伟大的天父联军会保护你们的安全。那么,现在到了你履行契约的时候了,怎么着,你要违约吗?” 精灵女王一时哑然,混血精灵虽然在力量和魔法上都胜过人类,但却数量太少,不得不服从于这片土地上的部落蛮王。自从二百年前高原人的中土神圣卫国联军战败之后,混血精灵就一直是这种惨状。 那信使贪婪的目光在女王的身上扫来扫去,让女王感觉很不舒服。确实,精灵女王的美丽人尽皆知,但凡是来到这类的人,都会被她的魅力吸引。即使是最有礼貌的绅士,也会忍不住多看一眼她那丝绸群下那比丝绸还光滑的肌肤,会看她美丽如艺术品一般的容颜。但是这家伙的目光,却仿佛要把女王的衣服扒干净一样。这让她不舒服、也让她感到耻辱——居然连一个信使都能亵渎精灵女王的神圣了,换做两百年前,我早就砍下他的脑袋。 就在女王无计可施的时候,一个精灵信使来到她旁边,耳语道:“陛下,您妹妹回来了。” “塞拉维?”女王脸色先是惊喜,旋即愤怒,说:“这个不让人省心的孩子,她还知道回来?好,带我去找她。” 女王站起身来,说:“图卡鲁的信使,失陪一下,我有要事处理。剩下的我们今晚在谈。” 信使装模作样的行礼,说:“好的,女王,但别让我等太久,我们的王没有太多耐心。” 女王从王座上站了起来,旋即走向了自己的寝宫。 塞拉维·葛莉卡是女王罗米拉·葛莉卡的小妹妹,是个年纪只有十五岁的小鬼。对于人均寿命二百岁的混血精灵来说,十五岁的孩子真的太小了,在姐姐眼里,塞拉维才刚刚学会走路。 但是塞拉维这家伙却不这么认为。 她性子野的很,完全不像是个精灵。在混血精灵们普遍追求高等精灵那份优雅的时候,塞拉维却在追求自己人类血液中的野性和好动。在这种力量的趋势下,她自学了傀儡术,然后混进了军队之中,跑到蛮族军队里去打仗,说是要测试一下自己的新作品,看看效果怎么样。 姐姐得知此事之后差点疯了,到处去找也找不到,还好她自己回来了。 “塞拉维!”女王大步流星的冲进寝宫,就看到那小妮子正坐在桌子前面大口大口的吃甜饼喝果汁,大概是饿坏了。 “姐姐!”塞拉维顿时放下食物立正站好。 女王说:“你先吃,吃完了我在教训你。” “那个,您先来吧,不然我吃着也不放心。” “行。” 女王一把揪住了塞拉维的耳朵。 “啊疼疼疼!” 精灵的听力比人类更好,耳朵更大,那耳朵上面的痛觉神经也就更敏锐。所以这一下真的是超级痛,塞拉维疼得流眼泪。 “跪下!”女王说道。 混血精灵皇室的家教是十分严厉的。塞拉维就地跪下,女王皱了下眉头,然后朝着旁边的女仆打了个手势,女仆拿来垫子让塞拉维来垫膝盖。 接着女王换上了高等精灵的语言,说:“塞拉维,我们的祖先有句古话,叫做……” “等等!”塞拉维突然挺起了腰,“姐姐,我突然想起了有个很重要的事情和你说,教训我的事情能不能延后一下?” “什么事情啊?” 塞拉维说道:“我……我肯定遇到了一个活的高等精灵。” “什么?活的高等精灵?”女王瞪大了眼睛,“这不可能!” 纯血的高等精灵应该早就消失了才对啊,怎么会让她碰到呢?纯血精灵不是早在二百年前,就在终末之战中跟魔王同归于尽了吗?而且离开了黄金树的纯血精灵根本就不可能活下来啊。 “真的!他能说一口十分流利的高等精灵语呢!”塞拉维很认真的说道。 什么?流利的高等精灵语言? “你没听错?” “真的真的!” 听到这话,女王陷入了沉思——从常识来看,其他种族是学不来高等精灵的语言的。这不光是因为这种语言生僻、小众、晦涩难懂但又十分精妙优雅,还因为高等精灵的喉舌结构非常独特,所以这些语言之中有许多发音其他人是发不出来的。别说是人类,就算是混血精灵,许多人也无法完整的说出一段高等精灵绕口令。 若是这个家伙真的能够使用高等精灵语言,那他很大概率就是真货了! 高等精灵的出现对于女王来说,绝不是“好耶,我发现了濒危物种!”那么简单。混血精灵与高等精灵的关系,在人类看来好像主人和奴隶,不过对于精灵来说,这说一种基于人格平等的宣誓效忠,所以他们更愿意拿骑士和公主来像比喻自己和纯血精灵的关系。如果还有活的高等精灵,就意味着混血精灵要尽快找到他们,并且为他们宣誓效忠,就如同信徒朝圣神灵那样。 女王先是让左右侍从退下,等到房间里只剩下她和妹妹两人之后,她问道:“你到底在外面遇到了什么?一一说给我听,塞拉维!” “好的姐姐!” 于是塞拉维就将遇到李奥瑞克的各种事情都一一说了。 精灵女王戏一边听一边想到:死而复生的人类士兵,还能讲高等精灵语,能和动物沟通。这完完全全符合一个生命系大德鲁的设定啊!传说高等精灵里边那些宗师级别的大德鲁就有这些能力:首先他们生命力极其顽强,断肢可以再生,脑袋掉了也能接上;其次他们精通所有动物的语言,是森林伙伴之友;至于会将高等精灵语言那更正常不过了, 此时塞拉维说道:“那位可能是高等精灵的大人,还让我给您带个话,他是这样说的……” 接着塞拉维就学着李奥瑞克的语气,开始重复李奥瑞克说的话。 女王听了两句就皱起眉头,心想:坏了,我也不懂高等精灵语言啊! 女王在这门外语上的造诣其实比塞拉维高不了多少,只不过她会说一些听起来逼格很高的古代语言,所以能拿来撞壁用。说实在的,这门语言已然到了失传的边缘,整个混血精灵王国就没几个人会了。 女王打了个响指说:“来人!” “在。”一位穿着白色纱袍的女仆出现了。 女王说道:“去问问老摄政王现在方不方便?我想去拜访,有事请教。” “是。” 老摄政王,即不死的艾德,一位活了二百七十岁的混血精灵,其人经历了人魔战争、蛮族崛起、最终之战等诸多历史事件,可以说是混血精灵中的活化石。 艾德的宅邸就住在女王寝宫的楼下,女仆速去速回,说:“启禀陛下,老摄政王今天精神良好,说随时可以为您效劳。” “好,我们去见她。” 女王罗米拉带着公主塞拉维两人下楼,穿越回旋走廊和旋转楼梯,两人来到了老摄政王的树门前。面对这个老前辈,年轻的女王做足了礼数,她说:“尊敬的艾德,您的后辈罗米拉·葛莉卡有事求见。” 里边传来了一个苍老的声音,他说:“陛下无需多礼,请进吧。” 两人走进老人的房中,只见老人坐在一把柔软的椅子上,椅子下面铺着肥沃的土壤,他的双脚上长着根茎似得物质,与地板连在一起,深深扎在里边。 这是精灵的宿命,当一个精灵的寿命将至,他的双脚就会在土壤上生根,然后逐渐从腿开始树木化。最终,他的身体会彻底变成一株植物,从而与森林融为一体。 能以这种方式结束生命,是所有精灵梦寐以求的事情。因为这个时代的大部分人或者精灵都熬不到自然死亡的这一天,大部分时候他们会死于疾病、战火还有其他意外事件。 不死的艾德说道:“恕老夫以扎根于土壤,不能行礼。”老人皮肤褶皱的就像是老树皮。 女王笑道:“老摄政王您可别这么说,我们都是您看着长起来的小女孩,虽然我现在成了女王,但我们之间也不该有这么多礼仪。” 老人点了点头,道:“那陛下来找老夫是有什么事情吗?” “有的,有一段高等精灵的口述要您翻译一下。” 老摄政王是整个东南混血精灵王国里边最为博学的人,其他人都比不上他。在语言这一块拥有绝对的话语权,毕竟混血精灵的各种语言教科书就是他编写的。 老人眉头微微一扬,说:“高等精灵的口述?有意思,你们……啊,我还是不问了。” 女王不打算瞒着这位老人,便说道:“似乎是我的好妹妹遇到了一位流落在外的高等精灵。” “哈!”老人哑然失笑,他摇了摇头,说:“哪还有高等精灵啊!塞拉维,你肯定是看错了,多半是其他部落的混血精灵过来哄骗你的,也罢,你说说看。” 于是塞拉维先是说了李奥瑞克前面那一段,她尽量模仿李奥瑞克的语气和神态,但是有一些很拗口的词她实在是说不来,像是这种时候她会加以解释。 老摄政王一开始的时候还是一副老神在在的样子,后来越听表情越凝重,越听越觉得不对劲儿。到后来整个人都绷紧了,说:“他真这么说?” “嗯。” 老人连连叹气,说:“造孽!” 女王问道:“啊,殿下为什么这么说?” 老摄政王艾德说道:“这个啊,这位高等精灵用了十分尖锐的措辞,在讽刺我们投靠蛮族、丢弃自我信仰的事情。” “这……”女王哑然。 老人又是叹了口气,说道:“陛下,我当然知道与蛮族同流合污是因为形势需要,可是,这确实是有辱精灵的尊严。如今让一个高等精灵说出来,我更是无地自容……啊,请问,这倒是怎么回事?” 女王想了想,说:“要不您先把所有内容都翻译完?” 塞拉维也说道:“嗯嗯嗯,后面还有一段呢,我还没说完。” 老人问道:“为什么不说了?” 塞拉维说:“后面的……似乎更加粗暴一些。” 老人说道:“无妨,说出来让我听听吧,让我听听这位大人还有什么警世之言。” 于是塞拉维清了清嗓子,说道:“精灵女王啊……” “你就是歌姬吧!” “你记住我说的话嗷,我就在野狼城大道骂你,就在这等你!你过来,耳根子给你薅一地!” “精灵女王,你看你领那几个贵物。还有你,人不人鬼不鬼的就你还要抓我,嗷。在野狼城大街别让我看到你,看到你王冠必须给你拽掉必须打你脸!” “我告诉你啊,精灵女王,到野狼城了,指定没有你好果子吃啊,你记住了啊!” “还有那啥不灭者艾德嗷!你看你丫那操行长那一出,你和这个叫塞拉维的小妞,你俩好像俩傻懒子!你记住,你俩是海尔兄弟啊就是那个舒克和贝塔,你什么都不是,你记住!” “你就是个弟中之弟!” “弟中之弟!”塞拉维说着倒竖小指。 听完这番优雅文明的高等精灵语之后,老人陷入了长久的沉默。 女王问道:“呃,艾德殿下?” 老人摇了摇头,没说话,脸色十分阴沉。 塞拉维看着老人的表情有些害怕,说:“呃,艾德爷爷,您怎么了?” 老人长叹一声,说:“这个人说后半段话吧,我没有完全听懂,因为他里边用了一些十分恶毒的、只会在黑魔法里边出现的词语。而且这番话语之中充满了愤怒。” 黑魔法?女王和塞拉维两人面面相觑。 老人说:“所以这已经不是讽刺或者侮辱了,这是诅咒!其恶毒的程度,几乎超出了这门语言的上限。” 女王疑惑的问道:“可是这位……就假定他是高等精灵吧,这位高等精灵和我们和我们往日无冤近日无仇的,为什么要诅咒我们呢?” “恐怕……是因为这位大人对我们大失所望吧。”老人喃喃道。 “失望,乃至心死,才会这样说吧。”说到这里,摄政王艾德老泪纵横,“混血精灵虽然是混血,但也是精灵!何至于堕落至此啊!”他哭着说道。 看到老人这样哭泣,女王和塞拉维也十分伤心,却又不知道怎么劝他。确实,精灵族自从两百年前那场大败之后,就混的一天不如一天,纯血精灵已经灭族就不说了;混血精灵也是硕大一块版图一份为四,然后又被蛮族逐步蚕食,一点一点赶到了犄角旮旯。土地少了,人口也就减少,甚至连黄金树都要丢了。 此时老人十分激动地说道:“高等精灵应该灭绝了两百年,怎么会突然复活呢?这人除了带来一段口信以外,还有什么情报?女王陛下,请务必告诉我!侍奉高等精灵就是侍奉真理的化身,而侍奉真理乃是所有精灵生来的使命!我虽然是快入土了,但我使命仍未消除,甚至说,我的使命从来没有尽到义务!告诉我,陛下!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女王就从未见过老摄政王这么激动地样子,她说:“情况是这样的,我的妹妹在外面遇到了一个会死而复生的怪人……”接着她将之前塞拉维告诉她的事情,又给老摄政王重复了一遍。 老摄政王听完之后眼神立刻变了,里边就仿佛有有一团火在烧。他说:“不死之身,动物交流,再加上这么流利的高等精灵语言,不必说了,他肯定就是流落在外的高等精灵。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他能在没有黄金树庇佑的地方生存,但他一定是高等精灵。” 女王问道:“您确定吗?就凭这三点?” 老人说道:“我当然确定了,因为不光是这三点,孩子们啊,有一件事情你们都不知道。那就是完全掌握高等精灵语言的人,多半是洞悉了真理的人。因为高等精灵语不仅仅是一种语言,还是使用精灵的魔法基础,精灵的魔法基础就是‘有魔力的语言’,或者说言出法随。当初为了避免外人窃走我们的力量,我们的祖先在语言中埋设了诅咒,一旦某个人学习高等精灵的语言超过某个阈值,那么他就会受到神智上的攻击,如果他的意志力不够坚定,就会在学习的过程中发疯。” 塞拉维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问道:“那我读书的时候头疼,其实是因为这门语言本身有问题?” 老人慈祥的笑了,他伸出干瘪的大手摸了摸塞拉维的小脑瓜子,说:“孩子,那只是因为你蠢。” “哦。” 塞拉维不说话了。 艾德继续说道:“这个人有极强的生命力,又能讲流利的高等精灵语言,还能和动物沟通,哦,他的剑术还很厉害,从这些特征来我可以确信,他是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高等精灵!甚至他有可能去过真理之门。” 女王惊呼道:“真理之门?那东西真的存在吗?” 塞拉维问道:“真理之门,啥啊?” 精灵女王酝酿了一下感情,说道:“在遥远的彼岸,有一个真理之地,无数前辈不惜冒着生命危险也要到那里一探究竟。我不知道怎么才能到那里去,只知道去那里是九死一生的。但只有有人成功归来,他必定会得到全知全能者的一次启迪,从而成为某个领域的大师。当年的十位长老,都曾经去过那个地方一次,而大祭祀去过两次,传说中的英雄赫尔墨卡去过三次……” 老人说道:“是的,追逐真理的影子,是每一个精灵的永恒使命,也是我们生存的意义。” 混血精灵是高等精灵创造出来的仆从种族,实际上,就是捍卫真理的种族,他们永远是“真理”的仆人。 塞拉维一想到李奥瑞克可能是去过真理之地的高等精灵,忽然就觉得这个人在她心中的形象变化了。一开始她只是恐惧这个男人,但现在她却充满了好奇。这个击败我的人到底是谁?难道真的是高等精灵的后裔吗? 此时那老人痛心疾首的说道:“然而我们背叛了真理,也背叛了高等精灵,背叛了我们自己!还有什么能洗刷我们的耻辱吗?我们已经是叛徒了,我们的名字,会被黑色墨水、倒着写在黄金树的枯枝上!永远被后人唾弃。” 说到这里,那老人再次伤心的哭了起来。女王也不禁动容,但比起老人的悲伤来说,她更多的是无奈。她也不想跟烧杀抢掠的蛮族同流合污,她也想重新像两百年前的先祖一样为了正义而战斗,但是,精灵已经不是以前的那个精灵了。 洗刷耻辱?这挥手塞拉维忽然说:“哦,我差点忘了,最后他还说了一句!” “那位大人说什么?” 塞拉维说:“你记住了,我叫李奥瑞克,人在野狼城,你们这些不要脸的精灵若想雪耻,就来这里找我。” “她说这话的意思难道是……”女王皱紧了眉头,目光十分凝重。 “那还用问吗?这位高等精灵,想重组神圣中土联军——就如同两百年的精灵英雄赫尔墨卡一样!”老人同样目光凝重,但那凝重之中,比女王又多了一分杀气。 “所以,陛下,我们要雪耻吗?”他沉声问道, 第十九章:还没有马呢? 李奥瑞克已经离开三天三夜了,希雅站在城墙上望眼欲穿。 不是说好了只去一天一夜吗?怎么这么久还不回来? 希雅不断的劝自己说:以李奥瑞克的能力,哪怕是遇到危险的事情,也能轻松摆平的。可是想归想,她没法让自己不去担心这个男人的安危。自从那天晚上的练剑之后,希雅就对这个男人产生了一种十分复杂的感情。有崇拜、有敬畏、有感激、还有非常多的羞耻,但这不是那种抗拒的羞耻,而是一想到这种“羞耻”,她就会有种莫名的快感。 总之,她现在离不开这个男人了。 所以你千万不要出事啊! 等他这次回来之后,说什么也不能放他出去了,一定要把他好好的保护在要塞里,不如就把他调遣到我身边当个文职吧?相信他也能干好的。 正在希雅胡思乱想的时候,她看到芙也爬上了城墙。两人视线触碰的那一刹那,希雅就别开了目光,说:“啊,,芙,你也来,呃……” 芙点了点头,说:“我刚刚为他祈祷来着。” 芙这些日子也是牵肠挂肚,李奥瑞克是她负责的病号,当初将军命令她用最高规格照顾这个男人,芙也发誓了一定会保护好他的安全。但没想到这家伙三天一大死,两天一小死,几乎就没消停过,芙真是为这个男人操碎了心。 “七神会保佑他的。”希雅苦笑。 芙点头不语,那少女的目光十分哀伤,就如同等待着丈夫打仗回家的少女。 希雅叹了口气,然后走下城墙。她是军队的督军,每天忙不完的事情,没时间一直在这里等下去。接着她按照日程安排来到了小会议室,跟大家一起商讨未来的战事。 此时所有高级将领齐聚一堂,众人坐在一条长桌的两侧,阿卡德将军的位置在中间,左手边是各大军团长,右手边则是以希雅为代表的军中各个部门的负责人和幕僚。 阿卡德的北伐军是由十个军团组成的联军,由将军管理军团长,军团长管理军团。同时,直接隶属于将军的各位部长又对军团起到辅助、监督和调配等作用。不过大部分时候都是将军和部长们进行决策,然后直接将命令下放,军团长们执行。 希雅心想:今天阿卡德将军叫所有人都来开会,想必是有大事了。 此时将军还未到场,众人有说有笑的聊着天。大家刚刚打下野狼城不久,此时都是雄心壮志,都想着未来要大展宏图,一会说要扫荡中土,一会说要手刃蛮王,时不时发出阵阵爆笑声。 众所周知,野狼城是中土之地南疆的大门,这座要塞西临山地,东靠河流,是绝对的战略要地。高原人只要打下野狼城,前面就是一望无际的中土平原,这里无险可守,土地肥的流油,是一片“撒下种子长出金子”的土地。比起沼泽地那种恶劣的环境,着实让人心生向往。 就在这时候将军来了。 随着阿卡德将军落座,众人全都安静了下来。接着将军开口说道:“诸位可能还沉浸在胜利的喜悦之中,但我不得不在这里给大家泼上一桶凉水。” “拿下野狼城只是战争的开始。” “我们拿下的不仅是胜利,还是一颗炸弹。” 将军拿起桌上的文件,他戴上眼镜,沉吟少许,说:“最近的斥候回报说,北方的各大部落正在迅速集结兵力,举旗子的是图卡鲁部落,其部落武士“赤目的哈兰”为联军统帅。他召集了下属的至少十二个小部落,还有附庸种族,例如半兽人、鱼人、半魔、混血精灵等等。虽然这些附庸种族并未明确表态,但我们决不能无视他们的威胁。” 听到这话,众人先前的喜悦褪去了,换上的是一张张严肃的面孔。 将军说:“这支军队即使保守估计,也有十万人。” 勇士团的军团长问道:“我们现在有多少兵?算上先前从望北城增援来的。” “大约三万。” 那团长摸了摸下巴,说:“哦,还不错,守城的话三万对十万,可以一战。” 将军摇了摇头,说:“但是敌人还有蛮兵。” 蛮兵是高原人对所有非人类士兵的统称,包括但不限于兽人、鸟人、混血精灵、巨人、草药人、矮人、魔人等等。这些蛮兵虽然数量不多,但往往战斗力强大,根据品种不同,一打二,一打三,一打十都是常态。 “以及魔法师。”将军继续说,“而且这只是先头部队,敌人拥有比我们的强上许多倍的后勤能力和动员能力,以蛮族现在的人口,如果给他们一年半载的时间,他们还能再征召十万人入伍。” “那就有点多了啊。” 听到这个消息,众人议论纷纷。将军干咳一声示意人们安静,然后继续说道:“各位要是有什么良策,可以大声说出来我们一起讨论,来,请畅所欲言。” 阿卡德将军虽然年老,但是思想却不僵化,是个能听取众人意见的智者。然而面对这种紧张的形势,谁也拿不出一个好主意来。 众人沉默了片刻之后,米兰爵士说道:“敌人大约什么时候攻城?” 将军说:“我估计快的话还有一个月天,最晚也不超过三个月。” 米兰爵士喃喃道:“一个月,足够我们加固城防,囤积粮草,但是……” 希雅说:“但是无法形成质变。” 如果说有个一两年的时间,那么北伐军或许可以逐渐占领周边的城镇和乡村,从而扩大人口、筹集军费、增加兵源,从而量变引起质变。但是一个月太短,甚至不够牲畜下一波崽的。 希雅说:“也许我们可以主动出击,现在敌人的军队还在集结,这个时候如果我们能扫荡各大部落,必定可以重创敌人……” 铁骑团的团长格罗温说道:“那需要骑兵,但我们没有马。” 格罗温,那是个留着大胡子的男人,孔武有力,眼睛里总是冒着凶光,就好像人均欠他二百块钱一样。 此时他一说这话,众人便朝他望去,许多人摇头苦笑,或是投去了可怜的目光。 铁骑团的军旗是骑士,名字也代表骑士,然后不管是将领还是小兵也都多多少少学过一些骑术。仓库里也有骑士盔甲和长枪,怎么看都是个正儿八经的骑兵团。 可唯独没有马。 虽然我们几乎没有马,但是高原人的光荣传统不能丢啊!这是高原人们的普遍想法,所以,才有了这个军团。 总之这个军团就是个笑话。 希雅叹气,说:“是啊,没有马,如果有马的话,那我们早就扫荡中土了。” 野狼城以北就是一望无际的大平原了,这一片平原无险可守,谁掌握了骑兵,谁就掌握了战机。只要有马,那么高原人就能迅速扫荡那些连城墙都没有的松散部落,快速占领这片土地。 但是没有马。 拥有自己的战马是所有高原人战士的梦想,希雅也曾想象过自己统帅一支骑兵团的样子。但是,除了墨崔迪以外她就找不到第二匹这么好的战马了。 米兰爵士说道:“不过我之前联系到了沼泽的一批马商,这些人是做港口贸易的,他们能从北方走海运弄来战马,现在手里还有个三百来匹,品种都很优秀……” 此时希雅问道:“你说的该不会是你家港口上面那个‘白金号’商船吧?” “你别打岔!”米兰爵士接着和说道,“我跟他们关系比较好,人家愿意出低价卖给我们,我以前看过,那些马的质量可真不错啊……” 将军面无表情的说道:“说多少钱吧。” 米兰爵士搓着手笑道:“不多,300金币一匹。” 这数字就他妈离谱,一个士兵一年的军饷,也才10来个金币。你一匹马就相当于30个人?那不就是养活10匹马相当于300人,买100匹就是扩军3000?这还不算后续的费用什么的。会场众人一片嘘声,那铁骑团团长更是一拍桌子,骂道:“他妈的300个金币一匹,你怎么不去抢劫?那些三流战马值这个钱吗?还有,你和你们家从里边吃了多少回扣?” 米兰爵士说道:“怎么是三流战马呢?绝对是一流的!” 铁骑团的团长说道:“你当我没见过你们家港口那些战马?那他妈的也叫一流战马?都是北方人看不上的三流货,蛮子不屑于骑的老弱病残!然后高价卖给我们充数。” 米兰爵士瞪大眼睛,高声道:“第一,这次的货是我们家族为了北伐胜利而准备的,没有你说的那么不堪!第二,就算是这批货再烂,也比沼泽地里边的马要强!” 米兰爵士这话虽然不中听,却让铁骑团长哑口无言。确实,沼泽地本土出产的战马太他吗烂了,北方草场上随便拿个三流的马来,也比这边的好。 此时将军说道:“米兰爵士啊,你为军队着想搞来了战马,这是个好事,我先代表北伐军感谢你。” 米兰爵士一脸堆笑,说:“将军不必,就说您要买多少吧?如果全买的话,还可以优惠。” 阿卡德将军说:“但很遗憾,你也知道我们的军费到了捉襟见肘的程度,除非你……” 米兰爵士说:“要不我可以跟他们商量一下,再优惠一点?” “除非30金币一匹,不然我们不会买,也买不起。”将军摊手,一脸无辜。 米兰爵士脸一黑,说:“将军!这买卖可以没法做了,我知道北伐军现在困难,但是成本在那摆着呢,这可是跨越半个大陆运过来的啊!你当我不想让你们好吗?你当我不想让你们打胜仗吗?但是贵族也得赚钱对不对,如果贵族们赚不到钱了,那还有哪个贵族愿意跟我们打仗呢?” 将军点了点头,说道:“我听说过打仗赚钱的,但一般来说,是赚敌人身上的钱对吧?你们这些家伙只想赚自己人的钱,那我只能迫不得已的问一句,你们到底是哪边的?” “您要这么想,我也没办法!”米兰爵士一摊手,不说话了。 希雅此刻心想:我真想宰了这个畜生! 将军其实也有此意,阿卡德将军一向认为士兵不在多而在精,所以他的军中从不养废物。不过,米兰爵士这个人确实有他存在的价值。他虽然贪婪、狡猾、虚伪、好大喜功、自私自利……但他确实能搞到别人搞不到东西。就拿战马来说,虽然米兰爵士开价离谱,但除了他之外,再无第二个人能搞到这东西了。战马、魔法卷轴、圣遗物还有其他珍惜物资往往有价无市,这种时候米兰爵士这种“奸商”确实有些用。 而且若是换一个供货商,谁能保证一定比他好呢?天底下的商人都一个德行,将军被从小坑到大,他可太懂了。 根据情报来看,离这里最近的马场也有五百里远,而且那里还不是专门训练战马的地方。以现在高原人的军队实力,五百里外已经是鞭长莫及。他们还没在野狼城站稳脚跟,如果摊子铺太大,那就无疑是找死了。 然而在这个时代,骑兵又是战争中绕不开的一个词。你不整骑兵,就只能放弃肥沃广袤的中土平原,要么就只能十里一扎寨,步兵缓步推进,但这也不现实,金钱和时间都不允许。 会议陷入了沉默。 憋屈!真的憋屈!明明打下了野狼城这座传说中的雄城,明明眼前就是梦寐以求的中土之地了,但是却要被人家关在城里吊起来打! 再继续讨论这个话题也无意义,只会消耗大家的精力和意志罢了。于是将军摆了摆手,说:“我们讨论下一话题吧……嗯?” 将军朝着门外望去,喃喃道:“外面发生什么事情了,怎么这么吵啊?” 第二十章:前方有马 其他人也注意到了,会议室外面传来了一阵阵脚步声、呐喊声、兴奋的叫声,隐约能听到什么“去城墙”“马”“李奥瑞克”之类的。 “李奥瑞克?”希雅侧目。 将军喊道:“来人!外面怎么了?” 此时恰好一个传令兵匆忙跑了进来,他气喘吁吁地说道:“李奥瑞克,马,马,好多的马!” 将军皱着眉头,道:“什么东西?你说清楚!” 那个人喘了几口粗气,咽下唾沫,说:“报告将军!百夫长李奥瑞克回来了,还带来了几百匹好马!” 将军拍案而起,“他人呢!” “就在城墙下面!” “走,去找他!” …… 城墙之上,人头攒动。守城的将士都来城墙上凑热闹。就是野狼城攻破的那一天,城墙上也没有过这么多人。 城墙之下,八百匹混血良驹整齐列队,仿佛列队的军人一般。李奥瑞克骑着“后宫马王”墨崔迪站在最前面,表情有些疲倦。 看你妈呢,不认识小爷啊?怎么还不开门? 倒不是说城中守军有意刁难,而是李奥瑞克刚刚带着八百匹马浩浩荡荡的跑过来,马蹄卷着风沙,气势十足,那城墙上的守军远远看着还以为是蛮族的骑兵来了,吓得连忙关了城门。然而这城门关上容易,要想再开就需要将军的命令了,所以这才一直把李奥瑞克锁在外面。 此时众人站在城墙之上,对着下面的李奥瑞克品头论足。城墙上的守将是认识这位“破城英雄”的,他赔笑道:“李奥瑞克!你等下啊,将军马上就来,将军不来我不能开门的。” “行吧。”李奥瑞克从马上下来。 就在这时候,阿卡德将军的身影出现在了城墙上。 “最近这段日子看到的稀奇事,简直比我一辈子看到的都多……哎?李奥瑞克,你怎么不进来啊?” “您瞧我进的来吗?”李奥瑞克指着那个禁闭的城门道。 将军这才注意到城门关了,他连忙说道:“你们怎么把他关外面了,快快快!赶紧开门!” 于是李奥瑞克这才进了城门,随着他和墨崔迪往前走。他俩一进来,身后那些马儿也就跟着进城了。马儿们列成两个纵队,步伐整齐,一声不响。城门上的人则开始计数:“二,四,六,八……” 希雅说道:“这少说也要有五百匹吧?” 将军说:“不,我估计六七百。”老人说着嘴角就情不自禁的往上扬,“都是好马!都是好马!” 随着马队进城,士兵们如同夹道欢迎凯旋的将士一般来到了道路两边,近距离观瞧这些马儿。即使是离得这么近,也没有一匹马乱动或者是叫唤,它们沉默的行军,纪律十分严明。 毕竟,来这里之前李奥瑞克就用兽语术给大家打过招呼了,又让墨崔迪以新马王的身份立下了规矩,所以这些马儿才这样听话。 铁骑团的团长用力的点了点头,说:“这些马的素质可真好,肯定是受过训练的!”他说这话的两眼放光, 米兰爵士看了看这些马儿,疑惑道:“怎么都是母马啊?” 铁骑团的团长冷哼一声,说:“母马?这些母马也比我们自己的公马强了!你看看这些家伙一个个的,这么高这么壮,还一身腱子肉,我都恨不得娶一匹回家当老婆!”众人纷纷大笑。 高原人士兵看到这一幕都十分激动。许多高原人从小就会听大人讲起两百年前的英雄事迹,知道两百年前的他们有天下无敌的骑士团,他们能在辽阔的中土平原上驰骋,左手用剑斩杀强盗、野兽和恶魔,右手用经书传播七神的福音。又说他们古代的英雄大多为骑士,魔法师也要骑马。 骑士相关的文化产品在这“骑士断绝”的两百年里却异常的繁荣,有说法是因为民众和贵族都怀念两百年前的强盛帝国,也有说法是因为遗留的骑士阶级想要巩固自己的地位,但无论如何,人民渴望骑士、骑士渴望战马这件事情是绝对的。 总之,高原人对马的喜爱,已经到了一个狂热的地步。就如同那几年的天朝军迷渴望航母和五代机一样,只有了这种战争兵器,心里才能踏实,才能和最强的敌人掰手腕。 此时,这些高原人士兵每过去两匹马他们就会欢呼一下,齐声喊着:“122!124!126!”来计数。有些人甚至看着看着就哭了,哭得泣不成声。 李奥瑞克是没想到会引起这么大轰动的,要知道能这样,当时他就在那周围多留几天了。墨崔迪说,不光是那片马场有马群,周围还有一些地方有野马分布。不过,墨崔迪一个马开八百的后宫,身体是真的遭不住,三天下来瘦了好几斤,李奥瑞克怕它暴毙,就赶紧带着八百匹马回城了。 大约过了半小时,马群在城中央的“狩猎者广场”集结完毕了。 狩猎者广场这个地方是以前蛮族战士用来陈列战利品的。秋季打猎比赛的时候,好猎人们都会尽情展示自己的身手,到深山老林里去寻找珍奇猎物,等收货之后他们就将猎物摆放到这个“狩猎者广场”上来,供贵族们评点然后购买,最终决出这一年的“狩猎之王”。接着城主会封赏此人一大笔钱,并且将他的名字刻在广场中央的“猎人图腾”上。又或者是游骑兵们打了秋风之后,也会把从南边掠夺来到钱财和俘虏拿到这里来展示,评选这一次的狩猎之王——在蛮族看来,奸淫掳掠和上山打猎没什么不同,毕竟在他们的语言里,“打猎”和“抢劫”是同一个单词,都叫“割罗”。 如今,这个象征着蛮族荣耀和力量的地方,用来给李奥瑞克展示他的战马了。 八百战马整齐的在广场站好,李奥瑞克下了马,朝着将军行礼,说:“将军,我回来了。” 阿卡德将军早就乐开了花,他拍着李奥瑞克的肩膀说道:“小伙子,这些个大牲口是怎么回事啊?莫非是七神开眼,派来助我们收复故土的?除此之外,我想不出第二个原因了。” 李奥瑞克解释说:“这个说来话长,不过我可以保证这些马儿都很听话,而且素质也好,咱们拿来打仗不成问题的。” 将军知道李奥瑞克的“秘密”,将军心想:李奥瑞克既然恶魔巫师安德鲁的后裔,那他做出什么事来都不奇怪。只是他用的魔法可能不方便公布,既然如此,我就别在公开场合问了。 于是阿卡德将军没接着问,忽然,他想起一件事情来,只见他脸上的笑容稍作收敛,有些担忧的问道:“对了,这些马按照市价来说,都不便宜吧?” 李奥瑞克一愣,问道:“怎么着,您想把这些好马都卖了?” 将军连忙摆手,表示我就是把我老婆孩子打包卖了,也不会卖这些马啊!只是你李奥瑞克带来这么多马,按道理说这些马就是你的财产,难道你不收点钱什么的? 钱是个好东西,多少都不嫌多,然而李奥瑞克觉得,高原人正是“王国兴废在此一举”的时候,这时候要钱不就是发国难财吗?何况北伐军穷得底掉,也就是刚拿野狼城回了点血,能有多少钱啊? 真想赚钱,等到打下中土平原,那想要多少就有多少!现在把北伐军的韭菜连根拔了,相当于杀鸡取卵,以后就赚不到了。 于是他摆了摆手,说:“只要将军善待这些马儿,就不枉我和墨崔迪一片苦心。” 此时将军点了点头,说:“北伐军若能光复故土,那阁下必定名留青史,李奥瑞克,我会将这件事情上报国王的。” “您看着安排就行。”李奥瑞克带战马回来只是举手之劳,真没想引起这么大轰动。 这时候又有个穿铠甲的大胡子男人走了过来,他说道:“我是格罗温!铁骑团的团长,李奥瑞克,我来对您表示衷心的感谢!有了这些马儿,铁骑团才算是名副其实!”他说着行了一礼。 “团长不必客气,这是我分内之事,团长只需多杀几个敌人,就算是报答我了。”李奥瑞克还礼。 “这才是军人该有的样子!”格罗温是个心直口快的人,他狠狠瞪了一眼米兰爵士,说:“不想某些爵士!” 米兰爵士脸一黑,也不说话。 将军看到这一幕,忽然说道:“米兰爵士,新来了八百匹战马需要马棚和优质粮草,这个事情你能办吗?” 格罗温一听到将军这话立刻脸一黑,说:“怎么还让他弄啊?” 将军打了个手势,示意格罗温不要说话。旋即问向米兰爵士,说:“可以吗?” 米兰爵士先是一愣,然后用力点头,说:“好,就就给我吧!” 李奥瑞克由于不知道之前的剧情,所以一头雾水,其实不光是他,其他人也没弄懂将军的用意。将军也没有解释,这事就此作罢。然而在一周之后,米兰爵士竟然十分反常的搞来了优质粮草,还迅速建好了马棚,而且那实惠的报价,让后勤长官一度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对于这件事情众说纷纭,有说是米兰爵士终于良心发现开始做好事了,也有说他是为了跟李奥瑞克斗气才这么做的,还有人说是将军私下和他达成了某种不可搞人的交易……但无论如何,马棚和粮草都有了。接着希雅又派人修了新的水车和水渠,从上流的三叉戟河引水过来喂马。 野马们风餐露宿惯了,从来没有过上过这么好的日子,草料都是最好的,还有水果蔬菜加餐,一人一个小棚子遮风挡雨。而且为了保证马儿腿脚健康,请了专门的匠人来修马掌钉马蹄铁……唯一的遗憾就是,马王有点不太够用,八百个母马分一个墨崔迪,几天下来墨崔迪就瘦的没了马样。 过了几天,李奥瑞克语重心长的说道:“要不把你阉了吧,听说阉割之后的马儿会更加强壮有力寿命更长……” “怎么不把你阉了呢!”如马肉干一样墨崔迪叫道,“我还能战,别拦着我!” 最后为了它的身体健康着想,李奥瑞克和希雅一同决定,将墨崔迪关禁闭了。 李奥瑞克对于训马的事情没什么兴趣,就交给希雅和铁器团的格罗温去操办这件事情。说实话他觉得搞来骑兵对现在的战局帮助也不大,听说蛮族正在集结兵力反扑,试图夺回野狼城。那我们接下来就是守城战了,骑兵在攻城和守城的时候似乎没什么用啊…… 李奥瑞克这几天就忙自己的事情,比如温习学到的真理,锻炼武艺,继续教希雅剑术什么的,哦,还有定期找芙体检。现在芙盯他盯的非常紧,都快成为他的私人医师了。小修女表示如果不盯紧点,说不定哪天又跑了。 期间他去看了一眼战马的训练情况,总体来说高原人训马还是很专业的,这事不用了李奥瑞克操心。将军专门在城南圈了一块地方拿来做跑马场来训练骑兵,到现在为止,城中有马这件事情还是军事机密。 李奥瑞克也拿马语和这些墨崔迪的后宫成员交流过,大家对新生活比较满意,母马们表示:让马骑也是骑,让人骑也是骑,人还轻一点,挺好。再说了这地方吃喝不愁还有马棚可以睡,比野外好多了,至少不用担心豺狼虎豹的威胁。 有几匹母马训练的不错,没过两天就能使用了。希雅正好在城里巡逻需要马,就和李奥瑞克一人要了一匹。两人骑着马在城里散步,希雅感叹说:“八百骑兵啊,李奥瑞克,你搞来了八百个骑兵。” 李奥瑞克说:“是啊,这样一来铁骑团就名副其实了。” 听到这话,希雅脸色并不高兴,反而叹了口气——是啊,有铁骑团那样的骑兵预备役,这些好马儿就和我无缘了。 希雅·雷奎做梦都想统领一支骑士团——试问谁不想呢?骑士是高原人的梦想,骑士团长更是所有士兵梦寐以求的位置。将军都不见得有骑士团的团长威风。雷奎公爵若是知道他女儿成了骑士团长,一定会笑闪了腰。 不过想归想,现在这些马儿基本都划给了铁骑团。希雅只分到了一支十人的侦查骑兵,行吧,聊胜于无了。 希雅摇了摇头,不再去想那些跟自己没关系的事情。她趁着李奥瑞克还没察觉异样,便引开了话题,说:“哎,前些日子的侦察兵说到西北方向敌人车队经过……” 两人一边巡逻一边聊天,就这么过了一阵子。 晚上,李奥瑞克回到自己的私人病房里吃芙单独给他烹饪的病号饭——是的,虽然他现在身体健康,但是在芙眼里他就是伤员,而且这个小妮子一旦说你有伤,那你就算是当面给她表演个铁人三项,她也不会认为你是健康人。 “李奥瑞克,你,必须,好好休息!好好吃饭!”她每天都会十分严厉的提醒李奥瑞克。 此时,李奥瑞克一边吃饭一边思考接下来该怎么作死这件事情,忽然外面传来了一阵敲门声。 “请进。” 房门缓缓打开,门口出现了一个李奥瑞克意想不到的面孔。 那是铁骑团的团长格罗温。 李奥瑞克站起来,说道:“格罗温团长,您怎么来了?请坐。” 格罗温却站在门口不动,也不说话。 “团长?” “呃……”直到那脸憋成了猪肝色,格罗温才说道:“我有个难言之隐想和阁下商量一下!” “难言之隐?”李奥瑞克眨了眨眼睛,“这种事儿找我没用,你找大夫啊!” 第二十一章:人生三大错觉 格罗温摸了摸自己的脑袋,尴尬的说道:“这个找大夫不管用……” 李奥瑞克心想:哦,也对,芙那小姑娘肯定治不了男科疾病,就算能治格罗温这个叔叔辈的人也不好意思去啊。可是,你找我就管用了吗? 李奥瑞克说道:“您要实在没人可说,那跟我说说也可以,但我话说在前面,这事儿我多半帮不上忙。” 铁骑团的团长叹了口气,说:“你愿意听就行。” 接着他在桌边坐下,说:“是关于先前那些战马的事情……” 李奥瑞克皱起眉头——蛤?不是关于你杏功能障碍的事儿啊?马的事儿叫什么难言之隐! 接着格罗温将军就讲述起了关于自己的那个“难言之隐”。 其实这事情挺简单的,李奥瑞克为北伐军找来了八百战马,接下来将军就要为这些战马分配骑士。那么这些宝贝到底归谁呢?各大军团长都想要,可以说是为了这些马打破了头。血矛团的团长说,我们军团实力雄厚,人数众多,给我们准没错;勇士团的则说,应该我们来,我们的战士骁勇善战,而且擅长用长枪,适合转型为骑兵;那神佑武士团的团长却不答应了,说,李奥瑞克要来我们团么?既然他是我们团的人,那他找来的马,总得有我们的份吧? 就这样争吵了一番,众团长越说越上头,几乎要打起来了。就在这时候铁骑团的格罗温出来了,说:“各位,我们团的战士虽然不是最能打的,但绝对是最擅长骑马的。铁骑团自建立军团的那一刻,就是按照骑兵团的规格在运作,只是一直以来没有马。” “假设军团是个人的话,那铁骑团就是个残疾人,我们少一条腿。” “而这八百匹马就是我们的另一条腿!”他激动地说道。 “这些马给你们,相当于是让一个健康人拿上了一把利剑。” “但给我们的话,那就是给瘸子接上了腿!我们团就算是个正常军团了啊!” “将军!当初到底为什么组建了铁骑团,您还记得吧!”说到这里格罗温热泪盈眶,其中一半是演的,一半是真情流露。 阿卡德将军点了点头,说:“是,我当然记得。那个,各位团长,并非我偏爱铁骑团,而是从客观来看,这匹战马对铁骑团的战斗力提升最大,也只有他们这些骑兵预备役最能发挥这些优质战马的力量。我也能理解各位想要骑兵的心情,毕竟高原人都是爱马的。大家也不必着急,我们现在有了马场、种马和母马,再过个三年左右,大家就能骑到我们自家的马了……” 总之在将军的帮助下,格罗温要来了这八百匹战马。当天晚上他兴奋地多吃了四个面包两套烤肉卷饼还有一大碗汤,军团里的将士也来给他庆功,说团长英明神武,要来了八百战马,这下我们团可就发达了! 这一下铁骑团成了名副其实的“骑士团”,脚夫变骑兵,人间地位直线上升,从四等人一跃特等人。骑兵也更容易建功立业,以后加官进爵发财致富娶公主当驸马……简直是做梦都要笑醒。 转天一早,格罗温十分兴奋就开始挑选骑士、训练战马。然而过了没几天格罗温就发现了一件十分尴尬的事情: 他的军团消化不掉这八百匹马! 格罗温军团满打满算九百人,但这九百人不能全拿来打仗,真正能骑马的也就六七百人。而且骑兵这个兵种太娇贵了,还得有人伺候着,日常的喂马加料、维护盔甲、武器、马具、马蹄铁、后勤……那边也吃不住这么大的压力,要骑兵团自己想办法,于是格罗温就只能让一些士兵转为后勤人员来伺候骑士们。最后满打满算,格罗温的军团居然只能养活四百骑兵! 此时,格罗温痛心疾首的向李奥瑞克说道:“四百个骑兵啊,才四百个!我明明有八百战马,却只能组建四百人的骑兵团。那剩下的四百战马怎么办?我总不能退回去吧?若是退给将军,那就是打他老人家的脸,也是辜负他对我的期望;若是再分给其他军团,那我自己也会颜面扫地,所以……” 李奥瑞克皱眉,说:“所以你想让我接盘?” “呃,不能这么说,只是我和将军都认为你适合带兵,何况这马本来就是你找到的,让你率领一支骑兵团很合适。所以,李奥瑞克你意下如何?” 李奥瑞克想了想,说:“我考虑一下,今天太晚了,明天我自己去和将军说吧。” 格罗温站了起来,说:“行行行,哎,李奥瑞克,你可千万别和别人说这件事情啊,我这……怪丢人的。” “嗯嗯嗯,放心吧。” …… 第二天一早李奥瑞克找到将军,和他说起这件事情来。阿卡德将军点了点头,说:“李奥瑞克啊,我确实有让你去组建骑兵团的想法,其中人力财力你别担心,我会从国王派来的援军中拨给你的。” 李奥瑞克则说:“对不起,将军,我这次恐怕要辜负您的期望了。” 将军问道:“你不愿意做吗?” 李奥瑞克说:“我还是要加入神佑武士团。” 我他妈才不当骑兵长呢!高原人的骑兵最金贵,死了一个骑兵,将军就会跟死了妈一样心疼,所以骑兵战损率肯定最低。我必须得去那个最能作死的神佑武士团啊!别想把这个骑兵团给我。 将军说道:“你确定吗?统领骑兵团可是所有人梦寐以求的事情,你可以再想想。” “我就要加入神佑武士团!”李奥瑞克说道。 将军用手指敲打着桌子,露出沉思状,说:“那这剩下的四百战马……也得有人骑才行啊。” 将军显然也不想将战马交给其他军团,他考量的东西比铁骑团的团长更多:一来是作为主帅不能出尔反尔,反反复复;二来是如果分配不公,会破坏各大军团之间的关系;最重要的是,将军其实也在忌惮这些军团长。有的军团已经很强大了,如果手里再有骑兵,那力量就有可能超出将军的掌控…… 就在这时候李奥瑞克说道:“要不我推荐一个人选?” “谁?” “希雅就不错。”李奥瑞克说道。 将军问道:“你为什么推荐她?” 因为我不认识别人啊! 当然不能这么说,李奥瑞克沉吟少许,说道:“因为现在的希雅大材小用了,我觉得她作为雷奎公爵之女,必定受过良好教育,然后她还是这里的第一剑士,算是文武双全了。这么厉害的人,就整天干杂活?我觉得让她带骑士团没问题啊。” 将军喃喃道:“但希雅如果去带骑士团了,她原先的工作可就没人能做了啊……” 李奥瑞克想起之前的事情来,说:“希雅本来也没有多少工作,只是她把军团长们的活儿都给干了。您只要让那些偷奸耍滑的人好好上班,做好自己的工作,那么即使希雅跳槽了,这里也不会出现真空地带的。而且希雅不算是任何一个军团的人,让她带兵,也能堵住那些军团长的嘴。” “有道理啊。”将军点了点头,旋即看着李奥瑞克的脸,说:“李奥瑞克,你真不考虑到我身边来做个差事吗?就非要去第一线战斗?” 李奥瑞克行了一个军礼,说:“对我来说,没有比上阵杀敌更重要的了。” …… 大概李奥瑞克走后没多久,希雅就来到了将军的办公室。 希雅问道:“阿卡德将军,您找我什么事情?” 将军直接开门见山的问道:“希雅,现在多出来四百骑兵,你愿意带吗?” 希雅听到这话不禁眼睛放光,说:“我?为什么让我来带啊?” 将军摆了摆手,说:“其中缘由你就不要问了,就是问你愿不愿意带这四百个骑兵?” 希雅连连点头,说:“愿意!怎么能不愿意呢?高原人哪个不想当骑士啊。”说到这里她忽然想起了那位找来八百战马的功臣来,说:“将军,那您问过李奥瑞克没有?” 将军笑了,说:“本来我是想让他带的,但是他推荐让你来。” “是来李奥瑞克推荐我来的啊……” 哦……李奥瑞克他明明自己可以当骑士团的团长,可是他却选择将这个荣誉让给我?难道是因为……他那天看出来了我的心思? 希雅回想起两人一起骑马的事情,她记得自己在那一瞬间确实流露出了一丝落寞的神情,但她很快就转移了话题。难道李奥瑞克注意到了我的脸上这么细微的变化吗?若真是那样,就意味着他时时刻刻都在关注着我! 他对我这么上心,那四舍五入一下的话…… 他喜欢我!? 犯了人生三大错觉的希雅小姐立刻激动到脸都红了,说:“将军,请稍等一下,我要去找一下李奥瑞克!”说着行了一礼,便飞奔出了办公室。 将军一手撑着脑袋,感叹道:“年轻真好啊……” 此时的李奥瑞克正在自己房间里看小说,这个世界真是没有什么娱乐内容,也只剩下读书这么一件事情能填补他空虚的精神了。有句话叫“国家不幸诗家幸”,国仇家恨的时候诗人或者文学家最容易慷慨悲歌,整点流传千古的名著出来。从纬度来看,高原人作为一个被从俄罗斯赶到东南亚的苦逼民族,可以说是不幸到了极点,因此在这两百年来也出了不少的文学家或者诗人。 李奥瑞克手中此时拿着一本名叫《青色高塔的幻梦》,讲述的是一位少女在梦中被梦魇寄生引发的一些奇幻故事。李奥瑞克亲切的将这本书称之为《青楼梦》。 此时正看到关键时刻,那“梦魇”正解下裤腰带欲图不轨,希雅突然推开了门,喊道:“李奥瑞克!” 李奥瑞克看小黄书心虚,立刻吓了一跳,等他看清来的人是希雅之后,便松了一口气,说:“希雅?你怎么来了?” “我是为了骑士团的事情而来。”希雅看上去很激动,她喘息着,连脖子都红了。 李奥瑞克点了点头,拉了一把椅子让她坐下,说:“怎么?你也不想干?” 希雅连忙说道:“不是!我是觉得不能这样受你的恩惠,李奥瑞克,你教我剑法我还没有来得及感谢过你,现在你又……”她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说。 李奥瑞克说道:“又怎么了?” “又将这个本该属于你的荣誉送给了我。”她低声说道。 希雅揉捏着衣角,表情很不安,她说:“我不能一而再再而三的欠你人情。” 李奥瑞克笑了,说:“这怎么算是欠人情呢,我只是在正确的时候,向将军提了正确的建议罢了。” 希雅摇了摇头,说:“不,没有人会放着骑士团的团长不做,而去选择当神佑武士团的百夫长。” 李奥瑞克说:“我说了我是为了能够亲手上阵杀敌……” “不,如果为了上阵杀敌的话,那不是更应该当骑士吗?骑士一次冲锋敌人的步兵就会成片倒下,率领骑兵团的话你能杀更多人!李奥瑞克,你的理由站不住脚。” 李奥瑞克一惊——我的理由站不住脚?什么意思? 希雅此时看上去真的很激动,激动到让李奥瑞克开始怀疑她有其他的想法。李奥瑞克顺着这个思路思考了下去,他心想:我的理由站不住脚,就是说明希雅怀疑我加入神佑武士团的动机了!难道说希雅发现了什么?啊,看来是我最近起死回生的次数太多了,让大家产生怀疑了!不好不好,这可怎么办…… 李奥瑞克绝对不能暴露他的秘密,不然接下来的麻烦事就多了。 这种时候需要找个理由填塞过去,但是我该怎么说呢?李奥瑞克想不出什么更好的借口来了。 此时希雅见他不说话,便诘问道:“对吧?你根本就不是为了上阵杀敌而放弃这个骑士团团长的位置,所以你……”她沉吟着。 坏了,这是要逼宫了吗?这怎么办?李奥瑞克实在想不出借口,只得把心一横,说:“希雅,这个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开口,你,你能懂吗?”我艹,我在说什么啊,怎么想个没谈过恋爱的高中生……哦,我本来就没谈过恋爱啊,那没事儿了。 希雅则在想:什么?他说不知道怎么开口?还问我能不能懂? 不能开口的秘密?到底是什么事情,才能让他不能对我开口呢。明明他对我这么好,明明他一再的恩惠于我,到底是什么事情…… 马萨卡! 他果然是喜欢我吧!? 希雅的脸“腾”一下红了,她用白皙修长的左手捂住嘴巴,眼神紧张又兴奋。 李奥瑞克看到这一幕也是愣了,心想:咋了?该不会是喜欢我吧?不太可能的!李奥瑞克,这就是人生三大错觉之一的“她喜欢我!”不要犯这种小处男才会犯错误了,因为你是老处男了! 此时,希雅很认真的说道:“好,我懂了,我不会辜负你的心意,李奥瑞克……”她沉吟了一下,然后小心翼翼的问道:“等到打完这场仗之后,你愿不愿意跟我去一趟黑岩领啊?” Ps:黑岩领,即雷奎公爵的封地。 李奥瑞克想也不想的说道:“行啊!我听说黑岩领的猎场有好多鹿,都跟傻狍子一样蠢,回头带我去玩呗?” 要说打猎,那李奥瑞克可在行了,打猎技能跟他学的真理无关,纯粹是他自己练出来的本领。刚来这个世界的时候家里穷的吃不到肉,又恰好家里有猎弓长矛,于是他就自己上山逮兔子抓野味,这样练就了一身本领。这黑岩领的鹿肉是沼泽一带的名吃,李奥瑞克还真想去看看。听说那边还有个大湖,里边盛产肉多刺少的歪嘴鱼,到时候我白天打猎晚上钓鱼,岂不美哉? 总之,沉迷于打猎的他,并未听出希雅的“暗示”。 然而,听到李奥瑞克的答复,希雅一下就兴奋了,说:“那你是答应了?好啊!我们约好了啊!父亲大人一定会喜欢你的。” “嗯嗯嗯。”你爸爸也喜欢打猎么? “那好,好!我,呃,我走了?” “慢走。”李奥瑞克点头。 然后希雅便逃也似得离开了李奥瑞克的房间,这一路上她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到房间的,心脏砰砰跳,一直过了好久她才缓过来。 “爸爸,你的女儿,终于要变成大人了。”她喃喃道。 第二十二章:小儿止啼的乌鸦王 野狼城北,图卡鲁部落,蛮王大帐—— 乌鸦王查里丹盘腿坐在柔软的卧榻之上,左手撵着细长的烟袋,右手捧着一本发黄的古书,脸上的表情像个入定老僧。 十几位来自不同部落或者国家的使者跪坐在他下面,各自表情严肃。 查理丹开口道:“说吧,一袋烟的时间给我说完。” 他的声音听上去很古怪,明明不怎么用力,却能穿透人的耳膜,让人心生敬畏。 第一个使者来自于查理丹麾下的附庸部落,这个部落名叫“哈图”,两百年前靠着在苦寒之地中土豆和狩猎为生,后来跟着“至高天王”的联军南下,最终在肥沃的中土平原站住了脚跟。他们不再打猎,靠种植水稻为生,部落的酋长也住进了温暖的城堡。 哈图的使者是个穿着白袍的英俊青年,身材细长,他行了一礼,说:“我族愿意配合大王出兵,出骑兵两百,步兵一千,辎重粮草一百车。” 查理丹抽了一口烟,闭着眼睛盘算了下,说:“还算有良心,赏。” 于是一位穿着透明纱衣的侍女从门外走来,手中捧着一个大托盘,里边有温热的烈酒,整个的烤猪肘,一把餐刀,一袋金币,还有一个项圈。 使者乐开了花,他先拿餐刀切了一块肉吃,又端起酒杯敬了乌鸦王一杯,然后将金币揣进口袋,将项圈套在那美丽侍女的脖子上,如同牵着羊那样走了。 “下一个。”乌鸦王磕了磕烟袋。 第二位使者是个半魔人,他长着人类的面貌和身躯,头上却有犄角,獠牙呲出嘴巴。他站起来如机器般鞠一个利索的躬,快速说道:“巫王出巫师三人,步兵两百,黑亚钢剑五十把。” 乌鸦王睁开一只眼,说:“你们的良心坏了,罚!” 于是从外面来了一个粗手粗脚的老妈子,端着一个盘子,上面有一大碗粪水。半魔人一咬牙,将那碗粪水当着众人的面喝了,旋即打了一个恶臭的饱嗝,众信使故作夸张的大笑。半魔人行礼三次,然后告退。 “下一个。”乌鸦王说。 下一个信使是个脸上涂抹着油彩的女人,她来自“塔卡慕思部落”,意思就是“林野之山猫”。族人生活在西北林野,位于两大蛮族部落的交界处,占据着交通要道,比较富有。 那个女人行了一礼,说:“乌鸦王,我们的王出士兵一千,弓箭手五百,还有黄金……” 不等那女人说完,乌鸦王就高声说道:“你们的良心臭了!” 他平时说话的声音就够刺耳,大声说话的时候就更加渗人,那嗓子就真如食腐乌鸦一样,让人头皮发麻。 女人连忙辩解道:“不,王,请听我们解释!这些年的收成实在太差,王国本就入不敷出,加上‘至高王’与魔族开战的时候也对我们征兵收粮,我们的土地上真的没有……” “闭嘴。”乌鸦王说。 女使者噤若寒蝉。 接着乌鸦王站了起来,他坐着的时候还不明显,一站起来众人便被他那魁梧的身姿震慑了。乌鸦王身高接近两米,皮肉精瘦,骨架结实高大,但是肩膀却很窄;他手脚细长,尤其是双臂竟然比腿还长,一双巨大的手就像是兽爪,每根手指都像匕首一样长、指甲如刀刃一样锋利。 他用那双锐利的小眼睛看着眼前的信使,说:“你们领地有多少人口,多少收入还有多大的土地,我都很清楚。我其实大可以列一个单子让你们的去执行,单子上写多少,你们就必须上供给我多少。但我没有这么做!” 他披上黑色的大氅,就像一只黑色的怪鸟。 “我给你们自由选择的权力,良心好的,就有赏;良心差一点的,也无妨;但像是你们这样的啊……”他突然像是捕食猎物的猛禽一样俯身,贴着那女人的脸低吼道,“良心坏透了,臭的像是鸟屎!” 女人吓得摔倒在地,接着她赶忙跪在地上磕头,“大王开恩!我们是真的没有东西了,不是故意隐瞒……” 此时乌鸦王瞟了她的指甲一眼,说:“我听说山猫的爪子很锐利啊。” “呃?” “来人,取钢针来。” 听到钢针这个词,那信使多半已经猜到了是怎么回事。她顿时哭了,哀嚎着求饶。然而没有用,外面的女仆已经端着装满钢针的盘子走上来了。 乌鸦王说:“将这些钢针插到指甲里吧。” 使者惊恐的瞪大眼睛,说:“不,不要!求求你们,不要!” “快点动手。”乌鸦王将手放在了腰间的刀柄上。 五指连心,但相比之下还是性命更重要。因此使者只好伸出双手,说:“请吧。”说着闭紧双眼,咬紧牙关。 然而等了许久,手指却也没传来任何感觉。她怀着一点侥幸心理的睁开眼睛,问道:“乌鸦王,您……”难道大发慈悲了? 乌鸦王笑了,说:“你要自己来。” “哎?” 乌鸦王指着托盘上的钢针,笑眯眯的说道:“对,你要自己将这些钢针插入你的指甲中,所有指甲——快点,我没耐心了。”他拍了拍刀柄。 接下来的惨状,着实难以拿文字描述了。那信使的惨叫声传出两条街,小孩听了不敢哭泣,恶犬听了夹起尾巴。 片刻之后,信使抬起了鲜血淋淋的双手,说:“乌,乌鸦王,我做完了。” 乌鸦王摇了摇头,一脸遗憾。 信使的惊恐之中带着愤怒,说:“您还不打算放过我吗!?” 乌鸦王说:“我说所有指甲。” “所有指甲?”信使看着自己十根手指一脸疑惑。 乌鸦王笑道:“难道你脚上不长指甲吗?” 那一刻,信使面如死灰。 接下来的场面,即使是上过战场的老兵也会不忍直视。信使用受伤的双手继续完成惩罚的后半部分,她已经无力惨叫,只是一声声的低吼。 乌鸦王却在笑,说:“聪明的人会先插脚趾甲,然后才是手的!在座的各位,要记住这个小窍门,万一以后用得上呢?哈,哈哈哈哈哈……” 在场的所有人都脸色煞白,就跟死人一样。 “回去告诉你们的王,回去对着镜子好好看看自己的良心,若是脏了就洗一洗,若是坏了就修一修,若是他不知道怎么用,我也可以去帮他修理修理——七天之内给我修好,别浪费我的时间。” “是,我的王!” “走吧。” 最后,那个山猫族的信使是爬着出去的。 乌鸦王点了点头,说:“下一位。” 这次上来的是一个戴着连衣帽的混血精灵少女,她嘴唇发抖,脸色发青,显然是被吓坏了。 “说话呀?”乌鸦王说。 “五,五千……” “啥?” 那少女说:“五千步兵!两千弓手!一千骑兵!还有一千盔甲!五车草药!呃,金币,一万。” 乌鸦王瞪大了眼睛,惊讶的问道:“你的良心……是怎么长的啊?” 少女说:“啊?您……是觉得不够吗?” 乌鸦王摆了摆手,说:“不不不!非常好!如果每个部落都跟你们混血精灵一样善良大方,那我们早就把魔族赶回老家了,哦,孩子,你叫什么啊?” 少女摘下连衣帽,露出精致美丽的容颜。她说:“我叫塞拉维。” 乌鸦王嘬了一口烟袋,说:“很好,告诉你家女王……” “乌鸦王,我还没说完!” 乌鸦王说:“怎么了?” “那个,东西不能立刻送来。” “哦?”乌鸦王露出了意味深长的笑容,“原来你们的良心是写在支票上,说说看,多久能让我看到呢?” 塞拉维说:“大约两个月的调配时间吧。” “哦,两个月啊……”乌鸦王摸着下巴喃喃道,“可是一个月后我们就要进攻野狼城了,线头部队已经开拔,两个月才来……” 塞拉维连忙说道:“两个月,两个月一定来!只是我们调配资源什么的需要时间,而且,不瞒您说,混血精灵内部也不是很团结,我姐姐需要一点时间来说服那些顽固派的人,比如老摄政王什么的……” “你们内部的事情跟我没关系,你自己处理,不过你说你姐姐?哦,我想起来了,你是精灵女王的妹妹是吧,哦,小公主啊?都长这么大啦?”乌鸦王用他那巨大的手抚摸塞拉维的头,虽然他语气和神态此时都像个和蔼长辈,但是塞拉维仍旧觉得他是想把自己的脑袋扭下来。 “是,是的。” “行吧,看在小公主亲自跑一趟的份上,我就姑且相信你们一回,毕竟攻城战也不是一个月能见分晓,围城的中途也是要不停补充援军的……不赏不罚,下去吧!” “多谢大王!”塞拉维连忙跑出了这个阴森的可怖的房间。 她一直跑一直跑,一直来到了城堡外面,这才敢大喘一口气。 姐姐!我做到了!两个月的时间,我拖下来了! 接着就看你和摄政王爷爷怎么做了。 …… “乌鸦在天上盘旋,这是不详的征兆。”阿卡德将军喃喃道。 此时将军与两位军团长在城墙上巡视,斥候回报说,敌人的巡逻队越来越多,也离野狼城越来越近。最近有好几个出去侦查的斥候被敌人的巡逻兵发现了,让人一路追杀回城,还有的直接被蛮族的游骑兵射杀在外。 将军跟这些蛮族打了一辈子仗,很清楚他们打仗的思路。此时将军说道:“估计再有个十来天,蛮族的主力部队就要到了,然后就会开始扎营,修造攻城器,准备攻打野狼城。” 一旁的勇士团团长问道:“敌人真有十万大军么?” 在这个人口凋零的时候,十万是个十分恐怖的数字了。高原人全国的军队算上民兵也难有十万人。 在这几天里,敌人也已在周边散播谣言,说是不出半月,就有会百族联盟的十万大军压境,野狼城凶多吉少。 将军沉吟少许,说道:“十万大军攻城并不可怕,我们有三万人,又是防守方,纵使来个二十万人我们也不怕的。” 两位团长没打过这么大规模的战役,对视一眼,都没说话。此时这位老将解释道:“你们看,野狼城的城墙并不宽,展不开太多的兵马,纵然带了这么多人也施展不开,那样的话十万人也只能发挥一两万人的作用。而且这一带缺少能打造攻城器的树木,敌人不好强攻。野狼城的城防本就结实,这一个月来我们又加固了好几轮,要想攻下来必定会付出极大地代价……”将军说到这里欲言又止。 两个军团长对视了一眼,然后勇士团的团长问道:“将军您有什么顾虑吗?” 将军说道:“打仗靠的是勇气,但我在士兵眼中看到了恐惧。高原人苟活在沼泽的这两百年里,心中积累的恐惧和仇恨一样多,甚至恐惧会更多。每年蛮族越过野狼城来我们的土地上打秋风,我们嘴上说着‘血债血偿!’,但事实上,我们面对那风驰电掣的马贼毫无办法,唯一能做的就是将农民尽可能多的送进城镇,靠着城墙来抵挡这些家伙。但即使是这样,我们也有许许多多的人民死在了马贼的屠刀之下……我们的领土不到敌人的十分之一,人口也是一样。你说,我们的人怎么可能不恐惧敌人呢?” 勇士团的团长一愣,问道:“那我们该怎么办呢?” 阿卡德将军说:“我们需要一场正面的胜利才能让士兵心中的恐惧消除,这样一来,当他们看到巨人、半兽人和魔人那魁梧身躯的时候才不会腿肚子发抖;看到黑钢弯刀的时候才不会吓尿裤子。”将军停在城墙边,两手撑着城垛眺望远方,他沉吟了许久,说: “我打算策划一场进攻。” “进攻?”旁边血矛军团的团长诧异的皱起眉头,说:“我们不是防守方吗?怎么进攻?” 将军说:“攻守交换在战争里是常事。” “可我们要守城啊……”血矛团长还是没听懂将军的意思。 阿卡德将军深吸一口气,那双老迈的眼睛中冒出鹰一般锐利的光,说:“我想趁着敌人没有站稳脚跟,开启城门,然后派一位勇士率领敢死队上去打敌人一个措手不及。若此人能大胜归来,我军必定士气大阵,接下来不管是什么样的情况,将士们也不会自乱阵脚。” 将军说着望向了勇士团的团长。 勇士团团长,那是个以武勇著称的男人。他相貌就和两百年前那些高原人一样孔武有力,一脸横肉,浑身肌肉厚实。可是当他听懂将军的暗示的时候,神色却有些变了,说:“呃,让我带人冲不是不行,我当然愿意冲在第一线来赢得胜利,但这着实鲁莽了一些。将军,我们去了,恐怕回不来。我很难和士兵们解释这个行为啊,不如让神佑武士团的人去吧!他们信仰更坚定,作战也更勇猛一些。” 将军点头不语,而血矛的团长则冷笑,说:“神佑武士团的人兴许敢去,但是去了也一定回不来。” 勇士团长问他说:“那你去?” “我的士兵都是弓箭手和训练有素的步兵,适合防守。”血矛的团长摸了摸胡子,说:“我们新组建的骑兵队呢?为什么不让他们去?让格罗温去,或者让希雅去,都可以啊!” 而将军却沉默了。 “算了,此事确实不妥,从长计议吧。”老人说着往城墙下走去。 两位团长对视一眼,都感觉到将军似乎不太对劲,但是又说不出原因。 夕阳西下,预示着一天又过去了,名为“战争”的恶魔又逼近了一步;那乌鸦在空中盘旋不散,就仿佛是预见到了这里将出现可口的尸体一般。 …… 所有人都能感觉到战争越来越近了。 米兰爵士正在率领手下人进行焦土政策,他要将周围所有的平民赶进城,将资源集中,剩下带不走就全部烧掉,一点东西也不能给敌人留下。米兰爵士这种恶人,执行这种“苛政”在合适不过。战争时期一切围绕着胜利而进行,阿卡德将军虽然心中怀有仁慈,但也不得不下达这种命令。 “大不了胜利了,再来补偿我们的人民吧。”老人无奈的说道。 这些日子以来,壁虎军团的人逮到了敌人的斥候和间谍,巡逻兵从两班改为了三班。石锤军团的人将城墙修了一遍又一遍,直到所有人都累得直不起腰。 希雅和格罗温在野狼城南的郊外训练骑兵,经过这段时间的训练,骑士团已经像模像样了。一方面是战马都很听话——有李奥瑞克私底下做翻译工作,那马是真能听懂人话;另一方面,这些士兵本就是骑士团预备役,功课早就预习过了,上手都非常快。 后勤补给顺着水路从南方一船一船的运往野狼城,高原人这一仗以小博大,必须要倾全国之力才有胜利的机会。野狼港口的工人一箱箱的卸货,累到吐白沫。 但即使是全力以赴的准备迎战,恐惧的阴云还是在城中弥漫开来了。这场仗不光是两万对十万这么简单,还意味着高原人与蛮族时隔二百年,再一次正面对抗!上一次是在二百年前,那时候高原人还雄踞大陆中土,霸占南北江山,然而他们却败给了蛮族,败给了那个人口、财富、土地、科技……全都不如自己的蛮族联军。 如今攻守之势逆转,两方的实力却也已经逆转了。高原人能否战胜这个心中的梦魇?能否完成时隔二百年的复仇?还是说,他们又将和祖先一样耻辱的战败,然后被赶到更南边的热带群岛、去和猴子们做邻居? 将军不知道答案,士兵们更不知道。 …… 今天中午,阿卡德将军麾下一干将领在城墙上巡视,将军预计到这几天敌人就会攻城了。 此时就看一个骑马的斥候飞奔向了城门,那人肩膀上还插着两根箭矢。将军连忙说道:“快让他进来!” 传令兵立刻下去接应,片刻之后回报说:““将军,将军!斥候报告说,蛮族的先头部队到十里外!已经准备扎营。” “先头部队情况如何?” “至少两万人,主要是图卡鲁族人的骑兵、射手和蛮兵,辎重补给充足,举的是乌鸦王的旗帜!” 哦,乌鸦王啊。 这事儿麻烦了。 乌鸦王,是当今十位蛮王之一,图卡鲁一族的领袖。其实图卡鲁族的王不是他,而是名为“莉莉安”的年轻女王。用高于人的说法,乌鸦王相当于莉莉安赐封的公爵。然而这个“公爵”靠着自己强大的实力,俨然成为了图卡鲁的真王。他架空了那个年轻的女王,掌握了军权的政权,在他的统治下,图卡鲁一族远比任何时候都要强大。 乌鸦王认为,乌鸦是最聪明的鸟,也是最狡猾的鸟,因此他便用这个鸟儿为自己命名。此人就如乌鸦一样卑鄙、阴险、狡诈……即使是把他丢到魔族之中,他的恶毒也是出类拔萃。相对的,他十分有政治手腕,一手金钱一手大棒,将封地里边的附庸们治得服服帖帖;而且他也是一位强大的战士,阿卡德虽然没有和他交过手,但也知道他的威名。 总之,乌鸦王来了,就意味着这场仗绝对是硬仗。 乌鸦王凶名远扬,放在高原人那算是小儿止啼级别的狠角色。这种家伙就算是高原人的小兵也有耳闻,而且士兵们听到的消息经过口耳相传会更加夸张,什么乌鸦王三头六臂,乌鸦王是半人半兽,乌鸦王麾下有一支恶魔组成的不死军团……各种或真或假的谣言侵蚀着士兵们的精神。 北伐军里老兵居多,这些老油条还好,心里知道谣言多半失真。但是,这里也有不少新兵。这些新兵大多是国王派来的援军,是从各地征集来的小年轻,或者是没见过大场面的领主护卫什么的。这些人几乎是头一次上战场,没有参与过攻城战的胜利,在他们心中乌鸦王就是天神下凡,蛮族勇士就是天上来的战士,是不可战胜的。 将军在沉默,其他人也没有说话,乌鸦仍在天空上盘旋。此时一名士兵竟然悄悄出了队伍,旁边一人抓住了他,说:“你干什么?” 那人惨叫:“我不要打仗了,我要回家!”说着便哭了起来,“我才不要送死呢!让我走!现在走还来得及。” 话音未落,一道剑光闪过,血光崩现!那人一声惨叫倒在了地上。 督军希雅轻轻一甩手中的剑,几滴血珠飞溅,在阳光下闪闪发光。接着她喝道: “怯战者斩!后退者斩!弃剑者斩!” 希雅虽然看着美丽又温柔,但她是督军,如果没有杀伐之心,是当不了这个职位的。 死了这只鸡,剩下的猴儿也安分了一些。此时将军朝着地上啐了一口,然后恶狠狠的说道:“连他妈敌人的影子都没看到呢,就出来逃兵了?我打了一辈子仗,也没见过像你们一样的懦夫!” 那老人满脸通红,指着那些家伙骂道:“喜欢当逃兵?好啊,逃,尽管逃!我看你们能逃到哪里去!要是打败了仗,蛮族必定屠城,倒时候你们哪里逃?就算你侥幸逃回了南边,等日后蛮王们南下,高原人就会彻底亡国灭种!到时候你们还逃吗?能逃去哪里呢?” 将军的羞辱反而激发了士兵们的荣誉感,新兵就是容易上头,恐惧也是、勇敢也是,过了那个劲儿立刻就没了。 此时士气虽然稳定了一点,但还是不算好。只怕一会真的打起来了,还是会出现大规模的溃败。敌人兵力充足多半会四面围城,将军在的那一面还好,其他方向的城墙可就不好说了。 将军此时问那传令兵说:“还有其他信息吗?” 传令兵说:“敌人先头部队的步兵居多,有少量的轻骑兵,然后就是一车一车的货物。再往后才是主力部队,骑兵、兽人、巨人还有攻城器……非常多。斥候说他只是匆匆看了一眼,但估计巨人有十几个,然后其他附庸种族也有一两万,有巫师还有一些没见过的野兽。” “妈的,直接上来扎营,不把我们放在眼里啊。”将军冷笑。十万对两万,而且蛮族士兵比将军这边的更加骁勇善战,乌鸦王自然会傲慢起来了。 但人家就是狂了,你又有什么办法呢?难道说高原人还敢开城门出去把敌人打一顿吗?不可能的,也就是缩在城里,才能维持一下生活这样子。 李奥瑞克此时就在将军身边,他也感觉到了这城里的氛围不对劲。李奥瑞克还不算是将领,因此更了解基层,明显这士气低下,士兵们一个个怂的都跟狗一样。大家一到晚上就是互相倾诉焦虑,什么蛮族人那么多我们怎么打?蛮族士兵那么厉害,我们怎么办?那蛮族听说会阉掉俘虏的家伙事儿……如果不是发泄焦虑,那就是直接摆烂,就阴沉着脸不说话,或者干脆喝大酒吃大肉,逃避现实。 李奥瑞克心想:这样下去这场仗肯定是打不赢啊!都不用什么战略战术,敌人只要大军压境——就队伍往那一摆,再加个BGM什么的,这帮兄弟立马就G了。 虽然说战败了他也有机会脱身,但如果能赢,那最好还是赢吧?毕竟高原人要是打赢了,李奥瑞克也能跟着加官进爵。何况这些蛮子烧杀抢掠无恶不作,着实有点反人类,出于朴素的正义感,李奥瑞克也不希望蛮族赢。 那有什么办法能打败这个“小儿止啼”的乌鸦王吗? 小儿止啼? 李奥瑞克灵感大成功! 嗯,这个点子或许可以! 第二十三章:我就是辽神在世 这是个大胆的战术,也是个只有穿越者才能想到的战术。 说起“小儿止啼”,就不得不说这个典故的来源。 三国时期的名将张辽,五子良将之首的辽神。 张辽最著名的一战,大概就是逍遥津之战。这一战中辽神八百骑兵力破孙权十万大军,从此以后张辽有了“威震江东,小儿止啼”之名,而孙权也喜提“孙十万”之称号。 那么这仗是怎么打的呢?其实说起来很简单。当时曹操带着主力部队去锤刘皇叔了,刘皇叔遭不住,就赶紧跟当时还不是孙十万的孙权说,孙哥,曹操想上我,我有点盯不住,这样,荆州我还你半个,然后你去捅他腚眼子好不好啊? 就是让孙权去打合肥。 要知道孙权对合肥这块地方觊觎已久了,对于孙权来说,合肥是他未来北上的最好选择,属于不能不打的关键之地——就是roshan坑,就是大小龙!现在曹操主力不在,刘备还用荆州求我去打,有这么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那孙大将军怎能不打呢? 打,打他妈的! 孙权点了十万精兵强将,还带着蒋钦吕蒙甘宁凌统等大将,一举拿下合肥! 合肥此时的守将就是张辽,麾下还有七千士兵。 讲道理的话,这七千对十万,横竖也打不过啊!F2+A也赢了。 对,七千对十万是打不过。 但是八百对十万就打过了! 因为他是辽神! 当时张辽一寻思,七千对十万,我军士气底下,唯有折其盛势,以安众心!辽神想必是看出来了孙权仗着十万大军就不把我当人了,傲慢的很,我不如率领八百骑兵出去杀他个措手不及,这一仗若是打赢了,那么我军必定士气大振! 于是转天清晨,张辽大开城门,带着八百个死士冲了出去,杀的孙十万妈都不认识。这一战辽神自己就杀了几十个兵卒,然后先杀陈武,又追死了宋谦和徐盛,吓得孙权爬上个小土坡逃命,张辽一边大喊自己名字,一边在敌阵中冲杀,就仿佛是一辆在决赛圈里狂按喇叭还原地飘移的狂暴吉普车。 东吴大军半晌才回过味儿来,心说不对啊!不是我十万你八百么,怎么这仗打的像是你十万我八百一样?于是众人包围张辽,想将其围杀。然而辽神看出了包围圈不稳,就左右冲杀,轻松的突围跑了。这时候更他妈离谱的事情来了,辽神跑了之后,还有些许士兵被围,情急之下有人喊道:“将军弃我乎?”辽神一看不能卖队友啊,愣是杀了个回马枪,然后把大伙救出来了。 张辽装了逼人还跑了,而起还带着兄弟们一起跑了,这一战打完之后城中守兵士气大振,而孙权的士气就完蛋了——十万打八百都能输,这还玩屁啊?张辽该不会是个神仙吧?后来孙权围城十来天也没打下来,然后粮草补给跟不上,就灰的撤了。临走的时候还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让大部队先走,主将留下来断后,于是让张辽怼了腚眼子,猛将们为了掩护他差点战死,还害得凌统游泳逃命。 自此以后,辽神在江东就有了小儿止啼的名号。 这一段是有正史记载的,那话怎么说的?现实比小说还夸张,因为小说还需要遵循逻辑呢,但现实不需要。 此时此刻,情况不就和逍遥津之战一样么?敌人十万大军,我们才三万,也是士气低下,敌人傲慢轻敌。而且我们手里的骑兵刚好八百,现在相当于就缺一个辽神了啊! “将军!”李奥瑞克上前一步说道:“我有一个想法。” 将军转头过来,“说!” 李奥瑞克说道:“敌人傲慢轻敌,我军士气底下,这时候我们十分需要一场胜仗来稳定军心。我愿率领着八百骑兵出城迎敌,杀敌、斩将、夺旗!” 此话一出,全场便传来了一片惊叹声——这要多么强大的勇气,才能说出这番话来?在场将士无不惊讶,甚至有人认为这是鲁莽,是送死。 在李奥瑞克看来这种“守城方不按套路出牌”的骑兵守城法是辽神开创,再后来南北朝时期也成了正常操作,算是奇招,但不算惊艳。可是,这个世界并没有辽神!也没有如他一般的猛将。所以阅遍战争史,也找不到“守城方先出八百骑兵突袭,然后大胜归来”的例子。 何况这里的士兵打仗大多是为了混口饭吃,谁他妈的愿意跟你去送死啊? 所以经过一开始的惊叹声之后,军团里就传来了反对的声音——可以说一半以上的军团长都在反对这种鲁莽的送死战术。而军团长的意见基本可以代表士兵们的意见了,这些士兵一个个都阴沉着脸不说话,别说士气振奋了,一个个都吓得不行。 只有勇士团和血矛团的两个团长没有说话。因为他们联想起了之前将军在城墙上对他们说的话。他们两不约而同的想到:李奥瑞克的这个战术,不是和阿卡德将军那时候的战术如出一辙么?这家伙居然跟将军想到一块去了?该说他是鲁莽呢,还是说他境界更高呢? 将军则露出了十分复杂的表情,说:“李奥瑞克,你是说拿八百个骑兵出去杀一圈然后再回来?好,这个战术很好很大胆,但那可是八百对十万,进去了还怎么出来呢?” 李奥瑞克感觉这老头的语气不对劲,仿佛是故意引导他往下说一样。他想了想,就说道:“我有四个理由。” 老人点了点头,道:“都说说看。” 李奥瑞克说道:“首先,从刚才斥候报告的阵型来看,乌鸦王没有把我们放在眼里。越是强大就越容易傲慢,乌鸦王恐怕也不例外。其次,乌鸦王军人虽多,但是前排大多是步兵,而且阵型分散,我军是重骑兵和轻骑兵混编,又是一水的魔族混血马,又是在平原上作战!这种地方战马冲起来,就靠他们的松散阵型绝对拦不住的!另外蛮族虽然精通骑兵战斗,但是却没有以步兵对骑兵的经验,更不擅长结步兵阵,用骑兵冲他们的步兵,正是打在了他们的软肋上。而最重要的是,他们并不知道我有骑兵啊!” 李奥瑞克说得上头,他两眼放光,激动地说道:“将军将骑兵的事情捂的这么严实,不正好杀敌人一个措手不及么?” 这番话说完之后,即使是那些最为反对这个战术的将领们,也不得不承认这个战术是有一定可行性的。而将军也是一副十分欣慰的表情看着李奥瑞克,心想:这孩子确实是有勇有谋,或许等我拿不动剑的那一天,他可以接我的班啊。 “将军,如何?” “嗯……”阿卡德将军望着北方的蛮族大军,说:“确实有一定的可行空间,那么……铁骑团团长格罗温啊,你是否愿意带领八百骑兵完成这个任务呢?” 格罗温早就猜到将军要让他委以重任,毕竟他是骑兵团的团长嘛。他此时上前行了一个军礼,说:“是,将军!不过八百骑兵……都我来带么?” 现在格罗温麾下只有四百,还有四百归希雅。要说执行这个任务,应该是希雅和格罗温一起上的。 将军点头,说:“嗯,就让你……” “将军!”此时李奥瑞克和希雅异口同声的喊道。 阿卡德将军望向这两人,说:“哦?你们很积极嘛。不过这次的任务我已经拿定主意……” 希雅上前一步,说:“将军,临阵换将是忌讳啊,那四百个骑兵一直是我带的,现在突然交给格罗温团长……我并非信不过格罗温的能力,只是我担心士兵们会变不习惯。” 李奥瑞克也是上前一步,着急的说:“将军,我虽然没带过骑兵,但我本人很能打!再说了马是我找来的,计策是我提的,凭什么不让我上啊!” 希雅的道理还算是道理,李奥瑞克就有点胡搅蛮缠。不过将军没有立刻回答他们俩,而是朝着两人一招手,说:“跟我来。” 两人不明所以,然后跟着将军往前走了个几十米,来到城墙上一片比较空旷的地方。此时将军跟他们两人说道:“希雅,首先啊,你绝对不能去。” “为什么?” 老人一脸无奈的说道:“我就直说了吧,因为你是雷奎大公的女儿。” 希雅皱起眉头,说:“为什么我是雷奎公爵的女儿我就不能去了?” “因为你不能死,懂吗!”老人瞪大眼睛,气愤的说道,“你这孩子真是搞不清状况,我为什么以前让你当督军,不给你管理军团,你不明白吗?你可以去打仗,但你不能去冒险。如果你有个三长两短……”将军没有再说下去。 希雅一脸的难以置信,说:“将军!我来军队之前立过生死状,也对着七神发过誓,说我不怕死亡,只怕失败。这件事情我父亲和你你都知道啊!” 老人说道:“但你父亲不想你死,你明白吗?” “我当然明白……” “不,你的‘明白’和我说的‘明白’不一样,我怎么跟你说呢……”阿卡德将军的表情就像是吃了一碗变质的酸豆角,他想了很久才说道:“孩子,你家三个孩子,长兄已经战死了;二哥也因为伤病生不出孩子;那么只剩下你了,然后我们的国王半年前通过了一条法令,就是说贵族没有儿子的时候,女子也能世袭爵位……说到这里你明白了吗?” “我……”希雅愣住了,她从不知道二哥的事情,也没考虑过什么继承爵位的事情。 “但是,如果没有这条法令,那么爵位本该是你叔叔的,或者是他的儿子,新的法令让一些贵族能够保住自己的家业,却也增加了不稳定的因素。你父亲跟我说,女子世袭爵位必定不能服众,但若她上过战场则另说,因为贵族贪婪却也胆小,没人敢反抗真正杀过人的女公爵。” “所以,希雅,你其实是来镀金的。”老人说出了这个让希雅难以接受事实。 希雅一下子就愣住了,李奥瑞克在一旁看着她灰暗的脸,甚至想不出半句能安慰她的话语。希雅是什么样的人?李奥瑞克这些日子和她相处,非常了解她。希雅正直勇敢善良,做事一丝不苟,几乎集合了一个军人能有的所有美好品质。她加入北伐军的想法十分纯粹,就是来战斗、杀贼、复国,从而一雪前耻,让边境人民不用再担惊受怕,让大家都过上好日子。为此她不惜义务996,也不惜牺牲性命。 所以你现在告诉她,你其实是你爸爸派来镀金的富二代?等你镀金抛光什么的差不多了,你就可以回去继承家业了?这不就相当于说,你之前所做的一切都是个笑话吗? 搁我我也受不了啊。 希雅的表情紧绷着,感觉下一秒就要哭出来了,她用带着一丝沙哑的声音问将军说:“那您为什么要给我带领骑兵团啊?” 将军露出了悲伤的表情,说:“这确实是我欠考虑,当初让你带骑士们,其实也是因为骑士团比较安全一点。毕竟在我最初的战术体系中,骑士主要都是拿来打顺风仗的。” 希雅像个石雕一样,仿佛浑身的热血都不再流动了。 将军上前一步,说:“孩子,你还年轻,还有大把的时间,成为贵族之后你会有更多的机会建功立业。”接着将军拿手摸了摸李奥瑞克头,语重心长的说道:“你也是一样,李奥瑞克,别急着去送死啊!” 我他妈能不急吗? “将军!” 李奥瑞克咔嚓一下拔出了剑! “有话好说!”将军吓得往后一缩。 李奥瑞克却是将剑架在了自己脖子上!接着他义愤填庸的说道:“将军!我等将士为国而战,早就将生死存亡置之脑后!我来这里就为的是什么?就是趁着还有命在,多杀几个蛮子,为国争光建功立业!这一战对于我来说,是荣誉之战,也是生死存亡之战!我必须去!您要是不让我去,我这命留着也没什么用了!” 要是别人拿自杀威胁将军,那阿卡德将军肯定不会在乎——有本事你就砍啊!我不信你下得了手!但是李奥瑞克不一样,他在阿卡德将军眼中就是彻头彻尾的不要命,连孤身一人开城门那种事情都办得出来,那他难道不敢抹脖子吗?所以将军有点慌了,说:“李奥瑞克,这事可以商量,你把刀放下,我命令你把刀放下!” “您不让我去,我绝不收刀!” “你!” 没想到的时候,希雅也把剑拔了出来,然后往自己脖子上一横,然后学张三爷那样说道:“将军!我也一样!” 我艹你别学我啊!我脑袋掉了还能长,你死了可就死了! 李奥瑞克赶紧用眼神示意希雅:你他妈是不是傻?快把剑放下! 然而希雅却露出了同仇敌忾的目光,还朝他笑着点了点头,表示:好兄弟,我们一起扛! 艹了,这脑子确实不适合当公爵啊! 将军气得跺脚,说:“你们这两个小畜生!李奥瑞克,你就非得作死吗?以你现在的成就,只要熬上两年资历我就能封你当军团长,再往后还有更大上升空间。”将军就差将“你来当将军,我不干了”这句话说出来了。 李奥瑞克铁了心要去作死,说什么也不管用,就把脸一横,也不说话。 将军又和希雅说道:“希雅!你如果死了,我不光跟雷奎公爵没法交代,而且公爵也会断掉给我的援助,你明白吗?整个北伐军人吃马嚼本来就不够,如果再断了这条补给线,那仗真就没法打了。而且你明明可以回去当公爵的,以后当了公爵,你就有自己的军队,想打仗一样可以打啊!” 希雅说道:“将军!我最讨厌就就是勾心斗角,尔虞我诈,你让我当公爵,还不如一刀杀了我呢。” 阿卡德将军露出了“艹了,不讲道理了是吧?”的表情,说:“你俩非得去吗?” 李奥瑞克说:“嗯!” 将军伸手按下他俩拿剑的胳膊,说:“那能不能活着回来?” “能!”两人齐声回答。 将军看着两人的脸,许久之后叹了口气,说:“好吧,那记住了,你们俩务必活着回来,一来是你们对我很重要,我不想你们两个有着大好前程的年轻人死了;另一方面你们这一战是为了振奋士气,若是主将死了,那士气不光振奋不了,反而要继续下降了,明白吗?” “是,将军!” “好,好吧,我拿你们这些年轻人也没办法。” 将军解下了自己的武器,说:“李奥瑞克,上次你拿着我的剑创造了奇迹,这次我还把他给你。” 李奥瑞克没有伸手去接,而是说道:“将军,这次我又不是去砍铁索……” “这次比进城砍铁索更难,拿着!” “是,将军。” 李奥瑞克双手接过了那把名为“巨人屠夫”的武器。 就这样,将军答应了两人的要求,派希雅、李奥瑞克还有格罗温三人一起出阵,以格罗温为主将,李奥瑞克和希雅为副将,总共率领八百骑兵突袭蛮族大营,杀敌、劫营、斩将、夺旗!李奥瑞克建议明天凌晨时分出发,就赶着敌人最困的时候进攻,希雅和格罗温也赞同他的意见。 当晚是个不眠之夜。三位将领和八百骑兵聚集在城北的大营,格罗温拿着沙盘一遍一遍的推演战局,期间跟将军时而讨论,时而争吵,时而大笑;希雅则在鼓舞士气,她叫火头兵准备了一顿大餐来为八百勇士践行,然后跟大家一起喝酒吃肉,齐声咏唱七神诗歌以驱散心中的恐惧;白袍修女芙为每个人倒酒,并用圣水擦抹他们的额头,以赐予祝福;黑袍修女在这种时候闭门不出,并且要在门上加一把大锁,意为“将死神锁在门里”;其他的军团长也都纷纷出面,为这些勇士献上祝福,或者是送了一些优质的武器盔甲——这八百骑士并无统一的铠甲和武器,轻重混编,但是经过一轮加强,也勉强算是八百重骑兵了。 李奥瑞克则让墨崔迪去安抚马心,说:“墨崔迪,我们会尽量减少战损,但是打仗总会有伤亡,你的这些好老婆们可能要少一点了……” “那敢情好!”墨崔迪笑道,“最好死一半,不然我就要让它们给玩死了。” 艹,你什么东西啊! “不过你放心,”墨崔迪又说道,“我们这些马本来就好斗,一说上战场,这些娘们比我还兴奋呢!所以你别担心大家的心理状态,没问题的。” “那就好了。” 凌晨四点,大军准备出发,等到打更人敲响打钟,那么城门就会打开,然后八百铁骑就将如箭矢一般射向敌人的大营。 临行之前,李奥瑞克忽然想起一件事情,他对希雅和格罗温说道:“二位,借一步说话。” 第二十四章:不要救,要学会卖队友 希雅和格罗温看他神神秘秘的,都很好奇。两人跟着李奥瑞克来到城墙的阴影下,希雅问道:“有什么事情非得现在说?马上就要出发了。” 李奥瑞克说道:“必须现在说,希雅,格罗温,你们听着,这一趟虽然理论上能赢,但毕竟是八百对十万,敌人又是著名的乌鸦王,可谓十分凶险。” 格罗温笑道:“妈的,老子既然赶来,那就是没怕死!凶险就凶险呗,杀一个不亏,杀两个血赚!”他说着打了个酒嗝,看他那大红脸,想必是喝了不少酒来为自己壮胆。 希雅也说道:“是啊,我们不害怕。” 李奥瑞克摇了摇头,说:“我们这一战不是为了杀几个敌人就算成功了,我们最重要的目的是鼓舞城中守军的士气。你们想必也看到了,城里这两三万人一个个都怂得要死,如果这样下去这城会不攻自破的。那么既然是鼓舞士气,我们就必须凯旋——凯旋懂吗?就是高高兴兴、完完整整、漂漂亮亮的回来。” 希雅和格罗温对视了一眼,问道:“李奥瑞克,你什么意思?” “首先我们的战损不能太大,另一个就是,我们三个最好活下来,最多死一个。”李奥瑞克说道,“我们的战术是从三个方向突进,造成一个‘我们人很多’的假象来给敌人看,我们三人到时候分开作战,打完就跑,不要恋战!更不要去救队友。我们只能趁着敌人措手不及的时候沾点便宜,一旦十万大军回过神来,形成了包围圈,我们就必死无疑!所以,看到别人被包围了一定要跑,这种局面只要进去救就是送死,明白吗?” 格罗温点头不语,希雅却是面如死灰,她说:“你说这话什么意思?” “你别多想。”李奥瑞克说道,“我只是打个预防针……啊不,提前铺垫一下,以免一会打起来了出岔子。记住了,你俩必须想办法活来的,如果主将都死了,那还算什么凯旋?不相当于送人头吗?” 希雅问道:“那你呢?” “我肯定死不了,别担心!” 格罗温点了点头,说:“好,我知道了,假如你们遇到危险我绝对不救。” 李奥瑞克问希雅说:“那你呢?” 希雅没说话。 “希雅!” 李奥瑞克急需希雅给他一个准信,不然他当自爆咔车的时候这女人很可能就去救,结果就是李奥瑞克屁事没有,敌人的泥头车反而把希雅给创死了。 “我,我不能保证。”她咬着嘴唇,美丽的蓝眼睛里微微泛红,“我不能眼睁睁的看着你死在我面前啊,李奥瑞克!” 李奥瑞克十分生气的说道:“希雅,你如果进来救我,也只会跟着送命而已。将军之前那番话虽然不中听,但道理是对的,如果你死了对整个北伐军影响太大,绝对不划算。而且还有就是,你必须活下来!三个将领死一个的话,士兵们还能接受,但如果死两个那就说不过去了啊!希雅!” “我,我知道,如果你遇到危险,我不会管的。”她低下了头。 李奥瑞克还是不太放心,就说:“发誓!” “那我发誓……” 希雅应该是有宗教信仰的,于是李奥瑞克狠狠说道:“我要你对着七神发誓!” 希雅忍不住哭了出来,说:“一定要这样吗,李奥瑞克!我们前今天才说好,我要带你回去见我父亲……” 李奥瑞克说:“哎呦,打猎钓鱼什么的怎么都好!那个……” 嗯? 李奥瑞克虽然有点迟钝,但不是弱智。 希雅说的“见我父亲”是不是意味着见家长啊? 啥?我俩还没谈恋爱呢,就直接见家长?这顺序错了吧? 不过现在醒悟过来也还不晚!假如说希雅真有这个意思的话,我就更不能让她死了啊!李奥瑞克连忙说道:“希雅希雅希雅!你要相信我,约定好的事情我绝对不会食言,所以我也绝对不会死在战场上的,我就算遇到再危险的情况我也能脱身,你就相信我的能耐吧,好不好?” 希雅点了点头,哽咽的说不出话来。 李奥瑞克说道:“好,那你千万不要来救我,不然妨碍了我的操作,我反而会有危险,懂吗?” 话已至此,希雅也只得说道:“好,我对七神发誓,不管你遇到什么危险,我……我也不会去救你。” 李奥瑞克长出一口气,心里的石头总算是放下来了。 此时格罗温看着李奥瑞克,说:“我知道,你这样的英雄是不会死的,希雅,你也别担心他了。我看李奥瑞克是个能成大事的人,他自己会把持分寸,不会倒在这种地方的。” “嗯。”希雅点了点头,她望着李奥瑞克的脸,表情也渐渐放松了下来。 李奥瑞克说:“另外,我们之中真有谁战死沙场了,到时候也别说他死了,就说……那人突围了,只不过是朝着东北方向前进的,所以没能回城,免得动摇军心,这是咱们三人的秘密,千万不可以告诉别人。” 格罗温说:“可是骑兵们都看着呢!” “打仗这么乱,谁能看得清?只要你我一口咬死,大家就不会起疑。” “好的,知道了。” 此时城堡上面敲响了钟声,守门大将一声令下,士兵们拉开了城门绞盘。巨大的城门缓缓升起,清冷的晚风迎面而来,带着一股湿润的青草芬芳。此时正是中土平原上播种的季节,那肥沃的土地上又一次孕育了新芽,供养起了无数生命。 城墙上的将军喃喃自语道:“二百年了,我们的骑兵已经二百年没有踏足过这片土地了。” 一旁的勇士团长说:“是啊,这也是历史上头一次有一支高原人的骑兵朝着北方进攻。” 高原人渴望那片沃土已经二百年之久,二百年,四五代人,历史的风沙已让从前的家园成了诗歌中的意象,还有几人真的见过高原人的故土呢? 这时候铁骑团的格罗温高举长枪,大声喊道:“目标是……” 蛮族营地吗?不! 格罗温呼吸到了青泥的芳香,那是故土的味道,是家园的味道。二百年前背井离乡的祖先们仿佛在这一刻出现在了他的身旁,用古代语言倾诉着亡国奴的悔恨与悲伤。 我们不是在攻打蛮族的土地。 我们是在回家! “目标是……高原人的故土!” “收复失地,光复家园!” “铁骑团,进军!” 随着格罗温团长悲愤的怒吼,铁骑团化作三股箭头朝着蛮族大营进去。骑兵们统一身穿黑袍,犹如一条静默的黑色巨龙。 “敬礼!”将军高声说道。 城墙上众将士整齐行礼,目送这化身黑龙的八百勇士遁入了黑暗。直到他们消失在视野尽头,城墙上的人仍旧一动不动。 “去创造奇迹吧,年轻人们。”阿卡德将军喃喃道,“这是属于你们的时代了。” 高原人以八百骑兵夜袭蛮族十万联军大营。 这一战无论胜败,必然会载入史册之中。 如果高原人的子孙还能延续,那他们必定会在未来的今日,高歌这三人的名字。 格罗温、希雅、还有李奥瑞克。 第二十五章:装完哔还跑了 乌鸦王今夜不知为何失眠了。这不是个好兆头,因为他很少睡不着觉,只有当发生什么事情的时候,他才会失眠。 他坐在卧榻上闭目养神,心想道:十万对三万,优势在我。三天后大军集结完毕,攻城也好围城也罢,都是随我调度;盟友和附庸们也都听话的很,我说什么就是什么,没有半点反对的声音;那高原人自古以来胆小如鼠,只要占据了城池肯定就会闭门不出,何况他们也没有骑兵,所以不用担心……那我还在担忧什么? 乌鸦王睁开眼,看着夜色入神。 自从魔族和蛮族划山而治、各占一方之后,已经有两百余年了。这期间两方小冲突虽有,但是没有真正打起来过。蛮族要休养生息,舔舐伤口,天王也要对付内部那些不听话的乱臣贼子,没有精力继续和魔族开战;魔族同样需要休养生息,并且维护位于“世界尽头”的封印,所以两方一直没有开战。 但是这种情况在两年前改变了,魔族的王“索罗凯斯”似乎认为自己积蓄了足够强大的力量,是时候统一大陆了。于是他挥剑向南,从世界尽头出兵,攻打蛮族位于高原地的“贾革慕斯要塞”。 当代的十族天王“龙王布林”是个年轻有为的明君,即使是心高气傲如乌鸦王也由衷的佩服他。此人有雄才大略,而且骁勇善战,早些年他就表示看魔族不顺眼,早晚要穿越“白岭高原”然后和那不可一世的魔王一较高下。没想到还没等他动手,魔族就先打过来了,于是布林当即率兵出征,蛮族和魔族的全面战争也就开始了。 但是战争一直在北方,从来没有波及到乌鸦王的领地。他也就是这些年多上缴一些粮食和兵马,帮助布林打仗罢了。可是没想到高原人居然敢趁机捅他的腚眼子!真是反了天了!当年这群高原人从高原一路输到平原,又从平原输到沼泽,居然还不吸取教训,赶来冒犯蛮族勇士!看来光是将他们放逐到沼泽还不行,必须要把他们彻底屠杀干净,才能以绝后患。 就在这时候,突然远方传来了一阵似有若无的喊杀声。 十万大军,十里连营,乌鸦王坐镇中央距离外部太远了,也听不真切。他穿上靴子来到账外,问道:“怎么回事?” 侍卫说:“传令兵去问了,大概是哪里的士兵喝多了酒,打起来了吧。” “荒唐!”乌鸦王一撇嘴,心想:这些杂种真是欠管教,回头派几个半魔人去教训他们。 “嗯?” 乌鸦王竖起耳朵,听到西边也传来了声响。 怎么后面也传来了动静了,不对劲啊!还能有两伙醉汉同时斗殴吗,哪有这么巧的。 他大声喊道:“传令兵呢?斥候!怎么回事?” 就在这时候一个传令兵骑马来报,远远地喊道:“大王,不好了,劫营!” “什么?”乌鸦王瞪大眼睛,“高原人敢劫营?” “是,大王,来了一拨重骑兵,正在营里横冲直撞!”那人飞身下马,喘着粗气,脸上的汗珠在火把照耀下散着油光。 乌鸦王脸上一拧,说:“敌人有多少?” “晚上看不真切,但不会太多。” “立刻让野猪旗和暴风旗的将士顶上去,包围他们,一个也不能放走!”乌鸦王恶狠狠的说道,“高原人疯了,赶来劫我的营!” 同时乌鸦王心想:不过他们哪里来的骑兵啊?不是说高原人连马都没有吗,怎么突然出来骑兵团了。要知道他们有骑兵,我也不会把营地扎这么靠前。 罢了,一点骑兵翻不出什么浪花来! 就在这时候,又有一个半人马的传令兵飞奔过来,说:“乌鸦王,敌人的骑兵从西南方向打进来了!”乌鸦王还没说话,又来了一个矮人骑着扁足兽跑了过来,大吼道:“乌鸦王,东南来了一拨高原人骑兵,怎么办!” 三路出击?妈的,你才有多少兵马,敢他妈的三路出击打我? 这是不把我放在眼里啊? “让狮子旗带着半兽人西南迎敌……” 乌鸦王的命令下到一半,就见南方、东南和西南三个方向的火光冲天而起。这回也不用传令兵报告了,乌鸦王自己也能猜到这是怎么回事。 “传我的令。”他沉声说道。 “让乌鸦旗的将士随我迎敌!” “我要亲自宰了这帮狗杂种!” …… 爽了,我就没打过这么爽的仗啊! 铁骑团的格罗温看着各处熊熊燃烧火焰,脸上笑开了花。 三路骑兵从三个方向突进,几乎没受到任何阻拦,诚如李奥瑞克所说的那样,敌人完全没有料到高原人赶在夜间劫营,都是措手不及。格罗温团长冲进来的时候,看到许多敌人睡眼惺忪的从帐篷里钻出来,都没来得及穿盔甲,甚至他还看到哨兵们在喝酒吃肉,完全没有战斗的准备。 于是四百铁骑在营地里横冲直撞,将那些毫无准备的敌人尽数斩杀。就算有小股力量试图抵抗,也立刻被重骑兵碾成了渣渣。这李奥瑞克找来的战马,一水的是魔兽混血高脚马,放在蛮族那里也是一流的良驹,这些马块头大力量强,而且十分好斗,看着就像是吃肉长大的一样。至少格罗温当骑士这么多年,没见过打仗时候会主动张嘴咬人的马! 战马强壮,战士士气高昂,再加上夜间偷袭敌营,占了天时地利人和,这仗简直不知道怎么输。当时李奥瑞克说的三个任务:劫营、杀敌、斩将、夺旗!一上来就完成了俩。一轮冲锋就就杀了上百人,格罗温挥舞着骑士长枪,又冲又挑又砸,亲手斩杀了十三个蛮族士兵。 一通砍杀之后,格罗温命令骑士们就地放火,一把大火将蛮族前哨营地付之一炬。 格罗温可算是出了一口恶气啊!狗日的蛮子,你们也有今天!不是当年你们在边境烧杀抢掠的时候了?敢情你们也会哭会叫是吧? “继续冲,把前面的营地也烧了!” 前方敌人溃逃,格罗温如入无人之境,他此时不禁想到:李奥瑞克真是神了,搞来了骑兵不说,还制定了这么牛逼的计划,这国王封他个小伯爵什么的都不过分了。 就在这时候有一位骑士喊道:“团长,敌人从东边来了!” 格罗温拿眼一看,果然见到一队人马从东而来。为首的几个骑兵手持火把,身后跟着拿长矛的步兵,看样子是朝他们来的。格罗温见敌人人数不多,又大多是步兵,就想要上去迎战,但是转念一想,李奥瑞克当时说过“不要恋战”,如果时间拖太久敌人的大部队包围上来,可就走不掉了。 敌人越来越近,格罗温是真的很想宰了这帮蛮子,但是为了顾全大局,他心想:还是撤了吧,免得被敌人包围。 忽然间又有一个士兵喊道:“将军,是李奥瑞克!” “李奥瑞克?” 他顺着敌人的方向望去,看到敌军的屁股后面还有几十个骑兵,其中一个高举火把喊道:“前面的格罗温团长吗?别让这些家伙跑了!” 格罗温惊呼掉:“快,兄弟们,夹击他们!” 原来这些蛮族士兵不是来包围格罗温的,而是被李奥瑞克的骑兵团一路追杀至此。格罗温赶忙迎上,堵住了敌人的退路。这一小波蛮兵撤退的时候本来还保持着自己的阵型,估计是想着去跟大部队合流,没想到却遇到了敌人。蛮族的士兵彻底慌了,格罗温一冲过来,众人立刻做鸟兽散,然后骑兵们又是一通乱杀。 蛮族士兵们一散开,就把中间的那个蛮族将领暴露出来了。这家伙也是作死,所有人里边就他穿了个漂亮的金甲紫袍,简直就是在脑门上写了四个大字:快来干我! 格罗温瞄准了他就冲了过去。 此时那位蛮族将领看到前方出现了高原人的骑兵,不禁发出了绝望的喊声:“我他妈怎么在自家营地里被包围了?” 跑没处跑,就只能死战,那人怒吼一声,抄起马刀朝格罗温团长冲来。格罗温大笑着迎上,骑士长枪抡起来就是一记大力横扫。 格罗温的长枪沉重无锋,比起刺枪更像一个大铁棍子,专门对付重甲和盾牌,敌人的将领躲不开了,就拿个小皮盾来挡。问题这也不是玩黑魂,你小皮盾还能弹刀是怎么着?于是“砰”的一声,连人带盾摔下马去,然后直接就被马蹄子踩碎了脑袋。 旋即李奥瑞克与格罗温碰头,格罗温看到李奥瑞克浑身浴血,马上还插着敌人的战旗,就问道:“李奥瑞克,你不是在我东边么?怎么过来的? 李奥瑞克说道:“东边的阵地让我杀穿了。” “哈?你说啥?”格罗温怀疑自己听错了。 李奥瑞克耸肩,说:“确实是杀穿了,这乌鸦王的先头部队,全都是其他种族的附庸,军纪散漫、人心不齐,我们一冲出来就全他妈吓死了,将军比小兵跑得快,人比马跑得快!但我不敢深追,就往西来与你会和。” “嗯,做得好!” “不过……也差不多了。”李奥瑞克朝着北方眺望,说:“这么长时间,乌鸦王也该反应过来了,我们该考虑撤退了。” 杀敌、斩将、劫营、夺旗四个任务都已经完成了,是时候撤退了。就在两人命令麾下将士往外撤,就听见北方喊杀声冲天,果然是敌人的大部队正在朝这里增援。他们看到无数火把闪烁,听见纷乱的马蹄声敲击着大地,还有一阵阵古怪的野兽叫声。 “是兽人们来了,快跑!”格罗温惊呼道。 兽人?李奥瑞克对此早有耳闻。当初刚刚穿越过来的时候,李奥瑞克还以为蛮族就是历史中的北方游牧民族,但后来他发现,所谓的“蛮族”除去主要的构成外,还包含了各种奇幻画风的种族。巨人、矮人、精灵、地精、兽人、半兽人、林妖、巨魔、鱼人、蜥蜴人、鸟人……这些东西都算是蛮族。 李奥瑞克与格罗温两人赶忙朝着南边跑去,一边跑,一边就听到后面的追兵越来越近。想必是乌鸦王带来了极好的骑兵,即使是他们屁股下面这个带着魔族血统的高脚马,也不见得是对手。 世界上最爽的事,恐怕就是装完逼还跑了,所以众将士十分兴奋,快马加鞭的往回跑。而就在众人跑出蛮族大营的时候,李奥瑞克忽然回头说道:“怎么没看到希雅?” 格罗温一边跑一边说道:“大概是早撤了吧!” 李奥瑞克皱起眉头,朝着西边望去,说:“不对,西边有喊杀声,希雅还在战斗,她没撤出来。” 格罗温脸色一变,说:“你想干嘛?李奥瑞克我提醒你,你可别做傻事!” 李奥瑞克沉吟少许,说道:“团长,带着我的骑兵回城,我去去就来。”说着朝那边跑去。 “你他妈作死吗?之前不是你自己说的,谁出了事儿都不要救的?” “放心,我有分寸!”李奥瑞克说着就走了。 若是换做别人,格罗温绝对不会相信他的,但是李奥瑞克接二连三的创造奇迹,在格罗温眼中就像是神一样。因此听到他这么自信的说出“我有分寸”的时候,格罗温团长也不禁想到:或许他真有什么妙招吧,算了,让他去,没人会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的。 “其他人随我回城!”格罗温命令道。 说罢,他又看了一眼李奥瑞克的背影,喃喃道:“你一定给自己想好退路了吧,李奥瑞克?” 第二十六章:巨人屠夫名副其实 黎明将至,东方鱼肚白,李奥瑞克一人一马冲向西边战场。 这一趟不是为了作死,而是为了救老婆。 李奥瑞克活了两辈子,也没有那个姑娘跟他说过“一起见家长吧?”这种话。处男之力熊熊燃烧的他,顾不上想别的了。他现在脑子里只有希雅,以及她那双穿着吊带黑丝的大长腿。 他喃喃道:“等打完了仗,我就跟她回老家结婚!” 多立几个flag有利于他快速去世,所以他总是有意无意说这种晦气的话。 此时他屁股底下的墨崔迪忽然说道:“我说咱这是去干嘛啊?我看别的马都撤了,怎么就咱俩反向撤退?” 李奥瑞克这才想起来还没跟墨崔迪解释,他就说:“也没什么的,就是去救希雅,助她突围。” “哦。”墨崔迪没有再问。 李奥瑞克还生怕这吊毛贪生怕死不肯跟他去,没想到这么痛快。李奥瑞克不禁问道:“你不怕吗?” “怕什么?” “怕死。” 墨崔迪打了个响鼻,说道:“瞧不起谁呢?我墨崔迪好马一条,脑袋掉了盘子大个疤,有什么可怕的?再说了,实在不行了,我就跪地求饶,我这么贵的马,他们也舍不得杀啊。” 墨崔迪总是在二爷和吕布之间反复横跳,李奥瑞克也见怪不怪,不过这家伙关键时刻不拉胯就行。李奥瑞克说:“那行,你看情况,该诈降就诈降,我死不了。” 墨崔迪说道:“放心,我知道的,对了,这次回去给我整点炸土豆条吃吧?我上回偷了一口吃,还他妈挺香。” “艹了,你是哪来的海鸥!行行行,都给你安排上。” 北方的喊杀声越来越近,希雅应该就在前面了。 “准备战斗了,墨崔迪!” “等等,这么多人啊!”看着前面那重重包围的人山人海,墨崔迪慌了,“我知道你是个不死之身,但这么多人,累也累死你了!” “我还有个绝招没用呢!”李奥瑞克说着双手合十,手背上出现了几条红色的纹路,这些红色纹路顺着他的胳膊往后延伸,闪烁着诡异的光芒,随着红色纹路延伸,李奥瑞克的肌肉开始膨胀,身躯逐渐变大。 墨崔迪似乎感觉到了背上的人不对劲,他说:“我说老哥你怎么回事啊?我怎么觉得你突然重了好几十斤呢?” “错觉罢了。”李奥瑞克说。 这就是李奥瑞克的秘密武器。 李奥瑞克当时湖边对战那个精灵傀儡师的时候,让墨崔迪踹进了真理图书馆。那时候卡珊德拉推荐了好几款能助他战胜傀儡师的魔法,比如《金属软化》《超声波》《精神震荡》等等…… 然而,李奥瑞克从里边挑了一个最莽夫的。 一款可靠、简单又实用的战斗魔法:潜能激发。 这种魔法还有许多种名字,比如请神上身、嗜血术、无畏术等等……而李奥瑞克直接触摸到了这种buff魔法的本质,在施展这个魔法之后,他能够最大限度激发自己自己的心肺功能、新陈代谢和肌肉力量,他的肾上腺素会飙升,甚至他的肺部能够吸收空气中的隐藏的魔法元素,来为他提供源源不断的能量。 在接下来的15分钟里,他会勇猛无敌,各项属性大幅度上涨,唯一的缺点就是会透支生命力,接下来的三到五天会出现贫血、呕吐、心悸、头晕等一系列症状,如果用多了还会造成不可逆的身体损伤……但是李奥瑞克不在乎这个啊,反正他回血超级快的,副作用可以无视。 而且这个技能的效果跟施法者生命力呈正相关,李奥瑞克用出来的潜能激发,恐怕会十分超模。 Buff直接拉满!接下来的十五分钟,老子就是天神下凡! …… 希雅一剑斩断了对面骑士的长枪,然后又一剑劈开了旁边士兵的脸。那人的鲜血飞溅在她的黑色战袍上,惨叫声让人头皮发麻。 希雅环顾四周,到处都是穿着大氅和铁甲的蛮族战士,而她身边的高原人骑士却越来越少。毫无疑问,希雅已经陷入了敌人的包围圈。从战旗来看,这支军队似乎是乌鸦王的近卫军,大概是蛮族中的精锐。 希雅本来和李奥瑞克、格罗温两人一样,顺利突入了蛮族营地,并且一顿横冲直撞杀了许多蛮子,还放了一把大火。然而,她突入的这个营地和乌鸦王的大帐距离最近,乌鸦王直奔她来。希雅当时来不及撤退,就被乌鸦王的军队抄了后路。 那些士兵跟其他士兵打扮的就不一样,人均铁甲,戴着尖顶头盔,手持宽刃大刀和铁盾牌,还有些人拿着锋利长矛,从他们的阵法和进攻队形来看是训练有素。这和希雅之前了解的蛮族士兵不同,蛮族一向是武勇过人,厉害的武士一个人能当三个用,但是他们组织性纪律性差,尤其是不擅长步兵团战。可是这伙人极大地颠覆了希雅对蛮族的印象,也让她对乌鸦王这个敌人心生敬畏。 骑兵们冲了几次,敌人的战阵却纹丝不动,希雅这时候就知道自己踢到铁板了。连忙率领骑兵们朝着其他方向突围,然而此时敌人的士兵围绕着乌鸦王的旗帜迅速集结,就连当时那些被希雅冲散的士兵也重新聚集起来。显然乌鸦王亲自出兵这件事情振奋了蛮兵的士气,一时间敌军将希雅的骑兵团重重包围。 此时,希雅的二百来人只剩下不到一半,但是敌人却越杀越多。高原人的骑士团一开始靠着气势猛冲猛打,呈现出无敌之势,但是冲了几波没冲出去,此时大家心里都慌了。打仗靠得是勇气,一旦失去了勇气,战斗力也就随之消失了。 包围圈越来越小,骑士们一个个倒下,看着黑压压的敌军希雅也心生绝望——看来今天是要死在这里了。啊,也不知道李奥瑞克和格罗温有没有逃出来,两人有没有完成任务…… 希雅倒是不怕死的,对于希雅来说,只要能完成任务,那么就算是死也没什么可怕。唯一遗憾的是,她不能带那个男人回家了。希雅与他相处的时间不长,那她却被这个年轻人身上的高尚品质打动了,从前接近她的男人要么是为了她公爵之女的身份,要么就是为了她那双腿,唯独李奥瑞克身上满是纯粹的善意。 希雅此时一记侧劈切开了一个红兽人的脖子,那怪物有两米高,浑身肌肉结实,长着巨大的手掌。刀刃划过兽人的脖子,鲜血喷起好高。希雅想起这一招也是李奥瑞克教她的,脑海中便浮现起了那个男人的音容笑貌。 我好想再看他一眼,哪怕是只看一眼! 就在这时,希雅隐约有个熟悉的声音喊道:“希雅!这边!” 希雅朝着那边眺望,她的视线穿过兽人、蛮族、骑兵、鸟人的重重包围,看到黑袍白马的李奥瑞克正在朝着她跑来。 只见那个男人披着旭日的光芒,一往无前的杀入了蛮族的敌阵。他手起刀落,便砍下了一个蜥蜴人的头颅,绿色的血浆喷涌而出,周遭敌人纷纷大叫起来。 他是来救我的? “不,回去!”她尖叫道,“你不该来这里的!” “跟我一起突围,希雅!”他吼道。 他只有一个人!怎么只有他一个人啊!格罗温和其他骑士呢?那些贪生怕死的懦夫怎么不跟着他啊!而且你不是说过了吗,千万不要来救那些被围困的战友,那你现在又在做什么啊,李奥瑞克! 你这不是白白送死吗? 然而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谁都没有想到。 就见李奥瑞克左手拿剑,右手持枪,在敌人中大开杀戒!他就如虎入羊群一般,凡是敢迎战的,都被他一枪挑了;凡是敢偷袭他的,都被他一刀杀了;还有那些想跑的,也都在骑士长枪的横扫下如麦子一般成片得到跌倒。 他如战神一般所向披靡,那支巨大的沉重的骑士长枪,在李奥瑞克手上竟然比缝衣针还灵巧,而且最不可思议的是,他是单手持枪!戳、挑、扫、刺……所有的动作都是靠一只右手完成。 那可是专门为了破甲而打造的长枪!差不多就是个实心的大铁棒子,希雅哪怕双手挥舞那柄长枪,来上几下之后也会觉得肌肉酸痛。李奥瑞克是怎么能单手挥舞还收放自如的?他居然有这么大的力量? 此时敌人的注意力全部被李奥瑞克吸引了,希雅这边的压力一下就小了好多。她高喊道:“战士们,跟我突围!” 绝处逢生让骑士团爆发出了强大的战斗力,众人跟随着希雅一起朝着李奥瑞克所在的方向发起了一轮冲锋。 此时,后方的乌鸦王看着李奥瑞克喃喃道:“高原人里竟然有这样的猛将?稀奇了——奇奥拉!让他看看你的力量!” “嗷——!”乌鸦王身后传来了一声咆哮,那个本来坐在地上的怪物站了起来。 希雅就看到一个三米多高的巨汉拔地而起!他浑身呈现出怪异的青紫色,肌肉巨大的扭曲,像是一个个的瘤子。他长相也是奇丑无比额头肿胀,两眼一大一小,巨大的嘴巴中刺出来长短不一的獠牙。这样的敌人别说是与之战斗,便是对视一眼都会感到十分恐惧。 那是乌鸦王麾下的混血兽人奇奥拉,30%的魔族血统夺走了他的智慧,却也让他比一般的兽人更为可怕。 奇奥拉一声咆哮,前方的蛮族士兵纷纷让出路来,以免被这怪物踩死在脚下。众多蛮兵高呼它的名字,还向那三米多高的巨大兽人投去崇拜的目光。奇奥拉就是士兵们心中的战神,蛮兵们纷纷想到:奇奥拉来了,这些高原人完蛋了! 只见奇奥拉直奔李奥瑞克而去,那巨大的双脚走在地上,一步相当于人类五步,大地也跟着咚咚作响。 那怪物用兽人语朝着李奥瑞克咆哮道:“Waaaaaaaagh——!” 希雅听见李奥瑞克也用一种不可名状的语言怒吼:“WO-CAO-NI-MA!” 接着李奥瑞克就朝着狂兽人发起了冲锋。然而李奥瑞克连人带马也才到这怪物的胸口,那兽人的胳膊比李奥瑞克的大腿……不,甚至比墨崔迪的大腿还粗!那家伙还穿着结实的重甲背心,胸膛就像是一堵铁墙,李奥瑞克要拿什么跟他打? 蛮兵们纷纷呐喊:“奇奥拉!奇奥拉!奇奥拉!” 李奥瑞克用骑士长枪狠狠刺向那个狂兽人的胸膛,对方伸出用巨大的手掌去接,那双手上戴着铁手套,仿佛两口大锅。而相比之下李奥瑞克的骑枪就像一根铅笔,轻轻一掰就断了。 那双大手轻易的接下来李奥瑞克这一击,狂兽人的身体纹丝不动。接着他左手攥着枪,右手朝着李奥瑞克抓来。就在这时候,李奥瑞克突然双手拿枪,只见眼中精光爆射,皮肤上的青筋也变得如蚯蚓一般。 “给爷死!” 随着李奥瑞克一声怒吼,那柄骑枪跟兽人的铁掌之间摩擦出了刺眼的火花,接着骑枪挣开了兽人的无情铁手,然后“砰!”一下刺中对方的胸膛。骑枪打在胸甲上,发出的巨响就像是敲钟。狂兽人被这股巨力戳得一声痛呼,竟然后退了一步。 希雅兴奋地大叫:“好!” 同时乌鸦王眼神骤然缩紧,大声说道:“还愣着干嘛,乱刀砍死他!” 蛮族士兵们畏惧狂兽人的力量因此自发的退开了,乌鸦王这么一喊,众人才赶忙围了上去。李奥瑞克见状,心想:必须立刻分胜负了!不然等他们围上来了,我必死无疑。 这一刻,李奥瑞克丢了骑枪,突然从马鞍中抽出双脚,然后蹲在马鞍上用力一蹬,“砰!”便跳起来。众人眼看着李奥瑞克的身体化作一道弧线,朝着狂兽人的脸飞去。 狂兽人的身体披着重甲,脑袋上也戴着铁盔,几乎全身没有弱点。但这家伙没有戴面甲,唯一的要害就那张脸! 狂兽人似乎也意识到了危险,他连忙拿右手盖在自己脸上。本来兽人那铁锅一样的大手是刀枪不入的,然而李奥瑞克手中的武器是将军给他的圣遗物,是高原人最锋利的宝剑“巨人屠夫”。那武器瞬间就劈开了巨人的手掌,接着刺入了颅骨之中。 “嗷嗷嗷嗷嗷嗷嗷——!”狂兽人大声惨叫。 这一幕将蛮兵们都吓坏了,本来扑上来围杀李奥瑞克的士兵全都惊恐的往后退去。 然而这一剑却没能杀死那狂暴的兽人,这家伙生命力十分顽强,他抬起另一只拳头来,朝着李奥瑞克狠狠打去。这时候李奥瑞克双手攥紧了剑,然后全身的重力压在上面,就像是拉摇杆那样垂直的往下一拉。“咔!”剑锋顺着狂兽人的面骨往下劈开,如劈柴一般,从额头一直到胸口,划开了一道鲜红的裂口。 鲜血喷涌,狂兽人巨大的身躯如山一般倒了下来。 “轰!” 狂兽人的体重算上盔甲只怕有两三千斤,这么一个庞然大物倒在地上,士兵们脚下的土地也跟着一震,尘土跟着飞起好高。 李奥瑞克一脚踩着狂兽人的尸体,然后拿剑挑出了狂兽人那鹅蛋一般的大眼珠子,串在剑上高高举起。火光照在那鲜血淋漓的巨眼上,闪烁起诡异的光芒。 李奥瑞克高喊道:“我是高原人李奥瑞克!你们的兽人让我杀了,还有哪个来与我一战?” 这一幕吓得在场蛮兵全都瑟瑟发抖,十万大军竟然无一人敢动。 那时候的人是迷信的,尤其是这些蛮兵,他们相信武力,也相信世间真有万人敌的战神存在。在那之前,狂兽人奇奥拉就是这些士兵心中的战神——奇奥拉能一拳打死公牛,一脚踩死猛虎,一个人的力气能比五十个壮汉,从军十年未尝一败!这不是战神还是什么?许多蛮兵当他是神灵化身,打仗之前向他供奉酒肉,以求胜利归来。 可是,这位活的战神却被高原人一刀杀了!干净麻利的一刀杀了。这件事情在蛮族战士们心中造成了极大震撼,堪称信仰崩塌。 此时乌鸦王嘶吼起来,说:“你们这群懦夫,杂种,长蛆的老鼠!你们再怕什么,上去砍了他啊!上啊!” 士兵们有几个碍于他的淫威,试图向李奥瑞克攻击,可是李奥瑞克一声怒吼,那些人就会吓得抱头鼠窜。然后乌鸦王再怎么喊,也没人敢动了。 李奥瑞克冷笑了一声,说:“走吧,希雅!” 听到李奥瑞克的呼唤,希雅才猛然回过神来,“哦,好!” 骑士团在希雅的率领下离开了蛮族的营地。 在这期间,李奥瑞克一直踩在狂兽人的尸体之上,拿着宝剑一动不动,就像是神庙里那威严的战神像。凡是有哪个蛮兵欲图不轨,李奥瑞克便将目光抛过去,那人就会吓到肝颤,恨不得把武器藏到身后再跪下求饶。其实他的buff效果早已结束,但余威也足以震慑宵小。 就这样,一直等到最后一个骑兵安全撤出,李奥瑞克才骑上墨崔迪离开了蛮族大营。 此时已然是天光大亮。 第二十七章:呦,自个回来啦? 李奥瑞克与骑士团众人今晚的壮举,几乎颠覆了一直以来高原人打仗的观念,也创造了新的历史。 此战过后,乌鸦王的联军中就出现了一个传说。有一位白马黑袍的高原骑士,他是七神之子,他的身躯是拿铜水洗练过,刀枪不入;肌肉用天神之锤锻造过,力大无穷。他率领八百铁骑夜袭乌鸦王十万联军,以一己之力冲破乌鸦王亲卫队的大阵,摧枯拉朽,所向披靡,他一剑斩杀战神之子奇奥拉,踩着尸体怒吼,一人吓退十万大军,然后带着高原人扬长而去…… 这故事越传越邪乎,到后来什么“李奥瑞克三头六臂”、“李奥瑞克身高三米”、“李奥瑞克是魔神转世”之类的都出来了。 乌鸦王后来下了死命令,不管是哪个部落的人,再散播这种谣言就当场处决,连带他的长官也要受鞭刑五十,这才逐渐平息了关于李奥瑞克的神话。 而对于高原人来说,这一战怎么吹都不过分了。 那天凌晨李奥瑞克等人离开野狼城之后,阿卡德将军和众军团长就没有下城墙。一方面是夜袭敌阵最多小半天,等到天亮他们就该回来了,如果天亮回不来,那基本可以宣告作战失败;另一方面是,如果不再这里等着,那大家还能去干什么呢?难道去睡觉?也睡不着啊。 这一战关系到后续守城战的胜败,往大了说,也关乎所有人、乃至整个民族和国家的生死存亡。在场的将士们或许参军各有目的,有人为钱,有人为了荣誉,甚至有人就是为了合法杀人,但无论是谁,都先是忠于自己祖国才会来参加北伐军的。国家存亡在此一举,所有人都紧张到了极点。 在这一片漆黑的夜晚,众人望眼欲穿,这么远的距离,又是晚上,靠着肉眼可看不到蛮族营地的情况,好在军团里是有几个望远镜的,那是“船精”们贩卖的稀罕货,也只有靠着南港的高原人才能买得到。 “看,有烟,蛮族营地好像着火了!”一位侦察兵大声叫道。 “在哪呢!”将军连忙来到望远镜前面观看,几个军团长连忙围了上来然后在将军后面排队。 将军顺着那个方向望去,果然看到了火光和黑烟,而且还不止一处。老人顿时笑得合不拢嘴,大声说:“蛮子的大营起火了!好,他们干的好啊!” 北城墙上顿时一片欢呼声,欢呼声从北城墙开始蔓延,过了一分钟东、西城墙的守军也跟着欢呼,最后是南边的,欢呼声响彻野狼城。 勇士团的团长奥德罗大笑,说:“蛮子营地着火了,这场仗就赢了一大半啊!” 铁锤团的团长“粗臂·石恩”则大声说:“蛮子也吃回瘪了!最好把攻城器都他妈烧了,看这帮家伙拿什么砸我们的城墙。” 这时候不知道是谁喊道:“骑士团万岁,李奥瑞克万岁!” 接着士兵们自发的喊了起来,说:“骑士团万岁,李奥瑞克万岁!”这喝彩声持续了好几拨,将军摸着胡子露出了欣慰笑容,旋即脸上又忽然挂上了沉重的担忧——年轻人能够建功立业是他乐意看到的,但是,前提是这些年轻人能活着回来。 此时血矛团的布洛泽也沉声说:“放完火就该回来了吧?可别恋战啊,这些年轻人。” 阿卡德将军说:“他们有分寸的,何况还有格罗温看着呢。” 又过了一会,大约早上五点多,天蒙蒙亮的时候,格罗温带着一部分骑兵归来了。 众人远远的望去,只见骑兵团还剩下了一半多,顿时兴奋地喊叫起来,说:“回来了回来了!哦,看呐!” 守军对这次作战的要求并不高,放了火就算成功,剩下的只要骑兵团能回来一半就行了。众人不管那么多,纷纷高声欢呼,庆祝勇士们归来。接着守门大将打开城门,赶忙放这些英雄进来。 格罗温带着众人进城,迎接第二轮欢呼声,有人摇晃火把,有人拍手庆祝,格罗温只是朝着大家挥手致意,脸上却无太多笑容。 阿卡德将军此时也注意到了,人群没有李奥瑞克和希雅的身影。 接着格罗温将军命令骑士们都去休整,芙也安排了人手给受伤的人包扎疗伤,不过这些骑士大多平安归来,受伤的是极少数。格罗温自己则登上城墙,他朝着将军行了一礼,说:“将军,骑士团幸不辱命,杀敌五百,斩将两员,火烧蛮族军营三处,另外缴获军旗三面!分别是鱼人部海龙旗、半兽人獠牙旗、山猫利爪旗,请将军过目。” 说着三个格罗温的亲兵抬着军旗过来了,那军旗还连着半截折断的旗杆,旗子上沾了血。 军旗象征着军队的魂魄,缴获军旗对于战斗来说,有着极大的象征意义,能够鼓舞我军士气,挫败敌人锐气。 高原人以前从来没有缴获过军旗,自己倒是被蛮族缴获过,后来那个丢了旗帜的军团没过半年也就解散了,两者之间多少有些联系。 这次缴获了敌人的军旗,而且是一次缴获了三面,在历史上是绝无仅有的。别说全军的将士没见过,将军也没见过这么完整的战利品。众人围着军旗,那笑容就如同一群老父亲看着襁褓中婴儿一样,笑得合不拢嘴。 此时格罗温说道:“这其中两面军旗都是李奥瑞克所斩,还有一面是我麾下骑士的“米卢斯·塔兰”所缴获。” 将军听到李奥瑞克的名字先是目光一怔,旋即强颜欢笑的说道:“好,重赏他们!” 格罗温沉吟少许,说:“李奥瑞克和希雅两人大概是从东北方向突围了,进入了河谷地带,不知什么时候能回来。” 这番说辞是格罗温、希雅还有李奥瑞克提前商量好的——假如说有谁牺牲了,那么活下来的人就要说这人是朝着其他方向逃跑了,不能说这人死了,以免影响军队士气。 此时众人听到格罗温的说法都送了一口气,有人说:“哦,突围了就好,他们马儿跑得快,肯定能安全逃脱。” 白袍修女芙朝着北方跪下来祈祷,“祝愿他们能够平安归来。” 也有些人将信将疑,但他们很识趣,也没多嘴问一句“真的突围了吗?”之类的话。 阿卡德将军点了点头,表情不悲不喜,其实他心里早就痛如刀割。 老人什么都明白——什么反向突围!反向,不就意味着朝敌人的主力方向突围吗?要是连南边都突围不成,那东北方向突围就更是送死了。 说什么突围,这肯定是他们提前约好的说辞!就是为了稳定军心。 阿卡德年轻的时候也曾经冷血无情,杀伐果决,但他老了之后反而多愁善感起来。尤其是一想到两个年纪和自己儿孙相同的孩子就这么死了,他那颗本就不太健康的心脏,就会更加剧烈的疼痛。 阿卡德为两人的牺牲而痛心,但是仗还要打,也就只能跟着演下去。 老人大声说:“好,李奥瑞克和希雅都是一等一的战士,他俩同心协力定能取胜!我们就为他们祈祷吧,各位,蛮族吃了个大亏,想必这一两天不会组织攻城了,大家都去养精蓄锐吧。等他们过一阵子攻城的时候,我们才有力气作战。” 众人称是,然后纷纷离开了城墙。这些团长们也大多是识趣的,没有深究李奥瑞克和希雅的事情,默认了两人掉队这件事。 然而,并不是所有人都能看懂将军的良苦用心。 芙赤脚踩着小板凳,扒在城垛上,焦急的望着北方,就像是个盼着丈夫归来的小媳妇。 一些将领看到她这样,却也不知道该怎么劝,只能装作没看见。但米兰爵士看到芙那翘首以盼的样子,不禁动容,说:“芙,城墙上风大,回去吧。” “不,我要等他。”小修女说道。 米兰爵士心想:芙似乎不明白这些弯弯绕的东西,也对,她只是个十七岁的少女,除了治病救人以外,那颗纯粹的心里就没有任何东西了。 米兰爵士想了想,说:“你在这等也是浪费时间,这……你回去吧,要不睡一觉再来?” 芙转过头来,气鼓鼓的瞪着米兰爵士,说:“他们的马这么快,绕一圈回来又能花多少时间?战斗这么激烈,万一回来了没人给他疗伤可怎么办?将军给我下过令,让我在这半年里全权负责李奥瑞克大人的身体健康,这是我的任务。”说完这话之后她立刻转身,又继续朝着北方眺望。 米兰爵士心里又疼又酸,说:“万一,我是说万一,他们可能回不来……” “啪!” 勇士团的奥德罗一巴掌拍在了米兰爵士脑瓜子上。从刚才他就留了个心眼,盯着这傻逼别瞎说话,没想到他还真的说了,真是愚不可及!你要是捅破这层窗户纸,那大家的良苦用心不就白费了吗? 奥德罗骂道:“你他妈少说两句能死?” “我……”米兰爵士理亏,却又嘴硬,“那本来就是啊,这,不能让芙她一直在等下去……” “闭嘴!” 奥德罗拽着米兰爵士的胳膊,拖着他走下了城墙。待周围人都走了之后,芙的眼眶却湿润了——她怎么会不明白情况呢?她单纯善良不代表她傻,她能察言观色,也能看出气氛的变化,她心里早就意识到:李奥瑞克和希雅恐怕回不来了。 但这和她继续等下去,并没有关系。 芙愿意等,只要李奥瑞克和希雅没有确认阵亡,只要他俩还一丝回来的可能性,那芙就愿意一直等下去。 她对那个男人的感情,已经不仅仅是医生和病人了。李奥瑞克不仅仅是个创造奇迹的英雄,他还风趣幽默,博学多才,芙和他在一起相处的这些日子里,李奥瑞克经常会讲故事给她听。 这男人的肚子里就仿佛是装着一个图书馆,他讲过三个东方国家争霸的历史风云,讲过从乞丐到皇帝的传奇,也讲过魔法学院的奇幻故事和名为薪王的悲壮史诗。 芙几乎没看过医术以外的术,更没读过小说,教会规矩森严,怎么会允许她浪费时间读那些杂书呢?她一下子就被那光怪陆离的世界吸引了,听到酣处,她感觉自己的脑海仿佛在绽放烟花。 而且,李奥瑞克不光知道许多故事,他自身也像是书本一样神秘又迷人。他从哪里学的剑术?他哪里来的符文魔法?他这么年轻,怎么做到文武双全?为什么他看上去比我大不了几岁,但是眼睛里的光芒却和我父亲一样深沉又老成? 芙曾经崇拜着自己的父亲,如神灵一般崇拜着,只是后来出了一些事情,她才被迫改变了信仰,成为以神为父的七神修女。 这让芙对李奥瑞克产生了一系列复杂的情感。 至于希雅,就更不必说了,她们俩如姐妹一般亲。 此时黑色修女菲特也登上了城墙,她径直走到芙身后,然后轻轻为她披上一件白色披风。 “啊,菲特,谢谢。” 黑色修女菲特点了点头,然后倚靠在了城墙上。菲特没带头巾,散着头发,黑色的长发随着北风飞舞,她穿的很单薄,紧身的单衣紧紧贴在身上。 芙看到这一幕不禁说道:“你怎么穿这么少?会感冒的。” 菲特说:“我没那么娇弱。” “那我也没有。”芙说着脱下身上的斗篷然后披在她身上。 菲特叹了口气,然后敞开宽大的披风,将芙裹进了自己怀里。两个女孩同穿一件披风,站在城墙上面。菲特比芙要高上快一头,她便将芙搂进自己怀里。 菲特给人的印象一直是个冷冰冰的送葬者,但她的怀中却柔软又温暖。此时芙小声说道:“这样我就看不见外面了。” 菲特说:“我来帮你看。” “那……假如他们回来了,你要告诉我。” “嗯。” 两人抱在一起过了几分钟,芙渐渐抽泣了起来。菲特也没说话,只是把她抱得更紧了。 “为什么……为什么偏偏是他们两个啊……”芙哽咽着说道,“他俩都是那么好的人,而且又年轻,我,我不能接受,如果非要死的话,也该是让我这样的人……” “啪!”菲特给了她一记耳光。 菲特那张脸罕见的有了表情,她认真的看着芙的脸,说:“你比这世界上九成九的人有用,芙,不要说这种话。李奥瑞克和希雅的事情,你没有半点责任,而且你就算是从城墙上跳下去,也无法让死人复生,别拿别人过错惩罚你自己,芙。” 芙点了点头,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她擦了擦眼泪,小声说道:“菲特,我们下去吧,我想去病房视察伤员。” 黑袍的菲特说道:“好,我就不陪你一起了,我怕那些家伙看到我就吓死了。” 芙破涕为笑,说:“不会啦!你穿我的衣服跟我去好了。” “你的衣服尺寸也太小了……” 两人就这样说着走下城墙,临走前,黑袍的菲特回头眺望北方的地平线。她心想道:你们这些家伙也真会给我添麻烦,死在那么远的地方,我都没法给你们收尸了。 唉,再等些时日吧,等到蛮族退兵了,我一定会带你们回家的。这是我黑袍修女的使命……嗯? 她看到地平线上出现了一排小黑点,紧接着侦察兵大声喊道:“北方出现了骑兵,是我们的的人!” 菲特眨了眨眼,喃喃道: “呦,自个回来了啊?” 第二十八章:蒂薇丝公主不拘小节 李奥瑞克劫营七天后,高原人首都,望北城,国王皇宫—— 穿着一袭华美长袍的蒂薇丝公主正迈着公主的“皇室步伐”,优雅、端庄、缓慢的在走廊上行进。皇室有皇室的生活方式,必须要于平民甚至是与贵族区分开来。这是自古以来的规矩。蒂薇丝公主殿下举手投足都有一套礼仪,只要是在外面,就必须遵守。 她如孔雀一般昂着头,浑身挂的珠宝闪闪发光,活像个移动的珠宝行当。那夸张的长子拖在地上,需要两个仆人从后面提着公主才能行走。这子后面长,前面短,就是为了露出她那笔直洁白、戴着蕾丝腿环的双腿,还有脚上那个珠光宝气的高跟鞋。 公主即使是在皇宫里行走,也是前呼后拥,她身后跟着四个仆人,两个提着子,两个备用;前面两个阉过的带刀侍卫,最前面是执掌礼仪规矩的“戒尺嬷嬷”。看这样子她就仿佛是要去打仗,要么也是参加什么国家级别的重要仪式。 但实际上她只是去上个厕所。 此时嬷嬷撩开帘子请她进去,两个女仆进去伺候,其余人都回避,片刻后蒂薇丝公主从里边出来,问道:“几点了?” “回禀殿下,九点半了,下面您该去见国王陛下。” 蒂薇丝点了点头,说:“好,带我去换衣服。” 这身衣服是给仆人和贵族们看的,而面见老国王不能这样穿,又另有一套衣服。公主换了一身相对来说更加简约的白色装,又将身上的七件金首饰换成银的……仆人们手脚麻利,几分钟便帮她完成换装。 随后公主来到了国王的房间。 今日早朝已过,老国王正在自己屋中休息,公主来为他按摩肩膀,陪一陪他。 老国王今年六十五岁,在这个时代已算高寿,他耳聋眼花,脑子也不清醒,一身的毛病。其实老国王自幼身体就不好,他是早产儿,先天不足,能长大已是奇迹。这也导致他一直没有留下什么子嗣,三十岁的时候生了一个儿子,可那儿子如他一般身体虚弱,没多久就病死了;到四十岁的时候,又生了一个女儿,这女儿就是蒂薇丝公主。 万幸这女孩不光身体健康,而且聪明伶俐,各方面都不输男儿。国王便将她当做继承人那样培养,蒂薇丝倒也争气,没几年就接过了这份重任,后来国王的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便将一切政务都交给她了,自己只是偶尔过问两句。 如今,二十五岁的蒂薇丝名义上是公主,但实际上已是这个国家的女王。因为她有一双翡翠色的眼眸,美丽的容颜又如珠宝般光彩夺目,所以人们也称她为“翡翠公主”,或者“碧玉公主”。 此时蒂薇丝公主一边跟父亲念叨着最近一些趣事,一边脑海中回忆着早朝上的一些政务,偶尔会在手掌写写画画。蒂薇丝公主博闻强记,又有一心二用的能力,在处理各种复杂事物上面得心应手。 此时父亲渐渐合上眼睛,身体渐渐歪在堆满软垫的长凳,看那均匀的呼吸他似乎是睡着了。 老国王有严重的失眠,只能靠着浓到呛人的熏香和烈酒才能睡上一阵子。然而那些东西用多了又会对身体有害,也不敢常用,因此老国王大多数时候都在被失眠折磨。 今天父王难得有些睡意,蒂薇丝喜出望外,她轻轻拿开双手,又悄无声息将一个柔软的垫子推到父王脖子下面,让他保持一个更加舒服的姿势入眠。老国王吧唧了两下嘴,似乎睡得很香。 “噔噔噔噔噔!”走廊上突然传来了沉重的奔跑声音。 随着这阵奔跑声,老国王那刚刚闭上的眼睛又一下睁开了。 蒂薇丝顿时火冒三丈——这又是哪个大胆狂徒在寝宫喧哗? “国王陛下,公主殿下,捷报,前线捷报!” 蒂薇丝公主本要发怒,但听见那人说的话,却又立刻压下了怒气。 老国王皱起眉头,用沙哑的声音问道:“外面嚷嚷什么?” 公主说:“我听到是捷报。” 老国王那浑浊的眼仁一下闪烁出光芒,他两手颤抖着撑在扶手上,用力支撑身体坐直,说:“来,让他进来!” “进来!”蒂薇丝公主喊道。 那使者穿着战甲,风尘仆仆的闯进来,浑身散发着一股土腥味。他行了礼,说:“见过国王陛下!见过公主殿下!愿二位……” 老国王伸手指着他道:“别废话!什么捷报?” 那人拿起一卷羊皮纸写成的信,念道:“前线捷报,我军于二月下旬奇袭野狼城……” “不要铺垫,直接念重点!”老国王激动到脸颊通红,下巴上耷拉的干皮随着他的动作而颤抖。公主连忙安抚他说:“父王不要激动……” 老国王推开蒂薇丝公主的手,叫道:“我没事,快,继续念!” “是!”信使跳过了前面的部分,直接挑中间的快速念道,“……蛮族十万大军妄想夺回野狼城,百夫长李奥瑞克出奇谋夜袭敌阵。当晚,以铁骑团长格罗温为主将,百夫长李奥瑞克,督军希雅为副将,三人率领八百铁器夜袭蛮族大营……” 老国王叫道:“等等,他们哪来的骑兵?!” 使者说:“信前面提到了,说是百夫长李奥瑞克找来的战马。” 国王连连点头,说:“哦,一会再完整的给我念一遍,先说完,然后呢?” 使者说道:“当晚三人各自率领一队骑兵,突袭敌人左、中、右三处军营。蛮族联军措手不及,被杀得丢盔弃甲,落荒而逃,仅第一轮冲锋就斩杀蛮兵百余人。” “好……” 国王好字还没说完,信使继续兴奋地说道:“随后放了三把大火,把蛮族的营地和攻城器都付之一炬。” “好!”老国王激动的拿手一拍桌子,“砰!”蒂薇丝公主吓了一跳,倒不是因为声音太大,而是她没想到父王有这么大的力气。 “慢点说。”蒂薇丝公主怕老国王过于激动,身体扛不住。 信使默默点头,继续说道:“随后百夫长李奥瑞克与团长格罗温两人先行撤出,督军希雅的部队却被蛮族乌鸦王的增援包围,未能按计划撤离。” 乌鸦王可谓臭名昭著,远在沼泽地的国王也知道这个家伙。他点了点头,面色凝重了起来,说:“又是乌鸦王,二十年前他曾经率领着一群马贼冲出野狼城,南下打秋风,屠了两个村子,还一把火烧了青泥镇,阿卡德带着三千精锐去捉拿他却连根毛都没抓到。到现在想起这家伙来我也会觉得……咳咳咳咳!”老国王痛苦的咳嗽起来。 “父王,喝点茶水。”蒂薇丝递上了一杯温热的红茶。 老国王喝了一点,道:“继续说。” “是,陛下。”信使继续说道,“随后李奥瑞克发觉希雅未能撤出,便将自己的两百骑兵交由格罗温,并让他带人回城,然后自己一人杀回去营救督军希雅。 “这……” 国王和公主对视了一眼,都没说话。 信使继续念道:“李奥瑞克一人冲破敌人防线,击杀蛮兵五十,又在乱军之中斩杀了蛮族大将狂兽人奇奥拉。蛮兵以为战神下凡,皆畏战不敢前,于是李奥瑞克率领剩余的骑士安全撤出蛮族大营,后续无一伤亡……” 信使念着念着,声音越来越小,自己都觉得没底气了。 而国王和公主也听傻了,国王摇了摇头,说:“捷报虽好,但这也太离谱了。他一个人,冲进蛮族的十万大军里边,杀了五十个,还弄死一个狂兽人大将,然后带着骑兵团就这么走了?我虽然没亲自带过兵,但并不是蠢货,北伐军是不是觉得我老糊涂了,就瞎写一些东西来骗我?” 蒂薇丝公主也皱起眉头,问道:“这里边真没有水分吗?都当真?” 信使想了想,说:“呃,应该不会有的,因为这里阿卡德将军亲手写的,还有希雅督军做担保。哦,对了,还有一件战利品,只是这东西有些脏,怕惊到了公主殿下。” “什么东西?” “狂兽人奇奥拉的眼珠子。” 国王顿时皱起眉头,说:“那东西就别……”同时公主却兴奋地叫道:“拿上来!” 接着父女二人对视了一眼,蒂薇丝公主一脸尴尬的说道:“那个,父王,我想的是啊,我……早晚要长大的,可能要去打仗,或者要去刑场主持仪式,就是这些东西,我早晚要看的,所以嘛……” 老人目光复杂的看着自己女儿,然后点了点头,说:“那就拿上来吧。” 接着信使转身离开,没多会儿就捧着一个大木盒子走了过来,说:“请国王陛下、公主殿下过目。” 那盒子可真大,国王本以为拿个装戒指的小盒就够了,可这盒子却像个珠宝盒那么大。 “打开。” “是。” 信使打开盒子,一股腥味扑面而来,老国王与蒂薇丝公主朝着那颗眼睛望去,顿时呼吸都静止了。公主还好,老国王吓的直抚胸脯,说:“这么大的眼睛?这是什么牲口的?” 信使说:“回禀陛下,这是狂兽人奇奥拉的左眼,据说狂兽人奇奥拉身高三米有余,脑袋比最健壮的公牛还大。” 国王点了点头,移开了目光。而公主说:“拿个大一点的夹子来。” “是,殿下。” 信使取了夹子来,蒂薇丝公主提起长走向那个盒子,用夹子架起那颗巨眼。老国王低呼一声,说:“蒂薇丝,你要干什么?” “我要看看这东西是不是真货。” 那颗眼珠做了些防腐处理,但有着一定程度的腐烂。蒂薇丝仔细端详着那东西,然后说:“这道裂痕应该就是李奥瑞克留下的。”然后她点了点头,将那颗比鹅蛋还大的巨眼放回箱中。 她回头行礼,说:“父王,这不是任何野兽的眼睛,我可以确定这是真货。” “那就是真的啊……”国王点了点头,又重复了一遍,“是真的啊。” 老国王面无表情的看着前方,就像是一尊雕像。这老人心中思绪万千,却无法拿言语和神态表达。公主招了招手,示意信使可以离开了。又过了半晌,老国王忽然说道:“要怎么赏他?” “您指谁?” “李奥瑞克!我已经连续三次在捷报里听见李奥瑞克的名字,哦,当然其他人也要赏,不过他们的功绩都可以参照惯例来封赏,可是他……历史上也找不到这种先例。如果这次北伐军能挫败乌鸦王,那我少说也要封他一个伯爵,分封百里土地,但是王国的土地早就分封的差不多了,若是继续从皇室的土地裂土封王,那以后留给你的土地就更少了啊,女儿。” 蒂薇丝笑道:“怎么会没有地可以封呢?北伐军就是去开疆扩土的,占领了新的土地,不就有地方可以分封给了他们了吗?等他们打下来了野狼城,方圆百里就都是我们的国土了,北伐军将士自己打下来的土地,就分封给他们自己嘛!谁打下来的就归谁,很公平。” “哦,是,是的!”老国王的脸上绽放出了笑容,“我真是老糊涂了,只想着能够打几场胜仗就算是胜利,却忘记了北伐军的目的。啊,孩子,你可能不明白这些年来高原人有多畏惧蛮族,我们被打得太惨了啊。” 蒂薇丝当然知道这些事情,她从小就活在蛮族的阴影之中,每年秋天蛮族兵强马壮的时候就会越过野狼城来沼泽地打秋风,奸淫掳掠,无恶不作。蒂薇丝听得最多的战报,就是哪里的村子又被烧了,拿座城市又被抢了,又或者是剿匪的军队被剿了之类的。在对抗蛮族的战争中,高原人几乎就没有赢过,别说是正面歼灭或者击溃敌军,每年只要能守住城就算胜利了。 国王忽然说道:“孩子,给我弄些东西吃。” “是,父王!” 蒂薇丝连忙叫人去安排——老国王一直食欲不振,已经很久没主动提出来要吃东西了。 随后国王吃了些果子,一份煎饼,一小碗鱼子鸡蛋羹,又喝了两小杯酒。他一边吃一边重新阅览战报,时不时会放声大笑。过了一会,国王在蒂薇丝的搀扶下回房,他躺在床上,没过几分钟就开始轻轻打鼾。蒂薇丝垫着脚尖上前看了一眼,见父亲睡得如婴儿一般香甜。 谢天谢地!蒂薇丝眼睛一酸,心想:父亲有多久没这么睡过了?这几年来他每天都睡不到两个小时,不就是因为时刻挂念着北方的战事吗? 看来胜利是最好的良药,前线捷报比医生都好用。 看到父亲身体好转,蒂薇丝的心情也好了起来。她在长廊中慢慢走着,窗外传来了鸟儿的歌唱,蒂薇丝公主也不禁哼起小调。 四月的春风已然有些湿热了,公主拿起手帕擦了擦汗,然后她在走廊里越来越快,到最后几乎是小跑起来。仆人们也匆匆跟着,那嬷嬷喊道:“殿下,注意您的仪态!” 公主没理她,推开自己房间的门然后就闯了进去。 嬷嬷叹了口气,叫其他人留在门外,只带了两个最亲近的女仆进屋,然后反手就锁上了大门。 而与此同时,公主殿下已经把自己扒得只剩下一条内裤了。 华丽的衣服团成一团丢在地上,老嬷嬷捡起一件来抖了抖,说:“殿下,这衣服会坏的。” 几乎赤裸的蒂薇丝公主倚靠在沙发上,说:“没事,反正这衣服也该扔了,它都穿三遍了,不是吗,嬷嬷?” “是。”公主的衣服最多穿三次,穿过三次就要丢弃,若是让人看到一件衣服穿了四次,便是失礼。也怕会让人心中怀疑,王室是不是没钱了,不然怎么会不给公主殿下新衣服穿? 蒂薇丝此时甩掉高跟鞋,将酸胀闷热的双脚放到桌子上透气,又不知从哪掏出一把锋利小刀来挑开打结的头绳,她甩了甩头,让长发散开,看上像是茂盛野草,发量十足。 “水,大杯,加冰。”她跟一旁的女仆招手。 “是,殿下。”女仆递来一个喝扎啤的大木杯,公主抱起来“吨吨吨吨吨”的一同豪饮,然后打了个嗝。 “这鬼天气能他妈把人热死,难怪蛮子都拿‘沼泽人’这个词当脏话来用,这地方真不是人待的。” 蒂薇丝说着从沙发上站了起来,然后将自己身上最后一块布料也脱了,赤身裸体的走向了窗户,左手掀开窗帘,右手推开窗户,一股凉风灌了进来,包裹住了她每一寸肌肤。 “啊,爽到翻白眼……”她感叹道。 “殿下使不得!”本来在整理衣服的嬷嬷尖叫着跑了过来,连忙制止了她的豪放行为。嬷嬷一把关上窗户,又拉好窗帘,说:“莫说是公主,就算是寻常人家的姑娘也不能这样啊!这要是让人看见了……” “哎呀没事,我的窗户是对着后山的,那地方是私人领地……” 嬷嬷都快哭了,叫道:“那也使不得啊!万一让人看见了,我要掉脑袋的!” 蒂薇丝抱着胳膊笑道:“你掉脑袋?哼!要是那样的话,我立刻就去裸奔!”接着她拍打着老嬷嬷的肩膀放声大笑。 戒尺嬷嬷看着公主那气质高贵的绝美容颜,再看看她让蛮族都自叹不如的粗鲁姿态,不禁长叹一口气——这孩子怎么就长成这样了啊,难道是我管教不严? 话说公主小时候并不是这样的,在十岁之前她都是个乖巧的女孩,而且她很怕戒尺嬷嬷,只要嬷嬷一瞪眼睛,都不用把戒尺拿出来,公主就会乖乖听话了。 为什么长大了就不怕呢? 因为嬷嬷打不过她了! 大公主身体健康,吃得多长得快,下手又没轻重,自从她发现自己的力量比嬷嬷更大之后,她就狂了——公主报仇十年不晚,我要把那些年受过的欺负全还回来! 虽然律法规定,戒尺嬷嬷有体罚公主的权力,但是律法里边可没有说“假如公主还手”嬷嬷该怎么做啊!打不过就是打不过,还能怎么办?难道嬷嬷还能去摇人吗?那她也摇不过公主啊。 戒尺嬷嬷也就是从那时候起,感受到了命途多舛,后来,公主的礼仪课就越来越完蛋,最终就成了这个德行。好在她识大体,分得清家里外头,不然嬷嬷可就真没法做了。 此时嬷嬷板着脸对她说道:“如果有人看到您这么粗鲁,一定会对您、对皇室都大失所望。” “那我还求之不得呢!”她拿起那种老头才会用的大蒲扇来扇风,说:“皇族总他妈的弄这些虚头巴脑的东西,有个屁用,大把的精力都消耗在这上面,不如多看几个奏折,或者去练练骑马射箭。” 戒尺嬷嬷瞪大眼睛,说:“骑马射箭?那可不是淑女该做的事情。” 公主抄起一根泡在糖水里的嫩黄瓜咬了一大口,她一边咀嚼着,一边冷笑道:“瞧着吧,等我当了女皇,就把这些繁文缛节全他妈废了!谁敢反对,我就让她滚蛋。” 戒尺嬷嬷沉默无语,脸拉的几乎要垂到地上去。 大公主用半根黄瓜指着那些人,说:“你们这些家伙也别不服气!我是个讲道理的人,我问你们,高原王族的必生夙愿是什么?” “光复故土。”三人齐声回答。 “那我多整几套衣服首饰,画上漂漂亮亮的妆,能把蛮族们给美死么?” 嬷嬷与女仆都沉默不语。 “这不就得了?整天在繁文缛节上浪费时间和金钱,不如多干点实事!像是什么贵族沙龙啊,春游赛马啊,都是浪费时间!对了,六月份公爵太太邀我去她家住几天,取消掉吧,我另有安排。” 负责制定日程的女仆抬起头来,问道:“殿下,米兰夫人可是早就预定了,而且您也亲口答应了,这时候推了可能有些失礼。那个,斗胆问一下,您六月份有什么事情啊?” 公主说:“去野狼城,慰问一下野狼城的将士,尤其是见见那个叫李奥瑞克的男人,我对他很有兴趣。” 三个仆人的表情都欲哭无泪,说:“您可别开玩笑……” “我说真的。” 嬷嬷央求道:“您不能去啊,那里太危险了。” 公主问道:“你说了算数吗?” 嬷嬷把脸一横,叫道:“您父王也不会答应!” “那我就偷偷去啊,你傻吗?”蒂薇丝公主笑眯眯的说道。 第二十九章:打完仗就回老家结婚 熟悉的病床,熟悉的天花板。 李奥瑞克面无表情的躺在床上。作为本次战斗最大的功臣,他本以为迎接着自己的会是美酒、烤肉和欢呼,但是没想到庆功宴还没开始,芙就把他抓了。 “芙,我没事的,这回我真的没受伤。” “还说没事!你看看你流了多少血!” 李奥瑞克这才想起自己屏蔽了大部分的痛觉,他适当解除了一点屏蔽,立刻觉得浑身剧痛。原来是他冲锋陷阵的时候没少被敌人砍,但是仗着嗜血术和痛觉屏蔽的buff效果,他完全无视了这些伤。 芙连忙将他送上担架,然后找了一间VIP中P的病房让他住进去了——毕竟,他这个出血量真的有点吓人,昆汀的电影也就这个程度了。 而且,接下来的几天里嗜血术的副作用开始显现,李奥瑞克也确实不好过。他干脆就给了自己放了个假,在床上好好休息一阵子。 这一仗总体来说是十分成功的,八百对十万,杀了个三进三出,不光当了回辽神,还致敬了一回“长坂坡上一声吼,吓退曹操百万兵”的张三爷。 唯一遗憾的是,这一次他没有死成,少了一个技能点。 其实没死成也好,因为要是当时被砍死了,那希雅就凶多吉少了。这么算来,不管是那种结果他都有得赚。 李奥瑞克管这个叫做:作死的风险对冲。 既要考虑到作死的可能性和成功率,也要考虑到作死失败之后退路或者是隐藏收益。像这次就是,显然就是隐藏收益比作死收益还大。 此战过后,北伐军士气高昂,没人再害怕什么十万大军——先前厨子老肥和几个好朋友来慰问李奥瑞克,就说:“我跟李奥瑞克兄弟合砍十万大军!有我的好兄弟在,咱们还有什么可怕的?” 而且劫营已经过了一周,但乌鸦王的兵马还是原地不动,没有任何准备攻城的迹象。想来也是,一方面是一把大火烧了许多攻城器,另一方面这场仗挫了锐气,估计乌鸦王需要用一段时间来调整士兵们的状态了。 这样一来,振奋我军士气和挫败敌人士气的任务目标就都达成了。假如乌鸦王是孙十万,那估计再过十来天他就要退兵了。 今天中午,缠着绷带的希雅来到了李奥瑞克病房探望他。 希雅·雷奎,她跟李奥瑞克这种“被迫装病”不一样,她是真的受伤了。当时希雅被围困在蛮族大营,后背上中了两刀,大腿上还被长矛戳中,万幸有盔甲防护,不然命可能都没了。此时希雅坐在轮椅上,黑色的修女在后面推着她。 “希雅!”李奥瑞克看到她又惊又喜,“你不是……还在养伤?” “嗯,不过我悄悄跑出来了,多亏了菲特帮忙。” 黑袍的菲特耸肩,面无表情的说:“今天芙去探望其他伤兵了,你俩有大约一小时的时间。”说完这话她便去外面守门了。 李奥瑞克心里不禁自责:淦,早知道我就先去看看她了。 此时屋里只剩下他们两个。两人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希雅有些羞涩的低下头,说:“你别这样看着我,我会有些……不好意思。” 李奥瑞克笑道:“我怎么看着你了?” 希雅此时穿着一件白色的病号服,头发梳成单马尾,脱下盔甲的她,此时看上去像个温柔的邻家姐姐。希雅脸红,说:“我就是觉得,自己现在的样子……不太好看。”她“bia”一下用手遮住了脸,只从指缝中露出一只眼睛来,小心翼翼的望着李奥瑞克。 糟了,好可爱! 得想想办法把这女人娶回家。 李奥瑞克干咳了一声,说:“希雅,之前我是怎么教你的?你要适应别人的目光。” “呃……”希雅不知道该怎么说才好。 其实,她已经能适应别人的目光了。归功于李奥瑞克的调教,平时她在军队中巡逻的时候哪怕有人盯着她看她也不会在意,即使是便装出行也不会觉得不自在,只是,她唯独在面对这个男人的时候会觉得害羞。 不,还不仅仅是害羞,还有一种莫名的快啊感,怎么说呢,就仿佛那个男人的视线是有实体的物质一样。他看希雅什么地方,希雅就会感觉到皮肤上有股酥酥麻麻的感觉,这感觉着实奇妙,也让她难以直视眼前这个男人。 怎么回事啊,怎么感觉自己像是没穿衣服一样? 李奥瑞克此时则在想:希雅怎么一直夹着大腿啊?想上厕所? “李奥瑞克!我有事情想跟你说。”她忽然说道。 “嗯,我听着呢。” “你应该能知道。”希雅支支吾吾说道。 我能知道个屁啊?“啊?什么意思?” “我是说……关于未来的事情。” “打仗的事?”李奥瑞克问道。 “不是啦!是关于你和我!”希雅忍不住叫道,“你难道忘了要跟我回家的事情吗?我,我给我父亲写信了,希望他能够答应。”她越说声音越小。 所以……这是打完仗就回老家结婚的节奏? 好耶! 我要跟希雅结婚然后每天过没羞没臊的生活,再生好多孩子,“追求真理”什么的可以往边上靠了,真理在那也跑不了,等我追到了妹子再去追你嗷! 忽然李奥瑞克想起来一件事情。 “希雅,首先,我问你一下啊,我去你家,应该不光是为了打猎吧?” “那当然不仅仅是去玩啊……你非要说明白吗?”她皱起眉头,说:“我想让父亲见见你,然后呢,也许他老人家一高兴,就能让我们,呃,怎么说呢,就是像墨崔迪和他的小母马一样过日子……”她越说声音越小。 您这是什么比喻啊!不过我喜欢。 李奥瑞克说:“可是,我现在只是个平民,令尊他……” 希雅眼睛放光的说道:“放心!你这么厉害的人,肯定能成为一方的领主!” “那要是成不了呢?” “我们就私奔。” “啊?” 希雅十分认真的说道:“真的,李奥瑞克,为了你我什么都愿意做……” 说到这里她四下看看,然后又沉吟一会,才小声说道: “我可能是个没有原则的女人,李奥瑞克,我以前觉得自己的使命就是像男人一样打仗,我要去追逐荣誉、建功立业……但我现在不这样想了。假如真的让我二选一的话,我现在只想带你离开这里,远离一切的纷争,避开所有的危险,找一个最偏僻的地方,盖一栋小房子,开一片地,种一些粮食。再做一把猎弓、一把鱼竿,我们就能生活了,然后我就可以跟你天天在一起。我虽然是贵族出身,但其实比农妇还能干,到时候你什么都不用做,我自己就能养活咱们两个……当然,这是最坏的打算,不过要真走到这一步的话,呃,或许也挺好。你……你会乐意吧?” 说到这里她小心翼翼的望着李奥瑞克,然后又连忙说道:“真的!即使是私奔,我也不会让你吃苦受罪的,我会把所有的事情都做了,不会做的我可以学,你只要陪着我就好了。我……我很需要你,你在我身边,我就能安心了。”她说到这里,就像是要哭了一样。 李奥瑞克眨了眨眼,心想:这就是爱情吗?快来个尿黄的滋我一下,快点! 通过这些日子的相处,李奥瑞克已经发现希雅自信的外表下,是一颗自卑、悲观又脆弱的心灵。恐怕是这几场仗都太过凶险,她害怕李奥瑞克有一天真的遭到意外,所以才倾诉了这些话语。 李奥瑞克想了想,对她说道:“希雅,不用这么悲观,爱情和胜利并不冲突。” “可是……” “相信我。” 李奥瑞克笑着摸了摸她的头,旋即说道:“将来我会光明正大的去见你父亲,然后再带着他光明正大的踏上高原人的故土!” “我听你说,你父亲不是这辈子都想看看北国的雪吗?” “到时候我要让令尊看个够。” …… 自劫营之后,又过了十天。 李奥瑞克本来期待着乌鸦王会在十天左右的时候退兵,或者是象征性的打一打就得了,就跟孙十万一样。然而,这乌鸦王毕竟不是孙十万,此刻乌鸦王整顿好了蛮族联军,然后向着野狼城发起了攻击。 此时阿卡德将军屹立在城墙之上,身后是北伐军的众将士。 众人极目远眺,能看到敌人的军队正缓缓朝这边推进。 许多士兵一辈子也没见过那么多人。只见黑压压人海朝着城墙进发,从左到右绵延数里。那人头攒动的样子,就像是连续不断的黑色海浪。云梯、投石车、床弩、巨人以及四足龙在人群中缓缓推进,即使是隔着这么远望去,也能感受到那些庞然大物的可怕。 蛮族的十万大军,那是实打实的十万人,是不算仆从、侍从、苦力、纤夫、妓女、医生还有厨子等人的,那是十万个手持马刀的蛮兵,十万个嗜血的恶魔。 “呼,呼,哈——!”蛮兵们齐声呐喊,声势浩大,震耳欲聋。 随着蛮兵们渐渐逼近,人们都紧张到了极点。米兰爵士喃喃道:“这就是十万人啊……”神佑武士团的斯特尔说道:“不,只是两三万人左右,乌鸦王不可能一次性就投入所有的士兵,而且一面城墙也摆不下十万人,剩下的人在其他三面。” 就在大约距离城墙六百步的地方,蛮族大军停止不动了。接着,步兵们立正,骑士们下马,一尊巨大的纸扎神像从后方缓缓推出。一位带着野兽面具的祭祀点燃了那个纸扎的神像,然后开始在神像下面跳舞。旋即所有人都跪在地上,然后吟唱高原人听不懂的经文。 米兰爵士问道:“他们在干什么?” “祈祷。” “祈祷什么?” “祈祷了,蛮兵就不怕死了。” 听到这话,米兰爵士脸色悒悒的问道:“那我们也该祈祷吧?” “向谁祈祷呢?” “七神?” “七神不是高原人的神,我们的军队中一半人不信七神。” 米兰爵士皱起眉头,说:“那高原人原本的神呢?” “被我们亲手杀了。”斯特尔说道。 此时蛮族的祈祷了结束,士兵们重新拿起武器,骑兵重新骑上战马。接着,大军朝着野狼城推进。不知为何,咏诵完经文之后,这只蛮族大军看上去的气质就和之前不一样了。假如说之前只是凶暴残忍,那么这支军队现在看上去就平添了一份悍不畏死的绝然。 阿卡德将军似乎是察觉到了人们的恐惧,此时他高声说道:“士兵们!我们已经拿下了一场胜利,接下来我们要再战再胜!骑士团的战士们已经给我们立下了榜样,现在,也让他们看看你们的勇气!” 同时其他地方的军团长也用这番话来鼓舞士兵们。先前的作战会议上阿卡德将军就和大家说过了,如果士兵们怯战,就将这番话搬出来鼓舞士气。 这番话提醒了士兵们,蛮族也没什么可怕的,我们八百个人都敢劫十万人的营,现在难道三万个人还不敢打了?这番话极大的鼓舞了士气,那场奇迹般的胜利在人们心中分量很足,人们一想起八百勇士和李奥瑞克,心中的恐惧便驱散了许多。 位于瞭望塔上的侦察兵大喊:“投石机!” 接着下面的传令兵跟着喊道:“投石机!” 城墙上的人继续传话:“投石机!” 一瞬间时间,“投石机”这个信号从哨塔上传遍了城墙。将军喊道:“卧倒,寻找掩体!” 接着,无数燃烧着火焰的巨大石块从天上呼啸而来。“轰!”先前瞭望塔首当其冲被巨石击中,先前那个喊话的士兵尖叫着从塔楼上摔了下来。接着石块击中城墙、飞入城中,人们纷纷躲避到墙下,燃烧的流弹炸裂开来,碎石飞溅。 城墙下面的“风行团”的团长扯着脖子喊道:“水!西北楼梯,跟我去灭火!”他提起两桶水就跑了起来,身后跟着数个赤膊的强壮工兵,跟着他飞奔往西北处灭火。同时“铁锤团”的人也扛着木板跟了上去,立刻修补损坏的楼梯。 敌人趁着这波火力压制开始迅速推进,黑压压的大军已经清晰可见,步兵们顶着巨大的圆盾牌前进,整齐的就像是一面移动的城墙。同时后面的强壮劳工们推着和城墙一样高、比瞭望塔还粗壮的云梯车前进,那车里塞满了蛮族的士兵。 高原人提前在城外的地上摆了测距用的石头,瞭望塔上的士兵观察着敌人的距离。 此时另一个瞭望塔上的士兵大声喊道:“五百步!” “准备!”阿卡德将军高声喊道。 第三十章:我是七神的私生子 “五百步!” “准备!”阿卡德将军高声喊道。 城墙下方的投石车纷纷上弹,工兵手持利刃,随时斩断绳子。 “四百步!” “射击!” 高原人的反击也开始了,巨大的石块飞向蛮族大军。“轰!”巨石落在人群中,立刻有一大片人砸成肉酱。 然而死亡却没有拖延住蛮兵们的脚步,燃烧的巨石就像是落入大海的火花,瞬间就消失不见了。 好强,阿卡德将军心想,这就是乌鸦王的军队吗? 此时一发流弹从老人面前飞过,他纹丝不动,任由那石块落在自己身边。 “报告距离!”将军吼道。 此时第二个瞭望塔也被敌人的攻城器击毁了,一个勇士爬上城垛,说:“大约三百……”一块不知从哪飞来的流弹击中了他的脑袋,头颅如西瓜一般裂开。 将军表情毅然,说道:“移动投石车准备!瞄准攻城塔!” “移动投石车准备!瞄准攻城塔!”传令兵们迅速将口令传到城墙的各个地方。 “二百五十步!”侦察兵说。 “射击!” 移动投石车开火了。相比起威力更强大、距离更远的固定投石车,这些投石车装了轮子,更加灵活,牺牲了射程和火力但也更加精准。高原人四人一组操控移动投石车,两个人推和装弹,一个人瞄准和测距,最后一个人开火。 移动投石机寻找着最合适的角度进行射击,随着射手敲下机关,石块呼啸而出。只见那石块在空中画出了一个美丽的弧线,然后正中敌人的云梯车。“轰!”云梯车被砸出一个大窟窿,接着从另一个角度又飞来一块石头,再次击中了云梯车的底盘。于是云梯车随之崩塌,里边的大叫着逃命,却来不及钻出车外,跟着车体一起砸在人群之中。 看到这一幕,投石机操纵员和城墙上的人大声欢呼起来。 此时后方的乌鸦王脸色一黑,抬起手指来说道:“别让那些东西碰我的云梯!乌鸦们,去毁了那些投石机。” 就看数百只黑色的乌鸦人腾空而起,这些怪物有人的身躯和乌鸦的翅膀,手持弓弩、腰间佩刀,脚上抓着燃烧弹。这些乌鸦人迅速升空,然后朝着城墙袭来。 就连阿卡德将军都没亲眼见过这东西。他顿时脸色一黑,喊道:“弓箭手,把那些家伙射下来!” 身边的射手尝试了几下之后,发现箭矢根本就够不到那些家伙。 “不行,他们太高了!”人们绝望的喊道。 接着乌鸦人来到了移动投石机的上空,将爪子上面的燃烧弹倾泻而下!一时间城墙上变成了一片火海,移动投石机这一波就损坏了一半,剩下的投石机也无法继续在城墙上射击。接着那些乌鸦人还不撤退,竟然怪叫着俯冲了下来,靠着锋利的爪子抓起了逃跑的士兵,然后直接甩下城墙。 高原人的士兵们从未见过这种怪物,一时间士气大跌,纷纷逃跑。将军知道在这样下去肯定不行,他只得提前拿出自己准备的武器了。 “叫流星团的人来处理这些怪物!” “是!” 传令兵将军令传下,不一会数百个手持暗金色强弩的高大战士出现在了城墙上,这些人拿出弩来用脚给弩箭上弹,此时乌鸦人们看到这一幕,急忙尖叫起来通知同伴撤退,于是乌鸦人迅速升空。 有人喊道:“糟了,他们要跑!” 将军却说:“没事,都得留下。” 这时候流星团的人扣下了扳机。“嗖!”一片弩箭飞上天空,这些暗金色弩箭的射程远比弓箭更远,甚至比一般的弩箭还要远,许多只乌鸦人被箭矢射穿了身体,惨叫着跌落下来。 士兵们再度欢呼,城墙上士气大振。 然而阿卡德将军却高兴不起来。 …… 剩余的乌鸦士兵回到了乌鸦王身边,向他报告说:“王,敌人有一种射程很远的弩箭,我们损失了一些人。” 乌鸦王点了点头,说:“让我看看。” 有个大腿中箭的人一瘸一拐的走了过来,说:“大王请看。” “好。”乌鸦王一把扯出了那根插在他腿上的箭矢,乌鸦兵痛得脸都变色了,却也不敢叫出来。接着乌鸦王打量着那根沾着鲜血和碎肉的箭矢,说:“哦,是地精弩。” 那个乌鸦王的长官问道:“地精弩?大王,什么是地精弩?” 乌鸦王说:“蠢货!地精弩就是地精造的弩。” 乌鸦长官问道:“地精那么蠢,还能造这么好的弩箭?我们军队里的地精还没有半兽人聪明。” “这个世界的地精大约分为三支,大地精、洞穴地精和海地精,前两种都是蠢货,但最后一个尤为聪明。高原人有港口,估计是从海地精那里买的。” “他们有地精弩,那就是说也会有地精弩炮,兴许还有屠龙枪。”乌鸦王摸着下巴说道,“那好,让巨人们先别上去了,不然成了活靶子。” …… 敌人已经来到了城墙下面,而阿卡德将军看着远处那些纹丝不动的巨人,不禁叹了口气。 这就是使用地精弩的代价。将军本来想把这些“地精科技”留到最关键时刻再用,比如说敌人巨人登场的时候。他藏了几台厉害的床弩,那射程和威力都远大于人类手上的武器,即使巨人穿着铠甲,这床弩也足以把那些怪物开膛破肚。巨人是战场上的大杀器,也相当于一面移动的要塞,是蛮兵士气所系,一旦巨人倒了,那么胜利的天平就会向我军倾斜。 然而敌人猜到了阿卡德将军有床弩,那么就不会轻易派出巨人了。 没办法,如果不把“地精手弩”搬出来,那么光是鸟人就足以把这些士兵打到溃败。 这还是有李奥瑞克奇袭的前提下,打成这样,如果没有之前那场奇胜,真不知道这场仗该怎么打。 敌人离城墙只剩下五十步距离,运兵车正在缓缓逼近。高原人的弓箭手们将箭矢倾泻而出,箭雨铺天盖地的落下。蛮族士兵齐声呐喊,然后举起盾牌,箭雨落在盾牌上,就像是树枝敲打沥青。 此时敌人剩下的的云梯车朝着城墙扑来,阿卡德将军高喊道:“准备!” 一波手持燃烧弹和油瓶的士兵迅速列队站好,敌人的箭矢和飞石落在人群之中,碎石乱飞,许多人惊呼着逃跑。 将军一剑斩掉旁边的逃兵,怒吼道:“保持队形!后退者斩!”逃兵们这才重组阵型,这时候敌人的云梯车撞上城墙,众人感觉脚下一晃。接着敌人云梯的顶端放下了吊板,形成一座连接着城墙的木板桥。无数蛮族士兵从云梯里边鱼贯而出,就在这时候,阿卡德将军高喊道:“射击!” 守军奋力抛出手中的燃烧弹和石油,木制的云梯瞬间就燃起了熊熊烈焰。蛮族士兵被那烈焰吞噬,惨叫着摔下云梯,空气中弥漫着人肉的焦香。 有个强壮的半兽人竟然顶着火焰怒吼着冲上城墙,瞬间就被长枪兵戳成了刺猬。还有几个蜥蜴人挂在城墙边缘奋力往上爬,阿卡德将军连挥三刀,连续斩断三只手。 此时他一抬头,就见一堆强壮的兽人推着攻城锤扑向了城门。那些兽人每一个都有两米多高,看上去就像是一群两足行走的公牛。那铁头的攻城锤一旦击中城门,用不了几下就会让城门崩裂。 “倒油!” 提前准备好的士兵将一桶一桶的热油泼洒下去,接着丢出燃烧弹,顿时攻城车也让烈火淹没了。兽人在火焰中惨叫,然而这些怪物竟然没有后退,身上着了火却还在操控攻城锤撞击城门! “轰!”大门发出了一声巨响。 这帮怪物!看到这种画面,阿卡德将军心中的斗志都产生了一丝动摇。这帮兽人被烈火烧到眼珠子都融化了,却还在奋力撞击城门,前面的人倒下了,后面的人就会立刻顶上。这些家伙完全不怕死的,也不怕痛,我要怎么才能打赢这样的军队? 将军在忧虑,而士兵们在恐惧,城门在攻城锤下轰轰作响,门后那些沙袋、原木和砖头发出稀里哗啦的声音。神佑武士团的团长已经和敢死队的兄弟们站在门口,一旦敌人攻入城门,那这些武士会不惜一切代价将敌人击退。 “轰!轰!轰!”大门摇摇欲坠。 门前已经一片火海,然而裹着湿毯子的兽人还在前仆后继的冲撞城门。将军估计在这样下去城门就要破了,他喊道:“堵住城门!” 就在这时候,奇迹突然发生了,攻城锤的架子恐怕是受不了火焰的高温,竟“轰”一下垮塌下来。巨大的攻城锤砸中了旁边的兽人力士,一个人的脑袋被砸成肉饼,另一个人的肩膀被砸得粉碎。巨大的攻城器拦在城门前面,仿佛一个路障,挡住了后面的援军。 将军松了一口气,心想:这次运气站在我这一边。 但恐怕没有下次了。 …… 李奥瑞克正迅速地穿戴盔甲。本来说好了,这场战斗没他这个伤兵什么事情的。但是外面打得这么热闹,他心里痒痒,也想去看看。他打算去城墙上走两圈,哦,要是运气不好被流弹爆头什么,或者让人家从后面一刀砍死,那真是再好不过。 “李奥瑞克!”门口突然传来了一个熟悉的声音。 “芙?”李奥瑞克的表情就跟上课玩手机被抓的学生一样,“你不是在前线救人吗?” “我回来取纱布。” 芙说着朝李奥瑞克走来,她打量了一下李奥瑞克这一身铠甲,叫道:“李奥瑞克!你要干什么?” 李奥瑞克说:“敌人都来,我当然要上去送……啊不不不,我是要上阵去杀敌啊!” “可你不是伤员吗?哪有伤员上战场的,前线还有许多健康的士兵呢!你给我待着!”芙十分激动地说道。 李奥瑞克说道:“你不明白!我跟别人不一样。” 芙说道:“我当然知道你跟别人不一样啊!所以你的性命才尤其宝贵,现在可以这样说,整个北伐军除了将军以外,你的性命最重要了。” “我也没有那么重要……” “李奥瑞克啊!你怎么一点都不把自己的性命当回事呢?”小修女急得眼圈都红了,“你不可能每次都运气好,然后死里逃生啊!” 李奥瑞克认真的说道:“相信我,芙,我绝对不会死的。” “我不信!” 李奥瑞克心想:我要怎么才能让这个固执的修女相信我死不了呢……等等,修女? 李奥瑞克灵光一闪,他有办法了。 “芙,你知道蛮族现在怎么称呼我吗?” “他们叫我‘七神之子’。” “七神……之子?”芙愣住了。 李奥瑞克说道:“对,经文不是说过吗,英雄西摩为他人而死,感动七神,便死而复生。我本来想装一下的,但现在我摊牌了,我就是西摩本摩!所以我死不了。” “您开什么玩笑……” 李奥瑞克也觉得自己这个说法有点扯淡,但他现在只能继续演下去,于是肃然说道:“你觉得我像是在开玩笑嘛?” 芙望着李奥瑞克的眼睛,脑中闪过了种种画面——这个男人孤身一人夺下野狼城,然后在尸山尸海中死而复生,然后他变魔术一般找到了马群,组建了高原人梦寐以求的骑兵团,又用八百骑兵团完成了夜袭敌营、乱军从中取敌将首级、一声怒吼吓退十万蛮兵这种只能出现在神话里边的事情…… 如果别人说自己是神话中的七神之子,那芙只会当他看玩笑,说不定还要斥责他“亵渎神明”。然而李奥瑞克这么说,却由不得她不信。 “真的?”芙眼神发直,“你真的是七神的私生子,死而复生的英雄西摩?” 李奥瑞克连连点头,“啊对对对,你总算相信了?相信了就不要再管我了,忙你的去吧。”李奥瑞克说着走了出去。 “啊……” 走掉了。 芙愣在原地,傻掉了。 在高原人的七神教里,修女就是献身给神的女人。放在远古蛮荒时期,那么每年神灵索要祭品的时候,这些修女就要去当祭品的。虽然现在已经不是活人献祭的时代,但在教义上、经文上还有许多的神话故事中,修女,就是用来侍奉神灵的。她们的使命就是不惜一切的去侍奉神灵,辅助祂们完成造就人间天国的宏图伟业。 所以……我该怎么侍奉他啊? 芙看了一眼自己平坦的胸部,然后脸“腾”的一下红了。 第三十一章:你是傻X中的男子汉 斯特尔一刀砍翻了面前的蛮兵,又踹翻了一架飞梯。 身为神佑武士团的团长,他也是个身经百战的老兵了,他想过这场仗会很难打,但却没有想过这么难。蛮族士兵的素质之强大超乎他的想象,这些家伙看似是乌合之众,实则训练有素,作战凶猛,最重要的是他们不怕死。 神佑武士团本来就是以“悍不畏死”著称,然而敌人竟然比他们还勇敢,这件事情让斯特尔受到了极大的打击。他不明白这些蛮子为什么如此凶猛,是他们有坚定的信仰?还是他们生来就如野兽一般的嗜血? “决不能让一个人爬上城墙!”他高喊道。 此时,蛮兵们正扛着一架一架的飞梯试图攻城。那些梯子轻便窄小,蛮兵一人背着一个梯子还能跑的飞快。一个看不见就会有几十个梯子铺满城墙的边缘,然后,蛮兵就会顺势而上。 尽管守城方在面对这种情况的时候有地利的优势,但架不住敌人太多了,速度也太快——斯特尔眼看着一群裹着湿布衣的武士嘴里叼着大刀,手脚并用的爬上飞梯,他们动作飞快,仿佛是在梯子上奔跑! 云梯车,飞梯,还有神出鬼没的乌鸦人给了城墙巨大的压力,士兵们顾此失彼,刚推倒一座飞梯,就看到一辆云梯车搭上城墙;刚用长矛和燃烧弹毁掉一辆车,天上的乌鸦人就会俯冲下收割人头……而且在这期间,敌人的还在持续不停倾泻火力,投石车、燃烧的箭矢、还有从天而降的燃烧弹,虽然还没有一个蛮兵攻上城墙,但是城墙上面已然成了人间炼狱。 斯特尔感到了深深的担忧——他看到了混乱,十足的混乱,他看到负责灭火和运送弹药的风行团在城墙上推梯子,看到修补工事的工匠在操控投石机,看到拿着长矛的人在戳天上的乌鸦人,看到有人东奔西跑,仿佛无头苍蝇。 士兵们确实在奋力作战,但是已然乱了套。这种混乱对于守城方非常不利的,守城军队本来是一个系统,就像是一台精密的机器,每个齿轮各司其职才能让这台机器最高效率运转,现在这副样子,崩溃就是早晚的事。 果然,不远处的库房着了火,然后却没有人救,原来打水的人去帮着抬伤兵了;然后士兵们手里的燃烧弹马上用完了,却没有人送来第二波补给,勇士团的团长在咆哮着质问风行团,风行团的团长却不知所踪;接着有个蛮兵抓住空缺一齐登上城墙,好在斯特尔手疾眼快,一刀将其杀了,然而那个地方本该是勇士团负责的。 乱了,全都乱了! 混乱的加剧会让这个系统快速的陷入崩溃,这种时候,必须有一支军队站出来,修复这个混乱的系统。 这时阿卡德将军一声怒吼:“亲卫队何在!” 接着一直在城墙下待命的阿卡德亲卫队站了出来。 北伐军每个军团都有特定的职务,例如勇士团正面步战,血矛擅长负责对付骑兵和结阵防守,鹰眼团主要是弓箭手,风行团负责后勤运输等等。然而阿卡德将军的亲卫队并无特定的职务,也不精通任何领域,但他们什么都会一些。他们会操控投石机,只是打得不太准;他们上阵搏命,但武艺不如勇士团的高强;他们也能救助伤兵,只是手法粗暴,可能会加速伤员解脱痛苦……但是在这种时候,这支万能预备队就像是一支万能的止血贴一般堵住了北伐军的伤口,修复了这个濒临崩溃的系统。 亲卫队迅速化整为零,扑向了每个需要他们的地方。一时间城墙上的混乱情况有所缓解,各位团长赶忙命令自己的人回到岗位,这台机器又逐渐恢复了一开始的状态。 可就在这时候,南城墙上竟然传来了蛮族号角声!阿卡德将军猛然转头望去,只见一面青绿色的野兽旗帜在城墙上飘舞! “南城墙……已经沦陷了?” 阿卡德将军的心脏仿佛是让人扎了一刀,浑身的血液都凝固了。 …… 李奥瑞克牵着墨崔迪走出马棚,那叼毛马打了个响鼻,问道:“老板,今儿咱们干谁去啊?” “老板?”李奥瑞克问道,“你不应该叫我主人吗?” 先前李奥瑞克跟希雅谈过了,将墨崔迪要了过来,现在墨崔迪是李奥瑞克的“私家马”了。 墨崔迪说:“我的主人只有希雅一个,你只能是老板,这叫忠臣不是二主!” “行吧,我也挺喜欢老板这个称呼的。”李奥瑞克耸肩。 李奥瑞克说着翻身上马,他摸了摸身上的铠甲,又确认了一下武器的情况,然后说道:“往西去。” “得嘞!”墨崔迪一声驴叫,抬起蹄子就跑。 这时候李奥瑞克忽然听见身后有人喊道:“李奥瑞克大人,您要去哪?” 李奥瑞克轻轻一拽缰绳让墨崔迪停下,然后转过来,看到战地医院门口站着一个拄拐的伤兵。这人他似乎见过,应该是那天晚上跟他一起夜袭敌营的骑兵之一。 “你是……” “我叫比尔格!”他大声说道,眼睛里散发着看见偶像时的光芒。 李奥瑞克点了点头,说:“我要去支援城防。” “为什么不带我们一起去?”比尔格瞪大眼睛说道。 老兄,你这腿还瘸呢,我带你去干嘛啊?我是去送人头的,你别跟着一起啊,难道你有亡语效果吗? 李奥瑞克忽然想起自己现在是百夫长了,于是干咳了一声,说:“伤兵比尔格,我命令你,立刻回去养伤!” 那人一愣,说:“呃,我愿意听您的话,但您似乎无权命令我?” 李奥瑞克也是一愣,“啊?为什么不听我的?” “因为我其实也是百夫长。”那人不好意思的笑了起来。 艹,好尴尬! 这家伙一脸杂鱼样,怎么也是百夫长啊? 接着比尔格说道:“李奥瑞克大人,您要是想支援城防,那就带我一起去。” 李奥瑞克说道:“你一个瘸子去了不是送死吗!” 比尔格激动地说道:“我能骑马,也能挥剑,还能坐在城垛上往下丢石头,只要我的性命能换掉一个敌人我就够本,两个就赚到!” 接着比尔格身后又出来几个伤兵,大喊道:“我们也要去!”这一喊,楼上的窗户也跟着开了,许多人挤在窗口喊道:“李奥瑞克,带我们一起!” 接着,医院门口站满了一群精神焕发的残疾人,估计有五十来个。这些人有瘸腿的,有胳膊打石膏的,还有脑袋上缠着纱布的…… 妈的,芙要是看到这一幕,非得把我宰了。 李奥瑞克骂道:“都他妈回去,你们作死吗?” “对,我们作死!”人们纷纷喊道。有个粗鲁的大汉拿刀子顶着自己喉结,说:“李奥瑞克大人要是不让我们去,我现在就死!” 艹了,这都跟谁学的……哦,可能是跟我学的,那没事了。 李奥瑞克叹了口气,然后大声说道:“好吧,那就一起来!” …… 南边城墙上的战斗十分惨烈。 米兰爵士那金色的披风已经破破烂烂了,上面缠着黑色的污泥和红色的血浆,他时常拿来炫耀的盔甲上也被砸得凹陷了进去,胳膊上的臂甲裂开一个大口子,鲜血顺着裂缝流淌下来。 米兰爵士从没这么狼狈过,他此时不禁想到:早知道这么难,就不参加什么北伐军了! 一块巨石落在米兰爵士脚边,“轰!”碎石飞溅,米兰爵士也摔倒在地。他在尘土中挣扎着站起身,就感觉眼前一片模糊,原来是锋利的石片划破了他的额头,鲜血流进眼中。 那块石头如果再稍微歪一点,我的脑袋就要开花了,他心想道。 想到这里,一股前所未有的恐惧在他心中弥漫,恐惧让米兰爵士失去了思考的能力,待在原地,瞪大眼睛看着周围的一切——他看到一个狼人手持双刀到处杀人,转眼就砍掉了三个脑袋;他看到一个强壮的高原人被蛮兵一刀斩断胳膊,然后发出刺耳的嚎叫;他看到一个瘦小的男人抱着强壮的蛮兵跳下城墙……而他就像个旁观者一样,只是看着,仿佛这一切都与自己无关。 直到格罗温一刀砍死了后面那个打算偷袭他的士兵,米兰爵士在清醒过来。 “你他妈在看哪呢?”格罗温骂道,“脑袋坏了吗?” “啊,不,我……”米兰爵士不知道该说什么。 格罗温吼道:“要么战斗,要么滚!”说罢格罗温便重回战场杀敌。 米兰爵士知道自己应该战斗,但是他的手在发抖,他知道自己应该勇敢起来,可是他却控制不了自己的想法,他心想:打不赢的,敌人已经攻上城墙了!我们本来就比敌人弱,也就是依托着城墙还能与之一战,现在敌人攻上了城墙,我们还拿什么打? 又一个扛着战旗的蛮兵攀上了城墙,他将旗子插在地上,然后从怀里掏出号角用力吹奏。蛮兵们听见号角声,看到战旗,作战更加凶猛了,而城墙上守军却逐渐收缩防线,露出越来越多的缺口。 米兰爵士惊恐的喊道:“将军呢?将军怎么还不派人来支援?” 格罗温回答说:“将军那边肯定也腾不出手啊!我们只能靠自己。” 米兰爵士望向将军的北城墙,只见那边燃起了熊熊大火,城内也是浓烟四起,天空上的石块和箭矢全都是蛮族丢来的,却不见高原人的投石车还击。越来越多的蛮兵爬上城墙,嚎叫着朝他们杀来……他身边的战士在一个个倒下,在蛮兵的黑钢屠刀之下,贵族、骑士还是平民都没有区别,死亡面前众生平等,米兰爵士也不例外。 “我们都会死的!”他哭喊道。 他趔趄着奔跑了起来,却不知道该跑向何处,到处都是敌人,他本想跑下城墙,却发现楼梯正是最激烈的战场。他只能往前跑,跑向敌人更少的地方。可是这样一跑,米兰爵士脆弱的后背就暴露了出来,一个蛮兵注意到了他那闪闪发光的金袍子,便提着刀追了上来。 米兰爵士感受到了后面有人,他惊呼着回头,就见大刀朝着自己头顶劈来。他像个娘们一般尖叫,就眼睁睁看着那把刀披在他的头上。 “砰!” 马刀砸中了他的铁盔,却没能劈开那厚实的护甲。米兰爵士这一身衣服都是绝顶好的防具,若是寻常人早就被劈开了脑袋。然而这股巨力也震得他一阵眩晕,米兰爵士站不起来了,他跪在地上说道:“饶命!” 然而蛮族人听不懂高原人的语言,或许就算是听懂了,那蛮子也不打算放过他。 屠刀再一次落下,米兰爵士意识到自己再怎么求饶也没用了,他几乎是本能的从地上捡起一把刀来,就横在了面前。“砰!”蛮子的马刀落在米兰爵士的刀背上,米兰爵士双手持刀格挡,而对方则将全身的力量压在刀上。 上午的阳光落在刀刃上,反射出渗人的寒光;蛮兵凶恶的面孔如厉鬼一般让人畏惧;米兰爵士感觉自己的力量要用尽了,下一刻,刀锋就会劈在他的脸上,让他离开这个丑陋的人间。 他几乎要被这种绝望逼疯了。 忽然,一个巨大的影子从头顶飞过。米兰爵士和那个蛮兵全都惊讶的抬起了头。 那是一匹马。 一匹白色的高脚马! 是墨崔迪载着李奥瑞克跳上了城墙! 那一刻,剽悍的战马与威武的骑士融为了一体,他挡住了刺眼的阳光,像是踩着天空在奔跑。 米兰爵士的世界仿佛静止了,那一幕就像是副油画一样印在了他的脑海之中。 接着,李奥瑞克的马刀劈开了那个蛮兵的脑袋。 此时在他身后,又有几十名骑兵陆续跑上了城墙。米兰爵士瞪大眼睛看着这支突然出现的奇兵,这些人几乎个个挂彩,要么胳膊缠绷带,要么腿上打石膏。 这不是那些负伤的八百勇士么?他们怎么来了! 李奥瑞克横刀立马,高声说道:“扫清城墙!” 接着李奥瑞克带着这些骑兵在城墙上开始了冲锋,米兰爵士还是第一次见到骑兵这么用的,也就是野狼城的城墙足够宽,才能容下战马奔跑。骑兵团的突然出现杀得蛮族措手不及,这些蛮子为了登上城墙大多是轻装上阵,他们没有长矛、盾牌和铠甲,根本就无法对付骑兵的冲锋! 只见李奥瑞克手起刀落,像死神一般收割着蛮兵的脑袋,他一边冲锋一边高呼自己的真名,那些蛮兵听到“李奥瑞克”这个名字,顿时吓得抱头鼠窜。蛮兵不怕死,但他们害怕强者。在蛮族的信仰里,强悍的武士会被人们神化,然后自发的进行崇拜。许多部落崇拜的神灵都是古代的英雄,甚至有一些部落崇拜活着的战士。蛮兵崇拜“战神”十分狂热,不输给任何邪教徒。 而李奥瑞克无疑是蛮子心中的“战神”,没人敢对抗战神,甚至没有人敢看他的眼睛。 李奥瑞克和这几十名骑兵就像是一把锋利的尖刀,将城墙上这堆混杂在一起的乱麻通通剪碎了。格罗温团长抓住这个机会,大声命令道:“士兵们,把那些梯子推倒!夺回城墙!” 李奥瑞克在前面冲锋开路,步兵们就紧随其后,他们先是乱刀砍死那些慌不择路的蛮子,然后又推翻飞梯,斩断蛮族的军旗,然后又在云梯车上放火……很快,城墙上出现了大片的空白安全地带。 就这样,他们从城墙的中段一直杀到西边瞭望塔,然后李奥瑞克说道:“停!后队变前队,掉头!”骑兵团们原地停下,然后操控着战马在狭窄的空间里踱着小碎步掉头。 步兵们自觉分开,给骑兵们让出路来。 “冲!” 随着李奥瑞克一声令下,骑兵团又从西杀到东,就这样,南段城墙的危机总算是化解了。士兵们纷纷欢呼起来,高呼李奥瑞克的名字。然而他们越是呼唤,米兰爵士就越觉得脸上火辣辣的发烫——我他妈的在干嘛啊? 此时骑士们从米兰爵士旁边走过,他抬起头,恰好和李奥瑞克四目相对。他看到李奥瑞克的眼神仿佛是在看垃圾。这让爵士心中冒起一股邪火,他不假思索的喊道:“李奥瑞克,你们早晚会死的!” 李奥瑞克停了下来,骑士团也停了下来,士兵们也都望向他,仿佛天空上的风都停了。格罗温脸一黑,快步朝着米兰爵士走来,同时悄无声息的拔出了他的马刀——一个扰乱军心的逃兵,没有活着的价值!哪怕他是贵族的儿子。 “等等!”李奥瑞克喊住了格罗温。 接着李奥瑞克看着米兰爵士,说:“我没时间和你讲太多废话——听好!” 米兰爵士站了起来,惊惶道:“你要干嘛?” “米兰爵士!”李奥瑞克突然大声喊道,“我从认识你的第一天,就觉得你是个纯傻逼了!但我从没有瞧不起你,你知道是为什么吗?” “为什么?” “据我所知,你是自愿参加北伐军的,爵士,在这之前你本可以继承家族最富饶的港口,但你选择当一名战士。” “你很勇敢。” 爵士哑然——勇敢?我配吗?他现在只想着活命了,早就将参军的意义抛之脑后。现在李奥瑞克这番话让他想起了自己为什么参加北伐军,哦,是的,我想证明自己的剑术和马术,我还想为家族争光,我杀了那些四处掠夺的蛮子来为我的好妹妹报仇!我本该是个英雄,可是我他妈现在成了一条狗! 米兰爵士感觉眼睛一酸,泪水也绷不住了。 李奥瑞克此时说道:“你就算是傻逼,也该是傻逼中的男子汉。” “别把你最后一点荣誉也丢了,爵士!”他怒吼道。 李奥瑞克说着便调转马头往前走去。 然而李奥瑞克的话语却在这个懦夫的脑海里回荡不休。 米兰爵士心想:我或许不能像那个英雄一样闪闪发光,但我至少该做个男子汉。 突然,他好像想通了什么似得,“扑通”跪下来,高喊道:“李奥瑞克!借我一匹马,让我一起去吧!” 接着,米兰爵士那颗傲慢的头颅“砰”一下磕在地上,眼泪穿过眉毛流进石砖的缝隙,待他抬起头的时候,额头上多了两道向上的血污,滑稽又丑陋。 李奥瑞克没有理会。 “求求你了!”他大喊着,又一次狠狠的磕头。 李奥瑞克停下来,扫了一眼自己的骑兵兄弟,他看到有个士兵已经重伤到无法骑马,就问那人说:“你叫什么名字?” “阿曼斯。”那伤兵回答。 “阿曼斯,你做得很好了,现在我命令你回去疗伤,把你的马借给这位爵士。 阿曼斯瞪了一眼米兰爵士,鄙夷的说道:“我的马不借逃兵。” 米兰爵士脸色憋得通红,却说不出半句话来。 李奥瑞克沉吟少许,说:“那假如我为他做担保呢?” “这……”阿曼斯愣住了。 米兰爵士也是一样。 …… 最终米兰爵士骑上了阿曼斯的战马,跟着李奥瑞克一起前往了北城墙。 第三十二章:李奥瑞克煮酒论英雄 李奥瑞克的突然出现逆转了本来颓败的局势,骑兵在狭窄的城墙上,就如同泥头车钻地道一样,谁他妈的不服就直接创死!李奥瑞克心想:以后我要是组骑兵团,就叫“泥头车团”得了。 另一方面是,随着李奥瑞克的登场,高原人士气大振,而蛮族却军心动摇。他当初斩杀狂兽人的那一幕实在是太惊悚了,在蛮族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记忆,就算是乌鸦王将这事情压了下去,士兵们也无法驱逐心中的恐惧。 而且,李奥瑞克今天的表现也符合“战神化身”这个设定。别说是蛮子了,现在就连高原人看他的时候,都给他戴上了某种神圣的光环。 李奥瑞克感觉到:冷兵器时代的战争,非常强调勇气或者说士气。一旦你怂,你就会变成万人捶的破鼓,众人推的墙;但如果你勇,你就能勇冠三军,你就是吕布在世,你越勇别人越怕你,别人越怕你就显得你越厉害,然后形成一个正面循环。 总之,蛮族第一天的攻城无功而返。 这一天下来蛮族伤亡惨重,城墙下的尸体堆积成山,攻城器也毁了不少,尤其是云梯车。这东西需要耗费大量木材,造一台也不容易,而这一带大多是平原,没有什么木材,估计乌鸦王要心疼一阵子了。 高原人这边也有些伤亡,不过尚在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比较麻烦的是北城墙裂开了一个口子,铁锤军团的人连夜加固,希望这里不要出事。 傍晚,李奥瑞克又去老肥那里加餐了。修复身体消耗了太多体能,一般的军粮他根本就吃不饱。厨子老肥也早有预料似得,早早就给他准备了一锅炖肉、两大杯新打的黑啤酒还有许多面包和酸菜。 李奥瑞克一边吃肉,一边拿面包沾着肉汤吃,然后在拿啤酒将吃食冲下肚子。老肥则在一旁发出了所有的胖子都会有的灵魂质问:“你他妈吃这么多,怎么就不胖呢?” 李奥瑞克笑了,咽下一口麦香浓郁的热面包,说:“你不是以你那身肉为荣吗?怎么,也想减肥了?” 那胖哥哥说道:“倒也不是,我就是有点嫉妒,你看看军队里那几个漂亮妹妹全都围着你转,唉,胖哥哥我也是一表人才,怎么就没人喜欢呢?” 您长得就跟洋葱骑士一样,很难有人喜欢吧? 话虽如此,但老肥确实是个很好的人,他内心善良待人宽厚,做饭的手艺又好,李奥瑞克非常喜欢这位兄弟。 老肥叹了口气,说:“算了,美色和美食不可兼得,我就选后者吧。”老肥用大勺子舀了一勺炖肉,连汤带肉的吃了下去。 就在这时候,门忽然开了。老肥吓的一阵咳嗽,连忙说:“我可没偷吃……啊?米兰爵士?” 米兰爵士,他一手拎着玻璃酒瓶,一手缠着绷带,看上去醉醺醺的。 “喝点?”他摇晃着酒瓶说道。 胖哥哥爱酒,隔着老远就嗅出了味道来,叫道:“我艹,迪兰斯之夜?好酒啊!” 米兰爵士得意的说道:“那是!老子能跟你这泥腿子喝一样的酒吗?” 胖哥哥脸色一僵,也不知道该怎么说话,就只得苦笑。米兰爵士却也是一愣,脸上竟然有些彷徨,他挠了挠头,说:“呃,我也不是那个意思,你别忘心里去……那个,一块喝点?” 爵士说着拿来一个玻璃杯,给老肥斟满了。 米兰爵士为人傲慢这是人尽皆知的,怎么今天知道认错了?老肥愣了,眨了眨眼睛,也不敢接他递来的酒。米兰爵士就友好的拍了拍老肥的肩膀,然后将酒放在了他面前的桌上。 李奥瑞克也觉得怪异,问道:“爵爷,您这是怎么了?喝大了?” 米兰爵士在旁边坐下来,叹了口气,说:“那个……李奥瑞克,你也喝点?” “行啊。”也不知道这家伙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米兰爵士说着又从怀里掏出两个精致的银色酒杯,说:“好酒当然要配好杯子。”他给自己和李奥瑞克都倒满了,说:“来,一起喝一杯。” 这时候胖哥哥忽然站了起来,表情有些尴尬的说道:“那你们聊,我先出去劈点柴火。” 米兰爵士是军团长又是贵族,老肥是个平头火夫,两人地位差了太多,他是没资格跟爵士一起喝酒的。 “老肥,你坐。”李奥瑞克朝他招手说道,“爵士说了一起喝。” “呃……”老肥不知道该不该坐下。 米兰爵士也点了点头,说:“我不知道你在这,不然我就多带一个银杯子了。” 于是三人坐在桌上,一起举起了酒杯。米兰爵士开口说道: “我提议,第一杯敬牺牲的战士。” “好!” 三人举杯共饮,李奥瑞克和老肥都不禁赞叹那酒的美味。 “那第二杯为了胜利!”李奥瑞克说道。 三人又喝了一杯。 “第三杯……敬你,李奥瑞克。”这回米兰爵士也没碰杯,就一口闷了下去。 接着爵士打了个酒嗝,说:“李奥瑞克,我为我从前所有的愚蠢行为感到愧疚,我向你道歉。” “我接受你的道歉。” 米兰爵士愚蠢、短视、贪婪、自私……但他没有大奸大恶,而且他勇敢的战斗了,李奥瑞克见到了他杀敌的样子,不说勇猛无畏,但也算得上勇敢。李奥瑞克认为,若一个人能迎着敌人的屠刀勇敢战斗,哪怕他再坏、再讨厌,李奥瑞克都会给他基本的尊重——对战士的尊重。 米兰爵士点了点头,说:“我还有一件事情想问你。” “请讲。” “你为什么信任我?”米兰爵士问道,“你应该看到我那丢人的样子了,我几乎是个逃兵,我甚至卑贱到跪在蛮子脚下,为什么,为什么你还会那样做?”他那声音仿佛要哭出来一样。 烛火在摇曳,李奥瑞克在沉默。并非他不愿意回答,而是他也不知道原因,那一刻他只是一时冲动,就相信了这个让他讨厌的人。李奥瑞克扪心自问——为什么呢?因我是个单纯的傻瓜,还是说我像圣母一样同情心按斤卖?不,都不是,我…… 三人都不说话,老肥闷头喝酒,李奥瑞克脑中闪过米兰爵士之前那各种让人厌恶的行为来。忽然,他找到了答案。 “我曾经看到过你眼睛中的嫉妒,在我攻破城门的时候,在我组建骑兵的时候,在我从蛮族大营活着回来的时候……包括今天白天那一次。米兰爵士,你嫉妒我。” 米兰爵士那张被酒精熏红的脸更红了,他大声说道:“是啊,我当然嫉妒你!你是这么闪闪发光,你做什么都行,你还这么年轻……衬托的其他人都像是侏儒、麻风病人和痴呆泥腿子!我,我可不是个蠢货,我来这里之前,在所有贵族子弟里力气最大,使剑最好,我还能射箭呢!我曾经一箭射下来两只鸽子,两只!”他竖起两根手指,就仿佛那鸽子肉还串在他的指头上,“我还读过许多兵法……但这一切有什么用呢?在李奥瑞克大人的光环面前,我再怎么努力都像是小丑一样可笑啦,那我还不如去做些烂人该做的事情……”他抄起大酒瓶子灌了起来,旋即他眼框飙泪,鼻涕口水也淌出来,那张脸就仿佛是个漏酒的竹筛。 “我就是这么丢人,就这么废物,可我也不想啊!我到底要怎么样才能追上你?我不知道啊!” 李奥瑞克知道这种感觉,他能理解——他将其称为“凡人的怒火”,上辈子他也是一样的普通人。 李奥瑞克说:“所以你觉得我为什么会相信你?” 米兰爵士声音沙哑的问道:“因为你想看我的笑话?” 李奥瑞克摇头,说:“因为我觉得我应该给想当英雄的人一个机会。” 米兰爵士愣住了,眼睛睁大就像是金鱼;老肥也放下了酒杯,脸上的肥肉激动地颤抖,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米兰爵士的表情逐渐变得扭曲,痛苦,十分的痛苦,就像是个把宠物养死了的孩子。 他用哀求的语气说:“但我当不了英雄啊!李奥瑞克,你看我虽然跟着骑士们战斗,但其实我一个蛮子都没杀,我马术太笨,骑马时候的剑法也烂,我只能大喊大叫,装成很勇敢的样子……我做不到你那么厉害。” 李奥瑞克点了点头。他虽然年纪看上去比米兰爵士小,但他两世为人,其实活的时间比米兰爵士多,思想也更为成熟。他想了想,说:“爵士,你说的不错,但英雄不是你想的那样。” “什么意思?” 李奥瑞克打了个响指,说:“我举个例子啊,我说一个英雄,你一定想不到。” “谁?” 李奥瑞克一把搂住旁边的胖哥哥,说:“我看老肥就挺英雄的,至少是个八分的英雄。” 米兰爵士一脸“你他妈逗我”的表情,老肥也不好意思的笑了,浑身肥肉乱颤,说:“李奥,你别说笑,我算什么英雄?” 李奥瑞克摆了摆手,问道:“我问你三件事情。” “你说。” 李奥瑞克说:“老肥,你做菜缺斤少两过么?” 老肥拍着肚皮说道:“那肯定没有啊!” “那好,你做的东西好吃吗?” 老肥骂道:“他妈的,好不好吃你不知道吗?” “最后,你做的东西干净卫生吗?” 老肥气笑了,“你吃那么多,也没见你死啊!” 李奥瑞克一摊手,说:“那就对了,我看老肥就是个英雄。” 米兰爵士问道:“厨子也算英雄?” 李奥瑞克笑了起来,说:“那当然算了,因为他把厨子能做的事情都做到最好了,不是吗?” 米兰爵士和老肥似乎还不明白,李奥瑞克就进一步解释道:“他一个火头兵,除此之外,还能更加英雄吗?难道你让他拿上菜刀,骑着猪,到战场上去杀掉敌人的将军才算是英雄?米兰爵士,你认为英雄的标准就是大出风头,是开疆扩土、攻城略地、甚至是屠龙那样的壮举,但这个世界是由各种各样的人组成的,如果人人都去追求功名利禄,那么其他事情不就没人做了吗?那样的话,英雄不英雄的还有什么意义?” “我再说白一点吧,所谓的英雄啊,就是先接受自己,与自己和解,然后在自己拥有的条件上做到最好,你要先接受你自己的一切,然后你可以问问你自己:我是什么样的英雄?” 米兰爵士听完这话,表情露出了一抹哀伤,说:“那岂不是说,许多人一生里不管怎么努力,也无法做真正的英雄了吗?像是老肥这位伙计,他做的再好,也就是厨子,但厨子是……是下等人。” “这确实是让人绝望。”李奥瑞克点了点头,“正因如此,那些看清生活的真相之后,依然热爱生活的人,才算是真的英雄。” “有人生来双腿畸形,那他只要能撑着拐杖走路,我们便说他是英雄;有人生来就是痴呆,那他只要能找到一份糊口的工作,就很了不起。但一个大学士的儿子,至少也要和他父亲一样博学,我们才会说他‘没有辱没家族的徽章’;若是国王的太子,那他要做的事情就更加困难了。” “米兰爵士,我们都要学会认识自己,判断自己的上限,然后奋力去攀登。如果这个世界有神,那祂在一开始就为我们每个人筑造了一座高塔。每个人力气不一样大,所以这些的高塔也都不一样高,但只要能攀到顶峰,你就可以问心无愧的说:‘我是个英雄。’。” 米兰爵士默默点头,说:“我懂了。” “谢谢你,李奥瑞克,我再敬你一杯。” 最后一杯酒下肚,那男人眼中的傲慢和偏执尽数褪去了,清澈的像是少年。 第三十三章:魅魔普希拉的复仇 乌鸦王连着强攻了野狼城七天,然而那座城市仍旧屹立不倒。在这期间,乌鸦王损失十分惨重,每天都丢下上千尸体,攻城器更是一片片的化为灰烬。各大联军的领袖也有了意见,说,这样下去就是白白送死啊,虽然我们愿意为了乌鸦王肝脑涂地,但是也不能这样糟蹋人命。 乌鸦王也没有想到敌人的抵抗会这么强烈,毕竟之前的高原人全都是懦夫,别说是抵抗,基本上见了蛮族勇士就要投降。蛮兵这些年来杀了太多高原人以及其他边缘种族,并掠夺他们的财富、牲畜和女人,这使得蛮族人产生了一种固有的印象——高原人就是沼泽里的老鼠,我刀都拔出来了,你们为什么不投降? 乌鸦王认为,这都是那天晚上的劫营给了高原人勇气。那个男人,那个叫李奥瑞克的家伙,他成了人们心中的战神,他夺走了蛮族勇士的气魄,又点燃了高原人的斗志,使得胜利天平前所未有的逆转了。 乌鸦王眼睁睁的看着,最近这几场仗,只要是蛮兵攻上了城墙,或者取得了一点优势,那么李奥瑞克就会登场。他会高呼自己的名字然后带头冲锋,接着,高原人就会和喝了烈酒一样发狂,悍不畏死的战斗,而蛮族勇士就会吓的抱头鼠窜,甚至是直接跳下城墙摔死——是的,他们宁可从城墙上摔死,也不敢直面这个可怕的男人。 乌鸦王怀疑,下回李奥瑞克都不用出面,只要把他的画儿往墙上一挂,我手底下这些懦夫就会吓尿裤子了。 幕僚和部落领袖们恳求乌鸦王,派巨人出来攻城,若是再不用这些杀手锏,他们一定会败北的。然而乌鸦王虽然吃了亏,头脑却很清醒,从之前的情报来看,阿卡德那个老头大概率是有“地精弩炮”的,那种弩炮能刺穿巨人的铠甲,然后箭矢会在他们体内炸开花。这种东西是巨人克星,除非先把这些弩炮砸了,或者知道他们布置的位置,不然乌鸦王绝不会派出巨人。 从战术层面来说,巨人是一把双刃剑。巨人固然能扩大优势甚至是扭转战局,但如果巨人倒了,那么我军的士气就会溃败。迄今为止还没见过那支蛮族军队在损失了巨人战士之后,还能打胜仗的。 而且,乌鸦王没有太多时间了。北方的战事比他预想的要麻烦,天王已经派了使者来各大部落征兵,乌鸦王必须赶紧把南边的祸患解决掉,然后投身到对付“古代恶魔王”的战争之中。 那我该怎么办呢? 此刻,乌鸦王将帐里的闲人都驱走了,独自坐在榻上抽烟,他已经许久没遇到这么棘手的事情了。每次,乌鸦王抽不完一袋烟就能想出办法来,可这次他已经抽了第三袋,却还是一筹莫展。 时至午夜,乌鸦王磕了磕烟袋,喃喃道:“李奥瑞克……必须除掉这个人。” 这时候他忽然嗅到一股香艳的味道。 “普希拉,你来了怎么也不打招呼?”他说。 魅魔普希拉悄无声息的出现在了乌鸦王背后,笑吟吟的说道:“乌鸦王,我这不是在和你打招呼吗?” 乌鸦王说:“你拿身上的骚味和我行礼?” 魅魔走到他面前,说:“您可别这么说,有的是人喜欢我身上的味道呢,我可是纯血的魅魔,我的体液、头发、指甲、穿过的衣服、甚至是鞋袜放到拍卖会上都会被人抢购一空。” 乌鸦王狞笑,说:“那你值几个钱?” 普希拉脸上的笑容弥漫出一丝寒意,说:“只怕你买不起,蛮子。” 乌鸦王大笑了起来,说:“对,坏良心的东西,我现在是买不起你,我买不起任何一个魔族,但是战争年代物价波动大,兴许哪天你就需要打折大酬宾了,那时候我肯定带着兄弟们闯一闯你的洞府,凑一凑热闹。” 普希拉眉头微微一挑,说:“哦!我少说也有三个洞府供你们游玩,里边还有不限量的美酒和香料,但以你们的能耐,没个一二百人可不够看的,不然的话啊,只怕连我窖里的木塞子都弄不开呢!”魅魔说着在一旁的桌上坐下,然后将那裹着网袜的丰满大腿翘了起来。 这贱人,我早晚要整死她!乌鸦王咬牙切齿的想到。 “那么,你到底是来干什么的?”乌鸦王转移了话题。 魅魔普希拉说:“也没什么,我是看您攻不下城,心里郁闷,这才来为您分忧。” “你?哼!”听到这话乌鸦王气就不打一处来。他用烟袋敲了敲桌子,说:“你还有脸说这个话?当初你要是能把阿卡德那老头杀了,还会有后面这些事情吗?” 魅魔却也来脾气了,她用刺耳的尖嗓子“呦!”了一声,然后讥讽道:“还埋怨起我来了?当时你们搞情报的人是怎么说的,说整个北伐军里就没有一个魔法师,结果可好,我到那之后就被人家阴了,养了这么久的伤才好。我不怪你就得了,还埋怨我啦?那是不是以后到了我的洞府里,你自个喝吐了,也要埋怨我的酒咸呢?” 这件事情两人都有责任,乌鸦王也不好反驳,就说:“你这丧良心的婊子,那件事情姑且放下,另说你们家的公主让你来帮我打仗,可你办成过一件事情吗?事情做不成也就罢了,而且自打你来了之后,后勤部报告说,最近裤子的消耗量大幅增加,你有什么头绪吗?” 魅魔皱眉,说:“关我什么事啊!他们自己蚌埠住也赖我咯?裤子不够就缝新的,脏了就洗,再不行就光屁股打仗!我可从来没碰过你那些大头兵,怎么还怪到我头上来了……” “所以你到底想怎么帮我分忧?”乌鸦王将话题强行拉回正轨。 魅魔说道:“简单啊,你们打不过仗,不就是因为有李奥瑞克那个家伙吗?我去把他杀了,不就得了?” “你能杀得了他?”乌鸦王将信将疑的摸着下巴。 魅魔狞笑道:“当然,要是杀不了他,我就不回来了。” …… 今天蛮族没有攻城,累了一周的战士们也终于得以休息。 李奥瑞克则在跟希雅讲最近的战斗。 希雅跟李奥瑞克这种打不死的电锯人不一样,她上回夜袭敌营的时候受了伤,没个十天半月好不了,所以这几天的战斗她都没有参与。李奥瑞克知道她挂念战场上的事情,就来将这些日子发生的一切口述给她听。 希雅一手托腮,眼睛闪闪发光看着他吹牛逼,虽然她一直没说话,但那眼神里边满满都是:我老公好厉害!我好喜欢他!我好崇拜他! 李奥瑞克从一开始的有点腼腆,渐渐说的眉飞色舞。李奥瑞克不是爱炫耀的人,但是在希雅面前他忍不住。 李奥瑞克有时候会想自己和希雅之间的事情,感觉他俩之间的感情有点莫名其妙,也像是水到渠成。李奥瑞克没谈过恋爱,他脑海中的爱情应该是按部就班的,一定要先暗恋,再暧昧,接着告白,开始约会进行互相了解,一垒二垒本垒。但实际上是,他们一起战斗,一起养伤,然后很自然的就在一起了。 在这期间,希雅也没有考验他、没有要求他做什么、没有莫名其妙的发脾气、更没有整小仙女那套来PUA他,就很单纯的喜欢他。显然,希雅的爱情观念十分朴素,爱上你了,就认定你了,不会试探你、猜测你、或者让你猜她的心思,就将自己的心灵毫无保留的给了你。 如今希雅看他的眼神,就像是爱怜与崇拜融成的一江春水,就是妻子在看着丈夫。 这姑娘的观念和李奥瑞克截然不同,自从她鼓起勇气说出:“你愿意去我家吗?”的那一刻起,她就把二胎叫什么名都想好了。因为在这个时代,人们没有恋爱的观念,大部分人一生只谈一次恋爱,那个人就是他的妻子(或丈夫)。 李奥瑞克此时讲到第七天的守城战,说敌人这次动用了大量的弓箭手,箭矢如雨一般落下,李奥瑞克抢过敌人的盾牌挡在头顶才避免自己被戳成刺猬。他说的兴奋,只觉得自己机智勇敢,一时间却未注意到希雅有多紧张。直到他见希雅表情紧绷,这才意识到自己或许说的太过,便笑着解释道:“不过是一些箭而已,杀不死我的。” 希雅说:“我相信你能化险为夷,但我肯定会怕。”她朝着李奥瑞克的脸伸出左手,然后却又僵在半空。 “干嘛?”李奥瑞克眨了眨眼。 “不干嘛。”她飞速将手收回被子里。 回过味儿来的李奥瑞克一把将她的手又抓了出来,然后紧紧握住。接着,希雅的脸腾一下红了,小声说:“那个,李奥瑞克,不行!你……你还没见过我父亲呢,至少要得到他的口头允许……” “我也没打算干啥啊。”李奥瑞克说。 “哎?”希雅的表情和刚才的李奥瑞克如出一辙。 “你在想什么?跟我说说。” “呃……不,没什么。”她害羞的低下了头。 不行,欺负希雅真是太好玩了,明明长了个大姐姐的脸,却比芙还要单纯可爱。 这时候门忽然开了,芙推着餐车走了进来,两人连忙松开了手。 “吃饭啦!”小修女很高兴的样子。 她将病号饭端给李奥瑞克和希雅,口中还哼唱着家乡的小调。 “你今天看起来心情不错?” 芙点了点头,说:“将军说,蛮族士气大伤,这几天都不会来攻城了,伤兵们的状态也都不错,我今天可以稍微休息一小会。哦,今天的饭很丰盛哦,你们俩现在可以吃普通的食物了,需要补充营养。” 餐盘上面有菜有肉还有蘑菇汤,虽然不比老肥做的“肥肥快乐餐”诱人,但是卖相上也不差了。希雅和李奥瑞克接过餐盘开始用餐,芙行礼告退,转身出去给其他人送饭。 希雅一边吃一边面色凝重了起来,说:“李奥瑞克,我有个事情想跟你说,那个,你别生气好吗?” 李奥瑞克放下勺子,问道:“什么事这么严肃啊?说吧,我不会生气的。” 希雅表情很尴尬,说:“那个,我其实不会做饭。” “啊?”李奥瑞克一愣。 “你说好了不生气的!”她连忙说道。 李奥瑞克摇了摇头,说:“不是,我不是在生气,我只是不明白,你不会做饭就不会呗?这是什么很重要的事情吗?你不会做,以后我可以做,或者我们可以雇个厨子。” 希雅挠了挠红彤彤的脸颊,说:“可是妻子应该会做饭,还要缝补衣服,呃,可能还需要会纳鞋底、洗衣服、带小孩什么的……可这些我都不会,我只会使剑……” 听到这离谱的发言,李奥瑞克哑然失笑,说:“不是可以雇人吗?你是公爵的女儿,如果打胜仗的话,我也会有封地和附庸,仆人还是雇得起的。” 希雅说:“可是雇的人做事,总归没有自己的女人贴心啊,平时就不用外面那些粗手粗脚的仆人,都有自己的女人来伺候,比如说,将来你要是忙了一天,晚上想吃个夜宵怎么办?让下人做,那他弄的干净吗?符合你口味吗?万一他不用心,拿了不新鲜的食材怎么办呢?终究还是夫人们来弄才放心吧?” “夫人们?”李奥瑞克捕捉到了那个复数词。 希雅说道:“对啊,以后家里肯定人多,这些事情不用我操心。假如我们能光复故土,那你最少封个伯爵,伯爵的话不都是有一堆夫人前呼后拥的吗?” 说到这里希雅忽然笑了起来,她一拍手掌,说道:“对了!以后就把家务事都交给她们去做吧,最好把那些什么贵妇沙龙、招待客人、出账入账、管理仆人什么的破事也丢给她们,咱们俩就可以出去玩啦!我们可以去猎野猪、钓鱼、抓狐狸什么的……我可不想和现在一样,天天坐在办公室里看文件了。”说到这里希雅苦笑了起来。 李奥瑞克这才想起来一件事情——高原人不是一夫一妻制的。 高原人很久以前名义上是一夫一妻制,后来被蛮族碾到沼泽了,就痛定思痛,要搞“师夷长技以制夷”这一套,结果好玩意儿没学到,就学会了一个讨小老婆。现在这种陋习发展了二百来年,已经成了高原人自己的传统,不足为奇了。 此时他望向希雅的眼睛,只见那姑娘看着他的眼神里没有技巧,全是感情。李奥瑞克有种莫名的预感,现在的希雅愿意为他做任何事情,哪怕是死。 那一瞬间,他不光是体会到了幸福,还觉得心头一紧——这种状态对希雅来说太危险了。 李奥瑞克总会冒险的,他最害怕的就是希雅不了然情况,然后跟着他一起送命。此时他按住希雅的肩膀,十分认真地说道:“希雅,你听我说,我们的未来是一片光明的,但是呢,接下来还会有许多危险的战斗,在这期间你一定要保护好你自己,我要你发誓,将来哪怕你看到我死在你面前……” 希雅用食指抵住他的嘴唇,皱起眉头,斥道:“不许说这种话!” “好,我不说,那你一定要保护好自己,别冲动去做傻事,你看我虽然经常作死,但我死不了的!”说到这里他灵光一闪,“你还记得我第一次潜入野狼城的时候吗?那时候我用了一个能够隐身的魔法卷轴,其实那种保命的道具我还有富余的,真到危急时刻我可以拿出来用,我保命的手段太多了,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人杀得死我。”他尽量说得自信,以求让希雅安心。 “真的?”希雅歪头。 “嗯嗯嗯,真的,我肯定不会骗你的。” “嗯,那我相信你。”由于被爱情夺去了智商,希雅勉强算是信了他的鬼话。 “这就对了,你一定要好好活着,我死不了……” 说到这里,李奥瑞克忽然一阵头晕,怎么了?昨晚没休息好吗? 与此同时,希雅忽然说道:“怎么天黑了……李奥瑞克,我……我看不见你了!” “希雅?” 李奥瑞克也觉得眼前发黑,接着,周围的一切天旋地转,他猛然站了起来,就感觉自己的手脚都不听使唤了,接着他听见希雅惊恐的喊道:“李奥瑞克!你在哪?我看不到你了,我害怕,你在哪!” “希雅?希雅你怎么了?我……” 就在这时候,他的意识犹如琴弦一般崩断了。 “砰!” 李奥瑞克摔倒在地,不省人事。 第三十四章:你可欠了我一个大大的人情哦! 李奥瑞克在睁开眼的时候,已经来到了真理图书馆的大门前。 虽然说能来到这个地方是好事儿,但他这次真搞不懂是怎么死的。好像就是吃了饭,然后他和希雅就晕倒了,难道饭里有毒? 等等,希雅? 李奥瑞克的脑子一下就炸了——我只有濒死的时候才能进入真理图书馆,假如我是中毒濒死了,那么希雅现在肯定也不行了!我过会就能活过来,但是希雅可不行啊! 卧槽我刚到手的大长腿小媳妇,你坚持住啊! 李奥瑞克疯了一样冲进了真理图书馆,大声喊道:“管理员,有没有什么万能的解毒剂之类的?” 那黑色的巨人说:“万能的解毒剂?这里没有那种知识。” 李奥瑞克问道:“啥?就没有个什么化学百科全书什么的吗,或者是毒理学的书之类的。” 巨人说:“这个图书馆的知识储备,不会超过你那个世界的上限,至少第一层的真理都是如此。因此,符合你需求的,大概有这几本《草药学详解》和《炼金术毒性辨识》,哦,还有这个《驱魔圣书》。” 这三本书对应的是天然草药、化学药品、还有诅咒,可到底哪个能救希雅的命啊?李奥瑞克说:“我能全拿走吗?” 黑色巨人说:“那肯定不行啊!” “能不能先欠着,下次再付?” 巨人大笑起来,说:“有一得必有一失,有一失必有一得,你怎么可以用一份祭品,换取两份真理呢?” 不能浪费时间,希雅时刻都会丧命!想到这里,李奥瑞克握紧了拳头,想要一拳锤爆这家伙的狗头,然后抢了书就跑。可是他忽然想起了卡珊德拉和巨人的战斗的场景,灭世魔女卡珊德拉拥有强大的魔法和精神力,但在这个邪神化身面前依旧是个臭妹妹,被打的一脸血。李奥瑞克显然也不是对手。 那怎么办呢?我只能从三本书里挑一个,然后碰运气了!可如果我挑错了,那希雅不就…… 怎么办?我甚至还没被她的大长腿夹过呢!怎么能就这样失去她? 就在这时候,李奥瑞克头顶响起了一个声音。 “哦吼,看来你遇到麻烦了啊?” 他抬起头,就见那位银发白袍的魔女飘在空中,一脸的笑意。 李奥瑞克惊呼,“卡珊德拉小姐?你还在这里呢?” “哦,你还记得我的名字?”她眼睛一亮。 废话你说了这么多遍谁能忘啊? 不过现在不是说这个的时候了,李奥瑞克问她说:“我确实是遇到麻烦了,希雅中了剧毒,我要去救她的命!但我不知道该选什么书才好……” “救命啊?细说!” 听到“救命”一词,卡珊德拉脸上的戏谑瞬间褪去了,她迅速降落在了李奥瑞克面前,语速极快的说道:“先把她的症状告诉我!” 李奥瑞克说道:“就是,呃,饭后大约五分钟,眼前发黑,眩晕,呃,失明!发病很快,不到一分钟就失去意识了。” 卡珊德拉皱起眉头,问道:“没了?还有吗?有没有呕吐、腹泻、腹痛、抽筋、呼吸困难、心跳加速、胸闷、皮肤发麻、发冷以及强烈的濒死感什么的?” “没有,都没有。” 卡珊德拉轻轻用手指揉捏着浅蓝色的下唇,思考了五秒钟,说:“仓鼠草毒……” 李奥瑞克惊呼,“你确定?” “还可能是蓝凌毒、马粪草、灰种、恶魔草、烂眼睛和针孢蘑菇!” “到底是哪个?” “这些都算草药,你去拿《草药学详解》!快点的!” “好好好!” 李奥瑞克连忙从巨人手里接过《草药学详解》,他脑海中几乎出现了这片大陆上所有的草药与毒药,那一瞬间他便理解了一切,说:“是针孢蘑菇混合了恶魔草,可是……” 李奥瑞克整个人僵住了,他喉头蠕动着,却说不出话。卡珊德拉皱起眉头,问道:“你怎么傻了?说话呀!” 李奥瑞克面如死灰,说:“这种毒可以解,但是需要七种药材,我根本没地方弄啊!这种毒最多十五分钟就会毒发身亡,可是这些药材至少也得好几个月才能凑齐……” 希雅没救了。 这种巨大的挫败感击中了李奥瑞克的心脏,之前的一切胜利,一切的荣誉,在这一刻都烟消云散,毫无意义。我连自己的喜欢的女人都拯救不了,那弄这些还有什么用啊? 就在这时候,卡珊德拉说道:“告诉我需要什么药材。” 嗯?难道她还有办法吗?李奥瑞克就像是抓住了救命稻草的落水者一样,以相声贯口一般的语速说道:“一小片牛皮、两颗牛栏菇、一勺绿色魔晶粉、一小勺露水、一小勺圣灰、血孢、还有魔犬之牙!” 魔女的眼睛快速的闪动,就像是机器高速运转时候的显示灯,几秒种后她大声说:“好办!都好办!我说你记着。 “好!” 卡珊德拉说道:“牛皮略过,牛栏菇一般在牛栏朝南的土里会有,如果找不到就把牛都杀了,然后从它们瘤胃的反刍物里找一种灰色胶状物!” “绿色魔晶粉去找经历过火灾的树,被雷劈过的最好,树皮刮下来手臂这么长,用山羊的血浸泡30秒后,捣碎了拿筛子筛,就能得到粗制的绿魔晶粉。” “露水去找修女们要!这些娘们周一做早课的时候都会收集露水来供奉神灵。” “圣灰比较麻烦,你要找一个圣遗物拿大火来烤,出来的烟是银白色的,把用光滑的器皿放在烟上面熏,然后刮下来的银白色粉末就能当圣灰用。” “血孢就是鸡冠血,找个公鸡来杀了就有。” “至于魔犬的牙,我现在就教你怎么召唤恶魔!然后你自己去拔它的牙。” 蛤?召唤恶魔?现场拔牙?这也可以的吗? 但现在没时间怀疑了,李奥瑞克连忙说道:“快,我要怎么做?” 卡珊德拉说道:“先画魔法阵,然后是咒语和仪式,我演示一遍你来看……” 卡珊德拉麻利的咬破食指,用鲜血在地上画了一个五芒星法阵,李奥瑞克一看就懵了,这法阵好复杂!不光是要画的标准,还要写好多麻烦的符文咒语,看一遍完全背不下来啊!这题超纲了,老师! 接着卡珊德拉又开始吟唱咒语,同时双手结印。在这个世界里越是厉害的魔法,流程就越是复杂,一个简单的“生水术”尚且需要七个程序,更何况是这种听起来就厉害的恶魔召唤仪式? 卡珊德拉的咒语夹杂了恶魔语、兽语和人类古代的语言,并且还需要念出特殊的音调、还要踩着节拍。最他妈的要命的是,一边念一边还需要结印。这操作难度又超纲了啊,老师! 希雅最多还能坚持十分钟,让我十分钟学会这个,我怎么不去考清华呢? 卡珊德拉似乎也意识到了这件事情,她停下来,喃喃道:“不行,以你们这凡人的智慧肯定学不会我的宏深大法,那怎么办呢……有了!”她习惯性的打了个响指,用的却是刚刚咬破的那只手,她拇指上长长的银色美甲恰好划过伤口,掀起一块皮来,痛得她疯狂甩手,倒吸凉气。 接着她喊道:“管理员先生!我能把自己窥探真理的权力转让给他吗?我想让他拿一本初等恶魔召唤术。” 李奥瑞克惊了!我艹,魔女小姐这么够意思啊?义薄云天,简直就是关公在世。 有一得必有一失,有意识必有一得——李奥瑞克不知道魔女小姐是失去了什么东西才换来这一张门票的,但参考他自己每次都要死一回这个代价,魔女小姐一定是付出了很宝贵的东西才能进来。然后,她居然就这样将机会转让给我一个萍水相逢的人了?她为了什么?为了救另一个陌生人的性命?还是为了收买我的心? 那好,我被你收买了!你赢了,灭世的魔女卡珊德拉,你成功吸引我的注意了。 真的,哪怕她另有企图,但这一刻,魔女小姐身上散发的光环简直是刺眼。 图书管理员挠了挠头,说:“可是没有这样的先例啊。” 卡珊德拉竖起中指就骂道:“那你就开个先例吧,我操你妈!快点的,不然我把你骨灰扬了。卡珊德拉说到做到的!”她仿佛比李奥瑞克都着急。 李奥瑞克也喊道:“你不是说有一得必有一失,有意识必有一得?那卡珊德拉失去了自己的门票,自然就该得到些补偿对吧,而且我俩都同意这件事情……”李奥瑞克望向卡珊德拉,她挑眉一笑,说:“对,我自愿的。” 巨人懵逼了,挠了挠头,说:“我要问一下自己的上司,等会啊。” 巨人说着便消失了。 在巨人离开的这段时间里,李奥瑞克和卡珊德拉两人都紧张的等待着,时间一分一秒流逝,每拖一秒,希雅就危险一分。等了一会,卡珊德拉一咬牙,说:“我数十个数,他再不回来,我们就偷书。” 艹了,这魔女小姐是真的胆肥,李奥瑞克说:“行!” 虽说偷书风险很大,但是人命关天,也管不得那么多了。 魔女小姐开始最后十秒的倒计时,李奥瑞克也绷紧了神经,说实话对于这事儿他还是很矛盾的,自古以来偷书都没有好下场,若是偷了何家的书,要被吊着打;若是偷了丁举人的,要被打折腿;若是偷了邪神的,不得被打到san值狂跌,狂呼发糖?虽说读书人的事情不能叫偷,但该挨的打,是一点都不会少的。 可是再拖下去,希雅就没命了啊!我还没试过黑丝长腿的威力呢,这哪行啊…… 卡珊德拉说道:“动手!” “好!”李奥瑞克说着伸出了罪恶的右手。 就在这时候,头顶响起了一声闷响,接着传来了图书管理员的声音,“我问过那位大人了,他说可以……等等,你干嘛呢?” “我做做准备活动。”李奥瑞克活动了一下僵住的右手。 巨人冷笑了几声,说:“拿吧。” “好嘞!” 于是李奥瑞克拿到了《初等恶魔召唤术》,虽然说这个图书馆里也有更厉害的召唤魔法,但李奥瑞克的精神力还不足以学习这么厉害的书籍,如果强行学习会精神崩溃。 真理瞬间涌入他的脑海!这一次的《初等恶魔召唤术》比之前任何一本都要深奥和复杂,李奥瑞克就觉得脑子一阵剧痛,天旋地转,感觉十分恶心。魔女小姐则在一旁说起风凉话来:“啧啧啧,我还以为你很厉害呢,原来精神力这么弱啊,回去多修行修行,或者弄几件法师的圣遗物傍身也好。” 李奥瑞克没空和她斗嘴,专心致志的吸收知识,果然,在他脑海里呈现出了十几种恶魔的召唤方法,其中就有“恶魔猎犬”这一物种。法阵、咒语还有咒印都烂熟于心,他随时都能完美的施展这种魔法。 时不我待!李奥瑞克连忙朝着外面跑去,此时就听到魔女小姐喊道:“喂喂喂!你这次可是欠了我一个大人情啊!将来我让你替我做事,你可不许推辞。” 李奥瑞克头也不回的说道:“好,李奥瑞克有恩必报!” 卡珊德拉目送李奥瑞克离开了真理图书馆,旋即点了点头,自言自语道:“哦?李奥瑞克么?总算知道你叫什么了。” 这时候她背后传来一股莫名的推力,将她送出去好几米。卡珊德拉一回头,就见身后多了一只迷雾构成的黑色手掌。 卡珊德拉朝着巨人叫道:“你干嘛啊?” “你也该走了!”巨人说。 “推什么嘛,我自己会走!” 巨人无奈的说道:“我是怕你又赖在这里。” “哼,什么嘛,一点人情味也没有。” “下次不来了!” 魔女小姐甩着宽大的袖子,也气鼓鼓的走出了大门。 第三十五章:地狱狗头人 “希雅和李奥瑞克的情况怎么样了?” 即使是敌人登上城墙的那一刻,将军都没有这么着急。 “将军大人,我已经为他们催吐、放血、还有用了解毒的草药,可是……他们的脉搏和呼吸都越来越微弱了,我……七神保佑,我真没有办法了。”芙欲哭无泪的说道。 此时芙手里捧着一个空碗,周围还放着一堆草药,整个房间里都弥漫着古怪味道。 “那就只能听天由命了?” “愿七神保佑他们。”芙开始祈祷。 将军叹了口气,心想:如果希雅和李奥瑞克醒不过来,那后面的事情就麻烦了。 非常麻烦。 阿卡德将军很清楚的认识到:现在北伐军的战绩完全是建立在李奥瑞克一个人的武勇之上的,甚至他这个主帅的号召力,都不见得有李奥瑞克大。换句话说,整个军队的军心、甚至是军魂都系于他一个人身上了。希雅虽然不具备李奥瑞克那么强大的号召力,但她作为督军、又是参加了夜袭敌营的勇士,同样也有着稳定军心的作用。 所以这种时候如果他俩有个三长两短,那后面的仗就会非常难打。 得知这两人出事了之后,阿卡德将军就立刻封锁了这栋楼,以免消息外传。现在知道李奥瑞克和希雅中毒的,只有作为第一目击者芙,还有将军和他的两个亲信。 假设李奥瑞克和希雅真的死了,他也必须隐瞒消息,不然让军中士兵得知“战神”被毒死了,那么军队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士气就完蛋了。士兵们会想:敌人连李奥瑞克和希雅都能毒杀,那杀死其他人不也是轻而易举?那这场仗还能打赢吗?打不赢的,胜利是不存在的。 而就在阿卡德将军打算“连夜购入大量咸鱼然后秘不发丧”的时候,李奥瑞克突然剧烈的咳嗽了起来。 “他醒了!”芙惊呼道。 李奥瑞克咳出几口带血的痰液,然后用沙哑的嗓子说道:“将军,芙,你们在这里正好,现在按照我说的给我准备药材,我要救希雅的命!” 现在来不及解释了,阿卡德将军和芙也没细问,“好,你说!我们听着呢。” “我需要这些东西……” 李奥瑞克就将卡珊德拉跟他说的东西复述给了将军和芙,这些药材许多都是两人闻所未闻的,但好在有详细的制作流程。将军立刻带人去办了,芙则亲自去取露水。 “东西房门口就行,然后别让任何人进来!”李奥瑞克朝那两人喊道。 “好!”将军说。 接下来,李奥瑞克开始准备魔法阵。李奥瑞克早就将恶魔犬的召唤魔法铭记于心,他迅速切开手指,以鲜血画下魔法阵和符文,结印,然后开始念咒语…… 魔法阵闪闪发光,空气中弥漫出了一股血腥味,接着李奥瑞克听见了一阵犬类的低吼。那声音仿佛直接炸响在他脑子里一样,非常的诡异。接着,整个房间突然间一片漆黑,空气就仿佛让墨水淹没了一样。在这片漆黑之中,只剩下那个红色的魔法阵还在闪光。 旋即,六只猩红的眼睛出现在了黑暗之中。 李奥瑞克高声呼唤它的名字:“Κρβερο,听从我的召唤!我乃你现是的主人李奥瑞克,我以自己的鲜血做你的食粮,你必服从于我,Κρβερο!” 那其实就是刻耳柏洛斯,希腊神话里边的地狱三头犬。初等恶魔召唤术中介绍了这种生物,说是这一类恶魔隐藏在不同于曲线时空的角状时空里,能穿越不同的未免,回应人的召唤。许多神话传说、小说游戏的原型都可能是这种生物,例如希腊神话的三头犬、庭达罗斯的猎犬、以及某种会给后台角色上流血buff还卡空气墙的粪狗什么的。这些东西,都有可能是“恶魔犬”的投影或者化身。 随着恶魔猎犬的现身,李奥瑞克感觉到一阵头晕目眩,他意识到那是这条狗子在吞噬他的血肉,不过没什么关系,他很快就能恢复的。 接着,房间重新亮了起来,一只如公牛般强壮的三头猎犬出现在了房间中央。此物通体黝黑,身上带着一股烧焦的臭味,嘴巴里长着尖锐的犬牙。此时那三个头同时说道:“人类,你为何召唤我?” 李奥瑞克说:“我要拔你一颗牙。” “哈,拔牙?” 三只狗头的表情全都凝固了。 表情如下: 图片:"三脸懵逼",位置:"Images/1650073100-100307408-108641794.jpg" 李奥瑞克说:“对,快点,我要用你的牙救人!”说着从芙的医疗箱里拿出了一个老虎钳。 看到那钳子,三只狗都吓得嗷嗷叫,直往后缩。李奥瑞克一伸手,那家伙便张嘴要咬人,李奥瑞克吼道:“你是我契约的仆人,你不能违抗我!” 三狗表情一愣,此时中间的狗说道:“那这样,你别拔我的,你拔它的。”说着朝左边那个脑袋一努嘴。 左狗顿时就急了,说道:“艹尼玛怎么不拔你的呢?” 中狗说:“我的牙是吃饭用的啊!” 左狗说:“我的牙也不是吃屎用的啊!” 忽然右狗说道:“哎哎哎,要不你俩打一架,谁输了就拔谁。” 中狗骂道:“艹,我俩凭什么打啊!” 左狗说:“对啊,为嘛不把你打一顿呢?” 三只狗头吵了起来,敢情这地狱三头犬每个脑袋都有自己的独立思维,与其说是一条狗长了三个脑袋,不如说三条狗共用一个身体。问题是李奥瑞克没时间看狗打架,他说:“中间的,就你吧,放心我麻利的很,不疼的!”说着就要强行拔牙。 中狗嗷呜惨叫,这时候三条狗突然起了同仇敌忾之情,说:“妈的,没见过这么嚣张的人类!跟他干!” “对啊,跟他干!” “干!” 三狗一声怒吼,朝着李奥瑞克扑来,李奥瑞克也是一惊,心想:这跟魔法书上说的不一样啊,书里说,这些恶魔和主人的灵魂绑定的,因为他们是以主人的鲜血为食的,召唤的那一刻就建立了必须服从的魔法契约,绝对不会违抗我的命令,怎么我一说拔牙就翻脸了? 来不及多想,李奥瑞克对着狗头就是一记老拳,砰!中间的狗子哀嚎一声,旋即又扑上来了。 他忽然想到,召唤术里边有一条补充说明,说是“恶魔的种类虽然固定,但召唤出来的个体却是随机的。”就是说你招一条狗,可能是京巴,也可以能哈士奇,或者藏獒。然后又说“越强大的恶魔也越难掌控,有时候需要施法者加以调教,才能彻底让恶魔服从。” 那就只好打一架了! 李奥瑞克的“潜能激发”刚好转完cd,他直接就开了buff,上去把那个狗子一顿暴揍。三头犬虽然厉害,但是比起开了buff的李奥瑞克来说还是差了一点。打了几个回合过后,中间的狗子急了眼,说:“人类,你逼我的!” 右狗说:“变身吧?” 左狗说:“变!” 变身?怎么着,这boss残血了还有第二形态咯? 狗子变身了,但是这造型就你妈离谱,怎么说呢,离谱到很难拿文字描述,直接上个图吧。 就像是这样↓ 图片:"力量!",位置:"Images/1650073124-100307408-108641794.jpg" 身子就是这样的肌肉猛男造型,不过脑袋有三个。然后这大牲口抡着王八拳就把李奥瑞克给揍了,先是一拳把他从屋里怼到门上,又砰一下把门干碎了,两人滚作一团打出门外。 此时芙刚好拿着其他药品跑回来,隔着老远就看到李奥瑞克和一个不可名状的大牲口滚在一起,芙吓坏了,说:“这这这……这是我能看的吗?” 李奥瑞克听见芙的声音,心想:坏了,暴露了,这怎么大家解释啊? 打斗声引来了更多人围观,许多士兵、侍卫什么的都闻声而来,阿卡德将军也来了,将军见多识广,立刻叫道:“这是地狱犬吗?李奥瑞克,这什么情况?你不是在给希雅调药吗?” 这怎么解释啊?李奥瑞克灵机一动,说:“我是在驱逐希雅身体里的恶魔!” 这话倒是挺有道理的。这个时代的人缺少现代医学的熏陶,比较迷信,许多人就认为生病了是邪魔入侵(也确实真有这种事情,毕竟是奇幻世界),所以李奥瑞克这么一说,众人也就信了。 将军问道:“那我们该怎么帮你驱魔呢?” “揍它啊,艹!”此时李奥瑞克用力掐着狗脖子,憋得脸色通红。 哦,原来是物理驱魔啊。 众人一拥而上,将这人头狗一顿暴打。 话说这狗子也他妈真能打,李奥瑞克本来以为,自己靠着“潜能激发”就能制服这家伙的。没想到这狗力大无穷,李奥瑞克使出浑身的力量来愣是掰不过它。但是常言说得好,好虎架不住群狼,好狗架不住人多,十几条大汉拳打脚踢,这狗子终于受不了,连连哀嚎表示自己投降。 “好好好,牙齿给你,给你!” “早这样不就完了吗?”李奥瑞克说着拿过老虎钳来,这时候狗子惊呼一声,说:“别拔了,都在地上呢!” 李奥瑞克一低头,就见地上有三颗血淋淋的犬牙。原来是刚才打的激烈,将这家伙的牙齿直接打断了。 “好!大家可以散了,多谢帮忙。”李奥瑞克一手牵着狗,另一手拿着所有药物进了屋。进去之后他按照《草药学详解》里边的方子将药配了,然后将药给希雅灌……灌、灌、灌不进去啊这个! 艹,那电视剧里边不都是把药灌进嘴巴,然后一仰脖子就咽进去了吗?可是这希雅完全昏迷,根本就没有吞咽功能,这喂进去多少,就顺着嘴角流出来多少,这怎么办啊?难道说…… “对不住了!” 李奥瑞克含住一大口药液,然后嘴对嘴的给希雅喂了进去——希雅,真不是我占你便宜,这是为了救命。而且咱俩这个关系,以后我别说亲吻,就是舔你你能不答应吗?啊,这回就先这样,你别怪我…… 然而药水还是进不去。 艹了,怎么还是喂不进去啊? 这时候芙推开一条门缝,问道:“李奥瑞克大人,您在干嘛?” 李奥瑞克将宝贵的药液吐在碗里,然后说道:“我在给希雅喂药,但是喂不进去啊!” “我来!”芙说着就走了进来。 李奥瑞克心想:啊?难道我能看到橘里橘气的美少女强吻御姐的画面了吗? 然而,芙却没跟他一样把那药液含进嘴里,而是从百宝箱里取出了一根细长的管子,看起来像是橡胶做的。 嗯?这个世界居然有橡胶制品?李奥瑞克倒是记得在沼泽地东南的雨林里有橡胶树,似乎还有人拿它做鞋子和皮球,然而他没想到白衣修女有这东西的医疗器械。 接着芙将希雅尽量平卧,然后将那根细长的管子缓缓送入希雅的鼻孔。 哦,插胃管啊!李奥瑞克很惊讶,她对芙的医术概念一直停留在赤脚大夫兼跳大神的那种水平上,没想到白袍修女这么有本事。这小姑娘才十七岁,真的很了不起。 芙精神十分集中,就像是拉满弓瞄准猎物的猎人。她将管子一点点送入希雅的体内,李奥瑞克在一旁看着,就觉得浑身不舒服,不过希雅现在也没有意识,应该没有痛苦。当管子完全进入之后,芙将管子另一端浸入水中,确保没有气泡流出(有气泡就是插到气管了!),然后再通过这根管子进行输药…… 此时李奥瑞克旁边“地狱狗头人”已经恢复了狗形态,它呜咽了一声,说:“这是什么酷刑?好可怕!”李奥瑞克白了它一眼,说:“你要是以后不听话,也这么对你。” 三个狗头都露出了惊恐表情,连忙表示以后一定效忠李奥瑞克,李哥永远是我的好大哥。 …… 药液起效的非常快,没多久希雅就醒了。 “啊……我这是,喝醉酒了吗?嗓子还有,鼻子,都好疼。”她用手挠了挠脖子,想必是很不舒服。李奥瑞克问道:“还有什么不舒服的的地方吗?” 希雅摇了摇头,说:“我就是做个奇怪的梦,我梦见你……”她望着李奥瑞克,然后脸腾地一下红了。 “蛤?你梦见什么了?”难道是我偷偷亲小嘴被发现了? 希雅沉吟少许,“呃,我梦见你和一头十分强壮的狗在摔跤,而且是三个头的,就,就挺奇怪的。”她一边比划着一边说道。 李奥瑞克拿手一指趴在他脚边的地狱犬,说:“是这样的狗吗?” “对对对,就是……哎?” 希雅迷茫了。 “所以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啊?”她问道。 “我们应该是……被下毒了。”李奥瑞克说。 第三十六章:魅魔小姐,这事咱可还没完呢!   希雅救回来了,可以说是皆大欢喜。至于怎么救回来的,大家也没有深究,将军也让人们统一口径,就说“希雅被恶魔附体,李奥瑞克暴揍恶魔,夺回了她的灵魂”,这些视李奥瑞克为战神的士兵们,对将军的话深信不疑。 然而对于李奥瑞克来说,这件事情可远远没有结束,他必须知道,到底是谁要害死他和他老婆。将军对此也高度重视,在这个节骨眼上下毒,肯定是有敌人的奸细潜了进来。当晚就全城戒严,挨家挨户的排查,还派了最细心的侦察兵来调查此事。 不过,大家查了一番也没查出任何线索来。就仿佛这个敌人神不知鬼不觉的下了药,然后又用同样的方式走了。神出鬼没,不留痕迹,这让李奥瑞克联想起了一个人。 “那个魅魔。” 记得在刚打下野狼城的时候,这个魅魔就曾经刺杀将军未遂。当时她就是以一种不可思议的方式进来了,然后又十分离奇的消失了,整个过程没留下了任何能追踪的线索。这家伙虽然是魔族,但显然和蛮族是一伙的。估计是乌鸦王看到这几天攻城攻不下来,就让她故技重施,来暗杀李奥瑞克。只要李奥瑞克死了,那么城内军心动摇,接下来就容易了。希雅可能只是顺带的,主要的目标是李奥瑞克。 将军跟李奥瑞克的意见一致,表示肯定是那个婊子,正面打不过,就来玩阴的,他奶奶的!别让我捉到,捉到了非得把她变成马赛克! 但是话说回来了,就算知道是魅魔,又能怎么样呢?上哪儿去找她啊? 就在大家一筹莫展的时候,李奥瑞克忽然想起一件事情来。他来到自己的房间,割破手指在空中画了个圈,然后李奥瑞克拍了下手,说:“三儿,出来!” 他脚下出现一圈五芒星光环,那只恶魔三头犬从中出现了。 恶魔以主人的灵魂和肉体为食,一般人不能多次召唤,也不能让恶魔在现世停留太久。但是李奥瑞克的身体比较强悍,所以几乎可以如宠物一般携带在身边,平时就让它隐身,必要的时候就召唤出来。 只可惜李奥瑞克现在的精神力这一属性太低了,不能再召唤其他恶魔,不然他左牵黄右擎苍,前呼后拥的炸街岂不爽到爆? 李奥瑞克问那狗说:“三儿,我有事需要你帮忙。” “三儿”是李奥瑞克给地狱三头犬的小名,毕竟之前那个什么“刻耳柏洛斯”啥的太拗口了。只不过“三儿”这个名字听起来有点像老北京跑堂的,什么“三儿”啊、“六子(ze)”啊之类的,听起来很接地气。 接地气也挺好,冥府的看门狗嘛,接不了地府就接接地气吧。 狗子一听要帮忙,三个脑袋立刻齐刷刷的往后一缩,中间的那个说道:“这回要什么零件?” 李奥瑞克笑道:“不是要零件,是问你帮忙,我听书里说过,你这家伙鼻子很灵吧?” 一听这话,狗子的眼睛就亮了,说:“狗鼻子当然灵啊,尤其是它!”说着中狗和左狗朝着右边一努嘴。 右狗得意的点了点头,说:“对,我的鼻子最好了。” 李奥瑞克十分好奇的问道:“难道说你们三个人的嗅觉还不一样?” 右狗说:“人?我们是狗。” “啊,我看你们有智慧能说话,就当你们是人……对了,你们也别担心我以后会亏待你们,上回拔牙是迫不得已,我先给三位道个歉。”李奥瑞克说着鞠了一躬。 狗子受宠若惊,三个脑袋抢着说道:“以前的老板可没有这么客气,嗷,我们还是头一次见到人给狗道歉的。” 李奥瑞克与这家伙未来会长期合作,关系当然要搞好一点的,他说:“我这人赏罚分明,三位只要为我用心做事,我不会亏待你们的。我对你们,对我的坐骑,还有未来的其他伙伴、朋友都会一视同仁……” 李奥瑞克跟这些狗子套了套近乎,这狗子虽然看着凶恶,但实际上心思单纯,一听李奥瑞克这么客气,脸上也挂不住,连连说道:“好大哥,你只要好好对我们,喂足鲜血和灵魂,那我们肯定出力干活儿,哦,你自己的血要是不够了,用别人的也行,我们是不挑的。” “好的好的……” 扯远了,言归正传,李奥瑞克就问三儿,说:“三儿,你能不能给我闻一闻那个魅魔的味道,然后找一找线索?” 右狗咧嘴笑道:“魅魔?那好办,魅魔这种东西最骚了,隔着他妈的一条河我都能闻见那个臭味。好大哥,您瞧着吧!” 于是李奥瑞克牵着狗子在走廊里寻找魅魔的气味——狗子的身份已经让李奥瑞克洗白了,他让将军发出通告,就说李奥瑞克降服了希雅体内的恶魔,现在这条恶魔犬成了他的家畜,如此,李奥瑞克带着狗出街,也不会有士兵起疑。 右狗一边闻一边说道:“对,是魅魔的味儿,继续往前。” 一人三狗从病房走到厨房,又从厨房来到外面的庭院,这时候黑袍修女菲特迎面走来。李奥瑞克和她打了个照面,两人点头致意一下便错过去了。李奥瑞克虽然跟白衣修女很熟,但跟黑衣的菲特仍是个点头之交的程度。 忽然那狗子停了下来,它回头朝着黑袍修女的方向嗅了嗅,说:“那个修女身上有一股怪味。” 菲特? 李奥瑞克警觉起来了,笑声问道:“怪味?跟魅魔有关系吗?” “不是魅魔,但很奇怪,就像是……亡灵的味道。” 李奥瑞克笑道:“那是正常的,菲特就是专门负责打扫战场和回收尸体的,还有超度亡灵什么的……” 狗子说道:“不,超度亡灵的人身上不是这个味道的,她身上的味道更像是……呃,死灵法师身上的臭味。” 死灵法师?菲特和死灵法师能有什么关系?李奥瑞克暗自记下此事,打算回来去找芙问一问。她俩走的很久,或许会知道。 不过当务之急不是这个,是找到那魅魔的藏身之处。李奥瑞克带着狗继续往前走,走了一段路,忽然狗子停在一口老井旁边,说:“气味从这里边来的,但是井口太小,我进不去。” 那井口不大,三儿比牛都壮,而且仨脑袋,确实是钻不进去的,不过供人进出没问题。 难道说魅魔是从这口井里钻进来的?我还以为是什么空间魔法呢,这四舍五入不就是钻下水道,也太丢份了吧? 正好旁边有个巡逻兵,李奥瑞克就叫住他,说:“你!过来。” 那人一见是李奥瑞克,连忙跑过来行礼,说:“长官,请指示。” 李奥瑞克问他:“这井平时有人用吗,先前有没有看到什么异象?” 巡逻兵说道:“这个啊,听当地的居民说,这井不出水的,是一口死井了。至于异象什么的,倒是没见过。” 李奥瑞克想了想,说:“这样,你去后勤那边取个油灯、铃铛和绳子来,我要下井调查,先前的杀手可能就是从这里来的。” “是!”一听这话,那士兵连忙跑去了后勤部。没过多久,他就拿着油灯、绳子和铃铛来了,李奥瑞克将那铃铛绑在绳子上,又将绳子绑在腰上。他跟那个巡逻兵说:“我要下去调查,你拿着绳子,如果听到我摇铃铛你就把我拉上来。” “是!”巡逻兵握紧了绳子,旋即他又叫了两个人来帮忙,怕自己拽不动。三儿的三个脑袋也在后面咬着绳子,生怕李奥瑞克这位好大哥出事了。 于是李奥瑞克便潜入了这口枯井。 说实话,这里边的环境还挺阴森的——井口不大,阳光照不进多少,李奥瑞克下潜了几米周围就一片漆黑,只能靠着油灯的光芒照亮。而且这井底有一股腐败的味道,他拿灯光一扫,看到下面有一片淤泥,里边有腐败的老鼠尸体,烂木头,还有些蠕动的蛆虫。 魅魔会从这么脏的地方走吗?李奥瑞克回忆着那个女人精致的样子,他心想:那家伙来杀人都不忘做个美甲,她会愿意钻这种比粪坑还脏的地方?不可能的。 于是李奥瑞克转变思维,朝着其他地方寻找线索。忽然,他看到墙壁上有一条狭长的裂缝,他附耳过去,能听到风的声音。 哦,别有洞天啊! 那条裂缝刚好能容下一人侧身通行,而且拿灯一照,能看到里边越来越宽敞。李奥瑞克挤进裂缝,往里走了一小段路,然后便豁然开朗。他没继续往前,而是先摇铃铛回到地面,跟大家通报情况,以免上面的人担心。接着,他用反召唤术将狗子收进次元空间,等一会到了宽敞的地方再召唤出来。 接着李奥瑞克二次下井,然后顺着那条通道一直往里走。等地方足够宽了,他就把狗子召了出来。狗子一出场,立刻三个脑袋都竖了起来,说:“没错了,味儿越来越浓了。” 狗子前面走,李奥瑞克后面跟着,走了一段路,忽然看到前面有一大片蜘蛛网拦住了去路。上面还趴着几只粉色的蜘蛛,拳头那么大,看着很渗人。 狗子是地狱生物,自然是不怕的,说:“主人,我来!都是嘎嘣脆!”说着就张开三张大嘴要去咬那些蜘蛛。这时候李奥瑞克一把拽住狗链子,说:“别!这种蜘蛛很奇怪,肯定不是野生的,估计是魅魔留在这里守门。如果我们贸然攻击这些东西,魅魔可能会有所察觉。” 狗子停下来,说:“哦,还是主人聪明……那怎么办呢?蜘蛛网这么小的窟窿眼,我们也钻不过去啊。” 李奥瑞克说:“我有办法。” 他说着拿出了一张魔法卷轴。 这是上次夜袭敌营时候李奥瑞克准备的“秘术魔法卷轴”,这东西先前他偷袭城门的时候也用过,能在短时间内将自己的身体变成空气,从而进行渗透潜入或者逃命。 李奥瑞克先将狗子用反召唤送回异次元,然后自己撕了卷轴,化作一道气流穿越过了蜘蛛网,确定周围没有危险之后,又将狗子重新招了出来。一人一狗就以这种方式,神不知鬼不觉的通过了魅魔的防线。 “看见光了!”狗子兴奋地叫道。 李奥瑞克快步前进,走了不多久,就从这个隧道里钻了出来。李奥瑞克来到了一处廖无人烟的荒郊野岭,他回头望去,发现自己已经出了野狼城,甚至穿过了蛮族大军的防线。 啊?我们走了这么远嘛? 还是说这隧道有问题? “三儿,魅魔就藏在这吗?”李奥瑞克四下看了看,只有一片灌木杂草,“这地方连条狗都没有……哦,狗是有的。” “我再找找。” 右狗趴在地上闻了闻,说:“这里气味确实很浓,骚得很,啊!别是那贱人搁这撒尿圈地盘了吧?那可就坏了。” 李奥瑞克哑然失笑,说:“魅魔又不是狗!” 中狗呲牙笑道:“也可以是狗的,就看主人怎么调教了。” 艹了,你这家伙怎么跟墨崔迪一样上道啊,我这身边都是一帮什么牲口? 这时候左狗说道:“来,换我听听。”左狗说着一歪身子,把脑袋贴在地上。这一下重心偏离,姿势失衡,中狗和右狗连忙喊道:“别别别,倒了倒了!” 李奥瑞克纳闷:这仨脑袋到底是谁操控身体啊? “配合一下啊!你们这俩只傻狗!”狗子以妖娆的姿势维持住平衡,然后左狗听了一阵子,说:“哦,我听见了,大概在地底下五十米深的地方有人说话。” “耳朵这么好?” 左狗笑道:“是啊!我的特长就是听力好,就跟右边的兄弟嗅觉好一样。” 李奥瑞克心想:左边的听力好,右边的嗅觉好,那中间的呢?难道是视觉好吗? “这边!”三儿这时候朝着西北方向跑去,它来到一棵老树的下面开始刨土,没多会就挖出一个青铜的暗门。李奥瑞克跟狗子一起将门打开,只见那下面是一条通往地下的幽深隧道,里边有一股淫靡的香味,楼梯上铺着地毯,墙上还挂着小粉灯。 “就是这里……阿嚏!”三个狗头一起打了个喷嚏,吸着鼻涕说道:“魅魔肯定在这了,骚的呛鼻子!” 是么? 李奥瑞克摩拳擦掌,悄悄的走了进去。 第三十七章:惹不起,惹不起!(抱拳) 宽敞的房间,大大的软床,粉色的小灯,靡靡的熏香。 魅魔普希拉在床上摆成一个“大”字,表情犹如丧偶没多久的小寡妇。 “呜呜呜呜……”她抽泣了起来。 “为什么会这样啊,我不是都把那个叫李奥瑞克的人杀了吗?” “为什么……我还是忘不了他……” 尽管李奥瑞克死了,但是普希拉身上那个“色孽教导”的后遗症还是没有消失,不光没有消失,反而越来越渴望李奥瑞克。普希拉知道这种想法是不对,也知道这是一种诅咒,但她无法对抗自己的欲望。 有个诗人曾经说过:“魅魔,从欲望中诞生,也从欲望中毁灭。”普希拉现在就是如此。 如今普希拉只要睡着,就会做那种让人欲罢不能的噩梦。 于是,她越来越嗜睡,只有在梦中她才能见到色孽的化身,才能一次次的坠入极乐地狱。普希拉喝了一口水,旋即又回到了床上。 她喃喃自语道:“暗杀任务已经完成,公主殿下没有新的安排,乌鸦王也没联系我……那今天放假?” 放假就意味着自由,自由就意味着做什么都行。然而普希拉的生活只剩下一件事情了,那就是睡觉。 她调了一杯烈酒饮下,然后很快就进入了梦乡。魅魔和梦魇是近亲,而梦魇一天24小时里有25小时都在睡觉,所以魅魔也可以像梦魇一样长时间的休眠。 普希拉的意识迅速飘走了,接着她又看到她信仰的神灵,还看到了那个她又爱又恨的男人。 对,李奥瑞克。 普希拉起初只是幻想着“色孽大人”,但渐渐地,她发现直接使用这个人类做配菜的效果会更好。这是为什么呢?或许,是因为人类的身份比较低贱吧,越是被低贱的人践踏蹂躏,越能激发起她心底那扭曲、变态的欲望。 “李奥瑞克大人,啊~!”她忍不住叫了出来。 …… 此时李奥瑞克在魅魔的地下宅邸里蹑手蹑脚的走着…… “李奥瑞克大人,啊~!” 忽然,听见有人喊他名字,李奥瑞克顿时吓了一跳,心想:难道我暴露了吗? 然而,那家伙的第二句话,让李奥瑞克直接掉san了。 “大人,我想做您的MZ!” 艹,什么东西!? 狗子吓得直缩脖子,说:“主人,要不还是回吧?这一听就是个惹不起啊。” 是是是,确实惹不起。 李奥瑞克不知道魅魔这唱的是哪一出,他心里闪过许多种想法:难道说敌人发现我了,然后用这种方式嘲讽我?不不不,嘲讽的话不会说“我想做您的MZ”这种话吧?那难道是勾引我?那这味儿也太冲了!我口味没有这么重啊,舔一舔希雅的大腿已经是极限了…… 过了一会,里边没声音了,这时候左狗将脑袋贴在地板上,说:“我听见轻微的鼾声了,呼吸均匀,魅魔在睡觉。” 李奥瑞克问道:“那她刚才叫唤什么?” 狗子说:“刚才她是在说梦话呢。” 卧槽那就更奇怪了啊! “千载难逢的好机会,主人!我们上吧!”狗子跃跃欲试。 李奥瑞克一寻思——行吧,来都来了,还能空手而归吗?我李奥瑞克大好男儿,也不会害怕一个惹不起的。 于是,李奥瑞克悄悄地摸进了宅邸的卧房门口,然后看到了那个在床上扭动着、而且口中还喊着他名字的魅魔普希拉。此时的魅魔普希拉身上没有那些繁复的装饰品,只是穿了一件透明的丝绸睡衣,除此之外就什么都没有了。 艹了,可是爷完全不觉得涩,而且还有点害怕! 狗子问道:“动手?” “嗯,你按住她的腿,我按住上面,抓活的!” 就在李奥瑞克正要动手的时候,普希拉床头的水晶球忽然发出了一阵清脆的响声。 “叮铃铃铃——!” 上辈子的经验告诉李奥瑞克,这水晶球应该是魅魔的家里的电话。他拦下狗子,说:“等等!先观望一下。” 李奥瑞克就在门口悄悄看着,铃声又响了几下之后,魅魔被吵醒了,她揉了揉眼睛从床上坐了起来,然后轻轻一拍水晶球,说:“公主殿下?” 公主殿下?李奥瑞克听见这个词便微微皱起眉头,心想:魅魔普希拉所说的公主会是谁呢?应该是魔族的公主吧?战报上倒是提过魔族有一位公主的事情,说是叫克菈菈,但其他的就不得而知了。 估计能搞到些厉害的情报了。 水晶球里隐约浮现出一张人脸,接着有个里边有个清脆的女孩声音说道:“普希拉,野狼城的事情怎么样了?” 魅魔伸了个懒腰,说:“李奥瑞克死了,毒死了。” 里边那个“公主殿下”说:“你确定?尸体呢?” “我下完毒就走了,没法留下来看尸体啊,不过我那种毒几乎是无解的,中了之后必死无疑。从最近的情报来看,李奥瑞克也没有再露面过,估计是高原人将他的死讯隐藏起来了,怕影响士气。” 果然是这个贱人做的,李奥瑞克不禁硬了起来——指拳头。 水晶球里边的公主说道:“死了就好。这样的话,我们就高枕无忧了。” 魅魔又问道:“殿下,灭世魔女封印的进度怎么样了?” “卡珊德拉的封印……还需要很长一段时间才能破解。不过,我已经摸到了一些规律,只要能破解这个封印,我就能得到魔女的力量!”克菈菈公主冷笑起来,“届时,我就会让我的父亲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力量!当年的耻辱,我会加倍奉还!” 李奥瑞克心想:敢情这公主也是阿尔塞斯——怎么人均阿尔塞斯啊? 而且她还提到了灭世魔女·卡珊德拉,这不是就是我在真理图书馆里见到的那个银发魔女?这公主和卡珊德拉有什么关系啊?还说要打破封印? 看来这里边的水挺深啊。 接着那公主和魅魔闲聊起来,两人说起了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 “普希拉啊,你平时也要注意自身的修为,按照你的天赋,完全可以继续晋升的,到时候你的魔力和精神力都会提升的。” 魅魔叹了口气,说:“殿下,不是我不努力,而是魅魔这个种族本来就难突破,我已经卡在‘高等魅魔’这么久了,估计是没有希望了……唉,这太难了啊。” “或许你需要一些外力的帮助?要不过些日子你到我这里来吧,我搭一个观星台来给你汲取魔力用。” 魅魔无奈说道:“谢谢殿下好意,但我不是魔力不够,而是差了一点火候,就是缺少那种灵光一闪的感觉。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或许只有等魔神开恩了……” 就在李奥瑞克打算继续窃听情报的时候,忽然,一根羽毛飘了过来。那大概是魅魔的羽毛被上掉下来的毛,不偏不倚的,就飘到了狗子的嘴边。狗子本来正聚精会神的看着,忽然被羽毛一扫鼻子,顿时打了一个大喷嚏! “阿嚏!” 坏了,这傻狗! 魅魔顿时警觉,“谁!”说着就从床头抄起了短剑。 看来是藏不住了。 “狗子,上!” “哦!” 李奥瑞克跟三儿一起冲上了上去,魅魔看到这一幕吓得头皮发麻——李奥瑞克?他不是死了吗,怎么会出现在这里?还有那条狗,那不是守护冥府的三头地狱犬?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一个死去的亡灵+守卫冥府的恶犬=? 普希拉那聪明的小脑袋瓜子飞速旋转,然后得出了答案:是亡灵索命!是李奥瑞克死去的亡魂带着地狱犬来找我复仇了! 普希拉不愧是个老魅魔了,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就清楚的判断了形势。她当即丢掉短剑,抄起一个倒逆的十字架来,双手握住端在胸前,神色郑重的吟唱起了驱魔的咒语: “地狱的恶鬼,回到你的王国去,不要在人间的土地逗留,冥府的追魂使者啊,将他带走……” “啪!”李奥瑞克一巴掌甩在魅魔脸上,“你说你马呢?” 魅魔被抽成陀螺,转着圈倒在床铺上,心想:不对啊!怎么亡灵还会物理攻击的? 这好大的怨念!居然能形成实体! 魅魔再一次爬了起来,说:“冥府的使者啊……” “啪!”李奥瑞克又给了她左脸一巴掌。 “啊!”魅魔再次倒地。 水晶球里的克菈菈公主一手捂住了眼睛,表示没眼看了。 接着,李奥瑞克将魅魔按倒在了那张柔软的大床上,然后用匕首抵住了她的脖子。 “别动,动一下就把你鲨了!” 打了个酱油的狗子在一旁狂啸,说:“动一下就把你鲨了!” 魅魔普希拉的脑筋也转过弯来了,惊呼道:“原来你不是亡灵啊?” 李奥瑞克也惊呼一声,道:“原来你不是傻逼啊?” 场面十分尴尬,魅魔因为羞耻而脸色通红,各种念头在她脑中旋转:逃生魔法需要结印,我手被压着用不了;我力气也没有他大,用蛮力挣脱不开,那…… 忽然她看到了李奥瑞克的眼睛。 四目相对的那一刻,她忽然心跳加速——啊,就是这种看垃圾一样的眼神!冰凉的刀刃贴着我火热的肌肤,李奥瑞克大人压在我的身上,而我只穿了一件透明的睡衣,这不就是梦里面的场景么?没有想到梦想成真了,啊…… “卧槽你不要露出这么恶心的表情好不好啊!”李奥瑞克看着魅魔的一脸痴态不禁头皮发麻,“作为人质,能不能严肃点?” “呃,好的。” 接着,李奥瑞克检查了一下魅魔的身体,确保她身上没有隐藏武器,不管是里边还是外面,也都没有隐藏的魔法符文。然后李奥瑞克用下井时候的绳子将她捆住,说:“三儿,你看着她,我要调查一下这里的情况。” “好嘞!” 接着,李奥瑞克在魅魔家里翻箱倒柜,希望能找到一些有用的情报。然而,魅魔的家里就仿佛是个晴趣店柜台,各种不可名状之物足够拍一年的电影还不重样,正经的情报却一份没有。 李奥瑞克翻了一圈也没什么收获,就在这时候,魅魔忽然脸色一变,发出了吃到苍蝇一般的惨叫声。 “你怎么了?”李奥瑞克问道。 只见魅魔面如死灰,说:“那个,李奥瑞克,我有件事情想问你。” “说。” “你是从什么时候来的?” 李奥瑞克想了想,说:“挺早的,从你喊我名字开始吧。” 魅魔的脸色惨白,“喊你名字?” 李奥瑞克笑而不语,这时狗子中间的脑袋突然捏着嗓子叫道:“啊,李奥瑞克大人,我要做您的MZ,啊——!”接着左狗和右狗发出一阵爆笑。 魅魔的脸色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红了,眼眸失去高光。 片刻之后—— “咕,杀了我!” “杀了我,我不活了!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魅魔在床上剧烈挣扎,狗子几乎按不住她。 李奥瑞克说:“话说你一个魅魔,耻度竟然这么低吗?” “呜,呜呜呜呜呜……”此时的普希拉只会哭,什么也说不出来了。 就在这个时候,水晶球里边传来了一声刺耳的声音。 “你这卑鄙的人类,放开普希拉!” 那是个男人的声音,李奥瑞克朝着那边望去,水晶球里边的克拉拉公主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男人。 那是一位半魔人,头上长角,有着青色的脸和一头墨绿色的长发。 李奥瑞克望着那个头顶青青草原的兄弟,说:“你谁啊?” 水晶球里的男人一脸傲慢的回答道:“你不配知道我的尊名。” “哦,那我不问了。”李奥瑞克懒得搭理这家伙。此时他已经搜完了整个房间,没找到什么有用的材料,接着他打算将这个魅魔带回野狼城,然后再慢慢拷问。 李奥瑞克将那魅魔绑在了狗子身上,然后往外走。这时水晶球里边那个绿毛大哥吼了起来,说:“你这没毛的老鼠!你要把普希拉带到哪里去?如果你敢动她一根头发,我就把你的心肝都剜出来泡酒!再把你家里的人也都剁去手脚,男的喂狗,女的拿去做巨魔的人肉壶!” 那人声音着实刺耳,李奥瑞克被他搞上火了,说:“还他妈威胁我?好啊,我就喜欢被人威胁,爷今天就当一回带恶人了!有本事你来弄死我啊。” 说着李奥瑞克解开了魅魔身上的绳子,然后将他按在了地上。魅魔不知道李奥瑞克要干嘛,但肯定不是好事。此时魅魔大声叫道:“赫仑你这弱智,你少说两句行不行啊!?” 水晶球里绿毛的男人立刻露出舔狗姿态,说:“对不起普希拉,我是担心你才这样说的,那个……要不这样吧,人类,我愿意出钱赎她,你开个价吧。” 李奥瑞克冷笑,说:“不,我不需要钱,我只想让你来找我报仇。”李奥瑞克说着卷起了袖子,露出自己手臂上的符文,接着他开始默念咒语。 只见他手臂上那些符文开始扭动,闪烁着粉紫色的妖光,而且周身开始散发红光。接着,一个双性一体的恶魔渐渐浮现在了空气之中。 “不——!”魅魔尖叫了起来。 第三十八章:黄毛竟是我自己 看到色孽降临,她顿时哭喊起来:“不,不不不不不不不……李奥瑞克大人!请不要这样,至少不要在这里!赫仑和公主殿下还都看着呢!” “不要啊啊啊啊啊啊啊——!” 哭,只能让李奥瑞克更兴奋而已。魔神的利爪已经抓住了普希拉的身体,精神力构成的触手狠狠捆住了她的灵魂。接着,灵与肉的双重苦难降临在了魅魔普希拉的身上。她放声惨叫,声音中却又夹杂着苦闷和愉悦。 “不,不可以,不可以的,不可以让公主殿下看到我这么丢人的样子啊!”她哭着说道。 此时,水晶球里那个绿毛男人裂眦嚼齿,悲愤至极的叫道:“你怎么能这么残忍!你怎么可以这样对待普希拉!” 李奥瑞克笑了,说:“残忍?那给我们下毒就不残忍了?拜托,撒泡尿照照您那碧莲,魔族都干过什么缺德事,你们自己不知道吗?” “我一定要杀了你,一定要!” “好!”李奥瑞克鼓起掌来,“绿毛哥,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你可一定要弄死我,最好是将这件事情当做你的人生目标和座右铭,写在桌上,刻在墙上,要么弄个纹身写脑门也行。” 绿色的男人咬牙切齿,恨不得从屏幕里跳出来给李奥瑞克一拳。这时候魔族的公主克菈菈推开了那位绿毛哥,然后来到镜头前。她看了一眼李奥瑞克后面那个翻白眼吐舌头的普希拉,说:“人类,你听我说,你善待我们的俘虏,我们也会善待你们的人,但如果你这样对待普希拉,那将来你们的士兵落到我们手上,我也会狠狠地折磨他们,但我们本可以避免互相伤害的,不是吗?我请求你放过普希拉,不要虐待她,给她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将来我也会这样对待你们的人,我以公主的名誉保证!” 李奥瑞克打量着屏幕里的那个公主,这位魔族的公主看上去娇小玲珑,五官精致小巧,看上去蛮青涩,跟色气的普希拉没法比。而且这公主一听声音就胸很平,李奥瑞克没有太大兴趣。 不过她这番话说的还算得体,所以李奥瑞克点了点头,说:“不愧是公主殿下,总算说出句人话来,就比那个绿毛哥强多了。” 魅魔的教导持续时间刚好结束,李奥瑞克就卖了个顺水人情,说:“好,我停下来了。” “谢谢您。”那位魔族的公主说道。 此时魅魔已经在色孽的强力教导下失去了意识,大字躺在床上,翻白眼傻笑着,时不时抽搐一下。那个绿毛大哥挤到屏幕前面哭喊道:“普希拉!我的普希拉!呜呜呜呜呜呜……” 李奥瑞克此时有一种自己变成了黄毛的错觉——不,也可能不是错觉。 李奥瑞克没理他,直接将那个被玩坏掉的魅魔捆在了狗子身上。绿色头发的男人吼道:“你要干什么?你要把她带到哪里去?” 李奥瑞克笑道:“你觉得呢?” 那个绿色的赫仑说道:“你不能放过她吗?她已经这么惨了!” 李奥瑞克被他这弱智发言气得笑了,说:“这个魅魔差点害死我和我的女人,你觉得我会轻易放过她?” “你要是敢杀了她,我一定会让你付出代价!” “我肯定不杀她,我怎么会舍得杀好看又好玩的魅魔呢?”李奥瑞克笑着说道。忽然,他脸色一寒,沉声道: “但我保证,等下次再见到她的时候,你会认不出她。” “人类,你等着,我一定会杀了你!一定杀了你!”绿毛哥无能狂怒。 然后李奥瑞克跟水晶球里边的道别,说:“好了二位,我要走了,要想来报仇的话随时可以找我,我叫李奥瑞克,现在住在野狼城的城主宅邸二楼207号,记住了啊,二楼207,可别走错了。” 此时克菈菈公主说道:“你到底是谁?” “啊?” 克菈菈严肃的说道:“李奥瑞克,你用的魔法是‘色孽神术’里边的一种,而地狱犬召唤术的流派又属于深渊领主一派,为什么你一个人类,会这么多魔族的法术!?你……果然是我父王派来的人吧?” 李奥瑞克皱起眉头,道:“你说你马呢?你说我是你爸爸还差不多。” “哎?父王?”克菈菈陷入了沉思。 李奥瑞克没叼她,牵着狗就走了,留下来克菈菈自己在风中凌乱。 水晶球那边的克菈菈心想:他说他是我爸爸?他是在开玩笑,还是认真的? 魔族,或者说这些异界的人,是不会将“我是你爸爸”这种话视作挑衅或者玩笑的。毕竟魔族也没有德云社,也不讲伦理哏。所以李奥瑞克这随口一说,让克菈菈公主产生了许多奇怪的联想。 首先,克菈菈公主和她的老父亲早就撕破脸了,现在父亲在“世界尽头”的魔族皇城;而克菈菈搬到了中土的地下城“幽灵陵寝”。人称“千面魔王”的索罗凯斯是个极度心狠手辣的人,这家伙为了弄死自己的“孝顺闺女”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 索罗凯斯号称千面魔王,就是因为他曾经从真理之地的邪神手中获取了“化身魔法”的力量。他人在寝宫中,就能派出九十九个化身前往世界各地。这些化身形态各异,力量也各不相同,但他们的精神全都和索罗凯斯连在一起,化身的眼睛就是索罗凯斯的眼,化身的手就是索罗凯斯的手。 那么,这个能使用色孽神术和恶魔召唤术的“人类”,是不是我父亲的化身啊?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一切就都能解释通了!为什么高原人阵营能够出现这么一个会魔法的家伙?为什么被蛮族按在地上摩擦了二百年的高原人突然奋起,攻下了野狼城?为什么李奥瑞克会使用神术?为什么从不失手的普希拉却一再失败…… 答案只有一个:这家伙就是我爸爸的化身,它就是来背刺我的! 可恶!我居然早没有想到,以至于他直接讲出来羞辱我! 真是丢人现眼! 此时,一旁那位绿毛大哥说道:“公主殿下,我要去杀了那个男人,救出普希拉!” 克菈菈望向那个绿色头发男人,这家伙脸上还挂着泪痕,脑袋上的头发也乱得像是鸡窝,看上去就滑稽。 “你?” 公主心想:就你?怕不是要白给啊。 九头蛇之子赫仑既不聪明也不智慧,而且性格傲慢,十分狂妄,克菈菈不是很喜欢这个手下。然而,赫仑的战斗力还是不错的,还很听话,所以公主才把他留在身边。 赫仑似乎是感觉到了公主对他的不信任,便单膝下跪,大声说:“公主殿下,请相信我!我一定会完成任务,若是完不成,我提头来见!” 就你脑袋多是吧?克菈菈白了他一眼。 不过,让他去试试也行,若是成了,自然血赚,若是不成,也可以打探出一些情报,试试李奥瑞克的深浅。 克菈菈说:“好,那你去吧,你需要什么东西就尽管我,我会尽量满足。” “是!”说罢,赫仑摇身一变,化作一条青绿色的巨蟒,悄无声息的游了出去。 看着赫仑消失在黑暗之中,克菈菈公主狠狠握拳,心想道:等着吧,父亲! 我绝不会屈服于你的淫威之下! 我要终结你的那昏庸又懦弱的统治,然后重塑魔族荣光! …… 李奥瑞克将魅魔活捉回来之后,便开始对她进行审问,魅魔看着也不像是什么铁骨铮铮的样子,面对这个“色孽化身”的恐吓,她很快就把自己知道的都说了。 李奥瑞克将这些情报整理好了,然后拿给了阿卡德将军。 将军拿着笔记,目光凝重的看了看,说:“那个魅魔就说了这些吗?” “嗯,我审讯过了,就说了这么多。” 将军说道:“那行,可以再审一审,但是不要上太严酷的刑,魅魔算是魔族的高级将领,以后也需要拿来交换俘虏。” “是,将军。” 现在得到的军事情报有以下几个。 首先是乌鸦王的部队情况,乌鸦王号称十万大军,那是一点水分都没有的。这些蛮子做事风格都很实在,说多少就多少,而且全是实打实的作战人员。因此要是把随军后勤和其他干杂活的人都算上,这个数字还要增加好多。 另一方面,乌鸦王的军队有着源源不断的补给,不管是后勤补给还是兵源补给。这家伙从各个效忠他的部落里边调集了援军,依托着肥沃的中土平原又有吃不完的粮食,可以说是非常富有,十分土豪。 听说过一阵子混血精灵还会派来五千人进行增援,混血精灵人均精锐,还擅长魔法,乌鸦王到时候就会如虎添翼。 第二点,就是乌鸦王的战略,听普希拉说,乌鸦王已经放弃了速胜,而是改为围城,打持久战。未来他可能会撤走一部分军队,以避免持续的粮草消耗,但只要他留下来个四、五万人,俺么高原人就无法出城一战。毕竟高原人满打满算才三万,而且单兵实力还不如蛮兵。 其实将军一开始不怕打消耗战,因为野狼城里补给充足,至少半年内吃喝不愁。甚至阿卡德想过就这样耗死敌人的十万大军。 可是乌鸦王太有钱了,两边比着烧钱也烧不过啊,这对于将军来说不是个好消息。 最后,关于“魔族的魅魔为什么会帮乌鸦王打仗”这件事情也有了答案。 大概是号称“千面魔王”的老恶魔王索罗凯斯跟他的孝顺闺女“克菈菈公主”闹翻了,公主勾结了蛮子要扬了她的老父亲,加上蛮子们本来就想跟魔族干一架,于是蛮族和魔族才开始了战争。也就是说,魔族分为了“老魔王派”和“公主派”,然后公主派又和蛮族联合在了一起。 高原人捅了蛮子的屁股,而公主克菈菈作为蛮族的盟友,自然要表示表示,这才派了一个魅魔来千里送……啊不是,来刺杀阿卡德将军和李奥瑞克。 这形式就复杂起来了,对于高原人来说,蛮族和魔族都是敌人,但这并不意味着高原人要同时和两大势力开战。将军只负责制定战术,但是这件事情涉及到了大的战略方针和政治问题,究竟要怎么决策,只能让老国王或者蒂薇丝殿下决定。 “算了,我们也不用考虑那么多。”将军对李奥瑞克摆了摆手,说道:“我们只要负责打胜仗就行了,至于打谁,那是国王的事情了。” 老人说着望向窗外,喃喃道:“乌鸦王的耐心,也该用尽了吧。” …… 此时的蛮族大营—— 乌鸦王敲了敲烟袋,烟灰磕在桌子上,留下一个黑印。身旁的侍卫赶忙拿着抹布过来将其擦掉,然后迅速退开。 乌鸦王又点上一锅烟丝,一脸的不耐烦。 太久了。 魅魔普希拉已经三天没有消息了,按计划来说,她早就该传来捷报才对。既然这么久都不联系,就只能说明那个废物魅魔又一次失手了。 这件事情让乌鸦王很恼火。 “魅魔,果然还是该做奴隶。” 在这之前,乌鸦王本来是很信任魔族的,蛮族的战士尊重强者,魔族曾经在战争中正面击败过蛮族的勇士,既然如此,乌鸦王也会给他们相应的尊重。然而,这家伙一而再的失手,让乌鸦王失去了耐心,也失去了对这些盟友的信心。 他从卧榻上站起来,拎着烟袋朝外走去。 这时候他忽然听见了毒蛇吐信的声音。 乌鸦王“刷”一下拔出刀,看也不看就朝着那里砍去。 “砰!”一条青绿色的巨蟒咬住了他的武器,乌鸦王一惊,心想:为什么我的帐篷里会有蟒蛇? 接着那家伙身上冒出一阵绿色烟雾,摇身一变,化作了一个绿色头发的魔族男子。乌鸦王收起刀,寒声道:“你们魔族的人不知道什么是礼貌吗?若你想见我,就该到外面找传令兵,卸下武器,然后让侍卫带你进来。这次我砍你嘴,下次兴许就要砍你头了!” 那人一脸漫不经心的摊手,说:“我就是想试试蛮族主帅的身手罢了,我贵为九头蛇的子嗣,是不会和废物一起做事的。” 哦,又是魔族派来的盟友啊?这么看来,那个魅魔确实是失败了。 乌鸦王微微一抬眉头,说:“请问阁下尊姓大名,又有何贵干呢?” 傲慢无礼的人他见得多了,但只要这人有用,乌鸦王就能忍他。既然是王,就要有容人的肚量——至少在他有用的时候容忍他,用完了再杀也不迟。 那人也不行礼,就说:“我是赫仑·哈德森,九头蛇之子。”他有着青绿色的头发,竖起的金色眼眸,看上去就像是蛇的眼睛。 接着他说道:“我要你尽快攻打野狼城,以便给我提供机会。” 乌鸦王瞥了他一眼,说:“为什么?” 赫仑说:“我要去趁机救普希拉,还要刺杀李奥瑞克。” 普希拉?哦,那个魅魔啊,这贱人不光任务失败了,而且还被李奥瑞克给抓了?嗤嗤,这家伙恐怕要被调教成MZ了吧?乌鸦王不怀好意的想到。 “不过,怎么你也要刺杀李奥瑞克啊?蛇人,你有什么本领?”乌鸦王说着抽了一口烟袋,然后将烟雾吐到了他脸上。 赫仑眼睛都不眨一下,说:“我自有办法。” 行,还挺神秘啊? 乌鸦王说:“但凭你这么一句话,就让我派出十万大军攻城给你作掩护?你觉得可能吗?” 赫仑脸一黑,说:“你不相信我的力量?” 乌鸦王说道:“你得拿出些让人信服的手段吧?这样吧,我麾下有一位勇士叫帕罗西,你要是能打败他,我就……” “好!” 这蛇人真是个急性子,乌鸦王话还没说完就冲出去了。 我还没告诉他帕罗西的在哪个营吧?乌鸦王看着撩起帘子心想道。 然而,没过半分钟,蛇人就回来了,说:“这样行了吧?”说着“啪叽!”一下,将一个血淋淋的人头丢在了地上! 乌鸦王一惊,心想:他这么快就把帕罗西杀了?那人可是一等一的好手,怎么会…… 乌鸦王这时候眨了眨眼,说: “阁下……你杀错人了吧?” “啊?” “这他妈是我的侍卫长!”乌鸦王拍着桌子骂道,“敢情你就挑个近的杀呗?” 赫仑抱起胳膊,说:“哼!他拦着我的去路,我就把他杀了!怎么样?我的武艺够不够?” 乌鸦王心想:侍卫长的武艺也算厉害,蛇人既然能把他杀了,那本领不会差。 只是这家伙脑子不太好啊!这种人怎么能委以重任呢? 乌鸦王沉吟少许,忽然想到一件事情:这蛇人或许不靠谱,但他身后还有克菈菈公主和整个魔族啊。 想到这里,乌鸦王说道:“武艺是过关了,但光凭这个,还不足以让我为你出兵打仗,我还有一个要求……” “说!” “我还想要你们的一件东西。”他竖起了锋利指甲的细长手指,阴森的笑了起来。 第三十九章:热爱学习普希拉 “你到底想要什么?”蛇人问道。 乌鸦王说道:“我想要你们公主殿下的‘熔岩大炮’。” 熔岩大炮,那是地下城特产的大杀器,是当今世界上最好的火器。再结实的城墙也扛不住它一发炮弹,如果抗住了,那就再来一发。然而这资源属于失传的“地下城科技”,让克菈菈公主垄断了,全世界只有她有实物和生产技术。 赫仑对乌鸦王这贪婪的要求嗤之以鼻,说:“开什么玩笑?熔岩大炮怎么能给你……”说到一半赫仑忽然捂住了左边的耳朵,旋即表情变得凝重起来,口中还喃喃道:“真的?公主殿下,真要这么做吗?” 片刻之后,赫仑叹了口气,说:“熔岩大炮半个月后送来,到时候不要让我们失望,人类。” 乌鸦王笑道:“那当然,我会好好利用这些武器的。” 赫仑点了点头,化作一条青色蟒蛇,然后遁地而走。乌鸦王也点了点头,说:“那么,半个月后就要见分晓了。” …… 从攻城到现在,乌鸦王已围城两周了,阿卡德将军估计这种情况还会持续下去,因此他规划了物资的使用方案,也做好了节衣缩食的准备。 现阶段没有什么破局的办法,只能干耗着。士兵们从最初的神经紧绷,逐渐心态放平,甚至是有些怠惰了。城中的生活也逐渐正常化,商铺继续营业,只是商品又少价格又高;酒馆和餐厅也都开张,酒馆一杯啤酒要十八个铜板,还推出了老鼠肉套餐。 李奥瑞克这些日子也没什么事情做,无非就是以巡逻的名义在城里逛街,或者是练习自己的各种技能。 李奥瑞克现在从真理之地获得的技能一共有11个,他此时坐在自己房间的床上冥想,盘点自己的技能树,看看自己这段时间的收获。 先是三个保命技能:伤口愈合、内脏修复、骨骼再生。 然后是用来屏蔽痛觉的“知觉掌控”,以及拿来跑路用的秘术魔法。 剑术大全——这个是拿来打架的。 大陆语言解析——会外语比较好就业,艺多不压身嘛。 色孽的教导——这个是很好用的单体攻击,就是准备过程比较慢,不能瞬发。但是可以配合“秘术魔法”的隐身术使用,达成“影魔隐身摇大”的效果。 动物交流——这个是为了降服墨崔迪那个牲口才被迫加点,不过拐回来了八百战马,不亏。 潜能激发——这个是最实用的大招,但是持续时间有限,十五分钟内如果不能结束战斗就会萎了。而且一段时间内还会有副作用,所以要慎用。 草药学详解——是为了给希雅解毒才学的技能,有一定潜力。 还有初等恶魔召唤术——这个算是白嫖中的白嫖,全仗着义薄云天的魔女卡珊德拉大人!让我救了希雅性命,还白赚了一个超级好用的技能,或者说一条超级好用的狗子。 而且初等恶魔召唤术这个技能还有很大拓展的空间,从技能介绍来看,只要我精神力够高,那么就能继续召唤新的恶魔。 精神力越多,就能学习更多种类的魔法,同时增加使用次数,还能理解更深奥的知识。 通俗易懂的解释一下,精神力=蓝条+技能槽+san值 精神力不足严重限制了李奥瑞克的上限,《初等恶魔召唤术》作为一本召唤恶魔的百科大全,能召唤的恶魔多达三位数,如果李奥瑞克精神力足够多,那他就直接化身阿克蒙德,抬手一个门就能拉出一支燃烧军团来。可是他现在的精神力只够招一只狗子,再多就要精神崩溃了。 而且,精神力不足,不光是限制了魔法的使用,还影响到他未来加技能点。上回进入真理图书馆学习技能的时候,李奥瑞克就遇到了这个问题。当时他连吃两本技能书,就觉得头痛欲裂,恶心想吐,一旁的魔女小姐也吐槽说他精神力不够用了,再这样下去他就会精神崩溃,敲出GG。 想到这里李奥瑞克就犯愁,精神力这个东西跟别的不一样,很难通过努力来成长。精神力强弱基本是天注定,然后年纪越大,精神力越强。除此之外,冥想打坐和使用魔法也能增加一些,但也是杯水车薪。 哦,据说有些圣遗物也能增加精神力,可是圣遗物这东西可遇不可求的,不能指望这个。 总之,当务之急应该是提升精神力——这是李奥瑞克为自己定下的小目标。 为此,他要尽可能的使用魔法,最近乌鸦王不攻城,他也不用天天存着魔法来备战。李奥瑞克所有魔法中,最能提升精神力的就是“色孽的教导”,而“色孽的教导”属于必须取对象的魔法卡,就是说呢,不能空放,一定要有个目标才行。 而整个野狼城只有一个人,能够有此殊荣了。 “狗子,跟我去一趟地牢。”李奥瑞克站了起来,对趴在脚边的三儿说道。 “好嘞!” 于是一人一犬来到地牢,两人一边走一边聊天。 狗子说:“主人好雅兴啊,隔三差五就要整一回,这魅魔真那么好吗?我怎么瞧不出来。” 李奥瑞克笑道:“你是狗,审美不一样的,肯定瞧不出人类的美丽。不过呢,我下来找她也不是为了娱乐,我并没有那方面的爱好,我只是为了练习魔法而已。” 狗子惊呼道:“哦,原来是修行啊!不过这修行的办法也够辛苦了,主人,您够累的吧?” 李奥瑞克笑道:“害,我再累能有魅魔累吗?为了她,我可以再多吃一点苦——另外你小点声,别让魅魔听见了。” “哦,好的。” 说着地底监牢的最深处,隔着很远就看到了那个“大字躺”的魅魔小姐。 由于魅魔普希拉非常配合工作,李奥瑞克稍一审她,就开始喷射式吐情报,所以李奥瑞克倒是没有难为这个魅魔。 他就是偶尔下来拿这家伙刷刷经验,增进一下自己的精神力罢了。 此时李奥瑞克朝她招手说道:“普希拉小姐,身体恢复的怎么样啊?” “李奥瑞克大人,您怎么又来了?” 普希拉垂死病中惊坐起,一脸的恐惧。 李奥瑞克笑道:“啊,我就是下来看看你,怎么样?吃的好吗,睡的香吗?” “呃,托您的福,还算可以。” “哦,那咱们今天也要上课哦!”李奥瑞克卷起袖子,露出了里边的符文咒语。 “我真的不行了!求求您了,放过我吧!”魅魔小姐欲哭无泪的说道,“要不您直接把我杀了也行!” 李奥瑞克,他到底是个什么崽种啊?有事没事就来“教导”我一番,再这样下去,我真要坏掉了! 李奥瑞克身上的符文亮起红光,说:“拜托,你可是魅魔啊,这点苦都吃不了?” “不不不不不!没有,我真不行了!一滴都没有了!” 李奥瑞克说道:“哎呦,别客气了,我发誓你很快就会爱上学习的快乐——狗子,给我盯梢,别让外人进来。” “好嘞!” 开整! 李奥瑞克吟唱咒语,身上的符文光芒闪烁,空气中凭空出现了大团红雾,双性一体的魔神幻影从里边走了出来…… “啊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呜呜呜呜呜呜……”魅魔发出了崩溃的笑声。 就这样,李奥瑞克给普希拉上了一节大课,这节课内容充实、知识饱满、方式新颖、生动立体,让普希拉感受到了灵与肉的升华,她十分感动,那泪水顺着大腿流的稀里哗啦。 下课收工! 李奥瑞克心满意足说:“普希拉小姐,我希望你热爱学习,好好上课,这样才能变成一个厉害的魅魔嘛,对不对?学习的过程自然是辛苦的,但果实一定是甜蜜的啊!好了,过一阵子我会再来的——哦,三儿!你留下来打扫一下课堂吧。” “好的,主人。” 李奥瑞克走了,留下了狗子打扫卫生。普希拉毕竟是魅魔,就算是她现在身无一物,魔力完全被榨干,也不能让普通的狱卒接触她——万一被魅惑了呢?所以打扫卫生啦、送饭送水啦,这些事情都是狗子来做。毕竟狗子跟魅魔有生殖隔离,而且讲道理的话,普希拉应该没有这么重口味。 魅魔继续大字躺,狗子则叼着抹布擦地。三儿有三个脑袋,打扫卫生这件事情也是轮班来,今天轮到左狗擦地,中狗和右狗就闲着。此时右狗就跟普希拉说:“魅魔,你还活着么?” “啊啊啊……就快死了……”普希拉还是一个抽搐翻白眼的状态。 三儿说:“我是想单独跟你聊聊,毕竟咱们俩都是恶魔嘛,而且等级差不多。” 三儿这是客气话,其实它这种纯血地狱犬的等级是比魅魔高一些。按照魔族等级来论,魅魔这一种族确实身份卑微,除非突破“高等魅魔”,并晋升到“鲜血王妃”这一级别。魅魔才能剔除自己血液内的混沌杂质,变成高贵的纯血恶魔。普希拉一直就卡在这个边缘差一口气上不去,长老说她体内的杂质很顽固,无论用什么办法都清不掉的。 高等恶魔都这么客气了,那么普希拉也不能不识抬举。于是她的眼珠子翻了回来,说:“请先给我点水好吗?”她声音很沙哑,“我又要脱水了。” “好。” 三儿给普希拉弄了一大杯清水来喝。普希拉一口气喝了大半杯,喝完之后她站了起来,先是整理了一下自己的囚服,又用剩下的水抹了抹头发和脏兮兮的脸。 普希拉虽然浑身脏兮兮的,但是稍一摆弄,就仿佛变了个人——乱发、赤脚、伤疤、还有迷离又悲伤的眼神,娇柔可怜的样子惹人怜惜。 但狗子不屌这一套的,犬类的审美跟人不一样,魅魔打扮的再精致好看,它的第四个脑袋也不会有任何反应。 此时普希拉行了一礼,说:“阁下怎么称呼?” 三儿说:“你就叫我赛尔(三儿)吧,这是我主人给我起的名字。” “好,赛尔,你想跟同为恶魔的我说什么?” 三儿右边的狗头说:“这个事情啊,你还是要想开一点的,你这么固执下去也不会有结果。好吧,我明说了,我是来劝你也效忠李奥瑞克大人的。” 魅魔现在处于贤者时间,因此比较冷静,抱着胳膊说道:“我为什么要效忠我的敌人?” 右狗皱眉,说:“我是可怜你才给你指一条明路,你不要不识抬举。” 魅魔冷笑,说:“软硬兼施的套路我见得多了,你骗不了我。赛尔,你倒是说说,我凭什么效忠他?” 此时三儿中间的狗头说道:“第一,你已经把各种情报都供出来了,你觉得你家主人还能放过你吗?克菈菈最恨叛徒,这件事情不管是人间、地下城还是我们魔界,都是人尽皆知的。” “然后呢?” “第二,李奥瑞克是个了不起的人物,我这些日子越跟他接触,越是觉得这个人深不可测。他会许多种语言、会至少三种极其困难的魔法、武艺高强、胆识过人,而且他对手下人很好。这些天来他一顿饭也没有饿到过我们仨,不管是普通食物,还是自己的鲜血,都从不吝啬。我敢保证,只要你归顺了,他就亏待不了你。” 听到这话,普希拉十分愤怒的说道:“他都要把我折磨死了,还说不亏待我?如果李奥瑞克但凡有一点招降我的念头,也不该这样给我高强度上课吧?” 狗子想了想,说:“主人这样必定是有深意的,只是我猜不到罢了。” 深意?能有什么深意? 普希拉不屑的冷哼一声,说:“地狱犬赛尔,多谢你的好意,但我还是决定效忠高贵的克菈菈公主!魅魔虽然血统低贱,但也不会向卑微的人类低头,呸!” 狗子的三个头一起摇了摇,说:“那你好自为之吧。”说罢便离开了。 等狗子走了之后,普希拉静静的找了个角落坐下来。 牢房里边灯光昏暗,气味难闻,还能听见老鼠吱吱叫。可怜巴巴的普希拉抱住了膝盖,不禁自怜自艾——刚才说的那么硬气,全是因为有“贤者时间”的buff撑着,现在回头一看,这样阶下囚的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啊?要不我降了? 不,不行!那个男人这样对待我,我要是还投降的话,也太丢脸了!低等恶魔也有低等恶魔的骄傲啊!我决不能轻易妥协,至少也要他跪下来求我,我才会松口…… 她就这样坚持着,坚持着,忽然,她感觉腹部有一股奇特的热流涌动了起来。 “怎么回事?” 第四十章:李奥瑞克大人此举果然有深意 这种感觉非常奇特,就好像是小腹那里多了一个冒着热水的小喷泉,这股热流顺着腹部朝着周围扩散,很快就到达了她的腹腔和四肢,她本来有些冰冷的身子一下子就暖了起来。接着,热流涌上脑海,她感觉自己的脑子里仿佛在放烟花! 一时间,无数种色彩出现在她脑海之中,然后是歌声、呢喃声、还有环绕着她灵魂的音乐声。普希拉的肉体坐在地上,却感觉自己的灵魂正在天空中狂舞。 魅魔一生之中也没有体会过这种感觉,太美妙了!就仿佛是触摸到了宇宙的真理!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的身体到底是……啊! “难道说!”她惊呼起来。 普希拉猛然想起了这种感觉——在大约一百年前的时候,她曾经有过类似的经历。 就是在她晋升为高等魅魔的那个夜晚! 那一晚,她自认为精神力的修行到了瓶颈,便请求长老为她主持晋升的仪式。接着她遵从长老之意,将自己的身体钉在倒逆的十字架上,让凌厉的寒风洗涤她血脉中的混沌杂质。就这样不吃不喝的过了三天,她终于晋升了。 在那一瞬间,她就感觉到一股强烈的热流从小腹涌出,一直顶到天灵盖,然后脑子里放烟花。只不过,那一次的感觉仅有这次的十分之一…… 所以,这个是…… “啊啊啊啊啊啊——!” 普希拉突然大声尖叫。 她的身体开始散发暗红色的光芒,接着她一阵反胃,吐出了大量黑色的液体,十分腥臭刺鼻,但随着这些腌臜之物离开身体,她感觉瞬间变得神清气爽,就仿佛是从里到外都被清洗了一遍似得。 旋即,她的胸前、小腹、还有右眼下方都出现了暗红色的魔法纹路,就像是刺青。这些刺青显现之后,她立刻感觉自己体内的魔力充盈了起来,她情不自禁的大口呼吸,贪婪的吞噬着空间中的魔法元素。 没呼吸几下,她的骨头就开始剧痛,她浑身咯咯作响,那是骨骼开始了二次增长,她的胸膛变得更加挺拔,身姿更加妩媚,四肢更加协调;而且她的骨密度也增加了,她的肉体强度随之上涨。 接下来,她的内脏和肌肉也开始了二次生长,率先发育的就是心和肺,心肺的进化让她更加贪婪的呼吸,巨量的氧气摄入又进一步促进了她体内的变化。她的血液循环系统开始飞速运转,新陈代谢以不可思议的速度提升,她的皮肤焕发光泽、如丝绸一般光滑,她的头发瞬间增长了三指,披上了一头妩媚的红色长发。 然后,她后背的肌肉密度开始增加,同时后背的皮肤骤然撕裂,鲜血喷涌,两根巨大的骨刺破体而出,那骨刺突出体外之后立刻展开分支,迅速变成了一对骨质翅膀。鲜血淋淋的翅膀又以极快的速度产生了翼膜,最终化作了她的第二对翅膀。这对新翅膀和先前那装饰性的翅膀不同,它更大也更有力,配合着新的身体,足以让普希拉飞上天空。 到此,魅魔普希拉的晋升蜕变完全结束了。她睁开双眼,眸子已然如红宝石一般美丽。 我!升!级!了! 此时的普希拉完全变了一个人,她本就傲人的身材变得更有杀伤力了,无论是魅惑力、武力还是魔力,都上升了一个级别。此时的她不再是高等魅魔,而是传说中的“鲜血王妃”。 她的体内已经没有一丝杂质,称得上是个高贵的纯血恶魔。她可以修行更复杂的魔法,可以领悟更高深的经文,甚至隐约可以窥见真理的倒影! 她心中无比兴奋——这二百年来,历史上有记载的“鲜血王妃”仅有十人,现在要加上我“普希拉”的名字了! 晋升鲜血王妃意味着荣耀、财富,实现个人价值,光宗耀祖……普希拉认为自己肯定是在做梦,但是伤口的疼痛又无时不刻提醒着她,这是现实。 普希拉这一刻意气风发,觉得自己天下无敌,她恨不得立刻将李奥瑞克抓来,也让他尝尝自己的痛苦。 普希拉抓住铁栏杆,以她现在的力量,稍稍用力就把栏杆掰弯了。接着她走了出来,自言自语道:“老师,该我给你上上课了……” 等等,上课? 普希拉忽然停下了。 她有许多个念头闪过了她的脑海,其中一个就是——我为什么会突然晋升啊? 要知道普希拉卡在升级线上卡了五十多年了,就连最博学的长老的也给她判了死刑,说:“你体内的杂质十分顽固,不管怎么清洗也无济于事,除非魔神开恩,不然你很难再进一步了。” 普希拉尝试过许多种办法了,比如说近乎自虐的训练,比如各种冥想,比如学习超出自己能力魔法……但一切都无济于事,到后来她也就断了这个念想。 那么,我为什么会在这个地牢之中突然晋升呢? 难道是因为我在这里承受了前所未有的苦难?对于所有恶魔来说,晋升之路就是苦修的朝圣之路,越是痛苦越能激发身体的潜能,也越容易触摸到真理。这么说来,确实有一些道理。 那李奥瑞克是故意让我晋升的?不可能吧…… 不可能吗? 就在刚才,那只名叫“赛尔”的地狱犬和她说过:主人这样必定是有深意的,只是我猜不到罢了。 那深意难道指的是,帮助我晋升?不不不,这不可能吧?普希拉是有脑子的,她不相信李奥瑞克会帮她,这一切最多就是巧合罢了。 但这时候她又想起一件事情来,先前李奥瑞克和狗子下楼的时候在聊天,魅魔的耳朵比较好,隐约听到了李奥瑞克和地狱犬的对话。 她似乎听见那两人说: “哦,原来是修行啊!不过这修行的办法也够辛苦了,主人,您够累的吧?” “害,我再累能有魅魔累吗?为了她,我可以再多吃一点苦……” 起先她没在意,以为就是两人随意聊天,现在猛然回想起来,她不禁整个人都呆住了。 原来是修行? 我再累能有魅魔累吗? 为了她,我可以再吃一点苦? 普希拉捂住了嘴巴,不然她怕自己会喊出来。 开什么玩笑啊?李奥瑞克大人榨干自己的魔力,就是为了帮助我修行?还说为了我可以再吃一点苦?我听错了吧?他怎么可以对我这么好?我们不是敌人吗? 不可能不可能不可能!普希拉你不要自己忽悠自己啊!他是敌人,这一切要么是巧合,要么就是他的阴谋诡计……李奥瑞克怎么可能帮我!我可是要杀他的人杀手啊! 普希拉急得挠头,弄乱了刚长出来的美丽长发。 她越想约觉得离谱,可是也觉得自己越来越接近真相了。 可是这个真相也太令她崩溃了,她无法接受事实啊! 普希拉在昏暗的监牢里徘徊着,整个地下三层只有她一个犯人,这里是李奥瑞克为她准备的vip包厢。 普希拉赤脚踩在粗糙的地砖上,眼神迷茫又混沌,晋升的喜悦也都被冲淡了。 “色孽的教导……教导……” 她喃喃自语着。 “这名字难道也是巧合吗?” “对,是巧合。” 她继续在黑暗中徘徊,继续自言自语,就仿佛是在说服那个固执的自己。 “那么,他每次都讲这种刑罚称之为‘上课’,这也是巧合吗?” “是……是的,这也是巧合。” “那他为什么要不停的给我上课呢?只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施虐之心?那他为什么不用其他的刑具折磨我呢?甚至在狱卒想要对我动粗的时候,他还以‘善待俘虏’这种借口阻拦住了。” 她脑中回忆着李奥瑞克和自己说的每一句话—— “普希拉小姐,身体恢复的怎么样啊?” “吃的好吗,睡的香吗?” “我发誓你很快就会爱上学习的快乐……” “普希拉小姐,我希望你热爱学习,好好上课,这样才能变成一个厉害的魅魔嘛,对不对?学习的过程自然是辛苦的,但果实一定是甜蜜的啊!好了,过一阵子我会再来的……” 普希拉想着想着就哭了出来。 他好温柔!我怎么一开始没发现呢? 此时普希拉不知不觉的又回到了自己的牢房前面,她身子一晃,靠在了栏杆上。 “我真是个傻瓜呢,哈哈哈哈……”她苦笑着。 李奥瑞克大人如此用心良苦,我竟然没发现! 我一次次的伤害他,但他却对我这么好?不惜掏空自己的魔力,也要助我晋升为“鲜血王妃”,他,他到底是为了什么? 难道他真的是色孽的化身,是来拯救我们这些苦难信徒的!?难道是我多年的祷告起效了,魔神真的开恩了? 不管他是什么,我这一次不能再辜负他了!她攥着拳头想到。 就这样,普希拉回到牢房之中,然后又把栏杆给掰回去了。 然后她乖巧的跪坐在铁窗前,等待着她的“老师”驾临于此。 …… 过了两天,李奥瑞克体力恢复的差不多了,又来牢房里练级。 李奥瑞克牵着狗子来到地牢,一人一狗走下楼梯。他边走边问道:“三儿,你说那个魅魔吃得住吗?万一我这课程太严格,她遭不住了可怎么办啊?那我不就损失了一个好学生?” 此时狗子两个脑袋在睡觉,耷拉着如同死狗,唯一醒着的就是那个嗅觉灵敏的左狗,它回答道:“哎呀,魅魔再怎么说也是恶魔,生命力很顽强的,主人你别担心了。” “那行吧。” 两人说着来到了地下监牢,李奥瑞克一抬头就看到普希拉跪坐在栅栏前面,面对着他。 嗯?怎么这回不“大字躺”了? “老师好。”普希拉行了一个五体投地的大礼。 啊? 对方这么客气,李奥瑞克反而有些不好意思下手了,他挠了挠脸,说:“呃,你好,我们今天也该上课了。” “老师,我想我已经毕业了,您看!”普希拉得意的展示着自己小翅膀,就像是个展示自己满分试卷的小女孩。 李奥瑞克不知道该说啥好,但普希拉脸上那笑容分明就是在说:快夸我!快快快,快夸我呀! “呃,做得好?”李奥瑞克试探性竖起大拇指。 “都是您教导的好!” “啊↘↗?” 李奥瑞克整个人还是懵逼的。这时候狗子突然六只眼睛都亮了起来,惊呼道:“魅魔,你晋升成鲜血王妃了?” “是的,多亏了老师教导!” “我艹!” 狗子一个脑袋对着魅魔无能狂吠,一个脑袋呜咽,还有一个脑袋往李奥瑞克身体后面藏。然后三狗对视一眼,似乎统一了意见,一齐藏到了李奥瑞克身后,只露出三双惊恐眼睛看着眼前的魅魔。 鲜血王妃? 李奥瑞克听过这个名字。初等恶魔召唤术的倒数第二页上就有介绍到这种恶魔,说是“高等魅魔”的晋级版(顺便吐槽一下这个名字,明明叫高等魅魔,但却是‘初等恶魔’,也不知道起名的人当时吃错什么药了)。 “鲜血王妃”属于初等恶魔里边的扛把子级别,基本上可以吊打全体初等恶魔,甚至遇到中级的也能打一打。历史上有记载的“鲜血王妃”一共就十来个,然后“鲜血王妃”上面还有一个级别叫“苦难女王”,历史上好像就一人。 哦,难怪狗子这么害怕呢!原来是等级压制了。 李奥瑞克这会儿也慌了,心想:可是她怎么突然升级了啊?这家伙不会来找我报仇吧?李奥瑞克倒是不怕这魅魔把他杀了,他是担心这个魅魔大开杀戒,伤害他身边的人。 李奥瑞克十分紧张的看着普希拉,说:“普希拉,你……真的晋升了?” “是呀是呀!”她兴奋地站了起来,“您看我的翅膀。” 她一边说着,一边扭动着身体。李奥瑞克的眼睛都看直了——这魅魔晋升的不光是等级,还有CUP啊!囚服立马小一号,完全遮不住了,啊不行不行别晃了,我的眼睛有先天性的乳糖不耐受,再看的话要吐了。 李奥瑞克赶紧转移视线望向普希拉那对翅膀,哦,还真是多了一对翅膀了!从两翼变成了四翼,是不是再晋升一次就要变成六翼天使了?一个魅魔晋升却长翅膀?好怪啊。 哦,这双腿也好棒,甚至能跟希雅的较量一下了。 普希拉脸上的笑容天真无邪,完全没有一丝敌意,李奥瑞克不禁想到:这魅魔一直叫我“老师”,而且看上去也不像是要找我报仇的。她说这一切是我的功劳,难道说我这种高强度上课,还真教出来一个魅魔状元?不不不,不可能吧?要是这种教学方式也能晋升,那窑子里边应该人均初等恶魔啊…… 这时候普希拉又跪了下来,十分真诚地说道:“老师,我有个不情之请。” “啊?你要干嘛?” 普希拉抬起头来,说:“我想和您签订魔法契约——注入灵魂的那种。” 第四十一章:不,你听我解释!(上) 李奥瑞克真真是懵逼了,说:“魔法契约,还注入灵魂,你想干嘛?” 普希拉说道:“老师对我的大恩大德,我无以为报;先前我还试图伤害老师和您的朋友,这令我羞愧不已。我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用我这‘鲜血王妃’的力量来侍奉您!我会对您献上绝对的忠诚。” 蛤?为什么啊!这到底是什么斯德哥尔摩魅魔啊? 李奥瑞克疑惑道:“你为什么突然侍奉我啊,再说了,你不是还要侍奉克菈菈公主吗?”李奥瑞克可不想再养一匹吕布了。 “老师,我和您签约,是为了报答您的恩德。如果不是您的教导,我绝对无法晋升为鲜血王妃,对于我这种早已失去晋升希望的魅魔来说,一旦晋升了,我的魔力、寿命、还有精神境界都会得到飞跃,这对我来说不亚于是再次出生。您拯救了我的灵魂,老师!”她再次行礼。 然后普希拉面色凝重的说道:“至于克菈菈殿下的事情,我也想过,我觉得克菈菈大人和老师之间有和解的可能性,因此我愿意充当这个调停的中间人。” 嗯……本着远交近攻的原则,高原人不可能同时和所有敌人开战,也就是说,高原人和魔族存在结盟的可能性,至少也要签订个互不侵犯什么的。那么如果我签下了普希拉,或许就有了和“魔族公主阵营”谈判的机会,嗯,这件事情确有必要。 “还有就是,假如签灵魂契约的话,我还可以为您增加精神力!” “嗯?精神力?” 关键词捕捉! “细说。”李奥瑞克道。 普希拉解释说:“精神力和灵魂绑定的,但如果我能和老师签下灵魂契约,那么我就能把自己的一部分精神力转让给老师了,晋升之后我的精神力增加了许多,我甚至都不知道该拿来做什么用,因为我手头也没有合适的魔法能学。因此就给老师好了,只是量不大,希望您不要嫌弃。” 精神力一到手,李奥瑞克就又能学新技能了,这让李奥瑞克动心了。 但是他转念一想,这魅魔差点要了希雅的性命,还两次试图暗杀他,如果就这么把她洗白——别说洗白,就算是收下当狗,也有些不太合适。 普希拉看他一直不说话,就问道:“您同意了吗?” “稍等下。”李奥瑞克在脑中回忆着魔法契约的事情。 恶魔契约这一块的内容都在《初等恶魔召唤术》的附录里写着。李奥瑞克将整个契约的条款一一看了,这种契约能够以魔力约束普希拉的灵魂,同时在魔族文化中,具备法律与道德的双重效应。只要签了,李奥瑞克就不必担心这家伙再当二五仔。 另外这个契约跟狗子那份用的是同一款,也就是说,签完之后,魅魔就会变成李奥瑞克的一个召唤兽。 那这么一算,我现在手下的兄弟就有了:马中吕布、筋肉猛狗和这位斯德哥尔摩魅魔。 艹了,这是一群什么牛马啊! 然而,普希拉的身份仍然犯下重罪的敌方间谍,李奥瑞克若是就这样把她放出来,以后也只能悄悄拿出来用。 经过一番深思熟虑,李奥瑞克说道:“普希拉,我相信你对我的忠诚,但是其他人恐怕不信,毕竟你之前做的事情十分过分。” 普希拉说:“是,我知道,那我该怎样赎罪呢?那个……您想让我用什么姿势……啊不是,用什么方式偿还罪孽?”她一脸的跃跃欲试。 这家伙脑子里就没点别的东西了吗? 李奥瑞克说:“那是以后的事情了,现在我们可以先把契约签了,自此以后你就是跟我签约的恶魔,就跟狗子一样。” “啊,跟狗一样吗?”她说着咽了口唾沫。 “你别多想啊!”李奥瑞克连忙说道,“我可没有那个意思,我是个三观健全XP正常的大好男儿,一般不会整这种play的,呃,一般情况下。” “嗯嗯嗯。”她连连点头。 李奥瑞克干咳一声,正色道:“总之,就算签了契约,你也是我的囚犯,最多让你当我的狗……不是,你没有羞耻心的吗?别这么一脸期待的看着我啊!你这个碧池!” 李奥瑞克叹了口气,“算了算了,写契约吧。” “是,主人。”她很自觉的改口了。 恶魔签约都要用鲜血的,普希拉伸出手指,盯着指肚三秒钟,然后用力咬了下去。 “好疼。” 咬了,但是还没咬破。 就在她闭上眼睛准备咬第二口的时候,李奥瑞克说:“我来吧。”他说着拿小刀在指尖一划,鲜血便流了出来。 “啊,主人好帅。”普希拉一脸花痴相。 “啊?”李奥瑞克无法理解这有什么帅的。 接着他竖起手指在空气中画下符文,普希拉惊讶的说道:“老师,您会写恶魔的契约吗?” “嗯。”李奥瑞克彪血的手指在空中龙飞凤舞,倒不是他想装哔,而是他如果写慢了,那伤口就要愈合了。 普希拉眨了眨眼睛,说:“啊,不愧是主人,还是用魔族古文写的,您果然是魔神化身吧?” 李奥瑞克笑而不语——《初等恶魔召唤术》附录上面的契约版本太旧了,是好几千年前的,那肯定是魔族古文啊!不过没关系,只要能生效就行了。 契约写完了,此时空气中浮着一张鲜血组成的符文契约,接下来只要魅魔普希拉签字,这个契约就生效了。 李奥瑞克说:“签字吧……你干嘛?” 只见普希拉摆出了经典的“大字躺”,说:“嗯,您请用吧。” “啊?用什么?” 魅魔坐起来,说:“难道主人更喜欢做被动的那一方吗?也好呀,请您躺下来吧。” 李奥瑞克吓得往后缩,说:“不是,你们魅魔的魔法契约到底是怎么样的?不是签字吗?” “呃,签字之前还有一步,就是收纳祭品——这个是近几年的新法案。就是主人将自己的灵魂、鲜血或者其他体液什么的交给恶魔吃掉,契约就成了。然后呢,主人就要通过自己的灵与肉来喂养恶魔,恶魔也要效忠主人……不过您放心,我只是象征性的拿一点点,也不会经常找您要的……”普希拉一脸娇羞的看着李奥瑞克。 李奥瑞克皱起眉头,说:“你要拿我什么东西?” 普希拉满脸羞红,“讨厌,主人您明知故问。” “哦……” 难道说我的处男生涯到此为止了?李奥瑞克思考着这个严肃的问题,不不不,虽然处男身份不值钱,但也是我保留了两辈子的珍贵之物,不能就这样交给一个惹不起。 我要把最好的留给希雅! “要来吗?老师。”普希拉吮吸起了自己的手指。 犇子和脑子针锋相对,李奥瑞克经过一份深思熟虑,说道:“不行,普希拉,我有个很喜欢的人。” 惹不起虽然好用,但李奥瑞克跟希雅约好了要一起回家,总不能在这个时候吃独食,那太不道德了。要想吃,也得等结了婚之后光明正大的吃,或者是带着家人们一起吃。 “没关系啊,我不介意破坏您的感情与婚姻,魅魔就是干这个的。”普希拉大言不惭的说道。 “不是,你要点脸!” 普希拉耸肩,说:“主人,咱们只是走个流程,不用那么走心的,来嘛来嘛!您躺着我自己动。” 李奥瑞克连连摆手,说:“不不不,我的处男之身是留给希雅的,除了希雅谁也不行,只有她能夺走我的处男,明白吗?” 说到这里的时候,普希拉突然不动了,她眼神也僵住了,直勾勾的望着李奥瑞克身后。 “嗯?怎么了?” “主人!”狗子忽然一声惊叫。 “干嘛?” “回,回头!回头!” 回头? 李奥瑞克回过头去,就见希雅正站在后面望着他,面无表情的看着他。 “啊……” 李奥瑞克感觉自己的人生很可能就到此为止了。 “狗子!你怎么盯梢的?”他怒道。 “冤枉!那右狗睡觉了,听力是它负责的,我鼻子好,但是耳朵聋啊!” 艹!这个废物! 气氛不太对,魅魔很知趣的缩到了牢笼里边,而李奥瑞克则朝着希雅走去,说:“那个,你怎么来了?” 希雅面无表情的说道:“你最近总是来探望这个魅魔,来这里的次数比来看我还多,我担心你……被她魅惑了,所以……” “呃……”李奥瑞克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我们出去说,好吧?这里怪黑的。” 希雅点头不语。 李奥瑞克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到地面的,仿佛只是一眨眼,太阳就出现在了头顶。 “主人,我先撤了。”狗子很识趣的了。 现在只剩下李奥瑞克与希雅两人了。 李奥瑞克生理上的死亡经历了好多次,但社会性死亡还是头一回。他觉得自己应该说点什么来缓解这尴尬的气氛,又或者说是做点什么来挽回自己的颜面——比如寻找时光机,或者尝试着再穿越一回什么的。 乌鸦从天上飞过,发出刺耳的叫声;远处的士兵们在放声大笑;一个瘸腿的商人从他们身边走过,看了他们一眼便拄着拐快步离开。 李奥瑞克开口说道:“希雅,我……并不是那个意思,我是说,呃……”他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这场面实在是太尴尬了。 两人的目光触碰在一起,希雅的脸瞬间就红了,她沉吟少许,说:“我需要……一个人待一会,对不起!”她说罢便快步离开了此地。 李奥瑞克心想:糟了,我完全没有恋爱的经验啊,这种时候应该怎么办呢?早知道就拿一本《恋爱宝典》之类的东西了。 接下来的两天,李奥瑞克一直试图打破僵局,然而希雅要么是把自己关在办公室里,要么就是在城墙和阵地巡逻,李奥瑞克只要想见她,她就会找借口离开。两人只要目光对上,她就会脸红,然后迅速逃开。 这让李奥瑞克心烦意乱,希雅一向是个爱恨分明的爽快人,从来没有这样模凌两可的时候,看起来她似乎是受了很大刺激啊!想来也是,我这种爽哥震惊级别的“处男发言”和普希拉的“惹不起发言”属于同一级别吧?可以说是有异曲同工之妙。希雅这么好的一个女孩,哪见过这种阵仗?要是有个痴女对我说“我的处女是留给李奥瑞克大人的!”那我恐怕也会……嘿嘿嘿,我就笑纳了。啊不对!希雅又不是我,她现在多半还很害怕吧。 所以我到底要怎么办啊?处男之神,救救我! 或许是处男之神真的听到了李奥瑞克的祈祷,这天晚上,希雅出现在了李奥瑞克门前。 “李奥瑞克,我有些话想和你说。” 那女孩拎着一瓶红酒,满身的酒气。   第四十一章:不,你听我解释!(下) “希雅?” 李奥瑞克打量着她。 希雅一头乱发披在肩上。她眼睛湿润,神情迷离,呼吸间都带着葡萄酒的味道。她是喝了多少?我记得希雅从不酗酒啊?李奥瑞克还记得,在先前的庆功宴上,希雅还曾说自己“不胜酒力”呢。 所以这是怎么了? “我能进去吗?”她问李奥瑞克。 “当然。”李奥瑞克将希雅请进自己的房间,接着去给她拿椅子。然而希雅却直接坐在了他的床铺上。 这行为可不像是淑女所为,李奥瑞克不禁望向了这个单纯、可爱、又容易害羞的女孩。 希雅此时没穿铠甲,她上身穿着修身的米白色制服,一条束腰勒住柔软的腰肢,胸口的布料紧紧绷着。下面穿着浅色的长裤,裤腿塞进马靴里,显得双腿修长。这身衣服随时可以套上盔甲作战,但不穿盔甲的时候,也足够吸引目光。 此时希雅摇晃着酒瓶里的紫红色,眼神迷离的看着酒瓶,那酒还有半瓶。 李奥瑞克心想:如果希雅只是喝了半瓶,不至于醉成这样,也许她来之前喝了不少。 “希雅,你怎么了?”李奥瑞克坐在椅子上,低声问道,“有什么事情,讲出来。” 希雅看了他一眼,没说话,然后端起酒瓶来开始灌酒。李奥瑞克一把抢过酒瓶,说:“你喝得够多了!” 希雅顿时急了,说:“那是我的酒,还给我!” “不,现在是我的酒了。”李奥瑞克将那剩下半瓶酒一口闷了。嗯,入口酸甜,后劲辛辣,是很好的酒,但度数不低。 猛的灌下半瓶红酒,李奥瑞克也很快就上头了。 他坐在希雅旁边,问道:“你明明喝不了酒的,为什么要这么折腾自己啊?” 希雅还是沉默,李奥瑞克终归还是恼了,吼道:“说话!” 希雅吓得一哆嗦,终于开口道: “我……” “我不敢。” “我不敢面对你。” 李奥瑞克有些尴尬的愣住了,心想:确实,换我是希雅,我也不敢见这种超级处男。 希雅继续说道:“父亲说,酒会增加人的勇气,我先前还不信,但现在是信了……嗝!”醉醺醺的希雅打了个酒嗝,声音不大,很是可爱,她匆忙捂住嘴巴,却又打了个一个。 “嗝!” 李奥瑞克忍俊不禁,希雅顿时叫道:“不许笑!我很认真的。” 李奥瑞克忍住笑意,说道:“那你现在有勇气和我说了吗?” “还没有。”希雅一脸严肃进行了怂逼发言。 “那你……” “但我马上就会鼓起勇气!”她认真的说道。 说着,她不知道又从哪里掏出一个小酒壶来,吨吨吨的豪饮。李奥瑞克连忙阻止,但是已经晚了,那酒让希雅喝下去半壶。他拿过酒壶来一闻,这酒味道冲鼻子,显然比先前的酒更烈。 “希雅!你……你还好吗?”李奥瑞克问道。 “咕!”她打嗝的声音都变了,“啊?我……我非常好哦!啊哈哈哈……”她傻笑起来。 如果先前她还有哪怕一成的理智,那这一次她是彻底的醉了。 喝了酒的希雅和原先的希雅完全不是一个人,她坐在李奥瑞克的床上,身体摇摇晃晃,还不禁哼起船工的小调。“我好像在坐船哦!哈哈哈……”她一边笑着,身子一边歪到。李奥瑞克下意识的拿手一扶,希雅就倒进了他怀里。 李奥瑞克看到她眼皮打架,担心她就这么睡着了,于是轻轻拍了拍希雅的脸,说:“希雅?” “你谁啊?”希雅猛的睁开眼,然后从他怀里窜了出来。 “是我啊!你仔细看看!” “哦……李奥瑞克啊。” 希雅先是一脸傻笑,然后突然嘴角一撇,就哭了起来。 “呜呜呜……李奥瑞克,呜呜呜……” 李奥瑞克也搞不懂她到底是怎么回事,只能轻声安慰她,然后弄了些水让她喝。过了几分钟,希雅似乎好了一点,她哽咽着,对李奥瑞克说道:“那个……我其实是来和你道歉的。” “道歉?道什么歉?” 希雅说:“我这两天一直不敢去见你,也不敢和你说话,对不起。” 李奥瑞克苦笑道:“没事,我也没往心里去。” 两人沉默了少许,这时候希雅忽然说道:“那天在地下监牢里,我听到你说……” 咕! 李奥瑞克立刻连脚趾都扣紧了。 所以说……还是来了吗!? 好在希雅没有复读李奥瑞克当时的处男发言,她继续说道:“我看你最近总去魅魔那里,也不知道改什么,我担心你被魅惑,所以就去看看,没想到……” 李奥瑞克连连摆手,说:“不不不不不,我可没有被魅惑!你听我解释!” “没想到听见你说这样的话。”希雅说,“说要把处男留给我……什么的。”她说着低下了头。 “呃!” 李奥瑞克脸上汗如雨下,如果这种气氛再持续个几分钟,他或许会脱水而亡。 然而,希雅的下一句话——就仿佛是在苦涩黑咖啡里加了两大勺糖那样,让气氛一下转变的味道。 “我很感动。”她十分认真的说道。 “啊?”李奥瑞克望向希雅的脸,见她的表情几乎要哭出来了。 “我很感动,只是我不知道该怎么跟你说,才一直回避你。”这时候希雅握住了李奥瑞克的手,说:“李奥瑞克,我只听过女孩为男人守节,却没有听过哪个男人会为妻子这样做,我,我我我……我嘴很笨,不知道怎么表达,但是我真的,真的,真的很感动!”她说到最后声音都哽咽了起来。 可以了啊,你不要再说了啊!我艹艹艹艹艹! 李奥瑞克现在只想死——彻底的那种死。 “你能为了我抵挡住魅魔的诱惑,还为了我保持自身的纯洁,我……” 说到这里,希雅的神情忽然一变,就像是做了什么重大决定似得,说:“干脆,就在这里用掉吧。” 李奥瑞克歪头,“哎?用什么?” “你留给我的东西。” 李奥瑞克从未见过这种场面,他也说不清自己是激动、紧张、还是害怕,他说:“不是,希雅,我,你,这个……啊,我们不是要先见家长吗?你别冲动啊!” “这不是一时冲动,我已经想好了!” 李奥瑞克被她一把推倒在床上。 希雅激动地说道:“这确实不符合规矩,但我不能眼睁睁看着你留给我东西,被那个魅魔抢走!如果我爸爸怪罪,就让他怪罪好了!责任我来承担。” 李奥瑞克感动的湿了——指眼睛。 接着,希雅一件一件的,卸下了女士的武装,动作僵硬又用力,仿佛是在脱铠甲。最终,露出里边紧紧包裹着双腿的黑色吊带袜。 “我觉得……你可能会喜欢这个,所以就穿来了。” 说着,她抬起右脚踩在床边,微微弓起脚背,那条腿妙曼的曲线就仿佛是通往天堂的阶梯,李奥瑞克的视线顺着她的足尖滑过脚背,又攀上小腿,越过膝盖,爬上光滑的大腿……最终看见她带着娇羞笑意的双眼。 “那你还真懂我。”李奥瑞克点头,然后用力吞下一口唾沫。 李奥瑞克是个有脑子的男人,他上面的脑子告诉他,这件事情不太合适。 然而,他的另一个的脑子并不这样认为。 …… 第二天早上,希雅的酒醒了。 阳光、床铺、酒瓶。 鼾声、汗味、男人。 希雅惊恐的捂住了嘴。 这怎么回事!? 她坐在床上愣了半分钟,感觉脑袋昏昏沉沉又很痛,完全想不起昨天的事情来。 这时候李奥瑞克睁开了眼睛,说:“早啊,希雅。” 希雅瞪着他,尖叫道说:“你为什么在我床上?” 李奥瑞克笑道:“我给你一个整理语言的机会,你再想想。” 希雅又想了想,然后决定大声尖叫。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唔!”她及时捂住了嘴。 “想起来了?” “嗯嗯嗯嗯嗯!我都想起来了!”她用被子包裹住自己的身体,表情惊恐的就像是只没断奶的小猫。 “对不起!” 希雅裹着被子土下座。 “我居然做了这种畜生不如的事情,对不起,李奥瑞克!” 李奥瑞克摆了摆手,说:“不是,我不亏的……呃,也不用道歉啦,这不是你情我愿的事情吗?” 希雅从被子的山洞里露出半张脸来,紧张的说道:“可是可是……好像是我强迫你来着,军法里边这种罪行要剁掉那个地方来着,啊,我好像本来就没有,那他们该不会剁你的吧?” 李奥瑞克哑然失笑,说:“什么逻辑啊?不会的不会的,没有这种事情啦,你别胡思乱想。” “可是……”希雅忽然一低头,问道:“我为什么穿着这个?” “什么?” “这个!” 她从被子的缝隙里小心翼翼的伸出一只脚来,指着上面的黑色吊带袜说道:“是……是你让我穿的吗,李奥瑞克?” 李奥瑞克歪头,说:“不是你昨晚上自己穿上去的吗?” “我?我自己?”希雅一脸三观崩坏的样子,“我只是喝了点酒,又不是中了魔法,怎么会做这种事情……我不要脸的吗?” 李奥瑞克摊手,说:“别紧张,你这样没事,反正咱们也不算外人。” 希雅脸红了,低声说道:“我确实不把你当外人,但这样还是会不好意思啦,那个,你闭一下眼睛,我把这个换掉……” “好。” 李奥瑞克闭眼,没过几秒,他却又听到了希雅的叫声。 “怎么里边还有一条!而且颜色还不一样。” 李奥瑞克说:“这事儿得问你自己,毕竟我看到你这么做时候,也挺惊讶的。” “蛤?又不是穿盔甲,这种东西为什么还要穿两条啊。”她看着里边那条白丝感到十分困惑。我只是喝了酒,但智商应该没有下降吧? 过了一会希雅说道:“好了,睁开眼吧。” “嗯。”李奥瑞克睁开眼,看希雅已经穿好了衣服。那双袜子被她团成了球,塞在口袋里。 此时的希雅还是十分紧张,她四下看了看这一片狼藉的屋子:空酒瓶、各种衣服、靴子、打碎的水杯……她说:“不行,我要把这里打扫干净,不然让别人看到的话就糟了。” 她说着撩起被子,但出乎意料的是,竟然还有新发现。 “李奥瑞克!”她的语气就像是发现了新大陆一样,“我再问你一个事情,请你千万不要笑。” “你说。”李奥瑞克已经快要憋不住笑了,毕竟,他没有和断片。 希雅的表情就像是见了鬼一样,她睁大眼睛,十分紧张的问道:“吊带袜我能理解,两条也无所谓了,但是,为什么床上还会有缰绳呢?” “你忘了你昨晚说的话了吗?” “我昨晚说什么了?”希雅感觉脖子有些痒,下意识的伸手挠了挠。 嗯? 我脖子上怎么有个红印? 发现自己脖子上有一圈红色的印记,她猛然想起了昨晚的事情。 话说那时候已是后半夜,但两个体力旺盛的人仍不尽兴,他们几乎尝试了一切能尝试的。忽然远方传来了马儿的叫声,原来是骑兵夜间巡逻。此刻,希雅望着窗外,她那个让酒精操控大脑中产生了一个奇妙的想法。 她对李奥瑞克说…… “李奥瑞克,我要你像墨崔迪对待它的小马那样对我——你当时是这么说的,希雅。”李奥瑞克无情复读。 希雅一脸惊恐,说:“然后你就把缰绳拿来了?” 李奥瑞克则是满脸“抱歉”,笑道:“是你自己去拿的,其实你还拿了马鞭,让我拦住了,那个鞭子太硬,我怕你受不了。” 希雅的表情已经在崩溃的边缘,说:“我当时穿衣服了吧?” 李奥瑞克说:“我给你穿的——放心,夜深人静,没人看到。” “哦,那还好……” “不,一点也不好。” “我的人生,可能已经结束了。” “我是雷奎家族的耻辱。” 同样是社死,但希雅表现的就比较克制。 她一言不发,不哭不闹,十分安静的找到了一根绳子,然后套在了房梁上…… “你给我下来!” 李奥瑞克对她使用了一个十分温柔的抱摔,然后将她按在床上。 希雅哭道:“对不起,我现在就要离开这美丽的人世间,对不起了李奥瑞克,我无法陪你走到最后了,我就到此为止了。” 李奥瑞克安慰她说:“放心啦!这件事情只有我们俩知道,只是我们的秘密而已。我们是什么关系啦?你想想,都要见家长了,稍微玩玩骑马游戏怎么了?” “你别提骑马!” “哦哦哦,不提不提……” 希雅本来也不是那种一哭二闹三上吊的女人,李奥瑞克稍一宽慰,她就渐渐平息下来了。随后两人穿好衣服,一起打扫卫生,将房间收拾的干干净净。等一切都妥当了,希雅对李奥瑞克说道: “虽然这话有点无耻,但是,我还想问一句,呃……” “说,没事。” “但是你会负责的吧?李奥瑞克!”她十分紧张的说道。 居然是说这个啊?李奥瑞克顿时笑了,说:“那当然了。” 希雅拉着他的手指,欲哭无泪的说道:“如果这种事情被别人知道的话,我一定会去死的,我一定会的!而且,我也不可能再嫁别人,我只能把自己全都给你,那个……所以,以后,你不会变心吧?” 她这话问得莫名其妙的,李奥瑞克哑然失笑:“那怎么会呢?” “你要是抛弃我的话,我除了哭,一点办法都没有啊!我又没有你厉害,也打不过你,还没有你聪明……求求你不要变心好吗?” “我不会的啊!” “那,那你也不会觉得我是个变态就不要我吧?” “不会的不会的……” “真的不会吧?” “不会的啊!” “拉钩!”她像个小孩子一样伸出了小指。 “好。”李奥瑞克跟她拉钩。 约定完毕,希雅望着李奥瑞克眼睛,小声说道: “太好了。” “真的太好了。” “你是世界上最好的人,李奥瑞克!” “呜呜呜呜呜……” 然后,她扑进李奥瑞克怀里,放肆的哭了起来。 此时此刻,希雅那颗悬了两天的心,终于放下来了。 第四十二章:时代变了,大人 今天阳光明媚!李奥瑞克走在街上,身子飘飘,感觉仿佛在腾云驾雾。 处男之神,谢谢你回应了我的祈祷!泥头车,谢谢你送我穿越!希雅,尤其是谢谢你! 李奥瑞克此时的状态,就如Joshua Barkman笔下的那只兔子。 这可真他妈的是个好日子,他来到花园,蜜蜂和蝴蝶都围着他跳舞,那些天杀的小花也在对着他笑,他太快乐了,一切都那么美好——他不知道这是世界赐予的他的快乐,还是他本身的快乐感染了这个世界。 他知道自己这样的行为有点没出息,是丢人的“前处男行为”,但他控制不住自己的好心情。脱离处男!对于李奥瑞克来说,这是一泡憋了两辈子的怒气,是刻在灵魂深处的诅咒。 我李奥瑞克大好男儿,凭什么一直是处男? 终于,终于,他终于从这个身份毕业了,而且不是随随便便毕业的,他有一个极好的老师,还考了一个很好的成绩。希雅·雷奎,军队的二把手,公爵的女儿,吟游诗人笔下的传奇!我,得到她了! 李奥瑞克此时达到了食堂旁边,嗅到屋里飘来的香味,便朝着窗户里边喊道:“老肥!老肥在吗?我要加餐。” 窗户里马上就探出一张肥脸来,“我的好大哥!你都说了是开小灶,就别那么大声啊!” “没事没事,赶紧的,你大哥我饿了。”李奥瑞克体力消耗比别人大好多,每天吃三顿根本就不解决问题。 老肥赶紧招呼李奥瑞克进屋,然后给他热饭。早饭还有剩的蘑菇汤和啤酒,面包冷了需要再烤,然后再切点火腿夹着吃。老肥一边弄着,一边和李奥瑞克说道:“我说兄弟,你都这么厉害了,能不能跟将军或者督军申请‘小灶许可证’?以后你就能合规合法的来我这吃饭,我也不用提心吊胆了。” 李奥瑞克喝了一口汤,说:“那行啊,回头我跟希雅说。不过希雅能给我开许可,却不一定会给你也开……” “害!我还用开许可?”老肥捏起一片火腿送进嘴巴,嚣张的咀嚼着,说:“我这不是想吃就吃?再说了我是厨子!我做的饭,还不让我尝尝咸淡?” 李奥瑞克笑骂道:“你他妈尝个咸淡,能尝出二百多斤肉来?” 老肥大笑,拿起汤勺喝了一大口,道:“我这不是舌头不好使么!不多尝两下,怎么能准呢?” “舌头不好使还干厨子?” 老肥笑道:“妈的,瘸子还能拉车呢,我舌头不好使,就不能当厨子了么?”说罢又喝了一口。 李奥瑞克其实跟这位胖哥哥在一起的时候最放松,老肥跟李奥瑞克认识的最近,关系也最铁,他心想:其实我底下的兄弟,除了“马中吕布”“筋肉猛狗”“斯德哥尔魔”以外,还应该加一个“偷嘴厨子”。嗯……而且老肥的地位比那三个还要高一个级别,毕竟只有他是人。话说我以后要是封了贵族,就把老肥弄到我家里去,别让他天天在军营里吃亏了,看给这孩子饿的,下巴都只剩四层了! 老肥用他那“麻木不仁”的舌头反复品尝肉汤、火腿、烤饼和熏肉,没多久就尝进去半盘菜还搭进去俩饼。李奥瑞克看他这吃法都害怕,说:“不是,老肥,你也稍微控制一下,吃这么多身体受不了啊。” 老肥不以为然,说:“害!只听说过饿死的,没听过胖死的!吃就得了。” 也对,这个时候不比现代,大多数人都是忍饥挨饿,营养不良,能吃饱就是善莫大焉,哪还有人会去减肥?可是老肥这体重多少是超标了,李奥瑞克想了想,就换了一个说法劝他,道:“老肥啊,那你这么吃……啊不是,这么尝下去,就不怕数量对不上?回头被希雅发现了,又少不了一顿毒打。” 老肥把那肥脸一横,理直气壮的说:“打可以挨,嘴不能停!只要我吃的够多,那流的血也都能长回来。再说了,你不跟督军大人关系好么?我的好兄弟,到时候你可要保我啊……” 话没说完,厨房大门就“砰”一声开了,只见穿着军服的希雅就站在门口,脸色阴沉无比。 老肥顿时像个肥兔子一般蹦起来,“兄弟救我!”说着缩到李奥瑞克身后。 而希雅却不理会老肥,她径直走到李奥瑞克面前,嗔怪道:“你怎么走了也不跟我说一声啊?我好担心你。” 李奥瑞克连忙说道:“冤枉!我不是说了要去花园散散步吗?” 希雅微微皱起眉头,说:“可是这都过多久了!人家去花园里找你也找不到,城墙上和街上也没有,急都急死了!”她抓起李奥瑞克的双手,紧紧握着,就生怕他走丢了似得,“现在是特殊时期,城里这么乱,万一出事了怎么办。” 人家?李奥瑞克背后的老肥露出了困惑的表情,心想:督军刚才说什么?“人家”?这还是那个看到我偷吃一口猪肉,把我吊起来打成红烧肉的严厉督军吗?而且她这样子,看上去好奇怪啊。 李奥瑞克此时连连点头,说:“没问题,下次我会告诉你的,何况我也出不了事情,你看,我每次都能逢凶化吉……” 希雅将食指轻轻放在李奥瑞克的嘴唇上,说:“不行!不可以这样想,运气会越用越薄的。” “嗯。” 老肥此时从李奥瑞克身后走出来了,他缩到房角那,远远的看着那两人。不知为何,这两人身上散发着一圈刺眼的光滑,让老肥不敢直视。 妈的,我的食欲都消退了! 老肥把脸一扁,酸的就仿佛是炒菜时候把醋当成了酒,还倒了大半瓶。 他心中暗骂道:你不是我熟悉的李奥瑞克了,你肯定是背叛了处男之神,艹你妈! “厨师长!”希雅突然叫道。 “是!”老肥吓得立正,浑身的肥肉跟着上下抖动。 希雅此时朝着老肥走来,说:“劳森·菲尔德!我三令五申不能开小灶,更不能偷吃,你这是怎么回事啊?现在是饭点吗?” 老肥汗如雨下,连忙朝着李奥瑞克使眼色,李奥瑞克抱着胳膊笑道:“这个啊,老肥就是尝尝咸淡。” 希雅疑惑的瞪了他一眼,说:“尝尝咸淡能尝出一身肥肉来?” 李奥瑞克憋着笑,说::“舌头麻,多尝几回。” 希雅问道:“舌头麻还当厨师?” 李奥瑞克看了一眼老肥,然后眉头一挑,说:“那瘸子还能拉车呢!” 老肥欲哭无泪,叫道:“我的好兄弟!你不能恩将仇报啊!你这不是要搞死我吗?” 李奥瑞克大笑起来,然后一把搂住胖哥哥的肩膀,说:“希雅,行了行了,我来这偷嘴也不是一两回了,你知道的,我这个人力气大,体力好,所以吃得多,不多吃点东西,就没有战斗力的。” 希雅其实也知道,她点了点头,有些为难的说道:“道理是这个道理,但军规毕竟是军规……” 除去床上的事儿以外,希雅办事还是比较刻板的。在她看来规矩就是规矩,不能随便破坏的,哪怕是李奥瑞克也不行。 李奥瑞克笑道:“你真是死脑筋,你有权利特批这个事情吧?你直接给我特批一下,不就好了吗?” 希雅说道:“呃,军规里没说啊,像是这种特殊情况,应该只能将军特批。” 李奥瑞克说:“但我记得你有一个‘如将军无法到场,督军可以代为审批命令’的权力对吧?” “嗯。” 李奥瑞克咔嚓一下把门锁上了,然后又拿椅子卡住门把手,说:“行了,将军肯定进不来了,你批吧!” 这操作把希雅看愣了,“这个……这可以吗?” 李奥瑞克笑道:“如将军无法到场,督军可以代为审批命令!军规上写的啊。来吧——多大点事儿啊?” “那行吧……” 就这样希雅给了李奥瑞克开小灶的权力,以后他就能光明正大的找老肥加餐了。对此老肥也很高兴,一方面是少了一顿毒打,另一方面是,李奥瑞克加餐,他肯定得跟着喝汤吧?老肥表示:我要是不先尝尝咸淡,那万一把我的好兄弟齁死了可怎么办? 除此之外,李奥瑞克还给老肥申请了一份津贴,加餐就意味着额外劳动,既然劳动,就必须给钱。老肥喜出望外的收下五个银币和一袋铜板,说这钱要攒着,回头买酒来跟好兄弟们一起喝。 随后李奥瑞克和希雅离开了厨房。 李奥瑞克在前面走着,希雅就寸步不离的跟在他身后,自从昨晚两人玩了骑马游戏之后,希雅就变得好粘人,总是像个小动物似得跟着他。 这让李奥瑞克想起了白衣修女芙——在他受伤的那段日子里,芙也一直盯着他,几乎寸步不离。 不过,芙会盯着他,还会拿个小本子记着他的行程,非常严格,有时候的还会像个苦口婆心的老母亲一样劝他从良,时间久了李奥瑞克自然会有压力。 但是希雅完全不会给他压力,就像个小狗狗一样跟在他屁股后面,不会对他指手画脚,每次李奥瑞克回头看她,她就会露出一脸幸福的傻笑,这让李奥瑞克也跟着开心起来。 希雅有的时候会试图跟他并排行走,然后来牵他的手,但只有周围有人,她又会立刻和李奥瑞克拉开距离。他们俩现在还是地下恋情,希雅毕竟是公爵的女儿,在这个时代,未婚的女孩和年轻男子勾勾搭搭的有伤风化,现在要是太暧昧了,容易引起风言风语,以后见了岳父大人,面子上也会过不去。 所以,两人在外面都比较克制,尽量保持“督军”和“下属”的关系。 希雅忽然说道:“等打完仗,我们去野狼城郊外骑马吧?” 李奥瑞克停下脚步望着她,用疑惑的语气问道:“骑马?骑什么马?” “啊?就是骑马……”希雅愣了愣,然后脸“腾”一下红了,说:“我是说骑普通的马啦!” 李奥瑞克一脸无辜的摊手,“我也没指骑别的马啊。” “坏东西。”她小声嘀咕道。 李奥瑞克笑了笑,然后望向西面的城墙,心想:郊外骑马啊,其实就跟自驾游差不多。哦,我可以带希雅去墨崔迪的马场郊游,那地方就不错,依山傍水好风光,湖里的大鱼肉多刺少。到时候我跟希雅骑着马,套个小车,就可以去露营了。军营里有各种野战物资,露营的工具都是现成的。 狗子能当猎犬,魅魔似乎也会飞,到时候我左牵黄,右擎苍,带着老婆去郊游,饿了就吃,累了就睡,睡醒了还可以接着睡,岂不妙哉? 李奥瑞克越想越高兴,恨不得立刻就飞出城墙,带着老婆去外面浪。 忽然,城墙处传来了军号的声音。 两人立刻竖起耳朵,希雅说:“是集结号,蛮族又来攻城了!” “走!” 两人迅速前往领主宅邸后院的马棚,此时,希雅的亲兵已经为两人准备了盔甲,在马棚旁待命。两人迅速穿上盔甲,然后就直奔城墙。 李奥瑞克直接骑着墨崔迪跑上楼梯,希雅跟着他后面。到了西城墙上,就见将军正表情严肃的站在望远镜前面,观察着外面的情况。 希雅上前问道:“将军,情况如何?” 阿卡德将军只说了一个字。 “怪。” “怪?” “蛮族阵势很奇怪。” 老人伸手指着西方,李奥瑞克和希雅朝着那边望去,并未看到想象中的“大军压境”。只是隐隐约约看到一些部队在集结,似乎也没有过来的意思。 希雅疑惑道:“太远了,这么远的距离,投石车都打不到。” 将军说道:“嗯,超出了投石车最远射程两百步左右,阵型也不像是要攻城,也没有云梯车,我也看不懂他们在搞什么名堂。”将军又拿望远镜看了一眼,说:“但我发现他们好像有一种新武器,但我从来没见过这种东西,你们谁见多识广,过来瞧瞧?”将军说着将望远镜递了过来。 勇士团的奥德罗离他最近,就拿过望远镜来看了看,说:“我不认识。”他将珍贵的望远镜递给下一个人,这时候布洛泽接过来,他也看了看,说:“没见过,看着就像是水管。” 然后希雅接过望远镜看了一眼,也是很困惑的说道:“我也没见过,那个,李奥瑞克,你来看看?” “嗯。”李奥瑞克拿过望远镜,就看了一眼,顿时感觉心头“咯噔”一下,紧接着头皮发麻。 因为他是认识那东西。 那是大炮! 而且,还他妈的非常大! 操了,这个世界什么时候有大炮的? 这个世界的发展轨迹和李奥瑞克上辈子的世界不太一样,可能是因为有魔法的缘故,这里的人迟迟没有发展出像样的火器。李奥瑞克就从没听说过大炮、火枪之类的东西。所以蛮族突然拉出来两门大炮,直接把李奥瑞克给搞蒙了。最要命的是,这东西看上去就很吓人。 这东西有两人多高,需要四匹马一起拉才能移动,炮弹是诡异的红色,而且上面似乎还纹着某种魔法纹路?由于望远镜的清晰度不太高,李奥瑞克无法给出准确的判断,但他确信,那玩意儿的威力绝对会很吓人。 李奥瑞克还看到乌鸦王就亲自站在这大炮的旁边,想来他是极其重视这武器了。 现在该怎么办?野狼城的城墙虽然能承受投石机的轮番轰炸,但不意味着能抗住这种大杀器啊!操你妈的,大炮,难道野狼城也又要变成斯坦布尔了吗? 这时候李奥瑞克感觉到有一只手搭在了他的肩头。 “李奥瑞克,看出什么名堂来了吗?”将军看着他的脸问道,“我看你脸色不太好,那东西很难对付吗?” 李奥瑞克说:“将军,我们先从城墙上下来吧!那东西很厉害。” 一听这话,没见过世面的团长们都嚷嚷起来,奥德罗说:“能有多厉害?还能直接把城墙干塌了不成?”另一旁的斯特尔也摇头说道:“如果我们都从城墙上撤下来,那士兵们就更没有勇气守城了,不行不行!”格罗温则说:“对啊,将领都跑了,士兵们肯定也会跟着跑,士气这东西啊,摧毁容易,重建就难了……” “各位,我没开玩笑,你们听我说……” 李奥瑞克尝试着将大家劝下城墙,然而这就好像你没法向没见过飞机的古代人,解释人能坐着一种机械大鸟飞跃太平洋一样,人家不信就是不信,何况团长们说的话也有一番道理,如果连敌人的影子都没看见,团长们就都了,那士兵们会怎么想? 就在李奥瑞克尝试着解释大炮原理来说服大家的时候,城外忽然传来了一声巨响。 “轰!” 那一刻,李奥瑞克用自己喉咙能发出来的最大音量吼道: “卧倒!” “轰——!” 炮弹击中了城墙,众人就觉得脚下的城墙剧烈一晃,那动静仿佛是马车过沟,小船过浪。阿卡德将军连忙让众人后撤,然而,一股冲天而起的黑烟,就将所有人都淹没了。等那黑烟稍稍散去,铁锤团的石恩连忙爬上城垛探头往下看,接着他大喊道:“七神在上,城墙裂了个大口子!” 城墙之上鸦雀无声。 果然,事实是最好的老师,这回没有人再怀疑李奥瑞克所说的话了。 第四十三章:流干最后一滴血 此时,乌鸦王站在“熔岩大炮”的前面,看着野狼城冒起的黑烟,表情很是惬意。 妈的,有这么好的武器,早不给老子拿出来用!早点给我用,我早就拿下这座城了。说不定还能一路反推回高原人的老家,彻底灭了这群狗杂种。 熔岩大炮是魔族公主克菈菈的杀手锏,藏的很深,很少有人见过,确切来说见过的都死了。这玩意儿射程是固定投石车的两倍,射出去的弹丸还能爆炸、燃烧,乌鸦王小刀拉屁股,真是开了眼儿。 可惜魔族就他妈给了两台炮,真抠门啊! 不过蛮族不会操控这种武器,这东西从上弹药、瞄准、校对、点火都有一套专业流程,非得专业人士来操控,不然打不到目标不说,还容易炸膛。此时蛇人赫仑正亲自操控大炮对野狼城进行射击。 不过这东西虽然威力大,但是装填速度是真的慢,看那炮手又是擦,又是捅,弄个炮管子,活像是婊子伺候嫖客,让乌鸦王很着急。 乌鸦王掏了掏耳朵,说:“什么时候能轰开城墙啊?” “十五分钟吧。” 乌鸦王说:“哦,那等你轰开了城墙我就攻城。” 蛇人说:“魔药炮弹数量有限,而且炮膛也禁不住这样持续射击,十分钟后停止射击,到时候你必须攻城。” 哦,原来是个铁枪软蛋,看着硬气却不持久。也罢,我再拿投石机轰一波,城墙横竖也开了。 乌鸦王嘬了一口烟袋,说:“这炮回头再给我弄几台来吧?” 蛇人说道:“不可能,这两台也是借给你的,用完了我就要拉回去,人类不配使用魔族的武器。” 搞武器垄断是吧?乌鸦王冷笑了起来,心想:早晚我要搞到这东西!到时候也让你们尝尝这自己家大炮的厉害。 乌鸦王忽然说道:“对了,蛇人,城破之后你跟着攻城吗?还是在外面看着?我先说好了,我这个人赏罚分明,虽然你不是我的部下,但你要是立了功,我一样有赏的。” “那就是你的事情了,我的目标只有李奥瑞克。”蛇人面无表情的望着城墙方向,又一发炮弹击中城墙,魔弹轰然炸裂,黑烟滚滚。 乌鸦王说:“哦,李奥瑞克啊,那你是不是还要顺便救下那个魅魔呢?” 乌鸦王故意戳他的痛处。蛇人的面目立刻扭曲了,他问乌鸦王,说:“你想干嘛?” 乌鸦王干笑了几声,说:“我就是祝你马到成功罢了。” “哼!”蛇人把脸一甩,继续朝着野狼城的方向眺望。 普希拉,我一定会把你从李奥瑞克的魔掌里救出来的! 一定要等着我啊,普希拉! 赫仑狠狠地攥紧了拳头。 …… 炮火从天空飞过,士兵们一片哀嚎。 这炮弹的威力完全超出了士兵们对于武器的了解,即使是最大尺寸的投石车也没有这种威力、这种声响、这种射程。李奥瑞克来的路上他听见有人在议论,说“蛮族搞到了一条龙,那条龙正在远处对着城墙喷火”,还有人说蛮族搞到了上古时代的魔法,那魔法能召唤天外的星星,掉下来砸碎我们的城墙。 阿卡德将军让团长们暂时撤下,但他自己却留在了城墙上,那老人笔挺的腰背像是旗杆,而他也确实是北伐军的旗帜。他在城墙上大步行走,仿佛一头猛兽,他还大声发号施令,稳定士兵们的情绪。 正因为有阿卡德将军在,士兵们还维持着心中勇气,若是这个老人面对炮弹也落荒而逃,那他们就将溃不成军。 城墙上冒着滚滚浓烟,还有一股刺鼻的化学品味道。 李奥瑞克此时心想:艹了,就你妈离谱,蛮子的大炮这么厉害?这威力足够把大理石王轰出去280光年了。而且这还不是普通的射石炮,还他妈会爆炸,这不成弹炮了吗? “砰!”又一发炮弹落在不远处的城墙上,整个城墙剧烈震动了一下,这比先前投石机的东西大上十倍。 阿卡德将军一个趔趄差点摔倒,好在扶住了城垛。 李奥瑞克喊道:“将军,您那里太危险了!到城墙阶梯来吧。” 阿卡德将军低头对他说道:“我知道危险!但如果我离开城墙,那么其他士兵也该逃之夭夭了,你看到了,他们很害怕。”将军指着西边的山坡,说:“妈的,这大炮的射程太远了!实在是太远了。” 其他团长也纷纷喊道:“对啊!哪有将军在前面挡刀,兵卒在后面龟缩的?您要是不下来,我们就上去了!”还有许多士兵也跟着喊了起来,说:“我们不害怕!将军,您下来吧!” “你们这群蠢驴!好吧,我下来。” 将军这才从上面撤了下来。 大家站在城墙阶梯上,随时准备迎敌。此时又一颗炮弹击中城墙,碎石乱飞,火焰四溅,众人都感觉到脚下的石头台阶震动起来。大家谁也没见过这阵仗,一时间都说不出话。铁锤团的团长侧身看了一眼城墙,瓮声瓮气的说道:“这墙前几天刚修好的,只怕遭不住这么轰。” 众人无语,都等着将军决策。然而将军眉头紧锁,也拿不定主意。 此时的格罗温吼道:“我带骑兵冲出去毁了那些炮!”他激动的红头涨脸,一把大胡子都翘了起来。 将军说:“这是送死,这不是夜袭敌营那次,敌人早有准备。” 格罗温说道:“那我们就等着城墙这样被轰开吗?” 将军沉默不语,而风行团的菲利普乐观的说道:“万一过会就停火了呢?这么大威力的炮,肯定无法一直发射的。” 格罗温说:“那要是他们一直射呢?” 菲利普耸肩摊手。 铁锤团的石恩狠狠一跺脚,说:“你们讨论吧,我要带人去抢修城墙!”粗臂的石恩拔出大锤,招呼着手下人往墙上走,这时候一颗炮弹落在他们头顶,“轰!”掉下来碎石和飞灰糊了石恩一脸。他拿手一抹,竟然还带着血,这时候城墙上面传来了一阵惊恐的叫声。原来是有个士兵恰好被炮弹击中,瞬间就炸成了肉块,石恩脸上的血就是这么来的。 这一幕让抢修城墙的工程兵们吓得面如土色,石恩愤怒的骂道:“你们这群懦夫!炮弹又不一定落到你头上!怕什么!”他说得勇敢,然而李奥瑞克从后面看到,石恩团长那粗壮的腿肚子也在发抖。 这不怪他们,这种武器威力达到了冷兵器时代的天花板,这些人完全理解不了炮弹为什么会这么厉害——别说这个,许多人甚至都没见过普通的射石炮,更别说这种接近“弹炮”的东西了。这就跟蛮族会因为狂兽人战败而信仰崩塌一样,人们在过于强大的力量前,会产生基于迷信的恐惧,假如这一战败了,那李奥瑞克有理由相信,高原人会出现“火炮神”的传说,甚至是修建一座“大炮庙”来祈求平安。 面对这种超模的武器,再想振奋士气是不可能了,必须要换一种思路。 李奥瑞克的大脑飞速运转这,他思考着学到的真理,还有回忆着上辈子的记忆,回忆着各种历史书或者小说里边的片段,试图找出一种能够破局的办法来。 经过一番深思熟虑,李奥瑞克说:“我认为城墙大概率会沦陷,我们要提前做好打巷战的准备。” “巷战?” 在场的人,哪怕是阿卡德将军都没有听说过这个词。毕竟,冷兵器时代几乎不存在这种战术。 李奥瑞克解释道:“利用城市的街道、建筑等等作为掩体进行作战,就是将城市的建筑当做第二面城墙。野狼城内的地形很复杂,如果敌人把大炮拉进城市,那样我们或许就有了击毁大炮的可能性。而且巷战的时候……” 血矛团的布洛泽露出了惊恐的表情,说道:“城墙破了,战斗就输了,我从没听说过什么巷战的说法。李奥瑞克,你认真的吗?” 李奥瑞克说:“自古以来也没有这种能轰开城墙大炮!既然外部环境变了,但古代的兵法也就要随之变化了……我知道这很冒险,但除此之外,我没有更好的办法了。” 布洛泽说:“那还不如集中兵力防守城墙。” 李奥瑞克说:“那样的话城墙一破,守军就会溃败,不如分给我一些人,提前为巷战做准备。” 布洛泽摇头,说:“从古至今就没有这样打仗的。” “但时代一直都在变化,我们或许就踩在变革的转角上。” 李奥瑞克读过历史,知道时代的变革有多么可怕,当历史车轮滚滚向前的时候,那股力量足以粉碎一切最坚固的城墙要塞。坚不可摧的君士坦丁堡也会在大炮下沦陷,纵然呼唤上一千年,大理石王也无法如闪电般归来了。 可是别人不知道,这不怪他们,人都有历史的局限性,毕竟他们没穿越过。 “我不赞同。”布洛泽说。 勇士团的奥德罗也说道:“反正我会死守城墙,绝对不能放弃这里。” 神佑武士团的斯特尔说:“我也不同意!我会把我宝贵的战士放在城墙的缺口处,誓死挡住敌人!” 只有米兰爵士沉吟着,然后说:“我觉得两种战术……并不冲突,我想试试巷战。” 奥德罗用手指狠狠一戳米兰爵士的胸口,说:“因为你不敢上城墙,你这个懦夫!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当了逃兵……” “我……”米兰爵士涨红了脸,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都闭嘴!”将军呵斥道。 奥德罗冷哼一声,然后转过头去,就仿佛身后有一堆恶臭的老鼠尸体那样。 就在这时,天空上的阳光忽然消失了,接着就是一声闷雷。 “轰——!” 冰凉的雨滴落在了众人头上。现在刚好是梅雨季节,野狼城的雨水会连绵不断,下雨是正常现象。但在这种时候,雨水让本就压抑的气氛更添阴霾。 “下雨,不吉利啊。”米兰爵士也喃喃道。 阿卡德说:“是啊,下雨就不能用燃烧弹了,这对于防守方来说很不利啊……” 这时,又一发炮弹落在城墙下面的壕沟里,泥土如浪花一般飞溅,烟雾和雨幕混在一起,气味腥臭刺鼻。显然敌人的武器不受影响。 李奥瑞克这时候说道:“将军,您怎么想?” 将军确实有力排众议的勇气和魄力,但他也要权衡利弊。老人也没听过巷战这种战术,他思考着,绞尽脑汁的思考着,因为他的这个决策关乎所有人的性命,也关乎全体高原人的生死存亡。 老人站在雨幕之中,雨水让他的头发黏在额头上,打了一辈子仗的阿卡德将军也没遇到过这么棘手的情况。他仰起头,雨水顺着他消瘦的下巴流淌,天空上那黑压压的乌云仿佛是一张盖在他头顶的大手……雨越下越大,那只手也离他越来越近,蒙住他的眼睛,摁住他的喉咙。 炮声、雨声、雷声、士兵们的惊叫声……所有的噪音混杂在一起,震得老人脑袋嗡嗡响。金色的闪电、灰色的天空、还有漆黑的浓烟交织在一起,犹如世界末日。他不禁想到:啊,两百年前,“耻辱之日”到来的时候,我的祖先是不是也如我一般彷徨呢? 这时候,祖先给了他回答。 腰间的“巨人屠夫”震颤起来,那是承载着北境末代帝王“塔戈瑟斯”灵魂碎片的圣遗物。阿卡德将手放在上面,感觉那武器正在发热。 他顿时一惊。 你在渴望什么? 北境之王,你在渴望什么? 难道你在渴望敌人的鲜血吗? 金色的电光如利刃一般劈开了天空,“轰!”雷声震耳欲聋。那道雷电仿佛劈中了阿卡德将军的灵魂,让他那颗老迈的心脏,再次奋力的搏动,他的热血涌上心头,灌满四肢,冲上天灵盖,霎时间所有的迷茫和彷徨都消失了,将军的心中只剩下死战到底的决绝。 既然是死战,那就要拼尽最后一滴血! “李奥瑞克!” “在!” “我准许你打巷战。”将军说。 李奥瑞克赶忙行礼,说:“谢将军!” 然而将军的第二句话让李奥瑞克顿时一愣。 “巷战是你提出来的战术,那就由你来指挥吧。” “我指挥?”我只是个百夫长,我能指挥谁啊? 李奥瑞克本来是想,名义上让希雅来指挥,但战术设计由他完成。希雅是二把手,应该说话比他有分量。 就在这时候,将军说出了一句让所有人都怀疑耳朵的话:“我将格罗温的铁骑团、米兰爵士的贵族子弟兵团、还有风行团交给你来指挥,督军希雅和她的卫兵也交给你了。” 李奥瑞克惊了,心想:一下子给了我三个军团,甚至连希雅这个二把手都归我管了?将军的意思难道是…… 此时血矛团的斯特尔大声说道:“将军,我不是怀疑他,但李奥瑞克现在只是个百夫长,你让他直接就指挥三个军团,这不合适……” 老人怒吼道:“我打了一辈子仗,该怎么做我自己清楚,轮不到你们来说三道四!” “但他太年轻了。”奥德罗说。 阿卡德将军横眉立目,用响亮的声音说道:“年轻?老子十七岁就当了团长,十九岁当了副将军,二十一岁便率领联军平叛!李奥瑞克比那时候的我只强不弱,我能带,他也能带!” 将军这番话压下了所有人的意见。李奥瑞克顿时萌生出来了一种“天降大任”的使命感,他其实早有预感将军要培养他做接班人,但他没想到这一天来的会这么快。 忽然,李奥瑞克想起了一件事情,他惊恐的瞪大眼睛,问道:“将军,那您呢?” 将军看着他那生锈的剑鞘和褪色的手套,忽然笑了,说:“时间是风,人是树叶。” “树叶会随风飘动,但离开树枝就会死。” “我是上个时代的遗老,我的灵魂也会留在那里。” “我会坚守城墙到最后一刻,给你足够的争取时间。” “将军?”李奥瑞克愣住了。 “你们呢?”老人的视线扫过那些跟他立下过汗马功劳的团长们。 “勇士团永远追随您!”奥德罗大喊。 “血矛也是!” “铁锤也一样!” “鹰眼永远忠诚!” “神佑武士们愿意为您流血!” …… 老将们与将军留在城墙上。李奥瑞克则带着格罗温、米兰爵士还有菲利普三人走下了楼梯。又一发炮弹落在城墙上,但这一次没有一人动摇。 “李奥瑞克!”将军的吼声几乎盖过了炮火轰鸣。 “将军?”李奥瑞克回过头去,见那老人白发在风中飘舞,却目光炯炯,仿佛一头老去的雄狮。 阿卡德将军大声说道:“如果我死了,你,就是北伐军的新统帅!” “各位,听明白了吗!” “将军!” 众团长纷纷跪下,许多人泣不成声。 然后,阿卡德将腰间的“巨人屠夫”丢了过来,这时候他第三次将宝剑交给李奥瑞克。 “这次用完之后,就不用还我了。”老人笑道。   第四十四章:领先两个时代 李奥瑞克等人骑着马来到城市的街道上,风行团、贵族子弟兵团还有铁骑团三大军团集结于此,等候李奥瑞克的指示。 对于巷战,李奥瑞克有很清楚的认识。 其实,冷兵器时代打巷战是个愚蠢至极的下下策,就这么说吧,如果巷战能有用,那为什么古代几乎没有巷战出现呢?古代那些名将又不傻。 巷战是一种基于热兵器(严肃!)的战争模式,是游击战、运动战在城市里的体现。简单来说,就是靠着城市地形进行各种突袭、包抄、迂回、偷袭……再靠着打出一打多的歼灭战效果。 然而冷兵器时代你就算是偷袭了敌人后背也没什么用,要是在斯大林格勒,你可以一梭子波波沙可以突突掉好几个纳粹鬼子,问题是在野狼城,你能刀死几个人?可能别人一回头就把你给刀了。 而且士兵的士气、组织性、体力消耗都是大问题,再加上有骑兵和步兵战阵的存在,让巷战更不可能实现。总之巷战难打,也打不赢,最简单的逻辑就是:有城墙你都打不赢,巷战怎么可能打赢?这是人尽皆知的道理——城墙破了,战争就结束了。 此时,比起城墙战来说,巷战优势只有两个:第一,能打敌人一个出其不意,毕竟这个时代的人都不知道巷战这回事;第二,就是避免被敌人的大炮轰个稀巴烂。除非敌人把大炮运进城,但李奥瑞克估计敌人不敢,若是敌人敢那么做,他就敢亲自冲上去把大炮都砸烂。 所以李奥瑞克选择巷战是无奈之举,城墙被攻破只是时间问题,在那之后北伐军若是不想投降,就只能巷战,就必须打巷战。提前准备或许还有一线生机。 何况,冷兵器时代也有人打赢过巷战。戚继光抗击倭寇的战斗就可以视为巷战的胜利,元末明初陈友谅和老朱家争天下,六十万大军攻打洪都的时候,朱文正也在城门大破之后,打出过类似于巷战的操作,然后四万人顶住了六十万人的进攻,坚守洪都85天。 李奥瑞克心想:既然有历史证明了这套路走得通,那这就意味着我也有成功的可能。逍遥津我都能复刻,别的难道就不行了么? 野狼城的城市地形规划的比较方正,正前方是空无一人、门房禁闭的主干道,主干道又分出去三条大街连接着街区以及小路,在街道的尽头是中央广场,再往后是领主宅邸,领主宅邸东边是名为“狼湖”的人工湖,跟外面的水道连在一起。 李奥瑞克在心里盘算了一下地形,然后下令道:“风行团!” “在!”菲利普高声回应。 “速去仓库,把所有的弓弩、燃烧弹、拒马、木刺、钉板都拿出来!油烧热,粪水、沥青也都灌好,把这里当城墙来守!让你的人拿着弓弩、燃烧弹和沥青进入城镇两侧的建筑,在建筑的窗户之间搭木板,打通建筑物,然后再用沙袋堵住一楼的门,派长矛兵把守,然后你们就在这些建筑物里打游击。兵力适当分散,多利用弩弓等远程武器,战术总纲就一句话:敌进我退,敌退我追,敌驻我扰,敌疲我打!” “是!”菲利普一听这战术,一下子就兴奋起来,眼睛呼呼的冒光。他算是军中的怪才,总是突发奇想,剑走偏锋,然而就连他也从未听说过这样的战术。他心想:既然我都想不到,那蛮子肯定也想不到!这一仗有意思了。 “最后那句话给我背一遍。” 菲利普眼睛一转,说:“敌进我退,敌退我追,敌驻我扰,敌疲我打!” “行,别忘了。”李奥瑞克满意的点了点头。好在野狼城的弩箭还够用,弥补了一些热兵器上的不足。 “铁骑团!” “在!”格罗温上前一步。 李奥瑞克说道:“先让你的人在主干道街道上安装拒马、挖壕沟、铺地钉,然后把床弩、投石机等重型兵器搬运到中央的领主宅邸,那里的地势高可以控制整条街道。记住,以街道为城墙,以领主宅邸为要塞!哦,记得把八百骑兵藏到领主庭院,城墙破了之后,你就带骑兵去救阿卡德将军以及其他团长,然后让他们走西北的‘集市大道’。” “这……”格罗温被这闻所未闻的战术听愣了。 “听清楚了没有!”李奥瑞克朝着那个比他大二十岁的男人吼道。 “是!”格罗温大声回答。 李奥瑞克又喊道:“督军希雅!” “在!”希雅声音嘹亮。 李奥瑞克说:“安排人去守领主宅邸,我不在的时候,就以你的命令为准,安排人操控床弩和投石机,地精床弩要留着对付巨人,轻易别拿出来用。另外组织一个预备队,哪边需要支援你就去哪边。” “是!” “三儿!” 狗子上前一步:“来了老大!” “你也加入预备队,听希雅调遣。” “是!” 李奥瑞克接着说道:“墨崔迪!你去……” 吕布兄一脸问号,“???” 李奥瑞克这才想起来自己说的是人话,这傻逼听不懂,他走过去,以马语附耳说道:“你也去领主庭院,安抚那些母马的情绪,做思想工作,别让她们见了火就跑。还有,如有必要,你要尽量带着希雅脱险——我将自己女人托付给你了,行不行?” 墨崔迪打了个响鼻,说:“我是义薄云天的好马,你放心吧!” 墨崔迪这傻逼有着“吕布关羽二象性”,但愿它今天能当一回二爷。 这时候唯一没得到任务米兰爵士说:“长官,我呢?” 李奥瑞克望向他,看到米兰爵士指着自己的脸,那表情分明就是在说:兄弟,狗和马都发落了,怎么还不给我排命令啊?我还不如牲口吗? “米兰爵士!”李奥瑞克大声喊道。 “在!” “你的任务尤为关键!你要讲所有的民房和商铺里边搜集大件的家具、摆设、垃圾、以及一切坚硬的东西,全都搬到街上来!不管用什么办法也要做到,越多越好!” 米兰爵士一脸懵逼,这也叫关键任务? “长官,请问您要这些垃圾做什么?” “我要筑街垒。”李奥瑞克回答道。 乌鸦王,你领先一个时代,我就只能领先两个时代了。 …… 一小时之后,蛮族兵临城下。这一次的阵仗比上次更甚,而高原人的城墙已经摇摇欲坠。 将军伸出手去接着雨水,说:“下雨……不是好兆头啊。” 此刻神佑武士团和勇士团的人蹲守在城墙后面,敌人从哪里涌进来,他们就会去哪里堵上;铁锤团的人准备好了木板、石块、沙袋和大锤,随时准备抢修城墙和防御工事;鹰眼团、血矛团跟将军一起站在城墙上,就像是以前那样坚守城墙;将军的亲卫队也随时待命,哪里需要就支援哪里。 接着,投石车的石块飞向城墙,蛮族的大军也随之前进。 重甲盾牌的步兵在前,长矛兵随后,阵型里边还有好多冲车。这次蛮兵没有多少云梯,却冲车却有十几台。硕大的木车架着一根包裹着铁皮的原木大摆锤,上面蒙着还在滴水的湿布,然后有许多蒙着眼睛的强壮牲口拉着车往前走。 将军脸一黑,心想:现在的城墙踹一脚都会掉渣,更别说抵挡这些大家伙了! 看来敌人是铁了心要捣毁城墙! 将军连忙下令让投石机对射,试图摧毁那些冲车,然而投石车准头太差,难以集中目标。于是将军又让投石机装上碎火石,抛进人群之中,最大程度杀伤敌人。可是,那石块落在人群中立刻石沉大海,激不起水花,蛮兵们这样就踩着战友的尸体前进,像是一股无情的黑色浪潮。 燃烧弹、热油、弓弩还有投石车……阿卡德将所有的东西都拿了出来,也不足以绊住这只大军的脚步。很快蛮族兵临城下,此时几个绿色的“沼泽蛙人”爬上了冲车。这些令人作呕的混血亚种举起了绿色的“亚龙长号”,然后他们大口吸气,胸膛如气球般膨胀起来。 “嗡——!” 蛙人将全部的气力都注入号角之中,那响声怪异、刺耳、仿佛魔鬼的尖啸。城墙上的士兵都被这声音震慑住了,心里升腾起莫名的恐惧。接着冲车狠狠撞上城墙,“轰!”众人脚下的石砖摇晃,那感觉竟然像是在坐船。 阿卡德高呼道:“放!”士兵们朝着城墙下丢去燃烧弹与油,然而就在这时候,敌人投石机一波齐射轰在了城墙上。碎石飞溅,泥沙冲天而起,城墙上的士兵们纷纷匍匐在地,还有人下意识的掉头逃跑。有人踢翻了油桶,还有好几颗燃烧弹掉在人们脚边……但无论是墙上的火,还是墙下的火,都被雨水迅速浇灭了。 该死,如果不是这场大雨,或许我们还能撑再久一点。 这时候冲车撞上了城墙。 “轰!” 随着一声巨响,那遍体鳞伤的城墙终于撑不住了,在阿卡德脚下不远处,直接出现了一个五米宽的大洞。接着众多冲车疯狂撞击城墙,一瞬间那厚重的城墙就被轰开了许多口子,士兵们将城墙上面的燃烧弹和热油一股脑的倾泻下去,然而面对黑压压的蛮族大军,一切都是徒劳了。 城下喊杀声震天,蛮族的先锋涌入了城墙的缺口,勇士团和神佑武士团的战士顿时迎了上去,与敌人开始短兵相接。另有蛮兵趁机将飞梯架上城墙,如猴子一般迅速攀爬。城墙上面也开始了白刃战。 此时鹰眼团的海特惊慌的喊道:“将军,敌人上来了!我们怎么办?” 阿卡德将军拔出马刀,冲上去劈开了一个蛮兵的脑袋,顿时血光崩裂。 老人一甩刀上的血珠,狠狠说道: “就这么办!” …… 城门的血战持续了一个中午,这期间高原人在城破之后依然拼死奋战,将军阿卡德亲自上阵,率领众团长死守城墙。 面对数量倍于自己的蛮兵,这些高原人爆发出了难以置信的力量和勇气。他们给了攻入城墙内的蛮兵当头一棒。拿着长矛的血矛团与弯刀塔盾的勇士团结成了战阵,仿佛第二道城墙似得,将蛮兵硬生生从城墙的缺口里的顶了出来。鹰眼团的一位神射手一箭射入了蛮兵将领哈德兰的眼眶,将领当场阵亡。 蛮兵没想到城墙内还会有这么顽强的抵抗,第一波竟然没有冲进去,还丢下了不少尸体。乌鸦王连忙命令冲车和投石机打开更多缺口,还让弓箭手往前推进阵线,用吊射的方式朝着城内洒下箭雨,以增加守军的压力。 随后蛮兵组织了第二波进攻,这次更多人冲进城墙之内,也撕开了勇士团的防线,然而阿卡德将军亲自冲进敌阵杀敌,那老将竟然比年轻人还武勇,亲自斩杀七个蛮兵,还怒吼着冲向城墙,试图夺回阵地。在他的鼓舞下,将军亲卫团、神佑武士团、甚至是负责后勤的铁锤团都冲了上来与敌人死战,竟然第二次将蛮兵推出城外。 这股勇气让乌鸦王也倍感震撼,这种事情前所未见,高原人从什么时候开始变得这么悍勇无畏? 不过他转念一想:呵,或许高原人只是在做困兽之斗罢了。毕竟,决定攻下野狼城之后大军就会屠城三日,尽情掠夺,不留下半个俘虏, 那就尽管挣扎吧!因为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一切勇气都是徒劳。乌鸦王的大军无论是数量、装备和人员素质都有绝对优势。当人均两米、身着重甲的半兽人们涌入城墙之后,高原人的防线终于溃败了。将军的呼喊、团长们的怒吼、士兵们的鲜血……一切努力都无意义了。大雨冲走了一切,腥臭的血水在街道上横流。 终于,乌鸦王的大旗插在了南城墙上,一面,两面,三面……接着蛮王长号也在城墙上奏响了。 “赢了!”乌鸦王大笑起来,周围的将领也跟着高声欢呼。 乌鸦王心想:高原人还真顽强,城墙都破了,还能坚持这么久。 在乌鸦王和其他将领的认知里,城墙一破守军就会溃败乃是常识。他们还真没见过城破了还能抵挡这么久的。但这有什么用呢?一个从高原逃到沼泽的民族,根本就不配打胜仗。 只是,乌鸦王有一件事情不明白:他没有看到李奥瑞克的身影,前线也没有报告说看到这个男人。 这不可能!守城战这么激烈,李奥瑞克怎么可能不出来呢?而且也没看到他的骑兵团。这家伙到底在打什么主意? 乌鸦王想不通了。 但是城墙已破,高原人的三大主力军团“勇士团”“血矛团”“神佑武士团”也损失惨重,李奥瑞克就算是在城内,难道还能掀起什么浪花来吗? 难道他跑了?不,他敢八百人偷袭十万人,就必是不怕死的疯子,这种人怎么可能抛弃将军当逃兵呢? 事出反常必有妖。乌鸦王虽是蛮族勇士,却不是莽夫,他知道这座城里藏着某个阴谋,他知道这场战斗还远未结束。 稍加思虑之后,乌鸦王走出大帐,说:“各个部落的勇士们,进城去吧!让我们收割胜利的果实,痛饮他们的鲜血!” 蛮族的联军将领们纷纷迎了上来——兽人、鱼人、沼泽人、山民、乌鸦人、半魔人、还有各个蛮族的小部落……大约二三十人。乌鸦王张开双臂,说:“野狼城已破,为了犒赏各位有良心的好朋友,我决定让大家先进城,出力最多的部落先进,第二多的随后,等大家都进去了,我们图卡鲁部落的人再去。” 许多人一听这话眼睛就亮了,纷纷问道:“当真?”还有人连忙行礼说:“多谢大王!” 现在野狼城破已成定局,先进去就意味着先掠夺,这刮地皮的事情是刮一层少一层,谁先抢到就归谁。往常都是乌鸦王先进去挑肉吃,剩下的汤大家喝,没想到乌鸦王今天大发慈悲了,大家肯定高兴啊。 众人高呼乌鸦王万岁,但也有少数的人在交头接耳,大概是心中怀疑。但随着第一支掠夺的军队朝着城中进发,后面的人也就顾不上怀疑了。 “对了,赫仑……嗯?那个绿毛蛇人呢?”乌鸦王问近卫士兵。 近卫说:“回禀大王,我们也没看到,他就突然消失了。” 估计是急着进城救他的小魅魔吧?乌鸦王冷笑,真他妈的是个冤种,估计你那姘头早就让李奥瑞克玩烂了。 想到这里,他心情更加惬意了。 我今天不光要看到李奥瑞克和高原人的死相,我还能看到那蛇人痛不欲生得到样子! 啊,痛快! 乌鸦王敲了敲烟袋锅子,又狠狠嘬了一大口。 第四十五章:乌鸦王,你有事儿是真怂啊! “长官,敌人进城了!”风行团的菲利普边跑边喊。 李奥瑞克看到菲利普狂奔的姿态,不由得心中感叹:这位团长跑的可真快,他身体细长的像个竹竿,长了一双大长腿,一步顶别人两步;别人跑步他散步,别人骑马他跑步,不愧是“风行团”的老大,他这一跑起来,仿佛画面都在掉帧。 李奥瑞克此时站在中央广场的教堂房顶,朝着大街俯瞰——野狼城的中央大道筑起了三重街垒,柴火、柜子、床铺、桌椅、板凳、甚至是门板都弄来了,米兰爵士办这种事很麻利。街垒虽然不如城墙那样坚固,却可以绊住敌人的脚步,不至于让敌人的骑兵如履平地。 同时街垒前面也摆了绊马钉、拒马绳、壕沟等等陷阱,这些都是格罗温铁骑团布置的。格罗温的这个骑士团受过良好训练,对骑兵非常了解,所以也知道怎么克制骑兵。 最后,风行团的人也在建筑物里藏好了,就等着敌人冲进来。先前阿卡德将军为了守城,搞来了很多箭矢,而且还有地精弩这个秘密武器,使得李奥瑞克远程火力充足。 “格罗温,去派人接应城墙部队!” “是!” 格罗温率领四百骑兵朝着城墙进发,另一方面是把敌人引过来。 那现在网已经张开了,就等着鱼了。 …… 巨魔部落是第一个冲进野狼城进行掠夺的。 这一次出征野狼城,巨魔部落“良心大大的好”,派了精兵三千五,粮草十车,弓弩、箭矢、标枪、战斧、飞梯等物资四车,还派出了巨魔大将“斧头脸”沙曼。 “斧头脸”沙曼是个极其凶恶的巨魔,他浑身黑紫色,身高一米八,浑身一条一条的肌肉,手脚充满爆发力。额头上有一块凹进头骨的伤口,非常可怕。 据说他某一年作战的时候,脑门中了敌人的飞斧,头骨都崩飞了。敌人以为他失去了作战能力,就上来补刀,没想到沙曼拔出脸上的斧头,嗷嗷大叫着砍死了四个人。这一战后沙曼声名大噪,自此也有了“斧头脸”的绰号。 斧头脸暴虐残忍,又阴险狡猾,哪怕是乌鸦王也敬他三分。此时,这家伙看到了还在顽强抵抗的阿卡德亲卫队,他一眼就认出了那个老头,心想:这是敌人的领袖!要是能把他宰了,乌鸦王必有重赏!他顿时用巨魔语喊道:“杀了那个老头,我要拿他的脑壳当尿壶!” 巨魔战士立刻接管战场,这些似人非人的紫皮生物非常能打,他们手脚灵活,反应迅速,尤其是擅长短兵相接的战斗。他们一冲进来便疯狂挥舞手斧在人群中劈砍,很快就撕开了一个口子。 阿卡德将军虽然厉害,但毕竟是个老人,他打了这么久早就力竭了,只能眼睁睁看着巨魔的战斧屠杀自己的士兵。此时亲卫队已经不剩几人,侍卫长说:“将军快走!去找李奥瑞克!”然而敌人将他们包围的水泄不通,阿卡德想走也走不掉。 就在这时,格罗温的援军到了,骑兵团高呼着号子进场,立刻在蛮族的包围圈里撕开了一个口子。“将军,走!”格罗温大声喊道,阿卡德将军等人立刻跟上,在骑兵的掩护下撤退。 巨魔虽强,但毕竟是轻装上阵的步兵,见到重骑兵还是要避其锋芒。然而眼看着高原人骑兵就这样把阿卡德带走了,斧头脸咽不下这口气。 “追!”斧头脸沙曼喊道。 巨魔跟着他们的领袖冲进了城中,他们一路追着骑兵往前走,路上遇到散兵或者平民就直接杀了,看到好东西就顺便那在身上,每个巨魔都背着一个斧头袋子。袋子里是飞斧,飞斧用完了正好装战利品。 他们一路追一路杀,很快就绕过集市,来到西北的集市大道上,这一刻,巨魔们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 “这他妈是什么东西?” 只见在宽敞的大道上面,有一座用垃圾铸成的堡垒。椅子、桌子、门板、床铺、柜子、扫把、木盆……这他妈的是怎么回事?高原人是不过日子了吗?把家具都拿出来是要干什么? 城墙都拦不住我们,难道一堆破木头还能顶用吗? 巨魔们哈哈大笑,然后迎着那座垃圾组成的壁垒冲了过去。 就在这时,街垒后突然出现了一列高原人的弓弩手!斧头脸倒是猜到了敌人会用弓弩射击,他大喊道:“举盾!” 巨魔士兵右手战斧,左手木盾,他们半蹲身子那木盾保护面前的区域,箭矢一根根的扎在盾牌上,几乎没伤到什么人。然而就在巨魔们打算趁机冲锋的时候,那些弓弩手立刻撤下去,然后一队新的弓弩手冲上壁垒,又是一轮齐射。 巨魔们没有预料敌人火力这么猛,出现了许多死伤。 紧接着,那些射击完的弓弩手再次撤下,又换上第三排射手……斧头脸看出来了,高原人将弩手摆成了三排,三排人射手轮流装填、瞄准、齐射,以至于火力持续不停。他们完全冲不上去,硬顶着火力冲锋实在是愚蠢,巨魔不怕死,但脑子也没进水,他下令军团先撤下来,然后再想办法。 就在巨魔思考对策的时候,又一队蛮族士兵来了。 这次来的是骑兵。为首的一人是个高头大马的骑士,他缠着麻布头巾,身穿灰色锁子甲,手上的马刀闪闪发光。他朝着巨魔喊道:“他妈的,站在这干什么呢?别挡路!” 众多巨魔纷纷用巨魔语叫骂起来,此时“斧头脸”抬头一看,心想:哦,是水牛部落的人。 水牛部落也是游牧民,主要生计就是放牧,其中以放牛为主,不过他们也有不错的骑兵。 这一支骑兵部队全都穿着锁子甲,一手马刀一手铁盾,身材健硕、腰背挺直,看上去挺威风的。斧头脸退后一步,拿紫黑色的手一指前方,说:“水牛部落的大将军,你们看那边!” 那位“水牛骑士”朝着前面望去,说:“这是什么?垃圾堆?” 斧头脸说:“前面有敌人的弓弩埋伏,我们要等增援。” 水牛骑士大笑,说:“一群懦夫!几把弹弓就吓破了胆,你们是麻雀吗?我来!” 水牛部落的骑兵们刚刚击溃了西城墙的守军,现在士气正旺,杀上了头哪还管什么街垒和弓弩?何况他们手里还拿着结实的大盾,往前一顶,然后这么一冲,那高原人不就完蛋了么?先前乌鸦王跟大家说了: 杀一个团长,赏金币五百,香料五包,盔甲十套,美女十人,封地一顷。 杀了阿卡德将军,赏金币一千,美女十人,娈童五个,香料十包,盔甲二十,封百户侯。 若是能杀了李奥瑞克的,赏金币三千,营中美女任选,香料一袋,盔甲五十,牛羊五十,封千户侯! 这笔钱对于富可敌国的乌鸦王来说或许不算什么,但对于小部落的人来讲,那就是一笔巨款。此时在水牛部落的骑兵们看来,那高原人的脑袋都不是脑袋了,而是顶在脖子上的金瓜。 骑兵们嚎叫着冲向街垒,他们左手马刀,右手圆盾,毫不畏惧前面的弓弩。高原人的弓弩手也不射击了,就眼睁睁看着他们冲过来。 那位骑士长官大笑,喊道:“这群懦夫吓破了胆!”他说着一马当先冲了上去。 就在这时候,街垒前面的地面突然凹陷下去了!整整一排骑士摔得人仰马翻。原来那地面上早已挖出了壕沟,只是拿帆布和泥土盖住了,外面看不出来罢了。 第一排骑士就这样摔倒在壕沟里,后面的人也刹不住车,能跨过去的就跨过去,跨不过去的就踩过去,一时间惨叫声、咒骂声和怒吼声交织在了一起。 第二排骑士越过壕沟,街垒已经近在咫尺,他们纷纷扬起马刀准备劈开那些弓弩手的脑袋。可是突然他们的战马不听话了,几乎所有的马儿都在一瞬间发出惨叫,然后扬起了马蹄,骑士们大声惊呼,然后纷纷摔下马来。 一摔下马,他们立刻明白了原因,原来地面上铺满了绊马钉!许多人被扎的哀嚎起来。 战马托着穿铠甲骑士,份量十分沉,所以纵然有马蹄铁的保护,绊马钉还是深深刺入了马蹄之中,就这样第二排骑兵也都倒下了。 两排骑兵倒在地上彻底挡住了道路,后面的骑兵不得不原地刹车。骑士长这时候也意识到情况不妙,难怪那些巨魔停下来了啊,看来高原人并没有放弃抵抗,他们是在城里埋伏我们! 高原人还没有失去战斗力,那个叫李奥瑞克的家伙也没露面,我们这样的小部落可不能当这个出头鸟!这太蠢了。 “撤!”他大喊道。 于是水牛部落的游骑兵们在丢下了几十具尸体和战马之后,灰的掉头了。 本来,骑兵们是可以有序撤退的,但他们却忘了,背后就是敌人的弓弩。所以他们刚一掉头,高原人的弓弩手就窜上了街垒,风行团的菲利普一声令下,弓弩手便开始居高临下的射击。 密密麻麻的箭雨飞向骑士们的后背,水牛部落的骑士们赶紧将盾牌背在背上,就像是乌龟壳那样来保护自己。然而人能靠“乌龟壳”保命,他们的马却不行,几乎所有的战马屁股上都扎了箭矢,有的马儿吃痛,就发疯似得乱跑,结果就撞到了旁边的骑士,然后那被撞的马也受惊了,又冲撞了其他战马……还有的马被射中了大腿,直接就摔倒在地,连带着骑手也摔地上。 而且,骑兵冲锋是有惯性的,第三排骑士决定后撤的时候,第四排、第五排、第六排……还在加速冲锋呢!这就好像是在高速公路上开着车,前面的车突然来了个原地180°大回旋,后面的人根本就反应不过来,就算反应过来,也来不及掉头了。 于是第三排骑士和后面的友军也撞了个人仰马翻,转眼间人和马躺了一地,四百多骑兵就这样折损了一半,这场面实在是丑陋至极。 就连旁边的巨魔都不禁骂道:“一群蠢货!骑兵冲锋哪有中途掉头的,既然冲了,就冲到死啊!” 斧头脸看了个笑话,脸上哈哈笑,但他心里却高兴不起来。显然高原人有备而来,这场仗没有那么好打啊! 这时候,第三个部落的军队来了。 “你们在这干嘛呢,表演马戏吗?”斧头脸身后传来了一个低沉的声音。 斧头脸转头,看到一个长着野猪獠牙的白色巨汉,他穿着一身皮甲,右手拎着镶嵌铆钉的原木大棒,左手拿着一面大铁盾。这家伙身高至少两米,肥头大耳,手臂上面长着钢丝一般的硬毛。 那是兽人部落的将领,“疯猪”山姆,以力量著称的勇士。 斧头脸拿手一指前面的街垒,说:“你看。” 疯猪的脸皱成一团,旋即哈哈大笑,说:“这他妈是什么东西?垃圾站?”旋即他了一眼地上哀嚎的游骑兵们,说道:“这些小骑士又是被谁打倒的,他妈的,城墙都破了,城里还能有抵抗吗?” 斧头脸说:“水牛部落没能攻下那个垃圾站,敌人埋伏了弓弩手和许多陷阱……” 疯猪朝着地上啐了一口,说道:“真他妈的是一群孬种,连屠城都要我教吗?”他说着抓起地上一个受了重伤的骑兵,然后张开了血盆大口。 那人惨叫起来,“你要干嘛!怪物,放开我!” 疯猪一口咬下了那人的半个脑袋!连骨带肉的大口咀嚼起来,嘎吱嘎吱。所有人看到这一幕都吓得脸色惨白,他们倒是听说过疯猪食人成性的传言,但没有亲眼见过。水牛部落的骑士长吼道:“你这个疯子,别以为你是友军我就不敢动你!“ 疯猪的嘴角流淌着鲜血,他笑了笑,说:“别生气嘛,反正那人也没用了,不如让我吃了。放心,我是文明人,不随便吃人的。” 接着,就如同拿管子吸果汁一样,疯猪从那尸体的脖子里嘬了一大口鲜血。 “噗!” 他将鲜血喷到自己的盾牌上,然后拿原木大棒敲打巨盾,口中高呼:“嘎鲁——!”那是兽人语“食物”的意思。接着疯猪举着大盾,朝高原人的街垒推进。众多白色的野猪兽人紧随其后,他们虽然没有疯猪那样强壮,却也都十分魁梧,所有人都有一个极其结实的大盾,这盾牌足以让他们抵挡一切箭矢的攻击了。 “哼!哼!哼!”野猪兽人们低吼着往前推进,他们不像战马那样狂奔,但一步一个脚印,就仿佛一堵移动的城墙。这些怪物手里的大盾比寻常人家的门板还大,他们身上还穿着煮过的硬皮甲,皮甲下面又长着粗糙的角质,两层护甲加起来,防御力不亚于一般的锁子甲。 弓弩手一轮齐射,然而箭矢钉在大盾上,未能伤及兽人分毫。疯猪的战士们就这样跨过了骑士们的尸体,越过壕沟,又小心翼翼的趟过了绊马钉。现在,这些家伙距离街垒只剩下不到十米了! 疯猪咆哮着扬起了大棒,高呼道:“杀光这些老鼠,我要嚼碎他们的骨头!” 突然!侧面飞来一支箭矢,刺进了疯猪那结实的皮肤之中。疯猪痛得嚎叫起来,吼道:“谁!” 就在这时令蛮兵们惊悚的一幕出现了,街垒两侧的建筑物上突然出现了无数弓弩手。 窗户里、楼顶上、烟囱上、隔板上……所有能藏人的地方站着高原人的弓弩手。他们要么手中端着上弦的弩箭,要么拉满了百步长弓。 接着,箭矢从着两侧的建筑上飞出,兽人们的大盾能挡住前面,却挡不住两侧,箭矢从三个方向飞来,野猪兽人们顿时伤亡惨重。 远处观战的斧头脸这才发现,街垒和两侧的建筑,就仿佛是一个U形的口袋,一旦进去的话,就会被高原人从三个方向夹击。 斧头脸此时恶狠狠的骂道:“操你妈的乌鸦王,难怪让我们先进城呢!” “等我出去一定宰了这个牲口!” 一波齐射之后,兽人部队损失惨重,只剩下零星几个士兵,那疯猪也变成了豪猪,浑身都插着箭矢。然而,那怪物皮糙肉厚,弩箭也刺不穿他的皮肉。 而且流血反而激发了疯猪的凶性,他一声怒吼冲向街垒,扬起了手中的大棒狠狠砸下。 “砰!”木板落在家具堆成的街垒上,接着那怪物疯狂挥舞木棒,硬生生在街垒上砸出一个缺口。就在这时,三个拿着长枪的士兵窜上街垒,朝着那个兽人的脑袋就刺了下去。没想到的是,疯猪力大无穷,一挥棒子就将那三根长枪扫断,枪兵更是被震裂虎口,鲜血直流。 此时疯猪一声大吼,说:“谁敢杀我?” 话音未落,街垒正上方就有人回答道:“我从没听过这么过分的要求!” “我满足你!” 说罢,一道黑影从街垒上飞了下来。 第四十六章:是绿色的冤种! 疯猪连忙举盾格挡,但那人动作实在太快,他像个鬼魅一样落在疯猪脚边,身子骤然一缩,然后“刷”一刀劈中了疯猪的小腿。 “咔!”疯猪的腿犹如案板上的胡萝卜一样,整齐的被切断了。他那巨大的身体顿时失去平衡跌倒在地。 这怎么可能?疯猪躺在地上也无法相信这件事情,因为他穿着硬皮军靴,军靴里边是皮甲护腿,护腿里边是他最为自信的角质皮层,角质下面还有厚厚的脂肪与肌肉……普通的武器甚至连他第一层护甲都砍不透的,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但是那个剑士没有给疯猪思考的时间,他一剑劈开了疯猪的脑袋,就这样轻描淡写的了结掉了他的性命。 疯猪死了,从额头被劈开, 这一幕让所有的蛮兵心头一颤!因为疯猪那死相就和狂兽人奇奥拉如出一辙!但凡经历过的人,都会想起了那个诡异的夜晚,都会想到那个一直没有露面的男人。 是他,李奥瑞克!他终于还是出现了! 剩下的都是残兵败将,本来士气就低落,此时更是被李奥瑞克吓破了胆。 此时李奥瑞克踩在疯猪的尸体上,大雨滂沱,让蛮兵看不清他的面容。此时他轻轻一甩武器,血珠飞溅,在雨幕下抛出一把朱红。 时间仿佛静止了一样,蛮兵们既不敢向前,也不敢后退,明明隔壁街道就在激烈战斗,但仿佛这一切都与他们无关一样。 这时候李奥瑞克一手扯住疯猪的脑袋,一手拿剑割了下去,那武器真是削铁如泥,十分轻松的就将疯猪那颗大头从脖子上取了下来。 接着,他单手拎着疯猪脸上的獠牙,摆出了一个投掷的姿势。 “走你!” 疯猪的脑袋画出一条红色的抛物线,从街垒上面一直飞到了街道尽头,然后再地上滚了几圈,停在蛮兵脚下。鲜血在水洼中散开,仿佛一个红色的小池塘。 斧头脸心想:疯猪的脑袋少说也有二十斤,这人好大的力气,竟让能抛出这么远?难怪他能一刀杀了狂兽人! 蛮兵们也都被这一幕吓傻了,巨魔们往斧头脸身后缩,幸存的野猪兽人一脸紧张的举盾倒退,游骑兵们攥着缰绳,连马都瞪大了眼睛。 此时,就听到李奥瑞克大声说道: “这是我送给乌鸦王的礼物。” “告诉他,要想得到野狼城,就亲自来见我!” “你们这些鼠辈,还不配弄脏我的剑!” “滚!” 他居然敢叫我们滚!? 好耶! 众蛮兵如蒙大赦,拔腿就跑。 李奥瑞克的人头虽然值钱,但再值钱,也不如自己的脑袋值钱啊!斧头脸一边跑一边在心里骂乌鸦王:乌鸦王这丧良心的家伙,他明知道高原人设了陷阱还让我们来送死,如果让我抓到,我一定要让他尝尝我的斧头! 斧头脸跑到一半,忽然旁边有人叫住了他,说: “巨魔,你在跑什么?” 巨魔停下来看着那人——嗯?这绿毛是谁啊? 那是一个留着绿色头发、脸上长着蛇鳞的怪异男子。斧头脸想了想——哦,蛇人!就是乌鸦王身边那个魔族。 斧头脸,说:“李奥瑞克出现了,我们要去找援军!” “李奥瑞克?”那男人竖着金色的瞳孔里顿时寒光闪烁,“他在哪?” 斧头脸说:“就那边!但你可别自己去,我们要去找援军。”他故意这样说道。 蛇人发出一阵低沉沙哑的笑声,说:“不必找了!我就是援军。” “你就是?你带了多少人?” 蛇人傲慢的笑了,说:“难道我自己还不够吗?巨魔,你们这些蛮子根本就不懂魔族的力量。” 说罢他便化作一条青色的巨蟒,遁入地下,消失不见了。 …… 李奥瑞克目送蛮兵撤走,然后又回到街垒下方。接着,驻守街垒的士兵们爆发出了阵阵欢呼声。 包括李奥瑞克在内,谁也没想到巷战的效果这么好。起初,这些士兵虽然信任李奥瑞克,但他们对于这种闻所未闻的战术还是持着怀疑态度,但现在看着蛮兵抱头鼠窜,大家立刻来了信心。 但现在还不是庆祝的时候。 李奥瑞克此时大声喊道:“清理战场!重整防线!” 趁着敌人撤退,士兵们纷纷跑下街垒来。他们要为抵御下一次的进攻做准备。 人们先是上去补刀,将那些还没死透的敌人杀了,然后从尸体上拿走武器和盾牌,蛮族的护甲更结实,武器更锋利,有许多人就地更换了装备。 接着是回收箭矢,高原人的箭矢库存虽多,但这东西毕竟是消耗品,能省着用就省着用。刚才这一波大家比较激动,进行了饱和式射击,浪费了许多箭矢,现在赶紧拿回来。箭矢这东西能多用就多用,脏箭头还更容易让敌人破伤风呢。 还有人搬运尸体、清理壕沟。壕沟里堆满了摔倒的马儿,有些是折了马腿,还有些只是受惊了,这些战马非常沉重,不是人能搬得出来的,于是李奥瑞克走过去用马语和这些战马交流,让能动的马自己往外爬。士兵们对于李奥瑞克能和马交流这件事情很好奇,但此时也顾不上询问缘由——就当他是传说中的精灵德鲁吧!反正他是我们的老大,越厉害越好! 最后再铺上一层绊马钉,整个防线就清理完了。不得不说,风行团的人干活是真麻利!这个团的士兵要么长手长脚跑的快,要么就是身材矮小灵敏迅捷,阿卡德将军给风行团的定位就是:物资调度、灭火救灾、侦查传令、紧急支援等等。总的来说,就是突出一个“快”字。 李奥瑞克要的就是这种效果,要是拖拖拉拉的,等蛮族第二波进攻过来,那么一切就都晚了。他们之所以能挡住这波攻击,一定程度上是因为出奇制胜,蛮兵打破了城墙,自认为胜券在握,相当于是锅开了就等着吃肉,哪料到肉里还有“街垒”这种硬骨头?一口下去,顿时被崩掉了牙。 李奥瑞克预感,蛮族的第二波攻击一定会更加凶猛,他必须做好准备。 忽然间,街道巷子里传来了一阵喊杀声,李奥瑞克问道:“怎么回事?”站在建筑物顶端的侦察兵迅速传令过来,说:“铁锤团的人正在被半兽人围攻!” “走,去救他们!” 李奥瑞克说着从街垒上纵身一跃,抓住了旁边酒馆凸出来的一段屋檐,然后两臂往上一撑,身体便跃上屋顶。其他风行团的战士也跟着一起上来了,只见在酒馆和民房的小巷子里边,正有一场战斗。 巷子两头都是蛮兵,二十来个铁锤团的战士被堵截在巷子里,拿着锋利的铁锹自卫,铁锤团的团长正挥舞着长柄战锤在人群中乱杀,“粗臂”石恩虽不如兽人强壮,但在人类中也是首屈一指的壮汉。就看他那大锤狠狠敲中了一个蛮兵的脑袋,那人的戴着铁盔的脑袋顿时凹陷进去,脑浆沾满了战锤。 然而铁锤团的人太少,敌人是他们的三倍还多,而且这些人似乎还保护着一辆移动投石车。李奥瑞克心想:我艹!石恩团长你可以啊,自己跑出来不说,居然把投石车也带出来了! “射箭!” 箭矢迎头飞下,毫无准备的蛮兵们顿时倒下了一大片。一波箭雨之后,李奥瑞克一抬手,示意停止射击,接着他从二楼跳下,高呼着自己的名字,冲入了敌阵之中。 经过一轮箭雨的洗礼,剩下的蛮兵满打满算也就五十人,十万大军面对李奥瑞克都没个敢吭声的,这五十个人见了他立刻吓得魂飞魄散。倒是有几个胆大的人,还象征性的抵抗了一下,然后通通被李奥瑞克斩了,剩下的人顿时做鸟兽散,眨眼间就不见踪影。 “团长!”李奥瑞克拍了拍石恩那宽厚的肩膀,说:“受伤了吗?” 石恩说道:“我没事,但我们团就剩这些人了。”他扫了一眼剩下的战士,脸色变得像是黑铁一样。 现在不是伤感的时候,李奥瑞克点了点头,说:“走,去我那里!” 说罢,李奥瑞克带众人来到了街垒前面。 石恩的铁锤团负责北伐军一切的军械维护、建造还有工事的修建,总结下来就是一个字“锤!”但凡能用到锤子的活计,都归他管。 此人是城防的专业人士,所以带他来街垒的时候,李奥瑞克心里有点虚的,毕竟这防御工事的卖相不太好看。 没想到的是,这位团长却是个识货的,他一看到李奥瑞克的防线立刻眼睛就亮了,即使是隔着大雨,李奥瑞克都能看到他眼睛中兴奋地光芒。 “天才!真他妈的是天才,拿这么简陋的东西建造了防线,三个方向多角度无死角的射击,骑兵、步兵都冲不进来,妈的,这是你一中午搞出来的东西?我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哦,这里应该在加个箭楼,这样就能威慑敌人的攻城器了,啊,这边的建筑要再加固一下,我手里正好还有一些材料,兄弟们!干活了!” 不等李奥瑞克安排人物,石恩团长就带着剩下的工兵跑进了防御工事里边,就地取材来加固建筑,抢修之前损毁的防御工事。 李奥瑞克心想:要是放在现代,这哥们怕不是个塔防玩家啊。 李奥瑞克这时候忽然想起了那台机器,说:“对了,团长,这投石机还能用吧?” 石恩喊道:“那当然!我们拼命抢回来的,牛逼吧!” 李奥瑞克连忙说:“快快快,放到街垒后面!”有了这个家伙,李奥瑞克就具备了一定的远程火力,说不能这玩意儿能有起效。 风行团的众人七手八脚的来搬运投石机,但是那台移动投石机太重了,街垒又崎岖不平,推是推不上去的。于是众人决定抬过去,但是前脚刚一攀登街垒,脚下的家具就垮拉一下塌了,不光投石机没上去,还有个人扭到了脚。 看到这一幕,石恩团长愤怒的骂道:“一群蠢货,我来!” 只见一手锤子,一手榔头,咔咔咔几下就把投石机拆成一堆零件,说:“运零件过去,我们现场组装!”众人赶忙抱着零件翻过街垒,然后石恩带着几个熟练的工兵,三下五除二就将这些零件拼好了,变魔术一般敲出来一辆完整的移动投石车。 李奥瑞克心想:这团长有两下子啊!是个人才。 其实不光是他,北伐军汇聚了高原人军队里精锐,个个都是人才。现在散落在城市里的部队还有许多,李奥瑞克要将这些人尽可能的整合起来,再次组成一道坚不可摧的防线 李奥瑞克对菲利普说:“菲利普,吹集结号!让士兵们都到这里来!三儿,你去告诉米兰和格罗温,让他们那边也吹集结号!” “是,长官!” 随着李奥瑞克一声令下,号手爬上街垒的顶端,奋力吹响军号。没多会儿狗子也将消息带到,隔壁两个街区也响起了军号声。 接着,李奥瑞克顺着梯子爬上广场教堂的顶端,这里可以俯瞰全场。 集结号声响彻全城,高原人残余的军团听见了号声,立刻朝着三大街垒汇聚。 由于城墙破了,蛮兵们普遍认为战斗已经结束,现在敌人大多忙着在城里烧杀抢掠,相当于是几万人洋洋洒洒的散落在城市中,都很分散。蛮族的士兵都是各个部落凑调出来的联军,除了乌鸦王本部的人是正规军,剩下的都是散兵游勇,他们眼里只有金币、牲口和女人,就算是看到了街垒,也不敢贸然上前进攻。 这样一来就给了高原人重新组织防线的时间,高原人的部队单兵素质虽然不如敌人,但胜在纪律严明,三条主干道的街垒防线迅速吸纳了城墙上撤下来的部队,变得更加坚固。 李奥瑞克已经准备好了应对敌人的第二波进攻,就在这时候,格罗温带着一小队骑兵狂奔而来。 只得格罗温高声喊道:“李奥瑞克,将军救下来了!” “好!”李奥瑞克喊道。 格罗温自己骑着一匹马,旁边还牵着一批,阿卡德将军就捆在马背上,似乎是受了伤,失去了意识。接着格罗温在街垒后面驻足,说:“但是将军受了重伤!他需要军医!” 李奥瑞克喊道:“芙!” 中央广场的教堂早已改建成了战地医院,芙就在那里边,也就是李奥瑞克正下方待命。一听这话,小修女立刻跑了出来,身后还跟着两个抬担架的壮嬷嬷。 芙一看到将军的伤势立刻惊呼起来,“天呐!快快快!直接抬进红布隔间,给我准备热水、绷带、针线……”说着便把阿卡德将军送了进去。 格罗温见将军送进了医院也就放心了,他跟李奥瑞克说道:“李奥瑞克,我要回到自己的阵地……李奥瑞克小心!”他突然大喊。 什么?李奥瑞克一回头,就见一把明晃晃的利刃朝着自己刺来,李奥瑞克连忙抽出“巨人屠夫”迎了上去。 “乒!”两把武器一碰,顿时绽放出了耀眼的火花,在雨幕之中这火光显得尤为刺眼。 那一刻,李奥瑞克感觉虎口酸麻,就意识到这次碰的是个硬茬。他定睛一看,顿时惊呼:“是你?” 那是他在水晶球里见到的魔族,李奥瑞克暂且称他为:绿毛冤种。 “你还认得我啊?”那个绿色头发的蛇人脸色狰狞,说:“李奥瑞克,普希拉在哪!” 普希拉?哦,这家伙是找我的魅魔来的。妈的,真真是个不得豪斯的舔狗啊。 此时拿长矛的士兵们将蛇人团团围住,等待着李奥瑞克的命令。蛇人却一脸从容,他望向李奥瑞克,说:“李奥瑞克,普希拉在哪?” 李奥瑞克冷笑,说:“你找那个魅魔啊?呵!” “你笑什么?” 李奥瑞克说:“你还是死了这条心吧,你朝思暮想的那个小魅魔,早就变成我的形状了!” “你说什么!?” 蛇人赫仑的表情骤然间扭曲了,眼睛变成了血红色。 …… ps:悬赏还完了,谢谢大家的支持! 然后下个月,五一还会加更一下。总之谢谢各位! 871六 第四十七章:对不起,我已经是那位大人的形状了 李奥瑞克这句嘲讽打在了蛇人的七寸上,那家伙顿时疯了一样朝着李奥瑞克杀来。众多士兵看到李奥瑞克跟蛇人打起来了,赶紧上来帮忙。现在的局面大概是蛇人1vs100,多半是要被乱刀砍死的。 然而这家伙既然敢以身犯险,就是有备而来。眼看着长矛就要戳到后背了,他身上突然发出了一阵怪异的声响,就像是响尾蛇摇动尾巴的声音,“沙沙沙……”随着这声音,土地上竟然钻出来数百条毒蛇,这些蛇长着红色的眼睛,最小的也有一米长,最大的有两三米,身子比人的大腿还粗。密密麻麻的蛇群让人头皮发麻。万幸的是士兵们都住在沼泽地,这些年也没少见蛇,知道怎么应对,人们赶紧抄起长矛和铁锹来对付蛇群。 士兵们被毒蛇拦路,无法过来帮忙,那现在就是李奥瑞克和蛇人进行单挑了。 李奥瑞克连着接了他几招,就感觉这家伙力量大,速度快,绝非之前任何一个敌人能比的。想必接下来是一场恶战了。 这时候蛇人一记突刺将李奥瑞克逼退,然后两人就像是有默契一样拉开了距离。 此刻,李奥瑞克与蛇人站在雨幕之中,相隔十步,却谁也不敢贸然出招。两人此时不约而同的想到:这家伙这么厉害? 这蛇人虽然是个纯纯的冤种,但他本领并不差。蛇人赫仑,九头蛇之子,随着九头蛇这一脉日落西山,但放在魔族里边也算是名门望族。这家伙从小就修行剑法、毒术、蛊术和巫术,不靠关系不走后门,靠着实力一路爬到了克菈菈公主亲卫队的位置上。他不说天下无敌,但扪心自问,杀个高原人那不就跟喝汤一样么? 可是没想到李奥瑞克不光能跟他一较高下,甚至剑法还在他之上。赫仑要不是仗着身体优势,还不一定打得过他。 此时大雨滂沱,两人感觉自己仿佛站在瀑布下面,头发粘在额头上,滴下来的雨水弄湿了眼睛。 李奥瑞克的想法也是一样——艹了,你这么能打,为什么当舔狗啊!真他妈贱啊。 他谨慎的观察着面前的敌人,这个蛇人身高大约一米六多一点,在人均一米九的蛮族里边,可以说是“鸡立鹤群”。然而李奥瑞克不会因为他矮就看不起他,刚才那几下李奥瑞克已经感受到了这个男人的力气,他绝不会小看此人。 蛇人有竖起的金色眼眸,脸上长着零零散散的鳞片,穿了一身青绿色的披风,里边只有些软皮甲。深入乱军从中却不穿重甲,突出一个艺高人胆大。他手中武器是一把S形的细剑,刚才这把剑和巨人屠夫碰了一下,居然没有断,也没有卷刃,那就说明这把剑非常厉害,至少在强度上达到了圣遗物级别。除此之外,这家伙还能用毒,还能召唤毒蛇,可能他还藏了其他的绝活,我必须小心一点。 两人此时都不敢贸然动手了。 李奥瑞克心想:难道我要提前开大招对付他?可是潜能激发是我留着对付乌鸦王的,在这里开了,我后面可就萎了啊。 然而,蛇人能拖,李奥瑞克却不能等——毒蛇越来越多,这些家伙如潮水一般涌出,不光逼退了枪兵们,甚至还爬上了街垒和建筑,吓得弓弩手们到处乱窜。远方传来了蛮族的号角,敌人即将发起总攻!李奥瑞克必须速战速决,不然防线腹背受敌,崩塌就只是时间问题了。 李奥瑞克大声说道:“格罗温,菲利普,蛇人交给我对付!你们继续防守街垒。” “是!” 交代完这事之后,李奥瑞克朝着蛇人杀了上去。 两人第二次短兵相接,这一回李奥瑞克先出招,潜能激发他要留着对付乌鸦王和巨人,不过他手上的“巨人屠夫”也能开buff,当时阿卡德将军就用“巨人屠夫”的buff跟魅魔打了个有来有回。李奥瑞克相当于是变不了超级赛亚人,但是可以开个二倍界王拳将就一下。 第二次交手之后,蛇人明显感觉到李奥瑞克的力量变强了,他看到李奥瑞克手中的武器闪烁着奇特的红光,那红光顺着剑刃一直蔓延到他的手臂上。而且他每次挥刀空气中都会产生若有若无的红色幻影,让蛇人看的眼花缭乱。 在这股力量的加持下,蛇人被打得节节败退,他一个后撤不及时,被李奥瑞克的剑锋划伤了大腿,绿色的血液瞬间涌出,顺着裤腿往下流淌。蛇人脸色一狞,说:“你逼我的!”他先是呼唤了毒蛇逼退了李奥瑞克,趁着李奥瑞克屠蛇的工夫,他一甩手中那把S形的银剑,武器上闪烁起了美丽的光芒。 接着,蛇人的皮肤也变成了银色,皮肤散发着鳞片的光泽,仿佛一条修炼成精的白蛇。唯独剩下那一头绿毛,明晃晃绿油油的,很是扎眼。 此时李奥瑞克也将身边的毒蛇尽数斩断,两人再次开始了近身白刃战。这蛇人变身之后立马变厉害了,主要体现在他的身体变得十分柔软,真就和蛇一样,他瞬间下腰、能身体对折、脊椎扭转240°、手臂和手腕也能扭出骨折一般的姿势来。这家伙变得“骨骼惊奇”之后,招式也变得离奇了起来。 蛇人因为身体柔软至极,总是能从不可思议的角度攻击。而且这家伙扭起来就像根意大利面,李奥瑞克的攻击都会被他以奇怪的姿势躲开。 李奥瑞克心想:艹,这蛇人的剑也很厉害啊,这玩意儿也妥妥是个圣遗物,只是不知道是哪个古代圣人留下来的。难道是路飞吗? 两人又打了几个回合,还是难解难分。李奥瑞克急了,骂道:“艹你妈的,真逼我用大招是吧?” 开启“潜能激发”确实能打败这个面条人,但是李奥瑞克的理智却在告诉他:兄弟!你现在十五分钟真男人,但是后面可就萎了!乌鸦王来了你怎么办啊? 就在李奥瑞克无比纠结的时候,忽然间那个蛇人停止了攻击,然后对着李奥瑞克露出了十分兴奋的、充满情欲的神态,看上去很恶心。 艹,怎么气氛突然gay起来了!?这家伙想干嘛啊? 就在这时候,那蛇人大声叫道:“普希拉,你来了!” 普希拉?李奥瑞克一回头,才见到魅魔就站在他身后。普希拉穿着一件宽大的黑色修道袍,不知道是哪里搞来的。她摘下帽子,露出那张妩媚的面容,普希拉朝着李奥瑞克微微一笑,说:“主人,这里交给我。” 哦? 交给你? 李奥瑞克自觉后退,然后对着普希拉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普希拉朝着蛇人走去,那蛇人顿时张开双臂,就仿佛是要拥抱普希拉一样迎了上去。 “啊,我的普希拉!”他用魔族的语言动情呼喊道。 普希拉看到这一幕,加快脚步走向那蛇人的怀抱,然后就在两人即将碰上的时候,她抡起右臂朝着蛇人就是一记耳光。 “啪!” 耳光清脆响亮,蛇人被抽的原地打转。他站定之后惊讶的问道:“普希拉?你为什么打我?我做错了什么?你告诉我,我可以改!” 我艹这发言也太舔了,收收味儿!李奥瑞克简直没眼看了。 普希拉气得又是给了他一记耳光,说:“你这个纯纯的贵物!给我滚!有多远滚多远!” 由于两人是用魔族语言对话,所以围观的士兵们也听不懂是怎么回事,只是看到魅魔两巴掌把这个蛇人抽成了陀螺。不过李奥瑞克精通大陆上所有的语言,所以能不用字幕啃生肉。 此时那蛇人十分委屈的说道:“普希拉!我冒着生命危险来救你,你怎么这样对我?” 魅魔气得脸都红了,说:“放你妈的屁!你这套卖惨的手段骗骗那些没长毛的小丫头片子也就罢了,还想来骗老娘?你冒个屁的生命危险,你现在来的就是个蛇蜕!现在真身还在地下城的祭坛里头吧?” 那蛇人被普希拉一语戳破了心思,就尬笑起来,说:“那我对你也是一片真心啊!” 没想到他一说这话,普希拉就更加生气了,魅魔骂道:“闭嘴,你这条虚伪又卑鄙的蛆!你要是一片对我真心,能同时舔九个姑娘吗?你他妈要是只舔我一个也就罢了,我至少敬你是个专一的情种,不说跟你交往,也会拿你当个人,可你算个什么东西?对整个学校的漂亮姑娘进行了饱和式的跪舔,舔到哪个是哪个,你什么东西啊,你!” 说到这里那蛇人打断道:“我再怎么说也是九头蛇一脉的直系后裔,多娶几个女人那不是理所当然的吗?再说了,所有姑娘里边我最喜欢你啊,普希拉!我为你花钱最多,出力最多,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可你甚至都不让我抱你一下,你良心不会痛吗?九头蛇的王子这样追求一个魅魔,已经是给足了你面子,你也不能太过分吧?” 普希拉冷笑起来,说:“我求着你献殷勤了吗?我收过你的一枚铜板,还是一件礼物?你烧自家钱,关我什么事?更何况,我现在从里到外,都是李奥瑞克大人的形状了,早已容不下他人了。”说着朝李奥瑞克抛了个媚眼。 李奥瑞克顿时一惊——大庭广众的,这个女人在说什么啊!他怕有绯闻传到希雅耳朵里,连忙解释道:“别乱说啊!外边可以有,但里边我真没碰过啊!” 普希拉侧目,说:“我是指我的心灵,李奥瑞克大人又是指什么啊?” “呃……没什么。” 蛇人愤怒的说道,“我追求你这么久,都没得到你,他到底有什么好,能让你这么死心塌地?” 而赫仑彻底失去了耐心,他怒吼了一声,说:“那我干脆就把他杀了,这样你只能爱我一个人了!”他说着朝李奥瑞克一剑刺来。 李奥瑞克正在旁边看戏,突然见那寒芒飞向自己额头,顿时在心里说道:艹!要打你们打啊!我还以为舔狗觉醒了,怎么到头来还是个冤种! 李奥瑞克连忙挥剑格挡,然而,普希拉却先一步朝着蛇人的后背挥出了剑。 普希拉的剑是一把形状如乌贼一样的怪异兵器,她一甩那武器,剑尖的那个三角形突然和剑身分离,连带着从剑里抻出来了一条脊椎形状的锯齿铁链,那东西在空中打了个转,便如活的一样朝着蛇人飞去。蛇人感觉到背后有人偷袭,连忙朝着侧面一记飞扑。然而普希拉的武器却如同有生命一般,在空中自动转弯,再次朝着那蛇人飞去。 “这什么东西!” 蛇人恼了,他也不顾那铁链上有锯齿,就一把抓住,接着身上冒出绿色的毒液,尤其是手上最多。这毒液先是腐蚀了武器上的锯齿,然后又顺着铁链一直往前蔓延,就仿佛是一条绿色的毒蛇。这时普希拉的右手冒出了暗金色的光芒,那道光顺着铁链前进,金光一碰到毒液,液体立刻就嘶嘶的蒸发成了白烟。 由于那蛇人这时候浑身冒毒,李奥瑞克也不敢上前,就在后面OB。在李奥瑞克看来,这一幕颇像是武侠小说里两个高手比拼内力,有种魅魔十八掌vs星宿老绿的感觉,十分让人迷惑。 此时蛇人惊呼起来,说:“你也能将魔力实体化?普希拉,你,你是不是晋升了?” “是呢,我晋升了,多亏了李奥瑞克大人的调教呢!”普希拉扭动着身体,猩红的舌头滑过饱满的嘴唇。 不要用这么暧昧的说法啊!呃,虽然也没错就是了。 这话让蛇人二次破防了,他吼道:“李奥瑞克是怎么调教你的!?” 普希拉笑了,说:“你想知道吗?那下次让你在旁边看好了,只许看不许碰哦!怎么样?” 普希拉说这话本想让蛇人破大防,却没想到,那蛇人却不说话了。 看到这一幕,李奥瑞克不禁心里骂娘:你别不说话啊!正常逻辑来说,你应该会很生气才对吧?怎么表情似乎还有点期待的样子? 还好这俩人都是用魔族语言对话的,不然让周围的士兵听见了,这事情真的很难收场。 普希拉愣了一下,似乎也明白过来了这是怎么回事,她皱起眉头,“你好恶心啊,给老娘死!”她说着加大力度,手上金光暴涨,这一刻一阵大风吹过,普希拉的袍子也扬了起来,李奥瑞克在那一瞬间看到她袍子里边穿着死眠少女同款长裤,以及大腿和小腹上的显眼刺青。 与此同时,蛇人的毒液瞬间化作白烟消失了,接着金光击中了蛇人的双手。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蛇人身上爆出了一片噼里啪啦的火花。 蛇人犹如烧焦的木炭一样倒在地上,他口中冒着黑烟,用力咳嗽了几声,说:“我不明白……普希拉,他到底有什么好!你为什么不选我,而是跟一个卑贱的高原人在一起?” “你一定要知道吗?” “我要知道。” 普希拉面无表情的说出了那句诛心之言,道:“你太软了。” “啊?” 普希拉说:“其他的事情或许可以谈,但是你太软了,太软了,懂吗?没有任何魅魔会和一个软趴趴的而且是用泄殖腔的男人在一起的。” 这……原来是这样啊?李奥瑞克很难共情。 蛇人最后一道心理防线终于崩溃了,他嚎叫着说道:“那你就给我死吧!”只见他的身体突然间膨胀了起来。 这是要自爆啊! 这种Boss最后的命运多半是自爆,李奥瑞克看到这一幕就知道他要炸了。然而普希拉没玩过游戏也没看过动画,自然猜不到这蛇人想做什么,还搁那一脸疑惑的看着。 “卧倒!” “啊?” 李奥瑞克想也不想,飞奔到普希拉面前,就将她扑倒在地。也就在那一瞬间,蛇人的身体爆炸了。腥臭的毒液飞溅而出,场面堪比求生之路里边的Boomer爆炸,十分下饭。 李奥瑞克把普希拉完全保护在身下,毒液浸湿了他整个后背。那强烈的腐蚀性物质立刻就烧焦了他的披风,融化了他的盔甲,灼烧着他的皮肉……他赶紧屏蔽掉了自己的痛觉。 普希拉也被这突如其来的爆炸吓傻了,愣了好几秒才反应过来,她连忙问道:“主人?主人!你怎么样?” “我没事。”李奥瑞克说着从她身上爬了起来, “真的?可是……”普希拉忽然看到血水和组织液顺着李奥瑞克的后背流淌下来,随着雨水的冲刷,在地上形成了一片红色水洼。 普希拉赶紧绕到李奥瑞克身后,这一看,她顿时吓得脸色煞白——只见李奥瑞克的后背已经一片血肉模糊,甚至能看到白骨了。 普希拉一手捂住了嘴,惊恐的瞪大眼睛,“主人!您,您的后背……” “啊,我,应该……没什么事吧……”李奥瑞克说着就感觉自己眼前发黑,脑袋一歪,便失去了意识。 “主人——!” 普希拉的哭喊声瞬间就让大雨淹没了。 群⑧二7七一 第四十八章:多喝热水 “不,不不不不不……您不会死的,不会的不会的……” 普希拉跪在李奥瑞克的身体旁边,检查着他的身体状态,然而,心跳、脉搏、呼吸,全都停止了!没有任何的生命体征了。 此时士兵们也纷纷为了上来,众人看着李奥瑞克的惨状惊恐不已,纷纷议论道:“李奥瑞克死了?”“不,他怎么会死呢?”“可你看他的样子!他整个后背都消失了……”“啊,这也太惨了。” 这时候风行团的团长闻讯赶来,他飞奔过街道,越过街垒,菲利普的军靴砸在雨水之中,就像是马蹄铁。 “怎么回事?李奥瑞克……啊!”他看到了李奥瑞克的样子也是一惊,接着一下就哭了,说:“怎么会这样?是谁能杀得了李奥瑞克?你……魅魔!你不是在监狱里吗?这怎么回事?”他愤怒的拔出了武器。 魅魔连忙说:“不不不,不是我……” 还好旁边有几个士兵也见证了这场战斗,便大概说了一下情况。菲利普点了点头,说:“妈的,这,他怎么可能会死呢?他怎么能死啊!李奥瑞克要是死了,那我们就全完了……芙,芙!白袍修女,芙!”他朝着教堂方向高声喊道。 然而从教堂里出来的人却是一个穿着黑袍的女人。 黑袍修女菲特走了过来,看到李奥瑞克的样子也是神情一变,但她很快就恢复了往日的冰冷。她说:“人都凉了,叫芙也不管用,我把他抬走吧。”说着抽出了一块裹尸布来。 普希拉立刻拦住了菲特,叫道:“别,把他交给我!” 黑袍修女眉头一皱,说:“抢生意?” “不是!”普希拉气得跺脚,足下雨水飞溅,“我要再试一试!用魔族的办法。”她肃然道。 菲特斜视了一眼李奥瑞克,说:“可是死灵术也救不了他了……” 这话菲特只是随口一说,但是一旁的菲利普却不禁侧目,心想:魅魔还没有说具体办法呢,怎么菲特就提到“死灵术”了? 但当务之急是李奥瑞克的事情,所以这位团长也没多想,只是留了个心眼,记下了这件事情。 “让我试试!” “行吧,你加油,我还有其他业务,就不奉陪了。”菲特卷起裹尸布,回到了教堂。 …… 李奥瑞克睁开眼睛,便看到了那扇矗立在宇宙中的大门。 真理大舞台,死了我就来! 他兴致勃勃的走向大门,心中盘算着这次要拿点什么“真理”回去。在先前李奥瑞克规划了自己未来的加点,他现在最重要的是打仗,因此肯定要拿一些能增加自己战斗力的东西,最好是那种简单实用的瞬发魔法,或者是一些厉害的武艺也行…… 就在他来到门口的时候,忽然门前出现了一个白色的幽灵,李奥瑞克吓了一跳,说:“什么东西?” 那幽灵浑身纯白,只有一个人的轮廓,却看不到五官,它周身燃烧着黑色的火焰,看上去就很阴间。 这家伙从哪来的啊?前几次来真理图书馆,我可从没见过这种家伙。 李奥瑞克望着幽灵,那幽灵却也在看着李奥瑞克。两人僵在门口了,谁也不动,李奥瑞克下意识的就把手放在了武器上,准备随时战斗。然而就在他的手碰到“巨人屠夫”剑柄的那一刻,他忽然意识到了一件事情:嗯?怎么巨人屠夫也跟我一起进来了? 先前李奥瑞克每次进入图书馆,身上携带的东西就都会消失,衣服也会自动变成白色的学士袍。这回怎么“巨人屠夫”跟进来了?就因为这东西是北疆王的圣遗物吗? 正在他思考的时候,那个白色幽灵忽然让开了道路,然后还朝着李奥瑞克做了个请的手势。 看来这家伙没有恶意。 李奥瑞克就小心翼翼的走进了门中,那幽灵也跟着他走了进来。 那位“图书管理员”依旧坐在巨大的石头王座之上,说:“哦,你来了。” “我来了。” “我就不念台词了,你自己挑书吧。” “好。” 李奥瑞克漫步在真理图书馆之中,寻找着合适的书籍,白色幽灵跟在他身后,也在左顾右盼。 没走多久,李奥瑞克就眼前一亮,相中了一本“弹道学”。这个“弹道学”应该是研究投石车、弓箭还有其他投掷装置的理论和技术的。对于他们来说,属于很实用的一种学问。有了这个李奥瑞克就能精准操控投石车、床弩和大炮,甚至还能对这些攻城器做出设计改良。不管是守城战还是攻城战,都会无往不利。 外面还在打仗,李奥瑞克没时间精挑细选——好,就你了! 他朝着那本书伸出了手,可就在指尖碰到泡泡的那一刻,图书管理员忽然说道:“你确定吗?” 李奥瑞克的动作一停,说:“怎么了?” “你现在的精神力可不够学习这本书了,这知识对你来说有些复杂,如果你强行学习,多半会精神崩溃。” 艹!我把这事忘了! 上一回李奥瑞克连学了《草药学》和《初等恶魔召唤》这两门真理,那个时候他的精神力就出现了透支,以至于在学习的时候头痛欲裂。 糟糕,早知道就先和魅魔来一发了!这有技能点却没有技能槽,可太难受了! 李奥瑞克问那巨人,说:“那有没有精神力需求比较低的书能学啊?” “有,但都没什么用,我给你标出来了,自己挑选吧。” 管理员说罢,真理图书馆内的颜色一变,大部分书籍外面的泡泡光芒都黯淡下去了,只有一小部分还亮着,显然这些就是李奥瑞克还能学习的内容。李奥瑞克走过去一看顿时就骂街了,艹,这都是啥啊? 《蔬菜烹饪小常识》《灰指甲的预防和治疗》还有《母猪的产后护理》……这些知识要么冷门,要么没用——不能说一点没用,只能说没有一点用。总之,犯不上他拿命来换。 而且,标亮的书成千上万,李奥瑞克也不可能一本一本的挑选,他赶时间啊! 这时候李奥瑞克忽然想起他还有一位“书友”,这位“书友”博学多才,或许能帮忙。 “卡珊德拉小姐!你在吗?”他喊道。 无人回应。过了几秒,巨人说道:“她上次出去之后就没回来。” 李奥瑞克不禁有些愧疚,问道:“那她……她还能回来吗?” 巨人说:“应该吧,那女人也来了不止一次了,不过她跟你不一样……哦,你别担心他了,你担心下自己吧。” “蛤?” “你快要消失了。” 李奥瑞克预感到了什么,他一低头,就看自己的双脚已经半透明,脚踝也开始模糊起来。 他一惊,问道:“这怎么回事?” 巨人笑着说道:“外面有个魅魔正在给你输血,想要复活你呢!” “CNM,别!” 普希拉这家伙,别这么快就复活我啊!再说了你一个魅魔怎么会复活术呢? 李奥瑞克从情理上能理解,毕竟普希拉看他死了,一定着急的不行,想方设法的让他复活,但是道理归道理!我还没加技能呢,你别让我走啊! 李奥瑞克连忙冲进书海,快速寻找自己能要的书,然而没用的知识一大堆,什么《桑巴舞入门》《空气除湿小技巧》《夏季护肤指南》……我就艹了,难道没有一本能打的书了吗? 忽然,李奥瑞克看到那个白色幽灵拿着一本书来到了李奥瑞克面前。 李奥瑞克疑惑道:“嗯?什么意思?你让我学这个?” 白色幽灵点了点头。 李奥瑞克接过来一看,那上面写着《英灵复苏》。这显然是一本高端召唤魔法,跟《初等恶魔召唤术》是一个级别的,非常消耗精神力,而且这本书根本就没有被巨人标亮。 李奥瑞克摆了摆手,说道:“好意心领,但我精神力不够,学不了。”说着又去找其他书了。 没想到那幽灵又一次来到李奥瑞克面前,强行推销他这一本。李奥瑞克就搞不懂了,说:“不是,你不帮忙可以,你别添乱啊!话说你谁啊……” 忽然,头顶传来了巨人的声音。 “这本书可以学。” “真的?”李奥瑞克朝着那个巨人望去,“你该不会是想骗我,然后让我精神崩溃吧?” 巨人冷笑,说:“我又不是你们这种低等生物,怎么会用那种下贱的手段!再说我要想杀你早就杀了,那不是易如反掌?” 李奥瑞克问道:“那我的精神力明显不够啊,为什么能学这书?” 巨人说:“因为你旁边那位先生愿意将他的精神力分享给你,而且这本真理和他的灵魂相性非常高,学起来几乎不消耗精神力。” “什么?”李奥瑞克惊讶的望向那个幽灵,“你,您真的愿意帮我?” 幽灵点了点头,然后将那本书双手奉上。 李奥瑞克感动了——怎么这地方人均活雷锋啊?先有义薄云天的魔女小姐,又有铁肩担道义的幽灵先生!真是民风淳朴,良心大大的好! 李奥瑞克心怀感激的接过那本书,然后跟保证说,要是知道他是谁,一定烧高香祭拜他,纸钱元宝马车别墅一车一车的烧。 接着,那本书里的知识涌入了李奥瑞克的脑海。 《英灵复苏》 这本书属于召唤系的魔法,能够召唤阵亡的古代英灵,这些英灵的灵魂会附身于周边的尸体上,化作亡灵军队来为施法者战斗。它跟《初等恶魔召唤术》一样,需要特殊的施法媒介、咒语还有器物,而且条件更为苛刻。《英灵复苏》里边记载了一百多种召唤术,大多要有特定的圣遗物、还要在特定的场合才可以使用。李奥瑞克在脑中迅速过滤了一遍能用的魔法,他发现了这样一条: 【北境皇家卫队】 召唤一支由“北疆王”塔戈瑟斯率领的英灵部队。 北疆王的亲卫队,尤其擅长猎杀巨人,曾经三次在蛮族战争捍卫了王国的尊严。 北疆王塔戈瑟斯一生战无不胜,唯独败给了光阴。 诗人说,若是塔戈能长生不老,那高原人的帝国也将永世昌盛。 召唤条件: 1至少五百具新鲜的战士尸体。 2施法者持有北疆王的圣遗物“巨人屠夫”“霜雪披风”“冻土马蹄”其中之一。 3敌人是巨人。 阅读完这个召唤魔法的北境和条件之后,李奥瑞克便愣住了。即使是他再迟钝,也该明白这一切究竟是怎么回事。 他望着对面的白色幽灵,说:“你……您,莫非就是传说中的‘北境末代之王’,巨人屠夫的真正主人,塔戈瑟斯?您的灵魂一直寄宿在我的剑中,是吗?” 白色幽灵点了点头。 “我懂了。” 李奥瑞克收起脸上轻佻的笑容,他以君臣之姿,郑重其事的行了一礼,说: “能与您并肩作战,乃是我的荣幸。” “塔戈瑟斯陛下!” …… 李奥瑞克睁开了眼睛。 只见普希拉就坐在他身边。 但他无法确定,那人是不是普希拉。 她看上去老了十岁,魅魔的皮肤变得黯淡下去,脸色泛黄,美丽眼睛下面甚至出现了鱼尾纹。看到李奥瑞克的那一刻瞬间,她便“嗷”一声哭了出来,说:“主人,您果然还活着!我就知道您不会这样……这样……呜呜呜呜呜呜……” 李奥瑞克感觉自己身体恢复了八九成,他就从床上坐起来想要安慰一下普希拉,却发现自己的手腕跟普希拉的手腕紧紧贴着,皮肉都黏在一块,长在一起。 “这是怎么回事?”李奥瑞克问道。 “没事,就是,呃……”普希拉苦笑,然后拿起一把剪刀在火上烤了烤,咔嚓一下剪断了两人连在一起的皮肤。鲜血从两人的伤口中溢出,但是很快伤口就愈合了。 李奥瑞克沉吟少许,说:“你把自己的生命力传给我了?” “嗯。”普希拉微微点头,脸上满是疲倦,她再度强颜欢笑,说:“因为我不是刚晋升为‘鲜血王妃’吗?所以就有了这种输血救人的能力……”说到这里她不好意思的挠了挠脸,“只是我不确定主人您是自己恢复的,还是说用了我的力量,因为您伤口愈合的速度非常快……” 李奥瑞克打断了她,说:“那你现在感觉怎么样?” “我?我没事啊,很快就能恢复的。”她笑起来时脸上的皱纹更加明显了。 该死,我真是忙晕了头,李奥瑞克心想,我被各种突发事件搞得焦头烂额,先前完全忘记了魅魔这件事情,现在冷静下来一想,普希拉现在是“鲜血王妃”,是初等恶魔里边的扛把子,战斗力比狗子还高,我居然把她忘记了。其实早就应该把她放出来帮忙打仗…… 李奥瑞克从下床,准备重返前线,此时他看到普希拉脸上的皱纹,问道:“有什么办法能让你赶快恢复过吗?” 普希拉说道:“没事的,主人,只是暂时性衰老,但如果您愿意帮忙的话,打完仗之后可以来找我。” 李奥瑞克问道:“找你干嘛?” “这个呀……”魅魔露出了妩媚的笑容。接着,她低下头,张开嘴,左手撩起耳边碎发,右手虚握成拳放在嘴边,然后做用力吞咽的动作。 李奥瑞克也跟着咽了口唾沫。 这什么意思啊? 或许是她想要“多喝热水”吧? ps:最近也都是一天4k或者5k字,并没有摸鱼!每天都有写爆! 下个月初还会加更一下的,到时候尝试冲更新榜w 谢谢大家! 168二7一6 第四十九章:稳如老狗 一只乌鸦人缓缓降落在乌鸦王面前,他跪下来,说:“王,前线战报!” 乌鸦王此时就站在瞭望塔上,他放下望远镜,说:“说。” 那人行了一礼,说:“高原人在城墙内用家具和垃圾堆砌了三座堡垒,堵住了通往领主宅邸的三条主干道。他们以堡垒为城墙进行防守,还在周围的建筑物上布置了许多弓箭手,先头部队没有准备,被打得措手不及。” 乌鸦王点了点头,说:“呵,还挺聪明。”他抬头看了一眼乌云遍布的天空,冷哼道:“这也就是下了雨,他们才敢用这种手段。不然老子一把火下去,烧得他们灰都不剩。” 传令的乌鸦士兵继续说道:“那个魅魔背叛了我们加入了高原人,蛇人突袭敌人街垒后方,然后跟李奥瑞克同归于尽了。” “哦?” 魅魔会背叛什么的,乌鸦王倒是不在意,毕竟魅魔这种东西本就是最下贱的魔族,做出什么事情来都不稀奇。他关心的是后面那个情报,他说:“那你们看到李奥瑞克的尸体了吗?确定他死透了,没有心跳、呼吸和脉搏了?” “这……”传令兵沉吟少许,说,“我们只是在天空上看了一眼。” 战场上这么混乱,大家也只是远远地看一眼,或者是听说的,怎么可能去上前确认呢? 乌鸦王点了点头,说:“嗯,没事,我也不怪你,只是李奥瑞克这人有点邪门,我有种预感他还活着。既然没见到尸体,我们就当他还活着吧!” “是。” 乌鸦王抽了一口烟袋,说:“那我让你们查的事情查到了没有?” 那个传令兵说道:“王,很抱歉,我们并未发现地精床弩的具体位置,但是侦察兵们推测,很可能是在领主宅邸里边。” 乌鸦王用望着野狼城的方向,思考了片刻,说:“传我的令,继续增兵,让各个部落的联军全力攻打那些垃圾山,哪个能打下来,我重重有赏;乌鸦们,你们继续调查床弩的位置,如果将来有一个巨人死在床弩之后,你们就等着掉脑袋吧。” “是,大王!” “去吧。” “是!” 那个乌鸦人飞走了,旋即,北边又有一个乌鸦人飞了过来。他降落在乌鸦王旁边,说:“王,有情报。” “说。” “混血精灵的援军快要到了,现在距离我们还有不到十里。” “多少人?” “至少五千。” 乌鸦王点了点头,骂道:“总算是来了,一拖再拖,丧良心的东西!” 这时候才来,估计是来收割胜利果实的吧? 呵,混血精灵,良心都让狗吃了!打猎的时候不来,吃肉的时候倒是来的挺快! 等打完了仗我再好好收拾你们。 “不必管他们,继续往野狼城增兵吧。” “是!” …… 李奥瑞克穿好衣服,拿起武器,重新返回战场。 在他“间歇性去世”的时间里,蛮族联军再次对街垒发起了冲击。 街垒驻扎在三条主干道上,分别由铁骑团的格罗温、风行团的菲普利还有贵族子弟团的米兰爵士负责。三条主干道全都能直达中央的“领主宅邸”,希雅带着两千人驻守在宅邸之中,作为预备队随时准备增援。 敌人有绝对的数量优势,于是兵分三路,对三个街垒都进行了饱和式打击。尤其是中间的街垒,这条路最宽敞,距离城主宅邸也最近,所以成为了重点的攻击对象。 原先这里有李奥瑞克在,防线还能坚持的住,现在他这么一“死”,那防线就危险了。李奥瑞克跑向街垒。此时街道上喊杀声震天,就见街垒上面站了一排长枪兵,正用长枪居高临下的刺击敌人。还有两侧的建筑物上都站满了弓弩手,风行团士兵正在朝着下面的敌军射击。他还看到一些敌人通过飞梯爬上了建筑,在房顶和风行团的士兵展开了白刃战。 李奥瑞克一边跑一边喊道:“菲利普,报告情况!” 菲利普本来站在街垒的最上方指挥战斗,忽然听见李奥瑞克的声音,他连忙朝那边望去,看到真的是李奥瑞克,立刻兴奋地喊道:“李奥瑞克,你果然还活着!兄弟们,李奥瑞克回来了!” 菲利普知道“李奥瑞克”这四个字就是他的“胜利密码”,赶紧嚷嚷起来,果然他这么一喊,本来以露出颓势的守军立刻支棱了起来,众人士气大振。李奥瑞克也连忙爬上街垒,往下面一望,就看到下面黑压压的蛮兵塞满了街道,堵得街上水泄不通。什么壕沟、地钉、绊马索什么的也都不管用了,因为地上铺满了尸体,蛮兵们几乎是踩着尸体往前冲,一个个的都杀红了眼。大雨冲过街道,地面上血流成河。 高原人在街垒下方集结了方阵,左刀右盾的步兵在前,后面是一排长枪兵,身后的街垒上又是一排长枪兵,然后街垒更高处还有弓弩手。敌人如果硬冲就会先被盾牌挡住,然后同时受到两个方向的长枪攻击。然而,高原人这边的阵型也是越打越乱,不停的出现伤亡,后续部队也不断的往前顶上,尸体在街垒下面堆了厚厚一层, 而在这场乱战之中,最令人注目的,却是一条狗。 大力金刚狗正在人群中乱杀! 图片:"狗!狗!狗!",位置:"Images/1650773014-100307408-108679860.jpg" 三头地狱犬化作人形,在蛮兵之中抡起王八拳,狗子虽然看着不靠谱,但毕竟是正牌不掺假的恶魔,打起架来十分厉害。李奥瑞克先前开着潜能激发和他肉搏,也就是个五五开。 而且也不知道是哪个大聪明,竟然给狗子弄了一套合身的盔甲,于是肉狗变成铁狗,在人群中横冲直撞,杀得蛮兵哭爹喊娘。 李奥瑞克注意到,高原人的阵型那里出现了缺口,狗子就会立刻顶上去杀掉几个蛮兵,腾出一小块安全空间,这时候高原人的增援部队就会立刻填上阵型的缺口,保持方阵稳固。可以说,如果没有这条战斗力超模的狗子,那街垒的阵型可能早就崩了。 稳如老狗莫过于此。 然而狗子虽强,但也不是力量无限,在这样下去早晚被折腾死。 李奥瑞克爬上街垒,说:“菲利普,给我找个能背的军旗来!” “好!”菲利普跳下街垒,迅速在物资中找到一面小号的军旗。他拿胳膊一量尺寸,然后将旗杆“咔嚓”一刀裁短,又迅速回到街垒。 “给我绑好……” “知道知道!”菲利普是个手疾眼快的人,李奥瑞克话还没说,他已经开始干活儿。他把军旗插进李奥瑞克的战袍里,然后用绳子牢牢固定在李奥瑞克的后背上,这样一来,李奥瑞克不管怎么运动,旗子都不会歪。 绑好了军旗,李奥瑞克大声喊道:“三儿,换班!” “好嘞,主子!”狗子早就累成狗了,三个脑袋两个都在大喘气,一见到李奥瑞克来了立刻如释重负,蹦蹦跶跶跳上了街垒。 李奥瑞克跳下街垒,犹如一头野兽似得杀进敌人。李奥瑞克一刀斩杀面前的兽人,他在乱军之中高声喊道:“我是高原人李奥瑞克!蛮族的鼠辈,谁敢与我一战!” 与此同时,街垒上的菲利普高声喊道:“李奥瑞克来了!吹冲锋号!” 街垒上的军乐手立刻吹响军号,嘹亮的号声回荡在街道上。乱战之中的人们朝着那边望去,一眼就看到有一个男人背着军旗杀进了敌阵。他看上去并不算高大,但武勇过人,每次挥剑的时候都必有一个蛮子倒下。有眼尖的已经认出了那是谁。 “是李奥瑞克!”房顶上的人大声喊道。 “是李奥瑞克,他来了!” “李奥瑞克回来了!” 他的名字就这样回荡在街道上空,对于自己人来说,这声音便是壮胆的烈酒,但对于蛮族来说,就是杀人的毒药。蛮族听不懂高原人的语言,却能听懂“李奥瑞克”这个名字,而且只要眼睛不瞎,就能见那个背着军旗的男人。 只见那男人杀人如杀鸡,在他面前没有一合之将,不管是多么强壮的战士,都会被他一剑斩杀。他的剑能切开最厚重的盔甲,最结实的盾牌,任何武器碰上那把宝剑,就会如木柴一般折断。高原人汇聚在他身后,夺回了丢失的阵地,并且稳步推进着战线。 凡是看到这一幕的敌人,全都心生恐惧,不禁起了逃跑的念头。 战场上容不得一丝懦弱,也容不得半点犹豫,这种恐惧的念头让蛮兵迅速付出了代价——街垒下的战斗初现败相,前面的人一步步后退,中间的人不敢前推,后面的人疑惑焦虑。而看到战线出现了变化,高原人的士气却越来越高昂。 精神领袖的力量是无穷的,人们心中的恐惧和茫然尽数消除,只剩下必胜的信念和勇气。士兵们从缩在李奥瑞克身后,变成跟着他并排冲锋,到最后甚至比他冲的还快。 菲利普亲自跳上左侧的建筑物挥刀杀敌,弓弩手们纷纷收起弓箭,拔出刀来跟敌人短兵相接。 狗子喝了三桶水,喘匀了气,也跳上右边的建筑带着士兵们战斗。 街垒上的军乐手更是悍不畏死,只要有一个人被弓弩放倒了,那么立刻就会有第二个人捡起他的军号来继续吹响进攻的军号。 在李奥瑞克的带领下三条战线同时推进,蛮族军队从推进变成了原地激战,又变成且战且退,在这样下去马上就要出现溃败了。 蛮族的将领也都意识到这件事情,他们其中大多是打过仗的老兵,他们知道,高原人之所以爆发出了这么强大的力量,就是因为有一个插着战旗的猛将在鼓舞士气。这种时候,只要有人能杀了他——不,哪怕是砍了他背后的旗帜,都能让战况有所好转。 可是问题来了,谁去呢? 连奇奥拉那样的怪物都被李奥瑞克一刀劈开了脑袋,那还有谁能和他一战? 几位蛮族的将领们麾下无人,更不敢亲自上阵。只能通过大吼大叫,和“回头者斩!”这样的方法,暂时稳定军心。也有人试图用弓箭射杀李奥瑞克,但那个男人动作太敏捷,又身在乱军之中,弓箭射不到他。而且就算是侥幸射到了他,也无法将他击倒,他仿佛一个不知伤痛的怪物,浑身伤痕累累,却还能勇猛的战斗。 就这样,这些蛮族错过了最后的机会,终于,战线开始溃败,蛮兵们从倒退变成了转身逃跑,前队变后队,后队变前队,被杀得抱头鼠窜。高原人奋力呼唤,一路追杀,将蛮兵从主干道广场的街垒,一直碾到靠近野狼城大门的位置,这才鸣金收兵。 这一路上,蛮族丢下上千尸体,整个野狼城大道铺满了各种蛮兵的死尸,兽人、半兽人、鱼人、蜥蜴人、半魔人、巨魔、游牧民、山民……几乎所有种族的士兵都能在这堆尸体里找到。除此之外,还有无数武器、盾牌、战马甚至是军旗。高原人的士兵兴奋无比的捡起一面蛮族旗帜,就地用尸体的血浆在上面画了“X”,然后举起来朝着蛮兵挥舞。还有人捡起头盔和马刀,像是敲锣一般敲打着。 蛮兵愤怒的咆哮,然而当他们看到李奥瑞克——看到那个扛着军旗的杀神的时候,却又都闭上了嘴巴。 李奥瑞克看差不多了,就大手一挥,说:“撤!” 士兵们迅速打扫战场,收割战利品,尤其是弓弩箭矢这些消耗品。同时菲利普开始重整队形,铁锤团的石恩则带人趁机抢修各种防御工事。 李奥瑞克也累坏了,他从街垒上抽出一条板凳坐下,然后大口喝水、咀嚼肉干,恢复体力。汗水和雨水混在一起,他浑身湿透,累得几乎虚脱。他感觉到自己伤口的恢复速度都变慢了,这可不是好兆头,因为这才刚刚开始。 菲利普看着生龙活虎的李奥瑞克,感叹道:“李奥瑞克,你可真是……啊,我没见过你这么勇猛的人,从来没有过。”他崇拜的表情带着一丝畏惧。 李奥瑞克说道:“啊,是那个魅魔救了我。” 菲利普先是一愣,然后点了点头,说:“哦,这家伙是良心发现了么?真他妈离谱。”菲普利没再深究魅魔的事情,而是望向北方,喃喃道:“咱们这是打赢了,也不知道那两个街垒……” 话未说完,就有一个骑兵从小巷子跑了过来,大声喊道:“长官,长官!格罗温团长重伤,集市大道防线告急!请求支援!” 李奥瑞克立刻站了起来,说:“走!再来一场。” “等一下!”菲利普拦住了他,叫道:“李奥瑞克,你不能去!” “为什么?” ps:在写了在写了!真的在写了。 51的时候会有加更的! 读者群:470779514 q一6827 第五十章:你做得好哇!做得好! 李奥瑞克看着面前的男人,问道:“我为什么不能去?” 菲利普拿手一指街道尽头,说:“我们这里的蛮兵还没退呢!他们随时有可能进攻。一旦你带走了这里的人,那这里就挡不住了。” 李奥瑞克顺着菲利普所指的方向望去,就见蛮族士兵们似乎正在重新集结,这次兽人都撤了,换上来的是人类蛮兵。这种蛮兵要么是乌鸦王的亲卫队,要么就是其他跟图卡鲁部落沾亲带故的旁系血脉,他们虽然力量不如兽人,但更加训练有素,而且军纪严明。更要命的是,这些人似乎在搬运攻城器,如果敌人把投石车或者先前那种大炮拉来,这事情就麻烦了。 李奥瑞克要想支援格罗温,至少也要带上三五百人才有用。他现在气还喘不匀,自己去了,弄不好会被人乱刀砍死,李奥瑞克现在是万千瞩目集于一身,他要是被人砍死了,那高原人的士气肯定立马崩塌。 可是我不去的话,格罗温那边防线就崩了! 就在这时候,又有一个骑士跑了过来,喊道:“集市大道那边有狂兽人,第一个街垒已经被突破了!” “我必须得去了!”李奥瑞克说道。 菲利普一脸痛苦的说道:“你是长官,我听你的,但是你若要带走我这的士兵,那主干道的防御……我不敢保证。真不是我自私自利,是我们人太少了啊,长官!” 这道理李奥瑞克当然明白,但是他也没有办法啊。李奥瑞克问那骑士,说:“希雅的预备队呢!” 骑士回答:“督军派人顶上去了,但是不够用啊!” 李奥瑞克又看到了令人紧张的一幕,他这边“野狼大道”尽头的一部分蛮兵忽然改变阵型,调转了方向,朝着集市大道那边去了。这些家伙就跟嗅到血腥味的鲨鱼一样,估计是知道那边防线松动,想要一举突破防御。 不能再犹豫了。李奥瑞克对旁边的狗子说道:“三儿!你留在这里防守,我自己去格罗温那边帮忙;菲利普,你的人驻守此地,不要轻举妄动。” “是!”菲利普咬着牙说道,“可……”他欲言又止。 怎么能让李奥瑞克这个“大将”独自去支援呢?如果现在能多出来一千人,不,哪怕五百个人都行啊。 李奥瑞克借了传令兵的战马,准备去增援,他也是把心一横,心想:大不了我就在这里把大招开了,先赢下这一局再说,至于乌鸦王来了怎么办……听天由命吧。 就在这时候,东南方向忽然传来了一阵喊杀声。 李奥瑞克回头望去,心想:东南?那不是米兰爵士的阵线吗?艹了,这家伙不会也被杀穿了吧?我真救不过来啊!那喊声越来越近,还伴随着马蹄声,李奥瑞克和菲利普这里的士兵都犹如惊弓之鸟,菲利普扯着嗓子要士兵们调整队形,石恩一边骂街一边扛着拒马往这边跑。然而大家没想到的是,大家率先看到的不是蛮兵的马刀,而是米兰爵士的秃头。 “长官!我来增援!增援!”他兴奋地喊道。 只见米兰爵士带着一大帮人从巷子里杀了出来,这些人显然不是正规军,他们穿得破破烂烂,麻布衣、烂袍子、旧羊毛衫什么都有,很少有人穿皮甲,盔甲更是看不到。武器也是一水的农具,什么叉子、榔头、铁锹、锄头、甚至有拿着扁担的。 李奥瑞克问道;“我有这样的援军吗?米兰!这些民兵怎么回事?” “吁——!”米兰爵士用力一拉缰绳,马儿高高扬起前蹄,爵士差点摔下马来。他定了定心神,说:“都是野狼城的平民!”接着他用高原人的方言和李奥瑞克说道:“我吓唬他们,就说,蛮子进来了要屠城,大家都得死,你们要么跟我打仗,要么就等着被蛮子杀了吧!” 原来如此! 蛮兵的暴虐残忍不光是针对敌人的,对自己人也一样。野狼城先前虽然名义上算是蛮族的领土,但由于人种和民族更倾向于高原人和沼泽原住民,所以一直地位低下,受到严重的压迫。这时代也不存在什么“冻死不拆屋,饿死不掳掠”的英雄军队,所以“军队约等于强盗”是大家的共识。 在这种前提下,米兰爵士振臂一呼,说:“蛮族要屠城!”大家就都信了,为了保命纷纷拿起武器来战斗。而且说实话,这也不是骗人,因为蛮族已经开始在城中掠夺,杀人放火,这跟屠城也差不多了。 野狼城民风剽悍,这里有佣兵公会、猎人、还有强壮的码头劳工,所以民兵素质也很高。这一队民兵大约两千来人,里边竟然有五百个会射箭的。 米兰爵士那边的防线本来就是压力最小,再加上民兵支援,就很稳健的守住了。他那边腾出手来,听见格罗温需要增援,就赶紧带人过来了。 “他妈的你真是个人才!做得好!”李奥瑞克拍了拍米兰的肩膀,说:“好,士兵给我带,你回去防守自己的防线!” 李奥瑞克如今威名赫赫,民兵们当然也知道他的厉害。米兰爵士跟大家一说,众人顿时兴奋地嗷嗷叫。与此同时,风行团的人捧着一大堆兵器铠甲跑了过来,说:“快快快!赶快换上!” 这些兵器和铠甲都是缴获的蛮族战利品——风行团的兄弟人均鸡贼,蛮族一撤退,他们就趁机把东西从尸体上扒下来了,然后运到了街垒后面。 蛮族的装备虽然是“万国牌”杂货,但是总体质量还不错,横竖也比民兵身上的强。众人迅速更换装备,虽不说人人都能全副武装,但至少每个人手上都有了像样的武器和盾牌。 兵贵神速,李奥瑞克点了五百个穿好装备的民兵去支援了,剩下的人随后陆续跟上。反正街道狭窄,一次也铺不开太多的人马。 …… 负责攻打市场大道的蛮族将领名叫乌尔汗,是乌鸦王的侄子,亦是“玛鲁”部落的领袖。他们部落与乌鸦王的图卡鲁部落关系亲密。部队中精锐汇聚,战斗力很强。因为他长着鹰钩鼻,又是个秃头,所以人们也称他为“秃鹫乌尔汗”。 “秃鹫”在蛮族联军中也具备着一定的人望,因此他将松散的各大部落整合起来,集中力量攻打集市大道的街垒。 乌尔汗认为,蛮族既然能攻下城墙,那就不可能攻不下街垒,无非就是时间问题罢了。我们有十万大军啊!拿人埋也足够把敌人淹没了,尸体堆起来肯定比街垒还高呢! 这种不计成本的战术确实起到了一定效果,高原人的守军节节败退,三个街垒丢了两个。蛮子很快就能推到中央广场了。 不过,高原人仍在顽强抵抗,此时街道上铺满了蛮族的尸体。有一位乌尔汗的幕僚于心不忍,就问道:“乌尔汗大王,敌人的防线并不结实,我们为什么不把投石车运进来呢?把投石车架在城墙上,那不是随便就把街垒轰开了吗?” 若是别人,乌尔汗也不会理会他。但那个年轻幕僚是乌尔汗的亲信,乌尔汗便骂了一句,“蠢货。”接着他伸出长长的手臂,揽住那人的肩膀,低声说道:“如果用图卡鲁部落的投石车打下来的话,那功劳就是乌鸦王自己的,只有我们死的人够多,流的血够多,我才能去哭着跟乌鸦王邀功,对不对?” “哦……”那人露出了若有所思的表情。 乌尔汗说:“打仗和生意是一回事,尤其是这种已经胜利的仗,我们就要考虑怎么扩大战果了。” 那人问道:“我们已经胜利了吗?” 乌尔汗笑道:“城墙都破了,难道还不算胜利?何况我们还有充足的兵力,甚至巨人们都没机会登场!” 那位年轻幕僚点了点头,但脸上还有些焦虑。乌尔汗不屑的冷笑一声,说:“我知道你在想什么,小伙子,你担心那个叫李奥瑞克的对不对?哼!一群懦夫,让一个高原人吓破了胆。我们可是有十万大军!哪怕是一人啐一口唾沫都能把他淹死,有什么可怕的?如果李奥瑞克敢出现在这条街上,我必定斩下他的脑袋,然后献给乌鸦王换钱!” 话音刚落,就听见小巷子里传来了一阵喊杀声。乌尔汗朝那边望去,只见一队人马突然杀出,然后冲进了蛮族大军的侧翼。 乌尔汗瞪大眼睛,说:“这他妈是哪个部落?怎么打起自己人来了?” 也不怪乌尔汗认错,这一帮人都穿着蛮族的盔甲和战袍,各种样式的都有,他们拿着兽人铁钉盾、山民的快刀、半兽人角盔上面缠着游牧民头巾,身上穿着厚布甲、熟皮甲、铆钉甲、锁子甲、鳞甲、甚至是厚实的板甲,不过板甲往往只有正面,也有人拿板甲当盾牌。即使是土匪强盗的装备也比他们规矩。这支“乞丐大军”瞬间就冲进了蛮兵的侧翼,然后就是毫无章法的一顿乱砍,战场顿时乱作一团。 幕僚爬上一旁的架子,拿起探头看了看,喊道:“不,不是我们的人,像是野狼城的民兵!” 乌尔汗问道:“民兵?民兵怎么会有我们的装备?” 幕僚说:“好像是攻打中央大道的部落败了,然后被缴获了许多的装备。” “这帮废物!”乌尔汗气得跳脚,“肉喂到嘴边了都不会吃,居然能被骨头噎死!” 幕僚没敢说话,只是心想:如果在这样下去,我们恐怕也要被骨头噎死了。 蛮兵的阵型没考虑到侧翼的事情,加上这些蛮兵来自各个不同的部落,阵型立刻就乱了。这时候幕僚看到有一个身背战旗的男人在人群中大开杀戒,高原人在他的带领下组织起了强有力的反扑。 “哦,我好像看到那家伙了!”年轻幕僚大声喊道。 “谁?你看到谁了?” “李奥瑞克!” 听到这个名字,乌尔汗也赶忙马上一旁的木架。然而他刚上去,空中就飞来一根箭矢,刺中了幕僚的眼睛。幕僚一声惨叫跌下架子,乌尔汗也吓得赶紧爬了下来。 李奥瑞克像个无敌的战神一样在乱军中冲杀,民兵与北伐军在他的率领下爆发出了强大的战斗力。集市大道作为道路虽然宽阔,但作为战场来说就显得十分狭窄了,而越是狭窄的地形,越有利于李奥瑞克这种猛将的发挥。 乌尔汗眼见着形势越来越不妙,不禁额头冒出了冷汗。 “要不,还是跟乌鸦王说,把攻城器调过来吧。”他擦了一把额头上的汗水,对其他幕僚说道,“我是个仁慈的王,不忍心看孩子们就这样丧命啊!还是把投石机搬来吧,啊,冲车,床弩……还有他妈的大炮!都给我搬来!快快快,李奥瑞克要杀过来了!”他大声喊道。 …… 雨渐渐停了,午后的阳光洒在这片战场之上。 蛮族的攻势再一次被李奥瑞克化解了。此时已经是下午两点,李奥瑞克激战了一上午,饥肠辘辘。老肥端着一大锅炖肉来给他加餐,那肉没有平时的好吃,欠了点火候,但打仗的时候也管不了那么多。 趁着敌人攻势暂缓,其他士兵也忙里偷闲的吃点东西,火夫们早就准备好了大盆的食物,烧土豆、干面包、熟火腿、还有烤鸡和炖鹅,这是先前将军的命令,说这一战十分关键,至少今天不要节约粮食了,让大家吃好。士兵们要么拿随身带的小刀切肉,要么就直接下手,希雅带着将军亲卫队在维护秩序,要不然这些家伙一定会为了多吃一口肉打起来。 在李奥瑞克的授意下,民兵们也分到一些食物,李奥瑞克认为,吃饱了饭才好打仗,克扣口粮的领导都是傻逼。 只是苦了老肥等人,原先的厨房根本不够用,又就地开了好几个灶。 蛮子见到这些高原人竟然在城中生火做饭了,顿时怒不可遏,他妈的!我们在攻城啊,严肃点行不行? 然而这些蛮子先前吃了大亏,这会儿也不敢再硬冲街垒。何况乌鸦王的指令也没下来,所以大家就都原地待命。 可是,眼看着高原人当着自己的面生火做饭,那炊烟的香味都飘到脸上来了,蛮兵们生气啊! 那怎么办呢? 想来想去,也只好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了! 我们也要吃!而且要吃的比高原人更香。 于是蛮兵们也吃了起来。许多人随身携带了干粮和水,还有些部落趁着雨停了,就找了些材料就地生火,然后把受伤的马宰了吃。一开始将领们还管一管,但是很快他们自己的肚子也开始抗议了,于是便默认了这种行为,甚至跟着大家一起吃了起来。 这从早上打到下午,别说吃饭,大家连口水都没喝,体力早就撑不住了。赶紧趁机歇一歇,一会还要接着打呢!蛮兵们开始就地吃席,虽然说旁边就是污水和尸体,但他们也管不了这么多了。有些人甚至脱了盔甲和头盔来透气,这两天野狼城也热了起来,穿着厚厚的盔甲实在是难熬。 于是,千古奇景出现了。 明明攻下了城墙的蛮兵却无法再进一步,他们占据了野狼城四分之三的地盘,然后开始就地吃席;丢了城墙的高原人却也没有溃败,反而气定神闲的坐在广场上开始烧饭。两方人马隔着三条主干道的街垒相望,在剑拔弩张的气氛下大口干饭! 但不光士兵们怎么想,两方将领都是很清楚形式的——这不过是暴风雨前的平静罢了,大战很快就要开始。 此时,鹰眼团的一个侦察兵朝着李奥瑞克跑来,说:“长官,敌人正在城墙上组装投石机!” 果然来了啊,李奥瑞克放下了手里的叉子,从凳子上站了起来。他望向那个侦察兵手指的方向,只见一群强壮的蛮族劳工正在将木头零件是石弹搬上城墙,看起来是要借助攻城器来攻打街垒。 李奥瑞克点了点头,先是问道:“敌人有没有把大炮搬上来?” “暂时没看到,只有投石机和床弩。” “那还好。” 李奥瑞克建造街垒的时候,其实就考虑到了这件事情,街垒确实能阻挡步兵和骑兵,但是面对攻城器和火器的时候就会显得十分鸡肋了。像是现在这种情况,如果再固守街垒,那就是慢性死亡。 那个侦察兵问道:“长官,我们要怎么办?” 李奥瑞克思考了片刻,喊道:“督军希雅!” “在!”希雅迅速来到他旁边。 “我们接下来会放弃街垒,守卫中央广场和领主宅邸,你把地精弩炮拿出来吧,放到楼上去,如果敌人跟我们对轰,你就用弩炮摧毁他们的攻城器。” “是!”希雅先是应下,旋即眨了眨那双大眼睛,问道:“那个,李奥瑞克,这里边似乎有个问题。” “有什么问题?” 第五十一章:屁股在树上呢 地精弩跑虽然在水平射程上比投石车要远,可是敌人的投石车居高临下,那弹道一抛过来,不还是比我们远吗?”她说着用手指在天上画了个彩虹。 李奥瑞克说道:“城墙上的投石车虽然高,但是射不到城住宅邸,这是野狼城设计的时候就考虑到的。这些投石车和弩炮最多覆盖街垒。如果敌人想射击领主宅邸,那么就必须把投石车搬下城墙往前推。到那时候,我们反而有射程优势。” “好,就这么办吧。”希雅点了点头,旋即望向他的眼睛,欲言又止。 “怎么了?”李奥瑞克疑惑的问道。 希雅小步走到他面前,然后附耳说道:“虽然现在说这个不太合适,但是,那件事情你还没忘记吧?” 女孩吐气如兰,李奥瑞克望向她的眼睛,就见督军那坚毅果决的眼眸中,附上了一层如蜜糖般的柔情。 “哦?你指什么?”李奥瑞克故意问道。 希雅的脸顿时一红,嗔怪道:“讨厌,你……你怎么能忘呢!不是说好了吗?” 李奥瑞克笑了起来,说:“我怎么会忘呢?放心吧,我马术精湛,哪怕骑几个小时也不会累!” 希雅已经不是未经人事的单纯少女了,她稍一思考,脸就腾一下红了。 “不害臊!”她在李奥瑞克耳边嗔怪道。 “不跟你说了,我要走了!”她转身厉害。李奥瑞克望着希雅的背影,看着她红红的耳根,不禁思绪就飘远了——蜡烛,美酒,门窗紧闭的闷热小屋;郊外,帐篷,绳子,黑色吊带袜,还有大长腿……啊!他妈的,乌鸦王怎么还不自杀啊?快点给爷死! 这时候菲利普打断了李奥瑞克的思绪,他说:“李奥瑞克,现在就把我们的杀手锏拿出来了,那巨人怎么办?” 地精床弩是阿卡德留着对付巨人的,所以一直藏着,想必乌鸦王也猜到了这件事情,所以一直不让巨人出战。相当于是:我手里是炸,你手里是大小王,谁先亮牌谁就输。两方就一直僵持着。 李奥瑞克沉吟少许,说:“到时候我有办法。” 他说着将手放在了“巨人屠夫”上面,那把宝剑微微震颤了起来。 …… 正如李奥瑞克所预料的那样,没过多久,敌人就安装好了投石机,然后对着街垒发起了轰击。弹丸从天而降,街垒那堆破木头很快就被炸得稀烂。接着,蛮兵们搬来飞梯爬上建筑的楼梯,一栋一栋的肃清建筑物里的弓弩手。李奥瑞克对此早有预料,因此早早就让人撤了出来。 李奥瑞克给各大军团长的指令就是:收缩阵地,保存有生力量! 经过刚才的几轮战斗,高原人的虽然阵地一步步紧缩,看上去要败了的样子,但伤亡并不多。蛮族士兵冲的倒是很猛,攻下大片地盘,却伤亡惨重。保住了有生力量,高原人就相当于为最后的决战保留了资本。 三条街道的街垒尽数摧毁,蛮族士气大振,战线不断推进,最终到达了广场边缘。 “秃鹫”乌尔汗站在城墙上,他的身旁就是蛮族的投石机。那些大家伙像是巨人的手臂一样,奋力抛掷巨大的石弹,石弹呼啸着飞过天空,重重落在街垒上。“轰”一声,那些家具组成的街垒就会碎成一堆渣子,木屑飞溅。 “街垒已经破了,下一步就是广场。” 乌尔汗有点不太高兴,他心想:还是用到乌鸦王的攻城器了,这样一来赏金又少了。我叔叔这个抠门的东西,妈的,从他嘴里扣钱真是难啊! 忽然,旁边投石机的声音纷纷消失了。乌尔汗问道:“怎么停下了?” 投弹兵说道:“回禀大王,投石机的射程不够了。”那士兵用手一指前面,说:“最多也只能投放到广场边缘,现在高原人全都聚集在教堂的广场和领主宅邸里边,我们的武器够不到他们。” 乌尔汗冷哼一声,说:“那就把投石机往前放啊!然后把弹丸全换成碎火石,就往他们那个人群里扔!”秃鹫乌尔汗冷笑起来,“你看看那些高原人,乌央乌央的扎堆,像是一团牛虻,一发下去,就能砸死好多个人!他们又没有城墙了,我真不知道这样结阵防御还有什么意义。” 投弹兵说:“可是那样的话,我们的攻城器也会进入敌人的射程,会有些危险。” 乌尔汗哼了一声,傲慢的说道:“危险?有什么危险的,大不了就投石机对轰嘛!再说了我们的装备比他们好得多,还怕这个嘛?” 其实还有一句话乌尔汗没说:反正攻城器也不是我的!砸坏了,我也不心疼啊。 于是乌尔汗就下令将攻城器运到街道上,弓箭手也都准备好,然后他让蛮族士兵在广场前面结下抗打的硬阵,准备拿远程火力逼迫高原人主动进攻。 工兵们迅速搬运投石机,乌尔汗在一旁监工。此时一个幕僚走过来,说:“大王,这里危险,您还是往后站站吧?” 乌尔汗笑了,拿手一指前面的蛮族大军,说:“高原人和我之间隔着好几万蛮族勇士呢!我有什么危险的,难道他们还能飞过来把我杀了不成?” 幕僚一脸无奈的说道:“那个,话虽如此,但是保险起见您还是往后站一站,监工的活儿我们来就行。” “不行!”乌尔汗瞪大眼睛叫道,“这是关乎生死的大事情,必须我亲自盯着才行。”废话,不多干活,怎么找我叔叔邀功啊? 幕僚也劝不住他,就说:“那我在这陪着大王。” 乌尔汗指着那几人笑道:“你们这几个家伙,目光短浅!尤其是不知道怎么发财,等我打完了仗,一定得教教你们生财之道……” 就在这时候,天空上忽然飞来了一道黑影。 “大王小心……” “轰!” 那道黑影先是轰烂了投石机,然后砰一下击中了旁边的乌尔汗,带着他又砸碎了一栋木头小屋。接着尘土飞扬,大家就什么都看不见了。只听到远处有人喊道:“是高原人的弩炮!” 蛮子们也没见过这么厉害的弩炮,全都吓傻了,周围一片混乱。接着,位于领主宅邸的地精弩炮纷纷开火,这东西威力大射程远,而且非常精准,蛮族刚组装起来的投石机被毁了一大半。各大部落的将领连忙重整队形,但还是 而乌尔汗的亲卫和幕僚赶紧去救他。 “乌尔汗大王!大王!” 士兵们七手八脚的从一片废墟中刨出了乌尔汗的身体,问道:“大王,您怎么样?” “疼!”他说。 “哪里疼?” “屁股疼。” 士兵们哑然无语,然后一人指着旁边的树,说:“大王,不疼了,屁股在树上呢。” 乌尔汗抬头一看,就见自己的屁股挂在了树上。 哦……这他妈怎么上去的啊? 乌尔汗知道自己死定了,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最后一刻,他对身边的侍卫们说: “几位兄弟,你们都是好人。” “我屁股的兜里,有一把金子,你们拿走。” “听我的,赶紧跑,千万别回野狼城!” “你们啊,弄不过李奥瑞克!” “带上钱,走吧……” 说罢,他头一歪,就这样死了。 …… 一只乌鸦士兵降落在乌鸦王的面前。 “王,前线战报。” “说。” 士兵开始汇报军情,乌鸦王则闭着眼睛,手捏烟袋,脸上气定神闲。听完前线的军情,乌鸦王便笑了起来,说:“哦,高原人终于还是忍不住了啊,把弩炮拿出来了。” 这一幕早就在乌鸦王的预料之内了,他憋了好几天的那口怨气,终于顺着浓浓的烟雾吐了出来。 “好,好好好!”他笑着说道,“高原人还是没有耐心啊!既然床弩的位置暴露出来了,那就好办了。那个,你们穿我的令,让考鲁部落、水牛部落、沙蛇部落还有半魔人先去西北角和西南角待命,然后呢再让山猫的人这样做……” 乌鸦王现在是胜券在握了,所以他有条不紊的发号施令,就仿佛一个坐在棋盘前的老人。然而就在这时候,又一个乌鸦兵走进帐中,他一进屋就跪下来,说:“大王,前线战报!” 乌鸦王皱起眉头,说:“怎么了?” “乌尔汗的灵魂,叫天父招去了。” “什么!?” “我侄子死了?” 乌鸦王“咔嚓”一下把烟袋撅了,吼道:“这个丧良心的孽种,我不是嘱咐过他,让他远离前线吗?哎!” 他把烟袋杆子狠狠摔在地上,激动的浑身哆嗦。接着他嗷嗷大哭,说: “哎呦,我的侄儿!” “叔叔从小看着你长起来的,从猪崽子那么大,长到和我一样高!怎么就这么死了?” “我他妈真是混蛋,早知道就不让你上前线去了!” “我都跟你娘都说好了,这一仗打完就让你回家讨个婆娘,再多生几个孩儿。这怎么就死了呢?” 乌鸦王大哭,先是捶胸顿足,然后又将大营里东西砸了个遍,活像一头发疯的牛。侍卫们纷纷后退,生怕乌鸦王拿他们泄愤。 乌鸦王是残忍至极的恶魔,但是大家也都知道,这个男人对自己家里的人非常好。且不说自己的兄弟姐妹,哪怕是表亲家的孩子也视如己出。对待家人,他要地给地,要兵给兵,要钱给钱,从来没有眨一下眼睛的时候。 过了一会,他平静了下来,重重的咳嗽了几声,然后朝着侍卫伸手。侍卫心领神会,赶紧递上一个新的烟袋,又给他点上。乌鸦王抽了大半锅,这才缓过神来。 “刚才的命令都不算数。”他声音沙哑的说道,“重新听我的命令。” 两个乌鸦兵连忙行礼,“是,大王。” 乌鸦王说道:“先把那几个魔族的炮兵给我叫来。” 片刻之后,魔族的炮兵们来到了乌鸦王的门口。这些家伙都是蛇人的手下,他们长着山羊似的犄角,有深紫色的皮肤和暗金色眼眸。这些人见了乌鸦王也不行礼,就直挺挺的站着。 乌鸦王对他们说:“我要你们用大炮轰掉高原人的领主宅邸。” 那几人面面相觑,其中一个说:“赫仑大人应该和你讲过,熔岩大炮已经不能用了。” “确定不能用吗?” “确定。” 乌鸦王点了点头,然后突然伸出他那长长的胳膊,一把掐住了那人的喉咙。 “我再问你一遍,确定不能用吗?”他嘶吼道。 那人惊恐的瞪大眼睛,说:“你没权力命令我们……” “咔!”乌鸦王轻易地便拧断了那人的脖子。 其他几人都吓得脸色发白。 然后乌鸦王,再次用平静的语气问道:“大炮,能不能用?” “能用,能用!”魔族的炮兵们纷纷说道,“至少还能射上三轮,不,五轮,射到爆都可以!” “这才对嘛,还算你们有点良心。”乌鸦王冷笑着说道。 其实,乌鸦王早就看出来了,魔族没有尽全力帮他,魔族既是盟友,也是敌人。这些狡猾的恶魔在算计他,估计不把大炮拿给他用,就恨不得让他多消耗一些兵马,多花一些钱。若是先前,乌鸦王或许给他们留一丝脸面,但现在不行了。 “记住了,不用管街垒,轰掉领主宅邸就行了。”只要地精床弩被轰掉,巨人就能踏平这座城市。 “是,乌鸦王。”炮兵们连忙行礼。 接着,乌鸦王从口袋中拿出一根小小的骨笛来,然后他将笛子横着放到嘴边一吹,空气中响起了刺耳的声音。 “嘀——!” 那小小的物件,却发出了难以置信的噪音。那声音就像是野兽的哭泣声,像是午夜的寒风……那声音穿过帐篷,穿过十里连营,飘进了“巨人长兄”阿比巴莫的耳朵之中。 那十多米高的巨人从泥土中站了起来,随着阿比巴莫的动作,还有十几个巨人也拔地而起。这些家伙最高的有八九米,最矮的也有五米。他们都穿着巨大的铠甲,手持原木制成的大棒,行动迟缓,但每走一步都会地动山摇。 片刻之后,巨人来到了乌鸦王大帐前面。“巨人长兄”阿比巴莫朝着乌鸦王行礼,用滚雷似得声音说道:“巨人的哥哥拜见小人儿的王。” 乌鸦王看着那个十米多高的怪物,他站在那里就像是一座小山,巨大的身躯遮天蔽日,挡住了天上雨水和光线。巨人身上没有一根毛发,从头到脚都是肥厚脂肪,看上去丑陋又臃肿。然而并没没有会因此小看这些庞然大物。乌鸦王知道,那巨人的肥肉下面,是强壮有力的、如树根一般盘结的肌肉。他曾经处刑过一个巨人逃兵,所以他知道这些家伙体内是什么样子的。 此时,巨人,炮兵,还有联军的将领们都站在大帐前的广场上,等候着乌鸦王的命令。 乌鸦王站在点将台上,对他们说道:“我的勇士们!这次战术非常简单!首先,巨人把大炮搬到城墙的废墟上,然后魔族的炮兵就轰开他们的领主宅邸,把藏在里边的床弩都炸个稀巴烂。接着,你们就跟在巨人后面,把这座城市踏平!” 士兵们高声欢呼:“Hurra!Hurra!Hurra!”(图卡鲁语:万岁) 乌鸦王大笑着走下点将台,他从方阵之中穿过,士兵们自动分成两排为他让路。他如摩西开海一样穿越方阵,来到大营门口。他的近卫已经将坐骑备好,乌鸦王的坐骑名叫“烈风”,是一匹枣红色的骏马。这马儿乍看之下并不强壮,也不高大,然而细看之下,它额头隆起,双眼突出,骨筋匀称,胸阔脚宽……这是能日行千里的神驹,却只有专业的相马人才能看出来。 乌鸦王披上战袍,骑上自己的战马,然后一扬手,说: “这场荒唐的战斗,该结束了!” “我的勇士们,进军!” 四方军号齐声奏响,响声震耳欲聋,乌鸦王的大军犹如海啸一般涌向了野狼城。 乌鸦王恶狠狠的想到: 李奥瑞克,等我抓住你,我要把你心肝挖出来泡酒!就拿这酒来祭我的侄儿! ⑧②一77六 第五十二章:决战前夕 这是高原人第三次击退了蛮族的进攻了。 当初决定北伐的时候,阿卡德将军就曾经跟国王说:“陛下,我军和蛮族实力悬殊,主动进攻纯粹无奈之举,如果就这样打过去的话,胜率连一成都不到。但如果能从海上搞到地精的弓弩,或许还有一线生机。” 于是国王便凑了一大笔钱,让将军去买这“一线生机”。海地精比地下人做买卖还凶狠,是出了名的奸商。所以当时将军花了很大一笔钱才搞到这些武器。有不少人指责他这样做是浪费钱,与其买那些铁皮烂木头,不如拿这笔钱再组建一支军团,或者说给现在的士兵们增加军饷、提升待遇,至少还能提高士气。 将军对此不置可否,只是说:“时间会证明我是对的。” 现在来看,他确实是对的。 这些床弩的射程非常远,威力也大的离谱,敌人的投石车刚一组装起来,床弩就一发入魂,把那机器轰成了渣。李奥瑞克先前也没意识到这床弩的威力会有这么大,他认为的弩炮,就是发射箭矢的冷兵器,射程远,力量强,但杀伤力和范围终究有限——那弩箭威力在大,一次最多也就插死一个人啊!又不是大炮。 然而,“地精科技值得信赖”这句话在哪都适用。这些地精弩炮有两种射击模式,第一种模式能六个弹孔齐射箭矢,从而大范围倾泻火力,李奥瑞克亲切的称之为:加特林模式。 第二种设计模式,专门用来射击重型弩炮,单发,射速慢,射程远,可是破坏力就大的离谱,至少士兵们看到这东西的威力之后,就不那么害怕敌人的大炮了。 弩炮发射的重型箭矢是特制的,箭头上面缠着类似炸药的物质,李奥瑞克没时间细细研究其原理究竟是化学还是魔法,只知道那东西射出去就会爆炸,威力巨大,所以这些弩炮俨然就是一个个的RPG。所以李奥瑞克将其称之为:RPG模式。 也难怪将军敢于跟蛮子叫板,我要是带着rpg穿越,我也敢北伐。 靠着这些秘密武器,李奥瑞克击退了蛮族的第三次进攻,还摧毁了敌人的一部分攻城器,但他们的地盘也只剩下中央广场、领主宅邸以及东边的水道。此时蛮族占据了野狼城九成的地盘,李奥瑞克只剩下不到一成。 此时高原人在广场中布下了防御阵,布阵的人是血矛军团的布洛泽。布洛泽擅守,先前跟着阿卡德将军一起守卫城墙。后来城墙破了之后便撤了下来,并且在格罗温的掩护下安全进入街垒。血矛军团城墙守卫军里边损失最少,建制还算完整,这只军团也是现在广场防线的主力军。 布洛泽坐在马背上,望着街道尽头那黑压压的蛮兵,心中百感交集。 这恐怕是他人生的最后一场战斗了。 无论输赢都是最后一场。 若是输了,就要以身报国,自不必说,若是赢了他也会退伍,他的左腿受了伤,伤口很深,稍微一动就会钻心的痛。这条腿估计是废了,以后说不要拄拐或者是坐轮椅才能行动。 而且,他选择退伍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 布洛泽感觉自己的想法跟不上时代了。 他今年五十二岁,除了阿卡德将军以外,北伐军中就属他年纪最大了。他是阿卡德将军的徒弟,战略战术、排兵布阵、行军侦查、统筹兼顾……所有的本领都是和将军学的。在他看来,这场仗从一开始就离奇,就看不懂。 从李奥瑞克攻下野狼城城门开始,然后是八百骑兵夜袭敌营,再到放弃城墙筑街垒……每一次布洛泽都持反对意见,但事实上证明,这些看似离谱的决策都是正确的。这让布洛泽迷茫了。 除此之外,蛮族的战术他也不懂。他不知道蛮子为什么能顶着热油冲上城墙,不知道那些家伙为什么不怕死,不知道巨人、半魔人和乌鸦人是从哪里来的,更不知道要如何对付他们。哦,还有大炮,那是什么东西?为什么威力这么大?连野狼城的城墙都扛不住? 如果一个将领完全看不懂战场的局势,那他就失去了继续率兵的资格。 他想起阿卡德将军的话来: “时间是风,人是树叶。” “树叶会随风飘动,但离开树枝就会死。” 布洛泽若是再年轻三十岁,或许这一切都不算事儿——看不懂的,他可以学习;没见过的,可以多见几次;纵然犯了错,他也有时间悔改。可是他太老了,他将自己这一生犯错的机会都用光了,身为团长的他若是再犯错,他要怎么面对那些活着的、抑或是死去的人呢? 传说灵魂不是死的那一刻才消散的,而是随着衰老,一点一点消失。灵魂消失了,勇气自然就不复存在,布洛泽扪心自问,他不怕死,可他恐惧着新的事物。因为新的将代替旧的,如果他将自己的一切常识都换成新的,那他就相当于是否定了过去的自己——否定了那个在战场上 他不怕死,但他没有这种挑战自我的勇气。 就在他迷茫的时候,身旁响起了一个声音,“布洛泽团长,最终的决战就要开始了,感想如何?” 他转头望去,先到风行团的菲利普正朝着他笑。布洛泽不喜欢这个男人,也不喜欢风行团,对于这些行事风格轻佻的家伙,他有一种本能上的的厌恶。不过,他们之间并没有大的矛盾,只是单纯的看不顺眼罢了。 布洛泽苦笑起来,回答说:“感想?能有什么感想?无非就是等死罢了。” “为什么这样说?” 他回头看了一眼那些藏在宅邸窗口里的弩炮,低声说道:“想凭着几台地精弩炮就打胜仗,这是不可能的事情。敌军的粮草、单兵素质、人数、还有一切你能看得到的数字,我们都是劣势。我现在所想的,也就是一会打起来了就跟蛮子拼命,杀一个不亏,杀两个就是赚。” 菲普利笑了起来,说:“你还是那么悲观啊!” “哼,你倒是乐观。” 菲利普说:“我们还有八百个骑兵没拿出来呢,而且李奥瑞克也暗示过我,他还有杀手锏。” “是么?”布洛泽抱着胳膊,不置可否。 布洛泽的心理是矛盾的——作为所有军团中最擅长的防守、结阵、打硬仗的“血矛军团”,他必须选择那些保守可靠的战术,才能赢下一次次战斗,保住自己的阵地。因此他对李奥瑞克的种种做法,是从心底抵触的。 但是另一方面,布洛泽也不是睁眼瞎,更非自欺欺人、混淆是非的蠢货,他看得出来李奥瑞克所做的这一切都很有效,或许他才是正确的。然而这个布洛泽这台运转了几十年的老机器,却烧不来这热烈的新油了。 他只有在自己熟悉的领域,才是那个威名赫赫的“血矛布洛泽”,一旦离开这个圈子,就如同离开了城墙的散兵,立刻就会被乱刀砍死。 此时菲利普将手搭在他的肩膀上,说:“老家伙,我知道你不喜欢李奥瑞克,就跟你讨厌我的道理一样。我记得我刚参军的时候,提出对原本的后勤体制进行改良,还想把你们军团的靴子换掉,你大发雷霆,骂我是个乳臭未乾的小鬼,叫我滚回自己老家去……” 听到这话布洛泽顿时冷笑,道:“我说错了吗?你换了军靴的供应商,结果就是我们的士兵脚上都长皮癣,指缝生疮!” “但最终军靴还是改良成功了,如今我们士兵的靴子能骑马、能走泥地,也不会轻易漏水——改革很难一帆风顺,期间必有阵痛,就如同拿刀子给伤口清创。如果忍受不了这种阵痛,那么我们就将永远止步不前。” 布洛泽听到这话不禁侧目,说:“你跟我说这个干嘛?” “我就是希望你别愁眉苦脸的,你应该学学那些年轻人。”菲利普那张马脸上绽放出了得意的笑容,“你看看他们。” 布洛泽回头望去,他看到李奥瑞克在大口咀嚼肉干,痛饮啤酒;看到希雅正在喂马儿胡萝卜,一脸微笑的抚摸着战马的脖子;米兰爵士的光头在阳光下闪闪发光,他正在和士兵们吹牛,炫耀自己刚才的壮举;芙正带着修女们给民兵们派发食物和绷带,阳光落在她身上,映照的她仿佛像个天使……这时候,几个年轻的士兵唱起歌来,那首歌叫“约翰的春光”,据说两百年前就有了。 那歌许多人都会唱,不会唱的也听过,于是众人纷纷附和起来,变成了大合唱。 他们唱道:“谷子,麦子,稻子!” “花生,土豆,西芹,还有百里香!” “你在土里种,他在水里种。” “我却在姑娘的肚皮上种呀!” “二月播下的种子,十二月长出个娃。” “二月份播下种子呀,长出了两个娃!” “黄头发的约翰呀,黑头发的娃!” “黄头发的约翰呀,黑头发的娃!” “约翰呀约翰,约翰他不明白!” “人都说种豆得豆,种瓜得瓜,怎么我的豆子不是豆,瓜也不是瓜?” “那姑娘笑着说……” “春天呀,这么好!太阳呀,这么大!田埂呀,这么长!约翰呀,这么傻!” “谁说豆就是你的豆,瓜就是你的瓜?” “谁说豆就是你的豆,瓜就是你的瓜?” 唱完之后,人们纷纷大笑起来。这时候布洛泽看到李奥瑞克忽然站了起来,高声说道:“再来一段!那谁,军乐手,伴奏!走你!” 士兵们纷纷欢呼起来,这时候吹冲锋号的乐手拿起号角来,吹起了一首“樵夫晚归”,那也是大家耳熟能详的歌,于是人们又开始了一轮大合唱。等这首歌唱完之后,广场上本来沉闷忧郁的气氛一扫而光,众人脸上洋溢的笑容,比天上的彩虹还好看。而街道尽头那些蛮兵则纷纷望着高原人,露出了疑惑和惊恐的表情。 布洛泽说:“真是荒唐!军号怎么能拿来干这个。”话虽如此,但他的嘴角也不禁翘了起来。 菲利普更是大笑着说道:“是啊!从前的北伐军,搞不出来这种事情来吧?” 布洛泽也不得不点头,说:“是啊,不一样了。” 这位老团长抬起头来,见雨过天晴,阳光刺破乌云,彩虹横跨落月河,仿佛要一路送他们回家似得。他的心情也随之好了许多,即使面对茫茫多的蛮兵,他也不觉得怕了,反而有一种莫名的自信。 他心里仿佛有个声音在说:能打赢的!我们的能赢的。就像是那天晚上一样,就像是很久很久以前那样,你还记得吗?布洛泽。你刚当兵的时候曾经亲自猎杀过一头棕熊,你没有盔甲和长剑,只有一把小刀,但你还是把他杀了!你能做到的,布洛泽! 那声音无比熟悉,却想不起是谁,他愣了许久,才意识到那是少年时候的自己正在与他对话。 此时,菲利普笑着说道:“布洛泽啊,其实我也知道这场仗难打,但是呢,看到这种场景,你就会觉得,我们的未来还有希望。我们背后不光是这座城市,还有这些年轻人。就算是我们倒下了,他们也会支撑起一片天空的。” 听到这话,布洛泽心中的恐惧和焦虑也尽数消除了。 有什么可怕的? 至少这阵法我还是熟悉的。 至少这个战场,还和我记忆中的一样。 他从军三十五,三十五年来,他一直胜利的原因的只有一个,就是“重复做正确的事情”。今天无非就是把那件事情再重复一遍罢了。 更何况,他只需做自己的事情,至于再后面的事情,就看那些年轻人的了。 “呜呜呜呜呜呜——!” 远方传来了蛮族的号角声音,街道尽头那些蛮兵纷纷躁动起来,兽人们发出震耳欲聋的咆哮,蛮兵挥舞马刀,嗷嗷的嚎叫。 布洛泽高声喊道:“准备战斗,同胞们!” “胜利必将属于我们!” 这一刻,布洛泽在心中说道: 将军啊,我不会被风带走。 我会留在这里,看着树苗茁壮成长。 若我终将死去,那就让我落在树根下面,腐烂成肥沃的泥。 好让那些小树,长得比我们还高。 Ps:后面几章大高潮! 群一⑧②衣7妻衣6 第五十三章:你谁啊,你? 远方传来了蛮族的号角声音。希雅对李奥瑞克说道:“大概是乌鸦王发起总共了。” “是吗?总算来了啊……” 李奥瑞克望着西方,说:“决战的时候总算到了。” 也该进行决战了,李奥瑞克心想,如果在这样消耗下去,我们也要撑不住了。李奥瑞克在这段时间里又是重生,又是高强度的作战,体力恢复速度几乎跟不上消耗速度。他尚且如此,就更别其他人了。 现在来一场大决战,我直接开个buff莽上去,或许还有胜利的可能,要是乌鸦王继续打消耗战,那可就真要慢性死亡了。 忽然,瞭望台上的人高声喊道:“长官,李奥瑞克长官!巨人来了!” “哦,让我瞧瞧!”李奥瑞克迅速爬上了教堂顶端的瞭望台,他拿过望远镜朝着城墙眺望。 只见几个七八米高的巨人托着沉重的大炮,缓缓钻进城门。还有个十多米高的巨人,竟然直接从城墙上翻越了过来。那怪物的身体是如此巨大,即使隔着这么远,人们也能清楚看到那个它的身形。 巨人对于高原人来说,只是写在神话传说里边的一种生物,甚至许多人怀疑它是否存在。此时大家看到了真货,纷纷惊呼起来,即使是老兵们也会两股战战。 作为督军的希雅这时候必须站出来维持纪律。她亮出剑来,大声说道:“巨人有什么可怕的?我们有地精弩,专门就是克制巨人的,还有李奥瑞克大人和骑兵团。” 希雅的声音让士兵们稍稍定下了心神,然而李奥瑞克却心想:希雅心里也在害怕,她的嗓音比往日更大更尖锐,她只是在用喊声给自己壮胆。 李奥瑞克也大声喊道:“不必害怕,我有办法对付巨人。” 李奥瑞克并未大声呐喊,但是一听到他的话,人们立刻兴奋地欢呼起来——只是这欢呼声就和希雅的喊声一样,夹杂着狂热与不安。 李奥瑞克确实有办法对付巨人,但棘手的不光是巨人。 是那些大炮。 李奥瑞克的眉头皱了起来,心中闪过一个念头:果然不能把希望寄托于敌人的怜悯啊。 大炮,终于还是出现了。 先前决定打巷战的时候,李奥瑞克其实就在担心这个问题——街垒固然能阻挡骑兵,两旁建筑也能拖延敌人进攻的脚步。然而,如果敌人使用“谜之大炮”来轰击城市,那他仍然会陷入被动。当时李奥瑞克想了两个办法,第一个,就是用地精弩炮和敌人的大炮对轰,强行一换一;第二个,就是自己冲上去把他们的大炮拆了——当然,这个风险很大。 不过,敌人的炮只射了一轮,然后就熄火了,李奥瑞克猜测那东西可能无法持续射击,或者说炸膛了。后来一段时间里都没看到这个大杀器的踪影,他和其他团长也都松懈了,产生了侥幸心理。 现如今大炮拉出来了,就意味着他必须要跟这些东西硬碰硬了。 李奥瑞克先是问旁边的工兵,说:“我们的床弩能射击到城墙上方吗?” 那人回答说:“抱歉,长官!即使是吊射,最远也只能射到城门下面。” 是么?那计划一就不管用了。 李奥瑞克点了点头,说道:“那我只能带人冲出去了……”他说着望向了领主宅邸的花园,此时,他的八百骑兵就藏在那里。 …… 乌鸦王走上城墙,用鸟爪一般的大手抚摸着熔岩大炮的炮架,就如同抚摸着美人的大腿。 他心想:这可真是些好宝贝,这种的好东西,也只有我这样的枭雄才配拥有。回头就别还给魔族了,就说弄坏了,然后留下了好了。 此时,旁边的魔族炮兵朝着他行了一礼,说:“乌鸦王,我有一件事情想和您说。” 乌鸦王看那家伙一脸战战兢兢,就像是犯了错的逃兵一样——肯定又没好事! “说!” 炮兵说道:“我们刚才计算了一下射程,可能从这里打不到领主宅邸,呃,这座城市太大了,而且熔岩大炮的魔力已经消耗了太多,射程会有所削减。” “打不到?” 妈的,这不早说? 乌鸦王气得想要一刀砍了这家伙,然而他转念一想,忽然又笑了。 乌鸦王拿起望远镜看了一眼高原人的防线,他看到李奥瑞克的身影,还看到了集结的士兵,旋即发出一阵怪笑声,说: “没关系,没关系!” “高原人又不知道我们打不到他们。” “只要你们把大炮架在这里摆个样子,李奥瑞克就会带着人冲出来!” “他不敢赌!” 李奥瑞克,我承认你武勇过人,智谋也是一流。 但你终究没有乌鸦狡猾啊! “哈哈哈哈哈哈哈……” “告诉下面的人,尤其是巨人,先不要动,等着高原人来送死就是了!” …… “骑兵团,集合!” 李奥瑞克吹响了口哨。 骑兵团,北伐军现在的王牌部队。他们已经在后院里休息了几乎一天,早就安耐不住想要出来战斗了。他们在教堂广场迅速集合,本就拥挤的广场更是无处落脚,菲利普和石恩不得不将数千士兵调集到宅邸后方的街道上。 “对了,墨崔迪呢?”李奥瑞克左顾右盼,却不见墨崔迪出来,他又吹了个口哨,却还不见吕布兄的身影。这时候后院里传来了一阵刺耳的马叫声,接着是士兵们的骂声,李奥瑞克连忙走过去,就看到墨崔迪正在院子里撒泼,三个强壮的士兵拿套马杆套着它,这才没让它跑了。 李奥瑞克当场就急了,吼道:“墨崔迪,你怎么回事?” 见他来了,墨崔迪立刻露出了做贼心虚的表情,也不挣扎了,垂着头,不敢看他。 李奥瑞克打了个手势让那三名士兵离开,然后走上甩给了墨崔迪一个大逼兜,用马语说道:“你他妈干嘛呢?要造反啊?” 墨崔迪打了个响鼻,说:“老板,我要辞职!你这买卖风险太大了,我干不来啊!” 李奥瑞克说:“你不是自称义薄云天吗?怎么一眼看不见,就又成了三姓家奴?” “我艹,老板你不能拿我当睁眼瞎啊!那巨人的手指头比我大腿还粗,一脚丫子下来,我不成马饼了?你死了能活,我死了可就真死了,我可不忍心让我妈守寡啊。” 大敌当前,李奥瑞克现在没心思跟这个马说相声,他一把薅住墨崔迪的鬃毛,说:“你听好了,我只说一遍,蛮族四面包围城市,你要是自己跑了,肯定要被人抓住,就算蛮子不抓你,我们的士兵也不会放过你这个逃兵的。” 墨崔迪说:“我是千里宝马!谁得了我都得供着,就算是蛮子也不会把我怎么样……” 李奥瑞克说道:“那不好说,蛮子里边有许多兽人,兽人不骑马,在他们眼里你就是个牲口。万一落到那些饥肠辘辘的兽人手里,你不就成了马肉火锅?对不对?” 墨崔迪那马脑袋也不怎么聪明,一听这话顿时慌了,说:“当真?” 李奥瑞克点了点头,说:“对,当真!我这么说吧,你自己乱跑必死无疑,若能跟着我打胜仗,你兴许还能活命。” 墨崔迪欲哭无泪,说:“叼你妈的,老板啊,那我就跟着你吧!但是咱们说好了,打完这一仗,你要给我最好的料,最贵的马蹄铁,还要带我看遍人间繁华,才不枉我这义薄云天的……” “得了得了,还搁这义薄云天呢?快走吧!”李奥瑞克说着翻身上马,“放心,打完了仗,少不了你的。” “好嘞!” 于是李奥瑞克骑着墨崔迪来到了教堂广场上,此时骑兵们已经严阵以待。李奥瑞克拿望远镜看到敌人正在组装大炮,而那些巨人就站在城墙下面待命。看来蛮兵是想用炮弹轰击广场和城主宅邸,想必那两门巨炮用不了几发,就会把这里轰成废墟。 菲利普正在调整士兵们的站位,石恩在加固临时搭建的防御工事,布洛泽严阵以待,士兵们死守着防线。李奥瑞克估计,等到敌人一开炮这里就会血流成河。 他不能等到那一刻再动手,现在是最后的时机了。 李奥瑞克扬起右臂,说:“骑士团……” “等等!” 希雅的声音打断了他的话,只见那女孩快步走上前来,拦在他面前,说:“李奥瑞克!你该不会是想就这样杀出去吧?” 李奥瑞克说:“是的,希雅,我将杀出一条血路冲到城墙上拆了那些大炮,然后再杀回来。” 希雅顿时面如死灰,她急忙说道:“我知道你神勇无敌,但是你也要认清事实啊!这跟上次不一样的。上次蛮兵没有准备,又是夜晚,你才能胜利归来。可这次不一样!敌人严阵以待,你看那些蛮兵都结了方阵,端着长枪,这明显就是在等你上钩啊!你去了就是送死,他们……” 李奥瑞克焦急的说道:“希雅!大炮一响,我们就要完蛋,现在我冲出去还有一线生机。” 希雅说道:“兴许他们的大炮只是个花架子呢?那东西能打到广场吗?” 李奥瑞克叹气,说:“我也考虑过这件事情,但我们赌不起!狗子,你把她拉开!” “是,主人!” 三儿变成猛男形态将希雅拽开,希雅奋力挣扎着,说:“不!你不能就这样,李奥瑞克,你这是送死……” 这时候狗子突然塞给希雅一个小纸条。希雅一愣,打开条子,看到上面写着几行小字: 希雅,我不会死,我有逃生的手段,不必担心我。 如果看到大炮被毁,巨人倒下,你们就可以发动进攻。 如果我失败了,你要带人从东门突围。先前侦察兵回报,现在蛮兵主力全在西和南,东边的包围圈并没有多少人。只要全力突击,你们就可以,然后迅速北上,从马鲁斯桥上渡河,再南下就能回到沼泽。 为了万无一失,我会把狗子也交给你。 将军把北伐军托付给我,现在我必须将它托付给你了。 我相信你,希雅。 希雅攥紧了纸条,感觉心如刀绞,她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了,一边是爱情,一边是军人的责任,这两个东西都比她的生命还重。她真的不知道如何是好。 突然,有个士兵喊道:“李奥瑞克大人,我也要跟你去!” 这声呐喊,其实只是某个新兵蛋子的心血来潮,然而,它却如同丢进热油的一个火花,瞬间引爆了整个广场。 “我们也要去!” “李奥瑞克大人,要冲一起冲!” “高原人没有懦夫!” “我们不怕巨人!” 李奥瑞克回过头去,只见无数双充满热忱的眼睛望着他,他本以为高原人的士气早就不行了,不说跌倒谷底,至少也无主动出击的魄力。没想到这些家伙竟然会有殊死一搏得到勇气? 不对啊,我们的学者啊、牧师啊、还有大臣什么的,都说这一代高原人都是沼泽里的老鼠,没有作战的勇气。可我看他们一个个的倒像是高傲的雄鹿,像是凶猛的野猪,哪里像是懦夫了? 此情此景之下,李奥瑞克差一点就振臂一呼,然后敲下F2+A了。 然而,他现在是北伐军的实际将领,将领不能脑袋一热就嗷嗷冲上去送,李奥瑞克需要尽可能多的保留有生力量,而不是让他们跟穷途末路的傻逼鬼子搞什么板载冲锋。不然巨人大棒子一挥,这些步兵跑也跑不掉,打也打不过,不就只能寄了吗? 李奥瑞克的战术目的是敲掉大炮,击毙至少三个巨人,然后士兵们就可以在地精弩跑的掩护下发起攻击,再一次夺回街道。如果能乘胜追击,或许还能把蛮兵赶出城墙。 “服从命令,士兵!”他大吼道,“你们有更重要的任务!” 人们沉默了。 李奥瑞克骑着马来到了骑兵团最前面,他听见马儿们不安的踏步声,听见士兵们的抽泣声,他看着街道的尽头是黑压压的蛮兵,看到巨人仿佛山峦一般高大……乌鸦和秃鹫在空中盘旋,等待着尸体;空气中的雨腥味褪去,却留下了浓郁不散的血腥。血水横流的街道上反着光芒,能看到他自己的脸。 这是困兽之斗,这是殊死一搏,这是李奥瑞克与高原人最后的机会。若是胜利,自然一切好说;若是输了,等待高原人的就是亡国灭种,李奥瑞克就算是能独自苟活,也将丧失自己的勇气和荣誉,变成庸碌颓废的懦夫。 先前的战斗,他都是十拿九稳,但这一次他却不敢说一定能赢了。 潜能激发、巨人屠夫、还有英灵复苏,这三样东西真能让我赢下战争吗?想到这里,他感觉自己额头冒出了冷汗, 他不知道。 两个小号巨人扛着炮身缓缓爬上城墙,后面还有七八个士兵抬着弹药箱。李奥瑞克不能再犹豫了,他必须出击了。 希雅,等着我回来。 我会赢下这场决战,我会用捷报当做彩礼,光明正大的带你回家。 他举起“巨人屠夫”,那剑柄在他手上发热,剑身微微的颤抖着,就仿佛是跳动的脉搏。 就在下令“冲锋”的那一瞬间,忽然,李奥瑞克感觉鼻尖一痒,一只金色的蝴蝶落在了他的鼻子上。 他先是一愣,接着听到人们喊起来: “蝴蝶!好多蝴蝶!” 蝴蝶? 金色的蝴蝶? 哪来了这么多蝴蝶啊?还全都是金色的。 李奥瑞克看着那副奇景,无数蝴蝶从四面八方汇聚而来,翅膀上闪烁的金光与天上的彩虹交相辉映,它们飘舞着,上下纷飞,仿佛一支金粉写成的优雅乐谱。 而且更为神奇的是,蝴蝶就像是一支有指挥的军队一样朝着李奥瑞克飞去。 眼看着李奥瑞克周围蝴蝶越来越多,到最后甚至将他整个人都包围了。众人面面相觑,李奥瑞克也搞不清状况。 突然!这些蝴蝶“哗啦”一下子融化成了金粉,那金色粉末又瞬间在地上勾勒出了一个圆形的魔法阵。 “轰!” 刺眼的金光冲天而起,李奥瑞克连忙捂住眼睛,等几秒之后他能看清东西了,就见到面前多了一个人。 那是一位身上散发着圣洁光辉的女性。 她穿着一尘不染的白色战袍、手拿带刺刀的权杖;头戴铂金鹿角王冠,美丽的长发像是黄金的瀑布,眼眸里边闪烁着星辰的光芒,气质超凡脱俗。 而且她还有一对尖尖的长耳朵,十分显眼。 她如神灵一般降临,许多士兵惊为天人,若非有将领们在此,只怕许多人要跪下来膜拜她。团长们全都目瞪口呆,菲利普的嘴巴大张,如同缺氧金鱼;布洛泽一脸惊恐,喃喃道:“什么妖怪?”米兰爵士激动地浑身哆嗦,颤抖着说道:“是……是七神将领了吗?老天开眼了?” 希雅也惊讶的望着那位女士,喃喃道:“好漂亮啊。”说着便脸红了。 就在这时候,这位神秘的女士对着李奥瑞克,单膝跪了下来。 洁白的衣落入污水之中,她抬起头,望着李奥瑞克那张同样惊讶的脸,说: “李奥瑞克大人,混血精灵救驾来迟,望您恕罪。” 她说的是高原人的语言,所有人都能听明白,瞬间广场上就炸开了锅。先是海浪一般的惊呼声,然后沸沸扬扬的呼喊声,接着不知道谁喊了一句“援军,李奥瑞克大人搬来了援军!”然后整个广场上响起了震耳欲聋的欢呼声。 唯独李奥瑞克眨了眨眼睛,说: “你谁啊你?” ]q1巴2771 第五十四章:你们被我包围了 各大团长们面面相觑,人均黑人问号脸,希雅也是一脸惊讶的望着李奥瑞克,指着那个跪在他脚下的精灵女皇,说:“这……这女人是谁啊?” 女人站起来,说:“我是混血精灵的女王罗米拉·葛莉卡,应您的召唤而来。” 我的召唤?李奥瑞克一脸懵逼,我召唤谁了?等等,混血精灵女王,这个名字挺熟悉啊,好像前些日子抓到的那个开高达的小妞就是混血精灵,然后我让她给家里大人带个话,就说…… 莫非,你就是那歌姬吧? 他先是一愣,心想:难道说是来找我寻仇的?这出现的时机可不太妙啊。但是看着这位精灵女王那一脸虔诚的样子,李奥瑞克又觉得她不像是来打架的。 李奥瑞克试探性的问道:“你来这里做什么?” 女王回答道:“当然是与您一起重组神圣中土联军,洗刷被蛮族支配的耻辱。” 李奥瑞克别的听不懂,但是“洗刷被蛮族支配的耻辱”这句话他可听明白了。显然这家伙和自己有着共同的敌人。而现在正是火烧眉毛的时候,李奥瑞克必须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他连忙问道:“罗米拉小姐啊,你能做些什么呢?你总不能是自己来的吧?” 罗米拉回答道:“当然,我还带了五千步兵,两千骑兵。” “这么多!”李奥瑞克惊呼道,“你的人在哪里呢?” 罗米拉望向西方,说:“我的人在蛮族大营里边待命呢,随时听后您的调遣。” “蛤?” 为什么你们的会在敌人的老家待命啊? 李奥瑞克彻底懵逼了。 …… 一个乌鸦兵降落在乌鸦王面前。 “大王!后方情报。” “说。” “混血精灵的援军到达大营了。”乌鸦传令兵说道,“他们来了总共七千人,正在等待您的命令。” 乌鸦王摸了摸下巴,说:“七千人?嚯!来了这么多啊。可惜他们来得太晚了,若是早早的来,我或许还会赏他们一口汤喝,这会儿才来,只配吃屎了!”乌鸦王说着大笑起来,“传我的令,就说混血精灵军团延误军机,本应军法处置,但念在我和精灵女王是好朋友,我就不罚他们了。让他们分散成三股兵力,去增援东门北门和西门,免得高原人从别的地方跑了。” “是,大王!”乌鸦兵说着飞走了。 乌鸦王拿出烟袋来嘬了一口,浓烈的烟草冲进胸中,让他一阵咳嗽。他又猛然想起自己那个死了侄子,他心想:乌尔汗可是个好孩子!我身边这么多人,也只有他劝过我戒烟来着。只可惜我这烟袋抽了一辈子,是戒不掉了。唉,这么好的人,怎么就死了呢? 乌鸦王狠狠攥着拳头,锋利的指甲扎进肉里。 “李奥瑞克,我一定要把你碎尸万段。”他自言自语道。 乌鸦王说着又拿起望远镜朝着李奥瑞克的方向望去,只见李奥瑞克已经集结了骑兵,似乎是准备冲锋了。如果他冲过来,那就是正中下怀!乌鸦王冷笑起来,心想:这就对了,小兔崽子!自己来送死吧,免得我过去费劲。 这时,乌鸦王看到人群中有一个金色的影子。 那是个穿着华服、戴着王冠的女人,离着这么远,似乎看不清面容,但是乌鸦王隐隐约约对着人有些印象。他抽了口烟袋,刺激了一下疲惫的脑子,忽然想道: 嗯?那不是精灵女王吗?她怎么会在城里? 乌鸦王怀疑自己看错了,因为精灵女王罗米拉是他的封臣,不可能出现在敌人的大营之中。再说,乌鸦王其实也就见过精灵女王一面而已,还是好多年前,因此对她没有太深的印象。 怪事,如果那家伙不是罗米拉女王,那又会是谁呢?难道是高原人的神职人员吗? 就在乌鸦王疑惑的时候,天空上又飞来一个乌鸦兵。 “大王!后方情报!” 怎么又来了? “说!” 乌鸦兵行礼,说:“混血精灵的部队刚刚出动了。” “行,听麻利啊。”乌鸦王一招手,示意那个传令兵可以走了。 然而乌鸦传令兵却还是跪在地上,乌鸦王余光一扫,沉声道:“怎么了?” “大王,呃……”那人欲言又止。 “说!”乌鸦王吼道。 乌鸦兵十分紧张的说道:“是,那个,属下注意到,精灵的军队似乎并没有分成三组,而是朝着我们这边来了。” 乌鸦王骂道:“妈的,怎么着,这么急着抢功劳吗?一群没良心的狗杂种,早知道我就把那个精灵公主的牙齿都敲下来了。” 乌鸦王骂骂咧咧的转过身来,拿着望远镜朝精灵部队的方向眺望。只见混血精灵大军正迅速朝着城门方向推进。混血精灵的精锐可谓是倾巢而出,几乎所有士兵都穿着金色的全身铠甲,手上装着带护手的拳刃,身后背着短弓。 前方的骑兵们骑着巨大的‘大角雄鹿’,这些雄鹿比最强壮的战马还大上一圈,脑袋上长着如钢铁一般坚硬的大角,跑起来就像是一辆战车。雄鹿上的骑兵也都身着金甲,他们手持锋利的弯刀,身后背着长弓,看上去杀气腾腾。 乌鸦王看到率兵的人是个两米多高的强壮武士,他身穿黑色重甲,没有一寸皮肤露在外面,就像是一尊铁塔。 乌鸦王感觉到了一丝端倪——这些家伙不对劲啊,这是要干嘛? 这时候那个黑色骑士举起弯刀,似乎喊了一句什么,然后骑兵队们迅速变成了三角形,好似一个锋利的箭头。 乌鸦王眯起眼睛望这精灵的军队,忽然间感觉脑中电光一闪,那一瞬间,乌鸦王的冷汗就冒了出来,瞬间浸湿了衣领。 他惊叫道:“这是攻击队形!” “传我的令!” “后方有人偷袭,让大军转身迎敌!” “精灵杂种造反了!” 话音未落,就看那些前排的精灵骑士已经弯弓搭箭,就看密密麻麻的箭雨朝着野狼城的城墙飞来!此时精灵骑兵距离还有至少三百步,这远远超出了一般弓箭的射程,蛮族士兵们根本就来不及应对,就一片一片倒在了密集的箭雨下。 这些混血精灵拥有极强的臂力,他们的手臂比一般人类要长出半截,生来就长着弹性十足的条状肌肉。据说这是因为精灵祖祖辈辈生活在巨大的黄金树上,大人们在树枝上行走,孩子们跟猿猴嬉戏,练就了强有力的双臂。这双手臂能让他们拉动常人无法拉开的强弓劲弩,射出足以洞穿天空的箭矢。 骑兵们一边冲锋一边射击,转眼间箭雨就下了好几轮,然而蛮兵们甚至还没找到自己的盾牌在哪里。 现在的情况非常混乱。简单来说就是,精灵从西边出现,朝着野狼城的城墙发动进攻;乌鸦王好几万人扎堆在城墙废墟的内外,一半在外面,一半在里边;高原人则在乌鸦王的东边,虎视眈眈的盯着他。 乌鸦王朝着城墙下面一看,就见自己的大军一片混乱,人人都如无头苍蝇一般乱窜。就算有少数的部落结了阵,也立刻就被混乱的友军淹没,完全起不到效果。箭雨一波一波的落下,雄鹿骑兵们甚至都射空了箭袋,蛮兵也没能组织起来。 乌鸦王吼道:“我们弓箭手呢?” 幕僚说:“弓箭手都还在城墙里边!” “那我们的骑兵呢?” “骑兵在弓箭手后面!” “那他妈的重装兵呢?” “都脱了盔甲在城里抢劫呢!” 艹他妈了! 乌鸦王的大军此时全力以赴攻城。最精锐的部队都在城内和高原人对峙,后排的人要么是搞后勤的,要么就是一些小部落的散兵,根本组织不起来有效防御。乌鸦王要想挡住混血精灵的攻击,就必须把城内的人调到城外来,然后把城外这些脓包软蛋送进城墙。 但那可是十万大军啊!人,是有碰撞体积的。 十万大军挤在城门处,早就将野狼城这点地方堵了个水泄不通。当时乌鸦王一心给侄子报仇,也没在意,只想着把大军全都压上去,直接莽死李奥瑞克那个小杂种。就万万没想到居然让精灵捅了腚眼子,这些可好,外面的人想出来,里边的人想进去!两拨人一冲,撞得头破血流,全都急得嗷嗷叫,甚至许多部落的人动手打了起来。 虽然乌鸦王本部是纪律严明,但剩下的人就是一团散沙。原先大家围着乌鸦王的本部来打,倒也不会出错,然而现在乌鸦王自己的军团都困在城中,他的精锐们和精灵隔着一道“友军护城河”,无法出来迎敌,有劲使不出来,只能干着急。 于是这种混乱如病毒一般扩散,首先,城门外许多士兵直接放弃了抵抗,慌不择路的朝着四周逃命——由于西边是精灵的大军,东边是嗷嗷叫的友军,所以他们只能朝着南北逃命。然而,这种时候结阵或许还能活命,一旦乱跑,立刻就被精灵的弓箭射成了筛子。接着里边的人也急了,一位暴躁的兽人将领开始挥刀杀人,强行往外面冲。另有一些人则试图躲进野狼城的街道里边避难,顺便搂点金子和娘们…… 这他妈的,精灵的骑兵还没到呢,我家的兵就乱套了! 乌鸦王满头冷汗,气得手脚哆嗦。他一直以来都已狡猾奸诈著称,只有他算计别人,还从没见过别人算计他。没想到今天居然吃了这么大一个瘪, 打了半辈子的仗,都没吃过这种大亏! 乌鸦王猛嘬了一大口烟,说:“传我的令!让扎格尔部落……” 话音未落,一个乌鸦人就落了下来,大声说道:“大王!高原人发起总攻了!” 艹他妈的我就知道! 乌鸦王的脸扭曲了,只见高原人发起了全面反扑,他们从三条主干道上发起冲击,在中央大道上,李奥瑞克率领着骑兵团笔直冲了出来。高原人那难听刺耳的军号声让乌鸦王头皮发麻,喊杀声仿佛有实体的波浪一般,一波一波冲击着他的脑袋,让他头晕目眩。 感到头晕目眩的人不光是他,还有突然间被夹击的蛮兵。 在城墙内的蛮兵们看来,现在的画面是这样的:先是外面喊杀声冲天,惨叫连连,似乎是来了敌人,却不知道来的是谁,来了多少人?只知道自己的友军迅速溃败,就跟往砖缝里钻的蟑螂一样挤破脑袋钻进城内。与此同时,高原人突然全军出击,不要命一样莽了上来。要是正常情况下,蛮兵不怕高原人的,但现在显然不正常!首先他们不知道自己背后的到底有多少敌人,其次周围又乱成一团,也不知道该打还是该撤退,最重要的是,将领们也摸不着头脑! 那个时代没有电子设备,通讯基本靠吼,或者就是看令旗,听军鼓,可是场面如此混乱,乌鸦王的命令也很难传达到每一个将领的耳朵里。更何况蛮族各个部落的人都心怀鬼探,打顺风仗的时候固然好说,大家都抢着立功好领赏钱,这一打逆风了,就开始“爹死娘嫁人,个人顾个人”了。有原地结阵的,有上去送人头的,有想到外面看看情况的,有往城墙上面爬的,有往小路里跑的……到底该怎么打?不知道,看着打。 城内的尚且如此,城外的就更是完蛋。外面的蛮子本来就是散兵居多,要么就是搬运弹药,安装投石机的后勤人员。剩下一些也都是小部落的人。面对精灵们的箭雨加骑兵,这些人更是慌了神。眼看着精灵骑兵就要到面前了,到底该怎么办啊?也不知道该打还是该走。只有一些小股精锐的蛮兵结成防御阵,大部分人都在往城里跑。 此时乌鸦王大声喊道:“不要慌!不要慌!敌人满打满算也就四万人,我们有十万!十万对四万,优势在我!” 接着他对旁边那些炮兵说道:“炮兵!还他妈愣着干什么,给我轰!先前射程不够,但高原人都冲上来了,那射程还能不够吗?给我轰,狠狠的轰!” “是,乌鸦王!”那几个魔族的炮兵连忙给熔岩大炮装弹,还有人开始计算角度。乌鸦王心想:熔岩大炮只要一响,局势就会逆转。高原人会吓得屁滚尿流,我手下那些懦夫也就敢上去打仗了。等我瓦解了高原人的攻势,再回头对付那些没良心的精灵杂种! 可就在这时候,天空上忽然飞来了好多的金色蝴蝶。 乌鸦王一愣,心想:哪来这么多蝴蝶啊? 下一刻,那只蝴蝶就落在了他鼻子上。 q⑧②衣76 第五十五章:两面包夹芝士 那蝴蝶翅膀一扇,洒下一把金粉。乌鸦王顿时打了个大喷嚏。 “阿嚏!” 他立刻眼睛红肿,涕泗横流,尤其是眼角地方奇痒难忍。 而且不光是他,那几个操控大炮的魔族士兵也被蝴蝶身上的粉末感染了,纷纷打起喷嚏来,没几秒钟,眼睛就肿的睁不开,看不到东西。其中一人喊道:“乌鸦王,这些蝴蝶有毒,我们看不到东西了!” 看不到东西还怎么开炮?这不他妈的完蛋了吗? 换做别人这会儿说不定就投了,但乌鸦王毕竟是二十四族之领袖,中土的四大蛮王之一,他两指捏了个哨子,放在嘴里用力一吹,“嘀——!”口中发出一声尖锐的鸣响。 吹完哨子没过多久,就不知从哪飞来了许多乌鸦。这些乌鸦纷纷俯冲下来,朝着那些蝴蝶就飞了过去。这些乌鸦就如同训练有素的军队一样,跟那些有毒的蝴蝶开始了近身肉搏。乌鸦身强力壮,又不怎么惧怕金粉,很快就把蝴蝶驱散了。 同时乌鸦王取下腰间的药酒洗了把脸,那过敏的症状便缓解了许多。 然而,就这么一转眼的时间,精灵大部队已经兵临城下!为首的黑甲武士率先砍下了蛮兵的第一滴血,紧接着雄鹿骑兵就冲入了蛮兵之中,这些雄鹿骑兵十分厉害,雄鹿大角一挥便能将人顶的飞起来;身后的骑士则拖着马刀,借着坐骑冲锋的力量来收割人头,就像是镰刀割麦子一样屠戮着那些步兵。 骑兵直接杀到了城墙之下,然后一南一北分成两股,再度跟蛮兵拉开距离,并且腾出战场来让后面的步兵发挥。骑兵一走,精灵的步兵紧随其后,这些混血精灵的单兵素质远胜于高原人,就算是放在蛮兵里边,也是绝对的一线水平。而且这些精灵训练有素,纪律严明,集团作战的时候能将那些小部落的蛮兵杀得连妈都不认识。 他们矫健又灵敏,手上拳刃在人群中起舞,画出一道道鲜红的轨迹。拳刃是精灵特有的近战武器,虽然不似刀剑一般凶猛粗暴,但却更加灵敏、攻守兼备。 而且拳刃解放了精灵们灵活的手指,使得他们不用收刀也能射箭,这些精灵离近了就挥舞双刃杀敌,稍一拉开距离他们就会拔出短弓速射。他们射箭的动作奇快无比,每次都能射出两三根箭矢,同时战友之间还能互相掩护,由于城墙外的蛮兵大多是轻装,所以根本就抵挡不住这些箭矢。 乌鸦王还看到,在精灵大军之中还有一只巨大的陆行龟,这只乌龟竟然有大象那么巨大,乌龟的后背上托着一个池塘,里边装满了水。而在那水中站着一个皮肤如树皮似得精灵老者,他双腿生根扎进池塘的淤泥之中,手里拿着一根树根似得法杖,口中吟唱着某种晦涩难懂的古代咒语。 随着他的吟唱,地面上冒起了浅绿色的烟。凡是吸了这烟的精灵战士,全都双眼冒出了诡异绿光,他们变得更加悍勇无畏,而且他们若是受了伤,那些绿色的烟尘就会迅速吸附到他们的伤口来为进行止血。然而奇怪的是,蛮族的人吸了这烟,就会感觉头晕目眩,呼吸困难。 “大王,怎么办?”身边的副将们焦急的喊道,“再这样下去,我们就要……”他没敢说出后面那个字。 情况已经十分被动了。乌鸦王知道,越是紧要关头越要冷静,他新点了一袋烟,抽了两口,说:“传我的令。” 乌鸦王的声音冷静、沙哑、低沉,听不出一点感情。然而就是这种声音,却让身边的人感到无比安心。 “传我的令,让外面的人跟精灵决战,死守住城墙,胜利之前不许进城,兵进来杀兵,将进来斩将。” “再把其他三面城墙围城的军队都调集过来增援,迂回到精灵后方,包围这些家伙。” “告诉巨人长兄,让他到城外去对付那些精灵,切勿放一个精灵进城。” 乌鸦王一边说着一边快步走下城墙。 “最后,让图卡鲁部落的勇士们都跟着我的旗帜,我要亲自上阵,亲手砍下李奥瑞克的脑袋瓜子!” 众人听到最后的命令都是一惊,心想:李奥瑞克可是高原人的战神,虽然乌鸦王也是一等一的勇士,但这也太冒险了。 这时候乌鸦王吼道:“都他妈聋了?听明白了吗?” “是,大王!” 乌鸦王下了城墙,骑上自己的战马。他身后的亲兵高举战旗,奏响号角。随着乌鸦王走进战场,本来混乱的蛮族大军一下子就找到了主心骨。城墙下那些六神无主的士兵们全都望向了他们的王,望向那醒目的血乌鸦军旗。 “看着我干嘛?” 乌鸦王一脸疑惑的看着那些士兵,然后大声吼道: “还不快去杀光那些高原杂种!还要我教你们怎么砍人吗?” …… 李奥瑞克一马当先,率领着高原人冲向敌阵。高原人的军队跟在他后面,狂奔的脚步声轰轰作响,喊杀声震耳欲聋。 此时,李奥瑞克肩头有个小精灵说道:“李奥瑞克,我的蝴蝶看到乌鸦王了,他就在这条街的尽头!” “好!” 那个小精灵就是精灵女王罗米拉。 罗米拉似乎会许多奇妙的魔法,她的真身留在了精灵大军在那边,而李奥瑞克这边,则留下了一个杯子那么大的分身用来传递信息。这个精灵除了比较小以外,相貌和身材和罗米拉一模一样,另外还长着美丽的蝴蝶翅膀。 “呜呜呜,要被吹走了……”此时,这个“精灵女王手办”就蹲坐在李奥瑞克肩膀上,用力抓着他的衣服,却还是被风吹到表情失控。 “抓紧了啊,一会打起来我可顾不上你!”李奥瑞克说道, 精灵罗米拉给了李奥瑞克一个重要的情报:乌鸦王下了城墙,就在这支大军后面。 李奥瑞克心想:既然这家伙出来了,那事情就好办了啊!我他妈的直接开狂暴莽上去就好了! 李奥瑞克这股怒气憋了一正场,总算能发泄出来了。 他在心中默念咒语,身上的符文闪烁起红光,潜能激发开启!顿时李奥瑞克身上的肌肉开始膨胀,心率快速上升,他情不自禁的大口呼吸,从空气中提取魔法元素来强化自己的身体。 墨崔迪又吐槽道:“老板,你怎么又变沉了啊!”而李奥瑞克肩膀上的手办精灵则说:“啊啊啊啊啊!我要被吸进李奥瑞克大人的身体里了!” 什么玩意儿!?李奥瑞克差点被搞岔气了。 小罗米拉不光身体变小了,性格和声音也变得很嫩,她嗔怪道:“李奥瑞克大人,您在干什么啊?为什么我身上的魔法元素都被吸走了,我只是个可怜巴巴的小精灵,没有多少魔力,很脆弱的。” “你稍微忍一下。”李奥瑞克说着继续吸取周围的魔法元素。 “呜呜呜啊啊啊啊啊啊——!”手办精灵发出一阵悲鸣。 几秒后,李奥瑞克完成了潜能激发,这时候他忽然感觉罗米拉钻进了自己的头发里边。他疑惑的问道:“罗米拉,你怎么藏到我头发里了?” “因为人家身上没有衣服了啊!”她在李奥瑞克耳朵后面十分紧张的说道,“我身上的衣服也是魔力组成的,您把我的魔力都吸走啦!我这个样子可没法见人……” 是这样的设定吗? “那你就藏好吧!” 说话功夫,李奥瑞克已经来到了蛮兵面前,前方是一排手持塔盾的重装步兵,身后是拿着长矛的强壮半兽人。李奥瑞克迎着锋利的长矛冲了上去。 顿时好几根长矛朝着李奥瑞克刺来,李奥瑞克瞬间挥剑斩断三根长矛,还有一根刺中了墨崔迪的胸甲,这一戳惹怒了墨崔迪,吕布兄一声怪叫,“砰”一脚踹翻了面前的盾牌阵,嚎叫着冲进人群。 李奥瑞克就犹如热餐刀切黄油一样,在蛮族的阵线中杀出了一个缺口。后面的部队也紧随其后,将这个口子撕开,疯狂的给蛮兵放血。 街道地形狭长,两侧的建筑构成了一道山谷,蛮族有人数优势却摆不开,只能一波一波的送。李奥瑞克此时开启了潜能激发,这十五分钟内他就是无敌,他左手骑士长枪,右手拿着巨人屠夫,在人群中不停的砍杀。每次挥枪,敌阵中就会出现一片空白地带;每次挥刀,就会有血光飞溅。 起初蛮兵还敢和他打一打,但没过几个回合,蛮兵就露出了颓势。蛮兵开始一排一排、一片一片的阵亡。后面的人还在往前顶,但前面的人却在往后缩。 李奥瑞克身后的高原人同样伤亡惨重,但是军队士气高昂,攻势越发凶猛。 忽然,李奥瑞克注意到城墙那边情况有变。他的视线眺过蛮族大军,看到城墙下面的巨人忽然站了起来。李奥瑞克本以为巨人们要上来和他决斗,心想这样正好!省的我过去了。然而奇怪的是,那些巨人却没有朝他过来。 只见,那里边最高大的巨人半蹲在城墙下面,两手交叠起来做踏板状。接着一个小号的巨人跑上来,一踩他的手,高大巨人拿手一托,就把那个小巨人送上了城墙。那小巨人上了城墙便朝着外面一声怒吼,然后跳了下去。 城墙很高,跳下去会粉身碎骨,但那是对普通人类来说的。巨人在这种高度跳下去却不至于受伤。 那巨人落在城外的地上,顿时传来了“轰”一声闷响。隔着整条街道,李奥瑞克都能感觉到土地在震动。接着其他巨人也纷纷过来,都以这种方式翻越城墙。 此时,李奥瑞克头发里的手办女王连忙说道:“那个,我的蝴蝶看到巨人爬上城墙……” “这个就不用报了,不瞎的都能看到!”李奥瑞克一边说着,一边砍断了斜前方飞来的标枪,然后左手长枪一挑,刺穿了一个半魔人的胸膛。 精灵继续说道:“巨人目标是城外的精灵!我的士兵恐怕不是对手。” 妈的,这乌鸦王好狡猾!他肯定是预感到我们有对付巨人的手段,所以一直不让巨人进城。战场都这么混乱了,他还能这么冷静,这老毕登真真儿是个人精,这种人留不得!必须杀了。 李奥瑞克稍加思索,说:“先让你的精灵迂回一下,不要更巨人刚正面,等我杀了乌鸦王,再来对付那些巨人!” 手办女王在他耳边低呼一声,难以置信的问道:“您有办法对付巨人?” “这你就别管了!” 李奥瑞克说着又砍翻了一个蜥蜴人,那家伙喷出了恶臭粘稠的绿色血浆,弄了墨崔迪一脸。 “嗷嗷嗷嗷嗷我艹尼玛个逼!”墨崔迪大叫起来,“搁这给爷做面膜呢?艹!” 这崽种怎么还知道面膜啊?哦,估计是看希雅做过吧。 此时李奥瑞克感觉到战线的推进速度变慢了,两军逐渐焦灼起来。随着先前的全力进攻,小部落的蛮兵此时都被冲散了,要么就是成了尸体,剩下的都是乌鸦王本部。这些人是绝对的精锐,不光单兵素质高,装备还好,这些人一水的鸦羽大氅,身穿锁子甲,头戴乌鸦面甲,他们武艺高强,手上的弯刀十分锋利,李奥瑞克刚才冲了半条街都没受伤,这一会儿却挂了好几道彩。李奥瑞克尚且如此,那后面的高原士兵就更不行了,高原人的武器装备不如蛮兵,单兵素质也不行,先前靠着勇气可以跟杂兵们打一打,遇到了乌鸦王的本部,立马被干得稀里哗啦。原先高原人能一换一甚至是一换二,现在三个打一个还有可能被反杀。 最重要的是这些乌鸦士兵纪律严明,还不怕死。李奥瑞克杀了十几个人,却没见到有一个乌鸦兵会后退半步的。 李奥瑞克战场嗅觉很敏锐,他察觉到了形式的变化,心想:如果不做点什么,那接下来就麻烦了。 这时候他忽然灵光一闪——有办法了! ps:今天加更!后面还有 巴②17七衣六 第五十六章:上回做辽神,这回当虎痴 墨崔迪体型高大,坐在上面的李奥瑞克视野也很好,此时李奥瑞克看到蛮兵的将领都还都缩在后面,一波一波的往街道上增兵,似乎想用人海战术将他淹没。李奥瑞克心想:擒贼先擒王!趁着我现在buff还在持续时间,杀他们几个大将,这仗就好打了! 于是他高呼自己的真名,挑衅那些蛮族的将领,说:“谁敢与我一战!” “蛮族的大将里边,难道就没有一个勇士吗?” “你们让自己的士兵送死,自己却躲在后面!敢不敢上来和我打?” 李奥瑞克此时叫阵,是想勾引几个蛮族的将领出来杀了。打仗的时候若是能斩杀敌人的将领,那么对于敌人的士气来说将会是一个巨大的打击,本就士气底下的蛮兵很可能会因此溃败;而且我军若是看到我斩杀了敌人大将,必定会士气高昂,兴许就能一波把敌人莽死了。 李奥瑞克身背战旗,本就是战场的焦点,加上他嗓门大,这一吼几乎整条街都能听见。 蛮族人骁勇善战,十分好斗,哪受得了被高原人这样挑衅?加上后面那几个蛮族将领都是脾气暴躁的人,他们的表情立刻狰狞起来,一拉缰绳就要冲上来和李奥瑞克决斗。 “等等!”后面的乌鸦王忽然高声说道。 几位将领停了下来,问道:“大王,怎么了?” 乌鸦王说:“你们要是去了,就是正中下怀!你们这群家伙,也不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你们能是李奥瑞克的对手吗?一旦你们被他杀了,我军必定士气大降,说不定就会乱了。” 谁也不敢违抗乌鸦王的命令,然而众人实在是咽不下这口气,其中一个光头的壮汉说道:“那就由着他这么挑衅吗?” 乌鸦王冷笑,说:“怕甚么!据我的观察,还有情报来看,李奥瑞克的武勇不会持续太久!他也是肉做的,一直这样高强度的战斗,很快就会累的。现在高原人的信念系于他一人,只要他一露颓势,我们自然就能反推回去。继续增兵,慢慢磨死他。” 几人互相看了看,说:“是,大王。” 乌鸦王老奸巨猾,可不会简单就中激将法。 李奥瑞克此时又喊又骂,嘴臭了好几轮,从高原人语言切换到蛮族语,各种话都说了,可是那几个将领就不上来和他决斗。他心想:艹了,这是蛮子吗?怎么这么冷静啊。我怎么感觉还不如我像蛮子呢! 此时手办女王焦急的说道:“李奥瑞克大人,外面的巨人在攻击我的士兵,我让他们暂时后撤了。但是这样一来,精灵就无法继续攻打城墙!蛮子失去了背后的威胁,很快就会组织起来!您……您真有对付巨人的办法吧?” 李奥瑞克吼道:“闭嘴!我在想办法!” 怎么办?现在情况僵住了,城墙外面的精灵正在被巨人撵着跑,混乱的蛮族部队正在重整旗鼓,等一会他们组织起来了,我们不就要凉了吗? 突破!必须突破!现在就要突破! 只要我能杀穿这条街道,冲到城门外面去,那一切问题就都会迎刃而解! 为了希雅,为了将军,为了所有战士,还有我自己,我必须赢下这场战斗。 李奥瑞克心中升腾起了前所未有的决心,神奇的是,他的大脑却十分冷静,明明周围就是腥风血雨,但他灵魂却仿佛是漂浮在一片宁静的水中——他心无杂念,空明,寂静,身上每一个细胞、每一根神经、每一块骨头都在为了胜利而运转。 于是,他摸到了胜利的法门。 李奥瑞克突然间摘下了自己的头盔!藏在他头发里的小精灵吓傻了,尖叫道:“李奥瑞克大人!您在干什么啊!” 李奥瑞克没有回答,接着又拆下了自己的胸甲!他那健硕的胸膛就暴露在空气之中,直面蛮兵那锋利的马刀。凡是看到这一幕的人都惊呆了,友军不明白为什么他们的将领要在乱战中脱去盔甲;蛮兵更是惊讶,不晓得这人到底是脑袋出了什么问题,难道是活腻了吗? 这时,李奥瑞克一声怒吼,用蛮族的语言喊道:“我是高原人李奥瑞克!” “我杀蛮子不用盔甲!”李奥瑞克说着又砍下一个乌鸦兵的脑袋。 “蛮族鼠辈,我就在这里问你,敢不敢来与我一战?” 这一次,李奥瑞克的激将法彻底引燃了战场。乌鸦王身边的将领全都愤怒的咆哮,仿佛一群野兽。周围的士兵们纷纷望向他们的将领,期待着他们有所回应。就连一直隐忍的乌鸦王都气得面目狰狞起来。 乌鸦王虽然城府很深,心态很好,但他也不是王八——这何止是侮辱?这简直就是骑在我头上拉屎,然后还要在我脸上抹匀!这要是再不迎战,仗就没法打了。 乌鸦王怪叫一声,吼道:“他妈了个巴子!真当自己天下无敌啊?哪个勇士上去,给我杀了这个疯子!” “我愿出战!”刚才那个暴躁的光头大声说道。 “好,给我杀了他!” “是!” 这人骑着马冲了进去,后面的步兵立刻为他让出一条道路。这个强壮的光头叫做莫凯森,原是北方部落的人,后来部落南迁,成为了乌鸦王的附庸。由于也是北方人,因此他的相貌特征和高原人有些相似。 这人绰号叫“断牛角”,因为他曾经和公牛角力,然后生生掰断了一头疯牛的犄角。他力大无穷,作战凶猛,擅长使用一把长柄大斧,打仗的时候就爱用沉重的斧头去砸那些重装士兵,他会将那些人砸到盔甲凹陷,骨头碎裂。 蛮兵们见自己的将领终于出来应战,纷纷兴奋的大叫,还有人高呼“莫凯森”的名字。后方的鼓手快速敲击战鼓,打出让人紧张的古典。后方的高原人则焦急的喊道:“李奥瑞克!小心!”“你没穿盔甲!”“大人,快走!” 李奥瑞克头发里小精灵也急忙说道:“大人!不可以啊!还是先保住性命,再图谋大业吧!” “别怕,我自有分寸。”李奥瑞克沉声说道。 只见“断牛角”骑着马,咆哮着冲向李奥瑞克,他扬起长柄斩斧,说:“我的斧头要喝你的血!” 李奥瑞克神色默然,也不说话,就眼看着斧头朝着自己头顶砸来。手办女王吓得尖叫,周围的士兵们纷纷呼喊:“躲开!”“小心!”“李奥瑞克大人!” 而就在斧头即将落在头顶的那一刻,李奥瑞克右手的“巨人屠夫”划过了一条美丽的曲线。 “咔!” 长斧在空中断成两半,旋转着飞上天空,接着剑锋又“断牛角”的脖子左侧切开一道大口。 “噗!” 大动脉的鲜血如喷泉般飞上天空,下起了一场血雨。 断牛角身子一歪摔下马来,然而他双脚还挂在马镫上,尸体又被马儿拖出去好远。随后那马被地上其他的尸体绊倒,一声悲鸣摔在地上。强壮的身体喷出了大量的血浆,地面上多了一道数米长的红色地毯。 “砰!”此时那半把斧头才落在地上,深深的砸进了泥土之中。 战场上出现了诡异的寂静,明明隔壁街区喊杀声冲天,而这里就仿佛时间静止了一样。这场景一如李奥瑞克怒斩狂兽人的那一夜,让每一个蛮兵心中都回想起了那份恐惧。 乌鸦王这时候也冷静下来,他知道自己还是中计了——不,这不能怪我啊!他心想道,谁他妈的能料到这个家伙居然这么厉害,脱了盔甲还能杀人? 李奥瑞克活动了一下脖子和肩膀,关节发出愉悦的响声,脱去盔甲之后他反而身体更加灵敏,也更好发挥。他冷笑起来,说:“下一个是谁呢?” 蛮兵阵营里的几个将领互相看了看,彼此的眼神又愤怒,又恐惧。蛮族的士兵们开始缓缓后退,自发的结成了稳固的防御阵型。李奥瑞克也不理会,就高声说:“还有没有啊?还有没有上来送的?” 乌鸦王心想:不行,就这阵仗,谁去谁死! 然而乌鸦王正要对身边的人说“不要被他激怒,忍住”的时候,有一个将领突然一言不发的就冲了上去。 乌鸦王气得胡子都炸了起来,骂道:“蠢货,回来!” 那人是半魔人阵营的一位将军,名叫阿迪卡诺,那是个身材高瘦,留着长发的英俊男子。也有人叫他“三目的阿迪”,因为是魔族混血,所以他天生额头上就多了一只眼睛,而且这只眼睛的视力还比其他眼睛更好,能看清千米之外的事物,还能在夜间看到草丛里的黑猫。 阿迪卡诺沉默着向李奥瑞克发起冲锋,黑色面甲下面的脸也是古井无波。蛮兵这一次几乎没有欢呼,只是十分紧张的看着这一幕,高原人则大声呐喊为李奥瑞克助威。 李奥瑞克看到,这个敌人似乎是使用双刀的,但他武器一直放在腰间,还没有拔出来。不过不管他使用什么武器,李奥瑞克都有自信轻松应对。 两人的距离越来越近,此时仅剩不到二十步的距离。 突然,那人从背后抽出一把上好弹的手弩! “小心!”手办女王大喊道。 我操你妈玩阴的是吧? 接着,那家伙扣下手弩的扳机,那手弩上面还不止一根弩箭,竟一下射出一排!李奥瑞克连忙挥剑格挡,巨人屠夫挡下两根弩箭,剩下的弩箭有几根擦着他身体飞过,还有一根正中他的胸膛。 “啊,好疼呀!”李奥瑞克迫真惨叫。 此时的李奥瑞克捂着伤口,脸色很难看,似乎是因为被射中了要害,完全失去了作战能力一样。看到这一幕,那半魔人不复先前的英俊冷酷,而是咧嘴怪笑,露出了一口锋利锯齿。 “你中箭了!死吧!” 这家伙横拿弯刀,重心下沉,想要借着战马的冲击力就这样切开李奥瑞克的胸膛。 突然,李奥瑞克抬起了头,两人目光也交汇在一起。半魔人顿时感到浑身发冷,因为李奥瑞克的眼神毫无怜悯,就像是在看一个死人。 下一刻,骑士长枪便刺中了半魔人的胸膛。 “噗!” 骑士长枪洞穿了半魔人的身体,李奥瑞克稍一用力,就将那家伙挑了起来。半魔人的马跑没影了,人却留在了李奥瑞克的枪上。那家伙身体悬在半空,还剩下一口气没死,他惊恐的看着李奥瑞克,说:“你……你为什么……”接着他大口吐血。 “你是想问我为什么胸口中箭,却能弄死你是吧?” 那家伙连连点头。 李奥瑞克笑了,说:“我不告诉你。” “啊!”半魔人发出一声不甘的怒吼,然后瞪着眼睛就死了。 这一招啊,这一招叫“手动死不瞑目”!李奥瑞克轻轻一甩长枪,那半魔人的尸体就如同一堆垃圾似得被他甩飞了。 这一切都发生的太快了——本想支援李奥瑞克的高原人,根本没来得及动手,全都愣在原地。蛮族的士兵更是见了鬼一样,露出了十分惊恐的表情。 此时李奥瑞克望着蛮兵们,说:“看好了。” 他攥住了那根刺进胸口的箭矢,然后神情一凝,手上一用力…… “啊——!” 迫真惨叫! 他直接拔出了插在身上的箭矢,那菱形的箭头上勾着他的鲜血与皮肉,他高高举起箭矢,夕阳的光芒落在他身上,金属箭头散发着美丽红光。 不管是高原人还是蛮兵全都惊呼起来,人们被他那悍勇的行为震撼到无以复加。手办女王更是直接哭了出来,哽咽着说道:“李奥瑞克大人,您果然是我们的英雄,能追随您这样的精灵,是我族莫大的荣幸!” 此时李奥瑞克单手一捏,那箭矢便折成两段,他说:“蛮族的勇士,只会放冷箭伤人吗?” “下一个是谁!” 蛮族连着折损了两个将领,士气已经跌到谷底。乌鸦王现在进退两难,他不禁后悔的想到:如果一开始不上他的当就好了! 然而战场上没有后悔药,乌鸦王必须做出选择,是继续加码,还是就此向这个裸衣猛男认输? 这时候又有一人说道:“大王!让我去吧!” 乌鸦王打量着他,“你?”你行吗你? 那人是个来自北方草原的骑士,骑术精湛,刀法也不错。他自信的点了点头,说:“若是一开始或许不行,但李奥瑞克现在流了很多血,没有多少力气。我能感觉到,他的力量正在减少。” 乌鸦王对这家伙没有多少信心,但是事已至此,也只能赌一赌了——反正我已经输掉了裤衩子,再输还能怎么着?你还能把我犇子噶了么? “去吧。”乌鸦王朝他一摆手。 “多谢大王!” 第三个将领骑上马,喊道:“李奥瑞克,我来取你性命!”说着飞奔向李奥瑞克。 李奥瑞克看着那人冲了过来,心想:若是杀了他,就是连斩三员大将,接下来就是带着兄弟们冲破敌阵,攻下城门…… 李奥瑞克正盘算着,忽然胯下的墨崔迪说话了。 “老板,我来一个!” “啊?你来一个?”李奥瑞克一脸懵逼,“你来啥啊?” “对面那个瘪三交给我!” “哈?你怎么来?” 墨崔迪打了个响鼻,说:“你都出尽风头了,也该我露个脸了!我家里人都在后面瞧着呢,让我装一波!” 李奥瑞克摸了摸下巴,“你行吗你?” “哎呦,我连我爸爸都能一脚踹死,还弄不死对面那个牲口?再说了要是我不行,不还有你吗?你相信我一回,保证到位!” “行吧行吧。” 说话功夫对面拿人已经冲了过来,这位蛮族骑士手持长枪 这时候墨崔迪忽然发出大声怪叫,对那骑士的战马说道:“小马儿,抬头!你看天上是什么?” 这种蠢话或许糊弄不到人类,但是对于智商不高的牲口来说,却已经是诸葛亮级别的奇谋。果然,敌人那战马一听到这话,便扬起了脑袋望天上看。这时候墨崔迪原地180°大转身,使出了他曾经拿来“大义灭亲”的绝招——尥蹶子。 “你给爷死!” “砰!” 墨崔迪那强有力的后腿狠狠踹在了那匹马的下巴上,僵硬的马蹄铁就像是一对铁榔头,直接将那把的下巴踹了个粉碎,对方当即就是“马仰人翻”,接着墨崔迪乘胜追击,冲上去对着那匹马一顿乱踩。 “你个小哔宰治!也不看看爷是谁!” “我乃统领八百后宫的马王,马中吕布墨崔迪!你是个什么东西,也敢来冒犯我?” “下辈子别当马了嗷!投个好胎去吧。” 墨崔迪加李奥瑞克,两人重量得拿吨位来算,在这无情铁蹄的践踏下,敌人连人带马都成了一堆肉泥。 李奥瑞克坐在马背上,朝着大家摊手,表示这回跟他没关系。 看到这一幕,在场的人类都倍感疑惑,然而战马们却集体高潮了,纷纷发出了兴奋地叫声。 于是,李奥瑞克跟墨崔迪合砍蛮族三员大将,这一下,即使是乌鸦王那些精锐部队,也不禁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恐惧。哦,不光是他们,就连乌鸦王本人都害怕了。 这到底是个什么东西?乌鸦王瞪着那个浑身是血的赤膊男子,心想道,难道这世界上真的有战神吗? 李奥瑞克的buff时间所剩无几,他决定结束这场战斗。 他亮起武器,大声说道:“乌鸦王!你他妈还在后面看着?” “敢不敢来与我决一死战?” 被点名的乌鸦王气得嘴唇颤抖,手指绷紧如鸡爪一般,他沉默了数秒,然后咬着牙喊道: “放箭!” 艹,就这? q衣68②17七 第五十七章:我有兄弟! 两军混在一起,放箭必有误伤,减员还好说,但被友军射死会极大的影响士气,所以乌鸦王一直没有射箭。但现在也管不了那么多了,反正士气都跌没了,破罐破摔吧! 后排的蛮兵弯弓搭箭,对着李奥瑞克这边进行吊射。箭雨从天而降,士兵们纷纷举起盾牌。 李奥瑞克此时没穿盔甲,光靠手上的武器也不足以抵挡这么密集的箭雨。墨崔迪更是吓得嗷嗷叫,说:“老板,我先了啊!”说着就要跑。 这时候血矛团的布洛泽冲了上来,喊道:“李奥瑞克,下马!”接着布洛泽身边一群拿着塔盾的士兵顶了上来。士兵们瞬间结成了一面盾墙,墨崔迪原地趴下,李奥瑞克也蹲了下来。箭矢乒乒乓乓落在盾牌上,只要有士兵中箭了,立刻就会有人顶上。 血矛团的人擅长防守,面对这种箭雨,眉头都不皱一下的。然而一直这么举着盾也不是办法,李奥瑞克捡起一面盾牌来,打算顶着箭雨冲上去。此时布洛泽按住了他,说:“你是真不怕死啊!不要去!” “我不去,那怎么办?” 布洛泽说:“你回头,往后看!” “往后看?” 李奥瑞克一回头,就听见了滚滚车轮声,只见一群穿着皮甲的工兵正推着投石车往这跑。 铁锤团的石恩团长大声喊道:“让开让开让开!” 那台移动投石机是石恩团长从乱军中抢出来的宝贝,没想到在这时候用上了。投石机停在弓箭手射程的尽头,然后铁锤团的团长亲自操控着这台机器射击。士兵们迅速在上面装满燃烧的碎石弹,然后“呼啦”一大把抛进了敌人弓箭手的阵型之中,由于城门前面地形狭窄,所以弓箭手站位非常密集。这一下就砸伤了许多人,而且其中一块碎石还恰好的击中了蛮兵指挥射击的将领,敌人的火力立刻就弱了下来。 粗臂石恩不愧是团长,手上真有两把刷子的! 这移动投石机是出了名的准头差,工兵们总结了一个射击口诀,是这样说的:“闭眼按,心意虔,打多打少是个缘!”然而石恩团长稳健的很,能一发入魂,这可真是太牛逼了。李奥瑞克心想:等回来要是能把大炮缴获了,我一定要让这位大叔转职当炮兵!我要组建一个炮兵团,哦!到时候老子整一个“骑兵配大炮”,要是身高再矮点,是不是就能横扫欧洲了? 趁着这会儿功夫,李奥瑞克也重新穿上盔甲,戴好头盔。接着他骑上墨崔迪,大声喊道: “冲!杀了乌鸦王!” 李奥瑞克在移动投石机的火力掩护下再次发起了冲锋,这一回乌鸦王本部的士兵也挡不住了,李奥瑞克率领的军队势如破竹,在这狭长的街道上横冲直撞。而在他们后面,菲利普带着风行团的步兵们冲进建筑里、爬到房顶上,抢占高地朝着敌人射击。石恩一边射击一边推进,逐渐压制敌人。 终于,李奥瑞克赶在buff消失前,杀到了乌鸦王面前。本来他还准备了一些台词想说,但现在这个情况,也没时间装逼了。 他径直冲向乌鸦王,想要一刀砍下这个家伙的脑袋,从而为这场战斗画上句号。 “乌鸦王,你爹来辣!” 在李奥瑞克看来,战斗到了这这一刻,乌鸦王已然是穷途末路。这老逼身上没有几两肉,驼背又秃顶,看着就不是很能打的样子。老子一刀砍下去,他除了跪地求饶以外,没有第二条路可走。 但是,当李奥瑞克真的杀到乌鸦王面前的时候,那个男人竟然露出了从容的冷笑。接着,乌鸦王竟然朝着他冲了过来,那一瞬间,李奥瑞克感觉到了乌鸦王身上可怕的杀气,他立刻提起120%的警惕来。 “李奥瑞克,你就死在这里吧!” 就见那家伙突然胸膛如蛤蟆一般鼓起,接着口中喷出了一团黑烟。 “噗——!” 李奥瑞克连忙捂住口鼻,可是已经晚了,那黑影浓郁如墨,又臭又辣,他呼吸道顿时传来了痛苦的灼烧感,而且更要命的是,他的眼睛也接触到了黑烟,感觉刺痛无比,而且眼睛看什么都是雾蒙蒙的。 墨崔迪也中了毒烟,惊呼道:“这他妈什么东西啊,咳,咳咳咳……”墨崔迪咳了几声,当场晕倒过去。 李奥瑞克也立刻跌下马来,他凭着感觉将脚抽出马镫,并试图睁开眼睛。然而,尽管他屏蔽了自己多余的痛觉,视力却没能恢复。周围全都是喊杀声,任何地方都有人朝他发起攻击。他奋力挥舞长枪,将自己身边的人一扫而空,让周围变成一个安全区。 他听见布洛泽在喊:“保护李奥瑞克!”还听见乌鸦王扯着嗓子喊道:“杀了他,乱刀砍死他!”似乎两方人马以他为中心打了起来。 怎么办?我看不见啊! 李奥瑞克只好调整“感官掌控”,他屏蔽了自己的9成的痛觉,然后将听力和触觉调整到最佳,靠着声音来辨别敌人的刀从哪落下。他能感受到刀落下的风,能听到周围人挥舞兵器的声音……但尽管这样,他还是连着吃了几刀,其中一刀劈中了他的小腿,很深,大概是伤到筋骨了,李奥瑞克一下便跪倒在地,怎么用力也也站不起来。 这时候他又听见了旁边米兰爵士的声音,“操你妈的,来尝尝老子的剑……啊!”话说到一半,米兰爵士突然一声惨叫,然后就没声音了。 我艹,外面到底怎么了啊! 就在这时候他听到那个精灵在耳边说道:“李奥瑞克大人,坚持住,我再给你洗眼睛!” 接着李奥瑞克感觉到有一股清凉粘稠的液体,顺着眼睛的缝隙流入了眼中。眼球上面火辣辣的感觉迅速消退了,他不禁说道:“多来一点!” “啊,可是我已经弄不出来了。”手办女王的声音酥酥软软。 李奥瑞克顿时警觉,“你踏马用什么给我洗的啊?” “是魔力滴露啦!”手办女王生气的说道。 这样啊。 女王分泌的眼药水逐渐洗去了黏在他眼睛上的那层“浓雾”,李奥瑞克勉强能看到画面了,那感觉就像是五百度近视摘了眼镜,模模糊糊的,但是勉强能看到。视力刚一恢复,他就看到乌鸦王朝他快步走来,那男人双手握着手中的大刀,朝着李奥瑞克迎头劈下! “来得好!”李奥瑞克连忙举起巨人屠夫来格挡。 “砰!”两把兵器相撞,冒出刺眼火花。 李奥瑞克一下愣了,心想:巨人屠夫居然没能砍断乌鸦王的武器?他的刀也是圣遗物级别的东西吗?好家伙,今天这下副本了,要爆装备了啊! 接着两人又对砍了一刀,“砰!”又是势均力敌。 这次李奥瑞克意识到不对劲了——乌鸦王的力气怎么这么大? 先前李奥瑞克跟蛇人也曾“势均力敌”,但那时候李奥瑞克没开潜能激发的buff啊,现在他火力全开,怎么力量还没有这个干瘦老头大? 他脑中忽然闪过一个可怕的念头:难道是我的buff到时间了? 战斗的意志,有时候就靠一口气提着。李奥瑞克不想还好,这个念头一出现,他立马感觉浑身无力,接着就是体温飞速降低,呼吸也变得困难起来。再加上一只脚受了重伤,滋滋往外冒血,李奥瑞克就感觉自己要撑不住了。 他感觉腹中极度的饥饿,而且口干舌燥,他身体的自我修复也近乎失效,他需要立刻补充大量的能源。 但现在可没有时间恰饭啊! “李奥瑞克,你去死吧!”乌鸦王恨透了李奥瑞克,他疯了一样挥舞着手中的刀,毫无章法,但又快又恨。 李奥瑞克咬牙坚持,这时候有几个高原人冲了上来,想要救李奥瑞克脱险,可是乌鸦王刷刷几刀,那些高原人战士就纷纷被他开膛破肚了。 李奥瑞克看到这一幕不禁心想:这老毕登本体居然这么能打?李奥瑞克在这之前一直以为乌鸦王是个智将,属于神志和智力拉满,力量只有9的残疾人,没想到他手上功夫这么硬!妈的,敢情也是个六边形的,真不愧是蛮王啊。 但是高原人的士兵们悍不畏死,前仆后继的冲上来保护李奥瑞克。他们从大道上跑过来,从小巷子包抄过来,从建筑上跳下来……用血肉之躯筑成了一道保护他的城墙。他身边铺满了尸体。还有几个士兵拖着他往后走。 他在心里对自己说道:支棱起来啊,李奥瑞克!动动脑子,你还有什么本事?都拿出来啊! 此时李奥瑞克头发里的精灵焦急的说道:“李奥瑞克大人,我感觉到您的生命力在消失,怎么回事啊!” “就是我要死呗!”李奥瑞克倒是很从容的。 手办女王喊道:“不行,您不可以死!哦,您是魔力不够了对吧,那您把我吃掉吧!” 什么玩意儿?怎么一下子就变成R18-G的剧情了?生吞小人儿这种画面可以播吗? 女王似乎察觉到了李奥瑞克的不安,说:“没关系,我只是个分身啦!就跟花朵的花瓣一样,少几片也无妨——我进来咯!”她说着爬进了李奥瑞克的嘴里。 “大人,请品尝罗米拉的花蜜吧!”她用十分悲壮的语气说道。 我艹你到底是精灵还是魅魔啊,不要用这样的语气说这种话啊! 小精灵钻进李奥瑞克口中,没等他咀嚼,就融化成了甜美花蜜。这股花蜜顺着李奥瑞克的喉咙涌进胃里,那一瞬间李奥瑞克就感觉自己的体温回升了。 罗米拉的花蜜——那不光是魔力,还有糖分和水分!那就是热量,是卡路里,是他这台发动机的燃油!李奥瑞克身上的伤口瞬间止血,眼前事物也变得清晰起来了。这时候乌鸦王突破了高原人的防线,带着几个悍勇的乌鸦士兵杀向了李奥瑞克。 “乌鸦王!”李奥瑞克一声咆哮,拄着捡来的长矛,又从地上站了起来。 乌鸦王看到他瘸腿的样子不禁大笑,说:“你这个蠢货!”说着,乌鸦王竟然掏出了一把飞刀。 你他妈的!想放我风筝是吧? 李奥瑞克当即从地上抄起一块板砖来,狠狠朝着乌鸦王丢了过去。 板砖旋转着飞向乌鸦王,与此同时,飞刀也飞向了李奥瑞克。他现在这个状态没法躲,只能跟乌鸦王换血。 没想到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血矛团的布洛泽突然从侧面冲了上来!他拿着盾牌往前一顶,飞刀乒乒乓乓全都砸在了盾牌上。 看到这一幕李奥瑞克心想:牛逼!难怪将军总说“布洛泽擅长防守”。老哥我先前是误会你了,我还以为你只是个靠资历上位的老顽固,我现在懂了,你就是个无敌MT!连着救了己方大哥两回,这把打完了必须记你一大功嗷! 而乌鸦王那边的人就没有这样灵性了,愣是没人替他挡一下飞来的板砖,那砖头的角“砰!”一下砸在了乌鸦王脑壳上,鲜血立刻顺着额头流到了下巴上。 乌鸦王摸了一下伤口,顿时痛得呲牙咧嘴,他骂道:“杂种,你敢伤我!”说着径直走向了李奥瑞克。 布洛泽赶紧让高原人的士兵结成战阵就地防守,但是乱战之中,哪有人顾得上这个?最后只有七八个人听到命令,拿着盾牌和长枪保护在他前面。 乌鸦王丝毫不怕,他用那垂过膝盖的手臂挥舞马刀,一刀横劈就切断了士兵的枪尖!接着又是一脚,踹翻了前面的盾牌。同时几个乌鸦也冲了过来,像是宰杀牲口一般那几个高原人士兵杀了。此时街道上变成了完全的混战,蛮兵就擅长这种没有章法、各凭本事的战斗,加上乌鸦王终于亲自动手了,蛮兵开始进行反扑,高原人一片一片的死。 现在,乌鸦王和李奥瑞克之间只隔着一个布洛泽了。 乌鸦王一甩刀上的血迹,马刀在夕阳下闪烁着金光,他冷笑道:“你也想阻拦我吗?” “我……”布洛泽紧张的喘息着。他知道自己打不过乌鸦王。 但是他也并未后退半步。 这个男人想起了自己先前立下的誓言。 年轻的时候,他就视阿卡德将军为偶像,正是为了追随阿卡德,他才选择参军。那时候担任侍卫长的布洛泽曾经发誓,说:“将军,我的身体就是军团最坚硬的盾牌——只要我在,绝不会有人能伤害您。” 但如今将军生死未卜,布洛泽的誓言显然是破碎了。 乌鸦王狞笑着朝他走来,马刀上闪着寒光;布洛泽感受到了巨大的压迫感,他死死抓着盾牌,他听见身后的李奥瑞克大喊:“布洛泽,快跑!不要管我,快跑!” 你怎么能让一面盾牌逃跑呢? 羞耻、恐惧和悲伤一股脑的冲进他的脑海,如烈酒一般刺激着他的神经,最终化作无尽的愤怒。 他再次喊出那句话:“李奥瑞克!” “我是北伐军最坚硬的盾牌!” “只要我在,绝不会有人能伤害你!” 布洛泽怒吼着冲了上去! 李奥瑞克心想:这家伙非得上去送了!不行,我不能看着他白白送死。 他下意识的想冲上去,然后就听到自己那条瘸腿的关节发出了“咯”的一声脆响,接着他便失去平衡跌倒在地。尽管屏蔽了九成的痛觉,李奥瑞克这时候仍旧控制不住的冒冷汗。 布洛泽已经和乌鸦王打在一起,但看着就不是对手,李奥瑞克心想:艹了,还有谁能来帮帮忙吗?救一下啊!就能没有TP支援一下的吗? 此时克洛泽连砍了三刀,却都被乌鸦王轻描淡写的躲开,接着乌鸦王大笑起来,说:“让我看看你这盾牌有多硬!”说着,那把削铁如泥的马刀就劈了下来。“砰!”马刀落在布洛泽的盾牌上,盾的边缘立刻出现了一道裂口。 居然能一刀劈开铁盾?乌鸦王这是什么武器?好锋利! 布洛泽不敢继续防守,连忙抽刀还击,但乌鸦王早就预料到了这一招,他一声怪叫,右脚尖一踢,恰好踢中了布洛泽的手肘麻筋。布洛泽痛得倒吸凉气,那只手瞬间没了知觉,刀握不住了。接着乌鸦王又是一脚,“砰!”这一脚正中布洛泽腹部,他痛呼一声摔倒在地,刀也脱手了。 布洛泽倒下之后,立刻去捡起自己的剑,然而乌鸦王却一个箭步上来踩住了他的手腕。那男人狞笑着,脚后跟狠狠一碾,布洛泽的手腕便传来了骨头碎裂的声响。他痛得大声惨叫。 接着乌鸦王换反手拿刀,一刀刺向了布洛泽的胸膛。就在千钧一发的时候,那男人突然左手拔出了腰间的小刀——那是他平时切牛肉和修理装甲用的刀,并不是战斗用的。这一下也是巧劲,又几分运气的成分在,他用这小刀荡开了乌鸦王的马刀,于是那刀没有刺中克洛泽的要害,而是划破了左肋。 “还他妈挣扎?”乌鸦王又是一刀刺下。 关键时刻,布洛泽急中生智,他猛一抬膝盖,膝盖顶向了乌鸦王的胯下。 胯下是男人的致命弱点,不管你是乌鸦王、蛮王还是魔王,只要是有卵子的王,都受不了这一下。 就听“砰”的一声闷响,乌鸦王顿时脸色一变。李奥瑞克看到这一幕,也情不自禁的夹紧了双腿。 然而下一刻,乌鸦王忽然大笑起来。而布洛泽的脸色却变得很难看,因为刚才膝撞爆蛋的时候,他就感觉到了,膝盖碰到的东西质感不对劲,不是软的,而是硬邦邦的铁疙瘩。 乌鸦王狞笑着说道: “没想到吧?” “我下面穿了铁护裆!” 李奥瑞克心想:真就武装到蛋呗?这老鬼也太狡猾了,一点破绽也没有啊! “死吧!”乌鸦王大叫道。 此时布洛泽心如死灰,已经闭眼等死。 突然,侧面的小巷子里突然窜出来了一道巨大的黑影。 只听那个巨大的黑影用恶魔语喊道: “赛尔应您的召唤而来,主人!” q182一7七六 第五十八章:狂暴三头泥头车 那是地狱三头犬,赛尔(三儿)。 只见那头身披铁甲的三头猛狗犹如一辆失控的泥头车般冲了出来,那一幕让李奥瑞克回想起了自己穿越时候的场景,也让乌鸦王脑海里出现了走马灯。 李奥瑞克大声喊道:“三儿,创死他!” 正常人是不会跟泥头车硬碰硬的,所以乌鸦王也选择摇人。 “亲卫队!”乌鸦王连忙喊道。 几个乌鸦士兵立刻迎了上去,那几人都是乌鸦王身边的精锐,武艺高强,而且身穿重装。然而,你再他妈重装,能重得过这辆泥头车吗?狗子一个肩撞,就将几个士兵如保龄球一般倒的稀里哗啦。 三儿的战斗力有多强?先前李奥瑞克开着潜能激发才和他打了个五五开,这种大牲口,一拳头下去少说也是几百斤的力道,方的给你锤成圆的,圆的给你锤成扁的。这条猛狗在人群中乱杀,蛮兵之中没有一合之将,全都嗷嗷叫着抱头鼠窜。 然而乌鸦王打了这么多年的仗,期间也没少见过恶魔,不至于被吓破了胆。此时他定了定心神,喊道:“铁乌鸦!” 说罢,城墙上便飞下来几个手持铁链乌鸦士兵。这些人手里的铁链上面带着倒刺,末端是一把锋利镰刀,他们悬停在半空中,挥舞着手中铁链。李奥瑞克认得那东西,上辈子的世界里这武器学名叫“锁镰”,是岛国那边的奇门兵器,能长能短,攻击范围大,但是非常难操作。 然而乌鸦王这几个士兵抡起铁链来就仿佛是杂技演员,一看就是熟练工。只见那铁链就跟活的一样,笔直飞向三儿的身体,狗子光顾着乌鸦王了,却没看到注意到天上,顿时让那锁镰缠住了。 狗子穿着厚厚的盔甲,那锁镰倒也无法伤它,只是它让锁镰五花大绑,动弹不得。狗子靠着蛮力想要挣开身上的锁镰,可是那些“铁乌鸦”力气也不小,而且人多,一时间挣脱不开。 狗子被控,乌鸦王就想上前输出,他拎着明晃晃的马刀走上来,哪怕狗子护甲再厚,乌鸦王也能一刀砍下一个狗头,最多三刀,这狗子也就凉了。 高原人的士兵想要冲上去帮忙,但是乌鸦王早已组织起了防线,根本就冲不进去;狗子在怒吼,三个脑袋一起狂吠;李奥瑞克瘫痪在地,他能感觉到自己的腿在快速修复,但一时半刻也好不了;布洛泽趴在地上大喊大叫,急的朝敌人丢石头…… 看到布洛泽丢石头,李奥瑞克忽然受到了启发。我腿瘸了,手可没瘸啊!他立刻抓起了地上的长矛,“走你!”长矛飞向了一个乌鸦士兵。 李奥瑞克的力气还是比一般人大,那长矛“嗖”一下飞向空中,朝着铁乌鸦的脑门就飞去了。那个铁乌鸦就跟先前的狗子一样,注意力全在地面上了,完全没想到有人会偷袭。等他反应过来,就看到生锈的矛尖已经到了眉心,都来不及喊叫,“噗!”,就被爆了头。 铁乌鸦们和狗子本来就是势均力敌,拔河一样绷得紧紧的,谁先泄气谁就输了。这时乌鸦们突然少了一个人,狗子立刻感觉到压力小了,三个脑袋同时咬牙,臂膀奋力一挣,“咔嚓”一声锁镰就崩开了。接着狗子一把抓住那些铁链,吼道:“下来!”说着奋力一拽。 话说铁乌鸦的这个铁链安装的方式真有点缺德,为了更好的固定武器以及在空中发力,他们的铁链都是绑在手腕上的,轻易解不开,颇有“链在人在链没人亡”的感觉。所以狗子这么一拽,铁乌鸦们就稀里哗啦的掉了下来,他们在空中碰撞,摔成一团。 乌鸦王看到这一幕顿时感到大事不妙,一边喊着“增援!增援!”一边掉头就跑。 李奥瑞克也大声喊道:“三儿,别让他跑了,抓住他!” “好嘞!” 泥头车再次上路,一顿王八拳把挡路的蛮族士兵怼成了高速公路车祸现场,然后没跑几步就追上了乌鸦王。狗子“蹬蹬蹬”冲上去,肩膀一顶,使出一招“狗山靠”,狠狠撞在乌鸦王身上。 乌鸦王一声惨叫飞出去好远,不过这家伙倒也十分灵敏,他打了个滚立刻爬起来,接着往后跑。狗子连忙又接着追,可就在狗子刚一加速的时候,乌鸦王竟然杀了个回马枪! 乌鸦王这家伙不愧是老奸巨猾,他的狡猾不光是体现战术上,还体现在战斗上。狗子加速的时候,全身的力气都在脚上,而且往前猛冲的时候也不好改变姿态,这时候最没防备。乌鸦王显然早就料到了,就看到他突然一拧腰,身体带动胳膊,胳膊又带动手腕,甩鞭子一样砍一刀横劈。这一招“回马刀”又准又狠,位置还恰恰好好就在狗子肩上三寸,乌鸦王想必是要一刀砍下三颗狗头,完成三杀! 李奥瑞克连忙喊道:“狗子,躲开!” “你给我死!”乌鸦王的声音十分凶狠,就像从牙缝里挤出来的一样。 狗子也知道自己被算计了,左头惊叫、右头怒吼,唯独中间的脑袋保持冷静,说:“变身解除!” 说着,狗子突然变成了野兽形态,狗头人变成了狗头狗,两腿站立退化成了四肢着地,身子立刻矮了一大截,然后乌鸦王本能三杀的这刀就砍在了空气上。 李奥瑞克在后面看傻眼了——我艹,切形态躲技能?操作这么秀的吗? 狗子的变身似乎没有cd,也没有变身动画,刚变完狗又瞬间变回了人。此时乌鸦王那一刀用力过猛,用武侠小说里边的描述就是“招式使老了”,收不回来,结果就是中门大开,犹如开城投降的法国人一样,对着敌人摆出了热烈欢迎的姿势。 “你死我前头了,杂种!” 狗子一声怒吼,左手一招“黑狗掏心”怼向了乌鸦王心窝。 “砰!” 这一拳结结实实打在乌鸦王的身上,纵然他有盔甲也扛不住了,只见乌鸦王身体往斜上45°飞起三米,护胸凹陷下去小倭瓜那么大一个坑,人还没落地就开始吐血。“哐啷啷”一声,他的马刀也脱手而出,掉在了地上。 但乌鸦王不愧是曾经勇冠三军的蛮王,肋骨断了好几根,这么重的伤,还想爬过去捡兵器。 这时候狗子一脚踩住他的手腕,脚后跟一拧,“咔!”乌鸦王的手骨就碎了,乌鸦王痛得低吼。 这画面好熟悉啊,李奥瑞克和布洛泽不约而同的想到。 此时又有许多乌鸦兵冲上来救人,狗子一脚踩住乌鸦王,用恶魔语言喊道:“别动!不然我踩死他!” 敌人虽然听不懂恶魔语,但看形势也能看懂,于是都不敢上前。此时李奥瑞克捡起一根长矛支撑身体,他站起来,用蛮族语言喊道:“乌鸦王投降了!丢下兵器,降者不杀!” 乌鸦王其实还有一口气在,想说“我没有投降”,然而他一张嘴,嗓子眼里就全是血,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按理来说,战斗到这里就该收尾了。然而,李奥瑞克等了少许,却没见到任何一个乌鸦兵们放下武器,李奥瑞克感到诧异,不禁想到:这么有骨气的吗?老大都倒了,你们还不投降? 但更加奇怪的是,这些乌鸦士兵跑也不跑,战也不战,他们缓缓后退,然后扎堆站在一起,表情都十分的紧张。 高原人此时也注意到了这诡异的一幕,他们担心敌人有诈,就自发的组织起来,结成了防御阵型。 两方人马又一次僵持住了。李奥瑞克、狗子还有乌鸦王就在这两方人马的中间,李奥瑞克疑惑看着口吐鲜血的乌鸦王,说:“让你人的投降,我就饶你一条狗命。” 乌鸦王嘴里往外不停流血,大概是伤到了内脏。他咳嗽了几声,然后咧嘴笑道:“李,李奥瑞克……你以为你赢了?” 李奥瑞克疑惑的眨了眨眼睛,说:“不然呢,难道我看起来像是要寄的样子吗?” 乌鸦王说:“你根本就不懂蛮族的勇士,你就算杀了我,他们也不会投降。” 他说着竟然掏出半截烟袋来叼在嘴上,说:“老王逝去之日,新王加冕之时,当老乌鸦开始腐烂了,新的猛禽就会……” “砰!” 李奥瑞克一脚踹在乌鸦王脸上,把他牙都踹飞了,烟袋锅子飞出去好远。 李奥瑞克骂道:“还搁这儿装逼呢?小爷就问你一遍,投不投?不投全杀了!” 乌鸦王笑着:“李奥瑞克!要投降的是你!一旦我死了,那么我兄弟和儿子们就会竖起黑旗!成为新的蛮王。新王会带着我的十万大军将你们碾碎!而且,我还有巨人!”他大笑了几声,然后重重的咳嗽,“李奥瑞克!你尽管杀掉我好了,我的灵魂会在地狱的关口等着你!哈哈哈哈哈……” “砰!” 李奥瑞克又是一脚踹上,骂道:“你说你马呢?就算下地狱,咱俩去的地狱也不一样吧?再说了,你也不用到地狱里等我,你可以亲眼见证……” 李奥瑞克说着亮出了他的“巨人屠夫”,冷笑道:“亲眼见证我是怎么屠杀巨人的。” 他说什么?乌鸦王从李奥瑞克的眼睛里感受到了从容和自信,他不禁想到:李奥瑞克这个家伙,难道还有什么我不知道的底牌吗? “三儿!”李奥瑞克叫道。 “在!” “把他绑了,找个视野好的地方挂在城墙上——VIP中P,特等席!让他好好看着我是怎么打仗的。” “是!” 狗子便把乌鸦王带走了,蛮兵们似乎想上来抢人,但是李奥瑞克一个眼神,就将那些人震慑的不敢乱动。 高原人占据了城门,布洛泽命令士兵们赶紧将城门堵上,以免巨人突然杀回城内。李奥瑞克看到了这一幕,不禁说道:“布洛泽团长!把城门打开吧。” “打开城门?” 巨人就在外面呢!这种时候开城,是嫌自己死的不够快么? 还是说李奥瑞克还有底牌没出? 布洛泽望着李奥瑞克的脸沉吟了两秒,然后大声喊道:“好吧!打开城门!” ps:今天也是总计8000字的更新!⑧二76 第五十九章:春天的暴风雪 城门两开,金色的阳光照了进来,李奥瑞克朝着大门走去,只见夕阳镶在城门中,火烧云在天边蔓延。他迎着太阳走出城门,只见城外已经是人间炼狱。 巨人在城外的平原上追逐着精灵,那些怪物最矮的也有五米,他们穿着厚重的甲胄,任何箭矢、刀剑还有钝器都无法伤到他们,精灵人均游弓箭手,他们边跑边射击,可是箭矢打在巨人的盔甲只能打出一道白印,就算是刺进去了,也不足以伤到巨人的身体。 而巨人们却可以轻而易举的杀死精灵士兵,这些巨人拿着原木大棒,或者是极宽的钉耙,在巨人身高的加持下这些重型武器变得十分恐怖,耙子每次扫过地面,都会像是联合收割机将一大片泥土掀起来,任何人若是碰到了一点,就会被卷进泥土压成肉饼,或者被掀翻到天上。一些蛮兵们跟在巨人身后,抽空上去补刀,屠戮那些受伤的或者是挂单的精灵士兵;还有一些蛮兵在城门的缺口处和高原人其他的军团交战,也有到处逃窜的,或者是原地待命的,场面十分混乱。 李奥瑞克还看到了精灵女王的身影,她的本体骑着一匹银色鬃毛的独角兽,穿梭在巨人之间,在战场上游走。她挥舞着法杖来释放金色粉尘来干扰巨人的视觉,同时又用法杖上的刺刀和敌人骑兵交战,女王罗米兰外表虽是个娇弱女子,但骑马打仗的本领却比男人还出色。 他还看到了一个穿着全封闭铠甲的强壮武士,那人大概是塞拉维,这个傀儡师操控着自己的铁甲在和兽人们进行肉搏。她武器不知道丢到哪里去了,那巨大的拳头上沾满了血,盔甲上满是划痕和凹陷。 还有一只体型堪比亚洲象的巨龟,这巨龟缩成龟壳,两个巨人对它又打又踩,可它纹丝不动。 此时头顶穿来了乌鸦王的骂声,李奥瑞克抬起头,看到乌鸦王被一根绳子吊在城门上面,捆得像是个蚕蛹。乌鸦王此时瞪着李奥瑞克,大声喊道:“李奥瑞克,图卡鲁部队的勇士会为我报仇的!到时候他们也会把你挂在城墙上,然后挂上七天七夜,让你风干成一块腊肉!” 李奥瑞克面无表情看着他,然后移开了视线。 “全军,原地待命!”他大声说道。 原地待命? 后面的士兵们都看不懂李奥瑞克这条命令了——让我们原地待命?难道您自己冲上去送吗?大家面面相觑,交头接耳,怀疑自己的耳朵。 血矛团的克洛泽本来也是怀疑的,但经过这么多次战斗之后,他已经对李奥瑞克的能力心悦诚服。他喊道:“血矛团,原地待命!”团长发话了,众士兵立刻安静下来。 在下达了这样一条奇怪的指令之后,李奥瑞克独自朝着巨人走去。 插在地上的箭矢犹如一片带羽毛的灌木丛,平原之上铺满了尸体,还有许多半死不活的伤兵在哀嚎。在这个年代,有时候受伤还不如死了好,因为医疗水平太差了,战场受伤约等于死亡。那些士兵们往往会在破伤风的折磨下慢慢死去,还不如直接死了来的痛快。 李奥瑞克来到了这片尸体中间,此时城墙上的乌鸦王大声喊道:“杀了他,杀了他!巨人长兄阿比巴莫!你听见我说的话了吗?杀了他,杀了李奥瑞克!咳,咳咳咳咳……”乌鸦王的嘶吼声和咳嗽声都被喊杀声淹没了。 此时,远方的罗米拉看到了李奥瑞克的身影,她看到李奥瑞克独自走出城来,不禁惊恐的瞪大眼睛。李奥瑞克大人,他要干什么?他的士兵呢? 夕阳西下,暮光逐渐消失,夜色取而代之。冰凉的晚风卷着血腥味在战场上肆虐,仿佛死去的怨魂和牺牲的英灵还在无休止的战斗。野狼城从来都不是和平的地方,李奥瑞克所站的地方是战场,亦是古战场,他靴子地下的泥土掩埋了一波又一波的牺牲者。这片大地就如同吃人的野兽一般,吞噬着弱者、愚者和败者。 他知道,当他亮出巨人屠夫的那一刻,这片土地又将吞噬无数的灵魂。 他举起剑来。 “巨人屠夫”在夜色下闪烁着寒光,就像是高原冰宫上万年不化的坚冰。传说这把武器是用深埋在冻土中的冰龙牙齿铸成,也不知是真是假。但是,此时的巨人屠夫确实冰寒刺骨,李奥瑞克隔着手套,都能感觉到它的冰冷,那感觉就仿佛是手里握着一把冰锥似得。 巨人屠夫在这之前从来没有过如此寒冷,剑柄反而是有些温热的。但这次不一样,寒冷的气流在李奥瑞克身边扩散,他脚下的鲜血结了美丽的冰花,四周的野草挂了霜,后面的士兵们不禁抱住了自己的身体,每次呼吸都会口吐白烟。 几位军团长来到城门口,也冻得瑟瑟发抖,他们的眉毛上挂了霜,脸颊也变得通红。菲利普裹紧了衣服,说:“现在不是春天么?这怎么回事啊。” 米兰爵士问道:“也许因为这里是北方?” 菲利普说:“野狼城都不下雪的,也算北方吗?” 米兰爵士转头问道:“雪?你见过雪吗?” 菲利普摇头说道:“没见过。” 米兰爵士道:“那你提雪做什么?” 菲利普皱起眉头,说道:“你这家伙讲话就没逻辑!我是说以下雪为分界线,可以判断这个地方算不算北方,重点不是雪,是下不下雪,如果这个地方下雪,那这里就算是北,如果这里不下雪呢,应该就算是南……” 米兰爵士说:“可是你没见过雪,怎么知道它下不下呢?” 菲利普气得骂道:“他妈的,你这个蠢驴,我就算没见过雪,难道还判断不出来是否下雪?如果天上飘下来冰凉凉的小白花,那就是下雪了,你懂吗?” “多大的白花啊?”米兰爵士比划了一个桃子那么大的圆,“这么大的花吗?” 菲利普沉吟少许,说:“呃……也许还要小点。” “要多小啊?” “呃,至少也有芒果那么大吧?” “是圆的?” “好像是六边形的。” 米兰爵士笑道:“六边形?瞎扯!怎么会有六边形的呢!又不是雕花。” “反正是书上写的。”菲利普耸肩,不置可否。 就在这时候,一片冰凉的东西落在了米兰爵士鼻子上。 “下雨了?”米兰爵士摸了摸鼻子。 菲利普抬头,看着天上飘下来的白色物质,喃喃道:“这是什么东西?柳絮吗?” 米兰爵士说:“柳絮怎么是凉的?” “不知道。” 米兰爵士抽了抽鼻子,说:“不是柳絮,我柳絮过敏,要真是的话,我早就打喷嚏了。” 菲利普拿手接着那些冰凉的柳絮,说:“那这是什么啊……”他仔细看着手中那些小颗粒似得东西,忽然惊呼道:“这,这是……六边形!” 米兰爵士也惊呼道:“什么六边形?给我看看!” 菲利普兴奋地叫道:“你仔细看啊!这些小白点都是六边形的,每一个都是,但很快就变成水了!所以这个东西莫非就是……” 这时候一直没说话的布洛泽开口说道: “这是雪。” 众人纷纷惊呼起来,问道:“真的?这真的是雪?” “千真万确!”那个不苟言笑的布洛泽脸上绽放出了笑容,激动地说道:“我年轻时候去过北方!见过一次雪!跟这个一模一样的,这真的是雪!” 一听这话,门口的士兵们和将领们都兴奋地像是孩子一样,一时间,他们不觉得寒冷,也忘记了这是在战场上,人们都大声欢呼起来,举起手来接着天上的雪花。 “六边形!” “好冰好凉!” “真的能团起来啊!你看我这个小雪球……走你!”“啪!” “好漂亮啊,我要给我妹妹带一点回去!” “带回去就都化了吧?你看这东西化这么快的……” 蛮兵们也被这场突如其来的大雪震惊了,对他们来说,下雪可不是个好征兆。他们迷茫的看着天空,甚至有些人竟然绝望的哭了起来。 此时,米兰爵士得意的拍着菲利普的肩膀,说:“你看,我说的对吧?野狼城算北方!” 菲利普翻了个白眼,没有搭话。 而此时布洛泽说:“蠢货,野狼城算什么北方?这里冬天都不结冰,也从来都不下雪的。” 米兰爵士生气的说道:“可这不是下了吗?你看!”他张开双手,展示着湿漉漉的手套。 布洛泽说:“是他。” 布洛泽望着那个屹立在风雪中的男人。 “李奥瑞克,是他把雪呼唤来了。” 人们望着李奥瑞克,只见他手持巨人屠夫,像一尊雕塑的似得站在风雪之中。那片下雪的云就飘在他头顶,呼啸的风雪在他身边盘旋,仿佛是白色的精灵在围着他起舞。 菲利普瞪大眼睛,问道:“李奥瑞克?他怎么做到的?” 米兰爵士也问道:“他叫雪来做什么?” 布洛泽说:“我不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但是……” “传说,那洁白的雪花里寄宿着高原人的灵魂。” “每当死去的先人们想念孩子的时候,他们就会化作一场大雪降临人间。” “等他们看到孩子们的笑脸、看到了和平的国家、看到了地里的庄稼,他们就会悄无声息的融化成水,滋润这片土地。” “于是,来年土地就会丰收了。” “所以,这是来自故土的雪。” “是故土的英灵,来见我们了。” 就在布洛泽说完的那一刻,天上突然狂风大作,雪片如鹅毛,风声如狼嚎一般的刺耳。 暴风雪,暴风雪就要来了! Ps:前有加更,所以翻页→ q1吧一7七 第六十章:英灵复苏(两更) 狂风大雪席卷了这片无冬之地。呼啸的风雪 吹得人东倒西歪 城墙上的乌鸦王在自言自语:“雪?野狼城为什么会下雪?” 这片奇景让战场也冻结了,一种莫名的恐惧笼罩在蛮族士兵的心头——诡异,太诡异了,迄今为止这片战场上出现的一切都太诡异了!四月的野狼城竟然会下雪,为什么?下一刻又会发生什么? 巨人们也变得迟疑起来,他们对雪并不陌生,因为他们本就出生在北方。但即使是北方,也不该在四五月的时候下雪啊,传说异常的天气意味着“撼天巨人”的愤怒,那么这位天神为什么发怒?是因为我们做错了什么事情吗? 精灵也是一样,混血精灵居住的土地也是看不到雪的。只是他们比高原人更年长,阅历也更丰富,他们知道这是雪。而且他们对魔法元素更为敏感,许多人已经从雪片中感受到了魔法的痕迹。藏在陆行龟体内的老摄政王说道:“有人在召唤风雪!是谁?”铁甲里的塞拉维则说:“这不是普通的天气魔法啊!好纯粹的力量。” 女王罗米拉什么也没说,她望向城门,看着李奥瑞克的身影,心中思绪万千——当初决定追随李奥瑞克这位高等精灵的时候,长老、贤人、法师和祭祀们争论了三天三夜,她心中也充满了担忧、焦虑和恐惧。但最终她还是决定去追随心中的正义,因为她知道,这可能是混血精灵最后一个洗刷耻辱的机会了。不然再过一二百年,她们必定会亡国灭种,沦落成跟哥布林、巨魔还有蜥蜴人一样野蛮种族,甚至是被蛮族彻底吞噬、同化,成为蛮子的奴隶。 这一路上她都在担忧,她害怕李奥瑞克并不是高等精灵,害怕这人只是个骗子,害怕他们会被蛮族联军打垮…… 我的选择正确吗?她此时扪心自问,李奥瑞克大人,请给我答案吧! 罗米拉·葛莉卡将在这里见证您的奇迹! 此时,在暴风雪中央的李奥瑞克长出了一口气。 好冷啊,他感觉自己的血都在冻结。 但是,这种异象也意味着魔法生效了。 李奥瑞克紧紧握着武器,他能感觉到那股冷气顺着剑柄蔓延到他的手臂蔓延,它钻进袖子,爬上后背,穿过他的皮肤,融入他的灵魂。 忽然,他听见脑海中有个声音。 “我勇敢的孩子。”那个声音用厚重的古代语言说道。 “我已见证了你的勇敢。” “现在,你也将见证祖先的勇气。” “请把你的身躯借我片刻。” “待我召集旧部,便归还于你。” 他知道,那是旧王的灵魂在与他对话。 “请。”李奥瑞克闭上眼睛。 接着他感觉到一阵剧烈的头痛,仿佛那暴风雪直接灌进了他脑子,然后他身上的肌肉不由自主的颤抖起来,又过了几秒钟,他猛然张开眼睛! 他的左眼仍是往日黑色,右眼却变成了美丽的冰蓝色,里边还有放射状的浅蓝色纹路。传说古代高原人的皇族才会有这种颜色的瞳孔,使得他们能够看清白雪中的雪貂,还有天上雄鹰的羽毛。 此时,城墙上的乌鸦王感觉到了一股从灵魂深处蔓延出来的恐惧,他大喊道:“巨人,阻止他!立刻阻止他!” 或许是听到了乌鸦王的声音,亦或许是感受到了同样的恐惧,本来正在猎杀精灵骑兵的巨人们纷纷朝着转身来。巨人长兄阿比巴莫一声咆哮,巨人们便朝着李奥瑞克这边发起了冲锋。 接着,李奥瑞克张开嘴,两个声音异声同口,用古代高原语言说道: “王已苏醒!” “士兵为何还在沉睡!?” 霎时间,天空上出现雄壮的号角声,那声音如雷声一般震耳欲聋,让人心生敬畏。然而那号角的音调起伏,却当代高原人的号声如出一辙。在场的高原人刚一听那声音,就感觉起身上在鸡皮疙瘩,再多听几秒,眼泪就会情不自禁的涌出来。 远古的号角从天上来,死去的英灵在泥土上重生。 英灵们以战场上尸体为媒介重生了,李奥瑞克身边的数百具尸体上面冒出了白色的烟雾。这些烟雾在空中凝结、变形、重组,然后变成了一个个白色的人影。 由古代英灵组成的军队正在迅速集结。高原人和蛮兵都惊讶的看着这一幕,高原人大多数士兵都没学过历史,早就遗忘了二百年前的往日,来这里打仗也只是为了混口饭吃。然而,即使是他们,也在冥冥之中感觉到了自己与那些幽灵之间存在某些联系。幽灵看似诡异,他们却不感到畏惧,反而心中升起了一股莫名的亲切感。 但对于蛮兵来说,这一幕就太惊悚了。他们眼睁睁看着一群幽灵从尸体上飘了起来,这些灰白色的人形散发着难以描述的杀气,只是看着他们,蛮兵们就会觉得浑身发抖。那感觉就像是老鼠见了猫。 巨人们更是陷入了莫名的恐惧中,他们看着这些还不到自己膝盖高的小东西,竟然踌躇着不敢上前。任由乌鸦王怎么叫骂,也无济于事。 接着,那个白色的幽灵从李奥瑞克身体中走了出来,那一刻李奥瑞克感觉自己的精神力瞬间被掏空,就仿佛是通宵了三天三夜一样头晕眼花。他强行支撑着身体,眼看着那幽灵继续前进。 幽灵模糊的白色身躯越来越清晰,李奥瑞克看到了他盔甲的轮廓,看到他那如幕布一般厚重的战袍,看到他如巨大的角盔,还有冻结的伤口,以及插在身体里的箭矢。 苍白色的大军就守护在王的周围,他们穿着长袍,身着复古的“高原熊凯”,身影几乎和暴风雪融为一体,仿佛一道矗立在绝壁上的城墙。 此时那那白色幽灵转过身,他的面孔仍是模糊的。接着,他朝着伸出手来,似乎在索要什么东西。李奥瑞克心领神会,便将巨人屠夫的剑柄递到他手上。 白色的幽灵接过剑,突然身上爆发出了刺眼的白光。 “轰!” 那光芒就像是一颗闪光弹,在场所有人都在那一瞬间失明了。那些巨人被这光一刺,更是痛苦的哀嚎起来,一个个都瞎了眼睛。 过了几秒之后,光芒逐渐消失,人们的视力也渐渐恢复。 李奥瑞克离得最近,却是第一个睁开眼的。 他虽然早有预感,一睁眼就会看到什么不得了的东西。然而当他真正看到那一幕的时候,还是被眼前的场景震惊到目瞪口呆。 那是鲜艳的火红色。 古代高原人身居苦寒之地,人们无比崇拜能带来温暖的火焰,因此火红色也成了最高贵的颜色。除了北疆王的皇家卫队,没有任何人一支军队有资格涂上这种颜色。 战场之上那些白色的英灵都恢复了色彩,二百年前的火红点燃了这片土地。那些生活在沼泽地的高原人从未见过这么旺盛的红,沼泽的染料只能染出黄、绿、蓝、黑,最多也只是褐色,绝对无法染出这样的红。就算是能染出来,恐怕这些苟活在沼泽里的高原弃子,也没有胆量将那血似的颜色披在身上。 凡是懂一点历史的人,都曾经幻想过二百年前祖先的模样,但没有任何一个人能想到,那时候的人会披着这么鲜艳的战袍,在白雪皑皑的高原冻土与敌人作战。 “呜呜呜呜呜呜——!”巨人发出了一阵哀嚎。 看到这颜色瞬间,巨人传承自祖先的记忆开始回溯,他们猛然回想起了被人类支配的恐怖,吓得转头就跑。 然而现在一切都晚了,旧王举起自己的剑,高声说道:“狙击组!” “是!” 一百个身背重弩的强壮士兵单膝跪了下来。 李奥瑞克从后面看到,这些强壮士兵的背后,背着一把十分夸张的弩。那东西的大小比一般的手弩大上好几倍,体积接近于小号的床弩,这种东西绝不是一两个人能够操控的,光是上弹就做不到。 接着另一排士兵走上前来,从他们从后背上卸下那些夸张的重弩。 那些重弩下面有铆钉支架,第二排士兵就将重弩固定在地面上,然后抄起锤子来狠狠的砸,,咣咣几下就将其牢牢固定在泥土里边。于是那东西就变成了一台简易的床弩。这时候刚才背着弩箭的壮汉开始两人一组来为床弩进行装弹,李奥瑞克注意到,那些弩箭的上面都连着结实的绳索。 这时候塔戈瑟斯喊道:“猎人组!” 此时大约两百个穿着红色披风的骑士从队伍中走了出来,骑士们宽大的肩膀上坐着一只雪鹰,身后还跟着一大群白足黑背的高原猎犬。随着塔戈瑟斯一声令下,雪鹰腾空而起,骑士们朝着巨人发起冲锋,猎犬紧随其后。 苦寒之地物资贫瘠,只有最好的猎手,才能在那种地方生存,传说古代高原人有秘不外传的驯兽术,他们一手雪鹰一手猎犬,在荒凉寂寥的雪原上寻找猎物,夜出昼归,在黎明时候为全家带来肉食、皮草和草药。 这种技能也融入到了战争之中,骑士们能训练这些野兽来为自己作战。他们呼喊着口号,命令雪鹰俯冲,让猎犬变阵。李奥瑞克发现自己居然能听懂那些口号!这些呼唤野兽的口号,属于动物交流里边的兽语。这些英灵居然都懂兽语术? 此时,骑士、猎犬还有雪鹰形成了十几个立体的阵型。 每十名骑士一组,负责狩猎一个巨人,这十名骑士又带着五十条狗和十只雪鹰。他们在荒原上疾驰,就像是一道流动的红色丝带。 巨人那巨大的双腿使得他们每一步都能跨出好远,然而就算速度再快,也快不过天上的雪鹰。这些雪鹰俯冲下来,用镶嵌着钢刃鹰爪猛攻巨人没有盔甲保护的脖子、关节还有脸。雪鹰的钢爪极其锋利,每次俯冲都能掀起巨人大块的皮肉,很快巨人的脸就变的鲜血淋漓。 于是巨人们不得不放慢脚步来对付这些雪鹰。然而他们稍一迟疑,后面的猎犬就咬住了他们的脚后跟。 雪原的猎犬非常凶猛好斗,一旦嗅到血腥味就会舍生忘死的发起进攻。这些猎犬口中叼着锋利的刀,那些刀柄和猎犬的牙齿十分契合,牢牢地固定在口中。它们开始集中攻击巨人的足跟,切割他的肌腱。 于是巨人陷入了两难的境地——如果猎人捂着脸奔跑,那他们就会被猎犬切断肌腱;如果他们停下来和猎犬战斗,那他们就无法拿双手保护脸部,那么雪鹰就会啄瞎他们的眼睛。巨人们只能停下来对付这些野兽。 此时那个最高大的巨人,也就是巨人长兄阿布巴莫,他大声喊道:“杀了这些畜生!” 巨人们于是不再乱跑,而是挥舞起了巨大的武器战斗。巨人一旦下决心战斗,那么猎犬和雪鹰肯定不是对手。也就是在这时候,猎人组的骑士们冲了上去。 这些骑士的武器是曲棍球棒似得长杆,他们迅速绕到了巨人背后,然后借着战马的冲击力,狠狠用这些钝器敲打巨人的双脚。猎犬在正面吸引巨人的火力,骑士们就绕到后背给巨人修脚。 李奥瑞克注意到,这些古代英灵其实并没有比普通士兵更强壮,装备也不见得更好,但他们训练有素,配合默契,而且经验丰富。如果二百年前的高原人士兵都是如他们一样,也难怪那时候北疆王的帝国能纵横万里,霸占中土、北境和高原。 不过围猎巨人的行为是极其危险的。虽然骑士和猎犬配合默契,但当巨人的大耙子砸下来的时候,人们根本就没有躲避的空间。先是又不是黑魂,翻滚没有无敌帧,那钉耙如犁地一般从土地上推过,人们根本就躲不开。 所以,猎人们在这一过程中也付出了很大伤亡。不过,即使是眼看着同伴被巨人踩成肉泥,英灵们也没有退缩,即使体验过一次死亡的滋味,他们仍能从容的赴死,就如同二百年前那样。 看到这一幕李奥瑞克不由得担心起来——英灵们不会输吧?这样真的能杀死巨人吗? 他不禁望向北疆王塔戈瑟斯那坚毅的背影,期待着王能给予回应。然而特格瑟丝只是如高山一般的屹立在风雪之中,他从容淡定,一动不动。看着那个男人,几秒之后,李奥瑞克心里的担忧也渐渐消散了。 就这样,猎犬、雪鹰和骑士们一个个的死在巨人脚下。然而他们不是白白牺牲的,随着高强度的战斗,巨人的速度变得迟缓,他们大口喘息,胸膛剧烈起伏。 这些巨人力量强大,但耐力和爆发力都不太行,他们的心脏光是维持这么大躯体的生存就已经十分勉强了,不足以支撑他们持续高强度的战斗。 就在巨人的疲劳程度突破某个阈值的一瞬间,塔戈瑟斯高声说道:“狙击组,射击!” “砰!” 后面的“狙击组”朝着巨人们射出了弩箭。 原先那些巨人乱跑乱动,弩箭不好瞄准,现在这些家伙全都累得动弹不得,立刻就成了狙击组的活靶子。连着绳子的弩箭刺入了巨人的身体,可以看出士兵们是瞄准巨人下身射击的,大部分弩箭都卡在了巨人的腿部。 三角箭头牢牢卡在巨人的肉里,巨人们全都痛得惨叫起来。 “拉!”塔戈瑟斯说道。 壮汉们抓紧绳子,一齐用力,巨人本就吃痛,这么一拉,顿时摔倒在地。 “轰!” 巨人们一个接一个的倒下,仿佛多米诺骨牌一样。沉重的身体砸在大地上,雪片卷着泥土飞扬起来。看到这一幕,高原人都纷纷欢呼起来。 巨人虽然力量强大,但自身的平衡性并不是太好,加上穿着沉重盔甲,一旦摔倒就再也爬起来。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战斗就结束了。摔倒的巨人仍旧个刀枪不入的铁疙瘩,而且仍旧具备着强大的杀伤力。这些怪物在地上挥舞着巨大的四肢,奋力挣扎着,在地上掀起大片的泥土和草皮,任何人若敢接近,立刻就会被砸成肉泥。 这时候塔戈瑟斯喊道:“猎杀组!” “在!” 最后的二百名士兵出列。 令人惊讶的时候,猎杀组的士兵竟然全都是矮小的侏儒。 ps:这章5000字。 然后,大高潮不断章,今天要让各位读者老爷爽到 前有加更,所以翻页→ @q@q@群一六吧衣7 第六十一章:高原人的王(三更) 自古以来,军队挑选战士都要选择人高马大的壮汉,这些侏儒是没有参军资格的。那为什么国王的亲卫队会使用侏儒呢? 但李奥瑞克知道,那些小矮子其实不是侏儒,而是半身人。他曾经从小说里看过这些东西,说是半身人是个生活在高原的蛮荒部落,后来他们的酋长被北疆王的武勇折服,这才成了帝国的封臣,此后半身人就归顺于高原人了。这些半身人由于天生身材矮小,所以从心底仇恨巨大的生物。他们在加入高原人之前,就曾经大张旗鼓的猎杀过巨人,是天生的巨人猎手。 北疆王是战争之王,也是仁慈和博爱之王。他对所有士兵一视同仁,只要你能勇敢作战,那他就会给你最锋利的宝剑和最坚固的盔甲,还有最适合你的岗位。因此,他将这些受人鄙夷的“卑劣种族”也纳入了自己麾下,并且让他们担任自己的亲卫队。 半身人骑着马奔向巨人,由于他们太小了,一匹战马上面竟然能坐四个人,很快他们就来到了巨人面前。 传说老鼠能杀死大象,因为老鼠可以钻进大象的耳朵和鼻孔。这传说真假姑且不论,但半身人是真的可以杀死巨人的。这些巨人见了半身人,就如同见了鬼一样惨叫起来,他们疯狂的挥舞四肢,试图踢飞这些“老鼠”。 而半身人面对狂暴的巨人,却没有一丝的畏惧,这些小家伙竟然比高头大马的骑士更加勇敢,就迎着巨人的攻击冲了上去。巨人的大手挥过人群,半数的半身人被巨人踢飞或是砸成肉饼,然而剩下的人却悍然爬上了巨人的身体。 李奥瑞克此时心想:巨人全身甲胄,所有的要害部位都在铁甲的保护下。而那些半身人手里只有两把长匕首,要怎么杀死巨人? 下一刻,这些半身人英灵给了他答案。 他们竟然能如虫子一般从巨人盔甲的缝隙里钻进去! 半身人太小,身体也十分柔软,据说他们体内软骨的数量比人类多出来三倍,这使得他们可以如猫一般钻进老鼠的洞,让他们可以掘地三尺,从每一寸缝隙里寻找食物。 接着,巨人们发出了极度痛苦的惨叫声,半身人正在他们的盔甲里大搞破坏,锋利的双刀能够轻易剖开巨人的皮肉,尽情的放血!没过几秒种,巨人盔甲的缝隙中开始往外渗出深红色的血浆。 在剧痛的折磨下,有几个巨人竟然挣脱了弩箭的束缚,硬生生的从地上爬了起来。猎人组纷纷后撤,然而巨人也心思管那些猎人了。这些巨人什么也不管了,发疯一样拆掉自己的盔甲,又脱了衣服,试图将那些“虫子”揪出来。 巨大的盔甲砸在地上,雪和泥沙四溅,巨人连忙寻找那些啃咬自己皮肤的虫子。然而他们却惊恐的发现,身上看不到哪怕一个半身人!他们的身躯上,只剩下一个个的血窟窿。 原来半身人已经钻进了他们的体内。 接着,巨人们开始抽搐、吐白沫,他们再次摔倒,身体扭得像是一只青虾。人们隐隐约约能看到,巨人的皮肤下面有什么东西在蠕动着……突然,有个巨人的肚子隆起一个大包,那巨人本来已经失去了意识,此时猛的睁开眼惨叫起来。接着那个大包“噗!”一下破了,一个血淋淋半身人刺破他的肚皮钻了出来,然后,那半身人换了个气,竟然又钻了回去。 没有生物能承受这种痛苦,哪怕是巨人。就这样过了没多久,所有的巨人就都咽气了。此时猎人组的人确定巨人猎杀成功,便吹响了收队的口哨。吹了三声之后,巨人的尸体上隆起了一个个的小鼓包,然后半身人们就这样破体而出。 只见他们浑身鲜血淋漓,表情却有些意犹未尽。而且他们手上还都拿着战利品,有人身上扛着一截巨大的、恶臭的肠子,有人拿着一大块肝脏,有人举着胆囊,还有人拎着一块棉被那么大的人皮。 在场的所有人——无论是蛮兵还是北伐军,都被这一幕吓得头皮发麻。 也难怪巨人们会这样恐惧了——换做是人类,也会害怕能钻进自己身体里的虫子。 克洛泽喃喃道:“这根本不是战斗,而是一场狩猎。” 巨人倒下了,蛮兵们最后的希望也消失了。 其实当巨人开始逃命的那一刻,蛮兵出现了大规模的溃败。现在众人缴械投降,也只是水到渠成的事情罢了。 此时,城墙上的乌鸦王那最后一口气也泄掉了,他张着大嘴,如野兽一般怪叫了几声,然后便开始剧烈咳嗽,接着大口的吐血。狗子连忙将他提了上来,但不等解开绳子,人就咽气了。 塔戈瑟斯打了个手势,于是乐手吹起了收兵的号角。受伤的英灵们互相搀扶着走了回来。半身人的英灵与高原人的英灵击掌,强壮的高原战士蹲下身,让半身人爬到了他们肩膀上,然后他们便扛着自己的好兄弟往回走。半身人挥舞着沾满鲜血的匕首耀武扬威,高原英灵也放声大笑,亮出胳膊肌来展示自己的肌肉。 英灵们在塔戈瑟斯身边会和,大家收起武器,开始庆祝胜利。有几个半身人将缴获来的巨人内脏铺在地上,然后摆成了一副人体图;另一个高原人英灵捂着鼻子走过来,捧了一把雪将那些腌臜掩埋,然后指着半身人们用方言笑骂起来。接着半身人拿雪球追着高原人打,高原人就用盾牌铲起大把的雪丢到半身人脸上,有个狡诈的半身人将雪球塞进他的后脖子,高原人惊呼一声,与那家伙打作一团…… 北疆王也与英灵们一起击掌,拥抱,大笑,解下腰间的酒壶跟大家分享美酒。 那些活着的高原人士兵也被这一幕感染了,有些人想上去和他们问好,说些感谢的话,或是加入他们。 此时李奥瑞克用手势将士兵们拦住,摇了摇头。 “他们要走了。” 人们朝着祖先的英灵望去,这才发现,不知何时起英灵们身上的红色消失了,又变成了灰白。渐渐的,他们开始模糊,笑声也越来越远…… 塔戈瑟斯站在人群中,他脸上的笑容逐渐凝固了,他朝着风中的英灵伸出手,仿佛还想挽留什么似得。然而风雪一过,那些人影便消失的无影无踪。 李奥瑞克走上前去,说:“塔戈瑟斯陛下,到时候了。” “嗯。”王看着这片雪原,眼神中有着无限的留恋。 “真是一场美梦啊,李奥瑞克。” 塔戈瑟斯身上的颜色也消失了,他仰起头,将酒壶中最后一滴酒倒进嘴巴。 “没想到都过了两百年,我还能再做这样的梦。” “谢谢你,年轻人。”他笑着说道。 李奥瑞克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他只得行了一礼,在李奥瑞克身后,其他的高原人也自发的一起行礼。 塔戈瑟斯点了点头,说:“战士们沉睡了。” “王也该休眠了。” 最后一刻,他走上来,将“巨人屠夫”还给了李奥瑞克。 那位两百年前的旧王说道: “孩子。” “拿好我的剑,成为新的高原人之王。” “你有成为王的气量。” 说罢,塔戈瑟斯也消失在了空气中。 英灵们就这样消失了,仿佛从来没有来过,土地上的冰雪也瞬间消融,连一滴水都没留下。 天晴了。 一切都结束了。 李奥瑞克此时心力交瘁,但他现在还不能休息,李奥瑞克转过身对士兵们,说:“你们……” “李奥瑞克!”布洛泽站在他面前,神情激动。 “什么事情?” “那个人是塔戈瑟斯对吧?” 布洛泽眼睛通红,声音哽咽, “那是两百年前的旧王之魂魄,对吧?” 李奥瑞克沉吟少许,然后点了点头。 接着,布洛泽肃然说道:“我能听懂一些高原人的古代语言,我听到他说的话了……” 李奥瑞克一惊,立刻说道:“停!” 布洛泽心领神会,他将那句话语憋在心里,然后行了一个普通的军礼。 “李奥瑞克……大人。”他嘴唇颤抖着,尽量压着声音说道,“我愿用余生为您效忠,请您给我这个机会吧。” 李奥瑞克点了点头,说:“那当然了,团长,以后用你的地方还多着呢。” 春风轻拂这片土地,驱散了一丝血腥;看着满地的尸体,胜者心中没有太多喜悦,败者心里也无悲伤,只剩下对生命的敬畏,庆幸自己还活着。精灵们重整部队,蛮兵们不知所措,高原人望着北方的荒野浮想联翩…… 一只乌鸦落在乌鸦王的尸体上,啄食起了他那暗淡的眼睛。 李奥瑞了大声说道:“好了,打扫战场,救治伤员,这些不用我教你们怎么做吧?” “是,大人!” …… 野狼城大战结束十天后,大沼泽,绿野平原,望北城—— 望北城是沼泽地的首都,也是现在高原人的主要聚集地。其城市的繁华虽然比不上富饶的中土,但在沼泽地里也算是一颗泥水中的明珠,也是一个“七彩的漩涡”。 七彩的漩涡——这个词是沼泽居民的典故,说是在沼泽的池塘上,总能看到彩色的漩涡。不懂事的渔民就会被那美丽所吸引,撑着竹筏过去一探究竟,然后那漩涡里就会出现双头的巨蟒,或是长角的蛟龙,将人一口吞噬。 七彩的漩涡,那是魔兽捕猎动物的陷阱,后来也被用来形容那些美丽的、充满了吸引力的、却又十分致命的事物。 望北城便是如此,它吸引着周边的一切事物,也贪婪的吞噬着一切。农民扛着满满的稻米、糖和麻布走进来,带着酸痛的肩膀和几个铜板走出去;年轻的劳工带着一身力气走进来,出去的时候却拄着拐杖,瘦得只剩骨头;美丽的姑娘到这里来寻找自己的王子,却只能得到私生子,而且还不知道父亲是谁。 好人进来,弄丢一身良善;坏人进来,如鱼得水。穷人来了,敲骨吸髓;富人来了,享尽奢华,还能潇洒离去。 大富赚小富的钱,小富吸平民的血,平民瞧不起穷人,穷人对着“卑劣种族”吐痰,骂道:“呸!哪来的杂种,滚出我们的城!” 虽然每一座城市都存在“地位金字塔”,但像是望北城这样赤裸裸的,也实属罕见了。 凌晨五点,有个独眼的报童在街上边跑边喊。 “捷报,捷报!前线捷报!” 报童是个独目人,个子瘦小,皮肤灰绿,只有一只眼睛竖着长在额头上。传说独目人是独眼巨人的后代,然而贫瘠的沼泽地养活不了强壮的独眼巨人,加上独眼巨人中的一些堕落个体竟然与地精苟合,就诞生了这种生物。 独目人的地位在“卑劣种族”里属于下等,但还不是最差,因此还能做诸如报童这样的“体面差事”。 他每卖出五份报纸,就能有一个铜角,十铜角就是一铜板(铜币),几个铜币能吃一顿有肉有酒的好饭。报童一天要是卖得好,能赚上三个铜币,在同龄人来说,这份工作已经算是肥差。 不过,五点卖报也实在是太早了。越是繁华的地方,夜生活就越多,人们起的就越晚。 报童的嗓子尖锐刺耳,就像个被捅了一刀却没死的鸡一样,扑腾着膀子,发出刺耳的声音。他从大街跑到小巷,又从小巷跑上楼梯,他窜过桥梁、广场和刚刚开张的集市,不停地吆喝着。 突然他头顶的窗户开了,然后一盆凉水泼了下来。报童连忙捂住他唯一的眼睛。 一个粗略的酒保探出头来,挥着长满黑色硬毛的胳膊骂道:“叫你妈的丧呢?你这小瘪三!这还不到五点钟,鸡都嫌你闹腾!你今天晚上就瞎眼!今晚就瞎!” 接着酒馆的老板也挤出个脑袋来,吼道:“你个脑门开眼的小杂种,头顶生疮屁眼拉虫的晦气脓包,老子正在梦里日魔族的大妞,刚脱了裤子,就让你喊醒了,你他妈怎么赔我啊?” 那独眼的报童被泼了水还挨了骂,反而觉得幸运,毕竟那不是开水或者粪水,挨骂也好过挨打。 他抖了抖身上的水滴,然后从防水的包里拿出一张皱巴巴的报纸来,说: “捷报!看看吧,新鲜热乎的报纸,先生们连夜写出来的!” 那个酒保揉了揉猩红湿润的眼睛,问道:“节豹?什么意思?什么叫‘节豹’?” 报童喊道:“捷报!就是捷报,是前线打了胜仗的捷报!李奥瑞克,阿卡德还有希雅!” “哦,是李奥瑞克的报纸啊!”酒保一听这话,顿时眼睛就亮了起来。 酒保兴奋的说道:“哦,是他们的?哈哈哈哈,那还不快拿上来,我的小兄弟!快快快,我要买三份!” “两铜角一份!多谢惠顾!” 报童说着走近了酒馆的后门。 过了一会报童从正门出来了,拿着六个铜子,还端着一杯啤酒——这是老板请他的,酒馆的老板是个血统纯正的高原人,在卑劣种族眼里就和贵族无异。纯血的高原人最喜欢听前线的捷报,一听到这消息,他们就会如生了儿子一般高兴。即使是最吝啬的铁公鸡,也会赏赐小厮们几个铜角,或是一杯啤的。 独眼的报童也喜欢“捷报”,甚至比那个高原人更开心。 虽然报童不知道是谁在和谁打仗,也不知道李奥瑞克、阿卡德还有希雅都是何许人也,更不知道战场发生的地方,但他知道一件事情——人们喜欢“捷报”,只要他喊“捷报”,今天就能卖出三倍、五倍、甚至是十倍的报纸! 报童将那昨晚酒客剩下的啤酒一饮而尽,然后将杯子放回门口到桌子上。 此时东边的太阳已经升起,报童用那独眼望着美丽的朝阳。他清了清嗓子,就像是乞雨的巫师一样,大声喊道: “捷报,捷报!前线的捷报!” ps:这章也将近五千字,今天总共更了14000字。 我真的一滴都没有了。 明天必须歇歇,要整理一下后面的思路。 谢谢各位的支持w q群6巴77一六 第六十二章:这座城我是一刻也不想待了! 北伐军大胜蛮族的事情很快就传遍了望北城的大街小巷,时至中午,几乎大半个望北城就都知道了这件事情。那几个名字在街头巷尾的对话中反复出现,尤其是以李奥瑞克的最多。人们乐意谈论英雄,尤其是乐意描述英雄的壮举——哪怕是没亲眼见到,他们也乐意描述。而且有口才的人会将其描述的活灵活现,让听众身临其境。 他们愿意讲,也有人愿意听,这一刻他们能够在无形中与英雄拉近距离,就仿佛自己也是英雄,或者是英雄身边那个牵马的侍从。望北城里不乏精明人,有人捕捉到了这个商机,就请来吟游诗人为大家讲故事,然后自己赚门票钱。吟游诗人更是早就准备好了新的曲子来配这伟大的故事,只要把词填了,就是一首新鲜热乎的英雄史诗。 于是北伐军的捷报先是养活了报社和报童,然后又养活了吟游诗人。不同种族的吟游诗人操控着不同的乐器,却讲述着一样的故事。 有个高原人的诗人操着精致的风琴,在最上等的会所里唱歌,他们唱着李奥瑞克的故事,讲述他如何夜袭敌营,又如何赢取了女孩们的芳心。他讲得最文雅,收费最高,但宾客寥寥。 沼泽人的诗人吹着长笛或短笛,游走在酒馆、剧院小厅还有沼泽神庙。他们半说半唱,讲述阴谋诡计,勾心斗角,还有最致命的战斗。他们的故事高潮迭起,唱词抑扬顿挫,凡是有钱的人都愿意买一张票坐下来听。 兽人的诗人最为狂野,也最热闹,他们在广场上表演、在集市里跳舞,或者干脆以街头为舞台。他们四人一组,一个说,一个打鼓,还有两个跳舞,他们只讲最精彩的战斗,用技巧高超的饶舌和狂暴的语速来描述那些刺激的画面,说到激烈的时候,舞者就会扮演起李奥瑞克和乌鸦王,两个人真刀真枪的打起来。他们不要门票,但听众最多,不少人自愿打赏,缺口的破碗里堆满了钱币。 但无论是谁,都在用独特的方式,传颂着那个男人的名字。 男人们听了,眼睛里都闪烁起光芒,兴奋地询问哪里能够报名参军? 姑娘们听了,都叽叽喳喳的议论李奥瑞克是否结婚?或者喜欢什么样的姑娘? 老人们听了,都感叹岁月无情,若是再年轻二十岁,也要到野狼城去杀几个蛮子。 孩子们听了,也玩起打仗的游戏,最霸道的小鬼要扮演李奥瑞克,不受欢迎的男孩就只好演乌鸦王,被他拿树枝追着打。也有些少年会在心中立下志愿,等他长大,也要成为李奥瑞克那样的人。 这一天,望北城都沉浸在胜利的喜悦之中。然而,官方其实还没有下通知,国王没有露面,公主也没讲话,祭祀、牧师还有宣传长官也都没有参与到这场狂欢派对之中。 蒂薇丝公主站在城堡窗边,广场上的喧闹声也能传到这里来,其实哪怕不看外面,就是城堡内部也能听见人们的议论声。 情报大臣站在他身后,眼观鼻鼻观心,表情像个入定老僧。 公主说道:“城里都闹翻天了,怎么情报处还没有文件递上来呢?” 大臣还是那副表情,说:“我们的人正在统计数字……” 公主问道:“我们情报处的效率还不如卖报纸的老头?” 大臣抬起头来,看着蒂薇丝公主的背影——华美的衣,繁复的手势,还有涂到脖子上的“女人粉”,男人们大多不晓得那些化妆品叫什么名字,他们也不关心,即一律称之为“女人粉”——此时大臣不禁露出了轻蔑的表情。老国王年老体衰,只能由这个还没长毛的……哦,失礼了,只能由这位还未经人事的公主来执政,那么王权的衰落就成了既定事实。 王权衰落,对于大臣们来说不一定是坏事。 此时,礼仪大臣想了想,说:“您要知道,情报处将严谨放在第一位,绝不能像是外面的野鸡报社一样。哦,而且他们经费有限,还很缺人,啊,但最重要的是缺钱,因为有了钱就不会缺人了…… 说到这里,情报大臣转动着狡诈的小眼珠子,像只惦记着粮食的老鼠。 蒂薇丝回头瞪了他一眼,说:“你叫米勒,对吧?” “呃,是的,殿下。” “你走吧。”蒂薇丝说着独自往前走去。情报大臣愣在原地,旋即冷笑了一声,便转身离开了。 “米勒,米勒,米勒……”蒂薇丝一边喃喃自语,一边在掌心拼写米勒的名字。 蒂薇丝几乎记得每一个大臣的名字,财务大臣、礼仪大臣、农务大臣、大法官、大祭司……她都记得。蒂薇丝并不是天生有这么好的记性,她博闻强记的本领一大半是后天训练而成的。 她有两张清单,一黑一白,上面已经写满了名字。这些名字有的是父王告诉她的,有的是她自己添加上去的,将来都会有用。 大约下午的时候,情报处的报告终于姗姗来迟。 好饭不怕晚,蒂薇丝十分期待的接过报告,一目十行的浏览下来。然而看了没几秒钟,她就皱起了眉头。 “这些家伙拿我当傻子糊弄!”她愤怒的将报告团成了一团。 这份报告较为详细的描写了北伐军战胜乌鸦王的过程,然而只要是涉及到李奥瑞克等人的功绩,言辞就变得极为克制、保守;描述敌人的时候,则会尽量贬低,仿佛四大蛮王之一的乌鸦王,只不过是率领着乌合之众的土匪强盗。 情报部的“详细报告”看下来,仿佛野狼城保卫战就成了“懦夫对白痴的战斗”。他们不留余力的贬低北伐军的所做的一切,他们数据造假,歪曲事实,避重就轻,回避矛盾……那羽毛笔下的功夫要是用在战场上,少说也能杀三千个蛮子。 这份情报的真实性,完全不如民间报社撰写的报道,甚至不如吟游诗人当天编出来的歌谣。 然而公主手上也没有真实的数据用来质疑他们——民间的情报夸大了李奥瑞克的功绩和武勇,而情报大臣搞来的数据又回避了北伐军做出的贡献,哪个都不客观。 情报大臣,以及其他那些依附于贵族势力的大臣们,都不喜欢北伐军,更不喜欢李奥瑞克。 如今高原人贵族分为两派,保皇派和贵族派,也可以说是皇族和两位公爵的矛盾。 北伐军代表着皇族,如果北伐军打胜仗,那么对于公爵们的打击会非常大。 这次北伐是高原人皇室的垂死挣扎,赌的就是阿卡德将军还能如年轻时候那样力挽狂澜,打下一座城来。 只要北伐军胜利了,就能为皇族续命少说二十年,就能证明高原人的皇族以及保皇派仍有压倒性的实力,蒂薇丝也能平稳的完成权力交接,并且借着北伐军的余威,扫清一些障碍。 所以,高原人的许多贵族们非常不愿意看到北伐军胜利。 天气还是一如既往的湿热,蒂薇丝回到房间里,她叫仆人打开窗户,拿起冷饮喝了起来。就在公主打算小憩一会的时候,外面的阉人侍卫敲响了房门。 嬷嬷没有开门,她隔着门洞问道:“什么事?” 侍卫说:“公主的亲卫骑士说有事报告。” “候着。”戒尺嬷嬷回头和公主说:“殿下,是您的骑士来了。” 公主叹了口气,她让女仆帮她整理好衣服,又把桌子收拾了,这才说道:“让他进来。” “让他进来!”嬷嬷说道。 公主的骑士走了进来,行了一礼,说: “殿下,城镇警卫队正在抓捕吟游诗人,还给报社贴了封条,我们要管吗?” “荒唐!”蒂薇丝顿时气得冷笑起来,“这群鼠辈真是下作,就看不得自己国家有一点好。” 骑士行了一礼,说:“亲卫队的兄弟们正在待命,殿下。” 公主说:“小伙子,你们都是好样的,你们是国家的栋梁。”她走上前去,像个将军似得,重重的拍了下骑士的肩头。公主本就高挑,穿着高跟鞋之后,比那骑士还高出小半头,若她现在穿的是盔甲,那和真的将军也差不多了。 “殿下过奖。”骑士敬礼。 接着,蒂薇丝公主脸上泛起苦色,她移开目光,不敢看那士兵热忱的眼睛。 “但是警卫团不归我管。”她说,“警卫队的队长是贝恩伯爵的儿子,治安大臣也是贝恩伯爵表弟,整个望北城的治安维护都是贝恩家在掌控。而贝恩家族又是尼古拉斯家族的爪牙……” 蒂薇丝注意到那位骑士脸上露出了茫然的表情——这些骑士只懂得三件事:正义,战斗,忠诚。政治斗争对他们来说太陌生、太复杂也太令人恶心。 蒂薇丝说道:“总之,我就算下命令了,他们也有办法周旋,到头来折腾几天,这件事情就会不了了之。” “那我们就把他们都杀了不好吗!”骑士愤怒的喊道。 那位年轻的骑士长着棕红色的头发,还有凸起的额头和一双炯炯圆目,一看就是个暴脾气的人。 骑士喊完之后自己也愣了,他呆了两秒,连忙跪下来说道:“恕罪!殿下。” 公主摇头,说:“我没怪你,年轻的骑士。”其实公主比那骑士还小两岁,“我也曾想过,一刀把那些乱臣贼子都杀了,但是呢,我们做不到。因为我的骑士还是太少了,乱臣贼子们如果联合起来,他们的土地、财富、人口都比我多上太多了,而我手下只有你们几个。换句话说,如果见血就要开战,那我们能战胜他们吗?想必是不能的。” 公主这话将那骑士镇住了,他说:“我们只是杀几个嚣张的警卫而已。” 公主说:“他们代表着贵族势力,而你代表着我,战争都是从局部流血开始的。”她说着叹了口气,道:“再等等,士兵,再等等吧,我正在想办法,这种局面不会一直持续下去的。”这话蒂薇丝自己说出来都觉得寡淡无味,她已经说过太多次了。 士兵无奈的点了点头,然后便离开了。 窗外湿热的暖风飘了进来,蒂薇丝公主被那宽大的衣裹着,感觉汗水从毛孔里滋滋的外冒。公主的衣服还保留着古代高原人贵族的款式,虽然经过了一些改良,但也仍像是冬装。 “嬷嬷,给我弄一刚凉水,最好有冰块。” 嬷嬷说道:“殿下,今年挖冰窖的人说没钱了,冰没有了。” “那就井水吧。” “您要井水干什么?” 嬷嬷惊呼道:“淑女怎么能洗冷水澡?这对身体不好,会让您早衰、失眠还会推迟月事,甚至将来产不出奶……” 蒂薇丝骂道:“淑女还不能说‘操你妈’呢!快点,我要热死了。”她说着开始脱衣服。 “快快快……快锁门!”嬷嬷连忙朝着门口的女仆喊道。 …… 过了片刻,井水打来了,蒂薇丝像只马上要旱死的海豹一样,愉悦的钻进了浴缸里。 “啊~~~!爽到翻白眼。”她呻吟道。 “殿下,您小点声!”嬷嬷的表情苦不堪言。 “我今天就泡在浴缸里办公了。”蒂薇丝公主说道。 她靠在陶瓷浴缸的边缘,仰着头,一头长发也跟着垂下来,凉水滴滴答答落在地摊上。仆人赶忙拿来一个脸盆接着,又拿了个皮枕头来为她垫脖子。 凉水将蒂薇丝的身体浸透,她翘起双脚放在浴缸另一端。蒂薇丝身高180cm,脚掌和男子的一样长,穿着衣服还好,脱了衣服就显得太丰满了。因此公主殿下的衣服必须往小了做,还要尽可能的遮遮掩掩,不然按照戒尺嬷嬷的说法,就是会导致“先天性的伤风败俗”。 蒂薇丝十分美丽,身材更是万里挑一,她完美继承了古代高原贵族女士的特点,美丽、丰满、矫健、高挑、浑身都散发着荷尔蒙的味道。那时候的高原人雄踞大陆,国土纵横万里,贵族与民众也都气量宏大豪迈,因此审美上也是很大气,崇尚体态健美、丰满、仪表堂堂的人。 到后来高原人被赶到了沼泽,这地方土地贫瘠,加上高原人自己也不争气,小日子过得一天不如一天,所以审美也就跟着扭曲了,人们开始倾向于瘦小的、阴郁的、乃至病态的美。所以蒂薇丝这种“古典美”不受人喜欢。 他父亲以前就说:“蒂薇丝这样的美人,绝非凡夫俗子能够驾驭。” 蒂薇丝也觉得,普通人不配拥有她。 他的男人必须英俊的外表,精绝的武艺,还有气量——足以成为王的气量。 那么,我的王会在哪里呢? “嬷嬷,让人给我备车。” 嬷嬷问道:“您要去哪?” “我要去野狼城。”蒂薇丝从浴缸中坐了起来,说:“这座城市,我是一刻都不想多待了!” q1六巴二77一 第六十三章:乌鸦王,谢谢你 此时,李奥瑞克坐在原先将军的桌子前面浏览文件。希雅还有四位文职人员坐在他两侧的长桌上办公,房间很安静,只有羽毛笔刷刷的声音,偶尔会有一两声咳嗽或者低声交谈。 如今李奥瑞克的身份是北伐军的临时统帅,这是阿卡德将军任命的,也有众团长的推举。 战斗虽然结束了,但是后面的事情还远远没有结束。清点伤亡、救治伤员、打扫战场、俘虏交接、发放抚恤、战利品清点、恢复城市功能……等一大堆的事情等着他安排。李奥瑞克就感觉自己被搞得焦头烂额,真不知道先前希雅是怎么搞定这一切的。 就在李奥瑞克思考着“删库跑路”的可能性的时候,希雅忽然说道:“李奥瑞克,你把那些文件给我吧。” 李奥瑞克抬起头来,看到希雅正朝着他微笑。 希雅,我的天使! 李奥瑞克非常感动,这种感觉怎么形容呢,就像是一个被老师罚抄课文十遍的差生,抄不完就不许回家,就在他心如死灰的时候,那个漂亮文静的班长,站在夕阳映照的窗户旁边,微笑着对他伸出手,说:“我来帮你抄吧!” 就这种感觉。这种绝望下的救赎,足以让一个没有恋爱经验的处男在一瞬间爱上那个女孩,足以让他为了这个女人做出任何事情,青涩的校园恋爱故事,往往就从这一刻开始…… 哦,希雅已经是我老婆了啊,那没事了。 “多谢。”李奥瑞克将那份负责的账单和后勤统计报告以“ctrl+t”的方式,搬运到了希雅面前。 希雅微笑着接过了他的工作,然后也端另一摞文件来到他面前,说:“这一摞给你。” “啊?”李奥瑞克眨了眨眼睛,原来不是边路支援,只是跟我换路啊? 希雅看到他茫然又带着失落的表情,噗嗤一下笑了,说:“李奥,文职的工作也不好做吧?” 李奥瑞克说道:“是啊,我宁可去打仗,也不愿意007的加班,而且还不给钱。” 希雅笑道:“没事,我会陪着你的,而且我跟你的那一摞文件比较简单,是战利品的报告,你看完了签字盖章就行。” “哦,这样啊。”看来老婆还是心疼我的。 希雅俯下身来,低声在他耳边说道:“赶快做完工作,我们就可以去郊外骑马了。”李奥瑞克先是一愣,然后望向她的眼睛,看到她的微笑中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妩媚。 自从经历了那一晚之后,希雅食髓知味,在这件事情上就不那么害羞了。尽管人还是那个人,相貌、身材、声音……一切的外在都没有变化。但李奥瑞克就是能感觉到她身上多了一抹女人的味道——不再是少女,而是女人。 正如花朵会一夜盛开,少女也能在一夜间完成蜕变。 李奥瑞克戏谑道:“那我可得带瓶好酒。” “那你可要多带几瓶,”希雅模仿着李奥瑞克的语气说道,“我要从中午醉到早上。” 他们声音放低,神态举止也都正常,使得旁边的几个文书还以为两人是在讨论公事呢。 一想到做完工作可以去骑马,李奥瑞克也就来了动力。他伸了个懒腰,继续投入到加班之中。 此时李奥瑞克将一摞报告拿到面前,那是厚厚一摞羊皮纸,沉甸甸的。 高原人这两年民间的造纸行业挺发达了,但不知道为什么,军方还有贵族用的文件,还他妈的是这种羊皮纸,又沉又贵又厚。据说这是为了体现正规性,从而和民间的报刊读物做以区分。李奥瑞克就想不明白了,老子穿越之前,贵国都他妈的快亡国灭种了,还有心思整这一套呢?哦,或许我弄反了因果关系,正是因为高原人的贵族腐朽堕落,才会亡国灭种吧。 这是什么?这是“敌在本能寺”啊。李奥瑞克寻思着,按照历史的操行,他们打完了外面的仗,未来估计就要打内部的仗了。 李奥瑞克喝了一口凉茶,将那些抛之脑后,专心看起手边的文件来。 希雅给他的文件是战利品盘点,比较好处理,而且看着还爽。换句话说就是让他数钱,而且是数自家的钱。 李奥瑞克先是看了看这次缴获的辎重补给。 这乌鸦王一开始是做了围城的打算,毕竟他财大气粗,中土有吃不完的粮食和放不完的羊,完全可以耗死高原人。其实他要是坚持围城,李奥瑞克拿他还真没什么办法,不过呢,后来这个老逼登弄到了两门熔岩大炮,立马就不知道自己姓什么了,这才有了后面的故事。 扯远了,回到战利品的事情上来。 由于乌鸦王想过围城,所以他早早的就准备了大量的辎重,这份辎重清单里边是各种物资,不算武器,这些辎重包括但不限于:稻米、面粉、肉干、腌菜、火腿、香肠、活着的牛、羊、猪、驴、大量的奶制品、风干蔬菜、果脯、啤酒、葡萄酒、高度蒸馏酒、医用的绷带、草药、军服、军靴、帽子、鞋油、剑油、马鞍、草料、马蹄铁……甚至还有过冬的衣服以及柴火木炭,可以说乌鸦王是想的非常周全了。 而且乌鸦王为了解决吃水问题,还在野狼城四面八方打了十八口井,得知此事的菲利普十分惊讶,表示他也勘测过这一带的水文,按理来说,没有那么多地下水啊。估计乌鸦王军队里边有非常专业钻井人,回头要调查一下,看看能不能为我军所用。 总之,物资应有尽有,拿车拉也要拉个三天三夜,城里的仓库塞满了也摆不开,教堂的广场铺了一地,像个大型农贸市场。 现在这些东西都归李奥瑞克了,接下来的一段日子,北伐军的将士们就算放开了吃,也不会有后勤上的问题。不过,为了杜绝腐败,希雅已经安排了可靠的人手看管物资,也明确了调度物资的规章制度。北伐军的脚步不应止步于此,这些物资将来都是他们继续进军的基础。 吃穿用度的之外,缴获最多的就是武器了。 蛮族的装备很杂,每个部落的装备都是自给自足,乌鸦王虽然管吃管喝,但是不管武器盔甲的事情。这就造成了蛮族联军装备良莠不齐,好的非常好,一个大头兵的武器比高原人团长的还好;烂的也真烂,拿酒桶盖子当木盾,粪叉当长矛,简直跟野狼城民兵的装备还不如。 不过总的来说,蛮族装备水平还是比高原人的更加优越。高原人只有团长才能穿板甲或者锁子甲,其他士兵大多是皮甲布甲,少数的人会有一件护胸。至于护腰护腿护额护喉什么的,就根本不存在了。但是蛮族一半的士兵都有金属盔甲和头盔,精锐部队一水的锁子甲,甚至还有些精锐部队统一装备了穿鳞甲和链甲。重骑兵更不必说,一水的板甲。 这还只是士兵,那将领们就更不必说了,据说铁锤团的石恩团长,打完了仗第一件事情就是把乌鸦王的盔甲扒下来观摩。这一看,那壮汉顿时嚎啕大哭,说:“高原人要是能有这铠甲一半的水平,也绝不会困在沼泽二百年啊!” 后来李奥瑞克问了石恩团长,说乌鸦王的铠甲有什么特别的吗?石恩沉吟少许,十分不甘心的说道:“乌鸦王的盔甲用的工艺我根本看不懂,但我知道这东西防御力上刀枪不入,关节灵活,而且还很轻便——长官,你瞧!”石恩说着拿出铁锤来,照着关节地方狠狠一砸,“砰!”一声,锤子跟铠甲擦出火花,然而乌鸦王那铠甲居然毫无变形,表面上也只多了一道白印。石恩拿手指轻轻一抹,那白印也没了,铠甲光洁如新。 李奥瑞克心想:真他妈的离谱,这是冷兵器时代能搞出来的东西?太玄幻了! 这要不是狗子力气足够大,换做别人,还真杀不了乌鸦王。 更加让人惊讶的是,乌鸦王的盔甲并非特例,除了他以外的许多蛮族将领都有类似的定制款全身盔甲。工艺上虽然比乌鸦王稍逊一筹,不过也算是同一级别的防具。当然了,讽刺的是,这些穿着最好盔甲的将领,大多没有到战场上来,而是在后方“运筹帷幄”。乌鸦王一死,这些人就跑的跑,降的降,身上的盔甲也都是全新的。 铠甲如此,武器就更厉害了。蛮子的马刀天下闻名,不说削铁如泥,反正把你高原人的刀剑砍断是没问题。这一仗里高原人因为武器不好吃了大亏,芙后来跟李奥瑞克报告说,许多伤员都是因为武器太差而受伤。本来两个士兵武艺相当,没想到兵器一碰,我的剑就成了两截,那接下来还怎么打啊?菲利普打扫战场的时候也发现了,整个野狼城街道上,到处都是我军折断的兵器和损坏的盾牌。 为了这事,菲利普差点把米兰爵士给揍一顿,因为米兰爵士他们家里,就是武器供应商之一。不过米兰爵士表示,这件事情他也做不了主,都是他爸爸在运作,再说了,他们装备坑人也是雨露均沾,米兰爵士自己的剑后来也断了,因此差点丧命。 不过,这一战缴获了各式武器六万多套,其中以蛮族招牌的马刀居多,将士们人手两把还能有富裕。盔甲也够大家分的,短时间内不用为兵器的事情犯愁了。 哦,还有马! 乌鸦王的十万大军里边,虽然不已骑兵为主,但也有三千多人。三千多人,每人两匹马,就是战马六千,这些人跑了许多,但也留下了将近小一半,再算上斥候、传令兵、将领们的坐骑,总共缴获战马3500匹!跟剩下的高原骑士团凑一波,正好四千。马的质量虽然比不上原先的“墨崔迪家人”,但也算一流战马,任何一匹拿到大沼泽去,都是鹤立鸡群,卖个三位数的金币不成问题。 既有充足的粮草补给,又有了盔甲、武器和战马,这骑士团必须扩军!原先整个骑士团就八百人,李奥瑞克打算直接扩军到2000骑兵。希雅八百,格罗温八百,他自己再带四百个精锐。 一个骑士团,三种骑兵。 希雅带蓝色轻骑兵,负责侦查、迂回、突袭、包抄等任务,马刀配短弓,一人三颗燃烧弹,主要突出机动性。 格罗温带黑色重骑兵,负责冲锋、攻坚、打硬仗,人均板甲长枪,正面莽上去,谁不服就把谁撞死。 李奥瑞克带红色骑兵,穿鳞甲或链甲,拿最好的武器,选最不怕死的士兵,轻易不出动,只要出动必定取胜,要在关键时刻一锤定音。 回头还要设计一个红黑蓝三色军旗,这活儿就交给希雅去弄吧。 哦,还有那两门熔岩大炮自然也收归李奥瑞克所有了。 这个可有的说道。 李奥瑞克刚得到这两门炮的时候,心里台词就是:大人,时代变了!君士坦丁堡要改名了,罗马的女孩一夜之间就会变成土耳其姑娘。 我要找最好的工匠复制这些武器,然后从中土一路轰到高原去,骑兵配大炮,爷就是拿破仑(加长版)! 但理想是美好的,现实是艹蛋的,这些大炮根本就不是李奥瑞克所想的那种“跨时代的弹炮”,它本质上还是一件魔法道具,换句话说就是没有脱离这个时代。这些炮的武器原理还有技术工艺算是精湛,但绝对不算跨时代,石恩等人研究了一下,就说可以复刻低配版本的。当然了,低配版本的熔岩大炮既没有熔岩,也算不上“大炮”,只能算是小炮,是普通的射石炮。 而熔岩大炮之所以厉害,还是因为里边的魔法符文和特殊的材质。李奥瑞克认为,魔法这个东西上限极高,传说中最厉害的魔法能够弄沉一块大陆,威力甚至超过了现代人类的任何一种武器。然而魔法也有不好的地方,就是它不能量产,可遇不可求。 他觉得,工业化时代最牛逼的一点,就是生产力发达带来的量产,兴许刚开始的工业产品在某些地方不如手工艺品,但是胜在质量稳定数量巨大,从而量变引起质变。但是“魔法道具”这个东西就像是高端手工艺品,需要极其优秀的手工匠人(魔法师)才能生产,而且还烧钱,想要大规模复制根本就不可能。 李奥瑞克将那几个魔族的俘虏交给他的魅魔去审问,得出了一些关于熔岩大炮的信息。说是他们这些炮兵也不知道制作大炮的工艺,只是知道怎么维修以及如何射击。另外熔岩大炮的炮弹也是特制的,他们不知道配方,如果不用特制炮弹,那么射出去就不会爆炸,威力大减。 如今熔岩大炮制造技术被魔族的公主克菈菈垄断着,李奥瑞克要想得到真的大炮,就必须拉拢或者是打败那个家伙,这事儿急不得,现在和魔族开战太早了。 万幸的是,熔岩大炮的特制炮弹还有五十发,也就是说未来还能用。另外,这两门大炮哪怕是装普通炮弹,威力也非常离谱了,不管是攻城还是守城,都是一等一的利器。除了大炮以外,李奥瑞克还缴获了非常多的攻城器,投石机、云梯、冲车……各种各样的东西。石恩团长像个没见过世面的孩子一样兴奋地哇哇大叫,恨不得今天就睡在云梯车里边。 北伐军一下就阔气起来了,以后不管是攻城还是守城,哪怕是在外面打遭遇战,也都有了底气。 李奥瑞克在战利品清单上签了字,心中不由得感叹:乌鸦王,谢谢你!你用自己的血肉喂饱了整个北伐军,这种恩情,我李奥瑞克没齿难忘!等你忌日的时候我一定烧点纸人纸马感谢你。 这时候外面的门忽然被一把推开了。 希雅立刻拍案而起,“大胆!你……哦,是您啊?”说着便笑了起来。 阿卡德将军也笑了起来,说:“各位,别来无恙啊!” q16吧2衣7一6 第六十四章:居然比我还狗? 阿卡德将军还是和以前一样的大嗓门,一说话屋里就震得嗡嗡响。尽管坐在轮椅上,但他气色仍旧很好。 卫兵将他推进屋里,李奥瑞克等人都站起来行礼。将军打了个手势让他们坐下,说:“我果然没看错人啊,李奥瑞克。”他扫了一眼李奥瑞克桌上那一摞文件,一脸坏笑的说道,“将军的活儿,好干吗?” 李奥瑞克也笑了,说:“对于我这样的蠢货来说,这种活儿可太难了!想来将军您是雄才大略,这点小事儿一定手到擒来。”李奥瑞克说着将一摞文件端了起来,犹如敬酒一般双手送到将军面前。 老头连连干咳,说:“哎呦,不行啊,代理长官大人,老朽有伤在身,恐怕是辜负您的期望了!哈哈哈哈哈……” 李奥瑞克把脸一横,道:“您不伤得是腿吗?我看您手也没受伤啊。” 将军连忙说道:“哎呦,我腿疼,快走!”说着让卫兵推他出去。李奥瑞克笑着将他招呼回来,希雅和文书们也忍俊不禁。阿卡德将军本来就平易近人,加上李奥瑞克和他关系好,所以两人私底下就跟自家亲人一样,总是开玩笑。 将军先前在守城墙的时候伤了大腿和膝盖,腹部还中了一箭。不过腹部的伤很轻,有盔甲保护,只是一点皮肉伤,现在长的差不多了;腿上的伤比较重,要坐轮椅。 芙跟李奥瑞克说,将军这条腿估计是不行了,就算长好了也会形成跛足,不能打仗了。 不过芙说这话的时候语气并不悲伤,甚至有“松了一口气”的感觉。 将军对于这件事情同样看得很淡,甚至有点开心,因为受了这种伤,他就能名正言顺的跟国王申请退休了。 打了一辈子仗还能活着回去,而且是以凯旋之姿态荣归故里,迎接他的是鲜花、掌声、黄金和爵位,还有青史留名的莫大荣誉。这种结局对于一生为国尽忠的阿卡德将军来说,可以说是最好的结果了。 将军退伍已经是大家心照不宣的事情了,团长们也觉得这样很好。同样给将军一起告老还乡的,还有一些同辈的老兵。 “哈哈哈哈哈……看你们这样能干,我也终于能退休了。” “我们其实也不是太能干……” “哎呀,年轻人都需要一个适应过程的嘛!多锻炼锻炼没有坏处。”半退休状态的将军大人说着不痛不痒的风凉话,气得李奥瑞克想踹他的好腿。 话虽如此,但将军还是来到李奥瑞克旁边,跟着他一起批阅了几份文件。李奥瑞克也没打算真让老头带伤加班,所以赶紧又将他推开,叫他好好歇着。 阿卡德将军也是个闲不住的人,估计是养伤的日子实在无聊,就来李奥瑞克这边找点事情做。 此时他拿着战利品的清单品悦着,看着那满满的收获乐得合不拢嘴,就如同酒鬼见了陈年佳酿,如同嫖客见了老鸨子。即使是阿卡德将军这样的老将,看着堆成山的战利品,也很难控制自己的情绪。 看完了战利品清单之后,将军问道:“有关于俘虏的报告吗?” 李奥瑞克说:“在下面呢,我还没批,怎么了?” 将军沉吟少许,说:“这些关于人员安置的事情很麻烦,以我的经验来说,你们应该优先处理这件事情。物资短时间也不会坏掉,但人心可是随时都在变的。蛮族的俘虏我倒不担心,毕竟乌鸦无一死,那些人就是一盘散沙了。但是混血精灵们……”将军面色凝重的说道,“李奥瑞克啊,精灵的事情,你还没有给大家一个解释呢。” 李奥瑞克哑然失笑,心想:我给大家一个解释? 那谁先给我解释一下啊? 我他妈的也不知道这群精灵为什么会突然蹦出来啊!我跟精灵之间唯一的交集,就是上回跟那个叫塞拉维的小妞整了个活儿。按理来说,精灵正确的反应,应该是到沈阳大道啊不是,到野狼城来干我才对。但实际上的结果,却是他们莫名其妙的成为了我的援军?这他妈不合逻辑啊! 那么在塞拉维传话,到精灵支援野狼城,这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呢? 李奥瑞克也很好奇。 然而打完仗之后有一大堆的事情要处理呢,李奥瑞克也没时间来破案。他就先跟精灵女王罗米拉说道:“首先感谢女王陛下的鼎力相助,然后这里边具体的事情呢,咱们先放一放,先救治伤员然后给各位安置住处,不好意思啊,您见谅。” 女王也是个挺好说话的人,她说:“啊,肯定是先救治伤员重要,我们精灵部队里边有许多医生,也会跟着一起帮忙的。” “那太感谢了。” 然后呢,大家就各忙各的,打扫战场、救治伤员、看押俘虏、收缴战利品、以及安营扎寨什么的……就一直忙到现在。 李奥瑞克心想:也是时候去跟女王去见个面了,把这里边的事情屡屡清楚。我要知道女王为什么来帮我,还要弄清楚今后怎么处理我们和混血精灵的关系。 李奥瑞克跟阿卡德将军说道:“我今天就去和罗米拉见面,把事情搞清楚,然后会发一份通告。” “行,那你忙吧,我这个糟老头子就不添乱了。”将军说着招呼卫兵将他推走了。 等将军走了,李奥瑞克也站了起来,他伸了懒腰,说:“希雅,你也别忙了,跟我出去一趟。” 希雅放下手里的羽毛笔,说:“那个,是要去见精灵女王吗?” “对,精灵女王罗米拉。” 听到这话,希雅身子往后一缩,十分紧张的说道:“就是那个超级漂亮的金发姐姐?” “呃,算是吧。”李奥瑞克倒是觉得,塞拉维和精灵女王虽然漂亮,但是希雅的美貌也不输给她们,我老婆本钱很足的,不用这样紧张吧? “那我要换身衣服。”她说着站了起来。 李奥瑞克下意识的说道:“我们又不是去打仗,不用穿盔甲……哦,你是要换‘那种衣服’对吧?” 希雅顿时脸红了,叫道:“哪种啦!你不要胡说!”说着便快步走出房间。 “你也去洗洗脸,胡子和头发都打理一下,一会咱们俩广场上见。” 女人的攀比心真是奇怪啊。 于是李奥瑞克就回到了自己的房间打理自己的仪表,他倒也没什么需要弄的,无非就是洗洗脸刮刮胡子。 高原人对于留胡子这件事情一直挺纠结的,传统的高原贵族以蓄须为美,以胡须为阳刚之气的象征,那一段时间人们都留胡子。然而僧侣们又不能蓄须,随着神职人员地位提高,他们不留胡子,其他人就跟着学,后来又以下巴光洁为美,也说不留胡子是卫生、文明和虔诚的象征。再后来留着胡子的蛮族把高原人给扬了,于是胡须又成了力量的和男子汉气概的象征,再加上贵族中流传着“胡须=杏能力”的说法,于是高原人就又兴起了留胡子的风潮。 但李奥瑞克不喜欢留胡子,没有别的原因,就是太脏了。这时代卫生本来就差,再留一把胡子,那里边不就成了跳蚤窝?所以他还是把自己的胡须刮得干干净净,至于别人怎么说,他就不管了。 李奥瑞克将胡茬剃干净,又好好洗了脸,梳好头发,这才去见希雅。 希雅换衣服倒是非常快,颇有她打仗时候雷厉风行的感觉,当然了,也可能是她能穿的衣服就那么几件,没有太多可以挑选的。此时希雅穿着一身烫熨过的笔挺军服,换了锃亮的军靴,头发梳成了干练的马尾。他脸上似乎是素颜,但仔细看的话能注意到她脸上画了一点点不易察觉的淡妆。 希雅打量了李奥瑞克一番,嘴角不禁翘起,说:“还不错嘛!” “你说我?” “不是你还是谁?”希雅轻轻擂了他肩膀一拳,“我……”她左顾右盼一番,小声说,“我男人还挺帅的。” “你男人当然帅了。”他得意的说道。 希雅见四下没人,就伸出手来,抚摸李奥瑞克光滑的下巴,然后她侧过身来,用鬼鬼祟祟的语气说道:“哎,大家都说有胡子的人有男人味,可我就喜欢没有胡子的。” 李奥瑞克笑道:“你还喜欢比你年纪小的男孩子,对吧?” 希雅的脸刷一下红了,连忙捂住他的嘴,紧张的说道:“你怎么知道的?” 李奥瑞克拿下她的手,说:“你上回喝完酒自己说的啊,而且你还说被我这种比自己年纪小的男孩征服的时候,会有一种禁忌的快感……” “啊啊啊,闭嘴!”希雅连忙将他的嘴巴再次捂住。 随后希雅发誓,自己以后再也不喝酒了,当然这个誓言并没有坚持过一周。 接着李奥瑞克吹了个口哨,说:“三儿,人呢!” “来了!” 狗子从转角处跑了出来。李奥瑞克现在去哪基本都带着狗子,狗子很能打,嗅觉和听觉还灵敏,而且壮威风,要是出去跟人家谈判、会面或者是干点什么的,都很有帮助。就像是玩欺诈之地的时候,狗子往那一坐,立马对方就要减属性的。精灵虽然多半是善意的,但李奥瑞克毕竟摸不清对方底细,也不知道对方的真实意图,所以第一次去谈判还是谨慎一点好。 然后两人牵着狗子去马棚那边“提车”。精灵在城东的河边扎营了,走着去太远了,而且也不好看。 墨崔迪在之前的战斗中英勇负伤,现在还在修养,李奥瑞克就先找别的马来骑。路过马棚的时候,李奥瑞克打算顺路去看看“吕布兄”的伤势如何。然而刚一到马棚的时候,就听到墨崔迪的马言马语:“看我把你干到裂开!哈哈哈哈哈!” 李奥瑞克和希雅探头一看,吕布兄轻伤不下马线,正搁那骑小母马呢。 看到这场面,希雅尴尬的笑了笑,表示自己还是回避比较好。 李奥瑞克骂道:“墨崔迪,你他妈伤好了是吗?” 墨崔迪脑袋上缠了个绷带,捂着一只眼,它侧过头来,拿另一只眼睛看着李奥瑞克,说:“我是上面的头受伤了,下面的头又没事儿,哎,你等会啊,我快结束了,还三下!” “这么精准啊?” “啊,马都是这样准时的。”墨崔迪说着从那个小母马身上下来了。此时那个小马身子一软,倒在旁边,似乎很尽兴。 李奥瑞克朝着旁边那个小母马一努嘴,说:“这个又是你哪位亲人?” 墨崔迪马脸一横,说道:“这可能是你老妈!” “你又活腻了是吧?”李奥瑞克伸手就要打他。 “哎呦,不行,我难受,可能是马上风。”墨崔迪说着往地上一躺,开始抽搐翻白眼。 李奥瑞克拿这个流氓没办法,踹了它后背两脚解解气,然后说道:“你他妈一个马怎么马上风,起来,丢人现眼的玩意儿!” 墨崔迪眼睛翻了回来,说:“马就不能马上风了吗?荒唐!你要知道马和人之间是有许多共同点的,就比如说骑马这件事情……” “啊对对对!”李奥瑞克不想和它搁这扯逼蛋,“我就是来看看你伤的怎么样了,也没别的事情。你接着修养吧,量力而行啊,别把身体搞坏了!” 墨崔迪十分感动,“是,老板!您也歇歇啊,我看您最近身边的姑娘不比我少,小心腰子。” 李奥瑞克笑道:“害!跟您还是比不了。” 墨崔迪打了个响鼻,“哪里哪里!” “客气客气!” …… 随后李奥瑞克从隔壁牵了两匹马出来,并结束了这段含马量惊人的对话。 从马棚出来之后,狗子就很好奇的说道:“我说,主人啊,我也是能听懂一些兽语的。就关于这个墨崔迪,它……它跟那些母马是怎么回事啊?” 李奥瑞克用恶魔语和狗子说道:“哦,你是好奇它的家人吧?这个也不是秘密了……”李奥瑞克就把墨崔迪马群的这些事情,大致和狗子说了说。 听完之后三头犬的三个脑袋都大受震撼,中间那个狗不禁说道:“艹,居然比我还狗?!” 这话把李奥瑞克逗乐了,笑到直不起腰,狗子的三个头也大笑起来。希雅在一旁,看到那四个脑袋都笑得这么开心,不禁好奇,就让李奥瑞克给翻译一下恶魔语。李奥瑞克跟她说了,希雅也捂着嘴笑了起来。 随后希雅说道:“不过,你们下回说话的时候能不能讲人类得到语言啊?我听不懂恶魔语。” 李奥瑞克正想说“可以”,没想到狗子忽然脸一黑,瞪着希雅就不说话了。 嗯?气氛怎么突然僵住了? ps:这里修改了一个剧情bug,不好意思,所以加个紫薯布丁紫薯布丁紫薯布丁紫薯布丁紫薯布丁紫薯布丁紫薯布丁紫薯布丁紫薯布丁紫薯布丁紫薯布丁紫薯布丁紫薯布丁紫薯布丁紫薯布丁紫薯布丁紫薯布丁紫薯布丁紫薯布丁紫薯布丁紫薯布丁 ]q一6⑧二一7妻16 第六十五章:足以冲击前三名的社死场面 希雅以为自己这番话冒犯到了狗子,神情有些尴尬,说:“呃,不说也没关系啦,我就是随便一问。” 李奥瑞克有些不高兴,他一拍狗头,说:“咋了?你这脸黑的和墨崔迪的鞭子一样,不说魔族话,难道就会被开除魔籍吗?” 狗子先是一愣,然后连忙说道:“不是不是,你们误会了,我不是那个意思,讲什么话都无所谓的。”它此时已经换上了高原人说的“北语”。 李奥瑞克问道:“那是因为什么?” 狗子说道:“是因为我只有中间这个脑袋会外语,左右那俩都他妈铁废物。” “哈?”李奥瑞克那惊讶的表情犹如见了鬼,“你三个脑袋连这个都不共享吗?” 狗子连连点头,说:“那当然了,比如说吧,我现在用高原人的语言,说一句:‘嘿,左狗,你是个傻逼!’它也不会把我给……” “砰!”左狗抡起爪子,对着中狗就是一记下勾拳,然后三个脑袋一块痛得呲牙咧嘴。 极限一换一啊,这是。 接着左狗骂道:“我他妈是不懂外语啊,但脏话我还是能听懂的!”右狗也说道:“是啊是啊,我虽然不会八国外语,但我至少会十六种语言的‘操你妈’!你别想糊弄我嗷!” 这也太真实了,果然脏话是能跨越时间空间物种和种族进行传播的“通用语言”。 看着这三个头吵架,李奥瑞克忽然想起一件事情来,就好奇的问道:“对了,狗子,我问你一个事情啊。” 狗子们停了下来,“您说!” “你左头和右头都有特长,那中间的头是干什么的?” 中间的头笑了,说:“主人,您寻思呢?” 李奥瑞克说:“一个鼻子灵,一个耳朵叼,那最后这个……难道是嘴巴很厉害?” “对!”中狗得意的说道,“我非常能说骚话!” 李奥瑞克猛然想到,平时一直跟他逗闷子的,就是这个中间这个脑袋,左头右头都很沉默。 “那您这个特长,比左右那两兄弟也差太多了,不露脸啊!” 中狗激动的瞪大眼睛,说:“那不见得啊!嘴巴厉害可是真功夫。” 李奥瑞克眨了眨眼睛,说:“呃,你咬合力更强吗?” 中狗一脸嫌弃,道:“咬东西那是糙活!不算真功夫。” “那到底什么算是?” 中狗干咳一声,突然以极快的语速说道: “牛肉卷、熏火腿、鱼子酱烧鲜贝!白酒炒田螺、红酒烩牛舌!菠菜沙拉、水果沙拉、芥末沙拉、玉米沙拉、三文鱼沙拉!牛肉卷羊肉卷炭烤肋条肉,土豆饼土豆泥土豆条土豆扒土豆馅饼土豆粉土豆糕土豆烧土豆串土豆丝土豆面包土豆肉丸子!还有……” “打住!”李奥瑞克一把捏住狗嘴,“这段子我可听了一辈子了,不新鲜了。”虽然是中餐版的。 然后狗子说道:“主人,也许这技能在人类里边不稀奇,但是狗能说话这么利索的,绝对没有第二头了!” 希雅此时也在一旁说道:“好厉害!我从没见过说话这么快的人,呃,是狗!我觉得这个技能真的很厉害啊,就是,可能打仗的时候没什么用。”她讪笑道。 行吧行吧。 李奥瑞克心想:也算是个能耐,就算将来从我这辞职了,阁下到天桥底下,也能寻一口饭吃。 不过,现在看来,狗子的高速贯口毫无卵用,但是,在不久的将来,这个看似只能在天桥底下要饭的无用技能,却以一种不可思议的方式派上了用场。 …… 随后两人一狗来到了精灵驻扎地。 李奥瑞克虽然在城里安排了地方给他们住,但是混血精灵没有选择进城,而是在城外的落月河畔驻扎了。 精灵这种生物,虽然看起来是类人动物,但是生理上来说带着和浓重的植物色彩。比如说他们平时如有条件,就需要把身体泡在水里。他们皮肤能够直接吸收水分,还能通过光合作用产生养分。如果平时没机会全身浸泡,那他们也会把脚泡在水中。 所以据说精灵的足疗产业异常发达。 由于这种特性,精灵必须依水而居,城内虽然也能取水,但毕竟没有外面方便。而且,以人类视角来看,精灵们住的地方也很奇怪。他们的屋顶必须是透明的,贵族或者地位高的人,就会装玻璃穹顶,而且可以开关,普通人家、穷人家里一般是没有屋顶的。或者直接住在树上。 人们就会问了:下雨了怎么办?屋里不就全泡了吗? 精灵就会回答:“还有这好事?” 精灵家具都是不怕水的,人也不怕水,在他们看来淋雨不是坏事,他们会在雨天出来活动,或者邀请朋友们一起来家中赏雨。有的人家里的房顶甚至特意做成了漏斗造型,从而形成了“外面小雨屋里大雨,外面大雨屋里暴雨,有时候雨实在太大了,全家人到外面避雨去”的奇景。 李奥瑞克和希雅来到精灵的营地,看到士兵们居住的帐篷,都只扎了四面防风的帷幕,并没有屋顶。他们跟哨兵打了个招呼,说要拜见精灵女王罗米拉。 哨兵是个十分英俊的银发男子,耳朵尖尖,身材细长,他如舞者般优雅的行了一礼,说回去通报女王陛下,让二人现在这里稍后片刻。 “我欣赏不来这些精灵男人。”希雅小声和他说道,“这体型好怪,高高瘦瘦都是骨头,看上去风一吹就倒了。” 李奥瑞克一挑眉头,明知故问道:“那你欣赏什么样的男人呢?” 希雅瞥了他一眼,笑道:“反正不是你这样的。” “真的?” “嗯……”她沉吟了一下,小声说:“其实是有一点欣赏啦,就一点点。”她用手指比划着说道。 这时候那个哨兵跑了回来,还带回来了一位精灵少女。隔着好远那女孩就兴奋地喊道:“李奥瑞克大人……啊!”她突然踩到了一片湿滑的软泥,然后身体失去了平衡。 “小心!”李奥瑞克喊道。 “啊啊啊啊啊啊——!” 偏偏她还是从高坡往低处滑行,只见那女孩坐在淤泥,犹如一辆脱轨的火车一般朝着李奥瑞克飞了过来。她旋转着、尖叫着、挣扎着,身上泥水四溅,仿佛一直刚从洞里掏出来的黄鳝。 就这样滑行了十多米,她在李奥瑞克面前停下来了。 只见那精灵少女一半白色,一半棕黑,她平躺在李奥瑞克面前,生无可恋的望着天空。 李奥瑞克低下头,与她四目相对。 “你是……塞拉维吧?”李奥瑞克对着姑娘印象挺深刻的。 塞拉维苦笑道:“哎嘿嘿嘿……大人,您见笑了。” 可不见笑了吗?这活儿整的。 刚刚李奥瑞克来的时候,这精灵们就都出来看热闹了,所以门口站满了,这男男女女老少爷们的,有精灵也有少量高原人,少说也是上百双眼睛。大家都想着看一下这位“活张辽赛许褚的人间赤兔”李奥瑞克大人,没想到塞拉维先整了个活儿。 这上百双眼睛看着塞拉维给自个包浆,场面着实难看,塞拉维固然脸皮比一般的树皮还厚点,却也遭不住这种窘迫。 如果让李奥瑞克给他近期看到的社会性死亡排个名,塞拉维这一摔,恐怕有望冲击前三……哦,这么一想,也不叫事儿啊! 塞拉维从地上缓缓爬起,身体僵硬的像个木偶,隔着一脸的泥巴,都能感觉到她脸红了。这时候希雅连忙走上来,她先是将塞拉维扶了起来,然后又拿起自己的白手帕给塞拉维擦脸,问她:“小妹妹,摔伤了没有?” “没,没有。”塞拉维感动的几乎要哭出来。 希雅此时表情很是怜惜——这姑娘看着也就十几岁,正是脸皮薄的年纪,大庭广众之下来了一个“高速滑铲”,这会造成多大的心理伤害啊?弄不好会留下心理阴影的。 希雅又帮她清理了一下头发,笑着问道:“小妹妹,多大了啊?” 塞拉维傻笑道:“嘿嘿嘿,今年四十四。” 希雅脸上的笑容凝固,温柔的说道:“那……阿姨您还是长点心吧?” 在希雅的温柔的安慰之下,塞拉维终于“汪”的一声哭了。 希雅和李奥瑞克对视了一眼,摊手,说:“李奥瑞克,也别怪我说话难听啊!这都快当奶奶的人了,却打扮的像个小丫头,这不合礼数的。” 李奥瑞克连忙对希雅说:“不是不是,精灵的年纪算法和咱们不一样,他们寿命长,算法也不一样,所以四十四岁,就相当于我们十四五岁,塞拉维不是装嫩,她是真的……真的蠢。”李奥瑞克摊手。 拿人类的历法换算,先抛去“十年水育”,再减去“神典开智”的三年(这些精灵的规矩后面再细说),然后除以二,塞拉维也就十五岁半。 再加上这小妹妹不大聪明,心智晚熟,所以当她是个小孩也没问题。 原来是这样,希雅连忙跟塞拉维道歉,说自己误会了。塞拉维本来就是小孩脾气,情绪来得快去的也快,没多久就不哭了。 接着,塞拉维朝着李奥瑞克和希雅依次行贵族礼,然后她看了看狗子,思考了片刻,也行了一个普通的待客礼。 她清了清嗓子,用很官方的态度和语气说道:“李奥瑞克大人,希雅大人,我是混血精灵的公主,塞拉维,我代表葛莉卡一氏的混血精灵欢迎二位到来。” 塞拉维这番发言倒是很有公主的样子,只是她这一身的泥巴,让她的气质大打折扣。 “本来是要去带二位见我姐姐的,但是在这之前,我需要……呃,洗个澡。”她不好意思的摸了摸头发,结果又把泥浆弄到了淡黄色的发梢。 李奥瑞克说道:“那你先去洗,我们等你一会?” “不用,我就在这里洗!” “哈?” 精灵这么民风剽悍吗? 李奥瑞克还没问,塞拉维就一个猛子扎进了旁边的河里。原来说是洗澡,其实就是下去游泳,扑腾几下。李奥瑞克感觉塞拉维如果说一开始还有那么一点维护自己面子的想法,那现在绝逼是破精灵破摔了,什么精灵贵族啊,公主都,都是歌姬吧! 塞拉维在河里游了两圈,上下扎猛子,一顿扑腾,然后湿漉漉的上了岸。旁边总算是有个人拿来毛巾帮她擦水,塞拉维大概弄了弄,整理了一下头发,然后朝着李奥瑞克走来。 希雅此时眼睛一亮,小声跟李奥瑞克说道:“刚才没看出来,这小妹妹也挺漂亮的啊!” 此时塞拉维洗去了一身泥水,总算体现出了一些“精灵公主”该有的美貌。 这位小公主有一双祖母绿色的双眼,睫毛很长,眼神也十分灵动;她的脸还未完全长开,但如果假以时日,肯定会出落的十分漂亮。 她头上扎着细细的淡黄色麻花辫,别着几朵黄金小花头饰,下面是一袭白色装,赤足,脚踝上带着黄金脚链。整个人身上都散发着旺盛的生命力,看着她,李奥瑞克就不禁会心里感叹“我已经老了啊!”。 除此之外,李奥瑞克还注意到她那身衣服的材质十分特殊。看上去有点像泳装,完全不吃水,水珠迅速从上面滚落,在阳光是闪闪发光,然后而粘在皮肤上的水,就很快被她的身体吸收了。 “我们走吧!”塞拉维脸上的笑容很是灿烂。 在精灵公主的带领下,李奥瑞克等人朝着精灵大营内部走去。希雅很好奇塞拉维衣服的材质,就和她打听起来。塞拉维说,精灵的衣服是用一种类似于蚕丝的材质构成的,但是跟丝绸完全是两码事。这些衣服完全不吃水,平时戏水的时候也不用脱,风一吹,很快就干了。 这些精灵是真的喜欢水,李奥瑞克看到落月河中还有些少女在嬉戏,在阳光的照耀下,河水波光粼粼,然而比河水更加美丽的,是那些精灵少女。为了能让皮肤尽可能多接触到水分,她们穿着都十分清凉,年轻的身体、妙曼的曲线,还有那对俏皮的尖耳朵…… “嗯哼!”希雅突然干咳了一声。 不好!李奥瑞克顿时一个激灵。 ]q一⑧②17 第六十六章:你自行了断吧! 李奥瑞克移开目光,然后做贼心虚的看了一眼希雅。希雅似笑非笑的看着他,嫌弃的目光中带着一丝戏谑。接着希雅凑到他身边来,用雷奎山地一带的方言小声说道:“原来你喜欢精灵姑娘啊?” 李奥瑞克不知道该怎么说,“啊,不……”我其实是不光喜欢精灵姑娘!但这话没法说啊。 “我知道了。”她加快了脚步,又跑到塞拉维旁边去了。两个姑娘小声嘀咕着什么,时不时还发出一阵笑声,却将李奥瑞克自己丢在后面。 李奥瑞克捉摸不透她的心思,但也不知道下一步该说什么——好在这种疑惑没有持续太久,今天晚上他就会知晓缘由。 过了一会塞拉维忽然问道:“这个大狗狗是谁啊?” 狗子这半天没说话,它虽然嘴碎,但是在陌生人面前一般都是高冷的状态。塞拉维看它这么凶巴巴的,也不敢上前,但这小姑娘对于猫猫狗狗天生就有好感,所以还是忍不住询问李奥瑞克。 李奥瑞克拍了拍狗头,说:“这是我的忠臣,三儿!” “赛尔?”塞拉维看着那只狗子,问道:“我可以骑吗?” “不可以!”中间的狗子用精灵语说道。 “哇,这狗会说话!还会说精灵语?”塞拉维十分惊喜,“真好真好,好狗狗,握手!”说着伸出手来。 三儿说是狗子,实际上是恶魔,而且还属于初等恶魔里边比较凶恶的那一类,它在李奥瑞克面前虽然是很听话,但是对别人都很凶。一看塞拉维伸手,它立马就呲牙了,好在李奥瑞克眼尖,连忙按住狗头,说:“三儿,怎么回事,人家跟你握手,你这么凶?” 狗子用恶魔语说道:“主人您不知道,恶魔跟精灵很久以前就是世仇,我不咬她就算是给你面子了,怎么还能和她握手呢?” 哦,还有这一说啊。 这涉及到种族矛盾,也勉强不得,李奥瑞克就跟塞拉维说道:“三儿不喜欢跟陌生人握手,等以后你们混熟了,或许就可以了。” “嗯,好好好!”塞拉维看着狗子还是眼睛冒光,而三儿却有些怯她,往边上挪了挪。 说话功夫几人来到了精灵女王的大帐门口,说是帐篷,其实是一个巨大无比的树桩。 李奥瑞克先前听说过,精灵有一些秘不外传的速生植物种子,这些种子三五天就能长成巨大的植物,当然寿命也很短,七八天就死了。精灵们的帐篷,就是用这些植物种子完成的。不过混血精灵大营的“速生树屋”似乎就这一个,剩下的都是简陋的帐篷,或者说就是四面拿帘子一围拉倒,估计是因为这些精灵比较穷,所以用不起种子。 树桩分了上下两层,每层占地五十平米左右,一楼开了门,二楼开了窗户,外面用花藤围了一个很漂亮的院子。院子里有一套桌椅,此时有几位看起来是军官的精灵正坐在桌前喝茶,茶座下面挖了一个活水渠,那几人就将脚放在水渠里,就如同树根要吸水一样。 李奥瑞克和希雅之前也听说过一些精灵的风土人情,不过实际上看到了,还是觉得十分新奇。话说精灵的足疗行业非常发达是不是真的啊?那按摩呢?推拿呢?洗浴呢?还有宝剑锻造工艺呢?应该也不会差吧? 李奥瑞克等人走进大门,院中几人也站起来行礼。虽然他们表情严肃,姿态端庄,但站在洗脚盆里跟人问好,总是让李奥瑞克觉得怪怪的。但是转念一想,精灵泡脚就跟人类呼吸一样正常,你难道还能让人家鞠躬的时候憋气么? 不过他们这礼数也太过了吧?又是公主亲自接待,又是让将领们来门口欢迎得到。 塞拉维介绍了一下那几个人,说是精灵王国里边的几位年轻贵族,也是厉害的军官,在这次战斗中立下了很大功劳。比如某某某亲手杀了七个蛮兵,还射死了一位将领;又说谁谁谁指挥骑兵进行包抄穿插,给城外的蛮兵以重创之类的。 其中有一个精灵小哥看到李奥瑞克十分激动,用蹩脚的高等精灵语,掺和着普通精灵语对他说道:“李,李奥瑞克大人!我很崇拜您,我当时看到您召唤英灵的那一幕了,我真的……我不知道该怎么说,我能和您握个手吗?” 李奥瑞克点了点头,说:“当然可以啊,我甚至可以给你签个名。” 那精灵大喜过望,连忙就要和李奥瑞克握手,然而这精灵却忘了自己的根还在汲水,一伸腿就被自己的“泡脚沟”绊住了,哎呦一声就往前摔去。好在塞拉维及时将他托住,这才没有摔倒在地。 那精灵顿时脸通红,这人脸皮薄,又是在偶像面前,又是重大的外交场合,简直是羞愧的要死。他连连道歉,说:“对不起,公主殿下,我……我太丢人了!这……我真是万死难辞其咎,您干脆处死我吧!”他十分激动的说道。 塞拉维吓得脸色惨白,道:“犯不上犯不上不至于不至于!人都会摔跤的,摔个跟头罪不至死。” “可我这……我太丢人了!我不配活着!要不您让我坐牢也行,流放也可以。” 作为刚刚表演了一次滑铲的精灵公主,塞拉维现在的表情十分难看,她说:“真的不算什么事情,你别往心里去。”塞拉维此时和旁边那几个军官说道,“我说你们几位也劝劝他……你们别这么严肃啊!说话呀!” 那几位军官全都黑着个脸,严肃的仿佛那人犯了叛国罪一样。军官们互相看看,然后最年长的一位女士先是提着子,小心翼翼的走出水渠,然后又行了一礼,说:“公主殿下,这个罪真的不轻。” “蛤!?”塞拉维欲哭无泪,“只是摔了一跤而已啊!” 那位女士沉吟少许,说:“呃,这个……因为这涉及到外交场合,而且又是接待身份高贵的李奥瑞克大人,您知道的,我们混血精灵的律法和祖规里边,都很强调礼仪,尤其是强调和高等精灵对话时候的的礼仪和规矩,在几百年前,有个公主就因为在饭桌上弄脏了高等精灵贵族的裤子,而被关了三年禁闭,还被剥夺了继承权,那还是公主呢,更别说我们这些身份卑微的武将了。哦,而且咱们现在属于外交场合,在外交场合上,尤其是对高等精灵的外交场合失礼的话,那……”她一咬牙,竟然不说话了。 塞拉维瞪大眼睛,紧张的问道:“你为什么不说话了?” 突然间,那位女士像是做了什么重大决定似得,她眼睛之中精光闪烁,然后“扑通”跪了下来,说:“我愿意为他分担一半处罚!” 那个精灵小哥顿时哭道:“姑姑,不行啊!” 精灵女士对他吼道:“闭嘴,孩子!这是为了救你的命!公主殿下,请先从我开始。”说着便一个头磕在地上。 然而塞拉维此时已经面如死灰,整个人都变成了黑白色,脑袋顶仿佛在冒烟。只见她朝着李奥瑞克一摊手,说:“李奥瑞克大人,让您见笑了,不过您也别高兴的太早,因为我马上就要完蛋了。” 毫无逻辑,又似乎有点逻辑。 李奥瑞克、希雅还有狗子三个人都没见过这场面,不知道该笑还是该摆出别的什么表情。李奥瑞克心想:感觉精灵的脑子都不大聪明啊,或者说……都比较率真?还是说比较迂腐? 就在这个时候,树屋的门开了。 精灵女王罗米拉手持权杖,从门中缓缓走出。 “何事喧哗?”女王陛下威严满满的说道。 塞拉维连忙说:“姐姐!是这样的,那个,刚才杰尔斯他,呃,失了一些礼数,大家正商量要不要按照古代律法来惩罚他。” 罗米拉皱起眉头,一脸的不耐烦,说:“你们这些迂腐的家伙,那都是古时候的规矩了……对了,他干了什么?” 塞拉维走上前去,跟姐姐悄悄耳语了一番。 听完之后罗米拉点了点头,道: “那确实很严重啊,你自行了断吧!”说着丢了一把匕首过去。 女王陛下无慈悲。 精灵小哥只是悲痛的点了点头,而塞拉维却尖叫起来:“不要啊啊啊啊啊!姐姐——!” 此时希雅用胳膊肘轻轻戳了一下李奥瑞克,说:“咱们要不要管一下啊?” 狗子也说道:“对啊,主人,别搁这看乐子了,劝劝吧!要出人命了。” 李奥瑞克点了点头,心想:塞拉维已经社会性死亡过一次了,没必要再来一次生理性死亡。 李奥瑞克知晓因果,他走上前去,对女王行了一礼,说:“罗米拉陛下,能听我说两句吗?” 罗米拉先是还礼,旋即说道:“请讲,李奥瑞克大人。” 李奥瑞克叹了口气,说:“我觉得律法也好,规矩也罢,都应该与时俱进,我认为他真没有做错什么,而且呢,哪怕是触犯了规矩,也要看动机,就好像区分主动犯罪和意外犯罪一样,不能这么一棒子打死。呃,我也不太会说,我就是建议不要惩罚他了,就当是给我一个面子,好吗?” 希雅也在一旁帮腔,说:“嗯嗯嗯,真没什么大不了的,不至于这样大动干戈。” 罗米拉想了想说道:“李奥瑞克大人,高等精灵对于混血精灵来说,就是神灵一般的存在。即使是我们的律法,权力也不如高等精灵的口谕,所以,您要赦免此人吗?” 李奥瑞克立刻说道:“赦免!” 女王说道:“那好,大人已经赦免了你的罪,就当做无事发生吧。” “多谢大人!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您的恩情。”那个精灵小哥哭着说道。 “那我呢!?”塞拉维发出了一声惨叫。 李奥瑞克面无表情的说道:“你也赦免。” “太好了。”塞拉维也松了一口气。 …… 随着李奥瑞克的制止,闹剧总算平息,一行人来到了罗米拉的会客室中。 狗子拴在门外,李奥瑞克和希雅两人走进屋中。 毕竟是行军时候临时搭建的屋子,地方比较狭窄,也没什么装饰品,不过精灵的审美一向很好,即使是这小木屋,各种装潢摆设家具一应俱全,好多都是镶金的。精灵有很多绝活,其中一个就是淘金,精灵对于大自然的理解很深,尤其是德鲁巫师们。这些巫师除了著名的“动物魔法”以外,还有具备很多地理方面的知识,有的人专门研究山川水文,地质勘测什么的,找金矿铁矿各种矿脉,还有河流里边淘金什么的,都是绝活。要不然混血精灵几万人口的小部落,怎么敢自称王国呢?人家有钱啊! 大家跟着女王来到二楼的会客室,到了二楼大家就发现,这屋子果然和传说中的一样,是没有天花板的。屋顶是一块透明的大玻璃,还可以开关,房屋四周长满了花草,那些植物竟然就生长在地板上。 女王罗米拉对李奥瑞克说道:“李奥瑞克大人,本来是应该我去找您的,但现在混血精灵和高原人之间还有一些戒备,加上我们的身份比较特殊,所以只能让您过来,礼数不周,请您见谅。” 李奥瑞克受宠若惊,心想:她再怎么说也是女王啊,我来见她不是理所当然的吗? 李奥瑞克说了几句客套话,然后四人就在藤编的椅子上落座。会客室并不大,看起来就像是个家庭小客厅。中间摆着一张长方形的桌子,王女姐妹坐南朝北,李奥瑞克和希雅坐北朝南。 巧合的是,在这个世界里也是以北为尊,可能是因为一直以来帝国首都均在北境吧。不管是高原人的,还是蛮族的,当年的权力中心都位于此地。 此时塞拉维给大家拿了四只金茶杯摆在大家面前,接着塞拉维问李奥瑞克和希雅喝什么饮料?这里有几种茶品,还有果汁和酒。 希雅要了果汁,而李奥瑞克则选了茶,他问道:“混血精灵的茶是什么茶?” 塞拉维说:“我们这次带了春草、燕子和子夜汤。” 这些名字就跟什么“碧螺春、龙井、铁观音”一样,你要不是天朝人,单从名字来说完全听不出来是什么东西。 李奥瑞克不知道该选哪个,希雅更是一脸茫然。但是头一回来,李奥瑞克也不想给王女姐妹留下一个没文化的印象。他稍加思索,说:“有没有半发酵的?”半发酵茶,也就是乌龙茶,他上辈子喜欢喝这个。 “啊,那就喝子夜汤吧。”塞拉维说着从柜子中抓了一把茶叶,然后烧水煮茶。 罗米拉担心妹妹弄不好,就站起来过去帮忙。趁着精灵王女背过身去的时候,希雅小声问李奥瑞克:“李奥,你们说的是什么东西啊?” 李奥瑞克这才想起来,高原人不产茶叶,这个大陆上也缺少茶文化,希雅别说喝过了,甚至没听说过这种饮料。 李奥瑞克说:“呃,就是一种用植物冲泡出来的饮料,很香,微甜,可能还有一点点苦和涩,能提神醒脑。” 希雅点了点头,眼睛中满是宠溺的笑意,说:“你好博学啊。” “就,就是偶然喝到过罢了。”李奥瑞克挠了挠脸,他被希雅这目光弄的有些不好意思。怪啊!我都跟她“花式骑马”了,怎么还会怯呢? 此时女王又问他说:“要加蜜吗?薄一点还是厚一点?” 这个李奥瑞克就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了,大概是就是跟喝咖啡一样往里边加糖加奶吧? “那就……厚一点吧?” “好的。”女王打了个响指,说:“来人,厚蜜一份。” 说着窗外飞来一个拇指那么大的小精灵,长着蝴蝶翅膀,穿着白子,看上去就像是个超小号的塞拉维。此时她手里抱着厚厚一摞花瓣,似乎那花瓣对她来说太沉了,所以飞得十分吃力,一直在天上画着曲线。 “好可爱!”希雅眼睛里都是小星星。 此时,李奥瑞克还以为是要把花瓣加到他的乌龙茶里——其实正常人都会这样想。只不过呢,显然这些精灵的思维有点不那么正常。 只见那个小精灵突然捧起了跟自己一样大的花瓣,然后“咔咔咔咔咔咔”像个狂暴仓鼠一样将所有的花瓣都给啃了,吃得肚子都圆滚滚的,然后她朝着塞拉维竖起了大拇指,似乎表示吃好了。 接着,塞拉维抓起小精灵来,就跟挤柠檬一样用力一捏! “啊!”小精灵一声惨叫,一股橙黄色液体顺着流进了李奥瑞克的乌龙茶中。 塞拉维又挤了两下,然后便将那个精灵干丢进了垃圾桶,全程哼着小调,毫无慈悲。 希雅被这一幕吓得脸色发白,说:“这,这是……” “怎么了?”塞拉维回过头来,露出人畜无害的善良笑容。 “那个,我刚刚看到你把那个小精灵给……呃,捏,捏……”希雅手掌开开合合。 “哦,你说这个呀。”塞拉维笑了起来,“那只是花妖精的分身啦,请放心,在本次煮茶过程中没有人受到伤害。” 女王也点了点头,说:“嗯,那只是茶花女仆的分身而已,就像是树的一片叶子,人的一根头发。” 希雅说:“但她刚刚好像惨叫了一下啊!” 女王耸肩一笑,说:“因为这些小家伙表演欲望很强。” 塞拉维也说道:“对对对,是戏瘾很大的精灵。” 李奥瑞克心想:戏瘾很大的精灵?戏精灵?戏精? 希雅表情很复杂,说:“真的是这样吗?请……请恕我孤陋寡闻,从没见过这种法术。” 塞拉维说道:“哎呀,算不上什么法术,就是普通的生活技能,很多人都会的,比如我姐姐也能分身。” “嗯,你看。” 罗米拉打了个响指,然后子下面就飞出来了一个“拇指精灵”,那小精灵飞到希雅面前,站在桌子上跳起舞来。精灵的长相和罗米拉一模一样,只是多了一对半透明的蝴蝶翅膀,非常可爱。希雅看到这一幕也不禁露出笑容,喃喃道:“精灵好厉害啊。” 但李奥瑞克的关注点是:你的分身为什么是从子底下出来的? 此时李奥瑞克联想起了他“生吞女王”的时候,于是下意识的抬起头,竟然见罗米拉也在望着他。女王陛下脸颊微红,迅速移开了目光。 此时希雅的注意力仍在那个“跳舞小人”身上,并没有注意到他们的眉来眼去。 片刻之后,塞拉维给客人上茶,茶水上桌,也意味着会议将正式开始。 女王陛下率先开口,道:“先冒昧的问一下,李奥瑞克大人现在有继承人了吗?” “蛤?”李奥瑞克茫然的眨了眨眼睛,“我还没结婚呢,哪来的继承人啊?” “您居然还没有结婚吗?”女王陛下的眼睛里闪烁着兴奋地光芒,“这可太好了!” q16巴177衣 第六十七章:您居然还是单身啊? 精灵女王罗米拉是十分漂亮的。 除去第一次惊艳登场,以平时的眼光来看,女王陛下也绝对是最美丽的那个。精灵有天生种族buff,随便挑出来一个姑娘,容貌放到人类世界里都是前1%的水平。就连塞拉维这种“公主之耻”也都非常好看,不考虑她的丢人行为,那绝对是个国民偶像级别的小美人。 妹妹尚且如此,姐姐更不必说,作为精灵女王,她的外在形象代表着国家,必须时刻注意自己的仪态。所以姐姐在美丽的同时,身上还有一股不可侵犯的高贵气质,她坐下来跟你说话的时候还好,一旦她神态严肃起来,身上就会散发出奇特的“神性”。她就仿佛是油画里走出来女神,身上有着高贵、古典、端庄的美丽。男人见了要敬畏,女人见了要羞愧。 也难怪希雅在见她之前那么紧张。 而此时此刻,这位女王大人突然说出来这么一句话,李奥瑞克的心,立刻就活络了起来。 为什么得知我是单身之后,您会这么兴奋啊? 一般来说,得知男人单身会兴奋的有两种人 第一,是红娘。 第二,是老鸨子。 女王陛下显然和这两类人没关系,那她这么高兴的原因,恐怕就只有…… 就在这时候李奥瑞克感觉到了旁边的杀气。 希雅的脸色几乎是青了。 虽然说先前希雅也表达过自己的态度:后宫,可以。 但是造反不行啊! 你踏马何止是挑衅!简直是骑脸输出!我跟李奥瑞克两人一起来的,成双成对形影不离,虽然没有牵着手吧,但我们的关系你也能看出来吧?明知我们俩是那种关系,还这么问,女王陛下,你就真不把我当个人呗? 希雅直接说道:“李奥他有没有结婚,和女王陛下有什么关系吗?”她说这话的时候特意提高了嗓门,生怕对面的人听不见似得。 “他叫李奥瑞克。”罗米拉面无表情的纠正道。 “我就爱这么叫!”希雅咬着牙说道。 “啊,这样吗?无妨。”罗米拉点了点头,脸上没有任何的情绪变化。 作为精灵女王的罗米拉,在和人类沟通的时候,似乎有那么一些不太适应。也不知道她是真没听出来希雅的言外之意,还是装傻充愣。 但是塞拉维却听出来有点不对劲了,她悄悄戳了戳姐姐,然后还一个劲儿的使眼色,没想到罗米拉没理她,反而说道:“塞拉维,给客人续杯。” “姐姐你……” “快去!” “是,姐姐。” 塞拉维翻了个白眼,然后跑去拿茶壶。罗米拉则继续说道:“这位是北伐军的督军大人,希雅,是吧?” “是。”希雅抱着胳膊,一副要打架的样子。 女王罗米拉则说道:“这件事情啊,关乎到精灵血脉的生死存亡,对我们来说十分重要。”说到这里女王沉吟了一下,低下头来,继续说:“我知道一上来就说这个有些冒犯,不过这真的太重要了,只有高等精灵血脉繁盛,混血精灵才能兴旺。您恐怕是这世界上最后一个高等精灵了,所以您的婚事十分重要。” 李奥瑞克和希雅听得都是一知半解——高等精灵这个词已经反复出现多次了,先前李奥瑞克也没在意,但现在听女王这番话,显然是把我李某人当做高等精灵了啊!为什么?就凭我先前说了一套“高等精灵往事”给她听吗? 如果这是真的,那么精灵女王先前所做的一切,就都是建立在“李奥瑞克是高等精灵”的基础上的。 那假如我穿帮了,这事情就麻烦了。 这还只是猜测,李奥瑞克不敢下定论。出于保险起见,他在桌子底下轻轻拍打希雅的胳膊,然后在她手掌上写字:问她高等精灵是什么? 希雅会意,开口问道:“请问高等精灵是什么啊?也是精灵的一种吗?” 这话李奥瑞克不方便问,但是希雅可以,毕竟希雅的设定只是普通的高原人,按照逻辑本来也不知道这些事情。 女王果然没有起疑,就解释道:“是这样的,督军阁下,高等精灵就是混血精灵的主人,也是我们的造物主。早在很久很久以前,在那个没有历史记载的年代,高等精灵创造了我们,祂们用草木、清水、黄金和各种魔法元素铸造了我们的肉体,又用神术赋予了我们灵魂,为了报答祂们的恩情,我们会永远效忠于高等精灵。举个例子的话,就像是人类的封臣理应效忠国王,只不过混血精灵远比人类的封臣更加忠诚——啊,我无意冒犯,只是举例而已。” “可是在二百年的战争里,高等精灵们为了封印灭世魔女卡珊德拉,将几乎全族献祭给了邪神。此后,位于东北圣地的黄金树——” 艹,你们精灵的圣地咋在东北啊?敢情真是东北往事啊? “——也被魔族烧毁,高等精灵的生命和魔力都与黄金树绑定在了一起,树毁灭了,剩下的高等精灵也就消亡了。自此以后,混血精灵没了主人,我们失去了领袖,失去了魔力,失去了力量也失去了永生。我们开始内战,分裂,堕落,凋零……”说到这里女王苦笑起来,“现在我们这一脉混血精灵只有五万人口,而且我们还是四大聚集地里最兴旺的一脉,全世界的混血精灵加起来也就十万人了,但是,当年我们有整整五百万!” 气氛逐渐严肃了起来。希雅却觉得有些尴尬,话题一下子上升到国仇家恨了,那打小三之类的事情,也就没法拿上台面了啊…… 就在这时候,女王用礼貌的手势指着李奥瑞克,说:“然而没想到的是,李奥瑞克大人出现了!一位活着的高等精灵!我不知道其中原因,我就当这是神的旨意吧!混血精灵不会放弃这个浴火重生的机会,为此我们愿意付出一切代价,那么,李奥瑞克大人!您能否暂且放低高贵的身份,去和我们这些卑微的混血精灵尝试着延续血脉……” “停!”希雅叫道,“陛下您铺垫了这么久,还是要说这个吗?我就明说吧,李奥已有婚约了……” 李奥瑞克低声道:“希雅!” 不是说好了地下恋情吗?这要是曝光了,你怎么跟你爸爸交待啊? 希雅表情一僵,改口说道:“……可能是有吧。”她有些难过的说道。 虽然说是地下恋情,但敌人都骑脸输出了,却还是只能隐忍,这也太难受了。希雅此时十分委屈,几乎要哭出来了。 李奥瑞克察觉到了她的心思,想了想,开口说道:“但我确实心有所属。” 罗米拉一愣,问道:“您……莫非看上了哪个精灵吗?” 李奥瑞克说:“不,我爱上了一个高原人的姑娘,我们已经决定结婚了,只是我还不方便说她的身份。”他停顿了一下,再次强调道:“这是我的决定,绝对不会因为任何事情更改。” 听到这话,希雅差一点哭出来,心想:我没有看错人啊!他果然是站在我这一边的。天呐,我现在就想带他回家,然后明年我就要给我们的孩子喂奶。 而罗米拉痛心疾首的说道:“您居然要和人类的女人结婚吗!?这怎么可以呢?高等精灵不是绝对不会和外族通婚吗?如果您这样做了,黄金树也会拒绝您的啊!请您务必三思,我最后的王啊!” 李奥瑞克心里一惊——啊?是这样的吗?我不知道这种设定啊! 忽然,一直没吭声的塞拉维说道:“会不会李奥瑞克大人不是高等精灵呢?” 此言一出,全场窒息! 我艹!你个滑铲精灵,怎么这种时候智商上线了啊?你不说话没人当你是哑巴! 女王脸一黑,叫道:“塞拉维,你在胡说什么?你怎么能质疑大人的身份和血脉呢……”她一边说着一边望向了李奥瑞克,似乎也察觉到了什么,那表情从愤怒逐渐转向了怀疑。 李奥瑞克自然感觉到了气氛的变化,此时他顿时冷汗就下来了。 怎么办?我要是摊牌呢,还是要接着演? 摊牌就意味着我在无意间欺骗了精灵女王,欺骗了所有混血精灵,那么别说接下来的合作了,他们可能会直接翻脸。毕竟,这一切的援助都是建立在我是高等精灵基础上的。打个比方,老子给儿子花钱不心疼,但如果儿子不是亲生的呢?那还能供着你吗? 我继续演下去倒也可以,然而精灵们已经起了疑心,如果他们接下来试探我,那我怎么办?我对高等精灵的事情一窍不通,今天虽然糊弄过去了,但下回可不好说呀!万一露馅了,那就不是一句“误会”能解决的,那就是诈骗啊! 李奥瑞克的冷汗打湿了领子,房间的气氛也僵硬起来。没有人说话,屋里安静的能听到自己心跳。时间一秒一秒过去,李奥瑞克越是沉默,形势就对他越不利,然而到底该怎么办呢?他心想:我这人不擅长撒谎啊,骗人也是不对的,要不,我就坦白了吧? 突然,楼下的门“砰”一声被撞开了。接着一条肌肉大狗冲了上来,说:“李奥瑞克,将军说有急事找你!速去!” 李奥瑞克拍案而起,“好!”希雅也赶紧站了起来。两人一边快步往外走,一边和罗米拉说道:“女王陛下,军情紧急,我们先走一步了,下次再聊啊!” “啊,好好好,大人您慢走……”女王说着跟了出来。 “不用送了不用送了……啊哈哈哈哈哈……” 两人匆忙离开,出了门,立刻牵着狗走出院子,然后一路快走,等出了大营这才松一口气。李奥瑞克问狗子说道:“三儿,将军叫我什么事儿啊?” 三儿中间的脑袋笑道:“有个屁事!是我听里边情况不妙,然后就找借口把你们喊出来罢了。”他说着左边那个脑袋嗷嗷叫了两声,耳朵跟着一动一动的。 “我艹,三儿你救我狗命了!救场真是太及时了。” 危机暂时解除了,但也只是暂时的。李奥瑞克带着狗子和希雅回到了野狼城的城住宅邸,三人直奔小会议室,那里隔壁没有人,位置很僻静。李奥瑞克进来之后把门一锁,说道:“二位,情况你们大概也知道了,现在基本可以判断:那些混血精灵把我当做高等精灵了,所以才来帮着我们打蛮子。但是你们也知道,我他妈不是高等精灵啊!我只是外语比较好而已。” 希雅点了下头,说:“那么就两个选择,第一个是摊牌不演了,第二个是将错就错……对了,要通知将军吗?” 李奥瑞克想了想,说:“先别了。将军先前和我说过,以后大小事情都归我管,就当他不存在了。” 做决策就意味着担责任,将军现在不在其位不谋其政,何况马上就要告老还乡了,这时候如果出岔子就容易出现“晚节不保”。 希雅说道:“那么,到底是摊牌还是接着演呢?” 狗子率先说道:“我寻思还是接着演吧,那群精灵看着就不聪明,察觉不出来。” 李奥瑞克则有点怂,说:“不好吧?她们已经怀疑了。再说了,我对于高等精灵的事情也不清楚。万一就是他们拿出来一些奇奇怪怪的问题考验我,那不就露馅了吗?” “我看他们挺蠢的,也不见得会发现。再说了,他们判断你是高等精灵有什么依据吗?不就是因为你外语好嘛。再说了,他们对你毕恭毕敬的,如果有人怀疑你,你就大耳刮子抽他完事儿!” 李奥瑞克说:“你不能把精灵全当傻子啊,人家肯定也有聪明人的……” “我看也不见得。” 李奥瑞克和狗子争论不下,车轱辘话说了几遍就也没意思了。这时候李奥瑞克问希雅,说:“希雅,你怎么想?” “嗯……” 希雅点了点头,说:“我确实有些想法,但是……” 希雅面露难色,欲言又止。 …… Ps:刚打完仗,比较紧张,所以这几章偏日常放松一下。另外我是比较爱写一些“异域风土民情”之类的东西。因为我觉得奇幻小说的显著特点,就是世界观、环境会更加真实,有趣。就拿精灵来说,如果只是长耳朵、会射箭、以及奶白的大雪子,这种设定就会很脸谱,贴标签,没有意思。所以我就加了一些设定,就比如说:假如这些精灵都像植物一样喜欢水,那么,围绕着这个特点,我能写些什么什么? 于是各种文化、习俗、生活习惯什么的,就延伸开来了。这样一来,这个种族也会更有特点,就仿佛真有那么回事一样(笑)。 请带着放松的心情看下去吧。 q6817一 第六十八章:我要让这里血流成河 希雅是很讨厌这些政治斗争的,但是话又说回来了,她是公爵的女儿,从小耳闻目染,加上家庭教育,不可能对这些事情一窍不通。甚至可以说,希雅是最懂这种事情的。 一番思考之后,希雅说道:“我在想两件事情。” 希雅竖起一根手指,说:“第一,我觉得不能让他们手里有我们的把柄。” “这话怎么讲?” 希雅说道:“假设你现在说,‘我是高等精灵’,那么等以后这件事情败露了,我们就落下口实,会被人家随便拿捏。或者说,精灵可能已经发现了你身份作假,所以做了个戏中戏来来诓骗你。最重要的是,装高等精灵这个事情太容易败露了,你别忘了,精灵和我们的身体结构不一样!这一点是伪装不了的。” “有道理,接着说。” 希雅竖起第二根手指,继续说道:“第二就是,我们需要精灵,但难道精灵就不需要我们吗?你们想想他们的处境,他们现在背叛了乌鸦王跟着我们打仗,对于蛮族来说,他们已经成了蛮族叛徒,是头号公敌。那么他们只能依靠我们了,现在主动权在我们手里。当然了,我们对精灵也有需求,这是双向的,但是精灵对我们的需求肯定更大。假设没有高等精灵这一层关系,我们也可以占据谈判的主动权,去争取更多利益。” “所以我们既然占据了主动权,就不要把这个主动权弄丢了,综上所述,我的意见是跟精灵摊牌,就说这一切都是他们的误会,责任是他们的。但是呢,我们高原人也十分感谢他们的帮助,会按照最高规格的盟友标准接待他们,分给他们荣誉和实打实的利益。这样一来,这场风波就能平息了,估计最后的结果就是,精灵王女会知道你的真实身份,但是官方会对外宣布,李奥瑞克就是高等精灵,我们要追随他的引导,从而加入高原人并且跟蛮族开战,以这个为旗帜继续统治精灵王国。” 李奥瑞克竖起大拇指,说:“厉害!” “也,也不是,”希雅的表情有些纠结,“我不喜欢这种事情的,感觉像是在骗人。” 李奥瑞克摇头,说:“那你也很厉害,能力本身是中性的,就在于你怎么使用。哪怕是骗术,也可以拿来防骗。” 希雅被李奥瑞克夸奖了之后,便露出很天真的笑容,完全没有刚才那副运筹帷幄的样子。 于是第二天李奥瑞克又找到了罗米拉,就按照希雅准备的说辞和她交待了情况。精灵女王听了之后十分惊讶,问道:“真的不是吗?但如果你不是高等精灵,那你为什么会说高等精灵的语言呢?” 李奥瑞克耸肩,说:“这个属于军事机密。” “嗯,好吧,这件事情有点棘手,我要和大臣们商量一下,明天我们再来谈吧。” 于是女王回去找大臣们商量此事,说是找大臣商量,其实就是找老摄政王艾德。这件事情关乎混血精灵一族未来的方向,又涉及到高等精灵的隐私,因为一般的的贵族和大臣都没资格过问,而且这群蠢货也给不出什么有价值的意见来。 老摄政王住在上游河畔的陆龟行宫之中。先前打仗的陆龟在河畔进入了休眠状态,然后混血精灵们就围绕着乌龟四周建起了一座简易的行宫。老摄政王此时双脚扎根于陆龟后背的圣水池中冥想,以求在死后能够以“功德圆满”的姿态,化为新的黄金树苗。 王女姐妹怀着十分不安的心情来到了老摄政王的行宫,将情况如实告知于他,并且问他说:“睿智的不灭者,我没想到会有这么荒唐又离奇的事情,我实在是不知道该怎么做了,请您给我给我一点智慧吧。” 那个皮肤如树皮一般的老人想了想,说:“不可能。” “什么不可能?” “他不可能不是高等精灵!”老摄政王用斩钉截铁的语气说出了一个强力有的双重否定句。 “你们不要信这种骗小孩子的话。我先前不是说了吗?高等精灵的语言非常晦涩难懂,而且高等精灵语不光是拿来对话用的,还是一种天然的咒语。能说这个语言的人,绝对是高等精灵。” 当初老摄政王也是这么说的,若不是他这样确信,精灵们也不会做出背叛乌鸦王的举动来。 女王说道:“可这是李奥瑞克自己说的。” 那老人摇了摇头,说:“那我也坚持自己的想法。” “那他难道是故意骗我们?” 老人说:“有可能,李奥瑞克恐怕他是想在人类和恶魔面前保持自己的身份伪装,所以才这样和你说。” 女王说道:“可是他第二次是私下跟我说的啊!有必要连我们也瞒着吗?” 两人沉默了,老人面色凝重,他想了想,说:“李奥瑞克能和动物沟通,能讲高等精灵的语言,能死而复生,而且他在这次战斗中展现出来的力量,也远超普通人类了。他说自己是个普通的高原人?这怎么可能的……哦,我知道了。” 女王问道:“您想到什么了?” 不灭者艾德忽然笑了起来,说:“我真是老糊涂了!居然把这件事情给忘了!啊,这样就说得通了。” 塞拉维焦急的问道:“到底是怎么回事,艾德爷爷,您别卖关子啊!” 那老人说道:“李奥瑞克,估计他并不知道自己是高等精灵,或者说,他因为某种原因,并不想成为高等精灵。” 这话不合逻辑啊!高等精灵不知道自己是不是高等精灵,那不就相当于一个人不知道自己是人?李奥瑞克的智商又没问题,怎么会不知道自己的身份呢? 王女姐妹相顾无言。 老人对那两姐妹说道:“孩子们,我给你们解释一下啊,首先,高等精灵不是靠血脉来延续的!” “不是靠血脉?那是靠什么?” 老人笑起来,说:“在高等精灵的语言中有一个独特的词来描述,但我们的语言没有这个词的替代品。翻译过来的,最为接近的一个词,应该是文化。” “文化?什么叫文化?”塞拉维用很没有文化的声音问道。 “你可以理解为思想的产物。” 塞拉维:??? 老人没有继续跟那个中学就开始挂科的大聪明公主解释,而是继续对女王说道:“所以高等精灵不是一个种族概念,而是一个文化概念!只要你能够认同高等精灵‘追寻真理’的思想,并且为这件事情做出了一定的贡献,那你就可以说自己是高等精灵了。只不过在这个文化圈中,绝大多数人都是来自于古代的纯血精灵,所以我们就默认为高等精灵是一种精灵。但实际上在古代,有各种各样的‘高等精灵’,什么‘人类高等精灵’‘兽人高等精灵’‘地精高等精灵’什么的,都有的,不稀奇。” 女王听得啧啧称奇,道:“我从没听说过这种事情,思想也能如血脉一般将人团结起来吗?” “那当然了,倒不如说,有时候思想比血脉更为可靠,恕我直言,陛下,您还年轻,要学的还有很多。”老人和蔼的笑了起来。 “受教了,请你继续讲。” 老人接着说道:“所以说,李奥瑞克是不是高等精灵,其实并不是他自己能决定的,而是要看他究竟对于真理的理解到了哪种程度。换言之,我们需要测试他对真理的认知,认知程度越高,那么他的身份就越高贵了,反之,如果他对真理一窍不通……这个我觉得可能性很小。但如果真是那样,那他就算是‘纯血精灵’我们也不能像侍奉高等精灵那样侍奉他。” 塞拉维歪头问道:“那我们如何测试他对真理的认知吗?呃,让他做卷子吗?” “请让李奥瑞克大人到我这里来,我有办法测试他的纯度!看看他到底能不能成为我族的王。” 老人说着嘴角浮起了一抹弧度。 …… 李奥瑞克跟精灵们坦白之后,心里有点后悔,心想:万一精灵因此翻脸了,那可真是血亏! 这帮精灵有骑兵,有非常牛逼的弓箭手,而且似乎还挺有钱的,若是这支力量为我所用,那么北伐军就是如虎添翼了,也不知道女王会如何决策。 当晚,李奥瑞克怀着不安的心情睡下了。第二天一早,他刚一起床就接到了消息,说是老摄政王请他一起共进早餐。这混血精灵跟别的种族不一样,请客吃饭的时段都选在早上,大家一起吃早点,很少中午和晚上吃席。 而且精灵还说了,让不要带任何人,希雅不可以,狗也不行。 但为什么让我自己去呢? 干嘛,约我泡脚啊? …… 早晨,空气凉爽干燥,晨曦的光芒落在水中,渡上一层清冷的银色。 王女姐妹站在河边的一处高地上,遥望着野狼城的东门。塞拉维有些不安的问道:“姐姐,你说他会来吗?” 女王罗米拉立刻说道:“会的,李奥瑞克连十万蛮兵的军营都敢闯,怎么会不敢来赴约?” “我当然知道他胆子很大,但是……”塞拉维忧心忡忡的说道,“我总觉得我们这次不太地道啊!要不要提前和他说一下?” 女王说道:“不用担心,老摄政王的行为算不上是冒犯。如果李奥瑞克是高等精灵,那么他反而会开心才对;如果他不是,那么也无事发生。” 塞拉维皱着眉头,说:“但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要有事情发生了。” “好妹妹,别操心这种事情了。”罗米拉一脸慈祥的摸着妹妹的头,说:“你要真有这个闲心,不如把作业写了去,你今年的古典文学要是再挂科,可就要重修了哦?到时候姐姐就算脾气再好,也说不定会把你的小脑袋瓜子给拧下来的,听懂了吗?” “呃,好的。”塞拉维小脸变成一只苦瓜。 …… 李奥瑞克记得,不灭者·艾德又称“老摄政王”,是现在混血精灵中资历最老,年纪最大,最有名望的长者。地位之高,不亚于女王陛下。既然是见这种身份高贵的人,他也不能穿得太邋遢了。他好好打理了一下外表,换上干净的军装,又在墨崔迪的建议下挑了一匹最漂亮的小白马,他现在是北伐军的实际统帅了,代表整个北伐军,自然要英俊帅气,不能让那些精灵比下去了。 就在李奥瑞克刚准备出发的时候,希雅等人忽然拦下了他,说:“李奥瑞克!你就打算自己一个人去?” 李奥瑞克愣了一下,看到大家都来了,希雅,格罗温、米兰爵士……等众多团长,还有芙和菲特。 李奥瑞克疑惑道:“啊,怎么了?你们来干嘛?” 李奥瑞克是习惯了“虽千万人吾往矣”的节奏,但是他身边的人却不是这样想的。 此时血矛团的布洛泽说道:“长官,你真要自己一个人去吗?至少把我带上吧。”同时狗子在一旁对他说道:“狗都不让带,能带你吗?” 李奥瑞克说:“可是人家说了就让我自己去啊,应该是什么私密的会议吧。” 布洛泽皱了皱眉头,说:“可那是五千精灵的大营啊。”旁边的米兰爵士也点了点头,说:“真的,这事情蹊跷!无非就是说说事情,吃个早饭,为什么不让你带人呢?甚至连狗都不让带。” 李奥瑞克摆了摆手,笑道:“你们不用这么兴师动众,真没必要的,你们也不想想我是谁!不是我吹啊,乌鸦王的十万大军我都闯过,还怕精灵这五千来人?放心吧,我心里有数的。” 这话说得也没毛病,换做别人,大家也许劝一劝,可是李奥瑞克有实打实的事迹在前,也不算是吹牛。 然而希雅还是不放心,她郑重其事的说道:“李奥瑞克,我相信你的本领,但是凡事就怕万一。你记着,你但凡有个三长两短,我立刻带着北伐军踏平精灵大营!” 众多军团长也是群情激奋,表示如果精灵敢玩阴的,我们就把他们扬了。 李奥瑞克谢过大家的好意,然后又劝了劝他们,就骑马上路了。等李奥瑞克走后,希雅立刻对身边的团长们说道:“让士兵们在北门集结,提前做好准备!” “如果没事固然最好,如果精灵敢动他一根头发,我就要让这里血流成河!” 一六8二17七 第六十九章:有的东西还是不懂为妙 宴会的位置,选在了落月河上。老摄政王命令陆行龟漂浮到水面上,然后就在陆行龟的后背上搭了一个别致的凉亭,过一会李奥瑞克来了,就在这里用餐。陆行龟虽然叫“陆行”,但并不是说它不会游泳,名字里带“陆行”只是强调这只大乌龟擅长在陆地上奔跑,并不是说它是个旱龟龟,而且这个大龟飘在水面上还十分的稳,那乌龟壳就好像有什么动态平衡的功能一样,坐在上面几乎如同站在陆地上,不像坐船似得晃晃荡荡。 老摄政王之所以选在水上用餐,有两个理由,第一个是精灵文化里边以水为尊贵之物,在哪里吃饭,都不如在水上吃饭格调高。第二个就是,水上开会私密性非常好,周围环境藏不下人,避免隔墙有耳。 老摄政王已经在席位上就坐了,各种餐点也都摆在了亭子里。精灵王女姐妹没有上船,而是留在岸边接待李奥瑞克。这也是老摄政王的意思,他决定一对一的和李奥瑞克大人进行谈话,中间不让精灵王女出面。 老摄政王艾德这样做是为了给混血精灵留一个台阶下——虽然他们各个流程都尽量周全了,但他们这场早宴毕竟是在“试探一位高等精灵的身份”,多少有一丝冒犯的嫌疑。 如果真出了差错,冒犯到了高等精灵,那么老摄政王就可以将所有责任都揽到自己身上,保证女王和公主的安全。老摄政王马上入土的人了,对这些当然不在乎,不过女王还年轻,未来还要统治混血精灵王国很久很久,不能让她身上留下污点。 此事关乎重大,即使是见过大场面的女王陛下,这时候也无法像往日一样淡定从容。她对旁边的妹妹说道:“其实我觉得高等精灵的身份也不是那么重要,高等精灵对于我们来说就是一个精神领袖,并不需要他去做什么。另一方面李奥瑞克大人的能力已经非常强了,个人魅力也是没的说。所以,就算他不是高等精灵,也是一个值得追随的领袖。希望老摄政王这次不要弄巧成拙就好了,这个……塞拉维?” 然而塞拉维闭着眼睛,口中还振振有词的自言自语,也不知道在念什么咒语。 “姐姐跟你说话呢,你干嘛呢你?” 塞拉维睁开一只眼,说:“我背课文呢!再挂科不就要重修了吗?” “哦。” 混血精灵最重要的,不是侍奉高等精灵,而是侍奉真理。罗米拉在心中说道,如果李奥瑞克是触摸真理之人,那他的身份或许不那么重要…… 这时候天空上飘下来一只小精灵,说: “陛下,李奥瑞克大人来了!” “请他过来!” 罗米拉说着骑上独角兽迎了出去,没走几步就看到李奥瑞克也朝着这边走来。 今天李奥瑞克骑着一匹非常漂亮的白马,这马是墨崔迪最漂亮的后宫,浑身雪白,身形饱满,从眼睛到尾巴都挑不出毛病,哪怕是和罗米拉的独角兽站在一起也不逊色。 坐骑漂亮,也衬托使得马背上的李奥瑞克更为英俊。李奥瑞克很罕见穿了一件银白色的战袍,一身威风的鳞甲,是从乌鸦王一个高级将领那里缴获的战利品,几乎全新!只穿过一次,上面没有任何残损,连划痕都没有。希雅当时看了这衣服甚是喜欢,说什么也要留下来,然后亲手打磨,又请工匠重新上色,改成了李奥瑞克专属的战袍。李奥瑞克也很喜欢,表示:我现在就缺一把龙胆亮银枪,不然就可以强行cosplay一波赵子龙了。 这身战袍防御力比较一般,但帅是真的帅,全身的鳞甲闪闪发光,银色护臂,尖顶头盔,雪白的披风随风飘动,这一切都使得这个着本就帅气的少年将军看上去更加英姿飒爽。 罗米拉看到李奥瑞克,不禁想到:啊,他这么英俊,肯定不是人吧?人类里边应该很少有这么帅气的。 联想到李奥瑞克在战场上的英姿,罗米拉不禁咽了口唾沫。 精灵里边英俊的男人不少,罗米拉看了没有一万也有八千,早就审美疲劳,所以她对于纯粹的“花瓶美男”没有任何兴趣。她比起外表,更看重内在,如果一个男人有能力,那即使外表逊色一些,那么罗米拉也可以! 然而李奥瑞克大人外在内在都太顶了!说一句才貌双全不为过。 塞拉维也在树后暗中观察,十五岁的塞拉维,虽然跟她姐姐那种“大龄未婚女子”不一样,但也是情窦初开。毕竟白马王子这种童话故事也是能够跨种族,塞拉维看到这个男人,同样挪不开眼睛——这不比我学校里那些瘦竹竿一样的男同学好使?你看看这硬汉的脸型,这肌肉,这大腿! 然而她忽然想到一件事情:我先前好像一刀把李奥瑞克大人砍成了李奥瑞/克大人啊!他应该不会记仇吧? 一想到此事,她就没有杏欲了。 接着,罗米拉带着李奥瑞克来到了一路来到了河边,说:“老摄政王正在船上等您。” 李奥瑞克望河心眺望,就见一只巨大的乌龟浮在水中,背上托着一个凉亭,能依稀看到一位老人坐在亭子里边,在那周围还有一群天鹅在戏水。他又低头看了一眼滚滚的河水,说:“然后呢,让我游过去吗?” 罗米拉噗嗤一声笑了,说:“不,请您稍等。”说着她朝着前面招了招手,那些天鹅看到手势便立刻游了过来。同时有两位精灵女仆搬来一片巨大的干芭蕉叶,他们将那叶子平整的铺在水面上,芭蕉叶一吃水,立刻迅速膨胀,变成了一叶芭蕉小船。 接着天鹅们伸出脖子,女仆们熟练的将绳子套在天鹅们的身上。就这样,一艘“天鹅芭蕉船”做好了! 竟然能操控天鹅来拉船?这场面可真是气派。不过一般来说,精灵肯定是不会做这种船的,这种感觉,应该就和用豪华马车来接待客人一样吧? 精灵女王做了个“请”的手势,李奥瑞克便小心翼翼的上了船。虽然他相信女王搞来的船不会有问题,但那芭蕉船看起来真的不太结实。不过,他踏上船的那一刻心里就踏实了,因为这脚底下的感觉跟踩在铁板上一样,看来这芭蕉叶只是看着单薄,实际上很结实。 此时河水波光粼粼,一群羽毛丰满、干净洁白天鹅拉着船,画面赏心悦目。加上今天空气凉爽,周围环境也很有意境,李奥瑞克有高歌一曲的冲动,心情畅快。 但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不,唯一破坏气氛的就是,李奥瑞克能听懂天鹅们说的话! 天鹅A:“叼你妈的傻逼精灵,上个月的工钱还没结,又让鹅们来拉活,当鹅们是隔壁的鸭子吗?” 天鹅B:“鹅想曹丕!鹅想曹丕!鹅想曹丕!” 天鹅C:“对啊,这种破事找鸭子们不就好了,怎么着,鹅们长得漂亮就要多干活?那他妈的也没见你多给鹅钱啊!” 天鹅B:“鹅想曹丕鹅想曹丕鹅想曹丕!” 天鹅A:“可不是吗,弄几条自己都不吃的破咸鱼糊弄鹅,还说要在‘绿柳湾’给鹅们做巢,可这都一年了,连个树枝子都没有,光在这钓鹅胃口了,什么东西啊!给他们打工还不如给蛮子家那个公主当迎宾鹅呢,至少人家出手大方……” 天鹅B:“曹丕曹丕曹丕曹丕曹丕!” 天鹅A:“叫你妈呢,等老子拉完这个叼人,立马淦死你!” 天鹅B(扯着脖子大叫):“干干干干干!” 天鹅C:“太哈人了。” 天鹅A:“哈人,快走快走!离它远点。” 总之,一群天鹅骂骂咧咧的将李奥瑞克拉走了,每当这种时候,他就会想:也许我还是不懂动物的语言比较好。听不懂之前,到处鸟语花香,听懂了之后才知道,这些牲口们人均祖安,墨崔迪那个崽种放在里边,都能算是道德标兵了。 片刻之后李奥瑞克登上了那陆行龟的后背。天鹅们把他送到地方,立刻头也不回的走了,一边走还一边骂街。李奥瑞克现在可以确信:精灵们虽然有操控动物的办法,但绝对没有人能听懂动物们讲话,不然精灵们的餐桌上一定会多出一道名为铁锅炖大鹅的东北菜。 此时,亭子里传来了老摄政王的声音。 “李奥瑞克大人,老朽已经扎根,不能起来行礼,还请见谅。” 李奥瑞克循声望去,就见到凉亭中坐着一个老人。这人穿着一身修道士的金边白袍,皮肤仿佛老树皮一般,只见他双脚插在一片湿润泥土之中,小腿上能看到树根。李奥瑞克先前听说过,精灵的生命走到终点之后,有两种结果,普通人就跟人类一样,找个地方埋了,然后精灵会在坟头种一棵名为“天堂树”的大树,这树就相当于是墓碑。另一种就是像老摄政王这样双腿开始生根,最终变成一棵大树,这在精灵看来是圣人的象征,就像是高僧圆寂之后留下舍利子一样。 李奥瑞克在他的招呼下来到自己的座位前,凉亭中间有一个大树桩充当桌子,这桌面上自然生长年轮似的纹路,周围还刺出一些青绿嫩芽。他的座位下面是没有水槽或者泥土的,就是结结实实的地板。 早宴的餐点已经摆上了:一个叫不上名字的汤菜,看不太出来里边是什么东西,奶白的汤里边带着一点青绿色,可能还加了某种蘑菇;一小份面点,一共五种,赤橙黄绿白五色,赤色里边应该是包的虾,有点像虾饺,其他的从外面看不出来;中间用木炭炉子温着一口小锅,锅里煮的都是各种河鲜,旁边还有一盘类似面条的东西。 两人面前各有一个盘子,四种蘸料,一副刀叉,还有一套吃带壳河鲜用的工具。 这么一看,精灵的饮食习惯有点像广东人,喜欢原汁原味的新鲜货,也爱煲汤。甚至就连这个在早上宴请客人的喜欢,也让李奥瑞克联想起了那边丰富好吃的早茶。 他妈的,穿越之前怎么也没到广东去旅游一下啊!要是以后能回去,真想到处玩一玩吃一吃,哦,还得带上希雅,还有这边的朋友们什么的……联想到上辈子的事情,他又不禁胡思乱想起来。 “李奥瑞克大人,不知道这些东西合不合口味?混血精灵生活的土地贫瘠,也拿不出太好的东西来招待您,我们只能尽量准备最好的” 精灵相对来说比较含蓄,所以一开始也没有说正事,就是寒暄了几句。李奥瑞克早就饿了,也不跟他多废话,先闷头干饭。哦,这汤挺鲜的,这点心也不错,我在尝尝这个蘸水啊,这黑的是啥?酱油吗…… 淦!怎么是酸梅酱啊? 李奥瑞克把四种酱汁依次尝了尝,不禁在心里骂道:艹了,四种蘸料,全是甜的! 黑的应该是经过某种腌制的酸梅酱,但是齁甜;白的吃着像炼乳,也齁甜;金黄色的蜂蜜;最后那个红的应该是番茄酱,还是他妈的齁甜。 拿虾饺蘸炼乳吃?丢雷老母啊! 这精灵的食物虽然还在他的接受范围之内,但是口味却完全是另一码事。李奥瑞克吃了几口填饱肚子,然后放下餐具,望向对面的老摄政王,表示可以开始说正事了。老人会意,说:“那么,李奥瑞克大人,我昨天听到一个说法,说是您并非高等精灵,是这样吗?” 李奥瑞克无意隐瞒,就说:“是的,这一切都是误会,我并不是高等精灵。但是,我作为北伐军的领袖,很乐意和精灵们成为朋友。” 老人点了点头,脸上古井无波,说:“这样啊,精灵肯定也是愿意和您成为朋友的。不过呢,两方结盟的事情不归我管,等回来吃过饭后女王陛下会和您谈的。我在这里只是想问一下关于您身份的事情,那么,您确定自己不是高等精灵吗?” 李奥瑞克回答:“是的,我不是。” 老摄政王沉吟少许,叹了口气,说:“李奥瑞克大人,您或许有难言之隐,我就不再问了,但不管您怎么说,侍奉真理永远是混血精灵的使命。自从我们被创造出来的那一刻起,这种使命就刻在了每一个混血精灵的灵魂之中,正如植物需要阳光、土壤和水一样,混血精灵追寻真理,也是一种基于生理的本能。” 李奥瑞克不置可否的点了点头——你跟我说这个干嘛? “然而自两百年前最后一位高等精灵的离开人世,我们的混血精灵就失去了方向。我们也尝试过去揭露世界的奥秘,寻找新的真理,然而说来惭愧,我们的智慧不足以去探究那些深奥的知识……” 这倒是没撒谎,李奥瑞克心想,从我这几天的观察来看,混血精灵确实不太聪明的样子,也不是不聪明吧,就是有点呆萌的感觉。 “……这两百年来,我们的魔法、技艺、工艺、武艺、艺术、音乐、文学……所有的一切都止步不前,甚至还在倒退。我每天晚上都会梦到曾经那些辉煌的日子,那时候,高等精灵们住在黄金树上,每个月都会向我们布下神谕,我们只要遵循神谕的方向,种族就不会迷茫,文明也越来越辉煌……啊,请戴上这个吧,这是我们给您的礼物。” 老人说到一半,忽然从桌子下面拿出来一个精致的小盒子,双手递给李奥瑞克。 李奥瑞克接过那盒子,问道:“这是什么?” ]q1六82一7一 第七十章:落月河底雅座一位! 老人笑道:“请您打开盒子。” 李奥瑞克轻轻拨开盒子上面的小锁,只见里边一条精致的红宝石挂坠。 “这是什么?” 老人说道:“这是一件附魔首饰,能够增幅您的魔力,我仅代表我个人将它赠与您。感谢您的对混血精灵的帮助!” 李奥瑞克说道:“这太贵重了!何况无功不受禄,我又没有为精灵们做过什么事情。要说感谢,也是我感谢您才对啊?” “请带上吧,以后精灵们要麻烦您的事情还多着呢。” 李奥瑞克想了想,还是决定收下那东西。因为收下礼物,反而有助于建立两个人之间的信任关系——两个陌生人之间的信任,就是在一次次的利益交互中完成的,这种利益交互往往由小到大,先是你给我吃口零食,我给你带个早点,然后就是互相请吃饭,在进一步就是互相帮忙做毕业设计,也可能会是工作上的互帮互助,或者一起做买卖,放在战争年代,最终就能成为守望彼此后背的战友。当然,如果你俩都是豪爽仗义的人,也可能一步到位,这种事情在历史上也不少见。 总之,要是这人油盐不进的话,是很难交朋友的。 “那就多谢了。”李奥瑞克接过那个小礼物,然后戴在了脖子上。 看到这一幕,老摄政王那老树皮一般的脸上,露出了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 这个项链的红宝石,并非普通的宝石,实际的名字是“灵魂宝石”,是一种测试神志的道具。 在混血精灵的语言里边,神志这个词,可以理解为一个人精神的强韧度。神志越强大的人,就越能拥有更多的精神力。一般来说,越是学习真理,精神力就越少,人也会越容易精神崩溃。但反常识的是,一个人精神力消耗的同时,他的神志反而会更加坚定。这其实也不难理解,就好像断骨续接之后,长好的骨头会更坚硬;撕裂的肌肉愈合,就会跟强壮有力一样。人类的一切属性,都遵循着先破坏再增长的原则。 简而言之,“神志”和“精神力”的关系,就相当于“蓝条上限”和“当前蓝量”的关系。 这种灵魂宝石能和佩戴者的神志发生某种奇妙的共鸣,它会根据佩戴者的神志强度而发光发热。 普通人戴上宝石,不会有任何效果;而神志高的人,戴上宝石之后,这块宝石温度和亮度都会升高。换言之,这个人接触真理的次数越多,那么宝石的效果越是明显。 这个东西其实是二百年前挺常见的一个小器物,基本上成年的高等精灵都会戴一个在身上,属于身份证一样的东西。因为宝石的光芒越是显眼,就证明这个人越是接近真理,代表着他比别人睿智,也象征着更为高贵的身份。 老摄政王年轻的时候有幸参加过一些高等精灵的一些名为“真理研讨会”的沙龙。 这些活动就都是有门槛的,侍卫会在门口贴出告示:本次研讨会需要宝石亮度/温度200以上才能参加。 然后想要参加研讨会的高等精灵就会在门口掏出自己的“灵魂宝石”来,拿给门卫测试亮度和温度,门卫那里有一套专门测试宝石能量的仪器,拿进去测一下,就能显示出宝石的亮度和温度,然后按照公式一换算,给出一个评分。 评分超过门槛的人就能参加研讨会,到里边和大佬们讨论真理,交流学术知识,探讨哲学、美学、数学、历史等等话题,还能顺便享受一下免费的美食、美酒、音乐、香料和其他娱乐。如果评分低于门槛,自然就会被拒之门外,任凭你如何央求都没有用。当然也有一些沙龙会设置门槛费——纯度不够,金币来凑!不过这些沙龙也都是比较低端的就是了。 老摄政王当时以学徒的身份跟着一位大佬去过研讨会,进去没半个小时,就觉得自己要精神崩溃,口吐白沫了——真理的交流也意味着巨大的精神力消耗,这位小学徒的精神力可禁不住这样消耗。沙龙里那些不可名状的艺术品、那些混乱中带着秩序的奇妙公式、那些刺耳又让人着魔的音乐,每一个都足以让他脆弱的灵魂发出尖叫。 虽然这精灵放在高等精灵里很丢人,但是在混血精灵来说,能够踏入那个大门就已经是值得吹嘘一辈子的辉煌经历,更何况他还在里边坚持了半个小时,还白嫖了一包甜饼干和半杯美酒。 言归正传。 所以老摄政王要拿这个东西测试一下李奥瑞克的纯度。 灵魂宝石的纯度,也决定了老摄政王以及混血精灵今后对他的态度。 如果说这块宝石不发光,那就是说李奥瑞克真的没有撒谎,他并没有接触过真理,也称不上高等精灵,只是一个天赋异禀的普通人。若是这样,混血精灵也只能自认倒霉,接下来他们会以盟友的方式继续对待李奥瑞克和高原人,态度会比较友好,但彼此地位平等,不会有什么特殊关照。 如果宝石微微发光发热,就足以说明李奥瑞克在一定程度上触碰了某个领域的真理,虽然他还没有融会贯通,但至少他有这个方面的才能!他的智慧至少就和老摄政王不相上下,也勉强能称得上是高等精灵了。这样的话,老摄政王便可以放心的将精灵的未来寄托在这位大人身上。但碍于李奥瑞克不愿意当高等精灵,那么在名义上他们不会称李奥瑞克为精灵王,而是称呼他为“联军统帅”或者是“大将军”之类的。实际上的话,高等精灵会为他效忠,就如同封臣效忠领主,骑士效忠国王。 如果宝石明显的发光发热,就意味着李奥瑞克已经知晓了某种真理!说不定是去过真理之地的。若是那样,可就意味着混血精灵真的是走了大运,捡到了宝贝!因为即使是在高等精灵繁盛的那个年代,能够明显点亮灵魂宝石的人也不多,这种人往往在某个领域非常厉害,身份也不一般。比如说大学的讲师,神庙里的祭祀,或者是行业中有名望大佬什么的。当初老摄政王的师父,就是这样一位“知晓真理”级别的大师。那位高等精灵是专门研究“熏香魔法”的,能够通过召唤各种带着奇特气味的熏香,来完成奇特的效果——例如让没有发情山羊跟狼成功交配,而且两个都是公的;例如让健忘患者忘记自己健忘这件事情从而治好疾病;例如让拖延症的作家开始狂暴写字,宁可穿纸尿裤也不愿意离开椅子上厕所等等。总之就非常厉害。那样的话,老摄政王会立刻请求李奥瑞克当新的精灵王,或者立刻把摄政王的位置禅让给他也行。总之必须抱住这个大腿!绝对不能让他跑了! 如果说宝石发出了非常明显的光芒,还有几乎烫手的温度,这件事情就有点可怕了。那就是说李奥瑞克不仅仅知晓了真理,甚至是彻底解读了真理,他绝对去过真理之地。只有混血精灵中的王族,还有那些传说中的英雄才能做到这种程度。像是著名的十位长老,像是星月大祭司,还有当年组建了神圣中土联军的赫尔墨卡……传说他们的宝石都能散发出火焰一般的光芒,即使是放在太阳下面,也能闪闪发光。若是那样……那么李奥瑞克对于混血精灵来说,相当于是一尊活神。别说是让他当精灵王,认他当亲爹都可以,就应该立刻修庙把他供起来。这样的圣人,一定可以让精灵再次伟大!MEGA! 那么,到底是哪一种呢? 老摄政王紧张的注视着面前李奥瑞克,只见李奥瑞克拿出灵魂宝石的项链来套在自己脖子上,然后两手到后面去系项链后面的扣子。 “嗯?”李奥瑞克扣了一下没扣上。 “嗯嗯嗯?”又没扣上。 艹了,这项链后面怎么扣啊,弄那么小一个环让我套进去,而且还看不见,什么智障设计啊? 一抬头看到老摄政王正一脸期待的望着他,李奥瑞克顿时觉得脸上挂不住:我可是北伐军代表啊,这会儿却连个扣子都弄不上?这也太丢人了, 他愤怒的脱下手套和臂甲,然后继续弄那个扣子。 而老摄政王一直这么绷着,他感觉冷汗都要下来了,心想:这位高等精灵大人的手不是很巧啊,那项链有这么难系吗? 要不是两只脚插在泥巴里边动不了,老摄政王真想过去给他帮帮忙。 “好了!”李奥瑞克总算把那个扣子扣上了。 项链戴正,红宝石挂坠贴着他的胸口,然后就是见证奇迹的时刻了! 老精灵王目不转睛的看着李奥瑞克胸前的宝石,这种炽热的目光让李奥瑞克感觉有些不适,他先是心中说道:这老头该不会是想跟我玩“神父给小男孩驱魔”的游戏吧?但转念一想这老人都快入土——不,已经入土的人了,该不会还有那种精神。那他为什么这样盯着我看呢?难道是我胸前这个宝石太贵,他反悔了? 就在这时候,李奥瑞克感觉到自己胸前的宝石开始发光。他低头一看,那宝石正逐渐变亮,从一开始的手机屏幕水平,渐渐变得像个手电筒…… 老摄政王看到这一幕不禁惊呼道:“大人,您……”他抬起头来看着李奥瑞克的脸,顿时激动地热泪盈眶,“我果然没有看错人啊!您就是我们要找的那个人,李奥瑞克大人……” 说话功夫,那个宝石仍旧在持续变亮,现在已经像是黑暗中烧红的木炭一样刺眼了。而且李奥瑞克隔着盔甲都能感觉到那东西的温度,就像是个自发热的暖宝宝。 老摄政王像是生吞了个鸡蛋似得张大嘴,瞪着眼睛,说:“这,这!这怎么可能!即使是大长老的宝石也不会这么亮!李奥瑞克,你到底是……”他看李奥瑞克的目光渐渐变成了恐惧。 “我不造啊!这是个啥,手电筒?暖手宝?还是正在玩手游的XX手机?”李奥瑞克也很疑惑的说道。 “不应该啊,怎么还在发光!”老人惊恐的说道,他看了看李奥瑞克又看了看那个宝石,感觉心脏砰砰跳。迄今为止最厉害的高等精灵应该就是赫尔墨卡,但是老人没见过赫尔墨卡的灵魂宝石,只是听说他的宝石如火炬一般亮。李奥瑞克这个显然超过火炬了,可是,传说大多有夸张的成分在,那这样说的话…… 而且那宝石继续加大力度!越来越亮,越来越烫!李奥瑞克有点害怕了,问道:“老头啊,你给我的这到底是什么……” “砰!” 炸了。 只见那颗灵魂宝石发出了一道刺眼的白光和震耳欲聋的巨响,其威力之大,就仿佛一颗闪光弹,老摄政王和李奥瑞克顿时陷入了失聪失明。老人捂着眼睛一声哀嚎,摔倒在泥土中,李奥瑞克更是被一下炸闭了气,盔甲都裂开了一个大口子。 更他妈的要命的是,这一声爆炸吓坏了他们脚下那个陆行龟。这龟龟一声惨叫,直接沉入水中,两人几乎失去了意识,听不见也看不见,就只能任由那只大龟龟在水里翻腾。过了一会乌龟可能是缓过来了,突然想起来背上还有两人!这才赶紧浮上水面。 老摄政王离得稍远,而且经过凉水一刺激,意识也就恢复了。万幸他两腿扎根插在泥土里,没有被陆行龟甩出去。他眯着眼睛,依稀能看到一点画面,桌子椅子全都翻了,吃喝的东西也都不知道去哪了,亭子柱子上还缠着水草…… 那么,李奥瑞克大人呢? 老人忽然看到距离陆行龟十多米外的河水里,有一片荡漾的涟漪。 而在那片涟漪之中,还有一只竖起中指的手。 “李奥瑞克大人——!”老摄政王惨叫的声音,犹如一只被踩住脖子的鸭。 ]q巴②7妻六 第七十一章:李奥瑞克有债必偿 李奥瑞克睁开眼睛,就看到了那扇熟悉的真理之门矗立在眼前。 行吧,爷又来了。 李奥瑞克怀着很复杂的心情走了进去,这次进去的时候,巨人甚至都没有跟他打招呼,就让他自助式挑选。此时李奥瑞克对这次的去世还是一头雾水,心想:不应该啊,混血精灵为什么要害死我?他们没有动机吧…… 嗯?动什么? 他被自己的自言自语逗得噗嗤一笑,此时不远处传来那个巨人的声音。 “你又突发什么恶疾了?” “没事没事,动机吧……噗!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他被莫名其妙的戳中了笑点,搁那笑个不停。 巨人也是一头雾水,就说:“你自己挑书吧,挑完了赶紧走。” “哦,好好好。”他尴尬的笑了笑,然后进去挑书。 这次和之前一样,他不能浪费太多时间。他还记得自己来之前希雅就说了,如果他掉了一根头发,希雅就会带着骑士们踏平精灵的营地,让那里血流成河。所以李奥瑞克需要赶紧活过来然后赶紧去劝架,不然这事情就会一发不可收拾。 然而李奥瑞克刚拿起一本书,就感觉一阵头晕目眩。就在他马上要晕倒的时候,有一只手扶住了他,同时接过了那本书来。 李奥瑞克定了定心神,逐渐恢复了意识,他看到那个熟悉的白色幽灵站在自己面前,还对自己竖起了大拇指 哦,是北疆王。 看来只要我携带圣遗物进入这里,那他的灵魂就会跟着我一起进来。 李奥瑞克又望向书架,只是这么一眼,他又觉得有些晕眩了。他猛然想起自己的精神力上次就已耗尽,若不是北疆王借了他一些力量,那么上回他就要空手而归了。 李奥瑞克,他真的是一滴也没有了! 难道这次我要空手而归?不行不行,这也太亏了,再怎么说这也是我拿命换来的机会。一般人八辈子都来不了一回的真理之地!我就这样空军了?拿不到真理,偷只鸡也行啊! 但是话又说回来了,这地方也没有鸡啊! 就在李奥瑞克一筹莫展的时候,真理之门再次敞开,还未见到人,就听到外面传来了一个高亢、刺耳、犹如戏剧演员一般故作浮夸的声音。 “没想到吧,图书管理员,卡珊德拉这么快就回来了!而且还穿了一身漂亮的新衣服。” 灭世魔女,卡珊德拉!盛装出席! 今天的卡珊德拉打扮的像是个走红毯的明星。 她身穿红色的礼服,头发烫卷然后高高盘起,头纱上面插着一朵艳丽玫瑰。她脸上扑了粉底,涂了口红,涂了眼影还刷了眉毛,右眼睛下面画了一个酒红色桃心,十分可爱。她还戴着猫眼石挂坠,夜明珠耳环,穿着黑丝手套和黑丝吊带袜,脚下踩着细高跟鞋,就这样走着猫步,不紧不慢来到了大厅。 这还挺惊人的,因为在这个图书馆里,不管是李奥瑞克还是卡珊德拉,其实都只是精神体。先前两人每次进来的时候,都只能穿“系统设定”的白色修道袍。也不知道卡珊德拉是用了什么魔法,竟然搞到了一套礼服?难道她氪金了? “这就是灭世魔女卡珊德拉的伟大力量……”她正要行一个优雅的提礼,忽然看到李奥瑞克也在,顿时身体僵住了。 “哎?你也在吗?”卡珊德拉的声线一下就恢复了平时的状态,似乎还有点尴尬。 李奥瑞克点了点头,说:“别来无恙,卡珊德拉小姐。” “呃,别来无恙。”她仿佛突然学会了人类的走路方法,像个正常人一样来到了李奥瑞克面前。 李奥瑞克似笑非笑的看着她,沉吟道:“您这是?” 魔女小姐眉头一挑,一声冷哼,然后十分得意的说道:“吼吼!我也不是特意显摆自己的美丽——毕竟我本就天生丽质!”她变魔术一般掏出个小团扇来挡脸,只露出那双睫毛闪烁的大眼睛,接着她拿团扇指着那个黑色的巨人,道:“我只想让这个家伙知道,我卡珊德拉和其他人可不一样,我想来就来,想走就走!而且我走的潇洒,回来的时候也能很漂亮~” 她的语气荡漾起来,单手叉腰凹造型,显摆着她那苗条的身材曲线。 “啪!”巨人打了个响指。 卡珊德拉突然变小了! 确切来说变小的只有人,而衣服却还是那么大。由于失去了身体的支撑,那件华丽的晚礼服立刻落下来将她包裹在里边。衣服里传来了一声尖叫,然后,一个小卡珊德拉从领口中探出头来,用稚嫩的声音喊道:“你干了什么!” 现在的卡珊德拉大概只有不到十岁的样子,放在手游里,大概立绘都是三头身的。她身上的首饰和脸上的妆容也都消失了,就是很纯粹的一个白毛幼女的模样。 想撸!李奥瑞克心想。 啊,不是撸我,是撸她,就是撸猫那种。 她用衣服裹着身体,喊道:“快把我变回去!” 巨人笑了,说:“灭世魔女卡珊德拉,你难道就不想知道我是用什么魔法把你变小的吗?” 小卡珊德拉不屑的说道:“无非就是变形术或者返老还童……嗯?”她看了看自己的手,似乎意识到了不对劲,“不,不是魔法,你到底做了什么?你为什么能让我的灵魂变成幼年?” 巨人说:“我是活在高维世界的生命,自然可以随意掌控你的时间。” “高维世界?什么意思?” “你要学的东西还很多,卡珊德拉。” 小卡珊德拉气得满脸通红,说:“好吧!这次就算你赢了,但是卡珊德拉不会认输的……另外赶快把我变回来,不然我有理由怀疑你存在一些特殊癖好。” 巨人又打了个响指,卡珊德拉又变了回来。 这巨人也有点惯着她啊,话说卡珊德拉似乎也能频繁出入这个地方?怎么说呢,真不愧是人间最强的灭世魔女呢。 李奥瑞克没空看热闹了,既然精神力不够,拿不了“真理”,他就该赶紧回到现实世界。免得外面出什么变故。他说着往外走去,魔女小姐看他急匆匆的往外走,不禁有些生气的说道:“你这家伙怎么回事啊,为什么见了我就跑?” 李奥瑞克没时间和她解释这里边的前因后果,就说:“对不起,我确实是有事……哦!” 李奥瑞克突然灵光一闪。 他朝着那个巨人说道:“图书管理员!先前不是说门票可以转让吗?那我这次就不要东西了,转让给卡珊德拉小姐好了。” “可以。”巨人点头了。 卡珊德拉则是一愣,旋即故作惊讶的说道:“啊,这么大方呀?竟然把这么宝贵的机会让给我?” “啊,这是为了回报上次魔女小姐的恩情……” 说到这里,李奥瑞克心想,这本来是个顺水人情,这次的票就算不给她我也用不了,但我这么一说,反而显得像是我做了多大牺牲似得。这不太好吧?上回给希雅解毒,那魔女小姐一听说是救人,二话不说就把票给我了,这份仗义就是关二爷在世也要竖大拇指的,那我也不该瞒着她。 总不能为了刷好感度,就脸都不要了啊。 “……而且不瞒你说,我的精神力已经不够了,这次门票本来就用不出去。送给你我其实也没损失。”李奥瑞克如实说了。 听到这话,魔女小姐眉头微微一翘:“哦?你很诚实嘛。”她脸上一抹微笑,说:“卡珊德拉喜欢诚实的孩子哦!” 其实魔女小姐早就看出来了,只是没有说破而已。毕竟她是人间最强的灭世魔女,知识也好智慧也罢,都远在李奥瑞克之上的,李奥瑞克的心思瞒不过她。只是魔女小姐想看看,这个男人究竟是有赤诚之心的正人君子,还是个只有表面功夫的油滑的小人。 李奥瑞克行了一礼,说:“再次感谢您上回出手相救。” “你那朋友的毒解了吗?” “已经康复好久了。” “那就好,你有事是吧?不拦你了,你走吧。”魔女小姐朝着他摆了摆手。 李奥瑞克再度行礼,随后走向大门,快走到门口的时候他忽然回头,说:“卡珊德拉小姐!” 卡珊德拉望向他,“还有什么事情?” 李奥瑞克犹豫了一下,咽了口唾沫,这才鼓起勇气说道:“你的新衣服非常漂亮!非常适合你。” 说完那话之后,他看到卡珊德拉的脸腾一下就红了。 “啊,你,你……”魔女小姐僵在那里,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预想的效果达成了!李奥瑞克早就想看一看这傲娇魔女脸红的样子了。 随后李奥瑞克点头致意,快步离开了图书馆。魔女小姐望着他离开的背影发呆,一直等李奥瑞克都走出图书馆了,她才像是有网络延迟一样朝那边挥了挥手。 忽然,那个巨人说道:“原来你也会脸红啊?” “就你长眼睛了是吧!?”卡珊德拉气得拿高跟鞋砸他。 旋即她又望向那扇空荡荡的大门,仿佛李奥瑞克还站在那里似得。 “管理员,我问你个事情。”她忽然说。 “什么?” “你这里……有没有关于恋爱的真理啊?”她喃喃道。 “蛤?恋爱?” 我这图书馆该喷点除臭剂了,图书管理员心想,怎么有一股奇怪的酸臭味啊? …… 此时,混血精灵已经炸锅了。 但凡是会游泳的,全都到落月河里去捞人了;就算是不太会的,也下去帮忙了,捞上来就捞,捞不上来正好当个陪葬的。 放眼望去,整个落月河里全都是光膀子的混血精灵,场面如同下饺子。 那只大陆龟也已上岸,人们把落汤鸡一样的老摄政王从龟龟上运了下来。 罗米拉女王冲过去一把薅住了老头的领子,激动的骂道:“老头!你到底是作什么妖呢?你把他弄死了,是想让我们跟着一起陪葬吗?还是说你死到临头了,还想拉几个垫背的?” 也不怪这位有涵养的精灵女王突然素质爆炸,主要是这事故出的太离谱了,导致的后果也太严重。当初说好了只是跟李奥瑞克吃饭喝酒,然后测试一下他的纯度,整个过程不能有任何冒犯无礼的行为,更不可能出现暴力环节了!这倒好,这不光是冒犯了,直接把人给整没了! 李奥瑞克是何许人也?对混血精灵们来说,他是高等精灵,即神灵化身,地位身份比女王和摄政王加起来还高。对高原人来说,他是击败蛮王的战神,是北伐军的统帅,是整个国家和民族的希望!这样一个可谓空前绝后的传奇英雄,却让老摄政王一顿“鸿门宴”给弄死了!等高原人的部队来了,这里必定要血流成河啊! 女王简直是气疯了,眼看着混血精灵复兴有望,结果这个复兴的火种,就让自己家老头一泡尿给浇灭了!而且不光是把火种浇灭了,还要引得所有混血精灵来一起陪葬。这剧情也太大起大落了吧?早知道有今天,我当时就算是转行当个捏脚的小妹儿,也绝对不当女王啊! 此时精灵们在落月河里纷纷扎猛子,这会儿精灵也顾不上优雅风度了,蛙泳、仰泳、自由泳再到精灵刨,各种姿势都有。突然有一个人大声喊道: “捞上来了!” 女王兴奋的叫道:“是李奥瑞克捞上来了?” 那人回答:“不是,是第一批救援队捞上来了!” 女王骂道:“给我沉下去!” 罗米拉气得挠乱了一头金发,她看到老摄政王那张碧莲就气不打一处来,女王咬着牙说道:“我看你就是蓄意谋杀高等精灵,一会高原人来了,就拿你问罪!” 老摄政王毕竟是经过大风大浪的,这种时候比罗米拉还冷静一点,只见他面无表情的说道:“陛下觉得我这个老头的脑袋,能赔得起李奥瑞克大人吗?我估计啊,还得多添几个……”他小声嘀咕道。 女王一下就脸色惨白,心想:对啊!如果李奥瑞克真的死在我这了,我作为女王肯定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女王要是不点头,那老摄政王敢杀人么?我百口莫辩啊! 就在这时候一个小精灵从天上飞了下来,用颤抖的声音说道:“陛下,高原人的骑兵来了!” “啊?” 怎么来的这么快啊?这不完蛋了吗! Ps:在写了在写了,真的在写了! 群吧2一76 第七十二章:一生要强塞拉维(加更) 精灵女王心想:高原人来兴师问罪了,我要是叫不出李奥瑞克,那绝对是死路一条。 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 此时几位精灵的将领走了上来,其中一个年纪比较大的将领行了军礼,肃然说道:“陛下,下令迎敌吧!高原人不会善罢甘休的!我们有五千精锐,也不见得会输。” 女王欲哭无泪,说:“还迎敌?我们可是完全的,100%的,绝对的理亏啊,我们把人弄没了,这……” 那武将也是一脸苦瓜色,说:“可是高原人的督军已经说了,要我们立刻交出李奥瑞克,不然让这里血流成河!” “这……” 完蛋,全他妈完蛋!我就不该当这个女王的。女王面如死灰,她看着老摄政王,问道:“精灵的魔法古籍里边有没有时间穿越之类的魔法啊?我要回到昨天晚上,然后把你给杀了。” “要是有那种魔法的话,我肯定先用了。”老人无奈的说道。 “那怎么办啊!” 就在大家都一筹莫展的时候,塞拉维突然站了出来! “姐姐,请听我说!” “塞拉维?”罗米拉有些疑惑的望着自己那个不成器的小妹,“你有办法吗?” 塞拉维点了点头,然后小声和女王说道:“我觉得李奥瑞克肯定没死!你想啊,我第一次遇到他的时候,把他‘咔嚓’一刀砍断,他都活下来了。生命力这么顽强的人,大概也不会让水淹死。” “可是我们上哪去找他啊!” 塞拉维说道:“他大概率会被冲到下游的浅滩,前两天打仗的时候下大雨,河水上涨冲走了我们几艘小船,后来我跟后勤部的人顺着河流往下找,发现小船都在浅滩上面搁浅了!李奥瑞克很可能也在那上面。姐姐,把你的独角兽和骑兵借给我,我去找他!” “好!”罗米拉就像是抱住了救命稻草一样,她用恳求的语气说道:“那我的好妹妹,你快去找他!混血精灵的生死存亡,就系于你手了!” 啊,系于我手吗? 听到姐姐的那句话,塞拉维立马就感觉头脑有些眩晕,就好像突然灌下了一杯烈酒似得。 还未等她回答,旁边的老摄政王也说道:“若你能把李奥瑞克找回来,我就写一封引荐信给大学,让你直接毕业!我是他们的荣誉校长,有这个权力的!” 塞拉维顿时眼睛放光,兴奋道:“好!我一定把他找回来!” 说罢,塞拉维化作一股旋风冲了出去,她跑到女王的独角兽面前,正要骑呢,那独角兽竟然面露凶光,扬起前腿来和她示威。相比起小小的塞拉维,独角兽就是个庞然大物,一个尥蹶子就能把她踹出去十米远。 女王连忙跑过来,想要安抚一下自己的坐骑,却没想到塞拉维猛然跳起来,对着独角兽就是一记耳光,骂道: “不要妨碍我毕业,畜生!” 这小姑娘细胳膊细腿的,按理来说这一巴掌也没有多少力气。可是竟然抽的那独角兽嘴歪眼斜,当时就怂了。畜生跟人一样,都是欺软怕硬的,挨了打之后独角兽立刻温顺的像个小绵羊。 女王也想不通自己妹妹哪里来的这么大力气,不过刚才塞拉维出招的时候,她的袖子扬了起来,女王看到塞拉维的胳膊上面似乎贴了几块奇怪的铁皮,也不知道是不是这个原因。 但现在没时间深究这件事情了,女王连忙对塞拉维说:“快出发吧,妹妹!” “是!” 于是塞拉维骑上了独角兽,又召唤了骑兵、花仙子和天鹅们做她的随从。这位精灵公主从小路离开大营,绕过了高原人的视野,然后顺流而下寻找李奥瑞克的踪迹。 独角兽在平原上飞奔,上午的暖风迎面吹来,这一路上,塞拉维都觉得自己脑袋发热,也不知道是让风吹得,还是她本来就心情激动。 塞拉维梦想着成为像姐姐那样闪闪发光的人。 她自小时候起,就生活在罗米拉的光环之下。罗米拉的美丽在精灵中也是首屈一指,她的智慧连长老们见了也要赞叹。 相比起罗米拉,塞拉维就什么都不行——尽管以人类视角来看,塞拉维很是美丽,而且活泼可爱,但是以精灵审美,塞拉维长得不端正,也缺少贵族的气场,精灵有个说法叫做“平庸的美丽”,人们私底下就总是用这个词来形容塞拉维公主。这件事情她假装不在意,或者不知道,但她其实都知道。 至于智慧就更不必说,罗米拉还不是女王的时候,就是各大学府的座上宾,她三年读完塞拉维恐怕需要十五年才能完成的学业,可能今天你还和她是同学,明天她就是你的学长,后天她就成了你的老师。塞拉维是无法和这种人竞争的。 这件事情其实对幼小的塞拉维伤害很大。起初,塞拉维将这一切归咎到上天不公,她也曾嫉妒过姐姐的优秀。说实话,如果姐姐对她很差、哪怕是对她很普通,她也一定会怨恨罗米拉,将自己负面情绪的一部分转移到罗米拉身上。 但偏偏姐姐又对她太好了。罗米拉温柔、慈爱、细心甚至是有些溺爱她。长兄如父,长姐如母,罗米拉不光是好姐姐,而且一定程度上扮演了母亲的职责。在塞拉维的眼中,姐姐是如此闪闪发光,以至于她找不到任何能够攻击她的地方。 那么,她就只能将所有的负面情绪、所有的痛苦经历、还有这一切的苦难,归咎到她自己身上。 我,太弱小了。 若只是这样也就罢了,塞拉维接下来可以摆烂,可以放弃治疗,可以做个吃喝玩乐的快活公主——姐姐就算是催促她读书,也只是表面上尽到职责,从来不会过于严苛的要求她。 只要摆烂,塞拉维就能快乐。 可她偏偏是个生来要强的人,塞拉维不甘心自己就这样一直烂下去,所以她努力读书、学习骑术、剑法、射术、音乐、绘画、历史、天文、地理、动物学、外语、古代语……她在那几年里尝试了各种各样的学科。但无一例外,她全都搞砸了。上天给了塞拉维一颗好胜的心,却没有给她与之匹配的能力。正如那位慈祥的老摄政王所说的:“孩子,你只是太蠢了。” 你太蠢了,仅此而已。 于是,发自内心的自卑与她与生俱来的自强交织在一起,构成了塞拉维内在的矛盾人格。从外表来看,塞拉维似乎已经习惯了“智障公主”的设定,装疯卖傻也罢,泥地滑铲也好,别人拿她当笑话也无妨,她都不在乎;可她的内心仍未妥协,她坚守着心中最后的尊严,她仍在为了那个目标而努力——她希望变得和姐姐一样闪闪发光。 独角兽飞奔在河畔飞奔,骑兵们紧随其后,花仙子飞行的轨迹犹如一道彩虹,天鹅们也奋力拍打翅膀;天空的阳光明媚到让人目眩,远方传来了高原人的号角声,啊,他们在集结大军了,我要抓紧时间!塞拉维的身体随着独角兽的节拍而摆动,当年学过的骑术总算派上用场——我还有什么本来?塞拉维!你还有什么能耐?通通使出来吧!混血精灵的命运,全系于你手了! “公主殿下,前面就是浅滩!” “好!” 塞拉维率先冲向浅滩。 落月河在这里骤然变宽,然后又分成三支,所以这条河也被成为三叉戟河。在铺满鹅卵石的河道浅滩上,堆积着各种上游冲下来的杂物。废弃的木头,搁浅的小船,蛮兵的武器和盔甲,甚至还有几具尸体。看到这一幕,塞拉维就知道自己的判断没有错,她对身边的人说:“就在这里搜索,李奥瑞克大人很可能在这个地方。” “是!” 众人兵分三路,花仙子从天空俯瞰,骑士们在地上搜索,天鹅们在水里寻人。这一片地方很是空旷,除了两边有些许的灌木丛,几乎没有什么遮挡物。所以大家找了一阵子,就纷纷回报说:“公主殿下,没有找到踪迹!” 花仙子们也说:“没看到李奥瑞克大人啊!”天鹅们也在摇晃脑袋,表示没看到。 没有?怎么会没有呢? “继续找!”塞拉维喊道。 她下了马,也加入到寻人的队伍中。这一带的水并不深,她淌水进来,冰凉的河水冲过她的双脚,毛孔在水中舒张,犹如树根吸水那样为她的身体补充水分。一时间她觉得脑袋清醒了许多,这时候塞拉维突然灵光一闪! 有了,李奥瑞克大人当时身穿盔甲,我可以用金属操控来寻找他! 塞拉维最得意的法术,就是金属操控——由于她太蠢了,如果走传统的路子,一定会被姐姐碾压,所以她必须另辟蹊径。而在精灵的魔法体系里边,金属相关的魔法都是冷门学科,于是塞拉维就想在这上面弯道超车。 又因为她操控魔法的能力不太稳定,所以她无法使用传统的傀儡术,只能在蹊径里边再“另辟蹊径”,采用蹊径中的蹊径,自创了一套“塞拉维魔法”。先前她能一拳打懵独角兽,也是归功于这种魔法。 此时,塞拉维拿出了随身准备的施法材料来。她先戴上了一只定制的橡胶手套,然后又将磁粉涂满手掌,接着用左手在右手手掌上写下符文咒语。写完咒语,她抬头观察太阳来判断方向,之后身体转向正南,左手握住右手手腕,将那只画着符文的右手高高举起。 “金属共鸣!” 塞拉维的右手释放出了无形的魔力磁场,使得她能够定位周围金属物质的位置,并感知其形态。 范围是以塞拉维为中心,半径五十米内。她最小能感受到半枚铜板,更小的东西则无法感知。 这个魔法最初发明出来,其实是为了寻找丢失的钱币,塞拉维那段时间很缺钱花,便动了歪脑筋,想要去大街上拾荒。然而她却忘记了,这个魔法无法区分金币的归属,定位的金币全都是在别人钱包里,所以她也只好将这个魔法搁置了。 此时,她的魔力在这片水域扩散,她闭上眼睛,视野一片黑暗。然而随着魔力的进一步扩散,她视野的黑暗中出现了许多蓝色的图形,首先是几十套不停移动的盔甲和武器,这代表着那些搜寻李奥瑞克大人的骑士们;然后她又看到许多金戒指似得在天上飞,那是花仙子们的黄金腰带;嗯?怎么有两枚金币在水里游啊?她睁眼一看,原来是一只大鹅,估计是这大鹅误食了金币吧。 她再次闭上眼睛,这次又看到了散落一地的盔甲,卡在河床里的铁皮车轮,废弃生锈的小刀,门板上的铁钉子……突然,她看到了一套熟悉的盔甲!那套盔甲有着工艺精良的头盔,缝合的地方严丝合缝,鳞甲的甲片层层交叠,非常工整,而且胸口地方还有一块明显的凹陷,哦!这不就是李奥瑞克大人的铠甲吗?再一看,铠甲旁边竟然还有一把宝剑,正是鼎鼎大名的圣遗物:巨人屠夫! 塞拉维立刻睁开眼睛,大声喊道:“我找到他了!” 说着,塞拉维跑向了不远处的一片灌木丛。骑士们、花仙子们还有天鹅们也跟着塞拉维跑了过去。塞拉维高声说道:“李奥瑞克大人,您还好吗?” 没有回答。 塞拉维忽然心中闪过一个念头,她突然原地刹车,道:“停下!” 众人也纷纷停下来,问道:“公主殿下,怎么了?” 塞拉维说:“原地待命。” 此刻,塞拉维想到一件事情:从李奥瑞克大人的盔甲的姿势来看,他并不是躺在地上的,而是蹲在灌木丛后面暗中观察我们。就是说他早就看到我们来了,却没有出来,而是在警惕着。 该死,我怎么这么蠢啊!换位思考一下就能想到了,李奥瑞克大人并不知道我们的真实意图,在他的视角看来,精灵是在试图谋杀他啊!现在我又带着这么多人马,这显然是来追杀他的。 如果我贸然上前,李奥瑞克大人恐怕会跑掉……不,那个战神一般的男人怎么会跑?他肯定会把我们全都杀了!而且我跟李奥瑞克大人本就有仇,我曾经砍过他啊!现在他看到我来了,一定会产生不好的联想吧? 就在塞拉维左右为难的时候,忽然,一个骑士兴奋地叫道:“哦,我看到他的披风了!”说着竟然独自跑了上去! “回来,你这个蠢货!”塞拉维尖叫。 话音未落,灌木丛中剑光暴起! “啊——!” ps:应群友要(wei)求(xie),今日加更!吧一77 第七十三章:塞拉维的赛,是赛博朋克的赛? 那一刻,塞拉维心中闪过一个念头。 如果混血精灵因此而灭亡了,那这个愣头青骑士的名字或许没人记得,但“塞拉维”这个名字,一定会被刻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只见那位高原人的战神突然从草丛中窜起!精灵骑士受了惊,下意识的就拔出剑来,然而李奥瑞克手腕一动,也没看清是怎么出招的,那精灵骑士的武器就“砰”一下被打落在地。接着李奥瑞克一剑顶在骑士的喉咙上,说: “不要动!” 骑士吓得连忙举起手来,用磕磕绊绊的精灵语说:“大大大大大人!我没有恶意,别杀我!” 只见他胸口盔甲一片焦黑,脖子到下巴也全都烧焦了,焦黑的皮肤上面一条条裂纹,里边能看到鲜红的血肉。此时他一脸凶相,杀气腾腾。 面对这位传说级别的战神,其他骑士也都吓坏了,大部分人原地不动,但也有一两个人拔出了武器。然后其他人看到战友拔剑了,便也纷纷拔剑,一时间气氛剑拔弩张,紧张到了极点。 事态变化的太快了,塞拉维完全没有心理准备,脑子里边像是炸开了一样,思绪凌乱,然后是一片空白。 换做别的精灵,现在恐怕早就懵逼了,哪怕是她姐姐也不例外。但是,塞拉维却跟别人不一样。 人们总说她愚蠢,也说她做事鲁莽。鲁莽这个词是贬义的成分很大,但在某种层面来看,鲁莽也意味着勇气。 所以塞拉维深呼吸了两下,立刻就稳住了心神。她心里就一个念头:绝对不能跟李奥瑞克打起来! 如果我们和李奥瑞克打起来——输赢胜负暂且不论——只要是打起来了,我们谋杀高等精灵的罪名就坐实了!而且不光是谋杀,还是谋杀未遂然后追杀。 思路已明确,策略也就呼之欲出。她大声说道: “所有人放下武器!” 骑士们听到这话都是一愣,年轻人不解其意,但几个老兵却已经懂了,赶紧把武器收起来或是直接丢在地上。其他人有样学样,也放下了武器。 接着塞拉维对李奥瑞克说道:“李奥瑞克大人,我们没有敌意!” 李奥瑞克打量着她,没有说话,似乎是在怀疑这些精灵。 塞拉维意识到这样太无说服力了,于是她又做了一个更加大胆的决策。 “所有人听令!立刻折返,回到营地,就跟我姐姐说,我找到李奥瑞克大人了,我现在正在和他解释这些事情,过一会就把他带回去。务必告诉督军希雅,说李奥瑞克大人活着,让她稍等片刻。” “是,那……那您要自己留下吗?” “对,我自己留下。” 什么?公主殿下要跟李奥瑞克单挑? 骑士们面面相觑,其中一个年长的骑士说道:“殿下!李奥瑞克大人的安危固然重要,但是骑士们也有保护您的义务啊!” 要是姐姐在这里,她会怎么做?塞拉维沉吟少许,说:“对于骑士来说,是保护主人的安危重要,还是服从主人的命令重要?” “这……当然是服从命令。” “那还不快照我说的做!”她大声说道。 淦,我今天好厉害啊!她紧张之余,不禁得意的想到,我的气场简直不输给姐姐! 骑士们纷纷后撤,但那个被李奥瑞克指着喉咙的骑士一步也不敢动。 一不做二不休!既然要博取李奥瑞克大人的信任,那我就做到底!塞拉维一咬牙,硬着头皮走了上去,她站在李奥瑞克面前,跟那个骑士肩并肩。两人的目光对在一起,李奥瑞克的眼神中充满了玩味,似乎很好奇这个精灵公主下一步会做什么。他这种目光刺激了塞拉维那个敏感的自尊心, 塞拉维那“鲁莽”的心里升起一股狠劲,她朝着李奥瑞克那锋利无比的“巨人屠夫”伸出了手。 巨人屠夫是精灵们见过最锋利的武器,即使是乌鸦王的利刃和混血精灵的圣遗物“月弧”也不能和它相比。这武器削铁如泥,无论是板甲、盾牌还是蛮族马刀,都会在它的剑锋下轻易的斩断。那么,塞拉维的那双稚嫩白皙的小手遇到剑锋又会怎样呢?大概只有轻轻一触,五根手指就会被整齐的切断了吧。 此时骑士吓得瞳孔收缩,叫道:“殿下,不可以!”李奥瑞克表情也随之严肃起来。 塞拉维没有说话,她两指捏住“巨人屠夫”的剑身,轻轻用力,让那剑锋指着自己的脖子。她感觉到自己头皮发麻,心脏跳动像是擂鼓,那冷汗更是顺着手心往外冒。 李奥瑞克也顺着她的意思稍稍转动手腕,将锋利剑尖点在了塞拉维的咽喉。 “你走吧。”塞拉维对那骑士说。 骑士感动的热泪盈眶,说:“殿下!我会永远记住这一刻的!”说着行了一礼,迅速离开。 现在,空旷的河畔只剩下塞拉维与李奥瑞克两人了。 李奥瑞克笑了起来——他一开始也没打算搞出人命来,只是想看看这些精灵会怎么做,从而判断混血精灵的真正意图。出乎意料的是,这个冒失公主的一系列举动,远远超出了他的预期。 这小妞,竟然这么勇啊? 我喜欢! 李奥瑞克眼中的戏谑和杀气统统消失了,他收起武器,换上了往日的笑容。他说:“塞拉维,你很勇敢,那么,让我听听你要说什么吧。” “那我就如实禀告了,李奥瑞克大人。”塞拉维狠狠掐着自己发抖的大腿说道。 塞拉维用几分钟时间,将整个事件的前因后果都说了。 李奥瑞克很认真的听着,基本可以确信塞拉维说的都是真的——塞拉维一个十几岁的小孩子,有没有说谎,他一眼就能看透。何况根据环境、情况、还有动机等等因素来判断,塞拉维这种说法也很站得住脚。 李奥瑞克听完之后点了点头,说:“那我就姑且相信这是误会了,但你们差点弄死我这也是事实,对吧?” 塞拉维说:“呃,是的,十分抱歉搞出这样的事情来,等您见了我姐姐,相信她会给您一个答复的。” “嗯。”李奥瑞克点头不语。 横竖也是让小爷灌了一肚子水,这事儿不能说原谅就原谅了,我必须得讹他们一笔! 于是两人骑着独角兽踏上了返程的路,走了一小短路,李奥瑞克忽然想起了一件事情。他问道:“塞拉维,我问你个事情啊,你刚才是怎么找到我的?” “哦,这个呀!”一说到这件事情,塞拉维脸上的焦虑顿时褪去,换上了得意的表情,“这个是我自己的魔法,‘塞拉维金属魔法!’怎么样,那个……您有兴趣吗?” 李奥瑞克眉头微微一挑,“哦?塞拉维金属魔法?说来听听。” 于是她眉飞色舞的给李奥瑞克讲了“塞拉维魔法”各种运作原理还有魔法符文的一些撰写规则。说到酣处,塞拉维撸起了袖子,说:“您看,这就是我的金属武装!” 塞拉维胳膊上面贴着许多的甲片,这些甲片牢牢固定在她的肌肉上,就像是一层皮肤。 “腿上也有!” 她从马鞍上抽出双脚,将一边的裤腿卷到大腿上,给李奥瑞克展示她腿上的甲片。按理来说这个行为有点出格,平常她不会这样做的,但塞拉维毕竟还是小孩心性,一兴奋上头了就顾不了那么多了。 可能是总在外面疯的缘故,塞拉维身体看似单薄瘦弱,但实际上挺健康的,看着就很皮实——这对于精灵公主来说算不上褒奖,不过李奥瑞克还蛮喜欢的。 李奥瑞克问她说:“这些甲片是干什么的?” 塞拉维说道:“这些甲片内侧都刻上了魔法符文,只要我进行运动,它们就会推着我的胳膊腿帮助我发力。有了这些东西,我跑起来比别人快,出拳也会更加有力!”塞拉维说着往空气中打了一拳,“砰!”李奥瑞克似乎感受到了强劲的拳风。 李奥瑞克稍一寻思,顿时心中惊道:这他妈的不就是外骨骼吗!? 怎么这画风跳跃这么大,一下子就赛起来了?魔法朋克吗? 塞拉维接着说道:“先前我给自己做的盔甲太笨重了,消耗魔力也太大了,我不可能随时操控盔甲来战斗。所以我就将其改良成了这种‘贴身装甲’,我把这个叫做‘金属武装’,呃,现阶段可能如不了您的眼,不过我还会继续改良的,我认为这个魔法有很大潜力……”塞拉维越说声音越小,还悄悄侧头来观察李奥瑞克的表情。 李奥瑞克立刻说道:“很好很好!我非常中意,这个潜力绝对很大!我非常支持你继续研究。” “啊,真的吗?” 头一次有人这么称赞塞拉维,而且这个人还是触及真理的高等精灵,李奥瑞克大人!她顿时心花怒放,有点不知好歹的说道:“那个!其实呢,我还有一个大胆的想法,就是怕您笑话……我我我……我可以说出了吗?” “说,有什么不能说的?” 塞拉维说:“是,是这样的,我觉得除了在肌肉外面贴一层甲片以外,其实呢,还可以在皮肤里边贴一层,就是说呢,让这些甲片在体内运作,这样一来隐蔽性更好、更加轻便、而且体内的魔力传导也更好,可以减少魔力传递时候的损耗,从而获得更强的力量……您觉得在未来有这种可能吗?” 李奥瑞克已经惊讶的说不出话来了——我艹,义体改造?怎么突然赛起来了? 我俩到底谁是穿越的啊? 李奥瑞克点了点头,说:“我觉得理论和思路都可行,只是受到了技术限制,嗯……” 塞拉维惊呼道:“真的!您居然会认可我这种神经病一样的点子吗?我真的……我有点想哭。”她哽咽起来。 李奥瑞克笑道:“冷静一下,等处理完手头的事情,我们再好好聊一聊。” “嗯嗯嗯。” 李奥瑞克心里不禁想到:机甲、外骨骼还有义体植入——这小妹妹有点意思啊!李奥瑞克穿越了这么久,见过人才不少,但还是第一次看到这么奇葩的人才。先是整出来一个人形机甲,然后又是魔法驱动的外骨骼,还在展望义体改造?有意思,真的有意思,很有潜力,值得好好培养! 好,塞拉维,马上你就是我的人了! …… 高原人的军队基本集结完毕,已经从南北两边堵住了精灵营地的两个出口。布洛泽团长北侧,希雅在南边。为了李奥瑞克,北伐军几乎是倾巢而出,希雅很清楚,现在北伐军一切的胜利几乎都是建立在那个男人的肩膀上的。他是高原人的大脑,也是高原人的军魂,如果李奥瑞克有个三长两短,那么一切就都完蛋了。 希雅现在心如死灰,如果时光能倒流,她真想给几个小时前的自己一个耳光,说:“你为什么要让他自己去!为什么不拦着他!” 精灵女王先是说:“没事的没事的,李奥瑞克只是喝醉了酒,他在睡觉,一会就能醒来。”过一会又说:“他醒了,但他有些不舒服,要多喝一点水,可能需要催吐一下,马上就好了!我们最好的医生正在陪着他。” 说谎,全都是假的!我又不是三岁小孩,怎么会看不出来这么普通的谎言?希雅一开始还和她争辩几句,后来完全无视了对方的发言。我不想跟你们多废半句话了! 希雅抛出了最后通牒:“只要我的兵马集结完毕,我立刻就冲你们的大营,活要见人死要见尸,我必须看到他!” 精灵女王也已是口干舌燥,身心疲惫。 她真的不行了。 她已经站在大营门口,跟高原人打了一个小时的嘴炮。车轱辘话来回说,实在没的可说了。为了拖时间,她甚至派人拿车把老摄政王都搬了过来,让那老头来斡旋——毕竟是他自己拉的屎,就让他自己擦吧! 而且更令她感到糟心的是,她的将领们正自发的组织防线。出于政治原因,这场仗绝对不能打,但是士兵和将领们也不愿意坐以待毙,于是将领们说:我们不打,但难道加固防线还不行么? 高原人看到精灵们集结起来了,也立刻摆出了冲锋的阵型,只要希雅一声令下,勇士们就将冲进混血精灵的大营。 场面剑拔弩张,气氛紧张到了极点。罗米拉站在太阳底下汗出如浆,脑海里就只剩下一个声音:我不想当女王了,我想回家!转行当个修脚的小妹也行,要么理发师也可以,我唱歌很不错,或许当个歌姬也不错吧? 希雅看了一眼天上的太阳,说:“时间到了,罗米拉!” 女王一咬牙,说:“好吧!事已至此……”就在这时候,罗米拉忽然看到一队骑兵顺着落月河畔朝着这边跑来,她依稀能够看到,最前面的那个就是她的独角兽!而马背上面坐着塞拉维和李奥瑞克。 此时天上的花仙子也降落下来,说:“陛下,李奥瑞克大人回来了!” 你们总算回来了! 听到这个消息,女王就觉得天旋地转,差点晕倒过去。旁人连忙将她扶住,然后穿绿袍的医生拿来蓝色药水涂抹她的额头和人种,过了几秒钟,罗米拉咳嗽了几声,又恢复了意识。 此时骑兵已经到达,希雅迅速命令军队让出了一条道路。 只见独角兽在前面,上面坐着李奥瑞克和塞拉维,骑兵们紧随其后——虽然之前是骑兵先走,但独角兽跑得快所以后发先至,李奥瑞克和塞拉维中途跟骑兵们汇合了,然后便一起赶了回来。 李奥瑞克来到希雅面前,说:“希雅,我回来了!” 哦,他没事就好了。 希雅连忙迎了上去,然而一见到李奥瑞克的样子,她立刻惊呼道:“你怎么受伤了?是谁做的?” 希雅猛然一回头,就跟罗米拉的眼神对在了一起——那双眼睛杀气腾腾,就仿佛要把她生吞活剥一样。 罗米拉不禁打了个哆嗦。 完蛋,看来我今天横竖是要死啊! q群衣⑧二7衣 第七十四章:这个妹妹我要了 李奥瑞克也感觉到了气氛的不对劲,他脑子转得也快,稍一思索就判断出了大概的形势。心想:现在当务之急是化解两军的冲突,假如塞拉维没有骗我的话,混血精灵通过“灵魂宝石”已经是石锤我是个高等精灵,那我是就要当精灵王的。 北伐军和精灵,一旦打起来就相当于我自己打自己,横竖是我血亏! 李奥瑞克直接开了个狂暴buff,一声怒吼,道:“所有人都把武器放下!” 李奥瑞克,那可是喝退乌鸦王十万大军的猛男,又有buff加持,这一嗓子下去震耳欲聋,旁人的耳朵都震得嗡嗡响。许多人听到声音的一瞬间,就不自觉的浑身哆嗦,就仿佛是听到某种野兽的咆哮声一样,发自内心的恐惧起来。 高原人这边自不必说,最高统帅发话了,大家立刻收起武器,然而精灵那边却也一样,不等女王下令,就立刻把武器收了起来,甚至有些人是直接丢在了地上。 倒也这些精灵不忠诚,实在是李奥瑞克现在身上的buff太多,光环太刺眼,在场的精灵战士当时全都亲眼目睹了他召唤英灵然后把巨人当猪杀的壮举,在这些观众眼中,李奥瑞克不仅仅是一个能打的将军,那身上还有着一圈朦胧的神性光环。在这种前提下,精灵士兵见了他的面就会心里发憷,更何况李奥瑞克故意吓唬人? 场面立刻得到了控制,只是有几个离李奥瑞克太近的人被吓坏了,其中最惨的就是塞拉维,俩人同骑一马,李奥瑞克突然一嗓子,她差点从马上飞起来,心脏打鼓一样“砰砰砰”跳了好一阵子,眼前发黑,喘不上气。 看到大家都放下武器,李奥瑞克也关掉了身上的buff,他下了马,走到两军中间,说:“督军希雅,还有北伐军的众将士,感谢大家为了我奔波了一个上午。” 希雅也立刻下马行礼,说:“职责所在,长官!”其他人也齐声回答:“职责所在,长官!” 李奥瑞克接着对罗米拉说道:“你们……”他眼睛一转,笑道:“你是怎么跟希雅说的啊,是不是说错了,搞出误会来了?” “呃……”女王有点吃不准李奥瑞克的意思,一时间没能回应。但她旁边那个老摄政王可是一老树精了,笑道:“哎呀,李奥瑞克大人,真对不起,早知道啊,我就多派几个人跟着您了,怪我,全都怪我!那个,我们的酒不太好,伤了您的身体,我真是罪该万死!” 老头说着一个劲儿的使眼色,眼神里满是哀求,就差直接跪下来了。 哦,出了事就往酒上推是吧?这确实是个解围的办法。 李奥瑞克想了想,就顺着他说道:“那酒确实是劲儿大了点,后劲足,我也没想到,喝着喝着就把我喝到河里去了,哈哈哈哈……没事没事,都是误会。” 李奥瑞克跟老摄政王,一个活了两辈子,一个活了两百年,算是两个人精,很默契的一番话就把这件事情定性为“醉酒产生的误会”了。如此一来,暂时卖了精灵一个面子,给了两军偃旗息鼓一个正当理由。 军队出兵也不是逛菜市场,不能说来就来,说走就走,出师有名很重要,收兵的原因一样重要。这样以来,给了两军一个台阶下,事情才好收场。 希雅在后面看这他们一番拙劣表演,却也品出几分意思。上前说道:“这么说来,都是误会吗?” “当然是误会!”李奥瑞克笑着说道,“刚刚是我自己喝多了,不小心失足掉到河里了,万幸公主殿下带人找我,把我送回来了。”说着朝塞拉维点头致意。 塞拉维连连摆手,想起之前的事情,她心有余悸的说道:“应该的应该的,不用谢不用谢。”说罢她望向自己的姐姐,她看到姐姐脸上满是欣慰,十分感动,像个看到孩子长大了的老母亲。 “总之呢,这都是一场误会,实在是对不起大家了啊——督军,你带大家回去吧,等回家我再跟你解释。”李奥瑞克说着朝希雅使了个眼色。 希雅点了点头,她收起武器,朝着女王行了一礼,不卑不亢的说道:“既然是误会那就好说了,刚才言语多有冒犯,我谨代表个人向女王陛下道歉,请您见谅。” 劫后重生的罗米拉连连摆手,连忙说:“没有没有,没有冒犯,督军是出于一片忠心才会冲动的,我很敬佩您的行为,您,慢走?” “收兵!”希雅一扬手,后面的士兵便吹响了收兵号角,于是高原人的军队便有序撤退了。 眼看着高原人的军队撤了,众多精灵如漏气的气球一卸了力气,一个个东倒西歪,大口喘气,都露出劫后余生的表情来。 但是李奥瑞克没有跟着部队回去,他还有事要找精灵——确切来说是有一笔账要算。 希雅看他不走,就问道:“你不跟我回去吗?” “嗯,你先回去吧,我还有事和精灵们说。” 希雅此时面露难色:“李奥瑞克,我不拦着你,但我真的很担心你。”她说到最后语气甚至带着央求的意味,“这次让我陪着你一起去吧,好吗?” “好,你带一些人守在门外,我说完话就出来。” “嗯,好。” 于是希雅带着一群精锐骑士来当李奥瑞克的护卫守在外面,而李奥瑞克则和女王等人进了会议室。 还是上次的那个小茶室,这回就四个人,李奥瑞克,精灵王女还有老摄政王。 这回不用精灵女王请他,李奥瑞克直接往椅子上一坐,朝着门口一努嘴,说:“门锁上。” “是。”女王亲自去锁门。 “茶沏上。” “好!”塞拉维声音颤抖。 “嗯?”李奥瑞克朝着老摄政王一挑眉头。 “啊哈哈哈哈……”老头立马赔笑,脸皮堆出好几个褶子来。 李奥瑞克喝了一口茶,突然脸一黑,照着原木大桌一巴掌,“啪!”茶杯震得跳了起来。其他人也都被吓得屁股离开了凳子。 李奥瑞克他用高等精灵语说道: “我说,几个意思啊?” 高等精灵语?外语挂科的姐妹俩面面相觑,然后全都望向了这里唯一一个通晓这门语言的老摄政王,老人一脸堆笑,说:“那个李奥瑞克大人,我们是……” “你他妈跟谁俩呢?谋杀你亲爹是不?要不小爷我命大,现在都已经在河里喂鱼了!老头,这事怎么办啊?” 老摄政王听得有点懵逼——因为李奥瑞克的高等精灵语言虽然非常板正,但是又不那么高等,里边掺杂了一些他似懂非懂的,类似于诅咒的东西。这令老人很难办,他不禁汗如雨下。 “大人,首先我们绝对没有冒犯您的意思……” 李奥瑞克大手一挥,说道:“少哔哔,这个我听塞拉维说过了!这件事情的前因后果,你们不用再像个刻意水字数的网文作家一样跟我解释了,咱们直奔正题。” “哎哎哎,是是是,您说。” 李奥瑞克竖起一根手指来,说:“我也摊牌了,小爷就是高等精灵!高等的不能再高等了!” 你跟我来这一套,那我也不客气了。 老摄政王惊呼道:“您承认了?”一旁的精灵女王也听了个大概,说:“李奥瑞克大人承认身份了吗?” 老人十分激动的说道:“对对对,他承认了,那接下来的事情就好办了,那个,我们一周后就可以举行您的加冕仪式,然后您就可以用‘真理指引者’的身份来统领我们的种族了。有您这样智慧的人在,混血精灵一定能繁荣昌盛,啊,真是谢天谢地了!我没想到,在我生命即将走到尽头的时候,还能看到混血精灵一族回到正确的方向,继续追逐真理的光!我真是……太感动了,这样一来我也能闭上眼睛了。” “您先等会闭眼——我让你闭了吗?”李奥瑞克不耐烦的说道,“谁说我当了高等精灵就一定要为你们指引方向,我要是不乐意呢?” 老摄政王睁开眼睛,紧张的问道:“那您的意思是?” 李奥瑞克说道:“我实话实说,我是需要你们的,但是呢,你们也需要搞清楚一件事情,我需要的不光是混血精灵,还有北伐军和高原人,以后可能还有别的附庸和封臣。在我这,混血精灵和其他种族是平等的,我不可能像是历史上那样,给予你们高于其他种族的特殊地位。” 这件事情一定要讲清楚的,李奥瑞克先前查过一些资料,又跟一些混血精灵谈过这个的问题。他其实一直很纳闷:混血精灵为什么非要给高等精灵当狗……啊不不不,是当附庸?指引真理这个动机有点太高大上,也太玄学,感觉用这种目标来约束一个族群未免不太现实。后来李奥瑞克才知道:原来以前高等精灵地位非常高,而混血精灵仅低于他们,再往下才是一干杂牌种族。 在当年的神圣中土联军里边,混血精灵的地位明显是高于其他种族的。好多高位官员都是混血精灵贵族担任,因为他们非常忠诚,而且也比一般的种族更理解高等精灵,所以权力很大。如果高等精灵是国王,那么混血精灵就是宰相。 但随着精灵们的没落,混血精灵现在的社会地位也急转直下,首先是不如当年他们瞧不起的蛮子了,可不如蛮子也就罢了,居然跟半兽人、鱼人还有巨魔混成了一个等级! 混血精灵不争第一,但一直都是万年老二,所以他们才想着抱高等精灵的大腿,重塑昨日老二荣光。 不过李奥瑞克不可能让他们的地位凌驾于高原人之上,这件事情必须提前说好了。 “呃,这个……”老人果然面露难色,显然是被李奥瑞克戳中了心思。这老头本来是想早早抱住李奥瑞克的大腿,然后挤掉高原人的位置,并“光复老二荣光”的。但李奥瑞克这番话直接就将他的路子堵死了。 老摄政王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一直沉默不语,此时女王问道:“那个,老摄政王,怎么回事?” 我好恨自己不懂高等精灵语啊!好丢人! “是这样的……” 老摄政王就将事情和女王说了,并且告诉她:“我固然希望咱们能回到原来的位置上,但这个国家毕竟是您的,还是您来拿主意吧。” 女王听完哑然失笑,心想:老头啊,你想的也太多了!还重回老二的位置?能活着就不错了好吗?我还是那句话:我连今天的麻烦都解决不了,何必担心明天呢? 女王直接用普通的精灵语对李奥瑞克说:“大人,我觉得没有问题。我们混血精灵侍奉您,为的是追逐真理之光,而不是什么地位、权力之类的世俗之物。” “好!” 这女王倒是个识时务的。那么第一个问题就解决了,李奥瑞克喝了一口茶,说:“那么第二个事情,嗯!”他干咳了一声,“你们今天差点要了我命,这可不是冒犯那么简单了,这是谋杀未遂,知道吗?” 他这次是换了普通的精灵语来说,所以大家都能听懂。三人立刻面如死灰,都吓得要死,女王说道:“大人请恕罪!我们也是十分愧疚,我能做什么来补偿您吗?只要我能做到,您尽管说吧。” 李奥瑞克摆了摆手,说:“那倒也不至于,我呢,是个知恩图报的人。虽然这次你们差点害死我,但是先前你们也在野狼城救过我,无非就是扯平了,我不会责罚你们的。” 话虽如此,但女王心里却很还是很痛苦——先前我们对他有救命之恩,有这层关系在,我们今后和李奥瑞克大人相处的时候,就能比别的种族更近一步,现在可好,老摄政王一个炸雷,把优势全给抹杀了。 女王很诚恳的说道:“那个,但我们心里还是很愧疚的,真没什么能为您做的了吗?” 李奥瑞克摇头——要钱、要人、要战马什么的,其实都很简单。但他马上就是精灵王了,现在要东西,不就是左手倒右手吗?有什么意义! 不过呢,他确实有一个想要的。 这个很有意义。 “不!”李奥瑞克脸上绽放笑容,“我改变主意了,我有一个想要的。” 女王面色一喜,连忙说:“什么东西?我一定会满足您的!” “就是你妹妹,塞拉维。” 李奥瑞克说着拿手一指那位小公主。 “什么,我妹妹?” 女王愣住了。 187七六 第七十五章:黑丝,但是眼罩 女王的眼睛里逐渐失去了高光。 “为什么……是塞拉维?” 李奥瑞克说:“因为我觉得这个小妹妹很厉害……” “不!”罗米拉女王大声说道,“我妹妹还太小了,请不要这样,大人!不如……让我来吧?”她指着自己的脸说道,“我已经成年很久了。” “姐?”塞拉维歪头。 李奥瑞克连忙摆手,说:“不,我不是那个意思!你误会了,我是觉得塞拉维很有才能。” “才能?”女王一脸疑惑的看着自己的傻妹妹,“不是我说啊,我的妹妹有什么才能?居然能让知晓真理的高等精灵看得上眼?” 塞拉维也是一脸懵逼的摊手,“我有吗?” 李奥瑞克觉得这个小姑娘很可爱,便笑着说道:“你觉得呢?你的才能是什么?” 塞拉维歪着脑袋想了想,说:“滑铲?” “不是那个!” “呃,是这个?”她用手掌做了个拦腰斩断的姿势 “你再提这个我打你了啊!” 塞拉维其实知道李奥瑞克说的是什么,但她不敢确定。塞拉维迟疑了很久,才紧张兮兮的小声说道:“难道你觉得的‘塞拉维魔法’是一种才能吗?” 李奥瑞克顿时一声大笑,说:“对!很了不起的才能!我很欣赏你搞出来的魔法,哦,女王陛下,我想把你妹妹要走,让她跟着我,好好研究她的魔法。我会给她提供研究条件,并给她一定的帮助,我可能还会教她一些本领,就当是在我这里上学吧。” “您难道是想……”女王惊讶的捂住嘴巴。 而老摄政王将那后半句话说了出来,“您要收她为徒!?” “说不上收徒弟……呃,也可以这么说吧。”李奥瑞克点了点头——其实比起收徒来,更像是他出钱赞助塞拉维搞研究。但是李奥瑞克也想教这个小妹妹一些本领,比如剑术啊,外语啊,动物交流啊等等,所以也算是收徒了。 没想到一听见“收徒”,老摄政王突然发出了一阵大笑,大声说道:“好!太好了!上一回高等精灵收混血精灵为徒弟,还是在二百年前呢!后来这位徒弟果然是成了混血精灵里边了不起的人物……嗯。”说着拍了拍自己的胸脯。 女王则是捂着嘴哭了起来,她一把搂住了塞拉维说:“孩子,我就知道你行的!姐姐没有疼错人,我的傻妹妹,你一点也不傻!” 老摄政王摸着胡子笑道:“哈哈哈哈哈哈……那我也别给大学写什么引荐书了!他们不配!等过两年啊,让他们去给你当学生!” 只有塞拉维像个傻子一样站在原地,张着小嘴,眼神呆滞。 女王问道:“妹妹,你怎么了?”说着轻轻一碰,塞拉维竟然像个木头一样栽倒了。女王顿时惊呼:“妹妹!” 老摄政王说:“一定是太高兴了,快快快,快拿药快拿药!拿唤灵药膏来,照着额头和鼻子下面多抹一点……” 李奥瑞克在一旁看着,心想:这一股子范进中举的味儿是怎么回事啊?我这个师父这么有含金量吗? …… 塞拉维几分钟后就恢复了意识,或者说她根本就没有晕过去。 然而,她真正感觉到自己还活着,已是好久之后了。 在这期间,她感觉自己就像个没有灵魂的躯壳,她隐隐约约听见李奥瑞克大人和姐姐谈了些什么话题,期间姐姐一度非常激动;后来又有许多人朝她祝贺,她被姐姐拉出去骑马,花仙子们纷纷抛下花瓣,然后贵族们争相亲吻她的手背和脚背。然后姐姐说要让她搬去野狼城的城住宅邸居住,就住在李奥瑞克大人隔壁好了,要为她立刻订做一套新的家具。老摄政王送给她一把盘到包浆了的学士手杖,说是几辈人传承下来的东西,象征信念、智慧和勇气……又有人拿来各种点心,请求让她咬一口,那点心倒是挺不错,甜甜的,但是塞拉维刚咬一口东西就被拿走了,那人说是剩下的要回家给自己的小孩吃,这样孩子就能变得和塞拉维一样聪明。 整个过程中塞拉维都只有:“嗯嗯啊啊”,脑子里边一片空白,就任由姐姐和艾德爷爷在操持。他们一直忙到下午,等到太阳落山了的时候,塞拉维才总算安静下来。 此时她坐在城主宅邸的单人宿舍中。屋里现在还只有一张床,一副书架,和一张普通的桌子。姐姐说了家具要做新的,让她先将就一下,陆续这几天就来装修。 塞拉维坐在床上,随着周围的声音消失了,她脑中的思想渐渐恢复下来。 李奥瑞克大人收我为徒了。 一个高等精灵收我为徒了。 心中的惊骇远远超过了喜悦之情,让她不敢相信这是真的——人面临难以承受的巨大悲伤的时候,往往不会嚎啕大哭,而是会懵逼很长时间,难以接受事实;面临巨大喜悦的时候也一样,塞拉维竟然一点喜悦的心思都没有,只是想着:这是真的吗? 上一个得到高等精灵的青睐的混血精灵,还是老摄政王,那已经是二百年前的事情了。 据说,不灭者·艾德小时候凭着独特的慧根和出类拔萃的姿色,被一个女性高等精灵相中,收下成为弟子。大约二十年后,艾德学成一身本领回到家乡,仅仅一年就凭着他的智慧解决了当时王国在政治、经济和军事上的三大难题,此后国王便请他来当宰相,再后来就变成了摄政王。 老摄政王之后,下一个高等精灵的徒弟,就是塞拉维! 一想到这里,塞拉维如坐针毡。她心想:那岂不是说,我现在的目标从超越姐姐,变成了比肩老摄政王? 别开玩笑了!连姐姐都还没追上呢,要怎么去跟那位传奇老人比啊?我肯定不行的,就算我跟着李奥瑞克大人学习,我也无法成为老摄政王那样的人物啊!毕竟我的智商甚至不足以支撑我读完中学,我怎么可能成为新的传奇精灵呢? 哦,也许人家以后提起我名字的时候,就会说:啊,虽然都是高等精灵的徒弟,但塞拉维果然和老摄政王没法比较,这小妞生来就平庸愚钝,就算是高等精灵来教她,也成不了厉害的人。 他们又或者会说:啊,高等精灵也不是全知全能嘛!至少他们在识人这件事情上就不在行,要不然怎么会收这么笨的女孩为徒呢?塞拉维是个蠢货,人人都知道的。 还可能会说:啊,不愧是女王的妹妹啊,明明笨的连中学要挂科,却混上了高等精灵的徒弟?这中间究竟是走了什么关系,花了多少钱?或者说女王和李奥瑞克之间有什么不可告人的肮脏交易吗? 那些臆想的声音在塞拉维的脑海中回荡不停,就仿佛是真的有人她面前嚼舌根一样。她先是担忧,然后焦虑,最终变的恐惧,她叫道:“不!不光是我,连李奥瑞克和我姐姐也都会蒙羞的!” 若只是丢她自己的颜面也就罢了,毕竟塞拉维早就没有颜面可言。然而姐姐和李奥瑞克大人的尊严却是不容玷污的!她决不能让这种事情发生。 想到这里,塞拉维夺门而出!她来到李奥瑞克的门前,用力的敲了三下门,说:“李奥瑞克大人,您在吗?” “等会!”里边传来了李奥瑞克的惊叫声。 接着屋里乒乒乓乓一阵乱响,有重重脚步声,盔甲的碰撞声,还有玻璃瓶打翻的声音……等了片刻,李奥瑞克打开门,露出一条门缝来,说:“塞拉维,你有事吗?” 李奥瑞克穿着汗衫和粗布裤,头发散开,也没穿鞋,表情看起来很不耐烦的样子。 “呃,是有一点事情……”塞拉维见了他又不知道该如何开口。 李奥瑞克见她样子有些奇怪,于是关切的问道:“怎么了,塞拉维,遇到什么困难了吗?没事,我听着呢。”他尽量让自己语气温柔一点。 “我……能进去说吗?” 说着,塞拉维下意识的往屋里瞟了一眼。然而李奥瑞克立刻用身体将门堵住了,紧张的说道:“不行!” “哎?啊,对不起。” 两人都有些尴尬,这时候屋里竟然传来了希雅的声音,说:“没事,让她进来吧。” “哦。”李奥瑞克从门口让开,塞拉维朝着屋里望去,见到督军希雅也在屋中。 希雅的头发有点乱,领口也歪着,而且她脸涩红润,仿佛喝了酒。 “呃,督军大人也在啊?对不起,那个,打搅你们了?” 希雅的脸顿时变得更红了,她赶忙说道:“没有没有!没有打搅,我们本来也没有在做什么事情,啊哈哈哈哈哈……”她干笑起来。 塞拉维小小的脑袋上面顶着大大的问号,她似乎感觉到了一丝异样,但因为她的脑袋真的不是很聪明,所以她没能成功的透过现象看本质。 “哦,你们在喝酒是吧?”塞拉维眼眸一亮,然后窃喜道,“那个,我马上也到能喝酒的年龄了!在这之前我还没试过呢,等过几个月我们可以一起喝吗?” 李奥瑞克和希雅对视一眼,然后默契的笑了起来,道:“哈哈哈哈……当然可以当然可以,到时候我们可以喝一点当地的果酒,或者是缴获的马奶酒什么的。” 接着,希雅找了个借口就匆匆走掉了。李奥瑞克将塞拉维请进屋里,说:“请便,就当是自己家。” “好。”塞拉维就在床边坐下了。 她坐下之后,很自然的两手撑着床铺,这时候她在枕头边上摸到了一个奇怪的东西。 那是一只黑色的、半透明的长条织物,手感丝滑有点像是丝绸,上面还有一些温度。塞拉维毕竟是个小孩,好奇心重,做事也难免随心所欲,她拿起那个奇怪的东西来,问道:“这个是什么呀?” 李奥瑞克笑道:“哦,这个是希雅的黑……放下!”他突然反应了过来,惊呼道。 塞拉维赶紧撒手,那条“黑……”就落在了地上。 小公主被吓得脸色惨白,问道:“这,这是什么?很危险吗?” 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很危险!李奥瑞克干咳了一声,说:“这个……” 这他妈怎么解释啊?塞拉维还未成年,聊这个太早了吧? 于是,李奥瑞克就像是“被孩子过问‘我是从哪里来的呀?’而编谎话哄小孩的年轻爸爸”一样,慈祥的笑了起来,说:“这个呀,这个不危险的,这就是普通的……呃,眼罩。” “眼罩?”塞拉维歪头。 李奥瑞克露出僵硬的笑容,说:“对,睡眠眼罩,就是有的时候吧,大人们工作忙,晚上睡不好,有时候就会在白天补觉,太阳太刺眼了,就会戴眼罩……希雅尤其需要这个。” “哦。”塞拉维将那个“黑……眼罩”捡了起来,摆弄着,问道:“那这个怎么戴呢?整个套在头上吗?” 那是抢银行的戴法! “不是,是这样的,就是,呃……”淦你娘我好想死!“就这样缠在眼睛上。” 为了不让这个小丫头过早接触到大人的世界,李奥瑞克只得示范了“眼罩的正确用法”。他将其当做普通的丝巾,缠在自己眼睛上。 那一刻,不光视野消失了,连世界都安静了下来。 他第一个念头:我艹好尴尬,简直堪比上次的处男宣言! 第二个念头是:还别说,这感觉还挺妙的,下次我要把这个缠在希雅眼睛上。 此时塞拉维点了点头,说:“哦,是这样用的啊,我懂了。” 李奥瑞克松了一口气,他将那东西解下来抛到身后。 他定了定心神,然后看着面前这个突然乱入的小丫头片子,问道:“塞拉维,到底是什么事情,让你大半夜的来找我?” 塞拉维两手攥拳放在膝盖上,表情紧张又纠结,过了好几秒,她猛地抬起头来,说:“李奥瑞克大人,请收回您的要求,我不能成为您的徒弟!” 李奥瑞克顿时脸一黑,道:“怎么着,我不配教你吗?” QQ群68二一7妻衣6 第七十六章:为师要和你干一架 一听到这话,塞拉维连忙摆手,说道:“不是不是不是不是!我绝对不是那个意思,我是觉得自己太笨了,不配当您的徒弟!若是收我为徒,一定会给您蒙羞的。” 李奥瑞克哑然失笑,说:“就这个呀?你想多了,你就算学的稀烂,也充其量只能给你自己蒙羞,不会把我怎么样的。” “呃……”塞拉维说不出话来。 这小姑娘的心思都写在脸上,一眼就能看透。李奥瑞克看着她紧张的样子,就知道她在害怕自己能力不足,她害怕自己这个“挂科公主”当了高等精灵的徒弟,将来落到德不配位的尴尬境地。 “塞拉维,你搞错了一件事情。” “什么?” 李奥瑞克笑着说道:“如果说你是我的学生或者徒弟,其实不太准确。” 听到这话,塞拉维的心情很复杂,一方面是有些失望,另一方面也觉得如释重负。“啊,我就说呢,李奥瑞克大人怎么会收我这样的人当徒弟……” 李奥瑞克接着说道:“你是我名义上的学生,实际上却是我的魔法顾问,我在教你东西的同时,也要请教你问题,咱们是互相学习。” “啊?跟我学?”塞拉维十分疑惑。 “这有什么惊讶的?这件事情我和你姐姐也谈过了,先前我不也和你说了吗?我一方面是要帮你完成学业,毕竟我们不能雇佣童工的,但另一方面我也会聘请你来当魔法顾问,请教你相关的知识——你当时不也点头了吗?” 塞拉维当时正是“灵魂出窍”了,虽然是点头了,但她只是下意识的“嗯”了一声,根本就没有听懂。 “等,等等,我怎么能够去当您的顾问……” 李奥瑞克接着说道:“待遇方面呢,就跟我们这的文员一样,享受基本工资和提成,研究经费我全部报销,需要买什么就跟我说,一分钱不用你自己花的。” “大人,您,您等一下……” 李奥瑞克继续讲了下去,说:“三个月试用期,然后转正,待遇还会提高,有五险一金,加班补助、假期津贴、全勤补贴、年假、以及产假。” “不不不,我怎么还能要您的钱呢?不应该是我给您每月供奉礼金吗?” 李奥瑞克继续拿福利砸她:“寒暑假福利,你毕竟没成年嘛,寒暑假还是要有的,我不想剥夺一个中学生的假期,我也是从那个时候过来的……呃,塞拉维?” 塞拉维左眼转圈圈,右眼满是钱,头顶是一群有三只冒金星的小鸭子在跳舞。她又害怕又兴奋又害怕又想要钱又害怕又害怕……她那本就不太聪明的小脑袋瓜子,实在是处理不住这么复杂的情况。 “谢谢您,李奥瑞克大人,我真不能做您的顾问,但是我又很想做您的顾问,我该怎么办啊?” 是很标准的“塞拉维式发言”。 李奥瑞克问她说:“你就这么不相信自己的能力吗?” “呃,是的。”塞拉维不好意思的点了点头,“毕竟我是个连中学都无法顺利毕业的……”她本想说“一个弱智精灵”。但是那个词还是太刺耳了,她最后的一点尊严,没能让她将这个词说出口。 李奥瑞克意识到,塞拉维对自己能力的自卑和懦弱根深蒂固,普通的嘴炮很难改变她的想法,所以李奥瑞克必须下狠药,使用嘴炮加农炮! 李奥瑞克脸一黑,“塞拉维,你是在质疑我看人的眼光吗?” “呃,不……” “你在质疑我这个洞悉真理者的眼光?”他用威胁的语气说道。 “不不不不不!我绝对没有那个意思……” “那你是几个意思啊?”李奥瑞克用高贵的高等精灵语吓唬她。 李奥瑞克这么一吓唬,塞拉维脑海中那些混乱的想法反而都消失了,只剩下一片空白。 接着,李奥瑞额对她进行了一番正面输出: “塞拉维,适当的怀疑自我可以让你自省并且保持谦卑,但过度的怀疑就会让你陷入妄自菲薄。你要学会如何客观的看待自己的能力,看得过高就是傲慢,看得过低就是自轻自贱,不管哪一个对你都没好处。如果你还是对自己判断没有信心,那你就把这个判断的权力交给我好了!” “你信不过自己的判断,难道还信不过李奥瑞克的判断吗?” “所以别人怎么看你或者你自己怎么看,这些都跟我没关系!我已经认定了你的才能,其他的事情就都不重要了。” “相信那个相信着你的我!塞拉维!”李奥瑞克借用了一下天元突破里边大哥的名台词。 顺便一提大哥说完这个之后很快就去世了,嗯。 李奥瑞克的嘴炮本来就不错,加之他身上有一层英雄的光环,同样的话到他嘴里一说,就比别人说来好使。要是希雅或者罗米拉用这番话安慰塞拉维,可能效果还没有那么好,但李奥瑞克是高等精灵啊!高等精灵对于混血精灵来说就是神灵一般的存在,那说出来的话,份量非常重的。 塞拉维听完之后如梦初醒——被人认可的感觉真是太好了!从来没有人这么肯定过她!即使是她姐姐,即使是那个温柔的姐姐,也只是可怜她、爱护她、摸着她的小脑袋瓜子说一声“傻孩子”,却从没有肯定过她的能力。别人就更不必说了。 没想到今天我居然得到了李奥瑞克大人的肯定!这位触摸真理的高等精灵,肯定了我的能力! 想到这里塞拉维的眼圈就红了。不行,不能在李奥瑞克大人面前哭,这也太难看了!她这样想,强忍着不让眼泪落下来。 然而李奥瑞克这时候却说道:“你想哭就哭吧,不丢人。” “真的不丢人吗?”她哽咽的问道。 李奥瑞克笑了起来,说:“当了我的徒弟,以后有的是你哭的时候,我早晚要看到你嚎啕大哭的样子的。” 听到这话,塞拉维也不知道是释然了,还是害怕,总之就是哭了起来。 “啊呜呜呜呜呜……” 无论如何,她的情绪随着哭泣而渐渐得到缓解,今天一天的焦虑不安随之消失了。大约过了好一阵子,塞拉维缓过劲儿来,哽咽着对李奥瑞克道谢。到这一刻,这个不中用的精灵公主殿下,才算是接受了这个事实。 “明天早晨六点来我门前报道吧。” “是,师父!”精灵少女的眼睛还红红的,但是里边却在闪闪发光。 李奥瑞克看她哭的嗓子都哑了,有些心疼,就回头去给她倒些凉茶喝。这些果茶是他根据自己先前学习的《草药学详解》调配的,有润喉止咳的作用,他给这个起名叫“李老吉”。李奥瑞克将凉茶递给塞拉维,说:“我调的饮料,润喉止咳去火生津,尝尝?” “谢谢师父。” 塞拉维喝了一口,立刻惊讶的瞪大眼睛,说:“好喝!” 李奥瑞克说道:“是吗?希雅还觉得难喝来着。” “不不不,那可能是因为她是高原人,这个饮料非常符合精灵的口味!精灵自己也会调配草药饮料,有的是拿来喝的,有的是拿来洗药浴的,总之我头一次喝到这么帮的!这透心凉的感觉,还有这个酸甜的感觉,这种苦涩和回甘,这饮料是师父自己调配的吗?好厉害,不愧是师父!” 李奥瑞克心想:这么好喝吗?那以后干脆拿出去卖好了,李老吉走向世界? 此时塞拉维喝完了一杯,又要续杯,就这样喝了三杯之后,才长舒一口气,说:“夏天喝这个太爽了,嗝!”她连忙尴尬的捂住嘴巴,然后不好意思的笑了起来。 李奥瑞克看她那么喜欢喝,就把罐子里剩下的“李老吉”也倒进一个大木杯,说:“剩下的你也都带走吧,不过别喝太多了,免得受凉拉肚子。” “可以吗?谢谢师父!” 塞拉维伸手接那木杯,没想到那杯子用久了,那把手松了,塞拉维刚一碰把手就断了,杯子掉在地上,满满一杯凉茶洒的到处都是。 塞拉维连连道歉,“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我来收拾,我来收拾。” 李奥瑞克也说:“不怪你不怪你,是我这个杯子不好,一起弄一起弄。”于是两人一起打扫卫生,正好把这个脏乱的屋子打扫一下。塞拉维心想:师父明明是高贵的高等精灵,却一点架子都没有啊,感觉就像是我哥哥一样。 打扫完卫生之后,时间已经很晚了,塞拉维便离开了李奥瑞克的房间。 等她走了之后,李奥瑞克顿时脸一黑,心想: 这小丫头真会挑时间,我刚要提枪上马,她就在外头敲门。 这几天这种事情忙得团团转,工作太大,完全是一个“软绝育”的状态,根本就没时间和新老婆贴贴。这好不容易忙完了一天的活儿,能跟希雅独处一会,塞拉维就来搅局?这个感觉就仿佛是刚生孩子那几年,夫妻俩每次一锁门外面小孩就敲门,“妈妈妈妈,我又尿裤里了!”就这种感觉。 啊,估计希雅也吓了一跳,唉,也不知道她现在睡了没有?现在找她去打下半场,是不是有点不太合适啊? 李奥瑞克躺在床上,仰面朝天,感觉眼皮就开始打架。人一到睡前,脑子里就会闪过白天的各种事情,忽然,他睁开眼,心想:嗯?对了,希雅遗落的那只袜子呢?我记得我就丢在凳子上了啊。 他朝着墙角的凳子望去,只见那个凳子被塞拉维擦得干干净净,然后方方正正的摆在桌子和墙角的缝隙之间。然而上面那个“黑丝眼罩”却不见踪影。 李奥瑞克忽然产生了一个可怕的猜想,他望向门外,喃喃道: “我艹,不会吧?” …… 希雅先前被打断了施法,现在也是意难平,她在床上辗转反侧,不能入眠。这时候门口传来了塞拉维的声音: “希雅姐姐,你睡了吗?”精灵小公主用小声却又不太小声的声音问道。 “没呢。” 希雅系好睡袍,去门口开门。一见面就看到塞拉维那阳光灿烂的笑脸,希雅问她说:“塞拉维,有什么事情吗?” “希雅小姐,这个还给你。”塞拉维将一个黑色的织物双手奉上。 “哎?” 看到那东西的一瞬间,希雅就原地石化了。 “这个是……”希雅声音卡在了喉咙里边。 “这个是你落在我师父那边的,我顺路就给你送回来了!” 塞拉维的笑容充满阳光,而希雅的表情却已经凝固,打个不太恰当的比方,乌鸦王攻破城墙的时候,她都没有这么绝望。 塞拉维看到希雅面如死灰,不禁担忧的皱起眉头,说:“希雅姐姐,你脸色不太好啊,是不是因为总和师父熬夜的缘故?” “哎?” 塞拉维很认真的说道:“不可以的!到了时间就要好好睡觉!我也知道熬夜很爽,但久而久之会伤害你们的身体……姐姐,这个还给你。” 塞拉维双手往前一送,便将那个“黑丝眼罩”递到了希雅手上。说罢行了一礼便走掉了。 “再,再见……”希雅一脸茫然的看着塞拉维离开的方向,然后挥了挥手。 几分钟后,希雅的房间里传来了阵阵悲鸣。 在后来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天真的精灵公主都以为那东西是眼罩。直到未来的某一天,她终于亲自穿上那东西的时候,才会理解那天晚上在李奥瑞克大人的房间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 第二天一早五点半,塞拉维来到李奥瑞克门口候着了。这小姑娘虽然脑子不太好,但态度还是都很端正的。李奥瑞克刚一出门就看到她站在门口,她见到李奥瑞克立刻行礼,态度很认真。今天的塞拉维穿了一身白色学士袍——绿藤头环,吊肩宽袍,蓝色腰带,凉鞋绑腿,看起来有点像是古希腊时候的学者。这衣服应该是混血精灵里边专门的“学士服”,李奥瑞克先前注意到混血精灵随军的顾问就穿了这个。 李奥瑞克简单的洗漱一番,然后带着塞拉维吃了点早餐。第一天上课,两人都很兴奋,饭也没吃几口就跑出去了。旋即李奥瑞克带着塞拉维来到了城主宅邸的后花园,这里平时没什么人,他让卫兵把守门口,就跟着塞拉维两人走了进去。 塞拉维紧张又兴奋的跟在他后面,心里想到:好激动好激动好兴奋好兴奋!师父究竟会教我什么啊?是他那精妙绝伦的剑法吗?还是教我行军打仗的武艺?我听说师父还会魔族的魔法,难道是魔法?哦,可千万别一上来就教我高等精灵语!我不想学那个啊啊啊啊! 塞拉维正在各种猜测,却没想到李奥瑞克忽然脱了上衣! “师父!?” 由于打仗习武的缘故,李奥瑞克的身材非常好,一身精壮的肌肉和一道道伤疤,非常有雄性魅力,加上他容貌英俊又年轻,很少有姑娘能受得了这个。 塞拉维一下就脸红了,她连忙用手捂住脸,然后叉开指缝把眼睛露出来,结结巴巴的说道:“师师师……师父!为什么要脱衣服啊?那个,可能有点扫兴,但我其实还未成年……不过您要是一定要的话,我也不会拒绝,没人知道就是成年!” 李奥瑞克笑道:“你个小丫头片子说什么呢?”我才不喜欢你这种贫乳飞机场!希雅的大长腿不香吗? “呃,那个,对不起。”塞拉维移开了目光,但是刚才那个画面已经在她脑海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 李奥瑞克将上衣丢到一旁的石凳上,今天太阳毒辣,实在是热得很。他擦了一把汗水,说:“那么,塞拉维,我们速战速决吧。” “哎?速战速决?”塞拉维歪头。 “对,速战速决!”李奥瑞克双拳一撞,说道:“徒弟,来跟为师打一架吧!” “啊?” 第一天的课程……就这么劲爆吗? ps:日常戏完结,加速加速! 18②一7七衣六 第七十七章:尝试用zb主义的饼,噶封建时代的韭菜 要想知道塞拉维的“外骨骼”强度如何,最简单的方式就是干一架!李奥瑞克印象中,塞拉维就是个近战法师,两人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塞拉维开着一个钢铁机甲把他一刀腰斩,这战绩可是非常厉害的!迄今为止除了她以外,还没人做到过。李奥瑞克推测,这小妹妹练过剑术,也会一些体术,是具备一定的战斗力的。 塞拉维连连摆手,说道:“不行不行不行!徒弟怎么能对师父动手呢?这是禁忌的行为,要下地狱的!” 李奥瑞克被她搞烦了,吼道:“别他妈废话!既然当了我徒弟,就按照我的规矩来!我命令你狠狠揍我,不然我就把你的小脑袋瓜子拧下来!” “来!正面上我,徒弟!”李奥瑞克摆出了拳击姿势。 塞拉维先是一惊,旋即一咬牙,说道:“行,那师父您可别喊疼啊!我很厉害的!” 李奥瑞克大笑一声,说:“那让我看看你到底有多厉害……” 这时候塞拉维脚下一动,就化作了一道黑影! 好快! “砰!” 李奥瑞克连忙抬起左臂来防守,紧接着一记左勾拳狠狠打中了胳膊,李奥瑞克顿时正个手臂都感觉酸麻。 塞拉维强劲的拳风震得她那学士袍的袖子都飘了起来,露出里边的金属铁片。 艹,这么厉害的吗? 感觉平常状态的我不是对手啊! 李奥瑞克现阶段有三种形态,就像是赛亚人的三种变身,第一种是通常形态,无非就是比普通人耐打,无视痛觉,以及一流的剑法。 第二种形态是巨人屠夫的buff形态,能让他凌驾于普通人之上,吊打一般的士兵。 第三种就是潜能激发,持续时间十五分钟的大招,神挡杀神佛挡杀佛。 塞拉维这一拳的战斗力,应该在李奥瑞克正常形态之上,快摸到第二形态了。李奥瑞克心想:考虑到塞拉维可能没有碍于师徒身份没有全力以赴,那么塞拉维依靠“外骨骼”的战斗力应该就和我开了巨人屠夫的buff差不多。 想到这里,李奥瑞克十分兴奋,他心想:如果这种外骨骼可以复制的话,那整个军队的战斗力绝对会得到大幅度的提升!哪怕是不能大批量复制,只是给少量精锐装备,也非常厉害了。 李奥瑞克这样想着,就不禁笑了出来,而塞拉维看到他的表情十分奇怪,心想:师父被我打了却还在笑?难道是笑我的力量太弱? 塞拉维也是有自尊心的,这份自尊心可以说是昨晚李奥瑞克刚刚帮她建立起来,还十分敏感。她暗自想到:不能让师父瞧不起我! “我要动真格的了!”塞拉维后退了一步,然后学着李奥瑞克得到样子脱下了自己的学士服。 徒弟,这个可不兴学啊! 不过塞拉维里边是穿了衣服的,只见她脱下学士袍之后,里边是一件紧身衣,这衣服有弹性,剪裁得体,完全贴身,四肢还有核心肌群上面都安装了塞拉维自制的符文甲片。 还别说,塞拉维这件作战服设计很符合人体工程学,而且造型很酷,看起来有点“星际战甲”的味道——只不过是青春版的。 “来了!” 塞拉维瞬间拉近距离,抬脚就是一记鞭腿踢向了李奥瑞克的侧肋,李奥瑞克赶紧拿胳膊去挡,“砰!”塞拉维的脚背狠狠踢在李奥瑞克的身上,这小哔宰治这么用力啊?李奥瑞克被迫屏蔽了痛觉。 按理来说,他现在可以就收手了。因为他只是想测试一下塞拉维的战斗,看看这种“外骨骼装甲”的到底有多强,现在目的达成了就该叫停。 可是如果现在喊停,那就仿佛是我这个师父被打了一顿,受不了,这才叫停的。按照正常的剧情逻辑,我应该是轻描淡写的将塞拉维一招拿下,然后“邪魅一笑”,说道:“不错,力道尚可!”这样才能结束战斗。 眼看着塞拉维又是一记直拳,李奥瑞克感觉自己冒冷汗了,心想:不开buff打不过这逆徒啊!问题是开buff也太丢人了,我还得先叫个暂停,然后去旁边拿巨人屠夫,然后还得摆个姿势……开潜能激发buff就更丢人了! 第一天上课就“骑徒难下”啊?这要怎么收场才好? 李奥瑞克只好硬着头皮跟塞拉维又过了几招,他仗着自己皮糙肉厚吃了塞拉维一顿拳脚,期间他也尝试着还击了几次。不过呢,李奥瑞克还手的时候又担心自己控制不好力气伤到了塞拉维,因此收着力量,所以还击也没起到什么作用。 万幸的是,塞拉维爆发力虽然不错,但是耐力不行,打了几个回合之后就开始喘大气了。 李奥瑞克赶忙给自己一个台阶下,说:“好了,我大概知道你的实力了,你先去喝口水吧。” 塞拉维也确实是扛不住了,一说休息,她立刻往地上一瘫,像个离开水的金鱼一样大张着嘴。那平坦的胸脯上下起伏着,汗水打湿了衣服,连脖子都红透了。 显然,这种装甲虽然能够加强战斗力,但是塞拉维的身体承受不了这样高强度的战斗。她的心肺功能、筋骨强度、还有神经反射等等都拖了后腿。李奥瑞克轻轻摘下她的手套,发现拳头上面的皮都磨破了,正往外渗血。 李奥瑞克不禁在心中赞叹:居然揍我揍到手都破了?真是为师的好徒弟! 等塞拉维呼吸渐渐平复,李奥瑞克又问了她一些关于这些甲片的其他信息。 经过实战和询问,李奥瑞克基本搞清楚了塞拉维的“外骨骼”是怎么一回事。 简单来说,就是将印着符文咒语的甲片贴在人体上,然后通过吸收使用者的魔力来为甲片充能,使用者在运动的同时,靠着意念来激活甲片,从而达成身体强化的目的。 这套装备的优点是:战斗力提升很大!如果是普通的士兵穿上,那么战斗力可以立刻提升一个档次。而且隐蔽性好,从外面完全看不出来,适合各种情况的作战。便携性也极佳,远比那些沉重的骑士板甲方便。 说实话拿普通的盔甲和塞拉维这种“动力装甲”来比较就有点欺负人了。骑士板甲虽然防御力强,但这东西是真的累赘。多一套板甲,就意味着行军的时候要多一两个劳工来扛着。你说为什么穿板甲的骑士不自己扛?要是让骑士自己扛,恐怕还不等开始打仗,人就累死了。 当然缺点也很明显:塞拉维制造自己身上的整套装甲前前后后花了三年时间,直到近期才全部完成,而且现在全世界只有塞拉维一个人会这种魔法,所以短期量产是不可能的。 而且这些甲片造价昂贵,使用者还需要先学习符文魔法,操作起来很麻烦,塞拉维说,自己练习使用“塞拉维装甲”其实已经有好几个月了,起初只是练习出拳,然后练习走路,跳跃和奔跑,每个肢体动作 对使用者消耗太大也是个问题,这东西在节省体力的同时消耗了使用者的魔力。普通人魔力都很有限,只有先天的那么一点,而且不好锻炼,从某种意义上说,魔力比体力更为宝贵。消耗魔力会让人头痛,乏力,出现幻觉,以及各种不可预料的精神病症状。而一旦魔力耗尽,士兵轻则昏迷,重则猝死,这可不是说着玩的。 防御力上也需要加强,这些甲片只能保护那几块肌肉,防护力度也不算打,比起一般的盔甲来说差远了。 总之,整体上都需要改良。 这种事情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完成的,李奥瑞克心里盘算了一番,旋即和塞拉维说道:“塞拉维,这样吧,以后你上午跟着我学习,下午你就去搞自己的研究。” “每天就半天课吗!?”塞拉维兴奋的问道。 “对,就半天,至于教什么就看我心情了,教你什么你就学什么吧。” “好!”她用力点头。 其实李奥瑞克也没想好教她什么,精灵的传统课程他除了语言以外,剩下的都不太擅长。所以要是教她,还是教一些打仗的本领。 比如剑术,马术,还有秘术魔法之类的。 潜能激发还有快速恢复这些都没法教,这种“真理”是类似于被动技能的存在,得到它的那一刻,李奥瑞克的身体就产生了变化,所以才能使用这些技能,这就意味着他无法将其教授给别人。不然的话,李奥瑞克早就组建一个不死军团了,那岂不是无敌? 总之让她学点更实用的东西吧,战争年代,还是习武来的实在。 于是,从今天起,塞拉维就成了李奥瑞克的小跟班。李奥瑞克骑马,她就跟着学习马术,李奥瑞克练剑她也跟着练剑,李奥瑞克处理军中事务的时候,就讲一讲自己的心得体会,塞拉维就在旁边记着。偶尔也会帮他做一些杂事。 塞拉维问他:“师父,怎么你上的课跟别人不一样?怎么没有课本呢?” 李奥瑞克就说:“我这是实践课,你记着啊,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实践吗……”塞拉维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 到了下午,塞拉维就专心研究自己的“塞拉维魔法”,主要就是对这些“塞拉维装甲”做改良。李奥瑞克给她画了一个研究方针:便宜,简单,稳定,结实,实用! 不要搞花里胡哨的!我李奥瑞克的战争美学就是傻大黑粗耐磨耐操!最好能流水线生产,人手一套,然后人均皮套人! 塞拉维第一次被认可,又是第一次能够畅快淋漓的搞自己想做的,两种快乐叠加在一起,那就是超级加倍的快乐!所以塞拉维研究热情高涨,即使是加班狂魔希雅见了她,也要在心里赞她一句“cnmd卷死我了!” 塞拉维的研究每天都有新进展,李奥瑞克大喜过望,左手签单子批钱批人,右手狂画大饼,什么“只要完成了这项研究你就是混血精灵第一灵!”“这项研究将会推动一次战争革命!”“塞拉维魔法是要开山立派的魔法,以后让你收徒弟,当精灵长老……”另外还给她定制了一套绩效考核,做到了可以有提成。 这封建时代的精灵,哪里见过zb主义的饼?这一波简直就是降维打击了,大饼狂暴鸿儒塞拉维那不太聪明的小脑袋瓜子,让她打了鸡血一样加起班来。而且这姑娘似乎在李奥瑞克的指导下开窍了,她一方面是搞理论研究,另一方面频繁的出入军队基层进行调研,掌握了许多宝贵的资料。菲利普团长告诉李奥瑞克此事的时候,李奥瑞克是很高兴的,看来这姑娘确实学到了一些东西。 经过几天的调研,塞拉维跟李奥瑞克说,说她已经有思路了,一个月内,一定能搞出些有意思的东西给李奥瑞克瞧瞧。 …… 今天李奥瑞克去探望普希拉了。 魅魔在上次战斗中立了功,先是弄死了自己的舔狗,然后又牺牲自己生命力救了李奥瑞克的性命,虽说第二个有点多余,但足以见得普希拉忠诚可靠。 自那一次之后普希拉的身体就很虚弱,李奥瑞克就将她转出了牢房,找了个单人间让她休息。 这几天魅魔身体好转,李奥瑞克要去看看她,顺便问问圣遗物的事情。 先前李奥瑞克缴获了那个蛇人的圣遗物——就是那把蛇形剑。剑身上面有符文的,估计有些特殊技能,但是没人会用 李奥瑞克寻思着魅魔跟那个蛇人舔狗可能认识,或许知道如何使用。 李奥瑞克独自一人来到城住宅邸后面的小巷子,然后在建筑群中一波穿插,找到了普希亚养伤的地方。此地原先是野狼城的领主大人金屋藏娇之所,现在李奥瑞克拿来让普希亚养伤。她那个魅魔的身份还是有点敏感,所以尽量别让她抛头露面,以免引发不必要的麻烦。 李奥瑞克走到门前,拿钥匙开锁,然后推门进屋。普希拉住在一个单独的小阁楼上,上下两层,她的卧室在楼上,然而李奥瑞克刚一到客厅位置,就听见二楼传来了奇怪的声音。 “啊,唔,嗯~” 就仿佛是有个阿宅在二楼公放教育电影一样,那声音未免不堪入耳,李奥瑞克不禁眉头一挑,然后朝着二楼走去。 他踩着咯吱咯吱作响的木地板来到二楼,二楼走廊上的窗户都关着,拉着厚厚的窗帘,阴暗的仿佛是夜晚。尽头的房间开着一条门缝,里边,一道昏黄的光如水一般流在地板上。门缝中传来了普希拉的喘息声,李奥瑞克心想:这家伙身体刚好两天,又搁这干嘛呢?也许是在练习魅魔的指法? 李奥瑞克悄悄走进门边一看,顿时骂道:“艹,普希拉你干嘛呢?” 就看普希拉捧着一根通红的棒状物努力的往自己嘴里塞,表情十分的糟糕。 普希拉表情如下↓ 图片:"烧!",位置:"Images/1652790624-100307408-108785422.jpg" “啊,主人?”她将那东西咬断半截然后咽了下去,“您怎么来了?” 李奥瑞克走进来,说:“你吃什么东西呢?” “这个。”她将那半截东西展示给李奥瑞克看。 那是一根红色的辣椒灌肠,就是在肠衣里边灌入肥六瘦四的猪肉,然后加了许多辣椒酱制成的。看上去还挺好吃,不过就是颜色鲜艳了点,估计今天吃一根,明天屁股疼,上下辣两头。 “吃东西为什么要发出这种声音!” “因为这个太辣了!斯哈斯哈……”普希拉吐出穿着舌环的舌头,像狗一样大口哈气。 这个年代的辣椒是奢侈品,许多人一辈子都没见过,也没机会吃,所以大家的吃辣能力都不怎么样。即使是这个穿着火辣的魅魔,在吃辣这件事情上也未能突破及格线。 普希拉被辣得脸颊通红,汗如雨下,说:“胖哥哥跟我说,辣椒能滋补身体,让我多吃一点,味道……还是不错的,只是有点费水。”她拿起旁边的凉水咕嘟咕嘟灌了一大口。 哦,老肥啊。 老肥的营养学是有点傻哔,在他眼里:贵=补!而在这个年代辣椒是非常昂贵的东西,那绝对就是大补,这香肠里边的辣椒简直就是“致死量”,再这样下去,魅魔小姐的屁股就要不好了。 “不过,我还挺喜欢这个味道的。”普希拉说道,“说不出来的爽快!” 果然吃辣的都是M,或者说M都喜欢吃辣吗? 随后,李奥瑞克跟她寒暄了几句,交流了一下感情——他没敢深入交流,因为今天晚上已经被希雅预定了,他需要稍微留点体力。不过普希拉显然是有这个意思,聊着聊着就车轱辘压脸,动不动就会说一些不能写出来的骚话,李奥瑞克怕擦枪走火,赶紧转移了话题。 李奥瑞克拿出蛇人的圣遗物来,说:“对了,你会使用这个东西吗?” “这个呀……”普希拉皱起了眉头。 一看到那家伙的东西,普希拉顿时杏欲全无,说:“主人,咱们非要聊这个吗?怪扫兴的,不如我给您讲讲高等魅魔的身体怎么使用吧?来,您先捏住我的尾巴……”她说着像个被摸爽了的母猫一样弓起了身体。 “不是,你脑子里就没别的东西了吗?你先把这个圣遗物给我讲一讲,这个回头要用的。” 普希拉说道:“哦,这东西其实简单,这剑是魔族古代英雄的圣遗物,原来的使用者是一位蛇女刺客,姓名不详,她拿这把武器当众刺杀了古代的眼镜蛇王,后来吞剑自杀失败,又被蛇人用酷刑折磨致死。后来这武器成了圣遗物,这武器名叫‘银蛇’,十分锋利而且柔软,具体能力我还不知道,不过我能跟它里边的灵魂进行沟通,您让我拿着交流一下就行了。” “哦,行。”于是李奥瑞克把剑交给了普希拉,让她来研究。等研究出结果了,李奥瑞克就多了一把圣遗物,巨人屠夫和银蛇双持,老子就是双持狂暴战!马泽法克! 这时,李奥瑞克余光一扫,在桌子上看到一个银色的十字架,他看着眼熟,问道:“你桌子上怎么会有十字架?这不是修女们的东西吗?” 普希拉脸上一惊,旋即挠了挠脸,说:“呃,我找芙要的,拿来辟邪。” “恶魔拿十字架辟邪?辟你自己吗?”李奥瑞克笑着拿起那个十字架,嗯?什么味道?他拿鼻子凑上去一闻,嗅到十字架上面有一丝腥味,让他想起了大海。 “主人!不可以闻!” 普希拉一下子就将十字架抢了回来,她脸色通红,说:“主人,这个这个……这属于私人用品,您就别碰了吧,啊哈哈哈哈哈……”她尬笑起来。 李奥瑞克满脸都是“我因为不够变态所以格格不入”的表情,说:“为什么……偏偏要用这个?” “因为是辟邪之物……”她小声说道。 “这和辟邪之物有什么关系啊?” “酥酥麻麻……很刺激。”普希拉用几乎听不见的声音说道。 李奥瑞克沉默了三秒。 “我要去告诉芙!”他突然站了起来。 “求您不要啊啊啊啊——!芙要是讨厌我的话,我就立刻去死!”普希拉赶忙抱着他大腿哭道。 李奥瑞克眉头一挑,说:“哦?看来你和芙的关系不错啊?” “呃,也没有很好啦,嘿嘿嘿……”她先是一愣,然后不好意思的笑了起来。 普希拉的身体毕竟还没全好,李奥瑞克也不跟她开玩笑了,扶她回到床上,告诉她自己是开玩笑的,不会真的告诉芙,但不管怎么说,恶魔玩十字架追求刺激,着实是离谱了一点。 随后普希拉告诉他说,这些日子多亏了芙的照顾,她已经好的七七八八了。 “芙简直是个天使。”普希拉双手做祈祷状,四十五度仰望天空,仿佛天使小姐就飘在天上,“她就像是对待普通患者一样对待我这个恶魔,而且十分细心的照料我,她的笑容如此闪闪发光,声音也那么甜美,我都想做个修女了,这样我就能天天跟她在一起……啊!” 普希拉抱着自己的身体,发出了十分糟糕的呻吟。 李奥瑞克说:“修女不会这么叫的。” “人家知道啦!”普希拉吐了下舌头,“再说我也变不成修女,她们怎么会要魅魔呢。” “修女吗……”李奥瑞克喃喃道。他想象了一下普希拉穿修道袍的样子——普希拉穿着宽大的、黑色的禁欲系修道袍,她跪在神像前面,一本正经的祈祷,接着她转过身,撩起衣服,露出包裹着大腿的吊带网袜和小腹上的刺青…… “啊啦,莫非主人也想看我穿修道袍的样子吗?”普希拉忽然笑了起来。 “啊?我可没有……” “主人的欲望都写在脸上了哦?”普希拉的尾巴尖骚弄这李奥瑞克的脚踝,那穿了环的猩红舌头舔过饱满的红唇。 “没有,你别胡说啊!” 普希拉露出妩媚的笑容,说:“要不我去借一套修女服吧?就借芙的,我就说帮她洗衣服,她肯定会原意借我的。” 李奥瑞克问道:“芙尺寸不合适吧?就小修女那个尺寸,你塞的进去吗?” 普希拉笑了,说:“这种时候尺寸小一点反而更好,不是吗,主人?”她说着夹紧了手臂。 艹了,魅魔是真的会玩! 普希拉凑到他耳边,说:“我身体好的差不多了!主人,咱们契约不还是差最后一步吗?不如我到时候借个修女服来穿上,咱们两桩美事一起办了,怎么样?” 李奥瑞克点了点头,说:“这件事情啊,你听我讲……” 话说到一半,外面突然传来了一阵喊声,接着楼下咚咚咚砸门的声音。显然是外面出事了,李奥瑞克和普希拉赶紧下去开门,一开门,就见人形的狗子站在那里吐着舌头。 狗子说道:“主人,不好了!出……出事了!”它气喘吁吁地说道。 “怎么回事?” “蛮子……”狗子咽了口唾沫,“芙让蛮子给绑架了!” “哪来的蛮子,怎么会把芙……” “砰!” 普希拉突然张开翅膀,然后如箭矢一般飞了出去,身体将门框都撞歪了。起飞的气流吹得尘土飞扬,李奥瑞克一边咳嗽,一边追了出去,普希拉却已经不见人影了。 “艹,等我一起啊!” QQ群巴二7一 第七十八章:魅魔小姐的眼里只有你 自从野狼城保卫战开始,教堂就改建成了战地医院。芙让白袍修女们在教堂的广场里边摆满了床铺,又在教堂外面的广场上扎了帐篷,平时用来安置受伤的士兵。后来许多士兵们康复,腾出了床位,芙就将这些空余的床位拿来安置受伤的俘虏。 投降的蛮兵数量上万,其中不少人是带伤的。起初要照顾自己人,医疗资源不够导致这些人得不到救治,现在腾出手来了,芙就将其中一些伤员转移到了这个战地医院照料。起初希雅是反对这件事情的,毕竟对方是一群蛮子,说不定哪天凶性爆发就伤了人呢? 不过芙觉得,身为修女不能见死不救,先前医疗资源不够的时候也就罢了,现在既然空着床位,那不如拿来医治俘虏。说高尚一点叫救人一命功德无量,现实一点说,俘虏活着比死了值钱,这些人里边不少是各个部落的高级将领,蛮族有花钱买俘虏的传统,但是没有花钱买尸体的规矩。 大家对于“救蛮子一命”没什么兴趣,但一说赚钱,那就是另一回事了。北伐军固然从乌鸦王那里血赚了一波,但是钱这个东西,再多也不嫌多。 等这些蛮子将领养好了,回头挨个拉出去换钱——我们坐地起价,不买就杀,岂不美哉? 于是大家就同意了芙治疗蛮族俘虏的事情。不过,不能占用我军的医疗资源,只能用多余的床位;另一个就是挑着值钱的将领来救治——咱们家底薄,也不是活菩萨,做不到雨露均沾啊。 为了保护医护人员的安全,希雅派了重兵把守,时刻巡逻,还让白袍修女们都在袍子里穿了软甲,腰间佩了短刀,可没想到千防万防,还是出事了。 这天有个蜥蜴人的俘虏假装身上长瘤,痛得嗷嗷叫,要芙给他做手术割掉。芙检查了一下,说不是装病,是真有病,就决定给他开刀。没想到一上手术台那家伙立马就翻脸了,抢了芙的手术刀,然后抓了她当人质。 此时这个蜥蜴人抓着芙的肩膀,将锋利的手术刀抵着她的喉咙,大声说道: “我再说一遍,三百金币,三匹快马,三人份的口粮和淡水,只要你们答应我的条件送我出城,我就会放人!不然只要我轻轻一刀,这修女的血,就会喷到天花板上!” 这次绑架人质是合伙作案,一共三人,这三个家伙都是蜥蜴人,长相丑陋又猥琐,看着就让人讨厌。希雅带着一众士兵和这些人对峙,天气闷热,希雅心情更加烦躁,她跟这些家伙对峙着,两方寸步不让。 菲特站在希雅旁边,黑袍修女脸上面无表情,双手却紧紧攥拳,感觉下一刻就要冲上去救人了。菲特和芙关系最好,出了事情她最着急。希雅握住她颤抖的手,安慰她的情绪,以免她作出蠢事。 “我们可以满足他们吗?”一向冷静睿智的黑袍修女问道,“答应他们的条件,这些家伙或许就会把芙放了。” 希雅摇头,说:“不行,我们要另想办法。” 对方提出的要求并不难满足,但是如果满足了要求,对方就会把芙放了吗?希雅不敢保证对方会信守承诺。而且一旦让这些绑匪的得逞了,那高原人就会颜面扫地,其他蛮子会有样学样,这样的事情会反复出现。 可是,如果不答应这些人的要求,把他们逼急了撕票,那可怎么办?一想到芙会死,希雅就急地脑子都要炸了。 手术刀轻轻一划,血就飙到天花板上——她实在是难以想象那个画面。 芙是军队里最好的医生,是白袍修女的领袖,更是士兵们最喜爱的白衣天使,她如果死了,那么对于军队来说是个重大损失,而且芙要是被蛮族的俘虏杀掉,那么我们也必须改变对待俘虏的政策,接下来的事情就会更加麻烦…… 我当初就不该让她管这些蛮子的死活,贪那几个钱做什么,那点钱能有芙的安危重要吗? 就在希雅一筹莫展的时候,李奥瑞克和普希拉终于赶到了。 两人前后脚冲进教堂,他俩喘着粗气,满头大汗,就仿佛刚刚完成了什么激烈运动似的。但现在希雅也管不了那么多了,她冲到李奥瑞克面前,说:“李奥瑞克,芙她……” “我知道情况。”李奥瑞克说着走了上去。 李奥瑞克一到场,众人立刻就有了主心骨,气氛也变得和以前不一样了。李奥瑞克拿眼一看这三个憨批,立马就乐了——妈的,敢在老子的地盘上绑架人质,胆子不小啊? 李奥瑞克走到他们面前,三个绑匪立刻紧张了起来,中间那个身材最高大的蜥蜴人冷哼一声,然后说道:“啊哈哈哈……居然惊动了李奥瑞克大人,看来这个人质很有分量嘛。” 李奥瑞克打量着这个家伙,这人和普通的蜥蜴人不太一样——普通的蜥蜴人就像是直立行走的爬行动物——满身光滑鳞片,暗金色竖瞳,还有扁脑袋和一口尖牙,男人的尾巴结实有力,女人就会肥美丰满,尾巴翘翘。 但眼前这个人却不一样,它穿着一身蓝色布袍,虽然那衣服有些脏了,却也能看出来做工精美,价值不菲。它露在外面的鳞片全都粘稠湿润,眼睛是扁的,尾巴上冒着绿色的浓浆,很是恶心。然后他脖子上还有许多奇怪的纹身,鳞片上有镂空装饰和奇怪的花边。走近一点,还能嗅到他身上有一股奇怪的草药味。 李奥瑞克看着这家伙有点眼熟,似乎在乌鸦王身边见过这个家伙,却又想不起来是谁。此时希雅小声对李奥瑞克说道:“那家伙是乌鸦王身边谋士,也是蜥蜴人部队的副将,听说他狡猾又狠毒,深受乌鸦王的喜爱。” 是么?李奥瑞克朝着那家伙望去,两人目光碰在一起,李奥瑞克便感觉到那人眼眸里如毒蛇一般的恶毒,不禁打了个寒战,但是转念一想:乌鸦王都被老子扬了,难道还弄不死你个小杂种? 李奥瑞克点了点头,对那个“蜥蜴谋士”说道:“你们的要求我也听见了,三份口粮,三匹好马,三百金币,然后送你们出城,对吧?” 那个“蜥蜴谋士”说道:“对,只要李奥瑞克大人答应了我们的要求,我们就会放人。” 李奥瑞克笑了,说:“行啊,我答应你们,这样啊,你们仨站着别动,我去准备赎金。”说着就往外走去。 三个劫匪难以置信的看着彼此,心想:这么简单吗?那个号称战神的男人,就这样答应了我们的要求? 为首的那个“蜥蜴谋士”露出了疑惑的表情,他喊道:“李奥瑞克!别想戏弄我,我有一百种方法让这个修女生不如死。” 李奥瑞克回过头,冷笑着说道:“如果你敢动她一根头发,我也会让你生不如死。” “是么?呵呵呵,去吧,黄金、快马还有口粮,一样不能少。” 李奥瑞克转身离开。“蜥蜴谋士”看到李奥瑞克走后,他把手悄悄地放进了自己袍子的口袋里,似乎在鼓捣什么东西。 李奥瑞克来到了教堂外面,普希拉和希雅也跟了出来。 只见他从随身携带的物品里拿出一张卷轴,然后又从墨崔迪的马鞍袋里拿出了一些药粉粘在手指上,在那卷轴上写写画画。希雅看到他似乎在鼓捣什么东西,就问道:“李奥瑞克,我看你不像是真要答应那些强盗的样子……莫非你已经有办法了吗?” 李奥瑞克说:“你还记得我几个月前,偷偷打开野狼城的城门的事情吗?”他说着在那空白卷轴上写下几个符文,“我打算再次使用那个隐身魔法救下芙。” 希雅看着他在写卷轴,问道:“你不是说那东西是一个老巫师给你的吗?你自己也会写吗?” 妈的,自己写的设定居然会忘记?他连忙解释道:“呃,我用的多了,自然就理解了其中含义,我这个人悟性很强,你懂的。” 希雅点了点头,没有再追问这件事情。 李奥瑞克对希雅说道:“一会看我动作,我会拿下绑架芙的那个,你收拾其他那俩。” 旁边的普希拉问他说:“我呢?主人,没有我要做的事情吗?” 李奥瑞克说:“那你和希雅一人一个?” 普希拉行礼,说:“是,主人。”希雅迟疑了一下,也点头默认,看得出来她并不太信任普希拉。 李奥瑞克写完了卷轴,然后来到教堂后面一个没人小屋,咔一下撕了卷轴,然后身体便化成了透明的气体。接着他悄悄飘进了教堂。 空气状态的李奥瑞克无法干涉这个世界,完全听不见声音,看东西也都是黑白的。他看到希雅似乎在和那些强盗争吵,两方都很激动,也不知道他们出现了什么矛盾。这可不是个好现象,别把那些强盗逼急了,万一撕票可就坏了。 李奥瑞克飘到绑匪身后,两个绑匪左右盯梢,中间的绑匪抓着芙——他用左手锋利的指甲扣着芙的皮肤,右手的手术刀抵着她的咽喉,稍有不慎,就会划破她脆弱的喉咙。 气体化的李奥瑞克飘了上去,伸出双手,虚握住那歹徒的两只腕子,然后心中默念咒语,在现实中现身。 那个“蜥蜴谋士”正在和希雅对峙,完全没意识到自己身后出现了一个人。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李奥瑞克已经“咔嚓”一下掰断了他两条胳膊。那人顿时痛得惨叫,手术刀也掉了,然后李奥瑞克对着它后背就是一脚,“砰!”将人踹飞出去。那人在地上滚了几圈,撞在椅子上,然后被周围的士兵迅速擒住。 然后旁边那两个放哨的蜥蜴人立刻冲向李奥瑞克,想跟他拼个鱼死网破。普希拉一个箭步冲上来,手中银剑一挥,其中一人就身首分离;希雅紧随其后,一剑刺进另一人胸膛,将它直接钉在了墙上。 就这样,三个歹徒两死一伤,危机解除了。围观的士兵和将领们高声欢呼,赞颂李奥瑞克的名字。李奥瑞克默默享用了这份荣誉,然后命令众人回到岗位…… 就在这时,那个“蜥蜴谋士”忽然大笑起来。那家伙笑声古怪阴森,让人后背发凉。李奥瑞克问他:“你笑什么?”难道你想当曹丞相? 蜥蜴谋士说道:“我笑话你们愚蠢,高原人!”他阴森的说道。 话音刚落,一旁的菲特突然焦躁的问道:“芙怎么不醒啊?” 希雅说:“是不是吓坏了?” 而普希拉却皱起眉头,眯眼一看,惊呼道:“芙好像中毒了!” 中毒了? 李奥瑞克想起了那个蜥蜴人身上的草药味,说:“是你?” “你觉得呢?”蜥蜴人瞪着李奥瑞克。 菲特瞬间冲上去,揪住那家伙的领子,吼道:“你下了什么毒?你有没有解药?”旁人赶紧拉开这个暴走的黑袍修女,生怕她也被这个狡猾的蜥蜴人暗算。 蜥蜴谋士笑了起来,说:“我当然有解药!” 他说着张开了那张鳄鱼似的大嘴,伸出黄褐色的舌头,果然,那舌头上面托着一个小瓶子。 接着他闭上嘴,说:“我确实是有解药,但我肯定活不成了,那我留着解药还有什么用?” 希雅连忙喊道:“等等,你有什么条件可以说……” 然而那家伙一声怪笑,竟然“咔!”一下将解药的瓶子捏成了碎渣,绿色的药汁顺着他的嘴角流下。 “你们辜负了我的信任,高原人!机会是你们自己浪费的,我现在不想谈条件了,我只要亲眼看着那个婊子死!”他朝着众人吼道,那暗金色的眼睛里满是疯狂。 希雅质问他说:“难道蜥蜴人没有心吗?芙是救你们性命的医生,没有她你们早就死了,而你却恩将仇报?” “救我?去你妈的,我用你们救么?你们这些假惺惺的救人,实际上就是为了拿我们去换赎金对吧?我呸!我鲁门德拉不会接受你们伪善。” 李奥瑞克心想:或许其他人是为了拿俘虏换钱,但芙只是为了救人性命才这样做的。恐怕救治俘虏换取赎金,也只是芙游说其他人的说辞罢了。 李奥瑞克没有跟那个蜥蜴人浪费时间,说:“它有解药,就说明这毒能解,先把芙抬到床上让我看看。” “哦!好好好,拜托你了李奥瑞克!” 众人七手八脚的将芙台上一旁的病床。同时希雅命令士兵们去外面把守,将闲杂人等清空。然后将那个下毒的蜥蜴谋士留下,拿绳子牢牢捆在柱子上。 李奥瑞克原先用《草药学详解》为希雅解毒,这本书上记载了当前世界上已知的一切草药知识,李奥瑞克一边回忆着书上的内容一边观察芙的情况,盘算着该如何解毒。 这时候那个蜥蜴谋士忽然说道:“我可以告诉你们毒怎么解!反正你们也弄不到解药。” 希雅叫道:“别听他胡说,李奥瑞克!” 李奥瑞克却望向那个蜥蜴人,道:“说说看。” 蜥蜴谋士说道:“沼泽蜥蜴的毒是潮湿的水毒,以潮湿的腐恶瘴气为基,以蛊虫怨念为本,两者调和才成了这种名为‘烂心肝’的剧毒。若想解毒,就要以毒攻毒,用最烈的火来烧。” “他一定是骗你。”希雅说。 李奥瑞克道:“不,他说的应该是真的,原理上说得对。”草药学详解里大差不差也是这样的逻辑。虽然说这套逻辑有点反科学,但是都他妈穿越奇幻世界了,还管个姬芭科学啊!能解毒就行。 蜥蜴谋士赞许的点了点头,说:“不愧是李奥瑞克大人,博闻广记啊,连这个都知道,佩服!” “继续说。”李奥瑞克压着心里那个一刀砍死他的念头。 那蜥蜴继续说道:“你需要三味药调和,第一个是沼泽地火龙的腺体;第二个要沸腾温泉边上的松茸,一定要新鲜的,不然就是毒药;最后一个要水鬼的皮做药引。前两个东西打碎了混在一起,然后拿水鬼皮包着一口吞下,这毒立刻就能解!” 希雅喃喃道:“这些东西……似乎不好找吧?” 普希拉说:“确实,我都没听说过。” “所以他才敢告诉我们。”李奥瑞克说道,“这些材料绝不是一时半刻能弄到的,而这毒两小时内发作,到时候身体会从内脏开始溃烂,整个过程极其痛苦,到最后人外面是好的,里边却会化成浓水。” 菲特两眼一翻直接晕了过去。希雅痛苦的看了一眼芙,说:“若真是那样,还不如让她来个痛快的。”普希拉则喃喃道:“是啊,两小时实在太短了……做什么都来不及。” 那蜥蜴谋士笑道:“李奥瑞克,你很幸运,这毒其实是我留着给你用的,那个修女替你挡箭了。” 蛤?原来是给我留着的啊?李奥瑞克不禁在心里痛骂此人,艹你妈的,要给我用不就好办了吗?你这杂种可真不给力啊。 蜥蜴谋士看着众人一筹莫展的样子哈哈大笑,说:“我就是要把所有的正确答案都告诉你们!然而你们还是无能为力,这种绝望,简直比死都难受,对不对啊,李奥瑞克大人?” 李奥瑞克瞥了他一眼,说:“我觉得啊,还有一件事情比这个更难受。” “什么?” “翻车。” 李奥瑞克面无表情的看着他,说:“假如你玩翻了,必定会后悔莫及。” 蜥蜴人先是一惊,然后大笑起来,说:“我怎么可能会玩翻车呢?哈,哈哈哈哈哈……” 李奥瑞克说话功夫写出了一张单子,他把单子交给菲特,说:“准备这几样药材,速去!” “是!”菲特飞奔出门。 那蜥蜴谋士看着门外,皱起眉头,说:“李奥瑞克,我提醒你,乱开药一样会死人的。” “多谢你的好心。” 李奥瑞克开的药,并不是解药,而是给芙续命的药。这种药物能让毒性暂缓发作,把芙的生命从两小时延长到四十八小时,两天的时间。 两小时不够他们做什么,但是两天就不一样了。总之,先争取到时间,再来想办法。 温泉红松茸,地火龙腺体,水鬼的皮,完全都是没听过的东西,上哪找啊?这种时候李奥瑞克就无比怀念堪比《维〇百科》的灭世魔女卡珊德拉,她肯定会知道的。 他现在只能集思广益,招来了军中全部有学问的人,询问这些东西的情报。然而众多团长都是大老粗,谁也说不出个名堂来,一帮人你看我我看你,大眼瞪小眼,仿佛一群留级补考的学生,也不知道该抄谁的卷子。 就在这时候阿卡德将军来了,老人问道:“我听说你们在找什么……草药?” “对对对,是这样的……”李奥瑞克连忙把情况跟他说了。 老将军还是见多识广,立刻说道: “红松茸在野狼城西北的雪山就有,但是骑快马去也得三天三夜!而且我听说那种蘑菇一旦遇冷,立马就会碎成渣子,必须要一直保温才行。” “地火龙腺体在我们老家,沼泽地啊!望北城西南有一个地狱沼泽,里边的泥水滚烫,地火龙就在那里,它的腺体可以说是沼泽最名贵的药材,就为了这个腺体,当地猎人们都会成群结队的狩猎,可每次都死好多人,据说没有几十号猎人配合,绝对拿不住这个大怪物。” “水鬼的皮我就不知道了,但我听说过门口这个落月河曾经有水鬼出没,但是那东西行动隐秘,没处找啊!” 淦,听君一席话,如听一席话,这根本就没法找啊!就这任务条件,别说48小时了,480小时都不够!其他人听完之后也是面如死灰,心说这回芙肯定没救了,准备后事吧。 这时候普希拉忽然说道:“红松茸我可以去采!地火龙腺体我或许也能弄到。” 希雅问道:“魅魔,你没开玩笑吧?你要怎么做?” “现在不方便说,但我能搞定!” 普希拉抓起芙身边的十字架,说:“借我用一下!”然后就冲出门去,接着一拍翅膀就飞上了天空。众人追出来的时候,她已经成了天上的一个小黑点。 众人面面相觑,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大家盼着她能成功,但也都不抱什么希望。 此时将军推着轮椅出来了,他看了看天空,说:“时间上是够的,沼泽地和雪山这两个地方,距离野狼城直线距离并不远,只是因为中间要翻山越岭,泅渡河流和沼泽,所以路上才浪费时间,如果魅魔能从空中飞过去,那么两天往返,肯定来得及。” 李奥瑞克则一脸担忧的说道:“可是,她要怎么把那两个东西带回来呢?” 一个是必须保温的红松茸,这个时代又没有热水瓶和保温箱,普希拉将松茸拿回来之后,估计都凉透了;另一个是地火龙的腺体,地火龙是亚龙,皮糙肉厚能喷火,有好几吨重,buff全开的李奥瑞克恐怕也不是对手,这魅魔就更不行了吧? 众人沉默了一会,米兰爵士忽然嘀咕道:“这魅魔不会趁机跑路了吧?” 菲利普瞪了他一眼,“你他妈不会说话就别说!” 随后众人就都散了,他们在这也只能干着急,帮不上忙。 李奥瑞克心想:不管了!现在只能把希望寄托在普希拉身上了!如果她能搞定前两样,那就只差水鬼皮了! 李奥瑞克吹了个口哨,喊道:“墨崔迪,走,跟我去找水鬼!”说着飞身上马。 希雅连忙喊道:“你要去哪找水鬼?” “我要去问问落月河的原住民!”说着便跑了出去。 李奥瑞克一路出城,快马加鞭的闯入了精灵的营地,用精灵语喊道:“你们家那些大鹅呢?” 精灵们一指水边,果然见到一群大鹅在水里扎猛子,似乎是在吃鱼,李奥瑞克直接骑马来到河边,用鹅语喊道:“伙计们!有急事,有肥差,快过来快过来!” 大鹅们听到声音先是露出惊讶的表情,然后纷纷游了过来,一群大鹅兴致勃勃的问道:“你会说鹅语?对了,你说有肥差,有多肥?” “比你们都肥!只要你们做成了这买卖,落月河里边的鱼随便吃,还白送一年的医疗保险、安置费、以及各种零食鱼干什么的。” “快说快说快说!”鹅们纷纷扑腾上来,仿佛要咬人,吓得墨崔迪直往后缩。 李奥瑞克说道:“我要找水鬼!确切来说是水鬼的皮。” 大鹅们纷纷交头接耳,“水鬼?没听说过。”“你见过水鬼吗?”“没有啊!” 突然一只大鹅说道:“我见过!” 这家伙的声音很耳熟,李奥瑞克稍加思索,突然想起来了:这是那个只会喊“曹丕”的发情大鹅! “我在河湾偷窥过两只水鬼曹丕!”它嘎嘎大笑,仿佛鸭子一般,“它们的巢就在烂泥下面,我总去偷窥呢!嘎嘎嘎!” “快带我去!” 于是大鹅头前带路,李奥瑞克乘上树叶船前往大鹅说的河湾。离得很远,就看到烂泥里边有水鬼两只正在休息,那东西长得和鱼人七分相似,只是更瘦小。李奥瑞克眼前一亮,想要上前捉拿水鬼。 大鹅们却说:“别惊动了它们,水鬼怕人!而且跑得快。” “那怎么办?” “你不是就要水鬼的皮吗?让鹅们来!” 李奥瑞克心想:水鬼是吃肉的,凶恶的怪物,鹅们能是对手吗? 然而下一刻,大鹅们就给李奥瑞克展示了一下,什么叫“村霸”的战斗力!话说农村里边最不好惹的,不是猫,不是狗,也不是别什么牲口,就是这群看着挺干净挺可爱的大鹅。这帮牲口膘肥体壮,凶猛好斗,而且经常成群结队的出行,要是看到大鹅跟你伸脖子那就赶紧跑吧!叼你一口就青一大块,翅膀一拍也疼半天,最野的狗见了大鹅,也得绕着走的。 就见一群大鹅嚷嚷战斗口号冲了上去。 “叼!叼!叼!” “叼它叼它!叼它爪子!叼它腿!叼它脸叼它脸叼它脸——!” “叼你老母嗷!” 乌央乌央的大鹅将水鬼包围,上去一顿乱叼,那两只看似凶恶的水鬼立刻被大鹅们叼的抱头鼠窜,不一会就跑没影了。过了一会大鹅们回来了,几乎每个鹅嘴上都叼了一块水鬼皮。 村霸还是厉害,这不服不行,李奥瑞克接过水鬼皮,表示明天一定就来付款,可以让罗米拉为他担保。鹅们表示,不怕你赖账,你要敢赖账,看见这些水鬼皮了?下回就叼你的皮! 被大鹅们叼下来的皮少说也有几十块,李奥瑞克满载而归!而周围几个游泳的混血精灵,也有幸目睹了他指挥大鹅作战的画面,精灵大为震撼,纷纷感叹高等精灵果真厉害,居然连这种牲口都听他的话,别的不说,至少在村战这一级别他是无敌了。 现在就差普希拉那两味药材了! …… 这样应该就好了吧…… 伤痕累累的普希拉坐在湖边的大石头上,看着自己的战利品露出了微笑。 红色的朝阳映照在她脸上,她眼角的创口刚刚结痂,还残留着刺眼的血光。她低头望向湖水,倒影中那张脸蓬头垢面的,很是丑陋。 她叹了口气,自言自语道:“我好难看啊。” “李奥瑞克大人该不会嫌弃我吧?” “真不想这样去见他。” 要不是时间紧迫,她真想洗个澡、做个头发、再补个妆,换身衣服……然后再回野狼城。 “可是来不及了啊!” “必须回去了!” 普希拉奋力扇着破破烂烂的翅膀,气流穿过伤口,如刀割一般疼。 好疼! “等回去之后我要泡个热水澡……”她咬着牙说道。 “然后,然后……要让主人补偿我!” “狠狠的、用力的、粗暴的补偿我!” “啊~!” 魅魔那又痛又爽的呻吟声在天空上回荡不休。 若是男孩听了那声音,便会速速长大。 若是老人听到了,就会焕发青春。 若让老僧听了,宁可一辈子功力全废,也要当场还俗。 …… 普希拉回来的远比大家预想的要快。 她是和第二天的朝阳一起出现在地平线上的,她摇摇晃晃的飘在天上,似乎随时都会坠落。李奥瑞克等人从昨晚就一直在等了,见她归来,便亲自骑马去迎接。 普希拉满身是伤,十分狼狈,就像是刚打了败仗一样。李奥瑞克心疼她的同时,也不禁好奇——难道你真去屠龙了? “东西到手了吗?”李奥瑞克问道。 普希拉点头,先是从包里拿出了地火龙的腺体交给李奥瑞克。李奥瑞克拿过腺体,说:“红松茸呢?还热吗?”那东西不能遇冷,一冷就碎了。 普希拉说道:“嗯,放在我体内保温呢,带我去配药的地方我再拿。” “体……体内保温?” 啊,原来还有这一招! 不愧是魅魔啊。 李奥瑞克自以为理解了,但他其实没有理解,或者说低估了魅魔的纯度。 李奥瑞克带着普希拉来到配药的工作台前,满怀期待的低下头来寻找松茸,没想到的是,那东西竟然是从上面出来的! 只见普希拉犹如吞宝剑的艺人一样,从喉咙里边拿出了一个巨大的红色松茸!李奥瑞克以及帮忙配药的修女们全都吓呆了,有俩年轻的修女更是拱手祈祷,高呼“七神在上!” 李奥瑞克心里有一万个问号,可是现在救人要紧。所以他赶紧把药配了,再拿给芙喝下。那“老蜥医”还真没骗人,这东西喝下之后,芙的脸色立刻恢复了,呼吸也稳定下来,很快就睁开了眼睛。 修女们高呼七神显灵,菲特喜极而泣,一把抱住普希拉然后小鸡啄米一样亲她的脸。随后大家离开病房,让芙好好休息。 接着,众人也都闻讯赶来,纷纷向他们祝贺,还有人追问普希拉说,你是怎么搞来这些东西的?难道你真去屠龙了?你快讲讲自己的传奇经历,给我们这些乡巴佬开开眼啊! 李奥瑞克连忙斥道:“你们这些不长眼的!没看到她受伤了吗?先让她疗伤,休息,然后好好洗个澡吃顿饭什么的。” 普希拉不好意思的笑了起来,跟大家客气道:“没事没事,不急这一时……” 她一客气,立马就有人不客气了,说:“你真去屠龙了吗?” “这个……”普希拉耸肩一笑,说,“我怎么可能会去屠龙呢!你们也太高看我了。” “那地火龙腺体怎么来的?” 普希拉一吐舌头,道:“还能怎么来的?偷来的呗!” “偷来的?” 这还真是符合魔族的作风啊。 接着普希拉说道:“我飞到地狱沼泽附近和猎人们打听了一下,问出了往年的火龙腺体的买家,然后我就飞到城堡里偷了一个出来。就这么简单!”她耸肩一笑。 李奥瑞克皱眉,说:“那你这一身伤是怎么回事……” 普希拉笑道:“主人,一看您就没偷过东西——这偷东西会挨打,那不是常识吗?” 众人纷纷大笑起来,赞赏普希拉做得好,关键时刻关键手段嘛,偷出来也不丢人!而且这么好的东西藏在贵族老爷家里发霉,纯属浪费!不如拿来救人性命。 米兰爵士笑得最开心,说:“哈哈哈哈哈……这东西可值钱了呢!也不知道是哪家冤种这么倒霉啊!” 普希拉说:“我是从一个叫席森·贾戈伯的公爵那里偷的。” 米兰爵士顿时脸一黑,说:“我爸爸?” Ps:米兰爵士全名叫米兰·德康·贾戈伯 “妈的,偷的是我爸爸的货啊?” 全场顿时爆笑如雷,连米兰爵士自己都绷不住笑了,说:“哈哈哈哈哈哈,没事没事,偷得好!我要早知道我爸爸有这东西,就给你写个条子,让你直接去拿了!这点玩意儿,我还是能做主的。” 过了一会大家笑完了,就都沉默下来。在场的将领们情商都比较高,很默契的没有过问“松茸”的事情。 忽然,米兰爵士用他的大嗓门问道: “哎,对了!红松茸是怎么来的啊?” 无疑,这是一个让众人沉默的话题,有人蹦着笑,有人笑出声,普希拉也噗嗤一下笑了,但是没有回答。米兰爵士情商堪比马里亚纳海沟,居然还想追问,这时候菲利普赶紧揪住米兰爵士的耳朵,骂道:“你个蠢货,这是你该知道的吗?快走快走!那个,二位,我们就不打搅了,回见,回见!”说着就把米兰爵士拽了出去,其他人也哄笑一声,嘻嘻哈哈的走了。 现在屋里只剩下李奥瑞克和普希拉,李奥瑞克侧目望着魅魔小姐酡红的脸颊,问道:“所以……松茸是?” 普希拉看了看确保周围没人,然后小声说道:“魅魔在兴奋的时候呢,身体的温度会急速升高,里边简直是热辣滚烫,保温自然没有问题了。” 李奥瑞克点了点头,但觉得还是不对劲儿,说:“等等,我还有两个问题,第一,你是怎么持续……持续发烧的?”他用了个很微妙的词儿。 普希拉笑道:“我不是戴着芙的十字架吗?” “啊?那难道你这一路上……” “是的,主人,你已经知道答案了。” “哦……可是那个红松茸都快和我一样粗了,你就一直塞在喉咙里,不会呕吐吗?也不影响说话?” 普希拉顿时笑了,说:“魅魔的喉咙和人类构造不一样的,容积很大,很有弹性,而且很湿润——你看。”说着她将手指深深的探进喉中。 “就不用演示了!” …… 第二天早上,芙就顺利康复了。她可以下床吃东西,可以自行活动,第三天的时候,芙就和正常人没区别了。若非别人拦着,她可能已经回到岗位上去了。 李奥瑞克得知此事之后很是开心,他找到了芙,问道:“状态如何?” 芙见到他,立刻跪下来行礼,李奥瑞克先一步将她托住,说:“我知道你感激我,但没必要的!咱们是老朋友了,这样就生分了。” 芙点了点头,然后擦了下眼角的泪滴,说:“多谢您了,还有普希拉小姐,我一辈子也无法报答你们的恩情。” “不至于不至于,大家都是战友嘛……哦,对了!我要带你去探望一个犯人,你愿意吗?” “探望犯人,哦,您是指……” 芙先是一惊,她望着李奥瑞克的眼睛,然后又望向自己的十字架,过了半晌,她用力点了下头,说:“愿意。” 芙的眼神也坚定了起来。 “好,跟我走吧。” …… 蜥蜴谋士,或者说应该叫做蜥蜴贤者,又或者说,应该称呼他为:贤者鲁门德拉。 鲁门德拉是蜥蜴人里边德高望重的长老,也是乌鸦王幕僚中最有身份的一个。乌鸦王很喜欢他做事的风格,他也十分敬重乌鸦王,却没想到他的王会在野狼城折戟,输给一个高原人。 鲁门德拉到现在也无法接受乌鸦王死了这件事情,在他眼里,那个男人智勇双全,而且狡猾又凶狠,是能成为王的枭雄。他不该死在这里的!不应这样的! 所以他憎恨李奥瑞克,做梦都想杀了他。就算不能杀了他,也要让李奥瑞克痛苦,让他颜面扫地,让他痛哭流涕!无论哪种都可以,无论哪种,都能让鲁门德拉一解心头之恨。 此时他虽然身在暗无天日的牢笼之中,心情却很畅快——因为那个修女此时已经毒发身亡了。她会从内部开始溃烂,然后变成一具空有外壳的腐败烂尸。 一想到李奥瑞克那束手无策的绝望样子,他就从心底感到舒爽。 就在这时候,监牢的大门忽然开了,一道光芒射了进来。 鲁门德拉一直在黑暗中度过,这光芒刺的他睁不开眼。 等他睁眼的时候,李奥瑞克已经来到了他面前。 他看到来者是李奥瑞克之后,立刻狂笑起来,说:“你是来杀我泄愤的对不对?你尽管杀我,尽管折磨我好了,但你无论做什么,那个修女都不会活过来!” 李奥瑞克面无表情的看着他,也不说话,就这样过了十几秒,鲁门德拉开始心里发毛,说:“你要干什么?说话啊!哑巴了?” 李奥瑞克说:“你还记得我们说过的话吗?” “什么?” “我说我会体验生不如死的痛苦,但我说,这世界上还有更加痛的东西。” “你……” 李奥瑞克突然犹如一头睡醒的狮子一样,怒吼道: “你翻车了,蜥蜴杂种!” 说罢,芙从他背后走了出来。 看到那个修女的时候,鲁门德拉整个人都如触电僵住了。他惊恐的瞪大了那双暗金色眼睛,喃喃道:“不可能,我的毒没法解,你……我知道了!”他指着李奥瑞克,再一次发出胜利者的嘲笑声,“你弄了个假的来骗我!你这个卑鄙小人,这不是那个修女,这是假的的!” 李奥瑞克使了个眼色,芙走上前来,她撩起领口,露出纤细洁白的脖颈。只见她脖子上还有两个淤青,那正是先前鲁门德拉留下的指印。 鲁门德拉看了看自己的手指,发觉那两个指印和他的手指完全吻合。 “不,这,这不可能……”他一声低呼,然后摔倒在地。 李奥瑞克笑了起来,他张开双臂,说:“你还记得我们的对话,对吧?” “让我看看你的痛苦,蜥蜴!” 李奥瑞克高声说道:“来吧,让我看看,这种痛苦究竟有多痛!来吧,表演给我看吧,鲁门德拉!” “你……” 鲁门德拉剧烈的喘息着,胸膛起伏,眼睛里边满是血丝,突然他发疯一样伸手来抓李奥瑞克,然而他的身体狠狠撞在栏杆上,指尖离着李奥瑞克有一寸距离,但他就算挤破头,也无法再前进一寸了。 “就这?” “然后呢?” “就到此为止了吗?蜥蜴人解药大师!啊?”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鲁门德拉放声大叫,就这么吼了好长一口气,突然他掐住了自己的喉咙,然后嗓子里发出了古怪的呜咽声。 “砰!” 鲁门德拉摔倒在地,只见他脸上翻白眼,身体开始抽搐,尿液打湿了裤裆。 李奥瑞克笑了,心想——丞相的快乐,我体会到了! 此时他余光望向芙,见那修女脸上不太好看,沉吟少许,对她说:“你要是看不下去的话……” “不。” 芙忽然跪了下来,开始祈祷。 李奥瑞克疑惑的问道:“你在做什么?” 芙说:“我在请求七神宽恕我的罪孽。” 李奥瑞克皱起眉头,说:“你有什么罪孽啊?” “见死不救的罪孽。”她说。 听到那话,李奥瑞克心情很复杂,那是一种沉重的欣慰感,就如同老父亲看到儿子终于能扛起枪来走上战场一样。 芙继续说:“痰卡住了,用热水送服两粒金银果,八成能救活他。” “但这次我不想救了。” 那蜥蜴人在这时候竟然恢复了意识,他一手捂着心脏,另一只手伸向芙,哭着说道:“救,救……” “求你救救我……”他痛苦的说道。 芙抬起头看着他,说:“先生,我的慈悲虽多,却不是廉价的粪土。” “我给过你机会了。” 芙继续低头祷告。 她就这样祷告着,祷告着,一遍又一遍……鲁门德拉痛苦的吼叫着,一声又一声。 终于,蜥蜴谋士在芙的祷告声中死去了。 修女也站起身来,掸了掸膝盖的尘土,凝视着那具尸体,眼中却无半点慈悲。 ps:总算是改完了,爽到爽到!希望没有下回了(笑) 企鹅群:470779514 ]q一6巴②一7一 关于七十八章“魅魔的眼中只有你”的修改 首先,这一章确实是吃设定了,对不起! 还是在读者提醒下发现的,丢人.jpg。然后剧情确实别扭,有些地方不合逻辑。 于是作者迅速重写,把故事和设定都圆上了! 剧情方向没有改变,依旧是魅魔和李奥瑞克合作救下了芙的性命,只是换了个更加合理的方法,另外字数增加到了一些。 所以看过黑历史的读者,可以刷新一下然后重新阅读(不看也没事,因为两个版本都能和后文连贯,不影响后续阅读体验)。 如果你还没看过,那恭喜你,直接看就行了w 再次感谢提出意见的各位,谢谢你们提醒,我才能赶紧把bug修复。 …… 接下来会有补偿性加更。 以后再出现类似的事情,也一律会用加更做补偿的。 毕竟我也没有别的补偿方法(笑) 谢谢各位读者的支持,没有你们的话,就没有这本书。 而且能读到这里的读者,都是花了钱的,花了钱就是爷,我必须对各位加倍负责。 有意见尽管提,我这人很听劝的。 从善如流.jpg ]q⑧二衣7妻六 第七十九章:玩很大! 【公告!七十八章“魅魔小姐眼里只有你”已经删了重写!】 【点击内容页面右上角刷新】 【如图所示↓】 图片:"点这里,求求了!",位置:"Images/1652962200-100307408-108793993.jpg" 【这样就能看到重置版了!】 绑架事情过去了两天,野狼城的一切基本上都回归正常。李奥瑞克也重新投入到了自己的工作中,其间他去探望过芙几次,表面上感觉芙还是和以前一样,是个单纯可爱的小修女,只是在某个瞬间,李奥瑞克感觉到了她的眼中闪过了从前看不到的一种力量。李奥瑞克很难形容那种感觉,就像是战士挥剑之后的决然,就像是骑士冲锋时候的勇敢……对于一个战地医生来说,这是好事。 晚上,李奥瑞克洗漱一番,然后弄了些热水来烫脚,好消解下这一天的疲劳。热水很舒服,他闭上眼睛,上半身躺在床上伸展胳膊。浑身的关节咯咯作响,那感觉十分酸爽。 就在这时,外面就传来了敲门声。 “进。” 这个时候会来他卧室的,不会有别人,只能是希雅。 希雅推门进屋,她只象征性的穿了一件软甲,头发湿漉漉的散着,身上热气腾腾的像是刚洗过热水澡。 见她来了,李奥瑞克便将脚从木桶里抽出来,说:“我马上就好。” 希雅看到旁边的水桶还在冒热气,便知道他其实才刚开始。 “你接着泡,我也没有那么着急呀!”她露出了意味深长的笑容,然后眼眉微微一挑,戏谑道:“还是说你已经急火攻心了?” “我怎么会急火攻心……”李奥瑞克一边说着,一边偷瞄向希雅那修长的双腿。 “那就先等等,其实我今天也没有太想,说实话……办公室里加班就算了,床上也加班,时间久了我也遭不住。”她苦笑着抬起头,眼睛下面有两个黑眼圈。 李奥瑞克问道:“那休息一天?” 希雅低下头,小声说:“不,但我又很想。” 希雅随手拿了个小板凳,然后在他的洗脚桶旁边坐下。她卷起袖子来,用旁边的净水泡了一块热毛巾,然后为李奥瑞克洗脚。 “我能自己来。” “废话,你又没残疾,当然能自己洗脚。”希雅低着头用热毛巾擦洗他的脚背,“但我想伺候你。” “呃,我觉得这有点……”不好意思,他心想。 希雅已经很自然的进入妻子的身份了,然而李奥瑞克还是有点不习惯。 希雅说道:“说实话,我能为你做的事情不多了,如果这些小事都不去做,那我会觉得自己对你毫无用处,我会……很不安。” 希雅左手抬起他的一只脚来,右手拿毛巾清洁他脚趾的缝隙和指甲的周围,然后换第二只脚。 李奥瑞克说:“你哪怕什么也不做,只是在我身边,我也会十分爱你的。” “我不怀疑你对爱情的忠诚,我从不怀疑,李奥瑞克,但我希望你需要我,非常非常需要我。” “如果不打仗的话,我想亲手照顾你的生活起居衣食住行,让你平时做到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这样一来,你一旦离开我就会变成生活的废人了,你离不开我,你永远都需要我在你身边……我喜欢这种感觉。” “我喜欢被需求的感觉。” “嗯,我也一样。”李奥瑞克点了点头,“我在你心里很重要,对吗?”他伸手抚摸希雅的头。 “那当然,离开你我就活不下去了。”希雅将水擦在毛巾上,然后接过李奥瑞克的手来,亲吻他的手背。 希雅让他的双脚先踩着木桶边缘,然后又往盆里加了些热水。她加完水之后伸手进去试了下温度,这才轻轻的将李奥瑞克双脚放回洗脚桶中。 希雅笑着说道:“洗完之后我帮你剪指甲吧,我擅长做这个。” “好啊。”李奥瑞克欣然接受。 又过了一会,希雅帮他擦干净脚上的水,然后出门去把盆里的水倒了,再回来将地板擦干净。等这一切做完,她来到李奥瑞克床边坐下,然后开始解靴子上的鞋带。 李奥瑞克咽了口唾沫,心想:可以开始了是吧? 没想到希雅脱了靴子,立马往床上一瘫,说:“我不行了,好累,今天休战一晚吧。” 李奥瑞克哑然失笑,心想:不是说没有耕坏的地吗?还是说我这头牛太猛了一点? 于是两人武斗转文斗,点了蜡烛,泡了一点淡茶,用更加文明的方式交流感情。希雅看着李奥瑞克那精神饱满的样子,不禁感叹道:“不愧是高原人的战神啊,体力这么好,李奥瑞克,你一点也不累吗?” “我还能再战一个通宵呢!”他得意的说道。 希雅换了个姿势,然后脑袋枕在李奥瑞克的大腿上,疲倦的脸上满是宠爱的笑容,说:“那样的话,我会死在你手里的。” 李奥瑞克笑道:“没关系,我会在手下留情的。” 两人说着说着就擦出了火花,然后脸就凑得越来越近,这时候希雅突然醒悟过来,赶紧推开他,说:“不行!今天真不行了,休息一晚上吧,如果你实在想找人,你可以去找普希拉。” “普希拉?”李奥瑞克眨了眨眼睛,“我们还没有那种关系。” “哎?” 希雅先是一愣,然后从他腿上坐了起来,说:“你不是说和她签约了吗?我要是没理解错的话,签约的魅魔就约定于私人的宠物了吧?” 李奥瑞克摇头,说:“当时签约的最后一步不是被打断了吗?”确切来说是被你捉奸了,嗯。 “然后你就没有继续吗?都过去这么久了。” 李奥瑞克挠了挠脸,说:“啊,一方面是普希拉身体不好,一直在休养,另一方面……”李奥瑞克望向了希雅的脸,“我一直没机会和你说这件事情,所以……” 希雅问他:“你是在担心我的感受吗?” “啊,可以这么说。” “你这个蠢材!” 希雅“噗嗤”一声笑了,说:“你是一家之主,这点小事还不能做主吗?不过你能考虑我的感受,我还是很感动的……”希雅似乎是想到了什么事情,她沉吟了少许,说:“普希拉虽然之前和我们有仇,但那是从前的事情了,我今天见识了她的勇敢、义气和忠诚,即使是我们军中那些有名望的勇士,也不见得比她厉害,我很乐意跟这样的人做姐妹。” 说到这里,希雅忽然压低了声音,问道:““而且,普希拉作为魅魔,应该比我更擅长床上的事情吧?” 李奥瑞克说:“应该吧,魅魔应该专业的吧?” “那就对了,我正需要她这样一个业务能力过硬的姐妹来帮我分摊一下压力。”希雅望着李奥瑞克的身体,露出了微妙的笑容,她摸着李奥瑞克的脸颊,说:“虽然死在你手里也不错,但我还是希望和你再多恩爱个几十年。” 哦,这剩下的事情就好办了。李奥瑞克表示,回头就跟普希拉说一下这件事情,然后让她转正,就能堂堂正正做人了。 希雅这时候问道:“对了,你哪天去跟她签约?” “可能就明天吧?怎么了?” “那我有一个请求……” 尽管这里只有他们两人,但希雅还是鬼鬼祟祟的凑到李奥瑞克耳边,用极小的声音说出了她的那个请求,说完之后,希雅的脸变得如喝醉了酒一样红。 李奥瑞克也笑了,说:“妈的,你比魅魔玩的还大!” …… 转天一早,李奥瑞克还是正常办公,连带着给塞拉维上课,等下午塞拉维下课了,送走了这个未成年人,他便独自一人前往了普希拉的小阁楼。 李奥瑞克普希拉,跟她说今天晚上我去找你,咱们把当时没弄完的签约签了。 普希拉激动的热泪盈眶,表示自己没白流血,这一切都值得!契约的完成,就意味着他们的灵魂绑在了一起,自此以后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而且能够合法doi直到天荒地老。普希拉感觉自己幸福的要晕过去了,她从没这么爱过一个男人,或许,她一直都在等待这个男人的出现。 当天晚上,李奥瑞克让老肥炒了几个好菜,然后亲自带到了普希拉的屋里。 普希拉也点了标志性的小蜡烛,还手搓了两个魅魔の小粉灯,屋里弥漫着粉紫色的灯光,气氛非常到位。 时间还早,李奥瑞克和普希拉可以先吃个烛光晚餐,搞搞气氛。两人心情都很好,就喝了一些酒,然后开始聊起昨天发生的事情来,李奥瑞克赞叹普希拉有勇有谋,实在是魅魔中的豪杰。普希拉羞涩的满脸通红,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就一个劲儿喝酒——原来这魅魔在业务上面耻度很高,但是脸皮却没有多厚。 过了一会,两人又聊起过往的一些旧事,可能是酒精的作用,普希拉开始倾诉起自己在魔族的一些陈年往事来。说到魅魔有多么不受待见,说自己这些年有多么难熬,说着说着忽然哭了起来。 普希拉抽泣着说道:“从没有人对我这么好过,您是第一个!我这个人不怕别人对我坏,可我就怕别人对我太好。即使是现在想起来我也很后悔,明明我对您这么坏,但您竟然传授给我了魔神的力量,让我晋升成了鲜血王妃……而且您居然原意收留我做您的仆人,我真的太感动了。” 这发言有工贼味儿了,李奥瑞克不禁说道:“普希拉,成为仆人这个事情倒也没必要这么感动,毕竟是你给我做事,讲道理的话,也该是我感谢你才对。” “不不不,大人您还不明白,您现在是冉冉升起的新星,是前途无量的年轻帝王……” “我不是帝王,你可别瞎说!”别整黄袍加身这一套啊,我还没打算造反呢。 普希拉连忙说道:“对不起对不起,但意思您应该能明白——试想一下,那高原人、精灵还有其他什么东西,谁不想上您的马车啊?我看那精灵女王饥渴的样子,都恨不得把自己卖给您了,呸!比我还下贱。” 李奥瑞克想起了三儿的那句“竟然比我还狗?”魔族骂人都爱带上自己吗? “……所以您愿意收留我,我能不高兴吗?您今天能杀乌鸦王,明天兴许就能杀了其他蛮王,杀了蛮王再杀魔王,杀到最后都没人杀了,那您到时候就不光是野狼城统帅了,您想成为什么,就可以成为什么。”普希拉望着李奥瑞克的脸,说:“而我跟在您身边,即使是做最卑微事情,也能跟着沾一些光。不如让克菈菈公主也跟着您干好了,她自身的力量不足老魔王的百分之一,拿什么跟她爹较量啊……我看还是跟着我的主人才好。”普希拉说着抱住了李奥瑞克的胳膊,媚眼如丝的看着他。 但论容貌标志,魅魔跟希雅差不多,甚至有些地方长得不如希雅好看。然而魅魔浑身上下那股妩媚和涩气,却是任何人都比不了的。而且身材也顶啊!在李奥瑞克看来,普希拉的腰,希雅的腿,应该是同一个级别的。 “而且您还这么英俊,这么年轻,这么结实,这么……斯哈斯哈。”普希拉伸出手来,跃跃欲试,“我可以摸一下您的胸肌吗?就摸一下。” “今天可以让你摸个够。”李奥瑞克微笑道。 “啊,我的主人!我……对了!”她突然表情一变,然后露出了暧昧又神秘的笑容。 “怎么了?” “我要去换一身更棒的衣服。 李奥瑞克皱眉看着她那身清凉的布料,说:“你还能换什么衣服啊?” 普希拉朝他抛了个媚眼,说:“等下您就知道了。” 普希拉说着飞奔出去,李奥瑞克一脸期待的等着,没过多会,一个白袍修女竟然走了进来!李奥瑞克吓了一条,第一反应竟然是:这莫非是来扫黄?再一看,竟然是cosplay修女的普希拉。 我艹,真来这套啊?你这衣服从哪借的,该不会是找芙的吧? 修女普希拉,她脸上浓妆艳抹,表情却严肃的像个苦修士。她将红色卷发塞在修女的头巾里边,宽大袍子包裹着她罪恶的身体。接着,她缓缓走向李奥瑞克,脚下的高跟鞋敲打着老旧的木地板,一步步的走来……突然她跪在了李奥瑞克面前。 “你……” 普希拉如迷途羔羊一般,一脸虔诚和惶恐,她双手握着十字架,做祈祷的姿势, “我敬爱的父,请准许我这个罪孽深重的修女,虔诚的向您忏悔。” “我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 “请您开恩,驱逐我身上的魔鬼吧,求求您了!” 不愧是魅魔啊,玩的这么花?李奥瑞克咽了口唾沫,然后说道:“好,我这就来给你驱魔!”我今天必把你驱死! 就在这时候,门突然“吱呀”一声开了。 “哎?” 普希拉惊恐的回头过去,就见希雅同样一脸惊讶的站在那里。 只听希雅笑道:“还是你们玩的大啊?” “啊啊啊啊啊啊阿——!”普希拉吓得当场破功,她缩到李奥瑞克背后,连忙解释道:“不是这样的,希雅大人您听我解释,我们这是在……” “驱魔?我都听见了。” “呃,对,驱魔。”普希拉的表情欲哭无泪,“您会相信我的,对吧?” “哦,驱魔呀……” 希雅走进屋来,跟李奥瑞克对了个眼神,然后两人都笑了起来。接着希雅来到普希拉身边,按住她那颤抖的肩膀,低声说道:“巧了,我身体里也有个魔鬼在躁动,我们能一起吗?” “哎?”普希拉一下呆住了。 接着,希雅双掌合十,说:“拜托了,普希拉,我想学习一点魅魔的本领,让我见识一下,可以吗?” 这样啊,普希拉懂了。 还说我玩的大?希雅小姐,你好意思吗? QQ群衣6巴②17七一 第八十章:原来祖宗们玩得更大(加更!) 李奥瑞克睁开眼睛之后,想说的话就只有一句: 如果她俩再努力一下,我可能就要去见魔女小姐了。 差点把我送走!就说我有不死之身吧,也禁不住这么折腾,我算弄明白为什么普希拉看不上别的男人了,也就是老子天赋异禀!要不然非得死在她手里。 此时希雅和普希拉两人一左一右躺在他身边,表情十分的安详,李奥瑞克本不想破坏这份宁静,但他还得给塞拉维去上课。 于是李奥瑞克吻别两个酣睡的姑娘,留下一张字条,写道:我命令你们俩今天放假,好好休息。随后便蹑手蹑脚的离开了。他吃了点早饭,去办公室转了一圈发现没什么事情可做,然后也开始摸鱼。他带着塞拉维去骑马、练剑、然后又看了看最近塞拉维的研究成果。 吃过午饭,李奥瑞克回到了魅魔的阁楼,此时两个姑娘刚刚睡醒,希雅打着哈欠走了,说是要回自己屋里洗漱然后换个衣服,昨晚的衣服上面全都是酒气,还有一些不可描述的气味和污迹,要赶紧处理一下。而且昨天晚上,希雅实践魅魔技巧的时候有点太用力了,搞得下巴非常酸痛,今天说什么也要缓一缓。 普希拉倒是元气满满,整个人年轻了十岁——这不是夸张,是真的,普希拉之前因为给李奥瑞克输血的缘故,所以衰老了许多,现在她得到了滋养,一下就恢复了。普希拉告诉李奥瑞克,魅魔的内脏很特殊,所以能够从人类的体液里汲取力量,但是相对的,魅魔吃米饭、面包之类的主食,会很难消化从而引起腹胀,也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 哦,就是说不能消化淀粉?这设定还真有趣。 随后,普希拉将那套修女袍拿去洗了,一边洗衣服一边和李奥瑞克聊天。普希拉说,自己现在和李奥瑞克的契约完成了,那么她就可以和地狱犬一样平时藏在契约的次元空间里边,只要李奥瑞克进行召唤,可以随叫随到。 李奥瑞克很高兴,说:“这还真是方便的能力,可惜墨崔迪那家伙进不来,不然我就真能左牵黄右擎苍了。” 没想到普希拉想了想,说:“墨崔迪或许可以进来。” 李奥瑞克问道:“啊?它不是个普通的畜生么,也能进来?” “那家伙不是有魔族混血吗?说不定可以,这样,您带我去看看。” “好啊!” 于是李奥瑞克带着普希拉和三儿一起去了马棚,到哪一看,墨崔迪又搁那骑小母马呢,李奥瑞克心里骂道:艹了,我都没有这家伙体力好。 李奥瑞克走进马棚,墨崔迪也正好完事儿,它见了李奥瑞克很高兴,打了个响鼻,说:“来啦,老板!” “啊,今天是来给你验血的。” “验血?什么意思?” 李奥瑞克说:“就是测一下你的血统,借你身上一点血,放心,有几滴就够了。” 墨崔迪将信将疑的看着他,说:“哦,那你可下手轻一点啊。” 随后李奥瑞克从墨崔迪身上划了一个小口子,挤了点血,放在一个干净的容器里。他问普希拉说:“怎么样,能行吗?” “我先闻闻啊。” 普希拉将马血端到面前,拿手往鼻子这边扇了扇,立刻就皱起了眉头。 李奥瑞克问道:“不行吗?” 普希拉眉头紧锁说:“行!” “那你怎么皱眉头啊?” “因为这家伙……好像和我的气味一样啊。” “啊?墨崔迪一个牲口,怎么能和你的血一样呢?” 普希拉又闻了闻,这次还舔了舔,然后说道:“真的,属于一个类型的,那谁,三儿,你也尝尝?” “好!” 狗子上来也尝了一口,说:“没错,一样的,就是魅魔的血!” 李奥瑞克的表情变得十分微妙,说:“你的意思是说,墨崔迪混得是魅魔的血?它一匹马,怎么能跟魅魔混血呢?普希拉,你能不能从伦理学和生物学这两个角度,来给我解释一下呢?” 普希拉表情有些尴尬,她想了想,说:“呃……我们的祖先吧,有许多人玩的很大……” “这他妈玩的也太大了吧!?” “您别激动,呃,对于魔族来说这个不算什么,啊,尤其是文化风气最为开放的那几年,就是,呃,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说,确实挺变态的。”普希拉放弃了解释。 但是李奥瑞克还是不明白,就问道:“可是,魅魔和马之间,应该有生殖隔离吧?就是说,你们可以搞,但是生不出来……是这样吧?” 普希拉尴尬的笑了笑,说:“呃,有一些魔法可以打破这种屏障。” 李奥瑞克问道:“你们就把魔法拿来干这个?” 普希拉说:“我认为,魔法是为了让人生活更加幸福……的一种道具。对于我的祖先们来说,或许,呃……” 普希拉翻了个白眼,说:“艹他妈的我编不下去了,这也太恶心了,魅魔就该灭绝,呕!” 狗子则用复杂的眼神望着墨崔迪,说:“或许,也就能解释,为什么墨崔迪能成为后宫王了吧?” 墨崔迪听不懂大家说的话,但它感觉是在夸它,于是就高高昂起蹄子,兴奋地叫唤起来。 随后狗子问魅魔说|:“话说你还有别的姐妹介绍给我吗?我也想让我的小狗崽子混一些魅魔的血统。” 普希拉无奈哼了一声,摊手说道:“现在的小魅魔都不兴这一套了,她们更热衷于节肢动物。” “哦,艹!”李奥瑞克捂住了脸。 普希拉说道:“我先说啊!我从来没有和奇奇怪怪的东西搞过,原则上来讲,李奥瑞克大人是我的第一个男人呢。” 狗子骂道:“谁他妈信啊,你个老魅魔!” “真的啊,谁说魅魔一定就是碧池啦,我才不会让那些低贱的杂种碰我呢……” …… 总之,经过普希拉的操作,墨崔迪现在也能进入李奥瑞克的契约空间,成了可以随身携带的坐骑。 至于它血统的事情,大家并没有继续深究,不然可能会挖出一些让人掉san的事情来——没必要,真没必要。 李奥瑞克随身携带两个半恶魔,这让他终于有点上古网文男主那个味儿了,这件事情让他沾沾自喜起来。 这段时间他又是收缴战利品,又是搞魔法研发,可以说是一直在积蓄力量,他与北伐军的实力,都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强。变强固然是好事,战争年代,形势风云变幻,而且野狼城又可以说是在风暴的中央,不知哪天就要打起来。如果不够强大,就会被敌人击败,届时身败名裂,国破家亡。李奥瑞克现在是成家立业的人了,必须要负起这个责任。 只是,变强也有一点不好,那就是积蓄力量和作死是冲突的。随着他临危受命之后被迫的上位,他的位置就越来越安全了,死亡率可以说是大大下降。追求真理的脚步不能停下,这就意味着他必须去寻找更强敌人来战斗了。 乌鸦王已经让我扬了,那么下一个幸运儿是谁呢? 我很期待啊! …… 今天,混血精灵和李奥瑞克签了一份协议,协议洋洋洒洒好几大篇,其实内容就两件事情。 第一,老摄政王正式退休,李奥瑞克是新的摄政王。 第二,混血精灵准备进行一次大迁移,搬到野狼城一带来住。 第一个事情,是李奥瑞克决定的,他先前本来是想直接当精灵王,心想:老子别说是当精灵王,就是当混血精灵的亲爹他们也不会反对。 但是阿卡德将军得知此事之后,就把他叫来了,语重心长的说道:“李奥瑞克呀,我知道你有勇气也有野心,但是呢,你现在风头太盛,这不见得是好事。精灵王虽小,却也是个‘国王’,这话你能明白吗?” 李奥瑞克又不傻,怎么能听不懂?将军的意思很简单,就是说:李奥瑞克,你别忘了自己是高原人的将军,一个将军在外称王,你是想造反吗? 老人说得对,给他这个上头青年降了降温,要不怎么说家有一老如有一宝呢?阿卡德将军这一辈子混迹战场和官场,吃过见过,很多事情看得透彻,提点一下,就能让李奥瑞克避开暗雷,躲开祸害。 所以李奥瑞克改当摄政王,政治地位在女王之下,名字虽然有“王”,但从精灵制度上来说只是个封臣。不过,这并不影响他对混血精灵发号施令,他爱说什么就说什么,不管下达什么命令,女王都得听着。 第二件事情就是关于混血精灵们的大迁徙。 原先混血精灵是住在一个山谷,那地方好多年前有一颗黄金树,后来树被魔族烧了,却也留下了一个树桩子,说白了就是还有一些残留的魔力。有这些魔力滋养,精灵们能更好的使用魔法,也不容易生病,每天心情也会好很多。 于是精灵们就在这里将就着,可是时间久了,那树最后一点力量也被耗尽,就开始腐烂了。不光是去了魔力,而且里边滋生了许多不可名状的怪物,精灵们只好将树封印,然后搬到山谷外面来住。但这里也不算是好地方,不光要对付周边部落的劫掠,而且土地较为贫瘠,周围也没有充足的水资源,精灵们生活的很辛苦。 恰好野狼城这里有了地方,李奥瑞克就打算让他们来个大搬家,到这里来建立新的聚集地。让精灵来一方面是便于管理,另一方面是让这些精灵帮李奥瑞克开发土地。 土地是宝贵的财富,但前提是这上面要有人。先前的战争把野狼城周围这一片都大空了,平民死走逃亡,还有许多被抓了壮丁,所以闲置下来了大片的土地,李奥瑞克现在非常需要人手去开发这些地方。现在是初夏,现在去种地的话,还能赶在冬天来之前收获不少粮食和蔬菜,要抓紧时间了! 精灵们擅长跟自然共存,农耕技术也比高原人发达,混血精灵在这里精耕细作几千年,有一套成熟的农业体系,在当前这个科技水平下,可以说是非常先进了。他们有独特的育种技术、会调配无害的农药、还会制造精良的农具,然后训练陆龟来耕作。土地交给他们,李奥瑞克是放心的。 话说农耕精灵还是第一次见到啊,这也太接地气了。听说黄金树滋润的土地,会变成肥沃的黑色……艹,黑土地上种庄稼,敢情还是东北精灵呗? 签完合同之后,又搞了一个小型的祭祀仪式,在李奥瑞克看来这就跟剪彩差不多。他跟女王说了,战争年代这种东西一律从简,不要搞铺张浪费!毕竟你的钱就是我的钱,你烧我的钱给我充场面,咱真没必要! 一切忙完之后已是傍晚,吃过晚饭李奥瑞克准备回去歇着,忽然,他心血来潮,想去阿卡德将军那里坐坐。如今李奥瑞克是北伐军的统帅,整个北伐军加上野狼城居民,大几万号人吃穿用度都等着他张罗,所以他走到哪里难得安宁,“大人,集市什么时候开啊?”“大人,外面来了逃难的平民,怎么安排?”“长官,仓库满了,多余的兵器盔甲哪里安置啊?”“铁锤团的人说需要进货一批生铁,想问问您的意思……”各种各样的问题都要他拿主意。 唯一能让他安静的地方,就是阿卡德将军的办公室了。 北伐军的人都知道,老人已经退休,因此不会去打扰他,这里也就成了野狼城中最后一块“岁月静好”的地方。 李奥瑞克估计老人现在还没睡,就敲门说:“将军,是我,李奥瑞克。” “哦,进来吧。” 李奥瑞克推门进屋,立刻就愣住了——将军屋里空无一物,只有几个大箱子。铺盖、盔甲、衣服还有各种杂物全都打包了。 “您这是要走吗?” 将军笑了笑,没有回答他,而是问道:“你怎么今天来了?” “啊,我就是随便来看看……” “我本想悄悄离开的,算了,这或许是神的旨意吧!”老人笑了起来,旋即他掏出酒壶,说:“来都来了,不喝一点?” “喝!” 阿卡德将军都要走了,那不光要喝,还得喝好。李奥瑞克让狗子去厨房要了几个下酒菜,然后就在办公桌上开吃。一杯酒下肚,一老一少的话匣子就打开了,聊起最近发生的事情颇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将军感叹道:“放在半年前,打死我也想不到会有今天这一幕。”他抿了一口葡萄酒,“我居然坐在野狼城的领主宅邸里喝蛮子的酒,而且我还能活着退休,嘿!”他一饮而尽。 “您慢点喝。” “害!蛮子的剑都杀不死我,难道酒还能杀死我吗?”将军说着就闷了一大杯,等他把酒杯撂下之后,忽然叹了口气,说:“李奥瑞克,你今天来了,也好。” “临走前,我有些话要嘱咐你。”老人语重心长的说道。 ps:补偿性加更到位! QQ群1⑧277 第八十一章:长寿的秘诀是摸鱼 将军临走前叮嘱的话,必定是极其重要的,李奥瑞克竖起耳朵来听着。 将军对李奥瑞克说道:“李奥瑞克,你现在已经是北伐军的统帅了,我的军印就放在抽屉里,等我走后它就是你的了。拿上它,你就可以以‘将军’自称了。” “但如今的北伐军和几个月前已经大不一样,我们有了更多武器装备,更充足的粮草,有了一座城市,还有更多的盟友。” “让我数数,我们的部队里有什么?有混血精灵、有恶魔、还有民兵,我还听说,还有些蛮族的小部落想要向你纳贡称臣,奉你做新的蛮王,若是那样的话,就要再加上蛮族。” “李奥瑞克,统领一支联军是个十分困难的事情,不光是有勇气就够了。” “未来你身后的人会越来越多,且不说利益分配——毕竟我们还没打完仗,没有到分蛋糕的时候。我们就说最基本的后勤问题吧,好几万人呢!人吃马嚼,每天多少消耗?兵器、装甲、马鞍、靴子……说起来我就头疼。这些是大问题,搞不好就会出岔子的。” “所以第一件事情就是后勤务必要搞好,别指望大后方能给你什么帮助,那些家伙啊,不添乱就是好的了!他们承诺的物资,最后能到手三分之一就算是好的,就这三分之一,还有一大半是残次品。” 李奥瑞克点了点头,心中不禁想起了一个很久以前就有的疑问:NMD,高原人这么弱,凭什么敢北伐啊?赌国运吗?还是说真的到了“不打不行”的地步? 说实话,要不是有我这个“天降猛男”,别说是乌鸦王了,就是野狼城这一关都过不去啊。 将军说道:“第二,既然做了将军,就不能什么时候都亲力亲为,你要学会偷懒。” 啊?难道将军要教我摸鱼吗?这个还用教吗? 将军笑道:“我听说你最近一直陪着希雅加班?这可不行呀!将军的精力是很宝贵的,要留在最重要的地方上。你看我都七十多了,还这么精神,就是因为会节省精力。” 听闻此言,李奥瑞克茅塞顿开——哦!原来您健康长寿的秘诀就是摸鱼!我学到了! “你要学会用人,一个好将军,要把正确的人用在正确的地方!什么事情都亲力亲为,反而什么都做不好的。” “是,我受教了。” 将军说道:“我就说这些吧,你还有什么要问的吗?明天我就走了,以后再想起来就来不及了。” 听到此话,李奥瑞克不禁说道:“将军,我有一个疑惑,这件事情困扰我很久了,想请教一下。” “说。”将军拿起酒杯。 “北伐,这件事情是谁决定的?” 阿卡德将军拿着酒杯的手微微颤抖,几滴葡萄酒洒在了桌子上。 “当然是国王决定的!”他说着一饮而尽。 “您没有反对吗?”李奥瑞克诘问道。 将军沉默。 “唉,你问这个干嘛?”老人的表情有些为难。 李奥瑞克皱起眉头,用更加严肃的语气说道:“这不是小事,将军!我既然成了北伐军的领袖,就应该知道这支军队的底细。我在为谁战斗?国王?人民?贵族?还是我自己?” “这个……” “北伐的战略目的是什么?野狼城?逐鹿中土?踏足北境?光复高原?抑或是……”李奥瑞克沉声道,“为了做做样子?” 将军苦笑起来,说:“李奥瑞克,作为一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你聪明的过分了。” “好吧,我可以给你讲讲这里边的因果,但是这件事情千万不要告诉别人。” “不然咱爷俩就吃不了兜着走了。” 随后,他讲述起了北伐军背后的故事。 说是前年三月的时候,国王很突兀的找到了他,并且开门见山的问他愿不愿意率兵北伐? 阿卡德将军一听这话,心想:我有什么地方得罪了国王陛下吗? 从大义上来讲,高原人的将军是必须北伐的,光复故土这种事情容不得他拒绝。但是具体到战略和战术上,这北伐绝对不可能。正如之前李奥瑞克所说的那样,要人没人,要钱没钱,怎么打呢? 国王就拉着老将军的手促膝长谈了一宿——整整一宿!从晚上吃完饭,说到转天公鸡打鸣,给将军困得够呛。就这样国王还是不依不饶,要拉着他一起吃早饭,说是鱼人上供了一批海货,新鲜的紧,赶紧去尝尝。 要是年轻小伙子还好,但阿卡德将军七十多了,一宿不睡真熬不住,连忙说道:“陛下,您的身体价值千金,不能像我们这些粗人一样熬夜,我请求您快去歇息,若是您落了病,老臣我可就是罪孽深重了!” 没想到国王笑了,表示:“没事,我本来就失眠,一宿一宿睡不着觉的。” 你他妈搁这发展病友呢? 将军可就不奉陪了,以军队有事为借口就了。熬了一宿先不说,关键是国王陛下来来回回也就那几句话,什么“高原人要光复故土啊!”什么“我们都老了,再不拼一把就没有未来了”,还有类似于“如果我们不打过去,蛮子肯定也要打过来”之类的话。 将军要是个热血上头的小年轻,或许也就信了,可他都七十了,不说人老成精,也绝对不会因为冲动就失去理智,答应这种送死的事情。 没想到第二天国王又找到了将军,说是要一起吃饭,今天有船上来的羊肉,都是西南海岛的黑山羊,活的,吃草药长大的,特别嫩还不膻。除了羊肉,还有著名的谷地白葡萄酒“苍白处子”,让将军一定要尝尝。 阿卡德将军本来不想去的,他知道去了肯定又要说北伐的事情,但他又嘴馋,毕竟羊肉这个东西在沼泽地十分稀有,而传统的高原人又偏好牛羊肉,再加上还有好酒,将军的意志就动摇了。 当天晚上他又去赴宴,结果就是肉没吃两口,又被国王拉着手促膝长谈,求着他北伐。 眼看着天色也来越晚,阿卡德将军怕今天国王陛下又要拉着他通宵,加上喝了点酒,脑子很热,他就直接说道:“陛下!北伐之事九死一生,若是您问我意见,我绝对不赞同。但老臣早已向您宣誓效忠,您若是铁了心让我去,就干脆下一道旨意好了!届时我必率军北上,若是胜了,那是全体高原人的荣耀;若是败了,我也死的光荣。” 国王一听这话也是老泪纵横,说:“阿卡德老兄啊,你当我不知道北伐是送死么?我们是君臣也是朋友,我也不想逼你!我会给你全部的粮草、军队和一切我能调动的资源……啊,我直说吧,这一仗是不得不打了。” 阿卡德问道:“陛下这话什么意思?我听不懂。” 国王就说:“所谓北伐,对外是假的,对内是真的。” 国王喝了一口酒,说:“我的封臣们,都不太喜欢我这个国王了,年轻的贵族们呢,想法也和我不一样了。我们的国家看起来像是一艘完整的好船,其实内部腐朽不堪,满是窟窿,外面稍微施加一些压力,甲板就会裂开。” 说到这里,国王那双疲倦、泛黄、浑浊的眼睛里,闪过了一抹凶光。接着,他继续用那种昏昏欲睡的声音说道:“贾戈伯和尼古拉斯这两位爵爷啊,他们认为高原人北伐无望了,故土光复不光复的,也不重要了。他们不止一次发表过意见,与其在望北城里北望中土,不如转头望向南方,大沼泽南边还有雨林、沙滩、海岸线以及群岛。我们应该把‘望北城’变成新的边境要塞,然后继续南迁。这样一来我们就有了更加稳固的大门,蛮子来了也不怕,而且蛮子也看不上南方这点破烂地方,兴许就不会来打我们了。” 将军气到冷笑,说:“荒唐!这何止是自甘堕落,简直就是数典忘祖,土地又不是无限的,就这么一直退让,那我们最后就要变成海里的鱼了!” “道理是这个道理,但这番说辞确实有许多人赞同。北伐遥遥无期,家乡越来越遥远,人们等了两百年,耐心早就消失了。” 将军沉默了。 国王说得对,即使是他这样的鹰派,最大的期望也就是“御敌于国门之外”罢了。只要能守住野狼城南边的土地,就算是胜利,至于攻打野狼城然后再北伐,无异于痴人说梦。 “所以我必须让这个国家走上正确的道路。” 此时将军勉强能理解国王的意图,可是他不能接受:这太走极端了,战争不是儿戏,一旦打起来,后果不堪设想。 将军问道:“就没有其他办法了吗?” 国王没有直接回答他的问题,而是说道:“你要知道一件事情,你所效忠的国王,身上流淌的血,并非纯正的高原皇族。” “这个……老臣也有所耳闻。”阿卡德将军开始后悔自己为什么要贪嘴这顿烤羊肉。 “若我们家是纯血的高原贵族,我的身体也不会这么孱弱。”他苦笑起来,“但也可能是因为我们家犯下了弑亲弑君的滔天大罪,所以才遭受诅咒吧。” 阿卡德将军连忙道:“陛下请您不要这么说!” “有什么不能说的,这是人尽皆知的事情!”老国王笑了起来,他低下头,眼睛里的血丝看上去格外吓人。 “弑亲、弑君、弑神!纳什布鲁特家族就是这样成为皇族的。高原人到达沼泽之后,我的祖先就杀掉了那些懦夫,杀掉了堕落的神祇,杀了自己的十三位亲人以及他们的儿女。” “那时候,我的祖先施纳森就说:‘追随我吧,落魄的失败者们,只有我能带你们光复故土,重返高原!’。” “从那一刻起,我们便成了王。” 国王望向餐厅的正北方,那里挂着一副油画,上面是雪山、猎手和冰狼。 他说:“光复故土,代表着国王政权的合法性、正义性、神圣性。” “一旦我们移开了注视着北境的目光,就意味着政权的死亡。” “说到这里,你能明白了吗,阿卡德将军?” 所谓国家,是所有人利益的总和。 所谓国王,就是代表大多数利益的那个人,他领导着人们奔向未来,因此人们才追随他。 如果南进派转移了人们的目光,如果他成为了那个“领导者”,那眺望北方的旧王,就失去了意义。 …… 时间回到现在来。 阿卡德将军讲完了故事,盘子的菜见了底,杯中的酒也喝得差不多了。他打了个嗝,说:“好了,李奥瑞克,你满意吗?” 李奥瑞克点了点头,这和他猜想的剧情有区别,但是出入不大。 北伐的战略目的,是为了“转移内部矛盾”。 国王和贵族、中央和地方、高原族和其他种族,各种矛盾已经到了不可调和的地步,只有打一仗,才能解决问题了。老国王虽然年老力衰,但是烂船还有三斤钉,靠着“北伐”的大旗还能调动贵族和军方,等再过几年,老国王和阿卡德将军都死了,那么接下来的事情就麻烦了。 国王驾崩之后,皇位就要传给蒂薇丝公主。据说蒂薇丝公主很有才能,但她毕竟是一介女流,女人从政在这个时代先天性就有劣势,而且蒂薇丝这么年轻,也缺少自己的班底,到时候会陷入孤掌难鸣的困局。 而将军一死,就需要选出新的“军团统帅”,国王这边没有合适的人,将军那几个团长都难堪大用,而且没有服众的战功。然而贵族那边却有好几个“名将”,这些人能不能打先搁在一边,名气到是很大,李奥瑞克也听过几个名字,像是“海象米斯里”,“哈伦长子·纳格斯”“独眼的佛罗”等等,他们这些年那几位剿匪、平叛、讨伐海盗和叛党,确实立下了一些实打实的功劳。阿卡德将军一旦退下来了,那么就要选出新的军团统帅,这位置一旦给了“南进派”的人,那国王的军队恐怕就保不住了。 如果能打一仗,情况就能有所改善。 如果能侥幸打赢,那自然不必说了,国王派的人会携胜利之姿王者归来,扫平政治上的一切障碍,维护自己统治的合法性,从而为皇族续命二十年——将军此番回国,就是为了做这件事情。扫平后方障碍,压下贵族派的嚣张气焰,让他们把心肺肠子翻出来,晒一晒,洗一洗,拾掇拾掇!从此以后做个清廉的忠臣!要是还有坏心思,看见城门楼子上挂着的那个脑袋了吗?那叫乌鸦王!你们这帮家伙的脖子,难道能比乌鸦王的还硬吗? 然而想到这里,李奥瑞克的逻辑忽然断了,他问道:“如果输了呢?” 李奥瑞克这话问得没头没尾,将军也很疑惑,“什么输了?” 他说:“如果北伐军输了,那国王接下来不就寄了吗?” 将军没听懂那个词,但从语境来看他能理解李奥瑞克的意思。 将军沉吟少许,面无表情的回答道:“可我们赢了。” 这话说得更是奇怪,将军怎么会说这种话?他又不是个丧心病狂的赌徒。 李奥瑞克疑惑道:“我是说,假如输了吗?难道国王和您都没有留后手吗?” 将军露出了意味深长的笑容,说道:“当然留了。” “但这件事情,说出来没有任何意义,还会让你、我、希雅乃至国王陛下和蒂薇丝公主,担上巨大的风险。” “所以,就让这张底牌,永远埋在历史的尘埃下吧。” 将军没有再继续讲这件事情,李奥瑞克虽然好奇,却也无法再问。 直到若干年后,李奥瑞克才阴差阳错的知道了这张“底牌”。那时,这位身经百战的传奇,也不禁感叹说: “难怪一个病夫能做那么久的国王,真他妈狠啊!” …… 转天一早,阿卡德将军带着四个随从,一辆马车,悄悄的离开了野狼城。李奥瑞克遵照将军的意愿,没有告诉任何人。临走前李奥瑞克担心的问道:“将军,国王派得势,必定会清算那些贵族,他们会不会狗急跳墙啊?您要不要多带一些人去,这样安全一点。” 将军笑道:“就那些孬种?他们不敢!原先他们见到我就吓得哆嗦,更别说咱们现在打了胜仗!你看我只是个糟老头子,可我背后有北伐军,还有你这个凶名远扬的战神!谁他妈的敢动啊?李奥瑞克,你就放心吧,贾戈伯和尼古拉斯那两个老东西,只有捞钱的胆子,却没有打仗的勇气!” 看将军说得这么信心十足,李奥瑞克也就不阻拦了。 老人往前走了几步,忽然回过头来,一拍脑袋,说:“哎呀!我真是老糊涂了,昨晚上说了那么多废话,却把重要的事情忘记了。”他说着快步走到李奥瑞克面前。 李奥瑞克好奇的问道:“是什么事情?” 将军说道:“李奥瑞克,你要隐瞒一下自己的另一个身份,尤其是在皇室的人面前。” 李奥瑞克疑惑道:“什么另一个身份,我哪有其他身份啊?” 将军露出“我懂的!”那种微妙笑容,道:“你当让没有另一个身份,你怎么可能是恶魔巫师米克洛斯·安德鲁的子嗣呢?所以我这番话只是自言自语,你随便听听就罢了。” 哦,这个设定啊!您不说我都忘了。李奥瑞克回想起了自己刚遇见将军时候的事情,那时候李奥瑞克用“色孽教导”治退普希拉,当时将军全程在场,san值掉了不少,他为了弥补自己破碎的三观,于是脑补了一出“恶魔之子不计前嫌,隐姓埋名投身北伐军,为国尽忠”的感人故事,可以说是非常离谱。但这件事情也间接让将军默许了李奥瑞克的许多离谱行为——毕竟人家是初代法爷的血脉,会点离谱的东西也正常嘛! 此时老人再次提起这件事情来,他对李奥瑞克说:“野狼城的人没见过世面,也好糊弄,但如果将来见了皇室的人,你可以当心一点。魅魔也好,地狱犬也罢,这些都是恶魔,他们看到了难免会起疑的。若是让皇室的人知道了你的另一个身份,可能……会很麻烦的。” 李奥瑞克点了点头,说:“我去皇城的时候,不带着他们就行了。” “对对对,这样就可以了,等你以后真的成了一方的领主,那时候皇家就算是猜疑,也不会把你怎么样了,行,没事了,我要走了。” “祝您一路顺风!将军。” “好,好好好……” 李奥瑞克望着将军远去的背影,忽然有些伤感,将军此去虽说是衣锦还乡,但是路途遥远,他的家乡又与野狼城有千里之遥,今日分别,不知道什么时候还能再见? 等事情稳妥了,我一定要回去看看这个老家伙,李奥瑞克心想道。 …… 老人坐着马车一路出城。 郊外就是大片野花,鸟语花香,蝴蝶飞舞,阿卡德他哼唱着儿时的小调,心情十分惬意。从这里到沼泽地需要个十天左右,阿卡德将军跟两个侍从说,不用着急,我们慢慢走。累了就休息,就地扎营也好,找地方投宿也行,总之不用着急了。 那四个随从都是跟了他一辈子的老兵,其中有一人就疑惑的问他,说:“将军,您这急性子,也有说不着急的时候?” 阿卡德笑了起来,说:“是啊,我一辈子都在着急,现在总该歇歇了。” 他们就这样走走停停,昼夜交替,日月轮转,马车的车轮也转个不停。老人心想:我有多久没回过家乡了呢?十年?二十年?不知道我那条小破船还在不在,不知道那家卖鱼竿的店还开不开?我的孩子们,也一定想念我了吧。 正这样想着,忽然迎面走来一辆马车。那马车配置和阿卡德一样,也是四个随从,其中两个穿戴盔甲的武士,两个女仆,车里边应该还坐着人,但是隔着远,也看不清。 这里道路狭窄,容不得两辆马车并行,要想通过就需要有一方让路。将军的随从们就想叫对方让路,但是将军却说道:“我们让一下吧。” 老人只想平平安安回家,不想徒生事端。 于是随从们侧开马车给对方让路,对方的随从们也很有礼貌的行礼道谢。 就这样两车擦肩而过。兴许是天热的缘故,那马车的帘子敞开着。马车经过的时候,将军看到里边坐着一位戴面纱的女子,旁边还坐着一个老嬷嬷。 就这么一瞥,那辆车便走掉了。 将军却疑惑的想到:嗯?那女人怎么有点眼熟啊? 那眼睛、那额头、那气质,怎么有点像是我们的公主殿下? 不,不可能,绝对不可能!蒂维丝公主是象牙塔里的娇柔少女,是高院人的掌上明珠、水晶的花朵,哪怕上个厕所也要一百个人前呼后拥的伺候着,怎么会出现在这种荒郊野岭呢? 估计是我老眼昏花了吧。 老人没有在意,就继续赶路了。 q1⑧二衣7妻六 第八十二章:蒂维丝是象牙塔里的公主 蒂维丝的马车与对面的车擦肩而过。 嬷嬷探头出去,说:“这些人是从野狼城来的吧?” 公主殿下警告道:“别多看,小心看出事来。” “啊?”嬷嬷把头伸了回来,一脸的茫然。 蒂维丝说:“那些人都是当兵的,而且是老兵。” 嬷嬷说道:“您是怎么看出来的?他们也没穿军服啊。” “看手,看腿,看步态,看队形,看站姿,看表情,看气质。”蒂维丝回答道,“长期当兵的人,有许多细小的行为习惯,即使他尽量伪装也抹不掉的。” “哦……”戒尺嬷嬷点了点头。 蒂维丝心想:这老嬷嬷呀,一辈子都在王宫里,只晓得那点礼仪规章,到了外面是什么都不懂,竟然比十几岁的孩子还单纯。 如果不是嬷嬷以死相逼,蒂维丝绝对不会带她出来。 一开始,得知蒂维丝要去野狼城之后,嬷嬷拦在门前,说:“我必须要对您的安危负责!如果您执意要去,就先过了我这一关!” 于是蒂维丝把她扛起来丢到沙发上。 然后,嬷嬷又一次说道:“如果您执意要去,那就带着我一起吧!不然我就从这个窗户上跳下去!” 蒂维丝哭笑不得,问道:“你跟着我去干什么?监督我的礼仪吗?” “当然是保护殿下的安危!”她十分严肃的说道。 行吧,蒂维丝不喜欢这老嬷嬷,但她毕竟是陪着自己长大的人。于是,蒂维丝带着嬷嬷出发了,然后在这个老太婆的喋喋不休之下,又带了两个护卫和两个女仆。 蒂维丝看了看地图,说:“我们离野狼城应该不远了。” 嬷嬷有些担忧的说道:“您昨天也这么说来着。” 蒂维丝笑道:“害,我第一次出远门,难免会走错路嘛……不过这次肯定对了,刚才那些人应该就是从野狼城出来的。这条路应该就是地图上的‘林荫小径’,穿过这里就到大道了,后面就是野狼城。” 嬷嬷点了点头,说:“殿下,我虽然见识不如您……” 蒂维丝嘴角翘了起来,笑道:“戒尺嬷嬷也会说这种话啊?” 戒尺嬷嬷默默颔首,说:“这是事实,”她脸上有些灰心丧气,“礼仪和戒律,出了王宫就没有用了,宫里有宫里的规矩,外面有外面的规则……”说到这里老人话音一转,“殿下您晓得野狼城的规则是什么吗?” 蒂维丝说:“大概是弱肉强食吧。” “明知如此,您还要去吗?” 蒂维丝公主换了个姿势,将白皙又丰满的双腿叠放在对面的座位上,她竖起两根手指,说: “第一,我是吃肉去的,不是挨打去的。” “第二,弱肉强食是这个世界的规矩,不光是野狼城的规矩,等我继承了王位,身边必定群狼环绕。现在如果不把吃强壮一些,很快我就会变成肉。” “您想吃李奥瑞克!?”嬷嬷吓得捂住了嘴,“这,这可不能吃啊,殿下!他会咬死你的。” 蒂维丝笑道:“不会的不会的,他爱我还来不及呢,怎么会咬死我?李奥瑞克需要我,正如我需要他一样。” “而且……”蒂维丝摸了摸下巴,“如果李奥瑞克真想吃掉我,也不见得是坏事呢……”蒂维丝捏起领口扇风,她这次穿的衣服本就宽松,即使是不捏起领口,也已经很白很大。 这样一扇风,嬷嬷赶紧按住了她的手,说:“殿下殿下!使不得使不得!” “可是好热啊!我能脱件衣服吗?” “您再脱就没衣服了!求求您了,给您美丽的身体留一片布料吧!” “切!” 蒂维丝属于爱出汗的体质,天一热衣服就会湿漉漉的,汗水黏在胸口上,很不舒服。她撩起领口往里看,见到自己胸前让汗水沤红了一大片,甚至有些痒。 蒂维丝公主完美的继承了传统高原人的特性,她拥有豪爽的体魄,又怕热喜寒,讨厌潮湿喜欢干爽。蒂维丝尽管没去过北方,却渴望着北方的干燥与严寒,受不了这种“潮湿的温暖”。 “希望李奥瑞克将军能再快点,早点打到高原去,我就不用受这个罪了。”她喃喃道。 嬷嬷欲言又止。 “嬷嬷,准备一身普通的衣服,提前给我拿脏水泡一泡,最好弄出点馊臭味。再让女仆把她的靴子脱下来给我穿,外面剪开破洞,再弄一块旧头巾来。” “您要这些做什么?” “你照做就是了!”公主殿下笑着说道。 …… 李奥瑞克刚刚吃过早饭,正在喝茶。 茶叶是精灵们的礼品,茶香浓郁,稍微有些苦涩,据说提神醒脑的效果非常好。 回忆着昨天晚上将军对他的叮嘱,心想:将军说得确实有道理,我们的军队越铺越大了。为此要做的事情有很多。精灵、高原人、民兵,还有一些投降的俘虏安置;城市内的建设,比如城墙的维修,下水道定期维护,落月河也需要除淤,还有港口也需要赶紧运转起来了;还有农业方面的各种问题。 一想到这些事情了李奥瑞克就焦头烂额,虽然说这段时间他带着文书们超级加班,已经搞出了一些眉目,但是解决问题的速度,远远追不上新问题出现的速度…… 艹他妈的,我都成董事长了,怎么还要加班啊? 忽然,李奥瑞克想起了将军第二条建议。 “你要学会偷懒!将军的精力十分宝贵,应该花在重要的事情上。”那老人是这样说的。 对啊,摸鱼使你长寿,摸鱼使你健康!我也摸起来啊! 此时塞拉维从门外走了进来,问道:“师父,早饭吃好了吗?我们今天学点什么?” 李奥瑞克随手拿了两块小饼干来喂她,塞拉维嘎吱嘎吱的嚼了,“好甜喔!”她露出一脸天真的傻笑。 还是学生时代好啊,无忧无虑的,李奥瑞克挠了挠头,然后将桌上的早茶一饮而尽。 “今天就教你怎么摸鱼吧。”李奥瑞克摸着塞拉维的小脑袋瓜子,一脸慈爱的说道。 由于经常听李奥瑞克说话,塞拉维已经能听懂“摸鱼,摆烂,寄”之类的“高等精灵词汇”。 “这个还用教吗?”塞拉维歪头。 “用的。” “塞拉维,来,帮我写个招聘启事。”李奥瑞克决定扩招文员!我现在手里又不缺钱,为什么不多雇佣一些人来做事呢。 我的精力啊,要留在更重要的地方! 比如跟希雅骑马之类的,或者研究一下魅魔那奇特的生理结构之类的,又或者两个一起来,嘿嘿嘿…… 塞拉维飞速拿来纸笔,说:“好的,怎么写呢?” “嗯,就写就说招募办公文员,要求没有案底,邻里口碑良好,家人没有犯罪记录。” “野狼城原住民优先,相貌气质佳,受过良好教育的优先。” “对了,不能是文盲!这个是硬标准。” 塞拉维咬着笔头,说:“那个,‘文盲’这个词怎么拼写来着?” 李奥瑞克说:“这样拼:SAI LA WEI。” “塞,拉,维……这不是我的名字嘛!我可不是文盲啊,师父!”她生气的说道。 李奥瑞克笑道:“那你写‘必须要识字’也可以。” “对哦!”塞拉维写了两笔,然后歪头说道:“识字的‘识’怎么拼啊?” 李奥瑞克看着眼前这个智障小公主,说:“你真的上过学吗?” 塞拉维激动地说道:“上过呀!只是学校主要是学精灵语的,高原语言我才刚开始学,就,就强行毕业啦!” 看来塞拉维的文化课还是要继续上啊,李奥瑞克心想,不能把孩子耽误了。 旋即李奥瑞克替她写下那个单词。 “待遇就跟现在的文员一样,有五险一金和加班补助……嗯,对对对,就这样写,拿来我看看。” “行,贴出去吧,回头让他们直接来找我面试就行了。” …… 蒂维丝公主的马车停在了高坡上,前面的骑士说道:“殿下,我们到野狼城了!” “嗯,在外面就别叫殿下了。” 蒂维丝从马车上下来,眺望着远方的野狼城,心想:野狼城原来这么大吗? 蒂维丝见过最大的城市就是高原人的首都,望北城,这座城市十分富有,但是处处透露着一股逼仄。 现在她知道自己以前为什么会有那种感觉了。 因为望北城的城墙还不足野狼城的一半长。 为了安全,当时建造城市的贵族故意将城墙缩小,这些蠢材多半想的是:城墙越短,越好防守。于是两百年后,里边的建筑也更加拥挤,街道也更加狭窄,一切都挤成了一团。那繁华的高原人首都,就像是一个撑得满满的金币袋子,金币之间挤压着,一点呼吸的空间不给彼此留下。 野狼城或许不如望北城富有,但却更宽阔,更坦荡,就仿佛是一个堂堂正正的武士站在那里。宽阔的城墙上可以跑马,从左到右一眼仿佛一眼望不到头。 四方的高墙撑起了干净的蓝天,清爽的空气迎面而来,蒂维丝贪婪的呼吸,她身上粘乎乎的汗水在迅速蒸发,心中的郁闷也一扫而空。 公主殿下饱满的胸中有万丈豪情,野狼城已经如此,那中土,北境和高原又会是什么样子?难怪皇族一直说要光复故土,谁能抛弃这样可爱的土地呢? 此时他的骑士问道:“我们要先行通知李奥瑞克,让他出来接驾吗?” 蒂维丝抬手,说:“别!千万别。” “可您是千金之体……” “不,出了皇宫我就不是千金之体了,我就是蒂维丝。” 接着,公主殿下命令道:“你们就将马车留在这里,然后分批进城,嬷嬷,咱俩先进去——从这一刻起,我们俩就是进城逃难的,你是我的老婶婶,我是你的好闺女,记住了吗?” “殿下,这……这太胡闹了!” 蒂维丝笑道:“现在说胡闹已经晚了,把先前准备的脏衣服给我拿来,我要穿。” “唉,造孽!”嬷嬷一脸的无奈的将衣服拿了出来。公主上车换衣服,嬷嬷拉上帘子,然后命令骑士们闭上眼睛。 过了一会,村妇打扮的蒂维丝公主从马车上走了下来,她穿着馊臭的破衣服,露趾的脏靴子,头上缠着旧头巾。 她问那两个女仆,说:“我看起来像是穷人家的姑娘吗?” 女仆面面相觑,不敢说话。 “说!”她用命令的语气说到。 其中一个女仆说道:“呃,您的身上太干净,尤其是脸。” “好。” 蒂维丝随手抓起一块泥巴就往脸上涂抹,她动作太快了,嬷嬷都来不及拦着,等嬷嬷惊叫着抓住她胳膊时候,蒂维丝把自己已经弄得蓬头垢面了。嬷嬷气得抡起巴掌就打那两个女仆,骂道:“让你他妈的多嘴,就你们长嘴了,就你们……” “住手!”蒂维丝拽住嬷嬷的胳膊,说:“你在打她们我就打你。” “殿下您也该自重一点,您是大公主,未来的女王!您的脸就是国家的颜面!”嬷嬷指了指自己的脸皮,不咸不淡的说道。 蒂维丝没理会她,继续问那两个女仆,说:“现在像了吗?” 女仆不敢说话。 “但说无妨。” 女仆还是沉默,其中一人恐惧的身子颤抖起来。此时蒂维丝忽然看到其中一人眼神朝她头上飘,她眼睛一转,立刻说道:“我真是蠢!怎么连这个都想不到。穷人姑娘要劳作,怎么还会留这么碍事的长头发!”说着拔出短刀来。 嬷嬷尖叫道:“使不得啊殿下!” “没事,我头发长得飞快,一个月就能恢复了。” 那短刀锋利无比,她咔咔两刀将自己头发削短了。不太整齐,但这样更好, 嬷嬷嚎啕大哭,跪了下来,说道:“您这是干什么啊!您怎么能糟蹋自己的身体呢?您要是生气,可以打我,打谁都行!但不能这样对您自己呀,殿下!” 公主摆了摆手,说:“没事,我的毛发生长飞快,过两天就长回来了——你们俩,看看我像穷人了吗?” 女仆不敢抬头,嬷嬷恶狠狠的瞪着那两个女仆,示意她们不要再说了。这时候蒂维丝却怒吼道:“别吓唬她俩!要是坏了我的事情,我要吃不了兜着走!” 这不是十年前了,成年之后的大公主,在气势上已经稳压那老人一头。嬷嬷吓得不敢说话。 “讲吧。”公主微笑着说道。 女仆沉默了少许,然后小声说:“您的气质……不像穷人。” “怎么讲?” 女仆打量着她,说:“您腰杆挺直,头颅高昂,眼睛有火,身上放光。” 蒂维丝眉头紧皱,仿佛是听见了什么匪夷所思的怪事一样,她难以置信的问道:“穷人的女孩,不能这样的嘛?” “不能的。” “难道你从没见过腰杆挺直,头颅高昂,眼睛有火,身上放光的穷人吗?” “呃……”女仆不知道该怎么回到。 “说实话,我不怪你。”蒂维丝道。 女仆嘴唇颤抖着说道:“我,我从没见过那样的穷人,我……”说完这话她吓得跪在地上,“万分抱歉,公主殿下!请原谅我!” 蒂维丝将女仆搀扶起来,她沉重的呼吸着,仿佛缺氧的金鱼。过了好久,她才沉声说道: “不,该道歉的是我,还有所有的皇族、贵族、官僚以及其他夺走了他们身上光芒的人。” 蒂维丝望着前方的野狼城,眼中满是哀伤。 蒂维丝心想道:我以为贫穷只会伤害人的肉体,竟然也会消损他们的灵魂吗? 我本以为自己聪明智慧、博闻强记、又有男人一般的豪气和勇气,我一定能当个好国王。但我居然连这个都不知道? 我还有多少不知道的? 我究竟对这个国家,这些人民,有多少了解呢? 一个象牙塔里的公主,却想着治理天下,还要光复故土?笑死人了! 想到这里,这个从不哭泣的大公主忽然抽泣起来。 “殿下,您怎么了?”嬷嬷惊讶的瞪大眼睛。 “我……”她的声音被泪水噎在喉咙里。 接着蒂维丝无力的倚靠在马车,开始嚎啕大哭。 人们都吓坏了,连陪着公主长大的嬷嬷,也从没见她这么哭泣过。他们纷纷跪下来,但没人知道蒂维丝哭泣的原因。 几分钟后,蒂维丝逐渐平复了下来。 “还好我从皇宫里逃出来了。” 蒂维丝望着野狼城大道上,看着那些赶集逃难的穷人,喃喃说道: “希望现在还不晚。” 她说着走向了那座城。 …… 蒂维丝在外面就感受到了野狼城的雄壮,进城之后,这种震撼更加强烈。 野狼城和望北城完全不一样,望北城是建立在沼泽上的泥泞之城,就算城墙再高大,城堡再漂亮,街道再宽阔,居民再富有,也摆脱不了骨子里的潮湿、阴暗还有懦弱。 城墙上的青苔、雨后泥泞的街道、横冲直撞的硕鼠、乞丐麻木的眼神、孩子狡诈的脸、大腹便便的珠宝商人、还有仿佛盖了个湿毛毯的灰色天空……这一切事物都透露着一股腐朽的恶臭,让蒂维丝心中憋着一口躁郁的气,吸不进去,吐不出来。 野狼城就不一样,它不富有也不繁华,战争更是让它满身创伤。但是这座城市并没有掩饰这一切。宽敞的街道,豪放的建筑,昂首挺胸的士兵,街头巷尾传来了浓郁的酒香和粗鲁的笑声,这一切都让蒂维丝感觉发自内心的畅快。 胜利之后的野狼城,即使残破,从上到下都焕发着强大的生命力,就像是个胜利挂彩的战士一样,展示着自己骄傲的伤疤。 蒂维丝隐藏身份进城,其实就是想看看李奥瑞克是如何管理一座城市的。她知道,城市的面貌是一面镜子,能照出来管理者的能力、魄力和品德。蒂维丝虽然是想吃李奥瑞克这块肉,但她在这之前,最好弄清楚对方是什么样的人。 此时蒂维丝让随从们都找地方住下,身边只跟着一个骑士陪同。那骑士作佣兵打扮,跟她保持一定距离,就假装不认识,除非遇到突发情况他才会上来保护公主。 蒂维丝在街道中边走边看,从大街走到小巷,又走进集市、酒馆和旅店,然后看了下水道,码头,军营外部等等地方。她从早走到晚,一圈走下来,她已经对李奥瑞克的管理能力有了一个大概认知:有热情、有办法、有魄力、体恤下属、仁慈博爱,可是缺少经验,也缺人,有许多事情浮于表面无法落实。但总的来说,是个心地善良的好管理者。 蒂维丝心想道:不错不错,我还以为他是个只会打打杀杀的武士呢,后方都说他杀人如麻,残暴嗜血,恐怕不是这样的。 忽然,她被街头的告示吸引了目光。 嗯?招聘启事? 城主宅邸招文职人员?李奥瑞克亲自面试,辅助办公? 蒂维丝眉头一挑——哦,这可是你请我进去的,不是我自己要去的啊,李奥瑞克! ps:这一章有5500字! 感觉要是固定四千字一章还是太少,或者说太别扭,总要在不该断的时候断掉。所以呢还是不给自己限制字数了,随心所欲的写好了! 读者群:470779514 一⑧②1776 第八十三章:李奥瑞克,我进去了! 李奥瑞克的招聘告示贴出去好久了,但一直没有招到人。 如今这个时代,找个识字的人比抽个ssr还难,李奥瑞克面试了上百号人,能把整个字母表背下来的只有十个,然后这十个人里,只有五个人能正确听写句子,听写文章的只剩下俩人,然后对着两人进行文试、政审、社会关系调研……结果就是一个人都没剩下。 李奥瑞克低估了招聘文员的难度。 原先身边的那几位高级文书,其实都是一些小贵族的孩子,或者家长就是学士,属于书香门第了。这些人从小就受过良好教育,所以才能胜任文职的工作。换句话说,这个时代的教育资源完完全全就被贵族给垄断了,要想招文员,就要从贵族里招,或者是从先前野狼城的政府机关里边招人。 然而野狼城的贵族死走逃亡,根本就找不到了;而且就人家乐意来,李奥瑞克也不敢用啊! “对不起,虽然我鲨了你爸爸,但我还是希望你能来我司应聘并且对我献上绝对的忠诚……”这听上去很奇怪吧? 尽管招募的文职人员们负责的都是一些不涉及机密的边缘事务,但毕竟是给军方打工的,底细一定要清楚,要干净。 李奥瑞克此时将脚翘在办公桌上,往椅背上一躺,心想:整个北伐军可以说是高原人的精锐了,但愣是找不到几个识字的人来当文书,这军队的文化思想建设真的很有必要啊。 而且整个野狼城里也没有一所学校,私塾、神学院、贵族学院什么的……一个也没有,教育普及迫在眉睫啊!不说义务教育吧,至少也得让他们识字啊! 李奥瑞克看着眼前那一摞厚厚的文件叹气。大家已经很久没休息了,一个个的加班都加出了心理问题,精神衰弱、失眠、暴躁、抑郁……李奥瑞克决定给大伙儿放假。然而他们放假了,事情却不会减少,也就是说今天这些活儿要李奥瑞克自己来弄了。 这个时代也没有电子设备的辅助,想让下面的人做个ppt都成了美丽的幻想,痛,真是太痛了。李奥瑞克不怕打仗,就怕加班,这一摞摞的文件看到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啊?天天这么工作,我的杏欲都要消失了。 正在李奥瑞克担忧自己未来的时候,外面的大门响了。 “进。” 一位身材高大的侍卫走进来,说:“报告,有人来应聘文书。” 自从劝退了那一百多号人之后,就好久没人来应聘了。不过李奥瑞克也没有太大期待,估计又是和上次一样吧,一群连自己名字都拼不对的家伙。 “让他直接来面试吧。” “是,将军。” 那个高大的侍卫走了,李奥瑞克望着那人的背影,心想:这家伙得有180cm高了吧?在高原人里边,真的挺罕见了。毕竟这年头人均营养不良,都不太高的。 但是,让李奥瑞克出乎意料的是,那位应聘者竟然比侍卫还要高上半头! 而且竟然是个女人? 李奥瑞克这是头一次见到这么高的女人,这年头大部分的人吃不饱,哪有营养长个子?而且在这个崇尚男性力量的封建时代,越是女孩越容易吃不饱,所以姑娘们就更加矮小了。希雅那种170+身高的姑娘,真的是凤毛麟角,也就是公爵家里能养出这样的女孩来。像是芙和那些修女姐妹,最高也就160cm,小小一只的很可爱。 这姐姐可好,少说也得185cm,而且是只多不少,李奥瑞克扫了一眼她脚底下的鞋子,是一双露脚趾的破皮靴,鞋底不厚,这要是穿上高跟鞋,您不得上天啊? 此时这位高大女子鞠了一躬,语气很紧张的说道:“见过李奥瑞克将军。” “嗯。” 李奥瑞克点了点头,打量起眼前这人来——首先,太大了吧? 这踏马是现实世界能有的尺寸吗?别说是希雅,就是已经成了“鲜血王妃”的普希拉,在她面前也会像个营养不良的小鸡仔一样抬不起头来。哦,别说是姑娘们,哪怕是我,也会被这辆大车给碾死吧? 李奥瑞克让自己的视线从那庞然大物上拔出来,冷静下来,去观察她的其他特征。 其他方面倒是很普通——她有着一头乱草似的短发,穿着一身泛馊味的破烂麻布衣,那有些不合体的子紧紧包裹着她双腿……整体来说,看上去脏兮兮的,浑身沾满了泥土气,就像个粗壮的农家妇女。而且她低着头、驼着背、看上去很没精气神的样子,哦,这么一看,倒也没什么稀奇的,只是高大了一点。 人靠衣装马靠鞍,这大妞一身破烂乞丐装,自然称不上好看,而且她的五官结构也很粗犷,不像是希雅那样标志,不像普希拉那样娇媚,不像是精灵女王那样气质神圣,甚至跟塞拉维比……跟她比干什么啊?有毛病啊。 很普通嘛。 李奥瑞克先不急着说话,先看看她——李奥瑞克这些年在社会上摸爬滚打,加上行军打仗这些日子,让他练就了看人的眼光。而且,看得久了,对方心里就会猜疑,或是恐惧,如果是心里有鬼的人,多半会路出马脚俩。先前李奥瑞克面试的时候就是,盯着其中一个人看了半分钟,那家伙直接就原地自首了,交待了好几年前偷鸡摸狗的破事儿。 那这个女人呢? 李奥瑞克注视着她。 李奥瑞克不是普通人了,他是北伐军的主帅,是凶名远扬的战神,更是洞悉了真理的睿智之人,他浑身上下满是光环,一次次战斗也让他身上充满了杀气。一般人被他盯着的时候会浑身发毛,就连希雅都不止一次说过:“李奥的眼神好可怕!”这样的话。不过后半句一般是:“我好喜欢。” 然而那女人不动如山——不知道她是心理状态好,还是真的干干净净。她就是低着头,极力避开了和李奥瑞克目光交汇。 李奥瑞克微微皱眉,说:“抬起头来看着我。” “是,将军。” 那高大的女人抬起头来,两人面对面。 很奇怪的是,这位高大的女子初看一般,可是看久了,却有一种说不出来的美感。 她的五官粗犷却也立体,方正且协调,换句话说她的相貌不是传统意义的那种美丽,但是骨相却很好看,散发着一种区别于庸俗之物的独特美丽。 随后李奥瑞克的目光又转移到她身上——她高大却不魁梧,丰满却不臃肿,若是换上一身长礼服,说不定能艳压群芳,哦,就算艳丽压不住,气场上也一定能压住了。 这美丽的高大女性,让李奥瑞克联想起了生化危机8里边的那位八尺夫人。 想到这里他顿时皱起眉头,心中说道:糟了,我这是怎么了?难道看惯了身边的漂亮妹妹于是审美疲劳了,竟然对这样一个脏兮兮的悍妇起了想法?是不是下一步就要去和墨崔迪抢老妈了?李奥瑞克啊李奥瑞克,你怎么能这样呢,差不多得了啊。 唉,我多半是病了,今晚得让普希拉和希雅给我好好瞧瞧。 李奥瑞克忽然注意到,她目光游离,不敢看自己的眼睛。他心想:这女人似乎在有意识回避我的目光。 “看着我的眼睛。” “我不敢。”女人说道,“将军的眼神……太吓人。” 李奥瑞克说:“你要是没做过亏心事,就敢看我的眼睛。” 那女人瞬间抬起眼皮瞟了他一眼,然后又立刻低下了头,还恐惧的颤抖了起来。 也许她只是看了一眼我的额头,李奥瑞克心想。 不过,一想到对方可能只是个来讨生活的可怜人,李奥瑞克就没有继续逼她,毕竟这是应聘不是审讯。 李奥瑞克开口说道:“那我问你几个问题吧。” “请讲。” 李奥瑞克说:“第一,我没有任何歧视的意思,但我很好奇,你为什么这么高?” 对方显然是有备而来,立刻回答道:“因为我父母高大,而且我小时候家里经营农场,主要养牛奶和母鸡,我从小都是吃着这些东西长起来的。” 哦,原来如此,看来高蛋白饮食真的很有必要啊,也算圆的上了。 李奥瑞克接着说道:“那你把字母表给我背一遍。” 那女人眨了眨眼睛,然后完整的背出了字母表。 “很好,接下来是看图写词。”李奥瑞克给她一张白纸,上面画着小鸭子、苹果、面包、男人等等。对方照做,也很正确的写出来了,到这一步她已经击败了先前的绝大多数面试者,真是可喜可贺! 随后李奥瑞克又让她听写了几个句子,她也能流利的写出来。 李奥瑞克说道:“接下来是文章听写,然后还有一张语文的试卷,一张算数的,以及作文。都不是很难,如果都能及格那你就可以入职了。”确实不难,就这个强度,找一位天朝小学生来就全都秒了。 “好的。” 于是这位高大的女士坐在李奥瑞克的办公桌前开始答卷。 李奥瑞克在一旁看着她答题,有些错误的,但是正确率还说得过去,已经是迄今为止做得最好的人了。 “你的字很漂亮啊,也是你父亲教的?” 女人先是一愣,旋即惊喜道:“是吗?您还是第一个说我字漂亮的人呢!” “谁教你写字的?” “我叔叔。” “你们家不是开农场的吗?” 女人手上的笔一顿,李奥瑞克立刻捕捉到了这个细节,说:“怎么不写了?” “这题不会。”她将笔放下,说:“大人,啊不,将军,我们家确实是开农场的。”她很害怕的说道。 李奥瑞克诘问道:“那你一个农场家的孩子,为什么会有个教书的叔叔呢?” 女人说:“我叔叔跟我家本来住的很远,后来他们那里打仗,逃难逃到我家来,为了报答我们家的接济,他就教我读书写字了。” “那你们家应该很有钱啊?怎么跑到这里来了?” “我们家本来也不是太富有,加上后来打仗……” 李奥瑞克突然问道:“又是打仗?谁和谁打仗?” 女人吓得一哆嗦,连忙说道:“将军,我怎么知道那种事情啊?我只知道打仗,却不知道都是哪里的兵。” 这回答反而是正确的,若她对战斗的情况如数家珍,那这人反而有问题。 但这女子着实有些奇怪,李奥瑞克又问道:“那你又是怎么到野狼城来的呢?” 那女人说道:“还是因为战乱,我们家遭遇了土匪,家破人亡,只有我跟老婶婶逃了出来。我俩就来到野狼城投靠亲戚,却没想到那亲戚早就搬走了,我们现在身上没钱,也吃不饱饭,好在我识几个字,便来您这里碰碰运气。若是承蒙将军您赏识,我便可以吃饱饭,也能给老婶婶换双好鞋子了。” “嗯。”李奥瑞克不置可否,接着说道:“最后一个问题——你既然是农场主的女儿,那一定懂农场里的事情,我先问你,如果没有公鸡,母鸡会下蛋吗?” “会。”女人果断的说道 李奥瑞克说:“我再问你,下蛋的母鸡有多久寿命?” “一般三五年后就宰掉了。” “要怎么把母鸡变成公鸡?” 女人想了想,说:“如果只有母鸡的话,她们就会自己变成公鸡。” 这些问题看似不难,但如果没在农场待过,就很难知道。 李奥瑞克说道:“行,你叫什么名字?” “汉娜。”她说。 “好的,汉娜,你有家人吗?” “就是先前说的老婶婶。” “行,有家人就好,领主宅邸后面有客房,现在是员工宿舍,就让她住在那里吧,你基本上合格了,做完卷子就可以去宿舍了。” “多谢将军!” …… 就这样,蒂薇丝公主通过李奥瑞克的面试,她带着“戒尺婶婶”来到了宿舍,进屋之后老婶子立刻锁上门,说:“殿下啊殿下!您这是……” “嘘!”蒂薇丝捂住了她的嘴,说:“你叫谁殿下呢?现在我叫汉娜,野狼城的文书,汉娜!而你是我的老婶婶,名叫莱莎。” “我的天呐!您到底是想干什么啊?” “害,这还不明白?”蒂维丝眉头一挑,兴奋地说道:“光在外面逛街有什么意思?我现在混进城主宅邸了,就可以更——深入的调查李奥瑞克啦!甚至是打听他的私生活啦!你说他和希雅的绯闻是真的吗?他会有私生子吗?我好兴奋啊!” 公主殿下两眼放光,而嬷嬷却欲哭无泪——殿下,老嬷嬷虽说会全力保护您的安全,但您这么作死,我真遭不住啊! “好了,老婶婶,你在这歇着吧,汉娜要去报到了!”说着便走了出去。 “殿……不,汉娜,汉娜!不行啊汉娜!” 汉娜小姐无视了嬷嬷的喊声,头也不回的走了。 6827七 第八十四章:蒂维丝需要超级加班 公主殿下勇敢却不莽撞,从先前那番暗藏杀机的对话之中,她已经感觉出来了李奥瑞克不好惹。 这家伙虽然很年轻,但办事很老练的。反复试探我的身份,还拿嬷嬷作为人质控制我。淦,还好我看书多,真的,他问我母鸡下蛋的时候我都吓死了。 未来这几天也要谨慎行事呢,千万不能露出马脚,她心想道。 …… 晚上,李奥瑞克结束了一天的工作,他伸了个懒腰,又活动了一下关节,骨节咔咔作响。 下班了。 他离开办公室,上了回旋楼梯,朝着二楼的“甜蜜后宫”走去。 城住宅邸二楼,西边尽头的四间宿舍都是李奥瑞克的,一间是他的,还有一间是希雅的,然后他又给普希拉和塞拉维也弄了一间。这里是原先城主女儿们的房间,位置最为隐私,现在成了李奥瑞克的后宫。 他回到自己屋里把衣服换了,然后便前往希雅的房间。 老夫老妻了,他进希雅的房间也不敲门,直接推门而入。一进屋,就看到希雅坐在床边,两条修长的大白腿架在凳子上,然后魅魔坐在一旁,正在给希雅做美甲,两人有说有笑的。见到李奥瑞克来了,她俩立刻兴奋的要抱抱。家里姑娘们的笑容真的超级治愈,李奥瑞克感觉精神上的疲倦瞬间就一扫而空了。 他坐在床边,右手搂着希雅的腰,同普希拉从另一侧过来,她搬了个小板凳坐在李奥瑞克脚边,这样一来李奥瑞克就能摸到她的头,她也能继续给希雅做指甲。 希雅搂着他的胳膊,对他说:“我跟你说啊,李奥,普希拉真的很懂女孩子的事情,比我懂得多了。你看我的指甲好看不好看?” 李奥瑞克皱起眉头,说:“好看是好看,可你平时骑马穿着马靴,也没有露出脚指头的机会,这没人看得见啊!” 希雅有些不高兴的说道:“看不见就不能做了吗?而且……你不是看得见吗?”她翘起做完美甲的右腿,送到李奥瑞克面前,说:“好看不好看!” “嗯,确实好看。”这倒不是恭维,是真的,希雅的腿是国宝级的,双脚也一样美丽。普希拉给她涂的颜色也是美而不艳的红,看起来不是很刺眼,蛮舒服的,很符合希雅的人设。 忽然两个姑娘相视一笑,普希拉朝着希雅试了个眼色,然后希雅便装出女王的威严神态,说道:“李奥瑞克,我命令你吻我的脚趾!” “呃?”李奥瑞克迟疑了一下。 下一刻希雅便大笑起来,说:“你犹豫了!普希拉说,如果你犹豫了,就证明你有这个想法!如果你没有这个想法,一定会勃然大怒然后给我一个耳光。” 两个姑娘咯咯笑个不停,李奥瑞克则哑然失笑,说:“试探我?你就真不怕我给你个大逼兜是吧?” 希雅眼睛一转,紧张的说道:“李奥肯定舍不得打我的……对吧?”她还是有点心虚。 李奥瑞克把脸一板,“那可不一定。” “不要不要,李奥将军饶命,下次不敢了!”她抱着李奥瑞恩的胳膊撒娇。 李奥瑞克发现,希雅和普希拉相处了一阵子之后,明显就变得更爱撒娇了,不知道是不是魅魔把她教坏了。想到这里,李奥瑞克不禁望向普希拉,普希拉也抬起头来看着她——即使不是刻意去挤眉弄眼,那魅魔的眼睛里也有万种柔情。她此时给希雅弄好了指甲,便坐李奥瑞克的另一侧,说:“主人,我泡了一些药酒,您可以喝一点,补补身子。” 李奥瑞克看到旁边的酒柜上摆着一个大玻璃瓶,里边塞了一些草药什么的。他拿眼一扫,发现全都是滋补用的。李奥瑞克顿时露出了微妙的笑容,说:“普希拉,你是最近没吃饱吗?” “哎呦,瞧您说的,啊哈哈哈……”普希拉像个邻家太太一样笑起来,旋即她收起笑容,关切的说道:“主人啊,我是看您整天忙得脚不沾地,这样下去铁打的身子也扛不住,这才想弄点东西给您补补。这药酒我们那边的姑娘人人都会调,就是专门拿来给丈夫喝的,喝了它就有精神了。” 希雅此时说道:“对哦!李奥,你不是前些日子就在招人了吗,招到了吗? “哦,我正想说这事呢,刚刚招到了一个合适的人,不过这家伙有点怪,我给你们讲讲啊……” 于是李奥瑞克就把刚才招的那位“汉娜小姐”跟两个姑娘讲了讲。听说那女人比李奥瑞克还高一头,希雅一下就笑了起来,说:“别胡说八道了,怎么会有那么高的女孩子呢?还比你高一头,哈哈,李奥,你在男人里边已经很高了,一个姑娘比你高一头,不可能的。” 床上的普希拉也在咯咯笑,说:“对呀对呀,主人你是不是招到兽人婆娘了?只有那些牲口才会长这么大,而且你说她尺寸比我还大?拜托,人家可是魅魔哎!有句话不是说,‘不要拿业余爱好挑战人家的专业技能’吗?我这可是吃饭的家什!怎么可能有人比得过我。”说着普希拉挺起上身,两臂往中间一挤,那纤细的腰肢如蛇一般左右扭动起来。 “别晃别晃,我的眼睛有乳糖不耐症,要吐了!”李奥瑞克连忙说道。 旋即李奥瑞克说道:“是挺离谱的,但我也没骗你们,不信的话明天你们自己去看看好了。” 说到这里,忽然希雅脸色一变,紧张的说道:“不,确实有一个女人符合您说的!特别高,而且特别大!” “谁啊?” “这个人就是……我们的大公主。” 李奥瑞克和普希拉对视了一眼,说:“哪个公主?” 希雅很着急的说道:“还能有哪个?高原人的大公主!国王唯一的女儿,蒂维丝殿下啊!”她说着压低了声音,生怕蒂维丝听见似得。 一听这话,李奥瑞克和普希拉都笑了,希雅焦急的说道:“你们不要不信啊!蒂维丝真的很高大。普通人没机会见到蒂维丝的,所以对她的身高没印象,但我跟着父亲去皇宫的时候见过她一面。那是真的……很高大啊!大的不像是女孩子,而且那个的尺寸……恐怕比普希拉还大。” “蛤!怎么可能呢!”普希拉难以置信的说道,“我可是魅魔哎!怎么能让人类比下去!” 李奥瑞克摸了摸下巴,说:“那你的意思是说,那个来应聘的大妞,其实是微服私访的公主殿下?为了调查李奥瑞克,她不远千里独自一人跑到野狼城来,应聘成为了我们公司的一位职员?” 希雅也皱起眉头,说:“呃,这不太可能。” 普希拉说:“对啊,我们这里可是战斗最前线!蒂维丝公主怎么可能到我们这里来呢?千金大小姐哎……”然后她小声补充了一句:“又不是魔族的公主。” 希雅默默点头,说:“是啊,蒂维丝公主是帝国的掌上明珠,国王陛下的独女,唯一的皇室血脉,而且她娇生惯养的,几乎没离开过皇宫,这种人怎么可能来前线呢?不可能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李奥瑞克说:“是啊,就算来前线了,那不也得前呼后拥的好几百人跟着?怎么可能来我这里应聘呢……真是荒唐。” 普希拉此时一拍手,很兴奋的说道:“哎,不过有了文员,主人就能休息一了吧?”普希拉搂着李奥瑞克另一条手臂,跟他撒娇说:“主人啊,您就歇两天陪陪我们吧,我也想去骑马呢!” 普希拉一说“骑马”,希雅的脸就腾一下红了,扑上来撕普希拉的嘴,两个姑娘嘻嘻哈哈打作一团。 旋即李奥瑞克将她俩分开,说:“人家第一天来就超级加班啊?她干不来吧?” 希雅说:“最近的工作都是一些简单的琐事,量大但是不难,我觉得她完全可以胜任的,再说原先不还有几个文书吗?前两天刚好有蛮子来赎买俘虏,我们赚了一大笔钱,正好可以多开发点津贴给文职人员们当加班费。” 普希拉竖起三根手指,“对呀!回头给她开三倍的津贴,也不算亏待她啊。” 希雅也跟着起哄,说:“对呀对呀!多给她开钱嘛!加班一两天也累不死她,那是雇来的佣人,又不是我们的公主殿下……” 李奥瑞克点了点头,说:“嗯,就这么办吧。” …… 蒂维丝已经在这里工作了好几天。 这期间倒是一切顺利,李奥瑞克和希雅都没有起疑心——希雅虽然以前和她见过,但那是好多年前了,而且两人是隔着很远,所以估计希雅对她的脸也没有什么印象了。 然而,工作强度实在是太高了。 此时,她端着一摞文件在路上行走,就感觉脑袋晕晕的,自己仿佛是踩在云上,脚底下发飘。 我是谁?我在哪?怎么又上班了啊? 昨天不是刚上过班吗,怎么又又又又上班啊! 她将文件放在桌上,就觉得世界仿佛失去了色彩。 蒂维丝啊,你这帝国的掌上明珠,是如何沦落到这一步的呢?此时的你,不应该坐在灌满凉水的浴缸里,脑袋枕着皮枕头,左手冰镇果汁,右手是糖水黄瓜,旁边七八个女仆伺候着,有人扇风,有人加水,有人按摩,有人读书,有人记录,有人驱蚊,有人待命……不应该是这样吗? 为什么我现在要关在燥热的屋子里,穿着不合身的学士袍,坐在硌屁股的椅子上,饿着肚子,喝着凉水,整理这一摞又一摞的报告、资料、数据和交易单?处理这些又臭又长、毫无技术含量,无聊至极而且数量巨大的垃圾工作? 哦,原来都是我自找的呀!啊哈哈哈哈…… 坐在办公桌前面,蒂维丝脑子里边有一百个声音在骂街,一千个声音在咆哮,一万个声音在哀嚎。这工作强度是真的太高了!一天下来别说休息了,连慢慢喝口水的时间都没有。虽然说有加班费吧……但她也看不上这仨瓜俩枣啊!几天的加班费合计起来,也不够她从前一顿点心钱。 而且一想到第二天又要加班到夜里,蒂维丝就很绝望。还他妈打探李奥瑞克的私生活?什么私生活啊,李奥瑞克若是保持这样的工作强度一个月,保证他没有任何精力去搞私生活,一回家就会想瘫痪在床上。这家伙是不是发现了我的身份,然后故意搞这些工作来戏弄我啊?那这位将军也太损了一点。 然而抱怨归抱怨,她手上的羽毛笔却一刻都没有停下来过。 蒂维丝不怕辛苦,毕竟当公主的时候也很辛苦,也有很多从早忙到晚的时候。只是当公主跟这个不一样,公主至少有休息时间,有下午茶、能洗凉水澡、衣食住行有人伺候,还有蜂蜜蛋糕、新鲜水果和糖水黄瓜。每天她都能有充足的营养和良好的睡眠,假如将蒂维丝的身体比作机器,那她就是一台超高功率的大车,她非常能干,但是也非常大的能量补给。 这边就不一样了,别说甜点,就是填饱肚子都困难。食堂的菜味道还行,只是量太小,又或者说是蒂维丝的胃口太大,正常的单人餐完全不够吃,想多要点吃得人家也不给,蒂维丝就跟那厨子说:我有餐补,而且我也不是不给你钱啊! 厨师却跟她说:这位大姐,部队的伙食有定量的,不是给多少钱就能买多少肉。我这已经是按照最大量给你了,铁锤团的工兵们也就是这个水平了,再让你吃这厨房里就没东西了,到时候我没法和老肥那边交待,他们要怀疑我贪污的。这样,你让将军或者督军给你特批个条子,我以后就多给你吃的。 蒂维丝气得咬牙切齿:什么嘛!我不就是吃了三块面包一个肘子一碗酸菜一碟烤土豆一碗蘑菇汤再加上两扎啤酒吗?这多吗?多吗?年轻女孩子不都是这个食量吗? 吃的不够也就罢了,而且还休息不好!如果休息不好,蒂维丝就会十分暴躁。又或者说,睡眠的减少会激发出她骨子里的暴躁属性,这可能是遗传了她那些强大又残暴的祖先。暴躁状态下工作也很难推进,但是越难推进就会越晚下班,越晚下班就会越暴躁……这样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 嬷嬷不止一次苦口婆心的劝她,说:“殿下,差不多得了!您还真打算一直干下去啊?不回皇宫了呗,您是要在野狼城买房是吧?” 但是蒂维丝拒绝了嬷嬷的好意,她说:“不,嬷嬷,你不明白,我有必须留在这里的原因。” “什么原因啊?” 蒂维丝对嬷嬷说道:“离开皇宫之后的这些天,我学到的东西比我一辈子加起来的还多。我的脚第一次离开宫殿的青砖和地板,能行走在真正的大地上;我第一次知道人民是怎么生活的,第一次看到望北城以外的世界。这令我深深感受到了自己的愚昧、无知和渺小。我要在这里多待一些日子,若是可以,我还想去其他城市,或者是乡镇和农村,我想亲眼看看人民的真实生活,摸一摸谷子,喂一喂猪,或者是到码头上走一走,用肩膀称一称麻袋的重量。” 嬷嬷听闻此话大受震撼,说:“这……这真的很了不起,但是太辛苦了,不是您该做的事情啊!” “我学过很多知识,唯独没学过吃苦——若是以后打仗了,难道我也要因为吃不到蜂蜜蛋糕和糖水黄瓜而大哭大闹,打滚撒泼?” 她笑着说道:“要成为王,既要有常人所不能及的气量,也要忍耐常人不能忍受的东西。” 嬷嬷也笑了,说:“您有的时候还是挺像一位公主的。” “我就当你是夸我了。” 现在,这位公主正在尽力忍受着常人所不能忍受的东西。 冷静冷静,心平气和,心如止水…… 突然有两位文书走进屋来,说:“汉娜小姐,又有新东西来了!是码头那边的库存盘点。”两人说着将厚厚一摞文件放在蒂维丝面前。 我草你妈!“啊,辛苦二位了,我一会就弄。”她笑着说道。 那两人拉了一把椅子,坐在她旁边的办公桌上。其中一人拿出烟袋抽了起来,说:“哎呀,还好汉娜小姐来了,我们总算是解脱了!汉娜小姐可真是能干啊,一个人能顶三个人,换做从前我俩抽烟的功夫都没有。” 另一人从口袋里拿出一把坚果来磕,一边吃边说:“是啊是啊,多亏了汉娜小姐,你可真是我们的救星。” 公然挑衅是吧?蒂维丝拳头硬了。此时那个嗑坚果的大哥抓了一把瓜子,说:“来,给你这个,会吃吗?” “嗯,谢谢。”蒂维丝之前也吃过这东西,只不过会有女仆给她剥壳。那瓜子还挺好吃的,有点甜,而且很香。嘴里嚼上东西,蒂维丝压脾气也就下去了,她问道:“对了,李奥瑞克大人呢?” 磕崩豆的那个人咯吱咯吱的嚼着,一口咽下,然后说道:“李奥瑞克今天好像也休假了啊。” 妈的,原来就我一个人加班啊? 另一人说道:“对对对,他说好不容易来了个能干的文书,他今天要休个假。呃,好像是带着希雅和那个魅魔出去玩了吧?” 听到那个词,公主殿下的耳朵一下就竖了起来,问道: “魅魔?什么魅魔?” QQ群衣六吧二衣7妻1 第八十五章:你踏马到底说不说? “什么魅魔?” 那个嗑瓜子的小哥听到她的问题便是一愣,旋即那个抽烟袋的老哥一脸愠色的说道;“你胡说八道什么呢?” 瓜子小哥就干笑了几声,说:“害,我这人大嘴巴你又不是不知道,再说了那个事情……”他说着瞟了一眼蒂维丝,“也不算是秘密了,我以为汉娜小姐知道呢!” 蒂维丝在这之前完全不知道什么魅魔的事情,阿卡德送来的战报上面也没有写关于魔族的事情。李奥瑞克带着希雅和魅魔出去玩?高原人怎么能和魔族玩到一块去,他不要命了吗? 此时那个烟袋老哥说道:“道理是这个道理,我们也都知道普希拉小姐跟其他魔族不一样,但她毕竟是魔族。” 瓜子小哥则笑道:“怕什么的!我看汉娜小姐也是自己人了,李奥瑞克将军既然让她在这里工作,肯定就是信任她的,再说了,那个魅魔先前大出风头,谁不知道她?就算我们不说,汉娜去酒馆里一打听,也肯定知道这里边的事情了。” 这两人一唱一和,更加调起了蒂维丝的好奇心,她连忙问道:“哎哎哎,到底是怎么回事,跟我说说嘛!” 那瓜子小哥便笑了起来,说:“还是算了,你就当我没说过吧,咱们聊聊别的。” 蒂维丝就央求他说:“说说嘛说说嘛!我很好奇的,是怎么回事呀?” 那人摸着后脑勺说道:“哎呀,这样不太好,毕竟是人家的私生活……” “说一说嘛!” “哎呀呀呀……确实不太好说。”他显然是故意逗弄蒂维丝。 “砰!”蒂维丝拍案而起! “你他妈到底说不说!” 大公主那身高,比这两个文书高一头还多,站起来就仿佛一株拔地而起的大树。她拿手一把揪住瓜子小哥的后脖领,拎小鸡一样就把他给拎了起来。那文书虽是男人,但却十分瘦小,在蒂维丝面前完全没有还手之力。 “还耍嘴皮子吗?” 小哥连忙道歉:“对不对!对不起!汉娜小姐,汉娜女士,我错了,饶命!” 烟袋老哥则被烟呛得连连咳嗽,沙哑着嗓子说:“你可惹不起她!这大妞看着比牛还壮,一巴掌就能扇死你!” “哼!”蒂维丝瞥了一眼那个烟袋老哥,那家伙顿时闭嘴,然后点头哈腰起来。 换做别的姑娘,若是被人说“如牛一样壮”,恐怕会心生不满。但蒂维丝不会这样的,她一直对自己的身体很骄傲,她认为:女王就该强壮有力,没有母仪天下的广博胸怀,怎么当女王?没有健康的体魄,怎么为皇室生儿育女、延续自己的强大血脉? 若是有人非议我的“皇家体态”,那就是这群家伙的心胸太狭窄了,容不下我的壮美! “现在告诉我,魅魔是怎么回事?” 这确实不算秘密了,于是那个瓜子小哥就将魅魔的事情告诉了公主,当然了,小哥讲的事情比事实“多了一抹奇幻色彩”,内容大致可以概括为:魅魔刺杀希雅不成,被李奥瑞克抓住,后来两人大战三天三夜,最终威武霸气的战神将那恶魔降服,自此以后恶魔改邪归正,成为了李奥瑞克大人的忠诚仆从。 蒂维丝默默听着,表面上不露声色,但心里边已是狂风暴雨。 别人不懂,但她是懂的。 魅魔,那是什么东西?那是纯血的恶魔!人类的死敌!恶魔宁可死,也不会效忠于人类,它们傲慢、邪恶、残忍、凶暴,绝不会能被驯服的。 除非……那个人和恶魔签了契约! 想到这里,蒂维丝感觉自己浑身的毫毛都竖了起来。 蒂维丝看过一些这方面的书籍,她知道:人类若是和恶魔签订契约,确实能获得强大的力量,但是这也意味着出卖自己的灵魂。一开始或许还看不出什么变化,久而久之,他的思想、信仰就都会魔族化,最终成为一个纯粹的恶魔。在高原人的历史上,就有类似的事情,当时防守“肋骨关”的守将“拜森”为了对抗如潮水一般进攻的蛮族,就将自己的灵魂出卖给了恶魔。他靠着恶魔的力量获取了胜利,但也堕落成为了“肋骨魔王”,给高原人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李奥瑞克也将自己的灵魂出卖给恶魔了吗?蒂维丝越想越是害怕——名不经传的年轻人突然变成了一代战神,创造了奇迹一般的胜利,他的力量从何而来?难道他是从恶魔那里借来的力量,那他什么时候会把这力量归还呢?代价又是什么呢? 一个高原人,从魔族那里借走了力量,然后去攻打蛮族?蒂维丝几乎要脑补出来一出“魔族借高原人之手背刺蛮族”的大戏。 她暗自握紧了拳头,心想: 我必须搞清楚,他到底是不是出卖了自己的灵魂,从而变成了恶魔的奴隶! 这时候,门口传来了李奥瑞克的声音。 “兄弟们辛苦了啊,哈哈哈哈……” 蒂维丝抬起头,就叫李奥瑞克满面红光的走了进来,身后还跟着一个穿着十分性感的红发女子。她头上长角,背上生着翅膀,脸上不知道是天生妩媚,还是刻意的浓妆艳抹,浑身透着一股妖艳。 这就是他们先前说的魅魔吗?蒂维丝盯着那个女人,心想:这家伙看起来就满身邪气!怎么她还搂着李奥瑞克的胳膊啊,李奥瑞克,你果然是被这恶魔俘虏了吗 而且更为奇怪的是,大家居然对此见怪不怪。大家先是站起来行礼,然后那个瓜子小哥就主动问道:“将军不是休假了吗?怎么了又回来了?”李奥瑞克就很自然的和他闲聊起来,说:“之前不是歇过两天吗?歇够了,也不能事情全让你们做,然后普希拉想看看新来的员工,也看看我的工作环境。” 蒂维丝听到那话立刻心里咯噔一下,心想:看看新来的员工?看我?魅魔为什么要来看我?我这个‘普通的村妇’有什么可看的? 说话的时候,蒂维丝便感觉到了那个魅魔的视线,她抬起头来,看到魅魔狠狠盯着她——那恶魔咬着嘴唇,眼里冒火,那狠毒的目光仿佛一把利剑,要刺穿蒂维丝的胸脯,直达她的心脏。 蒂维丝被她看得心里发毛——这魅魔怎么回事,难道她发现我的秘密了吗? 她吃不准这魅魔的心思,就连忙移开目光,以免暴露身份。此时李奥瑞克瞪了那魅魔一眼,顿时“冷笑”起来,说:“普希拉,你干嘛呀?汉娜小姐身上有什么东西吗?” “啊,没事,我就是看看她……汉娜小姐非常美丽,让我十分……惊艳。”那魅魔几乎是咬着牙说完这句话的。 这是夸人的语气吗?公主殿下心想道,这家伙一定是发现什么了,怎么办?我要跑吗?还是直接摊牌,告诉李奥瑞克我的真实身份,然后寻求保护? 李奥瑞克,护驾!大公主几乎就要吐口而出了。可是她脑子转的非常快,突然想到,等等啊!魅魔若是知道了我的身份,那李奥瑞克能不知道吗?他们俩可以一伙的啊! 万一她根本就是李奥瑞克授意的呢!? 糟了糟了糟了,李奥瑞克难道已经反了吗?蒂维丝啊,你这个蠢货,你这不是羊入虎口吗?好好在望北城待着就没事了,现在居然自己送上门来。 蒂维丝十分后悔,她假装低头收拾文件,实际脸上冷汗直冒,她只好用专心工作来掩饰自己的失态。 没想到,这时候李奥瑞克忽然说:“今天的事情这么多啊?算了,我也帮帮忙吧,普希拉,也辛苦你一下,帮我整理一下兵器库那边的数据,可以吗?” “好的,主人!”那魅魔清脆的回应,然后就拉开椅子,一屁股坐在了蒂维丝旁边。 妈的,这个魔族婊子!明明这里有好多位置,为什么偏偏坐我旁边啊?蒂维丝右手写字,左手攥拳,寻思着自己这一拳能不能把魅魔给怼死。 而且那魅魔显然心思不在工作上!蒂维丝感受到了她的目光,这家伙假装看文件,实际上余光一直在蒂维丝的胸口上晃来晃去。传说恶魔都十分嗜血,尤其喜欢吞噬人的心肝,难道这家伙想尝尝我“皇室心脏”的味道? 你这魔族婊子,你要敢碰我一下,我必拼个你死我活! 但说实话,蒂维丝估计自己不是魅魔的对手。她虽然也有偷偷练过剑术、射术和马术,但毕竟没有系统的学习过,只是个业余水平,恐怕连佣兵都不如。这只魅魔看上去花里胡哨的,还长了一对大翅膀,肯定等级不低。书上说高等的魅魔非常厉害,一个人就能赤手空拳的打败十个拿武器的壮年男子。蒂维丝虽说也有自信lou死几个壮汉,但绝对打不过十个持械猛男。 就是说一对一的话,我恐怕不是这个魅魔的对手,而且这里不光有魅魔,还有那“小儿止啼”的李奥瑞克,这要是打起来,我可完全不是对手! 蒂维丝那笔的手在颤抖,她眉头紧皱,冷汗顺着脖子下来打湿了学士袍。 旁边的魅魔忽然说道:“汉娜小姐,你脸色很难看啊,怎么了,不舒服吗?” 蒂维丝看了一眼魅魔那张丑恶的脸,“我没事,谢谢。” 找谁才能给我解围呢? 哦,对了!希雅! 希雅应该没有被恶魔腐蚀吧?她是雷奎公爵的女儿,雷奎他们家族对皇室还是十分忠诚的。而且希雅曾经见过我,虽然现在认不出我来了,但我只要出示信物,这位雷奎大公的女儿一定会相信我就是蒂维丝。 蒂维丝便问旁边的那个“瓜子小哥”,说:“请问,督军大人今天怎么没来啊?” 瓜子小哥说:“这个我也不知道……”话说到一半,那讨厌的魅魔就插嘴进来,用怪异的腔调说道:“希雅啊!她昨天晚上太累了,正睡觉呢。” “普希拉!”李奥瑞克斥了她一声,然后那魅魔朝着李奥瑞克戏谑的一笑,还吐了下舌头。 狗男女!蒂维丝暗自攥着拳头,心想:我的帝国早晚败坏在你们手上! 忽然,普希拉站了起来,说:“汉娜小姐,能跟我出来一趟吗?” 什么?这就要动手了吗?要是跟她单独出去,肯定没好事!蒂维丝此时脑筋飞速旋转,说:“有什么事情吗?” 那魅魔笑了笑,道:“呃,出去说可以吗?” 不行!不能出去!蒂维丝心想道:先前文书跟我说,魅魔在野狼城的风评口碑都不错,显然是她用某种手段欺骗了民众的心,换句话说魅魔现在就是披上了一层光鲜的外衣。她为了这层皮,就不会在光天化日下跟我动手。但如果我跟着她进了什么小黑屋,事情就麻烦了! 蒂维丝说道:“那个,普希拉小姐,有什么事情不能在这里说嘛?我们也不认识,没有什么私事吧?” 魅魔脸色看上去很为难,说:“但这个事情确实不方便外面说。” 这时候李奥瑞克开口了,问道:“普希拉,你有什么事情要找她说呀?” “哎呀,这个……不方便。” 魅魔走过去跟李奥瑞克耳语了几句,然后李奥瑞克“噗嗤”一声笑了,说:“就这?普希拉你可真是小气……” 那魅魔嗔怪道:“人家就是小气嘛!我要是不知道这件事情,我今天都睡不着觉的。” “行行行,你去吧,但是不要做失礼的事情啊!” 那魔族贱人装出娇憨乖巧的样子,连连点头,“嗯,好好好。” 旋即李奥瑞克跟蒂维丝说道:“汉娜小姐,你就陪她一会吧,没事的,这魅魔也不吃人,我打包票!” 妈的,李奥瑞克居然这么纵容她,看着这对狗男女确实是一伙的了。该死!我身上也没带把刀,赤手空拳的打起来,多半要吃亏啊。 老板都发话了,蒂维丝这个小职员也只能照做,随后她就跟着那个魅魔来到了走廊上。魅魔在前,蒂维丝在后,那魔族婊子穿着伤风败俗的衣服,走起路来扭得像是在跳舞,真是下流的身体啊! 难怪李奥瑞克这高原战士被她诱惑,我要是男人,恐怕也会动心的。 “就这里吧。”普希拉指着一间小黑屋说道。 “这里?” 蒂维丝看到这屋里怎么连个窗户都没有,这魅魔想干嘛? 蒂维丝摸了摸下巴,心想:她该不会想把魅惑李奥瑞克的手段,在我身上故技重施吧?可我是女人哎!同性不可以吧? 还是说这魅魔虽然外表是女人,但实际上是男人!?七神在上,李奥瑞克口味这么怪吗?我有必要重新审视一下这位高原人的英雄了! “走啊,愣着干嘛呢?”那魅魔在后面催促了起来。 “呃……” 我要怎么办啊? q群18衣7妻1 第八十六章:我想知道你的秘密,汉娜小姐! 魅魔在焦急的催促着,蒂维丝心想:如果进了这小黑屋,魅魔就会为所欲为了。你这种低贱的货色可不配碰我的身体! 忽然她看到斜对面有个朝东的房间,半掩着门,温暖的阳光从门缝里流出。她灵机一动,说:“普希拉小姐,我们前面那个房间说吧,今天有点阴冷,我想晒晒太阳。” 这借口很牵强,但横竖也算个理由。蒂维丝说着就朝那件屋子走去,她心想:这屋里有窗户,实在不行我还能翻窗逃跑,或者大声喊叫。蒂维丝作为公主,有着震耳欲聋的“皇家嗓门”,这是她在练习唱歌时候练出来的,她的声音响亮,穿透力十足,不管是在广场上演讲,还是将来在战场上发号施令,都十分好用。 “啊,等等……”魅魔也只好快步跟上。 然后两人来到了那间开窗户的屋里,站在阳光下,蒂维丝也更有信心了。她对魅魔说道:“普希拉小姐,有什么事情,你可以问了。” 蒂维丝倚靠在阳台边缘,用她的“皇家身高”居高临下的俯视着那个魅魔,说话的态度就仿佛上早朝时的国王。那恶魔在她的气势下,也似乎矮了一头。 普希拉小声说道:“呃,其实也不是什么要紧的。” “有话直说!若是不打紧的事情,为什么要特意叫我出来?”蒂维丝进入了状态。 公主殿下就讨厌那些说话拐弯抹角的谜语人,她的时间很宝贵,一刻也不想浪费。 魅魔脸上先是闪过一瞬的愠怒,仿佛是在说:你个低贱的人类居然敢这样和我说话?然而当两人目光交汇的时候,她立刻就怂了。 此刻蒂维丝的目光杀气腾腾,再加上她那高贵体态带来的威压,让这个女人看起来就像是一头猛兽。 那双锐利的眼睛仿佛是在说:你瞅啥? 魅魔这种生物在魔族社会中,总是依赖着谄媚、讨好和魅惑来生活,这狡猾的生活方式为她们带来好处的同时,却也折损了她们的胆色。即使是晋升后的普希拉,性格里也存在着欺软怕硬,这属于魅魔的种族属性,甩不掉的。 因此,明明自己的战斗力在蒂维丝之上,她仍旧败给了公主殿下的皇家气势。 蒂维丝心想:震住她就可以了,也不能太咄咄逼人,万一逼急了就不好办了。 于是蒂维丝让态度温柔下来,“对不起,普希拉小姐,我连着忙了好几天的工作,脾气就容易暴躁,刚刚不该这样和你说话的。” “啊,没事没事……”普希拉一想到“让新来的超级加班”是自己的主意,反而心里头更虚了。 “那你想问什么,尽管问吧,我知无不言。” “好的,那个……” 普希拉尴尬的笑了笑,说道:“请问汉娜小姐啊,呃,我想知道你的一个秘密。” 秘密!? 公主殿下一听这个词差点就炸毛了,好家伙,一上来就摊牌了啊,咱干脆不演了是吗? 看到她神色有变,普希拉连忙摆手,说:“不是不是,我没有冒犯的意思啊,我就是好奇,这个……您要是不方便说也没关系。” 蒂维丝有点疑惑,心想——看她这个怂样,也不像是抓住我把柄的样子啊?她说的秘密是什么呢,可能不是指我真实身份的事情啊。 于是蒂维丝决定在试探一下,说:“什么秘密啊?我一个农场来的泥腿子,也没什么秘密能告诉你。” 魅魔有点着急,表情很纠结,就仿佛有什么难言之隐似的。“就是,就是,呃……我想知道您为什么这样,这样强大?” “强大?”蒂维丝皱起眉头,说:“我很强大吗?”那当然啦小婊砸!你也不看看我是谁!“你指哪方面啊?” 魅魔用手在自己胸前比划着,说:“就是,呃,身体方面的,您有什么秘诀吗?” 哦,原来是好奇我的皇家体态啊?呵,这也不稀奇,我的身体是万里挑一、无可挑剔的人间极品!活在黑暗里的魔族,肯定会崇拜我这太阳一般的美丽! 公主殿下一向是迷之自信的,一来是她身份高贵,平日里听各种吹捧听到耳朵起茧,另一方面是她确实很出众。不过呢,她还是没有正确理解普希拉的含义,普希拉所好奇的东西,并非她整体上的“美丽”,而是一种更加具体的、更加局部的“壮美”。 简而言之——你到底是怎么长那么大的啊?给我分享一下经验可以吗? 蒂维丝公主清了清嗓子,说:“这个啊,这个很简单!无非就是多吃饭,多做事,多出汗,多睡觉!只要照做,你不说变得和我一样,也能绽放属于你的美丽。” 普希拉微微皱眉,说:“这样就可以了吗?需不需要吃一些特殊的东西,或者做一些……特殊的运动,比如局部按摩什么的?”魅魔说着双手在空气中做了个揉面团的动作。 蒂维丝说:“不用啊,我没有做其他的事情,就是依靠这四个才便强大的。”蒂维丝说着张开双臂,展示自己的那美丽的“皇室身体”。 看到这一幕普希拉顿时笑了,说:“不是不是,您误会了!我不需要身体上的强大,我只想要这个地方变强大就好啦!”普希拉干脆拍了拍自己的胸口。她焦急的想到:哎呦,这个蠢女人!我都这样明示了还不明白吗?要是不主人嘱咐过‘不要做失礼的事情’,那我就直接掐着她的肉问她:为什么这么大,为什么可以比我这个魅魔还大! 蒂维丝看她拍胸脯,心想:哦,原来是心灵上的强大啊?这个魅魔很有追求嘛。 尽管普希拉几乎明示了,但公主还是没有往“尺寸”那件事情上考虑。 毕竟,蒂维丝公主一直以为,她的尺寸并不稀奇,也不是什么值得谈论的事情——为什么她会这样想呢?还是因为她身在皇宫,即使别人对她的‘皇家尺寸’感到惊讶,也绝不敢议论她,所以给蒂维丝造成了“灯下黑”的盲区。这就好像某人生来便是绿色头发,但如果没有任何人议论他这个特点,而且都说正常,久而久之,他也就会觉得这是很普通的事情。 更何况,追求心灵上的强大,也正是蒂维丝心心念念的事情,于是她下意识就往这上面想了。 公主沉吟着,脑海中想到了这一路上的辛酸,野狼城前的那场痛哭,让她久久不能忘怀。然而也正是那场“痛的领悟”,让她的心灵变得前所未有的强大。 于是她不禁说道:“如果你说这种强大的话,那你可能就要付出更多辛苦了,这是很难受的事情啊,普希拉小姐。” “我不在乎!”普希拉大声说道,“如果能变得和您一样大,那我什么代价都可以接受!” “什么代价都可以接受吗?” 听到这话的蒂维丝很震惊:怎么说呢,不愧是魔族?如果说魔族的人都和这个魅魔一样有魄力的话,也难怪这个种族会这么厉害了。又或者说,不是所有魔族都这样,普希拉这魅魔是个特例? 但无论如何,就冲她这坚定的眼神,充满决心的发言,蒂维丝就必须高看她一眼了——这是对强者的尊重! “那我告诉你办法!”蒂维丝站直了身子,她肃然说道:“你若想得到与我一样胸怀气量,就需要忍受常人不能忍受的痛苦。你要向着你最害怕的痛苦发起冲刺,战胜它,你就能得到力量!” “这样吗……” 魅魔的眼神似乎很是震惊,她思考了一阵子,忽然露出茅塞顿开的表情,说:“哦,我懂了!我懂了!我本来做过那种事情的,但是我后来怕疼……唉,真是的,我是个不称职的魅魔啊。谢谢你,汉娜小姐,终有一天我会变得和你一样强大的。” 魅魔行了一礼,转身离开了。 蒂维丝看着普希拉的离去的背影,不禁想到:这个魅魔……似乎和我想得不太一样啊?感觉她身上没有什么邪气,也没有什么让人不舒服的地方——至少跟那些大臣们比较,简直就善良的像是一只小绵羊。 那么,李奥瑞克和魅魔到底是什么关系?难道真如那个文书所说的,这魅魔被李奥瑞克的高尚人格感化了,改邪归正了?或许他们根本就没有签订那种出卖灵魂的契约?若是这样的话,我这些年的书真是白读了。 嗯……总之这里的事情还不能下定论,要再调查一下。 …… 当天晚上,李奥瑞克、普希拉、还有希雅三个人回到了家里。三人议论起今天发生的事情来。李奥瑞克率先发问,说:“普希拉,我的好魅魅,怎么样,你有没有从汉娜小姐那里求得真理啊?”他说着一挑眉头,坏笑起来。 普希拉却认真的点了点头,说:“嗯,我得到了。” 李奥瑞克还没说话,希雅就先拍床而起,叫道:“什么办法,快告诉我!” 普希拉耸肩一笑,道:“不方便说啊!说了你也用不了。” “有什么不方便的?”希雅故作哭腔,叫道:“你难道是想自己吃独食?你是不是想等自己也变成那样之后就可以用你的大车灯直接把我的李奥给创死? 李奥瑞克轻轻拍了希雅脑袋一巴掌,“不是告诉你们别学我说话了吗?” 真的,学好不容易,学坏一出,这帮姑娘现在说话越来越抽象了,都他妈怪我,艹! 希雅继续假哭,说:“她想让我守活寡哎,呜呜呜呜……好狠毒的女人……” “还能让你守活寡?好姐姐,你不还有我呢吗?”普希拉说着扑到了希雅身上。 “啊,李奥救我,这个小贱人要造反,啊~!” 两个姑娘嬉笑着在床上打成一团。 关系真好啊,李奥瑞克心想,我当初都没敢想,她俩居然能要好到这个程度。看来宫斗戏是存在的,后宫也不会起火,啊,希望这种和平能持续下去,不要因为下一个姑娘的加入就有所改变……嗯?下一个?我他妈在想什么啊?李奥瑞克,你这才刚吃饱几天,就忘了自己虔诚膜拜处男之神的时候了吗?人心不足蛇吞象,罪过罪过。 两人的性情来得快,去得也快,过了一会就突然坐起来了,希雅盘着腿坐在床头,眉飞色舞的说道:“对了对了,我先前也跟那位汉娜小姐走了个照面,你还别说啊,我又觉得她有些像我们的公主殿下了!可能是她刚来的时候身上太脏,这两天洗干净了,还真有点神似呢。” 普希拉一脸惊愕的说道:“啊?你们高原人的公主,也是那种尺寸吗?” “不是不是,蒂维丝公主没有那么大,至少我见到她的那次没有。” 普希拉说:“会不会她这几年又长身体了?” 希雅“嘿”了一声,道:“不会吧?她都那么大了还长身体?还能怎么长啊?”接着两人又笑了起来。 此时普希拉咬着牙说道:“哼!那个家伙还真离谱,长那么大,呸,伤风败俗!” “你还有脸说人家伤风败俗!?我必须制裁你!”希雅说着扑到了普希拉身上。 “啊,主人救命!啊啊啊不要挠尾巴,那里好敏感,啊~!” 两人换了个姿势,又在床上打成一团。 这时候就听“咔!”一声,床塌了。 两个女孩立刻傻眼,像个犯错的孩子一样坐了起来,低着头,等着李奥瑞克批评。 李奥瑞克一拍额头,说:“艹了,我这床两天坏了三回!那修床的木匠都劝我‘注意身体’,谁晓得这床是这样塌的啊!算了,我这回自己修吧,老子丢不起人了。” 李奥瑞克说着让两个姑娘移开,然后寻来工具和木料自己修床——其实就是断了一节木板,有现成的料子,换上就行。没几分钟李奥瑞克就弄好了,随后那两人又回到床上,只是这次都正襟危坐,谁也不敢乱动了。 忽然,普希拉摸着下巴说道:“你说汉娜小姐那个体型,要是上这张床,是不是一脚就踩塌了?” 听到这话希雅的脸顿时一黑,说:“魅魅,你什么意思啊?嫌家里还不够热闹是吧?” 普希拉连忙摆手,说:“不是不是,我就是随便一说,没有那种特殊含义,呃……” 这时候希雅摸了摸鬓角的头发,沉吟道:“不过汉娜小姐是挺漂亮的。” 普希拉连忙说:“对对对,你也觉得是吧?明明那么大一只,却还挺耐看的,我这审美是不是出问题了啊?”普希拉敲了敲自己的脑壳。 李奥瑞克也有这种感觉,以他的审美来说,那个大妞绝对不算美女,可是看得久了,却别具韵味。她明明那么壮,可是却不显得胖,甚至能感觉她苗条!你说她长得好看吧,那眉眼也太凌厉、太立体、太有神了,换句话说就是攻击性太强,绝不是淑女该有的样子。然而你看久了,却觉得那双眼睛神采奕奕,看着她的脸,就让人联想起夏天正午时分,阳光底下盛开的玫瑰,美丽的堂堂正正,那正直的红,会让周围那些妖艳的花都羞愧的捂住脸,恨不得拔起根来逃跑。 那是一种强大到会破坏三观的美丽,初看觉得怪异,若是看多了,看别人反而会觉得不够味儿,就仿佛吃惯了辣椒的人突然改成清单饮食,就口淡的咽不下去了。 所以这他妈的不是怪了嘛? 李奥瑞克正沉思着,忽然听到旁边的普希拉说道:“而且那家伙凶起来好吓人!她真的只是个普通的农妇吗?怎么……说起话来像个女王?” “女王?” 女王…… 今天的话题一直围绕着这个新来的“壮美文书”,李奥瑞克脑海里过了一遍这些信息,忽然心里升腾起一股不详的预感来。 “我说,二位,那个文书不会真的是公主殿下吧?怎么越说越像啊?” 李奥瑞克这话一出,那两人都沉默了。 他一脸狐疑,说: “难道你们也这么想吗?” q6吧二一7妻一 第八十七章:我可不是反贼啊! “不是的,不可能啊,不合逻辑啊……”希雅喃喃道。 普希拉也说:“对,不合逻辑。” “真的?真不是我们的公主殿下吗?”李奥瑞克询问唯一见过蒂维丝本尊的希雅,“你在好好想想?” 希雅挠了挠头,说:“呃,你这么一说我心里也没底了,毕竟我是好几年前见到她的,那时候我们都才十五六岁,这么久过去了,肯定会有相貌上的变化。但,但蒂维丝公主是很温柔的呀!说话轻声细语,言行彬彬有礼,怎么会扮个村妇来试探我们呢?” 普希拉问道:“她有多礼貌呢?若是跟你比呢?” 希雅苦笑道:“别逗了,我哪比得了蒂维丝公主的涵养呀?我是个……打仗的粗人嘛,人家的气度和礼貌是无可挑剔的,从小在皇宫里陶冶出来的……” 说到这里希雅忽然压低了声音,同时又很兴奋的说道:“哎哎哎,你知道吗?蒂维丝身边有个超级严厉的老嬷嬷!叫做戒尺嬷嬷,这老人专门负责教导公主礼仪,若是说错话了就要挨打的!” “这样啊……”李奥瑞克默默点头,忽然想到什么,眼睛一下瞪了起来,大叫一声:“操!” “哎,现在?”普希拉眨了眨眼睛。 李奥瑞克一脸惊恐的说道:“不是,我是说,这个汉娜小姐身边也跟着一个老嬷嬷啊!” “蛤?” 普希拉和希雅也都惊了,大声叫道:“这事情怎么不早说啊!” 李奥瑞克瞪大眼睛,说:“因为这也不是什么重要军情啊!但是……我说,我现在给公主殿下赔礼道歉还来得及吗?” 希雅脸色一沉,道:“你先别紧张,李奥,你听我说,她不会是公主的……” 李奥瑞克却焦急的说道:“希雅大人,您还搁这圆呐?圆不上啦!肯定是那公主不知道抽了什么风,自个跑到前线视察来了,然后微服私访到了我们这,想要亲自打探第一手消息!我作为一个智商正常人,按照正常的逻辑,进行正常的分析,就会得到这样正确的答案,你说对不对啊?” “你听我说嘛!”希雅也有些着急了,“咱们就是论事,我给你分析啊!” 李奥瑞克点了点头,道:“好,你说。” 希雅用名侦探一般的语气分析道:“首先如果那个老婆婆就是传说中的戒尺嬷嬷,她绝对不会任由公主胡来!戒尺嬷嬷的使命就是规范皇家礼仪,不能让皇室成员作出有损皇家颜面的事情,它权力很大的,可以体罚公主的!” 普希拉突然插嘴,说:“那公主还手怎么办?” 希雅翻了个白眼,说:“人家是公主哎!皇室出身大小姐,又不是你!还还手……怎么可能呢?” “也对。”普希拉不说话了。 希雅继续说道:“第二,现在的公主殿下在皇宫里边是有职务的,每天处理的事情多得数不过来,她如果跑路了,皇宫里还不就炸开锅了?” “是有道理。”李奥瑞克点头。 “第三,蒂维丝公主哪吃得了这个苦啊?除了我这样当男孩养的,那贵族小姐谁能跑到军队来?别说是公主,就是个男爵的女儿,在咱们这里折腾个三天,就要哭着喊着回家了。你们是不知道那贵族有多娇贵。” 普希拉听到这话不禁说道:“切,不是我说你们高原人,国家都这样了,还‘娇生惯养’呢?蛮子的贵族都没有你们会摆谱。” 这话很是冒犯,尤其是作为魔族的普希拉说出来,就更是刺耳。没想到希雅一咬牙,竟竖起大拇指来,一脸痛苦的说道:“骂得好!这帮人真的该死。” 李奥瑞克也不禁想到:高原人内部问题真是太严重了,希望阿卡德将军这次回去,能够整顿一下作风问题。如果老将军不管用,我这个少将军就必须出场了。 希雅此时说道:“那么我的观点就这三条,你们觉得有道理吗?” 普希拉说:“似乎有点道理。” 李奥瑞克则挠了挠下巴,皱眉说道:“我怎么觉得你把大家都带沟里去了呢?” 希雅哼了一声,说:“不可能!若是我判断错了,晚上的玩法随便你选。” 普希拉“噗嗤”一声笑了,扭着她那水蛇腰,贱兮兮的说道:“哎呦,姐姐,哪有犯了错,还偷着奖励自己的呀?” “我撕了你的嘴!”希雅扑了上去。 李奥瑞克连忙拦着,“别别别,床刚修好!” 他将两人分开,严肃的说道:“现在听我说啊,希雅说的有道理,但我说的也没错,所以,这人的身份是存疑的,对吧?” “呃,是这样的。” “那么我们就谨慎起见,把她当公主对待吧!在村妇身上花点钱不丢人,但亏待了公主可就麻烦了!”李奥瑞克欲哭无泪的说道:“赶紧好好伺候着吧!我可是让她高强度加班一个礼拜了,这他妈不是明着造反吗?我就差把‘乱臣贼子’四个字写脸上了!” “现在补救或许还来得及,赶紧吧!” …… 蒂维丝的工作突然减轻了! 原先一天要看好几摞文件,现在一天下来看不了几页,然后下午三点李奥瑞克就让她下班了,这怎么回事啊? 而且伙食一下子变好了,那个魅魔天天拉着她到一个叫“老肥”的胖厨师那里开小灶,还不要钱,只要蒂维丝问她原因,魅魔就一脸堆笑着说:“我崇拜姐姐的胸怀气量,想跟您交朋友!” 就连希雅都对她特殊关照,找来了各种甜食给她吃,倒是让蒂维丝解了馋。 甚至还请了个叫“芙”的小修女来为她体检,那修女的大腿还没有蒂维丝胳膊粗,而且见了她之后吓得浑身筛糠一样,一直在吓哭与不哭的边缘仿佛横跳,体检结束之后就逃也似的跑了。 蒂维丝也不是弱智,看得出来这里边有问题,可是只要一问,他们就说“体恤下属”。 而且,李奥瑞克等人也不是单独关照她,最近整个文职团队都提升了待遇,只是她提升的最明显。公主吃不准了——是他们怀疑我的身份了,还是说他们真的“体恤下属” 晚上回到宿舍,蒂维丝也是夜不能寐,思考着以后的打算。老嬷嬷看她这样焦虑,不禁关切的问道:“公主殿下,是出什么变故了吗?” “嬷嬷啊……” 要不要把这件事情告诉她呢?蒂维丝心想。 往常蒂维丝做事都是自己拿主意,不会和嬷嬷说的,毕竟这老嬷嬷只知道礼仪,也不懂别的。但现在身边没有其他人,加上她看的出老嬷嬷确实很关心她,所以,蒂维丝便将最近的事情告诉了老嬷嬷。 嬷嬷听完之后面色凝重,说:“依我这老太婆的拙见,那些人一定是怀疑了,我跟您说啊,这当官的人都小气得很,手里有钱才不会平白无故发给下面的人!我这领了一辈子薪水,太清楚这件事情了。所以他们突然慷慨起来,一定有原因。” “有道理。”蒂维丝面色凝重的点了点头。 嬷嬷想了想,很担忧的说道:“我觉得他们既然怀疑了,咱们就有些危险了,而且您要打探的已经打探到了,为什么还要隐瞒身份呢?” 蒂维丝叹气,说:“我确实是知道了李奥瑞克的一些情报,但是最重要的事情我还没有头绪。” “什么事情啊?” “关于恶魔的事情。” “恶魔!?”嬷嬷吓得捂住了嘴,“怎么回事啊,怎么还有恶魔的事情?您快跟我说说。” 蒂维丝大概说了一下自己听到的情报还有自己的推论,嬷嬷听完之后吓得脸都白了,她拿手抚着胸口大喘气,声音颤颤的说道:“七神在上啊,我们的英雄怎么会和恶魔勾结在一起呢?我不相信啊。若是这样的话,那……岂不是说……” 蒂维丝说道:“这件事情还没下定论呢,我现在就是在调查此事,但是一直没有什么线索。” 嬷嬷忽然瞪大眼睛,说:“我知道了!” “怎么了?” “殿下你听我说啊,您现在被他们盯上了,他们在您面前肯定不会路出马脚,但我这个老太婆可没人看着!至少这几天我这里都安生的很,想必是那些家伙忽视了我。所以呀,我去给您打探情报!” 蒂维丝听到这话十分惊讶,说:“我没听错吧,嬷嬷,你要去做什么?” “没听错,殿下!我想为您分忧,去打探一下情报。” 蒂维丝很生气的说道:“不许去!你个糟老婆子连只鸡都抓不住,还去打探情报?你不怕死吗?” 嬷嬷就语重心长的说道:“殿下呀,殿下!我这糟老婆子没什么能耐,随着您越长越大,我能为您做的事情就越来越少了。这是齐神保佑,这次我还能派上用场,您就让我去呗?至于死不死的,我都快六十岁了,也活够本啦!又不是谁都能跟阿卡德将军一样长寿。您就让我去吧!” 蒂维丝十分感动,说:“我没想到你会支持我,真的,我还以为你会反对我胡闹呢。” 嬷嬷笑了——蒂维丝头一次看到那尖酸刻薄的老人笑得如此慈祥,这让她联想起了自己素未谋面的奶奶。 这戒尺嬷嬷说道:“我确实迂腐,但这些日子跟着您外出,我也想了很多。殿下,您说得对,礼仪没法当饭吃,华服也喂不饱饥民的肚子,妆容再精致也没法把蛮子给美死,或许对于公主来说这些东西还有用,但您马上就不是公主了,你会接管这个国家。而我的本领对于治理国家没有任何意义,既然如此,那就按照您这的方式来吧。” 说着戒尺嬷嬷行了一礼,毅然说:“老嬷嬷这一杯子都是沐浴在皇恩之下,如果不是当年师父选我进宫教我本领,我可能早就饿死在街头了。为了还这份恩情,我今天也必须为您蹚这个浑水啊!” 嬷嬷竟然有这么强的觉悟,蒂维丝十分感动,此时如果再跟她说客气话,一定会把这个性情刚烈的老人激怒。而且,戒尺嬷嬷说得也有道理,蒂维丝现在被这些人盯着,走到哪里都是前呼后拥,就跟在宫里似的,但这些家伙却不一定会时刻注意这个老嬷嬷,她或许真能打探出什么情报来。 蒂维丝说道:“那好吧,嬷嬷,这件事情就拜托你了。” “遵命,殿下!” 自这天起,两人就兵分两路作战,蒂维丝还是正常上班,同时尽量高调行事,吸引李奥瑞克等人的注意力。嬷嬷就以“打扫卫生”为名义,在可行动的范围内搜集信息。然而这样调查了几天,却没有什么收获。 晚上两人碰头,蒂维丝就疑惑的说:“是不是我想多了啊,或许李奥瑞克和那个恶魔之间真的清清白白……” 嬷嬷就跟蒂维丝说:“殿下啊,可不能这样想,人类和恶魔之间怎么会有清白的?依我的拙见,应该晚上去调查。那魅魔也好,吸血鬼也罢,都是不爱见光的卑鄙怪物,如果他们做什么龌龊事,也肯定是在晚上!” “你的意思是?” 那老人冷笑起来,说:“我今天晚上悄悄出去调查一番,兴许能看到什么有意思的东西呢。” …… “爽!” 李奥瑞克整个人一头扎进浴桶,热水哗啦一下溢到了地面上。微烫的水温冲刷着他疲惫的身躯,让他有种“这辈子值了”的满足感。 下午的时候,他给希雅和塞拉维上了剑术课,还叫来了几个团长商量着如何改良军队的剑术,李奥瑞克觉得,在万人级别的大战上,将领们的剑法再厉害也没什么用——这虽然是个奇幻世界,但显然不是玄幻小说那种画风,一个强者出来就秒天秒地什么的,总之“强者”的作用没有那么大,主要还是集团作战。如果能让士兵们总体上得到一个提升,那整个北伐军的战斗力立刻就能提高一个台阶。 顺便李奥瑞克还提议说,要为士兵们提供更好的伙食,尤其是要增加大家人均食肉量,要想有力气,光吃碳水化合物肯定是不行的,蛋白质必须要够,营养要均衡。 等着一下午忙完,他已经是满身大汗,浑身都湿漉漉的,赶紧弄了热水洗个澡。这种事情原先李奥瑞克都会自己做的,但现在有了希雅和普希拉,就用不着他动手,两个姑娘就自告奋勇的去做了。一个烧水,一个提桶,马上就给他弄好了洗澡水。 李奥瑞克此时躺在大木盆里,希雅站在他身后,用手托着他悬空的脑袋,让他全身的每一块肌肉都能得以放松。普希拉则坐在旁边的长凳上,手里捧着一本小说,正看得起劲。李奥瑞克抬头望着希雅的眼睛,看她神色疲倦,不禁说道:“希雅,你怎么看起来脸色不太好看啊?来一起洗澡呀!” 希雅摇头,说:“我今天身体不方便。”她伸手摸了摸水,“而且你这洗澡水也太凉了,我才不跟你一起呢。” 希雅的洗澡水能把李奥瑞克烫掉一层皮,两人对温度的感知不一样。 不过身体不方便是什么意思啊?李奥瑞克还保留着一些处男后遗症,理解不了希雅说的话。此时希雅伸了个懒腰,说要回自己房间去休息,今晚就不跟她们一起了,还嘱咐普希拉说,最近这一周要好好照顾李奥瑞克,别让他饿着了,免得动歪点子。 希雅走了之后,李奥瑞克就问普希拉说:“希雅是怎么了啊?身体不舒服吗?” 听他这话,普希拉便笑了起来,说:“主人怎么连这个都听不懂?女孩嘛,肯定是月事来了。” 哦,流血buff啊,李奥瑞克在这方面事情上一贯的反应迟钝。 这时候普希拉放下了手中的小说,她扭着猫步似的走到李奥瑞克身旁,轻柔的按摩他的肩膀。 “所以这几天希雅都不行了,就只剩下我们两个了,主人啊,您懂我的意思吧?” 李奥瑞克笑了起来,道:“我不懂,你想干嘛?” “我是说,我们可以玩一些原先希雅在的时候,我们不能玩的东西。”她在李奥瑞克耳边,吐气如兰。 “您可好久没给我上课了,老师!” QQ群六8二7七衣六 第八十八章:眼见为实,耳听为虚 色孽的教导,那是李奥瑞克第一次攻下野狼城时候学到的单体杀伤技能。这个技能能让他化身为魔神,然后对一个单体目标,进行精神+肉体的双重折磨,中了这招的人会掉血又掉san,受到双重伤害。 但因为技能吟唱时间比较长,持续施法可被打断,耗蓝量较大,场面过于掉san等原因,他就没有再拿出来用过。 普希拉此时提出了这个要求,不禁让李奥瑞克十分诧异,他确认一下普希拉有没有开玩笑,或者说自己有没有会错意思?但普希拉却连连点头,说,我就是想要这个! 李奥瑞克露出了“我因为不够变态所以和你们格格不入”的惊讶眼神,说:“不会很痛吗?” 普希拉笑着说道:“痛?是有些痛,但我不讨厌疼痛,在魅魔看来,热烈的爱恋必定会带来痛苦的欢愉,反之,那种轻风细雨的爱肯定就是不够强烈,也不够真诚,所以主人这样做,只会让我很开心的,况且,这还让我变强了,普希拉双赢,耶!” 啊,是这样吗?李奥瑞克默默点头——他倒是无所谓,毕竟被教导的不是他,而且使用技能他还可以刷经验呢,只是这强度会不会太高啊?普希拉会不会受伤?但是转念一下,先前在地牢里天天给她高强度补课,普希拉也没有受伤,而且还是升级了,看来人和人的身体不能一概而论,人是人,魅魔是魅魔。 总之,李奥瑞克迅速的洗完澡了,就决定开整!他在手臂上画了符文,又准备了一些辅助的材料,而普希拉则去找希雅要了两瓶好酒来助兴。 上课并不犯法,但由于场面有些残暴,还是尽量别让其他人看到为妙。所以两人决定夜深人静的时候再来办事。他们先是喝了点酒,然后坐在窗前赏月,闲聊一些野狼城的趣事,或者是听来的传说。 夜枭啼叫,钟表报时,普希拉抬头一看已经到了午夜时分,于是她拉上窗帘,说:“主人,到时候了。” “好。” 李奥瑞克用魔族的语言吟唱起了咒语,“苦难、悲伤、解脱、极乐,我乃欢愉与痛苦的神灵,欲望之化身,沉沦的信徒,你且听我的缓缓;迷茫的孩子,你要听我的教导……” “我乃是一切欲望的终点,亦是所有欲者的至高之王!” 随着咒语吟唱,李奥瑞克的身体逐渐变得半透明化,然后幻化为了魔神之姿。 贪欲之魔、欢愉之主、魅惑女王、极乐者、苦乐僧、堕落深渊之主……色孽降临于此。 普希拉一脸崇拜的跪在他面前,用魔族的语言说道:“我的主人,我虔诚祈求您的恩典,从我去痛苦的地狱,极乐的天堂。” “好!我恩准你!” 仪式即将开始,然而就在这时候,门外忽然传来了玻璃破碎的声音。“啪!”清脆的响声在这宁静的夜晚无比刺耳。 “谁!” 普希拉触电一般从地板上弹起来,李奥瑞克也立刻收起魔神的姿态。接着普希拉出门查看,她说:“是我放门口的酒瓶子碎了。” 李奥瑞克问道:“是有人偷窥吗?”这一段的房间应该只有我、希雅和塞拉维,她俩应该不会来偷看吧?塞拉维还在长身体,一到晚上就睡得和死猪一样,希雅要是来看,肯定堂堂正正的进来看。而且晚上领主宅邸是有宵禁的,如果是有人的话,恐怕来者不善…… 普希拉四下看了看,忽然笑了,说:“没事,是小黑来走廊里觅食。”普希拉说着拎起一只黑色小猫来,说:“罪魁祸首就是它!” 那小黑猫一脸无辜的嗷嗷叫着。普希拉平时会喂猫,所以这些小动物一来二去就跟她混熟了,有时候也会跑到走廊里来捉老鼠吃。 普希拉轻轻一弹那小猫的脑门,就把它给放了,然后跟李奥瑞克抛了个媚眼,说:“我们继续吧,主人。” “好。” …… 戒尺嬷嬷此时坐在走廊的拐角上喘着大气,她就感觉自己的心脏仿佛要从嗓子眼里跳出来了。嬷嬷上一回她这么害怕,还是在最高规格的皇室仪式上,突然发现自己帽子戴反了,那种恐惧是深入骨髓的。 她定了定心神,连忙蹑手蹑脚的回到了蒂维丝的房间。此时蒂维丝正焦急的等她回来,一见了她,立刻问道;“嬷嬷,怎么样?” 嬷嬷连忙说道:“七神在上啊,您是不知道我瞧见了什么!” 蒂维丝递上去一杯水,说:“你先喝口水,冷静一下。” 嬷嬷表情一凝,突然说:“难能您给我倒水喝啊?不合规矩!” 蒂维丝说:“这时候还管什么君臣之礼呢?” “那……那您可否赐我水喝?”说着戒尺嬷嬷单膝下跪。 蒂维丝只好说道:“我赐你一杯水。” “谢殿下!” 嬷嬷这才拿水过来一饮而尽,等她情绪平复了,就和蒂维丝说道:“公主殿下,我很难和您形容我看到的东西。我和您说啊,这李奥瑞克一定是让恶魔侵蚀了,我看到了恶魔的影子,听到了那魅魔可怕的叫声,他们说着一些我听不懂,但是十分恐怕的恶魔语言!如果他还是人类,怎么会和魅魔做那种事情?” 蒂维丝两眼冒光,兴奋的问道:“哪种事情?” 嬷嬷面露难色,说:“呃,我也不知道,因为我其实没看见。” “到底怎么回事?” 嬷嬷说道:“对不起殿下,事情是这样的。我先前悄悄躲在了他们隔壁的屋子里边,想隔着墙壁偷听他们说话。一开始呢,两人就是喝酒,闲聊天,也没什么重要的情报。但是说着说着,那魅魔忽然说一句‘到时间了’,然后就把窗帘拉上了,好像把门也锁死了。此时正好外面的钟响了,午夜时分!您想啊,什么事情非要在午夜的时候办?” 老人说得声情并茂,就像是讲鬼故事一样,蒂维丝也听得很认真,说:“什么呢?” 老人说道:“肯定是一些邪恶的仪式,我听师父说啊,这些恶魔就喜欢在满月的午夜时分举行做坏事,因为这种时候魔族的力量会变得最为强大。” “然后呢?”蒂维丝紧张的咽了一口唾沫。 嬷嬷声音本就低沉沙哑,说到这里她又压低了一些声音,道:“然后,那里边就传来了恶魔的叫声,我从窗户那里探出身子往那边看,就见到他们屋里的窗帘被照成了血红色,还有个巨大的人影在后面张牙舞爪!我吓坏了,就觉得脑子里边嗡嗡响。您是不知道啊,那魅魔的叫声有多可怕,又像是惨叫,又像是愉悦的呻吟,反正我一辈子也没听过那么可怕的声音,那不是人类能发出来的。至于那个巨大的人影,我看那肯定是某种恶魔,它长着翅膀,而且很高大,哦,说不定就是李奥瑞克变得呢!” 蒂维丝点了点头,说:“嬷嬷,你先不要妄加揣测,我问你,你还看到了什么?” 嬷嬷脸色有些羞愧的说道:“呃,我看到的东西就这么多了,他们关着门锁着窗户,我也不能进去看对不对?而且就在我想进一步观察的时候,走廊里边突然有个什么东西‘啪’一下碎了,然后那两人就受了惊,从屋里闯出来了。您看,这我就更不敢去了啊!” 蒂维丝皱起眉头,说:“难道还有别人在监视他们?” “不知道,兴许是猫呢?” 这件事情蒂维丝暂且记下,但这并不是重点。 嬷嬷今晚发现的情报很重要,进一步佐证了蒂维丝的猜想——李奥瑞克和魅魔之间存在着某种不可告人的秘密。但是蒂维丝认为,若是就这样断定“李奥瑞克是个收了恶魔诱惑的堕落的者”还太早了。毕竟嬷嬷只是看到了一些光影,听见了一些声音,却没看到任何东西。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光靠这些情报还不够的。李奥瑞克迄今为止的行为都是光明正大,是立下了赫赫战功的忠臣,不能就因为这种事情否定他。 此时嬷嬷苦口婆心说道:“殿下,咱们走吧!这地方不能待了啊。该调查的咱们都查清楚了,走吧,殿下! “还不能走。”蒂维丝说道。 “还不走?您是怎么想的?” 蒂维丝一方面是不愿意放弃李奥瑞克这块肥肉——她即将继位,但是身边既没有能用的文人,也没有忠诚的武将,蒂维丝深知权力是建立在武力上的,没有愿意效忠她的军队,那她就什么也不是,到时候就算继位了,也要仰人鼻息的活着。那样的话,她还怎么实现自己的野心呢?所以,李奥瑞克对她来说至关重要。 另一方面是,蒂维丝觉得,李奥瑞克现在明知道蒂维丝可能在监视着他,却还是做出了大胆的举动,这很反常,会不会有一种可能,就是李奥瑞克和那个恶魔之间的关系,并非我们猜测的那样的? 她将自己的想法和嬷嬷说了,嬷嬷皱起眉头,说:“您觉得那两人不会这么大胆?但也许是他俩淫邪入脑,不会思考了呢?” “不会的,抛去立场不谈,李奥瑞克绝对是万里挑一的人杰,不会被情欲支配脑袋;至于那魅魔……看着不聪明,确实不好说。” “耳听为虚,眼见为实!我要亲自一探究竟!”蒂维丝如是说道。 …… 第二天,蒂维丝正常上班,今天李奥瑞克和普希拉也跟着一起来办公了。文书们坐在西边的办公室,李奥瑞克、普希拉还有蒂维丝三人坐在东边的。 屋里就她们三个人,原先希雅还在,现在希雅也不来了。蒂维丝心想:希雅很可能是被这对狗男女给支开了,因为他们知道,希雅会向着我。 此时李奥瑞克开口说道:“那个,汉娜小姐啊,你初来乍到的恐怕会有许多不习惯,有什么需求就和我说。然后呢,别乱跑,你人生地不熟的万一走丢了可就麻烦了,再加上野狼城毕竟是兵荒马乱的地方,你一个年轻漂亮的小姑娘,万一自己出去了遇到坏人怎么办?” 蒂维丝表面上点头称是,心里却在想:什么嘛!这阵势明摆着就是在给我施威吧?不让我一个人走动,就是怕我看到不该看的东西呗? 但他越是这么说,蒂维丝就越是想要“到处走走”。 接着大家就开始工作,写报告的写报告,批文件的批文件,也没设么事情。忽然蒂维丝一不留神,胳膊肘将桌上的文件夹子碰掉了,她就附身下去捡东西。那东西掉的很深,她不得不趴下来找,这样往下面一趴,她的视线就看到了对面那个魅魔的腿。 嗯? 怎么这魅魔怎么两条腿夹这么紧,脚指头还在高跟鞋里蜷缩着,简直就像是要尿裤子一样?她什么毛病啊? 蒂维丝正疑惑着,那魅魔突然站了起来。蒂维丝吓了一跳,还以为对方发现了自己。却没想到那魅魔直接抓起李奥瑞克的胳膊,然后贴着他耳语了几句。李奥瑞克听完之后表情一变,旋即站了起来,说:“汉娜小姐,你先忙,我俩出去办点事情。” “好的,将军。” 说罢,两人便鬼鬼祟祟的了。蒂维丝目送那两人出门,心想:这显然是有情况啊,他俩干什么去了?公主殿下就也蹑手蹑脚跟了出去,只见那两人快步往前走,然后进入尽头一个房间,魅魔站在门口四处张望,蒂维丝赶紧缩进了走廊的转角。 随后那两人就进入了房间,还把门反锁了。 他俩要干什么啊? 蒂维丝记得尽头的那个房间是仓库,存放各种办公用品的。这两个人一个是北伐军主帅,一个是恶魔,大白天的将自己反锁在一间仓库里,这也太古怪了。 于是她悄悄遛出领主宅邸,来到了外面的花园。蒂维丝猫着腰快步往前走,径直来到了尽头的房间下面的花丛里。 她拨开花丛藏身进去,然后探头望向窗户,就在这时,窗户就突然“砰”一下开了。 糟糕! QQ群⑧7 第八十九章:这可不兴看呀! 那魅魔双手推开窗户,朝着四周观望,似乎是在侦查周围有人没人。而此时蒂维丝就在魅魔正下方的视野盲区,从这个角度,她甚至能够看到魅魔的尖下巴! 蒂维丝闭气凝神,一动也不动,生怕那女人发现她。因为这个角度,魅魔只要一低头,就能跟蒂维丝四目相对,那样的话就全完了!这个恶魔说不定会直接杀人灭口! 可偏偏就在这个时候,一只蜜蜂落在了她的鼻子上。公主殿下立刻变成对眼,看着那个小家伙,对方似乎也感受到了她的视线,于是,它亮出了屁股上的尖刺。 那一瞬间蒂维丝的冷汗冒了出来,心想:糟了!如果在我鼻子上来一针的话,我肯定会痛得叫出来,但如果我拿手驱赶这蜜蜂,上面的魅魔肯定会发现我的。 对了,用气势吓走这个不速之客! 要成为王的人,必有过人的气量,自然也会有王者的强大气场,蒂维丝的“皇家气场”能让那些鼠辈吓得退避三舍,想必也能吓跑这只大胆的蜜蜂。 给我退下!蒂维丝狠狠瞪着那个蜜蜂,退下,无礼的虫子! 大公主相信自己的眼神是很有威慑力的,毕竟那些宫女、阉奴甚至是骑士,都会害怕她。她狠狠瞪着那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虫子。 离开我的鼻子,现在! 果然,在她的注视下,鼻子上的蜜蜂起飞了。 然后就朝着她那双大眼睛飞来了。 别别别!也许你扎我鼻子我还能忍住,但眼睛的话我肯定会喊出来!而且这一下我可能会失明啊! 那蜜蜂却不理会她,就这样停在了她眼睛下面,然后撅着屁股对着她的眼球,仿佛她的眼睛是一个马桶。 她在心里迅速的想到:难道是我平时吃得蜂蜜太多,终于惹怒了蜜蜂,所以来找我寻仇?好!我从今往后不吃蜂蜜了,而且只要你高抬贵手,我就封你个蜜蜂男爵!到时候这片花坛就是你的封地,其他什么蝴蝶啦、蜻蜓啦,独角仙什么都是你的封臣,你就是虫子的贵族了……所以住手啊啊啊啊! 突然屋里传来了李奥瑞克的声音。 “普希拉,快把窗户锁上,窗帘也拉好!” “哦!” 魅魔一下关上了窗户,“砰!”两扇窗户一合,带起一股气流,气流拂过蒂维丝的脸,那蜜蜂也随之飞走了。 蒂维丝松了一口气。 好吧,看来我的气势对虫子没有用,可能对牲畜,以及那些不认识我的人都没用,这也是个宝贵的教训,我记住了——她在心里默默想到。 此时屋子里边传来了两人的对话声。 “我这不是看看周围有没有人吗,这大白天的。” “你他妈还有脸说大白天?这不是你非得求着我……话说咱们能不能回二楼去做啊?这外面人来人往,怪危险的。” 那魅魔发出了一阵放荡的笑声,然后她用令人骨头发酥的声音说道:“主人,在这里才刺激嘛,再说了,您能跟希雅在外面骑马,难道还不能跟我在屋里来吗?” 李奥瑞克有点为难的说道:“可是我们昨晚很激烈的来过……” 只听那魅魔幽怨的说道:“后半场的时候不是希雅进来了吗?明明带着流血buff呢,非说要过一过嘴瘾,本来就那么一点我都不够吃的,她还分走一半。我真是搞不懂了,她一个人类,又不能消化这些,为什么要抢我的食粮啊!难道她祖上也有魅魔混血吗?” 蒂维丝听得直皱眉头,似懂非懂,虽然听不出具体的意思来,但她也隐隐约约感觉到了这里边的事情有些怪。 他们这是要干什么?难道是做那种事情? 蒂维丝虽然个性豪迈,但她毕竟是高贵的公主,平时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对于这方面事情,也只停留在“有所耳闻”的程度。又因为她是个求知若渴的人,所以对这种禁忌的知识,一直都充满了兴趣。 蒂维丝咽了口唾沫,心中也躁动了起来。 这时候屋里传来了魅魔焦躁的声音,“主人,快点呀!你在这样吊我胃口,我可就要脱水而死了。” “好了,已经好了。” 接着李奥瑞克开始低声吟唱某种咒语。他声音放的很低,若不是蒂维丝仔细听,恐怕也听不清楚。这种语言带着许多爆破音,听起来还是凶恶,这大概就是恶魔语吧?看来嬷嬷没有骗我。 窗户锁着,于是蒂维丝拿小刀轻轻拨开了窗户的插槽,小心翼翼的弄开一条缝,然而她不敢弄得动静太大,不然魅魔很可能会发现。 接着,她默默从下的夹层里掏出了一个小物件。 那是个能拐弯的镜子,是大公主找人定做的。 海地精商人曾经进贡给皇室过各种奇特的小玩意儿,蒂维丝对这些东西很有影响,其中就有个能够拐弯的望远镜。地精介绍说,这个叫“潜望镜”东西可以让人躲在城墙下面,看到外面的情况,最初是从一伙会潜水的海盗们缴获来的,后来地精经过改良、加工、复制,才得到了这个小玩意儿。 公主对此很有兴趣,就亲手将其拆了研究其原理,蒂维丝冰雪聪明,看了一眼就弄明白了,而且牢牢记在脑海里。前两天她预感到自己打探情报,可能会用到这东西,就自己寻了材料,并伪托外面的铁匠做了一个。 她就将那个潜望镜从缝隙塞了进去,然后身体锁在窗户下面,这样一来就算被发现了,她也能及时逃走。 也就在时,屋子里边闪烁其了一阵红光,蒂维丝的视野也被这一片血红覆盖了。她敢发誓,自己一辈子都没有看到过那么可怕的画面! 蒂维丝是个勇敢的女人,就是男子也少有和她一样的。但就算是再勇敢的人,看到这一幕之后也会感觉头皮发麻,眼前发晕。 血红色的光芒穿过潜望镜落在她眼睛里,她的手在颤抖,不知道是因为惊恐还是因为兴奋。 她看到李奥瑞克变身成了恐怖的魔神,看到残忍的刑具凭空出现,看到魅魔脸上露出了病态狂热的神态……蠕动的触手从魔法阵里钻了出来,空气中弥漫着怪异的腥臭味道,蒂维丝的脑海中出现了莫名的呢喃声,她的身体仿佛飘了起来,仿佛灵魂离开了身体,周围一切的事物都在支离破碎……可她却能感觉奇特的快乐,一股电流从脊骨窜上天灵盖,接着她脑海中出现了许多疯狂的念头,毁灭他人,毁灭自我,她甚至开始幻想那个被触手吞噬的人不是魅魔,而是她自己。 她睁大眼睛,渐渐的身体也朝窗户倾斜,她想进入这极乐地狱与恶魔一起狂舞。 不! 在最后一刻,蒂维丝靠着强大的意志力,将自己的目光从这场邪恶的仪式中拔了出来! 顿时,一股剧痛袭来,她感觉自己的脑子仿佛要炸开了,刚才那些画面在她脑海里开始反复播放,逐渐变得扭曲失真,普希拉的呻吟声变成了怪异的噪音,仿佛是恶鬼的尖叫,红色的光芒化作了有实体的血浆,顺着幻想中墙壁缓缓流下,浸满了整个房间,也浸泡了她的身体。幻觉和实体交织在了一起,让蒂维丝产生了奇妙的迷幻感,她记得自己在小时候,曾经将偷来的蓝色的山蘑菇和烈酒同食,而后昏迷了三天三夜,在那个梦里,她就有类似的感觉。 等她回过神来,李奥瑞克和魅魔也已经结束了。 蒂维丝身心疲惫,她直接躺倒在灌木丛里,半天没缓过神来,脑子里边全都是那些妖艳的红光,还有那不可名状的可怕画面……忽然屋里传来了脚步声,她知道李奥瑞克和那个魅魔就要回去了。想到这里,蒂维丝也赶忙离开了此地。 她先是在外面弄干净自己身上沾着的草籽和泥土,然后又用废纸擦了鞋子上的泥巴,这才回到办公室。几乎是她前脚刚坐下,那两人就会回来了。蒂维丝跟他们很自然的打了个招呼,李奥瑞克和魅魔也一脸微笑的回应,看来对方并没有发现什么。 蒂维丝拿起一张文件假装在办公,而脑子里边却是一片空白——那场面太惊悚,信息量太大,给她的精神造成了一定刺激,让她段时间呢失去了思考的能力。 那究竟是什么?邪魔的献祭仪式?还是某种亵渎神灵的诅咒?那魅魔看上去像是自愿的,她为什么要这样?李奥瑞克又扮演了一个什么样的角色?各种信息交织在一起让她捋不清头绪,而且那可怕的画面仿佛在她眼前播放,让她头皮发麻,额头上冒冷汗。 李奥瑞克忽然问道:“汉娜小姐,怎么了,我看你脸色很不好看啊?” “啊,没事,我就是有点,呃……不太舒服。” “哦,是到了那种特殊的日子吧?”李奥瑞克装作很懂女人的样子,微笑道:“那你今天别上班了,早点去休息吧。” 啊?他在说啥?这家伙是不是误会了什么事情啊? 不过能提前下班真是太好了,蒂维丝如释重负,赶紧回到了自己的房间——嬷嬷不在屋里,她为了伪装身份,所以白天会出去打扫卫生,赚几个工钱,不然一个穷人家的老太婆,整天坐在屋里等着饭送到嘴边,也太奇怪了。 于是蒂维丝把门一锁,窗户也关了,然后脱了汗湿的上衣,她分不清那是燥热的汗水,还是紧张的冷汗。接着,拎起早上打的一桶凉水放在桌上,她屏住呼吸,然后一头扎进水桶,清凉的水浸泡着她的皮肤,让她的脑袋逐渐降温。过了大约一分钟,她才从水里出来,然后又泡了一块毛巾来擦洗身体。 蒂维丝很聪明,头脑也转的飞快,而代价就是一旦过度用脑,就会觉得浑身燥热,尤其是额头就仿佛发烧一样,所以她非常怕热。 等身体逐渐冷却下来,所有的信息也立刻在她脑海里清晰明了。 首先,蒂维丝可以确定一件事情,那就是:李奥瑞克并不是被魅魔勾引了,成为了堕落的恶魔奴隶,而是他本身就拥有强大的力量,从而征服了那个名叫普希拉的魅魔。换句话说,蒂维丝一开始搞错了主仆关系。 他不是签约了出卖灵魂的契约,而是成为了恶魔的主人! 若不是弄眼所见,蒂维丝绝对不敢相信这件事情。李奥瑞克竟然能征服恶魔,甚至让那家伙完全抛弃了尊严和人格,自愿的跪在他脚边侍奉他,这男人究竟有多强大,才能让一个恶魔心甘情愿做这种事情? 从这一点来看,李奥瑞克的肯定是隐藏了实力的——也就是说,这个完成了奇袭野狼城,八百对十万,手刃乌鸦王,令蛮族小儿止啼的高原人战神,还没有用出全力。 他真正的力量深不可测! 他不仅仅武艺高强,而且肯定还精通魔族的魔法,而且他现在还是混血精灵的摄政王,这……混血精灵和魔族应该是死敌啊,李奥瑞克是怎么做到同时得到这两方的忠心的? 蒂维丝越想越觉得这件事情匪夷所思,她之前所有的猜测和推论都站不住脚了。 她擦干了身上的水,躺在铺着凉席的床上,眼睛直勾勾望着天花板。此时,脑海再次闪过了的那个可怕的画面。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啊?如果李奥瑞克是魔族,那他为什么会帮助高原人?如果他是高原人,那他为为什么能操控恶魔呢…… 蒂维丝突然灵光一闪。 “我知道了!”她一下子从床上坐了起来,床板吱呀作响。 蒂维丝忽然想起了一个人来。 这个人的名字,几乎淹没在历史的尘埃中了,普通人很少知道他。能说起此人的,要么是年长的老人,要么就是博览群书的饱学之士,抑或是像蒂维丝这样的皇室成员。 恶魔巫师,米克洛斯·安德鲁,一位堕落的英雄。 那是一个忌讳的名字。 Ps:之前读者留言说最近剧情有点慢啊,我一看,说得对啊!是TM有点慢啊! 所以我把后面的存稿(其实就剩下两章半了!)调整了一下,拧了下水。 我觉得我是知道怎么写好故事的,只是最近怠惰了,请给我点时间调整下状态,拜托了! 后面两章把蒂维丝这段戏收尾,然后会开启“大沼泽篇” 感谢你的支持。 6吧7 第九十章:蒂维丝是我的偶像 两百年前,魔族和大军来势汹汹,高原人节节败退。就在即将溃败的时候,这位大魔法师站了出来,传说他通过将灵魂献祭给了恶魔的方式获得了强大的力量,从而力挽狂澜,击退了魔族的进攻。但不幸的是,而后自己也堕落成了恶魔,于是无奈之下,国王只好用一杯毒酒了结掉了他的生命。 这是最广为流传的民间版本。 但是学术界的版本又不一样。 学者们普遍认为: 安德鲁并未被恶魔侵蚀,他是天纵奇才,早在召唤恶魔的那一刻,他就用强大的精神力压制住了恶魔的力量,并且与之签订了契约。换句话说,恶魔只不过是安德鲁的狗。然而人们不相信他。当安德鲁大师用恶魔的力量击败恶魔之后,高原人的王便恐惧起来,害怕安德鲁也会变成恶魔开伤害他,夺走他的帝国。加之教会那些迂腐老人对黑魔法有着根深蒂固的偏见,最终,他们决定用一杯毒酒杀死安德鲁。后来这位强大的巫师究竟是死是活,也没人知道。 以上是学术界版本。 但那件事情的真相,却只有皇室知道,这是当年皇室的耻辱,是绝对不可告人的秘密。 蒂维丝还记得父王第一次和她谈起此事的时候,她有多么震惊。 当时父王告诉他说:知道这件事情的人,都以为是皇族对不起安德鲁,但实际上,安德鲁也背叛了皇族。 皇室怎么会愚蠢到怀疑安德鲁被恶魔侵蚀?当时的高原王是号称“巨人屠夫”的北疆王塔格瑟斯之子凯罗,凯罗其人武勇过人,性情刚烈,气量非凡,是典型的北国豪杰,这种人怎么会因为害怕魔法师过于强大,就用一杯毒酒暗戳戳的害死他? 实际上,这是因为这位“安德鲁大师”奸淫了国王凯罗的女儿,玷污了这位高原人最美丽的、国王最疼爱的小公主葛莉安娜,玷污了这个刚满十四岁的少女。 伟大的英雄也是歹毒的恶魔,一般人是不会相信的。 但这就是事实。 安德鲁的事情很快就败露了。事后,他声称自己和小公主是两情相悦,还说小公主崇拜他,主动来暗示他,勾引他,但那女孩却哭着说是安德鲁强暴了她。 高原王凯罗气得火冒三丈,他知道安德鲁在撒谎,因为他很了解这个“大魔法师”,这人好色成性,他的生活除了搞研究,就是到处猎艳,原先凯罗看在两人的情谊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凯罗咽不下这口气,先是提出决斗,然后被安德鲁以自己“不擅长武斗”拒绝,而后便强行派人将他捉了,准备处以死刑。可是毕竟两人曾经有过并肩作战的情谊,而且安德鲁也为这个国家付出了许多,最终他决定放过这个家伙。 两人临走前喝了一杯高原人的烈酒,然后将酒杯狠狠摔碎,表示情谊到此结束。 随着安德鲁远走高飞,事情也就结束了,小公主被安德鲁玷污这件事情,自然也成了皇家的绝密。 但是三个月后,公主的肚子逐渐大起来了。 这可就坏了,凯罗气得睡不着觉,他无比后悔自己放掉了安德鲁的决定,恨不得将那人渣逮回来,然后把他碎尸万段! 但现在做什么都晚了,按理来说,这种孩子是不能要的。要么就打掉,要么就等生下来就溺死。总之千万不能留下,也不能让别人知道。 凯罗知道。 凯罗当然知道。 然而,凯罗虽然有对敌人杀伐决断的果敢,却没有对亲朋挥刀的勇气。就如同他因为一时的仁慈放走了安德鲁一样,在那他的女儿——在那位十五岁的母亲声泪俱下的请求下,他留下了这个不该留下的孩子。 人们劝他说:“王,这孩子是个灾星,早晚会祸害我们的国家。” 凯罗苦笑着说:“反正国家也要亡了,祸害就祸害吧。” 有人说:“恕我直言,这不是个明智的决定,陛下。” 凯罗回答道:“我这辈子做的蠢事够多了,不缺这一件。” 他让女儿带着孩子离开,让忠诚的骑士陪同,接下来是去隐居生活也好,还是去寻找安德鲁也罢,都让那个孩子自己决定吧。 第二年,凯罗在卫国战争中英勇牺牲。 三年后,高原人于北境败退,开始南迁,后面的事情就不必说了。 蒂维丝的父亲评价说:“这才是真相,但没人会愿意接受这个真相,即使我讲出来给他们听,他们也不会相信。因为在这个故事里,英雄荒淫虚伪,国王优柔寡断,公主愚蠢,大臣们也不负责任。谁也不会原意相信这个故事,这对他们没好处,但是,这就是真相,我的孩子,你是未来的王,你可以选择讲一个你需要的故事,但你有权知道真相……” 那么,这个孩子会是谁呢? 恶魔巫师安德鲁的血脉,流着一半旧王血液的孩子,他会是谁呢? 答案,显而易见。 “操纵恶魔的李奥瑞克……恶魔巫师的孩子,旧王的血脉。”蒂维丝喃喃道。 这件事情,甚至比“李奥瑞克是个恶魔”更令她难以接受。 因为父王嘱咐她说: “虽然是已经过去了两百多年,那个肮脏的血脉可能早就断绝了,但是,他也可能还活着。若是有朝一日见到了那个私生子的后代,你切记不可手软。若是女孩,你就让她远嫁给卑劣的人,最好是嫁给北方的蛮子;若是男的,就一定要杀了他。” “为什么我要这样做?” “他既然出现在你面前,必定就是来和你争夺王位的。” “他身兼旧王与恶魔巫师的血脉,必定不是凡夫俗子。” “而且,他的血统比你更纯——这是致命的。” 蒂维丝不是纯正的高原王族,他父亲也不是,现在沼泽的高原人一系,在当年是地位低下的旁系血亲。 所以“安德鲁之子”虽然也不是纯正皇室,但如果按照血统来说,确实比蒂维丝要更加高贵。从法理上来讲,他拥有更高序列的继承权。 蒂维丝顺着这条线索想下去,发现似乎一切都说得通了——李奥瑞克就是恶魔巫师安德鲁与葛莉安娜的后代,经过两百年的蛰伏,他选择在这个时点登场,并夺回属于自己的东西!他隐藏在北伐军的军队之中,通过强大的力量和狡诈的计谋,一步一步夺取了北伐军的主帅的位置! 北伐军几乎囊括了现在皇室的全部兵力,跟北伐军相比,御林军和骑士团不管是数量还是质量都望尘莫及。换句话说掌控了北伐军,就是控制了皇室的命脉。 在这之前,北伐军原名“皇家联合军团”,是一支由皇室以及众多贵族出兵出钱,由阿卡德将军作为统帅的联军。该军队只对皇室负责,也是皇家的统治根基。为此,皇室十分重视这支军团。 蒂维丝其实第一时间来到野狼城,也是为了能够接管这支军团。在她原先的计划里,她会就地封李奥瑞克为新的野狼城公爵,然后收获他的忠诚,并依靠这支军团为武力保障,顺利登基成为女王。 阿卡德将军先前曾经说过,自己退休之后一定会找一个好的继承人,这个人不见得智勇双全,但绝对忠诚——将军啊将军!李奥瑞克这个恶魔之子怎么会绝对忠诚呢?您是不是被他给骗了啊? 蒂维丝想到这里,就觉得脑子发热,眼前发昏——如果真是这样,那就意味着我已经输了。 高原人有句谚语,叫:铸铁的将军,纸糊的国王。就是说一个国王——尤其是一个女国王,想顺利登基,并且具备统治力,就必须要得到军队的支持。 原先,靠着北伐军的,加上雷奎大公的支持,国王能够压住下面那些蠢蠢欲动的家伙。现在如果北伐军倒戈了,或者说“拥兵自重”了,那公主就相当于被打折了一条腿! 那唯一能够依靠的,就是雷奎大公了。 “我要去找希雅!” 她猛然从床上坐了起来。 皇家的两条腿,一个是北伐军,另一个就是希雅!这左腿已经被打断了,如果右腿再断了,那就真的完蛋了!这些日子以来,蒂维丝已经听到了许多跟希雅有关系的绯闻,说是希雅和李奥瑞克走得很近,两人关系非同一般。而且蒂维丝也亲眼看到过两人举止暧昧,难道说这家伙想以希雅·雷奎作为突破口,然后拉拢雷奎公爵?不,我绝对不能让他得逞! 不能让希雅也变成李奥瑞克的人! 马上到午餐时候了,希雅等人应该会去食堂用场,蒂维丝便先一步来到了食堂,她要找个机会和希雅单独谈谈。果然,没多久希雅就出现了,但她是个李奥瑞克同行的!两人成双成对的去食堂窗口打饭,然后坐在一起吃饭,有说有笑的。 蒂维丝远远的坐在角落里,几次试图强行插入他们之间。然而他俩周围仿佛有一层保护罩似的,就怎么说呢,散发着一种充满了酸臭味气氛,一股生人勿进的酸臭味。你瞧瞧希雅那家伙!瞧瞧她那两手托腮、眼神发光的样子,就仿佛是个见到了白马王子的怀春少女,矜持呢!你的矜持呢,雷奎大小姐! 啊啊啊,你怎么还吃他嘴角上的米粒啊!你不在乎旁人的目光吗?这何止是关系暧昧,这看上去都像是老夫老妻了啊! 蒂维丝看得无名火起,她心中既有公主的愤怒,也有“皇家单身狗”的嫉妒,但她也拿这两人无可奈何。只得将悲愤化为力量,然后比往常多干了两碗饭。 “再给我一份炖牛肉和一碗面条!”她愤怒的将餐盘放在食堂的窗口上。 “要不把我也炖了喂你得了。”那打饭的厨子一脸嫌弃的看着她,“谁要是娶你这种婆娘,可真是倒了血霉!多半是穷神诅咒他,要他一辈子劳作来养活你这大胃妞……” “你妈的,再加两块肉!”蒂维丝愤怒的说道。 “没有了!连骨头渣子都没有了!”厨子吼道。 “那就给我拿两块新烤的面包,沾满肉汤放我碗里!快点,我不说第二遍!” …… 普希拉被玩坏了——物理意义上那种。这倒不是李奥瑞克太粗暴,而是普希拉高估了自己的血条长度,一个劲儿的搁那嘲讽:“主人,能不能再大力一点?”“主人,人家还想要!”“主人,您是不是没吃饭啊?”结果招来了一波“狂暴教导”,普希拉当即摆出了翻白眼吐舌头剪刀手的禁忌三连,然后就回到自己房间读秒去了。 而希雅经过了两天的休息之后,精神状态已经恢复,一见听说普希拉凉了,立马就开开心心的来享受这段独占时光。其实两人也没什么事情能做,但热恋期的情侣脑子普遍都不太灵光,只要很普通的快乐,就能傻笑一整天,换句话说只要在一起,就能快乐。 不过有一件事情让希雅有些不开心。 怎么这个汉娜小姐一直在尾随我们啊? 她想干嘛? 汉娜小姐,或者说蒂维丝殿下,虽然她的潜行技术不差,但她毕竟是个身高一米八几的大妞,体积太大了,实在是太扎眼,很难不被发现。 李奥瑞克也注意到了这件事情,他就悄悄问希雅说:“怎么公主殿下一直跟着我们啊?她想干嘛?” 希雅皱起眉头,说:“你怎么还叫她公主殿下啊?” “难道不是吗?她真的很可疑啊,如果只是个来打工的婆娘,才不会像她这样……” 希雅摇了摇头,说:“李奥瑞克,你不明白。” “怎么了?” 希雅严肃的对李奥瑞克说道:“我们的公主殿下是世界上最完美的女人,是集合了涵养、风度、礼貌、智慧、气度、勇气、德行、仁慈、怜悯……等一切美好品质的完人。李奥瑞克,我很爱你,你也十分完美,十分伟大,但是不得不说,在做人这一块,你跟蒂维丝还是有一些差距的。呃,无意冒犯,我是说,你能力很强,可是你的涵养啊、风度啊、气质啊、肯定比公主稍微差一点,就一点点。”她捏着手指说道。 李奥瑞克笑道说:“我是个武将,也没想过跟公主去那些东西。” 希雅连连点头,说:“对对对,所以综合来说,你其实在我心里的地位比蒂维丝更高,也比她更厉害,只是在这一方面稍逊一筹。啊,你千万不要生气,我真没有贬低你的意思,你在我心里永远是第一位的,但我对公主的敬仰是另一种情感……”她很焦急的说道,仿佛是生怕李奥瑞克有误会,或者是产生了不好的想法。 “好好好,我知道你最在乎我了,你接着说。” 希雅继续说道:“我之前跟你辩驳汉娜小姐的身份,也是为了这件事情。因为蒂维丝是这个世界上最完美的女人,她是一尊完美的雕塑,是女孩们心中的图腾,全世界的少女都想变成她,全世界的女人都恨自己不是她。你知道吗?我第一次在皇家宴会上见到她的时候,就被她超凡脱俗的皇家气质给折服了,你知道那是一种什么感觉吗?就仿佛是看到活着的神灵出现在我面前了!请容我说一句亵渎神灵的话……”希雅对着天空做了个祈祷的手势,“就算是七神真的站在我面前,也不过如此了!” 李奥瑞克好奇的问道:“这么神吗?” 希雅用崇拜的声音说道:“是的,我一点也没有夸张!蒂维丝啊,她浑身散发着金色的光芒,她只是站在那里,我就感觉自己无比的渺小……” “废话,那婆娘少说一米八几,我他妈站在她面前也会觉得自己渺小……” “你别打岔!”希雅嗔怪道,“当时是蒂维丝的成年礼,所有人都要对她献上一件礼物,我的礼物是一件红宝石挂坠,是我父亲为我物色来的,价值连城!我一辈子都没见过那么美丽的首饰,好大的宝石,又大又圆又亮……”希雅读书不多,也说不出太多形容词来,“人们轮流上去献宝,我就焦急又紧张的等着,我想近距离看看她,却也害怕接近她,因为和那样美丽的人站在一起,本来就不算出众的我,会显得更加难看。” 李奥瑞克说:“夸张了,你很漂亮的。” 希雅摇头,说:“那是因为你没见过蒂维丝公主殿下,哦,紧接着,轮到我去献宝了!那时候我还是个没长大的小丫头,虽然我也穿着好看的衣服,但是跟她没法比!同样的礼服,她穿着就是高贵的公主,我穿起来就会像个裹着被子乱跑的小丫头……我走上去,说:‘尊敬的公主殿下,祝您与您的国家永世昌盛,祝愿您……’我还记得,我当时忘词了,我脑子里全都是她,我看着她的眼睛,还有她美丽的金色头发,那温柔恬静的笑容,我当时就哭了,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当然,我不是第一个哭的,在我之前就有许多孩子哭过了。然后公主亲手替我抹去眼泪,我还记得她的手光滑又柔润,接着她接过我的红宝石挂坠,说了一句让我永生难忘的话!” 李奥瑞克眨了眨眼,说:“她说的啥?” “能为我戴上吗?”希雅用尽量贴近“皇室语气”的声音说道。 “这他妈也没什么难忘的啊!” “不是啦,虽然话语很普通,但是气氛到了呀!那感觉跟平时就是不一样的,然后我就,我就给她戴上了,啊啊啊啊啊!” 希雅兴奋又害羞,捂着脸尖叫。李奥瑞克无法理解这种崇拜,毕竟“汉娜小姐”那个样子,呃,实在是和希雅说的相差太远了。也许,汉娜小姐真的只是个普通的村妇?他不知道。 “你知道吗?那个又大又圆的红宝石,放在她胸前一点也不突兀,完全被她的美丽盖住了,这么美的宝石也会在她面前逊色!” 李奥瑞克皱起眉头,说:“真不是因为她肩膀太宽胸脯太大吗?” “不是啦!你这个人怎么回事,你就不能正视蒂维丝的美丽吗?” 李奥瑞克心想:不是我不能正视,而是我一闭眼就全都是“壮美的汉娜小姐”,呃,虽然说汉娜小姐也有一种别样的美丽,但那似乎和你说的不太一样啊。 “总之,蒂维丝是我心中的偶像!也是所有高原人女孩心中的偶像。当我知道,将来我可以为她效忠的时候,我就找到了人生的目标,能侍奉这样完美的人,啊,你知道那时候我有多么自豪吗?” 说到这里,希雅脸色那憧憬的神情渐渐褪去,旋即她用有些恐惧的声音说道:“如果我效忠的对象,就是这个,呃……这个母熊一样傻婆娘,那简直就是,怎么形容呢?就仿佛是虔诚的芙,突然看到了七神其实是一群魔族假扮的邪神,对不起,我又说亵渎神灵的话了,我这个人的信仰还真是不坚定啊。” 希雅抓住李奥瑞克的肩膀,道:“所以,她,绝不可能是我的蒂维丝公主,你明白了吗?” “我明白了。”李奥瑞克咽了口唾沫,心想: 原先,我本来希望汉娜小姐不是公主。 现在,我怎么反而有点小期待了呢? 李奥瑞克望着希雅的头顶,仿佛看到flag在风中猎猎飘扬。 ps:确实是节奏慢下来了,怎么说呢,网上不是有个图,有些时候作者之比读者提前一天知道剧情吗?我还好一点,我提前个两三天知道,总之就是对新剧情不太满意,最近反复改,所以就拖沓下来了。 最近因为各种原因,精神压力很大,随便闲聊两句。 蒂维丝这一段戏明天就结束了,该写的也都写了。有些读者预测说,接下来李奥瑞克会带着士兵一路南进搞一波起兵清君侧,有了公主在身边然后可以强宣称。害,这个书也不是悬疑小说,其实大家都能感觉到的。 准备开干! q衣巴7 第九十一章:偶 像 崩 坏 中午没逮到希雅,蒂维丝自然不会善罢甘休,她准备下午再找机会。然而离谱的事情就来了,这整个下午啊,李奥瑞克跟希雅两人之间就像是涂了强力胶似的,贴在一起就没再分开过,连他妈的上厕所都会有一个人在外面等着,然后两人一起走。他们也没什么正事,就是闲聊天,有说有笑的,看见只长相潦草的小猫咪也能笑哈哈说个半天,快乐的仿佛两个孩子。 你俩怎么回事啊!这他妈的有问题啊!是不是李奥瑞克也对希雅使用什么精神魔法了,要不然一个公爵家里的大小姐怎么变成这样的低能恋爱脑了?我记得希雅不是这个样子的啊!你不要这样啊,希雅,你爹知道了会气死的! 李奥瑞克你这家伙,离我的希雅远一点啊!这是我最后的忠臣了!不许你抢走她!蒂维丝咬着牙想到。 就这样一直等到太阳下山,李奥瑞克总算从希雅的屋里出来了,蒂维丝心说自己总算找到了机会,一定要跟希雅好好谈谈。雷奎家族满门忠烈,希雅也一定还保持着忠心,就算她被迷惑了,我也有信心让她回心转意。 李奥瑞克走后,蒂维丝见四下无人,就蹑手蹑脚来到了希雅的门口。她轻轻敲门,说:“督军大人,我是汉娜,我有事想和你说。” 希雅打开了门,一脸严肃的看着她,说:“有什么事情?” 蒂维丝问道:“能进屋说嘛?” 希雅立刻板起了脸,希雅当了几年督军,脸一板看上去还是很凶的,她沉声说道:“有什么事情不能在外面说?” 这家伙怎么回事啊? “真的不太方便,私事。” “好吧。” 于是两人进屋,希雅一脸戒备的看着她,说:“你到底要干嘛?” “是我,希雅。”公主试图寻找忠臣。 “你谁呀?”希雅进行了忠臣发言。 蒂维丝一咬牙,说:“难道你完完全全认不出我了吗?希雅!”蒂维丝强烈暗示。 然而她不暗示还好,这一暗示,希雅更加激动了,说:“你在说什么鬼话?难道我们以前见过吗?我怎么想不起来?” 希雅的表情十分抗拒,而且还带着一丝恐惧,仿佛做贼心虚一样。蒂维丝很擅长察言观色的,她一眼就看出了希雅心里有鬼,不禁想到:哦!她一定是认出我来了,却碍于某种原因跟我装傻。多半是李奥瑞克示意的吧? 希雅是她唯一的指望了,于是蒂维丝决定摊牌,她用低吼一般的声音说道:“希雅·雷奎!你再看看我!我是望北城的公主,蒂维丝·纳什鲁特,我们见过的,我不信你会忘记我的长相!” 希雅显然被她“皇家气势”震了一下,露出了惊恐的表情。“你……”希雅沉吟着,用眼睛上下打量了她一番,立刻叫道:“你怎么可能会是蒂维丝呢?别胡说八道了!” 怎么希雅看我的表情一脸嫌弃啊!她……她果然是被李奥瑞克那个家伙骗了吧!这个该死的巫师,七神诅咒你!你竟敢欺骗我最最忠诚的希雅·雷奎!你不得好死! “我真的是啊!对了,我带了这个。” 蒂维丝伸手去摸自己的“信物”,没想到希雅一把按住了她的手,肃然说道:“请不要拿出来。” “你见了这个肯定会相信我的公主的。”大公主如是说。 “所以别拿出来!”希雅咬着牙说道,“你不可能有这个的东西!” 蒂维丝冷笑起来,说:“你知道我要拿什么对吧?你知道的。” 希雅急了,说:“住口啊!你要是再说自己是蒂维丝,我就以亵渎公主的名义将你关进大牢!我可没有开玩笑!”她紧紧握着蒂维丝的胳膊,以免蒂维丝将那个“东西”掏出来。 “哼!”蒂维丝用左手捏住了希雅的手腕,说:“希雅,我不想伤害你,但是你现在的行为冒犯了皇家的威严,我只给你三秒钟时间松开手。” “我……”希雅不知道该怎么做了。 三秒钟转瞬即逝,蒂维丝说到做到!她轻轻一捏,希雅就感觉自己的手腕仿佛是被什么野兽咬住了一样,然后蒂维丝缓缓将希雅的手拿掉了。在这期间希雅拼尽全力挣扎,但是完全无法撼动蒂维丝一分一毫。 好大的力气! 希雅一脸惊恐的脱下皮手套,发现自己手腕子竟然被她捏出了一圈淤青。 希雅也是女中豪杰,高原人第一等的剑术大师,那手上的力气很大的,一般的男人根本就拿不住他,也就是铁锤团里那些壮汉劳工才能跟她掰掰手腕。 所以这他妈的到底是什么牲口啊?希雅欲哭无泪的说道:“你还有脸说自己是公主殿下?你是哪家的公主啊,蛮子公主还是巨人公主?” “我就是你的公主啊!” 蒂维丝掏出那块红宝石挂坠,就如同战士拔出了他的宝剑。 红宝石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又大又圆又亮!那一瞬间,希雅的眼神就失去了焦点,她知道那东西是什么,她认识那宝石!但这一刻她恨不得自己是个盲人。 希雅大声喊道:“你不是蒂维丝,你不是!这宝石从哪来的?这一定是你偷来的吧?” “希雅·雷奎!帝国新历237年,7月13日,我的生日!那一天你与七十六名贵族少女一同来到望北城皇宫的‘白银大殿’,为我这个公主庆祝生日。你们依次献上礼物,当时你的礼物就是这个挂坠,我还对你说,‘能为我戴上吗?’。” 完了。 希雅已经没有办法继续欺骗自己了。因为她说的都是事实,分毫不差的事实! 我的偶像,塌了。 “呜,呜呜呜呜呜呜……”希雅捂着脸哭了起来,“你怎么可能会是蒂维丝呢,我的公主怎么会是这样的悍妇……” 蒂维丝抱着胳膊,眉头一挑,说:“我还挺喜欢悍妇这个词儿的,至少悍妇听起来就不好惹,公主就不行。” 希雅抬头了来看了她一眼,然后哭得更厉害了。 蒂维丝心想:她这样一直哭,我们可没法进行对话啊。公主用她那冰雪聪明的脑子想了想,立刻有了主意。她打了个响指,说:“我确实不该这样来见你,有些欠考虑,冒犯到你了,我先给你道歉,希雅。” 希雅抽泣着,说:“你要真是公主,就不该给我道歉的,公主怎么能给下人道歉呢?” 蒂维丝不置可否的笑了笑,说:“你在这里等我一会。”说着丢下希雅就走了。蒂维丝快步回到自己房间,搬起她的大行李箱直接往肩上一扛,然后就往回走。那大木箱子塞得满满,很有分量,至少需要两个男人来抬,蒂维丝自己扛着却毫不费力。 此时李奥瑞克迎面走来,李奥瑞克看她扛着这么大一个箱子也是很吃惊,说:“汉娜小姐,要帮忙吗?” “不用。”蒂维丝从他身边轻轻走过,不带走一丝云彩。 李奥瑞克看着蒂维丝的背影心想:这婆娘果然好大力气啊,所以,她真的不是公主吧? 旋即,蒂维丝扛着那个箱子来到了希雅的房间,她将大箱子往地上一放,“砰!”尘土飞扬。 “这是什么?”希雅问道。 蒂维丝说:“你再稍等我一下,我立刻就把你记忆中的那个公主殿下变出来。”她拍着那个大行李箱说道。 “啊?”希雅眨了眨眼睛,看着那个大箱子说道:“你把公主塞箱子里了?” 蒂维丝哑然失笑,说:“不是!呃,但从某种意义上说,也对,我确实是把公主的身份藏在了箱子里——你转过身去,等我几分钟,千万别回头啊,这是公主的命令。” “呃,好吧。” 希雅转过身去,只听背后传来了一阵翻箱倒柜的声音,可能还没两分钟吧,身后就传来了蒂维丝的声音。 “北伐军督军,希雅·雷奎!既见我真容,为何还不行礼?” “蛤?” 希雅猛一回头,顿时惊的浑身都绷紧了。 简直变魔术一样,蒂维丝公主真的出现在了她的眼前!那正是希雅记忆中的公主殿下。 她高挑、丰满、高贵、迷人。她头戴珍珠王冠,缠着丝绸的的头纱,脸上带着温柔又甜美的笑容,让人联想起午后的暖阳。 她穿着华丽的皇家礼服,红宝石挂坠悬在她雪白的脖子上;她骄傲的挺着那饱满的胸膛,宏伟的尺寸象征着皇家的气量;她的腰并不纤细,可是放在她身上,比例反而协调;典雅的长贴着地板,上面装饰着繁复的图案和闪闪发光的珠宝。 希雅立刻单膝下跪,说:“见过公主殿下!臣有失远迎,还望恕罪。”她的视线下移,看到了高跟鞋的足尖。 蒂维丝笑了,说:“希雅,你抬起头来看着我,然后说出我的名字。” 蒂维丝挺直了她自从进城以来就弯曲的腰、还有那驼着的后背。她俯瞰着那位忠臣的脸,一如当年希雅为她系上挂坠的时候。 “蒂维丝·纳什鲁特。”希雅轻声念道。 希雅望着眼前的人——蒂维丝,高原人的公主,帝国的掌上明珠!好美丽,好耀眼!如果她不是公主,那这世界上没有人配当公主了! 为什么她稍加打扮,就能这么美丽啊? 明明她的身体没有变化,可是……可为什么看上去完全变了个人? 她怎么看起来气质如此高贵?为什么她明明还是那样高大,却看上去毫不粗鲁。她明明头高、肩宽、腿粗、脚大,可是怎么不显得臃肿,反而丰满的恰到好处? 蒂维丝将她搀扶起来,说:“公主的身份其实只是一张外皮罢了,希雅。” “若是你想看这张皮,那很容易。” “但对于治理国家来说,这张皮并不重要。” 希雅十分感动,说:“蒂维丝殿下,啊!这,这种气度,您果然是公主殿下。呃,那刚才的那个村妇又是谁? 蒂维丝礼貌微笑,说:“你他妈有完没完?” “对不起,还有就是,请您不要用这么美好的样子说脏话好吗?”希雅表情复杂,欲哭无泪,“我多少还是会有点心碎的感觉。” “好的,我会注意一下。” 蒂维丝轻轻提着子,以优雅的姿势坐在椅子上,她身体挺直,脸上表情从容。希雅站在她身旁,说:“殿下,您为什么孤身一人来到野狼城?而且还……还假装是……”希雅不知道该怎么说。 蒂维丝问道:“先不说这个,希雅,我问你,你是否对我忠诚?” 希雅立刻说道:“那是当然!我是在您面前宣誓的骑士,我早已对皇室献上了绝对的忠诚!而且,我一直将能为您尽忠这件事情,当做我最大的荣誉。” 希雅说这番话的时候很激动,目光毫无回避,一直看着蒂维丝的眼睛。等她说完,她才移开目光,似乎是意识到一直盯着蒂维丝看有些失礼。而蒂维丝却很满意她的态度,既然她敢看我的眼神,敢于堂堂正正面对我,那至少说明她心里没鬼。 蒂维丝知道,希雅是个单纯的武将,不是那种会说谎的人,她此时说的多半是真话。 “我不怀疑你的忠心。”蒂维丝说道,“那我接下来的话,你要如实回答。” “是,殿下。” 蒂维丝不想说废话,她开门见山的问道:“你知道李奥瑞克的真实身份吗?” 希雅一愣,说:“他能有什么‘真实身份’?他本来是个普通人,后来靠着卓绝的能力成为了北伐军统帅……仅此而已。” 蒂维丝点了点头,道:“那如果我说,他其实包藏祸心呢?” 包藏祸心? 希雅的冷汗瞬间冒了出来,公主这么说,就是意味着她在怀疑李奥瑞克的忠诚了。皇家怀疑将军的忠诚,这就意味着…… 希雅仿佛看到了断头台落在了李奥瑞克的脖子上,看到了猩红的血浆。 恐惧与愤怒同时充盈了她的脑海,希雅的脸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红了。 “绝不可能!”希雅以斩钉截铁的态度大声说道。 “为什么?” 希雅说道:“不为什么!我拿性命担保,李奥瑞克绝不是坏人!” 蒂维丝没想到希雅会这么激动,就想解释给她听,说:“希雅,这只是推论,因为李奥瑞克的一些行为确实是让我疑惑,所以……你先冷静一下,听我说。” “好,我洗耳恭听。” 于是蒂维丝将能说的部分都和希雅说了。听完蒂维丝的推测之后,希雅当即就愣住了,然后说了一句让蒂维丝瞠目结舌的话。 “安德鲁的后裔?怎么可能是李奥瑞克呢?您难道不知道,安德鲁的后裔二十年前就死了吗?” “什么?死了?” 希雅连连点头,脸上的笑容有些尴尬,说:“十五年前有个巫师研究黑魔法,残害当地的平民,还污染了河流。国王就派骑士们去把他杀了,我叔叔带的队,这巫师当时就自称是安德鲁的后裔,还胡言乱语说自己才是真的国王,巫师死后,骑士们在巫师家里找到了族谱、古代的手札、还有当年安德鲁的手杖。当时还汇报给国王了,您不知道吗?” 希雅说的是实话,因为蒂维丝在讲述自己推论的时候,没有提到“安德鲁的私生子是皇室后裔”这件事情,只是说安德鲁有个孩子,这个孩子可能会报复皇族而以。但是希雅却说了“那人说自己是国王”这样的事情,所以这件事情多半是真的。 蒂维丝难以置信的问道:“那李奥瑞克为什么能操控魔族呢?” 希雅淡然说道:“因为他参军之前跟一个流浪巫师学过魔法,他还会隐身术呢!回头让他表演给您看?” “啊,这……” 蒂维丝真是恨不得立刻给自己一巴掌。 她心想:我他妈简直是个蠢货,还好我没有直接去找李奥瑞克对质,不然就酿成大错了。 这么看来,李奥瑞克只是个天赋异禀的少年英雄,这里边根本就没有什么恶魔巫师的事情!纯粹是我想多了。这可不行,蒂维丝!你要记住这个教训,未来不能再犯了。 那么,李奥瑞克是忠诚的,阿卡德将军也没有看走眼……这可太好了!有了这位将军,或者说,有了这位年轻公爵的支持,我继位的事情也就稳妥了。 李奥瑞克,二十岁的北伐军统帅,史上最年轻的公爵!很了不起嘛,小弟弟! 蒂维丝心满意足。她对希雅说:“谢谢你解答我的疑惑,希雅,明天我会正式以公主的身份会见李奥瑞克,感谢北伐军为帝国的付出……我很抱歉,竟然怀疑你们的忠诚。” 希雅说:“不,殿下您只是……谨慎行事罢了。”她说这话的时候笑容很僵硬。 “好,我走了。” 蒂维丝换回原先的衣服,然后离开了希雅的房间。临走的时候她还在唉声叹气,大概是在为自己荒唐的行为感到自责和羞耻。 然而,蒂维丝刚一走,希雅就双腿一软,直接瘫坐到了地板上。 希雅汗如雨下,双手止不住的颤抖。 她撒谎了。 对公主撒谎了。 希雅,这位皇家骑士,她欺骗了帝国的公主,未来的女王。 十五年前,他的叔叔确实讨伐过一位“恶魔巫师”,那人也确实是安德鲁的后裔。但是,叔叔没能斩草除根,据说那个巫师可能有一个学徒,抑或是儿子,那孩子跳进悬崖然后被河水冲走,生死不明。 但如果那孩子活下来了,他现在正好和李奥瑞克年龄一样! 而且,那个李奥瑞克跟那个孩子都是“雷奎山岭”的人!从他说话的口音和饮食习惯就能分辨出来。 所以蒂维丝的推论其实完全吻合那件事情,李奥瑞克,很大概率就是那个人! 但是希雅没有说,她撒谎了。 她知道,一旦她说出来,那么李奥瑞克就完了,她发过誓,要保护这个男人。 一边是忠诚,一边是爱情,希雅选择了后者。 她在赌。她相信李奥瑞克的为人,她相信,就算李奥瑞克真的是“恶魔的后裔”,他也是一个忠诚、正义、勇敢的人!他绝不会做叛徒,他不会背叛北伐军,不会背叛希雅。 “李奥瑞克……”希雅的眼泪缓缓流下,顺着下巴落在地上。 但这只是缓兵之计,总有真相大白的那一天。那些资料都在皇室的档案里,公主随时都可能知道真相……不会太久,也许,就是几个月后吧。 到那时候,我们的命运又将走向何处呢? 只有天知道。 …… 今天,米莉森公馆被两位贵客包场了。 这件公馆是学士城的名流汇聚之地,这里提供最豪华的服务,最奢侈的享受,而且拥有沼泽地最大的浴池。 这个浴池足有半亩,就像个小湖。主人每周都会更换池水,保持卫生,无论先生们还是贵太太,都喜欢在这里沐浴身体,洗下身上的污垢,获得一身轻松。 而且,只要你有钱包场,那这里就是商量阴谋的最好地址,因为整个大厅都是浴池,周围一片空旷,不存在隔墙有耳。 此时,那两位贵客赤身裸体的坐在浴池中央,周围一片空旷,连那些穿着透明丝织品的漂亮女仆都被清退了。 这两个一个胖一个瘦,一个面目粗鲁,一个文质彬彬。 胖的那个名叫威尔斯·贾戈伯,是公爵席森·贾戈伯的儿子,也是米兰爵士的兄长。 瘦的那人是学士城的公爵,哈尔文·尼古拉斯,也是这里的东道主,也是一位鼎鼎大名的老学士。 胖子先是开口说道:“北伐军里边的探子发来信息,说阿卡德将军已经启程,算算时间,这几天就要回来了。” 瘦学士点了点头,说:“这是好事。” 好事?胖子皱了皱眉头,说:“情报还说,国王准备直接让位给公主了。” “也是好事。” 还是好事?“那么,国王还准备任命李奥瑞克为新的北伐军主帅……” “都是好事。”那位学士笑了起来。 怎么都是好事呢? 那瘦学士说道:“因为这正是一网打尽的好时机——国王,将军,最重要的还有那个公主,所有人一网打尽。我们等了这么久,不就是在等这个机会吗?” 胖子听到这话,身子往池边缩了缩,显然是这位公爵说的话有些哈人。 胖子说道:“您真想这么干啊?不瞒您说,我父亲派我来找您,就是想劝您稍安勿躁。这件事情……” 那个学士说道:“我也不瞒你说,我今天和你这等粗人一起沐浴,就是为了帮你驱逐心中的恐惧——现在是我们最后的机会了,阿卡德肯定是回来试水的,如果我们现在什么也不做,那么紧接着,李奥瑞克和他的北伐军就会班师回朝,接着,蒂维丝继位就会成为定局……然后,你我的生存空间,就会如热水中的冰渣子一样迅速消融。无论是你们港口上的黄金,还是我沃土上的粮食,一切的一切,都会成为蒂维丝的囊中之物,接着,这群食古不化的老派高原人,就会拿着这些宝贵的资源,继续去做他们光复故土的大梦!” 胖子的表情越发恐惧,说:“难道他们打下野狼城还不满意吗?他们还想继续北上?” “年轻人,你不明白,收复故土是皇族生来的使命,是一把插在他们血肉的大旗。若是放下这面旗帜,皇族就不是皇族了。我早已看透这这一切,所以才提议南进的……”学士叹了口气,“我才是真正热爱这个国家的人啊,哦,或许,你也是。” 胖子那张肥脸皱成一团,却不置可否。 “您想怎么做?” “很简单,我早就以更高的出价买通了御林军的人,让他打开望北城,放我们的人进去。然后,拿下国王、公主和那个老阿卡德,这样一来,首都就是我们的了。” 胖子惊恐的叫道:“要是之前你说这个也就罢了,可是现在北伐军出了一个叫李奥瑞克战神,你难道不知道吗?他一定会杀回来的!连蛮王都不是他的对手啊!公爵,我劝你三思。” 这位高高瘦瘦的学士公爵笑了起来,说:“年轻人,你不懂打仗,我看了战报,乌鸦王不是败给了李奥瑞克,而是败给了自己的傲慢,若是他正视对手,那十个李奥瑞克也不够他打的。你太小看蛮族的力量了!” 也许是你太高看蛮子了。胖子心想道,尼古拉斯当年曾经在蛮族的国家游学五年,所以十分崇尚蛮王的作风,心里也对蛮族充满了敬畏。正因为如此,尼古拉斯极力反对北伐,并一直试图让高原人转头南进,吞并南方的丛林和群岛,壮大自己的力量。 “我们只要拿下望北城,那么北伐军纵然倾巢而出,也无能为力。你要知道,望北城比野狼城更加坚固,我们的士兵也比北伐军多出数万,我手里还有海地精的弩炮和投石机,他们拿什么打?哪怕李奥瑞克武勇过人,他也不能徒手扒开我的城墙吧?难道他用牙咬?” “何况,七神也是站在我们这边的!”尼古拉斯狠狠攥着拳头,眼睛里冒出了狂热的光芒。 “七神?” “对,七神。”尼古拉斯公爵猛的站了起来,露出了他干瘪丑陋的裸体,肥胖的公爵之子赶忙厌恶的移开了目光。 连我都不愿意正眼看你,七神又怎么会眷顾你这种家伙?他默默想到。 @q@q@群6巴二177 第九十二章:公主上吊,秘不发丧,咸鱼脱销 “前方就是望北城了,将军。” “嗯。” 马车的车轮缓缓转动,泥泞的土地越发难行,道路两旁的树林中传来青蛙、蛤蟆、知了和蟋蟀的声音,明明天还亮着,这些虫子就开始迫不及待的叫唤起来。不远处,几只鹈鹕在水中鸣叫,潮湿的空气浸透了阿卡德的衣服,浑身黏糊糊,湿漉漉。 这是家乡的感觉,阿卡德心想,不舒服但是却熟悉,一种令人安心的郁闷。 士兵们有些期待的问道:“将军,咱们进城之后会有人欢迎吗?” 将军笑了,说:“怎么会呢,我不是悄悄回来的吗?” 士兵们互相看了看,都没说话。将军知道他们心里不舒服,他们毕竟是凯旋的骄兵,想要的是欢呼、鲜花还有少女的飞吻,就这样悄悄的进城实在是太憋屈了。 将军想到这里就笑了起来,说:“但等我们见了国王,那老家伙一定会给我们开一场隆重的欢迎会的!” 士兵们纷纷欢呼,其中一个人说:“我能吃到烤全羊吗?我听说皇家宴会上有最好的烤全羊,浑身流油的那种,汁水落在火炭上噼啪噼啪的!” 旁人就揶揄他,说:“你怎么会喜欢吃羊?蛮子才喜欢那东西呢!羊是魔鬼的孩子,身上还有腥膻的臭味,我宁可去吃鲨鱼的肉,也不吃那东西。” 刚刚那个想吃羊的士兵就叫道:“蠢货!你难道不知道吗?古代高原人的贵族都是吃羊的!要么就是牦牛!只是咱们这里不出牛羊才吃不到……要是李奥瑞克打到北方去,我就要搬到草原去住,然后把家里的财产都换成羊羔和美酒,白天放羊,晚上喝酒。” 此时有个老兵说道:“可咱们这吃的羊也不是北方的呀!不是西南群岛的山羊吗?而且他们那边都是用椰汁和椰肉来煮羊的,才不会烤着吃……国王宴会上用的羊肉,也都是岛上山羊。” 大家兴奋又焦急的争论着,这会说要吃羊,过会又说要吃深海鱼,还有人说要吃鲸鱼肉,仿佛宴席已经摆在面前。将军哼着小区,惬意的闭上眼睛,对于他来说庆功宴倒是无所谓,比起吃国王的宴,他更想吃那两位公爵的席。 尼古拉斯和贾戈伯,这两个蛀虫!阿卡德暗自握紧了拳头,心想:等我进了城,第一件事情就是召这两家的人过来问罪! 如果说以前将军还忌惮大贵族,那他现在就无所畏惧了。道理很简单,他的拳头够硬,而且所有人都知道他拳头硬。连蛮王都败给了北伐军了,这些乱臣贼子哪还敢造次?这些爵爷啊,大商人啊,大地主啊,你看他们平时敛财的胆子大得很,践踏起法律来也是一个比一个蛮横,但真要是打仗了,就会立刻变成一群懦夫。 越穷越不怕死,越富有越是惜命,这是永恒不变的道理。 将军此时心想:只要那这两位爵爷智商正常,脑力健全,就该立刻把手里的东西交出来,把吃进去的也给我吐出来! 这样想着,将军一行人就来到了城门下。 刚一走近,就听见城门上面传来了嘹亮又喜庆小号声音。 那是庆祝胜利的号声,接着城门打开,一群穿着笔挺军装、手拿白银佩剑的仪仗队迅速走出,众人分成两队站在城门两侧。城门中间站着一个人,将军眯起眼睛望去,只见那是个相貌冷峻的精瘦中年人,他是皇家禁卫军长官“罗曼蒂斯·拉诺”。他是拉诺侯爷的儿子,傲慢自大,不可一世。 “北伐军英勇无敌,开疆扩土,扬我国威!我代表整个皇家禁卫军团,祝贺将军凯旋!” 阿卡德将军之前跟这个“禁卫军长官”一直合不来,没想到他今天居然会第一个出来欢迎,这让将军惊讶之余,有一丝疑惑。这家伙怎么转性了?还是说这是主人的命令,他非做不可? “请将军进城。”那人行了一礼说道。 随性的士兵们都欢呼起来,本来以为这次低调进城不会有人欢迎了,没想到国王还是准备仪仗队来欢迎他们,看来鲜花、欢呼、掌声还有少女的飞吻也都不会少了。然而阿卡德将军却在想:国王从哪个渠道知道我要回来的?难道是李奥瑞克或者团长们提前写信给了他?怪事。 此时将军的马车在众人簇拥下进城,果然,一进城就迎来了山呼海啸一般的欢呼声,望北城的主干道上两旁已经站满了人,男女老少们拥挤在街上朝他挥手、故障、欢呼、投掷花瓣、钱币还有帽子。还有许多人在窗户里边或者爬上楼顶来看热闹。他看到码头的壮汉,年轻的姑娘,年迈的老人,大腹便便的富商,黑黝黝的农夫,赤脚的孩子,妖艳的妓女,还有各种其他种族的人。 路上已经铺满了花瓣,花瓣下面一条巨大的金边红毯,这地毯从城门一直铺到了城堡,在地毯的中间,还有一辆黄金马车在等候着他。 随从的士兵们都高兴极了,边走们对大家挥手,还有人问将军说:“我们一会是不是要坐那个黄金马车啊?好厉害,这是大公爵们才能坐的吧?” 将军默默点头,却没有说话。他心想:欢迎的排场也太大了。 金边长毯是皇室成员才能用的,我纵然要用,也不该有金边;黄金马车,也是公爵、摄政王、还有皇亲国戚才能乘坐。不排除是国王高兴,于是拿出了破格的待遇来。可是老国王对规矩一直看得很重,又怎么会主动打破规矩? 这样想着,将军已经来到了黄金马车前面。四个穿着白色礼服的侍女拉开两侧的车门,恭请他上车。将军笑了笑,说:“我腿脚不便,就不换车了。”说着打了个手势,让随从们赶紧将他推走。 没想到,这时那个“禁卫长官”却站在了将军的破马车前面,一脸堆笑的说道:“您是大功臣啊!怎么能做这么破的车进宫呢,那岂不是损了皇家的颜面?来,请你换车。” 不对劲!阿卡德将军皱起眉头,说:“我腿脚不方便,你听不懂吗?”说着拍了拍自己受伤的腿。 没想到禁卫长官脸上笑容一冷,沉声说:“我可以背着您进去。” 说着,几个禁卫军悄无声息的凑了上来。 来者不善啊?将军说:“好吧,不劳你费心,警卫,扶我一把,我们换车!” “是!” 将军上了车,然后那个武艺最高强的护卫也陪着他上去了。这护卫绰号叫“巨蜥”,真名不详,是个瞎了一只眼的老兵。担任将军的护卫二十年了,先前野狼城战役里,就是因为有他的保护,将军才能从乱战之中活下来。 此时,巨蜥问阿卡德说:“将军啊,怎么感觉有点不对劲?” 将军点头,说:“嗯,我也感觉到了,皇城之中飘着一层阴霾。” 巨蜥将手放在剑柄上,问道:“我们要怎么办?要走吗?” “走一步看一步吧。”将军换了个更舒服的姿势,说:“你放心,他们不敢把我们怎么样,这群懦弱的鼠辈,他们最多只会拉拢我罢了。” “是,将军。”巨蜥沉默。这男人一直话不多,但是下手却狠。 就这样,他们到了皇宫里边。一进宫殿,侍卫们立刻关上大门,然后有几个禁卫军冲上来,大声说:“皇宫禁地,卸下武器!” 阿卡德冷笑,“我见国王都佩剑,你们算什么东西,敢缴我的械?” 于是更多禁卫军冲了上来将他们包围,强行缴了他们的武器。 此时宫殿外面的欢呼声还未停下,甚至一浪高过一浪,人民生怕这宫墙太厚重,让英雄无法听见他们的声音。 此时,一个年轻的军人从大殿深处走了出来。那人绰号叫做“哈伦长子”,真名叫纳格斯,哈伦是七神中的战争之神,哈伦长子,意味着战争之神的人间化身。 “哈伦长子”相貌英俊,年轻精瘦,眼神也深邃的像是个博览群书的哲人。 他来到阿卡德面前,先是行了一礼,然后说:“祝贺您凯旋归来,将军。” “国王呢?”阿卡德问道。 “哈伦长子”笑眯眯的说道:“国王在休息。” “让我去见他。” “国王不能见人。” “是国王不愿意见,还是你们不让他见?”阿卡德环视宫殿大厅,说:“宫女呢?亲卫队呢?公主骑士团呢?怎么就剩下你们这些禁卫军了,哦,还有你,哈伦长子!你怎么跑到皇宫里来了?你不应该在南边镇守青泥滩吗?” “哈伦长子”笑了起来,他看着阿卡德的脸,说:“阿卡德将军啊,聪明如你,肯定知道这里发生了什么,不用我多说了吧?您是个明事理的人,我希望您支持我们的伟大事业,只要您支持我们,我们会给您一切,您看,你坐了黄金马车,走在金边红毯上,您知道这象征着什么。您为这个千疮百孔的国王卖命了一辈子,但它却没有给您一片土地,您难道不觉得这不公平吗……” 阿卡德怒吼道:“别他妈跟我废话,我最后问一句,国王呢!” 这时候旁边那个禁卫长官冲上来,吼道:“你他妈给我跪下,坐轮椅的老头!” 他狠狠一脚踹中了阿卡德受伤的那条腿,然后将他从轮椅上掀翻,说:“你还搞不清楚状况是吧,阿卡德!” 阿卡德四个随从想要冲上来救人,但立刻被禁卫军制服,阿卡德喊道:“你们别动手!没事的。” “没事?对,别人没事!只是你会有事!”禁卫长官力气非常大,他单手就将老人从地上提起来,然后往地上狠狠一摔,“砰!”阿卡德受伤的那条腿狠狠撞在地板上,老人痛得咬紧牙关,不然一定会喊出来。 也罢,反正这条腿也废了,至少他没有摔我的好腿,阿卡德心想。 哈伦长子摇了摇头,说:“你这又是何苦呢?” 阿卡德冷笑着,说:“你们这些鼠辈……是谁指示你们这样做的,是尼古拉斯吗?” “你太聪明了。”哈伦长子说。 此时,前方传来了一阵笑声,阿卡德抬起头,就见到一个高高瘦瘦的男人朝他走来。这人穿着学士服,头上却带着公爵的宝冠,正是尼古拉斯公爵。 公爵行了一礼,说:“阿卡德将军,别来无恙。” 看到那张脸,老人不屑的哼了一声,说:“尼古拉斯,我现在仍是北伐军的名义统帅,这些人也是杀了蛮王的功臣,你就这样对待我们吗?” 学士公爵连忙说道:“不,当然不会——你们这些粗人,怎么这样对待将军啊?真是失礼了,来,我扶您起来。” 尼古拉斯公爵露出了和蔼可亲的笑容,他走上来,从地方扶起阿卡德将军,让他坐回轮椅上, “您可以灭了蛮子大功臣,我肯定会以礼相待的。”尼古拉斯公爵礼貌的微笑着,就像是刚刚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阿卡德将军瞪着他,说:“哦,我还以为你已经成为蛮子的狗了呢。 “我们的国王无论往北还是往南,蛮族都是我们永远的敌人,我只是……不想给这个皇室当狗了而以。”他皮笑肉不笑,“阿卡德将军,人民爱戴您,如果您能站在我们这一边,那真是再好不过了。” 将军笑道:“哦,行啊,那你好吃好喝的款待我们,伺候我个三年五载,兴许哪天我就回心转意了呢!当然,也可能过几年我就寿终正寝了,毕竟我年纪大了嘛!” “好吃好喝,当然可以,但不能在这里,我早就给您准备好修养的的地方了,请跟我来吧。” …… 尼古拉斯派人将阿卡德送去了他精心准备的“疗养院”。 尼古拉斯公爵,禁卫长拉诺,还有“哈伦长子”纳格斯,三个人走在宫殿的走廊。 “为什么不杀了那个老东西?”禁卫长官问道。 “你这只会舞刀弄枪的蠢货。”尼古拉斯鄙夷看了他一眼,没有和他解释。但凡有点脑子的人,也该知道阿卡德的价值。这家伙蠢得要死,话说回来,若不是他蠢得要死,也不会被我花几个钱就买通。 禁卫长脸一黑,不说话了。而“哈伦长子”则说起另一件事情,道:“国王、将军、还有公主都在我们手里了,下一步我们就可以拥立公主为王,然后让她封您做宰相或者摄政王,这样一来国家就实质上转移到了我们的手里。” “对,剩下的隐患就是李奥瑞克,我们和他必有一战。”公爵对这件事情认识的很清楚,“我们必须做好充足的准备,不光是后勤上的,还要准备好一面旗帜。” “哈伦长子”问道:“我们打什么旗?” 尼古拉斯公爵说:“就打守卫皇城的旗帜。阿卡德将军还是名义上的北伐军统帅,有了他的支持,我们就能把李奥瑞克变成‘拥兵自重的叛党’。然后,我们扶持那个傀儡公主上位,让她下动员令,借她的嘴,说李奥瑞克窃取了胜利的果实,他背叛了所有人,想要自立为王。这样一来,我们有了大义在手,我们是正义的,李奥瑞克就是邪恶的。我们就能动员更多贵族来帮我们打仗。你看,李奥瑞克虽然能打,但他只有两万人,而且这两万人至少要留下五千来守卫野狼城。也就是说,李奥瑞克最多带个一万五千人回来……” 尼古拉斯说到这里不禁冷笑,说:“一万多人,他还能掀起什么浪花吗?再说了,李奥瑞克最厉害的东西就是他那英雄的光环,没了这个光环,他的实力就会大打折扣的。” “高明!”哈伦长子竖起大拇指来,“不愧是博学的尼古拉斯,真是高明!” “过奖了,我还是比不了阁下的智勇双全啊。” “哪里哪里……” 两人一唱一和,互相吹捧,禁卫长是个粗人,也玩不来这套。但他觉得事情没有这么简单,阿卡德还是杀了的好,那家伙老奸巨猾,留着早晚出事。 就在这时候,一个侍卫匆匆忙忙跑了过来,他一边跑一边喊道:“公爵,将军,不好了,出事了!” 公爵脸色一沉,说:“出什么事情了?” “公主,公主她……” “她怎么了?” “上吊自杀了!” “什么!?”尼古拉斯顿时气得炸毛,“我不让你们看好她吗!一群废物!” 众人怒气冲冲的来到了公主的房间,只见一具尸体倒在地上,脖子上一条淤青泪痕,旁边还有几个侍女在哭。 尼古拉斯气得跺脚,心想这下计划全乱了!公主死我手里了,这还怎么扯大旗啊?到时候李奥瑞克杀我倒是有了正当名义,喊一句“为了蒂维丝”立马就会一呼百应啊。 哈伦长子恶狠狠地说道:“妈的,这婊子性情还挺烈!那……咱们怎么办啊?秘不发丧?” 尼古拉斯说:“这大热天的,几天不就臭了吗?” 禁卫长官说:“呃,我买点咸鱼盖一盖味道?” “那能管用吗?你……嗯?” 尼古拉斯忽然嗅到了一股味道。 一股贫穷的味道。 他朝着那个“公主”的尸体上望去,立刻感觉到了一股穷酸气。 “这是假的公主!”他大声叫道。 Ps:关于这一章提到的“用椰子煮羊肉”的吃法,在现实中是存在的,海南应该就有。顺便一提,海南是产羊肉的,海南东山羊,听吃过的朋友说非常不错。@q@q@群18277 第九十三章:李奥瑞克,你何故造反? 假的?公主是假的? 尼古拉斯公爵叫人脱下那女人的衣服,看了看那假货的身体,说:“对,真的蒂维丝要比这个家伙更加丰满,你看看这家伙又瘦又干瘪,柰子都挺不起来!哪像是皇家的女儿!” 哈伦长子问道:“若这个是假的公主,那真的呢?难道是国王听到了风声,让公主连夜出逃了?” 公爵一把抓住旁边的侍女,掐着她脖子,说:“这到底是怎么回事!真的公主什么时候走的?” 侍女吓得脸色发白,说道:“公主,走了大半个月了!” 众人大吃一惊,尼古拉斯公爵惊叫道:“什么!?大半个月前就走了?” 算算时间,大半个月前,李奥瑞克的捷报才刚刚传回城来,也就是说,这公主得知野狼城打胜仗了,立刻就从皇宫出逃了?这是什么道理啊? 公爵脸上的学士风度全然消失,他咬牙切齿的吼道:“她去哪了!?” 侍女说:“说是……要去野狼城。” “野狼城!?”公爵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她一个公主,怎么会好端端的去野狼城呢?她他妈的不怕死吗?” “这,这我也不知道。” 公爵一把松开侍女的领子,侍女一屁股摔倒在地上,痛得哭起来。 尼古拉斯自言自语道:“老国王几乎痴呆,而且他对女儿的安全有一种病态的执着,绝不可能让蒂维丝独自去野狼城那种地方。” “阿卡德也没有权力让公主自己去野狼城啊!” “公主也不可能自己想去,蒂维丝,帝国的掌上明珠,象牙塔里的少女,一年出宫一次的人,怎么可能自己到前线去呢?” 忽然,旁边的“哈伦长子”脸色一黑,喃喃道:“总不会是李奥瑞克授意的?” 公爵侧目,说:“李奥瑞克授意?” “呃,也许是他预见到了我们要做的事情,然后就让公主先去野狼城避难。公爵大人,您别太高看蒂维丝公主,她毕竟是个年轻的姑娘,我最懂这种年纪的小妞了,她们做事最容易冲动,为了男人什么事都能做出来。传说中李奥瑞克又是个年轻英俊的小伙子,还真说不准是这家伙用了美色勾引公主,然后公主脑子一热就去野狼城了。当然,这个概率很小。” 公爵摇了摇头,说:“但比我的三种推测概率要大,若真是这样……那我先前就是小瞧李奥瑞克,他的智慧和胆识不亚于我……”说到这里,尼古拉斯公爵摇了摇头,“算了,这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公主不在我们手里了。我们需要再找一个假货来扮演公主!” “从今以后!我们这个蒂维丝是真的,外面那个蒂维丝是假的,明白吗?” “是,大人!” 旋即三人往外走,尼古拉斯走到门口忽然回头,用很平常语气说道: “哦,对了,哈伦,拉诺,你们俩等会,先把这个屋里的人杀一下再走。” 禁卫长拉诺眨了眨眼,说:“杀,杀一下?呃,都杀吗?” “对,弄干净点啊。” 说着公爵就离开了,顺手还带上了门。 片刻后,公主闺房里传来了刺耳的惨叫声。 …… 此时的野狼城—— “汉娜小姐,您……啊不,你就别工作了吧,咱们去喝杯茶?” 阳光穿过窗口落在办公桌上,照亮了桌上的文件。李奥瑞克望着对面的“汉娜小姐”,劝她不要再加班了,适当休息一下。 “不必了李奥瑞克大人,您就当我不存在好了。”蒂维丝继续低头看文件。 昨天,在希雅的安排下,李奥瑞克和蒂维丝会晤,蒂维丝也正式摊牌,表示:我确实是高原人的公主蒂维丝。 李奥瑞克得知汉娜小姐就是蒂维丝的时候,其实一点也不惊讶。毕竟用正常逻辑去分析,事情就该是这样的。 他惊讶的是,这位“帝国的掌上明珠,高原人最美丽的花朵,象牙塔里的少女”的胆子也太肥了! 几乎没带侍卫,就敢自己一个人跑到前线来微服私访,还敢假扮平民村妇来我这应聘!?你就不怕我把你当成间谍然后一刀劈成“蒂纟隹丝”是吧? 你跟我说这是“象牙塔里的少女”?这他妈是骑大象的少女! 总之,能坦诚相告是好事,要不然李奥瑞克还得成天提心吊胆的伺候这位爷。 李奥瑞克本来不想给这位公主好脸色的,但蒂维丝这个公主倒是很会做人,他先是给李奥瑞克赔礼道歉,好话说了一堆,蒂维丝切换成公主模式之后,就立刻给人一种“人长得好看,说话又好听,我超喜欢她的”感觉,充满了亲和力和独特的人格魅力。公主殿下一顿不留痕迹的须拍马,说得李奥瑞克获得了精神上的大高潮,非常受用,所以也就没有跟她计较之前的事情。 然而说着说着,蒂维丝突然蹦出来一句:“李奥瑞克,你想当公爵吗?”吓得李奥瑞克差点翻个跟头。 “您开什么玩笑呢?” “我可不是开玩笑啊!李奥瑞克,你完成了二百年来高原人梦寐以求的事情,那就是北伐!封你当个公爵,过分吗?再说了,你已经是野狼城的实际统治者了,如果封其他人为‘野狼城公爵’,你乐意吗?或者说,我封了他,他敢来吗?” 李奥瑞克点了点头,说:“这道是,但是册封公爵应该是国王的事情吧?” 蒂维丝点头,说:“是啊,但我马上就要继任为女王了。” “你爸爸……你父王,应该还……还处于一个身体健康的状态吧?” 蒂维丝的回答是:“其实我父王身体已经不太好了。” 李奥瑞克一听这话,以为又是一个阿尔塞斯,却没想到蒂维丝接着说道:“所以他早就将这些权力交给了我,无论是烫金的国王大印,还是调动军队的信物,这些都在我手上。只是在名义上,父王还是国王,这样一来他就能为我遮风挡雨,让我在最后这段时光里好好成长,将来成为女王。” “不瞒你说,我要想当女王,为此我就需要一个忠诚又勇敢的人来辅佐我,这个人要能打仗,要听我的指挥,还要有追随他的军队。我会给他一切我能给的东西,荣誉、金钱、土地……什么都可以。然后我们两人联手,就能实现光复故土的伟业。” 搁这画饼呢,姐姐?李奥瑞克笑了笑,说:“我当然是忠诚于您的,公主殿下,但是现在说这些太早了,你看,我们连当下的麻烦都解决不了,还怎么去放眼未来呢?至少先让我把野狼城的烂账缕清吧?” “我来帮你。”蒂维丝说道,“接下来我还是汉娜小姐,我不会公开身份,你可以尽情使用我为你做事,直到你能够” 这……这确实很有诚意啊。 说实话,蒂维丝的工作能力很强,她没来几天就能把野狼城这乱麻一样事情缕清,然后做的井井有条。李奥瑞克给了她几个人打下手,她也管理的很不错的,没几天就形成了一个牢固的团队。纪律性强、执行力强、反应迅速。 有了蒂维丝,李奥瑞克就轻松了,甚至能隔三差五带着家属们外面骑马。李奥瑞克就打算让蒂维丝多做一些事情,多管点人,就问他说:“公主殿下,你有管理经验吗?能管多少人?” 蒂维丝头也不抬的说道:“多多益善。” 淦,这是什么韩信发言?团队管理这件事情可以很难的,公司里管理几十个人就够让人掉头发了,李奥瑞克到现在也没把握指挥大规模的军团作战,都是靠那几位老团长撑着,所以说公主殿下居然能说出“多多益善”?真厉害啊。 李奥瑞克就打算多给她一些权力和人手,但是希雅却不建议这样做,希雅觉得蒂维丝毕竟还不是他们的人,还是别让她太深入野狼城的核心层。 李奥瑞克看得出来希雅对蒂维丝有些提防,他有些疑惑,希雅不是蒂维丝的脑残粉吗?难道是因为偶像和现实差太远,然后就脱粉了?希雅也没有给出他理由,只是说“小心为妙”。 总之在希雅的要求下,蒂维丝就还是扮演着汉娜小姐的角色。蒂维丝本人倒也乐意继续演下去,她还说打算借这个机会多接触一下底层的人民,亲眼去了解这片土地。 此时,蒂维丝正在布置秋收的相关工作,李奥瑞克则在旁边摸鱼,明媚的阳光洒在脸上,外面鸟语花香,整个野狼城一片岁月静好的样子。他忽然想到:若是不打仗的话,我就在这里安家,带着姑娘们过平凡的生活,啊,和平又宁静,这或许就是英雄最好的归宿…… “砰!” 一块石头破窗而入,贴着李奥瑞克鼻尖飞了过去。他顿时站了起来,喊道:“谁!” 外面传来了塞拉维的喊声:“对不起,老师!我在试验新的武器!没伤到您吧?” “艹了,你怎么不再丢准点啊!” “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塞拉维就地土下座道歉。 “啊……我也不是说反话,对了,你在试验什么东西?我来看看。”李奥瑞克跟蒂维丝打了个招呼就出去了。塞拉维最近的“塞拉维装甲”已经到了实验阶段,总是能搞出点动静,今天这种情况也不是一两回了,李奥瑞克很是好奇,打算去看一看。 于是他跟蒂维丝打了个招呼,然后就前往了领主宅邸后面的的操场,李奥瑞克在这里专门圈了一块地方给塞拉维用。操场上面摆着各种兵器、装甲、木桩、还有金属器皿,然后中间有一间小木屋,那正是塞拉维的实验室。 塞拉维带着李奥瑞克来到实验室,李奥瑞克一进屋,就看到墙上、桌子上、床铺上都铺满了各种甲片的试验品,床上只有一小块狭窄地带是干净的,勉强能睡下一个塞拉维。 塞拉维垫着脚拿下一枚甲片递到李奥瑞克手里,说:“就是这个了!您看一下。” 李奥瑞克接过那些甲片仔细端详:这些新版的“塞拉维”装甲更加粗糙,更沉重,选用的材质不再是昂贵的“精灵银甲”,而是和普通锁子甲的手感一样,显然是更为廉价了。同时,这上面的符文咒语也变得更为简单,李奥瑞克虽然不懂塞拉维写魔法的逻辑,但是他一个咒语是简单还是复杂,他还是能看出来的。除此之外,这个甲片外观上也变得更黑、更粗、更皮实,看着就耐操,跟美观完全不沾边呢,真是太好了! 塞拉维说:“我写的设计图,然后请铁锤团的人帮我锻造的,最后由我铭刻魔法符文!” “好!你做的好!”看来塞拉维是把我的话都听进去了啊,不错不错! “师父,您要不要试一试呀?”塞拉维的眼睛闪闪发光。 李奥瑞克脱了上衣,塞拉维将甲片安装在了他的手臂、胸肌、背肌等地方。随后两人来到操场右边的靶场,塞拉维将一把长弓交给李奥瑞克,李奥瑞克拽了拽弓眩,立刻皱起眉头,说:“这弓多少磅?” 塞拉维说:“200磅,找精灵工匠定做的。” “我艹,200磅的弓!?” 李奥瑞克以前看网文,说是清朝用的弓箭拉力也就60多磅(折合55斤),精锐部队最厉害的,也就是130磅,说是历史上有一些神人最高能拉到180磅,200磅的……或许有,绝对是凤毛麟角。 200磅的弓什么概念?200磅就是180斤的拉力。首先射程就远的夸张,按照传送弓箭100米的有效杀伤来说,这玩意儿至少也得翻个倍吧?200米的杀伤射程是个什么概念?大约就是200米内能穿甲,400米能杀人。 李奥瑞克记得,60磅就能打穿金属了,100磅的强弓就能射穿盔甲,130的就能射板甲,200磅的弓箭……射坦克吗? 不至于那么夸张,但这个威力,绝对是沾到就死,碰到就凉! 李奥瑞克平常状态下,绝对拉不开200磅的大弓,开了“巨人屠夫”的buff也拉不了几下,除非是打开潜能激发,才能驾驭这把凶器进行持续输出。 此时塞拉维解释道:“师父,这次的甲片不是全身性的装甲,而是专门的‘弓箭手套装’,您先试一下?” 李奥瑞克点了点头,他先做了一套热身运动,然后戴上扳指,面色凝重的拿起了那把200磅长弓。这玩意儿跟他人一样长,他感觉自己拿着的不是弓箭,而是一杆巴雷特。 “对了,我要怎么操作身上这些甲片?需要念咒语吗?” “不用,我在程序里,将‘吟唱施法’改为了‘动作施法’,只要您摆出标准的射击动作,那么甲片就会自动工作。” “牛逼啊,小公主!”李奥瑞克竖起了大拇指。塞拉维摸着后脑勺,嘿嘿笑。 李奥瑞克气沉丹田,振臂拉弓,果然,那甲片带动着他的肌肉开始做功,本来二百磅的沉重大弓,似乎只有不到一半重!李奥瑞克直接拉满,一箭射出!“嗖!”箭矢飞出,一箭命中了三百步外的草人,轻松射了个对穿。 “这东西不错啊!”李奥瑞克赞叹道,“省了我好大力气。” 塞拉维说:“那边还有一个更远的,您试一下?” 李奥瑞克望着靶场尽头的草人,说:“那个是多少步的?” “四百步。” 四百步,已经是投石车的射程了。 李奥瑞克拉满弓一箭射出,“嗖!”箭矢飞出,直奔草人而去,然后尴尬的事情出现了。 没中! 术业有专攻,李奥瑞克是剑术专精,可没学过弓术,他拉弓纯粹就是靠蛮力,精准度就别想了,不存在的。 然而,那箭矢虽然没中草人,却径直飞出了靶场,飞进灌木丛,然后“当!”一下击中了什么东西,李奥瑞克和塞拉维连忙跑过去看。原来这箭矢恰巧命中了后面的一颗大树,箭头深深扎进了树干正中。 李奥瑞克很满意的点了点头。 艹他妈的,这威力,射程,都赶上枪了!这大树距离他们足有五百步,这要是在战场上,那不就真成了“一支穿云箭,千军万马来相见?”直接给对面主将一个爆头,敌人当场就要寄了。 而塞拉维看到这一幕,更是惊讶的捂住了嘴巴,旋即赞叹道:“不愧是师父!竟然能射穿五百步外的大树!好厉害,混血精灵里最厉害的神射手也不如您!” 李奥瑞克非常不好意思,连忙说道:“不不不,主要是你的装甲厉害啊,跟我没什么关系的。” “不不不不不,师父您不要谦虚,装甲只能增加力量,却不能让箭矢变准,还是您厉害!”塞拉维眼睛里便满是崇拜,“能做您的徒弟真是太好了!” 随后李奥瑞克摘下甲片还给塞拉维,带着她往回走,一路上塞拉维兴奋的说个不停,就像是刚刚考了一百分的小学生在向她的老父亲邀功。 “这次甲片是遵从了您的‘傻大黑粗’原则,成本大大降低了,原先我用的是‘精灵银’,现在是普通钢材上面加了晶粉涂层。当然,精密度有所下降,以后我会尽量改良的。然后这些日子呢,我去了各大军团,找士兵们了解他们的作战方式。我发现由于士兵们分工不同,每个人发力的肌肉也不一样。我请教了白袍修女姐妹,了解士兵们什么肌肉最容易拉伤,最容易受伤的肌肉,肯定就是最常发力的,换句话说就是应该重点强化的部分。我发现弓箭手们需要的是强壮的手臂还有胸肌,背肌,却不需要太多的腿部力量;而投弹兵、刀斧手却需要有个好腰,我就觉得制造这种‘特化装甲’……” 李奥瑞克听得十分满意,心想:谁再敢说我的小公主蠢,我上去就是大逼兜,抽得他妈都不认识!这理论结合实践做得多好? 如果这东西能大规模装备,我踏马还不是想干谁就干谁? 李奥瑞克表示,让塞拉维继续按照这个方向改良,下一步是争取量产,随后他心满意足的回到了办公室,没想到刚一回到领主宅邸,就看到门口站满了人。希雅、蒂维丝、还有各位军团长们都来了。 希雅一见到李奥瑞克,立马快步走上来,十分紧张的说道:“你上哪去了?大家都急死了!” 李奥瑞克皱起眉头问道:“发生什么事情了?” “这个……你自己看吧。” 希雅递上来一张金色羊皮纸,那是皇家公告,只有用来宣布重要事情的时候才会使用。李奥瑞克拿来一看,顿时惊呼道: “什么?我他妈成反贼了?” QQ群巴2177衣 第九十四章:一路平推,一路胜利,一个不留 “好啊,这帮人有种!”李奥瑞克气得笑了起来,然后将公告交给一旁的塞拉维,说:“徒弟,我不想看了,大声念给我听。” “是,师父。” 于是塞拉维大声念道:“以高原人皇族、七神之信徒、全体南迁民,全体沼泽国民之名义,在此昭告世人。 其一:北伐联军代理统帅李奥瑞克,其人为了满足自己贪婪的野心,竟然忘恩负义的霸占了神圣的皇家领土——野狼城,并自封野狼城之王,凌驾于皇权之上。 又为了独揽大权,以酷刑折磨原北伐军指挥官阿卡德将军,断其双腿,并将他驱逐出城。 现以国王的名义,命令李奥瑞克于七日之内火速回皇城觐见国王,接受审判。如若逾期,便视为造反,届时高原帝国会正式对李奥瑞克宣战。 其二:国王森年事已高,身体不便,遂传位于公主蒂维丝,于三日后登基加冕。 国王亲笔……” 塞拉维虽然说不懂高原人的情况,但是念完这东西之后,也知道是大事不妙了! 气氛变得很严肃,所有人都表情凝重。希雅此时说道:“我们收到的消息已经晚了,这件事情应该已经在王国里传开,李奥瑞克,我们要怎么办?” 李奥瑞克现在脑子里也很乱,他现在满腔怒火,很难静下来思考问题。他沉吟少许,说:“正好人都在,先开个会吧。” 于是,众人来到了城住宅邸大厅的会议室。基本上北伐军的高层都来了,蒂维丝也已公主的身份参加会议。虽然蒂维丝身份的事情仍是秘密,但高层都是知道的。 李奥瑞克坐在主席位,众团长坐在长桌两侧。李奥瑞克想了想,说:“各位先说说你们的想法。” 这话一说,会场上骂声四起,看来军人们此时的想法和李奥瑞克差不多,满腔的怒火无处发泄——我们为国尽忠,流血流汗,怎么突然就成了反贼?还说阿卡德将军是我们打伤的?这整篇公告每个字都散发着恶臭,就如同魔族的排泄物一样让人恶心。 李奥瑞克等了几分钟,待众人稍稍平静了一点,说:“诸位发泄完情绪之后,可以说点更有意义的东西。” “打!”暴躁的神佑武士团长吼道。接着鹰眼团的海特也说:“对,跟他们打!” “那怎么打?跟谁打?”李奥瑞克问道。 此时众人都不说话了, “打,是肯定要打的,敌人这样明目张胆的诬陷我们,我们必须报以最猛烈的还击。但是,在这之前我们要搞清楚,敌人到底是谁?国王吗?贵族吗?还是其他什么人?” “战术上的问题都很简单,在场的各位都是打仗的行家。但是战略上的问题呢?这个才是重中之重。” 李奥瑞克一拍桌子,大声说道:“先要打得准,才能打得狠!当前最重要的问题就是,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诸君切记一件事情,这一仗的战场,是在我们自己的土地上!哪怕是大胜,也会给高原人的国家带来不可磨灭的伤害。而且拖得越久,战场越大,对我们的国家和人民就越不好。我们必须精准的打掉敌人,若是打错或是打慢了,我们在人民心中,或许就真成了造反的叛徒。” 李奥瑞克毕竟两世为人,读过史书,看过屠龙术,学过辩证法,远比这些大字不识几个的团长们眼界要高,所以说出来的话往往能一针见血的抓住主要矛盾。蒂维丝公主听了他这番话,也不禁想到:难怪阿卡德能把军队放心的交给他,李奥瑞克的境界确实比这些老兵们要高。这也是个怪事,他年纪比我还小,却有这样的眼界、智慧和武力,难道他也是个天才吗? 蒂维丝在这之前还没见过比自己更加“天才”的人,论天赋,这个继承了先王血脉的公主还没输过谁。当然了,论勤奋她也不差。 嗯,很好,作为我将来的膀臂,就该有这种能力——此时的蒂维丝是这样想的。 李奥瑞克说道:“看来大家都没有什么看法啊……”李奥瑞克说着望向了希雅,希雅毕竟是公爵的女儿,除了阿卡德,她就是北伐军里边最懂政治的人了。但是面对这样复杂又棘手的情况,希雅也不敢乱分析,于是她望向了旁边的公主殿下。 哦,总算该我了。 蒂维丝点了点头,说:“各位,听我说两句吧。” 众人的视线都汇聚到蒂维丝身上。 蒂维丝干咳了一声,她要给这些没读过书的大老粗们讲一讲这里的门道,她说:“国王公告呢,肯定是假的,因为我父王不会做这种事情的,他必定是受了别人的胁迫。胁迫他的人呢,不外乎两个,第一个就是蓄谋已久的学士城公爵,尼古拉斯先生;第二个就是海盐城的贾戈伯公爵……” 一听到贾戈伯的名字,米兰爵士脸色立刻一变,说:“我爸爸?我爸爸造反了?” “是的,令尊很可能” 米兰爵士十分激动的说道:“虽然您是个公主,但也不能胡说八道啊!哎,各位,你们别用这种眼神看着我啊,我,我不知道啊!” 一听到“罪魁祸首”可能是米兰爵士的父亲,众人看他的目光都不友善了。米兰爵士连忙说道:“你们别这样啊!我爸爸不可能造反的,他胆子很小的!我老妈更是个虔诚的修士,他们,他们不可能的!” 蒂维丝不耐烦的掏了掏耳朵,说:“我说是就是,你们只要听着就好了。因为这里边的原因涉及到政治、经济、地理、还有许多历史原因,你们这些人呢,我说了也不愿意听,也听不懂……” 说到这里,蒂维丝感觉头皮发麻,她抬起视线迅速的扫了一圈那些望着她的将领。她感受到了人们的眼神,那是她从未感受过的敌意。 此时蒂维丝脑海中生出一个念头:这里不是皇宫了。 而且我也不是公主了。 于是她沉默了数秒,在这期间,她用自己的每一个脑细胞思考应该如何与这些将士们相处。旋即,她换上更加严肃的面孔,舍弃了那高高在上又轻描淡写的语气。 她想象着自己也是个军人,用作报告那样的语气说道: “不,请容我收回前言,接下来我会尽量言简意赅的解释一下这里边的事情。” 接下来,蒂维丝从刚才她说的那些角度,清晰又透彻的分析了现在的局势。她尽量讲清楚每一件事情,有人听不懂她就会单独为那人解答,知道每一个人都搞清楚这次事件的前因后果。 全部说完之后,蒂维丝补充道:“各位北伐军的将士们,我们已经开始并肩作战了,我会将自己知道的全告诉你们,也会尽力去做我能做的事情,希望各位能够相信我。” 听完这番话,许多老兵笑了起来,大家也都露出了“行,这公主能处”的微妙表情。 米兰爵士更是连连点头,说:“我终于明白我爸爸为什么造反了,谢谢你,公主殿下。但,但是,我真的没有参与啊!我完全不知道这件事情的!在座的各位是明白我的为人的,我可没有造反的胆量啊!” 听到这话许多人都笑了起来,大家都知道米兰爵士的为人,这家伙也许有些贪财,但是绝对没胆子造反。然而,他们家里却不乏胆子大的人,而且按照蒂维丝刚刚所说的,如果大贵族造反,就必定是尼古拉斯和贾戈伯联手,单单一个尼古拉斯家没有这么大能量。 蒂维丝说完了原因,那么现在轮到李奥瑞克发言。他缓缓说道:“那么,我们的敌人就很明确了,就是学士城的尼古拉斯和海盐城的贾戈伯。我们的朋友,就是国王,以及支持国王的人,这包括诸多贵族和骑士,还有许多传统的高原人,现在雷奎公爵的态度还不确定,但多半也是支持我们的。” 希雅立刻说道:“是的,雷奎家族一定会和国王站在一起,我以自身名誉起誓,雷奎的家族是绝对忠诚的。” 李奥瑞克点了点头,说:“但是这些朋友里边,许多人受了奸臣的蒙蔽,因此与我们为敌了。因此我们不光要打仗,还要告知人们真相,换句话说,我们要举哪一面旗帜呢?” 李奥瑞克说着望向了蒂维丝,蒂维丝看到他的眼神,噗嗤一声笑了,说:“这不明摆着的吗?”她用力一拍自己那饱满的胸脯,李奥瑞克的眼睛跟着上下晃动。 李奥瑞克沉吟少许,说:“从名义上来说,杀进皇城,这可是造反,您做好心理准备吗?” 蒂维丝冷哼一声,抱起胳膊,用她的“皇室嗓门”大声说道:“父王早就和我说过,一旦国家陷入紧急状态,或者说他突然去世,那我就可以直接宣称自己为王。现在皇宫出了那么大事情,难道还不算紧急状态?这群乱臣贼子,竟然敢弄一个傀儡公主出来霸占了我的王位,我非常想要让他们付出代价……相信你也是吧,李奥瑞克将军?” 李奥瑞克说道:“是的,我们的目标一致——那么,战略上的问题就解决了。接下来我们就以蒂维丝公主的名义进京勤王……就是说,去皇城里边拯救被奸臣和叛党挟持的国王,我们要以蒂维丝公主的名义诛杀这些窃国之贼!洗清北伐军身上那莫须有的罪名,让真相大白于天下,让罪人得到应有的审判!” 说到这里,众人大声欢呼,吼声震耳欲聋,仿佛要把屋顶都掀翻。 从某种意义上说,这场仗比北伐更为重要。这是一场能够让高原人整个国家脱胎换骨的仗,能否让这个腐朽的帝国,在蒂维丝的手上重生,就看着一仗了。 李奥瑞克冷笑了一声,说:“这大贵族们的造反,也不算是坏事,要不是他们造反,我们还没有机会将他们连根铲除呢!” 团长们都十分兴奋,众人从早上得知此事之后,心里就憋了一口恶气,此时听到李奥瑞克的指示,将士们心里都豪气勃发,仇恨和憋屈一下子化作了无尽的战意,恨不得立刻就杀进望北城,将那些乱臣贼子一个个砍了脑袋,然后挂在城墙上示众。 格罗温拿来地图,斯特尔布置了沙盘,米兰爵士拿来各种地图资料。不用李奥瑞克开口,大家就开始排兵布阵,制定接下来的战术。于是战略会议变成了战术会议,众人讨论的热火朝天。 神佑武士团的斯特尔打算正面突入,直取望北城;格罗温说要带一千个骑兵突袭海盐城的港口;鹰眼团的海特则说可以声东击西,最好是不打城市去打野战;风行团的菲利普意见和海特一致,还提出建议将北伐军分成小股部队进行战术穿插,然后起到突袭的效果;布洛泽提醒大家,小心蛮族从趁虚而入,应该留下了一些人在野狼城;米兰爵士说,去他妈的!我要带人去打我爸爸,他妈了隔壁的凭什么敢造反啊! 众人讨论的唾沫横飞,面红耳赤,又因为大家的意见都不一致,再这样下去甚至要打起来了,希雅赶紧去拉架。蒂维丝和李奥瑞克都在一旁默默听着,蒂维丝皱了皱眉头,说:“大家的战术有点过于乐观了。” 李奥瑞克侧目,说:“殿下有何高见?” 蒂维丝说:“高见不敢当,只是有些姑娘家的看法。” 听到她以“姑娘家”形容自己,李奥瑞克不禁噗嗤一声笑了出来,蒂维丝微微皱眉,说:“将军大人,您这样可很失礼啊!” “对不起对不起,只是这些日子跟你朝夕相处,我总是把你当做军队的战友,很难将你和寻常女孩联系起来。”李奥瑞克进行了高情商发言。 蒂维丝笑了,她轻轻一捏鬓角的碎发,眉头一挑,俏皮的笑道:“等我头发留起来了,再换一身漂亮衣服,你就该当我是女孩了。” 希雅也在一旁帮腔道:“对对对,李奥瑞克你还没见过公主殿下的美丽呢!” 是么?李奥瑞克对蒂维丝的印象一直停留在“彪悍的汉娜小姐”身上,确实难以想象她的“皇家美貌”究竟是什么样子。不过,估计差不了,因为不管是希雅还是普希拉,都跟他说过:蒂维丝如果换上长发,穿上合适的衣服,她的美丽必定能艳压群芳。而且蒂维丝的“皇家尺寸”实在是让李奥瑞克浮想联翩。 他想尝试一下,究竟是那对车轱辘结实,还是自己的脸更硬。 “那请公主殿下说一说自己看法吧。” “嗯。”蒂维丝站起来,她来到地图前,拿着不同颜色的笔,一口气标了几十个地方,众人面面相觑,问她:“这是什么?” 蒂维丝说:“这些地方,是大贵族们的征兵点、铁匠铺、军备仓库、有产骑士庄园、武装教堂等,这份情报是五年前的,现在只多不少……唉,皇室其实早就知道他们在暗中积蓄力量了,只是没有力量将其铲除罢了。”她叹了口气,继续说道,“根据这些信息,我们估计两大公爵各能拉起五万人的队伍,再加上其他小贵族的资助,应该能凑出来个六七万人。” 一听这话,会场一片哗然,大家纷纷说道:“怎么会有这么多人?当时要他们资助北伐军的时候,可是说一个兵都没有了! 蒂维丝叹气,说:“这些狡猾的家伙,以各种名义洗白了自己的军队,将私军说成是边防军、治安军、自发组织起来的民兵,或者是七神的护教军等等。至于资助北伐……皇家但凡能从这些铁公鸡身上抠出半个铜板,也不至于眼睁睁看着这些毒瘤成长到这个程度。” 接着公主又在所有标记旁边写下了一串数字,代表这些地方到底有多少兵马,具体的构成,还有后勤物资等等。 短短几分钟,蒂维丝就写满了整个地图,众人一开始只是惊讶,后来甚至瞠目结舌,都说公主博闻强记,但这记忆力也太吓人了。她能记下遍布在国土各个角落的军事情报,具体到一个村庄的仓库里有多少皮盾、多少大盾和多少马鞍。 一位团长问道:“恕我冒犯,殿下,这,这真不是你胡编的?” “王从不讲笑话。”她说。 君无戏言是吧?李奥瑞克笑了起来。 此时蒂维丝将所有的情报告诉了大家,说:“我对北伐军的了解并不多,但我也知道你们有多少人、多少马、多少盔甲。就算各位都是精兵悍将,面对三倍于自己的对手,也该谨慎起见。何况这次我们是进攻的一方,跟上次野狼城的战斗可不是一回事了。所以……” “蒂维丝殿下。” 李奥瑞克站了起来。 “战术的事情,你就不用操心,看完你给的资料之后我已心里有数。” 蒂维丝饶有兴趣的嘴角微翘,说:“将军的意思是?” 李奥瑞克走到地图前面,他拿着红笔画了一条线,这条线以野狼城为起点,一直链接了首都望北城,贾戈伯家族的海盐城,还有尼古拉斯的学士城。 众人很疑惑,纷纷问道:这什么意思? 李奥瑞克说道:“这就是我的战术。” 蒂维丝说:“这是什么战术?” “一路平推。” “一路胜利。” “一个不留!” 即使是最激进的团长,也不敢相信李奥瑞克这个“战术”,人们纷纷提出自己的意见,有人说兵源禁不起这样的消耗;有人说后勤可能会跟不上;还有人说这纯粹胡闹,李奥瑞克将军,你不要被之前的胜利冲昏头脑啊! 蒂维丝也皱起眉头,说:“李奥瑞克,我知道你是杀了乌鸦王的英雄,但这样的决策……多少有点,有点天真吧?你真当尼古拉斯是纸糊的吗?” 李奥瑞克笑了起来,说:“你觉得天真,是因为你还不了解我的力量。” “蒂维丝公主。” “我邀请你跟我一起走完这条红线。” “届时,你会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力量。” ⑧27七1 第九十五章:忠肝义胆的尼古拉斯 距离女王登基已经过去三天了,在这期间,尼古拉斯等人以皇家举办了一次庆典仪式。他们布置了花车、祭坛、阅兵游行、运动会、街头宴席,消耗了无数的美酒、水果、肉食、海鲜和冰块。然而,设想中的盛况却没有出现,参加的人数甚至不到新年祭祀的三分之一。反而有大量的人赶着车马和奴隶跑出城去。 人民对于战争的嗅觉十分灵敏,就如同飞鸟能感受到了暴风雨一般。 他们知道,要打仗了。 “女王蒂维丝”坐在王座之上,脸上没有任何的表情。身穿白色宰相长服的尼古拉斯公爵站在她身旁,表情像是一只半睡半醒的狮子。“哈伦长子”纳格斯站在他下首第一位,再往下则是皇宫的各位大臣们。 这场面和老国王上朝的时候差不多,只是来上朝的大臣们中,旧面孔少了一半多,还增添了些许新面孔。 “女王蒂维丝”是个身材丰满的妇人,身材高大魁梧,即使是铺了厚厚的粉,画了浓浓的妆,看上去也像是有三四十岁。但这已经长得最像蒂维丝的人了,尼古拉斯想破脑袋也在这世界上找不到第二个“既骇人又美丽,既丰满又苗条,既粗鲁又高贵”的公主殿下了。 好在也没多少人近距离观察过公主殿下的真容,若是有人问起“公主殿下怎么变成了这幅样子?”那公爵就一律用“殿下的叛逆期来了”进行回答。 此时尼古拉斯清了清嗓子,说:“大臣、封臣、学者、祭祀,诸君可有国事要奏?女王陛下日理万机,时间珍贵,有事便速速说来。” 他拿眼睛扫了一圈,无人敢与他对视,尼古拉斯很满意这种气氛,他下垂的嘴角肆意扬起, “既然诸位没有事情,那我就说两句。” “也不是什么大事,你们听听就好了。” 宰相尼古拉斯干咳一声,说:“今天早上,我们收到了一封信,是从野狼城寄来的。” “我看了一眼,是李奥瑞克这个叛徒下的战术。” “他说,他那边也有一个公主,也叫蒂维丝,而且巧合的是,这个公主呢也自称是高原人的女王。不用想,这肯定是假的,多半是那叛徒狗急跳墙,就不知道从哪找了个洗衣服的老妈子来充当公主,这亵渎皇家名誉的行为,实在是罪大恶极!看来我说砍他脑袋都是轻的,应该把他剁碎了喂狗。” “不知道各位大人,对此事有何看法?” 众人沉默。尼古拉斯笑了起来,说:“你们没有看法吗?” “我有一言。”哈伦长子纳格斯上前一步,行了一个抚胸礼。 尼古拉斯很礼貌的做了个“请”的手势,说:“哦,纳格斯大将军,不知有何高见?请讲。” 哈伦长子说道:“女王陛下尚且年幼,”他朝着那位看上去能当他老妈的“蒂维丝”行了一礼,“想必无法应对这么棘手的事情,所以我提议在女王陛下能扛起这个国家之前,应该由您来做摄政王……” “大胆!”尼古拉斯用力一拍王座的扶手,大声吼道:“纳格斯将军!我当你是仁义忠厚的绅士,没想到你也是个包藏祸心的野心家!来人,把他给我押下去……”说着两个皇家近卫就上前去拿人。 哈伦长子连忙说道:“尼古拉斯大人!且慢,听我讲完。” 尼古拉斯一甩袖子,“说。” “尼古拉斯大人,女王着实年幼,没有从政的经验,更没有打仗的经验!而那李奥瑞克虽是叛党,却也着实是个狠角色!对付这样的邪恶无比大奸之人,必须要有一位能力卓绝的人站出来才行!在场之人中,谁能和尼古拉斯大人想比呢?尼古拉斯大人既是血脉高贵的公爵,又是是学士城的领袖,乃七星大学士,饱学之士,您智慧超群,胆识过人,身经百战,除了您以外,没有人有这个资格啊!大人,我求求您了,您必须当这个摄政王!”说着跪了下去,用力磕了一个头。 “你!”尼古拉斯很是激动,他的手颤抖着,一时间说不出话来,接着他眼圈红了,半哭半说,道:“可我是王国的封臣啊!我们家族从祖宗辈就宣誓效忠了!一日为臣,终身为臣!我怎么能称王呢?那不是僭越吗?那不是造反吗?那不是陷我于……不忠!不仁!不义吗!?”他攥着拳头,痛心疾首,“一边是对王国的忠诚,一边是对家族的忠诚,唉!我到底该怎么选呢?” “唉,我该怎么选呢?”他朝着下面的“哈伦长子”使了个眼色。 哈伦长子立刻说道:“尼古拉斯大人!忠诚有大有小,有广义的有狭义的,对国家之忠义,自然凌驾在家族的忠义之上,何况没有国家,哪来的家族?那么为国家尽忠就是为了家族尽忠了。再说,您的清廉正直世人皆知!纵然当了摄政王,也不能说是不忠不义啊!在座的文武百官,你们也肯定是这个意思,对吧?” 众人沉默。 尼古拉斯有些不悦的皱了皱眉头,问道:“你们,有这个想法吗?” 人们还是沉默,尽管这些人已经被他清洗过一遍了,但此时,谁也不想做这个留下千古骂名的出头鸟。 就在这个时候,有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学士站了出来,说:“我不同意。” “哦?”尼古拉斯看着那老人,“阁下有何高见?” 那个老学士说道:“玛尔塔卡家族虽无爵位,但三代为皇室尽忠,我本人更是三朝元老,我一辈子食皇家俸禄,没有到老了反而背叛皇族,扶你这个奸贼上位的道理。” 周围的人都吓坏了,纷纷朝他使眼色,还有人拽他,让他赶紧跪下来给尼古拉斯道歉,兴许还能保命。 然而那老人却愤怒的拔出刀来,割断头发丢在地上以示决心,他指着尼古拉斯骂道:“哈尔文·尼古拉斯!你这窃国的奸贼,作乱的叛党,两脚的猪猡,食腌臜的臭虫!北伐军在前线为国浴血奋战,助高原人光复故土,你却在后方像个脑袋生疮的狐狸一般蛊惑人心!你软禁国王,挟持阿卡德将军,还弄了个假公主来骗人!今天你还想当摄政王?呸!等到李奥瑞克杀回来,你一定会死的很难看!” 尼古拉斯一脸平静的看着那个老人,叹了口气,说: “唉,可惜了这三朝元老。” “打死吧。” 近卫拿着戒律棍走上来,那老学士也不害怕,他直接脱了衣服,露出皮包骨的胸膛,说:“尼古拉斯,我都七十六岁了,我不怕死,我怕的是自己的名字、自己的家族会留下千古骂名。尼古拉斯啊,你肯定也害怕对吧?但你已经走到这一步了,等你死后,你会永远被子孙后代唾弃的。” 尼古拉斯的嘴角扭曲了,吼道:“一百棍!打他一百棍!” 戒律棍狠狠落在老人的后背上,第一棍就传来了骨头碎裂的声音,那老人一口鲜血吐出三尺远,接着又是一棍子落下,老人倒地不起,又一棍,老人咽气。 近卫士兵抬起棍子,说:“大人,他死了。” 尼古拉斯皱起眉头,说:“三棍子就咽气了?莫非你们两个是怜惜这糟老头子,故意让他少受痛苦吗?” “人虽然死了,罪行却不能勾销,来,剩下的97棍子,接着打。” 近卫士兵对视了一眼,脸色惨白愣在原地。尼古拉斯横眉立目,说:“怎么?你们俩是想代他受刑吗?” “不,我们这就打!” 两人只好对老学士的尸体进行鞭尸,高原人政治史上空前绝后的血腥一幕出现了——尼古拉斯命人当着文武百官的面,在朝廷上将老学士的遗体生生打成了一滩肉泥。 片刻之后,100棍打完了,尼古拉斯让人将尸体抬走,场面也打扫干净。然而空气中留下了一股挥之不去的血腥味,在场的大臣全都吓得瑟瑟发抖,甚至有人中途就晕了过去。 尼古拉斯眉头舒展开来,他淡淡说道:“那我再问一遍啊,你们有这个想法吗?你们觉得我应不应该做这个摄政王啊?” 血腥味还弥漫在空气中。众人立刻叫道:“尼古拉斯理应做摄政王的!”“尼古拉斯大人必须做摄政王!”“我恳求您尼古拉斯大人做摄政王,拯救我们的国家吧!” 尼古拉斯笑了,转头问蒂维丝,说:“陛下也这么认为吗?” “是的。”那个“蒂维丝”面无表情的说道。 “啊,陛下您竟然如此信任我吗?我真是……唉!” 尼古拉斯用白手帕擦了擦眼角的泪水,哽咽着说道:“既然如此,鄙人只得临危受命,作出这个违背祖宗的决定!我,哈尔文·尼古拉斯!经朝堂的推举,女王的肯定,不得已,行了僭越之事,以公爵之身份,担任国家的摄政王。鄙人此举绝无半点私心,所行所为,皆是为了我们的王国!” 他心满意足的笑了起来,旋即拿眼一瞟旁边的书记,低声说道:“书记员,刚才的事情都记录清楚了吗?” “一个字不差。” “好,这可是要载入史册的东西,差一个字,我要你脑袋!” “是是是!”书记员连连点头,接着翻看自己的记录,生怕哪里搞错了,给这位“忠肝义胆”的尼古拉斯公爵留下污点。 “那么,接下来就请各位大臣配合我的安排吧,打仗需要钱,也需要人,各位平日里都是搞钱的能手,希望大家能够发挥自己的才能,多搞一点钱来帮忙打仗,等退朝之后你们就回去办这个事情,献金上不封顶,多多益善。” 众人不敢迟疑,大声说道:“是,摄政王!” 尼古拉斯心想:是的,这才是国家该有的样子!令行禁止!我一句话说出去,没有任何人敢反对,也没有敢跟我阳奉阴违!想想之前的国家是什么样子?那糟老头子算什么国王!他连个太监都使唤不动!怎么能治理国家呢? “好,退朝!” 众人退去,女王也回到寝宫。大殿里只剩下“摄政王”尼古拉斯,“哈伦长子”纳格斯,还有“禁卫长”拉诺三个人。 新的“摄政王”说道:“‘哈伦长子’纳格斯!李奥瑞克很快就会杀过来,那望北城这里就交给你了,战神的孩子,祝你旗开得胜,一举击败这些作乱的叛党。” 交给我了?“大人,您呢?您要走吗?”他开口问道。 “为什么您要在这时候离开?”禁卫长官也疑惑的问道。 两人的语气都有些不悦。 尼古拉斯说:“唉,何必生气呢?若你打得过李奥瑞克,我留下来就是多余;若你不是他的对手,我留下来便是送死。说实话,我只是个读书人,打仗什么的,我不懂,但是呢我能给你一个安稳的后方,让你放心的发挥拳脚,我现在要亲自去一趟海盐城,给那个摇摆不定的贾戈伯吃一剂定心丸,还要到我们的大后方去排兵布阵,李奥瑞克如果打不下来望北城,也绝不会灰的撤军,他一定会在这里兴风作浪,以公主的名义招兵买马,跟我们打消耗战。既然是消耗战,我就要做好长期的准备了……总之,这是战略上的事情,你不必操心。” “是,大人。” 消耗战?不! 那心高气傲的年轻将军心想道:我会一举击败这支号称“高原精锐”的北伐军!再拿下李奥瑞克的项上人头! 我要让这些愚蠢的保皇派明白,什么才是真正的力量! …… 两周后,北伐军大军压境。 哈伦长子坐镇望北城,等待着李奥瑞克的到来。 前天北伐军就在城外扎营了,李奥瑞克也光明正大的下了战书,说会在今天攻打望北城。哈伦长子心想:李奥瑞克这个家伙也真是奇怪,一开始打仗要下战书也就罢了,越过国境线的时候也要下战书,攻城前面也要下战书通知我们的准确的时间。 难道他没听说过兵不厌诈吗?打仗哪有光明正大的,难道他是那种传统意义上的圣骑士?脑子里只有约战、冲锋、胜利或者死亡? 难道他认为,一定要堂堂正正的击败我,才算是胜利吗? 傲慢、保守、愚昧、真是个蠢货,如果把帝国交给他这种人,那可就真是完蛋了。 此时一位斥候骑着马飞奔到城墙下,说:“将军,北伐军朝着我们发起进攻了!” “来得好!”哈伦长子笑了起来,“就让我见识一下这个打败了乌鸦王的男人,到底是什么货色吧。” ]q巴②17七衣 第九十六章:神机妙算的哈伦长子 城墙之上,守军严阵以待。 李奥瑞克虽是叛军,却名头响亮,毕竟他是迄今为止,两百年间唯一一个战胜了蛮王的男人。但是“哈伦长子”并不害怕的,因为他早就准备好了对付李奥瑞克的手段。他精心研究了李奥瑞克和北伐军的战术兵法,总结了蛮王失败的原因,最重要的是,他是“哈伦长子”纳格斯,真真正正的天才将军。他的人生从未有过失败,他的名字注定要在历史上留下浓墨重彩。 瞭望塔上的斥候回报说:“将军,能看到北伐军了!” “嗯。”纳格斯不紧不慢的点了点头,他拿起望远镜朝着北方望去。 他早就命人坚壁清野,将周围的粮草、平民和黄金转移到了望北城内部,甚至连那些边陲小镇上的物资都被他连夜搬运回了望北城。因此望北城外视野开阔,一眼就能看到地平线上的那支军队。在望远镜中,北伐军以方阵姿态进行推进,每个方阵前面都有一位军团长。 在队伍的最前方的中间,有一个骑着黑色高脚马的男人。他身穿红色纹路的甲胄,身后背着红色军旗,腰间佩戴着长剑,托着骑士长枪。“哈伦长子”打量着这个男人,心想:这就是李奥瑞克了吧? 这家伙也很英俊嘛,只是比我还差了一点,他心想道。 在李奥瑞克旁边还有三个女人,第一个面孔他认识,那是希雅·雷奎,雷奎公爵的女儿,贵族圈子里边最美丽的花朵之一,希雅最出名的就是她有一双修长美腿,其次是她过人的剑术,还有那冰山美人的冷艳姿态,这三点让无数男人垂涎三尺。“哈伦长子”也曾经是她的追求者之一,但他很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得不到这位公爵之女的芳心,于是就早早收手了,免得到头来颜面尽失。 等等,她怎么跟李奥瑞克眉来眼去的啊? “哈伦长子”早就听说过希雅和李奥瑞克之间的绯闻,但他很难想象那个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希雅会在某个男人面前露出怀春少女一般的娇羞——你他妈知道这里是战场吗?严肃点啊! 李奥瑞克旁边的第二个女人是一位身材高挑的女士,她穿着白色的战袍,手里拿着宝剑,视线望着城墙这边神情严肃。这个恐怕就是真的蒂维丝公主了,哈伦前几年见过蒂维丝一面,认得出她。真的公主果然和那个假货不一样,无论是容貌还是姿态都无可挑剔。 第三个最漂亮,也最符合他的审美,那是个穿着金色长袍,头戴鹿角王冠,手持刺枪权杖的混血精灵。她有着蓝色的眼眸和精灵的长耳朵,气质高贵,超凡脱俗,看到她的那一刻“哈伦长子”几乎不会呼吸了。怎么世界上会有这么美丽的人呢?她是谁?精灵的女王吗? 李奥瑞克这家伙,明明没有我英俊,身边的女人却都比我的漂亮?这叫什么啊?这叫德不配位!该杀! “哈伦长子”纳格斯的表情因为嫉妒而扭曲了,他已经想好,等打完这一仗之后就将这些女人据为己有。如果能活捉李奥瑞克的话,他要把李奥瑞克捆在椅子上,当着他的面来玩弄这些漂亮姑娘——他喜欢这种玩法,每次这样做的时候,他都能比往常多来上三回。 此时李奥瑞克的军队已经来到城墙一千米外的地方,即使不用望远镜也能看清那军队的阵仗了。 只见李奥瑞克的大军静如止水,却杀气腾腾。这支军队刚刚打败了不可一世的乌鸦王,赢下了奇迹一般的胜利,可以说都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望北城上的守军虽然也不是新兵蛋子,但是面对这样的阵仗,却也都吓得面色紧绷,手心冒汗。 别说是士兵,就是禁卫军那个大胡子拉诺,此时也紧张的不行,说:“将军,李奥瑞克这家伙……看上去不好惹啊。您做好准备了吗?” “哈伦长子”意识到自己需要稳定一下军心了。他说:“首先从硬实力来说,我们要比李奥瑞克更强。”他清了清嗓子,大声说道:“我们有最好的投石机,最贵的装备,还有最精锐的士兵,在场的各位都跟着我南征北战好多年了,我们杀过海盗,也杀过打秋风的蛮兵,还平息了沼泽人和蜥蜴人的叛乱,最重要的是,望北城一共有四万五千人,若是算上民兵,足有五万人!李奥瑞克才多少人?北伐军现在恐怕加起来也不到两万人。望北城是高原人第一雄城,城墙高大、坚固、厚重!仓库里边的粮草和箭矢足够我们挥霍一整年,纵然是四大蛮王轮番上阵也攻不破我们的防线。要想攻破这里,至少也需要来个五十万人!李奥瑞克才两万人!他拿什么跟我打?” 拉诺仍旧不安的说道:“可是李奥瑞克凭着三万人打败了乌鸦王的十万大军啊!这……也许他比蛮族还厉害呢。” 显然,拉诺的看法代表了守军中的一大部分人,拉诺周围几个将领虽不说话,但也都忧心忡忡, 若是其他将领,一定会军法处置这些懦夫,但“哈伦长子”是个讲道理的将军,他是读过书的人,不会那么武断。于是他说道:“我知道你们还不放心,好,你们竖起耳朵来,听我给你们讲:我们为什么会胜利,李奥瑞克为什么会失败!” “哈伦长子”如参加贵族沙龙那样开始了高谈阔论。 “李奥瑞克的战术,还有整个北伐军所有军团的战术,都是源自阿卡德的战术思想。这老头虽然和我们不是一路人,但我作为一名勤勉好学的战术家,也必须承认他在这方面的造诣。然而阿卡德的战术思想又是从哪里来的呢,正是我的曾祖父,著名的军事家默克!所以我很了解阿卡德,也了解李奥瑞克。” 哈伦长子是年轻一代军官里边的翘楚,出身名门望族,自幼受过良好教育。在大贵族阵营里边如今有响当当的三大将,这三人的名头不分先后高低,分别是:“哈伦长子”纳格斯,“海象”米斯里,“独眼的佛罗”。 “哈伦长子”在战术上的造诣比那两人都高,所以尼古拉斯才让他来守城。 此时他高声说道:“如果你们还不相信我,那我可以做一个预言!我会预言北伐军接下来的行为,我说的每一件事情,都会应验!” 这话一出,众人纷纷惊叹起来,都等着这位神机妙算的“哈伦长子”的高论。 他冷笑一声,说:“首先,李奥瑞克会亲自跑到阵前来叫阵!他要说的事情无外乎两件,要么是劝我投降,要么就是激我们派人和他单挑。但不管哪一个,我们都不要理他,当他不存在就是了!因为李奥瑞克这种武将,没有头脑,只会靠着满腔的血勇来战斗,他的士兵也是一样。只要我们不给他这个机会,他就只能望着城墙干着急了。” 众人纷纷说道:“将军高见!” 这位年轻的将军笑了笑,继续说道:“第二,等李奥瑞克无功而返,他们肯定就会强行攻城。据我对北伐军的了解,首先他们会使用投石机或者别的什么攻城器,来轰击我们的城墙和哨塔,尤其是重点攻击哨塔,因为哨塔倒了,我们就失去了眼睛,他们就可以偷袭我们兵力较少的缺口了。但是,这也是不可能的!第一,望北城的城墙之坚固,远超野狼城!攻城器最多在城墙上刮层皮,却无法动摇城墙的筋骨。而我们哨塔也是位于城墙之内,如果他们想攻击哨塔,就需要让投石车前推,这样一来,他们就会进入我的射程,要知道,我的投石车和其他城防设备,要比北伐军的更强、更准、也更远!到时候一波对轰,他们那些破木头堆起来的投石机、云梯还有冲车就都会完蛋了。” “第三!恼羞成怒的李奥瑞克一定会选择继续攻城,毕竟他现在要是撤了,就会颜面全无。那么接下来无非就是放箭,大规模的箭雨会吊射下来,这就更简单了!我们有结实的盾牌,还有强弓劲弩,他们的箭矢根本就伤不到我们的,反之,李奥瑞克的弓箭手会大批伤亡。我估计随着弓箭手的射击,他们的士兵也会尝试着攀登城墙,这时候我早早准备的滚油、巨石、摆锤还有藏在城墙里的冲锤机关就会起作用了。李奥瑞克必定会伤亡惨重!他的部队只有两万人,禁不起这样的消耗。” “最后,被愤怒冲昏头脑的李奥瑞克,很可能会为了在假公主面前展示武勇,而亲自上阵。我们不能小看他的力量,李奥瑞克必定是斩杀了乌鸦王的猛将,到时候我会请出禁卫军长官拉诺,还有他最精锐的武士们来对付李奥瑞克。禁卫军是国王的护卫,他们的武艺冠绝帝国,他们还有刀枪不入的重甲和锋利长枪,李奥瑞克若是敢来,就把他戳成筛子。” “那么,还有什么问题吗?” 这番话说的一点毛病没有,看起来,只要李奥瑞克按照剧本来表演,那么“哈伦长子”的胜利就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了。只是大家仍旧有点担忧:万一李奥瑞克不按照他说的来演呢? 然而这个顾虑很快就消除了!只见李奥瑞克就如同“大预言家哈伦长子”说的那样,单人出列,骑着马来到了城墙下方。他在大约二百步的位置停下来,大声喊道:“我乃北伐军统帅李奥瑞克!今天,我以高原人唯一的女王,蒂维丝·纳什鲁特的神圣名义,讨伐你们这些无耻的叛徒!现在,出于对同胞的仁慈,蒂维丝陛下愿意给你们最后一次机会,现在你们开城投降,我会留你们一条性命。一旦我拔出腰间的宝剑,那么事情就没有任何挽回余地了!” “哈伦长子”大笑起来,对周围的人说道:“听见没有!?劝降了!我说的对不对?” 众人纷纷竖起大拇指,称赞将军是神机妙算!有纳格斯将军在,一百个李奥瑞克也不够看的! 接下来,就听下面的李奥瑞克大声说道:“既不投降,那就是开战了。我李奥瑞克对你们这些乱臣贼子没有一丝仁慈!但那些被你们裹挟士兵却是无辜的。不如你们派三位勇士下来与我决斗!是一齐上阵,还是车轮战,随便你们!只要你们能打败了我,北伐军即刻撤军,但若是你们败了,就乖乖投降吧!三个打一个都打不过,你们不配与我一战!” 听到这话,哈伦长子笑得更是灿烂了,说:“瞧见没!开始激我们单挑了,还三打一!哈,让他叫唤去吧,让他像个狒狒一样对着城墙生气吧,我们不管他!” 哈伦长子的预言再次命中,城墙上的人顿时欢呼,纷纷说道:“将军真乃天人!”“将军高见!”“有将军在,胜利必定属于我们!”一时间士气高昂。 此时李奥瑞克在下面却挺纳闷,他也不知道城墙上面这帮傻逼是在开心个什么劲儿——投也不投,打也不敢打,你有什么好开心的啊? 李奥瑞克骑着马在城墙下面骂了三轮,见无人应答,就骑马回去了。此时“哈伦长子”冷笑一声,说:“下一步,他们就该拿攻城器轰城墙了!投弹兵准备,等他们的投石机一进入射程,我们就立刻还击!” 下面的人立刻回答道:“是,将军!” 哈伦长子当真是算无遗漏啊,话音刚落,就见李奥瑞克的阵型变了。果然,他们从军队后面拉出了几台攻城器,哈伦长子笑道:“果然,一切都在我的计划之中!我再说一遍,李奥瑞克的战术是脱胎于阿卡德,阿卡德的战术思想又来自于我祖父,所以这套东西其实是我们家玩烂了的!他想跟我斗,实在是早了五十年啊!五十年……” 忽然,旁边一个副将说道:“等等,将军,有点不对劲啊!” 哈伦一斜眼,说:“怎么了?” 那位副将说:“他们抬出来的那个东西……好像不是投石机,这个机器……我没见过,也看不懂,请您来看看。” “我瞧瞧。” “哈伦长子”拿过望远镜来观察那个“怪东西”。只见那是个又长又粗的大铁柱子,里边似乎是空的,下面架着一个带轱辘的台子。管子估计五六米长,估计很沉重,因为要好几个壮汉拉着才能动弹。“哈伦长子”从未见过这种奇形怪状的攻城器,祖宗留下来的兵书里也没提过这东西,他在脑海中寻找着相关的信息,忽然想到:地精们据说有一种叫做大炮的武器,威力十足,跟这个长得差不多。 可是这位将军也没见过地精的大炮,而且他听说,地精的炮也就一两米,很小的。 李奥瑞克这个也太大了吧? 所以这到底是什…… “轰!” “七神在上!”哈伦长子尖叫起来。 随着那声炸雷一般的巨响,灌注了魔药的炮弹落在城墙上面,“轰!”望北城那号称坚不可摧的城墙顿时剧烈晃动,同时火光冲天而起! “算无遗漏”的“哈伦长子”显然没算到这个,直接就让被黑烟给淹没了。 …… 李奥瑞克此时站在魔族的熔岩大炮旁边,他看着城墙上的浓烟,抱着胳膊说道:“我就想不明白,这帮傻逼搁那高兴个什么劲儿呢?” “连乌鸦王都不敢这样轻敌,他们凭什么吗?” “投石机!地精弩炮!弓箭手!全他们给我上!” 李奥瑞克的战术非常简单,有道是:穷则战术穿插,达则—— “给老子炸!狠狠的炸!” “轰!” 炮声震耳欲聋,一旁的蒂维丝公主被震得耳朵生疼,头晕目眩。 蒂维丝见识虽广,却也是头一次见到魔族的大炮,此时她不禁想到:这就是李奥瑞克所说的“真正的力量”吗? 这劲儿也太大了吧!? …… “咳。咳咳咳……” “哈伦长子”纳格斯一边咳嗽着,一边从浓烟中爬了出来。他那件漂亮的银色战袍已经黑了大半,那英俊的脸,更是像是钻了锅炉一样漆黑。 这他妈到底是什么东西啊?难道李奥瑞克会魔法吗? 刚才那一炮主要目标是城墙,所以“哈伦长子”并没有受到正面伤害,只是被AOE给波及了一下,吃了一点溅射伤害,人没事。不过这一下也足以让他意识到,李奥瑞克绝对不是纸糊的。 好,不愧是我的对手!就该有这种力量才行!我和李奥瑞克之间的战斗,必定会是写进史书里边的世纪大战。如果我只是轻描淡写的赢了,那这胜利也太无趣了! 别的不说,“哈伦长子”自身的心理建设做的不错,很快就恢复了过来。然而其他人就不是了,想当初阿卡德的北伐军也是群英荟萃的精锐。结果让大炮轰了一发,从上到下都吓得丢了魂,要不是有老将军和李奥瑞克,当场就要寄了。 这哈伦长子……虽然不是废物,但是跟阿卡德和李奥瑞克是比不了的,他的士兵们就更是不行了。 一个大大“寄!”字仿佛飘浮在望北城的天空之上。 q衣6巴二衣7妻衣6 第九十七章:歼敌六人,虎踞皇宫 其实望北城的人大多知道,自己这边是叛军,李奥瑞克那边才是正牌的公主,因此一直以来士气就不高。他们纯粹是因为大贵族这边给钱多,才勉强撑着勇气来打仗。而这么一炮下来,军队的士气顿时崩了——这啥呀?怎么声音比打雷还响,一下就给城墙炸了个窟窿?难道李奥瑞克真的是天神下凡吗?这仗还怎么打啊?寄了吧! 许多人丢盔弃甲的跑下城墙。哈伦长子看到这一幕顿时急疯了,他抬手砍死一个逃兵,说:“后退者斩!督战队,给我盯着这帮懦夫!” 督战队立刻顶上,溃败的形式有所好转。接着“哈伦长子”赶忙呐喊道:“你们不要怕!这也在我的计划之中!不就是……大炮吗?”他也不确定那是不是大炮,“我们也有攻城器,而且比他们的厉害,等一会打起来了,李奥瑞克肯定不是对手……” 此时旁边的副官喊道:“将军!又来了!” 哈伦长子抬起头,就看到石块夹杂着箭矢飞下,他连忙躲进城垛下面的安全点,同时大声喊道:“还击!立刻还击!” 看到了吗?我的猜测是没错的!一切都在按照我的计划发展。 石块和箭矢抛进城墙,同时望北城的守军也开始了还击。然而第一轮石弹刚射出去,那可怕的大炮就又来了!“轰!”熔岩大炮瞄准了那些城墙上的投石机,一炮下去,守城方的投石车就会变成一堆破木头。连着来了几炮,城墙上的投石车就完蛋了,虽然下面还有备用的投石车,但是没人敢把它推上去。 “哈伦长子”心想:这样下去就完蛋了啊!李奥瑞克还没亲自上阵呢,我的城墙就要失守了?那我写的剧本后面还怎么演? “还击!我让你们还击,听不懂吗?”他声嘶力竭的喊道。 旁边的传令兵说:“将军!投石车推不上去啊,只要让他们看见了,就……” “轰!”炮弹击中了十步外的城墙,碎石飞溅,哈伦长子和那个传令兵都匍匐在地护着脑袋。两人就如同穿越到了凡尔登战壕里的工兵一样,在脸贴脸的距离,用吼叫的方式交谈。 “投石车推不上去,那就让弓箭手上去还击!” “可是弓箭手也没他们射程远!”传令兵大声说道。 哈伦长子大怒,说:“放你吗的屁!我们站在城墙上面,难道还射不到城墙下的敌人?” “可是真没有他们远,您可以自己看啊,将军!” 听到这话,“哈伦长子”也顾不上危险了,跑到城垛上往外看,这一看顿时惊掉下巴,说:“他们的弓箭手怎么射程比投石车还远啊!这可能吗?” 他看到李奥瑞克的弓箭手全都站在投石机后面射箭! 这些弓箭手全是混血精灵,身体精壮,又长又硬的胳膊上面贴着奇怪的甲片。他们数量虽然不多,但射速极快,手上拿着的也是非常夸张的长弓。那弓箭射程超过四百步,仍旧能洞穿守军坚硬的盾牌。这盾牌都不管用了,那士兵们肯定也不会留在这里等死啊,城墙上的守军再次呈现出了小股的溃败,而且这次就连督战队都不敢上前砍人了。 “哈伦长子”不禁想到:这到底是什么军队?为什么这么离谱?为什么他们的弓箭手能站在四百步外面朝我射击?他们的胳膊是铁打的吗?那长弓比我都高,他们是怎么拉动的?为什么射出来的箭飞了这么远还能洞穿盾牌? 各种想法充实了“哈伦长子”的脑海,他不明白,为什么李奥瑞克能够在他的剧本里战胜他? 此时,一旁的禁卫长官拉诺用惨叫一般的声音说道:“李奥瑞克太强了,强的不合常识!” 拉诺的这一声哀嚎,却点醒了“哈伦长子”,让他终于领悟到了那个让人绝望的事实——对,不合常识!超出了常识的强大。 李奥瑞克的硬实力远在我之上!所以他才能在我的剧本里碾压我。 此时的哈伦长子想明白了一件事情。 李奥瑞克对他堂堂正正的下战书,并不是因为他不会使用计谋。 而是李奥瑞克根本就不屑于用! 因为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一切计谋都没有意义。 一路平推就行了。 一位斥候大声喊道:“将军,李奥瑞克的方阵开始推进了!” 啊,方阵推进?那按照我的剧本,李奥瑞克现在要做什么?第一步是叫阵,第二步是攻城器,然后是弓箭压制,那最后就是……亲自上阵? 想到这里,哈伦长子猛的爬了起来,他看了一眼千疮百孔的城墙,又看了一眼那些被大炮炸得七荤八素的败兵,他知道这城墙一惊守不住了。 只能用那一招了! “战略转移,退守皇宫!”他扯着嗓子大叫道,“退!退!退!” …… 蒂维丝公主看着眼前那塌陷的城墙,心里感慨万千。 蒂维丝第一次登上望北城的城墙,是她六岁的时候,那时候父王身体还不像现在一样虚弱,还能领着她在城墙上散步。那天,匠人们在加固城墙,蒂维丝就问那些人说:“望北城的城墙,有多牢固?” 匠人们对公主自豪的说道:“我们的城墙,是世界上最结实的!” 小蒂维丝听到这话很满意,就问她的父亲,说:“我们有世界上最结实的城墙,那我们一定是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吧?” 听到这话,她的父王却沉默了。 随后,父王告诉她说:“不,恰恰相反,孩子,城墙的强大,代表着我们的弱小。” “强大的人不会将力量都用在修墙上,他们会在墙外自由的奔跑;然而弱者必须修建结实的城墙,不然就会成为强者的食粮。” 这番话给年幼的蒂维丝造成了极大震撼,以至于她后来看到这城墙的时候,都会心情复杂。城墙每年都会加固一次,这件事情需要她来审批,每一次她都划下对钩,而心里却恨不得将那象征着弱小的城墙拆掉。就在这一年一年的加固中,这环绕着望北城的“弱小”已经越来越坚固,最终成为了坚不可摧的“弱小巨人”。 今天,它坍塌了。 蒂维丝的心情既有悲哀,又有庆幸。她悲哀的是,弱者倾尽所有的修筑的城墙,终究敌不过强者的力量;而庆幸的是,她这次是站在外面的,她和那个毁灭城墙的强者站在一起了。 此时,李奥瑞克横刀立马,高声说道:“跟我冲!” 随着他的一声怒吼,一个赤膊壮汉拔出腰间号角,鼓起胸膛吹了下去。北伐军的军号声经过李奥瑞克的改良,变得比从前更加高亢嘹亮,如果说从前那低沉雄厚的号角声像头沉重的战车,那么新的军号声就像是迅捷的猛兽。 同时混血精灵的阵营也吹响了总攻的号角,混血精灵的号声更为尖锐,听上去就像是猛禽的叫声。 随着冲锋号的声音,北伐军开始了一波“流氓式冲锋”。为什么说是流氓式的呢?因为李奥瑞克他妈的根本就不懂什么战术啊,阵型啊,他虽然去过几回真理之地,但是也没有学习任何关于战术的知识。 所以现阶段的李奥瑞克也没有什么兵法和战术可言,完全就是照办阿卡德将军的战术和阵型。因此攻城的时候啊,就是一股脑的莽上去,什么云梯飞梯攻城塔、冲车弩炮大摆锤,就你吗往上莽,力大砖飞就得了! 反正跟敌人比,他家底厚,士兵强,还有大炮,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一切战术都没有意义。 只见北伐军的战士纷纷冲向城墙的,有搬梯子的,有丢钩锁的,有拿大锤敲城门的……所有人都在以最快的方式登上城墙或者打开城门。 按照从前,哈伦长子一定会嘲笑李奥瑞克没学过兵法,这仗打得丑陋,但是他现在绝没有半点这样的想法,他看到这“流氓式冲锋”的场面只是觉得浑身汗毛倒竖,恐怖莫名,他在心里说道:为什么我看不懂李奥瑞克的战术?难道他的境界居然比我高出来这么多!? 果然,撤退是正确的选择啊! 由于哈伦长子执行战术太果决,以至于李奥瑞克带人冲进城门的时候,以及找不到可以攻击的目标了。李奥瑞克站在空荡荡的国王大道上,心情很是复杂——说实在的,李奥瑞克也没想到,望北城的仗会打成这个刁样子。在他的剧本里,敌人至少也得等他登上城墙才会撤退。没想到连云梯都还没上墙呢,人就踏马的跑没影了。讲道理啊,我还指望着你们殊死一搏,送我去一趟真理之地呢!我都好久没见到魔女小姐了啊。 艹了,跑你妈啊!还没开打就保枪啊?强行锁kda呗? 这时候米兰爵士笑呵呵的跑过来了,说:“将军,我来报告伤亡。” 李奥瑞克皱起眉头,说:“那不是战后的事情吗?怎么打到一半就统计出来了?” 米兰爵士竖起大拇指,说:“是啊,我也觉得离谱,但它就是出来了——据完全统计,我军只有六个人受伤,没有阵亡!那些受伤的兄弟,要么是跑太快崴了脚,要么就是爬云梯太着急自己摔下来了,总之,没死人,嗯。” 两人顿时大笑起来。此时其他军团也陆续进城,格罗温和菲利普两人来到李奥瑞克旁边,也报告说:“将军,我们的军团也没有伤亡——别说他妈的伤亡了,我们连敌人都没看见!” 菲利普笑道:“可惜阿卡德老爷子不在这,不然也让他看看这千古奇景。” 众人都议论着这场奇葩的战斗,蒂维丝公主这时候也进城了,她看了一眼满地的头盔和武器,顿时啐了口唾沫,说:“丢人!” 李奥瑞克说:“啊,那个崴脚的兄弟是挺丢人的……” “我不是说你们丢人,而是说望北城的守卫丢人,尤其是禁卫军丢人!”蒂维丝狠狠说道,“这些家伙自称王国精锐,说是守护国王的坚盾,只要有他们,皇家就能高枕无忧。然而这些杂种!不光叛变,而且战斗力还这么差!我一想到先前自己是被这群酒囊饭袋保护着,就感觉后脖子发凉。” “血矛”布洛泽走了上来,说:“殿下,禁卫军一直是那个德行,要不我怎么后来不当禁卫军,改到阿卡德麾下了呢?” 公主叹了口气,显然是对这个腐朽的帝国感到了绝望。这样想着,她不禁朝着李奥瑞克望去,看到那年轻将军英俊的侧脸,蒂维丝心中的痛苦稍感慰藉,她心想:没事,只是旧的东西坏了而以,大不了就砸碎了再换个新的。我和李奥瑞克都还年轻,我们有足够的时间去改变这一切。 她的担忧到这里本该结束,可是看着李奥瑞克大声发号施令的样子,蒂维丝又有些担忧:这骄傲的少年将军,真会听我的话吗? 忠诚的前提,是他需要我的某种东西,但现在是我完完全全的依赖着他,而他却几乎不需要我。等到打完仗,如果他愿意一脚踹开我然后自立为王,我也毫无办法,不是吗? 我要怎么才能让他成为我的人呢? 此时蒂维丝看到希雅骑着马来到了李奥瑞克身边,那女孩跟李奥瑞克先是低声交谈,然后便眉目传情,周围的人都自觉的移开了目光。他俩仿佛散发着一圈无形的光环,将整个世界分割出了一个小方圆,只供他们俩来呼吸。 蒂维丝心中灵光一闪——哦,对,这个办法可以啊! 假如现在他身边的人不是希雅,而是我的话,我还会担心那些事情吗? 将军或许不需要公主,但男人一定会需要女人! 如果他成不了我的人,那我就成为他的人。 蒂维丝,你可真是个天才! …… 就这样,李奥瑞克几乎兵不血刃的,就攻下了号称“高原人第一雄城”的望北城,拿下了首都的城墙。 但是这场战斗并未结束,城内的守军的拉胯,影响不了望北城是高原人第一雄城的事实——这座城池不光有坚固的外城墙,里边还有固若金汤的城堡。 望北城城堡,也就是帝国的皇宫——长夏宫。 长夏宫,这座城堡的高墙比外城墙更加坚固,四周有视野良好的箭楼,墙壁上面还有各种机关。在那地下仓库里边,装满了腌肉、火腿、咸菜、啤酒、粮食、热油、箭矢、盔甲、靴子、剑油、草药……等一切能支撑守军防守下去的东西,物资在仓库里堆积成山,挥霍上一年不成问题,若是省吃俭用,两年也能撑下去。 而且,城外还有一圈护城河,这是高原人罕见的大手笔,毕竟挖护城河可不便宜。不过,老国王为了让这里能够抵挡蛮族的进攻下了血本,他命令最好的匠人来设计,花重金雇佣了劳工,硬生生在这城中挖出了一圈宽到能走船的护城河。 所以,皇宫这座要塞才是望北城的本体,才是真正的坚不可摧。 “哈伦长子”当初在制定战术的时候,做了一个最坏的打算,那就是如果城墙失守,他就会以最快的速度杀入望北城,只是他真的没有想到,这个“最坏打算”来的这么快。 好在“哈伦长子”是个行动力很强的男人,他精准的判断出来当前局势,于是毅然决然的在歼敌六人之后,率领大部分朝着南方进行战略转移,提前占领了军事要地,还保住了有生力量,不得不,这真是一个很有魄力的决定呢。 “快,快关城门!”他上气不接下气的喊道。 其实不用他说,那些副将们就已经去关门了。随着绞盘轰鸣,城堡大门的吊桥缓缓升起,城堡于是变成了护城河包围着的一个孤岛。 已成了惊弓之鸟的“哈伦长子”连忙登上要塞的城墙往外观望,只见己方部队还有大半被关在外面,而李奥瑞克的骑兵团正如毒蛇一般咬着他们的屁股。“哈伦长子”心想好在我关门及时,不然李奥瑞克的骑兵就要冲进来了。 而此时那些恰好被关在城墙外面的兵将破口大骂,各种官话与方言混合的脏话犹如龙卷风一般涌入“哈伦长子”的耳朵里。他从来没让人这么骂过,不禁气得回骂道:“谁让你们跑的不够快啊!进不来,活该!” 随后他回到了城堡大厅,清点进来的人有多少。这一路上士兵们丢盔弃甲,狼狈不堪,五万人的队伍,最终回到皇宫里边的连一万都不到。剩下的人要么是被李奥瑞克的人杀了,要么就是投降了,还有许多人胡乱冲进了望北城的大街小巷,抑或是从其他城门跑出了城。 也好,至少还有一万呢,他心想。 他用墙上的白帷幕擦了擦焦炭色的脸,白布立刻变成黑的。接着他看着那群灰心丧气的士兵们,说:“你们这是怎么回事?怎么一个个都跟吃了败仗一样?快回到自己的岗位上去,李奥瑞克马上就要组织下一波攻击了!” 有人大声喊道:“将军!我们打不过他的!李奥瑞克太厉害了!” 纳格斯大怒,说:“我是战神哈伦之子纳格斯!只有我才能决定这场战斗的胜负!” 若是往常,士兵们肯定不会说什么,但由于刚刚吃了个大败仗,大家心里都充满了怒火、恐惧和怀疑,所以这些人也有了勇气反抗这个将军。有一位脸上还流着血的士兵站起来,大声说:“那李奥瑞克万一是战神本尊呢?那您这个战神之子,不就不灵了吗?” 这位“战神的儿子”顿时大怒,道:“你说什么?” 然而还不等他反驳,就又有人呛他,说:“你他妈算个什么将军!打起仗来比谁跑的都快,你说李奥瑞克是个没头脑的莽夫,那你就是没勇气的懦夫!懦夫!” 这人的一句“懦夫”喊出了大家的心声,顿时一呼百应,人们都开始高呼“懦夫”,声浪一波高过一波。门对越来越大的声势,哈伦长子害怕了起来,心想: 再这样下去军队就要哗变了,不行,这很危险!我必须给这些懦夫注入一些勇气才行。 他冲进人群,高高举起宝剑,喊道:“士兵们!听我说!我们还没输,但如果你们现在放弃,我们就必死无疑!李奥瑞克会把我们打成叛党,然后将我们吊死在城墙上!你们现在应该回到自己的岗位坚守城墙,等待机会!公爵们的增援已经在路上了,等他到了,我们就可以跟公爵的军队形成一个两面包夹之势!彻底击败李奥瑞克的军队。但这一切的前提是守住城墙,你们听懂了吗?” 有人声嘶力竭的喊道:“如果李奥瑞克还用大炮炸我们呢?” 哈伦长子冷笑道:“他不敢!因为我还有一张王牌。” 人们纷纷问道:“什么王牌?” “哈伦长子”冷笑起来,说:“马上你们的就知道了!” 说着,他朝着皇宫深处走去。 @q@q@群1六⑧二衣77衣 第九十八章:“成交!” 李奥瑞克让军队一半驻守城墙,一半跟着他进城。要塞城墙比较短,就算是把两万人都拉来,一时间也展不开。所以李奥瑞克就干脆少带点人,剩下的人在城墙守护他们的后背,以及去管理那些投降的俘虏。 长夏宫这城堡又高又大又结实,有箭楼哨塔还有弩炮,下面有能走船的护城河,强攻也不是攻不下来,但一定会付出很大伤亡。 李奥瑞克治军秉承着重质不重量的原则,人均精锐,所以哪怕死一个士兵都会很心疼。他这会儿就和团长们讨论应该如何攻城,大家集思广益,献出了许多攻城的妙计,但是李奥瑞克听完之后都不太满意。 他说:“我们的胜利已经是板上钉钉了,既然如此,我们就要以最漂亮、最完美的姿态赢下胜利,要尽可能的减少伤亡和消耗。” 米兰爵士问他:“将军,您觉得什么样的战损可以接受?” 李奥瑞克想了想,说:“最好不要超过攻打城墙的时候。” “您说这个数?”米兰爵士竖起一个6的手势,笑道,“这个不太可能,除非哈伦长子自个出来送人头。” 就连希雅也劝他说:“将军,打仗不可能不死人的,咱们现在是在攻打高原人第一要塞——长夏宫啊!肯定会有些损失的。我觉得,要想胜利的话,死一些人是不可避免的。” 李奥瑞克却不这么认为,他说:“我知道这里是高原人第一雄城的最坚固的要塞,但是你们也要看看守着要塞的是一帮什么样的废物!要对手是乌鸦王,伤亡个大几千我也能接受,那纯属没办法;但在这帮傻逼身上,我但凡死一个兄弟都会觉得亏!各位团长啊,虽然古话有云‘慈不掌兵’,但是,如果能保住士兵的生命,就不该去让他们做无谓的牺牲,每个士兵都是活生生的人,他们可能有爹娘和老婆孩子,还有自己的小家。他们跟着我打仗,我就要对他们负责,苦战硬仗那没办法,难免会有牺牲,但是死在这种地方,实在是太冤枉了。” “不管受守城的士兵,还是攻城的军人,都是高原人,都是我们的同胞。而就因为几个贵族可笑野心,同胞们就要自相残杀?我不能接受这些为国尽忠的勇士以这种方式牺牲。” 在当下这个时代,李奥瑞克这番话是振聋发聩的——乱世人命不值钱,大家很多时候就是为了打仗而打仗,自己能活下来已经不易,若是能活着取得胜利,那更是值得欢呼的大事了,没有人会顾忌别人的性命。 作为领兵打仗的主帅,在享受胜利的至高荣誉的同时,还能想着最底层士兵的安危,这种仁慈十分罕见。 团长们都知道李奥瑞克的为人,所以只是感动,却不惊讶。但蒂维丝还是头一次见到这样的将军,她之前虽然见过将怜悯挂在嘴边的人,但真正像他这样原意为了保存士兵的性命而在胜利面前停下脚步的人,还是头一回见。她不禁想到:难怪人们都原意追随他,换做是我,我也愿意。 嗯,这是仁义的力量,我学到了。 此时希雅说道:“将军,你说的固然没错,但现在我们没有能攻城的办法啊。” 李奥瑞克望着城墙,说道:“怎么没有办法,‘大炮开兮轰他娘’呗!” 希雅提醒道:“我们的炮弹可不多了,如果在这里都用掉了,那么接下来几座城就不好打了。” 李奥瑞克点了点头,心想:希雅说得确实有道理,我们缴获来的炮弹是有数的,一共就两箱。刚刚打城墙用了大半箱,还有一箱多,后面还有至少两座城池要打呢,要省着用啊! 李奥瑞克想了想,说:“这样,我们打空气炮!” “打……空气炮?” 李奥瑞克说:“打仗靠勇气,我看敌人的勇气已经没有多少了。不用开炮,只要把大炮拉到城门下面来,他们就要投降了。” “嗯,有这种可能。” 于是李奥瑞克命令各大军团包围城堡,确保堵住了四面的吊桥,然后便将两门熔岩大炮拉到了城堡的正北大门的“国王广场”上。在这个地方,大炮可以攻击到城堡,但是城堡内的火力却威胁不到这门大炮。 等大炮就为了,李奥瑞克骑着墨崔迪来到了城堡门前,大声说道:“哈伦长子纳格斯!阁下歼敌六人,虎踞皇宫,真乃一方豪杰!你看见我这炮了吗?你觉得长夏宫的城墙能吃住我几下?你现在赶紧投降,我还能饶你一条性命!不然等到大炮一响,你级必死无疑了!” 只见“哈伦长子”在城墙上探了个头,说了一句:“我们会抵挡到底!”然后便缩了回去。 这傻逼居然还不投降?我见他也不是那么有骨气的人啊。 此时蒂维丝也骑着马来到了李奥瑞克旁边,李奥瑞克看她来了,问道:“公主殿下,这里危险,你来干什么?” 蒂维丝说:“劝降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我恰好知道一些这家伙的底细,让我试试。不必担心我的危险,我有这个。”她晃了晃左手的金属盾牌。 “好吧,你说,我也会保护你的。”李奥瑞克说着护在她前面。 于是蒂维丝操上了她那“皇家嗓门”,大声说道:“我是高原人的公主,蒂维丝·纳什鲁特!” 音量MAX! 这一嗓子吓得墨崔迪竖起了前蹄,李奥瑞克差点从马上摔下去。不过他也不怪墨崔迪,这皇家嗓门的音量实在是太大了!就仿佛是边上有个人用扩音器对着你耳朵怒吼“艹你妈”一样,实在是太吓人。 大嗓门是好事,发号施令的时候能听得见,还能震慑敌人。只是一个姑娘声音这么大,这让李奥瑞克很担心她未来的丈夫会不会被突然吓软,或者说是不是需要在卧室装个超级隔音墙什么的。 就在李奥瑞克胡思乱想的时候,蒂维丝已经开始了她的劝降。 只听她说道:“纳格斯!‘哈伦长子纳格斯’!我记得你,你是比那德家族的族长奈恩·比那德的第三个儿子,你的母亲是绿沼泽豪门哈文尔特家族的长女!你父亲的是个仁厚长者,你母亲是名门的大家闺秀。你们家族的祖先是北高原人的一位元帅,名叫卡拉斯托夫,他曾经效忠于北方皇族,也是历史上赫赫有名的军事家!我自幼便读过他撰写的《要塞攻防论》和《山地野战兵法》,其人智勇双全,一生效忠于自己的国家和心中的正义。按理俩说,你们家族家风严明,满门忠烈,怎么就偏偏出了你这样一个叛徒?回答我,纳格斯!是你的父母教你背叛国家,还是说你祖先的兵书上写了叛变的教程?” 这番话直接戳了“哈伦长子”纳格斯的痛处,他怒吼道: “你这个假的公主,不要在这里妖言惑众!我忠于国家,忠于我的理想,我没有对不起谁!要说对不起的,也是你们对不起我!” 蒂维丝点了点头,说:“那么,为何忠诚的纳格斯会选择这条道路?你究竟是误入歧途,还是被贼人懵逼了双眼?若是你被人要挟,你尽管与我说!若是难言之隐,你可以写一封信来给我,我来为你做主!冤有头债有主,我发誓,我不会伤害一个被迫与我为敌的人,纳格斯!我只会找那个罪魁祸首算账。” 李奥瑞克在一旁听着,不禁赞许的点了点头——公主的劝降手段确实是比我高明,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后还帮这家伙找台阶下,给他洗脱罪名。妈的,听的我都想投了! 没想到那家伙十分感动,然后却拒绝了蒂维丝的劝降。 “不,你这假公主,我的决心不会动摇的!我他妈还不知道你们?说一套做一条,嘴巴是蜜糖,手上却攥着毒药!你们没有一个好东西!” 蒂维丝皱起眉头,感觉有些疑惑,心想:这家伙看起来已经动摇了,是什么给了他决心呢?而且,“哈伦长子”也不是非常有骨气的人啊,怎么会选择死战到底呢? 李奥瑞克则不管那么多,吼道:“好啊,那你是想吃炮弹对吧?来,轰他妈的……” 那家伙突然说道:“开炮?哈哈哈哈哈哈……李奥瑞克,睁大你的眼睛,看看这是什么!” 只见四个士兵抬着一把高脚椅子走了出来,椅子上面绑着一个身穿金色袍子的老人。 蒂维丝顿时脸色一变,说:“父王?” 哈伦长子点了点头,说:“是的,这是你们的国王。” 他拔出剑来,抵在老国王的脖子上,说:“我知道这样做有些不好,但谁让你们这些卑鄙小人先作弊呢?如果你们不用那个大炮,我们本可以打一场写进教科书里的战役!到时候哪怕我输了,我也能心服口服,但是你们作弊了!你们用那种邪恶的武器摧毁了我的城墙,那是什么?魔族的力量吗?你们这些贱人,你们居然使用魔族的力量来对付自己的同胞!” 他一把抓住老国王的头发,然后咆哮道:“立刻滚出这座城,不然我就杀了国王!” 李奥瑞克此时想到:这他妈的,这傻逼拿国王做人质要挟我!这怎么办啊? 看到这一幕,众多兵将都气愤不已。希雅指着那家伙的鼻子,骂他是个背信弃义的卑鄙小人,然而哈伦长子厚颜无耻,这种程度的侮辱甚至就戳不透他脸上的角质层。接着几个军官又轮番上来骂他,这几位都是大老粗,嘴里的脏话自然也狠毒,哈伦长子气得跳脚,扬言说:“你们再骂一句,我就割掉国王一根手指!”一听这话,众人只好闭嘴。 蒂维丝气得胸脯上下起伏,她骑着马贴近李奥瑞克,说:“这种货色,竟然也能算是高原人的三大名将之一?妈的,真是恶心。” 李奥瑞克叹了口气,沉吟道:“殿下,您看这局面……” 您要是点头,我就一炮把你爹轰了! 蒂维丝想了想,说:“首先是不能开炮的,尼古拉斯那个狗东西本来就诬陷我是反贼,如果你一炮炸死了国王,那不就坐实了反贼的名头吗?那后面的仗就不好打了。” 李奥瑞克心想:蒂维丝倒真是冷静,眼看着刀架在她爸的脖子上,居然一点都不慌的。不过转念一想,这个世界人均孝子,相比起自己屁股底下这个大牲口,蒂维丝充其量是小孝见大孝了。哦,当然了,也可能是公主殿下心态好。 随后蒂维丝说道:“这样吧,让我再和他谈谈吧,看看他还有什么条件。” 李奥瑞克点头说道:“好的,那就拜托殿下了。” 于是,蒂维丝便上前和那家伙谈判。 蒂维丝这边占据着兵力优势和道德高地,加上公主殿下能言善辩,没几轮就说得对方面红耳赤,恼羞成怒。那家伙干脆就开始骂脏话,口中言语之恶毒简直不堪入耳。这位将军可能以为,蒂维丝是有涵养的公主,辩论可以,但是肯定不会拉下身段来和他骂街吵架。谁知蒂维丝也是个骂街的高手,而且她十分机智的换了一种语言来骂他。 蒂维丝用的语言是高原人的古代语言,举个例子,就相当于是文言文。 这种话语听起来气势浑厚,又有节奏分明的抑扬顿挫,外面的人听不懂,会觉得蒂维丝吵架都十分文雅,不愧是儒雅随和的公主殿下。若是能听懂,就知道蒂维丝骂的有多难听,偏偏“哈伦长子”由于出身名门,是学过“文言文”的,所以这番臭骂他只得照单全收。 时间已是正午,天气越来越热,空气中没有一丝的风,沼泽地的夏季闷热潮湿最为难耐。众人浑身湿透,衣服湿漉漉黏在身上。蒂维丝也不管什么风度气质了,一手叉着腰,一手拿着水瓶子,一边喝水一边破口大骂。尽管她用的还是文言文,但看她这气势,人们也能猜出到她在说什么。希雅在一旁喃喃道:“我真庆幸自己听不懂古代语言。” 李奥瑞克则是完全能听懂,他心想:蒂维丝这套语音要是录下来,整个一高原人版的抽象圣经。 天气使得人们越来越暴躁,哈伦长子也越发的不耐烦,终于,在突破了某个临界点之后他爆发了,他用疯狂的声音咆哮道:“你这假公主!去你妈的,我把话放在这,我不可能放了国王!我只有一个条件,那就是退兵!只要你们退兵五十里,我立马放了国王!” 此时希雅在一旁低声说道:“别信他的鬼话!就算咱们退到野狼城去,他也不可能放人的。” 蒂维丝的回答更是刚烈,大声喊道:“这条件不可能!宁可开炮,也绝不退兵!” “哈伦长子”说道:“那可是……可是你的国王啊!你这冷血无情的家伙!” 蒂维丝倒也不是真的冷血无情,只是现在这种情况,必须尽量说狠话。说狠话有两个好处,如果对方因此而觉得人质没有价值从而开城投降,那固然是最好的;如果对方忍不住撕票,那至少也能让北伐军摆脱弑君的骂名。 “为国流尽最后一滴血是每一个皇家成员的宿命,也是我们永恒的责任!自古以来就是如此!别说上面的人是我父王,就算是我本人,我也会让将军开炮!” 哈伦长子显然是不相信蒂维丝有这种勇气,就呛她说:“那来换换怎么样?你把自己装在吊篮上送上来,我就把你父王送下去!” 公主却没生气,反而眉头一挑,说:“换就换!但是,你不说我是假公主吗?难道假公主的人头能和真国王一个价?” 哈伦长子自个挖坑自个跳,一时间尴尬的涨红了脸,说道:“对,你他妈是个假的!你的脑袋没有价值的,哦,但李奥瑞克的脑袋可有价值啊!要不这样吧,你们把李奥瑞克捆结实了送上来,我就过国王放下去!” 蒂维丝这回恼了,骂道:“你休想!” “等等!” 然而一直没说话的李奥瑞克突然开麦了,大声说道:“你说,只要把我捆了吊上去,然后你就会把国王给放下来,是吧?” 哈伦长子皱起眉头,说:“啊,你要是真这样做了,我肯定把国王放了。” “OK,成交!”李奥瑞克竖起了大拇指。 “蛤?成交?” 此刻,不管是城墙上面还是下面,所有听力正常的人都愣住了。 @q@q@群6吧7 第九十九章:哈伦长子的“请君入瓮” “不行!”希雅跳下马来,直接张开双手拦在李奥瑞克面前,叫道:“你又要做这种冒险的事情了!不许你去!” 紧接着,一直身处后排的精灵姐妹也骑着马跑过来。姐姐罗米拉下马行礼,说:“摄政王,我不怀疑您的智慧,但也请您务必保重自己的安全。” 塞拉维见过“李奥/瑞克”的样子,倒是无所谓,只是一脸兴奋的在旁边吃瓜,等待李奥瑞克整个大活儿。 蒂维丝则是疑惑的看着李奥瑞克,走过来,喃喃道:“这,李奥瑞克将军,您这样做一定是有什么深意吧?您总不会真想上去送人头吧?” 李奥瑞克大声说道:“能有什么妙计?我是为国尽忠的将军,更是我王国宣誓效忠的骑士!以我的性命,保护国军的安危,这不是理所当然的吗?” 他说的壮烈,却是把周围人都吓坏了,希雅尽量压低声音说道:“你这个不怕死的疯子!李奥瑞克,我知道你又有什么花招了,可是你不能每次都拿自己的性命做赌注啊!你……你不是跟我说好,会保护好你自己吗?” 李奥瑞克也从马上下来,他轻轻按下希雅的手臂,说道:“放心,我自有分寸,你看在这之前那么多回,我哪次让你失望过了?” 希雅焦急的说道:“这不是失望不失望的事情!是……你万一有点什么事情怎么办?” “好好好,你放心,我保证没事……” 此时团长们也纷纷劝他不要冲动。李奥瑞克本想和大家解释一番,但是转念一想,说太多话或许会让城墙上的哈伦长子起疑,万一对方改变主意,那不就坏了吗? 所以他没有和军团长们解释,反而用很激动的语气说道:“军人为国王而死,难道还需要什么理由吗?我,李奥瑞克,正是吃皇家俸禄,受国王恩典,才能有今天的地位和荣誉。如今我用自己的生命,去换陛下的安危,充其量也只是将自己的一切还给他罢了。”妈的,我这发言好狗啊!“我意已决,你们是我的士兵,只要服从命令就是了!” 众人见李奥瑞克如此大义凛然,都感动的热泪盈眶,齐声道:“是,将军!” “万一我一去不回,希雅!你就代我统帅北伐军,完成接下来的使命——这是命令!”李奥瑞克大声说道。 希雅哭着回答道:“是,将军!” 蒂维丝在一旁看着这一幕,心中有种难以言喻的震撼——起初她以为李奥瑞克有什么计谋,但现在看来,他就是单纯的想要牺牲自己,拯救国王! 虽然蒂维丝以前也见过忠诚勇敢的军人,但是像李奥瑞克这样忠勇、这样无畏的人,还是头一次见到!李奥瑞克,他可不是个一无所有的小兵啊!他是北伐军的大将军,是少年英雄,是高原人的奇迹!他有军队、财富、权力、荣誉还有希雅和普希拉这样美人左拥右抱,他几乎拥有一切!要知道,越是一穷二白的人越不怕死,因为他们若是死了,除了艰难的生活以外不会失去任何东西,但是那些富有的人却都非常惜命——钱还没花完,人怎么能死呢? 那么,李奥瑞克这个无比“富有”的人,竟然能为了誓言而舍弃一切,选择那看不见摸不着的“忠诚”?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品质啊?跟他的高尚品质相比,我这二十来年积累下来的涵养、风度和教养都毫无意义!李奥瑞克,这才是真正的绅士、真正的骑士、真正的英雄! 那一瞬间,蒂维丝感觉胸口里边,有什么柔软的东西被触动了。 这是什么感觉?好奇妙。 该不会是骑士小说里边写的那种……那种感情吧? 该死!我是要成为王的女人啊!怎么也会有这种软弱的感情……真是的。而且还是对比我小这么多的男孩子!我还以为,我未来的男人会比我更加高大强壮呢。 她悄悄望向李奥瑞克的侧脸,心想:虽然我不喜欢他,但不可否认,他还是蛮帅的……而且还有点可爱。 想到这里,公主殿下的脸腾一下红了,好在天气炎热,她本就热得满脸通红,也看不出来。 明明在打仗啊!我在想什么东西! “李奥瑞克!”她大声说道,“你不许去!” “殿下?” 蒂维丝说:“你既然对皇室宣誓效忠,那就该听我这个公主的话对吧?李奥瑞克,我以公主的身份命令你,不许去!旧王已经老了,新王即将登基,这个国家还有我这个公主,比起老国王来说都更需要你。你们可以说我冷血无情!但为了高原帝国,为了皇室,为了高原人,我必须这样做!李奥瑞克,听见了吗?我命令你不许去!” 李奥瑞克行了一礼,说:“恕难从命,殿下。” “你……”李奥瑞克公然违抗命令,让蒂维丝多少有点下不来台,她咬了咬牙,说:“为什么?为了你的誓言吗?” 李奥瑞克摇头,说:“是为了我自己的判断力——殿下,我判断你的命令是错的,我的选择是对的。如果说是为了人民和国家,那么,我们就该选择做最正确的事情。” 你判断我的命令……是错的?蒂维丝是高高在上的公主,李奥瑞克这句话,让她感到了冒犯。她先是本能上的愤怒,但片刻后,她的理智就对她说: 对,我也会犯错,而且我犯过很多错了——我不知道穷人该怎么生活,我还曾把李奥瑞克错认为恶魔,除此之外可能还有许多我自己没注意到的错误。那么,我的判断凭什么就比李奥瑞克更高明呢? 蒂维丝骄傲,但并不傲慢。 蒂维丝点了点头,将手放在李奥瑞克的肩上,说:“那我选择相信你,英雄,别让我失望,你一定要活着出来。” 李奥瑞克笑了,说:“别担心我,乌鸦王的十万大军我都能来去自如,还能怕了这群酒囊饭袋不成……” 话说到一半,就听见城墙上传来了“哈伦长子”那刺耳的声音。“说完了吗!?” “哈伦长子”抱着胳膊,一脸的不屑,说:“李奥瑞克,不要跟我演戏了,于情于理,你都不可能这样做。你到底在玩什么把戏?” 李奥瑞克从人群中走出来,他站在护城河前面,说:“纳格斯!你以为所有人都和你一样是背信弃义的人渣?我不是和你开玩笑的,你立刻准备两个吊篮!一个用来送我上去,另一个把国王陛下稳稳的送下来。” 听见这话,哈伦长子目瞪口呆——这家伙居然来真的?一旁的国王表情也十分震惊,接着那老人开始在椅子上剧烈挣扎,似乎是想告诉李奥瑞克别干蠢事。“哈伦长子”一巴掌抽在国王脸上,说:“别他妈乱动,你这条老狗!” 随后“哈伦长子”抱着胳膊,一脸怀疑的打量着李奥瑞克,说:“好吧,算你有种——这样,接下来你按照我说的做!只要你完全按照我说的做,那我就会放了国王。但如果你敢耍什么花招,咱们的买卖就做不成了。” 李奥瑞克点了点头,道:“好,你尽管说吧。” “哈伦长子”便说道:“第一,你要脱了所有的盔甲,卸下武器,只允许你穿一条裤子! “第二,你要捆绑的结结实实才行,而且不能你自己来捆,要我的人下去捆绑你!” “第三,你们准备一个小船,你自己开船到护城河里来,然后我会送两个吊篮下来,一个吊篮把你拉上去,另一个吊篮把国王送下来——如何?” 将士们都说这规则不讲道理,劝李奥瑞克不要去,一旦进了城,就会变成砧板上的鱼,就必死无疑了! 李奥瑞克也十分激动,他压着心中的窃喜,故作愤怒的说道:“不让我穿盔甲,不让我带武器,还要把我双手双脚都捆住?我知道你是个懦夫,但没想到你这么胆小!难道你害怕我一个人进去,然后就把你们所有人都杀了吗?” 哈伦长子此时也撕破脸了,干脆摆烂,说:“对!我就是害怕,你能拿我怎么样?李奥瑞克,打仗用头脑,可不能光靠蛮力!我今天就要让你知道,你的蛮力在我的智慧面前不堪一击。” 李奥瑞克用棒读语气说道:“啊,好狡猾的‘哈伦长子’!我诅咒你!”艹了,我这演技也太尬了,下回不这么玩了,我一身鸡皮疙瘩。 随后,李奥瑞克按照对方的要求,脱去了身上的武装,卸下武器,浑身上下只留了一条裤子。他赤膊上身站在太阳下,汗水流过古铜色的皮肤在阳光下闪闪发光。肌肉线条强壮有力,又十分优美,一道道交错的伤疤彰显着他的武勇,比骑士的勋章还耀眼。 由于李奥瑞克经常主动或者被动的脱衣服,所以在场的女孩们基本都见过他这身漂亮的体魄,某些人甚至还摸过舔过,所以也不稀奇。蒂维丝倒是头一次见到这场面,她不禁想到:我收回前言,他不是个小男孩,而是个结实有力的男子汉! 她咽了口唾沫,情不自禁的想到——他的身体这么完美,血脉也一定昌盛,若是跟我那伟大的“皇家血脉”结合,我们一定会如虎添翼吧? 此时,“哈伦长子”送下来了一个吊篮,上面坐着一个手拿麻绳的士兵。“哈伦长子”在上面大声喊道:“把他给我捆好!捆结实点!”士兵是“哈伦长子”的亲信,下手也狠,三两下就把李奥瑞克五花大绑,手脚都结结实实的捆上了,随后将他带上早已准备好的小船。 就这样,士兵和李奥瑞克来到护城河下,并将他搬上吊篮,然后往上提。 北伐军的人大声喊道:“国王呢,怎么不把国王送下来!” “哈伦长子”白了一眼下面的士兵,然后打了个手势,这才有人把国王搬上另一个吊篮缓缓往下放。然而国王的下降速度比李奥瑞克的上升速度明显慢了许多,众人纷纷在下面催促让他信守诺言,赶快放人,然而“哈伦长子”却不以为然。等李奥瑞克送上了城墙,“哈伦长子”立刻说道:“快,往回拉!” 上面的人迅速往回拽绳子,在一片咒骂声中,将老国王又拉回了城墙。一旁的李奥瑞克心想:我就知道这傻逼不会放人,呵,一会爷自己来吧。 ”哈伦长子“此时大笑,道:“蠢货,这就是兵不厌诈!现在我手里又有你们的将军,又有你们的国王,你们还怎么跟我打?开炮啊!有本事就开炮啊!我他妈左手一刀,右手一剑,就把这两人全都杀了!” 说完之后,“哈伦长子”便不理会外面的人了。 哈伦长子回到城堡大厅之中,此时,七八个手持长矛的重甲武士包围着李奥瑞克,长矛的铁尖顶着他的身体。老国王捆在他旁边,表情十分痛苦。 “哈伦长子”喜笑颜开,像个兴奋的兔子一样蹦蹦跳跳来到李奥瑞克面前,说:“你这蠢货!我真想不明白,你这种脑子是怎么打败乌鸦王的?看来蛮族也不过如此啊,等平息了这场叛乱,我兴许也能挥师北伐,然后光复故土呢!” 李奥瑞克一口痰啐到他脸上,说:“有种你弄死我!” “妈的!” “哈伦长子”擦了下脸,然后一把抓住了李奥瑞克的头发,恶狠狠的说道:“你以为我不敢杀你吗?我根本就不需要两个人质!而且只要你一死,北伐军就完蛋了!你明白吗?” “弄死他!” 数根长矛一齐刺入李奥瑞克的身体之中,他一声惨叫,便失去了意识。 鲜血流淌在地板上,李奥瑞克没了呼吸;哈伦长子走上去那剑尖戳了戳,见李奥瑞克一动不动,又大着胆子拿脚踢了两下,这才确认李奥瑞克死了。 老国王痛苦的闭上了眼睛,而哈伦长子却狂笑起来。 “哈,哈哈哈哈!原来你也是肉做的啊,你也会死啊!我还以为你刀枪不入呢。” “你们把李奥瑞克的尸体松绑,再拿一根绳子捆住他的两只脚,我要把他的尸体倒挂在城墙上,给下面那些人看!” “这就是跟我作对的下场!” 哈伦长子心满意足的点了点头,转身走向城墙,他要好好嘲讽一下那些愚蠢的敌人,尤其是激一激那个泼妇一样的“假公主”,他要彻底发泄一下心中的怒火。此时他意气风发,心里幻想着胜利、荣誉、财富和权力,意淫着历史会如何记载这场战役,如何记载他的丰功伟绩…… 他完全沉浸在了自己的美梦之中,甚至没注意到,李奥瑞克尸体睁开了眼。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一声突如其来的惨叫打破了“哈伦长子”纳格斯的美梦。他猛然回过头去,看到那一幕之后,他的冷汗都冒了出来。 只见李奥瑞克手持长枪挑起了一个士兵,他将那人穿在枪上,高高的举起来。他左边站着一个穿着性感热辣的魅魔,右边站着一只长着三个头的强壮人形地狱犬,那大狗用身体护着老国王,周围的士兵都不敢近身。 他不是死了吗?“哈伦长子”吓得头皮发麻,叫道:“你怎么没有死?还有这些恶魔,它们怎么进来的?” “你不知道的多着呢。” 李奥瑞克说着朝他走来。 那场面实在是太可怕了,李奥瑞克身上明明满是长矛戳出来的血洞,甚至有的深可见骨,但他却还是像个健康人一样行走,就仿佛是某种不死生物。 哈伦长子尖叫道:“你们看着干什么,杀了他啊!拉诺,快,让你的武士再杀他一次!” 那个名叫拉诺的禁卫军长官表情纠结成一团,说:“不,他不是人!我只能和人类战斗,可他显然是个恶魔!” “哈伦长子”狼狈的逃到一个重甲护卫的身后,说:“那你们难道要等死吗?跟他拼了吧!只有杀了他,我们才能活!” 这话激发了士兵们心中最后的求生欲,众人对着李奥瑞克发起了一波“绝望冲锋”,他们以哭声做口号,以惨叫做鼓舞,胡乱的挥着武器杀向李奥瑞克。 这些人也算是背水一战,虽然打起来没有章法,但也十分凶狠。再加上他们穿着结实的重甲,拿着最好的钢刀,确实能造成一些麻烦。然而去没想到,赤膊入场的李奥瑞克竟然变魔术一般摸出了两把刀来。 只见李奥瑞克反手一刀就划开了一个士兵的胸甲,切断他的脊椎,又正手一刀斜劈,斩断了那人大半个膀子,鲜血井喷而出。 “我乃高原人李奥瑞克,谁来受死!”李奥瑞克高辉自己的真名,同时开启了全部buff,他的心脏加速跳动,血液充满全身,血脉偾张,肌肉隆起,甚至结痂的伤口都因此而开裂淌血。 他左手拿着巨人屠夫,右手乌鸦王黑刀,犹如一道红色的龙卷风冲进了人群。 哈伦长子欲哭无泪,心想:艹她妈的,他这武器又是从哪来的?藏皮炎里了吗!? q衣8衣7七衣6 第一百章:我可能一刀砍不死你,你不要见怪 李奥瑞克现在能够随时召唤恶魔,而三位恶魔侍从又能携带一定数量的物资,也就相当于他有了一个便携的储物空间。李奥瑞克先前就悄悄的把“巨人屠夫”和“乌鸦王的黑刀”交给了普希拉和三儿,等他俩登场之后,再把武器交给李奥瑞克。 此时他手持双刀大开杀戒!不管是乌鸦王的黑刀,还是李奥瑞克的“巨人屠夫”,都是削铁如泥的利器。那些重甲士兵身上的盔甲在锋刃面前就如同草纸一样脆弱,狂暴化的李奥瑞克在人群中一通乱杀,瞬间身边就堆满了尸体。 此时哈伦长子忽然急中生智,喊道:“抓住国王!” 若是能重新控制国王,或许就能让李奥瑞克这个嗜血的疯魔停下来。然而李奥瑞克对此早有预料,提前就命令狗子负责保护国王。那铁甲大狗站在墙角,将瘦小的老国王护在身后,仿佛铜墙铁壁。有几个士兵想趁机偷袭国王,要么是被狗子那西瓜大的铁拳砸了个脑浆迸裂,要么就是在狗子的铁甲上刮痧。 另一边,魅魔也堵着门杀。她仗着机动性的优势,第一时间飞过去反锁了大门,这样一来城堡大厅里就成了密室。接着她将鱼骨剑化作锯齿长鞭,在人群中疯狂挥舞,那鞭子上面带着电流,只有碰到一下就会浑身酸麻,两下就会瘫痪,纵然是士兵们穿着盔甲,也是一片一片的倒下。 “我本不想大开杀戒的!”李奥瑞克此时高声说道,“但你们这些家伙都是死不悔改的蠢货!你们明知道自己的将军是叛国的奸贼,却还是无动于衷的做帮凶!”他一刀劈开了面前士兵的胸膛,腥臭的内脏流的满地都是,“这是你们自己的选择,那就做好觉悟吧。” “我今天要让这里血流成河!” 在这期间,有不少外面的士兵听见动静,于是跑过来支援。可当他们看到城堡大厅里景象的时候,所有人都吓傻了——只见一个赤膊的男人手持双刀在人群中乱杀,他动作矫健的像是山猫,力量却如亚龙一样大。那些号称“王国第一精锐”的禁卫士兵,在他面前哭爹喊娘,犹如羔羊一般惨叫。 他们还看到一只巨大的三头人形犬轮着拳头,仿佛一头失控的疯牛一样横冲直撞,但凡是有人被它碰到,就会像是射门时候的足球一样飞出去,然后狠狠摔在地上、撞在墙上,浑身的骨头碎成渣子。还有个魅魔,一边狂笑着一边拿鞭子抽人,打到身上皮开肉绽;打到盔甲上冒火星子,然后人就麻了。 尸体眼看着就堆成了小山,这三个怪物不是在打仗,反而像是在刷战绩。 这他妈的谁敢支援啊!明显打不过好吧。这些士兵也不是游戏里边那种不怕死的小兵,而是活生生的、有头脑的、而且十分怕死的人!他们的士气早就降到了马里亚纳海沟底下,看到这么掉san的场景,那还不魂都吓飞了?没有一个人敢踏入这个房间。 于是,哈伦长子的援军风风火火的来了,又安安静静的走了。 最终,整个城堡大厅上百号人都让李奥瑞克杀得干干净净。这场战斗几乎不费吹灰之力,连他自己都没想到剧本从“老三国”直接变成了“割草无双”。其实,若是这些敌人全力抵抗,或许还不至于被单方面屠杀,但是自李奥瑞克死而复生的那一刻,这些人的勇气就消失了。战争靠的是勇气,没有勇气的战士,就成了待宰的羔羊。 在这期间,李奥瑞克特意将“哈伦长子”留到最后——因为一刀杀了实在是便宜了他,李奥瑞克要让这个家伙好好体会一下恐惧和绝望的感觉。 随着李奥瑞克砍下了“禁卫长”拉诺的人头,现在,大厅里只剩下“哈伦长子” “哈伦长子”早已没了先前那不可一世的傲慢样子,他瘫坐在地上吓到小便失禁,浑身散发着一股骚臭味。见到李奥瑞克来了,他连忙跪在地上喊道:“饶命!” 李奥瑞克笑了,说:“饶命?你刚才杀我的时候,可一点都不手软啊!” “哈伦长子”哭了起来,说:“可你也没求饶啊!” 李奥瑞克眉头一挑,称赞道:“是哦,你不说我都忘了——那你的意思是,怪我没有求饶咯?” “不不不不不!我可没有那个意思,您是刚烈不屈的英雄,怎么会求饶呢?我只是说,我其实不想杀您的,我只是当时鬼迷心窍了,我,哎!都是尼古拉斯的错误,若不是尼古拉斯那个老贼骗我,我怎么会作出这种事情呢,我……我真的很后悔啊!请给我一次机会吧,仁义无双的李奥瑞克大人!”他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哭诉道。 李奥瑞克露出了和蔼可亲的微笑,说:“我可以放了你……” 听到这话,哈伦长子立刻欣喜的说道:“谢谢,谢谢!” 没想到李奥瑞克接着说:“……但其他人会放过你吗?” 说着李奥瑞克错开身子,将身后的老国王请了出来。 老人的那张脸,枯瘦、蜡黄、长着老人斑,可是眼睛里便却仿佛有一团火在烧,只是这样看着,就如恶鬼一般可怕。“哈伦长子”浑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他一声惨叫:“不!”就挣扎着站了起来,但魅魔和狗子一人抓住他一条胳膊,将他按在墙壁,任他怎么挣扎,都动弹不得。 李奥瑞克来将双手托着“巨人屠夫”,动作优雅的交给国王,说:“请,陛下。” “嗯。”老人点了点头,接过了那把宝剑。 几分钟前,国王就在跟李奥瑞克喊,先是命令,后是询问,再是请求——问能不能把最后这个人头留给他?说了三回,可见这老头有多么恨这些叛徒。 他叹了口气,一脸悲伤的说道:“年轻人,我老了,力气也不大,你看我的手像是鸡爪子一样,都拿不动剑了……” “哈伦长子”此时的表情,生动的诠释了什么叫“笑得比哭还难看”,他说:“那您或许可以手下留情?” 国王摇了摇头,笑道:“我是说啊,如果我一刀杀不死你,还请你不要见怪。” 国王说着挥下了剑。 接下来,哈伦长子开始大声惨叫,一直惨叫,一直叫……过了十多分钟才安静下来。 …… 时间已经是下午一点。 北伐军仍在外面等待着。大约十五分钟过去了,只听见里边传来了惨叫声,却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李奥瑞克临走前悄悄叮嘱希雅,说,里边不管发生了什么事情,不管有什么动静,你都不要轻举妄动,等我去开城门就好了。 希雅倒是相信他的能力,只是想不通:可他自己一个人,要怎么才能做到这一切呢? 忽然,旁边的墨崔迪突然一声怪叫,希雅朝它望去,就见到它脚底下竟然出现了一个魔法阵!然后魔法阵闪烁一阵红光,墨崔迪就这么被吸入了阵之中。众人都大吃一惊,揉着眼睛询问旁人自己是不是眼花了,出现幻觉了,要不然这么大一个马怎么会凭空消失呢? 希雅倒是见过这场景,墨崔迪、普希拉还有塞尔,都是和李奥瑞克签订了契约的恶魔。只要李奥瑞克可以通过魔法阵随时将他们召唤到身边。 这时候城门里边传来了轰隆隆的巨响,接着绞盘哗啦啦转动起来。只见城门大门缓缓打开,沉重的吊桥也落了下来。 热辣刺眼的阳光落在吊桥上面,衬托着城堡大门内一片漆黑。人们将手搭在额头上,眯着眼睛去看。接着,那片黑暗之中传来了马蹄声响,墨崔迪那高耸昂立的头率先进入阳光之中。 有人大声喊道:“李奥瑞克!他出来了!” 李奥瑞克骑着墨崔迪从城堡大门中走出,他如进去的时候一样,上身赤膊,只是赤裸的胸膛上到处都是鲜血,有的是敌人的,有的是自己的;他的靴子和裤子上面也挂着血浆。士兵们大声欢呼,然后高呼他的名字。 紧接着,坐在轮椅上的老国王赫然出现,阳光刺的他睁不开眼。他用一手遮光,另一手朝着人们挥手致意。北伐军众人整齐行礼,而蒂维丝看到父王安全无虞,顿时激动的哭了起来。 接着,是魅魔普希拉,她怀里抱着李奥瑞克的武器,走起路来像只骄傲的孔雀;他旁边是化作人形的地狱三头犬。狗子两只手上提着两颗人头,它将两颗人头轻轻一抛,那东西在天空上画出一个美丽的弧线,落在国王广场上。人们定睛一看,赫然就是“哈伦长子”纳格斯,还有禁卫军的长官拉诺。 最后,守军们举着双手从大门中走出,他们低着头,面如死灰。 希雅早已料到了这一幕,但还是激动的想哭;精灵女王也知道李奥瑞克这个洞悉真理之人一定能平安归来,只是看到这场面,她更加确信追随这个男人是正确的选择。 蒂维丝则彻底被折服了,孤身一人,赤手空拳的进入皇宫,救出国王不说,还杀了敌人的主帅,逼迫守军投降,最终全身而退。这是什么样的英雄?他的力量、智慧、勇气都超出了凡人。阳光照在他那沾满鲜血的古铜色身躯,散发着刺眼的光芒,那感觉就仿佛是天神为他披上了一件战袍。 蒂维丝的呼吸凌乱起来,她不禁对旁边的希雅:“我能理解你为什么会选择这个男人了。” “呃,是的,殿下。”希雅红着脸点了点头。 “没有任何女人能拒绝这样的人,没有。”蒂维丝继续说道。 “嗯……嗯?”希雅侧目,只见蒂维丝的眼神发直,脸上满是怀春少女那样的痴态。 殿下,您不对劲! 希雅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危机感! 李奥瑞克此时高声喊道:“两人一排,广场上结合!”他让俘虏两人一排往外走,然后到广场上接受重新整编;这支队伍排成长龙,从中午走到黄昏,这才终于走完。 望北城里边还有许多平民来不及逃出城去,就都躲在屋里、地下室里,或者是阁楼的角落。此时,人们注意到战火平息了,就有些胆大的人上街去查看情况。这些人看到李奥瑞克的北伐军军旗在城墙上猎猎飘舞,又看到穿着蓝袍子的守军一个个丢盔弃甲的在广场上抱着脑袋罚站,便知道是北伐军打胜了仗。李奥瑞克见到几个居民远远的观望,就对他们说:“出来吧,没事了!北伐军已经打败了这些叛徒,国王救出来了,真的公主也回宫了!” 那几个居民就隔着巷子喊道:“你是谁?你是李奥瑞克吗?” “是,我就是李奥瑞克!” 人们看到他骑着高大的白马,背着统帅的大旗,就知道他没有撒谎。人们纷纷喊道:“七神在上,我见到李奥瑞克了!” 接着,街道上的窗户都“咣咣咣”的打开了,老人、孩子、男人、女人都探出头来一睹英雄的真容。随后人们的胆量大了起来,纷纷跑到街上来近距离的看他。李奥瑞克骑着马走到哪里,两旁就会跟来大量的平民,很快,街道上就堵得水泄不通。李奥瑞克大声喊道:“我的朋友们,请让出一条道路来!”然后他命令士兵们维持秩序,疏通道路,尽量不要伤到人。 等居民们让出了路,李奥瑞克便让俘虏们穿越这片“人民的海洋”,通往城市中央的大广场。俘虏们投降的时候都很果决,然而一听到要走这条路,却一个个的都挪不动脚了。 显然,他们害怕面对望北城的人民。 其中一个人甚至跪下来,恳求道:“李奥瑞克将军!我们也是被迫的,是拉诺那个混蛋让我们做的!我们……我们只是服从命令而已啊!” “去你妈的!” 李奥瑞克抬手一刀便砍了那人的脑袋,在场的其他俘虏顿时噤若寒蝉。 李奥瑞克对这些家伙没有一丝同情——这只军队里边许多人都是禁卫军,禁卫军是干什么的?那就是国王的私人武装,应该誓死保护国王安全的。然而在老国王被软禁的时候,这些家伙连屁都没放一个!这是渎职,更是背叛! 而且这只军队不光上面的长官是烂的,下面的士兵也他妈的烂到家了。听蒂维丝说,禁卫军也兼职治安任务,相当于是城里的警察+城管,这些人平日里仗着自己是国王的人,就飞扬跋扈,一个个走路的时候下巴都要戳到天上去了。这些人欺行霸市,收保护费,又欺男霸女,为非作歹,基本上就是一群官方流氓。蒂维丝不止一次想整治这些家伙,但总之受到各种阻力无法见效。 既然背叛了人民,就该接受人民的审判! 李奥瑞克高声说道:“都他妈抬起头来!让城里的老少爷们瞧瞧你们的脸!谁他妈再低着头走路,我就当你不想要这个脑袋了!” 禁卫军只好抬起头来往前走,可是一个个都仿佛脚底下生根了一样,走不动路。 这时候米兰爵士不知从哪拿了个鞭子出来,狠狠一抽,“啪!”立刻有个士兵的屁股皮开肉绽。他恶狠狠的叫道:“一群腌臜臭蛆!不打你就不爬是吧?快走!” 米兰爵士这家伙,打仗不太行,但是扮坏人却很厉害。啪啪几鞭子下去,那些家伙就开始移动了。就这样,俘虏们从城堡大门前面出发,朝着城中心的广场走去。而望北城的人们,已经准备好“夹道欢迎”他们了。 李奥瑞克看到人们手上的臭鸡蛋和烂番茄,连忙下马说道:“换个人带路!那谁,米兰爵士,你来吧。” 米兰爵士脸上写满了“艹”字,说:“将军,您这……有点缺德了啊!” “哎呀,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关键时刻还是要您这样的真英雄顶上,来吧。”李奥瑞克做了个请的手势。 “行吧!那您可得记我一功啊!” “那肯定的,好兄弟!你是真能抗事儿的,我肯定记着你。” 于是米兰爵士来到前面,带着队伍往前走。 接着,人们朝着这支耻辱之军献上了自己的敬意。臭鸡蛋、烂番茄、还有粪水、砖块、泥巴什么的……各种脏东西朝着这些背叛者丢来。至少有好几千人涌入了这条街道,秽物如下雨一般落下,骂声震耳欲聋。好多俘虏们低下头,闭上眼睛,甚至有人哭了起来,不知道是因为悔恨、羞耻、还是恐惧。 队伍后面的希雅大声喊道:“都给我抬起头来,睁开眼,张大嘴!拿脸接着!” 北伐军的人也跟着在后面踹他们,或者拿长矛的枪柄戳他们后背。 俘虏们一开始还有队形,后来就是推推搡搡、跌跌撞撞,动不动就有人跌倒在恶臭的泥水里,弄得满身污秽。但是没有人会可怜这些叛徒,人们只会痛打落水狗, 米兰爵士则在喊:“你们扔准点啊!呸!都他妈弄我脸上了。看好了,我是北伐军的……呸呸呸!” 虽然说大家不会瞄着米兰爵士丢,但是这么多人呢,难免有那个手劲不够的、准头不好的,这也没有办法。等把俘虏们带到广场上之后,米兰爵士已经浑身挂彩,恶臭难闻。 米兰爵士行了一礼,低头的时候,脸上的脏东西还在往下嘀嗒。他说:“将军,我先去洗个澡!” “好的好的,你去吧。” 米兰爵士连忙跑了,李奥瑞克望着他的背影喊道:“好兄弟,一辈子啊!” “谁他妈跟你好兄弟,艹!”米兰爵士头也不回的跑了。 李奥瑞克嘎嘎坏笑,然后问道:“哈伦长子和禁卫长官的脑袋呢?” “在这呢。”希雅拍了拍自己的马鞍袋。 “好,你让人去把这两颗脑袋做防腐处理,然后拿长矛串起来,立在国王广场的中央示众。” “好的。” 很快,那两个背叛者的脑袋就出现在了广场上。 “哈伦长子”纳格斯如愿以偿的,将自己的名字永远的留在了历史上,当然,是以遗臭万年的方式。后来,史官们在《武功书》里这样记载说: “哈伦长子”纳格斯,其人卑鄙狡猾,厚颜无耻,不忠不仁不义,战术上不善攻,亦不善守,盲目狂傲自大。 率兵四万五千人据守望北城,对战李奥瑞克北伐军两万人。 在己方巨大优势下,两小时城墙告破,仅歼敌六人(皆为负伤);后转守要塞,挟国王为人质,命令李奥瑞克撤兵。 而后以吊篮请李奥瑞克进城,亲自率百余人围斗李奥瑞克一人,然不敌,遂败。 其人头示众七日,后恶臭难闻,遂弃之。 QQ群一吧77 第一百零一章:小伙子,有对象了吗? 当晚,北伐军入驻皇宫。 通常来说,一般的军队是没有这种待遇,自古以来皇家对军方就有提防,哪怕是阿卡德的军队当时也只是在城外扎营。然而这次不管是国王,还是公主,都邀请他们直接住进皇宫。 皇宫很大,如果按照军队宿舍那种住法,再加上扎帐篷,那么容纳两万人没有问题。这里环境很不错的,士兵们应该可以得到充分的休息,以应对接下来的战斗。 北伐军的士兵们虽说不少是精锐,但是真正来过皇宫的人,一只手都数得过来。大家都是带着稀奇和崇拜的眼光看着这一切的。众人一进门就啧啧称奇,说着大门为什么这么高?喷泉的水是从哪里来?还有那高原王的雕像为什么金光闪闪,该不会是黄金的吧,这得多少钱? 宫里突然住进来两万人,这可忙坏了皇宫里边的宫廷总管,筹办宴席、准备房间、各种生活用品、挖临时厕所……忙得脚不占地。但好在宫里物资充沛,人手也够,实在不行就到外面去借——说是借,其实是要。现在城里的居民都知道李奥瑞克打了胜仗、救了国王、杀死了作乱叛党。所以总管们一说要筹集东西招待这些英雄,大家就都自发的捐了出来。床单、被褥、毛巾、凉席、凉鞋、锅碗瓢盆酒壶酒杯、各种牲畜、家具板凳……还有许多贵族和富商,这些人政治嗅觉敏锐,判断出来李奥瑞克经此一役必定得势,最少也是个公爵,现在赶紧巴结他!所以自发的送上了各种贵重礼品,金银财宝不计其数,还有丝绸、茶叶、胡椒、草药、香料……各种各样的东西都有,看到这堆成山的宝贝,连蒂维丝都不由得感叹望北城的富有。 只是李奥瑞克看着这些东西心里很不是滋味,操你妈的,北伐军的兄弟先前吃糠咽菜,靴子都是破的,你们皇城的人倒好,吃香喝辣穿金戴银,然后还敢跟我哭穷说“地主家没余粮”? 真就前方吃紧,后方紧吃呗?听说这国王每逢节日就要一条街的流水演戏,烧金子不眨眼的,管这叫皇家气派?妈的,我就不该救他,让“哈伦长子”把他宰了拉姬芭倒! 当晚,皇宫之中大排筵宴,给这些拯救了皇城的将士们庆功。国王兴致很高,命令厨房将仓库里边的好食材都拿出来烹饪,就按照新年祭祖时的标准来。 李奥瑞克一开始不想搞的,仗才打到一半,没到庆祝的时候——老丈人雷奎公爵那边还有战事未平,又说阿卡德将军下落不明,还有两个公爵要打,这种时候怎么能吃席呢? 这时候布洛泽就劝他,说,士兵们刚打下皇城,立下了这么大功劳,大家都想着见识见识皇家气魄和望北城的繁华,犒劳军队有助于增长士气。而且大军经过了一番长途跋涉本就劳顿,就算国王不请客,也要休整个几天才能继续出征了,恰好让他们在皇宫里边吃好喝好睡好,这样才能有战斗力对不对? 也对,李奥瑞克心想,反正横竖是要休整几天的,与其愁眉苦脸的休,不如大吃大喝的休。于是他同意了这件事情。 当晚,士兵们就在皇家花园里边摆了流水席,酒肉全部畅吃畅饮,总管将御膳房所有的厨子都请了出来,开了一大笔赏钱刺激他们的工作积极性,说是一定要把这些兵爷伺候好了。又从城外征集了一大帮厨子,让这些人搭建露天厨房,来分担御膳房的压力。 然而人还是太多,皇宫里边摆不下,于是蒂维丝出主意,让混血精灵部队到后山的皇家内湖,那里更加凉快,而且还能游泳钓鱼,精灵天性戏水,也更乐意在这里扎营休息。原先这地方是皇家禁地,属于私家后院,偶尔会当做猎场来用。蒂维丝大手一挥,表示今天全部开放,必须让这些贵客尽兴了。 众多兵将从早上就开始干仗,中午就嚼了两口干粮,许多人甚至连干粮都没机会吃,早就饿到肚子里打雷。士兵们平时的伙食比起老百姓来说已经很好,但也就是面包、肉食或者一些咸菜什么的,最多来点蘑菇汤或者啤酒,而且来来回回就那些,不新鲜,花样也少。所以见了皇家的流水席,那真是挪不动脚,走不动道,人均恶鬼投胎,一口能吃下去一头牛。 这时候老兵布洛泽出来说道:“不能放任他们胡吃海塞,会吃死的人!宫廷总管,你让人熬煮一锅大肥膘,只要肥膘,不要见一点瘦的。等这些人赴宴之前,先让每人吃一块,这样他们就不会把自己撑死了。” 布洛泽的方法是从饥荒年代得知的宝贵经验,人饿久了突然看到美食就会发疯,脑子的反应速度跟不上嘴巴吃饭的速度,于是还不等感觉到吃饱,肚子就撑破了。但如果吃饭前先来一块大肥膘,这肥肉的油腻就糊住了肠胃,脑子就能提前反应过来,让他们少吃点,吃慢点,就不会死人了。 但就在这个前提下,仍旧有十多个人吃坏肚子住进医院。这么一算,吃坏肚子的人,竟然比攻城时候的战损还多,可见美食威力之大! 而在另一边,国王和蒂维丝两人在皇宫大殿里边招待李奥瑞克,以及众多军队高级将领。 国王宴席用的是一张大长桌,长桌上面摆着各种菜肴。主菜是从北方一路吃草过来的新鲜羊肉,同时用了胡椒和孜然这两种堪比黄金的香料。看到这道菜,团长们都“惊为天羊”,甚至包括身为公爵女儿的希雅,也十分惊讶的说道:“不愧是皇家,真的好奢华。” 奢华吗?加了孜然辣椒的烤肉就奢华吗?这东西在李奥瑞克吃起来,就是上辈子熟悉的烤羊肉串味道,当然了,肉质还算不错,是内蒙兄弟吃了不至于大喊“退钱!”的水平。 反而是其他菜让李奥瑞克更感兴趣,有从城外运来的河鲜,有大个头的煎松茸,还有各种做出花样来的肉食。李奥瑞克看到对面的厨师长老肥兴奋地眼睛放光,嘴里冒泡。 老肥的身份是不够出席这种宴会的,但他是李奥瑞克的好兄弟,所以就可以来。李奥瑞克说,正是因为老肥给我加餐,我才能这么强壮有力的,所以我的功劳都应该分他一部分。因此他特邀老肥也来吃皇家的宴席,一来是让老肥过过嘴瘾,二来是让这个厨子开开眼,最好是学几个菜,以后来个经典复刻。 除了老肥以外,李奥瑞克特邀进来的还有芙和菲特。在他看来,修女姐妹们的贡献不比将领们小,有资格坐在这个桌子上,而且他和两个姑娘关系不错,就算是处于朋友关系也应该邀请。芙先是害羞加害怕,好一番推辞,但后来就欣然接受了;而菲特以“我身上有死人的臭味,回倒了大人们的胃口”给拒绝了,不过她还是对李奥瑞克表示了感谢,并且承诺说下次一定帮他好好收尸。 皇家的长桌从头到尾有个二三十米,上面摆满了菜肴,宾客们自己拿手是够不到的。所以后面站着几个那长杆夹子的侍者,想吃那个菜够不到,可以跟他们说,这些人就会那长杆夹子来为宾客取菜。 此时国王举起酒杯来,道:“勇士们,我代表这个国家,敬你们一杯!”说着一饮而尽。 大家也立刻起来行礼,众人共饮一杯,宴会正式开始。 乐队入场演奏音乐,他们操着罕见的高原人古代的乐器,有骨琴、风笛和大小手鼓,节奏感强而且很快活,李奥瑞克听起来,有一种乡村摇滚的味儿。 另一边,穿着丝绸的舞娘们也入场开始跳舞。她们赤脚站在U形长桌中间的红地毯上,透过半透明的丝绸,能看到她们光滑的麦色肌肤,这些舞娘应该都不是本地人,而是从外面买来的,很有异域风情。 在场的人里边,只有米兰爵士和希雅吃过这种规格的宴席。米兰爵士就一脸猥琐的跟大家讲:“哎哎哎,你们可能还不知道吧?这里的姑娘啊,可不光是拿来看的!” 李奥瑞克好奇的侧过目光,问道:“那还能干什么啊?” 寻花问柳几乎是男性本能,就如同好兄弟手里有资源,不管看不看,都一定会求个奇妙代码一样。所以李奥瑞克完全是出于本能——或者说是处男后遗症才说出这话来的。其实他完全不需要什么舞娘之类的,他身边的姑娘哪个不比舞娘好看? 所以问完这句话,李奥瑞克就有点后悔。 他看到希雅一脸诧异的望着他,那表情仿佛是在说:是你太飘了,还是老娘不够骚了?李奥瑞克,你腰子又不酸了是吧? 普希拉倒是不见怪,反而朝他挤眉弄眼,示意他去弄一个尝尝味道,这时候希雅狠狠一拧她大腿,魅魔立刻痛得倒吸凉气。 甚至就连罗米拉都露出了微妙的表情——由于身份高贵,所以国王下面是李奥瑞克,而精灵女王的坐位紧挨着他——罗米拉贴过去,小声用精灵语说道:“大人,您喜欢会跳舞的姑娘吗?” 李奥瑞克有点尴尬的说道:“呃,也不是,就一般吧。” 罗米拉莞尔一笑,睫毛灵动的闪烁着,说:“精灵能歌善舞,在艺术的造诣上远胜人类,有机会的话,让大人看看我唱歌跳舞的样子吧。” “呃,好,好的。”这么直的球!还是当着其他后宫成员的面,李奥瑞克有点遭不住,啊!不行!我处男病要犯了,好害羞! 罗米拉耸肩微笑,然后还一脸无辜的跟对面桌子的希雅和普希拉眨了眨眼。这公然挑衅让希雅逐渐失去了表情管理能力,气得嘴角狠狠拧在一起;普希拉则是抱臂托胸,表现出了“你要战那便战反正你柰子没我大”的大将风范。 蒂维丝假装没看见,实则心里很是担忧——我的敌人也太多了一点吧?光在场的就有三个,是不是还有没在场的呢? 塞拉维白了她姐姐一眼,心想:这老女人终于想把自己嫁出去了吗?可喜可贺,可喜可贺。但我希望你能活着嫁出去啊,别还没出嫁,就让人打死了。 芙很天真,什么也不懂,她插起一块杏仁布丁来塞进嘴巴,“这个好好吃!”然后小脸变成了幸福的形状。 李奥瑞克没想到自己一句无心之言就差点引发了后宫战争,看来以后随着队伍的壮大,我要更加谨言慎行啊。 此时米兰爵士这个罪魁祸首也察觉到了气氛的不对劲,他打了个哈哈,说:“这个……舞娘的事情跟李奥瑞克大人没关系,您艳福这么深,这舞娘也不是给您准备的。” 旁边的菲利普拿胳膊肘一戳米兰爵士,说:“那是给谁准备的?” “肯定是给我们这些泥腿子啊!哈哈!我跟你们说啊,只要哪个客人朝她一招手,舞娘就会坐到他大腿上,给他布菜,喂他喝酒,宴会结束后再跟着他一起进屋睡觉!瞧着啊!” 米兰爵士说着就朝其中一个招手,那舞娘一脸娇羞的点了点头,迈着轻盈的步子走向米兰爵士,然后轻轻坐在他大腿上。 舞娘神态妩媚,身材苗条又圆润,皮肤比丝绸还光滑,往米兰爵士身上一坐,颇有鲜花插牛粪之感。众多团长们一个个看得眼睛都直了,口水要滴到桌子上。国王看到这一幕也笑起来,说:“不要客气,尽管享用!” 按理来说,国王都放话了,那团长们也就不会客气,理应把这些姑娘都分了。却没想到这帮人都是嘴把式,整天黄腔开个不停,一到动真格的就全歇菜了。 先是格罗温表示自己家里的老婆太凶,要是知道他在外面胡搞,非得把他生吞活剥;布洛泽则说自己是正人君子,怎么能玩这些跟自己女儿一样大的女孩呢?然后菲利普又说打仗太累,腿酸腰疼脑袋涨;石恩只顾喝酒,一杯接一杯;斯特尔说不喜欢这种类型的女孩;海特说他只想好好吃饭……反正一个个都“身怀绝技”,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 真鸡儿丢人啊!你们就不能学学我这个将军吗——此时,刚刚处男毕业没多久的李奥瑞克心里这样想到。 随后大家喝酒吃肉,吹嘘自己战场上的事迹。一同出席的还有几个皇家成员,但大多都是远房亲戚,主要就是来搞气氛的。毕竟大家吹牛逼也要有人听才行,这些家伙就是负责“听牛逼”的。 李奥瑞克早已过了自吹自擂的那个阶段,光是别人的褒奖就让他耳朵起茧子了。他主要就是喝酒吃肉,这皇室的啤酒是真的好喝,清澈金黄,麦香浓郁,都能赶上低配的青岛了。 “李奥瑞克啊……”国王握着李奥瑞恩的手,看着他的脸,老脸笑成了一团菊花,“冒昧问一句,你有继承人了吗?” 李奥瑞克笑道:“没有的,我还没结婚呢!” “哦!”老国王的嗓音瞬间上扬,“你居然还没结婚吗?很好,很好!” 嗯?这话听上去怎么这么耳熟啊? ]q衣⑧77一 第一百零二章:李奥瑞克狂暴输出 李奥瑞克虽然处男毕业不久,但在相亲市场上却是经验丰富,一听这话就知道老国王是要把蒂维丝介绍给他。想来也是,我现在是王国炙手可热的新星,甚至可以说,整个王国就指望着小爷我了!就今天这一仗,那国王肯定意识到了,他完全没有能够控制我、或者制衡我的力量。既然如此,就只能靠美人计了啊! 我懂我懂,英雄难过美人关嘛! 李奥瑞克说着望向蒂维丝——蒂维丝不知何时已经换上了那件珠光宝气的皇家礼服,洗了澡、化了妆、戴了首饰,这人靠衣服马靠鞍,不打扮的时候她是“汉娜小姐”,打扮起来之后,确实有公主的“皇家风范”,也难怪希雅会为她的美丽和气质所折服,她看上去确实出众。 李奥瑞克能欣赏蒂维丝那种独特的美丽,但比起希雅的娇憨和普希拉的妩媚来说,他更愿意选择后者。而真正让李奥瑞克心动的,还得说是蒂维丝那个“先天性伤风败俗”身材。 首先,太大了吧? 曾经有一位吟游诗人说:世界上最美妙的死法,一定是让希雅的大腿把我给夹死!那现在李奥瑞克要补充一句,第二美妙的死法,就是让蒂维丝把他给闷死。 想到这里,李奥瑞克几乎要上去白给了,他的下一句台词多半是“择日不如撞日,今儿个我就要跟这辆大车拜堂成亲然后让她从我脸上压过去”。可是,李奥瑞克是个忠诚善良的男人,他还记得自己跟希雅的约定,不能说见了柰子就忘了大腿,这是大大的不义,会被处男之神唾弃的。 李奥瑞克就干咳一声,说道:“但我已经跟某个女孩有婚约了。” 国王眉头微微一动,说:“哦?不知道是哪家的姑娘这么幸运啊?” 这老头有点不识趣啊!李奥瑞克皱了下眉头,说:“不瞒您说,就是雷奎公爵的女儿,希雅·雷奎。”李奥瑞克说着朝对面的希雅伸手。希雅没想到他一下子就说破了,脸腾的一下红了,她像个机器人一样站起来行了一礼,然后又直挺挺的坐下。 国王露出了长辈看到小孩那种宠爱的笑声,说:“是希雅啊,嗯,希雅确实是个好女孩,但你确定要娶他为‘妻’吗?”国王在那个词上加了重音。 李奥瑞克当然明白他什么意思,这老头是想把蒂维丝许配给他……不,应该是想让他当个皇家的驸马,用这种方式将他牢牢的绑在身边。一想到这里,李奥瑞克更加不认可这门亲事了,你姬芭谁啊?一个连禁卫军都使唤不动的糟老头子,你还敢控制我?现在是你求我办事,不是我求着你啊! 自从阿卡德将军跟他讲过北伐的内幕之后,李奥瑞克就讨厌这个国王了。而当他亲眼见到皇城的奢华,见到这所谓的“皇家气派”之后,这种厌恶达到了顶点。你知不知道北伐军士兵还有人没有鞋穿啊?你可以搞统治正义、可以光宗耀祖、可以光复故土,但你后方紧吃吧?不能不给士兵鞋子穿吧? 李奥瑞克提高了音调,说:“我们俩约好了,我必须娶她当老婆!打完仗,我就去雷奎家里提亲。” 然而国王并没理解李奥瑞克的想法,又或者说他理解了,但他并不认同。 于是,老国王就当着希雅和李奥瑞克的面,拿着一副长辈劝导晚辈的语气说道:“希雅·雷奎虽然身份高贵,却也只是公爵的女儿,血统上差了一个等级。李奥瑞克,蒂维丝已经封你为野狼城公爵,虽然还没有举行仪式,但在法理上你已经是野狼城以及周边土地的主人了。换句话说,你和雷奎公爵的身份是同级的。你娶他的女儿不是不行,但按规矩来说不能当正妻……” 蒂维丝都听不下去了,“父王,可以了,别说了……” “孩子,你别插嘴。”老人狠狠瞪了她一眼。 国王继续说道:“你总不能娶了公爵的女儿为正妻,然后再入赘到皇家,这不和规矩,也对你自己的声誉不好。李奥瑞克啊,你是个聪明的孩子,应该能懂这里的利害关系,我劝你别一意孤行,免得将来吃亏。” 这老国王拿捏别人成习惯了,以为李奥瑞克也是他的奴才,就算不是奴才,至少也要给他面子。 要是往常,李奥瑞克为了“顾全大局”兴许就忍了,但现在他连吹了好几瓶啤酒,理智下降,情绪上升。心想:皇家血脉?国王?你有几个师啊你就跟我臭牛逼? 这时候他灵光一闪,就问道:“国王陛下,您能听懂北方皇族语吗?” 国王笑了,说:“那当然了,这可是古代国王专用的语言,我怎么能不懂呢?不过你问这个干嘛?” 李奥瑞克清了清嗓子,然后摆出礼貌的微笑,说: “艹你妈的老逼登!听得懂吗?” “你说什么?”国王瞪大眼睛,显然是懵逼了。 李奥瑞克接着用儒雅随和的语气说道:“既然能听懂,你给我听好了,别搁这跟小爷我装逼,你说话不好使!你可别忘了是谁救你性命?现在不说感谢我,反而倒打一耙想要拿捏我?那你就别怪我骂你。” 国王这辈子也没被人用这种礼貌的语气指着鼻子骂过,他先是怀疑自己的耳朵,然后又怀疑自己对这门语言的理解,最后怀疑李奥瑞克是不是说错了单词?总之他不相信这件事情,完全不能接受! 在场的人除了国王以外,也就只有布洛泽对这种语言略知一二,勉强听懂了李奥瑞克是在嘴臭。布洛泽先是震惊,然后通过大口干饭来掩饰自己的心虚;蒂维丝为了读书,学过古代高原语,却不懂这种毫无实用价值的、仅仅是“古代皇族拿来标榜身份”的皇家语言。 “别搁那瞪了,说的就是你!小爷我爱娶谁就娶谁,你管不着!你又不是我爹,还想教我做人?你搞清楚自己的立场,你现在是求我办事,不是我求着你!拿出点诚意来好不好啊?知道乙方怎么伺候甲方的吗?要不要去什么创意设计公司里边当几天社畜学一学啊? 你们这些老封建的脑袋壳子里就是什么控制啊,宣誓效忠啊,还有什么麻辣隔壁的pua啥的,你就不懂的什么叫合作共赢吗?我们就不能好好说话,好好做事,共同为了这个半死不活的国家而战斗嘛?都你吗什么时候了,还规矩规矩的,还整那套祖宗之法!我看着你这皇宫金碧辉煌的样子就气不打一处来,老子前线吃紧,你这后方紧吃?就这宫殿,扣个墙皮下来都能值一个士兵的军饷,你嘴上说着光复故土,怎么不肯把皇宫的墙皮都扣下来,换做钱来打仗啊?你妈了个逼的。” 李奥瑞克本来想着骂两句得了,没想到越说越气,最极致的嘴臭,最纯粹的享受,他继续喷道:“淦你妈个臭批,自个命都快没了,回来第一件事情就是搞权术主义,搞我这个大功臣,老子要是想背叛你早就背叛了,你拦得住吗?我大可以把蒂维丝扣在野狼城自立为王,然后再挥师南进,把你们全扬了!你们有办法吗?但我没有这么做,因为我他妈是个好人!我是有道德的,你明白吗?还想着拿公主的婚事控制我,你以为我娶了蒂维丝或者是我当了驸马,我就不敢造反了吗?我想造反不还是一样能造吗?你整这一出,有用吗?啊,我问你呢有用吗?” 老国王被骂傻了,竟然下意识的回答道:“呃,没,没用。” “没用不就得了?你个老逼登的赶紧退位吧,在位几十年也没干成什么事情,反而让贵族们一个个做大了,还把国库折腾的这么空虚,也没有兵,也没有钱,也没有将,要不是雷奎公爵挺你,你早姬芭完蛋了你知道吗?整天想着跟贵族们勾心斗角,权术制衡,制来制去的管用吗?立了那么多规矩,摆了那么多架子,管用吗?这点你就不如你闺女,蒂维丝还知道下基层走一走,还知道诚心诚意的跟我对话,你一把年纪都活到狗身上了?” “我用古代语言骂你是给你面子,下回就直接拿普通话骂了,艹你妈!” 李奥瑞克十分礼貌的说完这番话,然后举起酒杯来,换上普通话,说道:“来,跟我一起祝愿国王陛下长命百岁,永远健康!” 众人不明所以,也就端起杯来,说:“祝愿陛下永远健康!” 国王用“我马上去世”的表情看着众人,点了点头,说:“感谢诸位!”说着抿了一口酒。 这酒,好苦啊! …… 没过多久,老国王就以“不胜酒力”为理由退席了,剩下的将士们继续开趴继续喝。国王走的时候,叫来了蒂维丝,说是有事和她商量。蒂维丝来到国王的寝宫,就看到他父亲脸色通红,表情像是便秘了一样痛苦。蒂维丝很心疼的说道:“哎呀,父王,我都跟您说了少喝点酒少吃点肉,您的肠胃已经不比年轻时候了……” “不是那个原因。”老国王板着脸说道,“女儿,来,我有话要问你。” “父王请讲。” 国王说道:“你为什么去野狼城这件事情,我就不管了……我只问你一件事情,你知道李奥瑞克的身份背景吗?” 蒂维丝点头,说:“我这次特意调查了这件事情,李奥瑞克就是个普通的青年,只是他天赋异禀而以。”就跟我一样。 国王冷笑,说:“孩子,你忘了我从前跟你说的事情了吗?恶魔巫师安德鲁的血脉。” “他不是。”蒂维丝断然说道,“我一开始也怀疑他可能就是那个人,但我调查过了,他真的不是。” 国王眯起眼睛,道:“证据是什么?” 蒂维丝说:“希雅·雷奎告诉我说,早在许多年前,他们就发现了安德鲁的后代,并且出兵将其剿灭了。父王,那个恶魔的子嗣已经死了。” 听到这话,国王的脸一下就扭曲了,然后他剧烈的咳嗽起来。蒂维丝连忙给他倒水,国王却将水瓶掀翻在地,声音沙哑的吼道: “她在骗你!” “骗我?”希雅怎么会骗我? 老国王脸色通红,他因为气愤而剧烈的喘息着,胸口里发出破风箱般的呼呼声。接着他咳了几口带血的浓痰,恶狠狠的说道:“我就知道这些家伙是一丘之貉,即使是雷奎家族的人,也是不可信任的!难怪这些年来雷奎家族的人这么听话,原来是他们早就找到了皇族血脉,想要拥立新王!难怪他们支持我北伐,也是为了给这个叫李奥瑞恩的镀金……” 蒂维丝眉头紧皱,说:“父王,您在说什么?” 老国王他平复了一下气息,说:“女儿,我告诉你,当年雷奎家族确实是杀了那个恶魔巫师的后裔,但是,他们却放了那人的孩子,后来这个孩子一直下落不明。” “什么?”蒂维丝瞪大了眼睛。 国王咬着牙,干瘪的脸皮挂在消瘦的骨头上,就像只老鬣狗,他说:“希雅·雷奎,那个小贱人,她多半是察觉到了你的疑心,然后就用这个说法来骗你。然而她不知道,皇家留有档案,我也留有记忆。” 蒂维丝摇了摇头,说:“不不不,父王,这里边有误会。” “没有误会,我的傻孩子!没有人不想当国王,全世界的人都在觊觎我的王位!”老人枯黄的眼仁中只剩下痴狂和疯癫,看到父亲的神态,蒂维丝又是愤怒,又是心疼。衰老与病痛夺走了他的精力,也夺走了他的仁慈和智慧,让他变成了一具只知道舔舐权力的行尸走肉。从前的父王……哪怕两年前的时候,他都比现在心胸宽广。 蒂维丝劝他说:“不是这样的,父王,你不能捕风捉影的认定李奥瑞克就是恶魔之子,而且我就算是退一步说,他真的是安德鲁的后裔,那他也没做出来任何邪恶的事情啊!” “他没有吗!?”刚刚被李奥瑞克狂暴输出的老国王吼叫起来。 “呃,我暂时没发现他有背叛的行为,您看,如果不是他,北伐军打不过蛮族,也无法为我们开疆扩土。当初他打下野狼城,击败乌鸦王的时候,您不也是很高兴吗?” 国王冷哼一声,说:“那时候我就怀疑了,只是你没看出来罢了。” “那他这次的行为,难道不能证明自己的忠诚吗?他可是救了您的性命啊,父王!” “这一切不过是为了能让他名正言顺的成为新王罢了!他从一开始眼里就没有我这个国王!” 蒂维丝被这固执的老头气坏了,说:“父王,你这一辈子谁也不肯相信,你从不把自己的心展示给人们看,又怎么可能让别人去全心全意为你效忠呢?” 听到这话,国王脸色阴沉的像是个即将行凶的杀人犯,他用毫无感情的声音说道:“因为我们家族的王座,就是建立在背叛之上的,我们背叛了旧王,背叛了神灵,背叛了一切,才得到这个王座。身为背叛者的后代,我深知忠诚如空气,誓言如粪土!” 父王的声音像是一条冰冷的蛇爬过蒂维丝的后背,然而蒂维丝却感觉胸中有一股热流冲进脑海,她大声说道:“我读过历史!我知道我们家族不是靠背叛上位的!是旧王的后裔想要背叛高原人,所以我们才为了大义而杀了他们!” “两百年的真相,谁知道呢?我只知道,我们的祖先背弃了誓言,一刀刺进了旧王的后背。不管出于什么目的,背叛就是背叛,只要欲望够强,那么一切誓言就都会如风一般消失。” 老国王显然已经不信任任何人了,这次两大家族的背叛,恐怕夺走了他最后一点信心吧。 老国王说:“蒂维丝,我命令你……” “不,父王!”蒂维丝知道他要说什么。 “等我死后你就立刻宣布登基,并封雷奎公爵为护国公,再召回阿卡德将军让他继续当联军统帅,只有这样,你才有希望压制住李奥瑞克。等以后你羽翼丰满了,再找机会将他除掉。” 蒂维丝回答:“父王,这不可能,李奥瑞克是缔造这一切的功臣,迄今为止所有的胜利都是他带来的,您却让我去算计他?” 国王沉声说道:“你不这样做,那他就早晚会夺走我们的家族的王位。” 蒂维丝再次摇头:“李奥瑞克从未辜负过我们的期待——他不负我,我不负他。” 在这之前,蒂维丝从未反抗过国王的意志——尽管她是个桀骜不驯的女人,但她敬爱着自己的父王,因为父王也真心实意的宠爱着她。 蒂维丝的反抗让老国王火冒三丈,他不相信,自己这个曾经能控制全世界的人,居然连亲生女儿都控制不了。 他吼道:“你不知道我为了保住皇家的地位,付出了多少心血!我们家族要永远坐在王位上!为此,我可以死,我可以死一百次!王冠是这个世界上最重要的东西,蒂维丝,它代表着权力、财富、地位……还有你能想象到的一切。我们的祖先不惜一切得到它,这东西传到我们父女手中,不能就这样断绝!” 以前蒂维丝也是这样认为的,但她现在却产生了一个怪异的想法:王位,真的重要吗? 我以前一直在追寻的,到底是什么呢? ps:不好意思,关于语言那里有个小设定吃书了,已经改了!还有一个地方缺字,都改了。 对不起对不起。 谢谢读者老爷们指正。 群1巴衣7六 第一百零三章:在吗? “我的生命很快就会走到终点,到时候你要立刻宣布继位,然后按照我说的做。”他以命令的语气说道。 “不!”蒂维丝说,“我绝对不会那样做的,父王!” “啪!”老国王给了蒂维丝一记响亮的耳光,骂道:“你这逆子!如果你还是我的女儿,就该向我发誓!遵从我的意志!” 蒂维丝说道:“你自己说过,誓言如粪土,我发誓又有什么用?” 老人气得胸口剧烈起伏,说:“我给了你生命,给了你荣华富贵,给了你王位!难道连你都要背叛我吗?你要把我这个将死之人,给活生生气死吗!跪下!”他有气无力的说完这个词,然后又开始咳嗽。 蒂维丝还想顶撞他,可是脑海中忽然闪过许多童年往事,她还记得父王带她去打猎,教她写字,骑马带着她去花园,只要她想要,就会为她买下一切最昂贵最豪华的东西……不知为何,那些画面如走马灯一般在她脑海中闪回,而且挥之不去。 接着,她的眼泪毫无征兆的流了出来。 蒂维丝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她只是感觉到一股来自本能的悲伤。接着她就跪了下去。 她说:“我发誓。” “我必定会成为王。” “我会遵照您的意思。” “这就对了,孩子,这就对了。”老人终于笑了出来。 他伸手抚摸蒂维丝的头,说:“继承我的一切吧,孩子,你将成为新的国王!” …… 随后,蒂维丝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她身心疲惫,一回去就驱走了左右侍从,然后将自己锁在屋中。 刚才那一幕在她脑海中反复重现,王,成为王?我要接过父王的王冠,再成为他那样的王吗? 蒂维丝越想越愤怒,她扯下头上的公主宝冠,狠狠摔在地上。“啪!”白金王冠跟地板清脆的亲吻,珍珠和钻石飞溅,它们破碎时候散发的光彩,甚至比戴在头上更加美丽。 蒂维丝从来没有这么讨厌过自己头上的王冠。 从来没有过。 …… 第二天,老国王便驾崩了。 尽管太医鉴定,说他是死于疾病,但宫里对国王的死因众说纷纭。有人说,第一个发现老国王尸体的人是宫里的阉奴,他看到老国王脸色发黑,手边还有个打碎的玻璃瓶,看起来就像是服毒自杀;还有人说,老国王一定是让人谋杀了,说不定是宫里有叛贼的残党。 李奥瑞克对此的想法则是:妈了个哔的,这老匹夫该不会让我骂死了吧? 国王的葬礼是个大事情,按理来说,需要全国默哀,举行盛大的仪式等等。但蒂维丝则说:遵从先王的旨意,战争时期,一切从简。 上午准备,下午操持,一天功夫就把事情办了。 在葬礼之后,蒂维丝宣布会继续以“公主”的身份执政,很出人意料的,没有提什么登基做女王之类的事情。别人问起此事,蒂维丝也会转移话题,最多是说一句:“我在守孝期间,如果现在就宣布登基,不合时宜。” 皇家的事情跟李奥瑞克没什么关系,他也不关心那糟老头子的死活。 他比较关心这次的战利品! 首先,就是皇宫里边这储存的物资。刚打下皇宫的时候蒂维丝就跟他说了,“哈伦长子”和禁卫军在城市仓库和皇宫之中储备了许多的战略物资,吃得用的不计其数。听俘虏的军官们说,“哈伦长子”一开始是想和李奥瑞克打消耗战的。因为他觉得,李奥瑞克占领野狼城时间不长,从时间上来看还没有秋收征粮,就算是在当地大肆掠夺,也搞不到多少粮草。两万来人,人吃马嚼,是巨大的消耗。只要望北城能够拖住,那么李奥瑞克的大军就会不攻自破。 从这一点上来,“哈伦长子”倒还算是有一些基本的判断力。因为李奥瑞克手里的粮食确实不多,如果只算上野狼城储备的物资,那他恐怕连半个月都维持不了。 然而,李奥瑞克手里还有乌鸦王送的大礼包呢!要是算上这一笔,足够他打五十天的硬仗了。 最重要的是,李奥瑞克两个小时就干碎了城墙,所以就没有后面那些故事了。 现在李奥瑞克的士兵连野狼城那份辎重都还没消耗完,剩下的部分,还够他们吃到下一个城。估计打完了海盐城,才会开始消耗乌鸦王大礼包。乐观估计的话,杀穿整个大沼泽之后,“乌鸦王大礼包”也就消耗不到一半。 然后算上皇宫里边的补给,相当于这一趟打完仗,辎重一点没少,还多了许多。 他打算将皇宫里边的物资择日运往野狼城。原先皇宫里边储备的东西多,是因为高原人的皇族当年选择了“天子守国门”的战略,望北城就是前线,集中了政治职能和军事职能。 现在有了野狼城,首都就可以专注于政治职能,而把“守国门”的包袱交给野狼城。李奥瑞克未来准备任命血矛团的布洛泽当野狼城的“太守”——在这边叫领主。布洛泽善守,让他管理野狼城再好不过了。 物资照单全收,套了车通通拉到野狼城,等摆平了高原人的烂摊子,李奥瑞克就要拿着这厚厚的家底,去跟其他几位蛮王掰掰手腕了。 第二个收获,就是崭新的真理。 多亏了“哈伦长子”那一波窒息操作,李奥瑞克不光拿下皇宫,还顺便得到了新的技能。 李奥瑞克先前和普希拉完成了契约,两人建立了类似于灵魂链接那样的精神力共享机制,普希拉作为一个挂件,增加了李奥瑞恩的蓝条。因此,他这回可以放心的挑选一个真理了。 自从第一次感受过真理的美好,他就将追逐真理定义为了人生目标。不光是因为感受真理的那一刻很爽,还因为他理解的越多,就能够越强大。至于其他的东西——爱情、财富、荣誉、权力……只要我够强大,它们自然会奔我而来。 变强,才是男人的第一要务! 这次李奥瑞克进入真理之地之前就想好了要拿什么,往常他拿的东西,都是加强自身战斗力的,俨然是把自己变成了一个战场上“英雄单位”。 主帅能打固然是好事,然而战争规模越大,个人战斗力就越是会被稀释掉。在几万人甚至是十几万人的大规模作战中,个人的武勇就不那么重要了。相比之下,像是智慧、后勤、练兵这些方面,就显得更加重要。 李奥瑞克这回挑选的真理就是一本名叫《骑士之道》的书。这本书占用的精神力不多,而且内容十分实用。包括了骑兵训练、骑兵阵型、装备选择、作战地形分析、部队心理建设等方方面面,内容非常全面,有了这个东西,李奥瑞恩的骑士团战斗力能够上升一个台阶,也给了他将来跟蛮子的骑兵正面硬碰硬的勇气。 等这次打完了仗,需要好好训练一下我的骑兵团了,将来在大平原上作战,少不了他们的发挥。李奥瑞克虽然也想过,要不要搞一些更跨时代的武器出来——比如加特林什么的。但是真理之地第一层图书馆的书都比较落后,图书管理员说过,真理图书馆里边的真理都不是凭空出现的,而是将你们这个时代的英杰们感悟出来的知识作以汇总。所以第一层的书,基本就是这个时代的知识,再怎么先进,也不会超越这个“奇幻封建时代”生产力下的科技水平。所以像是飞机大炮原子弹什么的,您还是歇歇吧!而且以这个奇幻的科技树,人家还不一定点的出来呢。 那么有没有跨时代的知识呢?有的! 这就要说到他的第三个收获了!这个完全是意料之外的惊喜。 此时李奥瑞克锁了门,又让魅魔和狗子守在门口,确保周围没人之后,他盘腿坐在了床铺上。接着他脱下上衣,他锁骨下面一点有一个暗红色符文。李奥瑞克像是敲门一样用指关节轻轻敲了敲这个符文,说:“在吗?” “在呢!”李奥瑞克脑海中传来了一个清脆稚嫩的声音。 一股红色的烟雾从符文中喷涌而出,然后化作了一个朦胧的红色人影。 那正是灭世魔女·卡珊德拉! 先前李奥瑞克进入真理之地的时候,又遇到了那个堪比钉子户的魔女小姐。她见了李奥瑞克便十分兴奋地说道:“啊,李奥瑞克!你猜猜我搞出来了什么东西!” 李奥瑞克当时急着加点然后复活,就说:“我赶时间!” “那好,你戴上这个!”卡珊德拉说着在他锁骨下面一拍,然后说:“等你有空了,就拍一拍脖子边上这个符文,到时候我跟你解释情况。” 李奥瑞克当时来不及多想,赶紧拿了技能出门,然后就上外头开无双去了。紧接着就是宴会,喝酒,还有各种军队的事情,一眨眼就忘了卡珊德拉的嘱咐,直到昨天晚上睡觉的时候,竟然梦见了那位魔女小姐。 梦中,卡珊德拉穿着一系红色紧身,卷着头发,化了精致的妆,就像是要去参加舞会一样。她见了李奥瑞克,便叉着腰,撅着小屁股,很是生气的指责李奥瑞克,问他说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还不联系自己? 李奥瑞克一觉醒来,这才想起自己跟卡珊德拉的约定,于是将她召唤出来。 卡珊德拉一见了他,就很生气的说道:“李奥瑞克!你怎么回事,怎么回去那么久了,也不来找我啊?难道你眼里完全没有我这个主人吗?” 李奥瑞克听得一头雾水,先是说:“首先,你什么时候成我主人了?” 卡珊德拉一甩头发,很嚣张的说道:“对于世界上最伟大的魔女卡珊德拉来说,世间万物皆是我的奴仆……” 李奥瑞克抱着胳膊一脸宠溺微笑,道:“那我的主人,你咋这么小啊?” 此时的卡珊德拉是个幼女版本的,看上去也就是小学生水平,跳起来能锤到李奥瑞克胸口。尽管她努力作出成年女子的扮相,可怎么看,都像是个偷用妈妈化妆品的小女孩。 听到此话,小卡珊德拉的脸立刻涨红了,说:“这是节能形态啦!你懂不懂?” “节能形态就要变成三头身吗?”李奥瑞克笑着说道。 “是啊!因为这样比较节省能源。你知道我为了跨越时空来见你这个仆人,花费了多少魔力吗?还不感激我!”她用教科书般的傲娇语气说道。 虽然说,傲娇已经有沦为时代眼泪的趋势,但魔女小姐应该是个例外。毕竟她高攻低仿,傲形态保持不了几个回合就会娇,非常值得调戏。 李奥瑞克就先是故作浮夸的行了一礼,说:“感谢你,卡珊德拉小姐,那你为什么要花费这么多魔力,不远万里的来见我这个仆人呢?” “哎?”她表情一僵。 “难不成是对我有好感吗?” 小卡珊德拉的脸红得像是要滴血,她大声说道:“住嘴!你这个卑微的奴仆!身为主人来看望仆人,那是因为……因为我有着体恤下属的仁慈!不是说对你这个人有什么特殊的好感,不是的,你不要自作多情了……”她偷瞄了一眼李奥瑞克眼神,然后迅速甩头移开目光。 李奥瑞克认为,傲娇之所以会讨人喜欢,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她们总是会在互动的时候产生强烈反馈。她们内心的真实想法会以行动体现出来,却又碍于面子死不承认。她就像是个吹弹可破的布丁,让人吃之前,忍不住想用餐具反复把玩——看她外表Q弹软嫩的样子,却又不破坏她那光滑的外皮,直到最后将她一口吞下,品尝她最甜美的味道。 李奥瑞克笑了起来,说:“那我是不是该感谢你呢?” “当然了!你当然应该感谢我了!” “给你糖糖。”李奥瑞克用哄小孩子的口吻说道。 “糖糖?”小卡珊德拉歪头。 “喏。”李奥瑞克将一块芝麻酥糖交给她,那是李奥瑞克从皇宫宴席上顺来的,非常好吃,他特意找蒂维丝要了一大包,留着当零食。 卡珊德拉一脸怀疑的看着那个酥糖,说:“你别以为用这个就可以收买我……啊呜!”她一口吞下。 “嘎吱嘎吱……”随着咀嚼的声音,卡珊德拉的眉头逐渐舒展开了。 “好吃吧?”李奥瑞克微笑道。 “唔……”她伸手,“再来一块!” “给。” 这个芝麻酥糖对于小朋友来说见者通杀,先前李奥瑞克给塞拉维试吃,这四十多岁的精灵少女惊为天糖,缠着李奥瑞克要走了一大把。既然卡珊德拉也是幼女形态,没理由不喜欢。 就这样,卡珊德拉连吃了三块,然后露出了十分幸福的笑容。 她感叹道:“果然没有人能拒绝糖,啊,有一个身体的感觉真是太棒了!灵魂形态再怎么自由,也终归无法享受肉体上的快乐。我感觉自己都好几百年没喝过真的饮料了。” 她又要了一杯水来喝,把嘴里的糖渣也拿水送下,这才心满意足的说道:“好吧,看在你给我贡品的份上,那我就大发慈悲,原谅这次无礼行为好了。” 她来到书桌的椅子前面,她两手一撑坐垫,跳坐到了椅子上。那椅子对她来说太高了,坐在上面,两只脚都还是悬空的。 接着,她就以这幅姿态,用教导主任一样的严肃态度,对李奥瑞克说道:“我是来批评你的。” “啊?”李奥瑞克一愣。 卡珊德拉这家伙说话非常以自我为中心,所以经常话题跳跃,前言不搭后语。 “批评我?我做错什么事情了吗?” 小卡珊德拉点了点头,说:“那当然了,你大错特错!” 接下来,这个三头身的小卡珊德拉就很严厉批评了李奥瑞克的行为,说:“李奥瑞克,你最大的错误就是不思进取!你来真理之地的次数应该不少了,拿走的书也有好多了,虽然这不足以让你拥有和我一样伟大的智慧,但多多少少你也该长点出息了吧?为什么你还是惦记着自己的那一亩三分地呢,你为什么不往更加高远的地方看一看?比如上面,抬头看,你看到了什么?” 李奥瑞克抬起头,说:“天花板啊。” “不,我是说,假如你现在处于图书馆里边,那你抬起头来,会看到什么呢?” 当卡珊德拉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李奥瑞克脑海中立刻浮现出了那个画面——那扇藏在真理之中的门,还有那个身上插着长矛的守门武士。 图书管理员说过,那扇门通往更高一级的真理图书馆。在那扇门之中,有着跨越这个时代的知识!那里边有他想要的东西,也一定有超乎想象的东西! 李奥瑞克并不知道下一个时代会有什么——下一个时代是多少年以后?下一个时代会前往那个方向?他上辈子的那个世界里,是蒸汽机开启了新的时代,那在这个奇幻世界之中,新的时代又会是怎样?会不会有一场魔法革命?还是说走出某种更加不可思议的道路? 然而,李奥瑞克没有通往下一个时代的勇气。 因为那扇大门的门卫看起来就很不好惹!而且图书管理员说了,如果你死在门卫手中,那么,这就意味着彻底的死亡。 对,灵魂的死亡! 这可不是开玩笑的 巴②7妻衣 第一百零四章:仰望星空的卡珊德拉,以及圣遗物升级补丁 李奥瑞克频繁作死,是因为他能复活并且拿到新技能,并不是说他不怕死。尤其是现在,他有了爱人,有了事业,有了波澜壮阔的新生活,他变得更加珍惜生命了。 起初他还想过什么时候挑战一下那个门卫,到“下一个时代”去开开眼界。但现在他更想搞点务实的东西——杀蛮子怼魔族,开疆扩土,建功立业,开更大的后宫和更大的车。 卡珊德拉从李奥瑞克的眼神中察觉到了他的想法,于是她脱了鞋站在椅子上,用手捧着李奥瑞克的脸,四目相对的质问他,说:“回答我,你看到了什么!?” “下一个时代的大门。”李奥瑞克回答道。 “对,下一个时代的大门!”小卡珊德拉笑了起来,“李奥瑞克,这才是我们应该追寻的东西,不是吗?当前这个时代,似乎只有我们两个才有能力进入真理图书馆,也就是说,我们是站在时代最前沿的人。难道我们不该去开启新时代的大门吗?难道你不想看看未来的真理吗?难道你不想飞上天空去摘星星吗?” 李奥瑞克笑了,说:“你的意思是说,我们的征途应该是星辰大海吗?” “星辰……大海?我喜欢这个说法!”她兴奋的说道,“李奥瑞克,对,就是这种感觉!我不想困在这个尘世间,我不想要人间的那些浮华,我想尝一尝星星的味道,是不是和这块芝麻酥糖一样香甜,我想咀嚼一口月牙,看它是不是也如看上去一般酥脆!但我自己做不到,跟我一起吧,李奥瑞克!” 卡珊德拉眼睛里边的星光,比起那星辰大海来说也毫不逊色。 这太浪漫了,李奥瑞克心想,他看着眼前的少女,心里产生了一种莫名的冲动,他甚至觉得,命运之神安排他穿越过来,就是为了邂逅眼前这个人。 但他毕竟不是“灭世魔男李奥瑞克”,他的想法更加现实。 “听我说,卡珊德拉,二阶图书馆的大门我们早晚要打开,不管是为了‘星辰大海’,也为了更强大的真理。但是你要知道,这不是简简单单的事情,你看到那个门卫了吧?你有几成把握战胜他?” 卡珊德拉得意的笑了起来,一拍胸脯,说:“我早就和他交过手了!” “交过手了?”李奥瑞克惊讶的眨了眨眼。 “嗯,我差点死掉!”她骄傲的说道。 “这他妈有什么值得骄傲的啊?” 卡珊德拉一撇嘴,说:“你不觉得我很勇敢吗?勇敢,当然很值得骄傲啊!” 李奥瑞克联想起她挑衅图书管理员的场景,不禁在心里感叹:这小妮子是真的莽,在下自叹弗如。 卡珊德拉说道:“我虽然只坚持了两招就败了,但我至少摸清了那个家伙的大概实力。呃,我觉得以我们两个来说,即使是联起手来,也无法打败那个家伙的。” 李奥瑞克说:“那既然这么厉害,我俩不如早点洗洗睡吧,那个我这还有些芝麻酥糖……” “你听我说嘛……啊!”小卡珊德拉生气的在椅子上跺脚,然后失去平衡差点摔下来,还好李奥瑞克一把抓住了她的腰。 接触到她的那一瞬间,李奥瑞克心里有种感觉——啊,好细好软好稚嫩!这触感是怎么回事?我的手掌心怎么有种过电似的感觉啊? 罪过罪过,这么小的孩子,就算是合法萝莉也不行啊,FBI要来敲门了。 “呃,谢谢,可以放开我了吗?”手上的那只小魔女有点害怕的说道。 “哦,不好意思。” 小卡珊德拉乖乖的坐好,然后继续说道:“我既然来找你,自然是想到了好办法!你听我说啊!你身上有没有圣遗物啊?” “有的。” “那就好了,你要多收集圣遗物,然后跟圣遗物里边的英灵搞好关系!等回来你可以带着这些英灵一起进入真理图书馆,我们群殴那个门卫!” 啊,可以这样吗?李奥瑞克想起来这件事情来,最近这两次进入真理图书馆的时候,他都是带着“巨人屠夫”,而北疆王白色幽灵每回也都跟着他进来了。 李奥瑞克就问那个小卡珊德拉,说:“你的意思是说,只要是携带圣遗物,这些圣遗物的英灵就能跟着入场?” 小卡珊德拉打了个响指,说道:“是的!你赶紧去搞个大几百件圣遗物,我们到时候组一只英灵军队,不信打不死那个门卫!” “哦,等一下等一下!”李奥瑞克连忙说道,“圣遗物这东西可不是菜市场里边的土豆,那不是随便能弄到的!据说全世界的圣遗物加起来也就不到一百件啊。” 小卡珊德拉笑道:“那你就把它们全弄来好啦!你这么厉害的男人,应该没问题吧?”说到这里那小魔女余光一扫,忽然惊呼道:“你这不是手头就有两件吗?” 两件? 李奥瑞克拿眼一筹,见到桌子上放着两把武器,一个巨人屠夫,另一个是乌鸦王的黑刀。巨人屠夫是妥妥的圣遗物,那乌鸦王的黑刀,不就是个很锋利的宝刀吗?难道也有什么门道,是我不知道的? 卡珊德拉费力的抱起两把武器来,说:“你看,这不是两个圣遗物吗?不过这两个里边,有一个还没觉醒,另一个只是觉醒到了‘本我’形态,灵魂还很混沌。” 李奥瑞克听得一头雾水,连忙让她细说。 小卡珊德拉先是用很专业化的术语讲了讲,发现李奥瑞克还是听不懂,于是叹了口气,说:“你这家伙原来根本就不懂圣遗物啊?干脆我从头和你说吧。” 卡珊德拉解释道,圣遗物这个东西,其实也没什么稀奇,就是厉害的人死后,灵魂会寄托在他们用过的东西上。死者的精神力足够强,或者说在某个领域触碰到了“真理”,那么就有可能出现圣遗物。像是李奥瑞克和卡珊德拉这种,要是哪天去世了,妥妥的全身上下都是圣遗物,连裤衩袜子都不会放过的。 魔女小姐的……长裤?李奥瑞克摸着下巴想到。 但是有些圣遗物一开始跟普通的物品没区别,需要注入魔力或者是触发某些特殊条件,里边的灵魂才会苏醒。然后根据灵魂苏醒的程度,这个圣遗物又会提升等级。灵魂苏醒分为三个阶段:本我,自我,超我。 “超我?”李奥瑞克眨了眨眼睛。 “对,超我!”卡珊德拉说道。 “好,那你继续说。”我记住你说的话了! 魔女小姐继续说,李奥瑞克的“巨人屠夫”和这个“乌鸦王的黑刀”都是圣遗物,区别就是“巨人屠夫”已经到了“本我”级别;而“黑刀”里边的灵魂还在沉睡,尚未觉醒。 李奥瑞克听完了点了点头,心想:没想到乌鸦王也留下圣遗物了。哦,想来也是,四大蛮王之一嘛,统治着南部平原的狠角色,算是当世豪杰,估计将来在历史上也是有名有姓的人物,这样的家伙留下个圣遗物来,也算正常。 魔女小姐就说道:“我可以用魔法帮你唤醒圣遗物里边的灵魂,从而将这把黑刀变成真正的圣遗物。” 李奥瑞克连忙说道:“那你等一下!这把黑刀的主人可是被我亲手杀了,我俩是死敌啊!你把他的灵魂唤醒了,他会不会来干我啊?” 魔女小姐说道:“放心啦!我会教你操控圣遗物的法门,就算里边的灵魂生前和你是死敌,你也能控制住他,那我现在就来唤醒这个圣遗物内的灵魂吧。” 她说着拿起了那把几乎跟她一样高的黑刀,她拿手一拍刀背,说:“别你妈睡了,醒醒!” 李奥瑞克一惊,说:“您的魔法这样简单粗暴的吗?” “叔拉斯提尔。”她说了一个魔族的长单词,意思如果翻译成李奥瑞克熟悉的语言,就是“大道至简”。 接着魔女小姐又大力拍了两下,接着,那把刀竟然真的有了反应!上面冒出来一团黑烟,那黑烟迅速组成了一个人形的轮廓,那多半就是乌鸦王残留的灵魂了。 卡珊德拉对那个黑烟说:“无名的英灵,我,灭世魔女卡珊德拉,命令你效忠我最忠诚的仆人,李奥瑞克!听懂了吗?” 那黑影一听见“李奥瑞克”的名字顿时就疯了一样的咆哮起来,它的身体扭曲,张牙舞爪,仿佛一头厉鬼。李奥瑞克说:“急了急了!” “急了管用吗?看我的。”魔女小姐说着双掌一合。 李奥瑞克心想:哦!终于要来点什么厉害的魔法了吗?比如驱魔术?或者是什么逼格很高的灵魂魔法? 然而魔女小姐显然不整那些花里胡哨的! “魔女上勾拳!” 魔女小姐一拳击中了那个黑影的下巴! “砰!” 烟雾状的幽灵竟然真的被打中了,然后脑袋一歪,倒地不起。 这……真是大道至简啊。 李奥瑞克备受震撼。 “怎么样,服了吗?”小卡珊德拉用她的小脚踩着那黑影的胸口,“服了的话就点点头,我放你回到圣遗物里去,今后要好好听话,不然还打!” 黑影似乎是感受到了这个“灭世魔女”的恐怖实力,于是听话的点了点头,然后便回去了。 这场面虽然滑稽了点,但仔细一想,这还真是厉害。李奥瑞克迄今为止看到的魔法,全都需要复杂的程序才能施展——比如吟唱咒语、画魔法阵、准备法器、准备祭坛,还有圣油、魔药、各种粉末等等。动不动就是十几道甚至是几十道流程,而且越是厉害的魔法,程序就越是繁复。这魔女小姐倒好,一个大逼兜加一个上勾拳就把事情给办了,不愧是人间最强魔女卡珊德拉。 卡珊德拉擦了下额头上不存在的汗水,说:“好了,这个圣遗物觉醒完毕了,你给它起个名字吧。” 李奥瑞克问道:“名字有什么讲究嘛?” 小卡珊德拉说:“名字最好和里边的灵魂有关系,最好是你每次呼唤这个名字,里边的灵魂都会有强烈的情感波动,这样有利于让里边的残魂进一步苏醒,从而变得更加强大。” 李奥瑞克回想着自己跟乌鸦王的战斗,脑海中浮现起了乌鸦王死后,乌鸦啄食他眼睛的那一幕。 “就叫‘啄眼’吧。”李奥瑞克说。 听到这个名字,那把黑刀顿时震颤了起来。卡珊德拉看到这一幕立刻赞叹道:“哦,好名字呀!看来里边的灵魂对这个名字很有共情呢。” 可不,破大防了! 卡珊德拉说:“这把圣遗物现在应该能使用一些特殊的技能了,你拿起来,里边的灵魂会告诉你它能做什么。” “好的。” 李奥瑞克拿起了乌鸦王的黑刀——或者说是名为“啄眼”的圣遗物。他的手接触刀柄的那一刻,立刻脑海中出现了两股信息,第一股信息来自于“啄眼”,就像是一股电流似的涌入脑海,信息告诉他,“啄眼”本身是一把削铁如泥的利器,同时在“本我阶段”能够极大强化使用者的视力,等灵魂苏醒到了“自我”阶段,还会增加新的能力。 第二个信息来自于他脑海中的真理《英灵复苏》。很不可思议的是,这个技能竟然随着李奥瑞克得到新的圣遗物而产生共鸣,并自动增加了一个补丁! 英灵复苏新技能: 【乌鸦王亲兵】 召唤一支由“乌鸦王”查理丹率领的英灵部队。 乌鸦王的亲兵,半人半鸦的杂种。 王将他们从贫瘠之地带出来,给他们黄金、鲜肉、美酒和信赖。 肮脏的杂种们发誓,要至死不渝的效忠他。 召唤条件: 1充足的尸体 2施法者必须持有“啄眼”。 3当敌人是高原人的时候,无需尸体也可以使用,而且效果加倍。 李奥瑞克惊了,没想到这真理还会更新的!但转念一想倒也合理,这些真理都是当前这个时代最伟大的知识的合集,李奥瑞克开发了新的圣遗物,就意味着这个世界多了新的知识,如果真理不打补丁,那也就不算是“真理”了。 另外这东西居然是针对高原人特攻?这乌鸦王到底是有多恨我啊! 一⑧二17一 第一百零五章:老丈人,危! 看着那把崭新的武器,小卡珊德拉告诉李奥瑞克说:“灵魂已经苏醒了,接下来就是继续刺激他,使用、交流、保养武器或者是带着它去故地重游什么的,总之,你就把他当做一个人来对待就好了,能刺激到人感情的方式,基本都有效。等它达到了瓶颈之后,你就告诉我,我来帮它突破瓶颈。” “好的!” 然后卡珊德拉又拿起了巨人屠夫,说:“接下来是这个,这个圣遗物上面的灵魂苏醒程度不错,应该是你先前用他做了某些有意义的事情,让里边的灵魂回想起了自己过往。” 应该是指我用巨人屠夫猎杀巨人的事情吧,李奥瑞克心想。 魔女小姐两手捧着武器,手心冒出淡淡红光,她说:“我注入了一些魔力进去,帮助‘巨人屠夫’完成了苏醒。现在这把武器内的灵魂从‘本我’进化到了‘自我’,给你,拿去试试!” 小卡珊德拉将“巨人屠夫”递给了李奥瑞克,李奥瑞克接过武器,就感觉到了大脑中再次出现了过电一样的感觉。但这次不光是意识的传导,而是他直接听见一个声音,那是个粗犷的男人声音,他在李奥瑞克的脑海里说道:“年轻的高原人,我们总算是见面了。” “您是……北疆王塔格瑟斯陛下?” “是我!”脑海中的声音发出了几声爽朗大笑,“我的脑子总算清醒过来了,这感觉太棒了!” “哦……”李奥瑞克点了点头。 此时旁边的卡珊德拉说道: “进化到‘自我’的灵魂,就具有基本的智能了,你就可以和他对话,跟他交流什么的。” 同时,李奥瑞克脑海中也出现了“巨人屠夫”的新技能。 【血脉共鸣】 当使用者拥有高原人皇家血脉的时候,附身状态效果大幅增加。 眷族特性啊,李奥瑞克心想,这个新特效对我没什么用啊,我又不是北疆王的亲戚,哦,或许蒂维丝能用吧,将来我要是武器多出来了,这把巨人屠夫可以送给她,做个顺水人情。 此时李奥瑞克看着那个坐在椅子上脚沾不到地的小魔女,心想:乌鸦王的黑刀变成了“啄眼”;巨人屠夫也进化了,魔女小姐真是我的福星,每次出场都会给我带来好运。 李奥瑞克忽然想起来一件事情,说:“对了,我手上还有一把呢!卡珊德拉大师,我现在就去拿,麻烦您把这个也开一下光吧。” “别,让我歇歇。” 小卡珊德拉捂住了自己的额头,很痛苦的样子。 李奥瑞克连忙问道:“怎么了,卡珊德拉?” “呃,魔力快耗尽了。”卡珊德拉的身体忽然像是信号不良那样闪烁了起来,一脸悲伤的说道:“李奥瑞克,我要走啦。” 卡珊德拉看了看自己的拳头,叹气,说:“这个分身毕竟是拿你的精气做出来的,不能持久啊。” “什么意思啊?什么叫我的精气不持久,我很持久的好吧!” “我不是指那个!”卡珊德拉啐道,“你这个男人脑子里怎么全是这种事情,你就没有些更高的追求吗?算了算了,咱们长话短说,今后我会灵魂种子就藏在你锁骨下的符文里,平时是休眠状态的,但只要你轻轻敲击那个符文我就会出来和你对话。这样一来,我们就能随时联系了。然后呢,你要负责收集圣遗物,我会帮你强化圣遗物,咱们俩配合,尽快组建出来一支英灵大军,然后去挑战图书馆的门卫!” “好,一言为定!” “好,拉钩!”小卡珊德拉伸出了一根手指。 拉钩?这还真是小孩子做派,李奥瑞克还以为,卡珊德拉会让他像是骑士那样跪下来发誓呢。 李奥瑞克用他的手指勾住卡珊德拉的纤细小指,那一瞬间他感觉小指上面传来了过电一般的感觉。 “契约达成!”卡珊德拉开心的笑了起来,“那么,我也该走啦!”说着身体变得逐渐模糊。 “等等!”李奥瑞克叫住了她,“你先把这个拿走!” 李奥瑞克说着抓了一大把糖果递给她,里边包括奶糖、水果糖、硬糖还有芝麻酥糖等等。小卡珊德拉即使是捧起双手,也接不下这么多,糖果在她手心堆积的好高,像是一座小山似的。 小卡珊德拉开心的像只见到小鱼干自助餐的猫咪,说:“这些都给我吗!” “嗯,都给你,也不是什么很昂贵的东西,你想吃随时可以来拿。” 小卡珊德拉愣了一下,然后脸上的喜悦渐渐褪去,说:“可惜我带不走,而且这个气态的身体,也无法消化这么多食物,我要等到一周之后才能吃新的糖糖了。”她一脸悲伤的说道。 小卡珊德拉的脸上写满了吃不到糖糖的痛苦,若是从前那个一脸高傲的魔女大人也就罢了,李奥瑞克也不会有多同情,但小卡珊德拉实在是惹人怜爱,让这个活了两辈子的老处男也不禁为她心疼。 李奥瑞克不禁问道:“卡珊德拉,你的真身是不是被封印了啊?我或许可以……” 话未说完,小卡珊德拉就消失了。李奥瑞克又试着敲了敲自己锁骨下面的符文,那符文就如同需要充电的手机一样,闪了闪红光,然后便没动静了。 算了,看来要过一阵子才能见到她了。 就在这时候,门外传来了狗子的声音,“希雅大人,现在您不能进去!” 外面的希雅很生气的说道:“我不能进去?李奥瑞克在里边搞什么鬼啊……算了,李奥瑞克!能听见吗,我有急事找你!” 李奥瑞克连忙让希雅进来,希雅推门而入,立刻说道:“李奥瑞克,我父亲那里出事了,你赶紧跟我来……”希雅话说到一半忽然抽了抽鼻子,皱着眉头问道:“你屋里怎么有一股狐狸精的臭味?” “还是先说令尊的事情吧!”李奥瑞克连忙说。 “你别转移话题!”希雅立刻说道,“有就有,没有就没有,提我爸爸的事干嘛?这样,咱俩先去开会,开完会再说这个事情。你这家伙怎么身边总有新女人啊?我虽然不介意你将来多娶几个姑娘,但你这也太快了点……”说着拉起李奥瑞克的手往外走。 李奥瑞克想起了电影“处刑人”里边的那句名台词:我出去买包烟都能碰见九个艹过你的男人! 希雅现在的心情,应该也与此雷同吧?只是男人换成了女人。 妈的,相处个几月,希雅的捉奸力突飞猛进啊! 卡珊德拉的事情涉及到了真理图书馆,这件事情倒也不是不能告诉希雅,但知道了对她没好处。李奥瑞克一出门就跟狗子使眼色,心说:三哥救我! 狗子中间那个脑袋鬼精鬼精,一看李奥瑞克的眼神,再一联想刚才两人的对话,就知道怎么回事。立刻问道:“哎,主人,罗米拉走了吗?她不是说要给你写几个新的魔法公式吗,怎么样,好用吗?” 李奥瑞克脑子转的也快,说:“哦哦哦,刚才她说有事,就变成蝴蝶飞走了!” 狗子说道:“这样啊,难怪我没看见她出来。” 希雅停下来看了看这一人一狗,说:“罗米拉?是她的味道吗?这精灵身上的味儿怎么越来越骚了,切!”她一脸嫌弃的砸了下舌头。一旁的普希拉笑了起来,说:“是呀是呀,真是骚气。” 在狗子和普希拉的帮衬下,李奥瑞克算是蒙混过关了。 接着,李奥瑞克跟着希雅来到了皇宫的“军事大厅”,也就是现在北伐军的指挥部。只见一张长桌上面坐满了北伐军的骨干,蒂维丝坐在下首第二个位子上,中间的主席位置给李奥瑞克留着。 李奥瑞克和蒂维丝行礼,然后说:“请殿下上座。”态度还是要摆出来的 “多谢将军,但军事会议不同于朝堂议政,还是请将军上座。”蒂维丝说着站起来,做了个“请”的手势。 对嘛!这才是正确的态度,傻逼老国王,学学你女儿! “那就恭敬不如从命。” 李奥瑞克坐在长桌中间的主席位上,说:“那好,会议开始,请先报告情况。” 他说着朝桌上那两个生面孔望去。一位是个穿禁卫军制服的中年大叔,看起来脸色很疲倦,但是精神紧绷,高度紧张;另一位是个穿着骑士皮甲的年轻人,灰头土脸,肩膀上缠着绷带,而且黑眼圈很重,看起来像是好久没睡觉了似得。 那个黑眼圈骑士站起来,行了一礼,说道:“我是雷奎公爵‘山岭骑士团’的副指挥官海德尔!米特拉斯城告急,我走的时候城墙已经破了,现在雷奎公爵正在死守要塞!请李奥瑞克将军速速出兵支援!” 听到此时,希雅脸色煞白,李奥瑞克也是大吃一惊——希雅不是说,他们家的“米特拉斯城”坚不可破,完全没问题嘛?还说他们家有精兵强将,稳得很,怎么着,我老丈人要被宰了? “怎么回事!?”李奥瑞克站了起来,按着桌子,问道:“敌人是怎么攻破米特拉斯城的?” 那人语速极快的说道:“米特拉斯城和敌人的海盐城相隔不远,本来我们‘米特拉斯城’内的守军,跟贾戈伯的‘海盐城’形成对峙,我不动敌不动,敌不动我不动。可是前些日子雷奎公爵得知李奥瑞克将军即将围攻望北城,就悄悄派黑衣骑士特洛夫率领五千精锐步兵、四台投石车、二百工匠以及诸多粮草赶去支援。然而没走多久,海盐城就派出了一队骑兵偷袭了这支队伍,我军不敌,只好撤退回城,然而开城门的时候又被敌人的骑兵追进城门,自此城墙告破。公爵自知不敌,就只好派人突围前来求援。” 艹了,这就是说,我老丈人本想Tp下来救人,结果人没救到,还在读条的时候让人家给打断了,而且被人家追着锤? 冒着这么大风险来支援我,无论结果如何,老丈人这波情谊是拉满了!好,我认你这个兄弟! 蒂维丝苦笑道:“恐怕雷奎公爵也没想到李奥瑞克用一个中午就摆平了高原人的‘第一雄城’。” 李奥瑞克说:“那就没什么可说的了,我们现在就发兵支援雷奎公爵呗?” 这时候,那个穿着禁卫军蓝袍子的中年人站了起来,说:“将军,此事恐怕不行。” 李奥瑞克拿眼一瞅那家伙身上的禁卫军袍子,皱眉说道:“你谁呀?” “我是禁卫军的副指挥官帕罗夫,先前拉诺和‘哈伦长子’挟持国王的时候,我试图带人将国王救出来,然而反贼人数众多,我们不是对手。拉诺那家伙虽然反了,但还念着我跟他当年的袍泽情谊,就留了我性命。如今我受公主殿下的任命,暂时担任城内治安官,管理俘虏,调度物资。” “好,告诉我为什么不行。” 那人拿出一副地图铺在桌子上,说:“将军有所不知,现在正是汛期,昨天测量站来了信息,说是东边的‘剑河’涨潮,发了洪水,淹了桥梁不说,还阻断了通往雷奎领地的道路。” 此时雷奎家的骑士说:“呃,确实,我走的时候那边正在下暴雨。” “以我多年的经验来分析,现在原先的路完全走不通了,只能绕路走南边的乱石滩和青泥沼。” 一听这话,希雅脸色一变,说:“什么?那得多久才能到啊!” 禁卫长官帕罗夫说:“呃,原先走两天的路程,现在恐怕要走个十来天了。” “十来天?” “而且是骑快马日夜不停的赶路才行。”那人补充道。 那个雷奎家的骑士大声说:“不可能的!山神要塞撑不了那么久!贾戈伯家族有地精弩炮、火雷车、云梯车和飞索兵!而且山神要塞也不是皇宫,没有护城河!” 格罗温说:“我听说贾戈伯跟雷奎家族一直关系不好,不能让雷奎公爵落到那家伙手里。” 米兰爵士也连连点头,说:“是啊,我爸爸整天念叨,‘早晚要弄死雷奎那个老杂毛’……” 菲利普从桌子底下踹了米兰爵士一脚,低声骂道:“你你这家伙的情商还没有头发多!不能少说两句吗?” 米兰爵士挠了挠自己的秃顶脑壳,说:“呃……我现在跟他断绝父子关系还来得及吗?” 众人沉默,雷奎家族的骑士面如死灰。希雅就觉得脑袋仿佛被重锤击中,一屁股坐在椅子上,拿手撑着额头,低声喃喃道:“这简直是上天要灭亡我的家族。” 蒂维丝看着地图,喃喃道:“‘米特拉斯城’是战略要地,这里就像是插在皇城和贵族领地之间的一颗钉子,如果这座城丢了,我们就要直面两大家族的联军,虽然我们也不怕正面冲突,不过……最好还是别落到这个田地。” 李奥瑞克站了起来,肃然说道:“更何况雷奎公爵是我未来的老丈人!我怎么能眼睁睁看着他死呢?地图给我!” 禁卫军长官将地图交给李奥瑞克,希雅朝着李奥瑞克投去了充满希望的目光,口中似乎喃喃说着什么。李奥瑞克朝她点头,示意她放心,自己一定会想办法的。 李奥瑞克拿来地图仔细观察,只见望北城和号称“山城”米特拉斯城之间搁着一条大河,这条河用红笔标注,应该就是洪水泛滥的剑河。这条河应该是落月河的支流,北南走向,一直流到南边百里外的沼泽区第一大湖“黑龙湖”。刚才禁卫长官的意思就是一路往南走,避开洪水区域,绕过黑龙湖,然后淌着沼泽地,穿越碎石滩,一路往上,最后争取在十天内到达雷奎公爵的要塞……这样一来,李奥瑞克或许还能收获到一个还没凉透的老丈人。 所以这条路是肯定不行的,走不通的,李奥瑞克就转移了视线往北看。他指着北方的一段河道说:“这条名叫‘野鸭河’的地方应该没有发洪水吧?” 禁卫长官瞅了一眼,说:“确实没有,但这里也没有桥梁啊,最近的桥梁要往外二百里,而且对面是崇山峻岭,走这边还不如……” “那能否泅渡?” 禁卫长官顿时笑了,说:“李奥瑞克将军,我无意冒犯,但只要在沼泽地打过仗的人,都应该知道这条河水流湍急,据说还有暗礁和旋涡,就算是水性极佳的老渔民,也不敢贸然泅渡的。咱们的士兵穿着盔甲带着装备,还有辎重补给什么的,人能过去,东西也过不去啊,哦,我差点忘了您还有战马,那些牲口会淹死的。” 李奥瑞克也笑了,旋即大声说道:“罗米拉!” “在!” 混血精灵的女王站了起来,用清脆的声音回答道。 “你的部队能游过去吗?” 女王大人笑了起来,说:“野鸭子河啊,当然没问题啦!我们还曾经在这河里放牧呢。” 在河里放牧? 高原人不懂得精灵的文化,都听的面面相觑。然而李奥瑞克见过这些混血精灵在河里撒欢的模样,水性好的让海豚都汗颜,肯定淹不死。 “好,我们就泅渡过河。”李奥瑞克点头说道。 一听这话,众人都面面相觑——李奥瑞克将军这是来真的?真要从那么险峻的地方渡河吗? 禁卫长官帕罗夫只知道李奥瑞克是个打仗的奇才,但并没有真的和他共事过,所以并不了解李奥瑞克。他看李奥瑞克年轻,就怕这年轻人一时着急导致战术冒进,就规劝道:“将军,就算能渡河,接下来也要绕过险峻的山谷,这山路极其难行,走过去少说也得七八天,而且能把人活活累死……” 李奥瑞克指着地图说:“我看这条山谷也没多宽,能不能架桥对岸去?” 帕罗夫瞪大眼睛,说:“一百米的山谷还不够宽吗?国王多少年前就想造桥了,请了多少能工巧匠,也造不出个样子了!将军大人,我知道您英勇无敌,但这是技术活,不是靠勇气和蛮力就能解决的。” “这你就别操心了,我自有办法。” 此时那个雷奎家的骑士急了,他护主心切,生怕这次支援出了岔子,便激动的站起来说道:“将军,您可别开玩笑!开弓没有回头箭,一旦您决定往北,就不能往南了,若是北边的路走不通,那雷奎家族……就真的完了。我请您三思!” 李奥瑞克淡然的点了点头,说:“骑士,我能理解你的心情,但是你要知道,想打胜仗,要靠勇气。” “我当然知道勇气的重要性……” “但什么是勇气呢?回答我,什么是勇气?”李奥瑞克问他说。 “勇气就是……无所畏惧。” 李奥瑞克点了点头,说:“无所畏惧固然是一种勇气,但更多的时候会变成鲁莽。所以,我认为真正的勇气,应该是精准的判断力。能在各种错误的选择中,犹如传说中的神射手洛普斯一样,一眼就射中正确的那个,并且力排众议,一往无前的执行!这样才是真正的勇气。一百个答案中寻找正确的或许很难,但寻找错误的往往很简单。往南走必死无疑,那么我们就只得往北——哪怕北边会有风险。” 李奥瑞克站了起来,说:“就往北走!按照我的规划,三天之内我们就能到达雷奎领地!罗米拉,立刻集结精灵骑士团,我们今晚就出发!” “是,将军!” 那个骑士还想阻拦李奥瑞克,然而这时候希雅却开口说道:“就听李奥瑞克的吧,海德尔骑士” “大小姐,这……” 希雅笑道:“我很了解这个男人的,他从来都不会让我失望。” 于是李奥瑞克当晚便集结了一千五百名精灵骑兵,准备从北方急行军,前往山城去救他的老丈人。 临行前,蒂维丝喊住了他,说:“李奥瑞克,还有一个消息我刚刚不方便说。” “什么事情?” 蒂维丝来到他旁边,低下头附耳说道:“是关于阿卡德将军的。” “什么,那老头子有消息了!?” q群衣817妻1 第一百零六章:我要把李奥瑞克的脑瓜子锤扁 阿卡德将军自从回到望北城之后,就一直失联,其间李奥瑞克派出了许多人手去打探情报,然而却都无功而返。阿卡德将军的为人,当得起真英雄这三个字,李奥瑞克对他十分敬佩。而且老人对李奥瑞克称得上有知遇之恩,两人平日里是忘年交,有时候又会情同父子,老人失联之后,李奥瑞克一直都心急如焚。 今天公主突然提到这个名字,李奥瑞克顿时感觉一股热流冲上了脑门子,激动的问道;“有什么消息,快告诉我!” 蒂维丝点了点头,说:“这消息是宫里一个聋哑奴仆告诉我的,他私下写了条子,说是阿卡德将军在叛乱三天前的中午让被尼古拉斯带走了,不知道去了什么地方。后来我又找到当晚值班的门卫,说是有一辆蒙着黑布的车从南门出发,由尼古拉斯公爵的侍卫护送着。我估计那就是阿卡德,他多半是被尼古拉斯的带去了学士城。” 李奥瑞克骂道:“妈的,这崽种为什么把老将军掳走了啊?难道也是拿去当人质吗?” 蒂维丝摇头,说:“这不就不知道了,但既然人被带出了城,多半就是还活着。我自己养有一批情报人员,我会让他们继续调查的,一有消息我就通知你。” “多谢你了!” 李奥瑞克跟蒂维丝一起共事了一段日子,感觉这个公主殿下办事很靠谱,胆大心细,让人放心,相比起她那个混蛋老爹来说,可真是强太多了。 “那好,公主殿下,我去支援我老丈人了,望北城这边的事情就交给你打理。” 听到这话,蒂维丝却沉默了,她低着头,似乎在思考什么事情。 “殿下?” “啊,对不起。”蒂维丝回过神来,“我就是在想……你真的很了不起,我曾经以为自己是世界上最厉害的人,真的,我曾经这么认为。” “您确实很厉害,不开玩笑。”李奥瑞克说。 “但你比我更优秀,你比我年轻,比我会打仗,也比我……”她咬了下嘴唇,问道:“李奥瑞克,等平息了叛乱之后,你想去做什么?” “继续北伐,光复故土。”李奥瑞克不假思索的说道。 “为什么?” 李奥瑞克反问道:“您为什么想成为王?” 蒂维丝苦笑,她望着高大的城墙,说:“我是帝国的公主,未来的高原人女王,但我竟然没见过雪——连看一看雪这么卑微的愿望都实现不了,那我还算什么女王?” “我烦透了湿热的沼泽,讨厌永远除不干净的蚊蝇和苔藓,我想像祖先一样回到故土之上,饮烧酒,穿貂袍,坐在温暖的火石床上看窗外大雪纷飞。” 李奥瑞克心想:您这个梦想是很伟大,但其实去一趟东北农村就能满足,还能顺道整个杀猪菜,再来份锅包又。 “所以,我要带着千军万马杀上高原宝钻,夺回属于我们的一切。” 李奥瑞克笑了,说:“那我的理由和您一样,殿下。” “是么?”蒂维丝点了点头,她望着眼前那个男人的笑容,心中的纠结的东西忽然如冰雪一般笑容了。城门外吹来了干燥凉爽的晚风,那些黏在脖子上的汗液随之快速蒸发,让她的毛孔能畅快的呼吸。于是,蒂维丝心中纠结的事情也随之消失了,她心想:成为王者,必须要有王的气量,若是整天犯疑心病,那我和父王有什么区别? 如果过度纠结过去和未来,就会失去活在当下的勇气,变成瞻前顾后的胆小鬼。 “祝你凯旋,李奥瑞克。”蒂维丝招手,一旁的仆人拿来烈酒送到两人手上。 “谢谢。” 两人碰杯,一饮而尽。 辛辣的烈酒在口中散开,夜枭在空中发出刺耳的啼叫,李奥瑞克的斗志也升腾而起——妈的,一群贵物,敢动我老丈人?不把我放在眼里是吧? 乌云如墨,杀意如酒。李奥瑞克手上的“啄眼”似乎感受到了他的杀意,也闪烁起了淡淡的红光。李奥瑞克脑海中出现一个混沌的呢喃声,那声音有一点像是乌鸦王,李奥瑞克虽然听不懂他在说什么,但能感受到那怨灵强烈的负面情绪。 “啄眼”渴望杀戮,就如同乌鸦渴望眼睛。 李奥瑞克凝视着黑刀上面镶嵌的血红宝珠,宝珠似乎也在凝视着他。 “乌鸦王,我知道你恨我。”他用蛮族语言低声说道,“但你并不讨厌杀戮。” “为我效劳,你就能畅饮鲜血。” “高原人的血、蛮族的血、魔族的血、恶魔的血、一切生灵的血……你都可以品尝。” “那么,嗜血的亡灵,你还有什么不满呢?”李奥瑞克冷笑起来。 武器剧烈的震颤了几次,旋即平静了下来。李奥瑞克脑海中的呢喃声消失了,乌鸦王的怨灵停止了诅咒。 然而,沉默下来怨灵,杀意却更加浓烈。 这一刻,午夜的晚风停了下来,夜枭不再啼叫,就连草丛里的虫鸣都渐渐消失。在场的士兵们冥冥之中感受到了一股巨大的压迫感,让人喘不过气。他们想要奔跑、尖叫、挥剑,杀戮,甚至是被杀。 士兵们是缺少魔力感知的凡人,所以说不清这压迫感的来源,然而罗米拉却知道这是怎么回事。 好强大的杀意! 她定心凝神,以“魔力之眼”望向李奥瑞克的背影,只见一股漆黑的魔力环绕着他的身体,若隐若现的白色怨灵在他头顶徘徊。 罗米拉听老摄政王说过,这个人死之后,亡灵不灭。它们会溃散在空气中,七成前往冥府,剩下的三成残留人间。有的会留在尸体上,机缘巧合下成为死灵生物;有的会留在生前的物品上,成为众所周知的圣遗物;还有一些会纠缠在杀手身上,尝试着索命复仇。 然而,这些索命复仇的亡魂很难成功——他们活着的时候都成了杀手的剑下亡魂,死了之后更加弱小,又怎么可能追魂索命?更加讽刺的时候,这些亡魂的骚扰,反而会磨炼杀手的灵魂力量,让他拥有更强大的魔力、精神力和杀气。 这也就是为什么,那些杀人无数的恶魔,往往都拥有强大的魔力和精神力。 老摄政王说,这是绝对的秘密,决不能公开,因为如果有人知道,杀人能够提升魔力的话,他们就会变成彻底的杀人魔。 无论动机是正还是邪,李奥瑞克手上都已经血债累累,由他亲自手刃的人,恐怕已达四位数之多。间接因他而死的人,更是不计其数了。 这些死在李奥瑞克手上的亡灵徘徊在他周围,又被他的杀意唤醒,成为他的力量。 难怪,这一刻连风都停了。 李奥瑞克高举起黑色的“啄眼”,吼道:“目标,米斯特拉城!” “三天后,我要看到血流成河!” …… 托曼·雷奎公爵戎马一生,虽不及阿卡德那般百战百胜,却也很少吃这么大一个亏。他不知道自己是救主心切,还是真的老糊涂了,竟然做出这种蠢事。 “快把弹药运往北墙塔楼,快点!你们都他妈是聋了吗?”他怒吼着发号施令,士兵们在城堡的石砖地上奔跑着,犹如一群受惊的羚羊。 公爵抬起头,只见箭矢如雨点般落下,他用骨节粗大的手指狠狠抓着城墙的砖石,仿佛要将那石头生生扣下来。“山神要塞”外面是无数贾戈伯家族的士兵,这里有的是贾戈伯的私军,有雇佣兵,还有蜥蜴人,甚至是蛮子!在这些“乌合之众”后面,是长臂投石机,地精弩炮,长弓手……还有各式各样烧钱的攻城器。 高原人三大贵族,雷奎、贾戈伯、尼古拉斯。其中以贾戈伯最为富有,他占据着港口、牧场还有黄金矿脉,家族成员又擅长经商,称得上富可敌国。他们靠着巨量的金钱组建起了一支大军,又靠着丰富的人脉招募了许多良将。 说实话,雷奎公爵蛮佩服贾戈伯的手段,如果贾戈伯家族愿意把手段用在正路上,高原人活的可能也不会像现在一样憋屈。然而这家伙为富不仁,还跟尼古拉斯那个豺狼勾结在一起,犹如两条寄生虫一样消耗国家的力量。雷奎公爵几年前就预见了今天的局面,但是国王已老,公主年幼,他有心杀贼却也无力回天了。 此时,雷奎公爵的亲兵喊道:“雷奎大人,城墙上太危险了!请您往后站!” 雷奎大声说道:“我穿着重甲,不碍事!”话音未落,一块南瓜那么大的石块从他头顶飞过。石块轰然砸中他背后的墙壁,碎石飞溅,厚重的墙壁上出现了手指粗的裂痕。 那个亲兵指着石块,焦急的说道:“您的盔甲能挡住这个吗!?” “闭嘴!” 越是绝境,将军越要表现的勇敢。 阿卡德是他的挚友,也是他军事上的老师。那个老人说过一句话,给雷奎公爵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登上城墙的将军死不了,反而是那些不敢上城墙的孬种都已坟头长草。” 如果他现在退缩了,那么士兵就会有样学样,跟着退到屋子里办。勇气一旦没了,那再坚固的城墙,也会立刻变得泡水的饼干一样脆弱。 如果我不派出那五千人,情况也不会这么糟糕,他心想,算了,现在不是自责的的时候,我应该把注意力放在城防上。 雷奎公爵紧紧握着手中的家传宝剑,希望那位号称“剑圣”的祖先能给他一些力量。然而, 当他看到那如潮水一般涌向城门的敌军时,心里又不禁说道:可就算守下去,又还能有什么意义呢? 要塞被攻破,只是时间问题罢了。 此时,他身后传来了急促的脚步声,还听见那人喊道:“将军,刚刚东边的敌军被打退了,我带人来支援你这边。” 雷奎公爵看着那家伙——副将奥加马特,那是个年轻的军官,二十六岁,但是长得很着急,看着像四五十的,跟雷奎走在一起就像是表兄弟。这人总是很乐观,嘴上挂着笑容,不过,这种时候他怎么还能笑得出来? 奥加马特见到公爵一副愁眉苦脸的样子,顿时说道:“不要急,爵爷,山岭骑士团的人已经突围出去求援了,兴许过两天援军就会到呢?” 一听这话,雷奎公爵顿时瞪大眼睛,他抓着奥加马特的胳膊来到塔楼里边,低吼道:“蠢货!我不是让你别这样做吗?” 奥加马特很委屈的说道:“但是山岭骑士团自己非要去啊!我也拦不住,再说了,如果不求援的话,咱们不就相当于等死吗?您的几个夫人也在求我呢。” 雷奎愤怒的瞅了他一记耳光,说:“妈的,你是我的士兵,就该听我的命令!” 奥加马特这回笑不出来了,阴沉着脸说道:“可是我们都死到临头了,将军!你总得给大家一个盼头吧?没有盼头就是等死。这世界上最痛苦的莫过于等死了!” “你真是什么都不懂!”雷奎愤恨的长叹一声,说:“你知道李奥瑞克和希雅现在正在攻打望北城吗?那是高原人第一雄城,又有号称‘神机妙算’的天才将军‘哈伦长子’纳格斯坐镇。就算是击败了乌鸦王的李奥瑞克,也不是一时片刻能打下来的,就是全力以赴的攻城恐怕也需要一两个月,。在这种时候,你让他派人来救我们,那望北城怎么办?” “我们可以战死,但望北城不能丢,国王还在那里边呢!如果李奥瑞克为了救我,而改变主意,放弃望北城来支援我们,我就是千古罪人!” 听到这话,副将奥加马特也有些慌了,说:“李奥瑞克……应该知道轻重缓急。” 雷奎公爵摇了摇头,没有说话,又回到防线上去了——这个理由,他不能说。 是的,李奥瑞克身为阿卡德指定的北伐军领袖,应该是个识大体的人,但是,希雅可就不一定了! 雷奎公爵先前接到了希雅的家书,从字里行间,他知道女儿对这个年轻人一见钟情了,而且两人感情似乎还不错。 他心想:如果那个傻丫头求他来救我,很难保证李奥瑞克还会坚持原则。 希望李奥瑞克不要做傻事,若是因为我这缘故丢了皇城和国王,那我……我就是死了,也没脸去见先王啊! …… 天空之上,火雨流星,飞矢如网,军鼓声与喊杀声震耳欲聋。 贾戈伯家族的主帅,绰号“海象”的米斯里将军,却似乎不关心前线的事情。这位有着“高原人第一大力士”的剽悍将军,正在欣赏自己的战马。 “这大妞不错啊!” 米斯里拍打着一匹骏马的屁股,一脸堆笑着说道:“你说说,这蛮子的马为什么这么好呢?也难怪蛮子能在大陆上横着走,要是给我一万匹这样的宝驹,我也能横着走啊!” 旁边的参谋说道:“现在咱们距离‘横着走’还有8500匹,按照这个速度,也不会太久了。” “对对对,不会太久了!” 米斯里脸上的笑容更灿烂了。他托着沉重的身子骑上那匹小马,马儿被他一压,立刻发出悲鸣。 米斯里是个大力士,同时也是个巨型壮汉,他身高190cm,体重少说也有四百斤,若是穿了盔甲,拿上武器,恐怕就要奔着五百斤了。正因为他的大肚子,人们才给他起了海象的外号。同时,在出来打仗之前,他还做过很长一段时间的驯兽师,这使得他很了解如何饲养马匹,以及其他动物。 他此时笑着说道:“那些陪我睡觉的姑娘们,一开始也受不了我的体重,但是骑上两次就行了!你也一样,大妞!来几回就行了。” 米斯里骑在小马上,看着身旁的骑兵团,心里乐开了花——估计雷奎公爵打死也想不到,贾戈伯家族竟然能在沼泽地里组建出来一支真正的骑兵团! 这可不是稀烂的矮脚马,全都是真正的蛮族战马!这些战马是贾戈伯家族通过海上贸易悄悄运来的,又在家族的私人牧场进行繁殖和训练,经过好几年准备,才组建出来了这支无敌的骑兵团! 这支骑兵团名叫“巨人骑兵团”,因为他们骑得都是高原人梦寐以求的“蛮族战马”。这些战马的素质仅次于魔族高脚马,完全凌驾于一般的沼泽矮脚马之上。这是米斯里的宝贝,也是贾戈伯家族的王牌!骑士们训练有素,武器精良,一半是配备弓弩的轻骑兵,一半是全甲长枪的重骑兵,无论是打迂回、穿插、突袭,还是正面冲锋都不在话下! 相比起这些真正的骑士,雷奎家里那些什么“山岭骑士团”,“黑骑士团”,简直就像是麻风病人、侏儒和营养不良的小乞丐。矮脚马?狗都不骑! 而且最重要的,他还有秘密武器…… “报告!”有个传令兵跑了过来大声说道。 米斯里头也不抬的说道:“说!” 传令兵说道:“负责进攻东城墙的艾克团长被流矢击中脑袋,当场阵亡,士兵们就先退下来了。” 米斯里抬起头来,叹了口气,说道:“流矢击中脑袋,呵,作为团长,这死法也真是耻辱。可惜了他一身武艺,竟然被一箭射死了!让他们军团重整旗鼓,叫副将转正,晚上再继续进攻。告诉他们,雷奎是个硬骨头,一时半刻不可能投降的。我们不着急,慢慢打,每天打一点,早晚有啃下这座要塞的时候。” “是,将军。” 米斯里不着急,他可以慢慢打,他的补给充足,无论是弹药、粮食还是士兵都是大量溢出的。雷奎家族的“山神要塞”虽然坚固,却也禁不住每天的“饱和式轰炸”。投弹兵说,估计再有个两三天,城堡的外墙结构彻底完蛋,五天之内,这座城就会变成废墟。 也不知道“哈伦长子”那个孬种怎么样了,米斯里摸着他脸上那油腻的小胡子,心想:一个是击败了蛮王的“战神”,另一个是号称高原人三大将之一“战神之子”。这两人的战斗应该不会无趣。 “哈伦长子”这家伙虽然是个胆小鬼,但指挥能力并不差,也有些谋略,他坐拥望北城,麾下五万士兵,以逸待劳,对战李奥瑞克的北伐军,不说速胜,但也不至于败北。只要他能撑个十天半月,缺少补给的李奥瑞克恐怕就会退兵。如果李奥瑞克撑着不退,等我收拾完雷奎家族的人,就可以北上支援他,到时候李奥瑞克就算想走,也就走不掉了! 想到这里米斯里很是开心,因为只要打赢了这场大战,那么他们多年以来的梦想就能实现了。 “海象”米斯里想要一支真正的骑兵团,一支能够跟蛮族一较高下的骑兵团。作为高原人第一大力士,他不想憋屈的活在这片鬼地方,不想效忠这些懦弱又虚伪的皇族,不想带着由一群“侏儒、麻风病人和低能儿”组成的军队打仗!他想要跟那些真正的勇士一较高下,想要让异族也知道他的赫赫威名…… 此时又有一个传令兵骑马过来,那人冲进场地中间,狠狠一勒缰绳,马儿嘶鸣着扬起前蹄。米斯里直皱眉头,说:“轻点啊!那马可比你金贵。” “抱歉,将军!”那人下马行礼,说:“报告将军,刚刚游骑兵们回来了,说是雷奎家族出城求援的大部分‘山岭骑士’都被抓住了,但还是有几个人逃脱了我们的追捕。就是说,雷奎家族可以会搬来救兵。” 一旁的参谋说:“他们上哪搬救兵?现在还效忠皇家的小贵族们,恐怕连一千个士兵都凑不出来。” 米斯里摸了摸下巴,说:“或许他们想让李奥瑞克来救他。” 参谋笑了起来,说:“将军,李奥瑞克正在望北城跟哈伦长子打仗呢,哪有功夫会来这里救人?” “这还真不好说。” “海象”米斯里捏着油腻的小胡子,露出一脸猥琐的笑容,说:“李奥瑞克跟雷奎的女儿之间有奸情,雷奎那老狗相当于他岳父,处于这层关系他很可能会分兵来救。就算是来不了,也会派几百个人意思意思。” “这样啊。” 李奥瑞克威名远扬,那参谋还是有些害怕的,一听说李奥瑞克可能会来,他表情立刻紧张起来,说:“那我们赶紧派兵去拦截吧?哦,现在派兵还来得及吗,我听说李奥瑞克也有骑兵的!要不要我们也让骑兵……” 米斯里看着参谋那慌张的样子大笑起来,他“轻轻”拍了那家伙的脑门一巴掌,参谋立刻原地打了个转,接着米斯里笑骂道:“你这蠢货!前些日子大暴雨,剑河洪水泛滥,现在正常的路都走不通了,如果李奥瑞克要来就必须走南边,至少也得十天半个月。我们甚至可以攻下‘山神要塞’再去布防。” 说到这里米斯里冷笑了一声,道:“这样,让我们的军队在城南布防,城南是一片大平原,如果李奥瑞克来了,我正好用‘巨人骑兵团’招待他。” 参谋点了点头,却还是有点担忧的问道:“我们只在南边布防吗?那万一李奥瑞克从北边来了怎么办?” 米斯里骂道:“说你蠢你还是真的蠢!北边没有桥也没有路,除了河流就是山谷,李奥瑞克除非是会飞!不然给他一个月,他也爬不过来!妈的,你这脑子还是别当参谋了!去跟火头兵学炒菜——快滚,别在这碍眼了!” 参谋灰的走了。 “海象”米斯里站在那里,两条腿仿佛石柱,那宽厚的肩膀像是一堵墙。但凡是见过他的人,都会夸赞他伟岸的身形,惊叹他巨大的力量。他拎起手边的“无敌战锤”,随手抛起然后单手接着,在手上把玩起来。那东西在他手上,仿佛空心木头玩具一样轻,但实际上却是有上百斤重的大杀器。 我有世界第一的力气,还有最强大的高原骑士,最重要的是,我还有这个秘密武器! 他拎着战锤来到一个大帐篷里边,那个帐篷里边气味很是难闻,腥臭无比。里边摆满了用黑布罩着的大笼子, 米斯里拍了拍其中一个笼子,那里边立刻传来了刺耳的怪叫声,还有拍打翅膀的扑腾声。 “别急,宝贝,别急!”他笑眯眯的说道,“很快你们就能出来玩了!” q一六8②77 第一百零七章:礼崩乐坏骑士团 天亮了,阳光照在骑兵们疲倦的脸上,让人们感觉头晕目眩,灵魂飘飘然。 李奥瑞克的骑兵团走了整整一晚上,他们要和时间赛跑,不得不急行军,士兵们的斗志都很高,不过一晚上不睡觉,还是会困得。 “吁——!” 李奥瑞克让坐骑停了下来,说:“看到地图上的河了,就在这里休整一下吧。” 大军人困马乏,是该休息片刻,虽不能睡觉,至少让大家吃点东西。尤其是这些马儿,精灵的马虽然速度快、爆发力强,但是耐力却不如蛮族的草原战马,也更需要饮水吃草。休息时间只有半个小时,众人就活动活动身体,随便走动走动,尽量驱散身上的困意。 希雅没什么胃口,随便吃了几口干粮。前面就是野鸭河了,希雅想去河边看看,连带洗把脸清醒一下。她独自一人来到河边,忽然见到那个报信的雷奎家骑士也站在河边,表情惆怅,望洋兴叹。 希雅喊道:“海德尔,你在干什么?” 海德尔回过头来,说:“哦,大小姐,您也来了啊。” 那男人的脸很恐怖。他眼睛下面浓重的黑眼圈,眼睛里满是血丝,脸色蜡黄,浑身散发着一股死气。希雅低呼一声,说:“天呐,你看上去就像个僵尸!海德尔,我说让你在皇宫休息的,你偏要来!你说不定会死在路上的!” “没事,我有骑在马上睡觉的本领,也许明天我就好了。”他苦笑道。 海德尔从山神要塞突围,带着一身的伤,马不停蹄的来到望北城搬救兵,这一路上他的精力已然透支,开完会之后李奥瑞克就让他去休息了,还给这位英雄准备了最好的客房和私人医生。 可是当李奥瑞克出发的时候,他又骑着马出来了,非说要跟着李奥瑞克一起去救雷奎公爵。李奥瑞克说,你都这个德行了,还去干什么啊?别他妈死在半路上。然而海德尔一听这话,立刻把剑横在脖子上,说,你不让我去,我现在就死!无奈,只得让他跟来。 海德尔本是孤儿,后来被雷奎公爵收留,教他武艺和骑术,又让他成为骑士,海德尔视雷奎公爵为救命恩人,为再生父母,发誓一辈子要为了雷奎家族而战。他是家族最忠诚的骑士,没有之一。 希雅叹了口气,对他说道:“若是你有马背上睡觉的本领,那你现在就该去睡觉,站在河边发什么呆?” 海德尔用手一指前面的野鸭河,说:“大小姐,你看这水流湍急,中央还有暗流涌动,我看那树枝都在河中打旋,恐怕便是水里的鱼也会被卷入旋涡,然后拍死在石头上。李奥瑞克却说要泅渡过河?这怎么过啊?” “唔……”希雅沉吟着。 海德尔继续说道:“就算精灵会游泳,那他们的马也能游过去吗?我真的很难担心。真不知道会淹死多少人。” 他说着回头望向原地休整的精灵骑士们,脸上的神情越发焦虑,他神经质一般的喃喃说道: “大小姐,你看,我们只有一千人,而米斯里的大军有好几万。我们就算是赶到了战场,又能怎么样呢?不是说骑士就是无敌的,米斯里也有骑士,而且不是矮脚马的那种,他有蛮子的佣兵啊!我……我不是不信任李奥瑞克将军的实力,我看得出来他是个英雄,可是,他会不会有点太轻敌了呢?” “海德尔……”希雅想要安慰对方两句,但海德尔根本就不给他说话的机会,继续碎碎念个不停。其实他也就是车轱辘话来回说,一开始还算是在讲道理,到后面就是发泄情绪了。希雅能感觉到,海德尔焦虑又悲观,身上让负面情绪笼罩了。 希雅劝他要乐观一点,至少你已经搬到救兵了,不是吗?海德尔便叹气,说:“悲观?我一开始也不是悲观的人,但是这场仗打得着实难受。若是堂堂正正的打仗,那胜负自有天意,我只需要全力战斗就是了,可是这场仗并不光明磊落。国王身边有叛徒,我们身边的人也被收买了,若不是有人通风报信,那个‘海猪’米斯里也不会这么快就来堵截我们的骑士。我真是想不通,难道骑士精神还比不过那几个臭钱吗?太多的人背弃信仰了,这怎么能让人乐观起来?这真是个信仰崩坏的时代……” 希雅安慰他说:“虽然现在形势不太好,但也没到信仰崩坏的程度,你看,至少北伐军就信仰坚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 “哦吼吼,我现在是狗中魅魔!哈哈哈哈哈哈!” 一旁传来了狗子的大笑声。希雅和海德尔循声望去,就见人形的三头犬披着不知从哪搞来的金色假发,脸上涂了妖艳浓妆,然后大笑着在林子里狂奔。 普希拉气急败坏的追他,叫道:“你是你MLGB!快把我的口红胭脂还我!” “作风优良?”海德尔望向希雅。 希雅苦笑,说:“呃,至少他们纪律严明,令行禁止……” 这时,旁边传来了罗米拉的尖叫声: “我都跟你说了多少遍,不要把你吃剩下的肉干喂给我的独角兽!现在它拉的屎超级臭!你要怎么赔我啊,塞拉维!” 塞拉维硬着头皮说道:“可是阿角想吃肉嘛!我不能让它饿肚子。” “那你去给它铲屎吗?” 这时候那只独角兽突然放了一个震耳朵的响屁,然后开始疯狂喷射。塞拉维和罗米拉一声尖叫赶紧跑开,周围的士兵们也一边骂街一边跑了,然后罗米拉和塞拉维围绕着谁去铲屎这件事情争执起来。 海德尔看了一眼那场面,说:“这也不像是纪律严明的样子啊。” 希雅表情尴尬,说:“呃,那也许他们……信仰坚定?” “是么?”海德尔尽量让自己的笑容看上去礼貌。 “呃……” 身后又传来了李奥瑞克的怒吼,两人回头望去,只见这位北伐军统帅正在用马的语言,和自己的马吵架。一人一马都很激动,说着说着,那匹马居然扬起前提来咬踹李奥瑞克!李奥瑞克哪会由着他?转身躲开然后就是一个暴力锁喉,嘴上还喊着:“你他妈再说一个‘李三秒’!?再说一个,告诉我,谁才是‘李三秒’!”那马儿被勒的吐白沫,连忙用蹄子敲打地面表示认输。 这场面着实有点难看,希雅实在是洗不动了。 “我收回前言。”希雅露出了礼貌不失优雅的微笑,“信仰是有点崩坏了。” “大小姐,我觉得这不是‘有点’崩坏,是坏的一点都不剩了。”海德尔此刻面如死灰,旋即他表情一变,自言自语道:“另外李奥瑞克真的只有三秒吗?真丢人。” 希雅皱起眉头说道:“胡说,他可持久了……” 希雅突然捂住了嘴,然后她脖子僵硬的转过头,就见本就面如死灰的海德尔,脸色变得更加难看了。 “你……你给我下套?”希雅生气的说道,“忠诚的海德尔,你的信仰也跟着崩坏了吗?” 海德尔连忙解释道:“不,不不不!我真就是随口一说……我没有试探您的意思!那个,不过您放心吧,我不会告诉任何人的,包括您父亲。” “不不不!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听那个魅魔说的,呃,不是,你别误会……” “魅魔?这……大小姐,这里边怎么还有魅魔的事情,你们到底是什么关系啊?” 希雅捂脸——算了!不解释了,反正我们都快要见家长了。 希雅决定开摆。 “嘀嘀嘀嘀嘀嘀嘀嘀嘀嘀——!” 哨声响起,休息时间结束,李奥瑞克召集众人来到了河边。此时起了东风,野鸭河越发汹涌,河中暗流涌动、水流湍急,隐约还能看见旋涡与礁石。对面的河岸上一只水牛的骸骨,几只乌鸦在上面食腐,苍蝇乱飞,为这河水平添了几分恐怖。 众人站在河边,打量着这条危险的小河。李奥瑞克问罗米拉说:“刚才你也看过河水了吧?怎么样,能游过去吗?” 罗米拉笑道:“小意思!我家的洗澡水都比这个凶险。” 一旁的海德尔见精灵们说得风轻云淡,就想上去警告危险,而希雅却将他拦下,说:“我的骑士,你尽管看着就是了。” 海德尔说:“这位女士身份不低,万一淹死了……” 淹死了活该!赶紧死!成天勾引我家男人的碧池精灵! 希雅微笑,说:“不会的,她可是精灵女王,水性很好的。” 罗米拉虽然话说的大,但做起事情来很谨慎,她先是目测一下两岸距离,然后拿手试了试水流速度,接着又一共投下十二颗石子,观察石子落水之后的波纹还有水面状态。一边调查,一边还能精灵语和部队里边的老兵商量。 接着罗米拉说道:“来人,把定水针和定风针给我。” 定水针和定风针,说着是针,其实是两枚标枪。罗米拉介绍说,这标枪是用三百年以上老树根制成的魔法道具,定力十足,遇风停风,遇水停水。说着将标枪丢进水流最湍急的地方,那标枪笔直的插进水中,然后竟然悬停不动,就像是钓鱼时浮在水面上的鱼漂。接着,河水流速肉眼可见的速度变慢了,旋涡也渐渐消失。 这支精灵部队确实有些本领,海德尔心想。此时他看着李奥瑞克的侧脸,洗洗脑那个:李奥瑞克,他一个高原人,为什么能得到这些精灵的忠诚?这些精灵不都是一个个眼高于顶吗,真是稀奇。 看来这位年轻的将军确有过人之处。 此时罗米拉说:“我们赶快要渡河,这魔法不能太久,时间久了,上游会有决堤的危险。”她有意在李奥瑞克面前展示自己的能力,“就由我第一个下水。” 说着,她脱去外套,身上留下一件性感又美丽的镶金泳衣。她嘴上衔着发圈,将金色长发绑成马尾。李奥瑞克站在她身旁,尽量控制着自己的视线不要乱扫,但是眼珠子还有点不太听话。 罗米拉的本钱介于希雅和魅魔之间,不大不小,一手刚好。而且造型非常美丽,圆润饱满挺翘。她的腰肢纤细柔软,腹部两侧有一丝赘肉,胖瘦恰到好处;双腿笔直,肌肤光洁,长度和她的身高比例十分协调。 旁人见了她的美丽,往往说不出她身上有什么明显的优点,这并非她不够美丽,而是因为她挑不出任何缺点。没了缺点的衬托,优点也就不再突出了。如此,便形成了一股浑然天成的美丽。 从外表来说,其他的姑娘是各有特点,有的是身材丰满,有的是气质妩媚,各有千秋,但要是综合评判各个维度,罗米拉的总分绝对是最高的。再加上那高贵的气质、那灵动的长耳朵、那祖母绿的眼眸,这一切加起来,足以让精灵女王的美丽凌驾于所有女孩之上…… “嗯哼!”希雅的咳嗽声将李奥瑞克拉回了现实。 李奥瑞克连忙收回视线。一旁的罗米拉很得意的朝着希雅挑了下眉头,这公然嘲讽气得希雅脸上一僵,感觉体温都上升了几度。她用力一掐李奥瑞克的手背,低声说:“你喜欢精灵是吧?” 李奥瑞克感觉到了身处修罗场的恐怖——妈的,我拿的难道不是后宫剧本吗?怎么会有修罗场的味道? “不不不,我不喜欢。”他连忙说道。 希雅微笑着,说:“我看你的样子也不像是不喜欢的呀,喜欢就直说,我还能吃醋吗?” 这不对劲儿啊!李奥瑞克不知道该如何回答,这时候希雅忽然噗嗤一声笑了出来,说:“精灵确实很漂亮呢……”她嘴角一挑,看她脸上的表情既不是生气,也不是在阴阳怪气,反而是像是在心里盘算着什么坏主意。 好怪啊,女人心海底针,我的处男力太高了,猜不到啊! 另一边,罗米拉抻了抻臂膀和后背,就准备下水给大家探路。可是准备活动做到一半,突然间从草丛里窜出来了一道黑影! “啊啊啊啊啊啊啊——!” 罗米拉顿时吓得一声尖叫,飞一样的跳进李奥瑞克怀里。 李奥瑞克下意识的抱了一下就赶紧松开,但即使是这样,精灵女王身体的余香也留在了他手上——平时离着远感觉不到,但是贴近了就能闻到她头发和脖子上的花香,怎么搞的,连着奔波了一整天,也没洗澡,她身上怎么会这么香?传说罗米拉是喝花蜜长大的,这是真的吗? “鱼,鱼,鱼人!”罗米拉结结巴巴的说道,“快把这恶心的东西赶走!” 也不怪罗米拉害怕。因为那道黑影是一只沼泽鱼人,湿漉漉,黏糊糊,滑,就如同一只人形泥鳅。它长得丑陋,身子大四肢短,眼睛凸起嘴巴扁平,浑身很散发着一股浓烈的腥臭味。精灵们最讨厌这种丑陋的东西,就纷纷拿起武器,想把这家伙赶走或者就地杀了。这时候鱼人激动的大叫起来,还指着“野鸭河”哇哇乱叫。 这鱼人举着双手,也没带武器,似乎是没有敌意。看他这激动的样子,似乎是想传递什么信息。而且这家伙的行为很是古怪,它先是拿带着粗指甲和蹼瞎比划,然后又“咕咕嘎嘎”的乱叫,又再地上爬。众人看它样子滑稽就哈哈大笑,可是鱼人一见到人们笑,反而更加激动了。它拍打地板,跺脚,气得胸膛都鼓起来,最后甚至开始哭,然后跪下来磕头。 骑士海德尔说:“这是沼泽鱼人,附近很多,他们有的时候会把强大的人类当做神灵崇拜。不用管他,我们过河就行了。” 希雅问他:“骑士,你能听懂鱼人语言吗?” “谁懂这个啊?我就是猜的……” “不,我听得懂。”李奥瑞克忽然说道。 “李奥瑞克……将军?”骑士海德尔惊讶的眨了眨眼,“您连这个都懂?” 李奥瑞克说:“是的,我大概听懂了一部分,他是劝我们不要过河,不然必死无疑……让我和他聊聊。” 李奥瑞克叫众人安静,然后独自走上前去,用鱼人的语言和沼泽鱼人交流。大家就在一旁听着啧啧称奇,精灵们纷纷议论说,不愧是洞悉真理之人,简直是无所不知,连这种“卑劣种族”的语言都会。骑士海德尔更是惊讶,因为这一带沼泽鱼人多年来和雷奎家族有摩擦冲突,雷奎家族也曾尝试着去沟通谈判,但一直因为语言不通而搁置了,只有那些海边的老渔民才会懂几句“鱼人语”,可是这些老头也没法当翻译。这李奥瑞克是从哪学到这种冷门知识的?真是不可思议。 大家就听李奥瑞克跟那鱼人叽里呱啦的说话,时而像是念经,时而像是争吵。没想到,两人说到一半,听李奥瑞克突然切成了普通话,大声叫道: “你说什么!?河里有条龙?” 群1六吧二一7七一 第一百零八章:这个在我们那是要收费的! 众人一听这话也顿时炸锅了,因为不管在什么文明里边,“龙”这个词都意义重大。那是力量的象征,是毁灭的化身,也是只活在神话里边的传奇。但是这小河沟里边的怎么会有龙呢?龙不都是生活在堆满黄金的龙穴之中吗? 而且如果这河里真的有一只龙,那就别想着渡河了,大家都会成为巨龙的口粮。 李奥瑞克此时跟那沼泽鱼人又说了几句,旋即转身过来,跟大家解释说:“各位,情况是这样的……” 李奥瑞克刚才跟那鱼人对话得知,这鱼人名叫“瓜里瓜里”,意思是“硬脚蹼”。瓜里瓜里他们部落本来住在河畔的渔民,平时在这河里捕鱼,或者是在山林里打猎。部落人也不多,就几百口人,平日里过着与世无争的生活。然而,就在三个月前,这河里突然出现了一只巨龙。这龙平时就潜伏在河底,一旦有人或者牲畜就去,它就会将其一口吞下。瓜里瓜里的两个孩子都被那巨龙吃了,他悲痛欲绝的去和巨龙决斗,但被一尾巴打飞到了岸上,自此以后再也不敢下河。他看到李奥瑞克一行人要泅渡过河,便出来阻拦,以免他们送命。 “倒是个好鱼人。”李奥瑞克点了点头,说,“只是那水里的龙过于邪乎了,我可没听说过会有潜水的龙。” “也许是别的什么野兽。”希雅说。 “也可能是这鱼人瞎掰。”骑士海德尔不屑的说道,“这条河我也不是没来过,怎么从没见过有什么怪物?” 罗米拉也点头说道:“刚才我投石问路的时候,也没见到什么异样。” 李奥瑞克想了想,说:“鱼人不是说有牲畜渡河,就会被‘龙’一口吃掉吗?我们扔个活的进去试试,你们谁有?” “我我我!”塞拉维举着手说道。 李奥瑞克瞥了她一眼,说:“你太瘦了,估计那龙不喜欢。” 塞拉维生气的叫道:“不是!我不是说要跳河喂龙!我手里有昨天抓的山鸡,本来想留着加餐的。师父,你看看行不行?”塞拉维说着从口袋里掏出一只山鸡来,这鸡扑腾的到处都是羽毛,挺精神,而且看着还挺肥,拿来喂龙正合适。 李奥瑞克把那个鸡的翅膀挑断了,免得它半路飞走,然后对着河中心大力一扔,山鸡“pia!”一下落进水里,奋力扑腾起来。众人在河岸上看着鸡游泳,等待那个传说中的“巨龙”出现。 可是等了一会,河里却没有动静,只看那鸡还在河里扑腾。众人就说,可能根本就没有什么龙,都是这沼泽鱼人拿出来骗人的;还有人说,那龙可能不在这里,我们应该趁机渡河。李奥瑞克则说在等等,虽然时间紧迫,但也不差这一会。 又等了一会,那鸡扑腾不动了,眼看着就要沉底。塞拉维咽了口唾沫,说:“这鸡这么肥,怪可惜的,要不我去把它捞上来吧,回头烤着吃。” 塞拉维说着就猛子扎进河里,塞拉维还是小孩子心性,想一出是一出,周围的人都没反应过来她就跳下去了。罗米拉在岸上大叫:“你这蠢货,快回来!”塞拉维还不以为然,说:“没事的,我把鸡捞了就上来!”说着继续往前游。此时由于定水针的缘故,河道流速减慢,也没了旋涡,塞拉维“精灵刨”的如鱼得水,不一会就来到了河心。 就在这时候,李奥瑞克看到不远处水下出现了一个巨大的阴影,正迅速逼近塞拉维。 艹,这水里真有东西! 不等李奥瑞克呼喊,就见那水面高高隆起,一个巨大的浪头拥了上来,“哗!”浪头砸在塞拉维头上,把她拍地眼冒金星。 “龙!”有人大声喊道。 只见那水里冒出来一直青色巨兽,它光是头就有四五米宽,嘴巴一张便能吞下一头牛。这怪物大张着嘴,浑身长满金属一般的鳞片,那些鳞片上面就像是打了蜡,又像是涂了油,在阳光下流光溢彩,有一种古怪的美感。而且它的头顶上还有一颗蓝色宝珠,闪闪发光,十分显眼。 这东西不是龙,但确实够狠,也难怪鱼人们会用龙来称呼它。一见到这头巨兽,鱼人就吓得哆嗦起来,立刻跪在地上磕头。 塞拉维吓得尖叫,这时李奥瑞克抄起一块石头来朝那家伙砸去,“砰!”石块正中那怪物的额头,怪物一声惨叫,钻回水中。这时候有人抛了一根绳子过去,塞拉维抓着绳子迅速的往回游。 此时那只怪物再次现身,它张开血盆大口扑向塞拉维。罗米拉一声令下,精灵们发起了一波齐射。混血精灵的骑兵在训练的时候,不像是人类一样把冲锋、阵型、枪骑术之类的放在第一位,他们重点训练的射术、骑术、迂回包抄。所以这些游骑兵都是神射手,箭矢精准的飞向那头巨兽,然而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箭矢竟然无法洞穿它的鳞片,甚至在那鳞片上擦出了火花。就算是侥幸刺进了鳞片的缝隙中,也没能扎进它的皮肉之中。 李奥瑞克十分惊讶,心想:这么结实的嘛?艹了,这些精灵里边,许多人都装备了塞拉维的外骨骼啊!这些弓箭手轻轻松松就能“百步穿杨”,怎么射不穿这个大蜥蜴? 不过,虽然没有击穿敌人的护甲,但那怪物还是被这波箭雨逼退了,塞拉维也趁机回到了岸上。怪物没吃到肉,还惹了一身的刺,显然是十分生气。可它一个水怪,也无法上岸来跟人类打架,只得无能狂怒了几声,留下一个怨毒的眼神,这才回到水中。 塞拉维一上岸,都不用李奥瑞克喷她,她姐姐上去“啪”一个耳光,然后就是一顿臭骂。塞拉维也知道自己有错,加上刚才吓到了,不敢顶嘴,就一个劲儿的哭。这孩子是得好好教训一下,做事太没轻重了,不然早晚把自己害死。 精灵姐妹的事情先放一边。李奥瑞克望向水面,此时河水渐渐平息,只剩下波纹在扩散。李奥瑞克记得怪物临走前的眼神,估计这家伙吃了个亏,应该没走,还在水中潜伏。若是我们还敢渡河,就会变成这家伙的自助餐。 此时那个鱼人竟然吓到呕吐,然后语无伦次的跟李奥瑞克说,让他千万不要下水,这怪物是神灵化身,我们惹怒了它,一定会有大麻烦。李奥瑞克朝着水里吐了一口,说:“什么神灵化身?我他妈杀的就是神!” 横出来一条拦路虎,这是李奥瑞克始料未及的。有这家伙在精灵们就不能渡河,必须想办法弄死这个大牲口,而且要快!不然老丈人就凉了。其实老丈人凉了不要紧,反正我本来就害怕见家长,我就是怕希雅万一去守孝,两三年不能结婚,不耽误我的好事吗? 总之,我得想想办法。 这大鱼潜伏水中,刀枪不入,下水就是喂鱼,看他那尖牙利齿的,肯定能把人吃得渣子都不剩,这种程度的损伤,哪怕是我也无法复活。可是在岸上又奈何不得它,若是能看到,我或许能来个大力出奇迹,但是河水不浅,水质不是太好,完全看不见那怪物的踪影。 李奥瑞克并不是头脑派,一时间也想不出办法来;精灵们叽叽喳喳的讨论起来,有说绕路的、有说下水跟怪物决战的,还有说摆个祭坛献祭的,一听就是烂招,都不堪用。希雅和雷奎家的骑士都不说话,两人脸色很难看,显然是担心这样浪费时间,恐怕会延误军机。那骑士尤为焦躁,满头大汗的,他大概是急晕了头,大叫道:“要不把我喂鱼吧!你们趁机过河!”说着就要往水里跳,大家连忙将他拦下。 天气闷热,李奥瑞克的衣服领子被汗水黏在身上,皮肤又黏又痒,他下意识的伸手去挠痒。手指滑过肩膀的时候,忽然想到一件事情——对啊,可以找她呀! “我去上个厕所,你们在这等我!”李奥瑞克说着独自跑进了小树林。 到了小树林之后,李奥瑞克就用手指敲击锁骨上的符文,说:“魔女小姐,魔女小姐,在吗?在吗?” 脑海里响起了卡珊德拉的声音,“有事直接说事,别问在不在!”可能是因为魔力不够了,卡珊德拉没有现身,而是直接通过精神力在他脑海里与他对话。 “我遇到点麻烦,你听我说……” 李奥瑞克就将事情说了,问这个堪比XX百科的魔女小姐有什么办法。魔女沉吟少许,说:“鳞片如金属,脑袋上有个小蓝灯,看着似鱼非鱼,似龙非龙……哦,我知道了!是大口鱼龙。这是龙和安康鱼杂交的怪物,亚龙种,血统不纯,不能飞、不能喷火而且智力低下……” 李奥瑞克听到一半,忍不住吐槽说:“等会!龙是怎么做到和安康鱼杂交的?体型上说不过去吧!” 卡珊德拉咂舌,道:“你傻呀?龙族是可以化身为龙人形态的!” “哦……不,那也不对啊!你的意思是说,它上了一条安康鱼?” 卡珊德拉沉吟少许,说:“也可能是被安康鱼上了,你不要用人类的道德伦理来假定龙族的XP,呃,虽然说人类的水平也很低,但是……这不一样。”她的语气很是“一言难尽”。 你妈的,越说越恶心了,这龙族怎么和魅魔一样重口味,话说魅魔会不会也有龙族血统啊? “好,我不关心那家伙的家族谱系,我就想知道,如何才能干掉他?” 卡珊德拉说道:“这怪物体型巨大,消耗也大,平日里就往河床里一趴节省体力。我可以教你一个天雷术什么,你去炸鱼好了。” “这么牛逼?我……我学不会吧?” 卡珊德拉沉吟少许,说:“呃,以你的智商确实很困难,但我可以教你简易版的,你先找两百个活人祭品来吧……” 李奥瑞克连忙说道:“不行不行,这条件太苛刻了!还有没有别的办法啊?” “两百个祭品而已……真是的,我以后还想教你死灵术和黑魔法呢,我建议你适当拉低一下自己的道德水平,道德一低下,许多事情就好办了。” 我的道德水平还不够低吗? “这些事情以后再说!”李奥瑞克没时间跟她搁这说相声,“关键是怎么搞死那条大鱼!我需要一个更加实际的办法,最好是我在岸上就能把它弄死。” 见他如此认真,卡珊德拉也严肃起来,说:“大嘴鱼龙性格沉稳,你们不下水它就不会动。但是那个小蓝灯是它的弱点,一旦你攻击那个地方,它就会因为剧痛而发狂,说不定会上岸来和你们战斗。另外,它发情的时候那个小蓝灯会一闪一闪的,或许你可以利用这个特性……” “我怎么才能让一条鱼发情?” 卡珊德拉说:“不是鱼,是龙!让龙发情可太简单了,你想想这东西连安康鱼都能艹,稍微给点刺激它就会发情的,对了,蓝灯是雌性,你要找男人勾引她才行。” “好,我有办法了!多谢了,魔女小姐!” 魔女小姐笑着说道:“哼哼,那你可又欠了我一个人情,不侍奉我个几百年,这人情可还不清呀!听见没有,我的仆人?” “好好好,我一定会还的。” 李奥瑞克挂了电话,立刻回到营地,刚一回去就见到希雅一脸担忧的望着他,说:“你去了好久了啊,是不是最近骑马时间太长,呃,比较颠簸,喝水又少,所以……排水不太通畅?要不要给你弄点药吃啊?” 李奥瑞克连忙说道:“没有的事!通畅的很!” “真的?不可以骗我哦,我回头要检查的。”希雅很认真的说道。 检查?怎么检查? 李奥瑞克没敢细问,然后便回到了河边,说:“我有办法对付这条大鱼了!” 众人大声欢呼,塞拉维惊叹道:“撒泡尿就想出办法来了,不愧是师父。” “你不会夸人就别夸!”罗米拉揪她耳朵。 “啊疼疼疼……” 李奥瑞克环视了一圈,说:“首先,我要让河里的怪物进入发情装填,有哪个男子汉自告奋勇脱了衣服,给那个大鱼跳一段,呃,性感的舞?” 众人面面相觑,罗米拉低声问道:“李奥瑞克大人,这,为什么要他们跳舞?” 李奥瑞克说:“我想要让那个大鱼发情。” 罗米拉脸色煞白,吓得后退了两步,说:“您为什么要让那个东西发情啊!?” 这就是触摸真理之人吗?这也太硬核了吧?我可能要改变一下自己的择偶观了。 李奥瑞克连忙解释道:“不是那个意思!我是有别的作用。” “别的作用?”罗米拉的表情变得更加难看了。此时塞拉维一把将她姐姐拽过来,低声说:“姐姐你别添乱!李奥瑞克大人的XP没有那么古怪的,你尽管看着就是……” 此时,李奥瑞克再次大声问道:“到底有没有自告奋勇的?在没人举手我可就点名了啊。” 这要求实在是离谱,大家谁也不敢应。就在这时普希拉走了过来,指着自己的脸小声问道:“我可以吗?” 李奥瑞克看着那个一脸娇羞的魅魔,说:“我说了要男子汉,你是女的!” 普希拉有些为难的皱起眉头,说:“话虽如此,但这个属于我的业务范围……要不我换一身男装也可以。” “普希拉,你要知道,你现在是没有绩效的!不用这么拼了。” “呃,好的。” 实在是没人了,李奥瑞克值得强行抓了几个漂亮的男精灵来强行演出——其实精灵们人均能歌善舞,这倒不是什么难事。但是对着一条大鱼跳舞,这实在是很有些怪。 精灵们很不情愿的扭了扭,正如李奥瑞克所预料的那样,河里的大鱼果然没有任何反应。李奥瑞克抱着胳膊,心想,难道要我亲自上阵?可这也太丢份了吧?老婆们还看着呢。 就在这时候,李奥瑞克忽然听见背后传来了一声马叫,只见墨崔迪走了过来,说:“老板,你们搁这干嘛呢?难道人类也有发情期吗?” 嗯? 我怎么忘了这条牲口? 李奥瑞克眼前一亮,说:“墨崔迪,你来!” “我来?我来什么啊?” “我要你涩诱河里那条大鱼,做得到吗?” 墨崔迪呲牙一笑,道:“你跟后宫王说这个?得了,您瞧好吧!” 墨崔迪说着小跑到水边,清了清嗓子,一声大叫起来: “乌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 只见墨崔迪一边大叫一边点头,搔首弄姿扭屁股,脚底下还踏着小碎步,非常妖娆。 人类和精灵看着这一幕都皱起了眉头,毕竟这种跨越种族的性感,XP正常的人都理解不了。然而普希拉竟然点了点头,赞叹道:“不愧是马中后宫王,这家伙有点本事的,专门练过吧?” 李奥瑞克一脸惊恐的说道:“你为什么能看懂啊?” 普希拉眨了眨眼睛,道:“难道你们看不懂吗?你瞧墨崔迪这舞跳的,这,这身法,这舞步,这声音……这放在魅魔俱乐部里那是要收费的好吧!按分钟计时。” 我超! 今天这剧情怎么一直在我的XP上抡大锤啊? 就在这时候,精灵骑士们纷纷惊呼起来: “怎么我的马尿了?” “哦,该死!我的也尿了!” “怎么回事啊!这些马都犯病了吗?” 是的,在墨崔迪这“按分钟收费”的表演下,母马们集体失禁了。 “停!”李奥瑞克喊道。 此时营地已经尿流成河,精灵们受不了骚臭味,罗米拉捏着鼻子指挥士兵们打扫卫生。 雷奎家的骑士问希雅,说:“大小姐,北伐军一直是这种风格的嘛?” 希雅的表情略有尴尬,说:“也不是一直……偶尔的。” 骑士摇了摇头,道:“我真后悔跟来。”他说着捏紧了鼻子。 李奥瑞克看着这一片狼藉,心想:不愧是马中后宫王,我要是能学会这本领,立马闯进蛮王宫里,把他的后宫变成厕所。 可惜的是,“大嘴鱼龙”似乎对这个“美马子”没有兴趣。 这一招也不灵啊! 李奥瑞克心想:魔女小姐不是说这家伙很容易发情吗,怎么突然坐怀不乱了?难道我请来的牛郎都不够骚吗? 忽然,那个沼泽鱼人走了上来。“瓜里瓜里?你们在干嘛?”它用鱼人语言问道。 “哦,是这样的……”李奥瑞克叹了口气,就将事情解释给他听。鱼人听完之后竟然大笑起来,说:“原来就这事呀?您怎么不找我呢?” 李奥瑞克一惊,问道:“你有办法?” “不就是涩诱吗?哈,您别看我这样,我其实是这一带有名的美男子呢。”瓜里瓜里很自信的说道。 美,美男子? 李奥瑞克看着那鱼人的大眼泡子,再一次对自己的审美产生了怀疑。 “您瞧好了!” 鱼人说着走向了河边。 在众人“三观崩坏”的注视下,自称是“美男子的”鱼人瓜里瓜里开始了性感的舞蹈。 鱼人的舞蹈动作归纳总结一下,其实就三个字:艹大地。这家伙趴在湿润的泥巴上,像个泥鳅似的扭动着,嘴里还发出呱呱呱的奇怪叫声。尽管大家刚刚看了很多辣眼睛的画面,但看到这一幕的时候,精灵们仍旧别开了目光。 李奥瑞克一直注视着那个鱼人,冥冥之中他有种预感,这回一定能成。 此时他看到魅魔一脸严肃的看着那个鱼人,表情若有所思,李奥瑞克皱起眉头,问道:“普希拉,你该不会连这个也能看懂吧?” 普希拉没有正面回答,而是说 “我还是太年轻了。” “啊?” 她叹了口气,感叹道:“我在魅魔之道上,看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啊!” 为什么……会有这种感悟?李奥瑞克转头望向那个艹大地的鱼人美男,感觉自己似乎也有很长路的要走……不!我他妈不想走这种路,让我回去! 就在这时候,那个鱼人开始狂暴加速!他剧烈扭动,上下摇摆。如果地球有感觉,这一刻一定也会大声呻吟! 这时候,李奥瑞克看到水中出现了一抹蓝光。 “艹,成了!” q群1吧二衣7七衣 第一百零九章:美男计大成功 “成了?” 李奥瑞克这一喊,大家都往水里看,可是人们却什么都没看见。只有浑浊的河水和巨大的礁石。精灵们的视力本来就比人类要好,尤其是这些弓箭手,但即使是最好的射手,也看不出水里有什么名堂。 罗米拉问道:“将军,您看到什么了?” “看那里,有个小蓝灯在闪。”李奥瑞克那下巴一指。 众人纷纷朝着那个方向望去,然后不约而同的心想:我是瞎吗? 确实,只有李奥瑞克能看到,因为他手上攥着“啄眼”呢!这把新鲜热乎的圣遗物有个被动技能,就是极大增强李奥瑞克的视力,尤其是感光能力。以至于他可以在正午时分,看到河水深处的一抹蓝光。 他伸手说道:“塞拉维,拿我的弓来!” “来了!” 塞拉维是李奥瑞克的徒弟,同时也是他的小跟班,师父一说话,东西立马就递上了。李奥瑞克惯例的脱了上衣,露出一身带着伤疤的肌肉。 他的胸肌、背肌、二头肌等核心肌群上面都安装了“塞拉维装甲”。随着他拿起那把二百磅的长弓,这些装甲感受到了他的动作,里边的符文魔法开始运转,发光的蓝色液体充盈在装甲的回路上,形成了有规则的发光线条。在李奥瑞克看来,这特效很有科技感。 他轻轻抻了抻弓弦,然后弯弓搭箭。他皮肤泛红,呼吸变快,手臂的肌肉瞬间膨胀,血管顶着皮肤犹如蚯蚓一般。同时魔力回路运转功率继续增大,数量增加,密集的像是神经网络。 这次出门的时候,李奥瑞克手臂上贴了改良版的“塞拉维装甲”,再加上自己的“潜能激发”,还有巨人屠夫的“血脉共鸣”,相当于开了三个增幅buff,力量达到了前所未见的巅峰数值。 周围的人心情也都激动起来,众人都知道李奥瑞克的武勇,对于这些崇拜着李奥瑞克士兵来说,能近距离观赏李奥瑞克的武艺,可以说是一生的荣耀,足以吹一辈子了。 “走你!”李奥瑞克拉满弓,一箭射出!箭矢飞出的时候发出了刺耳的声音,笔直的击中了水面。“嗖!”箭矢没入河中,表面上没有激起多少波纹,但是眼尖的人已经看到了,一圈一圈的震荡波正在水中扩散,而且力量几乎没有减弱。 人们再度惊叹,说李奥瑞克有神力,不愧是人间的战神。然而李奥瑞克却并不高兴,因为箭矢似乎偏离了预想的轨道,没能击中大口鱼龙的要害。 仔细一想,应该是水里的光线有折射,瞄准了蓝色的小灯反而射不准,要斜着角度才能击中。不过李奥瑞克的射术其实很一般,他眼神好、力气大,精度却一直不行。要想在有折射的水面上,射中一个摇曳的小蓝灯,着实是困难。 李奥瑞克胸中邪念骤起,心说:他妈的,精度不够,数量来凑! “拿箭来!”他伸手说道。 “是!”塞拉维抱了一个箭袋过来,里边有十来根箭。李奥瑞克瞅了一眼,生气的说道:“太少,再来!” 塞拉维问道:“师父,您要多少?” “先来一百支!” 什么,一百支箭!?众人听到这个数字,都在怀疑自己的耳朵。要知道,射箭这个事情,那可是非常消耗体力的!尤其是这种大力士才能用的长弓,几乎每次拉满弓都要耗尽全力,普通人连着射个三五下就拉不开弓了,好的弓箭手也就是连射十几下,那就必须要休息。精灵们最好的射手能连射二十下,再多的话,也能硬开弓,只是力道和准头都会大打折扣。 所以李奥瑞克这“先来一百支”是想干嘛? 李奥瑞克看着袋子里满满的箭矢露出了狞笑,然后就听他一声大吼: “卡拉什尼科夫,给我力量!” 卡拉什尼科夫?谁啊?某个神祇吗?众人都没听过这名字,但既然连号称战神的李奥瑞克都在向他祈祷,那估计这个“卡拉什尼科夫”一定很灵验! 估计是保佑弓箭手的神灵吧,许多精灵弓箭手记住了这尊大神。在不久的将来,精灵弓箭手之中流传着一个传说,说是射箭之前要向“卡拉什尼科夫”祈祷,那么它就会给你无限的力量。再后来这个传统流传了下来,成为了精灵们的宗教内容之一。 此时,随着这声怒吼,李奥瑞克开始狂暴射箭!三重buff的加持下,李奥瑞克一次射出三支箭,回回拉满弓,箭矢犹如机枪子弹一般落入水中。他越拉越带劲,越射越猛烈,一边射击一边狂笑,犹如魔鬼一般。 李奥瑞克一开始还瞄准一下,后来干脆闭着眼射,只要我射的够多,就一定有命中的时候!给猴子都能写出莎士比亚,那我为什么射不中?麻辣隔壁的,我能失误无数次,但你只有一次!连着射了几轮,大鱼没上来,倒是许多小鱼遭殃了,鱼尸体浮了起来,染红了水面。 李奥瑞克仍旧狂暴射击,一点没有劳累的感觉。 精灵们从一开始的震惊,到后来的敬畏,现在只剩下害怕了——卡拉什尼科夫在上!这是怎样的力量啊?这样连射手臂会断的吧? 这时候有人发现了一个盲点。 那个精灵问道:“将军的弓是多少磅的?” “少说一百五吧?” “可能有一百八。”那人打了个“八”的手势。 “李奥瑞克将军神力,能拉动一百八的,但是连射和拉动是两码事啊……” 此时塞拉维开口说道:“那是二百磅的弓箭,我请人定制。”塞拉维声音不大,但是在场的精灵都竖起尖耳朵。 “二百磅的弓箭?” “二百磅的弓箭,拉起来和短弓一样快?” “二百磅的弓箭这样射吗?” 众人都感到不可思议——这也是真理的力量吗?真理,不应该是一种知识吗?为什么李奥瑞克大人的真理这么硬核的? 精灵骑士们经历过野狼城大战,至少是亲眼见过李奥瑞克的武勇。所以最为震撼的还是那个雷奎家的骑士。海德尔副团长,他真的是头一次见到李奥瑞克的力量。 先前他看这支军队各种谐星操作,一直对李奥瑞克充满了怀疑,先是怀疑他跟着一千来人的援兵能不能左右战局?有怀疑他是不是虚有其表,甚至怀疑这个看上去很不靠谱的男人是怎么打赢乌鸦王的? 现在他不怀疑了。 难怪连蛮子都称他为战神!真是名副其实,这绝不是人类能有的力量!也难怪我家小姐还有这些高傲的精灵都原意追随他!光是这可怕的力量,就足以让人折服了。 说真的,有这样的力量,打仗甚至都不用什么战术。让他五百步外一箭把主帅射死,这仗不就赢了吗?我要是有他这个本领,一箭射爆“海象”米斯里的狗头!那山神要塞还至于落到这般田地? 而且,李奥瑞克并不以射术出名啊!这才是最恐怖的地方。李奥瑞克著名的是骑术、枪术、剑术、还有带兵冲锋的勇气。没听说过他箭术这么厉害的,也就是说,射箭不算是他的绝活,只是个“业余爱好”。这他妈的,业余爱好都这么凶,那他的“看家本领”会强到什么地步? 海德尔暗自发誓:我一定要亲眼见见!不然我会后悔一辈子的。 箭筒很快要见底了,李奥瑞克的“卡拉什尼科夫”射击法还是没有要停下来的意思。众人惊叹他的强大力量,而李奥瑞克却觉得有些丢人——这他妈准头也太差了吧?举枪过头的非洲兄弟都比我打得准。 万幸的是,他的运气没有差到家——就仿佛是最后一抽触发了保底一样,李奥瑞克的最后一支箭精准的击中了水下的蓝灯。 蓝色光芒瞬间熄灭,接着水下传来了闷雷般的巨响。水面开始咕嘟咕嘟的冒泡,还有黑红色的血水涌上来。 “要来了!”李奥瑞克大声说道。 瓜里瓜里吓得哇哇大叫,士兵们纷纷拿起武器准备作战。 李奥瑞克却说:“都放下武器!”别跟我抢人头啊,兄弟们! 紧接着,那条“大口鱼龙”从水下窜出,只见它身上插满箭矢,头顶的蓝灯更是被一箭贯穿,往外喷血。诚如卡珊德拉所说的那样,这家伙一爆灯立马就急了眼,发疯一般往岸上冲。 这怪物卷着巨浪,大声咆哮着。它巨大的脚蹼登上河岸,众人立刻感到脚下的地面震动起来。 “后退!别来碍事!”李奥瑞克对身边的众人说道。 精灵们往后退去,却见李奥瑞克仍旧站在原地,他一手巨人屠夫、另一手拿着乌鸦王的黑刀,死后没有后退的意思。众人见到李奥瑞克还留在原地,纷纷惊恐的喊道:“快跑!” 大口鱼龙携着巨浪冲到岸边,巨大的浪头打湿了李奥瑞恩的全身。大口龙鱼一声咆哮, 巨响回荡在山林中,树叶沙沙摇动,远方的惊鸟纷纷飞上天空;精灵们人马俱惊,许多马儿们转头就跑,骑士们抓着缰绳也拉不回来。 张开了那利齿交错的猩红大嘴。那怪物的嘴巴足以吞下一头强壮公牛,吞下李奥瑞克恐怕都不用细咀,一口就到胃了。 希雅大声说:“当心,李奥!” 而李奥瑞克却迎着那大嘴冲了上去,他毫无闪躲的意思,那大鱼一张嘴,“咔!”就将他整个人吞了进去。 “李奥瑞克!” 众人见到李奥瑞克被生吞,也顾不上害怕了,纷纷冲上去帮忙。然而,还不等大家冲上去给李奥瑞克“报仇”,就听“噗”一声,大鱼的脸上顶出来了一个血淋淋的刀尖。那正是乌鸦王的“啄眼”,在众人的一片惊叹声中,刀尖在大鱼坚韧的皮肤上横拉出了一道血淋淋的口子。 再坚固的防御,也抵挡不住源自内部的进攻。伤口上紫色的鲜血喷涌,大口鱼龙痛得惨叫,它大口咀嚼,想把里边的人碾成肉酱,这时候李奥瑞克左手一刀切断了它的咀嚼肌,又是一刀戳进了它的脑子。怪物立刻失去了咀嚼能力,只得岸上痛苦的扭动身躯。它口中哀嚎着,鲜血四处喷涌,巨大的尾巴和爪子在河岸上胡乱拍打,水花溅起十几米高,坚硬的礁石被打成碎片,那场面恐怖至极,谁也不敢过去。 大口龙鱼已经失去了战斗力,李奥瑞克现在可以随意输出了。他在那怪物体内疯狂挥舞双刀,人们从外面看去,刀尖从体内冒出,在大鱼身上无规则的切砍,那一片一片带着鱼鳞的巨大的肉块从大鱼身上脱落,就这样,李奥瑞克从内往外,将那怪物的脑袋切成了生鱼片。 到最后,大鱼的整个脑袋几乎只剩下一个鱼骨,这怪物也彻底咽气了。李奥瑞克从怪物身体里爬出来,他此时浑身都沾满了紫色的血浆,手持双刀,像个弑杀的恶魔。他轻轻一抖手上的武器,血珠便从刀身滑落,留下一道清冷寒光。 李奥瑞克感到啄眼在颤抖,而巨人屠夫没有动静,看来虐杀敌人并不能打动北疆王的灵魂,不过乌鸦王似乎挺乐意做这种事情的。 外面的众人目睹了这一幕,都觉得头皮发麻,浑身发抖。尽管说李奥瑞克是自己人,但看到这种场面,大家还是不由自主的恐惧起来。 人们纷纷想到:传说李奥瑞克弑杀成性,明明能一刀砍死,却要砍上十刀把人折磨致死。那哈伦长子的为什么只剩下脑袋了?还不是因为身子被砍烂了吗?多半是这位大人恨透了那叛徒,所以鞭尸泄愤了。 万幸李奥瑞克将军跟我们是一伙的。 李奥瑞克要是知道大家心里这么揣测他,估计会一头闷进希雅的大腿间然后大声喊冤——他迄今为止也没有什么反人类的操作,最血腥的一回,就是在乌鸦王的营地里劈开了狂兽人的脸。但那也不是弑杀,只是为了震慑兽人。至于哈伦长子被剁成肉酱,那是老国王干的啊! 这回也不算故意虐待动物,只是他在这怪物体内有点迷茫,找不到出来的路,一生气自然就要释放情绪罢了。 大鱼死了,但仍然耽误了不少时间,李奥瑞克赶忙命令大军准备渡河,自己则去河边洗脸。这时候那只名叫“瓜里瓜里”的鱼人突然冲到他面前来了一个土下座,嘴里还咕咕嘎嘎乱叫着什么。 李奥瑞克皱着眉头听了几句,说:“你说啥?让我当鱼人王?” 一吧②17妻1 第一百一十章:雷奎家族不相信神灵 鱼人连连点头,用鱼人语言说道:“大人!您杀了河里的龙,这不是人类能做到的事情,您一定是战神的化身!我们的长老说过,若有那个勇士能除去这条恶龙,我们就奉他为鱼人之王,给他最肥沃的土地,最大的王冠,最好的宝物,还要将最美丽的姑娘嫁给他……” “最后一个就不用了!”李奥瑞克连忙说道。 鱼人奉我为王?这件事情纯粹是意料之外的收获,李奥瑞克本着不拿白不拿的原则,说:“那这样,我现在比较忙,没法去你们部落里当王。你先拿着大鱼的尸体去找你们部落的人,就说王出去办点事情,让他们等着,快的话十来天,慢的话两、三个月,我就会来找你们。” 鱼人连连磕头,兴奋的说道:“那就是您原意来当我们的王?太好了!” 此时那个雷奎家的骑士走上来,说:“李奥瑞克将军,我提醒您一句,这一代的鱼人跟我们的关系并不友好,您要当心这些狡猾又猥琐的畜生。” 李奥瑞克说:“放心,我见过更畜生的。”他说这话的时候,旁边的墨崔迪打了个喷嚏。 这鱼的尸体太大了,不好搬运,那鱼人就说,能不能给他几个完成的鳞片什么的?他拿着回去,才好说服族人。于是李奥瑞克就说:“那谁,塞拉维,你切几个鳞片、鱼泡、眼珠子什么的给这个鱼人美男,弄干净点。” “好嘞!”塞拉维卷起裤腿,撸胳膊卷袖子,叼着小刀朝那尸体走去。旁边几个精灵士兵也过去帮忙。没想到刚剥下一片,塞拉维眼睛就亮了,说:“这东西好棒!” “嗯?你发现什么了?” 塞拉维拎起那块鳞片,说:“师父,你看着鳞片闪闪发光,而且还这么结实,一看就是做盔甲的好材料。” “是吗?” 一旁的罗米拉也捏着鼻子走上去——她受不了大鱼的腥臭味,她看了一眼那鳞片,也是惊讶的瞪大眼睛,说:“好强的魔力共鸣!都快赶上我的手杖了。” “是吧是吧?” 敢情还爆素材了?今天这剧情也太怪物猎人了吧?呃,双刀侠大战泥鱼龙? 塞拉维目测了一下这条大鱼,说:“如果把所有的鳞片都剥下来,足够做三件漂亮的鳞甲,而且我能在鳞甲上面刻满符文,变成一个加强版的‘塞拉维装甲’。” “那不就成动力装甲了吗,我艹!”李奥瑞克兴奋的血压都上来了,说道:“塞拉维,你能做吗?” 塞拉维摇头,说:“对不起。师父,我只能做符文,却没有打铁的手艺,这么好的材料,当然要找最好的铁匠,石恩团长……不一定,可以问问。” 盔甲这东西是保命的利器,但说实话,保命的东西都跟李奥瑞克的天赋技能冲突。如果塞拉维真能搞出来盔甲,那还是优先给后宫们穿好了,增加一下团队的战斗力。 李奥瑞克跟那鱼人说:“这样,你回头将大鱼的尸体运去你们部落,好好保护起来。这东西是我的战利品,谁也不许动,如果我回来之后看到少了什么东西,呵!别说让我当你们的王了,到时候有你们好瞧的。” 一听这话,那“美鱼人”顿时点头如捣蒜,表示一定做到。 随后,李奥瑞克一行人迅速渡河,继续朝着南边的雷奎家族领地进军。到了这一带,希雅就比较熟悉了,说是以前跟着父亲来过这里打猎,也曾爬到山顶的祭坛上去祭拜山神。雷奎家族的领地多为山地和沼泽,这一代的人民也虔诚的崇拜着七神中的“山神阿尔伯乔恩”,山地不比平原,这里险象环生却也充满了机遇,既有豺狼和蛇蝎,又有草药和金矿,在这里生存的人们,就比起外界更加需要心里寄托。 希雅一边走一边给大家讲解这一代的风土人情,一方面是缓解一下紧张的心情,另一方面是给众人提神,时间正是下午,暖洋洋的太阳一照,许多人都要在马上睡着了。 过了一会,一行人来到了先前提到的峡谷处。李奥瑞克站在峡谷边缘往下看,就不禁吟一首蜀道难——情报说的没错,这地方太难走了。 峡谷陡峭险峻,相隔百米有余,两岸中间是一片白茫茫的迷雾,深不见底。听希雅说这地方叫“哭声谷”,是因为夜晚时分会有哭声一般诡异风声回荡,要想跨越过去除非长了翅膀。要不然就要走峡谷边缘的山壁小路。李奥瑞克缓缓来到悬崖旁看那个“小路”原来那就是沿着峭壁凿出来的一条Z形小径,狭窄到只能勉强允许一人通行,脚掌稍大一点的人,甚至无法两脚站在上面,只能一脚前,一脚后,缓缓的移动。而且这道路年久失修,许多地方都被水汽侵蚀,磨损成了圆角,油光水滑的,这要是踩上去,还不人没了? 精灵们倒是有飞檐走壁的本领,可是这些马儿却不能走这么险峻的山路。何况走这种小路,光是磨磨蹭蹭的下去就要大半天,然后往上爬,又得大半天,时间上根本来不及。这路确实难走,哪怕是当地人平日里也不会走这条路的。 这也正是先前海德尔反对李奥瑞克走这条路的原因。 不过,李奥瑞克是有备而来。 “来人,卸货!”他命令道。 后面的几个骑士从望北城出发的时候,就带着一些麻布口袋。此时众人将口袋卸了,打开来一看,里边是一圈一圈的绳索。李奥瑞克说:“我们造桥过山谷。” 海德尔问道:“您要怎么把绳子放到对面去?难道飞过去吗?” 李奥瑞克点了点头,说:“对,就是飞过去。” “普希拉,该你了。” “来咯!”魅魔张开了翅膀。 看到普希拉的翅膀,大家这才想起来军队里有个飞行单位。当然了,光是普希拉自己,肯定是拉不动这沉甸甸的绳索。这时候罗米拉将手杖插在地上,然后开始吟唱咒语。随着她那唱歌一般的声音,土地中冒出了五颜六色的烟雾。这烟雾覆盖在罗米拉身上,片刻之后,烟雾消失,罗米拉也化作了无数蝴蝶。 普希拉牵着绳子飞起来,蝴蝶们从后面托着,就这样她们横跨山谷,将那根绳子钉在了对面。就这样几个来回,一条绳桥的骨架就做好了。接下来人们往上铺了木板,大军便顺利过桥。 这真是个绝妙的点子,一下子就化解了山谷的难题。不过,对于李奥瑞克这种奇特的操作,精灵们也好,还有那位雷奎家的骑士也罢,大家都见怪不怪——毕竟他是智勇双全的李奥瑞克,想出这种点子也很正常。 几小时后,军队离开了山地,来到了山神要塞北方的“铁蹄平原”。 当马蹄踏上平整土地的那一刻,大家一直以来悬着的心都踏实了下来。眼前视野开阔,天高地远,是沼泽地难得一见的大平原。接下来只需纵马驰骋,今晚就能赶到雷奎公爵的“山神要塞”! 大家继续前进,为了让马儿节省一些体力,众人暂时下来步行。李奥瑞克与希雅肩并肩的前进,他看到希雅神情忧虑,便安慰她说:“没事的,我们来得及去救你父亲,只要我到了山神要塞,那些家伙就都得死。” 希雅摇头,说:“我不是因为这个,说实话,我才不担心我家那个老头,他一辈子都在打仗,怎么会输给贾戈伯家里那些雇佣兵?退一万步说,就算打不赢,他也不会轻易输掉战斗。我父亲号称“山王”,托曼·雷奎,山峦一般的男人,在认识你之前,他是我心中的最硬的硬汉,我相信他。” 李奥瑞克说:“那你为什么一脸忧愁?” 希雅苦笑,说道:“李奥,我是没想到第一次带你回家,会是这种方式。” 李奥瑞克笑了,说:“这怎么了?” 希雅叹气,说:“我本来是想,打完了仗之后,我就带着你凯旋之姿回家,到时候雷奎家族的人还有城里的人民都会来迎接你,鲜花铺满大路,军乐团夹道欢迎,家父会先以贵族的礼仪接待你入城堡。等吃了晚饭,你们就可以交换礼物,然后呢,你就可以堂堂正正的向我父亲说:‘公爵大人,请把您的女儿许给我吧。’然后我父亲会按照当地习俗,假装发怒的斥责你,然后你就和他喝酒,一杯酒之后你们就会热烈拥抱。然后,爸妈会哭着把我送出闺房,将我的手递到你手上,七天后我们就要举办婚礼,那时候全城的人都会来祝福我们……” 看她描述的这么详细,想必是早就将这场面预想过无数次了。 李奥瑞克对她说:“这样也不错,我们会像个英雄一样出现在山神要塞,人们同样会为我们欢呼的。” 希雅一脸痛苦的说道:“不,这不一样,我从小就在学习打仗,后来也一直在打仗,我虽然不讨厌军旅生涯,但我不希望连结婚的时候脚上还穿着臭烘烘的马靴,头发油腻打结,满身汗臭,新房的枕头旁边还摆着剑,我这辈子只能结婚一次,我希望用漂亮的样子和你结婚。李奥瑞克!你总说我的美丽不输给任何姑娘,哪怕是蒂维丝。既然如此,那我就要证明你所言是正确的。”她悄悄勾住李奥瑞克的小指,她非常小声的说道,“我……不怕你笑话,我想把自己最美丽的样子展示给你,而且,你身边这些姑娘虽然都很好看,但我觉得我好好打扮一下……也不输给她们。”她越说声音越小。李奥瑞克望向她的侧脸,简直比天边的火烧云还红。 忽然,希雅的脸色一变,眉眼中充满了杀意,李奥瑞克从没见过希雅这种表情,看来她是真的很生气。 “但这一切,全让那个家伙给毁了,我恨他!” “海象米斯里!我要亲手砍下他的脑袋!” “我发誓,我一定会的。” 希雅握着腰间的剑柄,那正是名为“银蛇”的圣遗物。这武器当初从蛇人那里缴获而来,本来说是要给普希拉,但普希拉自己有一把趁手的武器,就送给了希雅。后来,李奥瑞克经常看到希雅在操场上练习使用这把武器。 除去李奥瑞克,希雅就是北伐军第一的剑士。而且李奥瑞克早已将自己的剑技倾囊相授,现在单说剑技,他还真不一定比希雅厉害。有剑术的底子,再加上圣遗物的加持,希雅的战斗力比当初两人刚认识的时候,上升了不止一个台阶。 唯一美中不足的,她的本领还未在实战中施展过,这手上的剑还没染过血。 或许,今天她可以弥补这个遗憾了。 …… 大约午夜时分,李奥瑞克一行人来到了“山神要塞”的北部。此时距离城市还有一段距离,李奥瑞克命令众人熄灭火把,寻小路悄悄行进。精灵们都能夜视,走夜路一样能看得清;希雅与德雷尔熟悉这一带的道路,就在前面为大家带路。很快,他们来到了一个视野开阔、位置又偏的小山坡,李奥瑞克登上山坡眺望,就见到远方的“米特拉斯城”到处都在燃烧。 希雅拿出望远镜,摇了摇头,说:“太黑了,看不见。” 李奥瑞克则靠着“啄眼”的被动技能,拿肉眼观察,倒是能看个大概。如今四面城墙上都竖立着海象米斯里的“深蓝海兽旗”,米斯里的军队已经占领了整座城,大部分驻扎到了城中,还有一少部分在外面。 城市中央的城堡就是之前说的“山神要塞”,雷奎家族的“高山旗”仍在风中猎猎,屹立不倒。北边城墙还算完好,但是西城墙已经有一些损毁,从这个角度看不到南边的,但估计那边情况更严重,毕竟那里是敌人的主要攻击目标。 “要塞还在,公爵应该没事。”李奥瑞克说道。 希雅和海德尔松了一口气,那骑士连忙说道:“李奥瑞克将军,那我们……”他沉吟了一下,说:“将军,您看下一步该怎么做?” 海德尔见识了李奥瑞克的本领,已经没有先前的傲慢和怀疑了,此时对他已经十分敬重,说话的方式也随之改变。 李奥瑞克想了想,说:“我看敌人都在休整,今晚应该没有发动进攻的意思,但明天早上就不好说了。这样,我先去城里跟公爵见一面,然后咱们再商量对策。” 海德尔眨了眨眼睛,“见公爵一面?李奥瑞克将军,这四面城墙都有敌人驻守,您怎么去见他?还是……飞进去吗?”他拍了拍胳膊,仿佛自己也有一对翅膀。 “嗯,差不多吧。”李奥瑞克笑着说道。 …… 傍晚,已经十分疲倦的雷奎公爵,却是没有一丝睡意。 明天敌人就会发起总攻,他知道自己现在应该睡觉的,但他完全睡不着。人们都称他为高山公爵,说他是如山峦一般坚不可摧的硬汉。但只有雷奎公爵自己知道,山峦并非坚不可摧,他看过山崩、泥石流和洪水,甚至见过大地震给山峦留下的可怖伤口。世界上没有什么东西是坚不可摧的,他的意志也是一样。 这一阵子的高强度作战一直在折磨他的意志,也在折磨他的身体。他虽然精神上并为服软,但是这年老的身躯,却有些禁不住折腾了。 老了啊! 他躺着也睡不着,还不如下去视察城墙。 山神要塞并不大,那城墙离他也只有一百步远,很快就到了。他刚一到墙边,就看到副将军奥加马特也在城墙上巡逻。两人相视一笑,奥加马特说:“爵爷,您也睡不着啊?” 雷奎公爵苦笑,说:“啊,我还以为你这个乐天派的家伙,现在会闷头大睡呢。” 奥加马特脸上的笑容一如往日,说:“闷头大睡?不不不,这种时候我怎么能睡觉呢,说不定援军马上就到了呢,我要在这里接他们。” 公爵哑然失笑,说:“你他妈也太乐观了!都这种时候了,还盼着援军?你这不是骗自己吗?李奥瑞克就算来,也要十天半个月才能到。”何况他可能根本就没来。 奥加马特摇了摇头,说:“将军,我当兵之前跟着一个占星师学过占星术,我所学的不多,只会占卜一个东西,那就是我明天会不会死。” “哦?” “我每天晚上都会占卜一下,迄今为止,我的死兆星都没出现过!而且我的占卜很灵验,您看,我活的好好的!这就是证明。” 公爵笑了起来,说:“我明白了!你就是因为这个,知道自己死不了,所以才那么乐观对不对?” “对啊,爵爷!既然我能看到明天的太阳,那我今晚为什么要担心呢?”他笑了起来,“看这阵仗,敌人明天就会发动总攻,然而,我明天却不会死,那么就可以推断出来援军要到了,您看这个逻辑是不是很缜密呢?” 也好,雷奎公爵不置可否的笑了笑,心想:若是士兵都能如他一般自我欺骗,那大家就都不怕死了,我们一定会成为无敌之师。雷奎公爵知道,这家伙根本就没学过什么占星术,他是南礁石军区里边的一个小流氓,十来岁就跟着老兵痞子们混社会,再后来就参加了雷奎家族的边防军,雷奎公爵对他的背景一清二楚,他哪里学的占星术?无非就是骗自己罢了。 雷奎公爵深知一个道理:人们都需要信仰来战胜恐惧,哪怕明知道是信仰假的,也会义无反顾的追随它。若非如此,当初高原人南迁的时候,也不会创造出那虚伪的七神。 公爵望着城外广场上的“山神”雕像,冷笑着,心想:但我不是那般软弱的人,我不需要伪神来给我勇气。自从我家的先祖杀死祖神的那一刻,雷奎家族就发誓不再信任任何神祇,也不相信任何外人。 我只相信我自己手中的剑! 明日的决战将至,雷奎到时候会打开要塞大门,率领着铁骑出去跟敌人决一死战。如果不能胜利,至少他要在这座要塞之中光荣的战死。 “好香啊,什么味道?”奥加马特问道。 雷奎公爵也感觉到了,空气中传来了一股花粉的香甜味道。这时候也不是花期,而且山神要塞里也没有这么香的花啊,公爵不禁抽了抽鼻子,寻找那味道的来源。 这时候有个粉色的小东西扇着翅膀飞过他面前。 “嗯?哪来的蝴蝶啊?”雷奎公爵喃喃道。 正当他疑惑的时候,那蝴蝶竟然落在了他的鼻尖上。 ps:准备开打!群18②7 第一百一十一章:阁下的勇气还剩几何? 雷奎公爵伸手去驱赶那蝴蝶,这时候,无数蝴蝶从四面八方飞来,就仿佛是一团彩色的烟。 “这怎么回事?”公爵惊呼。 如此奇景,引得周围的人都过来看,雷奎公爵和奥加马特也是十分惊讶,打了一辈子仗,也没见过这种奇景。 就在这时那些蝴蝶聚拢在一起,逐渐变成一个人形。突然,白光一闪!蝴蝶消失了,一个金发长耳的精灵女子出现在他们面前,众人大惊失色,连忙拔剑出来,问道:“你是谁!?” 那女人优雅的行了一礼,说:“我是李奥瑞克麾下,精灵游骑兵的领袖,混血精灵的女王罗米拉。”说罢,她后退了一步,然后朝着前面的空地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罗米拉所指之处,出现了一团白烟,这白烟缓缓聚拢,在众人惊讶的目光下化成人形——那是李奥瑞克,他身穿银色的甲胄,头发绑成马尾,风尘仆仆的身上还带着一丝血腥味,黑白分明的双眼里充满了从容的笑意。 “你该不会就是……”雷奎公爵皱着眉头,一脸难以置信,“李奥瑞克?” “正是在下。” 李奥瑞克打量了一下面前的人,嗯,身材魁梧,肩膀宽厚,大腿粗壮,脸上留着花岗岩色的灰胡子,如山峦一般坚硬的男人。 这应该就是他老丈人雷奎公爵了。 李奥瑞克行礼,说:“北伐军主帅李奥瑞克,代表整个北伐军,向雷奎公爵致敬。” 这措辞是他思量过的,他现在身份也是名誉上的公爵,还是北伐军统帅,跟对方是对等的交流。客气可以,但不能太谦卑了。说罢李奥瑞克将希雅准备的信物递给公爵,公爵看了一眼点了点头,就收到怀里。 此时,雷奎公爵上下打量着这个年轻人。 李奥瑞克,最近这几个月里,他无数次听到这个名字,耳朵都要起茧子了。即使不恭维的说,这个名字也算得上如雷贯耳。不过雷奎公爵一向不轻信谣言,市井传言大多不可信,是长舌妇和吟游诗人们用口水加工了无数次的乱炖老汤,完全吃不出本来的味道。他只相信自己的眼睛。 此时,他终于亲眼见到了这个男人,便情不自禁用他多年以来积累的经验观察他。 雷奎公爵心想:单看李奥瑞克的外貌,确实是一表人才。而且从他的出场方式来看,这家伙身怀绝技。言行举止也算得体,不卑不亢。单是从这些地方来看,李奥瑞克确实和传说中的差不多,只是……他身上怎么会有一股血腥味? 这里公爵所指的血腥味,既有实际意义上的“腥臭气味”,还包含了一种更加抽象的概念,换个说法,就是杀气。雷奎公爵见过许多从战场上回来的人,杀人越多的家伙,身上的血腥味就会越浓重。这种味道可以拿鼻子闻出来,还能拿眼睛看到,甚至能用浑身的毛孔感受到。李奥瑞克身上的血腥味,远比公爵先前看到的任何一个“屠夫”都要浓重。 这年轻人手上必定血债累累,他心想,李奥瑞克好像才二十岁吧?二十岁,就达到这种程度了吗?不可思议。 李奥瑞克,是如今高原人中名气最大的,也是最神秘的人。所有听闻他故事的人,都想一睹真容,托曼·雷奎也不例外。如今见了他的阵容,雷奎公爵对他的好奇却没有减少,反而增加了许多。旁边的副将奥加马特也是一样,他比起公爵性格更加跳脱,是个自来熟,就直接上去问道:“李奥瑞克,你是怎么进来的,你会魔法吗?” 这确实是魔法。李奥瑞克先是让罗米拉化身为蝴蝶,然后他使用“秘术魔法”化身为气雾形态,然后附着在蝴蝶上面,就这样进城了。同时跟着他一起进来的,还有墨崔迪、普希拉和三儿,这三人暂时留在李奥瑞克的“恶魔契约空间”内,随叫随到。 不过这些东西解释起来太麻烦,他们时间紧迫,李奥瑞克就说:“雕虫小技罢了,不足挂齿。”他沉吟了一下,转移话题道:“那个,军情紧急,咱们要不先说正事?” “对,快请!” 四人迅速回到了要塞里边的“小议政厅”,这里空间不大,中央摆着一张圆桌,周围都是厚厚的隔音墙,门口也是个坚实的大铁门。四人来到小议政厅中,公爵立刻锁了门,再次确认说:“你真是李奥瑞克?” 李奥瑞克说道:“北伐军现任主帅,野狼城荣誉公爵,李奥瑞克,如假包换!” 公爵此时满脸焦虑,十分紧张的问道:“你不是应该在望北城吗?为什么跑到这里来了?你难道不知道,皇宫的战斗远比这里重要吗?” 李奥瑞克先是一愣,心想望北城的事情都过去这么久了,爵爷您村里还没通网吗?但是转念一想,这个时代信息闭塞,别说三五天的信息穿不过来,兴许过去好几十年了,消息也传不过去。封建社会总有这种例子,前朝亡了几十年,那些深山老林里的人还不知道外面的王朝已经更迭。 李奥瑞克笑着说道:“望北城的战斗已经结束好久了,我们拿下了皇宫,救出了国王,‘哈伦长子’纳格斯也已被我斩首示众。” 公爵和副将对视了一眼,两人都露出了一副“你他妈逗我”的表情。 雷奎公爵没说话,摸了摸下巴,似乎在思考该如何回应李奥瑞克的这个“玩笑”;而那个年轻的将军快人快语,直接说道:“我说李奥瑞克将军,即使是我这样的乐观主义者,也无法相信你说的话,因为这个不符合逻辑,呃,当然了,或许当务之急不是讨论望北城的事情,我们也可以暂且认同你说的话……假如这样能让你开心的话。” 李奥瑞克说:“公爵也这样认为吗?” 雷奎公爵似笑非笑的看着他,说:“首先,我对你千里迢迢来的援助我军,表示衷心的感谢。我也很尊重你,李奥瑞克。但是,我们家族的人做事都很死板,换句话说我们都是很理性的人。诚如我的封臣所说,李奥瑞克,不管从什么角度来看,你都无法在这么短的时间拿下望北城……” 雷奎公爵不相信他,这是出于正常逻辑的推断。因为托曼·雷奎打过仗,他知道攻下望北城有多困难。高原人第一雄城,城墙固若金汤,皇宫更是铜墙铁壁,大门一关连个老鼠都钻不进去。城中粮草物资不计其数,而且里边还有哈伦长子四万守军。别说“哈伦长子”是高原人三大将之一,就算他是条狗,李奥瑞克也不可能在一天之内打下这座城。 想到这里,雷奎公爵又有了第二个疑惑—— 现在有两个事情无法解释,第一:李奥瑞克怎么做到一日破城的? 第二:七天前他还在望北城,此刻,他是如何出现在这里的? 看着眼前这个男人从容的笑意,雷奎公爵的脑子一片混乱,想不明白了,怎么回事呢? 是啊,怎么回事呢?旁边的副将奥加马特也是同样的疑惑表情。 李奥瑞克笑了笑,说:“这样,你们先相信我,望北城平安,呃,蒂维丝公主现在坐镇皇宫,现在北方已无战事。至于具体的情况,等你们见到希雅,让她给二位解释吧——我们现在来说当下的事情。” 希雅也来了?雷奎公爵的脑子更乱了,怎么这个丫头也跟来了?找死吗! 此时罗米拉说道:“对,先说正事吧,我的军队还在城北待命呢,他们都很累了,我不想让他们一直干等着。” 于是大家暂且放下李奥瑞克的事情,讨论如何化解当下的危机——说是讨论,其实就是李奥瑞克单方面的出谋划策。因为公爵他们要是有办法早就用了,也不至于被围困到现在。 李奥瑞克先是问他老丈人,说:“雷奎公爵,您还有多少兵马?” 雷奎公爵竖起五根手指,说:“五千步兵,五百骑士。” 李奥瑞克点了点头,说:“敌人呢?” “敌人号称五万,但是有所夸大,实际在两三万人。” 李奥瑞克又问道:“阁下的士兵是否还有战斗的勇气?” 雷奎公爵抱着胳膊,脸上的笑容中带着一丝愠怒,大声说:“笑话!我辈若是没有战斗的勇气,这城不早就丢了吗?” 李奥瑞克也是抿嘴一笑,心平气和的说道:“我是问爵爷,您和您的兵,还有没有开城杀敌的勇气?” 雷奎公爵脸一黑,“你什么意思?”旁边的副将也问道:“你是说,进攻的勇气?” 李奥瑞克抬起头来,肃然说道:“对!我问得就是这种勇气!” “据我说知,雷奎家族镇守沼泽地二百余年,乃是王国最坚硬的基石,无论是蛮族南下打秋风,还是东海的海盗匪患,抑或是南方的沼泽叛乱,都是雷奎家的人亲手将他们击败的。人们都说,只要有雷奎家族在,宵小就不敢造次。那么,今天叛军竟然破了城墙,还来围攻山神要塞。也无需我这个外人多嘴,爵爷心里必有一股恶气,对吧?” “我想给阁下创造雪耻的机会,却不知您和您的兵将,热血还有几分?心中勇气还剩几何?若是开门迎敌,是进,还是退?” 不得不说,李奥瑞克这家伙,真的很懂男人的浪漫。 听到这番话,雷奎公爵感觉有一股热血涌上了心头——历史、责任、荣誉、雪耻!这些词语在雷奎公爵混沌的脑海里边闪烁,犹如一把野火似的,燃尽了他心中的杂念。他回想起了自己第一次当兵时候的念头,想起了最原始、最纯粹的冲动。 尊严、勇气、胜利、荣耀! 对啊,海象米斯里算个什么东西?他也配跟我比?老子北拒蛮族,南斩海盗,杀过的人比他吃过的米还多,他凭什么? 雷奎家族往上家谱上溯十九代英杰!代代出名将,满门皆忠烈!怎么到了我这一辈,让一群乌合之众打得如此狼狈? “好!”雷奎公爵拍案而起,那灰白的皮肤下血脉偾张,眼睛里的怒火让人敬畏,“李奥瑞克,你要是能打破僵局,创造进攻的条件,那雷奎家族五千士兵任你差遣。” 副将奥加马特也起身,激动地说道:“若是开城迎敌,我愿做先锋冲阵杀敌!” 李奥瑞克这番话是故意的,他一进门就感觉到了两位雷奎家的将领斗志不高,都是强打精神,如果不刺激他们一下,后面的仗不好打。 李奥瑞克笑道:“好,地图给我一份,我要安排接下来的战斗。” 副将把地图放在桌子上,李奥瑞克正要看,他忽然叫道:“等等,李奥瑞克,刚才忘了问,你带了多少人马啊?” 李奥瑞克回答说:“精灵游骑兵,总计一千人。” “一千人?才他妈一千人!?”雷奎公爵顿时喊了起来。 雷奎感觉自己被骗了,满腔热血都喂了狗,很生气的说道:“李奥瑞克,我还以为你至少带了一万人来,你这一千人,加上我们的人不也才五千来人?敌人可有两三万呢。” 李奥瑞克早已料到他们会这样说,便道:“敌军主帅海象米斯里,比起乌鸦王查理丹来说,如何?” 一旁的奥加马特笑道:“乌鸦王位列四大蛮王,麾下精兵十万,国土纵横千里。这海象虽然凶暴,但不配与他相提并论。” 李奥瑞克笑了,说:“那就是了,我既然敢以八百铁骑劫营乌鸦王十万大军,为什么今天就不能用一千游骑兵,战胜海象米斯里的两三万人?” “这……” 副将奥加马特哑然无语,旋即转头问道:“公爵,您看这个……” 雷奎公爵也在沉默,李奥瑞克说的都是事实,那场八百对十万的战斗,早已成为了吟游诗人们传唱的诗歌,成了人尽皆知的故事。希雅的家书里也提到此事,她毫不吝啬笔墨称赞李奥瑞克的武勇和智谋。只是,雷奎公爵毕竟没有亲眼见过,很难相信这种事情。 他一番思考,说:“好吧,先让我看看你的计谋。” “多谢阁下的信任。” 李奥瑞克拿来地图,这地图包含了整个“米特拉斯城”、城外地形以及山神要塞。画的十分详细,接着,奥加马特大致标出了敌人营地位置和兵力部署,并表示这些军情十分宝贵,是他们的斥候用生命换来的。 现在的情况是这样的——我们从内往外说。 地图正中央是“山神要塞”,这是雷奎家族的城堡,李奥瑞克等人现在就在这里边。 要塞外就是“米特拉斯城”。这座城市已经沦陷了,四面外墙都被“海象”米斯里占据了,他的部队一半驻扎在城墙内,围攻雷奎公爵的“山神要塞”,另一半还留在南方的营地里边,两支部队有一定距离。 最外圈就是李奥瑞克的精灵骑兵团,他们都在城北的山坡潜伏,现在进不来城。 另外,李奥瑞克看完城内地图还有一个感想:估计最初建造这座城市的人有强迫症。 他就没见过这么方方正正的城市规划,东南西北天圆地方,地图街道跟你妈井字棋一样。李奥瑞克不禁笑得歪嘴,心想:这简直就是为我量身打造的战场。 李奥瑞克已经有思路了,首先是要把骑士团弄进城里来。他说:“罗米拉,去北门打探情报,我要知道详细的布防情况。” “是,将军。” 罗米拉打开大门,用手杖一戳地板,身姿化身为无数蝴蝶,就这样飞出了城堡。雷奎家的人看得啧啧称奇。 奥加马特说:“这魔法可真绚丽。” 公爵则问道:“这些蝴蝶都相当于你的斥候吗?” “是的,雷奎阁下。”李奥瑞克回答道。爵爷又是盟友,又是老丈人,跟他没必要藏着掖着。 “这可了不得!”公爵由衷的赞叹道。 托曼·雷奎深知情报的重要性。他认为,要想打赢一场战争,后勤第一位,情报第二位,其他东西都要往后排。 为什么说情报重要?这件事情三言两语说不清楚,因此,我们不妨把战争比作两个人打架。这人打架,要靠体能、拳脚、还有武器等等。 那么后勤就是这个人体能,代表着他能打多久;战术就是招式,代表着怎么出拳怎么踢脚;士兵素质武器装备等等则意味着力气,代表着一拳下去能打多少血;那么,情报的作用也就显而易见了: 情报,相当于这两个人身上的感官系统——眼睛、鼻子、耳朵、还有触觉。 可以想象,两个人打架,一个人耳聪目明,而另一个人却是瞎子+聋子,胜负结果可想而知。纵然那盲人是个大力士,又手持神兵利器,也无法赢下战斗的。 而且,情报的意义可能比一双眼睛还要大。因为,如果真的两军交战比作两人打架,那么以古代的侦查手段来说,这两人就都是高度近视+听力障碍。古代能打探情报的办法太少了,充其量就是派斥候骑上快马,最多带个望远镜,也就差不多了;要么就是排出间谍混入敌人军中,不过这种操作太难,风险太大,毕竟大家人种都不一样,太容易被发现了—— 特工:你是怎么发现我的? 克格勃:因为我们苏联没有黑人。 雷奎公爵有着最好的斥候,这些斥候骑快马,不着甲,自带干粮和饮水,行动隐秘,视力良好,而且都受过专门的训练,精通伪装、侦查、 还会许多种语言的听说读写。他们完全不负责战斗,只负责情报的收集。 但无论如何,这种情报侦查,都还停留在人肉侦查上,也就是说情报收集范围不超过视线所及。 然而李奥瑞克却有了大量的“无人机”侦查,这直接就把战斗拉高了一个等级。 雷奎公爵敏锐的察觉到了这件事情有多可怕。他望着那些小蝴蝶离开的方向,心想: 这些小家伙的战略意义,比得上一支骑兵团。 嗯,这回有好戏看了。 q群六8二7妻一 第一百一十二章:骑兵,但是信息战 蝴蝶很快就飞回来了,罗米拉凭借自己刚才看到的信息,在一张白纸上详细画出了布防图。 精灵女王一边画图,一边心情复杂的想到: 李奥瑞克大人真的很会用使用我,比我自己都会。 其实在这之前,罗米拉也没想过自己的“蝴蝶分身”可以这样使用。毕竟混血精灵不爱好战争,罗米拉也不是武将出身,最重要的是,他们没有“情报战”的概念。所以,罗米拉一直没想到还能这么玩,又或者说她偶尔拿蝴蝶去打探情报,但是并没有形成一种“战术思想”。 李奥瑞克却是有这种思想。作为现代人,尤其是一个爱好键政的现代人,他很了解情报战的力量。 米国海湾战争的时候,就是打了一个跨时代的电子战、信息战,表现出来的力量,可以说是吓坏了当时的各国军方。米国人靠着电子干扰设备和战术通信干扰机等一系列的干扰设备,几乎切断了大胡子那边的通信,什么电子设备、雷达、通讯,全都完蛋——顺便一提大胡子那边的通讯设备好多都是美国制造。然后大胡子的指挥部直接聋哑加失明,士兵全都成了无头苍蝇。 李奥瑞克回看这段历史的时候,他受到了极大震撼。信息战=牛逼的概念也就深深印在了他的脑海里。 所以当初看到罗米拉能够操控蝴蝶的时候,他就有这个念头——蝴蝶=无人机;骑兵团=机动化部队。打灵活战斗,打运动战,打斩首行动! 只是那时候的李奥瑞克对于指挥骑兵一窍不通,战术还停留在“键盘谈兵”的阶段。直到他去了一趟真理图书馆,学习了那本名为《骑士道》的骑兵知识大全,这才拼上了最后一块拼图。 现在,他要试试自己的新战术了! 罗米拉画完了情报通,李奥瑞克仔细端详着里边的信息。雷奎家族的两个将领也连忙过来查看,只见这副布防图详细到令人发指,囊括了整个北城墙的守军数量、攻城器的位置、内部地形、城门的机关位置、钥匙在哪、甚至精确到了巡逻岗哨的时间差。可以说整个北城墙就像个被剥光了衣服的妞儿一样躺在这里,任人观赏。 看到这一幕雷奎公爵就有点后背发凉:那这城防岂不是就成了破窑子里的老舞娘,一块钱能看三段儿?还好李奥瑞克是我们这边的,不然可就麻烦了。 但现在这个麻烦是海象米斯里的,想到这里,他不禁露出了笑容。 李奥瑞克将那城墙的情报图盘了一番,说:“看来敌人根本就考虑到北边会有敌人,这么宽的城墙只有一百来人,几乎没有守城的机器,而且大部队距离很远。” “罗米拉!” “在。”罗米拉起身行礼。 李奥瑞克说:“你现在传我的命令,让一千骑兵团分为十个小队,百人一队,选出一位经验丰富,而且嗓门大的人当队长。但是务必记住,让他们以千夫长自居!” “千夫长?”罗米拉眨了眨眼睛。 “对,千夫长!十个百人小队,由十个千夫长率领!一会打起来的时候,就让他们用高原人的语言大喊‘我乃千夫长‘某某某’,叛贼前来受死!’一边打一边喊,气势要足。” 这是什么战术?众人不解其意,只能看着李奥瑞克操作。 “好的,我记住了。”罗密拉说道。 李奥瑞克继续下令说:“然后,你本体留在我旁边,再给每个千夫长那里派一位‘罗米拉接线员’,你要充当我和千夫长们只见联络的桥梁,可以做到吗?” 罗米拉想了想,说:“就是说,我人留在这里,然后派十个分身过去?这没问题,我的本体和分身意识是共享的。” “好,接下来让他们准备战斗,我会通过你的分身进行指挥。” “明白了!” 一旁的两位雷奎家族将领全程目睹了李奥瑞克的操作,副将奥加马特只是觉得不明觉厉,一个劲儿的说:“不愧是李奥瑞克,好厉害的样子。”而李奥瑞克那位老丈人却是大致看懂了,凭着多年的经验,他几乎能推演到后面发生的事情。一想到那个画面,他就感到心潮澎湃。 李奥瑞克带一千个骑兵就敢来支援,这是有道理的。 如果他的战术能成,这必定会是写进教科书的一战! 历史会记住这一天的。 话说……这家伙会成为我女婿吧? 我闺女眼光真不错啊。他摸着下巴,笑眯眯的想到。 罗米拉跟李奥瑞克来到走廊的窗前,开始施展魔法,此时罗米拉用手心抚摸手杖上的精灵宝钻,那钻石渐渐散发出晶莹绿光。随后她服下一颗药丸,身体开始微微颤抖。大约半分钟后,她以精灵语吟唱咒语,皮肤微微变红。又过了大约两分钟,许许多多的“花仙子”从罗米拉的下飞出。 看到这一幕,李奥瑞克皱起眉头,心想:所以我真的很好奇这些小东西是从哪出来的啊! 雷奎公爵知道魔法师都不愿意别人观摩施法过程,所以罗米拉施展魔法的时候他们都自觉回避了。等到魔法施展完毕,两人才从屋里出来。眼看着花仙子们飞出窗外,公爵问道:“李奥瑞克,接下来我们是不是该偷袭北门了?” 李奥瑞克说:“是的,雷奎公爵。” 公爵说道:“要塞被围,正门走不通,后门有一条小路能出去,不过那里应该也有敌人重兵把守。我可以派出我最好的勇士……” 李奥瑞克竖起手掌,说:“不必,我有办法。” 他说着来到北城墙上,亮出了手上的红色符文。 “来吧,我的仆人!” 李奥瑞克用力一攥拳头,手中的恶魔符文立刻闪烁起了红光。接着他脚边出现了两个红色的倒五芒星魔法阵,魔法阵里朦胧的红光,传来了可怖的低语,空气里出了一股血腥味。公爵和副将都面色凝重,副将奥加马特跟公爵低声耳语道:“这是黑魔法吧?” 公爵点头不语——先是精灵,又是黑魔法,李奥瑞克手里的牌也太多了。哦,还好他是我女婿,那没事了。 接着,普希拉和塞尔于魔法阵中现身,两人也知道这是正式场面,所以都很优雅的朝着李奥瑞克行礼,齐声说:“我的主人,请问您有何吩咐?” 真给面子啊!李奥瑞克在老丈人面前逼格拉满,嘴角都不禁咧上去了。他干咳一声,恢复了严肃的态度,说:“我命令你们二人打开北边城门。” “是,主人!” “你俩也拿一只罗米拉,城门开了立刻通知我们。” “是。” 一只小罗米拉钻进普希拉的口袋,普希拉拍打翅膀升空,地狱犬抓住她的双脚,两人就这样飞下了城墙。 雷奎家的两个将领看着这一幕都感觉十分惊讶,雷奎公爵问道:“这是恶魔吗?” “是我的仆人。”李奥瑞克说。 “恶魔为什么会做你的仆人?” 李奥瑞克握起拳头,笑着说:“可能是因为我力气大吧。” 力气大么?确实,力量就是真理啊,公爵笑了起来。忽然间,他想起一件事情:传闻中的李奥瑞克,是个嗜血的杀神,悍不畏死的莽夫,都说他武勇过人,却很少提到他的智慧。可是今天的李奥瑞克一点也不像个莽夫,而是有勇有谋。看来传闻还是不实啊! 要塞这里视野良好,能看到北城墙上面的情况,众人朝着北方眺望,就见那魅魔和地狱犬已经飞到了城墙边缘。他俩大概是商量过战术了,魅魔悄悄飞到守军上空,一撒手来了一招“天降大狗”!狗子落入人群,立刻开启人类形态,筋肉巨狗在人堆里抡起王八拳,把那些守军揍得人仰马翻。 另一边,在罗米拉的“精灵导航”下,普希拉如同开了自动寻路一样直奔城门。 由于掌握了精确的情报,普希拉相当于开了全图。她先是三两刀劈死了身边的守卫,然后便闯入城门长官的高塔。守军没见过恶魔,一时间纷纷怯战,不敢阻拦普希拉。普希拉也不和敌人纠缠,冲上高塔二楼,在罗米拉的指引下从长官宿舍的墙壁上找到了城门机关的钥匙。接着她说道:“告诉大家,我拿到钥匙了!准备进城!” 普希拉那边一说“拿到钥匙了”,李奥瑞克这边的罗米拉,还有精灵骑士团那边的花仙子们便立刻传递情报,说:“拿到钥匙了,重复一边,拿到钥匙了!骑士团进攻城门!” 城外,十位“千夫长”高举精灵腕刃,喊道:“突击!” 一千精灵骑兵顺着山坡冲下。 精灵自带夜视镜,最适合晚上偷袭。这骑兵团的马蹄上包了布,骑兵身穿黑袍,也不打火把,加之今晚又是星月无光,所以在城墙上望去,只能隐约听见一点动静,却完全看不到任何东西。等到城墙上的守军看到骑兵团的时候,已是兵临城下。 此时普希拉刚好打开城门,随着城门绞盘轰然作响,北城墙那些守军才如梦初醒,纷纷惊呼道:“城破了!” 话音未落,第一名骑士已经进城!紧接着骑兵团鱼贯而入,铁蹄践踏石板路,战马的咆哮撕开了夜空。 精灵们高声呼喊:“为了李奥瑞克!为了真理!” 城北的守军一共也就百余人,还都是步兵,众人看到这一幕,立刻吓得魂都掉了。纷纷丢盔卸甲而逃,少数顽强抵抗的,也都立刻死在游骑兵的短弓之下。 十分钟内,北城墙告破!在这迅雷一般的攻势下,海象米斯里的军队根本就来不及反映,别说是呼叫增援了,北城的许多守军甚至都还没有登上城墙,就被骑兵团斩杀于马下。 雷奎公爵亲眼看着这一幕,心想:十分钟就破了米特拉斯城,或许……李奥瑞克说他两小时拿下望北城,并没有在说大话。 但是,骑兵团进城并不意味着胜利,这只是刚刚开始。 接下来的才是重头戏! 这一回李奥瑞克不打算早早的亲自上阵,因为他战斗力在这种级别的战斗中有点超模了,一路开无双莽过去的话,小弟们就没有任何锻炼的机会。 这不好。 学了《骑士道》那本书之后,他的想法就有了一些改变。首先他意识到一件事情:强大的军队一定是打出来的,不是训出来。 一个军团训练的再好,如果没有经历过战争的磨炼,那也仍是一群新兵。就拿禁卫军来说,国王的禁卫军其实都是精锐,装备、人员素质、各个方面都很不错,但为什么望北城一战打得这么拉胯呢?有很大原因在于这支军团缺少实战,哦,包括他们的主帅哈伦长子也是一样。 原先李奥瑞克可以开无双莽过去,但随着未来的敌人越来越强,战斗规模越来越多,他终究要依靠自己的军队。而他若想组建一只强大的军队,就必须放开手来士兵们参加实战。 海象米斯里,这个敌人说强不强,但好歹也是“高原人三大将”之一,正好当做陪练的对象。 我不能光自己练级,手底下的兄弟也要练一练啊。 此刻,骑兵全部进城,李奥瑞克通过罗米拉这个战场通讯器,开始对骑士团下达指令。 “第一小队,去集市路,一路往西进军!攻打城北山神庙宇的驻军!” “第二小队,走城南大道,转黄鱼小路,迂回到东门。” “第三四五小队,分别从城北大道,西北居民区和查尔贵妇街推进,然后从小路穿插,进攻山神要塞南边的守军。” “其他小队自由作战!选择没有人去的道路,穿插、迂回、制作混乱!” “还记得我先前在路上和你们的说得战术思想吗?” “勇敢的进行敌后穿插,不要恋战,避开正面,利用地形打运动战,分割战场,多利用弓箭优势杀伤敌人!不要放火,熄灭灯光,善用你们夜视能力!” “各个小队随时汇报军情,指挥部会灵活调整战术!” “记住,你们都是千夫长,每个队伍都有一千人!加起来就是一万人!” “要打出一万人的气势来!” @q@q@群衣六吧277衣 第一百一十三章:这事能成 十分钟前,北城门告破。 二十分钟后,整个米特拉斯城就乱成了一锅粥。 海象米斯里的军队现在被打得满头包,就感觉哪里都是敌人,不管走哪条路都会有李奥瑞克的精灵骑士。 米斯里这个“海神联合军团”,从上到下,从将领到小兵,再到主帅本人,全都是懵逼的。在这漆黑的夜晚,他们不约而同发出了FPS玩家哲学三问:我是谁?我在哪?谁他妈在打我? 他们从来没有打过这样奇怪的仗。 十分钟前,我军还是巨大优势,然后过了不到半小时,我军就被包围了?敌人是从哪里来的?天降奇兵吗? 此时,“海神联合军团”城内的大将站在城市广场教堂二楼,一脸的惊恐和迷茫。这位“大将”名叫劳勃,本来正在城中准备第二天的总共,就在吃晚饭的时候,他还跟主帅米斯里信誓旦旦的保证过,说明天一定拿下雷奎公爵的“山神要塞”。怎么到了夜里,这城墙就丢了?我军也被包围了? 这他妈敌人是从哪来的啊?不是说北边只有崇山峻岭吗,怎么出现了李奥瑞克的骑兵团?而且他们到底有多少人?到底想干嘛?我军现在是什么情况?我们还有的多少人?我们有援军吗? 劳勃将军被打得满脑袋问号,明明自己站在视野开阔的教堂屋顶,却觉得自己仿佛是个瞎子——到处都是惨叫声,箭矢在天上乱飞,时刻都会有人死去。李奥瑞克的骑兵团无处不在,听说他们是从城北发起进攻的,可为什么连城南都有他们的人啊? 忽然东面的小巷里传来了一个吼声:“我乃千夫长阿德力克!叛贼前来受死!”劳勃将军连忙惊恐的望去,就见小巷子里一片漆黑,也瞧不见人。然后黑暗中传来了弓弦的响声,下一秒便有一个士兵惨叫一声,倒在地上。 劳勃不禁想到:我草你妈的,我他妈是瞎了吗?这人从哪来的?李奥瑞克这些骑士怎么也不打个火把啊,他们自己看得见吗? 紧接着,南边的大路上又传来了马蹄声,就听有人喊道:“我乃千夫长乔文!叛贼前来受死!”说着又是一轮箭雨飞来,劳勃的士兵本来正盯着小道,根本没防备南边的敌人,顿时又有好多士兵倒下。 不是,你们到底有多少千夫长啊? 这件事情才是让最恐惧的,就这么短短半个小时里,他已经听见四个“千夫长”了,而且每个名字都不一样。听其他地方跑来的士兵回报,似乎还有其他的千夫长。千夫长,顾名思义就是带了一千个人的将领,一个千夫长就代表着一个千人的兵团,这次来的敌人似乎都是骑兵,那是不是意味着,李奥瑞克有大几千的骑兵? 这不可能啊,这不合常理啊!劳勃欲哭无泪,不是说北伐军一共两万来人,里边骑兵不到八百吗?怎么会突然出来大几千的骑兵啊?而且他们不应该在攻打望北城吗?怎么会突然出现在这里! 眼看着自己兵败如山倒,他咬着牙,恶狠狠地想到:我收到的情报里边肯定有假的!但究竟是哪边在骗人呢? 此时一个传令兵跑了过来,用带着哭腔的声音喊道:“将军,将军!不好了!又来了两个千夫长,山神庙宇失守了,集市那边的工程兵部队说,他们被至少两千个骑兵包围了!请求支援,不然就投了!” “什么?李奥瑞克哪来的这么多人,不对,到底有多少人?侦察队长呢,告诉我,敌人的真实情报!” 侦查队长跑了过来,那是个留着络腮胡子的中年男人,他焦急的说道:“将军!我的人都散出去了,但是现在就回来了三个,一人说,李奥瑞克有两万骑兵,还有一个说,李奥瑞克大概有一万两千三百二十二人,最后一个说,呃,李奥瑞克可能只有不到一千人。” “你麻了个逼的,你的人都是脑瘫吗?”劳勃从教堂屋顶抓起一块瓦片扔到侦查队长面前,骂道:“数量差这么多,你是怎么搞情报的?我再给你半小时的时间,必须给我准确数字,还有敌人如何排兵布阵,他们的战术意图,李奥瑞克指挥部的具体位置,我还需要你联络失散在城中的其他军团……” 那人连忙叫到:“不可能,将军,半小时太短了!” 劳勃气得又是丢下一块瓦片,扯着嗓子嘶吼道:“李奥瑞克半小时能拿下整座城,你他妈半小时却连他在哪都搞不到?” 侦查队长也是被这憋屈坏了,直接骂道:“李奥瑞克还他妈弄死了乌鸦王呢,你行吗!?” 此时此刻,明明夜晚如此黑暗,人们也能看到劳勃脸上的紫红色。 “我要杀了你!”劳勃愤怒的跳下屋顶,却没想到一脚踩在了台阶边缘,“咔!”脚踝上传来了一声脆响,“啊!”劳勃一声惨叫痛苦的倒在地上哀嚎。 侦查队长看着这个废物主帅,叹了口气,说:“这仗没法打了。” 就在这时候,正南大路上杀出了一队骑兵,为首的那个人喊道:“我乃千夫长伯哈德!逆贼受死!” 艹了,怎么又来了一个千夫长啊! “快举盾牌!”躺在的地上的劳勃大声喊道。 士兵们纷纷举起手边的铁盾皮盾,这时候敌人一轮箭雨射来,“当!当!当!”箭矢竟然直接射穿了盾牌,把后面的人都扎透了。士兵们见盾牌无效,纷纷尖叫着逃命去了。这时候那黑色的骑士团朝着教堂广场发起了冲锋。 午夜时分一片漆黑,也看不见有多少人。侦查队长听力敏锐,从马蹄声判断的话,似乎敌人只有三五十个,我军广场上少说也有五百人,大可以正面迎战。 然而,真的只有三五十人吗?几十个人是怎么打出这么大阵仗来的? 他不敢下这个判断。或者说,就算敌人只有三五十个,我军还有勇气和他们作战吗?这主帅都崴脚了,我若是大喊“迎战”,又会有几人跟我上呢? 侦查队长库罗斯,他下了一个民心所向的决定。 “撤!” 一声令下,众人丢盔弃甲,脚后跟能把屁股打肿了。而劳勃却趴在地上,甚至没人拽他一把。 “你们等等我,等等!”他哭喊道,“别杀我,我投降,我是军团二阶指挥官劳勃·米塞尔,我……” 可惜的是,精灵听不懂高原语,而且就算能听懂,这劳勃的口音也太重了,混在马蹄声中根本就辨别不清。 就这样,骑兵们来到面前,劳勃猛然看清了敌人的真面目。他顿时怒吼道:“他们只有二十个人!二十……” “咔!”铁骑踹碎了劳勃的脑壳。 就这样,海象米斯里的二把手,凉了。 …… 这一战太漂亮了!公爵站在城墙上,手指扣着石砖,双手激动的发抖。 公爵所处的位置能够纵览全局,然而城内一片漆黑,也看不出什么名堂。但他还是选择站在这里,因为这样会有一些参与感。 这样漂亮的战斗,足以写进史诗的战斗,他必须参与其中,哪怕只是在城墙上看着也好。 一千人打出了一万人的气势,一千人追着一万多人打!难怪这家伙能打败不可一世的乌鸦王,真是太厉害了。 精灵女王及时传输信息,骑兵团随时随地进行情报反馈,李奥瑞克灵活调整战术——穿插、迂回、包抄、游击、分割战场,进退有度,虚实结合。整个骑兵团就像是一条矫健的猎豹,指哪打哪,灵活迅捷,别说是海象米斯里,就算换做是我,现在恐怕也被打得满头包了。 雷奎公爵彻底服气了,若是让他自己打,他一辈子也打不出这么漂亮的仗。 所以说,希雅,你做的好哇! 没想我这辈子为家族做的最伟大的事情,就是生了个好女儿。 战斗已经进行了两个小时,城中敌军陷入了完全的混乱,李奥瑞克让骑兵们打开了四面城门,让敌军能够“有序撤退”。因为如果城门全关,敌人有可能就会进行困兽之斗,一万人狗急跳墙,李奥瑞克的骑兵团还真接不住。 这时候罗米拉传来了前线捷报,说:“将军,西门已经有敌人撤出去了!另外还有一些人在往南门溃逃。” “好!雷奎公爵,奥加马特将军!该你们了!” 嗯?原来还有我们的事儿呢?两人都是一愣。 公爵刚才沉迷于观战,满脑子都是“我艹!牛逼!原来还能这样?”的震惊。李奥瑞克这么一提醒,他才想起了一开始的约定。 对啊,这是我的战斗,我家的城堡,雷奎家族的土地! 我怎么能置身事外呢?何况,我的士兵早就准备好战斗了。 确实,观摩这场大战的人不光有两位雷奎家族的将军,还有山神要塞里驻扎的全体官兵。 就和雷奎公爵一样,这些人自从几天前吃了败仗之后,他们心里就一直憋着一口气。雷奎家的士兵没有那么多外来的雇佣兵,大多是本地人家孩子,因此对他们来说,守护山城就是保家卫国的战斗。眼看着敌人在自己的家园杀人放火,他们心中的愤怒难以用言语描述。而且,这股愤怒比雷奎公爵的更加强烈、直接,因为这些士兵们离战争更近,许多人的战友就死在了敌人的刀下,他们的这股怨恨无从消解,只能以敌人的鲜血来洗刷才能痛快。这些士兵们看到李奥瑞克的骑兵在下面乱杀敌军,早就手痒难耐,恨不得下去与骑士团并肩作战,多杀几个叛贼乱党。 所以,当雷奎公爵怒吼:“开门迎敌!”的时候,士兵们暴发出了惊人的战斗力。将领们带头冲出城门,其他人紧随其后,就连伤兵都不肯错过这场复仇之战。 海象米斯里的军队本来被骑兵团冲的七荤八素,失去了抵抗的意志,此时看到雷奎家族的士兵竟然开城出击!顿时大惊失色,许多将领不禁想到:雷奎家族的败兵都敢主动出击了,李奥瑞克这支援军必定人多势众!他们一定是有了必胜的把握啊!再一看己方这拉胯的样子,看看这满地的尸体、武器和头盔,米斯里的“海神联合军团”立刻士气跌入谷底,无心再战,纷纷奔赴城门逃命。 打仗就是这样,如果你有勇气打一打,有序撤退,也许伤亡还能少一点,但如果开始不顾一切的逃命,反而能活下来的人也就活不成了。雷奎家族的士兵本就怀着杀心,一看敌人掉头就跑,更加兴奋,立刻乘胜追击,紧紧咬着敌人的尾巴一路追杀。雷奎公爵也骑着战马亲自出击,副将奥加马特跟在他旁边,两人拿着长枪亲自上阵追杀那些逃窜的敌人,就仿佛是在猎场里搂草打兔子,这感觉实在是太妙了!明明几小时前还准备打个舍生取义的光荣战,没想到现在就碾着敌人打了!其实就多了一千骑兵,哦,还有李奥瑞克。 奥加马特忽然喊道:“爵爷,你看前面,那是不是咱家小姐?” “希雅?”公爵眯起眼睛望去。此时已是凌晨四点,天上有了些许亮光,就着这光芒,雷奎公爵认出了前面那个女骑士。他瞪大眼睛,说:“还真是她!这个野丫头,真他妈不怕死——驾!”说着两腿一起马肚子,朝着希雅飞奔过去。 希雅也看到了自己的父亲,先是脸上一喜,亲切的用方言叫了一声:“老头!”然后看到老父亲那威严的面容,立刻又怂了,慢慢迎上去,说:“您……没事吧?” “我当然没事,我看你有事!”雷奎公爵愠怒道,“你也真敢!这是你该来的地方吗?” 希雅性子也倔,一听这话便顶撞上去:“我来怎么了!我是担心您,所以才来的!” 唉,这傻丫头。“我不用你担心,你最好多担心下自己。”雷奎公爵把脸一甩,道,“好了,别说这个了,到我后面去。”说着让希雅骑着马去他后面,自己在左前方,希雅在中间,奥加马特自觉来到右前,两个男人一左一右的护着这位大小姐。 希雅一来,两人也不追杀逃兵了,让其他士兵在前面开路,然后逐渐退到了战线中后方的安全位置。希雅看了看这两个大叔,也不知该说什么好,就随口问道:“对了,你们见到李奥瑞克了吧?他在哪?” 希雅这么一问,公爵和副将军才想起来,李奥瑞克似乎并未参于到这场“快乐捕猎”之中,奥加马特回过头去,依稀看到城墙上那个屹立的人影。 “李奥瑞克还在城墙上,估计他要保留体力为后面的战斗做准备。” “大将之风啊。”公爵感叹道。 听到老父亲这样夸赞李奥瑞克,希雅立刻竖起耳朵。心想:我爸爸还没这样夸过人呢,这头一次! 看来我俩这事能成啊? 衣82一77 第一百一十四章:海象米斯里不接受失败 雷奎公爵和精灵骑士团嘎嘎乱杀的时候,李奥瑞克仍在城墙上按兵不动。倒不是他不想参与,实在是因为指挥部离不开人。虽然他取得了阶段性胜利,并且杀敌千余人,但还是没有改变敌众我寡的局势。随着时间的推移,天会越来越亮,敌人也会再次集结起来。 精灵骑士团虽然都很能打,但是经过几天急行军,又是这么一场大战,就是铁打的人也扛不住。听罗米拉报告说,由于疲倦和精力透支,骑兵们已经出现了非战斗减员。 为了保住来之不易的战果,李奥瑞克必须时刻进行微操才行。 好消息是,公爵等人乘胜追击,击溃了敌人刚刚组建的起来的防线,还夺回了东、西、北三面城墙,进一步扩大了战果。记得阿卡德将军称赞过这位公爵,说他是行事坚毅果决,擅长防守和反击。阿卡德将军擅攻,雷奎公爵擅守,一人为矛一人为盾,保了高原人三十余年的平安。这老丈人还真不错,战术指挥上,个人武艺上,都比我那些团长还强。而且考虑到他也一把年纪了,真是很难得了。 从李奥瑞克的骑兵团进城那一刻开始算,现在已经过去了三个小时,估摸着,海象米斯里那边也该回过味儿来了。 无论是战略上还是战术上,“海象”米斯里都不可能将“米特拉斯城”这块嘴里的肥肉吐出来。如果不出意外的话,那家伙下一步肯定会气急败坏的发起总攻,听说这家伙也有骑兵团,到时候我们可以碰一碰了。 …… “海象”米斯里的大营里也已经乱套了。 这两个小时来,城中噩耗不断。先是北门被两个恶魔攻破,然后又说李奥瑞克来支援了,接着是李奥瑞克骑兵团来了。还说什么上万骑兵在城里乱杀,又说雷奎公爵开城迎敌,我军兵败如山倒…… 米斯里一开始是想“雕虫小技,看我一力降十会”,让大军不要怯战,正面迎击;紧接着,又发现城里已经乱套,于是让军队重整旗鼓,在南门集结;然后发现军队开始溃败,他就有点慌了,说要保全大局,最后大局也没保住,三面城门都被抢回去了,城中军队和城外军队切断了联系,都成了无头苍蝇。 整个过程下来,海象米斯里最大的感受就是:他的军令完全传不出去,就算是传出去了,也跟不上战斗的节奏。 李奥瑞克的骑兵团就好像有千里眼顺风耳,总是能快人一步的调整战术,而他这边信息延迟一个小时,仿佛一直在和一个小时前的李奥瑞克打仗。 除了军令不出大营以外,前线情报传递方面也是一塌糊涂。李奥瑞克有多少兵马?他们的攻击路线是怎么样的?他的部队由什么兵种构成?那些骑兵是如何作战的?两军伤亡情况如何?这些问题全都没有答案。 如果说那个被马踢死的“二把手”脑子里都是问号,那米斯里这个“一把手”就是“问号里都是脑子”。信息之混乱,局势之复杂,情报之真伪,全都超出了他的运算能力,一开始他还试图控制局势,后半程就只能摆烂了。 米斯里就质问那搞情报的侦查队长,说,你们跟李奥瑞克短兵相接,地形也不复杂,怎么搞不明白敌人的情报呢?你他妈脖子上面那个东西是泥巴捏的吗?还是说你那眼珠子其实是两颗墨汁鱼丸? 侦查队长很是委屈,说:“将军,这他妈真不怪我,这进城之后放火的很常见,但是关灯我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些精灵骑兵能在夜间视物,眼神比猫头鹰还好,他们自己不举火把,而且走到哪里就在哪里灭火,全是一片漆黑,我们怎么侦查呢?” 米斯里骂道:“狗屎!你脑子里都是狗屎,我昨晚窜稀拉的大粪都比你的脑浆好用!你搞不清楚敌人的具体情况,至少也要判断出来敌人有多少人吧?” 侦查队长说:“我报告上不是写了吗,大概……一千人左右。” “放你妈的屁!”米斯里抄起个酒杯来砸到侦查队长脸上,说:“跑回来的团长们都说,光是千夫长就有七八个,还说至少有一万骑兵!怎么到你这就一千左右了?” 侦查队长欲哭无泪,说:“我说将军大人,您觉得李奥瑞克能有一万骑兵?不可能!高原人就是把皇宫卖了也组建不出一万骑兵!” 米斯里拍着大腿说道:“我能不知道这个?但也不是一千人,这他妈像是一千人能打出来的阵仗吗?” 侦查队长说:“您说有多少呢?” 米斯里摸着他那肥硕的三下巴,想了想,道:“至少五千。” 旁边的参谋长都听不下去了,提醒道:“将军,咱们这么有钱,才两千骑兵啊!李奥瑞克哪里来的五千骑兵? 米斯里点了点头,说:“是有道理,可是,那李奥瑞克没有五千骑兵,会敢这么打仗吗?他要是没有五千骑兵,能追着我们一万人打吗?” 参谋小声说:“或许他们故意夸大自己的实力。” 米斯里说道:“嗯,没有五千,也有三千,三千骑兵啊,这也不是小数目了,你说他是从哪弄来的?” 侦查队长说:“那些骑士都是精灵,估计是李奥瑞克搞到了精灵族的援军。” 米斯里一拍大腿,骂道:“妈的,精灵的军队可不便宜!雇佣兵市场上的精灵都是天价,比蛮子还贵呢!他搞来这么多精灵,一定是花了大价钱……可他哪里来的钱?这家伙该不会是把野狼城的土地卖了吧!艹,这个卖国贼!” “反击,必须反击!”米斯里站了起来,说道:“这一战事关重大,不能有任何闪失。李奥瑞克虽然有三千骑兵,但我们也有两千!再加上步兵的话,我们仍旧有人数优势的。” 参谋握拳说道:“对,两万对三千,优势在我!” 海象米斯里说道:“传令,重整旗鼓,然后发起总共!我们就在南城墙和李奥瑞克进行决斗!” “让我的骑兵团,跟他们碰一碰。” “还有,把我养的小宝贝们都放出来吧!” “我要让李奥瑞克这家伙知道一下,骑兵,已经不是这个时代最厉害的兵种了。”米斯里说着阴笑起来。 …… “好茶。” 李奥瑞克坐在城垛上面,像个来旅游的游客一样,手里端着茶,惬意的看着下面的景象。 这战术还是蛮成功的嘛! 机动部队+即时通讯的战术思想得以实践,效果良好,未来还可以进一步改良,这个战术的发展空间很大。比如说骑兵团还不习惯这种战斗方式,许多士兵还没能理解信息的重要性,因此在通讯上面存在误差和延迟;又比如说骑兵团的装备还可以进一步改良;另外,未来不能光指着一个罗米拉搞情报,还应该训练一支专门收集情报的“花仙子军团”,让她们如无人机一样进行侦查、渗透和特攻。 他又抿了一口茶水——也许在战场上喝茶很奇怪,尤其是喝这种加了蜂蜜的花瓣茶。但只要罗米拉在身边,他就随时可以喝到这种甜美的饮料。罗米拉总是能变出一些好喝的饮料来,她说这是魔法,李奥瑞克也信了,但为什么每次她都要找个没人的地方悄悄施法呢?需要这么神秘嘛? 此时,米特拉斯城内的敌人基本都被清空了,然而南城墙还在进行激烈战斗。米斯里的精锐部队都在这里,负责南城墙的将领头脑也很清晰,知道如果丢了最后的城墙,那么“海神联合军团”就会彻底失败,因此不断增兵,在这里与雷奎家族的军队死战。 这里的战斗陷入了白热化,一时间不分胜负。 李奥瑞克预判,随着天光大亮,敌人应该会察觉到自己被耍了,下一步他们就会发起攻击。罗米拉此时派出了蝴蝶分身,在空中侦查敌人的动态,等到敌人倾巢而出,李奥瑞克 这时候罗米拉忽然说道:“将军!米斯里大军开拔,以两千骑兵为先锋,后续八千步兵跟紧,应该是全军出击了!” 可以,就按照这个的剧本演!李奥瑞克从椅子上站了起来,说:“那我们……” “等下,这是什么?”罗米拉忽然喊道,“好大的鸟,啊啊啊啊啊啊啊——!” 罗米拉闭着眼睛大声尖叫,然后对着空气乱挥巴掌,仿佛放了癔症。李奥瑞克赶忙抓住她,拍了拍她的脸,罗米拉的白眼球这才翻回来,她喘了几口粗气,说:“吓死我了,原来我没死。” “怎么了?” “刚刚有个花仙子被大鸟一口吃掉了,我精力太集中了……以为自己是她。” 花仙子阵亡并不会影响到罗米拉本体,但因为意识共享,这场面足以吓她一跳,这就跟玩VR恐怖游戏被吓到是一样的。 罗米拉吓得浑身冷汗直冒,然而空气中却弥漫起了花香味道。这味道和李奥瑞克刚刚喝的花茶香味无限接近,让他不得不怀疑罗米拉究竟是在用什么魔法给他随时上茶——该不会是阿帕奇那种茶吧? 李奥瑞克正想要安慰一下罗米拉,罗米拉却一把推开了他,大声说道:“不好了,李奥瑞克大人,海象米斯里放出了许多的大鸟!好多,好多好多!”她焦急的比划着,突然,罗米拉又是一声惊呼,说:“啊,我又有一个分身被吃掉了!这些家伙好敏锐!” 罗米拉的分身死掉的时候,本体就会掉神智,相当于受到精神创伤。 李奥瑞克说道:“你把空中的分身撤回来,然后保护好通讯用的分身就行了。” “是,将军。” 李奥瑞克拿着望远镜往城南眺望,伴随着一抹晨光,他看到天空上满是红色的大鸟。这些怪物形如翼龙,大的翼展有五六米宽,小的也有两三米,它们脸似蜥蜴,满口钢针似的尖锐细牙;浑身鳞片,还长了锋利的爪子,拍打着强壮的翅膀在天上飞行,动作迅速而且凶猛。 这些“红色飞龙”不是很多,一二百只,但威力强大。 雷奎公爵的军队从未想到过天上会来敌人,也从未见过这种怪物,被打了个措手不及。阵型被这些飞龙冲出了好几个口子,还有许多士兵吓得四处逃窜。同时,海象米斯里的骑兵迅速跟紧,抓住这个机会开始了冲锋。一时间前线的步兵伤亡惨重,溃不成军。 李奥瑞克心想:嚯!空地协同作战?您这战术也够先进的啊! 雷奎公爵看到形势不妙,果断命令士兵们撤退。然而敌人怎么会放过这个好机会?就如同先前雷奎公爵咬着敌人撤退的尾巴一样,骑兵和飞龙也咬住了雷奎公爵部队的尾巴。公爵试图有序撤退,但还是留下了许多尸体。各方将领都在罗米拉的通讯频道里请求支援,罗米拉这个接线员已经忙得满头包,即使是用饶舌语速也跟不上信息播报的更新速度。 场面眼看着就要失控,李奥瑞克却是并不着急,或者说还有那么一点点的兴奋。 情报上从未提过海象米斯里有这样一支“飞行部队”,显然这些东西藏得很深,是他的杀手锏。 骑兵和翼龙都拿出来了,看来这家伙是ALL-IN了! 不怕你来,就怕你不来!你要是不ALL-IN,我怎么把你一网打尽啊? 这时候就体现出李奥瑞克这边5G网的好处来了,他立刻通知精灵骑兵团,说:“各位,寻找射击点,射击天上的大鸟,掩护雷奎公爵撤退!” 精灵游骑兵有一个别人都比不了的优点,他们骑着马是骑兵,下了马就是弓箭手。这群长臂的混血精灵又擅长攀爬,三两下就跃上了周围的建筑物,对着天上一通乱射。好几只飞龙被箭矢击中,噼里啪啦的落在地上。有一只大的正好砸在米斯里骑兵团的中央,那大鸟没死,还在扑腾翅膀,几米长的大膀子乱挥,周围的骑兵是人仰马翻。 雷奎公爵的人趁机拉开了距离,步兵在广场重新组成战阵,后排枪兵跟上。同时李奥瑞克让弓箭手从两翼支援。敌人的骑兵们看到这阵势,不敢盲目冲锋,也就停下来了。 接着,李奥瑞克跟罗米拉说道:“走,我们也该去前线了。” “好!” 李奥瑞克和罗米拉来到了城市中央的广场上面。 眼前的场面颇有点像是当初防守野狼城的复刻。我方步兵们在广场上摆下战阵,敌军的骑兵在街道上不断集结,同时,城外的步兵和工兵也往前推进,更多的翼龙从后方飞来。 两边人马隔着一条街的距离相望,都在集中力量准备最后的大决战。 所有人都知道,这一战将决定米特拉斯城战役的结局,将会决定雷奎家族的生死。副将奥加马特的不安的和公爵说:“爵爷,我们应该撤回要塞!为什么要在广场上迎接骑兵的冲锋呢?” 雷奎公爵摇了摇头,说:“若是现在退却,我们就会士气全无。” 雷奎公爵作战经验丰富,能时刻觉察士气状态。此时雷奎公爵的士兵全仗着一股血勇冲出了城堡,此时他们是不怕死也不畏战,但如果再被敌人打回“山神要塞”里边,那么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士气就会崩溃。这些人一旦冷静下来就会想:敌人比我们多,攻城器比我们厉害,还有从会飞的翼龙!我们不是对手。李奥瑞克的招数都使完了,我们也等不到其他援军,接下来不还是等死吗? 在战争中,士气是比城墙更重要的东西,没有士气光有城墙,那再坚固的城墙也只不过是一堆破石头罢了。 更何况,李奥瑞克并没有下令退兵,雷奎公爵认为,李奥瑞克的指挥能力在他之上,至少大局观上不亚于他。李奥瑞克没说撤,那就是还能打! 此时李奥瑞克爬上一旁的屋顶,来观察敌人的动向。听罗米拉的报告说,敌军大约有两千骑兵,其中骑矮脚马的只有两三百人。大多是高脚马、草原野马、高山马和强壮马。这几种马匹都质量不错,其中高脚马和草原野马品质最好,前者跑得快体型大,后者爆发力强性子彪悍,然后高山马耐力好能爬坡善跳跃,最后这个强壮马——强壮马,这名字听着挺怪的,但是确实很符合这种马的特征。强壮马体型不大,但是非常强壮,体脂率很低,据说这种马很是稀有,只在河边和海滩出没,会用铲子一样的嘴巴从沙滩里挖海鲜吃。其实李奥瑞克觉得,强壮马不能算是马,更像是一种四足蜥蜴,因为它们是生蛋的。不过这个世界也没有很详细的生物学分类,大家说它是马,那就是马吧。 这些战马在沼泽地区相当昂贵,当初李奥瑞克弄回来了八百战马,阿卡德将军就笑得下巴壳子都砸脚面上了,这海象米斯里是个什么狗东西,居然能弄出来小两千的骑兵? 所以这些大贵族果真是有钱啊! 不过这钱很快就是我的了! q一吧②17六 第一百一十五章:“我能把乌鸦王打出屎!” 这两千骑兵装备精良,统一穿着锁子甲,手持结实的骑士长枪,还配备了马刀。一个个的看着就很剽悍。从刚才他们作战的画风来看,这些人应该也是训练有素,他们有配合、有阵型、一招一式也不是瞎戳瞎砍,可以说数遍整个大沼泽,都找不出比他们更精锐的骑兵来了。 天空上的翼龙也越来越多,李奥瑞克拿眼一扫,估计有三百左右。雷奎公爵的士兵们显然是很害怕这些“大鸟”,一来是没见过,二来是这东西真的很厉害。它们长着锋利坚硬的爪子,有的上面安装了刀刃,就跟老头环史东薇尔城里边的大雕一样,这一个俯冲下来,士兵们就会如被镰刀砍倒的麦子一样倒下了。 随着翼龙数量的增加,士兵们越发恐惧,雷奎公爵察觉到了这一幕,立刻吼道:“后退者斩!” 希雅是北伐军督军,而这督军的本领就是跟她老爹学的。雷奎公爵不怒自威,要是发怒就更加可怕。当他怒吼的时候,士兵们浑身的汗毛都立了起来——敌人固然可怕,但也不一定比得上雷奎公爵的威严。 然而光是靠吼也打不赢仗,公爵看着天上的翼龙心里也没底,就跟希雅悄悄说道:“希雅,你去问问李奥瑞克能不能多安排一些弓箭手用来对付天上的大鸟?” 希雅便去问李奥瑞克能不能让骑兵改为弓箭手?天上的翼龙太难对付,也就只有你的弓箭手还能压制一下这些畜生了…… 然而希雅的话还没说完,塞拉维就跑上来说道:“师父,弓箭手们的箭矢不多了,而且他们的精神力和体力也都所剩无几,‘塞拉维装甲’无法再提取能量!” 希雅顿时脸色煞白,说:“那不是没办法了吗!?” 李奥瑞克却是笑道:“希雅,你告诉咱爸……” “哎?”希雅脸色瞬间由白变红,“已经可以这样叫了吗?那个,你和我父亲说了什么嘛?” “啊,我们关系搞得不错,那个,你告诉伯父啊,就说不用担心那些大鸟,我自有办法。另外,塞拉维你跟精灵骑兵团说,让他们回到战马上,两百人一队,分成五队散开到城市五条主干道上,一会听花仙子们的指挥,再次进行穿插迂回。但这次是短兵相接,让大家做好战斗准备!” 希雅和塞拉维对视了一眼,齐声道:“是!” 说着两人就去传令了。 李奥瑞克确实没有预料到敌人会掏出一大堆“翼龙”来,他又不是“神机妙算”的哈伦长子,不能精准预测未来。 但就算如此,又有何妨?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只要堤坝够高,多大的洪水都能拦下;只要将够强,你来什么兵都没用。老子手上攥着一把王炸,那不管你出什么牌,我都能直接把你带走。 李奥瑞克摸了摸手上的“啄眼”,喃喃道:“一会该你登场了,我的老朋友,这是你洗白之后的第一战,我希望你好好表现一下啊。” 海象米斯里的大部队还在进一步集结,小两万人的队伍都压在了南门内外和城市的主干道上。也就是米特拉斯城街道足够宽敞,不然也塞不下这么多。 敌人显然也不着急,海象米斯里很沉得住气,他相信时间是站在他那一边的,他可以慢慢集结部队,结成铁一样的阵型,甚至可以将攻城器都运进来。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此时已然天光大亮,朝阳从东边升起,斜照在士兵们的脸上。一张张面孔被阳光照得半明半暗,这些面孔上沾着油津津的汗水和血污,神情兴奋紧张,眼睛里充满了血丝,每个人的精神都如琴弦一般紧绷着。 雷奎公爵骑着马在方阵中巡视,大声演讲鼓舞士气。 副将奥加马特在命令士兵们搬运物资,布置拒马和其他防御,他的嗓子已经喊哑了,一用力就会破音,发出像个娘们似的尖锐声音,不过没有人笑话他。 罗米拉闭着眼睛,乍看是在闭目养神,细看额头通红,满头大汗——她此时正在按照李奥瑞恩的意思,通过花仙子进行排兵布阵,一个脑子操控十多个身体,脑子已经转的快要冒烟。 塞拉维打了个哈欠,她倒是完全不担心,因为她是友军里唯一一个跟李奥瑞克打过架的,比别人都清楚李奥瑞克的真实力量。 普希拉、三儿还有墨崔迪在契约空间里休息,魅魔在补妆,毕竟美丽也是战斗力的一个维度;狗子在喂马,马在吃草,并怀念自己的老妈和小姨。 希雅站在李奥瑞克身边,心情紧张又焦躁——阳光落在她的肌肤上,天气越发闷热,盔甲下面的皮肤在冒汗,头发打了结,内衣紧紧黏在身上,袜子估计能拧出水——该死!我还要带他见家长的啊!怎么搞得这么狼狈。海象米斯里,还有其他的反贼,我必杀你!希雅握紧了手中的“银蛇”,这圣遗物里边的灵魂也是个年轻女孩,两人的情感很好的发生了共鸣,银蛇微微震颤了起来。 山岭骑士团的海德尔已经困到睁不开眼,雷奎公爵命令他回要塞去休息,可是他不想错过这场大战,于是就扒着城垛,用猩红酸胀的眼睛往外眺望。眼光刺眼,他眼睛的满是泪水,但他知道这一切就要结束了——七神保佑骑士团!高原人历代先祖,护佑雷奎家族! 此时,海象米斯里的大军集结完毕,“海神联合军团”的一万五千余人组成了进攻阵型。骑兵们塞满了主干道,步兵们在两派的小路集结,弓箭手爬上搭建好的岗哨塔,登上周围建筑的制高点,随时准备射击。投石车和弩炮也都就为了。 翼龙不耐烦的发出阵阵尖叫,驯兽师们在下面吹口哨打响鞭,命令这些野兽安静等待。 一切准备就绪了!海象米斯里来到阵前,大声喊道:“李奥瑞克!托曼·雷奎!出来说话!” 哦?叫阵啊。 雷奎公爵心里没底,不知道要不要上去迎战,万一人家说要单挑怎么办?海象米斯里号称高原人第一大力士,雷奎也见过他的武勇,爵爷虽说老当益壮,但毕竟是“老当”了,恐怕不是他对手。 李奥瑞克却是跟爵爷使了个眼色,表示没事呢,有好女婿在呢! 对啊,有李奥瑞克呢,我怕什么?雷奎公爵点了下头,便跟他一起上了。 接着李奥瑞克过来给他牵马,雷奎公爵看到这一幕,颇有些惊讶,心想:这年轻人好有礼貌啊,明明我俩爵位一样,而且他现在手里的兵马也比我多,完全不用跟我客气的。 等打完了仗,赶紧给他们操办婚事吧,公爵不禁想到。 此时两人来到阵前,李奥瑞克打量着那个“海象米斯里”,这家伙人如其名,还真是如海象一般肥胖,压得屁股底下那个小马喘不上气来,活像个不会重力魔法的碎星拉塔恩。看他这一身肥膘,力气就不会小。 李奥瑞克大声说道:“海象!你还有什么遗言要说?” 海象米斯里笑了几声,说:“李奥瑞克,还有雷奎,我劝你们放尊重点,因为这是你们最后的机会了。” “我呢,不是个残忍的人,倒不如说我是高原人三大将里边最仁慈的一个。” “你们二位虽然是叛贼,但一个多年为国而战,立下了不小的功劳;另一个北取野狼城,开疆扩土,我与二位立场不同,但也敬你们是英雄豪杰。我不忍心杀你们,就给你一条退路!” 李奥瑞克笑了笑,说:“行,我听着呢,你接着说。” “雷奎公爵,若你投降,那我们不会难为你,还会保你公爵之位,允许你在山神要塞里安度晚年,将来吃穿不愁,有酒有肉,舒舒服服过一辈子,后人撰写史书的时候也会说你迷途知返,做了正确的选择,对你留下一个正面的评价。至于你,李奥瑞克……” 海象米斯里摸了摸他那肥硕的下巴,说道:“李奥瑞克!实话实说,我是很佩服你的,尤其是看了你今天的战术之后,我越发觉得你是个了不起的人物。若是将你杀了,这绝对是高原人的一大损失!你这么年轻,将来大有可为!我掏心掏肺的给你说一句,不要执迷不悟了!你要做出正确的选择!只要你投诚,我军必定厚待你,不光保留你北伐军元帅的位置,还会给你更高的荣誉和地位。你还能顶替哈伦长子之位,成为与我齐名的高原人三大将……” 刚才李奥瑞克还想听听他放什么屁,但是听到这话实在是绷不住了,当即说出了乔帮主经典台词,道:“想我李奥瑞克大好男儿,竟与你这等小人齐名?还当这是抬举我,这不是抬举你自己吗?我以八百铁骑力破乌鸦王十万大军,若是乌鸦王还活着,你们这高原人三大将,哪个敢去捋他的虎须?” 说着拔出了手中的“啄眼”,那把刀也随之震颤起来,想来是十分生气了。 海象米斯里知道自己不如乌鸦王,当这个场面,这个氛围,他也不能认怂啊!于是便大笑一声,说:“笑话!乌鸦王若是在这,见了我的阵仗,也要给我跪下来磕头!求着我收他做一个封臣,以求苟全性命。” 这牛逼吹得,李奥瑞克这边的人全都笑起来。纷纷骂他不要脸,说,若是乌鸦王还活着,你这鸟人绝对不敢夸下海口。 蛮王虽然是高原人的死敌,但高原人毕竟被蛮族踩在脚下两百年,骨气都被打软了。乌鸦王虽败给了李奥瑞克,可是余威犹在,让人敬畏。 李奥瑞克没有回答海象米斯里说的话,而是拍了拍“啄眼”,说:“听见了吗?你要是听不懂高原人的语言,那我就拿蛮语再给你翻译一下子,他说……” “嘶!”李奥瑞克握着啄眼的手心传来了一阵炽热感觉,一阵白烟从手掌上冒出,他被烫的赶紧丢下了刀。 我艹,火气这么大啊? 米斯里看到了这一幕,顿时大笑:“李奥瑞克,你要是怕我就别硬撑着了!刀都拿不住了,还打什么仗?” 李奥瑞克笑眯眯的捡起刀来,笑道:“阁下好威风!你说乌鸦王见了你也要俯首称臣,这是当真吗?” 米斯里得意的说道:“废话!他要是来了,老子打得他哭爹喊娘,屎拉一裤裆!” “好啊,那我看看,你是不是真有这个本领!” 李奥瑞克脸上的戏谑尽数褪去,化作了无尽的杀意。他握紧手中的黑刀“啄眼”,感觉脑海中满是刺耳的乌鸦叫声、还有阵阵愤怒的嘶吼。 接着,他举起了“啄眼”。 友军不解其意,纷纷疑惑的看着他。敌军更是疑惑,米斯里皱着眉头,说:“你干嘛?到底投降不投降啊?” 然而,李奥瑞克这边的人们却是见过类似的情景,塞拉维联想起了那次屠杀巨人时候场景,立刻浑身汗毛倒竖,那场面实在是太可怕了,后来她连着好几天都在做噩梦,一想到这件事情,她赶忙缩到了姐姐身后。 罗米拉的感觉更为强烈,她是这里魔力最强的人,对空气中魔法元素的感知力量也最为强大。就在李奥瑞克举起“啄眼”的那一刻,罗米拉立刻觉得浑身发抖,空气中的魔法元素都在震荡。同时,强烈的杀意在天地间弥漫。前几天李奥瑞克从望北城出发的时候,罗米拉就有过这种感觉。她意识到,接下来这里一定会血流成河! 这时候空气中出现了一股浓郁不散的血腥味道。即使是老兵们,闻到这么腥臭的气味也会皱眉头,即使是血流成河、即使是尸山尸海,也不见得会有这么刺鼻的气味。 这味道是从何而来?城中虽然有不少尸体,却也不该这样刺鼻啊!而且血腥味中还掺杂了一股更加怪异的臭味,像是禽兽的腥臊,又像是腐烂的臭味。 就在这时候,天空上传来了刺耳的乌鸦叫声。 起初,只是一两声,接着,叫声此起彼伏。人们不禁抬起头来,看到眼前的场面大声惊呼道:“乌鸦,乌鸦!” “好多的乌鸦!” 成千上万的乌鸦从四面八方飞来。乌鸦群铺天盖地,犹如一朵黑云似的席卷了天空,盖住了太阳。鸦群的影子像是一张移动的网在人们头顶飞过,阳光在鸦群的网孔中不停闪烁着。它们的叫声如滚雷一般震耳欲聋!仿佛有形的实体一般往人脑子里钻。 这些乌鸦太邪门了!它们眼睛猩红,浑身散发着死亡的气味,它们在空中就彼此相撞,互相啄咬、残食、攻击甚至是自残。黑色羽毛如雪片一般飘下,红色的鲜血如雨点一般落下。疯狂的场面好似世界末日。 人们感到头皮发麻,大声尖叫;翼龙们也惊恐的到处乱发,嚎叫起来;尖叫声、吼声、咒骂声、翼龙的嚎叫声与鸦群的叫声交织在一起,仿佛一首赞颂死亡的长诗。 海象米斯里意识到这是李奥瑞克在搞鬼,他大吼着让士兵们发起进攻,不要再等了,然而他的吼声却被乌鸦的叫声淹没,就算有人能听见,也不敢去执行。 这场面太邪恶了,就连李奥瑞克也被震惊——果然,什么样的王,就有什么样的阵仗。乌鸦王的出场,必定伴随着疯狂、残忍和杀戮。 他按照《英灵召唤》里边的内容,以蛮族图卡鲁部落语言,吟唱道: “新鲜的心脏在跳动,血肉还有余温!腐肉上的蛆虫,也甜美的恰到好处。” “贪婪的乌鸦!你难道闻不到这血腥味吗?” “群鸦盛宴即将开始,乌鸦王怎能缺席?” “中土之王,图卡鲁部落蛮王,乌鸦王查尔丹!” “你这卑鄙的罪人,从地狱里爬出来吧!” “腐肉在召唤你。” 啄眼之中传来了让人头皮发麻的嚎叫声,李奥瑞克顿时觉得头脑剧痛,浑身的力量都被手上的圣遗物抽走了。乌鸦王跟他有血仇,所以抽他力量的时候也十分粗暴,能让他疼绝不让他舒服,李奥瑞克就感觉自己的脑浆都要被抽走了,他赶忙屏蔽了痛觉,以免自己晕过去。 随着力量充盈,一道黑色的烟雾从“啄眼”之中冒出,这黑色烟雾迅速组成了一个人形轮廓。几秒种后,烟雾定型,乌鸦王的英灵现身了。 乌鸦王的英灵形态,不像是北疆王塔戈瑟斯一样还原本体,而是更加凶暴邪恶,仿佛一个死灵生物。这乌鸦王身上不见一点肉,浑身血淋淋的白骨,双臂垂下来手指能触地,指尖如爪,比刀锋利。 他身穿黑色大氅,头发扎成脏辫,上面缠着许许多多带骷髅装饰的暗红色细绳;脖子上挂着兽牙项链,每一个都有手掌那么长;胸腔和腹腔里边没有内脏和血肉,但是有一团古怪的黑烟在上下飘舞。 我艹,还挺帅!李奥瑞克心说道。 @q@q@群六8217 第一百一十六章:群鸦盛宴 这新造型真他妈帅啊! 从李奥瑞克视角来看,相比起乌鸦王原版的座山雕+痨病鬼的造型,这种“白骨特效”绝对是S级限量款的皮肤。然而这种硬核皮肤并不是谁都能欣赏的,且不说普通士兵,就连雷奎公爵这种见过世面的人,都吓得头皮发麻,身子往后缩。得亏这个老公爵战术修养过硬,心理防线结实,不然肯定会被吓得掉头就跑。 友军尚且如此,敌军恐惧更甚。海象米斯里一声大叫:“这是什么鬼东西!”便骑马回到自己的阵型之中,以求得一些安全感。然而士兵们显然比他还要害怕,前面的往后缩,后面的哇哇叫,还未打起来阵型就乱了。 米斯里连忙大喊:“不要怕!那只是个吓唬人的障眼法——督军呢,维持纪律,后退者斩!” 李奥瑞克则大笑一声,说:“米斯里!海象米斯里!你刚才不是说要把乌鸦王的屎都打出来吗?现在人来了,你给我表演一下吧!” 米斯里吓得脸上肥肉乱颤,惊呼道:“这怪物是乌鸦王?” 这一下子米斯里那边就炸了锅——对于米斯里的军队来说,死灵生物就够吓人了,现在居然告诉他们说,这死灵生物就是大名鼎鼎的中土四大蛮王之一的乌鸦王?高原人跟乌鸦王交战二十年,其实就是单方面被掠夺了二十年,只是在于人家打秋风的时候打多打少而以,打多了高原人这边就说“惜败”,打少了就说“大捷”,所以一提到这个名字许多住在沼泽北方的士兵就要吓得打摆子。 这尼玛可好,死灵乌鸦王,俩buff叠加一块,能不害怕吗? 米斯里怕吗?当然也害怕了,只不过米斯里不能怂啊,刚刚还说要把乌鸦王打得拉屎一裤裆,现在人家一来你立马就怂了,这仗还打不打了?他心里暗骂李奥瑞克这家伙玩阴的,居然偷学恶魔的黑魔法,另一边硬着头皮说道:“那你让他来啊!看看我的战锤结实,还是这骷髅的脑壳硬!” 其实众人都能看出来,海象米斯里是色厉内荏,然而他至少话说的漂亮。米斯里的士兵正需要有人出来鼓舞士气,一听到主帅这么勇,大家就仿佛是抓住了救命稻草一样,疯狂的给自己施加心理安慰,其他将领也趁机鼓舞大家,就差把“我不害怕”四个字写脑门上了。然而,方阵不断流淌的骚臭黄色液体,还是暴露了他们的恐惧。 李奥瑞克见对方这么勇,也很高兴,说:“那行啊!你们就碰一碰吧!来,鸦兄,你……” 等等,乌鸦王的兵呢? 李奥瑞克一拍骸骨乌鸦王的肩膀,悄声说道:“等会,乌鸦王老兄,你的兵呢?《英灵召唤》里不是说你会带出来五百乌鸦兵,如果敌人是高原人,就数量加倍吗?人呢?” 乌鸦王冷笑,朝着李奥瑞克一勾手,示意把啄眼给他。 李奥瑞克便将“啄眼”交给乌鸦王的英灵,乌鸦王拿在手上垫了垫,然后手指一转,动作熟练改为反手握刀。接着他从怀里掏出个烟袋锅子来,抽了一大口烟。 透过那骷髅骨架的胸骨,李奥瑞克清楚的看到,里边那团黑色烟雾变得更加浓郁了,阳光照在上面就被完全吸收,像个黑洞一样。 接着,乌鸦王一口黑烟喷了出来。 “噗!” 这口黑烟冲天而起,迅速扩散,化作了一朵悬浮在大军头顶的黑云。接着,这黑云里传来了一阵怪叫,天上的鸦群也跟着交了起来,两种叫声你来我往,似乎是在对话,过了这么三轮,突然那团黑云之中钻出来了一个长着黑色翅膀的怪人! 这正是乌鸦王的亲卫队,手持铁索和勾爪的乌鸦士兵!紧接着,乌鸦士兵从黑云之中鱼贯而出,骸骨乌鸦王也一声长啸,大氅化作黑色的翅膀,竟然也飞了起来! 李奥瑞克十分惊喜——帅啊,兄弟!这才对嘛!黑化弱三分,洗白强三倍,死了比活着的时候还厉害,我就喜欢跟你这样的人做兄弟。 李奥瑞克一拍手上的符文,魔族三人组瞬间出现。李奥瑞克骑上墨崔迪,举起巨人屠夫,喊道:“进攻!” 我要让你明白,什么才是真正的空地协同作战。 罗米拉也发出信息,说:“骑士团,进攻!” 一旁的公爵此时心想:难怪李奥瑞克不让骑兵改弓箭手呢,原来是要留着这些骑兵冲锋。 “山岭军团,进攻!”公爵一声怒吼,也带着大军冲了上去。 最后的决战开始了,但除了李奥瑞克谁也没想到,这场战斗又成了一面倒的屠杀。 只见乌鸦王率领着一千乌鸦士兵从空中进攻,天上那不可计数的鸦群也跟着俯冲下来。这黑压压的乌鸦大军,看着就像是天塌下来一样,不管到那个时代,空军都是很有威慑力的。米斯里的士兵们还没开打就吓得嗷嗷大叫了。 米斯里这时候忽然想起来一件事情,我也有空军啊!赶忙命令道:“我的翼龙呢?快,让它们上啊!” 然而还不等驯兽师吹哨子,那些翼龙掉头就跑!畜生的胆子其实都很小的,而且对于危险有着明确的判断力,人类或许有上头的时候,但畜生往往能凭借本能精准判断敌我强度,打不过就是打不过,你他妈把哨子吹炸了我也打不过啊!告辞! 这翼龙突出一个“迅即如火”,来得快去得也快,几百只翼龙掉头就跑,跑路的速度堪比吃了误食华○士然后找厕所的喷射战士,完全不给米斯里一刻挽留的机会。 打不过,就要跑。 那么,这连畜生都明白的道理,人怎么可能不明白呢? 米斯里此时也知道大势已去,别整没用的了,赶紧保命要紧吧! 然而,问题来了,这米斯里要怎么跑呢? 他刚才将全军都集结在了这个城市里,街上堵得水泄不通,还是完完全全的攻击队形,可以说是完全没有给自己留后路。他想的是摆出背水一战的架势,拿出破釜沉舟的气势,这一招固然好使,但前提是能打得过!如果打不过还强行“背水”,那不就只能跳河了么? 米斯里能成为“高原人三大将”主要是有钱,其次是力气大,在指挥作战方面还真不如“哈伦长子”纳格斯。这种人打顺风战肯定很猛,可是一旦逆风起来,就必定拉胯。 理所当然的,这撤退也搞得一塌糊涂。 只见前队变后队,骑士们率先往回跑,但是退路全被友军的步兵堵死了,根本跑不动。眼看着乌鸦士兵和红眼鸦群俯冲下来,骑兵们人马俱惊!马恨不得给人两鞭子,人恨不得扛着马跑,也不管什么友军不友军了,反正大家都是雇佣兵,两眼一闭谁也不认识谁,嗷嗷叫着就冲入了人群,踹得步兵们如保龄球瓶一样乱飞。 骑兵如此,步兵就更难了,前队的步兵被骑兵一顿乱冲立刻死伤惨重,还有一些侥幸存活的,也因为跑得慢被后面的乌鸦兵给宰了。话说这乌鸦王是真的恨高原人,可以说是将对李奥瑞克的仇恨全部转移到了海象米斯里的部队身上。乌鸦兵犹如从天而降的黑色死神,每次下来就要收割许多人头,能弄死的绝对不留活口,能补刀的一定要补刀,哪怕是尸体还是啐上两口唾沫然后还得骂几句难听的脏话。物理攻击和精神攻击拉满。 但步兵还是不最惨的,最惨的应该是弓箭手。这些弓箭手一开始被米斯里安排到了视野良好的制高点上,本来想着是打起来的时候能够提供火力支援,却没想到还没开打,我军就溃败了。步兵和骑兵都在地面上,撒丫子就能跑,可是弓箭手还在屋顶呢!要么就是在木架子上或者大树上,这要是想跑,还得爬下来。但这还不是最要命的,最要命的是,米斯里有一件事情办得特别缺德,他为了避免弓箭手出现逃兵,人爬上去之后,他就把梯子撤了!要弓箭手们“人在塔在”,宁可战死也不能离开岗位。这波操作颇有太平洋战场上小鬼子的遗风,山姆大叔都笑了。所以弓箭手没法跑!又因为地势最高,视野最好,也最容易成为乌鸦兵的目标,所以这些人是一批一批的死。 最后还有抬着攻城器和后勤补给的工兵,这些就不说了,他们连帽子都扔了,谁还管货车啊?这些人离城门最近,所以跑得最快,活下来的也最多。 这场面着实丑陋,其丑陋的程度,足以和哈伦长子的“歼敌六人虎踞皇宫”一争高下。以至于天上的翼龙们纷纷回头,对着下面人仰马翻的“海神联合军团”一通怪叫,就仿佛在说:还好老子会飞,艹你妈! 敌人在前面跑,李奥瑞克和雷奎家的军队就在后面追。精灵骑兵们其实已经人困马乏了,“塞拉维装甲”也已经耗尽能量,所以要是敌人敢迎击,大伙儿真不一定打得过。问题是米斯里的这个“海神联合军团”现在根本没有战斗的勇气,从上到下就知道跑路,脚后跟把屁股都打肿了。李奥瑞克没想到这些家伙如此胆小,但转念一想,这可能才是高原人军队的正常画风,如果这帮崽种有骨气,能让蛮子按在地上摩擦了二百年吗? 想到这里他就来气,顿时喊道:“精灵骑士团,进行两翼穿插,把这些猪猡都赶到一起!乌鸦王,那胖子说要把你打到脱粪,这你能忍吗?把他的人头给我带来。” 奇怪的是,乌鸦王在天上飞了一圈,却没找到海象米斯里的位置,回来报告说:“乌鸦们闻不到他的气味了。” 李奥瑞克疑惑道:嗯?这家伙去哪了?还能人间蒸发了不成? “乌鸦王,我命令你找到他!” “遵命,我的,主人!”骸骨乌鸦王用扭曲尖锐的声音说道。 …… 米斯里作为一个传统的高原人将领,在跑路这一块儿一直拿捏的死死的。当时喊撤退的时候,这崽种就留了个心眼,直着跑肯定要被追死,趁着人们不注意就闪进了小胡同。当时形势混乱,人都冲散了,李奥瑞克的骑兵们也没注意到他。不过,天上的乌鸦兵早已锁定了这个胖子,便跟了上来。 乌鸦在后面紧追。米斯里进了小胡同一通乱冲,寻思着哪里有一线生机,跑着跑着,忽然闻到了一股屎味儿,他顿时深吸一口,立刻大喜过望!心想:下水道的入口就在这里! 果不其然,顺着味道走了几步就看到桥洞底下有条臭水沟,桥洞那还缩着几个乞丐。米斯里跳下马,奋力挤进了下水道那狭窄的入口。其实那入口也不狭窄,足以容纳一人通行,只是米斯里太胖,所以很吃力。 乌鸦兵看到这一幕,就也停了下来——下水道狭窄,乌鸦兵进去了就会从空军变成步兵,变成步兵之后,他们俩就不见得是米斯里的对手了。再加上里边真的太臭了,所以就没跟着进去。 就这样,米斯里成功钻进了下水道。过了入口,里边豁然开朗——沼泽多雨,城市需要良好排水系统才能正常运转;米特拉斯城一到雨季就会暴雨不断,因此排水系统修得比望北城还要宽敞。巨大的下水道仿佛是个地下迷宫,四通八达,还有上下交错的管道、斜坡、吊桥和暗门,米斯里一时间不知道该往哪走。 好在宽敞的隧道之中住着许多当地人,大多是乞丐、流浪汉、还有鱼人、侏儒、混血的卑劣种族等等。换做平时,海象米斯里是高高在上的社会名流,断然是不会和这些人请教问题的,但现在他也只得尽量礼貌的、低声下气的说道:“猪猡,我问你,出城的路怎么走?” 被他称为猪猡的那人是个瘦弱的小乞儿,肚子鼓胀,四肢干柴,他咿咿呀呀的比划着什么,但是米斯里却听不懂。他一脚将那孩子踹倒,小乞儿干柴似的胳膊上传来了一声骨头断裂的脆响,那孩子痛得哀嚎起来。 米斯里怕他叫声引来人,就一刀把他杀了,然后问旁边的一个流浪汉,说:“出城的路怎么走?” 那人吓得就要跑,但他一个饿了好几天的人根本就跑不动,只能在地上爬,于是米斯里踩住他的后背,说:“告诉我,出城的路怎么走?不然我弄死你。” 那流浪汉连说带比划,然而米斯里却完全听不懂。这些家伙讲得都是本地方言,雷奎家族多山地,山民与外界不多走动,因此方言听上去仿佛是一门外语,完全听不懂。 米斯里大怒,又将这人也一刀杀死了,然后问其他人:“难道就没个会说人话的吗?” 这一次无人应答。众多下水道的居民就这么沉默着、沉默着在污水中发臭,就像是一群死人。米斯里在他们身上感受到了怪异的死气,又看到他们脸上充满了敌意,那眼神贪婪又畏惧,活像是一群饿坏了的老鼠。 米斯里感觉头皮发麻,他不敢久留,继续向去了。 又走了一段路,米斯里听见身后传来了阵阵急促的脚步声,他心想:坏了,是高原人的追兵来了! 米斯里赶忙钻进旁边一条小路——他特意挑了一条难走的路。因为这路走势朝下,积累了恶臭的腌臜之物,想必追兵也不会乐意来。他踩着污秽的脏水,捂着鼻子,深一步浅一步的往前跑。心里则通过诅咒李奥瑞克的方式来给自己注入精神力量——这件事情还没结束!李奥瑞克!我不会这么简单就败给你的。 李奥瑞克之所以能打败我,并不是他的军队比我多,或者是装备比我好,更不是因为他个人的武勇——他一直站在城墙后面看着,有什么武勇可言?他之所以能赢,是因为他手里有我不知道的秘密武器。 不得不说,海象米斯里作为“高原人的三大将”,还是有一些头脑的,而且眼界也比一般人高。经过这场战斗,他已经看出了自己和李奥瑞克的差距,也能捕捉到这差距所在何处了。 他有召唤乌鸦的魔法,夜视能力的精灵骑兵,还有一些不知道有什么用、但一定很有用的花仙子。我要把这些情报都告诉尼古拉斯,让他这个“高原人首席大学士”想办法将其破解。 然后等我回到海盐城,必定再次组建一支大军,把你的军团碾碎! 想到这里,海象米斯里身上又来了劲头,加快脚步往前走去。 走着走着,他感到身后的脚步声从多变少,接着声音朝着四面八方散去。大概是高原人的追兵也在这迷宫一般的地方散开来了,这对于米斯里来说是个好消息。他是高原人第一大力士,武艺高强,又有精良的装备,如果三两个追兵根本不是他的对手。米斯里自认为,要想抓住他,至少也得二十个人才行! 又走了一段漆黑的小路,后面就只剩下一个脚步声了。 谁啊,是谁他妈的还在追我? QQ群⑧②7七衣 第一百一十七章:杀人诛心 米斯里此时累得走不动路,必须停下来休息,巨大的体型给了他巨大的力气,却也需要消耗巨大的能量。他不得不在这恶臭难闻的下水道里大口呼吸,臭味让他缺氧,头晕目眩。 背后的脚步声越来越近,那是军靴践踏污水的噼啪声,还有金属碰撞的声音,听起来大概是个着甲的武士,但只有一个人。累到几乎晕厥的米斯里心想:北伐军中我只怕李奥瑞克,那么这个追杀我的人会是李奥瑞克吗?不可能的,李奥瑞克要指挥战斗,怎么会孤身一人跑到下水道里来抓我?他堂堂北伐军主帅,才不会做钻下水道这么丢份的事情。 我怕什么!敌人就一个,多半还是个昏了头的士兵。与其这样跑下去把自己累死,还不如回头一刀把他杀了! 这一回头,米斯里就看到了一对猩红的眼睛——那眼睛仿佛是一对小灯,闪烁着红光,死死的盯着他。米斯里立刻感觉头皮发麻,因为他见过那红色的光芒!那是乌鸦王的眼睛,亡灵的红眼,充满了恶毒的怨念。 米斯里掉头就跑! “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我不该那样说的,求求你放过我!”他一边跑一边哭喊道,“我再也不敢了!您大人有大量,饶我这一回……” 米斯里年轻的时候就见识过蛮族南下打秋风的样子,那时候对于蛮族的恐惧就深深烙印在他脑海里了。乌鸦王作为四大蛮王中最残忍的一个,更是他心中最恐惧的存在,当年国王征兵抵挡蛮族入侵的时候,米斯里为了逃避责任甚至服用泻药装病,可见他有多害怕。 那么,现在乌鸦王来了——而且还是乌鸦王的plus加强版的亡灵皮肤骸骨乌鸦王!他能不怕吗? 此时乌鸦王也看到他了,亡灵的眼中满是怒火,这个乌鸦王由于被迫认了李奥瑞克为主人,所以只要一出场,怒气槽就自动满。本来就蛮心怒火无处发泄,好不容易看到了一个作死的,还能放过他? 两人一个在前面走,一个在和后面追。米斯里一路狂奔,但他一个大几百斤的胖子,怎么可能跑得过体脂率为零的骸骨乌鸦王?很快就被追上了。乌鸦王抄起黑刀来对着米斯里一刀劈下,按说这一刀是要命的,但下水道的地上都是垃圾,乌鸦王运气不好,一脚踩在垃圾堆上失去了平衡,于是刀就砍歪了。 即使是这样,刀锋也撕开了米斯里背后的盔甲,“咔嚓”一下。米斯里吓坏了,心说我穿得可是重甲啊!匠人那锯子都锯不开的,怎么这刀一划,立马一个大口子?难道是那些地精骗我吗? 这一下真是把米斯里吓坏了,再加上刚才跑的可能太快,肠胃颠簸的比较厉害,他就觉得肚子一疼,似乎是有股气体?于是就一用力,然后“噗嗤!”一下,一股恶臭的秽物喷射在裤裆里边。 终究还是出来了啊。 但米斯里也顾不上那么多了,只得带翔跑路,也不知道因为脱出之后一身轻松,还是他熟练了在粪坑里蝶泳,米斯里逐渐又和乌鸦王拉开了距离。 随着距离李奥瑞克越来越远,骸骨乌鸦王的力量逐渐削弱,再这样跑下去的话,这个英灵就会因为距离服务器太远,而“网络连接中断”。 狂怒不已的骸骨乌鸦王也发现了这件让人沮丧的事情,然而他满腔怒火,怎么会因此而放过这个胖子?这时候可怕的一幕出现了,乌鸦王将手插入自己胸膛,竟然“咔!”一下掰断了自己一根肋骨!这根肋骨锋利如刀,攥住尖锐的骨头,犹如飞刀那样朝着米斯里投了出去。 “咔!”飞刀不偏不倚的扎在米斯里那没有保护的脚踝上,那胖子一声惨叫,跌倒在了脏水之中。身后的骸骨乌鸦王发出一阵怪异的冷笑,然后缓缓走了上来。 靴子淌过污水,骨头关节咯咯作响,乌鸦王的骨头手指在黑刀的刀柄上开开合合,只剩西骷髅的脸上没有表情,但那猩红眼睛里边却包含戏谑的杀意,就像是个在玩弄猎物的猎人。 “不,求你开恩!” 乌鸦王肯定是不会开恩的,但开瓢确实可以。说着一刀劈下来,黑刀如墨,与漆黑的环境融为一体,米斯里看不清刀刃运动的轨迹,确能感觉到那冰冷又腥臭的风。他心头一紧,赶紧拿刀来格挡。“砰!”黑刀与米斯里的钢刀,两人武器碰撞“啪!”黑暗中爆发出一团火花。 这一下,米斯里的钢刀立刻卷刃,心想:我这是花大价钱买来的“麦克鲁达特种钢刀”,跟魔族将领们用的同款,怎么会一碰就卷刃?是那些地精卖了假货给我,还是乌鸦王手上的武器太厉害? 乌鸦王紧接着又是一刀,米斯里在粪坑一样的下水道里打了个滚,黑刀划过他的肚皮,撕开盔甲,割开皮肤和厚厚的脂肪。若是普通人这一刀下去已经被开膛破肚,但米斯里的脂肪实在是太厚,这一刀下去竟然没切开,还留着半指厚的肉。 米斯里一个趔趄爬起来,这时候忽然在自己腰间摸到个小东西,那是个香囊,据说是古代的圣遗物。去年这个时候米斯里从地精拍卖会上买来的,据说是可以辟邪祛毒,也能用来驱虫。沼泽多蚊虫,米斯里随身携带这个东西,从而免除了蚊虫叮咬。他也来不及多想,从香囊之中掏出一把粉末就抛向乌鸦王。没想到那金色粉末一遇到空气,立刻发出了刺眼的光芒。 骸骨乌鸦王见了这光,立刻畏缩不敢前进,浑身的骨头上还蒸腾起了青色烟,嘶嘶作响。米斯里愣了一下,心想:哦!这东西能辟邪,乌鸦王是亡灵,想来是起效了! 看来我命不该绝! 米斯里趁着乌鸦王被粉末打出僵直的机会,赶紧掉头逃跑——打?不存在的,这亡灵敢撅断自己骨头来打人,那就显然是打不死的!还是赶紧开吧! 米斯里一瘸一拐的往前跑了一段路——不知道是那粉末起效了,还是说乌鸦王的信号中断了,这家伙没有追上来。就这样,米斯里看到了光! 光!前面就是出口了! 我逃出来了! 此时米斯里受了重伤,一直在流血,加上在下水道的脏水里吸满了臭气,早就头晕目眩。恐怕再多一分钟都撑不住了!他此时的心情就跟准备钻井盖的dio一样——啊老八宵夜!啊老八宵夜!就是那个地方,只要能到那个地方去…… “此路不通,米斯里!” 前方传来了一个女人的声音。 米斯里抬起头,只见东口出现了一个人影;这人的影子挡住了阳光,使得黑暗笼罩在了米斯里的头顶。他眯着眼望去,惊呼道:“希雅·雷奎?你怎么会在这里?” 希雅冷笑道:“这是我家的地盘,我当然知道该怎么走,东城区的下水道最终都会在这里汇总,你不往这里跑,还能去哪里?” 看到这一幕,米斯里果断转头往回跑,没曾想这时候背后又传来了骨头摩擦的咯咯声!他吓得头皮发麻,连忙说:“等等,有话好说!” 此时骸骨乌鸦王已经气势汹汹的来到了米斯里身后,希雅看到乌鸦王,便大声说道:“乌鸦,你退下吧,我来收拾这家伙。” 按理来说,乌鸦王是不会听希雅的命令的,但或许是刚才那个驱魔的粉末让他吃到了苦头,他犹豫了一下,便退下了。 米斯里尬笑了几声,说:“这个,雷奎家的大小姐,咱们都是文明人,有话好说,你看,我上有老下有小……” 希雅却说:“嗯,我允许你留下遗言,我会将其转告给你的家儿,并给你留一个全尸。” 米斯里脸色一变,说:“看来你是不想放过我了?” “对,我没想过放过你,就算我放过你了,雷奎家族牺牲的战士,也不会放过你。”希雅缓缓拔出了腰间的细剑,那是名为“银蛇”的S形长剑,寒光闪闪,光亮如镜。米斯里脸色一黑,说:“那好吧!雷奎,你是骑士对吧?那我们就来一场堂堂正正的骑士决斗。如果你赢了,我无话可说;我赢了,我做你的俘虏,但你留我一条性命,我只想保命,不想做其他事情,只是我不想让我的孩子成为孤儿,让我女人守寡。” 米斯里在赌——印象里雷奎家族的人都是古板守旧的人,希雅·雷奎应该也有传统的骑士精神。这话说得诚恳,条件似乎也能让人接受。如果她应下这场决斗,那米斯里就有了一线生机!他其实根本就没考虑过输赢,他是要接着这个机会绑架希雅!有了这个人质,他才有可能逃离这场围捕。 可是希雅的回答却让他出乎意料。 “我拒绝。”希雅说道。 米斯里问道:“为什么?” 希雅露出了一个淑女不该有的嘲讽笑容,道:“我就要人多打你人少,你能怎么样?”说着打了个响指,后面窜出来十好几个拿刀斧手,把洞口围堵的水泄不通。 米斯里气得脑门子冒烟,破口大骂道:“操你妈的骑士精神呢?你们雷奎家族的人就是这样玩不起吗?雷奎公爵怎么生了你这么个东西,你是你家族的耻辱!” 希雅却面色如常,说:“在骂大点声,我耳朵不好,听不见。” 米斯里暴跳如雷,吼道:“我说你是雷奎家族的耻辱!你让你父亲蒙羞!” 希雅眉头一挑,说:“那你就给你家人争脸是了吗?”说着她捏住鼻子,一脸嫌弃的说道:“阁下在我家的下水道里粪坑仰泳,居然还有脸说我是耻辱?你把你爸爸妈妈请来,看看你的样子,你说他们会觉得你是给他们争了荣耀……哦对不起,我忘了你没有妈妈,你这个沼泽孤儿,粪坑里的野种!” “还他妈那骑士精神道德绑架我?骑士精神是我给自己树立的行为准则,是用来规范我自身行为、提高个人素质和涵养用的,不是专门给你们这种小人准备的靶子!话说回来,你不也是荣誉骑士吗?不还跟国王宣誓效忠过吗?你的誓言呢,都拉裤子里了吗?”希雅用下巴一指他那黄澄澄的裤子,一脸鄙夷的说道。 米斯里被骂的没话说了,惊讶的望着希雅,说:“你都是从哪里学来这些的!我听说你不是个……淑女么?” 希雅暗自想到:都是跟我老公学的。 李奥瑞克跟希雅相处这段日子里,给她最大的改变,就是帮她塑造了一个无比强大的内心。从前的希雅自卑、自怜、自我怀疑;其次,就是教给她怎么对付那些无形的暴力——那一次,希雅在巡查蛮族的俘虏营地。当时遇到一个蛮子里的喷子,说她们高原人都是孬种,二百年前被蛮王从北边,如赶羊一样赶到沼泽,高原人生来就是做奴隶的命。希雅十分生气,就跟他辩驳,说高原人也不全是孬种,我们一样有勇士,当年的失败只是因为有人背刺加上跟魔族的战斗大伤元气……但是希雅说不过他。到后来,希雅气急败坏想要把那个俘虏杀了。然而希雅知道,就算是杀了他自己也不能解气,更不能证明自己是对的。 这时候李奥瑞克来了,上去先是一个大逼兜,然后骂道:“你这么牛逼,怎么让我给捆这了呢?你们蛮王这么嘚瑟,怎么乌鸦王让我挂墙上了呢?为什么四大蛮王这么叼,却在马桥关让魔族杀了五万多人呢?怎么连老天王的妃子都让人家抢去了呢?嗯?” 那人分辨说:“那都是一百多年前的旧账……” “我就爱翻旧账,艹你妈的!你们五百年前还在苦寒地吃土呢,连口铁锅都造不出来,要求着爷爷们施舍给你;那六百年前人王大一统的时候,你们不还得乖乖纳贡吗?什么叼东西?这才威风不到二百年前,就忘了自己祖宗是奴才的事情了?叼你妈的臭蛮子,给爷爬!” 李奥瑞克一番臭骂说的那蛮子面红耳赤,气得破口大骂,犹如疯狗。看到对方这么生气,希雅反而开心起来了。 接着,李奥瑞克就教给希雅说:“记住了,希雅,如果有人抓着你的弱点攻击你,你千万不要解释,你要抓着他的痛点喷回去!因为喷子是不讲道理的,你跟喷子讲道理,喷子只会笑你蠢。比方说,他侮辱你的出身,说,雷奎家族的人都是痨病鬼,你就也喷他的弱点,如果他是岛民,你就说他们海民生来男的是海盗,女是妓女;如果是兽人,就骂他们数不清自己有几个脚指头,骂他们分不清蓝和绿,都是色盲;如果他是蛮子,就全文背诵蛮族三大国耻,总之要狠狠骂他,不要跟他讲道理!” 原来还能这样!雷奎家族领地的山民大多做过矿工,粉尘侵蚀肺部会导致他们经常咳嗽,所以外地人歧视他们的时候就会骂他们“痨病鬼”。希雅以前总是解释说,我们也不是人人都下矿,下矿也不见就会得病,然而没有人听她的。 现在她会了,对付喷子,就要更大的功率喷他,要用魔法打败魔法! 此时,希雅学以致用,将海象米斯里说到破防,这家伙自己的激将法行不通了,就干脆狗急跳墙。 米斯里又抓了一把香粉甩出来,香粉遇到空气立刻冒出强光,刺的希雅睁不开眼睛。 同时就听到米斯里一声怒吼:“你去死吧!” 接着,米斯里的钢刀对着希雅迎头劈下! q群一8②77一 第一百一十八章:希雅·雷奎是欧鳇 与此同时,海象米斯里以强光为掩护,闭着眼睛扑向了她,就仿佛是一只盲目的大熊。米斯里此时也断了活捉人质的念头,一刀劈向希雅,叫道:“去死!” “砰!” 米斯里感觉自己劈到了什么东西,手感十分坚硬,像是在劈一个铁疙瘩。他闭着眼连劈了几下,似乎是什么盾牌。然而米斯里的武器锋利、力气又大,足以劈开任何材质的盾牌啊!他愤怒的连劈了几下,却被震得虎口发麻。 这时候强光散去,米斯里也睁开眼睛,然后他看到了十分不可思议的一幕。希雅·雷奎和他之间竟然凭空出现了一面弧形的银色巨盾!这巨盾表面光滑如镜子,刚刚米斯里猛劈的地方只有几个白点;其形如半个蛋壳,将希雅完全保护,下端牢牢的插在泥土之中,固定的很结实。 “这是什么?”米斯里惊恐的望着那个东西。 “是我的剑。”希雅回到。 希雅现在的佩剑是圣遗物“银蛇”,便是从蛇人那里缴获的S形细剑。这银盾就是银蛇,只不过是另一种形态这把圣遗物能改变自身的形态,不仅仅是变长变短变硬变软,还能改变形状。 米斯里惊呼道:“剑?开什么玩笑!” 此时,银色的镜盾表面突然如水波一般激荡起来,米斯里预感到有什么东西要来了,连忙转身逃跑。就在这一刻,镜子的表面激荡了起来,无数钢针从上面爆射而出!嗖嗖嗖嗖扎在米斯里的后背上,他那宽厚的背部至少扎了几千根钢针,像个刺猬一样,米斯里倒在地上痛苦的哀嚎,声音仿佛杀猪。 希雅面无表情的走到他旁边,然后一剑刺入了米斯里的心脏,然后为了保险起见,希雅又补了几刀,保证他死透。 补刀,这也是李奥瑞克教的。他曾经反复和希雅强调,说:“这个世界的人生命力都很顽强的,不要被眼前的假象欺骗,戳了心脏记得再砍下脑袋,脑袋掉了也要踩几脚……你别不当回事啊!你想想你男人生命力是多么顽强!万一你也遇到这种血厚打不死的敌人呢?” 李奥瑞克是希雅的爱人,也是她的老师,还是她崇拜的偶像,所以她很听李奥瑞克的话。 补刀之后,米斯里是彻底死透了。下水道里的乌鸦王看到米斯里死了,不屑的吐出一口黑烟,然后化身成一团黑色羽毛,消失不见。米斯里刚刚钻了下水道,又在粪坑里蝶泳,还拉了一裤子,可以说是臭到神鬼莫近。 希雅不想弄一身脏,就叫士兵们拿来早已准备好的裹尸布和担架,将这坨高浓度垃圾抬走。几个士兵带上面罩,抬起米斯里的尸体。没想到米斯里实在是太胖,刚一上担架,就“咔嚓”一下把担架给压折了。 尸体倒在地上滚了一群,忽然怀里掉出来一个金色的小香囊,挺好看的。 希雅看到此物,心想:先前他抓了一把能散发强光的粉末,好像就是从这里边来的。米斯里的尸体倒在恶臭的脏水中,希雅不愿意去砰,就拿剑轻轻一挑,香囊便落在手中。这东西上面纹饰着精致的巫毒教符文,像条小蛇,入手冰冰凉凉,而且上面有一股奇特的香味,明明下水道旁边恶臭难闻,这香味也能凸显出来。 希雅觉得这东西不一般,就收起来了,等回头清点战利品的时候交给李奥瑞克吧……嗯? 希雅发现,银蛇剑和香囊接触之后,剑柄开始发热,剑刃闪烁着淡淡的光芒,蛮好看的;而那个香囊里边的气味也越来越浓,闻着那味道,希雅感觉自己快要醉了。 忽然,香囊的扎口徒自开了,里边冒出了一片银闪闪的粉末。这粉末遇到空气之后立刻暴发出了刺眼光芒,希雅惊呼一声,连忙捂住眼睛。等视觉恢复之后,就看到面前空气中飘浮着一位人身蛇尾的幽灵少女。 她眨了眨眼睛,行了一礼,说:“嘶嘶,嘶↗嘶↗嘶→嘶↘嘶↓嘶↘嘶↗?” “呃?谁?你说啥?” 希雅一脸茫然——这显然不是人类的语言啊。 呃,看来只能请教一下李奥瑞克了。 …… 此时地面上的仗基本打完了。 “骸骨乌鸦王”出场的那一刻,海神联合军团的士气就跌到了谷底。加之米斯里中途开,整个大军都形成的溃败之势。敌人表演了一波前队变后队的经典操作,而且,敌军之中有一位识时务的人,在城门上发出了振聋发聩的大声疾呼,他说: “跑你妈啊!你们这群傻逼,能跑得过李奥瑞克的骑兵吗?还不赶紧投降!” 说着以身作则,倒戈卸甲,高举白旗,并做出了标准的法兰西军礼。众人有样学样,也跟着以礼来降。李奥瑞克虽然说过要“血流成河”,但他只杀顽强抵抗的人,对于投降的,还是遵照北伐军“不杀俘”的光荣传统留下了性命。不杀俘是个好文明,既能削弱敌人的抵抗意志,也能相对的保护我军俘虏,不能因为一时意气就破坏了。 这位“识时务”的俊杰,是海神联合军团里边的侦查队长,名叫库罗斯,留着络腮胡子的中年男人,个头不小却身材消瘦,一脸的苦大仇深。库罗斯这一波操作给李奥瑞克省了不少的事,毕竟海神联合军团两万来人——别说两万人了,就是两万头猪,漫山遍野的跑起来,也是很不好抓的。抓人要浪费时间和人手,漏网之鱼大多会成为流寇为祸一方。所以库罗斯这个号召投降的行为算是将功折罪。 雷奎公爵认为,这种人不够忠诚,不能留下,应该杀了。李奥瑞克却觉得不能这样,对于这种头脑灵活的好同志,不仅不能杀了,还要好好表扬,好好宣传。这样一来才能削弱敌人的抵抗意志,以后敌人有样学样,我军才能兵不血刃的拿下战斗。 雷奎公爵不以为然,说战争肯定要死人,怎么能存着敌人不抵抗的侥幸心理?总是实行这样的战术,你的士兵也会变软弱的。 其实雷奎公爵的想法普遍存在于贵族中间——只要肯花钱,士兵要多少有多少,这些泥腿子就是拿去送死的,他们不需要智力,只要足够勇敢并且服从命令就行了。而且军人就该尚武,怎么能宣扬这种“投降战术”呢?绝对不行。 但李奥瑞克不是这样认为的。一方面是因为,李奥瑞克舍不得死兵,李奥瑞克自己是从基层出来的,对底层很有感情,不希望自己兄弟死掉,另一方面是,老子的士兵真的很贵啊!损失一个心疼好半天呢。 另一方面是,这些投降的家伙也不是不能用。忠诚不忠诚,也得看主人,那果党的将在内战的时候被打得丢盔弃甲,投降改造之后,却也能打的美国人满头包。事物是不断变化的,不能一概而论。 总之,李奥瑞克是北伐军的领袖,这件事情他能拍板,也就这样办了。 李奥瑞克给这个侦查队长发了一笔钱,还免去了他的徭役,允许他当自由人。李奥瑞克这样做,本是为了给其他人树立一个好的榜样,起到宣传效果,将来的敌人要是知道了这件事情,就也会争先恐后的投降了。然而没想到的是,这一行为却让那个“侦查队长”大为感动。 他得知此事之后,立刻跪下来,哭着说道:“我算是明白为什么北伐军战无不胜了!李奥瑞克将军,我想跟您干!求求您,让我加入北伐军吧,我可以去做最危险最辛苦的任务!”说着一个头磕在地上。 李奥瑞克摸了摸下巴,说:“呃,跟我干是可以,但北伐军不养闲人——所以你有什么能力啊?” “我擅长搞情报!”那人说道。 哦,侦查队长是吧? 李奥瑞克就决定考考他,说:“好,我现在正需要搞情报的人,这样啊,那我问你,这次我军出动了多少骑兵?我的战术是什么样的?” 那人一听这话顿时冷汗就下来了,说:“这……” 李奥瑞克笑道:“如果你跟我打了一仗,却还不知道我是怎么打败你们的,那我很难相信你真有能力啊。” 库罗斯沉默着,他眉头紧锁,似乎是在沉思。过了许久之后,他才开口说道:“大约……一千人。” “一千人!?”李奥瑞克故意大声说道,“当真一千人?” “呃……当真一千人!”他硬着头皮说道。 很好,很相信自己的判断。 “那战术呢?” 这回他倒是没犹豫,开口说道:“百人一队,迂回穿插,利用黑夜掩护和精灵们的夜视能力虚张声势,打乱敌人阵型,动摇军心,让敌军出现恐慌之后,再配合雷奎家族的步兵进行歼灭扫荡。” 李奥瑞克听完这话,眨了眨研究,心想道: 要把还是把他杀了吧? 这家伙居然能识破我的战术,点出骑士团的人数,甚至复盘了战局,这种情报收集和分析的能力,非常罕见,即使是风行团和鹰眼团里边,也鲜有这样的人才。 但是转念一想,如果遇到人才就杀,那我这也太没气量了,事业很难做下去啊。 看他这么感激涕零的样子,也不像是说谎,不如先给他个试用期看看。回头放到风行团里好好改造,如果能从军团中脱颖而出,则可以重用。于是李奥瑞克将此人留下,暂时安置到雷奎家族的要塞之中。 刚做完这件事情,不远处就传来希雅焦急的声音。 “李奥瑞克,快来,我有事找你!” 李奥瑞克连忙转过身去,“希雅?我找你好半天了,你……我艹你怎么还带了个替身啊?” 他指着希雅背后的幽灵,惊讶的喊道。 刚才打仗的时候,李奥瑞克便发觉希雅离奇失踪了。听罗米拉,似乎她是去追踪米斯里了。李奥瑞克得知此事之后十分担心——希雅剑术高明又有圣遗物防身,应该不怕那个海象,但希雅是他老婆啊!掉了一根头发都要心疼的。 没想到这时候希雅自己回来了。 但这不是最令李奥瑞克惊讶的,最令他惊讶的是,希雅身后还跟着一个奇怪的幽灵少女。这个幽灵少女上人下蛇,就和传说中的美杜莎一样,只不过头发上面是柔顺直发,不是一条条的毒蛇。 她飘浮在希雅身后,身体半透明,一脸乖巧,像个听话的小宠物。 李奥瑞克凑上前去观看,希雅却后退了两步,惊恐道:“别离我那么近!” “蛤?”啪!那是心碎的声音,李奥瑞克说:“你这么快就厌倦我了吗?” “呃,不是,我是说我身上很脏的。”她小声说道,“你看,我出了一身汗,还刚去了一趟下水道的闸门那里,靴子上也都是泥水和血水。” 李奥瑞克刚从战场上回来,身上也不怎么干净的。他走过去轻轻给了希雅一个拥抱,说:“没事,回头一起洗个澡。” “讨厌,谁要和你一起!”她低声嗔怪,旋即沉吟了一下,又很兴奋的说道:“那个什么,我家后山上也有一个小湖呢,虽然没有皇家天湖那么宽敞漂亮,但也足够咱俩用了……”说到一半,两人忽然默契的望向了那个幽灵少女。 少女果然摆出了一副“你们要恩爱的话可以去床上”的无奈表情。李奥瑞克干咳一声,说:“呃,我们还是别在这说了,找个没人的地方研究一下。” 希雅小声说:“好像除了我俩以外,别人看不到这个女孩。” “真的?” 李奥瑞克随手抓了个人来,问他能否看到眼前的少女。那人果然摇了摇头,表示什么也看不到,大人您不要讲鬼故事,我胆小。 这什么情况?难道是只有替身使者才能看到替身使者吗?但我也没有替身啊! 怪事! 李奥瑞克就将后续的杂事交给了罗米拉处理,而他则带着希雅来到教堂后面的忏悔室里边,询问她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希雅将下水道里边的事情统统告诉李奥瑞克,李奥瑞克听完之后点了点头,说:“也就是说,你用‘银蛇’杀了海象米斯里,缴获了他的‘香囊’,接着银蛇与香囊发生了某种共鸣,然后这个幽灵小姐就凭空出现了……” 李奥瑞克望着那个“幽灵蛇女”,此时那姑娘好奇的四处观望着,似乎在浏览忏悔室墙壁上的经文。 李奥瑞克心想:银蛇是圣遗物,圣遗物只能和圣遗物发生反映,难道说那个香囊也是圣遗物? 我艹,该不会是希雅那边爆套装了吧!? 想到这里,李奥瑞克顿时兴奋了起来。 一68②衣77 第一百一十九章:希雅·雷奎の最速传说 李奥瑞克拿过香囊来仔细观察,发现上面写着几行秀气的小字,那文字是用恶魔语言中的大泽国语言写成的,是鳞族和水族常用的语言。李奥瑞克精通天下各种语言,因此能看得懂,那上面写着:致我亲爱的长女,思娜莱·瑟沙。 这名字也是个传统的蛇人名,字母里边包含了许多S的音,念起来就和蛇吐信一样嘶嘶嘶的。李奥瑞克记得“银蛇”圣遗物的主人也姓“瑟沙”,只是不叫这个名字。 魅魔普希拉给他讲过银蛇圣遗物的背景故事,说是从前有一个半蛇人族的女孩,她有倾国倾城的美色;九头蛇王觊觎她的美貌,就将她据为己有,后来九头蛇王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就在那女孩身上开了九个洞,来供他施虐,最终少女也被折磨至死。这女孩的妹妹发誓复仇,学艺七年后归来,凭借高超的剑术和智慧刺杀了九头蛇王,完成了凡人刺杀半身的壮举。 银蛇就是刺杀九头蛇王的宝剑,那这个香囊……或许是那个姐姐的东西。总之,也算是圣遗物了。 背景故事丢一边,说正经的。这么看来,希雅就是意外收到了两件圣遗物套装?我艹这也太欧了吧,第一次爆装备就出套装啊,老子打了这么久的仗也都是散件。 那这个蛇人幽灵少女,大概就是这两件圣遗物里边的英灵了吧?因为凑齐了套装,所以触发了套装属性什么的? 李奥瑞克思考的时候,那个蛇人少女也一直在旁边打量着他。李奥瑞克看她生的又白又嫩,金黄色眼眸里边也透着一股机灵劲,便知道她不是个普通的亡灵,而是有神智的。先前希雅还提过,说着小蛇妹妹曾经试图跟她交流,但两人语言不通,就作罢了。 于是李奥瑞克常识和她对话,一开始,李奥瑞克先是用普通的魔族语言,蛇妹听得似懂非懂,表情就像是听老师讲文言文的小学生;李奥瑞克一想,九头蛇王都是五百年前的事情了,五百年的人听现代通用语确实是听不太懂。于是又换上了更为古老的“大泽国”语言。这回,蛇妹的眼睛一下就亮了起来。用很清脆的声音问李奥瑞克,说:“这是哪?你是谁?现在过去多久了啊?”说着眼睛一闪一闪的,暗金色的眸子里装满了小星星。 按说真的蛇妹早就死了,现在的这个只是灵魂的残像而以。看她这热爱生活的样子,李奥瑞克便有些揪心,但是转念一想,艹,想那么多干嘛?就当她是个活人呗? 随后李奥瑞克便跟她讲了现在的情况,五百年啦,改朝换代啦,我也不是魔族,我是个人类,然后这边的人是希雅,是她唤醒你的……各种事情。这小蛇妹妹的接受能力还挺强,只是很吃惊,却没有穿越时空之后的失落仿徨。按她说,上辈子她死的时候没有朋友,也没有牵挂,潇潇洒洒的走完了一生。现在还能再活一次,哪怕活一秒钟都是赚! 看她这乐天派的样子,李奥瑞克不禁想起了那个塞拉维那个傻孩子,这俩人或许能成为朋友吧? “对了,我叫瑟梅尔!”她自我介绍说。 “蛇妹儿?”李奥瑞克歪头,“那我就这么叫你吧,蛇妹。”起个外号这样比较好记,不然李奥瑞克总是记错这些又臭又长的外国名字。 圣遗物里边的英灵要靠主人的精神力来维持生命,所以生来就会认主。蛇妹是希雅唤醒的,已经跟希雅灵魂绑定,以后就是希雅的小跟班。 李奥瑞克觉得这样挺好,光是他一身神装不行,总归是要打团战的,身边的姑娘们也得配备一些好装备了。不说出几个昂贵的大件,总得弄点保命装杂技装什么的。蛇妹套装就不错,能增强希雅的战斗力和生存率。 “对了,话说回来,你有什么本领吗?”李奥瑞克问那个蛇妹说道。 蛇妹立刻回答道:“我非常的快!” “快?有多快?” 蛇妹想了想,说:“我一秒钟能出十八拳,还能轻松斩断飞来的弩箭。” 这么快?吉尼斯世界纪录好像是个叫恩拳击手,一秒钟能打十三拳。蛇妹不愧是蛇啊,攻速真的快!以前看纪录片的时候就听说过,蛇出击的平均速度在0.05秒左右,眨眼间蛇就能连续攻击5次。这蛇妹显然是深的种族武艺之精髓了,远比先前那个普希拉的舔狗厉害得多。 但是问题来了,你是个幽灵啊,你又没有实体,一拳打我脸上直接穿模,攻速再快有毛用? 李奥瑞克将这个致命问题告诉了蛇妹,蛇妹说了声“对哦”然后就咯咯咯的傻笑起来。旋即她说:“不过我和主人的力量是共享的,我的主人也能享受到一部分增益,呃,虽然不会像我这么厉害就是了。” 蛤?希雅也可以吗? 李奥瑞克连忙让希雅试一试自己出拳出剑的速度有没有变快,希雅一脸疑惑的举起拳头,下一刻,她的表情变得十分惊讶。李奥瑞克见她端着胳膊却不动,不禁问道:“出拳啊,愣着干嘛呢?” 希雅僵硬的转过脖子,说:“我刚刚出过了。” “蛤?” “你看!”希雅对着李奥瑞克面前出了一拳。 在那一瞬间,希雅的拳头似乎是静止不动的,但李奥瑞克明显感觉到有一股拳风呼在了自己脸上。这么说来,就是希雅的拳速超过了反应速度?这也太叼了!李奥瑞克连忙启用“感官操控”——这个技能原先他都是拿来屏蔽痛觉的,但其实也可以用来增加自己的反射神经——他将自己的反应速度调到最快,要求希雅再表演一次那个。 然而希雅却捂着胳膊说道:“啊啊啊,来不了,胳膊好酸好痛!” 哦,速度虽然上来了,但是肌肉力量和身体强度却不支持希雅频繁使用这种力量,换个说法就是软件和硬件不太匹配。小蛇妹说,她的速度是建立在蛇人上万块肌肉同时运作上的,要知道人类的肌肉还不到一千块,自然达不到这种速度。当然了,这也是可以锻炼的,只是短时间内,希雅估计无法像她一样高速输出。 不过,希雅也不是打拳击的,她是个剑士,有这个速度就能做到一剑封喉了。 杀人无需第二招的剑圣——其实是出不来第二招的剑圣,成了! 此时希雅忽然鬼鬼祟祟的招呼李奥瑞克,耳语道:“等我以后练成了,让你体验一下这种感觉,好不好?看看你能坚持几秒!”她说着右手虚握,上下快速运动。 别吧? 你给普希拉留点饭吃行不行啊?魅魔会饿死的。 总之,希雅的新装备是安排上了。银蛇剑能改变形态,自动增长变短;香囊可以辟邪驱病解毒,必要的时候还能丢烟雾弹来逃命。除此之外,由于英灵附身的缘故,希雅的速度变得非常快!只是由于身体强度跟不上,只能出一剑就会脱力。 总之,有了这波加强补丁,希雅这个“高原人第一剑士”就不会随着后宫版本更新导致的数值膨胀而退环境了。 可喜可贺,可喜可贺。 …… 山城“米特拉斯”的战争到此结束,海神联合军团两万人大多数投降,还有少部分逃出城外,后来在骑兵的追踪下也回来投降,或者是就地击毙了。 大军就地休整一夜,转天,公爵决定犒赏三军,同时感谢李奥瑞克的雪中送炭。 米特拉斯不比皇宫,雷奎家族在三大贵族里边也是最穷的,所以搞不出什么豪华的庆功宴来,只能是让后厨弄几个肉菜,再把好酒都拿出来,大碗喝酒大口吃肉,如绿林好汉一般就地开席。 米特拉斯城劫后重生,山岭军团的将士们都心情激动。雷奎公爵与将军不敢居功,都说这次是李奥瑞克功劳,便轮番来给李奥瑞克敬酒,没几轮下来大家就喝得醉醺醺了。喝酒之前或许还有个长幼尊卑,但是男人一喝酒,就开始“儿子是老子,老子是孙子”,大家勾肩搭背的唱小曲,玩指尖匕首、射箭打靶、打牌耍钱什么的。 雷奎公爵搂着李奥瑞克的肩膀,用一种掏心掏肺的语气说道:“哎,李奥瑞克啊,看到你的样子,我就觉得我老了……说实话你说你一日打下望北城的时候我还怀疑你来着。但是看了你这两天的战术,我就不怀疑了。别说是我,恐怕就是阿卡德也想不出这么巧妙又大胆的战术。城市穿插,夜间偷袭,灵活的情报……话说,你当初就是这种战术一日攻下望北城的吧?” “蛤?不是不是。”李奥瑞克连连摆手。 “那你是怎么做的?” “我是拿大炮轰下来的。” 公爵眨了眨眼睛,说:“啊?大炮?什么大炮?” “这个……就是一种很厉害的新式武器吧。” 没有那个男人对武器不感兴趣。一听这话,公爵眼睛都冒光了,连忙追问道:“武器?新式武器?你快细说一下!” 同时一旁的奥加马特也问道:“对啊对啊,你细说一下!还有啊,你是怎么突破了重重封锁,然后出现在山神要塞里边的?还有,这位精灵女士是谁?对了对了,野狼城那场战役到底是怎么回事?外面穿的都邪乎了,各种说法也不知道哪个是真是假,我想听英雄亲口说说,你是怎么打败乌鸦王的?” 李奥瑞克觉得自吹自擂太丢份,另一方面他喝多了,容易说错话。正好希雅在旁边,他就使了个眼色,让希雅给他吹。希雅跟他心有灵犀,立刻说道:“父亲,我来讲吧。” “哦,好。” 希雅没喝酒,思路很清晰,她一边回忆着,一边从李奥瑞克初次登场的时候说起。 虽然雷奎公爵早已相信李奥瑞克是个能创造奇迹的英雄了,但当希雅亲口叙述给他听之后,那又是另一种感受。纵然雷奎公爵见多识广,听完了他的传奇故事之后,也是惊叹连连。 “原来野狼城是这样攻下来的?李奥瑞克自己去开的城门吗?” “八百对十万,竟然是这样?这家伙好大胆子!” “原来保卫野狼城这一战如此凶险?我听战报说,还以为你们轻轻松松就拿下了胜利呢!” “哦!两个小时就拿下了城墙,四个小时占领皇宫?全程下来没有损失一兵一卒?你们打得真是望北城吗……” 起初只是雷奎公爵和奥加马特将军两人在听,后来周围的人都围上来了听希雅的故事会。希雅平时口才不好,但是说起自家男人的光荣事迹就会声情并茂,让听众们有身临其境的感觉。李奥瑞克看着周围这一众犹如“UC小编”的震惊人士心情暗爽,不禁又倒了一杯扎啤畅饮起来。 此时外面跑进来一个人,大声说道:“爵爷,战利品清点完了!” “哦?说来听听!” 接着那个士兵便递上来一张单子,说:“爵爷,请过目。” 公爵拿来一看,顿时就笑的乐开了花, 海象米斯里当初是做好了围城的准备,所以各种物资后勤拉满。而且这家伙是出了名的有钱,所以各种物资塞得满满的。李奥瑞克扫了一眼,看到光是粮草就有百万担,如果把高原人的计量单位,换算成李奥瑞克上辈子的单位,那就是1000吨。1000吨粮食,假如按照每人每天一斤的口粮配比来算,这些粮食足够两万人支撑一百天左右。 粮食这么充足,别的东西肯定也不会少,海神联合军团人均两套铠甲,一套穿一套备用;将军有板甲,百夫长级别都是锁子甲,下面的人有皮甲加护胸。武器也是十分充足,强弓劲弩、短剑长枪,其质量不如乌鸦王的蛮族兵器,但是比原先北伐军的却要好上许多。另外像是帆布、靴子、马鞍、剑油等其他的物资杂物也富余。 同时军队里还配备了充足的匠人,前线一边消耗,后面一边补给,像是攻城器、箭矢、弹药还有各种简单的器具,这些匠人都能制作的。 雷奎公爵看了之后很是开心,旋即忽然想起什么来了,面向李奥瑞克,正色道:“李奥瑞克,这次战斗你居功至伟,这些战利品也该是你的才对……呃,不过我家的山岭军团也是大出血了,所以需要一些东西,你看这个……咱们怎么分呢?” 李奥瑞克将杯中酒一饮而尽,一抹嘴,笑道:“哈!怎么分?肯定是雷奎大人您说了算啊!您说怎么分,就怎么分,我听您的。” 其实李奥瑞克根本瞧不上这些玩意儿,他的皇城大礼包和乌鸦王大礼包都还没花完,质量和数量都比“海象大礼包”要多,家里的资源多到溢出了。老丈人这语气,明显就是说,小李啊,这肉是你咬下来的,我不能吃,但我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你总得给我喝口汤吧?你可别吃独食啊。 于是李奥瑞克就把决定权交给了自己的老丈人,算是拿出诚意。雷奎公爵一听这话便笑了起来,说:“李奥瑞克你接下还需平息叛乱,讨伐海盐城和学士城两地,需要大量的物资消耗……这样,你七我三好了。” 这老丈人还是挺仗义的。 于是两人就七三开,李奥瑞克拿走战利品中的七成,雷奎公爵拿剩下三成。这样一算,李奥瑞克的粮草辎重已经大大溢出, 可以准备扩军了,他心想,我虽然有以少胜多的能耐,但这不代表我不需要一支真正的大军。要是我也有乌鸦王那样的十万大军,还有必要打这种“头脑仗”吗?正所谓穷则战术穿插,达则给老子炸!能用力量取胜,谁他妈要用头脑啊? 另一边,雷奎公爵则在和身边的人商量怎么使用自己的“三成”战利品。雷奎公爵表示要将战利品拿来犒赏三军,副将奥加马特则说应该存在仓库里以备不时之需,希雅则建议说,拿出来一部分做救济粮分发出去。她在下水道入口看到了许多灾民,听说下水道里边的人更多。这一阵子打仗,守军坚壁清野,外面的敌军更是大肆掠夺,米特拉斯城这一带民不聊生。城外的姑且不论,但是城内就有许多吃不饱饭的难民。如果放着不管,这些人用不了多久就会饿死。 公爵对此不以为然,说:“军人还没吃饱呢!你让我拿钱去救那些泥腿子?不行不行!” 雷奎公爵确实是高原人的忠臣良将,不管是国王还是公主,不管是敌人还是朋友,就连阿卡德将军都对他评价很高。说他忠肝义胆,英勇无双,身上有古代英雄的风骨。然而,即使是他这样的人,也同样会有自身的局限性——他只对贵族负责,在他眼里,底层人和贵族不是一个物种。 希雅觉得父亲说的很有道理,但又觉得哪里搞错了。她思考着如何反驳,可是看到父亲那威严的眼睛,脑海中便让敬畏填满。面对父辈的时候,她的身体在本能的恐惧。换做从前她必定会灰的退下,而且走之前还会行礼道歉。 但她现在有男人了! 于是希雅望向了李奥瑞克,几乎是同一时刻,李奥瑞克便开口说道: “雷奎阁下,我能说两句吗?” q群一8二177一6 第一百二十章:罗米拉不想当败犬 “当然。”雷奎公爵点头,望向李奥瑞克,想听听他有什么高见。 李奥瑞克沉吟少许,说:“我跟希雅的意见一致,我们应该开仓赈灾——至少也要摆出这个态度才行。” 李奥瑞克的观点虽然与希雅一致,但是公爵却没有像对待希雅一样反驳他。在雷奎公爵眼中,李奥瑞克已然是个眼界和智慧都在他之上的男人了。因此,同样的话从他嘴里说出来,雷奎公爵就必须给予尊重。 “那么,说说你的理由,李奥瑞克。”公爵正色道。 李奥瑞克斟酌着该以什么样的言辞来说服托曼·雷奎这个老男人。 雷奎公爵是个杀伐果断的军人,心里虽有义却无仁。对于雷奎公爵这样的人,如果拿仁义道德来说事儿,反而会招他反感,说不定还会被他讥讽是“伪君子”。所以,李奥瑞克必须要从实用主义的角度出发才能说服他。 这样的话…… “我有三个理由。”李奥瑞克竖起三根手指。 “第一,难民越来越多,会形成叛乱的土壤。我们的敌人之所以敢于发起叛乱,就是因为如今流民太多,太多人吃不饱饭,没有衣服、没有房子也没有土地可以耕种。不管是哈伦长子的军队,还是海象米斯里的联合军团,他们在民间募兵的口号都是‘推翻皇族、减轻赋税;裁军屯田,人人吃饱’。且不说他们的能不能跟人民兑现承诺,只要他们喊出这个口号,就会一呼百应。我们的土地上有太多人吃不饱饭了,雷奎阁下!前两天又是一场暴雨,跟着便是山洪暴发,又会冲毁许多农田影响秋收。这些人要么饿死,要么就是变成流寇,或者参加军队。今天你不给这些人饭吃,明天他们就会推翻你的统治,权力,是由下而上的,只有下面的平民百姓认同贵族,贵族才能有统治他们的力量。” 雷奎公爵点了点头,说:“嗯,确实很有道理,你继续说。” “第二点,士兵永远不能脱离人民。”李奥瑞克继续说道,“不管是我的军队,还是山岭骑士团,这些士兵们大多是穷苦人家出身,阶级决定立场,穷人出身的孩子,自然会为自身谋求利益。另一方面,士兵们所有需要的一切给养,本质上都是从人民中来的。人民先吃饱,才能节余出来口粮养活军队,人民吃不饱,军队也就吃不饱。” “第三点,赈灾可以拉拢人心,还能让人口集中,人口就是劳动力,等我们打倒了尼古拉斯和贾戈伯,就会得到大量闲置的土地,我们需要有人去耕种。不仅如此,野狼城周围还有大片的良田,但是缺少人去耕种,在我今年安排了人手抢收的情况下,还是浪费了大片的土地。将来,阁下的劳动力也可以往北迁移,到我土地上去耕种,我有地,雷奎阁下有人,我们合作一下两方都有的赚。到时候征粮的事情就让希雅来做,保证不亏待雷奎阁下!” “最后,这次开仓赈灾我也会出钱出力,公爵你拿出多少,我就跟着出多少,如何?” 听完这番话,公爵顿时大笑起来,说:“这还用说吗?就按照你说的办吧!明天一早就开仓赈灾,让下水道里、地下室里、还有街头小巷的泥腿子们吃饱!在派人去周围的乡村发一波救济粮,哦,奥加马特,这事情就你来办吧……” …… 庆功宴结束之后,希雅带着李奥瑞克来到了自家的后花园,说是天气闷热,想来这里散散心,凉快一下。山民的后花园也是在山上,两人骑马走了二十来分钟就到了后山。这里确实如希雅所说的,凉快又安静。 山间的风很是冰爽,不似城中那样闷热潮湿。希雅脱了盔甲,穿了一身亚麻色的长,头发扎成马尾,看上去活泼可爱。 两人一边在小路上缓缓前行,两旁 道路狭窄只能容纳一人,希雅在前面,李奥瑞克 一边聊起刚才的事情。希雅感叹道:“我觉得你好厉害,我爸爸那样固执的人,你三言两语就把他摆平了。” 李奥瑞克说:“只是岳父大人心情好罢了。” 希雅摇头,说:“是你太厉害,相比之下……我,我可能永远没法追上你了。”她说这话的时候很是失落。 李奥瑞克听了却十分诧异——追上我?为什么要追我?他思索了片刻,然后噗嗤一声笑了,说:“希雅,我才知道你是这样想的。” “我怎么了?”希雅回过头来,脸上满是小女生那种娇憨。 李奥瑞克从后面轻轻搂住她,说:“你不用赶超我,希雅,你也不必担心被我甩下,因为我们两人是一体的。我们相爱,我们结婚,我们组建家庭,丈夫取得成就的时候,妻子只需为他高兴就好了,我们之间又不存在竞争关系,为什么你要给自己压力呢?” 希雅听到这话顿时神色一凝,她还是头一次听到这种说法,首先她从感性上认为这是不对的,可若是仔细的思索,却又觉得有些道理。希雅沉吟少许,喃喃道:“李奥,我父亲一直跟我说,要做就做最好的,第二名没有意义,所以我一直在尝试着超越你,后来我发现自己做不到,其实……我很失落。在接下来我想,至少也要追赶你的步伐,不能被你甩下太远,可是……你的速度实在是太快了,我没见过像你一样快的男人……” 虽然知道希雅现在是在夸他,但这话多少有点不对味儿啊! 李奥瑞克尽量让自己别想歪,然后跟她说道:“不是这样的,希雅,生活不是比赛,无需一较高下。小的时候家长太希望我们出人头地才会这么说,但实际上,这个世界的赛道并不多,能产生的‘冠军’也就更少了。其他那些亚军、季军以及更后面的人、甚至是赛道外面的人,也都需要好好活着不是吗?或者我们可以换一种角度去看这个问题——生活其实没有赛道,生活是一场合作,每个人各司其职,做好自己的事情,然后我们这个集体才能实现利益最大化。夫妻如此,家庭如此,军队、城邦、国家也是一样。” “你总是能说出这种了不起的话来。”希雅转过身,抚摸着李奥瑞克满是胡茬的脸。接着她像个小狗一样凑上来,拿自己柔嫩的脸庞来蹭李奥瑞克的胡茬。李奥瑞克问她:“不觉得扎吗?” “嗯,但我喜欢这种刺痛的感觉。”她甜甜的笑着,“其实,我发现自己不讨厌胡子,我只是讨厌脏兮兮的大胡子而以。李奥脸上胡子总是打理的很干净,就会很有男人味道。” 她轻轻亲吻李奥瑞克的脸,然后又望向李奥瑞克的眼睛——其实希雅和李奥瑞克身高一样,但是在拥抱的时候,她总会悄悄的弯腰曲腿,呈现出小鸟依人的感觉。这样,李奥瑞克就能俯瞰怀里的女孩。他们目光相对,希雅的眼睛里闪烁着温柔的光,满满的爱意如水一般涌出来。 他们对视了三秒之后,希雅就害羞的别开目光,然后不知想到了什么,突兀的笑了出来。 “怎么笑了?” 希雅换了个姿势,揽住他的胳膊,依靠在他身上,甜甜的说道:“我是想,这么厉害的男人居然会成为我的丈夫,我好幸福。” 李奥瑞克也脸红了——处男之神曾经教过他许多东西,比如怎么捧哏,如何吐槽,如何整活儿,如何说抽象话……他本以为自己能言善辩,嘴皮子利索的堪比相声演员,然而这一刻他竟然什么也说不出来。是的,处男之神教了他许多,却从未教过他如何回应如此撩人的情话。 于是李奥瑞克只好热烈的吻她。言辞无法传达的话,那就用动作来传达心意吧——他是这样想的。 那是一个长达七分钟的热吻,直到两人都有些呼吸困难。等一分开,希雅便拉起他的手,说:“快走!”说着就往前跑去。 “干什么?”李奥瑞克问道。 “马上就到了!”她的回答中,充斥着恋爱女孩特有的不讲逻辑。 两人就这样跑了一小段路,他们穿过树林和灌木丛,走着几乎被杂草淹没的小路……渐渐的,两旁蝴蝶飞舞,花香弥漫,空气也越发凉快。希雅这时候一指前方,说:“到了!” 眼前的视线豁然开朗,阶梯状的七座小湖叠放在一起,在阳光下呈现出了七种颜色。犹如七块渐变色的宝石,有仿佛是彩虹融化在了水中。彩色的水波在阳光下随风荡漾,甚是美丽。 这不跟九寨沟里那个五彩池一样吗?没想到上辈子没去成的旅游景点,这辈子如愿了! “这是什么地方?”李奥瑞克问希雅。 “我家的小湖啊!”希雅笑道,“你忘了我跟你说的了吗?等打完仗之后要和你一起去洗澡的。”她说着便开始解衣服上的扣子。 “现,现在就开始吗?我还没做好心理准备。”从未做过这种事情的李奥瑞克表现的很丢份。 希雅此时已将衬衣叠好放在石头上。她走过来,大大方方的站在李奥瑞克面前,阳光照在她光滑的肌肤上,镀上一层光泽;她平坦小腹上的肌肉埋在柔软白皙的皮肤下,若隐若现;上身弧线挺翘,就像是古典油画里的美人。 “害羞什么呢?这里就咱俩啊!”她脸上故作嘲弄神态。 “快点,我都出汗了!”她催促道。 一滴泉水从山峦滑进深谷,又从深谷涌入平原,最终冲进黑色的密林中消失不见——李奥瑞克的视线也追着那滴泉水进行了一场奇妙的旅行。 希雅确实是比从前更加自信的,自信的甚至超出了李奥瑞克的预料。换做从前,她绝对不敢在荒郊野外作出这种事情,至少,也会有点害羞吧? 不过我喜欢这样,李奥瑞克心想。 于是他们走进水中,水花飞溅,笑声荡漾。流水温柔的抚摸着爱人的身体,一如爱人的手掌。花儿不禁转身,蝴蝶也害羞的飞走了。 …… 蝴蝶是要飞走的,因为蝴蝶实在是看不下去了。 “他们居然在这么漂亮的地方一起洗澡!” 罗米拉正在抱头哀嚎。 “为什么!为什么会这样!” 此时的罗米拉深处山神要塞的客房之中,那确实是个最好的房间了,但也闷热潮湿的要死。沼泽地这缺德地方到处都是这样,混血精灵虽然喜欢水,但不喜欢黏糊糊酸的汗水! 今天的精灵女王百无聊赖,就派了小蝴蝶去到处看新闻,其中一只小蝴蝶发现李奥瑞克和希雅两人悄悄骑马出城了,从女人的直觉来说,她就知道没有好事!于是就派蝴蝶出去跟着,没想到看到了这么扎心的场面。 为什么这么浪漫啊!为什么他俩关系这么好啊?这样的话,我岂不是一点机会都没有了吗? 那个池塘一看就充满了甜美的魔力,他们两个人类,也不能从水中汲取力量,为什么要到那种地方去洗澡啊! 我也好想去啊啊啊啊啊——! 不过偷窥人家洗澡这种行为,实在是卑鄙下流,精灵女王不屑于去做,便关闭了视频。不过话说回来,刚刚那惊鸿一瞥,却看到了李奥瑞克大人的健美身材。他似乎比之前晒黑了些,可是却又更加健壮一点。啊!好棒!好想要他。 罗米拉无能狂怒,像个败犬一样在屋里呜呜的悲鸣。此时塞拉维推门而入,只见小公主穿着清凉的小短,皮肤晒成了健康的小麦色,左手拿着冰镇果子酒,右手端着一大碗蜜汁冰粉,上面插着两个小勺子,然后嘴巴里还咀嚼着什么东西。 塞拉维咽了吃食,开口说道:“姐,你哭辣么大声干嘛啊?咱家死人啦?” 罗米拉顿时火冒三丈,“对,死的就是你!” 说着一把抓住她领子,把这个傻妹妹往死里掐。 衣⑧二7妻六 第一百二十一章:女王陛下想把自己嫁出去 塞拉维连连求饶,说:“吃冰粉吗?加了冰块的,超级凉!” 罗米拉一脸嫌弃的接过冰粉来,说:“看起来就都是糖,你不要天天吃这么多甜食,会胖的!”说着自己也吃了一小口,然后露出了纠结又快活的复杂表情。 塞拉维喝了一口果子酒,淡淡道:“胖就胖,我又不愁嫁人。” “你还是得死!”罗米拉冲上来一把掐住了她的脖子,塞拉维赶忙二次求饶。 哪怕是开玩笑,这么一折腾,罗米拉也出了一身汗。她连忙喊人端来一桶没到膝盖的凉水,然后将双脚放了进去泡着。混血精灵的毛孔不仅能汲水,还能在水中散热。罗米拉长出一口气,眯着眼,用乏力的语气感叹说:“这才是传统精灵该做的事儿。” 你怎么还没嫁人呢,就像个老婆婆似的?塞拉维脑海里浮现出这样的嘲讽话语,但她怕被姐姐打死,就没有说出口。 平静下来一时片刻,罗米拉的心情就又陷入了焦虑和忧郁之中。 罗米拉早就想跟李奥瑞克这个“高等精灵”拉近关系,最好是拉到负距离那种。可是,这么久了跟李奥瑞克之间没有进展,女王陛下是真着急了。 为什么说罗米拉这么着急呢?有两个原因。 一方面,是因为李奥瑞克身份高贵,是炽手可热的新星。他是北伐军的统帅,野狼城的公爵,蛮族闻风丧胆的杀神,而且他才二十岁!太年轻了,简直是有无限的未来,无限的可能性!但凡是长眼睛的,此时都应该能看出来,这个男人未来不可限量,现在如果能上船,那绝对是一本万利的买卖!就相当于朱重八要饭的时候你就天天四菜一汤的喂他;相当于大佬们还在车库里搞实验的时候,你就投踏马的十个亿;这是从龙之功,最血赚的一种投资。 罗米拉隐隐约约是能感觉到,李奥瑞克是有点喜欢她的,两人的关系还有很大发展空间。只要搞好了关系罗米拉不光能“从龙”,甚至是可以“骑龙”,或者不骑龙,让龙骑也可以——谁在上面并不重要,罗米拉不看重这个的。 另一方面,是因为罗米拉的年纪真不小了。 虽然混血精灵寿命长,不显老,但是在婚恋市场上和人类一样,年纪大以后就不好嫁了。罗米拉按照人类年龄换算,都快三十岁了,妥妥的大龄未婚女士。 以前说起这个事情来,罗米拉就表示,自己是精灵女王,要把一生都献给精灵王国,王国就是我的丈夫!这话听起来很是无私,众人听了之后都感动的流泪。然而罗米拉知道,她那是嫁给王国吗?她嫁不出去好吧!谁要嫁给精灵王国啊,王国有犇子吗?王国只会让我加班,让我长黑眼圈,让我被动绝育!我才不要这种丈夫! 罗米拉在少女时期也是个充满幻想的思春少女,想着以后要嫁给自己的白马王子。然而,她现在是女王,众所周知,女王的婚姻不是纯粹的感情问题,那是政治问题。 可她很难把自己嫁出去——首先,谁敢跟女王提亲呢?不存在的。其次,她看得上的人,也都不会娶她。其实历代女王都会遇到这个问题,不过她们都会养一些男宠来满足自己。可是罗米拉偏偏又喜欢强势的男人,看到那些娘娘腔、小白脸她就恶心,她想把自己献给一个完全凌驾于自己之上的强者,她想要那种被征服的感觉——尽管她外表看上去是这样的高不可攀。李奥瑞克是完全符合她要求,甚至是超出了她要求的男人! 当初刚遇到李奥瑞克的时候,罗米拉本来还想矜持一下,没想到形势每天都在变化,今儿不知道从哪冒出来个魅魔,明天又来个公主,眼看着其他姑娘蹭蹭蹭的往上爬,罗米拉急了!凭什么啊,是我先来吧!这高等精灵怎么荤素不忌啊! 尤其是看到李奥瑞克跟希雅幽会之后,罗米拉是更加受不了了。 不行了不行了,不能要脸了,输完了希雅输魅魔,输完了魅魔输公主,再这样下去就该输塞拉维了!接下来都没人输了! 我是精灵女王,不是败犬女王啊! 罗米拉越想越痛苦,越想越绝望,难道说我真的没有机会了吗?难道说我要把等了这么多年的好男人拱手让人吗? 此刻,塞拉维看到姐姐这副样子,不禁叹了口气,说:“你应该学学我,你看我多淡定!” “你当然淡定了!你已经是李奥瑞克大人钦定的学生了,能够天天和他在一起!何况你这么年轻,还有大把的时光可以造作!你再看看你姐姐我,你知不知道,我的额头都开始长皱纹了啊!” 塞拉维皱眉,说:“你额头不是很光滑吗?哪里来的皱纹。” 罗米拉激动的说道:“我哭的时候皱纹很深的!” 塞拉维眨了眨眼,“哭一个我看看?” 罗米拉很有姐姐的威严,她这刚烈的脾气最受不了拱火的,当场就哭给她看! “呜呜呜呜呜呜呜哇哇哇哇哇哇哇哇——!”她拍着大腿哭了起来,果然,额头的皱纹就凸显出来了呢! 罗米拉一方面是演技逼真,另一方面是刚才没哭完就被妹妹打断了施法,现在正好接着哭。听着姐姐刺耳的叫声,塞拉维此时的心情是:我这个姐姐是真的完蛋。 这个嫁不出去的老女人,早晚在家憋出毛病来, 从前塞拉维还是很尊敬罗米拉的——其实现在也尊敬,但尊敬归尊敬,完蛋归完蛋,这是两码事。塞拉维在李奥瑞克的指点下,学会了辩证的看待事物,姐姐做女王的时候是很厉害,但她嫁不出去的样子还在家里哭的样子,真的很丢人。 作为妹妹,塞拉维理应为她分忧的,于是说道:“姐姐呀,我师父总说一句话,叫做‘当局者迷旁观者清’,说是我们要挑出自己主观视角来看问题,或者说在遇到解决不了的难题的时候,可以请教一下旁观者,所以说……你要不要听听我的意见?” “你能有什么高见?”罗米拉用红肿的眼睛瞥了她一眼——在姐姐的心目中,塞拉维一直不太聪明的,哪怕她已经是李奥瑞克的学生,也是如此。 塞拉维吃了一口冰粉,说:“你别忘了我可是高等精灵的门徒,现在的塞拉维不可同日而语——所以,你听不听吧?” “说来听听。” 塞拉维点了点头,她盘腿坐在椅子上,一手捧着冰粉,一手竖起食指,用很八卦的样子说道:“你听我讲啊,现在我师父身边的姑娘虽然多,但真正上了本垒的其实就两人!” “本垒?什么意思?” “呃,这个是我师父的说法,就是指……做到最后一步的意思。” 罗米拉愣了一秒,立刻明白了,她点了点头,道:“好,你继续说。”这高等精灵都教了我妹妹一些什么真理啊?造人的真理吗?还是说,高等精灵的教材不区分儿童版和成人版? 塞拉维继续说道:“这两个人就是希雅和普希拉,希雅暂且不说,单说这个魅魔!姐姐啊,你不觉得这个魅魔能上本垒有点奇怪吗?” 精灵和魔族本就是世仇,一听到魅魔这个词,罗米拉顿时皱起眉头,一脸厌恶的说道:“还不是因为那魅魔整天搔首弄姿,是个只想着勾搭男人的下流货色!” 塞拉维摇头,说:“不是这样的,姐姐,那魅魔就是再骚,难道还能有你……呃,有你这个精灵女王美丽吗?单轮外表你不输她的。然后,这个魅魔本来是李奥瑞克的敌人,还曾经谋杀未遂,按理来说她应该是后宫里边地位最低进展最慢的,可她现在已经成了希雅之外跟我师父第二亲密的人,你不觉得奇怪吗?” 听到这里,罗米拉也一脸凝重了点了点头,说:“会不会是她用了魔法?” 塞拉维笑道:“怎么可能呢!我师父怎么可能会种魅魔的魔法?高等精灵哎!” 罗米拉更为困惑了,说:“那是因为什么呢?” 塞拉维狡黠一笑,说:“这就是姐姐你不如魅魔的地方了,你真该跟她学习一下!” 这话让罗米拉倍感耻辱,怒道:“我怎么能去学魅魔那种东西?” “你不用学她怎么魅惑男人,但应该学学她的情!商!”罗米拉张开手掌,用另一手虚指着掌心点了两下。仿佛那里有一本大书,书名就叫做《情商》。 “切!”罗米拉不屑的翻了个白眼。 塞拉维继续说道:“我觉得普希拉之所以能赢,就是因为她在搞定我师父之前,先搞定了希雅!” “搞定了希雅?”这倒是罗米拉没有想到的,给她打开了一个新的思路。 她认真道:“细说!” 塞拉维讲道:“首先,不管你服气不服气,希雅的位置已经稳了,你争不过她。” “是的。”罗米拉不甘心的说道。 “所以现在希雅在这场比赛中占据了绝对的地位,有话语权了,你要是跟她搞好关系,她一说话,事情自然好办;反过来,要是希雅天天在我师父耳边吹枕边风,说你的坏话,那你能好得了吗?肯定好不了啊!”塞拉维一摊手,表示这道理不是明摆着的吗? 以前罗米拉对希雅充满了敌意,恨不得压她一头,想来希雅就算不说她坏话,但也不会说她好话。反之那个魅魔整天跟希雅好姐妹好闺蜜的,自然就拿到了更多buff。 然而听到这里,罗米拉却是叹了口气,说:“其实这道理我也明白,但如果这样做的话,我不就相当于自降身价了吗?到时候不光要输希雅,甚至还要输魅魔,我可是精灵女王罗米拉,就算混血精灵没落了,我大小也是个女王,怎么能这样低声下气呢?” 塞拉维摇头,吃了一大口冰粉,然后语重心长的说道:“姐姐,你的想法陷入了一个误区,你听我给你讲讲啊。” “你说,我听着呢。” 塞拉维说:“你看,我师父这样的英雄,身边肯定是妻妾成群的,对吧?” 罗米拉说:“那是当然!自古以来,这种传奇英雄身边都有无数追随者,姑娘们都抢着给他生孩子。当年我族的英雄赫尔墨卡就有七位夫人,我觉得李奥瑞克不比他要差,身边的女孩至少也要比他多吧?” “所以你肯定不能独占他。”塞拉维说。 罗米拉一听这话苦笑起来,说:“还独占?我可没有那么贪心,我虽是混血精灵的女王,但在高等精灵面前也只是附庸罢了。李奥瑞克大人这种足以写进史诗的英雄,只能要宠幸与我,对我来说便是莫大的荣耀。” “那你希望自己的家庭地位在什么位置呢?” 罗米拉说道:“我首先不能垫底,其次当然是越高越好了!” 塞拉维点了点头,说:“对呀!假如你现在上位,充其量就是排在希雅之下,甚至还能跟魅魔争宠,可以说是保三争二,但如果你再等下去呢?今天是蒂维丝,明天就是黑白修女,后天或许还有你的……”塞拉维突然捂住了嘴。 罗米拉脸色一沉,“还有谁?” 塞拉维耸肩尬笑,说:“还有你的其他好朋友。” “切!”罗米拉再次翻白眼。 “而且最重要的是,我师父其实不希望家里的姑娘们明争暗斗一分高下,他想要的阖家欢乐其乐融融!他说过,我在外面打仗就够累了,总不能到了家里还打仗吧?如果姑娘们不能和谐相处,那他大不了一个不要就是了。” “放弃零和博弈的思维吧!”塞拉维握住了姐姐的手,真诚的说道:“拥抱爱!我的姐姐!” 罗米拉觉得这似乎挺有道理,但又觉得有些不对劲。她说:“可是……放弃战斗,这不算是一种自甘堕落吗?” 塞拉维严肃的说道:“自甘堕落?不!用我师父的话来说,这叫开摆,是一种有大智慧的生活方式。 “开摆?” 塞拉维说道:“对,开摆!这是高等精灵的智慧,难道你要否认触摸真理的李奥瑞克大人吗?姐姐!” “高等精灵的智慧吗?” “我学到了!” 罗米拉一下就找到了人生的方向。 “开摆!” ]q⑧②一7妻衣 第一百二十二章:女大不中留,但你这也跑的太快了吧? 米特拉斯城的战斗结束了,但是这场被后世成为“后花园平叛”的战乱还远未结束。 以后人的眼光去看,他们怎么也想不明白,这些高原人贵族怎么敢放弃叛乱。 为什么这些家伙,明明连打秋风的蛮子都抵御不住,竟然敢去和击败了乌鸦王的李奥瑞克一较高下?明明有“哈伦长子”四个小时就丢了皇城的光荣事迹“珠玉在前”,为什么后面还不立刻投降,非要跟李奥瑞克这种远远超出了自己等级的对手一较高下? 支持李奥瑞克的学者,自然是随便吹了,光是士兵的护裆就能写一篇万字长文;而即使是最反对李奥瑞克的学者,用最强词夺理的笔锋去洗白高原贵族叛乱,写出来的东西也是狗屁不通。原因无外乎别的,这帮贵族实在是太拉胯了。 后人评论说,李奥瑞克不愧是有战略眼光的伟人,战斗一开始就高瞻远瞩的定下了“一路平推、一路胜利、一个不留”的激进战术,也正是这样的果断,才在短短两个月内平息了“后花园”的叛乱,为接下来真正的大战争取了宝贵的时间与空间。 然而,李奥瑞克和贵族们都无法预测未来,因此也看不到后人的评判。他们只知道,现在战斗进行到了关键的时刻,不能掉以轻心。狮子搏兔亦用全力,李奥瑞克也要认真对待每一场战斗。 为此,李奥瑞克举行一场前所未有的远程战术会议,来进行下一步的决策。 他让罗米拉召唤了一个花仙子,然后将所有的魔力注入到她身上,这样一来,这个花仙子就能一直飞到望北城去和大部队汇合,而不是因为缺少就魔力留在罗米拉身边。 李奥瑞克亲切的为这个花仙子赐名为“吐寄(2G)”,未来估计还会有“思瑞寄”,“佛寄”和“废物寄”,但现在这个网速,充其量就是2G,不能再多了。 有了“2G仙子”的传输,李奥瑞克就能进行一场跨越两大城市的电话会议了。在这之前,像是这种军事会议是难以想象的,要想调整战术,只能单方面的靠驿站去送信,一方下令另一方就只能执行,哪怕这个命令有许多不合理不现实的地方。总之,整个战术执行都会十分的僵硬。 此时会议已经准备就位。望北城那边,各大团长和蒂维丝公主都已经在会议室中就坐,“2G仙子”站在长桌的中央,作为一个传话器;李奥瑞克这边的将领也已就坐,罗米拉坐在李奥瑞克旁边,负责这边的通讯输出。 李奥瑞克对罗米拉说道:“现在,会议开始,请问” 罗米拉将他说的话传输给望北城那边的会场,片刻之后,对方回答说:“与会成员包括十二位团长与蒂维丝公主殿下。公主殿下现在向您问好!她说:听说你已经解除了米特拉斯围城之困,击败了海象联合军团,击毙海象米斯里。我仅代表我个人向你表示祝贺,并代表全体高原人向你们致谢。” 李奥瑞克回答说:“告诉蒂维丝公主,我所作所为皆是分内之事,不必多谢。望北城有诸多事宜要她操持,请她注意身体,劳逸结合。” 两人说了点客套话,顺带着测试一下这个2G通讯器卡不卡。现在看来,这系统的延迟=罗米拉的反应速度,只要罗米拉不摸鱼,就不会卡顿。 就这样,两方开始远程交换战术情报。先是望北城那边报告了军队情况,包括现在兵员、补给、装备等等数据,负责后勤的风行团长菲利普就将这些信息告诉花仙子,花仙子听到的信息会直接反馈给罗米拉,罗米拉就将听到的信息一条条的念出来,同时由希雅进行场务记录;接下来李奥瑞克这边用同样的方式进行信息传递,告诉了团长们自己这边的情况。 在李奥瑞克的邀请下,雷奎公爵以及山岭军团的将领们也参加了这场远程会议。众人第一次看到这种远程会议,不由得惊为天人,感叹李奥瑞克战术思想之先进,还有北伐军之强大。这样的情报交互前所未有,两军相隔数百里,却能够及时传递信息,在这种信息传递下,北伐军的战术会灵活的像个兔子,战斗的节奏一定会快的让敌人无法接招。 雷奎家族的人纷纷低声议论,无不惊叹于这种信息战。不过李奥瑞克却对这种网速十分不满——艹了,什么网速啊,打个电话居然还能有延迟的?那我什么时候才能升级到4G、5G然后开视频会议啊? 经过一番交流之后,大家敲定了下一个地方的战场。下一处的战场是贾戈伯公爵的城堡,海盐城。 这里也是米兰爵士的老家。 感觉蒂维丝和雷奎公爵掌握的情报,以及米兰爵士的“大义灭亲”式报告。这里至少有一万城防军,除此之外,还会有海神联合军团的残党,尼古拉斯的援军,加起来应该有两万人以上。另外贾戈伯公爵是高原人里最富有的人,他拥有最精良的装备和最好的武器。 北伐军众人一波连胜,士气高昂,不由得有些飘了。骑兵团的格罗温表示,我们直接大军压境,然后大炮开兮轰他娘,复刻望北城的胜利岂不妙哉? 然而米兰爵士则表示,自己的父亲虽然胆小怕死,但并不是个傻瓜。作为贵族中的商人,他平时总说“信息就是财富”,这个人很重视信息,想必打仗的时候也会重视情报。他是第三个和李奥瑞克交手的人,不可能不去提防“熔岩大炮”。 米兰爵士语重心长的说道:“我父亲不说加固城墙,至少也会给士兵们提前做好心理建设,不可能像是望北城一样,大炮一响,守军就吓得丢盔弃甲。” 这话确实有道理。同时一旁的布洛泽也补充道:“而且,我们的炮弹用一颗就少一颗,未来我们还会打更硬的仗,应该留点。” 这话说到李奥瑞克心坎上了,当初缴获了两箱炮弹,现在还剩下一箱半。说句实话,这消耗型武器用起来是真的心疼,尤其是用在这种地方——那好钢应该用在刀刃上,这高原人的三大将算是什么东西?能有我的炮弹值钱吗? 如果米兰爵士他爹死守城墙,那兴许我一箱炮弹都要糟蹋出去,这也太亏了! 布洛泽继续说道:“另外,按照蒂维丝公主的意思,我们在望北城周围进行了一波征兵,您现在人望很高,打出北伐军的征兵大旗之后,小伙子们踊跃参加,不光是城里的,还有各个村镇的人民也抢着报名,人们都以能参加北伐军为荣,甚至有人被军队拒收之后就悲愤的上吊自杀。现在北伐军扩充到了两万五千人,而且兵员的素质相当不错。” 李奥瑞克说道:“这确实不错,我们现在是应该扩军了,不过,这些新兵不能立刻作战吧?” 布洛泽说道:“是的,接下来我把他们送去野狼城,然后好好操练这些新兵蛋子,争取让他们能够早日上战场。” 李奥瑞克心想:要想又快又稳的攻下海盐城,还是要多备一些兵马。 这时候希雅忽然问雷奎公爵说:“咱们家还有没有多余的兵马能支援李奥瑞克啊?” 希雅显然看出了李奥瑞克的想法,就本着给丈夫分忧的心思,来挖她爸爸的墙角。 但听到这话,雷奎公爵的心情就有点复杂,心想:这可真是女生外向啊!这还没结婚呢,就开始割老子的肉来喂老公了? 但是李奥瑞克刚刚救了这座城市,也就救了雷奎公爵。他这种时候不能一口回绝,只得苦笑,说;“我们家要是有多余兵马的话,守城的时候不早就用了?” 希雅先是默默点头,然后看了一眼李奥瑞克,见他还是眉头锁在一起,便再次鼓起勇气问雷奎公爵说:“那个,父亲,我记得咱们家西北和东北各有一支驻军,加在一起也有六七千人。您看这个军队能借用一阵子吗?” 公爵气得脑袋冒烟——我怎么养了这么个白眼狼!就说女大不中留吧,但你这也跑的太快了吧? 公爵想了想,有些尴尬的说道:“你说的是银盾团和铜手团?这两支军队确实是在待命,但我一直没有调动他们,实在是因为他们身上肩负着沉重的使命。不瞒各位说,这几年沼泽鱼人以及其他的‘卑劣种族’在我的领地大量繁殖,并且野心越来越大。它们不再满足于泥沼和灌木丛,想着吞噬我们的山脉与良田。前几天蛙人和鱼人对我们进行多次骚扰,甚至他们组建过一次万人规模的大军。虽然这些家伙装备简陋,士兵素质低下,但毕竟数量多,着实跟我们造成了一定麻烦。为此我共计六千人的守军驻守北方山脉和河谷的关卡,以抵御这些家伙的入侵。最近又到了鱼人们繁殖的季节,听探子回报,这些日子他们正在集结兵力常识攻打我们的关卡。如果这时候把两个军团撤走,那么鱼人的联军必定会趁虚而入,到时候损失就大了……” 公爵这个理由很是充分,希雅就算是再向着李奥瑞克,也不能一刀把她老爹给戳死,因此只得作罢。然而李奥瑞克却听出了一点名堂,他联想起了野鸭河那个艹大地的鱼人美男,然后心理盘算了一下,道:“沼泽鱼人是么?嗯,我有个想法。” 爵爷心里咯噔一下,说:“那个,李奥瑞克你有何高见啊?” 李奥瑞克说道:“高见不敢说,但我有意和鱼人进行谈判。” 公爵似笑非笑的看着李奥瑞克,说:“可别怪我没提醒你,那些鱼人可不讲人话!” 李奥瑞克也笑着说:“我也不光会说人话,我会的多着呢!这个您别操心,我就问一句,雷奎阁下,如果我能让鱼人和我们签下停战协议,那能否把抵御鱼人的守军借我一用?” “这个……”雷奎公爵有些为难,说:“一来是跟鱼人谈判前所未有,那些家伙可是牲口,你跟他们能谈的妥吗?只有人和人才谈判不是吗?另一方面,就算你谈下来了,那鱼人难道有诚信可言?万一他们撕毁协议呢?” 李奥瑞克站了起来,肃然说道:“谈判若是谈下来,鱼人必定不敢撕毁协议!若是他们敢冒犯您,我必率领北伐军长驱直入,直接将沼泽鱼人屠城灭族,永绝后患!如何?” 在座的众人都倒吸了一口凉气,旋即会场鸦雀无声。即使是雷奎公爵,也惊恐的张大眼睛。李奥瑞克身上的杀气真不是开玩笑的,作为高原人的战神,北伐军的领袖,他这话可不是吹牛,他真有这个实力的! 公爵沉默了几秒之后,点头说道:“好,那就依你的意思吧。” “多谢公爵大人!”李奥瑞克抱拳行礼,说罢就下了命令,对望北城那边的团长们说道:“这样,布洛泽,你们明天就从望北城出发,现在洪水退了,你们到这边大概也就五六天。这段时间我会去一趟鱼人部落,估计用不了多久。若是能谈判成功,我就能搬来援军,接下来的仗就会好打一点。若是不成,我们也直接出发,不要耽搁。” “是,将军!”那边的人一齐说道。罗米拉则传讯:“大家一齐行礼,说,‘是,将军。’。” “那好,散会!” 随后众人起身行礼,各自散开。李奥瑞克一边往会场外面走,一边盘算着接下来的各种事情。他倒不担心海盐城打不下来,只是在乎打得漂不漂亮,损失如何。如果打得太烂,或者损失惨重,那就血亏了。 话说,米兰爵士这家伙…… 米兰爵士一开始就明摆着要和贾戈伯公爵割席,但他们毕竟是父子,大义灭亲哪有那么容易?李奥瑞克了解米兰爵士,这家伙虽然现在跟着自己混了,但从品行上来说并不是多高尚的人,意志也不是非常坚定。他能这么容易就作出“大义灭亲”的决定吗? 就在这时候,罗米拉悄悄来到李奥瑞克旁边,说:“李奥瑞克大人,望北城的米兰爵士托我给您带个话。” 哦?还真来了。 “说。” 罗米拉说道:“米兰爵士让我问您,能不能给他一个劝降他父亲的机会?如果他执迷不悟也就罢了,但如果他能投降的话,能不能留贾戈伯家族的人一条性命。” 李奥瑞克点头,说:“让他放心!若能兵不血刃的结束战斗,谁会原意动刀子?大炮一响黄金万两,他这是给我节省炮弹了,我当然要给他机会了。另外,不杀俘虏是我军的光荣传统。而且他爸爸若能迷途知返,我肯定不会斩尽杀绝,说不定还会留他一个体面呢。” “那我就这样说了?” “嗯,就这样说吧。” …… 会议结束,李奥瑞克当天下午就收拾行囊准备出发,这次他只是去谈判不是去打仗,因此就不多带人了。随行的希雅和罗米拉以外,就只有十个精灵骑兵;魅魔和狗子随身携带,随叫随到;塞拉维怕热,就留在城堡里吃凉粉喝果酒,顺便修理一下最近损坏的“塞拉维装甲”。 于是趁着天还亮,一行人就从米特拉斯城出发了,前往北方的鱼人部落。李奥瑞克骑马走在最前面,希雅和罗米拉紧随其后。 今天的罗米拉有好好打扮,在妹妹的建议下,她化了一点淡妆,脱下了庄严典雅的金色饰品和头冠,换上更加鲜艳的花瓣彩饰,扎了装嫩的金色双马尾。她要尽量摆脱自己女王的威严,而是看上去更加像个少女。 罗米拉和希雅两人并肩骑行,此时罗米拉心里想起了塞拉维之前对她说的话来——要想攻略李奥瑞克要先攻略希雅,现在好不容易有了和希雅独处的机会,我一定要抓住机会让她改变对我的看法。 想法是有了,但是罗米拉具体却不知道该怎么做。她是精灵女王,在“讨好别人”这件事情上毫无经验可言,毕竟从来都是别人讨好她,哪有她讨好别人的? 她没有办法,却还一直盯着希雅看,直到看的希雅心里发毛,希雅不禁想到:这女人怎么一直盯着我看啊?该不会这精灵女王有什么特殊癖好吧? 于是希雅一夹马肚子跑到了前面,跟李奥瑞克肩并肩的骑行。罗米拉意识到自己搞砸了,心里懊恼,却也只能生闷气。 李奥瑞克也察觉到了身边的微妙气氛,就悄悄用山民的方言和希雅说:“你跟罗米拉怎么回事?” 希雅也是一头雾水,说自己也不知道,但那女人就是跟个怨妇似的一直盯着自己。“估计是有点欲求不满吧?”她悄悄说。 这姑娘自从开了荤时候就满口骚话,只在李奥瑞克面前的话,耻度几乎不存在。李奥瑞克笑了笑,说:“罗米拉可是精灵女王啊,又不是魅魔,怎么会欲求不满。据我了解,罗米拉是个将一生献身给国家的女人……” 希雅噗嗤一笑,说:“真的,我看她怎么像是个愁嫁的老姑娘?” “不可以这么说,希雅,你并不知道内情!”李奥瑞克脸色严肃的说道。 “什么内情?” q群一⑧27妻 第一百二十三章:鱼人之患 两人让坐骑快步向前,跟后面的人稍稍拉开了一点距离。随后李奥瑞克对希雅肃然说道:“我以前也对罗米拉有一些误会,但实际上,那只是因为混血精灵和高等精灵的特殊关系造成的。呃,说重点吧,我认为罗米拉是个有着高尚情操和休养的精灵贵族,她没有那种世俗的欲望。” 希雅说:“从外表看上去是这样的——但仅限于她面无表情的时候。” 李奥瑞克摇头,说道:“我在和罗米拉共事之前,为能了解她的为人,我和混血精灵里边的人打听过女王的事情。大家对她的评价都很一致,就是说这个女王为了国家献出了自己的一切,大家都很敬爱她。大家都知道罗米拉说过一句话,就是‘我将自己嫁给了国家’。” “嫁给国家吗?好伟大。”听到这话希雅很是震撼。 李奥瑞克说:“对,罗米拉不光这么说,也是这么做的,她知行合一,你看,按照人类年纪换算,她都28岁了,马上就29了,要是按照虚岁那可就三十了!这么大年纪还不结婚,这不就是把生命都奉献给事业了吗?对不对?” 希雅想了想,说:“那会不会是嫁不出去呢?” 李奥瑞克笑了,说:“开玩笑,人家可是精灵女王啊,怎么会嫁不出去?再说了,那精灵历代女王都有男宠,唯独罗米拉洁身自好,身边一个男人都没有。如果她真的想要男人,那还不简单?” “这样啊,那我是误会她了。”希雅在面对李奥瑞克的时候会格外单纯,他说什么希雅就会相信什么。 而此时的罗米拉心情焦虑的看着前面那两个人,心想:塞拉维说金色双马尾是胜利的发型,可我怎么觉得自己完全赢不了啊? 大家一路北上,这一路上是肉眼可见的越来越偏,越来越穷——起初还能看见一些像样的村镇,镇子里有铁匠、酒馆、医馆和旅店。小商贩们还推销给了李奥瑞克几块“石头糖”,希雅买了几块肥皂和痱子粉,出了村镇就能看到大片的梯田和鱼塘;在往里走就只有小村子,村里只有住户,几乎不存在什么商业活动;在后面就很少能看到人家了,偶尔会有一两家猎户,家里还不见得有人,而且这里的人看见外人就如同看见鬼一样避之不及。 希雅叹了口气,告诉李奥瑞克说,雷奎家族的财富都集中在米特拉斯城以南,北边则是穷的可怜,这地方要矿没矿,能耕种的土地也很稀少,多是山地河谷,主要就是靠着河捞点鱼吃。尤其是这几年闹鱼人,北方就雪上加霜了,但凡是能走动的,就都南迁了,走不了的全是赤贫者,或者是老弱病残。 李奥瑞克先前完全不知道这件事情,他问希雅说:“沼泽地里边居然还有这种‘内患’?我还以为蛮子不来就算是天下太平呢。” 希雅摇头说:“当然有内患,而且不光是我家,各个地方都有种族冲突。李奥瑞克你要知道,对于沼泽的原住民来说,高原人……其实是入侵者。”她压低声音说道,“尽管我们说自己是七神的子民,我们是行走在七神赐予我们的土地上,但完全不是这么回事。我们是被蛮子从北方赶来的,我们到沼泽的时候,这片土地上生活着七种鱼人、沼泽人、蜥蜴人、有鳞人、半兽人和兽人……还有许许多多的种族。后来我们横扫了这片土地,建立了新的城邦,并自称是土地的主人,这些人恨我们。” “这些被我们称之为‘卑劣种族’的沼泽原住民分布的到处都是,弱小的时候就隐藏起来,强大的时候就会对我们发起反击。有的是明面上的进攻,有的是偷袭,还有一些更为隐秘的……你知道吗?高原人三大将里边的‘独眼的佛罗’其实有沼泽人血统,真是讽刺。” “皇族为了平息这些‘卑劣种族’的叛乱,每年不知道要花多少钱,你看北伐军这么穷,固然有官僚和贵族腐败的原因,但不可否认,也有一部分原因就是军费花在了这里边。但这根本就是个无底洞,军队一到,原住民就往深山老林里一钻,要是鱼人、蛙人什么的还能潜水,哪里去找啊?我父亲也在这上面吃了大亏,雷奎家族领地上的‘原住民内患’最为严重,每年军费开销也大,我家自然就越来越穷,恶性循环。” 这不对,李奥瑞克心想。 种族矛盾。李奥瑞克上辈子的经验告诉他,种族矛盾靠压迫和杀戮是不行的,这不正义,也解决不了问题。 二百年过去了,再追溯历史问题这不现实了。当务之急是让大家放下手中的刀,然后拿起鱼竿、猎弓、锄头和铁镐来,一起搞生产,追求幸福的生活,人民如果能吃饱饭、能过上好日子,才可以团结。这才是化解矛盾的最好方式。 “等我们平息了大贵族的叛乱,就来好好整治一下这个问题。” 李奥瑞克心里拿定了主意,沼泽地是他的后花园,他必须要把后花园打扫干净,不然以后跟蛮子打仗,就要腹背受敌了。 黄昏时分,他们到达了铜手军团的驻扎地。 铜手军团的驻扎地名为“河谷关”,是鱼人部落和米特拉斯城之间的咽喉要道。铜手军团两千人驻扎于此,敌人来时候就打仗,不打仗闲时屯田,铜手军团的人见到后面来了一队精灵骑兵,连忙关了城寨大门,吹响号角。就见士兵们站在寨子城墙上弯弓搭箭,将领登上城门观望情况。 反应还算迅速,看得出来受过训练,李奥瑞克心想。 此时希雅让大家先原地待命,免得发生误会,然后自己一个人去前面刷脸。守将当然认识自家的小姐,而且希雅还带了信物的。随后,大门敞开,李奥瑞克一行人进去城寨。河谷关的城寨基本拿木头和石块堆积而成,并不算高,但鱼人也没有攻城器,这样的防御工事应该就能抵挡敌人了。 寨子里边的士兵都在操练,见了精灵士兵也不慌张,城内除了操练的号子声,便没有其他杂声了。李奥瑞克扫了一眼,武器架上的装备擦得干干净净,整体来说都很让人满意。 此时那个铜手军团的团长走了上来。这人自我介绍,叫“摩洛哈克”,称呼他哈克就行,或者叫光头哈克。其人最大的特点就是脑袋上一根毛都没有,脑壳油光锃亮,在太阳底下闪闪发光。据说他不是特意剃的光头,而是天生脑袋上就没有头发。 光头哈克也算是一员老将,明年就四十来岁,参军二十年里没少跟着雷奎公爵打仗,深得公爵信赖,所以才被派来镇守这个咽喉要道。听他说,隔壁的“银手军团”也是如此,银手军团长皮尔格也是个靠谱的家伙,军团素质也很高,所以才来守这条路。 两支部队加起来一共五千人,平时就驻扎在这里。李奥瑞克先前听公爵说这里驻扎了五千人,还以为都是些老弱病残搁这养老连带种地增加GDP,没想到士兵都是精壮小伙,整体素质兴许比不上米特拉斯城里的亲兵,但也是在水平线之上了。 李奥瑞克心想:看来这“鱼患”还挺麻烦,要不然公爵才不会耗费人力物力在这穷乡僻壤的地方驻扎士兵呢。 随后,希雅和“光头哈克”说明来意,说自己打算去和鱼人谈和,如果能谈下来,就要把两支军团调走去支援南方战场。一听这话,光头哈克立刻就激动的说道:“不行不行!那不是找死么?你们这些南方人啊,就是没见过世面!大小姐你也真是胡闹,怎么能做这种事情呢?你们不知道鱼人的厉害!不行,不可以去,哪怕是将军的命令也不行!” 这家伙上来什么也不问,就把希雅一通教训,换做平时希雅和李奥瑞克一定要生气的。好在雷奎公爵说过,光头哈克是个心直口快的豪爽汉子,脾气不好,人却不坏,到时候跟他说话别跟他呛火抬杠。 李奥瑞克就静观其变,先让希雅和他谈,希雅毕竟跟他都是雷奎家的人,谈事情会更容易一点。 希雅处理公事的时候自有督军的威严,说话斩钉截铁,不容置疑,而且她讲话有逻辑有道理,那光头团长跟她辩驳几句,也只好说:“好吧,既然都下了军令,那我也没法阻拦,只不过在去之前那你们应该对鱼人有所了解……来看看这个吧。” 这个?哪个? “跟我来。” 士兵们就地休整,光头哈克带着李奥瑞克、希雅和罗米拉三人一路往前走去,众人来到了城寨中心,在大营尽头有个巨大的帐篷,哈克带了李奥瑞克和希雅两人来到了帐篷里边,希雅问他说:“这里边是什么?”哈克回答:“是我们放置战利品的地方。” 三人进入帐篷之中,此时天色已是黄昏,一道阳光从帐篷大门的缝隙流进来,却照不亮帐篷里边的事物。一进屋李奥瑞克就嗅到了一股腥味,像是臭了的鱼。 光头哈克就打了个油灯,油灯一亮,三人立刻看到帐篷中间挂着许多具骷髅,之前说了战利品,所以三人都有心理准备,至少没被吓得叫出来。不过黑暗中看到这么多骨头架子,还是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希雅就问道:“这是什么?” 光头哈克说:“当然是鱼人了,大小姐,你看,这个就是鱼人战士的骨头。”他拿手一推,那骨头架子哗啦一下摇晃起来。在油灯的照射下,李奥瑞克能够清楚看到那骨头——那东西身高一米多点,胸腔部分佝偻着,大腿粗短小腿发达,上面还长着骨刺。脚趾有三个,手指有四个。脑袋是个三角形,看上去就像是鱼。想必这就是鱼人的骨头了。 哈克问道:“如何?” 希雅说:“这样的东西恐怕连小孩子也打不过,有什么值得害怕的吗?” 哈克点了点头,说:“那大小姐你继续看吧。”哈克用油灯往侧面一照,三人看到那上面也挂着一个鱼人骸骨,但这个明显大了一圈,估计身高要有150cm以上,骨头也更为粗壮,而且它手脚上都有锋利的骨刺,李奥瑞克轻轻拿手掰了下,手感还挺结实的,估计可以当做武器使用。 “这是一般的小头目。” 希雅点了点头:“充其量是普通士兵的水平,我们的士兵基本都比它高——别卖关子了,给我看点真正厉害的东西。” “好,那看看这个。” 哈克继续介绍,这回登场的鱼人骨头就很是魁梧了,这家伙少说180cm,骨头又比之前的更加粗壮。而且令人瞩目的是,这只鱼人有四只手,还有一条短尾巴。 看到这个骨头,希雅面色凝重了起来,问道:“这东西有多少?” “最多一次……有几十个吧。”光头哈克说,“自从五年前开始,鱼人中出现了这种身材高大的怪物,他们靠着坚硬的鳞片和四条长着骨刺给我们造成了很**烦,但毕竟是畜生,我们用长矛和弩箭杀了不少。可是后来他们开始穿木头的盔甲,拿不知从哪里来的奇怪弯刀,我们死了一些人,于是后来我们加固了城墙,开始用对付蛮子的态度对付它们,这才击退了这些垃圾。” “是很麻烦,我之前都不知道这件事情。”希雅面色凝重的点了点头,“鱼患这么严重了,也许我们该再派一些人,或者……主动发起进攻。” 光头哈克叹气说道:“我们跟公爵说了,但公爵说他没钱也没人,事实上你父亲已经竭尽全力了;我们后来联系到了国王,但国王却说,他也没钱,他就算有钱也不会花钱来养士兵‘捕鱼’,也许他可以赠送我们一些渔网和鱼饵,操他妈的,真该死!” 罗米拉凝视着那些鱼人的骨头,说:“我之前和这种生物打过交道,它们贪婪狡猾,以偷袭为荣,而且会使用兵器,最重要的是数量非常多,很是棘手。而且,一旦出现了四手鱼人,那就意味着它们开始了某种进化,这不对劲……”罗米拉自言自语,似乎在回忆着什么事情。就在这时候哈克开口说道:“但这还不是最可怕的,大小姐,这不是最大的鱼人。” 这还不大?这都跟我一样高了,李奥瑞克心想。 希雅问道:“那最大的鱼人在哪里呢?” “就在这里。”光头哈克用手指着天花板。 三人抬头朝着天花板望去,却只能看到帆布和帐篷的龙骨,等等,那龙骨怎么有些不对劲?一节一节的? “把帆布掀开!” 起初李奥瑞克还觉得这家伙小题大做,然而当看到那东西之后,李奥瑞克就不怪他了——他确实有畏惧的理由。 守卫们将帐篷外的帆布“哗啦”一下撩开,夕阳的金光照亮了那巨兽的骨骸。 那是一副三米多高的巨大骨架,它上身是人形,下身是长长的尾巴,其尾巴的骨头盘成一圈,围出了这个帐篷的空间。因此如果这怪物站立或者趴下,总高(长)度绝对不止三米,可能有近乎十米。 李奥瑞克此时有种错觉:他正身处博物馆,看霸王龙的化石。 “好强壮的身躯。”希雅感叹道。 看着这只巨兽上身的胸骨之巨大,足以想象出它活着的时候有多强壮。上一次李奥瑞克看到这么壮的东西,还是那只让他扬名立万的狂兽人。但这家伙恐怕比狂兽人还凶猛,因为它有六条胳膊。 李奥瑞克想象着这胳膊的模样,想必和攻城器里的大摆锤有一拼了,如果这六只手都拿上武器,穿上护甲的话——也不用什么武艺招式,就狂暴王八拳,谁能挡得住?反正我碰一下恐怕人就飞了。 李奥瑞克捏了捏那怪物的骨骼,说:“这骨头好结实。” 光头团长开口说道:“对,不光骨头结实,鳞片也一样结实,我们杀了这东西之后把它的鳞片都拿来做盔甲了,不亚于任何一种金属。当时我们用床弩才杀死他,这怪物甚至中了弩箭之后还活了好一阵子,在那场战斗中我们死了上百人。” 希雅默默点头,说:“我明白了。” 众人从“帐篷里”走出,此时天几乎黑了,这巨大的鱼骨在暮光之下闪烁着诡异的光芒。 光头哈克严肃的说道:“我们将鱼人武士的尸体作为战利品挂在这里,一方面是在展示战士们的武勇,另一方面也是在提醒我们不要掉以轻心。大小姐,你应该理解我的苦心了吧?” 希雅点头,说:“我会小心谨慎,但我们不会掉头回去的。” 哈克说道:“好,那么,你们见识过这些鱼人的可怕了,然后我还需要告诉你们,他们十分仇视人类……” 这时候罗米拉耸肩,说:“没关系,我跟李奥瑞克大人都可以算是精灵,而且精灵和鱼人还算是朋友呢……” 听到这句话,光头哈克立刻竖起耳朵,“李奥瑞克?你是说那个杀了蛮王的李奥瑞克吗?他在哪呢!?” 说这话的时候,哈克那眼珠子里的光芒,比他的头顶还亮。 q⑧716 第一百二十四章:我们的王,你来了 李奥瑞克这才想起来,从进门到现在大家就很着急的在商议公事,一直都没做过自我介绍。希雅也一拍脑门,说:“害,我忙的晕头了!来,我给你介绍一下,铜手团长,你旁边的这位就是野狼城荣誉公爵、北伐军统帅、击败了蛮王十万大军的高原人战神,李奥瑞克!”希雅说着优雅了行了一礼,将李奥瑞克“请”了出来。 “而旁边这位精灵是……” 希雅还想接着介绍罗米拉,但显然光头哈克对精灵什么的没兴趣,他冲上去握住李奥瑞克的手,激动的说道:“李奥瑞克?啊,你就是李奥瑞克?终于让我见到真人了,哈哈哈哈……”他如粉丝见到偶像一样激动,大力摇晃着李奥瑞克的胳膊,忽然笑到一半,哈克脸色,说:“哦,对了,你是公爵!” 连忙后退三步然后单膝下跪行礼,说:“见过李奥瑞克大人!” 李奥瑞克还不太习惯别人在自己面前下跪,“呃,免礼?”他试着说道。 铜手团长站了起来,此时,李奥瑞克感觉到无数炽热的目光投向了自己。刚才操场上操练的士兵们都听到了“李奥瑞克”这个名字,只是没有长官的允许,他们不敢擅自过来看热闹。光头哈克跟旁边的将领使了个眼色,于是那人一招手,说:“休息十分钟!”众多士兵便朝这边跑过来,一边跑一边嗷嗷叫着,仿佛食堂开饭。 他看着丧尸一般的粉丝们,心想:我这么受欢迎的吗? 哈克团长看到这阵势连忙大喊:“李奥瑞克乃是北伐军统帅,野狼城的爵爷,主意礼数!” 副将也喊道:“对啊,何况大小姐还在这呢!你们这群家伙别给军团丢人!” 一听这话,众人纷纷刹车,随后在队长们的指挥下整齐行礼,说“见过公爵大人”。 李奥瑞克心想:我这公爵还没落实呢,怎么就人人都知道了啊?蒂维丝搞得宣传吗? “不必多礼,各位……将士们镇守边疆,实在是辛苦了!”李奥瑞克也没当过公爵,只得学着领导讲话的样子和大家打招呼,“我谨代表个人向大家慰问。”说着去跟前排的士兵依次握手。 李奥瑞克的观念里,领导应该就是这样的,然而在封建时代——尤其是繁文缛节尤其多的高原人里边,这种行为却显得特立独行。因为贵族一般都会刻意的跟平民保持距离,别说是握手了,就是站在一起都会觉得受到了冒犯。众多跟他握手的士兵受宠若惊,甚至有的人还哭了起来。团长心想道:听说李奥瑞克爵爷爱兵如子,没有一点架子,今天见到了还真是名副其实。 “我知道大家有许多话想和我说……”李奥瑞克清了清嗓子,大声说道:“今晚我们会在这留宿一夜,明早再走,等到吃了晚饭,我们可以好好聊聊外面发生的事情。”听到他这话,士兵们发出了震耳欲聋的欢呼声。 晚上,李奥瑞克在露天食堂和大家一起用餐。李奥瑞克爵爷来了,军团长自然要好好款待,只是这地方也没什么好吃的东西,无非就是大锅乱炖一些肉食,再把近期储存的野味都拿出来烧烤。对此哈克团长十分羞愧,说,若是知道爵爷来了,便是借高利贷也要准备宴席款待他。李奥瑞克却说:“别拿我当贵族,我是个军人,咱家的士兵吃什么我就吃什么——无论是在这里,还是在野狼城,我都是这么做的,只是我胃口大,兴许多吃两碗饭罢了。” 虽然说在野狼城他经常被迫开小灶,但在外面还是应该注意一下形象。 于是,晚餐的时候,李奥瑞克跟士兵们同吃同住,然后像个参加握手会的偶像一样跟粉丝们握手,回答各种问题,后来又和大家一起唱歌。希雅和罗米拉全程陪同在他身边,两个姑娘也不说话,只是全程用桃心眼看着自己的男人在舞台中央闪闪发光。偶尔两人会视线相碰,然后便礼貌又不是尴尬的移开目光。 晚餐之后,那个光头团长对李奥瑞克说道:“如果是你的话,肯定没问题!因为那鱼人再厉害,肯定也没有蛮王厉害!祝你马到成功。” “谢谢,我会的。” “对了对了,假如您能谈妥的话,那是不是接下来……我们就跟着您打仗了?”团长满脸期待的问道。 “对,我会带你们去打海盐城和学士城,平息这场叛乱!” “万岁!”众人纷纷高呼起来。 大好男儿就该建功立业,开疆扩土,为国争光!谁他妈愿意天天在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守着一群鱼人啊? 众兵将“感激涕零”,纷纷表示,请李奥瑞克将军一定要马到成功!好把他们从这苦差事里解救出来。 李奥瑞克表示自己会尽力而为,随后告诉他们:“对了,你们回来通知一下银盾军团的人,让他们也准备准备,我两三天内就会回来,不会太久的。” …… 转天一早,李奥瑞克一行人在铜手军团的欢送下离开了“河谷关”,继续北上前往鱼人部落。 临行前,哈克团长给他准备了一个大礼包,里边包含村里最好的马,还有最精良的装备,各种食物、药品、饮用水还有一袋沉甸甸的金币,以及二十名精挑细选出来的优秀士兵。 他跟李奥瑞克说:“爵爷或许瞧不上我这点穷酸玩意儿,但这确实是我的一片心意,希望您不要拒绝!” 正如雷奎公爵所说的,光头哈克虽然脾气不好,但人真的不错啊。诚如他所说,从昨天那顿“盛情款待”李奥瑞克就不难察觉,铜手军团穷得叮当响,在这种情况下还能准备这份“厚礼”,这情谊实在是扎心了。 不过李奥瑞克谢绝了他的好意,说,带这么多人去鱼人部落,他们会以为我是来打仗的。这样,我也不是不要你的礼物,你先给我存着,回来时候用得上。 “祝您凯旋!”哈克团长敬礼。 此时李奥瑞克带着人走了一阵子,来到了一座高耸的山脉。李奥瑞克看了看地图,如果能翻过前面的山,那么他们就可以抵达野鸭子河,他还记得有个鱼人在河畔那一块等他。这座山不高,但都是陡峭的岩壁,若是绕道走需要很久,但能垂直上去的话就能节省时间了。 精灵们都是攀爬的好手,爬山什么的自不在话下,只是李奥瑞克和希雅不太擅长爬山。李奥瑞克想了个办法,他让普希拉带着绳梯飞上悬崖然后放梯子下来,这样大家就能爬梯子上山,节省了时间和体力。 飞行单位真是好用,要不然又要耗费许多时间了。 一行人翻山过去,没多久便来到了野鸭子河,河边还能看到上次和大口龙鱼战斗的痕迹。众人的坐骑都留在了岩壁下面,因此顺着河道一路往前走去。一边走,罗米拉就一边念叨着说:“感觉有点不对劲啊,这些鱼人……” 李奥瑞克问道:“怎么了?” 罗米拉说:“我在想之前看到的那个大鱼人,我记得鱼人这个种族虽然会有突破的个体,但我从没听说过会有那个‘六臂巨人’一样的大块头。这种特殊的变异,一定是因为有什么特殊的存在。” 李奥瑞克疑惑,随口问道:“罗米拉啊,你是个混血精灵女王,怎么会这么懂鱼人的事情?是因为你们精灵喜欢吃河鲜吗?”他一边说一边盯着罗米拉的双马尾,罗米拉很是美丽,但身上的少女感已经所剩无几,甚至这个大龄待嫁女精灵多少有点少妇感,所以这双马尾扎在头上,就有种微妙的羞耻play的感觉。 看着那随着走路而摆荡的双马尾,李奥瑞克不禁联想起了马儿的缰绳……啊,罪过罪过!怎么可以有这种下流的想法。希雅还在旁边呢! 罗米拉听到李奥瑞克的问题,却露出了一脸惊讶的表情,说:“因为鱼人和混血精灵一样,都是高等精灵创造的生命啊!大人您不足知道吗?” 差点穿帮了我艹! “呃,我对于这些下级眷族什么的了解不多。” 罗米拉听到这话便点了点头,“对,是我糊涂了,李奥瑞克大人的精力不该用在这种地方的……” 随后罗米拉讲到,这个世界的类人生命大部分都是创造出来的。像是鱼人、混血精灵、兽人、还有其他的许多奇奇怪怪的生命。当时一些掌握了真理的人——大多是高等精灵——他们为了探究生命的本源,或者是研究文明的形态,抑或是纯粹想要一些奴隶,于是用魔法创造了这些类人生命。其中混血精灵地位最高,因此名字里尚且能冠以“精灵”一词,其他的就一律是“卑劣种族”了。 原先这些散布世界各地的类人种族统一信仰高等精灵,后来高等精灵消亡了,这些类人生命也就信仰崩塌,有的还在执着于过去的信仰,也有些信了其他的东西,总之经过二百年的变化,罗米拉也说不清这些本就畸形的家伙究竟变成了什么样子。 原来是这样,李奥瑞克点了点头,想来也是,从物种进化的角度来说,这些东西也有点离谱,显然人造的成分太多了。 罗米拉一脸困惑,说:“按理来说,只有高等精灵才能控制生命的变异,这些鱼人又是怎么变异的呢?” 这个问题谁也无法回答,只能等着一会到了鱼人部落再说了。 就在这时候,李奥瑞克闻到了一股恶臭的气味,就像是腐败的咸鱼。接着希雅便惊呼道:“这是什么!?” 希雅用手指着不远处的一棵桦树,树上似乎钉着一具尸体。气味显然也是从这上面来的。李奥瑞克等人走过去查看,就见到上面钉着一具鱼人的尸体。 “好惨。”罗米拉锁着眉头 那尸体被十分残忍的刮了鳞片,浑身的血液都干了黏在身上,犹如涂了一层黑色的油漆。 在鱼人的文化中,只有对罪大恶极的 “就跟生剥人皮一样。”李奥瑞克说。 “别提那个。”希雅打了个冷战。 李奥瑞克忽然想起蛮子也有这种剥皮的恶习——能干出这种残忍事情的,基本都不是好人。 那尸体的下面挂着一块木牌,上面用鱼人语写着:人类,这里不欢迎你。 李奥瑞克冷笑,心想:这什么意思,下马威啊? 希雅问道:“可是瓜里瓜里不是说请你当王吗?这又是怎么回事?威胁你?” 李奥瑞克摇了摇头,说道:“假设是威胁我的话,为什么要用鱼人同族的尸体呢?就好像是我要威胁一个绑匪,然后一刀把我爸爸杀了,说,‘你若是胆敢冒犯我,就犹如此爹!’这不合逻辑对吧?” “确实。”希雅点了点头。 李奥瑞克看着那个鱼人的尸体下面的小字,说:“恐怕是鱼人内部发生了什么叛乱,留下这个字的人,跟瓜里瓜里不是一种鱼人,因为他们的口音不一样。”李奥瑞克指着上面的鱼人语说道,“你看,这个字母后面多了一个ou的音,瓜里瓜里不是这样说话的。它说这个词的时候,会念成‘巴巴罗’,而不是‘巴巴罗欧’。” 看到这一幕,希雅和罗米拉全都惊叹起来,“好厉害!李奥瑞克你居然这么精通鱼人的语言?” “也没有很懂,只是这个太明显了。” 李奥瑞克学过这个世界上所有的语言,一旦精通了这些语言,就很容易看出端倪来——这就好像是看到了牌子标识上写着“不样停车”“不样钓鱼”“猪又”一样,脑子里自然就浮现出了声音,也就能推断出一些线索来了。 也就是说,鱼人内部出现了问题?淦,平息了高原人叛乱,又去帮鱼人平叛?我这下要成内战王了。 于是众人继续往前走去,越往前走,场面越是可怕,周围的树上挂满了鱼人的尸体。这些鱼人全都被剥去了鳞片,下面写着警告的话语: “这是你们的罪行。” “人类,这里不欢迎你。” “你不能成为鱼人的王!” “你必受到诅咒!” 一棵棵钉着尸体的老树在林中张牙舞爪。乌鸦在啄食鱼人的尸体,苍蝇和蚊子在那上面不停盘旋,空气中满是腐败的腥臭,此地的气氛甚是诡异。希雅和罗米拉都感觉浑身凉嗖嗖的,大家虽不说害怕这些鱼人,但神经都紧紧绷着。 又走了片刻,看到前方出现了一片淤泥沼泽,里边冒着泡泡,上面还有许多小螃蟹在爬。大家不知这沼泽的深浅,也不想趟过去弄一身泥巴,于是乎就从旁边绕行。 罗米拉从前没见过这样的棕色冒泡的沼泽,就不禁盯着里边看,思考这里边会有什么魔法元素,或者会有什么好吃的河鲜。混血精灵嗜鲜,喜欢从河床和海滩上挖那种新鲜的、带壳的、没有多少肉的小玩意儿吃。哪怕是女王也不能例外。 好多小螃蟹,稍微拿清水煮一下,放一点姜丝,应该味道会很不错吧?她心想。 就在这时候,她看到沼泽中间突然冒出大团的气泡,那里边似乎有什么很大只的河鲜,会是什么大鱼吗?还是其他什么两栖动物? 就在这时,一个黑影“砰!”一下从泥潭里窜了出来,泥巴溅起好高。 众人吓得大叫,罗米拉抄起刺刀权杖来就要戳它。李奥瑞克却是看清了那家伙,连忙喊道:“停!我认识它。” 那鱼人就是瓜里瓜里。 瓜里瓜里擦了擦一身的泥巴,跪在李奥瑞克面前,哭着说道:“王,你终于来了!我们被打的好惨啊!”说着嚎啕大哭。 看他这哭惨的样子,简直就像是花果山的猴子见了学艺归来的大圣。 李奥瑞克问他说:“怎么回事?是谁欺负你们了?” “是硬鳞族的人!” 瓜里瓜里就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将事情和李奥瑞克说了,说是这鱼人部落分为两个种族,一派叫脚蹼族,一派叫硬鳞族。原先两派人团结在王的领导下相安无事,后来鱼人王陨落,两族就冲突不断。前些日子“大口鱼龙”到处吃人,两族派了许多人去猎杀也无功而返,还死了许多人,然后无奈之下,两族的长老就发出公告,说,若是有那个勇士能杀了大口鱼龙,就奉他为王。 以上是背景。 后来李奥瑞克过河的时候,将那个“大口鱼龙”给宰了。瓜里瓜里目睹了这一幕,认为李奥瑞克是天神下凡,必定是来拯救他们的“王”。便去跟自己的族长——也就是脚蹼族的长老报告情况,长老也是大喜过望,赶紧将鱼龙的尸体运进来,然后“净水泼街,黄土垫道”,准备了盛大的仪式迎接新王。 但没想到硬鳞族的人不答应。他们得知新王是个人类之后,立马就派兵来抢夺大口鱼龙,也不肯承认自己先前说过的话。 瓜里瓜里铭记“李奥瑞克王”的旨意,要它们守护大口鱼龙的尸体,于是就跟硬鳞族的人打了起来。然而,自古以来脚蹼族擅长生产,硬鳞族擅长作战,打起来肯定是打不过的。就这样大口鱼龙的尸体被抢走了,他们还死了许多的同胞。瓜里瓜里的族长只好投降,然后就把大口鱼龙丢了。 瓜里瓜里也光荣负伤,让人家打断了左边的胳膊不说,身上好多鳞片也都卷起来了,脸上鼻青脸肿的冒血。 一听这话李奥瑞克顿时气得脸都黑了——抢我的战利品已经是不可饶恕的重罪,居然还他妈打我的鱼? 不光是鱼人还是狗人,只要是跟了我这个大哥,我就要对他们负责,谁敢动他们一片鳞片,我就要薅了他全家的毛。 李奥瑞克大手一挥,道:“先带我去你们部落。” “是,李奥瑞克王!” 众人跟着瓜里瓜里一路往前走去,没多久就来到了鱼人部落的“水骡城”。说是“城”,但实际上就是个大一点的村庄,恐怕连镇子都算不上。鱼人们住着的都是夯土或者稻草堆起来的屋子,原始又简陋,然后街道上有许多的“水骡”在达。这是一种只生活在水边的动物,看起来有点像是马,但实际上是腿比较长的猪,能从泥巴里边挖东西吃,荤素不禁,能产奶产肉,是鱼人们的主要畜牧业,算是跟渔猎一样的支柱产业。 李奥瑞克一进村,立马就看到大大小小许多鱼人。这些鱼人普遍身高都很矮,150cm已经算是顶天立地的巨鱼,基本就是个日本战国水平。看起来那些铜手军团帐篷里那些“大块头”都是另一个部落的。 这身高,肯定打不过人家啊! 而且不光是身高堪忧,这些鱼人还人均营养不良,即使以人类的视角来看,好多都是病恹恹。什么走路发飘的、鳞片枯黄的、瘦弱不堪的、身上长寄生虫的……各种各样。看得出来这地方十分的贫困,生活水平比高原人的边民还不如。 但村里还是蛮热闹的,人不少,老头晒太阳,小孩到处跑。听瓜里瓜里说,这样的鱼人村落还有上百个,散在沼泽各地,那么脚蹼族少说也有个大几万的人口了,上限可能有十多万,这个数字可是非常多了。 村里的鱼人一见到李奥瑞克等人进来了,纷纷吓得躲藏起来,想来也是,李奥瑞克这边身高就没有低于170cm的,精灵里甚至有190cm的大高个,人高马大的,鱼人能不害怕吗? 瓜里瓜里赶紧说道,这就是那位“李奥瑞克王”,你们不要害怕,快来行礼!但是大多数人还是远远看着。瓜里瓜里害怕这些人失礼冒犯到李奥瑞克,气得叉腰骂街,李奥瑞克一摆手,说:“无妨,带我去见长老。” “是,大王。” 随后一行人来到长老的大帐篷,这帐篷竟然是北伐军款式,估计是先前战斗时候缴获的,希雅看着这东西表情很是微妙,喃喃道:“高原人确实是不行了啊。” 是啊,自从让蛮子打到沼泽来就越来越拉了。 长老听到风声,已经在屋中的草系上恭候。这脚蹼族的长老身材高大,足有155cm,已经算是十分伟岸。他是见过世面的,便行了一礼,用蹩脚的高原人语言说:“见过李奥瑞克大人。” 哦?还会讲人话啊。 但听这老鱼人说人话,颇有种听阿三哥讲英语的痛苦。李奥瑞克说,入乡随俗,我们还是说鱼人语吧,对了,我听瓜里瓜里说你们让人欺负了,怎么回事? 随后,鱼人长老就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将事情跟李奥瑞克重复了一遍,内容和瓜里瓜里说的并无区别。李奥瑞克听完点了点头,说:“这事情好办,这样,你招呼大家跟我一起去硬鳞族部落,我去跟他们理论。” 老鱼人吓到鳞片变色,连忙说:“万万不可!硬鳞族力气大,身体长,还有‘娜迦武士’!我们不是对手。” “不是有我吗?”李奥瑞克笑着说道。 “可您只有一个人!” 李奥瑞克笑道:“一个人怎么了?我就是自己一个人宰的大口鱼龙,难道说硬鳞族的人能比大口鱼龙厉害?那他们要是比大口鱼龙厉害,还至于说‘谁能杀了大口鱼龙谁就当鱼人王’吗?若是他们没有鱼人厉害,那你怕个什么?” 一听这话,老鱼人一拍脑门,说:“啊,您说的对!是我糊涂了!是我糊涂了!我这就去召集勇士。” “去吧!” 鱼人长老去摇人了,李奥瑞克等人在屋里等他。希雅和就问他说:“李奥瑞克,一会真见了硬鳞族的人,你想怎么做?” 李奥瑞克笑道:“无非就是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罢了。” 希雅怕他轻敌,就提醒说:“我觉得还是小心一点为妙。” 李奥瑞克点了点头说:“谨慎固然好,但有些时候为了取得最大的战术利益,我们就应该激进一点,像这回我不光要激进,还要一次性就把敌人打疼了,让这群家伙跟蛮子一样,以后听见我的名字就‘小儿止啼’!” 说话功夫,老鱼人已经在外面集结好了人马,李奥瑞克出门一看,就见到门外站着乌央乌央的鱼人,少说也有一两千,叽里呱啦的吵吵嚷嚷。他惊讶的想到:这小村子看上去也不大,全村能塞下一千人已经是极限,从哪变魔术似的来了这么多人?难道全村的人都来了吗? 鱼人这个种族对于李奥瑞克来说,还很是神秘,有许多东西要等他当了真正的“王”之后才会知道了。 硬鳞族的“鱼骨城”就在那个烂泥沼泽的对面,也不远,一行人步行个一小时就能到了。路上一大群鱼人跟在后面,很是安静,气氛很是紧张。毕竟之前脚蹼族和硬鳞族也有过矛盾,但是从没正面打赢过敌人。 又走了一会,瓜里瓜里说,马上到了,翻过前面的小山坡就能看到城寨大门,李奥瑞克点了点头,问旁边的长老说:“这次敌人袭击你们部落,有没有打死你们的人?” “死了。” “死了多少?” “死了十七个人。” “行,我知道了。” 知道了?老鱼人用浑浊的眼睛看着李奥瑞克,表情很是疑惑。李奥瑞克王说这话是什么意思? 李奥瑞克登上山坡,此时天色已晚,光线暗了下来。李奥瑞克轻轻拍了一下乌鸦王的圣遗物“啄眼”,示意它开个buff。旋即李奥瑞克感觉自己的视力迅速提升,那提升的幅度,就仿佛是原本1000°近视突然戴上了眼镜,还有夜视仪。 李奥瑞克眺望前方,看到五百步外有个木制的城寨,看上去比脚蹼族的更像是个“城”。但那城墙低矮,几乎没有什么防御作用。 在城门前面有两个门卫,这两个鱼人门卫的体型和人类差不多,一个人手里拿着木头制作的长矛,还有一人拎着铁刀。李奥瑞克满意的点了点头,然后问一旁的瓜里瓜里还有那个鱼人长老,指着前方说:“看到那边的守卫了吗?” 两个鱼人没有“啄眼”的视力加成,只能隐隐约约看到那里站着两个人。 “看到了。” “那你们可看好了。” 李奥瑞克说着朝旁边的精灵一招手,说:“拿我的弓来。” 士兵便将那把“二百磅”大弓拿了过来。鱼人们见了那弓箭,纷纷惊讶的大呼小叫起来。鱼人虽然也有弓箭,但是绝对没有这么大的家什!这东西别说是射箭了,就是把一个鱼人射出去都没问题。 李奥瑞克竖起四根手指,对鱼人说:“四百克拉!”即“二百磅”,按照鱼人的重量单位换算为“四百克拉”。 瓜里瓜里见过李奥瑞克用这把大弓射爆大口鱼龙的样子,所以只是面色严肃的点了点头。而鱼人长老就吓得合不拢嘴了,四百克拉的大弓?恐怕也只有最强壮的“娜迦武士”才能拉开这把弓了! 李奥瑞克伸展了一下筋骨,然后拿起那大弓抻了抻——李奥瑞克动作放松,气定神闲,那二百磅的大弓在他手上就像是抻面条一样被简单的拉开了。看到这一幕,鱼人长老心里最后一点担忧也消失了——这就是王的力量吗?也太恐怖了。 李奥瑞克现在其实只是在用蛮力来拉弓,最多就是用上了“塞拉维装甲”的外骨骼加成。至于巨人屠夫的buff,还有最强的buff“潜能激发”都还没有开出来。不过对付鱼人这种程度就够了,杀鸡焉用牛刀? 接着,李奥瑞克拿出箭矢夹在手指上,鱼人长老猜到了他要做什么,连忙喊道:“李奥瑞克王!您要做什么?我们不是来谈判的吗?” “长老,你要知道一件事情。”李奥瑞克弯弓搭箭,“只有实力相当,或者实力比敌人强大的时候,我们才有谈判的选择权。” 他瞄准了黑暗中的鱼人守卫,说:“弱者,是没有资格去谈判的!” 李奥瑞克说着一箭射出,“砰!”弓弦震荡。 “噔!” 锋利的箭矢穿透了鱼人守卫的脑壳,将它钉在了木墙上。 QQ群8②7七1六 第一百二十五章:血债血偿 李奥瑞克一箭射死了硬鳞族的鱼人守卫,另一个守卫眼看着旁边的人突然被钉在了墙上,立马吓得尖叫,口中高呼“敌袭,敌袭!” 鱼人长老吓得浑身发抖,说:“王,我们要准备战斗吗?这是要直接开打吗?我们可打不过他们!” “安静。”李奥瑞克再次弯弓搭箭,“还有十六箭。” 十六箭? 鱼人长老来不及多想,就看到李奥瑞克又是一箭射出! “嗖!”箭矢飞过,此时另一个守卫转身往回跑,结果正中后脑勺。 “轰!”这下硬鳞部落一下就炸开了锅,隔着好远都能听见里边的喊叫声。接着许多士兵登上了城寨的木头栅栏,还有人跑出门来。李奥瑞克冷笑一声,继续朝着硬鳞族的城寨倾泻箭雨。刚才那两箭运气的成分比较大,后面能不能命中就不好说了。不过准头不够,数量来凑,李奥瑞克再度拿出了二百磅大弓连射的绝活。 箭矢一根根飞过,每一发都力道十足。硬鳞族的鱼人先是大怒,到处寻找敌人,可是李奥瑞克的射程远远超出了他们的视野范围,他们就看到黑暗中不停有箭矢射出,也不知道敌人有多少,不敢贸然出击。而且出来一个死一个,露头就被爆头,一时间人人自危。 敌人被这一幕吓坏了,李奥瑞克这边的鱼人们也是吓得大气都不敢喘。 而精灵士兵们则惊呼:“是卡拉什尼科夫,卡拉什尼科夫附体!” 硬鳞族龟缩在木头城墙后面,以为这样就可以高枕无忧。然而,他们其实仍旧暴露在李奥瑞克的有效射程之中。李奥瑞克看到有一个人半蹲在木墙下面,探出半个脑袋朝他看,他就直接瞄准了那个木墙一箭射出! “砰!”特制的箭矢穿过了木墙,直接将后面的鱼人扎了个透心凉。看到这一幕,众多鱼人吓得连忙跑下城墙。 李奥瑞克喃喃道:“这才十二个,还差几个。” 说着竟然独自走下山坡,后面的人想要跟上,李奥瑞克大声说道:“你们原地待命!” 希雅和罗米拉对视一眼,然后竟然默契的点了点头——两人都不是第一个跟着李奥瑞克打仗了,知道他勇冠三军,一个在乌鸦王十万大军里来去自如的男人,独闯鱼人营地都算是欺负人了。鱼人长老和瓜里瓜里则是十分紧张,一方面是怕自己的王玩脱了,另一方面是对他的武勇惊为天人。 又是,众人只得看着他一个人走了下去,李奥瑞克就这样走到了城寨大约二百步的地方。此时,一些胆大的鱼人又往外眺望,便看到了手持长弓的李奥瑞克。硬鳞族部落的鱼人面面相觑,心想:难道刚才的箭矢就是他射来的?他一个人做到的? 这时候李奥瑞克对着其中一人就是一箭!“噔!”狙击枪一般的箭矢穿过墙壁,刺穿了那鱼人的胸膛,那人惨叫一声跌了下来。 “十三个。” 上面的人赶紧从城墙上下来,就算是还在城墙上的人,也绝对不敢露头了。 李奥瑞克继续往前走,走了一段,大约距离城门还有不到一百步。此时他一进进入了一般的箭矢射程,果然,有个胆大的鱼人站起来对他射击。李奥瑞克早有预料,抬手就将他一箭爆头!“砰!”箭矢刺穿了那人的脑壳,带着他整个人飞下木头城墙,重重摔在地上。 “十四个。”李奥瑞克说道。 此时天色全黑,今天星月无光,空气莫名的冰冷,鱼人们眼中的李奥瑞克也变得犹如鬼魅一样可怕——这人从何而来?他哪来这么大力气?他为什么要杀人?他到底是谁?恐惧在硬鳞族鱼人心中蔓延。越来越多的人聚集到城寨大门处,却没有人敢露头,就仿佛城墙上面匍匐着一头怪兽,谁敢上去就会被一口咬掉脑袋。 就这样李奥瑞克走到了城门下方,木头的城门紧闭,上面插着巨大的木栓。李奥瑞克拔出了刀来,城墙上的鱼人看他要这是要劈门了,终于忍不住下来阻止,上面的鱼人抄起长矛来戳李奥瑞克,李奥瑞克抓住其中一根狠狠一拽,那家伙都来不及松手,就被巨大的惯性带着摔了下来,李奥瑞克踩着他的胸口,黑刀轻轻一划,便了结了他的性命。 “十五个。” 这时候上面的鱼人开始溃逃,李奥瑞克抬手一刀劈开门栓,然后大脚踹门而入!“砰!”木头大门被他踹的裂开,尘土飞扬。他大踏步走进门中,此时门后有个鱼人老六想要偷袭他,李奥瑞克打了这么多仗,对这种老六早有提防,看都不看反手一刀就捅进了老刘的胸口。 老六惨叫一声倒在地上。“十六个。”李奥瑞克说。 其他鱼人此时已经跑出去百步远了,李奥瑞克再次弯弓搭箭,随手朝着人群中射了一发,“当!”一个幸运儿倒在了地上。 “十七个!” “好了!”他大声喊道。 李奥瑞克转身来到城外,示意众人跟他进城。山坡上的“脚蹼族”友军见“李奥瑞克王”靠着自己一人就夺下了城墙,顿时兴奋的高声欢呼,纷纷冲下山来跟着他一起进城,高声呐喊他的名字。 此时,硬鳞族的敌人才知道,这原来就是脚蹼族说的那个“李奥瑞克王”。 只见硬鳞族的人围城村子中间的水池聚成一团,一个个战战兢兢,十分紧张。有几十个强壮的武士站在最前面,这些武士人身鱼尾,生着四条胳膊,拿着四种武器。李奥瑞克先前在铜手军团营地里边看到的骸骨应该就是他们的了。 李奥瑞克此时对着硬鳞族的人高声说道:“叫你们的族长出来说话!” 听到这话,有个精瘦的男人走出人群,说:“我就是硬鳞族长,科莱夫!你是谁,为什么要进攻我的部落?” 此人身高170cm左右,站在普通鱼人里边已经是鹤立鸡群。他身上人的成分较多,鱼的比重较少,他没有尾巴,有人类的四肢,身上长着鳞片和带刺的鱼棘,五官也像是人类,看上去像是个硬朗的壮年男人。 李奥瑞克说大声说道:“我是李奥瑞克,便是我杀了大口鱼龙。” “果然是你。”鱼人族长科莱夫面色凝重。他刚刚见识到了李奥瑞克的武勇,心里其实就有这种预感了。 李奥瑞克说道:“首先,我不是来进攻的,也不是来屠杀!我只是来问罪!你们同为鱼人,却杀害了脚蹼族十七名同胞,你们必须血债血偿。” 一听这话,硬鳞鱼人纷纷怒吼起来,脚蹼的也不甘示弱,嘎嘎怪叫。李奥瑞克立刻维持场面,以免擦枪走火;而对面那位族长也在做同样的事情。 待众人安静下来,硬鳞的族长怒道:“这也不是我想杀人的!而是这些人背叛了鱼人部落……” “住口!杀人偿命,天经地义!更何况你们是在猎杀自己的同胞!更是罪加一等!我只是一命换一命,没有大开杀戒,已经是最大的仁慈了。”李奥瑞克刚刚那一波杀威棒,使得他可以完全在气势上压倒对方,“你倒是说说,脚蹼族怎么背叛了?” “若是他们没有背叛鱼人部落,就不会找你这个人类来当鱼人之王!他们明明知道人类——尤其是高原人是我们的死敌。” 李奥瑞克问他说:“杀了大口鱼龙者即为鱼人王,两方长老共同发布的通告,你们想反悔吗?” 硬鳞族长别开目光“长老的话不能反悔,但你是人类,又另当别论。” 李奥瑞克说:“可你看到了,我的武力在你们所有人之上,除此之外,我还是高原人北伐军统帅,野狼城的公爵,我麾下有两万北伐军,还有其他可以调动的两万余人。我如果想扫平你的部落,不费吹灰之力。” 硬鳞族长恶狠狠的瞪着他,说:“那你就来啊!鱼人就算是死,也不会任你摆布的。” 族长科莱夫的这句话一呼百应,硬鳞族的众人纷纷高呼起来,颇有一副“鱼人永不为奴”的架势。罗米拉皱起眉头,悄声用精灵语言:“我看是该给这些卑劣种族一些教训了,它们明明是高等精灵创造出来的奴仆,现在居然反对您这个主人。这些奴才,显然是忘了自己是如何诞生的!” 李奥瑞克摇头,说:“高等精灵都死了两百年了,除了忠心耿耿的混血精灵以外,其他的早就将其遗忘,现在扯大旗不好用了。容我想想……” 李奥瑞克没有直接来硬的,他观察着这些鱼人的眼睛,还有他们的身体、衣服、穿着、住所……李奥瑞克很快就有了主意,他说:“我若是做了鱼人王,就会对鱼人们负责,我不光会保护你们的安危,还会给你们更好的生活。” 硬鳞的族长听到这话顿时一愣,毕竟还从没有哪个人类说过这样的话。他沉吟了一下,说:“我不会相信你的话,人类,你霸占了我们的土地,杀害了我们的同胞,我绝不会认你当鱼人王!” 这时候那个鱼人长老看不下去了,他走上前来,骂道:“科莱夫,你这个杂种!你没权力也没有资格来指定鱼人王!只有我们的神——祖神阿颇尔才能任命新王!而我们两个长老先前与祂通灵,明明听到祂这样说了‘能杀恶龙者即是新王!’你难道要违背祖神的旨意吗?” “祖神已经老眼昏花了!”硬鳞族长怒吼道,“我知道鱼人曾经在它的率领下寻找到了我们的真理,可现在它头脑混沌,甚至是发疯,我们还怎能迷信于祂?我必须对自己的族人负责。”说着他望向李奥瑞克,道:“人类,我知道你很强,你有盔甲和锋利的剑,但硬鳞鱼人的鳞片也不见得就比你的剑要软。请回吧!我不承认你这个王,也不会让你见我们的神!” 长老还想冲上去骂他,却被李奥瑞克一把拦下。 李奥瑞克点了点头,说:“好吧,我会在来的——收兵!” 说着他大手一挥,带着众人离开了。 硬鳞族的鱼人目送李奥瑞克一路远去,那个族长表面气势十足,实际上紧张的浑身的鳞片都干涸了。等李奥瑞克一走,他便感觉头晕目眩起来,两旁的人连忙将他搀扶住了。族长科莱夫有低血糖,还有其他的毛病,当然了,这很正常,这里的鱼人大多有些慢性病。其中最致命的,就是一种叫做“贫穷”的病。 “族长,他还会回来吗?”有个士兵问科莱夫。 科莱夫回答:“一定会回来的。” “那我们要和他打吗?”那士兵一脸恐惧的说道。 “我也不想打仗。”科莱夫回答说,“但是,鱼人要么打死,要么饿死,总得选一个。” “当初,祖神给了我们如此强壮的身躯,必定不是为了让我们饿死的。” 此时,中央的水潭下面泛起涟漪,接着“轰!”一声一股水柱冲天而起。无比巨大的娜迦武士从水中钻出。那是硬鳞族最强的娜迦武士,被称为“六臂泰坦”的巨人,光是上身就三米多高,下身算上尾巴足有十几米,那是一千个娜迦武士中才能诞生一个的超人。这大家浑身肌肉,鳞片如铁甲一般,看着就十分厉害。 可是他长得却憨憨的,胖脸小眼睛,说起话来也瓮声瓮气,道:“我就快饿死了!科莱夫,不是说打跑了人类就给我吃水草拌饭吗?水草呢,饭呢?” “没有!那人类自己走了,你的饭也就没了。” “呜呜呜呜嗷嗷嗷嗷嗷哦——!”六臂泰坦发出了震耳欲聋的哭声,以及腹中滚雷一般的咕咕声,“轰隆隆要吃饭,呜,呜呜呜呜……” 科莱夫跳起来给了他一巴掌,骂道:“还他妈吃?你自己一个人要吃掉二十个人的口粮!你看看村里的小孩子哪个不是饿得皮包骨?你再吃下去,他们就全都饿死了。” 一说这话科莱夫就火冒三丈,骂道:“在看看其他人!长癞子的长癞子,吐酸水的吐酸水,烂鱼鳃的烂鱼鳃,可我们却连一根草药都拿不出来!也找不到任何能治病的果子。高原人把好的土地都垄断了,把最破烂荒凉的地方留给我们,这里养不活一个部落,养不起你这样的大肚汉!” “但我还必须喂饱你!因为你他妈的要是饿死了,高原人就会彻底把我们灭族!” “啊,算了算了,我抱怨这个也没用……真是该死,都他妈该死,都去死!”他歇斯底里的吼叫起来。 科莱夫这个族长其实比谁都痛苦。看他这样,那个自称“轰隆隆”的六臂泰坦不哭了,然后委屈的钻回了水中。 科莱夫叹了口气,喃喃道:“如果大力气就意味着大饭量,我宁可不要这些力气。” 此时硬鳞族的长老走上前来,说:“祖神曾经说,要我们为了侍奉真理而战斗,我们的力量就是做这个的。” “拉倒吧!卡罗。”科莱夫不屑的说道,“都吃不饱肚子了,谁还管什么真理啊?” …… 李奥瑞克带着脚蹼族的众人回到了村子。 回村之后,瓜里瓜里说:“李奥瑞克王,我会一辈子效忠于你的。” “怎么说这个?”李奥瑞克问道。 那个鱼人美男说道:“因为我这一辈子从来没有这么爽的时候,脚蹼族一直被硬鳞族压迫,我们狩猎、放牧、捕鱼,然后喂饱他们,他们还反过来欺压我们,明明没了我们他们就活不下去了!” 李奥瑞克问道:“那他们自己不种田,不捕猎?” “他们也会做,但是做的没我们好,而且他们饭量大,吃的多,经常打猎一天回来还不够自己吃。祖神赐予他们硬鳞和肌肉,赐予我们敏捷的体格和灵巧的双手,其实就是为了让我们一个打仗,一个打猎,可这些家伙……唉!” 这样啊,李奥瑞克点了点头,说道:“这样吧,过几天我会再去和他们谈一次的。” 瓜里瓜里说道:“可是那些鱼人十分固执,说抵抗到底就一定会抵抗的。我们的人终究不行,打不过他们,李奥瑞克王虽然厉害,但也不能一个人打一千个娜迦武士吧?” 李奥瑞克说:“我不会和他们打的,既然我要当鱼人王,那就要当所有鱼人的王,那么硬鳞族也是我的子民——王怎么能屠戮自己的子民?” 瓜里瓜里问道:“那您要怎么做呢?” “恩威并施才是王道,我现在让那些恶人见识我的威严,现在也该让他们感受一下王的仁慈。” 李奥瑞克叫来了罗米拉,对她说道:“你现在能联系上北伐军吗?” 罗米拉说:“能,上次作战会议结束之后,我团长那里留下了一些花粉。我的蝴蝶能循着魔力的气味找到他们,不管多远都行。” 李奥瑞克点了点头,说道:“那好,你听我说,现在北伐军应该在我们西北三百里左右的位置。从他们那有一条路叫‘坦平路’,先前那条路被洪水淹了,现在应该能走,并且直达我们这里。你派个蝴蝶过去,找到管后勤的风行团菲利普,传我的令,就说让他把乌鸦王的大礼包里边那些临期食品还有其他什么士兵们用不上的东西收拾收拾,装车给我运来……对,咱们现在不差钱,尽管运过来,不够了直接找公主殿下让她批条子。” “要想成为王,光是靠武力绝对不行。” “还得靠钱。”李奥瑞克笑道。 六巴二7妻1六 第一百二十六章:李奥瑞克使用了钞能力 距离“李奥瑞克王”离开已经过去了三天,硬鳞部落的气氛仍旧被笼罩着一片阴霾。“李奥瑞克王”给他们带来的震撼太强烈了,他的勇武,他的力量,他杀人时候的那份冷酷……虽然只见了一面,但这些根植却在了他们心中。 接下来的三天里,族长下令戒严,不许任何硬鳞族的人私自外出。还从各大村庄召集了最好的战士,以应对可能发生的大战。 李奥瑞克说过,他会回来的,但他却没说什么时候来。在这之前鱼人武士们都不能放松警惕,不然等待他们的恐怕就是灭族。 众鱼人惶惶不可终日,犹如住在防空洞里边的难民一样保持着高度精神压力。起初还好,因为族长科莱夫还是很有凝聚力,他靠着演说安抚情绪,用鞭子维持秩序,就这样度过了两天。然而第三天的时候,有个人来找到他,说:“族长,我们的口粮太少了,从其他村子来的武士们吃不饱饭,都在抗议。说是要再不给他们吃的,他们就要散伙了。” 科莱夫叹了口气,心想:现在到哪去要粮食?原先的粮食都靠着脚蹼部落来供给,现在肯定不能去找他们要粮食了,也不敢找他们抢,还有没有其他的渠道呢? 科莱夫苦思冥想,却也想不出任何能给部落创收的办法。水潭里的“轰隆隆”又钻出来找他要吃的,这回他没责怪“娜迦泰坦”饭量大,因为这个家伙三天里只吃了一小捆水草。 科莱夫一脸悲伤的说道:“我的好兄弟,是我无能,找不到东西给你吃。” “轰隆隆”难过的哭了起来,巨人的哭声十分响亮,吓得树林里鸟儿都飞上了天。没想到他这一哭,部落里边一呼百应,众多鱼人也都哭了起来。部落里边哭声震天,即使是国王出殡也没这么大动静。 除了绝望还是绝望,科莱夫和他的武士们有肌肉、有硬鳞、有爪子、有骨刺、有勇气、有魄力……唯独就是没有饭吃。这片贫瘠的土地上养不活这么多强壮的武士,唯一的办法就是去跟高原人战斗,去跟他们抢! 可是没有装备和粮草,就打不过人类;如果打不过人类,就得不到这些东西! 想要A就需要B,想要B就需要A,鱼人们因此陷入了“卡拉赞没毕业打什么卡拉赞”的绝望循环。 就在这时候,外面忽然传来了一阵喊声。科莱夫望向大门,心想不会是李奥瑞克打过来了吧?好,来了也好!再这样下去我们也撑不住了。 “勇士们,跟我来!”科莱夫说着带上众人朝外面走去。众多鱼人武士也是兴奋又愤怒,大家都知道再这样下去非得饿死,与其关在寨子里受折磨,还不如打一场来得痛快。 可就在众人还没走到城门的时候,外面的人就跑了回来,喊道:“族长!是脚蹼族的人来了。” 科莱夫问道:“他们来做什么?” 鱼人士兵说:“他们推来了两辆大车,然后人就走了。” “什么?” 科莱夫带着武士们来到城外,就见门口确实横着两辆大车。那不是平时拉货的板车或者独轮车,也不是人类们的马车,而是两台车轮巨大的大篷车。这车上用帆布裹着,庞大的就像是两座带车轮的小屋。 鱼人们交头接耳,也不知道这是弄得什么名堂。科莱夫叫来那个士兵,说:“脚蹼族的人还说什么了?” “没有,他们把车丢下就走了。” 族长科莱夫怒道:“那你们为什么不拦下他们?” “因为,因为……”鱼人支支吾吾。 “因为什么!?”科莱夫怒吼。 “我们不敢!”那鱼人哭着说道,“我害怕他们背后有高原人埋伏。” “懦夫!”科莱夫给了那士兵一记耳光。 众人噤若寒蝉,李奥瑞克那次“杀威棒”已经将士兵们的勇气都打没了,以至于现在硬鳞族的人看到脚蹼族的矮子都会害怕。 但这个以后再说,重点是这辆车…… 科莱夫打量着这辆车,这显然是人类的东西,因为鱼人做不出这么好的工艺,他们不会缝制帆布,也不会做轮子,更不会制造木头车。这东西似乎是一辆货车,却不知上面装的是什么? 显然好奇的人不止他一个,科莱夫旁边的士兵们已经跃跃欲试。有个年长的武士问他说:“族长,我们要不要看看车里有什么?” 族长想了想,说:“别急,先看看周围有没有敌人的埋伏,我担心是陷阱。” 于是族长派了侦察兵去进行了一波地毯式搜查,然而却未在这里发现任何可疑的东西。确定安全之后,他让大部队后撤,然后派了两个人用竹竿去挑那个车上的帆布,谨慎的样子活像是在拆炸弹。 此时长老也出来了,那老人拄着拐杖蹒跚来到人群中,用沙哑的嗓子喊道:“一定要谨慎,人类最狡猾了!大家都往后站,小心车里的东西!” 众人屏息凝神,大气不敢出;闷热潮湿的森林之中,只剩下了远方的鸟叫和虫鸣。 鱼人虽然有鱼类的特征,但却是恒温动物,他们通过鳞片来进行散热,必要的时候还要如狗一样吐舌头。此时,在这闷热窒息的气氛下,鱼人们的汗水浸湿了鳞片,他们鳞片自然的张开、翘起、露出更大面积的皮肤来进行排汗,同时张开嘴如犬类一样喘息起来。 在这种紧张气氛的渲染下,那两个手持竹竿的鱼人身上多了几分赴死的决然,他俩小心翼翼的来到大车旁边,先是用金黄色的眼睛仔细观察,没有什么名堂,然后又侧耳聆听——它们脑袋两侧的深色鳞片自动掀起,露出里边的鼓膜来感受空气的震动。可是,听了一阵,大篷车里也没有任何声音。 两人对视了一下,然后一齐用竹竿挑开了大车上的帆布。“哗啦!”帆布掀开,露出了里边的东西,众鱼人瞪大眼睛看着,可是看到那东西之后,全都露出了疑惑的神情。 车上怎么全都是麻袋? 后面的众人也敲不出什么名堂。此时,那两个鱼人对视一眼,其中一个胆大的鱼人走上前去,拿胳膊上面的骨刺“咔”这样一划,麻袋里边喷出一把白色的粉末。他拿手捏了捏,还有一股谷物的香味。接着两人将另一辆车上的帆布也掀开,又检查了一下里边的东西,竟然全都是这种香香的粉末。 鱼人们都不认识这个,哪怕是族长也没有见过,只得请出了年纪最大的、见多识广的长老。他们拿手捧着那些粉末来到长老面前,鱼人长老眯着眼睛看了看,又拿到手搓了搓、闻了闻,突然间!他那半闭的眼睛猛然睁大,昏黄色的眼眸里爆射出精光。 接着,那老头丢了拐杖,疯了一样跑上去,看他那健步如飞的样子,简直跟刚才不是同一个人。接着,他一把抓起了那些白色的粉末,然后伸出舌头来大口的舔舐,然后他又一刀割开旁边的袋子,见到里面也是这种粉末之后,便开始狂笑。 族长等人看得目瞪口呆,也赶紧上去,问道:“长老,长老!你怎么了,这里边到底是什么东西?” 长老张开沾满粉末的双爪,大笑道:“是面粉,面粉!一袋一袋的面粉!” “面粉?”众人面面相觑,许多人都没听过这个词,不理解它的含义。族长似乎是听过,他闭上眼睛,在记忆的深处寻找到这个“面粉”。那似乎是一种食物? “是吃的?”他问长老说。 长老连连点头,说:“对,将小麦磨成粉末,就是面粉!” 面粉。这个东西在生产力低下的农耕社会来说是十分宝贵的资源,即使对于高原人来说,穷苦人也只能吃粗粮,白面馒头那是很奢侈的东西。而对于几乎不会种庄稼的鱼人来说,面粉是传说中的食物。最初长老吃到面粉以及相关的食物,还是在短暂的“鱼人/人类友好期”,那时候现在的“老国王”才刚登基,正是意气风发的时候,脑子聪明、有魄力、执行力也强,因此下达了许多良策。其中就有一条“开放与卑劣种族互市,振兴边疆经济”的政策。那时候鱼人和人类可以在固定的日子进行交易,通过矿产、珍珠、兽皮等等物资来交换人类的商品,其中就有面粉这种宝贵的资源。后来随着高原人的政策越发保守,停止互市,鱼人就再也买不到人类的商品了。 说实话,面粉这东西对于高原人来说也是弥足珍贵,一般不会拿来大量出口,更不会送人的。然而李奥瑞克在“野狼城战役”中,从乌鸦王部队中缴获了大量的面粉、以及各种各样的粮食,吃不完,只能卖或者是送人情——这乌鸦王占据的土地实在是太富饶了,中土地区,土地肥沃,水热充足,可以说是随便挖个坑,洒下一把种子,来年就能等着丰收。听野狼城当地居民说,野狼城以北亩产量二百斤起步,如果精耕细种还会更多。这亩产量吊打沼泽,同时这块地方还有大片平原,那粮食产量高的吓人,所以乌鸦王会有这么多面粉和大米也不稀奇了。 言归正传。鱼人们发现这车里都是昂贵的面粉之后,顿时大喜过望,许多人伸手抓了一把就要跑,紧接着就开始了哄抢。就在这时候,族长一鞭子抽下来,“啪!”一个鱼人被抽的鳞片飞溅,嗷嗷大叫。 族长科莱夫怒吼道:“谁允许你们抢了?都给我退下!” 在科莱夫的威严下,众人纷纷不情愿的退了回去。科莱夫又打了个响鞭示威,旋即走上前去,说:“李奥瑞克不会平白无故的送礼物过来,这里边多半有诈,兴许是下了毒的。” 他说着也抓起一把面粉来,好香!确实是麦子的香味。 科莱夫说道:“所有人回城,接下来召开武士会议,在会议结果出来之前,谁也不许碰这车上的东西,我会派人看守,如果有人偷东西,我就剥了他的鳞!” 鱼人无不恐惧剥鳞之刑,全都吓得褪去了。 随后,科莱夫带着众多鱼人回去开会,说是开会,其实就是众多武士吵了一架,鱼人之间的会议也讨论不出什么名堂,主要看谁嗓门大,说话狠,以及拳头大。科莱夫算是鱼人里边比较有智慧的,但是面对这种情况也不知道要怎么办。可想而知,会议也没讨论出一个有意义的结果。 科莱夫认为,李奥瑞克可能是想用这种方法消磨他们的意志,让他们臣服于自己。想到这里科莱夫便很生气,心想: 做梦!硬鳞族都是有骨气的战士,怎么会因为几袋面粉而折腰? 就在这时候,外面又传来了一阵喊声,但这次和上次不同,比起惊恐来说,更多的是兴奋了。科莱夫听到那声音心里就咯噔一下,心想:该不会又来了吧? 果然,一个鱼人跑了进来,大声喊道:“族长,族长!外面又来了一车!” “又来!?” 这次也不用族长说话了,鱼人们纷纷撒丫子往外跑,就见门口又出现了高原人的运输车。但这次不是大车,而是好几台手推的独轮车,上面也是好多麻袋。这个大家都是认识的,这是运粮食的独轮车,先前脚蹼族给他们送粮食的时候也用过这个。这回不等族长下令,就有士兵上前去开麻袋了。果不其然,小刀一划,麻袋里边的粮食就如水一般涌了出来。 那是各种粮食,大米、谷子、玉米,还有黄豆、绿豆、还有一些红薯、白薯和马铃薯等等。基本上都是谷物,全都是果腹的粮食。众人见了这粮食,纷纷激动的呐喊起来,好多人捧着白花花的大米就哭了,说这是上天馈赠,是祖神开眼。 紧接着就有鱼人把生的粮食往嘴里塞,科莱夫当即一鞭子抽下去,说: “谁让你们拿的?都放下!” 衣巴277 第一百二十七章:好狠毒的李奥瑞克! 这回鱼人们没有立刻听话,而是许多人愤怒的发出了怪叫声。接着有人顶撞他说:“为什么不能拿!我们都要饿死了。” 科莱夫说:“敌人怎么会平白无故给你送吃的?万一这里边有毒呢?” 其中一个鱼人拿起土豆来,说:“族长!你看,这土豆完完整整的一个,上面哪里有下毒的痕迹!我要把它拿回家,然后煮熟了弄成土豆泥,再拌着海草、海盐、跟小蛤蜊来吃!” 这形容也太让人流口水了!众多鱼人被勾出了馋虫,连忙冲上来抢粮食,这时候科莱夫怒吼道:“我说了不许就不许!”说着又是一个响鞭。 此时鱼人们都愤怒的咒骂起来,他们联合在一起,渐渐形成了反抗科莱夫的阵势。科莱夫看到鞭子不好使了,便叫出自己最忠诚的鱼人武士来维持秩序。几个四臂武士冲进人群中,挥拳打到了几人,加上一顿咆哮,这才镇住了即将暴动的众人。 在科莱夫的威严下,众人也只好咒骂着回去了。科莱夫眼看着鱼人散去,这才松了一口气,他心想这样下去不行,但他着实想不出该怎么面对李奥瑞克的“糖衣炮弹”。他见过高原人的刀剑和长枪,也见过弓弩,甚至和骑兵们作战过,他见过人类的各种武器和战术,但他从没见过有哪个人类给他们送粮食。 这战术无解啊。 长老见他叹气,就问他说:“要不我们问问祖神?祖神一定有大智慧,能为我们的指引方向。” “你当我没有去问吗?”科莱夫苦笑,“只是祖神早已病的神志不清,天天睡觉,我也没有办法啊。” “别担心,祖神必定能撑过劫难。”长老开始虔诚的祈祷。 “五年前你也这么说的。”科莱夫叹了口气。 科莱夫心想:若是到此为止,我还能稳住人心,希望李奥瑞克别再出什么花招了!对,坚持下去就能胜利!这粮食也不是免费的,李奥瑞克恐怕也没有那么多钱来烧。他很快就会弹尽粮绝。 然而,李奥瑞克的弹药还远未打空。当天晚上,车又来了。这回又是两辆蒙着帆布的货车,不知道里边有什么东西。 不过这次科莱夫早有预料,他早早的就在门口守着了。一见到推车的“脚蹼族”鱼人,就派人冲上去将他们抓住,问道:“是谁让你们来的?” 脚蹼族的鱼人们回答道:“李奥瑞克王!” 科莱夫恶狠狠地说道:“他为什么要送粮食!他有什么意图?” 那些鱼人纷纷说:“我们不知道!” “李奥瑞克王的命令就一个:把车推到就回来!我们也不知道怎么回事。” 另一个鱼人说道:“是啊,我只是个奴才,怎么能揣摩王的意图呢?” 这些鱼人一问三不知,科莱夫碍于“李奥瑞克王”的淫威,也不敢请他们吃鞭子,只得将其放走。“脚蹼族”鱼人一走,科莱夫这边的“硬鳞族”就迫不及待的冲了上去开盲盒。科莱夫连忙让强壮的四臂娜迦武士们组成人墙,拦下了这些饥饿的暴民。 人们纷纷朝他投掷石块,说:“科莱夫!你还是不是族长?你难道要饿死你的族人吗?” 听到这话,科莱夫感觉脸皮发烫,脸上的鳞片都翘了起来,他喊道:“闭嘴!你们这群蠢货,你当我不想让你们吃饱?我这是在保护你们!如果你们饥饿,就去村里吃水草吧,不要吃李奥瑞克的粮食,不然你们会被诅咒!” “科莱夫,你这个旱死鬼!你鳃眼化脓,鱼鳔漏气!”有人用十分的恶毒鱼人脏话咒骂他,“你就是想独占粮食,自己吃饱,饿死我们!” 人们纷纷骂道:“旱死鬼!旱死鬼!让太阳晒干你这条死鱼!” 科莱夫怒吼着回击,声音越淹没在人潮中。他赶忙命令娜迦武士去捉拿那些个咒骂他的人,可就在这时候,一个娜迦武士竟然抵挡不住“盲盒”的诱惑,悄悄掀开了帆布。 “肉!”武士大声喊道。 肉? 一听到这个词,娜迦武士们也都反水了,纷纷掀开帆布,只见这次的货车里边,全都是成捆的肉食。里边有腌肉、熏肉和肉干,还有咸鱼、咸菜、以及各种各样的做过防腐处理的食物。 “这个是牛肉的,这是猪的,还有鸡!” “好大的咸鱼肉!这鱼我的胳膊都粗!” “这个是腌肉干,这是个咸猪腿!” 这时候有一个武士大喊道:“好吧,我宁可被毒死!”说着朝着熏鸡一口咬了下去。娜迦武士的牙齿仿佛鲨鱼的牙一样尖锐,一口就将那小鸡咬下一半,他连同骨头和内脏一起咀嚼,咯吱咯吱,油水顺着嘴往外流。 这大鱼人的吃相如果拿去做吃播,想必也能混个百万粉丝。看他吃得这么香,其他娜迦武士也都扑向了这辆装满肉食的小车——娜迦武士们已经太久没吃到肉了,他们这么大的块头,却只能弄些小鱼小虾果腹,实在是不够看的。 “你们这群旱死鬼!谁让你们吃的!都放下,放下!”科莱夫挥舞着鞭子,却没有人听他的话。接着,其他鱼人也扑了上来哄抢食物。 这下科莱夫也没了办法,他只得自暴自弃的说道:“好吧,去把那些粮食分了吧!武士们先拿,每人一捆肉,粮食一碗!不许多拿……” 没人理他,所有人都在抢粮食,此时城里的人也看到了外面的动静,也纷纷出来抢食物。鱼人饿了太久、穷了太久,这些看似普通的粮食和肉食,在他们眼中就如金子一样珍贵。 然而鱼人们不懂烹饪,又饿极了,许多人饿得拿起生米就吞,被噎的喘不上气。长老赶忙介绍那些粮食的吃法:“面粉的话,按照我们做烤团子的做法来做就行了,快叫家里的婆娘领回烤。米要煮熟了吃,煮熟了的大米又甜又软!还有那些肉食,腊肉腌肉什么的需要加热了再吃,肉也不会自己跑掉,你们别着急!这样,统一运到村子中间,我们生火煮饭!” 众人欢呼起来,推着车,簇拥着长老回到了村庄。娜迦泰坦已经钻出水潭,六条胳膊两个在鼓掌,两个做苍蝇搓手状,还有两个拿着刀叉,就等开饭了。长老命令鱼人搬出了祭祀时候的大鼎,烧水做饭,每人端个小木碗排队来领。 城外很久就没人了,只剩下一地凌乱的的脚印,一些破麻袋和草绳,还有孤独的族长大人。 族长科莱夫握紧了拳头,心想道:李奥瑞克你好狠啊,居然给我的族人发粮食! 好吧,我承认你赢了这一局。 你用食物夺走了武士们的斗志,但你夺不走我的尊严! 我绝不会屈服的! 第二天一早—— “族长,又来车了!”一位鱼人兴奋的跑上来喊道。 “什么?还来?” 科莱夫欲哭无泪——他这么有钱啊?昨天不是刚发完粮食和肉吗?他这是要干什么呀?难道真想买走我的尊严吗? 科莱夫带着人们来到这回就一辆车。科莱夫心想:哦,李奥瑞克王估计是没钱了,这次就来了一辆。 “我来开吧。”科莱夫说着亲自掀开了帆布。 这次开盲盒之前,科莱夫已经有了心理准备,然而眼前的东西再一次将他震住了——那是一摞一摞的小布包,一打开之后,就嗅到了一股甜腻的香味。鱼人的嗅觉在水里很发达,但在空气中就很一般,这种复合香味涌入头顶的嗅囊,科莱夫就觉得上头,说不出是什么东西,就一个感觉:是吃的!而且真香! 赶忙解开那些包裹,就看里边是一包干瘪的水果,看起来像是某种枣,他没见过不好说。在开了一包,还是这种东西,都是干瘪又柔软的果子。经过了昨天的哄抢之后,科莱夫已经跟族人们约定好,以后他不拦着大家拿东西,但是也不能抢,要等着德高望重的长老统一分配。 此时科莱夫赶紧把长老叫来,问他这些是什么。长老拿来一看,立刻眼前一亮,说:“这个我有二十多年没见过了!这个是人类做的果脯,我上次见到,还是开放互市的时候。那天有个北方的游商来我们这里买山货,我从他那里看到的,说这是用糖腌制的水果,不容易腐化。是海上的地精商人从大海对岸学来的技艺。” 科莱夫拿着这个梅子大的小东西,表情十分复杂,说:“这个很贵吧?” “何止是贵!简直是天价!您想想啊,族长大人,那糖贵不贵?这东西要整个泡在糖里腌制才行,想必是人类贵族们才能吃到的。” 科莱夫咽了口唾沫,问道:“人类为什么要画大价钱制作这种东西?多买些米面什么的,不更能果腹吗?” 长老低声说道:“因为这个好吃啊!能吃得起这些甜品的人,肯定是富有到米面随便吃,然后有了余钱,才能去制作这种奢侈品——哦,其他包裹也拆开看看吧,这个东西很珍贵,千万要保存好了。” “嗯。” 说着科莱夫拆开了其他包裹——那里边也都是没见过的玩意儿,长老依次的辨认,说是有:果脯、坚果、蜂蜜、糖果、以及各种手工小点心。全都是富人家才能吃的奢侈品,人类管这个叫零食,不是拿来果腹的,而是拿来享受的。 食物是可以拿来享受的吗?科莱夫感觉自己的三观正在一点一点破碎。 此时族人们早就等不及了,催促着族长赶紧分“果子”,科莱夫就跟武士们说,糖果每人一颗,坚果十个,谁也不许多拿,然后亲自监督领取零食的队伍,以免发生争抢。 鱼人们看到这次的东西很怪,而且每人只能分到一小把,都有些失望。拿来之后,大多就地品尝,然而吃进嘴里之后,众人全都惊讶的哇哇大叫——甜,这种味道在贫穷的鱼人部落里边来说,是可遇不可求的,可以说是上天的恩赐。一般时候大家是吃不到糖的,只有在新年祭祀的时候,立了战功的勇士,才能从长老那里得到一点蜂蜜,而很多人一辈子都体会不到这种甜美。 拿到“果子”的人无不欢天喜地,很多人吃了一个,剩下的就舍不得再吃了,要拿回去存起来留着慢慢享受。还有人因为“果子”的大小不一样跟别人起冲突。 等到分发完毕,已经是中午了。 一个鱼人武士问他,说:“族长啊,你说‘李奥瑞克王’一会还会不会送车过来呢?” “不知道啊,但愿吧。”科莱夫的心情十分复杂,又是担忧,又是期待。 此时车里还剩下不少糖果,科莱夫让人把车推进仓库,剩下的要好好保存。等人都走了之后,他忍不住拿出其中一个,悄悄的品尝起来。 这也太甜了吧? 科莱夫,这个硬鳞族首屈一指的硬汉,他终于也被那甜蜜融化了——甜啊,太甜了!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好吃的东西?比鲜蜜瓜还甜,嘴里全都是果子香味,好想再吃一个! 科莱夫每种品尝了一个,甜蜜充斥唇齿之间,幸福感涌上脑海,然而那快乐很快就消失了,随后一股巨大的失落感和挫败感涌入了他的心中。 他痛苦的哭了起来。 赢不了的,这种武器实在是太厉害了。 对不起了祖神大人,我是想守住鱼人族的尊严,但他们给的实在太多了。 …… 中午—— “族长,又来车了!” 科莱夫赶忙把嘴里的坚果嚼碎了咽下去,说;“走,快带我去瞧瞧!” 众人来到城门外面,只见两辆大车横在门口,一如既往的罩着帆布。其实这帆布也没必要非得罩着,但是李奥瑞克特意吩咐,一定要罩!因为直接摆在眼前和开盲盒的感觉是不一样的。没有人能抵御住这种赌博的诱惑。 科莱夫掀开帆布,这一车他倒是认识,那是整袋的食用盐,糖,甚至还有各种香料! 鱼人最缺的就是食盐!鱼人的身体结构比人类更容易出汗,同时会代谢掉大量的盐分,因此也需要更多的食盐。原先鱼人吃盐,主要靠在海边炼盐,鱼人有祖辈相传的海盐技术,但后来适合制盐的海岸被人类占据,鱼人们就失去了炼制海盐的地方。因此,鱼人普遍盐分不足,导致疲软无力,嗜睡,精神病,肌肉痉挛,鳞片萎缩等等症状。 对于缺盐的鱼人来说,这些食盐无异于雪中送炭! 而糖和香料就是纯粹的奢侈品了,是做梦都不敢想的好东西。 另一辆车上的东西就更离谱了。 全都是酒! 喝酒,是这个物质匮乏的时代极少数的娱乐活动,鱼人部落里的酒也是奢侈品——因为酿酒需要粮食,或者是糖,亦或是植物果实等等,鱼人部落饭都吃不上,拿还有东西来酿酒?他们酿酒工艺是有的,但几近失传了。 科莱夫将盐分发下去,至于酒、糖和香料就统一安置到仓库。这些东西要当做奖品,嘉奖给那些对部落有贡献的人,或者是战斗英勇的武士。 “差不多了吧?”一位四臂娜迦武士问格罗夫说,“您说晚上还会有车来吗?” “粮食、肉、零食、调料还有酒,能发的都发了,估计没了。”科莱夫苦笑起来,“如果李奥瑞克王还要送的话,就要送铁锅和柴火了,哈哈!” 众人也跟着笑了起来。 送炊具只是科莱夫的玩笑话,然而,晚上的时候李奥瑞克还真把炊具送来了。 晚上这一车大多是生活用品。 草鞋、麻布衣、驱虫香草、铁锅、木盆、水壶、一叠一叠的麻袋、结实的绳子、铲子、小锉刀、木炭……各种鱼人用得上的,用不上的,见过的,没见过的,里边都有。长老又来鉴定这些宝贝,告诉大家都有什么用,以及怎么使用。 鱼人们全都看傻了眼,族长也很是惊讶,一方面是感叹于李奥瑞克的慷慨大方,另一方面是惊讶于长老的博学多知。然而当他询问长老“你怎么什么都知道?”的时候,长老给出的回答却令他默然无语。 “当年和平时期,开放互市,什么东西没见过?这只是其中一小部分罢了。” 族长很想问一句“那我们还能再等到和平的那一天吗?”,但他最终也没能开口。 和平,对他来说实在是太遥远了。 这时候族长看到生活用品最下面有一些木箱子,这箱子锁的严严实实,上面贴着“高原文字”的标签,还散发着怪异香味。他拿起一个,问长老说,这是什么东西?看起来也不像是吃得啊。 长老拿来仔细端详,他嘴巴蠕动,默默拼写着标签上的文字,突然惊叫道:“是药!” “药!?” “对,是治病的药!这一箱是治疗干皮症的,这个是治疗蛇毒,这个是治蚊虫叮咬,这个是给烂疮拔毒的……”长老一个个的检查那些箱子,激动的说道:“这都是治病的药啊,族长大人!” 此时有个鱼人翻出了白色的纱布,问道:“长老,这是衣服吗?可为什么都是一卷一卷的?” 长老一看立刻瞪大眼睛,说:“快放下!那是纱布,是包扎伤口用的,是救命的东西!” 长老翻开剩下的货物,发现那是各种药品,医疗器械,还有一本图文并茂的“军医手册”。 他将此事告知族长,科莱夫听完愣了几秒,然后竟然哭了。 这个鱼人硬汉喃喃道:“李奥瑞克王,他不仅仅是想让我们吃饱。” “他还想让我们好好活着!” 听到此话,鱼人们都安静下来望着自己的族长。夕阳照在科莱夫的鳞片上闪闪发光,他擦干净眼泪,挺起腰来,眺望着远方,表情坚毅而决然。 鱼人们似乎感受到了什么,武士们纷纷低下了头,族人们则跪在地上。长老开口说道:“族长,您有何吩咐?” “传我的令!” 族长科莱夫大声说道。 “明天一早,洗净脚蹼,擦亮鳞片,带上祖神恩赐的礼器。” “大家一起去脚蹼族的村子。” “我们要去拜见新王!” @q@q@群巴2一71 第一百二十八章:李奥瑞克永不空军 今天希雅起了个大早。平时,希雅的睡眠质量不错,如有必要,他即使是在战火纷飞的城墙下面也能睡着。不过今天她心里有事,就早早的醒了。 前不久李奥瑞克说要对硬鳞族的人进行怀柔政策,就让菲利普从北伐军的后勤补给里拿了一批物资出来当救济粮。希雅不反对这个做法,一来是“李奥瑞克所作所为必有深意”,二来是他们现在手头宽裕,这点钱也不叫钱。但她贵族出身,而且多少有点囤积癖,所以当她看到李奥瑞克真的把一车一车的米面粮油送给鱼人们的时候,还是不可避免的产生了“白花花的银子都给了穷人,作孽呀!”的希四郎思想。 我知道这是对的,但我真的好心疼钱啊啊啊! 因此她气得一宿没睡好。 这要是起到效果也就罢了,要是那群鱼人还不识抬举,我非得带人把它们给灭了!希雅这样想到。 这时候罗米拉来到了她门前,说:“李奥瑞克大人叫我们去钓鱼。” “钓鱼?他这么有闲心啊?” 罗米拉笑道:“李奥瑞克大人不是一贯如此吗?你还不了解他?” “行,等我换个衣服。” …… 脚蹼族的村子上游有一条清澈小溪,这条小溪是脚蹼族的取水地,一般只有身份高贵的人才能去上游取水或者游泳,其他人都在下游活动。李奥瑞克在村子里见到了脚蹼族猎人的鱼竿鱼饵,钓佬之心就熊熊燃烧起来,跟长老们打听了一下,今天早上带着大伙儿来到这里钓鱼——最近一直在打仗,到处奔波,而且也要让紧张的精神放松一下嘛。 此时,风行团的菲利普跟李奥瑞克坐在小溪旁边钓鱼、螃蟹和贝类。希雅在旁边架了个小火炉,钓上来什么就烤什么,哼着小曲,好不惬意。 “来,李奥,你的烤河蚌。”希雅端给他一个小盘子。 “哦谢谢,但怎么又是这个啊?”李奥瑞克看着那如生蚝一般的东西,“我也想吃点鱼。” “这个不是营养比较丰富嘛。”希雅一挑眉头,露出了微妙的笑容。 普希拉和狗子也出来透气,又叫了两个精灵骑士,四人凑一块打牌,也不玩钱的,就是打输了在脸上贴布条。打了一小时下来,普希拉脸上干干净净,狗子三张脸贴满了两张半,索性气得不玩了。 另一边,罗米拉在用魔法打窝——罗米拉的魔法跟老摄政王一脉相承,都是以气味、香料为媒介进行的法术。罗米拉让蝴蝶将香粉洒进河水,鱼儿就会汇聚过来,使得李奥瑞克和菲普利两人可以“狂拉爆护”。 但也不知道是出了什么毛病,菲利普这一通狂拉,篓子塞满了仨,希雅的小烤炉都摆不下了。李奥瑞克这边浮漂仿佛定海神针,一动不带动的,一早上下来就钓了一只小王八。 “你钓鱼这么厉害?”李奥瑞克问他。 “害,毕竟是当年吃饭的手艺!” 菲利普表示,他作为风行团的团长,那除了上阵杀敌以外,那是样样精通!尤其他是渔民的儿子,那钓鱼什么不在话下。其实这话谦虚了,菲利普剑术和武艺也不赖,只是在团长中只能算二流。 菲利普后来钓的都不好意思了,就跟旁边的狗子说,要不你来两下?狗子没当过钓佬,十分兴奋,抄起鱼竿来就往里一扔,差点丢到河对岸去。李奥瑞克在一旁笑道:“你这样肯定不行!” 但也不知道是不是有新手运,还是说菲利普的鱼竿开了光,这狗子居然也连杆了!一条接一条。 李奥瑞克瞠目结舌,道:“你运气怎么这么好?” “主人,睁大你高贵的人眼看看,我这像是运气好的吗?”狗子指着自己满脸的布条子说道。 众人大笑,普希拉笑得尤为夸张,一不小心,短里边竟然掉出来一对大小王,原来她把牌贴在大腿根上,靠着出千赢了狗子。普希拉赶忙收起作案工具,却还是被狗子发现。两人对视一眼,普希拉掉头就跑,狗子三个脑袋齐声大叫,吼着魔族脏话就开始追杀这个出老千的魅魔。 与此同时,李奥瑞克鱼竿上传来了一股拉力,肯定是鱼咬钩了!这鱼估计还不小,只见鱼竿被拉成了一个美妙的弧度,仿佛弓箭。 “我艹!大弯弓!”李奥瑞克大声喊道。说着就用力往外拉。 菲利普连忙喊道:“悠着点力气,将军!别拉断了!” “好的!” 李奥瑞克就用柔和的巧劲在水里那个鱼,等过了几分钟,鱼没力气了,这才往上用力一拽!“砰!”一个大家伙从水面飞出来,直接就摔在岸上,然后大力扑腾。李奥瑞克大笑一声,一脚踩住自己的战利品,发现竟然是鱼人美男“瓜里瓜里”! “大,大王……”瓜里瓜里抓着他的脚,“我喘不上气了。” 李奥瑞克连忙抬起脚来,骂道:“你有毛病吧!?不是告诉你了我在这钓鱼吗,怎么还来咬钩,哦,快让我看看你嘴巴破了没有,伤的严重不严重?” 瓜里瓜里表示:“没事,小口子,就是说话有点漏风——哦,王!我是来告诉你,硬鳞族的人来了!” 哦,可算来了啊! 前些日子,李奥瑞克让菲利普运了一批物资过来,然后一股脑的砸向了“硬鳞部落”,果不其然,这些大鱼上钩了。 “好的,我这就回村子,罗米拉,你让军医给瓜里瓜里处理一下伤口。” “是,大人。” 等回到脚蹼部落一看,就见到村口围满了脚蹼族的围观群众。大家一人捧着一把坚果在看热闹——李奥瑞克让菲利普运救济粮的时候,没有厚此薄彼,脚蹼族先服从了他,李奥瑞克在救济的时候,不会亏待了自己人。脚蹼族领到的物资不比对方少,甚至在零食上面还更多一些。 此时,硬鳞族的人都在门口候着呢。好几百个鱼人武士跪坐在村口,全都如同打了蜡一样身上闪闪发光。旁边地上倒插着一把鱼人三叉戟,族长的手上还捧着个大珠子。 看到这一幕,就知道这些家伙是“倒戈卸甲来降”。 菲利普笑道:“难怪将军今天钓不上小鱼呢,原来是大鱼在后面等着呢!” 李奥瑞克心想:我艹,这家伙情商也太高了吧?这要是在体制内还不混得风生水起? 同时希雅心想道:看来是我多虑了,李奥做事确实有他的深意,不是我能猜透看破的。 脚蹼族的围观群众见到李奥瑞克来了,便迅速分开来,让出了一条道路。李奥瑞克径直走向鱼人的族长,说:“来了老弟?” “来了。”鱼人族长还有些拘谨。李奥瑞克心里分析,可能是因为这从“我科莱夫就是饿死……”到“真香!”的转变进程实在是太快,鱼人大哥脸上多少有点挂不住。 “甜吗?”李奥瑞克问他。 “甜。”族长默默点头。 “香吗?”他继续问。 “呃,香。” “好,那我不说废话,只要服从我,就有饭吃、有衣服穿,生了病有药品,而且我未来还会给你们谋求生路,给你们改善生活,保护你们的。这是我作为王的义务。”李奥瑞克凝视着那个魁梧的鱼人武士,“同时,你们也要为我上税,为我战斗。” “税多少?” “十捐一。” “十一税!?”科莱夫简直要怀疑自己的耳朵,“还有其他的吗?” “没了。” 族长和长老对视一眼,两人眼中满是兴奋,接着便行了一礼五体投地的大礼,喊道:“您就是鱼人之王!” 这就对了,钱没白花,李奥瑞克心想。 只有恩威并施才能降服他们,又或者说,这些一直以来都被压迫的“卑劣种族”,想要的东西并不多,他们只是想要粮食、药品、衣服和一个能住的地方而已。哪怕是能满足他们最基础的衣食住行,他们都会原意对你献上忠诚。 这些鱼人武士的素质,超过普通士兵,在水战的时候更是超模。花这点钱,恐怕招募不到一千个高原民兵,但是却能招募到一千个娜迦武士!这买卖不是血赚? “呃,李奥瑞克,还有一件事情。”那个大鱼人忽然说道。 “说。” “虽然我们都承认您是鱼人王了,但是呢,按照鱼人的规矩,您还是需要得到祖神的认可,您能否来一趟我们部落?不过不用担心,祖神一直在休眠,不用做什么,就是走个流程罢了。” “那没问题。” 李奥瑞克和大家说了此事情,说要去见一下祖神,走个流程。 罗米拉似乎很有兴趣,说道:“我也有意见一见他们的神灵,请让我同行。” 李奥瑞克本来也想带着她,女王陛下甚是好用,越用越离不开她。 出行前,鱼人询问罗米拉是谁?看上去不像是人类?李奥瑞克就将这位混血精灵女王引荐给他,并充当语言翻译。罗米拉对鱼人说:“在很久很久以前,我们都是侍奉真理的仆人,所以可以算是同僚。” 族长科莱夫一脸惭愧的说道:“是这样的,这位女士,我们种族没有文字,历史记载全靠口耳相传,要么就是祖神的口授给我们,现在关于真理的事情我也一概不知了。” “所以我才想要见一见你们的祖神。”罗米拉说起此事的时候语气有些愠怒,“为何你们会忘记自己的创造者?要知道,李奥瑞克大人是触摸过真理的高等精灵,是他们给你们生命、智慧和力量,侍奉真理是你们的神圣的使命!可你们却忘的一干二净。” 如果高等精灵是董事长,那混血精灵就是总经理,他们现在也还以这种身份自居。因此在批评其他下级种族的时候毫不留情。大鱼人本就理亏,加上罗米拉说起话来确实有女王的威严,科莱夫一时间像个犯错小孩似的抬不起头。等罗米拉训完话,他才说道:“女王陛下,我们真不晓得这些事情,祖神或许知道,但是……祖神被病痛折磨的早已神志不清,我也不知道祂能不能回答你的问题。” “好,带我们去见他。” 于是一行人前往硬鳞族的圣地,寻访鱼人的祖神。鱼人的祖神位于后山,要走过一条林荫小路,然后从峡谷中间的溪流逆流而上才能到达。这路很是隐秘,但有老鱼人做向导,肯定不会迷路。 李奥瑞克这一路上翻山越岭,再难走的路也走过,却也不在乎这点艰难。他们先是在族长科莱夫的带领下来到了那条小路,只见前方是茂密树林,里边时不时传来一两声猴叫。科莱夫提醒说这里的猴子攻击性很强,任何外人进入此地,都会被猴子攻击,需要他在前面带路。 众人在科莱夫的带领下一路往前,果然看到许多奇怪的猴子。这些猴子躲藏在树上和灌木丛中,四处乱窜,紧紧盯着这支队伍里的人。更加奇怪的是,这些猴子有的还穿了衣服,拿着武器,李奥瑞克见到最夸张的一个猴子,居然带着武士的头盔,拿着太刀,李奥瑞克心想:艹了,我是走到只狼片场了吗?这猴子会不会给我来一套飞渡浮舟啊? 猴子们吱吱嘎嘎的乱叫,时不时会有猴子上来试探,这时候鱼人武士们就会怒吼着将他们吓退。 李奥瑞克能听懂猴子们的语言,这些猴子对话就挺奇怪的。 “不能让这些外人进入圣人陵寝。” “打跑他们!” “圣人遗骸不容玷污。” 这让李奥瑞克十分好奇,圣人陵寝?圣人遗骸?这都是怎么回事?他有些好奇想去跟猴子聊天,但转念一想,这么多小弟瞧着呢,他上去一通猴叫实在是有点丢人,于是就作罢了。等到见了祖神,这些疑惑就多半能解开了。 又走了一段蜿蜒的小路,一行人来到了山谷前面。只见一条清澈小溪从山谷中间缓缓流淌,河水冲在岩石上面叮咚作响,河口处满是光洁的鹅卵石。这些石块在阳光下闪烁着光泽,罗米拉将手伸进河水中,又拿起一块鹅卵石观察了一番,说:“风水宝地啊,这河里能淘金的。” 李奥瑞克问她说:“你还懂这个?” 罗米拉眉头一挑,得意的说道:“我可是有德鲁学位的!地质勘探什么的,都是德鲁的业务范围呢。” 我身边的女人都很厉害呢,李奥瑞克心想。 河口有几艘小船,还有一个鱼人老船工在这待命。族长科莱夫让李奥瑞克等人坐船,然后自己带着鱼人们泅水,一个前面拉,一个后面推着。 这河谷风景不错,像是西南地区的旅游山区,山幽水秀,空气清新,到处都是大自然的鬼斧生工,河谷之中到处都是河水冲刷而成的奇怪岩石;头顶山谷宽窄也在变换,最宽的地方正好能塞下一个太阳,水路上面铺了一层金毯;最狭窄的地方头顶只有一线天,让人窒息。李奥瑞克心想:这地方估计开发成旅游景点一天能卖出去不少票,到时候我买票,希雅卖水,让老肥开个景区饭馆,然后普希拉和罗米拉两个漂亮妹妹去当服务员,肯定能赚死。 “大家坐稳了,这里的水流很急。”鱼人船夫们说道。 越到上面水流越是湍急,逆流而上本就困难,然而鱼人们一边推拉小船,一边还能气定神闲的聊天,可见这些大鱼水性都很好。李奥瑞克忽然想到:我现在有了陆军(骑兵),也有了空军(乌鸦兵),唯独没有海军。现在鱼人的加入正好填上了最后一块拼图,这样一来我的军队就更加立体化了,沼泽一带多河流,北方也有类似于长江黄河的大河,这些“海军”以后肯定能堪大用的。 就这样胡思乱想着,一行人总算是来到了鱼人的圣地,那是一条缓坡的上山路,视野开阔,前方是一条“之”字形的坡道,鱼人族长说,他们的祖神就在上面。李奥瑞克看到,在“之”字形的路上,到处都是巨大的金黄色树桩。最小的树桩有水井那么粗,最粗的树桩上能盖一栋房子;矮的一人来高,高的能顶上好几层搂。 李奥瑞克心想:好多树桩啊,好怪,难道是这里有野生的光头强出没? 忽然,天阴沉下来,一阵寒风飘过,李奥瑞克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不!”罗米拉突然大叫起来。 李奥瑞克连忙问道:“罗米拉?怎么了?”却见精灵女王朝着那个木桩飞奔过去。 “罗米拉?”李奥瑞克喊了一声,赶紧追了上去。 只见罗米拉跑到一个木桩前面,她双手颤抖着抚摸那粗糙的树皮,口中喃喃说着什么。接着她跪了下来,悲伤的掩面而泣。李奥瑞克从没见过她这么痛苦的样子,也不知道是该问她原因,还是该先安慰她,一时间手足无措。 希雅此时单膝跪在罗米拉旁边,轻轻搂着她的肩膀,安慰她的情绪。可是没说两句,希雅忽然也哭起来了!两个姑娘干脆抱头痛哭,看得李奥瑞克莫名其妙。 “你怎么也哭了?”李奥瑞克问道。 “我不知道,但我也好伤心,李奥瑞克!”希雅抽泣着说,“好奇怪啊,我一到这里就觉得好难受,心里面……好酸,好痛。” 普希拉也说:“是啊,感觉这里好奇怪,我也觉得……眼睛酸酸的。” 不是,这咋回事啊? 中邪了? 18②衣77一 第一百二十九章:这他妈是八岁? 李奥瑞克询问鱼人族长,说,科洛夫你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吗?为什么我的两个姑娘一到你家圣地,就哭的像是见了死去的亲人一样?鱼人一脸无辜的摊开了手,说他也不知道,这些大木桩子从他出生之前就在了,就连长老们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只是听说,以前祖灵还健康的时候,经常会在这些木桩前哭泣。 此时罗米拉渐渐恢复了情绪,她擦了擦眼角,站起来道歉,说:“对不起,李奥瑞克大人,我太激动了。” “怎么回事?” “说来话长。”她抚摸着其中一个树桩,“首先我可以确定的是,这些木桩其实都是棺材,是高等精灵的灵柩。” “什么?” 李奥瑞克放眼望去,只见山坡之上大大小小的木桩犹如森林一般,少说也有上千个。也就是说,曾经有一千个高等精灵葬身于此?开什么玩笑,不是说高等精灵都是触摸真理的半神吗?不是说高等精灵数量稀少吗?这一千个人怎么会死在这里?究竟是怎么回事? 他凝视着那些木桩,忽然也感觉到了莫名的悲伤——难怪希雅和普希拉也会如此难过,我们现在其实正身处一片墓园之中,大概是这里的气氛感染了吧。 李奥瑞克满脑子都是疑问,此时罗米拉继续说道:“您请看。” 罗米拉说着行了一礼,然后手心冒出金光。金光照在木桩的木皮上,那木桩立刻变透明。众人看到,木桩之中有一具跪坐的干尸。这具尸体干而不腐,它身穿武士铠甲,手持武士刀做切腹的状态。 这武士刚烈的死法让人肃然起敬。然而李奥瑞克和希雅看着它的打扮,都很疑惑,希雅问道:“他是高等精灵吗?” 罗米拉说:“嗯,这是‘高等精灵’里边的东洋一脉,‘高等精灵’只是我们混血精灵对触摸真理者的一种称呼。这就好像人类也会将那些强者称之为“超人、圣人、神人”之类的,但实际上,他们可能根本就不是人类。我记得,早些年的时候,人类就曾将‘触摸真理者’称之为‘圣人’。” 圣人?李奥瑞克竖起耳朵。 那猴子口中说的“圣人遗骸”就是指这些人了? 罗米拉旋即走向另一个木桩,这木桩庞大,比先前那个大上一圈。她再次行礼,然后开启魔法瞻仰那些高等精灵的遗容。这座木桩里边的是一位“食人魔高等精灵”——即使是以成干尸,李奥瑞克等人也能感觉出他身上那强壮的肌肉。这食人魔长着两个头,身材魁梧,骨架宽大,从他的死相来看,它应该是用巨力一把捏碎了自己的喉咙,两只手,一手捏一个。 李奥瑞克感觉心中震颤,这种死法称得上是壮烈。菲利普摸了摸自己的喉咙,说:“这可不是一般人能做出来的事情。”他肃然起敬。鱼人武士也都跟着行礼——勇士会敬佩勇士,哪怕他们种族不同。 “怎么还是自杀?”罗米拉喃喃说着,又走向第三个木桩,她再度行礼,然后请出里边的“精灵”。这回众人都倒吸凉气,因为木桩之中竟然盘坐着一位真正的精灵少女。她有着吹弹可破的肌肤,金色的麻花辫和灵动的长耳,栩栩如生,仿佛还活着一样。然而,她的皮肤下面有着若隐若现的淡绿色纹路,罗米拉看完之后又哭了出来,说:“她是服下了‘命定之毒’,这种毒药能让人以美丽的姿态死亡,尸体千年不腐,然而发作过程却会十分痛苦。” 普希拉在一旁说道:“我能理解,如果有一天我被迫要终结自己的生命,我肯定也会服下这种药——哪怕很痛苦我也愿意。” “没有哪个女孩愿意让后人看到自己变成干尸的样子。”希雅说。 女孩们唏嘘不已,罗米拉犹豫了一下,说:“我想不用接着看了,我们上山吧。” 这里是高等精灵的墓园,而所有人都是自杀身亡。 凡是触摸真理之人,皆可以说是某种神灵的化身,这些“圣人”又因何慷慨赴死? 怀着这种疑问,大家爬上山坡,看到了“鱼人的祖神”。 鱼人的“祖神”趴在山坡上,身体庞大就像是一座小山。在见到这位神灵之前,李奥瑞克等人一直以为这个祖神会是一条大鱼什么的。但见了祂之后,大家都有点想笑——那居然是一只大龟。跟混血精灵老摄政王骑得大龟是同款,只是更大也更老。 罗米拉用精灵语对李奥瑞克说道:“这是一只血统比较好的老龙龟,比老摄政王的那只要更高等一些。有智慧,也会魔法,难怪被鱼人们的当做神灵。” 此时鱼人族长科莱夫说:“这个就是祖神,各位虽然身份高贵,但见了祖神还是希望你们保持基本的礼仪。” 李奥瑞克点头说道:“放心,我很尊重你们和你们的神。” 科莱夫面露感激的点了点头,说:“祖神多半在睡觉,这几年它一直生病,很少清醒。各位跟我行一下礼,走个流程,就可以回去了。” 李奥瑞克问道:“祖神生了什么病?” 鱼人说:“我们也不知道,只是从不吃饭,也不饮水,整日趴在这里,十天不见得醒一次。” 李奥瑞克问罗米拉说:“你懂这个吗?”李奥瑞克记得,老摄政王那大王八一直是罗米拉亲手照料的。 罗米拉说道:“嗯,混血精灵都懂得一些治疗魔法,或许我能帮忙。” 一听这话,科莱夫立刻兴奋的说道“那可太好了,快请!”说着领罗米拉来到大龟身旁。罗米拉跟着鱼人一起行礼,旋即观察起这只巨龟来。作为养龟专家,罗米拉眼睛一扫,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说:“是龟珠卡住了,好办!你们把它翻过来,我来给它治病。” 众人先是欢呼,旋即就都愣住了——翻过来?这大龟体积堪比大卡车,而且密度相当大,估计要有几十吨重了,这哪是人力能搬动的?鱼人们先是过来试了试,感觉纹丝不动,希雅就问李奥瑞克,“李奥,你的力气行不行?” 李奥瑞克也试了试,然后摇了摇头。从手感来看,即使是三个buff齐开,也不见得能搬动这巨物。而且他这样硬来,可能会把龟壳的边弄坏,或者是把自己的胳膊掰断——光力量大也没用,要身体强度允许才行。 忽然,科莱夫一拍手蹼,说:“对了,我怎么把他忘了!你们快去叫轰隆隆,他一定可以的。” 轰隆隆?谁啊? 在科莱夫的命令下,一位鱼人武士迅速游下了山。大约过了半个小时,就见到山下出现了一个巨大的影子。 “好大!”菲利普惊呼起来,旋即笑道,“将军,这家伙也是我们的人吗?这可太厉害了!这样是换上铠甲,拿上个攻城锤,那我们没有打不赢的仗啊!乌鸦王的巨人也就不过如此了。” 李奥瑞克点了点头,也是一脸惊讶的说道:“确实,我也是头一次见到。” 那是个十米长的超巨大鱼人,他光是上身就有三四米高了,算上尾巴大概有十来米。浑身长着如金属一般的鳞片,还有六条粗壮如攻城锤的胳膊。 这巨兽逆流而上,然后如蛇一般飞快游向李奥瑞克等人。这家伙走路的动静可太大了,难怪叫“轰隆隆”,只见他拨开挡路的粗大的树木,大手一挥树木就从中间折断,那轻描淡写的样子就如同人们走路的时候随手拨开稻草;他游过的地方就会产生一条深深的沟壑,灌木淤泥揉在一起,就仿佛是让大卡车压过一样。 虽然知道他是友军,但看着这样一头巨兽朝着自己冲来,李奥瑞克心理还是产生了一种“泥头车将至!”的压迫感。希雅和罗米拉更是吓得缩到李奥瑞克身后,普希拉直接起飞,到空中避难。其他人严阵以待,紧张的仿佛要打仗。 这巨兽来到李奥瑞克缓缓停下——他远看就足够吓人了,离近了一看,就更是恐怖。首先是感觉到一个巨大的影子从天上压下来,抬头也只能看到他的下巴。他那巨大的尾巴移动的时候灵活又柔软,停下来的时候却像一顿铜墙铁壁,李奥瑞克幻想着如果这东西来个扫尾,是不是能直接抽烂城墙? 在往上看,他浑身浑身肌肉结实,一块一块的将鳞片都撑了起来,像是铁疙瘩一样。六条胳膊每个都有一般人的腰那么粗,有的手上五指被蹼连着,拿来游泳;有的手上的蹼却人为的剪开了,掺了粗糙的铁皮固定,这样就形成了灵活的手指。 继续抬头的话能看到他的脑袋。鱼人的那颗大头像块巨岩,若是掉下来的话足以砸死好几个人。他头上还生长着边缘锋利的鱼鳍,这东西在水里能游泳,打仗的时候就能成为武器。 这让众人联想起了在铜手军团看到的那个巨型鱼人骨架,但这个叫做“轰隆隆”的大家伙显然比那个还大一圈。 “轰隆隆”鱼人语言问道:“哪个是李奥瑞克王?” 李奥瑞克正要自报家门,科洛夫就抢在他前面说:“这便是大王,还不行礼?” “哦,你就是李奥瑞克王!”这只超级大鱼仿佛见了偶像一样,连忙低头行礼,说:“见过李奥瑞克王!然后,感谢您给我粮食,轰隆隆昨天吃得好饱!谢谢,谢谢!大米好吃,面团好吃,豆子好吃,肉好吃,零食好吃,酒好吃……” 科莱夫打断了他的发言,介绍说:“娜迦泰坦‘轰隆隆’,我们部落最强壮的战士!但是吃得也最多,以后请您多担待了。”说这话的时候,族长多少有点不好意思。轰隆隆也羞愧的低下头了。 李奥瑞克看到这一幕不禁笑了,他抚摸着大鱼的胸肌(因为身高差距只能摸到这里),说:“没事的,多吃饭才有力气!我能养活好几万人的军队,还养不起你这条大鱼?放心吃,放开吃!只要跟着李奥瑞克王,以后每天都让你吃饱吃好。” “大王万岁,我……呜呜呜呜呜呜呜——!”说着就嚎啕大哭,鱼人这个种族体内水分占比多,出水量也大,这大鱼一哭起来就仿佛下了场雨,太阳一照能看见彩虹。 而且轰隆隆这一哭立刻画风突变,说话的声音像个憨批,哭起来更像个小孩子;他脸胖胖的,仿佛是个温顺的大型食草动物,这么一看就没那么可怕了。 科莱夫小声说:“其实轰隆隆才八岁,是个孩子。” “这他妈是八岁!?”李奥瑞克不禁说出了名台词。 科莱夫连忙说:“娜迦泰坦是鱼人变异的结果!三岁跟他妈一样高,五岁跟我一样高,八岁就这样了……您不信我也没办法了。” “行吧,八岁就八岁……那谁,八岁!你能把祖神翻个面吗?” “八岁”说:“能!瞧我的!”说着走上前去,六条胳膊拿住祖神的四周,一声怒吼,就开始发力。 科莱夫在一旁喊道:“轻点,别摔了祖神!” 然而“八岁”使了半天的力,“祖神”却也只是离开地面一点点,这时候他肚子里突然传来了雷鸣般的巨响。一下就泄劲了,“祖神”也轰然落地。 科莱夫问道:“你怎么回事?” “八岁”挠了挠头,说:“我饿了,想吃饭。” 族长打了个响鞭骂道:“又他妈吃饭,你昨天不是刚吃过饭吗?” 李奥瑞克连忙按下他的鞭子,说:“要当领袖就得以德服人,光是鞭子不行的;再说了吃饭是正常需求,哪有光让马儿跑,不让马儿吃草的?那谁,菲利普,生火造饭,让‘八岁’吃饱。” 菲利普也挠头,说:“生火好办,可是没米下锅啊?吃啥?” 李奥瑞克说:“我这恰好还有一些吃的。” 鱼人族长提醒说:“王,那个……‘八岁’的饭量非常大!”他说着打量了一下李奥瑞克的行囊,“您的恐怕不够。” “我还有呢!” 李奥瑞克说着亮出了手臂的红色符文,那正是召唤恶魔的符文。 这个符文可以链接现实和“契约空间”。李奥瑞克的“契约空间”除了能储存“三恶魔”以外,还可以储备大约200斤的东西。平时他会把自己的武器装甲放在这里边,然后放一些吃的喝的,以及换洗衣服、卷纸、打火石和应急的药品之类的。 此时狗子和墨崔迪都还在契约空间里边睡觉,李奥瑞克就叫他俩把契约空间里边的食物都拿出来。里边存了几十斤米面,还有些腌肉香肠之类的,李奥瑞克自身也是个大胃王,所以随身需要多备一些食物。 李奥瑞克就这样将吃得东西凭空变出,众多鱼人十分惊奇,先前他们只见过李奥瑞克的武勇,却没见过他的法术。鱼人们都是些没见过世面的,看到魔法,就纷纷高呼“显灵!”随后跪下来膜拜。 这会儿菲利普也搭了灶,烧上火,李奥瑞克的契约空间里有锅,可以就地生火造饭。 希雅自身定位就是上得厅堂下得厨房的好太太,因此一会在有意识的练习料理,算是半个厨子,于是由她亲手烹饪食物——倒也没什么太复杂的,只是弄点面条,烫一些肉食罢了。只是硬鳞族人均黑暗料理,加上物资匮乏,“八岁”自从出生以来,就没吃过人吃的东西。这一顿饭吃得“八岁”满嘴流油,一边吃一边哭,感叹自己不白来人世间,从里到外都得到了身心上的大满足。若是天天能吃到这样的东西,那他愿意一辈子给李奥瑞克打工卖命——不用给钱,管饭就行。 酒足饭饱过后,“八岁”打了个饱嗝,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精神了起来。接着,他一声大叫,冲过去就抱住了祖神,只见他浑身泛红,肌肉充血顶起鳞片,在众人的惊叹声中,那只巨大的龙龟被“八岁”搬了起来。随后“八岁”六只手三只托着祖神的身体,三只慢慢给祂翻身,就这样,祖神稳稳当当落在地上,甚至都没溅起灰尘来。 大家纷纷鼓掌,夸奖这大鱼的力气。而那祖神被这么一折腾,也似乎要睁开眼睛了。看到这一幕,罗米拉赶紧走过去,将早已准备好的休眠熏香放到祖神鼻子上,使得祖神陷入深度休眠,然后准备进行治疗。 “祖神龙龟”的后背上以前肯定是驮过东西,就如同老摄政王那只龟龟会驮着亭子一样。所以龟背基本上是平坦的,因此翻面之后结构也很稳定。罗米拉爬上龙龟的身体,站在他的腹部上检查,一边检查一边说道:“如果我没猜错的话,问题就出在腹部下方这个鳞片上,接下来我要撬开这块鳞甲,鱼人们请放心,我不会伤害你们的祖神。” 李奥瑞克充当翻译,将这些都告诉鱼人。接着罗米拉拿她的刺刀权杖用力一翘,“咔!”大龟的一片鳞甲掀开了,里边顿时爆出一股绿色脓水,连带着臭味四溢。罗米拉早有预料,所以提前就在自己鼻子里塞了熏香鼻塞。 片刻之后,浓水流光,罗米拉说:“问题就出现在里,只要排出病灶就可以……嗯?”她紧盯着伤口眨了眨眼睛,然后神色一变。 李奥瑞克问道:“怎么了?” 罗米拉瞪大眼睛,用精灵语对李奥瑞克兴奋的说道: “大人,我们可能要发财了!” ******* Ps:介绍龙龟的时候用的是“他”而非“它”,并不是作者笔误,而是因为龙龟具备人格,在这里姑且将“他”算作是人。 衣⑧27七六 第一百三十章:为国献身的罗米拉陛下 什么?发财了? 这精灵说话怎么前言不搭后语的?不是在给大龟龟治病吗?怎么突然就要发财了? 还是用精灵语说的,私聊我? 李奥瑞克很好奇的用精灵语问道:“怎么回事?” “您快过来看!”罗米拉神神秘秘的朝他招手。 李奥瑞克的好奇心也被勾了上来,他登上乌龟的肚皮,说:“到底有什么名堂?” “您看!”罗米拉指着乌龟那个翘起的伤口,李奥瑞克朝着里边眯眼望去,就见到里边有还在跳动的红色血肉,在这血肉之中,隐隐约约能看到一颗白色有光泽的珠子,差不多有鹅蛋那么大。李奥瑞克目光一凝,说:“哦,我见过这个珠子!先前硬鳞族‘倒戈卸甲来降’的时候,就捧了一颗给我当礼物。我让菲利普收起来了——对了,这是什么?” “这东西有很多名字,我们管它叫做‘泪晶珠’,是龙龟体内的一种魔力结晶。相当值钱,可以做魔药的原料,做魔法杖,制造魔法卷轴,佩戴在身上可以补魔、辟邪、增加精神力。甚至就是当珠宝也能卖个好价钱!一斤的‘泪晶珠’可以换两斤黄金!以前我就拿老摄政王那头龙龟的珠子去卖过钱呢。” 李奥瑞克问道:“那这龟龟体内是不是有很多珠子?” “对,很多!”罗米拉继续解释道,“龙龟这种生物,老龟天生就能从空气中吸收魔力,然而随着年纪越来越大,他维持身体消耗的魔力越来越少,但由于吸取魔力的本领不会变弱,所以多余的魔力会在体内形成结晶,被迫就要吐出来。年轻的龙龟是不吐珠的,它们吸收多少就能消化多少。健康的老龟,每个月都要吐珠,但有的老龟年纪太大了,肌肉几乎失去了力气,因此珠子就排不出来,像这只就是如此!我看这老龟肚子里便少说也存了三五十个珠子!哪怕是换钱,也能换个大几万的金币。哦,这还不是最重要的……” 说到这里,罗米拉深呼吸了一口,似乎是在平复自己的激动心情。李奥瑞克忍不住问道:“赶紧的,别说话大喘气!” 罗米拉竖起食指,一脸紧张的说道:“最重要的是,这些珠子在老龟体内储存的时间越久,成色就越好,听鱼人说,这个老龟从五六年前就得病了。也就是说,那时候老龟体内就有珠子了,迄今为止,世面上流通的泪晶珠最多也就是三年成色。因为一般的老龟得病很快就会死,坚持不了多久,所以三年就是极限了!但这只却有五年,这就意味着最里边的泪晶珠的纯度,会达到一个难以想象的程度!” 李奥瑞克摸了摸下巴,说道:“那要是我们找一只老龟,把他皮炎缝上……啊不不不,是把它的排泄口堵起来,那不就能量产这种 罗米拉露出了尴尬的笑容,说:“大人,这些老龟是有智慧的,相当于是人,咱们……或许不该对人做这么残忍的事情。而且一般的龙龟若是得了这种病,没多久就会死,像是这种存了一肚子珠子还活着的老龟,实在是罕见。” “哦,这样啊。”李奥瑞克点了点头,看来“缝龟龟皮炎子量产计划”只能宣告破产了。 “天呐,李奥瑞克大人,我虽然是混血精灵的女王,但是这辈子也没见过这么棒的东西,我们,赶紧,给这个龟龟开刀吧!我已经忍不住了!” 好家伙,人家赌石,我赌王八? “等下,开之前我先问问,你是不是要从大龟的……呃,就是,那个五谷轮回的地方取珠子?咱们要不要准备下手套、防护服还有面罩什么的?倒不是我怕脏啊,我就是怕家的姑娘嫌弃我给龟龟撅屎。” 罗米拉笑了起来,说:“不会的!龙龟跟一般的牲口不同,他主要是吸收天地间的魔法元素为食,平时就是喝水,偶尔吃点水果,肠道里很干净。另一方面是这是只老龟,身上的魔法元素已经十分纯净,纯净的魔力和污秽之物天然冲突,因此他身上也不会有脏东西。” 这样啊,那就不怕了。 “开!开他妈的!” 说着罗米拉就开始给那个大龟龟动手术来取珠子。众人在下面看着,普希拉就跟希雅小声嘀咕,说:“他俩怎么一直拿精灵语对话啊?看着就跟有奸情似的。” 希雅瞥了她一眼,说:“不会的,罗米拉不是那样的人。” 魅魔露出了诧异的神情,说:“姐姐为什么这样说?那精灵品的很高尚吗,明明是个碧池……” 希雅就说道:“我也是听李奥瑞克说起的……” 说到这里,龟肚子上传来了罗米拉的声音。 “第一颗取出来了!”她手里拿着一颗鹅卵石那么大的珠子说道。 罗米拉站在龙龟的腹甲上,高高举起手中的泪晶珠,那东西在阳光下闪烁着奇异的光泽,圆润,光滑,属于“一看就是买不起的样子”。鱼人们纷纷说:“这不是祖神的恩赐吗?怎么回事?”李奥瑞克就解释道:“祖神的恩赐卡肚子里了,所以成了病,现在我要把它们取出来治好祖神。”说着又跟罗米拉开始下一轮的“赌王八”。 此时鱼人们交头接耳起来——祖神恩赐这个东西,对于李奥瑞克和罗米拉来说,就是单纯的“值钱大珍珠”,但对于鱼人们来说是有宗教色彩的。祖神的恩赐卡在腹中,导致祖神生病了,这意味着什么呢?似乎不是什么好兆头。 此时有个武士就问道:“为什么祖神的恩赐会卡在肚子里?” 族长喃喃道:“我也不知道。” 忽然“八岁”憨笑起来,开口说道:“可能是祖神不喜欢我们,就不恩赐给我们了。” 童言无忌,而往往一语道破天机的也是孩子。族长科莱夫听到那话,顿时感觉头顶晴天霹雳,自言自语道:“难道是因为我们不配得到恩赐,所以祖神才会生这样的病吗?这是对我们的惩罚吗?” 他又联想起了精灵女王罗米拉对他的斥责,说他忘恩负义,说他忘记了自己侍奉高等精灵的使命。此时,好像一切的逻辑就都圆上了。 我们鱼人吃了这么多苦难,就是因为我们忘记了自己的使命吗? 这个答案,让他又是震撼,又是悔恨。 “第二个!”罗米拉拿出了第二颗珠子,这颗珠子更大更沉,上面也沾着更多的血。“祖神”似乎在梦中感觉到了痛苦,竟然发出了一声低沉的呻吟。 科莱夫看到这一幕,眼睛不自觉的流出了泪水——祖神是在代替我们受难吗?原来我们的罪孽已经如此深重了吗? 还好李奥瑞克王来为祖神治病,这或许就是天意,王,不光要救我们的肉体,也要救我们的灵魂。 晶莹的宝珠闪闪发光,鲜红的血丝也在阳光下越发耀眼。 想到这里,科莱夫跪了下来,大声说道: “李奥瑞克王!罗米拉陛下!我知道自己的过错了!请再给鱼人部落一个机会,我们一定会完成自己的使命!请您救救祖神,救救我们!” “啊?”李奥瑞克也不知道这位鱼人大哥为什么突然激动了,可能是因为看到他们给龟龟治病,所以心情感同身受吧? “好的好的,没问题。” “谢谢您了!” 鱼人族长带头行礼,其他鱼人也跟着低下了头。 …… 就这样,李奥瑞克和罗米拉对着大龟龟一通狠撅,连着取出了五十颗珠子。那品质真是不必说了,随便哪个拿出来,放到拍卖会都能卖一大笔钱,抑或是经过加工成为优质的附魔装备。 就在这时候,罗米拉忽然发现大龟的腔道内有什么东西卡住了,她看了看,说:“好像有个大的,卡的很牢固。” “我来?”李奥瑞克撸起袖子。 罗米拉连忙说道:“别别别,这可不能拿蛮力,不然大龟要受伤的。”罗米拉说着拿出熏香送到龙龟的鼻子旁边,说是这种熏香能够进一步让龙龟肌肉放松。接着她用炭笔在龟甲的右下侧画了一个圈,对李奥瑞克说,你那手掌有节奏的拍打大龟这个位置,稍微用点力气,差不多就是能把人打到淤青的力度就行了。 这样能行吗?李奥瑞克将信将疑的照做了,开始如打鼓一般敲打那个大龟龟的肚皮。没多久,沉睡的大龟就发出了一阵哼哼声,即使隔着龟甲,李奥瑞克也能感觉到他里边的肌肉在蠕动。 此时罗米拉说道:“那地方是龙龟的‘生穴’,按摩的话,会刺激他的身体活力,让肌肉运动起来。” 穴?穴位吗? 李奥瑞克感觉,这混血精灵治病有点像是传统中医,走的是实践科学那一派,通过日积月累的观察和实践,积累了有效的治病方法,但是一问理论,就是“金木水火土”,很是玄呼。你要说有用吧,那是真的有用,你要说科学的,它真的不太科学。 但是话说回来,都穿越到奇幻世界,还讲什么科学啊?好用就得了。 “请继续按摩。”罗米拉说道。 “哦,好的。” 没过多久,大龟就排出了一颗血淋淋的巨蛋。这东西大小堪比一个西瓜,直径远远超过的龙龟的泄殖腔,所以排出的异常的困难。这么大个东西卡在里边,难怪龙龟不舒服。 “呼,搞定了一半。”罗米拉长出了一口气。旁边的精灵骑兵拿来手帕给她擦汗。 此时天空阳光毒辣,照得大地发烫,山谷里的风都是热乎乎的;鱼人们都热的钻进水里避暑,希雅和普希拉也都跑到树下乘凉,不然在这太阳底下晒个几分钟,一定会汗出如浆,说不定还会晒得黝黑。 然而这半天罗米拉在大龟身上做手术,完全没有东西给她挡太阳,而且她还要在龟背上“上窜下跳”,不停的施法,精力和体力双重消耗着。精灵女王脸颊晒得通红,疲倦的喘息着,汗水顺着脖子往下流淌。最要命的是,高贵的混血精灵都是喝花蜜长大的,罗米拉也是这样,正因如此,她的身体自带一股甜香,这香味能招蜂引蝶,却也会招惹那些吸血的蚊虫。她提前在身上擦了驱虫的精油、又拍了香粉,然而随着身上大量出汗,这些驱虫药就被冲刷掉了,于是蚊虫嗅到了她身上的味道,立刻蜂拥而至。罗米拉的脖子上和胳膊被蛰了好几下,等到发现的时候已经一片红肿。她只得重新涂抹驱虫的药物,顺便在擦些治疗虫咬的药膏。 希雅看她这么招蚊子喜爱,就将“蛇妹”的小香囊借给了她,这个圣遗物能辟邪驱魔,也像个电蚊香一样防蚊虫叮咬。罗米拉拿到香囊颇有种受宠若惊的感觉,又回想起妹妹对自己的劝告,不禁想到:我确实应该和希雅搞好关系,不光是因为李奥瑞克,希雅本身也是很好的人啊。 “我们要不要休息一会?”李奥瑞克看到罗米拉如此疲倦,不禁问道。 “喝口水就继续。”她说。 于是精灵士兵送上一桶干净的泉水,女王陛下舀了一杯水喝掉,李奥瑞克抱起来一通豪饮,然后两人继续给龙龟做手术。 树荫下面的希雅和普希拉已经热到睁不开眼,普希拉本想回到“契约空间”避暑,但却被希雅以“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理由给留下来了。两人坐在树根下面,脱了头盔和腿甲,用扇子扇风。 希雅看着太阳下面的女王,不禁感叹说:“说真的,罗米拉很能干呢。” 普希拉也点了点头,说:“是挺厉害的,也许我之前对她是有些偏见吧——对了,你先前说她怎么了来着?说她打算一辈子守寡?” 两人之前的对话说到一半被打断了,希雅想了想,继续说道:“是的……李奥瑞克跟我说的,罗米拉都快三十岁了还没结婚,再结合她自己先前说过的一些话,估计是打算一辈子守节。” 作为魅魔的普希拉很是惊讶,毕竟“一辈子守节”对于魅魔来说就相当于“一辈子绝食”,属于暴力自杀行为。 “为什么呀?这么好的姑娘。”普希拉望着那个在阳光下挥汗如雨的女王。阳光照在身上,那白皙的肌肤甚至有些刺眼。 希雅感叹道:“她说了,要把一生都献给国家,你看混血精灵现在的境地,整个国家只剩下弹丸之地,充其量也就是一个男爵领地的大小。国家如此,身为女王怎么还有心思儿女情长呢?” “嗯,是有道理。”普希拉点了点头,感觉那个精灵女王在她眼中的形象逐渐高大了起来。 “明明是女王,却跟我们一起东跑西颠的,哪有这样的女王?蒂维丝殿下虽然也爱外出,但毕竟她生来就身体健康,可罗米拉这胳膊腿跟芙一样细,个子也不高,哪受得了这么折腾?” 普希拉就问道:“那她为什么不留在城里,非要跟我们一起出来受罪呀?一开始李奥瑞克大人不是说,让罗米拉留在野狼城中吗?那里可比沼泽凉快,还有人伺候。” 希雅表情有些复杂,说道:“这个……我跟你说,你别和被人提。” “放心,妹妹的嘴牢着呢!”虽然实际年龄比希雅大许多,但普希拉自从跟了李奥瑞克之后,就一直在希雅面前以妹妹自居。 希雅擦了湿漉漉的额头,汗水顺着手背流淌,“罗米拉跟着我们……”她沉吟少许,“其实也是为了混血精灵,为了自己的国家。你看,李奥瑞克现在是什么地位?混血精灵眼中的高等精灵,野狼城的荣誉公爵,北伐军统帅,还打败了不可一世的乌鸦王……而且李奥瑞克才二十岁,未来大有可期。只有抱上了这棵大树,罗米拉这个女王才有振兴国家的希望。因此她必须要在李奥瑞克面前尽可能多的出力,要立下功劳,立不下功劳也要挣个苦劳,这样等以后李奥封赏群臣的时候,才能得到更多的利益……当然,我并不是说她这样做不好,站在混血精灵女王的立场上,罗米拉做的十分正确。而且能这么下苦功夫,更说明她是个好女王。” “但这样做……对她自己有什么好呢?”普希拉抱膝而作,下巴垫在膝盖上,表情有一些伤感,“国家的利益是有了,但女人的快乐不就全没了吗?实话实说,我是个世俗的魅魔,让我为了国家或者别的什么,就一辈子守活寡那是不可能的。” 希雅白了她一眼,“人家是女王嘛,你不能和她比较——而且换做是我,我也不愿意。”希雅望着站在阳光下面赤膊的李奥瑞克,小声说道,“打仗可以,守寡不行。” 普希拉眉头一挑,“姐姐这是知道男人的好了吗?” “哼,那是当然。” 两个女孩望着李奥瑞克,看他着古铜色的皮肤,还有那一身带着伤疤的结实肌肉,都露出了本子里边特有的那种笑容。 “话说罗米拉体会不到这种乐趣了。”普希拉忽然说道,“真是可惜……唉,也不能说是可惜吧,就是有些惋惜,有点心疼她,要不,我劝劝她?” “尊重她的选择吧,普希拉。”希雅叹了口气,肃然道: “精灵,都是很有尊严的,也许将来某一天,她自己就想开了。” “嗯。” …… “成功了!” 经过持续了一个下午的漫长手术,罗米拉终于将“祖神”体内所有的珠子都取了出来。女王陛下还真是猛,太阳底下干了一个小时的活儿,没想到越干越猛,现在反而精神抖擞起来。 李奥瑞克喝了一口水,看着罗米拉晒红的脖子和脸庞,问道:“你这么晒没事吗?会不会晒伤或者中暑啊?” 罗米拉摆了摆手,说:“混血精灵一半是动物,一半是植物,这种程度的太阳照射只会让我更精神,才不会晒伤呢——来,看看战利品!” 大龟的珠子都摆放在了鱼人们搭建的祭坛上。一共103颗“泪晶珠”,还有一颗龙龟蛋,都堆在这里,在太阳下闪闪发光。正如罗米拉所说,这些珠子都很干净,上面充其量就是有点黏液和血丝,拿清水一泼,就干干净了。 看到这些珠子,希雅和普希拉的眼睛都变成了小星星,女孩对于这种闪闪发光的珠宝有天生的好感,就跟龙爱好收集金银财宝一样。两人捧着珠子大呼小叫,“好漂亮!好漂亮!这么闪闪亮的大珍珠!这个要是做成项链的话……” 做成项链的话,你就会变成沙悟净,李奥瑞克心想,这珠子可有鹅蛋大小呢!穿项链,想什么呢?如果做成珠宝的话,恐怕只能做王冠之类的东西的,要么就是做成装饰品在家里摆着。 鱼人们更是没见过这样的奇景,纷纷对着那些珠子跪下来行礼,高呼:“祖神显灵!” 李奥瑞克拿过一个珠子,问罗米拉说:“罗米拉,这些珠子咱们要怎么用啊?拿去卖吗?” 此时罗米拉正坐在树荫下面补水,精灵士兵接了一桶泉水让她浸泡双脚和小腿。混血精灵的皮肤毛孔堪比树根,能够极好的吸收水分,而肠胃的汲水效果反而不如皮肤。所以泡脚的补水效果可能比饮用更好,李奥瑞克听塞拉维说,以前发生过混血精灵在人类的酒馆里边拿啤酒足疗,然后被老板当做侮辱便赶了出来的事情。 听见李奥瑞克的询问,女王陛下抬起头来,说:“抬过来让我看看”说着招呼士兵们将宝珠搬过来。“泪晶珠”放到面前,罗米拉拿起一个放在阳光下面,边看便说道:“泪晶珠拿去卖固然是值钱,但我觉得卖了比较亏,不如我们自己留着用。” “细说。” 众人都围过来观瞧。只见罗米拉拿出四颗看似一样的珠子放在地上,又叫人弄马鞍袋里拿出来一把小刷子和一瓶散发着药草味道的液体。她用刷子蘸着药液在四颗珠子上面轻轻一抹,奇怪的事情发生了。明明是一样的珠子,药液抹上去却显示出了四种不同的颜色,分别是绿色,红色,金色和银白。 希雅连连惊叹这颜色美丽,普希拉则问罗米拉这种药液能不能拿来做美甲?颜色好漂亮好有质感。 罗米拉笑着说道:“这种药液能和魔法元素产生元素反应,涂在有魔力的物体上才有用。这四颗泪晶珠看似一样,但实际上各有不同,一般来说,可以按照‘春夏秋冬’四个季节来划分。在不同季节生成的“泪晶珠”,也会有不同的效果,就拿这个冬天的珠子来说吧……” 罗米拉拿起一个珠子来双手捧着,闭上眼睛,将自身的魔力注入其中以激活这颗泪晶珠的力量。几秒钟后,她睁开眼睛,将珠子递给希雅,“来,试一试。”她说。 希雅满脸“?”的双手接过那个大珍珠,珠子一入手希雅立刻惊呼起来:“好凉!好凉好凉!就和冰块一样!”她将那珠子攥在手里,立刻双手都被寒气浸透了,又将珠子贴住脖子,皮肤瞬间降温,一股寒气浸入身体,这感觉实在是太爽了。 在这个没有冰箱的时代,夏天的冰是一种格外宝贵的资源,尤其是沼泽地。如果是北方还好,只需挖个地窖,冬天自然制冰,储存起来留着夏天用;但是沼泽地冬天也不会结冰,就需要用硝石来制冰。只有皇家和大贵族的炼金术师,会硝石制冰的技术。希雅小时候家族还算富裕,所以能弄些冰来解暑,长大之后雷奎家族越来越穷,所以很久都没体会过这种快乐了。 普希拉也热坏了,连忙说:“给我给我!让我也爽一下!”没想到希雅已经将珠子塞给了李奥瑞克,说:“快!李奥你把和这个揣在怀里,很快就凉快了。” “切。”普希拉无话可说。 李奥瑞克倒是没有多么兴奋,毕竟他见过空调冰箱,所以“夏天的冰”也不会让他觉得稀奇。而且就是在身上带个冰块有什么意思啊?至少给爷撞个空调吧? 李奥瑞克就不禁问道:“那我弄大几十个‘冰珠子’放屋里,能不能把我整个房间都冷下来啊?” “啊?您说什么?” 听到这番土豪发言,众人都心中一惊,心想:好奢侈啊!这就是王的气量? 毕竟,“我要在屋子里摆满冰块来降温”这种话,就相当于“我嫌屋里太冷赶紧弄点百元大钞来烧一烧”。 罗米拉想了想,说:“可以的,等我回头给这些珠子篆刻符文,它们就可以持续散发寒气,一般能持续个十天左右。如果渐渐温热起来了,就将其放置到凉水之中浸泡一会,五分钟后拿手摩擦,它就会再次变成一颗‘冰珠’。” 这才对嘛!夏天怎么能没有空调呢?李奥瑞克心情十分激动,这穿越过来十多年了,他不愿意回想起这些日子里的夏天都是怎样度过的。作为一个穿越者,打怪练级开后宫什么的,固然很重要,但是增加生活质量也同样重要!老子也野狼城的公爵,触摸真理之人,还有那么长的一大串头衔,难道就不配吹空调了? 罗米拉继续介绍道:“冬天的泪晶珠储存了寒气,可以拿来降温;夏天的珠子里边有热量,会不停发热,激活之后甚至能用来烧开水。” 希雅拿起另外两颗珠子,问道;“那春天的和秋天的呢?” 罗米拉说:“春天是万物生长的季节,所以这些珠子激活之后,会一直往外渗水,激活之后,一颗珠子每天至少能出水一壶;秋天象征着丰收,所以秋天的珠子储存了许多能量,会让人变胖。” “哈!?”希雅吓得一下就把那个珠子丢了,随后惊恐的捏了捏自己那只手,看看有没有变肥什么的。 普希拉却将那珠子捡了起来,眼睛闪闪发光。 “请问,女王陛下!这个‘肥珠’是让人全身变胖,还是说可以局部增肥呢?”普希拉将珠子捧在胸前,这样问道。 “应该是全身的吧。” “切。”普希拉将那颗“肥珠”无情丢弃。 罗米拉继续解释说:“只要激活了里边魔力,秋天的泪晶珠就会源源不断的为提供能量,哪怕三天不吃饭也能不觉得饿。” 李奥瑞克听到这个,脑子里产生了一个大胆的想法——夏龙珠,可以保暖,甚至是烧开水;冬天的可以降温;秋天的相当于便携军粮;春天的相当于便携的饮用水。这四个加起来,就能满足一支军队的所有后勤需求! 而且这些东西体积并不大,能够极大的节省后勤空间,节约重量。想象一下,一支骑兵队,只要带着四颗珠子,就能风里来雨里去,到各种恶劣的地方作战!遇到酷热有空调,遇到沙漠有水源,遇到严寒有暖气,而且还有几乎吃不完的口粮!他们不需要辎重补给,完全轻装上阵,就可以孤军深入,敌后穿插,完成各种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再配合罗米拉的“花仙子无人机”,就能完成统一立体的灵活信息战。 卧槽,这东西要是能量产,岂不就是后勤革命!?所以我真不能把那个大王八的皮炎堵起来然后量产这些宝贝吗?到时候我就能对着只剩下三个的四大蛮王,喊一句:蛮子,你不是说你在沈○吗?现在我刚下高铁,我来沈○站了,我现在就抓你,等我啊! 罗米拉说剩下的这些珠子需要等她加工,现在原始版的“泪晶珠”虽然可以用,但只能释放不到一成的能量,等回来罗米拉会像切钻石一样将这些东西切开然后重组,在上面篆刻了符文,兴许还会加上一个做作的小金框,都弄完之后,这些东西就可以拿来使用了。 至于那个蛋,反而没什么名堂。 “这应该是个死蛋了。”罗米拉说道,“按照精灵的传统,这种腹死胎中的蛋要放在祭坛上供奉,在药液的浸泡下,制成银白色的‘灵魂之卵’。这样一来,里边夭折的孩子的灵魂就能在灵魂里边做一个长达一百年的美梦,之后心满意足的去投胎,而不是变成凶恶的‘婴鬼’为祸人间。” 等这一切都做完之后,时间已经到了黄昏,众人晒了一天的太阳都很疲倦,纷纷提议要回家休息。就这时候鱼人们突然跑了过来,喊道:“李奥瑞克王,不好了!不好了!祖神祂……” 李奥瑞克心里咯噔一下,“怎么了?” 鱼人说道:“祖神突然流了好多血啊!” “什么!?” 我艹,别是把这个大龟龟个撅死了吧? 李奥瑞克连忙带着罗米拉过去看,就见那大乌龟正痛苦的哼哼唧唧,似乎是处于一个半睡半醒的意识模糊状态。同时他的泄殖腔开始往外哗哗流血,还伴随着一股恶臭。 闻到这气味,罗米拉立刻皱起眉头,说:“龙龟的魔力十分干净,体内不该有这种味道的!” “罗米拉,你有办法吗?”李奥瑞克心想,罗米拉要是不行的话,我就要赶紧求助我的维基魔女小姐了。 “先让我观察一下。” 罗米拉不敢自己上前,就召唤了一个一次性的花仙子分身,钻进乌龟的身体里边去看。没想到这花仙子刚一进去,立刻发出了刺耳的尖叫,同时罗米拉的本体也尖叫了起来。 就听她喊道:“手!里边有只人手!” q群8二7衣 第一百三十一章:献祭仪式 蛤?有只手? 龙龟的皮炎里边有只手,这可真是千古奇闻,莫非是龟龟有什么不可告人的重口味XP?不对,也不应该啊,就算是有,里边也得是其他的龟龟才对,怎么会出来人呢? 罗米拉被这“直肠惊魂”吓得花容失色,李奥瑞克推开她,说:“让我看看。” 龟龟的“出口”本来也不脏,刚才做手术的时候也清理的很干净了,只是现在涌出来许多污血。李奥瑞克拿了块抹布垫着,然后往里边定睛一看,顿时惊呼道:“不是有个手,是里边有一具死尸!” 死尸?这就更离奇了。李奥瑞克站起来,问道:“我说,是不是这大龟龟吃东西喜欢囫囵吞枣,然后就卡在里边了?” 罗米拉说:“不会的,龙龟是吃素的。” 那怎么回事?难道是这死人自己钻进了龙龟的身体里?那就更猎奇了啊!谁会吃饱了撑的去钻这种地方呢? 李奥瑞克说:“估计就是这具尸体卡住了,我们要把它弄出来……” 话虽如此,但怎么掏呢?那尸体卡的很深,胳膊拽不出来;而我堂堂李奥瑞克王,总不能去钻这种地方。此时李奥瑞克喃喃道:“要是有个鱼竿就好了……” 半天没说话的菲利普突然站了起来,说:“我有鱼竿!” “你他妈怎么会带着鱼竿啊?” 菲利普尬笑道:“害,这一带鱼多,我是想着,万一路上有野堂子我可以顺便钓一下的。” 李奥瑞克拿眼一瞟,发现这家伙不光带了鱼竿,还带着鱼饵、木桶、小板凳和渔网,真是钓佬本色啊。李奥瑞克就把情况跟菲利普说了,问他能不能钓上来? 菲利普看了一眼,说:“我可以试试,但这个角度太刁钻,鱼钩进不去啊。” 确实,现在龙龟平躺在地面上,泄殖腔和地面平行,再好的钓佬,这钩子也扔不进去。李奥瑞克稍加思索,立刻有了主意,说:“罗米拉,你先让这龙龟脑袋缩回壳里,免得伤到,可以吗?” “好的。”罗米拉拿出一管辛辣刺鼻的熏香,往大龟脑袋前面一熏,龟龟虽然是意识模糊的状态,却也被呛得难受,本能的缩起脖子。 见大龟缩头入腹,李奥瑞克继续喊道:“八岁,八岁!人呢?” “来了!”树林里传来了一声大喊。 “八岁”受不了高温,先前就去了不远处的小溪里泡澡,一听李奥瑞克招呼,立马像个泥头车似的跑了过来。 “王,你叫我?” 李奥瑞克对那个六臂泰坦说道:“能不能把大龟立起来?这样钓佬好下竿。” “没问题!” 八岁上回有了经验,这次搬运龙龟就更加麻利。六条胳膊一抓,龙龟就掀了起来,随后拿后背一顶,龙龟立刻跟地面形成了一个直角。脑袋朝下,屁股朝天,血淋淋的大洞对着太阳。 李奥瑞克跟菲利普说:“这个角度行吧?” 菲利普点头,“那当然了!呃,可我怎么上去呢?” 那大龟竖起来也有个快十米高了,龟甲又很光滑,菲利普徒手爬不上去的。 “好办。”李奥瑞克朝着普希拉一招手,魅魔立刻会意,张开了两对翅膀。 晋成为鲜血王妃的魅魔有着过人的力量,她架住菲利普的腋下,翅膀一扇,就带着这个高大的汉子飞上天空。随后普希拉将他稳稳放在大龟的屁股上,并做了个请的手势,表示:开始你的表演吧! 菲利普先前已经展现了自己高超的钓鱼技术。这家伙站在“钓洞”外面,先是用眼睛仔细观察,随后似乎看到了什么,眼睛一瞪,便一口气将鱼钩放了下去。众人在周围看着都十分紧张,毕竟这不是钓鱼,而是在“祖神”的体内钓尸体,一来是尸体不会主动咬钩,二来是周围是狭窄又蜿蜒的肠道,若是鱼钩勾到肠子,就会给祖神的伤势雪上加霜。 然而菲利普作为一个能把李奥瑞克打到自闭的“超级钓佬”,钓鱼的手艺可不一般。只见他手腕微微扭动,在他灵巧的操控下,那鱼钩就和有生命的活物一样,精准下到了最深处。但由于大龟的粘膜蠕动,时刻干扰着菲利普的操作,鱼钩在乱晃,菲利普很难将那勾中那条“鱼”。这个季节,哪怕是黄昏时候的阳光依旧毒辣,空气闷热难耐,菲利普身上不停冒汗,然而一双铁手却稳如老狗。突然,他抓住了一个机会,轻轻一提钩子,似乎是勾住了。 “来了!”菲利普一声大喊,用力抽出鱼竿,那具卡在龙龟体内的尸体也如水里的大鱼一般飞了出来!李奥瑞克清楚的看到,菲利普竟然是勾中那尸体的眼眶,就这样将其整个拉出。 尸体弄出来之后,大龟也发出了一声愉悦的呻吟。接着李奥瑞克命令普希拉将钓佬接回地面,又让“八岁”将大龟正面复原。至此,大龟体内的病灶彻底清除干净,接下来就是靠他自身慢慢恢复了。 看着大龟睁开眼睛,鱼人们纷纷欢呼起来。李奥瑞克这边的众人也为此忙了一天的,心情激动,也跟着一起欢呼。看到那一张张高兴的脸孔,李奥瑞克心想:多亏了有这帮兄弟。果然是人多力量大,大家各自施展绝活,就能把事情办了,如果只有我自己,横竖也摆不平今天的事情。 此时,龙龟终于苏醒过来。 “谢谢,然后,你们能否听懂我讲话?我会三种语言,分别是魔族语言,高等精灵语言,还有海岛通用语。”龙龟开口说道。 龙龟此时说得是古代的高等精灵语,除了李奥瑞克,几乎没人能听懂,倒是那个鱼人长老强行翻译,说:“祖神说,呃,说,‘我是鱼人的神灵,感谢你们,呃,李奥瑞克王,尤其,呃,谢谢你’。” 艹了,一句都对不上啊! 李奥瑞克冲着那个长老抛去一个善意的眼神,说:“不用翻译,我能听懂。” 长老顿时露出了惊恐的目光——连忙行了一礼,退到一旁。 接下来李奥瑞克就用古代的高等精灵语和这只龙龟进行对话,他先是介绍了自己是谁,然后说明了来意,表示“我要当鱼人王了,需要你跟你讨个口彩,看在我帮你治疗便秘的份上,帮帮忙咯!”。 龙龟一听这话笑了起来,说:“我可不是神灵!只是鱼人单方面这样认为……” 龙龟话说到一半,鱼人长老立刻叫道:“祖神说了,李奥瑞克就是鱼人之王!”说着振臂一呼,“李奥瑞克王!” 众多鱼人也跟着高呼,“李奥瑞克王!” 我艹你听不懂就不要强行解读啊!李奥瑞克捂脸苦笑,大龟龟也露出了礼貌又不失尴尬的笑容。 此行目的算是达到了,不过李奥瑞克还不想离开,因为他还有许多问题要问这位“祖神”。比如说,下面为什么会有那么多“触摸真理者”的灵柩?你是谁?为什么会在这里?还有,你屁股里边那个尸体是什么人啊……你俩是什么关系?诸如此类。 问题太多,李奥瑞克不知道该怎么开口,而正当他思考的时候,龟龟却率先问道:“阁下为什么能讲这么流利的高等精灵语言?而且,我在您身上感受到了非常一股……十分复杂的魔力。有很强的魔力、有精纯的精神力,还有强大的怨力,冒昧问一句,阁下是什么人?” “这个嘛……”李奥瑞克沉吟着。 此时罗米拉上前一步,说:“李奥瑞克大人可能是这个世界上最后的高等精灵了,而我,则是混血精灵的女王罗米拉,他最忠诚的眷族。” 罗米拉这番话似乎有点宣示主权的意味,大龟龟倒也能够领会,他听完之后点了点头,说:“我也估计阁下是高等精灵,唉,没想到二百年后还能遇到从前的主人。” “我是侍奉真理者,陆行龙龟阿戴尔,我奉命在‘真理祭坛’进行永恒的守灵。”龙龟说着朝李奥瑞克低下了头,“触摸真理者,李奥瑞克!您的眷族像您致以崇高的敬意。” 看着龙龟低下头,李奥瑞克就心想,我是该让他“平身”呢?还是该怎么说?罗米拉此时对李奥瑞克:“您若是认可他成为仆人,就抚摸他的头顶三次。” 认小弟啊?这个我擅长,于是李奥瑞克摸了摸他的头顶,表示认你这个小弟了。 鱼人们看到了这一幕,纷纷露出了十分惊讶的表情,然后都去问那个唯一能“听懂”祖神讲话的长老,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但长老这回也不敢胡乱解读了,心想:这是怎么回事?为什么祖神对着李奥瑞克王低头了?是祖神在感谢李奥瑞克王?还是说这个人类的地位,竟然比祖神还高吗? 礼毕。龙龟抬起头,眼眶湿润了起来,说:“我真是没想到还有这一天,李奥瑞克大人。” “我也没想到。”真的,真没想到,这剧情发展真是离谱。 从刚才龙龟的话语中,李奥瑞克已经得知了几件事,第一就是这龙龟是高等精灵的眷族,就跟老摄政王的那个龙龟一样,只不过身份地位应该更高,能力也更强。第二就是他是在这里守墓的,那些死去的“高等精灵”恐怕就是他的主人。 李奥瑞克随后跟龙龟确认此事,龙龟表示,李奥瑞克的推测没错,他就是在这里守墓的人。接着李奥瑞克问起那些高等精灵为何在这里集体自杀? 龙龟长叹一声,告诉他说:“并不是集体自杀,而是集体的献祭。” 李奥瑞克和罗米拉都皱起眉头,“献祭?为了什么?” 龙龟说:“为了召唤一位邪神,然后借助邪神的力量,来战胜灭世魔女·卡珊德拉。” 我艹! 李奥瑞克感觉锁骨上面的符文瘙痒了起来。 原来是因为你啊,魔女小姐! 话说……你还真是挺厉害的呢。 接下来,龟龟讲起了当年的往事——故事很长,但我们可以简略一点来说。 话说二百年前魔族从异次元入侵这个世界,当时的魔族,打得就是“灭世魔女·卡珊德拉”的旗号。为了保护世界,几乎所有的“触摸真理者”都参加了这场战斗——也就是精灵口中的“高等精灵”人类所说的“圣人”以及其他各种各样的。 然而打了一阵子,这些本来非常厉害的大佬,却发现自己在魔族的力量面前屁也不是,那灭世魔女·卡珊德拉的魔法太厉害了,且不说动则毁天灭地禁咒,就说各种恶魔召唤术搞出来的空降部队,他们就完全打不过了。 于是,有一批人联合起来,想要用魔法打败魔法。他们中有擅长搞情报的人,这些人做间谍渗透到了魔族内部,搞到了一些黑魔法的第一手材料。之后再由其他魔法师加以研究、复刻、最终形成了人类自己的“黑魔法”。在李奥瑞克听来,整个过程就相当于是高等精灵版本洋务运动,搞得就是师夷长技以制夷那一套。 但正如糊裱匠没能救了大清一样,在技术和生产力全面落后于魔族的人类,也没能救得了人类。这献祭最终还是失败了,他们耗费了一千条人命召唤出来的邪神,却是个不折不扣的失败品,祂在战场上被卡珊德拉轻易策反,反过来攻击人类的部队,最终被巫师们联手将其封印在了沼泽的地下,这才度过这场劫难。 这是所有高等精灵的耻辱,因此精灵王没有将其公之于众,想将其掩埋在历史之中。 听完这个故事,众人唏嘘不已,没想到这一千个人竟然是以这种方式死去的。 只有是动物,就会恐惧死亡,不管是高等精灵还是牲畜都是如此。恐惧死亡是生存的本能,而战胜死亡,必定需要无比强大的精神力量。因此,这些慷慨赴死的义士,当年必定是下了巨大的决心才作出了这般壮举。在死亡降临的前一刻,他们会怀着一种怎样的心情呢? 罗米拉想起那个服药而亡的精灵少女,想起她那过了二百年仍旧美丽的不朽之躯,又想起那个捏碎自己喉咙的悍勇食人魔……她放眼望去,还有各种各样的人。那些人赴死时候表情平静,甚至有人是笑着死去的。 这些人,必是坚信自己的牺牲,能为这个世界带来希望,所以才这样做的。 想到这里,罗米拉就心酸不已。 忽然李奥瑞克捕捉到了大龟龟说到的一个细节,问道:“等等,你说那邪神封印在了沼泽地下?具体什么地方啊?” 龟龟想了想,说:“呃,二百年过去了,我不知道地名有没有变化,但在那时候我们是这样记载的:阿罗曼斯泥沼东南,有一个叫“黑鸟湖”的内陆湖,这个湖边有一个小镇名叫‘巫师镇’。当时巫师们将邪神引到镇子里,就在这完成了封印仪式,” 李奥瑞克将龟龟说的话专属给大家,希雅听完之后脸色一变,说:“巫师镇?那不就是学士城的前身吗?尼古拉斯公爵就住在那里。” “蛤,还有这事?” 这可有意思了,李奥瑞克心想。 群衣六⑧27衣 第一百三十二章:李奥瑞克王 哈尔文·尼古拉斯,本次叛乱的始作俑者,虽然名义上说两大公爵的叛乱,但真正霸占王宫“挟天子以令诸侯”的人,正是尼古拉斯。所以这家伙是妥妥的主犯,而米兰的的爸爸,贾戈伯公爵,充其量算是个从犯。 其实尼古拉斯造反的动机一直成谜,众人分析的许多理由都站不住脚,就连最具战略眼光的阿卡德老将军,也没能料到他会选择这个节骨眼发难,以至于孤身一人回城后被擒。 事出反常必有妖,那么,尼古拉斯的反常和城堡下面的邪神之间会不会有什么联系呢?如果是这样的话,或许这一切就有解释了。 不过,具体怎么回事,还是要等见了尼古拉斯再说。天色已晚,李奥瑞克准备离开这里下山去了,临走前,李奥瑞克邀请龙龟一起下山,说:“这地方荒郊野岭的,你要是万一再犯病也没人照顾,不如跟我下山去吧?再说你不是要跟我混吗?那你得先跟着我走吧?” 龙龟婉拒了李奥瑞克的提议,说:“实在是对不起,李奥瑞克大人,这座‘圣人墓’里边有我的好朋友,还有我从前的主人,我发了誓在此守墓直到生命的尽头,龙龟最重誓言,我宁可死也不会违背誓言。不过,我愿意为您出力也是事实。” 李奥瑞克问道:“那你要怎么帮我?” 龙龟说:“我原先是为圣人们管理仆从种族和眷族的‘牧师’,我拥有管理这些仆从种族的能力,比如,让这些种族的身体发生特化变异。这些鱼人其实就是我的作品,我本来希望在这里建立一个鱼人的乌托邦,但是在做到一半的时候,我就因病失去了力量——哦,说起这个。”龙龟忽然想起来一件事情,他转头望向那具从他体内取出的尸体,还有那个蛋,说:“关于我体内的这个人,你们有眉目吗?” 李奥瑞克这才想起来,他忘了问这件事情。 “是,我们从你体内取出了一具尸体,还有一颗蛋,但你……似乎是公的对吧?而且这尸体是怎么回事?” 龙龟表情很复杂,说:“是这样的,在几年前,这个人突然来到了这片墓地,然后用毒药将我迷倒,接着……似乎就钻进了我的体内,这颗蛋恐怕也是他带来的。再后来的时候我就不知道了。” 蛤?这事儿越来越离谱了。 也就是说,大龟龟睡得好好的,突然来了一个人,这人把大龟龟毒倒了,自个抱着一个蛋钻进了大龟的体内,然后连人带蛋就死在里边了? 钻进龙龟的泄殖腔寻死?自杀也不该这样做啊?这是什么千古奇闻? 这让李奥瑞克联想起了上辈子看过的新闻,就是岛国那个“教师宿舍便池怪死”。这俩有异曲同工之妙了。 不管是龙龟本龟,还是李奥瑞克众人,都对此事情一筹莫展。由于龙龟体内的特殊环境,那具尸体变成了干尸,身上也没有什么物品,看不出什么名堂。在场也没有法医,无法鉴定这家伙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们先不管这个家伙了,言归正传吧。”李奥瑞克对龙龟说道,“你说你能够让其他仆从种族进化?” “对,像是现在的鱼人族分为两个种族,一个是擅长生产的脚蹼族,另一个是擅长作战的硬鳞族,这是我干涉的结果。” 罗米拉似乎听懂了这话,惊叹道:“还说你不是神灵?这已经是造物主级别的能力了。” 李奥瑞克倒不是很惊讶:哦,敢情这大龟龟就是SC里边的阿巴瑟。 那个大龟龟笑道:“我可没有直接改变生命的能力,只是远古时代的高等精灵将一些模板刻在了我的龟甲上,我才能够按照这些模板来修改鱼人的设定。现阶段我的模板就只有三块,分别是‘鱼人:生产者Ⅰ’‘鱼人:士兵Ⅰ’和‘鱼人:士兵Ⅲ’,如果主人能找到其他模板的话,我还能为更多仆从种族进行变异……” 高等精灵的仆从种族包含众多,几乎高原人口中的“卑劣种族”都曾经是高等精灵创造出来的“仆从种族”。混血精灵地位更高,属于眷族,所以不在其中。按照大龟龟的意思,只要李奥瑞克能找到更多模板,那他就能更多的升级和改良。已有的三种模板,“生产者”对应的就是脚蹼族那些鱼人;士兵Ⅰ是娜迦武士,士兵Ⅲ则是“八岁”那种六臂泰坦。 模板是用高等精灵语言写成的代码,有好几万字之多,晦涩复杂,一般刻在石头上。 李奥瑞克将这个当做支线任务记载小本本上,如果运气好的话,就可以为自己的兵种完成进一步的拓展。 随后一行人下了山,回到硬鳞部落,两族长老立刻为李奥瑞克举行了加冕仪式,当众宣布“李奥瑞克王”得到了祖神的认可,现在他是“脚蹼族”和“硬鳞族”共同的王。自此,鱼人内战结束,两族合并为“鱼人族”,只承认“李奥瑞克王”这个唯一的统治者。 李奥瑞克等人在硬鳞族的城寨住了一夜,当晚,硬鳞族就选了腿脚快的士兵,如同为雅典传递捷报的菲迪皮茨一样竭尽全力的奔跑,将这个好消息告诉其他的鱼人。得知新王诞生之后,许多鱼人便连夜启程前往硬鳞族的城寨进行朝圣。 第二天一早,李奥瑞克就被鱼人们的欢呼声吵醒。此时已有众多鱼人齐聚硬鳞族部落的城寨,一起来膜拜新的国王。 他洗漱一番,随后换上干净的衣服,来到了城寨的高塔上。李奥瑞克站在高塔上往下俯瞰,只见脚蹼族和硬鳞族的鱼人密密麻麻挤在下面,整个寨子拥堵的水泄不通。下面的鱼人用怪异的口音呼喊着“李奥瑞克”的名字,他从背鳍和鳞片的形状能辨认出这些鱼人的不同——男人、女人、老人、孩子、脚蹼族、硬鳞族,还有一些其他的小种族小部落,其中不乏有穿着干净衣服、戴着帽子的“社会名流”,也有一穷二白、鳞片沾着污泥的穷人。声浪一波高过一波,越是“卑劣”的种族,越是渴求一位明君。 那场面十分震撼,罗米拉和希雅站在李奥瑞克的背后,跟他一起观赏这万鱼朝拜的奇景。罗米拉说:“不愧是李奥瑞克王,只用四天时间就征服了整个鱼人族。”而希雅则感叹,说她上次看到这么多鱼,还是在贾戈伯家的海鲜批发市场。 李奥瑞克没想到会来这么多人,那长老和族长怎么也不提前通知我一下啊?于是叫来长老,说:“这怎么办?按照鱼人的规矩,我要干点啥?” 那老鱼人一脸傲慢的说道:“害!王,这些都是些没见过世面的乡巴佬,您此时让他们一顿尊荣,已经给足了这些家伙面子。如果您原意慷慨布下君恩,也可以再挥挥手,说一句‘鱼人万岁!’然后武士们就会让这些家伙滚蛋了。” 按照鱼人的规矩来说,这样办事确实没毛病,然而李奥瑞克皱了皱眉头,说:“人家大老远的,连夜跑来看我,我不说招待一下就算了,怎么能露个脸就走呢?你这老鱼人啊,‘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这道理你懂不懂?” 鱼人长老一脸疑惑,道:“船翻了就游泳嘛,鱼人还能让水淹死?” 李奥瑞克一时竟无言以对! 族长科莱夫此时也爬上高塔,由于塔上没地方了,他就站在楼梯上,说:“其实长老说得对,王,你不用为这些乡巴佬费心思,你点下头,我就把他们轰走。” 鱼人作为高原人口中的卑劣种族,不是没有原因的,他们的制度充满了原始的暴力和野蛮。但李奥瑞克肯定不会这样做,第一次面向自己的人民,他必须展示出自己作为王的气量。 李奥瑞克说道:“我的人民连夜来此朝拜,我怎么能将他们逐出门外呢?” 李奥瑞克思考了一下措辞,然后上前一步,用标准的鱼人语言大声说道:“肃静!” 李奥瑞克在战场上练就了大嗓门,再加上他那强大的肺活量,使得他的声音极具穿透力。随着他的声音,下面立刻鸦雀无声。 李奥瑞克接着说道:“如你们所见,我就是李奥瑞克。” “我不说太复杂的东西。”说了这些家伙也听不懂。 “我只说一件事情,我来当王,是为了让普天之下的鱼人都过上好日子!大家一起过幸福又和平的生活。我要让你们肚子饿了有饭吃,生病了有药吃,天冷了有衣服,刮风下雨了有房子,累了有床睡,出门有马骑!我要让鱼人过上好日子。” “这个目标不是三两天能够实现的,需要我的人民和我这个王一起努力。” 李奥瑞克这几句话简单直白,却也直击痛点,立刻引发了鱼人们的欢呼。此时有许多鱼人如喷泉一般朝着天空喷水,李奥瑞克不解其意,而长老却激动地说:“王,喷水,是鱼人最高的礼!” 喷水礼? 哦,想来也是,鱼人以水为生,将体内储存的宝贵水分喷出来,就为了给你看个乐子,这还不诚意吗?放在人类里边,这简直就仿佛是“我放点血给您助助兴!”然后一刀割了动脉。 李奥瑞克继续说道:“你们之中有些人肯定会想,这粮食不会凭空出现,药品也不是大风刮来的,李奥瑞克王说的这些事情要怎么实现呢?” “我现在有一些初步的规划,可以告诉大家。” “首先我会和高原人的王去谈判,让他撤掉这里的军队,然后我会封一位鱼人男爵来管理这片土地,这样一来鱼人们就没有军事上的威胁了,原先的一部分军人可以参加到生产中,我们就有了更多粮食。” “然后,我们需要更多的土地,为此我们需要开垦荒山,增加耕地的面积,还需要更好的种子,更好用的农具和先进的知识——我会从外面购置农具来发给你们,还会请人传授你们知识。” “先解决吃饭的问题,然后就是穿衣和住房,你们还需要学习文字,接下来和人类开放互市……” 说到这里,李奥瑞克注意到有些鱼人已经露出了困惑的表情,鱼人民智未开,即使是这样简单的演讲,许多人也听不明白,因此他决定到此为止。 “总之,效忠我,我就会让你们吃饱!” 这句话所有人都能听懂,于是鱼人们再次欢呼。李奥瑞克朝大家挥了挥手致意,随后带着鱼人们高呼三声“鱼人万岁”,便回到了寨子内部。随后他对长老说:“他们愿意留下就让他们留下,不要暴力驱散他们,若是他们原意在这消费,就好好招待这些人。切勿不可将他们当做低等人,记住,没有这些‘泥腿子’的辛勤劳动,我们的国家就无法繁荣昌盛。” “是,我记住了。”长老说道。 族长科莱夫在后面看着这一幕,心中倍感震撼——在李奥瑞克来之前,他是部落的实际统治者,在统治鱼人的这段时间里,科莱夫一直认为自己是个负责的领袖。但是看到李奥瑞克的行为之后,他意识到自己之前做的远远不够。 王不光需要威严和武力,还需要仁慈和智慧,甚至说后者更为重要。 同时,他也在心中感叹:我们跟对了人,祖神也确实为我们选择了一个明君。 这一次,科莱夫会牢记鱼人的使命。 他绝不会再让祖神失望了,更不会辜负伟大的李奥瑞克王。 此时身旁传来了李奥瑞克的声音,“科莱夫,我先前回来的时候,就跟你说过,我要借一些鱼人武士,让你去调度——事情怎么样了?” 科莱夫立刻回答说:“早已安排妥当了!随时可以出发,只是……”他欲言又止。 “但说无妨。” “我们的敌人是谁?要去哪里作战?” 李奥瑞克想了想,说:“是一群妨碍你们吃饱的坏人。” “妨碍我们吃饱?难道偷粮食的贼么?” “嗯,是贼。”李奥瑞克点了点头,旋即肃然说道: “只不过他偷的不是粮食,而是这个国家。” 群⑧277 第一百三十三章:别开枪,是友军! 河谷关要塞—— 摩洛哈克正在城墙上徘徊,他这几天心情很是焦虑。因为李奥瑞克公爵已经走了快一周了,但还是没有一点消息,他寻思着要不要发兵去救援。然而,他们的战略任务就是驻守河谷关,绝对不能离开这里。而且,他们对鱼人的领地也不熟悉,如果贸然深入,反而容易中敌人的埋伏。 光头哈克抓耳挠腮,光头在阳光的照耀下闪烁着油光。此时,坐在阴凉处的男人大声说道:“光头!你别他妈转悠了,你是想晃瞎我的眼睛吗?” 此时说话的这个男人,正是“银盾军团”的团长比尔达斯,二十四岁,算是团长里边最年轻的了。这人外号“肚皮盾”,其人腹部上面有一道可怕的刀疤,据说是因为在一次决斗中,敌人用大刀砍他的腹部,但他却用结实的腹肌卡住了敌人的锋利刀锋,然后反杀了对方。 “比尔达斯”个头不大,但是浑身都是结实的肌肉,体型很是健美,跟其他那些大肚子的武将们格格不入。他自称和苦行僧修行过某种神秘武艺,所以能徒手劈砖、胸口碎石、刀枪不入……真假姑且不论,总之是个奇人。 光头哈克开口说道:“你他妈的,我叫你是来帮忙的,不是让你说风凉话的,我说肚皮男,你有什么好办法吗?” “我有个屁的好办法!”比尔达斯从阴影中站起,单肩披风下面的结实肌肉同样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刺得光头哈克眯起眼睛。 这个筋肉怪人继续说道:“我就说这事情不靠谱!我看李奥瑞克就是胜仗打了太多,脑子糊涂了,竟然孤身一人去跟鱼人谈判……你就没劝劝他吗?” 光头哈克心情也很复杂,他觉得这件事情自己多少有点责任,可是又不想认错,就说:“我当然是劝了!但是李奥瑞克大人是何许人也?你要是见了那位大人的伟岸,也必定会惊为天人的!看他那么有气势的样子,我自然也就……没办法了嘛!” “你不是出了名的倔驴?怎么还会改变主意?” “人家有雷奎公爵的信物啊,何况大小姐给我下军令了,我能怎么样?” 两人各自叹气,然后沉默了一会,忽然银盾团长问道;“哎哎哎,李奥瑞克看着能打吗?比我如何?”说着亮出自己一身肌肉,那二头肌高高挺起,像个小山包。 摩洛哈克笑了起来,说:“肯定比你能打,李奥瑞克可是手撕狂兽人,力破乌鸦王十万大军的英雄。” “那他也不一定比我力气大啊,我这些年也不是白练的。”比尔达斯一脸怀疑的表情,旋即又好奇的问道:“哦,对了。他长什么样子?” “年轻!真的年轻,而且很英俊,说起话来嗓门很大,饭量更大,一顿饭能吃下三个我!”光头哈克指着自己鼻子说道,“很有学问,但是不摆架子,绝对是个正经的军人。” 士兵们都崇拜英雄,这些团长也不例外,听到这番描述,比尔达斯先是很惊讶,旋即失落的叹了口气,说:“可惜了这样的男人,就这么让鱼人给宰了。” “你他妈不要胡说!”光头哈克激动的骂道,“李奥瑞克这种英雄,连乌鸦王的十万大军都能来去自如,怎么会让鱼人给杀了?再说了,他可是名誉公爵,还是雷奎家的准女婿,听说公主也对他青睐有加!这种贵人要是死在我们这里了,咱俩都要吃不了兜着走啊!哦,我都差点忘了,大小姐也跟他在一起呢!若是这他俩全被鱼人杀了,那我们就完蛋了!” “这……”听到此话,比尔达斯也冒冷汗了。 就在两人一筹莫展的时候,外面突然传来了传令兵的哨声。听到这哨声,两个团长神经立刻绷紧,弹射一般来到了城墙前头。因为这哨声尖锐刺耳,只有在鱼人大规模进攻的时候,传令兵才会吹起这种哨子。 两人来到墙头一看,果然,那传令兵卖力的吹哨,而且身后还背着红色的旗帜。光头哈克一声怒吼,道:“准备迎敌!” 他身边的传令兵立刻吹响了集结的号角,士兵们立刻就位,投弹兵和弓箭登上木制城墙,一前一后列好队伍;射击组立刻给床弩上弹,一人负责装弹,一人负责射击,一人负责瞄准;城门下面则站满了着甲的重装士兵,如果鱼人突破了城墙,那他们就是第二道墙壁;重装士兵后面是长枪兵,他们会以重装士兵为墙,相互配合杀敌。最后的最后,竟然是一百名骑兵!这些骑兵是最后的敢死队,象征着“光头哈克”这位热血团长最后的血勇。如果当前面的士兵全部溃败,那么哈克就会和骑兵一起发起冲锋,孤注一掷,趁乱直取敌将,完成最后的逆转。 银盾军团的关卡也几乎是同样的配置。此时银盾军团的团长也高声说道:“传令兵,去银盾要塞求援,快!” 铜手军团和银盾军团这两支军团很特殊,地位虽然是二线,但两个将领都是很有血性的高原人,雷奎公爵曾经用最高的赞誉夸奖他们:有高原祖辈遗风!又因为这两支军团经常参加实战,所以实际上的战斗力,反而要比纸面实力强,属于那种连自家人都不知道的隐藏精锐。 此时,大军严阵以待,就等着鱼人发起攻击。 光头哈克骂道:“这群屁股长蛔虫的鱼人杂种!他们现在发起攻击,必定是杀了李奥瑞克之后气焰嚣张,想要一举攻下我们。” “也可能是挟持了李奥瑞克,来和我们谈条件——真的,我宁可是第一种情况。”比尔达斯沉声说道。 但无论那种情况,都意味着接下来是一场硬仗了。 高塔上的侦察兵拿着整个团唯一的望远镜眺望远处,用一种几近崩溃的声音说道:“好多,好多鱼人!全都是四臂的娜迦武士!它们排成一条长龙在朝这里进发……” “好好看,有多少人?” “至少五千!全是精锐!”侦察兵大声说道。 五千个娜迦武士吗!? 两位团长的冷汗都冒出来了——迄今为止,鱼人从来没有一次性派出过这么多娜迦武士!先前就算是人多,但都是普通鱼人为主,娜迦武士为将,这种武士能有五百就算是大规模了!怎么今天来了五千个? 要知道,这些四条胳膊的怪物非常难缠。首先,它们身高普遍超过了170cm,已经超过了士兵的人均身高,力气普遍很大,然后,它们身上有两层盔甲,第一层是木制盔甲,第二层是本身的鳞片,这两层盔甲加起来的防御力,已经堪比锁子甲了。人均锁子甲的军队!这强度已经超过了铜手和银盾军团的配置了。 它们四只手的其中两只长着锋利的骨刺,这些骨刺可以伸缩,强度不亚于一般的铁剑;另外两只手虽然没有骨刺,但一般会拿一些武器,也许是铁器,也许是木棒,就算不拿东西只是空手,也会对士兵们造成很大威胁了。 而且,五千人!怎么有这么多娜迦武士?铜手军团一共也才三千人啊! “援军……多久能到?”一向硬气的光头哈克开口求援,此时他已经面如死灰。 但这次肚皮盾也没有揶揄他,而是认真的说道:“一来一去,至少也得五个小时。” “五个小时吗?五个小时应该还能撑住,但若是撑不住的话……”他沉默着望向了一旁的“肚皮盾”。 这肌肉小哥笑了起来,说:“银盾军团一定会夺回阵地,为阁下报仇!” “好!”两人默契的击掌,然后用力握拳。 银盾和铜手,不是第一次互相守望了。 突然,楼上的传令兵大声喊道:“团长,是大小姐!大小姐来了!” 大小姐? 光头哈克喊道:“是希雅·雷奎?” “对,大小姐骑马过来了!打的……是绿旗!” 在高原人的军队里,打绿旗意味着“没有敌意,和平谈判,勿动兵戈”。 什么?谈判? 众人面面相觑,心说这么多鱼人来跟我们谈判?难道是李奥瑞克成功了吗?可是李奥瑞克不只是去和谈的吗?为什么会带来这么多鱼人武士啊? 传令兵继续说道:“鱼人们停下了,大小姐自己骑马过来了。” 接着,大家就看到希雅举着绿色旗帜来到城门下面。按理来说,大小姐来了,两位团长应该立刻开门迎接的,但大小姐身后跟着五千个鱼人武士啊!光头哈克还搞不清楚情况,不敢开门。 希雅在门下勒马,说:“哈克!鱼人们没有敌意,这些鱼人是友军,我以雷奎家族长女的身份发誓,我说的都是真的!” “什么玩意儿?”光头哈克朝着那看不到尽头的大军眺望,“啊不,大小姐,您刚才说什么?我无意冒犯,但请您重复一遍。” 希雅似乎早就预料到了这种场面,便心平气和的说道:“如今的李奥瑞克已经是鱼人王,我们调遣了五千鱼人士兵来增援我们的复国之战,我们已经行军了一日,接下来还要继续行军,现在需要进入你的要塞进行休整。” 光头哈克脸上惊愕不已,说:“不是,那个,大小姐,你要是被鱼人胁迫了你就眨眨眼。我知道李奥瑞克公爵是个了不起的人物,但……”哈克露出了礼貌又不失尴尬的笑容,“这也太离谱了,肚皮,你说呢?” “肚皮盾”上前一步,他跟哈克不一样,是受封骑士,所以先是规规矩矩行了一个骑士的礼,说:“大小姐,请原谅我们的冒犯行为,这河谷关是雷奎家族的战略要地,绝对不容有半点闪失,贸然放进五千个鱼人武士,这风险太大了,即使是大小姐的要求也不行。” 希雅脸色已经有些不好看了,道:“那你们要怎么才能相信,这些鱼人是我们的人呢?” 两个团长对视了一眼,随后,光头哈克说道:“鱼人是不可教化的卑劣种族,不可能成为我们的朋友。”哈克的许多兄弟都被鱼人杀了,他不可能相信这些家伙。 听到这话希雅实在是有些生气了,说:“你们非要我把李奥瑞克叫来,让他亲口跟你们说吗?雷奎家的大小姐拿着军印,却指挥不动自己家的军队?你们会让雷奎家族脸上蒙羞的!” 就在这时候,哈克看到有一个少年将军,骑着一匹白色的骏马缓缓走向城门——那不正是李奥瑞克吗? 哈克脸色一变,十分尴尬的说道:“那个,大小姐,要不你让鱼人们在城外休整好吗……”说话功夫李奥瑞克已经到了城门下面。 李奥瑞克先是拍了拍希雅的肩膀,示意她别生气,然后竟然对着光头哈克行了一礼,说:“哈克团长!还有众位将士!你们守卫河谷关辛苦了,我,李奥瑞克,代表整个北伐军向你们致意!” 李奥瑞克打过十几万人的仗,也管过数万人的军队,已经磨练出了大将风范。他身份高贵却原意放低姿态,这样的风度,立刻就化解了城墙下面的尴尬气氛。接着两位团长都赶紧还礼,光头哈克说:“李奥瑞克公爵,请您见谅,我实在是不敢放五千鱼人进城。这些畜生凶恶残忍,又甚是狡猾,若是它们大开杀戒,那整个铜手军团说不定会全军覆没。” “我能理解你们的苦衷,所以我也不会强行进城,如果二位不愿意放我们进入要塞,我们可以绕路走,只是这样一来,难免会延误战机。这支鱼人援军接下来会和我的北伐军合并,成为讨伐叛党的正义之师。平息叛乱刻不容缓,时间越长,对我们的国家伤害越大,我希望二位团长好好思量这里边的利害关系。” 听到这番话,两个团长陷入了沉思。两人商量了一会,李奥瑞克看到银盾团长用力拍了拍光头哈克的肩,随后光头哈克说道: “好吧,我相信您,李奥瑞克将军!让鱼人们进城吧——来人,开城门!” 铜手军团的传令兵高喊:“开门!” 士兵拆去门栓,两旁的力士拉绳拽开城门。城寨大门缓缓打开,门后的士兵们让出了一条路来。李奥瑞克打了个手势,让希雅回去通知鱼人进城,自己留在这里帮助铜手军团稳定军心。片刻之后,希雅带着鱼人大军来到城门前。 城墙上面的士兵见到这么多鱼人武士,立刻剑拔弩张;鱼人们看到城墙上的士兵拔出武器,也纷纷发出了威慑的怒吼。 铜手军团和这些鱼人是老对手了,彼此手上都血债累累,也都知道对方是什么东西——在人类眼中,鱼人是狡猾残忍的野兽;在鱼人眼中,人类都是虚伪的骗子,而且极为嗜血。 李奥瑞克高声用鱼人语言喊道:“放下武器!”同时光头哈克也用高原语言说道:“放下武器!相信李奥瑞克!” 众人放下了武器,但还是满脸的敌意。李奥瑞克招手让鱼人进城,然后对希雅说:“回头你来带雷奎家的队伍,鱼人让我来带,暂时分开,不能放在一起。” “嗯,我也是这样想。”希雅低声说道。 鱼人两人一组,走进城中。娜迦武士上半身是人,下半身是修长的鱼尾,走起路来也是和蛇一样扭动,因此他们也和蛇一样充满了爆发力。光头哈克虽然相信李奥瑞克,但看着这么多娜迦武士走进了城门,心里还是发颤。 这些娜迦武士绝对是精锐中的精锐,光头哈克目不转睛的看着这些娜迦武士。他们所有人的身高都超过170cm,平均身高估计有175cm,体格强壮,从他们鳞片那富有光泽的样子来看,体质也都不错。鱼人的土地贫瘠,养活一个强壮的鱼人武士就恐怕四户人家。五千士兵,肯定是倾巢而出了,说不定连给祭祀的、守墓的那些武士也都调遣出来了。 两小时后,鱼人武士们纷纷进城。正值昨天城寨下了大雨,城寨中间的操场成了泥塘,李奥瑞克就让鱼人们现在泥塘里栖身保湿,并且命令道:“就地休整,没我的命令不要动!” 鱼人部队的纪律固然不行,但是对于现在的鱼人来说,李奥瑞克王是众望所归,是天神下凡,他的命令就是绝对。因此众人一听此话,立刻就地坐下,如同受过训练的军人。 光头哈克和肚皮盾两人对视一眼,心想:怎么才几天不见,这群乌合之众就俨然有了正规军的模样?李奥瑞克大人又是会什么魔法? 此时李奥瑞克问光头哈克,说:“如何?现在相信我说的话了吗?” 哈克行了一礼,说:“将军,请原谅我的无知和愚蠢,我从来没有想到,有朝一日这些卑劣的畜生会像是羔羊一样听话——呃,它们应该听不懂人话吧?” “虽然听不懂,但你也该礼貌一点,这些鱼人是我的人,是来帮助我们平息叛乱的友军,是朋友。” “呃,朋友?” 李奥瑞克说:“你就当他们是一些长了鳞片的人类吧。” 光头哈克和肚皮盾对视了一眼,说:“我们会的。” 李奥瑞克接着登上城墙,在士兵中间走了一圈,高声说道:“不要害怕,这些鱼人是我找来的援军,把你们的武器都放回去,小伙子们!别这么战战兢兢的,你看,你都打哆嗦了!怎么,你们难道害怕这些家伙吗?拿出勇气来!北伐军的李奥瑞克、雷奎家族的希雅、还有你们的团长都在这呢!别给我丢脸……” 李奥瑞克对士兵们进行鼓舞,直到人们全都镇定下来。 光头哈克不解其意,皱着眉头说道:“李奥瑞克大人是不是瞧不起我了?我的士兵可没有那么胆小,他怎么像是哄小孩子一样……” 肚皮盾耸肩摊手,而希雅听到这话,便走上来轻拍哈克的肩膀,说:“你的士兵当然没问题,但他们毕竟没见过‘八岁’。” “八岁?什么东西?” 就在这时候,城门外传来了沉重的响声。光头哈克三两步跑上墙去,就见有个庞然大物正缓缓走来。它趟开山林,扒开大树,在泥泞的道路上留下一条长长的沟壑。即使是站在城墙上面眺望,也需要仰视才能看到他的面孔。 光头哈克浑身的血都吓凉了,吼道:“床弩准备……唔!” 李奥瑞克一把捂住了他的嘴巴,说:“别怕,是友军。” 光头哈克喘粗气,一脸惊恐的说道:“这他妈也是友军?这不是娜迦泰坦吗?” “确实是友军。” 众人沉默,士兵们面面相觑,不知道该如何是好。肚皮盾命令士兵先放下武器,免得擦枪走火。 先前李奥瑞克将“八岁”藏在后面,就是怕这头巨兽贸然出场吓坏了这些守军,也正是因此,他才一直在给士兵们做心理工作。要不然到时候万以有人紧张,擦枪走火了,事情就麻烦了。并且派传令兵去通知另一边的银盾军团,告诉他们都是误会,援军可以回去了。 毕竟,连他第一次看到八岁的时候,都吓了一跳,很难保证这些士兵不会受惊作出冲动行为。 此时,“八岁”来到了城门下,随行而来的还有罗米拉、菲利普、精灵骑士以及鱼人长老。八岁身后托着一辆大车,上面蒙着巨大的黑布。 众人见了城墙上的李奥瑞克,便整齐的行礼,用不同的语言说道:“见过李奥瑞克大人!” “免礼。”李奥瑞克说。 城墙上的士兵们虽然听不懂鱼人语和精灵语,但是也能看出来这些“异族”正在向李奥瑞克行礼,而且就连那巨大的娜迦泰坦都低下了头颅。众人看到这一幕,确信这个娜迦泰坦也是友军,那颗悬在空中的心总算放下了, 只是光头哈克想不通,李奥瑞克到底是用什么办法征服这些鱼人的? ps:对不起,发错了!今天漏发了一个章节,现在补上。群六巴2一7七 第一百三十四章:不止是鱼人的王 当时李奥瑞克去和谈的时候,几乎没有带兵马,我记得不到十个人——才十个人!如何能摆平佣兵过万的“卑劣种族”?难道说李奥瑞克是靠着讲道理?那鱼人也得听啊!你看看这些大眼泡、扁嘴巴、吃生肉、不穿衣服的野蛮人,哪里像是能讲道理的? 光头哈克实在是好奇,就开口询问,说,李奥瑞克大人啊,鱼人为什么认你当王?你到底是用了什么魔法? 李奥瑞克听完之后哈哈大笑,说:“这个简单,八岁!把你后面的黑布撩开!” 八岁应了一声,回头扯开拖车上的黑布。“哗!”巨大的黑布掀起,露出了下面那头巨兽的真容。 那是一头比大象还巨大的怪鱼。这鱼的身体已经成了干尸模样,脑袋上基本只剩下骨头了,没有几块肉,但即使是这样,依旧能感觉出它生前凶猛的样子。光是那张一口就能吞下整头牛的大嘴就足以让人畏惧,更别提那根如房梁一样粗大的鱼骨头。而且它身上残存的鳞甲散发着金属光泽,看上去比鱼人们的还要坚硬。 但奇怪的是,这大热天的,死鱼身上竟然没有臭味,或许是鱼人们用了什么办法做防腐处理吧? 单轮体格的话,这只“水怪”比六臂泰坦还要更加吓人;在场的所有士兵也都倒吸凉气,光头哈克更是喊道:“这是什么?怎么比娜迦泰坦还大!?” “大口鱼龙。”李奥瑞克说。 哈克问道:“它……是怎么死的?”说着就望向了李奥瑞克,哈克其实已经猜到了原因,但这事情过于离谱了,他还是希望听到李奥瑞克亲口确认。 “反正不是淹死的。”李奥瑞克笑道。 “大人您别开玩笑!哈哈哈……”哈克的光头在冒汗,汗珠在阳光下闪闪发光。此时他注意到了大口鱼龙身上插着许多箭矢,还有头骨上的伤口,那一瞬间,哈克的心中刮起了狂风暴雨——光头哈克本人是使剑的好手,他一看到那刀伤的形状,就能判断出来这刀是怎么砍的。这伤口显然是从内往外劈开的,也就是说,当时有一位勇士冲进了大口鱼龙的嘴巴里边,然后一刀一刀将这个大鱼的脑袋削的只剩下骨头! 李奥瑞克这一行人里边,精灵女王用的是长枪,大小姐没有这个力气,其他精灵武士用的也都是弓箭和刺剑,唯有李奥瑞克腰间带着一把乌鸦王的蛮族大刀。再加上希雅这个“高原人第一剑士”不止一次在人前说,李奥瑞克是她现在的剑术老师,那么将两点结合的话…… 这个冲进大鱼嘴巴里宰鱼的人,只能是李奥瑞克了。 光头哈克已经脑补出了一个画面:李奥瑞克当着鱼人们的面,先是用乱箭射伤这只巨兽,然后冲进大鱼的嘴里一通狂风暴雨般的劈砍,将这怪物从里到外削成了骨头。 李奥瑞克这堪称恐怖的武勇,震慑到了这些“畏威而不怀德”的鱼人,于是鱼人们就奉他为王。 大概,就是这么回事了吧。 众人看着那只大鱼浮想联翩,许多人都看出了神。此时光头哈克突然想起了什么,他拿手肘一戳旁边那个家伙的坚硬腹肌,说:“肚皮男,刚才你不是说要找李奥瑞克大人练练吗?还练吗?” “啊哈哈哈……哈哈,哈……”银盾骑士团的团长先是大笑,然后干笑,最后失去了笑容,只剩下尴尬。 “都进城吧!”李奥瑞克说道。 八岁托着大鱼的尸体钻进城门,这一刻,士兵们和这些巨兽几乎是零距离接触,越发感觉到了这些怪物的恐怖。尽管他们都是经过训练的士兵了,但还是吞咽唾沫,不自觉的颤抖,甚至是忍不住后退。 接着,菲利普指挥精灵骑士们将李奥瑞克等人的贵重行李也运了进来——基本都是战利品,包括那些龙龟的宝珠,龟龟体内的蛋,那具奇怪的干尸,还有大口鱼龙身上的鱼鳞。这些东西大多是胚子,要拉回去二次加工才能使用。 城寨里边硬塞了五千个鱼人,就如同五瓶可乐硬塞进一瓶矿泉水,那肯定是装不下的。鱼人们只能在操场上休息。 光头哈克虽然对异族有成见,但他毕竟是个爽快利落的人,既然答应了李奥瑞克说要把鱼人当友军看待,就会拿出对待友军的态度来对他们。先是让人搭了许多凉棚免得鱼人被晒成鱼干,又赶紧叫人到河上游取水来给鱼人们用,又跟那个鱼人长老说:“现在大家都是李奥瑞克将军的人了,姑且放下成见,你们是朋友,有什么需要就跟我,我尽量招待着。” 鱼人长老听到此话也十分惊讶,因为他之前没少跟这些高原人打交道,太知道对方是什么脾气了。在高原人眼中,鱼人是卑劣种族,与家畜平级,且低于会下蛋的母鸡和会产奶的牛。从来没见过那个高原人这么好说话的。 高原人突然转性,不会是因为他们良心大发,只能是因为李奥瑞克王的面子。长老不禁感叹,王果然是天选之人,不管是鱼人还是人类,都拜服在他脚下了。 …… 雷奎领地,山神要塞—— 希雅的父亲“托曼·雷奎”此时正在城堡最高处的“清修塔”上乘凉。城堡本就建在山地上,这里又非常高,四面透风,是夏天避暑的好地方。在这里待一阵子,身上黏糊糊湿漉漉的感觉就会减少许多。 国王说,越往北方就越接近家乡,但雷奎公爵觉得,这话说得不完全对,还应该加上一条,那就是“越高的地方,越接近家乡”。高原人就该住在高的地方,因为高的地方空气凉爽,而且能俯瞰苍生,是王者的位置。 当然,雷奎公爵不想当王,他只想跟着王一起回到家乡罢了。他是个传统的高原人,一辈子的梦想,就是重复传说中的故土,亲眼看一看白色的高原,然后感受着雪花在自己掌心融化。只是他已经老了,这个梦想,只怕余生无望,要等下辈子了。 雷奎公爵叹了口气,放下手中的书本,眺望东北方向,李奥瑞克和希雅已经走了好几天,却还是没有一天消息。公爵固然相信李奥瑞克的能力,可是时间久了,多少会有些担心,毕竟是做父亲的人了,很难不惦记自己的女儿和准女婿。 他说要去鱼人谈判,但鱼人那种东西,真能谈拢吗? 此时,门外传来了奥加马特的声音,“爵爷,您在里边?” “进来。” 副将奥加马特推门而入,这小伙子还是和往常一样笑容满面,只是那长相着急的老脸,让人觉得他可能不久后就会寿终正寝。奥加马特和雷奎公爵半臣半友,没那么多规矩,就往桌子上面一坐,说:“爵爷,还担心他俩呢?” “废话!我就这么一个宝贝女儿,能不担心吗?” “害!多余担心!李奥瑞克的才智您又不是没看到,那小哥打这么漂亮的仗,肯定不是普通人,说天神下凡也不为过。这种能写进史诗的英雄,难道还会在鱼人窝里翻车?” “道理是这个道理,但鱼人是也麻烦,李奥瑞克却要和他们讲道理,这肯定行不通的。我就怕他摆不平鱼人,又好面子不肯回来,然后一生气杀几个鱼人搞出人命来,那事情就不好收场了……” 奥加马特是个乐天派,一听这话就笑了起来,摆手说道:“放心,李奥瑞克敢这样说,就多半有把握,鱼人之患在他眼里恐怕不算什么。” 是么?可是这些鱼人侵扰我的土地好多年了,为了剿灭他们,将领换了一批又一批,仗打了一场又一场,到头来却把家族的金库都耗干了。李奥瑞克若是一周就能摆平鱼人,那岂不是显得我很无能?这……呃,好像也无妨,毕竟他是我女婿。 雷奎公爵一辈子要强,总是潜意识里想和李奥瑞克争高下,然而,一想到李奥瑞克是自己女婿,公爵心里就豁然开朗——你就是再厉害,不还是得管我叫爸爸么?哈!希雅,干得好! 就在这时候,窗外忽然飞进来了一个花仙子。两人一见到那小家伙,立刻眼睛一亮——这不是那个罗米拉的分身吗?公爵赶紧问道:“精灵女王陛下,李奥瑞克有消息了吗?” 花仙子喘着粗气,满头大汗,说:“水!” 看这样子,应该是从很远地方飞来的。公爵将桌上的凉茶递给她,说:“这个行吗?” “行!”花仙子跳水一般,“扑通!”一头扎进了凉茶里边。凉茶摸过头顶,水面上咕嘟咕嘟冒泡,就这样等了半分钟,就在公爵和副将以为这小家伙要把自己淹死的时候,她才猛然探出头来,那湿漉漉的头发一甩,溅了两人一脸的水。 花仙子连忙道歉:“对不起,我实在是太热了……” “没事,快告诉我李奥瑞克怎么回事了!” 那花仙子又低头猛灌了一口自己的洗澡水,然后以rap语速将李奥瑞克那边的发生的事情言简意赅的说了一眼。两个男人听完之后一个瞪大眼睛,一个眉头狰狞,吓得花仙子赶忙回到茶杯里潜泳。 首先是奥加马特,他似笑非笑的说道:“虽然我是个乐观的人,但这结果也超乎我的预料了,你说李奥瑞克不光摆平了鱼人,还成为了鱼人王?” “而且带来了五千个鱼人武士?”公爵接着说道。 花仙子从水里冒出一个小脑袋瓜,说:“嗯,是这样的,另外李奥瑞克还让我问您,能不能将那片土地封给鱼人的祖神?并且给他们自治权?李奥瑞克可以保证鱼人不再发生叛乱,他会为此事负责。” 副将奥加马特一听这话,皱起眉头来,说:“这个……神圣的土地怎么能封给鱼人?” 公爵却是瞪着眼睛,激动说道:“封啊,怎么不能封!” 奥加马特一愣,问道:“这真的可以吗?爵爷,自古以来可没有把土地封给鱼人的先例啊!” 若是从前,公爵的想法恐怕和奥加马特一样——这是祖传的神圣土地,怎么能封给鱼人?但是经过那场围城生死战之后,爵爷的观念就变化了,对,变化了!什么规矩啊,传统啊,都是在变化的,时代也是在变化的。若是李奥瑞克也和他们一样,一味的守旧,肯定打不出那样的漂亮仗。 所以爵爷大手一挥,笑道:“害!这有什么不行的!那块鸟不拉屎的地方,我封你,你乐意要吗?你要是乐意,我立马封你当个‘鱼人领男爵’,明天你就走马上任!到那挖蚯蚓去。” “不了不了,我觉得我这个” “我本来也不打算拿回来了,只要能平息了鱼人的叛乱,爱封给谁就封给谁!” 而且从里子上来说,公爵在意的,其实是鱼人领地以南的土地。这里的土地其实很是肥沃,但由于鱼人屡屡进犯,导致土地无法得到充分开发,人口也不停南迁,而且还需要在这里长期驻扎兵力。这鱼人如果不再来骚扰了,这片土地上就不用驻军,立刻省了一大笔钱!而且还可以把人民迁回去,从而进一步增加产粮活跃经济。要知道,鱼人聚集地的南方,本来就有一大片肥沃的土壤,就是因为鱼人的缘故给荒废了,据说现在田里都他妈长大树了,艹! 奥加马特摸了摸下巴,说:“那要是鱼人再次叛乱呢?” 公爵笑道:“怕什么!李奥瑞克不是把鱼人的五千精锐都带去打仗了吗?剩下的鱼人要想作乱,也得有兵才行啊!就凭剩下那些身高不到一米的小矮子,派几个杀猪匠去就把他们全宰了。” “总之,就这么定了,封‘祖神’为鱼人大祭司,不归七神管,允许鱼人地区自治,同其他封臣一样纳贡,有征兵权、征税权、享有王国的保护,也承担保护王国的义务——鱼人可能听不懂我们的规矩,这样,花仙子,你告诉鱼人,就说,那片土地它们说了算!但是如果出了这块地方,就是我们说了算,明白?然后每年要给我们钱,如果它们被人欺负了,我也会发兵去援助,就这些。” “好的,我会代为转告给李奥瑞克王。” 随后,由于罗米拉的魔力耗尽,花仙子行了一礼,然后就变成了花粉消失不见。 副将奥加马特还沉浸在“李奥瑞克牛逼!”的激动中,一个劲儿的吹彩虹屁。而公爵却自言自语道:“她刚才将李奥瑞克称之为‘李奥瑞克王’?” 副将奥加马特说:“只是鱼人的王罢了,您别多想。” “这样的男人,难道会只想当个鱼人王么?” 公爵喃喃自语,不禁陷入了沉思。过了几秒,他忽然笑了起来,奥加马特问他笑什么?公爵回答说:“没什么,我只是感觉,自从见了李奥瑞克,我就又年轻起来了。” “爵爷何出此言?” “你看,奥加马特,我随着年纪越来越大,对新东西就失去了热情,对未来也没有期待了,可是这个家伙来了之后,怎么讲呢,哈哈!”公爵忽然爽朗的大笑起来:“我他妈的就突然想多活几年了啊!真的,我真想看看十年后、二十年后的世界是什么样子,你说我能活到七十岁吗?” 奥加马特摊手,说:“您戒酒的话大概可以。” “那我选择死亡。”爵爷脸上的快乐又消失了。 q群8②7七1 第一百三十五章:夏天就是要吹空调 【133章昨天漏发了,发的是134,现在133已经补上了,请刷新目录然后阅读】 【不好意思,更新的时候眼花了】 晚上,李奥瑞克对铜手团长说:“哈克,我要借用一下你们的粮草,估计三天后还给你们。” “您当然有调粮草的权力,不过我还是得问问,您要用这些粮草做什么?” 李奥瑞克说:“这些鱼人朋友一路过来还得没吃东西,我要让他们饱餐一顿,才好进行下一步的行动。” “什么?您是要喂饱这五千个鱼人武士?这……我们可能没有这么多粮食。” 李奥瑞克说道:“没事,有多少拿多少,都记在我账上,吃五斤,还六斤,不会亏你们哪怕是一个铜板。” 粮草是军队的命脉,不是能随便借给外人的,但李奥瑞克又要另当别论。光头哈克作了一番心理斗争,一咬牙,说:“好,那我就……” “等等!” 另一位团长走上来,他朝着李奥瑞克行了一礼,说:“我叫比尔达斯,人称肚皮盾,是银盾军团的团长。” 李奥瑞克打量着面前那个家伙,看起来像是个有修养的骑士,只是他那一身肌肉,看着怎么像个健美运动员啊?这肯定是故意练出来的。但是在这个时代刻意练习肌肉还真是稀奇,因为有力量的武将,其实都是强壮的大肚汉,肌肉多,脂肪也不少,这样才有力气持续作战啊。 筋肉猛男的事情姑且放下不论,李奥瑞克问这个兄贵,说:“阁下有何高见?” “我只是想请李奥瑞克大人三思后行,您是北伐军领袖,阿卡德将军的继承人,想必知晓粮草的重要性。我们仓库里的粮食,养活自己都很吃力,如果拿出来喂这些鱼人武士,我们之后吃什么呢?” “你们只要留下了一天的口粮就行,因为明天你们就要跟我一起下山去了。” “下山?” “对啊!”李奥瑞克说道,“我一开始就是为了借走你们这两个军团,来帮助我平息各地的叛乱。现在鱼人威胁解除了,你们也要跟我走,然后与北伐军合流,等到时候跟我的军队汇合,有的是粮食给你们吃。” 两个团长面面相觑,那筋肉男问道:“您是说,我们可以吃北伐军的粮草?” 李奥瑞克说:“是的。” 北伐军从野狼城一路远征而来,能带多少粮草?恐怕养活自己都费劲吧?我们这些“友军”又能分多少东西吃?粮食跟别的东西不一样,还是攥在自己手里靠谱。 李奥瑞克也知道这些家伙的顾虑,就说:“我以自己的信誉担保,北伐军给养充足,绝对饿不到你们。” “我也愿意做担保。”希雅走上前来,“以雷奎家族的名义。” 话已至此,两人心里就算是有所怀疑,也无法反驳了。于是光头哈克说道:“好吧,让火头兵生火造饭,把储备粮全都拿出来!明天就出征,今天让大家伙吃饱!” “肚皮盾”也叫人过来,说:“回去通知我的军团,让他们准备明早出发,我们要跟着李奥瑞克一起去平叛了。” 兵贵神速,光头哈克的军队行事效率很高,火头兵们数个大灶全开,轮番上阵,很快就搞好了晚饭。鱼人们嗅到食物的味道都蠢蠢欲动,这时候不用李奥瑞克废话,族长科洛夫就会扬起鞭子来吓唬他们。 对待这些鱼人必须软硬兼施,先前李奥瑞克就是这样做的,如果一个劲儿的怀柔,反而会被鱼人认为是软骨头,好欺负。只是抽鞭子这种体罚方式不太好,等以后制度完善了,可以做踏马几百个俯卧撑,或者操场上负重训练,不光罚了,还能锻炼身体。 过了一会饭煮好了,李奥瑞克命令精灵士兵去负责分发食物,一人一份,不多不少,要让大家都吃饱。晚饭也很简单,就是蘸了肉汁的烤饼,还有一勺炖菜,夹在面包里边吃。这样好处就是不需要餐具,拿手就能吃。虽然不算是美食,但对于前几天还在饿肚子的鱼人来说,已经是非常美味的一餐。 众多鱼人看到高原人拿出宝贵的食物来款待他们,也纷纷放下了敌意。 长老看着手里的烤饼,表情很是复杂。此时,族长科洛夫一来到他旁边坐下,说:“我从没想过有一天会以这种方式吃上人类的食物。”他吃了一口饼,砸了砸嘴,旋即露出了惊讶的目光,喃喃道:“竟然是加了盐的肉汤,而且还很软,菜也还没烂掉。”他咽了口唾沫,然后三两口就把自己的大饼给吞了,吃得鱼鳃上都是汤汁。 长老也吃了一口,点头说道:“人类没糊弄我们,我看到他们的士兵也在吃这个。我刚才听到了李奥瑞克王和他们的争吵,一次性拿出五千份的口粮来,对于这些人类来说,也是掏空了仓库。” “李奥瑞克王还真厉害。”科洛夫舔着爪子上的菜汤,感叹道,“竟然能让这些吝啬鬼大出血,哈哈!” 长老却是摇头,说:“王固然厉害,但这些人也很慷慨。” “他们只是一时的慷慨罢了。”科洛夫不屑道。 硬鳞族长老却比这个年轻的族长想得更长远,他知道,李奥瑞克王的宏图霸业只是刚刚开始,等到将来,鱼人、人类、精灵、兽人、蛙人、蛮族……各种各样的种族都会成为王的子民。鱼人也会需要学会和其他种族相处。 长老忽然想起了李奥瑞克给他们送粮食的那一幕。 “我有个建议,族长……”他小声耳语。 科洛夫听完之后惊呼道:“你疯了吗?我不同意!” “你听我给你讲……” 长老和族长一番交涉,最终,族长还是认同了长老的想法。他们从行李中拿出了一些鱼人特产,包括珍珠首饰、野兽皮革、鳞甲盾牌等物,长老将这些东西送给了铜手团长,说,这是对他们的感谢,鱼人从不白拿别人的东西。 这场面搞得团长一脸错愕,他是万万没想到这些野蛮人也会懂的礼尚往来。这些东西或许值不了几个钱,但对于贫穷的鱼人来说已经是一笔巨款。尤其是那个鳞片盾牌,上面镶满了晒干涂油的厚实鳞片,闪闪发光,强度不亚于一面上好的铁盾。 “这不挺会做人的吗?”光头哈克喃喃道。 哈克想了想,旋即招来了传令兵,说:“跟火头兵说,明天的早饭还按照这个规格给鱼人做饭,另外再加个肉菜,记住了啊!” 至此,可以说,困扰了雷奎家族多年的“鱼人之乱”彻底结束了。 …… 第二天大军开拔。铜手军团和银盾军团全体出发,河谷关只留下了一百个人看家。 这支军队由三个军团组成,铜手军团和银盾军团,加起来一共五千人,鱼人武士军团又是五千人,总共正好一万人,战斗力远远超过了李奥瑞克最初的预期。 他们的目标是位于山神要塞南方的“水牛沼泽”。李奥瑞克的北伐军已经驻扎于此,等着两军会师。大家是吃了早饭之后出发的,在路上吃了些口粮,现在已经是下午了。前几日下了雨,天上的云彩都跟着雨水一起泻了下来,以至于今天是艳阳高照。 大家走到下午大汗淋漓,不得不寻了个山脚背阴避暑。 光头哈克热的满头大汗,不得不脱了上衣和靴子散热,肚皮盾更是夸张,浑身就剩下一条裤衩和一个红斗篷了。他坐在哈克旁边,拿起水壶豪饮了几口,说:“这样下去别说辎重,水先不够了!这什么鬼天气啊,热死个人。” 光头哈克说道:“水不够了可以去河里补给,沼泽地唯一的好处,就是从来都不缺水,喏,林子里不就有个池塘吗?” “水虽然有,但我们的水壶也不够啊,咱们是驻守兵团,后勤就没准备太多行军用的水壶。现在士兵们两人分一个壶都不够,每次能携带的水太少了,天一热,水的消耗就大量增加,这样下去……哎,话说咱们都这样了,那鱼人还不变成鱼干了?” 这时候有个士兵跑过来大声喊道:“长官,鱼人们在吹空调!” “空调?什么空调?” “是李奥瑞克王搞出来的魔法,好凉快!你们快去看看吧!” 什么?魔法? 两人对视一眼,然后立刻起身去看。没走几步,就感觉迎面吹来了一股舒爽的冷风,两个大汉都露出了让人看了会恶心的舒爽表情。同时他们听到希雅的声音,希雅大声说:“排好队,慢慢走,轮流吹!不要停留时间太久。” 再往前走,就看到了奇怪的一幕:只见数百鱼人们排着长队,在围着李奥瑞克等人转圈,就仿佛是在举行什么奇怪的宗教仪式。而李奥瑞克等人站在鱼人的中央,脚下是一个巨大的魔法阵,然后法阵中间摆着许多鹅卵石那么巨大的珍珠,似乎寒气就是从这里边来的。鱼人们排队降温,每人可以在这魔法阵周围停留一分钟左右。 两团长再次对视一眼,那表情更加诧异了——所以这到底是什么魔法?空调?什么鬼? 这时候希雅看到了两位将领,就朝他们招手,示意他俩过来。二位团长便穿过人群来到希雅旁边,只见希雅穿着一件黑色的夏季薄纱衣,头发扎成马尾,赤脚站在椅子上。 她旁边有一个画着魔法符文的大木桶,里边装满水。她用小茶杯舀了两杯水递给两人,说:“现在功率太小,只有小杯冷饮,凑合一下吧。” 什么玩意儿?功率小?小杯?还冷饮? 两人疑惑的接过茶杯,杯子一入手两人都吓一跳,这水竟然凉到冰手! 夏天的冰水!我艹! 他俩都知道这东西有多宝贵,根本就不敢喝,放在手里捧着。哈克就问道:“这大热天的,哪来的冰水?这……这也是魔法吗?”比尔也问:“那空调也是魔法?” 希雅笑着说道:“算是魔法吧,嗯,原理也挺简单,我们之前不是从龙龟那里得到了一些‘泪晶珠’吗,这些珠子能储存各种元素的魔力,我们把有冷气的珠子放在一起,用魔法阵激活,就能够给这里降温了。” 众人望向那个“人工空调”。此时罗米拉正站在魔法阵上充当“电池”,狗子坐在旁边计时,一会罗米拉没电了,他就要换班,四个精灵士兵排在后面等着。李奥瑞克和普希拉已经当过一轮电池了,在坐在地上喝水充电。魅魔试图通过李奥瑞克的汗水补充缺失的电解质,但被李奥瑞克一巴掌按倒在地,然后发出了愉悦的呻吟声。 李奥瑞克、普希拉、狗子、还有四位精灵士兵,会轮流为魔法阵提供魔力,让空调持续最大功率输出,在他们的努力下,这周围都降温到了二十来度。 另外30颗春天出产的“泪晶珠”放在一起,力量叠加起来,就变成了一个饮水机,在充足的魔力供应下能够一直出水。再往里边放几颗激活后的冬季“泪晶珠”,就能一直供应冰水。虽然不足以养活五千鱼人,但拿来救急完全够了。 看到这一幕的光头哈克不禁感叹;“难怪能打赢蛮王呢,这路子太野了。” “以后会更野的。”希雅点头说道,“一会让咱家的人也来排队吧,让大家都降降温。” “哦,我们也有份吗!” “那当然了!怎么可能厚此薄彼呢?鱼人们比较怕热,先让让他们,随后就给你们乘凉。” 众人兴奋地欢呼,赶紧过去排队了。 众人大约休息了两个小时,轮流吹空调度过了这段最难熬的酷暑。随后众人继续行军,这样能够赶在黄昏时候抵达“水牛沼泽”。 李奥瑞克的北伐军就驻扎在沼泽的“石州”上。石州是南方沼泽里一种奇特地形,是悬浮在沼泽上岩石地段,也不长草,就像是海中的孤岛一样。虽然沼泽人适应了沼泽环境,但比起在湿漉漉的泥巴地里行走,大家还是更愿意在“石州”上停留。。 此时快到北伐军大营了,光头哈克抬手一指,说:“那应该是北伐军的炊烟吧?”众人抬起头,看到一缕青烟渺渺飘在空中。 话音刚落,就看前方跑来了一队骑兵。 光头哈克顿时睁大眼睛——我艹,他们的坐骑好高啊! q6巴2衣77衣6 第一百三十六章:氪金玩家 高原人都有点骑兵情结,光头哈克也不例外,他看到这些骑兵第一反应不是看人,而是看那些马。隔着老远就能感觉到那些畜生的力量,那肌肉、那大长腿还有那健硕的体格,都让骑着矮脚马的哈克感到震撼。 此时,骑兵们打着北伐军的旗子跑了过来,为首的一个胡子大汉见了李奥瑞克便下马行礼,说:“铁骑团格罗温,在此恭迎将军!” “好。”李奥瑞克点了点头。 同行是冤家,哪怕当了友军也不例外,军人胜负欲都很强,不同军团之间肯定也会有心理的较量。铜手和银盾的人此时都在打量这支骑兵,毕竟这是他们第一次看到传说中的北伐军——而且是活的。 从经验和常识来判断,这些骑兵应该是侦察兵,因为他们没穿重甲,而且是骑兵队形,但是两个团长又不太敢下判断——他们这精良的装备也太精良了吧?人均包布的防晒锁子甲,带透气层的铁盔,全新蛮族马刀一人两把,身后背着弓箭,还有冒着油光的马鞍;马鞍袋插满箭矢,挂着水壶、里边塞满干粮和肉干,马蹄铁也八成新;最他妈不讲道理的是这些马,这么高啊?老子屁股底下这个矮脚马跟他一比,就够小狗崽子似的! “友军”们当场就矮了一头——别说人怂了,连他们屁股底下的马都害羞的低下头了。 我还以为李奥瑞克大人那个高脚马是稀罕物,敢情北伐军人均高脚马?这玩意儿不是大几百金币一匹马,怎么全都有啊? 而鱼人那边则是如临大敌!虽然李奥瑞克早就给他们做过心里工作了,说一会遇到的人类都是友军,你们别害怕!但是人类=敌人的概念早就埋在这些鱼人脑海中了,再加上格罗温的“黑色骑兵团”实在是吓人,鱼人们从来没有见到过这么高大的马,还有这么威武的骑士,即使是用他们的鱼脑袋想想,也知道这些陌生的高大骑士比他们之前遇到的敌人高出了一个等级来。就算知道是友军,也要害怕的。 此时格罗温说道:“雷奎家族的将士们,请!还有鱼人军团的各位,也请里边来!北伐军招待各位,给大家接风洗尘。” 鱼人长老能听懂高原语言,说:“大家别怕!那个骑士说了,要招待我们呢!招待,懂吗?请我们吃饭!” 铜手军团的款待算是开了个好头,上顿饭还在肠子里呢,大家记得那件事情,一说吃饭,鱼人们就放松下来了。 随后格罗温在前面带路,越往前道路越平坦,也越干净。一看就是北伐军的人提前拔草、砍树、铺路,专门用来迎接李奥瑞克。再往前走了一小段路,能看到营地大门和瞭望塔了,立刻里边的人就奏响了嘹亮的号角。门口出来两队乐手,敲着鼓欢迎。这场面看的“友军惊诧””。 面子确实拉满,但李奥瑞克作为领导是不能鼓励这种面子工程的,他就比较温和的批评道:不能这样铺张浪费,我们是来打仗的,不能把士兵的体力浪费在这种地方。 格罗温笑道:“这道理我懂,但这是士兵们自发做的,大家知道了将军搬来了一万人的援军,还收服了难缠的鱼人,都对您十分佩服,非要好好迎接您。团长们商量了一下,就迎接一下,但是一切从简。” “回头教育他们,我很高兴他们来欢迎我,但以后不必这样搞。” “是,将军。” 此时李奥瑞克回过头去,对着一脸惊愕的雷奎家将领说道:“我刚当上将军不久,治军无方,让二位见笑。” “不不不,您……您挺有方子的。”哈克惶恐的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众人就这样进了大门,此时布洛泽出来迎接,敬了一礼,说:“将军,一路辛苦!我代表血矛团感谢您!” “好,一切免了。我跟你介绍一下,这两位是雷奎家族的援军,铜手军团的团长摩洛哈克和银盾军团的……” “比尔达斯!”不等李奥瑞克开口,布洛泽叫交出那个肌肉男的名字,然后一拳擂在他的胸口。比尔达斯不好意思笑了起来,说:“师父,好久不见。” “师父?” 布洛泽说:“啊,原先我在军校里带过几年学生,这家伙恰好就是我的学员。”接着布洛泽又和哈克握手,说:“我代表血矛军团感谢两位军团长与雷奎家众将士的援助。” 行完礼后,布洛泽便让亲兵将那二人带去前方的营地休息,随后又跟着李奥瑞克去招待鱼人们。两个雷奎家的团长一路往前,来到一片平坦的空地,眼前的地面上扎满了灰色帐篷,不过帐篷都是空的,却不见北伐军的士兵。两人正纳闷,就见到一个右臂过度粗壮导致左右手比例失调的壮汉走了出来,那是铁锤团的“粗臂”石恩,他发出一阵大笑,说:“你们来的正是时候!我刚刚敲下最后一根铆钉,好了,带你们的士兵进去吧,帐篷都搭好了。” 哈克问道:“这些帐篷都是给我们的吗?” 石恩笑起来,说:“那当然了,将军先前招呼过了,说是有一万名友军要来,我就赶紧开辟了一块新的地方。哎,怎么就你们二位啊,你们的士兵呢?都赶紧住进来吧,我们应该要在这里停留三天左右,然后再继续南下……” 铜手和银盾两个军团的人都还在外面待命,此时两个团长便让传令兵去叫人,让他们分批进来。 说着两人跟那位壮汉走到营地内部,他们一边走一边看,发现帐篷都是上好的防水布,地上也铺着席子,很大程度能防雨防潮。四人一间,里边很宽敞,前后可以通风,内有被褥和凉席,还有枕头。 他俩连着看了几个,发现所有的帐篷都是这样的配置。哈克心想:早知道他们这么阔气,我就不把家里那些破烂拿出来了! 其实“铜银二军”也自己准备了行军的辎重补给,只是相比之下就太烂了。他们帐篷大小仅有北伐军的一半,却要里边挤下六个人,而且布料也不防水,一下雨就会泡的没法住人。至于什么被褥枕头更是没有,只有两千条席子,数量不够,就两人轮番睡——今天你睡席,我就睡地,转天再换着来。 “下风口的地方挖了旱厕,只要你们不集体窜稀,肯定够用了,哈哈!”石恩团长大笑着和他们介绍这里的情况,“吃饭的事情不用操心,各个营地东边都有灶台和火头兵,到了吃饭时间他们就会弄些热的给你们吃,出门在外不比家里,没有大鱼大肉,就吃点培根啤酒蘑菇汤什么的,将就一下吧!” 这还将就一下?我都一年没吃过培根了!光头哈克心情很是复杂——惊讶、激动、嫉妒,各种感情混合在一起,有种说不出的滋味。 此时雷奎家族的士兵们也都“入住新房”,这些人的反应只会比团长们更夸张,有人惊喜欢呼,有人站在外面不敢进去,还有些人议论纷纷——李奥瑞克这样做,是不是要让他们当敢死队?要不然怎么会给这么好的待遇?这谣言在半个小时内很有市场,但后来看见北伐军的士兵们住的比他们还好,也就不攻自破了。 等一会吃饭的时候,场面就更加失控——主食是真面粉做的烤面包,里边加了鸡蛋和糖;配菜有两种腌菜,一个随机水果;还有肉片蘑菇汤,培根卷饼,熏肉熏鸡,咸鱼肉干……所有菜都加了充足的盐,还有乌黑浓香的咸鲜大酱,很香很过瘾;饮料是干净的扎啤,喝起来麦香十足而且微微带甜。 别说是在行军路上了,就算是在城里士兵们都没吃过这么好!在场的人基本上都是穷苦人家出身,当初来参军,就是为了吃一口饱饭,面包?烤肉?啤酒?培根?这辈子都没吃过肉,最多有些沿海的家庭,能吃一些鱼和螃蟹什么的,剩下的无非就是吃那些硬的能砸开石头的黑面包。哪怕是到了军队里边,也勉强就是吃饱,至于吃好那不可能,只有在大战前夕或者是打了胜仗的时候,将军们才会把宝贵的肉干拿出来一些。 也就是雷奎家的士兵军纪严明,没有发生哄抢,还勉强排起了歪歪斜斜的队伍。士兵们端着自己的破饭盆,像是新年时候等着糖果的小孩一样眼巴巴的等着那个胖厨师给他们一勺料理。心里盼着多来点多来点,可千万别手抖!但没想到那位胖哥哥打饭的时候,简直就给家里的亲奶奶一样,生怕你吃不饱,要给你盛到满,然后拿勺压实了,再补上一勺子,甚至还特意嘱咐说:“要是吃不饱,还可以再来盛!” 这一行为雷奎家族的士兵们感动的热泪盈眶,心想不愧是英雄的军队,这厨子也是英雄的厨子! 晚饭时间气氛很是活跃,大家吃饱喝足,就在一起唱歌。光头哈克跟肚皮盾两人坐在一起,吃着喝着,也是惬意。 哈克说道:“看这阵势啊,北伐军是把一切都准备好了,他们甚至给士兵们准备了换洗衣服还有拖鞋,妈的,这可是一万人的吃穿用度!这他妈是什么后勤能力?这是多么有钱?” “相当于是北伐军两万人,却带了足足能支撑三万人的后勤物资,而且肯定还有富裕的。这是打仗来了?这难道不是做慈善?” 此时肚皮盾苦笑道:“就这还治军无方啊?李奥瑞克将军过度谦虚了吧?” 光头哈克摇了摇头,说:“我倒是觉得,李奥瑞克那是心里话。这个男人的实力和眼界都在我们之上,哪怕我们觉得完美无缺了,在他眼里也肯定全是毛病。” 肚皮盾说道:“也对,能在行军的时候喝冰水吹空调的男人,那能一般?” “别瞎琢磨了,喝酒喝酒!” “来,干!”两人碰杯,然后豪饮扎啤。 其实北伐军能变成这样,主要还真不是李奥瑞克的功劳,要说有功劳,他也就是占了个威望高,能凝聚人心。但是纪律方面的,一靠阿卡德将军的底子,二靠希雅的维持,三靠团长们配合,他其实没出什么力气。 这里边尤其要提一下阿卡德将军,老人在交接之前,悄悄干了一件堪称“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情,而且十分低调,李奥瑞克很久之后才知道。 这件事情就是改革后勤部队,增加运输力。 打完了乌鸦王那一仗之后,战利品堆积成山,这时候北伐军的众将士都是欢天喜地的庆祝,包括李奥瑞克也是,沉浸在了“大秤分金大口吃肉”的土匪式喜悦中。唯有阿卡德将军看着堆积成山的战利品,产生了其他的想法。 他有两个想法:第一,蛮族是怎么把这么多物资运到这里来的? 第二,我们的后勤部队能不能学习一下? 所以阿卡德将军就派人审问蛮族的俘虏,调遣蛮族的资料,了解乌鸦王是怎么管理后勤部队的?他们的后勤体系是怎么运作的?经过一番学习之后,老人有了思路,于是他将自己的亲卫队直接塞给了菲利普,让原先的亲卫队长改当风行团的二把手,相当于两个军团合并为一个军团,极大增加了北伐军的后勤能力;另一方面,又花钱购置了新的货车、牲畜;最后还坐了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就是把高原人的地图,换成了蛮族的地图。 这件事情说起来就他妈的离谱,阿卡德将军在缴获的战利品里发现了蛮族版“沼泽地图”,拿过来跟己方地图一对比,老将军当时就懵逼了——好么!这蛮子画的沼泽地图,居然比高原人画的还要好!标注清晰,轮廓规范,各种城镇地名、道路、山川水文等高线,包括什么路能走马,什么路只能走人,全都画的明明白白。 正如将军先前预料的,这帮蛮子早就想染指沼泽,所以好多年前就陆续排出探子来到沼泽画地图。多年下来,这地图已经十分完善,甚至是超过了沼泽人自己的。 有了新的地图,就能规划更加科学运输的路线,从而再进一步增加运力。 阿卡德将军认为,将来李奥瑞克一定会打十万人级别的大仗,如果到时候还靠风行团这个只能养活两万人的后勤部队,那肯定要吃大亏的。既然如此,就趁早让后勤部队脱胎换骨!这样一来,北伐军才不至于“虚胖”。 光头哈克突然想起什么来了,问道:“话说咱们要在这待几天啊?这又是挖厕所,又是搭帐篷,我们不是要去南方平叛吗?李奥瑞克将军总说兵贵神速,这也不太速啊。” 肚皮盾说道:“哦,这个我听布洛泽师父说了,说起来还……还挺丢人的。” 光头哈克似笑非笑的问道:“丢人?北伐军还能有丢人地方?” 肚皮盾连连摆手,低下头来,小声说道:“不是他们丢人,是我们丢人!” 一听这话光头哈克立刻血气上涌,连带着头皮都涨红了,他激动的说道:“我们有什么丢人了!我们做事堂堂正正,穷也穷得光明磊落!怎么,有钱了,就瞧不起人吗?” 肚皮盾赶紧按住了他的肩膀,说:“嘘!小点声小点声!别那么大声嚷嚷,这可是在人家的地盘。还有啊,你听我给你解释。师父是这样说的,他们,你们这士兵训练的是不错,但是装备实在是太烂了,这样战斗力拉上不去,会影响战局的…… 哈克一杯啤酒就上头了,猛然站起来,说:“这是侮辱!狗日的,有钱了不起吗?有钱就可以……” “……所以呢,李奥瑞克将军跟我商量了一下,北伐军决定援助你们一批盔甲和武器。” “蛤?”光头哈克愣住了。他是怎么也没想到,李奥瑞克居然会给他们发装备!要知道,吃喝奢侈也就是一两天的事情,但盔甲和武器给出去可就要不回来了,就算要回来也会折旧的。而且武器盔甲什么的,那价格可不便宜啊! 肚皮盾继续说:“我师父说,要按照蛮族士兵的标准将我们武装起来,每人都有皮甲和锁子甲,配备蛮族大钢刀和马刀,弓箭手配射雕长弓,还有靴子、马鞍、护腕、手套、扳指……反正你们原先的装备可以全扔了,一律换新的吧。” 说到这里,肚皮盾瞟了一眼光头哈克那惊愕不已的表情,然后戏谑道:当然了,哈克团长要觉得这是侮辱呢,我也可以代你谢绝,就说你铜手军团铁骨铮铮,不吃嗟来之食。当然了,我们银盾军团的人都脸皮厚,就不客气的收下了啊,哈哈哈哈哈哈!” 哈克眼睛瞪得犹如铜铃,“侮辱?你见过这么甜美的侮辱吗?如果送钱是侮辱,那我恨不得把脸塞到李奥瑞克大人的屁股下面……” “越说越恶心了啊!” 光头哈克忽然想到什么,说:“对了,你说李奥瑞克给我们这么好的待遇,是不是要让我们去当敢死队啊?士兵们都在说,我也有点担心了。” “不会的,这个逻辑站不住脚,而且,如果‘待遇越好,风险越大’这个逻辑成立的话,敢死队也不该是我们。” “那是谁啊?” “应该是鱼人。”肚皮盾的笑容中有些苦涩,“它们可是人均板甲呢!” “我艹!” 脑海中幻想着“人均板甲”的鱼人武士军队,再望向一片漆黑的南方,光头哈克头一回产生了同情敌人的想法。 q1吧二7七衣 第一百三十七章:贾戈伯家族二三事 第二天一早,李奥瑞克就让菲利普分发新装备。 这两支友军的战斗力倒是不错——雷奎家的两支军团水平在线,鱼人们纪律虽然差了些,但是非常能打。只是这两拨人的装备实在是太烂了!简直烂的让人发指。 上次从乌鸦王手里缴获的战利品,足以武装十万人,现在整个北伐军满打满算才三万,哪怕一人三份还有富裕。这些东西放在手里也不能升职,还不如赶紧拿出去用。 李奥瑞克下了命令,说:按照蛮族军队的标准来武装这些新来的朋友。 蛮族装备其实就是北伐军现在的装备,先前已经介绍过了,再不多说。这里单说一下鱼人。 鱼人武士虽然强壮有力还能打,但实际上先前是没有盔甲的,也没有趁手的兵器。毕竟鱼人不会打铁,不存在任何冶金工艺,以前的装备全靠跟高原人买,关闭互市之后就彻底断了渠道,连个铜痰盂都成了绝版货。 然而,这些鱼人却能在几乎“赤手空拳”的情况下,跟雷奎家族的两大军团打得有来有回,可见其战力十足。这要是拿上好装备,还不得上天?于是李奥瑞克就这样安排,武器都摆在那里,让鱼人们随便挑,有人爱用刀,有人爱用斧头,还有人喜欢长枪或者刺剑,没关系!随便挑!这些鱼人武士打架没有章法全靠直觉和本能,既然如此,武器上就自由选择,反而能最大化的发挥他们的战斗力。 鱼人们拿上了锋利的蛮族马刀,看着亮闪闪的刀刃啧啧称奇,有人拿自己多余鳞片试刀,鱼人的鳞甲要比煮过的硬皮甲还结实,却没想到那鳞片一碰了刀刃,就犹如纸片一般裂开了。鱼人们先是惊吓的哇哇乱叫,然后便兴奋到发光,挥舞着马刀耀武扬威,一副“屠龙在手,天下我有”的嚣张姿态。 但是光有武器还不行,还需有盔甲。在装配盔甲这件事情上,李奥瑞克一度犯了难,因为鱼人的娜迦武士至少也有四条胳膊,有的还有六条,盔甲都是给人穿的,一般来说,只有两条胳膊,库存的铠甲虽多,但鱼人们穿不上啊!这怎么办? 然而菲利普却说这都不叫事,因为蛮族的战利品里边什么都有,其中就有专门为强壮兽人制作的“铁板胸甲”。这东西说是盔甲,其实就是拿一块大铁板子挂在胸前,然后拿线一捆,胳膊、大腿和后背完全没有防护。当初乌鸦王给兽人这样的防具,一方面是为了省钱,另一方面是为了让兽人断绝转身逃跑的念头——但最后也没什么叼用,一个个该跑还是跑了。 然而,这样的简陋设计,却巧合适合“娜迦武士”们。首先,娜迦武士四条胳膊可以不受限制的灵活发挥,其次,娜迦武士后背本来就有硬鱼鳍和鳞片,防御力很强,也不需要后背的护甲。 最他妈离谱的是,鱼人们表示,自己可以穿着板甲游泳!因为鱼人体内有鱼鳔,他们能够靠体内的鱼鳔调节浮力,越是强大的鱼人战士,这个器官就就越是强壮。在加上他们人均游泳冠军,即使是负重几十斤,也不会在水里沉下去。 于是,一群手持四把大刀,身穿重型铠甲、而且能潜水作战的鱼人武士就诞生了。 看着这些武装起来的鱼人,罗米拉感叹说:“李奥瑞克大人果然是要重组神圣中土联军,传说二百年前,高等精灵就是联合了所有的仆从种族,所有的士兵不分高低贵贱的武装起来,各个种族发挥特长,形成了一股十分强大的力量。” 至此,李奥瑞克的北伐军一下就从两万余人扩军到了三万,战斗力不可同日而语。现在“北伐军”这把刀已经足够锋利,急需拿一块肉来试试手感。 毫无疑问,接下来的敌人就是“贾戈伯公爵”,本次叛乱的“第二号主犯”,也是米兰爵士的老爸。这家伙作为整个大沼泽最富有的人,肯定不好对付。 李奥瑞克想起先前米兰爵士和他说的话来,他思虑良久,决定去和米兰谈谈此事。他一人前往米兰爵士帐篷,还未走近,就闻到一股酒气,一看米兰爵士正一个人喝闷酒。北伐军不禁酒,但是每人都有啤酒配比,平时也不允许喝的,看来这家伙又是用特权给自己开小灶了。 李奥瑞克干咳一声,米兰爵士见了他,立刻吓得一哆嗦,然后放下酒壶,一脸堆笑说:“将军,您怎么来了?” “大白天的就喝喝喝,等到打赢了仗,有的是酒给你喝!”李奥瑞克抢过他的酒壶,将剩下的酒倒了,然后对着他那秃头bia!了一巴掌,道:“这也就是我,要是希雅看到了,非得罚你出去在太阳地里站一个上午。” “哎,知错知错!大人饶命!”他也赶紧求饶。 此事掀篇,李奥瑞克坐在他旁边坐下,说:“米兰老兄,你知道下一步我们要去打哪里吗?” 米兰脸色一僵,旋即苦笑道:“大人您果然是为了此事而来,呃,我当然知道,马上就要打我家了嘛。” “那要打你老家了,你有什么想法吗?” 米兰爵士说:“说实在的,我家里八成以上都是满腹坏水的恶人,但我父亲,还有我几个叔侄们人还不错。我希望将军能给我一个去劝降的机会,我其实信都写好了,就是说呢,呃,要不您看看?” 李奥瑞克拿来看了看,发现米兰爵士不愧是贵族子弟出身,受过良好教育的,这字写得工整,文笔也很不错,整篇书信看着是劝降的檄文,读起来却像是家书,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简直到了我看完都想投降的程度。这文采完全吊打了北伐军所有大老粗,可以说跟希雅在同一水平。 读完之后李奥瑞克很是感动,表示“我要是你爹,我现在就立马投降,当场给李奥瑞克磕八个响头”。随后李奥瑞克想了想,说道:“这样吧,你再加上几句,就说如果投降,我保证不杀任何一个米兰家族的人,我会给他们一小块富饶的土地,让他们过富足的小日子,还会留给他一个‘荣誉公爵’的爵位,让他体面的走完一生。” 一听这话米兰爵士几乎感动的要哭出来,连连说道:“多谢大人,多谢将军!贾戈伯家族上下都会感谢您的恩德!” 李奥瑞克拍了拍他的肩膀,说:“我这人不徇私,但也不是冷血无情,你、还有这些个团长和我一起出生入死,我是记得你们的,像是这种机会我当然会给,要是能让我兵不血刃的拿下,我重重有赏。” “多谢大人!”米兰爵士连忙行礼。 虽然以李奥瑞克的实力来说,“海盐城”可以随便打,但如果能不打,还是不要打,有道是“大炮一响黄金万两”嘛。 另一方面是,清算完贾戈伯之后,海盐城会有一个巨大的烂摊子没人管。李奥瑞克现在不缺武将,就缺文职,而米兰爵士了解家族事务,又能当文书差事,是最好的人选,肯定要重用他的,既然如此,就卖个顺水人情给他,也好让他安心做事。 当天下午米兰爵士就收拾好行李出发了,他自己一人,带了两匹快马倒班骑乘。临走前,李奥瑞克问他说要不要带几个侍卫?这一路上怕有危险。米兰爵士却说:“害,再怎么说,海盐城里的也都是我的叔叔伯伯,兄弟姐妹,都是一家人,他们还能害我不成?何况两军交战不斩来使,这是蛮子都懂的道理,谈不拢,我回来就是了,不会有危险的!” 米兰爵士说着就上路了。 分发装备大约用了一天,然后李奥瑞克还需要让鱼人和友军了解北伐军的制度,帮助他们融入军队,又需三天。这两天主要是让他们分辨冲锋和撤退的号声,还有通过军旗和信号弹的颜色来辨认情况等等,还有北伐军的几种阵型什么的。李奥瑞克不指望他们三天内就学会一切,但是至少要对这些有所熟悉,免得打仗的时候听错指令到处乱跑。 也就是说大军还需要在这里停留至少四天,足够米兰爵士赶在大军开拔前往返一次了。 …… 海盐城的夏季,并不似外面一般难熬。 这座城市沿海而建,即使是再闷热的天气,也会有海风徐徐吹过。站在四面通风的高处,呼吸着空气里的咸湿味道,就会让人感觉身栖海水之中。若是还感觉酷热难耐,还可以去“爱情湾”,在海港北方挖出了大片的人工沙滩,专门供人玩乐。此地不要门票,但会有保安站在门口对游人进行“审查”。保安会看人的穿着、首饰、谈吐和口音,以判断此人的身份,再决定是否让他入场。 这个湾从前叫“妓女湾”,这里是游客多,也引来了大量做皮肉生意,故而得名。后来贵族们觉得这名字太庸俗,便改做“爱情湾”——当然,这新名字也称不上有多文雅就是了,而且做生意的人不减少,反而增多。 此时,沙滩上似乎被包场了,只有三个客人在这地方晒太阳。 第一个客人是个留着脏辫的精壮男子,瞎了一只眼,身上什么都没穿,只有一条皮带,皮带上绑着海盗弯刀。他在水中和众多裸体的年轻少女打闹戏水,玩到尽兴了,就抓起一个人来与之亲热。笑声、骂声、呻吟声,还有各种不堪入耳的声音弥漫在空气中,阵阵海风也吹不散它。 第二个客人,是一位大腹便便的老人,他躺在遮阳伞下,做闭目养神状,身上披着一架镶嵌金边的丝绸袍子。他身边站着八个仆人伺候,有人负责按摩,有两人在扇扇子,有人待命,有人切水果,还有人在剥坚果。老人脚边放着一个带夹层的冰箱,冰箱里边塞满了冰块,里边冰镇着他最爱的白啤酒。冰箱虽然能一定程度的保温,但在这烈日炎炎的海边也很快就会化掉,因此定期会有人从冰窖里拿新的冰块来续上。 第三个客人躺在老人旁边,是个年轻人,相貌和老人十分神似。他头顶的遮阳伞更大更新,同时有十二个人伺候。在那八个仆人的基础上,还多了四个漂亮的女孩,这四个女孩来自不同的种族,头一个是血统纯粹的高原人,白皮肤蓝眼睛,身材丰满,身高也达到了惊人的170cm;第二个是沼泽一带的原住民,身材娇小,有着光滑的麦色皮肤;第三个是蛮族的舞娘,留着长长的麻花辫,脸上有刺青,赤裸双脚,脚踝上缠着金链环装饰;最后是个半魔人少女,头顶两对未发育完全的小角,红色卷发,肤色苍白。这四个少女身上的布料加起来,恐怕也凑不出一条手帕。然而男人似乎没兴趣跟她们玩乐,他在看一本没有封皮的旧书,表情认真而严肃。 此时老人开口问道:“戴尔文,海象米斯里那边怎么样了?攻下雷奎家族的要塞了吗?” “父亲不必操心战事,尽管休息就好了,一切有我呢。” 老人侧目,欲言又止。 这个体态肥硕的老人便是席森·贾戈伯,高原人原先的三位公爵之一,海盐城的主人,米兰爵士的生父,也是这些叛乱中的首要人物。 大多数人认为,叛乱的发起者就是席森·贾戈伯与哈尔文·尼古拉斯这两个老头,但实际上,席森并不能说是主谋,充其量算是从犯。 老人又开口说道:“可是,如果海象米斯里打败了仗,那下一个倒霉的就是我们了。”他说这话的时候在看那中年人脸色。 “我不是说了,父亲不必操心此事吗?”他面无表情的合上了书,“打仗的事情我心里有数,我们也一定会取得最后胜利的。” “可是哈伦长子那么容易就败了……” “一切都在七神的预料之中——您的智慧尚不及我,又怎敢揣摩神意?” 中年人胸前的银色符文挂坠在闪闪发光,眼睛闪着怪诞的光芒,让人畏惧。 “李奥瑞克不足为惧,他蹦跶不了太久了。”他如是说道。 贾戈伯公爵叹气,心想:这孩子真的变了。 这个“孝顺孩子”名叫戴尔文·贾戈伯,公爵的第三个儿子,米兰爵士的哥哥,也是现在贾戈伯家族真正的当权者。最初的戴尔文·贾戈伯,是个虔诚的七神信徒,喜好读书,也是众多儿子里最善良仁慈的一个,但是后来他发了一场高烧,便性情大变。他变得偏执,古怪,激动,经常在夜里咆哮或者痛哭,同时,他也变得更加睿智,更让人敬畏。 五年前,老公爵得了怪病,浑身长斑瘙痒难耐,眼看着命不久矣。就在大家要准备丧事的时候,戴尔文用古书里边的医术,救下老公爵性命。在那之后,戴尔文请求尝试着管理家族事务,老公爵也就答应了。没想到他接手家族事务之后,就展现出了过人的才能,家族事业蒸蒸日上。在这个过程中,戴尔文展示出了过人的眼界和超凡的智慧,有许多时候他会做出与众人相左的决定,但最后事实总能证明他是对的。于是,大家就越发信任他。 再后来两大家族联合起来对抗王室,争取利益,也都是戴尔文的主意。家族成员对此并不反对,毕竟贾戈伯家族确实在这个过程中得到了真金白银。 不过,老公爵等人可没想造反!他们只是想搞钱,不想丢命。就算是他有那么一点点的忤逆之心,但在出了李奥瑞克这么一个杀神之后,贾戈伯公爵就彻底断绝的这个心思。 然而,在这次战队中,戴尔文仍旧力排众议的支持尼古拉斯的,要和皇族与李奥瑞克为敌。此时老公爵和少爵爷发现情况不妙,却已经晚了,他俩早已被戴尔文一派的人架空,没人听他们的话。于是,贾戈伯家族就被戴尔文绑上了这辆疯狂的战车,并且在一条危险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老公爵现在回天乏术,只能看着贾戈伯家族被这个疯儿子牵着鼻子走。 这时候沙滩外面跑进来了一个仆人,他大声说道:“爵爷,少爷!爵士回来了。” 老人一下子就从躺椅上坐了起来,“谁?米兰?” “对,五少爷,您的第五个儿子,米兰爵士!” 如果说现在还有谁能够停下这辆战车、能够救贾戈伯家族一命的话,那这个只能是米兰爵士了!老公爵真的很庆幸,自己当初支持米兰爵士加入北伐军,听说这小子和李奥瑞克关系混得不错,现在就指着他了! 爵爷在仆人的搀扶下从躺椅上站了起来,道:“快,带我去见他!” “等等!”戴尔文沉声说道,“哪有父辈和兄长去见弟弟的?让他来见我!”说着又看起书来。 贾戈伯爵爷看着戴尔文那张消瘦苍白的脸,气得浑身肥肉乱颤,心想:妈的,这家伙真是我儿子吗? 怎么和我一点也不像啊! q巴一76 第一百三十八章:一切为了家族 几分钟后,米兰爵士骑着马来到了沙滩里边,一路朝着那两人跑来。只见米兰爵士浑身汗水湿透,衣服的前胸后背都让汗水印出了一个倒三角,那脸也晒得通红。 此时的他已经连着赶了两天的路,晚上也没怎么休息,一路上快马加鞭,就为了赶紧把信带到,劝自己的老父亲和好兄弟们“悬崖勒马”。 来到父兄二人面前,米兰爵士便下了马来行礼,说:“您的儿子米兰向您问好,父亲大人!”接着又朝戴尔文行礼,说:“戴尔文,你的弟弟像你问好。” 父亲点了点头,说:“孩子,你看起来比以前更像是个男子汉了,我们得有一两年没见了吧?来,走近点让我看看你……” 米兰爵士正要过去,却被戴尔文用手势拦下,说:“等等!他现在是李奥瑞克的人。” 米兰爵士愣了一下,说:“是,我今天来这里的身份,其实是北伐军的信使,父亲大人,我这里有一封信,请您过目。”说着将那份劝降的信交给了老公爵。 公爵戴上单片眼镜,撕开信封仔细阅读,然而没读了两行,立刻就大发雷霆,骂道:“好你个小兔崽子,这种事情也瞒着我,你是真要造反是吧?” 米兰爵士还以为是骂他,不解其意,便要跟父亲道歉。然而却发现父亲说这话的时候其实是面朝他的三哥戴尔文。戴尔文挨了骂,却面色平静,那张消瘦苍白的脸上古井无波,他说:“父亲为什么恼火?我有什么瞒着您了吗?” 公爵愤怒的将那信丢在戴尔文脸上,声嘶力竭的骂道:“混账东西!米斯里早就败了,让李奥瑞克像是宰猪一样杀了!而且李奥瑞克的大军马上就要兵临城下,离我们这也就不到三天的路程了!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为什么!” 戴尔文的语调稍微有所上扬,他说:“父亲您年事已高,受不了这样的刺激。您请放心,城防事务我已经安排妥当,届时我会亲自督战,不给李奥瑞克任何的机会。” “逆子!蠢货!笨驴!吃狗屎的瘟老鼠!”公爵恼火的喘息,上气不接下气,“还他妈亲自督战?你是个什么货色,也敢和李奥瑞克比?那家伙用三万人打败了乌鸦王的十万大军,兵不血刃的拿下了哈伦长子,又杀猪一样宰了海象米斯里,你算什么啊,你也敢和他打?我们别说才三万多人,就算是有十万,不,二十万大军,也不是李奥瑞克的对手!” 海盗打扮的家伙,还在海水里头干婆娘;旁边的侍从还在一脸麻木的旋转烤肉架子,汗水淋漓;戴尔文不为所动,只是面无表情的继续看书。 公爵的怒吼在海风中溃散,潮涨潮落,一切照旧。 米兰爵士也没预料到这场面,在米兰爵士的记忆中,戴尔文虽然厉害,却也只是父亲的一个副手,掌权的人还是他老爹才对。怎么这走了两年,情况就变成这样了? 贾戈伯公爵恼羞成怒,他吼道:“逆子!我看你眼里早已没有我这个爹了,来人,上家法!” 公爵说了一声“上家法”,按理来说,身后那待命的仆人,就该拿出鞭子来了。然而一切还是如刚才一样,唯一的区别,就是海里边戏水那位大哥,腰动的更卖力了,传来的女人叫声也更刺耳。 贾戈伯老公爵虽然不是什么好人,但也是统领着千里封地,无数臣民的爵爷,现在居然沦落到连自己侍卫都指挥不动的地步,这让老人气得手指颤抖,喘息的声音像是个反破风箱。 米兰爵士看不下去了。 “你们不敢打,我来打!”米兰爵士说着抄起马鞭就走向了戴尔文。 米兰爵士是个小人,他自私、好色、好酒、虚荣、卑鄙……各种缺点两只手数不过来。然而,在做儿子这件事情上,他是绝对合格的。 米兰爵士也不敢面前的人是自己哥哥,也不管他是什么家族的真正掌权者,他只知道面前这家伙是个不肖子孙。扬起马鞭就狠狠抽下!这马鞭是给牲口用的,力道很大,那抽在人身上就是就是皮开肉绽。米兰这一鞭子照着脸抽,就是要狠狠教训这家伙。 却没想到,戴尔文一伸左手,“啪!”一下就抓住了落下来的鞭子。鞭子停在半空中,米兰爵士就感觉手上的鞭子纹丝不动,仿佛是被钳子卡住了一般。 戴尔文用右手翻书,头也不抬的说道:“我的弟弟啊,打仗两年,你的力气却不见长,作为哥哥的我很失望。” “你这混蛋!”米兰爵士狠狠一拽那鞭子,却还是纹丝不动, 这一下可是惊到了。米兰爵士在北伐军里虽然不算是力气最大的,但是也不差,至少说比一般的士兵要强。可他哥哥那手真就跟铁钳一样,鞭子完全动不了。米兰爵士又拿两手去拽,却还是纹丝不动。 怪了!戴尔文拿来这么大力气啊!我记得他不是个文弱书生吗? 米兰爵士抬头望向他哥哥的连,顿时倒吸凉气——他哥哥那张脸冰冷乌青,眼神空洞无神,仿佛是个僵尸。 这家伙有问题! 力气不如人,米兰爵士也只得松开马鞭,戴尔文冷哼一声,一撒手将那鞭子丢在了沙滩上,说:“弟弟,如果你是来劝降的,那你来错地方了。我早已下定决心,和李奥瑞克战斗到底。” “为什么?”米兰爵士沉声问道,“你这是为了家族的利益,还是为了你自己的私心?” 戴尔文没有直接回答,而是说:“李奥瑞克、北伐军、国王、蒂维丝公主、阿卡德将军还有七神……都是叛徒!”他转过头,空洞无神的眼睛里便突然出现了两团扭曲疯狂的火!看到他的眼神,即使是在这烈日太阳下面,米兰爵士仍旧感觉后背发凉。 “我是在为了真理而战斗,为了这个无上的目标!你这种被欲望懵逼了双眼的蠢货,是不会懂的。” 米兰爵士气愤的说道:“你才是蠢货!你根本就不知道李奥瑞克大人的军队有多强大!以你们这点人,根本就是作死!你要自己作死可以,但别带我的家人!” “我是在将贾戈伯家族指引去正确的方向——好了,不必说了。”他说着一摆手。 事已至此,多说无益。米兰爵士怒道:“那好,我们战场上见吧!”说着转身离开。 “等等!”戴尔文又叫住了他。 “你还有什么事?”米兰爵士转身,望着哥哥那冰冷的脸。 “你刚刚想要打完是吧?” 米兰爵士心里咯噔一下,脸色惨白,“是,那又怎么了?”他硬着头皮说。 “弟弟打哥哥,这在家族的规矩里边是不允许的——来,上家法。”他语气平淡的说道。 此言一出,周围的侍卫立刻站了出来,还有一人拿起鞭子。公爵连声制止,但是没人听他的。 米兰爵士并非悍勇无畏之人,他吓坏了,连忙喊道:“两军交战不斩来使!这是规矩,规矩!你们打我,说出去要让人笑话的。” 戴尔文笑了起来,说:“我又不会杀你,只是打你罢了。再说,我现在行的是家法,是哥哥对弟弟的惩罚,和‘两军交战’有什么关系?” 戴尔文打了个手势,那侍卫立刻“啪”一下抽个响鞭,然后气势汹汹的走向米兰爵士。 米兰爵士知道求饶没用,心里一发狠,就拔出剑来,吼道:“我看谁敢!” 米兰爵士的剑是从蛮族将领手里缴获的马刀,非常锋利,刀身光滑的像是镜子,在阳光下闪闪发光。侍卫见了那刀便害怕了,不敢上前,此时戴尔文冷笑一声,说:“船长!” 船长?什么船长? 话音刚落,不知从哪飞来了一把飞刀!不偏不倚的扎在米兰爵士拿刀的胳膊上,米兰爵士一声痛呼,就把手上的刀给丢了。接着,就看那个刚刚在海里跟女人嬉闹的家伙朝这边走来。他赤身裸体,浑身都是精壮的条状肌肉,还有一道道可怖伤疤。 米兰爵士见他走来,连忙换手捡起马刀。这时那家伙一个箭步上前,吼道:“蠢货,刀是这样使的!” 海盗的弯刀刷刷两下,就在米兰爵士脸上画了一个血淋淋的X。米兰爵士满脸是血,痛得惨叫,鲜血迷了眼睛。他愤怒的朝那人挥刀砍去,却被对方一脚踢中手腕。马刀脱手而出,旋转着飞上天,那海盗说:“可惜了这么好的蛮族马刀,留下来给我用吧!”说着瞄准旋转的刀柄,一伸手,就抓住了旋转的锋利马刀。 米兰爵士丢了武器,还受了伤,却反而被激发出了勇气,他坐在地上破口大骂,各种脏话连珠炮一样喷到戴尔文脸上。 戴尔文一摆手,说:“打,就打到他闭嘴。” 鞭子狠狠落下,米兰爵士皮开肉绽,却仍骂声不绝于耳,直至晕厥。 …… 北伐军今天早上就可以出发了,然而,李奥瑞克却没有下令让大军开拔。 太久了,米兰爵士昨天就该回来了,他心想。 米兰爵士走的时候,恰逢罗米拉魔力耗尽,不然该让他带个精灵通讯器一起去的。加之米兰他自己说,“我只是回家而已,家人不会刁难我”,所以李奥瑞克也就大意了。现在看来,贾戈伯的那些畜生,很可能做了什么缺德事情,光头爵士这一趟可能要吃亏了。 李奥瑞克坐在大营的南边出口,摆了个桌子喝茶,手捧冰珠纳凉,同时派出了斥候们去前面寻找米兰爵士,找到了就赶紧接回来。罗米拉这几天魔力透支,需要恢复魔力,泡在水里冥想;希雅在整顿友军的纪律问题;普希拉在契约空间乘凉;修女们也在忙着给新来的士兵们发药、做科普、治疗湿疹等皮肤病。 现在这些姑娘里边,只有塞拉维坐在他旁边陪他。塞拉维拿了大口鱼龙的鳞片,说这些东西确实可以制造新款的“塞拉维装甲”,但如果一个一个雕刻符文的话太费时间,没个一年半载搞不定,而且精灵士兵们的“塞拉维装甲”她还没做完呢,光她自己实在是太累。 李奥瑞克心想,塞拉维是我的学生,又不是打长工的,不能这么用她。而且研究新装备需要热情和精力,如果把这小姑娘榨干了,对我们以后的发展也不好。更何况生产动力装甲那是非常大的工作量,不能全指着塞拉维自己啊。 要赶紧给她找些帮手了,李奥瑞克心想。 只是,篆刻符文跟一般的打铁不一样,这是相当专业的技术活,必须是魔法师才能完成。而且一般的魔法师还不行,这个魔法师还得理解塞拉维那清奇的脑回路,才能跟她一起共事。简单来说吧,一般的法爷写魔法符文,用的都是jave啊,C++啊,但塞拉维用的却是一套完全没人听说过的编程语言。 最你吗离谱的是,根据塞拉维自己说,她根本就没学过变成编程语言,这套魔法编程的逻辑,完全是她本着“俺寻思”的方式自创出来的。所以她写出来的符文,不光别人看不懂,还很大概率囊括了“祖传屎山”,所以这要上哪给她找打工仔啊?不存在的。 李奥瑞克就只好跟她说,你把自己的符文简化一下,最好改成狗也能看懂的逻辑。另外呢,我要是看到什么半路出家或者托梦转行的绿皮程序员,就立马五花大绑给你弄来,到时候你收他为徒,你俩一寻思,电波肯定能对上。 两人正说着呢,外面忽然有人骑马进来,喊道:“李奥瑞克将军,我的人接到米兰团长了!正在回来的路上。” “好!” 李奥瑞克站了起来,忽然看那络腮胡侦察兵有点眼熟,却也不太眼熟,仔细一想才记起来,这络腮胡子是先前米斯里的侦查队长,是个降将,李奥瑞克让他戴罪立功,就编入了鹰眼团里边负责侦查。 李奥瑞克记得,这家伙当时能猜出我的士兵人数,而且还能反推出我的战术,搞情报是一把好手。 “米兰爵士还好吗?” “不,他,受伤了,看来伤得不轻!叫军医吧。” 李奥瑞克一下就恼了,心想:妈的,敢打我的人?不想活了是吧? 衣巴21771 第一百三十九章:人可以走,头留下 就在这时候,李奥瑞克看到前方有一辆班车缓缓推来。车上趴着的人正是米兰爵士,李奥瑞克连忙跑出门去迎接,一看他那惨状,李奥瑞克心里的怒火烧得就更旺了。 米兰爵士趴在车上,脸上有个X字的刀疤,整个后背都快让鞭子抽烂了,血肉模糊的,人已经是意识模糊的状态,非常严重。 李奥瑞克赶忙说:“快把他抬到芙那里去!”刚说完这话,米兰爵士突然张开眼睛,伸手抓住了李奥瑞克的胳膊。他似乎在说什么,李奥瑞克赶紧附身下去,听他说道: “我可到最后都没喊疼,没给您丢人。” “是,你是英雄!”李奥瑞克握住他的手说道。 这劝降肯定是失败了,至于其他的先搁一边,现在救命要紧!李奥瑞克赶紧将他送到战地医院,众人前呼后拥着往里走,众团长也闻讯而来。 这么大热天的,一路走来,汗水、泥水混着血水,米兰爵士有些伤口已经化脓了。 李奥瑞克立刻让把龙龟的冷气珠拿来,空调摆上;然后用汲水的珠子萃取出无菌净水,制成生理盐水,叫芙过来给他清创,又亲自按照“草药学详解”里边的内容给他调制药品。米兰爵士的伤虽然是皮肉伤,但如果继续恶化,可就不好说了。罗米拉也献上了最好的药品,希望能帮他度过这一关。 这一切做完之后,后面的事情就只能听天由命。芙的医疗水平很高,然而这个时代的医疗太落后了,芙的上限也就被锁死,因此李奥瑞克很担心他死于感染什么的。 出了手术室,李奥瑞克就看到外面站满了人,希雅、精灵姐妹还有各位团长都来了,大多阴沉着脸。希雅先是询问米兰的伤情,李奥瑞克说:“芙说了,能做的都做了,剩下的要看能不能熬过今晚。” 格罗温握着拳头,恶狠狠的说道:“真是卑鄙!哪有殴打信使的?” 布洛泽说:“何况米兰爵士还是他们家的儿子。” 众人和米兰爵士的关系有好有坏,甚至讨厌他的人居多,但毕竟都是北伐军的战友,出了这么一档子事,众人都起了同仇敌忾之心。李奥瑞克点了点头,看着大家的神情,说:“这事情没完——各位先散了吧,都回去想想,过几天怎么打海盐城这一仗。” 李奥瑞克面无表情,不喊叫不瞪眼,然而众人却能感觉到他身上的怒火,甚至从来没感觉到他这么生气。众人赶忙散了,要不然都喘不过气来。希雅想劝他两句,却都不敢开口。塞拉维跟罗米拉对视了一眼,都悄悄摇头——李奥瑞克大人这时就像个炸弹,谁碰谁死!别去触霉头! 女孩们也各自散开,帐篷前就留下了李奥瑞克一个人。正当此时,先前那个络腮胡子的侦察兵又来了,说:“将军,外面有个人,说是海盗王佛朗西斯·德雷克的第七船的大副,说是要见您。” “好,让他去大帐等我。” “是,将军!” 随后李奥瑞克来到自己的议事大帐,就见一个海盗打扮的家伙站在地毯上,这人见了李奥瑞克之后,就说:“海盗之王要我带话给你。” “说。” 那人清了清嗓子,说:“一直以来,贾戈伯家族为海盗王纳贡,海盗王享受纳贡,自有保护贾戈伯家族的责任。若你方执意进攻,便是与海盗王德雷克、以及他的舰队为敌。我军有水兵八千人,旗舰三艘,战舰七艘,装备了弩炮、弩箭和长弓,还有长船、快艇、小船不计其数,镇守于‘金砂河’。我军占据水势地利,你军却无一艘战船,绝非海上健儿的敌手。但海盗王念你李奥瑞克也是当世英雄,就为你某一条生路!” 他提高嗓门,大声说道:“若你方也愿意每年向海盗王纳贡,且比贾戈伯家族多三成,那海盗王就会大发慈悲,让舰队重返大海!若你执迷不悟,那海上男儿就会让你葬身鱼腹!” 听到这话,众人都憋不住笑出了声。李奥瑞克也是似笑非笑的说道:“说完了吗?” 那海盗说:“说完了。” “好的,我知道了。”李奥瑞克一摆手,说:“杀了吧。” 那人立刻吓得脸色惨白,喊到:“两军交战不斩来使!” 李奥瑞克点了点头,说:“我不跟海盗讲规矩。” 说罢李奥瑞克打了个手势,然后就见希雅上前一步,同时拿剑的手腕似乎抖了一下,旋即那人转身想跑,结果身子倒是跑出去三步,脑袋却是徒自掉了下来。鲜血顺着腔子喷起好高,窜到了帐篷顶上。 好快的剑,李奥瑞克心想,有了瑟梅尔那对圣遗物增幅,希雅的剑术肯定是在我之上了。虽然一天只能出一剑。 天花板滴答滴答往下滴血,地上的尸体还在抽动。李奥瑞克说道:“派个人,把这个脑袋丢到海盐城门口,再配上我的战书。” “就说,我们三天后攻打海盐城。” “让他们做好准备,或者赶紧逃跑。” “因为这次,北伐军会为了他们打破‘降者不杀’的惯例。” “届时,我见到会动的,就都会杀了。” “我已经给过他们投降的机会了。” …… 自米兰爵士走后,戴尔文就直接跟贾戈伯公爵撕破了脸。现在他软禁了父亲,自封为代理族长,坐在了原先属于父亲的椅子上。 此时,他以代理族长的名义,展开了家族会议。贾戈伯家族叔伯兄弟,官吏仆役,都来到了大厅之中,等着那个犹如帝王一般的戴尔文发话。 他坐在金色的椅子上,戴尔文脸上看不出任何一点人类的情感。左手边站着海盗王德雷克,右边是个半魔人剑士,这两人看上去杀气腾腾,又给戴尔文平添了几分威严。 众人低头,不敢直面他。但即使是这样,人们也能感觉到他那凝视的目光,这目光好似钢针一般,刺地人头皮发麻。 如今戴尔文控制着家族的经济命脉,又手握军权,家里的几个兄弟姐妹不敢、也无力反抗他,只能听他发落。 此时大厅之中气氛压抑,人们大气都不敢出,一根针掉在地上都能听见。戴尔文似乎很满意这场面,他干咳了一声,说:“李奥瑞克已经下了战书给我们,那战书想必你们也看了,我就不拿上来了,免得弄脏地毯。”他说话时候带着一股浓重的海湾地口音,舌头也不灵活,听起来不真切,但没人敢笑话他。 本就压抑的气氛变得更加让人喘不上气来。自从戴尔文跟着尼古拉斯公爵一起造反的时候,大家就知道会有今天这一幕了,可是人们没想到这天来的如此之快。哈伦长子和海象米斯里二人相继战败,而且输得全都十分丑陋。这足以说明,“高原人三大将”完全不是李奥瑞克的对手,又可以说,两军的战斗力不在一个水平线上。 海盐城的精锐都跟着海象米斯里一波送了,现在城中正规军只剩下一万来人,怎么可能打得过李奥瑞克那两万北伐军? 而且,这不光是数量的问题,还有质量的问题呢。 戴尔文用眼睛“扫视群臣”,说:“各位有何高见呢?” 众人还是沉默着。戴尔文说:“既然你们都不说话,那我就当你们是认同我的想法了。” 这次有一个人抬起头来,说:“戴尔文,我有一些想法。” 这个说话的人是戴尔文的长兄,名叫杜斯汀,他也是贾格波家族中这一辈里年纪最大的人,是法理上的公爵继承人。 “说说你的想法。” 杜斯汀沉吟少许,似乎是在斟酌措辞,说:“戴尔文,我相信你的智慧,也不怀疑你的忠诚,但李奥瑞克确实不是一个好对付的敌人。如果说‘哈伦长子’的失败只是轻敌导致的,那海象米斯里的失败就足以说明我们军团的战斗力远远不如北伐军,北伐军已经经过了两场大战。但据我所知,他们到现在的死伤人数连100个都没有!恕我直言……我们的实力跟他们有很大差距,趁着李奥瑞克大军没到,我们应该派出信使,携带黄金、面包、食盐和美酒与他和谈,也许还有一线生机。” 戴尔文说:“好,我知道了,还有谁有这样的想法吗?” 下面的人大多沉默,也有些人交头接耳。 戴尔文继续说:“我估计其他人也有这样的想法,但你们不敢说话。我知道,贾戈伯家族并不是什么勇敢的家族,我们是经商起家的,经商不需要勇敢,反而需要谨小慎微,所以我不怪你们。” 他似乎说着很仁慈的话,但脸上还是缺少人该有的神态。因此这番话在人们听来也尤为怪异。 他接着说道:“我做了一些残暴的事情,好吧,我就直说,我狠狠的教训了米兰这个不成器的弟弟,于是你们许多人就认为我是个残忍的人了。不是这样的,你们不应该这样想,我用家法处置他,只是因为他做了让列祖列宗蒙羞的事情,实在是不可饶恕了。我,戴尔文·贾戈伯一直是个读书人,我以理服人,而不是用霸道统治你们——现在我来给你们解释一下我的战术,从而让你们相信我能打败李奥瑞克。” “德雷克先生。” “我在呢。”他身旁的独眼海盗说道。 “讲讲你的战术。” 海盗侧目,随后一脸傲慢的说:“我不愿和蠢货浪费口舌。” 戴尔文没说话,而是掏出一枚金币,大拇指一弹,金币就旋转着飞到了海盗面前。德雷克一把接过金币,搁在嘴里咬了下,说:“这还差不多!” “看在比波拉的面子上,那我就大发慈悲的给你们讲讲。” 注比波拉,即高原人古代英雄,“踏海前行”比波拉。若干年前,七月庆典的时候限量发现了一批金币,印有比波拉的头像,因此这些金币比一般的金币更有收藏价值,也更值钱。 海盗王清了清嗓子,道:“众所周知,我乃战无不胜的海盗之王,佛朗西斯·德雷克,我今年三十六岁,自我十六岁当上海盗,迄今为止无一败绩。我在海上亲自战斗130回,若是算上麾下男孩们的战绩,则有300多回。” 他似乎是在炫耀,可是语气却很淡然,就像是法庭上的律师在陈述某种事实。 “我有海上男儿八千,旗舰三艘,战舰七艘,装备了弩炮、弩箭和长弓,还有长船、快艇、小船百余艘。 “我的敌人有高原人、蛮族、魔族、还有各种卑劣种族。我曾经和蛮族军队交战,烧了他们的港口还全身而退,我知道蛮子有几斤几两,蛮子也是人,刀子能砍进去,所以,你们这些旱鸭子也别害怕,别一听到李奥瑞克打败了乌鸦王,就吓得像是群炸窝的蟑螂。 “贾戈伯家族既然纳贡给我,海盗王自会保护你们的安危!届时我的大军会堵住整个金砂河,你们的戴尔文族长,也会出旗舰一艘,战舰三艘,还有许多小船。我们到时候就会在形成一道水上城墙。 “你们住在海盐城,也该知道这里的地理水文吧?你们的海盐城西边和南边都被金沙河环绕,北边是地势险峻的沃夫山,也就是说,要想进城只有一条路,就是跨河或者过桥。五百年前,沼泽先民借神灵之力,在天堑之上架了三座大桥,如今我们将这三座大桥撤掉,李奥瑞克要想过河就只有坐船,那么,他就要和我这个海盗王打水战了,接着,从敌我战力来分析,要想打胜仗,就需要搞清楚敌人的情报,李奥瑞克的军事实力在先前两场战斗中都暴露的差不多了,我们就根据这个来进行推演——拿个沙盘来吧?我这么干说,只怕你家的这些蠢驴听不明白……” 于是有人拿来了战争推演的沙盘,海盗王就像个将军一样,开始十分专业的为大家进行军事推演。 海盗王德雷克这番演说甚是惊到了在座的众人,因为这个海盗看上去就是个粗鲁的莽夫,恐怕大字都不识几个,可是说起话来却条理清晰,有理有据,倒像是个读过书的。这让贾戈伯家族的人又对这个海盗高看了几眼。 海盗王佛朗西斯·德雷克固然是粗人,但他却是个有智慧的粗人。 群6巴77衣 第一百四十章:李奥瑞克的传奇将在我手上终结 别的海盗航海时候,都会喝个烂醉如泥,以消遣这无聊的航海时光;但德雷克却会选择看书,他爱看兵法、气候学、航海学、武器学、外交学和哲学。以文人学者自居的戴尔文愿意接待这个“粗人”,也是因为他粗鄙的外表下,藏着一颗饱学之士的心。 “……就是这样,综上所述,李奥瑞克不可能是我们的对手。如何,你们现在安心了吗?” 海盗王这番演说将贾戈伯家族的一众贵族子弟折服了,纷纷感叹说,不愧是纵横七海的海盗王,有您在这里,李奥瑞克也不足为惧了。 海盗德雷克笑道:“一个金币就买到我这么多唾沫,你这钱花的值啊。” “那还不是因为德雷克船长慷慨?”戴尔文那苍白的脸上看不出喜悦或是愤怒。 “呵,呸!”海盗之王冷笑,然后一口唾沫吐在那昂贵的地毯上。 这时候又有一人上前,那是个年迈的老人,他行了一礼,说:“大人,请原谅我,您知道的,我是个胆小鬼,我还有件事情担心,想问问大人。” 这人是戴尔文的城堡总管,就是大管家。 “请讲。” 那老人先是道谢,旋即说道:“海盗王的战术固然无懈可击,但是,李奥瑞克武勇过人,连乌鸦王的十万大军都能杀穿。又传说李奥瑞克是比肩七神的战神…… 这时候旁人狠狠瞪了他一眼,低声道:“别说了!” 老管家也赶紧闭嘴。因为众人都知道,戴尔文是七神的虔诚信徒,怎么能当着他的面,说“比肩七神”这种亵渎神灵的话语呢?这不是找死吗? 然而戴尔文并未发怒——这老人说的话本就是他安排的,只是为了铺垫一下,让他能将想说的话说出来。 戴尔文说道:“七神,是集合了弱小、卑鄙与虚伪的恶神,比肩于七神也没什么了不起,继续说。” “是,李奥瑞克武勇过人,若是他亲自杀上来,我们有谁能挡呢?” “这个我有安排了——米勒!”他大声说。 站在戴尔文旁边那个半魔人剑士上前一步,“在,大人。” “展示你的武艺。” “是。” 米勒拔出了一柄深紫色的水晶剑,说:“请为我找一个东西试刀。” “去!”戴尔文招手。 立刻有两个下人跑下去了,没多会儿,就抱来了两颗一人粗的木桩。一个十分强壮的仆人抄着斧头上来,抬手就是一斧头!“咣!”斧头嵌入木桩,木屑飞溅,随后用力砍了十来下,将那木桩砍成两段。 米勒看着那颗小树,眯起眼睛,手握着剑柄似乎是在继续力量。忽然间,他一声大吼,手上的武器爆发出一阵紫光,“咔咔咔”三下,就将树桩断成了三截! 有了那个伐木壮汉的对比在前,众人看得惊讶不已,许多人甚至鼓起掌来。这力量、这技巧、这速度,都已经超越了他们的认知。众人纷纷说,在这位伐木勇士面前,李奥瑞克的武勇也不值一提了。 “好,现在你们不害怕了,也有信心了。”戴尔文那张死人脸上罕见的露出了一丝喜悦的表情,但很快他又恢复了往日的神态。 “然而我开会的目的还没达成。” 他从椅子上站了起来,沿着地毯缓缓向前走,兄弟姐妹们自觉为他让出一条路来。 “我还要让你们知道,我们为何而战。” “这说一番惊世骇俗的真理,我之前一直没有说,就是怕你们承受不了。但现在到了危急存亡的关头,我必须告诉你们了,以免你们总是担心自己站在了邪恶的立场上,以免你们心中存在犹豫和怀疑。” 戴尔文走到大厅的门口,在门的正上方挂着贾戈伯历代主人的画像,然而在最中央的,却不是贾戈伯家族的人,而是当今国王。这国王画像正对着族长的椅子,就像是要提醒贾戈伯家族的族长永世效忠一样。 戴尔文指着墙壁上那个国王的画像,说:“这个人,还有他的祖先,是窃国的贼。” 这件事情其实民间一直有传说,人们传说:现在的皇族并不是原本的高原皇族,他们的是通过阴谋抢来的位置。他们杀了自己的血亲,也就是真正的皇族,还杀害了原本的神灵,这才窃取了王位。 官方说法则是,旧王年迈又膝下无子,便将王位禅让给了表兄这一脉,也就是现在的皇族。其间不存在什么弑亲的流血事件。至于弑神的事情更是胡扯,那是因为原本的太阳神只能留在高原,没有跟着他们来沼泽,所以到了沼泽就只能拜新的神了。 现在,戴尔文却将这件事情点名了,这令大家都十分惊讶。 “这件事情我早就从古籍中看过,而且也得到了大学士尼古拉斯的确认,最重要的是,我在梦中得到了太阳神的神谕!太阳神并未死去,而是等着我们去解救祂。” 大家面面相觑,这事情太离谱了,若是说皇家存在什么阴谋,大家或许还会“阴谋论”的相信一下,但是一提到神灵的事情,就感觉像是在胡扯。毕竟,贾戈伯家族普遍都是商人,都很现实的,不太信神神鬼鬼的事情。 但显然戴尔文也料到了这一幕,“我知道这事情太玄奇,所以你们不相信,那么,我要问你们一件事情,凡人祭祀神灵,神灵也该恩赐凡人,古代太阳神曾经帮助高原人对抗蛮族和魔族,可是七神为何从未显灵?” 听到这话,众人心中都是一怔——对啊,我们信仰七神这么久,怎么一次都没看到过七神显灵呢?为什么蛮族在沼泽北方打秋风百余年,却也没见到七神中的哪一个出来帮忙呢? “因为七神根本就是虚假的,那是窃国贼们编造出来的伪神!”戴尔文愤然说道。 这个面孔如死人一般的家伙,终于在说起此事的时候,展露出了他的怒火。 “都是假的,都是骗子!皇族是假的,神也是假的,北伐军和李奥瑞克,多半也是掺了假!我们这些人的赤诚的忠心,也都献给了这些骗子!李奥瑞克和皇族,都是背信弃义的乱臣贼子!他们骗了老王,杀了旧神,是一群窃国之贼!我与尼古拉斯公爵,行的是堂堂正正的正义之战!”他激动的说道,那张苍白的脸也随之充血胀红。 “我们必将胜利!我们也无路可退!李奥瑞克知道我们跟从前的敌人不同,他知道我们手里攥着他们这些骗子的命根子!所以他必定会对我们斩尽杀绝。诸君或许心里边都有自己的小算计,但无论你们再怎么算计,也应该知道一件事情——我们绑在同一条船上,船若能形式航行至彼岸,我们都能活下来,还能得到荣华富贵,若是船沉了,大家就一起葬身鱼腹!我们没有其他选择了。” “各位,明白了吗?” 正所谓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假如先前海盗王的演说是讲明白了道理,那此番话语凝聚了人心。贾戈伯家族的众人里,不乏有热血的年轻人,其中就有人被这气氛所感染,只见一个年轻的骑士站了出来,说:“我与我家21个兄弟原意为大人战斗!我们都有盔甲,还有战马!” 戴尔文大声说:“好!事成之后,必有重伤!还有哪位心怀正义的绅士想要援助我们吗?” 有人带头,接下来的事情就顺理成章一般推行的下去。 随后小贵族们纷纷响应,出钱出人出物的都有,有说出家丁二百人,有说十套盔甲一百支剑,有说出五百双靴子和一百副马鞍;有个庄园主说可以出一千斤稻谷,又有个铁匠行当的老板说出盔甲五十套,还有花街上的老鸨子说原意弄一百个姑娘去给士兵们享用来增长士气。场面十分热烈。 看着这一幕,戴尔文·贾戈伯此时心想道: 我占据地形优势,有兵力优势,又以逸待劳。我还消除了人们心中的恐惧,又凝结了人心。 天时地利人和,兵书上说的所有胜利条件我都具备了,而且,我还有神灵的助力! 那我还有什么会失败的理由吗? 不,没有!我必将胜利! 李奥瑞克那不义的传奇,将在我这里画上耻辱的句号! …… 三天后,大战开始了。 李奥瑞克的北伐军推到了金砂河的南岸。 金砂河这条河是沼泽南方的第一大河,河道宽阔,千米有余,这条河叫做金砂河,并不是因为里边能淘金,而是因为传说远古时期,这里出过一个富饶的王朝,名叫黄金王朝。这王朝一顿繁荣昌盛,但后来因为外敌入侵和瘟疫肆虐王朝最终还是灭亡了。末代国王最终在这条河里跳河身亡,同时还将无数黄金投入河中。传说那些装满财宝的大箱子沉在在水底上,金砂颗粒铺满了河床,因此这条河才叫金砂河。当然了,在高原人看来这都他妈是扯淡,因为这些年来从没有人在河中捞起过金子,黄纹鱼倒是捞起来不少,养活了海盐城的许多渔民。 言归正传。 此时,这条大河中央已经摆满了舰船。正如先前那个“送头大副”所说的一样,旗舰三艘,战舰七艘,长船、快艇、小船百余艘。除此之外,还有贾戈伯家族的旗舰一艘,战舰两艘,以及其他水兵。 这些战舰横列在宽阔的江面上,远远望去就像是一堵水上的城墙。从这里往北就是险峻的沃夫山,往南就是大海,这里是唯一能通往海盐城的道路。 原先这里有三座跨江大桥,据说这石桥自远古时代就有,跨越了千年时光还能继续使用,被称为“先民的神迹”,也正是这三座大桥,才使得海盐城没有成为一个“湖心孤岛”,而是成为了富饶的港口城市。 若是大桥还在,李奥瑞克的陆军可以攻打桥梁,但心狠手辣的戴尔文却毁坏了这三座桥梁,将海盐城变成了孤岛,将大江变成了护城河。 这样一来,李奥瑞克就被迫要和“海盗王德雷克”的海军正面交锋。 此刻,北伐军在河岸南侧列阵,众将士眺望河中的大船小船,似乎只得“望船兴叹”。敌人的舰队一望无际,装备精良,李奥瑞克这边却只有四艘雷奎家族的运兵船——甚至这船还被截在了上游——可以说从场面上来看,李奥瑞克的北伐军毫无胜算。 在外人看来,李奥瑞克固然没有胜算,然而北伐军的将士们,却一点都不慌。 跟着李奥瑞克将军打了这么多仗,他们已经知道,自己的主帅是个什么样的英雄。 他一定能漂亮的赢下这场战斗,只因为他是“战神李奥瑞克”。 大风从江面上徐徐吹过,夹着一缕潮湿的海风。敌人四艘旗舰的旗帜在风中猎猎。 希雅用望远镜看着上面的图案,喃喃道:“德雷克的三艘战舰从西往东,分别是‘酒神号’,‘征服号’和‘厄运号’。那个稍小一点的是贾戈伯家族的‘黄金护卫号’,全都装备了火箭、弩炮,有铁皮撞角和冲锤,我似乎还看到了一些类似于大炮的东西。” 勇士团的奥德罗说:“海盗之王德雷克,自称纵横七海的海上之王,并且将自己跟四大蛮王比肩,是真是假我不知道,但这名头确实为他赢得了许多支持。而且此人看似粗鲁,实则狡猾的像是个老狐狸。这人自出道以来就为祸东海二十年,我十多年前参加过一次剿匪,不瞒您说,我们吃了大亏,这家伙在战术指挥上有一些门道,是个聪明人。” 斯塔尔也说道:“对,这家伙是个聪明人,要不然吝啬的贾戈伯家族怎么会年年都给他交保护费呢?不就是被打怕了吗。” 这时候格罗温冷笑起来,说:“但如果他真的是个聪明人,就不会来招惹我们。” “不错。”李奥瑞克回答道,“东海海盗猖獗,我本来就有剿匪的打算,现在他自己送上门来,也省得我费力了。” “好了,打一个开战的红旗给他看,免得回头他说我偷袭他,胜之不武。”李奥瑞克说道。 希雅笑道:“这么嚣张吗?我们可以阴一点,反正死人也不会说话。” 李奥瑞克说:“不,我要让他,还有他后面的人知道。” “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他们那些战略、战术、阴谋、阳谋都没有意义。” “投降……啊不,死亡!是他们唯一的选择。” @q@q@群1巴②7七 第一百四十一章:没人比我更懂水战——除非它不是人 海盗王德雷克与戴尔文·贾戈伯两人站在北岸的瞭望台上,用望远镜观看河里的战况。 戴尔文手里拿着雕金绣花的望远镜观望战局,德雷克吃着烤生蚝,同时逗弄自己养的鹦鹉。 “这生蚝真不错,不愧是海盐城最有名的饭店。”德雷克船长感叹道。 瞭望塔原先是河岸边上的豪华饭店,有四层楼高,店家占据了金砂河入海口这个得天独厚的宝地,在这里提供新鲜的河鲜与海鲜,同时客人们能在楼上欣赏大河汇入东海的景观。戴尔文租下了这一“著名景点”,并连夜派人加盖三层,转为瞭望台,从这里纵览全局,还能指挥战斗。当然了,这里的基本职能也保留了下来——一边看着李奥瑞克葬身河底,一边享受河鲜美酒,岂不快哉? “你的舰队比我上次看得时候,又更加豪华了。” “豪华!豪华!”德雷克肩膀上的鹦鹉拍着翅膀叫道。 德雷克船长手里捧着一杯椰子酒,道:“那当然了!舰队就是我的儿子女儿,当然要打扮的漂漂亮亮了。” 戴尔文瞥了他一眼,说:“那你怎么不在船上?” 海盗王摸着胡子笑道:“真正的海盗之王,是站在陆地上的。” “陆地上的海盗王?” “是的,我已经很久不上船了,无论是出海掠夺,还是收取贡品,都有我的舰队去做。海上的生活固然让人怀念,但还是双脚踩着陆地,才让人心里安稳。” 戴尔文说:“我还以为你喜欢在海上吃喝拉撒呢!” “海上哪有陆地上好?一般人待个三天就能狂躁,七天就要发疯,我他妈最常一次待了七个月,那滋味,呵呸!”他朝着地上吐了一口痰,旋即冷笑道:“再说了,自古以来,你见过哪个王是漂浮在海洋上的?海上又没有土地。” 土地?这家伙的野心可不小啊,戴尔文心想。不过,这位海盗王也确实有野心的资本,他今年三十六岁就已经做到了海盗这一行业的顶点,东海已经被他打服了,接下来还能怎样?也就只有回到陆地上了。 等收拾完李奥瑞克,我也得把这家伙修理修理,戴尔文心想。 天时地利人和,戴尔文都是优势,然而李奥瑞克的名头毕竟响亮,他还是难免会有些焦虑。此时,戴尔文拿起望远镜来,说:“李奥瑞克怎么一艘船都没有?怪了,他到底想怎么打仗?” 那海盗笑道:“怎么没有船?上游有四艘呢!可惜过不来,都让我的人盯得死死的。如果他们敢上船渡河,我的快艇就会将其拖住,等战舰一到,他们就要沉入河中喂鱼了。” “原来是这样,难怪看不见李奥瑞克的船。” 听到这个消息,戴尔文心里反而安心了,不怕李奥瑞克有船,就怕他没有船。因为有船的话,就意味着他还打算打水战,但如果没有船,戴尔文反而就猜不到这家伙要干嘛了。 这时候戴尔文又发现了一个怪事,说:“嗯?怎么李奥瑞克打起了开战的红旗?” “红旗?”德雷克船长也拿出一个老旧的望远镜来,他也看到了那红旗,喃喃道:“这种时候打红色三角旗就是意味着进攻,而且还是给我们看的。可这家伙也没有船啊,会是什么呢?” 事出反常必有妖。 和之前那些要么傲慢自大,要么鲁莽无脑的叛军领袖不同,戴尔文和德雷克这两人都是拿头脑作战的智将,他俩谨慎小心,重视敌人。 此时戴尔文回忆着自己收到的情报,肃然说道:“据我所知,李奥瑞克用兵极为大胆,他曾经孤身一人夜袭野狼城门,助北伐军夺城;还曾经率领八百人夜袭乌鸦王的十万大军。而且他也善出奇兵,在山神要塞一战中,以千余骑兵击溃了米斯里的两万人,指挥战斗的思路十分奇特。我想他这次……也会出些怪招,我们要好好提防。” 德雷克船长问道:“戴尔文先生有什么高见?” 戴尔文想了想,说:“听望北城的逃兵们说,李奥瑞克之所以能攻下望北城,就是两门厉害的大炮。这大炮射程远,威力大,三两下就轰开了城门。船长,我和你说过这个,你还记得吧?” 船长此时也收起了脸上的戏谑,他点头说道:“这么重要的情报我怎么会忘?我已经有了对策。我问了海上的行商,还咨询了见多识广的老地精,那两门大炮叫熔岩大炮,是魔族的玩意。这东西威力大,但是很不灵活,而且弹药昂贵,易自爆。如果看到那东西,我就派敢死队乘坐小船冲过去,只要进入弓箭射程,就拿火箭射击,那东西的炮弹沾火就炸,没了炮弹,就不怕它。” “很好很好,不愧是海盗王。”戴尔文凝视着那红旗,问道:“传说李奥瑞克还能召唤会飞的亡灵士兵,若是这一招,你有办法吗?” 海盗王说:“我也有对策,船上安排了大量的弓箭手,不管天上有什么东西都能射成筛子。再说船上还有许多结实的大网,若是天上来敌人,就让小伙子们把大网一抛,准能网下来。” “哦,还听说李奥瑞克有精灵神射手,这些人很厉害……” 船长一摆手,笑道:“再厉害也射不穿我的战舰!” “既然如此,那我就放心了。” 德雷克船长抱着胳膊笑道:“我的无敌舰队横在这里,别说是李奥瑞克,就算是天神下凡,也拿我没有办法!我是海盗之王,没有人比我更懂在水里打仗……” 话音未落,突然舰队之中传来了一声惨叫,虽然隔得很远,但这惨叫声还是尤为刺耳。两人连忙拿望远镜去寻那声音的来源,但下一秒,就听见又有其他水兵发出了惊呼声。随后,有艘小船就被掀翻,里边的士兵也落进水中。按理来说,德雷克的水兵都是游泳健将,落水里也淹不死的。然而怪异的是,这些人一落水,立刻就“噗!”一下沉下去了,就仿佛有什么东西在下面拽着他们的脚一样。紧接着,水面就被鲜血染红,尸体浮了上来。 “这是怎么回事?”戴尔文怒吼道。 德雷克神情一凝,说道:“水里边有东西!” 就这么一念之间,惨叫声此起彼伏的出现,同时有上百条小船遭到了袭击,甚至就连沉重的战舰都开始摇摇晃晃。那些小船要么侧翻,要么就是水兵直接被什么东西拉进水里。这些骁勇善战的水兵一旦落水,立刻就会被拉进水中,再浮上来的时候就成尸体了。 扑通!扑通!扑通!水兵们一个接一个的落水,在水面上留下一片接一片的涟漪。戴尔文和德雷克都惊了。他们千算万算也没想到这一幕,脸上的冷汗刷一下就流了下来。 “这就是李奥瑞克的奇谋吗?”戴尔文喃喃道。他此时已经在考虑撤退计划了。 德雷克船长却在观察了一阵子之后发现了端倪,“哦,果然是这些畜生!” 德雷克吼道:“是鱼人!这些鱼人在从水里攻击我的舰队。” 戴尔文一听这话,那古井无波的脸上也绷不住了,说:“鱼人?鱼人能潜水会游泳,你的水兵不是对手!” “不!没事,我的人不是第一次跟鱼人交战!叫大家别慌,拿出鱼叉、弩箭和标枪来,给我戳死那些畜生!”船长下令道。 可是他俩在岸上,舰队在水里啊!戴尔文骂道:“蠢货,你在这里喊谁听得见啊?你就该待在船上!” “你才是蠢货!石,去!别怕,战斗,鱼叉,弩箭,标枪,战舰,掩护!”船长对着那个鹦鹉大喊道。 鹦鹉立刻重复道:“蠢货!别怕!战斗!鱼叉!弩箭!标枪!战舰!掩护!” “好,去!” “嘎!” 那鹦鹉拍着翅膀起飞,大声复读着海盗王的话语,然后直奔旗舰。难怪海盗王对这扁毛畜生爱不释手,原来这鹦鹉就是他的传令兵。 那只鹦鹉飞到“厄运号”上方复读,随后“厄运号”上又飞出一些鹦鹉,进一步将消息扩散出去。随着新的指令输入,海盗王舰队这个庞大的机器开始有序运转。 战舰往前推进,同时水兵们用捕金枪鱼的长柄鱼叉不停戳向水面,对鱼人进行杀伤和威慑。战舰更为沉重,也更结实,鱼人们在水底下弄不翻这东西,只得避其锋芒。 于是其他水兵们有了依靠,小船、快艇和长船都朝着战舰聚拢,然后人们迅速登上这些大船。水兵们站在船帮上,拿鱼叉跟水里的鱼人战斗,还有些人拿弩箭往水里射击,但是收效甚微。 海盗王不愧是海盗王,舰队经过了一开始的慌张,丢失了几十艘小船之后,现在已经能稳下来跟鱼人们战斗。岸上的德雷克与戴尔文也都松了一口气,德雷克说道:“下一步,鱼人肯定会登船作战!一旦上了甲板,就是海盗的舞台!我们的士兵刀法精湛,每人一把地精大刀,还有皮甲和小盾,这些裸体的畜生不是对手!一个水兵能打两个鱼人!你看,我说的对吧?有个鱼人爬上来了……” 戴尔文听到这话就拿望远镜去瞄,可是看了一眼,他立马吓到变声,喊道:“那个鱼人怎么拿着四把刀,还有板甲?!” “什么?” 海盗王预料的很准,鱼人确实开始了登船作战,然而他概念里的鱼人,应该是脚蹼族那些只会搞生产的小矮子,就是“瓜里瓜里”那种战斗力高于鸭子但低于大鹅的鱼人小朋友。但李奥瑞克的鱼人部队,是一水的娜迦武士啊!身高没有低于170cm的,各个满身腱子肉,四条大粗胳膊,浑身鳞甲比皮甲还结实,然后在这个基础上,李奥瑞克还给这些大牲口一人四把武器,一件板甲,并且作战当天给大伙儿开了一回自助餐,兄弟们全都吃得饱饱的,就这大牲口,谁打得过啊? 别说一个水兵打两个鱼人了,四个水兵才勉强能跟一个娜迦武士打平手——看好了,是打平手,由于船上缺少重武器,他们完全拿娜迦武士的板甲没辙。 这些娜迦武士不光装备精良,而且作战勇猛,刀法还十分精湛。当年娜迦武士们穷的时候,用不起好刀好装备,只能靠自身的武艺来凑合,于是练就了拿厚木板子和石斧头也能砍死人的武艺,现在强大的武艺结合蛮族的马刀,简直爽到飞起。一个个的都跟小陀螺一般转起来了,所到之处不留活狗。 越来越多的娜迦武士冲上加班然后屠杀水兵们,那场面就和宰鸡一样。已经有两艘战舰的水兵们试图投降来保命,可是李奥瑞克早就下了令,今天这一战不光是平叛,还有剿匪!敌人投降就当看不见,鱼人刀下不留活口。其实李奥瑞克都不必多说,这些残暴的鱼人也不会留情,总之,杀了个爽。 甲板上面惨叫连连,血流成河,甲板的缝隙都让鲜血浇灌成了红色,一具具尸体被丢进大海。还有些活人想要混入其中跳海逃命,但一落水,立刻就让水里的鱼人砍成了肉片——李奥瑞克大人说了,不留活口!还敢当着我的面游泳?看我削不削你就完事了。 这样一看,这些战舰绝对是保不住了。战舰保不住了,那小船上的士兵肯定也不敢去战舰上避难了啊!所以小船、长船和快艇上面的人只好离开战舰,可是他们刚划出几米,鱼人的后续部队就跟上了。大伙在船低下这么一顶,“哗啦!”小船就翻了盖子,剩下的事情,就可想而知了。 德雷克说过:舰队是我儿!那看现在这场面,他多半是要绝后了。 德雷克恼了,他一把揪住戴尔文的领子,骂道:“戴尔文你这个骗子!你他妈不是说,李奥瑞克再富有也不会比你还富有吗?怎么他的鱼人全都穿着板甲,用四把蛮族马刀,而且还是一水的娜迦武士?” 这,这我也很想知道啊!戴尔文不敢把这句话说出来,不然他担心愤怒的船长会把他打死。 q衣六吧27 第一百四十二章:虽然是贼,却也有点骨气 戴尔文也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只得说道:“先打完仗再说吧!再这样下去,你的人要死没了。” 船长只得骂骂咧咧的回去指挥战斗,而戴尔文却继续用望远镜观察着战场。 他隐隐约约感觉到,这些鱼人还有战术,它们三五成群行动,有人负责登船,有人负责补刀,有人在水下偷袭,有人掀翻小船,相互配合的非常好,集中突破一个点,几乎没有鱼人因为挂单或者深入敌阵而被包围,显然是有个领袖在指挥。这个领袖不可能是李奥瑞克,那难道鱼人里边也有能带兵的将军了?卑劣种族不光穿上了好装备,而且还有智慧?那这也太可怕了。 确实是有的,此时鱼人族长科莱夫就在一边杀人,一边指挥战斗。鱼人在路上如人类一样用嘴说话,但在水下的时候,却能像是鲸鱼似的发出次声波,那声波能传播数理,通讯不成问题。同时,罗米拉的花仙子们也在从空中监视战场,并且将消息随时传递给将领们,科莱夫此时相当于是战争迷雾全开,还有天空的俯瞰视角,指挥起来指哪打哪,进退自如,非常的舒服。 就这样,在海盗王的不懈努力下,舰队终于熬过了第一波攻击,付出的代价也不算惨重——不过就是六成的小船、以及八成的战舰、以及一半的水兵而以!而且大家没有集体投降也没溃败,这战绩可以说是“傲人”。以后历史记载这场战斗的时候或许就会说:不愧是纵横七海的海盗王,跟李奥瑞克王打了一个回合居然没有投!其作战能力已经凌驾在大多数李奥瑞克的“剑下游魂”之上了。 随着海盗王德雷克那嘶吼一般的命令,水兵们放弃了所有的战舰、小船、长船和快艇,全部顺着绳梯爬到了旗舰上面。“厄运号”、“酒神号”、“征服号”,德雷克的三艘无敌之船,还有贾戈伯家族的旗舰“黄金护卫号”。这些船装备精良,结实可靠,最大的排水量有五百余吨,可以说是这个时代的庞然大物。 鱼人们无法撼动这些大船,也凿不穿大船的船底,只能试图再次登船,但是旗舰太高,鱼人若是爬上去的话,前面就会有无数的叉子等着,有几个鱼人试图攀爬未果,还受了伤,就纷纷扯下来了。 此时,不管是船上的士兵们,还是岸上的两位将领,全都送了一口气。此时的水面一片狼藉,着实是惨不忍吨——血水染红了河面,无数尸体漂浮在水上,随着水浪而上下起伏,左右晃动,还有些重伤的人掺杂其中,哀嚎着、惨叫着,却也无人敢上前去救;破烂的木板四处横流,小船破碎、长船沉底,但也有些船被鱼人扶正了,似乎这些鱼人打算当做战利品带回去;至于那些战舰,就已经成了鱼人的战利品,有一艘战舰甚至已经被鱼人开回了南岸,李奥瑞克和几个漂亮姑娘在对着战舰指指点点,甚至那个精灵女王已经命令手下人爬上船去打扫卫生了!妈的,打仗呢,严肃点好不好啊? 而且更让人绝望的是,整片水域几乎看不到鱼人的尸体,只是偶尔能看到一些鱼人的断臂和鳞片。然而娜迦武士的胳膊是可以再生的,断臂就如壁虎断尾,也算不上重伤就是了。 海盗王现在十分后悔接下来这桩买卖,他本想在李奥瑞克和贾戈伯中间择一个出价高的人来“效忠”,没想到李奥瑞克直接杀了他的人,他这才要给李奥瑞克一点颜色看看。现在这颜色确实是看到了,红的,但是是海盗自己的血。 现在投降显然是来不及了,李奥瑞克根本就没想放过任何一个海盗,看来也只能死战到底。 “放个绳子过来!”海盗王德雷克朝着“厄运号”大声喊道,“老子要亲自去会会他!” 德雷克很清楚,此时此刻,只有亲自上阵才能稳住士兵们的士气,不然舰队绝对会溃败的。当然,这行为十分冒险。 但是,身为船长,就该和自己的船共存亡——而且舰队若是亡了,那海盗王还算什么王?德雷克是个纵横七海的男子汉,这点骨气还是有的。 船员将一根粗绳索捆在桅杆上,然后将另一头捆绑在床弩上,床弩“砰!”一下射出箭矢,沉重的箭矢刺入瞭望台的墙壁,牢牢的卡在上面。于是瞭望台和“厄运号”之间出现了一道“绳索”桥梁。 德雷克以嘴衔刀,双手做平衡木状,就这样踏上了绳索桥。这绳索还没脚掌宽,一端绑在桅杆上,随着海浪跟着船一起摇摇晃晃,然而德雷克走在上面却气定神闲,十分稳当。 那是多年在甲板上作战练就的平衡杆,即使是马戏团里的杂技演员看了也会自叹不如。 众人看到这一幕也都都大声欢呼,高呼海盗王之名。戴尔文也受到了这份勇气的鼓舞,说:“对着东南方向的天空打一个黄色的信号弹,告诉魔剑士米勒,他的预备队可以出发了。”说着有人下去照办。 此时半魔人米勒率领两千精锐佣兵早早潜伏在了南岸,听到信号就会偷袭李奥瑞克的侧翼。这些半魔人佣兵之中,包含了许多修行过战斗魔法的半魔人,强壮的兽人老兵,甚至还有人马一体的半人马战士,可以说是佣兵中最精锐、也是最昂贵的一档。这是戴尔文的一张好牌,若是在时刻使用,能将李奥瑞克置于死地。 戴尔文心想:李奥瑞克既然能拿八百骑兵偷袭乌鸦王,那我用两倍多数量的人,还不将你的军队搅个天翻地覆? 与此同时,海盗王德雷克在一片欢呼中登上了船去。 “征服的大海的男儿,也必将征服这条小河!不要害怕,勇敢的男孩!让我们的大船航行起来,朝水里投掷炸药!用鱼叉刺穿他们的身体,再用船桨拍碎鱼人的脑壳!” 他大声呐喊,高举战刀,海盗们跟着一起呐喊,解开腰间的酒壶痛饮烈酒,用酒精驱散恐惧。 “把宣战的红旗挂起来吧!让李奥瑞克看看海盗之王的勇气!” “让这些旱鸭子会在我们的刀下颤抖!” “——哈——!” …… 海贼王先生挂了宣战旗,戴尔文似乎还射出了信号弹,看来敌人还想打一打。 对岸的李奥瑞克看到这一幕,不禁赞许的点了点头,说:“这种时候还敢亲自登船作战?还敢挂上决战的红旗?嗯,虽是个贼,却也算是有骨气的贼了。” 李奥瑞克望着那艘刚刚缴获来的新船,说:“那我就赐他一个荣耀的死法吧!”说着走向了那艘船。 此时希雅从后面喊道:“当心!水里还是很危险的。” 李奥瑞克笑道:“放心,我还能搞不定一个小毛贼?再说了,我有的是保命本领!” 何况死一次我也不亏,他心想。 “李奥!你又去做这种事情,我……我真会生气的!”希雅认真的说道。 李奥瑞克走到她面前,手放在她肩头小声说道:“希雅,你别担心,我做事自有分寸的,放心吧!我去去就回。”他摸了摸希雅的头发。希雅一脸傲娇的甩开了脸。 李奥瑞克说着走上舷梯,忽然想到什么,回头提醒道:“陆军这边就交给你了,没问题吧?别忘了我的安排……” “哎呀记得记得,你快走吧!”希雅故作生气状,抱起胳膊,别开目光。 众人看到这一幕不禁莞尔——李奥瑞克和希雅即使是在打仗的时候,也会不自觉的露出打情骂俏的撒狗粮姿态,其实对于将军和督军来说,不太应该这样,但是,他俩虽然看起来不够严肃,事情却每次都办得漂亮,挑不出任何毛病。在他们身边待久了,就也习惯了他们的行事风格,而且能感觉到李奥瑞克身上那种“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的从容淡定。 想来也是,对付一些海盗佣兵之流,也犯不上全力以赴。 李奥瑞克一摊手,然后便转身上船了,只见那男人披着金色的阳光前行,铠甲上闪着银白色的光芒;他那挺直的腰背仿佛松树,背影毅然从容,龙行虎步的样子又显得杀气腾腾。 此时希雅偷瞄着李奥瑞克离开的背影,嘴角又不禁翘起——她也没有真生气,只是担心而已,而且看到自己家男人这武勇的样子,她又有心头撞鹿的感觉。 这家伙,还蛮帅的,希雅脸红了。 检修的士兵们从走下来,敬礼报告说:“舰船完好无损,随时可以战斗!” 李奥瑞克大手一挥,“好,挂上我军旗帜!我们就以贼船,讨伐逆贼!” “是!” 众士兵高声呐喊,随后纷纷上船,李奥瑞克站在船头,手指北岸,命令开船。随之战舰启动,船下波涛汹涌,号角震耳欲聋。 希雅的那颗少女的心也如战舰下的波浪一般荡漾起来。 这么帅的男人居然是我的男人?啊!该死,我怎么就这么喜欢他呢?我现在就这么爱他了,要是结了婚那还了得?到时候肯定要给他生许多孩子了,以前奶娘说过,我是安产型的,希望她没骗人。到时候先养几个如他一般健康强壮男孩,再生个比蒂维丝公主还漂亮的姑娘,他一定会更加爱我吧? 这时候她忽然注意到罗米拉正盯着她看,希雅本就发红的脸,更是腾一下红了。她连忙移开目光,然后快步走到几个搬运弹药的士兵前面,假装做安全检查。实际上她心里却在想:完了完了!刚才我那发春的痴态一定全让罗米拉看到了!好丢人好丢人好丢人!居然在战场上露出这种表情,精灵女王这么有涵养的女人,也一定会在心里笑话我的。 然而罗米拉这会儿其实正嫉妒的咬手帕。 好甜蜜啊,为什么能这么甜蜜啊? 好酸啊,我也今天也没吃酸枣和柠檬,怎么牙床都酸倒了? 我到底要怎么赢她啊!就算赢不了,喝口汤也行啊!这样下去汤都喝不到了,只能闻闻味儿了。 …… 海盗之王亲自参战极大的鼓舞了士气,并且他制定了确实有行的战术,让海盗们能够应对水下的鱼人。 首先,他让大船在水面上转圈航行,这庞然大物行驶起来会形成极大的冲击力,不管是水上还是水下的东西,只要被它撞到了非死即伤。这样一来,大船就能水下那些试图凿穿船底的鱼人。 接着,他让士兵们善用鱼叉、渔网、弓弩和炸药,对鱼人进行反击。海盗王为了这次战斗,从地精手里购置了许多炸药以备不时之需,当然他一开始也没料到,这些炸药会拿来这样用。这套战术虽然无法将鱼人击退,但至少保住了海上的四艘旗舰,以及一众战舰和小船。 在海盗王发起反击之后,鱼人们渐渐停止了攻击——海盗们都主观的认为,这是因为他们的反击起到了作用,因此士气更为高涨。海盗王踩着船帮高呼“哈”,水兵们也跟着呐喊起来。 金砂河的风不及海上的狂风巨浪,却也令许久没有登船的海盗王意气风发。他拿出腰间的甜酒喝了一大口,心中怀念起了自己年轻时候的事情。他让身旁的大肚汉用力吹响庆祝的号角,其他船上的士兵们也跟着回应,一时间号角的声音响彻这片水域。人们再度欢呼,纷纷想到:看来李奥瑞克的鱼人也没什么了不起的,德雷克才是水战的王!七海之王! 突然,桅杆上的观察员用沙哑的嗓子大声喊道:“船长!李奥瑞克的战舰过来了。” “哦?”德雷克站在船头用他的旧望远镜眺望。果然,看到一艘“自己的”战舰。那是李奥瑞克的鱼人们从他手里缴获的船,曾经叫做“海怪号”,但现在海怪旗落下了,桅杆上挂了北伐军的军旗。 有个年轻的将军站在船头,似乎也在望着他。 德雷克问旁边的人,说:“那个穿银甲的是李奥瑞克吗?” 旗舰上也有戴尔文的参谋,那参谋回答道:“若是双刀银甲的英俊青年,那就多半是李奥瑞克了,若是背着战旗,拿着大枪,骑着白色的魔族混血高家马,那就肯定是他。” “没有骑马,但是旁边有人举着战旗和大枪。” “那多半是了。” 李奥瑞克?他想干嘛? @q@q@群一6巴②衣7七一 第一百四十三章:你的气量,不配称王 德雷克看着那艘朝着自己缓缓驶来的战舰陷入了沉思——李奥瑞克为什么乘船过来?难道他想在船上和我打仗?打海战?打接舷战?这怎么可能呢,海战的话,就凭他那艘排水量不到我三分之一的小战舰,怎么可能打得过我四艘旗舰?不用床弩和大炮,光是船上的撞角就可以撞沉他的船然后让他去水里喂鱼。既然如此,就更别提接舷战了,他根本就没有接近我的机会。 那他为什么孤零零一条船朝我开来? 经过刚才的战斗洗礼,德雷克已经清楚认识到了李奥瑞克是个聪明人,事出反常,李奥瑞克一定又有什么阴谋了! 想到这里,德雷克又紧张了起来,他当了二十年的海盗,却也没见过李奥瑞克这种敌人。他不知道这个家伙下一招会出什么,只能随机应变——这让德雷克想到了大海。大海也是随时都会刮起狂风暴雨,会有海啸、旋涡以及各种奇特的自然现象。所以德雷克敬畏大海,深深的敬畏着,这令他能够活到三十六岁…… 不!不不不!我不该这样想!如果我把李奥瑞克当做大海一般敬畏,那我就失去了战斗的勇气,我就不敢面对他了。德雷克握紧了刀柄,他的手微微颤抖,说不清是因为兴奋还是恐惧。 就在这时,天空上飞来了一个长着翅膀的小人。 海盗们大多没见过那东西,有人大呼小叫,也有人拿起网来要抓她。那小人大声喊道:“我是来传讯的信使,李奥瑞克大人有话要和海盗王德雷克说!” 德雷克见多识广,知道那是精灵的分身,就说:“让她过来说话。” 众海盗退去,花仙子飞到德雷克面前,行了一礼,说:“海盗王佛朗西斯·德雷克!李奥瑞克大人向您问好。” 德雷克冷哼,说:“有话快说!别整这套。” 于是那精灵说道:“李奥瑞克大人说:‘德雷克,阁下虽是贼,却比小毛贼多了三分骨气,我看你气貌不凡,像是个勇士,又听你自称‘七海之王’,想必腹中有几分气量。我邀请你乘坐小船到我的战舰上,进行一对一的决斗,如果你能胜我,我虽不会放过你们这些叛贼乱党,但我会饶你一命,且放过你这条船上的所有人;若你败了,我也将留你全尸,叫占星师选一个星宫吉时,将你体面下葬,树碑立传。阁下是想死于耻辱,还是青史留名?就看你自己的抉择了。但你只有一次机会,请务必三思。’。” 说着精灵行了一礼。 原来是叫阵单挑?海盗们全都被这番话给激怒了,有人大声咒骂,还有人哈哈大笑,也有人脱下裤子来做挑衅的动作。 德雷克表面不说话,心里却是惊了——他有一万种设想,但就是没想到李奥瑞克是来和他决斗的。他光以为李奥瑞克是个阴险狡诈的敌人,却忘记了对方还有一个身份,那就是“高原人的战神”。 怎么办?要怎么接这一招? 德雷克刀法极好,不怕跟任何人决斗。但是跑到别人船上决斗,那就是妥妥的找死了,到时候李奥瑞克众人一拥而上,我不就只剩下死了吗?我可不是傻逼。但是,海上男儿最重视勇气和豪情,面对敌人的挑衅必须作以回应,不然,叫兄弟们看轻了不说,还会影响士气。 德雷克一摸胡子,便有了主意,笑道:“既然李奥瑞克大人想要与我决斗,就让他来我船上嘛!我这船的甲板更宽,船也更稳,正是绝佳的战场!哦,若是他能赢我,我当即退兵,自此以后再也不来冒犯;可他要是输了嘛,呵呵呵呵……输了就输了!输给我也不丢人啊!我保证也给他一个体面死法,选吉日下葬,树碑立传,再叫一百个人给他哭丧,哈哈哈哈哈哈!” 众海盗都大笑起来,而那传话的精灵却表情严肃,说:“那我就把这些话告诉李奥瑞克大人了。” 听到那个名字,德雷克的心里还是一颤,忽然觉得自己的决定还是草率了。 “去吧,小苍蝇!”德雷克摆手说道。 精灵飞走了,德雷克心想,只要李奥瑞克的脑子正常,就绝对不敢来我的船上!若是他敢来,我就将他乱刀砍死,北伐军没了主帅一定会军中大乱,到时候这场战斗我们就拿下了。 德雷克正这样想着,忽然听见桅杆上的士兵喊道:“德雷克船长!李奥瑞克乘着小船朝这边来了!” “什么!?” 德雷克拿起望远镜朝着前方望去,果然看到李奥瑞克乘着小船划桨过来,那小船上面甚至连个护卫都没有,就他一人。 好啊,他还是真不把我放在眼里!德雷克咬牙切齿,一股热血冲进脑海之中,他恨不了立刻就砍下李奥瑞克那个嚣张的脑袋,然后剥掉他的脸,再把那颗死人头抛进水中喂鱼。 此时他的大副喊道:“船长,李奥瑞克已经进入弩炮射程了,我们轰了他吧!” “不!”德雷克一抬手说道,“让他上来!我要看看他是不是真有勇气登上我的船。” 德雷克的勇敢行为赢得了船员们的喝彩,但实际上,他这是处于保险起见下的决定。因为床弩精准度不佳,假如一发没能击中小船,那么李奥瑞克就会因为受惊而跳水逃跑,水下的鱼人会帮助他迅速脱险,那么德雷克就会失去这次宝贵的击杀机会。 小船缓缓逼近旗舰,众人都来到船帮上观瞧——李奥瑞克名声太大,海盗们都想一睹真容。只见一位船上坐着一位精壮男子,他身穿亮银色铠甲,腰佩双剑,一头黑发扎成马尾状,脸上带着狰狞刀疤。 众人的第一反应就是:李奥瑞克这么年轻?大家听说过他是个少年将军,但在没有见到他之前,大家想象的画面仍旧是留着络腮胡子的壮年男人。然而李奥瑞克脸上没有一点胡子,若是不看那些伤疤,英俊之中还有几分清秀。他的样貌或许会讨贵族和女人们的喜欢,然而在“海上男儿”这里却象征着乳臭未干的小鬼。于是许多人都大笑起来,吹口哨,发出嘘声。 “安静!”海盗之王大声说。 众人噤若寒蝉,随后才主意到德雷克表情严肃,脸上杀气腾腾。大家知道,海盗王现在非常生气,纷纷退到一旁,生怕他迁怒自己。 德雷克并不是因为李奥瑞克的挑衅行为而生气,他生气的原因跟刚刚人们惊讶的原因一致:李奥瑞克为什么这么年轻?传说他有二十岁,但看上去才十七八,我十八岁的时候还在‘金靴子海盗船’上当苦力,分钱都没我的份,我二十三才拥有自己的船。我以为我当年已经够快,可他二十二就成了高原人的战神,传说中的英雄,甚至比我名气还大!?为什么!他凭什么比我这个七海之王还强? 德雷克一直骄傲自信,自诩独一无二的天选之人,而李奥瑞克的存在就是在挑战他的自信心,他着实无法平静。 就这样,李奥瑞克乘船来到了旗舰下面。海盗们看着那艘小船,这东西比独木舟大不了多少,是海难的救生艇,别说用武器攻击,就是踹一脚就翻了。相比起旗舰“厄运号”,这小船就像是巨象脚边的蝼蚁。李奥瑞克竟然敢乘着这种东西过来?真是胆大包天。 “放绳梯下去!”德雷克命令道。 水手们放了绳梯,许多人从船帮低头下去观望,想看看李奥瑞克敢不敢真的爬上来。毕竟船上有好几百个拿刀的海盗,而李奥瑞克却孤身一人。然而李奥瑞克却从容登上绳梯,一步一步逼近了这些海盗。 随着与李奥瑞克的距离越来越近,海盗们之前那种戏谑的态度消失了,他们纷纷从绳梯旁边推开,还不等李奥瑞克上船,就在绳梯这一端形成了一片真空地带,就仿佛是给他留的舞台——大海和船帮是海盗们的屏障,给他们提供了安全感,但当这位战神真的站在他们面前的时候,这些小毛贼无不胆寒。 随着盔甲关节的喀嚓声,李奥瑞克站在了厄运号的甲板上。他从容的扫视着那些海盗,凡是被他视线所扫过的人,全都会头皮发麻,心里发颤。这些人也不知道是怎么了,有的紧紧握着刀,有的情不自禁往后退,就仿佛那个男人有魔法一般。 于是,海盗包围圈又扩大了一点。 德雷克站在掌舵的高台上,他在人群后凝视着李奥瑞克,心想:他怎么真的敢来?我的船上至少有五百个战士,算是船工、水手和其他杂人,估计有一千人!他就算在厉害,也打不过一千个人。 此时李奥瑞克面色平静的问道:“哪个是海盗王德雷克?” 德雷克第一时间愣了,没有回答,直到李奥瑞克喊道:“德雷克,我他妈来辣!你人呢!”的时候,他才越过人群,说:“我就是弗朗西斯·德雷克,海盗之王,七海之主!” “好。”李奥瑞克点了点头,说:“我如你所愿到你的船上来了,来决斗吧。”李奥瑞克说着拔出了武器。 “啄眼”反射闪着阳光,“巨人屠夫”冒着寒气,一刀一剑都在是绝好的兵刃,想必是“削铁如泥,吹毛即断”,德雷克的脖子绝对挨不住一刀。 他妈的,来真的?德雷克突然不知道该怎么接了,难道我要下令说,乱刀砍死他? 从道理上来说,让人群殴李奥瑞克才是正确答案。但德雷克是个海盗!他跟其他海盗一样,在邪恶、贪婪、狡猾的同时,也崇尚着勇气、豪情和力量。李奥瑞克孤身一人来他船上,就相当于要打他的脸——那只手现在悬在半空,还未打下去,就看德雷克怎么接。 海鸥鸣叫,烈日炎炎,然而海盗王流下的却是冷汗。他是海上第一的战士,他的刀法能在苹果上雕花,迄今为止没输过任何决斗,可是李奥瑞克显然不是那些凡夫俗子。这个男人打败了乌鸦王,又连败高原人两员大将,而且他这么年轻…… 不,我不能再想下去了! 我要赶紧接招,不然我的脸面——七海之王的尊严,就要荡然无存了。 “你在犹豫什么,这不是你的主场吗?”李奥瑞克质问着他,“还是说你不敢接受挑战?” 听到这话,德雷克差一点就答应了——如果再年轻二十岁,不,哪怕是年轻十岁,他绝对就答应了!因为海盗王德雷克那时候还没有得痛风,也不失眠,也没有眼疾。那时候他还在亲自乘船抢劫,还能同时挥舞两把长刀一整个晚上,转天一早不必睡觉,就接着开派对,并且把那些小妞们干的嗷嗷叫。 不,不行,我恐怕不是他的对手,我不能为了面子丢掉性命。 这时候,德雷克忽然看到了李奥瑞克身上那件闪闪发光的盔甲,不禁脑海中有了点子,他笑道:“虽然你来了,但我还是不能跟你打。” 李奥瑞克倒也平静,问道:“为什么?” “你看,你我想要的是公平决斗对吧?那你身穿盔甲,我却只有一件布袍,这不公平。除非你脱了盔甲,光着膀子和我打,我才会跟你决斗。” 德雷克心中冷笑:没有哪个将士敢在这种地方脱下盔甲,没有!若是他不敢,或者反驳,我就有台阶下了。到时候骂他一句胆小鬼,再让兄弟们一拥而上将他乱刀砍死,我就拿了里子,保了面子。 然而李奥瑞克的决定总是能将德雷克的三观干到稀碎。 就看这个年轻的将军毫不犹豫的脱下了那身银甲,又摘下了贴在皮肤上的奇怪甲片,在人们的惊叹声中,他将那些盔甲丢下船帮,鱼人们从下面接着,将其放置到小船上。 赤裸的胸膛上除了阳光和伤疤,没有任何多余的东西了,完完全全没有任何保护,刀劈见血,剑刺丧命。 “这样行吗?”李奥瑞克摊开手,笑道:“要不我把剑也丢了?” “你……”德雷克哑然无语,瞪大了眼睛。 他本以为能让李奥瑞克难堪,却反而把自己逼入绝境。 德雷克心想:他是真的勇敢,还是天生就疯狂? 事已至此,德雷克觉得自己该和这个名叫李奥瑞克的疯子决一死战了,若是在这种场面下继续逃避,德雷克自己都会看不起自己! “好,好,你逼我的。”德雷克面如死灰,握着刀缓缓向前。看到这一幕,李奥瑞克嘴角扬起,笑道:“哦,你总算下决心了,不枉我划船过来。”李奥瑞克说着耍了个刀花,双刀反射着刺眼的阳光,在一瞬间晃得德雷克睁不开眼。 大战一触即发,然而,在两人距离只剩十米的时候,德雷克却不敢向前了。 这个男人的杀气实在是太可怕了!德雷克也是杀人无数的海盗之王,可是在他面前却完全抬不起头来。德雷克能隐隐约约感觉到缭绕在李奥瑞克身上的一股黑气,冥冥之中能听到怨灵的呼喊和哭嚎……他想起早年见过一个退休的老刽子手,他身上便有这种让人头皮发麻的东西,刽子手说这是死者残存的怨灵。德雷克也亲手杀过不少人,但李奥瑞克手上的怨灵,比那个一辈子杀人的刽子手还多上十倍。 一个二十岁的年轻人,是如何做到血债累累的?到底有多少人死在他的剑下了? 亡魂看不见,摸不着,但久经沙场的德雷克却能感受到这些东西的存在。那些亡魂怨灵正在朝他招手、讥笑、吼叫、哀嚎……它们在召唤我!召唤我去做他们的同类。 于是,德雷克最终还是做出了那个足以让他死不瞑目的错误选择。 “弟兄们一起上,乱刀砍死他!”海盗之王像个被踩了脖子的鸡一样喊道。 于是水手们一拥而上,挥舞着大刀嗷嗷乱叫。 李奥瑞克没有惊讶,脸上只有无尽的失望。 接着他怒吼道:“海盗之王德雷克!你辜负了我对你的尊重。” “你的气量,不配称王。” “八岁!”他大声说道。 随着这声召唤,一股巨浪冲天而起!藏匿在水低许久娜迦六臂泰坦终于登场! “八岁”挺立在水面上,光是露出水面的身子就比旗舰的船帮还高,结实的身体上长满了闪闪发光的鳞甲,胸前穿着一块巨型铁板,看上去就好似一堵城门。六条粗壮的手臂,拿着六把攻城锤一般巨大的战刀。更为可怕的是,那只巨兽的六条胳膊还有肩膀后背上,全都站着了鱼人武士! 海盗们看到这头巨兽,全都吓得头皮发麻,还管什么李奥瑞克?全都掉头逃跑。德雷克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只得咒骂着、怒吼着,对着空气胡乱挥舞他的弯刀——好快!他挥的真是好快!不愧是海上第一快刀,空气都要让他剁成馅了。 接着,“八岁”张开嘴咆哮着,猩红大口足以完整的吞下活人,一股腥臭味道扑面而来!那是鲜血和鱼腥混杂的臭味,还有野兽的腥臊。接着,七八个鱼人武士以“八岁”的身体作为跳板飞跃上了“厄运号”甲板。 “全杀了!一个不留!”李奥瑞克用鱼人语言命令道。 q吧2177衣六 第一百四十四章:热烈欢迎阁下偷袭我军大营 屠杀开始了,李奥瑞克坐在船帮上,捧着胳膊欣赏这一幕。身穿板甲的四臂鱼人冲进人群,小陀螺似的旋转,所过之处皆是断肢横飞,鲜血四溅。那四把钢刀犹如绞肉机的利齿,在它面前,海盗的皮甲、武器、盾牌还有肉和骨头都会瞬间断裂。 惨叫声、哀嚎声、恐惧的尖叫声连成一片,人们在甲板上横冲直撞,有人跑进船舱,有人爬上桅杆,还有人慌了头跳进水里——然而这些海盗一个都逃不了,船舱里的那些,被鱼人堵在狭小的走廊和房间里乱杀;爬上桅杆的,叫鱼人用标枪一个个刺了下来;跳海的就更不必说了,直接“江底雅座一位”,就让鱼人们给沉了。 海盗们无心战斗只想逃命,而鱼人们却杀的兴起,无人想错过这场盛宴——毕竟李奥瑞克大人说过,到时候按照击杀数来算赏钱。于是“八岁”一个个的将鱼人托举上船,这一刻海盗不再是海盗,而是会跑的小金人儿。 到后来甚至连科莱夫都跳上来想搂几个人头,混点汤喝喝,可是他上来的时候,海盗基本上都杀没了,只剩下桅杆上吊着几个,还有一些在甲板上跑酷的,科莱夫毕竟是族长,拉不下脸去跟小弟们抢这些小虾米吃,只好就坐在船帮上跟李奥瑞克聊聊天。 “你干嘛来了?”李奥瑞克问他。 “我……希雅大人跟我说,让我来看看您,她担心你。”大鱼人倒也没撒谎,刚才希雅确实说了。 “哦,希雅那边还好吗?” “哦,那边发现了一队敌人的伏兵,两三千人,她安排人去对付了。” 伏兵?李奥瑞克就叫了个花仙子来询问情况。 此时两人如早市遛鸟老大爷一般,翘着二郎腿,悠闲的聊着天,同时甲板上面血肉横飞,海盗们惨叫连连,场面奇趣横生,很有戏剧性。 李奥瑞克问了几句,原来是一些佣兵早早的埋伏在了山里,准备偷袭他们。然而罗米拉的花仙子已经早早的覆盖了这片区域,将一切尽收眼底,这些伏兵也就没什么可伏的了。李奥瑞克通过罗米拉给希雅穿了几条口令,让她按照自己的要求去招待那些家伙。希雅表示一定会照做,另外还告诉李奥瑞克,说,米兰爵士苏醒了,脱离了生命危险。 哦,好事好事,我还担心米兰这家伙死掉呢!他要是死了,他家这烂摊子可就没人接了。 此时又有花仙子飞过来,说,其他船上的海盗们打白旗了,怎么处理啊?李奥瑞克说:“人可以死,船留下。” “人可以死?”花仙子以为自己听错了,一脸迷茫的歪头。 “对,海盗嘛,就都杀了吧,留着也只会把米吃贵——那谁,科莱夫,你跟着‘八岁’去收那边的人头吧,别在这坐着了,看人打架是吃不到经验值的,喝不到汤。” “哦哦哦,好的好的!” 于是鱼人族长和“八岁”继续去洗劫其他的海盗船,与此同时,“厄运号”上的战斗基本结束了。甲板上的海盗们都死绝了,剩下的还有一些藏在垃圾桶、床底下、厕所里之类的地方,鱼人们在挨家挨户的搜;其他海盗大多跳船了,鱼人们在水里捉拿;德雷克船长一番顽强抵抗,最终还是被鱼人一顿乱刀砍倒,此时这家伙开膛破肚,却还有一口气在。 李奥瑞克来到他面前,说:“贼就是贼,我就不该对你抱有一丝丝希望——想来也是,若是有骨气的人,怎么会去当海盗呢?呵忒!”说着朝着他脸上啐了一口唾沫。 “我是,七海之王……”德雷克奋力说道。 “你是你妈了隔壁,你死吧……哦对了,你等会再死,撑一下嗷!”李奥瑞克拔出刀来。 “你做什么?” “米兰爵士脸上的十字伤疤是你划得对吧?” 李奥瑞克刷刷两刀划在德雷克脸上,留下了一个漂亮的血红十字。这家伙已经是没有惨叫的力气了,只是张了张嘴。 接着李奥瑞克说:“行了,把这家伙的人头给米兰爵士带去,就当给他冲下晦气。”说着就转身离开了,一旁的鱼人走上来给德雷克割脑袋。 就在这时候,那家伙突然回光返照似的大喊:“李奥瑞克,我有话问你!” “蛤?” “我当时要是跟你决斗的话,你真会放过我吗?或者……让我体面。” 李奥瑞克转身,想了想,然后笑道:“算了,死者为大,我要说了的话,你会死不瞑目的。” 德雷克一声怒吼,道:“你这不相当于说了吗!?” 旋即发出一阵窒息一般的呜咽声,身体抽搐两下,死了。 李奥瑞克好奇的凑前一看,果然,这家伙死了还是怒目圆睁,仿佛要把眼珠子都瞪出来。 …… 德雷克是完蛋了,舰队覆灭也只是时间问题。 戴尔文其实做好了“这场战斗会一波三折”的心理准备,只是这第一折就把他打骨折了,是他万万没想到的。 不愧是号称战神的男人,他心想道,李奥瑞克既有武勇,又有奇谋,其力量远比我想象中的要强。 戴尔文咽了口唾沫,那张古井无波的死人脸上,忽然露出了一抹不易察觉的冷笑。他暗自想到:不过,李奥瑞克多少有一点傲慢了。他竟然敢独自一人脱离大军来到海上作战?现在北伐军已经犯了兵家的大忌,他们的部队前后脱节了!这样一来,前方的命令传不到后方,后方也会因为失去指挥而乱了阵脚。 这样一来,埋伏在对岸的米勒和他的佣兵团就会有可乘之机。 差不多了吧?一个小时前我就发出了信号弹,此时他们应该已经来到了高原人的营地附近,准备发起进攻。米勒佣兵团里的人都是身经百战的老兵,既有骁勇善战的蛮族,也有悍不畏死的卑劣种族。这些佣兵的装备都是定制的,战斗力很强,加上李奥瑞克不在营中,他们只要能冲进去,就一定能杀得北伐军阵脚大乱。 戴尔文希望这支奇兵能够起到起效,不然他就只能用最后手段。 说真的,他不想走到那一步。 …… 此时,北伐军营地—— 天气实在是太热了,尤其是河边,也没有树荫,太阳足足的,风不小却全是热风,要把人吹杀。希雅以前不在乎风吹日晒,但谈了恋爱就不一样了,站在这种地方会把皮肤晒黑吹干的,她就寻思着找个地方避暑,恰好罗米拉也感叹说风太大,会把皮肤吹干脱水,两人一合计,就叫人搭了个小帐篷遮阳挡风。 由于罗米拉的花仙子已经散到了战场的各个角落,所以两人虽然是在帐篷里边,却也能纵览全局。上次的空调珠子还有一点能量,希雅将其拿出来当空调降温,一开始希雅还觉得这样会破坏军队的吃苦精神,但李奥瑞克表示,艰苦朴素固然是好品质,可有空调不吹就属于傻逼行为。既然老大都这么说,她也就吹得心安理得。现在病房和指挥部都有空调,军营还没有,不过也快有了,等罗米拉将剩下的珠子“附魔开光”,就能让大家都吹上冷气。 “哦,那个海盗死了,旗舰也打掉三艘了,就差一个,正在打。”罗米拉在这边做战场直播,希雅、塞拉维、还有普希拉几个女孩挤在帐篷里听着。空气中的气味混合着微微的汗味,还有魅魔的香水和精灵姐妹身上的花香,好闻到有点上头。 罗米拉和希雅在指挥战斗,两人虽是女流,但女王指挥过五千人部队,希雅更是实打实的北伐军督军,是很有真材实料的。至于塞拉维和普希拉,就纯粹是接着亲属关系进来摸鱼乘凉的。塞拉维捉了两只独角仙放在缸里打架,普希拉则在给脚趾涂指甲油。 另外希雅的“替身”——蛇妹也出来透气。蛇妹在普通人眼里是隐形的,希雅以前还以为只有圣遗物的持有者才能看到她,但实际上,只要具备魔法基础的人都能感受到她的存在。在场的三个姐妹就都能看到,此时蛇妹也在跟塞拉维一起看独角仙决斗,两人各支持一只虫子, 时不时大呼小叫,似乎很有代入感,只不过蛇妹那只一直赢,而塞拉维输得快把脑门都揉烂了。 我爸爸要是知道我们是这样打仗的,非得把我屁股打开花,希雅回想起父亲当年的教导不禁莞尔。 罗米拉此时睁开眼睛,汇报军情,“那队佣兵距离我们还有五里左右。”她说。 “这么慢啊?”希雅有些不耐烦的说道。 “呃,他们行动很隐蔽,似乎不想被我们发现的样子。”罗米拉的笑容有些无奈,“所以说嘛,他们都在灌木丛里匍匐前进,非常迟缓,以这个速度估计还得有大半个钟头才能到吧。” 希雅挠了挠头发,说:“这距离真是尴尬,说近不近,说远不远的,算了算了!还是出去迎接他们吧,早点打完,早点收工回来吹空调。” 希雅从地毯上站了起来,掸了掸裤子上的灰尘,一脸不情愿的走出去了。 …… 半魔人和他的佣兵们在林中缓缓前行,几乎没有任何动静。 两千人的部队若想在前进的时候悄无声息,那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这需要极好的纪律性,需要专业的训练,还需要有一个经验老练的指挥官。恰好,黑角佣兵团就符合这些要求。 在场的两千余人都是精锐佣兵,他们身经百战,尤其是擅长打这种不太光芒的偷袭。他们五人一组行动,队伍分散;蹲着行走,或者是在地上匍匐;他们身上画着黑绿油彩,带着草帽和叶片编制的衣服,这保护色使得他们几乎和森林融为一体,是美国老兵看了就会犯病的程度。 他们还有一位老练的指挥官,半魔人米勒在通过战术手语指挥周围的人,时刻监控队形,调整战术。 空气闷热,蚊虫飞舞,米勒的一条腿同时挂着蜘蛛、蚊子和水蛭,但他没有任何怨言。其他人也是一样。米勒和佣兵们都对这一战充满期待,不容有任何闪失。 米勒·普罗斯,一位耻辱的半魔人剑士,也是黑角佣兵团的团长。 半魔人之所以耻辱,是因为他们在魔族和人类眼中都是“杂种”。据说这片大陆上的半魔人大约有十几万,这些半魔人大多是放荡的魅魔们所生下的野种,魅魔们尝试着与各种人交媾,偶尔就会生下这些禁忌的孩子。许多魅魔生完孩子之后就随便遗弃,能不能长大全凭运气,魔族并不认为这种行为有什么不好,“优胜劣汰,适者生存”嘛。 于是在这样的优胜劣汰下,那些畸形的小怪物大多夭折了,唯有强壮的半魔人活了下来。他们是魔族和人类结合的产物,天生就有魔力,而且肉体也更强壮,正好符合优胜劣汰的魔族美学。 然而讽刺的是,魔族对于这些活下来的“强者”,并没有一丝的尊重,反而将其认为是最低贱卑微的杂种。 魔族如此,人类亦如是。 就如同马和驴杂交出来的骡子一样,半魔人他们没有也繁殖能力,这就使得半魔人这一群体的数量,完全由魅魔们的杏欲决定,他们本身无法扩大种群,因此也无法形成一个有力的团体组织。所以有的半魔人会选择加入高贵的魔族,他们通过残酷的“换血”来达成血液的纯粹性,继而完全融入魔族之中,只要别人不摸他们的头顶那个柔软的角,就发现不了他们混血的身份。 也有的人选择斩去头顶的角,然后彻底融入人类,这一派大多是性格懦弱、或者力量弱小的。 但米勒并不属于这两边中的任何一个,他以自己的半魔人身份为荣,练就了一身武艺,以刀为妻,以剑为友,靠着力量赢得了人们的尊重。 若是故事到此为止,那无疑是个英雄的剧本。 然而米勒并非英雄,或许他是坏人的英雄,但绝对称不上是人们共识中的那种英雄。 秉承着优胜劣汰的价值观,米勒一手创立了沼泽地最大的佣兵团,米勒认为,弱小即原罪,换句话说,只要是弱者就没有生存的权力。他即是佣兵,也是强盗,有活儿的时候就接单子赚钱,没活儿的时候就要去抢劫穷人,屠戮村庄。 他的佣兵团鼎盛时期有五千人,在海盐城的黑道里,米勒的“黑角佣兵团”与海盗王德雷克的“风暴海盗团”是齐名的。 海盐城的贵族也交了保护费给他,所以他不会在贾戈伯家族的地盘抢劫,而是去其他人的封地。 米勒四十一岁,就佣兵来说也是功成名就。 米勒追求的,已经不仅仅是金钱了,作为沼泽地最厉害的佣兵头子,他赚到的钱让贵族们都感到汗颜。他也喝过最甜美的酒,吃过最精致的食物,上过最骚的妞儿。他现在完全可以退居幕后,成为不输给贵族的一方豪强了。 然而,跟功成名就之后便想要退居幕后的海盗王德雷克正相反,佣兵头子米勒在得到了财富自由之后,反而选择回到一线。因为,无论是金银财宝、美酒佳肴还是那些水嫩的小妞都无法满足他的心了,他是个嗜血的战士,只有杀人才能让他快乐——而且不能是指挥战斗,他必须是亲自去杀人。 嗜血是魔族的天性,米勒这个半魔人也不例外。他喜欢杀人,尤其是喜欢杀掉那些自命不凡的强者。在米勒眼里,弱者皆牛马,杀了也无趣,只有那些厉害角色才有屠戮的价值。 所以,当戴尔文雇佣他去偷袭李奥瑞克的时候,他一口就答应了。 试问,哪个嗜血的战士不想和名满天下的李奥瑞克一战呢? 米勒身经百战,唯独没有参加过万人级别的大战,他想知道,知道成千上万人互相砍杀的感觉。 他刀下亡魂不计其数,却很少有王公贵族,他想知道,想知道像是希雅·雷奎这样的贵族小姐,或者是罗米拉那样的精灵女王,在死的时候会不会发出更加悦耳的惨叫? 他还想跟真正的强者决斗,他想知道战神李奥瑞克是如何出刀的?想知道这赫赫有名的英雄在死前,会不会也和懦夫一样跪地求饶? 但是话说回来,米勒虽然以战士自居,身上却没有半点光明磊落可言。他认为,卑鄙的计谋也是力量的一环,所以他能用偷袭胜利就不会选择光明正大——这家伙身经百战,里边至少有九十场是胜之不武。 米勒也很清楚,自己这些人如果打正面绝对不是李奥瑞克的对手,他要做的是当李奥瑞克精力全在水战的时候,从侧面偷袭!他准备了充足的火和油,他要烧毁李奥瑞克的营地、烧了他的辎重补给,然后在敌人慌张逃窜的时候,骑着马收割人头——就如同丰收的农夫收割麦田里的稻子那样。 距离李奥瑞克的军营不远了,米勒心想,现在还没有看到任何敌军,显然他们还没有发现我们。 “米勒团长!能看到北伐军的营地了。”那个半人马的声音略带颤抖,里边既有恐惧,又有兴奋。 米勒也是这种心情。 终于来了,终于要开始了!他感觉自己心里热血沸腾,不由得加快了脚步。此时他也看到了营地的大门,门口只有两个站岗的士兵,一个人在打瞌睡,旁边还有个人在扫大街。 米勒大喜过望——显然李奥瑞克没想到我会从这个方向进攻!这事成了! 他立刻钻出灌木丛,举起剑来想要高喊“进攻!”可就在这时候,他看到了十分诡异的一幕。 北伐军大营正门上方,竟然挂着一条红色的横幅,那横幅上用很漂亮的字体写道: 热烈欢迎阁下偷袭我军大营! 这……好像偷袭的计划暴露了啊? 米勒愣在原地,不知道是该进还是该退了。 群一六吧②7妻 第一百四十五章:死因:没看过三国 米勒愣住了,其他的佣兵们也不敢露头,就是有些刚刚露头了的,也不明所以的缩了回去。 佣兵们大多不识字,也看不懂横幅上写的,倒是有几个识字的将领,站在米勒旁边,都吓得面无血色。米勒的佣兵固然是悍勇无畏的嗜血战士,但看到这么诡异的场面,还是吓到了。这,这不是明摆着送死吗? 士兵们也都陷入了疑惑,众人趴在湿润的泥土上,用简单的手语交流。由于他们手语都只会几个简单的词(毕竟连字都不识,手语肯定也说不好),无法很好的传达信息,所以越说越着急,纷纷如同忍者结印一般快速的比划着。 总之,大多数人都劝佣兵队长“差不多就得了,团长我们撤了吧”。 但是米勒却有其他的想法。 首先,从情理上来说,他咽不下这口气。我做了这么多准备工作,画了这么多心血,怎么连一个人都没杀,就直接走人呢?看到个横幅就被吓退,那我以后还怎么在道上混啊?我会成为人们口中的笑柄的! 而且,这是堵上了身家性命的一战啊!贾戈伯少爷和海盗们都指着我呢,我要是撤了,他们就完蛋了。他们一完蛋,这场战斗贾戈伯家族就会彻底败北,这样一来李奥瑞克就会占据海盐城这块地盘。李奥瑞克前些天一刀杀了海盗的信使,看他这脾气,肯定不会继续交保护费,而且还会对我们发起清算。今天如果怂了,虽然能保住几天性命,但早晚都是个死!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这李奥瑞克的军营里似乎没有多少人啊?这就很奇怪了,李奥瑞克就算是再怎么松懈防御,也不至于军营里边没人啊?更何况他已经知道我要来偷袭了,怎么也不布防呢?何况李奥瑞克以武勇著称,他是闯过乌鸦王十万大军的悍将,若是他知道我要偷袭他,肯定会亲自带兵来打我!又怎么会拉个横幅来欢迎我呢? 怪啊!难道是有什么阴谋诡计? 其实这名场景距离空城计就差了一个丞相弹琴,然而米勒毕竟没看过三国,也没有司马懿的“老奸巨猾”。 不读书真的很可怕,正因如此,他下了一个在所有人看来,都非常离谱的判断: 肯定是李奥瑞克的人全都去正面打水战了,军营内部空虚,于是他只好用这种计谋来虚张声势,想把我吓退!等我反应过来之后,他的主力部队已经打完了水战,到时候我再想劫营就不可能了! 我必须现在进攻,时不我待! 这脑回路也是清奇。 若是李奥瑞克在此,一定会感叹:如果当年司马老贼能有他这个莽劲儿,丞相琴弦子都得让他给挑了,扇子上的毛都给拔了,还至于中了那劳什子的空城计? 这或许是空城计的最优解,但李奥瑞克不是丞相,这军营也不是西城。 于是米勒高声喊道:“我的勇士们,不要怕!不要中了李奥瑞克的阴谋,跟我冲!”说着抄起那把水晶剑就冲了进去。众人都没反应过来,但既然团长都带头冲锋了,那他们也就跟着冲呗? 佣兵团对着李奥瑞克的军营发起了总攻,门口的北伐军哨兵赶紧“慌忙的吹响号角”,并且“仓皇的掉头逃命”。 不得不说,这些佣兵的战斗力还是不错的,他们由半人马、半魔人、半兽人等“杂种”构成,这些混血儿的战斗都很不错,而且因为“同病相怜”的关系,又具备着一般佣兵没有的凝聚力。他们纪律严明,听从指挥,而且有着很不错的装备。每人都有“一长一短”两把武器,或者是“一远一短”的弓箭手配置。一般的士兵穿着皮甲和护胸,队长们有锁子甲,全部都有坐骑,普通人是矮脚马,队长是蛮族战马,还有些半人马士兵不需要战马,跑得比马还快。 “点火!”他大声命令道。 众人拿出打火石迅速点燃了腰间的燃烧弹,准备给北伐军来一个火烧连营。可就在这时候,无数箭矢从四面八方飞来,“噗!噗!噗!噗!”锋利的箭矢扎进了这些佣兵的胸膛。众人惨叫着倒在了地上,许多还未丢出的燃烧弹也跟着落地,“啪!”一下就地燃烧。 佣兵们冲进寨门之前队形松散,但是军营的大门很小,进来的时候队形就又密集了,前队的好上百人全都扎在一起,火焰也立刻连成一片。于是燃烧瓶噼里啪啦的爆炸,仿佛放烟花一般,火光冲天,佣兵们惨叫着变成了一个个小火人,在军营里四散奔逃。空气中弥漫着黑烟,还有一股人肉和皮革烧焦的怪异香味。 米勒抬起头,看到几个隐藏在树上的精灵弓箭手,这些弓箭手距离很远,而且身上也涂着绿色油彩,所以米勒等人一开始没有发现他们。 只是几个弓箭手而以!米勒料想到了会有埋伏,但他坚信埋伏不会太多。 “不要慌,散开队伍,继续放火!”他大声喊道。 剩下的佣兵在营地里散开,寻找帐篷、货车、粮草还有攻城器等东西去放火,但就在这时候,四面八方传来了阵阵马蹄声,还有骑兵们的怒吼。 骑兵?哪来的骑兵,怎么刚才没发现呢? 米勒猛然注意到,北伐军的军营四面大门全开,骑兵们就顺着大门涌进来,原来这些骑兵都埋伏在大营外面。他还看到大营外有两座陡峭的小山丘,想必骑兵就是隐藏在了山顶或者山丘后面。 这怎么可能!我也不是没有侦察兵,我也有斥候!为什么全然没发现这些家伙? 而且山坡角度这么陡,如果俯冲下来,一定会摔得人仰马翻! 这两个问题其实很好解释——因为李奥瑞克的骑兵团并非隐藏在某处静止不动,而是随着敌人的侦查而“动态隐藏”,换个更直白的词,就是在跟敌人“捉迷藏”。 罗米拉的花仙子能够提供空中俯瞰视角,所以希雅和罗米拉就能知道敌人的动向,看到敌人侦察兵来了,骑兵团就可以后撤;如果敌人走了,就再前进;有了花仙子们的开图视角,指挥官们甚至能作出“电令机枪阵地移动五米”的奇妙微操。 第二个问题,就是两军硬件差距导致的思维误差。佣兵们装备的大多是矮脚马,对于不善于奔跑和爬坡的矮脚马来说,确实是无法在这种陡峭地形作战。 但李奥瑞克的“混血高脚马”,还有“精灵雄鹿骑兵”都没有这种顾虑。这些马儿本就生活在山地,怎么可能会因为山坡陡峭就摔个骨折呢? 眼看着骑兵过来了,米勒心中既有慌张,又有激动,心想:来得好!你当我的半人马军团是纸糊的吗? 半人马,也属于半兽人的一种,是人类和马人或者是魔族和马交配出来的产物,躯干是人类,下身是四条马腿,绝对的人马合一。但是数量稀少,在战场上很少见。由于米勒高举“混血种族联合起来”的大旗,所以招揽到了许多半人马。米勒曾经靠着这支半人马军团打败过三个男爵和一位伯爵的联手围剿,也正式为自己打响了名号。 一般的高原人骑兵根本就不是半人马的对手!光是身高就差着一头了,再加上人马军团特有的“人马一体”,所以动作灵活,走位风骚,绝不是高原骑兵们能比的。 米勒心想:骑兵是李奥瑞克北伐军的王牌,只要能接住这一波骑兵的进攻,敌人的士气就会崩溃,届时我军必胜! 为了能打赢这场仗,米勒不惜下了血本,他大声喊道:“特等战令,三倍血钱!” 佣兵们做买卖的时候,按照佣金分为四个等级,一等二等三等,以及最肥的特等。参加特等战令的佣兵,不管战绩如何,都能一次性拿到半年的薪水;“血钱”则是人头钱,杀一个人,拿一份“血钱”,三倍血钱就是一个人头能拿三份血钱!特等战令的血钱本来就多,这么一算,简直是杀一个人就发大财,杀两人就财富自由,杀三人就可以原地退休一辈子衣食无忧! 佣兵的士气全在于给多少钱,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半人马军团在这重赏下兴奋的嗷嗷叫。迎着李奥瑞克的骑兵团就冲了上去! 米勒一声怒吼,也骑着马冲了上去。 人马军团共计1200人,李奥瑞克有四千骑兵,留了一些在野狼城执行任务,带来的大约三千多人,由于营地狭窄,展不开太大的阵仗,所以做伏兵的骑士也就一千五百多人,数量上差不多。 数量差不多,大将亲自上阵,人马军团又自恃“骑兵杀手”,所以士气很高。兴奋的鼻子里边冒白烟。 但这次佣兵们又犯了同样的错误——李奥瑞克的骑兵团,跟普通高原人的骑兵团不一样啊! 人马先前能够自恃骑兵杀手,是因为敌人都是矮脚马,骑马的骑士也大多是营养不良的小矮子,连人带马加起来,身高不到半人马的脖子,那肯定是随便打了。另一方面,高原人的骑兵都是软甲、皮甲甚至布甲,也就是盾牌和武器才用铁,这样做的原因有两个,一个是盔甲太贵买不起,二是因为矮脚马力气太小,如果负重太多,跑不了几步就累倒了。 但李奥瑞克的骑兵团却不一样了。 这支骑兵团全都是高脚马,士兵也都是精挑细选的猛男。这些猛男全都是脱产士兵,甚至家里事有田有地的,所以自小吃饱喝足,人均身高达到了惊人的171cm,在这个营养不良的时代堪称“巨人部队”。其中有些“猛男”,更是身高达到180cm,还有几个190cm,再加上体型巨大的高脚马,真真儿是“人高马大”。相比之下人马的身高优势就没了,力量上自然也不占优。 第一,他们的装备太好了。 这是个老生常谈的话了,自从缴获了乌鸦王的装备之后,李奥瑞克的整体装备就对其他高原人形成了碾压之势。而且这些骑兵都是李奥瑞克的宝贝疙瘩,因此最好的装备都给了骑兵。最好的马刀一人两把,精铁骑兵长枪一人一个,从骑士脑壳到马蹄子全都护甲贴满。甚至李奥瑞克将来还打算给他们装备“塞拉维装甲”这种黑科技。因此,在外人看来,“铁骑团”哪里是一千骑兵?简直是一千个四条腿的金疙瘩。 就这个骑兵团,足以将半人马们打得后悔来到了这个世界上。 此时,两军对碰,铁骑团和半人马撞在了一起!半人马这才惊讶的发现这次的敌人比自己还高,而且人均铁罐头,但现在为时已晚。 人马们只得咆哮着,将手中的长矛刺向铁骑团,同时铁骑团也朝着他们刺了下来。 两军一碰撞,北伐军的身高优势就体现了出来——两军同样是用刺枪,一个是往下刺,一个是往上捅,由于发力的角度不同,力量效果也就不同了。北伐军的长枪往下刺,高打低能把体重压上去,而人马低到打高,立刻就劣势了。另一方面,“铁骑团”全身重甲,人马的武器力量不够,长枪只能刺出一道火花,却无法击穿盔甲;而半人马军团全都是皮甲,连护胸都少,防御力差了一大截,所以一个个都被戳成了透心凉。 此刻,打铁声、马蹄声还有惨叫声混合在一起,“铁骑团”的士兵们熟练的挑、刺、冲、撞,前排的人马纷纷倒在血泊之中,然后被敌军或者友军的马蹄铁践踏成了肉泥;还有些被巨大的贯穿力刺了个透心凉;有些侥幸不死的,也立刻被后面的人用马刀砍倒。 第一排的人马死伤惨重,而铁骑团几乎没有伤亡,这给了米勒当头一棒,但现在不是恐惧和犹豫的时候,他挥舞着那把紫色的水晶剑向前冲锋,高声呐喊鼓舞士气。 第一排的人马倒下之后,其他人马立刻顶上,两放人马混合在一起进行贴身的白刃战。 米勒本以为接下来的混战中,佣兵们能靠着老练的武艺扳回一城。却没想到,李奥瑞克的骑兵团却展现出了更为恐怖的战斗力! 巴②7一6 第一百四十六章:你是不是李奥瑞克? 首先的前排骑兵丢掉了长枪,那长枪也是上好的钢铁制成,很昂贵的东西,这一扔就突出一个富有。接下来,骑兵们继续炫富一般拔出两把亮闪闪马刀作战。这所有马刀都是蛮族大钢刀!放在高原人这边,是团长们都会赞叹的好刀,是普通人弄到一把会恨不得挂起来供着的好东西。 近身交战,骑兵们正好用锋利的马刀砍杀,闪着寒光的马刀在人群中乱砍,兵器一碰,人马军团第二回合又是大败——这些人马只有长柄的大斧头和长枪,贴近了之后反而不如马刀好用。而且这些武器的柄都是木制,马刀一砍立马断成两截,根本打不过的。 同时,人马的皮甲在这些上好的蛮族马刀面前就如同草纸一般脆弱,先前鱼人屠杀海盗那一幕又在这里复刻了,只不过鱼人是转着圈杀,骑兵们是冲锋着杀。一时间折断的武器、断肢、犄角和人头在战场上乱飞,人马们惨叫连连。 但是骑兵冲锋一旦开始就没有回头一说,只能互相杀个对穿,就这样两军一波对冲,眨眼间就留下了满地的尸体,还有许多伤员到在地上哀嚎。 米勒仗着一身本领,从这次冲锋里活了下来,而且还用他那附魔的水晶剑斩了两个北伐军的骑兵。此时他回头望去,就见地上躺的全是自己人,北伐军的士兵加起来好像才十来个,哦,其中还有两个是他自己杀的。这么算一下,一波冲锋下来,人马军团才杀了十个敌人?一千骑兵,才杀了十个? 来不及多想,第二回合的战斗即将开始了! “中队调转马头,两翼包抄!”大胡子的骑兵长一声大吼,命令骑兵团杀回去;旁人高举令旗,打出旗语,众骑兵立刻开始改变阵型。 那是铁骑团的格罗温,北伐军资历最老的骑兵团长。 骑兵团完全了进化,这位团长自然也比先前更强了。 李奥瑞克先前去真理之地的时候,曾经拿到过一本叫做“骑士道”的真理,为的就是打造一支战无不胜的骑兵军团。其中既有排兵布阵,又有训兵之法,假以时日的话,李奥瑞克的骑兵团绝对会成为让蛮族骑兵都胆寒的存在。但李奥瑞克自己没时间练兵,就将骑士道里边的精华加以整编,抄写出来,通通传授给了格罗温。 格罗温看了这些知识之后,顿时有醍醐灌顶之感,哭着感慨说,自己大半辈子白活了,若是早点从李奥瑞克将军这里学习骑兵之道,他现在早已组建出了世界第一的骑兵团。高原人也就不会受蛮族骑兵的欺负了。 格罗温本就是个老练的骑兵团长,在学了这些本领之后,更是如虎添翼。以前许多不明白的东西,现在想通了;以前错误的地方,现在也修正了。此时的格罗温既有新装备,又有新战马,还有新思想!无异于脱胎换骨。 现在,别说是这帮佣兵,就是蛮子的骑兵来了,见到这位大胡子猛将也要掂量掂量了。 只见“铁骑团”在完全了一波冲锋之后就迅速变阵,再次朝着人马军团发起攻击。 米勒刚才跟格罗温虽未正面交手,但是在乱战中惊鸿一瞥,就立刻感觉到了这个大胡子将军的武勇。这人手持两把马刀左右砍杀,动作老练,出招干净利落,同时还能兼顾观察战局,指挥骑兵们作战。 米勒不禁想到:这大胡子好厉害!莫非他就是李奥瑞克?但情报不是说,李奥瑞克是个身穿银甲的少年将军吗?这家伙看着快四十岁了,要是李奥瑞克,那他长得有点着急啊。 若不是李奥瑞克,那北伐军中怎么会有这么厉害的人,却又名不经传呢? “老子很强但是名不经传”这件事情其实格罗温自己也很郁闷——他真的很强,但光环都被李奥瑞克给掩盖了。 李奥瑞克不在的时候,格罗温这个“铁骑团团长”号称北伐军三大猛将之一,也是骑着一个矮脚马在敌人中乱杀的猛人。当年剿匪、平叛、甚至是跟打秋风的蛮子过招,都有不俗的表现。阿卡德也曾赞叹他说:“格罗温团长之武勇,令蛮族武士汗颜。” 但是老李一登场,就没他什么事情了。 甚至就连唯一的一次光辉战绩,都被李奥瑞克那“镭射灯”一般的耀眼光环给彻底掩盖,对,就是八百人夜袭乌鸦王十万人的那回。 那回明明是三个将领一起带兵劫营啊!李奥瑞克、希雅、格罗温,是三个人啊!为什么大家只记得一个李奥瑞克了? 希雅那回劫营运气不好,让敌人围殴所以没有什么战绩,没人称赞她也就罢了,但老子可是实打实的搞死了许多蛮子,杀敌!斩将!夺旗!烧营!这放在平时,那也足够吟游诗人为我出个上下篇了。 倒不是说嫉妒李奥瑞克,毕竟李奥瑞克太强也太有领袖魅力,格罗温对他只有崇拜,只是对于自己不能出风头,感到了有一些郁闷罢了。 自乌鸦王那场大战结束,格罗温的骑兵团就一直没有登场的机会。风行团受到重用,铁锤团跟将军越走越近,精灵骑兵团在出风头,连刚来的鱼人都秀起来了!我呢?我呢? 麻了,真的麻了!李大将军不是跟我说,“铁骑团是我的王牌,骑兵都是我的宝贝疙瘩”吗?怎么让我们坐冷板凳啊! 从野狼城到望北城,从望北城到山神要塞,然后又眼看着鱼人们大出风头,他早就按奈不住! 好在,这些佣兵给了格罗温一个表演的机会。 扬名立万,就是今儿个! 如果说半人马军团是因为金钱而头脑发热,那格罗温就是为了荣誉而堵上了生命,再他看来这不光是一场普通的战斗,更是一个发泄怒火和证明自己的机会。大胡子拿出了自己全部的本领,他早年学过“马刀术”、中年又学了“剑斗术”,再加上多年实战练出来了大开大合的招式,使得他单打独斗表现一般,在乱军丛中反而如鱼得水。 此时格罗温带着骑兵团第二次冲向人马军团,这些人马体内毕竟有野兽的血,又是嗜血的佣兵,受伤之后凶性大发,比刚才更加勇猛。格罗温要的就是这种敌人!他先是反手刀一撩,削断迎面而来的人马的长枪,断枪尚在空中旋转之时,他就正手一刀劈开了那人的半个胸膛。战马带着他与那尸体擦身而过,冲进敌阵之中,格罗温挥舞双刀,蛮族马刀在他手里舞出了花,敌人的鲜血四处飞溅,手起刀落间敌人一个个倒下,格罗温周围形成了一片真空地带。 米勒看着格罗温,心想:好强的家伙!这家伙就算不是李奥瑞克,恐怕也不比李奥瑞克差了。我要的就是和这种强者战斗! 米勒也上头了提着水晶剑朝格罗温杀去,兵对兵将对将,米勒的水晶剑就是为敌人将领准备的。他扬起手中的武器,喊道:“骑士,与我一战!” 格罗温当然不会拒绝,他亮出双刀,吼道:“过来!懦夫!” 两人骑着马对冲,在一瞬间擦身而过,在那一瞬,只看到了火花崩现,还有一点血光。随后格罗温捂住右胸,板甲竟然被那剑划开了口子,连带着里边的护胸和皮甲都裂开了,在他胸膛上留下一道浅浅的伤口。 而米勒则毫发无损,只是少了一条胳膊。 米勒一时间大出血,脸色变得苍白。他赶紧冲出包围,然后用布带勒紧伤口止血——他有一半蜥蜴人的血统,身体能更快的恢复和止血,断了一条胳膊也能继续作战。 还好断的是左手,他心想,不然我就没法拿剑杀人了。 仗打到这里,米勒终于相信自己这次劫营失败了。他吹响哨子,命令军团撤退,可就在这时候,有个骑兵跑过来喊道:“团长,有好多北伐军的步兵从后面包抄过来,断了我们后路!” 米勒回头一看,果然后路已被敌人切断。这些步兵悄无声息的在他背后结阵,前排是重甲盾牌刀斧手,后面是两排交错的长枪兵,再往后还有弓弩手,这要是硬冲上去绝对找死啊! 他真的想不通了:怎么会这样?李奥瑞克既然有这么多兵马,为什么不出来打我,还要跟我玩这种阴的?他就敢赌我一定会进城吗?这应该是个小概率事件吧? 这不符合常理啊! 这也不是李奥瑞克真要跟他玩阴的,只能说是个“美好的误会”。 李奥瑞克是想,让希雅摆个空城计的场面,吓退敌人就好了,能不打不要打。也不是怕希雅他们打不过,只是毕竟李奥瑞克本人不在场,他们打起来只怕效果没有那么摧枯拉朽,多少会死一点人的。普通士兵死伤老李虽然心疼还能忍一忍,团长们死伤,他会难过许久,姑娘们要是有个三长两短,还不后悔死?不行不行,安全第一。姐妹几个就在屋里吹空调好了,别去外面冒险。 李奥瑞克觉得,只要敌人的脑子正常,看到“热烈欢迎阁下偷袭我军”的横幅,肯定会做贼心虚,掉头逃跑。但是为了保险起见,还是让团长们提前准备作战,如果这些不长眼的家伙真的冲塔来送人头,那就将他们包饺子,然后再问问那个指挥官:“你踏马有病吗?” 所以,米勒要是按照剧本来演,是可以全身而退的,只要他命够硬,说不定还能在某个犄角旮旯寿终正寝。 可他偏偏思路清奇,不走寻常路。 这真的是所有人都没料到,李奥瑞克要是得知此事,一定会赞叹这个强行看破空城计的战术鬼才。而希雅与众团长则想:李奥瑞克神机妙算!竟然将敌人的心理揣摩的到这种程度?这种逆向思维好厉害啊,不愧是将军。 米勒也是个一条老狗,他知道,这时候掉头逃跑,反而会让士气彻底崩溃,然后如同猪猡一般被敌人宰杀。干脆一不做,二不休,他大声说道:“继续正面进攻,杀出一条血路!” 李奥瑞克把重甲士兵和骑兵都安排上了,那他前面反而就没有人了!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我直接往前冲,说不定真能杀出去呢! 想法很美妙,但现实很奇妙。 就在米勒刚作出这个决定的时候,正前方又出来了大几千的士兵。同样是重甲盾牌刀斧手,交错站队两排枪,还有弓弩手在后面瞄着。 这次负责正面防御的军团是铜手军团和银盾军团,这两支军团是雷奎家族精锐,一直驻守河谷关,非常擅长防守。更重要的是,他们刚刚从李奥瑞克这里领到了新装备,还吃了大餐,拿了佣金,心里只剩下感恩,恨不得立刻就为了李奥瑞克大人浴血奋战一番。所以这才担任防守主力的事情,其实就是这两个军团长自己情愿的,要不然防守应该是由血矛团的布洛泽来负责。 米勒表示“戴尔文,我真是艹了你的吗,你不是说北伐军主力被牵制之后,你再给我发信号让我偷袭吗,你到底会不会报信息?喊了半天大残大残结果人家甲都没破的?” 前狼后虎,横竖都是死,既然如此,还不如直接往前冲呢。米勒只得发起了一波绝望冲锋。佣兵们也晓得这是最后的机会了,于是跟着米勒冲上去了,不为了钱,只为了活命。 结果可想而知,这次的战损比骑兵对冲还夸张,米勒的人一排一排死,北伐军的防线则一动不动。 佣兵们就没打过这么硬的敌人!这到底是什么防御力啊?你们也太怕痛了吧?怎么刀砍上去就一点点火星子,老子手都剁麻了,也不见一点红色啊? 北伐军先前也没打过这么肥的仗!原先大家还对好装备有所怀疑,认为装备不重要,最重要的是士兵素质,铁皮罐头是懦夫的象征,大佬就是要高攻低防靠技术,翻滚躲刀无敌帧!然而是穿上之后一使用,立马感觉到“真香!”,我就要堆血,我就要叠甲,我就当铁皮王八,你看我不顺眼,有本事你把我打死呀?哎呦哎呦,好疼好疼,把我大腿筋膜都打松弛了,我要死了! 真就站着让你砍,你也没有任何办法。佣兵团全都是普通的刀剑,连个锤子都没有。这也不怪他们,主要是高原人普遍不会装备那些沉重的钝器,主要就是因为沼泽地不出铁矿,大家也都穷,所以盔甲比较烂,很少遇到那种需要“撬铁罐头”的情况。但李奥瑞克这边可都是蛮族装备啊!而且是乌鸦王手底下缴来的“硬货”,那硬度可真是太高了,刀砍上去就是个白印子,剑刺上去能把剑尖崩了。两拨人对砍,就看北伐军这边“噼里啪啦”全是火花,佣兵那边“噗噗噗噗”全都是血花。一边金色一边红色,场面对比十分鲜明。 一般来说,打成这样佣兵的军队就要崩溃了,但米勒不愧是海湾地的佣兵之王,打起仗来很是凶猛。这家伙断了一臂,却反而更加悍勇,单手挥剑到处砍杀,劈开了好几个重甲士兵的盔甲,佣兵们在他的带领下维持着士气,继续和北伐军作战。 然而,米勒的体力也所剩无几,手上的水晶剑微微颤抖,腿也跟着发抖。他不想就这么死掉!他来这里为了杀人,是为了品尝那些强者的鲜血,而不是在这里和小兵们纠缠! 我还没见到传说中的李奥瑞克呢!我还没和他战斗过,我不能倒在这种地方。 我一定要见到李奥瑞克,我要用他的血来喂我的剑! q群1巴776 第一百四十七章:怎么你也不是李奥瑞克? 我一定要见到李奥瑞克,我要用他的血来喂我的剑——米勒怀着这个念头,强忍疼痛继续作战。 此时,米勒发现了敌人之中有一员猛将,这人没戴头盔,顶着一颗闪闪发亮的光头,身穿半封闭板甲,战斗十分勇猛,两把蛮族马刀左劈右砍,手起刀落间就有佣兵丧命。而且这家伙嗓门极大,吼声吓人,再加上他那孔武有力的面容,还未出手就将敌人镇住了。 难道这人才是李奥瑞克吗?是了是了,这家伙用双刀,也勉强算是银甲,多半是李奥瑞克了。 米勒一想到这件事情,立刻就兴奋了起来,若是能杀了李奥瑞克,那我这一趟便是死也值了!这样想着,米勒于是就朝人杀去。 可是离近了仔细一看,这家伙也太老了,三四十岁说是客气,说他五六十岁也有人信的。而且他脑袋上没毛,所有的毛都长在了下巴上,这能是李奥瑞克吗?李奥瑞克可是个英俊少年,这光头若能算是“英俊少年”,那大地精也会变得“玉树临风”。 显然不是,只是个普通的将军。但话说回来,李奥瑞克军中猛将可真多啊,刚遇到一个骑马的大胡子,这又来了一个大光头。这光头大汉出招一看就是科班出身,估计是在军校训练过的,招式干净利落,而且十分有力……米勒“砰”一下挡住前面劈来的大刀,旋即一脚将面前的重甲士兵踹倒,战斗激烈,他没有精力胡思乱想。 米勒的人越来越少,队形也越来越紧密,最后剩下的人大多是精锐中的精锐了,战斗力强悍,一时间战况焦灼起来。然而北伐军数量太多,米勒这边的人终究会被消耗干净的。 米勒必须寻找一个突破口! 李奥瑞克,你在哪!?米勒此时心里只有这一个念头,只有找到了李奥瑞克将他杀了,才能突出重围,就算杀不了李奥瑞克,能杀了希雅也行!米勒用他那双敏锐的眼睛在人群中寻找,忽然又看到一个厉害的人物。 那是所有人里边唯一一个不穿厚重板甲的。这人穿着一身软甲,戴着护腕、护手和护膝,身材极其健美,其人手持盾牌和长剑,在人群中灵活穿梭,像一头矫健猎豹。他总是能赶在佣兵挥刀之前出手,反应速度超乎常人。 米勒心想:这家伙是不是李奥瑞克?这家伙也够勇猛的,而且武艺比那个光头更加精湛,这人够年轻,虽然不算英俊但也不丑,但他没有银甲也没有双刀啊!何况李奥瑞克是骑马的,马呢?他的白马呢? 米勒想不了那么多了,挥着武器就冲了上去。他大喊道:“我是魔剑米勒!我来取你性命。” 对面那个筋肉猛男其实就是“银盾军团”的团长,绰号“肚皮盾”的比尔达斯。他原先在负责守卫河谷关,以免鱼人进犯雷奎家族的领土。后来李奥瑞克当了鱼人王,解决了鱼患,银盾和铜手两支军团无需继续防守河谷关,就跟着李奥瑞克一起来打仗了。此时比尔达斯战至酣处,一听有人叫阵,立刻兴奋起来,大笑道:“哈,我要把你的脑袋献给李奥将军当礼物!” 献给李奥将军? 米勒心想:听他这么说,这人肯定就不是李奥瑞克了。但现在也管不了那么多,他一剑劈向那个肌肉男,对方拿盾格挡,“砰!”锋利的水晶剑劈在沉重的盾牌上,水晶碎屑分拣,大盾也劈出了一条裂纹。对面那个筋肉猛男先是一惊,旋即左手大刀就劈了上来,米勒以剑格挡,“砰!”蛮族马刀和水晶剑碰撞,马刀卷刃,水晶剑上面也冒出裂纹。肌肉男冷笑,说:“你的剑不行了!” “不行的是你!”米勒举起水晶剑,阳光照在剑的裂纹上,这剑就像是能吸收太阳能一样,在阳光照射下裂纹迅速的修复了,剑刃也变得锋利如初。 紧接着米勒一刀劈了下来!比尔达斯可没想到这一招,下意识的举盾迎击,可那大盾早已裂开,那还能挡住第二剑? 水晶剑与盾牌一碰,就“咔”一下劈开了大盾,比尔达斯赶忙挥刀迎击,可是米勒的剑竟然后发先至!一剑上挑开了马刀,比尔达斯没攥住刀柄,马刀脱手而出,旋转着飞上天空,然后“咔嚓”一下扎进泥土之中。 此时比尔达斯空门大开,米勒怒目圆睁,吼道:“死!” 只见比尔达斯反手握剑,从左下往右上一招斜拉,剑锋划过比尔达斯的腹部,立刻就切开了那层软甲。然而奇怪的是,水晶剑砍在他肚皮上,却没能见血? 米勒下意识的就想:水晶剑居然没能击穿他的软甲?这软甲究竟是什么材质,竟然这么结实? 当时情况太乱,米勒来不及确认,只能下意识的这样判断,但实际上他已经划开了软甲,只是余力没能再划开“肚皮盾”的腹肌。 “肚皮盾”比尔达斯,这家伙软甲下面还有一层“铜皮铁骨”,在这个众人都修行剑法和兵器的大环境中,肚皮盾这家伙却非常罕见锻炼肉体本身,换句话说,这家伙就是个披着剑士皮的武僧。 没了武器和盾牌,这位“武僧”干脆不藏了,趁着敌人愣神的功夫,他蹲下马步,腹中运气,右手握拳。就听口中“呼呀!”一声尖啸,一记冲拳捣向米勒的胸口。 拳头还没到,拳风就已经吹到米勒脸上了。米勒哪见过这种阵势?当时就蒙了,直接被一拳打中胸口,旋即双脚就离开了地面。 他在地上打了个滚,硬撑着爬了起来;纵使他穿着佣兵团最好的盔甲,这一拳还是打得他背过气去。低头一看,胸甲凹进去一个拳印。 对面的“武僧”干脆不演了,什么骑士啊,剑法啊,有我的拳头好用吗?“啊呀”一声怪叫,拉了个金鸡独立的架势,浑身肌肉都绷起来了,一双大眼瞪得好似铜铃。 米勒心想:李奥瑞克这军队里都是一些什么怪人啊?真是看不懂了。 与此同时,北伐军的士兵们就将他包围了,米勒想要挥剑战斗,却发觉手上的剑早已不知去向。米勒以剑士自居,所有的武艺全都在这把水晶剑上,剑一丢人也就废了。他立刻失去了作战的决心,现在脑子里就只有“跑路”这一个念头。 他现在身陷重围,换做别人是必死无疑了。但作为一个身经百战却还能活下来的佣兵,这家伙有许多保命的手段,米勒从腰带上解下一个鸡蛋大小的东西狠狠摔在地上。“砰!”那弹丸里边冒出滚滚黑烟,将他整个人包裹住了,借着这黑烟的掩护,米勒试图跑路,匍匐在地往外面爬。 烟雾弹跑路算是经典场景了,一般在动漫里边的反派扔了这个,就会瞬移一般退场。然而在战场上使用这一招那就是纯纯的制杖,整个场地上全都是李奥瑞克的人,他又能往哪跑?而且这漆黑的烟雾如此显眼,仿佛是个信号弹,众人的注意力都被吸引过来,甚至还包括一直在飘在天上摸鱼的那个家伙。 所以,米勒刚一钻出烟雾,立马有好几把长矛将他按在了地上,接着,一只穿着尖头高跟鞋的脚狠狠踩住了他的脸,钉子一般的鞋跟碾着他的脸颊,米勒痛得惨叫起来。 头顶传来了一个女人放荡的声音,“叫啊,再叫大点声,我就喜欢听人惨叫呢!” 米勒斜着眼睛往上看,就见一个长翅膀的魅魔正踩着他的脸,佣兵之王一下就恼了,他从未让人这样侮辱过,而且对方还是他最痛恨的魅魔。他愤怒的骂道:“婊子,把你的臭脚从我脸上拿开!” 普希拉眉头微微一挑,旋即笑得更为邪恶,她说:“啊啦,以前好多人排着队想让我踩他呢,你这家伙居然还不高兴?你不知道这个是收费项目吗?”说着脚上一用力,鞋跟刺穿了米勒一侧的腮帮,又穿过舌头,将舌头钉在另一侧的腮帮上。米勒痛得大叫,喉咙里发出阵阵低吼。听见敌人的惨叫,普希拉脸上浮现出了一丝病态红晕,胸口随着喘息而起伏——普希拉喜欢被虐待到悲鸣,同时也喜欢听别人的惨叫。 随着米勒被活捉,战斗也就结束了。佣兵们纷纷投降,两位团长便将佣兵们俘虏缴械,打算交给希雅发落。希雅走上前来,跟团长们交待说,将军说了不留活口,所以找个地方埋了吧。 战斗至此结束,众人打扫战场,首先是芙和菲特来收治伤兵,搬运我军将士的遗体。本次战损比达到了惊人的一比五十,可见在这种限制场地的正面冲突中,重甲确实有效。 然后就是清点战利品。大家虽然瞧不上佣兵的装备,但这些东西拿出去卖了,也多少是一笔钱。而且佣兵比强盗富有,尸体上就有不少现金。团长们让人将俘虏的眼睛蒙上,然后分批次拉去埋了,或者就绑上大石头丢进河里沉了——在这个时代,佣兵约等于强盗,手上血债累累,留着也是浪费粮食,杀了省事又省心。 此时普希拉问希雅说:“他们的头子也要杀了吗?” 希雅瞅了一眼那个半魔人,说:“嗯,也杀了吧。” 此时米勒大叫起来,说:“等等,我还有话要说!你是……你是希雅·雷奎吧?你应该认识我的。” 希雅听到这话有些好奇,就走上前来端详佣兵的脸。她看了看,旋即说道:“米勒,黑角佣兵团,哦,我们家族以前跟你做过生意来着……” 一听这话,本来已经绝望的米勒顿时瞪大了眼睛,说道:“对,对!是我,我曾经给你们家族的运输队担任过护卫,你父亲还想长期雇佣我来着……” “然而你这个杂种最后却骗了我们家一大笔钱!”希雅说着怒气冲冲的走上前来——普希拉看到这一幕赶紧抬起脚,然后做了个“请”的姿势——于是希雅的军靴踩在米勒脸上,她吼道:“我最讨厌别人骗我钱了!来人,把他杀了——记得换钝刀子杀!” “等一下,等一下!”米勒继续大喊,由于舌头受伤,他发音也变得口齿不清。 “你还有什么要说?” 米勒想起自己此行的目的,实在是不甘心就这样结束。他问道:“是这样的,我……”他灵机一动,说:“我其实藏了一批宝藏!” “哦?你说宝藏?”希雅的眼睛“刷”一下亮了起来。 希雅虽然平时不表现出来,但她是很爱财的。雷奎家族一直都不富裕,父亲总是为了钱发愁,希雅从小也就养成了钱是好东西的观念。后来当了北伐军的二把手,就更是整天要为了军饷发愁;如今和李奥瑞克订婚了,就更要为家庭财产做考虑。所以一说有“宝藏”,她立刻兴奋起来,说:“那你快告诉我在哪,等你死了我一定厚葬你!” 普希拉戳了她一下,低声说:“姐姐,厚葬他像话吗?你要让他活下来,他才肯告诉你呀。” “对哦!”希雅用拳头一砸手掌,改口说道:“你快告诉我在哪,不然弄死你!” 普希拉看着这个脑子里只剩下金币符号的女人不禁扶额,而出乎意料的是,米勒竟然说道:“可以!但在这之前,你要回答我几个问题——另外您抬下脚行吗?” “好,快说!” 希雅抬起脚来,旁边士兵则立刻冲上来将米勒捆住,还有许多人围过来看热闹。 此时米勒总算能正常呼吸,他喘了几口粗气,说:“第一个问题,刚才跟我交手那个大胡子骑兵,就是砍下我胳膊的那个人是谁?是李奥瑞克吗?” 希雅“噗嗤”一下笑了,朝着“大胡子骑士”招手说道:“格罗温,过来!让这位先生看看你是不是李奥瑞克。” 格罗温一听这话也笑起来,便走过来说道:“来,让你看个够。” 米勒点了点头,说:“虽然不是李奥瑞克,但你那剑好厉害,想必你也是北伐军里一流的猛将吧?” “算是吧。”格罗温虽然表面装作风轻云淡,实际上心里乐开了花,总算来了个识货的!好久没人夸我了。而且,还有什么能比敌人的夸奖更让人心里舒爽呢?真的是爽到。 米勒还是不甘心,问道:“但你不是李奥瑞克,那……那个光头,还有那个一拳把我打倒的人,是不是李奥瑞克?” 围观的众人都忍俊不禁。希雅也一脸笑意的说道:“那是我家的两位团长。比尔,哈克!你俩也过来让他瞧瞧。” 摩洛哈克和比尔达斯两人闻声而来,听说敌人将自己当做李奥瑞克了,也都哈哈大笑,摩洛哈克拍了拍自己的光头,说道:“你是瞎吗?连乞丐都知道李奥瑞克是个英俊的黑发少年,你看我脑袋上有半根毛吗?”比尔达斯也笑道:“我要是李奥瑞克,刚才那一拳就把你打死了!打得你肝脏都飞出来。” 米勒默默点头,旋即略带惊恐的问道:“你们厉害,还是李奥瑞克厉害?” 大家都看着这个傻瓜笑而不语,希雅也饶有兴趣的看着这个怪人,说:“你到底是想干什么啊?怎么一直问李奥瑞克的事情?告诉你,我家将军一个人乘船打水战了,他不在这里。” 米勒听到这话,心里仿佛吃了一记重锤,他大声问道:“李奥瑞克不在营地?你们主帅不在军中,居然敢出来和我战斗?你们好大胆子!” 希雅都笑不动了,说:“不是,你算个什么东西啊?蛐蛐一个佣兵,至于我们大动干戈吗?难道我这个雷奎家族的女儿还不够收拾你的,还非得要李奥来才行?你对自己的定位有点偏差啊,佣兵大人!” 这番羞辱说的米勒满脸通红,他吼道:“我就是为了杀李奥瑞克而来!让他出来,让他和我打!” “你也配?”希雅问道。 “只要能跟李奥瑞克打一场,不论输赢,我都会告诉你。”他肃然说道。 听到这话,大家发出一阵讥讽的哄笑声,纷纷说道:你姬芭谁啊?还要挑战我们将军?你连我们都打不过,还想和李奥瑞克交手? 米勒也不示弱,大声吼道:“只要能跟他决斗一场,不管输赢,我都愿意立刻去死!” 普希拉则阴恻恻的笑着,说:“姐姐,你把这人给我处置吧,我有一百种方法折磨他,一定让他将宝藏的事情吐出来。”罗米拉则说,自己有催眠的香粉,或许也能让他说出宝藏的事情。 “嗯……”希雅沉吟不语。 此时,希雅心想:李奥是个铁血男子汉,他最敬佩那些有骨气的战士。若是他在这里,一定会给这人一个挑战自己的机会。若是我将他草草杀掉,或者是交给普希拉去拷问,那李奥可能会不开心。 正当希雅犹豫的时候,不远处忽然传来了一个响亮的少年声音,他说: “哦?是谁想和我一战啊!” q68二1771 第一百四十八章:卧槽是南桐! 李奥瑞克将军凯旋! 李奥瑞克是自己回来的,仗打完了,鱼人们此时还在打扫战场。科莱夫带人猎杀剩下的海盗,过瘾的同时大赚人头钱。八岁拉着船往回走,海盗灭了,那些大船就是李奥瑞克的了,这一波还挺肥的,李奥瑞克有种预感,这些大船以后一定会派上用场。 由于这次战斗都是在水上完成,打扫战场也都是水上的事情,李奥瑞克站在那也没什么用,就独自回来了。 刚一进门,就听见有个操着半魔人口音的家伙说,“我要和李奥瑞克决斗,不然我就死!” 李奥瑞克顿时来了兴趣,其实他这次去水上,就是为了跟海盗王决斗,满足一下他这由于敌人太弱导致无处安放的豪情壮志。然而海盗王嗓门虽大,最后却还是怂了,十分让人扫兴。本是败兴而归,却没想到家里突然刷了个硬骨头,李奥瑞克真是喜出望外。 “李奥,你回来啦!”希雅朝他开心的跳起来挥手,旋即几个姑娘都跑出去迎接他。李奥瑞克跟女孩们打了招呼,继续往里走,说:“是谁要挑战我呢?快让我看看这是哪位英雄!” 说着来到了佣兵米勒的旁边,李奥瑞克低头一看,顿时倒吸一口气!心说:这家伙肯定是个硬汉!胳膊断了,脸上还流着血呢,竟然还说要跟我决斗!不错不错,我就喜欢这种硬骨头。今天“啄眼”还没见血呢! 在李奥瑞克打量着米勒的同时,米勒也在打量着李奥瑞克——啊,这就是李奥瑞克吗?这才是李奥瑞克!银甲双刀白马,黑发的英俊少年!浑身上下杀气腾腾,王者一般不怒自威,只是看着他就能感觉出来,绝对的强者!跟他一比,前面那些家伙都不值一提了。 若是能跟这样的人决斗,哪怕是死在他的剑下,那也是三生有幸了。 米勒心情十分激动,眼睛里满是欣喜、兴奋和崇拜,那眼神是如此炽热,竟然把李奥瑞克给看毛了! 不对劲! 李奥瑞克警惕了起来,心想:这家伙怎么看我的眼神这么怪?有问题啊! 此时,两人的目光对在一起,李奥瑞克目中带着一丝狐疑,而米勒则满是渴望——快来跟我打!还在等什么呢,李奥瑞克!快拿出剑来吧! 在这一刻,李奥瑞克下了一个符合逻辑的判断: 我艹,是男同! 这家伙胳膊都断了一条,满身是血,显然是被希雅等人狠狠教训了。可他的眼神不光不恨我,反而充满了不可名状的……爱意?期待?不,我不想知道! 我才不要和这种敌人打! 一刀杀了他固然容易,可这家伙万一打着一般突然脱裤子怎么办?我就算把他一刀杀了,也弥补不了我的心理创伤啊! 于是李奥瑞克一招手,说道:“算了,我累了,就不和他打了。”说着就要走。 不打了?米勒的心情走了个过山车,直接被破防了,竟然情绪崩溃的哭了起来,说:“李奥瑞克!你不能走!我就是为了你而来的,你不能走!快来和我打!我要战胜你,或者死在你的剑下!” 我艹,怎么还哭起来了啊!好恶心,这他妈也GAY了吧!?李奥瑞克赶紧加快了脚步。 李奥瑞克了,希雅也有些不解,但转念一想,可能是他刚打完一场硬仗太累了吧?本着为自己男人分忧的想法,希雅快步追上李奥瑞克,说:“李奥,你不想和这个家伙决斗的话,那我来和他打怎么样?” 李奥瑞克一脸嫌弃,说:“你也不要和他打呀!为什么非要和这种变态打架,直接杀掉不就好了吗?” 希雅说:“他说自己藏了一批宝藏,只有和他决斗,他才会告诉我们——这家伙似乎来打仗,就是为了能和强者决斗,只要让他输得心服口服,估计他就会说出宝藏的下落了。” “这样啊……”李奥瑞克摸了摸下巴,心想:谁也不会嫌弃钱多,听说这家伙是沼泽地最大的佣兵团的团长,估计手上有不少钱吧?有了钱,就可以给北伐军继续更新装备,或者是招募更多的兵员了。 “那你稳吗?”李奥瑞克问道。 希雅笑了,说:“刚才打仗的时候我就见识了那家伙的剑法,即使比起从前的我来说,仍旧差了一个档次。更何况我现在在你的调教下,早已脱胎换骨……”她故意压低声音,用暧昧的语调说出这句话,旋即又变脸一般笑道:“收拾这种小喽啰当然轻轻松松啦!” 李奥瑞克眉头微微一挑,说:“那我就看你表演了。” “好的!” …… 随后,希雅就和那家伙说道:“我知道你想和李奥瑞克决斗,但凭你的本领还不配做他的敌人,这样吧,若是你能打败我,就让你和李奥瑞克打一场。” 米勒立刻说道:“好!那我就先打败你,在来收拾李奥瑞克!” 李奥瑞克一听这话立马后脖子发凉,心想:我艹,希雅你可一定要赢啊!不然我非得被这男同给吃了。 也不用摆什么擂台了,众士兵围成了一个圆圈,供希雅和米勒进行决斗,为了公平起见,希雅将米勒用起来最顺手的水晶剑还给了他,还让他吃了一顿饱饭。米勒十分感动,一边吃一边说:“虽然你我立场不同,但阁下的气度还是让我动容。” 希雅则温柔的说道:“别说话快点吃,吃完了好上路。” 米勒闷头干饭。 酒足饭饱之后,决斗正式开始。米勒的剑法差了希雅至少两个档次,无论是看客们,还是希雅本人,都认为这是一场毫无悬念的战斗。然而,米勒却不这样认为,一来是是因为他没见过希雅的实力,二来是他藏了一手后招。 此刻,米勒用独臂拿起水晶剑来,说:“希雅·雷奎,还有李奥瑞克,我决斗之前要说清楚。既然是决斗,就会有死伤。如果我不小心伤了这位女士,或者干脆将他杀了,李奥瑞克你可要信守诺言!别到时候气急败坏叫一群人来砍我,那样我就算下了地狱,也会嘲笑你是个胆小的懦夫。” 一听这话,李奥瑞克心里除了恼火,还有一丝担忧:希雅的剑术固然没问题,但刀剑无眼,万一赶巧了,希雅出了什么意外,我一定会后悔的想穿越回过去把自己给打死。要不还是别让她去了吧?免得玩脱。 此时,普希拉忽然凑到李奥瑞克耳边,悄悄说道:“主人,希雅姐姐让我嘱咐你,说,别担心她,她对这个半魔人了如指掌,而且她里边还穿着先前乌鸦王身上缴获来的内衬软甲,绝对不会有事的。” 嗯……好吧,李奥瑞克点了点头,心想:希雅既然准备这么充分,那我就相信她吧。希雅不光是我老婆,也是军队的战友,我若是这样怀疑她的战斗力,她要是知道了一定会伤心的。 于是战斗开始。 米勒率先出招了,他踏前一步,先是以击剑的姿势进行试探,那锋利的水晶剑刺向希雅的胸口,速度十分快,围观的众人都惊呼起来。然而,希雅似乎早有预料,她脚下不动,身子微微一侧就闪开,动作像个大师一般淡定。士兵们又立刻发出一阵赞叹。 看希雅躲过这一招,米勒立刻欺身上前进行抢攻,希雅这才不紧不慢的拔剑迎击。电光火石之间两人过了七八招,对于米勒来说,这是堵上身家性命乃至是信仰的战斗,自然拼尽全力。这家伙先是猛攻希雅的要害,戳、刺、劈、削,从各种角度尝试突破希雅的防御。攻击方式刁钻,而且出手阴狠,围观的人时而惊呼,时而咒骂,时而一片嘘声。 内行看门道。李奥瑞克在一旁静静看着,根据“剑术的真理”来判断敌人的门路,这个半魔人用的虽然是个佣兵,但却是“古典贵族花剑”,这种剑法来自于古代高原贵族里边的“花剑士”,这些人都是一些技艺高超的大师,在剑上玩出了艺术感,将杀敌和表演结合,武艺中带着舞艺,表演性十足的同时,也具备很强的杀伤力。然而,这套剑技传女不传男,再加上高原贵族的陌路,应该早就失传了,怎么这个佣兵头子会用? 不过米勒用的“花剑”也不太标准,他完全抛弃了花剑那种优雅的表演性,还是加入了一些佣兵的野路子,比如偷袭下三路的龌龊招式,还加入了一些类似“撩阴腿”的脚法。所以打出来的效果堪称丑陋。 与这种丑陋的打法形成强烈对比的,是希雅展现出来的大师风范。几个回合过去了,希雅几乎原地不动,时而横档,时而侧身,时而虚招,时而会一剑逼退敌人。而且她背着一只手,似乎是不想用双臂欺负只剩下一只手的米勒。 格罗温和布洛泽也在旁边看热闹,两人就小声交谈起希雅的剑法来。李奥瑞克听见他俩都在称赞希雅进步神速,远比刚加入北伐军的时候厉害了,年纪轻轻就有了宗师风范,这样是再练几年,岂不是要成为一代剑圣了? 李奥瑞克看着希雅变得这么厉害,不由得产生了一种“孺子可教也”的欣慰感。看到她这游刃有余的样子李奥瑞克也就放心了,心想:剑术的真理放在武侠小说里就是《独孤九剑》,将剑术这门技艺的原理、或者说是“剑道”讲明白了。希雅如今掌握了剑术的“哲学”,无需具体的招式,就能以不变应万变。看来是我的多虑了,希雅别说是收拾这种小喽啰,就是再厉害一点的敌人也不在话下。 而更加令李奥瑞克惊讶的是,每次希雅出剑的时候,看似是平平无奇的一戳,其实都能一剑刺穿敌人要害。而希雅却在击中要害之前就故意的收手了,显然是在调戏敌人。 这种精妙微操就只有当事人和李奥瑞克才能看出来了,其他人没有达到这种境界,也就看个热闹。 李奥瑞克想到希雅先前说过,要让杀得敌人“心服口服”才行,这样一看,希雅现在每一剑似乎都刺在空气上,但实际上却是刺在了敌人的灵魂上,会对敌人造成巨大的心理伤害。 真厉害的,我的女人!李奥瑞克心想,这么快就出师了啊,不愧是高原人第一剑士。 李奥瑞克如今学的东西太杂,单论“剑技”还真不如一直钻研一门的希雅了。当然,如果他把各种buff拉满还是可以吊打希雅的,但这也没必要,毕竟他俩的战斗都是不用剑的,而是用其他的方式。 就这样打了几个回合,米勒的冷汗下来了。 起初还以为是错觉,但打了这么久,他也感觉到了眼前这个女人没尽全力。 她本可以杀了我,却在让着我! 这个啊,这个叫“杀人诛心”了。 米勒的心情焦躁起来,可越是焦躁,越无法攻破希雅的防线,自己的破绽也就越多。后来打着打着,米勒逐渐慢了下来,从“一秒八刀”的疯狗连击,变成了“八秒一刀”的缓慢剑法。这倒不是他打累了,而是他发现那些攻击都没有意义,他只是在暴露自己的弱点给敌人罢了。越是战斗,他越是发觉希雅的境界比自己高出来不知道多少。他几乎试了所有的办法,但没有任何一招能给面前的这位“剑圣”造成威胁。 希雅·雷奎,这个女人的剑招就如同一条浩瀚大江,米勒的攻击就是投进水中的石头,无论石头是大是小,最终都会沉入江底消失不见。 绝望!这简直比刚才被北伐军包围的时候还绝望。如果那时候还能解释为“准备不足”,那这次就是纯纯的“技不如人”。米勒在自己最擅长的事情上输了,输给一个比他年纪小了十岁的女人,输得体无完肤!这种巨大的挫败感跟疼痛、紧张、恐惧等负面情绪叠加在一起,使得他失去了最后一点作为战士的尊严。 “我要你死!”他怒吼道。 接着,米勒竟然将水晶剑刺向了自己的身体。 吧二一77 第一百四十九章:一刀流剑圣 只见米勒后退三步拉开距离,然后竟然将水晶剑“噗!”刺入了自己的腹中!在场的众人都懵了,心说:你嘴上说着让对方死,却自己刨腹自杀了?从没见过这样的傲娇啊。 但李奥瑞克却预感不妙,说:“希雅,当心!”说着冲了上去,拦在希雅和敌人中间。 也就是这一瞬间,米勒拔出了那把沾血的水晶剑,只见那冰蓝色的剑在鲜血和阳光的映照下,散发出了妖异的光芒。水晶竟然如活物一般吸入了米勒的鲜血,半透明的剑身里浮现出了网状的物质,就像是血管一样。接着,剑上出现了一个血红色的幽灵!这家伙勉强有个人形的轮廓,却看不到五官,但浑身散发着一股邪恶的魔力。 李奥瑞克一下就联想起了之前巨人屠夫里边那个北疆王的白色幽灵,心想:本我形态的英灵似乎就是这样,所以,这花里胡哨的水晶剑果然是某种圣遗物吗? 同时,李奥瑞克忽然看见希雅的剑里也闪起银光,就听里边一声清脆的“瑟梅尔来咯!”,那银蛇剑里边的英灵也现身了。小蛇妹今天的战斗装扮,上身穿着闪亮的贴身银甲,下身一条小尾巴扭啊扭,银色的头发盘在脑袋上用一个大金钗插着,表情兴奋的像是下课时候冲向网吧的小学生。 然后“蛇妹”一登场,直接就朝着米勒召唤出来的红灵飞去。 两个剑灵碰撞在一起,顿时打成一团——就如同普通人看不到替身一样,没有魔力的人也看不到这些英灵。但是,英灵的主人是能看到的,米勒当然也看到了,他一手捂着伤口,惊呼道:“怎么你也有剑灵!” 希雅眉头一挑,说:“对啊,我要是没有的话,敢来跟你这个卑鄙小人决斗吗?” 一听这话,李奥瑞克就明白了——刚才打完仗之后,希雅就缴获了米勒的“水晶剑”,并且发现了这把剑上的端倪。由此预判,敌人一定会在决斗的时候使用“召唤剑灵”这种阴招。然后希雅和蛇妹一合计,就想给米勒下个套钻。 李奥瑞克猜得八九不离十,大致就是这么回事。希雅跟他说“稳了”,也正是因为预判到了敌人这一招。而且,希雅有绝对能胜利的把握。 一方面是圣遗物也分等级,这个是根据遗物的主人身份决定的。比如说“巨人屠夫”就比“啄眼”的等级稍高一点,因为巨人屠夫的主人是当年赫赫有名的北疆王,那时候高原人还是世界霸主;啄眼的主人“乌鸦王”虽然厉害,但毕竟只是四大蛮王之一,成就上、能力上还有精神力上,都比巨人逊色了一点。 而银蛇这个圣遗物里边的英灵就很奇葩,瑟梅尔在历史上并没留下什么浓墨重彩,也不是什么王侯将相,但她干了一个厉害的事情,就是亲手把九头蛇王给宰了。九头蛇王是魔族的半神,所以瑟梅尔这个小妹妹实际上是“弑神级别”的英灵。沾了神性,等级就非常高了。 再有一点就是,由于希雅凑齐了套装,瑟梅尔一登场,就觉醒到了“自我”阶段。英灵三个阶段,本我,自我,超我,她是第二级的,所以有智能,跟那些只有本能的初级英灵不一样。 冲着这两条,小蛇妹妹就可以将水晶剑里边那个家伙按在地上打。 结果也确实这样,就看蛇妹左手抓住那个红灵的脖子,右手大嘴巴子正反面来回扇,一边抽一边狂笑。蛇妹觉醒之后,还没上场打过架,早就手痒了。这回总算是逮到一个能承受她攻击的灵体单位,还不尽情暴揍? 米勒看着这一幕完全是傻眼了,本来指望着水晶剑里边的剑灵能够以他的血液为力量,将希雅给诅咒至死,没想到希雅也有个护体的剑灵,而且还比他这个厉害?要知道米勒先前一直将水晶剑里边的剑灵当做祖宗啊不是,当做神灵供奉。就指望着他在关键时刻大显神威了,结果呢?这算什么事儿?大嘴巴子都抽出四八拍来了,你搁这玩音游呢? 那个不知名的红灵直接让瑟梅尔抽的稀碎,米勒的尊严和信念也被这大嘴巴子抽到biabia作响。希雅抱着手臂一脸微笑的看着米勒,表示:你还有什么花招?米勒此时双重破防,恼羞成怒,吼道:“我才不会任你羞辱我!”说着,竟然将水晶剑横在脖子上想要自刎! 这一下实在是太快了,希雅和李奥瑞克离他都有十步距离,普希拉虽然离得近,可是注意力全在蛇妹那边,正搁那给蛇妹“1234!2234!”的打拍子。 眼看着米勒将刀架在了脖子上,李奥瑞克心说:坏了坏了,这宝藏不就让他带进棺材了? 就在这时候,希雅犹如一道箭矢似的飞了过去!李奥瑞克发誓,这辈子没见过移动速度这么快的!就像是一道闪电,人都消失了,才听见空气中的震动声。 这是瑟梅尔赐予希雅的能力,希雅能够变得非常快!就如同当年那个刺杀了九头蛇王的“银蛇·瑟梅尔”一样。 一刀流剑圣,来了! 众人就只见一道黑影闪过,下一刻希雅·雷奎已经出现在了米勒的面前。同时,米勒拿剑的手臂已经旋转着飞上了天空,过了一秒,尘土飞扬,血光崩现,米勒惊讶的看着自己的断臂,像是丢了魂一样。 这神乎其神的“瞬移剑法”将在场的众人都吓住了,竟然没人敢开口喝彩,全都如见了鬼一样脸色煞白。 其中脸最白的自然是半魔人米勒。他顾不上痛了,问道:“你……这才是你的真实实力吗?” “对。”希雅面无表情的说道。她悄悄将拿剑的手背在身后,李奥瑞克看到她的手臂似乎在颤抖。 米勒问道:“那难道李奥瑞克比你还厉害?” “李奥瑞克是我的剑术老师。”希雅回答。 “啊……”米勒望向李奥瑞克,表情呆滞,愣了几秒之后忽然笑了,说:“算了,我这辈子已经值了——我的财宝在烂泥湾东南角的一个地下仓库,你们找佣兵行会的阿斯特,让他看我的水晶剑,他会带你们去的。好了,动手吧。” “好,爽快!” 希雅还手拿剑,然后一剑刺穿了米勒的心脏,终结了他的生命。临死前,米勒还在凝望李奥瑞克,就好像人类在仰望星空,抑或是在凝视漆黑的深渊。 当然了李奥瑞克并无那种感觉,他只是想在:超你妈的,怎么人都死了还要GAY我一下?不,不要让我记住那张脸,快忘掉快忘掉! 这场决斗十分漂亮,众人都欢呼起来。恐怕在不就的将来,必会有人传颂这位剑圣的名字。 我的女人都好强啊,或许以后可以吃软饭了,李奥瑞克暗戳戳的想到。 此时希雅却走出人群,一边回应着大家的称赞声,一边来到了帐篷里边。士兵们都留在外面,李奥瑞克则跟了进去,他刚刚看到希雅的脸色有些不好看。 希雅一进去就找了个毯子躺下来,脸色苍白,张着嘴喘气。李奥瑞克连忙走上去问道:“希雅,你怎么了?” 希雅咳嗽了几声,说:“我晕自己。” “晕自己?“李奥瑞克歪头。 “呃,刚刚……太快了,现在好晕,就像是晕船。” 哦,可能和晕机差不多?希雅的身体承受不了这么快的速度,所以会有一些副作用。李奥瑞克赶紧让人把空调拿来,又拜托罗米拉挑了些安神的药品,让希雅好好休息一下。希雅问他说:“我可以督军,怎么能现在去休息呢?仗还没有打完呢。” 李奥瑞克说:“后面也没什么事情了,你好好休息吧,有我在呢。” “嗯。”希雅说着就闭上了眼睛。 李奥瑞克走出帐篷,见风行团的士兵们正在打扫战场,问道:“刚才那把水晶剑呢?” 菲利普大声说:“在我这呢!特意给您留着了。” “有眼色!”李奥瑞克从菲利普手中接过那把水晶剑,打算研究一下。这东西既然有剑灵,那多半是个圣遗物,他心想。 此时大营里的军队都在打扫战场,大营外面两军隔河相望,短时间内打不起来。借此机会,李奥瑞克可以检查一下这个崭新的战利品。 李奥瑞克将那把剑拿到帐篷里边仔细端详着,这是一把漂亮又邪恶的武器,很像是游戏里才会出现的那种武器。剑体是半透明的蓝色水晶,里边长着一些血丝状的红色物质。先前米勒曾经用自己的血作为祭品召唤出了剑灵,从这个召唤方式来看,里边的“英灵”恐怕不是什么善茬。具体不知道,但肯定不会像是蛇妹那么可爱的小姑娘。 圣遗物固然是好,但怎么又是剑啊?难道就没点别的什么了吗?算上银蛇,我都有四把“圣剑”了,我又不是那个海藻头剑士,嘴巴也不能叼剑,两只手怎么用的过来? 算了算了,还是先看看这东西有什么特殊之处吧。圣遗物这块他也不是很懂,就想着把堪比维○百科的卡珊德拉小姐叫出来,让她给鉴定一下。李奥瑞克撩开领口,作“香肩半露”状,或者说是“准备打针”状,然后轻轻敲击锁骨上的符文,“喂,在吗?”他说。 敲了几下,卡珊德拉却没有如往日一般蹦出来,李奥瑞克心想:怎么了?魔女小姐不在家吗? 卡珊德拉不接电话,也就没人懂这一块。李奥瑞克只能自己摆弄这把武器,他先是甩了甩,敲了敲,希望里边的剑灵能自个出来做个自我介绍什么的,但是里边没人回应,然后他又试着注入魔力,可是魔力根本就进不去,就仿佛手上的东西是个实心铁疙瘩一样。 他又想起了米勒先前以血召唤剑灵的事情,就割开一个小口子喂了进去,那水晶剑一沾了血,里边的血管状物质就闪烁其了妖艳红光,李奥瑞克的血也渗了进去。 看来“滴血认主”不愧为经典设定,走到哪里都好用!李奥瑞克挺高兴,期待着那剑灵能给予恢复,然而还没高兴一秒钟,却见那剑突然红光大作,然后将李奥瑞克的血吐了出来。而且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无形的怨气,让人头皮发麻。 似乎这把剑对李奥瑞克的血非常排斥,李奥瑞克一寻思,看来这把剑已经是上一个主人的形状了,我拿着没用啊。 这事情让他很是窝火,艹了,你是个什么弱智剑灵?宁可跟着佣兵头子,也不跟我这个“李奥瑞克王”? 算了,剑灵召唤不出来,就当个普通的剑来用吧。 先试试这武器的强度如何,如果拿得出手,就赏给格罗温或者奥德罗那些团长吧;若是不行,就当做普通武器好了。于是李奥瑞克将水晶剑平放在桌子上,然后拿出“啄眼”来,心想:如果这东西能抗住乌鸦王的黑刀,那就算是合格了,若是碎了也就碎了。 这样想着,李奥瑞克便使了个七分力气一刀砍下,“啄眼”与水晶剑相碰,“啪!”一声清响,随后李奥瑞克抬起“啄眼”来想砍第二刀,却没想到拿把水晶剑也跟着飞了起来,定睛一看,这两把武器竟然黏在一起了! 这怎么回事?李奥瑞克一手按着水晶剑,另一手用力拔出“啄眼”,可那两把武器就像是焊接在了一起似的,使足力气去拽也没反应。就在这时候的,“啄眼”和水晶剑上面冒出了一阵烟雾。“啄眼”上面冒的是浓稠黑烟,犹如墨水一般;水晶剑上面是红色的烟雾,朦朦胧胧,看起来像是河上的雾气。 这咋回事?怎么圣遗物之间还会起化学反应呢?李奥瑞克连忙将两把刀放在一旁,睁大眼睛远远观看。 这一黑一红两团烟雾起先只是试探似的互相接触,随后搅在一起,就像是个双色雪糕似的卷成了螺旋状。空气中弥漫出了一股恶臭,有血腥味、尸体的腐败味道、还有禽类的腥臊,李奥瑞克捂住鼻子才得以继续观战。随后,他又隐约听见烟雾里传来了怪笑声,接着是怒吼,还有惨叫和尖叫……各种可怕的声音混在一起,就如同那两股浓烟。 渐渐的,乌鸦王的黑烟占了上风,黑色越来越浓,红色越来越淡,突然,那黑烟化作了一个口袋状,将红色的烟吸进“啄眼”内部。水晶剑开始了剧烈的颤抖,颤抖着,就像是个中风发作的病人。它体内的猩红血脉也随之沸腾,空气温度急速上升,木头的桌子上面冒出糊味,桌面烫出了一片焦黑,李奥瑞克害怕着火,赶紧破了一桶水上去。两把剑的英灵正在决斗,突然被一桶凉水泼上,都有点懵逼,竟然一时间停止了战斗,呆呆的飘在那里愣住了。过了三秒钟,决斗继续开始,黑烟死死的压制住了那个红色的烟雾,连带着将它全部吸入体内,到最后,水晶剑里边的鲜血也都暗淡了下来,最终,水晶剑上面魔力彻底潇洒,变成了一把暗淡的“玻璃剑”。 而乌鸦王的黑刀却黑烟缭绕,微微的颤抖着,李奥瑞克一脸惊讶的望着“啄眼”,不禁伸手上去。就在这时候,啄眼上面突然黑烟爆起!只见一个漆黑的人影从黑烟中走出,朝着李奥瑞克吼道: “李奥瑞克,我从地狱回来了!” 死而复生的乌鸦王一声咆哮,张开双爪便刺向了李奥瑞克的胸膛! “我艹,是二五仔!” ]q16巴2衣77衣6 第一百五十章:我艹,是二五仔! 乌鸦王还是个骸骨状态的,看起来狰狞可怖,再加上这骨头架子突然会说话了,李奥瑞克顿时大惊失色。可是转念一想:我怂什么啊?我好久都没死过了!如果乌鸦王能送我一张门票的话,那我正好去见见卡珊德拉。看看魔女小姐是不是在摸鱼啊?我打电话都不回我的。 然而,结果却让他失望了。就在乌鸦王即将碰到他的一瞬间,身上忽然金光爆射,同时噼里啪啦的乱响。乌鸦王触电一般抽出起来,同时口中发出了带着电音效果的悠长惨叫声。过了几秒钟金光消失,乌鸦王倒在地上,身上冒起了一阵阵焦烟。 李奥瑞克这才想起来,当初卡珊德拉帮他给“啄眼”开光的时候,就曾经在乌鸦王和李奥瑞克之间建立了一条灵魂契约。虽然这个契约当时看上去是用物理的方式构成的,但实际上,还是具备了魔法效果。 乌鸦王袭击李奥瑞克,就意味着打破灭世魔女卡珊德拉契约,蛮王虽然厉害,但跟卡珊德拉这种神话级别的大佬来比,仍是一天一地的差距。 过了片刻,乌鸦王从地上爬起来,冷哼一声,说:“该死的魔女。” “噼里啪啦!”乌鸦王身上再次爆出金光。 “嗷嗷嗷嗷嗷嗷啊啊啊啊啊——!” 李奥瑞克用手遮住眼,心想:魔女小姐还真是严厉,平时跟她相处的时候,怎么没看出来呢? 这次过了好一阵子,乌鸦王才爬起来,这回他也不敢嘴臭了,就抱着胳膊不说话。然而他不说话,李奥瑞克却有好多话想要问他,比如说那个水晶剑是怎么回事啊?还有你为什么突然会说话了呀?诸如此类的。 首先第一个问题就是: “乌鸦哥哥,你服了么?”李奥瑞克一脸嘚瑟的问道。 乌鸦王气得张开了满口黑牙的大嘴,就跟想要咬人一样,然而他似乎联想起了刚才的场景,就将本来要骂出口的脏话又吞了回去,别过脸去,做出一副“我有权保持沉默”的高傲姿态。 李奥瑞克说:“问你话呢!刚才叫声不挺大嘛,怎么现在哑巴了?” 乌鸦王继续沉默。 “噼噼啪啪!”闪电再次炸响。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乌鸦王倒在地上抽搐冒烟。 李奥瑞克心想:淦,魔女小姐这个契约写的也太到位了,这都会触发效果啊? 三轮“紧箍咒”下来,就算是猴子也该服了,乌鸦王也不例外,他从地上挣扎着爬起来,说:“李奥……瑞克大人,恕我先前无礼,我给您道歉了。”说着行了一礼。 “嗯,大丈夫能屈能伸,不愧是蛮王。”李奥瑞克满意的点了点头。旋即眉头一挑,说:“那你服了吗?” 艹,没完了是吧!?乌鸦王用骷髅眼洞瞪着李奥瑞克,而李奥瑞克则故意作出浑身颤抖的状态,搁那哆嗦起来,从而示意乌鸦王说话要谨言慎行。乌鸦王不想再被契约电击,也只好说道:“我臣服于你了,李奥瑞克大王!” “呦西!”李奥瑞克得意的竖起大拇指来,心想:别怪我欺人太甚,而是你这家伙明明都成了我的手下败将,却不知道服从主人!既然如此,当然要好好管教了。 言归正传,李奥瑞克问他说:“刚才是什么情况?你又是怎么回事?” “回禀大王,事情是这样的。”乌鸦王就很客气的将事情说了 他所说的内容,其实跟李奥瑞克猜测的差不多。话说那个水晶剑里边确实有个剑灵,但这剑灵不知道姓甚名甚,只说是个嗜血的亡魂。这家伙先前一直被米勒用邪术喂养,现在只认米勒的血,所以不听李奥瑞克的调遣了。后来两把武器碰撞,乌鸦王和剑灵全都感受到了一股血腥味,两个嗜血的灵魂就本能的缠斗了起来。 那剑灵虽然也算是英灵,可是比起杀人无数的蛮王来说却差了好多,没几个回合就让乌鸦王给打败了。之后乌鸦王就觉得饥饿难忍,便三两口将其吞噬。吞了那个无名剑灵,乌鸦王就感觉自己脑袋立刻清醒了起来,先是想起了自己的名字,又想起了怎么说话,甚至还想起了自己是当初怎么输给李奥瑞克的。一时间急火攻心,就做出了弑主的蠢事。 李奥瑞克心想:哦,敢情他是把这个水晶剑当狗粮给吃了。 现在的“英灵:乌鸦王”比之前增加了智能,很显然是有所提升。按照卡珊德拉先前说的,英灵分为“本我,自我,超我”三个等级。本我的英灵只能以本能行事,也不会说话和不会思考,就像是野兽;自我阶段的英灵就会说话了,具备智能,能和活人一样交流。那么,现在的乌鸦王应该是吃了狗粮,然后进化到了“自我阶段”。 这个好啊!我还想呢,重复的圣遗物那么多,留着也用不上,以后要是再遇到垃圾圣遗物就干脆就都喂掉好了,就是别你吗给我整随机词条这一块就行,不然我就原地退游。 既然升级了,肯定要变厉害吧?李奥瑞克这样想着,便拿起了桌子上的“啄眼”,拿起武器的时候,立刻有一股信息涌入脑海。 【啄眼Ⅱ】 鸦眼:握紧武器,让主人的视力得到大幅度加成,并具备夜视能力。 食腐者:将武器插入尸体之中,汲取亡灵的力量,在短时间内召唤亡灵附身,根据亡灵的强弱来得到额外的力量。 哦,一技能是之前就有的,二技能“食腐者”应该是自我阶段新加入的。 可是这二技能有点鸡肋啊!这技能可以看作是一个buff,施法前提是找一个尸体,然后我就能从尸体上获得力量。这个buff的效果是根据那个尸体来的,也就是说,要是我召唤个小兵上身,那可以说是没有屌用;我要想召唤,就得找个厉害的boss,可是话又说回来了,这boss都死了,我还用这技能干嘛?而且我要是能杀死boss,我还用这个buff嘛? boss死了才能开buff,不开buff杀不死boss?这不又是一个“卡拉赞毕业困境”吗? 算了,聊胜于无吧,李奥瑞克心想。 李奥瑞克将鸦眼收回剑鞘,又继续问乌鸦王的英灵,说:“对了,那把水晶剑让你吸干了,就彻底没用了吗?” 乌鸦王也是见多识广的老狗,他端详了一下那把水晶剑,说:“回禀大王,这剑只是个空壳子了,但里边还残留着一些灵性,如果慢慢用战场上亡灵来温养,假以时日,或许能生成一个新的剑灵。” 李奥瑞克问道:“战场上的亡灵?用死囚犯之类的来养不行吗?” 乌鸦王不屑的冷笑起来,但没笑两声,他就似乎想起什么事情,然后恢复了先前的谦卑态度,说:“回禀大王!死囚犯既然知道自己要死了,往往没有斗志,只知道求饶,这种灵魂没有精神力,吃起来味道就像是没放盐的菜汤。然而战场上的灵魂斗志十足,死的时候往往也是精神力处于鼎盛阶段,效果自然更好。” 哦,这样啊,挺有道理的。 于是李奥瑞克决定将这个“空壳子”赐予军队里作战最勇猛的战士。 李奥瑞克将乌鸦王收回“啄眼”并命令他休眠,随后带着那个只剩下空壳的水晶剑来到外面。他跟一旁的侍卫说道:“格罗温呢?” 侍卫说:“格罗温团长在白袍修女那里。” “嗯?他受伤了?” “啊,受了些皮肉伤。” “知道了。” 李奥瑞克说着走向战地医院。既然格罗温受伤了,就不要喊他过来了,我去找他好了。 格罗温作为骑兵团长,总是冲锋陷阵,也是亲自杀敌数量最多的人。他是给这个“空壳”刷经验的绝好人选。而且格罗温跟李奥瑞克并肩作战的次数最多,也是他最信任的团长,李奥瑞克早就想给他换个好兵器了,这水晶剑的剑灵虽然被抽走了,但壳子仍旧是一把十分锋利的宝剑。 李奥瑞克来到战地医院里边,北伐军的战地医院安置在了通风最好、地势最平坦的地方。按照原先的规矩,这地方本来是要做指挥部的,但李奥瑞克一上任就改了规矩,说一定要把最好的地方让给这些伤员,所以后来战地医院就都在这里了。此时,这片干净平整的地面上摆着许许多多的帐篷,帐篷里边是一张一张的病床,除此之外地上还有许多凉席。 伤情严重的士兵住帐篷,有专人看护;轻伤的就在外面露天睡凉席。李奥瑞克当初的设想,本来是希望战地医院人人有床铺和帐篷,最好在安排上空调、热水和蚊帐。毕竟现在手头宽裕了,算一笔账,这些东西也买得起。 然而,现实情况无法满足他的要求。李奥瑞克物资虽然充足,钱也富余,但是后勤能力还是受限于时代了。因此只能退一步,搭建更加简易的医院。当然了,即使是这个低配战地医院,其规格也足以秒杀同时期的军队了。同期许多军队就是把伤兵往席子上一扔,伤口象征性的包扎一下,接下来就是自生自灭。哪还有这么多护士照看?还有帐篷和床位?那是将军的待遇了。 所以士兵们还有白袍修女们都很感激李奥瑞克,私下会赞叹他说“爱兵如妾”。李奥瑞克得知此事就表示:艹了,这什么傻逼比喻啊?不该是“爱兵如子”吗?但转念一想,这个世界“人均带孝子”,或许还是这个“爱兵如妾”好一点。 李奥瑞克穿过战地医院,一边走一边和伤兵还有修女们打招呼,他看到许多黑袍修女也在帮着救治伤员。似乎是这次我军几乎没有死伤,敌人也就地沉河里的缘故,所以黑袍修女们都很清闲,就过来给姐妹们帮忙了。 李奥瑞克在修女的带领下来到格罗温的帐篷里,就见格罗温正平躺在床上,他的肩膀挨了一刀,伤口虽然不深,但是也流了些许的血。此时刚缝合上完毕,正躺在床上养着,似乎伤口很疼,时不时龇牙咧嘴,倒吸凉气。 然而,一见到李奥瑞克来了,那大胡子立刻来了精神,他一个激灵坐起来,脸上也表现出了男子汉的坚毅模样,说:“将军!” 李奥瑞克点了点头,说:“不用起来,躺下吧。” 他笑着说道:“没事!一看到将军,我这伤就好了一半!”说着从床上站了起来。 这家伙伤在肩膀,却也不碍事行走。李奥瑞克如同老干部那样慰问了几句,然后就将水晶剑拿了出来,说:“这个剑你觉得怎么样,喜欢吗?” 格罗温看着拿把水晶剑眼睛立刻瞪圆了,说:“这……这不是米勒那把剑么?”当时他跟米勒交手过,知道这武器的厉害。格罗温的蛮族马刀跟这水晶剑一碰都卷了刃,所以他印象深刻。他心想:听李奥瑞克将军这话,是想把这剑赏给我吗?不,不会吧?这东西多半是个圣遗物,我这个团长配用吗? 正当他这样想着的时候,李奥瑞克说道:“格罗温团长,你要是喜欢的话,我打算将这把剑送给你。” 一听这话,格罗温笑的嘴角快咧到耳根子了,他虚张开手,就跟见到柰子的老光棍一样。 “那个,合……合适吗?这么好的东西真要给我?”格罗温问道。 李奥瑞克笑道:“格罗温团长这一战十分英勇,这把剑赏赐给你,你是当之无愧!” 格罗温伸出手来就要接,“那我却之不恭了……” “但我就一个要求!”李奥瑞克忽然说道。 格罗温那手停在半空中,一脸严肃的问道:“将军请说。” 李奥瑞克笑道:“无他,就是请你用此利器多杀几个敌人罢了。” “将军!”格罗温不禁动容,嘴唇激动的颤抖着,说道:“我肯定不会辜负您的期望,将军!” “好,不要激动,别扯动伤口。” 格罗温坐回病床上,用没有受伤的那只手接过水晶剑来,说:“这东西……不像是普通的武器,是圣遗物对吧?” 是,只是里边的英灵让我给抽走了!李奥瑞克有点做贼心虚,就一脸堆笑的说道:“这个,算是吧。” “那他有什么特殊的力量吗?”格罗温一脸期待的问道,“我听阿卡德将军说,巨人屠夫可以让人变得更有精力,还有一些关于圣遗物的传说什么的,那这把剑……” 坏了,他还挺懂! 李奥瑞克感觉自己冷汗要流下来了。 六8②17七一 第一百五十一章:李奥瑞克之勇气 这剑就是个空壳子了——我怎么说得出口啊?李奥瑞克思考着措辞,沉默了片刻,说道:“第一呢,是很锋利很结实,这个你应该知道吧?” “啊,那还有呢!”格罗温一脸期待的问道。 这个,这个…… 你等一下嗷!KP正在瞎编。 “还能,呃,勇敢?”李奥瑞克开始口胡。 “勇敢?”格罗温看着手中的武器,露出了沉思状,“难道说我拿着这把剑,就会更有勇气吗?” “这个……”李奥瑞克擦了一把额头的汗水,心想:既然他误会了,要不我就顺坡下驴好了?可是转念一想,万一格罗温拿着这把剑之后,误以为自己会很勇敢,然后就去做一些冒险的事情怎么办?我不能害他呀! “是能够在恐惧的时候,帮助你驱散恐惧!”李奥瑞克将手封那个在他没有受伤的那个肩膀上说道,郑重其事的说道:“假如有一天你被恐惧环绕,那就握紧这把剑吧!他会为你驱散恐惧的。” “啊,这么厉害吗?”格罗温十分惊讶的说道。 勇气在战斗中的意义,作为骑兵团战的格罗温再清楚不过了。作为时刻都要冲锋陷阵的骑兵团长来说,如果没有勇气,那他早就死了一百回。在战场上越是勇猛,反而越容易活下来,而那些逃跑的胆小鬼,却会给敌人暴露后背。 然而,道理谁都懂,现实又是另一回事。即使是格罗温这种老将,在面对强敌的时候也不自觉的恐惧。他还记得第一次面对乌鸦王时候的感觉,那时候他只是远远的站在城墙上看着,就感觉腿肚子哆嗦了,若是那时候让他发起冲锋,他肯定会紧张到拿不稳武器。 如果这把剑能助我驱散恐惧,那我将更加勇猛,战无不胜! 看着这把水晶剑,格罗温眼眶湿润了——李奥瑞克将军没有骗我啊!果然铁骑团是他的宝贝疙瘩,所有军团长都还没圣遗物呢,我是个第一个拥有这种宝贝的人! 李奥瑞克看他感动到热泪盈眶,心里十分愧疚——我是不是应该跟他一开始就说实话啊?格罗温这么忠诚的一个骑士,我不该骗他啊,哪怕是无心的。 经过一番心理斗争,李奥瑞克决定还是要和自己的好兄弟坦诚相告,他有些尴尬的挠了挠头,说:“对了,还有一个就是……” “还有!?”格罗温惊呼道。 李奥瑞克苦笑点头,说:“我抽走了这里边的剑灵,如今这个剑呢……其实是个空壳子。但你也别难过,只要你用他到战场上杀人,将来就能孕育一个属于你的剑灵……” 听到这话,格罗温再度惊呼,他激动的胡子都翘了起来,说:“李奥瑞克将军为了我,居然做到这种地步!?” “蛤?”李奥瑞克歪头。 格罗温托着水晶剑的手因为激动而颤抖起来,他说道:“您竟然把这圣遗物里边的邪灵净化掉了?” “啊,不是,也不能算是净化吧。” 格罗温说:“我明白的,先前那个佣兵用自己的鲜血喂养这把剑的事情,我就预感到这圣遗物里边的灵魂是个邪灵了!我既然夺走了这邪灵之剑,其实已经做好了被邪灵诅咒的心理准备,没想到您竟然把这邪灵给抽走了?对了,您抽去哪里了?”说到这里他表情变得十分严肃。 李奥瑞克说:“就是,抽到我这把刀里……”李奥瑞克说着拍了拍腰间的“啄眼”。 听闻此言,格罗温双眼瞪得犹如铜铃。 “不可以!万万不可!将军!”格罗温几乎跳脚,大吼大叫,外面白袍修女们都跑进来了,连忙安抚他情绪,怕他激动的崩开伤口。李奥瑞克连忙也按下他说:“大哥息怒!有话好说。” 格罗温热泪盈眶,哭着说:“将军啊将军!我知道您是为我着想,但您是将我是兵,我怎么能让您代替我承受诅咒呢?我格罗温只是个庸碌半生的老汉,而您是高原人的战神!我就是死一千次,也抵不过您一条命!您快把那邪灵送回来吧,我不怕的。” 不是,你好像误会了!而且这怎么送啊?我给乌鸦王做个催吐? 李奥瑞克说:“不是的,你别怕,我可是高原人的战神,我不害怕什么诅咒的。那邪灵也就是个小喽啰而以,我杀了那么多人,诅咒的我的亡灵多了!他都排不上号的。” 格罗温疑惑道:“当真?” “可不!你若是不信,就把咱们军营里懂魔法的人都找来,让他们鉴定一下我有没有事情。” “哦,我相信您。”格罗温知道李奥瑞克也会魔法的,肯定比他懂,而且还有一点——李奥瑞克能跟魅魔、地狱犬这些恶魔签订契约,难道还怕什么诅咒吗?嗯,想必是我多虑了。 然而,那把水晶剑在格罗温眼睛里的分量,却还是变重了许多。 他拿着剑,沉声问道:“李奥瑞克将军将这么好的武器赏赐给我?您……您自己不留着用吗?这种神兵利器,应该有更好的主人啊!” 我又不是绿藻头,最多只能二刀流啊!李奥瑞克连忙摆手,说:“不了不了,这个就是给你的,哎呀!团长你别推辞了,拿走吧。好了好了,你继续养伤吧,我走了!”李奥瑞克说着走出了帐篷。 格罗温一直目送他离开,此时,旁边几个病友都上来和他搭话,纷纷给他道喜。有人起哄说:“圣遗物都有个响亮的名字,格罗温团长,你也给这宝剑起个名字吧!” 格罗温本想说“我一个粗人能起出什么好名字来?”然而就在话刚要说出口的时候,他脑海中突然灵光一闪,说:“有了!” “叫什么?” “就叫‘李奥瑞克之勇气’,就叫这个!”他轻轻抚摸着那把水晶剑,说:“我要携带着那位大人赐予我的勇气去上阵杀敌!为他的名字增添荣光。” 众人纷纷赞叹这个好名字,格罗温也大声笑了起来。 “李奥瑞克之勇气”,这个名字或许是格罗温随口一说,又或许是他心中的真实感慨,但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名字意外掀起了一阵潮流。以至于后来但凡是李奥瑞克赏赐出去的圣遗物,都会以“李奥瑞克之某某”冠名,后来也就逐渐形成了“明明这些套装名字写着李奥瑞克却并不是李奥瑞克的装备”的旷世奇景。 …… 金砂河上,以不见海盗王和贾戈伯家族的旗帜,取而代之的,是挂上了北伐军旗帜的“海盗船”。 号称“魔剑士”的半魔人米勒,也殒命在“一刀流剑圣”的剑下。 戴尔文·贾戈伯的两个重量级棋子,就这样被吃了,连一点浪花都没掀起来。他们做的最大贡献,可能就是让还活着的人,清楚的认识到了一个事实:李奥瑞克的北伐军是不可战胜的! 此时戴尔文只剩下不到一万的士兵,一艘船都没有。此时,他与这一万士兵就守在北河岸,以金砂河为“护城河”,尝试着抵挡李奥瑞克的脚步。然而所有人都知道,这种行为是徒劳的,李奥瑞克面对乌鸦王那十万蛮族大军,尚且能以少胜多,现在以多打少,还不把他们这一万杂牌军给打个稀碎? 军中的参谋和将领都在给戴尔文建言献策,但基本是在说:赶紧回城墙里边去吧!这河守不住的。 确实,在“七海之王”被鱼人们当牲口一般虐杀之后,这河水就无法再给他们提供丝毫的安全感了。相比之下,还是结实的城墙更靠谱一些。 然而戴尔文却没有理会这些家伙,他清楚的认识到一个事实:城墙如果能拦住李奥瑞克,那皇城也不会一个中午就丢了。何况海盐城的城墙在各大城市里最矮最薄,当初贾戈伯就指着这条河来守城,所以城墙上没下太多功夫,现在放弃了金砂河,指着城墙来保命?这不过是自己骗自己罢了,绝对是行不通。 所以,命令这些人死守河岸,违令者斩。 守军倒也给他面子,当天晚上就被斩了百十来人。第二天早上,守军就眼看着李奥瑞克那边进行装船、修船、屯兵布阵……等一系列操作,大家仿佛能感觉到自己的生命进入了倒计时。估计今天晚上李奥瑞克就要渡河,到时候贾戈伯家族这一万来人,就会成为李奥瑞克光荣战绩的又一个背景板。 戴尔文军队的军心涣散,他知道,如果自己再不整个什么狠活儿来稳定军心,那估计军队就要哗变了。 必须用这一招了。 于是戴尔文将事情交待给了自己最信赖的几个手下,然后便独自一人来到了位于海盐城外的七神教堂。这间教堂位于“淘金镇”的高地上面,平日里“香火鼎盛”,信徒络绎不绝的来这里祷告、祭拜、忏悔或者是看病。后来戴尔文以“军队征集”的名义将这里收归为了军队财产,现在,这里供奉的仍是七神,但并不是人们记忆中的那七位神灵。 七神教堂有着巨大的拱门,拱门的门框上钉着七根巨大的铆钉。戴尔文看着这些钉子冷笑了一声,旋即走进大门之中。尽管外面战火连天,但教堂还是一如往日的安宁。巨大的气色祭坛矗立在教堂中央,七尊戴着连衣帽的无面青铜像围绕着这祭坛,似乎是在凝视着祭坛中的东西。由冷色调组成的七色彩窗将阳光也切分成了凌乱的七色,金色的阳光在这些玻璃的透视下与现实呈现除了诡异的疏离感。 一位穿着修道袍的老人站在祭坛下方,正在低声吟唱经文,他的声音老迈而又坚定,每个单词都像是一颗钉在铁板上的钉子。 戴尔文走过去,说:“神父,你为什么还在这里?” “我只是在做主教的本分事。”老人头也不回的说道。 戴尔文听到这话,难得的露出了一丝悲伤的神情,他说:“艾莫神父,我敬仰您,您是个虔诚的信徒,也是个盲目的可怜人,我曾经就和你说过,你被邪恶的神灵欺骗了。” 老人继续诵经。 “我对你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我苦口婆心的劝你,可是还是执迷不悟。若是在这样下去,我也只能将你轰走了。”戴尔文叹气,说:“你是我见过最善良的人,我不想这样。” 老人不再咏诵经文,而是同样悲伤的叹了口气,说:“戴尔文啊,你也是我见过最善良的人,但你走错了路,你背弃了自己的信仰,被邪神所欺骗,我本来应该让圣骑士、惩戒者和审判官来对付你,但我知道你是个好人,我不会那样做。” 老人说的话与戴尔文如出一辙。他转过身来望着眼前这个脸色如尸体一般苍白的年轻人,说:“我留在这里,就是为了救你。” “救我?” “是。” 老人说着拿出了一把锋利的单手剑,他将那剑放在白布上,又将白布放在盛放圣杯的银色托盘上,最后双手递给面前的戴尔文。戴尔文露出一丝疑惑的神情,看着他说:“神父这是何意?” 他说:“我知道你要到后面的祭坛去做亵渎神灵的事情。” “我是七神的孩子,誓死要保护我的信仰。 “但我不是你的对手,我知道,你有好几万人的军队,你身上还有邪神的力量,而我只是个上楼梯都气喘吁吁的老头。 “但我的灵魂并不输给你,可怜的戴尔文。 “若你想从这里过去,就必须杀死我。” 他语气平静的就和刚才念经时候一样。 “你要将着把锋利的剑刺入我的心脏,看着我的鲜血喷涌出来,若你不这样做,我也会这样做的。” “如果你杀了我的那一刻,良心痛了,你就该知道,你自己信仰的是邪恶之物。 戴尔文面色铁青,说:“若我的良心不痛呢?” “那就证明你没救了。”老人面无表情的说道。 老人身材并不高大,甚至佝偻而且瘦弱,但他却像是一堵高墙似的拦在了戴尔文面前。他看着那个老家伙,心里无名火起,心想:我这就杀了你,老东西!于是夺过了剑,此时老人却笑起来,说:“看看你那丑陋的样子吧,戴尔文!” 这话将戴尔文惊出了一声冷汗。 祭坛的水面犹如镜子,映照着戴尔文那张扭曲的脸。他拿着剑、五官狰狞、面无血色,唯独眼睛猩红无比,真就如恶魔一般可怕。 就在这时候,他忽然从水面的倒影上,神父从腰间悄悄摸出了一把小刀,然后手臂高高扬起…… “你这卑鄙小人!”戴尔文怒吼道。 ps:前有加更,请翻页⑧②一7六 第一百五十二章:良心若是疼痛,就该反思言行 一开始戴尔文真的不想杀死这个老神父,因为这个老人其实是戴尔文的引路人。戴尔文小时候曾经饱受某种精神疾病的困扰,他失眠,做噩梦,还总是被无形的恐惧所环绕,经常会不知所措,然后突然间嚎啕大哭。父亲认为他是被邪灵附身,后来父亲带他找到这位神父,希望神父能够用七神的力量驱走戴尔文身上的魔鬼。 神父说,驱魔不是三两天能完成的时候,就说干脆让他在这里修行一阵子好了,一边治病一边学习。 戴尔文的父亲大喜过望,一来是儿子的病有了着落,二来是因为“艾莫神父”是个远近闻名的仁厚长者,德行高尚而且学识渊博,把儿子交给他准没错的。于是,戴尔文就这样成了神父的徒弟,也成了一个虔诚的七神信徒。艾莫神父不光治好了他的病,还传授给他丰富的知识,做人的方法,还有敬畏神灵的心。 他的整个童年几乎都在这间教堂度过,神父是他的第二个父亲,也一度是他对敬重的人。 所以,不是迫不得已的话,戴尔文不想伤害这个老人。 但是眼看着神父将那把小刀刺向自己的肋骨,戴尔文的心中再无怜悯。他一把抓住老人的手臂,怒吼道:“这是你逼我的,神父!” “你……啊——!” 老人的话还没说出来,那声音就变成了刺耳的惨叫。戴尔文一把拧断了老神父的腕子,老人惨叫,然后戴尔文顺手拿起神父先前准备的那宝剑,“咔”一下刺入了老神父的胸膛。 老人顿时眼睛挣得如铜铃般大,他张大嘴巴,大口呼吸,同时伸出手抓着戴尔文的衣领,说:“孩子,不……”老人眼中满是悲伤。 这声呼唤让戴尔文短暂的恢复了人性,他先是觉得心里猛然一痛,然后立刻愤怒起来。他心想:我为什么会心痛?难道是我的良心在作祟?我的信仰不够坚定吗?不!我杀掉的人不是我的老师,而是一个执迷不悟的异教徒!如果说有谁犯了错,那必然是“七神”的错误!神父,也只是这一切的受害者……总之这跟我无关!我在做正确的事情,更何况…… “神父,是你先要杀我的!”戴尔文咬着牙说道。 他下意识的用双臂抱着老人的干瘪枯瘦的身体,一手托着背,一手托着头。他知道自己不该怜惜这个人,但他却不忍心移开双臂。 神父摇头,说:“我从未想杀你,孩子,你的眼中……有黑色的烟,你被什么东西蛊惑了。” “不!不!不!”他大声说道,“被蛊惑的是你,我的老师!” “若是你觉得良心在痛,就该反思你的所作所为。”说完这话,神父的身体便如烂泥一般软了下去。 艾莫神父,他死了。 神父虽然死了,但他的话语却在戴尔文的脑海中挥之不去。戴尔文的心狠狠的抽痛起来。 良心若痛,则省言行——这教导他不是第一次听见了,当初他还是个小孩子的时候,老神父就曾经这样教导他。正因为秉承着神父的信条,后来的戴尔文才长成了贾戈伯的儿子中唯一一个“正人君子”。 他也一直秉承着这个原则在做事。因此,当家族的人以卑鄙手段大发横财的时候,他会出言制止;当兄弟姐妹作出败坏名声之事的时候,他会当面指出,再以家法管教;他也用这个准则约束自己的行为,于是他成为了海盐城最有名望的学士,连大学士尼古拉斯公爵都对他刮目相看。 再到后来,他开始侍奉真正的神灵,开始与尼古拉斯一起反抗皇族的压迫,开始掀起这场轰轰烈烈的正义之战……他所做的一切或许在别人眼里十分疯狂,但他却从未感觉自己的良心会痛。 我不是一直都在做正义的事情吗?他坚信着。 但现在,他胸口抽痛的像是溺了水一般,他后悔到想要剜出自己的心脏。 若是良心痛了,你就该反省自己的行为了——神父的声音又在他耳边想起。他越是悲伤,就越是恐惧,越是恐惧,就越是愤怒,他害怕自己真的错了。于是,戴尔文最终愤怒的失去了理智,他开始用剑疯狂的劈砍神父的脸。 “去死!你去死!去死!不要再我耳边说话了!” 一剑,两剑,三剑……剑刃划开皮肤,砸开面骨,那张老迈又慈祥的脸,最终变得血肉模糊。腥臭的汁液随着挥刀而飞溅,落在祭坛上、地板上、天花板上,还有戴尔文疯狂的脸上。 神父的脸逐渐扭曲了形象,而每劈砍一次,戴尔文记忆中神父的那张脸也会变形一次,直到最后,他脑海中的神父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眼前这个骨头碎裂的、血肉模糊的、脑浆横流到了破碎牙齿上的怪异面孔。 凝视了几秒,他突然“哇”一声惊叫,然后手脚并用的爬开。他脑中童年记忆和现实画面的错位,萌生了怪异的恐惧感。他不再心痛,反而开始恐惧,他只想逃离这个沾满鲜血的祭坛。 他先是移开了目光,等平复心情之后,再扶着石柱缓缓站起。接着他尽量不去看地上的神父尸体,绕开路往前走,可他的余光还是忍不住去看。就在这时候,他看到神父的手上拿着一个熟悉的东西 那是一把戒尺而以。 那是老神父当年教徒弟的时候用的戒尺,戴尔文小时候没少被它打过头,其他的同学也是一样。直到临死的时候,老神父手里还攥着那把戒尺。 戒尺?不应该是刀吗? 我明明看到这老人拿起小刀要刺杀我啊! 难道是我看错了?不,我怎么可能会看错?我怎么会把这戒尺看成是刀?我认识它啊! 戴尔文心中再度萌生出一种恐惧,这种恐惧不可言说,却又比先前更甚。他快步走到老人的尸体旁,这次也不管那尸体的惨状了,他跪在地上,到处寻找那把“小刀”。然而地上只有鲜血、尸体、还有那把沾满鲜血和脑浆的剑。 他站起来,回到自己最初站的位置,然后低头凝视祭坛。 脑海中回忆起先前的画面,他猛然意识到:神父并不是要刺杀我,而是想用戒尺打我的头。 就如同好多年前教导我的时候那样。 想到这里,戴尔文后背发凉,他喃喃道:“究竟是什么东西,使我将戒尺看成了刀?” “你被蛊惑了,戴尔文!”老神父的声音再次于他脑海中响起,“我在你眼中看到了黑色的烟,你被蛊惑了,被邪神蛊惑了!” 戴尔文记得,曾经有位哲人说过:恐惧与愤怒乃是一对双生子,二者可以相互转化。而戴尔文此时正是如此,他的恐惧尽数变为愤怒,他那张苍白的脸涨红了,他大踏步的冲进礼拜堂的后厅,大声喊道:“神婴!我有话问你!” 礼拜堂的后厅,七尊青铜神像围成一个半圆,半圆中央摆着一张椅子,椅子上坐着一个男婴。他看上去也就刚断奶不久,身上一丝不挂,只是他那端坐的姿态,还有脸上的神情,都不像是个婴儿。 此时,这婴儿开口说:“什么事,我的信徒?” 戴尔文压抑着心中的愤怒,行了一礼,说:“刚刚有人用法术欺骗了我的眼睛,您对此有什么看法吗?” 那个被称为“神婴”的男孩咯咯笑,说:“欺骗?那可不是欺骗……” “果然是你做的!”戴尔文一个箭步冲了上来,伸手抓向那婴儿,然而就在那一瞬间,他的身体忽然被一股无形的巨力弹飞了,像个炮弹似的飞了出去。“砰!”戴尔文的后背撞在门板上,门框上灰尘飘扬,他呻吟着爬起来,发觉刚才伸出去的那只手被什么东西烫得通红。 “这次只是警告,我的信徒,下次你的胳膊就保不住了。”神婴说道。 戴尔文抬起头,看到婴儿身后有个金色的、魁梧的影子,下一秒那影子便消失不见。 戴尔文知道自己和对方力量的差距,就只好收起脾气,说:“为什么要欺骗我,神婴?难道你在怀疑我的信仰吗?” “欺骗?不不不,我可没有欺骗你。”神婴继续发出那种咯咯笑声,“你看到的是戒尺,那也确实是戒尺,但我看到的确实一把锋利的小刀!” “什么意思?” 神婴肃然说道:“我只是将那个老头心中所想的事情,直接的呈现在了你眼前而以。所以,我并没有骗你。” 戴尔文说:“不,你撒谎!老神父待我如亲生儿子,怎么会杀我呢?” “如果他不杀你,他自己就会死的,人都是自私的呀,戴尔文。”脑海中的那个声音冷笑起来,“你看到他要杀你的时候,不也果断自卫了吗?据我所知,你的德行和人品都不亚于老神父,神父待你如儿子,但你也将他视为第二个父亲。那么,既然儿子能在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果断去杀害父亲,反过来说,父亲为什么就不能杀害儿子呢?” 这一番话将戴尔文说的哑口无言。 “更何况,杀了那个冥顽不化的神父乃是明智之举。艾莫神父侍奉虚伪神灵,是阻碍我们大业的绊脚石,杀了他有什么问题?如果你感觉难受,那你就该去诅咒七神、侍奉七神的高原人皇族、还有李奥瑞克的北伐军——我忠诚的信徒啊,不要让你的信仰动摇!我能感觉到,你就快要胜利了。” 戴尔文不置可否的望着神婴,他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了——他的良心在痛,就说明他做了错的事情。可是到底哪里错了呢? 戴尔文回忆着自己的经历,没有错啊!我没有做错任何事情!我撕下了七神的虚伪面纱,然后我选择侍奉眼前这个真正的“高原祖神”,我跟着尼古拉斯公爵一起拔除了封印祖神的七颗钉子,我率领军队反抗皇室和邪教徒的联军,我……我一直在正确的道路上行走,我不该这么痛苦的。 那婴儿忽然用苍老的声音说道:“不要迷茫,戴尔文!你是高原人的孩子,也是我的血脉,我,高原人的祖神,太阳之神会保佑你的。” 戴尔文抬起头,看到神婴背后的魁梧金色影子再次现身,祂金光闪闪,仿佛太阳。那正是戴尔文在书里看过的形象:高原人的祖神!能让一切冰雪消融的至高太阳神! “是,太阳神。”他深深鞠躬行礼。 看到戴尔文又恢复了往日的忠诚,那金色的影子便消失了,神婴嘴角也闪过一抹不易察觉的邪恶冷笑。 此时,外面传来了士兵的喊声,他说:“戴尔文大人!联军统帅们要求您立刻回营商讨要事!” “知道了!”能有什么商讨的,无非就是劝我逃跑罢了!他心想。 士兵脚步声远去。此时神婴又咯咯咯的怪笑起来,说:“你现在似乎是焦头烂额啊,看来,李奥瑞克那些家伙比想象中的还难对付。哦,我忘了问你,你今天来找我的真正目的是什么?我们说正事吧。”婴儿的眼中闪烁着邪魅的光芒,两颗暗金色的眼珠,里边闪烁着深邃的星光。 戴尔文心想:罢了,神父的事情到此为止吧,我现在的当务之急是击败李奥瑞克。 如果在这里倒下了,高原人的命运也就终结了,我最终也会含恨而终,然后成为历史的罪人。 他说:“神婴!我求您展示深宏大法,以神术助我退敌!” 神婴表情严肃起来,他用手摸着下巴,就像是老人抚摸胡须。他说:“若是我身上的七根钉子都拔除了,我深知可以亲自上阵帮你杀了那些邪教徒,然而,末代皇族在我身上下的诅咒太恶毒了,哪怕有一颗钉子,我都无法施展神力。” “若是那样……”我就只能带着所有人去投奔尼古拉斯了,他心想。 “但是!”神婴话音一转,“我可以将一颗钉子借给你。” “钉子?哦,您是说……” “对,七颗钉子里边大多是拔除了,也有些被破坏了,但是这里边有一些钉子被我感化,决定为我们效力。” 神婴张开手掌,掌心凭空出现了一颗七寸长的黑色铁钉。它飘浮着,上面冒出阵阵黑烟,散发着绝望与不详。 戴尔文睁大眼睛看着钉子,说:“这是……” 神婴说道:“这是封印我的七颗钉子之一,也是七神中的‘黑夜之神’,让祂来助你一臂之力。” 七神本尊!?戴尔文虽然知道七神都是伪神,但他曾经是虔诚的七神信徒,他仍旧对七神怀有敬畏之心。 若是神灵本尊能够帮助我的话,那李奥瑞克也就不足为惧了!这家伙虽然号称“战神”,但终究是个凡人!他不是对手的。 “那我们现在就出发吧?那个,夜神大人?”他迫不及待的说道。 “等等,如你所见,现在的夜神只是一颗钉子,需要一个人间的祭品才能让他现身——为此,我需要献祭一个虔诚信徒的灵魂。” “您是要用我做祭品吗?”戴尔文问道。他其实有这个心理准备了。 神婴笑了起来,说:“是的,虔诚的信徒,不过你别担心,你只是召唤夜神一个晚上,因此只需你一半的灵魂就行了。” “代价是什么?” “无非就是一半的寿命吧。”他说的轻描淡写。 戴尔文点了点头,肃然说道:“好吧!如果能实现大业,那别说一半寿命,就是我全部的寿命又有何妨呢?” 神婴对他说道:“真是令人感动!虔诚的信徒啊,祖神绝不会辜负你的——好,吞下这颗钉子吧。” 戴尔文看着那如他小臂一般长的钉子,说:“直接吞下去吗?” 他说:“放心,这钉子没有物质实体,吞下去只会很疼,却不会真的让你穿肠破肚” “好。” 于是戴尔文吞下了钉子。果然很疼,穿肠破肚一般的疼,只是不流血罢了。然而这种痛苦,却仍比不上他刚才杀死神父时候的心痛。想到这一点,戴尔文的心中就充满了焦躁和迷茫。 他将整个钉子吞下之后,鼻孔和眼睛就开始流血,神婴说这是正常的现象,让他忍耐。接着,他的口中开始冒黑烟,那黑烟越来越多,他不知道这些烟是从哪里来的,即使是将他的肺撑爆也容不下这么多。 黑烟飘在天花板上,在房间缭绕,犹如一顿围墙似的遮蔽了周围的事物,就像是个要吞噬一切的深渊。戴尔文渐渐什么都看不见了,他怀疑自己失明了,却又能隐隐约约看到神婴的金光……突然,黑烟一瞬间变成了漆黑的墨汁,然后朝着大厅中央飞去。 “这,这是……” 这些墨汁快速汇聚成了一个巨大的椭圆球体,看上去就像是个蛋。在戴尔文惊恐的注视下,那个巨蛋咔嚓一下裂开,“夜神”从中走了出来。 这夜神的样子,跟经文里写的大有出入。 那是个手脚细长的怪物,尖牙利嘴,浑身漆黑,还有一对巨大的翅膀。乍看下去,就像是一只长着利爪的巨型蝙蝠。它浑身黏糊糊,湿漉漉,不停往下滴着腥臭的墨汁。看上去让人心生厌恶,而当戴尔文和他那猩红双眼对视的时候,一股难以名状的恐惧似蠕虫一般爬上了他的脊背。 戴尔文心想:这怪物怎么可能会是神灵?啊,果然,七神都是虚伪的邪神。 此时,神婴大声说道: “我的眷族!” “我命令你今晚去杀了李奥瑞克!” “我要让他知道亵渎神灵的代价。” 那漆黑的怪物一声尖啸,便拍打着翅膀原地起飞。接着,它凭空穿过了厚实的天花板飞上天空,就如同那石头屋顶是不存在的一样。 戴尔文连忙打开窗户去寻那怪物的踪迹,却只看到了一团诡异的黑烟,朝着李奥瑞克的营地飞去了。 今晚对他来说,必定是个不眠之夜了。 q6吧②77 第一百五十三章:精灵汁,是可以喝的吗? 李奥瑞克计划明天一早就渡河攻城,结束这场战役。说实话,后面也没什么可打的了,戴尔文的两张好牌打了个稀烂,王炸尽出,剩下的就是一堆虾兵蟹将。李奥瑞克先前让罗米拉的花仙子们飞过河去侦查,得知敌人只剩下不到一万人,而且晚上出现了小规模的哗变与大量的逃兵。甚至还有百夫长带着大几十人游泳过来投降的奇景。李奥瑞克虽然说了打起来“不留活口”,但对于这这种还没打仗就来投降的士兵,他还是没有斩尽杀绝。这些士兵也都是穷苦人家出来的可怜人,来当兵就是混一口饭吃,也不知道哪方正义哪方邪恶,甚至许多人不晓得自己是在和李奥瑞克打仗,其实都是普通老百姓,没必要对他们这么狠。 看这阵势,恐怕不用李奥瑞克出手,敌人自己就要散了。 李奥瑞克也不着急过河去收人头,先清点一下手里的东西,然后再慢慢渡河好了。这里的地形就像是个大笼子,将敌人牢牢关死了,他们要么退进海盐城,要么就是跳海自杀,所以等攻下海盐城来,自然能将这些叛党一网打尽。 海盗王的船是真不错,而且基本上是完好的。有三艘旗舰和五艘战舰能直接拿来用,还有其他的船需要维修。海盐城就有最好的船坞,到时候攻下海盐城就把船顺着金砂河开进港口。李奥瑞克管这个缺德行为叫做“用你的案板,切你的肉”。 今天晚上李奥瑞克让大家吃饱喝好,明天就是海盐城大决战了,我们马上就会拿下大沼泽最富有的城市,也马上就能干死叛党的二把手“贾戈伯公爵”。 晚上,李奥瑞克在营地里巡查散步,希雅今天没有跟着,前些日子和半魔人决斗的时候,希雅因为使用“替身力量”所以透支了自己体能,现在胳膊酸痛,手指也麻,于是在芙那里做按摩,好调整状态应对明天的战斗。李奥瑞克自己在营地里达,一开始只是看看大家有没有吃好喝好,或者帮着同志们解决一下问题,后来走着走着,就来到了罗米拉的帐篷里。 你说这不怪了呢,这么多帐篷不去,我怎么偏偏就进了她的屋呢?李奥瑞克眉头一挑,撩开帘子探头说道:“我方便进来吗?” 罗米拉和塞拉维姐妹俩都在呢,两人看到李奥瑞克都是眼前一亮,塞拉维立刻喊:“师父!”然后朝她招手。而罗米拉则将双脚从水桶里拿出,站起来说道:“方便,当然方便!大人快请坐。” 李奥瑞克这才注意到姐妹俩在屋里泡脚。 因为帐篷里没有外人,所以塞拉维就穿着一条吊带小连衣,肩膀、手臂和大腿都露在外面,麦色的光滑皮肤像是丝绸。话说罗米拉不是说混血精灵晒不黑吗?我怎么觉得塞拉维这小丫头片子越来越黑啊?这肤色越来越像本子里边的黑皮辣妹了,这个真的没关系吗? 而且塞拉维那白色连衣几乎透明,她里边似乎也没穿内衣。不过李奥瑞克对此并无感觉,在他眼里塞拉维是个低头能看见脚面的小屁孩子,李奥瑞克动不动就在床上一打二的猛男,对这种实在是提不起兴趣。而且师徒两人经常一起测试武器,或者过招练武,肢体接触多,自然也不见外了。此时那小姑娘两只脚泡在水桶里,像个小鸭子一样在踩水玩。 罗米拉也只是穿了个白色吊带,只是比塞拉维的更厚,也不透光。然而女王陛下毕竟是成年女性,即使是不透光,也比塞拉维那一马平川的搓衣板更值得一看。李奥瑞克看过许多柰子了,大小都有,但不得不承认,罗米拉仍旧是形状最完美的一个。 罗米拉则是头上扎着单马尾,纤细洁白的脖颈像是天鹅一样,锁骨造型精致犹如雕刻,身体洁白、柔软又苗条,坐在那里体态端庄优雅,不像是塞拉维又驼背又扭动又傻笑的。她看到李奥瑞克来了,特意掸平子掩盖大腿,可是那子又是高开叉的,稍微一动,白花花的闪光弹就会让李奥瑞克眼睛发晕。所以说这大龄待嫁的未婚少妇是真的……啊不不不,罪过罪过,女王陛下是将一生献给国家的高洁女王,我怎么能对她产生这种想法呢?太龌龊了,李奥瑞克! 这时候塞拉维朝他招手,一副兴高采烈的样子,道:“师父,要泡脚吗?今天的泡脚水里加了花蜜、花瓣、小枣、碧旋果、脆草果、酸麻还有老黑蘑,超级甜超级香哦!” 混血精灵这些家伙设计的时候多少沾点植物成分,几乎每天都要晒太阳,还要拿水桶泡脚,不然就会像是没吃饭一样乏力,没精神。所以在他们的社交内容中,一起约太阳、一起去泡脚什么的,就跟约饭局一样正常。 “我的皮肤不能像你们一样汲水,就不必了。”李奥瑞克说道。 “那师父要喝一点吗?”塞拉维拿杯子在洗脚桶里舀了一小杯。 李奥瑞克一脸问号,而罗米拉则一下抢过杯子倒回桶里,骂道:“塞拉维!你这缺根筋的小白痴,李奥瑞克大人不是混血精灵!” “哎?”塞拉维一脸茫然的歪头。 罗米拉将她抓过来快速的耳语了几句,塞拉维听完之后脸“腾”一下红了,然后连忙给李奥瑞克道歉。 李奥瑞克倒没生气,只是一脸诧异的问道:“难道混血精灵会一边洗脚一边喝洗脚水吗?” “会的。”两人一起点头。 啥? 这真是让人三观炸裂,李奥瑞克露出了地铁老人看手机的表情,说:“不……这不奇怪吗?” 罗米拉说:“呃,不奇怪啊,因为用皮肤喝水也是喝,用嘴喝也是喝,都是喝……其实差不多,看个人习惯和口味而定。” “但是洗脚水很脏吧?” 罗米拉一脸尴尬的微笑,解释说:“在我们的文化里,洗脚和泡脚是两件事情,说‘洗’就是清洁,比如洗澡、洗手、洗脚、洗头什么的;说‘泡’则是在,呃,像是吃饭。比如泡脚或者泡澡——在泡之前,一定要洗干净的。” “可那也是洗脚水……”李奥瑞克有点转不过弯来。 “真的很干净的,我保证。”罗米拉绷着笑容说道。 塞拉维也分辩道:“当然是干净的呀!人类还用手吃饭呢!手不比脚更脏吗?但是洗干净之后还是可以用手吃饭的对吧?” 这话说得李奥瑞克哑然无语——他妈的,好有道理啊?我竟然无言以对。 但这是不是说,“精灵汤”什么的,是真的可以喝啊? 李奥瑞克对此陷入了沉思。 这时候姐妹俩都泡的差不多了,就把剩下的一点水倒掉。两人从李奥瑞克身边走过,身上都散发着一股香甜气味。就和植物一样,混血精灵的毛孔能吸取这些养分,然后滋养全身。难怪这大热天的,精灵姐妹身上也没有一丝汗臭味,而且还香喷喷的。 话说精灵的皮肤是不是也很甜啊?假如我天天让他们拿牛奶泡澡,是不是就能喝到牛奶味道的精灵汁了啊? 李奥瑞克又陷入了沉思。 总感觉混血精灵的设定比魅魔还涩啊,李奥瑞克不禁问道:“那话说你们混血精灵有没有打算把这类服务产业化一下?”他说着指了指那个洗脚桶,“应该很赚钱吧?” 罗米拉叹了口气,说:“精灵的姑娘们都心高气傲,伺候自己人也就算了,要是让她们伺候其他种族的人啊……” “就怎么样?”李奥瑞克问道。 “就得加钱!”女王一脸严肃的比了个“钱”的手势,接着说道:“所以成本居高不下啊,老百姓消费不起,王公贵族们倒是有,但能消费的人太少了,所以干了好几年前也才只有一两家店,嗯,我们其实试过的。”说这话的时候她有些不好意思的别开了目光。 “赚钱嘛,不寒碜!”李奥瑞克笑道。 等以后若是迎来和平年代,可以好好发展一下这几大种族的经济潜力,比如说服务业啊,旅游业啊,各种各样的……李奥瑞克忍不住开始胡思乱想。精灵姐妹身上香喷喷的,屋里还点了熏香,味道好闻,但也有点上头。李奥瑞克不由得眼皮打架,外面士兵的操练声渐行渐远,风声似乎也停息了,他感觉越来越困。 “罗米拉,我能在这休息会吗?”李奥瑞克打了个哈欠,“就打个盹,一会就回去睡。” 听到这话罗米“噗嗤”一声笑了,说:“您睡在我这里都行。” “别开玩笑了,这会影响你的名誉……哈欠,有事喊我啊。”李奥瑞克说着便在地毯上躺下了,几乎是一合眼睛就睡着了。 我可没有开玩笑啊,罗米拉一手撑着下巴,撅着嘴,很不开心的样子。随后叹了口气,从旁边拿来一块薄毯盖在李奥瑞克腹部,又拿来自己的枕头给他垫在头下。温柔的像是个永远得不到回报的却还坚持不懈的舔狗。 塞拉维看着姐姐这一脸幽怨的样子,便问道:“哎,姐姐,我有事请问你。” “怎么了?” 塞拉维坐到她旁边,盘着腿,很八卦问道:“你跟我师父一起出去了一趟,有什么收获吗?” 塞拉维指的是罗米拉跟着李奥瑞克一起去收服鱼人的事情。 罗米拉想了想,说:“呃,收获了龙龟的宝珠,还有鱼人士兵……” “不是那个!”塞拉维拍着大腿说道,“我是说你们俩的感情上有什么进展吗?有没有关系更进一步呀?” “这个……似乎没有。” 塞拉维摆出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叉着腰,教训她说:“啊?我不是说让你先和希雅搞好关系吗?怎么我说的话都忘了?”好不容易能有一次教训姐姐的机会,塞拉维表现的十分嚣张。 罗米拉自觉理亏,也只能别别扭扭的说道:“可是希雅不理我啊,我有什么办法?” “希雅是个平易近人的大姐姐,怎么会不理你呢?是不是你意图太明显让希雅看出来了?” “我哪有!” “那你详细给我讲讲这一趟发生的事情……” 于是罗米拉就和塞拉维聊起先前的经历了,罗米拉细细的讲,塞拉维认真的听,可是听着听着塞拉维忽然打呵欠了。罗米拉就生气说道:“你到底要不要听啊!” “要听要听……可是我好困啊。”塞拉维又打了个哈欠,然后便原地躺下,说:“我睡一会。” “不许睡!李奥瑞克大人可是说了要我们给她放哨,哈欠……”罗米拉也觉得一阵睡意涌上头脑,怎么了,难道是我最近太累了吗? “等我去拿提神的熏香。” 罗米拉怕自己睡着,就赶紧翻出来提神的熏香,那其实是一些草药粉末,不用点火,直接吸入鼻腔就有效果。罗米拉轻轻吸入一点,就觉得一股透心凉,顿时神清气爽。她连忙喊道:“塞拉维,给你也……哎?你怎么睡着了,醒醒!”罗米拉用脚轻轻踢了踢塞拉维,却发现那家伙睡得和死猪一样。罗米拉又拿熏香去给她闻,这家伙却只是打了个喷嚏,仍旧没有醒过来。 怪了,怎么睡这么沉啊?难道她终于是到了长身体的年龄吗?罗米拉心想道。 于是屋里安静下来了,罗米拉要遵从李奥瑞克的命令来放哨,就强打精神,忽然外面一阵冷风吹过,只听见了嗖嗖的风声,却不见半点其他声响。 外面怎么如此安静啊? 不对劲! 这才吃过晚饭两个小时,也没到熄灯就寝的时候啊! 紧接着就听到门口传来了有人跌倒的声音,罗米拉一撩开帘子,立刻一惊,原来是门口的两个守卫倒下了。她起初以为两人是被偷袭了,然而那两人竟然微微打起呼噜来,竟然是睡着了。 这足以让野比大雄汗颜的入睡速度使得罗米拉提起了警觉,她放眼望去,只见整个营地竟然没有一个站立的人了。帐篷里的人呼呼大睡,巡逻的人就在路上睡,放哨的人倒着、或者是站着睡。整个营地一片死静,唯有风声和呼噜声了。 这反常的景象让罗米拉感到不寒而栗,她连忙去推李奥瑞克,说:“大人,大人!不好了,出事情了,快醒醒!” 然而李奥瑞克睡得十分沉,像个死狗一样。 罗米拉心理咯噔一下,心想:糟糕,我们中招了! q群8二衣7七衣 第一百五十四章:忠义无双乌鸦王 罗米拉先让自己冷静下来,然后拿起刺刀权杖,心想:这是迷药?还是魔法?不管是什么,肯定是敌人的战术。 她这次小心的撩起帘子,只见天空一片漆黑,星月无光,营地的灯火随风摇曳,而且大半数已经熄灭了。若非罗米拉有夜视能力,恐怕什么也看不清楚。接着,她感觉头顶传来了一阵强烈的魔力反映,抬头一看,就见到一团黑色的烟雾以螺旋状迅速降落。这东西充满着邪恶的气息和浓郁不散的杀气,罗米拉能感觉得到。 她有种预感,这东西是冲着李奥瑞克来的! 我恐怕是唯一醒着的人了,我必须保护大人! 精灵女王握紧了她的刺刀权杖,又给拿出镇定精神的魔药粉来大口呼吸。她从帐篷的缝隙往外看,只见那个黑色的烟雾降落在营地中央,从中变出了一个长着翅膀的奇怪生物。随着这只怪物的出现,剩下的灯光和火把也都“砰!”一下熄灭了,星月无光,一片漆黑。万幸罗米拉有夜视的能力,才能看到这怪物的真容。 她发誓自己这辈子都没见过这样丑陋的东西。 从整体来看,那是个长着蝙蝠翅膀的漆黑怪人,它有细长的手脚和宽大翅膀,爪子锋利,肌肉结实,看上去就像是城墙上面震慑宵小的黑色石像鬼。 但若只是这样,却也不至于让罗米拉感到惊恐。真正令她感到害怕的是,这怪物身上散发的诡异气味,还有远远凌驾于凡人之上的气场。那是一种无形的恐惧,只有罗米拉这种能感知到魔力的人才能有所察觉。如果打个比方的话,就仿佛是老鼠看见了猫,羔羊被猛虎凝视,或者是孤身一人走在乡间路上,忽然见到远方的田野上,有一个百米高的巨人缓缓走如夜幕之中。 这感觉让人不寒而栗的感觉,又不可名状,越是凝视,那怪物的身形就越是扭曲。罗米拉眼前的画面开始逐渐扭曲,首先那怪物变得越发不成比例,它手脚更加细长,躯干则变成桶装,而两个巨大的黑色翅膀上,出现了许许多多蠕动的眼睛;罗米拉意识到这是幻觉,她用力揉了揉眼睛,旋即再次望向那漆黑的恶魔。这一次,对方又变了模样,那个这一次变成了臃肿的大球,它浑身都是裂口,裂口里边有许许多多的触须在蠕动,触须上面流淌着黑色的脓汁,恶臭难闻;罗米拉再次揉眼,这回那家伙却又变成了一条长着翅膀的黑色巨蛇,在营地中蜿蜒爬行。 罗米拉开始分不清到底哪个是真实,哪个是幻觉了,巨大的恐惧笼罩了她的全身。这到底是什么?罗米拉回想着从小到大看过的书,却也找不到任何有用的信息。她只知道自己不是对手!她的手脚开始不自觉的颤抖着,浑身的汗毛都倒数起来,一股寒气如蛇一般爬上了她的脊背。 她只想立刻逃离这个地方。 罗米拉屏住呼吸,心想:这家伙多半是冲李奥瑞克大人来的! 罗米拉赶紧又推了推李奥瑞克,可李奥瑞克还是睡得跟死狗一样,一动不动的。罗米拉不敢再做进一步的动作了,她生怕那怪物听到她的声音。 此时,那个怪物又恢复了一开始的“蝙蝠石像鬼”模样,它竖起两只如匕首一般尖锐的长耳朵,似乎在这夜幕之中寻找着什么声音。忽然它后背裂开一个大口子,上面冒出许多触手,这些触手上面无规律的生长着许多眼睛和嘴巴,看着让人头皮发麻。接下来,这些触手探入帐篷之中,用那硕大的眼睛在里观察,似乎是在寻找李奥瑞克的位置。 用不了多久它们就会搜到我这里来的!罗米拉惊恐的捂住嘴巴,以免自己叫出声音。忽然,她想起自己身上还带着提神的香粉,就赶紧将那粉末涂抹到了李奥瑞克鼻子下面,然而李奥瑞克仍未苏醒,而且还…… “阿嚏!” 他打了个大喷嚏。 这声音在寂静的夜晚就仿佛一声炸雷,罗米拉浑身的汗毛也一瞬间都竖起来了,她看到那怪物猛然间转身过来,即使不去看,她能感觉到黑夜之中的恶毒目光。关键时刻,罗米拉抓起一个茶碗,从帐篷的另一端抛出,“啪!”茶碗破碎,那怪物的注意力也被随之吸引开了,触手掀翻了旁边的帐篷,然而看了看里边的人,却又失望的离开了。 罗米拉暂时松了一口气,但她知道,这些触手迟早会搜到她这里来的。 那怪物身上自带一层“恐惧光环”似的buff,罗米拉心中怕得不行,别说是战斗了,就是看上几眼都会san值狂掉。可是,现在如果怂了那就必死无疑——我一个嫁不出去的老女人死就死了,可是李奥瑞克大人不能死啊!他是混血精灵的复兴希望,真理的指引者,他不能有事! 冷汗顺着纤细的脖子流淌,精灵女王陷入了大危机!她咽了口唾沫,脑海中全是十分恐怖的念头——不知为何,触手这一东西在精灵文化中是极其恶毒的象征,精灵天生就对这些黏糊糊的、细长的、会蠕动的物体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恐惧感。可能是我们的祖先曾经与什么触手怪物战斗过吧?罗米拉曾这样想。 所以到底要怎么办啊!罗米拉几乎要哭出来。 就在这时候,她忽然余光扫到了李奥瑞克腰间的“蛮族黑刀”,也就是那把名为“啄眼”的圣遗物。 前些日子,“啄眼”意外觉醒了。罗米拉后来就觉得这把刀上的魔力和从前不一样,便问起李奥瑞克“啄眼”的事情来。李奥瑞克跟罗米拉是并肩作战的战友,而且还有一层基于“高等精灵”的主仆关系,于是便将“啄眼”的事情告知于她。 罗米拉赶快拿起了升级版的啄眼,拍打着刀背,说:“乌鸦王!醒醒,醒醒!出事了!” 一个身披大氅的骸骨幽灵从刀里边冒出来,打了个哈欠,语气很烦躁的说:“什么逼动静……” “你看外面!” “嗯?”乌鸦王用骷髅眼洞往外一瞅,立马惊呼:“妈了个巴子,这咋回事?这不是黑煞灵么,还这么大个儿!” 乌鸦王似乎认识这东西,罗米拉却也来不及多问,就请求道:“乌鸦王,你的主人要被这怪物杀了,你快救救他!” “救他?哈!”骸骨乌鸦王冷笑着摸出一个烟袋,抽了一口,“说什么呢?” 罗米拉问道:“哎?你不是他的仆人吗?” “仆人?哼!” 话音未落,外面的触手“轰!”一下将帐篷掀开上了天空。接着,罗米拉看到了令她终生难忘的一幕,无数的触手编织成了一个倒扣大碗将几人罩在其中,那些黑色的触手蠕动着,扭曲着,上面密密麻麻眼睛里冒着邪恶的光,还有一张张人嘴在开开合合,仿佛是在怪笑。 罗米拉顿时san值暴跌,大声尖叫,乌鸦王先是一惊,旋即大笑道:“来,来得好!” 这时候,触手发现了躺在地上打呼噜的李奥瑞克,顿时全部扑向了李奥瑞克,将他如木乃一般缠了起来。那触手上又是嘴巴又是倒刺的,这一缠再一勒,李奥瑞克哪还有命在? 看到这一幕,罗米拉一声尖叫就哭了出来,声嘶力竭的喊道:“乌鸦王,你救救他啊!求你了,救救他呀!” 乌鸦王却抽着烟看戏,“不,我就不救他!” 罗米拉喊道:“你不是他的英灵吗?你要保护他呀!” “闭嘴,你这个叛徒!还救他?我就是要让李奥瑞克死,我巴不得他下十八层地狱!我要他断子绝孙,要他永不超生!”乌鸦王开始了简单嘴臭,极致享受。 “轰!”天空上一声巨响打断了乌鸦王吟唱。 那骨头架子“面无表情”的抬起头,颈椎发出咯咯响声,他望着天空上的金光,喃喃道:“有必要吗?” “咔啦!” 炸雷声音震耳欲聋,一道笔直的光柱从天而降,正好劈在了乌鸦王的身上。 “这这这……这怎么回事?”罗米拉倒退着拉开距离。 不知道是因为乌鸦王狂暴嘴臭李奥瑞克,还是因为他多次触犯契约,所以这一次的“惩罚”尤为强烈。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乌鸦王放声惨叫,,随着电光闪烁,画面有节奏的忽明忽暗,骸骨乌鸦王也如蹦迪一般有节奏的哆嗦。 而且,众所周知,人和金属都是导体,那是导电的;那些触手,也不是绝缘的。 这道雷击目标其实是乌鸦王的黑刀,而不是那个幽灵,由于黑刀“啄眼”还在李奥瑞克腰间,所以从视觉上来看,雷击劈的其实是李奥瑞克。不过,因为魔女小姐契约的底层逻辑是保护李奥瑞克,所以这个雷击并没有伤害到李奥瑞克的身体。 可是契约里没写“保护李奥瑞克外面的触手”呀! 于是李奥瑞克外面那一圈触手直接就熟透了!黑色的触手全都变成了焦红色,鲜嫩多汁,一根根都扭曲着BBQ形,空气中弥漫着一股烤鱿鱼的焦香味, 尚在梦中的塞拉维甚至流起了口水,并且说梦话曰:“真香!” 同时,这股电流也顺着触手直接波及到了那个怪物。在“灭世魔女”的无情惩戒下,那家伙也跟着乌鸦王一起“电音蹦迪”,持续了快一分钟,直至余音绕梁。 等到电光消失,空气再次回归平静,乌鸦王和那个怪物身上都冒起了黑烟。 这时候,那怪物竟然主动切断了触手,后退了几步,摆出一个“如临大敌”的警备姿势。 估计那家伙是在想:艹了,睡着了还这么厉害?看来要重新审视这个敌人了! 罗米拉则对乌鸦王肃然起敬,就很感激的对他说:“没想到你这么忠诚!竟然对自己这么狠,用这种方式保护主人!乌鸦王,我对你刮目相看了,舍生取义,忠义无双!” “我……超……你……妈……”乌鸦王每说一个字,嘴里都要吐一口黑烟。 在乌鸦王的“自爆卡车”式袭击下,战局陷入了诡异的僵持阶段。 罗米拉这却是不知道该怎么办,而敌人因为刚刚吃了一个大亏,所以不敢贸然进攻了。两拨人保持着大约五十米的距离,互相凝视。 罗米拉一看敌人就会掉san,所以赶紧移开了目光。她问乌鸦王说:“乌鸦王,你刚才那招还挺有效的,能不能再来一下啊?” “我当年怎么就没把你们这些混血杂种给灭了呢?”乌鸦王咬牙切齿的说道,“这是老子这辈子第二后悔的事了。” 罗米拉问道:“那第一后悔呢?” “那当然是……”他望了一眼躺在地上的李奥瑞克,却欲言又止。 罗米拉问道:“难道是没有早点效忠李奥瑞克大人吗?” “那肯定是……”乌鸦王本想反驳,但是想起刚刚那道天罚,就一咬牙,然后憋回去了。 见他没能回答,罗米拉就当他默认了。心想:果然啊,乌鸦王后悔啊!如果当初还是四大蛮王的时候,就选择效忠触摸真理的李奥瑞克大人,那他怎么会落得现在这个地步?李奥瑞克这么慷慨大方,横竖也封他当个中原爵爷,到时候他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不比现在这骷髅样子风光快活?唉,这都是命啊,还好我上对船了。罗米拉,你好棒棒! 但是话说回来,如果李奥瑞克大人死在这里,我这船就要沉了啊!我也要跟着一起沉了。 于是,罗米拉为了避免和船一起沉,果断的扛起船跑了! 精灵女王罗米拉,看似胳膊腿纤细,但也是能骑马打仗的女中豪杰。再加上精灵的力气天生比人类要强,所以扛起李奥瑞克就跑了起来! “蠢女人!”乌鸦王不禁骂了一句。 乌鸦王这么说是有道理的,她不跑还好,敌人摸不清她的套路,不敢轻举妄动;可这一跑,不就明摆着示弱了吗?果然,那个石像鬼模样的家伙立刻拔腿就追!罗米拉惊呼一声加速往前跑,却没想到石像鬼膝盖一软,居然摔倒在地。罗米拉注意到它的肌肉在抽搐,想必是这家伙刚刚被电了一下还没缓过来。 机会!罗米拉停下了脚步,心想:这是绝好的机会! 一六87七6 第一百五十五章:王者归来乌鸦王 罗米拉心说这是个机会,便举起刺刀权杖开始吟唱咒语。罗米拉的魔法中虽然攻击性的比较少,但不是没有,这一招“猎鹰风暴”如果能吟唱出来,也足够敌人喝一壶了。 然而,作为这个大路上传统意义的魔法师,吟唱攻击魔法少说也得一分钟。咒语才念了三句,那个蝙蝠石像鬼就爬了起来,然后发出了一声凄厉的尖叫。听到这尖叫声,罗米拉立刻头皮发麻,脑子里原先“倒背如流的咒语”也一瞬间变成了“吹风磁暴帮帮我!”之类的丢人三连。再等那石像鬼张开了长满蠕动眼球的大翅膀,罗米拉就更不敢接这个团了。 “你这个蠢货!还不快跑?”乌鸦王在一旁喊道。 “好!”罗米拉很听劝,果断转头逃跑。 石像鬼一拍翅膀,巨大的气流吹起一阵尘土,周边那些倒塌的帐篷也随风翻滚。 罗米拉靠着两条腿肯定跑不过这个大牲口,连忙吹起口哨,喊道:“白葡萄!救!”她这么一喊,她那批独角兽立刻冲了出来。 独角兽天生高魔抗,所以这石像鬼虽然能催眠整个军营的人,却没能催眠它。罗米拉将李奥瑞克里放在马背上,然后飞身上马,就这样跑了起来。 石像鬼化作一股黑烟在天上追,“白葡萄”则在地上飞奔,罗米拉的独角兽是万里挑一的神驹,综合属性甚至在墨崔迪之上,既能夜视,还能爬坡,速度非常快;石像鬼多少还有点触电后遗症,两个翅膀不太协调,偶尔还会顺拐,所以追不上来,一直保持着距离。 但这样下去还是要死啊!罗米拉心想,等那家伙恢复了,早晚会追上来的。光是跑不是办法,要想办法击败他才行。 罗米拉就说:“乌鸦王,你真不能用那一招了吗?” “不能了,我魔力用完了。”乌鸦王开始口胡。 不明真相的罗米拉倒也信了,就说:“那你能亲自上去跟它打架吗?刀给你用。” “我只是个没有实体的骨头架子,你让我怎么打?” 乌鸦王是个聪明人,他知道反抗会遭雷劈,但摆烂不会。 罗米拉说:“哎?那要怎么办呢,你……是不是需要一个肉身啊?比如找个战士给你附身?” “用你吗?”乌鸦王冷笑起来。 开什么玩笑?我的身体和灵魂都要留给李奥瑞克大人,怎么能让你这种老烟鬼附身呢?罗米拉拍了拍马脖子,说:“这个独角兽怎么样?” “我超你妈!”乌鸦王字正腔圆。 两人商量战术的时候,那蝙蝠石像鬼已经越来越近。这时候它突然俯冲下来,身后拖着一条黑烟,口中发出刺耳咆哮。罗米拉感觉脖子后面发凉,心想:要是回头的话,一定会再次受到精神伤害。于是从腰包里掏出一把魔法粉末丢到天上,同时自己闭上了眼睛。 那粉末遇到空气就“砰!”一声爆炸,迸发出了刺眼强光,石像鬼就如同中了夺命十三闪的飞龙一样惨叫一声,然后掉在了地上,没想到那家伙在地上打了了滚就迅速站起,旋即一声咆哮,竟转眼间化身一条巨蟒。这大蟒蛇足有几十米长,腰比大象的还粗,浑身漆黑,只有眼睛血红,仿佛一条巨龙似的。 这大蛇游动的飞快,就像是在水里一样。刚刚拉开一点距离,很快又要被追上了。 罗米拉本领都用尽了,乌鸦王也没有办法。大蛇越来越近,气氛紧张的让罗米拉头皮发麻。她拍了拍马背上的李奥瑞克,发现李奥瑞克仍旧没有半点清醒的迹象,这不禁让她陷入了绝望。 乌鸦王冷笑着对她说:“精灵婆娘,你应该把李奥瑞克丢下然后自己跑路!这大蛇显然要的是李奥瑞克,又不是你。” “不!我宁可死也不抛弃他!”罗米拉大声说道,但说这话的时候她心里似乎在颤抖。 “哈!那你就跟他一起陪葬好了!”乌鸦王大笑起来。 罗米拉不想死,也不想给任何人陪葬,她其实很想跑路。但是作为女王的她,又必须去做正确的选择,她心想:我是混血精灵的女王,也是高等精灵的仆人。所以保护李奥瑞克大人是我的第一要务,为了族人,为了国家,为了真理…… 即使是生死关头,罗米拉也一如往日那样扮演着女王的角色。 她对乌鸦王说道:“乌鸦,照顾好你的主人!”说着,罗米拉就跳下了马。 “白葡萄”载着两个人,肯定跑不过那家伙,但如果我下马的话,或许它就能带着李奥瑞克大人脱险了!罗米拉是这样想的。 “精灵婊子!你他妈的……”乌鸦王咬着牙吼道,“怎么你对我就没有这么忠诚呢?” 就这说话的时间,“白葡萄”已经载着李奥瑞克和乌鸦王跑远了。 罗米拉则拦在了“巨蛇”和白葡萄中间,她将一抹红色精油涂抹到额头上,就如同野蛮人的战妆。混血精灵的汲水皮肤瞬间将那精油吸收,那是名为“不屈魔药”,而且是没有用水稀释过的浓缩液。这种药物能在短时间内提供勇气、精力和屏蔽疼痛。 原先上战场之前,罗米拉会给她的坐骑抹一滴,没想到今天她竟然会给自己用。 魔药进入体内,她感觉眼前的视野变红了,旋即一股血勇之气涌入脑海。那个大蛇仍旧狰狞可怖,黑色的鳞片在月光下闪烁着诡异的油光,空气中弥漫着腥臭味道。 但即使是魔药也无法让她战胜恐惧。 她是女王、是魔法师,而非战士。即使是打仗也大多是跟着士兵们一起战斗,会有许多骑士保护着她,让她能够在后面安全的放技能。她从未这样直面一头野兽,从来没有过。 此时罗米拉大声喊道:“我是混血精灵女王罗米拉·葛莉卡!花与风的纯洁化身!侍奉真理者!你这卑劣的怪物,休想从这里过去!” 罗米拉高亢的喊声回荡在宁静的夜空之中,那巨兽也被她的挑衅激怒,朝她大声咆哮。山林中惊鸟冲天,野兽悲鸣。月光之下,罗米拉纤细的影子被拉长,像一根纤细的芦苇,而那巨兽的影子就仿佛一条汹涌奔流的漆黑大河。 大蛇张开足以生存公牛的大嘴,上下两半巨口接近180°,罗米拉看到大蛇口内有无数蠕动的红色肉芽,这些肉芽仿佛人手,在蛇嘴中蠕动着。若是被这巨兽生吞,结果肯定会生不如死。 死亡近在眼前,她的手脚都开始颤抖,脑中闪过许多混乱的念头。 作为女王,作为高等精灵的仆从,她理应为了自己的信仰奉献一切——这一切包括她的生命,她的人生,她的幸福。为此,罗米拉从未迷茫过,当命运来袭的时候,她一次次的做出了正确的选择。 于是她下意识想:我要用生命去守护我的主人,这是我的宿命。 罗米拉她并不怕死——女王是个高危职业,她之前的精灵女王几乎没有善终,所以当她继位的那一刻,就做好了死在王座上的心理准备。 正因为她有将生死置之度外的坚定信念,她才能一次次作出最为正确的选择。正因如此,她所领导的混血精灵没有和其他同胞一样没落、消失;正因如此,她才力排众议,登上了李奥瑞克王这条不朽的战舰。 女王的使命,就是以勇气和智慧一直不停的作出“正确选择”,从将众人带上正确的道路。 然而奇怪的是,这一次她却没有作出“正确的选择”。 死亡的刺激之下,罗米拉脑海中出现了更多原始的、本能的念头,她心底那个沉睡了许久的少女苏醒了。此刻,她脑海中回闪过跟李奥瑞克相处的种种过往,不禁想到:我为了那个男人而死,值得吗? 我对他的爱,值得让我献出生命吗?李奥瑞克大人确实英俊、勇敢、智慧……几乎是完美的。但这些“完美”对于我来说是那样的遥不可及,我崇拜他、仰慕他、但我真的爱他吗?我会像是爱着我的亲妹妹一样爱他吗? 那么,他爱我吗?他对我可有半点爱意?他眼里不是只有希雅和普希拉!我跟他只是朋友,什么是朋友,什么是暧昧,什么是恋人,我能分出来的。 如果我为他而死,他会为我流泪吗?如果我为他而死,我会后悔吗? 罗米拉·葛莉卡,她是被推举为王的,因为皇室之中除了她没有可以继位。但她在那之前,从未想过当女王。她想恋爱,想庸俗的恋爱,想拥有最酸臭的那种恋爱,想要能哭能笑能撒娇,想要约会同居烤蛋糕,她不要坐在高贵的王座上、戴着沉重的金冠,她想穿着连衣和凉鞋去跟爱人野营,让他吃下自己亲手做的爱心便当,在看着他枕着自己膝盖睡着。她的少女梦从十四岁那年开始,直到现在也还是遥不可及的梦。 她不甘心就这样结束自己的一生——就这样,以“女王”的身份死去。或许后世会传唱她的忠义、勇敢、还有高贵,但她不在乎!她想要的不是这些东西。 所以,罗米拉在最后关头,做出了人生以来第一次的“错误选择”。她没有选择拼死一战,而是将涂了剧毒的刺刀权杖掷向大蛇的嘴巴,自己化为无数蝴蝶,飞走了。 大蛇袭来,长满肉芽和触手的大嘴狠狠一咬,罗米拉的刺刀权杖也随之折断,刺刀权杖像个小牙签一样被大蛇一口咬断了。 罗米拉拖延大蛇的计划彻底失败,大蛇连一秒钟都没有停留,就这样碾了过去——就这样从她的尊严和勇气上碾了过去。 蝴蝶们飘在天空上,罗米拉凝视着大蛇消失的方向,心里竟然有种罪恶的解脱感。这种感觉让她羞愧难当,她狠狠抓住胸口,恨不得将那罪恶与悔恨,从血肉中扣出来。 我不是女王,也不是少女。 我是个逃兵,她心想。 …… 乌鸦王的英灵跟着“白葡萄”一路前进,临走前,那精灵说什么“李奥瑞克就交给你了!”这话让乌鸦王很是无奈——第一,我根本就不想照料这个家伙,我巴不得他死呢!第二,我就是个幽灵,没有实体的,要怎么照顾他啊? 而且,那独角兽跑着跑着似乎累了,速度就减了下来。乌鸦王在后面喊它,它也听不见。没多久,天空上果然传来了那鸟人的咆哮,乌鸦王却不以为,心想:累了,毁灭吧!反正李奥瑞克的死活也不关我事。 没想到那蠢马受惊,吓得一个突然加速,李奥瑞克的身体只是搭在马背上,并没捆着,这么一晃立刻就掉下来了。 独角兽不知所踪。那怪物也没去追,就垂直降落在了距离李奥瑞克和乌鸦王三十步的距离外。 乌鸦王冷哼一声,然后面向那个怪物,并朝着昏迷的李奥瑞克做了一个“请”的手势,说:“虽然不能亲自杀他让我有些遗憾,不过,能看着他死我也挺开心的——动手吧,大蝙蝠!” 那怪物也不知道能不能听懂乌鸦王的话,就原地愣在那里,也不过来。 “过来啊?”乌鸦王问道。 那家伙没有直接动手,而是做了一个奇怪的举动,它拔下了自己一根触手,然后将那血淋淋的断肢丢在地上。片刻之后,那触手竟然变成了一条蠕虫,朝着李奥瑞克这边爬来。 “用虫子杀他吗?还真够恶心的,不过我喜欢。”乌鸦王自言自语道。 然而那虫子的目标却不是李奥瑞克,而是承载着乌鸦王灵魂的“啄眼”。原来是这家伙先前被“天罚”劈了,仍旧心有余悸,可他却错误的以为那雷电是这把刀引下来的,所以对“啄眼”非常忌讳。 只见那肉虫子用口器夹住“啄眼”,将其拿到了十米外的树根下面。接着,竟然在上面喷了一团粘稠的白色液体,将其牢牢的固定住了。 由于乌鸦王和灵魂和啄眼相通,他几乎有种自己被虫子蹂躏的感觉。 王哪怕死了也是王,他顿时大怒,吼道:“我虽不在乎李奥瑞克的死活,但你这样对待本王,未免有些不敬啊!” 那石像鬼听到这话,竟然朝他发出了一阵咯咯怪笑,充满了讽刺的意味。 “好,我本不想这样,是你逼我的!” 说罢,骸骨乌鸦王竟然化作了一道黑影,钻进了李奥瑞克的额头。 接着,本来昏迷不醒的李奥瑞克竟然睁开了眼睛,而且那双眼睛如鸦眼一般血红。 先前乌鸦王就说过,他虽无实体,却可以附身在某人身上作战。只是他不愿意附身到李奥瑞克这个死敌身上罢了。 然而,现在情况不一样了! 只见被附身后的李奥瑞克一个“鲤鱼打挺”就站了起来,接着喉咙中挤出一声怪笑:“哈!我又感觉到自己的血在流淌了。” “很好,你们的王回来了!” 乌鸦王一声咆哮,林中群鸦齐鸣,百兽具惊。就连那石像鬼似的怪物,也后退了三步,如临大敌一般。 ps:上推荐了,明天加更。 谢谢你们的支持。 QQ群六巴二7七一 第一百五十六章:舍生取义乌鸦王 这位被附身的“李奥瑞克”从树根下捡起马刀,将黏液在衣服上擦了擦,旋即耍了个蛮族武士风格的刀花,黑刀在空中挥舞,发出嗖嗖的声响。 接着,他反手握刀背在肘后,脚扎马步,含胸拔背,咧着嘴角怪笑,眼睛也变成了红色,活像个狡诈的乌鸦。看到他这怪异的架势,那石像鬼越发谨慎起来了,不敢贸然进攻。 “这会儿知道怕了?晚了!” “李奥瑞克”一声大喝,快步冲向石像鬼。石像鬼身上立刻暴射出了无数触手,像是几十条鞭子似的抽了过来。 “雕虫小技!” “李奥瑞克”狞笑,呲出了惨白虎牙,右手的刀画出几条诡异弧线,“咔咔咔咔!”众多触手就被斩断成了肉块,接着那怪物的胸膛上、肩膀上还有腹部又冒出更多触手,也被“李奥瑞克”轻易的切开了。 乌鸦王在成为蛮王之前,就是蛮族头一等的武士了。其人武艺高强,刀法精湛,只是年纪大了之后体能下降,再加上抽烟的缘故,自然不如年轻时候。但即使是这样,他在野狼城之战里,依旧能和李奥瑞克过招,可见其武艺十分老辣。 他半辈子实战积累的经验,都是实打实的杀人技,或许比不上李奥瑞克那剑术大全包罗万象,但是实用性却很强。此时,一身本领,再加上用了一个年轻有力的身体,使得乌鸦王感觉自己梦回十八岁,实在是爽到。 然而打了没多久,他心中的兴奋就被震惊取代了——好强壮的身体!好充足的精力!我以为我二十来岁的时候,就算是天赋异禀了;可李奥瑞克这小子,体内却仍旧是我的好几倍还多。 乌鸦王此时不禁想到:是不是野狼城一战没有逼出他的极限?那他究竟有多强? 乌鸦王心里想要测试李奥瑞克,加上杀心四起,就开始疯狂的进攻。那个“石像鬼”见触手不好用了,就干脆过来近身肉搏,它挥舞着爪子作战,那爪子强度不输给乌鸦王的黑刀,两个兵器摩擦,竟然会爆发出刺眼的火花来。乌鸦王跟他硬碰硬打了几招,心想:这怪物体能很好,力气也大,不能力敌。然而转念一想:不对啊!我现在不是那个烟鬼老头子了,我是“高原人的战神”李奥瑞克啊!我就跟他拼一拼力气,比一比体能,我怕什么!反正打输了,死的也不是我。 打赢了,李奥瑞克得记我一功;打输了,我大仇得报!横竖我都血赚啊。 想到这里,乌鸦王彻底放开了,开始不要命似的战斗起来。 由于“李奥瑞克”的体能太强,没多久就让乌鸦王就把那个石像鬼给打怕了,愣是切断了它两根手指,还在胸口留下了一道刀伤。石像鬼吃痛,就匆忙的拉开了距离。 此时两人已经激战了几十个回合,乌鸦王却觉得一点不累!完全还能再打一百个回合! 然而乌鸦王还有一些疑惑,他先前看到李奥瑞克战斗的时候,这家伙浑身肌肉膨胀,皮肤变红,而且力气也比自己现在要大。但乌鸦王不管怎么用力,也达不到那种效果。 也许他还有一些我不知道的绝招吧,乌鸦王不禁想到。 想到这里,他又有些恼火:妈的,看来老子输得不冤啊,我承认你确实有成为王的潜质。不过让我服从你是不可能的,我能认可你,已经是你八辈子修来的福分了……唉,他妈的,早知道就戒烟了。 那石像鬼被连着伤了几次,终于是恼火了,就如同半血进入二阶段的boss一样,它飞到半空中,然后发出了一声痛彻灵魂的尖啸,光是是叫声就差点把乌鸦王送走。它就觉得脑子里边仿佛有了炸雷,接着鼻血就哗啦啦的流,眼睛里边也充血了,感觉湿漉漉的,眼球又胀又痒又疼。乌鸦王知道,被魔法伤到脑子的人就会突然流鼻血,这是那叫声伤到了李奥瑞克的大脑。 乌鸦王此时想到:虽然你死了也好,但我希望你再撑一会,李奥瑞克!至少也要等我砍下它两条胳膊,剜掉眼睛,抽筋剥皮之后再死!不然我这口恶气无处消解啊。 接着,那石像鬼似的东西突然变身了,它挺直了弯曲的背脊,前突的怪脸往后收拢,呲牙的大嘴也向内缩,整体的体态变得更像是一个人类;接下来,它的五官也逐渐收缩、变小,线条越发柔和;那些黑烟则构成了他的衣袍…… 最终,它变成了一个穿着黑色长袍的高大人类。 它——他有一头波浪长发,皮肤乌青,眼睛暗金色,黑色的破烂长袍包裹着他的身体。 “做得好,人类。”他忽然用一种怪异的声音说道,“我本来以为,自众神时代结束之后,你们就没有勇气能够直面邪神的人了。” 乌鸦王听不太懂这话什么意思,但知道是在夸他,于是耍了个刀花,将黑刀藏在肘后,冷笑道:“既然如此,还不快跪下受降?本王兴许还能留你一个全尸。” “可你们还是如那个时代一样自大,不知敬畏!” 说着,那家伙突然丢掉黑袍,露出了里边的真身。这个恶魔此时拥有近乎完美的肉体,他肌肉结实,线条完美,身上没有一丝赘肉,那身体就像是一头充满了爆发力的猎豹。最为可怕的是,他的手腕、肘部、膝盖、脚背等地方都长着锋利的镰刀,简直就像个杀人机器。 这时,他后腿一弓,脚掌蹬地“砰!”脚下的地面顿时凹进去一个半圆,尘土飞扬,这家伙就如同离弦之箭似的射向了乌鸦王。 这一招太快,乌鸦王反应过来的时候,那怪物的利刃已经到了他胸前,乌鸦王只好举刀格挡,“咔!”他的黑刀与敌人的镰刀碰撞,紧接着连人带刀就飞了出去。 好大力气! 乌鸦王在天上转了几圈,然后狠狠摔在草丛之中。他连忙爬起来,先是感觉身上酸痛无比,旋即又感觉头昏脑涨,脑袋像是要裂开似的。而且耳边出现了许多低语和呢喃,全都是一些莫名的诅咒声音,让人不寒而栗。想必这怪物不光是有物理攻击,打人的时候还会附加精神伤害。 这家伙好难对付。乌鸦王以前曾经见过一个小部落的术士,通过自焚的邪恶仪式来召唤这种“黑煞灵”,这东西的造型千变万化,有时候是人,有时候像野兽,还有些时候长着触手,更多时候则是拼装缝合怪的模样。但有一个共同点,特点是不能看,只要看久了,人就会发疯。乌鸦王当时牺牲了上百个精锐士兵才将那“黑煞灵”消灭,战斗结束之后,他还做了好几天的噩梦,梦里总是一个满身触手的怪人追着他跑,后来请一位盲眼老巫医来,煎了几副药服下,吐了许多黑血,这才好的。 不过,难对付又怎样?你既然惹了本王,就不能饶了你!就算弄不死你,也得咬你一块肉下来! 乌鸦王就是这样的狠人。 此时那道黑影又朝他飞来,乌鸦王来不及多想,挥刀就砍,那怪物也用镰刀迎上。就听“咔嚓!”一声,黑刀在那怪物肩膀留下一道伤口,而乌鸦王拿刀的右手却也从腕子处被斩断了,切口斜着,半截惨白的手骨像是一把刺刀。 好疼!乌鸦王的灵魂附身于李奥瑞克身上,对这肉体的痛楚也会感同身受。手腕斩断之后,先是火辣辣的烫和麻,然后是钻心的疼。但乌鸦王还活着的时候,就是个不怕疼的硬汉,何况他都是死过一次了,还能在乎这个嘛? 此时,那怪物拿着“李奥瑞克”的右手,只见那断腕还在滴血,手指紧紧握着黑刀。他将那只手丢在脚下狠狠碾压,要以此羞辱乌鸦王。 乌鸦王却怒吼道:“砍的好!” 一来是给自己壮胆,二来是这胳膊也不是他的,身体虽然疼,但心里却还有点暗爽。 这话激怒了那个怪物。对方第三次发起了进攻,乌鸦王断了一臂,又失去了趁手的黑刀,实力已经大打折扣。然而,这乌鸦毕竟老奸巨猾,就在那怪物扑上来的一瞬间,他竟然表演了一个“滑铲杀虎”的绝活,当即往地上一躺,敌人就从他头顶飞过,同时抬脚往上方一蹬,精准的顶掉了敌人胯下的某个柔软之物。 “噗!” 这一脚,何止是踹爆,甚至是踹进去了。 那家伙惨叫一声,立刻捂着胯下满地打滚。乌鸦王本着“趁你病要你命”的原则,立刻就扑上去压在那怪物身上。乌鸦王两个膝盖顶住那怪物的手臂,全身的体重压在上面,让他无法乱动,同时左手化作一把虎钳,牢牢掐住了那怪物的咽喉。 “你给我死!” “李奥瑞克”的嗓子中发出了如乌鸦一般的刺耳尖啸声,他锁住那怪物咽喉,想将他的喉咙捏碎。 按理来说,在这种姿势下,乌鸦王可以随便拿捏对方,然而他还是低估了这怪物的蛮力。那家伙双手的力气居然比他大腿还强,就听那怪物一声怒吼,竟然硬生生将乌鸦王掀翻在地。 乌鸦王不禁想到:好大的力气!即使是李奥瑞克的肉体,也无法胜过这家伙吗? 紧接着,那家伙一脚踩住了乌鸦王的胸口,说:“到此为止了,人类!”说着狠狠一踩乌鸦王的胸口。那一刻,乌鸦王的胸前出现了一个大坑,肋骨折断之后刺穿了肺叶,胸口传来了难以形容的刺痛。同时他口鼻喷血,无法呼吸。 乌鸦王这一下被勾出了真火,心想:你他妈是个什么叼东西?敢用脚踩我!? 于是乌鸦王奋力挣扎,可是敌人力气太大,他又受了伤,手脚都不听使唤了。他不禁在心里骂到:李奥瑞克,你他妈动一下啊!你不是高原人的战神吗?怎么就这么点力气! 等等! 乌鸦王灵光一闪。 我怎么忘了,我现在是李奥瑞克啊!我他妈还有一把刀呢! 乌鸦王生前一直用单刀,却忘了李奥瑞克是用双刀的。此时他猛然睁开眼睛,从腰间拔出了“巨人屠夫”对着那家伙的小腿就是一刀横斩。 “咔!” 巨人屠夫乃是北疆王斩杀“泰坦巨人”的利器,甚至比乌鸦王的“啄眼”更加锋利,这一刀劈在那怪物的小腿上,那怪物结实的肌肉迎刃而解,黑色的血液飞溅,整条腿断成两截。他惨叫一声,失去平衡倒在地上。 乌鸦王赶紧从地上爬起来,可是他伤了肺,又流了太多的血,相当于是气上不来,血也不够,身体一点力气都没有。能够站起来就是极限了,往前走半步就会觉得头晕脑胀,随时都可能会休克。 而那怪物却愤怒的站了起来。只见他脖子和胸膛都鼓起来,就像是个蛤蟆似的,接着喉咙里边发出了一阵无比刺耳的尖叫:“啊啊啊啊啊啊啊啊——!”乌鸦王听了那声音,就觉得耳膜都要被刺穿了。他眼前的事物开始旋转,脑子也失去了思考的能力,等他回过神来,那怪物已经将他压在身下,扑在他喉咙上,吸他的血。 你他妈的给我滚下去!乌鸦王已经说不出话,只得在心里怒吼。他用左手推那家伙,但是纹丝不动。鲜血顺着大动脉快速流逝,“李奥瑞克”的生命力也在消失;那怪物随着吸血,却力气越来越大。 妈了个巴子的,你敢吸本王的血?他有点神志不清了,甚至忘了自己是附身在李奥瑞克身上。乌鸦王奋力挣扎,却无可奈何,这时候他忽然看到敌人的下巴的侧面——大概就是淋巴结的位置上,有一个绿色的脓包。这脓包几乎要顶破皮肤了,就一层薄皮撑着。乌鸦王那时候脑子也不清醒,但是他从直觉上判断这个地方绝对是敌人的弱点。只要弄破这个,敌人一定会受到重创。 可他没有武器了,手还断了,要怎么做呢? 有了! 乌鸦王不愧位列四大蛮王之一,这一刻,他做出了一个让人头皮发麻的决定。 他竟然将那支还在流血的右手,用断臂锋利的骨刺,扎进了敌人的“瘤子”! “你他妈给我死!”乌鸦王咬着牙低吼。声音浑浊不清,就如同野兽濒死时的咆哮。 ps:前有加更,请翻页@q@q@群8二177一 第一百五十七章:我这鸡汤劲儿太大了 锋利的骨刺扎进了绿色瘤子,“噗!”瘤子爆开,里边恶臭的绿色脓汁飞溅,那怪物顿时发出了无比凄厉的惨叫声。 乌鸦王猜得还真不错,这地方确实是敌人的弱点——先前罗米拉将淬毒的刺刀权杖掷进这怪物的嘴巴,刺刀上的剧毒十分凶猛,几滴就能放倒大象。 这怪物中了毒之后,仗着自己天赋异禀,就用强大的体液循环系统和精准到细胞的控制能力,将毒液封锁在了淋巴结处。等着打完这一仗之后,再用肝脏慢慢排毒。 本来,这毒瘤也看不出来的,但他跟乌鸦王打上头了,又受了伤,浑身的气血快速运转,这一折腾,就轮到淋巴结发言了,自然肿了起来,成了个大瘤子。 乌鸦王刺穿那瘤子之后,毒液顿时爆发出来,顺着伤口浸入全身,这怪物没过几秒钟就开始身体抽搐,吐白沫,然后身体逐渐溃散成灰。 同时那毒液也喷了乌鸦王一身,剧毒混合着恶臭的血液,他吸了一口就知道是剧毒,也晓得李奥瑞克这具身体终于到了极限。 黑煞灵死了,李奥瑞克也死了,只有本王活到了最后。 不愧是我! 想到这里乌鸦王十分欣慰的闭上了眼睛。 一切回归平静。 风在流淌,乌鸦在悲鸣,远方的野兽也渐渐平静。随着石像鬼的尸体彻底化作飞灰,这场战斗终于画上了句号。 此时,许多蝴蝶飞了过来,它们在李奥瑞克身边汇聚一团,逐渐变成了一个罗米拉的样子。 精灵女王的白色袍子上面沾着血污,脸上挂着泪痕。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还要来寻找李奥瑞克大人,她觉得自己根本就无颜面对他,但她还是鬼使神差的来了。 李奥瑞克的尸体静静躺在草地上,周围还有一些战斗的痕迹,而敌人已经不知所踪。罗米拉跪在李奥瑞克的尸体旁边,下意识想:我现在应该嚎啕大哭,以示忠诚,这是臣子该做的事情。 然而她却发现自己哭不出来,比起悲伤,她心中更多的是罪恶、自责和羞耻。 李奥瑞克大人的死,我有很大责任,罗米拉心想,如果我当时选择跟那巨蛇死战到底,或许乌鸦王就能将他带去更安全的地方,但我却丢下武器逃跑。 一想到李奥瑞克死后导致的一系列事情,罗米拉就有一种窒息感,就仿佛自己跌入了深渊,脚上还缠着一个大铁球。她绝望到无法呼吸。 我要不是女王就好了,她心想。 这个念头产生之后,不知为何,她心中的羞耻和罪恶感都减弱了许多,取而代之的,是纯粹的悲伤。她看着李奥瑞克大人紧闭的眼睛,看着他浑身血肉模糊的样子,不由得流下眼泪。 李奥瑞克,他似乎是战死的,这么重的伤,他一定很疼吧?罗米拉的心也跟着抽痛起来,她开始默默的抽泣,眼泪顺着脸庞落在泥土上。可是,很快这些痛苦又被罪恶感取代了,她脑海中出现了一个手持教鞭的严苛老妇,指责她说:“你这不知廉耻的女人,你还有脸哭?你也不想想,他究竟是怎么死的?”罗米拉正要分辩,脑海中又有个少女不知从哪冲出来,声音清脆的叫道:“你还想让她怎么样?她已经做得够好了!难道要她非得被大蛇吃掉吗?” 老妇和少女争吵,职责,诅咒,厮打……两个人格,两个身份,就犹如两把利刃似的,将她的灵魂撕扯到支离破碎了。 罗米拉能够理解,为什么混血精灵总要寻找真理的指引,或许,他们从出生的那一刻就是不完整的。 天蒙蒙亮了,罗米拉没有太多时间了,她应该把李奥瑞克带回去——哪怕是将尸体带回去也好。可她不知道该怎么面对希雅,面对大家。 也许我该撒谎,我就说我尽力了,却没能救他,可是谁会相信我呢?连我自己都不相信。 也许,我这个仆从最好的结局,就是和李奥瑞克大人一起死在这里。等大家发现了我俩的尸体,他们一定会说:“啊,忠诚勇敢的精灵女王,她果然没有辱没精灵的荣耀!她的风骨如黄金树一般高贵。” 但如果我自杀,那我之前所做的一切,又是为了什么呢? 我真是太蠢了。 她第二次流出眼泪,并非为了李奥瑞克,而是为了自己那荒谬又可悲的命运。 就在这时候,忽然有一只手擦过她的脸颊,抹去了她的眼泪。罗米拉顿时吓得尖叫,弹射起步一般往后跳去。接着,她听见李奥瑞克说:“抱歉,我没想吓你的,我就是看你哭的伤心,想安慰你一下。” “李奥瑞克大人?您……您还活着?”罗米拉眨了眨眼。 李奥瑞克从泥土上坐起来,罗米拉看到他身上的伤口竟然奇迹般的愈合了。他的断臂上长出了新的骨头和血肉,只是还没有生长皮肤,血淋淋的很是可怕;他胸口的骨头都已经修复,其他刀伤也都结痂。罗米拉也听塞拉维说过李奥瑞克生命力顽强,但是没有亲眼见过,她绝对无法相信这样的奇迹。 “啊,一点小伤。” 李奥瑞克抬起斩断的右手,看着皮肤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生长,满意的点了点头。 “那个,呃,大人,这次的事情……”罗米拉也不知道该从哪里说起。 李奥瑞克却摇了摇头,说:“我大概知道情况。刚才我一开始确实着了他们的道,睡着了,但是你拿药粉唤醒我的时候,我就有一部分直觉恢复了。我的耳朵能听,皮肤能感受,只是身体不听使唤罢了,所以,后面你和乌鸦王的对话我都听见了,也能判断出大致情况。” “哦,原来是这样……”罗米拉不知道该摆出什么表情,她只是在心里想到:啊!那李奥瑞克大人肯定不知道我不战而逃的事情了,我的名誉保住了。 她先是庆幸,然后又因为这种庆幸而感到进一步的羞耻和罪恶。 这时候李奥瑞克忽然站了起来,她来到罗米拉面前,表情很是严肃。 “李奥瑞克大人?”罗米拉很是心虚,紧张不已。 她本以为“洞悉真理的李奥瑞克”还是发现了端倪,于是要来问罪,却没想到李奥瑞克对她郑重其事的鞠了一躬。 “罗米拉·葛莉卡,感谢你的救命之恩。你这一路上与敌人斗智斗勇,不惜冒生命危险也要保护我。我十分感动。好在你没有什么事情,不然我一定会悔恨终生。”他再次鞠躬,说:“再次感谢,不过,下回如果我再有危险,你不用这样拼命保护我,我自有保命的手段。” “您……” 罗米拉愣在原地,过了有半分钟左右,她才大声说道:“不,不不不不不!” 罗米拉不停的摇头,她感觉自己脸皮滚烫,火烧火燎似的,然后她就哽咽了,“我受之有愧,大人,我不您这样感谢!”这次她哭得很大声,不复往日那样的高贵涵养。 李奥瑞克诧异的望着她,说:“你当之无愧,你和乌鸦王两人的忠义,我都看在眼里。” 李奥瑞克腰间的“啄眼”剧烈震动起来,李奥瑞克拍了拍刀鞘,笑得很欣慰。 “你也别担心未来的事情,我们看似是吃了个大亏,但实际上没什么损失。而且,我经过这一战,已经知道了敌人的底细,也知道了它的弱点。”李奥瑞克说到这里阴恻恻的冷笑起来,“这一战看似败了,实则大有裨益呢!” 这话什么意思?难道李奥瑞克大人死过一次,反而变强了吗? 罗米拉有些搞不懂了。 这时候李奥瑞克唤出了魅魔、战马和地狱犬,他让魅魔和地狱犬去寻找走丢的独角兽,然后自己骑上马来。 天蒙蒙亮,是该回城了。罗米拉觉得不该再纠结刚才的事情,就让它烂在肚子里好了,于是便化身蝴蝶,准备飞回去,没想到李奥瑞克对她说道:“要跟我一起骑马回去吗?” “哎,可以吗?”罗米拉连忙反向变身。 “你这一路也十分辛苦了,变蝴蝶也消耗体力的吧?跟我起码好了。”李奥瑞克说着伸出了手,“来!” “可是您的伤……” “早就好了!”李奥瑞克说着拿拳头擂了擂刚刚还凹陷进去的胸口,吓得罗米拉倒吸凉气,连忙劝他住手。 于是两人同乘一马,罗米拉在前面,李奥瑞克在后,两人身体贴在一起。罗米拉心想:我只见过希雅坐这个位置!连魅魔都没有过,想到这里她的小心脏激动的砰砰跳。难道我是因祸得福? 想到这里罗米拉心头撞鹿,可是那种欣悦感立刻就被负罪感淹没了。 李奥瑞克这次似乎察觉到了她的情绪变化,说:“怎么了?罗米拉,你还有什么心事吗?” “我……”罗米拉欲言又止。 她觉得自己应该坦诚相告,却又不知如何开口。她心想:临阵而逃的事情,只要我不说,就没有人知道。这样的结局不是挺好吗?李奥瑞克大人很感激我,也没人知道我的懦弱,甚至我和李奥瑞克大人的距离都拉近了!我之前还没有和他同乘一马呢!我们这样近,他结实的胸膛贴着我的后背,手抓着缰绳的时候,就像是在抱着我一样。 我现在是多么幸福!我保住了荣誉,也收获了爱情,无论是女王罗米拉,还是少女罗米拉,此时都该心满意足了啊! 可我心里为什么这样难受呢? 她想起李奥瑞克感激自己的样子,又想起自己耻辱逃跑的样子,两个画面碰撞在一起,将她的良心、她的尊严还有她的灵魂都撞地粉碎,她的心灵世界一片狼藉了。 “罗米拉?”李奥瑞克再次问道,“我看你刚才就神色不太对,怎么了,有什么心事吗?” 罗米拉咬了咬嘴唇,最终还是说出来了。 “我没有保护您,李奥瑞克大人。”她说。 “何出此言?” “我背叛了您。”她终于将那句话说出口。 “哈?”李奥瑞克哑然失笑,说:“难道我听到的声音都是幻觉吗?我明明听见你和乌鸦王一起战斗……” “那都是真的,但我在关键时刻……做了逃兵。” “嗯,细说。”听到“逃兵”这个词,李奥瑞克表情严肃起来,对此不置可否。 于是罗米拉就流着泪,将那将事情和李奥瑞克说了。李奥瑞克还以为多大事儿呢,听完便哈哈大笑,说:“就这?我还以为你趁我不备,戳我腚眼子了呢……呃,对不起,这话太粗了,抱歉。” 罗米拉却被他这轻描淡写的态度震惊了,说:“大人,您不是最痛恨逃兵了吗?” 李奥瑞克笑道:“你这样怎么能算是逃兵?你做得很好了,如果不是你将淬毒刺刀丢进大蛇嘴巴,或许乌鸦王还弄不死它呢。再说了,我也没有命令你要牺牲性命来保护我啊,你又不是我的警卫员什么的,你身为混血精灵的女王兼指挥官,本来就该明哲保身才对。” 罗米拉摇头,说:“不,不是这样的,正因为我是混血精灵的女王,才必须要和您共进退。我们曾经签过契约,您忘了吗?混血精灵有义务保护高等精灵,我作为女王……更应该如此。我违背了契约,我犯了重罪!” 这小姐姐有点钻牛角尖了,李奥瑞克心想,我得帮她打开这个心结才行。 李奥瑞克沉思了片刻,回忆了一下罗米拉的过往经历,还有这些日子和她朝夕相处的一些感受,忽然他意识到了一件事情:罗米拉可能根本就不想当女王! 尽管她一直以来都做得很好,但身上总有一种“被爸妈强迫考一百分的老实学习委员”的别扭感,却无半点蒂维丝那种真正的“女王气质”。 这会不会是一个切入点呢? 他整理了一下语言,说:“罗米拉,我知道你的心结是怎么回事了,你听我说。” “嗯,我听着呢。” 李奥瑞克拿出了他两世为人的情商,以及锻炼出来领导力,开导她说:“我先问你一个问题,我听说,你当女王是众人推举,而非你个人的意愿,对吗?” “是的。”罗米拉点头说道。 “可你愿意当女王吗?说实话,我不会告诉任何人。” 罗米拉一咬牙,说:“我无时不刻都讨厌自己头上的王冠。”要是往常,罗米拉绝不会说这些话的,今天不知为何,她感觉自己出奇莽撞。 “好。”李奥瑞克点头,又问道:“士兵若是从战场上脱逃,督军便有权将他斩杀,这是正义的举动,合规也合法。” “是的。” “但如果说,这个士兵是被抓壮丁来的呢?督军杀他——或许也符合法律——但我们能说,难这是正义的行为吗?” “这当然不正义。”她不假思索的说道,“混血精灵从不抓壮丁,大家都是自愿参战,保家卫国,被迫去打仗的士兵不算士兵,只能算是奴隶。”说起这事罗米拉语气很是骄傲。 好,上套了!李奥瑞克铺垫结束,开始猛灌鸡汤,说:“既然被抓壮丁的士兵不算士兵,那被迫登基的女王,就算是女王了吗?” “这……”罗米拉愣住了,她从未想过这件事情。 李奥瑞克先是沉默少许,让她去思考这个有冲击里的事实,等墨崔迪往前走了一小段路之后,才继续用平静而温和的语气说道:“被迫成为王者的人,不算是王,也只是带着皇冠的奴隶罢了。” “我是……戴着皇冠的奴隶?” 罗米拉从未想过这件事情,这句话对她的冲击力十分巨大,几乎是毁灭三观的。“戴着皇冠的人是最高贵的,怎么还会是奴隶呢?”她瞪大眼睛问道,“谁在奴役我?” 李奥瑞克说:“每一个推举你做王的人,以及你自己。” “这……” “王,应该是自由的人,想做什么就做什么!码头上的工人能跟老板拍桌子走人,谁能管他?猎人不想打猎了要去种地,谁能拦他?泥瓦匠不想做工,便去行当里拉车,难道犯法?可你明明是女王,却连自己的人身自由都保证不了,你说,你敢辞职吗?” “那怎么可能呢!”说到这话罗米拉都快哭了,“我若是现在退位,谁来接这个烂摊子?混血精灵王国肯定要完蛋了啊!” 李奥瑞克笑道:“对呀,所以你觉得自己是不是很丢人?” “我……丢人。”罗米拉小声说道。 李奥瑞克伸手摸了摸她的头顶,道:“所以,若你真有什么罪孽,那也早在这几十年的被迫劳动中偿还了,何况你本就无罪——你是个强征而来的奴隶女王……”艹,这词好涩!我真的没有那层意思!“……何必对强加于自己的条款负责呢?” 罗米拉沉吟了几秒钟,然后“嗷呜”一声哭了,李奥瑞克轻声安慰着她。罗米拉哭了好几分钟,才泣不成声的说道:“李……李奥瑞克大人,您……您是……是我,我的救星。我,我不知道该怎么感激您……”罗米拉回头过来望着李奥瑞克的脸,眼睛里便满是感动和爱慕,“能遇见您,真是太好了!我该怎么说呢……我……” 她激动耳朵语无伦次,咽了口唾沫,然后喘息了几下,说:“我对您……”她说到这里却又闭上嘴巴,旋即低下头,小鸟依人似的靠在了李奥瑞克怀里,李奥瑞克感觉到她身子好烫,简直像是发烧了一样。 李奥瑞克不禁想到:我这鸡汤简直药到病除!这种做人生导师的感觉十分爽,他就趁热打铁的说道:“所以,罗米拉,你到底是谁?你想成为什么?你是被抓壮丁的士兵?是被迫上位的女王?还是其他某种什么?某种你想成为的人?回答我,罗米拉,你想成为什么?” 一听这话,罗米拉的脸腾一下红了,说:“我……” “嗯?”李奥瑞克点了下头,用眼神表示肯定。 “不,我不能说,这太……太羞耻。”她脸红的要滴血。 李奥瑞克皱眉,假装生气,说:“怕什么的!不管你想成为什么样的人——只要不是坏人——这都是合理的,正义的!这是你的自由,你的权力!你想成为什么人,就可以成为什么人啊!我保证,我为你担保!等到打完仗之后,咱们到混血精灵里边的选贤举能,成立一个议会,多找一些能谋擅断的智者,你就不用操持政务了……我说真的!” “不,不是那个原因……”罗米拉越说声音越小,李奥瑞克看到她连耳根都红了。 “那是什么?” “是……就,我,不敢说。” “怕什么!说出实话,说出你最真实的想法!”李奥瑞克大声说道。我今天一定要治好你的心病!他心想。 罗米拉再次回头,望着李奥瑞克的眼睛,只见她眼眸之中柔情似水,欲说还休。旋即她别开目光,说:“我怕我说了,李奥瑞克大人会讨厌我。” “讨厌你?怎么会呢?”你到底有什么人生志愿啊?该不会是想当歌姬吧?我说着玩的啊!李奥瑞克也有点不安起来。 罗米拉牵起李奥瑞克的手,手背上传来了她掌心的柔软和温暖,李奥瑞克心头一颤。忽然,他意识到了罗米拉要说什么了!也就是在同一时刻,罗米拉终于鼓起勇气说道: “我想和李奥瑞克大人结婚,我想做您的妻子!”说这话的时候,她声音极小,表情紧张的几乎要哭出来。 “蛤?” 我这碗鸡汤……好像劲儿有点太大啊? “呃,我没听清……”李奥瑞克想糊弄过去。 这一刻,罗米拉大声说道: “我说!我想和李奥瑞克大人结婚,我想做您的妻子!” 她这次好大声,大到李奥瑞克吓了一跳,大到远方的公鸡都跟着打鸣, 这是大龄待嫁女精灵的怒吼!是寡了一辈子的女王对命运的复仇! 所有的痛苦,所有的压力,所有的迷茫……一切负面的情绪全随着这“震声告白”而释放而一泄如注。罗米拉做了几十年女王,从来没有这么直白的表达过自己的情感! 对嘛,我早就想这样了! 罗米拉心里没有感觉一丝丢人,反而还有点暗爽。 1巴二一7716 第一百五十八章:一定要社死一次吗? 塞拉维在营地门口焦急的徘徊着,此时天亮了,众人也都纷纷醒来。大家看着一片凌乱的营地,还有睡姿奇奇怪怪的众人,全都感觉很茫然。然后一交流,发现昨晚大家都很异常的睡着了,便意识到自己北伐军很可能中了敌人的魔法。几个团长赶紧站出来,命令哨兵警戒四周,还叫人清点伤亡。 这一清点不要紧,整个北伐军无一伤亡,只有两个失踪,但这两人丢了,简直比死一万个人还要灭。 因为这两人是李奥瑞克和罗米拉!一个是北伐军统帅,另一个是精灵女王。 这不会是被敌人“斩首计划”了吧?这斩的也太精准了! 团长们都吓坏了,赶忙组织人出去找,希雅亲自带了八百个骑士,格罗温等人又带了上千人,开始了地毯式的搜索。 塞拉维没事可做,就只能在营地门口达;芙也守着个担架坐在她旁边,犹如望夫石一般焦急的等待着。两人时不时对视一眼,然后默契的叹气。 塞拉维心想:我虽然盼着姐姐和李奥瑞克大人恩爱到白头,但可不想他俩进度这么快啊!这还没白头呢,直接就埋一并骨,这不好吧?希望他俩都能活着回来,哪个也别死掉! 就在这时候,芙忽然喊道:“希雅回来了!希雅,希雅大人!” “吁——!”希雅骑着马来到他们面前。 塞拉维连忙问道:“找到他俩了吗?” “呃,我刚才发现他们了。”希雅的神色有些不自然。 塞拉维激动地说道:“那你为什么不把他们带回来呢?希雅姐姐!” 听到这话,希雅表情竟然有些生气,皱起眉头说道:“这让我怎么带嘛!” “蛤?”塞拉维歪头。 “怎么回事?”芙也问道,“他们受伤了吗?” 希雅微妙的笑了起来,说:“没有,他俩好着呢。” 塞拉维和芙一脸困惑,相顾无言。 这时候李奥瑞克回来了。 李奥瑞克骑着墨崔迪在先,左牵黄右擎苍;罗米拉则换乘到了自己的独角兽上,独自骑马,以免尴尬。 见到两人归来,众人都上来迎接。然而希雅却咳嗽了一声,大声命令道:“有你们什么事儿?都回到自己的岗位上去!”就把围观人群都驱散了。 李奥瑞克和罗米拉心里一激灵,有种偷情被抓的慌张。他俩也是没想到一进营地就跟希雅撞上了,场面就有些尴尬。 此时塞拉维一脸疑惑,似乎嗅到了八卦味儿,心说:姐姐难道出息了?难道就是今天? 而芙则是像个天真的小松鼠,如同捧着坚果一样捧着绷带药膏,问大家“有没有受伤呀?” 狗子在一脸吃瓜表情,普希拉则绷着笑,似乎已经看穿了一切。 希雅也在微笑,但那微笑的神态,却会让人情不自禁联想到期末考试之后的班主任,会不寒而栗。 是战斗的时候了! 李奥瑞克作为男人,自然要先莽上去,他也是干咳一声,说:“希雅,我有事情和你讲。” 希雅微笑,说:“不用讲,我都听见了。” 李奥瑞克问:“听见了?” 罗米拉惊呼:“你听见了!?听见什么了?” 希雅故意阴阳她,笑道:“女王陛下这嗓门,不当歌姬可惜了啊!”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罗米拉抱头尖叫。 普希拉爆笑如雷,希雅也绷不住笑了,说:“你喊那么大声干嘛?我的马儿都惊了。” 艹了,是不是过我家门全得先社死一回啊?李奥瑞克也捂住了额头。 但这考验还远远没有结束。这时候罗米拉看到许多骑兵在营地出入,便惊恐问道:“希雅,你当时带了多少人啊?” “呃……”希雅比划了一个“八”的手势。 罗米拉惊恐问道:“你带了八个人!?” “呃,是八百。”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女王陛下抱头哀嚎,这一声叫得比告白那次还用力。 可她叫了一半突然停下,那表情兴奋之中带着紧张,她就像是抱住了救命稻草的落水狗一样,说:“希雅!我当时说得是精灵语,你的人是高原人,他们听不懂对吧?你快告诉我他们听不懂!快告诉我!”她用威胁一般的语气说道。 希雅似笑非笑的看着她,戏谑的表情之中,也有一丝同情,说:“这个呀,这个……我当时为了效率,带的都是精灵骑兵,山地行军嘛,精灵更迅速一点,你懂的……” “哦哦哦哦哦哦啊啊啊啊啊啊啊——!”罗米拉三番悲鸣。 “这不结婚已经很难收场了啊。”塞拉维干笑着说道。 众人嬉笑着安慰她,以免罗米拉想不开。希雅则悄悄和李奥瑞克说道:“我就说嘛,这精灵女王就是个愁嫁的老姑娘,你非说她是个自愿守寡的忠贞女王,我差点也被糊弄了呢。” “我怎么知道?可她看起来真不像是那种,呃……” “哪种?”普希拉抱着胳膊,双臂托胸,一脸坦荡,“是我这种吗?主人您见惯了直来直去的妞儿,就看不懂这种委婉sao批了是吧?”她说的是魔族用语。尽管普希拉是个私人魅魔,但仍旧天性不改,婊力十足,不管是平常时候,还是不平常的时候,都是满口骚话。 李奥瑞克这边加密通讯,罗米拉听不懂,只能感觉到这些人是在议论自己,不好插话,便默默看着。 忽然,希雅换上了严肃的表情,问她说:“女王陛下,我早就和李奥瑞克聊过这个,不夸张的说,我家男人是这个时代首屈一指的英雄豪杰,他身边自然需要很多‘贤内助’。只是,我记得你是个为了国家献身的女人,怎么突然就败给爱情了?我想知道,你对李奥的态度究竟是怎么样的?你是为了什么留在他身边?真是爱情吗?还是别的?又或者说,你能为他带来什么呢?” 希雅时刻都在为这个家的利益着想,她这番话的潜台词就是:你丫是不是来骗财骗色的啊?“后宫喜加一”是可以的,但要是搞政治联姻那一套,身子嫁过来,心却向着外面,这可就不行了!你既然来,就要拿出诚意来! 别搁这废话,嫁妆呢!嫁妆呢!? 罗米拉这一路上一直在思考怎么过希雅这一关,虽然李奥瑞克保证希雅不会反对,但她还是希望把事情办漂亮一点。 于是罗米拉说道:“我是认真的,我认清自己的想法了,从前我只是怀着功利的想法接近李奥瑞克大人,我想要的是地位、虚荣和还有宠爱,但现在不一样了,他把我从几十年的苦难深渊中解救了出来,我的心灵从来没有向现在这么放松过,我终于有了活着的感觉……我真的想要和他在一起。”罗米拉鼓起勇气坦诚相告,“我爱上他了。” “哦?”希雅抱着胳膊,神情玩味,“就这样吗?” 罗米拉也是混迹贵族圈子的老江湖了,一看希雅这个神态动作,就知道怎么回事,就说:“我打算把混血精灵皇宫迁都到野狼城,我们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哦~!”希雅发出了意味深长的声音,“不过,女王陛下身份高贵,这种终身大事肯定不能草草的办了。按照人类的习俗呢,女孩子出嫁,一定要风光,女王陛下虽然是精灵,但想嫁的夫君确实是人类的成分多一些……是吧?”希雅用手肘轻轻戳了一下李奥瑞克。 “呃,是的。”李奥瑞克说。 希雅点了点头,说:“既然如此就要入乡随俗,要是场面小了,大家都会颜面无光——混血精灵王国应该挺有钱的吧?” “这个……”罗米拉的表情活像是一个流汗的黄豆。 李奥瑞克小声问希雅;“希雅,咱是不是有点……” 希雅狠狠瞪了他一眼,用山民的方言说道:“蠢货,有点什么?有点过分吗?我这不是在帮你要嫁妆嘛!?你这家伙脑子怎么长的!这精灵小妞想上咱家的船,不让她大出血可不行。” 混血精灵虽然名义上侍奉李奥瑞克,但是,自身仍旧是个独立王国,具备很大权力。比起国王和大臣,更像是宗主和藩属。希雅觉得,以前大家各取所需也就罢了,但你现在都跟我家大人睡一张床了,还想整之前那一套?想什么呢?都给老娘吐出来! 在这件事情上,希雅这个女主人显然比李奥瑞克更加“拎得清”。感情是感情,李奥喜欢你,我也不讨厌你。但是,利益是利益,以前你们混血精灵是乘客,乘客有乘客的玩法;现在你是要入股!入股就要有入股的规矩了。 罗米拉忽然笑了,说:“希雅小姐,你不用担心这些事情。因为我造就想过退位,并将王位禅让于李奥瑞克大人。只是因为大人不想做,所以一直没有成功罢了。混血精灵上下也都原意让李奥瑞克大人这位触摸过真理的高等精灵来做我们的王。”她说着望向了李奥瑞克,“所以大人只要点头,整个王国就都是他的,随时都可以。” 这样吗?希雅默默点头,这确实很有诚意的,甚至超乎我的意料了。 “那我认可你的诚意了,”希雅说,“其他人呢?” 普希拉率先表态,一摊手说:“魅魔还能在乎这个嘛?摩多摩多!” 希雅问道:“李奥,你自己的意思呢?” “我,这个……哈哈。”李奥瑞克摸了摸后脑勺,傻笑起来。 “瞧你这点出息!”希雅笑着轻轻掐了他一下,李奥瑞克则假装喊疼,“哎呦哎呦!” “既然如此,那就没问题了。”希雅说着轻轻拥抱罗米拉:“我相信你是真诚的,毕竟你喊辣么大声,可以说是诚意十足。” “我很感动,但请不要再说这个了。”罗米拉欲哭无泪的说道。 至此,罗米拉这次“告白事件”看似画上了一个不太完美的句号,然而这件事情其实还没结束,甚至可以说一句“影响深远”。 自古以来,人类就很爱模仿贵族或者是有名望者的言行和形象。 当年英国贵族吃糖吃到牙齿黑掉,所以人们就以“牙黑”为美,一口黑牙象征着富裕;现代欧美流行美黑,晒成古铜色小麦色,也是因为,只有能度假的富裕家庭才有充足时间去沙滩晒太阳,这种肤色也象征着富贵。 所以,无论是精灵还是高原人,都会有意模仿这些“大人物”的行为。 于是,在不久的将来,混血精灵中就流传起了一个说法,即:“告白的时候只要嗓门够大,就连触摸真理的神人也能拿下!”然后精灵们告白时候一改往日温文尔雅的含蓄风格,从情书告白转而变成“皇家大嗓门式硬核告白”。 若干年后,逐渐形成了一个传统习俗,精灵们告白或者求婚的时候,一定要大声喊出来。 嗓门越大,越有诚意,另一半也会更开心更感动。 而原本的“情书派”当然也有保留,称之为“文告”;“皇家大嗓门派”则称之为“武告”。 至于女王陛下受到了多少吨的心灵创伤,自然就没有人在意了。 好,时间回到现在来,言归正传。 此时,营地已经恢复了往日的秩序。帐篷都已重新立好,士兵们也都归队。众团长则都来到了李奥瑞克的大帐,等候将军的命令。 李奥瑞克换掉身上的破衣服,让希雅和普希拉两人一起,为他迅速擦掉身上的血污。李奥瑞克的伤口还没完全愈合,有些地方还留着触目惊心的痕迹,不过两个姑娘似乎也知道自己男人有些“天赋异禀”,便没有多问,专心为他清理身体。 随后,李奥瑞克以一个体面整洁的样子来到了众团长面前。 他拿眼扫了一下,除了米兰爵士还在养伤以外,所有人都在了,包括新来的“雷奎双雄”,也就是银盾和铜手两位团长,还有“鱼人团”的团长科莱夫也在。 李奥瑞克封鱼人科莱夫为“水兵团长”,军衔与众团长同级。一开始他还担心其他人会反对,毕竟这里边有一些种族问题,但实际上大家都没有意见,而且很快就打成了一片。李奥瑞克观察发现,一方面是因为鱼人是他任命的,大家对李奥瑞克信任,自然“爱屋及乌”的也信任鱼人。另一方面是,北伐军的军人真的很纯粹,只要你够勇敢、又够忠诚,大家就会喜欢你,不会管你是什么人。鱼人军团先前用一场极其漂亮的水战证明了自己,团长们就算有一些怀疑,也随着胜利的喜悦而烟消云散了。 李奥瑞克清了清嗓子,开始发言。 “昨天晚上发生了一些事情,大家可能也都知道了。昨晚,我经过一番调查,大概搞清楚了这一切是怎么回事。” 其实不是他调查的,而是真理图书馆里那位魔女小姐给他讲的——这部分我们后面再说,先写正事。 听到李奥瑞克说“调查”,将军们都面面相觑,格罗温说:“我还以为您被掳走了呢!”鹰眼团的海特也说:“原来将军是自己去调查情报了?怎么不叫上我们?”旋即勇士团的奥德罗也问道:“对啊!怎么不叫我们一起?自己去多危险啊,而且昨天为什么大家都睡着了?怎么回事?有人下毒吗?” 大家七嘴八舌的说着,此时李奥瑞克抬起手掌,众人立刻又安静下来。 李奥瑞克说:“也没什么大不了,其实就是敌人用邪恶的方式,召唤了某个邪神眷族罢了。这家伙是个长着翅膀的蝙蝠人,还能变成大蛇或者其他什么怪物。它使用了催眠魔法,想要趁着大家都睡着之后,进来刺杀我……其实它差点就得逞了,不过我们还是战胜了它。” 听到这话,众人纷纷赞叹李奥瑞克将军果然英勇无敌,连什么“邪神眷族”这种没听说过的怪物都能战胜。芙的表情却很凝重,喃喃道:“怎么长得和夜神这么像?” 布洛泽则问道:“将军,你具体是怎么战胜它的?” 李奥瑞克点头,说:“罗米拉以计谋在敌人体内植入剧毒;乌鸦王的英灵于圣遗物中显灵,悍不畏死的战斗,两人合力这才击败了敌人。说实话,我本人并未出什么力气,能打败这个家伙,功劳他们二人应该一人一半——尤其是乌鸦王,实在是忠勇过人啊。”说着拍了拍腰间的“啄眼”,那把刀愤怒的颤抖了起来。 众人听到这番话都是十分惊讶,心想:精灵女王是我们的友军,出力情有可原;但乌鸦王怎么也会出力?还‘忠勇过人’?这家伙难道不记恨李奥瑞克大人了? 莫非,乌鸦王心胸如此豁达,拿得起放得下? 无论动机如何,乌鸦王为了保护李奥瑞克和敌人拼命已成事实,众人纷纷赞叹说:“啊,不愧是蛮王,心胸真是豁达!” “乌鸦王眼界高,格局大,让人刮目相看!” 李奥瑞克认真的说道:“乌鸦王为了保护我,断了一只胳膊呢!”腰间的黑刀剧烈震颤,李奥瑞克将其用力按住。 一听这话,众人更是感动了。菲利普说:“李奥瑞克将军果然是王者风范,竟然能让死去的蛮王臣服!乌鸦王生为人杰,死为鬼雄,就算是最忠诚的骑士也会自叹不如!” 格罗温竖起大拇指,说:“忠!忠不可言!太忠诚了!” 奥德罗说:“是啊,真是条汉子!将军,你把他叫出来吧,我要当面感谢他一番!” 此时,“啄眼”抽搐的仿佛要跳起来打人一般,李奥瑞克再度将它按住,说:“不了,乌鸦王查里丹不屑于邀功领赏,先前还和我说,千万不要告诉别人呢。但他虽然谦逊,我却不能辜负了他,因此将这件事情说出来,让人们都来传颂他的忠义。” 众人又是接连赞叹,一开始那把黑刀还会挣扎一下,到后来直接躺平不动,大概是气得下线了。 调侃了一番“忠不可言”的乌鸦王之后,李奥瑞克开始了正式的战术会议。 他一上来就开门见山的说道: “计划不变,今天上午开船渡河,讨伐敌军。” “那个邪神眷族虽然败了,却没有真的死掉,多半会卷土重来。” “我已准备好了对策,不怕他来,就怕他不来。” 众人听闻此话,都纷纷说道:“那就听将军安排了!” 李奥瑞克拿起笔来,刷刷刷写下几个条子,分发给团长们,旋即大手一挥,让大家按照条子去办事,回头会让希雅去检查,不可有误,不然军法处置。拿了条子的团长赶忙行礼,然后小跑着出去了。 随后众团长领到任务,便就地解散。几个女孩还留在这里,等着李奥瑞克的安排。 罗米拉“新婚燕尔”,最想在未来的夫君面前显摆自己的能力,于是就抢先说道:“李奥,我们有什么任务啊?” 口改的挺快啊?希雅和李奥瑞克相视一笑。塞拉维则捂住了脸,淦,我这个丢人姐姐! 罗米拉不以为意,作为一个寡了几十年的大龄未婚女精灵,她眼里现在只有李奥瑞克,只有恋爱!完全不给自己的大脑留任何思考的空间。 看着女王陛下眼睛里满是对自己的痴迷,李奥瑞克心里倒是挺爽。他想了想,说:“你们一会跟着我去看看团长们事情办得怎么样就行了,没什么安排。” 罗米拉眨了眨眼睛,说:“李奥,我看到了你写的那个条子,你是想布置魔法来对付那个……邪神眷族?” “对,团长们去画魔法阵找材料了。” “那家伙可不好对付。”罗米拉提醒道,“当时我和它交手……不瞒您说,我完全不是对手。这怪物一刻不停的释放着精神魔法,只要见了就会心中恐惧;它还不止一种形态,还能催眠,力气大生命力也顽强……” “毕竟是邪神眷族嘛,但这家伙本质上是精神类生物,用普通魔法打反而是吃亏。” “可是精神类的魔法生物不是这样的,我记得书里说……” 罗米拉和李奥瑞克都算是专业的法爷了,聊起专业来,也是魔法术语一套一套的。旁边人却听不明白,希雅更是有种“李奥瑞克你这家伙怎么刚娶了小媳妇就忘了糟糠妻啊”的错觉。想到这里就算是格局再大,她也会有点小情绪。 若是从前,李奥瑞克或许察觉不到希雅的微妙情绪变化,然而相处了这么久,他这个背叛了处男之神的二五仔,也逐渐学到了一些情场老司机才会有的温柔细腻。此时李奥瑞克对希雅说道:“希雅,来,我和你说说你这次任务的内容,你是最重要的一个。” 我最重要?听到这话,希雅立刻眉头舒展开了,笑着点了点头,说:“好,我听着呢。” 李奥瑞克拿起笔来,详细写了一张单子,上面有许多数字,还有一些魔法图案,说:“一会你按照这个去查团长的作业,这些魔药粉、药膏、圣油、宝石等等,都不能有误差,精准到克。图案也一样,到时候仔细检查。” “嗯,好的!”希雅接过单子来仔细端详,这单子上面的东西她都能看懂,但她却仍旧看不懂李奥瑞克要做什么。 此时塞拉维也凑过来看那单子,说:“这是个什么魔法?看上去怎么……就跟我写的一样?” 李奥瑞克哑然失笑,心想:这他妈是卡珊德拉给我抄的作业!你个小哔宰治敢碰瓷灭世魔女? 对此,李奥瑞克并未在意,就继续跟其他人讨论魔法的事情了。 罗米拉端详着那个单子,说:“这魔法结构确实奇怪,我从未见过,也无法理解,请问李奥……”她似乎察觉到了希雅的目光,“……瑞克大人,请问一下,这到底是什么魔法?您又要如何打败那个家伙?” 李奥瑞克挠了挠头,说:“呃……有点复杂,我这样说吧,我们的敌人并不是这个世界的生物,而是异界邪神的投影,只是这个投影和我们的影子不一样,它有实体。正因为是个投影,所以他能够任意改变自己的形态。” 李奥瑞克说着走到大帐门口,站在阳光下面。他伸出手来做手影,说:“你们看,这是小猪,这是狼,这是公鸡,这变形是不是很容易?邪神眷族或者那些异界邪神之所以能变身,或者说在你眼睛里改变形态,也和这个道理差不多。” 外行看热闹,希雅、芙以及塞拉维都听得似懂非懂,只是说“好厉害好厉害”——塞拉维自成一派,所以也不算是专业的魔法师。 而罗米拉和普希拉两人却都是专业内行,一听李奥瑞克这番话,立刻神色大变。普希拉还好,只是表情凝重的说:“不愧是异界邪神,魔法造诣竟然比魔族还高?” 而罗米拉则是一副三观崩塌的样子,喃喃道:“不,不可能!这种魔法不可能存在!这违背了魔法三大定理,而且也违背了迄今为止所有的魔法原理,如果这种‘投影’存在的话,那意味着我从前学的东西,还有历代先哲全都错了!错得一塌糊涂……难道说混血精灵的魔法文明,是建立在一个错误的原理上的?可是这说不通啊,我……我头好疼。” 罗米拉她懂得最多,掉san也最多,一时间竟然对自己世界的真实性产生了怀疑,表情活像个练功走火入魔的武林高手。 李奥瑞克就安慰她说:“不,罗米拉,你们的魔法原理也不算是错误,只是不够完善罢了,你别多想,接着听我说。” 这话只是宽慰罗米拉的,因为魔女小姐跟李奥瑞克闲聊的时候就曾说过:“你们那个世界的高等精灵魔法纯粹是扯几把蛋,要么华而不实,要么丑陋的一塌糊涂,一堆原理性错误,施法全靠力大砖飞。” 高等精灵的魔法都是“扯几把蛋”的话,那混血精灵这些蠢徒弟就更完蛋了。也难怪塞拉维一直学不好,教科书都是错的啊! 言归正传。 “那么,邪神眷族或者化身,其实就是投影。” “既然是投影,就需要用到光,它们是通过特定的光谱来维持自己存在的。” “只要改变光,我们就能扭曲它的存在,甚至将其抹杀!”李奥瑞克说着狠狠攥紧了拳头,“传说圣光能克制邪灵,也正是这个道理。” 李奥瑞克要改变光? 罗米拉摇头,说:“光是无法改变的……至少我学的魔法里边没有听说过改变光的。”她似乎已经对自己的魔法失去了自信。 “对啊……你要怎么改变光呢?”希雅也是这个意思。她指了指天空,太阳悬挂于此,亘古不变,无人能够动摇。 李奥瑞克笑了,说:“就这样改变。” 李奥瑞克张开手掌,掌心出现了一个耀眼的光球,就如同一颗小太阳。 ps:今天是一个7600字的大章节!q群衣吧②衣7衣 第一百五十九章:喜欢看? 天光大亮。 戴尔文此时坐在后堂祷告室里,仍旧等待着“夜神”的捷报。神婴坐在他对面,闭着眼睛,不知道是在睡觉还是在冥想。他们已经在这里等了一晚上,按照神婴所说的,夜神只需要一个钟头就能将李奥瑞克的脑袋带回来。可是,天都亮了,夜神仍未归来。 戴尔文很是疲倦,毕竟,为了召唤“夜神”他消耗了自己几乎一半的生命力。他感觉自己瞬间老了二十岁,疲惫的抬不起头,脊骨和颈椎毫无力气,骨头撑不起身上的肉。他开始思考自己做的这一切是否值得?生理上的痛苦在动摇他原本坚定的信仰,他凝视着眼前的神婴,心想:究竟是什么样的神灵,才会以信徒的生命为食粮?祂真的是高原人的祖神吗? 若是戴尔文借着这个机会冷静下来思考,或许能得到一些接近真相的答案。然而,当神婴睁开眼睛、说出那一句话的时候,这些念头都消失了。 “李奥瑞克……重伤而死。”神婴面无表情的说道。 “祖神在上!”戴尔文立刻跪下来行礼。 旋即神婴接着说道:“但是夜神化身也阵亡了——那是它在临死前传来的消息。” “什么!?”这句话犹如惊天霹雳一般,戴尔文大声说道:“神灵怎么会死?” 神婴摆了摆婴儿肥的小手,说:“不不不,死去的只是‘神灵化身’而以,只要祭品足够,我还能召唤来更多的……化身。”神婴咧开嘴笑着,一瞬间露出了尖锐如锯齿的牙,还有嘴角拉到耳根的血盆大口。戴尔文以为自己看错了,揉了揉眼。 这样才对,戴尔文此时想到:“七神”就算是邪神,却也该有神灵的样子。怎么能让李奥瑞克一个凡人给打败了呢? 神婴此时大声说道:“我的信徒!去吧,去告诉你的士兵这个喜讯!你终于还是战胜了那些异教徒。接下来,你须正告世人‘七神’的真面目,然后这些高原人去信仰真正该信仰的事物。” “遵命!神婴。” 我终究还是赢了!戴尔文激动起来,他喘不上气,心头发闷,眼前冒金星——这都是献祭生命力的副总用,但他不在乎这个了,他不在乎!因为他赢了!这就意味着,他迄今为止所做的一切牺牲都有价值。 尼古拉斯大人!祖神大人!还有其他为了信仰而牺牲的教友!我没有愧对你们,我做到了,我击败了李奥瑞克这个不可一世的邪教徒! 现在,我可以光明正大的对人们说…… 戴尔文,他激动的冲出去,周围的人都惊恐的看着他,因为戴尔文的脸色真的很不好看。 爬上教堂的屋顶,站在象征七神的“七钉树”上,他高声说道: “正告世人吧!” “所有人都听着,李奥瑞克已经死了!” “虚伪的邪教徒已经死了!” “我们终于胜利了!” 士兵们被他的喊声吸引而来,聚集在教堂下面,犹如一群迷茫的松鼠。 为什么没人欢呼?戴尔文疑惑,他以为人们没听清楚,于是再次重复自己的话。 “李奥瑞克死了!祖神的使者将他杀了!” “邪教徒已死,我们胜利了!” 这次声音够大,然而还是无人回应他,偶尔有人呐喊两句,但声音很快就消失在了一片死寂之中。这里足有上千人,却安静的像是一潭死水,让人感到不安。 戴尔文睁大眼睛看着这群蠢货,说:“你们听不懂人话吗?” 士兵们面面相觑,也有些人望着他,那眼神就如同在看一个疯子。这时候有个将领鼓起勇气来说道:“戴尔文大人,并非大家听不懂您这番话,只是没人愿意相信李奥瑞克就这么死了。您看,李奥瑞克是不死的战神,这是人尽皆知的事情。而且北伐军也没有撤军,甚至还在装船呢!这……并非我们不忠诚,也不是信仰不坚定,而是事实如此啊,大人!” 戴尔文点了点头,苍白的脸上满是精力透支导致的虚汗,他说:“要怎么才能让你们相信?” 那个将领说:“既然您杀了李奥瑞克,那有什么凭证吗?人头?耳朵?或者是他的帽子也行啊,您若是能拿出凭证来,我会帮你说服大家相信的。” 戴尔文大怒,说:“神婴说了,李奥瑞克已死!难道神婴的话还能骗人?” 这位将领本来是很老实听话的,但再怎么老实听话,到了这个地步也要有点逆反心理了。他大声说:“神婴骗不骗人,我不晓得!但你说李奥瑞克已死,为什么不能拿出尸体来呢?” 戴尔文只好说道:“尸体留在战场上了,当时不方便捡回来。” “耳朵也没有?” “聒噪!” 那将领脸一黑,说:“好吧,就算我信了,大家也不信啊!” 这群蠢货!戴尔文十分愤怒,却又没有办法,只好说道:“好吧,你们等着!”说着蹒跚爬下屋顶,颤颤巍巍的走下梯子,这一串动作已经累得他头晕眼花。靠着墙歇了几分钟后,他才在众人怀疑的目光下,快步走回教堂之中。 “神婴,神婴!”他呼喊着,“外面的士兵不相信您的神谕,请原谅我!我也无法说服他们。请您用无上的智慧,再下一条神谕!助我摆平这些信仰动摇的迷途者。” 神婴睁开眼睛,说:“他们不相信李奥瑞克已死?呵,我就知道。” 戴尔文听到这话很是惊喜,问道:“神婴有何对策?” 神婴笑道:“只需降下神罚便是。” “神罚?” 戴尔文心想:不,这不对,信徒迷茫的时候,神灵应该为他指引方向才对!我看过祖神的经书,这位太阳神赐予人光明和希望,凡是在夜间迷路的人,都会在梦中得到祂的指引!神婴既然是“太阳神”的化身,为什么要做这种事情? “信徒?”神婴侧目。 “不,呃,我不是说否定您,只是我们现在……要怎么样去进行神罚?”不,我不该说这个的,我在说什么?戴尔文咬了咬牙,生命的流失让他头脑也变得不清醒了。 神婴又笑了,在那一瞬间,戴尔文又一次看到了他可怕的牙齿。 他说:“你只需要去外面问他们信不信神就是了,信我的,自会平安;不信我的,自有神罚。” “是,是!” 戴尔文倒退着出去了。 他来到外面,走进人群之中。 天气炎热,太阳火辣,士兵们晒得脸通红,皮肤黝黑;穿着盔甲的人大汗淋漓,脱了盔甲的也被汗水浸湿了背心。人群里边散发着刺鼻的酸臭味。人们脸色疲倦,一双双眼睛里边,有的恐惧,有的怀疑和还有的充满憎恨。 戴尔文用他小眼睛扫过人们的脸,寻找着那些不敬神的信徒。忽然,他抓过一个人的领子,问道:“你信不信我们的神?” 戴尔文虽然生命力衰竭,但力气仍旧出奇的大。干瘦的手指像只鹰爪。而他苍白如死人的面孔,更是令人畏惧。那人被吓了一跳,连忙声音颤抖的说道:“您是说七神,还是祖神?” 戴尔文早就在军中宣传,说,七神是邪神,士兵们应该相信高原人的祖神才对。如今他的军队里按理来说,应该没有七神信徒了。 “当然是祖神。” “我信,我信!”他大声说。 戴尔文问道:“若是你信,为什么刚才你不站出来,为你的神发声?” 那士兵满头大汗,不知是热的还是吓得,他喉咙中发出一阵惊恐交加的呜咽声,眼睛乱飘着,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戴尔文问他:“你真有坚定的信仰吗?” 士兵喊道:“有,有!我信仰坚定,呃,刚刚我不说话,是因为……因为我被吓到了。您看,大家都不敢说话,我只是个最普通的小兵,怎么敢开口呢?” 戴尔文凝视着他惊慌的脸,心想,既然祖神没有降下神罚,那这人大概率所言无误。 于是他放过那人,又抓起一人来,说:“你信祖神吗?” 这人面色平静,说:“信。” “那你刚才为什么不出来说话?” “大人们都不开口,我不敢说。” 戴尔文放开他,旋即来到一位百夫长面前,问他说:“你……” “你到底想怎么样,戴尔文?”百夫长率先开口,“就算我们都信了,或者都不信,又能怎么样?难道只要信仰够坚定,祖神就能替我们杀了李奥瑞克吗?就能拯救我们?” “李奥瑞克昨晚就被祖神的使者杀了!” 百夫长冷笑不语。 戴尔文气得火冒三丈,说:“你不相信我?你们也不相信我?难道非要我亲自带你们去看神婴吗?听着,你们这些凡人没有资格,你们的灵魂太渺小精神太脆弱,神婴的光芒会让你们陷入癫狂……” 人们只是笑,却没有人理会他。 就在这时候,有个年轻的士兵冲了上来,吼道:“根本就没有神!你只是想让我们为你的野心买单!”说着竟然拔出了剑来。 那是个十六七岁的少年,这种年纪的男人最是冲动,很容易受情绪的支配作出一些莽撞之举。若是往常,他一拔剑,众人便会一拥而上将他制服。可这次没有人阻挠他,大家反而用看戏一样的目光,饶有兴趣的看着这一切。 戴尔文看着那少年愤怒的脸,并未恼火,却是冷笑了起来,说:“想必你就是那个不信祖神的吧?” 他拿着剑,大声吼道:“废话!我去你妈的祖神,我是坚定的七神信徒!你,还有你们,你们才是背叛了高原人的邪教徒!” 话音刚落,就看四周凭空出现了一股黑烟,这黑烟腥臭难闻,而且极其寒冷,凡是碰到黑烟的人都如坠冰窟。 这烟围着那个年轻士兵转了一圈,那人顿时犹如触电一般直挺挺的摔倒在地。就见他七窍流血,剧烈抽搐,眼看着就死了。 这凄惨的死相惊吓到了在场的士兵们,人们大叫着散开了,人群中留下一片真空地带。戴尔文走上前去,用脚狠狠一踩那个死去的士兵,这士兵口鼻之中顿时涌出了许多黑色的小虫,让人十分作呕。他冷笑着说道:“这便是神罚!这就是不敬神的下场!” 士兵们虽然听说过戴尔文侍奉着祖神,还听说他有些神通法术,却没有亲眼见过。此时突然看到一个好好的大活人暴毙在面前,无不畏惧。 戴尔文继续说道:“而且,见识了祖神这杀人于无形的神通,你还认为他杀不死李奥瑞克吗?” 这句话倒是很有说服力。士兵们互相看了看,心里固然还有疑惑,只是迫于形式,也只得相信了。 戴尔文高举起双臂,扯着嗓子喊道:“万岁!” 他的声音听上去有气无力,满是血丝的眼睛里带着癫狂。他手臂像是干枯树枝,此时的样子就像是一棵枯萎的老树。 这样子着实滑稽,但没人敢笑话他,人们只好跟着喊道:“万岁!”这欢呼声音里边满是疯狂和绝望。他们举起手来,脸上满是冷汗,嘴角病态的上扬,眼睛也似乎没有焦点。 “李奥瑞克已经死了!万岁!”他再次喊道。 “李奥瑞克已经死了!万岁!”人们也跟着重复。 “祖神万岁!” “祖神万岁!” 这个疯子带着自欺欺人的傻子们一起欢呼着,阳光斜射在他们癫狂的脸上,高呼万岁的声音一浪高过一浪。起初大多数人们只是被一两个疯子的呼声所裹挟,但随着一声声的呐喊,他们渐渐被这种情绪感染了,迷失了,浸透了……他们越来越激动,也越来越热,就把盔甲脱了,赤膊着呐喊。 “欢呼吧,欢呼吧,起舞吧!”戴尔文欣慰的看着这番虔诚的盛况,越发的兴奋起来。他所预想的盛世或许不是这般光景,但是看着这些迷途的信徒们终于走上了崇拜祖神的光明大道,他还是不由得热泪盈眶。 于是人们高呼万岁,人们高歌祖神之名,一群赤膊的汉子开始跳敬神的舞,他们如醉酒者一般癫狂,他们摆动双臂,摇头晃脑,高举膝盖,犹如陆行的章鱼。跳舞的人越来越多,逐渐围成了一个圈子,他们围着中间的尸体起舞,就像是手拉手转圈的篝火晚会。 这时开始有人打拍子,接着许多人都跟着拍掌,于是舞者们就随着拍子整齐的起舞,他们转圈、跳跃、摆动手臂、狂呼、大笑、甚至是大哭,场面越发的不可名状。 这些日子以来,士兵们面对强大无比的北伐军,承受了巨大的压力;然后,热浪的炙烤又让他们心情极度烦躁;同时他们缺水,少眠,日常的邪教洗脑又让他们神志不清,使得人们都有不同程度精神问题。这些精神病在平时看不出来,可是在这种古怪邪恶的气氛下,他们心中压抑的负面情绪就如同被刺破的脓瘤一样集体爆发了。 每个人明明十分疲倦,却又极度的亢奋,他们一生之中都不会再有这么兴奋的时候了。 但也不是什么人都能受得了这个,随着这邪恶的仪式,有些人晕倒了,倒在地上抽搐着,吐着白沫,没人理会他们;还有些人开始呕吐,或是失禁、就地排便,场面变得污秽不堪,恶臭熏天。 更让人头皮发麻的是,突然有个男人开始用力亲吻旁边的赤膊舞者,然后两个士兵抱成一团,在满是腌臜之物的地上打滚。他们一边互相撕咬,弄得浑身是血,一边如野兽一般交媾,并发出刺耳的咆哮。然而旁边的人却不觉得有任何问题,甚至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模仿他们,加入其中。 这种行为重罪!不管在高原人哪个宗教的教义里边,这都是不可饶恕的罪行啊! 戴尔文脑海里有个声音说:这是邪恶的,戴尔文,你该去制止他们! 但戴尔文却无视了那个声音,他脑海中全是虔诚的祷告、光明的未来、还有从天而降的伟大神国。 声浪越来越高,远处的守军也都闻声而来,这些正常人看到如此诡异的场景,全都不寒而栗。只见在热辣的阳光下,一群赤膊的男人狂呼乱叫,然后在一片污秽之中打滚。 这到底是什么邪神的仪式?到底是一群什么样的狂信徒? 守军纷纷往后退去,有的人甚至悄悄走。戴尔文此时看到这些人,大声喊道:“我的士兵!告诉你们一个喜讯,李奥瑞克死了!” 那些士兵面面相觑,戴尔文的参谋长走上来行了一礼,说:“那真是天大的好事!可是……您这又是在做什么?” “敬神的仪式。”戴尔文说。 参谋惊恐的瞪大眼睛,问道:“是……哪位神祇?” “蠢货!当然是祖神,我的军队中难道还会有其他神吗?” 参谋张着嘴快速点头,说:“啊,啊!那祖神的口味真是……”他看了一眼如蜈蚣一般连接在一起的裸汉们,“真是不同凡响!” 他竖起大拇指,然后转头开始干呕。 戴尔文心里也隐隐觉得不该是这样的,可是那些污秽亵渎的场面,在他眼中却莫名的美妙,就如同他说不出原因,只是觉得这场面囊括了一切的美好,或许这看似古怪的仪式,反而象征着返璞归真的纯粹美好……他越想越是头脑混乱,索性不想了。 “好了,神已经满意了。”他们信徒们说。 癫狂的士兵们大多停了下来,但还是有几十个人沉浸在仪式之中,就仿佛被邪灵附身。有人想将他们拉开,然而那些人表现出了极强的攻击性,别人一碰他们,他们就要咬人。 戴尔文摆了摆手,说:“看来他们的信仰特别虔诚,就由他们去吧,祖神会开心的。” 于是人们避开了那些狂舞的士兵,就如同躲避瘟神。 接着,戴尔文在众人的簇拥下离开,前往金砂河的总指挥部。他一路上将“李奥瑞克已死”的捷报告诉众人,这次他身边聚集了一群狂信徒,声势浩大,其他守军虽然心中怀疑,却也不得不相信了。 等回到金砂河边时,他的兄弟姐妹都出来迎接他。为首的一人就是他的大哥,名叫“考莱·贾戈伯”的中年男人。他见了弟弟的模样,不禁倒吸凉气,说:“兄弟,你这是……” “我没事。”戴尔文本就面无血色的脸已经有些发黑,看上去更加可怕。 考莱问他说:“我听你说,李奥瑞克已经死了?那我们接下来该怎么办?” 戴尔文面无表情的说道:“北伐军虽强,但实际上全军士气系于李奥瑞克一人之身,他若是死了,北伐军就不攻自破了。” 考莱望着河岸对面的士兵,说:“但北伐军似乎没有撤兵的意思。” 戴尔文冷笑,说:“给他们一点时间嘛!主帅死的莫名其妙,现在整个军队都变成了无头苍蝇了,愤怒、惊恐、迷茫……或许希雅会揽下局面,但她一介女流终究难成事情。这样,我写一封劝降文书,派一个使者送给他们去,我会写的客气一点,给他们一个台阶下的。”戴尔文摸着下巴笑了起来。 就在这时候,河岸对面突然传来了一阵号角声。戴尔文和考莱都皱起了眉头,考莱喃喃道:“我要没听错的话,这应该是总攻的号角吧?”考莱一脸惶恐的望着戴尔文,“李奥瑞克……他真的死了么?” “神婴不会骗我的。” 话虽如此,戴尔文还是快步登上了瞭望塔。其他兄弟姐妹,还有参谋以及各路将领也都跟着蹬蹬蹬的跑了上去。小楼的地板摇摇晃晃,仿佛要被踩塌了一样。 众人拿起瞭望台上面的望远镜朝着远处眺望,只见河岸对面战船集结,原先属于海盗王的那几艘旗舰:厄运号、酒神号还有征服号;以及贾戈伯家族的旗舰“黄金护卫号”一字排开,上面沾满了李奥瑞克的北伐军。同时,众多鱼人扑通扑通跳下河里,潜入水中。 军旗在桅杆上猎猎作响,号角震耳欲聋,眼看着大船起锚,就要朝这边来了。众人都吓得脸色苍白,纷纷问戴尔文说:“不是说李奥瑞克死了么?怎么北伐军还是打过来了?” 戴尔文也冒出冷汗,说:“不要怕!他们只是虚张声势罢了。” 他那表情活像是喊着“不要怕,是技术性调整”的某股票交易员。 “李奥瑞克死了,北伐军还能掀起什么浪花?就凭剩下那个废物吗?”他大声说道。 就在这时候,有个人大声喊道:“你们看,那是不是李奥瑞克!” 众人纷纷问道:“哪里?” “就在征服号上面!” 大家赶紧拿着望远镜去看,果然看到征服号的船头站着一位英俊男子。他身穿银甲,佩戴双刀,身后跟着一批白色骏马,旁边站着妖艳的魅魔和一只魁梧的三头猎犬。 这不是李奥瑞克,还能是谁? “真是李奥瑞克啊!”人们纷纷惊恐的呐喊起来。 什么?李奥瑞克还活着?难道神婴骗我?此时戴尔文也坐不住了,他拿起望远镜来,此时他的手在颤抖,他不敢看,因为如果李奥瑞克真还活着,就意味着“祖神”也不是这家伙的对手!又或者说,他所效忠的并非真正的“高原人祖神”…… 怀着复杂的心情,戴尔文将望远镜对准了征服号。就在那一瞬间,他看到了李奥瑞克的真容,是的,那就是李奥瑞克!他…… 但下一个瞬间,就看李奥瑞克张开了手,顿时,戴尔文视野就被一团金光填满了!在望远镜的加持下,那金光简直比太阳还刺眼! “啊——!”戴尔文一声惨叫。 q6巴②衣7衣六 第一百六十章:你就是个弟中之弟! “看看看,看你马呢看?”李奥瑞克收起了手上的光球,自言自语道,“不敢打,就搁这看,你不知道5号位都是看死的吗?” 旁边的狗子和魅魔都戴了墨镜——那是罗米拉用漆黑魔力晶石临时手搓的,可以阻挡一下刺眼的强光。两人戴了魔晶,就更像是黑帮大佬旁边的保镖和小妹儿了。 此时四艘大船朝着对面缓缓开去,罗米拉的花仙子降落在李奥瑞克肩头,说:“李奥,敌人似乎没有吓跑呢。” 李奥瑞克点了点头,说:“是的,这些家伙只剩下不到一万的残兵败将,正常来说,是没有勇气和我作战的。” 罗密拉沉吟少许,说:“也就是说,那个家伙还会来,对吗?” “让他来!”李奥瑞克笑道,“不来的话,我拿谁试刀啊?” 罗米拉说:“希雅让我问你,说,李奥,你已经有万全的准备了,是吗?” “让她放心。”李奥瑞克的语气变得温柔下来,“我们都在一起经历过这么多了,哪回让她失望了?我确有绝对把握,你们只需等我的捷报就是。” “嗯。” 电话那边——也就是指挥部里边希雅和罗米拉都松了一口气。 “传我的令!”李奥瑞克大声说道,“就在河中心抛锚,挂红旗宣战,不必去岸上。” 众人不解其意,但李奥瑞克的战术总是出其不意,大家也都习惯了,于是纷纷照做。 李奥瑞克这样做,其实是为了将战斗的损失降到最低。李奥瑞克预判,敌人接下来是再度召唤那个“邪神眷族”,只要能在海上击退那家伙,敌人的防线就会因为士气崩塌而彻底瓦解。这样一来,我们登陆的时候就不会受到任何阻挠,很可能兵不血刃的就拿下战斗了。然而,如果我们继续航行逼近岸边,敌人一定会还击——虽然这种还击没什么威胁,但刀剑无眼,难免伤了我几个人,或者弄坏我的船,不行不行!死一个人都是血亏,没必要的。 李奥瑞克打仗的时候,仍旧有一种玩rts游戏的心理。能不死兵就不死兵,就好像你兽族前期farm野怪,结果一不留神死俩大G,这尼玛谁受得了? 网张开了,接下来就是等着敌人上钩。 李奥瑞克回想着昨晚学到的新东西,不由得嘴角微微翘起—— 话说那天晚上,李奥瑞克的肉身重伤而死,他的灵魂也就久违的飘到了真理图书馆。打开大门的那一刻,巨人热情迎接,说:“有一得必有一失,有一失必有一得!挑选你的真……真他妈晦气!我还以为是别的顾客呢,怎么等来等去又把你等到了啊?” 李奥瑞克无奈摊手,然后便走进去挑书。最初李奥瑞克是打算挑一本“射术”的,他现在总是用弓箭,但精准度太差,命中率十分下饭。李奥瑞克希望自己成为“一把大狙守中门”的神枪手,而不是每回都当P90洒水人体描边的悍匪。 但这次的敌人太过于特殊,他不得改变自己的需求。首先他要迅速搞明白一件事情:这到底是个什么玩意儿?怎么这样厉害,直接让我整个军队都瘫痪了? 真理门票还有一回,用一次就没了,但魔女小姐却能用好多次,李奥瑞克连忙喊道:“魔女小姐,你在哪里?” 声音回荡在空旷的图书馆之中。先前李奥瑞克鉴定圣遗物的时候就呼叫过一次,但魔女小姐没有应答。 于是他又大声喊道:“卡珊德拉!灭世魔女卡珊德拉,你在哪里?” “这呢!”远处的一堆泡泡后面传来了魔女小姐的声音。 李奥瑞克连忙跑过去,就看魔女小姐躺在一张软床上,身上缠着绷带,腿上绑了石膏,一副让人吊起来打了一宿的样子。李奥瑞克连忙问道:“卡珊德拉小姐?你怎么回事?让谁给打了,我给你报仇去?” 卡珊德拉用手一指天花板,说:“就他!” “他?”李奥瑞克望着那个方向,只见那个身上插着长矛的门卫屹立在门前,浑身杀气腾腾。而且姿势还和之前不一样了。 李奥瑞克心头万马奔腾——艹了,那不是二楼的门卫吗?这仇我可报不了!你招惹他干嘛啊?不是说好了,等圣遗物多一点,我们再来惹他吗? “怎……怎么回事?那守卫欺负你干嘛?” 魔女小姐摆了摆手,轻描淡写的说道:“害,是我想偷偷去二楼,结果被打了一顿,差点死掉。” “蛤?” 怎么您比我还能作死啊?那地方是能随便去的吗? 这时候魔女小姐突然眼睛冒光,“腾”一下做起来,把石膏拆了,绷带也解了,说:“但我成功了,你听我说!” “你身体不要紧吗?” “哎呀,别管那些了,死不了人!”卡珊德拉盘起腿坐在床上,身上只穿了个黑色吊带连衣,大片雪白的肌肤露在外面,很是诱人。但李奥瑞克不敢乱看,毕竟人家号称“灭世魔女”,那灭我一下,估计也不费什么力气。 卡珊德拉就眉飞色舞的说道:“我悄悄进去了,待了几分钟才被发现的!我和你讲,虽然只是在里边待了几分钟,但确实受益匪浅。二楼是跨越时代的真理,通过我这次观察,可以判断,下一个时代会的魔法技术会璀璨如繁星,魔法不再是大师们的秘密,而是走入了普通人之中,成了直接作用于社会的伟大技术。真的,李奥瑞克,你恐怕很难想象那个画面,这一切实在是太美好了!我猜测是有一位天才大师开创了一种新的魔法,使得各种魔法道具能够大量的生产……” “停!”李奥瑞克制止了她的发言,不然这家伙恐怕会一直说下去。接着李奥瑞克跟她说了自己这边的情况,说是很着急,让魔女小姐赶紧分析一下,给他盘盘道,看看那怪物是哪一路的妖邪? 卡珊德拉虽然傲娇又任性,但很在大事上从不含糊,她听完之后就告诉李奥瑞克,说:“这就是个邪神眷族而以……”接着告诉了李奥瑞克先前他拿来吹哔那一套“投影折射”理论。随后卡珊德拉说:“你要想制裁那家伙,就直接拿这个‘魔术投影原理’就好了,保证你随便收拾那种小垃圾。” “你这么有自信?” “废话!”卡珊德拉冷笑道,“你看到的这个邪神眷族名叫博拉卡德,又叫‘夜魇博拉卡德’,它的主人是‘黑水怪婴’苏古迪斯,苏古迪斯那东西,又是个‘暗黑君王米拉诺瓦’的低配复制版本,而暗黑君王呢……” 卡珊德拉打了个响指,笑道:“当年还给我当过召唤兽呢!这么说,你安心了吗?” …… 因此,李奥瑞克超级安心的。 卡珊德拉的力量强大到能够驱使邪神,所以,蛐蛐一个山寨邪神的眷族,搁这装你马呢? 你爸爸的哥哥是我大姐的狗,那你不就是个弟中之弟吗? 你来我船上,指定没你好果汁吃!触手给你拽掉必须打你脸! …… 此时在另一边,戴尔文的眼睛渐渐恢复了,但他那颗受惊的心灵却没有缓过劲来。他心想: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李奥瑞克为什么复活了?他刚才又做了什么,魔法吗? 周围的众多参谋和将领看到这一幕,心里也都慌了,纷纷说道:“大人!戴尔文大人!我们撤吧,李奥瑞克没死啊!他还活着。”还有人说:“大人,我们就不到一万人了,肯定不是北伐军的对手,我们走吧!” “蠢货,你们这群蠢货!”戴尔文大声说道,“现在走?能走到哪里去?无非就是退回海盐城罢了。金砂河守不住,海盐城就能守住?到时候连败两次,一辱再辱,你们演的下这口气?所有人听我的命令,严阵以待,用弩炮、弓箭和长矛迎接李奥瑞克的军队!” 众将领一片悲鸣,许多人嚎啕大哭,他大哥考莱冲上来对着戴尔文骂道:“戴尔文,你这个疯子!你会害死我们的!当初就不该听你的话,我们早早的投降也就不会沦落到这个地步!当初米兰来劝我们投降,多好的机会啊!结果就让你生生给葬送了!还有你那个神灵也是……” 戴尔文一记耳光将自己的兄长打倒在地,叫道:“蠢货!你再说就要没命了!”他哥哥一听这话连忙闭上嘴巴。 戴尔文望了一眼对岸逼近的舰船,大声说道:“我能杀死李奥瑞克一次,就能杀死他第二次!你们在这里守着,我去叫祖神的使者来!”说着快步跑下瞭望台,骑着马就前往教堂了。众人不知道该跑还是该打,也都没有主意。有人说要跑,又有人问往哪里跑?随后有人说要降,又有说李奥瑞克这回说了不留活口,投降也是死。最后大家决定“双管齐下”,先打白旗投降,李奥瑞克要是不接受投降,就立马跑路。当然,这事戴尔文并不知道。 此时戴尔文已经飞奔到了神婴的教堂,他跑进去,喊道:“神婴,神婴!李奥瑞克还活着!我亲眼见到了。” “哦?”神婴睁开一只眼睛,“难道是我的眷族看错了?嗯……”他沉吟着。 戴尔文焦急的说道:“无论如何,请您再请一次夜神吧!” 神婴说:“这倒是不难,只是祭品呢?你看,我身上的七根钉子还未完全拔除。”神婴指着自己的双脚,上面各有一根铁钉,“所以,没有祭品,我的人就没有办法降临在现世。” 戴尔文已经献祭了一半的生命,若是再献祭一半,那不就只剩下死了么?戴尔文忽然灵光一闪,说:“祖神啊!祭品只要是虔诚的信徒就可以吧?” “是的,只要足够虔诚就可以。” “好,您请稍等一下!”于是戴尔文飞奔出去,他来到那个邪恶污秽的仪式现场,果然,还有一些人在乐此不疲的进行敬神的舞蹈,他捏着鼻子走上前去,喊道:“祖神需要虔诚的信徒!谁的信仰最虔诚?” 狂信徒们听到祖神要考验他们的信仰,纷纷吼叫起来,他们的声音已经不像是人类,而更像是野兽。看到大家这么虔诚,戴尔文很欣慰,说:“来十个人吧。”说着带了十个人进入教堂。 其实带一个祭品就够了,但戴尔文为了保险起见,却还是带了十个人进去。 那十个人都神志不正常了,他们一路大呼小叫的,仿佛一群猴子。看到信徒这么有精神,戴尔文更加欣慰了。 然而,这些人见了神婴之后,立刻安静了下来,全都和丢了魂一样沉默着。神婴看着这些家伙,说:“这是你找来的祭品吗?” “是,都是最虔诚的信徒。” “好,那让我尝尝。” 神婴让狂信徒们跪下来,又让戴尔文将他们眼睛蒙上,还让戴尔文也闭上眼。戴尔文照做。片刻之后,戴尔文就听到一阵稀里哗啦的跌倒声音,然后还嗅到了一股刺鼻的血腥味。接着,神婴叹了口气,说:“睁开眼睛吧。” 戴尔文睁开眼睛,见到那十个人全都倒在地上,他们口鼻冒血,身体抽搐,简直就和先前死在外面的人一模一样,看到这一幕,戴尔文十分惊恐,说:“神婴!为什么要对这些虔诚的人降下神罚?” 神婴回答说:“不,我没有惩罚他们,我只是单纯的抽走了他们的生命力做祭品。只是这些家伙由于信仰不坚定,所以生命力也不纯粹,十条命加起来,都不如你半条命呢!” 戴尔文很是惊讶,瞪大眼睛说道:“可他们敬神时候非常的……虔诚。” 神婴笑了起来,说:“你错了,戴尔文!他们根本就不是虔诚,他们只是恐惧和疯狂罢了。是不是虔诚,我能尝出来。” “那这样的话……” “是的,我还是需要借走你的生命力,戴尔文。” 戴尔文苍白的脸上汗如雨下,说:“可我已经是给了您一半,再拿的话……” 神婴露出了婴儿一般的可爱笑容,说:“我会给你剩下一点点生命,你不至于立刻死去,在这些日子里你可以做任何你想做的事情,别给你自己留遗憾,信徒。” “那……恐怕没有几天吧?”戴尔文苦笑着,“难道就没有其他办法了吗?” “是的,除此之外,别无他法。”神婴冷笑起来。 戴尔文咽了口唾沫,心想:若是我借给神婴生命力,那我也就死到临头了;若是我不借给他,等李奥瑞克杀过来,也一定不会饶了我的。左右是个死,还不如搏一搏!至少也能拉李奥瑞克给我陪葬。 再说了!我是为了正义的事业而献身的,如果我能击败李奥瑞克,那么我就是帮尼古拉斯大人清除了最大的阻碍!我们的事业一定能成功,高原人可以复兴,祖神的天国也一定能降临人间! 我虽然是死了,但至少没辜负读的这二十年书。 “神婴,我愿意献祭自己的生命!”他大声说道,“让太阳神的光辉再一次降临在大地上吧!助我战胜那些卑鄙无耻的异教徒!” 神婴笑了,说:“虔诚的信徒,我的天国必有你一席——好了,闭上眼睛吧。” 戴尔文闭上眼睛,感觉有什么冰凉的东西攀上了自己身体,接着,他的感觉自己浑身的血都被抽走了。他的体温开始降低,心跳也渐渐变慢,他感觉呼吸困难,脑海中出现了濒死的恐惧感。 他知道自己命不久矣,但他相信,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值得的。 “好了。”神婴说。 戴尔文睁开眼,只见一团熟悉的黑烟出现在自己面前。那黑烟在礼拜堂里旋转着,咆哮着,仿佛里边藏了一头愤怒的野兽。他感觉极度虚弱,仿佛随时都可能晕倒,他看了看自己的手,皮肤干枯满是皱纹,就如老人一样。 “我……”他才说了一个字,就发现声音苍老、沙哑,完全不像是自己,他知道生命力流逝会很痛苦,但作为一个人,他很难接受转眼间就老去的事实。 “信徒,你很虔诚,放心吧,你所做的一切都是有意义的。待我的神国降临,你会成为第一席的天使。” “感谢您,神婴。”他跪下行礼,这么一跪,就感觉眼前一黑,直接晕过去了。 神婴见他失去了意识,也就不再伪装,他露出了锯齿一般的锋利牙齿,还有满是黏液的黑红色眼珠,他对着那团黑烟说道:“为什么李奥瑞克还活着?我的眷族为什么会败给一个凡人?” 黑烟之中传来一阵古怪的躁动,似乎是在为自己争辩什么。神婴发出了一声愤怒咆哮,“我不听理由!”黑烟随之震荡,接着里边传来了一阵咒骂声,接着又是激动的吼叫。 神婴听完之后皱起眉头,说:“真有那么难对付?” 那黑烟继续怪叫。 神婴说:“那好吧,我将自己的一部分‘灵魂投影’也借给你,这样你会比之前更加强大。但是你也记住,你我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若是你输了,我的‘存在’也会受到损伤,你明白吧?到时候你就倒霉了。”说着吹了一口黑气,这股气和黑烟融为一体,那黑烟立刻变得更为浓郁、庞大,而神婴的皮肤则出现了褶皱和黑斑。 “去吧,带我的力量去一雪前耻,杀死那个阻挠我们的人!” 神婴说罢,那黑烟发出了一声刺耳嘶鸣,便飞出了窗外。 q1⑧27七一 第一百六十一章:兄弟,使不得! 一股黑烟从教堂的天空扶摇直上。贾戈伯家的兄弟姐妹,还有金砂河守军的众位将士,看到这道黑烟,全都发出了一阵惊叹声。 接着,就看到黑烟化作一朵黑云,遮云蔽日,覆盖了整个阵地,还有大半个金砂河。 邪神眷族前往李奥瑞克营地的那天晚上,众人就见过着光景,此时场景再现,不必多说,大家都意识到,肯定是那位神灵又来救场了。 看来祖神还没有抛弃我们啊! 考罗·贾戈伯此时同样心情激动,作为贾戈伯家族的长兄,他是坚定的“大贵族派”,换句话说就是此人早有反骨了。皇室对贾戈伯家族一直看管很严,尤其是在皇室兴旺的那几年里,每年要钱、要人、要粮食……几乎是皇家做什么事情,都要贾戈伯家族的人来买单。所以贾戈伯家对皇室积怨已久,如果能推翻这些骑在自己头上的皇帝老爷,那么贾戈伯家族就能一飞冲天,届时,他们能够统治金砂河、绿水湾、海神堡还有整条落月河!这样一来,整个沼泽地的财富就都能集中在他们手中了。手里有了钱之后,他们就可以组建一支强大无比的军队,从而染指垂涎已久的中土大平原…… 海盐城人杰地灵,贾戈伯家族多才俊!让我们经营这个国家,不比那生不出儿子的老国王强他妈一万倍?到时候沼泽地必定会富到流油,高原人也能重塑荣光。 怀着这样的想法,考罗·贾戈伯一直在等待着。后来,皇室腐朽让他看到了机会,但他本人只有经商的能力,却完全不懂打仗的事情。万幸的是,他有戴尔文这么一个好弟弟!这个兄弟博览群书,知识渊博的让尼古拉斯都刮目相看,在他的带领下,贾戈伯家族终于吹响了反击的号角。只是弟弟说的那些“复活祖神”,“惩戒背叛者”“还原历史真相”之类的理由他听不懂,但这也不重要!只要能让贾戈伯家族摆脱皇室这个吸血鬼就行了。 本来,计划一切顺利,他们花重金策反了御林军,软禁了国王,抓走了阿卡德将军,接下来只要立假公主为王,然后一切就能结束了!我们就是新的沼泽之王,虽然尼古拉斯会分走半大半领土,但那些都是荒地、烂泥塘和种不出庄稼的盐碱地!所有肥沃的土地、富饶的港口都在我们手中。我们才是真正的沼泽之王! 然而,李奥瑞克的出现了,这个男人用摧枯拉朽的实力,让考罗·贾戈伯以及其他贾戈伯族人的梦想化为了泡影。 考罗·贾戈伯以及贾戈伯家族已经压上了所有,他们不光花掉了自己金库里的最后一枚铜板,甚至还到处借钱、筹钱,从而组建了一支大军。然而,海象·米斯里就这么不明不白的死了,寄以厚望的海盗王和佣兵头子,也如杀猪一般让李奥瑞克弄死了,如果这场仗输了,就意味着整个家族的财产都打水漂,对于贾戈伯家族的人来说,命没了还能投胎,钱没了就真的没了! 我们不能这样失败,不能!这个男人望向天空,表情狰狞扭曲,他不由得大声说道:“我的兄弟姐妹们,所有的将士们!相信祖神——太阳神!太阳神才是高原人最初崇拜的神灵,他的使者会助我们打赢这场正义的战争!跟我一起高呼祖神之名……” 这是绝望之中的希望,众人都被这狂热的气氛感染了,便跟着考罗一起高呼祖神的名字。一时间,呼声震耳欲聋,一波高过一波。 本来昏迷的戴尔文也被这呐喊的声音唤醒,他扶着墙壁,缓缓走到外面,一出门,就看到了这令他震惊的一幕。眼里只有金钱的兄长,竟然如最虔诚的信徒一般,带领着人们高呼祖神之名。 顿时戴尔文也热泪盈眶,心想:连我哥哥那样世俗、卑鄙、狡诈、自私的人,都变成了虔诚的祖神信徒,足以说明祖神之伟大,啊!无上的神灵,荣誉属于您,愿您的天国早日将领在这个世界上,愿您的光芒终有一日能普照大地,沐浴全世界的生灵! 戴尔文,他看着天空上的黑云,这样虔诚的祈祷着。 …… “来了,那家伙来了!” 罗米拉的花仙子分身在李奥瑞克的耳边大声说道。 只见黑云压天,一个巨大的黑影铺天盖地而来。那东西乍看是黑云,但却又比黑云浓郁,仿佛一团流动的墨水。侧耳聆听,能听见这团墨水之中传来阵阵的咆哮,还有隐隐约约的可怖嘶吼,就仿佛是墨水之中藏了千万头嗜血野兽一般。 “这可比那天晚上的阵仗还大呀!李奥,请你小心!”花仙子如是说道,“天上的花仙子全都吓得昏死过去了,我没法提供进一步情报!” 说着,李奥瑞克肩头那只小花仙子也哆嗦起来,花蜜顺着大腿流在李奥瑞克肩头。 李奥瑞克说道:“都吓成这个逼样子了你就别侦查了吧?都说了让你回去休息就好了,哦,先把你尿的擦一下。” “不是!那是花蜜,很干净的!”那个超小号的罗米拉气鼓鼓的说道,“不信你尝嘛!” “等晚上我再尝。”李奥瑞克笑道。 “讨厌!”小罗米拉飞快擦干净了李奥瑞克肩头的花蜜,然后挤进李奥瑞克领口之中。接着天上的其他分身全部退场,纷纷到船舱里躲着避难了。 普希拉也不禁颤抖起来,喃喃道:“听说这家伙有好多触手啊,要是被抓住的话,肯定会被做很过分的事情吧?”她不由得夹紧了大腿。 李奥瑞克瞅了她一眼,说:“你想被抓走吗?我可以送你一程。” “没有没有,不可能的!”魅魔连忙一脸堆笑的说道,“我只是想起了李奥瑞克大人的触手,触景生情罢了。” “李奥有触手?”花仙子冒头,脸上十分惊讶。 “呃,一种小戏法而以,不是真的。”李奥瑞克说。 “哦。”花仙子的表情似乎有点失望的样子。 不是,你们都怎么回事啊?是不是最近一直在外面打仗,饿到你们了? 现在也不是跟她俩谈情说爱的时候,等到打完了仗,休息的时候,再尝一尝宁夏面好了,看看到底是不是如罗米拉说的一样可口,他暗自想到。 黑云几乎飘到了舰队上方,虽然说李奥瑞克不惧怕这个敌人——甚至还有点轻敌,但不得不说,这家伙出场的阵仗是蛮大的——黑云压天,声势浩大,再加上那独特的噪音,这些机制就如同设计好的一样,能勾起人们心底的原始恐惧,相当于在不停的释放恐惧光环,一般人看了肯定遭不住。各大舰船的士兵们严阵以待,众多士兵们被这恐惧的气氛干扰,许多人心中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畏惧之情。虽然这是第二次与邪神眷族交手,但是士兵们仍旧心存畏惧,毕竟上一次大家没看到敌人的样子就睡着了,这次却能亲身感受这种“超自然力量”朝着自己逼近,许多人开始哆嗦,手脚出汗,心中惴惴不安。此时,各大军团的督军们纷纷走到了士兵们前方,大声喊道:“不要害怕,战士们!北伐军是战无不胜的!” 督军不再后面拿刀砍人,而是走上战场第一线,这也是前所未有的场面。士兵们一时间感到十分惊讶,而老兵们更是震惊。因为哪怕是再阿卡德将军时期,督军手里的刀,也是用来砍人的,是杀逃兵用的。怎么现在督军们冲到第一线了? 这实际上是李奥瑞克对军队的改革之一,自从李奥瑞克接手北伐军之后,就在对一些不合理的地方进行改良。其中督军这个职位就是其中之一。李奥瑞克认为,督军其实就是正委,那正委不光用来监督逃兵的,更是用来做思想工作的,是鼓舞士气的。 想当年苏联红军打法西斯,军队之中就是正委先冲锋,战士们纷纷跟随政委冲锋,这也直接导致了正委这一职务的阵亡率极高——我们自己的政委也是一样,而且有过之而无不及。要是正委都缩在后面等着枪毙自己人,那怎么干得过辣脆? 所以李奥瑞克对督军这一职位进行了改革。在这件事情上,希雅也十分支持李奥瑞克。 在督军们的表率作用下,士兵们心中的畏战情绪大大减少,各自坚守在岗位之上。接着,李奥瑞克大声说道:“升旗!” 他一下令,领子里边的花仙子也赶紧传讯给了其他舰船上的花仙子,随后各大军团长也喊道:“升旗!” 士兵们将早已准备好的旗帜迅速拉升,随着海风飘荡,旗帜在桅杆上猎猎作响。然而奇怪的是,这些旗帜并非北伐军旗,而是另一种从未见过的旗帜。其中,李奥瑞克的“厄运号”上面悬挂的是一面画有触角和符文的旋涡旗帜,而其他船上挂的都是燃烧的扭曲五芒星。 这些奇怪的旗帜,是卡珊德拉传授给李奥瑞克的一种“异界魔法”,更准确来说,是一种来自异界的“符号语言”,卡珊德拉将其称之为:旧印。 这些旗帜上面画的图案在普通人看来,就是一堆扭曲怪异的符号,但是在邪神和邪神眷族来看,却存在着强烈的冲击力。卡珊德拉精通这种“符号语言”,因此绘制了几款实用的“旧印”传授给了李奥瑞克。 其中,军团长们悬挂的“旧印”,能引发邪神或其眷族强烈的厌恶——就好像人类看到了屎。 而李奥瑞克的悬挂的“旧印”,能引发邪神或其眷族强烈的敌意——就好像看到有人朝你竖中指。 因此,天上的邪神眷族见了这些旗帜,立刻发出一声愤怒的咆哮,然后全部黑云都聚拢在一起,化作一道黑色流星朝着李奥瑞克的船冲来! 这就是李奥瑞克要的效果! 这样一来,就能将战场限制在李奥瑞克这艘船上了! 这里就是给你挖的坟场! 那黑色的流星尖啸着、咆哮着,带着刺耳的轰鸣声坠落下来,它还没有到达地面,就展现出了巨大的冲击力。李奥瑞克感觉有一股强大的气流扑面而来,小罗米拉吓得直接钻进了李奥瑞克怀里,连眼睛都不敢露出来。 魅魔和地狱犬面色凝重,硬着头皮和李奥瑞克站在一起;乌鸦王的英灵也在李奥瑞克的允许下现身,躲在船舱的阴影里,一脸严肃的观战;李奥瑞克其他家属则在后面的“征服号”上观战,希雅神情严肃而又淡然;银蛇瑟梅尔站在希雅身旁,满脸都是“打起来!打起来!”那种唯恐天下不乱的兴奋。塞拉维却有点害怕,她缩在希雅身后,也跟她姐姐一样探个小脑袋看着,悄悄问道:“师娘,我师父应该……没问题吧?” 希雅神色镇定的说道:“那当然了,那可以是你师父。”而且还是我男人,她心想。 那小蛇儿兴奋地大喊道:“要来咯!要来咯!要来咯!” 就在这时候,李奥瑞克一声怒吼“来得好!”,随之手心之中出现了一个金色光球。这光球保龄球大小,光芒十分刺眼,普希拉和狗子哪怕是戴上墨镜也不敢直视。与此同时,普希拉跺脚,高跟鞋踩在了一块活动的甲板机关上,随着甲板机关的活动,李奥瑞克身后六片甲板猛然掀起,出现了六面正对天空的镜子。同时,狗子将一桶味道刺鼻的热水泼在李奥瑞克身后的甲板上,那水洒在地上之后没有直接漫成一片,而是有规则的分成了几道线,然后迅速流动,勾勒出了一个直径二十米左右的金色六芒星法阵。 头顶的邪神眷族看到这一幕也感觉到了事情不妙,但现在也无法回头了!它也只好朝着李奥瑞克俯冲下来。 就在那东西即将落下来的时候,李奥瑞克眼睛中精光爆射,他狠狠一捏手中光球! 那光球“砰”一声炸裂,一团白光迸发而出! 那光芒本就耀眼,再六芒星阵和魔镜装置的增幅,更是如太阳一般难以直视。只见那刺眼无比的金光顿时照亮了整艘船,也照亮了整片水域和大半个天空。在场的众人——无论是己方,还是敌军,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视力损伤,就如同中了闪光弹一样。普希拉和狗子虽然有魔镜,却也眼前一白,什么都看不见了。 虽然在场的众人全都看不见了,但他们却是能听到的——这一刻,不管是船上的,还是岸上的,抑或是对岸的人,全都听见了一阵极其刺耳的惨叫声。 是的,那是邪神眷族的悲鸣——刚才吼的有多大声,现在叫的就有多凄惨。 …… 魔术投影原理——包含了基础的光魔法,异界投影术,还有投影反制术。这些魔法是专门用来克制或者召唤异界邪神的。所以,对邪神和其眷族的伤害十分巨大,但对普通人却没有什么用。 随着强光褪去,人们的视力也渐渐恢复。最先恢复视力的,自然是距离战场最远的“贾戈伯联军”。这些人揉着发红流泪的眼角,眯着恍惚的眼睛望向金砂河的河心——只见天空上的黑云烟消云散,知了重新开始鸣叫,那炽热的太阳让人头晕目眩。李奥瑞克的船上还隐隐约约有一点黑烟,但距离太远,具体情况用肉眼看不清楚。 考罗·贾戈伯摇晃着肥硕的大肚子,气喘吁吁的来到望远镜前面,他眯着酸痛的小眼睛眺望“厄运号”的甲板,顿时看到了十分惊恐的一幕,只见那位“太阳神的使者”竟然倒在李奥瑞克的甲板上不停抽搐,他的身体在阳光下冒着黑烟——这种黑烟和刚才那种“浓郁如墨水”的烟雾有着显著区别,更像是烧柴火时候的焦烟。考罗相隔半条河都仿佛能闻到焦香。 这他妈是怎么回事?太阳神的使者,怎么会让败给光?考罗心中大为惊怒,心想:难道说太阳神是假的?我弟弟被骗了? 先前他就怀疑过这个“祖神·太阳神”的身份,此时这一幕,更是断定了他心中的推断。考罗想到这里,他冷汗一下子就下来了,心想:也就是说,我们家族千辛万苦扶持起来的神灵,并不是“高原人的祖神”?那我们岂不是失去了“高原人正统”的大旗?妈的,仗都打到这一步,也只能将错就错了! 此时,周围的人纷纷问他:“夜神的使者怎么样了?” 考罗连忙说道:“好得很!正在和李奥瑞克近身肉搏呢!” 听到这话众人都是欢呼,而考罗却捏了一把冷汗,心想:如果这位‘太阳神使者’也不能战胜李奥瑞克,那我就真的只能跑路了!港口还有两艘大船,我们可以走海路,然后一路南下前往尼古拉斯的地盘……哦不,如果我们挡不住,那尼古拉斯的也够呛!何况我也不想寄人篱下,还不如去翡翠群岛另谋生计! 正当他这样思考的时候,戴尔文忽然来了——此时的戴尔文身上九成的生命力都被献祭掉了,寿命恐怕只剩下几周的时间,他如老人一般蹒跚行走,旁边还有两人搀扶着,就这样缓缓登上了观景台。他问考罗说:“情况如何?” “呃……”考罗沉吟着,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戴尔文皱着眉头,拿来望远镜一看,立马脸色一黑,恶狠狠的骂道:“混账东西!” 考罗也不知道弟弟这声混账是在骂谁,也不敢问,只得在一旁待机。戴尔文皱着眉头——他脸上皱纹已经像个老人了——就这样沉思着,忽然,他说: “我们不能干看着!” “我们要和祖神的使者一起战斗!” 一听这话,考罗的冷汗便把领子浸湿了。 “兄弟,使不得啊!” q巴②衣71 第一百六十二章:别急,先让他装一会 听到考罗的劝阻,戴尔文很生气的说道:“使不得?有什么使不得?” “身为虔诚的信徒,在这种时候更不能自欺欺人!也不能只是隔岸观火。” “神灵护佑信徒,信徒也该供奉神灵!这是我们的责任和义务!” 说完这话之后,戴尔文痛苦的喘息起来,旁边的人赶紧扶他坐下。接着考罗语重心长的和他说到:“兄弟,不是我不虔诚,而是我们没有船也没有兵!就我们这一万多人怎么主动进攻?难道游过去吗?就算游过去……哈哈,水里还有鱼人呢!”他苦笑着,那笑容真是比哭还难看。 戴尔文说:“不要怕!战斗就是有来有回的,祖神的使者是不死的!你看。”戴尔文将望远镜交给考罗,考罗一看,果然,那个“黑色怪物”又站了起来,并且朝着李奥瑞克发出了一声威吓咆哮。这声音很是刺耳,这边也能清楚的听到。 看来我们还没输,考罗瞪起那双藏在肥肉里的小眼睛,说:“那我们该怎么办?” 戴尔文说:“举行献祭仪式,用我们的信仰为祖神提供力量,接下来听我的安排就是了。” “好,听你的!” …… “这才对嘛,站起来,对,站起来!”李奥瑞克在一旁为那个邪神眷族鼓掌,就像是个pvp赢了之后摆姿态嘲讽的红灵。 那个名为“夜魇博拉卡德”的邪神眷族缓缓站了起来。李奥瑞克打量着此物,正如罗米拉描述的那样,这家伙看上去跟“恶魔人”有几分相似,同样是人形结构,背后生着巨大的蝙蝠翅膀,但它更瘦、手脚更加细长,还长着锋利的爪子,有着竖长的尖嘴,怪异的深红色菱形眼睛,脖子、肩膀和胸口上还有许多蠕动肉芽。 罗米拉还说,这怪物没有固定形态,会变成大蛇、章鱼、人形还有其他什么古怪掉san的玩意儿。当然了,这次它没能变形。先前这家伙能变形的原理,李奥瑞克用“做手影”解释过了,如今李奥瑞克破坏了它身上的光,相当于灯泡给你踹碎了,你还做个屁手影啊? 刚刚那一发“闪光弹”对它造成了不小的伤害。这个“闪光弹”并不是简简单单的“晃你一下”就完了,而是遵循着李奥瑞克从真理图书馆学习到的“魔术投影原理”,这道光是稳稳打在了这个“夜魇”的七寸上。由于其特殊的光谱,干涉到了夜魇“投影魔术”的效果,以至于这家伙的存在直接被抹杀掉了20%!从实际效果来看,就是夜魇身体的皮肤、肌肉、骨骼、内脏之中,随机消失了20%。也难怪这家伙会痛得在地上哀嚎呢,兴许是半个腰子被拉了。 不过这家伙的生命力着实顽强,受此重创还是能活下来,甚至是继续战斗。只见他浑身冒着黑烟,脸上、大腿上、还有腹部中间都有不同程度的、无规则的缺口,就像是被狗咬了一口似的。缺口内能看到黑色的肌肉组织和流淌的体液,以及残缺的内脏。不过这些伤口都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修复,愈合。 “来,调整好了我们就开打。”李奥瑞克朝他勾了勾中指,十分嘲讽的说道:“我允许你先出招!” 李奥瑞克并不急着弄死这家伙,反之,老李同志想要慢打,最好是逼敌人把牌都打出来。李奥瑞克之所以这么想,有两个原因,第一个是,李奥瑞克认为接下来还会和其他的邪神或者邪神眷族交手,而他对于这些家伙还不甚了解,需要积累一些宝贵的实战经验;另一个是,如果这家伙能把我打死了,我也不亏,又是一张图书馆的门票。 为了避免战斗波及他人,李奥瑞克将大部队都安排到了其他船上,他的厄运号上人很少,只有一个花仙子、几个水手,以及契约恶魔三人组。现在李奥瑞克让水手回船舱避难,三个恶魔也收纳到了自己的契约空间里。甲板上只有他和这个“夜魇博拉卡德”,是堂堂正正的一对一了。 罗米拉的花仙子全程战地记者,为其他船上的人直播李奥瑞克的战况。众多团长和士兵也围着花仙子,就如同听广播一样,满脸期待和不安的等着消息。此时花仙子将李奥瑞克的挑衅行为全频道播报,众人纷纷跟着兴奋的呐喊。 几万人同时呐喊,响声震耳欲聋,即使是远在对岸的贾戈伯联军也能听到。考罗听见了欢呼声,还以为战斗已经结束了,惊恐的和戴尔文说道:“兄弟,我们跑吧!” 戴尔文狠狠瞪他一眼,说:“跑什么?战斗还没开始呢!”说着将望远镜丢给他。 考罗一看,“祖神使者”或者说那个“夜神化身”确实还是在和李奥瑞克对峙。他捏了一把冷汗,说:“那北伐军喊什么?” “你不必想这种事情,只需坚定你的信仰就好了。”戴尔文看着临时搭建起来的火焰祭坛,说:“虔诚的信仰可以成为神灵的食粮,我们在这里祷告、献祭、就相当于提供援助了。” 考罗望着那个祭坛——那是用石块、方砖和树枝搭建起来的,远远看去就像个柴火灶台,十分的野蛮、丑陋。上面画着许多扭曲怪异的符文,就像是一堆蠕动的小虫子。他看得头皮发麻,心想:若我是神,看到这个绝对不会高兴的,除非我是个疯了的邪神。 另一边,李奥瑞克与“夜魇博拉卡德”的战斗再次开始了。 这怪物或许听不懂李奥瑞克的语言,但是绝对能看懂他这个姿势,它愤怒咆哮,浑身冒出了大量触手。一看到这东西,李奥瑞克还未说话,一旁吃瓜的乌鸦王就先冷笑,说:“怎么还是这招啊?” 那天晚上乌鸦王就见识过这“触手战法”,这一招就是用大量触手进行快速的欧拉连打,气势很足,但是第一回使用就被乌鸦王“快刀斩乱麻”了,总的来说,与屡试屡败的“王子战法”有异曲同工之妙。 Ps:关于王子战法 图片:"啪啪啪啪,有烟无伤!",位置:"Images/1659794406-100307408-109159787.jpg" 李奥瑞克在剑术的造诣上超越乌鸦王一个级别,自然不会吃这么白给招式,冷笑一声,甚至都没开任何buff,就以白板状态迎了上去。他右手正拿“巨人屠夫”,左手反握“啄眼”,双手飞快交错,眨眼间就将袭来的十几根触手切成了满地肉块。 李奥瑞克一脚踩住甲板上一个扭动的肉块,拿鞋跟碾成肉酱,说:“就这啊?” 那只“夜魇”吃了一惊,尽管它那张脸丑陋怪异,但也隐约能从眼神中判断出来它的心理活动——敌人只是个普通人类吗?怎么会这么强?我不是邪神眷族吗?邪神还给了我力量呢?怎么完全打不过啊?就诸如此类的。无非就是傲慢自大的反派杂鱼被力量碾压之后的惯例性心理活动,李奥瑞克见识了太多这种货色,已经无法从蹂躏这些杂鱼中获得些许快感了。 李奥瑞克仍不出招,等着敌人动手。夜魇这回放弃了王子战法,改为近身肉搏。它脚下狠狠一蹬“砰!”一条甲板被反冲力踩得掀了起来,同时它飞奔向李奥瑞克。这回李奥瑞克表示尊重,所以打开了巨人屠夫的buff。 “巨人屠夫”效果加持下,李奥瑞克瞬间各项属性大幅提升,从外表看去,就是感觉他肌肉微微隆起,呼吸频率加快,眼睛下面也出现了淡淡血丝。 此时夜魇的长爪迎面抓来,那爪子大约六寸长,锋利如刀,上面黑油油的看上去很坚硬。李奥瑞克两臂交叉,先用左手“啄眼”一挡,夜魇的利爪在刀刃上划过,冒出一串绚丽火花。随后重心下移,腰部一扭,右手的“巨人屠夫”一记横拉,直接就在那家伙的肚皮上切开一道大口子,“咔嚓!”一下,夜魇的鲜血朝着斜右方飞溅而出!那怪物惨叫一声倒在地上,黑色的血从伤口中涌出,在甲板上变成了一个小水塘。 李奥瑞克轻轻一甩武器,黑色的血珠在阳光下闪闪发光;而他双脚自始至终未动半步,轻描淡写的姿态宛若一代宗师。 看到这一幕,吃瓜的乌鸦王不淡定了,骂道:“他妈的,剑法这么厉害?”毕竟乌鸦王先前和这夜魇交过手,知道对方的斤两,他拼了老命才跟对方一换一,李奥瑞克这“咔咔”两刀就解决了?这难道才是他的真正实力?乌鸦王有点看不懂了。 同样看不懂的还有希雅——希雅的“征服号”离李奥瑞克的“厄运号”很近,跟那些只能听罗米拉广播的团长们不同,希雅用肉眼也能观战。她一直仔细看着,亲眼见证到了李奥瑞克这“普通的两刀”。 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希雅在刀剑上是绝对内行,所以能理解李奥瑞克这两刀的含金量。 这两下看似简单,但是却需要极好的反应力、腰力、腕力和肢体协调力,各种力道多一分招式僵硬,少一分动作变形,非得像他这样恰到好处的发力,才能全身肌肉浑然一体的挥刀。 希雅本以为自己有了蛇妹的buff,在加上自己勤学苦练,至少剑法这一块能够超过李奥瑞克了——不说超过,也能持平,却没想到这两刀直接将她自信心给打没了。不可能的,打不过的!李奥瑞克怎么又变强了啊?先前我俩木剑对决还能有来有回呢,现在冲他这两招,我完全不是对手啊,境界就不一样! 在希雅看来,李奥瑞克不光是在追求武艺的强大,还在追求一种极致的美感。这两招就如跳舞一样漂亮。希雅心想:不追求实用性而追求美,这是典型的富人行为。换句话说,李奥瑞克在剑法上的造诣已经“富裕”了,他的武艺已经凌驾于这个时代,继而才有余力去追求美。 太强了,太强了!我永远追不上他了! 希雅很是绝望,但转念一想:算了,我跟他斗什么气啊?他是我老公哎!他比我厉害,我不也跟着沾光吗?再说,白天的较量赢不了,晚上的比试我可没输过啊,哼! 希雅其实并不知道,李奥瑞克白板状态的剑术其实不如她,这是开了巨人屠夫buff的效果。至于“追寻剑术上的美”纯粹也是扯淡,李奥瑞克这个糙汉子是不会刻意去追求美丽的,其实是因为厉害的剑招肯定会漂亮。正如局座说的那句“颜值就是战斗力”一样,剑术到了巅峰,一招一式逼近完美,自然看上去漂亮,此时与其说李奥瑞克的剑法是在追求美,倒不如说他在无形之中定义了剑术的“美”。 “内谁,哦,塞拉维,麻烦你整点瓜子来,再来两杯冰镇花蜜茶。”希雅笑着说道。 塞拉维眨眼问道:“现在吃瓜子合适吗?”你老公还在和人家真剑决斗呢! “挺合适的,我了解李奥瑞克,这场仗稳了。”希雅露出了那种大老婆对自家男人宠溺笑容,眼神中满是信赖和崇拜。 夜魇第二回合又是大败,而且受了重伤,它捂着肚子,伤口里冒出许多白色的蛆虫,这些蛆虫在他伤口上吐出黏液然后将自己包裹在黏液里边,就好像在砌砖补墙一样。李奥瑞克看着这一幕虽然恶心,却也啧啧称奇,同时问道:“你还不服,就说明还有后招咯?” 话音刚落,李奥瑞克忽然看到对岸出现了一道火光,他朝那边望去,靠着“啄眼”的视力增强效果,清楚看到了对岸的画面——原来是贾戈伯家族的一些人不甘心失败,居然在岸边搭建了一个丑陋的邪神祭坛,然后开始让信徒们围着祭坛跳舞,似乎还要献祭活人。 与此同时,花仙子从李奥瑞克领口里钻了出来,用紧张语气说道:“大人!邪神眷族的魔力波动出现了高潮!”话音刚落,那个夜魇就一下支棱起来,只见它伤口结了白色的虫痂,浑身的缺口也都长起来了,嘎嘎怪叫着,一副生龙活虎的样子。 李奥瑞克稍加联想就猜到了情况,大概是那个祭坛通过献祭活人的方式,再为这个邪神眷族输送魔力。《投影魔术原理》里边写到过,投影是基于精神力量的法术,这个祭坛集合了信徒们的精神力,肯定能对夜魇的投影给予增幅buff。 得到增幅之后的夜魇张开双臂大声咆哮,刺耳的声音回荡在整个金沙河畔。李奥瑞克的士兵听了全都头皮发麻,心中不安;而贾戈伯那边的信徒却跟着欢呼雀跃,考罗也十分激动,连忙说道:“再大声点,大声赞颂主人的名字!”一时间,贾戈伯联合军团开始群魔乱舞,跳舞的跳舞,唱圣歌的唱圣歌,还有自残者、自亵者、甚至是跳进火种自焚的疯子。他们全然没了士兵的样子,倒像是一群邪神的狂信徒。戴尔文口中说着“祖神护佑!”眼睛却不自觉的移开目光,望向了远方那片洁净的天空。 夜魇伤口迅速愈合,力量也恢复了许多,朝着李奥瑞克磨刀霍霍。 看到这一幕,罗米拉十分严肃的说道:“李奥,不要轻敌,这家伙不光恢复了,还变得比刚才更强了!”另一艘船上观战的众人也察觉到了异变,除了希雅还是一副“风轻云淡嗑瓜子”的样子,其他人都很紧张,纷纷通过罗米拉询问李奥瑞克要不要增援? 李奥瑞克只是冷笑,说:“别急,这还不够,先看看它还有什么能耐。” 正如李奥瑞克预料的那样,敌人的buff还没上完。 这夜魇身体里还有一部分邪神的灵魂(就是那个神婴),神婴一开始不想插手,但没想到小弟和敌人实力相差这么悬殊,再这样下去小弟又得让李奥瑞克打死,他就太没面子了。于是就亲自出场了。邪神将自己的灵魂注入其中,那个夜魇的身体立刻开始了病态的膨胀,这种膨胀跟李奥瑞克开buff时候的“肌肉膨胀”完全不同,李奥瑞克看着还能保持基本的人梯比例,而这个就是吹气球一样的膨胀。 只见它浑身的肌肉隆起像是西瓜,肌肉长完之后,骨头才跟上,以至于骨头和肌肉一开始就是错位的,有的地方有肉无骨,有的地方骨刺扎出皮肤,那怪物也随之痛苦的惨叫。接着,它身躯又猛然拔高一截,将那些臃肿的肌肉撑开,肌肉也随之回到了正确的位置上。但这种生长毕竟是病态畸形的,即使是经过了矫正,也无法恢复原状。这怪物变得驼背,肩膀高地不一,手脚也不一样长,浑身都是凸起的瘤子,还有些地方皮肤绽裂,体液不停流淌。 最后生长的是它的内脏,只见腹部开始剧烈蠕动,接着这怪物开始咳嗽、吐血、浑身的触手都随之抽搐起来,它跪趴在地,发出沉闷的低吼,痛苦而又愤怒。 其实这时候李奥瑞克完全可以打断变身,罗米拉也友情提示说:李奥,这时候敌人看起来很弱,我们要不要一刀杀了他? 其他的团长们也好,家属们也罢,大多是这个意思——又不是演龙珠,人家变身的时候,你就捅他啊!非要等敌人变身结束之后把你暴打吗?李奥瑞克大人,你也太有武德了! 李奥瑞克此时笑了起来,回答说:“不急,让它多装一会儿,我好多刷点经验。” 多刷经验?什么意思? 罗米拉十分不解,但转念一想,李奥瑞克大人这样做肯定有他的深意吧?便没有多问。 ]q一6吧2一7七1 第一百六十三章:这个啊,这个叫神躯化剑! 就这样,李奥瑞克眼睁睁看着这家伙完成了变身。夜魇吸收了贾戈伯众人的信仰之力,又融合了邪神本体的灵魂,已经达到了“人生巅峰”,它这辈子都没有这么强大过!这怪物从一个瘦弱的蝙蝠人,变成了一个比浩克还壮的筋肉怪物,显然它的自信心也跟着一起膨胀起来,它咆哮着朝李奥瑞克示威,怒吼道声音如闷雷一般震耳。 看到这一幕,李奥瑞克非但不慌,反而笑了起来,说:“对嘛!支棱起来呀!” “你不支棱起来,我拿谁刷经验呢?” 李奥瑞克说着高举右手,将巨人屠夫横在头顶。看到李奥瑞克这个动作,那怪物下意识的便摆出了防御姿态。 没想到李奥瑞克没有砍下来,而是说:“你可能还不知道吧?你们这些邪神眷族妥妥就是精英怪的设定,什么叫精英怪呢?战斗力比小兵要强,但是经验和战利品也比小兵要多。越是厉害的精英怪,杀了之后给的奖励也越多……” 李奥瑞克一边说着,一边用左手在“巨人屠夫”的刀身上轻轻一擦。手所擦过的地方,那剑上就冒出了刺眼的光芒,就如同给武器附了魔一样。 “我感受到了,你现在身上汇聚了几乎整个贾戈伯军团的信仰,还有某个邪神的灵魂,灵魂也好,信仰也罢,即是精神力,乃是一种无形的资源。” 随着他的左手擦过整把武器,巨人屠夫也变得金光闪闪,仿佛材质都变化了一般,妥妥的变成了“金色传说”! “你猜猜,自己要是死了,这些力量会到哪里去呢?”李奥瑞克说着冷笑了起来。 夜魇看到他的笑容顿时大怒,与此同时,夜魇脑海中传来了它主人的怒吼: “快跑!你这蠢货!” 夜魇正要跑,就看到一道巨龙般的光柱飞了过来。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那凄厉的哀嚎,简直被踩了脖子的鸡发出的叫声还要还难听。那是濒死的惨叫,绝望的呼号。 李奥瑞克用附魔的巨人屠夫横扫,巨大的光柱扫过了整条船,形成一道耀眼光幕。这光幕铺天盖地,让那夜魇无处遁形。 这一招是李奥瑞克理解了《魔术投影原理》之后自创的招式——他将这个金光闪闪的大剑斩击称之为:神躯化剑!可以说是十分形象了。 而且第一次使用这个技能,竟然是拿来刷经验(刷魂),可以说是更加还原了,李奥瑞克想到这里就会笑出声。 不过,《魔术投影原理》,乃是迄今为止李奥瑞克掌握的真理之中,最消耗精神力的一种,相对的力量也最强——就好像老头环里边,辉石魔法就占一个记忆格,但是彗星亚兹勒就要仨才能用! 这个魔法原理直接耗尽了李奥瑞克剩下的全部精神力,甚至还透支了那么一些。 这魔法不光学费高,而且消耗的魔力也一点不少。李奥瑞克使用这个魔法的之后就会头疼、流鼻血、甚至看到幻觉。因此,这一招用完,李奥瑞克便气喘吁吁,脸上青筋爆现,眼睛里全是乌青血丝,看上去很吓人。 但是,这一切都值了! 在“神躯化剑”的可怕威力下,夜魇乃至体内那个邪神灵魂的“投影”全部都会被这光幕扭曲。那光幕照在别的地方就和阳光没有区别,却能对夜魇产生了巨大的伤害效果。 在碰到光幕的时候,夜魇尝试着全力抵抗——它真的抵抗了!就仿佛是跟赛亚人对波的弗利萨大王一样抵抗了!夜魇使用了自己全部的魔力,还用上了主人的灵魂,它将全部的力量化作了一道“魔力黑墙”,试图挡住这毁灭之光。可是,“黑墙”终究是影子,影子再怎么漆黑,遇到光也会立刻消失的。 黑墙消失之后,夜魇的身体就被光幕击中。那一刻,他的身体冒出了噼里啪啦的响声,就仿佛在放鞭炮;同时肉体上冒出滚滚黑烟,味道恶臭刺鼻。它的皮肉上燃起了金色火焰,肉体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融化成黑色的水。 投影被破坏,就意味着直接被抹杀,这次的抹杀率高达80%!夜魇的皮肤、肌肉、触手、内脏还有骨骼纷纷消失,这个本来巨大的肌肉怪物,一瞬间就变成了千疮百孔的空壳子。 破布一样干瘪的皮肤挂在蜂窝状的肌肉上,只剩下碎块的内脏被那漆黑的血浆裹挟着流出伤口,剩下的几根“小鸡骨头”支撑不住身体的结构,然后那坨烂肉就轰然倒塌,落在甲板上化成了一堆浓水。 同时受到“身躯化剑”伤害的,不只有夜魇,还有那些和它精神联系在一起的人。 首先倒霉的就是贾戈伯家族的狂信徒们。那些祭坛周围起舞的人,最先收到了冲击——他们在为夜魇提供魔力的时候,自身的意识也一定程度和夜魇相连,因此夜魇死时的绝望和恐惧直接冲击了他们的大脑!有十几人当场暴毙,这些人口鼻流血,身体扭曲成青虾状,抽搐着,痉挛着,死相甚惨。接着,又有数十人当场发疯,他们开始自残、或者如丧尸一般攻击周围的人,抑或是大笑、大哭、手舞足蹈。 剩下那些信仰不那么虔诚的人,也都手到了严重的精神冲击,有人昏迷、有人呕吐,还有人失禁。还有许多人恐惧的尖叫,犹如没头苍蝇一般到处乱跑。 倒是“考罗·贾戈伯”这个主持仪式的人并未受到任何精神冲击,主要是他根本没有半点虔诚的信仰,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利益而以。 他的弟弟,也是这次的罪魁祸首当然是收到了很大冲击,但作为最虔诚的信徒、意志最坚定的学者,以及能够直接跟神灵对话神选之人。他抗住了这一波冲击,但是再经过短暂的眩晕之后,他意识到了一个比发疯更可怕的事情。 “太阳神……好像是假的。” 在夜魇濒死的时候,戴尔文·贾戈伯看到了它脑海中的一些想法和念头,这些东西混杂在一起,呈现出扭曲失真声音,还有光怪陆离的画面,戴尔文无法解读这一切,但他知道,这些如地狱一般邪恶的场景,绝对和号称“太阳神”的祖神无关。 想到这里,戴尔文的信念终于崩塌了。他大声尖叫,然后摇晃着脑袋,疯疯癫癫的跑了。 信徒们半疯半死,教堂之中的神婴也受到了重创。它当初将一部分灵魂借过眷族,是为了让眷族打赢这场仗,却没想到会是这种结果。神婴其实考虑的很周到——敌人是人类,他们只会用普通的刀剑或者魔法,就算是侥幸杀死眷族了,也不会伤到神婴的灵魂。可是他万万没有想到,敌人会使用“投影魔法”!这种魔法不是只有黑水眷族和其他天外邪神会使用吗?怎么这个人类也会?难道他是隐藏的邪神?难道李奥瑞克的真身是其他邪神的化身? 最要命的是,由于灵魂受创,神婴那个“解除七神封印,恢复真身”的伟大计划不得不延后了。 而这一切都是拜李奥瑞克所赐! “我记住你了,记住你了!” 李奥瑞克一剑斩杀夜魇,这场面众人都看在眼里了。家属们全都是一副“我老公好棒棒”的桃花眼,罗米拉更是喜极而泣,一来是感叹李奥瑞克大人的强大,二来是庆幸自己能在这个年纪上这样一辆神车,实在是三生有幸,不枉我单身这么久啊。 其他北伐军也不必说,经历过野狼城一战的兵将都知道李奥瑞克是“活着的战神”,看他大发神威,也只是高呼“万岁”。主要还是新加入他们的友军,对此感到极度震撼。 鱼人们以为是天神下凡,都吓得顶礼膜拜,科莱夫带着士兵们一起行敬神的大礼,甚至有人要做“喷水礼”,不过希雅赶紧给制止了。“八岁”高兴的在河里畅游,六条胳膊往天上泼水,弄出来一个“鱼造彩虹”,给大家助助兴。 同时,雷奎双雄,也就是“银盾”“铜手”两大军团,也是惊为天人。如果说孤身一人迎战海盗王,还算是“勇士”能做出来的事情,那这一招斩杀邪神眷族,就超出了人类的范围。也难怪北伐军战无不胜,难怪大家都说李奥瑞克是天神下凡了!这一点不夸张,甚至还保守了呢!光头哈克激动的热泪盈眶,立马就写申请给希雅,说,能不能不回雷奎公爵那里了?我不是背叛家族,我就是想跟着大小姐混!毕竟大小姐是跟着李奥瑞克混的,四舍五入,我也算入了北伐军了。肚皮盾比尔达斯则是庆幸:还好我当时没有脑子一热去跟李奥瑞克比试武艺。 还有当时从海象米斯里麾下“果断投诚”的侦查队长——仍在审核期的降将“库罗斯”,这家伙比起高兴来说,更是一种心有余悸的庆幸,他擦了一把冷汗,再度为自己投诚的明智之举感到自豪。 当然,现在最爽的,莫过于李奥瑞克本人。 随着斩杀夜魇,巨量的精神力冲入了李奥瑞克的脑海,让他有一种被填满的快感。整个头脑都变得十分清醒,仿佛刚刚睡了一个一夜无梦的饱觉,睁开眼睛望着天空,那一瞬间似乎连宇宙的原理都变得简单起来。 接着,李奥瑞克所有的疲倦感,还有负面情绪,全都一扫而空!就仿佛大脑做了一次大扫除,仿佛洗了个痛快的热水澡。说不出来的快乐!这种快乐以前只有在他读取真理的时候才有。 并且透支的精神力全部回来了,甚至还有盈余!李奥瑞克闭目感受,发现自己至少一次得到了三个“记忆槽”,就是说接下来的三次图书馆之旅,他都不用为精神力不足而发愁了!只要有门票,就不愁学费了!爽到! 另外,还有一个出乎意料的收获—— “啊……没想到会有这一刻。”北疆王的声音在李奥瑞克脑海中。 高原人末代帝王,北疆之王塔格瑟斯,他来了!李奥瑞克猛然睁开了眼睛。 李奥瑞克特意拿巨人屠夫来使用“神躯化剑”,就是希望给这把武器刷经验令其觉醒。先前“啄眼”觉醒的时候乌鸦王就说过,他是靠着吞噬英灵觉醒的,而在这个世界的“设定”里,英灵其实和灵魂没有太大区别,精神力和魔力比较强的灵魂就可以称之为英灵,其他的就是灵魂。 那么李奥瑞克就在想,是不是吞噬其他灵魂也能觉醒呢?换句话说,用武器斩杀强者能不能刷经验呢?光是喂狗粮这一个升级条件,那这圣遗物可有点难养啊!毕竟圣遗物存世总量并不多的。 后来李奥瑞克和乌鸦王讨论过这个猜想,乌鸦王表示能行得通,还说李奥瑞克可以用他多杀点人,让他品尝一下各种灵魂的美味。不过李奥瑞克没有这么做,他觉得比起让这个脑后长反骨的手下败将升级觉醒,还不如去让另一位英灵——另一位跟自己同心同德的老英灵觉醒! 于是就有了今天这一幕,“巨人屠夫”斩杀了夜魇,吞噬了这个巨大的经验书,直接“咔嚓”一下觉醒到了“自我”阶段。 随着和“巨人屠夫”升级到了“自我”这一等级。北疆王的英灵也和乌鸦王一样活了过来, 此时,北疆王的英灵出现在了李奥瑞克身旁,那是个穿着火红色战袍的豪爽大汉,他发出一阵爽朗的大笑,说:“我还以为狩猎巨人那一次,就是我这一生最后的光辉时刻呢,没想到啊,谢谢你,年轻的高原勇士!” “北疆王。”李奥瑞克鞠躬行礼,身份是北伐军将军,北疆王是前代君主,还是要先客气一下的。 “不可!”北疆王拿手一托,虚幻的手从李奥瑞克肩头穿过,说:“如今我不是国王了,无需行礼,再说你是‘巨人屠夫’的主人,我又是你麾下英灵,现在你是君我是臣啊!大王,受我一拜!”说着竟然单膝下跪! “使不得!”李奥瑞克连忙扶起,手也从他肩膀上穿过。 接着两人大笑起来,李奥瑞克笑到一半,拿眼一瞅躲在阴影里的乌鸦王,便嘲讽道:“这才叫拿得起放得下,真真大丈夫所为!你看看你!” “哼!”乌鸦王做出了标准的贝吉塔式傲娇。 北疆王塔格瑟斯也注意到角落里的乌鸦王,指着乌鸦王一脸好奇的问道: “这谁啊?” ]q6⑧二衣7衣6 第一百六十四章:贾戈伯家族的投降艺术 李奥瑞克一拍“啄眼”,说:“是我另一件圣遗物的里的英灵。” 一听这话,北疆王的眼睛就亮了,笑道:“哦?英灵啊!那应该也是位大英雄吧!”说着走上前去跟乌鸦王握手,说:“我没见过你,想必你跟我不是同一代人,不知道是我的前辈,还是后辈?” 乌鸦王瞪他一眼,十分傲慢的说道:“我乃当代四大蛮王之一,中土与南疆之王,统领三十六族的摄政王,死之代言,万户纳贡,万民之王,黄金之地霸主,乌鸦王查里丹!”他大声的自报家门。 乌鸦王以为自己这副姿态就能震慑住对方,至少也会让对方感到自己的敌意,没想到这北疆王是个自来熟的,他仗着自己比乌鸦王魁梧,竟然一把搂住乌鸦王的肩膀,指着他笑道:“哦是后世的蛮王啊,哈哈哈哈哈哈!当年我可杀过不少蛮子呢,你们都是有骨气的勇士,哦,你会喝酒吧?” 被这大手一搂肩膀,乌鸦王顿时惊了,心想我是个灵魂,怎么还有人能碰到我的身体?转念一想,妈了个巴子,因为这家伙也是个魂儿啊! “别他妈碰我!你这个高原牲口!”他一把将这个末代高原王推开了。 北疆王却又迎上去。笑道:“以后就是同僚了,早晚要一起战斗的!我看李奥瑞克使用双刀,左手是你,右手是我,那咱俩以后就是左膀右臂了呗?” “谁他妈跟你左膀右臂?谁他妈要当李奥瑞克的臂膀啊!”乌鸦王气到炸毛。 “别不好意思嘛,老弟!回头我请你喝酒。”北疆王笑着说道。 李奥瑞克在一旁饶有兴趣的看着这两人,心想:英灵之间居然还能互动的嘛?这感觉也太有意思了,回头把蛇妹也介绍给他俩好了。 但由于英灵现身要稍微消耗李奥瑞克的精力,所以李奥瑞克没有让他们透气太久,就收回去休息了。临走前,李奥瑞克问北疆王说:“对了,那个……塔格瑟斯啊,我有事问你。” “请你吩咐,我的王!”北疆王说道。 “你都觉醒到自我阶段了,有没有新本领啊?” 北疆王塔格瑟斯一拍脑门,说:“哦哦哦,有的有的!我刚刚给忘了,你等一下。”说罢,北疆王将相关的信息以精神力输入了李奥瑞克的脑海。 老规矩,第一个技能是基础的,第二个是新添加的。 【巨人屠夫Ⅱ】 血脉共鸣:当使用者拥有高原人皇家血脉的时候,附身状态效果大幅增加。 豪饮:永久赐予你三个铁一样的肝脏! “等会?这新技能是怎么回事?”李奥瑞克大声问道。 “就那么回事。”北疆王无辜摊手,“高原汉子哪有不能喝酒的?你说对嘛,我的王?” 李奥瑞克哑然失笑,旋即又表情凝重,道:“不是,三个肝?这也太他妈离谱了吧?这是夸张形容啊,还是真的给我三个肝?” “是三个铁一样的肝!”北疆王强调说。 艹了,这是什么新技能?我要那么多肝做什么?玩手游吗? 李奥瑞克只好用“聊胜于无”来劝自己,希望这“三个铁一样的肝”能在某个时候派上用场。 言归正传。 随着那个怪物化为一堆飞灰,战斗也进入了收尾阶段,李奥瑞克下令让舰队渡河,用床弩、弓箭还有投石机粉碎敌人的防御工事,一路平推过去。 “就这样平推到海盐城吧。”李奥瑞克笑眯眯的说道,“今晚我们就在城里开席,我倒要尝尝海盐城的生蚝是不是真有米兰爵士说的那么灵。” …… 这场战斗已经没有悬念了。 贾戈伯家族的兄弟姐妹们,还有联军的将领们,全都面如死灰。考罗与戴尔文两人也是一句话都说不出来,指挥官掉线了,瞭望塔上的众人立刻变成了无头苍蝇,大家只能自己拿主意。有个大肚皮的副将率先粗鲁的吼道:“还他妈愣着干什么啊!赶快挂白旗啊!然后把盔甲脱了跪下来投降!” 另一个年轻的军团长说:“不行啊,将军!”他脸色发清,腿肚子哆嗦着,“李奥瑞克说了,要做到不留活狗……啊呸!是不留活口。” 那大肚副将一把将他拽过来,低声说道:“虽然他说了不留活口,但我们若是摘下头盔和盔甲,跪在地上给他哭求,他也不至于斩尽杀绝吧?再说,李奥瑞克自称仁义之师,从来不难为平民百姓,我们就说自己都是被抓壮丁来打仗的,身不由己!” 年轻的团长一脸担忧的说道:“咱们军团里的普通士兵确实是抓来的,可咱们不是啊!咱们是签了合同收了钱的,李奥瑞克要是查到怎么办?” “那到时候再说吧!要先保证我能看到明天的太阳!”那个大肚副将恶狠狠的说道,“好了,赶紧的吧!” 说着带人跑下瞭望台,脱了盔甲和头盔,又将里边的白布衫紧紧系在长矛当做白旗,就这样光着膀子在河边摇晃白旗表示投降。 先前贾戈伯家族的人总吹嘘说:我们的联军是一支多面部队,博采众长,神通广大,能应对各种复杂的情况。 事实上,打仗的时候没看出来“神通广大”,在跑路这件事情上,大家倒是各显神通了。 这大肚副将刚下完了“赤裸投降”决定,立刻有一位更加激进的投降派——对,“激进投降派”,这个词后来被李奥瑞克一方的随军学者写成了典故,并且“名留青史”。 这位投降派是贾戈伯联军的“水兵团长”,名叫奥罗,代号黑鱼,也叫黑鱼团长。由于先前有“七海之主”海盗王德雷克这个强力盟友负责水战,所以奥罗的黑鱼团显得很鸡肋,黑鱼团长本次战斗全程观战,也几乎没出力,充其量就是跟着搬搬箱子什么的。而此时他终于得到了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他当即下令,道:“士兵们,脱去盔甲,将白布缠在头上,朝着李奥瑞克的舰队开游!” 黑鱼团长显然在投降一件事情上更为激进,他的想法也很简单:自古以来投降这个事情都是越早上车待遇越好,抵抗到最后再投降的,要么劳役,要么坑杀。那么,能早一分钟,就早一分钟! 正所谓是:山不向我走来,我便向他走去! 不等李奥瑞克大人劝降,我便投他一个“措手不及”,如此才能占尽先机! 啊,我可真是个天才——投降的天才! 于是在大哥的带领下,水兵们纷纷跳河,以各种姿态——仰泳、自由泳、蛙泳或是狗刨,朝着李奥瑞克游去;还有些许坐船的,纷纷打起白旗来,示意自己是来投降的,不是来打仗的。 说实话,贾戈伯家族这些水兵不愧是百里挑一的精锐,那游的是真快!各种姿势拿捏得很稳当,连鱼人团长科洛夫都感到惊讶,感叹说:“他们居然有这么会游泳的水兵啊?妈的,怎么早不拿出来用啊。” 那么,既然有了激进投降派,就肯定会有保守投降派。此时,旁边那个一脸猥琐的参谋长就想了:这群蠢货!李奥瑞克说自己是仁义之师,那也只是给自己脸上贴金罢了,自古以来哪有仁慈的将军?何况他早早就说了“不留活口”,你们现在去投降,不是过去送死吗?要想投降,光拿出诚意来还不行,要拿出真金白银啊! 参谋长就找到了后勤长官,说:“兄弟,你想活命吗?” 后勤长官此时正惶恐不安,一听这话,立刻眼冒金光,说:“想想想!参谋,有何高见?” 一脸猥琐的参谋长就说道:“那你赶紧派人把咱们的辎重补给弹药盔甲什么的装箱,然后弄个清单出来,然后再把后勤的赞助商、采购商、以及其他物资渠道也写个单子。到时候我们就拿着这个清单去投诚!李奥瑞克接下来南征北战肯定需要钱,只要让他意识到‘我们能搞钱’,他就肯定会放过我们的。” 后勤长官立刻露出了“总做高见啊!”的兴奋表情,旋即又脸色一变,说:“不行啊,我们好多资源都是来路不正,李奥瑞克大人会不会……” “害!北伐军的物资就一定来路正吗?来路不正,你把他写正了不就好了?面子上过得去就行。” “哦哦哦!高见,高见!” 于是参谋长和后勤长官两人就赶紧调度物资,装箱打包,提前替李奥瑞克将东西清点出来,好让大人省点事儿。 水兵团长和参谋长,一个可以说是“激进投降派”的开山祖师;一个是“保守投降派”的精神领袖,如果“投降”是一门学问,那他们一定会在这门学科的教材上留下自己的名字。然而,作为人才辈出的“贾戈伯联合军团”,这里边还有一个“投降学集大成者”。堪称“保守又激进”。这个人就是贾戈伯的禁卫长官,又称“忠犬”的托尔达。 忠犬托尔达没有像水兵一样“朝山而去”,他的思路和参谋长的“箪食壶浆以迎王师”差不多,同时又过分的激进了。只见这家伙一把按住了旁边的“考罗·贾戈伯”,也就是贾戈伯家族大少爷,然后喊道:“兄弟们,将这些叛党拿下!” 榜样的力量是无限的,旁边的护卫一看大哥动手了,也纷纷倒戈,将贾戈伯的其他人按倒在地,把刀架在了他脖子上。考罗还从没让人刀架脖子上,一时间脑子里只剩下恐惧,哭嚎道:“有话好说嘛!有话好说!救命,救命,兄弟们,救救我!” 然而无人应答。 此时那个队长问道:“怎么不见戴尔文·贾戈伯?” 士兵说:“那家伙早早跑掉了!” “那还不快去找!”队长大声说道。 “是!” 众人纷纷去寻找戴尔文的身影。那么戴尔文到了哪里去呢?不用猜也知道,这家伙不会去别处的…… 戴尔文扶着墙壁,喘着粗气,一步一步走向礼拜堂。他站在门口,喊道:“神婴,神婴!我有话问你!” 里边无人应答,戴尔文就推门而入。一进大门他就惊呆了,只见那神婴失去了往日的神圣模样,由于他的一部分灵魂直接被抹杀,所以浑身烧焦一样,倒处都在冒烟,左腿直接消失,右边脸也露出了骷髅,从神婴变成了恐怖的鬼婴。而且更要命的是,这家伙由于存在不稳定,也无法维持化身,伤口上面竟然冒出了许多虫子和触手。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冰冷、腥臭的邪恶味道,神婴背后那个朦胧的巨大化身,也变成了漆黑的鬼影。 戴尔文联想起之前看到的“眷族记忆”,心里已经猜到个七七八八,他大声的质问,说:“神婴啊神婴!”他用力喘息,强行支撑着脆弱的身体,努力将腰背挺直,“你号称高原人的祖神‘太阳神’,那你的使者,为什么会被光杀死?你又为何变成了如此丑陋的模样?” 神婴也很虚弱,它同样喘息着,用一种低沉沙哑的声音,说:“因为……那个使者其实是七神里边的夜神,夜神自然会怕光了。” 戴尔文说:“不!那也说不通!在七神的教义里边,夜神在幼年的时候就战胜了太阳神,从而让大地不会被太阳烤熟,为人间带来寂静的黑夜。不是说名叫夜神,就会害怕太阳!” “愚蠢的信徒!”神婴语气不悦的说道,“究竟是你懂神灵的事情,还是我更加懂?我才是太阳神本尊!七神教义都是邪神们编出来骗人的,你不该被他们迷惑。” 戴尔文苦笑着,说:“骗人的?到底谁才是骗人的?那个怪物死前,我看到了它脑海里的记忆和念头,它绝对不是太阳神的使者,你也不是高原人的祖神——太阳神!你到底是什么东西!” 听到这话,神婴脸上最后一丝虚伪的笑容也消失了,他说:“你真的很烦,信徒……话说回来,我为什么要和你浪费口舌呢?你的信仰不坚定,寿命也不多,你对我……似乎没有利用价值了啊?” 说到这里神婴冷笑起来,说:“你心里已有答案了吧?但你到我这里来,其实还是在寻求一丝侥幸的可能。你希望我告诉你:啊,我就是高原人的祖神!我们只是暂时的失败,只要你信仰坚定终有一日能够看到我的天国……哈哈哈哈哈哈!愚蠢、可悲又脆弱的虫豸,事实明白在眼前还要自欺欺人,宁可颠倒是非也不敢面对真相。所以你们终将在愚昧中死去!” 戴尔文沉默着,恐惧着。 神婴将戴尔文一顿臭骂之后,最终还是说出了那个足以摧毁他灵魂的事实。 “你猜对了,我根本不是什么高原人的祖神,也不是什么太阳神,我的真名不可言,真身亦不可见,但若是以你们那原始落后的声带来念我的名字,大概可以尊称我为‘苏古迪斯’。我乃黑水之地的神灵,绝望与希望的统一,当我苏醒之日,我会以君临天下的威严统治这片土地,为你们带来自由、极乐与疯狂。” “所以你不是高原人的祖神,我所做的一切也是无用功。”戴尔文面无表情的喃喃道,“甚至,我狠狠伤害了我的国家,我的人民,还有我的家族,我已经是历史的罪人了,对吗?” 神婴无辜摊手,说:“这得问你自己,我不关心你们的价值观和历史,怎么知道在你心中,你究竟犯了多重的罪?” “我罪无可恕。”他点了点头,仍旧没有表情,“尼古拉斯呢?他知道这一切吗?” 神婴说:“他或许知道,或许不知道,但这对我不重要,重要的是,尼古拉斯已经与我签订契约了。” “这样啊。” 此时外面喊声震天,哭声、骂声和喊杀声交织,还有床弩和投石车的声音。大概是李奥瑞克的人登陆了,戴尔文知道自己的时间不多了。 “你是否还想挽回一些什么呢?”神婴笑着问道,“你是否想现在去告诉李奥瑞克这一切呢?但十分遗憾,你的寿命已经所剩无几,你的大脑正在萎缩,记忆在消失,知识也在缩水!一小时后你会变成痴呆,两小时后变成疯子,三个小时后你的生命就要终结了——来不及了,你什么都做不了。” 神婴那血红色的眼睛凝视着戴尔文,戴尔文此时心想——是的,我被骗了,我所学的一切、所做的一切努力都与我的本意相悖,我无法给家族带来荣誉,无法重塑高原人的荣光,也无法告知世人历史的真相,或者说,我根本不知道什么是真相。 如果是从前,戴尔文必定会恐惧的低下头来。可是戴尔文现在却直视着神婴,心中只有无尽的愤怒。突然,他拔出了腰间短刀,发出了一声撕心裂肺的咆哮,接着将那刀朝着神婴的身体刺去。 “你去死吧——!” 群一六⑧2176 第一百六十五章:我超,是鬼子! 神婴狂笑起来,身边出现了一圈黑色的烟雾,戴尔文和那黑烟一碰,立刻就被一股巨大的推力击飞了。他落在地上,浑身的骨头散架一般,可他不甘心,就再一次怒吼着拔刀相向,可这次他甚至站不起来。 他脑海中的想法开始混乱,记忆犹如一卷被冲入旋涡的胶片般消失着,他几十年来读的所有书、所有文字,在这一切都化为了古怪的符文,变成漆黑丑陋的扭曲小虫,开始吞噬他的脑子。 戴尔文的生命已经是风中残烛了。 他疯了,口中高呼着意义不明的词语,就这样跑了出去。 …… 正如预想的那样,李奥瑞克和北伐军顺利登陆,在整个过程中几乎没有遇到一丝阻碍,只有极少数的敌人尝试抵抗,但立刻就被他们的友军制服了——对,是被友军制服的,李奥瑞克他们还没动手,那些积极投降的敌人就拿着友军的尸体上来邀功了。 接着,李奥瑞克就看到了迄今为止前所未有的投降盛况。 首先就是游泳大队杀了他一个“措手不及”,李奥瑞克当时还在床上搂着小魅魔哼小曲呢,突然就看一帮赤裸猛男光着膀子朝着这边游了过来,这帮人游的飞快,颇有一种“有去无回”的决然。 而且最令李奥瑞克注目的是,这些家伙居然头顶上全都缠着一圈白布。李奥瑞克就想了,一般来说,头上缠着白布就两种可能。 第一,出殡的孝子。 第二,狗日的鬼子。 从正常逻辑来分析,敌人肯定不会在这个时候集体家里死人,首先就排除了“出殡孝子”这个选项,那么最后一个选项就算是再离谱,也就是真相,所以…… 李奥瑞克顿时大声喊道:“我超,是鬼子!” “肯定是自杀式袭击!快弄死他们!” “远程火力,精灵弓箭手,鹰眼团!麻辣隔壁的别让任何人接近我的船!” 艹了,打不过就搞自爆这一块?你当我是美国航母吗?草你妈的,我新买的船啊(敲玻璃)! 北伐军的各位已经憋了一整场,全程都在看李奥瑞克装逼,自己沦为啦啦队了,虽然这种被大哥带飞的感觉也不错,但作为一腔热血的军人,还是希望建功立业,多杀几个敌人的。何况北伐军的军功赏金非常高,战场上杀一个兵就能将口袋塞满,杀一个将领就能一辈子衣食无忧。 现在李奥瑞克说了“快弄死他们”这种指令,兄弟们就感觉一股热流涌进脑子,河里游的不是鬼子,而是金子!精灵弓箭手率先搂钱,一连串的长弓弩箭就射出去了,雨点一般落在水里边。鹰眼团的兄弟们也不甘示弱,这帮兄弟虽然没有精灵弓箭手的射程和准度,但他们有弩炮跟投石机啊!瞄准了水里边就是一顿大炮仗,要不是希雅拦着,肯定会有人把昂贵的熔岩大炮都射出去。 这可就苦了鱼人兄弟,本来这些水里的人头对于鱼人来说,就是一盘一盘的菜。可是友军火力这么猛,他们若是冲上去,也肯定会“殃及池鱼”。以至于众人望洋兴叹,科洛夫一会请求友军们给他留点,一会骂街说他们浪费弹药,但大家就当听不见,仍旧玩命往水里射爆。 但最苦的也不是鱼人,最苦的是谁呢?肯定是这些“激进投降派”的水兵们。这帮兄弟做梦也想不到,在李奥瑞克的世界观里,脑袋上缠白布不是投降,而是喊着“天闹黑卡半载”自爆兵。所以这帮兄弟还没等游过来,就被射成了筛子,许多人看到一幕连忙往回游——大家是来投降的,不是来送死的啊! 李奥瑞克看到这一幕,顿时不屑翘起嘴角,说:“妈的,头一回见到自爆兵还会怂的!真是世风日下。” 第一波激进投降派没有能取得胜利,接下来就是主力部队打着白旗上来“喜迎王师”。 李奥瑞克的众将士刚一下船,就看见敌人一排排的士兵和将领全都丢盔弃甲,赤膊上身,高举双手投降。 李奥瑞克的团长们本来是想杀个痛快的,没想到敌人软骨头到了这种程度,就纷纷问李奥瑞克怎么办?李奥瑞克皱了皱眉头,对那些投降的俘虏喊道:“你们这群卑鄙小人!现在知道投降了?早干什么去了!敢情谁赢你们帮谁是吧?” 那个大肚将军高举满是黑毛的手臂,呼喊道:“李奥瑞克大人啊!这都是误会,我们是被迫来打仗的,我们也不想与您为敌啊,大家都是被抓壮丁来的!” 抓壮丁吗?李奥瑞克心想,我虽然说了不留活口,但我作为“王师”总不能屠杀手无寸铁的平民吧? 正当此时,罗米拉的花仙子传来消息,说:“李奥,米兰爵士有话和您说。” 李奥瑞克皱眉,说:“他不是在养伤吗?好,让他说。” 接着罗米拉的花仙子充当了起话筒: “米兰,你在哪呢?船上?” 米兰爵士回答:“啊,李奥瑞克将军,我也上船了,您别担心我的伤,我涂了精灵的清凉药,舒服着呢,现在趴在担架床上。” “你不好好养伤,过来干嘛?” 米兰说道:“当然是来为大人分忧了,李奥瑞克大人十分仁慈,绝不肯乱杀这些可怜的平民百姓,既然如此,就该我这个坏人登场……” 李奥瑞克说:“你也是北伐军的一员,也不能滥杀无辜啊。” “哎!我不是那个意思!”米兰爵士说着冷笑起来,“他们不是说自己是抓壮丁来的吗?那好啊,让我看看他们到底是不是!这可是我家的军队,我家的兵!还有人能比我清楚吗?” “好!这件事情就交给你来办。” 恶人自有恶人磨。相比起李奥瑞克,米兰爵士无疑是个“坏人”,最擅长也最适合做这种干这种活儿。于是李奥瑞克让那些俘虏排好队,接受米兰的检阅。米兰爵士曾经在贾戈伯家族里边负责过招募士兵,所以这些人哪个是真的‘壮丁’,哪个是自愿来打仗的佣兵,一眼就能看出来。于是该放的放,该杀的杀,这样一来,既保全了信誉,也成全了仁义。 这边就交给米兰爵士了,李奥瑞克继续往里走,接着就看到了“保守投降派”和“激进保守投降派”。 首先是保守派的,那参谋站在白旗底下,见了李奥瑞克连忙跪下来行礼,高呼“万岁!”仿佛是见了国王一般。李奥瑞克讨厌这种软骨头的家伙,何况对方又是贾戈伯家的参谋,那是一定要杀的。所以打了个手势,让旁边人将他杀了。参谋连忙喊道:“先看这个,再杀我也不迟!”说着,双手递上来一份名单。 李奥瑞克还以为是什么呢,接过来一看顿时哭笑不得,说:“你把这玩意儿给我,就以为自己能保住性命了吗?这些东西本就是我的战利品,你用我的礼物给我送礼,以为能博得我欢心?你脑子没问题吗?” 那猥琐参谋一脸堆笑的说道:“我知道我知道,我也没有那个意思,呃……我就是弄个单子,这样一来大人清点起来也方便……哦!最重要的是,您听我说啊,最重要的是……”他瞪大眼睛,很激动的说道:“我能告诉您贾戈伯家族的物资都是从哪里来的,还有他们是怎么搞到赞助的……” 李奥瑞克笑了,骂道:“你这个蠢货,米兰爵士是我的好兄弟,他是贾戈伯家族的儿子,能不比你懂得多?” “不不不!我懂的比他多。”那人求生欲望是相当强烈,他连忙说:“米兰毕竟是少爷,没有去过乡村集市,也没去过农田和林场,我对平民的事情更加了解,所以我比他更能筹钱。” 李奥瑞克问道:“是从平民那里筹钱吗?” 那参谋堆笑道:“名义上是大家捐赠的,您请放心,我一定能把事情办的漂漂亮亮。”那个后勤长官也跟着喊道:“是的!漂漂亮亮!” 李奥瑞克也笑了,然后一挥手,对旁人说道:“全他妈杀了!” 那两人顿时哭爹喊娘,参谋更是大为不解,哭着问道:“大人!您难道不想要更多的财富吗?我能给您弄到啊!” 李奥瑞克说道:“第一,老子不缺钱!” “第二打仗是为了让老百姓过好日子!你们搜刮民脂民膏拿去当军费,这不是本末倒置?你们这群兵痞子简直就是法军和国军生下来的畸形怪胎,我看着就恶心,都给我沉了吧。” 说着,士兵们“咔咔”两刀就把后勤部长和参谋长杀了,随后将尸体丢尽了旁边的金砂河。 于是,保守投降派的人也失败了。 最后只剩下了“激进保守派”。 “激进保守投降派”的那个禁卫队长押着考罗来跟李奥瑞克邀功,说:“李奥瑞克大人!我把这家伙给您抓住了!他本来是想跑的,但我先一步将其制服,此人名叫考罗·贾戈伯!是联军的领袖,贾戈伯家族长子……” 李奥瑞克点了点头,说:“做得好,把这俩人都杀了吧。” 近卫队长瞪大眼睛,说:“将军!我这也算是戴罪立功吧?怎么,一定要斩尽杀绝吗?” 李奥瑞克说:“我还是那句话,你他妈早干嘛去了?老子第一次警告你们的时候,你为什么不把这个胖子宰了呢?再说了,你是他的护卫吧?你的责任是保护主人的安危对吧?你看看你这操行,算哪门子护卫?若是你拿出点骨气来,我或许还会留你一个全尸,就你这德行,呵呵!全尸都不给你留,剁碎了喂鱼。” 那护卫队长大怒,吼道:“那我跟你拼了!”说着拔刀朝着李奥瑞克砍来,李奥瑞克只是冷哼,却不还手,因为他知道有人会保护自己的安危。 就看狗子和魅魔一左一右冲了上去,魅魔一鞭子缠住敌人拿刀的手,接着放出电流,那人顿时剧烈抽搐起来。等电流一停,狗子就一巴掌将他按倒在地,然后这三四百斤的带甲大狗就站在了那人身上。那家伙别说挣扎了,脊椎当场就折了。 随后李奥瑞克让狗子将这家伙处以“三狗分尸”的极刑,然后扔进河中。三狗分尸,顾名思义,就跟五马分尸一样,只不过用的不是五匹马,而是地狱犬的三个脑袋,只见狗子叼住那家伙的脖子和两臂,咔嚓一咬,就将其分成了四块。随后旁边的黑袍修女将这堆垃圾扫进运尸体的小车,推去河里沉了。 接下来还剩下考罗·贾戈伯这个胖子,此人跪在地上嚎啕大哭,说:“李奥瑞克大人,求您放过我!我是米兰的哥哥啊,我们情同手足……啊不,我们就是手足!他一定不忍心看我死的。” 米兰的哥哥啊?李奥瑞克便掏出花仙子来,如手机一般放在耳朵,说:“米兰,你哥哥求情……哦,好,我知道了。”说罢又将花仙子塞进口袋。 “米兰说让我给你留个全尸。”李奥瑞克说道。 “什么!我弟弟不会这样的,他最念兄弟的情分了!不可能!” “艹了,都给你留全尸,这还不念着情分吗?”李奥瑞克皱着眉头说道,“你不要得寸进尺好不好啊?” 这是得寸进尺吗? 考罗·贾戈伯哭着说道:“李奥瑞克大人,我知道我们家三个隐藏金库的位置……” “米兰说他知道四个。”李奥瑞克说道。 考罗大惊,说:“不可能的!我才知道三个,他们知道四个!他一定骗你。” “那你说说,是哪三个?” “我说完之后,你立刻就会杀了我!” “你要不说,我现在就杀了你!”李奥瑞克将刀架在了他脖子上。 考罗吓得大叫,连忙说道:“河湾地沼泽一个,小泥村一个,东海湾一个!” “多谢!”李奥瑞克麻利的一刀割断了考罗的脖子,随后让黑修女们处理一下尸体,将其就地下葬。 真是一个能打的都没有啊,李奥瑞克叹了口气,这次登陆战真的倍感无聊,纯粹是浪费时间。 “对了,怎么不见戴尔文啊?”李奥瑞克问道,“罪魁祸首到哪里去了?” 旁边的士兵低声说道:“听人说……好像是跑了?” “跑了?”李奥瑞克冷笑起来,“我倒要看看,他能跑去哪里!” q群六巴2衣7六 第一百六十六章:会不会做饭啊? 金砂河的作战地区其实很狭窄,敌人南边是河,北边是城,东边是海,西边是山,戴尔文插翅难飞,再三座大桥通通被破坏了的前提下,唯一能去的地方也就是北方的“海盐城”。可是戴尔文的主力军队都完蛋了,难道他还指望着靠海盐城跟我打一仗? 李奥瑞克就抓来一群俘虏,说:“你们是戴尔文的护卫吧?告诉我,戴尔文·贾戈伯去哪了?” 众人面面相觑,表情惶恐,却无人回答。于是李奥瑞克随手抓起一个俘虏问道,“你要是能告诉我戴尔文在哪,我饶你一命。” 那人瞪大眼睛,惊恐的说道:“我说了你也不会饶我!你是个杀人的恶魔!” “你说对了。”李奥瑞克点了点头,然后一刀将他杀了。接着他又抓起另一个人的领子,问道:“你呢?” “你说话算数?告诉你,你就放了我?” “算数。”李奥瑞克点头。 那士兵说道:“那……戴尔文那家伙大概是去教堂里了,在礼拜堂!他总是在那里边和一个‘神婴’密谋什么事情。” “神婴?”李奥瑞克问道,“那是什么?” “据说是高原人祖神——太阳神的化身,具体的我不知道了。” 李奥瑞克点了点头,对自己身边的侍卫说:“给他一艘小船和三天口粮,让他去他自己想去的地方。” 那个俘虏听到这话如释重负,竟然上下一起流泪,一时间领子和裤裆一起湿透,骚臭难闻。 李奥瑞克让士兵先去包围教堂,随后自己骑马前往。他坐在马背上,吹着清凉的河风,心中有种莫名的惬意——具体说不出来是什么感觉,只是觉得自己的灵与肉都轻飘飘的,仿佛摆脱了引力似的。他回想着自己刚才的行为,心中有一种“凌驾于他人生死之上”的绝美快感。 他不禁想到:难怪乌鸦王这家伙会喜欢杀人,原来把玩别人的死活,会让人上瘾。 此时,李奥瑞克来到了教堂的广场前面。 李奥瑞克发誓,自己两世为人,也没见过这么诡异的场景。 一个用木头和石块堆积而成的巨大祭坛正在烈火中熊熊燃烧,在那祭坛之中,燃烧着许多焦黑的人体,李奥瑞克很难分辨里边有多少尸体,因为他们已经烧得看不出轮廓。在祭坛旁边横七竖八的躺着许多人,其中有一些是尸体,这些尸体死相诡异,他们舌头和眼睛突出,口鼻上都是血浆和秽物,看起来就像是吊死了一样,但罗米拉告诉李奥瑞克这些人多半是因为精神力耗尽而死;还有几个半死不活的,这些人在地板上如同虫子一般扭曲,疑惑着痛苦的抽搐着,同样口鼻和眼睛往外渗血,时不时疯疯癫癫的喊一句“祖神万岁”。只有极少数的人还能站着,这些人也是不太正常,要么犹如迟钝的丧尸一样缓缓徘徊在火堆周围,偶尔发出一两声让人头皮发麻的呼喊;要么就是疯疯癫癫的,见了李奥瑞克便扑上来撕咬,当然这些家伙没什么战斗力,普希拉一挥鞭子就打倒了一片。另外,还有几个赤膊的男人在忘情交媾,一边摇晃着身体,一边发出野兽一般的吼叫,其间时不时会赞颂两声“祖神万岁”。 整个祭坛周围都被腥臭的味道笼罩着,风一吹,尸体的灰烬就会在空气中飘荡,哀嚎、惨叫和癫狂的大笑声交织在一起,让人头皮发麻。 罗米拉皱着眉头,说:“我不喜欢这里。”普希亚也说:“我也是,这里简直比我的魔族老家看起来还阴间。” 李奥瑞克点了点头,说:“把这里处理一下吧。” 说着打了个手势,士兵们会意,就上去将这些邪教徒的痛苦、罪恶又可悲的生命终结了。这些人的灵魂都已经被邪神抽空榨干,留在人间,也只能徒增苦难。 普希拉津津有味的看着屠杀的景象,笑道:“这一回主人恐怕是坐实了屠夫的名号。” 李奥瑞克哼了一声,说:“并非我滥杀无辜,而是这里边该杀的人实在太多——假如让贾戈伯联军站成一排,全杀了或许有冤枉的,但是隔一个杀一个肯定会有漏网之鱼。” 普希拉被这话逗得咯咯笑,而肩头的小罗米拉则说道:“除恶务尽,这没什么不好的。何况杀人越多,怨力越强,这对于一个将军来说并不是坏事……” “怨力?什么怨力?”李奥瑞克问道。 “啊,李奥你不知道吗?”小罗米拉眨了眨眼睛,“我还以为你知道这事情呢。” 望着邪教徒们在屠刀下哀嚎,李奥瑞克点了点头,对罗米拉说:“说来听听。” “呃,简单来说,当你直接或者间接杀过人之后,身上就会积累怨力。当权者、大英雄、大将军什么的,身上肯定会背负许多的怨力,也叫背负了杀业。你看,死去的亡魂不是会去冥府吗?但亡者总会有残念,这小部分残念会因为执念而留在人间,如果是横死的,就会附身在仇家身上……” 李奥瑞克听得脊背发凉,说:“然后呢?” “附身之后,就会释放怨力,但基本上没什么伤害,毕竟是一群死鬼,生前都奈何不得,更何况死得只剩下一缕残魂?”罗米拉嚣张摊手,“最多就是让你失眠、做噩梦的程度,若是神志不坚定的人,或许会发疯、见鬼什么的,神志坚定如李奥瑞克大人,绝对不会受到任何伤害。甚至,你的精神会随着这种怨力磨砺而成长,越来越坚定。” 李奥瑞克点了点头,心想:哦,说白了,就是说小怪其实也有经验值,能增强我的精神力和圣遗物的强度。这个设定,就是鼓励我多杀人呗?还挺缺德的。 此时,祭坛已经被清理一空,火熄灭了,邪教徒也都被抬走了,李奥瑞克随后来到教堂内部,这教堂也和外面一样,屋子里边散发着一股腐败的恶臭,又混合着新鲜的血腥味道,感觉就仿佛是个鬼片取景地一样。李奥瑞克穿越大厅,来到后面的“礼拜堂”,他一脚踹门进去,发现礼拜堂里没有戴尔文,只有一地的死尸和许多血迹;也没有什么“神婴”,只剩下一具婴儿的小骷髅,在椅子下面还有用黑色血迹写成的留言。 “李奥瑞克,我记住你了。”那留言如是说。 李奥瑞克大手一挥,道:“烧了这鬼地方!” 于是,这充满邪恶的教堂消失在了大火中。 后来李奥瑞克派人去查,戴尔文似乎是跑回海盐城了。李奥瑞克倒也不急着去追,反正过两天也要打海盐城的,到时候瓮中捉鳖就是了。 接下来就是打扫战场,清点战利品。这些事情自有希雅带人去做,李奥瑞克倒是没什么事情了,就信马由缰的在敌人营地中游走。精灵和魅魔两人全程跟随,一左一右,像是两个保镖。还有许多护卫跟在身后,昂首挺胸,耀武扬威。 营地之中整齐有序,完全不像是刚打过仗一样一片狼藉,帐篷啊、物资啊、装备啊、武器啊,都是全新的。听菲利普说,缴获来的东西也基本都是“一手货”许多靴子手套什么的连包装都还没打开呢,实实的打包在一起,压得扁扁的,武器也是,剑油还都没开封呢。李奥瑞克说,等回头打下了海盐城,就让菲利普将这些物资回头运到海盐城的仓库,再过些日子走三叉戟的水运通道,直接运去野狼城。 战斗物资多多益善,回头要跟其他蛮王打仗的话,后勤一定要跟得上。而且光是以战养战还不行,还需要对打下来的土地好好经营,李奥瑞克已经有了一些思路,但还没有机会去实操。总之,要提前做好打仗的准备,一来是李奥瑞克有着“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观念,二来就是要多收集圣遗物,多练级,这样一来才能撬开真理之门的二楼,跟着卡珊德拉一起去下一个时代看看。 话说,魔女小姐那边也不知道怎么样了?好久没和她联系了,有必要问候一下了。 李奥瑞克走着走着,便看到了戴尔文先前指挥战斗的瞭望台,那地方本是个河景高层餐厅,后来被征用来当瞭望台+指挥部。这小楼还蛮漂亮的,外面刷着晚霞色漆,挂满幕布和彩旗,还有赤裸的天使雕像做装饰,往里看了一眼,也很是豪华。随行的护卫里边有当地人,就介绍说:“将军,这个地方叫做‘金太阳塔’,是古代沼泽旧王检阅水兵的地方,后来咱们灭了沼泽人,就有人将这个城堡改成一个豪华酒店了。后来一直归一个海上富商所有,经营的不错,算是金砂河这一带的著名景点。贾戈伯家的人经常来这里聚会,各界名流也将登上这座高塔为荣,期间还举办过赛船,马戏表演,美食大赛,各种各样的活动。平日里很热闹的。” 哦,听起来就跟古代的滕王阁一样? 李奥瑞克心血来潮,就说:“来人,把我的军旗插到塔顶,再摆一桌好菜,弄一点酒来,我要在这里喝下午茶。哦,空调也给我搬来。” 弄点酒来喝下午茶?虽然大家心里觉得很怪,但也没人敢说话,随后几个士兵就去筹办了。 虽然人们都说,李奥瑞克有圣人一般的高尚品德,但实际上,李奥瑞克自认为精神觉悟并没有达到圣人级别,或者说还差得远。他还是热爱酒色财气,热爱摸鱼。 也正因如此,李奥瑞克一直没有将自己摆在一个很高的位置上,他一直当自己是个普通人,人格上与大家是平等的。所以,当他正大光明下完了这个摸鱼指令后,他自己就心虚了,觉得周围人看他的眼神都带了一丝鄙夷了。 李奥瑞克不禁在心里给自己的摸鱼行为开脱:艹,能打胜仗,我李奥瑞克居功至伟,偷懒个喝点酒怎么了? 但实际上,他纯粹是内心戏太多。大家听到他要在“金太阳塔”上喝酒,心里想的无外乎是“不愧是李奥瑞克王,将军旗插上敌人大本营不说,还要坐在敌人的指挥塔上观景饮酒,真有英雄豪气”这一类的,将军登高喝酒能叫摸鱼吗?那是豪情万丈的一种表现。 李奥瑞克直接登上顶楼,这整个高塔都是半开放式的木质结构,有别于“石头城堡,拱顶大殿”的欧式风,所以坐在顶楼位置,视野极其开阔,江面景观一览无余,而且四面来风,夏天的话十分舒爽,但稍微冷点就能把人吹出偏头疼。 随行的士兵告诉李奥瑞克,说:“将军,金太阳塔上面的侍者和厨师都还在,要不要让他们来服务您?” “好啊,正好来个原汁原味的服务,对了,能点菜吧?”李奥瑞克早就听闻此地海鲜与河鲜都是极品,先前打仗吃得都是肉干咸鱼,他就想弄点新鲜货来解解馋了。 罗米拉此时担忧的说道:“李奥,用敌人的厨师没问题吗?会不会不安全?” 李奥瑞克笑道:“害!放心,他不敢的!而且就算下毒,也毒不死我!” 说着将酒店的服务人员叫了过来。两个厨子,还有四个跑堂的,以及一位经理,这些人见了李奥瑞克全都吓得脸色惨白,浑身哆嗦,甚至有两个人根本站不起来,还没说话就跪下来了。 李奥瑞克疑惑道:“我有这么可怕吗?” 那些人不敢回答,只是低着头,胆小的那俩人更是抽泣起来。普希拉在咯咯笑,而小罗米拉对他说:“大人,您刚刚屠了大半个联军的人,别说是他们,咱们的小伙子都有点怕您了。” “是么?”李奥瑞克摸着下巴笑了起来。 他下意识的一摸手中黑刀,一脸坏笑的喃喃道:“天生万物以养人……” 在场没人听得懂这个梗,不过大家似乎都感受到了这哈人的杀气,纷纷往后退去;李奥瑞克摸了个寂寞,就将刀收回去,换上和蔼可亲的笑容说道:“哎哎哎,别怕别怕!我不杀好人只杀坏人,贾戈伯那些家伙真的该死,搜刮民脂民膏不说,还官商勾结,又做各种投机倒把囤积居奇的勾当,我杀错了么?你看,被迫来打仗的那些我都放了……哦,你们几个,抬起头来听我说。” 厨师与伙计们微微抬起头,但完全不敢看李奥瑞克的眼睛。李奥瑞克说:“我从不滥杀无辜的,我知道你们这几个人都是做买卖的生意人,无非就是混一口饭吃,结果运气不好,酒店开在了战场上,这才被贾戈伯抓来的。你们现在也别哭了,赶紧把菜单拿来,赶紧开席!弄一桌好菜来,我不光不罚,还会有赏。”李奥瑞克说着,轻轻一抹手臂上的恶魔符文,便从“契约空间”里掏出一小袋金币来,然后站起身,亲手将金币放在厨师伙计面前。 看他这样亲和,众人心神稍安。其中那个年纪最大的老厨师惶恐说道:“李奥瑞克大人,我们是想好好伺候您的,可是呢,这几天都在打仗,店里的食材不多了,搞不出大菜,呃,只怕怠慢了您。” 啊?李奥瑞克皱起眉头,心说“扫兴!”又一想这些人也不是故意的,难为他们干嘛?于是就说道:“那有什么食材,能做什么菜?” “能做几个平民吃的家常菜,只怕入不了您的眼,到时您别怪罪。”老人说着行礼。 李奥瑞克想了想,说:“这样,你干脆把所有食材都端过来吧,我喜欢吃哪个,你就加工哪个,如何?” “好,当然好!” 说着几人就去搬运食材,看他们人手不够,李奥瑞克又让身边的士兵去帮忙。片刻之后,那几人抬着几个大箱子就来了,里边满是各种新鲜的蔬菜、生肉、还有海鲜之类的,听俘虏们说,戴尔文他们准备一边打仗,一边在这吃席,还曾经放出狂言,要一顿饭的时间就把李奥瑞克收拾了,只是没想到最后竟然“反向吃席”了。 李奥瑞克看了几个木箱子,见里边都是些寻常食材,鸡鸭鱼肉什么的,心说弄几个家常菜也好,总好过军队里边的吃食,没曾想第四个箱子让他眼前一亮。李奥瑞克顿时大笑,说: “有这个好东西,还说没食材?你们到底会不会做饭啊!” 那几个厨子都被李奥瑞克这质问吓了一跳,连忙过去看,原来是一箱的螃蟹。那老厨子拿起来一个沉甸甸的河蟹,说:“大人,这不是水甲虫么?难道大人喜欢这个?” “水甲虫?”李奥瑞克看着那“顶盖肥”的河蟹,口水都要滴下来了,“这不螃蟹吗?你们都不吃这个吗?” 厨子一脸不好意思的干笑,说:“贵族们一般不喜欢这个。” 李奥瑞克能听出出来,他说的比较委婉了,说直白一点就是:只有穷逼才吃这个。 敢情是这边没有吃蟹的文化,看来是却少一个“食蟹壮士”了。 厨子又介绍说:“确实有些水甲虫,水长虫什么的,可惜生蚝都臭了,不能给大人吃。不过,李奥瑞克大人要是不介意这些,我们也可以给您去烹,您觉得呢?” 水长虫?李奥瑞克低头一看,原来说得是龙虾。 @q@q@群16⑧一77衣六 第一百六十七章: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敢情螃蟹不吃,龙虾也不食?妈的,暴殄天物啊! 李奥瑞克问他:“你们会做吗?” 厨师说道:“要是做的话,就是用做鱼的方法来烹饪。” 李奥瑞克连忙说道:“清蒸就行了!放点姜丝,弄点醋。” “清蒸?”厨师一脸茫然。 哦,这边也没有蒸笼。 但是这技术不复杂,李奥瑞克就给他们讲清楚了,听完之后众厨子都发出惊叹——居然还能这样?于是赶紧去做蒸笼去了,一个个兴奋的像是发现了新定理的科学家。 看着厨师和侍者们跑掉,罗米拉抱着胳膊笑了起来,说:“粗人可欣赏不来这种带壳的美味,还是李奥瑞克大人有格调。” 李奥瑞克不禁想到先前在“河心龟龟岛”上面吃的那个“鸿门宴”来,当时老摄政王招待他,用得就是各种混血精灵传统料理,口味就偏向粤菜,好像也见过精灵们吃螃蟹来着。 “看来你很懂咯?” “是呢!人家超会的。”小罗米拉朝他释放电眼。 捅破那层窗户纸之后,罗米拉在他面前就没了女王的高贵,而是多了几分俏皮的可爱。 小罗米拉凑在李奥瑞克的耳边,语气自豪的说道:“等到了海盐城,弄点新鲜水货,我来给您料理。” 明明是个女王,却人妻力比希雅还高。最近这两天她对李奥瑞克照顾的无微不至,就仿佛是在呵护着什么易碎品似的。作为一个长期自耕自用自产自销的大龄单身女精灵,女王陛下几乎是什么都会,烹饪料理、女红纺织、甚至是家务活什么的,都能来。 罗米拉自己表示这是“兴趣使然”,毕竟她一开始就不想当女王,一度梦想成为某人的新娘,然后做全职太太。后来被迫当了女王,只能说是造化弄人。但她“身在曹营心在汉”,仍旧有学习怎么做一个好太太。 而且罗米拉不光会照顾李奥瑞克的衣食住行,也会关照希雅和普希拉,像个老母亲一样到处操心,无微不至。 希雅吐槽说:“罗米拉给我一种‘大家的好妈妈’的感觉,我感觉自己一下年轻了十八岁。” 不是回到了十八岁,而是年轻了十八岁吗? 长姐如母,罗米拉整天跟塞拉维这个“小哔宰治”斗法,不知不觉就成了一位“没有孩子的未婚妈妈”,加入了李奥瑞克的后宫之后,她也将这份温柔带了过来。 菜还要等一会,李奥瑞克就走到栏杆旁边,欣赏金砂河的美景。“金太阳塔”地势本来就高,又是个塔,所以从这里望去,能够居高临下的俯瞰整条大河。 此时天色渐晚,团团火烧云覆盖在天空之上,远方有些叫不上名字的大鸟缓缓飞过,李奥瑞克风景尽收眼底,颇有一种“这是朕的江山!”的舒爽感。 滕王阁上诗人那句话在他脑海中浮现,这不正是”秋水共长天一色,落霞与孤鹜齐飞“吗?太美了,可惜我没文化,除了复读诗人的词以外,就只能高呼“牛逼”了。这一刻,李奥瑞克感觉自己的心又回到了上辈子的那个世界,他的精神与灵魂,用另一种方式,跨越了时间与空间的界限,与那位诗人连接在了一起。他心中升腾起思绪千般,既有豪情,又有悲悯,还有对远方的期待和迷茫,这些复杂的情感交织在一起……此时,那远方的“孤鹜”也发出悦耳的鸣叫,它说…… “曹丕曹丕曹丕!” “曹丕鸭!曹丕鸭!曹丕鸭!” “鸭想曹丕!鸭想曹丕!鸭想曹丕!” “吃我一箭!”李奥瑞克拔出大弓就射了过去,然而力度很足,准头不够,箭矢偏离目标飞走了。 那只“孤鹜”嘎嘎嘎的大笑,喊道:“笑逝我了鸭!射不到鸭!射不到鸭!” 妈的,我为什么要学《动物交流》啊?李奥瑞克一拍脑门,我要是听不懂这家伙说话该有多好? 鸭鸭越飞越远,李奥瑞克自知准头不够,也就没有继续浪费力气。算了,我跟一直鸭子怄什么气?早晚不是我一盘菜?李奥瑞克射不到也就作罢了。 然而,旁边的小罗米拉见他心情不悦,却想为他做点什么。她悄悄飘过去,跟魅魔小声耳语了两句,旋即两人相视一笑,普希拉跟李奥瑞克说:“我俩去方便一下。” “哦,好。”李奥瑞克说。看来不管再哪个世界,女孩子都会结伴去方便的,他心想。 他趴在栏杆上,继续欣赏美景,希望能找回一些刚才的玄妙之感。忽然一具浮尸飘过,大概是贾戈伯家族的士兵,再仔细一看,河上起起落落的有许多尸体,看来是黑衣修女们正在倾倒垃圾。这画面倒人胃口,李奥瑞克却也不在意,毕竟看多了,见怪不怪。 景色还是很美的,只要无视掉那些漂浮物就行,大不了就当是在观赏恒河嘛!有什么的。 随后李奥瑞克让人将他的桌子搬到栅栏旁边,继续欣赏美景。 此时,楼梯上面传来了蹬蹬蹬的脚步声,原来是侍者把螃蟹端上来了,远远看去,东西似乎弄得不错,但侍者们脸上仍有些不安。 李奥瑞克一看,好家伙!满满一盆的河蟹,少说也有七八斤了,看来厨师们打算“质量不够数量来凑”,但话说回来这质量也够硬啊!这河蟹一个个的全都“顶盖肥”,蟹黄蟹膏顶着屁股上的盖子,仿佛都要溢出来——不,有的已经溢出来了!话说到秋天了吧?按照上辈子来说,正是吃蟹的时候吧?这真是来得好不如来得巧啊! 李奥瑞克上辈子生长在一个,所以很会鉴别螃蟹。随手拿过来一个,那螃蟹放在手里沉甸甸的,爪子粗壳子胖,一看就跟养殖的那些不一样。“咔啦!”揭开壳子一看,黄澄澄油汪汪!满满都是蟹膏。 李奥瑞克忍不住了,直接将蟹身掰成两半,上嘴啃上面的蟹膏蟹肉,再拿餐刀刮出盖子里边的膏,三两口吃个精光。吃完了蟹身,用牙轻轻一咬蟹腿,然后熟练的拿嘴一撮,蟹肉就从里边出来了。 侍者和厨子看到这一幕都大为震惊,这些人之前总是伺候贵族,不是哪家的老爷,就是某家的小姐,吃东西都非常文雅,就算是吃带壳的东西,也要用上七八种工具来慢慢悠悠的吃,要么就是干脆让仆人来剥壳再吃,哪有李奥瑞克这样的?上手就抓,下嘴就啃,也不管那壳硬刺尖,咔咔几下就把“水甲虫”吃个精光,连腿里那瓜子大的肉都不放过。 太野蛮了!太疯狂了!杀神李奥瑞克,不光杀人不眨眼,吃人也不吐骨头啊! 众人十分恐惧——这倒也不怪他们有偏见,而是因为先前贾戈伯家族为了污名化李奥瑞克,就大肆渲染他是个嗜血的屠夫,酷爱杀人。 吃了几只之后,罗米拉和普希拉回来了,并且罗米拉这回来的是本体。 “上个厕所这么久?”李奥瑞克问道。 普希拉没说话,而是坏笑着将一个带毛的东西拿到李奥瑞克面前,说:“你看这是什么?” “这是……”李奥瑞克顿时露出惊喜的表情,说:“你俩居然给我抓鸭子去了?” 罗米拉点头,说:“是,我听那畜生似乎骂骂咧咧的,冒犯了大人,便和普希拉一起将它抓回来了。” “你们……至于吗?”李奥瑞克受宠若惊,“我就是跟那鸭子开开玩笑……就,你们就大费周折的给我去抓它,这……这么溺爱我吗?” 两个女孩都笑了起来,魅魔走过来往李奥瑞克脸上印下一吻,笑着说:“这是理所应当的,主人。”罗米拉还有些放不开,就点了点头,一脸宠溺的说道:“是的,希望这样能让您开心一点。” “我太开心了!”李奥瑞克一把将罗米拉搂住,让她坐在自己大腿上。 我感受到了!感受到姑娘们的爱了!对,直接的,直白的,好不做作的爱情!我感受到了! 是的,傲娇已经退环境了!现在是打直球的时代了! 李奥瑞克对厨师们说:“厨师,把这鸭子拿去料理了,务必好好弄,别辜负我夫人们的一片美意!” “是!” 众人逃也似的跑了,纷纷想到:这是什么程度的记仇?一只鸭子也不放过,竟然派魅魔去追?不光要杀了,还要吃了,真就不给半点活路啊?贾戈伯家的人绝对是疯了,不然怎么敢惹李奥瑞克这种人呢? 屋里只剩下他们三个,李奥瑞克怀里抱着精灵女王,魅魔则如挂件一般趴在他肩膀上。他腿上感受到了罗米拉的柔软和轻盈——抛去胸围的话,罗米拉看上去身高体重和普希拉差不多,但实际上体重却更轻,可能是因为混血精灵身体密度低的缘故。罗米拉身高165cm左右,但肉测体重也就六十来斤的样子,凭着李奥瑞克的力气,一只手就可以随便把玩。 罗米拉在这之前和他没有太多肢体接触,就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脸红了,而且身上也开始出汗,甚至是冒烟。 “嗯?什么味道?”李奥瑞克抽了抽鼻子。 普希拉眉头微挑,说:“我也闻见了。” 这时候罗米拉如触电一般弹射起来,脸红着说道:“啊,对不起,是,是我……” “是你?”罗米拉和李奥瑞克相视一笑,然后一把按住了罗米拉,纷纷说道:“让我闻一下!”“给我吸两口!” “啊,求求你们,不要,不要!”罗米拉挣扎着,力气上却完全不如他俩,一时间急的都要哭出来了。看他这么抗拒,李奥瑞克和普希拉便默契的撒手,毕竟他们只是看玩笑,不是真的想要弄哭罗米拉。 随后罗米拉平复了一下心情,表情十分尴尬的解释说:“其实,我,我属于体味比较重的那种类型,今天比较着急,所以忘了拍干粉和香水……我立刻就去洗澡!”说着便往外跑,这时候李奥瑞克将她一把拉住,说道:“啊不不不,这味道很好闻啊,像是花香。” “是呢,很好闻,是花蜜的味道呢。”普希拉闭着眼睛品了品,“而且有一股靡靡之感,很有情调呢。”说到这里魅魔突然睁开眼睛,大声道:“这么好的氛围,不做点什么可惜了!”说着便要脱衣服。 罗米拉吓得捂住了嘴,李奥瑞克则抓住她的胳膊,道:“你这个不知廉耻的痴女,这地方四面透风,连个门都没有,你想干什么?” “我可以小点声。”普希拉眨了眨眼睛说道。 “不不不,不是小不小声的问题,我知道你们魅魔对于这种事情很开放,就跟吃饭一样……” 普希拉连连点头,“对呀,主人吃螃蟹,我吃主人,这很正常。” “不是那个意思!”李奥瑞克咬着牙说道,“正常人是不会在这种地方进行的,一般来说都是在,呃……房间里?对吧?”李奥瑞克望向了罗米拉。 罗米拉眨了眨眼睛,说:“呃,精灵们其实更喜欢在户外,或者水里——这样比较亲近自然。” 艹! “你看,她都说可以了!”普希拉说着就跪了下去,然后张开嘴巴。 “你等会儿!”李奥瑞克将她托起,“那也不行啊!你别忘了希雅还在外面呢……” 李奥瑞克的本意是:这会儿希雅正忙着清点战利品然后做手写ppt呢,我们却背着希雅偷吃,她多半会发脾气吧? 而普希拉作为魅魔,则有另一种理解。 “哦,也对,那等希雅忙完之后,我们一起吧!四个人!”她竖起四根涂着暗红色指甲油的修长手指,一脸痴态的说道:“我好期待哦。” 呃,三个人一起很常见,但是罗米拉才刚来啊!一上来就四个人?这有点不好吧?李奥瑞克便望向罗米拉,只见精灵女王此时露出了一副“我因为不够变态而与你们格格不入”惊恐状,而当他看到李奥瑞克眼神的时候,却又十分坚定的握紧拳头,说:“好,我会努力的!” “不不不,用不着这么下决心啊!” 这时候楼下有人喊报告,说是厨师们烹饪好了鸭子,说要端上来。借着这个机会,李奥瑞克便转移话题,然后继续吃蟹,并邀请两个姑娘也一起来。精灵女王一样是吃蟹能手,只不过她也是文吃那一派,便找后厨要了小刀、叉子、钳子和锤子。魅魔则没吃过这东西,看着甲壳发愁。于是罗米拉就给魅魔剥螃蟹,她随手拿来一只,用工具拆开蟹壳,突然眼前一亮,说:“中奖了!” 只见那蟹肉竟然黄橙橙的往外冒油,仿佛全身都是蟹膏一样。李奥瑞克也惊叹道:“哎,这螃蟹怎么浑身冒黄油啊?这……哦艹,黄油蟹啊!” 李奥瑞克上辈子听说过这东西,据说是这种螃蟹一千个里边才能有一个的,全身都是黄油,东莞特产,一只就要一千块钱。但他也只是听说过,却从未见过,更没吃过。 罗米拉作为精灵女王,倒是吃过几次,并不稀罕,就说:“这个我剥了给你们吃吧。”说着熟练拆分蟹壳,几分钟就将一整只螃蟹拆成了一盘肉。接着一分为二,让李奥瑞克和普希拉一人一半。 面对这一盘黄色的蟹肉,普希拉还有些犹豫,而李奥瑞克已经开始大快朵颐。这他妈真是太好吃了,每一口都有蟹膏的鲜香醇厚,看起来是黄油状却肥而不腻,肉质自带一股鲜甜,相比之下,先前吃的螃蟹都是弟中弟,还有那龙虾什么的,也得往边上稍稍了。 他不禁想到: 谢谢你,罗米拉! 谢谢你,蟹蟹! 谢谢你,卡车司机! 穿越过来真是太好了! 看到李奥瑞克吃得开心,普希亚也好奇起来,便挖了一勺蟹肉品尝。 “好吃!”魅魔的眼睛一下就亮了,她脸上惊喜中甚至带了一丝惊恐,“怎么世界上会有这么好吃的东西?这……” 接着她又吃了一口蟹膏,竟然兴奋的发出了糟糕的呻吟声,仿佛是里边下了药。 普希拉问道:“请问,这个黄色的东西是螃蟹的什么部位啊?为什么这么好吃?” “呃,生殖器吧。”罗米拉一脸抱歉的笑容。毕竟那东西虽然好吃,但讲出来还是有些扫兴的。 却没想到听见这个词,魅魔的眼睛更亮了,兴奋道:“生殖器耶!难怪这么好吃呢!比主人的还好吃。” 随后魅魔又吃了一口,说:“天呐,我感觉自己的魔力都充盈起来了,这东西……里边有魔法啊!” “魔法?”李奥瑞克放下叉子问道,“你是在夸张修辞,还是说真有?” 普希拉认真的点了点头,然后猛然张开手掌,只见手心之中出现了一个噼啪放光的电球,冒着刺眼的光。 魔法元素在空气中弥漫,李奥瑞克浑身的汗毛都竖起了起来,罗米拉也是一惊,说:“哦,真的,好强的魔力!比你平时的要强。” ps:紫薯布丁紫薯布丁紫薯布丁 1六巴衣76 第一百六十八章:霸王气量 随后魅魔收起电球,说:“你们可能感觉不出来,但是魅魔能品尝到‘生命原初’的味道,或者说,我们的力量来源,就是靠吞噬‘原始形态的生命’,所以包含了生命精华的蟹黄蟹膏对我来说绝对是大补。” 等等,你再说一遍你能吞噬啥?原始生命态?大陨石吗? 好,我知道了,下回就用你来康它! 罗米拉则说:“那样的话,是不是鱼子酱也可以呢?据说野狼城往东北走,人鱼海岸那里就出很好的鱼子酱。” “可以试试!”魅魔眼睛放光。 李奥瑞克则在想:哦,敢情魅魔之所以是魅魔,并不是因为杏欲旺盛,而是因为要“吞噬原始的生命精华”?那我回头开个什么“李氏蟹黄汤包”“瑞克牛鞭馆”什么的,是不是就能养活一大帮魅魔了啊? 李奥瑞克将这个思路和普希拉讲了讲,普希拉听完之后先是一愣,“还能这样?”然后便神色凝重的认真思考起了这件事情的可能性。随后普希拉点了点头,说:“我觉得能行,因为据我所知,魅魔并不全是色劈的,有一些魅魔其实一开始对于男女之事并不感兴趣,甚至是有些排斥的,但是碍于生理原因最终还是沦为了碧池。我觉得,如果能将这种包含着‘生命本源’的食物普及开来,那么魅魔就能从无尽的色孽地狱之中被拯救出来了。” “好的!”李奥瑞克记住这件事情了。 李奥瑞克和普希拉聊天的时候,罗米拉没说话,而是默默的剥了许多螃蟹。等两人回过神来,盘子里已经堆满蟹肉。普希拉看着一盘蟹肉,不禁喃喃道:“你这个精灵人还挺好的。” 魔族和精灵一直是死敌,比高原人和蛮族还死的那种,所以普希拉能说出这话其实很令人意外。 “那可不!”罗米拉笑了起来,“再给你一个,张嘴。”说着将一块肥美蟹肉丢给了普希拉。 吃完了螃蟹的普希拉浑身充满了魔力,并且表示:“没想到螃蟹的……这个器官如此美味,而且魔力还这么充足,我之前都不知道。其实我试过其他动物的,但不管怎么烹饪都很腥臭,里边的魔力也很少,后来就作罢了,哎,你说我要是天天吃螃蟹,会不会变强啊?”普希拉一脸期待的样子。 李奥瑞克笑道:“可以试试,反正这地方螃蟹也不值钱,但可能会痛风。” “魅魔不会得那种病啦!”普希拉不以为然。 对了,既然说起痛风,那吃螃蟹怎么能不喝酒呢? 李奥瑞克大声问道:“厨子,有酒没有?给我整个痛风套餐。” “来了!” 酒易储存,库房里还有许多,厨师就问道:“将军,我们这里有许多好酒,比如说是享誉贵族圈子的‘磨砂瓶红新娘’,又比如说是销量最好的‘白布朗’,还有本地特产的‘大鲨鱼’,您看是……” “都拿来吧。”李奥瑞克说道。 “呃,每种一瓶?” “都搬来!”李奥瑞克大手一挥。 厨师大惊,问道:“都搬来!?库房里的都搬来吗?” 李奥瑞克侧目,道:“你在质疑我的酒量吗?” “不敢不敢!我这就去办。” 说着厨师和伙计们蹬蹬蹬的跑下楼去拿酒。一旁魅魔笑了起来,说:“大人,我从前还不知道,您酒量这么好?” “那是!酒量即气量嘛!”李奥瑞克得意的说道,表情活像是亮剑里的王有胜。 我倒要看看这“三个铁一样的肝”有多厉害,他心想。 随后库房里搬来了沉甸甸的三箱好酒,领班的侍者一瓶一瓶给李奥瑞克介绍,说:“这个酒是‘红新娘’,这个叫‘佳尔荣耀’,这个就是‘大白鲨’,还有这个‘草原烈马’,这个是蛮族那边的蒸馏酒,劲儿大,配得上您这样的英雄豪杰。” 李奥瑞克说:“先给小爷开一瓶烈马尝尝!” 侍者拿开瓶器撬开酒瓶,放在盘中双手呈上,随后普希拉接过来,倒在一个小杯之中,看上去就跟子弹杯差不多。李奥瑞克见她用这样的小杯,还当是什么能点火的烈酒,然而拿嘴一抿就笑了——艹,我还以为多烈呢!这玩意儿充其量二、三十度。跟我上辈子大学时候喝的什么二锅头老白干差远了啊!别说多了三个铁一样肝,就是原本时候,也能喝个半斤多了。 说着一口将子弹杯干了,说:“换大碗。” 在场的人都夸他说:“将军海量!” 这就海量?我还没吹瓶呢。 接着李奥瑞克又尝一尝那几个瓶子花花绿绿的酒,喝了一口,李奥瑞克更是笑了,说:“这不就冰锐吗?酸酸甜甜,这也叫酒?”说着对瓶就吹。眨眼间灌下去三四瓶,在“三个铁一样的肝”的作用下,李奥瑞克眼睛都不眨一下的。 这些酒在李奥瑞克看来都是饮料,最烈的也就是比啤酒好一点。然而对于当地土著来说就不是了,因为这个世界酿酒技术不行,烂一点的酒,恐怕也就两三度,里边很浑浊的,需要煮熟了才能喝;还有些地精那边传来的啤酒,四五度的样子;蛮子那边有蒸馏酒技术,但也不太发达,所以充其量二三十度。 其实古代的酒普遍这样,要不然,武松打虎时候能连干十八碗?兴许两碗下去人就钻桌子底下去了。也就是到近代之后,技术发展起来了,酒的烈度才上来。 李奥瑞克受过现代白酒的洗礼,自然不拿这些酒当回事了。 后来,大碗也不过瘾,还是吹瓶来得爽。李奥瑞克左手拿着螃蟹啃,右手拿着酒瓶子吹,两腿搭在栅栏上,看着外面的美景,实在是惬意。只是这场面在旁人看来实在是武德充沛——看着满江的死尸,啃着满身是刺的水甲虫,还一瓶一瓶的吹大酒,十足的武将做派!那几个侍者本来无比畏惧李奥瑞克,此时看到他这豪迈的样子,心里却萌生出了一丝崇拜,不约而同的想到:难怪说李奥瑞克是高原人的战神,果然和寻常人不同。 就这样,李奥瑞克一边看一边吃,不一会就将三箱大酒喝完,螃蟹磕了一大桌,说实话这些东西好吃归好吃,但是不解饱啊! 厨师见他吃好了,就小心问道:“将军,这顿饭吃的怎么样?” “半饱吧。”李奥瑞克剔着牙说道。 后史料记载:北伐军元帅李奥瑞克大败贾戈伯联军,半日屠万余人,至江水漂红,后于“金太阳塔”插旗,观江饮酒,独食甲虫十框,饮烈酒三箱,曰“半饱”,是为霸王气量。 …… “砰砰砰砰砰!” “老爷,老爷!” 管家在贾戈伯公爵的门外用力敲门。 “砰砰砰砰砰!” “大事不好了,老爷,快开门!” “门没锁。”里边传来了一个苍老又倦怠的声音。 管家拧开门把手,屋里烟雾弥漫,熏香的气味中混杂着恶臭,他眯着眼睛往里看,隐约能看到贾戈伯公爵的轮廓。“老爷,这屋里太呛了,咳咳……”管家拉开厚重窗帘,打开窗户通风,阳光这才挤进了这昏暗小屋,照亮了主仆二人的脸。 此时,管家一脸焦急,喘着粗气,衣服从里到外都让汗水湿透;而对面的老人却如一坨泥似的瘫在沙发上,松弛的脂肪挂在骨头上,他抽着水烟,半睁着眼睛,就像是要睡着了一样。 管家此时焦急说道:“老爷,戴尔文少爷战败了!明天李奥瑞克的北伐军就要攻打海盐城了!我们该怎么办?” 老人沉吟了数秒,说:“那你们去问我的好儿子啊,我已经不管事情了。” 管家一脸无奈的说道:“少爷……他已经疯了。” “疯了?” “嗯,疯了,还受了伤,现在把自己关在屋里,说不让任何人进去,估摸着人是不行了。” “戴尔文疯了啊……”老人长叹一声。 “您节哀。”管家低头。 “他疯了,你们才想起来我啊?你们……咳咳咳。”那老人突然瞪大眼睛吼道,接着被肺中烟气呛得咳嗽,“还他妈让我节哀?我看是你们该节哀……不,你们不要节哀,你们好好的哭一场吧!因为等李奥瑞克来了,你们都得死,都得死!” 贾戈伯公爵这些日子被软禁在这小屋子里,神智多少有些不正常了,他诅咒着所有人,包括曾经的朋友、亲人、仆人,尤其是自己的儿子们。唯独他不诅咒李奥瑞克,反而还说:“多亏了李奥瑞克!多亏了他!他若是不来,我还看不清你们这些小人的真面目呢!我就说,我说!让李奥瑞克把你们都杀了,剥皮抽筋!让这个屠夫像是屠戮蛮子一样宰了你们这些腌臜货!” 那管家急的哭了,说:“老爷,我的公爵好老爷!话可不是这么说的,那戴尔文手里有兵有钱,我们能不听他的吗?我也想效忠于您,可是刀架在脖子上呢!再说了,您不也说过,‘戴尔文是贾戈伯家族的希望之星’吗?我们是下人,老爷说什么就是什么,老爷您自己说的话,可不能不认啊!” “好么!你还怪起我来咯?”贾戈伯公爵撑着扶手从沙发上站起来,“既然听我的话,那我这几天在屋里天天喊‘来人’,怎么也没人理我呢?你们都干什么去了?” “冤枉啊冤枉!”管家哭喊道,“并非我不来,而是戴尔文那厮不让我来!老爷,下人们吃您的用您的,怎么会不停您的话呢?要怪就怪敌人太狡猾……哦,您快下命令吧,现在大伙都等着呢,咱们是打呀,还是跑呀?” 公爵冷笑道:“打不了也跑不了!打是肯定打不过的,城里就几百个士兵,打什么打?至于跑嘛,呵呵!海盐城西北环山一面,南边是河,东边是海!陆路就两条,第一个是南边的桥,这个已经让戴尔文个毁了;还有西边一条小路,恐怕这会儿也让李奥瑞克封死了。你们上哪跑?” “那咱们投降吧?” “现在你们想起投降来了?”老人冷笑道,“现在说这个也太晚了!你别忘了,戴尔文打死米兰的时候,李奥瑞克就说了,这次战斗‘不留活口’!你投降也是个死。我劝你们这些狗杂种就洗干净脖子等着,到时候求李奥瑞克给你们一个痛快的好了。” 那管家终于还是怒了,说:“可是李奥瑞克来了,您也不会有好下场啊!” 公爵笑道:“我可是公爵,我不会死的!到时候我只要说自己是被戴尔文·贾戈伯胁迫的就好了。” 这确实也是公爵的一步暗棋,迄今为止,所有的事情其实都是以戴尔文的名义去做的,造反也好,起义也罢,勤王也好……他本人都没有表态过,为的就是在迫不得已的时候与戴尔文割席,从而保全自己的身家性命。风险对冲,这是商人的智慧,也是商人的狡猾。 管家气得涨红了脸,说道:“老爷,大人,爵爷!您可真是……哎呦,打仗跟做买卖是两回事!李奥瑞克他不是个守规矩的人,他是个杀人狂魔,您那一套他不认啊!您知道吗?联军两万人让他杀了一万五,尸体都丢进金砂河,把水都染红了!一万五千人啊,您想想,您想想!蛮子也不曾这样杀人吧?” 听到这话贾戈伯脸色一变,说:“真的吗?他这么狠?我……咳咳咳!”他一激动,就重重的咳嗽了起来。 “是啊,水都染红了,尸体在河心打旋,冲不走也沉不下去!那是死人的怨魂在作祟啊!爵爷!哦,考罗大少爷跟他求饶,也被他杀了,您知道吗?” “考罗也死了!?咳咳咳……”他咳嗽了几声,脸上的表情终于变了,他满脸都是恐惧和震惊,说:“那可是我儿子!” 管家说:“是啊,您的亲儿子!” “嫡长子,少爵爷,要世袭爵位的!李奥瑞克怎么能杀他,这不和规矩!” 公爵心想:李奥瑞克既然杀了我儿子,那么,有没有一种可能,我只是说可能,就是…… 李奥瑞克会把我也杀了!? “坏了,我要死!”贾戈伯公爵一下从椅子上支棱了起来! @q@q@群六82一7妻六 第一百六十九章:李奥瑞克,你想当高原王吗? 管家露出了微妙的苦笑——您才寻思过来要死呢?我们都急了半天了! 爵爷那灌满肥油的脑筋飞速运转,就看他那小眼睛转个不停,说:“米兰呢?他怎么说,有求情吗?” 管家说:“听说,他请求李奥瑞克给他大哥留个全尸。” “妈的!米兰这家伙!果然,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爵爷骂了一句莫名其妙的话。 随后他说:“这样,我写一封信你们拿去送给李奥瑞克,在带上面包、食盐、七枚金币和一条白布。”在高原人的传统之中,面包和食盐象征友好,金币和白布象征投降。 “哦,好,我这就去!” 管家说着跑了出去,而老公爵则拖着步子缓缓走出房间,他重重咳嗽了几声,吐了几口白痰,随后来到一间书房。他将门锁好了,然后又喊了一声:“出来,我看见你了!”然而屋里无人回应。接着他又喊道:“别他妈躲了,现在出来不怪罪你!”仍旧无人答话。然后贾戈伯公爵在屋里仔细搜索,拖着沉重的身子,把柜子里、书架后面、桌子底下都看了个遍,确定屋里没有任何人之后这才松了一口气。此时他已经累得气喘吁吁,不停咳嗽,而且肚子也绞痛起来,他赶紧坐下来休息,过了一会呼吸渐渐平稳,然后放了几个响屁,肚子也不疼了。这老头本来身体就不好,又被软禁多日,所以就变得更糟糕了。 等身体恢复之后,他悄悄拿手在桌子底下按了一下,随后就听里边“咔嚓”一下,似乎是有什么机关响动。接着,有个靠墙的书架格拉拉旋转了九十度,露出后面的一道暗门来。 贾戈伯公爵面色凝重的走进暗门,门里边有一个破箱子,里边有一大袋的金币,还有许多宝石珍珠,但他没碰那东西,因为这个其实是掩人耳目的。他把那个箱子拿到一旁,然后用手一按箱子后面那个墙砖,“咔!”砖头凹陷进去,接着,又一道暗门出现了! 连环暗门!当初修这个东西的时候,贾戈伯公爵花大价钱请了最好的工匠,做完之后当天就把人给杀了。因为这里边的藏得东西事关重大,绝对不能让任何人知道。 但现在,为了保命,他不得不请出这件代代相传的家族秘宝! 贾戈伯公爵在狭小的密室里跪下来,先双手合十,然后行五体投地的大礼,行了三遍,这才进去打开那个真正的宝箱。 那里边是一顶王冠。 一顶用黑色陨铁打造的王冠!那王冠上面没有金银珠宝,通体黝黑却又闪烁着光泽,王冠棱角锋利扎手,看上去杀气腾腾。 有了这东西,我或许就能保住性命了,贾戈伯高举王冠,心中默念:列位先祖,请保佑您的后代吧! …… 次日一早,海盐城有信使来报,带来一封公爵亲笔信,还有面包、食盐、七个金币以及一块白布。希雅接待了这位使者,对李奥瑞克说:“面包食盐代表友好,金币白布代表臣服,大概是来投降了。” 李奥瑞克笑道;“我早就料到他们要投降,海盐城现在加起来能凑出一千士兵吗?还打什么打?” 随后李奥瑞克看了一眼那封求和信,爵爷文笔不错,字也漂亮,读起来文绉绉的,但李奥瑞克没心思品鉴他的墨宝,就让希雅给翻译翻译。希雅看玩笑道:“有什么可翻译的?就是投降了呗,说城里一切都归大人所有,但请大人慈悲为怀,可怜可怜苦难苍生,收起屠刀什么的。” 李奥瑞克冷笑,说:“我的屠刀哪回也没用来屠戮‘苦难苍生’啊!我杀的都是这帮宰种。” 随后大军开拔,一小时后便来到了海盐城。到了海盐城,只见城门打开,城楼上挂满白旗,一排兵将站在城下,武器盔甲都丢在地上,举着双手,以法国军礼进行欢迎。 北伐军众人大笑,吃着火锅唱着歌就进城了。 城中平民都得知“杀神”李奥瑞克来了,全都闭门不出,整个街道上空无一人。李奥瑞克让人贴出告示,告知城中平民:战争已经结束,接下来生活恢复正常,北伐军是为了平叛剿匪而来,不会杀任何平民,也不会抢走城中一分钱。 另外今天中午会在城里发放面包和烤饼,让大家有序来拿;同时军医会进行三天义诊,也不收费。 贾戈伯家族早已将李奥瑞克污名化,说他是杀人如麻的屠夫,加上李奥瑞克自己这回下手确实也狠,估计民众对他误会很深。所以李奥瑞克希望用这种方式化解一下自己和人民之间的误会,毕竟,以后这些地方都是自己的地盘,军民对立是不行的。 发放救济的事情回头交给风行团和修女们去办,大部队在城外驻扎,以免扰民;精灵和鱼人在河畔扎营,以便取水。 随后李奥瑞克带着众亲信们来到贾戈伯家族宅邸,说是宅邸,看上去都和皇宫差不多了。 只见一个巨型拱门竖在前方,左右两只巨大的狮鹫雕像站在门口,威严赫赫。抬头能看到那用白色大理石筑造的穹顶大殿,还有粗大无比的承重柱,十分气派。 米兰爵士身体好了许多,虽然不能行走,但是可以坐轮椅了,只是后背伤还没好,要小心点。此时,血矛团的布洛泽调侃他说:“少爵爷,你家可真是有钱啊!” 米兰笑道:“光他妈有钱管屁用!心眼坏透了。来,大伙跟我走吧,我带你们到宅子里转转……”米兰爵士刚说完,门里就出来了一个老阉奴,这老阉奴跪下来行礼,说:“贾戈伯让我给李奥瑞克将军还有米兰大人带个话,他身子不便,实在是无法出来迎接,请大人们恕罪。各位跟我来,屋里已经备了宴。” 老阉奴一打招呼,就有几个漂亮的女孩跑出来迎接。 女孩们一水的麦色皮肤,光滑如丝绸,全身的布料加起来,大约能缝出来一个口罩,手上戴着亮闪闪的金饰,赤脚上面涂着艳丽的指甲油,身上还拍着香粉,喷了香水。这一过来,空气中顿时充满了淫靡香味。 女孩们笑嘻嘻的就过来搂各位军爷的胳膊。有几个定力差的——像是什么格罗温啊,奥德罗啊,当时就绷不住了,连连推辞,脸涨的通红。鱼人团长更是吓得往后缩,说:“你们离我远点啊!我不喜欢人类女人的,好恶心!”芙和菲特赶紧低下头念经,一副“阿弥陀佛非礼勿视”的惶恐样子。 “哼,一堆贱货!”魅魔的表情很不高兴,可能因为同行是冤家。 真的,这感觉不是去了米兰他们家,而是进了窑子,李奥瑞克心想。 这时候有两个姑娘也上来跟李奥瑞克套近乎,但老李是那种人吗?这种程度的涩诱完全动摇不了这个天天跟魅魔混在一起的男人。他一声干咳,说:“成何体统!”众多女孩吓得赶紧后退,恭恭敬敬站成了两排,仿佛是迎宾小姐。 米兰爵士不好意思的笑了起来,说:“大人莫见怪,我家就是这个德行的,哈,哈哈……” 李奥瑞克笑而不语,此时他身边那三个老婆却都笑了起来。希雅和普希拉一左一右挽住李奥瑞克的左右手,罗米拉紧随其后。魅魔对着那些女孩做鬼脸,表示“你们这些低贱货色也配碰我的主人”?罗米拉则是一副高贵冷艳,毕竟是公共场合,还是要主意女王的风范。希雅则悄悄地问李奥瑞克说:“李奥,实话跟我说,你是不是有点馋啊?”说着朝那些漂亮舞娘努了下嘴,“要不要晚上弄她十个八个的,让你尽兴?” 李奥瑞克不知道希雅这是调侃他,还是说真的,但无论哪个,他的回答都一样。 “十个八个?你想我死吗?我应付你一个就够瞧的了,还十个八个……” “哦?可你不是还想跟我们三个人一起来吗?”她轻轻一戳李奥瑞克的腰眼,笑道:“普希拉都告诉我了!” 希雅本来是想让他害臊,然而李奥瑞克跟她算是老夫老妻,哪还有半点廉耻可言?退一步说,就不是老夫老妻,他也一样没有廉耻可言。 “我就想了怎么着?”李奥瑞克直接说道,“我甚至连姿势和位置都想好了,不怕你来,就怕你不来。” 见他竟然这么臭不要脸,希雅脸红了,娇嗔道:“小点声!这么多人呢!”说着便低下了头,不再言语,但她还是紧紧攥着李奥瑞克胳膊,手指一直在他手臂内侧骚弄,李奥瑞克悄悄朝她望去,希雅的眼神之中既有一丝羞涩,也有风情万种。 好么,敢情是你想来四僻是吧? 随后大家跟着那个老奴就来到了贾戈伯宅邸,贾戈伯家族是高原人第一巨富,“富可敌国”在这里没有任何夸张成分,毕竟皇家举办各种事情,要花钱的时候,都要找他们的借钱的。所以这宅子里边也是奢华至极,哪怕是一块砖、一块墙皮,也要给你雕出花来,各种金器、瓷器、丝绸、红毯都不要钱一般,将整个空间塞得满满当当。 众人啧啧称奇,塞拉维大呼小叫,满眼冒光;罗米拉则是不屑一顾,说:“这贾戈伯公爵光是富有,却没点艺术品味,若是让精灵的艺术家来装修这里,只需不到一半的价钱,就能装的比这里更有格调。”狗子则跟魅魔交谈,说魔族的宫殿是不是也不如这个?希雅也说:“真是暴发户,土财主,我家要是有他们一半的钱,当初北伐军也不会这么穷了。” 李奥瑞克则是脸色很不好看——先前参观皇宫的时候,就曾因为过度奢华,铺张浪费,而对老国王大发雷霆,借着酒劲一顿臭骂。 此时希雅注意到他神色不对,就说:“李奥,你是不是觉得这里太奢靡了?” 李奥瑞克说道:“是啊,前方吃紧,后方紧吃,我他妈最恨这个。” “我觉得你不该生气。”希雅忽然笑道。 “为什么呢?”李奥瑞克侧目。 “因为这些现在都是我们的啦!”希雅得意的竖起大拇指来。 “对啊,我怎么没想到呢!”李奥瑞克瞬间笑开了花,对啊,我搁这愤世嫉俗干嘛?海盐城现在是我的,这些金银财宝也都是我的军费了,回头扣一块墙皮下去卖,就能换一双军靴!你看看这多少墙皮,得换多少靴子? 好,再多点!摩多摩多! “前面就是宴会厅了。”那个老奴才说道。 看来是要去宴会厅吃席了。随后听米兰爵士介绍说,他家里有两个宴会厅,一个是冬天的,墙壁厚,还有整套取暖的壁炉,非常暖和;也有夏天的,夏天这个宴会厅墙壁很薄,四面通风,而且建在阴凉处,十分凉快。现在要去的应该是阴凉处这个。 进了宴会厅,里边早已摆上了两张长桌,上面美酒佳肴琳琅满目,这些菜肴大家根本就没见过,米兰爵士就一个个给报菜名。有什么烤鸡烧鹅双拼盘、鱼子炒蛋卷饼、鱼杂荟、巨无霸乳鸽奶酪酥皮饼、奶油鲜肉蘑菇派、七海杂烩鲜货汤、干煸时令蔬菜、双椒爆炒野松茸、油炸大蚝软饼、米拉迪克地精蛋糕、大鱼塞鸡腿、牛尾番茄汤、鲜鱼肉羹、芹菜粒牛肉丸、胡椒肉泥面条、深海鱼丸…… 别说是这些没见过世面的大兵们,就是李奥瑞克都被这一桌菜震住了——烹饪工艺精妙,这个先搁一边,主要是食材汇聚了天南海北,各种牲畜、禽类、山珍、海味,在这个物流不发达的年代,这是怎么做到的?果然是钞能力吧? 该死的有钱人,太腐败了!太恶臭了! 而且我马上就就要变成和他们一样的可恶有钱人了!真是罪恶啊。 众人赶紧坐下来开席,这几天虽然是一直打胜仗,但不管胜负,只要打仗肚子就会饿的。大家见了这一桌的菜,全都如饿狼一般扑了上去。 除了塞拉维以外的姑娘们都很注意吃相,还算举止优雅;武将们就不管那些,大快朵颐,餐具乒乓作响,杯盘狼藉,其中狗子吃相最差,三个脑袋一块咀嚼,两只手顾不上三个头,中间脑袋一直在吃空气,差点自己和自己打了起来。 此时那些舞娘又回来了,这回没有上来凑近乎,而是走到两个长桌中间开始跳舞。同时还有乐队悄悄入场,演奏起了欢快音乐。最后,又进来许多仆人,每人拿了一个沉甸甸的袋子,隔着一层布也能看出来里边全是金币,仆人将金币送给在座的将领们,表示都是爵爷的一片心意,请大家收下。 各位团长们都是硬汉,刀架在脖子上也不怕的;可是偏偏没受过这种软刀子,一个个都笑的咧开了嘴——这美酒佳肴,美人黄金,哪个能受得了呢? 李奥瑞克一开始也在享受,心里还在想:这家伙还蛮会来事儿的。但后来突然发觉不对,顿时怒道:“马勒戈壁的,你拿我的钱送我的兵?你们是何居心啊?” 他是回过味来了,这整个海盐城如今都改姓李了,不管是桌上的菜,还是兜里的钱,那不都是我李奥瑞克的东西吗?说是招待我们,其实不就是把老子的钱左手倒右手?然后你们还白赚了个情面?妈的,不愧是买卖人啊,真会做生意。 想到这里,李奥瑞克拍案而起,说:“你们这些奴才听好了!我现在有三件事情要你们去做。 第一,把跑到海盐城的那些逃兵都给我交出来,我要拉去审问,该杀的杀,该罚的罚。 第一,让你们家老爷速来见我,若是身体不方便,你们就把他抬来。 第二,戴尔文·贾戈伯在哪?也给我找来,我要见他。” 三件事情说完之后,李奥瑞克拿起一把餐刀,轻轻一掷,餐刀飞向宴会大厅的另一端,然后“噔!”一下扎进墙壁之中,几乎是没柄而入——他现在靠着塞拉维装甲和自身的修为,已经可以达到这种逼近人类极限的力量了。 这一幕让侍者们吓得面如死灰,纷纷行礼,然后就跑了出去。 李奥瑞克坐了下来,一副恨铁不成钢的语气,说道:“你们这些家伙啊,跟着我打了蛮王,又攻下了望北城这个‘高原人第一雄城’,打了米斯里,又宰了贾戈伯,也算是大风大浪见过,好酒好肉吃过,怎么眼皮子还是那么浅?一点金币,几个小妞,再加点酒肉就收买了?要知道,整个海盐城都是咱们的,再往后说,学士城早晚也是咱们的,到时候继续北伐,富饶中土也会成为咱们的土地……等到了那时候,你们还让一袋金币就收买了?那咱们这仗还怎么打啊?” 众将士听到这话面露羞愧,纷纷表示李奥瑞克大人说得对,是我们眼界太浅了。可是,没想到格罗温这个低情商的,竟然开口问道: “李奥瑞克大人,你是想成为高原人的王么?” 这话一说,全场一片死静。 我超,你是傻逼吗?这种话能问吗? 气氛僵住了。 Ps:关于李奥瑞克是否要成为王这个事情,先前就有读者说了,希望在这件事情上爽快一点。我个人也是这样想的,不管是按照网文的写法、还是按照读者意愿,亦或是我本人的想法,李奥瑞克这个主角都是要成为王的。 只不过,我希望这个过程合理一点,不能违背人物设定和性格。 总之,高原平叛这场戏结束之后,李奥瑞克就会以高原人之王的身份继续战斗了——估计大家也能猜到这个剧情走向,网文嘛,剧情走向不难猜——重点过程爽不爽,这个我懂的w 谢谢你的支持。 q群衣六⑧277一 第一百七十章:←低情商,高情商→ 其他几个团长全都捂脸——不管李奥瑞克有没有这个意思,你都不能问啊!就算是问,你也不能在这地方问啊! 李奥瑞克也皱起眉头,心说:有你这么问的吗?这我怎么答啊? 在这件事情上,李奥瑞克想法比较复杂。首先呢,他跟魔女小姐有约,要收集天下圣遗物,从而组建英灵大军,开启下一个时代的大门。圣遗物这东西要么价值连城,要么是镇国之宝,要么生产困难(要杀掉当世豪杰才能产生遗物,乌鸦王就是个例子),基于这个条件,李奥瑞克就必须拥有强大的力量,最好的办法就是成为一方霸王。另外李奥瑞克本来也很享受这种当大佬的感觉。 然而,李奥瑞克虽然有当一方霸主的心,却没有谋权篡位的打算,蒂维丝的正统皇权他不想碰,也没必要碰。一来是蒂维丝是个好公主,李奥瑞克跟她关系也不错,搞不出造反的事情;二来是法理上也说不通啊,本来他是个民族英雄,这一下不就成了反贼?到时候大小贵族们万一联合起来,搞个进京勤王什么的,那事情也不好办。 李奥瑞克最好的打算,其实就是等打完了仗之后,让蒂维丝在野狼城公爵的基础上,再封他一块地方,比如海盐城,学士城,或者是这中间的土地什么的。随后再让自己的亲信——比如格罗温、布洛泽、或者是阿卡德也行,继承大贵族政治遗产,当个海盐城公爵、学士城公爵什么的。到时候大家都是北伐军的兄弟,四舍五入,也都是我李奥瑞克的地盘了!至于剩下的地方,就还是归蒂维丝,反正我把最肥的占了就行。 这样一来,大家不至于撕破脸,李奥瑞克蛮佩服蒂维丝这个公主的勇气,还有她身体力行的精神,而且蒂维丝也是积极的北伐派,跟他是一路人,关系搞好了之后呢,找个机会把那大妞娶了,再当个摄政王,我“外戚干政”一下,四舍五入也就是国王了。 所以,格罗温这个问题就非常难回答了——我说想当王,那就是挑明了我要造反,这是绝对不行的;我说不想当,这也不对,因为我是有这个意愿的,而且我的部下之中显然也有人支持我这样做,我不能直接否定这件事情。 所以你他妈为什么要给我下套啊!我的骑士团长! 格罗温这时候似乎也意识到自己犯了个“历史性口误”,就想打个哈哈给他圆过去,说:“哎呀哎呀,我胡说八道的,大家喝酒喝酒……” 然而却有人想抓住这个机会。 “慢着!”布洛泽沉声说道,“当不当王,这种话也是能乱问的吗?” 大胡子格罗温一脸苦涩,“所以我说算了,就当我喝醉酒说了胡话……” 血矛团的布洛泽那张冷酷的脸上却露出了一丝杀气,说:“不!李奥瑞克大人还没回答呢。这件事情的表态,很重要。” 很重要,确实很重要。如果李奥瑞克就这样什么也不说,那传出去的话,别人就会说他心里有鬼。北伐军势大,早已到了“功高盖主”的程度,虽然李奥瑞克和公主关系不错,但难免会出现君臣猜忌。这件事情如果发酵,会极大的影响李奥瑞克和皇室的关系。 另一方面,因为某些理由,布洛泽本就支持拥立李奥瑞克为王,他也想借着这个机会试探一下李奥瑞克的态度。 气氛死僵,舞娘们的动作渐渐慢下来,连乐队的音乐声都变形了。贾戈伯的侍者们本来正担忧自己的安危,却没想到见证了这样一个“历史性口误”,一时间手足无措,冷汗直流。 李奥瑞克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就用眼神示意那几个情商高的人来解围,谁知希雅同样面如死灰,米兰爵士欲言又止,狗子闷头干饭,就连菲利普这个老油子也只剩下一脸堆笑,他妈的你们不都说话一套一套的吗?怎么这会儿都哑巴了? 就在这个时候,旁边忽然响起了一个清脆的声音。 “李奥瑞克大人不已经是王了吗?” 谁!?说啥呢? 李奥瑞克转头望去,只见罗米拉腰背挺直,美丽的脸上写着从容与自信。布洛泽听到这话,就问她说:“这话什么意思?李奥瑞克怎么就成为王了?” 罗米拉笑道:“鱼人们不都是叫他李奥瑞克王么?”说着朝那边的鱼人科洛夫使眼色,用有些蹩脚的鱼人语言道:“李奥瑞克王是不是你们的王?” 鱼人连忙说:“当然是了!我们的王只有李奥瑞克!李奥瑞克王!” 罗米拉满意的点了点头,继续说道:“我们精灵也只认李奥瑞克王,不认其他的王,将来呢,可能还有地精、兽人以及其他什么种族的人,来认可李奥瑞克王。因为他是高等精灵嘛,原先的仆从种族法理上一定是要认他为王的。但是呢,你们人类不是仆从种族,也不是眷族,跟这个就没关系了——我说的话,你们明白吗?” 在场的绝大多数“大老粗”都露出了困惑表情,完全听不懂这里边的“政治把戏”。但之前李奥瑞克心目中的“情商四人众”全都露出了恍然大悟的神情,甚至菲利普露出了“我还要学习一个”的钦佩之情。 只能说,不愧是女王啊! 罗米拉,你情商好高!李奥瑞克在心中感叹道。 罗米拉这番话肯定了李奥瑞克“王”的身份,却又合理绕开了“称王即造反”的大坑。 她利用李奥瑞克“高等精灵”的这个身份,将他说成了“精灵和鱼人的王”,这就意味着李奥瑞克虽然是王,但他不想当、也没有当高原人的王,换句话说,就是李奥瑞克虽有野心,但是没有和法理上的皇室起冲突!也就不存在造反的问题。 肯定了李奥瑞克的野心,又保全了他忠义的声誉,还避开了君臣猜忌的隐患! 罗米拉用偷换概念的方式解决了这场困局,可是说是非常巧妙了。 布洛泽显然也认可这样的回答,说道:“果然,大人是集合了忠诚和野心于一身的大英雄,活圣人!不愧是阿卡德将军指定的继承人,佩服!”说着端起酒杯来,“我愿意为大人效犬马之劳!” 其他团长也赶紧跟着敬酒,说道:“愿效犬马之劳!” “谢谢大家!”李奥瑞克赶紧一口闷了。 一杯酒下肚,这事儿就算翻篇了。 李奥瑞克松了一口气,心想:谢谢你,情商侠!今天晚上一定让你在上面,我们都在下面。 这时候贾戈伯的侍者跑了回来,一进屋就“扑通”跪下,说:“大人!那三件事情已经去办了,逃回来的贾戈伯家联军如今都驻扎在城北港口仓库那一块,我们的人说,这些人在那里建立了一道防线,谁也不见,谁来打谁。他们大约有两千来人,都处于一种紧张愤怒的状态,我们恐怕叫不动他们。” 李奥瑞克笑了,说:“一群逃兵还能有什么本事?”李奥瑞克随手拿起桌上的一双手套,说:“你们拿着我的手套去,再拿一把北伐军的军旗,到时候把旗子往地上一插,再把这双黑色手套交给敌人,告诉他们说,‘李奥瑞克大人说了,他在用餐,懒得去收拾你们,就让他的手套先来;若是你们识趣,就快来贾戈伯宅邸请降,我到时候一定会公正审判他们,说不定还会对那些可怜人法外开恩呢。’。” 那人高举双手结果李奥瑞克的手套,说:“是,大人!” “其他两件事情呢?” 侍者说道:“呃,戴尔文少爷将自己锁在房门之中,里边没有声音——请问,我们要撞门吗?” 估计是畏罪自杀了吧?李奥瑞克心想。 “不急,等吃完饭,我亲自去看。” “是,大人。” “最后一件事情,你家老爷呢?” “呃……”那个使者看了一眼李奥瑞克便连连磕头,说:“对不起,大人!老爷说他确实不能来,有难言之隐!一定要大人亲自去看才行。” 李奥瑞克顿时就恼了,一拍桌子骂道:“妈的,叫逃兵不来,叫少爷少爷不来,叫老爷老爷也不来?到底谁投降谁啊?我不要脸的咯?” “大人息怒!将军息怒!”侍者只能继续在地上磕头,磕的额头流血,地板咚咚响。 难为这小虾米也没用,李奥瑞克便一摆手,说:“起来吧,这样,你先去把第一件事情办了,其他两个不着急。” “是,是!”那人连忙逃也似的跑了。 见李奥瑞克脸色不好,众人都不敢贸然发声,米兰爵士沉吟思虑,随后低声说道:“将军,我爸爸这个人贪生怕死,绝对不敢在这个时候还死要面子的,所以这事情有些古怪。” “你的意思是?” 米兰爵士试探性的问道:“要不我替您去一趟?就说我非要为老父亲尽孝,强行要去,这样也不会有损您的名誉。” 李奥瑞克点了点头,“行,你去吧,回头告诉我到底是什么难言之隐——那谁,菲利普,你跟着去,他腿脚不便,你帮帮他。” “是,将军。” 李奥瑞克说着继续吃饭,一边吃着,一边和布洛泽聊起了接下来的军事行动云云。不一会菲利普和米兰爵士推着轮椅回来了,就看菲利普两条大长腿摆动飞快,米兰爵士坐在轮椅上脸色铁青,两人就跟撞了鬼一样。李奥瑞克看到这俩人奇怪的样子,不禁问道:“怎么回事?那老头说什么了?” 菲利普军姿立正,大声说:“我刚才窜稀去了,不知道!而且我还要接着拉!”说着就以屎遁之术跑了。 “操你妈的你个不义气的!”米兰爵士骂着,然而菲利普已经遁去。 不是,有必要用这一招吗?我们还在吃饭呐!李奥瑞克皱起眉头,说:“米兰,你来说,怎么回事?” “这个呀,呵呵,嘿嘿,我爸爸呀……”米兰爵士笑得比哭还难看,脸上的冷汗滋遛滋遛冒,“这不好说,要不大人您还是自己去看看得了?我就……不陪着了。” “艹,搞什么谜语人?” 李奥瑞克本不想去,但被他们这样一整,好奇心就被勾起来了,于是饭也不吃了,站起来说道:“那好,我就去看看你爸爸到底搞的什么名堂!”说着便走出宴会厅。 外面的侍者连忙带着李奥瑞克前往老爷的卧房,到了地方,只见大门紧闭,门口还站着两个带甲武士。李奥瑞克说:“怎么回事?” 屋里传来了一个苍老的声音:“是李奥瑞克大人来了吗?”那语气很是惶恐。 李奥瑞克说道:“是我!你到底要搞什么名堂?” “大人请进!进来就知道了!哦,您自己进来就行了,千万别让其他人进来。” 搞什么啊? 李奥瑞克推门而入,就见贾戈伯公爵站在房间中央,手里捧着一个黑色的盒子。这公爵正如传闻中的一样肥胖,下巴平时就有三层,笑起来有四层,大腿的上的肥肉垂到没了膝盖。他见了李奥瑞克,顿时像个球一样跪下来,说:“罪臣席森·贾戈伯见过李奥瑞克大人!” 李奥瑞克点了点头,说道:“别废话,你现在立刻告诉我,你口中的难言之隐是什么?” 公爵“吭哧吭哧”的爬起来,喘了几口粗气,说:“就这个,大人请过目。”说着捧起了手中的黑盒子。李奥瑞克看着那像个鞋盒似的玩意儿皱起眉头,然后伸手揭开盖子,顿时眉头皱的更紧。 只见里边是一顶漆黑带刺的王冠。 虽然不知道这是什么玩意儿,但光从造型和材质上来看,这绝对不是凡品。李奥瑞克问道:“这是什么?” 贾戈伯公爵抬起头,那双夹在肥肉里边的小眼睛冒出一缕精光,沉声说道: “这是先王塔格瑟斯的宝冠,传说中用黑色陨铁打造的黑铁王冠!” 先王宝冠?蛤? q群巴②7妻 第一百七十一章:塔格瑟斯之冠 李奥瑞克眨了眨眼睛,似乎没回过味儿来,说:“这干什么用的啊?” 公爵也是眨了眨眼,说:“有了这东西,您就能从法理上宣称自己是高原人的国王了啊。” 李奥瑞克点了点头,“哦,原来是宣称王位的……大胆!” 老李一声大吼,吓得公爵差点犯心脏病,那旁老头连忙跪下来,说:“罪臣不敢!” 李奥瑞克骂道:“废话!我他妈都不敢!” 李奥瑞克此时觉得冷汗往外冒,难怪这胖子说什么有难言之隐,又非让他自己一个人进来,好么,竟然是东西! 李奥瑞克下意识的瞅了一眼紧闭的大门,贾戈伯说:“放心,外面的护卫是聋哑人,就是一对摆设。” 李奥瑞克对着那个一脸堆笑的家伙说道:“你这是什么意思?” 公爵行了一礼,将早已准备好的台词说了,道:“此事说来话长了……” “长话短说!” “是!大人,事情是这样的……” 接着贾戈伯公爵就以极快的语速将事情说了。 一百多年前,高原人有一位出名的圣骑士,名叫凯亚·布兰德,这人三拒蛮王南进,又平息南方的‘杂种叛乱’,是个赫赫有名的骑士。这人跟贾戈伯家的曾祖父,也就是上上代家主是好朋友,那时候贾戈伯家族还不全是商人,家里既有一帮人经商,又有一帮人打仗,上上代家族莫伦斯·贾戈伯就是个能征善战的勇士。这两人是好朋友,而后凯亚·布兰德又娶了贾戈伯家族女儿…… “说重点!”李奥瑞克打断道。 李奥瑞克自从看小说的时候就讨厌这些复杂的人物关系,尤其是这些又臭又长的名字。 “是,是!”公爵连忙说道。 “圣骑士凯亚·布兰德的家族奉先王之命,守护着这顶黑铁王冠,后来凯亚在战斗中重伤而死,临走前就将王冠托付给了我们家!我们家一开始是不想要的,毕竟,这是先王的王冠!是塔格瑟斯的!当今皇室纳什鲁特家族得国不正!因此忌惮旧王的一切东西。所以拿着这个王冠有极大的危险,万一被人发现了,诬陷我们家族有忤逆之心,那是百口莫辩啊!但是呢,我的祖父还是因为义气收下了王冠,然后一直保护到现在……您知道圣骑士凯亚和贾戈伯家族为什么要保护这顶先王的王冠吗?” “为啥呢?”李奥瑞克歪头。 “就是为了有一天,有人能够戴上它啊!”贾戈伯公爵激动的低吼,“李奥瑞克大人,您说对不对?”说着就将拿顶王冠推向了李奥瑞克。 “我艹你别拿过来啊!”李奥瑞克赶紧又将王冠推了回去。 贾戈伯公爵一脸堆笑,说:“大人,当今世界上,除您以外没人能戴这顶王冠了。” 怎么又是赵匡胤的剧本啊?我不想这么快就强宣称啊!李奥瑞克说道:“你绝对我有忤逆之心吗?”他机智的将问题丢给了对方。 贾戈伯笑道:“哎,忤逆之心不会有,但李奥瑞克大人是英雄、是圣人,我一看您就有帝王气象。您知道吗?大贵族这次起兵造反,其实就有‘驱逐窃国贼以告慰先王’的意思在里边。当今皇室纳什鲁特家族得国不正!大家都知道呢。” 李奥瑞克戏谑道:“这会儿说什么得国不正了?先前你们不是都跟皇家统一口径,说这个王位是先王之子禅让过来的吗?” 贾戈伯公爵说道:“大人说笑了,哪只是逢场作戏罢了,怎么会是真的呢?其实呀,贵族们都心知肚明,大家都在等待真正的国王降临,所以您看……”说着又要把那个王冠推给李奥瑞克,李奥瑞克这回没有接,但也没有挡回去,而是说道:“王冠留下,你到隔壁屋去。” “是,是!”贾戈伯公爵一看这事情有戏,立刻喜上眉梢,行了一礼,倒退出去了。 屋里只剩下李奥瑞克和那顶王冠了。一缕阳光穿过窗帘的缝隙落在黑铁王冠上面,那黑色金属闪起了寒光,李奥瑞克把玩着王冠,心想:不愧是传说中的帝王,这品味可真不错!选用黑色陨铁为材料,既没有普通金冠的土气,又避开了珍珠宝石带来的娇弱易碎,通体黝黑配上扎手耳朵尖刺,真是锋芒毕露,武德充沛! 想到这里,李奥瑞克轻轻拍了拍巨人屠夫,说:“在吗?” “王,你叫我?”塔格瑟斯的英灵现身了。 “认识这个吗?”李奥瑞克指着王冠问道。 塔格瑟斯拿眼一瞄,立刻惊呼道:“这不是我的黑铁王冠吗?” “当真?”李奥瑞克问他,“你再细看一下?” “这确实是我的王冠,上面甚至还有我的一缕残魂呢!” “嗯?这么说的话……这东西算是圣遗物吗?是北疆王套装?” 刚才李奥瑞克光顾着思考“黄袍加身”的事情了,没有往这一块想。此时,李奥瑞克将王冠戴在头上,果然,就如同蓝牙匹配成功那样,“巨人屠夫”和“黑铁王冠”产生了强有力的灵魂共鸣!北疆王睁大眼睛,说:“我感觉到了自己的力量变强了!”李奥瑞克看到北疆王的英灵在闪闪发光。 过了一会,共鸣结束,李奥瑞克问他说:“有什么感觉吗?比如说你进化到‘超我’了?” 北疆王说道;“那倒是没有,只是我的记忆更清晰了,还想起了一些曾经的本领……王,这个给你。” 李奥瑞克脑海中出现了新的圣遗物信息: 【陨铁之冠】 用陨石打造出的黑色利刃王冠,不是这个世界的产物。 曾有人问他,为何不在王冠上镶嵌珠宝? 他说:“锋芒毕露的杀气,就是最好的装饰。” 【圣遗物效果:星之起源】 能拉近使用者和天体之间的联系。 宇宙和天体中存在着不可名状之物,理解了天体的运行,才能窥见祂的真容。 但对于凡人来说,这不见得是好事。 【套装效果:巨人之敌】 面对体积大于自己的生物时,会爆发出更强大的力量,比例相差越悬殊,效果就越强。 北疆王曾说,越是巨大的敌人,就越能激发他的斗志。 靠着这股勇气,他曾战胜了无数巨人。 李奥瑞克细品了一下新装备和新技能,感觉有点迷茫——套装效果:巨人之敌挺好理解,就是敌人越大我就越强,但那个“星之起源”是干什么的?直视邪神?自助式掉san? 李奥瑞克问北疆王说那个功能是做什么的?北疆王却也说不出个所以然,那大汉挠了挠头,说:“我当年戴这个头盔的时候也没感觉到有什么特殊的,只是觉得天上星星更多了,也更亮了——主要是我也不会随时去看星星对不对?所以嘛……”他做无辜摊手状。 算了,这个以后再说,现在的当务之急不是盘圣遗物,而是这个王冠本身的政治含义。 李奥瑞克搞清楚了贾戈伯家族到底是个什么心思,他们是想靠献上王冠的方式保住自己的性命——如果李奥瑞克将来用这个王冠当了王,那么“守冠三世”的贾戈伯家族就是大功臣,赏不赏的搁一边,但肯定不能杀了。 贾戈伯公爵似乎是吃准了李奥瑞克的心思,认为他一定会成为王。其实这也没错,李奥瑞克确有这个想法,只是他“虽有封王意,却无造反心”,因此这个王冠究竟该怎么用,他还没有想好。 李奥瑞克沉思了一阵子,随后打开门,大声叫道:“贾戈伯!” “罪臣在!”贾戈伯公爵从旁边的屋子里边出来了。 李奥瑞克说:“我想要将此物献给蒂维丝公主,以表忠心,你觉得如何?” 贾戈伯笑道:“不可能的,李奥瑞克大人,您别开玩笑。” “为什么不可能?” “因为您有当王的野心,又有成为王的条件,没有人会错过这样的机会。”贾戈伯的笑容像个奸诈的老狐狸,“自古以来,从未有人向您一样,只要往椅子上坐,王位就是您的!您距离王位,只缺一个“名分”,而有了个王冠,就没有任何东西能阻挡您成为高原人之王了!到时候您就说,自己是高原人先王后裔!要驱逐窃国贼,重铸先王荣光,到时候我这个‘守冠人’必定会为您站队发声,北伐军也肯定听您的话,这样一来,蒂维丝·纳什鲁特拿什么和您一争高下?那公主的血统没您纯粹,手里也没几个钱,最重要的是她没有军队啊!您政权、财权、军权,三项大权一手抓,哪怕是塔格瑟斯在世,也没您这么大权力!那不就成了冠绝古今的高原人第一霸王?” 李奥瑞克冷笑起来,道:“这还用你说吗?难道我不知道这些?” 贾戈伯公爵脸色一僵,问道:“那大人您……” “老头,我告诉你一句话——被迫成为王者的人,不算是王,也只是带着皇冠的奴隶罢了。”他复读了一遍先前灌给罗米拉的鸡汤,“王是这个世界上最自由的人,如果被你们这些家伙架着胳膊抬上了王座,那我算什么王呢?” 贾戈伯公爵哑然物语,李奥瑞克沉声道:“”所以,当不当王,怎么当王,我李奥瑞克自有打算,用不着你在这教我——王冠我拿走了,至于你是死是活,要交给我的军事法庭来审理。” 说着,李奥瑞克拿走了那个黑盒子。贾戈伯公爵鞠躬行礼,目送他离开。一直等到李奥瑞克消失在了视野尽头,他才一声“哎呦!”然后瘫倒在地,一时间汗出如浆,脸色苍白。 我这算是……保住了半条命吧?贾戈伯公爵心有余悸的想到。 …… 李奥瑞克将王冠收在了契约空间的保险箱中,暂时不打算告诉任何人。随后他回到宴会厅,此时酒过三巡,大家意兴阑珊,都想着回去休息了。于是李奥瑞克就跟大家喝了最后一杯,便宣布宴会结束,之后众人在贾戈伯侍者的带领下前往客房歇息。 此时先前传信去的侍者告诉李奥瑞克,第一件事情已经办了好了。说是逃兵们见了李奥瑞克的手套和旗帜,全都吓得当场丢掉武器投降,然后就让北伐军的将士押回了俘虏营。李奥瑞克点了点头,忽然想起自己还没去看戴尔文的房间,于是就说:“那我去你们少爷的房间吧。” “是,大人。”侍者在前面带路。 此时米兰爵士听见李奥瑞克要去看自己的哥哥,便要求一起去。李奥瑞克调侃他说:“怎么着,你想鞭尸泄愤吗?”米兰爵士却是摇头苦笑,说:“我哥虽然对我很不好,但……怎么说呢,戴尔文在发疯之前其实是个好哥哥,我很仰慕他来着。就,唉,大人,若是他真的畏罪自杀了,咱能不能……就干脆给他埋了?就被挂城墙、涂沥青了。”说这话的时候米兰一直在李奥瑞克的脸色,生怕得罪了他。 然而李奥瑞克却也没有那么残忍邪恶,先前他把哈伦长子和乌鸦王的尸体拉出去挂城墙,只是为了震慑宵小,如今贾戈伯家族以及全城百姓都投降了,却也没必要搞得这么血腥。于是李奥瑞克就点了点头,说,人死万事休,尘归尘土归土,就随他去吧。 米兰爵士确实感动的热泪盈眶,说:“谢谢,谢谢!大人不愧是仁慈的圣人!若是立场调换,我早就杀贾戈伯全家鞭尸泄愤了!不愧是李奥瑞克大人啊。” 您也够狠的啊啊? 随后众人前往戴尔文的房间。 “就是这里。”侍者指着一扇上锁的大门说道。 “砸门吧!”李奥瑞克下令道。 侍者们早已准备了榔头,三两下就砸开了门锁,大门一开,一股血腥恶臭就扑面而来。 “这……”李奥瑞克惊的后退了半步。 李奥瑞克本想看看戴尔文这个疯子最后绝望的死相有多么惨,连带着拍个照打卡留念什么的——确切来说就是让吟游诗人和随军学者记录下这一幕,等回头搞宣传的时候,会是个很不错的素材。然而,当他真看到了戴尔文的死相,顿时有点后悔,心想: 我真不该吃完饭就来看这个的。 戴尔文死的太惨了,就连见过无数次死人的李奥瑞克,也不禁唏嘘。而且这一幕也太恐怖了,放到任何恐怖片里边,都足以吓的观众尖叫。在场的侍者们看到这一幕,好几个都吐了,还有人吓得尖叫,然后屎尿横流。 只见满个屋子都绘满了鲜血涂鸦,墙壁、地板、桌椅、家具……任何能写字的地方,全都用鲜血写满了—— “我错了,我错了,我错了!” “我忏悔,我忏悔,我忏悔!” “我被骗了我被骗了我被骗了我被骗了我被骗了我被骗了我被骗了我被骗了……” 桌子上那几个还能还比较公整,而后面墙壁上、地板上的字体就开始扭曲变形,大小不一,看起来就像是虫子在爬。 而戴尔文的尸体就吊在天花板上,吊在这些诡异的文字中间,他的手指垂在裤子上,凝固的鲜血染黑了一条裤腿。 他那赤裸的胸膛上,用刀割出了一段话,写着: “罪人戴尔文,害了家族,害了七神,害了国家,害了自己。” “遗书一封,致李奥瑞克。” 米兰爵士嗷一声就哭了,双手颤抖着喊道:“蠢货!我的蠢哥哥!”米兰爵士虽然痛恨戴尔文,但毕竟是骨肉亲人,看到他死得这么惨,仍旧忍不住落泪。 而李奥瑞克则看到桌子上有一封尚未开封的信。 他拆开那封信,然后一个字一个字的读了下去…… 6⑧②一771 第一百七十二章:戴尔文的遗书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戴尔文在悔过中自缢,他的遗书无疑囊括了一生之中最大的善意。 信中说道: 尊敬的北伐军统帅李奥瑞克大人,我是罪人戴尔文。 我死到临头,方知罪孽深重,但此时我做什么都于事无补。我本来……(这里的文字让血水和泪水弄花了,随后另起一行) 我本来想成就一番利在千秋的伟业,却没想到受了邪魔欺骗,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孽。 我接下来所言的每一句话句句属实,请李奥瑞克大人务必相信!若你不是李奥瑞克大人,出于忠诚、荣誉和正义感,还有一个人最朴素的道德,也请你将此信或者这番话转告于李奥瑞克大人,因为这关乎全体高原人的未来,甚至关乎整个世界的安危。 (戴尔文换了一种更加板正的书面字体) 尊敬的李奥瑞克大人,请听我说。 戴尔文·贾戈伯本来是世界上最虔诚的七神信徒,也是最忠诚的高原人。我一直以来都相信着我们是最伟大的民族,终有一天我们能在七神和国王的带领下重塑先祖荣光。 然而,七年前,我在图书馆写文章的时候,无意间找到了一本旧书。这本旧书的内容颠覆了我的一切认知。书上说,高原人从北逃到南边之后,纳什鲁特家族杀了旧王塔格瑟斯的儿子,也就是当时的国王,并且将皇族屠戮一空,还彻底切断了高原人和太阳神的联系;为了永远统治这里的人民,他们又供奉了七位邪神来镇压这片土地上的其他神灵。 也就是说,皇族是窃国之贼,七神也是邪神,我当时身为坚定的七神信徒,必然是不相信这一切的。我将那书焚烧,随后便继续研究学问。 然而,在那之后我就会经常做一个怪梦。我会梦见一尊形如巨日的烈火大神,祂自称是“太阳神”,是高原人世世代代信仰的祖神,如今祂被七神封印在了学士城中,要我去救祂。我一开始没当回事,然而那梦越来越频繁,后来我就开始发高烧,吃药求医均无果。 后来,无奈之下,我便悄悄去了学士城,去见了我的偶像兼老师,当今高原人中第一博学的“哈尔文·尼古拉斯”公爵。见了他之后,我便将自己的怪病和他说了,便像他求救。尼古拉斯听完并不惊讶,而是说:“傻孩子,既然祖神召唤你,那你回应他的召唤就是了。” 我问他:“老师,难道那祖神是真的吗?七神是邪神?国王也是骗子?” 尼古拉斯没有回答,而是说:“你去问祖神便知道了。” 当晚我在城里的学士塔中留宿,果不其然,又做了那个梦,于是这一次我按照老师所说,回应了那个太阳神,表示自己原意帮助他。太阳神接着说了许多我听不懂的话,但我能感觉到他很欣慰。接着,我醒来了,这一次我没有发烧,而且神清气爽。我从床上起来之后,感觉自己骤然年轻了好几岁,我的力量变大了——原先两手才能费力提起的行李,只需单手就能轻松拿起;我的眼睛变好了,不用戴眼镜,而且还能看清天上鸟儿的羽毛;我的听力也是,我能听见一楼小学童的呢喃一般的背书声;我的思维也变灵敏,曾经困扰我的哲学难题一瞬间就迎刃而解……我从未这么快乐过。 于是我兴奋的找到老师并告诉他这一切,尼古拉斯老师却露出了意料之中的神情,他说:“便是如此,这就是祖神赐予的你的祝福了,孩子。” 我不安的问他:“难道我烧掉的那本书里写的内容全是真的?” 接着,老师欣慰的笑了,他告诉了我说,他早就知道历史的真相,他也曾经做过一样的梦,但他比我还早十年。在这期间,他一直在尝试着解开祖神的封印,试图打倒七神,试图告诉人们历史的真相,试图扳倒王座上那个虚伪的窃国贼。 “如果我们能复活祖神,那么高原人一定能重塑荣光!”尼古拉斯老师是这样说的,“孩子,你愿意和我一起吗?” 毫无疑问,我接受了师父的邀请。。 自那以后,我便加入了“复活旧神”的伟业,并对这件事情深信不疑。接下来的几年里,我靠着祖神恩赐我的智慧和力量,逐渐成为了贾戈伯家族的真正掌权人,为了完成这场伟业我付出了很多,也做了许多从前绝不会做的坏事。我一度良心不安,但每当这种时候,祖神就会托梦给我,说:“信徒,你要知道,哪怕再正义的战争,也会有士兵牺牲的;如果不肯牺牲,就换不来真正的正义。” 我将一切都当做是“必要的牺牲”自此以后我的良心便开始沉睡。失去了良心的约束,又有祖神赐予我的智慧,我们的计划越来越顺利……后面的事情没什么可说——我们架空皇权、扶持傀儡、起兵造反、然后就是被您无敌的军队打了个节节败退。 但即使是这样,我都没有绝望和后悔,我已经下定决心要为了自己的伟业而牺牲——既然父亲和兄弟都能牺牲,那我自己的生命又有什么值得留恋? 若伟业能成,则人间天国,届时岁岁余粮,饥民果腹,穿锦戴冠,孩童啖肉,老妪食糖;北无边关之乱、南滩晒盐茫茫、东港商务繁茂、西疆犁地开荒。我前半生无才,苦读二十余载却未能献一条治国良策,建半句肺腑真言,如今若是能成了“人间天国”,那我死则死矣,六尺之下也能含笑。 然而,当李奥瑞克大人杀死那个怪物的时候,我得知了真相……(泪水再次打湿信纸) (另起一行) 那个“祖神·太阳神”,抑或是“神婴”,并不是什么高原人世代供奉的神灵!他是个骗子,我和尼古拉斯老师都是受害者!这个怪物其实是封印在学士城的一尊邪神,而七神正是封印祂的七根钉子!他是想利用我们来解开他的封印,从而奴役我们的人民,屠戮这片土地的生灵。 我大错铸成,再无悔过的余地,我现在只请李奥瑞克大人能够终结这场邪恶的仪式!绝对不能让那个邪神解开封印。 最后,一切罪孽由我一人承担,若是大人不满意,便可尽情鞭挞我的尸体,只求大人放过我的家人!贾戈伯族人虽私德有失,却绝无大错,他们都是被我以计谋欺骗、以威严裹挟、以言语煽动,这才加入了联军,求求大人高抬贵手,放过他们!我族兄弟姐妹都是胆小如鼠,趋炎附势之人,若是放了他们,他们绝对不敢报复,还会忠心侍奉大人!请大人高抬贵手,高抬贵手!(最后这一段的字迹最为清晰、字体也最优美) 罪人戴尔文·贾戈伯 敬上! 看完了信,李奥瑞克不禁感叹,心里有两个念头:第一个是,先前鱼人村子的龙龟说过,学士城里边封印了一个邪神,应该跟戴尔文遗书里说的是同一个家伙。 第二个念头就是:敢情贾戈伯家族也是被骗了,都是受害者,虽然说他们犯下的罪责不可饶恕,但毕竟是上当受骗的,还是别对他们家斩尽杀绝了。 “传我的令!” 李奥瑞克大声说道:“给贾戈伯家族的兄弟姐妹每人十个金币,一袋口粮,三双好鞋,然后流放南疆。先前的事情就此一笔勾销,不再追究了。” “谢将军!”米兰爵士直接从轮椅上摔了下来,然后扑通跪在地上。 “不至于不至于!”李奥瑞克连忙将他扶回去,“我看了戴尔文的信,知道你们家里大多数人都是冤枉的,所以……罢了罢了,我杀人杀得够多了。” “那我也要代表贾戈伯家族全家老少谢谢将军!”米兰爵士哭着说道。自古以来,“造反”就是最大的罪名,但凡是造反失败的,绝对难逃一死。然而李奥瑞克竟然能放过这些家伙,实在是太仁慈了,米兰爵士很难不感动。 李奥瑞克本想答应戴尔文的临终遗愿,放这些人一条生路的,然而,一件十分荒唐的事情出现。 大约半小时后,李奥瑞克正打算就寝的时候,忽然希雅跑了进来,说:“李奥,出事了!” 李奥瑞克“咕噜”一下从床上坐起来,说:“怎么了?” “贾戈伯家,十三口人,全都死了!”希雅脸色惨白的说道。 “你说什么!?” …… 贾戈伯家族十三具尸体整整齐齐排放在大厅之中,最年长的叔伯一把胡子,最小的男孩刚会走路。米兰爵士坐在轮椅上,哭得撕心裂肺,旁边两个人轻轻按着他,免得这个伤员作出什么过激的事情来。 大厅外传来了急促的脚步声,就看李奥瑞克一边穿外套,一边走了进来。他见了这一地的尸体,顿时火冒三丈。 “怎么回事?”李奥瑞克愤怒的大声问道,“这他妈怎么回事?谁他妈敢在我眼皮子底下杀人?我不是说放过这些人了吗?哪个家伙做的?” 米兰爵士泣不成声,支吾不出一个字来;希雅则小声说道:“大人,不是谋杀,都是自杀。” “自杀?” 李奥瑞克拿眼一扫那些尸体乌黑的脸色,立刻就明白了。 原来这些人等不到李奥瑞克的审判,就全都畏罪服毒了。 他稍加思索,便猜到了事情的经过——人在极度绝望和恐惧的时候,就会做出匪夷所思的事情来,而且很容易有盲从的从众心理。这些人知道联军战败之后,整天战战兢兢,惶惶不可终日,尤其是听到李奥瑞克屠了半个联军、尸体染红了金砂河之后,就更是恐惧到了极点。 所有人都害怕李奥瑞克这个杀神到时候来清算他们,这些人为了保命,肯定会凑在一起开会,讨论什么办法。但显然他们没有讨论出如何一条“活路”,竟然喝毒药自杀竟然成了唯一的办法。这里边或许有人不想自尽,但只要有一个人喝了,其他人就会壮胆,然后盲目的跟着喝。因为别人都喝了,你不喝,眼看着别人一个个的“解脱”了,独自活下去的那个人反而会陷入更加强烈的绝望。最终,所有人都喝了,甚至就连孩子都是,哦,也有可能那个孩子是大人强迫他喝的,就如同新闻中经常出现的“抱着儿女一起跳楼的父/母”一样。 李奥瑞克不忍再看,就让人叫黑袍修女来给这些人收尸。就在这时候,贾戈伯公爵突然从侧门里冲了出来。李奥瑞克惊呼道:“快拦住他!” 然而那老头已经冲进大厅,看到了眼前这一幕。他看着满地的死人,顿时瞪眼睛,然后如野兽一般发狂的怒吼起来。 李奥瑞克给了旁边的士兵一记耳光,说:“不是让你们看好他吗?” 士兵委屈的解释说:“这老家伙不知道听见了什么风声,非要过来看,若是不让来看,当场就要撞墙。他毕竟还是身份高贵的公爵,大家也不敢拦他,就由着他来了。” 李奥瑞克骂道:“混账!公爵高贵还是我高贵?再说了怎么不像我报告?你们这几个负责看守的人,到希雅那里请罪吧,让她处置你们!” 我还是治军不严,纪律太松!李奥瑞克心想,北伐军战斗力是有了,装备也有了,可是纪律方面没有经过系统化训练,还是没达到我的要求。回头要好好收拾这些家伙。 此时贾戈伯公爵不知从哪来了一股邪劲儿,愣是用粗大胳膊甩开众人,然后冲过去跪倒在了一个儿子面前。他看了看,没说话,然后又看了看另一个,嘴里数着:“一、二、三……一二三四、一二……一……全没了?” 没人回答。 老人睁大眼睛看着自己的手指,“十一个孩子,连男带女,全都没了?” “节哀。”李奥瑞克说道。 “全没了,全没了!绝后,绝后!我,我活该!”他啪啪啪甩了自己三个耳光,抽得嘴角流血,气得满脸通红,“谁让你造反,谁让你,谁让你鬼迷心窍,谁,谁……嗷嗷嗷嗷嗷嗷——!”公爵捶胸顿足,像个巨大的肉块,然后跪在地上狠狠拿脑袋敲地板,然后跳起来,疯了一样开始撕咬自己胳膊上的肉,弄得血肉模糊。 米兰爵士大声喊道:“父亲,我们家没绝后,还有我呢!” 贾戈伯公爵咬着牙,唇齿间满是自己的血,他用颤抖的手指指着米兰,说:“你?你又不是我家的种!” “绝后!绝后!死,都得死!死——!”那老头发出了一声刺耳悲鸣,两眼一翻,然后就瘫在了地上。 “父亲?” 希雅连忙过去一摸呼吸,又掐了一下脉搏,说:“他……”随后摇了摇头,没能说出那个“死”字。 米兰爵士丢了魂一样靠在椅子上,不哭也不喊,睁着眼睛不说话了。李奥瑞克怕他出事,过去晃了晃他,说:“米兰?”米兰爵士点了点头,说:“大人,我没事,让我想想,让我想想。”说着摇轮椅往外走。 若是他嚎啕大哭李奥瑞克还能理解,但他这样一言不发,像个死人一样,反而让人担心。此时菲利普和格罗温闻讯赶来,李奥瑞克连忙让他俩跟着米兰,免得出事。 黑袍修女们也陆续进来了,大家见惯了尸体,到没说什么,菲特跪在地上念经,开始按流程办事。 李奥瑞克看了一眼,此时算上戴尔文和席森·贾戈伯公爵在内,共计15具尸体。 对于李奥瑞克来说,这数字并不多,若只是报告上的数字,再翻十倍他也不会眨眼。但是听到米兰爵士撕心裂肺的哭,回想着这些人荒唐、讽刺又可悲的命运,那个数字就变得沉重起来。 不该是这样的,李奥瑞克心想,这些家伙或许该死,但不该这样死。 “菲特,剩下的你来处理吧。”他对黑袍修女说道, “我要去散散心。” 李奥瑞克说着离开了大厅。他独自一人漫步在贾戈伯家的“海滨长廊”上,这条长廊位于宅邸的东边,半开放式,朝着东方望去,就能看到无尽的大海。此时天色已晚,厚云遮住月亮,大海一片漆黑。 李奥瑞克忽然惊讶的意识到:自己两世为人,却从未见过夜晚的大海。 夜晚的大海十分可怕,尤其是星月无光的时候。它无边无际,又深不见底,就像个巨大的黑色深渊一样,散发着一股莫名的吸引力,让人心生敬畏的同时,又深感自己的渺小。 此时,一阵海风吹来,天空上的乌云随之消散,星月之光再次落下。李奥瑞克仰头望向天空,忽见漫天星光坠入海中,银色的光带链接天地,他不由得沉浸在这片美景之中,然而下一刻,星宫在他眼中变换,他看到月亮上面有长角的山羊人在跳舞,看到远方的“铁锤座”狠狠敲向了“愚人座”的头,看到两颗本来交相辉映的星星突然碰撞在一起,然后,黑夜之中出现了一张巨大的无比的嘴,将这一切全部吞噬……最终所有的星星汇成两只巨大无比的眼睛,凝视着他的连。 这奇景让他倍感骇然,李奥瑞克摇了摇脑袋,旋即一切消失——山还是山,海还是海。 就在这时候,他锁骨上一痒,魔女小姐忽然钻了出来,一脸惊恐的说道:“李奥瑞克,刚刚发生了什么,我怎么听见外神的声音了啊?” q8②17七一6 第一百七十三章:冤有头债有主 灭世魔女·卡珊德拉(小)今天穿着一身剪裁得体的红色连衣短,穿着凉拖鞋,戴着大草帽,一副要去夏日郊游的样子。 李奥瑞克很惊讶的问道:“你怎么出来了?我没叫你啊。”先前魔女小姐留下召唤符文的时候就说过了,这个符文需要李奥瑞克灌注魔力才会生效,也就是说是单方面的召唤,魔女小姐是无法主动联系李奥瑞克的。 小卡珊德拉此时就说:“一般来说,我是不会自己出来的,但我感受到你的精神正在和天外的邪神产生联系,而这股邪神的力量又恰好触动了召唤符文,所以……”她没继续说。 “所以你是担心我?”李奥瑞克继续替她说完。 “谁担心你啦!我这就走!”小卡珊德拉一甩脸,便往他胳膊的符文里钻,李奥瑞克一把拽住她的小手,说:“没有没有,我知道你一点都不在乎我的。” 卡珊德拉甩开他的手,小声嘀咕:“也不是完全不在乎……”她瞟了一眼李奥瑞克戏谑的笑容,皱起眉头说道:“主人关心仆人的安危,这不是理所当然的吗?毕竟我是这么仁慈的一个魔女。” “是是是,您说的对。”李奥瑞克一边说,一边想到:我错了,傲娇没有退环境,傲娇魔女好得很! 李奥瑞克这样说着,下意识的又仰头望向天空,那感觉就仿佛是有什么在吸引着他一样。卡珊德拉连忙叫到:“怎么还看呐!”她此时愤怒之中带着一丝惊恐,说:“你是想召唤外神?还是外神相中了你?” 外神?什么外神?克苏鲁神话里边那种宇宙里边的邪神吗?李奥瑞克听得一头雾水,就说:“呃,也没什么事情,就是我很普通看星星……” 小卡珊德拉跳起来拍了他脑壳一下,生气的说道:“那你吃饱了撑得看星星干嘛?你不要命啦!?” 李奥瑞克疑惑道:“凝视星空是很危险的行为吗?” 卡珊德拉用一副老师教训学生的口吻说道:“那当然危险啦!星星里边可是有好多不可名状的存在呢,各路外神、邪神还有其他什么不可言说的生命,就连伟大的卡珊德拉小姐,也不敢贸然凝视星空。” “是么?”李奥瑞克不信邪的偷瞄了一眼,小卡珊德拉立刻垫脚捂住了他的眼睛,“不许看!”她大声叫道。 李奥瑞克被捂着眼睛,疑惑的问道:“可是占星师们也整天凝视星空,也不见他们有事啊?” 卡珊德拉放下手来,她不屑的冷哼一声,说:“占星师?那些家伙根本就不理解星空的含义,就是凝视的再久,邪神也不会在你,但我们这种人不一样!呃,我打个比方吧,蚂蚁一直盯着人看,人也没什么感觉,对吧?甚至你都感觉不到。但如果是个大狗狗一直看你呢?你一定会有些想法吧?”她双手画圆比划着“大狗狗”,好大一只呢! “把我俩比作狗不太恰当吧?” “那就狼?”小卡珊德拉眨了眨黑白分明的大眼睛,“可是我们还没到威胁邪神生存的程度……” “好了,不用举例子,我已经明白了。”李奥瑞克问她说。 卡珊德拉点了点头,说:“那么,该我问你了——李奥瑞克!你是怎么构建自己和星空的联系的啊?我记得我没教过你这个呀。” 李奥瑞克想了想,说:“可能是因为新得到的圣遗物……”接着就将陨星王冠的事情说了。 魔女小姐听完之后面色凝重的点了点头,说道:“嗯,这个东西很有意思,这个陨石制成的王冠能够改变你的大脑,使你的脑前叶高度激活并产生变态,从而让你能理解‘光信息’。” 李奥瑞克听得一头雾水,道:“请不要跟智力九的人说这些。” 卡珊德拉小脸上面满是嫌弃,说:“那我就用一个猴子都能听懂的说法讲给你听吧,我的大聪明仆人。” 于是她慢条斯理的讲了起来。 “你看,我们的天空有各种星体和射线……不是真的让你看!你听着就好了!然后,星空既是邪神的家园,也是祂们传递信息的场所,举个例子,天空就像是个巨大的写字板。” “写字板?”李奥瑞克歪头。 卡珊德拉点了点头,说:“对,有一些生活在深空的邪神,会通过星星的光和遥远的邪神交流,这些光有的能看见,有的看不见,千变万化之中就构成了复杂的信息,我将其称之为“光信息”——比如说这个,来,听我给你解读一下现在索斯(Xoth)星传递到另一颗蓝色星球上的光信息。” 说着,魔女小姐仰头望向天空。 哦,老师要开始装哔了!李奥瑞克十分期待的看着她。 “祂说,沉睡于深海之下的拉莱耶之主,我呼唤您的真名。” “祂说,星之眷族已经准备好了一切,只待星宫归于正确的位置,您的国度就将重返世间!” “祂还说,您……” 说到这里,卡珊德拉突然瞪大眼睛,歇斯底里的喊道:“发糖!发糖!发糖!发糖!发糖!”说着整个人就直挺挺的摔倒在地,牙冠紧闭,不省人事,一副san值崩塌的样子。 我艹,教学事故了吗?李奥瑞克连忙去摇她:“老师!老师你醒醒啊老师!” 片刻之后,卡珊德拉睁开了眼。 “我没事。”她的表情恢复了理智,然后从地上爬起来,说:“不好意思刚才失误了,我在截取邪神信息的时候‘发糖!’,意外被邪神发现,然后……‘发糖!’就受到了精神诅咒,但是没关系,我已经好……‘发糖!’好过来……‘发糖!’了。”她毫无逻辑的在言语穿插着‘发糖’,就如同打嗝一样。 是中了邪神的诅咒么?但为什么是发糖?李奥瑞克倍感疑惑。 “总之,宇宙星空其实是个巨大的写字板,邪神们天天在上面通过星体来传递信息。”卡珊德拉尴尬的咳嗽了一下,直接将上一篇翻了过去,“若能偷窥他们的信息,能让你掌握超越人类认知的知识,但也有很大风险。魔族历史上曾经有过一个非常辉煌的魔法学派,叫做‘群星学派’就是通过偷窥邪神聊天来感悟宇宙真理,从而施展魔法。不过后来这个学派突然消失了,你知道为什么吗?” 李奥瑞克问道:“难道是邪神发现了他们的偷窥行为,然后来报复了?” “啧啧啧!”卡珊德拉摇晃着手指说道,“邪神怎么会刻意的去报复蝼蚁呢?你太小看他们了,实际上,是那个学派的大师预测到某天晚上会有一场‘星象奇景’,于是便组织了一场大观礼,希望借此获得更多知识。然而看完之后他们一半当场死亡,另一半就发疯了。为什们呢?因为这场‘星象奇景’其实是北落师门的邪神跟夏尔诺斯的眷族之间在互喷!两波人狂暴嘴臭,说了大量不可名状的脏话,这些话语在人类看来就是恐怖至极的诅咒,那些观礼者自然会发疯了……啊哈哈哈哈哈哈!”她丧心病狂的笑了起来,李奥瑞克也忍俊不禁。 这时候卡珊德拉严肃的说道:“所以,邪神杀人大多无心之举——就好像你走在路上,一不小心踩死了只蚂蚁一样。” 听到这句话,李奥瑞克也心情也凝重了起来,他看着面前那个高攻低仿的傲娇魔法少女,不禁感叹说:“你真的很勇敢,卡珊德拉。” 小卡珊德拉侧目,“仆人何出此言?” 李奥瑞克说:“我刚刚凝视星空的时候,感觉到了巨大的、不可名状的恐惧,再联想你刚才说的……面对这么大的危险,你却还能拥抱未知的星空,甚至是探究完全未知的下一个时代,这需要巨大的勇气。” “你拍我马屁我也不会更喜欢你哦?”卡珊德拉抱起胳膊,露出得意的笑容。 “我是说真的,你很了不起。” “哼↗!”她别过脸去,但从侧后方也能看到她高高翘起的嘴角。 随后她转过身,用一副无所谓的表情说道:“既然我这么伟大,那你就更应该忠诚的侍奉我了……你不会拒绝吧?”她眉眼中有一丝忧虑。 “那是当然。”李奥瑞克笑道。 “那好!”小卡珊德拉挺起胸膛,大声说道:“看你这么忠诚,那卡珊德拉就大发慈悲的再给你上一课,听好了!这可是灭世魔女的宝贵知识,哪怕是一国之君也没这个资格听我讲课呢。” “洗耳恭听。”李奥瑞克在长廊的石凳上坐了下来。 接下来,卡珊德拉又一口气给他讲了许多天外邪神的知识,这种感觉,不亚于在真理图书馆里研习。 卡珊德拉告诉他说,这些“光信息”不仅仅是邪神拿来说话写字的语言,还是魔法的咒语,是星星魔法的根基。在普通人来看,这些就是五颜六色的光线,但是在邪神或者是高端的占星师来看,一场流星雨,就是一本鸿篇巨著。包括邪神的魔法,各种不可名状的邪术,都可以通过这种“光信息”来解读。先前李奥瑞克不是学了《投影魔术原理》原理吗?还用这个魔术cos了一波“神躯化剑”来着,这个魔法其实也是基于“光信息”展开的。 李奥瑞克看来,“光信息”就是一种加密语言,又或者说,很像是程序代码——你让没学过编程的人来看程序员写的代码,那就是看天书,锟斤拷烫烫烫,非常的“不可名状”;但要是让那些脑袋上没有头发的老码农来看,那就“丁是丁卯是卯”,一切都清晰明了。 换句话说,陨星王冠这个“理解天体运行的规律”实际上就是一个《邪神编程语言入门教材》,李奥瑞克现在能初步看懂天上的“宇宙信息”,也能理解邪神那“不可名状”的本质了。下次如果再碰上那个石像鬼一样的“神婴眷族”,李奥瑞克就能一眼看穿他的真面目,更不会被他的魔法所蒙蔽。 听完一堂课之后,李奥瑞克在卡珊德拉的保护下,再度小心翼翼的凝视星空。神秘的星空从不可名状变得绚丽多彩,他能看见、甚至是听见天外来客的声音,有怒吼、有咆哮、有歌唱、有祷告、有谈笑风生、有传情说爱、有哭诉悲鸣……这时候一双小手温柔的捂住李奥瑞克的双眼,说:“好了,我的学生,一次不要看太久,小心脑子受不了。” “是,老师。”他也很自然改变了称呼。 只有真的凝视过星空之后,李奥瑞克才能感觉到星辰大海的神秘、恐惧与美好。他也能充分的理解,为什么卡珊德拉会急迫的想要开始第二级图书馆的大门。 那里边,很可能隐藏着“星辰大海”的秘密。 此时小卡珊德拉背着手说道:“李奥瑞克,你知道吗?宇宙中许多的邪神是跨越了时间与空间的概念的,我们在图书管里看到的那个黑色巨人也是这样的家伙。而我们这些触摸真理之人,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半个神灵了。因此,你应该具备神灵的眼界,李奥瑞克!将你的思想放宽拉长,你就会意识到,现在发生的一切事情都是不值一提的小事,唯有和灭世魔女卡珊德拉一起探究世界的真理,才是唯一只得关注的大事。”她说罢望向李奥瑞克的脸,魔女小姐莞尔一笑,李奥瑞克那本已消失处男悸动竟然再次上线,心脏砰砰跳。 “呃,是的。”他有些羞怯的说道,“我今天看到了一些很了不起的东西,魔女小姐。” 卡珊德拉侧目,问道:“那你心情好点了吗?” 李奥瑞克一愣,问道:“你怎么知道我心情差?” “心情好的人,才不会在午夜时分跑出来看星星呢!”小卡珊德拉朝他夹了个超可爱的电眼。 啊……感觉自己完全玩不过她啊。 李奥瑞克心中的阴霾随着魔女小姐的电眼而尽数消散了,那份王者的豪情又一次占据了心灵的高地,他心想:妈的!贾戈伯族人确实死得惨,但与我何干?一来是他们罪有应得,二来是那个邪神欺骗了他们,是它导致了这一切。 常言说:冤有头,债有主! 这一切的罪魁祸首,就是学士城里边那个狗日的邪神!等老子把它杀了祭天,到时候不管是横死的黎民百姓,还是战死的各路兵将,就都能得到告慰。 想到这里,李奥瑞克不禁问道:“对了,魔女小姐啊,你先前不是说,那个邪神眷族的一些身世什么的,我看你对这一块挺明不的?我马上要和另一个邪神开战了,你能不能给我盘盘道啊?” 魔女小姐点了点头,道:“说来听听。” 李奥瑞克就把戴尔文的遗书内容转告了,就说学士塔里边封印了一个邪神,可能是当年的高等精灵召唤出来对抗魔族的那个邪神的复制品云云。卡珊德拉听到一半就笑了,说:“你说的是‘黑水怪婴’苏古迪斯,那家伙就是我的狗中狗!叫它邪神都是抬举它了。两百多年前,高等精灵召唤出来这个家伙想要对付魔族军队,让我的孽徒狄安娜当场将其策反,自此以后这家伙就和我族签订了永久的契约……哎,说这个没意思,我直接教你怎么对付她吧。” 说起陈年往事的时候,魔女小姐就会意兴阑珊,或许是有什么不堪回首的经历吧。 “契约咒语一共有三条,每一条的约束力都更强……喂!你有在听吗?” “在听在听,你说吧。”李奥瑞克说着拿出了一个小本子…… @q@q@群1⑧二一7妻一 第一百七十四章:高原人的三大将不是高原人 这三天,李奥瑞克命令北伐军在城中休整三日,以迎接接下来的大战。北伐军虽然一路上都在打胜仗,但毕竟长途跋涉,而且天气炎热,众人体力消耗很大,该休息还是要休息的。而且后面的路怎么走、仗怎么打,还需要结合情报来进一步的讨论。 接下来的敌人是位于沼泽最南方的“学士城”,敌人也是本次造反的罪魁祸首:尼古拉斯公爵。据说此人学富五车,才高八斗,通天晓地,学贯南北……可以说是在学术圈子里边被吹出了花来,军中学士皆知晓他的大名,就连芙都说自己读过他的著作。团长们都是武人,对这些臭老九大多不屑一顾,然而年纪最大的布洛泽却说:“尼古拉斯是既有政治手腕,又有学术头脑,是罕见的奇才、全才。” 大家众说纷纭,给这个敌人脑袋上戴满光环,却也蒙了一层神秘的面纱。李奥瑞克不打无准备的仗,一定要知己知彼才会开战,因此他通过罗米拉的花仙子,联系到了远在“望北城”的蒂维丝,问那公主对尼古拉斯有何看法?公主殿下有气量城府,认人识人这一方面也有心得,想必能发表一些高见。 蒂维丝得知此事之后,先是对李奥瑞克轻取海盐城一事表示祝贺,然后才和他聊起了尼古拉斯的事情。蒂维丝说:“我对尼古拉斯的评价就是,聪明人,有手段,但做事偏理想化,赌徒心理会让他走极端。” “细说。” 蒂维丝说:“一开始,尼古拉斯公爵的土地不算富有,人口也不多,实力位于三大公爵最底下。然而他后来凭着自己的手段,一跃成为了三大公爵之首,这就足以说明一些问题了。这家伙最核心的玩法,就是将‘学士群体’插入到了政坛之中,从而以学士领袖的身份干政……” 李奥瑞克打断道:“蒂维丝殿下,这是政治上面的事情,我更想知道这家伙会不会打仗?” “他不会,但他手底下有人会打。”蒂维丝说道,“‘独眼的佛罗’,高原人三大将之一,战功赫赫,武勇过人……” 李奥瑞克一听什么三大将噗嗤一下就笑了,说:“别提什么三大将了,前俩我都领教过了,什么狗屁东西?不是我说,咱们高原人现在是真的费拉不堪,整出来的都是一堆什么武将……” 蒂维丝此时说道:“但是,‘独眼的佛罗’不是高原人,他是个蛮子。” 李奥瑞克更加绷不住了,说:“蛤?高原人的三大将居然不是高原人?这也太丢人了吧?” 蒂维丝扶额叹气,说:“对,确实丢人,而且更加丢人的是,这个混血蛮子还偏偏是三个人里边最厉害的一个。” “我艹,这也太耻辱了!”李奥瑞克不禁捂脸。 公主继续长叹,仿佛要把肺里的气体都榨干似的,说:“谁说不是呢,但好在有李奥瑞克大人了,现在高原人的战神总算是个高原人了。” 李奥瑞克无奈的想到:估计我要不穿越过来,沼泽的高原人最多十年,就又又又又要亡国灭种了。 “总之,你不要轻敌,独眼佛罗是个蛮族与高原人混血,传说祖上还有一部分独眼巨人血统,是个十足的怪胎,还带着一群巨人士兵和神秘的萨满,我们就是打不过他才把他诏安的。” “好,我知道了。”李奥瑞克倒是对这个家伙挺有兴趣,你这么强,死了会不会报圣遗物啊?或者你的灵魂够不够强大,能不能给练练级啊? 蒂维丝忽然说道:“哦对了,野狼城那边有封信给你。” “野狼城?”李奥瑞克心里咯噔一下。他先前从野狼城离开的时候就在担心这个事情了,李奥瑞克从野狼城撤走的时候,几乎带走了所有兵马和粮草,以至于野狼城就剩下千余人。这时候如果蛮族反扑,野狼城会很危险。 李奥瑞克那时候赌的是一个速战速决——这个时代信息传递慢,蛮族不见得能立刻反应过来,等他们组织起来,想要攻打野狼城的时候,李奥瑞克估计早就回防了。而且乌鸦王死了,这一带的蛮族部落群龙无首,所以不会对野狼城有什么威胁。 别真是野狼城被围了吧?那样的话,我就要迅速回防了,李奥瑞克心想。 蒂维丝似乎也感受到了他的担忧,就说:“信我还没拆,让花仙子看完转告给你吧。”蒂维丝虽说是公主,却挺知道避嫌的。 李奥瑞克对罗米拉打了个手势,于是那边的花仙子接过信来仔细阅读,看完之后,罗米拉表情有些复杂的说道:“呃,是蛮族来了,但不是来打仗……” “那是来干什么的?” “是来和亲的。”罗米拉皱紧眉头。 “和亲?跟谁啊?”不会是跟我吧? “是……图卡鲁部落的女王卓格卡缪来信,她觉得您是人间的圣,凌驾于四大蛮王之上的天可汗,所以有意将自己的女儿献给您,还会奉上丰厚的嫁妆,以此平息您的怒火,求您宽恕她的罪行。” 这样啊?李奥瑞克摸了摸下巴,心想:蛮族的公主?好看吗?长啥样?活儿好不好啊? 此时罗米拉愤怒的攥紧拳头,说;“这群不要脸的狐狸精!李奥瑞克大人,蛮族最是反复无常,背信弃义,您千万不可以接受啊!不然肯定会吃亏的。” 李奥瑞克哑然失笑——好么,刚上车就要把车门焊死啊?这也太真实了吧? “但我总得看看……” 罗米拉拍案而起,激动的叫道:“但您要是看了的话,一定会那个狐狸精勾走的!不可以呀,李奥瑞克大人!” 李奥瑞克有些疑惑,说:“你是见过那位蛮族公主吗?” “呃,见过。” “见过啊?” 罗米拉见过了真人了还这么说?那只有两种可能。 第一,这位公主真的很漂亮,比罗米拉还漂亮! 第二,这位公主是真的骚,不亚于魅魔。 总之绝对差不了。 李奥瑞克默默点头,说:“蒂维丝殿下,麻烦你写一封信给野狼城那边,就说转告蛮族的女王,告诉她先稍安勿躁,李奥瑞克最近有些事情要处理,等上个把月的,我再答复他。” “好。”蒂维丝也没问信的内容,就这样应下了。 和亲么?有意思。到底是什么样的狐狸精,才能让罗米拉这么激动啊? 我好期待啊! …… 结束了与蒂维丝的电话会议之后,李奥瑞克召集了众团长,商量南下进攻学士城的事情。李奥瑞克也不瞒着大家,直接将戴尔文的遗书公开,说:“如果遗书为真,那么贾戈伯家族乃至尼古拉斯,他们都被邪神欺骗了,而这个隐藏在学士城里边的邪神,才是本次事件的罪魁祸首。” 众人听到这个消息都是一脸的难以置信,大家虽然没少打过仗,但那都是跟人,跟邪神打可还是头一回。神佑武士团的斯特尔率先问道:“这个世界上真有神吗?”他语气很是紧张。 李奥瑞克诧异的说:“你不是最虔诚的圣武士吗?怎么会说这个?” “我是信七神……”他支支吾吾的说道,“但邪神什么的,太匪夷所思了。” 同时,铁锤团的石恩还有勇士团的奥德罗也对此表示担忧,说,军队从来没有和这种敌人较量过,不知道该怎么打。 格罗温倒是满不在意,说:“管他是什么呢!刀子砍的进去不?能砍进去就行。” 布洛泽也说道:“对啊,前两天李奥瑞克将军不是亲手杀了一个邪神眷族吗?你们怕什么?” 大鱼人科洛夫则用鱼人语言怒吼道:“李奥瑞克大人也是神灵化身!神灵之战!我们必胜!” 李奥瑞克点了点头,说道:“邪神的事情,我已有对策,你们主要的敌人还是人类——也就是尼古拉斯麾下的军队。听情报说,他麾下军队有三万余人,跟我们数量相当,除此之外他的大将‘独眼的佛罗’还有亲兵五千,七神军团护教武士五千人,那么一共就是四万。士兵都训练有素,装备虽然不如贾戈伯家族的阔气,但也算精良了。” 菲利普骂道:“妈了个逼的,怎么一打内战,人也有了,钱也有了?北伐的时候全他妈哭穷呢。” 众人一听此话也纷纷符合,表示这群卖国贼不杀不行,不光要杀,还要把尸体涂上沥青挂城墙,不然难消心头之气。 李奥瑞克说:“我能理解大家的心情,所以,我们现在需要讨论出一个实际可行的战术路线,作战计划等等。因为我不懂战术,所以就我个人意见来说,就是平推过去拉倒。” “不懂战术的李奥瑞克”出现了!众人纷纷想到。 “但我还是希望集思广益,最后一仗了嘛,能打多好就打多好,能打多快就打多快!邪神还没打破封印,如果能把它扼杀在襁褓里,我们就可以更加轻松的赢下战斗了——到时候,这场叛乱就能彻底平息,我们也可以度过一段宝贵的和平时期了。” 接着希雅铺开地图,摆下沙盘和大家商量战术。众人七嘴八舌的讨论了两个多小时,最后总结出来了一条合理的进攻路线和日程表。只是这里边有一件事情没有解决,那就是后勤问题。 有话说得好:三军未动粮草先行。李奥瑞克如今北伐军扩张到了三万人,算上雷奎家的援助,将近三万五千人。本次学士城一战是大决战,李奥瑞克要倾尽全力打好这一战,彻底消灭敌人,永绝后患。因此,出征的部队至少也有三万人!三万人,人吃马嚼,需要的辎重补给是个恐怖的数字。 李奥瑞克虽然有充足的粮草,但运输终究是个大问题。先前阿卡德将军临走前进行过一次后勤改革,然而终究是“雕花手艺”,就是说没有动整体,只是局部微调,就如同癌症扩散了不敢做手术,只能保守治疗一样。该是骡子还是骡子,该用大板车还用大板车,所以并没有质的飞跃。 要不说沼泽地是个鸟不拉屎的穷乡僻壤呢,这地方的路非常难走,交通极度不便。要想到学士城去,要么翻山越岭,要么就得趟过烂泥塘,尤其是前些日子下了一场大暴雨,道路现在都泥泞难行。李奥瑞克的北伐军能过得去,但是辎重补给跟不上。按照这个节奏,要打学士城需要走上十来天,而且会累得大家人困马乏。 李奥瑞克看着地图转起了头脑风暴,思考有什么办法能解决后勤问题。 忽然李奥瑞克看到地图上有两条河流几近交汇,脑子里边就来了点子,说:“咱们能不能走水路呢?” “水路?”菲利普看着那两条河一脸疑惑,说:“水运首先要有船……” 还不得李奥瑞克开口,旁边的格罗温就骂道:“蠢货!我们不是刚缴获了一支海盗舰队吗?对不对,大鱼人!”他说着朝鱼人科莱夫伸出拳头,鱼人便伸出带着蹼的拳头来和格罗温击拳。 李奥瑞克疑惑:这俩人关系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好了啊? 菲利普有些尴尬,故作嘴硬,说:“我还不知道有船?但问题是……”他摸着下巴,说:“我们的船在金砂河,但是这条河到黄泥湾就转头汇入东海了,这地方也没港口,卸不了货,跟学士城差了好几百里……金砂支流临近的‘三曲河’倒是能通往学士城,可是呢,这两条河只见又没有水道相连,我们要怎么把船开到‘三曲河’上呢?” 说到这里菲利普自嘲式的笑了起来,说:“难道我们还能让船在路上行走不成?” 让船在路上行走? 那一刻,李奥瑞克的脑海里闪过了一首武德充沛的罗马雅乐。 Yelkenler Dikilecek, Yelkenler Bicilecek. 风帆升起,风帆落下。 Daglardan Cektirilen, Kalyonlar Cekilecek. 行走在旱地的战舰将穿过山间。 Elde Sensin, Dilde Sen, G"onüldesin Bastasin. 在你的手中,你的语言里,你的心里,你的脑海中, Fatih'in Istanbul'u Fethetigi Yastasin. 你正处于征服者征服君士坦丁堡的年纪。 “就让船在路上行走吧!”李奥瑞克大声说道,“此计必能拿下君士……啊不是,学士城。” 六吧②衣7七衣 第一百七十五章:新朝雅乐 尼古拉斯公爵站在学士城的城墙上,风从身后北方吹来,已经有了一丝凉意。 夏天,就快过去了,他心想,这场战斗也该结束了。 他的左膀右臂跟着他站在两侧,身后还有一大群学士簇拥着。他拿手一指北方,说:“此处三百里外,便是老燕山了,这座山是沼泽地第一高山,但放在崇山峻岭的北方,也只是个注侏儒罢了,侏儒怎么能与巨人争锋呢?” 听闻此话,身后众人连忙说道: “好啊,好啊!” “妙啊!妙啊!” “不愧是尼古拉斯大学士啊,眼界高远啊……” 尽管天气炎热,但这些学士们还是穿着一本正经的学士大宽袍、戴着象征身份学士帽,一个个热的满头大汗,一边走一边拿发黄脏手帕擦脸。不管尼古拉斯发表什么“高论”,后面的人就都会一个劲的称赞他。 尼古拉斯又说道:“然而李奥瑞克这个人,却能以侏儒的力气,战胜北方的巨人,奇哉怪哉!诸位学士想必也晓得,在下并非固执迂腐的人,不会因为李奥瑞克与我的学术研究相左、抑或是我们政见不同,就对他有什么偏见。相反,我第一时间就去做了调查,研究他究竟是怎么打败乌鸦王的。说实话,李奥瑞克绝对是个奇才,在打仗这件事情上,足以和我平分秋色……” “好啊,好啊!” “妙啊!妙啊!” “不愧是尼古拉斯大学士啊,谦虚大度啊……” 等众人称赞了一番,尼古拉斯才继续说道:“但是李奥瑞克的战略思想大有问题,拿下野狼城之后,若是他见好就收,然后跟其他三位蛮王求亲和谈,自此在野狼城一带好好耕耘,或许我还会赞他一句‘高原英杰’,可他野心太大,竟然还要继续北伐。这就有些不自量力了!” 尼古拉斯的表情凝重的望着北方,摇了摇头,说:“因为李奥瑞克只是一个人,一个强者。光靠他自己,改变不了一个民族羸弱的事实。” 说这话的时候,尼古拉斯的语气很是痛苦。 “好啊,好啊!” “妙啊!妙啊!” “不愧是尼古拉斯大学士啊,真知灼见啊……” 众人的赞嘘声却又让他脸上的痛苦消失了,他继续说道:“你们可能没有去过蛮族的地盘,但我是去过的。我记得蛮族的小孩生来就比我们的婴儿胖上一大圈,落地几个月就能行走,然后便能奔跑,三五岁的孩子便开始学习刀法,七八就能骑马拉弓。而高原人的小孩要等到十二岁才会学拿剑,还是用木剑。他们的男人比我们强壮,战斗比我们勇敢,而且他们有更多的黄金、更富足的土地、更多的人口,甚至是更聪明的学者。我的第一个老师就是西域蛮族的‘黄金学士’,那可真是一位饱学之士,即使是现在,我恐怕也比不上他。‘黄金学士’在蛮族里边有成千上万,而我这个学徒却已经是高原人首屈一指的大学士了,我们高原人的智慧就是比不上人家的。” “好啊,好啊!” “妙啊!妙啊!” “不愧是尼古拉斯大学士啊,真是……勤勉啊……” 尼古拉斯摇了摇头,说:“所以李奥瑞克的失败是注定的,他所做的一切也一定会将高原人带入深渊。然而,最近随着北伐军的南进,无论是军队里还是城市中,都有一股的投降论喧嚣尘上!显然是众人被眼前的迷雾懵逼了双眼,被恐惧的心态扰乱了思想,从而无法继续像个学者一样理智的思考了,甚至开始怀疑我们的正义性了。因此我要告诉大家,我们是绝对正义的!也是正确的。所谓学士,就是要坚持用生命去捍卫真理,如果因为强权而折腰,就颠倒黑白,那我们对得起这满腹诗书吗?” “好啊,好啊!” “妙啊!妙啊!” “不愧是尼古拉斯大学士啊……” 尼古拉斯停在城墙边上,看着远方的茂密丛林,说:“所以,各位朋友,你们作为学士城的心脏,更要坚定自己的立场,我请求你们接下来能够到城中继续讲学,告知人民我们所做的事情是正义的,最好能在筹集一些资金来。各位,能做到吗?” “好啊,好啊!” “妙啊!妙啊!” “不愧是尼古拉斯大学士啊,高明啊,高明啊!” 尼古拉斯对着学士们行礼,说:“那就拜托大家了。” 众人也纷纷回礼,说:“学生遵命。” 说着众学士便去执行尼古拉斯的命令了,现在城墙上还剩下三个人——一个是尼古拉斯公爵,另一个是身高两米多的强壮巨人。这巨人只有一只眼睛,生在额头正中,就如同传说中的独眼巨人;最后还有一个穿着蓝袍女魔法师,她的深蓝色长袍上面画着繁复的星图,头戴一顶装点着碎钻的白色帽子,脸上还带着面纱,气质十分神秘。 独眼巨汗就是鼎鼎大名的高原人三大将,“独眼的佛罗”;另一个是尼古拉斯的“御用占星师”,名叫索娜拉,同样是受到祖神感召而来的信徒,是个十分神秘的女人。 “我的学士们就很忠诚,也很听话,简直比士兵还好用。”尼古拉斯一脸微笑着说道。 学士城里边的学士是他精挑细选的结果,从前也有一些能够自主思考的、或者是发表其他意见的人或者学派,但这些人基本尼古拉斯的驱逐了。尼古拉斯公爵就是学士城的天,他说什么就是什么,他的智慧就是真理!任何与他相左的观点都是错误的,就如同颠倒黑白一样错误,尼古拉斯起先还会和他们辩论,但后来每次他都会赢。因此尼古拉斯的干脆不与他们争了,直接将这些人赶走,免得浪费时间。 此时那个强壮的巨汗说道:“大人,尽管您说的很有道理,但光靠这些上个城墙都喘粗气的废物学者,可打不赢李奥瑞克。” 尼古拉斯点了点头,说:“我也没指着他们去打仗,他们只是拿来稳定军心的罢了。”说着尼古拉斯的望向了城内的七神教堂,说:“差不多了,随着这场内战,七神教的信仰崩塌的差不多了,七根也只剩下一根了。说起来,我还要感谢李奥瑞克呢!” 那个女魔法师问道:“大人为什么要感谢李奥瑞克?” 尼古拉斯说:“我们不是要拔除封印着祖神的七根钉子吗?这七根钉子就是七神,七神的力量来自于信徒的信仰,信仰七神的人越少,那么七神的力量就越弱,等到了某个临界点,那么,我们就能拔除这些钉子了。李奥瑞克的这场内战,极大的改变了高原人的信仰。我听说李奥瑞克不喜欢七神,也不支持北伐军内部的宗教活动,如今北伐军士兵都不信七神了,反而改信‘战神’——也就是李奥瑞克本人。除此之外,望北城守军、贾戈伯联军,还有这片土地的泥腿子们,其实也是信七神的,打起仗来,这些信徒要么吃了败仗,要么家破人亡,信仰自然会动摇……” 尼古拉斯拿出一个银色小沙漏来,仔细观察那沙子的流动,说:“估计再有个七八天吧,我们的祖神就能冲破封印,到时候我们甚至不用守城了,可以转守为攻。” 独眼的强壮男人兴奋的大叫起来,说:“我早就想会会那个家伙了!”而黑袍的女魔法师却沉吟少许,说:“七八天说短也短,说长也长,李奥瑞克的北伐军一向兵贵神速,一夜拿下望北城,又急行军至山神要塞,可见其动作之快。七八天时间,李奥瑞克要是急行军的话,会不会……”她有些担忧的看了一眼尼古拉斯公爵。 尼古拉斯摆了摆手,说:“不可能!根据情报,一周前他们刚刚拿下贾戈伯的海盐城。从海盐城到这里来,没有十天半月是不可能的。” “是么?”一旁的独眼壮汉说道,“可我也走过这条路,骑快马走前半程,然后趟水过沼泽,用不了四天就到了。” 尼古拉斯笑道:“你是自己一个人,又是身体强壮,精力充沛的武士,自然走得快了。然而李奥瑞克那可是三万北伐军!他们人多不说,还要带着辎重补给的,军队人吃马嚼,天天消耗的粮食不计其数,辎重补给不会少。那地方要么满地乱石,要么泥泞难走,说不定还要翻山越岭,说十天能走过来都是抬举他们了!” 尼古拉斯摸了摸自己的山羊胡,说:“光走过来还不行,大军长途跋涉,人困马乏,总得休整一个一天半日吧?若要休整,就得扎营、卸货、清野……这少说半天,多则一天,然后要想攻城,就需要组装攻城器,做战前动员,侦查情报等等……所以我估计,李奥瑞克真要来攻城,恐怕需要半个月的时间。等到了那个时候,祖神早已打破封印,甚至还能好好休息几天,养精蓄锐。届时我们军民一心,神灵庇护,以逸待劳,还不是随便收拾李奥瑞克?” 独眼佛罗和占星师索娜拉相视一笑,旋即说道:“好啊!妙啊!不愧是尼古拉斯大人啊!” “你俩就不用学他们了!”尼古拉斯得意的大笑起来。 …… 浪花滚滚,满载着辎重补给的“北伐军舰队”正在金砂河上顺风而行。北伐军舰队组建时间不长,也没有航海经验,甚至军队里没有个正经的水手,所以雇了一大金沙港的水手来开船。此时大部分士兵轻装上阵,走陆地路线向南行军;而李奥瑞克等人则在船上,走水路运送沉重的货物。 这四艘船不光载着食物,甚至还有盔甲、军靴、刀尖甚至是攻城器。 此时,李奥瑞克坐在“厄运号”的船头,罗米拉和希雅陪在他身后,罗米拉负责通讯,希雅则在看地图。 此时李奥瑞克嘴里哼哼起了上辈子听来的小曲儿。 “Beenalongtimegone(在很久以前) OldConstantinople'sstillhasTurkishdelight(当那老君士坦丁堡还有土耳其软糖的时候) Onamoonlightnight(一个明月高悬的夜晚) EverygalinConstantinople(所有君士坦丁堡的女孩们) IsaMiss-stanbul,notConstantinople(转眼间就成了土耳其小姐呀~)” 他词儿记得不太清了,但调子差不多。一旁的希雅问他:“你哼哼什么歌呢?” 李奥瑞克说:“新朝雅乐罢了。” “蛤?什么东西?”希雅还是没明白。 “开玩笑的,实际是亡国的靡靡之音。” 希雅一副“你鳖载着理发店”的表情,说:“李奥瑞克,马上就到预定的地点了,你……真打算这么做吗?虽然我知道你做事一向靠谱,但这也太……太疯狂了。” 李奥瑞克笑道:“你放心吧,肯定能成。”有成功先例呢! 希雅点了点头,表情有些苦恼地说道:“如果不成的话,这事儿最好别外传……呃,有点怪。” “那样是能成呢?”李奥瑞克问道。 希雅笑了,说:“那历史也会记住这一刻的,一定会有许许多多吟游诗人为你写歌的。” “我很期待。”李奥瑞克笑着说道。 就这样,四艘大船与众多小船来到了预定的“出口”。说是出口,实际上这里并无港口,只有一个北伐军临时挖出来的坡道。 菲利普等人比李奥瑞克出发更早,速度也快,所以早就在岸边等待了。见船来了,菲利普便挥手说道:“李奥瑞克将军!就在这停下吧,我们试一试!就按照你说的那样……” 菲利普身后排满了涂了油的木头滑道,密密麻麻。在看周围,正片树林子几乎被北伐军砍了个干净,而且这工作还没做完,粗臂·石恩在大吼着督促士兵们卖力砍树,大斧子“咣咣”响,空气还有木屑飘着,脚底下也都是木屑和碎木头。 李奥瑞克说道:“好!抛锚停船!” 于是舰队在河中停下。 李奥瑞克下了船,观察了一下地形,然后说:“风行团团长!” “在!”菲利普立正站好。 “我给你布置的任务完成了吗?”李奥瑞克大声问道。 827七16 第一百七十六章:旱地行舟 菲利普也大声回答:“完成了!风行团和铁锤团一起伐空了这片林子,这是涂了油原木滑道,将军请验收!” 李奥瑞克走过去看了看,那些大木头圆滚滚的,看上去很结实耐艹,李奥瑞克又拎起来一根试了试强度,很是满意。 李奥瑞克大声说道:“那我们先小船试一试。” 说着让舰队里边的长船、小艇什么的先走,士兵们在李奥瑞克的命令下,将小船运上了原木滑道,前面拿绳子拖着,后面推着,开始了试验性的“旱地行舟”。 这真的能成吗?众多团长看着这一幕,心中都表示怀疑。 当时战术会议的时候,李奥瑞克提议说:“虽然没有通往学士城的水路,但是我们可以将两条水路连起来走。先走金砂河支流,然后再去‘三曲河’,最后到‘绿湖’里卸货装车,这样速度可以快很多,打敌人一个措手不及。” 菲利普就说道:“将军您说笑了,这两条河中间搁着一片陆地呢,难道让船从陆地上走过去吗?” 李奥瑞克摸了摸下巴,说:“那能不能拿原木垫着,然后将船从这一小段陆地上行过去?” “蛤?还能这样?” 说实话,在李奥瑞克进行这个操作之前,北伐军绝对不会有人想得到这种匪夷所思的招数。当然了,李奥瑞克也不是开创者,他也很难独自想出这么离谱的战术。 此时,小船、长船和快艇在涂油的滑道上缓缓行驶,速度并不慢,李奥瑞克连忙问那些士兵说:“怎么样?累吗?”士兵们纷纷回答;“不累不累!大家一起用力,比划船还轻松呢!” 众人看到这一幕纷纷发出了匪夷所思的惊叹,难道这一招还真能成?这他妈是什么奇谋? 就这样,小船全部从路上穿越过去了,很快就到达了另一条河——“三曲河”里边。这条河的下游就是“绿湖港”,绿湖港往东二十里,就是学士城了。 看到这战术真的可行,众人全都兴奋的呐喊起来。 希雅苦笑,摇了摇头说:“我以为我很了解他了,但他总能给我点惊喜。”罗米拉则一脸宠溺的笑容,说:“是的,李奥瑞克大人的上限是没有止境的。” “好了,上战舰!”李奥瑞克命令道。 李奥瑞克的北伐军舰队由三种船组成,一个是速度至上的小船,另一个是排水量和灵活兼具一身的战舰,最后才是巨无霸的旗舰。 战舰相对更重,对“旱地行舟”这一战术的挑战也更大。果不其然,在上岸的时候就遇到了问题,原来是战舰太沉,吃水太深,如果强行开上岸的话,就直接陷进河床里了,根本就无法移动到木头滑道上面。 但这并不是什么难事,不等李奥瑞克开口,便有“谋士”献策。只听菲利普叫道:“这还叫事儿?把货卸了再搬啊!船走滑道,货用人拉!” 不愧是搞后勤运输的,在这方面脑筋转的很快。于是众人按照菲利普的要求卸了货物,果然战舰浮起来许多。接下来,大家给船装上纤绳,让士兵们把船岸上拽,可没想到即使是这样船还是太沉,再加上地表泥泞,这船第一次竟然歪了,没能上滑道不说,还压断了几块木头。 菲利普赶紧加派人手,又一次叫了好几十人。然而人多了纤绳就要加,可这一次竟然找不到多余的绳子了!菲利普赶紧叫人去寻,结果那士兵却报告说,纤绳本就不多,还有一些留在海盐城了没带来,要不咱们去其他船上找一找? 拉船拉船不行,找个绳子绳子也没有?大领导们和同事们都在旁边看着呢,这场面搞得菲利普十分难堪。眼看着李奥瑞克大人的脸越来越黑,菲利普急坏了,甚至命令士兵立刻去扒树皮搓麻绳。 然而他没想到的是,这时候大鱼人忽然站了出来,用蹩脚的高原语说道:“你,人类,前面拉;我,鱼人,后面推!”一边说一边比划。 菲利普如同看到了救星一样,连忙说:“好好好,就这么办!” 于是,鱼人们扑通扑通跳进河里,从船底推船;而士兵在前面喊着号子用力拉。就这样,没费多少力气,战舰就上了滑道。接着大家前拉后推,就这样将战舰运到了三曲河那边。 此时,铜手军团的“光头哈克”和李奥瑞克说道:“我还是头一次看到鱼人和人类协作呢,真是奇景。” 李奥瑞克笑道:“以后还会更多的。” 光头哈克低声问道:“难道大人真把这些卑劣种族留下来吗?” 李奥瑞克听完肃然说道:“堂堂帝国难道还容不下一些鱼人了吗?小了,格局小了。” “如果没有这些鱼人,以及其他的种族——也就是你们口中‘卑劣种族’的帮助,我绝对无法赢得最终的胜利。” 听闻此言,光头哈克面色震惊,骇然。此时战舰已经运过原木滑道,轮到最沉重的旗舰了,菲利普还想复刻刚才的成功——先让人卸货,在进行装船,然而这么大船,就算是卸了货吃水仍旧很深。如果上岸就会陷进泥巴里,而无法搬上原木滑道。 万幸李奥瑞克对此早有预料,大声喊道:“八岁!该你了!” 随着李奥瑞克一声命令,那个硕大无比的“六臂泰坦”从水中冒了出来,“哗啦!”巨量的河水也随之冲天而起,河边的人都被淋了个落汤鸡,地上还有许多扑腾的鱼。 只见“八岁”嘴里叼着一条鱼,两只手上拿着餐刀和大碗,两只手作苍蝇搓手状,还有两只手摸着肚子,问道:“大人,是开饭了吗?” 李奥瑞克一咂舌头,说:“妈的,还没干活儿就想开饭啊?”科洛夫也骂他说:“你这旱死鬼!满脑子就是吃!别给咱们丢人!” “八岁”一脸委屈的说道:“可是人家肚子饿嘛……” 也罢,吃饱了饭才好干活,再加上确实到了吃中饭的时候,李奥瑞克就暂停了旱地行舟,先让大家生火造反。正好大船上的货物都卸下来了,食材都是现成的。 老肥生火造饭,后勤部门的人也跟着帮忙,不一会就准备好了餐食,李奥瑞克说:“先让八岁吃饱,然后好去干活!” 于是火头兵们就优先准备了八岁的餐食。八岁的伙食相比起士兵的食物更加粗野,都是大块肉食、面饼、大碗浓汤什么的。足够四个人吃的一张大烙饼,八岁能当饼干嚼了,他六条胳膊分工明确,两个拿取食物,两个拆分食物(比如将桌子一样大的烙饼撕开),两个往嘴里塞。 八岁似乎是饿坏了,展现出了十分惊人的进食力。老肥不得不为了他多开一个灶台,以满足这个大胃王。 此时,在场的少说也有万来人,都搁着围观大鱼人进食,就好像是在看吃播一样。不过比起代入吃播主播产生的爽快和震惊来说,人们更多的是恐惧。因为鱼人泰坦尖牙利齿,血盆大口,撕咬肉块时候的场面远比猛虎更加凶恶,人们会本能上的产生对野兽和巨物的恐惧。 看着八岁吃播,罗米拉小声问李奥瑞克说:“我这里有些好吃的小点心,能喂喂他吗?” 李奥瑞克笑道:“八岁不是宠物哎!” “呃,可我就是想喂喂他。” “那当然可以了。” 于是罗米拉从自己的行囊中取出一个小纸包,里边是一些糖水酿果子。她有些紧张的走到那个狂暴进食的大鱼人旁边,大鱼人此时所有心思都在干饭上,也没注意到罗米拉来了,就一个劲儿往嘴里塞东西。罗米拉见到他的小碗(实际上是个大脸盆)放在地上,就将一整包小果子都倒进去了,然后就如同在动物园里给猛兽投食的胆小少女一样快速跑开。过了一会,八岁才注意到碗里有东西,也不多想,端起来就吃,这一尝忽然吃出了果子和蜜糖的甜味。 尽管八岁在北伐军里能吃饱了,但甜食这东西依旧是稀罕货,他吃了一口,然后一脸惊讶的望着碗里,用鱼人语言问道:“还有吗?” 周围的人看着他那一脸期待的样子都笑起来,罗米拉也笑了,她能听懂鱼人话,便回答说:“还有一点呢!” 说着又解开一个小布包,将里边的“薄荷甜糕”倒进八岁的碗里。那东西绿绿的,很有弹性,像是果冻似的。罗米拉说:“这是我平时做给塞拉维吃的,现在她不需要了,等回头我给你多做一些吧。” 塞拉维疑惑摊手,说:“我有说过吗?” 鱼人泰坦大快朵颐,将那宝贵的糖分舔的一干二净。就这样,罗米拉用甜品收服了大鱼人的胃,此时罗米拉伸手摸着八岁的头,那巨兽也如小猫一样低下头来,温顺的哼哼着。 看到这一幕,罗米拉顿时眼睛里边全是小星星,十分兴奋的问李奥瑞克,道:“我可以养他吗!” “不是说了‘八岁’不是宠物吗!” 但是,精灵女王能和鱼人泰坦建立友情(存疑),并不是坏事,这有利于两个种族团结。话说当年高等精灵就是利用混血精灵来统御各大种族的,等我以后要是当了什么“百族之王”的话,也让混血精灵我管理他们好了。 一顿饭吃完之后,八岁浑身充满了力气,一声大吼之后便要下水去推船,李奥瑞克则拦住他,命令他饭后至少休息二十分钟,然后做做准备活动,再去做这种重体力活。八岁不理解其中含义,但还是照做。 随后八岁与众多鱼人潜入水中,李奥瑞克本来也想去帮忙,但是后来发现自己在水中使不出力气,就只好作罢。接着,鱼人们纷纷就位,他们通过次声波在水下喊着号子,随着一二三的声音,沉重无比的旗舰船头竟然抬了起来。 “好,慢慢放下!”李奥瑞克大声说道。 抬起来就够难了,慢慢放下更难,然而八岁作为鱼人六臂泰坦,作为北伐军的力量担当,即使是这种无礼要求也能做到!只见他脑袋露在水面上,四臂托着船底,两臂护腰,将旗舰的船头抗在了自己背上。此时八岁已经浑身绷紧,鳞片泛红了。 “坚持住!”李奥瑞克喊道。 随着一阵低吼,水边涟漪扩散,八岁的体温急速升高,竟然让河水都变得温热起来。接着,八岁将那艘巨舰船头十分平稳压下来,最终缓缓落在了原木上面。菲利普看角度正确,立刻喊到:“准备拉船头!”与此同时,科洛夫也对水下的鱼人说:“准备推船尾!” “三,二,一!走你!” 随着一声令下,大船轰然上岸,巨大的浪花飞溅而起,整个旗舰稳稳当当开上了原木。 “好!”李奥瑞克大声说道,“接下来,我们已经胜利一半了,接下来就是推到三曲河去!” 接下来的事情就简单了,士兵和骡马们前拉后推,缓缓移动着大船;铁锤团的人不断捡起后面的原木运到前面,同时随时关注木头的耐久强度,及时更换破损的木头。就这样,他们将第一艘旗舰从陆地运到了“三曲河”。 将一艘海盗旗舰平稳拉上岸,这是绝对的奇迹、奇观!是史无前例的壮举! 旱地行舟,成了! 众人大声欢呼,击掌,跳跃,风行团甚至和鱼人团的人拥抱在一起。希雅也激动的说道:“这可真是千古奇景!李奥瑞克,我会让随军的书记将这件事情完完整整记下来的,太了不起了!” 此时李奥瑞克不禁想到:古(外国)人诚不我欺! 李奥瑞克的这一招,在历史上是有先例的,不然他也不敢这么玩。 1453年的时候,奥斯曼帝国的默罕默德二世决定灭亡拜占庭,占领君士坦丁堡。他亲自率领15万大军,团团围住城池,从陆上和海上连连发起猛攻。君士坦丁堡守军仅有一万,但具有坚固的防御工事,土耳其人十五倍兵力愣是打不下来。当时君堡只有沿金角湾一线较弱,罗马人就将金角湾入口处用粗铁链封住,又拿沉船堵死,使得奥斯曼大军的舰队根本无法开进。 穆罕默德一番研究,表示:这个金角湾乃是罗马人之命门!只要突破金角湾,君堡就要改姓! 那怎么突破呢?大铁链子封着过不去啊,船也不能迂回走陆地,难道还能“旱地行舟”不成?然后他还真就这样做了。 他决定在金角湾北岸设法从陆路把舰队拖进金角湾去,他和热那亚商人谈了一笔买卖,说是保证你们的未来的商业特权,但你们要帮我“旱地行舟”。商人们一看这买卖不亏,反正我又不是精罗,君堡沦陷落泪的也不是我啊!于是就用涂油的木头做滑道,人拉牛拽马拖,愣生生把七十艘兵船从旱地上开了过去,越过了拜占庭在金角湾的封锁,出现在了不可能出现的位置上。 在守军看来,这一招旱地行舟无异于神兵天降,守城士兵大为惊恐。他们不得不从其它阵地抽调兵力来加强金角湾一线的防御,城内形势因而大为恶化,也为后来君士坦丁堡的陷落埋下了伏笔。 参考图↓ 图片:"陆游器示意图",位置:"Images/1661006447-100307408-109234890.jpg" 绿色的箭头就是旱地行舟路线。 这确实是“奇谋”,但总的来说,旱地行舟还是形容“巨大优势下瞎几把打也能赢”的情况多一点。 从这一点来看,李奥瑞克现在的情况,确实和那个时候有一点相似了。 群六巴②一7七1 第一百七十七章:奇袭绿湖港 李奥瑞克先前就爱效仿古人,既然能复刻三国名将的操作,那想必复刻这个也不难。而且复刻经典操作的时候,总会有一种奇妙的快感,就仿佛自己和历史站在了一起一样,似乎和当年的罗马人产生了共鸣……艹了,我到底是个什么成分啊?李奥瑞克苦笑着捂住了眼睛。 此时勇士团的奥德罗兴奋的喊道:“好,旱地行舟!这样我们就能大炮运过去了,用大炮轰,轰他妈的!” 艹了,扛着大炮旱地行舟,咱们北伐军的成分也很复杂啊! 随后,剩下的旗舰也用同样的方式驶入了“三曲河”,接下来,李奥瑞克要做的事情就非常简单了。 一路往南!奇袭绿湖港,然后以港口为跳板,进攻学士城! …… 三日后,绿湖港—— 绿湖港是“学士领”中一个较为重要的港口,该港口位于沼泽地最大的内陆湖之中,还连接着三曲河这条重要的水路。该河西东走向,西起巫毒山脉,东至绿湖,是重要的水上高速公路,巫毒山脉里边的土著、沼泽兽人的商人、还有从北方南下的游商都会顺着这条河来和学士城进行贸易,因此绿湖港也形成了一个繁荣的港口小城。 绿湖港属于尼古拉斯的私人领地,设立了一位总督,名叫“卡姆乐”,但一般人们都不会称呼他的名字,而是叫他“胖鱼”或者“胖鱼”总督。此人在贾戈伯家族的商人公会进修过,商务能力学到多少不知道,但确实是把贾戈伯公爵的一身肥膘学来了。再加上他嘴又吐出的像是鱼类,因此得名“胖鱼”。 胖鱼在此地安逸的很,一方面是港口富饶,总督是个肥差,他自然也捞的满肚子油水;另一方面是他前几年花钱成为了尼古拉斯的弟子,有了一个“大学士”的身份,这使得他在商业圈和学术圈都能吃得开。学士城里边不讲究血脉,而是讲究“学术出身”,因此大学士的身份,就相当于贵族了。 胖鱼还有一个副手,名叫“泥鳅”——并非外号,而是大名。此人人如其名,满身黑不秋,长得小鼻子小眼,而且脸上还总是油腻腻的,很是让人恶心。不过泥鳅也有长处,那就是这人擅长搂钱,尤其是放高利贷,那绝对是一把好手。胖鱼缺钱的时候,泥鳅总是能变魔术一般搞出金子来,因此胖鱼也乐意放权给他。两人狼狈为奸,在这里好不快活。 只是这种快乐日子很可能要到头了。 前些日子尼古拉斯公爵通知他说,李奥瑞克的北伐军会在十日左右经过你的港口。届时你要全力抵抗,拖延李奥瑞克来到学士城的时间。 全力抵抗?我全力抵抗个姬芭!整个港口才三百来士兵,算上我的家丁、佣兵,甚至是民兵,也凑不到五百人,而且城中无险可守。我拿什么抵抗那个打败了蛮王的李奥瑞克? 所以胖鱼和泥鳅一合计,赶紧就细软跑,此时胖鱼正在收拾行李。他指挥着那些笨手笨脚的家奴,说:“都他妈的没吃饭吗?快点,快点!快装完这袋白银就封车了,后面的车还等着呢!” 大户人家不比普通人家,若是穷人,搬家的时候只需牵着儿女,带些口粮,拿上些破衣服就走了;若是稍微宽裕一点的,或许还会背上锄头、渔网或者猎弓,再戴上草鞋和草帽,总之穷人身无长物,搬家就简单。然而胖鱼虽不像贾戈伯那样富可敌国,却也是这一带的大富豪了。 光是自己和女眷的衣服就要装两个大篷车,金银珠宝又是一车,然后他还爱收集海地精的各种宝贝,什么望远镜、怀表、烟斗、精致的罗盘、活动人偶、附魔的魔术剪刀、驱虫灯笼…… 更要命的是,这家伙还是个吝啬鬼,什么东西都舍不得丢。于是各种杂物、家具、大件的瓷器之类的,又装了一辆车。 最后,他还有七个儿子八个女儿与五个婆娘,这些人本来想塞在一辆大篷车里,但是天气炎热,坐一起太闷,又得坐两辆车。 还有各种日常用品、床垫凉席、各种各样想得到的,想不到的东西,又需要一辆小车。 接下来还有三十来个随行的仆人,这些人同样有随身物品,加起来也需要一辆小车。 剩下还要有一辆车装各种食物、淡水等等…… 总共十辆车,排成一排,从昨天晚上就开始装了,弄到今天早上也没弄完。 胖鱼此时满头大汗,拿袖子一抹,油腻的汗水在水蓝的袖子上留下一条黑黝印子。内衣内裤也都湿透了,在这大热天里又臭又闷,胯下和腋下都瘙痒难耐。他大声骂道:“泥鳅!泥鳅!狗日的跑哪去了,泥鳅——!” “在,大人!”那个黑瘦的小个子连忙跑了过来。 胖鱼总督骂道:“你他妈跑哪去了,怎么不来帮我装车?” 他的参谋——或者说在这种画风下,叫“师爷”可能更容易让人理解——那么,这位黑瘦黑瘦名叫“泥鳅”的师爷,此时佝着腰,一脸堆笑,说:“大人,您看我这瘦的没有二两力气,便是连只瘟鸡都拿不住,我来了也帮不上忙,还不如去给您对账。” 码头的账单和其他交易资料是一定要带走的,这东西相当于码头总督的命,也是最好的身份证明,将来如果尼古拉斯家族继续掌权,那他可以拿着这些账单回来继续任职;如果是李奥瑞克夺旗成功,那他也能以此向李奥瑞克以表衷心,总之,流水的君王,铁打的总督!城头变幻大王旗,跟我胖鱼当总督有什么关系?我跟泥鳅腿脚都利索的很,跪爵爷是跪,跪将军也是跪,只要能把钱赚了,自然不寒颤。 胖鱼问道:“对账固然好,可你为什么不派自己的仆人来帮我?我记得你有好多家奴吧?” 泥鳅的仆人其实都去帮着泥鳅收拾家里的财产了,泥鳅虽然没有胖鱼这么肥,但是他这些年也没少捞,自己的湖畔小宅里边装满了金银财宝,还去了两个貌美如花的娇妻,除此之外,他私下做着武器生意,家里收藏了好多盔甲和刀剑。 泥鳅一脸堆笑的说道:“大人,我能有什么家奴?我就是您的奴才,奴才怎么还能有奴才呢?您说对不对?” 泥鳅身上没有一丝高原血统,是纯粹的沼泽人,而胖鱼是高原人。从种族主义的视角来看,这些又黑又瘦、脑子里缺少结构的家伙,确实是天生的奴隶。 胖鱼也不和他一般见识,就说:“也罢,你去雇几个人来帮忙……”话未说完,旁边突然传来“啪!”一声脆响。胖鱼的表情立刻一惊,那鱼一般的吐嘴唇咧城一条弯曲狰狞的线,他咬着牙说道:“是谁!” 胖鱼甩头过去,就见一地的瓷器碎片,一个仆人跪在地上瑟瑟发抖。胖鱼“啊!”的叫了一嗓子,然后朝着右边一伸手,泥鳅一看他的动作便知道是什么意思,于是立刻递上去一把坚硬皮鞭。 胖鱼老爷拿着皮鞭在空中一甩,那仆人赶忙高呼饶命。胖鱼怒道:“饶命?你应该脱衣服才对,要是把你的衣服打坏了,我还要买新的!这样又是一笔钱,所以快脱!” 那仆人只好脱去上衣,露出一个满是鞭痕伤疤的黝黑后背。胖鱼一脚踩在板凳上,另一手拿着鞭子疯狂的抽打那个仆人,一边抽打一边咒骂,还说:“你摔了我的花瓶,就相当于将我的金币扔进绿湖!这比捅我一刀还难受!你说,你这个低贱仆人刚刚捅了我一刀,我现在却只是打了你一顿鞭子,我是不是十分仁慈?是不是,是不是!” 那仆人被鞭子打得皮开肉绽,却也只能哭喊到:“是,是,老爷打得好啊!打得好!总督大人真是仁慈啊,仁慈啊!” 天气炎热,胖鱼很快就打累了,丢下鞭子,然后脱了上衣,送了送裤腰带,说:“我去屋里乘凉,泥鳅,剩下的事情你来操办。” “是,老爷。” 胖鱼说着便回到了他的总督府,总督府内的家具大多搬出去了,屋里空荡荡,此时一片萧条迹象。胖鱼小时候出身富商人家,后来家门破败,受了很长一段时间的穷,所以他极其恐惧贫穷的滋味,看着这“穷酸味道”的大宅,胖鱼不禁心中萌生出了恐惧。此时他安慰自己说,没事,等打完了仗,码头一定会迎来新一度的繁华贸易,到时候我会比现在更加富有,这座“小屋子”也会更加的富丽堂皇。 此时刮了北风,窗户下面很凉快,胖鱼就靠着最后的躺椅睡着了。他梦到自己住在皇宫,有一千个奴隶伺候,吃穿用度都是使用金器,还梦见一艘大船从北方驶来……嗯?船?他竭力睁开眼睛眺望那船,那是一艘威武的黑色战舰,只是航行在迷雾中看不到旗帜,胖鱼心想:那是海盗船吗?海盗船怎么会在我的绿水湾里?接着,一股巨大的恐惧在他心中蔓延开来。 就在这时候,他的梦突然醒了,就听见泥鳅大声喊道:“大人,不好了!李奥瑞克来了!我们快走吧!” 李奥瑞克?听到那个名字,胖鱼激灵一下做起来,就觉得脑子发晕,后背冷汗滋滋往外冒,一时间天旋地转。胖鱼扶着椅子好让自己不要摔倒,他深呼吸了几口,道:“他不是说李奥瑞克至少也要十天才会来吗?这才过了几天?狗日的尼古拉斯的,还有狗日的李奥瑞克!”胖鱼咬牙切齿的骂了起来。 胖鱼抓住泥鳅的胳膊,问道:“告诉我,李奥瑞克离我们还有多少里?” “到家门口了!”泥鳅说。 什么?家门口?那我这些大篷车怎么跑啊?大篷车跑不掉了,那我的钱就跑不掉!钱没了,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这可不行,绝对不行! 胖鱼的脑子飞速运转,说:“有办法了!” 泥鳅连忙问道:“总督有何高见?” “这样,我们走水路逃跑!李奥瑞克都是陆军,拿我们没办法的!” 一听这话,泥鳅带着哭腔说道:“大人啊!李奥瑞克就是走水路过来的!您快出门看看吧,北伐军的舰队都已经到湖里了!” “什么!?” 胖鱼飞奔出大门,一出门就看众人围在绿湖的港口边上对着远方指指点点。 “让开!让开!”胖鱼愤怒的分开人群来到湖边,看到眼前那一幕的时候他瞬间就进了——他在这里当了十年总督,也算见过许多船队了,可没有哪个舰队能像这样带给他如此震撼。 为首的一艘大船挂着北伐军黑旗,从规格来看绝对是旗舰级别的,似乎比他曾经在贾戈伯家里看到的海上护卫舰“黄金护卫号”还要大。这船破浪而来,卷起的水花扩撒出巨大的涟漪,然后泡沫状的水随之扩散到了半个湖泊。 船上满是真刀真枪的北伐军士兵,还有许多的精灵花仙子在两侧伴飞,最可怕的是,湖里似乎还有一头巨兽在前面开路,这巨兽的背鳍如鲨鱼一般露在水面上,将偌大的绿湖水分成了两半。 这他妈的是怎么回事?李奥瑞克为什么会从这里过来?这不可能啊!情报不是说他在金砂河吗? 胖鱼总督管理着水运商务,自然对这一带的水文了如指掌,他几乎能默写出来这片土地上的整个地图。他知道,绿水湖的水都是从三曲河来的,而李奥瑞克所在的金砂河与三曲河只见没有任何水路通道!他是怎么把这么大的船从金砂河搞到三曲河来的?难道他在三曲河上游本来就有船?这也不可能啊!三曲河是内陆河,里边也没有大的造船厂,没听说过这条河里会有这样的大船啊? 狗日的,尼古拉斯这个杂种骗我? 要不然李奥瑞克的船怎么会出现在这里?他的船难道会飞吗? ]q衣⑧衣77一 第一百七十八章:你欠了人民的债 就在这时候,不知道谁喊了一句:“北伐军来了,快跑!”然后围观的人群就乱套了。 不管是平民百姓,还是贵族商人,抑或是什么骑士、佣兵的,都大叫着往港口外面跑去。人们争先恐后的往外跑,有人摔倒之后立刻被一万只脚踩过,还有些人冲进了烂泥地,然后摔得人仰马翻。人吼、马嘶还有奔跑的声音交织在一起,这一下,整个绿湖港全都乱套了。 胖鱼和泥鳅也吓坏了,泥鳅抓着胖鱼的袖子央求道:“大人,我们也跑吧!” 胖鱼苦着个脸,望着自己那十车家当,说:“跑?我跑了,这些东西怎么办?” 泥鳅连忙说:“先保命吧,大人!钱没了可以挣,人没了可就真没了!” “好吧!跑,跑!但我要带着东西一起跑!车队,不要装了,启程!” 于是领班打了个响鞭,车队开始缓缓行动。然而这速度别说跑了,简直比爬的还慢。泥鳅急了,说:“这怎么跑啊?我们自己骑马走吧!” 胖鱼慌张的左顾右盼,说:“不,不行!我看到李奥瑞克的船上有马,我们的矮脚马,怎么可能跑得过李奥瑞克的蛮族战马?” 与此同时,就听到船上有一位银甲将军大喊道:“降者不杀!”同时许多花仙子也飞了过来,大声用高原语说道:“李奥瑞克将军不会伤害平民,也不会为难投降的士兵!放下武器,停止抵抗!迎接北伐军!” 听到这话,泥鳅顿时说道:“逃跑还不如投降!” “可是投降的话,我的钱就没了!” 泥鳅喊道:“可你跑也跑不掉啊!” 胖鱼吼道:“我宁死也不会把钱交出去!”说着挥舞起鞭子说道:“快点,你们这群懒惰的猪猡!”众仆人既惶恐又茫然,却也只得服从,像是没有思想的牲畜一样随车前进。 此时大船靠岸,开始装箱卸货,绿水港是沼泽地最大的湖港,足以容纳这支庞大的舰队,与此同时,李奥瑞克跟一众军官也都走下船来。由于先前做了劝降,许多人举手投降,里边既有民众也有平民。李奥瑞克大声说道:“大家放心好了!北伐军是来解救你们的,不是来烧杀抢掠夺的!北伐军不会在这里征粮,也不会拿走群众的一针一线……”接着又给旁边的菲利普说:“你们先去扎营,我和希雅先安抚一下当地民众的情绪。” 绿湖港是李奥瑞克未来几日的驻军点,也是重要的交通枢纽,他有心好好经营此地,便决定多下一些功夫。 “是,将军。” 此时,另一边的希雅也说道:“我们不会和从前的军队一样横征暴敛,欺男霸女,就算是需要什么东西,我们也会付钱的!现在我们需要十匹干净的白布,还有两箱铆钉,谁能立刻拿来,我们便给他五十个金币,五十个!”说着举起一袋金币来展示给大家看。 希雅并不是真的需要这些东西,其实就是“千金买马骨”,通过一场成功的交易来获取人民的信任,避免接下来的误会与冲突。 五十个金币不是小数字了,很快就有商人搞来这些东西。几个人小心翼翼的搬着箱子过来,为首的是一个穿着修道袍的老嬷嬷,说:“我代表教会将这些物资赠与北伐军,就不必给我金子了。” 希雅却说:“我们都是说话算话的诚实人,要是白拿了你的东西,不就坏了这条规则吗?你必须收钱,不然这些东西就不要了。” 听到这话,那老嬷嬷便千恩万谢收下了。希雅说:“打开点一点,是不是五十个?” 那个嬷嬷连忙说:“不用点,不用点!” 希雅微笑着说道:“还是点一点吧,当着大家的面点清楚了,免得后续出误会。” “好,好。”那嬷嬷挺会看脸色的,立刻明白了希雅的意思,便一个个拿金币出来数数。不一会五十个金币就摆满在地上,金币在阳光下金光闪闪,刺得人们眼睛发烫,心里痒痒。 嬷嬷说道:“五十个,都是沉甸甸的金子!成色也极好的!” “那你去吧。” “多谢大人!”说着行了一礼,便拿钱走了。 大家一看,北伐军果然是说话算数的人,于是就都放心了,再也没有人想着逃跑。 此时李奥瑞克问道:“好,告诉我,你们的总督,或者是镇长之类的在哪里?” 那泥鳅赶忙上来,用手一指,说:“就在那呢!” 李奥瑞克顺着他所指的地方望去,果然看到了像个蜗牛一样缓缓行进的车队,说:“格罗温,去把他们抓回来。” 格罗温大声道:“遵命!”说着,便率领几个骑士朝着车队跑去。 胖鱼的车队也有些许的护卫,大约一二十人,但这些人见了北伐军的骑兵完全不敢抵抗,别说是打,就连剑都不敢拔,只是在那哇哇大叫,然后紧贴着大篷车的车邦,手足无措的样子,像个被逼到角落里的仓鼠。胖鱼又怕又气,跳脚骂道:“你们这些猪猡!怎么不打!我雇你们是干什么的,不是吹嘘自己是最厉害的佣兵吗?你们,你……”这时候格罗温出现在胖鱼面前,他看到那高头大马的骑士,立马吓得没了声音,然后一脸堆笑的说道:“将军,向您问好!我,我……祝福您!祝您战无不胜,祝您出入平安,祝您……啊,我,您不会是来征用我家产的吧?” 格罗温用大拇指往身后一指,道:“别他妈废话,回去!” “是是是!” 就这样刚刚出门的车队又原封不动的开了回去。 李奥瑞克此时正坐在阳伞下乘凉,他看着面前缓缓开来的车队,说:“哦,果然是总督大人,富可敌国啊!” 胖鱼总督连忙说道:“哪里,哪里!大人说笑了。我没什么钱的,这都是一些……呃,垃圾。” “垃圾啊?”李奥瑞克站起来朝他走过去,胖鱼吓得立刻低头闭眼,然而李奥瑞克却和他擦身而过,并没有理会这个胖子。此时胖鱼回头望去,就见李奥瑞克从他大篷车里随手一掏,便拿出了一个烟斗,点了点头,赞叹道:“这玩意儿好啊,做工精良,造型别致,连我都用不起呢!” 胖鱼听到这话,就如同抓到了救命稻草一样,连忙说:“大人您若是喜欢,那就献给大人!” “哦,你想把这个献给我呀?”李奥瑞克笑着放回了车上,“就献给我一个小烟斗吗?” 胖鱼一脸堆笑,同时额头上冷汗直流,他支支吾吾的说道:“呃,我这里还有一箱银币,一袋金币,些许的工艺品,大人要是看上了的话,就,就随便拿,随便拿!” 李奥瑞克听完大笑起来,说:“我上次见到你这样的人,还是在贾戈伯的海盐城!” “大人这话……什么意思?” “贾戈伯公爵就曾像你一样,想用我的财富来取悦我!你看你和他是不是一样啊?” 胖鱼品了品这话的味道,旋即惊呼道:“不,大人饶命!” “我可没有要你的性命,我只是想要你的不义之财罢了。”李奥瑞克笑着说道。 胖鱼哭了起来,心想:抢我的钱,那不就是要我的命吗?想到这里,胖鱼不由得心中生出了鱼死网破的决心,说道:“李奥瑞克大人,我有话要说!” 李奥瑞克点了点头,“什么话?” “绿水港的市民们,你们也听着!”他大声说道:“北伐军自称是仁义的军队,怎么刚一来到绿水港,就做出了这种事情?我犯法了吗?我反抗过他们吗?我只是想带着我的家人和财产离开这里而已啊!然而李奥瑞克大人却不让我走,而且还要征收我的财产,这无疑于……强盗行径啊!”对金钱的贪婪,使得胖鱼鼓起了勇气,他咬着牙说出了四个字。此言一出,在场的众多市民都是倒吸凉气,鸦雀无声。一来是惊讶于这个胖鱼的勇气,二来是“强盗”这个词语太刺耳了,如果李奥瑞克真是强盗,那他们所有人都要遭殃。 胖鱼绑架了民意,以此作为护身符,大声说道:“您做出这样的事情,恐怕会给您和北伐军蒙羞,还请您三思啊,三四啊!” 却没想到泥鳅这时候冲上去给了胖鱼一记耳光,“啪!”抽倍儿响,还说:“还不给李奥瑞克大人道歉!要是惹怒了他……”说着做了个斩首的动作。 胖鱼捂着脸,说:“不!他就是强盗!” “妈的,你不怕他屠城吗,你这个疯子!” “死就死!死也不能拿走我的钱。” 两人争吵起来,与此同时格罗温小声对李奥瑞克说道:“哎,将军,我觉得没必要和他们浪费时间,我们直接将他们宰了拉倒!强盗就强盗,军队本来就是这样的。” 李奥瑞克摇了摇头,说:“军队强制征收财产的事情确实很常见,但每次这样做,其实都会丧失民心,伤害平民的利益。我现在有更加堂堂正正的办法拿走他的钱,为什么要用一种损失名誉的方式呢?” 格罗温问道:“您要怎么做?” “我讲道理。”李奥瑞克说。 “讲道理?”格罗温似笑非笑,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我不怕讲理。”李奥瑞克严肃的说道,“格罗温,你记住,我是强者。这个强者不仅仅是肉体上的强大,还有精神和心灵的强大。我们不光要在肉体上杀死敌人,还要在思想上征服他们。” 一旁的希雅和罗米拉听到此话,都露出了赞许的目光。格罗温此时觉得自己相形见绌,有些郁闷,旁边的布洛泽一拍他肩膀,说:“你这莽夫,一会跟李奥瑞克将军好好学着点,李奥瑞克大人行的是王道,而非霸道。” “嗯。” 此时李奥瑞克走上前去,说:“总督大人!这位……呃,师爷!还有在场的各位父老乡亲,你们听我说。” “我接下来要向你们证明,谁才是真正的强盗。” 李奥瑞克高声说道:“总督大人!” 这总督刚才还哭天抢地的煽动人民,现在一听李奥瑞克的召唤,立刻吓得绷紧了身子,说:“在!” 李奥瑞克杀过人见过血,按照罗米拉的说法就是“浑身怨气环绕”,俨然自带恐惧光环。平时说话看不出来,这一发怒,那总督立刻吓得浑身哆嗦。 李奥瑞克接着问道:“我说,总督大人,你在这任职多少年了?” 总督说:“正好十年。” 李奥瑞克问:“每年从贵族领取多少俸禄?” 总督说:“五十个金币。” 一个士兵的工资是十个金币,这么看来,总督的薪水并不多。但是,港口总督本身就是个肥差,这地方大有油水可捞,所以那点死工资根本就没意义。这件事情是大家心照不宣的,所有平民也没觉得有什么问题,甚至有些不懂事的人还在说:“嘿,五十金币!好多啊,不愧是总督。” 李奥瑞克却说:“大家听好了,他一年领取五十个金币,那么十年就是五百个!” “对啊,五百个。”胖鱼总督一本正经的说道,“这又怎么了?这就能成为你抢劫我这个正派绅士的理由了吗?” 胖鱼还没意识到危险,泥鳅却敏锐的察觉到了事情不妙,他一捂脸,心想——完了,总督完了! 正如泥鳅所预料的那样,李奥瑞克接下来走到大篷车边上,对一个仆人问道:“哪个车里是金币?”仆人不敢得罪李奥瑞克这尊杀神,连忙说:“前面那个灰色罩子的,最破最旧的那个。”李奥瑞克跟他道谢,然后撩开帘子,便看到一个大箱子。 李奥瑞克将沉甸甸的大箱子单手托起,放在地上,见到上面有一把大锁。此时一旁的仆人说:“我有钥匙!”胖鱼立刻骂道:“你有个屁!” 李奥瑞克却说:“不用。”说着拔出“啄眼”来轻轻一划,大锁“咔嚓”一分为二。在场的平民从未见过李奥瑞克的武勇,此时见了这一幕,顿时纷纷惊呼起来。 接着李奥瑞克一脚踹开盖子,里边金光闪闪,满满全是金币。李奥瑞克下令道:“徒弟,给我点五百个金币。” “来了!”塞拉维这个小跟班从后面钻了出来,十个一组十个一组的点,很快点出了五百个金币。众人不解其意,交头接耳,胖鱼也只是觉得古怪,而泥鳅此时却在和家丁交头接耳,似乎在安排什么事情。 接着,李奥瑞克将五百个金币装进袋子,丢在胖鱼脚边,说:“好,五百个金币,这是你十年间的劳动所得,是你的俸禄,你的工资,你的薪水!是堂堂正正的收入。” 胖鱼一脸茫然的点了点头,“谢大人。” 李奥瑞克也是一脸微笑的说道:“那剩下的东西我拿走,没有问题吧?” “啊?”胖鱼愣住了 李奥瑞克大声说道:“来人,给这些大篷车卸货!” “是!”格罗温立马带着士兵去卸货了。那些总督府的仆人侍卫什么的也不敢阻拦,就在一旁呆呆的看着。 看到这一幕胖鱼顿时大哭,说:“李奥瑞克,你这强盗!你凭什么抢我的钱?” 李奥瑞克一脸无辜的说道:“你十年薪水给你留下了,剩下的钱我拿走,有什么问题吗?” 总督大叫到:“可那也是我的钱啊!” 李奥瑞克说:“那你倒是说说,这些钱是怎么来的?” “这……”总督哑然。 李奥瑞克张开双臂,对着众人大声说道:“你倒是对着城里的老少爷们说说,你这剩下的金银财宝都是从何而来?说啊!哑巴了?” 众人这才明白李奥瑞克的用意,许多人一脸震惊,还有少许人面露骇然,安静了几秒之后,突然有个人大声叫道:“好!好!干得好!李奥瑞克万岁!”众人纷纷望去,见那是一个赤脚的农夫,腿上满是干结的泥块,也就是俗称的泥腿子。接着,许许多多的“泥腿子”都跟着呐喊起来,说:“李奥瑞克大人万岁!”“将军万岁!” 总督的脸青一阵白一阵的,说:“我这些钱也是合法的!我没犯法啊!” “既然是你合法所得,那你给我讲讲,这里边钱到底是怎么来的?” “这……其中有我自己的营生、买卖……”总督开始现编,“比如说,我买了商船和渔船,还有,我开了店……” 李奥瑞克大声说道:“好!告诉我商船在哪,渔船又在哪?店铺开在那条街多少号?里边经营什么,收入多少?账单给我看看!” 哪有这些东西啊! 总督被憋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好用了一招“扩大对象”,说:“照你这么查,这世界上没有人干净!” 李奥瑞克抱着胳膊,昂首说道:“我就很干净!” “你!” “怎么着?有本事你来查我啊!”李奥瑞克一脸“吔屎啦你”的表情,“你来啊,弟弟!” 这怎么查嘛!你这就不讲道理了!胖鱼总督憋得脸色铁青,而周围的人哄堂大笑,到处都是欢快的气氛。李奥瑞克则说:“我没开玩笑,虽然北伐军的采购账单什么的属于军事机密不能公开,但是个人的财产全都可以查,我平时和军人们同吃同住,除了因为胃口大所以多吃几张饼、几斤肉之外,再没有什么特殊之处了。李奥瑞克确实是干干净净的清廉之士,所以我才敢这样批判他。” “那么,既然你拿不出任何的证明来,就足以说明你这些资产全都是非法所得了。” 胖鱼还想分辩,泥鳅此时连忙跑过去耳语了几句,胖鱼听完之后脸色煞白,说:“那好,那好!李奥瑞克大人您做得对,那我可以拿着我自己的五百个金币离开这里了吧?那些东西我都不要了!不要了!”他恶狠狠的说道。 “慢着!”李奥瑞克说道,“这五百金币你也不能带走!” 胖鱼惊怒不已,说:“您不是说这五百金币是我合法所得吗?怎么也要克扣?” 李奥瑞克问道:“我问你,难道这十年来,不吃不喝,不穿不用?既然你要吃要穿要用,那肯定要花钱,既然要花钱,那就要花在这五百金币上。我问你,一日开销多少?” “这……” “你不说,总有人知道的,旁边那个瘦师爷,过来!” “哎,大人,我叫泥鳅!”泥鳅连忙像个泥鳅一样迅速的游了过去。 李奥瑞克说:“我问你,总督宅邸一日开销多少?说个准数给我,我便减轻你的罪责。” 泥鳅一脸堆笑,说:“说出来的数目,肯定不如账目上的准啊!大人请过目。”说着竟然从身后掏出一本账来。胖鱼一看那账,立刻愤怒的喊道:“你竟然背叛我!” 泥鳅苦笑着说道:“我也是自身难保啊,大人!” 李奥瑞克扫了一眼账单,顿时脸一黑,说:“好家伙!一个总督的吃穿用度,比我这个将军还要奢华十倍!你他妈的,要是按照这本账来算,你那俸禄里的五百金币根本就不够用的,少说还要倒欠出来一万金币。我说,这比欠款怎么办啊?” 欠款?老子当了十年总督,到头来还欠了一万金币? 胖鱼总督气疯了,吼道:“你说我欠你钱?你不光拿走了我所有的东西,还想让我背债?”他咬着牙,声音从嗓子眼里挤出来,十分的尖锐刺耳。 李奥瑞克摇头,说:“你当然不欠我钱,毕竟你花的钱又不是我的。” 胖鱼阴沉着脸,说:“那你想怎么样?” “花谁的钱,欠谁的钱!”李奥瑞克质问他说,“你这些钱到底从何而来?” 胖鱼总督竟然被问懵了,说:“那……从何来呢?” “当然是从人民手中搜刮而来的啊!”李奥瑞克一脸笑意,“这道理你不懂吗?所有的财富,都是人民群众创造的,你吃得米是农民种的,你吃的鸡鸭鱼肉是他们养的,你身上的衣服是女工们手织的,你那些工艺品是他们手工制作的,你住的房子也是泥瓦匠辛辛苦苦盖的。” 胖鱼感觉十分冤屈,哭着说道:“可是这些钱我都付过他们了啊!我没白让他们干活。” “你还是老毛病啊,总督的人!”李奥瑞克一脸无奈的笑容,说:“你怎么能拿别人的钱,去购买别人的东西呢?这就和你妄想用我的财产来收买我一样。你九成九财富都是靠着搜刮民脂民膏、进行权钱交易而来的,说到底,就是用人民的钱买人民的商品,所以说呢……” “你欠的,是这里所有人民的钱。” 李奥瑞克伸出手臂,朝向身后那些没有鞋穿的穷苦人,道: “他们,才是你的债主。” 接着,李奥瑞克大声说:“总督的家产全部纳入公款,拿来用作当地建设,基建维修,医疗救济,还有其他行政开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至于这家伙是死是活,我就不管了,债主们!你们任意发落就是。”他对那些先前高呼万岁的穷人说道。 “你们尽管发落,不必担心尼古拉斯的法律,那是他的法,在我这里不奏效的。” …… 当晚,总督被积怨已久的人民吊死在了树枝上,由于他身体太胖,连着断了好几根树枝,这才将其吊死。泥鳅因为表现良好,所以免了一些罪,但他同样是多年贪污受贿,暗地里做了许多天怒人怨的事情,李奥瑞克便判他流放到野狼城的荒野,然后去跟着俘虏们一起开荒,用劳动洗刷罪孽。 当晚,希雅赞叹李奥瑞克说:“大人今天的颇有诗歌里边的圣人风范。”罗米拉也说他:“不愧是李奥瑞克王,我从没见过向您一样伟大的政治家。” 李奥瑞克却是摇头说道:“我不懂政治,我也想不出什么好政策,别叫我政治家,哦,我也不懂经济,除了打仗,我什么都不懂。” 李奥瑞克上辈子连公务员都没当过——甚至是没打算过考公,他也没系统的学过这方面,所以充其量是个键盘政治家,他很有自知之明。 “但我知道我的权力来自于哪里,更知道自己碗的米从何而来。” “我是农民的儿子,我的王冠也是从土里长出来的,我不会背叛我的土地,还有这些养活我的人民。” “什么圣人不圣人的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人就该如此。” 一吧771 第一百七十九章:繁星之标尺 “什么?李奥瑞克拿下了绿湖港?这怎么可能?” 学士塔中,一向淡定从容的尼古拉斯的此时失去了往日的风范,他拍案而起,大声怒吼。他气得手指颤抖,指着那个传令兵说: “除非北伐军所有人都长了翅膀,不然他们怎么可能会在这么短的时间抵达绿湖港?就算是不睡觉连夜行军,也不能这么快……啊?他们是坐船来的?” 那个传令兵跪在地上哭着说道:“尼古拉斯大人,不是我胡说八道,而是我绿湖港跑来的人就是这么说的!说那天上午,李奥瑞克的舰队从三曲河上来,浩浩荡荡的舰队一眼看不到尽头,有四艘旗舰,许多大船,还有无数的小船、快艇和长船!还说总督和参谋顽强抵抗,却最终不敌李奥瑞克的淫威,后来李奥瑞克煽动暴民,将那忠良的总督大人吊死在了树上!” “放你……”尼古拉斯差点气得破口大骂,但他是大学士,不能轻易说出这种脏话,于是改口说道:“一派胡言!李奥瑞克的北伐军自己没有舰队,他们的船全从贾戈伯家族缴获来的,这些船都在金砂河!金砂河与三曲河之间又没有连同,他怎么把船开过来?难道走陆地吗?至于那总督,就更是扯淡!我宁可相信李奥瑞克的船长了脚从陆上跑来,也不相信胖鱼那家伙会‘顽强抵抗’!总之,你的情报有严重的错误,理应按照军规处置……” 传令兵连忙说道:“大人饶命!” 尼古拉斯抬起手来,说:“来人,把这个家伙关书房!” 听到“关书房”这三个字,传令兵立刻发出了撕心裂肺的喊声:“大人,您杀了我吧!还是杀了我吧!” 尼古拉斯面无表情的一摆手,旁边的“带刀学者”就将那人拖走了。传令兵一路上哀嚎着,咒骂着,但尼古拉斯的表情并无变化。 关书房,那是学士城一种特有的残酷刑罚,名字听起来很温柔,但实际上却让人痛不欲生。具体操作就是,将受刑者关进一个犹如竖直棺材那样的逼仄小屋,然后请五个老学士轮流来为他讲经读书,昼夜不停,其间若是睡着了,就用教鞭来将他弄醒,就这样一直持续到里边的人死去。不过,关进去的人并不是必死,他还是有一线生机的——每天晚上会有一场考试,让受刑者来背先前老学士们读的书,若是这人若是能一字不错的背下整本书来,就可以逃脱必死的命运。然而,迄今为止还没有人能完成。 尼古拉斯说,这种刑法文明又优雅,远比那些搞得血肉模糊的酷刑要好。 送走了传令兵,尼古拉斯一个人回到座位上沉思起来。 屋里的熏香抚慰着他的情绪,让他能够平静的思考问题。作为公爵的尼古拉斯生活并不奢华,但处处都是格调。无论是手上的白王冠鹦鹉羽毛笔,还是空气中燃烧着的沼泽龙熏香,抑或脚下花鹿蝶纹饰的手织地毯,都凸显出了一个学士应有的清雅。 身后的一律阳光顺着窗户落在桌上,正好能照亮他写字的地方。尼古拉斯沉思着、沉思着……思考着李奥瑞克为什么会出现在绿水湖港。他将脑海中所有的知识过滤了一边,却没有找到任何能够解释这个诡异事件的思路。接着,他拿来地图,翻来覆去的观察沼泽的地里水文,然后又叫人搬来沙盘,反复的进行推演……李奥瑞克,为什么会出现在碧水湾?这不符合逻辑啊! 学者,大多是固执之人,越是厉害的学者,就越有一种钻研精神,换句话说就是爱钻牛角尖。像是这种不合逻辑的东西,就会让他的脑子如同卡了bug一样,反复的思考,反复的思考……此时,仿佛被关在书房里的人不是那个传令兵,而是尼古拉斯这个大学士。 就这样,他闭门想了两个多小时,尼古拉斯已经口干舌燥,头晕目眩。他就打算开门通风,让自己脑子休息片刻再想。就在这时候,外面传来了一阵敲门声,“砰砰砰!” “请进。”尼古拉斯说。 独眼佛罗和占星师索娜拉两人依次进赖,独眼的佛罗过于高大,所以走进来的时候要低着头、猫着腰;索娜拉拖着黑色的星星大袍,头戴闪闪发光的繁星法冠,浑身散发着一股逼人的寒气。 独眼的佛罗率先说道:“大人,我听说李奥瑞克要来了。”佛罗那额头上的巨眼里冒出了可怕的凶光,“我们什么时候迎战?” 尼古拉斯说:“是该如此的,只是李奥瑞克出现在了一个预想不到的地方。” 占星师问道:“怎么回事?” 于是尼古拉斯就将事情和占星师索娜拉说了,占星师听完之后也十分困惑,露出了一脸“怎么辉石呢?”的疑惑表情。接着两个学者就开始“盘经论道”,分析李奥瑞克到底是怎么出现在绿湖港的。正如尼古拉斯一样,索娜拉也搞不清楚怎么回事,而且作为学者的她,也有着钻牛角尖的习惯,两人从慢慢商量,变成了激情辩论,到最后垂头丧气……然而旁边的佛罗听得打起了哈欠。 这时候佛罗说道:“大人,现在不是将这个的时候了!李奥瑞克到了绿湖港,那里我们这里就只有一天路程,他随时都可能发起进攻啊!” 对啊,李奥瑞克随时都可能打过来!尼古拉斯这才从无尽的钻牛角尖里边将自己的思维拔出来,他顿时一头冷汗,眼神发直。“对啊,时间不够了,时间不够了!”只见他背着手,在狭小的房间里快速徘徊,像一头关在笼子里边的狼。独眼的佛罗和占星师索娜拉两人的三个眼珠子也跟着尼古拉斯在来回摆动。 此时学士塔外面传来了一阵喧哗声音,尼古拉斯问道:“怎么回事,外面为什么吵闹?” 与此同时,有个士兵敲门进来,说:“大人,许多士兵和学者来到了学士塔下面,向您询问谣言是不是真的?” 尼古拉斯问道:“谣言?什么谣言?” 士兵说:“呃,就是李奥瑞克马上要攻城的事情。现在城里都传疯了,都说马上就要打仗了呢!还说……说我们打不过李奥瑞克。” “什么?”尼古拉丝两条细长的眉毛紧紧皱起,说:“李奥瑞克到达绿湖港的事情应该是军事情报,怎么城里人这么快就知道了?特尔斯那家伙在搞什么鬼?” 士兵沉默,此时占星师说道:“早上城里来了一些绿湖港的人,大概是他们将消息传播开了。” “好。” 尼古拉斯说着走出学士塔,一出门,便看到学士塔下面的“沉思广场”上站了许多人。有士兵、学徒、学者、僧侣还有各种装扮的普通居民,人们本来正在交谈或是争吵,一见到尼古拉斯来了,立刻众人的目光就都抛向了他。 接着众人七嘴八舌的问了起来,各种不同的声音混杂着晦涩的方言词语组成了逻辑不通、语法不顺、带着病句的语句,尼古拉斯听着就恶心想吐,他在语言文字上面有洁癖,受不了这么恶心的语言。 尼古拉斯大声对众人说:“叫你们之中学历最深、等级最高的学士出来,让他代表你们来和我对话。” 于是一位老者颤颤巍巍走出来,行礼说道:“老朽斗胆来与尼古拉斯大师对话。” “很好,你说吧。” 老人行了一礼,说道:“今晨有一伙行商来到学士城,说李奥瑞克以至绿湖港,不出三日就会兵临学士城,如今城中民心浮动,军心不稳,还请尼古拉斯大师以金玉之口辟除谣言,以正视听!” 尼古拉斯满意的点了点头,说:“好,将那些商人找来,我问问他们。” “是。” 尼古拉斯身旁的士兵便去寻人,不一会,便找到了那几个绿湖港来的人。那是一伙行商,为首的一人是个精瘦的中年人,晒得黝黑,说是这伙人的领队,名叫苏利斯。 尼古拉斯就问那个领队,说:“领队苏利斯,我问你,绿湖港发生了什么事情?” 那人十分紧张的说道:“就是……李奥瑞克的舰队从三曲河开进了绿湖港,然后呢,绿湖港就沦陷了,总督大人也被吊死了。” 尼古拉斯问道:“总督是让李奥瑞克吊死的?” “不,李奥瑞克没有亲自动手,他煽动了暴民将总督吊死了。” 尼古拉斯问道:“一个侵略者要如何煽动绿湖港的人?” 那人说道:“呃,他将总督的财产瓜分了,然后拿出一笔钱来,给绿湖港的人发了许多救济粮。” 尼古拉斯听完便皱起眉头,并在心里发出了先前大鱼人也发出过的感叹——李奥瑞克这么歹毒?居然给绿湖港的老百姓发粮食?他这么有钱吗? 游商继续说道:“李奥瑞克收买人心,现在绿湖港的人很信服他。但我们是相信尼古拉斯大人的,所以便来学士城投靠您了。希望大人能给我们一个安身之所。” “好,带他们去酒店休息,回头账单找我来报销。” 游商们千恩万谢的走了,随后尼古拉斯进行一番稳定民心的演讲,大致内容就是说,虽然李奥瑞克会来,但大家不用担心,我已经有对策了,最终胜利的一定是我们……诸如此类的。 随后尼古拉斯便和他的左膀右臂回到了学士塔中,然后把门一锁,开始商量对策。虽然学士城里边不乏饱学之士,但是尼古拉斯谁也不信,又或者说他根本就瞧不起其他的那些学者,因此,所有事情他都是亲力亲为的。 此时,占星师索娜拉说道:“尼古拉斯大人,您刚才说有办法,是什么办法?” “办法?办法,办法……”尼古拉斯的背着手在屋里徘徊,动作和刚才一模一样。 敢情是要现想啊?两个手下对视了一眼,然后摊手。 尼古拉斯一边走,一边说道:“李奥瑞克如今已经到了绿湖港,离我们这里最多一天的路程,我估计三天之内他就要攻打学士城,然而祖神还需要七天才能打破封印,我们一定要拖住时间……所以我们不求打败他,只要能拖住时间就行。” 尼古拉斯也是面色凝重的说道:“‘哈伦长子’、‘海象米斯里’还有戴尔文·贾戈伯的接连失败,对我门确实是个重大打击,但也基本摸清楚了李奥瑞克的底细。说句实话,就以现在的纸面实力来看,我们似乎占优,但真的打起来,学士城这五万人哪怕是依托城墙,也不是北伐军的对手……” 相比起一开始哈伦长子的傲慢和戴尔文的“纸上谈兵”,尼古拉斯这个老奸巨猾的家伙,是相当的谨慎了。他学识渊博,也亲自打过仗,制定计划的时候考虑的自然更多。 “他们有大炮,不过弹药应该不多,不然的话李奥瑞克会更加嚣张的使用这些武器。”尼古拉斯摸着下巴,面露沉思状,“他们还有会魔法的精灵,据我所知,是混血精灵,现在跟着李奥瑞克鞍前马后的那个混血精灵女人我认识的,她叫罗米拉,是混血精灵的女王。我不知道为什么那个高贵傲慢的精灵贵族会侍奉李奥瑞克,不过这真的很令人棘手。混血精灵人数不多,可是各个精锐,全都是优秀的弓箭手,另外北伐军的情报系统非常强,他们利用混血精灵里边的一些会飞的小精灵来收集信息,在搞情报这方面领先了我们一个量级。” “他们的骑兵全部是高脚马,而且配备有蛮族的盔甲和马刀,同时还有传闻说他的军队里有一些魔族的人。另外,李奥瑞克本人的武艺尤为强悍,他的剑术非常高明,据说他有不死之身——这个我认为是谣言的成分大一些,他充其量就是身体比一般人更加强悍罢了。哦,而且他会类似于请神术的魔法……” “别的我不知道,但请神术这种魔法在我面前是小儿科。”独眼的佛罗笑着说道,“这件事情就不必担心了。” 尼古拉斯点了点头,说:“这还不是李奥瑞克的全部力量,他肯定还有许多我们不知道的本领。” 占星师有些不耐烦的说道:“大人,这些事情我们都知道了,您为什么还要拿来说?这不是灭自己的威风吗?” 尼古拉斯说道:“不不不,我是想提醒你们不要轻敌,戴尔文也好,哈伦长子也罢,他们其实都有赢的机会,但他们一直不够谨慎。李奥瑞克虽然跟我们立场不同,但他在战术上的成就无人能及,我们必须认识到这一点,才能了解他并战胜他——你们两个在从前的人生中没有经历过任何的失败,就如同哈伦长子和海象米斯里一样,这是很危险的事情。你们必须怀有敬畏之心,才能战胜这样的强敌。” 占星师说:“我当然不会轻敌,而且我已有对策,祖神赐予我们的知识和力量,能助我们打败李奥瑞克。” “我也是一样,大人,与其在这里浪费时间,还不如现在就出发!我要在城西的‘黑水林’中设伏,像一把匕首似的插进李奥瑞克的肾脏之中!”独眼佛罗恶狠狠的说道。 尼古拉斯说着拍了拍佛罗的肩膀,又握住索娜拉的手,说:“你们是我最忠诚的手下,也是我的学生,而且是万里挑一的祖神眷顾之人,戴尔文的死已经令我十分伤心了,你们若是再有个三长两短……唉!”他叹了口气,旋即肃然说道:“但你们要记住,时间是站在我们这一边的,只要你们两人能拖住李奥瑞克,那么七天之后就是他的死期了。在这期间,你们千万不要想着去和他打,只要能拖住时间就行,明白了吗?” “是,大人。” 两人嘴上这样说着,心中却不以为意,不约而同的想到:拖时间?为什么要拖时间?我要是把李奥瑞克一刀杀了,那还需要拖时间吗? 祖神赐予我们的力量,可不是拿来“拖时间”的啊! …… 李奥瑞克在绿湖港停留了一夜,转天一早继续展开急行军。 两万余人的大军在小路上排成长龙,队伍绵延数里,从头看不到尾,李奥瑞克位于最前,中军由希雅率领,布洛泽在末尾压阵;格罗温的骑兵于侧翼护卫,花仙子们在空中侦查。菲利普的人押送着大篷车、马车和少量的独轮手推车在后方运送粮草,攻城器队伍跟他们在一起;罗米拉率领精灵的“雄鹿骑士团”以重兵把守粮草押运的队伍;铁锤团也带着攻城器跟他们走在一起;天气炎热,鱼人们选择走更远一点的泥塘沼泽,这样随时可以在泥巴里打滚解暑,虽然会比大部队慢一些,但反正前期攻城也用不上他们,李奥瑞克便允许他们走一条更舒适的道路。 这一路上,李奥瑞克几乎没看到任何平民,李奥瑞克途径的村庄基本都只有些老人孩子,村里也没有任何的粮食。 很显然,这一带都让尼古拉斯搬空了,敌人实行了缺德的焦土政策,能带走的尽数带走,带不走的就大片焚烧,这样一来李奥瑞克就无法从沿途获得任何的补给了。从做人的角度来说,焦土政策确实是缺德;但是从打仗的角度来说,这样做却又没错,毕竟先前阿卡德将军为了打败蛮子也做过同样的事情。 不过从这一点来看,李奥瑞克觉得尼古拉斯至少比前几个对手要强,还有点那么回事。 除此之外,李奥瑞克还看到了大量的破败教堂,似乎尼古拉斯这家伙跟七神有仇似的,将所有看到的七神教堂全都砸了个稀巴烂,而且还在里边画满了稀奇古怪的邪神彩绘。芙见了这些东西之后立刻吓得高呼“七神在上”,然后十分紧张的告诉李奥瑞克,说:“这些东西来自于一个邪教,名叫‘星空之神’。据说是占星师受邪神蛊惑之后成立的教派,具体的我也不清楚,但是历史记载中,他们做了许多天怒人怨的事情,比如献祭婴儿,强制人类的女子和牲畜交媾,或者是大规模的烧杀抢掠等等……” 一旁的菲特说道:“我也听说过这个邪教,但他们已经消失许多年了,怎么会突然在这里出现?” 李奥瑞克凝视着那些绘画,上面并没有魔法元素,也不符合任何一种可以理解的魔法,看来只是普通的涂鸦罢了。只是这些涂鸦真的很丑陋,上面的内容包含了邪神、杀戮、献祭、宇宙、自我毁灭、性与暴力……等等元素,具体的很难拿文字描述,反正是突出一个掉san。 李奥瑞克命令士兵将这些恶心的东西用油漆盖住,然后继续行军,就这样又往前走了一段路,忽然来到了一个三岔路口。这路口的路标让人砍了,原先是路标的地方,矗立着一尊十分古怪的雕像。 这雕像的材质说是金属不像金属,说是石头不是石头,乍看像是一种流动的绿色胶泥,散发着湿漉漉的海腥气味,可是细看的话却又有着古怪的金属光泽。李奥瑞克发誓,做了两辈子人,也没见过这么奇怪的东西。而且更为奇怪的是这东西的造型,它大约是个人形生物,身体痴肥臃肿,手脚粗大,生着利爪;它脑袋上有一团乱糟糟的触手,看不清五官;肩膀上长着一些腐坏状的鳞片。最令人瞩目的是,它胸前有一个星盘,里边画着繁复的星象图,无数小星星似乎是用宝石雕刻而成,闪闪发光,组成了奇特的造型;而它的后背上延伸出几十根触手,每根触手上又都长满了类似的星星,看起来很诡异,也很漂亮。 李奥瑞克搞不清这是个什么玩意儿,就问大家说:“有没有哪个博学多知的大师来讲讲,这又是哪一尊神?” 混血精灵的花仙子们传话回去,询问各位团长还有随军的学者,问来问去,还是芙比较懂宗教这一块,她说:“这是占星师们供奉的一尊邪神,叫做‘星辰裁决者’,又称之为‘繁星的标尺’。不知道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李奥瑞克说:“这玩意儿看着就邪门,给我砸了!” 李奥瑞克一声令下,众人抡着大锤就上去了,为首一个壮汉对着雕像脑袋“咣!”就是一锤。本以为这一锤下去就会将那邪恶雕像砸烂,却没想到那锤子竟然陷了进去! 大锤就如同砸进了一团水似的,半个锤子都进去了。壮汉用力一拔,锤子纹丝不动,又叫了几个人来一起用力才将锤子拔出。这锤子一拔出来,还带出了一股绿色的液体,腥臭无比。再一看那雕像,仍是完好如初。 这是什么鬼? 锤子不管用,大家就换了刀剑去砍,可是刀剑砍了也会陷进去,陷进去之后便极难拔出,甚至有一个人的蛮族马刀被这雕像直接给“吃”了,气得他哇哇大叫。 刀剑不好使,于是又换了枪来刺,结果还是一样,刺进去拔不出来,拔出来了雕像也会迅速长好,后来又有人提议用火来烧,却也是无济于事。众人懊恼又沮丧,这时候李奥瑞克也有些恼了,说:“我他妈还就不信治不了你了!”李奥瑞克嘴角一狞,提着乌鸦王的黑刀走了上去,对着那雕像就是一刀。 “咔!” 这一刀下去,雕像顿时身首分离,同时从端口里边爆出一大团白花花的物质,朝着李奥瑞克的脸就飞过来了! “超你妈的什么东西!?” Ps:在写了在写了,真的在写了!谢谢大佬打赏。最近这两章会比较肥,剧情比较紧凑就一起发,就不拆分出来加更了。 本章节有6600字 QQ群巴②771六 第一百八十章:鬼打墙 李奥瑞克一刀砍断雕像头颅,里边冒出来许多白色物质。周围人看不真切,仿佛是一团白米粒,李奥瑞克离得最近,却是一眼看清了。那是一大堆白花花的蛆虫!这些东西原先塞满了雕像内部,拿刀一砍就爆出来了。 “我艹!” 李奥瑞克一声大喝,连忙后跳,也就是他手疾眼快,所以没被那东西碰到。此时,这些活蛆天女散花似的洒了满地都是,李奥瑞克看着这一地扭动的大蛆,不由得恶心的皱起眉头,这东西碰上了不见得能给他什么伤害,但绝对够恶心很久的。 随后李奥瑞克说道:“把这东西埋了!” 一听这话,众人抄起铁锹来就将这邪恶又恶心的雕像埋进土里,埋下去之后又在上面压了一块大石头,生怕它跑出来似的。 随后大家继续前进,也就没把那雕像的事情往心里去,然而李奥瑞克却还惦记着。他心想:学士城的人知道北伐军马上就要大军压境了,死到临头的时刻,就拿个装蛆的雕像来恶心我?不会就这么简单吧? 又往前走了一阵,忽然树林中起雾了。沼泽这地方水土湿润,空气也潮湿,尤其是学士城这一带属于盆地,因此起雾是正常现象。可是随着雾气越来越大,李奥瑞克便觉得不对劲了,“停下!”他大声说道。 传令兵们将信息往后传,大军从前往后有序停止。接着李奥瑞克说道:“海特!” “在!”鹰眼团的海特迅速骑马来到了李奥瑞克旁边。 “提高警惕,散开侦察兵,这一地地势险峻,又有大雾弥漫,很容易设伏。” “是!”海特——那个眼睛如鹰一般锐利的男人点了点头,随后用响亮的声音说道:“D队形,两侧散开!”随着团长一声令下,侦察兵们也随之扩大侦查范围。 李奥瑞克继续说道:“罗米拉!” “在,大人。”罗米拉的分身出现在李奥瑞克面前。 “给我调查一下这一带的大雾,看看是自然形成还是有人作梗,尤其要留意附近的魔法元素。” “是,大人。”罗米拉立刻将自己的分身散播了出去,又命令精灵部队里的其他花仙子们到高空去侦查,寻找敌人的踪迹。 李奥瑞克心想:小心驶得万年船,我虽然很强了,但打仗的时候也应该小心谨慎。对于李奥瑞克来说,打个尼古拉斯也就相当于是farm野怪,万一死个兵那不是血亏? 忽然间,李奥瑞克肩头的小罗米拉大声说:“李奥!你看!” 小罗米拉个头虽小,但是嗓门却不小,嗓音又尖锐,猛然这么一叫震得李奥瑞克耳朵嗡嗡响。但他也来不及责怪罗米拉,而是立刻朝着那个方向望去,这一看,李奥瑞克也惊呼道:“艹,什么鬼!?” 只见在迷雾前方出现了熟悉的一幕——一个三岔路口前方,赫然竖立着“繁星之标尺”的雕像。那雕像浑身油绿,表情狰狞,身上全是闪烁着光点的触手,中央抱着一个星盘。 我不是刚把这东西埋掉吗?李奥瑞克快步走上去,果然,就是那个雕像!而且此时这个雕像完好无损,看不到任何伤口。李奥瑞克又观察周围的地形,这一看又被吓了一跳:怎么还是那个三岔路口啊?难道我们转了个大圈子,却又回来了? 鬼打墙? 李奥瑞克正疑惑着,后面的士兵忽然喊到:“不好了,我们跟大部队走散了!” “什么?” 这他妈的怎么可能走散?整个部队排成一条长龙前进,士兵只见距离不超过半米,伸手就能勾到前队肩膀的距离还能走散?别说是起雾了,就是闭着眼睛也不会走散啊。 李奥瑞克循着那声音骑马往后走,一开始大部队还是整整齐齐的排成一排,可是没走多远,就看到前方有一道厚重的雾墙,部队就被这道雾墙截断了。 那雾墙呈现出牛奶白,李奥瑞克看不穿它。于是李奥瑞克拿起啄眼来,启动了圣遗物的视力加成,然而即使是靠着“啄眼”的视力加成,他依旧看不清雾墙。李奥瑞克问后面的士兵说:“这道墙是怎么回事?它是什么时候出来的,怎么出现的?有人进去过吗?” 那士兵战战兢兢的说道:“将军,这墙突然出来的!我本来还在和后面的兄弟说话,说着说着他就突然没了声音!我再一回头,就只能看到这吃人的墙了。旁边的骑兵注意到之后,便冲进墙里去找人,可进去之后再也没回来。” 哈?这么邪门啊? 李奥瑞克放眼望去,顿时骇然——只见四周都是这样的牛奶色雾墙,就连头顶的天空都渐渐的变成了这样。就仿佛是一个白色大碗,将他们所有人扣进了这里。 “紧密队形!”他下令道,“以我为中心,戒备状态!” 剩余的士兵们立刻改变队形,由长队改为圆阵,团结在李奥瑞克周围。李奥瑞克骑在马上,用眼睛扫视全场,发现自己这边大约还有五百来人。接着李奥瑞克问罗米拉,说:“花仙子那边怎么说?” 小罗米拉闭上眼睛,沉吟少许,说:“我的分身们报告说,整个大部队被迷雾切割成了几十个小块,然后混血精灵的其他飞行兵报告说,她们从天空往下俯瞰,只能看到一大团牛奶色的迷雾,有一些花仙子试图穿越迷雾,但钻进去之后,不管朝那个方向飞,最终都会垂直向上的飞回来。” 邪门了,还真是鬼打墙啊? 很显然这是敌人的某种诡计,大概是某种没见过的魔法。他奶奶的玩阴的是吧? 李奥瑞克不信邪,就说:“你先让大部队进入戒备状态,原地待命,我要闯一闯这个地方。” “是,大人。” 于是罗米拉便传令给后面被雾墙切分的部队,叫他们之中的军衔最高的人——团长也好,百夫长也罢,出来维持纪律,原地待命。然而有一些被切分的队伍中间恰好没有花仙子,这也没有办法,只得祝他们好运了。 李奥瑞克说道:“普希拉,三儿!出来!”说着一抹手上的符文,魅魔和地狱犬随之现身。 “给我拿绳子和罗盘来!”他命令道。 士兵们拿来一条绳子,李奥瑞克将绳子的一端绑在人形地狱犬的“公狗腰”上,另一边让普希拉牵着,说:“普希拉,你拿好罗盘,牵着绳子一直往东飞,看看能否飞出这片雾墙;罗米拉,你派个花仙子跟着她,我们要即时通讯。” “是,将军!”两人齐声说道。 于是普希拉牵着绳子往东飞,而花仙子则抱着罗盘为她指路,两人没一会就消失在了迷雾之中。随着普希拉越来越远,绳子也越拖越长,起初是走直线,可是拖着拖着绳子竟然开始急转弯了!李奥瑞克连忙叫到:“罗米拉,你们偏离方向了!停下了!” “啊?” 绳子停止运动,罗米拉传来讯息,说:“没有啊!我们就是笔直的往东飞,罗盘也没有问题。” “那你们现在往南飞吧。”李奥瑞克说。 罗米拉和普希拉开始校准方位,然而古怪的事情发生了,这绳子还是不按照预定的方向来;接着李奥瑞克又让她们往回走,可绳子还是往北飘……就这样转了几圈,突然,普希拉从部队后方的雾墙钻出来了! 李奥瑞克惊讶道:“你怎么走后面出来了?” “我也不想走后面……啊不是,我也没想到会从这里出来!”普希拉拿着手上的绳子一脸诧异,说:“我明明是从前面进去的啊!” 敢情普希拉一路往东飞,结果却绕了个大圈子,就这样回到了原点?李奥瑞克也搞不懂了,一脸疑惑的摸着下巴。罗米拉则说:“大人,罗盘没有问题,我们一开始真是往东飞的。但后来……有什么东西扭曲了这个空间,或者是我们的方向感。” “方向感的可能性比较大。”普希拉点了点头,“因为扭曲空间的魔法太难了,但是方向感相对容易。” 李奥瑞克点了点头,心想:那我要怎么打破这个鬼打墙呢? 此时,罗米拉告诉李奥瑞克说:“将军,不好了!后方出现了敌情。有一伙幽灵士兵在攻击我们的中间部队。” 李奥瑞克问道:“幽灵士兵?什么东西?” 罗米拉沉吟少许,说:“从我的视角来看,就是有一群身体半透明的士兵突然从迷雾中出现,并对我们的人发起了攻击。敌人是一群小矮人,小得异常的眼睛深陷在球形穹顶似的秃头之中,身上没有毛发,比地精还丑陋……而且这些士兵之中还有一些强悍无比的幽灵怪兽,它们的咆哮声……啊!”罗米拉发出了一声惊恐的尖叫。 与此同时,李奥瑞克听到后方传来了一阵尖锐刺耳的野兽咆哮!这声音好像是狼,又像是虎,听上去让人头皮发麻,后背直冒白毛汗。李奥瑞克隔得这么远,都能感觉到这么强烈恐惧,那么现场的士兵还不被这声音吓死了? 普希拉一听这话,顿时皱起眉头,说:“这些应该都是幻术啊,我师姐就是修行这个的,我见过她能召唤一条幻术龙,看起来和真的一样,只不过没有实体,打中了人也只会昏迷。” 李奥瑞克也听说过这一类的魔法,先前他学的“秘术魔法”之中就有一些幻术原理的知识,所谓幻术,就是利用声音、光线、磁场、魔法元素和其他物质来欺骗人的感官,从而得到各种匪夷所思的魔法效果。现在看来,敌人先是用幻术施展了一个“鬼打墙”的魔法,从而将整个北伐军困住,接下来又召唤出幽灵士兵攻击北伐军。按照罗米拉的报告来看,现在只有少部分军队遭到了敌人的攻击,看来敌人是想逐个击破。 虽然幻象无法杀人,但他们的攻击会直接造成精神伤害,俗称就是掉san,一旦精神受到伤害,士兵们就可能会崩溃,昏迷或者发疯,跟死了没什么区别。 普希拉此时语速极快的说道:“想要解除幻象,最好的办法就是找到那个施展幻术的家伙!” 就是先杀唤灵蜗牛呗? “好,速战速决!”李奥瑞克说道。 然而话虽这么说,他们现在却连怎么走出鬼打墙都不知道,要怎么找到隐藏在迷阵之中的幻术师呢?北伐军里边懂魔法的人不多,魅魔和精灵女王两人算是魔法这一块的大拿,然而两人也是一筹莫展。魅魔只是说:“施法者不会离这里太远。”而女王冥想了片刻,就皱着眉头说道:“我看不懂这种魔法,这不是传统意义上魔法流派。” 李奥瑞克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询问他的“人形维基百科”灭世魔女卡珊德拉,然而没想到的是,这魔女大人动不动就AFK,今天不知道干嘛去了,不管李奥瑞克怎么摩擦锁骨上的符文——甚至都快擦出血了,这魔女小姐还是一点信号都没有。 与此同时,罗米拉不停传来后方的情报,一会说希雅和蛇妹两人合砍了一头幽灵亚龙,一会又说勇士团的士兵伤亡惨重,许多士兵受伤之后昏迷、发疯。李奥瑞克连忙下令说:“告诉大家保持好防御阵型,这些幽灵士兵都是假的!不要害怕!英勇战斗!李奥瑞克正在想办法。” 李奥瑞克心想:敌人的目的,肯定不止是让我们昏迷这样简单,等到北伐军大半昏迷、发疯之后,估计敌人的大部队就会真正开始进攻。 现在是争分夺秒的时候了!老李病急乱投医,就把全部有学识的人都叫来问策。像是年纪大的布洛泽,略通魔法的塞拉维,还有懂神学的芙和菲特……然而大家都一筹莫展。接下来又叫出乌鸦王和北疆王这两位英灵,询问他们有何良策?乌鸦王得知李奥瑞克陷入困境,立马笑出了声,摊手表示“李奥瑞克你活该,遭报应了吧?”然后立刻被魔女契约电了个浑身冒烟。北疆王见多识广,却也只说出一个“这是幻术魔法”,并没有什么解决办法。 罗米拉继续直播后方情况,说是士兵们结成了防御阵型,暂时抵抗住了幽灵士兵的进攻。但是敌人不停施展恐惧魔法,到处都是掉san的幻象,大家的情绪都很不稳定,防线随时有崩溃的可能性。 艹了,这可怎么办啊?李奥瑞克急坏了。 就在这时候,李奥瑞克忽然看到了那遵隐藏在迷雾之中的雕像,他灵光一闪,直觉上认为,那东西或许是解决困境的关键所在。于是他骑马来到那个雕像旁边仔细的观察,这雕像总的来说,就是一个挺有“克味儿”的掉san邪神手办,并且刀枪不入水火不侵,但除此之外,感受不到任何的魔法元素,也就是说这就是一个普通的邪神雕像。先前罗米拉和普希拉也怀疑过这东西,但两人轮番鉴定也没看出什么名堂来。 如果说这雕像那里最引人注目,恐怕就是手里捧着的那个星盘了。 此时李奥瑞克紧盯着那个星盘看,越看越觉得奇怪,但就是说不上原因,忽然间他脑海中灵光一闪,说:“有了!” 罗米拉连忙跑过来,说:“大人有办法了?” “有了有了,但你们先后退一下,谁也不要过来。” “是!” 于是罗米拉驱散了周围的人,然后自己也背过身去。李奥瑞克见周围没人了,于是就如同哆啦A梦从四次元口袋里边掏宝贝一样,从“恶魔契约空间”里边掏出来了先前贾戈伯公爵送给他的那顶黑铁王冠—— “陨星王冠!” 这东西既是圣遗物,又是敏感的政治符号,所以不能让其他人看见了。 陨星王冠有一个十分稀有的圣遗物效果,名叫星之起源,效果是能拉近李奥瑞克和天体之间的联系,让他能够看懂星空上的信息,换句话说就是一本《邪神编程语言入门》。李奥瑞克心想:既然这星盘上面的也是星星,会不会我戴上头盔之后就能看懂了? 李奥瑞克这样想着就戴上了王冠,黑铁王冠戴上头顶的那一瞬间,他感觉有一股魔力涌入了他的脑子,就和过电一样,将他大脑中往常不用的几个区域激活了。随着魔力的流动,李奥瑞克感觉到视野清明,浑身轻飘飘,仿佛灵魂出窍,来到了真理之地一般。 接着,那雕刻的星盘竟然在他眼中转动了起来! “果然!” 这果然是占星师的魔法!先前卡珊德拉就说过,占星师们以观测天外邪神来获得力量,换句话说他们的魔法全都是基于《邪神编程语言》写成的。李奥瑞克以这种逻辑开始分析这个星盘上写的东西,口中喃喃道:“第六星宫归位,罗格尔与札尔,大角星升起,四方混沌,潮汐逆转,恐怖至高至极,恩赐!献祭!唤众丘丘人之魂魄与四足三眼眷族,收割灵魂……” “我知道怎么出去了!”李奥瑞克突然大声喊道。 q群18一7妻 第一百八十一章:大角星指路 “我知道怎么出去了!”李奥瑞克大声说道。 听到这话,罗米拉立刻问道:“大人知道怎么破阵了?” “知道了!”李奥瑞克兴奋的说道,“这个阵法是占星师的法术。基于大角星上邪神的力量布置而成的一种投影魔法……” 李奥瑞克说着拿出了黑刀,然后仰头望天,似乎是在寻找什么。罗米拉问道:“大人,您在找什么?我帮您一起。” “我也来!”旁边的塞拉维和普希亚也纷纷说道。 李奥瑞克说:“我在找星星,大角星。” “星星?”众人一脸茫然,塞拉维歪着个脑袋问道:“白天哪来的星星啊?” 李奥瑞克一边凝视天空,一边说道:“白天也有星星,只是因为太阳光太强了所以看不到……” “蛤?是这样吗?”塞拉维,以及其他没有科学常识的姑娘们纷纷露出了惊讶的表情。 “……但我用‘啄眼’强化视力之后就能看见了。”李奥瑞克说到这里眼睛精光爆射,“我找到了!那就是大角星!” 塞拉维说:“找到了又能怎样……唔!”说到一半让罗米拉捂住了嘴巴,接着姐姐朝她做了个噤声的手势,示意她不要用自己那初中没毕业的文化水平去打扰李奥瑞克大人。 李奥瑞克凝视着大角星,通过星星上面的光谱来解析此时大角星发出的能量,同时揣摩敌人魔法的原理,专注的表情就如同一个正在找bug打补丁的程序员。几秒之后,李奥瑞克大声说道:“死门在西!”说着大手一挥,道:“朝西边进军!” 西边?众人面面相觑,西边不是我们来的方向吗?怎么要掉头回去? 然而大家无比相信李奥瑞克,他这么一说,就立刻执行命令,朝着西边进发。李奥瑞克骑着马跑到队伍最后,然后后队变前队,径直走向了西边的牛奶色雾墙。其间大家将手搭在前面人的肩膀上,以免在雾中走散,走了一会之后,果真面前豁然开朗!来到了一片没有人的空地上。众人一阵欢呼,李奥瑞克则说:“现在继续往西!快!”要赶紧破了这阵眼。 走了一小段路,天上的普希拉忽然惊呼道:“看,又是个雕像!” 怎么又是雕像? 众人一看,顿时骇然——前面竟然出现了一个跟刚才一模一样的雕像!而且那雕像下面也是一模一样的三岔路口。大家仔细一看,全都露出了失望的神情,哀叹说:“难道绕了一圈又回来了?”普希拉摇了摇头,说:“这不和我刚才遇到的情况一样吗?”罗米拉也点头认同。狗子低头望着地面,说:“是啊,甚至还有刚才的脚印呢。” 然而李奥瑞克却不这么认为。李奥瑞克抬头望了一眼大角星,立刻说道:“这是障眼法!”李奥瑞克十分相信自己的判断,“继续,东北,跟我走!” 说着一马当先前往东北方向,于是大军又走进奶白色的雾墙之中。没多久,众人穿越雾墙,又来到了一个新地方,狗子低头一看,说:“还是有脚印,是刚才那地方!”普希拉也朝着前面眺望,说:“是的,我看到那雕像了。” 李奥瑞克再次抬头望天,说:“再往西!” 还往西?就这样进进出出就能走出迷雾吗?大家都表示疑惑,然而李奥瑞克表现的异常坚定。领袖信心十足,这也给了大家走出迷雾的信心。众人再次朝着西走,迷雾潮湿,天气又闷热,众人的衣服都湿透了,黏在身上十分不舒服;远方不停传来可怕的野兽咆哮,甚至隐隐约约还能听见友军的喊杀声,再加上这种诡异的情况,人们的情绪都紧绷着,随时都有崩溃的可能性。 李奥瑞克第三次带大家走出迷雾,这一回又是熟悉的地形,普希拉小声说:“我还是能看见雕像……” “不,这回不一样了!”狗子大声说道,“地上没有脚印了!” 没有脚印?那就证明这条路我们没有走过啊!狗子这话比什么都振奋人心,大家不等李奥瑞克说话,就朝着前方走去。李奥瑞克也纵马疾驰来到那雕像面前,说:“希望就在前面了!” 就在这时候,林中突然传来一声巨响,只见一个庞然大物摧枯拉朽,拔山倒树,从林子里横冲出来。众人皆骇然——便是“八岁”行走的时候,也不见这么大动静!这怪物一定不小。 等见了那东西的真容,众兵将更是骇然,那是一只身高七八米的双头巨猿,它浑身肌肉结实,手脚粗大的像是老树,毛发如钢针一样坚硬有光泽,冲出来的时候,会让人联想起攻城车。更为可怕的是,它的一只脸上高度腐烂,几乎看不出五官;另一只脸上已经看不出面容,而是长满了扭动的触须。 “呜呜呜呜呜——!”它发出了震耳欲聋的咆哮,众人听了之后,全都觉得眼前发昏,天旋地转,许多人吓得呕吐起来,还有些人两腿一软就倒在地上。 罗米拉头皮发麻。皱着眉头说道:“这也是幻象吧?” 普希拉却说:“这可不是幻象,是真的!” 说罢,那巨兽挥舞着双拳朝着李奥瑞克冲来!普希拉连忙喊道:“大人小心!”说着拦在了李奥瑞克和巨兽中间,狗子也硬着头皮冲了上去,一个脑袋狂吠,一个脑袋骂街,一个脑袋吓得嗷嗷哭。 然而李奥瑞克却一把将那两人推开,一声怒吼:“畜生,别挡路!” 畜生?是骂我们吗?魅魔和地狱犬一阵茫然,但下一刻他们就明白了,李奥瑞克骂的是面前这个巨兽。 只见李奥瑞克左手闪闪发光,迅速擦过“啄眼”的刀身。随着他的动作,啄眼上附了一层金色光芒。 “神躯化剑!”罗米拉喊道,“我见过这招,就是李奥瑞克大人打邪神眷族的时候……” 罗米拉话没说完,李奥瑞克已经意见劈下。 “轰!”巨大的光剑迎头落下,那怪物还没来得及抵抗,立刻就被光柱吞噬,这怪物发出一声刺耳的惨叫,顿时变成了一摊灰烬。 李奥瑞克看着地上的一摊灰烬冷笑一声,收起武器,说:“这是个基于‘投影魔法’而产生的邪神眷族,没什么了不起!” 士兵们这才反应过来,李奥瑞克大人竟然将这七八米高的庞然大物一剑斩杀!真不愧“战神”之名,众人纷纷为之喝彩,李奥瑞克却大声喊道:“快走,抢时间!这会其他军团还在跟敌人交战,赶紧的!”说着一挥马鞭,“啪!” 墨崔迪痛得“嗷呜”一声,说:“你不是能说马语么?怎么还用鞭子交流啊!”话虽如此,倒也骂骂咧咧的跑了起来,别说,是比之前快了许多。 众人一路向前,迅速越过了前面的雕像,然后又进入了一片新的雾墙之中。这一回进去之后大家就先看脚印,一看地下道路平整如新,就纷纷说道:“没有脚印,是新的地方!” “快快快!”李奥瑞克心急火燎,刚刚罗米拉报告说,敌人的幽灵部队对北伐军中段发起了进攻,而是敌人数量越来越多,再没有支援,士兵们可能要顶不住了。 走着走着,大家又看到一个雕像,突然,狗子一抽鼻子,说:“有埋伏!我闻见奇怪的臭味了!” 众人立刻警惕起来,就在这时候,李奥瑞克看到东边迷雾之中飞来了一根巨大的无比的长矛!这长矛势大力沉,就如同弩炮一样,吓得墨崔迪哇哇大叫。李奥瑞克他骑在马上不好闪避,便挥刀挡开长矛,巨人屠夫砍在飞来的长矛侧面,“咔!”长矛断成两截,后半截的木柄却还是击中了李奥瑞克的胸膛。“砰!”李奥瑞克的胸口仿佛挨了一记重锤,精良的银色胸甲竟然凹陷下去一个小坑,考虑到这只是半截飞矛,可见敌人的武力非同小可。 此时,林中传来了一声粗鲁、口齿不清的声音:“不愧是李奥瑞克,从未有人能挡下我的一矛。” 说着,林中走出来了一个身高两米多的巨汉。此人身材强壮魁梧,比李奥瑞克成名一战时候杀的那个狂兽人也不遑多让,他浑身穿着精铁铠甲,打扮上和一般的骑士没有太大区别,只是他脑袋上只有一只眼睛,看上去十分诡异,就如同传说中的独眼巨人那样。李奥瑞克想起蒂维丝提醒过他,说,学士城里边有一员猛将,名叫独眼的佛罗,这家伙是独眼巨人的高原人的混血,很难对付。 李奥瑞克打量着对方,说:“佛罗?” “哦?大人竟然听说过我,真是荣幸。”那个家伙冷笑起来,说:“你能走到这里来,想必是已经破解了占星师的法术,对吧?其实我还担心你走不出来呢。如果你真就简简单单被那个女人困死在里边,那我不就在这里白等了吗?” 李奥瑞克说:“别废话,开打!”说着骑马冲了上去。 时间不在他这边,每拖一秒,自己这边就可能多一个减员。李奥瑞克不给他打嘴炮,上去就干。 与此同时,巨人一声大吼,周围山坡上顿时杀下来许多士兵。这些士兵早已埋伏在此,其中以身高两米的独眼巨人为主,也有兽人佣兵,甚至还有一些地精和半兽人,成分非常复杂。不过他们有统一制式的装备,还有精良的武器,看上去战斗力并不弱。 李奥瑞克此时身边只有五百人,敌众我寡,如果原地防守只会被敌人慢慢消耗掉。他干脆直取敌首,下令士兵们跟他一起冲锋。李奥瑞克在正面,狗子和魅魔一左一右做先锋,笔直的杀向了那人独眼巨人。 独眼的佛罗见到李奥瑞克纵马而来,从草丛里不紧不慢的拎起一把长柄大锤,并且做出了一个打棒球的姿势。李奥瑞克看到这倒这一幕几乎是本能的说道:“墨崔迪,走!”说让墨崔迪改变方向,自己却跳下马背。 李奥瑞克此时没有带骑兵长枪,马刀较短,两人一碰肯定是大锤先砸到他。就冲巨人那力气,若是砸到他身上他恐怕会当场毙命,砸到马上墨崔迪也绝对活不了。现在情况这么紧张,李奥瑞克不可能去混图书馆的入场券,当务之急还是打败这个家伙要紧! 于是他使了一招人马分离,然后提着双刀杀了上去,独眼的佛罗也没想到他会出这种“怪招”先是一愣,旋即大笑道:“好!让我看看你的能耐!”说着迎了上来。 独眼的佛罗一锤砸下,这一招势大力沉,李奥瑞克不敢硬接就侧身闪开。“砰!”沉重大锤砸在地上,顿时泥土四处飞溅。那家伙虽然个头很大,但并不迟钝反而十分灵敏,他一锤不中,立刻换手握锤,变招为横扫,看也不看就朝着李奥瑞克这边挥了过来! 刚才半截投矛都能砸坏盔甲,这大锤如果中了,我就又该去图书馆报道了!李奥瑞克想到这里赶忙躲闪,他动作迅捷,轻易就闪开了,可是敌人又连连进攻,逼得他不敢上前。 敌人这种疯狗打法其实不难对付,若是往常,李奥瑞克与他周旋一会,这家伙自己就会累死,接下来李奥瑞克就能轻易的将其斩杀。然而现在时间不在李奥瑞克这边,他必须要一个争分夺秒!于是李奥瑞克后退了几步,当即启用了双重buff——巨人屠夫的英灵附身,再加上他自己的大招潜能激发。一时间,李奥瑞克浑身肌肉膨胀,血脉偾张,他情不自禁的大口呼吸,同时心肺功能大幅度上升,整个人进入了一个火力全开的无敌状态,相当于赛亚人变身+界王拳的效果。先前他就是靠着这一招打败了乌鸦王,想必这独眼巨人也接不住这一招。 没想到敌人看到李奥瑞克开了buff,竟然不慌,反而大笑说:“我就等着你这个了!” “萨满,施法!”他大声喊道。 6吧217六 第一百八十二章:你太baby辣! 独眼的佛罗叫了一声“萨满”,天空上立刻刮来了一阵阴风,同时林中传来了一阵呢喃声音,似乎是在吟唱什么咒语。紧接着,又不知从哪飞来一大团黑烟,这黑烟就和活的一样,径直奔向了李奥瑞克,李奥瑞克能感觉到那黑烟似乎是某种精神体,他连忙将武器附魔,一招“神躯化剑”砍了上去。然而金光似乎并无法杀伤那些黑烟,显然这东西不是天外邪神的投影。 也就这么一瞬间,黑烟包围了李奥瑞克,李奥瑞克挥舞着武器试图将其驱走,挥了两下,没砍到什么东西,然而那些黑烟却也消失了。 吃了敌人这么一招,李奥瑞克没感觉到身上有什么异常,就继续挥刀朝着敌人杀去。独眼的佛罗抄起一个厚重的盾牌来格挡,李奥瑞克看到盾牌眼都不眨一下,他手持削铁如泥的圣遗物,再加上一身buff,有什么盾牌能挡得住他这一刀? “你给我死!” 于是他狠狠一刀劈下,本以为能将独眼巨人的盾牌连带胳膊一起斩断,却没想到,啄眼竟然只在盾牌上留下了一道裂口。 李奥瑞克这才意识到不妙:等等,我怎么感觉身上没有力气了?他一低头,就发现自己的肌肉恢复了常态,血管也收缩了,而且失去了那种心脏砰砰跳的亢奋感觉。 独眼巨人此时大笑:“你的请神术不灵了吧?”说着一锤挥下。 什么?这家伙居然能解buff!?李奥瑞克从来没见过这样的敌人,被这一招打了个措手不及,他下意识用刀格挡,然而失去buff加持的他,力量却不如这个巨人,格挡的时候武器直接被弹开了,同时他空门大开,这时候独眼巨人抓住机会,吼道:“你完蛋了!”说着一脚踹中了李奥瑞克的胸膛。 这家伙好大力气!李奥瑞克就觉得胸口被大卡车撞了一样,愣是回想起了自己穿越的时候。 他飞走好几米,后背撞在一颗大树上。大树随之摇晃,落叶纷纷飞下,李奥瑞克也倒在了树低。 敌人竟然能清我buff?显然这些家伙对我调查的很清楚,而且是有备而来的。李奥瑞克好久没遇到这样的硬茬了,一时间反而有些兴奋——对嘛,这才对嘛!高原人叛军总共也有十万众,总不能整个叛军全都是臭鱼烂虾!总得有那么一两个厉害角色才对。 Buff虽然没了,但万幸的是,他的恢复能力没有消失,他试图调整呼吸从地上站起来。 然而敌人显然不想给他任何任何喘息的机会,那巨人吼道:“给我乱刀砍死他!”同时自己也冲了上来。敌人的士兵顿时围了上来,想把他乱刀砍死。李奥瑞克的士兵寡不敌众,被拦在后面。而李奥瑞克此时吃痛,气喘不上来,战都站不起来,更无法同时应对这么多敌人,只得眼看着好几把明晃晃的大刀落下。 “不许伤害我的主人!”此时空中传来了魅魔尖锐的声音。 只见普希拉俯冲下来,手中的带电长鞭一扫,就将李奥瑞克身边的敌人全电的噼里啪啦,原地蹦迪;另一边,狗子横冲出来,犹如泥头车一般撞上了那个巨人!三儿可是绝对的力量型英雄,乌鸦王有一半就是他打死的,而且这家伙特别会切入,每次时机都特别好。此时他将那巨人撞倒在地上,对着脑袋一顿乱锤,打得对方头晕眼花,找不找北,而等对方援军围上来的时候,三儿已经化身为狗,迅速撤出了包围圈。 不愧是我的左右护法,李奥瑞克心想,有事你们是真上啊! 有了魅魔和地狱犬争取时间,李奥瑞克也调整好状态站了起来。接着北伐军众多士兵也冲了上来,将李奥瑞克保护在中央。 此时情况紧急,他低声叫道:“英灵现身!” 北疆王从“巨人屠夫”里出来了,说:“王,何事?” 李奥瑞克说:“敌人是巨人,我想呼唤你的亲卫队来帮我作战。” 北疆王塔格瑟斯扫了一眼战场,说:“尸体不够,至少五百才行。” 哦对了,英灵复苏需要充足的尸体作为媒介才行。李奥瑞克又想起乌鸦王的那个技能来,于是又说到:“乌鸦,出来!” “干嘛?”乌鸦王不情不愿的现身了。 李奥瑞克说到:“我记得你摇人不是不需要尸体吗?能不能叫五百个乌鸦兵出来助阵?” 乌鸦王一脸不情愿的说道:“可敌人是巨人……”言下之意,敌人不是高原人,我无法发挥特攻。 “算了算了,你回去吧!”李奥瑞克看他这副态度就来气。乌鸦王一听这话,立马钻回了啄眼之中。 随后李奥瑞克说:“那这样,我先打一会,尸体够了你就立马摇人,行吗?” “遵命,王!” 圣遗物里边的英灵达到“自我”这一级别之后,虽然还是灵魂形态,但已经拥有了独立的精神力和魔力,也就是说只要条件满足,那么北疆王可以自己施展“英灵复苏”,自己画魔法阵自己消耗魔力,不用借李奥瑞克的资源了。 那接下来就是杀!杀够了之后好召唤英灵。 于是李奥瑞克拿起双刀,耍了个刀花,说道:“第二回合!” 巨人没想到李奥瑞克吃了一记重脚,竟然还能生龙活虎的!心想:我一脚能踹死一头牛!这家伙盔甲都让我踹凹进去了,怎么还如此精神?难道他真和传说一样是不死之身? “来!”独眼巨人也迎了上去。 两人开启了第二回合的战斗,这一次李奥瑞克不已力敌,改为智取,他拿出了先前戏耍希雅的精妙剑术,耍的独眼巨人团团转。巨人的锤子不管怎么挥舞,都沾不到李奥瑞克的身子,而李奥瑞克却总能从最刁钻的角度攻击,撕开他的盔甲,在他结实的皮肉上留下一道道伤口。 独眼的佛罗十分不解心想:他为什么还有力气?萨满的诅咒不光会清除他的请神术,还会吸走他的体力!这家伙到底是怎么回事? 独眼的佛罗并不知道,李奥瑞克穿的这身盔甲内部还有一层“动力装甲”,学名“塞拉维装甲”,是他的好徒弟打造的跨时代的魔法装备。这种装备的力量来自于使用者的魔力,是一种能将魔力转为体力的装备,这萨满只能抽走李奥瑞克的体力,却抽不走魔力,所以这套装甲还是在正常运行,保证了李奥瑞克的下限。 独眼佛罗愤怒的吼道:“你到底是用了什么魔法?” “是呢,怎么辉石呢?”李奥瑞克一脸嘲讽的笑容。 “食我闪光弹!”说着手里捏了一个刺眼光球,那是李奥瑞克先前学习的《投影魔术原理》里边的光魔法,是用光来杀伤投影到这个世界的邪灵,但这强光也可以当闪光弹用。 “砰!”闪光弹爆裂开来,刺眼的强光点亮了整个迷雾森林,独眼巨人就一只眼睛,还贼大,因此采光量比一般人都多,这光抗也是负数。巨人一声哀嚎,捂着眼睛朝后面退去,李奥瑞克抓住这个机会,一个箭步上前,双刀交错,对着巨人的身体就是一个X斩。独眼的佛罗凭着直觉用盾牌格挡,巨人屠夫和啄眼同时砍在盾牌上面,“咔嚓!”那巨大的盾牌总算裂开,独眼佛罗将剩下的半截木盾朝着李奥瑞克丢来,李奥瑞克挥刀挡开。这时候独眼佛罗趁机拉开了距离,并且命令身边的一众士兵围攻李奥瑞克。 独眼巨人的士兵虽然不及北伐军那样精锐,但也是一群悍不畏死的猛士,这群人咆哮着冲上来,以不死不休的气势围攻李奥瑞克,李奥瑞克虽然能自保,却一时间无法突围。 与此同时,独眼佛罗的视力逐渐恢复,他眯着那只通红的大眼睛,吼道:“李奥瑞克!你竟然用这种卑鄙手段!” 李奥瑞克骂道:“你还说我baby?不是你先玩阴的吗?”说着一刀斩断了旁边半兽人的胳膊,又反手一刀抹开一个地精的喉咙。鲜血四溅,惨叫连连。 “好,既然如此……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独眼巨人突然发出了一阵震耳欲聋的咆哮声,李奥瑞克本想骂他说“你吼辣么大声干嘛!”却见到了十分令人惊恐的一幕——这家伙竟然像个冲气的气球一样膨胀了起来,从原先两米多高的“巨汉”,变成了一个四米多高的怪物,他肌肉极度膨胀,肤色从棕黑色,变成了诡异的灰白,白色的皮肤上满是如蛇一样的粗大血管。若只是这样也就罢了,毕竟李奥瑞克也会变身,不至于感觉惊讶,但这家伙不仅仅是变大变强壮,而且还变得畸形了。 他两条粗胳膊的基础上,肩膀上面又生长出了两条巨大的触手,看上去就像是有四条手臂似的。其肋下生出奇怪的鳃状器官,一吸一吐的伸缩着,似乎是在大口呼吸空气。最为古怪的是,他的眼睛从一个巨眼分裂成了一个横向生长的复眼。这凸起的复眼犹如护额一样覆盖了他整个额头,一直延伸到耳朵后面,这使得他几乎能无死角的观测300°的一切事物。李奥瑞克心想;可惜闪光弹还在转cd,不然就冲他这眼睛,我也得给他来个高闪。 然而,这种变身对于独眼巨人来说,似乎是十分痛苦的事情,他的口鼻渗出鲜血,喉咙里发出一阵粗重的喘息声,低声喃喃道:“这就是……力量的代价吗?祖神在上。” 李奥瑞克看他这样子,便联想起了那个透支生命力来召唤邪神眷族的“戴尔文·贾戈伯”,看来这两人走的是同一个路子,只是戴尔文是召唤邪神,他是强化自身。 “李奥瑞克,让你见识一下我的力量吧!” 那硕大无比的巨人,竟然犹如一阵旋风似的飞了上来! “好快!” 这家伙明明看起来笨重,但是速度却像是脱缰野马,一眨眼的瞬间他就来到了李奥瑞克面前。他挥舞着巨大无比的拳头朝李奥瑞克砸来,那两只手同时出拳,一左一右,同时后背的触手也朝着李奥瑞克电射而来,犹如两条毒蛇。 李奥瑞克能感觉到敌人力量十分强大,纵然是八岁过来,也就不过如此了。李奥瑞克现在没有双buff的加持,若是硬接一招的话,或许能割断他几个手指或者一条触手,但肯定会被这家伙打得脑浆迸裂。李奥瑞克不敢力敌,连忙往后退去。他这一退,敌人就更加嚣张了,大声用高原语言吼道:“李奥瑞克,你害怕了!”说着大踏步追上。 巨人大踏步的追,李奥瑞克往后一直退,这一下就产生了连锁反应。此时北伐军以寡敌众,本来就靠着一口气维持,还能跟敌人僵持一下。此时一看到战无不胜的李奥瑞克竟然陷入了苦战,顿时军心不稳,本来靠着严密的阵型还能抵御住敌人的进攻,军心一乱,立刻被敌人撕开了一个缺口。万幸的是普希拉赶忙冲进缺口之中,用锋利的骨刺和带电长鞭击退了敌人,没有让北伐军出现更大的损失。 李奥瑞克也不想退,可是双buff让敌人扒了,他没法和这种级别的敌人战斗!虽然李奥瑞克剑技高明,但有道“是一力降十会”啊!这巨人力气太大,他只要碰到,整个人就要飞起来了,就好像你是一代剑圣,独孤求败见了你也得磕一个那种,但你能打得过“泥头车居合斩”吗?打不过的,只能跑的。 那该怎么办呢?李奥瑞克心想,我一直跑下去也不是办法啊,再这样跑防线就要垮了。而且拖得时间越久,对我军越是不利,其他部队那边恐怕就要陷入苦战了……怎么办呢? 就在这时候,李奥瑞克耳边传来了北疆王的声音。 “王,别怕,跟他来硬的!”北疆王塔格瑟斯的英灵大声说道。 “来硬的?”李奥瑞克一愣。 北疆王大声吼道:“戴上我的王冠,我与你同在,李奥瑞克王!” 一六827一六 第一百八十三章:巨人之敌 李奥瑞克猛然想起一件事情来:“巨人屠夫”现在是套装了,两件套是有额外效果的!李奥瑞克立刻从契约空间里掏出那顶王冠戴在头上——现在也顾不上什么“ZZ敏感”了!先打赢了再说。 黑铁王冠戴上之后,两件套效果立刻触发,北疆王的英灵直接就与李奥瑞克融为一体。从外表来看,李奥瑞克似乎并无变化,若是用魔法师们的眼睛来观察,那么李奥瑞克现在周身燃烧着一圈蓝色火焰,就如同小说里边常提到的“斗气”一样。当然了,但并非斗气,而是北疆王英灵的魔力,是来自于两百年前高原人帝王的强大力量! 与此同时,李奥瑞克感觉浑身充满了力量,并且心中也满是勇气。此时此刻,那巨大无比“复眼巨人”,在他眼中就仿佛一只可爱的小仓鼠。 这正是“巨人屠夫”的两件套效果“巨人之敌”生效了!李奥瑞克面对体积大于自己的生物时,会爆发出更强大的力量,比例相差越悬殊,效果就越强。 此时,李奥瑞克的力量甚至在“双buff”加持的效果之上,李奥瑞克当即一个急刹车,转身就朝着那巨人杀了上去。 “巨人之敌”的效果不像是“血脉复苏”或者“潜能觉醒”,后面那两个肌肉膨胀、心肺功能上升、浑身变红……都是能从表面看出来的,但这个巨人之敌就很缺德,表面完全看不出来!以至于独眼佛罗没瞧出什么名堂。此时,佛罗看到李奥瑞克转身迎击,虽有些疑惑,但也没当回事,巨大的拳头迎头砸下,吼道:“死!” 下一刻,李奥瑞克的身影竟然从佛罗眼中消失了! 巨人一拳打了个空,愣在原地,下一刻觉得手腕、腹部还有大腿都是一热,然后“噗!”一下,血如泉涌。 “什么?” 就在巨人惊恐之中,他听到背后传来了李奥瑞克的声音:“太慢了,实在是太慢了。” 巨人的复眼的余光看到李奥瑞克在他身后,他猛然转身,就见李奥瑞克屹立在他面前,双刀上沾着一滴滴的血珠,还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太快了,太强了!巨人完全不知道刚才发生了什么事情,回忆起来,也只是感觉李奥瑞克身形一闪,就出现在了自己背后。旋即,他的右手腕就断了大半,骨头上一个整齐切口,就连着半点皮肉,同时大腿上多了一道深可见骨的刀伤,腰部的半个呼吸器官也裂开一道大口。 这三刀虽然没有击中巨人要害,却极大的削弱了他的战斗力——手上的伤让他失去了一半的攻击力,腿上的伤让他无法快速的移动,腰上呼吸孔的伤让他无法大口呼吸,身体也就失去了力气。 我怎么会看不到他?独眼的佛罗难以置信的想到。要知道,他现在可不是独眼的佛罗了,而是“千眼佛罗”!他的复眼视力极好,能够看到天上老鹰的羽毛,能看到夜晚草丛里的一根银针,而且视野角度能从前看到后,但为什么看不到李奥瑞克? 这家伙不是已经被萨满抽走力量了吗?为什么还会这么强?难道真是战神化身?可惜萨满的诅咒术不能对同一个人使用两次,真该死! 虽然李奥瑞克反击成功,战场上的形式也出现了逆转,普希拉、狗子率领高原人重新集结战阵,罗米拉的花仙子则化身啦啦队,用清脆的嗓门播报李奥瑞克那边的战况,给士兵们鼓劲。许多时候,北伐军的士气都维系与李奥瑞克一人之身,这有坏处,自然也有好处,好处就是当李奥瑞克奋勇无敌的时候,那么北伐军的将士也将爆发出超常的战斗力! 敌人数量至少也有两三千,北伐军这边就五百,以寡敌众靠着有纪律的战阵来维持场面,却也是一直被压制的。可是李奥瑞克占了上风之后,士兵们竟然组织起了一波攻击,对着敌人部队开始前推。此时地狱犬做先锋,魅魔在空中支援,平时李奥瑞克光环太盛,显不出她俩的厉害,但其实两人都能一个打十个的猛将,此时在敌军之中乱冲,也极大的鼓舞了士气。北伐军的士兵们有样学样,也奋勇杀敌,推进战线。然而独眼巨人军队却是坏了,一方面是主将那边突然就“攻势一转”,另一方面是北伐军攻势凶猛,自己这边人数虽多,但军队总体质量却不如对方,两个负面条件叠加,独眼巨人的军队节节败退。他们本来是从小山头上往下冲,突出一个“高打低打傻逼”的地形优势,现在竟然被低处的北伐军一步步往回推,隐隐约约还有丢掉小山头的样子。 独眼佛罗气得火冒三丈,心想:妈的,还是要靠老子自己! 今天就是拼了命,也要弄死李奥瑞克! 独眼的佛罗说道:“好,李奥瑞克,我还是低估了你的力量,但你别以为自己赢了!战士们,给我力量!啊啊啊啊啊啊啊——!”说着又是一声怒吼。 别的不说,这巨人的嗓门绝对是李奥瑞克见过最大的,这一嗓子吼出来,李奥瑞克震得头晕眼花,差点晕倒在地。与此同时,那巨人居然开始了二次变身,这一次变身比上回更怪,他身上长出来了上百根红色触手,这些触手末端是个针头,中间是空的,就像是许多细长的针管。只见这些“针管”笔直的飞向其他的“混血独眼巨人”士兵,然后咔嚓一下就扎进了那些士兵的体内。一些士兵似乎是早有心理准备了,就坐在地上等死;还有些人奋力抵抗,或者是尝试逃跑的,却仍旧被触手扎进了体内;这些触手似乎只扎独眼巨人的同族,突出一个家里横。扎进去之后,触手便开始吸血,将血液顺着管道输送到“独眼佛罗”的体内。被吸了血之后,下面那些士兵就变成了一具具尸体。 随着巨量的同族血液进入身体之中,独眼佛罗的身体开始了又一次的膨胀,他浑身的肌肉第三次生长,骨骼也一节一节的拔高,身体的皮肤受不了这样的膨胀,许多皮肉都裂开渗血。与此同时,又有两根巨大的触手顶开他的皮肉,这触手和他的手臂一样粗壮,而且末端长着锋利的刀状外骨,就如同两把大刀。更可怕的是,他脖子上还顶出了两个肉瘤一般的畸形脑袋,这两颗头都没有嘴巴,但其他的器官都在,眼睛也是一排复眼。一个面向左侧,一个面向右侧,这样的构造,可以让巨人真的做到“眼观六路耳听八方”,而且多出来的两个鼻子能让他更高效率的呼吸,通过提升心肺能力的方式,增强整个身体的运转。 这暴力的变身使得独眼巨人浑身血肉模糊,就像是一头巨大的丧尸。但相对的,他变成了一个身高六米,三头六臂的畸形巨人。 “祖神的力量已经和我独眼巨人的血脉融为一体!”他狠狠一跺脚,地上泥土飞溅,土地裂开一个蛛网状的大坑,“李奥瑞克,你没有胜算,一丝都没有!” 李奥瑞克面无表情的看着眼前这个怪物——这家伙确实够猛,可以归到“很强大的敌人”那一类里边了。单论武力的话,这个融合了邪神力量的怪物,超越了李奥瑞克先前遇到的所有敌人。 然而你变身就变身吧!还偏偏要变大,这是干啥呢? “巨人之敌”这个技能突出一个“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只要你敢变大,我就会跟着变强。 随着那巨人的二次变身,李奥瑞克感觉到北疆王的英灵也变得兴奋起来,他听见北疆王说:“我好久没见到这么大的猎物了,热血沸腾起来了!”北疆王是猎户出身,哪怕是成为国王之后,也酷爱打猎。 英灵的斗志高涨,李奥瑞克的力量也更为强大。他不禁想到:不愧是套装效果,这可比之前单件装备的buff要厉害太多了,哪怕是“潜能激发+血脉复苏”双buff齐开也就是这种程度了。 此时,独眼巨人朝着李奥瑞克伸出了锋利的触手,那两根新长出来的触手上面带着锋利骨刀,劈头盖脸的砸下来,看上去威力十足,甚至还没到面前呢,李奥瑞克的皮肤就感觉到了一阵腥风。然而老李现在是成竹在胸,不紧不慢的拿起左手黑刀一挡,“砰!”黑刀和骨刀一碰,顿时骨渣飞溅,同时李奥瑞克放低重心,以腰部开始发力,带动右手,“巨人屠夫”从下往上一撩,“咔嚓!”巨人屠夫清脆的斩断了另一条触手,那半截触手连带着骨刀掉在地上,鲜血四溢,扭个不停。 虽然李奥瑞克感觉自己的动作“不紧不慢”,但这也只是相对他自己来说,在巨人看来,李奥瑞克这两刀神乎其神。这回他仗着眼睛多了三倍,能看清李奥瑞克的动作——但也就仅此而已了!他看不懂李奥瑞克的招式,搞不清楚他是如何将刀剑使得这么精妙的。 为什么?为什么我都这么强了,还不是他对手?独眼的佛罗搞不明白,他此时觉醒了血脉深处的巨人之力,又催动祖神植入他体内的“圣虫”,两者合一,怎么还打不过李奥瑞克呢? 怎么回事呢? 巨人绝对不相信自己会就此败北,于是一声咆哮冲向李奥瑞克。 李奥瑞克见这家伙如泥头车一般冲来,便联想起了自己原先玩游戏时候面对大型boss的场面来。他嘴角“邪魅一翘”,双刀耍着花就迎了上去。只见李奥瑞克放低重心,身体如小陀螺一般旋转,双刀随之迅速挥砍,就从巨人的大腿侧面赚了过去。巨人还未反应过来,右边大腿就被切下一大块肌肉,顿时失去平衡,跌倒在地。 李奥瑞克转身过去就打算补刀,没想到这家伙竟然发出一声刺耳嚎叫,然后一发狠,竟然将自己那条断了一半的腿给掰了下来! 这是干嘛啊?打不过就自残?众多士兵——不管是北伐军还是独眼巨人军,看到这一幕的全都吓傻了,许多人甚至忘记了打仗这回事,吓得冷静了下来,躲在角落里瑟瑟发抖。 然而李奥瑞克却是见过这一招的。 “我艹,火焰巨人?”李奥瑞克联想起了老头环里那个轮锅盖的boss,顿时吓了一跳,下意识的就准备迎接二阶段。 然而,巨人的肚子上并没有出现一张大脸,天上没有下火雨,这家伙的二阶段,相比起火焰巨人来说,是着实有点恶心。那断腿之中竟然涌出了一滩黑色的水,仿佛章鱼的墨汁,旋即那墨汁开始起泡,并且散发出一股恶臭。 只听巨人高呼道:“圣虫,鲜血献祭,助我杀敌!” 巨人的呼喊回荡在树林中,听上去凄厉而又可怖。随着他的声音,那团黑色的液体之中渐渐升腾起了一个黑色的球体,这球体无视地心引力的飘浮在空中,浑身汁水淋漓,散发着腥臭味道,十分恶心。许多士兵见了这个东西,就心中萌生出了一股莫名的恐惧,有人开始尖叫,有人吓得逃跑。李奥瑞克也感觉头皮发麻。 接着那黑色的球体四周冒出了一团触手,中央裂开一只血红色的巨眼。乍看之下,有点像是黑化的渣浪logo。随着这个黑色大眼珠子的出现,一时间周围黑雾弥漫,空气的温度也随之下降。空中的普希拉看到这一幕,立刻对李奥瑞克发出了警告,说:“主人,那东西的魔力反应非常强,无比小心!” 李奥瑞克倒是不觉得可怕,只是心想:又是触手啊?这逼格可就低下了,哪怕是克系也不是光有触手啊,不能再整点别的玩意儿了吗? 而且,这玩意儿一出场,李奥瑞克就看清了它的真面目—— 这种形体不固定的、能任意变形的怪物,多半都是“投影生物”。再加上这怪物身上那种特殊的魔法元素,李奥瑞克就进一步确定了它的身份。 倒在地上的巨人大声说道:“李奥瑞克,你现在投降已经晚了!你必死无疑!” “是吗?”李奥瑞克冷笑一声,双手一握,手心中冒出了刺眼的金光。 那是什么?巨人的复眼被金光填满,在他看来,那金光仿佛是个炽热的小太阳。 群一六巴二7衣6 第一百八十四章:阳光之枪 李奥瑞克却是皱了皱眉头,笑道:“这不就是投影生物吗?这还不如先前那个邪神眷族呢。” “让你看看我这招!” 李奥瑞克接下来做了一个十分离谱的操作,这个操作在战场上可以说是匪夷所思的。 他竟然收刀入鞘了!而且还是两把刀。 这怎么回事?不打了吗?面对强敌收刀入鞘,这是什么意思?难道是在嘲讽?此时无论是巨人还是那个黑色邪眼,抑或是注目这边的友军,全都看不懂了,李奥瑞克大人这到底是唱的哪一出呢? 李奥瑞克却是心有成竹——他这么做,是因为他不需要用到双刀,反而需要两手空空,才好施展魔法。 只见李奥瑞克将双手一拍,掌心合十,接着发出了一阵低吼,只见他两手缓缓张开,掌心的光芒由一个球体,变成了一条金色的闪电。 李奥瑞克最终双臂完全打开,手中出现了一条大约一米半的“电龙”,这条电龙闪烁着刺眼光芒,只要看一眼,视网膜上就会留下长久不消的残影。而且它上面还有劈啪作响的闪电,十分炫酷,就像是一条静态的闪电。 此时,在场的众人都感到汗毛倒竖,浑身不自觉的发抖,而但凡是能感受到魔法元素的——例如精灵女王,例如魅魔,则更为惊恐。 好强大的魔法力量!普希拉心想道,好凶猛的魔力!主人好厉害!啊~如果他用这个来对付我,我肯定受不了。 而罗米拉则是惊讶于李奥瑞克对魔法的掌控力——将光或者闪电抓在手中,而且还能维持形态?这可真是闻所未闻!而且这么强大的魔法,为什么李奥他不吟唱咒语、不准备材料、也不画什么魔法阵?我听说只有上古时代的宗师,抑或是魔女卡珊德拉那样的传奇人物,才能做到不依靠外力来施展魔法,难道李奥已经有了这种比肩传奇的实力?这可真是……天呐,我……我能鼓起勇气对他表白真是太好了,罗米拉你好棒棒! “准备好了吗?”李奥瑞克凝视着面前的那个黑色巨眼,脸上狞笑着。这场面,有点搞不清楚到底谁才是boss了。 “嘎——!” 那个黑色眼珠子一声尖叫,掉头就跑,一边跑一边还在怪叫,似乎是在骂骂咧咧。撅了自己一条腿才召唤出来那东西的巨人就更为愤怒了,说:“你跑什么!跑什么!我都他妈的没有跑!” 你他妈也得跑得了啊! 李奥瑞克做出了一个标准的投枪手姿势,一枪飞向了那个黑色巨眼。只见一道金光划破天空,正中那个黑色的怪物,只听它一声惨叫,就消失在了金色的光芒之中。但凡是看到这道电枪的人,全都感觉眼睛一烫,什么都看不见了, 而等光芒褪去,地上就只剩一堆黑渣子了。 场面一时间很尴尬。独眼的佛罗傻了——我献祭了一条大腿才召唤出来的“圣虫”,怎么让你一刀秒了?我哔还没开始装,这战斗就结束了? 李奥瑞克,你他妈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李奥瑞克其实也是头一次使用这一招,心里有点没底的。这一招是他新构思出来的炫酷大招,弥补了投影魔法这一块缺少远程攻击的短板。 先前李奥瑞克在图书馆学过一个《投影魔术原理》,基于这种魔法原理,自己领悟了“香蕉道高闪”和神躯化剑,但也就这样了。直到后来得到了北疆王套装里边的“陨星王冠”,借助这个圣遗物的效果学习到了《邪神编程语言》,这两个知识碰在一起,立刻产生了化学反应。 因为《邪神编程语言》跟《投影魔术原理》之间是有一些互通的,李奥瑞克本着举一反三,触类旁通的学习精神,对这两种“真理”进行了研究——其实也不是他主动研究的,而是这些直接灌入到他脑海里的真理,即使不去主动的思考和学习,也会在脑中融会贯通。最终,李奥瑞克灵光一闪,就构思出了这个“太阳之枪”——对,也是黑魂3的著名法术。 这一招看似炫酷,像个大招,但实际上耗蓝不多,而且cd不长,清小怪也能拿来用用。以后要是再遇到“投影类敌人”,就先biu他几个雷电枪,然后问问它疼不疼! 总之,这个“黑化渣浪logo”没能承受住这一枪,当场就凉了。 李奥瑞克收拾完那家伙之后掸了掸手,说:“独眼的佛罗,你投吗?”李奥瑞克想立刻结束战斗,赶紧去救援友军。 “我……”巨人一咬牙,说:“不,李奥瑞克,我们还没完呢!” “萨满,预备队!”他大声喊道。 随着他的呐喊,从另一侧的山坡上又冲出来了许多的独眼巨人,只是这些独眼巨人称不上是巨人了,他们身高最多170cm,普遍一米五左右,和普通人没区别,只有眼睛是个额上独眼。但他们人数众多,突然从后面冒出来,还是给北伐军造成了一定压力。 然而巨人召唤这些家伙,并不全是为了让他们来打仗,还是为了给自己回血。他再次使用出了“抽取友军生命力”的缺德招数,身上冒出许多触手管子扎进了其他“独眼巨人”的体内,从而迅速恢复生命力,只见他那条断腿立刻止血并且肉芽和骨头都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复原。 其实这也不要紧,因为那巨人回血再多,也没有李奥瑞克放血放的快,然而,李奥瑞克注意到那些独眼巨人士兵似乎都受到了某种魔法的影响,表现出了一副悍不畏死的样子。这可就麻烦了,如果敌人不怕死,那就是说敌人不会溃逃,也就是说我们想要打败他们,就必须把所有人都杀了。这他妈要杀到什么时候去啊?我赶时间啊! 就在这时候,北疆王的英灵忽然很兴奋的对李奥瑞克说道:“李奥瑞克王,尸体够了!” “够了?”李奥瑞克眨了眨眼,“蛤?尸体够了?我没杀多少人啊。” 北疆王塔格瑟斯说道:“你是没杀人,但那巨人却杀了许多自己的人,再加上北伐军将士们奋勇杀敌,此时尸体已经够了五百个,满足了英灵复苏的施法条件……” “那赶紧施法吧!”李奥瑞克喊道。 “好!” 说着,塔格瑟斯开始用手指画魔法阵,口中吟唱召唤英灵的咒语。周围的空气开始降温,魔法元素也随之躁动起来。接着,巨人屠夫与啄眼上面光芒闪烁…… 等等! “啄眼”怎么也亮了? 李奥瑞克捕捉到了这个细节,心想:“英灵复苏”不是只满足了召唤北疆王亲卫队的条件吗?怎么乌鸦王的圣遗物也在冒光啊? 接着,天降大雪,同时许多乌鸦飞了出来,这场面…… 李奥瑞克怒道:“乌鸦王!你他妈给我出来?” “啊?”乌鸦王一脸懵逼的出来了,嘴里叼着烟袋,皱着眉头说:“你叫本王干嘛?” 李奥瑞克质问道:“怎么北疆王使用英灵复苏,你这边也起反应了?”说话功夫雪越下越大,乌鸦也越来越多。 乌鸦王先一拍手,再摊开手,故作惊愕道:“对啊,怎么回事呢?” 李奥瑞克说:“我他妈问你!你不是说,敌人是巨人,所以你无法召唤自己的部队吗?” 乌鸦王先是一愣,“我只说了敌人是巨人……”他小声说道,“但其实那家伙……是巨人和高原人的混血。” “艹你妈你框我?”李奥瑞克恼火的说道。 乌鸦王的“英灵复苏”有对高原人特攻的效果,如果敌人是高原人的话,不需要尸体也能召唤部队,所以一开始乌鸦王就能摇人,但这个逼故意装蠢,就不出来帮忙。后来北疆王施法叫人,由于“啄眼”也位于北疆王的召唤阵中,所以和这个召唤阵产生了共鸣,这才瞒不住了。 乌鸦王连忙说道:“天地良心!我可没有骗你的意思,绝对没……” “轰!”一道炸雷从天而降,劈的乌鸦王满脸炭黑,头发冒烟。 “你太baby辣,呸!”李奥瑞克骂道。 但无论如何,两个英灵复苏都能用,对于李奥瑞克来说是绝对的好事。此时大雪弥漫,乌鸦铺天盖地飞来,这场面宏大而又诡异,李奥瑞克的北伐军是见过这一幕的,纷纷兴奋的喊道:“援军来了!”“李奥瑞克将军召唤亡灵士兵了!”而敌军却不知道怎么回事,就是感觉情况不妙,尤其是佛罗和萨满,这两个人尤为恐惧,佛罗大声喊道:“不要害怕,我的族人!杀死这些家伙……”但他的声音很快就淹没在了群鸦的叫声之中。 接着,北疆王和乌鸦王两人以肉身现身人间,一上来两人就各自朝着李奥瑞克伸手,示意他将圣遗物暂时“物归原主”。于是李奥瑞克左手将啄眼交给乌鸦王,右手将巨人屠夫交给北疆王,两个英灵拿了刀,就如同两个护法似的站在他身边。 北疆王怒吼道:“王已苏醒!” “士兵为何还在沉睡!?” 顿时,五百个身穿火红色战袍的高原英灵从尸体上现身!英灵们第二次复活作战,颇有些难以置信,旋即全都兴奋的呐喊起来。 乌鸦王则冷哼一声,不情不愿抽了一口烟袋锅子,然后吐出一大口烟。“噗!”众多乌鸦士兵从烟雾中飞出,手持锁链和镰刀,犹如地狱来索命的恶鬼。 说实话,这场面别说是敌人了,就是友军见了都要害怕。巨人一方虽然有某种buff加持,但见了这些“亡灵恶鬼”无不骇然。独眼佛罗此时虽然吃了几个友军,但伤势还没恢复,倒在地上很难战斗。他见了这些突然出现的“鬼兵”,也十分恐惧的喊道:“萨满,萨满!这是什么魔法!快想想办法!”然而他的声音回荡在树林中,却没有人回应。 友军的加入极大的振奋了士气。而且更重要的是,不管是乌鸦兵还是亲卫队,全都是精锐中的精锐,精锐到哪种程度呢?即使是面对现在的北伐军,也能一个打三个不落下风。一千英灵部队打个三千人不成问题,如果再加上北疆王和乌鸦王这两个善于指挥作战的将领,那么就是打个五六千人,也不是不可以。 北疆王塔格瑟斯朝着乌鸦王使了个眼色,说:“巨人我来收拾,其他的交给你,可以吧?” “哼!”乌鸦王没搭理他,然后却带人杀向了山坡上的一众杂鱼。 接下来就是猎杀时刻了! 野狼城一战,蛮族几十个巨人,尚且不是北疆王的对手,这一个“独眼佛罗”怎么够看?只见北疆王一声令下,各种弩炮就“万箭齐发”,将独眼佛罗巨大的身躯固定在了地上,旋即骑兵们丢下大网,再次将其控制。独眼佛罗虽有一身力量,但面对这种猎杀巨人的专家完全使不出来,等他挣脱开了身上的大网,一群侏儒已经撕开了他的皮肉,并如寄生虫一般钻进他体内,开始在皮肤里边切割他的肌肉,破坏他的内脏。 “这是什么?不,离我远点,不……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接下来,独眼佛罗发出了有史以来李奥瑞克听过最刺耳的惨叫声。他痛得在地上打滚,疯狂撕咬自己的皮肉,还用骨刀试图剜出那些“寄生虫”,可这一切都无济于事。北疆王的亲卫队都是猎杀巨人的专家,即使是古代巨人王见了他们也会恐惧的发出哀嚎,更何况佛罗这种混血杂种? “李奥瑞克,我投降,我投降!”求生的欲望战胜了尊严,独眼佛罗像个被关节技锁在地上的摔跤手一样用手掌拍打地板,但李奥瑞克只是说道:“我给过你投降的机会了——我给过你们所有人投降的机会,但你们从不珍惜。” 此时侏儒已经开始切割佛罗的内脏,即使是有邪神的力量加持,这种伤害足以彻底摧毁佛罗的意志,他口吐血沫,手脚抽搐。大约是最后一刻回光返照,佛罗突然从地上爬起来。这家伙靠着一股邪劲,挣脱了弩箭和大网,还将周围的亲卫队骑士摔了个人仰马翻,他怒吼道: “李奥瑞克,我要和你同归于尽!” 说着,便如一辆泥头车似的冲了上来。 QQ群⑧②7七六 第一百八十五章:这种时候应该喊“护驾” 巨人已经是强弩之末,路都走不稳了,李奥瑞克下意识就去抽刀子砍他,可是一摸腰间,却只摸到个空刀鞘。他这才想起来两把刀全都借给英灵了,于是喊道:“北疆王,刀!” 北疆王说道:“好!” 李奥瑞克本意是让北疆王将刀还给他,但北疆王似乎是将“刀”理解为了一个动词,即“刀他!” 只见北疆王一声怒吼,双手握刀,巨人屠夫上面竟然出现了炽热的火焰。这火焰温度极高,李奥瑞克隔着很远都觉得有一股热气烫眼睛。此时北疆王塔格瑟斯将武器高高举起,那火焰也猛然暴涨,变成一条数米长的巨大的火龙。 宁也会上buff啊?李奥瑞克眨了眨眼,决定看戏。 北疆王横向拿刀,在火焰的加持下,那把刀就如同一柄骑士长枪。接着他一个箭步,一刀刺向了巨人的胸膛。 “心!”他大吼道。 “噗!”火焰之刃的刀剑刺入了巨人的心脏,炽热的火焰遇到巨人的皮肤之后,立刻发出了“撕拉”的声响,一股焦烟冒了出来,紧接着巨人全身的皮肉否绷紧了,连触手也攥成了一团。 这时候北疆王眼眸中杀气闪烁,“烧!”他大声说道。 “轰!”巨人的身体瞬间被烈焰点燃了,里边的侏儒士兵纷纷钻了出来,从他体内逃离。接着,巨人倒在地上,浑身的油脂劈啪作响,触手更是化为灰烬;他嘶吼着一些意义不明的词语,但很快火舌就吞噬了他的咽喉,最终,独眼的佛罗化作了一团焦炭。 此时塔格瑟斯跟李奥瑞克对视,李奥瑞克竖起大拇指,说:“不愧是纵横高原的英雄!”北疆王笑了,说:“早就是一捧黑土了,当今的英雄还要看你。”说着将巨人屠夫还给了李奥瑞克,又道:“下回再有这种事情,您应该喊‘护驾’,李奥瑞克王!” 护驾?嗯,我喜欢这个词!李奥瑞克收刀入鞘。 独眼佛罗就毙命了。与此同时,乌鸦王那边的战斗还在继续,乌鸦兵们从空中攻击山头上的敌军,使得敌人一下变成了“高打低”里边的傻逼。几个俯冲下来,就在山头上撕开了一个口子,而且不知为何,浓雾散去了许多,乌鸦兵们也发现了藏在浓雾中的那些“萨满”。 此时李奥瑞克大声对乌鸦王喊道:“萨满要抓活的!” “行,抓活的就抓活的。”乌鸦王不耐烦的回答道。 乌鸦兵们将独眼巨人的萨满用铁链捆了,然后将他的祭坛熄灭砸烂,随着这一番操作,李奥瑞克身上的诅咒解除了!他立刻觉得浑身充满了力量,顿时骑上马,背负战旗,大声说:“北伐军的兄弟们,跟我冲!” 北疆王也大笑一声,说:“亲卫队,一起上!” 敌军本就支撑不住了,此时李奥瑞克亲自冲锋,再加上两支英灵部队的支援,很快就崩溃了。战斗立刻变成了一场屠杀,大约一个小时,李奥瑞克便剿灭了这伙敌人。大部分独眼巨人在萨满法术的加持下死战到底,只有少部分投降或者是逃跑。 此时浓雾尽散,满地都是尸体。这一仗是遭遇战,敌人用非常诡异的战术打了李奥瑞克一个措手不及,然而他终究还是稳住了阵脚。 然而,李奥瑞克虽然打赢了,心里却高兴不起来,他心想:这一仗打了这么久,我后面的部队不说伤亡惨重吧,也肯定死了不少人,说不定辎重还让人家毁了。先前听罗米拉,后方部队情况十分复杂,场面混乱,唉,就盼着希雅能控制场面,让我减少一些损失了。万幸的是,随着浓雾散去之后,那些鬼兵也都消失了,现在要做的就是打扫战场,清点伤亡。 正当他这样想时候,突然看到格罗温骑着马跑了过来,一边跑还一边喊道:“李奥瑞克大人,您那边没事吧?” “格罗温?”李奥瑞克招手说道,“我这的仗打完了,后面情况如何?” 格罗温跑过来说:“后面情况还好……嘶!”他看到了倒在地上的巨人,还有那一地尸体,不禁倒吸凉气,说:“大人,这是怎么回事啊?” 李奥瑞克说:“啊,是我刚刚弄死了一个巨人,应该是敌人的主帅。” 格罗温点了点头,有些不太高兴的说道:“哦……原来大人这边的才是主帅,我还以为我杀的这个是主帅呢。” 李奥瑞克问道:“嗯?你杀了谁?” “就这家伙。”格罗温说着从马鞍袋里拿出了一个人头,那是个女人,脑袋上还戴着很漂亮的星星宝冠,看起来身份就不一般。李奥瑞克说:“虽不知道这家伙是谁,但恐怕身份不低,格罗温,你立功了!” “分内之事,大人!”格罗温行了一礼,旋即将剑拔出半截来,说:“要不是大人给我这把剑,我肯定也杀不出去的,这宝剑是真的好用!” 李奥瑞克一看,那不是自己送格罗温的那个“圣遗物的空壳子”吗?先前李奥瑞克从佣兵头子身上缴获了一把奇怪的圣遗物,后来将里边的灵魂当成狗粮喂给乌鸦王了,剩下这个空壳子丢了可惜,便送给了格罗温。此时见他拿这个东西宝贝的样子,老李脸皮再厚也难免有点亏心了。 “啊,哈哈,挺好,那什么,咱们去后面看看吧,我有点担心后勤部队……”李奥瑞克打了个哈哈就糊弄过去了。 刚才那个浓雾环境相当于一个巨大的“鬼打墙”,不光是看不见道路,而且还改变了人们对方向的感知,李奥瑞克甚至怀疑这玩意儿改变的空间结构。总之,因为这个大型法术,北伐军本来排成长队的两万来人,现在摊大饼一样整个林子里哪里都是。从这一点来看,敌人恐怕是想将北伐军分而食之。 李奥瑞克让罗米拉先派出分身寻找精灵部队,然后又从精灵部队里边调遣了大量会飞的花仙子,再让他们联络、寻找散在森林中的北伐军小部队或者走失的散兵,务必要自信,一个人也不能落下。 花仙子们一直搞情报,这一块已经轻车熟路,所以做事十分效率,过了两个来小时,基本就将大部队都笼络到一起了。接着李奥瑞克让众团长去清点伤亡,还有清点损失的物资。 下达这条命令的时候,李奥瑞克真有种心在滴血的感觉,他刚暴富了没几个月,对于财产还是十分吝啬,何况这里边的每一分钱都是他的“血汗钱”,每个士兵都是他拿血汗钱雇来的,但凡损失一个铜角,他都会心疼的。 “李奥,你也别担心,剩下的物资肯定够我们打完这场平叛战役。”希雅在旁边宽慰他说,“等打败了尼古拉斯,学士城的财产就都是我们的了,学士城里边的财富仅次于首都,也是相当繁华的。” 塞拉维也说道:“是呀是呀!咱们现在这么有钱了,损失一些车马也没什么。师父您打赏鱼人的时候那么大方,怎么这回又小气起来了?” 李奥瑞克叹气,说道:“你们啊,还是不懂钱的事情。这要是米兰爵士在,高低得让他给你们讲两句。” 米兰这家伙虽然一身毛病,不让人喜欢,但李奥瑞克还是很乐意将其带在身边。一来是米兰爵士很钦佩他,而且对他十分忠诚;二来是北伐军里边都是传统的军人,打仗以外的事情一窍不通,唯独米兰爵士这家伙是个正统贵族出身,又经商做买卖,吃过见过,为人处世也很圆滑,李奥瑞克将他带在身边就像个老板带了个高情商男秘书,出去办事会很舒服。而且这家伙很清楚自己的地位,李奥瑞克不乐意做的脏活,或者是不方便出面的事情,他都会一把揽下,从这一点看,又有点像是个白手套。 然而“贾戈伯惨剧”之后,米兰爵士受到了很大刺激,整日郁郁寡欢,李奥瑞克看他这幅样子,恐怕也无法带团了,于是就让米兰爵士放了个假,将贵族子弟团暂时编入风行团中,跟着忙活一些后勤的事情,正好弥补一下北伐军后勤拉胯的问题。 李奥瑞克继续说道:“我给鱼人花钱,那钱花的值!几车吃穿用度,就换来了两个部落的效忠,平息了为祸多年鱼人之患,还得到了一群厉害的娜迦武士。这钱是投资,我当然不心疼了!但今天这种损失,纯粹就是把钱往水里扔,而且都听不见个响的,我肯定舍不得。再说了,咱们现在刚起家,正是一个原始积累的阶段,现在滚雪球,就能越滚越大,每一分钱都会指数增长的……眼光长远一点啊,我的好徒弟,还有我的好老婆。”他左手揽过希雅,右手揽过塞拉维。希雅自动往他怀里钻,塞拉维却有些迷茫+紧张,心想:我这位置是不是有点不对劲啊?啊,师父的胸肌硌到我了,好硬好大!咕!(咽唾沫) 李奥瑞克本来是做好了血亏心理准备,然而,出人意料的事情发生了。菲利普大致清点了一下损失,然后写了一份报告,说:北伐军后续部队几乎完好无损,只有一点零星的损失。 啊?零星损失? 这点“零星损失”甚至不是伤亡,无非就是几个士兵掉san发疯了,或者是昏迷。当然了,这倒是不是什么大问题,罗米拉那里有治疗精神创伤的法术,芙和菲特也会一些简单的安抚性神术,应该能把这些人治好。 李奥瑞克却是十分疑惑,他赶紧说道:“把菲利普叫来!” 过了一会,菲利普来了,他见了李奥瑞克之后先是一愣,表情十分惊恐的样子。李奥瑞克也是愣住,说:“我脸上有什么脏东西吗?” “没,没!哈哈哈……那个,将军您找我有什么事情吗?”菲利普迅速转移话题。 李奥瑞克心里好奇,没管别的,就直接问道:“这场仗打了小半天,那些幽灵士兵竟然没弄死我们几个人?是我们北伐军将士太强,还是敌人太拉胯啊?” 菲利普摸了摸下巴,说道:“这恐怕是格罗温的功劳。” “格罗温的功劳?”李奥瑞克联想起了格罗温的那个“战利品”——那个带着星星宝冠的女人头。 菲利普说:“敌人并不弱,如果僵持下去的话,我们的士兵恐怕撑不住。这些鬼兵最讨厌的就是会把人弄疯,发疯的士兵就会不分敌我的攻击。若是有人疯了,要么将其就地格杀,要么派两三个人去制服他,哪个选择都很不好。万幸的是,格罗温冲进雾中杀了一个魔法师,差不多就是格罗温杀死那个家伙之后,浓雾就开始渐渐消散,然后鬼兵也渐渐的消失,甚至就连发疯的士兵都恢复了神智。呃,具体的您还是问他本人好了,我也只是听说。” “好的。” 于是李奥瑞克找到格罗温,向他询问情况。格罗温便如实说道:“哦,这个呀,就是起雾了嘛,然后不是出来许多鬼兵吗?我就想起来原先老渔民跟我说的传说,说是偶尔会在海边看到一群一群的亡灵,那时候你不要慌,其实就是有山野精怪在作祟害人,只要将那家伙的本体杀了,亡灵就会消失。我寻思着这场面也差不多,就带了几个胆子大的人杀进了雾中,果真见到有个婆娘在那念咒,就咔嚓一刀将她杀了!还别说,这婆娘一死,浓雾立刻就散了,鬼兵也消失了,我寻思着……可能是有些关系的。” 这大胡子为人耿直憨厚,不敢贸然邀功,只说“可能有些关系”。 李奥瑞克点了点头,一方面惊讶于格罗温的武勇,另一方面心中却又有许多疑惑,他开口问道:“首先,你是怎么在迷雾中辨清方向的?” 李奥瑞克先前也曾试着走出迷雾,还让普希拉牵着绳子去寻路来着,却也还是原地转圈,直到后来他用“陨星王冠”来解读了星盘上面的咒语,这才找到了破局的方法。 然而格罗温是个不懂魔法的大老粗,他是怎么找到正确道路的? 格罗温听到李奥瑞克的问题,却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起来,说: “这个……说来有些惭愧了。” q1吧二7妻 第一百八十六章:你给我吐出来! 李奥瑞克嘴角一翘,饶有兴趣的问道:“这有什么可惭愧的?” 格罗温说:“其实我本来是不知道路的,就在迷雾里乱冲乱撞,后来就有些鬼兵从雾里冲出来阻拦我。我也没多想,就跟他们打,后来鬼兵越打越多,个头也越来越大,甚至都出来怪兽了,尤其是西边最多,我寻思着,敌人重兵把守的地方一定是战略要地,那他们越是拦着我,我越要往那里闯!就这样一路杀一路冲,最终就找到了那个施法的婆娘。” 哦,有敌人的地方,那确实是正确方向了! 李奥瑞克听完哑然失笑,心中想:这可真是一力降十会的战术,哪里人多就打哪里,真是太莽了。但是也有一些运气成分在里边,那女巫的位置离格罗温本来就近,所以才会出兵阻拦,我那里就没有女巫,只有个巨人。 但是李奥瑞克还有一个疑惑之处。 “格罗温,你不害怕吗?”他很认真的问道,“那些鬼兵无时不刻的都在释放精神魔法,不管是士兵还是团长,就连黑袍修女们都感觉到了巨大的恐惧。你却带着几个兄弟就冲进去了,还冲杀了那么久……你就没有什么……畏惧的感觉吗?” 格罗温一脸憨笑,说:“一来呢,我是骑兵团长,骑兵嘛,冲锋陷阵是家常便饭,胆子本来就来。二来啊,哈哈!将军您怎么忘了,这都是多亏了您啊!” 李奥瑞克指着自己的脸,“我?” “您赏赐给我的圣遗物啊!”格罗温拔出水晶剑来,很激动的说道,“这东西不光是削铁如泥的利器,而且还能增强我的勇气!要不是这个东西,我怎么会有勇气面对那么多的鬼兵呢?” 蛤?我说着玩的啊? 李奥瑞克一脸懵逼的看着那把“水晶剑”,以唯物主义的观点,客观的来说,这个圣遗物空壳子现在就两个特性:第一,很锋利;第二,可以靠着累计杀敌数来重新觉醒。至于那个什么“增强勇气”完全就是当时李奥瑞克口胡的。 但看格罗温这炽热真诚的眼神,显然是信了的。李奥瑞克就有了一种猜想:胆量这东西,谁也说不好,有的时候大,有时候就小,全靠当事人的心理状态,难道我的口胡给了格罗温强烈心理暗示,从而让他勇气倍增? 想到这里,李奥瑞克伸出手来,说:“来,让我试一试你的精神力。” “将军请。”格罗温低下头。 李奥瑞克将手放在格罗温的额头上,将一点点魔力注入掌心,从而和格罗温的脑神经发生反应,来判断他的精神力状态。紧接着,李奥瑞克就觉得掌心炽热,自己的脉搏都跟着一跳一跳的,很显然,格罗温现在的精神力非常强大! 看来这心理暗示真的起效果了,李奥瑞克心想。 精神力这东西和魔力不一样,魔力是有个具体数值的,身体里有多少魔力,就能使用多少。但精神力多少有点唯心的元素在,有一种“俺寻思有多少就有多少”的玄学味儿,会随着人的精神状态而上下波动。李奥瑞克自己有体会,如果他怂,那他的精神力就会只剩下一两成;如果他莽,那短时间内翻个两三倍也不是不行。 格罗温将李奥瑞克的话语当做圣旨,对他说的“这把剑能提升勇气”这件事情也深信不疑,心里有了底气,本来害怕的事情也就不怕了,相当于是把自己给“自我催眠”了。 那看来事情就是这样了,格罗温这一波莽夫操作,至少保住了北伐军上千人的性命,还有后勤物资,实则大功一件!李奥瑞克大喜过望,拍着他的肩膀说道:“你就是北伐军中第一勇士!” 第一勇士?听到这种级别的称赞,格罗温浑身的肾上腺素都飙升起来了。李奥瑞克大人说我的第一勇士?这可是战神的褒奖!太有含金量了!大人金口一开,从此我就扬名立万,走到哪里都是“北伐军第一勇士!”自此以后,吟游诗人写诗的时候,也要说我“北伐军第一勇士”;学者们写历史传记,写到我的时候,也会说“这是李奥瑞克大人钦定的第一勇士!” 格罗温团长是个纯粹的骑士,最注重的东西就是荣誉,李奥瑞克这句“第一勇士”带给他的喜悦,甚至超过了赠与他的那把圣遗物。 格罗温激动的满脸通红,连忙行礼说:“多谢将军!”旋即抓着身边士兵的胳膊,激动的说道:“你听见了吧?”然后又拽住另一个守卫的腕子,道:“听见了吧?” “李奥瑞克将军说我的北伐军第一勇士!” 李奥瑞克见他这么高兴,心里也有一种满足感,便竖起大拇指来,大声说道:“对,你就是北伐军第一勇士!格罗温团长一身是胆,武勇过人,所向披靡!” 听到李奥瑞克这么说,周围的士兵们都欢呼起来,高呼“第一勇士!”“第一勇士格罗温!”“北伐军第一勇士!”。 “多谢大人!”格罗温再次行礼道谢,然后对着众人张开双臂,拍手,大笑,攥拳,大吼,兴奋到不能自已。 但李奥瑞克不想这样就放过他——李奥瑞克对待手下人,一向是面子里子全给,不会给了面子就省去里子。于是又说道:“格罗温团长杀敌斩将,再赏金币一千,丝绸十匹,香料十袋,好酒十斤,牛羊十匹!” 格罗温此时激动眼角飙泪,满脸通红,“多谢,多谢大人!”看那感动的样子,恨不得立马给李奥瑞克磕一个。 李奥瑞克摆了摆手,说:“这都是你应得的,谢什么!” 忽然格罗温表情一变,似乎想起来什么事情,他走到李奥瑞克旁边,低声说道:“对了,还有一个事情,差点忘记问了。” “你说。” 格罗温拿出那把剑来,说:“这把‘李奥瑞克之恩赐’已经……” “你等会!”李奥瑞克叫道,“你管这把剑叫什么?” “李奥瑞克之恩赐啊!”格罗温说完之后小心的问道,“大人是觉得,我们这些人没资格用您的名字来命名吗?” 李奥瑞克连连摆手,说:“战士用我的名字来命名武器,这是我的荣誉,怎么会觉得不好呢?”我就是觉得好羞耻啊啊啊啊——!李奥瑞克心里的小人在抱头蹲防。 “啊,那就好了!”格罗温发出一阵爽朗大笑,旋即又立刻压低声音,鬼鬼祟祟的说道:“大人,我是想问一下,这把剑不是说杀人足够多了就能觉醒么?我拿着用了一阵子,感觉这水晶的颜色越来越深了,想让您给看看。” “哦?”李奥瑞克来了兴趣,他拿过那把剑来仔细端详,就看上面果然变成了酒红色,李奥瑞克点了点头,说:“颜色确实变了。” “那这东西……?”格罗温等着李奥瑞克的后半句话。 但实际上李奥瑞克也不是太懂这一块,圣遗物还有英灵什么的,还是找专业人士的好。李奥瑞克说:“你先给我,我去研究一下,回头还给你。” “好,有劳大人了!” 于是李奥瑞克迅速拿着那把剑来到了一处僻静无人的地方,叫了狗子和魅魔把风,然后将“啄眼”拔了出来——乌鸦王见多识广,又是英灵,肯定比李奥瑞克更懂这一块。 “乌鸦王,出来!” “叫个屁!”乌鸦王现身,伸懒腰打哈欠,“没见到本王在这睡觉呢吗?” 李奥瑞克说:“我命令你给我看看这把剑。” “还他妈命令我?”乌鸦王哼了一声,旋即嘴巴一扁,拿起了格罗温的水晶剑来,说:“就这个啊?我看看……嗯?” 乌鸦王眼神一眯,旋即笑道:“这把剑啊?这不就是先前那个空壳子吗,我记得里边的灵魂让我吃了来着……哦,现在又积蓄了一些灵魂是吧?” 李奥瑞克点了点头,说:“对,好像是积攒了一些灵魂,都已经变色了,所以我就想给你瞧瞧……” 此时乌鸦王咧嘴笑道:“嗯,算你还有点良心,知道孝敬本王!”说着嘴巴“呲”一嘬!只见那水晶剑里边红色的光化作了一股液体,顺着乌鸦王的嘴巴就流进了喉咙。 李奥瑞克愣了,骂道:“你他妈干了什么?” 乌鸦王眨了眨眼,说:“吃了啊。” “吃了!?”李奥瑞克怒吼道,“你刚刚把里边积攒的灵魂给吃了!?” “啊。”乌鸦王一脸无辜,“不是你拿来孝敬本王的吗?” “你说你吗呢?”李奥瑞克现在恨不得把这家伙再挂一回城墙,“我是让你当个专家鉴定一下这玩意儿,谁让你吃了?” 乌鸦王皱起眉头,说:“好么!我那还纳闷呢,你这个丧良心的家伙怎么突然有了孝心,原来是这样!哼,反正吃都吃了,我也吐不出来。”乌鸦王把脸一甩,开始滚刀。 李奥瑞克一把掐住他的脖领子,“我草你妈的,这可是我兄弟拿命换来的!你说吃就吃了?你怎么赔我啊?” 乌鸦王把脸一横,说:“本王吃你的东西,你应该感到荣幸才对!还赔你?呵呵,等我灵魂完整之后再来赔你吧。” 李奥瑞克骂道:“你他妈的,卡珊德拉,给我劈他!” 一听这话乌鸦王脸色一变,就如同听了紧箍咒前奏的猴子一样,差点就求饶了。然而等了几秒,天上却没有雷电掉下来。乌鸦王稍一寻思,便大笑起来,说:“哈!只有违背了契约的时候雷才会劈我,你说说我现在哪里违背了契约?哪里!?” “好,你等着啊!” 李奥瑞克扒开领子,拿手一戳锁骨上的召唤符文,怒道:“卡珊德拉,在吗?给我劈他!” “来喽!”空气中传来了清脆的声音,只见李奥瑞克的锁骨上面出现了一只半透明的手臂,手指上面还做了美甲,戴着戒指。 接着那手指打了个响指,“啪!”然后一道炸雷从天而降!“嘎拉拉!”这雷正正好好劈在乌鸦王身上。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乌鸦王顿时浑身抽搐,妖娆扭动,金光闪闪,同时发出了一阵带电音的呻吟。 过了几秒,闪电消失,李奥瑞克跟那只小手默契击掌,然后卡珊德拉的小手便消失了。 “玩不起是吧?”乌鸦王一边口吐黑烟一边说道。 “所以你吐不吐出来?”李奥瑞克,无慈悲。 乌鸦王吐了几口黑烟,硬着头皮说道:“李奥瑞克王,不是我违背您的命令,而是这吃下去的灵魂都已经跟我融为一体了,吐是吐不出来的。真的没有办法!若是骗你,我天打五雷轰。” 乌鸦王举手立毒誓,天上却没有雷落下,看来他说的都是真的。李奥瑞克皱起眉头,说:“那你就这么把我的东西吃了,至少也得有所赔偿吧?” “哎,李奥瑞克王!我是个死鬼,除了魂魄与遗物,还有什么能给您的?”乌鸦王这家伙狡猾得很,当王的时候霸气十足,当鬼了就开始摆烂,“换句话说,我的东西都在您那里了,您想怎么用,就怎么用嘛。” 妈的,整这一套? 李奥瑞克摆出一副油盐不进的态度,说:“那不行,你必须得给我一些补偿。” 乌鸦王说:“我是您的英灵,我吃了那些灵魂,力量也有所增强,兴许哪天就升级了呢?我变强了,对您也有好处啊。” “还‘兴许哪天升级’?你要么现在就升级,要么现在得给我补偿。”李奥瑞克继续复读。 乌鸦王先是露出一副:“我真想杀了这个崽种”的表情,然后又换上笑脸,说:“现在升级是不可能的,但是吃了这这些灵魂之后,我的精神力量确实变强了,这些精神力也会共享给您的。这也是一大好处对不对?” 哦?有这回事? 李奥瑞克立刻闭上眼睛进入冥想模式,开始感受自己内在的精神力储备。 q群168一7七6 第一百八十七章:我蛮夷也 “通过冥想来感受自己身体的状态”,这种方法也被称为内视,在许多小说里边都有提到过。 “冥想内视”是所有魔法师和超自然能力者的基础课,其实就是通过感受身体内在变化的方式,将抽象的东西具体呈现在脑海之中。这样说可能有点难懂,再说白一点话就是:李奥瑞克能够看到身体里有个蛋状物,这东西就是他的精神力。精神力却多,蛋状物就越大,反之就越小。 一开始李奥瑞克的这个“蛋”只有鹌鹑蛋大小,即使是他非常激动的时候,也最多就会变成鸡蛋。现在经过一次次的磨炼——包括魅魔的契约加成,英灵们的精神力加成,邪神的信仰收集,还有他自身杀敌积累经验值——这个蛋越来越大。 昨天晚上,这个蛋已经有鹅蛋那么大了。而且这个“鹅蛋”状态良好,表面光洁、隐隐发光,这是个好兆头。先前李奥瑞克强行学习真理,几乎精神崩溃的时候,这个蛋表面全都是裂纹,甚至掉碎渣子,现在这么整洁如新,这就意味着它又能承受许多“掉san”的东西了。李奥瑞克可以放肆的学习新的真理,而不用担心自己精神崩溃。 此时,随着乌鸦王的共享精神力,李奥瑞克隐隐约约感觉到这个鹅蛋似乎比上次大了一圈,但是不太明显。 这确实是个好事。精神力除了能用来承载更多的真理,还可以拿来施展一些精神系的魔法。李奥瑞克先前精神力一直不够,就没有学习精神类魔法,以后要是精神力充裕了,就可以学几个来玩玩。 他在心里估算了一下,现在相当于是还有三个“技能点”,像是《剑术大全》《骑士道》《语言大全》这种普通人类靠着努力也能学一学的,就算是普通级别,要一个技能点;像是《投影魔术详解》《初等恶魔召唤》《英灵复苏》《秘术魔法》等等这一类看起来就沾点玄学的,就要用更多技能点。 总之,乌鸦王虽然不是什么好狗,但还是要培养起来的。 李奥瑞克说:“精神力虽然有了,但这件事情不能就这样结束。” 乌鸦王笑道:“哦,我知道李奥瑞克王的意思,我寻思着,李奥瑞克王就是妥善摆平这件事情,您是想保全自己的名誉,又不想寒了手下的心,甚至还要对得起你自己的良心,对不对?这样,你按照我说的做……”于是乌鸦王就给李奥瑞克说了个对策,让他能对格罗温有所交代。 乌鸦王老奸巨猾,想出来的办法确实妥帖,李奥瑞克听完之后点了点头,说:“嗯,不错。” 乌鸦王问道:“那您是不是可以……” “但你还是得给我补偿。”李奥瑞克伸出手心,仿佛在要钱。 乌鸦王一皱眉头,说:“你不讲道理了是吧?” “我蛮夷也。”李奥瑞克说。 乌鸦王终于忍不住了,破口大骂:“你这个丧良心的狗杂种!你要你妈了个巴子的补偿!有本事你就叫雷把我给劈死,劈死我!死了也就一了百了……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乌鸦王的要求立刻得到了答复,一道炸雷从天而降,又将他劈了个外焦里嫩。乌鸦王也算是个硬汉,但这违背契约的惩罚实在是太痛了,忍了几秒他便受不了,说: “好了好了,给你补偿,给你补偿!” “这还差不多。” 随后,乌鸦王说道:“我告诉你一些情报……” “那我命令你说出所有情报!” “哎呦!李奥瑞克王,我知道的就这些了,你看我就是个魂儿,还是残缺不全的魂儿,许多东西都想不起来的。”乌鸦王欲哭无泪,“还有,你先听我说完好吗?” “嗯,你说吧。” 乌鸦王说道:“野狼城北部蛮族土地下面,大约是咔琉山脉下面,有一个巨大的地下空间,里边生活着一群黑龙。” “啊?什么玩意儿?”李奥瑞克没想到会听见这么一个重量级的信息,“你不是在开玩笑嘛?” 乌鸦王苦笑道:“我要是撒谎,那雷不就掉下来了吗?” “哦,你接着说。” 乌鸦王说道:“当今四大蛮王之首,龙王布林他的力量就来自这些龙,他从祖辈就和龙族有关系,所以才能得到抗衡魔族的强大力量。我暂时就能想起这么多了。” “是这样啊……”李奥瑞克点了点头,将这情报记在心里。他早晚要和其他蛮王正面冲突,这情报对他来说很有意义的。 此时乌鸦王说道:“这重量级情报都告诉你了,可以放过我了吧?” “行吧,姑且放过你,这回的事情就罢了。另外,如果这条情报用上了,我还会赏赐于你。” “那就用不着了!”乌鸦王说着钻回了啄眼之中。 随后,李奥瑞克拿着刚刚被抽干了的“李奥瑞克之恩赐”回到了格罗温那里。格罗温见了他,一脸兴奋的说道:“李奥瑞克大人,您回来了!那个,圣遗物怎么样了?” 看着格罗温那一脸期待的样子,李奥瑞克心里就发虚,他先是干笑了几声,旋即按住格罗温的手,像个老干部似的说道:“来来来,好兄弟,你还没吃饭吧?我们边吃边说……” 大家打了小半天的仗,又忙活着清理战场,现在确实是饿了,老肥那边也已经在生火造饭了,胖哥哥正拿蛮族那边缴获来的大铁锅爆炒洋葱和肉片,挥舞大炒勺的时候比武士挥舞刀剑还卖力,空气中弥漫着扑鼻的香味。 格罗温也被勾起了馋虫,就说:“行,那边吃边说。” 两人打了菜和硬面包,就找一个老树根旁边坐着,用木头勺子吃菜,拿面包蘸菜汤。北伐军打了一个来月的仗,算算时间,已经立秋了,也该到天气转凉的时候了。但兴许是一直往南走的缘故,天气没凉快下来,反而是越来越热。这会儿一边吃着热饭,一边吹着小热风,李奥瑞克和格罗温浑身汗如雨下。尤其是这刚刚起了大雾,空气湿度非常大,以至于有一种汗水憋在体内出不来的感觉,就算是出汗了,也会粘乎乎的粘在皮肤上,非常不舒服。更加应景的是,远处几个士兵突然大声呐喊,李奥瑞克抬头一看,原来是有人中暑晕倒了。李奥瑞克连忙喊道:“叫芙把空调珠子什么的搬出来,赶快给中暑的人降温。” “这鬼天气!”格罗温也跟着骂了一句,“昨天晚上还热死一匹马来着呢!” 随后两人继续闷头吃饭不说话,格罗温见李奥瑞克先不开口说圣遗物的事情,也不好意思反复的问,就也黑这个脸搁那吃饭。其间菲利普和布洛泽从旁边路过,他俩看着闷头干饭的李奥瑞克与格罗温,表情很是怪异,然后窃窃私语;其间塞拉维也来过一趟,看了一眼,也飞快的跑掉了,想必是以为这两人心情不好,不想过去触个霉头 李奥瑞克此时做好了自己的心里工作,就对格罗温说:“那个,格罗温啊,说说圣遗物的事情吧。” “哎,我听着呢。”格罗温立刻放下了手里的食物说道。 李奥瑞克摸了摸鼻子,说:“你看,你这把水晶剑里边的红色不是消失了吗?那个红色啊,其实就是你先前杀人储存的灵魂,那么他现在消失了……” 格罗温一脸期待的点头,问道:“是啊,那怎么就消失了呢?” “这个是因为啊,这把武器将里边的灵魂自我消化掉了,所以……” “所以?”格罗温睁大眼睛。 “所以就变得更强了!”李奥瑞克竖起大拇指来,硬着头皮,干笑着说道:“拿上这把剑,你就会拥有跟强的勇气,而且这种赐福效果是永久的,即使是你以后不用他了,你的勇气也不会流失!”我他妈再说啥啊?“总之,只要你接下来继续战斗,就会变得越来越强!” “哦,是这样吗!”格罗温连连点头,“多谢李奥瑞克大人了!” 李奥瑞克冷汗直冒,说:“不用谢不用谢,这都是我应该做的……哈,哈哈哈。哦,没事的话我先走了,后勤那边还有事情呢。”说着用双手将水晶剑还给了格罗温,格罗温也郑重其事的接过武器,说:“哦,大人您忙吧!” 李奥瑞克便逃也似的跑了,心想:我果然还是不能像乌鸦王那种老逼登一样睁着眼说瞎话,我还是要脸的! 虽然在这次事件中格罗温并没有受到损失(那剑本来就是个空壳子),而且他还很高兴,但李奥瑞克仍然感觉心里很是愧疚,心想:虽然这事情我不说就没人知道,但这样瞒着终归不好,至少也要找个什么东西补偿一下格罗温。 这样想着,李奥瑞克便来到了风行团那边——风行团此时正在清点战利品,李奥瑞克想看看有什么好东西,能否拿来补给格罗温。一到风行团,就看士兵们用小推车将一车一车的战利品往回拉,两个文职人员拿着羽毛笔在记账,账单拉了长长一大张羊皮纸;而菲利普则高声指挥,脸上红光满面,尽管热的满头大汗,却还是十分高兴。 李奥瑞克就问道:“菲利普,你这从哪拉来这么多货物啊,这都是什么?” 一见他来了,菲利普先是一愣,盯着李奥瑞克的看了三秒,旋即笑道:“啊,大人!你来了,我和你说,这次战利品收获可不少呢!我本来以为要赔钱,没想到又是大赚!” “大赚?”李奥瑞克喜上眉梢,同时疑惑的想到:敌人并不多,又是野战伏击,他们能带多少辎重? “对,大赚!”菲利普竖起大拇指,说:“辎重补给什么的虽然不多,但搞到了一些之前的东西。您看!” 说着撩开旁边货车上面的帆布,说道:“您看这是什么!” 李奥瑞克低头一看,全都是一些瓶瓶罐罐的,看起来就像各种药剂,他拿起一瓶来仔细看了看,说:“这是魔药?” 菲利普说道:“对,这是各种施法材料,还有许多的魔药。这个听说可值钱了!” 李奥瑞克倒是知道一些魔药的知识,毕竟每种魔法都会用到魔药的。所谓魔药,是一个很笼统的概念,应该说是只要跟魔法沾边的化学药剂都可以称之为魔药。这些魔药有的拿来喝的,比如说增强魔力,或者是精力和力气什么的;也有些是拿来用的,比如说涂在武器上来附魔,或者是拿来布置魔法阵什么的;要么就是涂在身上可以祛除魔法诅咒,或者是免疫一些魔法……总之五花八门,千奇百怪。看着一大车魔药红红绿绿各种颜色都有,李奥瑞克不禁问道:“为什么敌人会带这么多魔药啊?” 菲利普说道:“敌人里边又是萨满,又是占星师,都是搞魔法这一块的,当然要带许多魔药了。这些魔药回头让精灵们的魔药师傅鉴定一下好了,能用的我们自己留着用,不能用的回来让米兰爵士找渠道卖掉……哎!米兰这家伙,在的时候挺讨厌他,可是有些事情还真离不了他。” 确实,如果这家伙真的一无是处,当初阿卡德将军也不会让他加入北伐军,还单独搞了一个贵族子弟团。 这时候菲利普忽然说道:“哎对了,这个魔药不是重点,大人您再看看这个!”说着又带李奥瑞克来到了另一个货车前面,菲利普拉开帘子,说:“您看这个!” 李奥瑞克一看那东西就来火气了,说:“怎么把这玩意儿也弄回来了呃?” 那竟然是一尊邪神雕像,就是先前“蒸不熟煮不烂捶不匾炒不爆响当当一粒铜糖豆”的那个邪神雕像。这玩意儿差点喷了李奥瑞克一脸大蛆,现在他看了这个就恶心。不过转念一想,菲利普竟然将这个特意带回来,难道是说这东西有什么特别之处?在李奥瑞克看来,这雕像只有手上的星盘有研究价值,其他部分就是一堆生蛆的烂泥。 菲利普笑道:“这东西是精灵女王点名要带回来的,说很可能是个魔力增幅器。” “什么东西?魔力增幅器?”李奥瑞克没听过这东西。 菲利普拿手甩了一把额头上的汗珠,说:“我也不太清楚,这样,一会精灵女王就回来了,你问她吧。” 话音刚落,不远处就传来了马蹄声,李奥瑞克抬头一看,就见罗米拉骑着独角兽回来了。同时身后还跟着几个精灵士兵,抬担架一样抬着什么东西。罗米拉见了李奥瑞克先是下马行礼,然后就跟菲利普抱怨道:“可真是让我一顿好找!这占星师藏得也太深了,好在是找齐了!验证了我的想法。” “哦哦哦,那可太好了!”菲利普连忙说道。 李奥瑞克听得云里雾里,不禁问道:“罗米拉,到底怎么回事?这些泥巴雕像是有什么名堂吗?” 罗米拉听见李奥瑞克这么问,连忙道歉,说:“对不起,李奥,我忙着手里的事情都没顾上跟你说一声。是这样的,那个占星师不是用迷雾困住了我们这两万来人吗?迷雾绵延十里,铺天盖地的。这可是个大型魔法!据我了解,同等级别的魔法不准备个七天七夜是弄不出来的,而且还需要接着大量的施法媒介,比如法器法阵、比如许多学徒,或者祭品什么的。这些施法的东西往往都很值钱,同时在魔法阵结束之后就会失去魔力保护,所以我就想将它们运回来。” “我先前一直在思索这个魔法的运行机制,虽然我搞不懂占星师的魔力从何而来,也不知道这个魔法的咒语,但是通过经验和常识来判断,我觉得这个法阵一定会有阵眼,从残余的魔力以及俘虏的口供来看,我推测这里有一个覆盖了方圆十里的倒五芒星法阵,我们现在处于一个倒五芒星的中央。” “而这五个邪恶的雕像,就是这个倒五芒星的五个角!”罗米拉说着打了个手势,士兵们“哗啦一下”掀开了剩下的帘子,果然,那下面也是邪神雕像,算上菲利普这边的,一共五个。 罗米拉继续说道:“菲利普搜到了第一个,当时我仔细看了一下这东西,就感觉是个魔法阵的阵眼,接着我带人找到剩下四个。现在看来,这些东西应该是魔法增幅器,那个占星师将五尊雕像放置到五个正确的位置,然后通过雕像上面的星盘来进行施法,同时又在雕像上面施展了某种保护魔法,使得它们无法被摧毁或者封印。” 李奥瑞克基本听明白了,但他还有最重要一件事情没搞懂,说:“那这些章鱼脸的烂泥巴雕像到底有什么用呢?” “有!非常有用!”罗米拉认真的点头,“这些东西都是魔力增幅器,只要将写好的魔法放在上面,就能起到一个强大的增幅效果,魔法的范围和效果都能大幅增加,要不然的话那魔法师也无法搞出这么大阵仗来,从某种意义上说,她至少八成功力都在这些魔法增幅器上面了。” 罗米拉说着拿出了刺刀权杖,说:“现在我来给您表演一下这些东西的用法。” 她说着一刀刺入了雕像。“噗!”就好像是刺进了肉里边一样。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雕像里边顿时传来了一阵刺耳的尖叫声,听的人头皮发麻。 艹,这玩意儿是活的? 16巴17七衣 第一百八十八章:恶魔都是自带房产的 听到那尖叫声,李奥瑞克和菲利普都吓了一跳,下意识的抽出刀来。罗米拉确实说道:“别紧张,只是里边的邪灵在叫,它失去了魔力的来源,本来就活不了多久了,我送它一程。”说着将那刺刀拔出来、捅进去又转了转,里边一阵惨叫,然后彻底没了声音。 “你们这些法爷降魔的方式还真暴力。”李奥瑞克想起了卡珊德拉暴揍乌鸦王的场面来。 罗米拉继续说道:“这些邪神雕像本质上其实是一大块星星黏土,只是被注入了邪恶的力量,所以才变成了这副模样。只要我们将里边的魔力拔除,就可以让它……”罗米拉说着将权杖那一端按在雕像上面,同时默念咒语,“……恢复原状了!” 说着,那邪神雕像瞬间融化,随后变成了一个一米多高的蛋状物。 罗米拉说:“这就是星星黏土的本来面貌,星星黏土这个东西顾名思义,也是来自于天上的物质,一般是跟着陨石一起掉下来,有时候也会响应召唤而来。这种黏土富含魔力,而且拥有生命力,但没有意识,就像一种活着的工具。” 就是生物工具?又是外星产物,又长得像个蛋一样,怎么感觉这里边能孵出个异形来啊? “占星师就是在这些星星黏土之中注入了邪神的力量,从而将其化为己用,如果我们注入其他力量的话……”罗米拉将手掌放在了上面,闭上眼睛默念咒语,顿时,那个星星黏土的形状开始了迅速变化,它开始震动、融化、变形、重组……最终变成了一朵大花。 罗米拉说:“现在我要用这朵花来增幅我的花粉魔法,让你们所有人感受到花蜜的甜味。”罗米拉开始施法,说着,那顿大花喷出了大量的花粉,只是一瞬间,在场的好几百人就都感觉口中满是甜味,明明嘴里什么都没有,却好像吃了花蜜一样。 “好甜啊!”菲利普惊叹道,“先前吃得蛮族奶糖都没有这个甜,我艹,都有点齁嗓子了。” 罗米拉笑道:“这种魔法是在庆典时候使用的,一般是在物资不充足的时候拿来助兴,众所周知,精灵都很嗜糖……”她越说越没精神,额头出虚汗,脸色苍白。 李奥瑞克问道:“你看上去很虚弱的样子,没事吗?” “呃,这个东西似乎在增幅的同时,也会快速抽走魔力……啊!”女王陛下兰花指扶额,一声嘤咛,用很优雅的样子倒了下去,李奥瑞克赶忙将她抱住,说:“怎么了?” “我的魔力……用尽了。”她依偎在李奥瑞克怀里小声用精灵语说道,“可能需要补魔。”罗米拉眨了眨眼睛,用眼神对李奥瑞克说起情话。 李奥瑞克咽了口唾沫,心想:这种大庭广众之下大声密谋的感觉还蛮刺激,仿佛是在玩什么危险的play。 “等我们打下了学士城的。”他用精灵语小声回答。 “好的。”罗米拉说着从他怀里站了起来。 此时李奥瑞克望向那些“星星黏土”,心想:既然这东西能增幅罗米拉的花粉魔法,那能不能用来增幅其他的魔法呢?这时候李奥瑞克灵光一闪,说:“菲利普,先前从龙龟那里拿来的珠子都放哪去了?” 菲利普回答说:“空调珠都在芙那里给病号们用,”空调珠这个名字是李奥瑞克起的,“其他的都在我这。” “好的,你去芙那里拿几颗过来,我要做个实验。” “好!” 菲利普立刻拿个几个能够降温的龙龟珠子过来,那珠子还在冒着凉气,李奥瑞克问罗米拉说:“这个行吗?” “应该可以,我试试。” 罗米拉先是将星星黏土复原至蛋状,然后将珠子放在上面,并且注入魔力将其激活。只见那个星星黏土迅速的改变形状,变成了一个透明的大冰块,接着,一股寒风袭来! “呼!” 这寒风一吹,周围的温度急速降低,本来只是想解暑一下的李奥瑞克,愣是被冻的瑟瑟发抖。 李奥瑞克不禁在心里感叹道:不是空调,是冰箱!是冷冻的冰箱! 远处的士兵也感受到了这股寒风,纷纷朝这边走来,这“超级空调”的影响距离至少方圆百米,效果十分夸张,跟李奥瑞克被冻的哆嗦不同,外围士兵们都感到了一股舒爽凉意,集体发出了舒爽的呻吟声。 李奥瑞克兴奋的说道:“这玩意儿要是能普及到全军,我们战斗力和士气肯定会大涨啊!你说如果咱们能在二十度左右的气温行军……呃,打个比方,就是深秋那么凉爽时候行军,会不会省力很多?菲利普,会不会?” 菲利普也连忙说:“会,那当然会了!这几天因为酷热导致的非战斗减员和太多了!而且就算是健康人也都被热的萎靡不振,头晕眼花!而且为了给大家降温解暑,我们必须携带大量的淡水,如果能够军队在一个凉爽的环境下行军,那可以少带一些水,也可以减少取水的次数,士兵们也会更舒服,我们的行军速度会大幅度提升的!” “而且湿热的地方更容易产生瘟疫,凉爽的环境能让人更健康。”罗米拉点了点头,说:“这个可行!非常可行!” 李奥瑞克点了点头,说:“那这样,罗米拉我再问你啊,先前那个占星师用这些星星黏土围出来了一个迷雾法阵,那你能不能用这些东西配合空调珠给我布置出来一个‘空调法阵’啊?” 罗米拉沉吟少许,说:“让我试一下,我虽然不会修改星星黏土,但我可以直接在空调珠子上面篆刻法印。”罗米拉说着就开始鼓捣起了那个空调,弄了一会女王陛下满头大汗,看她皱着眉头的样子,似乎事情不那么简单。这个星星黏土和空调珠李奥瑞克是完全看不懂,看似和“邪神编程语言”沾边,但仔细看了看完全不是一回事。假如说李奥瑞克学的是“邪神软件编程”,那这个就是“邪神硬件改装”,属于“我是程序员,但真不会修电脑!”的经典难题,所以他就当期甩手掌柜,在一旁看着,同时在货车里翻翻,看看有什么好玩意儿能拿给格罗温。 罗米拉鼓捣了好一会,其间倒是正确开机了几次,也吹出了冷风,然而几个机器一联动,效果就不尽人意了,不是出风方向错误,就是无法同时运转,突出一个“按下葫芦浮起瓢”,bug越修越多。李奥瑞克本想叫普希拉出来帮忙的,但罗米拉却不同意,有点不高兴的说道:“若是她来了,多半要看我的笑话,李奥你在等一下,我很快就搞好。” 罗米拉和普希拉关系虽然不错,却也隐隐有些争风吃醋的竞争关系。一方面同睡一张床,另一方面是魔族和精灵是世仇,这个短时间内无法改变的。 可是你自己搞要搞到什么时候啊?李奥瑞克已经热的喝了两壶水,去了三回厕所,然而还是吹不上大空调,多少有点着急了。 就在这时候,塞拉维忽然登场,说:“姐姐姐姐!你在弄什么呀?” “没你事,写作业去!”姐姐大人非常暴躁的说道。此时她浑身香汗淋漓,刘海都黏在皮肤上,身上还沾了许多黏土,看上去很是狼狈。 塞拉维嘟起嘴来,说:“我不是不用写作业了吗?”说着看了一眼李奥瑞克,还揪了揪他的衣服角。李奥瑞克说:“对,师父不留作业的。” 罗米拉这才回过神来,想起来塞拉维是李奥瑞克的徒弟了,于是说:“哦,好妹妹,我这确实遇到点麻烦,你来给看看?” 麻烦魅魔丢脸,但跟妹妹就没关系了。 塞拉维很少听见姐姐求助她,此时顿时眼前一亮,兴奋说道:“好呀好呀!我来弄。”说着也来到旁边,两人用混血精灵语混杂着一些方言快速的交流起来。她们姐妹俩说关系差也关系差,说默契也默契,交流信息很快,但也是不是会爆发争吵,过了一会,塞拉维开始下手篆刻符文,刻了一半却又被罗米拉拽开,然后罗米拉又刻,然而罗米拉刻不好,塞拉维就在一旁阴阳怪气,气得罗米拉跳起来撕她嘴。 然而,就在这种让人不放心的氛围下,两人却将活儿给办妥当了。 李奥瑞克依次问她俩说:“你妹妹(姐姐)厉害吧?” 罗米拉苦笑道:“塞拉维虽然给出的建议全是错误,但却给了我一些灵感,怎么说呢,就是从侧面帮助到了我吧。”她将帮倒忙这件事情说得含蓄 而塞拉维则说:“我完全理解不了姐姐的魔法逻辑,我们俩脑回路就不一样,或许因为我是个小智障吧。”她面无表情的摊手,那表情仿佛是一个摆烂的学渣。 总之,五台“超级空调”组成的“空调魔法阵”正式启动!李奥瑞克让人将五个空调放置到之中,按照既定位置摆放好,然后随着罗米拉吟唱咒语,五颗空调珠开始向星星黏土之中输送魔力,接着五个空调同时运转,一时间寒气大作,滚滚的热浪瞬间被寒流取代,整个树林都迅速降温。本来在高温下煎熬的士兵们纷纷发出了无比幸福的声音,大家兴奋而又惊讶,得知这是李奥瑞克和精灵们搞出来的魔法之后,纷纷高呼“李奥瑞克万岁!”“精灵万岁!”。 空调就是战斗力,整个军队原先在40°左右的湿热雨林行军,早就热到要死了,现在空调一吹,全部满血复活。 远处的格罗温兴奋道:“我的战马又有精神了!”骑兵团的马儿这几天都热坏了,要么萎靡不振,要么就是因为热天而暴躁,动不动就摇人踹人。 老肥也畅快的大口呼吸。他作为火头兵,要天天守着炉子,再加上他体型又胖,自然就比别人承受了更多的酷热。此时他解开领子,摘了帽子,脱了鞋子挽起裤腿,张开双臂迎接空调的冷风,汗水顺着冷空气而流走,十分舒爽。 芙也走出帐篷,她感受着外面的凉爽空气,心中百感交集,说:“这下病人也会少许多了。” 大约吹了半小时后,那几颗珠子储存的魔力都用尽了,李奥瑞克又续上了一波新的空调珠子。同时旧的那些拿去充能。 空调珠在经过罗米拉的符文篆刻之后效果比原始版本的更好,续航能力很不错,一颗珠子半小时。等半小时后,换下来就放到冰水里充电,这样珠子可以轮番用。不说24小时全程空调吧,至少白天最热的时段能保证空调覆盖,这样一来北伐军就能够在这湿热难耐的地方横着走了。 此时他心想:既然空调珠能用,那其他的珠子应该也能进行增幅吧?龙龟的四种珠子,分别是春、夏、秋、冬,对应效果是:生产净水、产生热能、补充能量、降低温度。那么“春天龙珠”增幅之后,是不是这里就会下雨?第二个珠子或许就能变成大范围的暖气?第三个就能让军团“餐风饮露”?这可太厉害了。 于是李奥瑞克立刻命令塞拉维去更换珠子,测试其他三种泪晶珠的效果。塞拉维先是装了一个秋天的,只装在一个雕像上面,然后罗米拉开始测试。这一测试,在场的几人立刻觉得充满了力量,而且独自非常的撑,罗米拉赶紧停止了魔法,然后十分严肃的说:“这个会让人迅速发胖的!” 接下来又换了夏天珠子,周围立刻热得像是火炉,本就四十度的高温又节节攀高,菲利普的胡子都打卷了,李奥瑞克赶紧叫停。 最后才换上春天的泪晶珠,李奥瑞克说:“最期待的就是这个了。”菲利普也说:“对啊,如果能大量制造净水的话,那真是太有用了。这就意味着我们又可以少携带许多的饮水,而且又、又一次的减少了就地取水的次数。这样节省下来的人力物力,可以让后勤再上一个台阶。” 塞拉维将珠子塞入星星黏土,罗米拉则在一旁吟唱咒语,很快星星黏土就开始运转了。然而预想的“瓢泼大雨”或者“喷泉景象”都没有出现,那星星黏土干巴巴的,甚至干燥的要裂开了。李奥瑞克等人都十分疑惑,心想:春天的泪晶珠效果不是造水么?增幅之后怎么没有水出来?出什么问题了? 李奥瑞克随手附魔了一下雕像,就感觉自己手掌上面的水分似乎被吸走了似的,手上一层干皮,指缝都像是要裂开了一样。再一看旁边的菲利普,干燥的嘴唇爆皮,精灵姐妹俩更是皮肤干枯,仿佛是要脱水了一样。李奥瑞克说:“怎么这么干……”他嗓子沙哑,仿佛三天没喝水。 此时塞拉维猛然说道:“坏了,我把珠子装反了!”说着取下了珠子,顿时那种干燥的感觉缓解了,接着塞拉维将珠子按照正确的方式放了回去,星星黏土这才像喷泉一样冒出了水。这些水浇在身上,几个人立刻活了过来。 李奥瑞克疑惑的问道:“这些珠子还能装反么?” “可以的。”罗米拉一边揪着塞拉维的耳朵,一边和李奥瑞克说道,“如果装反了的话,效果也会相反,造水就变成烘干了……” “哦!烘干?那岂不是说可以将这片沼泽的湿度拉下来?” 罗米拉听完眼前一亮:“天才的想法,可以试试!” 塞拉维也拍掌说道:“如果配合空调珠子一起用的话,就可以得到凉爽干燥的空气了!” 菲利普则一脸惊讶,张着嘴说不出话来——作为麻瓜的他,已经更不上这世界变化的节奏了。 几个人说干就干,当即开始了第三次试验。这回试验十分成功,很快,林子里边都吹起了干爽的凉风,空气湿度从让人恼火的100%,一下降低到了适宜人类生存的水平,士兵们很明显的感觉到停留在皮肤上的体液在蒸发,说不出的舒爽,在这种环境下,人们的精气神也迅速的恢复了。 这种又干又爽的感觉,无比接近于李奥瑞克上辈子的空调房,他闭上眼睛,不由得心想:要是能在有瓶冰可乐就好了。 希雅此时骑马过来了,表情喜悦又疑惑,说:“李奥,你们又搞出什么新发明了?为什么天气变得这么凉快,空气也这么舒爽?”希雅畅快的大口呼吸,说:“仿佛换了一个季节,秋高气爽。” “一点小把戏而以。”李奥瑞克笑了笑,然后言简意赅的给希雅解释了一下这些魔法的运行机制,然后告诉她说,以后冬天有暖气,夏天有空调。希雅得知从今往后能在冬暖夏凉的环境中行军之后大为震撼,说:“若是这样的话,将来咱们去沙漠、雪地、高原之类的地方打仗,也就不成问题了!李奥瑞克,这个东西的价值不可估量,我们千万要保护好——我多派几个人保护这些装置吧?” 希雅比李奥瑞克战斗经验更加丰富,也经历过更多次的行军,因此深知这些星星黏土的价值。李奥瑞克想了想,说:“那这个好办,我直接塞到契约空间里不就得了?” “对啊!你真是个天才!” 北伐军最安全的地方,无异于就是李奥瑞克的“恶魔契约空间”,这个空间就是李奥瑞克的“储物戒指”;除了他,还有三个恶魔以外,谁也进不来,哪怕是把李奥瑞克弄死了也进不来。此时天色渐晚,听空中作业的花仙子们,气温也渐渐降下来了,于是李奥瑞克便打算将这些东西暂时收起来,正好去充一波电。 然而当李奥瑞克把这些东西收进“契约空间”的时候,里边却传来了狗子的呼喊声;“老板,太大了,塞不下了!” 这种台词为什么不让普希拉来说呢?李奥瑞克心中疑惑。 随后他叫出狗子、魅魔还有马哥,问道:“怎么回事?什么叫塞不下了?” 狗子说道:“老板,这契约空间里边很小的!您又不是没来过,充其量是个两室一厅。现在我跟魅魔一人一间屋子,墨崔迪占着客厅,其他能放东西的地方,都让您放了各种杂物。什么金银钱币,武器装甲,粮食水壶,换洗衣服……各种各样的,都快没处落脚了!您还往里塞这么大的东西,这小空间会被撑爆的!” 李奥瑞克疑惑道:“有那么夸张吗?” “有的有的,不信您自己看看!” 此时希雅和罗米拉也在一旁听着,希雅就问道:“李奥瑞克,你那个契约空间是只有恶魔能进去吗?我能不能进?” 罗米拉也一脸期待的问道:“对呀对呀,我们能进吗?” 李奥瑞克满脸问号,说道:“能进是能进,可你俩进去干嘛啊?” 两人异口同声的说:“打扫卫生啊!”说着两人相视一笑。 罗米拉和希雅都是比较爱干净的那种女孩,见不得家里有一丝灰尘。而且一个人妻力拉满,一个母爱溢出,肯定见不得这个契约空间里堆满垃圾无处落脚。李奥瑞克没搞懂两人的想法,但既然是来打扫卫生的,那他当然欢迎。其实先前李奥瑞克就想过打扫一下契约空间,然而,契约空间这地方十分隐私,知道的人越少越好,所以不能请家政。那狗子和墨崔迪都是畜生,不破坏卫生就是好的,剩下他和普希拉两人生活上又都很邋遢,于是这件事情就搁置了。 此时李奥瑞克让人搭了个帐篷,关上门,叫士兵外面把守,然后他拉开一个红色传送门,请希雅和罗米拉进到自己的契约空间里边去。两人进去一看,顿时露出了又厌恶又高兴的微妙表情,这何止是没处落脚?简直就是无法呼吸。中央客厅成了墨崔迪的饮马槽,到处都是脏水、马粪和干草,其他能塞下东西地方也都堆满了各种杂物;往里边就是魅魔和狗子的房间,狗子那屋就不谈了,单说魅魔这边。 希雅进了屋之后便皱起眉头,说:“普希拉你也是个女孩子,怎么家里搞得这么邋遢?这床单多久没洗了,怎么都是印子?怎么穿过的丝袜网袜团的到处都是,还都是单只的;化妆台我先不给你乱动,衣服的话,回头给你打个衣柜运进来,至于这一排,呃,这个要清洗一下吗?” 普希拉说:“是床头那一排吗?那都是我的魔法剑和魔法杖,洗得很干净的,每次施法完都会洗的。”魅魔位于现实空间,但由于开了空间门,所以能和里边的人对话。 “哦,哦。” 罗米拉此时凑上前来,她看到希雅手中的那个魔法剑,顿时脸色通红,说:“这东西莫非是……是那个?” “是魔法剑。”希雅严肃的说道。 罗米拉先是拿起一个蘑菇状魔法剑仔细端详,然后又拿起一个拳头形状的,露出了有些恐惧的表情。 “这么大的魔法剑吗?”罗米拉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身体,“绝对不行,没可能的!” 魅魔在外面说道:“魅魔身体可比你们结实耐用,这种程度不会有事的。”普希拉摆出一副死魅魔不怕开水烫的表情,旋即还朝着李奥瑞克抛了个媚眼。 罗米拉看着那个比她小臂还粗的魔法剑,说:“这么……这么粗鲁的魔法道具,这太邪恶了。”她控诉邪恶的声音有些酥软,很没说服力。 普希拉眉头一挑,说:“你想试试吗?我也有新手向的,在抽屉里。” 罗米拉惊恐的捂住了嘴,“哎?” 普希拉摊手笑道:“都是一家人啦,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对不对,我的主人?”她说着用手肘一戳旁边的李奥瑞克。李奥瑞克也点头,微笑着说道:“放轻松,罗米拉,以后习惯了就好。” 这是可以习惯的吗?罗米拉看着那个“魔法特大剑”不禁眼神发直,开始怀疑人生。 随后大家正式开始打扫卫生,罗米拉和希雅两人戴上口罩和手套,拿来拖把、扫把和抹布,开始如打仗一般打扫卫生。罗米拉在里边打扫,清洁,并且将所有的东西归置整齐;希雅就在门口倒垃圾、洗衣服,两人分工明确,垃圾一车一车往外运。 看着这场面,即使是厚脸皮的恶魔们也有些尴尬,普希拉找借口说:“平时我也是会打扫卫生的,只是最近忙着打仗,没时间清理。” 狗子则说:“主要是左边的狗头比较邋遢。”左狗大怒,说:“明明是你到处拉屎!拉巨量的屎!”右狗说:“我们三个人不是共用一个皮炎么?怎么屎还分这算吗?”中狗说:“反正我拉完了没有吃回去。”接着左右两狗骂道:“我们也没吃啊!”接着左狗有点心虚的小声说道:“我只是闻了闻……”接着另外两狗做出了干呕表情,然后三个脑袋就打了起来。 过了一会,屋子里边打扫干净了,李奥瑞克往里一看,果然是整洁一新,所有能扫出去的垃圾都扫了,所有能洗的衣服都洗好了挂在阳台晾晒,所有的家具都擦得干干净净,所有的杂物都收纳整齐。而且就这么短的时间里,希雅和罗米拉甚至单独给墨崔迪打了个一个小隔断,原先墨崔迪自己占用整个客厅,弄得乌烟瘴气,现在弄了个隔断,就相当于有了独立的马棚,就不至于污染整个客厅了。 此时罗米拉和希雅拆下手套,默契击掌,对彼此投出了肯定的目光。 李奥瑞克也很满意,说:“那好,把这些星星黏土收进去吧。”说着将星星黏土运了进去——狗子先进去在里边接着,其他人在外面往里送,然而,才送到第二个的时候,狗子就喊道:“不行了,还是摆不下!” 希雅一听就来气了,说:“怎么会摆不下?我来!” 接着,希雅拿出了“老妈给上大学的儿子装行李箱”的气势来,又往里塞了两个。可是等到最后一个,却怎么也放不进去了,希雅也只能无奈的叹了口气,说:“这个确实进不去了。” 星星黏土战略意义如此重大,却不能收入契约空间,这件事情让希雅和李奥瑞克都有些担忧。李奥瑞克就问那狗子,说:“真就一点地方也没有了吗?要不你把卧室让出来,然后跟墨崔迪去挤挤?” “老板,你怎么比我还狗啊?”狗子那脸皱的仿佛沙皮,说:“那您怎么就不考虑给我们多买套房呢?三个恶魔一套房,哪怕是养牲口也不过如此了——好吧,或许我们看起来是有点像牲口。” 李奥瑞克并非不给他们买房,而是没想到这地方还能扩建,他很是惊讶的问道:“难道契约空间还能扩建的吗?” 狗子同样惊讶,三张狗脸都是懵逼状态,说:“是啊,您那恶魔召唤契约书上没写么?” 李奥瑞克说:“没有啊!我的魔法书上就写了怎么召唤你们,还有契约怎么建立之类的,但是没有房产证明或者土地契约。” 狗子“哎呦”一声,说:“那您知不知道,这个契约空间其实是给我一个狗住的?这个是我带来的狗舍。” 李奥瑞克问道:“蛤?是这样吗?那普希拉一样是和我签约恶魔,怎么没见她带个房子嫁过来?” 普希拉此时解释说:“我跟塞尔的契约不一样的,狗子需要吞噬您的血肉和精神力,但是自带房产,不用包吃包住,属于魔法契约;我和主人是灵魂契约,我虽然没有房子,但我会给主人提供精神力……以及其他服务。”她说着悄悄摸了一下李奥瑞克的身体。 狗子继续说道:“所以老板你要是想扩建的话,就多招几个人吧,一般的恶魔都是会自带房产的。” 居然不用我买房,而是自带房产吗?李奥瑞克回想着上辈子的事情,不禁有些唏嘘。 “那好,我再召唤一个新的恶魔吧!”李奥瑞克说道,“自带房产的那种。” ps:这一章有8k]q1巴2一7妻 第一百八十九章:残疾矮人再就业 李奥瑞克说着,开始在脑内搜索《初等恶魔召唤》。这份真理埋在他的记忆深处,平时他是想不起来的,但只要稍加思索,所有信息就会一字不落的涌进脑海了。 初等恶魔召唤术可以通过消耗施法者血肉以及精神力的方式来召唤恶魔,建立长期的契约,其间恶魔会绝对忠诚,但是会缓慢蚕食使用者的血肉与精神。李奥瑞克的身体突出一个耐操,所以血肉是管够的,只是先前精神力一直处于高负荷状态,真理都学不上了,自然就没有继续召唤这些恶魔。 现在李奥瑞克的精神力差不多溢出了“三个技能点”,正好可以拿出其中一个来召唤恶魔。此时帐篷里没有外人,为了方便操作,他直接使用魔法将《初等恶魔召唤术——恶魔名单》这本书召唤了出来。 只见他双手张开,手掌上闪烁红光,口中低声吟唱咒语。接着,李奥瑞克手中就凭空出现了一本大书。 “哦,好厉害!”罗米拉赞叹道,“光是念念咒语就能凭空造物?不愧是李奥瑞克大人。” 李奥瑞克将大书捧在手上,大家一起看。这一本“恶魔人才名单”,里边有各种恶魔“求职书”,看上去就像是个大型的招聘网站,里边不光详细标注了应聘恶魔的各种本领、属性、特长以及期望薪资,而且还有动态贴图。就是说这书上的人物都是会动的,点进去还能看各种技能特效和才艺展示。 就比如说这个非常大众脸的“火焰恶魔”吧,那是个浑身通红,长着山羊角的家伙,他站在书上,能看到他胸膛随着呼吸而起伏,时而抱着胳膊,看起来很神气。下面写着他的擅长内容,包括:喷火、吞火、释放火球、火圈、火箭等等比较朴素的火系魔法。可能是因为这个家伙太普通了,放在rpg里甚至都很难成为小精英,只能当个小兵那种,所以这家伙的求职 面板下方几乎没什么留言,也没有人点赞关注。 可能是为了扩大就业面,这个恶魔的求职书下面还写几行补充说明: 火焰恶魔,擅长战斗、烧烤BBQ、看家护院一把好手,脑袋可以昼夜燃烧,家都不用点油灯甚至是冬天的暖炉,只要吃素食就能一直燃烧,省钱又实用!点开那行小字的话,可以看到火焰恶魔穿着一个大围喷火靠肉的动态图,还有他用嚣张姿势撒盐的画像。 作为恶魔,可以说是非常没有牌面了。 而且他需求的薪水也十分低,按照一年制来雇佣的话,只需要半个鹌鹑蛋那么大的一点精神力,若是换算为魔界的精神力计量单位,那就是10波尔。最拉垮的是,这家伙甚至原意接短工,可以日结,甚至不给精神力和血肉的话,给金币也行。 李奥瑞克现在精神力加起来大约有一个鹅蛋那么大,然后多余的量有两个鸡蛋大小,换算一下正好是就是300波尔。李奥瑞克要是乐意的话,可以一口气雇佣30个这样的火焰恶魔。但他不愿意花费宝贵的精神力雇佣这种家伙,这个喷火恶魔的战斗,不见得有一个拿手弩的老兵强,不值得他消耗宝贵的精神力。如果说雇他来烤肉的话也不划算,火头兵一年才十个金币,这家伙来一趟就要一个金,凭什么嘛!就凭你胳膊肘比别人咸? 此时其他几个女孩看到这奇怪的恶魔也是哑然失笑,希雅表示:原来魔族也没什么了不起,并不是每个人都刀枪不入,吃人饮血。罗米拉在思考,能不能也建立一个精灵佣兵体系,就跟这个召唤一样,从而给混血精灵赚外快?塞拉维则只对烤肉有兴趣,口水滴滴答答。 李奥瑞克又往后翻了翻,又发现一件事情。这上面的恶魔名单和李奥瑞克最初看的那回不一样了,第一次李奥瑞克看的时候只有十几个恶魔待聘,这回上面却有总计47个,这还带实时更新的吗? 李奥瑞克十分不解,就问狗子,说:“这上面能雇佣的恶魔怎么忽多忽少啊?” 狗子就说:“害,七八月份天气炎热,魔界那边也是一样,天气炎热了人们的消费需求就高,所以是求职旺季,在这个季节您往往能用更少的钱雇到更多的人。” “还真是!”李奥瑞克看到了一头看上去就非常炫酷的“白咒三头龙(幼体)”,属于超模的初等恶魔,具备中级恶魔的实力,然后现在打折,只需要200波尔就能到手。但李奥瑞克手里没有那么多预算,他那300波尔的精神力里边有200是拿来给新的真理准备的,只有100波尔可以雇恶魔,所以他继续翻页。 100波尔能雇的恶魔其实也有许多了,像是跟普希拉同款的魅魔也只有七八十波尔,当然了,普希拉现在是完成了晋升的“鲜血王妃”,肯定比她们值钱。普希拉此时看着李奥瑞克在浏览那些搔首弄姿的魅魔,不由得担忧的说道:“主人,您该不会是还想再要一只魅魔吧?” 李奥瑞克看她这样子不禁哑然失笑,说:“怎么?你怂了?不是先前喊着要四劈的时候了?” “我哪有!”普希拉满脸通红,“只是……我只是担心这些魅魔为人卑鄙狡猾,骗了主人。” 普希拉作为一个耻度极高的魅魔,很少露出这种傲娇状态。李奥瑞克顿时笑了,伸手轻轻一刮她的鼻梁,说:“魅魔有你就够了。” “主人!”普希拉露出了一副高潮脸,显然是被撩到不行。 李奥瑞克暂时没有扩大后宫的打算,1V2就有点吃不消,算是罗米拉就是1V3了,好虎架不住群狼,他精力真的顶不住。 大家继续翻阅这本恶魔人才名单,大家各抒己见,希雅认为,反正就是为了扩建一下房子,那随便叫个便宜的恶魔就行了,像之前那个十块钱的烧烤师傅就不错;但罗米拉是觉得,召唤恶魔终归是个严肃的事情,还是仔细斟酌,召唤一个厉害的家伙比较好,比如这个名叫“嗜血山猫”的矫健恶魔,看起来就挺能打,只是价格稍贵,要100多。塞拉维则是想买一只五块钱的恶魔小鬼,那东西看起来像个柔软气球,十分可爱,可以用来当抱枕。 这时候普希拉忽然说:“主人,这个不错!”说着拿手一指书页一角。 李奥瑞克低头一看,发现在角落里有个非常小的一行字,上面写着“恶魔矮人铁匠再就业,仅需90波尔,不要生命力”。 这个位置也太不起眼了,就如同搜书吧站推荐位里的蚊子腿一样,扑街都看不上。这显然不是什么厉害角色。李奥瑞克问道:“这家伙厉害吗?” 普希拉连连点头,说:“恶魔铁匠哎!魔族的冶金工艺可是非常厉害的,任何种族都比不了。” 这倒是,大家对这件事情都有所耳闻,就连罗米拉都不得不承认,恶魔打的铁就是好。像是李奥瑞克那两门熔岩大炮的炮膛,就是恶魔工匠打造的,非常有技术含量。 可如果是个厉害的铁匠,那为什么招聘网站只会给一个蚊子腿呢?不越是厉害的大佬,曝光率就应该越高吗? 怀着这样的疑问,李奥瑞克戳进了那行小字。接着页面转换,书页上面出现了一个粗壮的恶魔。这恶魔看着就很敦实,让人联想起了人类世界的矮人,同时这家伙浑身乌青色皮肤,不留胡子,脑袋上长着三根弯曲的犄角,这样看来又是个传统的恶魔。 普希拉说:“恶魔的矮人铁匠大多是混血产物,就是魔族和矮人的混血……” 李奥瑞克侧目,说:“混血?又是你们干的?” “呃,这个我不清楚,但你非要这么说我也很难否认。”普希拉耸肩,“但我觉得不是,如果真是和魅魔混血的话,矮人一定比现在漂亮许多。” 普希拉干咳一声,继续说道:“总之恶魔矮人和人类的矮人一样,他们拥有强壮的胳膊,对金属制品的狂热,所以生来就擅长打铁,在他们的文化里边,矮人也确实以打铁为荣的,所以这家伙……嗯?”普希拉吹到一半忽然皱起眉头,说道:“这矮人怎么回事啊,怎么有残疾的?” 李奥瑞克仔细一看,可不是吗!这矮人只有一条胳膊,左手尚在,但最粗的右胳膊却没了,只剩下小半截上臂。在那图片下面还有一行字,写着:残疾铁匠再就业,生活不易,请帮帮我! “难怪只要九十块钱。”狗子喃喃道,“要不然的话,一个好铁匠没有三位数下不来的。” 普希拉一看这矮人铁匠是个残疾,而且残的还是轮大锤的右手,一下脸就黑了,说:“我们看下一个吧。”说着伸手就翻过书页。 “等等!”李奥瑞克却是按住了她的手,“让我再看一下。” 李奥瑞克又翻回了刚才那一页,发现那个残疾矮人铁匠的个人简介下面还有一行字:可以收徒。 李奥瑞克要的就是这个! 他买的不是这个残废铁匠,而是他的技术!李奥瑞克这里有许多现成的学生——那铁锤团的工兵们都可以来打铁,只要这家伙能把技术拿出来,那么北伐军的装备强度一定会再上一个台阶。 到时候我就不是全套蛮族装备了,改为全套恶魔装备!这他妈想想都美。 于是李奥瑞克立刻画下召唤阵,叫出了这位“恶魔矮人铁匠”。此人一登场,其伟岸的身高就把大家吓到了——这也太姬芭矮了!这家伙站着还没有兽形的狗子高,就仿佛是让人拿大锤搁在头上砸过一样,即使是塞拉维,也不得不俯瞰他。 艹了,图像是只说他胳膊残疾,可没有说身高残疾啊!李奥瑞克甚至有些后悔叫出这个家伙来。你他妈是打地鼠扮演地鼠去了吗?这都不是矮了,简直可以用“扁”来形容。 这位“超级矮人”仰面朝天的看着李奥瑞克的下巴,说:“您就是我的主人吗?” “叫老板吧,另外咱们还没签合同的,要先面试一下。” “应该的应该的!您有什么尽管问吧。”矮人一脸堆笑的说道。这家伙虽是恶魔,说起话来态度却很温和,颇有一种憨厚庄稼汉的感觉,看来恶魔里边也同样有朴素的劳动人民。 李奥瑞克就先抛出了那个关键问题:“你们种族是都这么矮吗?还是说就你比较矮?” 那矮人铁匠点头哈腰的说道:“对不起,我天生就有侏儒病,长不高,大人您别见怪哈!” 艹了,矮人还能有侏儒病?那侏儒听了都想打人。 希雅看着这小矬子也有点不高兴,这家伙实在是太丑了,恶魔本来就不好看,还这么矮,简直是丑上加丑;而罗米拉更是将厌恶写在脸上,追寻美丽、厌恶丑陋乃是精灵天性,她直接说:“李奥,要不换一个吧?我还是觉得那个大山猫比较好……” 甚至就连魅魔和狗子都替这个家伙臊得慌,开始旁敲侧击的示意李奥瑞克换人。 然而李奥瑞克并不会以貌取人,他让大家先安静下来,然后问那个铁匠,说:“好,我先自我介绍一下,我叫李奥瑞克,有可能是你未来的老板,对,以后要是入职了也叫老板,当然叫将军也行。如果能够入职到我麾下呢,我除了会给你按照约定开90个波尔的薪水,还会给你额外的一笔津贴,暂时就跟普通士兵一样,年薪十个金币,加上五险一金,另外,我要占用你契约空间的一些地方,你意下如何?” 矮人睁大眼睛问道:“您刚才说自己是将军?还说麾下有士兵?敢问大人是谁?有什么封号封地?” 李奥瑞克笑道:“这个呀,狗子,喝号!” “好嘞!” 地狱三头犬清了清嗓子,说道:“站在你面前的,乃是高原人之战神、蛮族克星、不忠者屠夫、洞悉真理之人、北伐军统帅、骑兵大师、剑圣之师、野狼城公爵、中土之地的新王、卑劣种族的拯救者,李奥瑞克大人!” 矮人听完惊的瞠目结舌,别说是他,周围人都听得一愣一愣的。希雅胳膊肘一戳李奥瑞克,说:“你什么时候多了这么多封号?”李奥瑞克笑道:“狗子给我起的,怎么样,威风吧?” 希雅点了点头,“就是有点长,背不下来。” “没事,肯定会越来越长的。” 此时矮人似乎回过神来,问道:“您是带兵打仗将军?” “对!” “您跟谁打?” “蛮族和魔族,以及高原人的乱臣贼子。” “哦,好,好好好!”矮人听到这件事情之后非常激动,“好,太好了!能给您这样英雄打工是我的荣誉!”矮人说着鞠躬,只是他是在太矮,也几乎没有腰和脖子,鞠躬的时候十分吃力,旋即说道:“您叫我‘铁砧’吧,大家都这么称呼我。” “好,铁砧,我知道了。”李奥瑞克有点奇怪他的反映,但也没往心里去,说:“接下来就是考验一下你的基本功了,不知道你还能不能打铁啊?” “能,当然能!”铁砧用剩下的那条左臂一拍胸脯,说:“我左手一样打铁!您稍等啊,我给您看看成品。” 铁砧说着钻进了自己的契约空间,旋即抱了一筐的兵器出来,哗啦一下摊在地上,说:“这些都是我造的的!每个上面都有我的魔法烙印,童叟无欺,假一退十!” 这一大堆武器如垃圾一般堆放,然而仔细一看,没把剑都闪着寒光。希雅随手拿起一把武器,顿时兴奋的叫道:“好剑!都是好剑!虽不及这些有魔法加持的圣遗物,但品质都在蛮族马刀之上了!” 是么?李奥瑞克财大气粗,当即找了一把蛮族马刀来验货。他左手拿着矮人剑,右手拿着蛮族马刀,全力这么一碰,“乒!”顿时火花崩现,再一看,蛮族马刀明显卷了刃,而矮人剑上丝毫无损,只是有个炽热黑色印痕,拿布轻轻一抹,又光洁如新。 “好剑,好剑啊!”李奥瑞克笑得犹如看到了导弹模型的狗大户。 铁砧说道:“老板要是跟我签约,这些就都白送了。” “这不合适吧?” “合适合适,就当是见面礼了。”铁砧说。 这些剑少说价值大几百金,李奥瑞克抛去90波尔契约钱,一年才给这个矮人是个金币。那这家伙相当于自己给自己开钱?好么,这员工可太棒了,入职第一天,就给老板发工资?工贼见了都落泪。 李奥瑞克已经想直接签合同了,但现在还是面试阶段,他这个面试官还是不能动声色。于是他故作城府状,说:“那再谈谈带徒弟的事情吧……” 矮人立刻说道:“带,随便带!老板您说教谁我就教谁,保证倾囊相授!毫无保留!” 我艹,这是什么精神?这思想太先进了! 现在这个时代,学术界派系林立,手艺圈壁垒森严,大家的观念普遍都是什么“传儿不传女”“教会徒弟饿死师父”“宁可本领带到棺材里也不能便宜了外人”这种。怎么这矮人对自己的技术看的这么轻啊? 就说这家伙是个残疾人吧,可是他这条件也太优越了,怎么会没人雇他、让我捡了便宜呢?李奥瑞克不敢相信自己捡了这么大一个便宜,心里便有些怀疑了。 他点了点头,先让矮人到新的契约空间里等候,然后问在场众人的意见,说:“你们觉得这矮人靠谱吗?” “本领没的说,就是便宜了点。”希雅率先说道,“刚才你们说话的时候我又翻了翻那本书,也有其他的恶魔铁匠应聘,这些家伙基本上都要200块,而且我看了他们打造的武器图片,还不见得有这个矮人好。难道说残疾铁匠就真这么掉价?” 罗米拉说:“魔族一贯狡诈,所以……”她自感说错了话,便赶忙和魅魔与狗子说道:“呃,咱们家的除外,我没有针对你俩的意思。” 狗子和魅魔倒是不以为意,普希拉说:“魔族本来就是狡诈,但这个矮人……应该不是坏人。因为恶魔召唤契约是魔法契约,一旦签了,就必须服从,不然就要受诅咒的,没人能扛得住那种诅咒,迄今为止契约恶魔从没发生过任何一次背叛主人的行为,一次都没有过。” 也对,乌鸦王也算硬汉,但也扛不住反复遭雷劈。 既然有契约在,李奥瑞克干脆就不想那么多了,也许这矮人有什么隐情内幕的,就等着以后再慢慢的了解吧。 接着,李奥瑞克就和这位矮人签订了一个三年的契约,矮人“铁砧”正式加入了恶魔四人组。铁砧的契约空间也是两室一厅,主卧室居住,客厅一半用来打铁,还剩下许多的空间。李奥瑞克就将这些空间征用过来放置他的“星星黏土”,铁砧憨厚又大方,表示随便用,只要老板说句话,我整个契约空间送您都可以,只要您别辞退我就行。 忠!忠不可言!李奥瑞克十分高兴。 此时希雅问他说:“李奥,矮人铁匠的送你的这些武器你打算怎么处理?”李奥瑞克想了想,说:“就十几把,分下去也不够,干脆团长们一人一把得了。” 原先团长们都是用的蛮族马刀,跟士兵们没有区别。虽然李奥瑞克鼓励军官和士兵同吃同住,但是在某些方面——比如服装、武器、薪水待遇上还是要有一些区别的。一来是增加将领的战斗力有利于军队士气的增长,另一方面是将领们管理下面的人需要有威严,这些东西就能帮他们建立威严;而且,有句话叫“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反过来说,也正是因为这些“将军”更加与众不同,才能刺激士兵们的进取之心。 希雅抱起一筐宝剑,说:“那好,我就给团长们发下去了,就说是奖赏他们这一战的英勇表现。” “好的好的,麻烦你了。” 一说给团长们发装备,李奥瑞克便想起来一个事情——他来到这里其实是为了给格罗温找一件好东西来补偿他。他先前自己翻了翻没找到合适的东西,此时,干脆就和菲利普说:“菲利普老兄,你过来,我问你啊,咱们这次有没有缴获一些厉害的东西?能拿出手的那种。” 菲利普想了想,说:“如果说有什么厉害东西的话,也就只有那两半盾牌了。” “盾牌?哦,独眼巨人的那个是吧。” 独眼佛罗确实有一面好盾,能硬接李奥瑞克的刀,但后来还是被老李一顿狂暴输出给砍成了两截。这盾牌不是圣遗物,但材料估计不错,李奥瑞克印象深刻。不过,拿一面坏掉的盾牌去送人有点不好,最好是能将这东西修好了再…… “对了!”李奥瑞克打了个响指,旋即一抹手臂上的符文,道:“铁砧,上班了!” “来了!”地面上浮现出一个魔法阵,矮人铁匠从阵中现身。看到这个“扁矮人”,菲利普也哑然失笑,说:“原来恶魔也不全是高大威猛的。” 李奥瑞克找出那两片盾牌交给矮人,说:“这盾牌坏了,你看能能不修好。” 铁砧单手接过盾牌,说:“好的,我先看看是什么材质,再决定怎么修……” 没想到看了一眼,矮人立刻脸色一变,说:“老板,第一次就给我这么大的活儿啊?我……说实话有点害怕啊。” 啊?害怕? 这破盾牌有什么名堂吗? q群一六巴217 第一百九十章:知耻而后勇 李奥瑞克便好奇的问那个叫铁砧矮人,说:“这东西有什么说法吗?” 铁砧就说:“老板,这可太有说法了!”他用粗壮的独臂拿起一片盾牌,放在夕阳下面凝视,“这材料叫熔岩铁木,是用一种生长在熔岩地带的树木组成,经过淬炼加工之后会非常的结实,而且极耐高温。传说古代有一位屠龙勇士,就是用熔岩铁木的盾牌阻挡了龙息,从而成功屠龙。” 我艹,这么吊?难怪我当时费那么大力气也砍不动。 李奥瑞克连忙让矮人去将这盾牌修好,矮人表示这活很难,主要是熔炼的时候需要控制火候,他需要到安静的契约空间里完成,大约两个小时,但如果搞砸了,还希望老板不要怪罪,要是您家里有更好的铁匠,最好请他们来。 北伐军最好的铁匠就是铁锤团的石恩团长了,这家伙技术还行,但估计不如这个独臂矮人。但本着尊重的原则,李奥瑞克还是决定去问问他。然而不等李奥瑞克过去,粗臂石恩团长就拿着刚刚送给他的矮人剑回来了,口中还大声说道:“将军,李奥瑞克将军!请问这把剑是谁打造的,我可以见见他吗?”说着,这大汉就跑到了李奥瑞克面前。 李奥瑞克一努下巴,说:“低头。” 石恩一低头,这才看见那矮人,他吓了一跳,说:“对不起差点踩您脑袋!这……” 他双手捧着矮人的宝剑,说:“大师,这是您的作品?” 铁砧说道:“作品算不上,就是一些练手的东西罢了。” 石恩惊呼一声,顿时纳头就拜,说:“大师,请收为我徒弟!” 石恩参军前就是个铁匠,同时还爱好钻研各种兵器,后来阿卡德将军看他是个人才,就将他吸纳入了北伐军之中。这家伙的生活中没有别的,就是打铁,疯狂的打铁!常年抡大锤,以至于他的右臂比左臂粗了一大块。石恩的梦想就是能让北伐军装备上世界第一的武器,以及亲手锻造出一把足以屠龙弑神的兵器来,可以说是个单纯、憨厚又富有理想主义的人。 铁砧本就有收徒的意愿,看到石恩这么诚恳的拜师,表情很是惊喜。但他还是先望向李奥瑞克,用眼神询问他的意思,李奥瑞克一点头,他就立马说道:“好,从今往后你就是我的徒弟了!” 石恩没想到拜师这么顺利,千恩万谢,还说等打完了仗一定要补上拜师礼和宴席,铁砧却是一摆手,说:“只要你能将我的技艺传下去就好了,多传一个人是一个人。” 铁砧这话也就是随口一说,李奥瑞克却从中听出了一些端倪,心想:这矮人语气中有一丝悲凉,又说什么“多传一人是一人”,再结合他先前的种种表现,这里边是不是有故事啊? 李奥瑞克留了个心眼,等打完了仗,一定要问问到底是怎么回事。 至于“石恩懂不懂熔岩黑木”的事情,也就没必要问了。 随后,铁砧到契约空间去修理盾牌,石恩听说师父要进去修理盾牌,就想观摩一下师父的手艺,只见这个糙大汉礼貌的低下头来,小心翼翼的问道:“师父,我能进去瞧瞧吗?不多看,就一眼。” 高原人师徒都会藏私,风气很不好,所以石恩心里很害怕铁砧大师不愿意教他。然而铁砧却一脸疑惑的说:“为什么才只看一眼?难道你不是诚心要学我的技艺?” 一听这话,石恩连忙说道:“不是不是,我是怕冒犯了您……啊,那请务必让我好好看看!” “走!” 于是师徒二人进入契约空间打铁,李奥瑞克则在旁边等他们等他们出来,顺便翻阅账单、做一些文职的工作。过了大约半小时,石恩就先出来了,一出来就是满身大汗,就像是刚从水里捞出来的一样,说:“不行了,师父功力太深,那下面热的不像话,师父怕我热死,就先让我出来了。” 李奥瑞克问他:“热死?有那么夸张吗?” “嗯嗯嗯!师父几乎泡在在熔岩里锻造兵器的!这么高的温度,人类肯定承受不了,唉,难怪魔族能锻造出那么好的刀剑,果然是天赋异禀。哦对了,师父用的工具跟我的完全不一样,除了锤子和铁砧以外,还有各种钳子、夹子、型号和材质我都没见过。而且他的风闸是魔法动力的!哎呀,总之就是非常厉害,我跟师父一比就是个乡巴佬了……”石恩不好意思的笑了起来,挠了挠头,说道:“我真怕师父嫌弃我。” 李奥瑞克拍了拍他的肩膀,说:“你就放心学吧,我和铁砧签订的契约里边,有一项就是要让他收徒,所以收徒这件事情是他的工作之一。若是他不好好教你,我还要罚他呢。” “哦,原来如此!”石恩点了点头,旋即对着李奥瑞克行礼,说:“那我一定不会辜负将军的好意!”说着抄起水壶来喝了许多的水,然后又钻进了契约空间。 大约到晚上九点那会,铁匠师徒二人才从契约空间里出来。刚一出来,石恩就兴奋的说道:“太厉害了,真是太厉害了!将军,您一定要看看这面盾牌,修得太好了!” 李奥瑞克拿来那个盾牌一看,果然,盾牌完好如初,无论是正面反面,都看不出来任何破损的痕迹!很难想象这是两面破盾拼起来的。李奥瑞克点了点头,赞叹道:“铁砧,有你在,北伐军的甲,就再也不会畏惧蛮子的刀了。” “老板过奖了。”恶魔矮人不好意思的笑了笑,旋即叹了口气,说:“但美中不足的是……”他欲言又止。 “这还有什么美中不足的?” 铁砧说道:“其实我还能附个魔,只是手上没有合适的浓缩元素了。” 李奥瑞克问道:“什么样叫浓缩元素?” 铁砧说:“就是将魔法元素浓缩精炼出来的魔油、魔药这一类的。” 听到这话李奥瑞克顿时笑了,朝着旁边一努嘴,说:“你看那里边有吗?” 铁砧顺着李奥瑞克指示的方向望去,只见那里有一辆蒙着帆布的货车。他走过去,单手撑着车帮高高挑起,趁着悬空的时候“哗啦”一下掀开帆布,又落在地上。 接着他叫道:“哦,对,就是这些!” 那正是先前从占星师手里缴获的一批魔药,菲利普本来打算拿着卖钱的,没想到这么快就用上了。铁砧太矮上不去货车,就让新收的徒弟来帮忙,石恩将货物一箱一箱的拿下来,那些瓶瓶罐罐乒乓作响,就像是在搬瓶酒箱子。铁砧看着那些花花绿绿的瓶子,嘴都合不拢了,说:“这些个好啊,这些劲儿大!”看他那几乎要流口水的样子,仿佛一个看到了就着铁钉子都能整半斤的老酒蒙子。 铁砧翻了翻,拿起一个红色的瓶子来,说:“就这个吧!” 石恩问他说:“这个是什么,师父?” 铁砧说:“这个啊,这个叫防冻魔药,如果能附魔到盾牌上,这个盾牌就能抵御各种寒冰魔法了——小心啊,这魔药很危险的。”他警告石恩说道。 艹了,防冻液?李奥瑞克哑然失笑,哪来的斯拉夫矮人?早起的小苏卡有防冻液喝。 接着,铁砧拧开了盖子,魔药瓶中散发出一股油香,随之而来的还有一股寒气。石恩就问他说:“师父,这个要怎么附魔呢?” “你瞧好了。” 铁砧说着将魔药瓶子放在面前,如临大敌一般凝视着瓶口。大家心情也随之变得紧张又期待。就在这时候,铁砧突然一声大吼,仰起脖子来“吨吨吨吨吨!”将那魔药一口闷了! “师父!”石恩吓得大叫。 这时候铁砧瞪大眼睛,然后张开了嘴。 “噗!” 只见铁砧犹如马戏团表演喷火的艺人一样,口中吐出了蓝色的冰雾,这冰雾落在盾牌上,顿时附上了一层凝霜似的物质。接着那物质缓缓融化、渗入盾牌之中,这面盾牌的表面逐渐变成了冰蓝色。 “嗝——!”铁砧抹了一把嘴角,打了个响亮酒嗝,说:“成了。这样一来,这盾牌就又能防火,又能防寒了。” 李奥瑞克双手接过盾牌,说:“你的胃没问题吗?” “胃?”矮人听完大笑起来,说:“能有什么问题?我就是在肚子里混合一下,然后都吐出来了!” 李奥瑞克在一旁心想:但是您这喷出来的也就一小口,闷下去的可有一整瓶啊?真的没问题吗? 矮人不说,他也不敢问,反正看铁砧这“喝防冻液”的豪爽劲儿,恐怕也不是第一回干这个了。 随后李奥瑞克拿着盾牌去找格罗温,他径直来到铁骑团的露营地,说:“格罗温,在吗?” 此时天色已晚,马上就要吹熄灯号,格罗温正打算去洗洗睡了。此时他正坐在凳子上洗脚,忽然听见外面传来李奥瑞克的声音,连忙站起来就往外走,然后他忘记了自己脚还在盆里,直接摔了个大马趴,洗脚水洒了一地。 门口的侍卫听见动静赶紧进来,李奥瑞克也快步走进来,问道:“怎么了怎么了?”于是就看到了这一幕。 格罗温摔在地上,还弄了一身脏水,好不狼狈,纵然脸皮再厚的人这会也遭不住,他先是挥手驱散了侍卫,然后说:“让李奥瑞克大人见笑了,那个什么,我先收拾一下,您等会啊。”说着脱了脏衣服和裤子扔进桶里,又将水扫到外面,然后给李奥瑞克搬来了干净的凳子,做完这一切,格罗温满脸都是尴尬的笑容,说:“大人,您有什么事情派人吩咐一下,我去找你得了!怎么还麻烦您亲自过来?” 李奥瑞克平时做事不爱使唤人,何况这趟是来送东西,当然要亲自来。他也不废话,直接拿出那个盾牌,说:“这东西你用用看,顺手吗?” “盾牌?哦,我试试。” 格罗温将盾牌拿在左手,右手虚握模拟持刀状态,然后扎下马步假装是在骑马。他挥了两下空气刀,又拿盾牌格挡想象出来的攻击,旋即说道:“嗯,尺寸大小都合适,这重量也很轻……”他用手敲了敲盾牌,里边传来了沉闷的响声,格罗温一脸疑惑的说道:“木头的?还是铁的?这材质好奇怪。” 李奥瑞克说:“用的顺手吗?” “啊,挺不错的一面盾牌,怎么?大人您这是……” 格罗温有些疑惑的望着李奥瑞克,他似乎猜到了李奥瑞克的意图,却又不敢相信。接着,李奥瑞克开口说道:“这是送给你的,我的好兄弟。”李奥瑞克拍了拍他的肩膀。 格罗温惊讶的张大嘴巴,说:“大人不是赏过我了吗?怎么还赏?” 李奥瑞克也不能把真相说出来,只得说道:“那些都是金银财宝,对于军人来说其实没什么用,我思前想后,还是决定给你一件真正实用的兵器。这东西是独眼巨人的盾牌,战斗时候让我一分为二,我又请铁匠修了,还附了魔。现在这块盾牌不说刀枪不入,但至少能挡住我几刀而不裂开。” “能挡住您的刀?”格罗温惊讶的看着那块盾牌,下意识的拉开了距离,就仿佛是在看一个可怕的怪物。 军队之中的人全都知道李奥瑞克力大无穷,手上的巨人屠夫和啄眼又是无坚不摧的圣遗物,迄今为止还没有谁能跟他对砍,然而这个盾牌竟然能挡住他的刀,而且还能接好几刀?这是什么传奇防具? “例外由于材质特殊和附魔的缘故,这件盾牌不怕火烧和冰冻,铁匠说连龙息都能接住,但这个我没接过,也不敢打包票。”李奥瑞克倒不是刻意吹嘘自己的东西有多NB,只是想把这件盾牌的正确使用方法告诉格罗温。 什么?还能抵抗魔法啊?整个北伐军都应该没有比这个更好的盾牌了吧?格罗温双手捧着盾牌,表情有些恍然,说:“将军,我何德何能?一而再得到您的赏赐?这种护身的神器与其给我,还不如……给其他人,比如督军,或者精灵女王。” 李奥瑞克摆了摆手,说:“别说了,这东西就你用最合适了。” 希雅我根本就不会让她去冲锋陷阵好吧!再说了,希雅已经是见血封喉的高原人第一剑圣了,还用得到这东西吗?那手腕子一抖,敌人脑袋就削下来了。带个盾牌增加负重,反而会削弱她的速度优势。 李奥瑞克也没法和他解释这里边的因果,只好用“不收下就是不给我面子”而封死了他的说辞。格罗温便“勉为其难却又兴高采烈”的收下了,他摆弄着那个盾牌,越看越喜欢,不禁说道: “将军,麻烦您砍我两刀!” 这么无理的要求,李奥瑞克怎么会拒绝呢? “好嘞!”李奥瑞克说着拔出了腰间的“巨人屠夫”和“啄眼”。 格罗温顿时吓得脸都绿了,连忙说道:“别真砍啊!用那边没开刃的铁剑就行。” 李奥瑞克哑然失笑,收起武器说道:“放心啦,这盾牌很坚实的。” “但我没有勇气接下李奥瑞克的剑,真的,我胆子小。”这位李奥瑞克钦定的北伐军第一勇士此时十分怂的说道。 于是李奥瑞克拿起没开刃的钝剑来,格罗温拿着盾牌,两人象征性的过了几招。格罗温平时大多使用骑枪和马刀,用盾牌的机会比较少,但并不是不会用。看他这几下格挡,还挺有那意思的。两人在帐篷里施展不开,打了几下之后索性来到外面,又互相拆了几招,却还是觉得不过瘾,李奥瑞克就提议说:“要不你也那把木剑来,我们打一场?” 格罗温连连摇头,说|:“我肯定是打不过您的!” 李奥瑞克笑道:“你剑法不如我,自然就更需要我的指点了,对不对?” 格罗温这才反映过来,兴奋的说道:“您居然愿意指点我?好,太好了!” 两人换了装备,来到一片平整的空地上过招。李奥瑞克对格罗温的武艺心里有数,于是说,让格罗温全力以赴,尽管来打;而他自己不开buff,然后使个六、七分力跟他对战。正如李奥瑞克所预料的那样,在他大放水的情况下,两人仍旧打个五五开。格罗温冲锋杀敌十分勇猛,但都是马上功夫,步战着实拉胯,李奥瑞克就一边打一边指点格罗温的剑术、步法、发力动作等等。 此时月明星稀,二人在月光下舞剑,远远看去就如同一出皮影戏。铁骑团的士兵听闻主帅在和李奥瑞克练剑,也都过来观摩。李奥瑞克一边打,一边指点格罗温,还时不时的教导周围那些士兵,他尽量使用一些简单实用的招式,大家看了就能懂,懂了就能学,学了就能用。一边打,李奥瑞克一边想到:等打完了这一仗之后,一定要好好安稳个一年半载,北伐军需要大练兵,国家也需要搞生产,不然就高原人这点本钱,绝对打不来持久战的。 打了几十个回合,格罗温累得喘大气了,招式也开始变形,李奥瑞克便就此收手。格罗温朝他行礼,却不说话,表情之中很是苦涩。众人都欢呼李奥瑞克的名字,但也有些人选择沉默,以免团长难堪。 李奥瑞克说:“感觉打不过我,对吧?” “是,打不过您。”格罗温硬着头皮承认道。他当着这么多小弟败给李奥瑞克,面子上有些过不去。 李奥瑞克问他。“你败给我,似乎还觉得羞耻?” “不敢!”格罗温连忙说道,“能跟您过招就是最大的荣幸了!” 李奥瑞克拍了拍他的肩膀,说:“不,感觉羞耻是好事!证明你有荣誉感,有好胜心!正所谓知耻而后勇!不知羞耻的人,是无法在失败中成长的!” “你们也是!”李奥瑞克大声说道,“各位铁骑团的兄弟们,你们听好了!高原人这两百年来都是在耻辱中度过的!然而官僚贵族却不知耻,国家沦落于此犹不自省,一无良政,二无恒心,三无勇气。然而北伐军都是有荣誉感的战士,赢了便沐浴荣光,输了便知道耻辱,如此才能攻下野狼城,吊死乌鸦王!所以,你们若是败了,也许知耻,知道羞耻了,才能奋发图强!” “如今蛮子和魔族还霸占着我们的故土!” “高原人一日不返乡,你我脸上的耻辱就一日不消!” 众人大声欢呼,“北伐军万岁!”“李奥瑞克万岁!”“将军万岁!”李奥瑞克张开双臂,也跟着众人一起呐喊,马上就要决战了,正好鼓舞士气。 这时候人群中也不知道是谁喊了一句:“李奥瑞克王!”然后场面瞬间安静,大家互相看看,下一秒就纷纷喊道:“李奥瑞克王!” 这一回李奥瑞克却不能跟着喊了,他现在毕竟还未称王,就这样被士兵喊“李奥瑞克王”,实在是有些不妥。正好,这时候熄灯号响了,李奥瑞克就打了个收声的手势,说:“好了,都去休息吧,明天一早我们就要进攻学士城了!” 众人再度欢呼,然后各自回屋休息。 李奥瑞克临走前和格罗温说:“你平时剑法上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来请教我,或者请教希雅也行。我这没有什么门户观念,武艺公开,大家一起学嘛!” “谢谢,谢谢大人!难怪都说您有圣人品行!您果然是要成为王的男人啊!” 怎么都这么说啊?李奥瑞克笑了笑,然后就和铁骑团的人告辞了。等他一走,格罗温的亲信们就都围上来给他道喜,说他今天不光成为了“北伐军第一勇士”,而且还得到了这么好的盾牌,看来李奥瑞克将军最钟爱的将士非你莫属了。格罗温哈哈大笑,说等赏钱下来了,请大伙儿喝酒。这时候又有人问他说:“团长,这盾牌要不要起个名字啊?” 格罗温想了想,说:“我喜欢这个东西,就叫他“李奥瑞克之庇护”吧!”他抚摸着那面盾牌,脸上慈爱的笑容,就如同父亲抚摸婴儿的脸。 于是,不是李奥瑞克的“李奥瑞克套装”又增加了一件。 …… 此时李奥瑞克独自回到了帐篷之中,心想:本来是预计今晚就到学士城外扎营的,没想到被这鬼打墙耽误了一整天,看来明天要加速了。 敌人今天阴了李奥瑞克一手,虽然他靠着过人的胆识将其化解了,但不得不说,敌人的展现出来的实力在他预想之上,而且战术也十分诡异——若是传统战术,一招一式硬桥硬马,咱们见招拆招,无非一个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也不难打。但是沾了魔法这一块,就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让人摸不着头脑。今天的胜利多少沾点运气成分,如果不是格罗温小宇宙爆发,李奥瑞克一定会付出不少损失的。 想到这里,李奥瑞克便用手指敲击锁骨,说:“在吗?” “干嘛?”符文里边传来了卡珊德拉的声音,听起来有一丝困意。 “有点事,出来说?” “嗯。” 一股红雾从李奥瑞克的锁骨上钻了出来,小卡珊德拉现身于此。只见她身穿一件针织睡,左手还抱着一只跟她差不多大的玩具熊。魔女小姐睡眼惺忪的,迷迷糊糊。她打了个哈欠,说:“这么大半夜的叫人家干嘛啊?都要睡觉了。” 李奥瑞克说:“真不好意思,那个,确实是有点事情。你看我这不是明天就要大决战了吗?我想请你给参谋参谋……” 一听这话,卡珊德拉便皱起眉头,说:“啊?几个高原叛军你还摆不平?这么菜,开除你的仆籍嗷!” 开除仆籍可还行。李奥瑞克知道这家伙是刀子嘴豆腐心,也不以为意,就笑了笑,继续解释道:“是这样的,敌人里边有那个邪神,就你上回说的那个……叫啥来着?我又给忘了。” “‘黑水怪婴’苏古迪斯?”小卡珊德拉问道。 “对对对,就这个!这家伙在敌后坐镇,敌人总是整一些个花招出来,如果贸然进攻,我怕再中他们的魔法。虽然我有信心打赢,但我想赢得更漂亮一点,损失降到最少,少死一些人。” 小卡珊德拉用鼻子哼了一声,不以为意的说道:“那士兵不就是用来死的?太吝惜生命的话,难成大事啊,我的仆人。” 李奥瑞克一听这话就不高兴了,正色道:“卡珊德拉,我是挺喜欢你的,但我不喜欢你这一点,士兵的命也是命啊,对不对?人家也有老爹老娘兄弟姐妹,兴许还有老婆孩子,人家来打仗也不是为了送死,是为了混一口饭吃。你说他要是死了,那家里人不也得心疼死啊?何况多一个士兵就多一个战斗力,哪怕是不打仗了,多一个人还多一份生产力呢!我们既然有办法保住他们的性命,那为什么不保住呢?难道说,多牺牲一些人还能对我们有好处吗?” 小卡珊德拉叹了口气,说:“唉,你就是活得太短了才会有这种感觉,你要是活上哪怕两百年,也不会这么把人命当回事……” 李奥瑞克心想:什么意思?你也是萝莉老太婆吗? “不过,你是对的。”卡珊德拉点了点头,“你这番话虽然又白又土,却是无可辩驳的真理。” “这就对咯!”李奥瑞克笑道,“多保住一分力量,我的事业成功的概率就多一分,咱们是统一战线的,我这里打了胜仗,对咱们都有好处啊。” 小卡珊德拉瞥了他一眼,说:“但魔女的援助可不便宜!你要做好心里准备鸭!到时候我需要帮忙的话,你可不能推辞。” “那是一定!李奥瑞克有债必偿。” 于是,卡珊德拉就告诉了李奥瑞克一些对付敌人的法门,并且还说,接下来她随叫随到,不会因为任何理由下线的。李奥瑞克将她说的要点一一记下,留着到时候招待敌人。两人说了一个来小时,卡珊德拉已经哈欠连连,李奥瑞克对那个小魔女说道:“你快回去睡觉吧,正是长身体的时候,睡眠一定要跟上。” “哦……”小卡珊德拉打了个哈欠,然后突然睁开眼睛,揪着李奥瑞克领子问道:“你说谁在长身体啦!人家这是节能形态,是节能形态!我的本体是高很大的!”她张开双臂,画了一个好大的圆。 李奥瑞克笑着说道:“是是是,你最大了。” 但实际上魔女小姐比希雅矮,比普希拉小,甚至跟罗米拉比都要小一点,也就勉强能战胜塞拉维而以。不过魔女小姐胜在超级可爱的真实傲娇,这又是其他姑娘不能比的……哎呀哎呀,罪过罪过,我在想什么呢?魔女小姐又不是我的后宫,我才刚跟罗米拉订婚啊,怎么能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不不不,魔女小姐还没到锅里呢!不能这么想,罪过罪过…… 小卡珊德拉似乎是累了,她又打了个哈欠,说:“好了,我要回去睡觉了,你也早点睡吧,哦对了,你别又偷偷去看星星啊!再让我逮到我非教训你不可。” 李奥瑞克皱起眉头,说:“我才不会去呢!你怎么会觉得我要去看星星呢?” 卡珊德拉一脸疑惑的看着他,说:“那你要是不想看星星,为什么要戴着那个圣遗物呢?” “蛤?圣遗物” “哦艹!”李奥瑞克一声惊呼,这才想起来自己脑袋上还戴着北疆王的“黑铁王冠”。他上午解谜的时候戴上来,然后就一直忘摘了! 然后就这么戴了一整天! 这……整个北伐军的人应该都看到了吧? “坏了,这下真说不清了。”李奥瑞克喃喃道。 …… Ps:总而言之言而总之,魔女小姐的出场次数会越来越多的,毕竟是作者钦定主角嘛。随着主线剧情的推进,会渐渐展开她的故事。 下一章开干! @q@q@群一8二776 第一百九十一章:我也是触摸真理之人了! “佛罗和索娜拉都死了?” 尼古拉斯听闻这个噩耗,身子一晃,差点跌倒在地。他扶住学士塔的桌子,粗重的喘气,学生怕他身体受不了想来搀扶,却被他一把推开。此时一向自持风度的尼古拉斯像个泼妇一样破口大骂,说:“滚,都给我滚,你们这些废物东西!滚出去!” 通讯兵、学徒和书童纷纷行礼告退,临走时候带上了房门。尼古拉斯扶着墙来到窗前,心里反复的咀嚼着那个噩耗,心里十分痛苦。 独眼的佛罗、占星师索娜拉,这两人跟尼古拉斯公爵的关系都不一般。 “独眼的佛罗”是他的爱将,也是学士城里边最强的一位将领,此人一死,相当于尼古拉斯断了一臂。 占星师索娜拉,也是尼古拉斯倚重的魔法师,同时与他是忘年交,两人在学习上互为彼此的老师,生活中又是好朋友,她一死,尼古拉斯另一条胳膊也就断了。 那么现在,尼古拉斯就仿佛是个没有胳膊的废人了。 失去朋友的忠诚下属是一方面,但更令尼古拉斯痛苦的是,这两人死了,就意味着学士城再也没有正面抵挡李奥瑞克的能力了。剩下的人都是一群胆小鬼,是臭虫、懦夫和酒囊饭袋!他们别说是和李奥瑞克打仗,就是被看一眼都会吓得逃跑。 尼古拉斯现在唯一能希望,就是那尊大神了。 不行,这样下去就是坐以待毙!尼古拉斯整理好自己的心情,然后来到门外。 书童、守卫和传令兵都在门口恭候,见了他便赶忙行礼。尼古拉斯点了点头,用尽量平静的声音问道:“告诉我,阿卡德招了吗?” “我这就去问!”传令兵赶忙飞奔出去,没一会便回来了,说:“囚犯昨晚喝了魔药,还在昏迷。” 尼古拉斯脸色阴沉的点了点头,心想:阿卡德这个老东西,骨头还挺硬!如果他早点讲出来,佛罗和索娜拉也许就不会死了。 算了,不能将希望寄托在这个老家伙上! 尼古拉斯说:“继续审问!一有消息立刻通知我,不管何时何地。”说罢便离开了。 尼古拉斯独自离开学士塔后,顺着一条林间小路来到了公爵府的后花园,尼古拉斯平时住在学士塔,也不常来自己的城堡,所以这后花园也疏于照料,杂草从生。但他并不介意这种景象,而且,他觉得这样很好,因为他不想无关的人来到这块隐藏着秘密的土地。 他来到隐藏在花园迷宫和灌木丛后面的一间破败教堂,此地大门敞开,里边满是泥土、灰尘和老鼠屎;墙壁上蔓藤丛生,黑色的植物犹如触手一般到处蔓延;彩窗许多都破碎了,却没有一丝阳光能照进来,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潮湿腐败的气味,阴森森的,让人很不舒服。 尼古拉斯来到礼拜堂后面的忏悔室,他从包种拿出一个圣杯器皿,将其放在祭坛的凹槽上,二者契合之后,再轻轻一拧,“咔!”某处的机关被触碰了,一道暗门从他身后出现。 他点起油灯,走向那漆黑的门中。 前方便是祖神的封印监牢。 这个封印监牢是随着一次敌阵被发现的,若干年前,学士城有过一次大地震,当时建筑物倒塌一片,死伤惨重,城内的街道也裂开了。在一条最大的裂缝之中,人们发现了通往地下监牢的道路,随后,尼古拉斯才得知这里封印着一尊神灵。 这神灵托梦给尼古拉斯,并自称是“高原人的祖神”,高原人世代供奉的“太阳神”,并要求尼古拉斯帮助自己解除封印,这样一来这位太阳神就能重新庇护他的信徒了。 尼古拉斯为了获得力量,与他签订了契约,但至于这家伙是不是高原人的祖神,尼古拉斯并不确定,因为历史上的高原祖神不是被封印了,而是被杀死了。再说,就算这家伙真是祖神,尼古拉斯的也不认为他能带领高原人走出困境——若是他真有那个本领,高原人还会沦落至此吗? 或许这位“祖神”也看出来尼古拉斯的想法,但他也不戳破,两人保持着一种心照不宣的默契。他们两人之间比起效忠来说,更像是各取所需。 此时,尼古拉斯来到封印监牢,只见在一面巨大的墙壁上,挂着一只流着脓液的黑色巨卵。这卵里边能容下一头大象再加上一头牛,表面满是粗大血管,随着脉搏而一跳一跳,里边隐隐约约能看到一个胎儿。其味道腥臭难闻,让人头晕目眩。 这巨卵本来插着七根钉子,正是封印他的“七神钉”,即高原人现在信奉的七神本体。只是现在七根神钉中的六个已经被拔除,只剩下一根神钉了。 最后这根神钉,大约也会在一周内拔出来,之后卵中的“祖神”只需要休养三日,就能恢复到最强的状态了。 但显然他们没有时间了。 尼古拉斯开口说道:“太阳神!您最忠诚的信徒请求觐见!” 黑色巨卵蠕动了一下,里边传来了混沌的声音:“何事?” 这装神弄鬼的怪物。尼古拉斯虔诚行礼,说:“太阳神!佛罗和索娜拉战死了,被邪恶无比的李奥瑞克杀了。” “如我所料。”巨卵之中传来了一阵冷笑,显然它对于自己信徒的牺牲并无一丝的同情和怜悯,“李奥瑞克那个人,掌握了许多种真理,从某种意义上说已经是和我一样的神灵了,那两个人不自量力,自然会失败。” 尼古拉斯心中无名火起,脸上却不露声色,说道:“那是当然,这两人太鲁莽了。”说到这里他干咳了一声,转移话题道:“只是这两人一死,李奥瑞克面前就再无阻拦了……” “你难道不是阻拦么?”巨卵里边的声音有些愠怒。 尼古拉斯连忙说道:“当然,当然!若是李奥瑞克来了,我一定会拼死奋战的,然而我终究是个拿笔的学者,不是习武的将军。我纵然拼命,恐怕也拦不住那个高原人的战神,所以……”他眼神微微抬起,望着那个黑色的巨卵。 卵中传来了一阵不屑的笑声,说:“如我所料,你这奸诈的歹人,怎么肯自己出力?你一定是来求援军的。” 尼古拉斯再次虔诚的行礼,算是默认了祖神说的话。 祖神说:“给你援军不难,在遥远的大角星上,有无数虔诚的眷族在膜拜我,它们随时愿意为我战斗到死。难的不是这个,而是另外两件事情。” “哪两件?” “第一,召唤眷族需要祭品,若是没有祭品作为媒介,则眷族无法投影到这个世界——尼古拉斯,你有虔诚的信徒来当祭品吗?” “那当然有了!”尼古拉斯冷笑起来,说:“我这些年在学士城一带耕耘,早已将七神教的信仰清除,如今学士城的全体公民都是您的信徒了。” 卵中的祖神说道:“可他们信仰不虔诚,精神力也不够,我的眷族无法通过这些垃圾……” “但他们人数众多。”尼古拉斯说道,“如今信仰您的人足有百万之众,我抽取每人一年的寿命,足够召唤您最强大的眷族了。” “百万之众?”卵中之神蠕动了一下,说:“据我所知,学士城中仅有不足十万人,你是如何凑出来百万信徒的?” 尼古拉斯说:“这些年来,我将您的恩赐布施于普罗众生,不管他是名门贵族,还是街头乞丐,抑或是腌臜恶臭的卑劣种族,皆信仰您的光辉!像是什么独眼巨人、食人魔、沼泽兽人还有咸水鱼人,他们都是您的信徒!这百万信徒皆受您萌宠!必定会以生命来供奉您。” 卵中之神发出了一声低沉的赞许,说:“如此第一个问题就解决的,我将召唤五千黑水骑士团来为你助阵。他们是我的最忠诚的勇士,曾经为我征服了三块大陆与七个国度,迄今为止无一败绩,我将他们借你使用七天,你要好好珍惜。” 尼古拉斯连忙行礼,说:“多谢祖神的恩赐!我一定会好好使用的。” 这时候卵中之神说:“还有第二件事情,你务必记住。” “我洗耳恭听。” “从之前的战斗来看,李奥瑞克掌握了一种源自昂宿星团的邪恶魔法,他能够破坏投影的本质,因此我的眷族在他面前会变得不堪一击。” “这……”尼古拉斯没想到祖神竟然会直接说出“不堪一击”这种丢人的词来,一时间不知道该如何回应才算是礼貌。 此时卵中之神却是冷笑,说:“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李奥瑞克毕竟只有一个人,你只需要用点战术就能打败他……”说着,卵中之神表面裂开一个巴掌大的小口,那个裂口之中吐出一条长着黑色斑点的白色小虫。那虫子蠕动着,缓缓的爬行着。 尼古拉斯知道那是什么,他面无表情的将其拿在手中,然后一口吞下。他大口的咀嚼着,白色的蠕虫在他口中爆出绿色的浓浆,苦味浸满口腔,让人反胃。然而随着他一点一点吃下这条虫子,他脑海中也出现了许许多多的知识: 城防战术、士兵训练、排兵布阵;防御工事的建造、维修和布置;后勤补给的安排;以及黑水骑士团的详细资料……所有这一切都在他脑中清晰的呈现出来!这种感觉是前所未有的,所有的知识都如同数学公式一般清晰明了,每一个细节,每一个因果,他都融会贯通。 尼古拉斯最喜欢建筑学、历史和礼仪,几十年间,这三门学问的书他都翻烂了,这些知识也熟烂在心。然而,这些新得到的战术知识,其熟练程度居然超过了这三门看家本领!也就是说,这一条小虫给他的知识提升,胜过了三十年的苦读! 之前他也吃过一些祖神赐予他的“圣虫”,但那些虫子充其量是增加他的精力,或者让他的记性变得更好,却没有哪种能像这样一样直接赐予他知识! 难以置信,不可思议!尼古拉斯的反复咀嚼着知识的味道,就如同一头反刍的牛。他早就知道知识是甜美的,但那甜美的知识,必定需要付出苦涩的代价——需要压抑烦躁、平复心态、消除杂念、屏蔽欲望、点灯熬油、腰酸悲痛、然后就这样苦读十年,才能品尝到那甜美的知识果实!然而,这一刻,至少耕耘半辈子才能结果的甜美知识就一下子钻进了脑海,尼古拉斯他高潮了!他抽搐着,呻吟着,一股电流从天灵盖通到脚底板,他人生中从未尝过如此美好,哪怕是和年轻时候和蛇人舞姬共度良宵的那个夜晚,他也没有这么一泄如注。 半分钟后,尼古拉斯逐渐回到了现实世界,他收拾好自己的仪态,然后郑重的行礼,说:“失礼了,祖神。” 卵中之神说:“感觉如何?” “非常好——刚刚那是什么?您赐予我的知识吗?” 卵中之神说道:“这是我赐予你的一份真理。” “真理!?” 尼古拉斯只在书上听说过“恩赐真理”这种事情,说是古代的圣贤或者是神人,能够通过某种方式得知群星的知识,或者是得到天外神灵的恩赐,从而成为某个领域的一派宗师。还听说在当年对抗魔族战争的时候,人类的上万个“触摸真理者”联合起来,组建了“神圣中土联盟”。但这一切都是遥远的传说了,尼古拉斯许多时候也只是当个野史看看,没想到,这种事情真的存在。 此时卵中之神说道:“你是我最智慧的信徒,也是我最好的学生,现在,你应该知道怎么做了。” “是的,我知道了,多谢您的恩赐,我,尼古拉斯!绝对不会辜负您的期望!” 尼古拉斯行礼,告退,等他离开这里的时候,脸上再无一次焦虑和恐惧了。他快步来到书房,拿来地图和沙盘,开始进行战术推演。很快,本来对战术一知半解的尼古拉斯,脑海中就出现了许多绝妙的思路。他一边写笔记,一边心想: 我左手拿着黑水骑士团,右手掌握神灵赐于我的真理!李奥瑞克拿什么和我斗? 他拿什么跟我斗!? …… 北伐军休整一夜,转天一路东行,来到了学士城外。李奥瑞克让大军在距离城池十里的地方扎营,开始作战前的准备。 战前准备主要是三部分,第一是战前动员,第二是打探情报,第三是着手布置攻城器。 第一部分由李奥瑞克亲自来做,北伐军一路赢了过来,没吃过败仗,士气十分高昂。然而士气高昂的同时也埋藏着隐患,这样一直赢的军队往往过度轻敌,而且禁不起失败和挫折,常言道骄兵必败,便是这个道理。 希雅也感觉到了北伐军现在的气氛有些轻敌了,不太好,建议李奥瑞克挫一挫锐气,这样对打仗有利。 李奥瑞克也没遇到过这种情况,就问希雅说:“原先你们打仗的时候,怎么克服这种‘士兵过度傲慢’的情况?” 希雅苦笑,说:“你不在的时候,高原人天天吃败仗,哪来的‘士兵傲慢’?我们那个时候士兵只要不害怕的逃跑就是好的了,阿卡德将军也只是反复嘱咐我说,对待逃兵不可手软,军纪要严明,该杀就杀该罚就罚。” 李奥瑞克哑然失笑,说:“也对,老将军那时候北伐军还没什么功绩,自然就……”说到这里李奥瑞克又想起了阿卡德将军来,听蒂维丝的情报说,阿卡德将军此时多半就在学士城中。唉,希望老人家没事,若是他有个三长两短,我非得把尼古拉斯大卸八块! 那么言归正传,马上打仗了,要怎么克服士兵的骄傲问题呢? 李奥瑞克灵机一动,想了个主意。 他决定安排了一场“随机大比武”,就是说从各个军团里边随机抽取一些士兵,让他们来进行拉练、射击、剑术、马术、建造工事、搬运伤员等等方面的比赛和较量,由于是随机抽签,所以士兵们的水平参差不齐,场面也就不太好看。比如勇士团的士兵拉练时候速度不合格的,风行团的人剑术拉胯,铁骑团的人射箭拖把。 李奥瑞克就将这些场面让罗米拉记录下来,然后全军通报,以此刺激士兵们的羞耻心和进取心,让他们知道自己身上的短板。同时李奥瑞克又特意在友军(即精灵士兵和雷奎家族军团)之中挑了一些精锐来做示范,告诉这些士兵,你们的实力远远没有达到傲视群雄的程度!还需要好好练习。 这样练了大半日,北伐军浮躁的气氛得以缓解,兵将们也摆正了心态。 而另一方面,侦察部队也打探到了一些有价值的情报。当天下午,罗米拉报告说:“我的花仙子在南、北两个地段发现了一些奇怪的魔法元素,将军,您最好能亲自去看看。” “魔法元素?什么魔法元素?” “就有点像是之前那个邪神眷族散发出来的元素。”罗米拉肃然说道,“但是要更强,覆盖面也更广。” “好,带我去看看!”李奥瑞克说着骑上了马。 @q@q@群衣六吧27 第一百九十二章:这剧本如我所料 李奥瑞克随着罗米拉一路往前,就见到了最后一批侦察兵刚刚返航,此时鹰眼团的海特似乎正在和一位精灵骑士争吵着什么。李奥瑞克走近了一听,原来是海特想在学士城周围分散进行侦查,而那个精灵不听他的,非说要先去山上,两人就争论了起来。 李奥瑞克大致听了听,其实两人谁都没错,只是理念上不同而已。 北伐军现在的侦察兵构成还有些混乱,既有原先的鹰眼团侦察兵,又有罗米拉的精灵斥候和花仙子,混杂在一起,鹰眼团的人听海特的,精灵骑士团的人当然就听罗米拉的,或者是精灵队长的。一个团队两个领袖,自然事情就办不好。 临阵换将是忌讳,这件事情也需要等打完仗之后再来。这么一算,李奥瑞克要做的事情可太多了——单是军队里边,就有后勤改革,侦查部门整编,尝试扩大塞拉维装甲的产生,全军练兵,围绕着《骑士道》来进行骑士团特训;军队之外,还需要开荒野狼城的土地、对鱼人部落进行基建扶持、要让混血精灵移民并给他们土地生存、兴许还要娶蛮族公主什么的……总之就是一堆事情,他现在恨不得赶紧打完仗,然后去好好搞搞生产,从而将北伐军变成真的无敌之军,在将他的野狼城变成“铁桶江山”。 此时李奥瑞克走上前去,他还没说话,海特和精灵骑士就停止了争吵,并朝着李奥瑞克行礼。李奥瑞克点了点头,道:“报告情况。” 海特先是递来了一份报告,里边精准描述了敌人的布放情况,包括骑兵们侦查的地面情报,还有花仙子们从天空俯瞰的内容。随后他说道:“除此之外,精灵们在北边发现了一片被魔法元素污染的土地,我的人去实地考察过了,带回了一些样本,请您过目。” 那个精灵说道:“雄鹿骑士团也发现了一些同样的样本,请您过目。” 他们所说的样本就是一捧黄土,李奥瑞克乍看也看不出什么名堂来,但既然罗米拉都提到了“邪神眷族”的事情,那这就多半跟学士城里封印的那个“黑水怪婴”有关。李奥瑞克拿着样本独自来到帐篷里边,让魅魔和狗子守门,然后轻轻敲击锁骨上的符文,说:“在吗?” “来了。”卡珊德拉这次瞬间登场。大概是李奥瑞克说过他今天要“大决战”的缘故,所以卡珊德拉是以成年人状态登场的,她穿了一身暗红色魔女袍,戴着大大的魔女尖顶帽,脚踩皮靴,手戴符文皮手套,腰间还有许多魔药瓶。看这样子,就仿佛是个出征的武士。 李奥瑞克心想:嘴上说着“随便打打”,但实际上很认真嘛。 “我脸上有什么脏东西吗?”卡珊德拉问道。 “没,我就是好久没看到你成年人的样子了,有点……”李奥瑞克一脸傻笑,“就是觉得突然一看,还挺惊艳的。” “哼!那当然!卡珊德拉的本尊可不是什么人都能看见的,你应该好好感谢我,每次都用正脸与你对话。”她很傲娇的甩开了头,旋即她又把头转回来,说:“出什么事情了吗?” 李奥瑞克拿来黄土,说:“是这个。” 卡珊德拉看着那些黄土,用手指捻了一捻,说:“害,我还当是什么呢!不过就是黑水怪婴的眷族渗透进了这片土地,所以泥土里就沾了些投影过来的元素碎片。” “细说。” 卡珊德拉说道:“是这样的,‘黑水怪婴苏古迪斯’的最大特点,就是能制造一滩黑色的羊水,然后再从这滩羊水之中诞生新的生命形态,这一招于外神黑山羊的生命魔法,但是比那个传说中的羊妈妈却又差了千百倍。你刚刚带来的这个土里边,就有一些苏古迪斯的黑色羊水,我估计是它将自己的眷族的灵魂隐藏在羊水里边,然后又将羊水浇灌到了泥土之中,等到时机成熟的时候,眷族就会从羊水里边诞生,从而变成一支奇兵来偷袭你的部队。” 李奥瑞克摸了摸下巴,说:“那我们现在不就知道他们的偷袭了吗?我们能不能先把这些伏兵铲除呢?” 卡珊德拉摇头,说道:“我虽然有净化土地的魔法,但那需要大量的魔力,你是施展不出来的。除此之外,刀劈火烧之类的物理伤害对这些羊水无效,你只有等着他们现身,才能将其杀死。” “这样啊。”李奥瑞克在心里盘起了战术。 卡珊德拉看他陷入沉思的样子,说:“看来你已经心里有数,不需要我帮忙了吧?” “谢谢,已经帮大忙了。”李奥瑞克说道,“如果你不告诉我这件事情,到时候北伐军多半会被这些家伙偷袭,从而蒙受巨大损失。” 魔女小姐露出了狡黠的笑容,说:“那你可又欠了我一个人情哦!” “我都记着呢。”李奥瑞克并没有敷衍她,而是十分认真的说道。 随后卡珊德拉回到了图书馆,李奥瑞克则将刚才得到的情报信息作以整理,做成了一份情报书。 这件事情有些不好办。 李奥瑞克在心里推演敌人的战术,他猜测应该是这样的:这是一个很传统的守城战术,就是主要布放在城中,然后放一个预备队隐藏在城外,等到敌人大举进攻的时候,就让预备队(多半是骑兵)来奇袭攻击方的侧翼,从而化解攻势。 通常来说,这种围魏救赵的战术是很好破的,只要能够将伏兵找出来并歼灭,事情就解决了。然而敌人这支伏兵有些特殊,黑水眷族如果不现身,李奥瑞克这边就无法对他们造成伤害,也就是说只能等伏兵现身才能开打。 可是伏兵什么时候才会现身呢?谁也不知道,这就相当于北伐军在攻城的时候,后背要一直提防着一把刀子,使得李奥瑞克不敢全力以赴。 那就只能让北伐军的其他团长——比如斯特尔或者奥德罗他们去攻城,虽然说这两人也能胜任这个任务,但终归比李奥瑞克亲自带队要差一点。老李有牺牲士兵的觉悟,但他不想在这种地方牺牲太多人。 看来只能抬老子的意大利炮来了!李奥瑞克很不高兴的想到,妈的,炮弹是有数的啊。 这样想着,他来到了营地的最前线,想看看大炮和投石机安排的怎么样了。 此时,前线正紧锣密鼓的修筑着防御工事,砍树的砍树,锯木头的锯木头,还有人拿着测量工具在绘图。李奥瑞克一边跟大家打招呼,一边大步走进营地之中,只见营地中间,菲利普和石恩他们两人——哦不,是三人,还有还有新来的矮人“铁砧”,三个人正在讨论着什么。李奥瑞克走上前去,问:“菲利普,石恩,攻城器准备的怎么样了?” 两人见了李奥瑞克,立刻走上来,有些激动的说道:“将军,现在有一个好消息一个坏消息,那个,我就先说坏的吧?” “说!” “坏消息是,花仙子们发现敌人在城墙上布置了一种新型改良床弩,我们初步判断,这种床弩的射程比熔岩大炮只近一点点,如果算上城墙的高地优势,那我们这次没有射程优势。也就是说,如果我们用大炮轰他们的城墙,他们也有武器来反击我们。” 这确实是个坏消息,非常之坏。李奥瑞克刚刚制定的战术中就十分依赖熔岩大炮,只有用大炮正面压制,李奥瑞克才能稳稳的坐镇后方,随时应对那些蛰伏在泥土下面的“黑水眷族”,如果不用大炮,就要拿人去填才能攻下城池。北伐军再怎么精锐,也不是钢筋铁骨,喝多了也吐,挨打也疼,没有大炮强行攻城一定会死许多人。若是强行用大炮,那么大炮就有被敌人破坏掉的风险。熔岩大炮这东西无法复制,也很难修,一旦损坏了就是血亏,哪怕攻下学士城了,也不见得划算。 李奥瑞克面色凝重的点了点头,问道:“那好消息呢?” “好消息是……”石锤望向自己新拜的矮人师父,说:“师父,要不您来说?” “好。” 铁砧清了清嗓子,仰头望着李奥瑞克,说:“我听说老板这里炮弹稀少,也不能生产,所以就自作主张的拆开一枚炮弹研究了下,希望能复制生产。” 拆炮弹?您也真敢啊!这熔岩大炮的炮弹超级不稳定,说走火就走火,您居然敢拆……真不愧是喝防冻液的男人。这硬核矮人的操作又一次刷新了李奥瑞克对他的认知。 但如果他能复制炮弹的话…… 李奥瑞克兴奋的问道:“难道说你能复制炮弹了?” “果然复制不出来。”矮人憨笑着说道。 复制不出来那你说个屁啊?然而就在李奥瑞克想要吐槽的时候,矮人继续说道:“我复制不了这个炮弹填充物,但是能够复制外壳。” “外壳?”李奥瑞克耳朵竖了起来。 “对,这个外壳用的金属我能打造出来,这里边主要是铜,还有一些铅,以及射出之后自动点燃的引线,材质并不是很结实,但正好适合这种武器。射出之后,炮弹外壳会在接触到目标之后迅速解体,然后里边的爆炸物真正对目标区域造成伤害。” 李奥瑞克点了点头,心想:果然是弹,这个时代竟然就有弹炮了,简直是领先了俩个版本。要知道,在得到熔岩大炮之前,高原人还在用弩炮和投石机来战斗,甚至连普通的射石炮都没有。火炮发展应该是先有射石炮——就是那种射击实心大铁球子的炮,再到空心炮,最后才是弹炮,而弹炮已经是一战时候东西了。 所以发明这种弹炮的地精科技是真的牛逼啊,居然能搞出这种武器来,回头我得和地精们好好交流一下。 铁砧继续说道:“但是里边炸弹的配比太复杂了,我弄不出来,现在光复制一个外壳的话倒是容易,一天就能弄出来十几个,若是我徒弟帮忙的话还能更多。” 大徒弟石恩点了点头,然后接着铁砧的话说道:“现在的问题就是填充物了,我们造不出那么稳定、而且有杀伤力的火药,刚才我们试验了几种配方,爆炸的效果并不好。” 菲利普说:“要是有什么现成的就好了。” 现成的?李奥瑞克余光扫到一辆货车,顿时灵光一闪,紧接着他沉思少许,先前困扰的念头瞬间通达!思绪犹如吃了华○士一样畅通无阻。 “我知道该怎么做了!”他拍掌说道。 石恩赶忙问道:“您知道炮弹怎么做了?” “不,我是知道这场仗怎么打了!”李奥瑞克兴奋地大声说道。 …… 昨晚,尼古拉斯是睡在城墙上的。 此时他心中又是激动,又是悔恨,激动是因为他马上就要在这场战斗中大展身手,悔恨是因为他得到这些真理实在是太晚了。 祖神赐予他真理之后,尼古拉斯立刻就意识到了学士城的布防大有问题。他来到城墙上一看,原先看起来坚固的防线实则千疮百孔,他立马叫来了自己最亲新的人,又调动了几乎全城的劳工,在最后的时间里加固防线。首先是将学士城四周的哨塔加高,让高度对面的山丘;然后全城立刻进入戒严,停止一切商业活动,并搜查可能存在的特务;城外港口靠近城墙房屋拆除,以免李奥瑞克的人踩着房顶、搭个梯子就爬上城墙;再进行一场规模浩大的战前动员…… 这一顿折腾虽然不能把学士城变成固若金汤的要塞,但总好过先前那千疮百孔不堪一击的样子。 尼古拉斯还亲自上阵,雷厉风行的整顿军纪。人们都很惊讶,他发号施令的样子,俨然像个老练的将军。这倒也间接的增加了军人们的士气。 清晨时分,尼古拉斯从城墙上苏醒。尽管是在城墙的地板上,但他昨晚却睡的很香,大概是因为心里有底气吧。此时他叫人打水给他洗漱,随后带着几个卫兵在城墙上视察。 尼古拉斯指着西方——那正是北伐军即将进攻的地方,此时拿望远镜眺望,已经能清楚看到北伐军营地里的升腾起的烟雾。 这次尼古拉斯没有带着那些马屁精,不光没有带他们,而且早早的尼古拉斯就将这些家伙驱散了,自从得到了“真理”之后,尼古拉斯就开始讨厌这些家伙。知识武装了他的大脑,也锤炼了他的内心,他意识到自己之前喜欢听这些人的夸奖,只是因为他对自己所说的东西不够自信,因此才需要别人来承认他。而此时他就是真理的化身!那纵然千万人反对他,他绝不会动摇。 尼古拉斯用望远镜看着北伐军的动向,此时李奥瑞克大军拔营,正缓缓朝这边走来。 这是尼古拉斯头一次看到北伐军的真容,只见士兵列阵整齐,盔甲齐全,武器锋利,那装备就和当年尼古拉斯做学徒时候,看到的蛮族装甲一模一样。这让他心中萌生出了一丝恐惧,他在心里劝慰自己,说:李奥瑞克不是蛮族勇士,他只是徒有其表;而我也不是当年那个学徒了,我是触摸真理之人! 在“战争真理”的加持下,看着李奥瑞克军队的阵势,尼古拉斯就判断出了李奥瑞克是排兵布阵的,比如步兵在哪里,攻城器在哪里,主要的攻击方向在哪里……他高声对旁边的士兵们说:“全体戒备!” “全体戒备!”传令兵将他的命令传了下去。 学士城守军三万,跟北伐军人数一样,按理来说,防守方有城墙在,哪怕和进攻方人数一样,也是巨大优势了。然而北伐军每回都是以少胜多,又有战无不胜的李奥瑞克,所以这种情况,学士城的士兵们士气仍旧很低。 尼古拉斯先前坚壁清野,城墙外面寸草不留,视野开阔。随着北伐军的方阵缓缓推进,渐渐肉眼就可看清北伐军的军容了。各大军团方阵列对,护着攻城器往前推进,士兵各个身材强壮,精神饱满,走起路来铿锵有力。那骑兵更是人高马大,骄傲的不可一世。随着低沉的号角声,一股肃杀之气扑面而来。 他们甚至还有精灵和鱼人部队没有露面呢,尼古拉斯心想。 尼古拉斯这边的守军立刻产生了畏战情绪,许多人下意识的往后退。尼古拉斯早已预料到这一幕,因此安排了许多门徒来当督军。尼古拉斯的门徒迂腐之极,也不怕死,最适合做这种事情。督军们迅速的杀了几个逃兵,军心也逐渐稳定下来。 “北伐军马上就要进入我们的射程了,准备射击!弩炮手,瞄准他们的大炮!”尼古拉斯命令道。 尼古拉斯连夜研究了北伐军的战术,他将这些日子以来的战报全都看了一遍,他觉得,北伐军最可怕的武器有两个,第一个是大炮,第二个是李奥瑞克本人。只要能抵挡住这两招,接下来一切好说——他对其他兵将也是这么说的。只要拿下了大炮,就赢了一半。 就在这时候传令兵喊道:“公爵大人!观察员说,没看到有大炮啊!” 没看到大炮?怎么回事? 战争走向的第一步就超出了尼古拉斯的预料。 QQ群1⑧2一7 第一百九十三章:看来李奥瑞克也不过如此 不可能啊,李奥瑞克的炮很大的! 其他盟友的报告里全都写到了这件事情:李奥瑞克的炮又粗又大!放在战地里一眼就能看到的,难道我的士兵都是瞎子吗?看不到李奥瑞克的大炮? “不可能!继续找!叫瞭望塔上面的人睁大眼睛好好看!” 尼古拉斯为了寻找李奥瑞克的大炮,特意将城外清理的干干净净,还加高了瞭望塔,怎么会看不到? 传令兵将命令传过去,过了一会,瞭望塔那边却又回报说:“真的看不见!” 真的看不见? 怪了,难道说李奥瑞克觉得不用大炮,就能攻下我的城池吗? “继续坚守阵地!”他下令道。 不知道李奥瑞克要玩什么花招,但他只要上大炮,我就用高地弩炮毁了他的炮;如果李奥瑞克亲自攻打城墙,那我就让黑水骑士团屠杀他们的后方。 尼古拉斯认为自己很清楚李奥瑞克的心理。 李奥瑞克太珍惜士兵的性命,也沉迷于“大胜”,他不屑使用传统战术。何况,若真是北伐军真使用普通的战术,那他们的优势也就没了。尼古拉斯毕竟是守着城墙,士兵素质也是一流,堂堂正正的打不见会输。 然而接下来的事情,尼古拉斯就更加看不懂了。北伐军走到大约五百步的位置就停下来了,接着,各种投石车,弩炮,弓箭手之类的就开始对着城墙射击。尼古拉斯皱了皱眉头,说:“还击!” 于是尼古拉斯这边的投石车也开始射击。 说句实话,投石车虽然有一些威慑力,但很难攻破学士城的城墙。更何况尼古拉斯这边同样准备了充足的投石车——无论是固定在地上的长臂投石车,还是可以灵活转移的移动投石车,抑或是各种石弹石料,全都准备齐全,投石车对轰这一块尼古拉斯是不怕的。 这李奥瑞克,究竟玩的什么花招? 尼古拉斯等人继续严阵以待,以防李奥瑞克接下来会进行变招,却没想到,李奥瑞克就这么轰了一整天,等到太阳一下山就偃旗息鼓,回去休息了。 尼古拉斯紧绷了一天的神经也随之放松,不由得想:这就是战神李奥瑞克的战术?哪有这么打仗的。 北伐军一整天下来就是洒洒水,留下一地狼藉的投石车残骸,还有一些伤员,却没有取得任何战果。 而且他们白天上班,太阳一落山就放工?哪有这样的!码头工人都比你们努力!你要是全天候轰炸城墙,至少还能消耗守军人力物力,兴许过个三天守军疲惫了,就可以攻城了;可你就打一个白天,晚上的时候,我方劳工不就把城墙修好了么?那你这一天究竟是在干什么呢?转天看到完好如初的城墙你气不气啊? 何况,打仗这种事情就是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你折腾了一天,耗费人力物力,损坏了许多投石机,结果就轰开了几块砖瓦,什么战果没得到便偃旗息鼓,这让你的士兵怎么看? 尼古拉斯看不明白了,底下的参谋和幕僚也很是疑惑——难道传说中的战神就是这种货色?那样的话,海象和哈伦长子又是怎么输的? 士兵们不会想那么多,他们只是惊喜的发现,我们竟然活过了今天,而且还不是很困难!可能李奥瑞克也不过如此吧! 于是守军士气大阵,洞悉战争真理的尼古拉斯敏锐的捕捉到了这种气氛,当晚进行一场鼓舞士气的激情演讲,随后又发下酒肉和黄金,并许下诺言:若能击败李奥瑞克,人人有黄金,家家有封地! 尼古拉斯原先认为,荣誉比黄金更贵重,所以奖赏部下的时候往往发的钱少,而是侧重于发奖章、荣誉爵位、甚至是出书立传,然而学习了“战术的真理”之后,尼古拉斯意识到了一件事情:不管将军还是士兵都是庸俗的凡人,是只知道享受低级趣味的莽夫,发金子反而更能刺激他们的神经。 因此,尼古拉斯这次一反常态的发起钱来,当晚便士气高涨,本来萎靡不振的士兵们嗷嗷叫着,说要把李奥瑞克大卸八块。尼古拉斯表面高兴,心中却满是不屑,心想:泥腿子终归是泥腿子,为了几个金币就能出卖肉体和灵魂了。 第二天早上,尼古拉斯登上城墙,明显感觉守军的状态比昨天更好了,他也一反常态,脱去了学士袍,换上铠甲,然后满面春风的去慰问那些士兵,士兵笑他就跟着一起笑,士兵们悲伤他也跟着一起悲伤,他尽量与这些低等人去共情,从而来鼓舞他们的士气。许多信来士兵看到主帅如此亲近体贴,一时间大为感动,发誓说一定要为他死战到底。 上午八点,北伐军准时开始了第二天的攻城。虽然第一天北伐军仗打得很是丑陋,但尼古拉斯和城中守军仍旧不敢怠慢,继续严阵以待。 可是让尼古拉斯十分意外的是,李奥瑞克竟然故技重施,又拿些破木头组装了投石车来进攻城墙。这场面别说是尼古拉斯,就连普通的守军都看不下去了——第二天的投石车比第一天的更少,士兵的精神面貌也看上去更差,攻势自然也就更为“温柔”。 不仅如此,这回拉投石车的人,从正规的北伐军,变成了四条胳膊的鱼人,也不见原先的弓箭手出来了,弩炮什么的更是见不着。 尼古拉斯心想:怎么搞的嘛,一副黔驴技穷的样子,这就是战神的水平吗? 随后两军又是一波对轰,这次尼古拉斯亲自上阵,大声指挥战斗。 他摇着战旗高声呐喊,说:“你们看到了吗?李奥瑞克也不过如此!这些窃国之贼妄想打断高原人的脊梁骨,简直是痴心妄想!祖神的信徒们,高贵的高原子嗣!英勇战斗吧,神灵会庇护你们,我!哈尔文·尼古拉斯也与你们同在!” 在不知真相的士兵们看来,尼古拉斯这幅姿态勇敢又正义,许多人都受到了鼓舞。一时间,士兵们英勇奋战,劳工们在城墙上飞奔。在士气的加持下,守军火力比昨日凶猛了许多,就这样两军又是对轰一天。 晚上的时候,北伐军又准时下班,留下一地破木头和废弃的石弹。看着北伐军撤退的背影,尼古拉斯的士兵发出了阵阵嘘声,还脱下裤子来,并且大声嘲讽。接着众人大笑,欢呼,仿佛打了胜仗一般。 尼古拉斯让人赶紧检查城墙的损毁程度,工匠们坐着吊篮下去查看一番,表示:远远没有昨天的狠!甚至连先前补得石灰夯土都没有掉。 听到这个消息,守军再次欢呼。 当晚,尼古拉斯等人离开城墙,回到会议室中制定下一步的战术。一进了屋,大家便轻快的讨论起来。北伐军一而再的拉胯,让尼古拉斯的幕僚们也掉以轻心了,他们开始用戏谑的语气谈论战术,用不屑的笑容议论李奥瑞克。 唯独尼古拉斯还保持着一些冷静,他独自坐在桌子的角落,一言不发的思考着问题, 他心想:李奥瑞克的行为很是反常,他急行军赶来攻城,为什么却打得这么烂,这么犹豫? 若是他没有攻城的决心,那他为什么要急匆匆的赶来呢? 仗都打成这样他还不用大炮?那炮弹虽然宝贵,但留在仓库里也不能下小崽,他留着给谁看呢? 还有,北伐军是攻城方,又是远征军,后勤补给和大后方的安全,都会成为他们的掣肘,这就要求李奥瑞克必须速战速决。这一拖再拖,究竟是为了什么?或者说,因为什么? 就在尼古拉斯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外面传来了一个男人的喊声:“大人,尼古拉斯大人!诸位将军!前线情报!” “进来!”尼古拉斯大声说道。 于是有个精瘦干练的小个子闯了进来,他满身污泥,头发打结,此时跑得满头大汗,油亮的汗水裹挟脸皮上的污痕往下滴。他气喘吁吁的说道::“大大大……大人,我有一个,一个……一个情报!” “你先喝口水。”尼古拉斯亲自为他倒了一杯茶,然后一脸厌恶的别开目光,不去看这家伙脏兮兮的脸。 那人受宠若惊,连忙谢过,然后一口喝掉杯中的水。片刻之后,他喘匀了气,说:“侦查团的人得到了北伐军内部情报!” “内部情报?” 一听这话,尼古拉斯以及在场的幕僚全都竖起了耳朵,纷纷走过来问道:“什么内部情报?”尼古拉斯大声问道:“你是怎么搞到北伐军内部情报的?” 尼古拉斯很清楚自己的侦查部队是怎么回事,在这种环境下出城都很困难,他们怎么可能搞到李奥瑞克的内部情报? 听到这个问题,那小个子的眼睛便烁烁冒光,道:“是有一些大胆的地精商人在晚上游走于两军的营地边缘,销售各种军人紧缺的奢侈品,比如像是药草、酒水、除湿药品和干爽的鞋垫,消息就是从他们那里得来的。” 尼古拉斯说道:“说说看。” “情报有三个。”小个子拿出一张报告来念道:“第一,李奥瑞克两日来攻城不下,愤怒异常,还说他鞭打士卒,引起了军中不满。” 尼古拉斯摸着下巴,疑惑道:“不对啊,不是说李奥瑞克一向治军宽容仁慈吗?怎么会鞭打士卒?该不会是李奥瑞克故意放出来的假消息吧?” 那个小个子说道:“应该不会,据说被打的人是李奥瑞克最宠爱的魅魔,许多人都听见了惨叫声呢,说是被吊起来折磨了大半宿才消停,可见李奥瑞克是真的很生气。” “这样啊。”尼古拉斯点了点头,“还有其他情报吗?” 小个子继续说道:“还有两个,地精们说,北伐军的士兵热衷于采购干粮,酒和糖,对其他东西没什么兴趣。我们队长推测认为,北伐军的士兵们缺少食物和干净的淡水,以至于他们不买烟草,也不买干爽的衣服鞋子,全拿来买食物了。” 此时有个人说道:“不对啊!李奥瑞克后勤补给应该很强才对,他从乌鸦王那里缴获了战利品,有野狼城的资源,还打下了皇城和海盐城,这一路上以战养战,绝对够养活三万北伐军,别说三万了,就是十万大军他也能养活啊!怎么会缺少吃的?” 这人是尼古拉斯的后勤长官,一个留着小胡子的粗鲁胖子。 旁边一位研究天气的学者说道:“可能是发霉了。” “发霉?” “是的,发霉。”那个学者穿着短衫和凉鞋,浑身干干净净,指甲缝里没有一丝泥,他慢条斯理的说道:“李奥瑞克的北伐军习惯了在北方打仗,低估了沼泽地的潮湿沼气,这种天气,不管是有多少粮食,只要保管不当,都会无一例外的发霉长虫。” 后勤长官说道:“我不觉得李奥瑞克会犯下这么低级的错误。” 学者微笑着说道:“从这两天的表现来看,李奥瑞克也不是很高级的将领——其实他成名也才几个月而以,对吗?他或许武艺不错,但总不会面面俱到,比如他的脑子就不太聪明,没想到粮食会发霉的事情呢!” “这太天真了……”后勤长官摇了摇头。 而尼古拉斯却说道:“我觉得萨普学士说的有道理。”尼古拉斯显然更赞同那个干净体面的学者,“李奥瑞克不可能面面俱到,粮食发霉也是有可能的,上个月我们不也有一个粮仓受损了了吗?” 后勤长官说:“那北伐军也不至于缺少粮食啊!” 那个名叫萨普的体面学者继续说道:“不!李奥瑞克从海盐城到学士城只走了三天,虽然到现在我们也没搞清楚他是怎么完成这次急行军的,但是,行军这件事情,速度和质量不可兼得,他要想达到速度,就一定会抛弃沉重的辎重补给——也许他带的补给本就不多呢。” “有道理。”尼古拉斯轻轻颔首。 后勤长官见大学士这个态度,也只得默认。 此时,那个年轻的小个子继续说道:“还有一个重量级的情报!” “说!” 小个子开口说道:“李奥瑞克的大炮,可能是坏了!” 什么?李奥瑞克大炮坏了? 会议室里边大眼瞪小眼,鸦雀无声。 ]q一六8②7七 第一百九十四章:李奥瑞克究竟在搞什么鬼? 大家连忙让这个士兵细说。小个子的侦察兵便神神秘秘的说道:“这一条报告上没写,是因为队长不敢说死,但他还是让我将其告知大家,让各位有智慧的大人们判断。” 接着他清了清嗓子,说:“听地精们说,李奥瑞克的炮弹昨天晚上走火了!” “很有可能!”有个学士拍案而起,说:“昨晚我在北城墙那边听见外面有爆炸声,还以为是李奥瑞克的人打过来了呢!” “炮弹?走火?”一位大胡子武将一脸疑惑,说:“那炮弹不都是实心铁球,或者是花岗岩石块吗?怎么会走火?” 尼古拉斯鄙夷的看了一眼这个粗鲁的武将,说:“李奥瑞克用的熔岩大炮可不是大铁球!熔岩大炮是地精的工艺,魔族的技术,炮弹里边塞了炸药,射过来之后就会爆炸的,所以存在走火的可能性。” “是的是的!地精商人们说,他们在营地里看到了火光,还听见了人的惨叫呢!” 听到这个情报,尼古拉斯的思绪顿时就清晰了,逻辑也通畅了——哦,难怪李奥瑞克不用大炮来打我!原来是自己的炮弹出了问题。李奥瑞克的大炮是从乌鸦王手里缴获的,炮弹数量稀少,没了炮弹,那大炮就是个摆设! 看来李奥瑞克终究是个只会使用武力的暴徒,而且军纪也不严明,另外他们的后勤补给出了问题,军心浮动! 天助我也,真是天助我也! 果然,我永远都是对的,我的知识、我的勇气、还有我的幸运,这一切都在李奥瑞克之上,他终究是要败给我的。 尼古拉斯大声说道:“如果情报为真,那么李奥瑞克很快就会狗急跳墙!说不定,明日李奥瑞克就要亲自登场了!”尼古拉斯冷笑起来,“这家伙就是秋后蚂蚱,蹦跶不了多久了!” 尼古拉斯突然想起一件事情,问那士兵道:“对了,这些消息都是谁打探出来的?” 那个小个子的士兵一脸憨笑,说:“不瞒您说,就是在下。” 尼古拉斯大手一挥:“好,记特等功,下去领赏!打完了仗封你做骑士。” “多谢大人!”小个子士兵连忙跪下来行礼。 这时候有一位武将走上前来,说:“士兵,我怎么没见过你?新来的?” 小个子士兵一愣,旋即连忙一脸堆笑的说道:“我是阿佩尔团长麾下的,前几天新来的,您没见过我很正常。这是我的狗牌!”说着从怀里拿出一个木制卡片来,那位副将看了看,然后点头说道:“嗯,年轻有为。” 尼古拉斯瞥了一眼那个武将,冷哼一声,说:“好,今天的会议就到此为止!明天等着给李奥瑞克收尸吧!” 说着,众人兴高采烈的离开了会议室,那个小个子士兵也随之走了出来,一出门,就有人递给他满满一袋黄金,说是尼古拉斯公爵的赏赐。小个子士兵千恩万谢的接过来,然后便快步离开。奇怪的是,这家伙没有去营地,也没有到花街柳巷去一掷千金,而是鬼鬼祟祟的来到了一个无人小巷。 这家伙先是仔细检查了周围有没有人,然后将黄金随手丢在街边,然后对着一个窗口喊道:“小姐,魅魔小姐,我完成任务了。” 普希拉从窗户上打开一条缝,看了一眼,然后一勾手指,示意他上楼。那小个子顿时兴奋的喘起了粗气,然后蹬蹬蹬的爬上楼梯。一上了楼梯,就嗅到一股扑鼻幽香,小个子大口呼吸,快步走到楼梯口,说:“魅魔小姐,你在哪?” 走廊的房门“吱呀”一声打开,暧昧的粉紫色灯光顺着门缝流出,小个子朝那边望去,只见穿着一身黑色胶衣的魅魔站在门口,脸上涂了烟熏妆,踩着夸张的高跟鞋。他浑身血脉偾张,激动的鼻子如牛一样冒粗气。他快步走上前去张开双臂,说:“小姐,现在可以了吗?” “别那么着急嘛。”普希拉用鞭子勾起他的下巴,说:“我先问你几个问题。” “好,你说,你说!”小个子的手放在皮带扣上,微微弯着腰,像个等着交配的猴子。 普希拉说:“消息已经给你们队长了?” “给了给了!” 她满意的点了点头,说:“那队长在报告上盖章了吗?” “盖了,我亲眼看到的呢!” “那你把消息带给尼古拉斯了吗?他相信了没有?” “信了,深信不疑啊!”那小个子得意的说道,“尼古拉斯还赏了我金子呢,喏,就在门口!” 普希拉露出了妩媚的笑容,“很好,你任务完成了、” “那任务完成了,可以给我了吧?”那家伙说着就要脱裤子。 “所以你可以去死了。” 说着,普希拉一刀刺入了那家伙肚子,同时电流随着武器注入那人的身体之中,那小个子的侦察兵都来不及喊叫,就当场毙命了。 普希拉拔出刀,轻轻一抖刀上的血迹,不屑的冷笑起来。 还想跟我做?想什么呢? 只有最低级的魅魔才会用身体去魅惑敌人,像是普希拉这种晋升过的“鲜血王妃”,三两句挑逗,再用眼睛施展一个魅惑魔法,敌人就会为她神魂颠倒了。 普希拉的任务已经完成,那么接下来…… 她听见了楼下传来的脚步声,只见一位丑陋的地精商人正朝她走来。那地精商人见了地上的尸体,皱了皱眉头,说:“你已经完成任务了吗?” “嗯,妥了。” “好。”地精商人双手合十,竟然变成了一堆蝴蝶,这些蝴蝶在空中翩翩飞舞,旋转了一圈,又聚拢在一起,化身成了一个戴着连衣帽的金发女孩,那正是精灵女王罗米拉。 魅魔用脚踩着那尸体的身体,恶趣味的用尖头高跟鞋碾着某个坚硬的器官,同时说道:“妹子,你那边的事情也办妥了?”这些日子,她们后宫之间混熟了,普希拉就以姐妹称呼其他人了,当然,不是按年纪,而是按嫁过来的先后顺序。 “我也成了。”罗米拉摘下连衣帽,露出那双翡翠般的眼睛,“消息都按照李奥安排的散步出去了,现在不光是尼古拉斯知道这件事情,城里的居民也对这个消息深信不疑。” “好的,那我打扫了一下。”普希拉说着将尸体搬进一个大木桶,并将一瓶药水倒在尸体上,那尸体遇到药水立刻产生了激烈的化学反映,很快就融化成了一滩血水和碎骨头渣子。然后普希拉又倒了另一瓶黑色的液体,水里立刻出现了许多小虫,这些小虫开始吞噬剩下的物质,很快,整个尸体就彻底消失了。 罗米拉在外面静静等候,同时那蝴蝶放哨,等这一切做完,两人穿上黑色披风,然后悄无声息的走了出去。 “哦对了,这家伙还有一袋黄金呢!”普希拉忽然说道。 罗米拉哑然失笑,说:“你可真是贪心。” “魅魔不走空,要么劫色,要么劫财!”普希拉从墙角找到金袋子,掂了掂分量,然后满意的收进了腰包。 “好,回家!接下来就看主人的了。” “嗯。” 罗米拉化作黑色的蝴蝶,普希拉张开翅膀,两人在夜色的掩护下悄无声息的离开了。 …… 攻城到了第三天,经过前两天的无效轰炸之后,北伐军似乎并不吸取教训,上午仍旧是老一套。尼古拉斯的守军们十分淡定,该装弹装弹,该射击射击,该搬箱子的搬箱子,一上午下来,城墙基本没事,只有零星伤亡,而且还砸坏了李奥瑞克一台长臂投石机,战况相当良好,众人士气高涨。 然而下午的时候,北伐军突然撤掉了所有的投石机,转而换上了重甲士兵、冲车和威力更强精准度更高的弩炮,并且李奥瑞克本人也亲自上阵,他拿着马刀大声发号施令,似乎在组织总攻击。 这其实是尼古拉斯的军队第一次见到李奥瑞克的真容,李奥瑞克声名远扬,随着他力挫蛮王,之后一路南征,沼泽之地到处都流传着他的传说。尽管北伐军前两天的表现似乎不那么理想,但这并不影响兵将们对李奥瑞克的好奇。有望远镜的人就用望远镜看,没有望远镜的人就扒着头、望眼欲穿。只见那是一个骑着白马、身穿银甲的骑士,他看上去也就刚刚二十岁,脸上线条硬朗,只有眉眼中还带着一丝稚气。他安静的时候,给人的感觉就是个英俊少年,是年轻女孩们最喜欢的那种类型;可一旦他动起来——无论是说话还是行走,身上的威严就会让人心头一震,杀气腾腾的样子,叫人望而生畏。 此时他骑着马在军前巡视,他身背战旗,胯下骑着一匹十分强壮的骏马,随着行走他的银盔银甲会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尼古拉斯用望远镜观察着李奥瑞克,他能感觉出来,李奥瑞克身上压抑着一股怒火。 尼古拉斯看到这一幕,顿时心头一喜,心想:来了!李奥瑞克这家伙果然是按奈不住了! 接着,北伐军的一位骑士打着蓝色信使旗单独出阵,朝着学士城的城墙走来,看这样子,是有什么信息要告诉他们。两军交战不斩来使,尼古拉斯抬手让士兵们放下弓箭,说:“让那家伙过来。” 此时那骑士来到城墙下面,大声说道:“我是北伐军的信使,向你方传达北伐军主帅李奥瑞克的劝降。”说着以左手单手举起一卷羊皮纸,随后将其绑在箭矢上,一箭射向城墙。那信使的力气还真大,箭矢竟然牢牢扎在城垛上,尼古拉斯便叫人去取。 那是一封由李奥瑞克亲笔写的劝降书,内容无非就是些什么“你若倒戈卸甲,以礼来降,仍不失封侯之位,国安民乐,岂不美哉?”的王司徒言语。 除此之外,就是用醒目红笔、超大字体、易懂白话写道: 我只劝降一次,如果你不珍惜机会,那我进城之后见到一个杀一个,想想贾戈伯家族的下场,尼古拉斯公爵,好好想想。 尼古拉斯却没有将这郑重其事的警告放在心上。他心想:李奥瑞克,这乳臭未乾的小鬼,你在吓唬谁呢?该跪下来求饶的人是你才对。等到祖神解除封印——不,或许不用祖神出场,我今天就能将你给收拾了。 再说了,我就算投降,李奥瑞克也不会真放过我性命的。 尼古拉斯知道李奥瑞克不会真来劝降,李奥瑞克肯定也知道他不会投降,只是在这里走了流程,算是执行一下程序正义。 尼古拉斯心想;我既然不投降,那就更应该展现出强硬的态度。 于是他拿起劝降书来,大声说道:“你告诉李奥瑞克吧!该投降的人是他,不是我!”说着将劝降书撕了个粉碎,然后将那些纸片一把抛下城墙。看着纸片如雪花一般落下,城墙中的守军都发出了阵阵哄笑,还有欢呼和嘲讽;而那个北伐军的信使却面色平静,说:“李奥瑞克将军说,他不想再让贾戈伯家族的惨剧重现,因此他破例再给你一次机会,你可以将自己的家人、以及其他没有参与战争的无辜者安置到城镇的教堂中,并且在他们的手腕系上白布,这样一来李奥瑞克就会留下他们的性命。” 尼古拉斯的听到这话顿时哈哈大笑起来,说:“我不知道你的将军是假仁假义,还是过度天真,我告诉你,尼古拉斯全族都与我并肩作战,你休想用这种办法动摇我们的军心,动摇我家族成员的忠诚。至于其他无辜的人?哼!学士城上下一心,全都是忠诚的祖神信徒、是高贵的高原战士!没有人会向你们这些窃国贼投降的!” 那位骑士见他死不悔改,便说道:“好,我会如实禀报李奥瑞克大人。”说罢转身离开。 尼古拉斯的这边的人认为自己在气势上战胜了敌人,于是再度欢呼,还有些人朝着那个信使丢石块,吹口哨,尽情奚落对方。 尼古拉斯心中却隐隐有些不安,这感觉说不上来,却是缭绕在心头,让人很不舒服。 李奥瑞克,究竟在搞什么鬼? 群18②衣77 第一百九十五章:李奥瑞克他死期将至! 尼古拉斯自持身份,并未像那些泥腿子一样扔石头骂脏话。他只是一脸轻蔑的目送那个北伐军骑士离开,就见那人径直来到了李奥瑞克面前。他对着李奥瑞克说了些什么,然后就看李奥瑞克勃然大怒!即使是在五百步开外,尼古拉斯也能听见他的怒吼。 这吼声让尼古拉斯心头一惊,甚至忘记了去出言讥讽一句“李奥瑞克恼羞成怒”;在场的士兵们也是一样,他们不复先前戏谑的样子,而是被这战神的怒吼声震慑,纷纷脸色惨白的说不出话来。 尼古拉斯定了定心神,这才回过神来,赶忙说道:“李奥瑞克很生气,这证明我们战术很有效果!兵法上说,敌人越是生气,就说明我们的战术越成功。将士们,继续保持这个状态战斗下去,胜利一定属于我们!” 尼古拉斯用“战争真理”里边的理论来稳定军心,士兵们听了他这番话之后,心中都十分钦佩,纷纷说,不愧是大学士,说话就是有见地,有道理。 “李奥瑞克接下来很可能会发起猛烈的进攻,甚至会狗急跳墙,大家不要害怕,继续听我的指挥就是了!你们要记住,打仗不光是蛮力,还要靠头脑!李奥瑞克只是一介莽夫,而我却是名满天下的大学士!他的智慧远不如我。” 正如尼古拉斯所预料的那样,李奥瑞克紧接着就下达了总攻命令。只见前方的步兵军团竖起战旗,后方传来震耳欲聋的号角声,北伐军的士兵终于朝着城墙缓缓推进。李奥瑞克一马当先,只见他高举“啄眼”,口中呐喊蛮族语言。尼古拉斯能听懂那话,他说的是: “新鲜的心脏在跳动,血肉还有余温!腐肉上的蛆虫,也甜美的恰到好处。” “贪婪的乌鸦!你难道闻不到这血腥味吗?” “群鸦盛宴即将开始,乌鸦王怎能缺席?” “中土之王,图卡鲁部落蛮王,乌鸦王查尔丹!” “你这卑鄙的罪人,从地狱里爬出来吧!” “腐肉在召唤你。” 接着,啄眼之中传来了让人头皮发麻的嚎叫声,只见一道黑色的烟雾从“啄眼”之中冒出,这黑色烟雾迅速组成了一个人形轮廓。几秒种后,一个十分邪恶的死灵生物现身了。那怪物身上不见一点肉,浑身血淋淋的白骨,双臂垂下来手指能触地,指尖如爪,比刀锋利。他身穿黑色大氅,头发扎成脏辫,上面缠着许许多多带骷髅装饰的暗红色细绳;脖子上挂着兽牙项链,每一个都有手掌那么长;胸腔和腹腔里边没有内脏和血肉,但是有一团古怪的黑烟在上下飘舞。有血有肉的乌鸦王已经足够可怕,但这骸骨模样远比真实的乌鸦王更加吓人! 随他一起出现的,还有乌鸦王的群鸦。 只见成千上万的乌鸦从四面八方飞来,鸦群铺天盖地,犹如一朵黑云似的席卷了天空,盖住了太阳。鸦群的影子像是一张移动的网在人们头顶飞过,阳光在鸦群的网孔中不停闪烁着。它们的叫声如滚雷一般震耳欲聋!仿佛有形的实体一般往人脑子里钻。它们眼睛猩红,浑身散发着死亡的气味,它们十分疯狂,彼此相撞,互相啄咬、残食、攻击甚至是自残。黑色羽毛如雪片一般飘下,红色的鲜血如雨点一般落下。空气中弥漫着刺鼻的腥臭味道,那是血腥味,腐肉味,还有禽兽的骚臭,混合在一起让人恶心又恐惧。 守军从未见过这恐怖的场面,他们的表现比第一次见到骸骨乌鸦王的海象军团好不了多少,众人都抬起头来,看到眼前的场面大声惊呼道:“乌鸦,乌鸦!” “好多乌鸦!” 万幸的是,尼古拉斯听说过李奥瑞克会召唤死灵军团的事情,所以提前给士兵们做过心理建设,也有相应的对策。 尼古拉斯的大声说道:“翼龙王!” 后方的驯兽师听见命令,立刻打开笼子,释放出了那些早已准备好的空中猛兽。那是先前海象米斯里的同款翼龙,但是更大也更凶猛。它们皆有锋利的爪子和尖锐长牙,还有镐头一般的喙和十分强壮的体魄。其中最大的翼展能有十米,长着厚厚翼膜的翅膀极其强壮有力,性格凶猛好斗。尤其是里边一只红眼青皮的翼龙,这怪物是亚龙,并且龙族血统很是纯粹,身上隐隐约约透露着一股龙族的神性,让人望而生畏。 这些怪物腾空而起,他们看到群鸦竟然毫不畏惧,反而尖叫着冲上去缠斗。群鸦虽然疯狂,但毕竟是乌鸦,见了有龙族血统翼龙顿时就被勾起了本能的畏惧——那是刻在基因深处的恐惧,就如同老鼠生来怕猫一样,群鸦尖叫而不敢上前,于是翼龙就放肆的冲进乌鸦群开始屠杀。一时间天空上羽毛无数,鲜血和鸟屎犹如雨滴一般落下,一具具的乌鸦尸体也坠落在城墙上摔成肉泥。 尼古拉斯此时振臂高呼,众多士兵也跟着疯狂的呐喊。这时候骸骨乌鸦王吸了一口烟袋,“噗!”一口黑烟喷了出来。 黑烟冲天而起,迅速扩散,化作了一朵悬浮黑云。云里传来了一阵怪叫,天上的鸦群也跟着叫了起来,紧接着那团黑云之中钻出来了一群手持铁索和勾爪的乌鸦士兵,他们从黑云之中鱼贯而出,拍打着翅膀飞上天空,骸骨乌鸦王也一声长啸,大氅化作黑色的翅膀,也飞了起来。 乌鸦士兵们加入了空中战场,立刻压制住了天上的翼龙,尼古拉斯大声喊道:“放箭,支援天上的翼龙!”士兵们仗着城墙高地的优势便朝着高空射击,空中的战斗逐渐陷入了白热化。 与此同时,李奥瑞克与众多重甲士兵冲到了弓箭射程之内,飞梯和云梯也随之推进,看这样子是要强攻城墙了。 这场战斗中的一切都在按照我预料的发展!一切!尼古拉斯心中想到,果然,我才是真理的化身! “传我的令!” 尼古拉斯大声说道:“打开城门,放他们进来!”同时对着天空打了一发信号弹。 城门缓缓打开,外面的北伐军先是一愣,旋即便一股脑的冲了进来。看着这一幕,尼古拉斯不禁冷笑,心想: 李奥瑞克,进来容易,出去可就难了! 你的死期,就是今天! …… 黑水骑士团的指挥官名叫萨古兰特。 在各个星球、各个位面,都流传着他的传说。有人称它为“浓雾中的厉鬼”,也有人称之为“掌控黑夜者”或者是“腐败之毒”。萨古兰特已经有两百多岁,两百年对于人类来说,足以容纳一个时代和无数故事;但对邪神和祂的眷族来说只是一瞬间。 萨古兰特一开始也只是某个封建文明的普通骑士,后来他们的文明整个被黑水怪婴苏古迪斯所腐蚀,整个文明都随之毁灭,只有萨古兰特一个人活了下来。活下来的他,折服于邪神的伟大力量,就变成了虔诚无比的信徒,最终在邪恶仪式的洗礼下变成了眷族。 黑水怪婴的意识投影影响着许许多多的位面,祂甚至能在不同的时空投放自己的投影,从而到处散播信仰,招揽部下。而且作为邪神复制体的黑水怪婴力量先天不如其他强悍的邪神,无法将自身的力量投影到太遥远的时空位面,他很大程度上要依靠自己的得力干将。 萨古兰特受其重用,享用主人赐予他的真理和精神力,并带着其他眷族到处征战。他为自己的主人征服了沙漠、平原、山峦和海洋。他在满是熔岩的星球上行走,用手中的剑斩杀烈火中的巨大蠕虫;他在一望无际的草原上驰骋,屠戮信仰其他邪神的野蛮牛头人;他们化作黑水污染大海,猎杀深海中的触手恶魔;他们登上寒冷的高原,爬上终年暴风雨的雪山,寻找深埋冻土之下的古代文明……这两百年来,他一直在为自己的主人开疆扩土,散播信仰,并寻找宇宙的真理,他的骑士团也不断壮大。 在沉睡了十几年后,黑水骑士团再次被唤醒了。萨古兰特睁开眼睛,看到一个完全陌生的星球,一片完全陌生的土地,他得到的命令也很简单,那就是将眼前这些打着北伐军黑红旗帜的军队尽数屠杀。 他的神灵已经将信息传输到他的脑海——或者说,他本来和苏古迪斯就是一体的,他们的思维在某种程度上连在一起。此时他读取着这个世界信息——北伐军,高原人,魔族和蛮族,还有李奥瑞克……起初所有的信息都很普通,这里就是个落后野蛮的封建世界,在黑水骑士团征服的国度里不是最野蛮落后的,却也绝对算不上什么厉害的文明。像是这样的小国家、小城邦,黑水骑士团一般不会全力以赴,只要派四个精锐的骑士长,再加上几百人,就能解决战斗了,然后,那些被毁灭的文明就会说:“啊!死亡、瘟疫、饥荒还有战争,天启四骑士!”最终在巨大的恐惧和绝望中灭亡。 然而这次他的主人却命令他们五千人要以全力出击,必定是有什么复杂的原因。 萨古兰特继续解析脑海中的内容,到最后的时候,他了解到,他的神灵这样大动干戈,多半是为了那个叫李奥瑞克的人。 这个人类很不同寻常,他似乎在一定程度上掌握了某种真理,而且还能看懂星空的语言,从这个角度来说,他已经一只脚踏入邪神的门槛,身份地位和眷族们不相上下。他曾经三次摧毁其他眷族的投影,显然是掌握了投影魔法,同时他还有极其强悍的肉体,近乎不死不灭的生命力,以及其他神秘的魔法。 这一点让萨古兰特提起了警惕。 然而,接下来的情报就告诉他,此时的李奥瑞克正在学士城的城内和尼古拉斯部队酣战,萨古兰特的对手不是李奥瑞克,而是他留在后方的北伐军——北伐军就没什么了不起了!充其量就是强壮一点的人类,然后装备了这个时代一流的武器和铠甲。虽然说是一流,但萨古兰特仍旧看不上眼,因为再怎么好的铠甲,也挡不住他的尖啸之刃,更挡不住副团长——也就是他兄弟的霜炎魔刃。而且黑水骑兵的铠甲都是刀枪不入的神器,每个人身上都有着黑水邪神的力量,寻常人类绝对不是他们的对手。 既然如此,那还有什么可顾虑的? 虽然屠杀待宰羔羊这种事情并不光彩,但不得不说,黑水骑士团上下都乐衷于此。 萨古兰特唤醒了隐藏在土地下的士兵们,先前他们的身体化为黑水渗透在泥土之中,此时,众人得到了命令,便纷纷醒来,然后犹如植物一般破土而出——黑水骑士团出场的方式很是奇特,只见一片湿润的泥土上忽然渗出了许多石油状的物质,这些物质以不符合常理的方式进行怪异的蠕动,接着变成了近似胚胎的形状,但这个形状只持续了一瞬间,他们就开始急速的成长,只是短短一分钟时间,就变身成了一个个身披黑甲、骑着战马的骑士。 黑水骑士团的士兵们苏醒了,他们睁开猩红双眼,咆哮着,颤抖着,他们的杀戮欲望也随之高涨,纷纷犹如饿狼一般环顾四周,搜索敌人。萨古兰特大声说道:“敌人在南方,小牛星座方向!” 黑水骑士团常年在各个不同的位面作战,辨别方位不依靠东西南北,而是通过天空上的星体的位置。于是人们纷纷抬起头来寻找星星,虽是白天,但这些眷族依旧能看到宇宙中的射线。 就在这时候,有几颗黑色的炮弹进入了众人的视野之中。大家还没来得及看清,那颗炮弹就在天上爆炸了。 “砰!” 随着炮弹的爆炸,天上下起了五颜六色的雨。 “这是什么?”他看着身上粘乎乎的雨滴说道。 ps:天津这边又有疫情了,心烦。 前两天我同学整个公司都被隔离了,说是可能有阳。 大家出门在外也要小心嗷!务必口罩戴好。 群衣6⑧7六 第一百九十六章:突发恶疾 炮弹爆炸,美丽的彩色雨滴纷纷落下。雨水落在黑水骑士的盔甲上,黏糊糊,味道很是奇怪,又甜、又臭、又刺鼻。骑士们都很疑惑——他们见过大炮,却没见过这样奇怪的大炮? 人们先是警惕,旋即疑惑,那些彩色的雨落在身上并没有什么效果,只是黏糊糊,味道很怪。骑士们用手指捻了捻那液体,甚至有胆大的骑士,沾了一滴放在嘴里尝了尝,随后吐掉说:“也不像是毒药,就是味道很怪,像狗屎。” 就在他们疑惑的短短几秒钟里,又有许多炮弹在他们头顶爆炸,然后下起这种彩色的雨水。 那么,这到底是什么? 萨古兰特也没见过这种东西。 不过,萨古兰特虽然不知道这些“七彩雨”是什么,但他知道这肯定不是什么好东西!他的战场直觉已经告诉他,此地不宜久留。 萨古兰特当即下令道:“往小牛星座方向十里,全速前进!” 大军得令,迅速朝着小牛星座——大约是西南方向前进,此时头顶还在不停有炮弹爆炸,越来越多的彩色雨滴落在他们身上。 这个世界的人类,还有那个李奥瑞克……他们到底在搞什么鬼? 就在这时候,萨古兰特听见有人喊道:“我的马停下了!”接着又有许多人说:“我的马也不走了!”萨古兰特朝着那个方向望去,只见士兵们的坐骑都行为怪异。有的原地踱步,有的踌躇不前,还有的在抽搐、在吐白沫,总之就全都不太对劲。 萨古兰特心里咯噔一下,想到:难道是那些奇怪的雨水起了效果? 正如他所预料到的那样,下一刻,整个黑水骑士团就开始集体犯病了。 萨古兰特可以发誓,他在各个位面征战了两个世纪,也从来没有见到过这么诡异的情景——士兵们几乎出现了这个世界上一切可能会出现的症状,他们抽搐、吐白沫、大笑、大哭、瘙痒、狂怒、饥饿、呕吐、癫狂、自残……有人痒的脱了盔甲,然后抓得身上满是血痕;其中有些人只脱了裤子,然后在地上打滚,并做猥琐的动作;还有一些开始胡言乱语;一些人两眼一翻就睡了过去,然后打起了呼噜。 最离谱的是,所有人的症状都不一样! 怎么会这样?这是什么魔法? 黑水骑士团的铠甲有很强的魔抗,而且有苏古迪斯的魔力庇护,一般的精神魔法和元素魔法是无法伤害到他们的,而且他们的身体也十分强壮,无论是呼吸系统还是排毒的脏器都比一般人强大十倍,能毒死大象的毒药剂量,却不见得能伤害到他们。 而且情报上也没有提到这些怪东西啊! 这莫非是李奥瑞克的神秘魔法? 萨古兰特这时候也感觉自己身体不对劲了,他先是浑身瘙痒,然后是反胃,接着又开始发高烧,还有胸口剧痛……短短几秒钟内他出现了十几种症状,萨古兰特一时间痛苦难忍,求生不得求死不能,他忍不住大声嘶吼起来。 不光是他,此时整个骑士团的人都发出了阵阵哀嚎——这“哀嚎声”的成分很是复杂,有嚎啕大哭的,有大笑的,有狂笑不止的,也有愤怒咆哮的,还有骂脏话的,有大声诅咒的,有哀求的,有唱歌的,有模仿动物叫的,有鼾声如雷的,有高声吟唱魔法的,也有涩情呻吟…… 整个黑水骑士团此时可谓人间百态,酸甜苦辣喜怒哀乐全都在他们身上体现了出来。 中计了,萨古兰特一手压着抽搐的左腿,一手按着歪斜的嘴巴,心想,这些家伙肯定是早就知道我们埋伏在这里了!但这到底是什么魔法?为什么这么诡异邪恶? …… “效果还不错嘛。”希雅拿着望远镜看着北方下起的阵阵彩虹雨,嘴角露出了微妙而又有些复杂的笑容。 毕竟第一次李奥瑞克说要这么搞的时候,她还以为老李是在开玩笑。 当时李奥瑞克陷入了一个难题,已知敌人有一支无法拔除的强力伏兵。如果李奥瑞克主力前去攻城,那么这支伏兵一旦出现,就会对李奥瑞克的后方产生巨大威胁;但如果李奥瑞克不攻城,这些伏兵就永远不会现身。因此李奥瑞克需要一个既能让自身不在场,又可以针对这支伏兵的办法。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新来的恶魔铁匠“铁砧”复制出来了熔岩大炮的空心炮弹,这给了李奥瑞克一个灵感。他就问矮人说:“我们能不能用魔药来填装这些炮弹呢?” 先前李奥瑞克缴获了一大批魔药,其中各种口味啊不是,各种效果的都有。经过罗米拉的初步鉴定,里边就包含了“减速”“眩晕”“致盲”“癫狂”“流血”“恐惧”“亢奋”等多种效果,但罗米拉不是魔药的专家,也只能说个大概。 后来李奥瑞克又找到了那个俘虏的萨满巫师,想询问他关于魔药的事情。李奥瑞克到俘虏营一看,这萨满正在坐在地板上长吁短叹,唱着家乡的小调来慰藉情绪。这家伙基本上和人类一样,只是脸上和身上涂了许多油彩,看上去神神叨叨;又因为是独眼巨人的混血,他额头上多了一只小眼睛,就跟二郎神一样是三只眼。按照这一带部落的教义来说,额头的眼睛就是天眼,有天眼的人才能当萨满。 李奥瑞克也不废话,直接就将事情和他说了,并且表示:事情搞砸了,你就去野狼城拓荒做苦力吧;但事情办的好了,不光减轻刑罚,说不定还有赏。 萨满不像独眼的佛罗一样那么硬骨头,李奥瑞克一番威逼利诱,立马就服服帖帖的,表示:这辈子非李奥瑞克王不从!当然了李奥瑞克也只当他是放屁,估计当时他也是这么对独眼佛罗发誓的。 忠不忠的搁一边,这萨满祭司的业务能力还是很到位的。这家伙详细的讲了魔药的一些知识,说所有魔药都有两种形态,一阳一阴。当魔药呈现阳性时候,你就需要隔离(划掉)——当呈现阳性的时候,魔药就会起到正面效果,比如速度魔药就是加速,力量魔药就能让人力量增加。反之,如果是阴性,那么魔药就会呈现负面效果,同样是速度魔药就会减速,力量魔药就会削减力量。萨满就说了,如果李奥瑞克王想要用魔药来杀敌,那我就把这些魔药都调成阴性,这样一来魔药就只有负面效果了。 李奥瑞克就问了,说,这些魔药如果混合在一起,会有什么效果啊? 听了这话萨满先是一愣,说:“若是一两种魔药调和,或许我还能说出个一二三来,但若是将这么一车魔药都兑到一起……在下就不懂了,恐怕这世界上也没有人懂。” 李奥瑞克摸了摸下巴,问他说:“是毒性增强,还是负负得正?”他就怕搞出来个负负得正。 “这不好说。” “这样,那你兑一个我看看。”李奥瑞克说。 “啊,好的。” 于是萨满就按照李奥瑞克的意思兑了一大锅的魔药,这场面就不用说了,几百种药物混合在一起,散发出来的气味已经无法用语言形容,属于旧日支配者闻了也得熏个跟头那种。李奥瑞克戴着三层口罩,却还是能闻到这股恶臭。其他人都退避三舍,精灵们嗅觉好,隔着半个营地都有人被熏晕过去。罗米拉连忙往里边加了一些香水来中和臭味,如此一来,精灵们才没有发生大规模的减员。然而在李奥瑞克看来,这他妈的不亚于在屎里加香水,如果说这世界上有什么东西能比屎还恶心,那肯定就是加了香料的屎。 李奥瑞克赶紧让人将着大锅搬到下风头,免得熏死个人。然而士兵们没有这个能耐,凡是接近大锅的人,别说是搬了,就是稍微呼吸一口,就会两眼一翻呕吐不止。后来还是鱼人们自告奋勇来做了这个事情——因为鱼人的呼吸系统和人类不一样,他们是靠头顶的嗅囊来感受气味的,此时鱼人将嗅囊堵上,然后将腮上敷好湿毛巾并不停加水,这样一来鱼人就能在用腮呼吸的同时,避免被臭味熏晕。 大锅运走之后,营地总算能清净一下了。李奥瑞克就又问那个萨满,说:“你说,这东西光是闻着就很致命了,如果说落在皮肤上呢?会有什么效果吗?” 萨满的三只眼睛都露出了惊恐的表情,说:“这东西要是沾到人身上,那一定会是地狱一般的场景!我虽然做了萨满几十年,却也无法想象上百种魔药同时生效的样子。” 李奥瑞克点了点头,然后对狗子说道:“你去抓点小动物来,什么猴子也好,山鸡也罢,拿来做实验。哦,你再带几个精灵一起去,多抓几只回来!” “好嘞!”狗子说着就走了。 北边就是一片老树林,里边有许多野生的猴子。猴子这东西看似机敏聪慧,实则最为讨厌,因为它在畜生里边最像人,却又没有人类的法律道德约束,因此能把人的黑暗面全都展现出来。先前行军到这里的时候,这群猴子就曾经试图盗窃过北伐军的粮食,当时被菲利普等人驱散了,而后又远远的丢大粪和石子,还抓伤了一个士兵,实在是烦不胜烦。正好让狗子这个天生猎手抓来做实验,也好出一口恶气。 狗子是极好的猎手,而且还有精灵辅助,不一会就活捉了十几只猴子。这些畜生被关在笼中,吱哇乱叫,吵闹得很。李奥瑞克当即舀了一勺,犹如施肥一般泼在了猴子们的身上。猴子们先是骂起了刺耳的脏话,然而没过几秒就开始“恶疾发作”了。 正如萨满巫师所说的那样,这确实是地狱一般的场景,猴子们开始集体发疯,上百种魔妖混合导致的各种症状看得人眼花缭乱。即使是李奥瑞克这种见过许多掉san画面的人,看到这一幕也会觉得诡异莫名,精神污染。其他人起初远远观望,看了片刻就不敢看了,全都退避三舍;再后来连听那惨叫声都不敢听,跑得远远的。这种事情在军队中是很罕见的,北伐军的兵将们哪个不是尸山血海里爬出来的?浑身杀气,大鬼见了要绕道走,小鬼见了得磕一个,然而听了这刺耳的猴叫声音仍旧吓得捂住了耳朵。 萨满则硬着头皮在一旁仔细的观察和记录猴子们的状态,经过了两小时精神污染的折磨,他得出一个结论,说:魔药元素性能稳定,每种独立发挥作用,不会互相反应。另外这东西有一个发病曲线,一开始症状弱,然后变强,再减弱,再变强,而且一波高过一波。这样的发病曲线很可能会给敌人造成“我又行了!”的错觉,属于一种附带的战术欺诈。 那这可太好了,李奥瑞克就怕这些毒药兑在一起出来个“负负得正”,导致负面效果下降,现在有实验数据做支持,那他就可以放心大胆的将这东西拿来当炮弹的填充物了。 李奥瑞克将这事情告诉了铁砧,铁砧仰着脑袋听完之后,不禁说道:“老板,这想法很是鬼才,我之前也没试过,这样,我们先打两发试验一下?” 于是铁砧拿出先前造好的炮弹来,捏着鼻子装上这些古怪魔药打了出去,第一回炮弹在半空中爆炸,但是魔药并没有产生李奥瑞克想要的“天女散花”感觉,于是李奥瑞克给出了“甲方指导意见”,指出了问题所在,并且让铁砧继续去改良。 老板有要求,那就改呗!毕竟吃人家饭,自然要伺候到位了。于是,铁砧就拿着李奥瑞克的指导意见,笑呵呵的去修改方案了。然而,这天真的矮人却没料到,在这一刻他的“乙方地狱”就已经开始了。 Ps:在写了在写了真的在写了! 对不起我太菜了一天就能写这么多,加不来更啊。 六87 第一百九十七章:混沌之粥 铁砧就又做了新的方案,名为“魔药炮弹1.0改良版”,但这次填充的浓度下降了,李奥瑞克担心效果不好,就给出了“甲方指导意见·第二版”。 铁砧也只能硬着头皮继续改,拿出了“魔药炮弹,1.0最终版”然后第三版浓度够了,散射也行了,但是炮弹太不稳定容易炸膛,因此,又有了“甲方指导意见,第三版”。 然而每次的效果都不尽人意,要么会遇到水加面面加水导致的内容膨胀,要么就是拆东墙补西墙导致的功能不足,抑或是一些人类难以预测的bug,于是接下来就是 魔药炮弹2.0测试版 魔药炮弹2.0改良版 魔药炮弹2.0最终改良版 魔药炮弹3.0整合版 魔药炮弹3.0最终版 魔药炮弹3.0最终版2 魔药炮弹3.0最终版3 魔药炮弹3.0死也不改版 魔药炮弹3.0死也不改版2 魔药炮弹3.0死也不改版3(补丁修正版) 诸如此类…… 经过难以计数的修改之后,李奥瑞克说出了一句足以让全天下乙方都骂娘的话。 “算了,还是第二版的好。”李奥瑞克老板摸了摸后脑勺,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 憨如铁砧,也不禁铁砧翻了个白眼,如果他够高,现在一定会掐住李奥瑞克的脖子,然后让他把“改良版”“最终版”“死也不改版”全他妈让这个吊毛甲方吃下去。 当然了李奥瑞克也不是故意刁难人,只是他觉得魔药炮弹属于他的“国之重器”,不能有任何闪失,所以才让矮人反复修改。事后,李奥瑞克赏了这位任劳任怨的“乙人铁匠”一大袋金子,然而铁匠却说:“我早就拿过您的薪水了,不能再收钱。” “但我让你忙活这么久,心里有愧,想要补偿你——那你说说,你想要什么?”李奥瑞克说。 矮人憨笑着说道:“老板,我的喉咙有点干。” 李奥瑞克不解其意,问道:“那你喝点热水?” 矮人一皱眉头,说:“肝也有点缺营养。” 那你刷刷手游?啊不对呀,那也不是补肝的。 此时石恩团长在一旁看不下去了,小声和李奥瑞克说道:“将军,我师父是想喝酒了!” “哦,想喝酒就直说嘛!磨磨唧唧的。” 铁砧笑了起来,说:“原先我们这一族是不许喝酒的,习惯了,哈哈哈……” 还有不许喝酒的矮人么?李奥瑞克有些疑惑,他决定让这个好兄弟喝爽,当即就整来村里最好最烈的酒,还让老肥给整了几个硬菜,让铁砧喝好。 最后李奥瑞克就让其他工匠们往炮弹里注入魔药,这时候罗米拉忽然对他说道:“李奥,我听那个萨满说,这里边的魔药是多多益善,那我这里还有一些其他的东西,可不可以加进去呀?” “可以呀,都有什么?” 罗米拉说:“催眠的花粉,还有一些致幻剂。” “加,多多益善!” 于是罗米拉就往里边又加了一把料。 这时候大鱼人科洛夫也来了,说:“王,我这有一些鱼人的鳞片抛光液,也加进去吧?” “这东西有什么用啊?” “这对于鱼人来说是保养品,但是对人类来说就是腐蚀性的毒液了。” “加,多多益善!” 鱼人又加了一把料。 看到这一幕,众人纷纷过来了,普希拉说:“我那里有些媚药也可以用,加进去吧?” 李奥瑞克大手一挥,“加,都加进去!” 塞拉维说:“我这里有花精灵们搞来的新鲜芥末!” 李奥瑞克说:“加,超级加倍!” 老肥说:“我这有点前天忘记的剩菜,馊了,也加进去吧?” “这个……也行吧。”李奥瑞克点了点头,“也不差这一点。” “那我把泔水桶拿来得了!”老肥说道。 然后画风从这里开始就不对劲了! 狗子率先说道:“那要不再加点大粪吧?我先贡献二斤,热乎的。” “要是这样的话,马粪应该也可以吧?”格罗温摸了摸下巴,戏谑道,“我们团的那些个长腿大妞能吃能拉,马粪可多了!” “那干脆叫人从旱厕里挖一些来吧?”菲利普说道,“我的人正打扫卫生呢。” “加,都可以加!” 于是,这一锅魔药渐渐变得不可名状起来,知道的是在调配毒药,不知道的恐怕还以为是在举行某种邪恶的献祭仪式。 李奥瑞克心想:真不是我想玩屎尿屁这一套,而是打仗本来就这样,古代弓箭手往箭矢上抹大粪,城墙的守军也会用到“金汁”,要不怎么说固若金汤呢?毕竟没有抗生素,细菌感染就能要人命的。 于是众人有屎的拉屎,有尿的撒泡尿,什么都没有的,也得吐口唾沫再走。 李奥瑞克将这一大锅冒泡的剧毒取名为“混沌之粥”,此物不是毒药胜似毒药,这东西虽不致死,却能让人不想活——尤其是在知道了配方之后。别说是邪神眷族,就是邪神本尊来上一勺,也得吐个不省人事。而后来的历史学家写到这一章的时候,会重点说一句:混沌之粥,乃是李奥瑞克王惩戒异界邪物的禁忌之术,且轻易不拿来使用,另外,“粥”这一字,用的极妙,颇有写意之韵。 接下来的几天里,李奥瑞克让铁砧带着工匠们锻造了大量的“混沌炮弹”,并将两门熔岩大炮安置在了“黑水骑士团”埋伏的地区。 再后面的事情,大家就都知道了。 希雅站在山坡上用望远镜看着远方的“七彩雨”联想起那魔药可怕的样子,不禁心生一阵恶寒。如果角色互换,那她宁可自杀,也绝对不愿意被这“混沌之粥”淋一身。 不远处,负责火炮射击的奥德罗团长正在怒吼。 “打,给我狠狠地打!”勇士团的奥德罗大声说道,“快点快点快点,炮弹再来一箱!” 奥德罗大声发号施令,两门熔岩大炮在他旁边全力运转;炮兵们一炮接着一炮射上天空,炮弹在天上爆炸,下起了美丽而又致命的毒雨。 此时有个炮兵说道:“团长,炮膛热的烫手,要不要停一下?” “那先停,千万别炸膛了!”奥德罗的气势瞬间一萎,“炮管子炸了还好说,要是炮弹炸了,咱们就全完蛋了。” 两门大炮休息,火力顿时一停,黑水骑士团这边的人看到火力停了,团长萨古兰特连忙说道:“走,快走!小牛座方向!” 黑水骑士团毕竟是邪神眷族,魔抗很高,没有被这些负面buff搞死,只是搞了个人均大残,随着主帅一声令下,众人开始缓缓前进。 但这移动速度也太慢了!由于身上堆满了buff,他们的行动速度不及从前的十分之一,大军还没走出五十米,头上就又开始放烟花了! 而且最要命的是,现在不光是大炮了,连投石机、床弩甚至是弓箭手都开始拉近距离攻击他们。若是一开始的时候,这些射程较近的兵种绝对不敢露面,不然黑水骑士团一波冲锋就全都完蛋了。但由于他们移动速度减慢到了龟速,因此他们对北伐军的彻底失去了威胁,希雅就让这些射程稍紧一点的兵种出来打游击、放风筝了。这些部队和奥德罗的炮兵一样,使用的投掷物全都是“混沌之粥”,什么“混沌投石机”“混沌大弩炮”“混沌弓弩”“混沌手弹”之类的。甚至是花仙子也开始人工空投这些魔药罐子,同时高空监控敌人的动向,给友军提供信息。 总之大家就各种角度各种方向攻击黑水骑士团,继续疯狂上buff。如果这些家伙有状态栏的话,现在上面应该有数量报表的debuff, 这就形成了一个滚雪球效果。你越是跑得慢,身上的负面buff就越多,身上的buff越多,就跑得越慢。到最后,黑水骑士团几乎走不动路了,也就只有团长萨古兰特、副团长卡德罗,还有那么百余个精锐士兵还能动弹。 萨古兰特知道骑士团已经到了关键时刻,他必须作出勇敢而又正确的决策才能拯救他们自己。他当即下令说:“兵分两路!卡德罗你带人朝着巨石座前进,其他人跟我走,去红龙星!”说着亲自吹响了行军的号角。萨古兰特的号角是用巨人的骨头制成,虽然不大,但却能吹出如巨人怒吼一般低沉厚重的音色。尚存意识的骑士们听见了这声音,都感觉心头一震,头脑也从众多负面buff之中清醒过来。 “进军!”他大声吼道。 尚存意识的士兵们兵分两路开始进军,他们迟缓而坚定,疯狂而又沉默,他们的灵魂和肉体仍旧被“混沌之粥”的力量折磨,现在他们需要一个发泄的口子,只要能找到这个口子,萨古兰特的骑士们就能爆发出可怕的力量,将敌人毁灭。 这不过是些小花招罢了,萨古兰特咬着牙,心想,敌人的硬实力差我们太多,我们比他们更强壮,更敏捷,他们最锋利的武器也难以击穿我们的护甲!只要能找到他们,我们就能将他们彻底的击败! 高原人,你们已经把我激怒了! 等着迎接黑水之潮吧! 黑水骑士团的人发出了刺耳的吼叫声,说不清那是欢呼、战吼还是惨叫。 …… “敌人兵分两路了。”罗米拉的花仙子将这个消息报告给了军队的各大将领,“一路往南,一路往西南,似乎他们没打算撤退,还要攻击我们的部队。” 希雅问道:“他们还有多少人?” “主力一百多个,另外还有一些散兵与大部队脱节,在四处活动。” 只剩下这么点人了,还敢兵分两路?这些家伙对自己的实力是有多自信啊? 希雅当即下令说:“格罗温,你带铁骑团阻击西南的敌人小队!” “其他人跟我来!” “目标敌人主力!我要让这些家伙,后悔来到我们的世界。” 希雅说着横刀立马,胯下的马儿一声嘶鸣,便一骑绝尘的冲下了山坡。她的骑兵也紧随其后,那些蓝色流苏的袍子,看上去就仿佛一条汹涌奔流的大河。 …… 黑水骑士团的副团长名叫卡德罗,又叫“霜炎之子卡德罗”,抑或是“地狱火卡德罗”。那是个身穿红色流苏战袍的恶魔骑士。 他跟萨古兰特都来自一个遥远的外星,两人出身不同,萨古兰特是圣骑士,而卡德罗本来就是恶魔,最终殊途同归,都成为了黑水怪婴的眷族。 两百年来,这两人一直在为苏古迪斯开疆扩土,其间未尝一败,一直是所向披靡。所以,今天吃的这个大亏,让卡德罗也有点懵逼——这是怎么回事?苏古迪斯大人给我的神谕之中,可没说过敌人会使用这种武器啊。祂只是说了让我们小心一个叫李奥瑞克的银甲骑士,却没有提到其他东西。 卡德罗从来没打过这么憋屈的仗,这让脾气本就暴躁的卡德罗,心情更为愤怒。他在想:不要让我抓到你们这些家伙!不然我就会让你们知道,卡德罗九层地狱的痛苦! 此时一阵凉风刮来,黑水骑士团普遍感觉身上的buff消退了一些,身体有力气了,各种奇怪的症状也有所减轻,这件事情让骑士团的众人松了一口气。卡德罗心想,大概是因为眷族本身就有很强的魔抗,也可能是因为敌人的武器效果就只有这种程度而以。 “为了九层地狱——!”他高声呼喊。 卡德罗的部下们也跟着喊道:“九层地狱!” 他们连着喊了几声,以此振奋士气。此时他们身上的负面效果消退了七八成,除了身上恶臭难闻以外,就没有什么其他的症状了。卡德罗心想:看来是敌人的魔法效果消退了!估计症状减轻的人不光有我们,还有黑水骑士团的其他士兵!于是卡德罗吹响了召集士兵的号角,试图召集其他走散的士兵。 然而奇怪的是,友军没有叫来,树林中还传来了另一种号角声。紧接着就看一队身穿黑色重甲的高原人骑士从树林大道中冲了出来,显然是奔他们来的。 卡德罗顿时大怒,心想:高原人,我不去找你就罢了,你竟然还敢来找我? “你们这是自寻死路!”他说出了那句名台词。 巴二衣76 第一百九十八章:恶疾复发 两百年来,黑水骑士团如天灾一般降临,所过之处寸草不生,生灵涂炭。无论如何,也不会在一个文明野蛮、魔法稀薄的星球上翻车。 所以,尽管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黑水骑士团的人仍旧当这是个小意外。只要能找到敌人,他们就能立刻翻盘,打赢这场战斗。 此时,卡德罗难以置信的看着眼前那队人马,心想:这群高原人真是不自量力!他们难道不知道我们之间的差距吗?我是邪神眷顾的骑士,是凡人崇拜的神灵;而他们只是一群只知道吃喝拉撒的猴子罢了! 眼看着那支打着三色军旗的黑色骑兵朝着自己冲来,卡德罗发出了愤怒的吼声。头盔上的红色流苏随风摆动,骷髅面甲下面的红色眼睛闪烁着妖异的光芒,卡德罗举起他的武器,高声喊道:“来吧!让我看看你们这个世界的勇气,虫子们!” 卡德罗的武器是一把水晶权杖刺枪,一头是沉重结实的骑士长枪,另一头则是法杖。卡德罗曾经在九层地狱服刑,在极度的痛苦中冥想,从而悟出了极致的武道与魔法。 众多黑水骑兵也发出了怒号,就连那些战马都发出了刺耳咆哮,明明只有几十个人,气势竟然不输给格罗温的八百骑兵,接着,这几十个黑水奇兵暴发出了恐怖的杀气,只见他们浑身黑烟升腾,脚下踩过的土地尽数变成了剧毒的黑色毒液,空气中弥漫出一股腥臭的味道,就连这八月的风都变得阴冷刺骨。 卡德罗能感受到敌人心中的恐惧,他此时已经嗅到了恐惧的味道。是的!恐惧的味道!就如同这二百年来的每一次战斗,我们是天灾的化身,敌人见了我们就要抱头鼠窜!他一马当先冲向了对面的高原人骑士,口中呼喊道:“九层地狱!” 黑水骑士们也跟着喊道:“九层地狱!” 这声势显然是镇住了高原人的骑士团,黑水骑兵是邪神苏古迪斯的眷族,同时体内又有祂的一部分血肉,因此这些家伙都可以算是邪神的复制品。他们的吼声、相貌和气势都能勾起人心中的恐惧,就和先前那个石像鬼眷族一样,是自带恐惧光环的。 然而,手持“李奥瑞克套装”的格罗温显然不吃这一套,怒吼着就加速往前冲。格罗温的吼声在这片群魔乱舞之中显得十分突出,这份勇敢也鼓舞了其他的士兵,大家纷纷跟上,与敌人厮杀。 卡德罗看着前面那个大胡子的粗壮男人,心想这家伙倒是真有几分勇气,竟然敢迎着的长枪冲上来。卡德罗大笑,说:“你找死!”说着将力气积蓄在右手,想要一枪戳穿那个大胡子的心脏。 就在这时候,卡德罗突!发!恶!疾! 先前李奥瑞克测试“混沌之粥”的时候,那个萨满就说了,这个东西引发的症状是有一个曲线的,这曲线先强后弱,然后再强再弱,一波高过一波。先前卡德罗觉得“我行了!”的时候,其实就是魔药的效果到了第一个低谷,这会儿高潮来了!这个号称地狱火的卡德罗也迎来了一次极其痛苦的高潮。那感觉就好像是痔疮发作的正好便秘而且昨晚还吃了地道的牛油火锅,又好像肠子在肚里打了个儿童益智九连环,又像是肝脏、肾脏、胆囊和肺泡一起嚼着槟榔在体内蹦迪……作为一个活了二百年,而且业余时间又很爱看书的恶魔,此时也找不到什么确切的词语来形容身上的痛苦。 “地狱啊——!”他再次复读自己的名台词,但这次不是鼓舞,而是惨叫。 接着,那个大胡子骑士——也就是格罗温,用水晶剑狠狠砍在了卡德罗的盔甲上。“咔!”水晶剑撕开了盔甲的甲片,在卡德罗焦红色的皮肤上留下一道伤口,鲜血顺着盔甲裂缝流出。卡德罗身子一晃,差点摔下马去。 突发恶疾的人除了卡德罗,还有其他的黑水骑士团士兵,这恶疾复发的恰到好处,几乎就是在两拨骑士触碰的前一个瞬间复发的。以至于黑水骑士团完全没反应过来,就开始抽筋、癫狂、抽风,眼前还有好多小人在晃……各种症状,不一而足。 骑兵对冲的时候出现这种情况,结果可想而知。格罗温的骑兵团数量本来就是卡德罗的十倍,如果是全盛时期的黑水骑士团,或许还真能以一当十,打出一些样子来。然而这些家伙状态栏debuff拉满,完全不是对手。 而铁骑团这边呢,铁骑团的马都是墨崔迪的兄弟姐妹叔叔阿姨,都是血统最好的魔族混血高脚马,腿长、强壮而且凶猛好斗,人也都是北伐军里边最勇敢最威猛的汉子,这些人穿着乌鸦王那里缴获来的蛮族重甲,使用的是蛮族马刀,其中一些小队先锋甚至还装备了塞拉维的甲片,好马好兵好装备,战斗力非常强悍。 只见八百铁骑正面从这几十个人身上碾了过去,那几十个黑水骑士立刻就被北伐军的钢铁洪流淹没。一时间断肢乱飞,鲜血和黑水四溅,马蹄声、喊杀声与惨叫声混合在一起。因为人数差距,每个黑水骑兵都有幸被至少十个高原骑士攻击。先是枪挑、再来刀劈、接着是马蹄践踏,黑水骑士团固然身体强悍装甲也好,但面对如此强大的攻势,也只能被剁成肉酱,踩成肉泥。 等到一轮冲锋结束,北伐军这边几乎没有伤亡,而黑水骑士团已经倒了一大半。 “再来一轮!”格罗温大声喊道。 铁骑团当即前队变后队,众人转头望去,就见后面的土地已经被马蹄踩成了烂泥塘,而这烂泥塘中满地都是敌人的尸体。也就那么十来个人还活着,但也人全都带伤,还有许多人马分离,成了步兵。空气中传来了泥土的腥臭味和“混沌之粥”刺鼻的气味,铁骑团的士兵们全都皱起了眉头,还有人捂住鼻子。 卡德罗还骑在马上,他的“恶疾”还在发作,但靠着强大的意志力和剽悍的恶魔肉体,他已经渐渐恢复了战斗状态,旁边的那几个骑士也是一样。在最后关头,这个恶魔骑士暴发出了强悍的战斗意志,他举起武器大声吼道:“九层地狱!” “九层地狱!”剩下的骑士也跟着一起怒吼。 说着,卡德罗竟然率先朝着格罗温的铁骑团发起了冲锋! 格罗温等人都没料到这一幕——都打成这样了,竟然还能主动发起进攻?这是鲁莽?是勇敢?抑或是疯狂?格罗温扪心自问,即使是现在的他,也不见得能做到这种程度。 格罗温也高举水晶剑,大声喊道:“为了李奥瑞克!” “为了李奥瑞克!” 两拨骑士再次发起了对冲,格罗温咆哮者冲向了敌人主帅。卡德罗却将“骑枪权杖”倒转,用另一端的魔法水晶对准了格罗温,说道:“吃这一招!” 说着,那水晶上竟然释放出了刺眼强光,接着一股热浪扑面而来,格罗温眯着眼睛,看到那水晶上面射出了一串炽热火球。那是卡德罗在九层地狱领悟的魔法,他曾经用这种标志性的火系魔法杀死过一头怀孕母龙,而精通火系魔法,也是他“地狱火”这一绰号的源头。 火球飞溅,前面有个北伐军的骑士中了火球立刻浑身燃烧,瞬间就成了焦炭。显然这不是普通的火焰!此时又一个火球朝着格罗温飞来,他下意识的就拿起盾牌咯噔,“轰!”火球击中了“李奥瑞克的庇护”,顿时烟消云散,盾牌上仅有一个黑印子。看到这一幕的卡德罗大惊失色——这家伙能扛着debuff作战,其实就是靠胸中一口气,此时一惊,这口气散了,顿时觉得全身上下都有都有蚂蚁撕咬,痛苦难耐。格罗温瞅准了这个机会,一记骑士长枪正中卡德罗胸口,“砰!”卡德罗胸甲凹陷,整个人从马上飞了起来狠狠摔在地上,然后不等他爬起,后面的战马就踩了上来,卡德罗在地上翻滚,挥剑,施法……却最终被乱刀砍死。其他那些黑水骑士也尽数被铁骑团斩杀,死了之后,尸体便化作黑水,然后蒸发成了恶臭无比的浓烟,消失在了这个世界上。 “我们胜利了!”格罗温大声喊道。 铁骑团战胜了不可一世的邪神眷族,而且是在没有李奥瑞克大人的情况下,众人十分激动,纷纷欢呼起来。格罗温带着大家欢呼,宣泄着心中的情绪。然而,格罗温心里却在想:黑水骑士团竟然这么强吗? 格罗温甚至“混沌之粥”的威力,在最初的计划里边,本以为几碗“李奥瑞克粥”灌下去,这些人就会原地暴毙,或者跪地求饶,没想到他们还能组织起一个小队并尝试突围。而且,这些家伙顶着浑身的负面状态还能进行战斗,真是悍勇。 格罗温低头,看到地上有许多折断或者卷刃的蛮族马刀,他心想:敌人的装备似乎也在我们之上。 不行,北伐军还是太弱了!铁骑团也太弱了! 我要让我的兄弟们,变得和这些家伙一样——不,要变得比他们更强才行! 这样想着,格罗温握紧了拳头。 …… 而在另一边,希雅的战斗也进入了尾声。 不管是副团长卡德罗,还是团长萨古兰特,这些家伙都中了“混沌之粥”,症状波动的时间也都是一致的。希雅这边,也是抓住了团长萨古兰特二次发病的当口,趁他病要他命,将剩下的黑水骑士团歼灭了。 不过,萨古兰特不愧为骑士团的团长,他是黑水骑士团里最能打的一个,也有着最好的装备和最强的眷族力量。他的盔甲受过邪神赐福,寻常刀剑无法造成伤害,就算是圣遗物也砍不进去,手上的“尖啸之刃”还能够释放如烟一样的“黑水剧毒”。他率领着最后的十几个重甲骑士奋力抵抗,靠着那把“尖啸之刃”伤了不少北伐军的骑士。 希雅这边的骑兵都是轻骑兵,要是对冲的话,真不一定能拿下他。可是一直耗下去也不是办法,希雅想要赶快摆平这个家伙然后去支援李奥瑞克,她现在心里只有自己的男人,不想再一场必胜的战斗中浪费时间了。 “怎么还不死啊?”希雅一脸烦躁的说道。 萨古兰特同样烦躁得很。这场仗打得莫名其妙,输得也是莫名其妙,萨古兰特跟这些蓝色骑士交手之后,明显发现对方装备、战马和士兵素质都不如自己,这些蓝色游骑兵甚至大部分时间都不敢近身,就在远处拿个小弓搁那射射射,像极了apex里的滋崩狗,打不了多少伤害,但就是恶心你。 面对这样的对手,萨古兰特是绝对不服气的。萨古兰特和卡德罗那样的疯狂魔鬼不同,他其实是个悲观主义者,他想过自己有一天可能会失败,会死亡,他也幻想过自己会以那种悲壮方式结束自己的传奇一生。他可能会败在一条龙的火焰之下,可能会在其他邪神的注视下发疯,也可能被另一位更加强大的骑士斩下头颅……但他绝对不会输给这些只会防风筝的滋崩狗!这太耻辱了,太憋屈了! 这一刻,萨古兰特大声吼道:“谁敢与我一战!” 由于黑水怪婴苏古迪斯与他共享了一部分知识,所以来自异界的萨古兰特也能讲高原语言。他接着用高原人的语言嘲讽希雅的骑士们,说:“你们的将军叫李奥瑞克对吧?不都说他是你们的战神吗?既然如此,就让他出来和我决斗!让我看看他到底是不是个骗子。” 萨古兰特使用激将法,一方面是想助自己突围——如果打消耗战,他们早晚会累死在这里,但如果能在决斗中胜过李奥瑞克,或者其他敌人的主帅,那么就能重创敌人士气,从而得到突围的机会。另一方面,如果他今天真的要命丧于此,他也希望是一位英雄人物取走他的性命,从主人苏古迪斯的信息来看。 李奥瑞克在这个位面算得上是一位英雄了,死在他手下并不丢人。 ]q6巴17妻 第一百九十九章:一剑封喉 萨古兰特大声叫阵,按理来说应该有人来制裁他才对。然而希雅的骑士团从一开始就是轻骑兵,走的时候游击战的路线,大家身上没有重甲也没有长枪,肯定不能冲上去打。然而这样一来,萨古兰特就更为嚣张了,他看希雅的骑士们不来打白刃战,就断定敌人是胆子小,便嘲讽说:“你们这群胆小鬼!你们的人数是我的十倍多,却没有一个人敢上与我决斗!我纵横各大位面,也从没见过向你们一样懦弱的骑士!” 希雅的骑士们也都是热血男儿,被他喷的心里窝火,就有几个莽夫想上去搏一搏。然而一旦拉近距离,希雅的游骑兵团就会优势不再,都不用萨古兰特先动手,黑水骑兵一个加速突刺,就将一名不服从命令的游骑兵挑飞了出去。这人飞出去好远,然后摔在一颗大树下面,当场就一命呜呼。 这一幕让黑水骑士团的残党士气大振,嚣张的大吼大叫,纷纷高呼:“黑水之神万岁!”而游骑兵们却不敢上前,士气低落,一股恐惧的气氛在人群中弥漫开来。 然而这时候,萨古兰特突然看到有个女骑士分开包围的人群朝他走来,那女人没有骑马,还说道:“我是希雅·雷奎,雷奎公爵的女儿,北伐军督军!我来与你决斗!” “女人?” “一介女流也想取我性命?” 萨古兰特胯下的坐骑已经被“混沌之粥”折磨的没力气了,随时都有可能跌倒,萨古兰特见敌人改为步战,就也干脆下马,说:“好啊!那就来一场公平决斗!”说着朝那个女骑士走去。 游骑兵暂时停火,黑水骑士团也缓缓后退,都都默契的给这场决斗留出空间。此时两人迎面走向彼此,一个手里拿着“尖啸之刃”,浑身冒着黑烟,杀气腾腾;一个手持刺剑,身穿蓝袍,修长笔挺的身姿英气十足。就在两人还差十步距离的时候,萨古兰特双手举起漆黑的尖啸之刃,吼道:“黑水!”顿时,剑上黑烟弥漫。 但与此同时,希雅化作了一道闪电飞了过来。 好快!萨古兰特的眼睛猛然睁大。 “咔!” 就这么一念之间,萨古兰特感觉自己脖子一凉,接着黑色的血液从咽喉中喷出,他开始窒息。直到这一刻,他才惊恐发现自己已被割喉,护喉没能护住他的要害。他捂着脖子,身体缓缓倒下,脑海中想到: 世界上怎么能有这么快的剑? 我纵横七大位面,也没见过这么快的招式,这女人到底是谁?她不是李奥瑞克吗?若她不是,为什么情报里也没提到? 他倒在地上,恰好看到尖啸之刃上冒起了黑烟。这一刻,萨古兰特心中又庆幸的想到:但没关系!我或许会死,但那女人也要给我陪葬!黑水已经被激活了,黑水将吞噬这个女人的生命!我将为我自己复仇…… 可是,下一刻发生的事情就出乎意料了。 只见那个女骑士从腰间解开一个小香囊,拿在手上晃了晃,这时候她身边就出现了一个幽灵,这幽灵是个一脸笑意的少女,上人下蛇,是个蛇人。只见她张大嘴巴,露出一条信子,然后大口的吸。那些黑水立刻化作烟雾,就被吸入了蛇人少女的口中。只见她一口气吸干了黑水,打了个饱嗝,然后拍了拍浑圆的小肚子很礼貌的说道:“谢谢款待!” 萨古兰特看傻了——开什么玩笑!她做了什么? 要知道,这个骑士团同名魔法是萨古兰特的杀手锏,只要拿出来那就是必胜的,这是黑水怪婴苏古迪斯的恩赐!在从前的战斗中他无数次用这一招化险为夷。怎么这次被一个小蛇妹给吃了?黑水即是毒液,又有尸体,甚至还能化为刀剑针刺和铁钉,一旦吸入体内,这些黑水就会立刻变成尖锐固体,将敌人扎个肝肠寸断!为什么这小妞一口就吃下去了,而且还舔嘴巴啊? 尖啸之刃的黑水确实厉害,但好巧不巧,这东西还真被瑟梅尔的圣遗物克制。 希雅现在也有两件圣遗物,一个是从蛇人舔狗那里缴获的“银蛇剑”,另一个是从海象米斯里那里缴获的蛇毒香囊。这两个东西加在一起凑成了瑟梅尔套装的三分之二。其中蛇毒香囊的特点就能使驱邪解毒,“尖啸之刃”的黑水既符合“驱邪”又属于“剧毒”,相当于是撞在了枪口上。瑟梅尔活着的时候,能抵挡住九头蛇王的剧毒将其反杀,可以说是百毒不侵。再加上萨古兰特被“混沌之粥”折磨的力量只剩三成,黑水魔法自然也是个“突发恶疾”版本,蛇妹就能随便碾压他了。 眼看着黑水之毒也被敌人化解,萨古兰特最后的希望也消失了,他倒在地上,似乎想要说什么,但喉咙上的致命伤让他什么都说不出来。在最后一刻,他盯着那个杀了他的女人,心中想到:这家伙不是李奥瑞克,那她是谁?难道这个世界的人都这么强吗? 难道我荣耀的一生,就在这里画下句号?就死在一个无名的婆娘手里? 不! “点燃我,黑水!” 萨古兰特发出了来自灵魂深处咆哮,那声音不是来自于发声器官的,而更像是一种脑电波,直接炸响在了周围所有人的脑海之中。紧接着,就看已经被割喉的萨古兰特跪在地上,对着天空高举双臂,同时天色大变,本来天上晴空万里,此时竟然乌云滚滚,电闪雷鸣。眨眼之间天上就下起了瓢泼大雨,这雨水很是古怪,落下来的时候冰凉透明,是很干净的雨水,但当落在土地上之后,立刻就变成了墨汁一样的“黑水”。与此同时,在场的所有黑水骑士——不管是死去的,还是活着的,全都开始“七窍流血”,他们身体所有的洞都往外渗出恶心的黑水,他们的皮肉也随时干瘪下去,变成了一具具干尸。而更加诡异的是,那些黑水就如同有生命一样,用违背常理的方式,全部都朝着萨古兰特所在的位置奔涌而去。 不对劲! 希雅牢记李奥瑞克说的“有命没命捅三刀子”的补刀原则,连忙补上三剑,一剑斩首,一剑穿心,还有一剑随缘,然而出剑那一刻她就注意到了,萨古兰特的肉身就已经死去了,她戳的是一具尸体。 看来打断施法是不行了!“全体后撤!”希雅连忙说道,说罢她也飞身上马,往后拉开了距离。 游骑兵团立刻后退数百米,他们一边退一边往后看,只见那些黑水逐渐聚拢在一起,并且渐渐隆起,仿佛一个越滚越大的黑色柏油团。就在这个黑色物质大约七八米高的时候,它开始不再膨胀,而是迅速改变形态,依稀变成了一个人形。希雅看到这一幕,立刻命令道:“攻击!” 不要眼睁睁看着敌人变身或者施法——这也是李奥瑞克的教诲之一。 于是游骑兵们各种弓箭手弩可劲儿的招呼了上去,目标很大,哪怕是瞎姬芭射也不会脱靶。然而,箭矢射出去的效果,却十分奇怪。这黑色柏油人看起来都是流质,软软的,可是箭矢扎上去竟然会弹开或者擦开,就仿佛是射在铁板上一样。 希雅连忙说道:“上魔药!”士兵们也随身携带了“混沌之粥”,用来给箭矢附魔。然而这时候有人报告说:“长官!魔药用完了!” 该死,希雅心想,刚才一波混战,大家的魔药箭全都打空了。这也不怪希雅准备不充足,实在是“混沌之粥”太少了,按照人头分下去,大家也没分到多少。 此时,那个柏油状的人形已经完成了变身。一个在天空上观测信息的花仙子飞落在希雅肩头,说:“报告督军大人,敌方将领变成了一个身高八米,手持巨剑的带甲巨人,并且黑水骑士团士兵全都融化成了液体,现在这个怪物正朝着我们走来!” 其实这些不用精灵说,希雅用肉眼就能看到,毕竟那个敌人实在是太巨大了,乍看有三层楼那么高,走起路来地动山摇的。游骑兵的马儿们都惊了,扯着脖子往那边看,眼珠子瞪得浑圆,若非主人拉着,可能现在就跑路了。 “轰!轰!轰!”巨人迟缓而又坚定的朝他们走来,每走一步,大家都会感觉土地轰隆一震。这么大的敌人,普通的武器根本就伤不到他,游骑兵那些手弩短弓就仿佛是小牙签,射上去希雅自己都嫌丢人。她此时带着那个巨人放风筝,边走边打。巨人行走速度不快,但是步伐间距很大,翻山越岭也就一抬腿一蹦跶的事儿,因此移动速度并没有看起来的那么慢。希雅也注意到了两方距离在不断拉近,不由得想到:该死,李奥瑞克要是在就好了,用巨人屠夫宰了这个大家伙! 然而现在李哥他不在,希雅就只能自己规划路线思考战术。好在她也是个女中豪杰,纵然李奥瑞克不在身边,也能杀伐决断。 “往东走!”她大声对旗下的游骑兵说道。同时又通过花仙子传令给了血矛团的布洛泽,说:“布洛泽!有个巨人过来了,准备床弩!” “布洛泽说他知道了!”花仙子说道。 “好!”希雅打了个战术手势,带着大部队一个急转弯,就将那巨人引向了布洛泽的阵地。先前猎杀这些眷族的时候,李奥瑞克就做了两手准备,先是在前线布置了包围圈,放置了许多火炮、投石车、弩炮还有弓箭手,用混沌之粥来歼灭敌人。如果打赢了自然好说,但如果打不赢还可以玩候撤,包围圈后面又让布洛泽在高地上布置了威力最大的地精床弩,这些地精床弩是先前阿卡德将军花重金买来的大杀器,当初的定位就是北伐军杀手锏,也是他的定心丸、压舱石。这东西有两种模式,一个是六连发的加特林模式,突出一个火力猛,射的快,适合形成持续的火力压制。另一个rpg模式,使用带爆炸火药的箭头,一发入魂!先前李奥瑞克在野狼城一战中,就是一发轰掉了乌鸦王他侄子的屁股,搞得乌鸦王急火攻心出了昏招,为后来的奠定胜局埋下伏笔。 此时希雅带着部队撤到了布洛泽的射程之中,花仙子则在空中时刻跟布洛泽报告敌人的位置。敌人目标极大,脑袋比这片林子还高,布洛泽这边的观察手也一眼就看到了敌人,那个观察手急忙说道:“发现目标!团长,要射击吗?”他语气十分紧张,眼睛瞪得贼大。 “在等等!”布洛泽是个有耐心的老将,就如同老练的猎手一样,知道什么时候射击最好。 这里的弩炮防御阵线恰好是一个口袋形状,贸然射击可能会惊动敌人,而且无法打出最佳的火力效果。于是布洛泽眼就将那巨人从第一台弩炮旁边放了过去,巨人从他们隐藏的山坡前走过。披甲巨人和他们隐藏的位置几乎重合,最近的时候只有不过十米,眼看着巨大的脚掌落在地上,震得布洛泽和士兵们几乎要跳起来。布洛泽从植物的缝隙往外观察,只见那巨人遮天蔽日,身体结实强壮,而且浑身带着黑色的厚重盔甲,从头顶武装到牙齿。但最让人瞩目的,还是他手上那把巨剑!那巨剑太骇人了,光是看一眼就会毛骨悚然,这东西有城门那么厚,跟巨人一样高大,即使强壮的巨人,也是托着那把剑在走。巨剑犁在地上,在泥土上画出一道深深的沟壑,碾碎了路上的岩石,将湿润的土壤都翻了出来。 怎么最近的敌人都是这种家伙?布洛泽此时不禁想到,他打仗也是打了大半辈子,一直都在和普通的人类交手,纵然是蛮族,也是两个肩膀顶一个脑袋的人类,哪里见过这样的怪物?因此他的武艺、他的战术、他的士兵都是为寻常战争设计的,突然换了敌人,多少会有些心里没底。 团长如此,士兵就更是恐惧,尤其是李奥瑞克不在这里,许多人都变色苍白,紧张的发抖。 “将军,开炮吧!”有个人突然紧张的叫了起来,“我忍不住了!” @q@q@群六吧2一77 第二百章:八岁进化→九岁 “违令者斩!”布洛泽低吼道。 布洛泽身上的威严虽然不及李奥瑞克那样凶狠,但也不是这些小兵能够质疑的。他这么一吼,众人浮动的心思顿时安稳下来。 真丢人,布洛泽心想,北伐军还是太嫩了。 此时他也下了决心:这不是我们第一次和怪物打仗,也绝对不是最后一次!蛮族麾下也有各种妖魔鬼怪,据说还有龙;而那率领群魔的魔族就更不用说了,随着李奥瑞克王的东征西讨,我们的敌人也会越来越强大。北伐军,也必须变强才行! 巨人渐渐远离他们的阵地,却仍在他们的射程之中,而且还是个大背身,随后第二阵地通过花仙子传来消息,说:“巨人到第二阵地了!” “等到第三阵地就射击!” 随着巨人沉重的脚步声,第三阵地传来了讯息,说:“巨人到达第三阵地,请指示!” 布洛泽当即站起来,大声吼道:“射击!” 三大阵地床弩齐射,万箭齐发! 三个阵地安置了九台床弩,六台是“加特林模式”,三台是“RPG模式”,随着布洛泽的一声令下,箭矢嗖嗖嗖的飞向巨人。三个阵地位于三个小丘陵上,而此时巨人正处于这三个丘陵中间的凹地,几乎九成的弩箭都击中了巨人,加特林先到,顿时将其炸成了刺猬,紧接着RPG跟上,轰隆隆一顿乱炸,树林之中烟雾弥漫,巨人发出刺耳惨叫。 士兵们见了这一幕便高声欢呼,然后布洛泽却眯着眼睛在凝视烟雾——他那双老练的招子,还依稀能看到巨人身影的轮廓,那家伙并未倒下,只是一个趔趄而已。 “继续射击!”他大声喊道。 于是士兵们准备进行第二轮射击,可是还没等士兵完成上弹,烟雾之中就飞来了一块巨石。 那石头直奔第二阵地飞去。巨岩呼啸而来,第二阵地床弩旁边的士兵惊叫着跑开,然后巨石“轰!”一声砸在床弩上,泥土飞溅,木屑如烟。 此时巨人身上的烟雾散去,大家这才看到,原来是那巨人随手就抓了一块石头当做武器,这家伙力量奇大,手掷石头就相当于投石车轰炸了。众人皆被这强大的力量震惊,心生恐惧。 布洛泽此时大声喊道:“卧倒!” 士兵们不明所以,但也都迅速执行命令。紧接着,就看巨石裹挟着泥土,一块接一块的飞来! 就在刚刚烟雾散去的那一瞬间,老将布洛泽他看到了巨人脚边还有许多石块,当时他就预判到敌人肯定要再来丢石头了。而且他还看到了一件更令人绝望的事情,这样强的火力,也只是盔甲上增加了一道裂痕而以。更他妈离谱的是,那些裂缝之中流出了粘稠的黑水,就如同胶水一样又将裂缝黏上了,不仔细看,甚至看不出那盔甲有过破损。 布洛泽立刻将事情报告给了希雅,说:“希雅,床弩杀伤力有限,需要制定新战术!” 什么?地精床弩都不管用吗? 希雅不禁想到:妈的,这么厉害?怎么早不拿出来啊! 萨古兰特这个巨人形态虽然强悍,但是代价也非常大,必须要献祭掉自己和骑士团的灵魂给黑水之神才能使用,用完一次之后必死无疑,甚至灵魂都无法回归轮回,要继续在黑水中忍受长久的煎熬。所以说,除非憋屈到死不瞑目,他是不会用这种招数的。 床弩只是稍稍减缓了敌人的速度,并轻微削弱了它的护甲。接下来,希雅与游骑兵继续迂回,这个敌人虽然强,但似乎心智缺失,除了死追希雅之外不做其他的事情。想来也是,这披甲巨人其实就是一个黑水骑士团的怨念集合体,希雅是本次行动的指挥官,又亲手杀了敌人的主帅,他们肯定最憎恨希雅了。 希雅将巨人引离营地方向,继续在北部的平原迂回。然而越往北走,地形越是泥泞,再走估计就要到沼泽了,到时候游骑兵的马蹄就会深陷泥沼之中,再也跑不动了,希雅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找出一个解决敌人的办法来。她先是让部队化整为零,然后自己和几个精锐骑士继续拉仇恨,希雅还背上了醒目的军旗,就仿佛是给自己打了个探照灯一样。在这之前,还只有李奥瑞克敢这么做。果然,那巨人见了军旗之后,立马更为狂暴,脚下加速,蹬蹬蹬的朝着希雅跑来。 战马在崎岖不平的道路上狂奔,希雅的身体却没有跟着上下颠簸,但她是个能做到人马一体的骑手,这种姿势她最为擅长,加上她现在不用管己方部队,带着少数人穿梭在树林之中,速度反而快了许多,那巨人追不上她。 希雅一边跑,一边通过花仙子和罗米拉等人交谈,众多团长也都加入频道,积极献策——格罗温率先发言,这家伙是个铁头娃,说要带着铁骑团冲他们的,看看能不能砍下巨人一条腿来,这个立刻被否决了,希雅观察那巨人的防御力,寻常骑兵根本无法奈何他。何况骑兵都是李奥瑞克的宝贝疙瘩,如果铁骑团这样莽撞,一定会死伤惨重,老李回家之后要么大发雷霆,要么大哭一场,不管哪个希雅都不想看到。 布洛泽说可以尝试用混沌之粥,重新用魔药炮弹毒死这个巨人,然而菲利普立刻就否定了,说魔药炮弹只剩下两发,炮弹壳子不够,魔药也见底;罗米拉说可以让精灵骑兵们去打游击,消耗巨人体力,但这也只能拖延时间而已,再说谁知道那怪物体力到底有多少?这时候塞拉维语气非常制杖的说道:“要不咱们把我师父叫回来吧?” “不行!”希雅立刻就急了,斩钉截铁的说道,“李奥瑞克有他的任务,我们有我们的任务!再说总是依靠李奥瑞克那怎么行!李奥瑞克将军固然是传奇英雄,但北伐军三万人,加起来总不会比他一个人差吧?” 这话确实有道理,许多人也本想召唤李奥瑞克的,被希雅这么一说,也断了那个天真的念头。老李固然强,但老李只有一个,不能处处救火,此时李奥瑞克已经攻入城墙,听花仙子说,在里边把尼古拉斯的军队如宰猪一样杀,这时候把他叫回来,简直是面子里子全丢,着实一步臭棋。 而希雅一方面是想负起自己的责任,另一方面也是不希望自己被李奥瑞克瞧不起。尽管老李是人间独一档的超模挂比,但在希雅这个女强人的潜意识里,还是想跟他的老公良性竞争一下的。 罗米拉试探性的问道:“要不这样,我们拖延时间,等李奥瑞克杀光了城中守军,再让他来收拾外面的巨人?” “这……” 这只能说是“没有办法的办法”,说实话,不光是希雅,大家都不想走到这一步的。 而就在这时候,鱼人加入了聊天群,只听到族长科莱夫用蹩脚的高原语言对花仙子说道:“我们,鱼人,八岁,力气大!打!巨人,死!我们,胜利!” 花仙子将那穿“鱼斯密码”解析并告诉了其他将领,希雅听完之后皱起眉头,说:“可那巨人力量强大,而且装甲很厚……” 罗米拉充当翻译来给鱼人和希雅通讯,科莱夫就改为鱼人语言,说:“八岁也很强!他最近吃得非常饱,浑身都是力气!而且昨天是他九岁生日!长了整整一岁,肯定更厉害了!所以我们要请战,各位,请给鱼人一个机会!” “我同意!”格罗温率先说。他跟鱼人们关系很好,也很相信这些家伙。 菲利普也点了点头,说:“我见过鱼人搬运海盗船的景象,我相信八岁的力量。” 希雅想了想,说:“既然如此,那就让八岁来试试吧!记住,打不过就撤,别把性命丢了——哎,他已经来了?” 希雅骑着马,就见到斜前方的小河里边卷起一个大浪头,“轰隆!”一大团水柱冲天而起,那只今年刚满九岁的大鱼人从水里冲了出来。“八岁”,或者说“九岁”,他刚刚过完了生日,希雅曾经听鱼人们说过,鱼人少年的时候每年都会有明显的成长,但这种成长和人类不一样。人类的小孩是有一个过程的,一天一天长高,然而鱼人不是这样,鱼人往往是一整年没有变化,表面上看不出来,但实际上体内却在一直产生复杂的化学反应,酝酿着一场巨变,而直到生日的当天,身体才会突然的产生变异。按照先前科洛夫所说,八岁这几天难道完成了一次变异?它变成什么样子了? 希雅仔细观察,却没看到八岁和之前有什么不同,至少上半身和先前差不多,唯一的区别就是,透过水面隐隐看过去,八岁的尾巴似乎比之前更加粗大,希雅搁这这么远也不好判断,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 这时候披甲巨人已经追到了希雅身后,此时那巨人撞开粗重的大树,摆动着沉重的双腿,愤怒的提起了大剑。 希雅高声说道:“八岁!该你了!” “嗷!” 鱼人泰坦一声怒吼,从水中跳了出来,希雅连忙一个加速拉开了距离。接着背后一声巨响,希望回头望去,只见八岁犹如一辆泥头车似的从水里冲出来,狠狠撞在了那个披甲巨人的身上。“轰!”随着一声巨响,巨人瞬间倒在黑水的泥沼之中,黑色的液体四处飞溅。 此时那巨人迅速爬起,他看着眼前那个体型跟自己旗鼓相当的大鱼人也是一惊,然后发出了怪兽一般的尖锐的咆哮;八岁不甘示弱,也张开六条粗壮的胳膊,挥舞着六把巨型兽人弯刀,发出震耳欲聋的怒吼。 从上帝视角来看,这场面很像是在看特摄片;但对于希雅来说,更像是亲临怪物猎人乱入时候的龙吼现场,被两头怪物的左右龙吼震得连续僵直,头晕眼花,而她坐下的小马更是经受不住这样的刺激,终于口吐白沫,晕了过去。好在八岁拉走了仇恨,希雅现在也安全了,不需要骑马。 这时候鱼人泰坦和披甲巨人的大战正式开始了。只见八岁率先出招,他的巨大鱼尾在黑水泥沼上如蛇一般游动,迅速逼近巨人,接着六把刀同时劈下。这八岁的也没有什么刀法——又或者说,刀法是给两条胳膊的人修炼的,八岁有六条胳膊,只要如剁肉馅一般胡乱挥舞,就没人招架得住。这些刀有的劈头,有的盖脸,有的削胳膊,有的剁大腿,有的捅心窝,有的戳腰子,巨人仅有两只手和一把剑,怎么招架得住? 巨人尝试武器格挡,却也只挡住了劈头盖脸那两刀,剩下的全都劈到了身上,“砰砰砰砰!”金属和金属碰撞,巨人的盔甲上面冒出了刺眼的火花,其中一处盔甲凹陷,剩下三处盔甲都产生了不同程度的裂痕。 八岁好厉害!希雅心想,简直比床弩还强! “打得好!”希雅旁边小河里竟然传来了大鱼人的叫好声。 希雅猛一转头,就见大鱼人科莱夫从水里探头,表情犹如04年任天堂发布会看到塞尔达的四老外一样激动的握拳大叫。希雅先是一愣,旋即想到:这家伙怎么也过来了?他又帮不上忙,是来当战地解说员的吗? “乘胜追击,八岁!”科莱夫大声说道。 八岁一声咆哮,直接就开启了王八拳模式,六条胳膊大风车一般胡乱挥舞。尽管出招毫无章法,但他力气大速度快,希雅搁着好远都能感觉到那手臂挥舞刮起的风,她心想:若是寻常人中了一刀,肯定会被劈成两半,哪怕是刀背,也会被砸个全身粉碎性骨折。在这种巨大的力量之下,我那一剑封喉的速度恐怕也没有意义了。 八岁的疯狂攻势一时间打得敌人节节败退,披甲巨人狼狈的闪躲、格挡、或者试图反击,然而却都无济于事,身上的铠甲一时间到处都是伤口。此时希雅、科莱夫还有天上的花仙子们都在围观,罗米拉也在后方同步直播战况,气氛很是热烈,颇有一种“马上就要赢了”的感觉。然而,科莱夫这时候突然叫道: “不好,这样下去八岁会输的!” 群一吧二一771 第二百零一章:蛇皮走位 什么?八岁不是在疯狂压制敌人吗?希雅没看出来八岁哪里像是要输的,她不禁仔细观察,这才发现,八岁的动作似乎越来越慢,他的气息也从一开始的均匀呼吸变成了混乱的喘息,看来即使是强壮如八岁,其体力也无法支持这么高强度的作战。 随着八岁体力消耗,他的速度逐渐下降,动作也开始变形。就在这个时候,那披甲的巨人似乎是找到了八岁的一个破绽,突然之间改为单手拿剑,然后左手打了一个窝心拳!八岁九成的精力用在进攻,留一成防守也是在防敌人的巨剑,完全没想到敌人会突然来个又短又快的拳击。 “砰!” 这一拳正好命中了八岁的胸口,,披甲巨人的铁拳套击中了八岁的护胸板甲,八岁痛呼一声,匆忙后退。 两人此时拉开了距离,就见披甲巨人的装甲又开始了自动修复,黑水从裂缝里边流出,黏住了盔甲的伤口;而八岁的板甲直接凹陷进去一个拳印,大鱼人痛苦的喘息着,鱼鳃冒黏液,口鼻冒白烟。 不行,防御力差太远了!希雅此时心想道,八岁砍了一百刀全都在刮痧,敌人一拳就破防,这显然打不过啊。要不要派人支援八岁?但这种场面的战斗要怎么支援?都是大开大合的招式,不管是披甲巨人还是八岁,随便踩一脚我军士兵就要死一大片了。何况,我们的人也破不了他们的防啊。 正当希雅一筹莫展的时候,科莱夫大声说道:“八岁,泥鳅步法!” 希雅一愣——什么?泥鳅步法?这什么鬼名字? 希雅正疑惑,突然就看八岁在泥沼里边犹如一条大泥鳅般扭动起来。这鱼人上身是人,下身是长长的鱼尾,柔软又湿滑。只见八岁那大尾巴扭得飞快,动作妖娆,看得敌我双方都一愣一愣的。巨人发出一阵低沉大笑,仿佛是在嘲讽:小丑,你演什么杂技呢!旋即他将城堡大门一般的厚重大剑举过头顶,对着八岁就迎头劈下! 大剑呼啸而来,巨大的影子盖在八岁头顶,这一剑足以将它钉进泥土之中。 而这一刻,就看巨大无比的鱼人泰坦竟然以一种近乎违背物理学的方式原地滑开了!“嗖!”八岁原地漂移! “砰!”巨剑狠狠落在黑水泥沼之中,水花和泥浆溅了巨人自己一脸。 “嗷!?”披甲巨人发出了一声滑稽的惊呼。 这是什么步法? 八岁这一下扭动的太快,巨人估计是没看清,但希雅同样作为敏捷英雄却看得很清楚。刚刚八岁是利用活动的鳞片配合扭曲的鱼尾,在这湿滑的泥沼中完成了一次原地平移。这种动作有点像是眼镜蛇的S形移动,需要数百块肌肉同时运动才能做到,是用人类的双脚完全无法模仿的真·蛇皮走位! 由于动作无法被人类的双脚模仿,因此移动的轨迹也就脱离了人类的认知习惯,难以观察,更难以预测,突出一个妖。 巨人当然是不信邪的,以腰部发力,挥着大剑又是一记大力横扫,这一招范围超大,十米扇形范围之内不留活狗,绝非原地平移能够躲开的。 然而八岁又一次靠着蛇皮身法扭开了,只见他一个硬板桥,身子和尾巴打了个对折,后背几乎贴近泥沼,就这样将将躲过了巨剑横扫,由着那巨剑贴着额头挥了过去。而且他不光翻滚躲技能,居然还顺手偷了个刀,起身就是一刀上挑加上一刀突刺。 巨人虽然有盔甲防御,但刀砍在身上也是疼的,这一下巨人空门大开,被一刀撩了下巴,又被劈中侧肋,不由痛得倒吸凉气,下意识往后退去。 这回八岁倒也不急着进攻,继续在泥浆地里游来游去。 滑,太滑了! 这鱼人太脚滑了! 披甲巨人看着面前那个游来游去的巨大怪鱼,也不敢贸然上前了。 这里的地形太适合鱼人发挥了。此处本就是沼泽边缘,土地湿润,刚刚萨古兰特为了完成变身又下了一场黑水大,所以此地就是一大片黑色泥沼,让鱼人在这种环境作战,“如鱼得水”莫过于此。 这个巨人也显然意识到了环境对自己不理,只见它高举巨剑,一声怒吼,用外星语言说道: “黑水,沸腾!” 随着他一声令下,从他脚边开始的黑水全都咕嘟咕嘟冒泡,这股看起来就有毒的黑水迅速蔓延,立刻就充满了整个泥沼。只见这泥沼上泛起了恶臭无比的黑烟,吸一口就会头晕目眩。 “转移战场!”希雅立刻下令。 花仙子将希雅的命令传给各路将领,大鱼人也将命令通过鱼人语言告知了八岁,众人迅速离开了这片有剧毒的泥沼之地,并且在希雅的指挥下,试图将敌人引到另一个泥沼,然而这次巨人却不上当了。他无视了八岁的挑衅,然后直奔着北伐军的后方营地袭来! 糟了,这家伙是想攻击我们的后方! 这个巨人所进攻的方向,正是北伐军防御最脆弱的地方,那里没有多少有战斗力的士兵,反而集中收纳了许多的战地医院、辎重补给、还有参谋们的后方情报室等等,如果这个地方被敌人袭击,一定会伤亡惨重!希雅连忙让后方的人组织疏散,然而那巨人跑得飞快,恐怕是要来不及了。 万幸的是,八岁又一次在关键时刻站了出来。它先是从剧毒沼泽迂回了一下,然后顺着一旁的“泥沼高速公路”迅速游动,后发先至,跑到了敌人前面。 最终,八岁将敌人拦在了营地前面的一块空旷平原上。 此时,这个鱼人泰坦成了后方营地和披甲巨人之间唯一的屏障。 希雅看着这里的环境,心想:此地虽然没有黑水剧毒,但也十分干燥,地面全都是岩石,不利于八岁“泥鳅步法”的发挥啊,这显然对我们不利。 布洛泽大声说道:“希雅,我的人把弩炮运回来了,可以支援八岁!” 希雅立刻否决,说:“这么近距离的缠斗使用床弩,肯定会误伤八岁的!何况床弩也无法击穿敌人的盔甲。” 格罗温吼道:“那让我的骑兵来吧!” “这个……”骑兵也不管用啊! 科洛夫却激动的说道:“希雅,再相信他一次!我发誓,八岁一定可以!如果他真的不行了,我会率领鱼人勇士去帮他的!” “好吧,我相信你。”科洛夫比谁都了解八岁,也比谁都在乎这个“小兄弟”,他说的这么坚定,一定是有什么原因的。 这两人经过先前一波交手,都知道对方不是简单角色,于是没有立刻进攻,而是互相观察,围绕场地开始了二人转。 就在这时候披甲巨人先出招了,他提着巨剑冲锋,沉重的双腿踩在大地之上,地面轰轰作响。八岁拿着六把大刀,表情紧绷,严阵以待。紧接着巨人一刀迎头劈下,八岁也用六把刀架了上去,“乒!”两头巨兽的武器抵在一起,谁也不肯收手,于是就开始角力。先前就说,八岁的力气并不比这家伙差,六条胳膊一莽,更是有泰山压顶之势,披甲巨人招架了一会便开始露出颓势,先是姿势逐渐倾倒,然后眼看着脚后被压进了土里,推起了半米多高的小土丘。可就在大家觉得八岁马上就能赢的时候,事态急转直下!只听“砰”一声,八岁的刀居然断了!而且一次还断了两把。 “糟了!”科洛夫激动的大吼。 刀刃突然折断,八岁的力气却没收住,双手还保持着往前压的姿势,然而他手里已经没有刀了,架不住敌人的巨剑,这一下空门大开。紧接着巨人一记横拉,冲着八岁的脖子就砍了下去,本来这个身位的招式八岁可以用最上面两只手的武器来格挡,可是这会儿没了刀,岂不是只能被人家割喉了? 但是这鱼人泰坦生来就悍勇无比,有壮士断腕之勇气,千钧一发之际,八岁竟然用双手去护住咽喉要害。“咔!”八岁两条胳膊被巨剑斩断,紫红色的鲜血喷出好远,大鱼人用怒吼代替呻吟,发出了刺耳的咆哮。 却没想到的是,断了两条胳膊的八岁反而被激发了血性,当场化身四臂怪力!刀也不要了,冲上去就跟敌人肉搏。 这是所有人都没想到的,也包括那个巨人,八岁两条断臂还喷涌着鲜血,就冲上来给了那巨人一记上勾拳,“砰!”带着坚硬鳞片的大拳头照着下巴就是一下,巨人的脑袋瞬间上仰,接着大鱼人又是一顿组合拳,打得那家伙好不狼狈。 一寸长一寸强,一寸小一寸巧。八岁丢了武器近身肉搏,敌人那大开大合的巨剑反而不好发挥,好几次想要反击,却都被八岁闪躲过去,然后还要吃上一记老拳。 然而尽管这样,八岁还是破不了敌人的防御。而且随着八岁身体失血和体力消耗,他的力气越来越小,速度也开始减慢,在这样下去的话先前那一幕又会重演的。 希雅有点急眼了,问科洛夫,说:“科洛夫,你们鱼人还不上吗?” 科洛夫一咬牙,说:“在等等!”接着,科洛夫大声用鱼人语言吼道:“八岁!你忘记了我们的特训了吗?”科洛夫此时就像是口袋妖怪的训练师一样给八岁鼓劲,“你不是说,要给李奥瑞克王一个惊喜吗?拿出你的力量来啊!想想你的尾巴!尾巴!”科洛夫急的扭动屁股,尾巴也一甩一甩的。 科洛夫似乎在说……尾巴?希雅这些日子相处也有学到一点鱼人语,听到科洛夫的喊话她很疑惑,心想:尾巴要怎么打架?难道是扫尾吗? 希雅是个剑术天才,但她毕竟是人类,理解不了鱼人的战法。 然而八岁听到“尾巴”这个词之后,立刻就是眼睛之中精光爆射,只见他突然重心下移,一招飞扑就抱住了那巨人的腰,四条胳膊就如同四条锁链,在敌人背后五指相扣,牢牢的将其锁死。巨人不解其意,但也知道这鱼人又要出什么怪招了。他先是尝试挣脱,却发现自己纹丝不动,然后想拿巨剑挥砍,然而两人贴的这么近,巨剑根本就无法发力,最后他又拿剑柄敲八岁的后背,甚至是丢了武器来用拳头砸,然而八岁还是死死抱住他腰纹丝不动。 人们都疑惑的想到:八岁到底要干嘛?这又不是摔跤,不是把人抱住了按倒在地就算赢啊。 就在这时候,希雅看到八岁那条长尾巴卷了起来,就仿佛一个弹簧。 “不会吧?”希雅似乎预感到了尾巴的用法。 “对,就是这一招!”科洛夫兴奋的呐喊道,“飞起来,八岁!” “砰!” 接着,就如同科洛夫所说的那样,八岁抱着披甲巨人飞上了天空。 八岁没有翅膀,起飞全靠尾巴。 要知道,八岁这个大鱼人身长十多米,其中一大半是尾巴。这尾巴就是鱼人的双腿,平日里需要支撑身体直立,还要游动、行走甚至是跳跃,里边的肌肉十分强壮也极其灵活。最重要的是,八岁前些日子进化成了“九岁”,这尾巴正好完成了一波超进化,也厉害了起来。 他先前之所以抱着敌人不动,就是为了让尾巴如弹簧一般蓄力,长时间的蓄力能让鱼人尾部的肌肉完全充血,积攒的力量十分恐怖。由于敌人被擒抱住了,所以八岁的尾巴正好处于视野的死角,所以披甲巨人直到飞上天空,也没想明白自己是怎么起飞的。 就这样,八岁带着披甲巨人跳上了百米的高空,众人仰头看着天空,只见两个庞然大物渐渐化作了天上的小黑点,惊得一群吃瓜群众们瞠目结舌。接着,那黑点越来越大,越来越大……就看到八岁倒抓着披甲身体,将其大头朝下的摔了下来,人还没到下面就感受到了气流和呼啸声。 希雅这时候浑身汗毛倒竖,大喊道:“卧倒!”她说罢以身作则,趴地抱头。 “轰——!” q68②7妻衣 第二百零二章:地球上投 两只庞然大物落在地上,顿时泥沙冲天而起,泥土形成了一股肉眼可见的冲击波朝着周围扩散开来。气流飞沙走石,树木犹如遇到台风天那般往外倾倒,北伐军营地里摆放的架子、拒马、货物还有帐篷也都被吹得七零八落。一些士兵听希雅的命令卧倒在地,并没有受到多少伤害,充其量就是后背上盖了一层泥沙;但凡是没有卧倒的士兵全都被这气流掀翻在地,甚至体重轻一点的人直接吹飞好远;甚至有些人里的太近,还被震到短暂失聪,鼻子流血。 片刻后,烟雾渐渐散去了一点,希雅咳嗽着从泥土里爬出,她眯起眼睛朝着前方望去,便看到了那让她一生难忘的画面。 只见披甲巨人头朝下插在一块破碎的巨岩之中,颈椎和脊椎都反向对折,即使是那结实无比的盔甲也在这巨大的冲击力下扭曲的不像样子。而八岁四条胳膊连带尾巴缠在披甲巨人的腰腿上,犹如一个猎人踩着猎物般耀武扬威。 此时科洛夫大声问道:“他死了吗?” 八岁沉默不语,他从披甲巨人身上下来,然后一用力,如拔萝卜一般将其拔出泥土。只见披甲巨人的头盔已经裂成了七八块碎片,还在往下掉渣。 希雅看到,头盔的裂缝里又流出了液体。 但这次不是黑水修复液了,而是巨人的脑浆。 “我们胜利了!”科洛夫大声欢呼。 希雅连忙叫道:“别,再补几刀!” 毕竟是深得李奥瑞克真传的女人,对于敌人诈死这种事情防备十足。不过,还不等八岁动手补刀,那敌人就融化了成了一滩黑水消失不见,那场面就如同游戏里边怪物死后尸体刷没一样,白茫茫一片真干净。 同时,罗米拉的花仙子们报告说,其他黑水骑士团的士兵也融化不见,空气中的黑水剧痛,还有土地上的黑水也都消失了。精灵们已经无法感受到任何的魔法元素,基本可以确定,敌人被彻底歼灭! “我们胜利了!”希雅这才喊了出来。 北伐军众人振臂高呼,科洛夫和鱼人众喊的声音最大,毕竟这回八岁立下大功,整个鱼人部落也跟着沾光。八岁也挥舞着剩下的四条胳膊在傻呵呵的跟大伙挥手,一脸憨笑,像个熊孩子,然而希雅看到他两条断臂还在流血,立马就急了。 “芙,芙!”希雅几乎是尖叫着喊道,“需要外科手术,快来给八岁疗伤!” 此时科洛夫大笑起来,说:“哈哈哈,娜迦的胳膊就和壁虎的尾巴一样,断了也能长出来的,不碍事!不碍事!” 希雅气得给了他一个大脖子,说:“放屁!八岁北伐军的军之重器!是战斗力支柱,一点闪失也不能有。” 还不碍事?这要是李奥瑞克在这,看他抽不抽你就完事了! 何况这不光是止血的问题,还要包扎、消毒,万一感染了呢?水里那么多细菌什么的,鱼人还爱下水,万一八岁病死了,我们不是血亏?希雅在李奥瑞克的言传身教下,建立了一些现代化的医学卫生常识,因此比别人懂得更多。 于是赶紧拉着八岁去疗伤,芙带着几个老军医一起为他抱扎伤口,同时鱼人部落自己的巫医、罗米拉那边的精灵医生也都来帮忙。随后芙告诉希雅说:“鱼人恢复能力很强,断臂不用包扎就已经止血,鱼人们说,大约两三个月八岁的胳膊就能长好。不过刚刚一跳,也造成了尾巴的严重拉伤,一段时间内都不能用了,估计要恢复个一年半载,免得落下病根,有后遗症。” “好,慢慢恢复,我们养得起他。”希雅说道。 至此,北伐军彻底歼灭了眷族,但是战斗并未结束。希雅望向东方,那是学士城的方向,此时她的爱人还在那里孤军奋战,带着不到一千人面对城墙上的两万大军。 “斯塔尔、奥德罗、海特、格罗温!带上你们全部兵马,立刻去支援学士城战场!” “遵命!” 众团长嘴上说着遵命,但实际却在想:李奥瑞克还用我增援? 估计等我到那里,仗都打完了吧?此时估计尼古拉斯脑袋都让他拧下来了。 …… 事实上,尼古拉斯的脑袋,此时还在脖子上长着。 但是也快了。 尼古拉斯,这位得到了战争真理的大学士,此时仍旧没有想明白:怎么两万人打不过一千人呢? 尼古拉斯先前设想的是,李奥瑞克只要一攻城,他就打开城门将李奥瑞克放进来。接着在城墙下混战拖住李奥瑞克。同时,黑水骑士团就会从李奥瑞克的大后方冒出来,用祖神眷族的力量,摧枯拉朽的击败北伐军。 总的来说,他要复刻之前李奥瑞克前后夹击乌鸦王的操作。 但他忽略了两件事情:第一,他不是李奥瑞克。 第二,李奥瑞克也不是乌鸦王。 围殴李奥瑞克的场面并没有出现,兵法上面说的内容,也和现实不符。只见李奥瑞克带着一千乌鸦士兵,可谓神挡杀神佛挡杀佛,所过之处血流成河,尼古拉斯用双倍,甚至是五倍的兵力,也完全拦不住他们。 不应该啊!我的士兵素质并不差,也都是训练有素的精锐,怎么仗会打成这样呢? 而且,更让尼古拉斯头疼的是:黑水骑士团怎么还不来支援啊?他们现在不应该已经把北伐军后方屠干净了,然后来跟我一起夹击李奥瑞克吗? 总之场面越来越控制不住了,两万精锐让李奥瑞克带着一堆乌鸦兵杀得节节败退,尤其是那个骸骨乌鸦王,打起架来真是所向披靡,学士城的士兵从根上就畏惧蛮族,所以这些士兵也对蛮族充满了敬畏。骸骨乌鸦王一登场,就吓得众人两股战战,刀都拿不稳了,更别说打仗。 而李奥瑞克,似乎还没有用全力呢!情报上说李奥瑞克会变身,还会使用光魔法,甚至是会隐身术,这些他都还没有使用! 尼古拉斯本来是在城墙上指挥的,后来逐渐撤到了街道,再后来撤入军营,现在他已经准备撤进城堡。现在基本可以说,学士城从城墙到城堡中间的街区都已经失控,其实学士城的守军已经败的差不多了,只是仗着人多,突出一个“三万头猪也都抓几天”的特点拖着李奥瑞克,让他无法直取城堡。 “退守城堡,快!”尼古拉斯大声喊道。 一众士兵狼狈的逃窜进城,随后城堡大门轰然落下。尼古拉斯站在城堡大厅之中,心中还是想不明白:第一,为什么李奥瑞克能追着两万守军打?第二,黑水骑士团到底死哪去了? 他越想越气,越气越想,此时一个满身是血的传令兵从外面传来了消息,他几乎是哭着说道:“公爵大人,有两个坏消息,第一个是李奥瑞克兵临城下,我们的人拦不住他!” “废物!”尼古拉丝骂道,“第二个呢?” 传令兵颤抖着说:“李奥瑞克的援军来了!北伐军大军压境,包围了整个学士城!希雅·雷奎带着银盾和铜手两大军团从西城墙进入并且和李奥瑞克的军队合流;格罗温的铁骑团突袭东城墙;斯特尔的神佑武士团攻击南城墙;奥德罗的勇士团攻击北城墙!还有大量的精灵骑兵迅速占领了街道,穿插道我军侧翼和后方;另外李奥瑞克用兽语术策反了我们的翼龙部队,现在翼龙和乌鸦兵们组成了同盟,开始攻击其他城墙上的守军!他们在我们各个城墙里应外合,三位将军战死,一人投降,四大城区的守备军团溃不成军……” “够了!”尼古拉斯打断了士兵的报告。尼古拉斯看到大厅之中的士兵们表情已经不对劲了,如果任由这家伙继续说下去,恐怕身边的亲兵都会哗变,拿着尼古拉斯的人头去和李奥瑞克请降。 再听下去也没有什么意义了,尼古拉斯说:“你们在这里守着,我去找祖神!” 现在只有祖神才能力挽狂澜了!李奥瑞克就算是再强,他终究是人,人是无法和神媲美的。 尼古拉斯通过城堡的暗道,快步行走、甚至是提着裤脚一路小跑的来到了废弃教堂门口。他冲进教堂,推开障碍,大力敲击机关,不等门开他就喊道:“祖神,祖神你在吗,祖神!” “祖神正在休息。” 旁边传来了一个低沉的男性声音。尼古拉斯朝那边望去,只见有一个人身穿黑色长袍的双头男人在从阴影中走了出来。尼古拉斯见过各种眷族,因此对这两个脑袋的家伙也见怪不怪了,他说:“我要见祖神。” “祖神正在休息。”他说,“尼古拉斯,你的战场在外面。” 尼古拉斯大声说道:“我说了我要见祖神!不要浪费我的时间,你这个双头怪物!” 那人大声说道:“祖神了命令你去外面抵挡李奥瑞克!现在是祖神突破封印的关键时刻,不要打搅他。”只见那双头怪人浑身冒起黑烟,周围的空气也随之变冷,尼古拉斯看这架势也只好后退,说:“但李奥瑞克已经杀进来了,我的人坚持不了太久——告诉我,黑水骑士团在哪?他们的支援呢?” 双头人沉默了少许,说:“无可奉告!” “你这个受诅咒的怪物!”尼古拉斯咒骂了一句,大踏步的便往里闯,他要面见祖神,质问那家伙派来的援兵到底在哪。然而双头人的第二个头突然张开了嘴——那是一个十分畸形的脑袋,没有眼睛和鼻子,唯有一张占据了大半个脑袋的嘴巴。这嘴巴之中发出了一声吼叫,“呜——!”肉眼可见的冲击波随之而来,尼古拉斯被震的头晕眼花,踉踉跄跄的趴在地上。此时那个双头人警告他说:“这只是一次善意的提醒,下次我就会要了你的命。” 尼古拉斯从地上爬起来,掸了掸身上的土,用往日那种有素养的语气说道:“好,我知道了,请原谅我刚刚的失礼行为。” “祖神不会见怪。”双头人说了一声,便又退回了黑暗之中。 尼古拉斯转身离开,一出了门,他那张充满涵养的学者面孔就扭曲了。 一个个都是靠不上的家伙! 他快步行走在城堡的走廊上,脑海中一片混乱。城堡外面喊杀声震耳欲聋,还有兵器碰撞的声音、箭矢呼啸的声音,窗户就在旁边,尼古拉斯却不敢去看。这时候墙壁传来一阵巨响,城堡的地板也跟着摇晃,原来是北伐军的投石机轰击城堡。尼古拉斯不禁想到:这么快?李奥瑞克已经把投石车运进来了? 接着一位士兵朝他跑来,说:“公爵大人,李奥瑞克的先锋军已经兵临城下!城墙和街区的守军节节败退,很快城堡就会被四面围攻!他们的投石车正在攻击哨塔,刚刚东北哨塔已经被摧毁,我们失去了一个重要的眼睛……公爵大人,您有在听吗?公爵大人!公爵!” 尼古拉斯感觉自己像是喝了三斤烈酒一样头晕目眩,士兵的喊声、城外的喊杀声、投石车的轰炸声还有他自己的怦怦心跳声混织在一起,混沌、扭曲、失真,声音能够传到脑海里,但脑子却无法解读这些声音的信息,那感觉就如同在阅读一本异界来的天书。 在巨大的恐惧、愤怒和迷茫下,大学士尼古拉斯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头脑,也失去了思考的能力。他只是凭着本能说道:“继续战斗,继续战斗!我还有办法。” “您真有办法?” “我有办法!”尼古拉斯像是一只受伤的野兽一般怒吼,接着他用干瘦吸上的手指抓住那个士兵的衣领,大声吼道:“怎么?你不相信我?区区一个泥腿子也敢质疑我说的话?” “我不敢!”士兵摇头,旋即却很无礼的甩开了尼古拉斯的手,尼古拉斯在他眼睛中看到了愤怒和恐惧。那士兵接着说:“那好,我这就告诉其他人。” “滚!”他怒吼道。 ⑧衣77 第二百零三章:尼古拉斯的孤注一掷 士兵没有行礼,就转身离开了,尼古拉斯此时却也顾不上什么礼数问题。 都是一群废物!他脑海中有个声音在咆哮。该死,我就不该指望什么祖神!我就不该相信别人!我谁都不该相信,因为这个世界上除了蠢货就是骗子! 只有我自己才是值得信赖的。 只有我自己…… 尼古拉斯自小聪慧过人,而且先天早慧,七八岁的时候就有成年人的心智,因此对于他来说身边的人永远都比他愚蠢,这也就使得他刚愎自用,只相信自己的判断。这种性格既有坏处,也有好处,至少,现在的尼古拉斯还仍能拾起破碎的自信心,来尝试着用他赖以生存的智慧来解决这个困局。 他无视了周围的声音,无视了外面的惨叫声与投石车的轰炸声音,他扶着墙,在摇摇晃晃的城堡中行走,一直走,一直走,一直来到了他平日里沉思的那个学士塔中。他坐回坐位,锁上大门,用自己全部的精力来思考这个问题——事已至此,我要如何才能翻盘? 尼古拉斯在草纸上写写画画,试图能寻找一些灵感,然而他画了五分钟之后才猛然发现,自己只是在胡乱涂鸦,一张纸画满了,却连一个正确的单词都没有拼写出来。 “不!”他胡乱的撕碎草纸,将书本也都丢弃到一边,像个疯子一样嚎叫、像个泼妇一样撒泼。就在这时候,他的手背一痛,抬手一看,似乎是被什么东西刮出了一个小口子。他朝着那个地方望去,只见书桌上有一颗凸起的铁钉,上面还沾着他的血。 沾血的钉子? 钉子? 对,钉子! 尼古拉斯灵光一闪。 “是的,我还有一个希望!” “一个最后的希望!” 尼古拉斯拍案而起,然后疯了一样的冲出学士塔。每走两步他又折返回来,从墙壁上取了一串锈迹斑斑的钥匙,这才再度出门。 那是地下监牢的钥匙。 阿卡德将军就被囚禁在那里。 …… 李奥瑞克骑着墨崔迪缓缓漫步在学士城的街道上。 战斗还在继续,但已经没有什么值得他出手的地方了。学士城防御最森严的西门已经告破,北门东门也传来捷报——北城墙已经插上了北伐军的军旗,东门的敌军已经溃逃,格罗温在追杀他们;南门那边敌人较多,一时间杀不完,李奥瑞克就让罗米拉的精灵骑兵前去支援。 现在最后的敌人都退守城堡,这城堡虽然有着厚重城墙、高耸塔楼以及护城河,但里边的士兵军心尽散,人心散了,城堡再怎么坚固,也就只是一个石头棺材而以。北伐军已经占领了街道,于是李奥瑞克让菲利普将攻城器运进来,在外面慢慢轰就是了,过一会让乌鸦王和翼龙们到城堡上空去扫荡两拨,再让希雅喊喊话,估计里边的守军就会投降了。 此时李奥瑞克跟希雅两人骑着马,并肩行走在学士城的中央大道上。此时道路中央的敌军都已被清除,只有小巷子里还有零星战斗,两人一边走,一边交流刚才的情报。 先前李奥瑞克忙着攻打城墙,没有精力顾及后方的情况,此时希雅将事情跟他说了,老李听完之后大为感慨,说:“我以你们为荣,希雅。” 得知后方战报之后,李奥瑞克即后怕,又欣慰。后怕是因为这次的敌人战斗力超出了他们一开始的预估,混沌之粥竟然没有拿下这些家伙!而且他们还搞了一个巨人出来,弄出这么大阵仗。别说是李奥瑞克不在,就是李奥瑞克亲临现场,也不见得能轻易拿下。 欣慰的是,北伐军将士终于能独当一面了。先前打仗的时候,一直都是李奥瑞克一个人战斗力超模,托着整个北伐军跑,原先的北伐军老兵们战斗力说实话有点跟不上版本节奏,甚至在某些方面不如后来加入的精灵和鱼人了。没想到,这次大家打出了如此漂亮一场歼灭战。看着北伐军越来越能打,李奥瑞克有种“自己的娃终于长大了”的老父亲式感慨。 嗯,果然实战是最好的老师,军队就是越打越强的——当然前提是不被打死。 平叛的战斗接近尾声了。李奥瑞克心理盘算着如何给大家封赏——这次希雅、格罗温两人立了大功,应该升官发财。 最近这几次我不在的时候,都是由希雅指挥战斗。这姑娘也锻炼出来了,稳稳的北伐军二把手!回头可以升职为将,封“北伐将军”,让她亲自率领一千蓝袍轻骑兵,再加上雷奎家族过来的铜手银盾两大军团,总计六千人,都交给她直接管理。 铁骑团最近战果累累,而且格罗温指挥个一千来人似乎游刃有余,不如将铁骑团扩编为三千骑兵加强团,然后封他做一个“铁骑将军”,位列希雅之下,坐北伐军的第三把交椅。以后这支重甲骑兵团就是我们北伐军招牌,是推土机,是坦克!回头按照《骑士道》的知识好好训练,等回来跟那些不可一世的蛮族骑兵碰一碰,看看到底是他的刀快,还是我的剑强。 布洛泽和奥德罗两人也有一些功劳,尤其是布洛泽,这老将任劳任怨,事情办得让人放心,如果说我拉高了北伐军的上限,布洛泽这位老兄就是维持着北伐军的下限。希雅升职之后,可以让布洛泽接替她做总督军,这个老兵经验老道,做事又狠,是个眼里不揉沙子的主,完全可以接希雅的班。奥德罗这次主要就是射了射大炮,功劳是有,但炮击黑水骑士团的功劳也不能劝算在他一个人头上,可以赏一笔钱,画画饼,观察一下,如果下一战还能立功,再把饼给他烙上也不算迟。精灵们本职工作做得很好,而且先前救援雷奎要塞也立了大功,罗米拉这一路上更是任劳任怨,塞拉维也是,混血精灵可以给他们一块山清水秀的封地,就在野狼城旁边。 至于这次战斗中立下首功的鱼人众,也一样要给封地,原先的地盘保留,之后再封一块。八岁这大兄弟……哈,直接封他个爵吧! 回头在海盐城封他一块山清水秀的地方,让他当个鱼人男爵! 另外那一招就起名为地球上投吧,艹,太他妈帅了!我好恨自己不在现场,错过了一场特摄片级的怪兽肉搏大战! 哦,我自己也有大大的功劳,我也给自己升职一下好了,以后让他们一律叫我统帅——我是统帅,下面是两个将军,然后是众多团长,这节奏才对嘛!不过这个事情还需要跟蒂维丝打个招呼,哦对了,公主那边还等着我回去呢…… 李奥瑞克心里这样盘算着,就不自觉的走到了城堡下面。他看了一眼那破破烂烂的城堡,心想:这尼古拉斯还抵抗个什么劲儿啊?该不会是还想靠着邪神翻盘吧? 太天真了吧? 投石车要想轰开城门还需要一些时间,而且城门和外界的街道还相隔一条护城河,还需要搭桥进门,可能还要防备敌人从上面抛射下来的箭矢等等……李奥瑞克不想浪费时间了,他最终决定亲自上阵,打开城门。 李奥瑞克说道:“希雅,你在这里等我的消息,一会我打开城门,你就带人往里冲。” “好!” 接着李奥瑞克和希雅来到一处建筑的阴影下面,希雅为他放哨,不让无关人员接近。接着,李阿柔克契约空间之中拿出来了一张书写魔法的羊皮卷,刷刷刷写了一串咒语,然后将其用魔药浸泡七次(李奥瑞克一直觉得这个过程有点像是涮毛肚),旋即用火焰点燃。羊皮卷灰飞烟灭,旋即李奥瑞克的身影也消失在了空气中。 那是他很久都未使用“秘术魔法”,包含了潜入、隐身、伪装、穿墙、气化等一系列的老六技能。初登场的时候,李奥瑞克就是用这一招打开了城墙。 化作空气形态的李奥瑞克直接穿越了城墙,希雅集结了一队骑兵在门口,等候着李奥瑞克的消息。没过两分钟,城门内就传来了阵阵惨叫,接着城门的铁链哗啦啦转动,城堡吊门轰然落下,横在护城河上变成了一座小桥。 李奥瑞克站在门中,狗子和魅魔一左一右形如两个护法,周围横七竖八摆了许多尸体。老李一勾手指头,说:“来,妹子,学士城一日游!” 希雅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旋即带着骑兵们冲入城堡之中。 毫无悬念的,学士城的城堡就此告破,李奥瑞克一行人堂堂正正的闯入学士城中。李奥瑞克让希雅守在门口,告诫士兵们不可烧杀抢掠,也不可以破坏任何东西,据说学士城堡之中收藏着大量珍贵典籍,李奥瑞克是个十分尊重知识的人,他要将这些东西好好收藏,并且派人慢慢研究。 攻下城堡大门那一刻,里边的士兵们就纷纷投降了。随后李奥瑞克将军旗插上要塞的四周,并且大声喊话劝降,花仙子们也将城堡告破的消息迅速的散播了出去。大约两个小时后,城市内的战斗彻底平息,剩下的守将全部投降,仅有少数效忠于尼古拉斯的学者拼死抵抗,最后自杀殉主。 到此,学士城的战役、乃至整个沼泽叛乱算是画上了大半个句号。 为什么说是大半个呢?因为还有三件事情没有着落。 第一,整个叛乱的罪魁祸首,尼古拉斯公爵现在行踪不明,有人说他是从城堡的密道套啊破了。 第二,传说被封印在学士城的“黑水怪婴”苏古迪斯也下落不明,还需进一步的调查。 第三,李奥瑞克没有在城中找到阿卡德将军的下落。 尼古拉斯掀不起什么浪花,至于那邪神也没什么了不起,李奥瑞克都不关心,他唯一在意的,就是老将军的下落了。 “从现在开始,封锁四个城门,然后全城戒严!”李奥瑞克下了占据城堡之后的第一条命令,“寻找尼古拉斯的踪迹,调查黑水怪婴的下落,还有,最重要的,查清楚阿卡德将军究竟在哪!发布公告,北伐军的人找到线索则记二等功,找到具体目标的记一等功;敌军俘虏和城中群众若是谁能给出线索,我重重有赏,若是俘虏,还会免除罪行!” “就是掘地三尺也要给我找出来!” …… “啊!” 老人的后脑勺狠狠装在长满青苔的砖石上,顿时头晕目眩。 “你是硬骨头,我知道的。”尼古拉斯狠狠抓着阿卡德的领子,此时,这位大学士狰狞的表情之中已经看不到任何往日的素养,活像是一只饥饿的野兽,“但骨头再硬也只是骨头,我有一千种办法打断你的脊梁骨!” 尼古拉斯左手抓着阿卡德将军的衣领,右手拿着一本老旧的、沾着血污的书,那是一个古代拷问官所写,上面介绍了各种恐怖的刑罚,图文并茂不说,而且详细介绍了每种刑罚的作用以及使用目标,比如说里边有一句话尼古拉斯就很喜欢,叫:文人怕痛,武人惧辱。对待那些文官、学士、贵族要用肉刑折磨,对待打仗的武人就要从精神上攻击他们、侮辱他们。 不过,阿卡德又是武将,又是一位军事学者,所以这两套对他全都行不通。尼古拉斯先前已经试了各种办法,就是没法掘开这个老将军的嘴,无法让他说出那个隐藏在历史深处的秘密。 尼古拉斯这时候真的急眼了,他孤注一掷,将所有希望都压在了这件事情。至于外面的仗打成什么样子他已经不关心了,至于自己那些士兵是死是活,他也不管了,他的家人、朋友和学生们,乃至是他最最钟爱的图书馆也已经抛弃了,他现在心里只有一件事情、一个念头—— “七神钉到底是怎么使用的?”他用枯瘦的手抓着阿卡德的脖子,大声问道。 “你……休……想。”老人说起话来已经气若游丝,然而嘴角仍旧带着一抹不屑的冷笑。 “好,这是你逼我的!”尼古拉斯恶狠狠说道,旋即他对后面那个吓得瑟瑟发抖的狱卒一招手,说: “你!把桌上那个东西给我拿来!” “我倒要看看你的意志到底有多坚硬。” @q@q@群16871 第二百零四章:大力出奇迹 狱卒将一碗墨绿色的水端给了尼古拉斯,那墨绿色的水散发着一股刺鼻的化学品味道,上面还时不时冒着泡泡,看着就不是什么善类。尼古拉斯将这碗毒水递到阿卡德面前,说:“喝了它!” 阿卡德自然是牙冠紧闭,一口都不肯喝,然而尼古拉斯也有办法。他从袖子里边拿出来一根熏香放到阿卡德鼻子下面,老人只是吸了一口,便脑袋开始如瞌睡虫一般摇晃,没多久就陷入了昏迷。接着尼古拉斯又用一根管子插入阿卡德的喉咙,将绿色的毒水灌了进去。 阿卡德喝完药沉沉的睡去了,现在就是静候药物生效。 监牢上方传来了阵阵脚步声,还有带着北方口音的吼声和叫骂声(对于学士城人来说,海盐城以北全算是北方);尼古拉斯知道,那是李奥瑞克的人在搜查这座监牢了,不过没有关系,他所在的牢房位于最下层的暗室之中,知道这里的人只有他、一个狱卒以及两个书童,那个狱卒现在就在他身后站着,而那两个书童早已被他杀掉灭口了。李奥瑞克短时间内找不到这里的,他还有许多时间。更何况,李奥瑞克主要的精力肯定用在对付“祖神”上了,尼古拉斯已经对那个邪神不抱什么希望,也不关心李奥瑞克与邪神之间的战斗,他现在唯一要做的,就是撬开这个老顽固的嘴巴! 又过了少许时间,阿卡德的脸色开始由白变红,又渐渐变紫,这怪异的变化显然是因为药在生效。此时尼古拉斯很是紧张,他倒不是怕这药没用,而是怕药效太大,这老人撑不到说出情报来就一命呜呼。他给阿卡德吃的东西是先前占星师索娜拉调配的迷药,能够将人催眠,从而彻底瓦解他的意志。先前阿卡德也喝过一些,但他意志力太坚定,一直没有效果,这次尼古拉斯孤注一掷,直接用了一个“致死量!”,结果可想而知,要么说,要么死! 尼古拉斯在心里说道:老头子,你可是硬骨头!既然是硬骨头,就别那么容易死掉啊,至少也要等说出来了再死。 就在这时候,阿卡德睁开了眼睛,只见那老人的眼睛之中几乎不存在黑色,变成了诡异的纯白,然而尼古拉斯却欣喜若狂,叫道:“生效了!生效了!” 被催眠的阿卡德将军面无表情的看着尼古拉斯,仿佛一具没有灵魂的僵尸。尼古拉斯此时开口问道:“告诉我七神钉使用方法!快!” 阿卡德喉头一阵痛苦蠕动,然后说出了一个词:“七神钉……”然而说完这个词之后,那老人的眼睛之中竟然出现了一抹黑色!接着他竟然狠狠一咬舌头,尼古拉斯大惊,连忙用刑具撬开他的嘴巴,只见阿卡德口中鲜血淋漓,舌头被自己咬掉了大半。 尼古拉斯惊恐的想到:他想咬断舌头,这样他就不能说话了!这可是致死剂量的迷药!哪怕是一头牛也该倒了。他竟然还能留存一丝理智? 然而,那一抹黑色很快就消失,阿卡德又恢复了先前那副僵尸一般的样子。尼古拉斯再次询问他:“七神钉怎么使用?” 阿卡德开始低声讲述什么,但他只有嘴在动,喉咙里却不发声音。 “说出来!说出来!说出来!”尼古拉斯愤怒的给了他两记耳光,“我命令你说出来!告诉我七神钉的用法,你这个老不死的!” “唔……” 些许之后,阿卡德张开嘴,用呢喃一般的声音说出了一串话语,这话语不是高原话,而是另一种听起来更为怪异的语言。尼古拉斯听了之后却立刻竖起耳朵——那是失传的高等精灵语言!是它,没错了! 尼古拉斯学识渊博,精通七中常用语言,还粗通许多种小众语言,其中就包括近乎失传的高等精灵语。当然,他知道的并不多,也就是比塞拉维强点有限。 不过,这种程度的也够用了。他先前就掌握了一些七神钉使用方法,只是缺少一些关键的信息!现在加上阿卡德所说的内容,他最后一块拼图终于拼上了!畅通了,一切都畅通了,此时尼古拉斯的思维逻辑变得犹如一个千锤百炼的数学公式一样美丽,他张开双臂高声狂呼,所:“啊——!对,对对对对对对!这就对了!我不该去追逐真理,也不该去追逐别人赋予我的“正确”。因为我就是真理!我自己做的决定,才是最正确的!” 七神钉能封印邪神,难道还弄不死你个李奥瑞克? “李奥瑞克,咱们还没完呢!”尼古拉斯说着便走向门外,走到门口狱卒身边的时候,他忽然停下,面无表情的对狱卒说:“你干的很好。” “大人?” “你可以休息了。”尼古拉斯拔出短刀刺入了狱卒的胸膛,等那狱卒倒下之后又补了两刀,这才放心的离开。 …… 与此同时,在李奥瑞克这边—— “什么?你们找到尼古拉斯的线索了!?”李奥瑞克从那个书本堆砌的学士宝座上站了起来,激动的说道:“他在哪?” 在他下面跪着几个俘虏,从穿着打扮来看,都是尼古拉斯的书童。说是书童,但年纪最大的已有四五十岁,小的也有二十来岁。此时几人跪在地上都不敢抬头,却侧头跟旁边人示意,让别人先上。李奥瑞克不耐烦了,说:“第一个说出来的,我免了他的罪,再赏金币一杯!” “我!”年纪最大的那个人猛然挺起身子,然后腰背上传来了清脆响声“嘎巴!”,接着那家伙痛得呻吟,痛苦的趴在了地上。 李奥瑞克皱起眉头看着那个可怜虫,说:“慢慢说,不急。” 此时旁边的年轻人另大声说:“尼古拉斯多半在后花园的教堂——我这算是第一个说吧?” “算!”李奥瑞克点了点头,说:“后花园的教堂?我的士兵已经将那里搜干净了,却没有见到人啊。” 年轻的书童还想开口,这时候老人用双手支撑起身子,一把扑在他身上,还用脏兮兮的大袖子塞住了他的嘴。接着两人滚作一团打斗起来,一边打一边争先恐后的说道: “尼古拉斯他呀……”年轻人推开老人的下巴,“总是去后花园,但是又……啊!” 老人一记老拳打在年轻人的眼睛上,说:“他从来不让人跟着,鬼鬼祟祟,有一次我跟在后面……啊!” 年轻人一脚踩住了老头的胸膛,说:“我也看到了,他走进教堂就消失不见……啊——!” 老人张嘴咬住年轻人的脚踝,咬的鲜血淋漓,然后呸了一口,口齿不清的说道:“教堂里……多半是有暗门,学士城修建的时候留了许多机关密道。有的用来收集珍贵书籍,还有的传说是留给尼古拉斯情妇的……” “你这老泼皮!” “你这小兔崽子!” 两人扭打在一起,一个打歪了鼻子,一个打肿了眼睛,然而李奥瑞克已经知道情报了,他招了招手,让士兵将这两个丢人的家伙分开然后拉下去,并按照李奥瑞克许诺的免罪并赏钱,然而他们在李奥瑞克面前打斗,坏了规矩,回头仍要坐牢。 接着李奥瑞克亲自带着几个亲信来到了后花园的那个破败教堂,这花园年久失修,杂草从生,然而隐约能寻到一条通往教堂的小路,湿润的泥土地上还有新鲜的脚印。李奥瑞克顺着这套路走,很快就来到了大门口。那教堂也是十分隐蔽,一半几乎掩埋在泥土下,剩下的部分也让茂密的植被覆盖了,不走到面前根本就看不出来。 进了屋,众人立刻就闻到了一股熟悉的臭味:那是血腥味,还有黑水之毒的味道! 希雅大声说道:“就是这里没错了!这味儿太正了。”说着捂住了鼻子。 确实,这里边气味真是恶臭难闻,话说这邪神怎么都这么臭啊,这邪神是住下北泽的吗? “这里应该有什么机关的……”普希拉摸着墙壁说道。 罗米拉也在观察墙壁,说:“对,我刚刚看到了几个符文,这些符文应该是一种源自闪迪尔人的古代语言,是用来记述星象的,将其组合的话应该是一段密码,如果我们破译了这个密码,多半会找到一些线索……”她说着埋头沉思。 这符文很复杂,一时片刻肯定搞不好,李奥瑞克虽然能看懂却也懒得玩解谜游戏,他当即说道:“瞧我的吧!” 李奥瑞克从契约空间拿出一把大锤,然后开了“塞拉维装甲”和“巨人屠夫”的双buff,抬起手来对着墙壁就是一锤。 “八十!”能听懂这个的人已经不多了,他心想。 “轰!”李奥瑞克一锤砸在了墙壁上面,墙面顿时裂开,姑娘们吓得一捂耳朵;天花板上的土灰随之被抖落下来,脚下的地板也跟着一晃。 罗米拉看着墙壁上的裂纹,说:“不行,这墙壁十分坚固,恐怕……” “八十!” “轰!” 李奥瑞克化身李大锤,又是一记暴击,墙壁整体开裂,正面的砖石碎成了小块,稀里哗啦的落下来。 罗米拉哑然,旋即低声说道:“呃,可能也不算太坚固吧……” “八十!”李奥瑞克又是一锤砸下,墙壁哗啦一下碎了,露出一个黑漆漆的通道。只见通道之中悬浮着一个紫红色的魔法阵,就犹如一张巨大的蛛网。罗米拉看到那东西,惊呼道:“哦,这里边还有魔法封印,恐怕用蛮力的话……” “八十!” “轰!” 魔法封印碎在李奥瑞克大锤下成了一堆渣子,就这样消失不见,李奥瑞克笑道:“这就叫大力出奇迹。” 在场的几个女孩全都瞠目结舌,尤其是罗米拉,她喃喃自语道:“怎么感觉我这一辈子魔法都白学了啊?这……这就是高等精灵吗?真是太恐怖了。” 是呢,恐怖如斯呢!李奥瑞克嘴角翘了起来。此时,一股腥臭的风从洞窟内呼啸而出,李奥瑞克皱起眉头,接着,隐隐约约听见远处传来了一阵古怪的笑声。李奥瑞克朝着洞穴内部眺望,只见一个身穿修道袍的双头怪人朝他缓缓走来。 离得这么远,也只能隐隐约约看到一个轮廓。然而这家伙浑身都散发着一股诡异的气息,虽然大家都见过这么多怪物了,但看到这家伙的时候还是觉得头皮发麻。李奥瑞克身后的众人全都如临大敌。普希拉牙齿打颤,不由得往后缩;罗米拉神情呆滞,口中呢喃;希雅神情紧绷,用一只手护着眼睛,就像是一个迎着暴风雪行走的旅人。 希雅对他说:“李奥瑞克小心!这怪物和之前的都不一样!你务必当心。”此时甚至就连瑟梅尔都从圣遗物里飞了出来,惊恐叫道:“外面怎么这么臭啊,这是亡灵生物的臭味,呕!” 李奥瑞克倒也感受到了敌人的强大气息,心想:这家伙独自一人站在这里,颇有种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气势,想来是给boss看门的,一般来说,看门的家伙都不会太弱了。 此时那个双头生物缓缓走来,李奥瑞克看到那家伙一个脑袋是人类,但皮肤干瘪苍白像是个僵尸;还有一个脑袋长得非常怪异,只有一张大嘴,总之是挺怪的。 此时,那个人类的脑袋开口说道:“不要那么着急,李奥瑞克,我要和你做一笔交易,灵魂的交易……” 一般来说,这boss开始整谜语人这一块呢,那剧情接下来就是对话,或者干脆读动画了,就横竖得走个过场吧?多半也得听听人家的交易内容是什么,高低把哔装完再说,然而李奥瑞克却显然不是那种按照套路出牌的玩家。就在这个boss还在“走剧情”的时候,他就抬起了手中的大锤…… “八十!” “砰!” 一记大锤砸在了双头怪的脑袋上——砸的还是不会说话的那个。 这一刻,气氛很是窒息。 q一68二77 第二百零五章:你搁着刷微信步数呢? 不光boss懵逼了,连李奥瑞克身后的那些姑娘也都懵了——这是整哪一出?人家话还没说完啊?就算是两军交战,也有个叫阵环节,大家高低放放嘴炮再打对吧?你这上来就抡大锤……而且关键是还真轮到了啊!这一大锤下去,人家第二个脑袋都被砸进腔子里了。 似乎,还挺有效果啊? 是的,非常有效!一锤下去,那双头怪人立刻就倒下了,砸进去的那个脑袋还在呲呲冒血,其中还完好另一个头说道:“你……你这个疯子!你根本就不知道你在做什么,我诅咒你……” “对不起,我玩游戏都是跳动画的。” 李奥瑞克抬脚对着他剩下的脑袋一踩,“砰!”那家伙顿时头骨碎裂,脑浆四溅。 “这下算四十吧。”他看着那家伙的脑浆平静的说道。 所以……这就结束了吗?不能吧?毕竟那双头谜语人看上去挺像那么回事儿的,怎么就被一锤爆头了?是李奥瑞克太强了吗?嗯,肯定是李奥瑞克大人太强了。 但为什么轮锤的时候要喊“bashi”啊?这是什么咒语吗? 在场的北伐军众人听不懂中文,也没看过那一年的春晚,自然不知道这个老梗,但他们知道,李奥瑞克大人喊出来的词儿,绝对有什么常人无法理解的特殊含义。上行下效,模仿大人物的言行又是惯例,所以保不齐未来工程兵们在抡大锤的时候,也会一口一个“八十!”来给自己鼓劲。 此时敌人已经被锤爆了,李奥瑞克望着漆黑的洞口,借助啄眼的圣遗物效果,他的视野透过黑暗看到了这房间的尽头。有一扇漆黑拱门,门中填满了黑色的烟雾,即使是眯起眼睛来也看不穿。 艹了,雾门?有没有火先让我坐一下啊?哦对了我自带复活的,不用了。 李奥瑞克对后面的几个女孩说道:“你们几个都出去等我吧,后面的事情我自己处理。” 希雅有些担心的说道:“你又这样,虽说你很厉害吧,但总是这么冒险,难免会有意外的时候。”罗米拉也在一旁说道:“是啊,我们可以一把火烧了这里,你不用进去冒险。” 李奥瑞克却说:“那里边的邪神并不简单,绝不是一把火就能烧掉的。各位,呃,我的姑娘们,还有列位忠于我的兄弟们,我在这里说一句掏心窝子的话,不是我信不过大家,而是有些战斗只能由我独自一人完成,人多了,反而不好。” 这话说的委婉,但大家都能听懂,毕竟老李战斗力是北伐军独一档,这是众人默认的事实,人家是猎杀局,你们这些菜鸟段青铜段的兄弟非要去凑热闹,也只会添麻烦。 “那大人保重!”布洛泽在后面行了一个真诚的抚胸礼,“若有需要,随时招呼,我们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希雅也说道:“对,李奥,你要小心,半小时内你要是出不来或者没有消息,我就带人进去找你。” “好,你们放心吧,我估计几分钟就能解决问题,如果托得久了,我也会每十分钟都会喊一声‘平安’的。” 李奥瑞克说着独自一人走进了雾门之中。 一进入门中,就能感觉整个房间的温度瞬间下降到了冰点。这在湿热难耐的沼泽地来说十分的不可思议。而在正前方的墙壁上,就悬挂着一个巨大的黑色卵囊,这东西是一个直径大约三米的不规则球体,像是一块湿黏土似的摔在墙上,表面上满是结缔组织和凸起的血管,四周还长着密密麻麻的细小触须。 这想必就是“黑水怪婴”的胚胎了。 正如李奥瑞克所预料的那样,“黑水怪婴”苏古迪斯此时还在巨大的卵泡内挣扎、蠕动,有一丝丝要破壳而出的迹象。 戴尔文的遗言果然没有骗人,李奥瑞克心想,若是这家伙孵化出来了,那事情可能会有点不好办,好在我精妙微操(指旱地行舟)赶上了时间,果然是兵贵神速。 对付这家伙,李奥瑞克就不用大锤了,他左手巨人屠夫,右手啄眼,然后默念咒语在两把武器上进行金色附魔,打算直接把这个邪神剁成饺子馅。然而奇怪的是,李奥瑞克刚往前走了一步,就觉得头重脚轻,仿佛要喝高了一样。他连忙立正,然后喘了几口粗气,调整状态——怎么回事?这里边有什么古怪? 此时,那个黑色巨卵之中传来了一声古怪的笑声,接着他用腔调怪异高原语说道:“李奥瑞克,你总算是来了。” “你离我近在咫尺,却又杀不死我,这种感觉怎么样?” 老李抬起头来,说:“你说你妈呢?我现在就砍死你嗷!”说着又往前走去,没想到刚走了半步,那种头晕目眩的感觉又来了!这回更加激烈,如果说上次是喝了假酒,那这次就是很完假酒之后跟三个老婆又大战到脱水那么难受,总之就是很空虚,非常空虚,生命力都被掏空了那种虚。李奥瑞克身子一晃,差点就跌倒在地上。 黑色巨卵里边又传来了一阵大笑声,说:“李奥瑞克!你还不明白吗?你已经被我的亵渎双卵诅咒了!” “什么二胡卵子?”李奥瑞克扶着脑袋骂道。 “亵渎的双卵,我最蒙宠的眷族!祂本是纳格与耶布蜕下来的皮屑,后来我将他熔炼升华,让他成了我的大祭司。双卵的诅咒能够强大到改变因果规律,绝非你能抵抗!李奥瑞克,我承认你很强,但你最多也只是个半神!而我们却是宇宙规律的化身,是世界的真理!你在我面前没有一丝胜算。” “FNMDP!”李奥瑞克说着又往前走了一步,这回,他感觉到自己脑袋有如被重锤击中,意识都短暂的消失了。 黑色巨卵大声说道:“你即将暴毙,李奥瑞克!你每走一步,诅咒就会加重一层!诅咒会抽走你的生命力,让你全身器官衰竭而死!” “是么?”李奥瑞克一听这话就乐了。 李奥瑞克突然开始了一套室内有氧运动——他高抬腿、弓箭步、胯下击掌、开合跳……看得那个邪神目瞪口呆。 “你在干什么!?”邪神的语气愤怒之中带着惊恐。 李奥瑞克说:“啊,你不是说我走一步诅咒就会加重一层么?我想看看是不是真的。” 宁搁这刷微信步数呢? 黑水怪婴气恼的说道:“原地踏步可不算啊!你要向我走来才行。” “哦。” 李奥瑞克突然冲刺! 这邪神诚不我欺,李奥瑞克刚跑了两步,就感觉脑子一空,整个身体都失去了知觉,然后眼前浮现出了人生的走马灯。作为一个死亡经验非常丰富的男人,他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啊,我死了!” 老李脑袋一歪,嘎嘣一下就栽倒在地。 凉了! 黑水怪婴羊水之中的脸表情怪异,按理来说强敌李奥瑞克死了,祂应该十分高兴才对,可是怎么就高兴不起来呢? 恐怕是李奥瑞克死得太怪了!从先前的一次次交手来看,李奥瑞克显然不是个蠢货,这家伙精明的很!这种人怎么能作出送人头的蠢事来呢?事出反常必有妖,这里边肯定有诈! 黑水怪婴不敢贸然行动,稍加思索之后,决定先试探一下。他自动切断一节触手,那触手落在地上之后一阵扭动,迅速变化成了一只背上长着眼睛的怪手。这只手朝着李奥瑞克的尸体爬了过去,趴在旁边用那只大眼睛仔细的观察。 黑水怪婴很是紧张的问道:“怎么样,死了么?” 那个怪手用手肘撑地,然后用手指比了个ok的手势,表示李奥瑞克死透了。 黑水怪婴十分惊讶的问道:“死透了?真死透了?你知道怎么判断人类的生命体征吧?心跳、呼吸和脉搏都没有了吗?” 怪手竖起食指然后快速弯曲,犹如在连连点头。 那就是真死了?李奥瑞克真死了? “真的死了啊……”黑水怪婴仍无法接受这个事实,可是,死了就是死了,对于人类这种活在三维世界的低级生物来说,肉体的死亡就意味着灵魂要坠入冥府,没有任何复活的可能性。 那么,李奥瑞克死了,就可以宣布我的胜利了!黑水怪婴长出了一口气,总算是搞定这个家伙了,一个仅仅活了二十年的人类,居然能这么让我棘手!简直比当年那些窥伺真理的高等精灵还让人头疼。 黑水怪婴调整了一下心态,对那个怪手说道:“那你把他的尸体丢到外面去吧,我想听听他女人们尖叫和哭嚎的声音!哈哈哈哈……” 怪手比了个ok的手势,然后伸出指头去抓李奥瑞克的身体。而就在这时候,李奥瑞克猛然睁开了眼睛!一睁眼他就看到一个长着手毛的青色大手朝他扑来,他惊呼道:“艹!什么大手子!”李奥瑞克说着一剑刺入了那个手掌,然后将“投影魔法”的力量顺着剑柄注入到剑身,只见那宝剑金光大作,手子遇到金光,立刻浑身大火燃烧,惨叫着就地打滚。 “真就老头环呗?不光大手子,而且还弱火?啊不对,我这个应该是圣属性祷告吧?”他摸着下巴,喃喃着意义不明的话语。 这家伙果然是诈死!黑水怪婴苏古迪斯在心中愤怒的说道,还好我足够谨慎!但他为什么能装这么像啊?呼吸可以憋气,那脉搏和心跳也能控制吗? 但这并不重要了。 “李奥瑞克,你果然没死!”黑水怪婴冷笑着说道,“你就像是寄生在小星星里边的臭虫一样狡猾,但臭虫终究是臭虫,李奥瑞克,你身上的诅咒没有消除,反而增强了!再走一步,你一定会暴毙而亡,” 听到此话,李奥瑞克嘴角抽搐一般翘起,他先是朝着外面喊道:“安全!”然后就毅然决然的抬起了脚! 看到这一幕,黑水怪婴心中极为惊恐,它心想:李奥瑞克真的不怕死吗?还是说他想杀死我的决心,已经战胜了对死亡的恐惧? 下一刻,李奥瑞克再次一命呜呼。 这回他肯定是死了吧? 黑水怪婴谨慎的观察着李奥瑞克的尸体,呼吸、脉搏、心跳都停止了,甚至连温度也在渐渐变凉,怎么看都像是一具尸体了。此时,旁边的大手子还在烈火中翻滚哀嚎,黑水怪婴用异界的脏话骂他——这种语言极其邪恶、晦涩、介于侮辱和诅咒之间,听了那话,大手子强忍着疼痛挺立起来,然后在空中摆手,示意自己不行了,也可能是请求灭火。于是黑水怪婴的卵裂开一个口子,并喷了一大口的羊水给他。大手子本来被火焰烧得露出了白骨,然而羊水一碰,立刻就完好如初。黑水怪婴的羊水源头来自于大名鼎鼎的黑山羊,传说是黑山羊与某个邪神交媾之后流下的奶水,这里边蕴含了接近宇宙本源的生命力,非常强大。 接着,大手子又支楞了起来,他来到李奥瑞克的尸体旁边,十分仔细的检查着李奥瑞克的状态。他用手指触摸李奥瑞克的胸膛、鼻息和手腕,检查他的生命体征,随后他用大拇指抱着小拇指,就如同人类抱着双臂一样,显得很是疑惑。显然,李奥瑞克的生命体征都不存在了,就和刚刚一样,然而就是这样一个死人,却在刚才暴起伤人,差点将大手子变成一堆卢恩,所以大手子也不得不“防他一手”。 黑水怪婴想了想,说:“你捅他几刀好了。” 这倒是个好办法,大手子立刻一根手指的指甲化为尖锐长矛,对着李奥瑞克比划着,仿佛是在问:“老大,插哪里比较好?” “心脏!”黑水怪婴命令道。 随着黑水怪婴一声令下,大手子就照着李奥瑞克的心脏就戳了上去,“噗!”长矛贯穿了李奥瑞克的心脏,鲜血喷涌,李奥瑞克的尸体也跟着一抖。 “肝脏!”黑水怪婴说。 “噗!”又是一矛,刺穿了李奥瑞克的肝脏,尸体还是纹丝不动。 “好,保险起见,再把头砍下来吧!” 大手子的手指立刻化作了一个圆形铁盘——就像个路牌似的东西,这武器边缘锋利,足以砍断人的脖子。 “对!就用这个砍下李奥瑞克的头吧。”黑水怪婴命令道。 群8②一76 第二百零六章:小小年纪就来了不该来的地方 大手子的掌心之中发出了一阵诡异的咆哮,接着他高高举起锯轮朝着李奥瑞克的脖子砍了下去。那东西旋转着就如同电锯,十分锋利,锯开脖子简直是轻而易举。 然而,就在那东西即将落到李奥瑞克脖子的时候,李奥瑞克的尸体竟然凭空消失了。 消失了!? 大手子和黑水怪婴全都呆住了。手子如临大敌,身体握成拳头蜷缩起来,四处张望着像个受惊的野兽。黑水怪婴也是一样,它先是长出了几百只眼睛,全方位无死角的观察这个房间,然而什么线索也没发现,接着又放出自己的感知力进行探知,这才隐约感觉到有什么东西。 与此同时,李奥瑞克又在原地现身了,只见他胸口心脏的伤口已经结痂,肝脏上的伤也已经止血。他摸了摸脖子,冷笑道:“还想鞭尸我?有这么怕吗?” 李奥瑞克的恢复能力虽然强大到能让他死而复生,躯体高度损坏也能修复,但这个损坏也有一个阈值,一旦超过了阈值,那他就真的会死掉。 李奥瑞克为了避免死了之后被鞭尸而死,一直都在身上保留着一个十分隐蔽的“秘术符文”,这个符文能够在他身体损伤超过阈值的时候将他的肉身化作空气并消失,从而避免真正意义上的死亡。由于这一符文关乎生死,因此李奥瑞克在这几年来反复雕琢,精细修改,基本能应对各种情况。 刚刚在那个大手子想要砍下李奥瑞克脑袋的时候,秘术符文的自动保护机制就触发了,保护了老李的“遗体”没有被大卸八块。 黑水怪婴那几百只眼睛凝视着他,眼神之中惊恐而又愤怒,李奥瑞克活动了一下脖子,说:“怎么样,好玩吗?” “你想戏耍我?”黑水怪婴发出了一阵冷笑,只是那声音有些干瘪,好像很心虚的样子,“李奥瑞克,你装死并没有意义!诅咒还在你身上呢,而且越来越强,你现在所作一切,都相当于是终幕临近时候的小丑马戏,你或许能逗笑我或者惊到我,但无法改变你必将死去的事实。” 李奥瑞克笑了,说:“谁说我在戏弄你了?” 说着往后退了几步,然后又往前走了两步,“砰!”一头栽倒在地! 老李又死了。 又死了? 这回黑水怪婴完全看不懂了。 这家伙为什么能一次次的死而复生?这是什么魔法? 跟踏马离谱的是,这家伙为什么刚刚后退了几步,是想助跑吗?可是这样一来,他就相当于一步都没走,甚至跟我的距离还拉远了。 就算你有很多条命吧,可也不能这么用啊!李奥瑞克的怪异举动的动机是什么?他图个什么东西呢? 难道这家伙是故意死给我看的?难道他是在施展什么邪恶的魔法吗?是某种用自己生命当做祭品的邪恶魔法?不管怎么说,这都太邪门了! 事态已经严重到了邪神看了都大呼邪门的程度,黑水怪婴伸出触手摸了摸李奥瑞克,又推了推他,感觉这家伙死了个透透的,心想:补刀不管用,那我该怎么办?难道就眼睁睁看着他在我面前“死去活来”?黑水怪婴感觉自己很是被动,于是他决定化被动为主动! 它心想:死亡分为肉体的死亡和灵魂的死亡,肉体死了,灵魂还在,那么灵魂就会化为幽灵,要么坠入冥府,要么寻找合适的肉体来附身;灵魂死了,肉体还在,就会变成僵尸,没有思想,只有本能。 李奥瑞克这种死而复生,很显然只是肉体死去了,但灵魂还活着。每次我将其杀死之后,他的灵魂就会暂时离开肉体前往某处,然后在那个地方隐藏起来,等到肉体自我修复完成,灵魂就会回归肉体,从而完成灵肉统一,最终复活。 很显然杀死李奥瑞克的肉体是没有用的,要想杀死他,就需要杀死他的灵魂。 想到这里,黑水怪婴有了一个思路,他冷笑,心中说道:那我只要搞清楚李奥瑞克的灵魂所在,就能化解这个僵局了! 只要能杀死李奥瑞克这个谜一样的半神,那其他凡人对我毫无威胁!最普通的眷族也足以将他们抹杀!他们甚至连雾门的封印都穿不过来。 就在这时候,李奥瑞克睁开了眼睛,说:“哦?你这回怎么讲文明了,不鞭尸了?” 黑水怪婴苏古迪斯发出一阵怪异的笑声,却没有说话,它在想:李奥瑞克,你等着吧,我已经知道你的弱点了,你死期将至! 正如黑水怪婴所预料的那样,李奥瑞克刚一复活,就又开始了作死。这回他先是朝着外面的人报了个平安,然后转身走了几步,接着做出了一个不太标准的三步上篮动作。 一,二,三,死! 李奥瑞克又死了。 但这一次,黑水怪婴提前就锁定了李奥瑞克的灵魂。他用了一个源自夏盖虫族的古老魔法,这个魔法能够将自己的灵魂和其他人的灵魂绑定在一起,从而追踪其他人灵魂的位置。最初,这个魔法是贤者在清谈时候用的一种交流途径——当语言无法传达复杂深邃的哲理的时候,他们就会将自己的灵魂绑定在一起,通过感受彼此灵魂的方式探寻宇宙的真理。 而在黑水怪婴以及其眷族的手上,“灵魂绑定术”是不折不扣的暗杀术。由于灵魂有肉体的保护,无法直接杀死,只有当灵魂离开肉体之后,刺杀者才能趁虚而入。因此,只要将自己的灵魂悄悄和目标灵魂绑定在一起,等目标灵肉分离的时候,就能立刻对其进行暗杀。 正如黑水怪婴所预料的那样,李奥瑞克的肉体随着内脏衰竭而迅速死亡,同时他的灵魂也以无意识的状态离开了肉体。 计谋得逞,怪婴奸笑起来,灵魂也离开了羊水和巨卵的保护,飞向了无意识的李奥瑞克。黑水怪婴的灵魂是个尖牙利齿的鬼婴,长着畸形的手脚,后背有着狰狞的触手,这怪物是个不完美的复制体,因此永远无法长大——尽管它一直在寻找让自己长大的方法。 它在灵魂绑定的效果下飞向了李奥瑞克,伸出细长的触手去抓李奥瑞克的灵魂——李奥瑞克的灵魂此时脱离了肉体的保护,又处于无意识状态,简直脆弱的就像是一张草纸。怪婴只要轻轻一用力,就能将他撕成碎片。 触手搭上了李奥瑞克灵魂的肩头,然后缠住他的喉咙,触到他的喉结…… “结束了,李奥瑞克!”黑水怪婴的灵魂大声说道。 就在这时候,他们头顶突然出现了一个巨大的黑洞!这黑洞是一个倒逆旋涡,旋转着,释放着巨大无比的吸引力,李奥瑞克和黑水怪婴的灵魂都朝着那个黑洞飞去。 “这是怎么回事!?”黑水怪婴惊恐的喊道,“这不是通往冥府的道路吗?” 黑水怪婴在阅读星空的时候,知晓了一些关于死亡的知识。他听说通往冥府的道路就是一个黑色的旋涡,这旋涡会吸走那些死去的灵魂,一旦进去就没有回头路了。 李奥瑞克不是还会复活吗?那他的灵魂怎么会通往冥府?要是进去了,还怎么复活啊? 黑水怪婴下意识的想要逃离那个黑色的旋涡,他用触手抓着自己的肉身想要回去,可是那吸力却让他的身体扭曲变形。 那是生与死的力量,是宇宙的基本规律,是三柱神写下的法则,别说他这个山寨的邪神,就算他是个真正的邪神,也无法对抗这种力量。 黑水怪婴意识到,自己如果再与这股至高无上的力量对抗,那它的灵魂一定会被撕裂的!无奈,他只好松开了触手,然后跟着李奥瑞克一起飞进了通往冥府的黑色旋涡之中。 没关系的,我是邪神,凡人的冥府无权管理我的灵魂,就算是进去了,祂们也会把我放出来的,它在心里对自己说道。 接着,黑水怪婴和李奥瑞克的灵魂进入了一个奇异无比的空间,这里似乎是个隧道,分不清方向,四周一片漆黑,但若是凝视这片深邃的黑暗,便能看到点点星光。他和李奥瑞克的灵魂在里边高速移动,黑水怪婴和李奥瑞克因为灵魂绑定的缘故贴在一起,它趴在李奥瑞克的后背上,用触手抓在他身体上。此时,李奥瑞克的灵魂仍旧处于无意识状态。 现在正是动手的好时机!他心想道。 他试图用触手刺穿李奥瑞克的灵魂,然而奇怪的是,它怎么也使不出力气。试了几次之后,它惊恐的发现,在这个地方它所有的力量都丧失了! 怎么会这样?我的力量……啊!我真是愚蠢,我太大意了! 它猛然醒悟过来,十分懊悔的在心里说道。 从进入黑色漩涡的那一刻,我们就进入了一个新的时空,这里的时空法则和从前的那个位面完全不同!我甚至不知道这里是第几维度!在这种环境下,我肯定使用不出来任何力量啊! 所谓凡人,就是代码;黑水怪婴这种邪神,其实就是程序员,对于代码来说,程序员当然是神通广大无所不能,但如果环境变了,或者编程语言换了,那程序员也就该挠头了。当然了,在普通邪神上面还有更为强大的外神,能够直接改写底层逻辑的那种,这个以后再说。 总之突然来到了一个陌生的环境,周围一切的法则都改变了,这使得黑水怪婴法力全失。这种情况别说是暗杀李奥瑞克的灵魂,就是自保都成了问题。 算了,走一步看一步吧,它心想,就算杀不死李奥瑞克,至少,我也能破解李奥瑞克死而复生的秘密。 就在这时候,他们两个灵魂来到了隧道的出口。 黑水怪婴苏古迪斯看到了让它神智动摇的一幕——是的,即使是邪神来说,这场面也足够震撼了。 在一片蔚蓝色的空间中,矗立着犹如星体一般庞然大物,此物犹无数种奇特的银色几何体组成,不管从那个角度望去,都呈现出一种怪异又协调的美。这些几何体看似无规则的运行着,却又遵循着某种十分复杂逻辑,使得这个庞大的精密机器得以正常的运转。然而这东西不是机器,黑水怪婴是知道的,它能感觉到这尊神灵身上的生命力,这是一尊不可名状、也不可理解的外神,或许是某种宇宙规律的化身,也可能是本身就是宇宙规律的组成部分,其等级远远高于它这个不完美的邪神复制品。 它还看到无数的光点朝着这个巨物飞去,它仔细的凝视那些光点,这才发觉,那些光点其实就是无意识的灵魂,就和李奥瑞克的灵魂一样。黑水怪婴记得,传说冥府的道路上有一个巨大的“十字路口”,一切有思想的灵魂都会在这里接受某个至高存在的审判,决定接下来的去处。看来,不同的几何体就是不同的通道,会将灵魂送往不同的时空。 这时候,黑水怪婴和李奥瑞克的灵魂也朝着那个巨物飞去。他们穿越了一片小行星带般的几何体,来到了一个锈红色的诡异区域。 这是什么鬼地方?黑水怪婴感觉自己有点掉san。 李奥瑞克灵魂所去的那个区域非常的不和谐,许多几何体上面都带着明显的损坏,甚至有的还在流淌蓝色血液。这里就像是刚刚经历了一场大战似的。更可怕的是,他还看到有个严重破碎的几何体上趴着一具腐烂的尸体。依稀可以看到那尸体的样子十分丑陋,有点像是个巨大的甲虫。黑水怪婴记得,这个东西应该是某位邪神的眷族,那个邪神叫做奈……奈什么来着?只是想到那个名字,黑水怪婴的思想就陷入了一片混沌。看来,那是连名讳都不可直视的恐怖存在。 啊,我想放弃了!它心里只剩下这一个念头了。 这片铁锈色区域里的宇宙法则显然十分不稳定,恐怕是因为先前那场难以想象的大战破坏了这里原本的规律。此时,黑水怪婴不禁想到: 李奥瑞克死而复生的秘密,会不会这件事情有什么联系呢? 正当它这样想的时候,李奥瑞克的灵魂突然加速,飞向一块残缺的几何体。 这一刻,黑水怪婴心中升腾起了非常坏的预感——不对劲!其他灵魂都是缓缓飞向那些完美的几何体,李奥瑞克怎么飞这么快?而且还是飞向一个看起来就很怪异的地方。 那块残缺的几何体上面有一个巨大的裂缝,看上去就想是个狰狞伤口,裂缝之中闪烁着诡异的红光,还有一些直达灵魂深处的叫声从里边传出。 该不会是要到这里边去吧?这会出人命的啊!黑水怪婴欲哭无泪的想到,我这么一个幼小可爱的小婴儿,不该承受这么大的压力啊!黑水怪婴想跑,可是已经跑不掉了,它的灵魂和李奥瑞克深度绑定,同时它又无法在这个环境下施展魔法,因此,它无法解除绑定!本来用作绞死李奥瑞克的绳套,却套住了它自己的脚,黑水怪婴,他十分后悔。这不是小婴儿该来的地方啊!这太暴力了。 接着,李奥瑞克的灵魂就头也不回的冲了进去。 诚如怪婴预料的那样,这个裂口之中存在着极端的恐怖,那是是宇宙深处最为不可名状之物的呐喊。在这个空间中,它几乎看到了一切小婴儿不该看到的东西——它看到以巨大触手为 头部的邪神与乌云一般的邪神互相撕咬吞噬;它听到身穿黄袍的可怖邪神在高声吟唱某种台词;它见到无数丑陋无比的藩神敲打着音色怪异的巨鼓、吹奏作呕的长笛,只为了不让那个盲目痴愚之神醒来,避免一切毁灭。 李奥瑞克的灵魂处于无意识状态,自然感受不到这些掉san的混沌景象,而黑水怪婴就不行了,此时它吓得仿佛一个巨婴—— 好恐怖好恐怖好恐怖! 好想离开!好想离开!好想离开! 我想放弃了我想放弃了我想放弃了…… 不知过了多久,这混沌的景象结束了。 这个时空维度混乱,一切时间都没有意义,这种长久的折磨持续了几亿年,也可能是几秒钟——此时,无意识的李奥瑞克还在酣睡,对于他来说,时间并未流动;而清醒的怪婴却已经在这扭曲的时间中,被折磨的几乎发疯。 此时它口中呢喃着混沌不堪的话语,脑海中的思想仿佛一团搅烂的腐败肉馅。就在这时候,两个灵魂的前方出现了两扇无限高、无限宽的黑色石门。 看到这门之后,李奥瑞克的意识终于苏醒;而黑水怪婴的意识也骤然间清醒过来,它趴在李奥瑞克背后,惊恐的张大眼睛,望着那只存在于传说和神话中的巨门。 这难道是真理之门? 这是……真理之地!? 他一下就不困了——喜悦和恐惧各自占据了它思想的一半,进入真理之门就以为着触摸真理,但同时进入这里,就意味着接触到了传说中的万物归一者,犹格·索托斯!见了祂,我还能活着回来吗? 黑水怪婴和那位神灵的差距,就如同蝼蚁和人类。人类或许不会故意杀戮蝼蚁,但一不小心踩死了,也情有可原吧? 此时,李奥瑞克朝着大门走去,那扇大门也缓缓为他打开了。 “这……这是!” 无数种颜色组成的光芒从门缝中涌出,只见彩色的泡泡铺满了整个空间,就如同沙子铺满沙滩,水滴充满海洋。黑水怪婴朝着里边你凝视,发现每一个泡泡都是一种真理!“宇宙真理”可不是烂大街的俗物,那是一个世界上最最珍贵的事物,只要知道了足够多的真理,就能解读宇宙,就能凌驾于一切事物之上。黑水怪婴两百年来,都在用灵魂凝视星空,以求得到真理的启示,但两百年来它也只是零零散散学到了一些,它所有的学识凑在一起,也就只是两三个小泡泡的程度,可是这里却有……它眼都看花了。 真理的数量之多,几乎将他的喜悦变成了惊恐。 然而,更令他惊恐的是——这李奥瑞克到了真理之门,怎么跟回家一样啊? “管理员,魔女小姐,我又来了!”李奥瑞克一脸轻松的走了进去。 管理员?谁?黑水怪婴望着空间尽头,它看到那里坐着一个黑色巨人。 三柱神在上,不会吧? 若是灵魂能冷汗,那现在黑水怪婴恐怕能将自己淹死了。 Ps:本章有一些克苏鲁神话的设定,主要是为了补足背景和逻辑自洽,这一部分我会尽量写得直白简练一点的。 q吧②衣77衣6 第二百零七章:李奥瑞克,你后背上有个臭虫 李奥瑞克就跟回家一样,大踏步的走进真理图书馆。同时跟进去的还有两个英灵,就犹如两个护卫似的一左一右跟在李奥瑞克身后。此时,黑水怪婴发出无声的尖叫,它像个壁虎一样紧紧扒着李奥瑞克的后背,尽量将自己的形态捏扁,好让人看不出来。李奥瑞克也确实未感觉到后背上的异样,他一边往里走,一边用开玩笑的语气说道:“有一得必有一失,有一失必有一得!管理员大叔,我又来了嗷!” 听到此话,巨石王座上的黑色巨人顿时怒道:“你五分钟都来三趟了!拉肚子都没你这么快的。” 李奥瑞克笑道:“哎呀呀,这次运气好,遇到个愿意帮我卡bug的冤大头,那什么,我可以拿东西了吗?” “不行!这次说什么也不行了!” “为什么呀?” “这不符合图书馆的规则……” 接着两人就争吵了起来。这一幕让黑水怪婴那本就不富裕的神智更是雪上加霜,他心想:这个黑色的巨人多半就是塔维尔·亚特·乌姆尔(Tawil-at-U'mr),万物归一者的化身!是一切时空的掌控者与创造者,知晓世间一切的真理,超越了时间与空间的外神,是三柱神之一,李奥瑞克这个凡人为什么能跟他,呃……谈笑风生? 李奥瑞克真的是个凡人吗?这怎么看也不像啊! 就在李奥瑞克和黑色巨人掰头的时候,图书馆深处又传来了另一个声音。 那是个清脆傲慢的女子声音。 “管理员啊,你这家伙也真小气!我的仆人只是连着来了三次,你就翻脸了?敢情你自己说的话就当放屁呗?什么有一失必有一得的……” 巨人打断道:“他可没有失啊!” 此时,那个女子从黑暗之中走了出来,黑水怪婴朝着那个方向望去,只见那个是穿着黑色魔女的苗条女孩,看上去很年轻,步伐轻快矫健,就像只傲慢的猫。 女人叉着腰说道:“没有失?你怎么知道他没有失去任何东西呢?” 巨人说:“我是全知全能的,当然直到他是怎么回事。” 女人冷笑道:“若你是全知全能的,那你就该预料到今天所发生的事情,既然预料到今天的事情了,你就不会被激怒,并露出这般言行不一的姿态来。” 黑衣魔女猛然扬起带着黑丝手套的右手来,耳朵上的星星耳环跟着晃动,她指着那个黑色巨人大声说道:“我,灭世魔女·卡珊德拉,就看不惯你这种言行不一,出尔反尔的家伙!” 黑水怪婴听到这话,就感觉仿佛有一道炸雷击中了它的脑海。他心想道: 灭世魔女卡珊德拉!? 这不是我本尊的主人吗!? 黑水怪婴苏古迪斯是个人造的山寨邪神,是当初高等精灵组成的神圣中土联军为了对抗魔族召唤出来的邪神,从而制造出来的复制品。这个不完美的复制品后来被卡珊德拉的徒弟轻易策反,后来又被七神钉封印。可见其力量远不如本尊“暗黑君王·米拉诺瓦”,黑水怪婴的梦想就是有朝一日可以长大,并成为和米拉诺瓦一样强大的邪神。然而,强大的米拉诺瓦,也曾经效忠过一个人类——不,从某种意义上说,那家伙不算是人类,而是另一个邪神,只是她披着一张美丽的人皮而已。 这个人,被凡人称为“灭世魔女”,被其他外星的异族称之为“毁灭之歌姬”或是“众星的报丧者”。她就是人类中最强的、无限接近于神灵的女人…… 灭世魔女·卡珊德拉!黑水怪婴在心中惊恐的大叫,这个女人怎么也在啊?她不是被自己的徒弟背刺然后死掉了吗? 她还说李奥瑞克是她的仆人? 已知,暗黑君王·米拉诺瓦给卡珊德拉当过契约仆从。 李奥瑞克也是卡珊德拉的仆人。 所以:李奥瑞克=暗黑君王!? 理解到这件事情之后,黑水怪婴心中忍不住骂出了祂所知道的最恶毒的脏话,同时他恐惧的想到:难怪我不是李奥瑞克的对手呢!难怪我杀不死他!原来这家伙和我的本尊是一个等级的,也就是说,哪怕我打破了封印、成长为完全体,也最多和他打个五五开! 这还打个姬芭?这局可以寄了。 黑水怪婴此时不想什么暗杀李奥瑞克了,这不可能;它也不想深究什么李奥瑞克的秘密了,这无意义,它现在只想跑!它只想润到一个没有李奥瑞克的世界去,然后再也不回来。 可是我要怎么跑呢?它心想,我在这里所有的魔力都消失了,我现在就是个脆弱的小婴儿罢了!或许我可以悄悄藏在李奥瑞克背后,等着他回到人间之后,我也就能跟着回去了。至于后面的事情就后面再说吧,先让我离开这个恐怖的地方!这可是万物归一者的真理之地,不是我该来的。全知全能的万物归一者,祂捏死我就如同捏死一只臭虫!我千万不能让祂发现…… “李奥瑞克,你后背什么东西啊?”那个黑色的巨人突然说道。 糟了,万物归一者,他看到我了! 想来也是,如果连这都发现不了,还算什么“全知全能”啊? 黑水怪婴就见一支由彩色气泡组成的大手朝着自己飞来,这只手闪烁着美丽而又诡异的光芒,它顿时感受到了死亡的恐惧。它下意识的施展法术来对抗,但却连个屁都没放出来——真理图书馆的时空法则不同于任何空间,它别说是利用这个空间的法则来施法,它甚至都无法理解这里的法则。接着,它绷紧了精神,想要靠自身的灵魂力量——也就是精神力来对抗这一切,这当然也是徒劳,它的思想和精神在看到泡泡的那一瞬间就变成了一片空白。 此时,它那惊恐的眼睛中反射出了这样的画面:一串不可思议的泡泡跨越了空间、方向和方位的概念环绕着它、充斥着它的全部视野空间。而每个气泡都是一个小世界,每一个里边都蕴含着深宏真理!它先是知晓了一切,然后思想就犹如一个妄想装下大海的马克杯一样,沉入了深邃的真理之海,然后被巨大的压力碾碎、被冰冷和黑暗吞噬。 “犹格!犹格!犹格·索托斯!” 在无尽的尖叫之中,黑水怪婴·苏古迪斯的神志彻底崩塌,思想化作了零碎的渣子,灵魂坠入了混沌深渊。 …… “魔女小姐,管理员大叔,我走了傲!” “别再见,再什么见,兴许一会还来呢!” “好的好的,魔女小姐,你说的事情我都记得了……嗯嗯嗯,我现在要回到现实去了,还有许多事情呢……” 李奥瑞克刚刚完成了第三次白嫖,此时灵魂正在回归现实。他在高速公路上美滋滋的想到:看看那个什么黑水怪婴能不能再帮我卡一下bug——我故意触发即死诅咒居然不算是自杀,看来这图书馆的制度还有待完善啊。总之再去一次图书馆吧,那巨人要是给我门票我就拿着,不给票我也不亏…… 这样想着,李奥瑞克回到了现实世界。然而没想到的是,他刚一睁开眼睛,就看到那个大手子趴在黑水怪婴的身上哭丧——只见黑水怪婴的巨卵破了一个大洞,黑色羊水流的满地都是,身上那些触手也都枯萎了,鬼婴本体躺在一片黑水中,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腐烂着。他召唤出来的那个大手子两指摇晃着尸体,一指悲愤的拍打地面,还有一个手指在抹眼泪,哭得很孝顺。 李奥瑞克当场愣住了,旋即骂道:“艹!你怎么死我前头了?” 李奥瑞克愤怒的冲了上去,他一脚踹开趴在黑水怪婴身上的孝子,只见那鬼婴已经死的不能再死,不光没了呼吸心跳和脉搏,就连它赖以生存的黑水都在迅速蒸发,显然已经回天乏术。 “不行啊!你不可以死啊!”李奥瑞克十分绝望的喊道,“到底是谁手欠把你给杀了?你死了我可怎么办啊!” 李奥瑞克十分的痛苦,真的,随着他越来越强,进入真理之地已经越来越困难了。好不容易找到这么一个卡bug的机会,没用几次就被系统修复了,好气啊,真的好气啊!你不是邪神么,怎么说死就死了呢? “你活过来啊!求求你,不要这么快就死好吗?” 大手子茫然的看着悲愤无比的李奥瑞克,似乎在他身上找到了一丝共情,竟然朝他递上一只手帕,表示:节哀顺变。 “谢谢。”李奥瑞克出于礼貌接过手帕。 黑水怪婴的尸体渐渐腐烂,李奥瑞克叹了口气,心想:算了,死都死了,趁着热乎吃两口吧。 于是他召唤出了乌鸦王和北疆王的英灵,说:“这家伙高低也算个邪神,你俩把它的灵魂分了吃掉,应该能升级吧?” 两个英灵看了看,表情都有些微妙,北疆王说:“那什么,李奥瑞克王啊,我这两天肠胃不好,就不吃了,请乌鸦来吧。”乌鸦王也是似笑非笑,说:“李奥瑞克,哪怕我是真的乌鸦,也不会吃这种恶心东西的。” “怎么了?”李奥瑞克问道,“不都是灵魂么?” 乌鸦王说道:“灵魂也分品种,高贵的灵魂好吃,低贱的灵魂难吃,像是这家伙,我听你说他是个卑劣的邪神复制品吧?这东西的灵魂散发着一股怪味儿,像是变质的草原奶茶。而且它的灵魂不知道被什么东西给碾碎成渣子了,没多少经验,我吃下去也不会升级的……”他说这话的时候眼神有点飘忽。 李奥瑞克看乌鸦王这家伙说话没底气,显然是在撒谎,就说:“你现在发誓,就说高原人不骗高原人。” 乌鸦王立刻说道:“我不是高原人啊!” 李奥瑞克说:“那你说,蛮子不骗蛮子。” 乌鸦王哑然失笑,说:“你也不像蛮子啊!” 李奥瑞克一把掐住他的脖子,骂道:“我像不像是蛮子!你再说!?” 乌鸦王连忙说:“哦哦哦,挺像的,果然是蛮族勇士!” “那你说蛮子不骗蛮子!” “蛮子不骗……呃……”乌鸦王闭嘴了,因为他头顶已经出现了一小块乌云,里边电闪雷鸣,轰隆隆! “乌鸦老弟不长记性啊,哈哈哈!”北疆王发出了没心没肺的大笑声。 经过李奥瑞克一番逼问,乌鸦王说了实话,倒不是说吃了不能升级,而是这些灵魂太臭了,吃了之后多半会拉肚子什么的,恶心程度约等于吃屎,乌鸦王虽然也想晋升,但他不想吃屎。 李奥瑞克能理解“人不想吃屎这件事情”,但他必须让乌鸦王吃这口热乎的。 “来吧,鸦鸦,大口吃!都是你的。” 乌鸦王欲哭无泪说道:“别啊,李奥瑞克王!不就是灵魂吗,你以后打仗杀人,那灵魂还多着呢!到时候我多杀几个敌人也就够了,你非得让我吃这一口……” “对,趁热。”李奥瑞克无情的说道。 乌鸦王拉过旁边的北疆王,说:“那光我吃吗?他吃不吃?我俩都是你的英灵,论功劳论苦劳我也不比他少吧?”北疆王脸一黑,摊手,表示不管他事。 李奥瑞克笑道:“这么点灵魂不够你俩分的,但你要是能自己吃掉,就能晋升为‘超我’,唉,要怪就怪你自己,谁让你前两天吃了格罗温收集的灵魂啊?好了,别废话,去吃饭吧!” 于是乌鸦王就骂骂咧咧的将黑水怪婴的灵魂吃了,用餐其间面无表情,一口一口,生无可恋。北疆王在一旁背着手看他,时不时问“什么味道的?”“真是屎味儿吗?”“你慢点吃别噎到,这玩意儿不好消化……”这一类的。 乌鸦王可能是被他问烦了,抄起一坨灵魂来,问道:“要不你尝尝?” “别别别别别!”北疆王顿时化作一缕青烟飞回了“巨人屠夫”之中。 过了一会,乌鸦王大概是吃饱了,便默默的飞回了“啄眼”里边,然后再李奥瑞克的催促下,乌鸦王将升级信息传送到了他的脑海。 虽然那灵魂味道跟屎一样,但无法否认那东西真的挺有用。 英灵·乌鸦王,终于进化成了完全体! 一吧二77一6 第二百零八章:超我 先说乌鸦王,这个英灵终于晋升为了超我这一级别。这就意味着他不再是一个纯粹的幽灵,而是拥有了肉身实体。现在的乌鸦王可以在现实世界自由活动,使用武器进行战斗,看上去和一个活着的人类没有区别。同时他还保留了一些英灵的特性,比如可以利用魔力来修复损伤,可以用乌鸦翅膀飞行,能召唤乌鸦鬼兵等等。 在乌鸦王变成“超我”级别之后,啄眼之内出现了一个类似于“契约空间”的独立空间供他居住,这个地方比恶魔们自带的宅子还要大一些,是一个五百平米左右的空旷大厅,里边可以摆放一些家具,当然也能用来储存各种物品。另外乌鸦王还告诉他说,尽管现在圣遗物和英灵的经验值都已经满了,但如果继续获得精神力的话,他还可以拿来拓展这个“契约空间” ,或者在这个空间内进行“虚空造物”,创造一些虚拟的、无法带出契约空间的家具之类的,用来增加他的生活品质。 说到生活品质这件事情的时候,乌鸦王有些激动,毕竟进化到超我就算是有血有肉了,算是真的“死而复生”。先前英灵形态的时候,他困了也不能睡觉,饿了也不能吃肉,渴了也不能喝酒,寂寞了更不能去找女人,最痛苦的是,烟瘾犯了也没有烟抽(英灵召唤的那个烟袋只是装饰品),虽说他不会累死饿死渴死,但这些欲望都是真实的,就跟活着的时候一样真实。其间他只能通过意志力去克服这些痛苦,慢慢熬着等它自然消失,现在有了肉身,这个生前就纵欲过度的蛮王,心里就痒了起来。 “但我知道你不会这样消耗精神力的。”乌鸦王对他说,“李奥瑞克,你是个功利又贪婪的人,你不会用宝贵的精神力来创造一些虚拟的家具、生活用品或者是其他什么,我知道你,你是个没良心的杂种。” 李奥瑞克顿时笑了,说:“对!我不光是个没良心的杂种,而且我还不吃激将法,你就在这个毛坯房里住着吧,反正也不是不能睡觉。” 乌鸦王骂道:“你他妈的!我堂堂乌鸦王,难道还不配睡一张虎皮床吗?难道不配在床上弄几个娘们吗?难道睡醒了不配抽一锅子烟吗?难道抽完了烟,不配喝个早酒,再吃几个辣肉草团吗?” 李奥瑞克笑道:“等下次立了功自然会给你换的,至于现在,你就先将就一下吧——你放心,只要你好好工作,就什么都会有的。” 不过,李奥瑞克也不是什么魔鬼,后来他还是给乌鸦王准备了最基础的生活用品,还有跟士兵们一视同仁的部队伙食。并且许诺他只要立功,就能吃好喝好,住大豪斯,睡大洋马。 乌鸦王英灵的事情说完了,然后是“啄眼”。随着乌鸦王进化到了“超我”,啄眼也变成了完全体,这把武器在保留了原先的“乌鸦视野”与“食腐者”之后,又增加了一个新的技能——一个看起来很实用的被动技能。 【食腐成性】 效果:将“食腐者”的增益效果变为永久。 这个一看就很有用了,原先二技能“食腐者”的效果有点鸡肋,是将武器插入尸体之中,汲取亡灵的力量,在短时间内召唤亡灵附身,根据亡灵的强弱来得到额外的力量。也就是说,李奥瑞克杀了人之后会短时间内变强一些,但也就一两分钟,自从得到这个能力之后,几乎就没有用上过。而现在这个持续buff变成了永久效果,一下子就形成了质变。 一个是可以通过割草来增加属性,李奥瑞克只要用啄眼杀人越多,他自身的属性就越强。虽然说小兵的加成微乎其微,但积少成多嘛!李奥瑞克将来南征北战,到处推线伐木打野,补兵数很快就会上来的。 另一个是,如果杀掉一些厉害的魔兽、恶魔或者是圣人之类的精英怪,啄眼会永久为李奥瑞克增加一种力量。至于力量是什么,主要由怪物的属性决定。 此时,李奥瑞克忽然看到了黑水怪婴的尸体,便问道:“乌鸦王,这个邪神尸体能触发食尸效果吗?” 乌鸦王看了一眼那泡在黑水之中的恶臭尸体,顿时叫道:“不能!” “嘎拉拉!”一道炸雷从天而降,乌鸦王瞬间开始抽搐蹦迪,惨叫声也变成了电音。 “我再问一遍,能不能?” “能。”乌鸦王躺在地上,面无表情的说道。 李奥瑞克笑道:“那赶紧的,再吃一顿吧!” “还吃?” “是啊,您赶紧的,再吃个热乎的吧。” 乌鸦王瞪着李奥瑞克,那眼神之中带着惊恐,就仿佛是在说: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过分的人?然后过了几秒,可能是之前吃的东西反上味儿来了,他打了个饱嗝,然后便开始捂着肚子干呕。 然而主人的命令是绝对的,他要么服从,要么遭雷劈,没有第三种选择。 “等我回到圣遗物后,大王你只需用啄眼鞭尸,就能触发食腐者的效果了。”说着便一脸生无可恋的钻回了啄眼之中。 “这就对了嘛!” 李奥瑞克于是拿着啄眼去鞭尸,他将啄眼插在黑水怪婴的尸体上,尸体上立刻冒出了一团黑色雾气,这雾气在啄眼的刀刃上缭绕,并缓缓的被吸入其中。同时啄眼里边隐隐约约传来了乌鸦王的咳嗽和咒骂声,那咒骂十分恶毒,极其愤怒,听起来就如同是“刚贷款买了精装新房打算结婚就遇到楼上下水管爆炸导致屋里被粪水泡了的绝望房主”一样。 眼看着黑水咕嘟嘟的灌入啄眼之中,李奥瑞克不禁想到:回头给乌鸦王请个家政吧,打扫卫生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是,那地方我还要拿来当仓库呢,弄脏了也不好。 李奥瑞克一边想着,一边继续鞭尸。黑水怪婴的尸体在他刀下逐渐变成了饺子馅——起初李奥瑞克只是想让“啄眼”发挥食尸的功能,却没想到越鞭尸越生气,心想:妈的,这家伙要是再晚点死就好了,真是不争气啊,就这还邪神呢?你蛊惑人心的时候不是挺牛的吗?造反的时候不挺厉害吗?给老子添了这么大麻烦,到头来,就这么简简单单的死了? 真是扫兴啊! 他不禁骂道:“操你妈的,你怎么死这么快啊!就不能等一阵子再死吗?” 再加上啄眼吸收力量的时候,李奥瑞克的身体也会有所变化——他感觉自己心率上升,呼吸加快,多巴胺和内啡肽都在大量分泌,有一种“跑者高潮”似的快感——这种感觉让他越发兴奋,也渐渐疯狂。 李奥瑞克一边鞭尸,一边喝骂,时而还发出古怪的笑声。大手子吓得躲在墙角里瑟瑟发抖。与此同时,外面的人迟迟等不到李奥瑞克的消息,此时又听见李奥瑞克的怒吼声,不由得十分担心,希雅最终决定带人进去一探究竟。 李奥瑞克不是说每隔十分钟报一次平安吗?怎么十多分钟了也没声音,他不会有危险吧?希雅十分不安的想到。 “李奥瑞克,你还好吗!”她说着闯进门来,左右士兵也纷纷冲进来。 众人一进屋,就看到了这堪称恐怖的一幕。 李奥瑞克在疯狂的鞭尸——李奥瑞克表情狰狞,拎着“啄眼”一刀一刀劈砍地上的尸体,一边劈砍一边咒骂。而那个邪神的尸体——不,从某种意义上说,那已经不是尸体了。黑水怪婴早就被李奥瑞克剁成了犹如肉馅一般的碎肉,一滩滩的泡在黑水之中,血水、毒液和体液四处横流,内脏融化,骨头全都成了碎渣。空气中弥漫着黑水的恶臭和血腥味,让人头皮发麻。希雅还注意到旁边还有个造型恐怖的手指怪物,但就连它也被李奥瑞克王的杀气吓得瑟瑟发抖,缩在墙角不敢出来。 “李奥瑞克,你怎么了?”希雅大声问道,“你该不会是中了诅咒吧?” “希雅?”李奥瑞克这才回过神来,“哦,我没事。”一边说,手上的刀还没有停。 希雅一脸惊惧的看着他,说:“可是敌人已经死了啊,为什么还要鞭尸?” “太弱了。”李奥瑞克随口说道。 “太弱?”众人疑惑。 “因为敌人太弱了,随随便便就死了!太不禁打!太扫兴了!”李奥瑞克回答道。 这惊世骇俗的言语让众人先是一惊,随后心中充满了敬畏——这是何等的嗜血,何等好战! 敌人弱小本来是好事,弱小才好取胜,若是敌人强大,那不就麻烦了吗?然而李奥瑞克王却因为敌人弱小而生气,他显然是在渴望着和更加强大的敌人战斗。啊,这就是强者的心态吗?对于在场的兵将们来说,战斗只要考虑活下来就够了,境界高一点的,才会考虑如何胜利,但绝对没有人会因为敌人太弱而生气的。 这恐怕就是书中所说的“霸王气量”了吧?众人纷纷想到。 希雅是这里边境界最高的人,她作为“高原剑圣”,能够感受到战斗的快乐,但她也不会因为敌人弱小而愤怒,因为敌人强大而兴奋。此时,李奥瑞克的情绪,极大的震撼了希雅,甚至改变了她的三观。回去之后,她将这件事情写进了自己的日记,又让文书官写进“战斗记录”中。 再后来,这一段故事也理所当然的流传了下来,成为李奥瑞克王的又一桩轶事。 史书记载这一段的时候,是这样写的: 李奥瑞克王于密室中独战邪神,久而不复,左右忧王之安危,入室视之。 只见邪神惨死,烂如肉糜,李奥瑞克王犹喝骂鞭尸。 左右惊,问何故,王曰:贼妄死,不堪为敌,未尽兴也! 批阅:呜呼!敌强则喜,敌弱则怒,以欺弱为耻,以服强为荣,是为王者之道。 …… 虽然没有找到尼古拉斯这个老逼登,但把邪神宰了,也足以宣告这次战斗的胜利。尼古拉斯估计是自己走什么密道跑了,这家伙现在众叛亲离,自己一个人也掀不出什么浪花。李奥瑞克叫海特的人去继续调查线索,能不能找到就随缘。 随后,就是最让人期待的清点战利品时间! 此时,李奥瑞克坐在尼古拉斯平时批阅公文的书桌前面,戴上尼古拉斯最舍不得用的金丝眼镜,拿出他最舍不得用的檀香墨水,在桌上铺了尼古拉斯从北方采购来最好的羊皮卷,然后喝了一口尼古拉斯珍藏的极品春茶。 “啊,爽到!” 不得不说,作为大学士的尼古拉斯,就是比海盐城那些土豪品味高,看看这小阁楼,看看这墙纸,看看这挂画、雕塑和小摆件,还有这些文具,哪个不是透着一股雅致? 李奥瑞克“书童,公文拿来。” “您请过目,李奥瑞克教授。”说话的人是普希拉。 为了配合李奥瑞克的戏瘾,这魅魔也不知道从哪搞了一个书童的装扮,她今天素颜朝天,头发用发钗扎了盘好,脚下穿着走路没声音的软底鞋,上身穿了一身吊肩白色短袍,靛蓝布带系着水蛇腰。乍看之下,她还真像是个书童,只是那柔软饱满的作案工具暴露了她魅魔的真实身份,那白袍紧紧包裹着她的身躯,她腰带扎的高,所以就显得身材上凸下凹,非常杏感。 李奥瑞克不禁想到:淦,你是怎么把一件书童白袍子穿这么涩的啊?不愧是魅魔。 再一看站在墙根底下那排“尼古拉斯正版书童”,一下子就让普希拉比了下去,这些家伙不管男女都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长得也是歪瓜裂枣,也不知道尼古拉斯是个什么嗜好,身边伺候的人也不选些好看点的。 李奥瑞克将学士塔里原先的书童赶走,只留下了几个亲信守门,然后开始阅读手中的战报。 李奥瑞克这一趟远征,从中土的野狼城一路打到沼泽最南边的学士城,为期仅仅41天,创下了冷兵器时代的速通记录。41天速通沼泽,这件事情除了他自己,恐怕没人能料到。敌人虽然不及蛮族凶狠,但也是怪招频出,给他造成了一些意想不到的麻烦。 一场南征下来,李奥瑞克的北伐军几乎没有伤亡,反而还增加了一万余人,其中包括五千鱼人士兵,雷奎家族的五千援军(希雅已经和父亲写信,永久性的借走了这五千人),还有一些降兵降将(例如米斯里麾下的侦查队长,还有独眼巨人的萨满)。值得一提的是,李奥瑞克还收编了许多翼龙和驯兽师——海象米斯里和学士城守军都有翼龙部队,听俘虏们说,是因为在这一带沿海地区盛产亚龙,这些长着翅膀的翼龙活跃在海岸线与海岛上,经常会下海捉鱼吃,当地土著有驯养翼龙的办法,就由尼古拉斯牵头组建了翼龙空军。 这支翼龙空军的战斗力还不错,是海象米斯里的杀手锏,说实话要不是李奥瑞克一波支援,靠着这支奇兵,米斯里能轻易拿下雷奎老丈人的山神要塞。不过,这些家伙终究还是败给了李奥瑞克。翼龙部队共计一千匹,这些家伙身强力壮,凶猛好斗,最重要的是机动性极好,应该能在未来的战斗中打出奇效。 人吃马嚼,还送给鱼人许多,因此乌鸦王大礼包消耗了一大半,然而李奥瑞克却还缴获了皇城、海盐城和学士城的物资,以及绿港、米斯里部和周边一些敌对小城镇的东西,一路以战养战,打到最后,后勤辎重越打越多,多到带不动,需要就地找仓库储存。物资里边,吃穿用度十分充裕,还有大量的黄金作为硬通货,看来高原人不是没钱,只是这钱没使对地方。有了这些东西,将来跟蛮族打仗,他就有了充足的物资保障。 这些缴获物资中,最让李奥瑞克开心的东西有两个,第一个是占星师送给他的那些星星黏土,这四个星星黏土雕像能够成为魔法增幅器,潜力极大,用途很广,配合龟龟的肛zhu……啊不是,泪晶珠效果奇佳。李奥瑞克将这些东西随身携带,以应不时之需。 第二个就是“七海之王”送给他的那支舰队。 李奥瑞克早就有过组建水军的想法,只是先前没船也没人,现在这些舰船,正好可以作为水军的雏形,再加上先前投诚的鱼人众,很快就能组建出来一支像样的水军。到时候水陆空一配合,再加上精灵的信息网,整个水陆空协同作战,这不就降维打击了吗? 接下来是一份关于精灵的报告,李奥瑞克看得有些倦了,就喝了一口尼古拉斯珍藏的春茶。春茶虽然香,但李奥瑞克吃惯了重口味的东西,就喝着感觉有点寡淡,他不由得联想起了上辈子喝得奶茶,便自言自语道:“唉,要是能加点奶就好了。” 没想到旁边的普希拉脸一下红了,她双手抱胸,有些惭愧的低声说道:“对不起,主人,这个……现在还没有。” 李奥瑞克先是一愣,旋即嘴角翘了起来,说:“那你想有吗,我帮帮你?” 普希拉露出了妩媚的笑容,她的身体缠上来,坐在李奥瑞克腿上,说:“那我可是求之不得呢!主人,这会儿就咱俩,我们可以玩点更高级的……”她抚摸着李奥瑞克的胸膛说道。 李奥瑞克咽了口唾沫,准备召唤那个许久不用的色孽化身,给这个喂不饱的魅魔一点厉害的瞧瞧。而就在这时候,窗户外面突然传来了人们的尖叫声,还有野牛奔跑的声音,以及塞拉维的大笑。 这不是破坏气氛吗?两人都皱眉头来,李奥瑞克说:“容我看一眼。”说着打开窗户往外看,这一看,李奥瑞克的血压当场就上来了。 “塞拉维!你他妈又作死?”他大声骂道。 群1⑧771 第二百零九章:怎么你比我还能作呢? 塞拉维作死不是一两回了,从某种意义上说,简直是比李奥瑞克还能作,也真难为她活到这么大。 此时,就见下面的街道上,塞拉维正骑着大手子炸街,吓得士兵和居民满街跑。 大手子!对,就是那个黑水怪婴召唤出来的大手子,黑水怪婴死了之后,这东西却没有消失。李奥瑞克看它没有攻击性,也就没杀掉,叫人找个笼子关着,回头看看能不能训练训练然后投入战斗,比如当个“钻到地底下只露出一节手指的老六”什么的。 但也不知道塞拉维这个小哔宰治作什么妖,竟然将这大手子放了出来,还拿个缰绳套在中指上当马骑,我真是日了你姐了,能让老子省点心吗?我刚给自己上完石化和嗜血啊。 此时,塞拉维听见李奥瑞克的吼声,连忙抬起头来,说:“师父,我在训练大手手!” 李奥瑞克喊道:“你训练你马!再说了,谁让你到街上训它的?” “我本来也不想上街,但我控制不了它啊啊啊啊啊哈哈哈哈哈哈——!”大手子带着塞拉维在街道上狂奔,塞拉维时而尖叫,时而兴奋无比的大笑。 这哪行啊!一来是容易伤了塞拉维,二来是城市秩序才刚恢复,你就这样胡闹,还不吓坏了学士城的老百姓? 李奥瑞克气得太阳穴突突跳,他对普希拉说:“等我先弄死这个小哔宰治,再来收拾你!”说着用力打了一巴掌魅魔的屁股。“啪!”翘臀抖动,普希拉发出一声又痛又爽的呻吟。 李奥瑞克大步流星冲下楼,此时塞拉维已经骑着大手子跑没影了,他赶紧召唤出墨崔迪然后去追。没想到这手子跑起来犹如脱缰疯狗,墨崔迪这么好的马也追不上,李奥瑞克看手子和塞拉维在街上横冲直撞心里来气,就用兽语骂它,说:“吕布!你不是千里马么?怎么连个手子都追不上?” “老板,你这话说的没良心,那大手子五个指头,我才四条腿,少一条腿呢!能跑得过吗?再说了,那精灵丫头什么体重您什么体重?话说您最近是不是又胖了啊?” “我那是增肌!艹你妈!” 一人一马对骂,此时就看大手子载着塞拉维越跑越快,撞翻了摆摊的小贩,吓坏了居民,犹如一辆失控的泥土车,激起了李奥瑞克的泥头车ptsd。最他妈要命的是,这大手子还不走寻常路,动不动就要上墙,是不是还要爬楼,李奥瑞克越追越远,距离逐渐被拉开。 这一路上动静太大,也惊动了北伐军的其他人,格罗温和菲利普此时也骑着马追了上来,连个人骑着马凑到李奥瑞克旁边,菲利普问道:“这怎么回事?大手子怎么跑出来了?”格罗温也问:“这精灵小妹又整什么活儿了?上回她非得让我们的兄弟尝试一下她的改良马鞍,说是可以治疗痔疮,她妈了个逼的,那马鞍上面有魔法磁石舒筋活血,但也会刺激士兵们的直肠,谁用谁拉一裤子,超级通畅!后来这个傻……”格罗温本来要爆粗,但想到李奥瑞克和塞拉维有师徒情分,因此又收了回去。 李奥瑞克却说:“你骂她,不必忌讳。” “啊,后来这个小傻逼就把马鞍回收了,说是要调整一下,改成治疗便秘的医疗用品。” 菲利普和李奥瑞克全都大笑起来,然而刚笑了每两秒,就看到大手子又撞翻了一个新插好的公告牌,又踹翻了一个垃圾桶,菲利普一下就笑不出来了,说:“我们团刚把街道打扫干净啊!妈的,谁能制裁她一下,那谁,女王呢?女王!罗米拉女王,来管管你妹妹……” 话音未落,天上便飞来了几个花仙子,李奥瑞克一看,那都是罗米拉的分身。小罗米拉一脸歉意的说道:“对不起对不起,我也是刚从城郊采药回来,这……你们给我点时间,我去抓她!” 花仙子说着飞了过去,一边飞一边用精灵语骂道:“塞拉维!你这个小兔崽子,赶快停下来!你要是再跑,我就把你的耳朵减下来,然后发配你去深山老林里当德鲁!塞拉维,你听见没有,塞拉维——!” “啊呜呜呜呜,姐姐,对不起!”塞拉维一见到姐姐,就知道又闯大祸了,哭喊道:“我也想停下来,但这个家伙不听话啊!手手,停下来,再不停下来我就要死了!手手求求你快停下来。” 罗米拉说:“看来只能来硬的了。”说着花仙子们纷纷从子底下拿出来了一袋袋橙黄色粉末,李奥瑞克认得那东西,那是麻醉粉,是罗米拉常用的一种催眠药。几个花仙子提着粉末飞了上去,犹如小型轰炸机一样将麻醉粉丢在大手子的头顶。粉末在空中哗啦啦散开,形成了一片片黄色的烟,然而大手子从烟幕中横冲而过,却没有手上一丝颓废,甚至还朝着罗米拉们比了个中指。 罗米拉气得咬牙切齿,说:“塞拉维,你这个小兔崽子!我非扒你一层皮!” “姐姐,不是我比中指,是手手啊!你不要扒我的皮呀!”塞拉维绝望哭喊道。 显然,麻醉粉末没有用。李奥瑞克喊道:“大手子没有呼吸器官,麻醉粉要吸进去才有用的!我们要换战术!” 此时菲利普灵机一动,说:“罗米拉!你把麻醉药涂在箭头上然后射过去怎么样?” 罗米拉说:“这怪物皮糙肉厚,不见得能射穿!” 李奥瑞克立刻说道:“没事,我力气大,我来!” 罗米拉听见李奥瑞克要射箭,吓得脸色惨白,说:“大人,小心,别伤了我妹妹!”李奥瑞恩的准头,罗米拉是知道的,老李射箭主要靠力气大,耐力强,叫一声“卡拉什尼科夫!”然后就开始洒水,没有什么准不准的,不存在的。 然而这次李奥瑞克却十分自信,说:“放心,绝对伤不到你妹妹,我发誓!”见李奥瑞克说得这么自信,罗米拉也只好默默点头。 接着李奥瑞克从契约空间里抽出来一把短弓,这短弓不如他平时用的长弓厉害,但也足以射穿大手子的皮肤了。最重要的是短弓非常灵活,像是吊射、背射还是单手射击之类的高难度动作都能做出来。 李奥瑞克将箭头沾了麻醉药,然后弯弓搭箭,瞄准了那个大手子。这手子似乎也感觉到了危险,突然开始风骚跑位。这手子有五根指头,每个指头都十分灵活,因此跑位骚的不像话,身法动作堪比有多动症的apex玩家,一会儿爬墙一会滑铲一会旋转跳跃还带空中变相,颠的塞拉维直想吐。 高速移动加上不规则运动,让本就困难的射击更难成功,更别说还需要避开塞拉维。罗米拉看着李奥瑞克弯弓搭箭,不由紧张的说道:“大人,要不还是换个办法吧,我怕伤到塞拉维啊!虽然我说要扒她的皮,但也是说着玩的,塞拉维她……” “嗖!”李奥瑞克一箭射了出去。 “啊!小心!”罗米拉们捂住眼睛不敢看了。 然而菲利普和格罗温还是敢的,两人睁大眼睛看着李奥瑞克这一箭,只见箭矢飞过,就像是长了眼睛一样飞向了那个无规律走位的大手子,然后就听“噗!”的一声,箭矢以一个刁钻的角度扎进了大手子厚厚的皮肤之中。那东西中箭之后还往前跑了几步,然后突然减速,身子一歪就倒了下去。速度一慢下来,塞拉维立刻跳车,落在一个西瓜摊上,“啪!”瓜碎人倒,塞拉维脑袋直接扎进了一个大瓜之中,仿佛戴了个帽子。 “好箭法!”格罗温大声喊道。 李奥瑞克收起箭来,对罗米拉说:“我就说没问题吧!” “谢谢,谢谢大人!”罗米拉连连道谢。 众人皆惊,纷纷想到:李奥瑞克什么时候射箭的准头这么好了?这段时间大家都在一起同吃同住,也不见他练习射箭,怎么突然变成了神箭手?尤其是格罗温感觉最为震撼,作为骑士团的团长,他是学过骑射的,他很清楚的知道在颠簸的马上射击有多难!而且目标还是不规则的移动靶,那就更是难上加难。格罗温反正宁可冲过去跟敌人短兵相接,也不想射箭浪费体力。 所以将军怎么突然变成神射手了?这是怎么回事?是他天赋异禀,还是深藏不露啊? 这里边的原因也只有李奥瑞克知道了。 老李先前卡黑水怪婴的bug,连拿了三张门票,第一张票换来的真理就叫《神射手》——另外两个是《炼金术》和《神格之躯》,这个以后再说。 《神射手》这个真理,李奥瑞克很久之前就想用了,先前塞拉维给他配了手臂强化的装甲还有二百磅大弓,他就具备了一个人形自走炮的雏形,然而受制于人体描边的枪法,他只能靠洒水来击中目标,这太丢人了!李奥瑞克其间也尝试过修炼箭术,然而他上辈子fps游戏就烂,这辈子瞄准也不太行,练了很久感觉付出和回报不成正比,就觉得直接用门票去换。 这次换来的《神射手》不光将他的箭术提升到了一个宗师境界,而且还包含了弓箭的保养和制造、相关材料鉴定、敌人弱点分析、花式射箭、弓斗术等一系列技能,几乎是让他一次性就把“弓箭”这种武器玩明白了。 所以,在这么强大的真理加持下,李奥瑞克射中一个比公牛还大的大手子,简直是易如反掌。此时大家下了马,来到那个麻醉的大手子旁边,塞拉维也从西瓜堆里钻出来,只见她浑身西瓜汁,脸上挂着泥,一脸惭愧的傻笑。此时罗米拉的分身聚拢在一起变成真身,她来到塞拉维面前蹲下来,关切的问道:“有受伤吗,妹妹?” “还没有。”塞拉维的表情有些恐惧,似乎是预感到了接下来的事情。 “那马上就有了!”罗米拉说着揪起了塞拉维的尖耳朵,然后用高速咏唱一般rap语速将她劈头盖脸一顿骂,塞拉维被骂的嗷嗷哭,大家对此司空见惯,何况这小丫头总闯祸,也该狠狠教训,所以没人上去说情。 李奥瑞克则来到那大手子旁边,心里盘算着:这畜生看来也听不懂人话,长得还吓唬人,我的军队里也不缺大牲口啊,要不把它宰了吧?免得在惹祸。 老李对一个邪神眷族是没有任何同情心的,于是就将啄眼拔了出来,准备让乌鸦王再吃一顿热乎的。这时候塞拉维突然冲了出来,大声喊道:“师父你别杀它!手手是好孩子,不会伤害人的!” 手手?这也叠词词? 李奥瑞克说:“它要是好孩子,那它为什么要跑?怎么不听你的话呢?” “呃,因为手手很害怕。” “怕?怕什么?” “怕你。”塞拉维小声说。 “我有什么可怕……啊。” 李奥瑞克回想起了自己鞭尸黑水怪婴的场面,当时大手子就在他旁边全程观看,一度吓得狂出手汗,五指抽筋。估计是那时候留下了心理阴影吧? 本来塞拉维只是想带着手子去逛逛街,一开始都还听好的,甚至还很礼貌的和行人比手势打招呼,然而这家伙走到一半,忽然看到了窗台边上的李奥瑞克,这一下就受了惊,因此才有后面的事情。 但无论如何,塞拉维都闯了大货,李奥瑞克揪着她左的耳朵(右边的罗米拉揪着),说:“你要是吃饱了撑的没事干,可以把村口的大粪挑了去,折腾这个大牲口干嘛?” 塞拉维疼得直流眼泪,哭着说:“因为我很喜欢手手。” “你喜欢这玩意儿?”李奥瑞克瞥了一眼那个乌青色的、长着手毛和尖锐指甲的怪异大手子,说:“你为什么喜欢它?” 塞拉维说出了一个让人摸不着头脑的理由。 “手手可爱,我想养它!” 艹了,这孩子似乎可以成为艾尔登之王。李奥瑞克瞪了一眼罗米拉,心想:你怎么带的孩子? 然而罗米拉却叹了口气,说:“我就知道是这样,这怪物……确实长得很有艺术感。” 你们精灵这是什么审美啊!李奥瑞克单手捂脸,表示无法接受。 就在这时候,大手子的身上突然冒起了黑烟,接着那个大手子从催眠中醒来,就犹如中了个火焰壶一样痛苦的挣扎起来。 塞拉维惊呼道:“手手!手手你怎么了手手!” 罗米拉看了一眼,说:“糟糕,它的存在正在消失,好像是身上的魔力用尽了,要解体了!” 这大手子只是黑水怪婴的一个分身,靠着黑水怪婴的魔力才能维持存在,是一个低级的使魔。这种低级使魔的灵魂中绑定着“忠诚契约”,必须要效忠什么东西,一般主人要是死了,使魔也会很快消失,大手子看着自己逐渐在阳光下蒸发的身体,就犹如决定安乐死的绝症患者一样叹了口气,面朝夕阳,手势安详。 “我觉得挺好,我们干脆就送他走吧。”李奥瑞克,无慈悲。 然而塞拉维却哭了起来,她抱着大手子的一节指头,说:“师父,求求你,你快救救手手!塞拉维会感谢你一辈子的!求求你救救他!呜呜呜呜呜啊啊啊啊啊——!”塞拉维刚才飙车炸街的时候笑得有多大声,现在就哭的有多大声。 唉,这丫头! 李奥瑞克和罗米拉还是宠她,两人对视一眼,都看到了彼此眼中的无奈。罗米拉先开口说道:“那个,大手子和恶魔什么的一样,只要签订契约,就可以依靠主人的魔力或者是精神力来维持自身的存在,所以……” 塞拉维一听这话立马喊道:“我魔力很多的,可以养活手手的!” “但我不会写使魔的契约啊……”罗米拉望向李奥瑞克,李奥瑞克叹了口气,说:“这样,我从恶魔召唤的契约给你抄一份同款的,你看看能不能用。” “好,快点快点!手手要不行了!” 我真是太宠她了,李奥瑞克这样想着,然后飞速的写了一份契约给塞拉维,只见他划破手指在地上画了一个魔法阵,说:“你站在这个魔法阵上。”塞拉维照做,然后李奥瑞克又用小刀划开塞拉维的指头,挤出一滴血滴到大手子上面,说:“我接下来会用魔族语言询问你契约是否成立,你只需回答‘MIEA!’就可以了。” “好!” “那么你愿意用自己的灵魂和这个家伙完成契约吗?”(恶魔语) “MIEA!” 随着塞拉维清脆的声音,大手子身上出现了一层圣洁的光芒,这光芒一扫,它立刻停止了惨叫,等光芒褪去,大手子的身体上镀了一层银白色的涂层,看起来很有金属质感。塞拉维看到这个“金属手”不由兴奋的尖叫,“师父,你看!手手好漂亮!我喜欢这个颜色!”作为一个能想出来“魔法外骨骼”的鬼才,塞拉维对于金属的东西有着不同于其他精灵的别样情怀,此时这个金属皮肤的手子显然是戳中了她的痛点,让她十分高兴。 使魔这种东西,吃谁的饭,就会跟谁学,大手子给黑水怪婴打工自然是黑黑又臭臭,现在认了塞拉维当主人,自然也就加上了一些“精灵元素”。 签了约的使魔受制于魔法契约,不会作出格的事情,可以说保证了大手子的安全性。那么,事情也就到此为止了。 此时的李奥瑞克只是纯粹的溺爱自己徒弟,想给她找个宠物玩玩,但对于塞拉维来说,大手子的出现,将会让她迎来自己命运的转折点。 办完这桩事情之后,李奥瑞克一脸扫兴的回到了学士塔,此时普希拉坐在书桌上,一双柔软的肉腿在坚硬的木桌上变成椭圆,她高高翘起左腿放在右腿上面,说:“主人,继续吗?” 刚才的气氛搞没了,现在再说这个似乎有点尴尬,但话又说回来了,难道尴尬就不上了吗?不,李奥瑞克一直以来都是那种迎难而上的男人!环境不好就改造环境,气氛不够就创造气氛,那办法总比问题多,只要胆子大,谁不得放产假? “那当然要继续了!”李奥瑞克一把扯开衬衫丢在桌子上。 他当即锁了门,然后开出色孽化身来,对着这个魅魔一顿不可名状的凶狠操作。如果魅魔也有职业,那普希拉应该属于T,很能吃伤害,而且吃得伤害越多输出就越猛。平时这家伙还多有收敛,此时就他们主仆二人,就肆无忌惮起来,叫喊声恨不得把房盖都挑了。隔壁办公的希雅和罗米拉都听见这声音,两人皱着眉头对视一眼,罗米拉问道:“这大白天的……我们要不要管管?” 希雅问道:“你想怎么管?” “呃,也不是管,就是说呢,我们是不是应该去看看?或者,呃,学习一下?”罗米拉尽量斟酌着措辞。 “不,你会死的。”希雅按住罗米拉的肩膀,说:“听姐姐一句话,那不是你这个段位的选手该去的地方。想想你在魅魔房里看到的东西!那是你能玩的吗?” 精灵女王脸色一僵,说:“那我就不掺和了。” “不过按照李奥的习惯,兴致来了,一只魅魔肯定不够吃的。”希雅手指摸下巴,眼睛望着天花板,然后用淡然的语气说道:“你先去换个衣服吧,一会我也去洗个澡。” “哎?我也要吗?”罗米拉紧张的夹紧了腿。 希雅说道:“你不愿意?啊,你是第一回吧?那没关系,我可以去和他说,他也不是不讲道理的牲口……” “不是不是,也不是不愿意!只是第一次有点紧张……” …… 正如希雅所预料的那样,李奥瑞克和普希拉的战斗一直持续到天黑,直到魅魔摆出了“翻白眼吐舌头剪刀手”的禁忌三连,李奥瑞克这才鸣金收兵。他穿上衣服,心想:哼!什么嘛,鲜血王妃也就不过如此,还不是被我轻易拿下? 太弱了,不尽兴啊! 李奥瑞克当即叫来罗米拉和希雅,开始了第二回合的战斗。“李奥瑞克王”靠着傲人的精力以一敌三,但姑娘们也不甘示弱,轮番上阵削弱李奥瑞克的耐久度。就这样,战斗从夜晚持续到天明,强如李奥瑞克王,也最终累得直不起腰。 “早知道……就要个撞羊的真理了。”黎明时分,憔悴的李奥瑞克王扶着墙说道。 ]q吧②771 第二百一十章:为什么叫他“李奥瑞克王”? 战争结束后的第三天,学士城一带的秩序基本恢复,战场也打扫干净,北伐军的众人总算可以休息一下了。按照惯例来说,接下来就应该进行一场盛大的庆功宴,以犒赏三军。高原人的军队一贯传统如此,打了胜仗就要开庆祝会,搞胜利大游行,尽可能提高胜利的喜悦,这样一来将士们才会更加渴望胜利,再未来的战斗中更加英勇。 然而,李奥瑞克现在却没有这种心思。 “阿卡德将军醒了没有?”李奥瑞克焦急的问道。 一位白袍修女回答说:“还没有。” “退烧了吗?” “也还没有。”修女眼睛看着地板,摇了摇头。 李奥瑞克叹了口气,心想:狗日的尼古拉斯,居然对一个老人下这种狠手,我早晚要找到这家伙,然后活剥下他的皮,再把他挂到烈日的城墙上面活活晒死。 今天凌晨时候,血矛团的人从一个俘虏口中审问出了一些关于阿卡德将军的线索,然后布洛泽带着一众士兵顺藤摸瓜,从一个地下监牢的密室里找到了阿卡德。此时的阿卡德将军已经昏迷不醒,还发着高烧,只怕是再耽误一时半刻人就要没了。李奥瑞克连忙叫来了白袍修女和精灵医师救人,并亲自调配草药给阿卡德将军续命,不惜一切代价也要救活他。 这会过了一整天,老人还是没醒,李奥瑞克心想:我能做的都已经做了,接下来就只能听天由命。 这时候希雅又来问李奥瑞克关于犒赏三军的事情,说:“李奥,你要是没心思弄,就交给我来组织吧,或者不办也行,我会和大家解释清楚。” “不,该办还是要办的。”李奥瑞克说,“阿卡德是个满腔豪情的英雄,他肯定不希望我们为了他哭哭啼啼的,到时候为了他,多喝几杯酒便是。” “好,那我现在就去安排。”希雅转身往外走,披风随之摆动,她迈着雷厉风行的步伐踏在走廊上,鞋跟与地板发出清脆的回响。李奥瑞克目送希雅离开,忽然想到:仗打完了,我跟希雅的事情,也该有个说法了。啊,也不知道雷奎家族和山民有什么风俗习惯?希雅说跟他爸爸求情然后喝酒就行,但这贵族肯定会有些繁文缛节的,也不知到时候我该怎么做…… 当晚,北伐军举办了一场盛大的庆功宴。学士城是高原人第三城,虽然不足皇宫豪华,不如海盐城富有,但也是各界名流汇聚之地,黄金流入之城,加之这里土地肥沃,所以很是富饶。人们从尼古拉斯的仓库中搬出来储存的肉食、干货、粮食和啤酒,又买光了肉铺里的畜生和鲜肉,在学士城的主干道上摆起了长桌,架起炉子和烧烤架,大家在这里现烤现吃。 李奥瑞克主张与民同乐,也准许当地的居民参加加入宴会,与北伐军一同庆祝。于是许多当地的居民也加入其中,人一多,小商贩们就看到了商机,于是背着箩筐来叫卖,有糖果、葡萄酒、草鞋、帽子、布匹、书本等等,西街一带就渐渐形成了一个小市场。 随后卖小吃的人纷纷推车出现,开始叫卖土制蛋糕、南方烤肉、水蛋、杂鱼馅饼和咸鱼干等当地特产。北伐军的士兵们大多是“沼泽北方人”,没尝过沼泽最南边的味道,都感觉很新鲜,许多摊位排了长队。 这时杂耍艺人们也来了,菲利普圈了一块地方给他们表演,这些人大声吆喝起来,表演倒立顶碗、走钢丝、吞剑吐火一类的绝活,将士们看的尽兴,叮叮当当的金币落入破碗之中,拾钱小丑笑得合不拢嘴。 同时入场大量的妓女——学士城名义上禁止皮肉生意,但其实做这门生意的人非常多,可能比皇城的还多。浓妆艳抹的女人们穿着暴露的衣服,站在小巷子的入口、街道的两侧还有挂粉帘子的小屋门口招揽生意,士兵们憋了好久,看到这种场面眼珠子都要爆出来了,纷纷抱着刚发下来的薪水就钻进了温柔乡,起初这些人还知道排队,后来等不及了,就开始竞价拍卖,再后来钱不够了,就改成拼团,三五人团购一个姑娘,然后大家一起来,到后来甚至出现了十几人团购一个姑娘的盛况,逼得老鸨子们来找希雅告状,说士兵们变相杀人。北伐军是明令禁止这种行为的,士兵们如果都去嫖,就会破坏纪律,损伤士兵们的精神面貌、引起传染病、最重要的是敌人特务就很容易打入我军内部,造成情报丢失。希雅气得到处抓人,该罚钱的罚钱,该关禁闭的关紧闭,她饭都没顾上吃一口。 人多之后,自然也有扒手,李奥瑞克便让三儿带着士兵们巡逻,寻找混入人群的贼。狗子三个脑袋,眼观六路耳听八方,长得又吓人,震慑宵小,不到一个小时就抓了七个贼。李奥瑞克将这些贼挂在城墙上,路牌上,还有教堂的屋檐底下,允许民众对他们丢石头、丢鸡蛋,进行惩罚和羞辱。不过,如果是偷食物的,并且明显瘦弱不堪或者营养不良的,李奥瑞克会网开一面,给他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 庆功宴开始之后,李奥瑞克也逐渐被热闹的气氛感染了,心想:也罢,我就算是在这哭天抢地,也不能把老将军哭好,还是等消息吧。想到这里,他暂时搁置下了阴郁的心情,跟着兄弟们一起喝酒。后来得知前几天是八岁的生日,李奥瑞克还特意让人给八岁做了一个生日蛋糕。八岁从来没吃过这么甜美的东西,一边狂炫蛋糕,一边感动的涕泗横流。 李奥瑞克本以为自己是个好战者,但此时看着烟火气的繁华景象,也不禁感叹道: 果然还是和平好啊。 正当此时,李奥瑞克忽然看到一个白色身影朝着自己飞奔而来,眯眼一看,竟然是穿白袍的芙,李奥瑞克正疑惑这小修女有什么要紧事?就听芙喊道:“李奥瑞克大人,阿卡德将军他……啊!” 果然摔倒了。 修女“Bia!”一下摔在石砖上面,两手向前,胸部着地,这让芙本就不富裕的本钱雪上加霜。不过她没有喊疼,连忙爬起来,她白净的脸上挂着泥,大声喊道:“阿卡德将军醒了!” “醒了!?” “对,您快去拦着他!我们拦不住!” 拦不住? 话音刚落,就听见外面不远处一阵争吵声,李奥瑞克朝着那个方向快步走过去,看到眼前这一幕李奥瑞克顿时就惊了,只见阿卡德将军穿着一身病号服,正拄着拐杖,一瘸一拐的朝他走来,旁边几个白袍修女也不敢拦着,只得好言好语的劝他,但他也不当回事,就自顾自的往前走。 李奥瑞克心想:这老头连着昏迷了几天,还在牢里受了刑,怎么刚一醒就生龙活虎的样子? 李奥瑞克赶忙迎上去,说:“老头,你不在床上老实躺着,跑出来干嘛!” “哦,李奥瑞克!哈哈哈哈哈哈!”阿卡德将军满面红光,笑声震耳,哪像是大病初愈的样子?他用宽大的手掌拍了拍李奥瑞克的肩头,说:“不错,不错!果然把北伐军交给你是对的。” 我艹,这老头精力也太好了! 这时候阿卡德将军腹中传来了雷鸣一般的响声,他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笑,说:“那什么,老头子想先吃点东西,将军您不介意吧?” “您说什么屁话呢?快请坐!” “那我就不客气了!” 阿卡德往长桌前面一坐,左手抄起面包,右手抓起烤鸡,就毫无吃相的啃了起来。闻讯而来的众人看到这一幕,全都惊得说不出话来,李奥瑞克在一旁看着心里也纳闷,心想:阿卡德将军固然是老当益壮的英雄,但据我了解,他身体也没有这么好吧? 这时候芙悄声对李奥瑞克说:“李奥瑞克大人,阿卡德吃了您给的药之后就这样了,您看是不是药的问题?” 药?哦,对,就是这个原因了! 李奥瑞克这次为了给阿卡德救命,特意配了三味狠药。其间不光用上了他从前就学过的《草药学详解》,还用上了前两天卡黑水怪婴bug学到的《炼金术》里的魔药学,相当于是草药搀合着魔药来用。在李奥瑞克之前,历史上从没有哪个医生是这样治病的,这倒不是因为草药和魔药不能混合来用,而是从来没有某个大师能够同时掌握这两种技艺,并且将其融会贯通,形成一门新学问。要知道,不管是魔药还是草药,都是有极其严苛的用法用量,每种药物之间的相互反应也是极其复杂,稍微搞不好,救人的药就会成了毒药,所以没人敢这么玩,就算敢,也完不成。 但是,李奥瑞克掌握了这两门学科的精华,能够如同走钢丝的杂耍艺人一样,利用两种药物的特性来制作救命的药,他利用魔药的凶狠和草药的温和,调配出了一种集合了阵痛、消炎、修复内脏损伤、弥补亏损精气的新药,李奥瑞克亲自试药之后确保安全,便拿这种药给阿卡德治病了。 说个题外话,李奥瑞克越是学习其他真理,越能感觉到知识之间的联系性,许多学科之间的壁垒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大,在这之前,他一直无法理解魔女小姐是如何做到那般“全知全能”的,但渐渐的,他也能摸到一点“全知全能”的边了。 言归正传。 此时阿卡德将军这么亢奋,多半是因为李奥瑞克的药物起效了。但起效归起效,他的身体距离痊愈还有很大距离,过了这个药劲儿,大概就要萎了,因此这时候绝不能由着他胡来。 李奥瑞克就劝他休息,而那老头却执拗的说道:“‘哎!我的身体怎么样,我自己知道的!尼古拉斯虽然对我用了些刑,但却没有饿到我!我能吃能睡又能拉,这身体能有什么问题?”他舌头受了伤,有些口齿不清的说道,“一会我还要去街上散散步,看看学士城的风景!” 李奥瑞克说:“那至少您也坐个轮椅吧?” 阿卡德吹胡子瞪眼,叫道:“轮椅?要什么轮椅!丢人现眼!老子好着呢!”说着从桌上抄起一杯酒就要喝,吓得修女们嗷嗷叫,“您现在的身体不能喝酒啊!”急的姑娘们就差跪下来给他磕一个了。 阿卡德大概是憋了太久,满肚子怨愤,再加上李奥瑞克给他的药里边有振奋精神的作用,所以整个人都有些过度亢奋了,像是喝大了一样,不复从前的理智。 李奥瑞克伸手将他酒杯抢下来,说:“老头!修女的话不听,我的话你也不听了?” 阿卡德将军眼睛一瞪,似乎是要发怒,却又立刻转怒为笑,求软道:“李奥瑞克,我就喝一杯!好几个月没喝酒了,嘴里没味道,苦的很!” “等过两天让你喝个够!”李奥瑞克将他那杯酒一饮而尽,“这杯就我替你喝了。” 老人眼巴巴看着李奥瑞克将葡萄酒一饮而尽,一滴没剩,馋的他一个劲儿咽唾沫。这时候北伐军的其他将领也闻讯赶来,这些人都是阿卡德一手带出来的老兵,跟他感情非同寻常。此时见到老将军无恙(甚至还吃了一只烧鸡半框面包一盘炒菜和两角肉饼),大家都又惊又喜,格罗温真情流露,“嗷”一声就哭了,这一哭便带动了其他人的情绪,于是这帮胳膊折了都不掉眼泪的汉子,全都嗷嗷大哭起来。阿卡德将军眼圈也红了,旋即抹了一把眼泪,骂道:“妈的,一群窝囊废!打了胜仗的大好日子,哭什么哭?都不许哭了!” 此时越来越多的人闻讯而来,大家都围在阿卡德旁边,这让老人有些不开心,他说:“我一个人糟老头子有什么可看的?你们该喝酒的喝酒,该吃肉的吃肉,去去去!要看也去看李奥瑞克啊!”旋即他站起来,说道:“这样,李奥瑞克,你们吃吧,我跟几个老伙计去街上转转。” 李奥瑞克连忙说:“布洛泽、格罗温、奥德罗、斯特尔、菲利普!还有那谁,希雅!芙!你们都陪着……” “别别别,就我们老哥几个就行了!”老人说着搂起布洛泽和格罗温的肩膀,那两人连忙搀扶住他,“姑娘们就别跟着了,我们几个老爷们,出去找找乐子。” “您可悠着点!”李奥瑞克喊道。 随后,阿卡德将军跟着几个老兵去街上散步,看来他们老哥几个要叙叙旧,李奥瑞克就没跟着。 李奥瑞克看着阿卡德离开的背影,忽然想起来一件事情:话说尼古拉斯为什么要抓阿卡德啊?是当人质吗?可是守城的时候,他们也没有把阿卡德拿出来威胁我啊。 到底是为什么呢? …… 阿卡德顺着主干道走了一会,然后东逛逛,西瞧瞧,似乎也没有什么目的性。偶尔买点小吃、小玩意儿什么的,几位团长就帮他付钱。 格罗温此时问他:“阿卡德将军,您身体真没问题了吗?我听芙说您受了不少罪啊。” 阿卡德说道:“身体上倒是没什么大不了,无非是力气少了些,精力差了点,哦……我好像失去了一段记忆,不知道怎么回事,我就是隐隐约约感觉那是一段很重要的事情,但就是想不起来了,他妈的,真该死!”老人说着用手掌猛拍脑袋,布洛泽赶紧拦住他,说:“想不起来就算了,以后慢慢想。” 随后阿卡德问起北伐军的事情来,说:“我从皇城被抓走之后,就和外面失去了联系,也不知道后来仗打得怎么样了。但你们既然都打到学士城了,那叛乱应该是平息了吧?” 血矛团的布洛泽说道:“是,都平息了。” “给我讲讲你们的事情吧。”老人在一个卖凉茶的摊位坐下,要了一杯茶。其他人也在位子上坐下来。接着,布洛泽就将这一路上的事情和他说了,遇到遗漏的地方,格罗温会做些补充。他们从攻打王城一战开始讲,然后又说了李奥瑞克如何奇袭山神要塞,营救雷奎公爵,接着又说了收服鱼人、金砂河水战,以及最终的学士城大战。 阿卡德将军津津有味的听着,一边听一边问,听到酣处要大声喝彩,他时而赞叹,时而叹气,时而愤怒的咒骂敌人,时而感叹李奥瑞克等少年英雄,尤其是对李奥瑞克的各种新型战术大为赞赏。他们就这么聊了两个钟头,布洛泽将内容大致说完了。此时茶水见底,老人感叹道:“可惜不能喝酒,不然有这么好的故事下酒,我肯定要一醉方休。” “以后机会还多着呢。”布洛泽说道。 此时,远处传来了一阵吵吵嚷嚷的声音,似乎是一群鱼人在喊着什么,阿卡德将军朝那边望去,说:“那里干什么呢?” 格罗温站起来张望了一番,笑道:“哦,好像是鱼人们从尼古拉斯的后花园里找到一只野生大王八,说是祥瑞的吉兆,要献给李奥瑞克王……” “李奥瑞克王?”阿卡德将军的眼神一下锐利了起来,“格罗温,你刚才叫他‘李奥瑞克王’?” 低情商的格罗温知道自己又说错了话,连忙解释说:“不是我说的,是鱼人们这样叫的……” 傻逼!布洛泽在心里暗骂,这不是越描越黑吗? 果然,阿卡德将军脸色一变,问格罗温说道:“那为什么鱼人会称呼李奥瑞克为‘王’啊?” 这…… 格罗温的冷汗下来了。 群吧2衣7一 第二百一十一章:究竟谁才是高原之王? “李奥瑞克王”这个叫法,其实在北伐军里边已经传开了,李奥瑞克有意纠正了几次,但许多人还是这么叫,后来他也就没在理会。至于李奥瑞克要不要当王这件事情,其实将领们心里都有些想法的。 李奥瑞克如今具备了当一个国王的硬实力,他有兵马,有人望,有能力,有财富,也有土地,而那位正统的皇位继承人——也就是蒂维丝公主,虽然也有些能力,但综合来说远不及他。士兵们和将领们其实都有意拥护李奥瑞克为王,毕竟,若是李奥瑞克成了新的高原王,对于民族、对于国家、对于百姓、尤其是对于光复故土这个高原人的百年梦想都是一件大好事。而且最重要的是,北伐军属于李奥瑞克的嫡系部队,若是他当了王,团长们高低也得封个爵吧?或许不封爵,那也得升官,总之荣华富贵是少不了的。而李奥瑞克身边的姑娘,就更不用提了!尤其是那个精灵女王,意图实在是太明显,李奥瑞克当了国王之后,她就是王妃,她麾下的混血精灵地位也会一飞冲天,到时候只有一个城那么大的“混血精灵”王国,估计能扩张为一个真正的国家。 然而,李奥瑞克出身太普通,铁打的草民,没有半点贵族血统,跟皇族更是八竿子打不到一块去。再加上北伐军名义上是效忠皇室的,如果李奥瑞克自立为王,那不就成了反贼?这平叛的将军,平着平着把自己平成反贼了,那恐怕要成为时代的笑柄。再说,李奥瑞克自身看起来也不想和蒂维丝翻脸,布洛泽试探过几次李奥瑞克的心思,感觉李奥瑞克也有当王的野心,只是他碍于道义,所以迟迟没有走这一步棋罢了。 只能说李奥瑞克大人还是个好人啊,换做别人,此时早就杀进皇城砍了蒂维丝,然后自立为王了。 众将士有意让李奥瑞克黄袍加身,可是阿卡德将军呢?这老人已经宣布退休,跟李奥瑞克没有多少利益关系了,因此李奥瑞克就是当了国王,其实也没有他什么事情。另一方面阿卡德忠义过人,一直以来都是皇族的忠臣良将,想必不会作出背叛皇族的事情来。 如果让他知道这件事情,他多半会出来反对。阿卡德虽然退伍,但毕竟是高原人家喻户晓的英雄,除了尼古拉斯那样的蠢货,不管是谁上台都要拉拢他的,若是跟他闹僵了,那事情就会不好办。因此,若是阿卡德反对这件事情,那李奥瑞克成为国王一事的概率就会大大减少。 远方的鱼人还在高呼“李奥瑞克王!”“李奥瑞克王万岁!”而且连精灵也都加入了呼喊,甚至连不知情的民众也跟着高呼万岁,一副当场就要登基加冕的样子。听着这声音,看着这景象,阿卡德脸都黑了,问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你们几个,哑巴了?” 此时场面僵住了,几位团长面面相觑,谁也不敢说话。过了一会,格罗温似乎憋不住了,就率先开口道:“阿卡德将军啊,您听我说,李奥瑞克王这个事情啊……” “你闭嘴!”布洛泽立刻制止了格罗温接下来的弱智发言。 阿卡德将军默默的续了一杯茶,喝了一口,说:“咱们先进屋。” 这话题太敏感了,在大街上“大声密谋”不太合适,于是阿卡德就让众人来到了这家茶铺后面的酒馆,到二楼没人的地方开了个小房间,要了几杯果汁和茶水,然后继续聊。 “那布洛泽你来说吧。”阿卡德说道。 布洛泽是北伐军里除了阿卡德资历最老的人,也是大家心中的老大哥,这种时候自然要站出来说话。他想了想,说:“这件事情还无定论。” 没想到一听这话,阿卡德将军就恼了,说:“这还能没有定论?” 没有定论就是有争议,你们对拥立李奥瑞克的事情有争议?那不就是存了造反的心思吗? 众人脸色煞白,布洛泽也很紧张,连忙说道:“阿卡德将军息怒,我们没有那个意思!李奥瑞克本人也没有表态。大家只是觉得,皇族腐败不堪,蒂维丝公主虽有魄力却也只是一介女流,在治理国家上比不过男人,再说如今是乱世,国家比起女王来说更需要一个能征善战的马上皇帝……不过呢,大家……其实对这件事情都很犹豫,但总之北伐军是忠诚的,对国家绝对是忠诚的!” 阿卡德将军一拍大腿,说:“蠢货!都到了这种时候,怎么还能犹豫呢?过几天我们就要班师回朝了吧?到时候蒂维丝公主就要论功行赏,若是她以女王的名义封赏你们,你们接是是不接?不接说不过去,若是接了,那后面的事情还怎么办啊?” 嗯?这话怎么不对劲儿啊?大家面面相觑。布洛泽不禁问道:“您这是什么意思?” “非要我说明白吗?”阿卡德也皱起了眉头。 布洛泽惊呼:“我还以为您肯定会反对的!” “你们这群蠢货!这么多年跟着我,却一点都不了解我啊!”阿卡德将军摇头苦笑,旋即他换上了沼泽中部的方言,压低声音对那几人说道:“我效忠的是高原王国,而非具体的人或者家族。以前老国王能带领国家走向繁重昌盛,我自然要效忠他;如今来了个比他更好的,难道我还要效忠那个差的?蒂维丝是有名分,但李奥瑞克的能力比她强太多了,国王的能力会影响国家的未来,若是为了保全自己忠义的名分就去选择差的那一方,这才是对人民的背叛!” 话确实是这个道理,众人深以为然。布洛泽感叹道:“原来将军只是忠诚,并非愚忠。” “其实,高原人自古以来就是很会变通的,因为要想在群狼环绕的苦寒之地生存下来,绝不可以墨守成规。再说了,如今的纳什鲁特家族也不算是正统皇族,正统的皇族几乎死没了,骑士们要先效忠正义,才会效忠君主,所以这件事情嘛……若非纳什鲁特家族高举光复故土的大旗,我当初也不会选择他们。”说到这里,阿卡德将军望向北方,感叹道:“对于我们来说,最重要的是光复故土,并非长久而和平的统治,老国王年轻时候曾经和我说过,若是能光复故土,那他愿意付出一切,哪怕是王位。虽然老国王人到晚年就昏庸起来了但我还记得他年轻时候说过的话,君无戏言,对不对?” 听完这番话,大家也就放心了——对啊,阿卡德将军一直以来的理想就是光复故土,而非效忠那虚伪又腐败的皇室,既然是光复故土,那就更应该选择李奥瑞克这个有能力有野心的国王了。 此时布洛泽点了点头,说:“那这么说来,大家是达成共识了?” “对,我支持李奥瑞克成为新王!”格罗温第一个开口说道。 格罗温对皇室的腐败深受其害,作为铁骑团的团长,一直以来被上面吃拿卡要,带了三年骑兵团,愣是三年没有马。先前格罗温还以为国家没钱,后来平叛的时候,却发现任何贵族都能拿出来一支像样骑兵,这件事情让格罗温非常破防。因此他现在对皇族和旧贵族完全失望,就指着“天降伟人”的李奥瑞克能够拯救他和他的马。 第二个开口的人是奥德罗,他说:“李奥瑞克是有野心的人,我觉得这样的人值得更高的成就。” 奥德罗虽然是“勇士团”的团长——听上去像个莽夫,但他本人却不是鲁莽的人,这家伙心很细,为人也低调,低调到李奥瑞克来了这么长时间,也没有跟他说过几句话。这人属于人狠话不多的类型,他轻易不做决定,但做出的决定从不出错,就仿佛是北伐军的风向标。 见到奥德罗开口了,菲利普也说:“我当然是支持李奥瑞克的,顺便,米兰爵士和海特也有此意,我替他们说了。”菲利普这家伙直接拽了两个人上船,也算是狡猾,但话又说回来,米兰爵士和鹰眼图的海特确实也表达过这个意思。 此时只剩下斯特尔没有明确表态,他只是说道:“我不会背叛北伐军,我是军人,永远服从命令。”这么看来,他算是中立态度了。 阿卡德将军点了点头,说:“嗯,我希望你们有所觉悟,这件事情若是做成了,就是名留青史,搞砸了就遗臭万年——到时候倒霉的不光是我和你们,还有李奥瑞克。” 听到“李奥瑞克”,众人心头全都一紧。说实话,他们这些刀头舔血的人早就生死置之度外,至于名誉什么虽然重要,但必要的时候也不是不能舍弃。然而,“李奥瑞克”作为他们共同的领袖和偶像,在他们心中的地位已经十分崇高,若是因为自己的原因让李奥瑞克蒙羞,他们真是比死了都难受。 阿卡德感叹道:“说实话,我有点对不起李奥瑞克,北伐军这么一个烂摊子说给他就给他了,甚至没问问他想不想要,这孩子倒是个爷们,临危受命不说,还把事情做的这么漂亮。但他做得越是好,我就越是愧疚——我这个老头子,竟然一点忙都没帮上!净给他添麻烦了。那现在我希望用我最后一点余温,给他些帮助。” 老将军的话句句在理,众人深以为然。此时格罗温急切的问道:“那这件事情要怎么做呢?难道我们要直接杀进皇城去吗?” 杀去皇城,夺他鸟位! 在场的众人对皇族都有不同程度的怀恨在心,所以格罗温这话说得虽然不妥,却也没有人直接出来反对。然而阿卡德却摆了摆手,说:“蠢货!我以前怎么教你们的?战争是最后的手段,能不打仗,就要不要打仗。” 老人清了清嗓子,又喝了一口茶,说:“我药劲儿快过去了,一会就要回去睡觉,趁着现在给你们好好讲讲——听好了啊!” 众人聚精会神的听着,阿卡德肃然说道:“这一次的事情不能搞到兵戎相见,不然就算成功了,也不利于李奥瑞克今后的统治。至于你们担心的事情我都知道,这都不算什么,首先,李奥瑞克的身份不像你们想的那么低贱,如果我没猜错,那他其实有着非常高贵的血统。现在我还不能告诉你们他的具体身份,你们到时候就知道了。” 众人一听这话都露出了释然的表情,格罗温说:“我就知道那位大人不是简单人物!” 布洛泽也点了点头,露出笑容,说:“那这就更好办了,哎,其实他就算是泥腿子出身也没事……阿卡德将军,您听我说。” 布洛泽凑到阿卡德旁边一番耳语,听完之后阿卡德顿时瞪大眼睛,叫道:“还有这回事?妈的,贾戈伯家那个老小子,竟然藏了这种东西!这家伙该不会是想自己用吧?真该死,该死啊!” “他确实该死,而且也死透了,但现在这东西是我们的了。先前我还看到李奥瑞克戴着那顶帽子招摇过市来着,想必他也很喜欢吧?” “是了是了!李奥瑞克做事谨慎,不可能平白无故这样做,他肯定是心里有谱了,啊,这就好办了。”阿卡德欣慰的摸了摸乱糟糟的胡子,道:“那这件事情会比我们想象中的简单啊!” 此时,斯特尔开口问道:“看来李奥瑞克是有名分了?可是,蒂维丝公主怎么办?” 斯特尔表情凝重,说:“蒂维丝毕竟是正牌的公主,李奥瑞克大人也发誓效忠他,最重要的是,蒂维丝从未犯过什么错误,反而还施了许多治国的良策,我们就这样夺走她的王位……这不正义,我恐怕不能接受。” 神佑武士团的斯特尔是个信仰坚定的圣武士,他本人三观最正,部队的纪律也最严明,对于他来说,这件事情或许在道理上说得通,但他还是过不了自己心里的坎。 阿卡德点了点头,说道:“有你这样想法的人不在少数,若是这样夺走蒂维丝的王位,我心里也会觉得自己成了反贼。” “但是呢,你们都忽略了一件事情。” “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 众人皆注目,问道:“什么事情?” 只见那老人露出了一个微妙的笑容,说:“李奥瑞克,是个男人……” 这他妈不废话吗?众人面面相觑。只听这老头又一脸坏笑着说出第二句话,他说: “而蒂维丝公主,是个女人啊!” q衣吧7衣 第二百一十二章:有请先王的大腿骨! 一听这话,众人先是一愣,旋即哄堂大笑——天无二日,但除了太阳还有月亮;国无二君,除了国王不还有王后吗? 这事稳了! 阿卡德也笑了起来,说:“我们不用和蒂维丝兵戎相见,更不必背上叛徒和弑君者的骂名!到时候一个做国王,一个做王后,事情不就妥了? 格罗温兴奋的说道:“我们以茶代酒,喝一杯吧!” 阿卡德抬起手来,说:“且慢庆祝!我还没说完。” “将军请讲。” “此时,这件事情有六七成把我,并不是十拿九稳。” 众人问道:“怎么才六七成呢?” 阿卡德将军没说话,而是在默默喝茶。此时布洛泽接话说:“想必是因为蒂维丝公主,那女人可不是省油的灯!公主身上有先民遗风,性情烈如野马,豪气不输男人,李奥瑞克要想娶她,多半要下点功夫了。” 众人听了都点头称是——蒂维丝这大妞,饭量跟力士一样大,力气不输武将,偏偏还长得美貌过人,脑筋也极好,简直是不给别人活路。若非有李奥瑞克在先,那蒂维丝其实就是人们心目中的“完人”,是具备英雄潜力的人。 “不是这个原因。”阿卡德这时候却说道,“蒂维丝公主识大体,眼界也高,不会为了一个女王的空壳子作出蠢事,假如我们好好和她谈,事情应该能谈下来的。” 布洛泽问道:“那为什么说才六七成?” 阿卡德冷笑,说:“麻烦的是皇宫里那些牛鬼蛇神!这些家伙的利益都和皇室高度捆绑在一起,蒂维丝若是当了女王,他们还能继续兴风作浪,但若是让我们北伐军入了皇宫,哼!别说李奥瑞克,老子就第一个砍了他们脑袋!”阿卡德说着狠狠一拍桌子,凶狠又阴郁的样子,就仿佛一头病狮。众人都是心头一惊,即使是布洛泽,也没见过老将军这样发怒。 接下来,恐怕有什么大事要发生了,众人纷纷想到。 …… 望北城,皇宫,小议政厅—— 小议政厅的名字前面加了个小,就是相对于大议政厅来说的,这里并不是大臣们议政的地方,而是专属于皇族和他们亲信的密谋场所。 小议政厅设立在“善政塔”的最顶层,没有窗户,墙壁结实,密不透风。四面墙壁上铺着厚厚的壁毯,足以吸收人们发出来的任何声音。脚下的地板则是一整块完整的钢板,钢板上面又铺了一层地毯,避免“隔板有耳”。最后,这个小议政厅还有两扇硕大无比的、如城墙大门一般坚固的大铁门,一旦关上,这屋里就成了个结实的保险箱。 严密的安保措施让这里是皇城最秘密的地方,同时,一到夏天这里会热的喘不上气,需要一箱一箱的运输冰块来解暑。 若非特殊场合,蒂维丝绝对不会到这里来开会的。 此时,蒂维丝和她的亲信们坐在小议政厅,公主殿下一改往日那华而不实的繁复装,换了一身利落的劲装。她短衣紧裤,腰带凉鞋,头发也剪短了扎成马尾,若是能在腰间佩一把剑,就有八成像个出征的武士了。 老爸一死,彻底没人管她了,这个豪放的公主殿下迫不及待的砸碎了之前的种种繁文缛节,首先就是关于自己的穿着打扮,直接就将所有的规矩都废了,她现在可以在任何场合穿任何想穿的衣服,而不是整天套在那个金丝纺织的囚牢之中,忍受着粘乎乎的汗水和挤脚的高跟鞋。 此时,小议政厅里坐满了当前皇城的权贵,皇族远亲,还有不少公主一派的支持者,比如亲卫骑士们,比如她的戒尺嬷嬷。 此时,蒂维丝擦了一把额头上的汗珠,说:“众位将我叫到这火烧笼子来,是为了何事啊?”她一贯将小议政厅称之为“火烧笼子”,但先前只是先前是私下的,现在则是公开称呼。 此时,有个灰胡子的老人站了起来,说:“殿下,我们的意图您应该猜到了才对,无非就是为了您继承王位的事情。” 这人身高180cm,骨架宽大,虽然身上没有多少肌肉了,但看起来仍是很魁梧。然而,与他这魁梧身形不匹配的是,他长了个鹰钩鼻,还有一双狐狸般狡诈的小眼睛,哪怕是笑,也会让人觉得他心怀不轨。 此人是蒂维丝的表伯,是国王的表兄,名叫“约拿·纳什鲁特”,他纳什鲁特家族现在唯一的长辈。皇城叛乱的时候他恰好在南方群岛一带度假,因此躲过一劫。 他以臣子之姿对未来的皇室继承人行了一礼,说:“昨日从学士城传来捷报,说是李奥瑞克已经占领了学士城,除了尼古拉斯本人不知所踪外,其他残党都已经清除。至此,叛乱可以说是结束了,接下来李奥瑞克就要班师回朝。而您的守孝期已过,也该将继承王位的事情提上日程……”灰胡子的约拿说到这里,便拿目光去瞟旁边另一个老人。 于是那人干咳一声,也站了起来——这位老人有着银色的头发和胡须,一身暗金色大袍子,带着七神宝冠,看起来一丝不苟,只是站在那里,就像是一尊庄严肃穆的雕像。 这人是七神在人间的代言人,七神大祭司,也称之为七神教宗。此人自从成为教宗,却褪去凡名,象征着舍弃了凡间一切,只尽心尽力的侍奉神灵。因此不管是谁,都只称呼为“教宗”或者“教宗大人”。蒂维丝很不喜欢这家伙,自古以来,这些神棍就是借助神灵的名义横征暴敛,犹如寄生虫一般寄生在国家之上,他们不生产、不纳税、却还收割民众的财富,十分恶心。 蒂维丝对七神教和教宗的痛恨,尤其是在这次叛乱之后上升到了最高点,因为之前的教宗至少名义上是和皇族一条心的,皇室宣誓信仰七神的同时,教宗和教会势力也效忠皇室,可是这回大贵族叛乱,这帮神棍连个屁都没放!全都摆出了隔岸观火的架势,甚至有传闻说分会那边还在资助尼古拉斯造反。好么!老娘白白养活你们,结果你们却倒打一耙?只可惜教宗势力盘根错节,他们跟大小贵族、官僚阶级、骑士阶级之间都有联系,而且有护教军,还有庞大的教众,蒂维丝靠自己的力量难以铲除他们。 此时,教宗清了清嗓子,然后用沙哑尖锐的怪声音说道:“公主殿下,您可知,李奥瑞克已经是公爵了?”这声音与他庄严肃穆的形象形成了极大反差。 蒂维丝说:“废话,我封的他!” “糊涂,糊涂!”这老人感叹起来,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殿下啊!我知道你想拉拢这位北伐军统帅,可你又何必早早封他为公爵?他在野狼城时候就当了公爵,现在他立下了平叛的大功,还怎么封他?难道说再把海盐城、学士城也都封给他吗?还是说直接让他当摄政王?殿下,李奥瑞克已经功高盖主了。” 蒂维丝问道:“那你们想怎样?” 那教宗便说道:“我们并不想怎样,只是担心殿下不能顺利继位!只是担心李奥瑞克动什么歪点子!只是担心国祚危难,纳什鲁特家族的皇位有易主的危险!”他三句话一句声音大过一句,到最后那尖锐的嗓门仿佛鬼叫一般,刺得人耳膜疼。 蒂维丝一听这话就气不打一处来,当即呛道:“教宗大人!你现在担心起国祚来了?怎么先前大贵族叛乱的时候你不担心呢?那会儿你人搁那去了?我怎么瞧不见你呢?”蒂维丝气得说出了方言。 教宗眉头一皱,用尖锐的嗓子回答道:“那时候我倒也是担心的,只是一来叛贼势大,我一个糟老头子纵然有心杀敌,却也无力回天;二来尼古拉斯花言巧语诓骗了我,我本以为他这大学士是个忠厚长者,便掉以轻心了。” 蒂维丝雄才善辩,立刻讥讽道:“哦?大贵族叛乱的时候你就‘我一糟老头子有心杀敌无力回天’,怎么到李奥瑞克这了,你就支棱起来了?怎么着,是李奥瑞克不如大贵族能打?还是您返老还童了啊?” 教宗气得老脸通红,却说不出话来。这老人或许脸皮厚,但绝对没有蒂维丝头脑清晰,能言善辩。而就在这时候,蒂维丝的表伯竟然出来打圆场,那灰胡子的老人笑着说道:“公主殿下,教宗是有苦衷的,我相信教宗这么忠诚善良的人,不会做背叛我们的事情,呃,当务之急不是这个,殿下啊!李奥瑞克过几天就要回到望北城了,您打算怎么安排他呀?” 蒂维丝说:“李奥瑞克北伐蛮子,开疆拓土;南平叛乱,稳固江山,他为帝国立下了汗马功劳,我愿在他公爵的基础上,再封他高原摄政王,将来与我共同管理这个国家。” 一听这话,表伯约拿和教宗大人都脸色一黑,在场的其他贵族和官僚们的表情也不好看。此时表伯开口说道:“公主殿下啊,如果您加封他为摄政王,那……那是不是还要给他土地呢?” 蒂维丝说:“当然要给。” “给多少?” “按照皇室传统,李奥瑞克打下来的土地之中,六成归他,四成归我。” 众人面面相觑,交头接耳。约拿一脸苦涩,说:“四成归他,六成归我们?但李奥瑞克还有野狼城的封地呢!”他说着焦急的掏出一卷地图,匆忙铺在桌上,用颤抖的手指在地图上圈圈画画,片刻之后约拿惊恐的叫道:“殿下,不行啊!若是六四开的话,算上野狼城的封地,那李奥瑞克这个摄政王拥有的土地就比我们皇族的还多了!臣子的封地比王还多,世界上岂能有这样的道理?” 蒂维丝微微皱眉,一脸淡然笑容,说:“可那是人家亲手打下来的呀!我又没一起打仗,甚至没出钱,相当于我们什么都没做,却还能他六四开,这不是很赚吗?” 表伯约拿大声说道:“不行,不行,绝对不行!殿下您还不懂,若是君王的土地比封臣还少,那封臣就不是封臣,王也不是王了!” 蒂维丝冷笑——她怎么可能不懂这样的道理?只是她不在乎罢了。 蒂维丝要的是国家强盛和光复故土,而不是在无休止的政权内斗上自我消耗。正因如此,她所做的许多决策,会让这些传统的贵族们感到不满。 此时,那个教宗忽然说道:“六四开听起来也能接受……” 约拿朝着教宗大声叫道:“哪里能接受了!那可是纳什鲁特家族的土地!” 教宗抬起手来示意他安静,继续说:“但如果李奥瑞克连那四成都不想给你呢?公主殿下,您有没有想过这种可能?” 蒂维丝坦然说道:“李奥瑞克是忠义过人的英雄,不会做那种事情。” 一听这话,在场的众多权贵们都忍不住笑了起来——太幼稚了!对于一个政客来说,这种想法太幼稚了。 是的,对于政治家来说,将赌注压在他人的善良上,这是个十分冒险、十分幼稚、十分愚蠢的行为,但是,明知这条道理的蒂维丝仍然坚持自己的判断。她不想再让国家陷入无休止的内耗了,为此她愿意进行一次豪赌。 蒂维丝相信自己认人识人的眼光,她现在所做的一切决策,都是建立在信任李奥瑞克的人品的基础上的。若不然,她早就趁着李奥瑞克北伐的时候在后方运作起来了。说实话,蒂维丝真的很庆幸自己当时一时冲动前往野狼城这件事情,若非如此,她绝没机会近距离的接触李奥瑞克,两人之间也无法建立起信任的纽带。 约拿此时叹了口气,用长辈训诫晚辈的语气说道:“恕我直言,您这样的想法,是守不住王位的,蒂维丝殿下!” 这群蠢货!蒂维丝心中骂道,他们吸了皇室的血还不够,还想着保住皇室然后从李奥瑞克那里吸血!真是愚蠢又贪婪,而且不知天高地厚!李奥瑞克没有在打下望北城之后废了皇室,已经是忠心可鉴了,你们还不满意?皇叔啊,教宗啊,你们手里有几个团啊?怎么敢跟李奥瑞克叫板?就不怕他掀桌子然后把你们全扬了吗? 必须和他们讲讲道理了。 此时,蒂维丝开口说道:“你们觉得守住王位重要,还是北伐重要?” 这话很难回答,因为“北伐”是皇族的统治正义的基础,也是政治正确;然而对于依附于皇族的权贵们来说,若是王位没了,一切也就都没了。 “都重要,都一样重要。”约拿沉声回答道。 蒂维丝不置可否,而是说道:“各位,你们应该知道,纳什鲁特家族的国运早就在我父王那一辈就用光了。只是靠着父王殚精竭虑,这才续上了二十年,要不父王为什么早早就离开人世了呢?” “我父亲早年的时候不止一次说过,‘皇族最重要的使命就是光复故土,他为了这件事情可以牺牲一切——所谓一切,包括生命,自然也包括王位。’” “我们家族的祖训是‘带领高原人光复故土’而非在沼泽建立一个万古不变的永恒帝国。” “我们被蛮族蹂躏、掠夺、奴役,长达两百年之久,在这两百年间我们没有一次正面击败过蛮族,没有一次重新踏足中土!其间最好的成果,也就是某一年将蛮族打秋风的队伍拦在河谷关,并杀了几百个人而以。我们的军神、大将军、大元帅们的战绩,全都是靠剿匪、平叛还有屠戮卑劣种族得来的,除了阿卡德将军以外,没有人杀过蛮子,没有人。” “但李奥瑞克做到了。” “李奥瑞克不光狠狠教训了蛮子,还夺下了野狼城,杀了四大蛮王之一的乌鸦王,占据了大片的中土肥沃平原。” “在场诸位有谁敢自比李奥瑞克之武艺,或是认为自己的智谋在他之上吗?” 蒂维丝说到这里特意停顿了许久,在场众人鸦雀无声。 她点了点头,继续说道:“由此可见,李奥瑞克和他的北伐军,是如今光复故土的唯一希望。” “既然如此,我辈就该珍惜这个机会,将一切的人力物力和政治资源往他身上倾斜,而非为了一点蝇头小利就背地中伤他,只有与之同心协力,才能完成光复故土的伟业。反之,我辈就会走入万劫不复——你们在座的各位,有谁能站起来说一句,‘我的脖子比乌鸦王还硬’?” 此言诛心,下面的人都纷纷倒吸凉气。 “且不说李奥瑞克是个忠义的英雄,就算退一步说,他是个雄心勃勃的野心家,他也是个高原人!只要他能扛起光复故土的大旗,我就可以禅让王位,就如同当年北疆王之子凯罗陛下将王位禅让给初代纳什鲁特皇族一样——有何不可?既然高原先王能禅让,那我辈效仿祖先,难道就成了大逆不道?” 蒂维丝看着眼前这些沉默的、麻木的权贵们,说:“如果保王位和光复故土这件事情冲突,任何一个高原人的子嗣都应该选择后者。” “好了,我话说的已经够明白了——散会!” “慢着!”约拿大声喊道。 我就知道这些家伙不会善罢甘休,蒂维丝瞪着自己的表伯,说:“大伯还有什么事情?” “听我说!”约拿站在桌前环视四周,确保所有人都在看着他。 约拿·纳什鲁特说道:“殿下!先王遗愿就是让您保住王位,保住纳什鲁特家族!难道您还未继位,就不听他的话了吗?” 蒂维丝早就料到了他会拿这件事情来说,于是说道:“约拿大伯,我当然是听父王话的,我也没有将皇位拱手让人,只是对于安排李奥瑞克这件事情上,我或许会有一些和父王不同的见解。” “按照你的安排,李奥瑞克只要进了城,皇室就保不住了!就算保住了,也只能是个空壳子!”约拿愤怒的说道,“这样也算是遵照先王的遗嘱吗?” 妈的,空壳子也好过坟头子啊!蒂维丝恨不得一刀捅死这个弱智,你真当李奥瑞克是吃素的呢?我只是说他忠义,可没说他是个孬种啊!真把他逼急,三天之内改朝换代,皇城血流成河,哪怕一天办十场葬礼吃席也能吃到明年。 “那你想怎么样?”蒂维丝不耐烦的问道。 约拿指着蒂维丝大声说道:“我要你遵照先王的遗嘱,你这不孝之子!” “放肆!”蒂维丝拍案而起。 约拿先是被震得后退一步,旋即跟教宗对了个眼神,一咬牙,大喊道:“请训诫棒!” 什么?训诫棒?一听到那个名字,蒂维丝浑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 他怎么会有这种东西? 这也不怪蒂维丝胆小,事实上,“训诫棒”对于所有的高原皇族来说,那都是听到名字就会做噩梦的存在。 训诫棒这东西,在高原皇族的历史上,训诫棒这个东西只出现过两次,而且都是在五百年前。第一次创造这个东西的人,是高原人史上有名的暴君:坦格斯王。 坦格斯王残忍暴虐,却也能征善战,打下了大片江山——此人功过几何自有历史定论,姑且不说,主要说的一点,是他有一群坏儿子。 话说这群儿子有多坏呢?首先,他们是一群酒囊饭袋,手上拿不住宝剑,肚里盛不下墨水。其实吃喝嫖赌抽那是轻的,坦格斯王不介意孩子们玩乐,毕竟他自己也喜欢声色犬马。重点是,这帮孩子还不团结,全都自私自利,坦格斯王稍微感冒一下,就开始明争暗斗的抢夺继承权了。后来坦格斯骑马摔坏了腿,这帮熊王子更为放肆,拉帮结派、结党营私、诬陷告状、下毒暗杀……最后搞死了两个弟弟和一个姐姐。 这一幕让坦格斯王极其悲愤,心想:兄弟之间怎么能手足相残?而且你手足相残也就算了,手段怎么能这么捞比?别说我这个国王,连他妈太监们都能把你那点小九九盘个明明白白。这群废物弱智!就算是最后活下来的那个,肯定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啊!这种家伙怎么能守住我辛苦打下来的家业呢? 不行,我不能就这么死了! 于是,坦格斯王就用生命最后的一点时光、点灯熬油的撰写了一本:王子训诫章。其中详细写着作为一个王要做的事情,还有国王应有的品质,以及国王必须遵守的章程等等。从后世的角度来看,这本书写的是真不错!坦格斯王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写出来的东西不光有暴君时候的杀伐决断、凶狠霸气,也有暮年时候总结的人生经验、仁厚之道,两者相辅相成,这本书可以说是一个“国王教科书”,蒂维丝和她父亲都曾好好品度过此书,受益良多。 但问题是,教科书好,不代表学生就厉害啊!要不然学生们用着全是大师文章组成的教科书,怎么有的清北,有的留级呢? 由于是选王位继承人,所以学生的是不能换人了,所以还得有一个严师才行。 坦格斯王就找了一最为严厉也最有忠诚的戒尺嬷嬷,说:“嬷嬷,等我死后你就替我管教这帮逆子!就按照我写的书来管教便好。” 嬷嬷听完摇头,说:“陛下,恕老奴才做不到啊!” 坦格斯王问道:“为什么做不到?” 嬷嬷就说:“您还在的时候,我可以假借您的威严来训诫王子们,可您若是去了先祖英灵殿,我不就成了一个没人理的糟老婆子?我去训诫王子,还不让他们一剑杀了?” 这话有道理。于是坦格斯王一咬牙,说了一句历史上著名的狠话。 “那你就把我的大腿骨做成一根棒子!若是王子不听我的遗嘱,便以棒训诫,打到他听话为止!我不信这帮逆子还敢动我的遗骨!” 坦格斯王这活儿整的果然好用,等他死后,便有四位王子作乱,争夺皇位,届时嬷嬷将四人请来屋中,然后掏出他们老爹的大腿骨将四个小哔宰治一顿暴打!打得四人哭爹喊娘,重新做人,自此以后天下太平,兄弟和睦,坦格斯王朝又延续了很久很久。 自此,历史上就出现了训诫棒这个东西。后世还有一位高原国王效仿祖先,死前命令人将自己的大腿骨做成训诫棒来训诫王子。然而他的王朝并没有因此延续太久,因为他是死前就有骨质疏松,打了没两次棒子就折了,就训诫的很不到位了。 总之,此物有两个特点: 第一,奉先王之遗命,训诫不肖子孙。 第一,材质必须是先王大腿骨! 故事讲到这里,诸位应该也能理解,为什么“豪气不输男子”的蒂维丝听见训诫棒之后这么慌张了。 接下来的事情果不其然,只见约拿的人从一个黑色锦盒中,取出了一根大腿骨那么长的灰白色棒子。 那便是由老国王的腿骨制成的、高原人的“尚方宝剑”! 训诫棒! 一8②7妻6 第二百一十三章:滚,哪来的臭要饭的? 老国王的腿骨制成的、高原人的“尚方宝剑”! 训诫棒! 蒂维丝盯着那东西——灰白色的棒子,腿骨一样长,腿骨一样粗,骨头表面镀了某种涂层,基本上没有太多加工,能让人看一眼就惊呼:哦!这是人的骨头! 那上面还用古代高原语言画了几个笔锋刚硬的符文,两头缠着白色布条。 蒂维丝看着此物深吸一口气,心脏砰砰的跳,她脸色煞白的说道:“你们至于做到这种程度吗?竟然敢惊动父王的灵柩……” 约拿立刻高举双手跪了下来,说:“殿下冤枉!便是给我们一百个胆子,我们也不敢亵渎先王的遗体啊!做训诫棒,这是先王自己的遗愿啊!” “我不信!”蒂维丝大声说。 “请看先王遗书。”约拿说道。 他说着又从盒子下面拿出来一封信,然后亲自递给了蒂维丝。 “这是陛下亲笔。”约拿说道。 蒂维丝迫不及待的拆开信封,只是扫了一眼她就确定:那确实是父王的笔迹,父王笔记潦草之中带着张狂,笔画细、快、急,别人模仿不来。即使是年老失智,他的字也没变化,仍能看出年轻时候的英气勃发。 国王的信中说道: 蒂维丝,我的孩子,请原谅我用这种方式对待你。只是我隐隐约约感觉到了,你在继承王位这件事情上面的摇摆不定。若是你坚定不移遵照我的遗愿,这个盒子不会打开,你也不会看到这么惊悚可怖的东西;然而若你真是走了那条歪路,父亲就必须使用这个非常手段了,孩子,请原谅我。 【接下来字换为更加规整的官方正体字】 蒂维丝·纳什鲁特,我以国王与父亲的双重名义,命令你尽最大努力继承王位,保住纳什鲁特家族的一切——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建筑、财产、制度、文化、家族成员的安危以及我们的封臣安危。除此之外,一切属于纳什鲁特家族的东西,你都该尽全力去保护,无论敌人是谁。 先王遗嘱仅此一条,维持纳什鲁特二百年基业,此乃我一生之愿,望你能够不负所托,延续国祚,并终有一日光复故土。 训诫棒寄于戒尺嬷嬷手中,当你迷茫、恐惧或者起邪念的时候,它会助你回归正轨。 若是你一意孤行违抗此遗愿,我将不再承认你是我的女儿,也不承认你是纳什鲁特家族的一员。 ——你的父亲,德伦·纳什鲁特 这封信看到一半的时候,蒂维丝的眼泪就模糊了双眼。她没想到,自己会以这种方式与死去的父王“再会”。她双手颤抖的拿着那封信,眼泪滴滴答答的落下来,一种极其复杂的情感注满了蒂维丝的心房。她痛苦、焦躁、愤怒、悲伤、自责……各种念头在脑海中混合、来来去去、此起彼伏,她的心情也随着这些想法一样,犹如巨浪中漂泊的一叶扁舟般上下反复。 “我的父王,为什么……”她将那张信纸放在了桌子上。接着两手撑桌,因为她双腿已经发软。 为什么你要做到这种程度?为什么你不能相信我的决策?为什么你忘记了自己最初的梦想?你想要的难道是这个腐朽老去的王朝吗?你忘了带着我一起去北方城墙骑马时候的事情了吗?你忘了自己一辈子都想看一看高原的雪了吗?你老了,你的智慧消失了,你的记忆也消失了,那就让一切都消失不就好了吗?为什么偏偏是这种事情占据了你的灵魂,为什么,我的父亲!我以为你和历史上那些昏君不一样!因为你是蒂维丝·纳什鲁特之父!你是个英雄!你曾是个英雄。 “殿下,节哀。”约拿的声音将她拉回了现实,“您看过父王的遗嘱了,现在……您想说点什么吗?” “你……”蒂维丝还想反驳他,却不知道该如何开口。 蒂维丝有个致命弱点:她太重感情了。 亲人、朋友、伴侣……她太重视这些关系,尤其是自己的父亲。父亲给了她生命,给了她一个快乐而又完整的童年,还给了她无数知识……一直以来蒂维丝都敬爱着自己的父亲,哪怕是他因为年老而昏庸的那段时光。 “为什么这么重要的事情,我不知道?”她尝试着转移话题重心,然后去否定这件事情。 此时戒尺嬷嬷站了起来,低着头说道:“对不起,殿下,先王之将此事告诉了我。” “嬷嬷?”蒂维丝看着老嬷嬷那面无表情的脸,有种被背叛的感觉。 嬷嬷低着头,仿佛要钻进地板下面去,她说:“先王遗愿,让我将此物妥善保存,等到他表兄——也就是约拿大人回宫的时候再交予对方,在这之前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这……” “嬷嬷?”约拿瞪了戒尺嬷嬷一眼。 那老人身子一抖,连忙提高了嗓门说道:“总之先王的遗旨至高无上!这是规矩,铁一样的戒律。” 听了这话,约拿满意的摸了摸胡须,教宗也笑道:“真是个道德高尚的嬷嬷,七神保佑你!” 蒂维丝一时间说不出话来,约拿等人就得寸进尺了。只见约拿来到了训诫棒的盒子前面,行了一礼,表情闪过一丝厌恶,然后他双手拿起训诫棒,来到嬷嬷身前,说:“戒尺嬷嬷!请执棒!” 嬷嬷吓得连连摆手,说:“不不不!不可啊,这可是先王遗骨,我一个下人怎么能……” 约拿表情严肃,狠狠说道:“历朝历代,训诫棒都是戒尺嬷嬷管理!何况先王遗嘱上面也说,要让嬷嬷管理训诫棒!我相信您这么优秀的戒尺嬷嬷,一定可以胜任此职吧!请!”说着将训诫棒推到了戒尺嬷嬷手上。 嬷嬷只好伸手去接,当双手接过训诫棒的那一刻,她也是浑身打哆嗦,汗毛一根根倒竖——这可不是什么普通的木棒子,这是人的大腿骨!而且是上代国王的骨头!何等威严,何等恐怖?嬷嬷浑身打哆嗦,下意识的回头望向蒂维丝,蒂维丝却也只是一脸悲戚的摇了摇头,没有说话。 约拿见嬷嬷如此害怕,便大声说:“嬷嬷,你怎么还不宣誓啊?” 嬷嬷问道:“宣誓?宣什么誓?” “你要说:‘皇恩浩荡,赐我戒尺,训诫子孙,乃我天职!’”约拿大声说着,下巴上的灰胡子也跟着乱颤,“怎么,明明当了一辈子戒尺嬷嬷,却连这么简单的誓言都忘了吗?” 嬷嬷回忆了一下,她确实是学过这条誓言,然而…… 嬷嬷说:“可这誓言是我拿起戒尺时候的誓言!不是我拿训诫棒的……” 约拿笑道:“改个字就好了!你就说:‘皇恩浩荡,赐我戒棒,训诫子孙,乃我天职!’说吧。” 嬷嬷咽了口唾沫,“我一定要说吗?” 约拿阴恻恻的说道:“你担此重任,总得说些什么来告慰先王吧?来,先王遗骨就在你手上,他看着你呢。” 嬷嬷吓得一哆嗦,手抖得不像话,此时她愣了几秒,忽然发了狠,用左手握住颤抖的右手,然后一咬牙,大声说道:“皇恩浩荡,赐我戒棒,训诫子孙,乃我天职!” “好,再说一遍!” “皇恩浩荡,赐我戒棒,训诫子孙,乃我天职!” “再来!” “皇恩浩荡,赐我戒棒,训诫子孙,乃我天职——!”嬷嬷声嘶力竭的大声喊道。 嬷嬷说完这番誓言之后眼神变得疯狂起来,就仿佛那东西上面有什么诅咒一样——那大概是一种名为“戒律”的、压迫了她整整六十年的诅咒。 “这就对了,这就是你的新戒尺。”约拿说道。 此时,教宗笑了起来,对蒂维丝说:“公主殿下,你看,事情本来可以不闹成这样的,也罢,事已至此,你就从了吧?” “没有想到最后阻挠我的人不是那些贵族,而是你们。”蒂维丝面无表情的说道。 “不,阻挠你的人不是我们,而是你自己,还有你的父亲。”教宗用尖锐的声音回答,“所以,公主殿下,你想好该怎么对付李奥瑞克了吗?如果你没有对策,也可以听听我们这些忠臣良将的意见,或许会对你大有裨益呢!”他尖笑起来。 蒂维丝说:“我不会改变我的决策……” 话未说完,约拿便振臂一呼,道:“看来殿下心中还有犹豫!我等作为侍奉纳什鲁特王朝的忠诚仆人,此时理应为殿下注入勇气啊!” 说罢,就和约定好的一样,小议政厅内群臣纷纷下跪,高呼道:“请殿下遵照先王遗愿,匡扶纳什鲁特王朝!” 蒂维丝一咬牙,说:“不!我绝不会……” “请殿下遵照先王遗愿,匡扶纳什鲁特王朝!”众人再次高喊,这次声音比上次更高。 蒂维丝刚刚张开嘴,他们又高呼道: “请殿下遵照先王遗愿,匡扶纳什鲁特王朝!”这回人们的声音之中已经透着一丝疯狂。 约拿大声喊道:“蒂维丝殿下!在场的绅士们都等着您的话呢,不瞒您说,大家都是皇族的忠诚仆人,吃皇族的用皇族的,皇族若是没了我们也就要喝西北风了!我们不忍心皇室被宵小占据,您难道就忍心看我们饿肚子吗?” 这话算是挑明了,其他人也顾不上什么面子、风度和礼貌,也跟着大声呐喊起来,小议政厅变成了菜市场,嘈杂不堪入耳。 人们是如此狂热,蒂维丝怀疑,自己要是不答应的话,恐怕今天走不出这个房间了。 此时约拿朝着嬷嬷使了个眼色,低声说:“该你了。”嬷嬷犹豫了一下,也走上起来,对蒂维丝说道:“公主殿下,您……要不就从了吧。” 嬷嬷对蒂维丝既像仆人,也像是一位严厉的又慈爱的祖母,这一幕对于蒂维丝的打击很大,就和看到训诫棒一样大。 “嬷嬷,连你也?” 嬷嬷一脸苦涩,十分痛苦的说道:“殿下啊殿下!老奴才不是背叛你,只是我十二岁入宫,当了戒尺嬷嬷四十余载!我就是戒尺,戒尺就是我,先王的训诫棒传到我手上,我怎么能不从呢?殿下啊殿下,您也是先王的血脉,不如,就听他的话吧!反正就这一回,就这一回啊!” “你……” 嬷嬷微微扬起了训诫棒。 训诫棒这东西非常可怕,可怕的不是威力,毕竟那只是个骨头棒子,说不定主人还有骨质疏松;可怕的是,这东西会直接打在人的尊严上。想想吧!一个光鲜亮丽的王子公主,竟然在大庭广众之下,被一个地位卑微的老嬷嬷用棒子打了脑袋!而且那棒子还是他父亲的大腿骨!这场面,画美不看。当事人自此以后别说是还敢抛头露面,脸皮薄的,可能当晚就找个房梁上吊了。 蒂维丝看着那训诫棒,灰白色的训诫棒上还有一丝血腥味道,骨头上刻着的符文十分刺眼。她心想:打就打吧,打了我也不会动摇。 但真正让她动摇的,还是刻在训诫棒骨头上的一行小字。先前离得远,蒂维丝看不清上面的内容,现在她看到了。 “我的女儿,雪莲花。” 那是她和父亲的秘密。小的时候,蒂维丝曾经在书上看到,说是北方高原有一种只生长在高原上的白色花朵,名叫高原雪莲。说是这种花朵能够在白雪中盛开,花瓣极其美丽,还散发着美妙的异香,让人陶醉。而且最重要的是,这种花一直以来都象征着高原王室的女性,高贵纯洁。 小蒂维丝对这种花充满了憧憬,便去和父亲说。父亲也很好奇,便派人从北方采摘一朵雪莲花带回来。等了半年多,那些采花之人回来,却只带回了一支枯萎的雪莲,他们说:“陛下,那种花离开雪山就会枯萎甚至腐败,我们是千辛万苦才从炼金术士手中买来这个标本,请您恕罪,我们真的无法带回新鲜的雪莲,就如同再快马儿,也带不回高原故乡的雪。” 父王和小蒂维丝并未责怪那些人,蒂维丝也将这带着刺鼻药味的枯萎雪莲珍藏了起来,然而,那朵花还是会在她的梦中出现,犹如指路的天使一般指引着她的灵魂飘往北方。 没想到过了几天,父亲突然找到她,神神秘秘的对她说:“蒂维丝呀,我的女儿,我给你找到雪莲花了!” “在哪?”蒂维丝兴奋的说道。 “跟我来。” 父亲带着她来到餐厅,只见桌上摆着一朵用蛋糕、奶油、水果还有糖果制成的白色雪莲!它看上去就和书上描写的一模一样,上面散发着的香味也十分诱人,蒂维丝永远忘不了自己看到这朵雪莲花的那一幕。她和父亲一人一半,享用了这人造的雪莲花,自此以后,她虽然依旧憧憬北方的故土,却不会因为没有看到雪莲花而遗憾。 后来说“雪莲花”的时候,其实就是指鲜奶雪莲蛋糕,小蒂维丝想吃那种蛋糕的时候,就会说“雪莲花!”,父亲哪怕是在处理政务,也会立刻放下手里的工作,牵着她的手去餐厅,然后一起享用甜点。 “雪莲花。”她低声说着那个词,然而父亲却不会回来——再也不会了,他不会放下手里的奏折,然后牵着小蒂维丝的手,大笑着冲进餐厅了。 年轻的英俊父亲和年老时的腐朽老人,两个影像在蒂维丝脑海中逐渐融合,不分彼此。 卑鄙,父亲,你太卑鄙了!怎么能在这种时候、用这种方式来利用我的感情!? 蒂维丝明知那是计谋,却还是泪如泉涌。想到童年的事情,她所有的理性都被这一刻的眼泪冲刷的一干二净,她心想:父王对我这么好,我却连他最后的请求都要拒绝吗?他一辈子都没有求过我什么,也没有命令我什么,他一直在为我付出,就连让我继承王位,说到底不也是对我好? 我就不能听他一回吗? “我会试着去继承王位的。”她鬼使神差一般说出了那句话。 听见蒂维丝表态,众人这才大声欢呼, 蒂维丝的神情却十分疲惫,看起来像是刚刚生了一场大病。 你赢了,父亲,她心想,你战胜了自己的女儿——利用她的亲情。 啊,好想吃蛋糕。 雪莲蛋糕。 …… 北伐军几乎是一路高唱凯歌回到望北城的。 他们从学士城出发,途径绿港、牛山、黄皮镇、坡脚村、岩头港、阿米斯领、金沙港、海盐城、山民小路、死亡崖、猿猴谷、山神要塞……等诸多地方。先前一路上赶时间,又要思考各种战略战术,李奥瑞克没时间了解沿途的风土人情,此时节奏慢了下来,可以慢慢的走,心情放松的看,这感觉就很是惬意。 此时,北伐军凯旋的消息已经插着翅膀传遍全国,北伐军和李奥瑞克的英雄史诗太有传颂的价值了——什么李奥瑞克半日破王城,李奥瑞克率领千人骑兵大败米里斯两万大军、李奥瑞克旱地行舟、李奥瑞克怒斩邪神等等……当然不光是他,其他人的丰功伟绩也值得传颂,像是鱼人战士血洗金砂河、剑圣希雅将大名鼎鼎的佣兵米勒一剑封喉、北伐军第一勇士·格罗温勇破迷雾阵、鱼人泰坦手撕钢铁巨人……这些事情听起来堪比神话,但与神话不同的是,这一切都是在现实中发生过的。对于生活寡淡的人民来说,这些奇闻每一条都够成为他们一辈子的谈资;而对于城邦的小报记者、酒馆的情报贩子、还有那些唯恐天下不乱的吟游诗人来说,这种故事就更是宝贵,每个故事都是一只黄金饭碗,故事又精彩,人民又爱听,只要端稳了就不愁没有饭吃。 如今沼泽各地的艺人们都在传颂李奥瑞克的故事,甚至有一些厉害的大师已经着手将他的故事编写成史诗了,从野狼城之战开始,然后是《半日破皇城》《天诛米斯里》《智取海盗王》……长篇连载,写出来一篇就讲一篇,犹如说书先生一样,吸引来许多读者都在后面追着听书,然后这些卑鄙的艺人每到关键时刻,必要一拍醒木(或是戒尺、茶杯、手掌),曰: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勾引观众们的好奇心,而他每天最多一场,绝不加演,实在是缺德,书虽不错,却也活该遭人唾骂了。 在如此强大的舆论加持下,李奥瑞克一行人走到哪里,就会受到哪里民众的热烈欢迎。人们夹道迎接,男人挥舞帽子,女人挥舞手帕,小孩骑在大人肩膀或者爬上屋檐房梁。人们会朝着北伐军投掷钱币、花瓣、帽子还有其他当地特产,会有艺人自发的演奏音乐,还会有人表演露天的舞台剧、戏剧、滑稽剧和即兴武斗剧。 如果李奥瑞克的北伐军驻扎在城里,那就更好了,所有的商铺都会对他们优惠开放,甚至一些家大业大的商人,会直接宣布北伐军将士凭士兵牌子可以免单。其中妓院仍是最为热门的观光景点,几乎所有的妓院都会对北伐军士兵免费,甚至有些妓院还会赠送水果、餐饮和按摩,相当于是倒找钱了!为什么会这样呢?只因为在吟游诗人的盛传下,人们相信北伐军所有的士兵都是高原人里一等一的男子汉,人均骑士、英雄乃至战神!妓院里的女人们都以跟这些勇士发生关系为荣,若是能怀上他们的孩子,那就更妙了! 甚至一些普通人家的女孩也参与到了这场狂欢之中,趁着士兵们自由活动的时间,女孩们围堵在街道上、小巷子里、酒馆中、楼梯口、旅店的窗子下面甚至是茅厕门口,找机会跟北伐军的士兵们接触。尽管李奥瑞克和希雅明令禁止,但这群龙精虎猛的小伙子们还是搞大了许多姑娘的肚子。 如果普通士兵只是受欢迎,那人民对于将领来说,就称得上狂热了。格罗温、布洛泽、菲利普等各位团长,作为《李奥瑞克传奇》中出场的重要配角,也在民众心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分量。加上这几人外貌都很有特点,所以走到哪里都会有狂热的民众,可惜这些人都个个都“身怀绝症”——格罗温对怕老婆不敢在外面沾花惹草,布洛泽自称“正人君子”实则年纪大了欲望减退,菲利普借口说腰腿酸没力气实际上是不敢,石恩整天干饭、喝酒、修机器(不过却也鲜有姑娘来邀约这位理工男)、米兰爵士在家养伤、鱼人团长对人类没兴趣……总之北伐军团长们十分丢人的犯了“处男传染病”,整个行军过程下来,没有搞大任何一个姑娘的肚子,呃,也算是好事吧? 还有个老肥……哦,老肥值得一提!当然,老肥的事情就和姑娘们无关了。 先前李奥瑞克认为伙食是军队中的重要一环,所以先前给老肥升官,如今老肥叫做“火头团长”,与其他团长们同级,麾下带五百火头兵,这家伙也是团长,因此也很受到民众的欢迎,老肥和其他人一样不近女色(女色也不近他),但他非常受到餐饮行业的欢迎,走到哪里都有人请他吃霸王餐。老肥也搞不懂,心想,其他团长来了也就是打五折,怎么我就能吃霸王餐呢?后来一打听才知道,原来是有个吟游诗人些《北伐军传记》的时候加入了浓重的奇幻色彩,将所有有名有姓的人物都加上了神格,要么说是神灵化身,要么就是有神灵血统。老肥就因此得了个“食神化身”的名头,传说他能作出人间第一等的美味佳肴,还能用五饼二鱼喂饱五千个饥肠辘辘的兽人,如果哪家饭店请到了他,自此以后就能烹饪出人间头等美味,永远都会生意兴隆。 老肥是个实在人,得知这个理由之后,也不白吃大家的,便将李奥瑞克赏赐他的香料、厨具、菜谱等等东西赠与这些人,有时候还会亲自露一手。老肥虽然是做大锅饭的,但在李奥瑞克这刁钻食客的调教下,却也练出了相当不错的厨艺,再加上他做饭料子放得狠,仗着北伐军家底厚,什么胡椒辣椒食盐大料草果香叶咖喱的……不要钱一般往里放,做出来的东西肯定比外面的好吃。在老肥这般操作下,饭馆酒店的老板们就更对老肥“食神化身”这一身份深信不疑,甚至有人还为他修书立传,雕刻大头像。在许多年后,如果路过沼泽高原热的餐厅,看到门口摆着一个肥头大耳的喜庆雕像,那这人肯定就是“食神·劳森·菲尔德”,没错了! 不过再受欢迎也比不上李奥瑞克。山城一带因为水土和战事的原因,一直是女多男少,李奥瑞克进城的时候,就到处都是大姑娘小媳妇的,那看他的眼神仿佛要将他生吞活剥一样,李奥瑞克纵然吃过见过,但是看到这种场面,也难免有点两股战战,裆下发凉。此时的李奥瑞克就像个上辈子电视上的天王级偶像一样,根本就出不去门,走到哪里,哪里就会拥挤的水泄不通,他后来只好挂起免战牌,放弃了成为街子的机会。 但李奥瑞克放弃了,别人却没有放弃,仍旧有许多姑娘们试图冲入军营见一见那位吟游诗人口中“银甲玉面俊俏生”的李奥瑞克,有在门口软磨硬泡的,有翻墙的,甚至有挖地道的。 希雅一开始还只是谢绝,后来去驱散,最后气得她站在门口骂街,一直骂到嗓子哑,气得晚上也睡不好觉。再后来精灵和魅魔出来帮忙,就三个姑娘三班倒,轮流守夜来保护丈夫的声誉。最离谱的是,居然有人打起了歪算盘,有几个女人找到普希拉,问她说: “魅魔大人,你有没有多余的李奥瑞克大人的种子啊?能不能分我们一点?” 魅魔怀疑自己的耳朵出了问题,说:“你们在说什么?种子?你们要干嘛?” 那几人就不好意思的笑道:“我们跟李奥瑞克共度良宵是不可能了,但如果有些种子呢,或许还能碰碰运气,自己拿回去播种,万一就中了呢?我们寻思着魅魔大人的种子肯定最多,就想来借点,您看……?” 魅魔对此的回答只有一个: “哪来的臭要饭的?滚!” 这种事情几乎伴随了他们整整一路,士兵们到处留情,留下一个个大肚子的姑娘。不过,这些怀了孕的女孩和她们父母大多不以为耻,反而以此为荣。高原人有光复故土的情结,更有崇拜英雄的情结,因此能怀上英雄的血脉,这是一件无比光荣的事情!更别说许多士兵还很负责任,将自己的军饷留下,甚至有人许诺退伍之后就会回来和姑娘结婚等等,这就让那些女孩更为神魂颠倒。据不完全统计,北伐军这一趟行军下来,留下的私生子足一万五千人,平均每两个士兵就留下一个私生子。 除了狂热的姑娘们之外,汉子们的热情也不容小视,但相比起试图造人的姑娘们来说,汉子们就比较好相处了,他们的诉求无非就是一个:参军! “李奥瑞克将军,把我也带走吧!” “我要加入北伐军!” “带我去杀蛮子!” “带我回家,将军!” 李奥瑞克走到哪里都会听到这样的呐喊声——比起听吟游诗人的故事,人们还是更渴望亲自感受传奇、成为传奇的一部分。李奥瑞克是人们心中的战神,是力量的化身,对于一个半生种地的泥腿子来说,若能鞍前马后的追随他,这辈子就算值了。 总之,就是在这种氛围下,李奥瑞克一行人回到了王城。 此时,王城之上,蒂维丝的银白公主旗在城墙上猎猎作响;城门两开,仪仗队的宝剑闪烁着刺眼光芒。 嗯?怎么有股肃杀之气啊?李奥瑞克心想,可能是我想多了吧? 一六巴二7一6 第二百一十四章:晒一晒我李奥瑞克的大炮管子 估计是我想多了。就是把治安警察什么的都算上,现如今的皇城里边也凑不出一两千个士兵。虽说城里有一些保皇派的贵族,但也掀不起什么浪花来的。 李奥瑞克这样想着,就打算命令大军入城,但这时候,就见到城墙上面出现了一个身材魁梧的灰胡子老人,他身穿铁甲,打扮的威严赫赫。这人低头看着城墙下面的北伐军,大声说道:“皇城禁地,带甲兵士不得擅自入城!” 蛤?什么时候添的这规矩?两个月前老子打下皇城的时候,也没见谁让我脱盔甲啊。 李奥瑞克望着城墙上面的人,说:“你谁啊?” 那人说道:“我是约拿·纳什鲁特,蒂维丝公主的皇叔。” 从哪儿蹦出来个皇叔?李奥瑞克心想。 但既然是皇亲国戚,面子还要给一下的,这面子不是给他,就当是给公主的。李奥瑞克按照规矩行了一礼军礼,说:“禀告大人!北伐军完成任务,平息大贵族叛乱,如今班师回朝,这一路上长途跋涉,人困马乏,现在申请进城休整,以犒赏三军!还请准许。” “不准!”那人大声说道。 蛤?不准? “王城禁地,请北伐军城外扎营,李奥瑞克将军与众将领也不得持械入城!不得携带任何护卫。” 一听这话,众多团长全都恼了,李奥瑞克更是脸一黑,心想:你是个什么叼东西,给脸不要脸是吧?老子这一路走来,也没见到哪个城敢缴我的械! 李奥瑞克先是愤怒,可转念一想,却又觉得事情透着一股诡异,他冷静了一下,想到:这难懂是蒂维丝的命令吗?不对吧,蒂维丝那么聪明的女人,该不会做这种打肿脸充胖子的蠢事。那这些家伙是怎么回事?难道蒂维丝被城里的贵族们架空了? 此事蹊跷,值得深究,然而当务之急是让大军进城休整。于是李奥瑞克大声说道: “恕难从命!北伐军有保护国家的职责!若是卸下盔甲,别说保护国家了,连自己都保护不了!谁知道城中是什么情况?我怎么能让士兵们毫无武装的进城呢!” 约拿伸手指着李奥瑞克喊道:“放肆!皇城之中难道还有人会害你不成?” 此时希雅也走上前来,大声说道:“阁下这话说得真是可笑!那我问你,难道为了王国浴血奋战的北伐军,还会伤害皇城里边的贵族和百姓吗?若是你不信任我们,就该说出理由;若是信任我们,那你凭什么让我缴械?还不让军队进城?” 城墙上的约拿被希雅一番抢白搞得说不出话来,只得叫道:“规矩就是规矩!若不从命,你们就休想进城!关城门!”说着,绞盘一阵响动,望北城的大门缓缓关上了。 真是岂有此理!士兵和将领们都大为不满,纷纷咒骂起来,还有人朝着城墙扔石头。城墙上的士兵也是十分紧张,表情充满畏惧。格罗温骑着马过来,说:“大人,这家伙太嚣张了,我们得给他点颜色看看!”希雅也说:“哪有这样对待功臣呢?” 就连阿卡德将军骑着马过来——这老人身子骨是真不错,个把月下来身体就恢复了七七八八,已经可以骑马了。他来到李奥瑞克面前,说:“要不我上去跟他们讲讲道理?这些家伙兴许卖我个面子。” 李奥瑞克却摇头,说:“大家稍安勿躁,阿卡德将军,您也不用操心,都是小场面,小场面!蛐蛐一条杂鱼,犯不上动刀见血,更不必老将军您出马。” 老人耸肩一笑,说:“那我就看你表演了!”老人很是期待李奥瑞克的表现,因为他自从离开野狼城之后,就再也没见过李奥瑞克的“威风”了,无论是打仗还是做事。老阿卡德想看看,经过这些日子之后,李奥瑞克这位年轻的北伐军统帅,是不是又成长了。 此时李奥瑞克清了清嗓子,对城墙上的人大声说道:“好啊,那就按照你的意思,我们在外面扎营好了。” 真就扎营吗?众人不解其意,然而李奥瑞克先前说了“稍安勿躁”,大家便没有发出任何质疑,而是静心等着他的操作。 城墙上的那个皇叔却以为李奥瑞克服软了,笑道:“这就对了!你早这样听话,不也就没事了?那好,等你的人扎好了营,你就进城来吧!记得,别带武器,也别带护卫。” 李奥瑞克说:“精灵,传我的令!” “在!”几个花仙子飞到了他旁边,悬停在空中,并按照身高排成纵队。 “叫铁锤团的石恩团长将我的熔岩大炮拿来,对着城墙架好了,今天天气不错,让他保养保养,炮管子给我擦亮亮的!” “再让菲利普将攻城器什么的收拾一下,啊,都拿出来晒晒,都是木头的玩意儿,沼泽空气潮湿,放久了容易发霉。” “哦,再跟格罗温说,让他带着骑兵到城北、城东、城西去,吃草饮马,让马儿们跑一跑,出出汗有助于身体健康。” “再让前些日子投降我们的驯兽师啊,把那些翼龙放出来,叫它们飞一飞,免得太久不飞,膀子僵化。” “至于其他人,就地休整好了!可以弄个棚子或者太阳伞什么的,别晒到了……” 精灵迅速的传令下去,众人立刻按照李奥瑞克的安排执行。城墙上的约拿起初还在暗自偷笑,心想:看来这李奥瑞克也没传说中的那么难对付,稍一吓唬就从了,等他进了皇宫,再打一番杀威棒,然后再去谈判,我们肯定能拿到不少好处…… 正这样想着呢,就看到两门黑洞洞的大炮管子对准了自己的脸! 约拿的冷汗一下就下来了,嗓音尖锐的喊道:“李奥瑞克,你要干什么?你想造反吗?” 李奥瑞克故作惊恐状,说:“大人,饭可以乱吃,话不能乱讲!你平白无故扣我一个‘造反’的帽子,这是要干什么?你让我扎营我也扎了,不让我进城我也确实没进去,我这么听话,你倒是说说,我哪里造反了?” 约拿说:“那你怎么把大炮都掏出来了?” 李奥瑞克一脸无辜,说:“我晒大炮啊!怎么了?” “晒大炮?” “对啊!大炮是要经常拿出来保养的,您该不会不知道吧,皇叔?”李奥瑞克一脸惊讶的说道,“大炮不晒太阳,发了霉,可就不能用了!” 约拿被他这番言论气得一阵大喘气,扯着嗓子叫道:“那你晒大炮就晒大炮,为什么偏偏要把大炮对着城墙啊?炮口对着皇城,这相当于剑指国王,你还说你不是谋反?” 李奥瑞克笑道:“这可不是我有意冒犯,而是皇城方向的阳光好啊!大炮恰好这一面发了霉,对着太阳晒一晒才好杀霉,你让我把大炮转个方向,那发霉的地方就晒不到了。” “晒不到?”约拿气得眉头紧皱,表情紧绷,汗水顺着皱纹往下滴答,他重重的咳嗽了几声,用沙哑的声音说道:“你是当我瞎吗?王城门朝南开,太阳在东边,你要晒太阳也得冲着东边吧?对不对,李奥瑞克!” 李奥瑞克骂道:“你懂个屁啊?我这是魔法大炮,精密零件,高级设计,地精科技!晒太阳也是需要控制角度和温度的,一个劲儿的暴晒,晒坏了怎么办?这可是国之重器,一门大炮能顶一个军团的战斗力,要是听你的,胡乱去晒太阳,搞坏了你赔得起吗?” 约拿被李奥瑞克的口胡气得心律不齐,可是在力量的加持下,歪理也就成了真理,约拿愣是拿他没有办法。此时,约拿还想分辩,李奥瑞克却干脆不给他说话的机会,说道: “你他妈管的可够宽的!你一个王城的皇叔,怎么管到我北伐军统帅的头上了!要知道,北伐军只对国王负责!现在的话,就只对公主负责,这样,你让蒂维丝出来跟我对话,我听听公主怎么说。” 约拿脸一黑,说:“公主现在身体抱恙,不方便出来。” 妈的,果然是这样!又来“挟天子以令诸侯”这一套是吧? “反正我就要晒大炮,你拿我怎样?” “没有你这样的,你这是无赖,流氓!” “你好意思说我无赖?流氓?哎,我还就无赖了!你能把我怎么样?你要是看不惯我的话,你可以开炮啊!射箭也行,要么丢个石头过来也可以啊!来,我站着不动,尽管来!”李奥瑞克张开双臂,还拍了拍胸脯。 叼你妈的,你要是真敢开炮,我立马就攻打皇城,然后昭告天下说:叛贼“约拿·纳什鲁特”拥兵自重,割据皇城,挟持公主,还以投掷物击伤北伐军士兵。北伐军本着和平至上的原则一忍再忍,然而不断挑衅,最终北伐军进行了正义的反击,击毙叛贼“约拿·纳什鲁特”,拯救公主,解放皇城! 一听这话,约拿立刻吓得脸色一变,仿佛土生土长的娜美克星人,对着周围的守军叫道:“不许放箭!都把武器收起来!”很显然,他也知道擦枪走火的严重性。 “所以你改变主意了吗?”李奥瑞克问道。 约拿此时已经很是后悔了,自己显然低估了李奥瑞克的威力和魄力,早知道就不整这一出了。可是这么多人看着呢,他自持身份,骑虎难下,也只得硬着头皮说道:“不行!规矩就是规矩,你的军队不能进城,你自己进来的话……允许你带武器。”这已经是最大的让步了,李奥瑞克,你不要不识好歹! 李奥瑞克冷笑,说:“那行,传我的令!继续擦大炮,那什么,床弩也安排上嗷!投石车也可以组装一下了——不打啊,不打!就是例行维护检修,啊,一会我再搞个围城大阅兵,让皇亲国戚们看看北伐军的军容。” 此时格罗温的骑兵们也跑出去了,翼龙们也纷纷升空,骑兵围着城墙跑,大鸟在头顶转,城中守军一时间人人自危,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擦枪走火。约拿还是不松嘴——也不是不松嘴,实在是他不知道该怎么松,这家伙看似是个魁梧的武将,实则先前没打过仗的,也应对不来这种场面,于是站在那里急得满脸通红,说不出话来。 就在这时候,一位穿着金甲的公主亲卫骑士跑了出来,向约拿递上一张纸条。约拿看了之后如释重负,对着李奥瑞克大声说道:“公主殿下手谕!说北伐军平叛有功,李奥瑞克忠心可鉴,因此可以破格待遇,允许你们进城休息!也不必缴械脱甲了。” 李奥瑞克冷笑一声——就这?就这两下子还想造反呢? 这帮权贵,真是外战外行,内战也外行! …… 于是李奥瑞克的军队进入城中,各大军团分开,街道、广场、港口和皇宫后山等地扎营休息,还有一些直接入住酒店和皇宫的房间。 蒂维丝此时坐在皇宫议政厅的椅子上,身穿臃肿的金色袍子,头戴公主宝冠,倚靠在王座上,神情疲倦而又烦闷。权贵们站在两侧,眼观鼻,鼻观心;而刚刚在城墙上吃了一瘪约拿皇叔此时站在她下面,向她痛斥李奥瑞克的蛮横霸道。 “殿下!您是不知道,李奥瑞克这家伙有多么傲慢无礼!他竟然公然违抗我这个皇室成员的命令,不光不听话,还在城外摆出了攻城的架势,用什么大炮、弩车、骑兵来包围皇城,以逼迫我打开城门!这李奥瑞克哪里像是忠臣良将?看看他这飞扬跋扈的样子,他和那些贵族反贼有什么区别?我看他不是什么英雄、战神,他就是个包藏祸心的野心家!还是个嗜杀成性的暴虐屠夫!如果您相信这种人能带领高原人光复故土,那只能说您还是太年轻太天真了……殿下!殿下您有在听吗?殿下!” 蒂维丝面无表情的点了点头,说:“那我问你,是谁把他变成这样的?” 约拿神情一凝,“您这话什么意思?” “你竟然还有脸问我是什么意思?”蒂维丝大声说道。 q群⑧衣7妻6 第二百一十五章:举王之日 蒂维丝苍白而又疲倦的脸上闪过了一抹杀气,她坐直身子,挺起腰背,居高临下的问道:“我问你,是谁允许你调动禁卫军的?又是谁允许你妨碍李奥瑞克进城,还要收走他的兵器?” “我这不也是为了维护皇家威严……” “荒唐!”蒂维丝拍案而起,吓得那个约拿身子一哆嗦,“你这样做难道就有利于皇家威严了吗?你还说李奥瑞克造反……到底是谁要造反?皇叔,啊,我现在还叫你一句皇叔,但你真的是皇室的一员吗?为什么你不按照我的要求做事!” “是李奥瑞克这个野心家太过于嚣张,我才给他一点颜色看看!若是不震慑他一番,他恐怕都想不起自己姓什么!想不起他自己原先只是个泥腿子!只有吓住了他,我们在后面的谈判中才能战胜他。大伯这都是一片苦心!蒂维丝,你怎么能这样……不识好歹?”他最后咬着牙说道。 真是个短视、自私又愚蠢的废物!难怪这家伙一直被我父王发落到南疆,果然不成事。 蒂维丝叹气,说:“如果照你这么做,王位什么的也不必挣了,直接按照我一开始的决定,封李奥瑞克为摄政王,将大权交给他就是。至少这样还能免得皇室和北伐军撕破脸,避免兵戎相见。” 约拿听到这话竟然笑了起来,说:“兵戎相见?李奥瑞克若是敢对我们用兵,那他就是造反!杀了皇族的反贼纵然上位,也会被贵族们唾弃!何况他没有皇家血统,没有名分,我们的人民也会推翻他的!李奥瑞克肯定也明白这个道理,所以他不敢把我们怎么样。” 蒂维丝觉得自己简直是在和一头两脚猪猡讲话,她气到冷笑,说:“兵戎相见是好听的说法,如果动刀子,其实就是李奥瑞克单方面的屠杀我们!如果他把整个皇室都屠了,哪还有那么多事情?” 至于人民……人民恐怕早就恨不得剥了皇室的皮。蒂维丝没有把这句话说出来。 “再说,谁告诉你李奥瑞克就没有大义名分的?且不说他有,而且这种东西就算是想伪造,恐怕也没什么难的。只需造出一两件古董,再请一些学者鉴定,然后再让有名望的长者们背书,不就行了?” 约拿被蒂维丝辩驳的说不出话来,蒂维丝说:“既然如此,你就该听我的话,立刻派人去请李奥瑞克进宫赴宴,然后……” “请训诫棒!”约拿突然喊道。 站在后面的戒尺嬷嬷身子触电般的绷直,然后拿着棒子走到金边红毯的中央,说:“在!” 蒂维丝皱起眉头,说:“你要干什么?” “先王立下遗命,叫公主殿下竭尽全力保住皇位,怎么,这才第一个回合,您就改变主意了?若做出这般软弱的行径,可是有辱皇族家风!训诫棒不仅是拿来执行先王遗嘱的,同时还是戒尺嬷嬷的法器,您若是言行不端、心术不正,那训诫棒一样会落在您的头上,殿下,您可要自重呀!”他身子保持着谦恭的姿势,脸上却是疾言厉色。 同时,一直沉默的教宗也说道:“这话说得有道理,第一回合我们是没占到便宜,但第二回合不见得会输啊?”他嗓音尖锐,凸起的大眼珠子环视着众人,让人看了心生畏惧,“李奥瑞克才刚刚进城,胜负犹未可知,依我来看呐,还要再斗他一斗!” 他清了清嗓子,道:“若是斗赢了,皇族还能延续百年,先王若是得知国祚悠长,也会感到欣慰吧?对不对,公主殿下?您也希望完成先王的遗愿,对吧?”他一脸奸笑着说道。 戒尺嬷嬷捧着训诫棒,看着那灰白色的可怕骨头,蒂维丝心中已无恐惧和愧疚,只有愤怒了——她这种性格的人,或许会被一时的悲伤而妥协,但绝不会因此就成为任人摆布的木偶。 我需要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她心想,一个既不背叛父王遗愿,又不伤害李奥瑞克的办法。 蒂维丝闭目沉思了片刻,旋即睁开眼睛,说:“嗯,我当然不会背叛父王。” “我必与李奥瑞克一较高下!” “愿皇室昌盛,国祚绵长!” 众人听见蒂维丝的表态,顿时高呼“万岁!”。权贵们喜笑颜开,他们看到公主下定决心样子,心里也有底了,这样一来不说战胜李奥瑞克,横竖也能从他身上咬块大肥肉下来。嬷嬷也松了一口气,将那可怕的棒子收了起来。 唯独蒂维丝沉默着,她望着窗外的后山,嘴角浮起了一丝意味深长的笑。 …… 进城之后,李奥瑞克和众多将领便入住到皇宫之中。众人将行李放置下来之后,就不约而同的来到了李奥瑞克的门口。尽管李奥瑞克在城门外面羞辱了约拿,但大家仍对这次的事情抱有不满——没有李奥瑞克和北伐军,现在都改朝换代了!那还有什么皇城、皇族之说?皇家的人不来给爷磕一个就算给你面子,怎么还能来打我们的杀威棒呢? 另一方面,阿卡德这些日子以来,为了让李奥瑞克能成为新的高原王做了许多工作,他不光争取到了众多团长的支持,还拉拢了希雅的山民,罗米拉和精灵,以及科洛夫的鱼人众。 希雅本就有让自己老公当高原王的想法(不过希雅认为做到摄政王就好了),然而她视蒂维丝为偶像,不想和蒂维丝翻脸,因此在这件事情上还有些摇摆。后来阿卡德将军找到她作了一番思想工作,对她说:“于私来说,李奥瑞克当了高原王,你就是王后,雷奎家族的地位也会水涨船高,成为皇室之下第一家族;于公来说,李奥瑞克有勇有谋,气量过人,武艺更是天下无敌,这样的人当了高原王,何愁国家不兴旺呢?”这番话让希雅笃定了决心,从而加入了阿卡德的“举王派”。希雅的加入,就意味着铜手和银盾两大军团也会支持李奥瑞克,保证了五千友军的立场,可以说是为这件事情增添了一块稳定的压舱石。 精灵和鱼人那边就更为简单,鱼人本就认为李奥瑞克是高原王,阿卡德一开口,大鱼人就答应了,说甘愿为了李奥瑞克王而流血,哪怕是渴死在沙漠上,也在所不惜;精灵们更是早早上船的“李奥瑞克股东”,恨不得李奥瑞克成为高原王,甚至希望他统治世界才好!罗米拉跟李奥瑞克又订了婚,早就绑死在了一条船上。因此,精灵和鱼人也加入了“举王派”。 至于那三个恶魔,根本就不用问,都是契约生物,换句话说就是李奥瑞克的忠犬,他们不会有意见的。 自此,北伐军中基本没有其他声音了,在阿卡德的整合下,都成了坚定无比的“举王派”人士。 经过这段时间的试探和观察,现在时机已经成熟,该把“举王”一事搬到台面上来说了。北伐军众人都一致支持李奥瑞克为王的话,那纵然李奥瑞克心里犹豫,也会在众人的压力下作出一个抉择。 此时大家围在门口,对于举王一事心照不宣。阿卡德干咳一声,敲响了李奥瑞克的房门,说:“李奥瑞克将军,大家有事找你。” 李奥瑞克本来在屋子里冥想,听见阿卡德的声音就睁开眼睛,说:“进来吧。” 阿卡德笑了笑,说:“还是请你出来!人太多,你屋里站不下。” “啥?”李奥瑞克一开门,这才见到走廊上站满了人,他吓了一跳,惊呼道:“干哈玩意儿?” 阿卡德行礼,说:“大家有一件事情想问您。” 李奥瑞克此时就穿了个衬衫,还敞着怀,一头乱发,胡子拉碴,穿着拖鞋,看起来就想南方夏日街头补胎修车的小青年。他看到大家如此严肃,赶紧系上扣子,又梳了梳头发,说:“发生什么事情了吗?” “并不是发生了什么,而是我有话要问您……李奥瑞克!”阿卡德大声说出了那几个字。 说出“李奥瑞克”的那一瞬间,阿卡德感觉自己也是心头一震。 这一刻终于来了! 这可以说是阿卡德将军一生中干得最大的事情!即使是北伐蛮族,也不见得有这件事情大。如果能将李奥瑞克扶持上位,那么高原人光复故土就不再是遥不可及的梦想了。他相信,接下里发生的事情会改变历史! 老人十分激动,沸腾的热血让他老迈干瘪的皮肤瞬间就涨得通红,他抱拳行礼,高声说道: “李奥瑞克,你身为北伐军统帅,也是公认的高原人战神,军队拥护你,人民拥护你,高原人也都狂热的追逐你的影子!李奥瑞克,你可有率领高原人光复故土的愿望?” 李奥瑞克一脸疑惑,说:“光复故土一直以来都是我辈义不容辞的责任,我当然愿意了。” “好好好!”阿卡德连说了三个好字,又说:“如今兵荒马乱,乃是乱世。中土有蛮族肆虐,北方有魔族称王,就连沼泽周边也有无数卑劣种族、匪患强盗、魔兽妖鬼……各自称王。李奥瑞克,你是否有平定天下的决心?让乱世结束,开辟永世和平?” “我打仗不就是为了这个嘛?”李奥瑞克笑道,“早晚把他们都给扬咯!” “有气量!”阿卡德又赞叹道,此时身后的众多将领也露出了十分满意的神情。 阿卡德最后问道:“李奥瑞克,你身世不凡,血脉高贵,理应继承先祖遗愿,重塑高原人荣光!如今贵族腐朽,官僚昏庸,纳什鲁特皇室人才凋零,只剩下蒂维丝公主一人却也孤掌难鸣……” 马上就到关键时刻,阿卡德将军深吸一口气,大声问道:“李奥瑞克,你是否愿意戴上黑铁王冠,成为新……” “砰——!” 一声刺耳的锣响打断的老人的话语。 众人纷纷朝着那个方向望去,只见一个身穿红底金纹侍者袍、头戴鎏金冠的男人,一手提着铜锣,一手拿着金色的卷轴,走着怪异的方形步伐朝他们走来。他身后还跟着八个人,这八人穿着同样的衣服,只是没有头冠,同样走着奇怪的步伐。 将领们面面相觑,互相询问这些古怪家伙是做什么的。这里只有阿卡德将军见过,说:“这是国王的特使,专门在宫中传递口谕的,见了他们如见国王。”说罢行了一个抚胸礼。众人也有样学样。 一群特使敲着震耳的锣来到李奥瑞克面前,为首的一人大概是个阉奴,他看似男人脸,却不长胡须,只听他用尖锐的声音说道:“公主殿下手谕!有请李奥瑞克将军赴宴!” 艹,哪来的太监啊?李奥瑞克心想。 一听这声音,阿卡德刚才那番“谋反宣言”也就说不下去了,众人沉默着望向那个太监。太监也趾高气扬的看着眼前这些“泥腿子”,说:“李奥瑞克将军,请速速打理仪表,随我前去赴宴。” 李奥瑞克迟疑了一下,说:“那你稍候片刻,我不光要洗个澡,换件衣服,还有些事情要安排。” “那我就在这里等。”红衣太监说道。 一旁的格罗温皱起眉头,说道:“有你什么事情?我们讨论军事机密,也是你这个太监能听的?” 一听这话,红衣太监的眼珠子就瞪了起来,说:“我听不得?为什么我听不得?我是红衣总管,我的耳朵就是皇室的耳朵,眼睛也是皇室的眼睛,我即是国王的化身。那么,诸位身为臣子,有什么事情一定要背着君王说吗?而且还是在皇宫里!?” 这太监声音刺耳,然而说出来的话却让人挑不出理来。阿卡德将军叹了口气,说道:“也罢,李奥瑞克,我们就先去赴宴吧,那件事情回来再说……” 大太监突然说道:“殿下只请了李奥瑞克将军,可没请其他人。” 阿卡德眉头一皱,说:“庆功宴怎么只请主帅?难道其他人就没有功劳?按照规矩,犒赏三军的宴席需要请主帅一人,将领三十,再加上立功的勇士一百,其余士兵则要在露天摆流水席。怎么今天规矩变了?” 太监回答说:“这一场宴是‘点心宴’,并非正式的午宴,等到时候,相信殿下不会怠慢了各位功臣——喏,外面的灶台和桌子不都摆起来了?歌舞乐队也都在彩排了。”他说着一指窗外。 众人面面相觑,都有些拿不准主意,此时李奥瑞克却是大手一挥,说道:“害!你们别担心,我和蒂维丝有交情的,那公主是个豪爽的汉子……啊不是,是英姿飒爽的女中豪杰,不会给玩阴的。再说了,我李奥瑞克什么龙潭虎穴没闯过?吃顿饭还能吃死不成?” 李奥瑞克既然这么说了,大家也就没有意见。于是李奥瑞克让太监稍后,自己回屋收拾了一番,希雅和罗米拉进去帮他洗脸更衣,今日面见公主,不用穿打仗的银甲,李奥瑞克就按照希雅的建议,换了一身黑色衬衣,打了金色领巾,下身紧身皮裤和礼仪马靴,头发也扎起来,然后再戴上首饰……希雅给她穿衣服,罗米拉为他刮脸搞造型。两人一通麻利的操作,李奥瑞克从满身杀气的北伐军战神,变成了一个优雅的贵族公子。李奥瑞克对自己的新造型并无异议,但这总会他想起了猎魔人杰洛特去皇宫之前的那段剧情。 随后,李奥瑞克便独自一人跟着红衣太监们走了。 李奥瑞克走后,众人便各自散去,只留下阿卡德和希雅两人。两人默契的对了个眼色,然后就来到了隔壁一个没人的房间,关了门,阿卡德对希雅说:“希雅,我寻思着,那些皇亲国戚还有其他既得利益者,是不敢真的跟李奥瑞克撕破脸——他们固然愚蠢又短视,但也没蠢到这个份上。他们只是想从我们手中咬块肉下来,咬一大块肉!” “痴心妄想!”希雅冷笑道,“我们的将士浴血奋战,这才平息叛乱,那些权贵们做了什么?连军费都是北伐军自己出的!他们若是出了钱,我也会分他们一口热乎的,但他们完全没出力啊!所以我一口汤都不会给他们喝!” “嗯,我喜欢你这个态度——不知道李奥瑞克是不是也态度坚决?” 一听这话希雅便笑了起来,说:“他最初有点拎不清,后来我跟他聊了大半宿,就跟我达成共识了。我们的底线是这次打下来的土地和皇族七三开,我们七,皇族三,然后李奥瑞克要做一个独揽军权的‘帝国元帅’才行。至于摄政王、荣誉领主、包括宰相什么的都是虚职,没有土地没有兵,只有个头衔,这些我们不要。” 阿卡德点了点头,喃喃道:“若真能这样,那倒是不错,只是……” 阿卡德正沉吟着,外面忽然传来了士兵的敲门声,“报告,有人求见!”外面的士兵喊道。 “进来!” 士兵推门行礼,说:“先前来打工的汉娜小姐突然来了,说有急事,要见希雅和阿卡德二位大人。” 一听这名字希雅就惊了——什么?汉娜小姐?那不是蒂维丝的化名吗? 蒂维丝公主怎么会突然来找我们? 她不是刚刚才请李奥瑞克吃点心宴去了吗? “你确定没看错!?”希雅站起来大声问道。 衣巴②17妻六 第二百一十六章:驸马?狗都不当! “汉娜小姐怎么会在这里?你看清了没有?”希雅问那士兵。 “看清了,看清了!”士兵连忙说道,“跟在野狼城时候的一模一样,人高马大的一个悍妇,她说有急事,要赶紧见二位。” 阿卡德问道:“汉娜小姐?这又是谁啊?” 希雅说:“汉娜是蒂维丝公主的化名,先前她私访野狼城时用的就是这个名字……” 什么?蒂维丝公主私访野狼城?阿卡德瞠目结舌。 “速速让她过来!” “是!” 传令兵飞速跑去,没一会,就听到走廊上传来了沉重而又急促的脚步声。既是公主,那阿卡德和希雅就不能在屋里等着,应该到外面去迎。两人一出门,就见一个穿着女仆的高大女人朝这边跑来,身上还背着个大大的蛇皮袋。好家伙!这气势堪比重骑兵,饶是阿卡德将军吃过见过,此时也不禁心里发虚,生怕这女人刹不住车,将他这一把老骨头给创死。 阿卡德不禁眉头紧锁——这真是公主吗?怎么和我记忆中的蒂维丝不太一样啊。我记得她应该是很娇小的一个姑娘来着……至少二十年前还是这样的。 希雅却已经习惯蒂维丝这种“强大的美丽”,她行了一礼,说:“公主殿下。” 阿卡德也赶忙行礼,“见过公主殿下。” 蒂维丝来到两人面前,将那蛇皮袋往地上一摔,然后压低声音说道:“免礼!我是走皇宫暗道悄悄过来的!别暴露我的行踪。” “进屋说话!”希雅打开房门。 三人进了屋,希雅又让自己的亲信守好大门。蒂维丝掏出一块麻布手帕来擦汗,旋即说道:“阿卡德将军,希雅,你们两个听我说,李奥瑞克有麻烦了,那些卑鄙小人设了局要整他……” “殿下,您稍等一下!”阿卡德叫停,说:“如今皇宫里边的文武百官、贵族学者,难道不是您的人吗?还是说他们也有忤逆犯上的歹心?” 蒂维丝接过希雅递来的大碗蜂蜜凉茶,然后一口闷了,说:“说不上是‘忤逆犯上’,但这些人跟我不是一条心。” “那公主殿下是和谁一条心的?”阿卡德问道。 这话其实有点冒犯了,希雅听着觉得有些刺耳,就用眼神示意阿卡德,这话是不是说的有点不合适?哪有臣子诘问君王立场的? 然而蒂维丝却不以为意,反而笑道:“我只跟国家和人民是一条心的。” “好。”老人眼中闪过了欣慰的光,“那您请讲,李奥瑞克那边到底是怎么回事?” “这件事情……一言难尽。”蒂维丝站起身来,道:“二位,时间紧迫,你们一边做,一边听我说吧!首先,希雅你换个衣服吧;对了,再把芙喊来。” 希雅听得一头雾水,道:“换衣服?我换什么衣服?” “就换这个!”蒂维丝说着打开了那个蛇皮袋子。 “这!”希雅一看那衣服,脸顿时就红了。 蛇皮袋内,竟然是一件婚纱! …… 皇室茶会厅—— 这饭吃得好没意思!李奥瑞克心想道。 首先,这皇室的点心吃起来突出一个寡淡无味,该甜的不甜,该油的不油,该酥的也不酥,不是说蒂维丝公主最喜欢吃各种点心吗?怎么今天招待我的东西,全都和超市过期食品一样? 再说了,不是蒂维丝请我吃饭吗?我那美丽的大公主呢?怎么就剩下两个糟老头子跟一帮叔叔阿姨?我还想瞻仰一下公主殿下那豪放的胸襟呢! 此时,李奥瑞克坐在小圆桌前面,吃着没味儿的点心,喝着水一样的茶。小圆桌对面坐着两个老家伙,一个是先前被他叼了一顿的皇叔“约拿·纳什鲁特”,另一个是穿着修道袍的老神棍,七神教宗,教宗大人。 这两人一上来就说着不咸不淡的场面话,什么“打仗辛苦了”“皇室很感谢你”“将军真是厉害啊”“不愧是忠臣良将”诸如此类的废话。李奥瑞克不想和他们撕破脸,就也不咸不淡的应付着,没想到过了这么久,对方也不进入正题,李奥瑞克就不难烦了,说:“我李奥瑞克不说日理万机吧,”他干咳一声,“但时间也是十分宝贵的,我要训练士兵,安排战事,还要修行武艺……总之我不能一个茶会上浪费时间,何况还是一个没有蒂维丝公主的茶会。” 对面两人都笑了起来——那是默契的、礼貌的、让人恶心的假笑。旋即约拿说道:“李奥瑞克将军是打仗的武士,性子就是跟我们这些贵族不一样,没考虑到这一点,是我疏忽了,那我们现在就进入正题吧。” 说了声“进入正题”,这时候周围所有贵族的目光就投了过来,李奥瑞克一瞬间就感觉有几十双眼睛看着自己,瞬间形成了一股无形威严。若是普通人,突然被一群贵族瞪着,想必要紧张到手心出汗,然而,这对李奥瑞克来说这都是小场面,十万大军都来去自如,难道还怕一些糟老头子的目光么? 接着,约拿开口说道:“李奥瑞克大人为国家立下了汗马功劳,您征讨蛮族,夺野狼城,平息叛乱,可是说是近二百年来,高原人中独一无二的英雄豪杰。对此,皇家一定要是重赏您的。公主和我们讨论过了,我们都觉得,你是野狼城公爵,已经位极人臣,在往上封赏也没的可封;至于金银财宝、美女奴隶之类的,想必您也看不上。于是,就决定破格提升您为摄政王,再兼职帝国宰相……” 皇叔话音刚落,教宗那边立刻接口说道:“这摄政王啊,可真是破格提升,”他语气急促,声势紧逼,不给李奥瑞克插嘴的机会,“要知道,从古至今,高原人的摄政王都只能是皇室成员来当,据我所知,李奥瑞克大人的出身并不算太好,却能一下子从平民百姓做到摄政王,这可真是皇恩浩荡呀!” “皇恩浩荡呀!皇恩浩荡……”众贵族们就如同复读机一样感叹了起来。 教宗刚一闭嘴,皇叔又开口了,说:“担任宰相更是打破了有史以来的惯例!这宰相和摄政王两个职位全都手揽大权,如果一人兼任两职,就意味着权力凌驾于所有官僚之上,地位也是高到无以复加,可以说除了国王或者女王,国家就属您最大了!将这么大权力交给您,正是因为公主殿下和我们都对您十分的信任,李奥瑞克大人,希望您能理解我们的用心啊。” 李奥瑞克也不说话,就默默喝茶。 摄政王和宰相,听上去是位极人臣,但在高原人的制度中,这俩都是给皇室打工的!两个职位没有封地,没有士兵,虽有权力,但下的命令终究还是要让皇室批准,如果皇室不批,那就是放屁。他妈的要土地没土地,要兵马没兵马,就是两个虚职。希雅前几天晚上特意提过,让我不要中他们的圈套来着,没想到这么快就来了!希雅,不愧是我的好老婆! “不当不当!”李奥瑞克摆手说道。 皇叔脸一黑,说:“这么高的待遇,李奥瑞克大人还不满意么?难道你非要当国王不可?” 李奥瑞克立刻说道:“不要胡说!我可没有谋朝篡位的想法,只是我一介武夫,做不来文职。”这话也是希雅教他说的,算是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 皇叔和教宗对视了一眼,挤眉弄眼起来,似乎是在交流什么信息,旋即教宗抬起手来,道:“呈上来!” 说着,外面来了一队强壮的力士,每四人抬一个大箱子,吭哧吭哧,看起来箱子很重。接着,“砰”一声,四口沉甸甸的大箱子放在场地中央。只见箱子表面装饰华丽无比,既有宝石,又有鎏金,上面还刻满了各种符文和祝福语,甚至还喷了香水。且不说箱子里是什么东西,光是这箱子就很值钱了。 “打开!”教宗说。 历史们咔咔两下拔出箱子上面的活动金栓,那大箱的盖子受到里边机关的影响,直接弹起来,里边那满满当当的东西也“哗啦啦!”一下溢出来,这些东西散发着夺目的金光,那是各种奇珍异宝。其中金银饰品都是最下等的,钻石珠宝、宝剑盔甲、珍珠、珊瑚、丝绸、古董……各式各样。李奥瑞克疑惑:这些家伙不是说,不拿金钱收买我吗?怎么又抬上来这些东西。 李奥瑞克问道:“这些东西是干什么的?我先说好,贿赂我是不管用的,我不吃这一套。” 众人都笑了起来,此时皇叔摸了他那灰色的胡子,说道:“这可不是什么贿赂!这是给您下的聘礼啊!李奥瑞克将军。” 李奥瑞克一惊,问道:“聘礼?什么聘礼?” 教宗就念起了早就准备好的台词,说道:“李奥瑞克大人,您是万众瞩目的新星,世界第一的英雄。您的勇敢、智慧、武艺、美貌都是举世无双,全国的女人都以一堵您的英姿为荣。我听说您在凯旋的路上,被泥腿子、村妇和贵族少女们一直骚扰,不厌其烦,哈哈……不愧是李奥瑞克大人。”众人也都跟着笑了起来,但李奥瑞克却觉得并不好笑——他妈的,被围追堵截的又不是你们!那些饥渴的婆娘甚至来营地里偷我穿过我的内裤,你知道有多可怕吗!? 待笑声停止,教宗继续说道:“李奥瑞克大人啊,据我所知您还未婚,巧的是,公主殿下醉心于国事,也没有谈婚论嫁。李奥瑞克大人这等英雄豪杰,若要结婚,肯定不能娶普通的女子,定要是出身高贵的皇亲国戚才行;公主殿下贵为帝国的掌上明珠,又是王位继承人,她的丈夫也必须是人中龙凤。如今你们二位身份般配,年龄相仿,听说关系也不错,公主殿下似乎也对您颇有好感,于是呢,我们这两个老头子就想做个媒人,成就这桩美事……不知道李奥瑞克大人,愿不愿意来当这个驸马呢?” 当驸马?李奥瑞克感觉有点棘手了。 希雅当时可没说过这种情况,李奥瑞克自己也没想到,蒂维丝这边会“先下手为强”。这皇家驸马听上去很美妙,但那只是对于普通人来说,若是李奥瑞克当了驸马,那妥妥的就是自降身价。因为在高原人的观念里,驸马就相当于入赘,男人入赘,身份地位自然就会大打折扣,处处低于皇家。而且一旦当了驸马,就意味着个人资产与皇家合并,李奥瑞克所有的财产和土地就相当于是“驸马的嫁妆”一样,带进了皇室,他一分钱都捞不着,弄不好还要把野狼城的土地也交出去。 所以李奥瑞克肯定是要拒绝的,这驸马不能当。然而如果当面拒绝,这就会释放一个非常不好的信号——好家伙!公主殿下招你当驸马你都不来,岂不是瞧不起皇室?你是不是想造反啊? 而自古以来,谈判桌上的冲突,就两种办法。 第一种办法就是来文的,谈判桌上的事情,在谈判桌上解决,靠着唇枪舌剑让对手服软。 第二种办法就是直接掀桌子,叫一声:“难办?我看就别办啦!”哗啦把桌子一掀,然后兵戈相见。 李奥瑞克要是掀桌子,必定能赢,但是也意味着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秩序,又会被再一次打破,也意味着他要和原先的官僚和贵族们集体撕破脸。国家作为一个精密机器,文官群体是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一次性开罪所有人,对国家秩序是个严重打击,很不利于接下来的统治和管理。就算要给这个腐朽的官僚集团来一次大换血,也需要一点一点换,就如同给病人输血一样,要慢慢输血,总不能上面噶了大动脉,下面拿高压水枪滋,这样一来血是换的快了,但人肯定也完了。 这么看来,这些家伙是看清李奥瑞克的底线,于是就故意恶心他,整了个“癞蛤蟆趴脚面,不咬人膈应人”,想要用这种方式逼他让出利益。单从这一点来看,敌人还是有点脑子的——至少他们清楚的知道自己在武力较量上打不过李奥瑞克,就换一个赛道,整起文斗这一块来。 那我要找什么借口,合情合理的推脱掉这桩婚事呢?李奥瑞克一时间还真没有办法。此时几十双眼睛都在看着他,那聘礼更是金光闪闪、夺目刺眼;皇叔和教宗相视一笑,颇有种“阴谋得逞”的意味,这两人就是想通过“招驸马”这一招将李奥瑞克架在火上烤,等他被烤个心烦意乱的时候,两人再开口要价,就能要到更多利益了。 可就在这时候,大门“砰!”的一声开了,门前出现了一个女人。 “李奥瑞克不能当驸马!” 身穿一袭红色婚礼服的希雅·雷奎站在门口,如是说道。 q一吧7六 第二百一十七章:我怕你们搞出人命来 看到这一幕,在场的众人全都惊呆了。 希雅身穿一袭华丽的火红色长,头戴黄金宝冠,手上是黑丝手套。脚底踩着一双红色的高跟鞋,鞋跟非常高,高到李奥瑞克无法平视希雅的眼睛。 这一身行头极有气派,子用的是上好面料,柔软而又丝滑,上面泛着光泽,上面还镶嵌着许多流光溢彩的碎钻,金丝纹路,处处透露着昂贵的气息,一个普通男人劳动一辈子都不见得买的下;头上的金冠更为奢华,有精灵们见了也要赞叹的镂空雕刻,有七面珍珠流苏笼,还在正中心还镶嵌着一大块价值连城的红宝石。希雅脸上画了妆,那妆容叫做水红状,整体色调偏红,薄粉底,重眼妆,平时没有姑娘会这样打扮,只有一种场合才会见到…… “红,金冠,水红妆,这不是贵族新娘的装束吗?”约拿站起来大声惊呼,接着他指着希雅,怒道:“雷奎家的女儿,你要干什么!为什么擅闯皇家茶会,还穿这种衣服?成何体统!” 希雅叉着腰,一脸傲慢的看着他,大声说道:“我还要问你们成何体统呢!李奥瑞克明明已经结婚,你们怎么还给公主说媒?那你难道要让堂堂的公主殿下来给李奥瑞克做妾吗?你这是侮辱皇室尊严,玷污公主的声誉!” 希雅自从跟着李奥瑞克在一起,就变得嘴非常臭,说话充满了攻击性,阴阳怪气不说,还学会了一上来就扣大帽子。 此时全场一片死静,两个老头一个脸色铁青,一个惊怒的瞪大眼睛,那皇叔叫道:“哪来的道理?李奥瑞克怎么结婚了?他跟你不是订婚么,现在公主要他当皇家驸马,你就得往后排了!哪来做妾一说?” 希雅提着子走进屋中,高跟鞋敲打着地板,发出清脆的响声。她抬头挺胸,身姿高挑,就像一匹高傲的骏马。在座的贵族们要么肥胖,要么矮小,没有谁的身姿气度能和这位女骑士相比。此时,众人看着希雅眼神中不是畏惧,就是忌惮,唯独李奥瑞克放肆的在她身上扫来扫去——我老婆真好看!瞧瞧这大长腿,啧啧啧! 此时希雅的目光和他对上,她看着李奥瑞克那色咪咪的眼神,先是装作嫌弃状,然后突然朝他抛了个眉眼,旋即在经过他面前的瞬间,轻轻一抖摆,那黑色连裤袜包裹的修长大腿就在李奥瑞克视线下一闪而过,这只有他能看到的“春光乍现”,勾的李奥瑞克一下就上火了。 此时希雅来到教宗和皇叔两人面前,表情又换上了先前的高傲与严肃,她说:“不巧,我跟李奥瑞克昨晚就成亲了,你们慢了一步。” “昨晚结婚了?”在场众人一片哗然,议论纷纷。 “对,就是昨晚!”希雅是打仗的武将,纵然是女子,说话也是中气十足,极有气势,这一吼立刻就将人们镇住了,“我们早就约好了,回到王城的当天,就要结为夫妻,对不对,李奥瑞克?”说着对李奥瑞克使了个眼色。 “是,我们早有就这个约定了。”李奥瑞克跟希雅心有灵犀,知道她是来解围的,自然顺着她说。 皇叔和教宗对视一眼,彼此脸色都不好看,毕竟李奥瑞克要是已经结了婚,他们这戏就唱不下去了。皇叔稍加思索,便说道:“胡说八道!哪有这样随随便便就结婚的?这样不是结婚,只是儿戏!结婚要求公证人,要布置婚礼殿堂,要有双方父母到场,而在这之前更要交换聘礼彩礼,还要让占星师观察星象来挑选幸运日,还要请当地七神教的人来……” 皇叔说到一半,希雅便厉声打断道:“我是山民,不兴你们皇都人这一!” 高原人虽然都被蛮族锤到沼泽了,但内部还是有一套鄙视链。其中以皇都人为尊,其次是最有钱的海盐城,再然后是学士城的臭老九,最后才是这些只会打仗、挖矿和打铁的山民。所以山民对于皇都人来说,也约等于野蛮人。 “荒唐,荒唐!”皇叔气得笑了起来,说道:“那就算是山民,结婚也要有一套程序的吧?总不能拿你俩点个头,就把婚结了,把觉睡了,再把孩子生了吧?敢情你们山民结婚都这样?看对眼了就生孩子?这不和猴子一样吗?”皇叔约拿语气神态都故作夸张,引得周围人全都笑了起来。这话分明是羞辱希雅,李奥瑞克立刻就恼了,说:“艹,给你脸了是吧……”说着就要开干,这时候希雅却按住他的肩膀,示意他说:我来。 行,老婆你上! 希雅干咳一声,不卑不亢的说道:“我们所做的一切都符合山民规矩,虽然仪式简短,但在礼仪上无可厚非。等他日去了山神要塞,我们会再补上相关的程序。至于山民的礼法,自有一套规矩和原则,皇叔若是觉得山民是野蛮人,大可将此话说于我父亲——雷奎公爵听去,不必在我这像个猴子一样聒噪。” 除去李奥瑞克,雷奎公爵是现在高原王朝最后一个公爵,而且立场还是偏向皇室的,约拿自然不敢得罪。此时他将目光抛向教宗,似乎是在求助。教宗想了想,用那尖锐的嗓子慢吞吞的说道:“希雅小姐啊,我们并不是不信你说的话,只是我怕你年纪轻,不晓得这套规矩。婚礼不是儿戏,可以简化,但必要的流程一步都不能少的。若是少了,就不算结婚,既没有法律效应,也无法让人信服。”说到这里,他呲牙一笑,说:“我想问你几件事情,若是你都做到了,我便相信你和李奥瑞克已经成婚。若是做不到,那你们显然的还不够充分。这样如何?” 看来是要盘盘道。李奥瑞克看着那老头,心想:这老家伙一看就像是那种老学究,又是个神职人员,估计婚丧嫁娶一条龙都拿捏在手,这要是故意刁难希雅,希雅恐怕不好接吧? 也罢,接不了就不接了,大不了掀桌子咯!李奥瑞克随时做着掀桌的准备。 然而希雅倒是一副胸有成竹的模样,很痛快的说道“你问就是。” 于是教宗开口道:“婚姻大事,需要有双方的父母见证,想来雷奎公爵与尊夫人在山神要塞;李奥瑞克大人的父母呢……却也不知道在哪。你们没有父母见证,婚事就不算成。” 希雅说:“我父母虽不在场,却令渡鸦捎来信件,捎来的信是亲笔书写,所用信纸是羊皮卷,盖公爵章,封了烫金印,随信而来的还有我父亲的甲片,母亲的头发,可以代表本人。” 教宗先是一惊,旋即连连摇头,露出了老人看孩子一般的笑容,说:“自古以来都没有‘以信代人’的规矩,这不成立。” 希雅便说道:“怎么不成立?七百年前,高原王奥尔蒂斯二世在外征战,赶上奥提露公主要和绿草原的拉蒂公爵之子,洛卡·拉蒂结婚,于是就以甲片为信物,写了一封信,以表见证了女儿的婚礼;又说三十年后,拉蒂公爵的女儿出嫁,其妻子因病与山泉疗养,无法出息婚礼,就修书一封,附上了自己的头发,象征着自己出席。那么,先祖们能做的事情,我们为什么不能学着做呢?而且这同样的事情,怎么祖宗都不见怪,就教宗大人见怪?莫非教宗大人的派头,比历代先祖还大了?” 这话噎的教宗找不到任何反驳的借口,只得黑着脸点了点头,说:“好,好,毕竟现在是战争年代,到不了场,就到不了场吧。”这家伙似乎还在给自己找台阶下。 李奥瑞克则心想:希雅这都哪来的历史小故事?她什么时候这样博学了?我记得她对历史这一块知道的并不多啊。 难道是希雅背后有高人指点吗? 教宗这时候突然又对李奥瑞克开炮了,大声说道:“那李奥瑞克大人的父母也是用的甲片和头发吗?” “爷是孤儿!”李奥瑞克大声说道。 这话讲得没毛病,他确实是孤儿,这穿越过来就父母双亡,非常有利于后续剧情的发展。 第一招行不通了,教宗便摸了摸下巴,老狐狸一般的眼珠子转动了起来。 “那结婚还需要有至少一位神职人员的见证,平民需要祭祀,贵族则需要是主教级别的,你们有这样的人吗?” “有!”希雅大声说道,“主教,请进!” 白袍修女芙推门而入,她来到希雅身旁、教宗面前,然后恭敬的行礼,说:“见过教宗,见过各位大人。” 教宗眨了眨眼睛,说:“这小修女可不是主教!” “我是主教职位。”芙低着头,语气温柔而又坚定,“当初我加入北伐军做军医的时候,教宗大人破格封我为随军牧师,职位同主教。” 教宗懊悔的五官都皱成一团——你说我当时为什么要多此一举呢!就让她当个普通的修女不就完了吗?当什么主教…… 教宗还是不甘心,又问道:“芙,我认识你,你是个虔诚的信徒,你不会撒谎的。你告诉我,昨晚你是否亲眼见证了李奥瑞克和希雅·雷奎的婚事?” 芙行礼,说:“我是个虔诚的修女,绝不撒谎,我亲眼见证了他们二人的婚礼,并以神的名义为他们献上祝福。” 教宗大人看着这小姑娘虔诚的样子,也无法质疑她说的话。李奥瑞克却很是惊讶,心想:芙这孩子怎么也学会睁着眼睛说瞎话了?啊,希雅,你做得好啊,做得好! 教宗本想用规矩和礼法拿捏一下希雅,却没想到一再败下阵来。这老家伙的脸一阵一阵白,难看至极;约拿皇叔脸色也很难看,却插不上话,一副杂鱼的姿态;在场的诸多权贵们此时也不说话,似乎是在用沉默的方式减少教宗的尴尬。 希雅问道:“您还有什么要问的吗?教宗大人?” 这次教宗沉吟了许久,才开口问道:“那你们的婚事,有没有德高望重的长者见证呢?要知道,一桩婚事如果没有长者,那就不成事。这位长者必须要有良好的口碑,厚重的人望,还要年过六十岁!若是没有长者的认可,人们便不会信服你们的婚事。” 希雅顿时笑了,这回就连旁边的李奥瑞克也笑了出来——他已经猜到了结局。 “老夫算不算长者啊!”无需邀请,阿卡德将军便徒自从门外走了进来。 老人今年七十六岁,却是老当益壮,走路健步如飞,一进屋就带着一股风似的,想必他那刚劲有力的步伐,还有那满面红光的气色,皇叔和教宗就像是两只腐朽的僵尸,气势一下子就被压倒了。 接着阿卡德大笑了几声,说:“想来在场的各位,属我年纪最大!至于人望,我不敢多说,但北伐军两万余众,还有军校的学生与教官,以及我家乡海浪湾、还有山民要塞、野狼城的人民们,大多是信服我的;除此之外,皇城里边的人应该也会卖我个面子。要说口碑嘛!不是我吹牛,阿卡德一辈子为了帝国鞠躬尽瘁,一言一行全是为了保卫国家,光复故土!身上没有半个污点——那么,我这个见证人够不够格?” 场面一片死静,教宗大人憋得说不出话来,只有嘴唇在一阵阵蠕动着。 “好,既然都不说话,那我就当你们的默认了!”阿卡德大声说道,“那么李奥瑞克和希雅的婚事,就算是成了!剩下的程序,等回头再补上。那什么,时间不早,我看这点心宴也该撤了,要吃午饭了嘛!还请各位准备午宴吧,北伐军的士兵们饭量大,早就等不及了,哈哈哈哈哈……” 教宗也没说话,就一摆手,示意散会,于是众多陪客都悄无声息的散去了,教宗和皇叔两人也起身离席,朝着门外走去。李奥瑞克等人则目送他们离开。 没想到走了几步,约拿皇叔突然说道:“看来整个北伐军都居心叵测啊!” 艹你妈阴阳我?李奥瑞克顿时不高兴了,道:“那依我来看,在场的各位也都没安好心啊! 老李走到那两人面前,他现在满心杀意,颇有鹰顾狼视之姿。他用那双锐利的眼睛看着教宗和皇叔,打量着这两个连刀都拿不动的老头。李奥瑞克满身杀气,就是猛兽见了他也要发抖,何况这两个老家伙?两人立刻没了一丝气势,不敢抬头看李奥瑞克,而且脚下瑟瑟发抖。 李奥瑞克沉声说道:“二位,这次造反的大贵族们还都尸骨未寒,我劝你们做事慎重点,别步了他们的后尘啊!”说罢转身离开。教宗和皇叔两人犹如被石化了一样呆在原地,等李奥瑞克的人离开大厅,他俩这才勉强从恐惧之中拔出心神。接着两人对视一眼,都尴尬至极,连忙快步离开大厅,然后各自往不同的方向走了。 李奥瑞克等人则返回北伐军驻扎的‘贵宾宅邸’。老李心里满是好奇,所以还不等进屋,就在走廊上问道:“希雅,阿卡德还有芙,你们这一手玩的漂亮,但我不明白,你们两人怎么会来给我解围呢?难道你们知道了我这的事情吗?” 三人都笑了起来,希雅说道:“这并非我的功劳——说实话,我就算知道他们要用这一手来整你,也无法做到‘兵不血刃’度过这一关。”希雅重点强调了兵不血刃。 “你竟然没猜到是谁么?”阿卡德问李奥瑞克。 “我其实猜到了,但又觉得不合情理……” 此时四人来到了希雅的屋子前面,希雅打开房门,只见蒂维丝穿了一袭平民的麻布衣,披头散发,盘腿坐在床铺上。虽说见识过这公主不拘小节的样子,但几人见了这一幕,还是有点不适应。当然了,蒂维丝并不在意别人的看法,她嘴里叼着一根糖水黄瓜,桌上摆着蜂蜜喝喝着凉茶,见了几人,连忙招手说道:“哎,点心宴吃完了?上面的东西难吃吧?” “那个……公主殿下?”李奥瑞克此时还是一头雾水。 “哦,希雅,事情是不是和我说的一样发展?”蒂维丝说着穿上凉鞋,站起身,头顶差点碰到天花板,她连忙又坐下来,说:“姐姐我是不是料事如神?” 希雅连连点头,说:“蒂……姐姐你确实是料事如神,占星师和预言家也不见得有你厉害。” 姐姐?妹妹?她们俩关系这么好了吗?李奥瑞克仍旧一头雾水。 此时希雅说要去隔壁的空房间换衣服,让大家先聊。几人搬了椅子坐下来,李奥瑞克便迫不急的问道:“我说,公主殿下啊,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怎么你自己拆你自己的台啊?” “这个啊,说来话长……” 于是蒂维丝就跟李奥瑞克解释了一下这件事情的前因后果。她先是告诉李奥瑞克,说自己和那些权贵不是一条心,而她得知皇叔和教宗设局之后,昨晚就喝了许多烈酒,假装宿醉不醒,骗过了他们,然后等人走了,蒂维丝就反锁房门,然后通过密道来找希雅报信。再后来所有的事情,就都是蒂维丝设计的。 希雅那身晚礼服是蒂维丝小时候的衣服,说是十五岁那年,老国王请裁缝为蒂维丝定做的婚礼服,当时特意做大了一码,却没想到蒂维丝后来一直未结婚,而且身子也越长越大,这衣服自然就搁置起来了,现在希雅穿着正好。然后希雅那些话,也都是蒂维丝教她说的,芙和阿卡德的依次登场,当然也是蒂维丝安排的。蒂维丝甚至还给芙做了心理工作,让她可以脸不红心不跳的去撒谎。 此时希雅换回了军装,然后将那婚服叠好还给了蒂维丝,蒂维丝却说:“这衣服就送你好了,你要不嫌弃,等真正和李奥瑞克大婚的时候,还可以穿他,当然也可以改做礼服,哎呀怎么着都好,反正我穿不下了。”希雅一番谦让,然后再蒂维丝的要求下,欢天喜地的收下了。还跟李奥瑞克说:“李奥!等回头正式办婚事,我就要穿这个!好不好,好不好?” “好,没问题。”李奥瑞克点了点头,旋即他望向蒂维丝,说:“公主殿下,但我还有一事不明。” “请讲。” “殿下,看这样子你和那些权贵也不是一条心,既然如此,这件事情到底要怎样?我知道你是个爽快人,干脆划下个道来,直说吧,打下来的土地我们几几开?还有,在你眼里,我李奥瑞克究竟要做什么官?封哪家王?我们敞开了说,总好过跟那些虚伪的政客们一样尔虞我诈,勾心斗角。” 听到这话蒂维丝便笑了起来,对他投来了赞许的目光,说:“我就喜欢你这一点,李奥瑞克——今天晚上你到皇家后山的天湖来,我在那里等你,自己来,到时候将此事做个了断。我现在要赶紧回去,不然被嬷嬷发现我偷跑事情就不好收场了。” “好,今晚天湖见。” “好!” 蒂维丝来到隔壁客房,她在房间西边的书架上取下一本书来,然后敲了敲旁边的墙壁,于是墙体中传来了机关震动的声音,墙壁上出现了一条密道,蒂维丝最后和众人道别,然后就消失在了密道之中。 等机关门合上之后,希雅便忧心忡忡的对李奥瑞克说:“李奥,你跟我来,我有事情要问你。” 嗯?怎么了? 两人跟阿卡德和芙告辞,然后就来到了希雅房间,一进屋,希雅就锁了门,说:“李奥瑞克,你今晚还自己去吗?我能不能跟着。”听那语气是很是担忧。 李奥瑞克说道:“呃,这种秘密的会面,不太方便带别人,而且蒂维丝点名了就让我自己去。” “呃,我有点担心……”希雅喃喃道。 李奥瑞克顿时笑了起来,说:“还是那句老话,我李奥瑞克什么地方没闯过?就是去见个公主,她还能把我给吃了不成?” “嗯,我就是怕这个!”希雅突然握住李奥瑞克的胳膊,凑上前来,说:“你们孤男寡女的,大半夜在天湖幽会,这难道不危险吗?你要知道,在各种小说啊、话剧啊还有历史典故里边,这个皇家后花园都是个非常危险的地方!一男一女在种地方,多半会搞出人命来的。” 搞出人命?怎么搞出来?李奥瑞克疑惑。 不过希雅的担忧他理解了,李奥瑞克不以为意,大手一挥道:“哎呀,有什么危险的!我跟蒂维丝都是光明磊落的人,你哪怕信不过我,还信不过大公主吗?你就安心在家等我的好消息吧。” “爱你,希雅!”他说着给了希雅一个吻。 QQ群⑧一7妻16 第二百一十八章:蒂维丝公主不按照套路出牌 傍晚,李奥瑞克独自一人来到了望北城后山的天湖。 望北城的后山名叫“守王山”,又称之为“国王山”或者“皇家猎场”。此地位于城北,出了城沿着金刀小路往北走就能上山。这座山不许普通人私自进入,更不需狩猎,属于皇家的私人领地,地位非常高。 天湖的位置位于半山腰的一片平缓地段,据说在高原人的故土、在那回不去的王都也有一座“天湖”。传说那座大湖如大海一般辽阔,从南岸划船七天七夜也到不了北岸,湖中还有四尊湖神,分别位于东南西北四方,掌管着一年四季;还说如果每日饮用天湖水,人就可以长命百岁;还说用七月七日天湖水做洗礼的婴儿,必能成长为英雄……许许多多的传说都是以天湖为背景展开的,天湖是所有高原人梦中的圣地,但也只存在于梦里。 沼泽地的天湖虽然不比高原的天湖一般神圣,但也在人们心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分量。每到特殊的日子,皇家都会在这里举行祭祖的仪式来告慰先人。 今晚月明星稀,天湖仿佛一面巨大的银色镜子,散发着朦胧的光;李奥瑞克站在湖边,就感觉微风拂面,很是清爽。只见星月的光芒倒映在湖水中,让水波打碎成鳞片状,随着晚风在水面飘荡。深吸一口气,空气中弥漫着雨后青草的芬芳,还有淡淡的花香,让人心旷神怡。 蒂维丝在哪呢?李奥瑞克心想,她说了天湖见面,却没说具体位置,这天湖可太大了!上哪找她啊? 此时李奥瑞克下意识朝着天湖望去,忽然看到一盏火光,于是他极目远眺,只见天湖中隐约能看到一艘小船,他赶忙通过“啄眼”来强化视力,看到蒂维丝就坐在那艘船上,打着灯,船上只有她一人。 李奥瑞克点起一盏油灯高高举起,船上的蒂维丝见了灯光,便乘船划了过来。 小船靠岸,蒂维丝公主说:“李奥瑞克,请上船吧。” 蒂维丝公主今天一改往日打扮——她既没有穿华丽的长,也没有穿便于行动的短衣紧裤,而是换了一身看上去十分淑女的素白装。头发梳理整齐披在肩上,双手交叠于胸前,姿态端庄而不做作。 李奥瑞克抬头望着她的脸,蒂维丝没有化妆,也没戴首饰,只是将脸洗的干净、将毛发修剪梳理了一番。 在李奥瑞克眼中,蒂维丝穿上华服就是公主,脱下来了就是那和粗手粗脚“汉娜小姐”,不存在第三种状态。换句话说,李奥瑞克潜意识里认为:蒂维丝的高贵,是拿衣服首饰堆出来的。然而,此时蒂维丝身上既没有华丽的妆容,也没有昂贵的衣服,但她只是站在月光之下,就让李奥瑞克感觉到了神圣与高贵,就仿佛是一种凌驾于凡人之上的存在。他从未见过哪个女人具备这种“神性”的美,哦,或许魔女小姐是个例外…… 好漂亮!难怪希雅总说,蒂维丝是世界上最漂亮的女人,李奥瑞克心中又惊讶又疑惑,他心想,真他妈怪了,蒂维丝这个女人一直在我的审美上抡大锤,一个身高直逼承太郎,一顿能吃四碗饭的大妞,怎么能这么耐看呢? “请上船吧?”蒂维丝微笑着朝他伸出了手。 李奥瑞克这才反映过来,意识到自己处男病复发,赶忙行了一礼,登上小船。两人在船上坐下,蒂维丝划着桨,在天湖中缓缓前行。明月当空,四面一片银白色;两盏油灯挂在船帮上,在昏黄的灯光下,公主殿下的容颜上多了几分柔美。李奥瑞克的视线再一次被她的美貌吸走——乍看之下,蒂维丝的五官不如希雅、皮肤不如罗米拉,可她的气质却凌驾于这些女孩之上, “看来李奥瑞克很中意我的美丽?”蒂维丝忽然问道。 坏了!偷窥人家被发现了!即使老李已经是准·后宫王了,但他身上还是有很深的处男后遗症,这种事情被人家点破,立马就羞臊的老脸通红。他连忙解释说:“啊,不是,我就是觉得公主殿下您……呃,气质上非常的,就那个什么,非同凡响……”他语无伦次起来,很是丢人。 然而蒂维丝却发出了一阵爽朗的笑声,道:“李奥瑞克!你盯着我的脸看,这没什么值得羞愧的!欣赏美丽是人的本能,我有着非同寻常的美丽,自然会吸引人们的目光。” 老李被她这超自信发言震惊了——要是别的女人说这话,哪怕再美丽,也总会觉得是在炫耀,可蒂维丝说出来却像是在陈述一件事实,就仿佛是在说: 喏!天是蓝的,火是烫的,我是美的。 事实也确实如此。 然而这公主殿下似乎是语不惊人死不休,只听她继续说道: “然而,李奥瑞克你身上的美丽却在我之上!若说高原人中最美丽的人,非你莫属,我甘拜下风,因此,我很喜欢你。” 她声音不大,却音色洪亮,那声音回荡在空旷的天湖上,每一个字都如平地惊雷。 “啊?”李奥瑞克张了下嘴,却没能说出话来。 这么直的球吗?李奥瑞克完全跟不上这个女人说话的节奏了,这直来直去、大开大合的招式,直接给他整不会了。 这要怎么接啊?早知道就听希雅的话,把她带来了!这大公主的字典里仿佛不存在“害羞”这两个字一样,但我可不行啊! “我只是满身汗臭的大老粗,称不上美丽……”李奥瑞克打算谦虚两句。 “不!李奥瑞克,你的容貌,是我见过最英俊的;你的心灵,是我见过最干净的;你的力量也是我见过最强大的;还有你的身体——我虽然没有亲眼见过,但从传说来看,也是如古典雕塑一般健美。所以我说,你是如今世上最美的男子,这话有什么错么?” 蒂维丝嘴上说着有点糟糕的话,然而望着李奥瑞克的眼睛之中,却没有一丝邪念。那眼神真挚而又纯粹,绝不像是心怀鬼胎的人。 李奥瑞克再次哑然——坏了坏了,这公主的牌我一张都接不住啊!再按照这个发展下去,非得让她吃了不可! 两人说话功夫,小船已经来到了一个湖心岛。这小岛也就一个篮球场大小,中间坐落着一间茅草棚子,下面有一眼清泉,在咕嘟咕嘟冒水。泉下还有一条水渠,引着泉水蜿蜒流淌;水渠旁边摆着几把雕刻精美的矮小石凳,石凳旁边放着几个长手柄的水杯,想必是让人坐在水渠旁边,用水杯取水直饮。李奥瑞克看着这场景,就想起了上辈子上学时候学过的课文,里边说的“流觞曲水”想必就和这个形式一样。 而且李奥瑞克还隐隐约约嗅到了一股酒香,却不知道是哪里飘来的,难道蒂维丝还带了酒吗? 蒂维丝与李奥瑞克面对面坐下,又从岛上小屋里取了点了油灯。随后蒂维丝开口说道:“李奥瑞克,我问你,你愿不愿意当王?” 什么?一上来就这么刺激吗?李奥瑞克虽然已经见识过了蒂维丝的“说话艺术”,但直接被这么问,他还是心头一震。李奥瑞克望向蒂维丝,此时蒂维丝也在望着他,公主视线平和淡然,并不像是在问一句“诛心之言”,反而像是普通的闲聊。 李奥瑞克稍加思索,说道:“实不相瞒,李奥瑞克有几分才能,心中也有抱负,若殿下信任我,愿将国之重器交予我手,我一定能作出一番事业,绝不会辜负您的信任。” 蒂维丝点了点头,说:“我懂了,你有当国王的意愿,但你又是忠义之士,不愿意做忤逆犯上的事情,因此你想和我谈,想要以文明的方式,与我共同执掌这个国家。” 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再藏着掖着也没意思,何况今天蒂维丝请他来天湖夜谈,就是为了两人进行一次坦诚的对话。李奥瑞克见这女人如此直爽,心中的豪迈之气也占领高地,将上辈子的小市民性格压了下去,他说:“我只想要实权,不想要虚名,我至少也要掌握军权和财权,还要六成以上的土地,如果没有这些东西作为支持,我就打不过蛮族和魔族,也无法带领高原人光复故土。” 蒂维丝点了点头,说:“我就想听你说这番话来着。” “殿下?”李奥瑞克不解其意。 蒂维丝从石凳上站了起来——她腰背挺拔,银色的月光浸湿了她的白,也浸湿了她的脸庞,她面朝北方,既像是月下的女神,又像是个坚毅的战士。 “那我来和你说说我的想法。” “我本就有与你共治国家的想法,你能征善战,我有经世之才,你对外开疆扩土,我对内治国安邦,到时候我们一外一内,一武一文,何愁国家不兴呢?我封你做一个北伐元帅,抑或你国王,我王后,怎么都行的。” 这确实是上上策,只是李奥瑞克没想到蒂维丝能放得下“皇室正统”这个身份。 蒂维丝接下来却又说道:“可是,我身边的人们却说,我一定要当女王,一定要振兴皇室。他们还请出了我父亲的遗书,那上面确实是命令我要竭尽全力匡扶皇室,要保住皇室的每一寸土地,每一分财产,保护每一个流着皇族血统的人,以及那些效忠我们的人。 “人心中都有一些不可打破的原则,正如李奥瑞克你不愿意做弑君的反贼一样,我也不能去违背父王临终的遗愿。”蒂维丝说到这里望向了他,“不知道你能否理解我的难处?” “我能理解。”李奥瑞克点了点头。 蒂维丝干咳了一声,正色道:“自古以来天无二日,你我只有一人能够称王。” “然而,我若称独自王,只许你一个虚职,你必不服气,将士们也会不服,莫说你们,我自己也觉得不服气!王位是打出来的,怎么能靠偷呢?我才不要偷来的王冠!” “殿下果然有气量。”李奥瑞克深以为然。 “但若是任你称王,我便违背了父王遗愿,无颜面对列祖列宗,你赢了里子却丢了大义名分,也会成为叛国逆贼,遭人唾弃。” 这也是事实,李奥瑞克心想,我们俩现在都困在了一个两难的局面。尤其是蒂维丝,如果她遵从父亲的遗愿独自称王,保卫旧的皇室体制,就意味着要与我为敌,而且也会违背她“振兴国家,光复故土”的毕生夙愿。 但如果蒂维丝奉我为王,或者我们共治国家,她又过不了良心上的槛,怕是死了也无颜面对纳什鲁特家族的列祖列宗。 站在李奥瑞克的角度,固然可以强迫蒂维丝摒弃父亲的遗嘱,然后跟他站在一起。但李奥瑞克本人却更期待蒂维丝会如何解决这个僵局?毕竟,蒂维丝大半夜把他叫到天湖,是为了“做个了断”,而非像个怨妇似的来诉苦。 果不其然,蒂维丝接着说道:“那到底该怎么办呢?这两种结果我都不想要。” “我左思右想,也不得其解。” “终于,就在昨晚我想明白了!”她高声说道。 蒂维丝猛然转身面对李奥瑞克,只见她神情亢奋,眼神之中满是星光。李奥瑞克感觉浑身鸡皮疙瘩都起来了,他说:“殿下有什么办法了?” “我们来较量一番吧!”蒂维丝伸出手来,大声说道。 “较量?” “对!较量!我父亲的遗愿是让我‘竭尽全力保护皇位’,那我只需要竭尽全力就是了!至于能不能保下来,这就是天意。” “所以我们来较量一场吧,李奥瑞克!” “若你能击败我,那王位就非你莫属!明天我就宣布咱们的婚礼,王位就是我的嫁妆。自此以后帝国更名,旗帜换色,皇室改姓——改成什么样子,你随意。你是唯一的国王,我做你的王后,你也不用担心家中女眷,我会以姐妹对待她们。届时你在外面开疆扩土,大展宏图!打得蛮子和魔族抱头鼠窜!我就在国内筑城积粮、招贤纳士、打造一个富饶稳定的大后方,你我都是天生的人杰,未来的英雄,我们夫妻同心,内修外攘,还怕帝国不兴旺吗?” 蒂维丝手指着北方,白随风荡漾,她浑身意气风发,眼睛里边的光芒比星月之光还璀璨。 “倘若你败给我了,就安心做我的驸马吧——你既是野狼城公爵,又是驸马,回头我在设法封你一个北伐军大元帅,你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虽不比‘李奥瑞克王’来的风光,但仍能成就一番霸业。” 竟然能说出这种豪言壮语来?这是何等的奇女子?李奥瑞克也被这番话也激发了心中豪气,他大声说道:“好,痛快!那就拔剑吧!”李奥瑞克说着拔出了巨人屠夫和啄眼。 “哎,且慢!”蒂维丝抬起右手。 “不是较量么?”李奥瑞克一脸疑惑的问道。 ⑧二7一 第二百一十九章:王的较量 蒂维丝摇了摇头,我说:“若是生死搏杀,那就不是王的较量,而是野兽的较量——你看,剑法高明,却也不能拿来批奏折;武艺高强,却也不能治国安邦吧?” 李奥瑞克收剑入鞘,问道:“那你想怎么比试?” 蒂维丝说:“要想成为王!必须要有强大的力量,智慧的头脑和宏大的气量!” 她伸出三根手指,道:“李奥瑞克,你意下如何?” 李奥瑞克稍加思索,说:“我同意。” “那我们就来比这三个,三局两胜,赢下两场的人,就是真的王,另一人要做对方的臣子。” “若我赢了,你就是我的驸马,当然,我对你的爱意不会有减少的。” “若是你赢了,我就会俯首称臣,做你的女人,自此以后忠贞不二,夫君让我杀人,我就拔剑,夫君若让我死,我就自尽。” “怎么样,李奥瑞克!” 还从没有哪个人这样挑战他!李奥瑞克一口就答应了,说:“好!蒂维丝!我就喜欢你这样的女人,那我就来征服你。” 李奥瑞克说的不是场面话,他是真的喜欢上这个女人了。蒂维丝的豪迈、智慧、勇气和果敢都是世间罕有,想必她可贵的人格,她身上独特的美貌甚至都显得不重要了……哦,也是很重要的!此时蒂维丝正好侧身对着李奥瑞克,月光照在她的胸前,一条银色的曲线出现在李奥瑞克的眼瞳之中。 好大!即使是今晚的满月,也不及她的胸襟气量!这就是高原的女王吗?我一定要得到她! ……然后将整张脸都塞进去。 蒂维丝说道:“那好,三项较量,第一项是力量,这包括带兵打仗的能力,还有个人的武艺,我虽然也粗通剑法射术,但显然是不如你的,这一项我认输,就不用打了。” 蒂维丝虽然高傲,但也很有自知之明啊,李奥瑞克心想,比其他的那些皇亲国戚可强多了。 蒂维丝继续说道:“那第二项较量,是比治国的智慧,我扪心自问,在这方面的才能上,高原人里没人能比得上我,李奥瑞克我听说你也很博学,但在政治上面,恐怕也不是我的对手。” 李奥瑞克说:“也不见得。”毕竟他是穿越来的,知道许多超脱于时代的知识。 蒂维丝说道:“可是治国之道难以较量,你我大可辩经一夜,终究也难分胜负。只有看治国的成绩,才能说明一个人是不是明君——不过,李奥瑞克啊,我于野狼城见识过你的治理城镇的才能,你也见识过我是怎么为野狼城治病的。当时你还说,治理城镇这一项是你的弱项,于是将事情都交予我这个‘汉娜小姐’打理,由此看来,治理城镇你应该是不如我的。以小见大,治理国家恐怕也是,你意下如何?” 这女人!真是豪迈又狡诈,大方又小气,李奥瑞克哑然失笑,说:“也罢,你先说说,第三项较量要怎么比?”先听听完整的规则,再决定要不要跟她扯皮,李奥瑞克心想。 蒂维丝说:“所谓气量,最难较量,不过我有一计,能让咱俩大致领会彼此的气量——哎,李奥瑞克,你会喝酒吧?” “当兵的哪有不会喝酒……等等,你干嘛?” 李奥瑞克就见蒂维丝从棚子里掏了两个大木杯来,那大杯子比喝扎啤的还大,恐怕有大半升。蒂维丝将两个大木杯安装在了取水的长柄把手上,然后递给李奥瑞克一个来,说:“你取一杯泉水来尝尝。” “泉水?” 李奥瑞克就用那长柄大木杯取了湖心岛的清泉,拿到鼻子旁边一闻,顿时惊了,说:“这泉水怎么流的是酒啊?” 蒂维丝笑了,说道:“这地方叫做‘布伦泉’,是沼泽地第一奇景!传说当年的高原英雄‘酒桶·布伦’跟着纳什鲁特家族转战沼泽,后来因为中了魔族的诅咒而去世,弥留之际他说:‘将我葬在王城的天湖吧,我将在这里永远守护高原人,直到有一位高原王带我们重返故乡。’我的祖先遵照遗愿将布伦葬在这个湖心小岛,没想到第二年,这里就裂开了一道清泉,里边流出来的全都是烈酒!人人皆知布伦是高原人第一酒豪,所以大家就说,这泉水乃是布伦英灵的化身,称之为‘布伦泉’。” 蒂维丝盛了满满一杯,高声说道:“现在,就让先祖英灵来见证新王的诞生吧,李奥瑞克!第三场较量!酒量即气量!历代高原王皆为千杯不醉的豪杰,若是酒量不行,便当不得王。” “好!”李奥瑞克也盛满一杯酒,说:“那就用这场较量分胜负吧!第一杯,敬大英雄布伦!” “敬布伦!” 两人搁着水渠碰杯,然后一饮而尽,喝完之后默契的将酒杯倒转,果真是一滴不剩! “好酒!”李奥瑞克说道。 “好气量!”蒂维丝说。 李奥瑞克又装满一杯酒,说:“那这一杯,敬历代先祖!” “好,敬先祖!” 两人又是一饮而尽,喝完之后将酒杯倒转,还是干干净净。 眨眼功夫已经喝了两大杯烈酒,且不说酒精有多少,哪怕是水,这也有一瓶大可乐那么多了,只怕再这么喝,肠胃受不了。 李奥瑞克便提议说:“这是好酒,应该慢慢喝,细细的品。” 李奥瑞克倒不是喝不动了,而是怕蒂维丝一时意气跟他拼酒,喝坏了身体。 蒂维丝却笑了起来,说:“等分了胜负,再来细品也不迟啊。” 这女人还真是倔强啊。 “那好,敬阵亡的将士!”李奥瑞克又盛了满满一大杯。 “敬阵亡的将士!”蒂维丝高举酒杯。 …… 蒂维丝不愧是流着帝王之血的女人,这酒量真是夸张。这泉水的酒精含量不低,李奥瑞克肉测大概有三四十度,已经接近了上辈子喝得低度白酒。在这个普遍酒精含量只有个位数的时代,那是妥妥的烈酒了。然而蒂维丝一杯接一杯,每次都拉满,一口闷下肚,绝不养鲸鱼。俩人也没有下酒菜,就以豪气下酒,以英灵之名助兴,恨不得饮完这烈酒甘泉。 喝过第十杯,李奥瑞克腹胀难耐,便提议去上个厕所。一站起来,酒劲上涌,就觉得天旋地转,身子摇晃了起来。 “哎,李奥瑞克,若是喝倒了,那也算输啊!”水渠对面的蒂维丝笑着说道。 “放心!”李奥瑞克趔趄一下,然后站稳脚跟,说:“这才刚开始呢!” 李奥瑞克来到茅草房后面解手,将体内那大几升的烈酒释放出去,随着体液循环,李奥瑞克那强大的身体恢复力开始起效,他感觉到体内的酒精消散退去,脑子逐渐变得清醒,脚下沉稳有力,而不像之前一样脚步飘飘。 这公主还挺能喝啊,李奥瑞克心想,难怪她挑这个跟我较量呢。 李奥瑞克没有直接回去,而是偷瞄了一下蒂维丝,只见她站在水渠旁边,正在活动手臂和腰背,看样子这对蒂维丝来说只是热身而以。李奥瑞克心想:看来我得动真格的了! “北疆王,让我的肝脏燃烧起来!” 先前,北疆王塔戈瑟斯的英灵达到了自我级别,为李奥瑞克增加了一个圣遗物效果。这个效果就是,赐给他三个铁一样的肝!再加上李奥瑞克自身的肝脏,就是四个肝脏!妹妹,我知道你很能喝,但你面对四个肝脏+快速复原的李奥瑞克,也就只能甘拜下风了。 李奥瑞克干咳一声,从棚子后面走了出来,说:“蒂维丝,我们开始下一回合吧。” 而此时的蒂维丝还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她站在水边,借着微量的晚风醒酒,她听见李奥瑞克的发言,不禁笑道:“哦,还能喝啊?不愧是李奥瑞克大人。” 李奥瑞克叫道:“别废话,满上!” “好!” 两人又是满上一大杯,然后吨吨吨的灌了下去,虽然两人都是喝到一滴不剩。但这次蒂维丝显然比之前喝得慢了,她一边喝酒一边偷瞄李奥瑞克,见李奥瑞克速度没有变慢,反而还快了许多,便诧异的皱起了眉头。 喝完这杯,再来一杯,这杯喝完,还有三杯,李奥瑞克一杯接一杯,越喝越急,越喝越快!仿佛肚子是个无底洞,吨吨吨的往下灌,这酒量别说是人,就是大象见了也要汗颜。 蒂维丝也从一开始的诧异变成了惊讶,又从惊讶变成了敬佩,最终从敬佩变成了惊恐! 这是何等的酒量?蒂维丝也看呆了,她扪心自问,能做到千杯不醉,然而李奥瑞克这酒量又何止千杯?高原人历来就有酒量即气量的说法,这么看来,李奥瑞克确实是有帝王气量啊。不,这何止是王的气量!这简直不是人了。 “李奥瑞克大人,那个……”蒂维丝一开口,差点就吐了出来,她也顾不上形象,粗鲁的打了个嗝,说:“你不是说,好酒要慢点品吗?咱们要不要慢慢喝?” 李奥瑞克露出了一个嘲讽的表情,说:“蛤?可你不说,要等分了胜负再慢慢品么?来来来,赶快满上!我先干为敬!”李奥瑞克说着又盛满一杯烈酒,吨吨吨的吹了下去。 蒂维丝已经怂了,但她又不想认输,就说:“这样,你等我一下,我去去就来。”她也要去方便一下。 “那好,你先去,我先喝着。”李奥瑞克说道。 什么?你先喝着?你先喝着是几个意思啊,李奥瑞克大人!蒂维丝走出去几步之后,就悄悄回头,就见李奥瑞克开始了自斟自饮,蒂维丝露出匪夷所思的表情,赶紧回去,说:“你到底还能喝多少?” “不好说,让我喝喝看。”于是李奥瑞克开始了他的表演。 蒂维丝紧盯着李奥瑞克鼓起的腹部,不由得咽了口唾沫,紧张的说道:“李奥瑞克,我知道你海量,但你也不要勉强,万一喝坏了身体就不好了……” “我自有分寸。”李奥瑞克说着舀了一杯酒,开始悠哉的喝了起来。 就这样,李奥瑞克如同变魔术一般又喝了十杯,其间上过一次厕所,走路能走直线,说话也没有大舌头。 喝完之后,李奥瑞克将杯子往地上一放,说:“公主殿下,该你了。” 蒂维丝点了点头,说:“我认输。” 开玩笑呢!这么多酒喝下去,不等醉死就先撑死了!别说是我,就是一头龙来了,也得给您磕一个!这样豪迈的酒量,恐怕就只有那位传说中的北疆王能够做到吧?不,他恐怕也做不到的,毕竟这些酒都够浇活一亩地了。 李奥瑞克点了点头,盘腿坐下来,说:“那好,接下来我们就可以细品了。” 还细品吗?蒂维丝苦笑起来,说:“李奥瑞克王果然是海量,我实话实说,最多还能喝一杯。” “若是细细的喝,一杯酒也能喝一晚上的。”李奥瑞克说着舀了一杯,蒂维丝也放下杯去接酒。 “嗯?”蒂维丝忽然 “怎么了?” “布伦泉怎么越来越细了?”蒂维丝惊呼道。 李奥瑞克低头凝视,果然如蒂维丝所说,之前那奔涌的烈酒甘泉,此时只剩下细细一股,不及手指粗细。蒂维丝似乎感觉到了什么,连忙拿杯子去接,说来也奇怪,蒂维丝刚刚接满了一杯酒,这两百年没有间断过的“烈酒甘泉”就断了,泉眼之中一滴水都不再流出。 蒂维丝看着手中的酒杯,喃喃道:“这竟是布伦泉的最后一杯酒?” 还真让我俩喝干了啊?李奥瑞克心想道,可惜了可惜了!这酒是我穿越以来喝过最好的,还想带回去让希雅他们也尝尝呢。 此时,蒂维丝望着干枯的泉眼,不由得神情有些伤感,李奥瑞克劝她说:“没事的,蒂维丝,酒没了可以再酿,回头请你喝喝精灵的花果子酒,还有蛮族的刀子酒、马奶酒,都是别有一番风味的……” “我不是难过。”蒂维丝说着抬起头来,她望着李奥瑞克的脸,说:“英雄布伦临终前说,他死后也要要守护高原人,直到某个高原王能带领这个国家光复故土。此时他的泉水断了,就意味着……布伦已经认可了你这个新的高原王,李奥瑞克。” 是这样吗?李奥瑞克愣住了。 这或许是巧合,抑或是神迹,总之历史上这样说不清的玄学现象太多了,像是什么刘邦降世的时候老爹梦见一条龙盘在他老妈身上;刘秀出生的时候,屋里满是红光,麦子结了九穗什么的……李奥瑞克既然是创造历史的人物,那在他身上发生一些玄学现象,却也是正常。 “那你呢,蒂维丝?”李奥瑞克问道。 蒂维丝点了点头,说:“愿赌服输。” 蒂维丝说着举起了布伦泉的最后一杯酒,她向着天上的月亮,高声说道: “我敬爱的父王,您请听我说!并非女儿违背您的意愿,而是自古以来,王冠就该属于最强大、最智慧、最豪迈的人。 “我辈之中,女儿已是至高至强者,却仍不及李奥瑞克。 “既然如此,理应奉他为王。 “今后他为王,我为臣,我问心无愧。 “父王若是怪罪,待到我百年之后,再去为您和祖宗们赔罪吧。” 说着,蒂维丝将最后一杯布伦泉洒在了在皇室的土地上,随着那烈酒渗入泥土之中,这片土地也要更名易主了。 一巴②7 第二百二十章:中门对狙式告白 至此,事情已有了断。 蒂维丝说:“那么,明日一早,我将在朝堂上宣布,我将嫁给李奥瑞克为王后,李奥瑞克为高原帝国新王。至于这一代的国号,你的皇家姓氏,就由你自己决定吧,李奥瑞克……”蒂维丝说着便走向小船,李奥瑞克却忽然叫道:“等等!” 蒂维丝停下脚步,转身问道:“王,还有何吩咐?” 李奥瑞克拿起两个酒杯来,将半杯酒倒入蒂维丝的空杯,然后递给她,说:“还剩半杯呢!喝完再走。” “可惜只剩半杯而已。”蒂维丝晃了晃杯子。 李奥瑞克笑道:“哪怕只剩下半杯,要是慢慢品的话,也能喝上半宿。” 蒂维丝朝他行礼,道:“如您所愿,我的王。” 于是两人来到干枯的布伦泉旁边坐下,这次两人没有隔着一道水渠,而是肩并肩,席地而坐。李奥瑞克问道:“蒂维丝,明天你若是宣布咱俩的婚事,那就相当于是要跟贵族们撕破脸。事后你想怎么收场?” 蒂维丝冷笑,说:“收场?收什么场!不服的打,打不服就杀!我又不是真的忌惮那些家伙,我只是不想违背父王的遗愿罢了。现在我虽然输给了你,却也对父王尽孝了,我问心无愧,那些家伙就奈何不得我。” 李奥瑞克点了点头,拿起酒杯来,说:“敬你的勇气。” “谢陛下。” 两人碰杯,然后默契的小抿一口,好留下一些布伦泉,来度过这漫漫长夜。 接着,蒂维丝问道:“陛下,那你当了国王之后,有什么想做的事情吗?” 李奥瑞克顿时一拍大腿,说:“那可太多了!” “可否说来听听?” “好,你听我说……” 于是李奥瑞克滔滔不绝的讲了起来,开口就说道:“首先是提高生产力,如今一亩肥田产量还不到一百斤,实在是太亏了!农民们需要更好的环境和技术,开垦更多的土地,减少赋税,让人民能够休养声息。你看,野狼城那里不是有大片的土地可以开垦吗?精灵们也有更高端的生产技术,到时候普及一下,让大家解决吃饱饭的问题。” “填饱肚子是第一要务,吃饱了之后,就要活得好。怎么才算是活好呢?首先是安全和稳定。高原帝国的安全隐患主要有两个,第一个是来自于北方的蛮族和魔族,到时候我会驻守国门,亲自地狱蛮族,我见识过乌鸦王的本领,四大蛮王也就那么回事,别以为他们都是三头六臂的怪物,其实都是两个肩膀顶一个脑袋,喝多了也吐,挨打也疼,老子一刀下去,什么乌鸦王、野鸡王、鸽子王的……都得去冥府报到……” 他这话逗得蒂维丝咯咯笑,公主说道:“喝一口吧,敬你的勇敢。”两人说着又喝了一口酒。蒂维丝此时脸色红润,眉眼微醺,一手撑着脑袋,歪头注视着李奥瑞克,眼睛中含着笑意,笑意中带着欣赏和崇拜。 李奥瑞克上一次看到这种表情,还是在希雅身上,他不禁咽了口唾沫,“呃……”他沉吟着,忽然有点不好意思讲下去。 “继续说,陛下。”蒂维丝眸子里的情愫更加浓烈,“臣妾喜欢听。”她低声说。 这高傲又豪迈的公主殿下,也会有这样一面吗?李奥瑞克受不了这个,他感觉自己应该做点什么——做点男人该做的事情。然而,蒂维丝跟他还没有正式结婚,而且李奥瑞克还担心:蒂维丝说要跟我结婚,是不是纯粹的政治联姻啊?她应该对我没有什么男女之间的感情吧?我感觉我俩更像是好兄弟,适合结拜,不适合拜堂……啊,可她刚刚为什么用那种眼神看我呢?女人心真是复杂啊……李奥瑞克毕竟两世处男,时不时还会犯处男病后遗症的。 于是他继续说道:“呃,刚才说到人民的安全了,第二个威胁我们安全的呢,就是我们土地上的许多‘卑劣种族’——啊,我不喜欢卑劣种族这个名字,我见过鱼人和精灵,还有兽人、食人魔等等,他们一样有文化和道德,有语言和文字,一样有好人坏人,不能说是卑劣的,以后我会取缔卑劣种族这个称呼,之后呢,我打算将这些人都纳入到我们的民族体系里边来,给他们土地和生活保障,让他们拥有平等的公民权利等等……我要从根本上解决沼泽地的种族矛盾,我知道这件事情任重道远……” “果然是王的气量。”蒂维丝赞许道,“上一个有这种格局的人,还是那些窥探真理的高等精灵呢……哦,那然后呢?安全保证了之后呢?” 李奥瑞克说:“安全保证了,就要有生活上的保障,我希望人民能够过上这种生活:生病了有医生和药品,天冷了有衣服穿、有房子住,出远门可以骑马或者坐车,隔三差五的就能吃肉喝酒……如果每个人都能拥有这种生活的话,国家就会更加稳定,繁荣……” “生活有了保障,物质基础有了,就需要丰富精神世界了,我们要搞教育,要扫盲,鼓励人们读书,学习知识文化,接下来国家就会更加繁荣了,有了技术,就能进一步提高生产力,生产力上来了,再倒逼生产制度的变革,嗯,我们要建立更加稳固的中央集权……但这一块我还没有具体的思路,慢慢来吧……” 接下来他又讲了许多想法。 李奥瑞克在这方面想做的事情可太多了,上辈子看了那么多书,上了那么多学,现在终于有了用武之地。尽管说他当国王不是为了种田和称霸,但这种事情真的很爽,李奥瑞克肯定要试着搞一搞。 李奥瑞克这番话让蒂维丝感觉十分惊讶——简直比她刚刚看到李奥瑞克连喝了十杯布伦泉还要惊讶。 蒂维丝以为李奥瑞克想做的,都是关于打仗的事情,就算是讲,也要讲如何南征北战,如何开疆扩土,如何光复故土……各种战略战术层面的东西。蒂维丝对军事很感兴趣,很乐意听“战神李奥瑞克”讲讲这方面的东西。 然而李奥瑞克一开口,却都是些土地、法律、官僚等内政方面的事情,要么就是教育、卫生、医疗、宗教等等民生话题。而且他这个“大老粗”还没有瞎说胡侃,他的这些见解十分超前,经常能一针见血的点出帝国的病根,并且提出一个相对合理的策略方针来。蒂维丝感觉到,李奥瑞克虽然没有政治经验,但是却具备着一些极其超前、先进、乃至充满想象力的点子,比如通过土地改革来提升农业生产力,比如投入更多经费来研究更加先进的生产技术,比如普及教育、医疗、卫生还有建立更完善的司法机构,比如通过公平考试的方式来选拔人才……他的想法天马行空,跳跃性很强,但他说出来的东西,却都有一定道理, 蒂维丝用她那强大无比的记忆力将李奥瑞克说得这些东西都记住了,等回头她要列一张表格,就叫做:李奥瑞克王的治国之道。接下来围绕着李奥瑞克说得这些东西,找学者们来进行精研,寻找一个具体可行的办法。 此时,蒂维丝看着李奥瑞克的目光越发炽热,她说:“没想到陛下文韬武略,可惜世人只知道您的武艺,却不知道您的雄才大略。回头我要招募一百个最好的吟游诗人来,写一篇长诗来歌颂您。” 李奥瑞克摆了摆手,说:“害,大可不必,你知道的,男人喝多了酒,就会吹牛。我这些酒后的胡言乱语,当不得真。” 蒂维丝立刻说道:“不,是不是吹牛我能听出来的,陛下说的这些东西,可不是酒后的胡言乱语,而是治国安邦的良策!还好没有和您比智慧,不然我恐怕要被三比零了。” “喝!” 两人又小酌了一口。 喝完这杯酒之后,李奥瑞克说:“你私底下也不用这么客气,什么‘陛下’啊,‘您’啊,这些都不用,我还是喜欢你直接跟我……怎么讲呢,称兄道弟?或者说你叫我‘李奥’也行,希雅她们就是这么称呼的。” 蒂维丝点了点头,忽然将脸凑上来,说:“那么,李奥,我问你一件事情。” 太近了!李奥瑞克能嗅到她身上的香味,既有酒的味道,又有像是酒一般的体香——她的体香带着浓郁的荷尔蒙气息,张扬狂野,就和她这个人一样,只是吸一口,就足以让男人醉倒。 “你说。”李奥瑞克的身体微微往后缩了几寸。 “李奥,你喜欢我吗?”她望着李奥瑞克的眼睛说道。 “呃……怎么突然问这个?”老李的处男病突然发作,一时间心慌手抖起来。 “我不想让我的婚姻完全献给政治。”她说,“虽然贵族和皇室的女孩们都摆脱不了政治联姻的宿命,但我是世界上最尊贵、最伟大的女人,我难道还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吗?李奥,你喜欢我吗?” “这个,我是不讨厌的……”蒂维丝的眸子干净纯粹,却看得李奥瑞克老脸通红。 蒂维丝说:“看来你有些不好意思开口?那好,我先来说。李奥,我非常,非常,非常的爱你!” 蒂维丝表白的样子,也和她喝酒时候的样子一样豪爽。 她清了清嗓子,站直身体,犹如高塔上的国王对着广场上的民众演讲那样,堂堂正正的、大声说道:“我在野狼城的时候就对你有了好感,当你在叛乱时候,说出‘一路平推,一路胜利,一个不留’的时候,我的好感就变成了爱意,但那时候只是暗恋,我们之间还有许多阻碍。而当你昨天凯旋皇城的时候,我便开始思考如何跟你结婚。直到刚才,你彻底征服了我,夺走我心中全部的爱情。虽然我开始爱你的时间还很短,但我对你的爱意却不输给你身边任何女孩,我愿意一生侍奉你,无论你是国王还是乞丐;我还要用我健康、美丽、强大的身体,为你生养许多强壮的儿子和美貌的女儿,让你的血脉永世昌盛。这是蒂维丝·纳什鲁特押上名誉的誓言,李奥瑞克王,请娶我为妻,你绝不会后悔的。” 这已经不是直球了!这简直是一发巴雷特轰到我脸上了!李奥瑞克完全处于懵逼状态,看着眼前这位奇女子瞠目结舌,大脑一片空白。 “你的回答呢,李奥?”蒂维丝问道。 “那还用问吗?”李奥瑞克腾一下站了起来——这感觉真怪,明明是被求婚,但却让他联想起了某种宣誓效忠的场面,简直就缺一把能够咔嚓折断的手杖了。啊,这可能就是生来的王者气概吧? 李奥瑞克说道:“那就让我们结婚吧,蒂维丝,我也爱你。这不是什么政治联姻,单纯就是一个男人爱上了一个女人,所以这两人就结婚了。” “好,陛下,臣妾就想听你这句话。”蒂维丝露出了幸福的笑容。 李奥瑞克有些不好意思的挠了挠脸,转移视线望向天湖的水波,此时他心里有许多念头,他先是想到:没想到事态发展的这么快,我们俩算是音速恋爱,光速结婚了。先前那些姑娘还需要拍拖一下的,没想到这次……啊,可能是因为蒂维丝就是这样豪爽的女人吧?真是不可思议,我竟然真的会爱上她。 随后他又想起希雅和其他女孩的事情来:这应该不算背刺吧?呃,希雅只是嘱咐我别搞出人命来,别做出格的事情而以。但她在原则上是支持我扩大后宫,尤其是将蒂维丝这种“狠角色”纳入家族之中的。我们从前就讨论过这个话题,这对于整个家族、还有我们的事业来说都大有好处,怎么说呢,反正我们就是订婚了,也算不上是做了什么出格的事情吧?毕竟我不会搞出人命来…… 此时身旁传来了一阵布料摩擦的声音,李奥瑞克一回头,顿时近乎: “等等,你脱衣服干嘛!” ]q六827 第二百二十一章:铁肝不如铁腰子 李奥瑞克一直以为,这种一言不合就脱衣服的操作,只有那不知廉耻的魅魔才能做得出来。却没想到,这位豪放无比的公主殿下,显然也不是那种在意繁文缛节的人,情致所到,就表演了一个衣服消失术。 此时蒂维丝站在他面前,浑身上下如婴儿一般干净,李奥瑞克先是移开目光,旋即却又忍不住用余光偷瞄她的身体,这一看,老李顿时遭不住了。不愧是公主殿下!广博的胸襟,豪迈的气量!不愧是要做王后的人,在正是母仪天下的姿态! “既然我们已经互道心意,也决定结婚,那就该做点夫妻间该做的事情了。”蒂维丝说。 李奥瑞克抱住自己的身体,慌张的说道:“可那不是要等结婚之后吗?” 蒂维丝一手叉腰,大声说道:“可我现在就想做啊!你不想吗?” 我他妈超级想啊!但我怕希雅把我给刀了——李奥瑞克不知道该如何解释。 蒂维丝抬起手来,指着天上的月亮,道:“你看这月色!”李奥瑞克顺着她所指的方向望去,月亮固然美丽,但相比之下,还是蒂维丝的手臂更加吸引他的目光——仔细观察之下,蒂维丝的手臂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粗糙,她皮肤光滑,强有力的肌肉隐藏在柔软、白皙的肌肤之下,撑得整条胳膊饱满而不臃肿,浑身上下都散发着一种古代雕塑那样古典美。同时她的手指也极为修长,这样的手可以去弹钢琴,或许也可以去射箭?不过弹琴是戏子的把戏,射箭是武人的本领,这都不是公主要学的。 “啊,月色……月色真美。”他下意识的说道。说完之后才意识到这句话有些微妙,然而,蒂维丝听不懂,而就算能听懂,豪迈的公主殿下也不屑于用这种委婉的方式表达爱意。 蒂维丝说:“你再低头看看脚下的草。” 李奥瑞克低下头,看到绿色的草坪,又看到蒂维丝左脚踩在草坪上,右脚踩着一块光滑的石头。于是他的目光又被公主的双脚吸引。正如身躯一样,蒂维丝的脚也很大,或许对于小姑娘们来说脚大不是好事,但蒂维丝显然不介意这一点,她总是能反常识的让李奥瑞克感觉到:大并不意味着丑。她双脚结实有力,指甲修得整齐,左脚踩在嫩草地上,指缝沾了青泥;右脚足弓的弧线让人浮想联翩,李奥瑞克脑海中先是浮现出她奔跑时候的样子,接着又联想起一头矫健的母兽。 “最后,我们还有酒。”蒂维丝摇晃着最后的小半杯酒,道:“按照高原人的传统,婚礼之后,男人和女人会赤裸的躺在一张在墨绿色的大床上,盖着银白色的被子,然后一边喝当年春麦酒,一边完成延续血脉的神圣使命。我们现在以绿草为床,以月光为被,也刚刚喝了酒,这不很符合传统吗?我觉得这样就行了,别弄得太复杂,我最讨厌繁文缛节了。”蒂维丝最后恶狠狠的说道。 李奥瑞克说道:“我也不喜欢繁文缛节。” “那你还在等什么?莫非……”她眼睛一转,似乎就看穿了李奥瑞克的顾虑,道:“我知道,你担心希雅怪罪是吧?哈!如果希雅怪罪,你就说我将你灌醉了,后来的事情你不知道。都推给我,我来摆平她!” 完了完了,我败了!李奥瑞克找不出任何理由回绝她了。他不禁想到:跟这女人在一起,怎么处处落下风啊?李奥瑞克心里也不知道是焦虑还是兴奋,先前他和许多女孩相处过,尽管磕磕绊绊的,但他一直都占了上风啊!希雅让他盘了,魅魔让他制服了,精灵女王更是轻松拿捏,就连那灭世魔女,在这一块上也是傲娇之中透着一股白给的劲儿。唯独蒂维丝,这女人太野了,气势上压不过她啊。 见李奥瑞克不答,蒂维丝有些恼了,她说道:“不开口可就是默认了,李奥!”说着,上来一把拽掉了李奥瑞克的衬衫,甚至还撕坏了两个扣子。 李奥瑞克先是一愣,转念一想:害!我跟她争什么?反正都是我老婆了。也不能每天晚上都是我动,对不对?我也会累的。 “那至少垫块毯子吧?”李奥瑞克指着草地说道。 “您还挺文明。”公主殿下笑了笑,然后从棚子里取出一条毛毯铺在地上。 于是王与王后的婚礼,就在这天湖的小岛上提前开始了。 …… 有人说,可惜蒂维丝不是男儿身,不然一定会成为英雄豪杰。 但蒂维丝却不讨厌自己女孩的身份。 蒂维丝说:男人的孩子不见得是自己的,但女人一定知道哪个是自己的亲生孩子。这样一来她才能延续血脉,建立家族,从而成为伟大的王。 这女人在各个方面都有着惊人的气量,也总是充满精力。半宿下来,李奥瑞克感觉自己的腰和腰子都要碎了,他现在脑海中有这样几句感慨。 第一:竟然比我1V3还累。 第二:三个铁一样的肝有点多了,我能不能用一个铁肝换一个铁腰子? 第三:蒂维丝还是仁慈了,要是一开始就比这个,我多半要凉! 太猛了,实在是太猛了!这还是她喝了好多酒、有点神志不清的情况下,若是清醒的时候那还了得?我还不得去图书馆报到啊? 此时李奥瑞克累得不行,公主殿下也香汗淋漓,酒都喝完了,她来到天湖边上舀了一些水来解渴。 李奥瑞克依靠着先前蒂维丝踩在脚下的那块大石头,调整着呼吸,说:“那个,蒂维丝啊,我说要不咱们歇歇……” “歇歇?”蒂维丝顿时眉头一拧,说:“不可!我对李奥的爱还有许多,这才刚刚开始,不等到天亮是不会尽兴的。” 我艹,姐姐,你想干嘛?真就新婚第一天恩爱到骨盆坐碎啊? 忽然蒂维丝心血来潮,说:“我们接下来在水里完成,怎么样?放心,天湖的水非常干净,可是直接喝的。” “别介,我不会游泳!”李奥瑞克气喘吁吁的说道。 蒂维丝笑了,说:“怎么,陛下!您的体力已经不行了吗?臣妾还好着呢。”她故意调侃李奥瑞克,说着走到他身边来。 “进来。”李奥瑞克躺在毯子上面,然后伸出右臂。蒂维丝会意,便以小鸟依人的姿势躺进他的臂弯。 这感觉还挺微妙的,李奥瑞克心想,好大的小鸟啊,好大一只。 以前办完事情之后,姑娘们就会以这种姿势躺在李奥瑞克怀里,然后他家里三个姑娘们的身高都比他矮的,希雅和他差不多,但比他苗条、肩膀也窄;普希拉是穿着高跟鞋才显得高,其实身高165cm,往他怀里一钻,柔弱无骨,妩媚娇憨;罗米拉最小,才160cm,缩进李奥瑞克怀里的时候甚至会让他产生了一丝犯罪感…… 然而,公主殿下却有185cm!她有着“凡夫无法驾驭美丽”,高大的身躯加上宽阔肩膀,说实话,李奥瑞克一只手根本抱不过来,全然没有事儿后温存的美好。 蒂维丝似乎也意识到了这姿势的尴尬,便问道:“是我太强壮了吗?” 这话就仿佛是女生问你“我很胖吗?”一样,李奥瑞克还有一些上辈子的思维习惯,下意识的就说道:“没有,一点也不。” 然而蒂维丝显然不是那个意思。 “我们换一下位置好了。”她说着伸出了一条胳膊,示意李奥瑞克躺到她的臂弯里来。 啊?可以这样吗?老李一下就羞到上头了,连忙说:“不行不行!这太不好意思了。” “丈夫躺倒妻子的怀抱里,难道是什么丢人的事情吗?”蒂维丝质疑道,“何况这里也没有外人。” 李奥瑞克觉得,她总是能堂堂正正的讲出一些歪理,却又让人无法反驳。那毯子铺在草地上,下面还有些石子,说实话有些硌得慌。而蒂维丝的手臂却饱满富有弹性,乃是个绝佳的枕头。李奥瑞克就说:“也好吧,那你不要告诉别人。”说着便枕了上去。 好舒服!他感觉自己一直以来僵硬的脖子和脑袋都得以放松,时刻紧绷的精神也舒展下来。他下意识的闭上眼睛,感觉自己半分钟之内就能入睡。他就这样小憩了几分钟,蒂维丝的生意又将他唤醒。 “李奥啊,我想问你一件事情。” “什么?”他闭着眼睛回答道。 蒂维丝的手抚摸着他身上的伤疤,语气变得温柔起来,说:“李奥,我听说你总是带头冲锋,将士兵们护在身后,是吗?” “是啊。”我得作死啊,李奥瑞克心想。 蒂维丝默默点头,过了几秒,问道:“那你一直都在保护别人,有人保护过你吗?” 李奥瑞克笑道:“我很强,自然不需要保护。” 蒂维丝又问道:“那你有没有依靠过谁呢?” 这话突然就扎心了。李奥瑞克忽然意识到,自己无论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都没有依靠过谁,无论生活是好是歹,他都是独自扛过来的。哪怕如今当了“高原人的战神”,他还是这样子。他想了想,回答道:“大家也帮过我许多忙,希雅、普希拉、格罗温和布洛泽,还有罗米拉……各种各样的部下或者朋友,没有他们的帮助,我很难走到今天这一步。” 蒂维丝说:“很好。那你向他们直接说过自己的难处吗?或者是不开心的时候,会和他们倾诉吗?” “不,没有。” “为什么?” “男人嘛,就是这样的。”李奥瑞克笑道。 “不,不是这样的。”蒂维丝微微转身,将另一只手也放在他身上,几乎将他整个人都搂进怀里,“王固然强大,却也是人,只要是人就会疲惫,就会痛苦,还会悲伤,总会有想逃避的时候啊。” “王后与王妃不仅是你的贤内助,也是可以让你依靠的人,我或许不如你伟大,但偶尔让你依靠一下还是没问题的。其他姑娘们也一样,既然是家人,就把压力告诉她们啊,要是你自己就把一切都扛了,那还要女人做什么?” “有什么不开心的事情,或者其他什么,都可以告诉我们的。” 李奥瑞克不习惯这样,他讪笑几声,说道:“这太丢人了。” “向自己的爱人倾诉很丢人吗?”蒂维丝望着他的脸,说:“我不觉得这丢人,比如说我,我其实有许多缺点和难处,我很怕热,一热就会出汗,出汗之后如果不立刻弄干净就很容易起疹子,到时候正片后背上都是红斑,甚至严重时候还会长到脖子上,看起来就像是得了什么严重传染病,很恶心的!我必须请化妆师涂一层厚厚的粉来将其遮蔽才敢出门,不然就是有辱皇家名誉;再比如说,我其实很害怕蝙蝠,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反正就是害怕……诸如此类的小秘密还有许多,我都愿意向你倾诉,我不觉得你会因此而瞧不起我,或者抛弃我,我相信我们的爱情……” 她一口气说了许多,让李奥瑞克有些诧异。李奥瑞克问她;“蒂维丝,你为什么和我说这些?” “我在你脸上看到了疲倦,深深的疲倦,李奥瑞克。”蒂维丝的眼中满是怜惜,“我不想看到我的王因为压力而未老先衰。” 李奥瑞克露出了一个礼貌而又不失优雅的微笑,说:“蒂维丝,我亲爱的王后,如果不是你坐了我大半宿,你觉得我这么疲倦吗?” “啊?”蒂维丝先是一愣,然后大声傻笑起来,“啊哈哈哈哈哈哈哈!是这样啊,那没事了……” 妈的,这女人!李奥瑞克哑然失笑,心想:不过她也没说错,至少在刚才,我确实是很疲倦——精神上那种。也许我该如她所说,将更多担子分到其他人身上,而不是全都来自己扛…… 正在李奥瑞克这样思考的时候,蒂维丝抽出胳膊从毛毯上坐了起来,只见她望着漆黑的水面,喃喃道: “似乎有人来了。” ]q巴②17一 第二百二十二章:公主殿下的头非常硬 我超,该不会是希雅来抓尖吧?李奥瑞克一惊,连忙坐起来,只见一艘点着灯笼的小船正缓缓靠近他们的小岛,他借着啄眼的视力加成望去,说:“嗯?是个老婆婆?” “哦,我知道了。”蒂维丝点了点头,说:“李奥,你去后面藏一下,我来摆平。” 李奥瑞克扫了一眼蒂维丝那大气磅礴的“正统皇家身体”,说:“我倒是信得过你,但你至少穿件衣服吧?” “不用,我知道来的人是谁。”蒂维丝就这样走了上去。 行吧,反正对方也只是个老婆婆,李奥瑞克穿上裤子,然后到棚子后面的草丛里,暗中观察蒂维丝这边的情况。 此时小船靠岸了,就听蒂维丝大声说道:“戒尺嬷嬷!你来这里干什么!” 那戒尺嬷嬷打着灯笼走上来,“殿下,您果然在这……嘶!”她看到蒂维丝的身体顿时倒吸一口凉气,说:“成何体统!殿下这是干什么?羞煞老奴了!” 蒂维丝单手叉腰,高昂头颅,说:“天湖是我的私人领地,相当于我的后院,我在自己家里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不行不行!这荒郊野外的,您大半夜跑到这里来……哎呦!还喝了酒是吧?一个没出嫁的公主,大半夜的不在宫里好好养身子,独自一人跑到小岛上来偷酒喝!莫说我是戒尺嬷嬷,哪怕是我个普通的下人,也要笑话您的!” “笑话便笑话!他们笑我张狂,我也可以笑他们迂腐,对不对?”蒂维丝还是那副死公主不怕开水烫的德行,不穿衣服,非常张扬。 嬷嬷赶紧从地上拿起一件衣服来,说:“行了行了,殿下,快穿上点吧,这夜里风大万一着凉了……嗯?” 嬷嬷忽然注意到手上衣服不对劲,她借着火光凑近了一看,顿时惊呼道:“这是男人的衣服!” 我超!李奥瑞克一拍脑门,那不是我的衬衫吗?刚才就应该都穿上的。 “男人的衣服!?男人的!”嬷嬷像个发疯的母鸡一样嚎叫起来,她提着油灯快步在周围徘徊,接着又发现了什么,喊道:“啊!还有男人的靴子,男人的腰带,男人的……这都是什么脏东西!这为什么会有男人的脏东西!殿下啊殿下,老奴求您给我解释解释!” 蒂维丝倒是一脸平静,说:“嬷嬷,我劝你慎重言辞,因为你手上的东西,都是当代高原王的衣服,王穿过的东西都是圣物,哪怕是一只袜子或者一条破裤头,都是要供起来的!” 别别别别别!那种东西就扔了吧,怪不好意思的,李奥瑞克一手捂住了脸。 嬷嬷的眉头皱在一起,仿佛两条打结的虫子,说:“我不管那野男人是什么东西!我就想知道,为什么殿下会赤身裸体的出现在这里?为什么殿下周围还有一堆男人的衣服?你到底干了什么?” 蒂维丝指着脚下的土地大声说道:“我刚刚和李奥瑞克王结婚了,就在此地!男人和女人结婚之后,自然要做生儿育女的大事!嬷嬷,你该不会不知道吧?” “谁?李奥瑞克王?李奥瑞克?你跟他,在这荒郊野岭……呸!不要脸!皇家的脸,先王的脸,都让你丢尽了!”嬷嬷气得满脸通红,身子发抖,然后重重的咳嗽起来,“咳……咳咳咳!你这……你这堂堂公主,怎么能作出这种下贱的事情!” 蒂维丝挺直脊背,赤裸的站在月光之下,毫不遮掩自己那华美瑰丽的身躯。她堂堂正正的说道:“嬷嬷,我问你,这哪里下贱了?” “你身为堂堂的帝国公主,皇室继承人,竟然在私自在野地里与男人行苟且之事!这难道还不下贱吗?” 蒂维丝大声说:“女人与自己所爱的男人结合,哪里下贱了!?王后侍奉君王,哪里下贱了?我所做的一切事情都是堂堂正正,对得起天上的神灵,也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嬷嬷气得五官都扭曲了,她狠狠跺脚,指着蒂维丝骂道:“你这下流坯子,不要脸的荡妇!胡言乱语,胡说八道!你怎么还有脸讲这样的歪理?天下间哪有这样的规矩?哪家的姑娘会想你这样?就是个泥腿子家的姑娘,也做不出这么不要脸的事情来、” 蒂维丝冷笑,说:“规矩?歪理?李奥瑞克是王,我是王后,我俩同意的事情,就是这国家的规矩!我俩写下的章程,就是这国家的法律!我们俩想做什么,难道还需得到臣子、仆人和奴隶的认可吗?” 嬷嬷骂道:“胡搅蛮缠!胡说八道!你若真是高贵的人,就不该做这种不要脸的事情,蒂维丝!” 蒂维丝瞪大眼睛,放声吼道:“嬷嬷!我与李奥瑞克的高贵是有目共睹的!难道你还能来定义我们?要论血统,我们两人最为高贵、纯粹;论身份,我们的身份也至高无上;论能力,李奥瑞克乃是北伐军战神,北诛蛮王,南平叛乱,高原人还有谁比他强?我虽不不及他,却也是人民认可、贵族服从的公主,我有学问、也会武艺,公主该会的我都会,公主不该会的我更是样样精通!我俩就是这个王朝的主宰者,我们俩所认可的道理,就是这个国家的真理!你这小小的戒尺嬷嬷,难道还能颠覆国王与王后的旨意吗?” 嬷嬷气得面色铁青,却又被蒂维丝这威严十足的气势逼得说不出话来,她沉默了少许,突然用一种阴狠凄厉的声音说道:“对,说得对!我是戒尺嬷嬷,那殿下就来试试这把新的戒尺吧!”说着嬷嬷从行囊中取出一根骨头棒子似的东西来。蒂维丝见了那东西顿时近乎:“训诫棒!?你竟然把这东西带来了?” 训诫棒? 李奥瑞克虽不知那是什么东西,却也能从这二人的反应里猜到,这个看似像是骨头棒子的东西,应该有着极其强大威力,就像传说中的什么“打王鞭”“尚方宝剑”一样,是一种权力的象征。 要不要上去帮忙啊?他心想。 然而蒂维丝这时候却迎着嬷嬷的“训诫棒”走了上去,她低下头,指着自己的天灵盖说:“这是你的权力,照这里打吧。” “你!”嬷嬷没想到她竟然不怕,先是一惊,然后火气就涌了上来,说:“你这忤逆的公主!先王不惜用遗骨制成此物,就是怕你做出背叛家族的事情。没想到还真让他料中了!不愧是先王啊。”嬷嬷说着棍子就扬了起来。 李奥瑞克紧紧盯着这一幕,他此时已经开了双buff,手上拿了一块小石子,心想:如果这糟老婆子敢打我老婆,我就用这块石子打断她的棒子。什么规矩不规矩我不懂,我就知道蒂维丝现在是我女人,谁也不能打她! 然而嬷嬷的棒子终究没有落下来。她手停在半空,竟然哭了,说:“公主啊公主,你可知道,训诫棒打下来,你就要头破血流,更要身败名裂!而且不光是你,老奴这条命也就交待了——纵然我手里拿着先王法器,可是棒打公主的罪名,我也担待不起!北伐军的人肯定要拿我问罪,要我的命,到时候那些贵族也不会保我……” 这老太太其实是个明白人啊?李奥瑞克心想,我还以为她是个老顽固呢。 公主抬起头来,说:“嬷嬷,什么是正确的,什么是错误的,其实你心里很清楚,对不对?” 嬷嬷两行眼泪流了下来,说:“清楚?我当然清楚这一切是怎么回事,只是我放不下手里的戒尺。我当了四十多年的戒尺嬷嬷,这戒尺就是我的性命!我就是规矩,规矩就是我,你坏了规矩我就必须打你!公主殿下,我必须打,必须打……”她念经一般喃喃道。 蒂维丝再度低下头来,说:“你打就是了,婆婆妈妈的做什么!” 嬷嬷的手在颤抖,说:“殿下,您就真不肯服软?一定要身败名裂才好吗?李奥瑞克还在这岛上吧,让他看见了这场面,你还要如何做人呢?” “我跟李奥真心相爱,何况他气量非凡,绝不会因为我被打个几下脑袋就瞧不起我。” 是的,我不会瞧不起你,而且我不会让那骨头棒子落在你头上的,李奥瑞克握紧了手里的小石子。 听到这话,嬷嬷十分诧异的感叹道:“你们竟然是真心相爱的?稀奇,稀奇了!”嬷嬷的表情似乎在哭,又似乎在笑,“难怪如此呢,啊,蒂维丝,我看着你长大,从没见你将哪个男人放在眼里,无论是贵族的公子,还是英俊的骑士,你都不屑一顾!没想到今天能听你说出真心喜欢来……啊,嬷嬷真为你感到高兴……” 说到这里,嬷嬷突然脸色一变,她抬手给了自己一耳光,骂道:“呸!我也是个不要脸的老太婆,我居然会替你开心!?果然是我这个做老师的对自己不严格,才教坏了你这徒弟!”说着又狠狠抽起自己的耳光来,直到蒂维丝一把攥住她瘦骨嶙峋的腕子。 李奥瑞克看到这一幕,不禁感觉到:这个老人灵魂仿佛是撕裂的,她一半是蒂维丝的慈祥祖母,为孩子有了真爱而发自肺腑的喜悦;另一半却是冷血无情的戒尺嬷嬷,她是规矩的化身,眼里不揉沙子。 难怪蒂维丝总说她讨厌繁文缛节,这些东西确实是害人。 蒂维丝此时松开手,说:“嬷嬷,你打吧,我不怪你。” “殿下,你……” “你也是受害者。”蒂维丝这回单膝跪下,低着头,说:“我准许你用训诫棒敲打我三次,以成全你戒尺嬷嬷的原则,此为我对你多年照料的感激,嬷嬷。” “殿下,唉!唉!唉!”嬷嬷三声叹气,手中的训诫棒最终还是落了下去。 然而,那棒子只是轻轻的在蒂维丝头上敲了三下,蒂维丝从小到大没少被嬷嬷打,但这回是最轻的。比起一次惩戒,更像是对蒂维丝的一种祝福。 打完之后,嬷嬷那满是皱纹的脸显得更为苍老了,她摇了摇头,说:“今天这事,我不会说给任何人听的。” 蒂维丝问道:“这合规矩吗?” 嬷嬷不置可否,说:“对我这个老奴才来说,打了我是死,不打我也是死,我横竖是要死的,那既然如此,至少保全您的名誉吧!殿下,在礼仪上你是我的弟子,在其他时候我是您的奴才,既是奴才,理应尽忠。”说着她望向草丛,道:“李奥瑞克王!我家姑娘说她真心爱你,想必你也是喜欢她的,我求你对她好点,不要对外人提训诫棒的事情,保全她的名誉。”说着嬷嬷竟然跪下来对着李奥瑞克这边磕了几个头。之后,老人就头也不回的走了。 两人目送嬷嬷离开小岛,李奥瑞克问蒂维丝说:“你是料定了这一幕吗?” 蒂维丝摇头,说:“我起初以为她会打我个头破血流。” 李奥瑞克一惊,问道:“她要真打了你,你可怎么办?” 蒂维丝笑了,笑容中带着苦涩和一抹狠毒,说:“我头骨极硬,若她用力我就顶上去,多半能撞断我爹那疏松的大腿骨,到时候我就治她一个‘损坏法器’的罪名,就地将她杀了,沉进天湖。” 我超,好狠!李奥瑞克不禁后背一凉。 蒂维丝接着说道:“我与嬷嬷虽有主仆情谊,但在大是大非面前,这情谊也要让步。不过,打死了她之后,我必定会伤心许久,还会为她风光大葬。但这些不是我的错!而是我父王、还有那些奸臣的错。若不是他们请出来这东西制约我,也不会有后面的事情了。” 李奥瑞克心想:这公主真是狠人啊,不光狠,而且还拎得清。 但她已经是我老婆了。 好事儿,都是好事儿! 此时天空鱼肚白,蒂维丝看了一眼东方,说:“我们走吧。” “好。”在各种意义上通宵大战了一夜,李奥瑞克身心疲惫了。 蒂维丝又说道:“接下来我跟你一起回北伐军营地。” “啊?你跟我回去干嘛?” 蒂维丝噗嗤一声笑了,说:“我不跟你回去,那你自己跟其他老婆们解释吗?”她说着拎起李奥瑞克那件崩了扣子、满是酒气的衬衫。 艹,我都忘了还有这事!一想到这事李奥瑞克就头晕目眩,脸色很难看。蒂维丝大笑起来,用力一拍他的肩头,说: “陛下,拿出王的气量来!中土平原都吃得下,家里婆娘还搞不成?” 她说着一挑眉头,道:“再不济还有臣妾扛着呢。” q1巴②7衣六 第二百二十三章:对不起,我们“哔——!”了 蒂维丝摆平希雅的方式极为简单粗暴。 清早,皇宫客房,蒂维丝对着李奥瑞克众女孩大声说道。 “对不起,希雅,我们‘哔——!’了!”(这是个必须消音的词)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希雅抱头尖叫。 魅魔是一脸嫌弃的抱起胳膊,说:“得!又来个抢饭吃的。” 而旁边的罗米拉皱起眉头,喃喃道:“又来了一个皇室成员吗……”看她表情似乎有些焦虑不安。 “李奥瑞克!你昨晚怎么跟我说的?” 此时,希雅抓着李奥瑞克的领子,看着他那崩了扣子、满是酒气的汗衫,说:“李奥!我不是和你说好了不要搞出人命来……” “这,那个,我……”李奥瑞克心里有鬼,支支吾吾的说不出话来。此时蒂维丝一把抓住希雅纤细的手腕——其实希雅的腕子不算纤细,这里的纤细只是对于公主殿下来讲——接着对她大声说道:“希雅·雷奎!我忠诚的骑士,你的主人有话和你讲。” 希雅和蒂维丝之间除了朋友,还有一层公主与骑士的关系。听到此话,希雅下意识的立正,换上严肃的面孔,说:“呃,殿下请讲。” 蒂维丝说:“首先,这件事情不怪他,他是让我灌醉了,在没有意识的情况下完成这件事情的,所以李奥在主观意愿上没有食言。” 希雅发现了端倪,皱起眉头问道:“您怎么也叫他‘李奥’啊?” “聒噪!这个以后再说!”蒂维丝道理不够,气势来凑。 蒂维丝的皇家大嗓门吵架时候超级占优,希雅被她吓了一跳,脑子瞬间出现了几秒的空白期。这时候蒂维丝就立刻发起攻势,说:“希雅·雷奎!我是帝国的公主、皇室继承人,我不会做偷鸡摸狗的下流事情,我与李奥瑞克的行为是堂堂正正的。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我已经决定,我将作为妻子嫁给他。他是我的丈夫,我是他的妻子,从此以后,他就是唯一的、至高无上的高原王了。” 听到这话,希雅惊呼道:“殿下,您说真的?您要把皇位让给李奥瑞克来做?” 蒂维丝点了点头,说:“皇位属于强者,我在王的较量中败给了李奥瑞克,我的力量、智慧和气量都不及他。既然如此,就该如同先祖一样将皇位禅让给这位才德兼备之人。” “啊……” 希雅眼睛里边的愤怒一下就消失了,她先是愣了几秒,旋即一脸崇拜的望向李奥瑞克,说:“李奥,我没想到你能做到这种程度……你太厉害了!” 说着扑进李奥瑞克怀里来,她抬起头,看着李奥瑞克,激动的几乎要哭出来。 “你是国王了,李奥,你是新的国王!”她低声说道。 看来修罗场是修不起来了,李奥瑞克心想,这蒂维丝以高原帝国为嫁妆,礼这么厚,没有人能够拒绝的。 此时,蒂维丝十分豪爽的对三个女孩说道:“你们都不必担心失宠!李奥瑞克王不会减少对你们的爱,所谓王者,必须要有博爱天下万民的胸怀气量!他的胸襟能装下全世界,还能容不下几个女人吗?到时候一并嫁了,婚后我们按照顺序以姐妹来论,大家不分高低贵贱,人格上平等……” 于是,这件事情就让蒂维丝简简单单的摆平了。这也是李奥瑞克第一次见到蒂维丝斡旋调解的本领。 随后,蒂维丝和大家一起吃了个早饭。蒂维丝吃饭并不挑剔,普通的大锅饭也能吃很香,全然没有公主的架子,这一点李奥瑞克很是中意。吃饭时候,蒂维丝问李奥瑞克和希雅说:“你们二位一宿没睡,精力怎么样?” 李奥瑞克自不用说,希雅则回答道:“行军打仗的时候也经常需要熬夜,不碍事的。” “那好,等吃过了饭,我就去议政厅召集文武百官,宣告我与李奥瑞克订婚,并禅让王位的事情。” 希雅一惊,放下手中食盒,说:“今天就宣布吗?” 蒂维丝说:“是,北伐军已经在沼泽地耽搁了很长时间,你们的战场不该是这里。等这场王室风波平息之后,我们要立刻开始着手下一步的战事。”说到这里,公主殿下一脸兴奋,摩拳擦掌,“如今大贵族倒台了,我跟李奥结成夫妇,自此整个高原人的力量都整合在了一起!可不要小看这股力量,高原人如果团结起来,会是一股非常恐怖的力量!当年我们的祖先能够在苦寒之地起家,在最贫穷的土地建立起了最伟大的国家,一度雄踞大陆中央,由此可见,高原人这支民族并不比蛮子差,只要我的兄弟姐妹们联合起来,就必定能作出让祖先都感到骄傲的事业来。” 李奥瑞克对她说:“确实,北方还有三位蛮王虎视眈眈,再往远了说还有魔族的威胁呢,这次魔族和蛮子的战争处处透着邪门,早点准备起来肯定不是坏事。” 罗米拉此时也说道:“我补充一点,威胁不光是魔族和蛮族,还有其他的邪神。” 其他的邪神?众人侧目,蒂维丝说道:“愿闻其详,罗米拉女士。” 罗米拉说:“这件事情也只是我的推论,不过我建议大家重视起来。前几天精灵学者们整理了一些学士城的资料和情报,我从这些内容里边得知,我们这个世界其实是被各种不可名状的邪恶生物觊觎着的,但因为每一片土地上都有一些神灵保护——又或者说是,已经被原始的神灵占据了,所以其他的邪神们不会出现。原先沼泽地的守护神就是‘七神’,也可以说是七神钉。这七颗钉子不光起到了封印黑水怪婴·苏古迪斯的作用,同时也在向其他邪神们宣告:这片土地已经有主。然而情报上说,七神钉跟着尼古拉斯一起不知所踪了,这就意味着沼泽地失去了神祇的保护,其他的‘天外邪神’就会觊觎这片土地,从而降临于此。” 蒂维丝点了点头,说:“也就是说,我们的敌人除了蛮族、魔族以外,还多了一个天外邪神吗?嗯,这件事情有必要好好调查,如果证实这种威胁真实存在,那我会提前准备的。” 李奥瑞克对于邪神之流并不感冒,毕竟他刚刚手撕了一个邪神,或者说那个邪神不堪受辱在他面前自杀了?总之李奥瑞克不怕这些家伙。何况就算他搞不定,还有魔女小姐呢,打不过就摇人呗! “当务之急还是着手处理眼下的威胁。”李奥瑞克将话题拉回到了这场“皇室风波”上,道:“那些贵族……我就直说吧,那狗日的皇叔如果再来闹事,我们怎么办?要不要直接把他杀了? “陛下无需动手,臣妾来摆平他们就是。”蒂维丝淡淡说道。 陛下?臣妾?其他几个姑娘都脸色一变——这什么称呼!怎么听起来这么让人心里发酸呢? 希雅还好,毕竟她本来就是蒂维丝的脑残粉,而且她家庭地位最稳,属于肚里有粮心里不慌。然而精灵和魅魔就不行了,罗米拉是新来的,还没站稳脚跟;普希拉名义上只是契约恶魔,说难听点就是李奥瑞克的狗。显然危机感就更加强烈一些了,在这个极其强大的新对手面前,两人都觉得自己的家庭地位岌岌可危。此时互使眼色,隐约有种“联吴抗曹”之势。 说完之后蒂维丝又沉吟了一下,道:“当然了,我多半要扯皮一会,陛下要是懒得听他们聒噪,也可以直接动手。” 那就是文吃或者武吃了是吧?李奥瑞克心想,反正也只是一盘菜罢了,怎么吃都行。 …… 约拿皇叔今天与教宗大人共进早餐。 二人身为如今帝国最有身份的贵族,衣食住行都有一番讲究。今天用餐的地方,是在教宗的“圣餐所”。圣餐所位于望北城大教堂的后花园,是一件高耸的圆顶建筑,外表看上去清新淡雅,其内部却是富丽堂皇,这里拥有七位主厨,分别能烹饪十种菜系,包括:传统高原餐品、改良高原餐品、沼泽土著菜、蛮族肉宴、渔民水宴、传统精灵点心、僧侣素斋、魔族豪华菜、地精商务菜和海地精商务菜。基本上囊括了这个大陆上的所有风格,厨师都是从各地重金挖来的,基本和皇宫的御膳房一个水平,甚至犹有过之。 这里乃是神职人员的私人聚会之地,也是教宗大人平日里用餐的地方,仅有每月的第七天和第十七天,会对外开放。届时有预约的善男信女们就能进来免费用餐,可以品尝豪华圣餐、听圣歌乐团的豪华交响乐,一起感受神的恩惠。 当然了,这里指的善男信女其实就是贵族家的小姐和少爷,最不济也要是赞助过四位数金币的富商富豪,泥腿子们肯定是不行的。这种宴会的本质其实就是贵族间的联谊,教宗大人在这里起到的是一个掮客的作用,将互不相识的贵族们拉到同一个圈子之内,壮大彼此的力量,扩大人脉。 今天虽然不是每月的七号,但教宗打破惯例,召集望北城中的贵族们前来圣餐所里共赴早宴。 吃早宴是“圣餐所”里边独特的一种宴席,早宴开始的非常早,结束的却很晚,早上五点半就开桌,一直吃到中午十二点半。往往身份低微的参与者会天不亮就在门口等候,以示虔诚;而身份高的人就都会在九点之后登场,以展示自身的尊贵。 此时上午九点,早宴正吃到高潮,神话剧团正在看台上表演,今天演的戏码是“圣女受难记”,此时一个身上满是奴隶刺青的女孩正在表演受难的圣女,她被绑在木桩上面,几个魔鬼打扮的男人再用鞭子抽打她的身体——演员很敬业,基本上都是真抽——那圣女时而惨叫,时而高呼“七神在上!你们尽管鞭打我罪恶的肉体吧,我的灵魂会在苦难中升华!”看到这动人的演出,善男信女们的眼睛或者裤子都湿了起来。 教宗大人和约拿皇叔坐在一个远离看台的单间,关着门,优雅的品尝早宴——早宴既然是宴,也就必须具备宴会的丰盛。总计一百种点心和七十七道菜肴供宾客们选择,教会名义上禁酒,但是有“发酵葡萄汁”和“风味小麦泡泡饮料”等饮料来供大家品尝。这些餐点都写在一本镶嵌金边的菜单上,其内容图文并茂,标注了从食材来源、食材分量、厨师名字、菜品起源、大致风味还有各种美食家的评价,可以说是非常讲究。相比之下海盐城那些土财主就整不出这么有格调的东西来了。 然而,这些终究是粗人吃得,尊贵的皇室成员和教宗大人要吃另一本菜谱上的菜。这本菜谱是先前金边菜谱的豪华升级版,封面上镶嵌着碎钻,里边的菜品也更为奢华高雅。包含一百二十种点心和九十九道菜,比起皇家宴席的“一百大菜”,只少一道“皇冠牛肉”。 教宗此时用叉子插起一块新鲜的小甲龙鱼腹,沾了些清芥汁,然后卷在香脆薄饼上小口吃下,咀嚼十七次之后,教宗说道:“听城里的探子说道,蒂维丝昨天晚上又悄悄出去了,我估摸着,她是去和北伐军的人通气了,就跟点心宴那回一样。” “这不知廉耻的荡妇!”面对外人,约拿这个皇叔一点不给公主留面子,直接就这样骂道。他放下叉子,横眉立目的说道:“未出嫁的公主竟然一而再的跑出闺房去跟外人私会!于情于理都说不通,陛下要是还在,一定会大发雷霆,关她紧闭!哎,教宗大人啊,你说要不要先把蒂维丝软禁起来啊?” “不,这不是明智之举。”教宗又用一把奇怪的连体筷子架起了一片“翡翠竹笋鸡”,细细咀嚼——那筷子若是李奥瑞克见了,必定要满脸问号,这东西乍看像筷子,实则是夹子,就仿佛是专为不会用筷子的人设计的一样,筷子尾巴连在一起,拿三根手指捏着使用。 教宗之所以用这个怪东西吃饭,是因为这菜是遥远东方文化舶来品,是由海地精商人们带过来的;而吃哪国菜,就用哪种餐具,这是当代高原贵族的一种修养。象征着通晓外国文化,是一种高雅的表现。当然了,这些家伙不会用筷子,于是就用了这种改良夹子。 教宗继续说:“就算把蒂维丝关起来也没有意义,一方面是,李奥瑞克有许多邪门的法术,多半能渗透我们的看守,悄悄联络到蒂维丝;另一方面是,蒂维丝仍旧是名义上的王位继承人,我们必须给皇室这个面子,若是逼太紧了,李奥瑞克和蒂维丝狗急跳墙,这买卖可就谈不成了。 “嗯,确实有道理。”约拿用手撕下一块蛮族风味的碳烤牛里脊,并遵循蛮族礼节大口咀嚼,佐以酸甜的山谷蜜酒吞下,随后拿起洁白的湿毛巾仔细擦干手上的油脂,又拿水洗了洗,再擦一次。 “不过,约拿殿下啊,我们也该发起下一步攻势了,不然时间久了,这公主指不定作出什么疯狂的事情来。”教宗用汤勺摆弄着碗里的海鲜杂烩粥,表情有些焦虑的说道。 “教宗大人放心吧,一切都在按部就班、有条不紊的进行着!何况不是还有训诫棒在吗?若是她发疯,那就用我哥哥的大腿骨打她的脑壳!一棍子下去,她的胆子、面子和里子就全没了,到时候还有什么公主?狗屎一坨罢了!” 教宗抬起头,说:“但将你我的身家性命都维系于一根老人的腿骨,是不是有点不太安全?” 约拿笑道:“别担心!纵然没了训诫棒,我也有别的招数对付他们!” 这时,外面的演出声和谈笑声突然消失了,接着有人敲门,说:“二位大人,公主特使到了,说有口谕要传。” “好,让他在外面候着!” 两人整理了一下衣服领子、掸了掸袍子,旋即约拿戴上皇室礼帽、教宗戴上七神宝冠,然后便走出单间。只见外面的贵族尽数起立,仆人们、教徒们和艺人们全都跪着,在大门口有一位金袍子骑士,那人说道:“公主殿下召集全城贵族和全体城中一级官员前往议政厅,有重要的事情通知你们。”说完这话也不行礼,就头也不回的走了,十分的傲慢。 众人都在对着金袍子的背影指指点点,说这信使毫无礼数可言,完全不把贵族们放在眼里。然而约拿和教宗却同时想到:不对劲,公主特使不应该是我们安排的红袍太监吗?怎么成了金袍子?要知道,这些金袍子全都是蒂维丝的人!是蒂维丝最心腹的骑士。 两人紧张的对视一眼,不约而同的想到: 恐怕大事不妙了! 六吧二7妻衣6 第二百二十四章:殿下何故造反? 金袍子一走,教宗便大声说道:“好,公主殿下这时候召集我们,必定是有重要的事情了。大家都是帝国的公民,社稷为重,享乐为轻,那么早宴的圣餐就提前结束吧——七神保佑你们!”他朝着众人行了一礼。 贵族们也还礼,旋即众人自觉让出一条路来,夹道迎送两位大人走出宴会厅。 教宗一边往外走,一边进行着鼓动人心的演讲,他虽然声音尖锐滑稽,然而演讲的时候却极有感染力。只是几句话,那些毫无主见的信徒们就跟在他身后形成了一支队伍,尤其是没见过人间险恶的年轻人们,更是像战士一样气势十足的大吼大叫。 而约拿却小声对仆人们说道:“通知我的护卫,让他们把戒尺嬷嬷带来,哦,嘱咐那老太婆,务必带上训诫棒!” 众人便从圣餐所一路步行到了皇宫议政厅,教宗和约拿皇叔一进大厅,就看到蒂维丝站在王座旁边,周围还站着希雅·雷奎,老将阿卡德,以及北伐军的一众将领。这些人簇拥在公主殿下周围,就像是护城河保护着城墙要塞。除此之外还有其他望北城的官僚、学者、名人、甚至有一些不知从哪弄来的泥腿子,唯独没有贵族。他们全都站在两侧,要么神情紧张的四处张望,要么低着头不说话,极少数人望着蒂维丝,眼中满是狂热。 蒂维丝身穿酒红底色的碎金王袍,头戴暗金色王冠,看上去很有王者风范。然而约拿和一众年长的贵族见了这件衣服,立刻大惊失色,因为他们知道:这件看似是皇袍的衣服,其实只是给摄政王或者王后穿的!说白了就是二把手的工作服,真的国王要戴亮金色王冠,穿正红底色、白底色或者黑色袍子。这公主本该是王位正统继承人,怎么突然穿起二把手的衣服了?而且她有王座不坐却站在旁边,周围还站着一帮北伐军的人,难道说…… 约拿的冷汗一下就冒出来了,他设想过蒂维丝会搞出来“公主独走”的越界操作,可没想到她这越的这么多! 反了反了!这公主是要造反了! 约拿愤怒的走出人群,大声问道:“殿下这是何意?” “如你所见,我今天要宣布一个大事情……”蒂维丝说道。 约拿猜到了她要说什么,立刻叫道:“等等,你这个皇家的叛徒!” 然而蒂维丝根本不理会他,只听公主殿下用经典的皇家大嗓门宣布道:“我已经决定嫁给李奥瑞克,并且奉他为王!” 蒂维丝的声音回荡着,一时间大厅里鸦雀无声。 这就……改朝换代了? 在场的贵族、官僚、富豪、学者、平民、长者、平民……几乎所有人都感觉脑子一片空白。巨大的信息量冲击着他们的三观。 自古以来权力的交接都伴随着腥风血雨,更何况这是王权的交接!而且还是将权力从纳什鲁特皇族交接到了李奥瑞克这个泥腿子身上!这么大的事情,要是不死几个人助助兴,简直都说不过去! 那么谁会成为这个幸运儿呢?在场的众人都不约而同觉得自己后脖子发凉前脖子痒,估计是这脑袋在脖子上待了太久,它有点想换个风景看一看了。 许多人心里都想到:我为什么要来啊!我为什么要吃那个该死的早宴!我就不该出现在这个鬼地方的。这种大事情在书里看看也就罢了,现实中怎么能看呢? 如果说“改朝换代”是一场暴风雨,那这里显然就是风暴的中心了。无形的闪电在头上肆虐,寒冷的雨滴从他们毛孔中涌出来,汗毛在这气氛下徒自梳理,人们都感觉喘不上气来。当然了,北伐军的众人都很平静,李奥瑞克早就给他们剧透过了。 这窒息一般的安静持续了一分钟之久,约拿和教宗这才反应过来。约拿率先喊道:“荒唐!蒂维丝,你在说什么!”教宗也大声说道:“公主殿下!王朝更迭可不是儿戏,王位也不是儿童过家家,怎么能随着你的小女儿性子随便送人?请您务必收回此言,不然后果将会不堪设想。” 相比其他人的惊慌,蒂维丝却是非常淡定,说:“嗯?我记得先前就和你们说过了,你们还记得我当时所言吗?” “你说过什么话?”约拿问道。 蒂维丝说:“李奥瑞克班师回朝的前夕,我便说过,如果保王位和光复故土这件事情冲突,任何一个高原人的子嗣都应该选择后者!李奥瑞克是如今唯一能带领高原人完成夙愿的人,王位,就该让他来坐。” 约拿气得满脸通红,说:“皇位哪能这样随便的让给他人?皇室怎么能随便更换?要这都能换,那就会贼人四起,天下大乱了……” 约拿话还没说完,希雅大声说道:“好,乱一个让我看看!” 希雅“噌!”一下拔出银蛇剑,指着下面的一众贵族问道:“我看看是哪一个觊觎皇位啊?我和我的家族第一个不答应。” 布洛泽也冷笑着说道:“确实,你们说话也该看看场合,北伐军的团长们都在这呢,就说要天下大乱?当我们都是泥捏的?”众将领顿时一阵大笑,这些军人数量虽不多,却中气十足,十来个人的笑声堪比百人,震得贵族们脑袋嗡嗡响。 蒂维丝用手势压下笑声,说:“皇叔你也听见了,我估计啊,这天下乱不了,要是乱了,就让北伐军的各位将士去打扫一下嘛!他们很乐意去的。” 约拿被将了一军,憋得满脸通红,下不来台,此时他也不知道是哪根筋搭错了,竟然说道:“那若是李奥瑞克造反呢?” 蒂维丝等人用看傻逼一样的目光望着他,说:“你是说,李奥瑞克自己造自己?” 这回连约拿背后的贵族们都笑了起来,教宗大人更是一脸嫌弃的看着他,似乎是在说:我怎么排了这种傻逼队友打晋级赛啊?超! 队友不好使,那教宗大人必须要顶上去了。他干咳一声,用那尖锐刺耳的嗓子说道:“公主殿下!纳什鲁特的家规,还是高原人的律法,里边都说了皇位是神圣不可动摇的,怎么能随意让出呢?纵然你未来的皇室继承人,也不能动摇祖宗定下来的律法吧?若是这种法律都能变更,那其他规矩也就会形同虚设,皇家说话,也就不管用了啊。” 这话得到了许多贵族的支持,比起改朝换代来说,贵族们最害怕的其实就是秩序的崩塌。因为他们对附庸和平民的统治就是建立在秩序上的,如果秩序没了,那么这些依附于秩序的贵族会第一个被清算,被打倒。许多小贵族并无野心,过好小日子,或者当个富家翁也就满足了,并不想卷入王室的权力争端……所以别逼我站队啊我超你吗! 蒂维丝此时点了点头,回答道:“这我也早就说过了,先祖能禅让王位,我就也能让!纳什鲁特的王位本就是塔格瑟斯四世禅让而来的,我现在用同样的方式让出去,哪里不符合规矩了?” 教宗质问道:“公主殿下,你竟敢自比贤能的先祖?” 他说这话本来是想让蒂维丝自惭形秽,下不来台,但显然他不了解蒂维丝。 “我敢!”蒂维丝大声说道,“当年禅让王位的人就是塔格瑟斯之子,其人善骑射,能赋诗,能文能武,一顿能食半头公牛,是以一敌十的好汉;我同样能骑射,会写诗,一顿能吃半头牛再加半鸡,照样以一敌十。他能禅让王位于纳什鲁特一世,那我的王位就也能禅让。” 一听这话,教宗便笑了起来,“笑话!你一介女流,怎么敢自比塔格瑟斯四世?不说别的,能用九力大弓骑射天上的翼龙,您行吗?别说射什么东西,您能拉开吗?” 九力大弓,一力约等于20磅,换算之就是180磅,虽然不及李奥瑞克的两百磅大弓,却也是非常沉重了,寻常人跟本拉不来。 蒂维丝却说道:“那我展示给你看。”说着一招手,旁人便拿上来一把大弓。蒂维丝说道:“这是李奥瑞克将军的十力长弓,比九力更沉一级,我拉给你们看。”说着就要拉。 那教宗连忙叫道:“等等!我要检查。” 你说十力就十力?骗我怎么办? “给他看看。” 于是一个金袍侍卫就将大弓拿给了下面的教宗,老人心想:蒂维丝固然身材高大,却也是温室里的花朵,一个小姑娘罢了!她还能拉开什么十力大弓?定是来骗我的……哎呦喂!? 这老头单手接过大弓,别说拉开了,光是重量他就拿不住了。身子随着手臂一晃,差点摔倒。 这大弓好沉! 蒂维丝挑眉一笑,说:“请开弓吧,教宗大人!” “哼!”教宗冷哼一声,道:“约拿皇叔,你来!”说着将大弓双手奉上。 约拿刚从先前的丢人场面中缓过劲来,刚才他一直脑瓜子嗡嗡的,也没注意到朝堂上发生的事情。回忆了一下,只是隐约听见什么公主要开十力大弓,教宗不相信什么的。 一想到这里约拿就乐了——他妈的!那可是十力啊!别说男人,就是牲口都不见得拉得动。你一个女人,还是养尊处优的公主,妄想拉开什么十力大弓这不是胡扯吗?除非你这弓箭是假的! 约拿接过弓拉,冷笑道:“那就让我看看这弓究竟是几力!” 约拿说着抓住大弓猛一用力,嗯?怎么纹丝不动啊! 此时几百双眼睛眼睛都在瞪着他呢,约拿皇叔可丢不起这个人! “好,你等着啊!”约拿搓了搓手,呵了口气,然后拉伸腰背胳膊腿,接着摆了个开弓的架势,一声怒吼,全身乏力,怒吼道:“开——!” 弓弦只是微微拉开了一点,离拉满还差的远呢。 真是十力大弓吗?约拿惊了,要知道,约拿·纳什鲁特年纪虽大,但是身子骨硬朗,普通的短弓长弓都能拉,也就是表演用的力士大弓拉不动罢了,但这也无伤大雅。完全拉不开的话,这个弓箭说不定真是十力大弓…… 蒂维丝问道:“皇叔,如何?” 约拿一咬牙,说:“哪怕没有十力,也有个七八力了!”他说着将这弓还给了北伐军的人。 大弓传到了蒂维丝手上,她摸了摸弓箭上面一处磨到掉色的光滑部位,那里便是李奥瑞克平时握弓的地方,她想象着李奥瑞克开弓的画面,眼神一时间变得温柔似水。 我的王,请给我力量。 接着,蒂维丝猛然拉开大弓,只见十力大弓完全张开,似月亮一般圆!下面的众人纷纷惊呼起来,约拿更是脸色惨白,心想:蒂维丝竟然这么有力气?这怎么可能! 唯独教宗眯起眼睛,一脸老奸巨猾的样子。等蒂维丝拉完了弓,正要说话的时候,他便抢先说道:“光是拉弓还不行!要射一箭看看。” 蒂维丝问道:“怎么还要射一箭?” 教宗说:“我听闻北伐军的匠人钻研各种奇淫巧技,万一这弓上面有什么暗中调控松紧的机关呢?所以,还是要看射出的箭,才能判断真假。” 看来这老头是铁了心认为蒂维丝在造假。 公主殿下冷笑起来,说:“行啊,射就射。”说着朝旁边侍卫要了几根箭矢,也不瞄准,搭在弓上“嗖”一下就射了出去!只见这弓箭正好从教宗头顶飞过,然后“当!”一声扎在大厅的横梁之上。从声势和飞行速度来看,这力度绝非普通弓箭能够做到,众人抬头望去,只见那箭矢插进去大半截,几乎看不见了。 竟然来真的?教宗和约拿两人对视一眼,脸色僵硬,一时间都说不出话来。 北伐军的众人都夸赞蒂维丝是女中豪杰。而蒂维丝此时却在想:李奥瑞克陛下还真是料事如神,不愧是能征服我的男人。 要知道,李奥瑞克一向不打无准备的仗,哪怕是实力远超敌人,总之就是稳如老狗。 他之前就和蒂维丝推演了议政厅的博弈场面,推演的时候,其中就有这样一幕:蒂维丝自比先祖,而敌人却拿先祖的功绩来和她比较,这时候蒂维丝就必须展示出一个有说服力的本领来震慑众人。想来想去,还是射一箭最有说服力。蒂维丝本身力气就很大,不过拉开十力大弓还是很吃力,于是李奥瑞克提前就给她准备了“塞拉维装甲”,贴在她的身体上,接着这些魔法外骨骼的力量,蒂维丝射箭就会毫不吃力。 眼看着箭矢从头顶上飞过,“当”一声钉在房梁上,这场面比什么都有说服力。贵族派中许多人当场叛变,有人悄悄站到蒂维丝这边来,还有人直接喊道:“蒂维丝殿下果真有先祖之威!” 蒂维丝此时冷笑着说道:“你们这些乡巴佬!我未婚夫拉这弓,比我更强百倍,我全力也拉不开几下,李奥瑞克却能一口气连射几十发,歇一歇还能再射几十下,不比我厉害多了?” 这话怎么听着有点怪呢?一旁的希雅露出了迷惑表情,但转念一想,似乎也没错。 蒂维丝说道:“那么,我已经证明了自己的力量,至于赋诗和吃肉这两件事情,就等到我婚宴的时候,在给你们展示吧!好了,有事早奏无事退朝……” “慢着!”约拿声嘶力竭的喊道,“蒂维丝,你忘了先王的遗愿吗?竟然出卖皇位,卖国求荣!你这个不孝子孙!今天就让你血溅大殿之上!来人,请训诫棒!” 哦,总算是来了啊? 一直藏身在王座之后的李奥瑞克此时心想道。 第二百二十五章:嬷嬷溢出的忠诚心,以及王上之王 训诫棒的事情似乎已经在贵族间传开了。一听到这个词,在场的众人全都脸色一变,站在门口的贵族们纷纷自觉让出了一条路来。李奥瑞克手里几颗铁弹丸,准备随机应变。 此时嬷嬷从门中走出,身旁还有两个强壮无比的士兵。这两人夹着她往前走,比起护卫来说,倒像是在押送犯人。嬷嬷面无表情,双手捧着一个黑色盒子,等走到大殿中央的时候,便揭开盒子,双手捧过头顶然后弯腰行礼,随后从盒中取出了训诫棒。 在场的众人见了那灰白色的棒子,脸色惊惶,议论纷纷。 “训诫棒来了!” “这真是老国王的大腿骨吗?” “这也太可怕了!怎么能把死人的骨头拿出来当法器?” 男人们沉默,女人们恐惧,老人们在抽泣,年轻人紧张而又兴奋。北伐军的将士们仍旧犹如护城河一般守护在王座周围。 嬷嬷双手捧着训诫棒,迈着礼仪上无可挑剔的步伐,一步步走向蒂维丝。蒂维丝只是站在那里,看着她,什么也不说。 显然两方谁也不退让,气氛越发紧张,有明眼的人看到北伐军的将士们都将手放在了刀柄;教宗和约拿这边的侍卫悄悄调整了站位,护在两位大人旁边。 这该不会要开打吧?有许多的贵族已经尝试润了,然而约拿的士兵把守着大门,一个人也不放出去。 这公主完全不怕的吗?约拿这时候也在冒冷汗,他心想;我只是想逼退公主使她让步,可没想真的兵戎相见!别让我跟李奥瑞克打啊我还想多活两年呢! 于是约拿大声喊道:“先王遗诏!”约拿皇叔高高举起他那宽大的双手,“赐戒尺嬷嬷训诫棒,教她管教不肖子孙!如今公主殿下不遵从先王遗命,使帝国易主,这是利益熏心,卖国求荣的不耻行为!我痛心疾首啊!只得请出训诫棒来。在场诸位朋友见证,并非我要以下犯上,而是蒂维丝她背叛了祖先,背叛了家族!” 约拿指着王座旁边的蒂维丝,哭喊——或者说是干嚎起来,道:“我今天就替你父王,打你这个家族的叛徒!” 此时戒尺嬷嬷已经来到了蒂维丝面前,蒂维丝站在那里,头颅高昂;嬷嬷目视前方,表情不悲不喜。一边是离经叛道的公主,一边是手持先王遗骨的戒尺嬷嬷,两人站在台上,就如同两个时代的碰撞。 下面的贵族都不同程度屏住了呼吸。 约拿皇叔握紧拳头,他现在心里满是愤怒,满脑子都是:打啊!狠狠地打啊!用我哥哥的大腿骨将他的女儿打个头破血流,身败名裂!让她体会一下忤逆皇室的下场! 而教宗却十分紧张,心想:蒂维丝,你该认栽了!到此为止吧!难道你真想落个身败名裂的下场吗?训诫棒的威力,在于它还没有打下去之前,一旦这大棒真的打下去了,结果就是两败俱伤!到时候李奥瑞克就会掀桌子,我们拿不到任何东西,说不定还要丢掉身家性命!不行,不能真的打下去。 李奥瑞克也在紧紧盯着这一幕,此时他手里捏了个铁弹丸,瞄准了嬷嬷手中训诫棒,这距离也就十来米,李奥瑞克有“塞拉维装甲”“巨人屠夫的血脉之力”和“潜能激发”三种buff加成,这一弹丸打出去,轻松就能打断训诫棒。而且他前不久学了关于射术的真理,精准度仿佛开了锁头一般,必定能一发入魂。蒂维丝说让他拭目以待就好,然而李奥瑞克不能真看着蒂维丝被训诫棒打个头破血流啊。 只要训诫棒断了,蒂维丝就有话可讲,比如:父王显灵,自断骨头,以这种方式承认我的决定。又可以说:李奥瑞克新王登基,前朝训诫棒管不了本朝的王,旧王的骨头比不上新王的运气。甚至还可以说:你们这些家伙弄坏了父王的遗骨,该当何罪?总之蒂维丝能言善辩,总能找出个由头来把这事情抹平。 所有人都很紧张,唯独风暴中心的二人都异常平静。 蒂维丝看着嬷嬷的脸,眼神里带着从容的笑意;嬷嬷也抬起头来望着她,说:“殿下不怕?” “不怕。” “为什么不怕?” “因为你不会打。”蒂维丝说。 “对,您说对了。”嬷嬷忽然笑了起来。这老人是规矩的化身,平日里异常严肃,极少露出笑容,宫中有些仆人几十年来跟随它,却也没见她笑过,只记得她那张刻薄、冷酷、死板的面容。然而,当她笑起来的时候,却和普通人没什么不同。就像是一位慈祥的祖母,饱含着爱与怜悯。 “我的孩子,礼仪课结束了。” 那一刻,戒尺嬷嬷做出了一个惊人的举动。她竟然一声怒吼,两手握住训诫棒,对着自己大腿狠狠一掰!“咔嚓!”那骨质疏松的旧王腿骨受不住这力气,当场断成了两截! “嘶——!”大厅中一片倒吸凉气的声音。 我艹!李奥瑞克也惊了,这嬷嬷怎么会“突然效忠”?剧本里可没有这一幕啊!而且这动作也太内海了! 损坏旧王遗骨,这罪诛九族都算轻的,就是李奥瑞克也不敢轻易接下这冒天下之大不韪的罪名。而她只是个仆人! “你这疯婆子!” 约拿皇叔发出了一声凄厉的惨叫,说道:“你尽然敢……敢,敢撅了我哥哥的腿!你他妈的找死!” 常言说: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这老嬷嬷也是豁出去了,就看她将两截腿骨往地上一摔,大声叫道:“我还就是找死了!” 这老人几乎一辈子都在维护规矩,教导下人,当了一辈子的严师,因此说话也是中气十足,语气中有一种不容置疑的威严。她一手叉腰,一手指着下面的权贵们,大声说道: “你们这群乱臣贼子,人面兽心的包衣畜生!竟然挟先王法器威胁公主殿下?先王法器是给你们这样用的吗?还一口一个‘先王如何如何’?先王患病的那几年你们谁来看过他,充其量不就是假惺惺的来说几句吉祥话?又有谁原意做点实事来为他分忧?那先王怎么死的?还不就是累死的?国王累死,不就是因为大臣无能?要我说啊,你们在座的这些食皇家俸禄却不干人事的腌臜猪猡,全都是间接杀死先王的凶手,全都是弑君者!” 好骂!李奥瑞克在王座后面隔空点赞。 嬷嬷一辈子恪守礼仪,因此压抑情绪,该说不能说,该哭不能哭,该骂不能骂,此时释放出来了,就边哭边说边骂。 “你们这群粪眼子长脊梁骨上的烂泥蛤蟆!那先王三十岁的时候下了三条千古良政,一说是开放卑劣种族互市,以贸易为兵,以粮食、布匹和手工品换取卑劣种族的战马、兵器和战士,继而既振兴了经济,又安抚了卑劣种族从而平息边关战事;二说全国选拔贤能之人,无论出身,皆可来皇家面试,选贤举能,任人唯才;三说军事改革,削减私军,将军事力量集中到北伐军来,继而才能抵挡北方蛮族,并减少地方内乱。” 嬷嬷咽了口唾沫,痛苦的哽咽了几下,继续红着眼睛说道:“可你们倒好!说开放互市断了你们财路,又说选举之事会让泥腿子断了贵族子弟仕途,裁军一事更是阴奉阳违,不光不裁军,还要变着法的养私军来对抗中央。陛下苦心经营十余年的三条良政到头来都被你们给搅合黄了,陛下心力交瘁,害了怪病,后来便疑神疑鬼,再也没有当年的光复故土的胸襟,所以说走到这一步,也是你们的错误!” 约拿此时喊道:“你一个奴才懂得什么?我这个当哥哥的都还没说话!” “放你妈的屁!你大半辈子都在南疆打猎种田,根本不管政事,连先王寿辰是哪一天都说不出来!而老奴才我也是跟了先王一辈子,早年伺候他日常起居,晚年为他教导女儿,听他训诫教诲不比你们多?先王是什么样的人,我不知道?公主殿下如今做的事情,上对得起祖宗,下对得起帝国公民,中间对得起自己良心!我看,没有一丝一毫值得训诫,所以我就干脆将这训诫棒掰了!” “老奴我一人做事一人当,要杀要剐,悉听尊便!”嬷嬷说着昂首挺胸,立而不跪,威武的样子像个将军。 贵族们此时已经气势全无,战斗——尤其是谈判这种不流血的战斗,打得就是一个气势。气势如果没了,那么仗也就不用打了。 教宗大人算是人间清醒,表示:输了输了!没想到这老太婆竟然会在关键时刻叛变!真没想到,一辈子恪守规矩教条的戒尺嬷嬷竟然会在这么关键的时候动摇,看来要准备下一步计划了。 教宗人老成精,然而约拿皇叔却是个脾气暴躁缺少理智的人。他此时暴跳如雷,大声吼道:“好啊!来人先把这个老太婆!”说着几个士兵冲上来就要拿人。 这时候北伐军众将领立刻上前一步,同样是暴脾气的格罗温“仓啷啷”一下拔出了水晶剑“李奥瑞克的恩赐”,同时左手抄起盾牌“李奥瑞克的庇护”,拦在最前面,叫道:“我是铁骑团长格罗温!北伐军第一勇士,谁敢与我一战?” 北伐军的威名无人不知,李奥瑞克自不必说,像是希雅、格罗温、布洛泽等等,也都是吟游诗人唱段里边的“名角儿”。这里的士兵无一例外,全都知道格罗温这个骑兵团长,甚至还有几个人是他的粉丝,知道他脾气暴躁,勇猛无比,是李奥瑞克钦定的北伐军第一勇士。因此,约拿的护卫立马就怂了,不管约拿再怎么命令、喝骂,这些人也不敢上前。 蒂维丝此时淡淡说道:“皇叔啊,是谁给你的权力在议政厅上抓人?你眼里还有没有我这个公主?你在我面前拔刀,我可不可以视为是一种冒犯、或者说威胁呢?” 这话说得约拿冷汗“滋!”一下冒了出来,恐惧让他渐渐冷静,他行了一礼,说:“殿下恕罪!我一时糊涂了。” 蒂维丝点了点头,道:“那好,训诫棒也没了,这件事情我深感惋惜,然而没了就是没了,只能说是我父王的意志,终究难挡新王的运数。时代更迭,王朝变换,绝非你我能够阻拦的。约拿,我看在你是我的大伯的份上,今天不再追究你的过错,你带着你的人走吧,自此以后就在南疆的行宫颐养天年,不要回来了,以新王不悦。” 这话说白了就是流放,对于皇室成员来说,流放已经是非常重的责罚了。 教宗倒是松了一口气,心想:看来蒂维丝没有打算斩尽杀绝,这样也好,至少不会输掉性命。后面的李奥瑞克也心想:也罢,流放就行了,若是刚得了王位就把前朝的皇族斩尽杀绝,也显得我太残忍,不利于权力交接…… 其实,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这场闹剧也就该收场了。然而约拿·纳什鲁特,这个自命不凡的皇叔不肯就这样接受命运,他还要再搏一搏。 “不,蒂维丝!还没结束呢!”约拿大声叫道。 “皇叔?”蒂维丝眉头一皱,语气中已经有些不耐烦了。 约拿大声吼道:“蒂维丝,你别以为训诫棒没了,就没人管得了你!”说罢对着后面的下人大手一挥,道:“拿上来!” 说罢,便有人抱来了一个银白色的盒子,约拿接过盒子来,没有立刻打开,却是冷笑着说道:“蒂维丝,你的小聪明或许能战胜我,但胜不过祖先,高原的先祖们将一切都算到了!你看这个!” 说着打开了盒子,里边竟然是一顶黑色的王冠。 蒂维丝皱起眉头,说:“这是什么东西?” 约拿高高捧起那个黑色王冠,道:“这是黑铁王冠,北疆王塔格瑟斯的圣物!” 塔格瑟斯的黑铁王冠? 在场的年轻贵族们都没听说过这个东西,交头接耳,面面相觑,然而一些有学识的人,以及一些长者都是大惊失色。 约拿手里为什么会有这东西! 这回事情可大了。 这猛料一个接着一个,可算是给大伙开眼了。塔格瑟斯的王冠,那是正统皇族的权力象征,传说当年塔格瑟斯三世的将王位禅让于纳什鲁特家族,便将这顶王冠也给了他们,象征着王权的交接。 王冠象征着合法继承权,就相当于是传国玉玺,谁拿了王冠,谁就有合法的继承权。这东西从法律的意义上,甚至比先王的大腿骨更加强悍有力。 此时约拿高声说道:“当年塔格瑟斯四世将此物交给我们家族,还留下了一封遗命书!书上所说……”说着又从盒子里边掏出一张皱巴巴的黄纸来,“……纳什鲁特家族为皇族守国,自此以后,高原帝国与黑铁王冠永世当纳什鲁特家族所有!任何高原子民都应服从这顶王冠的所有者,皇室的威严神圣不可侵犯。” “换句话说,当年的塔格瑟斯四世只信任纳什鲁特家族,而其他外族,皆不能染指王冠!如果公主殿下若是将这顶皇冠置于他人,那就是彻底的背叛!不仅仅是背叛了祖先,而且还背叛了信任着纳什鲁特家族的高原末代国王。你和李奥瑞克能背负起这样的罪恶吗?” 然而,约拿的这番威胁却没起到任何震慑效果,蒂维丝哑然失笑,心想:这愚蠢的家伙,事到如今,拿出来一个古董能有什么用?且不说这东西大概率是假的,就算是真的,又能如何?我一口咬定是假货,你又能把我怎样? 李奥瑞克更是笑了:你那个要是黑铁王冠,那我头顶这个算啥?李鬼见李逵,简直是经典复刻了。 就在李奥瑞克打算上去拆穿他的时候,那约拿冷哼了一声,说:“我就知道你们不信!那我现在就证明给你们看!” 约拿高高举起王冠,说:“你们可别忘了,圣人遗留下来的东西就是圣遗物,圣遗物里寄宿着古代的英灵!”他用古代腔调的高原语言大声呼喊道:“吾王!你的臣民在召唤您,请让这些未曾见过王族真容愚夫愚妇,一睹您的真容!” 说着,那黑铁王冠还真闪烁起了一阵深红色的光芒,紧接着上面冒起了滚滚浓烟。随着这异象的产生,整个大厅的温度都迅速降低,在场的人们全都觉得一股冷气在身上乱窜,冻的哆嗦起来。北伐军的众人立刻结成了战斗阵型,在场的贵族们也都聚成一团,不知道是吓得还是冻的。 嗯?有点意思啊!李奥瑞克决定先观望一下。 只见这些红色的烟雾逐渐变形,最终成了一个模糊的人形轮廓。这东西并不像是,只是有个形状而已,但它却很符合人们心中对“幽灵”“鬼魂”之类的臆想。 嚯!活见鬼了! 英灵是英雄的灵魂,也可以说是鬼,假如这个英灵跟你不是一路的,那就更是妥妥的厉鬼。见了这一幕众人吓得嗷嗷乱叫,也顾不上什么贵族风度了,纷纷冲击着大门想要跑出去。而约拿的侍卫就拦在门外,不让任何人走。 此时教宗大声说道:“不要怕!那是古代国王的灵魂,是塔格瑟斯的英灵!北疆王塔格瑟斯爱民如子,不会伤害他的子民。”其实他也是怕的,但在这之前约拿给他打过预防针了,所以表现的比较镇定。 教宗这样一喊,慌乱的人群这才有了主心骨,教宗毕竟代表着至高神权,是神圣的象征,这么一位大神在场,确实能有效减少人们对“先王阿飘”的恐惧。于是众人围聚在教宗身边,高唱七神的经文来壮胆。 而约拿皇叔却大声说道:“此乃北疆王塔格瑟斯的英灵!” 本我级别的英灵?李奥瑞克皱眉,我以为他说着玩呢,没想到还真有货啊? 蒂维丝和北伐军的人都没预想到这一幕,面面相觑,有点不知所措。 王座后面的李奥瑞克也心想:这皇叔的招数可太阴间了!先是用死人的大腿骨,然后又请了鬼魂来镇场子。不过这鬼魂肯定不是北疆王,真的北疆王搁我这呢! 这时站在王座侧面的阿卡德跟李奥瑞克使眼色,表示:李奥瑞克,这场面我们镇不住,该你了! 李奥瑞克点了点头,立刻用精神力和北疆王的英灵对话,说:“那个,塔叔,你看看外头,外面那个家伙拿了个黑铁王冠来,还请了一个什么勾八英灵,说是北疆王化身,一会你跟我去揭穿他们的真面目,好不好?”两人混熟了,李奥瑞克觉得塔格瑟斯太拗口,前些日子便改了称呼。 “嗯?我的化身?我瞅一眼。”北疆王说着连通了李奥瑞克双眼,悄悄瞄了一眼那个东西。没想到北疆王一看那红色的英灵,立刻就急了,说:“妈的!竟然把这玩意挖出来了?这帮缺德的孙子!” 李奥瑞克问道:“咋回事?你见过这个英灵吗?” “何止是见过?”北疆王一阵冷笑,旋即恶狠狠说道:“李奥瑞克,用巨人屠夫砍了那家伙!剩下的事情交给我就好了。” “好嘞!”李奥瑞克最喜欢这种战术。 此时约拿皇叔还在耀武扬威,说:“如何?你们都知道,只有圣人的遗物才能寄宿英灵!而这世间能称之为圣遗物的黑铁王冠只有一个,这足以证明,我的王冠是真的!” 此时李奥瑞克从王座后面闪身而出,用优雅的家乡话念出了那句经典台词:“你就是歌姬吧!” 说着,拔出巨人屠夫便朝那英灵杀去。 那个迷の英灵处于本我形态,没有思想,只有本能,换句话说就相当于低智商的畜生。它见到李奥瑞克杀过来了,也本能的挥剑迎击。只见它手臂的红色烟雾凝聚成了双手剑的形状,旋即侧举双手剑,与肩同高,重心下沉。李奥瑞克一眼就看出来了,这是标准的高原人双手剑架势,而且是古典派的。 “砰!”巨人屠夫与双手剑碰撞,发出了十分刺耳的响声。 这家伙力气还真不小,在李奥瑞克的敌人里边,算是t1级别了。然而,老李现在三buff齐开,谁来了都不好使;而且北疆王不知道为什么,十分激动,愤怒的嗷嗷叫,以至于巨人屠夫的buff加成比往日还多,因此这一刀砍下去的力量十分恐怖。 那个假北疆王的红雾双手剑一瞬间崩溃了,形成一股红色的冲击波扩散开来,还带着一股浓重的血腥气味。紧接着李奥瑞克一记斜劈,直接将那个迷の英灵斩成两截,那东西一分为二,旋即就化为一滩红色浓水,开始迅速的蒸发,眨眼就消失不见了。 “废物。”李奥瑞克收刀入鞘。 此时,在场这些贵族、官僚、富商、学者、士兵……所有人的视线都被他吸走了。 “这人就是李奥瑞克吧?” “对,是李奥瑞克!先前我见过他!” “你看他穿的衣服,肯定是他!不然谁敢穿金边黑袍?” 这些人有的见过李奥瑞克,有的只是在传说里听过他的威名。但是没有任何人在这么近的距离下,一睹他的尊容。 他头戴黑色王冠,身穿黑底金饰的王袍,脚上踩着马靴,只是站在那里就不怒自威,让人敬畏。而且,纵然这黑色衣袍宽大,却无法遮掩他结实有力的身躯,人们能清楚看到:李奥瑞克那宽阔的肩膀将沉甸甸的王袍高高撑起,没有一丝褶皱;他身姿挺拔如松,想必是有着健美的肌肉与结实脊骨;而从他刚才那手刃英灵的动作来看,他还有一双如猎豹般矫健的腿、一双比熊还有力的大手。若是有人敢直视他的脸,那必定会感受到他眼睛里透出来的充沛精力,旋即被他英俊的面容所折服。 这就是一直以来诗歌中传唱的李奥瑞克吗?光看这外表,就知道他绝非凡人。啊,这样的英雄人物竟然会成为高原人的新王!真是国家有幸!我等与有荣焉。 教宗却没有这种感觉,他此时冷汗直冒,心想:坏了坏了!场面完全失控了!约拿这家伙想必是性命难保。 约拿此时看着李奥瑞克,惊呼道:“你……你竟然杀了北疆王的英灵!李奥瑞克,你这是……是……” “我怎么着?”李奥瑞克一脸平静的瞪着他。 李奥瑞克身上的杀气太重了,连那些投影来的邪神眷族看了都会害怕,更别说这个废物皇叔。他望着李奥瑞克那锐利的眼睛,脑中回想着刚才李奥瑞克斩杀英灵时候的姿态,心里的勇气一下就散了,一脸堆笑道: “您……真是好身手!”说着竖起了大拇指。 看了这一幕,北伐军众人哄堂大笑,紧接着贵族们也笑了起来;蒂维丝一边笑一边捂脸,嫌弃这个亲戚丢大人;李奥瑞克哭笑不得,说:“就这点胆子,还敢来跟我叫板呢?” 约拿此时回过神来,发现自己又出了丑,连忙试图挽回尊严,说:“不,不是!李奥瑞克,你杀了北疆王的英灵!你,你你……”从口型来看,约拿似乎是想说“该当何罪”,但他显然没有胆子治李奥瑞克的罪。 “首先,这不是北疆王……”李奥瑞克说道。 约拿说;“这是黑铁王冠召唤出来的英灵!当然是北疆王了!” 李奥瑞克指着自己脑袋上的王冠,说道:“放你妈的屁!你这个要是黑铁王冠,那我脑袋上戴的是什么啊!?” 众人这才注意到——李奥瑞克头顶的黑色王冠与约拿的“黑铁王冠”一模一样! 蒂维丝也愣了,心想:李奥瑞克哪来的这个东西?我怎么都不知道? 如果这真的是黑铁王冠,那就是说他手上其实一直都有“王位的合法继承权”!而且比我更加合法!那他当初完全没必要找我来谈,他可以来硬的,但我却一点办法没有。再加上他可能是恶魔巫师的血脉,血统里边有一半的塔格瑟斯之血,在血缘上也比我更加神圣…… 此时,蒂维丝望着自己的未婚夫,心中感慨道:李奥瑞克,他浮躁的外表之下,有着一颗深沉而又温柔的心。 看了李奥瑞克的黑铁王冠,约拿彻底崩溃了,说:“你也有?难道你那个才是真的?”约拿有点语无伦次了,口中蠢话连篇,“可是,我这个,它,它有英灵啊!” 李奥瑞克说道:“这件事情啊……” “让我来解释吧!”空气中突然传来了一个雄壮浑厚的声音。 听了那声音,众人全都精神一震,仿佛听到了什么野兽在吼叫一样,纷纷紧张的瞪大眼睛。 紧接着,巨人屠夫上面冒出了一阵白烟,就如同刚才那个红色英灵现身一样,北疆王塔格瑟斯正式登场了。但不同的是,他不是一个只有轮廓的幽灵,而是一个活生生的人。 李奥瑞克兴奋的问道:“塔叔,你也晋升为超我了?” 北疆王塔格瑟斯说道:“是的,王!我刚刚把那个家伙吃了。” 好耶!现在乌鸦和塔叔都进阶到超我形态,就意味着我身边多了两个非常能打的左右护卫!再算上随叫随到魅魔和狗子,我们五个人能组一个特种空降小队了。而且塔叔晋升为超我,就意味着圣遗物内拓展出了新的“英灵空间”,相当于巨人屠夫里边也有了一套随身携带的房产,到时候可以拿来储存更多东西,搞物资运输什么的……现在算上狗子和矮人的契约空间、乌鸦和塔叔的英灵空间,我相当于有了两套三室一厅和两套五百米大平层,如果拿来储存战略物资的话,可以起到起效……李奥瑞克沉浸在升级的喜悦中,脑子里全是各种网文里经典的骚操作,YY正爽,此时没心思料理眼前的破事儿,干脆大手一挥,说道:“塔叔,你跟他们解释吧!” “是,我的王。”塔格瑟斯行了一礼。 什么?北疆王管李奥瑞克叫什么!? 在场的众人陷入了迷茫——这剧情走向是越来越看不懂了! 一6877六 第二百二十六章:可以杀掉吗? 塔叔算是习惯了,然而这一幕把在场的众人看的一愣一愣,纷纷想到:这个塔格瑟斯是真货对吧?那他这个高原王怎么对李奥瑞克毕恭毕敬的?难道说传说中的北疆王塔格瑟斯也认可李奥瑞克这个新王?不光认可了,还愿意做他的臣子么? 约拿仍旧在心里骗自己——啊,这家伙肯定不是北疆王!若是真的北疆王,怎么说也不可能管李奥瑞克叫王啊…… 教宗仍旧是“人间清醒”,但这种形势下他再怎么清醒也没有卵用,他此时冷汗浸湿了领子,心想:早知道就不搞事了!老老实实拥护李奥瑞克为王不就好了嘛?我就不该听约拿那个蠢货的建议,跟着他一起犯蠢! 北伐军这边的人也很激动,但他们是另一种氛围—— 布洛泽此时热泪盈眶,紧紧握着拳头:他是最早意识到北疆王认可李奥瑞克为新王的人,在那之后他就一直想要拥护李奥瑞克为王,这一次梦想终于要实现了! 阿卡德将军皱起眉头,脸上苦笑着,嘴里喃喃道:“这不合适吧?”他一方面是为李奥瑞克感到高兴,另一方面是在想:假如北疆王管李奥瑞克叫王,那他先前管李奥瑞克叫“小李啊!”是不是有点让人下头(指物理意义)呢? 希雅早知道北疆王的事情,并不惊讶,只是看着李奥瑞克的表情中又增添几分爱意。 所有人里边,蒂维丝是最为惊讶的,心想:敢情李奥瑞克早就得到了北疆王的效忠?名义上来说,纳什鲁特家族仍旧是北疆王的封臣,我见了北疆王不说磕一个吧,也得客客气气的叫一声“陛下!”如果李奥瑞克把北疆王都拿下了,那岂不是说,李奥瑞克的皇室地位一开始就凌驾于整个纳什鲁特家族之上?那我以公主身份嫁给他,相当于是我高攀了啊!而且这高攀呢,攀的还挺高,直接攀到我们家族的主子的主子身上了,相当于我嫁给了先王的先王的国王,好比是伯爵的女儿嫁给了王子? 那四舍五入,我的家族地位已经比我太爷爷还高了? 父王您若在天有灵,应该为我祝福!您女儿结婚水平之高恐怕是空前绝后,冠绝古今!我这一嫁,对纳什鲁特家族地位的提升,堪比先祖受赐王位了! 为我骄傲吧,父王! 蒂维丝请李奥瑞克坐到王座上,然后很乖巧的站在他旁边,跟着老公一起看戏。 此时,塔格瑟斯开口说道:“我的孩子们,如你们所见,我就是罪人塔格瑟斯——塔格瑟斯二世。” 罪人?北疆王为什么这样自称?众人不解其意,面面相觑。 北疆王解释道:“据我所知,我死之后,高原王朝就分崩离析,很快就亡国了。剩下的国人被魔族和蛮族追杀,一路南下,几乎穿越整个大陆,最终才在沼泽上面站稳脚跟。期间我儿子塔格瑟斯四世试图力挽狂澜,却也没能延续国祚。临终那一阵子,我便已经预感到了国家将亡,亡国有诸多复杂因素,实则一言难尽;但国家在塔格瑟斯家族手上灭亡,我和我的家族罪不可恕。” “高原帝国没落至此,我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他说着行了一礼,“我为此十分愧疚。” 没想到北疆王复活之后最先说的话,竟然是一番自责。在场的人们全都震惊了,因为历史书中,这位帝王是个豪爽男儿,是武力、智慧和勇气的化身。他继位之前,高原帝国已经露出颓势,财政空虚,内战不断;而他继位之后,却将国家管理的井井有条,内平叛乱,外征蛮夷,收服失地,开疆扩土……高原帝国奇迹般的再一次迎来了太平盛世。 他的出现就好像给一个将死之人注入了一记强心剂,北疆王一人靠着强大无比的个人实力,为国家强行续命百年。 塔格瑟斯舍弃真名,只留姓氏,就是象征着要为了江山社稷献出一切,不保留任何私人的追求。后来这种习惯保留了下来,“舍名”成为一种传统,比如说“教宗大人”就是在效仿古人。 因此,史书在评论他的时候,说他能力堪比高原初代国王,只是生错了时代。对他基本都是正面评价,最刻薄的批评家们提到北疆王,也多是同情和叹息。 若是普通人达到他的功绩,足以告慰自身心灵,死的时候也能心满意足,至少不至于自责什么。然而作为肩负国家、胸怀天下的王,塔格瑟斯显然不满意这种结果,看着两百年后自己的子孙后代被迫在沼泽这种鬼地方苟且偷生,自然会痛心疾首。 凡是体内还流有热血的高原男儿,听了此话都情难自已,悲痛的哭了起来。高原人沦落到沼泽上,这是他们心中永远的伤,若是北疆王责骂他们一番也就罢了,可是北疆王却揽下了一切的罪责,这令人们愧疚难当。毕竟当代人从不认为是祖先的错,只是觉得自己辜负了祖先。 与此同时,也没有人再怀疑他的身份,因为只有真正的高原末代帝王才能说出这番话来。 北疆王继续说道:“不过,万幸的是你们已经选出了新王,我代表上上代高原皇族,祝福你们。李奥瑞克王的智慧和武勇皆在我之上,必定能带你们走出沼泽。” 北疆王这一开口,李奥瑞克的王位彻底是稳了,算是钦定了皇位的合法继承人,这比什么老国王的大腿骨分量还中,足以让所有人闭嘴。 塔叔,够意思啊!李奥瑞克悄悄竖起大拇指。 北疆王点了点头,说:“不过,今天的事情很是荒唐。”他说着拿起了那个假的黑铁王冠,说:“这东西呢,是假的黑铁王冠。” 约拿一脸惊慌的问道:“可这是我祖上传下来的,而且里边还能召唤出英灵……” “这东西确实是个古董,也是圣遗物,只不过是仿制品。” 北疆王似乎回想起了什么不堪回首的往事,他叹了口气,说道:“当年,我有一个弟弟,他非常有能力,本来我们俩如果互相帮助的话,能将这个国家治理的更好。但这个人太有野心了!他在我出征的时候策划了一场叛乱,差点葬送了我们的国家……” 蒂维丝问道:“裁决王的叛乱?” “对,没想到你们知道他。”北疆王点了点头。 怎么会不知道呢?这场叛乱一直被后来的皇室提起,当成了提防亲王叛乱的反面教材。也正因如此,老国王那一辈的兄弟们才会互相提防,最终变成了兄弟残杀。人们会总结历史的教训,却不会从历史中吸取教训,这场内乱也直接的削弱了“沼泽高原帝国”的力量,造成的权力真空,使得学士势力与商人势力趁虚而入,间接造成了今日的大贵族叛乱。 北疆王继续说:“既然我弟弟想当国王,就要有王冠,所以他就叫人仿制了一个黑铁王冠,跟我的一模一样。后来我将他杀了,王冠也跟跟着他的野心一同埋葬,没想到今天会在这里看到……对,那个红色的英灵就是他!我能杀他一回,就能杀他第二回!哪怕我们都死过一次。”北疆王最后的几句话里充满了杀气,让人不寒而栗。 原来如此,难怪那个王冠也能召唤英灵呢! 北疆王算是给这次事件做了盖棺论定,约拿这回彻底没戏唱了,他支支吾吾的说道:“可是,可我也不知道,不然的话也不会……” 李奥瑞克小声问蒂维丝说:“我寻思着得把这家伙宰了,不过他是你亲戚……”话说到一半,人群中突然传来了一个尖锐刺耳的声音。 那正是“人间清醒”的教宗大人,他大声说:“好啊!当代的叛贼,用古代叛贼的王冠来霸占王位!这可真是历史重演了啊!竟然把我也蒙在鼓里了。约拿!你这窃国之贼,你的罪孽天理难容!我提议,让他付出应有的代价!” 这家伙可真是太清醒了,当场就跟约拿割席断义。气得约拿破口大骂:“教宗!你他妈的混账东西!当时我提出这个计划的时候,你可一点都没有反对!你还说,要让我把李奥瑞克给……” 教宗连忙叫道:“信徒们,把他给我拿下,绑了给李奥瑞克王当贺礼!”说着几个圣武士冲了进来,就要对约拿动手。然而约拿皇叔本人就会武艺,而且身边还有众多护卫,这些人一看圣武士要对主人动手,连忙保护在约拿皇叔身边。 约拿也喊到:“你这颠倒黑白的老贼!分明是你用花言巧语蛊惑我,我今天才铸此大错!要说谁该死,也是你该死!护卫们,保护我,把教宗给我绑了,献给李奥瑞克陛下当礼物!” 两方气氛剑拔弩张,仿佛一言不合就要开打。然而,不管是约拿皇叔还是教宗大人,他们都清醒的意识到,在李奥瑞克面前打起来是不行的,老李一个不高兴,他俩全都得死;现在他们想法倒是很一致:将对方的人头献给新王,以求自己能够活命。但又因为不敢动武,两人就隔空对骂起来,就仿佛两条搁着大铁门狂吠的狗一样。 “这……”北疆王看着这荒唐的场面,眉头紧皱,仿佛是在说:高原人的后代已经沦落至此了吗? 李奥瑞克此时苦笑,对北疆王说:“看见了吗?塔叔!高原人落得这个操行跟你没关系,纯粹就是烂泥扶不上墙,过去的事情你也别自责了。” “好吧,我先回圣遗物里边了,有事您随时召唤我,陛下。”塔格瑟斯叹了口气,转身回到了巨人屠夫之中。 李奥瑞克此时大声说道:“普希拉,塞尔,拿下这两个家伙!” 李奥瑞克说着从契约空间里召唤出了地狱三头犬和魅魔。 在场的众人倒是听说过李奥瑞克能统御恶魔的事情,却没有谁真的见过,此时见到李奥瑞克凭空召唤恶魔都十分惊恐,纷纷不敢上前。约拿气得大骂,说:“你们不是皇家护卫吗!怎么不来保护我这个皇叔,你们的忠诚呢?你们的信仰呢?” 众人迟疑着,此时,为首一个蓝衣武士望了一眼王座上的李奥瑞克,大声说道:“皇家护卫首先要服从国王,其次是王位继承人,最后才是其他的皇亲国戚!我们应该效忠当今陛下,而不是你!”说着收刀入鞘,然后朝着李奥瑞克走去。 于是约拿的蓝衣武士们集体叛变,归入李奥瑞克麾下,众叛亲离的约拿皇叔愤怒而又恐惧,他喊道:“你们吃我的,用我的,到头来却背叛了我!回来!都给我回……”话未说完,就见三个血盆大口朝着他扑来,约拿一声尖叫,就被地狱犬扑倒在地。约拿疯了一样在地上挣扎,他用拳头打,用脚踢,用嘴巴咬,虽然没伤到狗子却搞得自己满身是血。于是,狗子当场化为人形,一脚踩在他胸口上,约拿直接就背过气去了。 另一边,教宗也在呼唤他的信徒前来护驾,然而信徒们并不是傻瓜,谁都看出来教宗和皇叔两人大势已去,生怕这两个罪人连累了自己,唯恐避之不及。只剩下几个狂热的圣武士拦在教宗和魅魔之间,用宝剑敲击盾牌,怒吼着给自己壮胆。 然而,普希拉是鲜血王妃级别的魅魔,这些家伙哪里拦得住?只见魅魔一个飞吻,那几人就感觉脑子里边“嗡!”的一下,立刻浑身燥热难耐,身上的盔甲仿佛变成了一个小桑拿房,热到让人失去理智。接着,他们又感觉有一股热流涌入小腹之中,叫人几欲发狂。这些恪守戒律的童贞战士哪受得了这种魔法?立马就遭不住了,于是圣武士们痛苦的呼喊着,脱下了身上所有的盔甲,接着在地上打滚,哀嚎……魅魔从圣武士身上迈过,来到教宗面前。她叉着腰,一手拿着绳子,脸上的笑容戏谑中带着妩媚,说:“教宗大人,喜欢哪种绑法啊?龟甲束可以吗?” “你这恶魔!也不看看是谁!”教宗大怒,说着掏出来一根画着符文的木头钉子,语速极快的吟唱道:“我乃七神之使徒行走陆地的化身亦是被赐福之人七神在上战争之神哈伦死神德拉图斯生命女神米莉森丰饶之神萝丝……” “你在说姬芭呢?” 普希拉一个耳光“Pia!”一下把教宗抽成陀螺,直接打断了咏唱。教宗一脸惊恐的趴在地上,说:“为什么我的神术不管用!这是怎么回事?” 普希拉一脚将他踹倒,然后麻利的将那老头五花大绑。李奥瑞克则心想:蠢货!七神钉都没了,你的神术还能有什么? 这个世界的超能力基本可以分为魔法与神术两大类比——魔法的原理是在不违背宇宙规律的基础上,对物质进行改造,有点像是写代码;神术则是直接从神灵那里得到一部分管理员权限,不用了解宇宙规律,也可以改变物质世界。因此神术虽然比魔法好学,但是也比起魔法来说,也更加不稳定,要看赐予你神术的那个神灵的脸色。 此时教宗和皇叔两人都被拿下,布洛泽叫人端了一桶水来,“哗啦!”一下泼在皇叔脸上,那家伙一激灵就坐了起来。他一醒来就怒吼着挥舞拳头,然后被狗子一脚踩住。 皇叔和教宗跪在王座之下,一个满脸愠色,一个瑟瑟发抖。李奥瑞克坐在王座上,歪着身子,打量着下面的两人。李奥瑞克此时的目光中带着笑意,然而却让人遍体生寒。此时,李奥瑞克问旁边的蒂维丝说:“我头一回当国王,有许多不懂的事情,要向你请教。” 说话这么客气的国王,还真是头一回见到。听了此话,众多贵族此时不禁想到:李奥瑞克传闻中是个暴虐的屠夫,但这样一看,却也是彬彬有礼的一位绅士,或许他是个难得的仁君呢? 蒂维丝微笑道:“陛下何出此言?您是国家的主人,想做什么尽管做就是,还有谁能阻挠?请教什么的,臣妾就更不敢当了,若您想知道我有什么愚见,我只管禀告您就是。” 李奥瑞克点了点头,说:“那我问你,这俩人能杀吗?” 这话一出,贵族们刚刚建立起来的一丝好感立刻变成了恐惧——哪有国王这么说话的? 蒂维丝也是哑然失笑,心想:不愧是他,说起杀人就和吃饭一样。 蒂维丝回答说:“臣妾愚见,死刑是最重的惩罚,却也能威吓宵小,以立新王之威,不失为一种手段。” “那行,没事了。”李奥瑞克点了点头。 一听要杀人,教宗连连磕头求饶,说道:“陛下啊陛下!我对国家一直以来忠心不二,都是被约拿这个狗贼的谗言蛊惑了神智,这才作出冒犯陛下的事情来!请您开恩,开恩啊!” 而约拿却梗着脖子,说:“李奥瑞克!你这窃国的奸贼!还有你,蒂维丝,你也是一丘之貉!当年塔格瑟斯四世禅让皇位于我的家族时候,我们家伤过一位前朝遗老吗?我究竟犯了什么错误,要让你判我死罪!?你要想杀我,也要有个理由,让我看看我到底犯了哪一条法律,导致我非死不可!” 这回不等李奥瑞克开口,蒂维丝就直接说道:“无耻之尤!你还敢说法律?你伪造旧王圣物,欺瞒新王与王后,这就够你死一百次!而且你还挟先王法器以乱朝纲,这又够你死上一百次了……” “陛下啊!”教宗的声音打断了蒂维丝的话语,他的叫声十分凄惨,而且比鸟儿还尖,让人耳膜嗡嗡的疼。只听他说道:“只是被贼人蒙骗就要杀我?这样的决定称不上是明智,也有损您英明神武的形象。若是让其他人……尤其是百万七神信徒知道了,恐怕不利于您今后管理国家。” 李奥瑞克笑了,说:“还他妈拿百万信徒威胁我?你知道我有多少信徒吗?” 这话说得教宗大人脸一黑——对啊!比起流量来说,李奥瑞克才是现在的“顶流ip”,他这个教宗年轻的时候还总在人前抛头露面,如今七老八十了,不怎么出来露脸了;而李奥瑞克呢,他是高原战神,全民偶像,又是新的国王,这人气不比他高?如果李奥瑞克给自己修个战神庙,然后宣布教宗是假的、七神是伪神,再将高原人一直以来的惨痛境地归咎到七神教身上,让他们把黑锅一背,那到时候百万信徒不就变成百万二五仔? 教宗一看这招不好使,赶忙说道:“陛下,自古以来,国王登基就要大赦天下,陛下却反其道而行之,这种行为会引发七神的怒火,有损国运!望您三思啊,陛下!” 李奥瑞克露出了大姚笑,说道:“天下我会大赦的,但就不赦你俩。” 蛤? 还能这么不讲理吗?在场的年轻贵族们有些绷着笑,有些干脆笑出了声。不过,年纪大一点的贵族全都吓得面露土色,因为他们大多和教宗有利益瓜葛,看李奥瑞克这斩草除根的作派,说不定就把他们也一同清算了。 怎么办?现在投诚还来得及吗?众人纷纷想到。 这回约拿和教宗都没戏唱了,两人跪在地上面如死灰,就犹如两条死狗。 “来人!”李奥瑞克大声说。 “在!” 北伐军的众团长立刻站了出来——这帮兄弟早就磨刀霍霍了,就等着李奥瑞克王一声令下,便要将那两个崽种拖出去砍了。 然而李奥瑞克王却下了一条怪命令。 “把地毯撤了,准备清水和拖把。” 蛤? 众人都是一愣,一般来讲,不是应该说“把他俩给我拖出去斩了……”这一类的台词吗? 本来吓得瘫痪的两位大人,此时仿佛又感受到了一丝生的希望,都抬起头来,心想:不该把我们拖出去砍了吗? 李奥瑞克这是要干什么?众贵族更是不解其意,面面相觑。 唯独希雅知道是怎么回事,不由得捂住了脸,心想:这个吝啬鬼!都当了国王,还改不了这臭毛病。 ps:最近审核比较严,有的时候会出现章节延迟发布的情况,还请见谅。1六吧②77六 第二百二十七章:七个私生女与教宗二百刀 李奥瑞克总下怪命令,众人倒也习惯了,于是照做。格罗温撤了地毯,布洛泽叫人拿来拖把和水桶,等这一切弄完了,李奥瑞克满意的点了点头,说了一声“好!”然后竟然抽出了双刀。 蒂维丝连忙问道:“陛下,您这是要?” “杀人啊!”李奥瑞克淡然说道。 “您亲自动手吗?喊刽子手来就是了。” 李奥瑞克笑道:“嗨呀,这么点小事还麻烦别人?我自己来。” 众人这才释然:哦,难怪要撤地毯呢!敢情是怕这两人的血弄脏了朝堂。那皇家用的东西都很贵的!尤其是铺在大议政厅的毯子,一条也上百金币了,弄脏了可太亏了。 而贵族们全都吓得面无血色了,今天的惊悚事情一个接着一个,已经有人承受不住这种精神刺激而昏倒在地。还有些人准备开——先前是约拿和教宗的人拦着他们不让走,现在这两个家伙都已经要成为刀下亡魂了,自然树倒猢狲散,门口的侍卫也就形同虚设了。 此时李奥瑞克正要杀人,忽然想起什么,望了一眼贵族那边,看有人要走,有人想留,便说道:“你们想走的随时可以走,毕竟杀人的场面不好看,不过……”李奥瑞克挠了挠脸,“你们要是原意留下来当个光荣的见证人,我也十分欢迎!毕竟这‘天诛国贼’的场面不常见,虽说血腥,却也正义。” 李奥瑞克现在仍旧没有“我是国王!”的自觉,他说这番话,只是处于客气和体贴——你看,这些贵族里边有文质彬彬的学者,也有许多年轻姑娘,或者是妇道人家,杀人见血什么的怕是吓到了他们,所以呢,你们可以提前离场,没关系的!但是呢,肯定也有一些人爱看这个杀人的场面,要不然菜市口砍头的时候,每回都有那么多围观的人呢?所以我给你们选择权力,爱留就留,爱走就走,你看,我这个国王多么宽厚仁慈啊,对不对呀? 李奥瑞克的想法并没错,毕竟,主人给客人自行选择的权力,这很好,主随客便,代表着周到的礼貌。然而李奥瑞克与贵族的关系并非是主与客,而是君与臣。作为君臣关系来说,国王的话皆为命令,不存在什么自行选择。而当国王下了一些模棱两可的命令的时候,这些贵族们就必须揣摩国王的真正意图。若是猜对了固然好说,猜错了的话——瞧见王座下面跪着的那俩老逼登了吗?您仨直接埋一并骨。 所以这些人就开始想了:李奥瑞克王这番话是什么意思? 要想揣摩话的意思,就先要揣摩王的心意。王今天在朝堂亲手杀人,这是为了什么?难道就是为了过过手瘾吗?不,肯定是为了震慑宵小啊!谁是宵小呢?肯定是我们啊!说白了就是李奥瑞克王杀人是给我们看的,为了告诉我们:喏!这就是背叛我的下场!那现在我如果走了,不就是拆李奥瑞克王的台吗?这答案就很明了,必须留下来看!而且得睁大眼睛去看啊! 所以,刚刚打了退堂鼓的一些人现在又折返回来,硬着头皮观看这场千古难得的“堂上杀人”。 李奥瑞克见众人都留了下来,不禁笑道:“我还以为,高原人的贵族都是些胆小鬼,看来大家很有勇气嘛!很好,我就喜欢有勇气的人。” 众人一听这话,顿时心里长处一口气——看来是赌对了! 其实李奥瑞克亲自杀人,倒不是为了震慑众人,而是因为另外一个原因:啄眼杀人能升级!乌鸦王套装进化到了超我之后,“啄眼”每杀一个人就会增强一些力量,虽然杀杂鱼们效果普通,但聊胜于无嘛!所以李奥瑞克能亲自动手的一定要亲自动手,是个老抠逼了。 李奥瑞克先是将啄眼放在约拿的脖子上,沉吟了一下,说:“呃,就不要留遗言了,我不想听。” 约拿大怒,说:“哈!?你这个畜……” “咔!” 李奥瑞克手起刀落,约拿斗大的人头落地,大动脉的鲜血顺着脖子喷涌而出,像个喷泉一般射出去好远,大片的鲜血染红了地砖。 虽然众人都做好了心理准备,但许多人还是被这一幕吓得尖叫。 接着李奥瑞克又将滴着鲜血的“啄眼”放在了教宗大人的脖子上,说:“你……” “我有遗言!”教宗扯着嗓子大声喊道,那声音尖锐刺耳,仿佛濒死的山鸡,“我真的有遗言,求您开恩让我说出来吧!” “呃,行吧。”李奥瑞克倒也不是那么不近人情,于是他姑且放下手中的黑刀,说:“你说来听听?” 教宗争取了一句话的生命时间,他喘息着,思考着,想着死到临头的时候究竟说点什么才能逆转局势? 威胁李奥瑞克?还是向他求饶?抑或是……似乎说什么都无法动摇这个杀人恶魔那冰冷的内心啊! “我……” “快说啊,我手都举得累了。”李奥瑞克不耐烦的说道。 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威胁行不动,求饶也不行,那还能怎么样……快想想,我平时是怎么说服那些贵族为我做事的?我是怎么贿赂他们……对了! “我要贿赂您,陛下!”教宗大声喊道。 教宗纯粹是让恐惧冲昏了头脑,竟然将心里想的东西直接就喊了出来。但这叫什么话?朝堂之上,当着文武百官,王公贵族,就这么公然贿赂国王?你他妈脑子是不是进了屎? 李奥瑞克人也傻了!什么玩意儿?贿赂我?这么明目张胆的吗? 不过他确实来了兴趣,很好奇的问道:“那你说说你想怎么贿赂我?”老子已经是国王了,要钱有钱、要权有权、要兵马也有兵马,你还能拿什么贿赂我呢?李奥瑞克不会接受这个贿赂,纯粹就是想听听。 教宗此时脸色惨白——对啊,我怎么贿赂他啊!?自古以来,只有平民贿赂官僚,官僚贿赂贵族的,还没听说过谁能贿赂国王!这不是扯淡么?可是话已经说到这里了,李奥瑞克王也这么开口问了,如果我这个时候改口,那我这脑袋不就……他转头一看,就见约拿的脑袋还在地上,死不瞑目!一双大眼睛死死的瞪着他,仿佛是在对他说:“老哥!一块走吧!” 不行不行不行!我是教宗!百万信众的教宗!我从妓女的私生子,一路摸爬滚打混到了七神教的顶峰,我有智慧、有胆识、有运气、有魄力!我这么伟大的人,怎么能死在这种地方! 教宗大人用他那灵动的小眼睛在朝堂上扫视着,忽然间,他看到李奥瑞克身边的几个女人——啊!这些姑娘好漂亮啊!无论是蒂维丝公主,还是长着一双美腿的希雅·雷奎,还有那个妩媚到让圣武士们集体自闭的魅魔……很显然,这就是李奥瑞克王的弱点! 我要用女人贿赂你!他心想。 “我要用女人贿赂你!”他就跟刚才一样,将心里想的东西大声喊了出来。 李奥瑞克又傻了——不是,您这么明目张胆的吗? 在场的贵族们更是哄堂大笑。这是堂堂教宗该说出来的话吗?用女人贿赂国王?如果这种事情也能成的话,那无论是国王陛下、还是教宗大人,抑或是这个国家,都会沦为千古的笑柄。 而反映最为激烈的,自然是李奥瑞克身边的那三个姑娘。 “想死是吧?”希雅直接抄起银蛇剑就走了上来,说:“李奥瑞克……王!我觉得您应该立刻砍了他脑袋,您在犹豫什么?该不会是对‘那种贿赂’有那么一点点动心吧?” “啊不是,没有没有。”李奥瑞克看着老婆眼睛,心头一激灵,连忙抬起了手中的黑刀。 教宗尖叫道:“陛下!这不是一般的女人!” “啊?有多不一般?”李奥瑞克那把刀悬停在了半空,好奇的问道。 希雅侧目:“这很重要吗?” “不是,我就听一下有多不一般,我不会收的!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呢!”李奥瑞克低声说道。 接着教宗大人喘了几口粗气,说道:“呃,非常,非常的不一般!” “所以有多不一般?”希雅也有些好奇了。其实不光是他,在场的文武百官王公贵族,还有北伐军的各位将士,也都想听听,教宗临死前交待出来的这个救命的奇女子,能有多不一般。 “这个人,呃,她……”教宗紧张的满头大汗,衣服都打湿出了一个红褐色的印子,他剧烈的喘息着,心想:我真的要说出来吗?或许这个能救我的性命,但我说出来了,就绝对会身败名裂啊!我已经七十多岁了,还能多久的寿命?如果我现在死了,至少也能保住名誉,我的信徒们或许还会为我歌功颂德,说:啊!不愧是虔诚的教宗大人!面对暴君的屠刀也不低头……但如果我现在说出来了,那我的名声…… “你他妈到底说不说!”李奥瑞克怒吼道。 “说说说!我说!”比起名声来说,显然还是保命更加重要啊! 终于,教宗大人大声喊道:“是我的私生女!我有一个非常漂亮的私生女!如果李奥瑞克王留我一条狗命,我就将她献给您!求求您开恩啊!” 我艹,这个是够不一般的。 在场的众人都是一惊——教宗大人乃是何许人也?七神教派的实权人物+精神领袖,至少在信徒的心目中,那就是活着的圣人,神灵的化身!这种人应该是严格恪守清规戒律的,一辈子不能接近女色——小男孩当然也不行——总之是不可能搞出来这种事情的。 随着这句“我有个私生女”,教宗在人们心中的形象轰然崩塌了,在场的贵族之中其实不少人是他的信徒。李奥瑞克要杀掉教宗的时候,人们还有一些不满或者同情,觉得李奥瑞克是个暴君,然而,如果教宗有个私生女的话,那就意味着这教宗根本就是骗子!他连最基本的戒律都不能遵守,那他其他的人设还可信吗?如果连教宗都不可信了,那七神教还可信吗? 所以说教宗这一次人设崩塌,不仅仅是摧毁了他苦心经营几十年的个人形象,也是给了七神教派经营了两百余年的宗教神圣性一记攻城锤!这件事情对于七神教破坏性,会在今后的一段时间里逐渐显露出来,是一件十分严重的政治事件。 蒂维丝公主是政治嗅觉最为敏锐的人,她立刻捕捉到这个机会,对着本就风雨飘摇的七神教派进行一波落井下石的追击,只听蒂维丝用她那皇家大嗓门说道:“你们听见了吗!七神教的教宗竟然有私生子!教宗,私生子!请问各位,做了什么事情才会有私生子呢?自然是和女人私通!堂堂的七神派教宗,竟然不守戒律,和女子私通还生下孩子!难道七神选出来的代言人就是这种东西吗?对了,我还没问呢,教宗大人!”蒂维丝怒斥道:“你那私生女多大年纪了?既然说是漂亮到能献给国王,总不会年纪太大吧?” 教宗一愣,一脸堆笑道:“您问哪个?” 蒂维丝也愣了,说:“你有几个?” 教宗苦笑道:“你知道的,我是七神教的虔诚信徒,所以嘛……”说着打了个“七”的手势。 蒂维丝也是倒吸一口凉气,一时间惊得说不出话来。 李奥瑞克则是一脸兴奋,笑道:“我艹!连这事儿还凑吉祥数?不愧是老神棍!哎,我问你啊,那最年轻的多小,最年长的多大?” 希雅拿胳膊肘戳了一下李奥瑞克,说:“你想干嘛?” 李奥瑞克一脸无辜,说道:“年纪小的送去上学,年纪大的送去老人院!我就是问问,不会做啥。”希雅翻了个白眼,换上方言,低声阴阳他道:“哦,是我多虑了,还以为陛下的腰又不疼了呢。”李奥瑞克耸肩,不说话,接着他踹了一脚躺尸的教宗,说:“问你呢,说话啊!” 此时教宗想了想,说:“呃,最年长的女儿有四十岁,最年轻的有十四……” “我艹!四十到十四?” 教宗连忙说:“嚯!您别嫌弃年纪大的老,也别嫌弃年纪小的嫩,那老有老的好,越老活儿越细;小有小的妙,身段俊俏又妖娆!中间的那几个也不差,有的声音娇,有的皮囊软,还有的比花香、比蜜甜……”为了保命,教宗那老脸此时褪去了一切的严肃,身上的神圣光环也随之消失,取而代之的,是老鸨子一般的谄媚笑容和恶俗气质。 见了这一幕,在场的众人神态不一,有的人在哭,大约因为自己的信仰遭到了毁灭性打击;有人露出猥琐的笑容;有的女人一脸鄙夷;还有人仍旧在巨大的震惊中回不过神来。总之,哪怕是最虔诚的圣武士此时都想对这个糟老头子吐上一口唾沫了。 李奥瑞克冷笑,说:“我倒不是怕她们不行,我是没想到,你这老头身体还不错嘛!最小的十四,您今年多大了啊?” “我七十五了” “合着您六十一岁那年还能搞出人命来? “呃,这是托您的福气,皇恩浩荡!” “别搁这扯淡,我又不是送子观音。”李奥瑞克说道。 蒂维丝骂道:“混账东西!这么说来,你从三十五岁就开始破戒,一直到六十一岁还在和女子私通,你这个不要脸的老东西!我……” “等等!”李奥瑞克突然大声叫道。 “我差点忽略了一件重要的事情!” 他这么一说,众人的目光又都集中到了李奥瑞克身上,就见李奥瑞克单手抓住教宗的领子,将这把老骨头直接提了起来,只见李奥瑞克面红耳赤,愤怒的异常的吼道: “我说,老逼头子,你他妈是怎么知道你那些私生女儿什么‘活又好,腰还细,什么身段妖娆又妩媚’什么的,嗯?你这个做爸爸的是怎么知道的啊?回答我!教宗大人!” “我……”教宗哑然无语,只剩下冷汗淋漓。 “艹你妈,凌迟!” 这一刻,李奥瑞克王的怒吼声响彻了整个望北城。 …… 当日,李奥瑞克将教宗大人押送到广场上,公开了他的罪行,然后以自荐的形式招来了一位最好的外科医生,赏赐重金,让他对这个罪大恶极之人进行当前技术能达到的至多次数的刑罚。整个行刑过程从早到晚,共计二百余刀。教宗大人的惨叫声从有到无,从无到有,持续了几个来回,最终结束了他罪恶的一生。 事后经人举报揭发,李奥瑞克王从城外一间教堂的地下室中找出了教宗的七位私生女。七人虽然姿色过人,却因为长期关押在地下,极少自由活动,大多精神失常。而且根据这些女人的口供,教宗本有私生女二十一人,其中十四人被他折磨至死,这七人只是幸存者而以。 李奥瑞克王对此事评价说: “妈的,二百刀还是便宜他了!” ⑧②一7七 第二百二十八章:李奥瑞克的婚姻大事 至此,高原帝国的内乱彻底平息。教宗死后的第三天,李奥瑞克宣布,于本月末的最后一天举行婚礼,同时按照高原人的习俗,迎娶希雅·雷奎和蒂维丝·纳什鲁特。 关于罗米拉的婚事,则要等回到野狼城的精灵圣树再办;而对于普希拉来说,魔族的灵魂契约已经比婚约更为神圣,其他的就不重要了。 婚礼之后,李奥瑞克就是名正言顺的高原王,接下来会举行基仪式。按照李奥瑞克的意思,整个过程持续三天,一天给希雅,一天给蒂维丝,还有一天给这个国家。 这么大的事情,自然不能随随便便就办了。 李奥瑞克、希雅和蒂维丝这三个当事人,对于婚礼各有一番见解,而宫廷的礼仪、民间的传统、各家的长辈(虽然都死的差不多了)也需要尊重。所以李奥瑞克就决定大家开个会,只有统一了调子,才能将这场戏唱好。 当天参与这场“婚礼策划小组”的人有二十来个,这里边主要是各种礼仪庆典方面的官僚,还有两位财政大臣和数个民俗方面的学者。但其中最重要的只有三个人,一个是礼仪大臣曼德夫·贾克特,第二个是文史记录官劳森·皮尔德,最后一个是公主骑士团的团长,也是现任的望北城治安官,烈风骑士奎克。三个人一个人管理礼仪,一个人负责记录整个仪式,最后一个是维护治安,全都是一场婚礼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因此这三个人的意见至关重要。 此时会议开口,李奥瑞克开口说道:“众位……爱卿啊!”李奥瑞克还有些不习惯这个叫法,“再过几天,就是大婚之日了,你们有什么想法、建议或者意见就都提出来,大家商量一下……那谁,就从你开始吧!最左边那个。” “是,陛下。”那人起身行礼,然后开始发言。 李奥瑞克开会之前一贯作风,就是让与会成员先轮流发言,大约一轮发言过后,李奥瑞克发现,贵族和大臣们的意见基本一致:登基加结婚,这是两百年间从未有过的大事件,一定要隆重举办才行!基本上,除了财政口的两位老铁暗戳戳的表示了反对,其他人都支持大操大办。 然而老李是想一切从简,不整这么复杂的——有那个钱,咱们可以开垦田地、建工场、搞生产!或者是充实军队,要么拿去赈灾也好啊!蒂维丝也是一样,公主殿下最讨厌的就是繁文缛节,何况高原本来就不富裕,钱更应该花在刀刃上。 李奥瑞克便开口说道:“各位爱卿想给我争个面子,一番好意本王心领了,但是我不缺面子,缺的是里子,国家刚打完内战,伤痕累累,土地上面百废待兴,这个时候花钱搞在庆典仪式上面似乎不妥。” “陛下,请听我一言。”礼仪大臣这时候开口说道。 那位名叫曼德夫的礼仪大臣就表示,“国王的意愿自然是绝对的,您的见解也确实高明。然而,如果典礼寒酸的话,就会被别人看了笑话。无论是周边的卑劣种族,还是其他贵族,都在看着这个时刻,必须让他们感受到国王的威严,不然这些家伙的忠诚就会动摇,心里生出歪点子。” 这番话确有几分道理。礼仪大臣是个三朝元老,行事规矩,忠心耿耿,说话很有威望,因此有许多人附和。 然而李奥瑞克、蒂维丝和希雅三人听到这话,便相视一笑,蒂维丝说道:“本朝皇室武德充沛,或许缺钱,唯独不缺威风!” 老曼德夫不明所以,问道:“恕我愚钝,没钱怎么威风呢?” 李奥瑞克也笑了,说:“曼德夫卿,我有个不花钱又威风的法子,你听好了!” “微臣洗耳恭听。” 李奥瑞克说道:“让北伐军给我当仪仗队!把缴获来的各种战利品陈列在街道两旁!然后让蛮族那些死不悔改的俘虏和战犯穿上庆典的礼服来一场大巡游,叫他们高呼国王万岁!你看这够不够威风气派?” 老曼德夫听完大惊,连忙说道:“够了够了!高原人自从在沼泽建国,时至今日两百年了,也从没有过这么大的威风!” 威风?呵!就算是你把金币铺满大街,丝绸挂满屋檐,能有让“蛮族勇士”游街来的气派吗?钱,谁都有;但是拳头,却不见得。 于是婚礼流程一切从简,要尽可能的省钱,不再没用的地方铺张浪费。 接着,负责管理治安的那位骑士说道:“陛下,恕我直言,我们的人手严重不足,而且骑士团并没有管理过这种大场面的经验。从前祭祀的时候,都是国王亲卫队的那些人在管理治安,但那些家伙……” “那些二五仔都让我杀了,你继续说。”李奥瑞克道。 “是,陛下英明!呃,但是没了这些人,就没人管理治安了。以往新年祭祀的时候,望北城就会人满为患。贵族们是必须来的,一个贵族就会带来一群骑士,而进来一个骑士,就意味着还会跟进来四个随从,四个妓女和数不清的小偷;各地的泥腿子会拖家带口来朝圣,他们拖家带口,里边有老人、孩子、瘸子、麻风病人、乞丐、更脏的妓女、以及更多的犯罪者……这些人的数量是望北城人口的四倍甚至是十倍!每天的扒窃、抢劫、诈骗、杀人还有各种匪夷所思的犯罪案件会让人头皮发麻,哦,甚至还有瘟疫传播的可能性,总之这不好办,真的很不好办。老国王的时候,我们没日没夜的操劳,也是管理的一滩糊涂,每次节日庆典结束的晚上,我们就要从城里抛出至少一百具无名的尸体,以及堆积的比人还高的卷宗,但是大人们对此从来都是不管不问,或许……或许他们有什么更重要的事情吧?比如品尝新鲜的南国椰子酒之类的。”他无奈的苦笑起来。 奎克虽然没有当过治安官,但也参与过治安维护,知道这件事情有多难。蒂维丝和希雅对此也深以为然,蒂维丝表示,自己不止一次想要插手望北城的治安问题了,然而却因为无法打断贵族的带关系而处处掣肘;希雅则是说,自己曾经在老家当过一阵子治安官,那真是一段不堪回首的往事。突出一个“活多钱少离家远,白天早起晚加班”,最苦的时候,比起行军打仗来有过之而无不及。 奎克大吐苦水,就是希望新王能够拿出有别于旧王的良策,至少也要重视起来。 李奥瑞克“新官上任”,自然不会对眼前的问题坐视不理,当即说道:“首先,我会派风行团来帮助你维护治安。菲利普是我的得力干将,属于全面型人才,你可以放心的交给他。” “哦!多谢陛下,但我怕还是不够……” “我还会借你个吉祥物镇场子,有他在,那些鼠辈绝对不敢造次。” “吉祥物?”骑士一脸茫然。 “对。”李奥瑞克说着拔出了啄眼,道:“乌鸦,出来!” 啄眼之中冒出一股黑色烟雾,已经晋升为“超我”的乌鸦王出现在了众人面前。 乌鸦王和当年的造型几乎一致,穿着大氅,手臂细长,拿着个烟袋锅子吞云吐雾。众大臣见了乌鸦王,立刻吓得面无血色,就如同活见鬼一般。乌鸦王一脸鄙夷的看着这些人,不屑的笑道:“沼泽鼠辈。” 众人倒也听说过李奥瑞克用魔法奴役了乌鸦王灵魂的传说,但是今天真的见了,还是惊恐不已。在李奥瑞克还没战胜乌鸦王之前,这位蛮王在高原人中就是小儿止啼的杀神,不管是贵族还是普通人全都闻风丧胆,乌鸦王甚至一定程度上被神话了,以至于这几年七神教派里边的死神形象逐渐“乌鸦化”,多出了乌鸦翅膀,手臂也变成了,显然是和这位凶名远扬的蛮王有关。 李奥瑞克笑道:“你们都认识他对吧?” 骑士脸色惨白,说:“是的,这……这应该就是大名鼎鼎的乌鸦王吧?” 听到这话,乌鸦王冷笑起来,道:“算你们有眼色。”然后大刺刺的往桌子上面一座,抽起烟来。 李奥瑞克继续说道:“乌鸦王余威尚在,人们都害怕他。既然如此,你说让乌鸦王带着五百个会飞的乌鸦兵来管理治安,那些小偷小贼,还敢出来送死吗?” “那肯定不敢啊!”别说是小偷了,就连这位治安官都不敢造次。 李奥瑞克笑道:“那就得了,我把乌鸦王派给你指挥,到时候用来管理治安。” 一听这话,这位响当当的烈风骑士顿时露出了只有滑稽艺人才能摆出来的夸张表情,他张大嘴巴,仿佛要吃人一般,然后转头看了看李奥瑞克,又看了看乌鸦王,说:“我,这,陛下!您是让乌鸦王给我当手下吗?” “对。”李奥瑞克说。 这时候乌鸦王不高兴了,说:“我堂堂乌鸦王,怎么能给一个小骑士打下手!?” 李奥瑞克笑道:“也不算是大下手,只是合作罢了。” “合作也不行啊!我堂堂乌鸦王……” “别给脸不要脸。”李奥瑞克沉声说道。 乌鸦王当场哑火。 乌鸦王不吭声了,但李奥瑞克知道这家伙心里肯定不服,如果就这样把他放出去维护治安,这家伙肯定要出幺蛾子,再加上那奎克骑士一副怂唧唧的样子,肯定是镇不住乌鸦王的。于是李奥瑞克决定给奎克壮壮胆。 李奥瑞克说道:“去,乌鸦,跟你的同僚握个手。” “你让我跟一个泥腿子握手!?”乌鸦王愤然说道,“我可是王!” 李奥瑞克面无表情的看着他,说:“那你是要违抗的我的命令吗?” 乌鸦王很清楚违抗命令的代价,一听这话,他顿时脸一黑,然后伸出手来,说:“握手就握手!” 乌鸦王天生异象,他手指细长,指甲锋利,比起手来说更像是爪子。他也曾经用这双手,徒手撕开过野兽的喉咙。奎克看着乌鸦王的手,立刻冷汗就下来了,说:“那个,陛下,我……”咽了口唾沫,似乎有点怂。 李奥瑞克说道:“你别害怕,他不咬人!” 蒂维丝也一脸不悦的说道:“奎克!别给我丢脸。” 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奎克也只能支棱起来,于是就伸出手去握住了乌鸦王的爪子。这一下,奎克的冷汗就出来了!乌鸦王的手如死人一般冰冷,如金属一样坚硬,再看那锋利如刀的指甲,奎克真害怕这位“小儿止啼”的活阎罗突然暴起,一把撕开他的喉咙。他不由得望向李奥瑞克,看那神态,仿佛是在请求道:陛下!可以了!手也握了,放过我吧? 没想到李奥瑞克这时候却说道:“乌鸦王,我要你发誓,就说你会好好对待这位同僚,并且听他的命令。” 正在握手的两人听了这话,情绪都很激动,奎克是心想:陛下您别再刺激他了!我求求您了!而乌鸦王则是愤怒的说道:“李奥瑞克,你这是在侮辱我!” “我让你服从指挥也算侮辱你?乌鸦王,你是不是又想违抗我的命令啊?” “我……”乌鸦王刚说了一个字,就感觉到了头皮发麻,浑身的汗毛倒数,接着一抬头,就看脑袋顶上已经出现了一个小小的黑云彩。 “我当然是效忠您的!”乌鸦王咬牙切齿的说道。 “这就对了!现在对他宣誓。” “好,我会好好对待我的同僚,听他的命令!”乌鸦王恶狠狠的说道,他瞪着对面的奎克,吓得奎克手直哆嗦。 “发誓!”李奥瑞克大声说。 乌鸦王也只好大声说道:“我发誓,我会好好对待我的同僚,听他的命令!” 看到这一幕,在场群臣骇然,只有希雅和蒂维丝两个姑娘笑得花枝招展。 李奥瑞克满意的点了点头,说:“这就对了,不愧是忠义无双的乌鸦王。” ps:正在感冒,很难受。 现在吃了药,如果好了的话,则一切照常;如果不行,说不定后面几天要请假。群18二7妻一6 第二百二十九章:神人之躯 有了乌鸦王的助力,治安肯定不成问题。那么礼仪和治安都解决了,就剩下最后的文书。起先李奥瑞克并不理解为什么文史官的地位这么重,在他的印象中,这家伙不就是个记录场务的吗?约等于婚礼时候的摄像师。虽说有用,但也不是那么有用吧?后来是蒂维丝提醒他说:“文书不光要记录这场仪式,还要写报告,谱写史书,换句话说,他就是皇室面向人民的窗口。对于那些不在皇城的人民来说,了解新王,最先通过的不是您自己,而是文书们写出来的文章。” 原来如此,就是官媒记者呗?那确实需要好好对待,毕竟舆论的高地,我们不占领,就会让敌人占领了。 李奥瑞克望向那个文书官,说道:“关于这次典礼,你有什么想法吗?” 这位文书名叫劳森,脸上总是笑眯眯的,还有一双机灵的小眼睛,给人的第一印象蛮不错。看着他李奥瑞克就会想起那个“风行团的万能工具人”菲利普团长,感觉他们似乎是同一类人。 劳森想了想,说道:“陛下,这次典礼的隆重程度是前所未有的。我觉得必须要修一部文笔优美、辞藻华丽、详细无比的鸿篇巨著,来歌颂您的丰功伟业,以供后人传唱。” “要钱是吧?”李奥瑞克笑道。 劳森不好意思的笑了起来,说:“陛下您说笑了,不过我们确实是需要一些经费来维持项目的稳定运作。”他说着用食指和大拇指比划了一下。 这使笔杆子的人就是会说话。编辑史书或者是写传记什么的也花不了几个钱,李奥瑞克就批了个条子,让他去找财务那边报销。随后问道:“你打算怎么写?” “啊!既然经费充裕,那卑职肯定会尽我所能,为伟大的李奥瑞克王编写一部上千万字的史诗……” “别介!”李奥瑞克连忙说道,“我的这点故事可写不了一千万字,你这样狂暴兑水,读者肯定不买账啊!” 劳森笑了起来,说:“陛下!何必管那些普通人的想法?我们又不是靠着卖弄文笔来养家糊口的街头作家!别说是写上一千万字给您歌功颂德,就是两千万字又有何妨?我们找一百个作家联合创作,写完之后您就号召贵族们购买,谁敢不给面子?贵族们一买了,商人们和地主们肯定也会附庸风雅,便跟着买了。至于泥腿子们,他们想买却也不识字啊!”劳森说着大笑起来,在场的大臣也跟着笑了。 然而,众人很快就注意到李奥瑞克王似乎“龙颜不悦”,就立刻收敛起了笑容。接着,李奥瑞克说道:“如果你用巨额经费搞出来的东西就是这种水字数的垃圾货色,那你这个文史官还是别干了。” 劳森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连忙道歉说:“陛下恕罪!卑职愚钝,没能领会陛下的旨意!还请陛下明示,卑职一定让您满意。” 李奥瑞克点了点头,说道:“我的意思呢,是修两部书。第一个叫《李奥瑞克帝王志》,或者直接叫《高原王志》也行,这一本主要是详细、准明的记录历史,字数不用多,但是内容一定要客观公正,将来留给后人学习参考。第二部书,可以突出一些演义色彩,名字可以吸引人一些,这第二本再不能脱离历史的同时,要非常好看!大方向上不要乱改,但是细节可以服务于戏剧性,进行适当杜撰。” 文史官并未听过这样的这样的要求,便试探性为问道:“陛下,这个适当杜撰,是怎么杜撰?” 李奥瑞克想了想,说:“比如说,史格罗温单挑黑水骑士团,两人打了两个回合就分了胜负,你若是觉得不精彩,就可以写他们大战三百回合,但是,最终还是要让格罗温赢。” “就是故事里边的数字可以变,但结果不能变?” “是的。”李奥瑞克点头。 “我知道了!我知道了!”劳森兴奋地说道,“我知道陛下想要什么了!您想让自己的故事,在吟游诗人们口中传颂,想让街头的乞丐、泥腿子和妓女也能听懂您的丰功伟绩!想让这些故事变成曲、变成歌、变成长诗、民谣和小说,永远的流传在这片土地上!” “对,就是如此!”李奥瑞克说道。 劳森十分兴奋,连连说道:“太好了,太好了!我其实最想写的就是这种,只是从前这些东西难登大雅之堂,若是我写出来,一定会被老国王贬去官职的。其实谁不想写畅销书呢?啊,我现在就有灵感了,我现在就想动笔去写了……哦,那第二本书的名字就叫做,《李奥瑞克一世——从泥腿子到国王的传奇人生》这种形式,可以吗?” 高原人的传统是,只有祖上做过大官或者封过爵的人才会有姓氏,像是北伐军里边一众团长就都是没有姓氏的。而许多国王登基之前,都是没有姓氏的泥腿子,当了国王之后,就以他的名字作为初代姓氏,自此以后孩子们才有了姓。所以从今往后,李奥瑞克这个词即是名字,也是姓氏。 只是,称呼当今陛下为“泥腿子”,多少有些冒犯,周围的大臣们大多为劳森这一大胆的行为捏了把汗。然而,李奥瑞克却不以意,说:“这名字很好!名字越怪,书就越火。你尽管去写就是了……哦,记住,这本书里最重要的是传达信息,而不是堆砌辞藻!写完之后,要拿去给街头的劳工、店铺跑腿、农夫农妇,甚至是乞丐和妓女念!直到他们都能听懂,才算是过关,你明白吗?” 劳森先是一愣,旋即说道:“啊!陛下果然圣明!”毕竟是做舆论工作的,他立刻就领会了李奥瑞克的意思。 于是,文书的事情也安排妥当了,接下来希雅和蒂维丝轮番说了一些自己的要求和建议,大家在轻松的气氛中讨论了两个小时,就此散会。散会之后,希雅就问李奥瑞克,说:“我有个事情不明白,李奥。” “什么?” 希雅问道:“你为什么执着于给自己修筑两套传奇史诗?在我的记忆中,你不是那种贪图名利的人。” “问得好。”李奥瑞克微笑着摸了摸希雅的头,“我的确不是贪图名利的人,然而,名利作为一种‘能量’,对我的统治有着很大帮助。” 一旁的蒂维丝说道:“愿闻其详。” 李奥瑞克说:“教宗倒了,这对我们来说是个好事,也是个坏事。好,是因为教宗的身败名裂,几乎也粉碎了整个七神教的声誉,我本来就打算拔除这个凌驾于皇权至上的宗教体系了,教会拥有人口、财富甚至是军队,堪比一个国中之国。对我来说,这是绝对不允许的!” 希雅能感觉到李奥瑞克对于这种神棍势力的痛恨,他不止一次公开说过,等他掌权之后一定要拔除这根毒刺了。 李奥瑞克望着皇宫走廊上随处可见七神雕像或者是油画,继续说道:“坏,是因为他倒得太快了,留下了大量的权力真空。教宗自称信徒百万,这个数字并不是夸张。据我所知高原人移民到沼泽的这两百年来,就一直在经营七神教,以至于这个宗教的许多理念在人们心中根深蒂固。” “我要想弥补七神教消失之后带来的权力真空,就需要另立一尊新神供人来崇拜,捏造一个太假也太费时间,所以我想,不如就用现成的。” 希雅惊恐的瞪大眼睛,说:“李奥瑞克!你想成为高原人的神?” “他已经是了!”蒂维丝大笑起来,“你们一口一个战神、战神的!喊了这么久,李奥瑞克早就在人民的心目中被神话了。” “不!这不一样,不一样!”希雅表情紧张的说道:“那只是说说而已,但李奥瑞克你现在是要真的成为人们信仰的人!传说人若是想成为神,就要遭天谴!” 蒂维丝疑惑歪头,说:“天谴?我怎么没听过?” 希雅连忙说道:“就是说,如果你想以人类的身躯成为神灵,那么天神就会发怒,引一道雷下来把你劈死!” 艹,这不就是渡劫么?李奥瑞克哑然失笑。 蒂维丝想了想,说:“哦,我想起来了,似乎早些年的时候,沼泽半兽人部落里边有个很厉害的巫医,自称开了天眼,并自封为神明。这家伙确实有些能耐,有呼风唤雨的法术,让我们吃了不少苦。但后来这家伙神秘失踪了,听传闻说,就是他在施展仪式的时候,当着天神的面,让信徒称呼他为‘天眼神’,并且跟天神平等论交,这才触怒了神灵,降下一道炸雷把他劈的粉身碎骨……但我觉得这只是民间传说,真相就是,那家伙可能病死了,也可能是吃鱼被骨头卡死了,你知道的,半兽人那种蠢东西总能有千奇百怪的死法,震慑你的三观。” 李奥瑞克却不是这样想的。先前他在黑水怪婴那里卡bug拿了三个真理,第三个名叫“神人之躯”,就是讲述人类如何晋升为神灵的。 其中有两种办法,第一种是集合大量信徒的精神力,将其用作自身,依靠信仰加持来成为神灵;第二种是通过冥想等方式,领悟宇宙真理,从而进化为超越人类的存在。 但无论那种办法,这种能量到达临界点的时候,都会引发一些异象。比如说蒂维丝和希雅提到的天罚,那其实就是外太空的邪神感受到了这里有一尊新神诞生,于是对其进行的试探——对,只是试探,不是攻击,但基本上没人能扛过这种试探。又比如说,人类的身躯无法承受这么强大的力量,还没等晋升为神灵,就因为自爆或者san值崩塌而死了。 李奥瑞克得到了“神人之躯”将会让他具备最初神格,能保证他高效率的汲取信仰,并且不会汲取到一定程度就自爆。接下来,就看铁汁们有多给力了!信徒对他的赞颂越多,信仰越坚定,李奥瑞克就越接近于神灵,换句话说,关于他的转发点赞投币收藏什么的都可以转化为经验值。 拥有神人之躯后,李奥瑞克就可以免疫那些只对人类起效的魔法,比如说上次独眼巨人对他施展的那个抽取力量的诅咒。而且正式晋升为神灵的话,李奥瑞克还能得到一种神秘的力量。从《神人之躯》的介绍上来看,这种力量大多和他的神性有关——那本书上面的内容也挺谜语人的,按照李奥瑞克理解就是,这应该是一种符合人设的超能力。比如你是个火系的法爷,那么神格自然就是火焰精通;你是个战士,那神格很可能就是一种武技什么的。不过李奥瑞克是个全能型选手,还真不好说到时候会抽到什么。 总之这件事情是个长线任务,现在也急不得,手头要紧的是操办婚礼。结婚要说让李奥瑞克自己去办,他就只能抓瞎,好在希雅和蒂维丝都挺有主见,而且还有一众大臣辅佐。布置场地的布置场地,写请柬的写请柬……就这样日子一天天过去,很快到了李奥瑞克与希雅结婚的日子。 结婚当天一早,望北城内就拥堵的水泄不通。李奥瑞克站在“国王塔”上俯瞰全城,只见主干道上面挤满了人,正如先前那位队长所说的那样,一位骑士带来四个随从,随从又带来小偷、妓女和乞丐……人群摩肩接踵,笑声、喊声和咒骂声混作一团,万幸的是最近天气渐渐转凉,不然在湿热的酷暑下,这么多人如沙丁鱼罐头一般挤着,一定会散发出让人窒息的发酵味道,在那之后,大大小小的瘟疫也就该来了。 李奥瑞克上一次看到这么多人,还是上辈子超市大促销。 同样让李奥瑞克感到惊讶的,还有从各地送来的贺礼。这些贺礼填满了仓库,剩下的在外面堆成小山,记录员一直喊到嗓子哑,也没法念完全部礼单。 q群1六巴77 第二百三十章:李奥瑞克,你还是不懂女人 大沼泽是贫瘠之地,这高原人的贵族也是天天哭穷,然而,这些家伙的“财富弹性”似乎很大——对,弹性,李奥瑞克于高原语言自创了“弹性财富”这个词,并且让文史官记录下来——打仗的时候,这些家伙当见风使舵的墙头草,不出人也不出力,现在尘埃落定了,便上赶着来向李奥瑞克示好。李奥瑞克对此嗤之以鼻,叫人将礼单记下,然后便统一充实国库。 上午八点,格罗温的“铁骑仪仗队”按照李奥瑞克安排的开始进行胜利阅兵,骑兵站在两侧,中间是几辆大囚车,里边载着一些手上血债累累,而且不接受改造的死硬派蛮族俘虏。随着格罗温一声响鞭,马背上的军乐手们演奏起了音乐,高头大马的骑士们开始了胜利游行。 高原人的老百姓拿见过这阵仗?光是骑士们屁股底下的马,就足以让人们大开眼界,沼泽只有矮脚马和野驴,这些畜生的身高还不到甚至还不到蛮族战马的一半。再看这些骑士的武器铠甲、精神面貌,也是前所未有的威风。最重要的是,中间那些蛮族俘虏 高原人让蛮子欺负了二百年,平民百姓对于蛮子,极度的畏惧,也极度的仇恨。现在看着蛮族军官在囚车里游街,大家心里多年积压的怨气一下就被勾了起来。先是有人破口大骂,接着是丢石头,然后是臭鸡蛋和烂菜叶子,最后甚至有人想爬上囚车将里边的蛮族囚犯杀死。铁骑团的人在努力维护治安。那些蛮子也被这场景吓得面无血色,有人强装镇定,有人大哭大喊,还有人如野兽一般愤怒的咆哮……但他们无论做什么,此时都像是小丑一样滑稽。人们哈哈大笑,小孩朝着里边的俘虏做鬼脸,脱裤子。 此时,礼仪大臣悄悄对李奥瑞克说:“陛下,这是不是有点不好?” “有什么不好的?” “今天是您大喜之日,这样的场面,怎么说呢,有些混乱了。皇家的婚礼应该是井然有序的严肃场面才对……”那位老人担忧的说道。 李奥瑞克笑了,说:“但我就喜欢热热闹闹!何况,这也是难得能够与民同乐的机会了。你看,我们的人民起先是那么害怕蛮兵,现在却敢朝着他们扔鸡蛋,很显然,人民也意识到蛮族不是不可战胜的。那些蛮子也是两个肩膀顶一个脑袋,刀子砍下去也要流血。是的,我们的人民就该建立起这种信心,从前蛮族在高原人心中被神话了,现在我要让这些敌人跌落神坛。” “乌鸦,出来表演!”他大声喊道。 听到李奥瑞克王的命令,塔楼下面的人吹起尖锐的哨子,随着哨子的声音,一群乌鸦兵腾空而起。这些人穿军服、系彩带,列着整齐的队形飞上天空,犹如拉彩旗的飞机。 起初,围观的人们对这些会飞的鸟人充满了恐惧,但当他们看清那些鸟人身上的华丽装饰之后,便意识到这也只是国王的弄臣罢了。随着乌鸦兵们花式飞了几个来回之后,人们心中恐惧尽数消散,朝着乌鸦兵们欢呼、挥手、挥舞帽子。 上午阅兵,中午吃席,皇家的宴席摆在皇宫之内的“勤政广场”上,流水席的从勤政广场一直摆到后花园,再摆满了三大宴会厅,能供三千人同时用餐。赴宴者除了有各路贵族,还有北伐军立下功劳的众将士,以及贺礼较为厚重的富商、社会名流等等。 然而,光是贵族们有饭吃不行,下面的老百姓却还饿着肚子呢!许多人将参加李奥瑞克的婚礼当做朝圣,这些穷人靠着一摞高粱饼,一个结实的水袋子,一双铁脚板,跋山涉水而来。他们许多人都身无分文,即使是身在皇城,那繁华景象也与他们无关。 老李心中有一种朴素的善良,他觉得,人家都是千里迢迢来喝我喜酒的,我高低得让人家吃饱吧?不说吃饱,至少吃好。 然而这事情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难。例如城里需要领粮食人有大几万,要如何维护秩序?这么多人来领救济,要如何才能正确的把粮食发到每个人手上?这么多食物的制作储备运顺也是个问题。李奥瑞克对这些问题有一个清楚的认识,却没有解决问题的能力。于是,他就找到了蒂维丝,商量着说,能否开设一个救济站?让穷苦人来免费领取食物。 “没问题,交给我了。” 公主殿下在政务上面是一把好手,当即写了一份单子交给手下人去办。当天就在城中东、南、两处开设了两个大的救济站,免费向穷人们提供食物。粮食有序发放,现场井井有条。李奥瑞克很好奇蒂维丝是如何做到这些事情的,蒂维丝笑道:“我手里有望北城所有居民的户籍资料,先前每个外人进城的时候,我也给他们发了临时的身份牌,并录入了他们的姓名和身份。有这些信息在,分发食物的时候就不会抓瞎了。” 蒂维丝做事还是有远见,尤其是在行政方面,李奥瑞克犹记得,她先前接手野狼城工作的时候,第一件事情就是找来往年的账单、地图、财政报告、人口普查等资料详细阅读,还做了笔记。只需一天功夫,她就能把这些李奥瑞克一个月都看不完的资料全部浏览完毕,甚至是烂熟于心。接着,她会分析资料里边的端倪,叫相关负责人来询问情况,从而对症下药。但由于蒂维丝在野狼城还没干几天,沼泽这边就开始内战了,所以李奥瑞克也没能继续见识她强大的行政管理能力。总之蒂维丝的加入,弥补了李奥瑞克内政人才方面的不足,等回来让公主殿下——或者说未来的女王陛下,单独带一个班子,管理整个沼泽区域,应该也不在话下。 吃过午宴,下午接待老丈人。雷奎公爵其实早就到了,但是按照山民的规矩,仪式必须要在临近黄昏时候进行。这象征着父母不舍女儿离开,挽留了整个白天。 其实要是按照礼仪大臣的意思是,山民的习俗是给当地贵族准备的,李奥瑞克乃是当今国王,自不必遵守这一套东西。“国王愿意娶你家姑娘做王后,那就是你天大的荣誉了!不来让你跪下来磕头就是好的,怎么还提那么多礼数要求?”这是礼仪大臣的原话。 然而老李却觉得,当时自己还是个小兵的时候,就跟希雅说好有朝一日“八抬大轿明媒正娶”,当了国王,却也不能变卦。这一切不是给外人看,只是为了希雅而以。那姑娘外表是严厉的督军,但心里面却满是少女的热情。以前条件艰苦的时候大家只能将就一下,现在有条件了,自然要给她完成一个少女梦。 接下来一切按照山民习俗,李奥瑞克亲手递上礼品,老丈人假意拒绝,一番拉扯之后,两人便抱在一起喝酒。接着公爵亲手将希雅的手递给李奥瑞克,说:“陛下,我的女儿就交给您了。”说到最后的时候,雷奎公爵的眼圈通红,此时老人脸上不复往日的坚毅威严,只剩下一个老父亲最后的慈爱。 剩下的流程都很简单。首先,希雅和李奥瑞克两人携手走进皇宫的宴会大厅,两人喝一勺金色圣水(其实就是金色器皿中的白开水);然后一位神职人员或者有名望的长者,会引领着李奥瑞克和希雅各自向对方表达忠诚,然后众宾客一起敬酒,鼓掌,这仪式基本上就算完成了。随后李奥瑞克还可以向宾客和希雅的父母致谢,但也就是说说场面话,背台词即可。 李奥瑞克看完了流程,对礼官表示,这都是小场面,没什么要紧的,随后便跑到书房里看小说去了,没想到书才看了没两页,塞拉维就“蹬蹬蹬”跑了进来,叫道:“师父师父!您怎么还在这看书啊?还不去找师娘!” 李奥瑞克看了一眼表,说:“距离仪式不还有两个多钟头吗?” 塞拉维一脸“我说你什么好?”的无奈表情,道:“师父,您快去陪陪她吧,她快要吓死了!” “吓死了?怎么回事?”李奥瑞克合上书本,猛的站了起来。 “师父你快跟我来吧!” 塞拉维抓着李奥瑞克的手就跑了起来,两人翻过宰相桥,穿越林荫小道,直奔大宴会厅后面的小房间,那里是希雅的化妆室。刚到门口,就听见屋子里边传来了希雅的哭声,蒂维丝在门口徘徊,脸色有些焦躁。 “蒂维丝,出什么事情了?”李奥瑞克问她说道。 蒂维丝叹了口气,说:“我的王,虽然有豪迈的男子气概是件好事,但您也不该丢掉细致温柔的心……” 李奥瑞克打断道:“别整谜语人那套,到底咋回事?” 蒂维丝嘴角翘起,用大拇指对着身后,笑道:“你老婆大概是怯场了,快去陪陪她。” 蛤?希雅?她能怯场? 李奥瑞克十分疑惑,随后走进屋中。一进屋子,就看到满地狼藉,各种衣服、外套、礼服、长、短、束腰、吊带袜、鞋子、靴子……扔的到处都是。希雅从家里来的几个贴身女仆站在角落,表情紧张不安。而希雅正在梳妆台前哭鼻子,罗米拉在一旁安慰她,普希拉则没心没肺的在另一个镜子前比划着哪件衣服更合她的身。 众人见到李奥瑞克来了,纷纷站起来行礼,李奥瑞克用手势让大家平身,旋即快步朝着希雅走去。希雅这才注意到他来了,也站起来行礼,李奥瑞克按住她的肩膀让她坐下,只见希雅两眼通红,泪痕弄花了妆容,那楚楚可怜的面孔配上美丽的礼服,让人看得心碎。 李奥瑞克连忙问她说:“希雅,怎么了?” 希雅先是嗔怒的看着他,“你!”说了一个字,然后便“啊呜!”一声哭了出来。李奥瑞克赶紧抱住她,说:“出什么事情了?” 希雅只是哭,却说不出话来。李奥瑞克有点摸不着头脑,便用眼神询问一旁的罗米拉。精灵女王微笑,说:“李奥,希雅只是希望你陪着她罢了。” “我们不是天天在一起吗?”李奥瑞克问道。 罗米拉苦笑,希雅还是哭。此时蒂维丝走进来,说:“姑娘们,我那里还有一批新的高跟鞋和几十个手链,就在隔壁放着,都是上好的货色,你们要去试穿一下吗?”说着便将女孩们都带走了,临走前,蒂维丝给了李奥瑞克一个眼色,示意说:空间留给你了,你自己解决吧。 见人都走了,李奥瑞克抱着她,问她说:“希雅,别怕,我在你旁边。” “那臣妾谢谢您的关照。”她板着脸,语气不咸不淡的说道。 “还阴阳我是吧?”李奥瑞克笑了起来,他直接将希雅整个人抱起来,吓得希雅一阵惊呼,然后他坐在一把结实的原木椅子上,再将希雅稳稳的放在自己大腿上,就这样抱着她,说:“到底怎么回事,跟我说说。” 希雅脸红的别开目光,用非常微小的声音说道: “怕怕。” “叠词词?” “就是很害怕啦!”她生气的说道。接着挥舞起拳头锤李奥瑞克的胸口,其力度堪比小猫踩奶。这一幕若是让外人看见了,必定要惊骇不已,这是只有在和李奥瑞克独处的时候,这个冷酷无情的督军大人,才会露出娇憨的小女人姿态。 “我害怕呀!”希雅哭着说道,“马上就结婚了,你却不在这里,你在外面干嘛?该不会又遇到别的坏女人了吧?不可以啊!不是才说下蒂维丝这门亲事吗?你这家伙见异思迁的速度怎么比瑟梅尔的剑都快……” “希雅!”李奥瑞克双手捧住她的脸,“你在胡说八道些什么?这怎么可能呢?” “我就是害怕嘛……”她呜咽着说道,“害怕你突然不娶我了——你会爱我的,你不会变心的,对吧?”她用近乎哀求的语气说道。 群吧77一 第二百三十一章:他和他的新娘 “不会的,我怎么会抛弃你呢……”李奥瑞克说着握住了希雅的手。 李奥瑞克这才注意到——希雅的手冰冰凉,而且还在发抖,他这才意识到希雅是真的很怕。 李奥瑞克一直认为,他和希雅的爱情有种水到渠成的自然,两人结婚之前就已经像是老夫老妻,因此一直到结婚的时候他也没有太多的激动,有一种“啊?就这?”的感觉。然而他却没有想到,希雅对于这个仪式如此看重,又或者说,她心中这么不安。 无疑,希雅是李奥瑞克王最宠爱的女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也是头戴王冠的人。然而,王冠这沉重的分量并不是谁都能承受,希雅在稳坐女主人宝座的同时,也时刻承受着不小的心理压力——尤其是在李奥瑞克进货一般纳入后宫的时候!昨天整个骚到不行的魅魔,今天弄个水嫩又漂亮的精灵,明儿个又弄来我一直以来崇拜的公主殿下,虽说包容家庭成员是女主人的美德,但这让我怎么能安心嘛! 意识到希雅是如此不安之后,李奥瑞克有些心疼,便轻声安慰她说道:“不会的,我们一起经历过这么多风风雨雨了,怎么会在这种时候抛弃你呢?我只是去看看书,喝喝茶而已,至于婚礼……我们只需要按部就班的去完成每一个步骤就好了,别担心,没什么可怕的。” 希雅点了点头,她渐渐止住哭泣,说:“李奥瑞克,这么重要的时刻你却不在我身边,我便有些慌了神。我有时候是个很悲观的人,尤其是在感情上,我会想……你是不是对我感情淡了。我真的很怕。李奥瑞克,你已经是国王了,可我还是那个希雅·雷奎,我跟以前比可没什么长进。” “你挺有长进的,不开玩笑,北伐军里边除了我就是你最有长进了……” 就这样安慰了几句,随后两人打情骂俏一番,希雅的情绪算是平静了下来。她揉了揉眼睛,余光一看镜子,顿时惊呼道:“坏了坏了!我的妆全都完蛋了,李奥,你赶紧将姐妹们叫来让她们帮我化妆!还有,你也赶紧去试妆换衣服!” 李奥瑞克一愣,“我也要嘛?” “那当然啦!” 李奥瑞克从来没化过妆,也从没在意过自己的穿着打扮,一听说还要给自己化妆什么的,他就十分抗拒——不是只有娘炮才会化妆吗? “我不化妆!我一个大老爷们,画什么妆?” “不行不行不行!平时也就罢了,但结婚的时候,我必须要让你变成世界上最英俊的男人!我要让全世界的男人都嫉妒你,让全世界的女人都崇拜你!” 希雅捧着他的脸,十分认真的说道。 两人对视了几秒,希雅看着他的眼神突然柔和下来,旋即羞怯的笑了起来,“其实你一直就是世界上最英俊的男人了,只不过我希望你更加漂亮出众。”她说着在李奥瑞克的额头印上一吻,“吧唧!”她故意亲的很大声、很用力。 李奥瑞克也只好从了。 接着,女仆们又都回到房间,帮着两人化妆换衣服。 说是化妆,但其实就是给李奥瑞克修一修眉毛和胡子,然后做个发型什么的。随后仆人们给他穿上一件黑色长袍,那衣服宽大,还需要扣住几条系带,许多扣子,威风倒是威风,却也和盔甲一般难穿。李奥瑞克一边穿衣服,一边问仆人说:“为什么国王的礼服是黑袍子?”不应该选个喜庆点的颜色么?而且我穿黑色和希雅穿红色也不配吧? “这……” 穿衣服的仆人也回答不上来,但旁边有个年长的礼官,就回答道:“启禀陛下,这也是祖上留下来的习惯。” “怎么讲?” 年长的礼官说道:“皇后的红象征火焰,国王的黑袍象征着黑色的沃土,有了火焰就不会在苦寒地冻死,有了沃土就能填饱肚子。我们的祖先就是在这两件圣物的护佑下在苦寒地生存下来的……”说到这里老人沉吟了一下,喃喃道:“只是老臣也不明白,为什么是黑色象征沃土?土不应该是淡黄色的么?” 听到此话,李奥瑞克默然无语,显然沼泽地的高原人都没有亲眼见过沃土的颜色,甚至都没有听说过,就如同他们没见过雪一样。 “以后你就会明白了。”李奥瑞克对他说道。 相比起李奥瑞克这边,希雅那边就显得手忙脚乱,姑娘们有的为她做发型,有的为她补妆,还有人不停嚷嚷着、寻找丢失的小物件……希雅的贴身女仆还有两位亲表妹都忙得团团转,李奥瑞克的其他姑娘们也在帮忙。当然有的是真帮忙——比如芙,她从小山一样的衣服里边找到了希雅想要的头发绳;还有罗米拉,用她那高雅的精灵审美来为希雅做最后的定妆。也有帮倒忙的,比如说塞拉维这个小傻逼,一脚将希雅的金镯子踩成椭圆,又在慌张中尖叫着打碎镜子,最终被她姐揪着耳朵丢了出去。 好在乱归乱,最后也卡线完成了。 “来,好好看看你的新娘吧。”罗米拉将李奥瑞克领到希雅的化妆间门口,郑重其事的说道:“今天的希雅·雷奎是世上最美丽的红宝石,即使是高贵的精灵,见了她的美丽,也会心生嫉妒。”说着她打开了大门。 大门敞开,李奥瑞克就感觉,仿佛眼前徒然出现了一朵燃烧的火莲,而他自身几欲化身飞蛾,哪怕丢失性命也要扑上去与她拥抱在一起。 那是身穿火红色长的希雅·雷奎。 这件子应该就是先前希雅勇闯茶会话时候穿的那件,是蒂维丝送给她的。然而那毕竟是蒂维丝十四岁的子,风格太少女,美丽的同时显得有些单薄。于是裁缝们又在希雅的要求下,给这件子做了改良,增加了子的长度和立体感,显得更为端庄和成熟,款式上更加接近于李奥瑞克上辈子见到的婚纱。 此时两个侍女对着他弯腰行礼,希雅转身望向李奥瑞克,说:“陛下,如何?” 火红色婚服上面是希雅精致白皙的锁骨、象征着公爵女儿身份的祖母绿挂坠、还有那张娇嫩欲滴的脸。 怪了,李奥瑞克心想,我跟希雅又不是第一次见面了,原先怎么没感觉她的脸这么好看呢?原先的希雅也好看,但绝对没有这样耀眼啊。 “陛下?” “呃,好看!”李奥瑞克竖起大拇指来,“不愧是我的王后,哈,哈哈哈……”他尴尬的笑着。 此时希雅走向他,凝视着他的脸,也微笑着说道:“陛下也十分英俊。”不知为何,穿上这端庄的衣服,希雅的言行举止、甚至连说话声音都变得端庄起来了。 “时间快到了!”普希拉在外面喊道。 于是众多女孩们叽叽喳喳的将两人送出化妆室,然后叫他们顺着东边的小路一直走,一直到会场去。 按照传统,最后这段小路只能他们两个人走,不会有任何人陪同,象征着两人携手并肩面向新的生活。 两人缓缓走在小路上,李奥瑞克牵着她的手,感觉到希雅不停的在做深呼吸,胸膛起伏不停。李奥瑞克捏了捏她的手掌,问道:“怕怕?” “不许说叠词!”希雅羞愤的甩开了他的手。 李奥瑞克又一次将新娘的手牵住,问道:“有这么怕吗?你可是砍人脑袋都面不改色心不跳的督军大人啊!” “那能一样吗!我杀的人没有一百也有八十,但结婚可就一回呀!” 妈的,还真有道理!李奥瑞克一时哑然。 此时天色已晚,太阳下山,前方的路也越来越昏暗。只见道路的尽头有一扇虚掩的大门,一道温暖的光芒从那大门之中流出,映照在红色的地毯上。 那大门后面就是宴会厅,此时,所有身份高贵的宾客都在大厅中就坐。雷奎家族的成员尽数到场,北伐军的将领也都在那边等着,除此之外还有许多社会名流、以及其他一些希雅和李奥瑞克特邀的亲朋好友。 此时希雅脚步变慢了,她捏着李奥瑞克的手,说:“我好紧张,你紧张不紧张?” “我有什么紧张的?外面的人都是我封臣和仆人,我有什么可紧张的……”李奥瑞克嘴上说的霸气,实则还是有点心跳加速。 希雅忽然驻足,惊恐的问李奥瑞克,说:“啊!李奥,你快帮我看看,我眼睛红不红?肿不肿?我刚刚哭过了。” 李奥瑞克看了看,说:“基本消肿了。” “万一被人看出来了怎么办?” “宾客们离得远,绝不会有人看出来的。” “你确定?” “我当然确定。”李奥瑞克轻轻拍了拍她的手背。 希雅默默点头,似乎紧张的情绪有所平复,可她马上却又一脸紧张的问道:“李奥,我刚才又对你发脾气了,对不起。” “没事儿啊,妹子,小问题。”李奥瑞克摆手笑道。 “你不记仇的对吧?”她突然转身握住李奥瑞克的双手,可怜巴巴的说道:“李奥,你不会记仇的对吧!” 希雅这时候显然是慌张的六神无主,情绪起伏也如做过山车一样。 李奥瑞克十分惊讶——相处了这么久,他也没见过希雅这么惊慌失措的样子。这个女督军一向是雷厉风行,英姿飒爽,无论是办公还是打仗,都有着胜过男人的麻利和果敢。怎么今天这么慌? 他稍加思索,心想道:常言说,关心则乱,看来希雅对于跟我结婚这件事情……是非常、非常的在意了。 想通了这一点,李奥瑞克就很认真的安慰她说:“希雅,不要怕,你还记得最初我教你剑法的那个晚上,我是怎么和你说的吗?我说,你要大胆的面对旁人的目光,你可以尽情展示你作为女人的美丽,我还说你可以自信面对别人的目光……” 希雅忽然翻了个白眼,说:“我就记得你当时以此为借口,然后疯狂视尖我的大腿。” 李奥瑞克哑然,“呃,不是,当时是为了让你脱敏……怎么说呢,就是为了让你鼓起勇气来吧。” 希雅噗嗤一声笑了,说:“我记得,我当然记得,我现在已经比那个时候勇敢多啦!若是一年前,你告诉我说,我会穿着这么漂亮的晚礼服,扎着这么可爱的发型,然后去在皇家大会厅抛头露面,我一定会羞死的。但现在……我只是紧张而已。” 李奥瑞克点了点头,说:“所以我对你的脱敏疗法还是有用的。” 希雅白了他一眼,旋即不知道从哪掏出来一把小团扇,挡着嘴,只露出眼睛,说:“不,我很清楚陛下就是为了满足自己的色欲……”她眼神忽然变得妩媚起来,“但我不讨厌这样。” “希雅?” 希雅忽然驻足,只见她缓缓提起了婚纱的摆,露出了系在大腿上上黑色吊带袜。 “怎么样?”她问道。 李奥瑞克咽了口唾沫,嘴上喃喃道:“是不错。但是你的子都盖住脚踝了,穿了这个,别人也看不到吧?” “蠢材!这像是穿给别人看的吗!”希雅娇嗔道。 “蛤?” “这是为晚上做的准备啦!”希雅白了他一眼,道:“听说新婚当晚怀下的孩子最为聪明美丽,我希望你晚上少喝点酒,回来努力一下——我可是做好准备了啊!” 她低头抚摸着自己的小腹,望向李奥瑞克的眼神里妩媚褪去,只剩下比酒更浓烈的爱意。 李奥瑞克再次吞咽唾沫——他现在只盼着婚礼赶紧结束,宾客赶紧退场,然后将这一整晚的时间,都留给他和他的新娘。 Ps:总之就是,这几天都在感冒,昨天退烧了,今天脑子晕晕的,写出来的东西可能也有点迷,大家见谅。哦,先前有读者说,希雅这个角色婚礼前的感情变化——特指焦虑那一段,有些突兀,或许是我笔力不足导致。不过,我结婚前的那段日子,我夫人表面看起来很勇敢的一个女孩子,也会十分焦虑,患得患失,我基本上参考她那时候的反应在写,应该不会有什么大错。 群衣8二衣7 第二百三十二章: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李奥瑞克第二天起来的时候,完全不记得婚礼上发生的事情,他满脑子都是那个夜晚。 新婚之夜没有其他女孩掺和进来,只有他和他的新娘,李奥瑞克 第二天的仪式按理来说应该比第一天隆重才对,毕竟希雅只是公爵女儿,蒂维丝却是正统的皇室。然而蒂维丝却安排的简简单单,只是把该走的必要流程走了一遍,其余能简化的一律都简化了。蒂维丝告诉李奥瑞克,她对这种世俗的仪式并无兴趣。 她坦言道:“你我之间最神圣的一刻,莫过于我们喝断了布伦泉的那个晚上。对我来说,那一夜就是我们的婚礼。” 后来希雅等女孩得知此事都很是震惊,毕竟从世俗意义上来讲,没有哪个女人不在意自己的婚事,尤其是在你情我愿的前提下。蒂维丝跟李奥瑞克的感情肯定是真的,不然也不会带着整个国家嫁过来,那这么看来,她就是真的不在乎这种“世俗的约束”。 希雅对此的评价是:“不愧是我多年来崇拜的偶像。” 罗米拉则说:“蒂维丝王后已有古代圣人之风度,未来不可限量。” 所以,婚礼前夕,蒂维丝还在和李奥瑞克一边喝酒,一边讨论帝国战略。直到临近仪式前半个小时,两人才牵着手来到更衣室,草草的换了衣服,蒂维丝也几乎没化妆,只是搞了个发型,然后两人就步入婚礼的殿堂了。 婚礼流程简短明快,本来十六个步骤让蒂维丝简化到四个,音速拜堂,光速吃饭,吃饭之后将老贵族们送走,留下一群年轻人就开始唱歌跳舞。蒂维丝虽然没在婚礼仪式上下功夫,却在后面的派对上花了心思。她请来了城里最好的乐队,布置了一个华丽而又不失格调的舞会大厅,还请来了魔术师、小丑和杂技演员给大家助兴。舞会上面有自助餐,免费的酒水,还提供筹码、骨牌和花珠子等赌博道具让大家能够在牌桌上一掷千金…… 后来玩到酣处,蒂维丝还亲自去弹钢琴,这令众人十分惊讶。第一,钢琴这东西其实很罕见,李奥瑞克以前一直以为这个世界还没有钢琴,原来这东西有,只是太昂贵也太难操作,所以平时见不到罢了;第二,演奏乐器在贵族们看来是不入流的手艺,高贵的人不会做用音乐取悦他人的事情。 这两点之中,第二条最深入人心。看到蒂维丝去弹钢琴,不禁有人窃窃私语,讥笑她说:“我们的女王果真是喝醉了,竟然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去弹琴。”还有些贵族小姐说:“这些李奥瑞克王的脸色要不好看了!”稍微年纪大一点的人则会说:“王后殿下用闲暇时间学了这门技艺用来消遣也不打紧,只是不该在人前卖弄,显得自降身价。” 话虽如此,但客人们不可能不捧场。他们装出笑容,大声鼓掌,还有人喝彩,只是这热闹的气氛中,多少有一丝讽刺的意味。 然而,蒂维丝却不理会这些家伙,而是演奏了起了钢琴。随着手指落在键盘上,那悦耳的琴声也注入人们耳中,李奥瑞克从未听过蒂维丝弹得这首曲子,从其他听众们的表情来看,他们应该也没听过。那曲子乍听欢快,中间严肃,继而紧张,到了高潮的时候仿佛狂风暴雨,末尾却带着凄厉和肃杀,李奥瑞克听完,脑海中便情不自禁的浮现出野狼城大战时候的惨烈场景。而大厅的众人也逐渐严肃,戏谑的目光中多了一丝敬畏。 蒂维丝一曲完毕,站起来说道:“乐器不是取悦他人的,而是表达情绪的一种道具,音乐,是一种艺术化的语言。” 她声音不大,但因为整个大厅都十分安静,所以蒂维丝的声音能够清楚的传达到每一个人耳中。 “今天乐队演奏的那些乐曲其实也都是我写的,我的臣民们、朋友们,我希望你们感受到我的心生。” “舞会继续吧。”蒂维丝轻轻一挥手,旁边的乐队又开始演奏那些欢快的乐曲,于是舞会再度继续,人们又开始了载歌载舞。 李奥瑞克此时心想:不愧是从小到大就当做皇室接班人培养的公主殿下,蒂维丝是真的太有气质了,在帝国之气这一块拿捏的死死的,也就我能跟她一较高下了。而且这大妞竟然会玩乐器?还能谱曲?真就全能超人呗? 接着,蒂维丝来到一群休息的乐手旁边,跟他们说了几句话,那些乐手全都感激涕零,跪下来跟她行礼。蒂维丝连忙让他们起身,李奥瑞克隐约听到她说什么“不用谢,都是我应该做的……”之类的话。李奥瑞克很好奇,并过去询问缘由,蒂维丝便对他说: “我和这些音乐以前就是朋友了。当时他们来皇宫为父王演奏,我被他们的音乐感动,就主动结识了他们。这些人在音乐上的造诣都非同小可,堪称该领域大师。然而让我不满的是,我们国家对于音乐人、作家、画家还有其他许多艺术领域的人都有偏见,因此,我便萌生出了为音乐家们正名的想法。”蒂维丝叹了口气,说:“据史料记载,高原人古代出了许多艺术家,音乐家,而当我们移民到沼泽之后,不知为何,这些人的地位也就跟着一落千丈,成了供人取乐的小丑。我觉得一个国家要想强大,光有兵马、财富和土地还不行,文化上也要强大。所以我才做了今天这番事情。” 李奥瑞克下意识的说道;“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精神文化是建立在基本的物质文化基础上的,等我们富强起来了,自然能诞生出璀璨的艺术文化。” “陛下您这番话……文史官!”蒂维丝连忙喊道,“赶快记录下来!” “已经记下来了,王后殿下!”文史官就是先前想给李奥瑞克谱写一千万字注水长诗的那个劳森。他后来就一直跟着李奥瑞克,随时记录国王陛下的言行和事迹。 此时钢琴那里又传来了音乐声,李奥瑞克抬起头,只见罗米拉不知何时已经坐在那里弹起钢琴。精灵天生就擅长艺术,钢琴几乎不用学就能弹得很好,罗米拉更是从小受到各种艺术熏陶,精通多门乐器,水平在一众音乐大师之中也不逊色。 蒂维丝眼睛一亮,说:“不愧是精灵呢。”说着走向罗米拉,罗米拉见她来了,便停下演奏,两人低声交谈起来。说了几句,蒂维丝就坐在她旁边,两人试了几个音,一两分钟后,竟然开始了四手联弹。 此时场面一片安静,众人就看着罗米拉和蒂维丝两人的演奏。她俩弹奏的曲子名叫“奥伦河”。奥伦河当年神圣中土联军在这条河上击败了三位魔神化身,大破灭世魔女卡珊德拉旗下的魔族联军,取得了自本土防卫战以来的首次大捷。当时的军乐手将行军乐做以改编,从而有了这首“奥伦河”,也算是两百年来一直流传的经典名曲。 蒂维丝和罗米拉都有着极好的音乐技艺,演奏出来的音乐动听悦耳,既有历史的厚重感、又有作为行军乐本身的铿锵有力、快活激昂,听得下面众多观众陷入了颅内高潮。而且,一个是帝国的王后,另一个是精灵的女王,两人都身份高贵至极,又同样美貌动人,即使不听音乐,只看画面,也足以赏心悦目。一旁的文史官在板子对这个场面进行速记,还有一位画家直接搬出画板来进行速写。 李奥瑞克不禁想:妈的我怎么不会玩点艺术呢?这用来装哔好爽啊!要不下回去图书馆直接拿个《乐器精通》《绘画速成》之类的得了。但老李毕竟是个实用主义者,转念一想,真理图书馆的门票太宝贵了,还是不能拿这些东西的。要是想学什么乐器,还是直接找我的两个老婆,让她们给我私人授课好了,啊,整个什么“放課後の課外授業”什么的,有内味儿了! 话说,文化胜利也算是胜利啊,不能光是追求战斗力,什么文学啊,艺术啊,奇观啊,也要搞起来的。 从这一点来看,蒂维丝的思想还真是走在了时代的前面。 …… 第二天的婚礼也就在这种轻松的气氛中结束了。 第三天的登基仪式没什么可说的,李奥瑞克昭告全体高原人,宣布成为新的高原王。自称为李奥瑞克一世,自此以后,李奥瑞克既是名字,又是皇族姓氏。同时登基的那一日,又有一些“卑劣种族”献上贺礼,例如其他地区的沼泽鱼人、半兽人部落或者是蜥蜴人之流,以此表示对新王的忠诚。 事后,李奥瑞克问蒂维丝说:“沼泽地上到底有多少外族?” “官方统计是七十六族,但实际上会有更多,我估计要有一百二十个左右。”蒂维丝回答道。 李奥瑞克说道:“然而今天只来了四个。” “还有几个比较远的,也写了信过来。总之,一共只有十个外族对陛下的登基表示祝福。”说到这里蒂维丝脸色有些阴沉,“名义上说,七十六族都对我们宣誓效忠,但现在实际上服从我们的只有十个,而非常忠诚的,恐怕也就只有这四个了。” 李奥瑞克露出了若有所思的表情,蒂维丝问他说:“陛下,要不要趁着您平息叛乱的威风,再将这些家伙也收拾收拾?” 李奥瑞克摇头说道:“不,对待他们我另有打算。” 典礼结束之后的第二天,李奥瑞克便召开了一个军事会议,主要就是说一下最近的安排,因为他马上就要启程回到野狼城了,对这里的诸多事情要有一个交待。 这次会议囊括了北伐军全部将领,雷奎家族骨干成员,还有蒂维丝以及她身边几个最信得过的人。选址在大议政厅——也就是老国王上朝的地方。 大家将李奥瑞克的行为理解为了“新王第一次上朝”。 原先高原人的朝堂和李奥瑞克上辈子概念中的不太一样,这边的国王不会每日上朝,国王基本上只管自己的封地,其他封臣也是各顾各的,权力制度松散得很。然而一旦封臣们前来上朝,那就是大事情,所以李奥瑞克一说召集众人开会,人们都十分紧张,严阵以待。 李奥瑞克则是习惯了军事会议的开会方式,所以就在大议政厅中间摆了一张大圆桌,中间铺了地图、沙盘、还有各种资料。周围有椅子,可坐可站可走,上厕所喝水什么也随便,没有那么多规矩。这都是让众人十分惊讶,尤其是那些经历过上个朝代的老臣们。 此时,李奥瑞克拿起花名册点了一遍名字,确保所有人都到齐了,便开口说道:“众位爱卿,我们长话短说,现在我们的国家有两大矛盾,一个在外,一个在内。外面的自不必说,就是指我们的北伐大业,过几天我就会御驾亲征,担任北伐军元帅,继续为了光复故土而战斗……”李奥瑞克说到这里,众人纷纷行礼,赞颂他的武勇和霸气。李奥瑞克用手势让这些人安静,继续说道:“外面的事情,不用众位爱卿操心,我现在说说内部的事。” 李奥瑞克先是用手势请出蒂维丝,然后说道:“等我走后,皇宫里边的各项事务交由王后蒂维丝管理,你们应该如同效忠国王一样效忠他。” 这番话算是确立蒂维丝对国家的合法管理权,听完此话,蒂维丝激动的站起来行礼,说:“谢陛下!臣妾绝对不会辜负您的期许。”李奥瑞克看到蒂维丝眼睛锃亮,甚至有激动的泪花闪烁,想必公主殿下等这一天等了太久。 “那就拜托你了。”李奥瑞克点了点头。 蒂维丝的才能有目共睹,李奥瑞克相信,这个智慧超群,精力充沛的大公主能将大沼泽这片土地治理的井井有条。打仗打得是后勤,后勤能力就要看国家的经济实力,如果说沼泽这个大后方越来越穷,那李奥瑞克前线打得再好也没用;反之如果沼泽地越来越富,人口越来越多,那么李奥瑞克就能得到更多的后方援助,就好像原先他只能打一本一波流,现在给你整个“雅典娜的惊叹!”这到了后中后期,爆兵不还嗷嗷的? 不过,光是给了她一个合法的名义还不行,李奥瑞克还需要继续为她拓开道路…… 李奥瑞克干咳一声,说:“在我看来,高原人内部不够团结,甚至是一盘散沙。封臣们名义上效忠皇室,但实际上各自为政,自私自利。要我说,这个分封制正是内乱祸根,建立强有力的中央集权刻不容缓!” 这话一说,群情哗然——怎么?新王上任第一天就要变法?而且搞出来这么大的变革?虽然李奥瑞克还没有说他的策略,但听他这话的苗头,就是觉得分封制不利于权力的统一和集中,他想夺走贵族们手中的权力和利益。这话明摆着就是要动其他贵族们的蛋糕啊!这哪行呢? 屁股决定脑子,虽然参与会议的人都是最忠诚的封臣,但是涉及到自己的利益,立刻就急眼了,众人议论纷纷,脸色大变。 蒂维丝接着李奥瑞克的话问道:“那陛下想怎么做呢?” 李奥瑞克说:“首先,自我这一代起,不再实行裂土封王的政策,所有土地在法理上属于皇室,由皇室统一管理,已经分封了土地的贵族,暂时遵照旧法,管理自己的土地和财政。但接下来,我将在各个封地委任‘国王总督’,负责监管督查旧贵族们对土地的运营情况——即,年均亩产量,上缴税收,还有人民生活水平等,是否达到法律规定的标准。如果累积三年不达标,则收回土地所有权,只保留名誉上的爵位。” 在李奥瑞克看来,这算是一个比较温和的过度政策。说白了就是让那些封臣从割据一方的豪强变成自己的打工仔,如果你好好干,还可以做个富家翁;若是干不好,那就直接收走土地,回头我直接卖给自耕农。这样一来,就能避免原先国家的各种窘迫。老国王那时候,一度不知道自己有多少封地,不知道每个地区产量多少,因此也就无法制定税收标准,而且就算制定了,税也会收不上来……到后来海盐城和学士城就变得比皇城还要富有。 李奥瑞克最后目的,是通过一步步的改革,最终让分封制名存实亡,贵族只保留名义上的头衔,他们的权力则全部要集中到皇室。 李奥瑞克说完这番话,蒂维丝立刻跟他唱双簧,说:“陛下,这是一条造福子孙后代的良策!我十分支持,那接下来呢?” 李奥瑞克说道:“接下来是,废除私兵制度!从今往后,所有贵族不许屯兵,所有军事装备、现役兵、和兵源都由国家统一管理。” 前面还好,但这话一说,下面顿时炸锅了。 q群六8二衣7妻1 第二百三十三章: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一开始说土地的事情,贵族们还能忍,或者说是敢怒不敢言——李奥瑞克现在势力大,刚铲除了两大贵族,整个王朝从上到下没有任何一股势力能与他抗衡,他说什么就是什么呗!我们也只能捏着鼻子认了。 然而一说剥夺兵权,贵族们就真坐不住了。 大家都是人精,谁能糊弄谁啊?虽然说你李奥瑞克有强大无比的北伐军,但众多贵族的私军加起来,还是比你人多的。只要手里有兵,你这个国王说话就得掂量着点,不然大家揭竿而起,再来一次“大贵族叛乱”,你也受不了吧?但如果没了兵,我们可就真是任人宰割了! 再说了,没有士兵的话,我们怎么自保啊?万一其他的贵族跟我们开战呢?万一那些刁民造反呢?万一有什么土匪强盗或者山野魔兽呢?我们怎么办啊? 于是,其中爵位最高的莱德纳斯侯爵率先发难,那是个德高望重的老人,连蒂维丝也对他客客气气的,说:“陛下!我们家族的人从未参与这次贵族叛乱,望北城光复之后,我们家族立刻捐出了大量的钱财来维修城墙、招募匠人、还为北伐军捐赠了许多粮食和盔甲。为什么这样的忠诚的行径,得不到您的赏赐,还遭来了这样的祸端?” 这话一呼百应,在场的贵族们也纷纷发言,表示新王这个政策过于荒谬——我们都是效忠于您的好人,为什么 李奥瑞克静静的听着,旋即说道:“我料到了诸位会有意见,但为了国家利益,你我必须作出一些牺牲。” 李奥瑞克早有这个觉悟,自古以来,只要涉及到利益再分配这件事情,就一定会掀起不小的波澜。但这件事情是一定要做的,以他上辈子的经验来看,继续维持这种落后的分封制就是嫌自己死的不够快。 “你们不用担心自己的安危,你们依旧可以保留三位数士兵来保护自己的封地,免受强盗、野兽和暴乱的危害。同时,我会设立军区,排除地区长官来维护军师稳定。”李奥瑞克发出一声沉重的干咳,“总而言之,诸位只要好好为国尽忠,保证粮食生产和地区稳定就可以了。其他的士兵不用操心。” “当然了,这次改革不是针对你们,各位都是有功之臣,到时候能保留荣誉贵族的头衔,这个头衔仍旧世袭,在礼仪制度上高人一等,将来后代要想做官也会有优先权。这算是对各位忠诚的嘉奖。至于其他那些没能到场的贵族,没有这个待遇,他们的忠心不够坚定,自然得不到我的恩赐。” “最后要说的是,我今天拿走你们的土地、财富和权力,绝非为了一己私欲,而是要将这些资源用在建设国家上面。从今往后,不管是你,是我,还是其他贵族和官僚,我们都是国家的仆人,人民的公仆。” 那个老贵族站起来大声愤怒的说道:“陛下!恕我直言,这番话着实不可理喻。在座的各位绅士哪个不是祖上为帝国流血尽忠才换得贵族身份?身份比别人高贵,那是理所当然啊!这怎么就成了比泥腿子还不如的仆人呢?” 其他贵族也纷纷响应,有人直接抨击李奥瑞克的政策,有人阴阳怪气,也有人在请求蒂维丝出面发言。然而李奥瑞克一家人早就通过气了,蒂维丝肯定是站在李奥瑞克这边的,所以只是耸耸肩,并不说话。 这时候还有人病急乱投医,竟然去请求雷奎公爵,问他怎么看? 听到这话,老丈人笑了笑,说:“无论如何,雷奎家族都永远忠于皇室!”说着一个战术后仰,得意的看着众人,神态仿佛画了两个金币买到VIP坐席来看大戏的观众。 众人这才醒悟过来,雷奎公爵早就跟他们这些贵族不是一路人了! 雷奎公爵人家根本不在乎,因为人家现在是李奥瑞克的老丈人啊!大家是一家人——哈!我闺女都成王后了,我又没有其他儿子,那么我死之后,希雅继承爵位,雷奎家族也就和王族合并了。而且李奥瑞克答应我了,等雷奎封地并入皇族之后,李奥瑞克一族的名字里边会插个L的来代表雷奎,那以后王子的名字就是XXX·L·李奥瑞克,我们家能跟皇族融合,这可是光宗耀祖了。 什么封地、爵位之类的,都省省吧!老子现在是国丈了,臭泥腿子们别想拉我上船,这叫什么啊?这叫站队站的好,不如闺女生的好!啊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希雅白了一眼她那丢人老爹,也不禁捂脸叹气。自从得知希雅要嫁给李奥瑞克之后,老父亲似乎就失去了人生动力,从原先雷厉风行的山民领主,变成了一个整天钓鱼遛鸟喝酒吹牛的退休大爷,彻底就躺平了。希雅问他:“爹!您不是说,此生不光复故土,死不瞑目吗?怎么马也不骑了,政务也不管了,整天喝大酒呢?” 雷奎公爵笑道:“没事,有女婿呢!” 希雅又问:“那你还说想要亲手斩杀蛮族士兵呢?” 公爵笑道:“没事,有女婿帮我杀了!” 希雅无奈,说:“那您还想不想看故土的雪啊?” “哎呀,你俩替我看就得了!怪冷的,我就不去了。”公爵的笑容很是灿烂。 行吧,颐养天年也不错,希雅也放弃了,老公爵马上六十岁,没必要这么折腾。在李奥瑞克看来,希雅其实只是接受不了英雄一般的父亲眨眼间就变成了一个无所事事的退休大爷。 言归正传。 雷奎公爵的表态对于贵族势力是一个沉重打击,你想啊,人家大公爵都表示服从了,你们这帮臭弟弟还搁着闹腾个什么劲儿呢?是你们比贾戈伯、尼古拉斯之流命硬?还是说李奥瑞克王拿不动刀了? 然而贵族们还是不该心,纷纷想到:不说让陛下改口,至少也得让他多吐出一点肉渣子来吧?不然也太亏了!不得不说,这心态简直和约拿皇叔还有教宗大人一模一样,不求胜利,只求多赚点,妥妥的贪逼心态。 可就在这时候,一位意外之客的突然到场,彻底为这场扯皮拉锯战画上了句号。 只听有个侍从出现在大殿门口,高声说道:“禀告陛下,贵族子弟兵团的团长,米兰爵士求见!” “米兰?快让他进来!” 李奥瑞克心想:这家伙不是在海盐城养伤么,他怎么来了? 先前海盐城一战,米兰爵士先是被他哥哥用鞭刑打得差点没命,又经历了灭门的惨剧,可以说是身心都受到重创。因此李奥瑞克就给他放了个长假,名义上让他管理海盐城的善后工作,实则是让他跟着伤兵们就地休养,调整一下。 李奥瑞克本来以为,米兰爵士会一蹶不振,甚至就此退出北伐军,却没想到他康复了,而且康复的这么快。 此时,米兰爵士站在门口,只见他人瘦了许多,但是气色不错,整体来看显得更精干了,之前这家伙即使穿着盔甲,浑身也会散发一股油腻的纨绔子弟气息,现在看起来终于像个军人了。 李奥瑞克顿时眼睛一亮,站起来说道:“米兰!不是让你好好休养么?怎么跑到这里来了?” 米兰爵士先是行礼,说:“拜见李奥瑞克王!”旋即在李奥瑞克的示意下起身,继续说道:“那个,陛下啊!哈哈哈哈哈哈……”他还没说话就先是大笑起来,旋即干咳一声,道:“我听说您要在望北城登基,就立马赶来了!可惜还是没赶上您的登基大典。” “身体怎么样?” “好极了!”米兰爵士笑道,“多亏了您给的药,效果可太好了!呃,我听说北伐军的各位都在开会?我应该还是团长吧?那我寻思着,是不是应该来参加会议?”他有些迟疑的说道。 “那当然了,快入座吧!” 菲利普立刻给他拉出来一把椅子,米兰爵士随即入座,接着李奥瑞克介绍道:“刚才进来的这位是北伐军贵族子弟团的团长,米兰·贾戈伯,贾戈伯公爵的儿子。对了!既然是贾戈伯的儿子,米兰爵士,你怎么看改革的事情?” 米兰爵士算是北伐军里边著名的情商扛把子、社会老油子,很会来事,一听这话,顿时眼睛一转,说道:“陛下,我刚刚来,还不晓得先前的会议内容,让我先看看会议记录?” “嗯,你慢慢看,慎重回答。”李奥瑞克给了他一个明示。 米兰爵士心领神会,接着,来到文史官旁边阅读会议记录——这位名叫劳勃的文史官逐渐从专门记录历史的人,转职为了李奥瑞克专门的私人助理——除此之外,希雅也凑过来,低声为他讲解会议的要点。大约两三分钟后,米兰爵士就搞清了状况,说:“我确实有一些想法——陛下,我能讲两句吗?” 李奥瑞克与他对了个眼神,看米兰爵士神态自信满满,于是便道:“请讲!” 米兰爵士站起来对着各位贵族行礼,说道:“从名义上来说,我应该是贾戈伯家族唯一的继承人,也就是下一任贾戈伯公爵。” 确实,李奥瑞克还没在法理上废除贾戈伯家族的世袭爵位,那么米兰爵士这番话就是有效的。 “那么,作为世袭的爵位继承人,我认为李奥瑞克王的政策非常好!我很愿意服从管理。到时候请派一位明察秋毫督查官来吧!到时候贾戈伯家族的封地、以及海盐城的政治风气一定能变得清廉公正,财政、治安、民生等各个方面都能提升到新的高度。”米兰爵士说到这里顿了一下,说道:“我认为,作为一个忠于皇室的封臣,理应做出这样的选择。封地是皇家封给我的,现在要拿走封地上面的一部分权限,自然是理所当然了。更何况这一切都是为了高原人光复故土的伟大目标!我们的一代代祖先都为了光复故土的大业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到了我们这里,怎么能因为一己私欲就作出违背民族大业的事情呢?若有谁违抗陛下的旨意,我,米兰·贾戈伯,要第一个惩戒他!” 好!李奥瑞克差点喊出来,太好了!把我想说而不方便说的话都说了。 这番话说得慷慨激昂,严正言辞,一时间贵族们全都接不上来,众人面面相觑,要么低声嘀咕。还有许多人望向了莱德纳斯侯爵,侯爷沉吟少许,随后阴沉着脸说道:“米兰,你这话说得冠冕堂皇,可是你心里真是这样想的吗?据我所知,你这人一向贪婪,到了北伐军中还不忘了为家里捞钱、做军火生意,发战争财,你又如何让大家相信你是个清廉的人呢?世上的人都有私心,让天下的封臣全都交出私人的财产,我看行不通的。” 这老头显然是道理讲不过,就开始人身攻击了。此时菲利普就站起来为米兰爵士抱不平,道:“侯爷!咱们就事论事,讲国王的政策!你提米兰爵士个人的事情做什么?” 那侯爵冷笑一声,说:“米兰爵士想代表贵族来表忠心!那么好啊,要向代表广大贵族,就先要证明他拥有高尚的德行,一个德行卑劣的人,怎么能代表我们的意思呢?” 菲利普还想分辩,米兰爵士却拦下他,脖子一横,对那贵族说道:“我曾经贪财又傲慢,是个不折不扣的烂人,然而野狼城一战,李奥瑞克王亲手救下我的性命!还悉心教诲了我,重塑了我的灵魂!此事众人有目共睹,野狼城的人都知道的。我现在就没有任何的私心,我把话撂在这,只要李奥瑞克王开口,那么我家的所有财产全部充公!我眼睛都不眨一下的。” 米兰爵士有个能耐,就是不管说真话还是假话,都能说的气势十足,听上去就跟真的一样。他这番道理似乎有些牵强,但既然搬出了“李奥瑞克”来,对方也就不能否定。那老人一计不成,又眼珠一转,说:“米兰!你可真是无耻,你们家是这次叛乱的罪魁祸首!还有脸说这种话?大家都知道,什么样的老子就生什么样的种,你老子当初侍奉老国王的时候,也是像你这般阳奉阴违!” 米兰大声说道:“对,我当然知道贾戈伯家族是罪魁祸首,所以我大义灭亲!我率领我的兵团,在李奥瑞克王的领导下攻打海盐城,将那些卑鄙无耻的叛国贼全部逮捕!你们知道我为此付出了什么代价?” 米兰说着把上衣一脱,露出来满背的伤疤,鞭痕交叠,一层一叠一层,后背没有一块好肉,甚至有些伤口仍结着血痂。这些伤差点要了他的命,因此现在看起来还是触目惊心。贵族们见了这一幕,全都吓得倒吸凉气。米兰爵士冷哼一声,穿上衣服,说:“请问,我的忠诚,不比在座的各位更加真实?你们质疑我的话、我的动机、我的人品,那你们谁又肯如我一样吃上一百皮鞭?若是你们谁敢挨这个打,我就相信你们。” 这话说得老侯爵一阵哑然,旋即红着脸叫道:“难道受伤多就能说明忠诚吗?” 米兰爵士怒吼道:“如果为了国王流血还不能说明忠诚,那还有什么东西能说明?”米兰爵士的吼声震耳欲聋,在场的贵族们全都被镇住了。显然,这句话已经杀死了比赛。 “你这家伙……”然而侯爵咬着牙,看那样子还不死心。 蒂维丝开口道:“好了!”公主那充满威严的皇家大嗓门震得人们心头发颤,她站起来,用那逼近两米的身高俯瞰着贵族们,说道:“李奥瑞克王愿意跟你们讲道理,是因为他很仁慈!你们各位,不要不识抬举,我大伯的尸体可还没凉呢。” 听到这血淋淋的威胁,贵族们彻底失去了继续谈判的勇气。侯爵叹了口气,说道:“那就听陛下安排吧!”说着一脸阴沉的坐了下去。 李奥瑞克见了这一幕,心想:很好!能够将这些家伙压下去,就避免了可能发生的流血事件。如果这些人都跟教宗和约拿皇叔一样执迷不悟,弄不好又要杀人,再杀下去,对我的形象不好,人们要以为我是个嗜血的暴君了。 接着,李奥瑞克向蒂维丝投出了一个充满信赖的目光——尽情施展拳脚吧,大公主!现在没有人能阻碍你了。 蒂维丝当然领会到了他的意图。 此时,这位新任的女王陛下不禁想到:李奥瑞克,不愧是王的气量!他竟然如此信任我这个纳什鲁特家族的女儿,他难道不知道,当初下令猎杀恶魔巫师的人、还有背刺旧王的人,都是来自于我们家族吗? 选他做国王真是选对了。 蒂维丝暗自发誓,绝不会辜负李奥瑞克的这一番好意。 李奥瑞克这时候说道:“那好,改革的事情就先按照这个方向进行,回头我会让人出一份具体的方案,接下来的是重头戏……”说着拿出了一卷金色羊皮纸来。 众人一看那金色的文件,立刻眼睛就亮了。 论功行赏的时候到了! ps:感冒渐渐好起来了,身体健康的感觉真好w q1⑧27妻一 第二百三十四章:论功行赏 金色的羊皮卷,上面还有一个王冠的烫金纹饰,这东西大家都听说过,但是从来没见过。此物在民间有个响亮的名字,叫做“王者之书”!只有在国王决定论功行赏——而且还是大赏特赏的时候,才会将内容写在金色羊皮卷上。用完之后,这些金色的羊皮卷就会成为文物留在皇宫的“臻品长廊”之中,供后人瞻仰。 除了那些刚刚被diao了一顿的贵族们,剩下的所有人都一瞬间血压拉高,心跳加快,像是格罗温这种比较急躁的,一瞬间脸就激动的通红,鼻子如牛一般冒烟;其他北伐军的将士们也露出了发自内心的喜悦——只见那几个老兵犹如丰年看着庄家的老农一样,一脸憨厚的笑容,就仿佛在幻想着这么多庄稼能有多少斤,能卖多少钱? 李奥瑞克干咳一声,说道:“首先,是关于新的爵位册封。” 李奥瑞克虽然打算实质上废除贵族体系,但在名义上还是会有所保留。毕竟人们的思想需要一个转变的过程,改革有点像是看病,动大手术可以,但是动的太大了,就如同直接把人给噶死。接下来的改革要慢慢进行,在未来的几年里,李奥瑞克打算逐步削减贵族们剩余的力量,加固中央对地方的管理,最终形成一个类似于古代天朝的中央集权制度,然后等着生产力的发展,在按部就班的进行下一步的改革。 李奥瑞克首先说道:“贾戈伯家族背叛皇室,大逆不道,按照律法本该剥夺贾戈伯家族世袭爵位,诛杀全族。然而因米兰·贾戈伯大义灭亲,平叛有功,现保留贾戈伯原先的世袭爵位。由米兰·贾戈伯继任新的海盐城公爵。” 米兰爵士连忙行礼,道:“谢陛下!” 这件事情李奥瑞克早在进攻海盐城之前就和米兰谈过这件事情,打算让他接手海盐城这个摊子。 米兰这家伙,打仗的本领一般般,但做事的能力真不错。北伐军的后勤采购,人事安排,还有上下级关系等许多事情都是他在安排和打点。而且他本身就是贾戈伯家族的人,在海盐城长大,对于那座城市了如指掌,接手工作也比其他人容易。 只是后来米兰爵士受了重伤,再加上精神状态很不好,李奥瑞克一度担心他无法肩负重任。但现在看他这样子,已经全然走出了阴影,而且精神面貌上有种脱胎换骨的感觉。李奥瑞克觉得,他现在可以担此重任了。 李奥瑞克对他的要求不高,只要能让海盐城恢复原先的职能就行了。海盐城是沼泽地东部地区最重要的出海口,掌握着海上贸易的经济命脉;同时又紧挨着金砂河,金砂河东西纵横,是重要的水运渠道。按照蒂维丝的说法,这三个月来打仗导致海盐城港口停运,国家财政报表上面的数字一定会非常难看;而从李奥瑞克的角度来看,这座城市的职能类似于天朝的魔都,是非常重要的经济中心。 “嗯,期待你的表现,新的贾戈伯公爵。”李奥瑞克点了点头,继续说道:“雷奎家族多年来为国征战,这次平叛立下大功,我决定册封托曼·雷奎为大公(Grand Duke),封号‘护国大公’,身份等级位于其他公爵之上。而山岭之民,多年以来忠心耿耿,无论是北伐还是内战都出人出力,乃国民之表率。我下令,减免雷奎领地人民三年赋税,普天同庆,惠及万民。” “多谢陛下!”雷奎公爵起身行礼。 老丈人这个册封,就主要是荣誉上的意义,算是对雷奎公爵和山民们多年为国尽忠的一个表彰。先前的高原人是没有“大公”这一等级的,这是李奥瑞克按照上辈子记忆额外增加的一个爵位。 老丈人马上六十岁了,经过山城守卫战还受了伤,身体开始走下坡,李奥瑞克不打算让他再担以重任,只要守着自己的土地颐养天年就好了。 三年减税,其实也减不了多少,因为山民本来就穷,当地上缴的财政占比一直不到海盐城的零头,甚至灾年都还需要国家补贴。不过,三年减税确实会让当地人民受益。同时,李奥瑞克还打算在雷奎公爵的领地造一些利民惠民的基础设施,开发当地资源,想办法让山岭之地这个穷乡僻壤富裕起来。 接下来李奥瑞克又表彰了一些在本次内战中立下功劳的贵族、忠诚的官僚、以及一些突出个人。这一部分主要是赏赐了黄金、勋章、以及荣誉称号等等,大多是赐封骑士,比如隶属于某某公爵的骑士,或者是国王骑士,女王骑士等等。其中以“蒂维丝女王骑士”居多,一方面是给这些人荣誉,另一方面也是为蒂维丝增加一些能用的人。 特别要说,先前有一位被尼古拉斯于朝堂上鞭打至死的老臣,名叫托伦斯·玛尔塔卡。 这老人是三朝元老,年纪七十多岁,本来可以安享晚年,却因为在朝堂上公然顶撞尼古拉斯而被活活打死、鞭尸。李奥瑞克敬佩他的风骨,便追封他为荣誉伯爵,又追赐封号“正义的玛尔塔卡”,册封他的两个儿子为“护国骑士”,并且会在国王广场的荣誉碑上面刻下“玛尔塔卡”的名字,让他的壮举永载史册。另外再赏赐他们家族金币八百,战马十匹,以及骑士装备等。 说完这些之后,李奥瑞克站起来,说:“我代表全体高原人,为令尊和玛尔塔卡家族献上至高的敬意。”说着行了一礼。 这老人两个的儿子都是四十多岁的中年人,本以为新王不会记得这个未曾谋面的老臣,没想到李奥瑞克重赏他们家族,甚至还向他们行礼!两人激动的热泪盈眶,连忙行了骑士礼,说:“玛尔塔卡家族永远效忠帝国!” 见了这一幕,大厅中的文职官员和学士们全都露出了敬佩的神情,并对李奥瑞克的行为赞不绝口。李奥瑞克这一行为博得了文官集团的好感,那位老臣算是文官集团的代表人物。在原先的政治体系里,话语权一直都被大贵族们把持着,以至于这些没有爵位的文职人员地位不高,也不受到尊重。可以说是官僚集团里边的最下等,然而从李奥瑞克展示出来的态度来看,他显然是很认可这些文职人员的,这让大家对这位新王很有好感。 此时,李奥瑞克让二人平身,旋即继续进行册封仪式。 李奥瑞克说道:“众所周知,教宗犯了不可饶恕的重罪,已经死了。然而七神教派百万信徒,这些人仍旧需要一个领袖;七神在人间也需要一个代言人。这个人必须是信仰虔诚,德行高尚的,先前经过众人的匿名推举,我现在有一个合适的人选。” “芙!”李奥瑞克大声说道,“我任命你做七神教派的信任教宗!自此以后,你接手原先教宗的一切权力、财产和教内职务,你愿意吗?” “我我我我……我愿意!”芙紧张的浑身哆嗦。 作为一个刚成年不久、低头就能看见脚面的小姑娘,让她担此重任,多少有点强人所难。不过李奥瑞克其实就是让她当个传话筒兼吉祥物罢了,李奥瑞克不可能放任教宗这么高一个位置空着,不然那百万信徒说不定真的搞出什么事情来。 等芙走马上任之后,接下来就要借芙这个教宗之手,逐步改写教义,让七神教改为“战神教”,简而言之就是在七神的头上,再加一个战神,而这个战神的人间化身,就是“李奥瑞克王”,从而做到神权合一,加固他的统治。 “菲特!”李奥瑞克对芙的好闺蜜说道。 “在。”黑袍修女一如往日那样面无表情。 “我任命你当七神教圣母,辅佐教宗打理教内事务,经营七神教会。” “是,陛下。”黑袍修女行礼。 “另外,我下令,让七神教会的‘至高神殿’搬到野狼城来,以方便后续管理和传教。” “是,陛下。”两位修女一齐行礼。 好了,七神教的事情就先这样,李奥瑞克倒不是很在意七神教的事。这个教会虽然人多,但是组织松散,掀不起什么浪花来。 然而,芙此时却悄悄握紧拳头,眼睛里冒起炽热的光,仿佛要干一番大事业似的。旁边的菲特轻轻握住她的手,低声说道:“芙,这下好了,离北方越来越近了。” “是啊,菲特。”芙点了点头,“我们两个的命运,终究还是被吸引过去了,届时,我与我父亲的罪孽也能得以消除。” 菲特没有说话,只是默默点头。 另一边,李奥瑞克王继续宣布下一个册封的名字。 李奥瑞克说道:“接下来是关于北伐军的一系列公告。首先,希雅·雷奎!”他大声说。 “到!”希雅立刻起身。她与李奥瑞克两人平时是夫妻,但现在则是长官的士兵的关系。 李奥瑞克说道:“你一直以来与我并肩作战,立下了汗马功劳,我现在提拔你为北伐将军,统领整个北伐军!” 希雅行礼道:“多谢陛下!” 希雅的升职也算是众望所归,北伐军二把手,能力和功劳都仅次于李奥瑞克,不升级说不过去。至于爵位就不用封了,毕竟她是雷奎家族继承人,等雷奎大公寿终正寝,她就能成为历史上第二个大公,第一个女性大公。 李奥瑞克现在是日理万机的国王了,因此在北伐军的事情上就无法亲力亲为,他需要一个值得信赖、又能力很强的人继续率领北伐军,希雅是在合适不过的人选。 李奥瑞克继续说道:“原北伐军统帅,阿卡德!” “在!”老人声若洪钟,腰杆笔直。 “我接受你的复员申请,重新赋予你军人身份。同时,任命你为镇国将军,旗下率兵一万,守护帝国疆土!” “遵命,陛下!” 李奥瑞克本想让这个七十多岁的老英雄也去养老的,现在北伐军各位团长都磨练出来了,还有许多冒头的新人,不用烦劳阿卡德继续去打仗。然而,阿卡德自己非得要求复员!老人表示,先前他是觉得李奥瑞克接了这个班子,他没什么事情可做了,自然可以退伍让贤;然而他在尼古拉斯的牢房里的时候想了许多规划,觉得自己还是有一些事情可以做,尤其是看到李奥瑞克当了国王、国家风气为之一振之后,阿卡德就不甘心这样退伍了。老人的意思是说,他想要带一些去镇守南疆,以免南边的地精、兽人、以及其他卑劣种族趁着李奥瑞克北伐的时候进行背刺。 李奥瑞克尊重他的意愿,于是继续说道:“我再将位于帝国最南端的城市‘学士城’更名为‘镇南城’,阿卡德封为镇南领主,兼镇南城公爵。命你负责管理城市,并守护帝国南疆。” “多谢陛下!”老将军再次行礼。 阿卡德为国家打了一辈子仗,是最有资格成为学士城信任公爵的人。何况老人本身也是个军事学家,在军事领域是绝对的大学士,到学士城去也能镇得住那些耍笔杆子的酸腐学者。 李奥瑞克说道:“布洛泽升为督军,等同于北伐军副将,同时册封你为铜牛城荣誉侯爵,赐金币一千。” “谢陛下!”布洛泽行礼。 布洛泽成为了现任北伐军二把手,接替之前希雅的督军位置。布洛泽做事一丝不苟,铁面无私,从某种意义上说比希雅更适合当督军。有了他这位老将在,北伐军相对松散的纪律,应该能得到一定程度的整顿。另外封作侯爵,也算是对这位老将戎马一生的一种认同。铜牛城就是布洛泽的家乡,原本归贾戈伯家族的附庸封臣所有,后来那封臣战死,封地自然就空了出来,正好封给布洛泽,让他可以衣锦还乡。封作侯爵,还有一个原因是,这家伙是第一个推举李奥瑞克为王的,从龙之功,自然要赏。 “格罗温!” “在!”格罗温立刻站了起来,脸上的大胡子都随之膨胀。 李奥瑞克说道:“铁骑团团长格罗温!一直以来作战英勇,屡立奇功,堪称北伐军第一勇士。为表彰你的战功,我决定将铁骑团扩编为三千人的加强团,封你为铁骑将军!坐北伐军第三把交椅。另外封你做钟楼城的伯爵,再赏赐金币一千。” “谢陛下!”格罗温眼睛都快瞪出来了。 大胡子哥也算是名至实归了,从野狼城一战跟着李奥瑞克夜袭乌鸦王,再到后来跟着他一路征战,屡立功劳,算是团长中成长最快,打仗最凶猛的一个。而且作为李奥瑞克最器重骑士团长,必须给他最好的待遇。另外就跟布洛泽待遇一样,钟楼城也是格罗温的家乡,赐封这里为他的伯爵领,也是让格罗温能够衣锦还乡,打仗归来之后体面的面对自己父老乡亲。 “菲利普!”李奥瑞克继续说道。 “在呢!”高高瘦瘦的菲利普拔地而起,犹如一根竹竿。 “菲利普,你的风行团虽然不在战场上杀敌,却在战斗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一直以来你和你的士兵勤勤恳恳维持后勤工作,一直以来任劳任怨,从不出错,解决了各种棘手难题和突发事件。北伐军能一路走到现在,你功不可没……” 李奥瑞克可没说瞎话,菲利普这个后勤团长干得是真不错,北伐军物资贫瘠的时候,他能让大家吃饱穿暖;北伐军富裕之后,他工作量大了好几倍,可是物资调度从没出过大问题,也从没听说过贪污腐、、败中饱私囊之类的事情发生。 “我决定扩编风行团,从一千五百人扩编到三千,并为风行团采购一批新的车马,增加后勤运力,同时封你为青沼地伯爵,赏赐金币一千。” “谢陛下!” “奥德罗!”李奥瑞克说。 “在!”勇士团的奥德罗起立。 李奥瑞克看着那个壮汉说道:“奥德罗的勇士团作战英勇,纪律严明,你的重步兵们在屡次攻坚战中发挥了强大作用,而且炮兵在黑水骑士歼灭战中立下大功。我决定扩编勇士团并增加炮兵职能,负责阵地战,封你为牧马地荣誉伯爵,赏赐金币八百。” “遵命,陛下!” 奥德罗这家伙是个挺有意思的人。李奥瑞克一开始跟他相处不多,从外表判断,以为他是个和格罗温一样的莽夫。毕竟他壮壮的,憨憨的,又是“勇士团”团长,看着就莽。但实际上这人粗中有细,一点也不莽,对战略战术都有研究。举个例子,格罗温像是许褚,有勇无谋;奥德罗倒有点像张飞,胆大心细。 因此李奥瑞克让他指挥炮兵,将魔族的熔岩大炮还有各种床弩、投石车等等都交给他管理。奥德罗那些强大的重甲步兵正好能够给远程火力提供良好保护,避免了被敌人骑士一冲就坏的惨案。李奥瑞克的设想,是把勇士团打造成战场上的“移动要塞”——用坚不可摧的重甲步兵团,缓缓推着重炮强弩往前走,稳扎稳打的将敌人推平。 接着李奥瑞克说了一个大家都意想不到的名字。 “劳森·菲尔德!” “啊?”炊事班的老肥同志愣住了。 这里边还有我的事儿呢? 吧277 第二百三十五章:苟富贵,无相忘 李奥瑞克要身体力行的展示一下,什么叫“苟富贵,无相忘!”。 “劳森·菲尔德!”他大声喊道。 老肥愣在那,张着嘴,一脸傻兮兮的样子。坐在旁边的菲利普一个劲儿戳他,说:“陛下叫你呢!你还愣着干嘛?” 老肥疑惑道:“现在叫我干嘛?上去炒个菜?” 菲利普噗嗤一声笑出来,说:“肯定是封赏你啊!” 与此同时,李奥瑞克干咳一声,说:“劳森·菲尔德!你听不见我说话吗?” “到!”老肥这才如触电一般弹了起来。 李奥瑞克一脸微笑的看着这位好兄弟,老肥是他在北伐军结识的第一个朋友,比其他团长什么的都要早。李奥瑞克说道:“劳森·菲尔德,火头兵团的团长,一直以来勤勤恳恳为大家料理饮食,做饭从不偷工减料,卫生良好,口味上佳!可谓劳苦功高。因此,我封你为牧马镇子爵,赏赐黄金一千,呃,你还没结婚对吧?俘虏里边有许多出身不错、干净漂亮的姑娘,赏你……十个够吗?”李奥瑞克不敢多赏,怕肥哥的腰子遭不住。 在场众人听了李奥瑞克王的封赏,都倍感疑惑——自古以来,还没听说过有谁这样封赏一个火头兵!像这种家伙,几个金币打发了,他就该千恩万谢了。怎么还封爵呢?这里边涉及到一个问题,众所周知,厨子是下等人,现在给他封了一个爵位,那是说其他贵族不如厨子呢?还是说厨子也能堪比贵族呢?总之有爵位的一众贵族是不开心的,北伐军的“荣誉贵族”们倒无所谓,毕竟他们都知道老肥跟李奥瑞克关系不一般,但也隐隐觉得,这奖赏太重了一些。 老肥听了这么丰厚的奖赏,人却是呆住了,表情很是惊恐,说:“那个,陛下,我受不起啊!” 李奥瑞克问道:“为什么受不起?” 老肥说道:“陛下您看,我只个是低贱的厨子。让我当爵爷,不……不合适。”他感受到了众人注视,便羞愧又恐惧的低下了头。 李奥瑞克却笑了,说:“首先,你祖上肯定出过贵族,不然你不会有姓氏。” “可那都是多少辈之前了?我们家人自己都不知道祖宗的事情了。” 李奥瑞克点了点头,说:“那姑且不论。我说第二点,谁规定的厨师就比其他人低贱?你要说小偷骗子之流低贱,那情有可原,但厨子为什么低贱呢?就因为你们做的活儿又脏又累?那没有厨子,在座的诸位‘贵人’吃什么?喝西北风吗?” “这……”老肥哑然。 李奥瑞克提高嗓门,用在场的所有人都能听到的声音说道:“只要是合法的、付出劳动换取报酬的职业,就不分高低贵贱!挑大粪的低贱吗?那好,没有他们打扫排泄物,贵人们家里也要臭气熏天;歌手低贱吗?人家唱歌卖艺,不偷不抢,用好听的声音取悦你们的耳朵,大家自愿付钱,有什么低贱了?侍从、农民、搬运工、车夫、铁匠、裁缝、医生、泥瓦匠、伐木工、邮差、酿酒师傅、修鞋匠、理发师、屠夫……所有职业都是这个社会的组成部分。我们的帝国不光有执掌权力贵族和官僚,还有这些人,他们才是这个社会的主体。如果没有这些人,社会就会瘫痪。那么,从这个角度来看,他们还是低贱的吗?” 李奥瑞克的话语令许多人骇然,也引起了许多人的沉思。这正是他想要的效果,李奥瑞克这次封赏老肥一方面是因为老肥是他好兄弟,另一方面,李奥瑞克想展示出来一个态度,那就是贵族并不高贵,平民也不低贱。如果这种思想能够传播开来,那么贵族就会渐渐失去神圣性,这个阶级也会渐渐瓦解。而且,解放思想是时代进步必不可少的一环,要想解放生产力,就先要解放思想,没有那次文艺复兴,就没有后面的科学技术、社会进步。 李奥瑞克此时面向老肥,说:“劳森啊,你还记不记得?当初守卫野狼城的时候,你、我、米兰爵士三个人私下喝酒的事情?我那时候就说了,劳森,你是个英雄,你把属于你的责任做到了极致,你就是我们的英雄。既然是英雄,封你个荣誉爵位怎么了?” “陛下!”老肥嗷一声哭了,抽泣着说道,“我还以为您是……说着玩的。” “君无戏言!”李奥瑞克笑道,“怎么会逗你玩呢?好了,我现在封你当子爵了,你接受吗?” “我接受。”老肥用力点头,已经泣不成声。 李奥瑞克也很欣慰的点了点头,他看着老肥这样子,也有点想哭。他用力眨了眨眼睛,忍住泪水,继续说道:“劳森·菲尔德,你听好,或许在政治地位和军队等级上你比我低,因此你要服从我的命令,但是在人格上,你这个厨子,与我这个国王,也是平等的。” 李奥瑞克说着扫视在场的众人,道:“你们也是一样,你们是我的臣民,在政治地位上我比你们高,你们服从我的命令,但这只是为了社会结构的稳定。如果某一天我们在一起不谈政事,吃点心,看戏,说笑话,那我们就是平等的人。” “正因为人格平等,所以被压迫者的反抗是正义的;正因为人格平等,所以压迫他人的暴政理应被推翻。” “从前的事情我不管,自我李奥瑞克一世开始,这,就是帝国的真理!也是我统治的根基。” 这番发言当真是惊世骇俗。 在这之前,李奥瑞克只和蒂维丝一人预演过今天流程,除了她之外没人知道。因此在场的人听了,都倍感震撼。有一些迂腐的人们,都觉得李奥瑞克这番发言实在是荒唐,不可理喻;但只要稍微开明一点的人,听了李奥瑞克的话都有醍醐灌顶的感觉。心中不禁想到:传说李奥瑞克王不光智勇双全,更有圣人德行。从他这番话来看,传说果然是真的。 更有甚者,当场就哭了起来,因为李奥瑞克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一个,真正意义上将人当做人来看的君王。许多人光冲这一点,就甘愿为他效忠、乃至是牺牲性命了。 蒂维丝默默看着这一切,心想:这就是“王的气量”吗?不,或许,“王”也做不到他这样。李奥瑞克或许是凌驾于王者之上的人,我,确实不及他。 希雅倒是了解李奥瑞克,只是心想:李奥还真是说话算数,真就把老肥给封了爵啊。这回老肥恐怕要成为“帝国第一厨师”了。估计全国的厨子都会传颂他的故事,而来我们军队应聘的厨师也会增加吧? 阿卡德欣慰的看着这个年轻人,脑海中回忆着野狼城时候将北伐军交给他的那一幕,心想:我这辈子做的最正确两个决定,第一个是参军,第二个就是相信李奥瑞克。 其他的将领们则是对李奥瑞克肃然起敬,心中也想到:李奥瑞克虽然成了国王,却还是我们熟悉那个李奥瑞克,他仁慈又智慧,既是王者,又是圣人。 蒂维丝用胳膊戳了下旁边那个目瞪口呆的文史官,说:“记下来了吗?” “哦,当然!当然……”文史官劳森回过神来, “我在见证历史,王后殿下。”文史官两行眼泪滴滴答答落在桌子上,口中喃喃说道。 “我也是,历史会记住这一刻的。”蒂维丝神情肃穆庄重,她望着自己的丈夫,就仿佛在凝视一座顶天立地的高山,“我们的陛下,刚刚道出了一个统治者们数千年来都不敢承认事实,我有预感,下一个时代将会如晴空午夜的繁星一般璀璨。” “是的,是的……”文史官记录着这一刻。他一边奋笔疾书,一边想到:那个跟我名字一样的厨师成了爵士,那我也可以吗?李奥瑞克王说人人都是平等的,那我也有资格成为大人物吗?这个种子埋在了他的心中,悄悄的生根发芽。 接下来,其余的北伐军团长,一律也封了爵,其余一些立下卓越战功的将士们封了荣誉皇家骑士。 这些荣誉爵位和骑士,主要是荣誉上的褒奖,但同时也具备一些物质意义。这些荣誉爵士们虽然没有对所属领地的管辖权,但这片土地名义上是就是属于他的。百姓见了他需要行礼,等级比他低的贵族见了他一样要行礼,城里官员做完工作需要向他汇报。只有他有资格坐贵族纹饰马车,穿金铠甲,使用带雪花和冰晶花纹的器皿,而且最重要的是,按照国家律法,只有贵族和骑士们才有资格娶多个老婆,没有爵位的人,不管你再富有,名义上也是一夫一妻,当然了,许多富商会私养情人,那就另说了。上述这些福利待遇都是原本高原帝国的规矩,而李奥瑞克还打算给这些荣誉爵士们一些实权和实际的好处。李奥瑞克希望这些人起到一个督查的作用,跟以后要派往驻地的督查官形成权力制衡,适当的权力分散,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腐败出现。 “北伐军的封赏和职位调动到此结束,接下来,我要同时以高原国王和高等精灵的双重身份,向我的仆从种族进行一系列封赏。” 李奥瑞克换号了,从高原王变成精灵王了!一听这话,罗米拉还有大鱼人族长的耳朵就都支棱了起来。 李奥瑞克首先说道:“混血精灵一族于野狼城一役中立下奇功,可以说没有他们的助力,就没有野狼城大捷。而后,精灵女王罗米拉以及众多精灵骑士又随我出生入死,在平叛战役中屡次立下战功。精灵女王罗米拉,贵为一国之君,却甘愿与北伐军一起出生入死,南征北战,我瑾代表我个人对你献上诚挚的谢意。” “我现在决定,将野狼城东的五千平方公里的土地赠予混血精灵王国。你们有权在这里务农、建造房屋、居住、征税、交易买卖,以及其他一切王国自由权力;受到神圣中土联军保护。你们也须承担保护领地、募兵作战、上缴年税等责任义务。同时并将精灵高等学院、魔法研究院和黄金树搬迁到这片土地上。” 罗米拉立刻行礼,道:“多谢李奥瑞克大人!” 我果然是没跟错人!精灵女王激动的想到。原先混血精灵全族的土地加起来,也就是两千多平方公里,名义上还有一千平方公里的飞地,实际上确实被蛮族控制着的。李奥瑞克王如今大手一挥,混血精灵的领土直接翻了两倍还多!而且野狼城东边的土地都十分肥沃富饶!整个一片大平原,要良田有良田,要水源有水源,甚至还有一片牧场,这不比原先混血精灵住的那个寒酸地方强多了? 开疆扩土是所有国王的使命,也是巨大的荣耀。罗米拉虽然对于当女王这事儿并不是很热衷,但眼看着自己的版图增大了这么多, 说是“赠予”混血精灵,其实对于李奥瑞克来说就是左手倒右手——就是把高原王的土地,倒手到了精灵王手上。李奥瑞克是精灵王国的摄政王,也是他们崇拜的“触摸真理者”,是混血精灵的实质统治者,精灵王国强盛了,对他来说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另外,等就跟罗米拉结了婚,我就直接自封精灵王,这样一来我在法理上就有绝对的统治权了。 “塞拉维!”李奥瑞克说。 “在!”塞拉维紧张的样子,像个被老师点名的学生。 李奥瑞克说道:“塞拉维你是我的得意门生,这些日子以来学有所成,为师十分欣慰。同时,你作为军备研究员,兢兢业业为我军研究科技,极大的加强了我军的战备力量,贡献卓越。而你独创的‘塞拉维学派’作为一门新型的魔法学科,有着开山立派的功绩。我认为,你在军事上和学术上的贡献,都足以载入史册。” “啊,我?”塞拉维露出了十分睿智的表情。 李奥瑞克说道:“因此,我任命你为精灵高等学院荣誉校长,兼职‘塞拉维学派’魔法顾问。” 我?校长?还顾问? 塞拉维的脑子要冒烟了。 @q@q@群一82一7七 第二百三十六章:我的帝国边境没有尽头 听到要当校长,塞拉维露出了智商-2的呆滞表情;罗米拉更是一脸错愕,“呃,这,您,我……”女王陛下哑然物语。 此时塞拉维瞪大眼睛说道:“师师师师……师父!我……高中还没有毕业……” “那你现在毕业了!”李奥瑞克大手一挥,“我批准了!” 塞拉维那不太聪明的脸上,露出了惬意至极的表情,她张开双臂,昂起头,就如同在沐浴圣光,完全的陶醉其中了。 我终于毕业了吗?她一直以为,等到跟着李奥瑞克师父学完了,她还要回去继续读精灵高中,继续刷题、上课、考试……然后再无尽的题海试炼中迷失自我,并越发坚定的相信自己是个小弱智。 她终于可以睡个好觉了。 李奥瑞克点了点头,一脸欣慰的说道:“以后你就学院里好好做学问,一三五搞研究,二四六带徒弟,周末我会给你安排功课。每个月做三周,休息一周。” “是,师父!”塞拉维大声说道。 混血精灵们虽然人口凋零,土地贫瘠,但是做学问这一块从没落下过。精灵学府之中有不少优质生源,到时候好好培养一下,说不定能搞出什么有意思的东西来。 “科莱夫!”李奥瑞克大声说。 “在,我的王!” “科莱夫,你率领鱼人勇士与我一同征战,其间作战英勇,立下汗马功劳,我特封你为鱼人领主,你的封地就是原先山岭地的鱼人聚集区,再加上落月河支流、阿玛河畔两块土地,你的权力和义务与精灵们相同……”李奥瑞克用高原人的语言缓缓的说了几句,旋即用鱼人语言问道:“能听懂吗?” “能。”科洛夫一直以来都在努力学习人类的语言,这些日子以来学的差不多了,已经能够听懂人话,只是书写和表达还有些障碍。 李奥瑞克继续说:“另外,鱼人泰坦‘八岁’,于金砂河一战中力挫海盗舰队,后来旱地行舟的时候一己之力抬起海盗旗舰,还在黑水骑士歼灭战中击败了黑水巨人,三次都是立下大功,我代表北伐军及我个人向他致意,我决定封他为‘水中第一勇士’,再封作荣誉爵士,食皇家俸禄,待遇等同于皇家骑士长级别,见了贵族不必行礼。再赐给他一块‘食肉金牌’,拿着这个牌子,走到哪家餐厅都可以免费用餐,等回头找当地的领主或贵族报销,再赏赐黄金五百。” “八岁”不需要别的赏赐,八岁只想每天都吃饱喝好,既然如此,李奥瑞克就满足他的心愿。 “等你们回到鱼人领地,再转告脚蹼族的瓜里瓜里,瓜里瓜里乃是鱼人中第一个奉我为王的,后来为我引路,再将我引荐给鱼人族长,而后也一直追随我。如果没有他,我就不会成为鱼人的王,也不会有后面的故事。我封他为‘鱼人骑士’,食皇家俸禄,待遇等同于皇家骑士。另外封赏黄金一百。” 科莱夫边听边记,有听不懂的就用鱼人语言和李奥瑞克确认,最终将所有信息都记录在自己的鳞片上。此时,科莱夫看着李奥瑞克封赏的各种东西,不由得感叹:还好我当时归顺了李奥瑞克王!要不然,就看不到今天这一幕了。 而且李奥瑞克王真是一位慷慨的君王,他不光给了我们土地的合法占有权,而且还将我们平时捕鱼的河流也给我们了。这样一来,鱼人就不至于整天担心被人类入侵、屠戮、抓捕,可以在这片土地上安全的生活了。回头将这个消息带给村里的各位,估计场面会很轰动。 李奥瑞克封赏鱼人的土地是从雷奎家族领地里边抠出来的,先前也和老丈人通过气,对方是愿意的。毕竟,鱼人占据的这块土地只是名义上属于雷奎家族,多年以来一直都没有实质控制权,老丈人本来就不在意这地方了。现在李奥瑞克想要走,那就要走呗!只要能平定这些鱼人就好。 总之,多年以来困扰山民的鱼人之患彻底消失了,如今鱼人领地成为了帝国新的行政区域,自此以后就和其他封地一样,该上税上税,该出兵出兵,人类和鱼人都可以在这上面自由的行走、生活,或者做买卖。 “最后,我自封为高原帝国军队统帅,有权命令一切军队,权力至高无上!”李奥瑞克大声说道,“对此,诸位爱卿有什么意见吗?” 那谁敢有意见啊?众人赶忙高呼万岁,祝贺陛下当上帝国元帅。 李奥瑞克满意的点了点头,放下金色羊皮卷,说:“那么,封赏到此结束,如果我还有什么遗漏的,或者对封赏的内容不满意,各位可以提醒我。” 北伐军的各位都是相当满意的,大家名利双收,一个个都笑得嘴巴要裂开一样。然而,那些贵族们就酸了,他们其中只有一小部分人得到了赏赐,但也只是“一百黄金”或者“荣誉称号”这种蚊子腿。要光是这样也就罢了,最令他们破防的是:连鱼人都封了地!凭什么啊?鱼人,那不是牲口吗?宁可把土地送给畜生也不给我们吗? 于是,先前跟李奥瑞克抬杠的那个老侯爵眼心理失衡了,可能是年纪大了脑子不好使,竟然一上头,便开口阴阳道:“陛下这样封赏土地和爵位,是不是有些太随意了?我们的国土就这么多,若是封完了,以后可就没的用了……” 他妈的,搁这跟我抬杠是吧? 这话一出,李奥瑞克顿时脸色一沉,一瞬间杀气弥漫在大厅之中,但凡是看到他脸色的人,全都感觉汗毛倒竖,头皮发麻。而那个老贵族也显然意识到自己说了蠢话,连忙说道:“啊!陛下,我只是……呃,挂念国事!绝对没有别的意思。” 李奥瑞克本来不想难为这些贵族的,毕竟他们在内战的时候也算站在自己这边,有的还出了些力气,然而这老家伙一再的跟他反冲,就必须治治他了。 李奥瑞克冷笑一声,说道:“你说我的国土就这么多?意思是,帝国的疆土就只有这么大了吗?” 那家伙连忙说道:“呃,我不是这个意思……” “混账东西!”李奥瑞克一点不给他面子,直接骂道:“一辈子所在老鼠窝里苟且的小人!我问你,我国的边境线在哪里?若是答不上来,我就治你一个渎职的罪名!” “渎职?”老侯爵顿时身子往后一震,说:“陛下,何来渎职之罪?” 在律法中,渎职的罪名是很大的,免不了一个革职查办,要是查出来了别的问题,不是坐牢就是流放,总之没有好果汁吃!所以这老头一听是“渎职”就十分害怕,同时他也后悔的想到:我怎么就管不住这嘴呢? 李奥瑞克不会平白无故治人罪名,他讲究一个有理有据的把你给弄(neng)死。他就开口说道:“我说侯爵大人,你是我的封臣,封臣就要守卫疆土!这是你的义务!然而你却连国境线在哪都说不出来,你还守个屁呀?这难道不是渎职吗?” 这话合情合理,众人听了也不禁点头。国王说话做事都有根据,讲道理,这是个好事。若是侯爵真的连国境线在哪都说不出来,那他也是活该被查办。 这倒也难不住侯爵大人,他眼睛一转,说道:“我们如今帝国的国境线啊,东边在金砂海岸,西边位于黄泥沼泽,南边在碎石滩涂地,北边啊,本来在望北城以北的绿丰林,嘿嘿!但是自打您打下来了野狼城,这国境线就到了野狼城外的中土大平原!陛下,您看我说的对吗?” 他说的是标准答案,在场的众人也是这样认为的。然而,李奥瑞克这张卷子却是超纲的。 “错了!”李奥瑞克说道。 错了?在场的众人听到陛下这么说,不由得陷入沉思——国境线在哪里,大家都很清楚,这侯爵回答的没有问题,哪里错了? 侯爵一愣,说:“错了?这……”他眉头紧皱,说:“陛下,这绝对没错!我再怎么说也是守土的封臣,怎么会不知道国境线在哪里?” “我说错了就是错了,你再想想吧。” 侯爵一脸错愕,说:“可是地图就在墙上挂着呢!怎么会有错呢?” 其他人也在想:到底哪里错了?国境线就是这四个地方啊。难道说陛下记错了?那这事情可就尴尬了。 包括北伐军的各位,也都不理解李奥瑞克的想法。唯独蒂维丝猜到了这位国王的心思,她嘴角微微翘起,对李奥瑞克投去了赞许的目光。 “我答不上来。”侯爵脸色很是难看的说道。 “好,答不上的话,我就告诉你。”李奥瑞克抱着胳膊,冷笑道:“你,还有在座的所有人都记住了,我的帝国没有边境线!” 没有边境线?众人先是一愣,旋即立刻反应过来李奥瑞克的意思。接着众人纷纷高呼“李奥瑞克王万岁!”“陛下万岁!”。唯有那个老侯爵面如死灰,他知道,自己不光要被革职查办,而且他的名字会随着李奥瑞克王这次历史性的发言,而被刻在耻辱柱上。 李奥瑞克点了点头,说道:“传我的令,将这位侯爵按照渎职罪革职查办!若是清清白白,过一阵子或许让你官复原职,若是查出来了其他罪名嘛……一切按照规矩来办。”这种老家伙不可能是干干净净的,到时候查出罪名来,就把他爵位了事。 “好了,散会!” 至此,高原人内部这点破事就都安排妥当了,李奥瑞克为蒂维丝清楚了几乎所有的阻碍,接下来就就看这位大公主的操作了。 三天后,李奥瑞克以帝国军部统帅身份宣布,同北伐军回到野狼城,准备接下来的战事。原北伐军的将领们随他一起回城,蒂维丝与阿卡德两人留在沼泽地,蒂维丝接下来要为李奥瑞克好好经营这个百废待兴的大后方;而“镇国将军”阿卡德要带着他的军队去为李奥瑞克推行改革的政策,李奥瑞克的这次改革较为激进,如果只是让几个文官去办,可能无法顺利推行,所以这件事情就交给阿卡德了。老人要人望有人望,要口才有口才,要兵马有兵马,推行改革的时候秉承一个“先礼后兵”的原则,大约一两年就能将残存的贵族势力铲除,让分散的权力全部回到中央。这两位都是能力出众的人杰,李奥瑞克就放心的将大后方交给他们了。李奥瑞克接下来的精力还是要放在北方的战事上。 而从李奥瑞克剑指南方,再到今日宣布凯旋野狼城,其间正好过去三个月的时间,其中打仗只打了两个月。两个月平息沼泽内乱,对整个沼泽帝国进行一番刮骨疗毒,使其浴火重生。李奥瑞克王成就的这番伟业,早已化作传说、以各种方式传播到了这片大陆上。 …… 大陆西域,黄沙走廊—— 此时是四大蛮族之一,阿巴赛斯一族的领土。这里有草原,有雨林,有黄金,有良田,但最多的还是黄沙肆虐的荒漠。阿巴赛斯人世代居住在这片土地上,忍受着自然的苦难,赞颂着尊主的赐福。 风卷起黄沙,在空中肆虐,沙土如一块幕布遮盖了人们的视野,隐约能听到驼铃叮当作响。若是努力眺望,能看到风沙的幕布后面有一队行人,为首的那人拄着手杖,每走一步,上面的铃铛就会响一下。 “叮当,叮当……” 驼铃,那是一种很奇妙的声音。对于迷失在沙漠中的旅人来说,骆驼意味着活路;对于行走在沙漠中的行商来说,驼铃就是白日的安眠曲;对于西域的僧侣们来说,驼铃就是沙漠的脉搏,而风就是沙漠的呼吸。 脉搏强有力的跳动着,狂风也渐渐平息了怒火。 沙的幕布褪去,只见一队苦行僧正在贫瘠的黄沙之地上缓缓行走,他们佝偻着身体,拄着拐杖,后面的人会将手放在前面人的肩膀上。他们脚步坚定,沉默的行走着,在黄沙中踏出了一排整齐的脚印。 送走了风沙,迎来了烈日,烈日炙烤着人们白色的衣袍和头巾,将布料晒得滚烫。苦行僧们的步伐开始变慢、变乱,他们看到天空的光晕,看到牛和骆驼的骨头,看到风化的骷髅……渐渐的,有人撑不住了,他倒在地上,再也爬不起来。没有人停留,大家继续行走,每走一阵子,都会有一两人倒下……不过没有人发出怨言,因为驼铃还在响。 三十人的队伍只剩下十来个人,忽然,驼铃停了下来,原来是领队的人也倒下了,队伍犹如失去了的蛇一般停下来。他们等待着,死亡或者是希望。人们低着头,汗水落在沙地上,嘶嘶的蒸发成烟。 举起手仗需要坚定的勇气,因为,如果这支队伍最终葬身沙漠,那么后人见了他们的白骨,就会说:“喏,这些愚蠢的僧侣,跟了错误的向导,最终被沙漠吞噬了。害死人的向导,会转世为没有驼峰的骆驼,旱死在沙漠里。” 苦行僧们不在乎这辈子的苦难,却不能接受下辈子继续受苦。 等了许久,终于有一人举起手杖,那是个年轻的孩子,只有十来岁的样子。他用力摇晃三下,让驼铃响彻天地间。于是队伍再次活了过来,他们继续行走在这片无情的土地上。 就这样走了一天,最后,还剩下四个人。 但那四个人是幸运的,他们抬起头,便看到那座雄伟的高城——那是石头做的绿洲,沙漠里的宝库,人间的天国——那是涌泉城,阿巴赛斯人的首府,蛮王的皇都,沙漠中第一大城:涌泉城。 这座城市是建立在一座不老之泉上的,那口泉曾经在许多年前,拯救了“沙漠之王”劳伦夫的性命。那时候,劳伦夫的部队被残暴无比的高原人一路追杀,从高原边关一直逃到荒漠之中,他们本以为自己活下来了;然而沙漠比高原人更加残忍,他的一万残部中有六千人死于缺水,他本以为自己要死在沙漠之中,就在这最绝望的时候,他们发现了一片绿洲,这片绿洲中间,有一眼奔涌的泉水,传说那泉水清凉甘甜,只需一捧就能让人喝饱,浇在伤口上立刻止血,拿来洗眼睛能让盲人重见光明。沙漠之王劳伦夫知道自己命不该绝,他痛饮泉水,随后向“黄金之神”发誓,他要成为不朽的沙漠之王,终有一日要一雪前耻。最终他做到了,他成为了四大蛮王之一,也令那些暴虐无道的高原人血债血偿。 最后四个苦行僧走向城门,忽然,一个侍卫拦住他们,说:“行者们,你们不能就这样进城——沙漠之王在收口税,你们交了税,才能进去。” 最小的苦行僧问道:“什么是口税?” q衣巴②7七 第二百三十七章:他名字无人不知,他的传奇无人不晓,上 人高马大的侍卫俯瞰着他,说:“身为行者,竟然不知道口税?好吧,我告诉你那是什么。苦修的行者们啊,你们既然决定今生苦修,就不能做任何的交易买卖,若是花钱了——哪怕只是一个铜板,那就不算是苦行,因此他们只能接受别人的施舍。可是,人们怎么会白白施舍你呢?你们要给别人一些东西才行。然而苦行僧们没有身外之物,便是你们的心肝脾胃也都干瘪枯瘦,便是把自己煮成肉汤也剃不出二斤肉来,因此,我要你们将游行听到的见闻告诉我们,你们需要对着‘黄金尊主’发誓,用真诚的见闻来取悦我。若是讲得好,那么就有食物、美酒和甘甜的泉水,还能去大庙里歇脚;若是见闻讲得烂,就只能得到掺了沙子的水,还有喂牲口的糠饼,然后睡在大街上。” 年轻人说:“哦,在我的家乡,这个叫‘口水钱’。” “都一样。”侍卫说,“黄金尊主的土地上,全都是一样的——那么,你们开始讲吧。” 侍者给每个苦行僧倒了一小杯水,让他们润润嗓子。苦行僧们一边喝水一边思考,该说些什么样的见闻。沙漠与外界有天然的隔阂,外面的一切都很神秘,因此,外界的信息就如同黄金一般宝贵了。除了游商,苦行僧们就是唯一能走出沙漠,游历各国的人。于是各个城邦的执政者就向苦行僧们收取“口税”,来获取外界的信息。 此时,一个瞎了左眼、喉头干瘪的中年人说:“我来讲。” “你说。” “我从龙王布林的领地游历而来,布林是龙的眷属,也是龙的主人,我看到布林在破壳节上亲手孵化了一只小龙,他还召见了自己的龙人奴仆,带着好几万个人一起高呼万岁。” 侍卫点了点头,面无表情的说道:“可惜龙王布林每年都会召见龙仆,因此去过那里的苦行僧十有八九都会说这个,没意思——你还知道别的吗?” 中年人沉吟着,说:“布林还和魔族在打仗。” “这也不算什么新闻了。”侍卫摇头,说:“看来尊主希望你去吃糠饼,喝沙子。”说罢在那苦行僧胸前画了一个三角形符号,便让他进城了。 第二个人是一位老人,他说:“我从狮王曼特恩的领地游历而来,狮王今年过了二百七十岁的生日,他的四个儿子都来为他庆生。听说狮王的四支军队加起来有十万多人,他还打算吃掉乌鸦王的领土。” “没意思,听过了。”侍卫不耐烦的掏了掏耳朵,“狮王早就觊觎乌鸦王的土地了,但忌惮乌鸦王兵马众多粮草充足,他一直没敢动手,如今乌鸦王死了,他自然要有动作……对了!你知道那个高原人的事情吗?” “我不晓得什么高原人。”他摇头说道。 “你可以喝清水,吃硬饼子。”侍卫在他胸前画了两个三角形符号,然后让他进城。 第三个苦行僧是一位消瘦青年,他说:“我不晓得什么稀奇见闻,我只知道,有个叫李奥瑞克的人杀了乌鸦王,还夺下了野狼城。” “哦!你知道李奥瑞克的事情?”侍卫的眼睛一下亮了起来,说:“你还知道什么关于他的事情吗?” 消瘦青年想了想,说:“大人,李奥瑞克离我们几千里远!我怎么知道?呃,或许,李奥瑞克剑法很高明,还会骑马。” “嗯,也算是个有用的了。”侍卫让一旁戴眼镜的学者将这些信息记在本子上,“你可以喝干净的水,吃些肉干和软饼子。” “谢谢,谢谢!”那人千恩万谢的走进去了,很显然,他一开始根本就没觉得自己的见闻能够换取这么好的施舍。 只是提了一句李奥瑞克,就能得到这么多奖赏吗?少年瞪大眼睛,目光里满是惊讶和羡慕。 三个人都进去了,现在这里只剩下那个拿驼铃手杖的少年。侍卫和记录员看着他,说:“小鬼,你若是没有见闻,也可以进去,只不过就是喝脏水罢了。” “不,我有!”少年大声说,“我知道……知道李奥瑞克的事情!我知道许多!” 侍卫和记录员全都一惊,连忙道:“什么?快说出来!” 少年咽了口唾沫,喉咙一阵干痛,说:“李奥瑞克!我一路上都在听人说这个名字,我去了中土大平原,还去了野狼城!我听说,李奥瑞克是靠着三万人就战胜了乌鸦王的十万大军!” “不可能!”侍卫露出惊恐的目光,“乌鸦王的十万大军!乌鸦王有十几个同盟部落,还有强悍无比的兽人步兵、半兽人勇士,他是四大蛮王里第二富有的,是粮草最充足的,战马的质量也非常好,乌鸦王的十万大军可不是普通货色,怎么可能十万打不过三万?孩子,你不是在胡说吧?” 少年苦行僧连忙举起手来发誓,说:“我对着黄金尊主发誓!所有人都这么说!甚至还有更夸张的。我听人们说,李奥瑞克用八百个骑兵就洗劫了乌鸦王的大营,还在乱军从中杀死了乌鸦王麾下第一勇士……” “还有什么?还有什么?” “还有,呃,还有,他会骑马、会用剑、他力大无穷、勇猛无敌,他是不死之身,他,他是高原人口中的战神……哦,太多了,太多了!野狼城所有的吟游诗人都在传颂他的故事,所有的男人都将他当做神灵崇拜,所有的女人都想嫁给他!太多了,李奥瑞克的故事太多了!”少年十分激动的说道。 记录员连忙说道:“那你慢慢说,不要落下任何细节!我们的王下了口谕,要多多搜集李奥瑞克的信息……” “好,好!我继续说”少年一口气又说了许多,有的是编造,有的是见闻,他管不了那么多,他只想多换取一些施舍。他太渴也太饿了。此时,少年的嗓子已经沙哑了,他说:“大人,还有许多,但能让我喝口水再说吗?黄金尊主赐福你!” 记录官说道:“不如你到皇宫里,亲自为我们的国王讲述见闻吧!陛下现在对李奥瑞克充满了好奇,到处搜集信息。小行者啊,到了皇宫里,别说是水了,便是美酒也让你畅饮,羔羊、薄荷、辣椒、酸团子还有烤馕饼,也都随便吃。呃,不过你是苦行僧,你能喝酒吗?” “啊,我不当苦行僧了,我要喝!我要喝!我要大口的喝冰冷的啤酒!”他兴奋的大声说道。 …… 酒馆,音乐喧闹,人声鼎沸—— “吨吨吨吨吨……” “爽!” 一个绿头发、金眼睛的混血精灵大口畅饮啤酒,大木杯重重的落在桌子上。周围有十来个宾客在看着他,满是期待的眼珠子跟着他的酒杯一上一下。在那满是油泥的桌子边上,趴着一个一脸忧郁的胖子,他不满的说道:“我说希克老爷,你什么时候接着说啊?我们都等了一个小时了。” 那混血精灵笑道:“还不够,还不够!人太少了,希克老爷才不说呢。” 此时又有几个小孩子起哄,一个尖嘴的小孩说:“希克老爷要等大屁股的婆娘来了才会说呢!”旁边麻子小孩大喊:“大屁股!”另一个头发稀疏的鼻涕小鬼喊道:“大柰子!”接着齐声喊:“婆娘!”然后孩子们大笑起来。 希克也跟着笑,此时他拿起一把精致的怀竖琴来摆弄,似乎是在调音。 希克——或者说希克老爷,他是个不安分的混血精灵,他总是到处周游,到处讲故事。这家伙生的英俊,故事又讲得好,所以走到哪里都受人欢迎。此时他正在一间名为“风骚小母羊”的酒馆里卖场。这件酒馆位于“征服城”的繁华地段,生意很好,不光平民百姓会来,有时候达官贵人也会光顾。 希克在这里连说了三天,已经发了大财,现在他腰包鼓了,便有了架子,不愿意轻易开口,非得吊足胃口、铺垫好气氛,这才会进行演奏。若是他在其他地方这样搞,肯定会被人骂死,或者门庭冷落,然而征服城位于东部海湾国,是财富汇聚之地,亦是繁华热闹的代名词。四大蛮王之中最富有的“鲸鱼王”就住在这里,这座城里人人都是富翁,家家都有资产,有钱的闲人到处都是,这就给了希克老爷充足的观众市场。 他正调着音,忽然听见周围人发出了一阵怪异的惊叹声,他刚一抬头,还没看清什么状况,就被两团肉块拍在脸上。紧接着,一个衣着暴露的女人坐在他大腿上,粗暴的抓住他的头发,将那英俊的脸往自己身上按。希克老爷顿时无法呼吸,发出了痛苦而又愉悦的呻吟。同时酒馆里发出一阵爆笑声,孩子们起哄道:“婆娘来了!婆娘来了!” 过了一分多钟那女人才松开手,希克老爷英俊的精灵脸已经憋红了,他抬头一看,刚刚袭击他的人是隔壁妓院的老板娘:年纪四十五岁,生过十二个孩子,却依旧风韵十足的“少女洛芙拉”。洛芙拉搂着吟游诗人的肩膀,略带鱼尾纹的眼睛中满是暧昧的笑容,她嘴角微微翘起,带着那颗美人痣也动来动去。 “大诗人啊!架子不小嘛?”她用性感的烟嗓说道。 洛芙拉那红色长指甲的手指夹着一根卷烟,她屁股坐在希克腿上,翘起二郎腿,黑色高跟鞋勾在脚趾上,像一只小船似的荡来荡去。 “咱家想听听您的故事,不知道要收多少钱呢?” 希克老爷的手在洛芙拉小姐柔软的腰上掐了一把,说:“咱们唱歌送不强行要钱,是要看观众们打赏的。” 洛芙拉故作为难状,说:“哎呀哎呀,人家可没有钱!人家还要养孩子,养我那一家的姑娘——拿身体来付不行吗?” “呵,你要是年轻二十岁,我或许会答应……” “别介呀,希克老爷!”那女人搂着他的脖子,扭动着屁股,“咱年纪虽然大,但手艺也比年轻姑娘精湛,经常有老客户来指名我呢!难道你不想试试咱的‘海蛇钻漩涡’和‘奶油拍蘑菇’?包您满意呢。” 周围人也跟着起哄,要洛芙拉就地开整,女人给众人一个飞吻,然后就跪下来解吟游诗人的皮带。诗人连忙推开她,女人却不依不饶……这时候酒馆的老板走过来,他发出一声强劲有力干咳,说道:“吟游诗人!还有你,老荡妇!我这不是给你们演下流戏的地方,要讲故事就快点说,不然就滚到大街上去。” 诗人对老板行了一礼,说道:“慷慨的老板!您别着急!您是我的大恩人,若是您想听故事了,只需为我斟满这杯金色小麦水,我就立刻献上这个世界上最精彩的表演,叫您听了之后,三天内脑子里全是我的声音。” 强壮的老板单手拎起一个沉重大铁壶,为诗人稳稳倒满一杯几乎没有浮沫的鲜啤酒,说:“若是不好听,我要打得你把酒都吐出来。” “好嘞!” 诗人饮了酒,抱起竖起来,他清了清嗓子,一只脚登上椅子,另一只脚嚣张的踩上吧台,他弹了一段炫技的和弦,引得人们注目,还博来一阵掌声,但这不足以让人们付钱,于是他一边弹曲子一边说道:“今天还讲李奥瑞克王的故事!上回书说道,李奥瑞克王,得到了阿卡德将军的信任,临危受命成了北伐军的新统帅。此时乌鸦王大军压境,马上就要攻下野狼城……” 希克老爷一边说一边谈,这家伙虽然嚣张又傲慢,但他弹琴的技艺却在整个海湾地无出其右,而他更讨人喜欢的是则是那张长着伶牙俐齿的薄唇快嘴,他讲故事声情并茂,三言两语就能让你身临其境,仿佛置身于肃杀的战场,跟着将军们一起冲锋陷阵。 观众们入了戏,客人聚精会神,偶尔拍案赞叹,偶尔大声笑骂;孩子们忘情的听着,眼睛里便全都是好奇的光;妓女单手撑着脸,一脸痴迷的看着希克老爷那张俊俏脸,不知道是沉迷于故事,还是被诗人那眉飞色舞的样子迷住了。 一6巴二衣7妻衣 第二百三十八章:他名字无人不知,他的传奇无人不晓,下 就这样,诗人讲述了李奥瑞克的传奇,从野狼城大战,一直说到李奥瑞克成为混血精灵的摄政王。人们听得津津有味,明明天色已晚,却没有任何人起身离席。希克老爷说得口干舌燥,肚子也饿了,他说:“剩下的回头再说吧,我要先吃饭。”说着弹了一个尾音,宣告本次表演结束。 人们纷纷问他说:“后面还有吗?” “当然还有了!后面的啊,是最近发生的事情!是我从鸟儿们口中听来的。” 希克老爷是精灵,父亲是德鲁,他小时候学过兽语术,能听懂鸟儿们说的话。因此他就能快人一步听到远方的故事,这也就成了他的营生。 众人纷纷欢呼起来,此时大家都觉得饿了,有人决定回去吃饭,也有人考虑在酒馆用餐,以免错过晚间剧场。那酒馆老板此时托着餐盘走来,大声说道:“本店特别推出‘听书套餐’!一份只需五个大子儿!有酒有肉还有菜!分量十足,不管你是跑腿的伙计,还是装车的劳工,一份都能吃饱!” 这新品推出的正是时候,客人们争相购买,诗人和老板相视一笑——听书套餐,诗人也有分成,这是二人的共生关系。 希克老爷一边吃饭一边调试琴弦,周围人也吃得飞起,因为等吃完了饭,大家就能继续听故事了。就在这时候,有个矮小的男人走进酒馆,他用尖锐的嗓子大声说道:“哪个是说书的希克老爷?” 希克老爷抱着一碗面条正在吃,此时他呲一口吸掉面,说:“我是!怎么了?” 矮小的男人留着小胡子,穿着打扮像个管家,他说:“你别吃这垃圾一样的饭了……” 小胡子管家话未说完,暴躁的老板就站了起来,说:“嘿!你敢说我们店里的是垃圾?” 小胡子管家脸上露出傲慢的笑,立刻两个着甲的武士顶了上来,老板看着那武士的盔甲和佩剑,顿时脸色一僵,不敢说话了。 管家说:“到皇宫里去,鲸鱼王请你吃好的。” 鲸鱼王?最富有的蛮族之王!亦是海湾之地的国王!他为什么要请一个吟游诗人吃饭? 诗人也是一愣,问道:“鲸鱼王为什么要请我去吃饭啊?” “鲸鱼王要听你的故事。” 诗人大喜过望,“鲸鱼王啊?哈哈!给少了我可不去!” “鲸鱼王慷慨的很!当然给的多了,只是你需要好好讲,若是惹得鲸鱼王不开心了,到时候让你吃不了兜着走。” 诗人一惊,说:“等等,鲸鱼王要听什么故事?我先准备一下。” 管家说:“王只听李奥瑞克的故事。” “李奥瑞克的故事?那可太好了!我最会讲他的故事了。”诗人笑着说道,旋即他对酒馆内的各位挥了挥手,说道:“哦,各位听众,不好意思,我要去给国王说书了!” 说着,希克老爷就跟着小胡子管家离开了酒馆。他一边走,一边想到:李奥瑞克啊!你可真是我的摇钱树,竟然连国王都喜欢听你的故事!唉,也不知道王后和公主们喜不喜欢?要是能给漂亮的公主去说书那就好了。 …… 乌尔马哈族本部,狮子城—— 四大蛮王之一的“狮王”,曼特恩正在坚硬冰冷的石床上打坐。 狮子之王曼特恩,并不像是名字一样威武霸气。他是个骨瘦如柴的老人,看上去身高只有一米五几,就像个骷髅。他身边堆满了各种羊皮卷、书籍和手札,案上摆着羽毛笔、墨水盒还有地精钢笔,旁边有个巨大的柜子,里边装满了各种草药,有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医官跪坐在药箱旁边研磨药粉,墨香和药香混合在一起,让人有些头晕。 四位小狮子跪在下面,等待着老狮子睁开眼睛。 这四个小狮子,既是狮王的四个儿子,也是他的四位得力干将。狮王活了二百七十岁,有许许多多的孩子,这是其中最强的四个。 书房里十分安静,只剩下医师研磨药粉的声音。四个孩子面面相觑,等待着父亲的指示。 乌鸦在窗外鸣叫,撒下一片阴影。忽然,狮王睁开了眼睛——他那双黄褐色的眼珠里边没有丝毫情感流露,就像是僵尸一样。他看着手边一封报告,说:“我听说,李奥瑞克已经平息了内战?这消息准确吗?” “十分准确。” 四个儿子里边最年长的那个人回答道,他是号称“豪勇之狮”的比兰迪。他抬起头来,说:“父王,谋士们推测,李奥瑞克下一步会称霸沼泽,从而将沼泽的土地和中土南部的土地连接起来,形成一个疆域堪比四天王的帝国。” “李奥瑞克称王了吗?” 他的另一个儿子——钢铁之狮,奥德莱回答道:“李奥瑞克一定会称王的!三年前,占星师们就预见了南方会出一位帝王……” “我不听占星师的鬼话。”骷髅一般的病狮发出了沙哑的声音,“高原帝国灭亡的时候,也有上百位占星师站出来说,帝国不会灭亡,但结果呢?结果灭国的时候,甚至没有一个占星师站出来为国而战,他们全都撒丫子跑到蛮族的部落,然后继续妖言惑众。我的孩子,身为当权者,不可以轻信玄学,你要去思考,去寻找真理。” 奥德莱抬起头来,说:“是,父王。但我要说的不只有这些,占星师们的预言只是一个方面,我麾下的探子们前几天也写来信,说了两件事情,第一个是李奥瑞克曾经带着黑铁王冠行走在军队中,第二件是乌鸦王的遗孀们纷纷逃往了北方,而图卡鲁族的公主打算嫁给李奥瑞克求和。” 老狮子听了之后微微颔首,说:“李奥瑞克提前公开自己的野心,只有两个可能,第一个是他傲慢自大,不把高原皇族放在眼里;第二个是他的实力已经凌驾在高原皇族之上,嗯,我觉得第二个可能性很大。” “是的,父王。”号称“狡诈之狮”的托拉曼开口说道:“李奥瑞克必定是有野心的,而且他的野心不止于此。高原人做梦都想光复故土,但可笑的是,两百年来他们却从未踏足中土,甚至从未穿越过南方林地,可是李奥瑞克却做到了,他不仅来到了中土,还拿下了野狼城,杀了乌鸦王。这样的男人必定会有争夺天下的野心,而要想争夺天下,第一步就是先建立一个稳定的帝国。我们需要小心这个敌人。” 若是从前,在父亲的书房里讨论高原人如何如何是一件很滑稽的事情,因为高原人不值得去讨论,就像是在朝廷上讨论孩童过家家的事情一样,这不合乎规格。然而,自从李奥瑞克战胜了乌鸦王之后,其他蛮族就经常会讨论这个年轻的高原人,不外乎别的,蛮族是以实力为尊的,你既然证明了自己的强大,我们自然就会高看你一眼。 此时,有个红目红发的男人抬起头来,他那双红眼睛里隐藏着某种疯狂,那是号称“血狮”阿米鲁斯,四个儿子里边最嗜血的人。 他说:“不过是高原人罢了!我能像碾死臭虫一样碾压他。” 听到此话,老狮子教训他说:“愚蠢的孩子!不是你,是我们,我们是群狮,不是独狼或者猛虎。如果你们不团结,那么结果就会和乌鸦王一样。阿米鲁斯,如果我们真的和李奥瑞克开战,家族会让你去最前线争夺荣耀,并以你为荣;然而你也该时刻记住,兄弟姐妹们伴你左右,长者们站在你背后。” “我即狮群。”阿米鲁斯沉声说道。 “狮群即我。”其他兄弟接着说。 老狮子王点了点头,说:“很好,我的孩子们,我以你们为荣。不过,现在还不到和李奥瑞克开战的时候,乌鸦王虽然死了,但是群鸦们却会在他的尸体上繁衍、生长,李奥瑞克的下一个敌人是小乌鸦们,而不是我们。” 狮王冷笑,说:“等小乌鸦们死尽,李奥瑞克也遍体鳞伤之后,我们再去捕食猎物吧!这是狮子的智慧。” …… 野狼城已经有了一丝凉意。 李奥瑞克站在野狼城的城墙上眺望着北方,思考接下来要做些什么。 大后方的事情有蒂维丝和阿卡德,已经不用他操心了,接下来要考虑的有两件事情,第一个是继续北伐,第二个就是接受乌鸦王的遗产。 李奥瑞克现在控制了野狼城和周边村镇,但实际上控制的土地,还不到乌鸦王领土的三分之一。乌鸦王的“肥沃中土”,还有“黑草原”两个地区上还插着乌鸦王的旗子,实质控制者还是图卡鲁部落的贵族们。 不过李奥瑞克不想打仗了,至少不想打大仗。一来是北伐军连续征战,人困马乏,需要修正;二来是李奥瑞克打算好好操练一下自己的部队,北伐军硬件现在是跟上了,但是战术啊,兵法啊,许多方面还是不行。李奥瑞克早就准备了一套练兵之法用来强化军队,还有许多关于种田的事情要弄,现阶段能不打最好不要打,要闷声发大财。 此时,李奥瑞克身后传来了罗米拉的声音。 “陛下,城上风大,别着凉了。” 李奥瑞克回头望去,就见精灵女王不知何时出现在他身后。罗米拉已经换上了秋装,一件白色风衣,头发系成马尾披在身后,露出一对白皙的尖耳朵,新造型看上去很干练,也十分可爱。她灵动的眸子犹如祖母绿宝石,美丽之中透着一股活泼的生命力。 说实话,罗米拉最近越来越不像女王了,虽然一开始李奥瑞克就有这种感觉,但那时候罗米拉毕竟端着架子、戴着皇冠、穿着金袍子,自然有女王的端庄威严,而自从他们订了婚,罗米拉就彻底放下了女王的姿态,平时就像个普通姑娘,跟他独处的时候,经常露出新婚妻子的娇憨姿态,惹人疼爱。 罗米拉以前就说过,自己这个女王是赶鸭子上架,要不是前头几个继承人都死了,也轮不到她这个小姑娘。如今李奥瑞克扛起了一切,罗米拉自然也就卸下担子了——倒不是说她会少干活,而是说心理的担子卸下了。原先干砸了罗米拉全锅,让她压力很大,现在天塌了也有李奥瑞克陛下顶着,这让罗米拉心里很是放松。甚至有精力去做一些个人爱好,比如练琴,唱歌什么的。 罗米拉的颜值是真高啊,李奥瑞克不由得心想,不愧是精灵。话说塞拉维也是精灵,怎么就没有她姐姐这么好看?或许是还没长开吧。 “今天没有去练习唱歌吗?”李奥瑞克问她说道。 “没有呢。”罗米拉说,“今天要让喉咙歇一歇,另外,有一些移民的事情要处理。前些日子,我们将李奥瑞克王封赏土地的事情通知了自己的人民,大家移民热情很高,有将近半数人当场就决定搬到新的土地上生活,有一大批单子要批阅,然后就是分配土地资源,还有现场勘探等等,总之最近整个精灵王国都忙活起来了,大家热情高涨呢!” 精灵王国加起来人口也就不到十万,并不是很多,全都易居到水土肥美的野狼城东也不是不可以。李奥瑞克点了点头,说:“这事情就交给你们精灵自己去办,如果遇到什么困难就跟我说,我会尽力解决。” “陛下您太客气了,您给我们土地已经是天大的恩惠,若是从前,混血精灵绝对不敢相信自己能脱离那片石头山,移居到野狼城的肥沃平原……咳,咳咳……”罗米拉忽然咳嗽起来。 “怎么了,嗓子不舒服?”李奥瑞克问道。 “呃,是我昨天练习唱歌的时候发声不对,嗓子有点疼。” 李奥瑞克不禁问道:“罗米拉,你最近一直在练习唱歌,你很喜欢这个吗?” 罗米拉说:“嗯,一方面是我自己喜欢,另一方面……不是李奥瑞克大人让我去学唱歌吗?” 我?我什么时候说过? “您当初刚遇见混血精灵的时候不就说了吗?让我成为歌姬。” “我说什么……” 我艹! 精灵女王啊,你就是歌姬吧! 不是这样断句的啊啊啊啊! 事已至此,也只能将错就错了。 “成为歌姬吧!”李奥瑞克竖起了大拇指。 “会的!一定会的!”罗米拉很认真的说道。 两人正聊天,忽然有个花仙子飞上来,说道:“女王陛下!出大事了!黄金树它……啊呜呜呜呜!” 那花仙子话还没说完,就哭得像个喷壶一样,罗米拉连忙说道:“你别哭!先告诉我出什么事情了,黄金树怎么了?” “黄金树死了!” “什么!黄金树怎么会……啊!” 一听这话,就看罗米拉翻了个白眼,人直接就瘫了下去。李奥瑞克连忙扶住她,“哎!你怎么回事……来人,芙!芙!” …… 众人手忙脚乱的将罗米拉抬进病房,芙迅速进行诊疗,旋即说道:“没什么大碍,就是受了刺激,过一会就好了。” 塞拉维此时站在罗米拉床前,脸色也很不好看,李奥瑞克就问道:“徒弟,我听说黄金树……” “呜呜呜呜呜……!”塞拉维一听这个词立刻就哭了起来,“黄金树死了!”接着她嚎啕大哭。 李奥瑞克本想问问她黄金树是怎么回事,但是看她这样子也没法回答,就只好将这个傻孩子抱在怀里,先安抚她的情绪,过了一会塞拉维的情绪渐渐恢复。李奥瑞克才问她说:“黄金树是怎么回事?” 塞拉维抽泣着,说道:“黄金树倒了,混血精灵就要灭亡了。” 李奥瑞克听了这话心里咯噔一下,说:“这么严重吗?那黄金树到底是什么东西?” 塞拉维便解释起了黄金树的事情,说黄金树源自当年高等精灵的大贤者,号称“生命之贤者”的赛文里斯,这位贤者领悟了源自宇宙的“生命真理”,并接受了天外之神的启示,从而创造了黄金树。黄金树蕴含着生命的本质,在它的庇护下,高等精灵们就能长生不老,永葆青春和智慧。后来,高等精灵们折断黄金树的树枝,用这根包含力量的树枝创造了混血精灵以及其他仆从种族。从这个意义来说,黄金树就是混血精灵的母亲。 后来,混血精灵就世代守护黄金树,这件事情是他们生来的使命,就如同效忠高等精灵一样,是刻在骨子里边的。后来无数混血精灵在黄金树下冥想悟道,开创了各个学派,领悟了各种知识;混血精灵在这棵树下面结婚、生子、死去……这棵树承载了精灵们的生老病死。死去的人都会被埋在树根之下,最终与树融为一体。 从这个角度来看,黄金树这个东西在精灵们心中有着十分神圣的地位,相当于是游戏里边那种“误国的奇观”,是文化、政治、宗教三重意义上的圣物。如果损毁了对于精灵们来说,绝对是个巨大的打击。 而且这棵树不仅是精神上的图腾,还具备很强的实用价值。前面说了,黄金树能让人长生不老,永葆青春。两百年前,魔族入侵污染了黄金树的树根,黄金树失去了传说中的力量了,不过,仍旧有一部分力量保留了下来。黄金树会源源不断为精灵们提供精神力和魔力,也有消灾治病的作用,生活在黄金树下的子民不容易生病,也更为年轻;有一些混血精灵的流亡者远走他乡,失去了黄金树的庇护,看上去明显就比住在黄金树下的精灵更加憔悴。 正因如此,罗米拉这一系的混血精灵们才一直生活在黄金树附近,即使这部分土地已经因为早些年的魔族污染而变得危险又贫瘠。对于他们这一系来说,树在人在,树亡人亡。 听完塞拉维的解释之后李奥瑞克表情也变得凝重起来——这确实是个不小的事情,对于混血精灵的精神和肉体来说都是个巨大打击,也难怪罗米拉听了之后当场昏迷。 李奥瑞克问塞拉维,说:“我不是听说黄金树有许多种子吗?能不能种个新的?咱们直接到野狼城这里种个新树行不行?” 塞拉维摇头说道:“黄金树和别的树木不一样,主树一死,种子也会跟着死去的。” “那世界上有多少‘主树’?” 塞拉维说:“传说当年生命贤者种下了七棵黄金树,其中四棵都让魔族的人砍了,还有三棵,其中一棵位于高原,现今魔王的土地上;第二棵是我们这个,不过我们这个被污染的很严重;最后一棵传说在海里,但树怎么可能会在海里呢?” 李奥瑞克默默点头,说:“这么说来,这东西无价也无市,没地方搞到第二棵了?” “可以这么讲。”塞拉维说着叹了口气。 这时,病床上的罗米拉睁开了眼睛。 她一睁眼就哭了起来,说道:“为什么?为什么黄金树会死?明明我做的一切都是正确的,明明混血精灵已经要复兴了,难道不是吗?妹妹,李奥瑞克大人!我们的国运不是刚刚抬头吗?为什么黄金树会在这个时候死掉?是不是我这个女王做了什么天怒人怨的坏事,惹得神灵惩罚我?” 李奥瑞克说道:“罗米拉,你先别急着搁这罪己诏,这兴许就是个巧合而以。黄金树也是生命,既然是生命就一定会有结束的时候,何况这树都一千来岁了……” “不会的,黄金树是永生不死的!一定是有什么原因……对了,查出来是因为什么了吗?”罗米拉询问旁边的一众花仙子们。花仙子们交头接耳一番,有一个人说道:“呃,听那边消息,可能是因为……老摄政王破坏了树根。” 女王陛下当场暴走,“什么?他个老逼头子,我要跟他同归于尽!”说着翻身下床,鞋也不穿就往外跑去。 q吧二一7妻1六 第二百三十九章:我要跟你一换一 李奥瑞克赶紧将她拦住,抓着他胳膊说:“罗米拉!你先别着急,老摄政王不会无缘无故破坏树根……” “我不管他什么缘故,今儿我和他必须死一个!”罗米拉气得咬牙切齿,“陛下,松手!不然我咬人了!” 看来她是真的气疯了,塞拉维也赶紧拉住她,说:“姐姐,姐姐!你就算是把老艾德杀了,那黄金树也回不来了,你坐下来,我们先听听到底是怎么回事好吗?” “对啊,我杀那老头一百回黄金树也复活不了!”一听说话,罗米拉立刻泄气了,愤怒变成悲伤,然后坐在地上嚎啕大哭。塞拉维赶忙跟姐姐一起抱头痛哭,而李奥瑞克叫芙锁上门,罗米拉情绪失控,这场面最好别让外人看见。 两人哭了一会,却没有要停的意思,李奥瑞克就叫芙说:“你从草药柜子里边拿点安神草,拌着黑蕨根捣碎,然后放到火上烤。” 芙赶忙照做,片刻之后,屋中药香弥漫,罗米拉和塞拉维吸了安神的草药,情绪逐渐缓解下来。罗米拉此时哭得鼻子和眼睛都通红,塞拉维还在不停流鼻涕。 接着李奥瑞克让其他人都出去,自己搀扶姐妹俩坐下来,说:“你们二位是混血精灵的公主和女王,要振作起来呀!如果你们俩都慌了神,那混血精灵的人民也就要失去主心骨了。” 罗米拉抽泣着,说:“陛下呀,传说混血精灵守护黄金树已经几千年了,没想到竟然断送在我的手里!我万死难辞其咎!如果黄金树能复活,那我甚至愿意用自己的性命去换。” “倒也不至于的,你肯定比黄金树重要。” 罗米拉说:“不!我没有黄金树重要!” 李奥瑞克肃然道:“我说你比它重要,就比它重要!对我来说,一万个黄金树也比不上你的安危,明白吗?” “李奥!” 罗米拉就如同小说中常说的那样,一声嘤咛,然后扑到了李奥瑞克怀里。接着她又抬起头,两人对视一眼,显然气氛到了,直接就对着彼此的嘴唇吻了上去。 他俩完成了一波爱情的伟大升华,而塞拉维在一旁却露出了想笑又笑不出来的微妙表情,心想:不是,你们说事儿就说事儿,咋还啃上了呢?真拿我不当外人是吧? 几分钟后,罗米拉终于想起妹妹还在旁边,她轻轻推开李奥瑞克,说:“大人,我们……还没结婚呢,这样或许不好。”说着偷瞄了一眼塞拉维,竟然噗嗤一声笑出来。 塞拉维顿时脑门子又酸又胀,心想:不是,姐姐,你几个意思?明着嘲讽我孤独终老是吧?难道把自己嫁出去就这么得意吗? 李奥瑞克干咳一声,说:“这样,听花仙子们传话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我们干脆去一趟精灵王国吧……” “那我要坐手手去!”塞拉维大声说道,“我要让我的同学们见识一下我的新使魔。” 手手?艹!你说那个大手子? 想到那东西,李奥瑞克的五官就皱成一团。塞拉维先前将黑水怪婴的眷族——一个长相非常丑陋的手指怪物变成了自己的使魔,并且对此物爱不释手。所以说这小姑娘的脑子多少有点问题,这可能就是人们常说的“天才和疯子只在一线间”吧。 罗米拉说道:“你昨天不还说,大手子最近不舒服吗?它能带你去吗?” 塞拉维一拍手,说:“对哦!手手这两天好像吃多了,有点消化不良。算了我们还是骑马去吧!” 罗米拉说:“骑马过去至少两天半,其间舟车劳顿,李奥瑞克王日理万机不能浪费时间,要不我们自己去吧?您别跟着了。” 李奥瑞克笑了,说:“没事,我们坐飞机去。” “坐飞机?” “啊,是坐飞龙——你们跟我来!” 李奥瑞克说着带两人来到野狼城后面的一处广场,刚一到这里,嗅觉灵敏的精灵姐妹就闻到了一股野兽的腥臊味儿,两人都皱起眉头。 只见广场上放着许多笼子,周围还站着几个穿着红色坎肩和拖鞋的男人,他们脚上带着镣铐,那脚镣不是很沉,但挂着铃铛,走路来非常响。罗米拉好奇的问道:“这是什么地方?先前怎么没见过?” 李奥瑞克说道:“这是最近刚建的俘虏改造营,我们之前不是俘虏了许多能人异士吗?比如一些优秀的蛮族战士,萨满巫师、还有魔法师、驯兽师、技师什么的。我命人将其中有特长的人挑了出来,到这里统一改造。白天劳动,晚上学习,并且可以在有限的范围内自由活动,每个月都由我亲自为他们做思想工作。我希望这些人能够迷途知返,选择为了正义的事业来发挥自己的能力。” 塞拉维指着广场后面的木头房子,说:“我刚刚好像看到独眼巨人的那个萨满了?” “对,他在这里为我进行萨满巫术的研究,我和他说,把自己会的东西写出来,最后做成实用的魔法卷轴,或者是魔药什么的,做的越多,我就给他减刑越多,还会给他奖励。” “你看那边还有一些在磨刀的蛮族武士,这些人现在都隶属于‘俘虏营’,等以后打仗了,就让他们上阵杀敌,如果能立下军功,我就放他们自由。” “还有一些搞技术的匠人,我将他们交给铁锤团管理了,弥补人手不足,还能让我们的工匠学习蛮族技术。” 罗米拉默默点头,若有所思,此时一阵秋风袭来,广场上的旗帜猎猎作响。罗米拉抬头望去,只见那旗子颜色犹如烈火,上面画着美丽的金色花纹。 “神圣中土联军的旗子?”罗米拉惊讶的说道。 “是的,我已经决定重新成立神圣中土联军,联合所有这个星球上的土著种族,无论是蛮族、高原人、精灵、鱼人还是兽人和蜥蜴人……将所有人都联合起来对抗魔族这些外来入侵者。”李奥瑞克望着那旗帜说道。 “原先我们的口号是光复故土,光复故土这个说法,对于高原人来说是非常好的,但对于其他族人来说却没有什么号召力。为了联合更多的力量,以后宣传的时候,我会打出神圣中土联军的旗子。这个世界的土著没有人不憎恨魔族,他们在这片大陆上烧杀抢掠,无恶不作,整个世界的秩序都陷入了紊乱,驱逐这些外来者,是人们共同的心声。” 罗米拉点了点头,说:“混血精灵一族永远效忠您。” “我相信你们。”李奥瑞克说。 此时,天空上传来了一阵尖啸声,精灵姐妹抬起头来,就见一大片翼龙俯冲而下。塞拉维兴奋地大叫,罗米拉则惊恐的钻进李奥瑞克怀里。然而翼龙显然不是冲他们来的,这些家伙稳稳的停在广场上,一落地就找水槽喝水,就和马儿一样。罗米拉看到翼龙们身上都有标记,还穿了护甲,她问道:“这些翼龙都是我们的?” “对,我们的。”李奥瑞克解释说,“先前我们在山城一战打垮了海象米斯里的部队,他们的部队之中驯养了许多翼龙,后来驯兽师们投降了,我就让他们为我驯养翼龙,并且开出了比米斯里更高的价格。这些驯兽师也没有什么忠诚心可言,给钱就干活儿,现在已经为我搞到了大约五十来头优质翼龙。这些畜生很听话,而且力气大,能够载物,最大的一只翼展十米,坐两三个人都没问题。回头有什么要紧的事情,我就骑着翼龙去。” 李奥瑞克吹了个口哨,然后用兽语术和翼龙们对话,说:“你们谁愿意背我们去一趟精灵的领地?就在东北方向的翠碧山后面。去一趟,赏十只碳烤肥鸡,一个猪头。” 一听这话,翼龙们纷纷兴奋的大叫,争先恐后的为李奥瑞克效力,还有几只激动的打了起来,驯兽师们拉都拉不住。 李奥瑞克从里边挑了一个最强壮的,叫驯兽师为它套上缰绳和马鞍,说:“罗米拉,塞拉维,你们跟我一起吧。也不用带行李了,我们现在去,晚上回。” 塞拉维惊呼道:“这么快吗?我记得那条路很难走……” 李奥瑞克一脸宠溺的摸了摸塞拉维的脑袋瓜子,笑道:“我的小傻逼,精灵领地离这里直线距离很近,只是翻山越岭才麻烦。我们走天上,半个小时就到了。” …… 其实没有半小时,大约二十来分钟,翼龙就载着李奥瑞克三人来到了精灵领地。混血精灵王国位于翠碧山脉后面的“黑雾山谷”,从天空看去就仿佛一片灰茫茫的雾霾,感觉吸一口就会咳嗽,两口就肺癌,三口就吃席那种,但实际那只是浓郁的魔法元素在阳光中反射的效果,吸进去了并无害处。穿越这片迷雾之地,就能看到混血精灵王国关口“水瓶关”,这里地形狭窄,易守难攻,称得上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也就是凭着这种地形,人口稀少的精灵王国才能在原先乌鸦王的土地上一直生存,并且保护住了珍贵的黄金树。 此时李奥瑞克等人在“水瓶关”下了飞龙,跟门卫打招呼让他们开门,旋即换了快马进城。没走多远,就看到了隐藏在灰雾中的黄金树。 黄金树,那是李奥瑞克自穿越以来,看到过最庞大的东西。它犹如一座山峦似的矗立在迷雾之中,散发着金色的光芒,光是用肉眼无法估计这棵树究竟有多大,但李奥瑞克猜测这棵大树会超过他上辈子看到的任何一种人造建筑。 混血精灵的城市建在树干,三人骑着马直奔城市中心。这一路上,李奥瑞克一直看着那巨大的黄金树,他明明感觉已经很近,却走了很久都没有到达树根,颇有一种望山跑死马的感觉。而越是接近,他越能感觉到一股腐朽的死气,黄金树虽然还在发光,可是光芒越发暗淡,空气中也弥漫着奇怪的臭味,罗米拉和塞拉维更是压抑的喘不上气,罗米拉说:“我感觉自己要和黄金树一起死去了。” 又跑了半晌,他们终于看到城门,此时的黄金树已经巨大到难以直视,李奥瑞克站在树下,即使仰起头全力望去,也无法看到黄金树的全貌了。到了这里,能看到大树的中心已经彻底熄灭,只有枝干上还存留了一些光芒、一些生命的气息。更为让人痛苦的是,整个城市都陷入了极度的压抑之中。所有的建筑都关了门,整个城市听不见任何的笑声,走到哪里都有人在啼哭。精灵们倒在街边,跪在街头,还有人对着黄金树的尸体祈祷。 甚至人们见到李奥瑞克等人都没有反映,只是目光呆滞的看着他们,偶尔有些人会努力的站起来行礼,或者说一些语无伦次的话。黄金树的死亡对这些精灵们的摧残比李奥瑞克想象中的还大。整个城市都因为黄金树的事情陷入瘫痪了,这可不行啊! 他们一路沉默的来到了树干底下,只见树下此时已经跪满了人。在这个绝望的时刻,大多数精灵都来到了树下一起祈祷,试图唤醒这棵死去的黄金树。而在这些人中间,李奥瑞克看到了一个巨大的地洞,有滚滚的浓烟从里边冒出来。 李奥瑞克来到那群人中间,大声喊道:“告诉我发生了什么事情!” 这些绝望的精灵们听到了李奥瑞克王的声音纷纷抬起头来,七嘴八舌的说了起来。有人朝着他哭诉,请求他复活黄金树;有人请他惩戒毁了黄金树的罪人;还有人向他哭诉事情的原委。场面太混乱了李奥瑞克根本就听不明白,就在这时候,头顶有个苍老的声音说道:“李奥瑞克王,请让我来解释这一切吧。” 李奥瑞克抬起头,就看到黄金树的树皮上面出现了一张苍老的人脸,那人正是脚上生根的老摄政王。 我艹这场面有点诡异啊,这怎么回事? 群衣巴②7七 第二百四十章:古代军械库 众人见了摄政王艾德,纷纷咒骂他,朝他丢石块。树皮之中的摄政王不为所动,面无表情。罗米拉则惊呼道:“你怎么和黄金树融为一体了?” 老摄政王叹气,说道:“说来话长,但我真不是故意杀死黄金树的……”他一说这话,周围的精灵们就群情激奋,还有人愤怒的爬上树干想要攻击树皮里的老摄政王。李奥瑞克被这帮家伙惹怒了,吼道:“都闭嘴!” 李奥瑞克自带杀气光环,嗓门又大,这一声怒喝回荡在天地间,吓得精灵们噤若寒蝉。接着李奥瑞克问老摄政王说:“到底是怎么回事?通通报告给我。” “是,陛下。” 老摄政王这才得以开口讲述整个事情的经过。 先前李奥瑞克不是说要让混血精灵来个大搬家吗?大家热情高涨,装车的装车,拆房的拆房。然而搬家的话,不能不把黄金树搬过去。老摄政王就说了,我们可以种个小黄金树。 前文说过,黄金树是有许多种子的,只要条件允许,好好培养,这些种子就能落地生根成为新的黄金树。然而黄金树的种子跟其他树不一样,这些种子不再树枝上挂着,而是埋在土里,生长在树根上,就像是一个个结节。于是老摄政王就决定挖开树根,取个种子。 其实到这里都还很安全。因为取种子这个事情他们每年都干,主要是为了给黄金树做保养,不然根部的种子太多了会影响树木的养分吸收。大家都对搬家的时候热情很高,为了效率,工人们拿的铁铲都是附魔过的,这种铁铲表面有一层透明镀膜,更加坚固锋利——而这,正是故事的伏笔。 挖了一阵子之后,找到了一片满是种子的树根,工人们取了几颗又大又好的种子,就准备收工了。然而就在这时候,有个眼见的精灵突然发现,在树根下面竟然还有一扇门!似乎是黄金树下面有什么建筑。这可稀奇了!黄金树在这里几千年了,从没听说过下面还有建筑啊,而且看这扇门的样子,应该是什么古代的遗迹。他连忙将这个消息报告给了老摄政王,摄政王也没听说过黄金树低下有什么古遗迹,所以很是好奇。他先是现场考察了一下,用经验判断,这个遗迹的年纪比他还大,估计两三百年。然后查了许多资料,初步推断是当年神圣中土联军跟魔族交战时候留下来的一个秘密军械库。 老摄政王一下就兴奋起来了,心说:古代兵器一直以来都是牛X的代名词,这要是挖出来什么大杀器了,那我不是大功一件?老摄政王虽然年纪大了,但是“烈士暮年,壮心不已”,还想着在生命的最后几年里,为了混血精灵做点事情,以及为自己即将结束的人生争取一些荣誉。 于是,老摄政王艾德就就决定将那个“古代军械库”挖出来,好献给李奥瑞克大人。他就让工人们继续深挖,直到露出整个大门。然而挖着挖着,就发现这门的下半段被黄金树的树根给缠住了。工人们不敢挖了,就来请示老摄政王。 老摄政王对于黄金树很是了解,他知道弄断一两根树根对于这么大一个黄金树来说没什么影响。于是就下令说:“挖!” 然而,老摄政王忘记了一件事情。那就是黄金树的树根有汇聚空气中魔力的作用,这些魔法元素很是复杂,极不稳定,而工人们为了这次用的铁铲偏偏是附过魔的。这附魔的铁铲触碰到了黄金树的树根,埋在土下的树根蕴藏了大量的魔法元素,这样一刺激,树根一下就炸了!当时老摄政王搁着两条街,都听见了震耳欲聋的爆炸声,他连忙让人去查看,就见树下大火蔓延,树根全都着了火,甚至烈火大有波及树干的趋势。精灵们纷纷过来救火,几乎全城的力量都投入了进去,最终倒是保住了黄金树本体,可是大火还是将这一片树根吞噬殆尽。本来,黄金树少了一点树根也不会怎么样,但这棵黄金树本来就被魔族的魔法污染过,大部分树根都是死根,就靠着这一点点树根维持生命了,这场不算太大的火灾,就成了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失去了树根的黄金树迅速死去,精灵的灵魂和黄金树冥冥之中有某种联系,一时间全城的精灵都感到了一阵巨大的悲伤,全程的婴儿都开始啼哭。城市也陷入了混乱。老摄政王知道自己犯了不可饶恕的错误,绝望之下,他利用古代的法术献祭自身,试图用自己的魔力来为黄金树续命,但他那点魔力,也只能延缓黄金树的死亡——不,更准确的说,只是让黄金树的尸体凉的更慢一点罢了。而老摄政王也就和黄金树的尸体融为一体了。 李奥瑞克听完事情经过之后,不由得感叹说:“唉,同志们,生产安全大过天啊!搞出来了这种事情……这样,问责什么的先放一边吧,当务之急是先让城市恢复秩序,然后再做定论。你们现在召集全城居民到黄金树广场上来,我要进行一次演讲。” 在这种堪称国难的时刻,也只有李奥瑞克这个“高等精灵”才能站起来说话了。 罗米拉等人迅速照办,他们派出手下四处通知,还让花仙子们到空中去喊话,召集城里的居民到“黄金树广场”来听李奥瑞克的演讲。在失去的黄金树之后,李奥瑞克这个高等精灵就是精灵们唯一的信仰了。一听说他要召集众人,混血精灵们纷纷涌入广场,期盼着这位“触摸真理之人”能够在这个绝望的时刻给他们一点启示。 不一会广场上就来了数千人,整个广场塞得水泄不通。李奥瑞克登上黄金树的粗大树枝,俯瞰着下面的混血精灵们,大声说道:“我的仆从们!听我一言!” “黄金树已死,这是不争的事实了。我知道你们现在迷茫、恐惧、悲伤而又愤怒,我知道,我全都知道。黄金树是我们共同的信仰,没了它,混血精灵的文明也就将不复存在。” “但是,一个文明不会立刻死去,只会慢慢凋零。只有当人民失去了希望的时候,一个文明才会渐渐消失。换句话说,只要我们还活着,并且心怀希望,我们的文明就不会立刻死去,我们的国家就不会灭亡。” “我,触摸真理者,高等精灵李奥瑞克,会给你们指引道路。” 说完这话,下面那些颓废的精灵们纷纷抬起头来望着李奥瑞克,那是一双双迷茫的眼睛,仿佛是一群盲目的羔羊。 “混血精灵离不开黄金树,我也绝不会允许黄金树就这样死去!为了真理,为了我们的国家,我一定会找到拯救黄金树的方法!或者说是找到新的、活的黄金树种子。” 这话要是别人说出来,自然没有人相信,但李奥瑞克一直以来都在创造奇迹,身上有一层光环,他的话语给了精灵们希望,许多年轻人眼里有了光芒。然而稍微年长一点的人,却不会轻信这种鸡汤,他们望着李奥瑞克,那些无神的眼睛仿佛是在问:您要如何才能找到新的黄金树呢? 李奥瑞克也不是第一次做鼓舞人心的演讲了,他继续说道:“我会成立一个黄金树复苏委员会,这个委员会由我亲自负责,出人出力到世界各地去寻找黄金树种子的线索。我还会专门拨出一笔经费来维持这个项目运作。我们每个季度都会向人民公开调查报告,同时会设立信访机制,让人民监督委员会的工作,也同时接受人民的意见。” 这倒是十分有诚意的政策,人们听了之后默默点头,表示赞同。李奥瑞克继续说道:“然而黄金树的复苏不是三两天就能做到的事情,为了这个伟大的目标,精灵们必须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可能是一年,也可能更久。在这期间,我们的城市还是要正常运转,搬迁的事情也要推行下去,我的人民们,我希望你们继续保持积极向上的状态进行生活,继续建设我们的王国。因为国家越是富强,我们的目标就越容易达成。” “请相信我!我是高等精灵李奥瑞克,我是触摸真理之人,是所有混血精灵的主人!既然你们选择效忠于我,那我也必将肩负起这个使命。我们一定重新回到黄金树的庇护之下!相信我,相信李奥瑞克王!” 随着李奥瑞克的呐喊,精灵们的斗志总算被点燃了,人们纷纷高呼“李奥瑞克王万岁!”颓废的民众眼睛里边又有了光。随后,演讲结束,精灵们就地解散,都回到了自己的岗位上,于是,城市勉强算是恢复了秩序。 危机总算是过去了,李奥瑞克也松了一口气。此时罗米拉走上前来,只见她眼含泪花,带着哭腔对李奥瑞克说道:“陛下,您好勇敢。” “勇敢?”李奥瑞克疑惑。 罗米拉说道:“承担起如此重任,这是我从来都不敢想象的事情!您知道吗?混血精灵正是因为相信您能说到做到,这才重新收拾起了自己破碎的灵魂。换句话说,您现在肩负着十万混血精灵的期许和命运。只是想想,这个分量就要压得我无法呼吸了。” 李奥瑞克笑了起来,说:“不过十万人的期许而以,我肩上还有百万高原人光复故土的愿景呢!这有什么的?尽管努力去做就是了。” 罗米拉听了这话对他肃然起敬,同时也很是惊讶,说:“陛下,您……” “私底下还是别叫陛下了。”李奥瑞克说。 “嗯,李奥,你肩负了这么多压力,难道不会觉得害怕吗?” “不害怕。”李奥瑞克回答说,“最坏的结果无外乎一死,而我又不怕死,那还有什么害怕的?” 面对他如此豁达的回应,罗米拉一时哑然无语。 此时李奥瑞克转身望向那棵大树,说:“老摄政王,在吗?” “在!”树皮上面出现了一张人脸,“李奥瑞克大人,有何吩咐?” 李奥瑞克说:“黄金树的事情你也别担心了,我回来想办法,不过你犯了这么大的错误,必须承担责任。” “是,我愿意承担一切责罚。” 李奥瑞克想了想,说道:“那你就负责继续保养黄金树的尸体好了,这棵树虽然死了,但还有一些魔力,你好好照顾它,让它再为混血精灵多提供一些滋养。” 这相当于是没有惩罚,因为老摄政王本来就是这个打算,为此他甚至和黄金树融为了一体了。老摄政王听到李奥瑞克没有惩罚他,顿时感动的老泪纵横,说:“李奥瑞克大人!我一定会尽力而为,以我现在魔力,还能延续黄金树半年的寿命,也祝您在这半年里能找到一些让黄金树复活的线索吧。” “好!” 黄金树的事情暂且这样,无论是复活黄金树还是寻找树种,就都需要从长计议了。不过,李奥瑞克对于老摄政王提到的那个“军械库”很有兴趣,就让老摄政王带他去找那个埋在树根下面的古代遗迹。老摄政王连忙说道:“就在树干南侧,冒黑烟的地方!我身体不方便行动,让仆人们带您去吧。” 随后,李奥瑞克等人便跟着几个精灵仆人来到了那个“军械库”的门口。只见在幽深地洞之中,矗立着一扇七八米高的青铜大门,上面纹饰着复杂的符文,还有精美的花纹装饰。罗米拉和塞拉维也跟着来了,两人看着大门都露出了畏惧的神情,罗米拉说:“这门里边有很强的魔力,小心!”塞拉维也说道:“对对对,我汗毛都竖起来了!” 李奥瑞克则是注意到了大门旁边有一口石碑,石碑上面用高等精灵语言写着一些文字。那些文字经过两百年的历史,却还是十分清晰,他看着上面的文字说道:“石碑上说,这里确实是当时抗击魔族而建造的秘密军械库,说是如果战线被推往南方,神圣中土联军可以开启这个秘密军械库,利用里边的武器来突袭魔族的大后方……” 李奥瑞克蹲下来继续阅读下面的文字,说:“石碑上还说,军械库分为三层,第一层是地下人军械库,里边有魔力驱动的大炮、炮弹、劲弩、以及刀剑铠甲等等;第二层储存了大量魔法卷轴,撕了就能用的那种;第三层里边则藏着十个‘刹卡罗’帝王战甲,应该是某种非常厉害的防具?我艹,听上去挺厉害的啊。” 李奥瑞克现在使用的熔岩大炮,就是魔族从“地下人”手中弄来的。据说在北方,有一个生活在地下空洞里边的人类文明,这些人科技发达,能制造许多精巧的工艺品;后来这支文明被恶魔彻底屠杀殆尽,只剩下他们的奴仆——也就是地精活了下来。后来一部分地精继承了地下人的文明,开始生产制造各种工艺品并进行各种商业活动,从而渐渐发展起来,形成了“海地精”和“沙林地精”两支文明。 塞拉维说道:“听起来是很厉害,但那已经是二百年前的老股东了吧?那时候厉害,现在或许就过时了。” 罗米拉则说:“也不见得,这两百年来,厚土大陆各个种族的文明都在退化,地下文明因为那次浩劫损失了许多技术,现在造出来的东西反而不如古代,总之,我对这里边的东西十分好奇……”罗米拉说着来到了大门旁边,喃喃道:“可是要怎么打开这个军械库呢?”她用手指敲了敲青铜大门,声音沉闷,嗯,似乎是实心的。 塞拉维说道:“这有什么难的?直接把门砸开,或者挖个地洞进去,都可以吧?” 罗米拉摇头,说道:“这可是高等精灵们建造的军械库,绝对不是那么容易能进去的。” “这话没错。”李奥瑞克继续浏览石碑上的文字,说:“石碑上面说了,军械库内有一套魔法防御系统,如果强行突破会引发系统的攻击。而更要命的是,如果这套防御系统没能拦住入侵者的话,里边的机器就会启动自我毁灭系统,直接销毁里边的物资,从而不让敌人得逞。换句话说,我们只有找到正确的开门途径才能进去。” 李奥瑞克说着用手抚摸青铜大门,将上面的浮土掸下,此时他发现了一个圆形凹槽,这个凹槽在一片浮雕中间,恰好将浮雕的图案分割开来,就仿佛是完整的画上扣下来了一个圆圈。李奥瑞克说道:“以我多年玩解谜游戏的经验来看,这个凹槽就是放钥匙的地方,如果我们能找到这个尺寸的圆形板子然后插入其中,就可以打开这个军械库了。” 这话说得容易,可是这“盘子钥匙”恐怕丢了两百年,这种老古董上哪找去?除非上天开眼,可怜我堂堂李团长却连个意大利炮都没有,凭空赏赐给我,那才有可能打开这个军械库了。 q6⑧二衣77 第二百四十一章:我不就是刚结完婚就又想娶老婆吗? 老李看着眼前的青铜大门馋的直流口水,第二层第三层的东西他没概念,但第一层可是有大炮啊!这几场仗打下来,熔岩大炮的效果实在是太好了,一跑下去轰的你连吗都不认识,威慑力拉满,大炮一响敌人就降,李奥瑞克真想多搞几台来。而且基于魔族能拿出来熔岩大炮赠送给乌鸦王这种事情,这就意味着魔族本身有不少的熔岩大炮库存,我现在靠着两台大炮耀武扬威,将来遇见魔族了人家万一拿出个二百台来,我还不当场就敲出GG?然后敌人的大炮就会变成我背景板里的烟火声了。 算了,这也急不得。李奥瑞克让人将那安装钥匙的圆盘凹槽的拓写下来,等回去之后派人去寻找。 此时天色已晚,李奥瑞克和精灵姐妹乘坐飞龙回到野狼城,第二天一早,李奥瑞克就将两件重要的事情安排了下去,第一个就是成立“黄金树复苏委员会”,由他亲自担任负责人,并让精灵的“雄鹿游骑兵团”和“花仙子通讯兵”进行主导调查;另外又安排让鹰眼团的海特去调查那个军械库的“圆盘钥匙”。 李奥瑞克来到海特团长的营中,跟他说了这件事情。海特听完这个任务之后,表现的有些不屑,说:“找个盘子?行吧,但咱们不是马上要和蛮子打仗了么?现在让我去做这种事情……大帅,我说实话,这种小事让谁去都行,我安排几个部下好了,我想留在北伐军中,继续去杀蛮子。” 海特显然是不屑于这种受累不讨好的小任务。海特这人的能力还可以,但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下来,李奥瑞克发现这人傲慢自负,而且好大喜功,这种人是难堪大用的。然而李奥瑞克却又没有更好的人选,他就问海特说:“那你有什么合适的人选吗?” 海特沉吟着,说:“我麾下的人都是一群废物,容我想想吧……” 话说到一半,忽然旁边有个人站了起来,说:“李奥瑞克王,我想接受这个任务。” “你?”李奥瑞克侧目,只见那是个留着络腮胡子的中年汉子,李奥瑞克对他有点印象,想了想,说:“库罗斯?” 那人行礼,说:“是,陛下竟然能记着我这等小卒的名字,我万分荣幸。” 此时海特却皱起眉头,说道:“元帅给我的任务,有你什么事情?何况你是个降将!忠心还不好说,怎么能去做这种机密任务?” 库罗斯被海特一番羞辱,却没有恼火,只是说道:“我的能力肯定不如海特团长,然而团长也说了,这只是个找东西的杂活,既然是杂活,就该我这种能力不足、资历尚浅的下等人去做。团长们应该去杀蛮子,而不是找盘子。” 听了这话,海特眉头舒展,说道:“那你也不该绕过我直接和李奥瑞克王说话!你没这个资格,下等人。” “是,这是我的错误,因为我太想立功赎罪了。”他说的十分诚恳,“您看,我是个罪人,若是不努力争取机会的话,就一辈子都是罪人了。我也想和自由人一样争夺荣耀,或者说为陛下分忧——有谁不渴望荣誉呢?哪怕我这种人。” “你倒是蛮有志气的。”海特默默颔首。库罗斯则一脸堆笑的欠身行礼。 李奥瑞克在一旁默默看着,心想:库罗斯,这家伙原先是海象米斯里的侦查队长,那时候我带一千个精灵骑兵奇袭海象米斯里的两万大军,打得海象满地找牙,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当时整个海象军团之中,唯有他能说出我军的准确数目,而且还能大致说出我的战术意图,可以说是个人才。再加上后来他几次亮眼表现,称得上是个人才。而且这家伙低调踏实,情商也很高,比起海特来说,更像是能成事的人。 北伐军几个的兵团按理来说,是按照功能划分的。比如铁骑团负责骑兵冲锋,风行团管后勤什么的,但实际上,这些兵团一直以来都有些职能划分不清。海特的鹰眼团既要管侦查,又因为里边弓箭手多,所以担任远程火力支援。李奥瑞克打算把鹰眼团的侦查职能和远程火力职能拆分一下,分为两个团,假如库罗斯这人能够经受住考验,那么将来可以让库罗斯单独带一个侦查团。 于是,李奥瑞克眼睛一转,就跟他说道;“这样,盘子的事情呢,我就不让你去做了,回头另找人,但是我有另一个任务给你。” “陛下请讲。” “先前我们不是在海盐城大战的时候杀死过一个佣兵团长么?这人临死前,说自己有一座宝库,里边有许多盔甲、武器、以及魔法道具等等。我命令你去调查此事,如果能找到这座宝库,你就将里边的物资运往当地的仓库,回头填充到阿卡德将军的镇南军里边去。怎么样?能做到吗?” “能!”库罗斯立刻立正行礼。 “另外,这一路上要是有其他有价值的线索,你也要留意一下。”李奥瑞克指的就是圆盘钥匙和黄金树种子的事情,这两件事情库罗斯都知道。 “是,元帅!” “好,你去准备吧。” 随后库罗斯离开了房间,屋里只剩下李奥瑞克和海特团长,海特看着库罗斯的背影,说:“元帅,那我的任务呢?” 李奥瑞克瞥了他一眼,说道:“你不是不乐意做么?最近你就去好好操练部队,主要是训练射击技艺,我现在需要一批技术优良的弓箭手。” “那最近有什么仗要打吗?”他一脸焦急的问道。 李奥瑞克瞪着他不说话,直到海特心虚,主动向李奥瑞克道歉。“对不起,元帅,我不该这样。” 李奥瑞克点了点头,对他说道:“不打仗是件好事,海特。战士的使命是保家卫国,而非嗜血杀戮。” 海特默默点头,看得出来他有些不太高兴。李奥瑞克知道,这家伙是想立功,海特先前和格罗温关系不错,两人的武艺和指挥能力也不分上下,然而眼看着这位兄弟一路高升,坐到了北伐军的第三把交椅,心里肯定是不平衡的,所以要没事找事,寻找给自己立功的机会。 渴望荣誉不是坏事,但是贪图虚荣会让人犯蠢。海特能力不错,只是心浮气躁,需要历练一番才行。李奥瑞克沉吟少许,说道:“海特,你愿意去南疆历练一番吗?” 一听这话海特顿时脸色一黑,说道:“元帅,难道是我犯了什么错?为什么要把我发配去南疆!” 南疆,指的是沼泽最南边的一片热带雨林,那里是山贼、魔兽、卑劣种族出没的地带。平时流放犯人就会将人丢去那里。显然,海特在那里争取不到他想要的荣誉。 李奥瑞克说道:“一来是阿卡德将军前些天告诉我,南方的一些卑劣种族蠢蠢欲动,他那里有些缺人;二来是你现在脑子里全都是扬名立万,我不能派一个满脑子虚荣的人去指挥战斗,你需要学会忍耐寂寞,才能成为一名优秀的战士。” “我已经很优秀了!”海特大声说道。这家伙是北伐军将领中最年轻的一个,今年二十九岁,还带着一股年轻气盛。 李奥瑞克就问他说:“你觉得自己什么地方当得起‘优秀’?” “我……”海特一咬牙,说:“我是北伐军第一神射手!” 这话倒是没说错,海特作为鹰眼团团长,就是因为有一手精妙的射术,靠着这个本领他射杀了许多强敌,也让手下人对他无比信服。 李奥瑞克则是笑了,说:“北伐军第一神射手不是你。” 海特惊怒的瞪大眼睛,说:“不是我?那是谁!” “是我。”李奥瑞克说。 “统帅?” 海特还没回过神来,李奥瑞克便抓起他的胳膊,说:“到靶场来,我要让你知道自己的渺小。” 对付这种心高气傲的家伙,就需要好好搓一搓他的锐气,让他知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两人来到靶场,各自拿了一把制式长弓,拿了十只箭。李奥瑞克指着一百步外的靶子,说:“你先来。” 海特疑惑的看了一眼李奥瑞克,心想:李奥瑞克王虽然臂力过人,能使用我拉不动的大弓,但是众所周知他准头极差,就是靠着力量和速射制胜的。打靶子他怎么能比得过我? 海特有意在李奥瑞克面前展示自己的射术,他身心合一,集中注意力,拿出了自己的最好状态。他先是射了一箭,箭矢“当!”一下扎中九环,离红心只有半指;海特点了点头,依次射出后面九箭,为了能射准一点,他每次都瞄准很久,远比平时训练时候谨慎,就这样,他十次射击,七次红心,剩下那三下也极为接近。这种成绩,数遍整个北伐军都没有第二人能做到了,周遭围观的士兵们纷纷叫好。 “元帅,请。”海特说道。 “嗯。” 李奥瑞克抄起弓箭来,也不瞄准,抬手就射!“当!”第一箭就正中红心,紧接着李奥瑞克也不犹豫,机关枪一般连续射击,竟然每一箭都射在上一支箭的尾羽上!吓得围观群众们纷纷惊呼:“卡拉什尼科夫!卡拉什尼科夫护体!”最终,李奥瑞克十箭全都正中红心,其中九箭都被后面的箭射成两半,靶子上插着一根箭,靶子下面九支断箭。 这一幕看得海特脸都蓝了,仿佛三观崩坏一般自言自语起来。此时,李奥瑞克拍了拍他的肩膀,说:“我没骗你吧?” 海特惊恐的望着他,说:“元帅,您……您三个月前的箭术还没有这么厉害,怎么进步这么快?” 李奥瑞克心想:因为黑水怪婴送了我三张门票,其中第一张门票我就选了箭术,从此告别了人体描边。 “因为我在你看不到的时候勤奋的学习箭术了。”李奥瑞克说道。这倒也不算撒谎,他在真理图书馆里学习剑术,是没人能看到。 海特此时大受震撼,心想:李奥瑞克,又是元帅又是国王,又要打仗又要执政,晚上还要和一群貌美如花的老婆睡觉!如此忙碌的生活,他竟然还能抽空学习箭术、弥补自己的短板?这是何等勤勉,何等伟大! 海特是北伐军首屈一指的神箭手,他知道李奥瑞克这几箭的难度有多高,两人差的不光是三个十环,而是一天一地的差距。此时,海特心里的傲慢完全褪去了,尊严也大受打击。 李奥瑞克说:“怎么样,你还觉得自己很优秀吗?” 海特一脸苦涩,嘴上却还是倔强说道:“您是天才,别人比不了的。”那意思是说,我比不过你,也不丢人,因为你是个挂比。 李奥瑞克却说:“我是天才,那敌人就没有天才了么?假如天才的概率是万里挑一,那蛮族的人口是我的几十倍之多,天才肯定也更多吧?海特,你未来在战场上就可能遇到你口中的‘天才’,到时候你也要和他说‘哦,你是天才!所以我比不过你也不丢人’,然后那个天才就会因此饶你性命吗?” 海特哑然无语。 李奥瑞克对他说道:“所以你该收拾起自己的傲慢和浮躁,好好磨炼自己的技艺,海特,我会将自己的射术全部传授给你,另外你还要跟着阿卡德将军学习怎么智慧部队。” 听到这话,海特顿时一愣,说:“您要教我箭术?还让阿卡德也来教我?您不是要惩罚我吗?” 李奥瑞克笑了,说:“我选择你不是惩罚你,而是奖励你,因为整个北伐军里你是最有潜力的人——你是最年轻的团长,不是吗?去吧,我等你成长起来的那一天。” “李奥瑞克元帅,我绝不会辜负您的期望!”海特当场感动的跪下来行礼。 当天,海特就收拾行李,满心怀喜的离开了。李奥瑞克将自己《神射手》的精简手抄本送给了他,要他去好好学习。海特走后,李奥瑞克就将鹰眼团暂时交给希雅管理,并清晰划分了兵团的职能,一部分当弓箭手,一边负责侦查。 其实不光是海特的鹰眼团,北伐军的各个军团都存在一些问题,以及一些提升的空间。如果接下来不打仗的话,李奥瑞克要给每个军团都做次大手术,从而增强全军的作战力量——所以蛮子别搞事啊!我要开矿,我要爆农民,我要伐木练级,别来骚扰我啊! 然而,正当李奥瑞克这样想的时候,他就收到了一封来自于蛮族的信。 刚看到这信的时候,李奥瑞克心里是咯噔一下,暗自想到:妈的,这才刚安稳两天,就又来打仗?让我看看这次是哪个不长眼的小哔宰治…… 这样想着,老李拆开了信封,拿眼一扫眉头就皱起来了。 “竟然是一封婚书?” 李奥瑞克猛然想起一件事情来,先前在沼泽地打仗的时候,有什么图卡鲁族的女王就寄信过来,说是李奥瑞克王太厉害了,把乌鸦王都宰了!您就是新的蛮族之王,我们要跟您和亲,从而换取和平。当时李奥瑞克忙着打仗,就把这事情给搁置下来了,然后就给忘了。现在对方旧事重提,估计是那边又出了什么状况。 先前,一提到这位公主,罗米拉就如临大敌,还说那蛮族的公主是个狐狸精。从这一点来看,这公主应该非常漂亮——李奥瑞克听过一个说法:女人夸女人漂亮,那不是真的夸,多半是恭维客气;但如果这女人说另一个女人是“谣言扫货”,那对方多半是非常漂亮,而且是漂亮到能威胁到其他同类生存的那种。 毋庸置疑,单轮颜值来说,精灵女王是李奥瑞克四个后宫里边最美丽的一个,而这个蛮族公主能被她称为“狐狸精”,这到底有多好看啊?李奥瑞克很好奇,真的非常好奇!毕竟罗米拉那张脸,即使是从数学角度来看,五官构造都已经接近无可挑剔了,又有什么女人会比她还美丽呢? 想到这里,李奥瑞克对这场“政治联姻”充满了好奇——结不结婚先搁一边,我必须看看这个让精灵女王都咬牙切齿的“狐狸精”有多好看! 事关重大!当天晚上,李奥瑞克就将自己的后宫团叫了过来商量此事。 众人齐聚城主宅邸的茶室,罗米拉、希雅和普希拉都到场了,另外李奥瑞克还让罗米拉通过花仙子联系上了远在沼泽的蒂维丝,四个后宫无人缺席。 此时大家都坐下来了,三个姑娘和一个花仙子都望着李奥瑞克,虽然他还什么都没说,但气氛已经有点微妙。李奥瑞克干咳一声,说道: “不是,姑娘们,咱们是来开会的,可这气氛怎么跟三堂会审一样啊?” 我不就是刚结完两个婚就又想娶老婆吗,至于吗? q⑧一7七 (章节顺序调整)第二百四十二章:外交是什么姿势? ps:对不起,242和243顺序放反了!现在已经修正,请刷新后阅读 魅魔一脸笑意,说:“对啊,怎么回事呢?这不是主人您找我们来的吗?”普希拉作为魅魔,根本就不在乎后宫多少人,也毫无危机感,属于看热闹不嫌事大。 希雅也是笑,但却是皮笑肉不笑的那种,说道:“是呢,怎么回事呢?李奥你怎么偏偏只叫了我们几个女孩子,哦,还连蒂维丝都喊来了!想必,是什么军机大事吧?” 罗米拉却没有笑,表情有些疑惑,说道:“呃,怎么回事啊?陛下?是和黄金树有关吗?”她还没反应过来,此时魅魔对她摆了个口型,罗米拉才猛然回过神来,道:“女人!?是和女人有关?” 此时那个花仙子传音器也说道:“你们怎么回事啊?为什么说话都怪怪的?哎,陛下,你怎么了?那边什么情况啊?”蒂维丝还蒙在鼓里。 淦,这让我怎么开口啊?李奥瑞克干咳一声,说:“这个啊,这个是关于蛮族外交的事情。” “外交啊?”希雅语气微妙的问道,“‘外交’是个什么姿势啊?”自从结婚之后,希雅本就不多的耻度就完全消失了,说话荤段子频出。 罗米拉捂脸;魅魔拍着大腿爆笑,说:“外交姿势应该难度很高吧?”说着脱了鞋子盘腿坐在茶几的沙发上,身子往前倾,一脸兴奋的说道:“主人主人,我也想被外交!” 花仙子传话器那边也说道:“你们那边在搞什么啊?罗米拉你这个花仙子没出故障吧?陛下?陛下?您说话啊!蛮族外交是怎么回事?是哪种外交啊?” 李奥瑞克一手捂脸,对后宫们的集体魅魔化感到有一种微妙的无奈和愉悦。他沉吟少许,说道:“那个,其实是蛮族的公主又下婚书来了,上面说……” “又是那个狐狸精!”罗米拉狠狠攥拳,想拍桌子又不敢拍,只得咬牙切齿的说道,“真是贼心不死,我早晚扒了她的皮。” 魅魔疑惑的看着精灵,说:“狐狸精?跟我比呢?” “呃,不好说。”罗米拉迟疑了一下说道。 “哦,似乎很厉害嘛……”魅魔摸了摸下巴,碧池的好胜心写在了脸上。 希雅倒是挺淡定的,说:“哦,我之前就听说过这个事情了,就是乌鸦王原先扶持的那个傀儡女王是吧?” “啊,是的。” 花仙子那边的蒂维丝说道:“乌鸦王是图卡鲁部落的实质控制者,但名义上的女王,是一个叫卓格卡缪的女人,据说她还有一个女儿,这次和亲的事情,应该就是想把这个女孩嫁给我们的陛下。” 希雅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毕竟是个傀儡女王,没有任何自保能力,所以就想出来了这样一招,来抱我家李奥的大腿——呸!贱人!”希雅一脸嫌弃的啐道。 蒂维丝则说:“但如果能跟这个女人结婚,也就能在名义上继承乌鸦王的政治遗产,也能在法理上统治中土蛮族了,至少现阶段来看,这是一件好事。” 希雅沉吟少许,说:“确实,我们接下来如果继续北进,就必须思考一个问题:如何统治蛮族的土地?高原人和蛮族势不两立,想要统治他们肯定会很困难,要是能跟这些蛮子贵族联姻,到确实是多了一个不错的切入点……” 我的女人们还是够大气的,这么快就能跳出男女之事,用政治家的眼光来看待这个问题。李奥瑞克很是欣慰。 而就在这时候,蒂维丝忽然说道:“不过那贱人不是个出了名的毒妇吗?好像在这之前,陆续跟了七个丈夫来着,都死于非命,传说都是她弄死的。” “我艹,输了!”魅魔惊呼道。 “什么?有这种事情!?”希雅也是一声惊呼。 说到这种八卦,罗米拉也来了兴致,说道:“确有其事!我们混血精灵先前不是乌鸦王的附庸吗?我每年都去参加蛮族的祭天大典,能听到许多风言风语,这个卓格卡缪名声非常差!女儿的名声也不好。我觉得她们一定心怀鬼胎,想要和以前害死自己丈夫一样,害死李奥瑞克王!” 能害死我?李奥瑞克摸了摸下巴,那看来这婚我是必须得结了啊! 想到这里,李奥瑞克不禁说道:“大家不必担心,我福大命大,蛐蛐狐狸精伤不了我。等我把她娶了,继承了乌鸦王的政治遗产,占据中土平原、东部大草原和加尔鲁斯山脉,到时候站在‘英雄峰’上俯瞰北境,遥望高原,岂不快哉?” 虽然李奥瑞克这样想,但是姑娘们却对此一致反对。希雅率先说道:“继承乌鸦王的政治遗产当然是好,但也不能拿你的安危去做赌注啊!而且我也允许家里出现这样一个蛇蝎女子。” 魅魔立刻接着说道:“对呀对呀!怎么能把这种晦气的狐狸精娶进门呢?她要是来了,我还不得饿死?我第二个不同意!” 罗米拉也说:“我当然也是反对意见……”她担忧的看了一眼李奥瑞克,“李奥瑞克王还请三思。” 李奥瑞克的家庭还是比较民主的,大家如果都反对,那他也不好意思强行收了这个狐狸精——犯不上为了一个没见过面的外人,让全家都不高兴,对吧? 此时就剩下蒂维丝还没表态了,如果她也反对,这事儿就告吹了。 蒂维丝此时仍在沉吟,大公主是所有人里最智慧的,也是城府最深的,她考量的比别人多,眼界也看得更远。经过一番思考,蒂维丝说道:“我们先别急着定论,列位爱卿,还有陛下,政治上的事情绝不是非黑即白,很多都有中间地带,所以我们先分析一下利弊。” 蒂维丝沉吟少许,说道:“娶了蛮族公主,我们能得到如下利益:继承乌鸦王的政治遗产,从而在名义上和法理上得到野狼城北部的土地,还可以命令其他隶属于乌鸦王的蛮族部落和附庸们对我们宣誓效忠;李奥瑞王也会得到一个‘据说是’貌美如花妩媚动人的娇妻。” 蒂维丝老练的盘算着利益得失,语气中没有一丝情感。 “而我们的损失如下:李奥瑞克王的生命财产受到威胁,家庭环境也会因为这个陌生女子的出现而产生变化。” “那么结论其实很简单,只要能在保证陛下安全的前提下,将这个女人娶进门,事情就解决了。”蒂维丝说着一摊手,传话的花仙子也模仿着她的样子摊手。 希雅点了点头,说:“道理是这个道理,但如果娶了那个蛮族女人,我们要怎么保证李奥瑞克的安全呢?总不能一娶进门就把她关起来吧?” 听了这话,蒂维丝顿时笑道:“你在说什么呢?希雅,你好天真!” 希雅有点尴尬,笑道:“我就说说着玩的……” 然而蒂维丝却说:“关起来干嘛啊?直接把她弄死不就得了?”蒂维丝用37°的嘴唇说出了0°的话语。 “直接把公主弄死?”李奥瑞克以及在场的姑娘们都是惊得说不出话。 蒂维丝继续说:“对啊,到时候她们娘俩一死,财产也好,政治遗产也罢,不都是我们的吗?” 我艹,还是把两个都弄死? 明明天气才刚入秋,众人就感觉到了彻骨的凉意。 这就是政治家吗?也太狠毒了! 罗米拉吓得脸色煞白,也不敢说话。普希拉则露出了惊恐的表情,喃喃道:“果然魔族前辈说得对,还是人类更为邪恶一点。” 希雅则喃喃道:“可那毕竟是公主……” 一听这话,蒂维丝便激动起来,拍桌子说道:“公主?我他妈还是公主呢!难道政变的时候,乱臣贼子会因为我是公主就怜惜我的性命?再说了,那家伙还是个蛮子!杀蛮子还用问良心?陛下,您说臣妾这话对不对?是不是该弄死?” “呃,弄死的话……也不是不行,但是……”但是弄死了她我就没法白嫖门票了啊!李奥瑞克暗自想到。 见他由于,蒂维丝立刻问道:“陛下您还想留她?留着她干嘛?难道让她吃我国农民辛苦种出来的粮食?还是让她花人民为了支持国家事业才上缴的税金?” 此时普希拉眉头一挑,说道:“也许是陛下想尝尝狐狸精的味道呢?” 蒂维丝笑了,说道:“这有什么难的?先让陛下尝个够,再好吃的菜也有吃腻的时候对吧?等吃够了再杀。我说,李奥瑞克王,您意下如何?” 李奥瑞克想了想,表示:“众位爱卿说的都有道理,但此事关系重大,需要从长计议,这样,容我回去想想,明天再给各位答复。” 话都说到这个份上,大家也只得散会。 李奥瑞克晚上有些公务要办,就将蛮族公主的这件事情暂时搁置。 最近这些日子有许多从北方逃难来的难民,这些人带来了一些北方的消息,文书们就将这些情报做以整理写了一份报告,说是里边有一些魔族老魔王和龙王布林交战的情报。李奥瑞克对此很有兴趣——他已经和四大蛮王之一的乌鸦王交手过了,大致对于蛮族的战力有了一个了解,其他三位蛮王比乌鸦王或强或弱,但基本都在同一水平线上。然而,四大蛮王之上还有一个号称“万族天王”的男人,这人叫做“布林”,又称“龙王布林”,连乌鸦王那么心高气傲的人,说起这位龙王来也是肃然起敬,据说此人拥有真龙之力,不管是个人实力还是军队战力都是独一档的,值得李奥瑞克尊重一下;另一个就是魔族的恶魔老王……啊不是,老恶魔王,又或者叫做“原初恶魔王”的索罗凯斯·特维斯。此人是魔族公主克菈菈的父亲,年龄不详,但估计是个千年老妖怪,这家伙是两百年轻入侵“厚土大陆”的魔族统帅,也是如今这片土地上面的魔王,实力深不可测,也属于战力独一档。 如今,龙王布林虎踞北境,恶魔王索罗凯斯稳扎高原,随着李奥瑞克一路北伐,早晚要和这两个家伙开战。对于未来的对手,李奥瑞克不说未雨绸缪,至少也得做到心里有点哔数。老李便沏了一杯茶,一边喝着,一边浏览这份情报。 然而刚看了三行情报,李奥瑞克就绷不住了。 “嗯……龙王布林率先发起攻击,以龙威降下天火,赤地千里,万物绝灭……” “索罗凯斯呼唤百万亡灵大军,所过之处寸草不生,还有一百米高的大恶魔,如移动的山峦一般行走。” “龙王布林又召唤三千万龙人大军,从四面八方铺天盖地而来,” 从难民的们的口述来看,魔王索罗凯斯和龙王布林之间的战斗场面十分可怕,颇有种“这一拳力破虚空,大道都磨灭了”的感觉。这显然是高魔世界的战斗水平,但是从李奥瑞克对这个世界的了解来说,这是个低魔环境,迄今为止他甚至没见过哪个法爷能手搓大火球,即使是真理之地中,也不存在什么过于玄幻的、超大威力的魔法。而且什么百万大军、千万龙人之类的更是扯姬芭啖,一方面是,一个亡灵巫师最多召唤一百个骷髅,这是魔女小姐钦定的亡灵术上限,而这个世界上的亡灵巫师最多一百人,全都凑齐了也就召唤一万个骷髅架子;另一方面是,这个世界的生产力在那摆着,别说三千万龙人士兵,就是三千万人口都养不起,更别说是脱产的士兵了。总之这数字有很大的夸张成分,甚至有股子印度神话的味道。 李奥瑞克知道,老百姓口中讲述的内容多有夸张,毕竟高原人那边还传说李奥瑞克“身高十尺,腰围十尺,三头六臂,金刚不坏”呢,所以也不能完全当真。而且,这些受害者们都被战争吓得魂飞魄散,难免就会夸大战争的惨烈和自己的苦难,从而博取共情,这是个普遍的心理现象。 不过这份战报上面还是有一些有价值的信息,李奥瑞克继续耐心阅读。经过一番梳理和分析,有几件事情是可以确认的: 第一:魔族的军队构成中,有大量的巫师,他们远比人类更擅长魔法。 第二:传说魔族在攻下大陆之后继承了地下人的科技遗产,从战报来看,魔族大量使用了“熔岩大炮”, 第三:龙王布林,人如其名,麾下有许多龙族,只是不知道是真龙还是亚龙。这恐怕也是他能和魔族抗衡的原因之一。 第四:龙王布林不愧为四大蛮王共同的“万族之王”,部队素质总体上比乌鸦王的蛮兵还高两个档,而且他有许多龙人部队,这些龙人力大无穷、极其勇猛,还生来就会使用一些龙族魔法,非常厉害。 总的来说都是坏消息,boss们的实力稳稳压我一头。但好消息就是,我的领土和龙王布林之间还搁着三位蛮王,不至于一上来就打boss。现在龙王布林和魔王索罗凯斯的注意力都在彼此身上,应该不会分出力量来剿灭我这个“小喽啰”,现在我需要闷声发大财。 当务之急就是迅速提升北伐军的战斗力。如今后方安定,有了野狼城的沃土,加上蒂维丝维持后方运作,想必军费不成问题,关键就是争取练级时间,还有寻找强化军队的方法。这事情并不容易,虽然他手里有《骑士道》《剑术大全》《神射手》一类的技术指导,但是士兵们可没有真理图书馆的门票,学习训练再到实战,没个两三年不行——养兵千日嘛。 可是蛮族随时都有可能“南下牧马”,顺便就跟他开战。李奥瑞克现在的实力,大概能硬接一个蛮王,但如果是两个呢?或者是龙王布林亲自南下呢?他这点人肯定接不住的。 所以要怎么才能再变强一点呢?老李陷入了沉思。 就在这时候,一只文字落在了李奥瑞克的锁骨位置,他想也不想,一巴掌就把蚊子拍死了。而这一下正好拍在了位于锁骨的召唤符文上面。顿时,一道红光闪烁,小卡珊德拉以超人姿势出场! “我来咯!” 今天的小卡珊德拉元气满满,不似往日那般傲娇别扭和高贵冷艳,脸上充满了期待,仿佛是个要去散步的狗狗。这突如其来的反差让李奥瑞克措手不及,说:“那个,卡珊德拉……” 她说着就朝李奥瑞克伸手,道:“李奥瑞克!没想到你速度还挺快的,怎么样,东西呢?” 李奥瑞克被搞得一头雾水,问道:“怎么东西?” 小卡珊德拉顿时脸一黑,说道:“你说什么东西,圣遗物啊!上次不是跟我约好……啊!”她愤怒的尖叫一声,“你该不会是忘记了咱俩之间的约定吧?” “约定?”李奥瑞克隐约想起了什么事情来,然而最近的事情太多,以至于他睡眠不足有点神经衰弱,导致他一时间想不起来,“我就记得说要帮你收集圣遗物,打败守卫,然后开启第二层的大门……” 听到这话,卡珊德拉顿时气得跺脚,说:“光开启第二层的大门?还有呢?” “获取更多真理?”李奥瑞克疑惑。 “不对!”卡珊德拉怒道:“你果然忘了!果然仆人就是仆人!稍微给点好脸色看,你就不知道自己是谁了!你辜负了卡珊德拉的期许,卡珊德拉很生气,非常……生气……呜呜呜呜……”说到最后竟然呜咽起来,啊呜啊呜,哭得好伤心。 “卡珊德拉?” “我不想见到你!”说着,小魔女便化为一团红色雾气,消失了。 眼看着卡珊德拉消失,李奥瑞克也很是茫然。 他只得仔细回忆起了上次进入真理图书馆时候发生的事情,寻找一些线索。片刻之后,李奥瑞克一拍脑门,骂道: “哦,艹!我这狗脑子,还真给忘了!” ps:对不起,242和243顺序放反了!现在已经修正,请刷新后阅读群一⑧二7七六 第二百四十三章:魔女的约定 李奥瑞克忘记了一件很是重要的事情。 话说那还是几个月前。那时候李奥瑞克打黑水怪婴,利用黑水怪婴的“即死诅咒”卡了一个bug,搁那原地刷微信步数然后连死三次,反复出入真理之地,前两回还好,巨人一边叨叨着“有意的必有一失……”一边让他自助取书,等最后一次的时候,这巨人就玩不起了,活像个看到大胃王主播的自助餐老板一样,跨起个小猫批脸,说:“李奥瑞克,不能这样,你再这样下去就要倒霉了!” 李奥瑞克便问他:“倒霉?我倒什么霉?” 黑色的巨人无奈叹气,说:“李奥瑞克!你听我说,你不能以这种速度继续拿走你那个世界的真理了,这并不是我不守信誉,而是你这样做会干涉你那个世界的历史进程,对于人类的历史来说,超人并不可少,但如果超人太强或者太领先于时代,这对于那个世界也不是什么好事。一个文明的发展应该是循序渐进的。我见过一些文明——它们因为阴差阳错而获得了超越自己这个时代的力量,或者诞生了一些强大无比的神灵,最终这些文明都无一例外的毁灭了。当然,我并不关心你的世界是死是活,这只是一个善意的警告而以。” 李奥瑞克举起手来,问道:“不好意思,请问我的文明为什么会毁灭啊?难道发展快了就会毁灭吗?” 巨人发出了一声叹息,就犹如一位看到了不会做两位数以上加减法学生的老师那样,他说:“一种是来自于自身,比如过早的开发出了能毁灭世界的魔法或者武器……”他说着瞥了一眼旁边的卡珊德拉,卡珊德拉则翻了个白眼,没说话。 “第二个原因是来自于外界。”他说,“李奥瑞克,你的星球并不孤独,只是你们还不具备观测宇宙的眼睛罢了。宇宙中有无数双眼睛能看到你们,对于祂们来说,你们现阶段只是蝼蚁,祂们对你们毫无兴趣。但如果你们变成白蚁、蟑螂或者蚊子,那难免会有人给你们一拖鞋,你说对不对?” “嗯……”李奥瑞克露出了若有所思的表情。 “所以,你可以走了吗?”巨人说。 巨人说的或许有几分道理,但李奥瑞克不想把一次门票就这么浪费掉,他想了想,说:“有一得必有一失,有一失必有一得,这是图书馆的铁律,不能打破的。” 巨人说:“为了你,破也就破了。” 我踏马谢谢你嗷! “我不信邪!”李奥瑞克说道,“要是这规矩能破,你早就破了,还至于一而再的跟我扯皮?我不信你有那么好脾气。” 巨人俨然无语。 而且李奥瑞克也看出来了,这巨人看似无敌,但从他先前请示领导的样子来看,也就是个打工仔,说话不好使的。 李奥瑞克说道:“不说话是吧?那我现在就走,五分钟后我还回来,然后我就要在你的门里反复抽插!” 巨人那本就漆黑的脸变得更加黑暗深邃,他说:“若是这样的话,图书馆的系统崩溃了,你也会完蛋的!你这个狂妄而又渺小的臭虫!” “那你是不是也会被开除啊?”李奥瑞克说道。 巨人冷笑:“我怎么会被开除……” “会的哦!”卡珊德拉突然站了出来,说道:“我前些日子还听到他和老板用水晶球通话呢,老板问他这几个月问什么灵魂献祭的数字和给出去的真理对不上?还说如果再出错误就让他去给盲目痴愚之神去吹箫……” “是吹奏音色刺耳的混沌长笛!” 卡珊德拉耸肩一笑,说:“我看都差不多——你不愿意去对吧?外派的工作哪有图书管理员舒服啊,对不对?” 巨人再度叹气,只见他那巨大沉重的身躯驼了下来,就仿佛是个被生活压弯了腰的上班族。 “所以,你们想怎么办?”他说,“跟我鱼死网破吗?” 李奥瑞克想了想,说道:“你先前说,我如果学真理太快太多,会引来其他邪神的关注,这是真的吗?” 巨人冷笑,“我骗你做什么?” 卡珊德拉也默默点头,说:“大概率是真的,因为我之前成为半神的时候,就曾经被许多天外邪神关注了。只不过祂们没把我怎么样,还送我去幻梦境旅游了一番——啊,可能是因为我长得好看吧。” “那好,我会暂缓一下从这个图书馆里进货的速度。” “进货?”巨人感觉自己收到了侮辱,而卡珊德拉则捂住肚子咯咯笑。 李奥瑞克继续说道:“那这样吧,你再白送我一张门票,我就不进来了。” “你想的美!”巨人怒吼道,“你已经连续拿走了《神射手》《炼金术》还有《神人之躯》!再算上你之前得到的东西,你已经是个无限接近于神灵的生命了。再这样下去,你的世界一定会毁灭;我也会因为对不上账而被开除!” 李奥瑞克望向一旁的魔女小姐,“那我将这张门票转让给她怎么样?只要你答应,我这几天就不来了。” “给我?”魔女小姐指着自己的脸,露出了十分惊讶的表情。 “是啊,你也挺需要门票的吧?” “呃……”卡珊德拉有些不好意思的点了点头。 起初,李奥瑞克看到卡珊德拉天天住在图书馆里,还以为她有什么大神通,真理能够随便拿,至少也比自己拿得多。但随着后来的的交流,李奥瑞克得知,魔女小姐虽然能够住在这里,但并不像他一样可以随便拿取真理,并且将其完美的吸收入脑海之中。魔女小姐在这里唯一能做的事情,就是“读书”。是的,就是通常意义的读书,她能够将这些真理具现化成书本的样子,然后通过阅读里边的文字学习知识。换句话说,魔女小姐之所以这么厉害,不是因为她有外挂,而是因为她本人就是个超级学霸! 这真理图书馆里边随便抽出来一个泡泡,那都是极度深奥的学问,普通人穷其一生也未必能参透,而魔女小姐却能够以周为单位来进行学习,人家一周学完化学,第二周学会数学,第三周学法律,第四周再学一门外语,一个月下来考四个学位,一年学的东西比别人十辈子还多。而且她自称过目不忘,大几万字的英雄史诗,速读三遍就能默写,正确率高达98%。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种超能力比李奥瑞克的卡bug还离谱。 然而,即使是魔女小姐,也曾用很傲娇的方式表达过,说很羡慕像李奥瑞克那样完全的将一门真理融入灵魂。因为,她自己学习的时候,终归会加入一些主观理解,或者是出现微小的记忆偏差,而且一些涉及到实践的“技术型真理”——例如剑术、魔器雕刻术、驱魔舞步这种,不是读书能够学会的。力学读的再好,也当不了举重运动员是不是?这一类的真理,更需要身体力行。而魔女小姐在这里只有灵魂,没有肉体,实际训练的效果就很不尽人意了,只能靠消耗门票才能掌握。 所以,卡珊德拉真的很需要这个!这样一来,这个求知欲旺盛的女人就能够攻破那些原先她无法攻克的学术难关了! 然而,卡珊德拉却不想收下李奥瑞克这份大礼——她知道这东西有多宝贵。 魔女小姐此时陷入了沉思,喃喃道:“李奥瑞克,我第一次得到门票的时候,几乎丢掉了大半条命,第二次则是花费了我积攒了百年的魔力……虽然不知道你为什么能频繁出入,但他一定付出了我难以想象的代价吧?” 呃,其实也没啥,但这个李奥瑞克不能说,这是他的绝密,若是泄露出去他就会死到临头,而且巨人也和他约定:不许讨论游戏bug,不然封号! 魔女小姐继续说道:“第一次转让门票,我们算是互换,我先给你,你再还我,但这次你就是白送我了!这太贵重了,已经超越主仆的忠义或者是朋友的情分了。” “不,我不能收下。”魔女小姐郑重其事的行了一礼,“仆……不,李奥瑞克,你的好意我心领了,但这实在是太贵重。” 李奥瑞克从未见过她这么认真、这么诚恳,因此先是一愣,旋即笑道:“贵重嘛……也不算太贵重,再说了,管理员大叔不想给我这么多门票,也只能转让给你,不然就浪费了啊。” 魔女小姐想了想,说:“不如我再试试跟那巨人讲讲道理,或者大吵一架,兴许他就从了呢?” “我人还在这呢!”巨人说道。 两人无视了管理员。李奥瑞克继续说道:“这家伙铁了心要制裁我一回,恐怕说不服他。再说了,我拿你当好朋友……” “好朋友?什么时候是好朋友了?”卡珊德拉的脸腾一下红了,“你不是我的仆人吗?” “我觉得这两种身份可以同时存在。”李奥瑞克眉头一挑,如是说道。 “也……也行吧。”卡珊德拉挠了挠脸,眼神飘忽,“但是主仆关系的比重更大一点。” 李奥瑞克点了点头,然后继续说道:“总之,咱俩也不算外人,”他趁热打铁,登鼻上脸,“再说了,你不也给过我一次机会吗?就是救人那回。”那次魔女小姐义薄云天的转让给了李奥瑞克一个门票,让他能够救下希雅。 魔女皱眉,说:“那时候情况紧急,和这次不一样的!” 李奥瑞克摆了摆手,笑道:“有什么不一样的?你不要推辞啦!先前你屡次助我,我欠了你许多人情。你不也总说‘仆人,你又欠了我一个大大的人情哦!’之类的话么?这次就当是还人情了。” “啊,还人情?” 那一瞬间,魔女小姐露出了心碎的表情。 嗯?她怎么了?李奥瑞克很是疑惑。 此时全知全能的图书管理员抱着胳膊,戏谑冷笑,说:“魔女,你上次不是说要拿一个关于恋爱的真……” “就你知道的多!”魔女小姐气得拿高跟鞋砸他。 “我是全知全能啊。”巨人打了个响指,高跟鞋便以一个不可思议的运动轨迹飞回到了魔女小姐的脚上。 李奥瑞克则是一脸茫然——蛤?我是谁?我在哪?这是怎么回事? 此时魔女小姐望向他,眼神有些莫名的幽怨,李奥瑞克先前似乎也在某处见过这个眼神,他挠了挠头,问道:“这个……还人情不好吗?” “不好,非常不好。”魔女小姐摇了摇头。 “为什么?” “我倒希望你一直欠我点什么。”她别过头去,低声说道,“你是仆人,就该亏欠我一些什么东西才对。” 李奥瑞克总算回过味儿来了——这他妈的是什么级别的傲娇!?又是多么脆弱敏感的心灵! 李奥瑞克皱了下眉,问道:“难道你是觉得,还了人情之后我们就两清了?” 魔女小姐瞥了他一眼,抱着胳膊,说:“难道你不是这个意思吗?” “然后我们就会绝交?” “嗯!反正我们本来也没有什么交情!”她瞪着李奥瑞克的脸,虽然看上去很愤怒的样子,但却让人觉得下一秒就会哭出来。 “不,不不不不不!你这女人是不是脱离社会太久,脑回路有点毛病啊?”李奥瑞克哑然失笑,“我怎么会和你绝交呢?我只是单纯的想给你点什么罢了。” 魔女小姐说道:“可你这是第二次转让给我了啊!那次其实人情就还差不多了,这次再给我,就,就怎么说呢,我对你就一点优势都没有啦!我不想这样。” 李奥瑞克问道:“优势?这话怎么讲?” “我是主人你是仆人,你亏欠我一些东西,才能对我忠诚,对不对?就算是我们的主仆关系里掺杂了一丢丢的朋友关系,”她将小指举到眼睛前面,只露出一个指节,“那你也该欠我一些东西,这样一来,你才会对我忠诚。” 李奥瑞克摇了摇头,说:“不,我不是这么认为的,我和你的想法相反。” “相反?”魔女歪头.jpg 李奥瑞克说:“据我所知,这个世界普遍是欠债的不急,要债的急。从来都是要债方逼人还债,却很少见到欠债方急着还钱,对不对?” 魔女小姐一愣,旋即沉思道:“呃,似乎是这样。” 李奥瑞克说:“那你现在欠我的人情债,我们之间的关系应该更牢固才对吧?或者说,在我眼里,你比从前更加重要了,对不对?因为如果我们绝交了,我就要不到那个人情债了,你就可以赖账,所以站在李奥瑞克的立场来看,我们是肯定不能绝交的,对不对呀?” 卡珊德拉锤了下手掌,说:“对哦!我真是读书读傻了,这不是很浅显的道理吗?” 旋即她干咳一声,说:“嗯哼,那我现在欠你一个大大的人情了,在我还清这个人情之前,你可千万不能消失,也不能背叛我!不然我就要欠债不还了,你明白吗?”她说着番话的时候很是得意。 李奥瑞克笑道:“好啊!”旋即他反问道:“不过,按照你原先的观点,欠债一方也会对债主忠诚,那你现在欠了我的,你会不会对我忠诚呢?” 听到这话,卡珊德拉的脸腾一下红了——不知道是因为害羞还是生气,抑或是该说她“恼羞成怒”。她挥舞着小拳头捶打李奥瑞克的胸膛,说道:“你这个卑鄙的家伙,居然对卡珊德拉下套!你这个骗子!” “这怎么是下套呢?这不是你自己说的吗?”李奥瑞克轻轻防御,那个能将乌鸦王打到昏迷的升龙小拳拳擂在他掌心,却一点也不疼。 “所以你对我忠诚吗?”李奥瑞克问道。 听到这话,卡珊德拉收起拳头,她后退了半步,说:“卡珊德拉从前、现在、将来都不会背叛任何人,尤其是你。”她竖起三指发誓,严肃的样子让李奥瑞克十分惊讶。很显然,“忠诚”对于卡珊德拉来说是个十分严肃而又沉重的事情。 魔女小姐肯定是被二五仔狠狠的伤害过吧?李奥瑞克心想。 随后,李奥瑞克也对她发誓,说:“我也一样,卡珊德拉。” 卡珊德拉默默点头,她的表情有些莫名的悲伤,让人看了心疼。随后,她脸上的悲伤褪去,又换上往日的高傲,她一手叉着腰,对那巨人大声说道:“有一得必有一失,有一失必有一得!我要用李奥瑞克给我的这次机会,换取一本新的真理!” 巨人沉默了少许,说:“好吧,你们这些不听劝告的蠢货,我本以为你——至少你,卡珊德拉,你会聪明一点的。” “哼,我当然聪明了!”魔女小姐一脸得意的说道。 巨人说:“拿取你的真理吧。” 卡珊德拉似乎已经想好了要拿什么,她直奔前方,伸手就拿起了一个泡泡,说:“我就要这个!” 李奥瑞克朝着那个泡泡望去,那是个灰色的、隐约散发着金属光泽的泡泡,他似乎是见过这东西的,与此同时巨人说道:“看来你也不太傻。” 魔女小姐笑而不语,她走到李奥瑞克面前,说:“仆人,我现在已经知道那个门卫的弱点了。”她说着用手一指头顶,道:“等你凑够了四位英灵,差不多就能击败他了!” 原来卡珊德拉拿到的真理,就是“图书馆boss的攻略”。 李奥瑞克抬起头来,看着天花板上那个身上插满长矛的铁甲战士,看着他背后那扇紧闭的大门,心想:终于到这个时候了吗? 真理图书馆,第二层! 李奥瑞克很是兴奋,因为进入第二层的真理图书馆,就意味着跨越了这个时代!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又穿越了一回。下一个时代是什么?是工业时代?是魔法时代?玄幻修真?蒸汽朋克?还是其他什么东西?李奥瑞克对此充满了好奇。 另一方面,拿到属于未来的真理,就能让他对这个时代的人产生完全的降维打击!就比如说下个时代的高原人点了工业革命的科技树,那老子就能拿到什么《枪械精通》之类的真理,到时候造一万把波波沙把蛮子和魔族全给突突了,然后再拿点别的什么,开着坦克在草原上飙车,渴了就喝工业勾兑的白酒,还要听工业时代的摇滚,这难道不爽吗? 想到这里,李奥瑞克望向了卡珊德拉,却没想到,魔女小姐眼睛里便竟然有泪光闪烁。 嗯?这是怎么了? ps:对不起,242和243顺序放反了!现在已经修正,请刷新后阅读QQ群六⑧27妻 第二百四十四章:网恋奔现放鸽子是什么操作? ps:昨天上午242章“242外交是什么姿势?”漏发了,现在已经补上,操作失误,对不起!没看的朋友可以往回翻一下 **************** 魔女小姐赶忙揉了揉眼睛,说:“没事。”然后又恢复了往日的傲娇姿态。 李奥瑞克从未见到过她有这种表情,这和她平时渴望真理时候的激动神态不一样,看上去更像是在渴求着什么东西,这让李奥瑞克联想起一只关在笼子里边的小兽——对,关在笼子里,渴望自由的眼神!魔女小姐那眼睛里满是憧憬和期许,她在渴望着自由。 想到这里,李奥瑞克试探性的问道:“难道第二层有什么对你来说十分重要的东西吗?” 魔女小姐充满戒备的瞪了他一眼,说:“这跟你有什么……” “有关系,有很大关系。”李奥瑞克抢先说道,“你别忘了我们是在并肩作战。” 听到这话魔女小姐露出了罕见的笑容,她望着李奥瑞克,说:“忠诚,你对我忠诚,因为我欠了你人情。”她说出了李奥瑞克的逻辑。 “是的,忠诚。”李奥瑞克点了点头。 “那么,我就告诉你,忠诚的仆人。”魔女小姐抬头望着那个守卫,说:“李奥瑞克,不瞒你说,我的肉身一直在某处被封印着,这个封印强大到连我都难以打破,我近乎试遍了这个时代的所有魔法,却都没有破解之法。我唯一的办法,就是将希望寄托于下一个时代了。” 卡珊德拉对着星空上的大门伸出手指,仿佛未来触手可及。 “我所渴望的不只有未来,还有灵与肉的自由!” “我以为你足够自由了。”李奥瑞克说,“你是灭世魔女·卡珊德拉,最强的人类。” 卡珊德拉摇头,说:“我是最强的人类,也是个罪孽深重的女人,而我的欲望也和罪孽一样深重,灵魂形态的我只能满足求知欲,但实际上我其他的欲望也一样强大,那些不得已满足的欲望,无时不刻都在折磨着我。” 李奥瑞克还记得小卡珊德拉吃到芝麻酥糖时候的惊喜表情,然而,小卡珊德拉只能存在一小会儿,不能当做真的肉体来使用。 卡珊德拉说:“所以我要追寻完全的自由,精神与肉体的双重解脱。届时我将自由的奔跑,自由的呼喊,自由的杀戮,还有做一切人类原始欲望驱动下要做的事情——并且是与我最信任的人一起。” 她望向了李奥瑞克,说:“如果能解封的话,我就去见你——在现实中,用我的肉身。” “你明白这是什么意思对吧?” 李奥瑞克咽了口唾沫,他当然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呃,不,这,我……”李奥瑞克支支吾吾的,“我当然愿意去见你,不过,我刚结婚不久……”他不想隐瞒这件事情,以免灭世魔女到时候大发雷霆然后扔核弹魔法毁灭世界。 卡珊德拉一脸单纯的歪了歪头,说:“你结婚了和我有什么关系吗?” 啊,这…… 李奥瑞克看着她的眼睛,心想显然卡珊德拉作为“神灵”,完全不把普通的女人放在眼里!或许在她看来,我的后宫们就像是猫猫狗狗一样的存在吧?但这样也好,免去了一番修罗场……此时的李奥瑞克,是这样认为的。 最后,卡珊德拉大声说道: “去吧,我最忠诚的仆人!去寻找圣遗物,为我们开启新时代的大门!‘自由’在等着我,而我在等着你!” “李奥瑞克,灭世魔女·卡珊德拉,在等待着你唤醒她!” “答应我,别让她等太久,好吗?” …… 现在回想起来,这不就相当于是网恋奔现然后放鸽子吗!? 该死,这么大的事情我竟然忘了! 也难怪魔女小姐会这么生气,不,比起生气来说,她现在应该是非常伤心吧? 李奥瑞克敲了敲锁骨上的符文,然而没有任何反应。他不甘心,又试了试,这回锁骨上竟然传来了触电一般的感觉,弄的他胳膊一阵酸麻。 简直像个不让人省心的女朋友,李奥瑞克拿她没办法,毕竟这事儿也不是魔女小姐的错,纯粹是他最近事情太多,就把这茬给忘了。好在老李现在不是那个万年处男了,跟着老婆们朝夕相处,让他逐渐学会了如何处理这种问题。 总之,先把约好的圣遗物找到吧。 圣遗物这事情可遇不可求。李奥瑞克当上国王之后,就拜托蒂维丝到处寻找了,按理来说,圣遗物本质上就是高级古董,高原皇室多少也得有几件吧?实在不行去挖挖自己家的祖坟,也总能找出几个来。然而蒂维丝听说李奥瑞克在寻找圣遗物之后,便叹了口气,露出了十分痛苦的表情。 她说:“本来高原人祖上有几十件圣遗物,据传说鼎盛时期,有七十五件之多……” “哦?这么多?” “陛下您先别高兴。”说到这里蒂维丝再次叹气,露出一副想刀人的表情来,吓得李奥瑞克一激灵。 “后来不是打仗了吗?先打魔族,打坏了十来件,又让人抢走了十来件,后来又打蛮子,再损失几十件,传到我们南方政权手中的圣遗物,就只有十来件了。” 李奥瑞克兴奋地说道:“哦,十来件也不少啊!都给朕拿来吧!” 蒂维丝欲哭无泪,说:“陛下!本来是有十来件的,然而高原人搬到沼泽之后,又遇到了一回堪称国耻的浩劫。大约一百五十年前,有一支打秋风的蛮子骑兵,大约五百来人,从关外一路杀到关内,又趁着夜色杀入望北城里,火烧皇宫,抢劫了三天三夜,后来大摇大摆的跑了……说实话这事太耻辱,我只要提起来就会气得胸口疼。”蒂维丝深呼吸了一口,说:“最后,皇族的圣遗物只剩下一件,这一件后来给了阿卡德将军……” “不就是我手里的巨人屠夫么!”李奥瑞克一拍腰间的宝剑。 “是的。”蒂维丝羞耻的满脸通红,甚至不敢抬头看李奥瑞克的表情,“其他圣遗物都在蛮族的宝库之中,还有一些国宝在魔族的博物馆里边展览,用来宣扬魔王的武功。当然,也有一些流落民间,我会派人去调查的……但概率渺茫。” “艹!” 真丢人啊,这是真的丢人!自己家的国宝被人家放在博物馆里展览。他妈的什么时候才能把那些畜生都给宰了,然后把自家的东西夺回来呢? 总之,蒂维丝那边是指望不上了,还得靠自己。 不过蒂维丝提了一个事情,就是说需要高原人的圣遗物都在蛮族的宝库之中,那我现在把乌鸦王扬了,理应去他家里找找宝贝吧? 李奥瑞克就把乌鸦王叫了出来,说:“我说鸦鸦,那个,你们家里有没有圣遗物啊?两百年你们蛮子不是从高原人手里抢了许多圣遗物吗?你有没有分到赃?” 乌鸦王嘬了口烟袋,说:“有,还不少呢。” “哦……”李奥瑞克摸了摸下巴,忽然问道:“那我怎么没见你用过呢?” “他妈的,我倒是想用!可是高原人的圣遗物里边,大多寄宿着古代高原人的英灵,我拿在手里也用不出来啊!” 哦,想来也是,如果不是魔女小姐用魔女上勾拳迫使乌鸦王签了个契约,我现在恐怕也用不来“啄眼”。圣遗物之所以厉害,就是因为里边有个英灵,可若是英灵要是天天在圣遗物里跟你抬杠,那就不是英灵了,是杠灵,这杠灵嘛,一下就不厉害了。 乌鸦王摇了摇头,继续说道:“至于我们蛮族自己的圣遗物,其实不多,而且都在龙王布林手中……” 蛮子毕竟建国时间短,两百年前还是一些边缘小部落,出不来什么历史传颂的英雄人物,自然也就没有圣遗物了。 “……话说我真是吃了没有圣遗物的亏!你他妈的,就是靠着巨人屠夫赢我的吧?如果没有最后的巨人屠夫,我的巨人部队就把你吃了!本王哪还有今天这般耻辱!他妈的,妈了个巴子的!操,操!我就不该把圣遗物都给布林,应该都留下来给自己用的!”乌鸦王一下破防,气得跺脚。 李奥瑞克笑看他那无能狂怒的样子,说:“得了得了,过去的事情就让他过去吧,你现在是‘忠义无双乌鸦王’,等我以后得了天下,树碑立传必记你一大功!” “我用你?” 乌鸦王气得狂暴抽烟,然后不停咳嗽。 李奥瑞克打开窗户,站在窗边对他说道:“那你快告诉我,你们家的圣遗物都在哪呢?” “这个啊,还真不好说。”乌鸦王磕了磕烟袋锅子,说:“蛮族规矩里边,只有族长才能保管圣遗物,我是实权上的族长,但名义上的族长却是那个寡妇——卓格卡缪。所有的圣遗物都由她保管,我也不知道具体地址……” 李奥瑞克心想:卓格卡缪?那不就是想把女儿跟我和亲的那个未来丈母娘?得,绕了一个圈,还是要娶那个蛮族公主呗? 此时乌鸦王又骂了起来,说:“哎呦我日了他妈的,圣遗物这东西不就是闹鬼的古董么?妈的,我真是吃了大亏,以前不知道圣遗物的厉害,我要是早知道圣遗物这么厉害,就全抢来了!”那痛苦的样子,活像是在二十年前卖了帝都四合院然后拿钱去炒股的冤种老韭菜。 其实这也不怪乌鸦王,李奥瑞克心想道,这个世界上大部分人不会正确使用圣遗物,比如说本我、自我、超我这些设定,或者是复苏英灵这种附带技能,都是我从真理图书馆那里知道的。 李奥瑞克此时想起了“蛮族公主和她老妈联手克死了七个爸爸(丈夫)”的传闻,就问乌鸦王说:“传闻蛮族公主和她母亲都是蛇蝎美人,害死了许多男人,是有这回事吗?” “您问这个干嘛?”乌鸦王似笑非笑,“难道说李奥瑞克王又想霸占美色,又怕遭人暗算?您这气量可小了,堂堂帝王,害怕一个寡妇和一个女娃?” 李奥瑞克一听乌鸦王这阴阳怪气的发言,就知道这里边有鬼,他当即说道:“你别整这套,给我说实话!不然你就要来电了知道吗?” 乌鸦王一听这话就觉得头皮发麻,头发倒竖,也不知道是吓得还是静电。鸦叔叔顿时一脸堆笑的说道:“害,您这话说的,我保证说实话!王,您尽管问就是,我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好,能屈能伸大丈夫也!李奥瑞克点了点头,说道:“就是刚才那个问题,以你对她们娘儿俩的了解,这两人品行如何?会害人吗?” 乌鸦王笑道:“您问对人了!别人还真不知道那对母女的底细。依我之见,这老的良心不好,小的倒是有良心。不过卓格卡缪平时倒也不害人,只是被动的克死了许多汉子——这话怎么讲呢……” 乌鸦王想了想,说:“说她害死男人,确是冤枉他了,是那些男人没有成王的命,娶了神的女人,却又压不住气运,自己作死罢了。” “气运?”李奥瑞克问道,“你别当谜语人,话说明白点。” 乌鸦王嘬了一口烟袋锅子,说:“就是说啊,卓格卡缪这一系,祖上是天父的侍女,后来得到天父宠爱,生了卓格卡缪,所以说她们一族的女子是有神之血的神女。这神女生来就有气运护身,这气运有阴阳两道,走阴就是运气,走阳了就是晦气……” “哦,那是挺晦气的。”李奥瑞克说道。 “别打岔!”乌鸦王讲话的时候还带着一点当年的威严,“那么这运气走阴还是走阳呢,就要看这神女的丈夫了。神女天生就是给神人或者帝王准备的仕女,若是丈夫有帝王之气,能镇得住神女的气运,那么这夫妻俩运气就会越来越好;反之,如果这丈夫没有王侯将相的命,却还偏偏要娶这个神女,那自然就被她克死。这也正是她连死七个丈夫的原因,那些家伙傲慢自大,没有自知之明,死了活该。” 说到这里乌鸦王一摊手,得意的笑道: “我就很聪明,我就没娶她,也没碰她女儿!我让她当傀儡王,我做真王!要不我活得长呢……” “是么,你命很长啊?”杀人凶手李奥瑞克露出了微妙的笑容。 衣6⑧一7妻1 第二百四十五章:王的气运 乌鸦王知道他想说啥,顿时脸一黑,说:“啊对对对,我再聪明也比不上李奥瑞克王聪明,命再长也不比您长!”说罢转过头去狂抽闷烟,李奥瑞克从斜后方看到,乌鸦王气得嘴都歪了。 李奥瑞克三番五次气他,有点过意不去,心想:真把他气死了对我没好处,白白少了个得力干将。便招手笑道:“好好好,你也别生气,我不该阴阳你,咱们现在是君臣,是同僚,统一战线嘛!你聪明的很呢!我是运气好才赢你的。” 乌鸦王灭了烟袋,转过头来,叹了口气说道:“王,您也别宽慰我,起初我确实不服气,但跟着您这段日子,我也认命了,您是比我强的,方方面面都是的。唉,输给你,也不丢人!我现在也看开了,辅佐你走远一点,飞高一点,将来后人们说起来,也会说‘乌鸦王当年能跟大名鼎鼎的李奥瑞克打个难解难分,也不愧为一代豪杰了’。” “你这么一说我都不好意思了……”李奥瑞克摸了摸后脑勺,他真没想到心高气傲的乌鸦王也会被自己折服,说:“行,来日我要是发达了,金银财宝、吃肉喝汤都少不了你的。” “谢谢您了!”乌鸦王行了一礼。 旋即两人继续说起蛮族公主的事情来,李奥瑞克就问乌鸦王说:“哎,鸦哥,你说只有王者才能镇住那个蛮族神女的气运,你看我有王者之相吗?” 乌鸦王笑了,一摆手,说:“没有!” 李奥瑞克一惊,问道:“我没有?我这么年轻就成为高原王了,我怎么没有王者之相?” 乌鸦王笑道:“您还别急,我是会看相的!您是真没有王者相,当然了没有王者之相,不代表不能当王;有王者之相的,也不见得一定当王,这都是玄学,不好说的。” 一听乌鸦王会看相,李奥瑞克来了兴趣,说:“那你给我看看相?” 乌鸦王说:“我其实早就看过了,只是没和您说。”乌鸦王干咳一声,切成蛮族方言,说道: “我们一族看相占卜,主要是看五官,五官五官,皆为面上之官,耳眉眼鼻口,耳为采听官,眉为保寿官,眼为监察官,鼻为审辨官,口为出纳官。从您这五官上来看,耳内陷则闻鬼声,长眉疏而缺寿,眼光厉则害命,鼻细尖而短气,口舌细则绝粮,王啊!您这五官全都是大凶之兆……”说到这里乌鸦王绷不住了,咬着牙道: “所以你怎么还不死呢?你妈了个巴子的。你这面相还他妈帝王相?你全都是死相啊!我从给你算完第一回面相之后,就觉得你跟相面术犯冲,你和相面术,必须得死一个。” 李奥瑞克也哑然失笑,说:“其实你算的挺准,那你说说,什么叫帝王相?” 乌鸦王说道:“我这辈子见过两个帝王相的人,一个,是你老婆。” “蒂维丝是吧?”李奥瑞克也看出来了,这妹子妥妥的王霸之气,属于能人异相那一类,就跟古人说的一样,“晋宣王司马懿,自顾其背。”、“蜀先主刘备,自见其耳。”也有书曰:“文王四乳,皋陶鸟喙,尧眉八彩,汤臂四肘,禹耳三漏。”蒂维丝也可以归在这一类里,如果让史书记载那蒂维丝就是:高原女王蒂维丝,身高九尺,声若洪钟,食米五斗,饮酒千杯,能歌善舞,绝色佳人! “那另一个呢?”李奥瑞克问乌鸦王说。 乌鸦王表情忽然变得严肃起来,说道:“那人便是龙王布林。” “哦,大名如雷贯耳。”李奥瑞克点了点头。 “龙王布林相貌奇特,一眼看去就知道不是凡人,李奥瑞克王,我先卖个关子,等你到时候亲自见了他,便知道这位‘真正的帝王’是多么的气宇非凡了。” “行,我早晚要会会他的。”李奥瑞克冷笑着说道。 那么言归正传,假如我说不是帝王之相,就是说那蛮族公主妥妥的能克死我呗? “行,我娶定那个公主了!” “您作死啊?”乌鸦王惊恐的瞪大眼睛,“您……”乌鸦突然眯起眼睛,沉声说道:“王,我是跟你去个那个地方的,去了好几回,您知道吧?我猜测那个有许多光球的地方,就是传说中的真理之地,对么?” “对,我管那地方叫真理图书馆。”李奥瑞克说道。 “所以你每次死了都会进入那里,而且你生命力十分顽强,还会死而复生!”乌鸦王瞪大眼睛,激动的深吸一口气,说:“这就是你的秘密吗?李奥瑞克王!” “是的,你知道我的秘密了。”李奥瑞克很淡定的说道。 “你不害怕?”乌鸦王问道。 “你说出去一个我看看?”李奥瑞克笑道。 说完这话,乌鸦王就感觉自己头皮发麻,汗毛倒竖——艹,又要来电了是吧?这秘密别人知道了很危险,但乌鸦王知道了没事,因为乌鸦王要是敢背叛李奥瑞克——无论是以任何形式,哪怕只是在心里想想,他就会遭雷劈。 “行吧,就当无事发生。”乌鸦王摊手。 这就对了。 乌鸦王接着说道:“不过你可别把自己玩死了,我提醒你,那个小狐狸精的气运比她妈妈还强,这世界上恐怕没人能镇住她。” “好,我知道了。” 随后李奥瑞克将乌鸦王收回了啄眼 神女血脉的蛮族公主么?有意思了! 为了继承乌鸦王的遗产,为了搞到圣遗物哄魔女小姐开心(划掉),李奥瑞克决定力排众议,娶了那个小公主。 李奥瑞克转天一早就找到各位姑娘,说:“列位家属,我昨晚思虑许久,决定还是娶了那个蛮族公主……哎,不是,希雅你把刀收一下,听我说啊,我不是为了那公主的美色,而是因为她们家族秘密掌握着一批高原人的圣遗物,我是为了国家献身啊!你不要不信我!” 这理由倒也无法反驳,何况李奥瑞克要是真下了决心,一向宠溺他的老婆们也只得顺从,经过一番拉扯和几种姿势,李奥瑞克顺利说(shui)服了家里的几个老婆,拿到了“奉旨纳妾”的金令牌。 转过天来,李奥瑞克便让花仙子送了一封信给那位蛮族的女王,表示自己原意谈一谈,你们若是有意,便到野狼城来吧。 …… 三天后,图卡鲁族要塞—— “女族长,李奥瑞克来信了!” 穿着羊皮袄的信使飞奔到卓格卡缪的门口,他“扑通”一下跪在门前软垫上,双手奉上一封烫金的信封。 片刻之后,大门之中敞开一条缝隙,只见一双素白的小手托着一个镶金托盘放在信使的面前。信使目不转睛的望着那双手,眼睛里仿佛要喷出火来——那双手稚嫩娇小,五指纤细,皮肤柔软,指甲缝里干干净净,只是看着手,就能幻想出一个美丽少女来。这信使是个中年男人,没有结婚,也许久没碰女人,他不禁看呆了,心想:这是谁的手?难道是那个传说中的我族公主? “东西呢?”手的主人催促道。那声音温柔又酥软,信使的心里仿佛吃了蜜一般甜。 “在这里!”信使连忙信递到那个托盘之中,那个少女端走信件,便立刻关上了大门。信使还沉浸在自己的幻想中,就这样,他在门口又跪了两分钟,才悻悻的离开了。 前来拿信的,肯定不会是卓格卡缪本人,也不会是小公主,这双手的主人只是个侍奉卓格卡缪的婢女。她此时拿着托盘,快步走向卓格卡缪的寝宫。 跟高原人和其他民族印象中的不同,如今的蛮族也不住帐篷了,除非是乌鸦王那种整天泡在军队中的行伍之人。卓格卡缪以及其他蛮族的贵族都住在城堡里边,帐篷毕竟没有城堡住的舒服,贵族们没有游牧的需求了,自然就不会再继续住帐篷了。然而房子里边的布置,还是保留了游牧时期的风格,这两百年来,蛮族的文化和中土地区的土著文化进行了一定程度上的融合,发展出了一套独特的建筑风格。 先前高原人的城堡建筑更强调私密性,那样有许多回廊、隔断、房间等等,各个房间职能分离,门一锁就“老死不相往来”。而卓格卡缪的这一层几乎没有独立房间,就是一个能容纳百余人同时居住的拱顶大厅,就如同一个超级加大版本游牧大帐。仆人和主人都住在这里,只是睡在不同的区域,然后用帘子或者木板隔开,整个大厅里边都铺着地毯,空气中弥漫熏香。 此时,那个婢女就赤脚行走在地毯上面。在她那和双手一样洁白的脚踝上,套着三圈黑色的细绳,这绳子象征着她的下人身份。她来到大殿的尽头,在一面藕荷色的帘子前跪下来。丝绸的帘子后面,能看一个躺在卧榻上的人影。那便是卓格卡缪,图卡鲁一族的名义族长。她此时横卧在榻上,一手撑着头,似乎在休息。 婢女说道:“族长,李奥瑞克王来信了!” 一听这话,卧榻上的女人立刻翻身坐起, “快呈上来!”里边的人焦急的说道。 婢女将信交给交给里边的卓格卡缪,便要转身离开,突然,卓格卡缪大声说:“你等一下!” “族长,什么事情?” “李奥瑞克回信过来这件事还有谁知道吗?” 仕女说:“族长大人,您和小姐要跟李奥瑞克和亲的事情已经全城皆知了,长天城的人都在议论,保密什么的……恐怕是保不住了。” “啪!”帘子后面传来了摔碗的声音,卓格卡缪生气的说道:“蠢货!我不是说要保密吗?若是让乌鸦王他侄子晓得了,我们我全得没命?” 婢女一脸冤枉的说道:“族长大人,我只是个端茶递水的仆人,我只能保证自己嘴巴严,可管不了其他人啊!军队里边啊,贵族们啊,大家都知道,我也没办法。” 卓格卡缪叹了口气,她没有实权,只是个名义上的女族长而已,说话也没有人听的。 婢女问道:“族长,我可以走了吗?” “再等等!让银钗闻闻你。” 说着,帘子里走出来一只黑足白毛的小狐狸,看起来十分可爱。婢女跪下来伸出手,那狐狸对着闻了闻,然后朝着屋里“嗷呜”一声,听了这声音,卓格卡缪才放心的招了招手,示意婢女可以离开。那狐狸是卓格卡缪养的魔兽,鼻子能鉴别出魔法元素,相当于一道安检手续——其实狐狸每天都会对所有婢女闻一遍,以免她们身上附着了敌人的魔法烙印,从而暴露信息。但是卓格卡缪还是不放心,一想起来就会让狐狸去闻一闻。 等婢女走后,帘子里边的卓格卡缪这才打开李奥瑞克的信。她紧张的阅读着,仔细的看了两遍,然后长舒一口气,说:“天父开眼!李奥瑞克王似乎是答应了——琪琪!李奥瑞克说要见我们呢!你听见了吗?” 琪琪,那是她女儿塔娜琪格的爱称。此时,那女儿正坐在墙角的椅子上看书。奇怪的是,她和母亲之间也搁着一个帘子,两人隔着帘子说话,而且这面帘子还绘着许多符文,上面贴满符箓,就如同是封印着什么东西一样。 听了母亲的话,琪琪抬起头来,说:“是先前说的那个高原王吗?” “对,那是会成为你丈夫的男人。” 琪琪“啪!”的一下合上书本,说:“不!母亲,我会害死他……” “孩子,你听我说……”卓格卡缪话说到一半的时候,窗外传来了轻微的响声,她听见那声音顿时犹如受惊的猫一样从椅子上弹了起来,说:“外面有动静!” 琪琪向窗边望了一眼,说:“妈,别怕,是窗外的小猫。” “你确定?” “千真万确!我认识的那只猫猫的,她叫‘雪球’,我总是喂她。” @q@q@群1吧2衣77衣 第二百四十六章:你必须嫁给李奥瑞克王 “哦,那就没事了……”卓格卡缪心有余悸的望了一眼窗外,喃喃道:“果然还是应该把这个窗户也钉死的……对啊,为什么不呢?乌鸦王都死了,我可以改装一下这个大笼子了,不过……我要到哪里去请人做工呢?那些人万一是奸细呢?万一,万一,万一仆人因此对我有偏见,然后就对我下毒呢?” “您太敏感了,妈妈。”琪琪说道。 “敏感?” 卓格卡缪抱着胳膊沉吟了一会,说:“啊,是,孩子你说得对,我整天像个疯子一样,一有点风吹草动就要吓得尖叫……”说到这卓格卡缪叹了口气,“可你知道我这些年来活下来有多难吗?我的孩子,我记忆中,我有十次差点没命。最严重的一次是有人在我的茶水里下毒,我浑身剧痛,整晚吐血,接着昏迷了三天三夜……” “我当时昏迷了四天。”琪琪小声说道。 “是啊,万幸天父眷顾我们母女,最终我们都活下来了,可是下次呢?下下次呢?乌鸦王在的时候,我们对他有用,他至少还会保护我们——虽然这保护和囚禁没有多少区别,但至少安全。可现在乌鸦王死了!他留下了大量的遗产,名义上这些遗产都是我的东西,你知道有多少人在觊觎这些东西吗?哦,那些豺狼虎豹,我知道他们的,我知道的!尤其是乌鸦王的侄子,他叫库曼,你知道吗?” “库曼哈特,我知道。”琪琪说。 “是的,库曼!库曼哈他!他如果他把我继续囚禁起来也就罢了,可是他从很久以前就讨厌我!他觉得我是个灾星,一度想把我烧死!如果他掌权了,我们一定会完蛋。万幸的是他还在北境为龙王布林作战,可他过几个月就要回来了!到时候我们怎么办?” 卓格卡缪越说越激动,多年生活在危险之中,长期的折磨几乎摧毁了她的精神。她病态的恐惧着、焦虑着,当这种情绪达到高潮的时候,她就会…… “呜!”卓格卡缪弯下腰,对着墙边的陶瓦罐子干呕起来。由于她从昨晚就开始厌食,所以也只是吐了一些酸水。一直吐到脸色发青,然后痛苦的喘息起来。 医生说,母亲的病叫做“惊恐症”,是因为过度恐惧和紧张导致的,没什么好方子,也只能吃一些镇定心神的药来慢慢调理。然而在这种随时都可能人头落地的地方,难能不紧张呢?琪琪的两个父亲都先后死于非命,听说在那之前还有五个。而每个人死去的时候,都曾有人说要让她们母女陪葬,若不是天父护佑,她们母女早就成了一捧黄土。母亲名义上是族长,实际上什么也没有。 琪琪听说,母亲曾经是个心灵手巧的女子,她能刺绣、雕花、会宰羊、剥皮、缝制铠甲、会烹饪、懂四种部落语言、还会说高原话、会保养武器、缝靴子、懂礼数、会绘制符箓、甚至是简单的通灵术……如果不是神女之血和族长身份,她本来可以过上平凡又幸福的生活。然而,自从她十岁时候继承了族长之位,她的命运就变得支离破碎。母亲什么都会,唯独不懂政治,她善良却也懦弱,仁慈却也优柔寡断,一直到第三次差点被人害死,她还真诚的对待着身边的每一个人……最终,果不其然,她失去了一切,沦为了草原贵族们的政治傀儡,若只是这样或许还好,至少她能做个普通的贵妇,只要顺其自然,就能过平安的日子。然而她偏偏又是天父仕女、神女血脉,这股力量让她接连克死了身边的男人,每次死的都是大人物,每次死人就意味着一场政治浩劫要到来,接下来就会死更多的人……最终卓格卡缪成了忌讳之人。人们渴望拥有她,却又憎恨她、恐惧她,最终的结果就是将她关在宫殿之中,然后对她无限的疏离。 在这样的命运之下,卓格卡缪的精神没有崩溃就已经算是坚强了。 琪琪也一样,母亲说,她身上的“神女气运”比母亲更为强大,以至于不光是她的丈夫会死,就连身边的人都会死。琪琪起初是不信的,直到她第三次养死了一只小猫——天可怜见!那小猫是只极其健康的野猫,一年来都在城堡花园觅食,性格凶猛、武艺高强,连大只的牧羊犬都不怕。而琪琪只是抱了它一下,转天一早它就死在了门口,并且身上没有任何外伤。 自那以后,琪琪便对一切活着的东西都产生了巨大的恐惧。她生怕自己改变了别人的命运,害死她人。 母亲因为“恐惧症”而痛苦的呕吐,琪琪很心疼母亲,然而,这种心疼已经在长久的折磨下,心疼变成了一种习以为常的感觉,这样一来,从表面来看她反而显得麻木。只见她熟练的招呼仆人,让她们拿来毛巾、清水和草药丸子,然后便隔着帘子默默注视她。过了许久,卓格卡缪逐渐恢复了情绪,她抽泣着,说:“孩子,有时候我真想一死了之,也好过这样担惊受怕。” 琪琪不知道该回答——她也想过一死了之,但她太年轻了,十五年来都在城堡中禁足,她未曾见过人间繁华,若是这样就死了,实在是心有不甘。 “然而我是个懦弱的女人。”母亲叹息道,“若是我有死的勇气,恐怕也不会沦落到这个地步了。” “所以我还是要活下去,带着你一起。”说到这里,母亲望向了桌上的那封信函,看到李奥瑞克的那封信,她的愁眉舒展开来,说:“我想来想去,也只有这步棋才能助我们脱离苦海。李奥瑞克能够以不足三万人打败乌鸦王十万人,就足以说明他的力量凌驾于四大蛮王之上。侧面来看,他比乌鸦王更有帝王之相,说不定他能压住你的气运。如果李奥瑞克真能压住你的气运,我们这种苦日子就到头了!到时候你的神女血脉不会害死他,反而会让他变得无比幸运,自此以后一路顺风,成为真的帝王!而我们也会摆脱这可怜可悲的命运。然后我们就能活下去了!我晚上不用担心别人刺杀,也不必担心家里的男人会突然暴毙,你也可以像个正常人一样活着。孩子,你明天就十六岁了,但你还没出过这座城堡呢!” “我当然想像个正常人一样生活,但是……”琪琪十分沮丧的说道,“李奥瑞克真能压住我的神女气运吗?如果压不住的话……” “那你也要嫁给他。”母亲的神情变得冷峻起来。 “妈?” “哪怕你会克死他,也要嫁。因为不嫁给他,我们俩就必死无疑!”卓格卡缪一脸痛苦的说道,“如今我们要和李奥瑞克王和亲的事情已经传开了,等小乌鸦王库曼从北方回来,他一定会找我们算账!你必须在这之前嫁给李奥瑞克,然后我们母女俩搬到野狼城去,才能躲过库曼的清算。” “那李奥瑞克王若是因我而死可怎么办?” “那只能说他……命中注定有此一劫。”母亲苦笑起来。 听到这话,琪琪立刻激动的喊道:“我不要!我不想害死别人!”她从帘子后面站了起来,“妈妈,我将自己囚禁在这个封印里五年了,不就是害怕伤害别人吗?这次你却要让我去杀人!而且还是杀掉一位国王。族长的死尚且会刮起一阵血雨腥风,李奥瑞克这个高原王若是死了,那会有多少人受到牵连?这比人命债,我们怎么还?” 卓格卡缪叹了口气——琪琪是个十分善良的女孩,善良的就和年轻时候的卓格卡缪一样。 “孩子,这些道理我当然明白!但,万一李奥瑞克能压住你的气运呢?” 琪琪分辩道:“妈!你刚刚还说,如果他压不住,你也要让我强行嫁给他的。” 母亲说:“这样,我们先去见他。我会看面相,如果李奥瑞克有帝王之相你就嫁给他;如果他没有我们就回来。” “那怎么可能呢?妈妈,请您三思!”琪琪从小生活在尔虞我诈之中,反而比她母亲心性更为老练,“如果我们到了野狼城,那么结婚什么的,还是我们说了算吗?李奥瑞克王为了乌鸦王的政治遗产一定会娶我,那时候我该怎么办?告诉他真相,说:‘万分抱歉,陛下!我其实是个带着诅咒的女人,你娶了我就会死……’然后李奥瑞克王会怎么说,怎么做?他若是信了,就会当场悔婚然后杀了我们;若是不信……那我还是会害死他。” 卓格卡缪听到女儿这番话很是惊讶,显然琪琪分析事情比她透彻,看得也比她更明白。琪琪确实比她更聪明,而一想到这孩子才十六岁,卓格卡缪就欣慰又悲伤。这样一想,她反而坚定了决心——我们母女一定要活下去!哪怕只让琪琪活下去也好。 此时,卓格卡缪的母爱战胜了恐惧、战胜了理智、也战胜了正义和仁慈,她用不容置疑的话语说道:“孩子,现在说什么都晚了!我们只有一条路可以走,那就是和亲,然后嫁给李奥瑞克!你必须嫁给他!没有第二条路可以走。” “也许……我们可以中途逃跑。”琪琪喃喃道。 “跑?”卓格卡缪哑然失笑。 “对,我们可以在去野狼城的路上逃跑!我听说这一路上蜿蜒曲折,有树林、山谷和沙丘,骑士们的战马无法在这些地方行走,我们或许可以逃得掉。” 母亲问她:“逃到哪里去呢?” “任何地方,任何村子,镇子或者其他什么地方,我们然后就自己谋生,赚钱吃饭,当个自由的普通人。” 母亲摇了摇头,说:“这不可能,我们离开城堡就无法生存了。” 琪琪质问她:“妈妈,难道你是放不下荣华富贵?放不下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 母亲面对她无礼的质问却没有生气,而是说道:“孩子,我在这里被囚禁了大半辈子,而你是一辈子都关在这里。你以为外面生存会那么容易?” “母亲你不是手很巧吗?你可以做手工活生存;我也学了许多本事,我可以去做裁缝,可以去代写书信,可以到珠宝店、木器行、酒馆、魔药作坊……各种地方都可以工作!为什么会活不下去?” “你说的这些只有大城市里才有——不,重点不是这个,而是……”卓格卡缪叹气,“是因为我们母女俩太漂亮了,漂亮到可以践踏道德和法律。许多人为了得到我们母女,可以不惜任何代价。” “有吗?我们不就是普普通通的女人吗?”琪琪极少接触外人,听不见赞美,也没有对比。因此美丽而不自知。 “你的母亲美丽到害死了七任族长,你当他们娶我的时候,不知道我有神女血脉吗?但他们还是想赌一赌,因为他们对我迷恋到失去理智……孩子,其实被关起来也好,你不知道那些为了我们发狂的人有多可怕。” “有这么夸张?”琪琪将信将疑。 “等你见了李奥瑞克王,看看他对你有多喜爱,你就明白了。”卓格卡缪笑了起来,“好了,不说这个了,我们明天就出发去野狼城。” “妈妈!” “去睡觉吧,孩子,养足精神,这一路上会很辛苦的……” 女儿沉默,母亲叹气。 此时,外面的猫又在叫了,听着外面的猫叫,卓格卡缪忽然眼神温柔起来,说:“这是只怀孕的母猫,要下崽了,要不,你把她抱进来养吧?马上就是冬天了。” 琪琪说:“我不敢把她抱进来养,怕将厄运传给它。” “哦……那就叫人多给它一些吃的吧。”卓格卡缪点了点头,旋即眼神呆滞的喃喃道:“可怜!可怜!”不知道是在感叹那只无人照料的母猫,还是在感叹自己的命运。 一巴217衣6 第二百四十七章:强军论 转过天来,卓格卡缪与她的女儿出发前往野狼城。随行而去的,还有七个部落的使者。卓格卡缪先将她那“禁忌的女儿”单独装上轿子,随后让身上贴了俘虏的力士抬她上车,那辆车密不透风,里侧贴满符箓,这样能一定程度上避免她的厄运泄露出去,祸害别人。 众人自然是对这对母女敬而远之,七个部落的使者都坐在她们后面的车队,跟她保持百米距离。 车队大约二百来人,带着许多礼物,若是在寻常百姓来看算是豪华,但是相比起从前乌鸦王的阵仗,已经是十分寒酸了。 随着卓格卡缪一声令下,领队打了一记响鞭,车队正式出发。母女怀着不安的心情坐在车上,女儿坐在封印里边,卓格卡缪坐在封印外。走了片刻,车里的塔娜琪格好奇的问道:“妈妈,我们有多少人?听起来有许多。” “二百多人吧。” “这么多?”琪琪惊讶的说道,“不是只有我要嫁人吗?他们跟着干嘛?” “说是给李奥瑞克王献礼的使者……”说到这里卓格卡缪冷笑起来,“实际上是去踩点的。” “踩点?” “这些家伙显然对我认定的‘天可汗’抱有异议,非要自己亲自看看去,这些家伙到时候一定会借机去野狼城打探情报,来探一探李奥瑞克的虚实……” 封印马车中的琪琪露出了一副疑惑的表情,说:“那乌鸦王不都被李奥瑞克杀了么?有这么好的先例在,这些家伙为什么还要怀疑李奥瑞克的力量?他们找死吗?” 卓格卡缪笑道:“嗯,蛮族的人啊,讲道理不管用的,除非打他一顿,不然绝不会服气的。” “那李奥瑞克会打他们吗?”琪琪的语气突出了一个“看热闹不嫌事大”。 “谁知道呢?”卓格卡缪耸肩一笑,说:“只要这些家伙别太傻的话。” …… 天蒙蒙亮,野狼城外已经传来了操练声。 最近这几天李奥瑞克在加紧操练士兵,以应对接下来可能发生的战争。 迄今为止,李奥瑞克从真理图书馆里边已经进了许多货,这些“真理”作为一种知识,是具备传播性的。他最近试图将各种真理里边的精华进行提炼,写成了一本《强军论》。 《强军论》里边包含了许多内容,像是从《骑士道》里边提炼出来的骑兵操练之道;从《剑术大全》里边提炼出来的、更适合战场混战的“杀阵剑术”;《神射手》里边的各种射击术和射击训练方法等等。除此之外还有一些简单的动物语言,让骑士们能够和战马直接的沟通。 同时李奥瑞克又发挥了自己的穿越者特长,将一部分现代军事理解写入了教科书中。虽然他上辈子只是个票友级别的军迷,然而一些现代成熟军事理论——例如信息战,运动战,游击战……这些观点只要写出来,就能给团长们很大的启发,接下来具体实践部分,他们自然会去实战中完善。 另外,李奥瑞克还咨询了身边各位专家的意见。比如说那两位英灵的——北疆王活着的时候那可是脚踢蛮子,手撕魔王的狠人,这不光是因为他个人武勇过人,还因为他善于指挥作战,无论是大战略还是小兵团,他都不在话下;另一个是乌鸦王,乌鸦王虽然败给李奥瑞克了,但他带兵打仗的经验远比李奥瑞克丰富,主要是输了一手圣遗物。而且乌鸦王的后勤补给方面却做得异常的好,肯定是有什么过人之处的。李奥瑞克就让这两位堪称名将的大佬将自己的本领都写出来,也一并编写到《强军论》里。 北疆王本就有此意,一听李奥瑞克像他取经,立刻就欣然答应了;乌鸦王怕雷劈,不答应也不行。两人就将自己多年行军打仗的经验都写了出来,随后李奥瑞克将这些资料作以总结汇编,录入到《强军论》之中。 最后老李又想起了阿卡德将军,这位老将也是很有本领。阿卡德作战经验丰富,军事造诣很高,只是由于高原人底子太烂,所以阿卡德不像那两位一样战功赫赫。李奥瑞克用花仙子联系上了阿卡德将军,并将强军论的草稿发给了他,让他发表意见,进行批注。老人结合当代高原人军队的特性特点,又对兵书内容进行了一次改良,最终才发给李奥瑞克定稿。 不得不说,李奥瑞克这本《强军论》是真的有效。刚一出版,各大团长就通宵达旦的看书,不管是暴脾气的格罗温,还是稳重老将布洛泽,抑或是头脑机敏的菲利普,所有人都是如获至宝,仔细研读。李奥瑞克这本《强军论》结合了时代真理,名将经验,实战总结等各种精粹之物,堪称博大精深。一千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列特,一千个团长中,也就能从这本巨作中看出一千种不同的道理。 众团长不管爱不爱看书,这回也都耐下心来阅读,就这样废寝忘食的看了一周,基本上整本读完。接下来这帮大老粗居然还破天荒的开了一次读书会,互相总结经验发表意见。第二周,众人就开始理论付诸实践,按照《强军论》的内容开始练兵。 就这样短短操练了一个来月,北伐军的军容已经为之一振,有一点李奥瑞克心目中正规军的意思了。这种情况,说好听点,就是北伐军提升空间很大;说难听点,就是以前太姬芭菜了!先前能打胜仗,多半还是靠李奥瑞克这个超人,普通士兵不管是在武艺上、战术上还是纪律上都不如蛮子。现在经过一番正规训练,总算有那么点意思。 为了能够增加集体荣誉感,让士兵们训练有动力,李奥瑞克又设定了每月一次的“军团比武”。排出个名次来,将荣誉裱在墙上,再发黄金奖赏,这样大家才更有动力,而且也能选拔出优秀人才。第一个月的“军团比武”出了那么十几个非常优秀的战士。其中既有武艺高强的,也有骑术过人的,还有全面发展的,李奥瑞克将这些“比武状元”写入花名册,然后将其编入了有他亲自管理的“皇家骑士团”——也就是先前李奥瑞克亲卫队。 李奥瑞克打算打造一支千人以内的精兵,不求数量,只要质量,这些人要跟着他一起出生入死,执行最危险也是最重要的任务。 李奥瑞克此时从房间中走了出来,来到了三楼的平台上,这里能够俯瞰城主宅邸的后广场。李奥瑞克的亲兵们正在后广场上练习剑法,对于这些精锐,李奥瑞克的要求会更高一些,他要求这些人不光要掌握简单实用“战场剑术”,还有学习更为精妙的“刺杀剑术”。刺杀剑术是进阶版,更腔调技巧性,少了一些大开大合的招式,多了些技巧和花招,却也更为致命。刺杀剑术适合于一对一战斗,属于特种兵的战法。 李奥瑞克用鸦眼加持的视力扫视全场,检查士兵们的训练情况。 此时他眼睛一眯,大声喊道:“比尔格!步法乱了!我是怎么教你的?蝴蝶!步伐像蝴蝶一样跃动!” “是,元帅!” 比尔格,那是一位年轻的骑士,留着黑色板寸头,其人身形敏捷,精力充沛。这人虽然年轻,但实际上他已经跟着李奥瑞克打了很久的仗。当初夜袭乌鸦王大营的时候,那八百骑兵里便有他的名字。后来守卫野狼城,他又带伤上阵,跟着李奥瑞克一起在城墙上冲杀,后来又跟着李奥瑞克南下平叛,在王城战役和海盐城战役中都共斩下三十六颗人头,还杀了一个百夫长,作为普通士兵来说算是战功卓越。 李奥瑞克很欣赏这小伙子,他吃苦耐劳,服从命令,而且人还挺聪明。就拿学剑这事来说,他是这一批军人里最先掌握刺杀剑法的那几个人之一,如今的剑术虽然比不上希雅和李奥瑞克,但已经不亚于那些团长。 只可惜那次带伤上阵使他落下了病根,现在仍旧有些瘸。这就使得他在训练的时候,步法总是比别人差一些。 此时广场下面的士兵们打得火热。李奥瑞克来检阅训练情况,众人都很兴奋,希望在李奥瑞克王面前好好表现。然而你想表现武艺,难道对手就想当木桩?不可能的。所以越打越激烈,虽木剑搏杀,却也打得杀气腾腾。 李奥瑞克看得来了兴致,笑道:“打得什么东西!我来给你们示范一下。”说着,一翻身便从三楼高的阳台跳下。看着李奥瑞克腾空而起,下面的众人纷纷惊呼起来,城主宅邸每层都很高大,别说是三楼,就是一楼跳下去弄不好都要崴了脚。而且阳台下面就是青砖硬地,便是只猫摔上面也得疼半天。 然而李奥瑞克一个后空翻,双脚就稳稳的落在了地上。他甚至没有在落地的时候进行翻滚卸力,硬生生用双脚将青砖震出一道裂纹。若是常人,从三楼跳下来不说摔死,也很有可能摔断腿,而李奥瑞克落下来之后却毫发未损,身姿仍如松树一般笔直。于是亲卫队的士兵们纷纷叫好。 李奥瑞克微笑着点了点头,朝着众人走去——这个哔是让他装到了。若是从前,李奥瑞克从这个高度跳下来,也要摔坏腿的。即使是开出双buff来也不行,毕竟血脉之力和潜能激发都只是加攻击加速度,却无法让他的身体强度更强。 然而,啄眼彻底觉醒之后,这种情况就改变了。 “啄眼Ⅲ:食腐乌鸦”的效果能让李奥瑞克在杀死强敌之后汲取尸体的力量,并全面的强化自身,刚一得到这种力量,李奥瑞克就宰了个山寨邪神,属性一波拉满。如今他的皮肤强度已经堪比穿了皮甲,骨头的密度和强度也大幅度上升,三楼这种高度可以随便跳,五楼才会摔伤崴脚。当然了,那种轻伤几分钟就恢复了。 李奥瑞克走进人群之中,说:“给我一把木剑。” 立刻旁边一人双手奉上,“元帅,木剑!” 李奥瑞克拿过剑来,耍了个剑花,说:“我在上面看了一番,你们这大几百人里边,没有一个能将步法领会到位!我刚才点名比尔格说他步法不行,那是因为他还有指点的必要,而你们剩下的这些人,根本就是一塌糊涂,我想指点你们都不知道该如何下手!” 李奥瑞克有意羞辱他们,刺激他们的好胜心,果然,众人都倍感羞耻,好多人肉眼可见的脸色通红。李奥瑞克继续说道:“莫怪我严厉,士兵们!训练不多流汗,战场上就要流血!你步法练不到位,到了战场上就要被人砍脑袋!来,你们几个,来围攻我,我来为你们示范一遍。” 李奥瑞克上辈子就听过一句话,叫“教拳不教步,教步打师傅”,就是说脚下的步法比手上的功夫还重要,这道理拿到剑法里说也一样。李奥瑞克领悟的剑术大全里边,有很大一部分篇章是教步法的。步法首先是保命用的, 就能在躲避攻击的同时寻到敌人的破绽,只要步法到位了,有时候不需要什么特别精妙的剑招,只要照着破绽一戳,敌人就会当场毙命了。 只是这东西说着简单,但学起来非常难,也就是希雅那样的天才剑士才能学到精髓,至于其他人,能学个二三分就已经很了不起了。 此时李奥瑞克让四个人来围攻他,模拟在战场上被人包围的情况。众多士兵们在广场上散开,给他们留出一片空地,好让元帅为他们示范招数。那四个被李奥瑞克点名的幸运儿拿着木剑站在将他包围,各自摆好架子,严阵以待。 其中一人问道:“元帅,您不带护具么?” 李奥瑞克笑道:“哦?看来你很关心我的身体健康嘛!你是觉得,你能伤到我?” 1六吧②77 第二百四十八章:一个打四个反杀四个 那人也不知道该如何回答,想了想,只得委婉的说道:“刀剑无眼,陛下!” 虽然是木剑试炼,但那木剑戳在胸口上,要是寸劲儿,也能打断肋骨。所以士兵们躯干上都套了棉甲皮甲的双层护具。李奥瑞克却只穿了一件单衣就要来打架,大家固然相信他的技术,但也怕万一自己一剑戳伤了这个国王加元帅,是不是就要牢饭吃到饱? 听了这话,李奥瑞克笑道:“若你真能伤了我,我不会怪罪,还会立刻封你当个“剑士团”团长!不必顾虑,尽管开打!” 北伐军里的团长地位非常高,几乎就是士兵们梦想中的荣誉天花板。一听这话,那四位剑士也就不再顾虑了,其中一人大叫一声:“来了!”说着就杀了上来。 虽然求胜心切,但这四个人还是讲点武德,没有一齐进攻,先是两个人一前一后的夹击李奥瑞克。一个人拿剑突刺,另一个人挥剑横砍。李奥瑞克前面用眼睛看,后面用耳朵听,当即一个侧闪躲过两招,同时用木剑对着前面那人的武器一拍,“砰!”一股巨力,将那人持剑的胳膊压在地上。 这一下,左右两边的人也意识到,武德是同段位的人才讲,跟李奥瑞克王这种绝顶高手讲武德,纯粹是瞧不起人,或者说太瞧得起自己了。当即一拥而上,左边的攻下盘,右边的迎头劈砍,前面那个变招为突刺,后面的那个一个力劈华山。观众们顿时惊呼——从任何一个角度来看,李奥瑞克都没有躲开这些攻击的可能性,若是被木剑砸在头上,那李奥瑞克王就要丢大脸了。 然而突围这种绝境,在老李看来就如同过家家、跳皮筋一般简单,他并不忙着躲闪,而是直奔着最先出招那人就是一记大力突刺。那人在李奥瑞克的侧后方,就想当个卡视野的老六,全心全意打出一记杀招,因此没有余力顾忌防守,李奥瑞克这转身一剑让他措手不及,想变招防御已经晚了,这时候他猛然想起李奥瑞克教他的步法来,可是,不等他脚下移动,李奥瑞克的剑锋就戳中了他的腹部。“嗷!”那人顿时痛得跪倒在地。 于是,这四方来敌的绝境,就出现了一个突围口。 这四人看似是同时出招,实际上有个先后顺序,李奥瑞克打完了先出招的那人,其他方向的三招才依次落下。李奥瑞克正好打了个时间差,来了个太空步一般的横移,就从那个几乎不存在的缝隙中钻了出来。接着正面的人打在后面的人肩膀上,后面的砍在了空气上,最右边的人还想追击李奥瑞克,却见李奥瑞克已然稳住身形、严阵以待,他被李奥瑞克的气势镇住,不敢贸然攻击,只得后退。 电光火石一瞬间,李奥瑞克完成了一次极其漂亮的突围,看成是一本“活的教科书”,让一众士兵大饱眼福。众人这才明白,李奥瑞克王为什么说他们的步法一塌糊涂,真的,跟这位老师一比,他们真是太差了,挥剑的样子是如此笨拙!简直就像是瘸子用病腿跳舞、瞎子拄拐杖走路。 李奥瑞克一边表演,一边教导他们说:“记着,别总想着拿脚去蹬,要用胯!”李奥瑞克拍了拍自己的大腿,“用胯部改变重心,完成身体的闪避……”他一边说着一边躲开了前方一记横扫,旋即又回头一剑戳中了一人的护胸,李奥瑞克虽然收着力气了,但还是戳的那人一个趔趄,旋即就摔倒在地,痛得几乎闭过气去。 李奥瑞克同时解说道:“还有,你们如果被围攻,要试图迅速击败其中一人,寻找突破口,然后快速走出包围圈!如果长时间在四五人的围攻之下战斗,不管是谁都抵挡不住!” 他一边说,一边从剩下三人的包围圈里拉了出来,从原先的四面来敌,变成了从正面以一敌三。此时,两边的人试图再次形成包围圈,李奥瑞克便主动对着中间的人发起攻击,逼迫左右两人回防。只见他从容的用一把木剑招架三把剑,还一边气定神闲的说道:“你们看!只要攻击是来自同一个方向的,哪怕是三把剑同时攻击你,你能够设法迎击!这种时候,你们要将‘战场剑法’和‘刺杀剑法’结合起来!用大开大合的招式来威慑敌人,起到防御性的作用……”李奥瑞克说着大力横扫,同时拉开距离,三个对手畏惧他的剑锋不敢上前,于是就无法对他产生有效的威胁。 “同时,你们要抓住机会,试图用刺杀剑法里边的‘击剑术’来进行突然袭击,那么突然袭击的目标应该选谁呢?”李奥瑞克用眼睛扫过面前三个对手,被他那充满杀气的目光扫在身上,三个人非常紧张,心脏砰砰跳;就在这时候李奥瑞克突然一声暴喝,三人之中,一人吓得往后退两步摆出招架姿势,一人激动的挥剑乱砍,还有一人原地愣神、脸色惨白。 李奥瑞克瞄准了最后那个吓傻眼的人,当即一剑扫中他的胸膛护甲,旋即又补上一脚,将他踹倒在地。 “你们要判断敌人的勇气!选择最懦弱的那个人!进行突破!”他给众人讲解道。 此时场面上只剩下两个人了,这两人互相对视一眼,都十分紧张,脸上的表情很难看。 李奥瑞克耍了个剑花,问道:“你俩还不投降吗?也非要让我打得爬不起来才好?” 四个人都奈何不得,更何况只剩下两人?两人本就没了斗志,听到李奥瑞克这么说,再看看躺在地上的那两个家伙的惨状,立刻就丢下武器,说:“我们输了,元帅!” 李奥瑞克面无表情的点了点头,旋即对众人说道:“最后记住,敌人战损若是过半,基本上士气就会崩塌了,这时候就可以尝试威吓或者劝降。” “好了,战斗结束。”李奥瑞克将木剑交还给了先前那人。 这一场战斗掩饰结合了剑术、步法还有心理战,实在是漂亮!一时间广场上欢声雷动,众人对李奥瑞克的剑术赞不绝口。观众们大饱眼福的同时,也颇有醍醐灌顶之感,李奥瑞克王不愧为高原人的战神,都说双拳难敌四手,李奥瑞克却随随便便一打四,实在是太强了。 而那四个败给李奥瑞克的人——尤其是被李奥瑞克点名为“最懦弱的突破口”的那个剑士,脸色非常难看。李奥瑞克也注意到了这件事情,他打击士兵是为了激励他们,而非破灭他们的斗志。于是李奥瑞克走过去,对那些人说道:“你们四个,报上名来。” 还站着的两个人率先开口,一个黑头发的壮汉说:“桑科罗。” 然后一个黄头发的英俊青年说:“我叫罗伯·凯森傲” “莱姆德夫!”一个鹰钩鼻的大个子板着脸说道。 最后,是那个被李奥瑞克钦定为“最懦弱者”的人,那是个敏捷的小个子,脸色苍白,眼神迷离。“我叫劳伦斯。” 李奥瑞克点了点头,说:“桑克罗、罗伯、莱姆德夫、劳伦斯!你们四个人听我说,你们虽然输了,却也比围观的那些人更切身体会到了面对强敌的可怕,这种经验会成为你们宝贵的财富,能让你们活得更久,也得到更多的荣誉。” 李奥瑞克如今身份高贵,堪比神灵,却能放下身段来关注他们这些小人物的心理健康,这让四人受宠若惊,甚至那个大个子直接感动的哭了起来。李奥瑞克拍了拍他们的肩膀,说:“我今天不是为了羞辱你们,而是为了让观众们领悟剑法的奥妙,也为了让你们理解自己的不足……”说到这里,李奥瑞克望向了那个怯懦的小个子。那人感受到了李奥瑞克的目光顿时吓了一跳,旋即触电一般立正,叫道:“元……元帅!” “别害怕,小老弟!”李奥瑞克用力拍了拍他的肩膀,“你虽懦弱,但敌人也不见得比你勇敢,而且,勇敢过了就是鲁莽,懦弱有度便是谨慎,你可以战斗心怀敬畏,但不要心怀恐惧,这样能让你活得更久,也能让你做到别人做不到的事情。” “是,元帅。”他若有所思的说道。 随后李奥瑞克对他们说:“你们去芙那里检查一下伤口,随后让她从金色药箱里拿点药。” 金色药箱,那里边储存着医院里最好的药品,都是李奥瑞克按照《草药学》和《炼金术》亲手调配的,药物疗效甚好,先前李奥瑞克就是用这里边的药物救活了阿卡德将军和米兰爵士。因此“金色药箱”在军队中传的神乎其神,都说有起死回生的功效。 桑克罗连忙说道:“元帅!我只是一点皮肉伤……” “是不是皮肉伤,不是你们说了算的,要让修女们检查,如果她们说是小伤,那就静养,若是真伤筋动骨,就要好好用药——你们是我的兵,我对待你们,就如同对待自己的儿子一样。”李奥瑞克如是说道。 “是,元帅!”旋即那两人便遵照李奥瑞克的命令去疗伤了。 接着李奥瑞克命令在场的士兵们继续训练。刚刚,李奥瑞克这一场战斗是纯粹的技巧性胜利,没有使用什么超人的力量,正因如此,众人才得以学习他所展示的剑技,一时间广场上木剑击打声不断,众人充满干劲,练得汗如雨下。李奥瑞克满意的点了点头,照这样练下去,这支亲卫队将会成为北伐军的尖刀,刺入敌人的心脏…… 正当此时,一位传令兵骑着马跑到广场上,说: “陛下,有一封从蛮族部落来的信函,请您过目!” 哦?是那个小狐狸精回信了么? “好!” 李奥瑞克从传令兵手里拿过信来,当场就拆封查看。李奥瑞克拿眼睛一扫,看到这信里的内容很简单,就是说那母女俩即日动身,前往野狼城来拜见天可汗李奥瑞克,另外还会有几个其他部落的使者跟着过来献礼。 这信大约是七天前送出来的,车程会比送信的信使慢一些,估计再有个三五天,那对“狐狸精母女”就该到野狼城了。想到这里,李奥瑞克王便摩拳擦掌,就如同见了妖怪的猴子一样,想要试一试这对妖精是不是真有传说中的那么好使。 李奥瑞克心想:等收了这对妖孽,我就把乌鸦王的坟头刨了,将他所有的圣遗物都拿过来。 李奥瑞克在这阅读信函,脸上的表情不禁越发荡漾。亲兵们看着李奥瑞克王这副一脸淫荡的样子,心中也不由得好奇,都想得知信里的内容究竟是什么。一般来说,国王陛下的私事那可不是能随便过问的,万一惹得李奥瑞克王不高兴,一句话下来就要脑袋搬家,所以就没人敢问。然而这些士兵里边有一些人从野狼城就跟着李奥瑞克了,甚至跟他睡过一个帐篷,所以没有那么多规矩,就有一个胆子大的人喊道:“李奥瑞克王!是不是蛮族的公主又求您娶她?” 旁边的教官当即一大脚将他踹飞,骂道:“蠢货!这种话也是你能问的?你不要命了!” 那人趴在地上哎呦哎呦的叫唤,说:“我这不是替大王高兴吗?” 李奥瑞克一摆手,说:“没事没事,也不是什么军事机密,不必如此。”说着抖开信纸,说:“你猜对了,就是蛮子的女王和公主来信了,说要来野狼城拜见我!” 一听这话,众多士兵纷纷兴奋的惊呼起来,就让听他们喊道:“陛下,快娶了这娘们,这是高原人的荣誉!” 又有人说:“只听说过沼泽的姑娘嫁给蛮族勇士,还没听说过沼泽的男人也能娶蛮族女人!不愧是李奥瑞克王!” 接着有个年纪稍大的士兵吼道:“光荣!莫大光荣!娶蛮族的公主,让她们的女人给陛下做奴隶!我听说,古代的高原先祖就是这样做的!” 还有人喊道:“他妈的,等灭了蛮子,我也要尝尝那些喝牛奶长大的小妞儿!” 一时间群情激奋,喊声震天。 q群一巴②衣77衣 第二百四十九章:咱娘俩命苦啊! 李奥瑞克没想到大家对这件事情如此激动,但转念一想这也正常——国家羸弱,男为奴,妇为娼,这是得到历史验证的真理。从前的“沼泽人”也是这样,男人去到蛮族的领地上做生意,做劳工,还有些人直接被抓走做奴隶;女人则是以嫁给北方异族为荣,就连生出来的混血儿都会高人一等。要想消灭这种这种耻辱的现象,只有比外族更加强大才行。 “好了,接着练吧!”李奥瑞克大声说道,“军强则国强!只有你们杀敌的本领厉害了,我们才能光复故土,到时候牛奶也好、喝牛奶长大的女人也罢,还不是任由各位挑选?” 一听这话,众人高呼:“李奥瑞克王万岁!”“高原人万岁!”“牛奶万岁!”接着人们大笑起来。旋即教官吹哨,压下场面,使得众人继续操练剑法。 随后李奥瑞克离开了训练场,回到办公室里边,此时他看了一眼钟表,马上到用餐时间了,干脆就召集众多将领一起来到了会议室中,让他们带着午餐过来,大家一边吃饭,一边把事情说了。 李奥瑞克的军令通过花仙子们传递过去——如今花仙子系统基本脱离了罗米拉这个“中央服务器”,而是通过新组建的“混血精灵通信部队”完成。这支通信部队由三千个花仙子与五百轻骑兵组成,负责通讯传输和重要物品的运输,还有侦查情报等等。大部分花仙子都是精灵魔法学院分身系的毕业生,能够一分为三,一分为五,甚至一分为十。 通讯的时候,花仙子的本体留在指挥部这边,然后分身位于团长处的二级信息中转站,二级中转站收到信息之后再派其他花仙子传令到三级信息站,三级信息站位于士兵之中,百人共用一个信息站,由百夫长负责。部分精锐部队还会拥有四级通讯站,或者是直接能联系司令部的“特勤信息站”,整个北伐军已经靠着花仙子们形成了一个庞大密集的信息网,通讯能力已经接近二战时代,单论这一块,完全形成了对敌人的降维打击。 片刻之后,被李奥瑞克点名的将领和干部们都端着午餐来到了会议室中。来参与会议的人有家里的几个姑娘,还有野狼城管理礼仪的文官、李奥瑞克的御用文书劳森,以及负责后勤的风行团菲利普。除此之外,北疆王和乌鸦王两位英灵也以肉身参加会议,并且跟着大家一起用餐。这两位英灵一个是高原人的先祖,自然值得信赖;另一个虽然是死对头,然而在海盐城的邪神眷族一役中“忠心护主”,在军中口碑逆转,成了“拿得起、放得下、识时务、忠义无双的乌鸦王”大家如今对他很是信任,即使是他破口大骂,别人也只是当他是“贝吉塔式傲娇”,一笑了之。 李奥瑞克将信放在桌上,问大家说:“列为,蛮族的婆娘回信来了,要带着七个部落的使者来献礼,拜见我这位天可汗……” “一群不知廉耻的贱人!” 乌鸦王当即气得破口大骂,拍案而起。 “哦,貌似乌鸦王有高见啊?”李奥瑞克笑着问道。 “要是光有卓格卡缪也就罢了,还有七个部落?若我猜得不错,应该是……”乌鸦王掐指一算,“当有卓哈部、桑海部、狼爪部、山猫部、金刀部、逐日部……以及高原遗部?” “是,就是这七个部落。” 乌鸦王气得拍桌子,说:“狗日的叛徒!老子当年打野狼城的时候,这七个丧良心的部族,要人没人,要钱没钱,一各个的都来哭穷!这会儿倒是有钱献宝来了?他妈了个巴子……”乌鸦王说着眼珠一转,突然抱拳拱手,说:“李奥瑞克王!此七人都是丧良心的奸贼,没骨气的孬种!切勿轻信谗言,我建议,在野狼城安排五百刀斧手,只要这七个厮进城,您就把他们脑袋砍了再剁成肉馅。要是您下不去手,本小王也愿代劳!” 这么生气啊?众人都憋着笑,北疆王则是用大巴掌拍着乌鸦王的后背,笑得地动山摇;李奥瑞克也哑然失笑,挥了挥手,说:“别介,伸手不打笑脸人,人家是来送礼的,直接砍了像什么话?就算要杀,也得收了礼物再杀啊。” “不愧是您!”乌鸦王对着李奥瑞克王的缺德发言竖起了大拇指,旋即道:“那我没有意见了,你们聊吧。”说着便捏起一块小羊排,吃相精致的啃了起来。 一旁的北疆王则说:“王!自古以来高原人对待投降的人都很宽容,斩尽杀绝不是我们的作风,所谓王者要有容人之气,我觉得,可以先留着他们。” “我也是这个意思。”李奥瑞克点了点头,旋即说道:“但重点不是这七个马仔,重点是卓格卡缪和她女儿,对于这事情我也思量了一番,那对母女说是来和亲,实际上是来避难的。乌鸦王死后,蛮族部落群龙无首,谁都想继承乌鸦王剩下的遗产……” 李奥瑞克说这话的时候乌鸦王就闷头吃肉,假装听不见。 “……我听乌鸦王说,这对母女就是一对政治傀儡,没有任何实权,也就没有自保能力。所以她们携家带口来投奔我并不奇怪。只要能娶了公主,我就是图卡鲁部落的名义族长,接下来各种事情也就容易了许多。今天主要是想问问大家,应该如何招待这两位客人?你们知道的,我这人粗的很,不懂什么繁文缛节,然而这毕竟是外交上的事情,还是想听听大家的意见。” 野狼城有专门的礼官,由于这座城从前就是蛮族的领土,所以这位礼官本身就有异族血统。他说:“若是按照原先招待蛮族贵族的礼数来讲,应该要城门上挂四色帘幕,还要有白旗黑旗代表天父地母……” 文书劳森则说道:“不过我们是高原人,应该按照我们的礼数来吧?对方是公主和女王,那我们也得按照皇家的规格来办,首先是要到城外十里去用金马车迎接,野狼城应该没有金马车,要赶制一辆;还有就是要准备迎宾仪仗队,要从北伐军里边挑个子高的,要刀劈斧剁一样身高整齐……” 希雅也发表意见,说道:“山民以前在边关接待过蛮族的信使,当时似乎有一套不卑不亢、两方兼顾的礼仪标准;我可以去问一下我父亲,他们当年是怎么做的。” 大家各抒己见,讨论的很是正常。然而李奥瑞克的脸色却有些不好看,此时北疆王忽然一声长叹,说:“真是可悲。” 李奥瑞克问道:“塔叔,您有何高见?” 塔格瑟斯瞥了一眼在一旁冷笑的乌鸦王,说:“我的后代们,我知道你们在沼泽待了二百年,身子骨也让那潮湿的热气给熏软了,可我没想到你们连脊梁骨都软的像是泥巴一样!他妈的,什么蛮族的公主啊?那是败军之将!我们只要不羞辱他们,就算得上仁慈了!没必要兴师动众的做什么礼数排场,充其量把大街扫一扫,然后准备食盐、面包和酒就可以了。” 此话一出,在场的人都觉得羞愧难当,心想:北疆王说得对啊!我们是胜利者,又是主人,愿意开门接待这些手下败将就算是给他们面子了。何必劳心费力的搞这么多花样? 大家潜意识里都认为蛮族高人一等,就连希雅都不例外,即使是李奥瑞克打败了乌鸦王,这种习惯性心里都没能修正过来。 然而那个礼官还有些迟疑,说:“呃,可听说蛮族招待客人要宰大牛大羊,越大越有面子,若是连牛羊都不准备,就算是羞辱了,这个,要不要准备一下啊?” 北疆王笑道:“他们肯定会自带牛羊来,让他们自己宰自己呗!”一听这话,在场的各位也都笑了起来。 “我也是这个意思。”李奥瑞克说道,“我刚刚在训练场和士兵们练剑,便感觉到了,咱们的战士心里缺少自豪感,多年的压迫使得我们仍然无法平视蛮族。今天问问各位将领,看来大家心里也有这种怪病!这是不行的,我们现在打败了蛮子,就足以说明我们比他们强大,强者制定标准,弱者遵守强者制定的标准,我认为这是不变的铁律。既然如此,蛮子来了我们的地盘,就该听我们的话。不仅如此,随着我们不断北伐,领土扩大,到时候全世界的人都要服从我们制定下来的标准!” “这样,就按照塔叔说的,准备面包、食盐和酒,至于肉食,就吃他们带来的牛羊好了!客房就住城里的旅店,也不必大张旗鼓的宣传接待。” “总之这次接待蛮族使团,就记住一句话:爱来来,不来滚!” “是,陛下!”众人齐声回答道。 李奥瑞克为此事定调了,接下来众人便按照这个标准去执行。出了会场,众人的精神为之一振——这口高原人积压了两百年的恶气,总算是能吐出来了。 …… “女族长,前面就是野狼城了。”一位金刀骑士策马来到卓格卡缪的车边,如是说道。 “知道了。”卓格卡缪头也不抬的说道。 骑士继续说:“那七位使者说,让您在后面稍等一阵子,按照传统,您这种身份尊贵的人要最后进城,他们先进去为您铺路。” “好。”卓格卡缪回答。 骑士骑着马离开了,卓格卡缪发出一声不屑的冷哼。此时坐在封印里边的琪琪开口说道:“尊贵的人最后进城?有这种说法吗?” 卓格卡缪回答:“放屁!哪有这种说法?” 卓格卡缪不比这些人懂部落的传统?身份越高贵的人越早进城,无论是进城掠夺,还是参加会谈,都是如此。这些部落的使者将她放在最后,就是想告诉她、还有李奥瑞克一件事情:现在蛮族部落是我们这些人说了算的!卓格卡缪?她就是个“哔——”! 卓格卡缪也不在乎这种事情,因为这就是事实,她这个族长没有实权,只是名义上的女王。李奥瑞克王也不会在乎她有多少实权,想要的也只是这个名头而已。不过,这些家伙短视又愚蠢的做法,还是让卓格卡缪大开眼界。 “那他们这是自讨苦吃。”车厢里的琪琪忽然说道。 “女儿,为什么这样说?” 琪琪回答道:“李奥瑞克王要见的人是我们,而不是这些家伙呀!见了他们,李奥瑞克王肯定没有好脸色,他们太拿自己当回事了。” 母亲喃喃道:“他们毕竟是代表部落首领……” “不,妈妈,这不是一年前了,高原人打败了乌鸦王,如今连蛮王都不放在眼里,怎么还会在意几个小部落的首领?这些家伙也真是愚蠢,他们当初害怕乌鸦王怕得要死,怎么见了李奥瑞克王却这么勇敢?难道就因为李奥瑞克王是高原人吗?真是不可救药。”琪琪说起话来,总是老练的不像个十五六岁的少女,让她母亲感到惊讶。 “那我们可得乖一点。”卓格卡缪说着拿出一面打磨光滑的铜镜,对着镜子照了起来,“哎呦呦!我这眼线都画歪了,你这孩子也不提醒我……”说着赶紧打开化妆包来补妆。 琪琪撩开一点帘子的缝隙,看着母亲在那描眉画眼,不禁惊讶的问道:“妈!不是我结婚吗?你打扮那么漂亮干嘛?” 镜中卓格卡缪眉头一挑,说:“哎呀,你懂什么!女人漂亮点总归没坏处的。” “你别回避我的问题啊!”琪琪喊道,“你女儿还没化妆呢!妈妈您先说好了,你究竟是想招姑爷还是找给我找一后爹?” “啧!你这孩子怎么说话呢?”卓格卡缪将一块红纸放在唇间,用力的夹了下嘴唇,“那李奥瑞克王是个二十岁的壮小伙子,怎么会看上我这种生过孩子的老阿姨呢?” 琪琪眨了眨眼睛,砸吧着母亲这话的言外之意,旋即说道:“那要是他看上了呢?” “不可能的,但万一真看上了……唉!” 卓格卡缪一拍大腿,痛心疾首的说道: “就只能怪咱娘俩命苦了!” ⑧二17七一六 第二百五十章:怎么,不想见我吗? 但凡这家伙不是我老妈,我必一脚把她踹下马车!琪琪只得翻了个白眼,“我觉得啊,就可能吧,还是我的命更苦一点,妈妈。” “你这孩子!放心吧,妈妈和你开玩笑呢,我都这个年纪了,怎么还会和你抢男人呢?开玩笑的开玩笑的……” 卓格卡缪“嚓”一下拉上了手包,又将戴上她们一族专用的护耳帽,旋即望着野狼城方向露出了期待的笑容。可没过几秒,这笑容又很快变得忧伤了起来。 唉!好气啊,李奥瑞克王,二十岁的英俊小伙! 我生君未生,君生我已老! 我怎么不晚生十年呢?该死,真该死!卓格卡缪气得咬碎一口银牙。 …… 一位传令兵敲开李奥瑞克的大门,大声报告道:“陛下,蛮族的车队进城了!” 李奥瑞克立马站了起来,眼睛冒光的说道:“看到那对母女了吗?” “没有!” “再探再报!” “是!” 传令兵跑出去了,李奥瑞克则十分没出息的在办公室里徘徊踱步,希雅坐在旁边的椅子上,眼珠子跟着他左右摇摆。她一皱眉头,说:“陛下,您歇会!硬牛皮的鞋底子都让您磨破了,那小公主都找上门来了,难道还能跑了?你急什么,真是的……”希雅一甩鬓角的碎发,小声嘀咕道:“就跟没见过美女一样。” 李奥瑞克停下脚步,解释道:“哎呦!我怎么会没见过美女呢?我这家伙不都是吗?我只是好奇,这罗米拉钦定的狐狸精到底有多邪门?哎,我可不可以到城墙去看一看呀?我好想去!” “真没出息!你可是国王啊。”希雅笑骂道。 旁边的罗米拉则行了一礼说道:“陛下!您身份高贵,叫那蛮子来觐见您就是了,何必劳动身子出去见她?” 希雅也接着说:“对啊!一个落魄公主来跟我们和亲,国王却亲自出去迎接?这成何体统!陛下,您不可以去。” 李奥瑞克只得按捺住自己的好奇心,说:“那也行吧,要不,你们先去替我看看,看完之后回来告诉我怎么回事。” 希雅眼珠一转,道:“这倒是行。” 几个女孩一哄而散,都跑出去看热闹了,毕竟这对“蛮族母女”是精灵女王钦定的“狐狸精”,大家都很好奇,这对母女能美艳到什么程度。最重要的是,在座的几个女孩也都自负美丽过人,此时多少有点争强好胜之心,想看看到底有没有传说中的那么神。 没想到才过了几分钟希雅等人就回来了,而且一个个都阴沉着脸。李奥瑞克也是心中“咯噔”一下,问道:“怎么了?该不会是不好看吧?” “不是那个事情!”希雅一摆手,说:“人家母女还在城外呢,先进来的是一帮臭蛮子,嚷嚷着说,他们是七大部落的使者,要我们给他们提供住处、搬运行李、准备吃得用的,还说让李奥瑞克王出来接待他们,态度很是傲慢。” 李奥瑞克一听就恼了,说:“他妈的!有病吧?我又不是来看他们的。” 罗米拉一耸肩,故作阴阳怪气的说道:“他们说这是蛮族的规矩,让我们按照礼数办事。” 李奥瑞克顿时恼了,说:“一群什么叼东西?乌鸦王都死了,剩下一帮孙子还在这装爷爷?要不是卓格卡缪要来,我能准他们进城?真是找不准自己的定位……哦,这样吧,让我们接待客人的使者都撤回来,等着接卓格卡缪,别理这些家伙。” 希雅问道:“那这些人怎么办呢?就在门口晾着吗?” 一听这话,李奥瑞克忽然露出坏笑,说:“不用,我会派个硬茬去收拾他们。”说着把“啄眼”拔了出来。 …… 卓哈部、桑海部、狼爪部、山猫部、金刀部、逐日部、高原遗部,一共七个部落。 七个部落七位使者。能代表部落的,身份都不低,这七人要么是部落族长的亲戚,要么就是位高权重的大臣。此时,七个部落的车马停在广场上,车马运载着许多货物,其中既有他们自己的行李,也有给李奥瑞克送来的见面礼。 七个部落之中,以逐日、金刀两个部落势力最大。据说逐日部全民皆兵,能征善战,他们有骑兵五千,勇士一万;金刀则有纵横千里的肥美水土,粮草充裕,人口众多,装备精良。 逐日部的代表,是个身材敦实的武士,这人一米七几,也不算矮,但他身形极宽,膀大腰圆,就显得整个人仿佛一座石墩。此人名叫“爪哈姆”,又名“碎石”、或者“碎石武士”,传说他有过人之力,双手轻轻一拍就能击碎山岩,还曾经靠着一双铁手,在战场上连着将九个带甲的敌人打到吐血。 这人是信使中武艺的代表,而且放在整个“乌鸦王”旗下,也是一流的武士。他一脸傲慢的看着野狼城街道,说:“乌鸦王真是老了,竟然被一个高原人杀了,我就说这蛮王的位子不该给一个整天嘬烟袋的痨病鬼来当。果不其然!人死了不说,还让我们也跟着受辱。” 金刀部的代表此时也附和道:“就是!白瞎了我们部落给他援助了那么多军费。” 金刀部的代表是个老妇人,人称“金雕夫人”她凸鼻凹眼,脸皮似干旱时候的土地,相貌极其丑陋;然而她身上戴的珠宝却足以刺瞎人眼。我们不说她五官上的金银饰品,也不说话她手脚脖子上的珠串,就单说她骑着的那匹马,就足以让任何一个小贵族相形见绌——这马儿踩着金马蹄铁,背上包裹银护甲,马鞍上面穿满了血红玛瑙珠,马头上面戴着一顶造型别致、装饰繁复的宝冠,这宝冠上镶嵌了碎钻、翡翠还有珍珠,有金线银丝,镂空雕花,流苏穗子……若不是仔细观察,真看不出那是个什么东西来。金刀部的人也就是这一百年才富裕起来,因此只有富气没有贵气,不知道该怎么显摆,因此人均都是这样的风格。 碎石武士瞅了一眼那亮瞎眼的老妇人,又看了看她身后的车队,说:“你们这次准备了什么宝贝来送礼?” 金雕妇人说:“倒也没有什么东西,就是一车金币,两车皮草,两车铁器,还有几十头牛羊,以及一些魔药、草药、法器什么的。” 听到礼这么厚,碎石武士便笑了起来,讥讽道:“懦夫!这样费尽心思来讨好李奥瑞克,他也不见得会给你什么好处。” “你在说什么屁话?”老妇人不屑的说道,“这些东西尚且不及我孙侄女过生日时候赏钱的一半,怎么就算是费尽心机?你们部落是太穷了,没见过钱吧?”她说着变出一把扇子,挡着嘴巴大笑起来。 碎石武士不屑的哼了一声,说:“逐日部根本就没带礼物来!让我们承认他是天可汗?卓格卡缪这个贱人,她做梦!让一个连马都爬不上去的高原人当天可汗,这是所有天父勇士的耻辱!” 贵妇人没理会他,而是望着野狼城空荡荡的大街,说:“不过,这李奥瑞克怎么还不出来迎接我们?” 其他的使者也有这个疑惑——怎么蛮族的贵客来了,这高原人既不布置场地,也没有人接待呢?其中一人不禁说道:“李奥瑞克该不会是瞧不起我们吧?” “他敢!”碎石武士吼道。 贵妇人也说:“李奥瑞克若是真想统治这片土地,就要守我们的规矩。这草原有草原的规矩,蛮族有蛮族的办法,外人想统治这片土地,没有我们助力是不行的。不然政令推行不下去,税务也收不上来,到处都有人反对他,统治就无法维持。为此,他必须客客气气的对待我们,要不然各个部落联合起来,说推翻他也就推翻了。李奥瑞克才多少兵马?有五万人吗?我的部落就能凑出来两万多个勇士,你们几位也出个几万,不就碾压他了?再说除了咱们七个大部落,那还有几十个小部落呢,每个部落出几百人,也能凑出来几万,这么多蛮族勇士,李奥瑞克难道还敢怠慢我们吗?” 众人纷纷点头,认为金刀部的人说的没错,确实是这个道理。乌鸦王也好,李奥瑞克王也罢,到了他们的地头,都要给他们这些地头蛇面子的,王是因为有人拥护才算是王,他们不认可的话,王也就不是王了。 说实话,七大部落的人完全不承认李奥瑞克这个天可汗。这些人说是来拜见可汗,实则是看看李奥瑞克的虚实,看看他究竟有几斤几两。在蛮族部落里一直流传着一个说法,乌鸦王输给李奥瑞克,不是因为李奥瑞克太强,而是因为乌鸦王轻敌导致的。许多人对此深信不疑,因为在他们看来,高原人怎么可能战胜蛮族勇士呢? 正当这些人议论纷纷的时候,有一个蛮族士兵打扮的人走上前来,说:“我来给各位带路。” 哦,总算是有人接待了。众多使者一路上舟车劳顿,都很累了,也懒得去纠结什么礼数,打算先休息一番,吃饱喝足再说。此时碎石武士看了一眼那个蛮兵,说:“你是谁?怎么穿图卡鲁部的衣服?” 那个奉命来带路的士兵,说:“我原先是乌鸦王的近卫,如今为李奥瑞克王效力了。” “原来是个叛徒!”碎石冷笑道。 那个士兵面无表情,只是一伸手,说:“请这边走。” 众人跟着士兵前进,车队跟在后面,众人沿着大路走了一阵子,拐了个弯,又走了一会,却还是没有到达休息的地方。而且他们发觉自己距离野狼城的城主宅邸越来越远了,不由得心中不耐烦起来,心想:李奥瑞克是想把我们安排到什么地方去?难道城市深处还有什么隐藏的庄园别墅吗? 又走了一阵子,带路的士兵带他们来到一个小巷前面,说:“请往里走。” 众人一看,这小巷子两旁都是些破败建筑,显然是穷人住的地方,也就只比贫民窟好一些。这种地方难道还会有什么庄园别墅?那老妇人骂道:“混账东西!你想带我们去哪里?” “各位到了就知道了。”带路的士兵行了一礼,旋即就不再说话了。 众信使对视一眼,无奈,也只能走进这小巷。大家把车队扔在外面,人往里走,这小巷越走越蜿蜒,越有越狭小,走着走着,乞丐、污水和老鼠都出来了。众人越走火气越大,而就在碎石即将爆发的时候,前方豁然开朗。 “妈的,什么意思啊!” 这一下,所有人都绷不住了。 那是一片隐藏在贫民窟中的小广场,几个麻风病人搭了窝棚躺在里边,周围还或坐或躺的有一些盲人、残疾人、痴呆、小偷和廉价的妓女。周围污水横流,恶臭刺鼻,最过分的是,尽头竟然就是下水道的入口。如猫一般巨大的老鼠乱钻乱爬,差点咬了贵妇人的马,吓得她一阵尖叫。 碎石怒吼道:“李奥瑞克这是什么意思?” 带路的蛮兵说:“李奥瑞克王有令,让七个部落的使者在此就地扎营,回头他会提供给你们面包、食盐和酒,期间没有他的命令不得走动。” 这不是怠慢,而是赤裸裸的侮辱!除了最弱小的、前来凑数的山猫族人之外,其他人都是勃然大怒,碎石武士一把抓起了那个带路人的领子,骂道:“竟然敢这样侮辱七大部落的使者?让李奥瑞克出来!” 尽管被这粗壮的武士抓住领子,信使仍旧面色淡定,说:“李奥瑞克王说了,他只见卓格卡缪母女,不见其他人。” 碎石吼道:“放屁!你立刻去告诉他,不然我就拍碎你的脑袋!”一旁的金雕夫人也开口说道:“李奥瑞克堂堂高原王,怎么如此没有气量?就这种人也想当天可汗吗?不怕让人笑话!” 还有一个长相很有高原人风格的壮年男子,他说:“李奥瑞克是个屁的高原王!高原人早就死了二百年了,沼泽里的高原人,只是卖国贼和叛徒的后代罢了。”那人是高原遗部使者,这个部落是残存的高原人后裔组成的,自称是“蛮王的封臣”,“中土平原的高原人公国”。宣称是高原人的正统继承人,同时还向蛮族宣誓效忠,被乌鸦王封了一个“族长”。 其他部落的使者也纷纷附和,表示李奥瑞克这是对他们的侮辱!他们会将这些事情如实禀报给七大部落的领袖,到时候蛮族会联合起来推翻李奥瑞克的统治,或者投靠北边的狮王,总之绝不会服从这种傲慢无礼的家伙。 此时信使说道:“李奥瑞克王说了,如果你们执意要见他,他就让自己忠诚的属下代替他出面,来解决你们的问题。” 听了这话,碎石再也忍不住了,他一把抓住了那个蛮兵的领子,吼道:“我他妈不要什么属下,我要你立刻带我去见李奥瑞克……” 话说到一半,只听天空上传来了一阵乌鸦叫声,听了这熟悉的声音,众人都感觉脊背一凉。接着,一把冰冷的黑刀悄然贴在了碎石的脖子上。碎石就觉得后脖子一凉,猛然转头,就见一只乌青的爪子抓住了他的衣领,接着一把熟悉的黑刀抵住了他的咽喉。 “怎么?不想见我吗?”乌鸦王狞笑着说道。 q六⑧二7妻一 第二百五十一章:你会削土豆吗? 乌鸦王怎么在这!他怎么还活着啊,不是说他被李奥瑞克挂在城墙上了吗? 众人看到乌鸦王全都吓坏了,而碎石更是吓得魂都要掉了,表情从愤怒变成惊恐,再迅速变成了一脸堆笑,说:“你,你……大王,您没死啊?” “丧良心的东西,你还知道我是你的大王?”乌鸦王将刀刃紧逼着碎石武士的脖子。 碎石连忙说道:“哎呦哎呦!瞧您这话说的,那您肯定是我们的大王啊!您到什么时候都是大王……” 乌鸦王凶名远扬,手段极其残忍,这些人从前都十分畏惧他,甚至是留下了心理阴影。这话一出,其他人也赶忙附和道:“是啊是啊!您当然是我们的大王!” 乌鸦王这才收起刀来,点了一锅烟袋,骂道:“你们这群狗杂种!跑到这里来干嘛?” 这些人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总不能当着乌鸦王的面说,我们是来拜见天可汗的吧?还好那金雕夫人会来事儿,情商高,眼睛一转便说道:“大王!不瞒您说,我们今天是来刺探敌情的!” “刺探敌情?”乌鸦王表情变得很是怪异,“刺探什么敌情?” 金雕夫人笑道:“前些日子,大王您不是从野狼城完成了一次战略转移吗?我们就寻思着,早晚您还要杀回野狼城,宰了李奥瑞克那个崽种。于是呢,我们就让卓格卡缪假意和亲,实则是来打探情报,看看李奥瑞克的虚实,这样一来,才好制定新的计划,然后让大王带着我们一起夺回野狼城啊,对不对?各位,对不对啊?”她连忙对周围人使眼色。 众人赶忙说:“对对对,我们是来刺探军情的!” 乌鸦王用眼睛扫了一圈这几个人,冷笑一声,说道:“果然是一群叛徒!” 众人连连喊冤,纷纷说道:“大王冤枉!我们从没想要背叛过您!我们是最忠诚的。” 碎石更是擂着胸口,大声说道:“乌鸦王!我可是和您并肩作战过的!当年狮王想跟我们抢地盘,我带着两百个骑兵杀入敌阵,亲手杀了十二个人!您当时是看到了的。怎么能说我要背叛您呢?” 乌鸦王却是笑了:“忠诚?你们还有脸谈忠诚?你们以为我不知道吗?你们在我麾下的时候,就两面三刀,阳奉阴违!现在李奥瑞克王成了天可汗,你们还是包藏祸心!一群没良心的东西,都他妈的该死!” 这话是什么意思?什么叫“李奥瑞克王成了天可汗,你们还是包藏祸心”?众人咀嚼着乌鸦王这句话的意思,心想:难道是乌鸦王已经服从投靠了李奥瑞克? 蛮族这边信息闭塞,这乌鸦王的英灵成了李奥瑞克仆从这件事情还未传开,这些人根本就不知道,甚至不知道站在面前的乌鸦王是个死鬼。 乌鸦王看着这些家伙,说:“你们若是眼里还有我这个大王,今天就不要给我搞事情,即是来拜见天可汗,就拿出诚意来,别给我惹麻烦。” 一听这话,金雕夫人不禁问道:“乌鸦王,难道你投靠了李奥瑞克?” 乌鸦王一脸高傲的说道:“倒也谈不上是投靠,只是换了个天王来效忠罢了。” 原先四大蛮王都效忠一个“天王”,这人那就是“龙王布林”,这话的意思,就是乌鸦王不再承认龙王布林是天父化身的天王,而改为认李奥瑞克为天王。这不仅仅是说他换了主子,更是换了信仰——当然,人们都知道乌鸦王不存在信仰,他眼里只有利益而已。 但这怎么可能呢?众人比起愤怒来说,心里更多的是难以置信。高傲的蛮王怎么会效忠一个高原人?难道说乌鸦王被李奥瑞克彻底夺去了气魄,成了人家的狗? 就在这时候,突然有人大声喊道:“你们看,乌鸦王没有影子!” 乌鸦王冷哼一声,说:“我已经是个死人了,当然没有影子。” 蛮族虽然不知道乌鸦王变成李奥瑞克英灵的事情,但是民间却有这样的传说:说是李奥瑞克不光武力过人,而且还会各种巫术邪法,当时他就是用这种不光彩的法术害死了乌鸦王,这才赢下了野狼城之战。 金雕夫人立刻想起这件事情来,大声叫道:“哦!原来是李奥瑞克把你变成亡灵了!难怪你会说出这种混账话来!” 不是乌鸦王,只是个亡灵?碎石感觉自己受到了戏弄,顿时勃然大怒,“一个死鬼还敢在我面前聒噪?你就再死一次吧!” 碎石说着双手一拍,手臂上的墨绿色符文涌动起来,一双大手上结出了一层绿色的厚皮。那是逐日部的巫术,能让他手上力量加倍,同时有辟邪驱魔的功效。接着他抬手就往乌鸦王脸上招呼,这碎石双手力气极大,传说能一掌拍碎拴马石,两掌打裂山岩,这大巴掌若是拍下去,乌鸦王说不定真要死上两次。 然而乌鸦王毕竟是四大蛮王,又怎么会被这样的货色拍在掌下?乌鸦王从刚才开始,肺里就存了一口老烟,就等着这些家伙发难。此时他一口黑烟喷在碎石的脸上,那人顿时呛得咳嗽,眼睛也熏得什么都看不见了。乌鸦王一声大笑,往前一个垫步从碎石身旁穿过,然后来了一个仿佛马尥蹶子的脚法,狠狠的揣在碎石膝盖窝上。碎石一吃痛,就觉得膝盖一软,人就趴了下去,整个人趴在污水横流的臭泥地上。 这乌鸦王会的招式其实不多,满打满算也就十来招,但每一招都歹毒阴险,毫无武德,这些招式是当年他当街头混混时候练出来的本领,出招就是要害,要么杀人,要么诛心。 这地方挨着下水道,前两天还下了雨,地上要多脏有多脏。碎石吃了个大亏,弄得满身满脸都是污泥黄汤,臭的想吐。此时他心里一股邪火,什么也不顾了,只想将这乌鸦王生吞活剥了,以泄心头之恨。 这碎石力大无穷,乌鸦王若是真被他抓住了,兴许还真会被他撕了。然而乌鸦王这时候却又从怀里取出一条铁链来,这锁链和乌鸦兵们使用的如出一辙,只是末端没有镰刀,而是个沉重的秤砣,那链子在空中旋转了几圈,然后就跟长了眼睛一样朝着那家伙的脖子飞了过去。 众人都知道,乌鸦王的士兵们都会耍铁链,却没有知道,这套武艺是乌鸦王传授给他们的。当年乌鸦王穷困的时候就,有整整三年都跟着一个马戏团云游四方,其间他用好酒好菜孝敬团里一个表演绳索套狮子的老师父,才学到了这门手艺。再后来讲过他自己的改良,就成了一门厉害的武艺,并且传授给了乌鸦兵们。只是这东西毕竟是下等人的技艺,当了王之后乌鸦王就不曾拿出来使用,嫌它丢人,今天他间隔二十年重新拿起吃饭的家什,打了碎石一个措手不及。 铁链刷刷刷三圈缠住了碎石的脖子,一下就卡住了他的呼吸,碎石想叫也叫不出来,想解开绳子,但那铁链吃着力气,又解不开,再这样下去非得让乌鸦王拽断脖子。 其他部落的人在一旁看着,却都远远的避开,谁也补上来帮忙。这些人跟碎石不是一个部落的,自然也不是一条心,另外他们心里都精明着呢,知道这里是李奥瑞克王的地盘,充其量只敢说几句垃圾话,不敢真的动手。 碎石呼吸越来越困难,眼看着就要背过气去,这时候他心里发狠,本能的抓住手上的链子,一声怒吼,想用蛮力将乌鸦王拽过来。 乌鸦王的力气和体重都不如碎石,这样拔河的话,肯定不是对手。然而这时候乌鸦王突然起飞了,就看他绕着碎石迅速转圈,铁链也一圈一圈的缠住了碎石的身体,就这样愣是将碎石的两只手也缠在铁链里边。碎石的手臂被缠住了,自然就无法发力了,最终,碎石被缠成了一个“铁蚕茧”,站也站不住了,“啪嚓!”一下倒在了污泥里边。 乌鸦王一脚踩住他的脑袋,骂道:“死鬼?妈的!你爷爷死了难道就不是你爷爷?你大王死了,你就不认他了?由此可见,你这家伙是反骨中的反骨,叛徒里的叛徒!我今天就要把你的良心挖出来,看看是什么成色!”说着一刀扎向碎石的心脏。 碎石连忙大喊:“大王饶命!我是鬼迷心窍了,您永远是我的大王,饶我一次吧!” 乌鸦王冷笑道:“你今天以下犯上,这是千刀万剐的死罪!不光是你,你们这些人也都该死!” 这些人很了解乌鸦王,在他们的印象中,乌鸦王是个说话算数的大王,他说要杀你,那就是神仙难救。因此众人全都吓得哆嗦,也不管地上有多脏了,连忙跪地求饶。 此时乌鸦王一声冷笑,道:“然而李奥瑞克王宅心仁厚,不轻易杀人的,那我也遵照这位天王的命令,不杀你们了。” 众人刚要道谢,就听乌鸦王话音一转,继续说道:“不过呢,死罪可面,活罪难逃——尤其是你啊,碎石,你这双手啊,很危险。” “大王?”碎石吓得脸色铁青。 乌鸦王故作仁慈状,如同长辈说教一般对他说道:“你看,你明明是个有良心的人,可这手却不听话啊!这足以证明,你的手跟你的心是分家的!你的手不你的听话!这就如同仆人不同大王的话一样,对待这样的仆人,我们应该怎么办呢?” 碎石一脸堆笑,同时额头冷汗直冒,道:“小的认为,应该给他一个悔过的机会!” “是么?但总得打他一顿让他长长记性吧?” “这……我觉得就不必了!” “我觉得很有必要——来人!按住他!”乌鸦王一声令下,便有好几个乌鸦过来按住了碎石的身体,碎石吓得哭爹喊娘,恳求乌鸦王高抬贵手。然而乌鸦王不理会他,又命令人将碎石的双手从铁链里边弄出来,然后手掌向上放在地上。 乌鸦王说:“我看罪魁祸首就是你这双手!” 碎石哭道:“大王,您该不会是要砍了我的手吧?若是那样,我以后就没法拿剑、不能骑马,也不能喝酒了!我和死了有什么区别?” 一旁的金雕夫人也为他求情,说:“大王!对于蛮族勇士来说,砍手比砍头还难受啊!何况碎石是蛮族一员悍将,他要是没法打仗了,这对我军不利啊!” 乌鸦王笑了,说:“谁说要砍他手了?我只是想让他的手暂时不能拿来打人而以。” 碎石听了这话,还以为乌鸦王要对他网开一面,顿时连声道谢;然而金雕夫人却脸色铁青,悄悄的退到后面,并移开了目光。 接着,就看乌鸦王拿出来了一把小刀。这刀非常小,却十分锋利,看上去就像是平时蛮族勇士吃肉时候用的刀。乌鸦王将那刀交给旁边的乌鸦兵,说:“来,我问你啊,小伙子,你削过土豆皮吗?” 这话问得人一头雾水,按乌鸦兵也是茫然,就说道:“回禀大王,土豆皮当然是削过的。” 乌鸦王点了点头,又问道:“削的好吗?” “呃,大王,我又不是厨子,不太会削。” “哦,没事,我就想要个手笨的。”乌鸦王说着拿手一指趴在地上的碎石武士,然后说出了一句让在场众人都遍体生寒的话来。 “我要你把这家伙的巴掌,当做土豆来削,一点皮都不要留下,懂吗?” 那士兵顿时就呆住了,愣了好几秒,才说道:“是,大王!”而趴在地上的碎石立刻惨叫起来,说:“不,不要,大王!求您了!” 乌鸦王大笑道:“没事没事!你听我说啊,这人皮长得快,个把星期就长出来了。你回头让人去药铺里边,买三两绿芽膏、一包草木灰、再来一些袍哥药,用煮熟的干纱布敷了,很快就好!相信我,我很有经验的……” 碎石奋力挣扎,但他浑身缠满铁链,又有四个人按着他,任由他力量再大也挣脱不开。小刀一刀刀的落在手上,痛得他又叫又骂。 乌鸦王则坐在一旁的大石墩子上抽烟,咧嘴笑道:“对,再叫大点声!我就喜欢听这个。” 其他使者们看着这一幕噤若寒蝉,一个个吓得脸色铁青,噤若寒蝉。此时乌鸦王瞟了他们一眼,说:“还愣着干嘛?要我请你们啊?”说罢朝着下水道出口那里一努嘴。 众人不解其意,面面相觑;金刀部的那个金雕夫人眼珠子一转,连忙说道:“多谢大王赏赐一处风水宝地!让我等借宿于此!”说着打了旁边的仆人一巴掌,道:“愣着干嘛?扎营啊!” 蛮族的使者们这才反应过来,连忙跑去广场上扎帐篷了。而一直等到营地扎好,那块名为“碎石武士”的土豆也没削完。 …… 李奥瑞克坐在城主宅邸里边,朝着下水道那边眺望,那里隐约能听见一阵阵惨叫。他心想:隔着两条街都能听见,看来乌鸦王下手够狠的。 此时外面有人敲门,说:“报……报告,哈哈哈……” 李奥瑞克疑惑道:这人怎么一边喊报告一边笑啊? “进!” 只见菲利普推门而入,他咯咯咯的笑个不停,活像个下蛋母鸡。 “我他妈笑死!”菲利普一手撑着桌子,笑得直不起腰来,“我刚刚从下水道那边回来,差不多全程观看了乌鸦王怎么制裁那些蛮子的,我只能说,要想治蛮子还得靠蛮子自己!您是不知道那些家伙脸色变得有多快,全然没了一开始趾高气扬的样子。他们把我们给的食盐、面包和酒都吃了,帐篷也扎了,甚至还把下水道的卫生打扫了一下,这下好了,省去我好多事情!要不然明天我的人还得去给下水道做排污呢。” 眼看着蛮子吃瘪,作为高原人来讲,非常有复仇的快感。李奥瑞克点了点头,说道:“蛮子的事情就交给乌鸦王好了,那什么,公主呢?进城没有?” 菲利普露出了一个意味深长的淫荡笑容,说:“您别急!我的人去通知她们了,现在应该进来了吧。” “再探再报!” “是!” 李奥瑞克独自一人坐在办公桌前,无聊的用手指敲打着桌面。大家都出去看狐狸精了,只有他这个国王留在这,妈的,凭什么啊,我不是国王吗?但是转念一想,这个“狐狸精”别人只能看,他却可以吃,心中的愤恨就一扫而空了。 好事多磨,好事多磨!他在心里对自己说道。 就在这时候,门突然开了。能不敲门就直接进来的,只有李奥瑞克身边的姑娘们。李奥瑞克一抬头,果然和希雅四目相对。只见希雅脸色很是紧张,还喘着粗气,似乎像是有什么急事,一路跑回来了。 “希雅,怎么了?” 希雅快步走上前来,然后双手按在李奥瑞克肩膀上,面色十分凝重的说道:“李奥瑞克,我有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要问你!” q6巴二7七 第二百五十二章:危机感 李奥瑞克也是一惊,连忙问道:“怎么了,突然这么严肃?” 希雅说:“李奥瑞克,你还记得结婚之前你是怎么跟我保证的对吧?” “啊?怎么突然说这个?”李奥瑞克一脸茫然。 “你说你会永远爱我,不会变心的,对吧!”希雅激动的问道。 “那当然了……” “你是一国之君,君无戏言!” 李奥瑞克看着她如此紧张的样子,似乎猜到了一些缘由,哑然失笑道:“我就算不是一国之君也不会在这种事情上骗你的——所以,是不是那小狐媚子的颜值超出了你的预期?让你产生危机感了?” 希雅一脸惊恐的说道:“天呐,你这么快就开始关心她了!你都不关心我!” 李奥瑞克笑道:“不是不是不是,我当然是关心你的。希雅,我们的感情经过了大风大浪的考验,经历了生离死别,是如此的坚定!而且你早就在家里是说一不二的主母夫人,怎么还这么焦虑不安啊?” 希雅皱眉嘟嘴,一脸委屈,说:“我就是这样一个人啦,我其实一直都对自己的‘女人味’很没自信的……”她说着低下了头。 这倒是没错。希雅虽然看着身材高挑,自信过人,但实际上,在女人那一方面他的内心自卑又胆小。再加上李奥瑞克整天如同超市里扫货一般往家里摇人,希雅的心态很难不动摇。 “所以那个狐狸精是不是很……呃,很牛逼?”李奥瑞克找不出什么更合适的词儿来了。 听到这话,希雅一脸严肃的说道:“是的!从各种意义来说都符合你说的这个形容词。我很难详细描述那女人到底是个什么妖精,只能你一会自己去看了。” 我艹,这么顶吗? 正说着呢,罗米拉也从外面走进来了,一进屋,罗米拉就没头没尾的说道:“李奥瑞克王,我想去南方。” 你他妈是从哪来的北方民谣歌手?李奥瑞克听得一头雾水,说:“怎么回事?你为什么要去南方?” 罗米拉也是很严肃的说道:“前些日子蒂维丝大人不是说,想要镇压南方作乱的‘卑劣种族’吗?但苦于没有合适的人手。您前些日子也重新挂起了‘神圣中土联军’的大旗。既然如此,我觉得自己可以去南方,以‘高等精灵’以及‘李奥瑞克王代言人’的身份,招降那些‘卑劣种族’。说是卑劣种族,其实他们曾经都是高等精灵创造出来的仆人,只是后来高等精灵消失了,他们才沦为了卑劣种族。这些人灵魂深处都埋着忠诚的种子,体内留着忠诚的血脉,让我去招降大概率能成功,反之,要是让蒂维丝和高原人们去,就只能用战争解决……” “等会我不是问你这个……” 罗米拉继续说:“而且南方群岛那一块还住着许多海地精,或许能打听到一些黄金树种子的线索……” 李奥瑞克连忙打了个暂停的手势,说道:“停!我说了不是问你这个!我是想知道,你为什么突然就想到南方去了?而且是在这个……刚看完狐狸精之后?这两件事情有什么联系吗?” 罗米拉点了点头,说道:“有联系的,当然是有联系了。”说到这里,罗米拉那不苟言笑的脸突然也绷不住了,说:“她太好看了!即使是以精灵的审美来看,那对狐狸精都稳稳压我一头了,若是从生殖学的角度来看,那更是令我无地自容……” “呃,所以你就要跑到南方去出差?那个,蛮族公主再好看我也不会赶你走啊……” 罗米拉摇头,说:“不,我是在进行一种错位竞争战略。” 错位竞争? 李奥瑞克稍加思索,说:“哦,我懂了,你在美貌上不及她,就想用其他方式证明自己的价值?” “是的,陛下。”罗米拉点了点头。 罗米拉才刚刚上了李奥瑞克这条船,没站稳脚跟,显然不想还没受宠就失宠,危机感就十分强烈。 至于吗?李奥瑞克无奈的叹气,朝两个姑娘招了招手,让两人来到自己身边。李奥瑞克握着两人的手,先是对罗米拉说道:“你们认为我是王者,那我有王者的气量吗?” 罗米拉点头说道:“陛下当然是有王者气量的。” 李奥瑞克说道:“对呀!我既然有王者气量,还能容不下几个女人吗?” 罗米拉默默点头,但表情还是很不安。而希雅则小声嘀咕道:“气量是够的,但您体内的水分不一定够。” 李奥瑞克扶额大笑,然后轻轻掐了她大腿一下,说:“你怎么说话一股子魅魔气啊!放心,绝对够的,我这么强壮的身体,怎么会不行……哎对了,魅魔呢?” “普希拉应该还在自闭。”希雅说。 自闭? “我出去看看她,可以吧?” “当然可以,她就在楼梯上蹲着呢。” 蹲着呢? 李奥瑞克下了楼,就见到魅魔蹲在楼梯口上,可怜巴巴的自己抱着自己,嘴里低声嘀咕着什么。 “普希拉?” 普希拉似乎没注意到他来了,这魅魔表情呆滞,脸上一副三观崩溃的样子,喃喃道:“输了输了输了输了输了输了输了输了输了输了……” “普希拉,醒醒!喂!”李奥瑞克用力摇晃她。 “啊?主人?”魅魔如梦初醒。 李奥瑞克在她身旁的楼梯坐下来,说:“大致情况我也猜到了,你别害怕,我不会不要你的。” “我相信您……”普希拉默默点头,旋即说道:“但这不仅仅是危机感的问题,在看了那个狐狸精之后,我的自信心也不复存在了。” 魅魔的自信心,自然就来自于魅力——尤其是指魅惑男人的魅力。这种魅力既是魅魔追求的人生意义,也是她们吃饭的本钱。换句话说,魅力不足的魅魔早就饿死了,也轮不到繁殖后代,所以魅魔必有极强的魅力,这是进化论的又一铁证。 然而普希拉作为一个进化过的高级魅魔,竟然在魅力上被这个狐狸精打成了“道心破碎”。这令李奥瑞克一瞬间感到猪脑过载,dll缺失,已经无法想象那狐狸精究竟是什么样的妖孽,才能让魅魔如此崩溃破防。 普希拉悲愤的说道:“主人啊,我可是魅魔!一辈子里大半的时间都在修行魅魔的本领,结果到头来,我尽然不如两个人类!这凭什么啊,凭什么!她们难道有我付出的努力多吗?为什么她们能比我厉害?她们又不吃我这碗饭。我付出了这么多,却还是输得这么彻底,这对于一个魅魔来说,是巨大的打击。” “我输了,我完完全全彻彻底底的输了!我只能庆幸,这种生物数量稀少,如果这些狐狸精的繁殖能力和老鼠一样强,那魅魔就会死于饥荒。” “假如让那个狐狸精素颜朝天的站在左边,而让我盛装打扮、一丝不挂而且掰开腿的躺在右边,别人都会选她不选我!”普希拉大声说道。 努力了却不一定能得到回报,这是一个残酷的真相,李奥瑞克心想,看来魅魔也在内卷啊。 “也没有那么夸张,我还会选你的,普希拉。”李奥瑞克亲吻她的额头,“我们的感情是凌驾于欲望之上的,你知道的,我李奥瑞克最重感情了。” 普希拉哽咽了,说:“可是我相比起她来说一文不值!” 或许精灵还能“错位竞争”一下,毕竟她是精灵王国的女王,有权力有能力;但魅魔除了绒布球这一身份之外,就再也没有其他人设——就连开黄腔的功能,也逐渐被希雅夺走了,所以普希拉面临着失业的危机。 “不必考虑那些复杂的事情,因为我对你的爱是不讲道理的。”李奥瑞克说道。 “主人!”魅魔一声嘤咛然后扑进李奥瑞克怀里,感动的哭了起来。李奥瑞克轻轻抚摸着她的后背,心中则盘算着那个“狐狸精”的事情。 如此有魅力的三个女人都一个照面就败下阵来了,这让李奥瑞克好奇之余,感到非常困惑,他想不明白,为什么一个女人会有这么大的杀伤力?就凭着容貌,能在一个照面就让自己的姑娘们集体破防?这有点夸张、夸张的不合逻辑了,难道说那“狐狸精”使用了什么精神系的魔法吗?比如会使别人感到容貌自卑的魔法?震慑心灵的魔法? 然而李奥瑞克的这个猜测立刻就不攻自破了。 因为塞拉维跑进了屋子。 “哇,那个阿姨好漂亮啊!师父你不去看一下嘛?” 塞拉维这副天真智障的样子和三个姐姐形成了鲜明对比,显然,如果那个狐狸精用了什么魔法,塞拉维不会是这副样子的。看着那一脸天真的少女,李奥瑞克不禁想到:还是这个小哔宰治没心没肺啊,年轻是真好。 李奥瑞克对塞拉维摆了摆手,说道:“不了,我要在这里等着,师父现在是国王了,出去接她不像话……” 话音刚落,人形的三头狗就从外面跑了进来,说道:“老板!您还是出去一趟吧!” “怎么了?” 狗子说道:“卓格卡缪的车堵在门口进不来了!老百姓都出来了,把路堵了!赶也赶不走,现在人满为患了,您瞅一眼去吧?” 李奥瑞克说道:“行吧,正好让我看看,那蛮族公主究竟是什么妖孽,能把我的老婆们吓成这样。” 听了这话,李奥瑞克身后的希雅小声说道:“不是公主!公主在车里呢,我们看的是公主她妈。” 啊?是妈妈? 李奥瑞克摸了摸下巴,心想:这不就更有意思了吗? 李奥瑞克这样想着,便走出了房间。希雅此时快步追上,说:“你既然执意要去,就要搞得气派一点!礼官,王袍拿来!” “是,殿下!” 礼官赶忙拿来一身金黄色的大袍子,这袍子宽袍大袖,满是丁零当啷的装饰,说是召见附庸时穿的,气派又高贵,然而李奥瑞克看了一眼就心中不悦,说:“妈的!这袍子穿了,连马都骑不上!” 希雅白了他一眼,说:“你都是国王了,还骑马?坐车啊!” 李奥瑞克却是把脸一横,说道:“我是个马背上的国王,怎么能坐车呢!我要骑马。把我的战袍拿来!” “行行行!”希雅无奈的点了点头,对那礼官说道:“记着陛下的话没有?以后按照新规矩来,不穿这种大袍子了——来人,取李奥瑞克王的将军银甲!那衣服在我二楼柜子里了,单独有个金锁头大柜子,在东北角靠窗户。”希雅一直以来都亲手保养李奥瑞克的战袍、铠甲、头盔和战靴,这种关系丈夫安危的东西她从不交给别人来弄,不然不放心。 片刻之后,下人们就拿来了李奥瑞克的战甲,希雅和罗米拉两人为他脱靴更衣,不一会,李奥瑞克王就以白袍银甲的姿态登场了。随后他召唤出了墨崔迪,骑着马,前往大街上。 正如先前狗子说的,街上拥堵的水泄不通。也不知道是谁走漏消息,说蛮族公主来了,而且非常漂亮,老百姓们就都出来看热闹。李奥瑞克也是刚刚当国王,没有管理城市的经验,因此就遗漏了这一环,没有提前肃清场地。 此时人们将主干道堵得水泄不通,卓格卡缪的车队寸步难行。李奥瑞克骑着马远远望去,隐约能看到蛮族的车队,还有马车前面坐着的“卓格卡缪夫人”。他没有使用啄眼的视力增强,他想等着一会拉近了距离再仔细欣赏。 老百姓们都想看热闹,尤其是想欣赏蛮族母女的美丽。人们呐喊着,兴奋的叫着,还有人乱扔钱币、帽子和杂物。近处的人已经大饱眼福,想撤出来了,外面人却急着往里边走。 里边的人往外走,外面的人往里推,场面有些危险,时而有人跌倒,咒骂,尖叫。 李奥瑞克看着密集的人群,稍加思索,说:“让菲利普、格罗温、布洛泽、奥德罗四人朝着四个方向疏散人群,切勿出现拥挤踩踏,再让花仙子通知周围的商铺,先叫一部分人们进入商铺,腾空外面的道路,使得道路通畅,再依次离开。” 随着李奥瑞克的命令,北伐军的人迅速开始疏解人群,不一会,场面得以控制,街道也逐渐清出了一条道路。 此时,阻挡在李奥瑞克和蛮族公主之间的,只剩下空气了。 终于,终于来了!李奥瑞克兴奋的想到 “老大,您今天是要去交配吗?”墨崔迪用马语问道,“我怎么感觉你这么兴奋呢?” “啊,有一对很漂亮的母女……”李奥瑞克回答道。 墨崔迪打了个响鼻,说:“母女?哦吼!原来您也喜欢这一口,那看来咱们又有共同话题了。” “别废话!快往前走,抬头,威风一点!” “好嘞!” 李奥瑞克策马向前,卓格卡缪就在前方。 此时卓格卡缪似乎也看到了李奥瑞克过来了,那女人立刻下车,并弯腰行礼,恭敬的等候李奥瑞克王。 对嘛,这态度才对!那些使者要是跟你一样客气,我还至于让乌鸦王收拾他们?李奥瑞克这样想着,就来到了卓格卡缪的面前。随行而来的还有希雅、罗米拉以及几个亲卫骑士。其中一个随从大声喊道:“站在你面前的,是高原人之王,北伐军的战神,帝国全军统帅,李奥瑞克一世!” “拜见天可汗,拜见李奥瑞克王!”卓格卡缪大声说道。 “抬起头来。”李奥瑞克说。 于是卓格卡缪抬起了头。 我艹! 那一瞬间,李奥瑞克直接就傻了,突然就理解了韦小宝见了阿珂为什么能说出“我死了我死了”这样的心里独白来。他很难用文字形容出来这个女人身上的那种独特气质,这女人浑身上下都散发着一股妩媚的气质,就是女性荷尔蒙爆棚的那种感觉。她好像就是为了吸引男人而设计出来的一种生物——打一个比方:假如说造物主在设计希雅、普希拉或者罗米拉等人的时候,是以“美丽”为核心的;那么造物主在设计卓格卡缪的时候,设计理念就是“魅惑男人”。换句话说,她对雄性动物的魅力是浑然天成的,这也是普希拉这种后天努力派在她面前自惭形秽的原因。 但这还不是最关键的。 李奥瑞克望着卓格卡缪的头顶,心中惊呼: 原来先前罗米拉说卓格卡缪母女是狐狸精,并不是修辞手法,而是一个具体的描述! 这女人真的有狐狸耳朵! 是兽耳娘我艹! 卓格卡缪一头柔顺黑发,上面顶着一对外黑内白的尖尖狐耳,狐耳毛茸茸,为她妩媚的气质上添加了几分可爱与温柔。她右侧的耳朵上系着红色缎带,并用钗子固定在头上发,系带上挂着一只晶莹油润的玛瑙珠子,随着阳光照耀而闪闪发光。 老李现在整个人是懵的,一瞬间仿佛梦回处男十八岁,又回到了那个对着显示器里黄油独自施法然后暗自神伤的一个个夜晚。那种冲动灌满了他的身体,让他近乎失去了思考能力。李奥瑞克此时甚至没有心思细看她的五官构造、高矮胖瘦,脑子里只剩下各种不可描述的念头。 他知道自己这样很没出息,尤其是作为一个“后宫三千佳丽”的国王来说,但他真的忍不住。 忽然,墨崔迪用马语跟他说道:“老板,您后面一股杀气,您感觉到了吗?” 衣吧②17一六 第二百五十三章:原地结婚,迫在眉睫! 听了这话,李奥瑞克顿时脊背一凉,想起来家里的几个姑娘还在身后看着他,而且不仅是姑娘们,野狼城全城的老少爷们也都盯着他呢!他可不能就这么轻易的被这个狐狸精迷倒了。 李奥瑞克用心智压下欲望,正色道:“哦,你是……” 等等!这家伙是蛮族公主还是公主她妈妈啊? 李奥瑞克出来接人的时候有点仓促,并没有人告诉他,公主和女王究竟谁是谁。讲道理的话,应该外面的是妈妈,因为公主没出嫁是不能随便抛头露面的,何况,信中说公主十六岁,而这美艳妇人看上去也不像是十六岁的样子…… 可问题也就出在这里了!眼前这女人看上去虽然不是十六七岁,但绝对不到三十岁,目测二十五岁上下。二十五岁的妈妈,十六岁的女儿,这显然不刑吧?或者说,这可太刑了吧?难道是说这妈妈太会保养,所以显得太年轻了?就算是保养的好,这生过孩子的女人也不会这么年轻吧?这女人跟李奥瑞克家里的几个姑娘站在一起,几乎分辨不出来谁大谁小。 所以李奥瑞克就尬在这了,沉吟了好几秒。好在卓格卡缪挺会看眼色,直接开口说道:“回禀陛下,我就是卓格卡缪,我女儿是塔娜琪格。”说着再次行礼,头顶那对白色的狐狸耳朵也跟着抖动。 “哦……” 还真是妈妈啊?李奥瑞克再度感觉三观受了一记重锤——这卓格卡缪的神女一族,难道是跟精灵一样,人均寿命两百岁,所以看上去才这么年轻吗? 李奥瑞克打量着眼前这位美艳妇人,仔细一看,确实是母亲,因为她虽然看着年轻,但是举手投足间都是成熟女人的风韵,她说话时候的表情,笑容,站姿,尤其是身材,都没有少女那种单薄青涩的感觉。而且她右脸下面还有一颗美人痣,这人妻味儿太浓了。 难怪家里的姑娘都产生了深深的危机感,李奥瑞克不禁想到。 卓格卡缪是天父神女,她们这一脉因为生来就是给神灵准备的仕女,所以生来就非常漂亮,这是李奥瑞克第一次看见有人在五官构造这一块能跟罗米拉这个精灵女王一较高下。而这妇人生来就是一脸媚态,用那吊梢眼抛一个媚眼,男人的魂儿就立刻被勾走了。最重要的是,人家还有一对兽耳呢!兴许屁股上面还有尾巴,这别人拿什么赢啊? 妈的,难怪有七个男人明知要命也得娶她,换做我我也忍不住啊! 兽娘,人妻,俏寡妇!我与曹贼何异? 忽然李奥瑞克想起一件事情来:等等啊,我不是要娶她女儿吗?搁这盘她老妈干嘛? 李奥瑞克突然意识到自己搞错了发情的对象。 “请问,令媛是在车里吗?” “啊,是的。”卓格卡缪行了一礼,说:“我女儿还身居闺阁,不得随意见人,按照我族传统,出门也要撑帘子,带面纱……不过陛下要是想见,那当然是随时可以了。”她微笑的时候微微歪头,阳光换了个角度照在兽耳旁的玛瑙珠子上,那珠子从棕红色变成鲜红,看上去耀眼夺目。 “哦,那赶紧进宫吧!这也不是说话的地方。”李奥瑞克打了个“请”的手势,“二位舟车劳顿,先休息一会,睡个午觉,晚上在给你们接风洗尘。” “多谢陛下厚爱!” 随后一行人来到了野狼城的城主宅邸,李奥瑞克先前就给母女两人准备了房间,让管家安排她们入住。随后李奥瑞克与姑娘们来到私人的茶话厅,一边喝茶,一边商量接下来的事情。一进了屋,罗米拉就神色凝重的说道:“陛下,您看见了吗!” 李奥瑞克连连点头,兴奋地说道:“看见了!兽耳美少妇!” “我不是说那个!”罗米拉露出了礼貌又不失尴尬的苦笑,“我是说,您看见车上的封印了吗?” 李奥瑞克歪头,“封印?啥封印?” “我们的陛下眼里只有美艳俏寡妇了!哪还看得见封印啊?”希雅在旁边阴阳他。 李奥瑞克说道:“不是,希雅,你别阴阳我啊,我真没注意。那不就是个普通马车吗?” 罗米拉此时说道:“陛下!那马车的帘子上面涂了一层厚厚的魔药,恐怕内层还贴了各种符文咒语!很显然,卓格卡缪是将她女儿封印起来了,您想想什么东西才需要封印?说不定是因为那小狐狸精是什么邪恶无比的怪物,一旦放出来就会害人……” “对,我看这事情也邪门。”魅魔抱着胳膊说道,“怎么还会有母亲封印自己女儿呢?除非是迫不得已了。” 接着希雅站起身走到李奥瑞克旁边,她双手捧着李奥瑞克的脸,两人四目相对,就听希雅语重心长的说道:“李奥,我不反对你娶新老婆,尤其是这种带着丰厚嫁妆的,只是,你要永远把自己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呀!人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你……”希雅欲言又止,因为她看到李奥瑞克的眼神无比坚定,不容置疑。 姑娘们的关心都是合情合理的,但是站在李奥瑞克的立场来说,他是必须娶了塔娜琪格才行。这不光是为了兽耳娘,还是为了她背后的蛮族政治力量,以及白嫖图书馆的门票。于是他宽慰了女孩们一番,让大家安心,表示自己绝对不会有事情的,姑娘们倒也被他说服了,不再这件事情继续纠结。喝完了一壶茶,希雅表示自己还有军务要处理,就先离开了,罗米拉也要处理黄金树的善后事件,魅魔则要去睡美容觉,于是众人散会,只留下李奥瑞克自己在茶室之中。 此时李奥瑞克一手撑着脑袋,暗自想到:话说,妈妈是兽耳娘,那女儿肯定也有耳朵吧?李奥瑞克摩拳擦掌,十六岁的狐狸少女,这莫非是来报恩的吗? 正兴奋着,李奥瑞克忽然感觉锁骨上一阵瘙痒。这下他心头顿时一喜,想到:魔女小姐总算是上线了吗? 自从上次放鸽子之后,魔女小姐就一直失联,都好久没有消息了!看来过了这么久,她总算是气消了,愿意好好出来说说话。李奥瑞克连忙敲打锁骨,说:“卡珊德拉,出来聊聊?”然而敲了敲却没反应。 怎么搞的? 李奥瑞克拿过镜子来观察那个符文,忽然见到锁骨上的符文时隐时现,同时还有一阵阵的刺痛感随之袭来。紧接着,符文竟然消失了! 李奥瑞克立刻感觉到了异常,他率先想到:难道是魔女小姐把我永久拉黑了?不应该啊,要拉黑早拉黑了,也不至于等到现在,而且从我对她的了解来看,魔女小姐也不是那么作的女人。 那……莫非是卡珊德拉那边出事了? 一想到这个可能,李奥瑞克的冷汗瞬间就冒出来了——卡珊德拉这家伙说好听点叫“想法天马行空”,说难听点就是精神有点不太稳定,容易犯病,指不定就会脑子一抽作出什么蠢事怪事来,在作死这一块不输李奥瑞克的。此时她突然失联,很可能是出事了。 “不行,我要去找她!” …… 此时,在另一边—— 卓格卡缪母女二人来到了客房之中,两人关了门,上了锁,又让巫医在门口贴了封条,这才安心坐下。此时塔娜琪格摘下面纱,大大的伸了个懒腰,说:“这一路来可闷死我了!那个小马车真是难受,白天闷热不透气,晚上睡觉伸不开腿……哎,妈妈,李奥瑞克王请我们吃饭是在晚上对吧?那下午我睡一会……妈?您怎么了?” 就看母亲坐在一面大镜子前面,眼睛发直,嘴角上挂着呆滞的笑容。 “妈妈,您怎么回事啊?” “李奥瑞克王太英俊了。”卓格卡缪沉声说道。 “妈?” “他太俊了!”卓格卡缪捧着脸,几乎是尖叫了出来。琪琪连忙捂住她的嘴巴,说:“你小点声!让人听见怎么办?” “哦哦哦!”卓格卡缪咽了口唾沫,然后用一副几乎要哭出来的表情说道:“闺女!他可太帅了,太帅了!真的好帅啊!我活了大半辈子,也没见过这么俊俏的男人。你看看他!看看他!跟她一笔,我前半辈子遇到的男人都是狗屎!”卓格卡缪满眼都是小星星,“不行,我都要流口水了。”她喘着粗气,仿佛刚跑了个马拉松。 见了母亲这副痴态,琪琪欲哭无泪的说道:“既然李奥瑞克王这么帅,那妈妈您怎么不让我也看看呢?我那帘子帆布做的,比雨衣还厚,什么都看不见啊!” 卓格卡缪眉头一挑,道:“你自己不会撩开吗?” “那上面都是封印!我怎么撩啊?” “哎呦,傻孩子你喊我呀!” “我没喊吗?”琪琪觉得自己素质是真高,这都没有说脏话,“我一个劲儿的拍车帮呢!” 卓格卡缪一脸尬笑,手绢一甩,说::“害!这孩子,我还以为你有什么事儿呢,你说一声啊。” “那他妈……咳!那李奥瑞克王就在你旁边呢,我说啥?我说‘娘亲,帘子给我拉开让我瞧一眼我未来的老公’?丢不丢人啊!”塔娜琪格说得嗓子都哑了,拿起水来喝了一大口。 “哎呀,没事,今天晚上就能让你看个够了,晚上大家一起吃饭,就安排你坐在李奥瑞克王旁边,或者对面!哎,你说李奥瑞克王会喜欢咱俩吗?”卓格卡缪说着拿秀气修长的手指一捋鬓角,尽显媚态。 “他喜欢我不就得了吗?有您什么事儿啊!”琪琪叫道。 “哎呀,这孩子!”卓格卡缪朝着女儿一甩手帕,笑道:“妈妈这不是想提前预热一下家庭关系吗?” “您可别!用不着啊……对了,最重要的事情您有没有注意一下?”琪琪忽然话锋一转,如是问道。 卓格卡缪眨了眨她那双明媚可人的大眼珠子,道:“还有啥重要的事?” 敢情妈妈您光顾着品帅哥了呗?琪琪皱起眉头,道:“不是说让您看看李奥瑞克王的面相吗?怎么样,他是什么面相?是不是帝王命数,能不能压住我的神女气运?” 琪琪很是担忧此事:李奥瑞克若是压得住她的气运,那么皆大欢喜,未来两人必定飞黄腾达,双宿双飞,无限美好;若是压不住,估计就没有几天可活了。 然而一听这话,卓格卡缪当时就露出了尴尬的笑容,说道:“哎呦!相面要一直盯着脸来看,我哪里好意思啊!只是大致扫了一眼……就,呃,还挺帅的。” “我知道他挺帅的!您说了一百遍了。”琪琪看着这个不着调的老妈握紧了拳头,道:“我是说,让您看看他的面相,李奥瑞克王到底有没有帝王之相啊?” 卓格卡缪说:“估计是有的,毕竟他是个实至名归的国王……呃,事已至此,也不能变卦了!闺女,你就别想那种事情了,一切都交给命运好了……” 听到这话琪琪很是不高兴,说:“您这话很不负责任,妈妈!若是李奥瑞克真让我害死了……” 卓格卡缪连忙捂住她的嘴巴,说:“嘘!小心隔墙有耳!” “那好,我不说这个,我就说,假如出了意外,咱俩难道能活着离开这里吗?相当于是平白无故害死了一位足以改变历史的英雄,而且我们还没落到什么好处。妈妈!这个利害关系我说过许多遍了,无论是处于道德还是处于利益,抑或是别的什么,我们都不该走这一步臭棋啊!” 琪琪是拎得清的,但卓格卡缪还是有一些不切实际的幻想,她说:“孩子!万一李奥瑞克王真能压住你的命数呢?至少也得等今晚吃了饭再做决定……唉!琪琪,你听我说。” 母亲忽然严肃起来,看着她那不苟言笑的脸,琪琪也是一惊,她正襟危坐,道:“母亲大人请讲。” 卓格卡缪压低了声音,道:“我退一万步说,假如李奥瑞克王真的因你而死,他们也不会把你杀了泄愤的。因为我先前克死的那些男人,都是死于意外。” 琪琪问道:“若是李奥瑞克王的手下人要杀我们泄愤呢?” “不会的,留着我们,就相当于保留了统治蛮族的合法性,政客没有那么傻,不会杀了我们泄愤……无非就是会把我们再嫁给别人罢了,你的母亲就是这样活过来的。”她说着叹了口气。 琪琪哑然无语,卓格卡缪则继续说道:“孩子,我这辈子一直在等待自己的‘真命天子’到来,可是等到这把年纪,却也没看到什么希望,想必是等不到了。但我希望你能看到!”她说着激动的哭了出来,“我们家族的女人,生来就比别人更渴望爱情,就如同鱼儿渴望大海,草木渴望雨水一样!求不得时极度痛苦,若求得了便是极乐,我想你有朝一日走出苦海,得到这种我梦寐以求的快乐……这不光是为了你,也是为了妈妈。” 琪琪默默点头,说:“我能理解……一小部分。”琪琪也到了情窦初开的年纪,她对爱情的渴求一点也不比母亲少,只是还有些懵懂罢了。 此时她不禁幻想:若是李奥瑞克王真是我命中注定的那个人可就太好了。自此以后,我和母亲就都能解脱,我们就不用整日担惊受怕,也能有人依靠。最重要的是,我的诅咒会变成赐福,惠及我的家人,还有子孙后代…… 啊,李奥瑞克王,请带走我吧…… 而不是被我带走! 琪琪握紧拳头想到。 就在这时候,门口突然传来了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母亲赶忙站起来去开门,然而她刚走到门口,大门就一下被推开了。 “李奥瑞克王?”母女大惊失色。他怎么突然来了?而且是闯进来!? 而李奥瑞克接下来说的话,却更令母女俩震惊。 “我们可以立刻结婚吗?”李奥瑞克大声说道,“就是当场拜堂入洞房的那种!” 82一7一 第二百五十四章:您活不过新婚之夜! “您说什么!?”卓格卡缪吓得花容失色,琪琪则大脑宕机、表情如死鱼。 李奥瑞克关上门,压低声音说道:“来不及解释了,我要立刻跟你们的公主殿下结婚,请问这个公主殿下……我超!” 李奥瑞克忍不住惊呼了出来。 这个白毛狐耳娘是怎么回事!?怎么能这么可爱啊! 琪琪也是腾的一下脸就红了,然后连忙行礼,道:“小女子,塔……塔娜琪格,见过陛下!” “果然你就是塔娜琪格!百闻不如一见,真真儿的小狐狸精!”李奥瑞克竖起大拇指夸奖道,虽然这不是什么好话,但他也找不出别的词儿了。 塔娜琪格论颜值跟她妈妈不分上下,但由于年纪的差距,呈现出了完全不同的气质。假如说母亲是七分媚态三分可爱,那女儿的比例就完全反过来,七分可爱三分媚态!这小狐狸一样是吊梢眼,但看起来就十分的单纯无辜,仿佛是不谐世事的幼小宠物。一双手藏在大袖子里边,怯生生的又像个小松鼠。而且她的耳朵也不像是母亲那样尖尖的立起来,她的耳朵是又大又阔,耷拉在两旁,看上去很好捏的那种。还有啊,这姑娘怎么天生白毛啊?整个头发雪白雪白,就如同北极狐的毛发一样,散发着美丽的光泽。这种设定,真的能在现实中、能让我遇到吗? “谢谢陛下夸奖。”琪琪再度行礼。可能是风土文化不同吧,也许在高原人那边狐狸精是夸人的词儿,她心里想到。 “总之,你们俩点个头,今晚就结婚吧。”李奥瑞克直奔主题。 “等会,陛下!”卓格卡缪大声叫道,“这也太快了点!这怎么回事啊?” “这……”李奥瑞克也不能把“我急着去见魔女小姐所以需要借你俩的气运来把我送走”这件事情说出来,可是不这样说,又有什么合适的理由呢? 若是从前,处男病重症的李奥瑞克多半会闹个大红脸尴尬的说不出话来,然而他前不久娶了一个非常豪爽的老婆,叫蒂维丝。这女人对他的影响很大,尤其是在“气度”上面。李奥瑞克想起蒂维丝的做派,当即大声说道: “因为我对塔娜琪格公主一见钟情!” 蛤? 琪琪的脸“腾!”一下就红了,她赶忙用手捂住通红的脸,那脸皮滚烫,衬托的手心冰凉。什么什么什么?怎么就一见钟情了!高原人的汉子都是这么直接的嘛?还是说,因为他是高原王,所以比别人更加豪迈? 完全没和男人交往过、甚至是没有接触过男人的小狐狸一下就丢了魂,脑子里边一片空白,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卓格卡缪此时也比女儿强不了多少,但她不相信李奥瑞克对她女儿一见钟情这种事情,因为…… “李奥瑞克王,不是我说,但您还没见过我女儿吧?”卓格卡缪指着自己的脸说道,“您好像只见过我来着,怎么会对我女儿一见钟情呢?” 琪琪看着母亲的侧脸眼睛几乎喷出火来:您这就多少掺杂一点个人感情了吧?妈妈! 李奥瑞克眼睛一转,立刻圆上了这个bug,说:“妈妈好看,女儿必定也差不了!” 啊?还能这样吗?母女俩对视一眼,一脸懵逼。 李奥瑞克拉开一把椅子坐下来,说:“我是个敞亮人,咱们就打开天窗说亮话,你们不就是想跟我和亲然后寻求一个庇护吗?没问题!只要跟我了,保你们荣华富贵,吃穿不愁!到时候我再派遣一众精锐侍卫保护你们安全,让你们母女天天睡到自然醒,快活的你一个礼拜就胖十斤!怎么样?心不心动?” “胖十斤就不用了。”两人齐声说道。 “我就是打个比方,倒也没有那么快。”李奥瑞克点了点头,说道:“所以,你们的回答呢?”再不回答我可就要来硬的了啊! 听了此话,母女二人都陷入了沉思,卓格卡缪倒是没问题,因为她本来就有这个打算的,这女儿早嫁出去也是嫁,晚嫁出去也是嫁,至于礼仪、流程、面子什么的都不重要!她们现在连基本的安全都保证不了,还管什么面子? 琪琪不想糊里糊涂的嫁人,但若对方是李奥瑞克王却又另说。她悄悄望着面前的男人,也情不自禁的眼泛桃花——啊!妈妈说的没错,李奥瑞克王好英俊啊!他这么年轻、这么硬朗,朝气蓬勃充满精力,而且浑身上下干干净净,胡茬都好好修过了,头发也十分整齐,不像是那些蛮族武士脏兮兮的,我好喜欢他……嗯? 琪琪突然发现了端倪! 等等! 这李奥瑞克王怎么一脸死相啊! 塔娜琪格也是会看相的,她平时不能出门,于是就饱读诗书,其中就有看相算命的学问。塔娜琪格按照书里的内容一盘算,当时就吓得差点翻窗逃跑!这李奥瑞克王何止是没有帝王命,他这把脸完全就是个短命鬼!他怎么活到这么大的啊!这家伙应该活不过七岁就夭折的。怪了怪了,这相面术和李奥瑞克他俩必须死一个! 英俊和死相并不冲突,有个词叫“英年早逝”,就说明长得越俊俏的,越容易早死;反而是那些相貌比较造孽、生长比较作妖的,很容易活下来。 琪琪看着李奥瑞克的面向,顿时冷汗就下来了。 不行! 就这死相,别说压住我的命数了,他恐怕都熬不过新婚之夜! 此时卓格卡缪似乎也反应过来了,脸色明显变得有些难看,似乎在想:糟了糟了,怎么李奥瑞克王是个短命的面相啊? 假如李奥瑞克生了个稍微富贵一点的面相,母女俩或许也能自欺欺人的尝试一下——万一呢?万一我们算命不准,或者李奥瑞克王命数够硬呢?可是这李奥瑞克王的面相实在是太作死了!想骗自己都骗不了啊! 母女俩现在正在做心理斗争,李奥瑞克却是忍不住了,魔女小姐那边不知道出了什么事情。以她那个暴躁冲动的性格,说不定是和图书管理员起冲突了,然后被人家一顿暴揍,打得重伤不治……时间每拖延一秒,魔女小姐的危险就多一分啊!李奥瑞克跟卡珊德拉之间,既有暧昧的爱情,也有友情,还有意气相投……总之情感复杂却也深重,李奥瑞克决不能对她视若无睹! “怎么样!做好决定了吗?”李奥瑞克催促道,“你们要是不说我就当你们默认!现在就去叫人布置婚房了。” 听了这话,母女两人同时给出了两个相反的回答。 “好,那就今晚吧!”卓格卡缪说。 “不,陛下请三思!”塔娜琪格行礼说道。 卓格卡缪听见女儿说的话,立刻眼睛就瞪圆了,斥道:“琪琪,别胡说!陛下想要宠幸你,是你的荣幸!今晚就是今晚了!” “不!”塔娜琪格十分坚定的说道,“陛下,我……我不能嫁给您。” 李奥瑞克问那个小狐狸,说:“怎么?你不愿意?” 我怎么会不愿意呢?“我恐怕会对您的命运有所影响。” 琪琪几乎就要挑明了。 听了这话,卓格卡缪吓了一跳,表情都变得狰狞了,她猛使眼色,示意琪琪别说作死的话。然而琪琪心意已决,如果李奥瑞克执意要娶她,那她就会道出实情。 琪琪此时心想:若是别人也就算了,但是我绝对不能害死李奥瑞克王! 说实话,真正一见钟情的人不是李奥瑞克,而是琪琪! 塔娜琪格见过的男人本就不多,而李奥瑞克还是其中极品,简直比她幻想中的真命天子还要优秀一百倍!这就好像某人这辈子只想找个五险一金朝九晚五的工作就满足了,然而突然你从未谋面的爷爷让你继承大几亿的遗产……面对这种超额回报,心率飙升个一百四十几,五十几,六十几,七十几……都很正常。 琪琪简直是一个照面就被这位英俊、潇洒、莽撞、不按套路出牌的帝王夺走了心,要不是害怕克死了李奥瑞克,她就要立刻投怀送抱了。 所以问题来了,琪琪连害死花园里的野猫都不忍心,怎么可能忍心害死自己的如意郎君呢? 对这对母女来说,神女血脉的事情是绝密,但李奥瑞克其实是知道的,乌鸦王将一切都告诉他了。此时,他见了琪琪的反映,不禁心中有些触动:这小姑娘倒是善良,不忍心伤害我。 李奥瑞克问那个小狐狸,说:“怎么?是你不愿意吗?” “不是我不愿意,而是这件事情不能。” 我宁可被他一怒杀之,也不能让我的诅咒伤害他!塔娜琪格心中坚定的想到。 “可我要是执意娶你呢?”李奥瑞克问道。 塔娜琪格把心一横,开口说道:“不知道您有没有听说过我身上有诅咒的传说呢?若是您执意如此,恐怕新婚当夜就会……” “住口!”卓格卡缪直接捂住了女儿的嘴巴,旋即一脸堆笑的和李奥瑞克说道:“您别听她胡说!这都是些没根据的传闻罢了。” 李奥瑞克喃喃道:“可我确实听说过……你身边先后死了好几个男人。” 一听这话卓格卡缪冷汗都下来了,她看了看怀里的女儿,又看了看李奥瑞克的表情,心想今天蒙混过关是不可能了,她也干脆把心一横,大声说:“确实有这件事情!我本来也不打算瞒着陛下。我先后克死了七个丈夫,然而克死男人的是我,并不是她!我的女儿还是个闺中少女,怎么会克死男人呢?陛下,您可不要轻信谗言啊!” 这母亲倒也是勇敢,想用自己替女儿顶刀。此时李奥瑞克已经看懂了这对母女的心态,母亲是不惜一切代价要保住女儿;而女儿良心难安,就想道出实情。一个有情,一个有义,人品上倒也算是说得过去了。 “你们的事情我其实都知道了。”李奥瑞克说道,“我一开始就知道你们母女身上背负着神女血脉的诅咒,若是男人的命数压不住你们的气运,诅咒就会夺走他们的性命;若是命数能压住气运,那么诅咒就会变成祝福。”说到这里李奥瑞克冷笑一声,道:“但我李奥瑞克是高原之王,更是战神化身,怎么可能被你们两个女人克死?所以,小公主,你就放心大胆的嫁给我好了!别操心那种事情。” 你这个短命鬼在说什么啊!琪琪几乎要疯了——虽然说自信的男人有魅力,但您也太自信了吧,李奥瑞克王!别说是嫁给你了,我甚至都不敢和你说话,生怕聊多了直接把你给聊死了! 塔娜琪格当场跪了下来,说道:“陛下!还请您三思,神女血脉的赐福不是简简单单就能压制的,我的力量更是在母亲之上!若是您娶了我,有可能……”她一咬牙,“活不过新婚之夜那一晚!” 这不是太好了吗? 然而,李奥瑞克不能在主观上试图自杀,不然就会丧失门票。他赶忙大声说道:“一派胡言!我乃帝王命数,是天选之人!怎么会镇不住你这小狐狸?难道你要说我不配当王吗?” “不敢!”一听这话,母女两人连忙跪下来,吓得瑟瑟发抖。 李奥瑞克点了点头,说:“那事情就这么办了,你们记住,王要做的事情就一定要做到!我说对你一见钟情,那就是一见钟情,我一定要娶你的。何况,这次和亲不仅仅是感情问题,也是一个政治事件,于情于理,于公于私,这场婚礼都不办不行。为了避免夜长梦多,今晚就办婚礼,一小时后举行婚宴!那个,小狐狸啊,你也别害怕,好好打扮打扮……”李奥瑞克看着琪琪那一脸要哭出来的表情又有些心疼,就放软了语气,凑近了小声说道:“我也不是要勉强你,只是我有难言之隐,等结了婚之后我再和你解释。另外,若是最近这几天我身体出什么意外,你们也别担心,我都安排好了,不会连累到你们母女……好了,我就只能说这么多了,不要告诉其他人。” 说罢,李奥瑞克离开了房间,接着他回到自己的书房,招来了身边的干部们,将事情安排下去,让众人火速布置婚礼仪式。虽然先前就有相关预案,但当听见李奥瑞克王要“立刻结婚”的事情,大家还是大吃一惊。 希雅不禁问道:“怎么回事?李奥,你真是鬼迷心窍了吧?这么快就要结婚?你娶我的时候都没见你这么着急啊!” 李奥瑞克深情地说道:“我对你的爱情严肃而又认真,所以婚姻大事才要好好计划……” “别来这套!”希雅一摆手,说:“我还不知道你是什么人?李奥,你告诉我,到底是出了什么事情?” 李奥瑞克也无法将魔女小姐的事情讲出来,一方面是涉及到他最大的秘密——其实这个还好说,希雅口风严,又是他老婆,知道了也不会怎么样;最麻烦的是卡珊德拉的身份,灭世魔女相当于是人类公敌,一旦牵连上了,就会后患无穷,所以只得保密。 李奥瑞克只好使出杀手锏! “希雅,秋梨膏!” “哎?” 李奥瑞克双手合十,“求你相信我这一次!我这次确实是有难言之隐!虽然我要和小狐狸光速结婚,但我绝对没有一丝一毫要背叛你们的意思,相反,这个行为还是为了家族与国家的利益!我对得起良心,也对得起你。我是在头脑清醒神智健全的状态下说出这番话的,我发誓!” 希雅先是一愣,旋即笑了,她微微皱眉,说:“李奥,不用这么严肃的,还发誓……”希雅伸手捏了捏他的鼻子,说:“我是你妻子,我永远相信你的忠诚,也相信你的决定。”她说着在李奥瑞克脸上印下一吻。 关键时刻,希雅会对李奥瑞克进行毫无保留的信任,哪怕这件事情再离谱,但只要他的丈夫求她,那她就一定会答应。 希雅你好伟大!李奥瑞克感动的几乎要哭出来。 “另外,我确定那狐狸有一些特殊的力量,我对此已有对策。如果你们看到我死了——或者出了什么意外,都不要担心!我不会有事的,相信我。”他说罢又对每个女孩单独确认一遍,“相信我!普希拉,罗米拉,不要担心。” “那是当然的,主人。”魅魔行了一个提礼。 “是,我的王。”精灵也微微鞠躬。 “好!接下来听我安排……”于是李奥瑞克迅速的安排各种婚礼的相关事宜,大家也都紧锣密鼓的开始布置。虽然事情仓促,但作为国王的婚礼,该有的东西都要有的,各种器具、装饰、餐食、酒水、请柬等等……第一场仓促点,后面还要连着办三天,一个月后还需要补办一场,总之很多事情要弄。李奥瑞克还给蒂维丝那边打了个花仙子电话,让她联系望北城的礼仪大臣和戒尺嬷嬷这些人,进行相关顾问工作。 然而就在李奥瑞克话说到一半的时候,门外突然传来了一阵喊声,随之而来的还有惊呼声和奔跑声音。 “出什么事情了?” 希雅赶忙去开门,然而这时候大门被“砰!”一声撞开了。就看卓格卡缪冲进门来,只见她满手是血,袖子也被鲜血染红了。那狐耳妇人“扑通”往地上一跪,惨叫着说道: “李奥瑞克王!救救我女儿!” q群6吧2一7 第二百五十五章:夫人,您不想自己女儿死掉吧? “这怎么回事!?”李奥瑞克一声惊呼,“这是谁的血?你女儿的?” 希雅也喊道:“难道有刺客?” “不是,不是!”卓格卡缪边哭边说,脸上的妆容都哭花了,“王,求您跟我来吧!” “好!” 别的事情都搁一边,现在救人要紧,李奥瑞克赶忙跟着跑出去。只见卓格卡缪仓皇狼狈,在走廊上飞奔,跑得鞋子都没了。几人下了楼,穿越走廊,迅速来到母女两的客房前面。此时大门敞开,门口站着几个士兵守着。李奥瑞克大步闯进去,一进门人就傻眼了,只见塔娜琪格躺在床上,浑身是血,走近一看,她肚子上面切开一指多长的扣子,还在流血,她手上还握着一把锋利无比蛮族切肉匕首。 李奥瑞克十分诧异——是她自己剖腹的? 塔娜琪格此时咬着嘴唇,已经有些神志不清,脸上眼看着没了血色。 “先别管怎么回事了!芙,芙!”李奥瑞克大声喊道。 话音刚落,芙已经赶到了,随之而来的还有几个住手以及全套的手术器具。“都出去,让我来!”芙一边戴手套一边喊到。众人赶忙让出房间,李奥瑞克将心急的卓格卡缪也拽出来,免得她打扰医生手术。 随后客房关上大门,其他人守在外面,让芙能够在安静的环境下治疗病人。 此时李奥瑞克擦了一把汗,说:“夫人!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卓格卡缪抽泣着,说:“我,我那女儿,她糊涂!”说着哽咽了几声,又道:“她把自己的定魂珠给挖出来了!这不是寻死吗!”说着又嗷呜一声哭了。 什么玩意儿?定魂珠? 卓格卡缪又哭了几声,旋即给李奥瑞克解释说:“神女一脉其实是天父的造物,并非凡人,天父创造我们的时候,为了让我们的灵魂保持干净纯粹,就将我们的灵魂都储存在一个珠子之中。这个珠子上面有着天父的庇护,也就是所谓的‘神女气运’。琪琪不想害您,就想在新婚之夜前挖出自己的珠子,这样一来就能……”说到这里卓格卡缪又哇一声哭了,“可这跟自杀有什么区别啊!定魂珠没了,人就没了啊!救不回来的,救不回来了!” 李奥瑞克懊恼的狠狠跺脚,心想;这傻孩子!舍己为人也得有个限度!而且你这么搞,不是坏老子的事吗! “对了,那珠子还在吗?”李奥瑞克问道。 “当然在了!”卓格卡缪拿出一张丝绸手帕,将其打开,里边出现一颗血淋淋的珠子,核桃大小,似乎还在冒着热气,闪闪发光。 李奥瑞克感受到那珠子里边还有灵魂的气息,显然琪琪的灵魂还在珠子里边。他连忙问道:“让芙给她缝回去行不行?”芙应该有这个本事的。 卓格卡缪哭道:“不行了!定魂珠一旦离开身体,里边的灵魂就会迅速溃散,现在这里边的灵魂只剩下不到一半了,缝回去也无济于事……我可怜的女儿!”接着她嚎啕大哭。 罗米拉仔细盯着那定魂珠看了看,说:“确实,这容器如果没有合适的血肉保护,里边的灵魂就会如同被太阳直射的水一样迅速蒸发。以这个速度,小狐狸的灵魂到午夜时分就会彻底消散……哦,先把这个珠子给我!快!”罗米拉将定魂珠从卓格卡缪手上要了过来,接着,她拿出一种红铜色药粉涂抹珠子上面,说:“这是土葛人参粉,能够模拟真人的气息,暂时隔绝灵魂和外界的联系,停止灵魂流失,这样一来那位公主就不会灵魂迅速溃散了。” 听到这话,卓格卡缪连连道谢,然而罗米拉却摇了摇头,脸色很难看的说道:“但最多到午夜时分!午夜是冥府使者带走灵魂的时刻,届时,冥府使者一定会带走这个无主灵魂,那时候真就无力回天了。” 卓格卡缪又嗷呜一声哭出了出来,哭得狐狸耳朵都在跟着颤抖。李奥瑞克说:“那如果能在午夜来临前修补好她的灵魂,再重新缝合回去,是不是就有救了呢?” “或许有一线生机。”罗米拉说着叹了口气。 这时,芙从屋里出来了。 芙作为北伐军的军医,有充足的外科经验,配合李奥瑞克给调的药,没多久将给小狐狸止了血,做完手术,暂时脱离了危险。 “但人还是休克状态,这跟我之前遇到的伤员不太一样。”芙说道,“我能做的都做了,接下来只能听天由命。” 看来肉体是保住了,但灵魂却还没办法。李奥瑞克此时的大脑迅速运转着,心想:看来用通常的办法是救不了这小狐狸的命,只能如罗米拉所说的那样,需要在十二点之前修补灵魂了。 那好,问题来了,怎么才能修补灵魂呢?我可没这个手艺啊!李奥瑞克连忙将身边懂魔法的人都叫来了,先是问了三个恶魔,说,你们有没有修补灵魂的手艺?普希拉表示,射出灵魂的手艺倒是有,修补灵魂的没有;狗子是个纯力量莽夫,连蓝条都没有,这种技术活直接跳过;矮人铁匠沉吟了一下,倒是说:“我听说修补灵魂不能靠物质,而要用一些更加玄乎的东西,传说有个前辈曾经用天上的星星修补过一位贵人的灵魂,却也不知道是真是假。” 众人都皱起眉头,心想:用星星修补灵魂?这不是扯姬芭旦?我上哪给你摘星星去啊? 罗米拉和塞拉维自然也没有办法,塞拉维又去找了自己收养的大手子,问这个邪神眷族有没有什么邪门的本领?大手子连连摇晃食指,并且打手势说,修补灵魂已经是神灵级别的事情了,哪怕是它原先的主人也很难做到,除非是真正的天外邪神才有可能…… 听了这话,李奥瑞克突然灵光一闪! “对了,找真的邪神!” 要说邪神,他还真认识一个,这人算不上邪神,但是比邪神厉害,甚至还能驱使邪神为她办事!不必说,这人就是自封最强人类、人见人害怕、狗见狗摇头的灭世魔女·卡珊德拉!她肯定有办法救小狐狸。 李奥瑞克刚好要去找她,从而确认一下这个失联的魔女小姐是死是活,那么这两件事情合成一件,一并给他办了! 那么问题又来了! 李奥瑞克要想去图书馆见魔女小姐,就先得作个死,他本意是想娶了小狐狸公主,从而借助小狐狸身上的“神女气运”来克死他这个一脸短命相的家伙,按照小狐狸自己说的,李奥瑞克当天娶她,多半当晚就得死在床上。 可现在小狐狸人都要凉了,显然无法跟他成亲,何况珠子挖出来了,神女气运也就随之消失了,李奥瑞克原先的计划就泡汤了。 那么还有什么办法能让我又快又好的去图书馆报到呢? 李奥瑞克情不自禁的就把目光移到了卓格卡缪的身上——这母女一脉相承,卓格卡缪也是神女气运的持有者,应该也能将我轻易送走。只是,她可是小狐狸的老妈!小狐狸是我未婚妻,那她就是准丈母娘啊!我艹,这真的可以吗? 然而小狐狸危在旦夕,魔女小姐也生死不知,人命关天的时候,这种伦常礼法就不重要了! 李奥瑞克看着卓格卡缪那毛茸茸的狐狸耳朵,不由得把心一横,心说道:看来今天得拿曹丞相的剧本了! 这样一想,李奥瑞克便抱拳行礼,说:“夫人,我有一事相求!” 卓格卡缪本来还沉浸在失去女儿的悲伤中,突然看到李奥瑞克王来了这么一下子,人直接懵了,愣了几秒才说道:“陛下何出此言?您尽管吩咐就是了。” “您……”淦!夫人您怎么哭起来还好看啊?李奥瑞克看着卓格卡缪那梨花带雨、楚楚可怜的样子,一时间脑子跟挨了大锤似的懵逼起来。不行不行!他连忙晃了晃脑袋,找回理智,说道:“夫人,我有一计能救您女儿,只是这件事情需要您牺牲一下。” 一听这话,卓格卡缪本来灰暗的眼睛一下子就亮了起来,说:“那当然可以!别说是牺牲一下,就是要我的命都可以啊!” “好!” “众将士听令!”李奥瑞克大声喊道。 “在!”北伐军的众人高声音回答。 李奥瑞克下令道:希雅,立刻肃清大宅!只留下我、卓格卡缪、塔娜琪格以及白袍修女们。” “是!”希雅得了军令,立刻便飞奔出门了。 “塞尔、普希拉!你们二人把守宅邸大门,一只苍蝇也不许放进来。” “是,主人!”魅魔和狗子也赶忙跑了。 “罗米拉,派花仙子监控空域,立体式保护这栋宅子。” “是,陛下!” “芙,你带着白袍修女继续看护塔娜琪格的状况,务必在午夜之前保证她肉身的安全。” “是,陛下。”芙行礼。 “没有我的命令,谁也不许踏入宅邸半步,违者军法处置!” “是!” 众人纷纷快步离开走廊,前去执行命令。现在走廊上就剩下李奥瑞克和卓格卡缪两个人了。那美艳妇人望着李奥瑞克的侧脸,心绪复杂。 她心想道:不知道李奥瑞克王有什么办法救我女儿?听说王会魔法,还会一些死灵术,不知道是不是这一方面的?琪琪该不会变成僵尸吧?啊,或许僵尸也比死人好……哎呦,李奥瑞克王的下巴怎么这么好看啊?这棱角这弧线,还有这鼻子,这眼,他真的好帅……哎!我这臭不要脸的荡妇,琪琪都要没命了,我还在这品?品品品,有什么可品的?可他未免太好看了…… 卓格卡缪的心情在自责和花痴之间反复横跳,此时,李奥瑞克忽然望向她,然后说了一句:“夫人,一会您要受委屈了。” “没关系的!我有心理准备,陛下您尽管吩咐就是了!”卓格卡缪还没意识到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她表情坚毅果敢,握着拳头,一副要打仗的样子。 李奥瑞克点了点头,说:“那夫人先跟我进屋吧。” 进屋?嗯? 卓格卡缪有种奇怪的预感,但她很快又在心里将这种预感否认了——不,不会的,肯定是我想多了。 然而进了屋子之后,卓格卡缪的那种预感又更加强烈了——因为这屋里没有别的东西,就是普通的客房,地毯、衣柜、桌子、炉子,还有一张十分显眼的柔软大床。 她咽了口唾沫,说:“李奥瑞克王,请问我要做什么?” 李奥瑞克没有直接说出来,在这之前他还有些事情要确认。 “我先问一下,假如神女气运对我有效的话,效果会多久发作呢?” “对您?”卓格卡缪表情一僵,心想:问这个干嘛?琪琪都已经那个样子了,肯定是没法和他结婚了。难道李奥瑞克王是想借我的气运?不,不可能的!我都是孩子的妈妈了,这李奥瑞克王是个二十岁的棒小伙,怎么会喜欢我这种老女人……何况他身边那么多漂亮姑娘,个顶个的年轻貌美,怎么也轮不到我吧? 尽管希雅等人都觉得卓格卡缪在姿色上超越了她们一个等级,但实际上,在夫人眼中她们并没有那么不堪。 “没有冒犯的意思,我就是说,假如相面术没错的话,气运一附身,最多一小时就会发作了。接下来您就会变得……呃,很倒霉,很容易死。比如说被花盆砸死,走楼梯摔死,甚至是直接发病而死什么的,所以,陛下您到底想干什么啊?” 李奥瑞克没有回答,而是继续问道:“那要怎么做才能得到您身上的神女气运呢?” 卓格卡缪说:“呃,一般从结婚典礼就开始算数了,会慢慢生效……” 李奥瑞克显然不满意这个办法,他皱起眉头,说:“有没有更快的?” 更快的?卓格卡缪微微皱眉,说:“送……送皮草?赠马刀?” 在蛮族许多部落,男女结婚的时候,男人会女人一块皮草,女人会赠男人一把马刀,这个仪式就相当于李奥瑞克上辈子交换戒指的环节。 “这个恐怕还是不行,再快点的有没有?”李奥瑞克问道。 “那……那就剩下……行男女之事了。”卓格卡缪小声说道。 “对咯!就是这个!”老李这一连串神态表情,活像是Drake在Hotline Bling里边的尬舞表演↓ 图片:"这个不行;这个可以",位置:"Images/1667741183-100307408-109551145.jpg" “啊?” 卓格卡缪被这突如其来的发展搞得有些摸不着头脑,惊讶的睁大眼睛,一对小狐狸耳朵也笔直竖起。 “不瞒您说,夫人!”李奥瑞克犹如正人君子一般严肃的说道:“我做的这一切都是为了就您的女儿!您听我解释……” 李奥瑞克开始口胡! “所谓神女气运这个东西啊,本质上就是一种魔力,这种魔力对您来说没有什么用,但如果您能把这种力量转移到我身上,我就能用它施展起死回生的神术!我是学过神术的,我还曾经用这种魔法击败过邪神的眷族……您看!” 李奥瑞克随手施展了一个“投影魔法”,只见他右手握拳,然后猛然张开,手指上竟然出现了五个光球,接着这些光球犹如萤火虫一般飞舞起来,转了几圈之后噼里啪啦爆开,在空气中放起了微型烟花。 这其实那只是个类似于某智障女神的“花鸟风月”的杂技戏法,但卓格卡缪不懂魔法啊,被他唬的一愣一愣,又是惊呼又是鼓掌。 李奥瑞克继续口胡道:“召唤灵魂的神术极其消耗魔力!尤其是需要纯粹的、源自神灵的魔力。光凭我自身的魔力储备绝对不够。然而‘神女气运’恰好就符合这一要求!您的气运给我之后,我就能将气运转化为魔力,从而修复您女儿的灵魂!” “是,是这样吗……”卓格卡缪沉浸在了巨大的震惊中——这种震惊的一部分是因为李奥瑞克能施展魔法救她女儿,但主要还是源自对于事态展开的幻想。 李奥瑞克王,他他他……他要跟我…… 啊! 她感觉身体有一股电流从下往上的冲进脑海,一时间脑子发热发烫,里边一片空白,她不敢相信幸福来的这么突然,那一瞬间,她甚至产生了“琪琪谢谢你不愧是妈的好女儿”这样的缺德念头,不过她很快就将那个念头抹除掉了。 此时,卓格卡缪连头顶的狐狸耳朵都变得通红。 李奥瑞克此时也是硬着头皮——他并不是一个天生厚脸皮的人,他的耻度是在后天的磨练下一点点成长起来的,所以,当说出这番完全扯姬芭啖的话时,李奥瑞克还是心里又羞耻又害怕,生怕让卓格卡缪拆穿意图之后导致他社会性死亡。 现在见到卓格卡缪一脸茫然的样子,李奥瑞克心里虚了,赶忙认真的说道:“我知道这要求很无礼、很过分,但我发誓我绝不是因为贪图夫人的美貌而诓骗您。我是真的需要这份气运来助我救人……” “当然了,夫人您也十分漂亮就是了。”李奥瑞克说到最后有点不好意思的移开了目光。 听到李奥瑞克的赞赏,卓格卡缪情将一只手放在了胸口,脸上也露出了春心荡漾的神情。 “陛下,我的美貌,就是为了您才生长出来的。”她情不自禁的说道。 群六8二7妻衣 第二百五十六章:我与曹贼何异? 听了这话,李奥瑞克的心态也浮躁起来,就觉得脸皮发烫,口干舌燥。他看着卓格卡缪那炽热无比的眸子,还有那对耸立的小耳朵,感觉自己要绷不住了。我下一步要干嘛来着?他脑子里一片空白,只剩下一个念头,那就是将眼前这个兽耳娘蹂躏的不成人形。 就在这时候,走廊上传来了一阵急促的奔跑声,接着是芙的尖锐的喊声:“我说了要热水!还有蒸熟的纱布!快给我拿来……” 两人被这个插曲拉回现实。卓格卡缪顿时心里自责:该死!我在想什么啊!琪琪现在危在旦夕,我却像个发情的畜生一样脑子里只剩下欲望。再说了,人家李奥瑞克王一看就是正人君子,怎么会乘人之危图我身子呢!他是为了救我女儿,才放下帝王的尊贵身份,来宠幸我这种生过孩子的老女人!卓格卡缪,你还馋人家身子,你下贱!想到这里,她恨不得给自己两个耳光。 想到这里,卓格卡缪正色道:“李奥瑞克王!我当然相信您的,那就请您把我……呃,救我女儿!”卓格卡缪差点说走嘴。 “多谢夫人了!哦,还有两件事情你要记好!”李奥瑞克竖起两根手指。 卓格卡缪说:“陛下请讲。” 李奥瑞克说道:“第一件事情,不要将今天的事情告诉任何人,卓格卡缪!尤其是你女儿。” “是,陛下!” 卓格卡缪心想:我肯定不敢说啊!琪琪要是知道自己剖腹救夫却被她老娘摘了桃子,那当场就得把我给鲨了! 李奥瑞克说:“那第二个,神女气运或许会影响我们的命数,我会出意外,导致我暂时性的昏迷,或许看起来就和死了一样。但你不要担心,这一切都在我的计算之中,我只是通过假死的方式骗过死神罢了。然后,我午夜之前肯定能苏醒!你就在我旁边安安静静的等着好了。我退一万步说,就算是我真出了什么意外,也不会牵连你的安危!我已经和手下人交待过了。” 卓格卡缪连连点头,说:“好,我记住了!” 所有的事情都交待完毕,李奥瑞克用手一指身后的那天鹅绒的柔软大床,说:“那请吧。” 现,现在就来吗?卓格卡缪咽了口唾沫,虽然她也不是什么放不开的青涩少女,但毕竟独自一人待了很久,早已忘记了爱情的滋味,她感觉自己还没有做好心理准备…… “唔!”卓格卡缪看到李奥瑞克已经解开了衬衫的扣子,露出满是疤痕的健硕胸膛。 啊我死了!只要能让我在他胸口蹭一蹭,我愿意现在就离开人世! 卓格卡缪这样想着,同时就感觉到了心头一阵悸动,她发觉自己的身体已经抢在心理前面做好了准备。 此时,李奥瑞克忽然想到:阴差阳错的搞成这样,这也太有戏剧性了!我是不是丞相附体了啊?唉,我也没问问人家在情感上愿不愿意,更没机会和她女儿商量一下,我这么一整,人家母女关系以后还怎么处啊?我这事情办得未免不太妥当。 想到这里李奥瑞克心生愧疚,不禁说道:“对不起,夫人,您受委屈了。” “不,不委屈,一点也不委屈!”卓格卡缪转过身去更衣,实则是因为她笑得脸都要裂开了,决不能让李奥瑞克王看到这样的表情! 李奥瑞克拉上窗帘,确认房门锁好,然后坐在床上,说道:“事不宜迟,开始吧,你……”他眼神发直,说不出话来。 犹如白玉一般的卓格卡缪抱着自己的身体,说道:“陛下,您这样看着我会不好意思……” “哦,哦……” 李奥瑞克的震惊,一方面是因为卓格卡缪的身体太过于美丽,而另一方面是惊讶…… 她还真长了尾巴啊? …… 一小时后—— 卓格卡缪躺在他臂弯之中,柔软的双腿和毛茸茸的尾巴一齐缠在他身上,仿佛想和他每一寸皮肤都贴在一起。 卓格卡缪的身材保养的不错,但生过孩子的女人,肯定不如李奥瑞克身边的那几个姑娘。她没有希雅那样的修长大腿,也不如魅魔火辣、精灵苗条。然而她身上有一种成熟女人才有的丰腴性感,还十分的柔软,再加上那毛茸茸大尾巴来助兴,这让老李体会到前所未有的美妙。 李奥瑞克现在心里与一位姓曹的古人产生了跨越时空的共鸣。 此时,李奥瑞克忽然觉得口干舌燥,想起来喝口水,没想到刚一站起来,就觉得头晕眼花,往前才走了半步,人就晕过去了,说来也巧,他这一摔刚好脑袋装在坚硬的桌角上。“砰!”一下就将额头撞出了血,人便昏过去了。李奥瑞克意识消失前的最后一刻不禁想到:妈的,这神女气运劲儿还真大,堪比因果律了! “陛下!”卓格卡缪从床上弹了起来。 纵然李奥瑞克先前铺垫过,卓格卡缪看到这一幕,也是吓得不轻。她连忙来到李奥瑞克旁边,就见他额头上都是血,用手一探,鼻息也停了,脉搏也没了。这不就是个死透了吗!? “陛下!” 这这这……这真的是假死吗? 陛下您可别假戏真做了呀!卓格卡缪欲哭无泪的想到,哎呦!早知道刚才就多要几回了,我这一把年纪的老女人还矜持个什么劲儿啊? 就在这时候,卓格卡缪看到李奥瑞克额头上的伤口已经止血,并且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结痂了。她以为自己看错了,于是揉了揉眼睛,可那伤口真的结痂了!这速度也太快了,简直是奇迹!看到这一幕,卓格卡缪心里就放心了,她相信李奥瑞克是真的掌握着某种神术,能够起死回生。 想到这里,她不禁产生了一个念头:那如果李奥瑞克王能活过来的话,算不算是他压住了我的气运呢?若是他压住了我的气运,那么,我的诅咒就会变成祝福,神女的悲惨宿命也将终结了! 啊!李奥瑞克,他就是我一直等待的“真命天子”吗!? 想到这里,卓格卡缪感觉一股热流涌入了脑海,她“扑通”一下跪在李奥瑞克的“尸体”前,行了一礼至高无上的大礼。 “陛下,请您一定要活下来!” “您就是我的真命天子!您一定是的。” “我们母女,都要等着您来拯救了。” …… 李奥瑞克睁开眼睛,就见真理图书馆的大门矗立在自己面前。大门高耸于宇宙繁星之中,上不见头,下不见尾,仿佛高度无限,让人心生畏惧。这场面他也不是第一次见了,抬脚就往里走。一边走一边想到:卡珊德拉,你最好没事,或者说出事也出点小事,你要是真惹到什么厉害角色,我也打不过他啊…… 一边胡思乱想着一边就来到了门口,然而奇怪的是,这一次真理图书馆竟然大门紧闭!李奥瑞克可是从未见过这种情况,他皱起眉头,用力敲了敲门,说:“开门!图书馆大叔?魔女小姐?开门啊,怎么回事,打烊了?” 连着敲了几次之后,门缓缓转动,“轰隆隆”的打开了一条缝隙,李奥瑞克顺着缝隙往里边看,只见黑色巨人站在门口。这一次巨人浑身触手蠕动狰狞,杀气腾腾,看起来不像往常那么人畜无害,似乎很生气的样子。 “管理员,你怎么了?” 巨人用冷漠的声音说道:“迷途的灵魂,你来错了地方!回去吧。” 李奥瑞克一脸疑惑,说:“不让我进?怎么回事!你不认识我了吗?我是你的老顾客——李奥瑞克呀!” 巨人冷笑道:“我当然知道是你,但你这次没有门票——正所谓‘有一得必有一失,有一失必有一得’,你什么都没有失去,自然就无法索取!” 李奥瑞克说:“我不是死给你看了吗?怎么会‘没有失去’呢?我可是失去了生命呀!” 巨人说道:“你瞒不住我,李奥瑞克!这和我们约定好的不一样。你明知道那个女人身上的诅咒会夺走你的生命,但你还是故意这样做了,你这是变相的自杀!而非真正的死亡。” 蛤?整这一出? 要是平常的话,李奥瑞克或许就作罢了,但这次他不是为了拿到真理,而是为了确认魔女小姐的死活!所以他急忙分辩道:“我说,大叔啊,那我上次也是被诅咒杀死的,你却让我连着进来了三回呢!三回啊三回!”李奥瑞克竖起三根手指。 “这不一样。”巨人解释道,“上次的时候,你主观上其实并不知道那种诅咒会死人,你只是在冒险而已。但这次你明确知道缘由……” 李奥瑞克直接打断道:“我觉得你这逻辑很牵强啊!你是不是单纯的就不想让我进去,所以找了个借口?” 巨人耸肩,“这谁知道呢?”说着便关上了大门。 “等等!”在大门即将关上的时候李奥瑞克大声说道,“那我问你,魔女小姐还在里边吗?她现在怎么样?她还好吗?” 巨人笑了,说:“她?她快死了吧?” “什么?为什么卡珊德拉会……” “砰!”大门关上了。 “艹!你把门给我打开!至少把话说完啊,管理员!巨人!管理员大叔!我叼你妈的……” 李奥瑞克站在门外奋力擂击大门,不肯离开。 …… 图书馆大门之内—— “搞砸了啊……”灭世魔女·卡珊德拉飘浮在图书馆的星空之上,喃喃自语着。 此时的魔女小姐,正已一种脱离人类认知的方式生存着。 以肉眼来看,此时的卡珊德拉只剩下三分之一的躯体了。她受伤极重,四肢只剩下一条左臂;右半张脸成了一堆马赛克状物质;躯干上面也千疮百孔。万幸的是,她只是灵魂形态,不会因为出血、内脏受损、以及其他什么生理性的原因死亡。不过,再这样下去,她的灵魂也会慢慢溃散的。 巨人在忙着公务,卡珊德拉则在星空上缓缓飘着,就如同小河中的一叶扁舟。 “喂,管理员!”她忽然叫道。 巨人说:“干什么?” 卡珊德拉问道:“刚刚好像有人敲门?是谁来了?” 巨人说:“那么动静,你听不见吗?” “我左边耳朵已经没了,听不真切。” “是你的老朋友来了。” “李奥瑞克?”卡珊德拉皱起眉头,说:“他来做什么!” 巨人冷笑一声说道:“哼!他妄想用自杀的方式来混入图书馆,然而他怎么能骗得过我这个全知全能的守门人呢?” 自杀?混入图书馆?李奥瑞克为什么要冒这么大风险进来啊?总不会是为了我吧? 想到这里,卡珊德拉心情很复杂,既愧疚自责,又有些窃喜。 “他多半是来找你的。”巨人戏谑的说道,“还在一个劲儿的敲门呢!” 是么? 卡珊德拉用所剩无几的魔力往门口飘去,靠着残损的听力,她隐约听见了门外的一点声音。那个男人还未放弃,他在门口用力敲门,大声诅咒,试图打开这扇屹立在宇宙边缘的“真理之门”。 此时巨人又说道:“魔女,你还没死呢?” “哼!我可是灭世魔女卡珊德拉,没那么容易死去的。” 巨人笑道:“你不是第一个挑战看门人的家伙,也不是最厉害的,但你确实是生命力最顽强的。” “闭嘴!”魔女小姐愤怒的说道。 她现在心情很乱,非常的乱。 情况正如先前李奥瑞克预料的那样,前些天魔女小姐被放了鸽子,恼羞成怒,决定不再依靠男人,独自一人去挑战图书馆的门卫。她本以为自己实力当世无双,又得到了门卫攻略,就算是打不过,也能全身而退,却没想到敌人的实力远超她的预计,差点揍她一个神魂俱灭。 为了保命,魔女小姐收回了自己全部的力量维持形态,自然也包括李奥瑞克锁骨上面的那个“通讯符文”——那东西看似只是通讯传音,耗费不了多少魔力,但由于跨越了时空的界限,实则很耗费心神。 接下来她尝试着用各种方式修复自身,但因为损毁太严重,再加上图书馆里边什么施法材料都没有,卡珊德拉无法施展魔法,只得眼睁睁看着自己慢性死亡——哦,这个比喻不恰当,不是“眼睁睁”的,因为卡珊德拉受伤太重,眼睛也失明了。 而就在这时候,那个男人来了——冒着生命危险来找她了。 这足以说明他没有背叛我,卡珊德拉心想,我真是该死,怎么能因为那种小事就怀疑他对我的忠诚呢?李奥瑞克这家伙脑子又没有我那么聪明,他在现实中是国王,日理万机,难免就会忘记一些事情!这又不是他故意忘记才忘的,这是不可抗力……该死!真该死!卡珊德拉你真该死!你就该永远被封印在那个蛋蛋里边永远不出来! 卡珊德拉气得咬牙切齿——如果说她还有牙齿可以咬的话。 …… 李奥瑞克已经在门口徘徊了一两个小时,他心想:我必须得进去!如果就这么走了,既救不了小狐狸,卡珊德拉也得没命!一夜之间死两个老婆,我受不了啊!道心要碎了。 正在这时候,李奥瑞克肩头忽然一阵瘙痒,紧接着,那个红色的“通讯符文”再次浮现了出来。 “卡珊德拉!”李奥瑞克大声叫道,“是你吗,卡珊德拉!” “哦,天呐,总算连上了!”卡珊德拉的声音断断续续,就像是信号不良似的,“喂喂喂!能听见吗?我现在的魔力很微弱,可能维持不了太久。” “能听见能听见!你那边发生了什么事情?我能为你做点什么?” 卡珊德拉沉默了少许,说:“首先,你不能怪我。” “我怪你?我怪你什么?” 卡珊德拉小声说道:“我是自己作死才弄成这样的,我当时跟你怄气,就自己去挑战图书馆门卫,然后差点被他杀掉……” “蠢货!” “你说了不怪我的!” “我怎么会怪你!我现在只想救你!” 李奥瑞克是真的急了,傲娇也要有个限度,面前就是生死攸关的大事,还有心思扯这个? “你现在立刻告诉我,我能为你做什么?我到底要怎么做才能保住你的性命?” 魔女小姐沉默了两分钟之久,若不是里边断断续续传来微弱的擤鼻涕声音,李奥瑞克一度以为电话中断了。过了一会,她带着哭腔说道:“那我教你怎么做……” “你在哭吗?”李奥瑞克问道。 “咩有!”她口齿不清的说道,“我才咩有……呜呜呜呜……” “好好好,咩有就是咩有……”李奥瑞克试图安慰她。 “你别,别学我说……呜哇哇哇……说,说话。” 过了片刻,魔女小姐止住了哭泣声,只听她干咳了一声,说道:“那我们来说正事。” “好!我听着呢。” 魔女小姐说道:“首先,图书管理员说你为了来找我不惜献祭自己的肉身?李奥瑞克,你现在状态还好吗?” 李奥瑞克说:“我的问题不重要……” “人家很担心你嘛!”她大声说。 魔女小姐刚刚哭到“破傲娇破摔”,因此在一定限时内没有傲,只有娇。 李奥瑞克只好说道:“你放心,我都来了这么多次,轻车熟路了!肉身献祭什么的对我来说都是小场面,相信我,我很安全的。” “嗯,我相信你……我从一开始就该相信你的。”她说着又哽咽了一下,接着她再次清了清嗓子,道:“李奥瑞克,听我说,我现在的情况是这样的……” “好,我听着呢!” 接下来,魔女小姐言简意赅的说了一下现在的情况还有解决办法。 魔女小姐的灵魂现在高度损毁,只剩下30%了,不过她的灵魂非常顽强,只要超过50%就可以触发自我修复,重点就是李奥瑞克能不能帮她修到50%,只要修复过半,后面的魔女小姐就能慢慢长好,估计来个三五天,她就又是崭新一个傲娇……啊不是,灭世魔女了。 那问题来了,李奥瑞克搁着大门,怎么才能修补魔女小姐的灵魂呢? 魔女小姐给了他一个很神奇的办法。 “你要通过星星的力量来帮助我。” “星星?” 李奥瑞克猛然想起了先前那个矮人说的——用星星的力量可以修补灵魂! “我要怎么做?” “你先听我说原理,才能知道自己要做什么。” 魔女小姐继续向他传授知识。 “灵魂的本质是信息——你能理解吗?” “不能!”这概念对于李奥瑞克来说太抽象了,他想不通。 “那你就背下来这句话好了。”魔女小姐似乎早就料到了李奥瑞克的狗脑子想不通这种道理,她继续说:“灵魂是信息编织成的一种抽象物质,正如同修补石头城墙要用石头砖块一样,修补信息组成的灵魂自然也要信息。” “上一课我教过你,天空上的星星散发出来的光,其实是有规律的,那是邪神与高等生命在利用光来进行交流,就是‘光信息’。” 这个李奥瑞克倒是记得,假如把邪神比作程序员,那么繁星点点的天空就是无数代码,而他的圣遗物“陨星王冠”给了他能够“阅读星空”的能力。李奥瑞克只要仰头望天,就能收到无数的宇宙信息。 卡珊德拉说道:“邪神们交流的就是信息,这些信息之中,就有修补我灵魂的要素。我要你寻找到我需要的信息,然后将其抄录给我,助我完整自己的灵魂。” 李奥瑞克心想道:就像是从别的网站上爬虫?超你妈的,怎么感觉像是在盗版别人网站的小说啊?而且还是手动爬虫,手抄代码,这操作就挺绿皮的。 “本来这件事情我可以自己完成的,但我的眼睛也受伤了,只能让你代劳……说实话,你来的正是时候,李奥瑞克。” “是么?那就开始吧!”李奥瑞克说着抬起了头,望着天空上流转的繁星,准备开始为魔女小姐“人工爬虫”。 “等等,还有一件事情要嘱咐你!”魔女小姐突然严肃的说道,“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你听好了……” q一吧二17七衣 第二百五十七章:特鲁宁布拉的疯狂乐曲 “危险的事情?”李奥瑞克疑惑的问道,“能有什么危险的事情?” 魔女小姐说道:“你这蠢学生!你都忘了我教你的东西了?不能仰望星空,因为你在仰望星空的时候,星空上的邪神们也在看着你!星空中无数的信息会撑爆你的脑袋,然你发疯崩溃;另外,如果你摘抄其他邪神的光信息被发现的话,祂们就有可能认为你是在冒犯,向你发起攻击。因此,你不可以仰视星空超过三分钟,这是个安全数字!一旦接近三分钟你就必须停下来——你记住了吗?” “没问题,记住了。” 不就是三分钟便歇息一下吗?这有什么难的?李奥瑞克心想道。 接下来,魔女小姐发了一串符文进入李奥瑞克的脑海,说:“这是一段修复魔法的开头,你将这串符文翻译成‘光信息’,然后再天空上寻找对应的‘光信息’,找到之后,再将接下来两分钟的光信息记录下来,并翻译回符文,告知于我。” 这听起来有点复杂,不过李奥瑞克实际操作的时候,发现并没有那么难——举个例子,魔女小姐的要求,其实就是先给你一段中文的文章开头,让你将其翻译为英文,然后按照这个英文小说开头来按图索骥,找到后续全文,再翻回中文,并给她发回去。只是在这个过程中,“中文和英文”,替换成了“符文语言和光信息语言”。 于是李奥瑞克便按照魔女小姐的要求开始在星空上进行查找,很快,他就找到了几颗强度、色度以及频率都吻合的星星。接下来李奥瑞克将那些星星释放的“光信息”记录下来,转译为“符文语言”,最后给魔女小姐发了回去。 “收到了!”魔女小姐立刻兴奋地说道,“我看看我看看……哦,我现在看不见,不过我相信你!等我一分钟……” “哔——!”魔女小姐那边出现了一阵刺耳的噪音,李奥瑞克连忙捂住耳朵, 一分钟后,魔女小姐的声音再次于符文通讯频道中响起,此时她的声音明显清晰了许多,说:“啊哈哈哈!不愧是我的仆人,刚刚的信息非常有效!我现在灵魂从30%修复到了37%,上升了7个点!按照这个节奏,再来两回就差不多了。” “那赶紧吧!我现实中还有事情,说不定要你帮忙呢。” “没问题!”魔女小姐打了个响指,“我把第二份符文发给你了。” 李奥瑞克继续第二次爬虫,这次还和上回一样,过程省略,很顺利的又帮魔女小姐将灵魂修复到了46%,想必再来一次,魔女小姐的灵魂就能修复到50%以上,即宣布大功告成。 最后一次修复之前,魔女小姐似乎预感到了什么,她反复叮嘱说:“李奥瑞克!你别忘了我的话,千万不能仰视星空上的信息超过三分钟,不然邪神就会盯上你的!” 然而,就在第三次修复的时候,还是出事了。李奥瑞克本来正在按照魔女小姐给他的要求寻找光信息,就在这时候,他突然被一组奇异的星光吸引了。他其实没想看的,但只是扫了一眼,他的脑海里就开始放烟花了! 那些光信息在他脑海中组成了乐谱。诡异的是,光是想象着乐谱,李奥瑞克脑海中就产生了声音。那是无比优美的音乐,不同于任何一种已知的乐器,也不符合任何一种已知的乐理,它时而激情澎湃,时而温柔婉转,时而癫狂莫名,听着它,李奥瑞克就感觉灵魂飘走了。 他无法移开目光了。 他隐隐约约能听到魔女小姐在呼唤他,但他脑子里只剩下这诡异的音乐。他看着那星星组成的乐谱,脑海中只剩下一个念头:我要唱歌! 于是他开始情不自禁的吟唱某种不可名状的歌曲,这种歌曲不同于任何一种语言,发音极其怪异,似乎就不是依据人类喉舌结构而设计出来的。然而,李奥瑞克却能毫无障碍的用这种语言吟唱歌曲。 “停下!李奥瑞克!不要再唱了,那是特鲁宁布拉(Tru'Nembra)的乐章,是魔神之首阿撒托斯的摇篮曲!” 魔女小姐的喊声穿透了他的耳膜,直达他的灵魂!李奥瑞克一下子清醒过来,此时他一脸惊恐的看到,自己的灵魂形态的皮肤上面满是裂痕,就如同冰裂纹瓷器一样。很显然这是那首乐章带来的效果,这种令人疯狂的音乐足以摧毁他不算坚定的灵魂,如果不是魔女小姐刚刚那声呼喊,李奥瑞克的灵魂可能就会碎成渣子。 李奥瑞克心有余悸的问道:“卡珊德拉,刚刚那是什么东西?” 魔女小姐回答说:“外神特鲁宁布拉(Tru'Nembra)!祂是一个完全由声波构成的奇特生命,平日里的职责为邪神之首阿撒托斯演奏摇篮曲……但偶尔也会举办大型的线上演唱会。刚刚你就是误入了演唱会的现场,呃,这种艺术对你来说过于超前了。” “哦,我明白了。”李奥瑞克还有些茫然,他脑海中回荡着特鲁宁布拉的音乐声,犹余音绕梁。还有那乐谱,清晰无比的烙印在了他的脑海之中。李奥瑞克毫不怀疑,给他一把吉他或者别的什么乐器,他只要稍作练习就能演奏这首乐曲,于是他就能再一起的享受那种美妙,但同时他的灵魂也会破碎……他赶忙终止了那个可怕的念头,他知道,那是邪神在蛊惑他,让他自取灭亡。 “接下来很长一段时间你都会梦到这种音乐,但只要你不继续凝视星空上的音乐会,就不会被它震碎灵魂。” “是的,我记住了。” “好,继续为我搜集修补灵魂的材料吧。”卡珊德拉说道。 于是李奥瑞克继续按照魔女小姐的要求来搜集天空中的“光信息”,很快,第三段爬虫也搞定了。魔女小姐的灵魂修补进度超过了50%,接下来的部分她可以自己慢慢生长,就无须让李奥瑞克为她冒险。 李奥瑞克估摸着时间不早,现实中的时间应该已经是傍晚了,按照罗米拉所说,到了午夜时分,冥府的使者就会带走小狐狸的灵魂,李奥瑞克必须赶在这个时间来到之前修补她的灵魂。嗯?修补灵魂?好像小狐狸的情况和魔女小姐算是“同病相怜”? 此时李奥瑞克开口问魔女小姐,说:“卡珊德拉!我现在需要你帮忙了,我把情况和你说一下,你看看有没有办法。” “好的,你说。” 李奥瑞克赶忙将情况详细的和她说了,问他,怎么样才能救活小狐狸啊? 魔女小姐听完之后沉吟少许,忽然打了个响指,道:“这好办!那个小狐狸应该是天父舍米拉的造物,我知道那个老鬼,他是你们大陆的土著神,我把祂的家庭地址告诉你,你直接去抽他两个大嘴巴子,就说,伟大的灭世魔女卡珊德拉命令你,再立马造出一百个小狐狸来!我要拿去养着玩……” “不是不是!”李奥瑞克连忙打断道,“我不是这个意思!” 卡珊德拉疑惑道:“你不就是想要小狐狸吗?到天父那里去进个货,这只死了就用新的呗!还是说,你就喜欢那一只,别的不行?” 显然在伟大的灭世魔女眼中,“狐狸娘”这种人造生命根本就算不上是人类,只是牲口而以,就跟池塘里的鸭子、笼子里的大鹅一样,这只得病死了,那就换新的呗!咱还差那倆钱吗? 李奥瑞克连忙说道:“对对对,就得是这个!我只需要这一只狐狸……”或许是两只,“就够了!主要是她的身份比较特殊,倒不是我想养她当宠物……”当然也有这方面的想法。 一听这话,卡珊德拉就陷入了沉思,说道:“你非得复活一个死狐狸啊?那可就麻烦了……” “麻烦?”李奥瑞克眨了眨眼睛,显然没听出来魔女小姐的言外之意。 他说道:“小狐狸不是跟你一样的情况么?我故技重施不就行了?” 卡珊德拉嗔怪道:“蠢货!我已经是堪比神灵的存在了,自然可以用邪神们的力量来修复自身,那小狐狸算个什么东西?别说是使用邪神的力量了,哪怕是一点点模因污染都足以毁灭她的灵魂。” “那咋整?”李奥瑞克慌了。时间所剩无几,小狐狸危在旦夕,一想到那么可爱的一个兽耳娘要凉凉,老李就感到无比心疼。 卡珊德拉有点不高兴的喃喃道:“说实话为了一个人造人真没必要大动干戈……唉,算了算了,你听我说!那只小狐狸之所以无法承受邪神的力量,就是因为她的灵魂容器不够建坚硬,你要想救她,就必须先炼制一个灵魂容器,接着再从星空汲取信息来修复这个灵魂。但是,炼制‘特级灵魂容器’是一件十分麻烦的事情。我这么说吧,天父舍米拉创造一个小狐狸的成本假如是1,那么炼制一个‘特级灵魂容器’的成本就是100!相当于你用一百个金币去买药,来治疗一只一金币买来的鸡……行吧行吧!你这个固执的男人!我闭嘴,行了吧?” “我还什么都没说呐!”李奥瑞克诧异的说道。 “我感觉你在腹诽我!……不过可能也没有,是我太敏感了,对不起……”她又小声嘀咕道,魔女小姐刚刚经历了从傲娇到娇再到傲娇的转化,现在扭捏又别扭,整个人的心理状态就和麻花一样。 “总之,你要先炼制一个能容纳邪神力量的强大灵魂容器,炼制的方法呢……我还记得一部分,据说是要用七中‘初始灵兽’的骨粉,幼龙第一次换牙时候的龙牙,翠碧鱼的鳞片的胶质,还有……” 李奥瑞克眨了眨眼,说:“不用那么麻烦的,就用人血、黄金、雨水、土壤以及四种调和魔药就行了。” 魔女小姐也是一愣,说:“不可能!你当我没学过炼金术吗?” 李奥瑞克耸肩,说:“但我学了炼金术的真理,那上面就是这么写的。” “呃……”魔女小姐哑然。 随后小声嘀咕道:“有什么了不起的!我一会就去看书。” 接着,李奥瑞克问她说:“炼制完灵魂容器之后呢?” 卡珊德拉说道:“接下来就是将小狐狸受伤的灵魂从旧的容器引入新容器,接下来从星空中采集信息,将信息写入新的灵魂容器之中,最后修补完毕,缝回肉身之中——上述这些我会手把手指导你的。” “多谢!” “切!”魔女小姐咂了下舌头,说:“快去吧!别一会人死了,你哭都来不及。” “好!” 目送李奥瑞克离开之后,魔女小姐叹了口气,表情有些忧伤。此时她身后忽然传来了那个巨人的声音,那家伙说道:“观星术、人体炼成、灵魂指引术,这都是禁忌。再加上你先前教给他的一些本领,不都是你的不传之秘么?你怎么……” “又有你什么事儿啦!”魔女小姐打断道。 巨人笑道:“我现在是下班时间,跟你聊聊天怎么了?” “哼!你们这种邪神不是从不关心人类的死活吗?” 那巨人说:“时间久了,人对动物也会产生感情,你在这里待了两百年,哪怕你是只苍蝇,我也会在意你的存在;另一方面,你也不能被称之为人了,对吧?一定程度上,你和我是同一种类型的生命……”说到这里巨人话音一转,“卡珊德拉,据我所知,你的肉身还在封印之中——被你自己教出来的徒弟亲手封印的。如今,你又向另一个人类传授技艺,你就不怕和两百年前一样,又教出一个‘翡翠女巫’来,然后再把你关进魔卵里边?” 这话显然是戳到了魔女小姐最痛的地方,她大声说道: “我自己乐意!你管不着!” “我也不想管,只是两百年来,你冥想的时候潜意识里一直会发出无声的诅咒,诅咒那个名叫‘翡翠女巫狄安娜’的逆徒,你冥想了两百年,我也听了两百年——我可不想再听你骂两百年的街了,懂吗?” 魔女小姐沉默了,她那气恼的表情中带着一点委屈,低声喃喃道:“可是李奥瑞克不会背叛我的。” “为什么?” “因为他太笨了。”魔女小姐说着不禁嘴角扬起,“这么笨的男人,怎么可能会偷奸耍滑呢?你说对不对?” 巨人耸肩,无言以对。 …… 卓格卡缪早早就穿好了衣服,并且将她和李奥瑞克王的“犯罪现场”打扫的干干净净。虽然李奥瑞克王先前对她说过“一切都安排妥当了”,但卓格卡缪想起希雅将军和其他姑娘那种吃人一般目光,就感到十分害怕。自古以来,偷汉子就没有好下场!何况还是她这种把汉子偷死了的…… 卓格卡缪看着李奥瑞克的“尸体”,露出了欲哭无泪的神情。李奥瑞克王,您怎么还不醒啊?我说句丧良心的话,琪琪的事情,咱们尽人事听天命,救不活也没办法,可要是把您也搭上,这算什么事儿啊?本来死一个人,现在您一死,我也必跟着陪葬,相当于送走仨人……兴许是我们娘俩跟您阳间无缘,非得去阴间伺候您?别介吧,陛下!我就想多活两天,有这么难吗? 卓格卡缪这胡思路线着,忽然一看表,时间已经到了晚上九点。十二点一到,琪琪就会彻底宣判死亡,这么看来,女儿只剩下三个小时的命了。一想到这里,她又不禁悲从心中来——哎呀呀,真是造孽了!琪琪来到这世间十六年,几乎没出过宫,也没尝过红尘滋味!好不容易遇到了李奥瑞克王这样的贵人,却终究是有缘无分;而且这孩子伤在小腹,就算是救回来了,恐怕也无法再行人事,哎呦呦,这不坏了吗?不全便宜她老娘了吗…… 卓格卡缪正在胡思乱想,忽然窗外传来了希雅的声音,只听希雅喊道:“陛下,情况怎么样?” 听到这声音,卓格卡缪顿时吓得耳朵都立起来了,她心想:糟了!李奥瑞克虽然说了不让任何人进来,但没有说不让在外面喊话啊!这我该怎么回答? 卓格卡缪不知道该如何是好,过了几秒,外面的希雅又喊道:“陛下,您能听见吗?卓格卡缪,方便说句话吗?大家很担心。” “呃……”这怎么办啊? 就在这时候,窗帘外面出现了一个小小的影子。卓格卡缪一惊,心想:是花仙子来了!肯定是希雅不放心里边的情况,就让花仙子来打探情报。 管不了那么多了!她连忙将窗帘拉开一条缝隙,探出头去说道:“希雅将军!我在呢!” 希雅点了点头,说:“陛下呢?他还好吗?” 卓格卡缪看了一眼后面的“尸体”,然后皮笑肉不笑的说道:“好!好得很呢!” “是么?”希雅侧头,目光往卓格卡缪身后望去,似乎是想看看里边的情况;虽然知道希雅看不到任何东西,但她这个举动,显然是起了疑心!卓格卡缪用身子挡住窗帘的缝隙,说:“李奥瑞克王正在进行一个,呃……施法的仪式!现在不方便说话。” “哦,那我就不打扰了……”希雅说道。 太好了太好了!大人您快走吧,我还想多活两小时呢! 眼看着希雅转身,卓格卡缪松了一口气,然而就在这时候,希雅竟然杀了一个回马枪!只听她厉声说道:“夫人,您头发怎么散开了?” 糟了! 那一瞬间,卓格卡缪吓到浑身的血都凉了。 q群16巴二衣7七一 第二百五十八章:“我去找点人手!” 坏了坏了坏了坏了!完犊子了!怎么能忘记这么重要的事情呢?光穿了衣服,怎么没扎头发? 在这个时代,不管从哪个国家的文化来看,女人披头散发都不是什么好事。尤其是卓格卡缪这种头发里边还藏着一对“性感兽耳”的兽耳娘,那平时不光是要头发好好疏整起来,甚至还必须戴帽子或者缠头巾的!现在她直接披个大波浪,从某种意义上说,就跟没穿衣服一样。 也难怪希雅的语气一下恶劣了起来! 这我要怎么填塞过去啊?卓格卡缪的冷汗一下就冒出来了。 希雅不禁问道:“夫人,您跟陛下在进行什么仪式,为什么要弄成这副样子?” 仪式?哦,对了!卓格卡缪多年在生死线上徘徊,虽然搞出了精神病,却也练就了生死关头的急智!她灵光一闪,说: “李奥瑞克王施法要用自己的血,说要借我金钗来扎一下手指!这不,钗子给了他,我就只能把头发散下来了!希雅将军,如有冒犯,回头再给您赔罪。” “哦,哦……”希雅似乎是相信了她的鬼话,因为许多魔法都是需要用施术者鲜血作为媒介的,这道理确实说得动。 “不不不,没有冒犯,是我想多了,若是冒犯了您还请见谅。” “没有没有……啊,啊哈哈哈哈……”卓格卡缪一脸干笑,两条腿在后面不停颤抖。她狠狠抓着窗帘,要不然连站都站不住。希雅这次多半是信了,转身往大门口走去,卓格卡缪不禁心里想到:快走吧!将军大人,求求您了,再不走我真顶不住了。 一边想着,她一边下意识的抓紧窗帘…… “哗啦!” 也不知道是她手劲儿太大,还是拿窗帘长年没换,布料糟了,大半边的窗帘竟然脱落下来!这一掉可好,在外面巡视花仙子们一眼就看到了里边的景象!卓格卡缪同时跟三个花仙子脸对脸,面对面!就看那几个花仙子惊恐的捂住了脸,卓格卡缪更是吓得发出了土坡鼠式大叫。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完了,全完了!不等我女儿活过来,我就要先去冥府找她了! 更要命的是,希雅还未走远,听见到她的尖叫声便立刻折返回来,大声问道:“夫人,怎么回事?是陛下出什么事情了吗?” 卓格卡缪手足无措的辩解道:“听,听我解释!事情不是你们想的那样!这个,我,李奥瑞克王他……” 就在这时候,一只手突然搭在了卓格卡缪的肩膀上。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接连的刺激,吓得她尾巴都绷直了。 而等看清那人的脸之后,她当场就哭了,“陛下,您总算醒了!”人妻兽耳娘哭着说道。 李奥瑞克竖起食指,对她打了个噤声的手势,同时又用手势驱走那几个花仙子。接着李奥瑞克来到窗户旁边,说:“希雅!我这没事,一切顺利!” “陛下!”看到李奥瑞克的脸,希雅也松了一口气,“您要是在的话就早点答复一下啊!我这怪着急的……” 李奥瑞克点了点头,说:“不好意思,刚才很忙。那什么,我这边搞定了,现在让大家来宅邸门口集合,进行下一个计划!” “是!” 随着李奥瑞克的命令,众人立刻前往宅邸大厅前面集合。卓格卡缪此时还心有余悸,她悄悄握住李奥瑞克的手,说:“陛下,还有能用上……奴家的地方吗?” “后面应该没你什么事了,看着就行了。”李奥瑞克说着伸手捏了捏她的小耳朵。 这个小动作让卓格卡缪心头荡漾,又想起刚刚发生的种种事情来,她一下脸就红了,不禁说道:“陛下,我们……” 话到嘴边却又不知道该怎么开口,她心想:你这狐狸精!你在想什么啊?那是琪琪的男人,是你家姑爷!人家宠幸你只是因为怕你女儿死了,可不是喜欢你这个人老珠黄的家伙。尝过一回了还想第二回?跟女儿抢男人,真是不要脸! “怎么了,夫人?” 卓格卡缪说道:“没事,您快去吧!”她轻轻一推李奥瑞克,说道:“还得请您救救我女儿。” “嗯,好。”李奥瑞克说着便离开了。 接着李奥瑞克快步来到门口,并召集众人说道:“希雅,让你的人将手术器具搬到宅邸的天台,再将一楼108号房间里全套的炼金器材也搬来;罗米拉,为我准备以下几种施法材料。”说着扯了一张单子给她,“白袍修女将塔娜琪格的肉身运到宅邸的天台来。”这里是野狼城最高的地方,而且场地开阔,适合李奥瑞克观星施法。 “其他人负责安保!并随时待命!” “是,元帅!” 众人赶忙去按照李奥瑞克的要求办事了,不一会,场地便布置完备。此时是晚上九点半,距离宣告死亡的午夜,还有两个半小时。 大家站在天台四周。小狐狸的肉身平躺在手术台上,生命体征还算稳定,只是因为没有灵魂所以昏迷不醒;她那个被污染的灵魂珠盛放在混血精灵的玻璃容器之中,上面擦了一层黑色的药粉。 卓格卡缪在焦虑不安的等待着,紧紧攥着手帕;罗米拉在指挥花仙子们东奔西走为李奥瑞克准备材料;希雅则随时监控着周围的安全情况;芙坐在椅子上闭目养神,随时准备为患者进行手术,菲特在旁边陪着她,神情一如往日的冷漠。 空气诡异的安静,明明是在天台上却没有一丝风,仿佛一场暴风雨就要来临。 李奥瑞克看着时间一分一秒流逝,琪琪的脸已经面无血色,他不由得想到:剖腹取丹,这个行为,是不是约等于不打麻药给自己割阑尾呢?这是要有多大的勇气才能做到啊?反正让我来不可不敢。这小狐狸……唉!退几步说,哪怕她不是我未婚妻、哪怕她长成个丑八怪、哪怕她没有兽耳和尾巴,单纯冲她这品行,我也要救她的。 时间又过去了半个多钟头,李奥瑞克看了一眼表,焦急的问罗米拉,说:“药还没配好吗?” “陛下稍等,我问一下。”罗米拉闭上眼睛,手指按在太阳穴上,用意念和花仙子们沟通,片刻之后她睁开眼睛回答道:“陛下!前几种材料都找到了,但是最后一种调和魔药现在配不出来,我的人也正在想办法。” 李奥瑞克问道:“我们不是有很多魔药吗?先前缴获的那些。“ 罗米拉皱着眉头,一脸苦涩的说道:“早就没了!不是都拿来做混沌之粥了吗?” 哦,艹!李奥瑞克一拍脑门,心想:该死!打“黑水骑士团”的时候魔药全拿来做炮弹了。 但现在说什么也没用了,李奥瑞克只好下令说,要尽一切努力搞到这些魔药。罗米拉接了军令状,立刻催促下面的人去办事;同时希雅也派了北伐军的人去找相关的线索。 李奥瑞克自己没什么事情可以做,就悄悄问魔女小姐,说:“卡珊德拉!我能不能先采集一下天空上的光信息?你告诉我,修补小狐狸的灵魂,我要采集那些内容?” 卡珊德拉回答道:“灵魂作为一种信息的集合,一直是处于动态的,因此需要采集的信息也需要动态采集。要等你把小狐狸的灵魂灌入容器之后,我才能对症下药。 “哦,好的。”看来只能按部就班了啊! 李奥瑞克望着天空,忽然阵阵凉风吹来,还夹杂着一股腥味,这让他有种不好的预感。 又过了一阵子,希雅那边率先有了答复。希雅说道:“菲利普刚刚报告说,他从野狼城的一家典当行里边找到了一位炼金术师典当的魔药,里边就有陛下需要的一味药,现在他正骑快马前往这里……喏!那个打着火把的应该就是菲利普!”希雅指着宅邸前方的街道喊道。众人朝着那个方向望去,只见一位手持火把的骑士正朝着这边飞奔而来。菲利普在大门口下马,立刻就将手上的一小瓶魔药交给了门口的花仙子,花仙子直接带着魔药飞上了天台。 李奥瑞克接过魔药来,用鼻子一闻,一股刺鼻气味,那正是他要的一种炼金材料,名为“洗秽水”,适当加工之后,就可以用来进化灵魂容器的。 “灵魂容器炼成”属于“人体炼成”的范畴。其本质上就是利用炼金术的手段去炼制一个简易的“人体”,再通过这个人体来容纳灵魂,并且欺骗灵魂自己和死神的眼睛。如果灵魂容器不够纯粹、真实,那么后就会被死神发现,从而勾走那个没有肉身的灵魂。 “洗秽水”的作用,就是让这个灵魂容器足够干净,就如同出生的婴儿一般纯粹,只有这样的容器,才能让灵魂自身和引渡灵魂的死神相信,这东西并非人造物,而是一个真实的婴儿。 紧接着,罗米拉那边再传捷报,她说:“陛下!混血精灵的军医有一种魔药,叫‘啼哭草’,其形容和特性与您要的‘蝉鸣花’完全一样,我想就是您要的那个!花仙子正在运输途中……那个!您看!’ 罗米拉指向前方,只见一个花仙子朝着这边飞来,怀里还抱着一大包药粉。李奥瑞克连忙接过药粉,用手指捻了一点,拿耳朵一听,药粉在耳边沙沙作响,发出怪异的声音,想必就是他要的“蝉鸣花”,只是这东西在各地的名字都不同,混血精灵称之为“啼哭草”,所以就错过了。 这种被称为“啼哭草”植物有一种奇特的特性,就是在被害虫侵蚀或者畜生啃食的时候,通过震动内部的魔法元素,从而发出婴儿啼哭一般的声音。 在炼金学原理上来看,哭声象征着“生命的愤慨”,一个生命降生必须伴随着哭泣,如果不会哭,那么这婴儿也就不完整。所以,在“灵魂容器”里加入啼哭草的粉末,就能让这个容器发出无声的哭泣,从而才能让死神和灵魂相信这是个哇哇坠地的婴儿,而非冷冰冰的容器。 李奥瑞克将现有的药物提前加工,一并放入烧杯之中搅拌,现在只差最后一种炼金材料他就能开始伟大的炼金术了! 就差最后一种! 然而,就这样苦等了半个小时,最后一味药还是没有任何线索。罗米拉和希雅都表示,我们会尽力,但能想的办法都想了,能去的地方都去了,确实找不到这最后一种元素。甚至就连远在望北城的蒂维丝,还有海盐城的米兰爵士,学士城的阿卡德将军也都被叫来开远程会议,然而蒂维丝表示没有办法;米兰爵士说自己这里或许有,但等晕过去,那小狐狸早凉了!阿卡德则是建议找不到就现场制作,实在不行他也没辙。 距离只剩下不到一个小时了,李奥瑞克必须接受“野狼城没有这种元素”的事实了。 缺少任何一种元素,灵魂容器都无法完成!如果强行炼制的话,要么炸炉,要么练出来一堆垃圾,不光救不了人,还会害得小狐狸的灵魂坠入冥府地狱,饱受折磨。 我该怎么办呢?李奥瑞克陷入了沉思。 这时塞拉维突然叫道:“我说,怎么狐狸妹妹的灵魂珠子变小了啊?” 原先有核桃那么大的,现在却只有一颗枣那么大,而且还变成了不规则的椭圆形!与此同时,琪琪的肉身也开始颤抖,脸色发青,呼吸变得紊乱。 卓格卡缪看到这一幕顿时慌了神,叫道:“陛下,陛下!那个,修女!你们快来看看我女儿是怎么了!” 众人纷纷围上去,芙附身下来,用耳朵贴着琪琪的胸口去听心跳,立刻吓得脸色惨白,说:“她要不行了!”说着就开始做心肺复苏,一边做一边说道:“把红色保险丸拿来,三倍计量!” 助手惊恐:“三倍计量太危险了!” “没有三倍计量她现在就会死!快去!” 修女们全力以赴抢救小狐狸的生命,而另一边罗米拉则在凝视那颗变形的珠子,她沉吟少许,说:“小狐狸的灵魂已经被污染的所剩无几了,恐怕等不到午夜,她的灵魂就会溃散在空气中了……” 坏消息一个接着一个,李奥瑞克也有点不知所措了。他来到这个世界之后,虽然屡次陷入险境,但还未尝试过失败的滋味,难道这次他要迎来人生中的首败?不,这不可能的。他看着眼前这些人,看着一张张或担忧、或期待、或悲伤的脸,不由得心想:不,我不是一个人在战斗,我一路走来是靠着大家的努力,蒂维丝说得对,你不能一个人扛起所有,偶尔你要学会依靠别人。 李奥瑞克看着在场的众人,说:“诸位!现在到了关键时刻,我需要群策群力。我需要你们智慧而又冷静的大脑来为我分忧,除了白袍修女们,所有人都要替我出谋划策,想想怎么才能搞到最后一种元素!” 希雅问道:“陛下,能否再详细说说最后的元素?” “好。” 李奥瑞克便将自己这边的情报尽可能详细的告诉了大家。 最后一种元素叫做“生长精华”,那是从指甲、牙齿和头发里边提炼出来的一种物质。按照炼金学上的说法,这种物质象征着“生长”,炼金学认为,指甲、牙齿和头发的长势能体现人的生命力,要想让灵魂容器足够真实,就必须加入“生长元素”,也就是“角精华”。 听完之后,菲利普立刻说道:“这有什么难的?大家都有指甲,剪一些下来不就得了?我先贡献十片……啊不是,二十片。我的头发也有不少,直接给我剃个光头!是不是就够了?” 李奥瑞克摇头说道:“不行,普通人类的生长精华太少了,尤其是你们这种已经生长完毕的成年人。” “那小孩子呢?”希雅问道,“我可以把全城的小孩子都召唤过来,给他们剃头、剪指甲、拔牙!”她最后恶狠狠的说道,语气活像个老巫婆。 李奥瑞克说道:“这也不行!炼制我所需的‘生长元素’需要至少五百个儿童的指甲、头发或者牙齿,就算是城里的人都愿意捐,我们也无法赶在十二点之前收集齐,这工程太浩大了;另外,城里居民来自不同民族,甚至是不同种族,这些人混合在一起,炼制出来的‘生长元素’也会是十分混乱的,恐怕无法欺骗死神。” 此时格罗温兴奋地一摆手,叫道:“动物的指甲行不行?我们有上千匹战马,找修蹄子师父‘咔!咔!’来上几刀,不就有了?” 李奥瑞克摇头,说道:“战马是畜生,生来魔力就不如人类,何况我们的战马都是成年马,生长元素前提是生长,它们早就不长了!” 接连几条看似可行的道路都被堵死,众人再次沉默。空气越来越湿润,越来越冰冷,众人也感觉到了一阵阵的绝望。唯一的好消息是,芙一阵抢救,暂时保住了琪琪肉身的安全,不至于灵魂还没修复,肉身就先死了。 卓格卡缪也已经绝望了,她忽然面如死灰的跪了下来,磕了一个头说:“陛下,还有各位大人,谢谢你们!不必再试了,想必我们母女的命运就是如此,不如让那孩子痛痛快快的走吧?”她说着哭了起来,哽咽道:“我听说灵魂一点一点被蚕食的感觉十分痛苦,也不知道琪琪现在还知不知道痛?她也不会说话了,我好心疼啊!”说着嚎啕大哭。 在场的人只是着急,而卓格卡缪就是悲痛欲绝了。大家试图安慰她,但在这种处境下,什么安慰的话语都会显得软弱无力。然而就在这时候,塞拉维突然神经质的一声大喊:“我知道了!”说着飞奔而去。 你知道了?你知道什么了?大家还在疑惑间,就看到塞拉维竟然激动的从天台直接跳了下去! 这地方可五层楼高了!作死呢? “妹妹!”罗米拉吓得尖叫。 李奥瑞克连忙跑到天台旁边,喊道:“小傻逼!你是想跟着一块走是怎么着……” 然而就看塞拉维平稳落地,双腿一曲,然后便站了起来,看上去就仿佛是从天而降的超人。李奥瑞克这才想到:看来这小傻逼没有真的脑子抽筋,她腿上是有减震器的。 塞拉维的装甲一直在革新换代,如今这个动力装甲随着改良,已经具备了减震效果,几层楼跳下去,也不至于将她的腿摔断,但从她接下来那六亲不认的猩猩步伐来看,这一下也摔得不轻就是了。 “我去找人手来帮忙!”塞拉维大声喊道。然后塞拉维就连滚带爬的走了,天台上的罗米拉不禁扶额叹气,又是心有余悸,又是是感觉丢人。 话说塞拉维这么急匆匆跑了,莫非是想出什么办法来了?众人面面相觑,疑惑之中带着好奇。 尽管大家对塞拉维的智商没有信心,但却对她又有一种莫名的期待,因为所有人都知道,塞拉维的脑回路和一般人不一样。这小姑娘的奇思妙想总是能脱离人类的范畴,做事的每一步都出乎预料。 是的,人类的办法都想过了,现在就只能考虑非人的办法了! 李奥瑞克握紧拳头,暗自想到:塞拉维,我的精神病人,希望就寄托在你身上了! …… 不得不说,李奥瑞克是了解塞拉维的,这个小哔宰治请来的这支援军,且不说有没有用吧,是他吗够有病的。 就看远方的街道上突然传来了阵阵惊叫声,然后就是万马奔腾的声音,黑暗之中隐约能看到兽群似的东西朝这边跑来。李奥瑞克连忙开启啄眼的视力加成,这一看,差点没把他送走。 街道上奔跑的,竟然是一群大手子!对,就是先前黑水怪婴召唤出来的那种手指怪物,就是无比接近于老头环里边手指怪、乃至构成了侵权风险的怪物!一眼看去,至少也有五六百只,最大的比牛大,最小的和大鹅差不多,密密麻麻,乌央乌央,犹如一股乌青色的浪潮。 领队的是一只大象那么巨大的大手子,而塞拉维就骑在它后背上。 “我艹你妈还真是找‘人手’来了!”李奥瑞克惊呼道,“大家听我说,接下来的场面很可怕,但是你们先别怕!都是自己人……自己的人手。” 罗米拉是第二个看到这堪称恐怖的景象,当时就吓得尖叫,接着众人纷纷吓得大叫,能打架的全都抽刀子了,不能战斗的全都跑到角落里躲着。 别说是他们了,李奥瑞克寻思就是宫崎〇高来了看到这场景,兴许也得赞一声“抽象!”。 而他妈更要的命还在后面。在塞拉维的指挥下,密密麻麻的大手子小手子冲进院子,吓得卫兵们人仰马翻,接着,这群大手子竟然犹如蜘蛛一般垂直的爬上了城住宅邸的墙壁! 当场有三个卫兵和四个白袍修女吓到休克,李奥瑞克将自己的姑娘们护在身后,大声喊道:“别怕,别怕,是自己人!” “我知道是自己人!”希雅挥舞着剑,而且连蛇妹的英灵都招出来了,“但我能不害怕吗?” “所有人待在我背后,很安全!相信李奥瑞克王!”李奥瑞克犹如老鹰捉小鸡里边的鸡妈妈一样护着大家。 此时塞拉维从大手子背后一跃而下,兴奋道:“师父!这个行不行?” 李奥瑞克骂道:“去你妈的,塞拉维!你不就是就领养了一只大手子吗?这他妈怎么回事?” “手手们吃得好喝的好就繁殖了呀!哎呀先别说这个,师父,您看看这些指甲能拿来做炼金材料吗?” 指甲?李奥瑞克这才反应过来,对!指甲!最后一味药“生长元素”这不就有了吗? q群一⑧二一771 第二百五十九章:我要到天上去 李奥瑞克惊喜的发现:这些大手子身上可是长满了指甲啊!每只大手子都有至少十根手指,比较发愤图强的甚至能长出十几只,二十几只,每个上面都有厚厚长长的指甲。而且这些大手子很多都在幼年期,很显然,他们身上的生长元素是十分充足的。这么一想,这些掉san的玩意儿看起来也变得眉清目秀了。 李奥瑞克立刻说道:“好,让我看看成色!”说着拿刀就要砍指甲。 没想到塞拉维却说:“手手!换指甲了!” 随着一声令下,大手子们竟然一阵哆嗦,然后指甲就自动脱落了!看得李奥瑞克目瞪口呆。 原来这指甲对于大手子来说,仿佛是一种暗器,就如同一把飞刀、一副手里剑……或者打个更加准确的比方,就仿佛是星际争霸里边刺蛇的毒刺!几乎可以无限的使用,无限的生长, 一时间,雪片一般的指甲堆满了天台,这场面既让人喜悦,让人掉san,头皮发麻。 李奥瑞克拿起其中一片比南瓜皮还厚的指甲片,按照炼金学上面的要求检查了一番,发觉这上面有着十分充足的“生长元素”!不光符合要求,而且还能增加灵魂容器的纯度,从而让灵魂容器能够更加结实。 “牛逼!”他兴奋的大声叫道,随后李奥瑞克迅速在众多甲片里挑选了几块成色好的,一股脑跟其他材料放进了熔炼炉。 接下来就是烧制了!李奥瑞克将炉子大门一关,旋即一把将小小的塞拉维举了起来,塞拉维吓得尖叫,说:“师父您干嘛!” 李奥瑞克兴奋的大声叫道:“不愧是我徒弟!” “看见了没有,这才是天才!” “这就是精灵学院校长的实力!” “都他妈跟塞拉维学着点!今天要是能救活小狐狸,你就是当之无愧的MVP!” 塞拉维也兴奋的大笑起来,像个蒙对了所有选择题的熊孩子一样大喊大叫。 不过,中场开香槟是傻逼行为,李奥瑞克及时压住了自己的兴奋劲,转了几圈之后就将塞拉维放下,然后去盯着自己的炼金小炉子。 说实话,这个炼金术在李奥瑞克看来,跟上辈子听说过的炼丹术没什么区别,都是有一套逻辑自洽的玄学规律,然后弄一堆瓶瓶罐罐勾兑,烧制,蒸馏什么的……尤其是这才炼制的“灵魂容器”恰好是个丹药的样子,所以就更像是炼丹了。 众人看着这一幕倒是啧啧称奇,大家对于炼金术也都停留在“听过没见过”的程度上,此时看着李奥瑞克亲自操作,都是很是新鲜。卓格卡缪不禁想到:李奥瑞克王真是博学的奇才,会打仗,能治国,还会炼金术?也难怪乌鸦王那条老狗不是他的对手了。 卡珊德拉此时也在悄悄盯着这边发生的事情,她心想:即是是我也不得不承认,李奥瑞克的炼金术炉火纯青,技术和理论都在我之上。消化真理是一方面,这家伙也确实能做到实践操作,我上次看到这样的人,可能还是那个逆徒……妈的!这个小贱人,等我从封印里出来之后,非得弄死她不可! 随着李奥瑞克一番操作,所有的元素近乎完美的融合在了一起。最终,那些元素变成了一颗崭新的“定魂珠”,大小如核桃,光泽圆润饱满,简直比琪琪一开始的还要好。众人纷纷惊叹,而卓格卡缪两人更是产生了巨大的敬畏。 炼制定魂珠,就约等于造人了!人体炼成,这不是神灵的权力吗?李奥瑞克王竟然能在这么短暂的时间里凭空炼制出来灵魂的容器!难道他已经有了堪比天父的伟大力量? 我们母女真是跟对人了,她不禁想到,不,或许这正是命运的指引!神女是侍奉神灵的人,自然要被命运安排到神人身旁。 能一路走来,活到今天,真是太好了! 琪琪,再坚持一下,李奥瑞克王一定能救你的!因为他就是我们寻找的神! 此时空中响起一阵闷雷,李奥瑞克听到这声音心里有种怪异的感觉——怎么着?难道是我这逆天行为触犯天条了,还得渡个劫是吧?不是,又是炼丹又是渡劫,这他妈画风怎么越来越歪了? 莫非一切玄学最后都殊途同归?或许不管是修道成仙、人体炼成还是别的什么,最终都要走上同一条路?这么一想到也有道理,自然规律有普适性嘛,不能因为你人在外国,就不渡劫了。 老李这也是胡思乱想,自己并未当回事。接着,他从炼金炉中取出灵魂容器的半成品,开始进行最关键的一步。 那就是注入炼金术士的鲜血! 在炼金理论中,灵魂是一种一种气体,而气体是承载于液体之中——也就是血液。那么炼制“定魂珠”就必须使用人血。 为了成色,李奥瑞克直接割开了自己的手腕,用大量的血浆浇灌这个容器。 致!死!量! 由于血太多,李奥瑞克干脆拿个碗接着,让小狐狸的定魂珠直接浸泡在血里了。 这对于李奥瑞克来说,流点血没什么了不起——他能屏蔽痛觉,又能快速恢复,割腕就和剪指甲一样平常。然而卓格卡缪看到这一幕,却是惊恐而又感动,心想:李奥瑞克王为了我们母女竟然做到这种地步!这是何等勇敢,又何等仁慈的君王?我们母女俩真是死也无法报答他的恩情了。 其他人则是吓得大气不敢出,虽然知道李奥瑞克王不至于把自己放血至死,但这样的场面着实吓人。 还有一些人在想:为了一个蛮族的娘们,国王这样流血,值得吗? 李奥瑞克若是知道了人们心中的疑惑,一定会想:为蛮族的娘们不值得,但为了兽耳娘们,值得! 随着鲜血融入定魂丹,李奥瑞克炼金术大功告成! “好了,现在开始引魂!”李奥瑞克轻轻敲了敲锁骨,示意魔女小姐可以指导他了。 “来了来了,我直接把符文发到你脑海里,你画在珠子上面就好了。”魔女小姐说着发来了一串代码似的符文咒语。内容非常简单,即使李奥瑞克这种几乎不懂符文咒语的,也能看懂原理,大致就是: Ctrl+x Ctrl+v 剪切,粘贴! 所以说,这魔法真是越看越像代码,那大魔法师本质上就是程序员?或者说程序员都是大魔法师?嗯,有这个可能。 李奥瑞克将这两条非常简易的内容贴上去了,接下来的流程顺利完成,小狐狸残存的灵魂从久容器转移到了新容器,而那些污染的部分,也就全部留在了旧的容器上。 接下来就是最后一步,修补文件! “你按照我发来的内容,从天空上寻找‘星信息’来进行修复吧。”魔女小姐用工作的语气说道,“记住,别看太久。” “好的好的!” 这后面部分就没什么困难了。时间还剩下将近一个小时,完全充裕。 李奥瑞克对大家说:“接下来我要用占星的方式来为塔娜琪格还魂!用不了几分钟就能搞定了。” 听到这话,众人全都松了一口气,在场的人或许对这小狐狸有感情,或许只是顺带帮忙,但无论如何,一起提心吊胆的忙活了一晚上,所有人都盼着能将这个善良的小姑娘救下来。 总算是要结束了,李奥瑞克心想,折腾了大半夜,心情过山车,真是让人心力交瘁,等救回来小狐狸之后我一定要好好补补。各种方面都要补一补…… 此时魔女小姐发来了符文信息,李奥瑞克抬起头来,按照要求开始观察星空。然而就在时候,一滴冰冷的雨水落在了他头顶。那一瞬间,他猛然回想起了刚才那种奇怪的预感,原来就是这个! 下雨了。 一瞬间,乌云密布,电闪雷鸣!滂沱大雨从天而降,此时别说是看星星了,就是睁眼都困难!天台的众人本来就要庆祝胜利,这下全都傻眼了。芙大喊着让人去搭棚子,别让患者淋湿;罗米拉难以置信的望着天空,喃喃道:“这是上天的惩罚吗?”希雅则眉头紧皱,惊怒之余,似乎是在思考对策。 此时卓格卡缪近乎绝望的拽住李奥瑞克袖子,睁大眼睛眼睛,小心翼翼的问他:“陛,陛下,这场雨……应该不会影响到我女儿的事情吧?” 李奥瑞克沉吟少许,说:“应该不会,别担心。” “是,是的,我相信您。”卓格卡缪挤出一个僵硬的笑容,随后转过身,便又默默的流起眼泪。 此时甚至没有人想着去避雨,大家站在雨中,都被这场突如其来的大雨淋成了落汤鸡。每个人都狼狈至极,就像是群被狠狠戏弄了一番孩童,哭都哭不出来。 “是时候放弃了吧?李奥瑞克。”魔女的声音在李奥瑞克脑海中悄然响起。 “卡珊德拉?” 魔女小姐的语气平淡之中带着一丝悲凉,她说:“偶尔你也要接受事实,就是说呢,这个世界并不是围着你转的。” “你什么意思?” 魔女小姐叹了口气,就像是在叙述一个故事似的,对他说道:“我从前也以为,世界是围着我转的,直到命运给了我狠狠一记重锤。你看,伟大的灭世魔女被封印在一个蛋壳里边两百年,到现在也出不来,这不可笑吗?” “两百年来我试了各种办法也没有成功,两百年啊!我没想到,这世界上会有我解不开的难题。” “我和第二层的图书馆门卫较量过了,请容我收回前言,你、我、再加上五个英灵,也不是他的对手。再多人也打不过,那个门卫太强了。”魔女小姐苦笑道。 李奥瑞克沉默。雨水落在他的头顶,让头发黏在脸上,冰凉的水顺着鼻梁流进脖子,灌进领口,冲刷着他那具被满腔热血点燃的炽热身躯,无声的抽走他的热量。 “你现在境遇也是如此,李奥瑞克。”魔女小姐的声音已经没有一丝感情。 “其实从灵魂离开身体的那一刻,那只小狐狸就已经死了。” “让死人复生,是这个宇宙的忌讳。” “你正在做一件连我都不敢轻易去做的事情。” “也许……我一开始就该阻止你才对,对不起。”魔女小姐语气悲伤,“但我真的很希望你能做到,真的。” 电闪雷鸣,李奥瑞克望着天空,看不到任何一丝星光,即使是用啄眼的力量去看也看不到。他不禁想到:连灭世魔女卡珊德拉都给这件事情判死刑了,我还在努力个什么劲儿呢?我尽人事听天命,差不多就得了,摆一回烂也不会有人说我,他们甚至还会感谢我呢!他们会说,啊,伟大而又仁慈的李奥瑞克王!您为了救一个蛮族的女孩不惜为她流血,可她还是被天神夺走了生命。这只能怪那女孩命苦!这不是您的错。 确实不是我的错。 李奥瑞克望向了那个少女苍白的脸。他与琪琪其实只有一面之缘,闭上眼睛,他需要思考一会才能想起琪琪的相貌。他对这个女孩还没建立起熟悉的认知,更没有建立起什么厚重的感情…… 是,确实不是我的错。 但这不是错不错的问题。 我可以把责任推卸的一干二净,但就算如此,也不能让小狐狸死而复生,她死之后,世界上就少了一个超可爱的兽耳娘,多了一位痛苦的母亲,以及一个无能的男人。 重要的不是谁的责任,而是如何做成这件事情。 “卡珊德拉,我不会放弃的。”他对魔女小姐说道。 “你真是固执。”卡珊德拉说道。 李奥瑞克屹立在雨水之中,他凝视着漆黑的天空,任由冰凉的雨滴落在脸上。他开口问道: “拯救一个女孩的灵魂、统治世界、解除灭世魔女卡珊德拉的封印,这三件事情哪个更容易?” “统治世界最容易,拯救她其次,最难的就是解开我的封印。”卡珊德拉如是说道。 “这三件事情我都要做到,如果这种程度的难题我就轻易放弃了,那我也就不要说什么‘解开你的封印’了,魔女小姐。而且我有预感,我以后一定会遇到更棘手的事情……我所做的一切,都是建立在这个世界的bug——我是指‘错误’上的。我的生命,我的力量,我的命运,一切都是建立在程序的错误上。如果有一天这个世界注意到了我,一定会将我这个bug修正,我早晚要与它一战的。实话实说,我老李这条命是借来的,说不定哪天要债的就要找我还回去,到那时候,我必定要跟他打个头破血流……” 李奥瑞克凝视着天空,闪电滑过漆黑的夜空,将星空一瞬间照亮,他隐隐约约感觉到,天空之上有什么东西也在凝视着他。 卡珊德拉沉默了少许,说:“李奥瑞克,你是个怪人,你没有敬畏之心,你不畏惧邪神,也不怕死,我不知道这是好事还是坏事,但是……”她笑了起来,“你这样的人,必定能作出人类不能做到的事情。” “那就让我看看你的决心吧,李奥瑞克!”魔女小姐大声说道,“灭世魔女·卡珊德拉,对你接下来的表现拭目以待。” “好!” 就在这时,闪电再次划过夜空,炸雷震耳欲聋。那声音灌入李奥瑞克的脑海之中,顿时,他心中也闪过一道电光似的,他喃喃道: “山不向我走来,我便向它走去。” “既然星星不来找我,那我就该到天上去!” 他大声喊道:“翼龙!把我的翼龙牵来!” “我要带着小狐狸到天上去!” 6吧17一六 第二百六十章:让暴风雨来的更猛烈一些! 今天是个秋高气爽的好日子。 金色的太阳落在大地上,催熟沉甸甸的稻谷,落在小狐狸脸上,也唤醒这个沉睡了三天三夜的少女。 塔娜琪格睁开眼睛,耳边隐约听见一个熟悉的声音,那是个女人,她用沙哑的嗓子,激动的喊道:“醒了醒了!琪琪醒了!” 琪琪的脑海还是一片胡乱,想不起来之前发生了什么事情,就连那个无比熟悉的声音,她都认不出来了。她努力睁开眼,看到一个长着狐狸耳朵的年轻妇人坐在床头抽泣,旁边还有个穿着白色修道袍的修女。那修女说:“先让我检查一下她的情况。” 接着年轻的修女竖起三根手指问琪琪:“这是几?” “三。”琪琪回答。 “这是什么颜色?”她又拿起一块板子。 “白色。” “这个呢?” “蓝色。” “二加五等于多少?” “七。” “二十一加十二呢?” “呃,三十三?” “很好,现在是什么季节?” “好像是秋天?”琪琪感觉自己的脑子正在逐渐清醒。 “母亲的父亲和你是什么关系?” “姥爷。” “父亲的母亲呢?” “奶奶。”她立刻回答道。 修女姐姐满意的点了点头,说:“很好,神智没什么问题,接下来让我看看她的伤,检查一下其他体征。” “好,好。”妇人让开位置,这时候琪琪猛然想起那妇人就是她妈妈。她连忙喊了一声“妈!”,妇人听见她喊,连忙回应,然后说:“孩子,再等等,让大夫给你检查一下,再等等。” 接着那个白袍修女将她一顿摆弄,检查了她的关节、心跳、呼吸、眼球……又让她喝了一点水,表示没什么大碍了,接下来好好休息,按时吃药就行。在这期间,琪琪的各种记忆涌上脑海,脑子非常的混乱,她好像在做梦,又好像是在回忆过去的经历,她有些分不清了。 随后修女离开,卓格卡缪一把将她抱进怀里,哭着说道:“孩子,你总算是醒了!” 琪琪一脸茫然的点了点头,说:“啊,妈妈,我……”这时候她感觉一阵头痛,接着记忆如洪水一般涌入脑海,又如旋涡一般搅在一起。 她说:“我做了个梦,妈妈。” 卓格卡缪抚摸着女儿的头发,道:“梦?说给我听听?” 琪琪沉吟着,在脑海中整理着思绪,说:“我……我梦见李奥瑞克王带着我在天上飞,那片天空万里无云,全是美丽的星星,那是我见过最干净的夜空。后来,一声炸雷,我们又到了深海,我看到一只巨大的鲸鱼,还有许多的怪物……王一手抱着我,然后怒吼着冲向它,它们在天空上战斗,在云端穿梭,最终李奥瑞克王将它斩杀在星空之下……” 说到这里琪琪揉了揉额头,说:“我从来没做过这样真实的梦。” 卓格卡缪沉吟少许,随后面色凝重的说道:“那可能不是梦,孩子。” “哎?” “那是真的。” “怎么回事?”琪琪一把攥住了母亲的胳膊,她苍白的手指陷进卓格卡缪的衣袍之中,紧张的颤抖着。 “别急,孩子,听我慢慢给你讲……” 卓格卡缪深呼吸一口,叙述起了三天前那个雨夜中的奇迹。 …… 那么,让时间回到三天前的那个夜晚。 雨越下越大。 即使是在野狼城住了一辈子的老人,也不曾见过这样可怕的暴风雨。 风雨交加,电闪雷鸣,狂风卷着黑云在天上肆虐;瓢泼大雨倾泻在城住宅邸的窗户上,拍的窗框都当当作响。天台上的人被吹得东倒西歪,希雅组织众人疏散,以免发生意外。 而就在这时候,李奥瑞克突然喊道:“把我的翼龙牵来!” 王的声音不输给天上的滚雷,即使是暴风雨中,也让人们心头一震。罗米拉连忙呼唤花仙子们去传令,顿时有七八个花仙子飞上天空。然而这些小家伙在暴风雨前就显得太渺小了!一阵狂风吹过,她们就犹如断线风筝一般转着圈的被吹跑了。 要想在暴风雨中飞行是件十分困难的事情,无论是凶猛的猎鹰、还是勇敢的海鸥,在这种天气下贸然起飞都有生命危险。 既然如此,那我就去找翼龙! 李奥瑞克将小狐狸的定魂珠放进口袋,然后直接从楼顶跳下。这也不是李奥瑞克第一次跳楼了,靠着塞拉维护甲的减震效果,再加上他的强悍体魄,他平稳的落在了地上,接着,他大声喊道:“墨崔迪!”说着从契约空间中召唤出了自己的坐骑。 墨崔迪一登场便骂街,说:“艹!这种天气还上班,这得加钱!” “别废话,去城东兽圈!驾!”李奥瑞克说着翻身上马,墨崔迪一看事情紧急,也不再说风凉话,当即冲上大路狂奔了起来。此时下面的街道已经“洪水泛滥”,墨崔迪奔跑在满是积水的土地上,犹如一台逆流而上的冲锋舟。水已经淹没到马蹄,午夜的街道又一片漆黑,李奥瑞克固然能靠着啄眼的视力加成来指路,然而墨崔迪却看不清脚下的路,只能凭着勇气往前跑。 “老板,这雨天飙马可太爽了!我之前怎么就没发现呢?Huirrrrrrrrrrrrrrrrrr——!”墨崔迪跑上了头,兴奋的大叫起来。而李奥瑞克却产生了一个不祥的预感,常言道“马失前蹄”,这马就怕崴脚,一旦崴了蹄子可就坏了。 “墨崔迪,你小心……” 正要提醒,就看墨崔迪突然身子一歪,打着滚就飞了出去!估计是踩到了什么东西,没看见,就给绊倒了。墨崔迪千余斤的身子,这一摔可不得了,在雨水中打了个几个滚,滑出去好远,李奥瑞克也跟着摔得鼻青脸肿。 他也顾不上疼,连忙将脚从马镫里边抽出来,然后爬起来说道:“墨崔迪!你有事吗?” “我死不了,你快走!”墨崔迪在泥水里喘息着,“别延误了事情,不然老子白摔了!” “好!” 今儿你就是马中二爷!李奥瑞克说着将墨崔迪收入契约空间,然后抬腿就跑。好在墨崔迪一波狂暴冲刺,李奥瑞克现在离着兽圈也不远了,李奥瑞克跑了几步就来到了兽圈门口。 先前的山城和海盐城两次战役,李奥瑞克先后从贾戈伯家族的军队中缴获了相当于的翼龙,这些翼龙可以战斗,可以侦查,经过训练之后一些体型较大的还能载人。前几天李奥瑞克就曾经骑着翼龙跟精灵姐妹一起去抢救黄金树,那畜生身大力不亏,载着三个人飞起来一点都不含糊,想必也能载着他冲破这乌云,看到天上的星星。 然而,李奥瑞克来到兽圈门口,立马心凉了半截,只见众多翼龙锁在兽圈里边,一个个萎靡不振,除了先前那几只他经常骑的,其他的都瘦得皮包骨头。再一看食盆里边也满是蛆虫,恶臭难闻。 但现在李奥瑞克顾不上询问情况,大声用兽语喊道:“谁能带我飞上天空,穿过云层?我必有重赏!” 往常若是这样说,翼龙们一定会积极响应,争先恐后的报名。然而这次众翼龙却都一脸冷漠,还有的脸上十分畏惧,谁也不吭声。 妈的,别关键时刻掉链子啊! 这时候几个驯兽师跑了出来,见到李奥瑞克,他们纷纷跪在地上,说:“陛下万岁!” 李奥瑞克愤怒的问道:“翼龙怎么成了这个样子?” 驯兽师们赶忙说道:“是前些日子兽瘟,翼龙们全都得了病,就都这样了。” “对对对,是遭了瘟!” “是这样的,陛下!最近闹兽瘟,翼龙就都不行了。” 众人口径一致,然而却骗不了李奥瑞克——放你妈的屁!受瘟还能把食盆里边的饭都瘟了吗?而且李奥瑞克注意到,翼龙看到这些驯兽师,立刻就露出了愤怒的表情,嘎嘎叫着,跟要咬人一样。 李奥瑞克当即换上兽语询问情况,说,是不是这些人不好好照顾你们?一听这话,翼龙们顿时七嘴八舌的喊冤,说什么吃不饱、没水喝,棚子坏了也没人修,说好了每天放风两次也不让去了,翅膀伸展不开,翼膜上都生疮了! 李奥瑞克听了几句,便确定了自己的猜想:果然是这几个混账东西克扣牲口的食粮,把给翼龙吃得肉,都拿去喂自己的五脏庙了。 若是平时,李奥瑞克或许还会慢慢审他们,但现在小狐狸危在旦夕,老李哪还有心思审这些家伙? 当即掏出双刀来,二话不说,刷刷几刀就将驯兽师们都给砍了。斗大人头落地,咕噜噜滚进水塘,瞬间就染红了一片积水。翼龙们都通人性,看到这一幕,纷纷兴奋的大声呐喊,拍打翅膀,给李奥瑞克叫好。 李奥瑞克接着换上兽语,大声说道:“是我对手下属于管教,我先给各位赔罪!”说着鞠了一躬,“但我现在要救人性命,十万火急!还望各位壮士不计前嫌,助我一臂之力!” 老李说话做事都靠谱,人品和手腕都过硬,翼龙们虽然憎恨那些驯兽师,却是十分信服他的。大家纷纷响应,表示愿意帮忙。 李奥瑞克赶紧将自己的要求又说了一遍,可是,刚刚嗓门很大群翼龙却又哑火了。此时一个年长的老龙对他说道:“大王,不是我们不帮忙,而是这天气太烈,即使是最好的战士也飞不上去,一阵风就给拍下来了!倒时候不光我们要摔个粉身碎骨,不也赔了大王的性命吗?” 又有个年轻一点的翼龙愤愤说道:“若是我身体健康的时候或许还能跟着鬼天气斗一斗!”还有的翼龙说:“我三天就吃了两顿饭,拿什么飞啊?”大家说着叽叽喳喳的抱怨起来。 可现在让翼龙们吃饭也来不及了,距离午夜降临还有四十来分钟,等做好了饭,翼龙吃饱了,力气上来了,估计小狐狸也就凉了。 就在这时候,忽然有个翼龙说道:“大王,我可以试试。” “你?”李奥瑞克走进兽圈,其他翼龙纷纷让开,只见兽圈最里边的角落里,有一只非常瘦小的翼龙,这家伙在一众翼展十米的巨星翼龙里算是非常小的了,恐怕翼展不到五米,但奇怪的是,它四肢却很结实,看上去精瘦精瘦的,眼睛的颜色也不同,是奇特的暗金色。 此时,周围的亚龙都对它投去了厌恶的目光。李奥瑞克看到这只小龙的食盆里边空荡荡的,别说是腐烂的肉,连个骨头渣子都没有。显然,它在这里是被排挤的那个。 就在这时候,李奥瑞克脑海中响起了卡珊德拉的声音,她说:“李奥瑞克!就选这个,这家伙不是纯粹的翼龙,而是有真龙血统的亚龙!” “亚龙?” 难怪呢!原来是这家伙体内留着真龙的血!不必太多,哪怕只有一成的真龙血统,这只小翼龙也将与众不同。 “就你了,走!” 李奥瑞克解开缰绳,套上特制的飞行马鞍,就将这“小亚龙”牵出兽圈。此时后面的老翼龙喊道:“蠢货!你还没褪乳毛呢,就敢挑战暴风雨?你会害死李奥瑞克王的!” 跟李奥瑞克上辈子记忆中的“翼龙”不一样,这些翼龙身上有羽毛,而且颜色很复杂,就和鸟一样。小的翼龙身上会有一层灰白色的胎毛,等长大了之后,才会渐渐出现漂亮的羽毛。长毛之前的翼龙只能奔跑或者滑行,飞不了太高,要等长了羽毛才行。所以对于翼龙来说,“你还没有褪毛呢!”,就和“乳臭未乾”一样,是老人骂年轻人的话。 那只“小亚龙”昂起了头颅,它对着天空发出了刺耳的鸣叫。那声音悠长而又清亮,头顶炸雷轰鸣,电龙交加,就仿佛是在回应它一般。接着,就看它猛的抖落了一身胎毛,然后露出了一身暗金色的鳞片! 天上的闪电一过,那鳞片也闪闪发光,就跟某种金属制品一样。 “走吧,王。”那只暗金色的亚龙说道。 于是,就在一众翼龙惊讶的注视下,小亚龙载着李奥瑞克飞上了天空。 幼龙展翅,电闪雷鸣,越是往高出飞,空气就越是冰冷,狂风就越是骇人。不得不说,李奥瑞克先前小看了这场暴风雨。暴风雨的雷雨云位于两千米的高空,每往高处走一寸,风暴就剧烈一分,气温也就随之骤然下降。狂风夹杂着冰冷的雨滴,灌进他的衣服、耳朵甚至是眼睛,冰冷的空气逐渐让他无法呼吸,他周围一片漆黑,分不清方向,到处都是风暴、闪电和雷鸣,这让他有种错觉,就好像自己不是在空中翱翔,而是在深海溺亡。 啊,好困,好累!他的眼睛缓缓闭上。 “呜呜呜呜——!”小亚龙发出愤怒的龙吟,这声音让李奥瑞克心头一震。他这才猛然意识到,自己差点因为窒息和寒冷而昏迷,他连忙开启了潜能激发,让体温回升的同时,刺激身体的复苏功能,从而让他重新恢复往日的活力。 “王,抓紧!”亚龙大喊道。 李奥瑞克连忙握紧扶手,踩住马镫,接着,亚龙扶摇直上!以垂直于地面的姿态朝着头顶黑云冲了进去。 他们冲进了雷雨云之中,李奥瑞克眼前随之一片漆黑,同时他彻底不能呼吸了。闪电在他周围轰鸣,他时不时会传来浑身酥麻的感觉。风似乎停了,又或者是他的皮肤已经被寒风吹到麻木,感受不到外界的信息。同时雨滴变成了小冰雹,哗啦啦砸在额头上、鼻梁上、还有幼龙的鳞片上,滚雷的声音绕着他们旋转,犹如一头奔跑着的咆哮野兽…… 就这样,不知道过了多久,小龙终于穿透了那片雷雨云,那一瞬间,李奥瑞克感觉眼前豁然开朗,同时空气也变得干燥而又温暖,仿佛是漫步在早春的原野上。 那是他一生难忘的景象。 他被两片巨大的黑云夹在中间,一片在头顶,一片在脚下,仿佛一个是天,一个是地。而他周围却是一片朗朗晴空,甚至朝着远方望去,能看到一些夹缝之中的星星。 脚下的黑云依旧电闪雷鸣,时不时能看到闪电将正片黑云染成亮金色;头顶那片黑云却只是安安静静的趴在那里,犹如一头沉睡巨兽,让人感觉十分不安。 他记得上辈子看过一些科普,说是雷雨云极其厚重,最厚可能会高达几千米,而且中间可能会夹杂其他的云层,或者什么也没有,就像是三明治一样。 此时李奥瑞克就在这三明治的夹心之内,若想看到真正的星空,还需要再往上穿越一片雷雨云。 此时,那只小亚龙忽然翅膀扇动的越来越慢,李奥瑞克拍了拍它的脖子,说:“怎么样,你还好吗?” 小亚龙疲倦的喘息着,说:“对不起,王,我好像飞不动了。” 说着,小亚龙竟然一头栽了下去! “我艹,别!” ]q6⑧217衣 第二百六十一章:好奇害死猫 亚龙累的当场昏迷,犹如坠机一般笔直的往下掉落。 这距离成功就差临门一脚了,怎么能这时候掉链子呢?而且要是就这么栽下去了,咱俩不得摔成肉酱?啊,我当然是无所谓啦,但你年纪轻轻的一头小龙,不能就这么死了吧? 李奥瑞克赶忙抓住小亚龙脖子用力摇晃,想把它给摇醒,同时在它耳边大声呐喊,然而这家伙就跟死了一样,可以说是完全昏迷了。 就在这时候,魔女小姐大声说道:“它脖子上有块翘起的鳞片,扣它!” “好嘞!”李奥瑞克拿手在亚龙脖子上摸,拿出找透明胶带头的那个劲儿来,寻找魔女小姐口中说的鳞片。果不其然,在脊椎骨第三节的侧面,发现了那么一片明显粗糙而且翘起的鳞,李奥瑞克拿手轻轻一扣,亚龙顿时“嗷呜!”一声惨叫就活了过来。它一活过来,就下意识的煽动翅膀,于是亚龙在空中逐渐减速,最终悬停在了云端。 “好点了?”李奥瑞克问道。 “王,这是我的逆鳞!”亚龙仔痛得倒吸凉气,“很疼很疼的!就跟你们人类,呃,掀指甲一样疼。” 李奥瑞克问道:“好好好,别描述,我知道了……那什么,你是怎么回事?该不会是饿了吧?” “呃,是有点饿了。” “妈的,早说啊!早说在下面喂你吃饱了再来。” “对不起,我以为我能撑住,就没好意思说。”它越说声音越小。这亚龙显然是个脸皮薄的,不像墨崔迪一样臭不要脸。 李奥瑞克心想:越往高处空气越稀薄,飞行也越困难,看小亚龙这样子,是很难再穿越头顶的黑云了。现在降落下去加餐再飞回来,恐怕也来不及了,只能在这里将它喂饱。 “有了!” 李奥瑞克想起自己的契约里还有一些储备粮来着,都是些什么风干腊肉、压缩干粮之类的东西,不是很好吃,但是热量十足,特别抗饿!由于他施展技能的时候会非常消耗体力,经常需要大量进食,所以这些东西都是随身携带的。李奥瑞克直接询问在契约空间里边打铁的矮人,说:“铁砧,你给我扔点吃得东西出来,快,我这时间很紧!” “好嘞!”矮人放下手里的活儿,赶忙去为李奥瑞克寻找食物。然而过了没多久,矮人便焦急的说道:“老板,没有!食品间是空的!” 空的? 李奥瑞克顿时一惊,心想:我的契约空间里应该是有许多储备粮才对啊!怎么没有了…… 哦,该死! 老李狠狠一拍脑门。 我想起来了!前天姑娘们打扫卫生的时候,发现有些吃得东西生了虫子,就将食物都搬出去了,说是回头让老肥给我弄一批新的储备粮。本来说是今天就入库的,没想到出了这么一档子事,就给耽误了!这他妈的!好巧不巧现在还就要用。怎么复活个小狐狸就这么难?难道真是天要亡我? 李奥瑞克抱着胳膊,思考该怎么办才好。时间紧迫, 他倍感压力。 “找!不管是什么,只要是吃得就行,现在我的小龙急需补充体力……” “狗粮行吗?”矮人忽然叫道,“我看三哥那还有半碗吃剩的。” “狗粮就狗粮吧!” 说着,空间裂缝之中伸出一只带着皮手套的手来,里边端着可怜巴巴的半碗狗粮。李奥瑞克接过狗粮,递给小龙说:“吃吧,崽儿!这是全家最后一口粮食了。” 亚龙先是露出了一副“你他妈在逗我?”的表情,但还是乖乖的把狗粮吃了。吃完之后,李奥瑞克有点心虚的问它:“饱了吗?” “呃……对不起,没什么感觉。”亚龙如是说道。 想来也是!这家伙可是有真龙血统的,那龙族体格比一般的生物强壮,自然心肺功能强、消耗热量也大,一个个的都是大胃王,出了名的能吃。这亚龙三天没吃饭,就给人家半碗狗粮,你他妈打发要饭的呢? 那怎么办呢? 此时亚龙饿得拍不动翅膀,时间也临近午夜,李奥瑞克感觉肩膀上的压力越来越大。 “你要不再找找,还有没有什么能充饥的?” “没了啊!仓库里就剩下一堆武器装备,还有些魔药和珠子什么的,都不像是能吃的……” “珠子?对了!” 李奥瑞克灵光一闪!他突然想起来,在自己的百宝库中还有一种叫做“泪晶珠”的东西。这东西是当初收服鱼人众的时候,李奥瑞克去寻访鱼人的祖神“龙龟”。他为了给龟龟救命,于是做了一个疏通管道的工作,从里边掏出来许多的珠子。这些珠子多年来在龙龟体内,充盈了大量的魔力,根据珠子生成时候的季节不同,分为四种不同效果。比如汲水、降雨、升温、降温等等。 其中,秋天的凝结的珠子,就有一个非常实用的效果。是能为佩戴者直接提供热量,而无需进食。李奥瑞克曾经想过,用这些珠子充当军粮,打造一支能够深入敌后的骑兵队伍来着。如今这骑兵还没打造出来,所以珠子都在他的契约空间里存着。 说起来,当时还掏出来了一具神秘的尸体和一颗蛋,也不知道是个什么东西。 李奥瑞克赶紧让矮人去寻找“枫叶色的珠子”,很快,矮人就拿了好几颗出来,李奥瑞克将这些珠子拿出来之后,那亚龙立刻就说道:“嗯?什么东西?怎么味道这么香甜?” 李奥瑞克没法告诉他真相:兄弟啊,这是从一个万年老龟的皮炎子里掏出来的龟结石。 “这个东西能让你快速恢复体力……”李奥瑞克将珠子托在手心说道。 李奥瑞克本来是想将这珠子放在马鞍里,慢慢发挥光环效果给亚龙回血,却没想到这家伙一转头,用那大长嘴直接就把珠子叼过来给吃了! “多谢大王!” “别!” “咕隆!”亚龙已经咽了。 李奥瑞克顿时感觉冷汗直冒:兄弟这个可不兴吃啊!要知道这东西可是从大龟龟的皮炎子里掏出来的,显然不是食物啊。 而更加令人担心的是,这亚龙吃完珠子之后,突然脸色一变,然后就沉默了。 “你……没有什么不舒服的吧?”李奥瑞克问它。 亚龙沉默了几秒,突然叫道: “力量——!” 只听小亚龙一声咆哮,浑身金光大作,仿佛要变身一样!它浑身释放出了大量的魔力,引发周围一片电闪雷鸣。再一看,这家伙浑身肌肉膨胀,鳞片冒光,眼睛都变成血红色。 “亚龙仔你还好吗?”李奥瑞克问道。 “好,非常好!”亚龙仔鼻子里边喷出两团炽热的浓烟,李奥瑞克甚至嗅到了一股硫磺气味,“这到底是什么东西?为什么我在这里边尝到了真龙的味道?我能感觉到,真龙的力量在我血管中涌动。” “这个……”这是大王八的结石!李奥瑞克苦笑着,无法将真相说给它听,“总之是个好东西。” “大王将真龙的礼物恩赐于我,实在是对我恩重如山!我一定会报答您的,王!”说着它竟然发出了一声刺耳的龙吟!这声音震慑心灵,却又十分悦耳,充斥着威严和神圣。接着亚龙仔翅膀一拍,说:“王,抓紧!” “好嘞!” 说罢,亚龙仔就如火箭一般冲上了天空!这次远比上次更快,一股强大气流迎面而来,就如同在在三百迈的高铁上兜风一样,李奥瑞克表情也随之狰狞起来。 太,太快了! 这是生物能达到的速度吗? 眼前的视野越发开阔起来,云层也越来越稀薄,接着,亚龙一声尖啸,带着李奥瑞克穿透了云层。 真正星辰大海出现在了他眼前! 那一瞬间,时间仿佛静止了一样。 李奥瑞克从来没有看到过这么美妙的星空,即使是在上辈子坐飞机的时候,他也没有过这种体验。 夜晚的天空竟然被繁星照耀到刺眼,放眼望去,天空上几乎不存在任何黑暗。 在那耀眼的众星里,有一条巨大无比的光带,就如同他上辈子看到的银河。然而上辈子的银河是南北走向,这条银河越是由东到西,显然,他正处在宇宙的另一个地方。 不仅如此,他还看到了两个月亮。 一个是皎洁的满月,仿佛汉白玉,让人心生向往;另一个是深紫色的月牙,犹如魔鬼的笑脸,让人心生畏惧。 此时魔女小姐的声音在他脑海中悄然响起,她说:“看到了吧?那是皎月和暗月,我们这个世界的两个月亮。” “我们有两个月亮?” “嗯,两个,龙、飞鸟和虫子们都知道,只是站在地上的人类不知道。”魔女小姐幻化成少女模样出现在李奥瑞克身旁,飘浮在空气中,“厚土大陆以及七大位面都在它们的沐浴之下,双月的明暗造就了七个叠加的位面,正因为沐浴着不同的光,才有着不同的时空,七大位面,就如同一个人的七面影子。” “厚土大陆是皎月强盛,暗月萎靡,所以诞生了你们这样的文明;魔族那里却是暗月笼罩了九成的土地,自然就诞生了出了更为邪恶、野蛮的种群……”魔女小姐凝视着天空上的双月,感慨道:“还有那些星星!听远古的圣贤所说,我们这个世界位于繁星的中央,是星辰最密集的地方,就如同花团锦簇下的一颗珍珠,因此无论是研究星象的占星师,还是探究真理的魔法师,都很容易就能得到来自于星空上的至高启示……” 魔女小姐上一次看这个世界的星空,恐怕还是在两百年前,因此她才会这么激动。李奥瑞克固然也很激动,然而当下他却没时间欣赏这些,他要赶快修复小狐狸的灵魂,争分夺秒!此时,他一边听着魔女小姐的即兴演说,一边用意念开启了黑铁王冠的圣遗物效果,开始从星空上搜索光信息。 此时距离午夜只剩下二十来分钟,李奥瑞克还需要下载信息、录入信息、缝合定魂珠,时间真的所剩无几。 小狐狸灵魂所需的材料,就和魔女小姐灵魂所需材料完全不同。魔女小姐的灵魂,需要从最深邃的深渊间隙进行取材,李奥瑞克的视线总要途径那些不可名状的邪神住所,总是很危险,但小狐狸的灵魂倒是不需要去那些危险的地方,几乎所有的材料都只要从“黑白双月”上面提取就行了。听魔女小姐说,黑白双月上居住着一些原始而又神秘的生命,它们基本上是无害的,至少,在魔女小姐的记忆中,黑白双月上面还没出现过非常邪恶、混乱的邪神。 于是在魔女小姐的指导下,灵魂修补的材料很快就提取到了90%,再坚持一个一两分钟,就能宣布大功告成。 然而,李奥瑞克却产生了一种不好的预感,他心想:魔女小姐说过,我所做的事情是让死者复苏的禁忌,是挑战宇宙基本规则的行为,绝对不是那么容易就能做成的。 “剩下的所有材料都从暗月上面提取就可以了。”魔女小姐说道,“暗月的居住着深海眷族,传说祂们源自于伟大克苏鲁的星之眷族,但因为犯了错误而被放逐于此,摆脱了邪神之后的深海眷族失去了一部分智慧,变得更加单纯、原始,但它们仍旧能使用一些强大的魔法,智慧也凌驾于人类之上……” 李奥瑞克望着天空上的暗月,只见它似乎无规律的闪烁着,上面还有并不显眼的光斑,但实际上这一切都遵循着“光信息”的传播规律,在李奥瑞克看来,就好像是一串摩斯电码。 “我先前下载的‘光信息’就是来自于这些深海眷族的吧?”李奥瑞克一边观察一边问道,“它们在对外界说什么呢?” “我们只需要这些信息来小狐狸的填充灵魂素材库就行了,管它说什么呢……” 话虽如此,魔女小姐却也好奇的望向了那个地方。 她很好奇。 好奇心。 好奇心是人类探索未来的源头,也是卡珊德拉心中最强烈无比的欲望。正是因为对于神秘事物的探知渴望,才使她从一个无知少女,逐渐成为了人类最强的灭世魔女。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好奇心成就了卡珊德拉。 然而,好奇心也是危险的。 即使是卡珊德拉这样的“最强人类”,在面对这个神秘宇宙的时候,也是极度渺小的。人类这种渺小的生命若是直面宇宙,就可能会遭到灭顶之灾,这就好像一个好奇的婴儿独自一人爬进了满是野兽和毒虫的黑暗森林之中一样。 不要凝视星空超过三分钟——魔女小姐固然是知道这件事情的,甚至没有谁比她更清楚此事,按理来说,她不该犯这么低级的错误。 但她的好奇心太强烈了。 当她猛然发现“啊!我竟然没有好好观察过这个位面的暗月”的时候,这件事情就没有回头路了。想想吧!那是暗月,从魔女小姐出生的那一刻就悬挂在她头上,她从学习占星术的时候就在凝视暗月,学习寻梦术的时候也要感受月光,冥想的时候更是沐浴在月光之下的……但那些暗月都是在魔族位面的暗月,换句话说,魔女小姐从未看到过“厚土大陆”的暗月。 就好像你每天都会看到母亲,但你永远只能看到她的正脸——试想一下吧!你和自己的母亲生活了三十年,每天都看到她的慈祥温柔的笑脸。而某一天,你突然想起一件事情,整整三十年,我都没有看到过母亲的后背! 无论是她洗衣服的时候,还是她做饭的时候,抑或是她哄你睡觉的时候,都只有那张亘古不变的、永恒的慈祥微笑。 你越想越好奇,越来越毛骨悚然。 慈祥母亲的后背是什么? 卡珊德拉,她无法克制这种冲动,她趁着“暗月母亲”一个不注意,快步绕到背后,看到了那母亲隐藏了三十年的秘密。 李奥瑞克曾经形容“卡珊德拉是猫一样的女人”这话还真没错。 猫,死于好奇。 猫一样的魔女,当然也不例外。 “砰!” 魔女小姐的额头上发出一声巨响,就如同短路的电源一样,冒起了烟。 ]q衣6⑧②177一 第二百六十二章:天空之海的巨鲸 我们可以说这是命中注定,也可以说这是卡珊德拉自己作死,但原因已经不重要了。 当卡珊德拉大脑短路的那一刹那,天空就变成了一片漆黑。 李奥瑞克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他只知道,魔女小姐被什么东西刺激到尖叫发疯,同时自己下载到一半的信息突然中断了。 “卡珊德拉!卡珊德拉!魔女小姐!醒醒,出什么事情了?”他用力摇晃着少女形态的卡珊德拉,见她翻着白眼一副要死的样子,李奥瑞克piapia抽了她两个大耳刮子。 “啊呜……”魔女小姐痛苦的呻吟了一声,然后眼珠复位,她长吸了一口气,说:“太可怕了!” 她调整了一下呼吸,说:“我刚才鬼使神差的去阅读暗月背面的光信息,然后才读了几个词,就被某个不可名状的存在发现了,然后无数信息涌入了我的脑海,于是我就……” 魔女小姐话说到一半,两人身后突然传来了一声炸雷,“轰!” 这声音吓了李奥瑞克一跳,同时,他心中倍感诧异:我们不是早就穿过了雷雨云层吗?怎么背后会有雷声? 紧接着,魔女小姐就用带着哭腔的声音尖叫道:“啊啊啊啊啊啊!不会吧!还真来了啊!” 什么东西? 李奥瑞克回头望去…… 那一瞬间,李奥瑞克看到了一种只有在神话里边才可能出现的画面。这让他觉得,他这一天所有的激动情绪叠加起来,也比不上他这一刻感受到的震撼。 只见茫茫星海黯淡下去,变成了一片深邃的黑幕,隐隐约约能感觉到,这片黑幕犹如水波一般流动着,转动着,甚至还能听见水波荡漾的声音,就如同一片漆黑的大海。 而在这片大海中央,在那遥远的天际,出现了一只深紫色的巨鲸。 李奥瑞克现在以肉眼无法丈量这头巨鲸有多大,但显然它越来越大——它正朝着李奥瑞克游来,就如同一尊移动的山峦。只是想象着它的庞大体积,李奥瑞克就感觉自己喘不上气,心头发闷。 李奥瑞克咽了口唾沫,说:“卡珊德拉,那是什么?” “谁他妈知道那是什么?”魔女小姐苦笑道,“我只是多看了一会儿暗月的背面,然后祂就来了,或许是来找我们的,抑或许……祂只是路过。” 李奥瑞克眼看着那东西在自己视野中越来越大,说:“我觉得是来找我的……我们,要跑吗?” 魔女小姐面色凝重道:“我觉得可以——这种时候逃跑并不丢人,李奥瑞克。” 那他妈还愣着干嘛,润啊! “亚龙仔,跑!” “好!” 亚龙早就被这大鲸鱼吓得瑟瑟发抖了,一听老板说跑路,当时就化作一道流星飞了出去。 这亚龙飞得比刚才冲刺时候还快,然而那鲸鱼和他们之间的距离,似乎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不管你跑得多快,该来的时候祂就会来…… 就像是,爱情。 李奥瑞克眼看着那鲸鱼越来越大,脑子里已经没了主意,抽出双刀来就要跟大鲸鱼决一死战。万幸还是亚龙仔脑子清醒,龙头当场一个九十度上扬,带着李奥瑞克就飞上了更高的天空。 紧接着,巨大的鲸鱼就从他们脚下穿过。 巨鲸游弋于夜空之上,也如在大海之中一般开山破浪——只见黑色的天空被切分成了两堵漆黑的山谷,卷着破碎的星光在空中涌动,随后向两侧展开,涌向天际。 随之而来的是一股无形的气浪,亚龙在空中被吹得东倒西歪,他们眼前的一切都在旋转,两人一龙就仿佛是被卷进了旋涡。同时还有震耳欲聋的响声,那是巨鲸冲破海浪的声音,是尾巴拍打星空之海的巨响,李奥瑞克依稀看到,那巨鲸扎进水中随后又昂起头颅,溅起的黑色水花之中,满是破碎金子一般的星光。 一切逐渐平息。亚龙大声尖啸,就如同一头惊恐的猎犬;魔女小姐望着眼前的奇景,莫名的眼角飙泪;李奥瑞克则一脸呆滞的看着脚下的一切,下方的乌云已经被那股巨浪吹散,他看见了野狼城的灯火,这才猛然想起自己尚在人间。 之后,这头巨鲸也没有离开,而是在他们周围来回的游荡着。 李奥瑞克心有余悸的望着下面,只见巨鲸就如同一块大陆似的,用肉眼丈量的话,这条巨鲸恐怕有十个野狼城那么大。 太可怕了。 他镇定了一下心神,忽然想起了正事还没做——马上就十二点了,小狐狸的灵魂还没修完呢!李奥瑞克连忙抬头寻找暗月,试图继续下载光信息来修补小狐狸的灵魂。 然而天上哪里还有深紫色的暗月啊? 别说是黑白双月,自从这鲸鱼出来之后,整个星空上面连星星都看不见了,一片乌漆墨黑,星星们就跟停电了一样,这我还上哪下载信息去啊? “这怎么回事?”李奥瑞克下意识的问道。 “这里不是星空,这已经变成大海了。”魔女小姐说着意义不明的话语。 “大海?” 魔女小姐皱着眉头说道:“七大位面在时空上其实是叠加的,我们的天空,或许就是它的海洋。刚刚我在凝视暗月的时候,不知道怎么这,就和另一个位面对上了电波,然后这两个位面的时空就重叠了……不过这种重叠应该不会持续太久。” “持续多久?” “可能……一两天。” “一两天哪来得及啊!” 距离午夜也就十来分钟了,李奥瑞克必须当机立断,不然所有的努力就都会付之东流。 “亚龙仔,上,我们宰了这条大鱼!” “好!”亚龙仔一声尖啸,带着李奥瑞克俯冲了下去。 这巨鲸皮糙肉厚,普通的攻击肯定不奏效。李奥瑞克直接开启了巨人屠夫的buff和塞拉维装甲,然后双手拿刀,并摆了一个拖刀的姿势。这是他能砍下的最重一刀了! 接着,他在翼龙俯冲的惯性下,对着巨鲸的后背就是一刀重砍。 “咔!” 伴随着一阵悦耳的声音,巨人屠夫切开了巨鲸的皮。然而,巨鲸却连一声呻吟都没有,似乎根本没收到什么伤害。 很显然,这家伙的体型堪比一座岛屿,那皮兴许有一两米厚,李奥瑞克这一刀下去连角质层都划不开,挠痒痒人家都嫌你不解刺痒,这靠武力肯定是不行啊! 李奥瑞克懊恼的收起武器,心想:那武力不行,就要靠智力了。 然而,李奥瑞克显然不是很擅长智力这一块。他本就不多的智慧早已在今晚的一次次爆发中用尽,现在他身心疲惫,想不出什么好点子了。 但好在他旁边坐着一个人类の最强大脑! 李奥瑞克抓住卡珊德拉的肩膀,说道:“魔女小姐,现在就靠你了!” “靠我?” “对,用你那人类最强大脑给我想想办法出来!这鲸鱼是你引来的,你要负起责任啊!” “就算你这么说……好吧!让我想想,让我想想……”魔女小姐眉头紧皱,两手的食指放在太阳穴上,表情犹如一个高考只剩十五分钟交卷但差三道数学大题没做的学渣。 “暗月,暗月,暗月上的深紫色大海……被放逐的星之眷族,还有我刚才听见的信息……” 此时,巨鲸发出了一阵低沉的吼声,这声音仿佛摄人心魄,不管是李奥瑞克还是魔女小姐、抑或是他们屁股底下的亚龙仔,听了这声音都感到脑海之中一片空白。 魔女小姐头晕目眩,捂着额头摇晃,说:“我刚修好的灵魂又要被震碎了。” 李奥瑞克捂着肚子说道:“我有点反胃……” 亚龙仔则叫道:“这大鲸鱼的叫声听起来好悲伤啊。” “悲伤?”李奥瑞克和魔女小姐两人异口同声的用兽语问道。 “你们没听出来吗?”亚龙说。 李奥瑞克摇头,魔女小姐则说:“你怎么能听出来悲伤的感觉?我可比你更懂兽语术,我还懂外星语言以及一些读心术……” 你还懂读心术!?李奥瑞克差点喊出来。 亚龙仔说道:“很明显啊,就是很悲伤的……” 此时巨鲸又发出了一声低音,李奥瑞克和卡珊德拉面面相觑,却无法听出什么信息来。 卡珊德拉喃喃道:“悲伤……巨鲸难道在传达什么信息吗?哦,对了!” 她突然打了个响指。 “我听说鲸发出的声音频率很低,人的耳朵恐怕无法捕捉到全部的声音,但是亚龙仔可以!这龙族的耳朵肯定比人类的好用。” 想到这里,魔女小姐连忙跟亚龙仔说道:“亚龙,那你能不能试着理解一下,这头巨鲸在说什么?我觉得祂来到这里一定是有什么目的,我们只有搞清了这个目的,才能让祂回家。” “好,我试一下……” 龙是万兽之灵,天生就能理解全部野兽的语言,只是不知道跨越了一个位面,亚龙仔还能不能听懂这巨鲸在说什么。 此时巨鲸发出了第三声低吟,李奥瑞克试着去听懂巨鲸的声音,但就如同卡珊德拉所说的,他的耳朵无法捕捉到巨鲸发音的频率,或者说他只能听到一小部分,所以他根本就无法理解这个庞然大物想要诉说的话语。现在只能指望这个亚龙仔,李奥瑞克心想。 卡珊德拉问道:“怎么样,听懂了没有?” 亚龙沉吟少许,说:“她很痛。” 她? 原来这巨鲸还是个女孩子啊?李奥瑞克心想。 卡珊德拉则说:“痛?它得了什么病吗?” “她说……后背,还有头顶,都很痛。”亚龙说道。 后背和头顶? 李奥瑞克连忙用啄眼的视力加成去检查巨鲸的后背和头部——他先前就注意到了,在巨鲸的后背和头顶似乎生长什么东西,远远看去就像是一座座的小火山。此时他仔细一看,顿时感觉头皮发麻:这不是藤壶吗!?跟山一样巨大的藤壶!就是那种能让人犯密集恐惧症的东西。 这就说得通了。 卡珊德拉此时也注意到了那些藤壶似的东西,她大声说:“李奥瑞克!就是那个!我明白了,大鲸鱼是来跟我们求救的!就是它一直在暗月背面发出来光信息。我当时读了几个词,没能理解其意,就被信息撑爆了脑子。现在回想一下,那些信息实际上是大量的求救信号!这头大鲸鱼是在和我们求救,祂发现我接受了信息,以为是我回应了祂的请求,所以就投影过来了!我们快把那个东西弄掉,弄完之后,大鲸鱼就会回到暗月之中,小狐狸便有救了!” 李奥瑞克一看表,心想:我们就剩下十分钟的时间了!还有这么多事情没做,还来得及吗?小狐狸的灵魂珠已经从一开始的温热变成了冰凉,李奥瑞克甚至怀疑,她的灵魂已经消散没了。 但现在也不是犹豫的时候了,李奥瑞克当即命令亚龙仔一个俯冲,迅速接近了那个“藤壶”。 然而还没等落地,李奥瑞克的心就凉了一截:这藤壶也太大了!最小的也有五六米高,最大的更是有十几米高,不夸张的说,就是一座座小山。而且这些东西表面结实的像是石头,就算是李奥瑞克火力全开,十分钟内也掘不开它。更要命的是,这些东西太多了!放眼望去,少说也有一百个,这要弄到什么时候才能掘完?等到掘完,小狐狸早就凉了! 亚龙即将落在巨鲸身上,李奥瑞克抱着试一试的心态从半空跳了下去,然后借着下落的冲击力,对着下面的藤壶就是一剑。 “走你!” 李奥瑞克横着拿剑,这一剑犹如劈柴,由上往下砍,李奥瑞克本想着一剑就能将藤壶一分为二,没想到刚切开一个几寸长的口子,他就连人带剑卡在了半空中。 我艹,这么硬? 啄眼竟然卡在了那巨型藤壶的外壳上!这乌鸦王的黑刀可谓削铁如泥,李奥瑞克用它打了这么多场仗,几乎还没吃过瘪呢,怎么连个海鲜壳子都撬不开了?这玩意儿真的好硬啊! 啄眼和巨人屠夫的强度差不多,若是这把刀不行,那把剑就也够呛。 李奥瑞克只好拔出啄眼,先跳下到巨鲸后背,然后再做定夺。 这藤壶显然是皮糙肉厚,而且生命力顽强,这东西紧紧抓在巨鲸的皮肤上面,然后还有规则地蠕动着,就如同一个粗大的披甲针头,在不停的吸取巨鲸的生命力。 此时魔女小姐观察了一眼那些藤壶,说:“李奥瑞克,你试试投影魔法!大鲸鱼是投影过来的,那随之而来的藤壶也不可能会是实体!” “好!” 投影魔法,全名叫《投影魔术原理》那是李奥瑞克在图书馆里边领悟的真理之一。听魔女小姐所说,几乎所有的外星邪神将领厚土大陆的时候,都是以“灵魂投影”的形式进行的,也就是说不是真身过来,而是用的化身。《投影魔术原理》就是在根源上破坏掉祂们的投影,属于专门克制外星邪神的绝活,“特攻日神仙”的那种。 李奥瑞克当即就给自己的双刀上附魔了两层圣光buff,对着刚才那个大藤壶一顿乱砍。这光剑遇到藤壶,就如同热刀切黄油,连点声音都没有就砍进去了。 然而藤壶太大,一刀下去也只是切开了外皮,有少量黑色的血浆渗出,而藤壶本身还在蠕动,甚至蠕动的还比之前更快了!似乎是在抽鲸鱼的血来补自己的血。 李奥瑞克当场就恼了,顿时以双刀为导体,直接将强大的光能魔力注入其中! 没有光就没有影子,投影魔法源自于对光的操纵,那么,直接将光注入影子里,影子就会立刻消失不见。假如这个藤壶昏黄路灯下的一道黑影,那李奥瑞克现在就相当于是在拿100w的大探照灯照它! “轰——!” 在光魔法的注入下,大藤壶轰然炸裂!只见甲壳和肉块碎了一地,黑水飞溅,恶臭难闻,同时藤壶的残骸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溶解。而在藤壶消失的地方——也就是巨鲸本来的皮肤上,出现了一个直径数米的巨大的伤口,那伤口血肉模糊,边缘烂到流脓。等了几秒,伤口突然喷出了一股石油一般的黑血,甚至还有许多手指头那么大的蛆虫往外噼啪乱蹦,李奥瑞克恶心的连忙逃跑;魔女小姐更是吓得尖叫。 但很快那些黑色的血液就流干了,剩下是带着碎星光芒的紫色血浆,气味也从原本的腥臭变为了薰衣草的香味。这些紫色的血浆把污秽之物冲刷干净,便开始结痂、修复伤口…… 脚下的大鲸鱼发出了一声愉悦的呻吟,身子一阵扭动,还用它那巨大的尾巴拍打水面。 亚龙仔兴奋地喊道:“鲸鱼太太说她很爽!还要还要!” 别说的这么糟糕啊! 眼看着事态有所好转,李奥瑞克也兴奋起来,他赶紧拎起双刀,奔着下一个藤壶杀去…… 他心想:我要赶在十分钟内,将所有的藤壶杀光! 只见李奥瑞克所过之处,甲壳与烂肉崩裂,黑血与蠕虫飞溅,藤壶一个个的炸开,巨鲸身上越来越干净。这场景若是录下来发到网上,足以治好一众网友的密恐和强迫症。 借着这股兴奋劲儿,李奥瑞克快刀斩乱麻,转眼就砍了二十个藤壶,然而,砍到第二十一个的时候,李奥瑞克突然发现自己提不动刀了。 他的体力已经不够了! “糟了!” 这一宿下来他都没吃东西,而且一直在东跑西窜,早就累得不行了;更要命的是,他们现在是在氧气稀薄的高空!李奥瑞克虽然强如超人,但还没有脱离生物的范畴,而且也需要遵循基本物理,没有充足的氧气,他那强壮的心肺就无法为肌肉提供养分,自然就没有力气。说实话,普通人这种地方可能会直接窒息而死,李奥瑞克还能挥剑战斗,已经是不可思议了。 这个念头一起,李奥瑞克就觉得天旋地转,别说是挥剑,脚底下都发飘了。 这位超人喘息了几口粗气,只觉得胸中剧痛,仿佛两个肺叶都要炸开了似的,疲惫、缺氧、低温……各种负面buff的叠加之下,他终于坚持不住,“砰!”的一头栽倒了。 ps:最近写这几章节的时候,偶尔会想起以前写书时候那种心潮澎湃的感觉,很妙。 另外,最近几章其实都有5000+或者6000+,我有在努力写!没有摸鱼。 q衣吧217 第二百六十三章:二次元的鬼 “李奥瑞克,醒醒,醒醒!”魔女小姐在大声呼唤着他,“你不能倒在这种地方!” “啊……” 李奥瑞克有气无力的回答着。 他真的站不起来了。 他固然有迅速修复身体的超能力,但身体组织不是凭空产生的,他需要食物、阳光、空气、水甚至是魔力。别的还好说,他能够靠泪晶珠来补充能量,但这里的空气太稀薄了,也太冷了。 李奥瑞克的体温还在下降,此时他已经不再哆嗦,反而觉得热,很想脱衣服,他知道这种幻觉意味着什么。他心想:再这样下去,他就要去真理图书馆报道了,若是往日,他不介意白嫖门票,但现在不行!如果他走了,小狐狸也就要跟着陪葬了。 李奥瑞克在意识涣散的最后一刻,说道:“我的恶魔……帮我……” 于是他手背上的恶魔契约闪闪发光,普希拉从契约空间里边走出了出来。 这一招李奥瑞克不到最后时候绝对不会用的。 普希拉站在巨鲸的后背之上,看着眼前的景色露出了一抹诧异,然而她什么也没问,什么也没说,直接就划破自己的手腕,将鲜血浇灌在李奥瑞克的身上。 一旁的卡珊德拉惊讶的望着她,喃喃道:“李奥瑞克,这家伙就是你的签约恶魔吗?真没想到……你们竟然有生命共享?” 普希拉回答道:“我与主人签下了灵魂契约,从那一刻起,我就是他的一个体外容器,或者说是一个器官,我的一切都可以传输给他,体力、魔力和精神力都可以。” 普希拉一边流血,一边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衰老着。她望向旁边的魔女小姐,表情有些敌意,似乎是在思考,这个女人是谁?怎么从没见过,也没听主人提起过? “保密,”李奥瑞克对普希拉说,“不要告诉任何人关于她的事情,这是为了保护你们。” “是,主人。”魅魔说道。 鲜血是最好的养料,在普希拉的输血下,李奥瑞克迅速恢复了往日的精神。渐渐的,魅魔的手腕不再流血,她脸色也变得越发难看。 “可以了,普希拉。”李奥瑞克说道。 普希拉用指甲在伤口上轻轻一抹,就将伤口封住了。旋即她行礼说道:“希望能助您完成伟业。” 说完这话之后,身体被抽空的魅魔就回到了契约空间,接下来她要通过很长一段时间的卧床休养,才能逐渐恢复到往日的状态了。 “连魅魔这种满肚子坏水的生物都能对你如此忠诚,你还真是了不起啊。”魔女小姐感叹道。 “我运气好罢了,遇到的都是好人。”李奥瑞克说着从地上爬了起来。 都是好人?这怎么可能呢? 魅魔是什么东西,我不比你清楚?这种种族生来卑鄙,天生喜欢背叛,要想把她们调教的服服帖帖,那可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事情。 还有你身边其他的恶魔、蛮族甚至是那些高原人……这些人都不是什么好东西,只是因为她们崇拜你、敬畏你,所以才会对你效忠的。 魔女小姐一直以来都渴望着忠诚,但她从未得到过。 “嘶……” 李奥瑞克深呼吸,冰冷的空气刺激着胸腔,让他无比清醒。他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他的身后有卡珊德拉,有亚龙仔,还有魅魔,以及野狼城中那些踩着土地,仰望星空的众人。他们的期待,也都将成为李奥瑞克的力量。 剩下的藤壶都汇聚在鲸鱼的头顶,不停的蠕动着,贪婪的吸取着巨鲸的血液。时间还剩下五分多钟,场地上还有大几十个藤壶等着他去掘,李奥瑞克需要一口气将这些家伙清除。此时他的身体焕然一新,他有自信在五分钟的时间内,将这些垃圾打扫干净!李奥瑞克经过刚才那一轮快刀斩乱麻,已经摸清了这些家伙的身体结构,知道它们那里最柔软,哪里是要害,原先五六刀杀一个,现在两三下就能宰掉。 “李奥瑞克!”魔女小姐大声说道,“只要能看到暗月,我就会立刻修复小狐狸剩下的灵魂,然后将其缝合到躯体之中,所以你只需要尽情砍杀就是了!无需操心后面的事情。” 那可太好了!这又给我节省了许多时间。 “来吧!” 李奥瑞克提着双刀冲向了剩下的藤壶,接下来就是“割草无双”的时间!他在藤壶中间化身旋风,他旋转着,奔跑着,跳跃着,刀锋所过之处,甲壳与碎肉炸裂,血水飞溅……这次他比上次的动作更快。沸腾的热血充斥在肌肉之中,他脸上的冰霜都变成了白烟,头发结冰了又融化,融化了又结冰。 忽然,他看到了一个奇怪的藤壶。 这个藤壶上面没有黑色甲壳,而是灰白色的软肉。而且它表面还长着许多凹凸不平的瘤子,看上去很让人恶心。李奥瑞克余光一扫,发现这样的藤壶还有十多个,看上去跟其他藤壶格格不入……或许是其他品种? 但李奥瑞克没空去思考这些生物学的问题,他对着白色的藤壶就是一刀,然而就在刀锋劈中那个白色藤壶的一瞬间,藤壶的瘤子突然爆开了,然后里边伸出来了一支惨白的手!这手五指极长,呈现出勾爪状,朝着李奥瑞克的脸就抓了过来! “小心那个钩子!”魔女小姐喊道。 李奥瑞克也是吓了一跳,但他身经百战,早就磨砺出来了危急时刻的战场反应,他当即变招,脚后跟对着地面一蹬,身子便往后弹开,那只爪子在空气中一抓,竟然在空气中划出了一道漆黑的裂痕!那裂痕里边一片虚无,散发着无比诡异的气息,就仿佛是通往另一个世界的大门。 我艹,这一拳,力破虚空? 还是说这家伙其实是亿泰的替身The Hand(轰炸空间)? 接着,场地上所有的灰白色藤壶都炸裂开来了,里边冒出来了许多灰白色皮肤的类人生物。 它的形貌乍看起来有些像猿猴,又有一些昆虫的特征;这些怪物的皮肤一堆堆地垂下来,在满布皱纹的头上,有着退化了的眼睛痕迹,让人联想起长期不见怪的穴居生物。它们细长的双臂末端长着锋利的巨大钩爪。此时它们低吟着莫名恐怖的语言,朝李奥瑞克一步步逼近。这些怪物拖着脚步行走,看起来就像是一具具行尸,那颗硕大的头颅就像喝醉酒一样左右摇晃着。 “那是空鬼!”魔女小姐大声说道,“空鬼是外神卡亚赫·卡阿尔赫(Kaajh'Kaalbh)的侍从,小心它们钩子!它们钩子勾住的东西就会被送往其他世界……” 魔女小姐话说到一半,就听李奥瑞克一声怒吼: “挡我者死!” 说着,李奥瑞克王便冲向了那群未知生物。 空鬼?去你妈的!老子不管你是什么东西,赶拦路就是死!李奥瑞克一刀劈中了面前那个空鬼,直接将他劈柴一般从头顶一分为二,紧接着又一刀横拉,把面前一个空鬼懒腰斩断。这些家伙固然长得有些掉san,但在李奥瑞克看来,也只是一些长着钩子的无毛大猩猩罢了。 空鬼们似乎也意识到了眼前这个男人不好惹,他们一拥而上,试图用数量将李奥瑞克淹没。李奥瑞克当即用手在巨人屠夫上面一抹,剑身上面光芒闪烁,化作了一把三米长的巨大光剑。这些空鬼本质上也是投影,全都抵挡不住李奥瑞克的光剑,就见李奥瑞克拿着光剑在空鬼中间挥舞,砍瓜切菜一般就切出了一条道路。 这些空鬼估计也没见过老李这样的硬茬,一时间大为惊恐,叽叽喳喳的乱叫着,似乎是在进行什么战术交流。李奥瑞克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也不想听,冲上去就是一通乱砍,又杀了几只。 就在这时候,奇怪的一幕出现了!这些空鬼突然消失在了空气之中,消失的彻彻底底,连个渣都没有剩下。 几十个大猩猩似的东西说没就没了?就算是变魔术也没有这么快的。这些家伙难道是见小爷太厉害然后就怂了? 李奥瑞克当场愣在原地,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就在这时候,魔女小姐突然发现了什么端倪,她大声喊道: “小心脚下,李奥瑞克!” 什么? 这一念之间,李奥瑞克就看到他脚下的鲸鱼皮肤出现了一小圈震荡波。这让他联想起上辈子钓鱼的时的画面:假如平静的水面下有鱼涌动或者吃食,那么水的表面就会荡起这样的涟漪。 难道是巨鲸的皮肤底下有什么东西? 接着,他看到了地面上出现了一张漆黑怪异的脸! “我艹!” 李奥瑞克一声大叫,随之而来的,一个锋利的勾爪从涟漪上窜出来,“咔!”一下就勾住了他的左脚踝。李奥瑞克心说糟了!连忙抬脚要跑。这时候空鬼的勾爪发挥出了强大无比的力量,就如同刚才李奥瑞克看到的那样,勾爪上出现了一道黑色的空间裂缝!那一瞬间,李奥瑞克就感觉到了一股巨大无比的吸引力,狠狠的抓住了他的左脚,然后带着他整个人往里边吸! 李奥瑞克不知道这黑洞里边会有什么,但他觉得,自己如果进去的话,绝对是必死无疑!而且是彻底的、超过恢复阈值的那种死亡!身死魂消的那种。 飘浮在天上的魔女小姐几乎是尖叫着喊道:“断尾求生,李奥瑞克!” 李奥瑞克本就有壮士断腕之勇气,他立刻切断了自己的痛觉,然后抄起巨人屠夫对着自己的左脚就是一刀。“咔!”他的左脚当场断成两截,炽热的鲜血抛洒在空气中,冒出丝丝白烟。断肢被那股力量瞬间吸入黑洞之中,旋即消失不见,而李奥瑞克的躯体摆脱了吸力,一个前滚翻便和那个黑洞拉开距离。 李奥瑞克紧张的瞪大眼睛,心想:这他妈的是怎么回事?这些空鬼难道是在鲸鱼的皮肤里边游动? “离开地面,李奥瑞克!”魔女小姐喊道,“还有更多空鬼在你周围!” 听到这话,李奥瑞克低头一看,顿时吓得头皮发麻——正有七八只空鬼在巨鲸的皮肤上仰泳,朝着他飞速逼近,马上就要将他包围!李奥瑞克见识到了这些家伙的厉害,断然不敢再莽上去,他第一反应就跑!赶紧离开这片满是空鬼的地面。然而要往哪跑呢? 他大声喊道:“我他妈怎么离开啊?我又不会飞!” 眼看着地面上的空鬼们朝他伸出了勾爪,关键时刻,李奥瑞克头顶传来了一个声音。 “抓住我的腿,王!” 抬头一看,亚龙仔从他头顶俯冲而过,李奥瑞克用剩下的右脚奋力一跳,同时双手抓住了亚龙仔的两条腿,人就悬空了。然而亚龙仔被拽的身子一沉,差点掉下去。李奥瑞克连忙惊呼:“挺住!” 亚龙仔咬着牙,用力拍打翅膀,一点一点拉升高度。就在这时候,空鬼们纷纷从鲸鱼皮肤里扑了出来,伸长了胳膊,想用勾爪勾走这一人一龙的生命。就这个高度来看,李奥瑞克肯定会被勾到大腿,他赶忙动用自己的核心肌肉,一咬牙,摆出反向俄挺姿势。只见李奥瑞克靠着躯干力量让整个身子挺直,做到脊背与地面平行。这样,空鬼的勾爪擦着他的屁股飞过,让他逃过一劫。而等空鬼们打算爬出来追击他的时候,亚龙仔已经带着他飞起了十多米高。 李奥瑞克松了一口气,他低头望向望去,只见地面上的一群空鬼还在张牙舞爪,有的整个人钻出地面,有的还有半个身子插在鲸鱼皮肤中,那场面就如同一群从沼泽里边钻出来的索命水鬼。他此时忽然想起,原先看丧尸电影的时候,最后总是有一些主角乘坐直升飞机逃命的镜头,就是一大群丧尸追到直升飞机旁边,然后主角一个飞扑,抓住飞机的绳梯,之后扶摇直上,背景bgm起,演员名单开始滚动……此时李奥瑞克的处境颇有异曲同工之妙。 然而他的使命还没有结束,还没到撤退的时候呢! 他平复了一下心情,让几乎跳出嗓子眼的心脏稍稍冷静一下。随后,李奥瑞克问旁边的魔女小姐,说:“卡珊德拉,你能告诉我这是怎么回事吗?这些空鬼都钻到鲸鱼皮里去了吗?” 魔女小姐想了想,说:“不是钻进皮肤里边,而是贴在皮肤表面。” “贴在表面?” “嗯,传说空鬼生活在一个没有高度的低维世界,因此这些家伙的原始形态是没有高度的,它们只有长和宽,就像是一幅画似的。你现在看到的空鬼就是如此,一群生活在纸面上的二维生命。” 李奥瑞克看着地面上那些“平铺直叙”的空鬼贴纸,不由得感叹: 我艹,这是什么二次元! 那接下来怎么办呢? 少了一只脚,对于李奥瑞克来说并不算什么严重事态,毕竟当初他被塞拉维腰斩,过去十来分钟也就长起来了。然而麻烦的是,这些家伙切换成“二次鬼形态”之后,就变得非常难对付了。 李奥瑞克所有的剑术,都是针对于“三次元生物”的,剑招要么打头,那么刺胸,再脏一点的也有偷下盘、戳脚板的,但空鬼全都铺在地板上,这个世界的剑法大全里边,可没有“戳地板”这样的招式。而且刀、剑这种武器,设计出来就是为了和人类作战,如果是戳地板,或许钉耙一类农具会更合适。 另一方面,从刚才的遭遇战来看,这些“二次鬼”一旦进入属于自己的维度,立刻移动速度飞快,翻了三倍不止,李奥瑞克根本就刺不中这些贴纸一样的怪物。 而最最棘手的是,经过刚才这一波遭遇战,距离午夜只剩下三分钟了,三分钟!大战空鬼,摧毁剩下的藤壶,还要修补灵魂、缝进躯体……这几乎是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妈的,怎么每次马上要赢的时候,都会给我出点幺蛾子啊? 空鬼的这一波“反向降维打击”着实让李奥瑞克感到措手不及。 魔女小姐皱着眉头说道:“似乎空鬼越来越多了……” 越来越多? 李奥瑞克靠着啄眼的视力加成俯瞰全场,确实,空鬼的数量已经从十几只,增加到了几十个,而且还在不停增长!仔细一看,原来是那些灰白色的藤壶正如同兵营爆兵一样,隔一会儿出一只,隔一会儿又出一只!这他妈的,本来就杀不过来,你还玩命爆兵?真就不给爷活路呗? 眨眼功夫,空鬼就如同潮水一般袭来,它们遍布巨鲸的头顶,成群结队,浩浩荡荡,仿佛一支耀武扬威的军队。别说是李奥瑞克只有一个人,就是把整个北伐军都搬到巨鲸后背上来,他也不一定能歼灭这些怪物。哦,差点忘了说,限时三分钟! 李奥瑞克将小狐狸的灵魂容器握在手心,心想:还剩下不到三分钟啊,三分钟,ktv一首歌都唱不完、一章5000字的小说都看不完。我却要在这么短的时间里,拯救一个判了死刑的灵魂,我到底要怎么办呢? 巨鲸在痛苦的呻吟,空鬼在耀武扬威;李奥瑞克感觉脊背发凉,小狐狸的灵魂容器也已经冰凉,十二点马上就到了,狂风在耳边呼啸着,仿佛是冥府的使者正在呼唤。 我要怎么办? 李奥瑞克的斗志并不是无限的,他一次次的力挽狂澜,但斗志也会一次次消耗。伤口隐隐作痛、失血让他的身体越发寒冷,随之而来的,是疲惫感、失败感、失望还有愤恨,负面情绪占据了他的脑海,让他想要破罐破摔。他甚至起了一个可怕的念头:我不管什么小狐狸了!我要冲下去将这些空鬼全都杀了!我什么都不管了,我只想杀人! “坚定你的信念,李奥瑞克。” 小卡珊德拉忽然从后面搂住了他的身体,卡珊德拉的化身具备少量的物质,李奥瑞克能感觉到她轻薄的重量,还有一点点温度。 “还有三分钟呢,还能做很多事情。” “我们离成功只差一步了。” 李奥瑞克愣了一下,问道:“你在鼓励我吗?” 魔女小姐沉吟了一下,似乎是在思考“这么严肃的场合该不该傲娇”这件事情。片刻之后,她说:“是,我想看你战胜它。”她忽然绕到李奥瑞克正面,捧住了他的脸,说:“你既然一开始就信誓旦旦说了漂亮话,就应该善始善终!再想想还有什么办法?李奥瑞克!” 说到这里卡珊德拉激动的抓住了李奥瑞克的领子,将他摇晃的前仰后合。 “我知道你这家伙对自己的智力没信心,但是,你可别忘了!你已经拿到了这么多的真理!这些都是知识,是智慧!这么多圣人毕生心血都在你的脑海之中,你就算一开始是个弱智,现在也该变成天才了!不,甚至可以称之为半神!所以拿出点信心来,想想你还有什么本领,神人李奥瑞克!” 显然,魔女小姐无比期待着李奥瑞克能够成功——这个自命不凡、却屡屡被命运戏弄的女人,在李奥瑞克身上找到了同病相怜的感觉,她希望李奥瑞克能够战胜命运,将死者复生这种“禁忌的事情”变成事实。 “我会将自己的智慧暂时借给你。”魔女小姐的额头贴在李奥瑞克的额头上,“感受到了,这是卡珊德拉的智慧!如果你感受不到,那就是你太蠢!” 这简直就是现实版的“皇帝新衣”,这让我怎么说啊?李奥瑞克皱起眉头,心中想到。 不过,小卡珊德拉的额头也好软,脸上还香香的,怎么回事啊?不只是个虚无的灵魂吗?为什么这么可爱? 言归正传,这魔女小姐的智慧果然有用!李奥瑞克顿时觉得脑子清醒了许多,好像刚睡了一个饱觉似的,非常清醒!他心想:我固然脑子不聪明,但魔女小姐可是世界上最聪明的女人!我们俩的智慧叠加在一起,从该能想出办法来吧? 于是,一道名为“智慧”的光,在李奥瑞克的脑海中冉冉升起了。 Ps:空鬼的设定出自于克苏鲁神话中的《蜡像馆惊魂》 群16巴二7一6 第二百六十四章:A1高闪来一个好吗,秋梨膏! 在魔女小姐的鼓舞下,他静下心来思考——思考着自己迄今为止获得的所有真理。一时间,巨量的信息在他脑海中涌动,犹如一个巨大的旋涡。他隐约在这个漩涡中感受到了一丝光芒,在那记忆的汪洋大海中,有一幕剪影正浮上水面。 当初,他在攻打海盐城的时候,曾经击败过一个“邪神眷族”。当时他曾经用过一招,这一招并无正式名字,但在李奥瑞克的心里,默认这一招叫“A1高闪来一个”。简而言之,就是将“光”尽可能多的捏在手里,进行蓄力,然后引爆,那场面就如同闪光弹一样。 这技能突出一个范围大,掉血少,充其量给敌人做一层褪毛,一般是用来闪瞎敌人的狗眼。 这技能费蓝多,伤害低,所以后来李奥瑞克很少使用这个技能,他基本都是给双刀附魔光剑效果,然后冲上去砍,以做到伤害最大化。 但这次不一样了。 他要用这一招终结这场战斗! 此时,场地上的空鬼足有上千只了。这些怪物以“二次鬼”的状态隐藏在巨鲸的皮肤之下,蠕动着、游弋着,就像是一群在水里扭曲的四角蛇,让人看一眼就会觉得头皮发麻。 此时亚龙仔紧张的喊道:“王,太多了!敌人太多了!我觉得您还是应该以自己的安危为重……” “闭嘴!”李奥瑞克怒吼道,“听我号令,我的龙!” “是,大王!”亚龙仔精神一震。 “带我飞到空鬼集团的中央!快!” “是,大王!” 李奥瑞克闭上眼睛,将全身的力量汇聚到了手心!一个光球在他手掌之中缓缓出现了,他悄悄将这颗光球藏在手心之中,不让空鬼们看到。 这股力量在李奥瑞克的掌心积蓄着,而且越来越大,越来越强……渐渐的,光弹藏不住了,即使是他用力压缩,那光芒也会透过他的皮肉映照出来。在强光的作用下,李奥瑞克的皮肉呈现半透明状态,一旁的魔女小姐甚至能看到李奥瑞克的筋脉与手骨。 此时鲸鱼后背上面的空鬼也注意到了天空上的异象,它们吱哇乱叫着,似乎是在沟通什么信息。显然空鬼们也吃不透李奥瑞克要使用什么招数,但是为了保险起见,这些家伙还是统一变成了二次鬼形态,贴在巨鲸的皮肤上,到处游窜着,通过减少维度的方式,来减少自己的受击面。 然而空鬼并不知道,它们这个行为对于李奥瑞克来说是正中下怀。 就在亚龙仔飞到中央的时候,李奥瑞克丢下了那颗“浓缩闪光弹”,并喊出了某个主播的名台词。 “A1高闪来一个好吗,秋梨膏!” “轰——!” 光弹炸开了。 只见那灯泡大小的白色光球瞬间变成了一个巨大无比的陨石,就如同龙珠里边的元气弹。接着,这光弹落在巨鲸的后背上,然后一瞬间就点亮了整个世界。漆黑的夜空变成了白色,鲸鱼的后背也变成了白色,这白色的光芒一直蔓延到遥远的天际才渐渐消散。 此时野狼城上的人们也在仰望星空,从他们的视角来看,天空上出现了一个巨大无比的鲸鱼轮廓,那正是巨鲸的影子;影子边缘的天空则是光芒耀眼,仿佛白昼。 城住宅邸的众人知道,这多半是李奥瑞克王的神术;而平民却以为是神迹降临,许多人跪下来祈祷。 待光芒消失,辽阔的鲸鱼后背上面一片寂寥,哪还有什么空鬼?李奥瑞克联想起上辈子总是听见、看见的一句话: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空鬼呢?”魔女小姐问道。 “全都死绝了。”李奥瑞克回答。 原先李奥瑞克没有使用这一招,是因为伤害太低了,只能烧掉敌人的表皮,造成的伤害甚至不如手劲大点的搓澡工。 然而现在这些“二次鬼”没有厚度,相当于是只剩下皮了!闪光弹的威力恰好能将它们抹杀。 空鬼灭绝,剩下的藤壶也随之消失了,似乎这些藤壶是空鬼们的一种分身、或者说是化身,本体死没了,分身也就土崩瓦解。 藤壶消失,相当于伤口上面病灶被拔除,一时间,巨鲸身上出现了许多“脓血喷泉”,巨鲸痛得哀嚎起来。但就跟刚才一样,脓血很快就变成了紫色的血液,然后伤口便开始止血结痂。这场面让李奥瑞克联想起了那些挤黑头、挑脓疮或者是修驴蹄子的解压短视频。 随着伤口逐渐恢复,巨鲸发出了一声愉悦的呻吟,兴奋的拍打着尾巴,似乎是在感谢。 李奥瑞克大声喊道:“我需要暗月的光芒,巨鲸,你病好了就快走吧!把月亮变回来。” 巨鲸似乎是听懂了李奥瑞克的话语,它高吟一声,扬起了头,然后朝着天空游去。那庞然大物越飞越高,身体也越来越模糊了,就这样消失在空气中。随着巨鲸消失,深紫色的暗月又重现人间。 巨鲸的身体消失了,然而一声低吟还残留在空气中,这次的声音悠长而又舒缓,卡珊德拉听了之后,说:“她似乎是在感谢我们……” 亚龙仔也说道:“是的,巨鲸说,它会记住我们的恩情,将来有机会一定会回报我们。” 李奥瑞克则问道:“时间还有多久?” 魔女小姐从怀里掏出一块表,惊呼道:“现在是十一点五十八分,快!时间还来得及……” …… 时间回到现在来。 卓格卡缪已经讲完了整个故事,一脸微笑的看着自己的女儿。琪琪却还是一手撑着下巴,一脸痴态望着桌布上面的月亮花纹,仿佛还沉浸在故事之中,又过了许久她才问道: “妈妈,这个故事是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了。” 琪琪抓着母亲的袖子,焦急的问道:“是谁告诉你的?是你亲眼所见的吗?”她显然不敢相信如此奇幻的故事。 母亲笑着说道:“是的,这里边既有李奥瑞克王的口述,也有我亲眼所见的成分。琪琪呀,你已经是最后知道这些的了,如今文史官已经将这事情写成了册子,吟游诗人也连夜编了歌曲在传唱它。可以说这事儿城里都传遍了。只不过呢,普通人听得跟我们知道的版本不一样,他们不知道李奥瑞克王是为了救你而飞上天的,都以为他是为了保护野狼城不被那个天外的毁灭,才上天跟恶魔决战。这也是王的意思,不然怕愤怒的民众会迁怒于你,怪我们母女差点害死李奥瑞克王。对了,李奥瑞克王还说,他请了一位厉害的医生为你缝合伤口,很快你就能下地走路了。” “哦……” 琪琪撩起被子,悄悄望向自己的小腹,发觉自己腹部的伤口几乎消失不见,只能隐隐约约看到一点痕迹,伤口几乎愈合,也不知道李奥瑞克王是用了什么手段,竟然能在三天内就治好了她的伤。 好神奇啊! 此时她脑海中尽是李奥瑞克王那伟岸的姿态,她看过的任何一本童话,任何神话、传说、小说、戏剧或者是别的什么,都不如昨晚发生的事情更加美丽。 那个男人,为了我,竟然做到了这种程度。 想到这里,琪琪就感觉眼角一酸,紧接着眼泪就如同断线珍珠一样滴滴答答的落了下来。 “我真值得吗?”她哽咽着问道,“妈妈,我真的值得吗?为了我?” 塔娜琪格,生来就被诅咒,从未体验过什么温情和善意。她身上的神女气运比母亲更甚,已经到了不能解除活物的程度了,平日里连养个小动物都是奢望。可想而知,其他人是怎么看她的?她是灾星、是怪物、是恶鬼、是索命的阎罗!她为了保护自己,只得将自己封闭起来——不论是从物理上,还是从心理上,都紧紧的封闭着。 听了女儿这话,卓格卡缪露出了怜爱的神情,说:“孩子,你有什么不值得的?你最值得了。” 琪琪点了点头,说:“妈妈,在您眼里我值得,我也对您的爱心怀感激,然而您毕竟是我妈,母亲呵护女儿,这是人间的常理,那李奥瑞克王可不是我爸啊!” 听到“李奥瑞克王不是我爸”这句话的时候,卓格卡缪表情一绷,露出了有些尴尬的微妙神情。 卓格卡缪沉吟了一下,说:“呃……对,他不是你爸爸。”但从某种意义上也算是你的,呃,后爹?继父? “妈?”琪琪皱起眉头,“您的表情怪怪的。” “没事没事,妈妈就是有点累了,啊哈哈哈……”卓格卡缪打了个哈哈把这事儿糊弄过去了。 琪琪也没在意,继续说道:“那李奥瑞克王只和我有一面之缘罢了,他却为了我作出这么大牺牲!他几乎动用了整个北伐军的力量,甚至整个野狼城都因为我这个异族的女人彻夜不眠,他甚至差点丧命,这……” 死亡的阴霾一直围绕在这母女头顶。就如同母亲时刻都紧绷着神经一样,塔娜琪格也有自己的生存之道。琪琪远比同龄人更加睿智,也更沉稳,因此,她没有被“白马王子的童话”冲昏头脑,而是以一个成年人的视角去分析这件事情的利害关系。 李奥瑞克王是个帝王,越是位高权重的帝王越不会意气用事。她怎么会为了我这个小女孩,就冒这么大的风险呢?想到这里,感觉到了一丝恐惧,因为这件事情不符合逻辑、也不符合她的认知了。 然而就在这时候,卓格卡缪笑了起来,她摸着琪琪头顶那对柔软的大耳朵,说:“假如是因为王很喜欢你呢?” “不可能!”怎么会有人喜欢我这种扫把星呢?琪琪大声说道,“李奥瑞克王绝不会喜欢我的!”但如果他真的喜欢我,我该怎么办? 我难道真的要跟他……结婚吗? 塔娜琪格的满脸通红,母亲以为她是因为激动而脸红,但小狐狸知道,她是因为自己脑海中那不知廉耻的幻想而羞涩难当。 母亲一脸微笑的看着琪琪,就如同看着年轻时候的自己。她说道:“可是我听见李奥瑞克王亲口说了,说,‘我很喜欢小狐狸,我舍不得她死’。” 这下塔娜琪格连耳朵都红透了,她说:“妈妈您别胡说!他怎么可能说这种话呢?你,你……”小狐狸忽然贴着母亲的耳朵,用极小的声音问道,“你听清楚没有?” 卓格卡缪忍俊不禁,说:“孩子,听清楚了!他可是面对面跟我说的。” 琪琪皱着眉头,紧张的说道:“那万一他是骗你呢?” “他骗我这个干嘛?”卓格卡缪笑道,“再说了,老妈不比你懂男人?族里的老人们流传下来一句话,是说:看一个男人爱不爱一个女人,不要看他的花言巧语,也不要看他为你一掷千金,你要看他敢不敢为你去猎一头狼。说成白话就是,要看他敢不敢为你而战斗。李奥瑞克王为了你那可是上天入地,连邪神的走狗都被他斩于马下,他能不爱你吗?他爱死你了。哦对了,他还说,等你身体康复,就要跟你结婚。” “结婚!?” 琪琪惊讶的捂住了嘴巴。 此时的小狐狸有种晕眩感,也不知道是因为身体虚弱,还是因为幸福来得太突然。 她心想:我败了我败了!李奥瑞克王,您不是个帝王吗?堂堂帝王怎么能这样做事情?您这样子,简直就像个二十多岁的毛头小子,就像是草原上的金刀勇士,又像是银甲长枪的屠龙骑士……啊,不行,我最受不了这种了。 塔娜琪格虽然“少女老成”,但再老成她也是少女,少女怀春是人之常情。又何况对方是李奥瑞克王这种当世英雄?莫说是少女,就是石女也要动容了。 然而,琪琪转念一想,心说:可我不能和他结婚呀!我会害死他的!要不然我为什么要剖腹取珠呢? 她连忙告诉妈妈,说:“不行,不行呀!我身上有神女气运,李奥瑞克王要是跟我结婚的话,我一定会克死他的。” “不会,不会的!”母亲大人笑着说道,“你身上的神女气运早就没有了!” “没有了!?”琪琪那对软绵绵的大耳朵都惊的竖了起来。 “是呀,神女气运是附着在你定魂珠上面的一种诅咒,如今你换了新的灵魂容器,那么诅咒也就随时消失了。” “没有了!?那不就是说……” “是的,你已经是个普通人了,我的孩子。”母亲温柔的抚摸着女儿的头顶,笑着笑着便哭了起来,“你的诅咒消除了,孩子。” 诅咒消除了? 这件事情对于琪琪来说,甚至比“李奥瑞克王要跟我结婚”更让她震惊。 没有亲身体会过这种诅咒的人,是无法理解其中滋味的。打个比方的话,塔娜琪格,她自出生的那一刻,就生活在一个密封的牢笼之中,她可以趴在牢笼的窗子往外看,却不能触摸任何东西、不能拥抱除了母亲以外的任何人。她与外界永远都搁着一层纱、一层雾,从某种意义上说,她从未真实的触摸过这个世界。诅咒解除,这一刻对于琪琪来说,不仅仅是肉体迎来了新生,她的命运也在一次绽放出了色彩。 这种巨大的震惊,让塔娜琪格陷入了长久的沉默。 塔娜琪格不是一个擅长表达情绪的人,又或者说,她的情绪一直被压抑着,早已变了形,让她变得麻木、僵硬,她这方面的神经就如同一个堵塞的管道、如同一个生锈的阀门,任由源头活水激荡,管道里边也是干涩的没有一滴水。 所以琪琪脑海里一片空白,已经无法思考接下来该做什么、说什么了。 直到门外传来了芙的声音,只见白袍修女走进屋来行了一礼,说道: “卓格卡缪大人,塔娜琪格公主!李奥瑞克王正在前往病房的路上,要来探望公主殿下的病情,请二位准备接驾。” “什么!他要来看我?” “是的,请二位接驾。”修女说着便离开了。 琪琪连忙惊呼道:“不不不,不许让他来……啊不是,能不能让陛下先等一下,那个,我,就是……”琪琪急的都要哭了。 修女转身回来,疑惑道:“恐怕不行,普天之下都是陛下的领土,他决定去哪里都是他的自由。” “不,我不是那个意思,呃,好,我会接驾的。” 修女行礼,转身离开。 卓格卡缪问女儿说:“怎么了,你不想见李奥瑞克王吗?” 琪琪大声说道:“不是不想见是不能见啊!” 琪琪用手指插进油乎乎的头发里边,又对着镜子看了一眼自己那素颜而又憔悴的脸,叫道:“我要去洗澡、化妆、换衣服!” 琪琪两手抱头,大声叫道,“我都在床上躺了三天了,这样怎么去见我的未婚夫啊!快快快,妈妈,帮我去打热水,至少让我洗把脸……” 话说到这里,门外传来了嘹亮的号声,卓格卡缪叫道:“陛下来了!”说着迅速往门口走去,一边走一边说道:“琪琪,你就在床上等着吧,最好装出大病初愈的柔弱样子来,这样李奥瑞克王才能更心疼你,听妈的话,没错的!” 卓格卡缪说着打开门迎了出去。 看着母亲离开的背影,琪琪的心砰砰跳,心想:我现在装死还来得及吗? q8衣7妻 第二百六十五章:塔娜琪格难逃一死——指社死 外面传来了李奥瑞克王和母亲说话的声音,除此之外,似乎还有其他人的声音,像是李奥瑞克王的其他夫人。 装死肯定是不行了,琪琪抓起床头的梳子,沾了一点茶水,想把自己凌乱的头发打理一下,母亲似乎在外面和李奥瑞克王聊天,都是一些关于病情的事情,我还有一点时间可以准备!琪琪用梳子用力梳头。 好疼! 原来是她动作太粗暴,导致梳子刮到了耳朵的轮廓。这下琪琪吓得浑身一哆嗦,心想:我耳朵上皮特别薄、下面还都是血管神经,这会不会弄伤啊?说着往耳朵上一摸,竟然摸到了一点血迹! 啊啊啊啊啊!她在心里发出了土拨鼠一般的叫声。 兽耳娘的耳朵,是个非常重要的东西。耳朵破了,对于塔娜琪格来说不亚于破相。现在李奥瑞克已然是小狐狸心中的未婚夫,那第一次跟未婚夫见面就破相?这对于一个从未谈过恋爱的少女来说,实在是无法接受。琪琪对“爱情”这件事情的情感很复杂,既有崇敬和期待,也饱含恐惧和焦虑,两种情绪叠加之下,就让她成为了惊弓之鸟。 “止血,止血……”她一眼看到旁边放着芙的医疗箱,里边还有棉签纱布什么的。小狐狸赶紧伸手拿来箱子,用棉签沾了沾耳朵边缘的伤口,把血迹弄干净。接着她望向一旁的铜镜,这一看,又出事了。 “怎么一个耳朵宽,一个耳朵窄啊!” 塔娜琪格和卓格卡缪头顶都有一对狐狸耳朵,但母女俩的耳朵造型不一样,卓格卡缪的是小小的尖耳朵,就是大家传统印象里的狐狸耳朵,跟狼耳形状一样但是稍大;而塔娜琪格的耳朵却是阔耳狐那种,非常大,而且很柔软,平时不用的时候会耷拉着,横着放在脑袋两边,像是一对翅膀,若是用的话——比如说侦查周围的声音,或者说是表达情绪什么的——这种时候,就会竖起来。 此时塔娜琪格惊恐的发现,自己左边的耳朵还是和从前一样,而右边的耳朵明显是压扁了!中间有一道明显的折痕,所以耳朵就一大一小,看起来很是滑稽。 恐怕是因为我在床上睡了整整三天,然后一直是侧卧,导致这边的耳朵被压扁了! 以前琪琪也有过这种经历,早晨起来突然发现耳朵被压扁了,一般不用管它,过几个小时就恢复了。然而现在李奥瑞克王来了,难道我要让他在外面等几个小时吗? 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 其实,对于李奥瑞克来说这都不叫事,他甚至都不会注意到这些小细节。然而塔娜琪格这种年纪的女孩,正是刚开始容貌焦虑的时候,尤其是面对自己的意中人,那焦虑更是会被无限的放大。别说是耳朵变形了,就是一根睫毛歪了,她都会十分在意。 塔娜琪格用手捂着耳朵,心想:我要拿什么东西遮一下。 这时候她看到窗台上放着一顶母亲的帽子,那帽子不算好看,却也不难看,拿来遮她的丑耳朵刚刚好。这样想着,塔娜琪格就走向了那顶帽子。 然而她忘记了,她已经三天没起床,也三天没吃东西了。 塔娜琪格刚走了两步就觉得脚下发飘,膝盖一软,就跪了下去。 “啊!”她惊呼着跌倒在地。 人在跌倒的时候,本能就会想要抓住什么东西,小狐狸也不例外,她伸长了胳膊想要抓住什么,于是,她就一把抓住了窗帘。 然而,城主宅邸里的窗帘年久失修,很容易掉落——这件事情,先前卓格卡缪已经印证过了。 随着小狐狸这么奋力一抓,果不其然,大半个窗帘“哗啦啦!”就掉了下来。 “不不不不不!”琪琪手足无措的抱着脑袋,看这样眼前的场景,心想:这窗帘一半挂在窗户上,另一半落在地板上。我把人家东西弄坏了,一会李奥瑞克王来了,我怎么解释啊?这可是皇家的东西,一定很昂贵吧? 其实这也不算什么“事故”,李奥瑞克是来看兽耳娘的,他也不会关心什么“窗帘为什么掉下来”之类的;就算是他问起,琪琪只需说“窗帘自己掉下来的好了”。然而,塔娜琪格做客他乡,又即将面见意中人,她现在犹如惊弓之鸟,任何一点小事都会让她惊慌失措。 于是她做了一个后来让她后悔终生的决定。 我把这个窗帘挂起来吧?窗帘只是脱钩了,我再给它挂回去不就好了? 走廊外还没有脚步声,也就意味着李奥瑞克王还没上楼,在他上来之前,我把这个窗帘挂好,其间若是听见李奥瑞克王的脚步声,我就赶紧回到床上好了。 说干就干!塔娜琪格是个很有行动力的小狐狸,窗台旁边放着椅子,她顺着椅子爬上了窗台。这次她非常小心的扶着墙壁,没有再因为虚弱而摔倒。上了窗台之后,她抄起巨大的窗帘,找到窗帘上面的套环,然后对着剩下的钩子一个个的套了上去,然而刚套了没两个钩子,塔娜琪格就听见外面传来了母亲和李奥瑞克王的声音! “陛下,就是这边。” “好。” 来了!李奥瑞克王要进来了! 来不及管这个窗帘了,我要赶紧撤! 塔娜琪格赶忙爬下窗台,然而,她只想着窗帘的事情,却没有注意到,在窗台的边缘还放着一个鱼缸!那是个玻璃器皿,里边养着几只塞拉维抓来的小王八,正悠哉悠哉的游着,全然不知道大难临头。 由于窗台空间太小,琪琪不好转身, 她左手扶墙,背对着椅子往下爬的时候,为了能够精准的踩中椅子,特意右脚往后撤了一步来挪出空间,从而为左脚挪出一个精准的空间来。可就是这一步,这致命的一步!正好就踩进了鱼缸之中。 “啊——!” 琪琪感觉脚上传来了一阵冰凉,她吓得尖叫一声,脚底下一滑,当场就摔了个人仰马翻。这一摔可真厉害,那鱼缸被她踩得180°翻了个面,“啪叽”一下落在地面上,摔得粉碎;同时琪琪也上半身直挺挺摔在窗台上,胸部着地的这一姿势,让她本就不富裕的胸围雪上加霜。 完了完了完了完了!琪琪心中绝望的想到,如果李奥瑞克王看到我这么丢人的样子的话……不!不行!不能让他看到我这么丢人的样子…… “咔!” 房门开了。 同时母亲的惊呼声传了进来:“琪琪,你在干什么!快下来!” 琪琪的脑子嗡的一下就过载了——我在哪,我是谁,我到底在干嘛? 对于塔娜琪格来说,这一刻时间是静止的。她的大脑飞速运转,如果现在她身后有背景特效的话,那特效应该宇宙太空、透明人脑、生物细胞和无数数学公式。 她在思考:事已至此,我到底该怎么办? 她不敢回头,也不敢乱动,就保持着这个滑稽的姿势、以非常冷静的语气说道:“妈妈,是只有你自己一个人进来了吗?” “呃……”母亲在沉吟。 琪琪的冷汗已经灌满了领口,“难道说,还有别的人在你旁边吗?比如……李奥瑞克陛下?” 听到这话,卓格卡缪夫人瞟了一眼旁边的李奥瑞克,露出了一个十分抱歉的神情,就仿佛是在说:真对不起啊陛下!我以前怎么不知道,自己女儿是个傻子呢? 李奥瑞克当然是在的,此时,他也是一脸疑惑的看着那个挂在窗台上的小狐狸。 以李奥瑞克的视角来看,画面是这样的: 只见塔娜琪格犹如一个“厂”字形挂在窗台上面,身体趴在窗台上,两条腿搭在外面,身下压着一堆白色的窗帘。窗台下是破碎的鱼缸,还有一大摊水。而且更要命的是,她似乎光着屁股!一条毛茸茸的大尾巴从子底下钻出来,露在外面,不安的紧绷着,而且尾巴上还挂着一只小王八,这王八咬在她尾巴的毛上,荡来荡去,像个挂件似的。 这场面实在是尴尬,李奥瑞克也不知道她是怎么整出这种烂活儿的,这又不是在演猫和老鼠! 李奥瑞克又想到:是了,是我家的媳妇,我印象之中,家里所有姑娘过门之前,都要社死一次的,这都快成了我家的光荣传统了。 看她这个丢人的样子,我们俩就是有缘! 李奥瑞克干咳了一声,说道:“塔娜琪格,呃,你自己下得来吗?”这种时候,上去帮她的话,或许会进一步刺激她敏感的神经,所以李奥瑞克选择不多手。 “我可以。”琪琪用十分镇定的语气说道。 说实话,她一度想要跳下去,对,就从这个窗口跳下去!如果不是想到“我这条命是李奥瑞克王救下来的,我不能辜负他!”这件事情,琪琪现在绝对会选择掉下去,然后就此离开这个充满恶意的世界! 于是,塔娜琪格鼓起勇气从窗台上爬了回来,她本着一副破罐破摔的心态,毅然的朝着李奥瑞克王行了一礼,说:“塔娜琪格见过陛下!” 小狐狸是大家闺秀,礼数啊、姿态啊,这方面都是到位的。虽然此时的气氛有些尴尬,但有句话不是说嘛,“只要我不尴尬,那尴尬的就是别人!”。琪琪想用这种方式,强行避免自己的这一次社会性死亡! 然而她还是算差了。 “琪琪,你……”李奥瑞克欲言又止,然后别开了目光。 琪琪也注意到了:怎么回事?李奥瑞克王的表情很怪异,不是那种“诧异”的怪,而是皱着眉头,就如同看到了什么不该看的东西一样。 “陛下?” “你要不要去先换个衣服?”李奥瑞克眼睛看着墙壁上的挂画说道。 “哎?” 琪琪低头望去,顿时惊恐的捂住了嘴巴。她身穿的白色病号服让鱼缸的水打湿了,就几乎变成了透明的,那刚刚发育的身体,几乎是一览无遗的展现在了李奥瑞克的面前! 这时候她妈妈也注意到了,连忙说了句:“哎呦,如此失礼,陛下莫怪!我这就去拿衣服!”说着就跑了。 老妈你别跑啊!留我自己在这算什么事情啊? 现在屋里只剩下琪琪和李奥瑞克两人。 “陛下,我……”她还想强装镇定。 这时候李奥瑞克却做了一个出乎意料的动作!只见他走了上来,然后伸手抓住了琪琪的尾巴! 那一瞬间,小狐狸感觉浑身像是过电一般,骨头都酥麻了起来。 尾巴,对于兽耳娘来说,是一个非常敏感的地方,不仅仅是说生理上的敏感,在社会意义上也很敏感,属于隐私部位。 所以抓尾巴这个动作是有强烈暗示,不,甚至是明示意味的! 琪琪的脸腾一下红了,心想:他要干什么?李奥瑞克王为什么摸我的尾巴?难道是陛下看到我这狼狈湿身的样子,反而被我的美色诱惑了吗?哦,那样也好!简直是太好了! 小狐狸暗自攥紧了拳头,表情逐渐失去了自我管理,嘴角开始疯狂上扬——好,太好了!只要他在这里宠幸我一番,那今天的事情也就算翻篇了!没人会记得我弄掉了窗帘踩翻了鱼缸还弄了一身水的糗事!只会记得今天就是我们的大婚之日! 来吧,陛下,来吧!再一次的拯救我的生命(指社会层面)! 琪琪闭上眼睛,等着李奥瑞克吻上来,然而李奥瑞克却迟迟没有动作。片刻之后,琪琪疑惑的睁开眼,就看到李奥瑞克手里捏着个小王八,说: “不好意思,你尾巴上有个小王八,我替你拿下来了。” “啊?” 琪琪看着李奥瑞克手上那个小王八的绿豆眼,自己也眨了眨眼睛。 然后就心态崩了。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小狐狸逃也似的回到了床上,用被子把自己裹成一团。 我逃过了生理上的死亡,灵魂上的死亡,但没能逃过社会性死亡! 让我死!让我离开这个世界! 居然让未婚夫看到我如此失态的一面!堂堂李奥瑞克王,怎么可能娶一个弱智当王妃呢?完了,全完了,我不仅当不了他的王妃,而且还会沦为全世界的笑柄。 此时,她听到李奥瑞克温柔的说道:“琪琪呀,你不要觉得丢人,这很正常。” “等回来你问问我身边那几个姑娘。” “她们在这一块,不说比你厉害,至少跟你不相上下——从这一点来看,我们很有缘分。” 这算是安慰吗?还是在嘲讽?她不知道,她只知道自己的婚事恐怕要泡汤了。 接着,她听到李奥瑞克说:“所以,你愿意跟我结婚吗,琪琪?” 哎? 琪琪从被子的山洞里边钻出了一个小脑袋,小心翼翼的望着李奥瑞克。 为什么……要在这种时候求婚啊? 他不觉得尴尬吗? 正所谓“只要你不觉得尴尬,那尴尬的就是别人”,很显然,李奥瑞克比小狐狸更加深谙此道。 ps:传的图挂了,也补不上去,大家只能自己脑补了,不好意思。 18二7妻6 第二百六十六章:婚姻大事,草率不得 许多年以后,成为李奥瑞克妻子的塔娜琪格,依偎在丈夫怀里的时候,还会回想起自己社会性死亡的那个下午。 她会感慨:也许我该感谢命运的安排。 命运用一种荒诞的方式,让我认识到了我丈夫的品行。 也让我真正的爱上了他。 …… 大约几分钟后,李奥瑞克从塔娜琪格的病房里走了出来。 “陛下,陛下!” 卓格卡缪追了出来,焦急的说道:“您再考虑一下!再考虑一下!我那女儿平时不是这么傻的,估计是这三天睡太久脑子有些糊涂!真的!再说了,娶老婆也不是说非得娶那么聪明的对吧?傻点的女人还好哄呢!何况我那闺女长得俊俏啊,而且她还得再发育几年,等过一阵子再看,那又别有一番风味,哎,如果您不满意,我也可以把自个打包送您……” 李奥瑞克驻足,说:“卓格夫人,我可没有说不要她呀!咱们婚书照写,婚约照签,婚礼照办,一切正常,您是不是误会了什么呀?” 卓格卡缪一愣,说:“我还以为您讨厌我家姑娘了呢!” 李奥瑞克问道:“为什么这么说?” 卓格卡缪回答:“您才待了这么一会……呃,是我胡思乱想了,陛下莫怪。” 李奥瑞克说:“我这么快出来,只是想让她好好休息,再说,我和你姑娘已经谈完了,我们的婚礼就定在两个月后,这期间你可以广发请帖,将各族的代表都邀请过来,让他们见证我和图卡鲁族继承人的婚事。” “太好了,那可太好了!”听到这话,卓格卡缪悬在心里的石头总算落地了。 于是,三天后李奥瑞克就发布了消息,说自己要在两个月后大婚,纳图卡鲁族的公主为王妃,卓格卡缪同日宣称,李奥瑞克为图卡鲁族的新族长。 跟随卓格卡缪一起来的那些蛮族代表在被乌鸦王收拾了一顿之后就老实了许多,而当他们见证了李奥瑞克王那一晚的神迹之后,就更是吓得魂都要丢了。许多人都十分后悔,自己是吃了熊心豹子胆,竟然敢对李奥瑞克王这种神人无礼。一时间赔罪的,送礼的送礼,都乖巧的像是小绵羊。并且,当他们得知李奥瑞克要迎娶塔娜琪格之后,都表态说“十分支持,与有荣焉。”众代表决定在野狼城住上两个月,等参加完婚礼再走。 两个月后,李奥瑞克王在野狼城大婚,迎娶塔娜琪格为王妃。在他的邀请下,蛮族的各个部落——无论大小,都派了使者来祝贺。 婚礼从七天前就开始准备了,蛮族贵族和高原国王的婚礼,有史以来这还是头一次。虽然说主体上要按照高原人的规矩来,但为了展示皇家气度和对服从者的礼遇,在这里边还是要保留少部分的图卡鲁族礼节。 大家都十分热情,也都有些摸不着头脑,不知道该怎么布置。因为两种规矩插在一起用,很多都是冲突的。李奥瑞克本来是让卓格卡缪和野狼城的礼官一起去安排,但没多久两人就吵了起来,不得已,许多事情最后还是需要李奥瑞克亲自定夺。 另一方面,各个部落的使者也已经陆续进城了。这些使者带着车马、侍从、士兵甚至是骑士!这件事情就让北伐军的众人关注了起来,如今的城市治安是督军布洛泽在负责,他找到李奥瑞克,说:“尽管说先前那波蛮子已经被我们教训了一番,然而,这些蛮子是不会从历史中吸取教训的,他们都是一路货色,这帮人来到野狼城,一点会作点妖,到时候我们还是要盯紧一点,不过这些家伙名义上是陛下请来的客人,我也不好看太紧,所以陛下您觉得……?”他沉吟着,询问李奥瑞克的态度。 李奥瑞克想了想,说:“就让花仙子先盯紧他们好了。” 布洛泽点了点头,想了想,又说道:“只怕这些人诡计多端,光靠花仙子盯不住他们——要不还是让那忠义无双的乌鸦王去给他们训个话?” 李奥瑞克摆了摆手,说:“不了,来者是客,人家毕竟是来吃我喜酒的,上去就让乌鸦王劈头盖脸一顿骂,这未免不太合适;另外,听说这次来的人里有一些是乌鸦王的老部下,给他留点面子吧。” 正如布洛泽所预料的那样,这一拨新来的蛮子并没有吸取前辈的教训,既有飞扬跋扈、欺压平民的,也有一进了城就到处打探情报的,可以说是非常不听话了。甚至一些嚣张的家伙就直接在李奥瑞克的御花园里边饮酒作乐,搞得乌烟瘴气。 布洛泽将这件事情如实报告给了李奥瑞克,李奥瑞克听过之后只是笑了笑,说:“蛮子这些家伙,畏威而不怀德,吓唬一下就好了。这样,咱们的部队不是每天都在操练吗?明天让大家去野狼城的西广场上练兵,然后通知所有蛮子部落的代表,邀请他们到野狼城西的广场上来,看看北伐军的军容,我敢说他们立刻就会老实下来!” 不得不说,李奥瑞克是懂这些蛮子的。 当天早上,北伐军各大军团六点钟就在集合西广场集合,进行全军性质的操演。同时那些蛮子也都被“请”来观看,有些是主动来的,也有些是布洛泽强行拉来的。李奥瑞克命人提前在城墙上搭建了观景台,摆好了座椅,这样就能让大家清晰的、毫无阻挡的看到北伐军的军容。 阅兵六点半开始,九点结束,十点钟的时候,先前那些狂妄到在御花园里喝大酒的人,排着队的来李奥瑞克门口道歉,赔礼的黄金堆满院子,磕头磕得台阶上都是血。 自此以后几天,野狼城天下太平。 …… 婚礼前夕,卓格卡缪和琪琪两人正在一间小屋里边筹备接下来的婚姻大事。琪琪正拿着一支羽毛笔在翠绿色的卡片上写一些祝福语、吉祥话。这是他们的风俗之一,新娘会和写明信片一样写许多带着祝福的卡片,然后跟着九个金币、九块糖果、一片金马蹄铁送给前来参加婚礼的宾客,象征着财富、幸福和美好的前程。 此时,作为新娘的琪琪很是平静,神情专注的书写着卡片。然而一旁的卓格卡缪却愁容满面,唉声叹气。 于是琪琪抬起头来,问道:“母亲为何叹气?” 卓格卡缪说:“我是担心你,女儿。” “有什么可担心的?”琪琪问道,“难道您还怕李奥瑞克王欺负我吗?” “不是。” 母亲叹了口气,说:“琪琪你还是年纪太小,不懂的这成年人的人情世故,我来讲给你听。” 琪琪点了点头,放下手中的羽毛笔,一脸认真的说道:“母亲请讲。”说着,一对大耳朵横着支棱起来,犹如一对机翼。 卓格卡缪便开口说道:“我担心的事情有三点,第一点呢,是我们两家身份不对等。虽然李奥瑞克王是高原人,我们是草原人,但门当户对这个道理,在哪里都是一样的。李奥瑞克王固然是圣人品行,但身份不对等,难免会产生许多问题。比如,下人们如何看你?他们是把你当主子,还是说,也当你是下人?” “嗯……”琪琪露出了沉思的表情。 母亲继续说:“第二点呢,李奥瑞克王救了你的性命,这么大的恩情,我们却拿不出什么能报答他的,你看,结婚这件事情早就定下来了,哪怕没有救命之恩,你也要嫁给他的。因此就不能说是‘你无以为报,只得以身相许’。从这一点上来看,我们家就又欠了李奥瑞克王一个人情。” “是该报答他的。”琪琪点了点头。 “最后呢,就是怎么处理李奥瑞克王的那些夫人,据我这些日子的了解,李奥瑞克王身边应该有五个女人……” 琪琪顿时耳朵高高竖起,惊呼道:“哪来的五个!不是就希雅一个正牌的王后吗?” “你听我讲啊!”卓格卡缪一甩兰花指,然后两只脚盘坐在凳子上,一副很标准的讲八卦姿态;琪琪倒也配合,神情专注的听着。 卓格卡缪眉飞色舞的说道:“首先希雅是一个,这个是明媒正娶的老婆,就不说了;但你不知道的,三个月前李奥瑞克王登基的时候啊,其实连着办了两场婚礼,一个娶的是雷奎大公家的希雅·雷奎,另一个是上代皇室,纳什鲁特家族的大公主!蒂维丝·纳什鲁特!我听说那可是个狠角色,比李奥瑞克还高一头多,壮的像个牛,而且还特别漂亮……” 小狐狸哑然失笑,道:“妈妈您说笑了!哪有这么大只的公主,而且还特别漂亮?这不矛盾了吗?” “千真万确!我是听希雅亲口说的,你没看我最jin总是跟这些姑娘们拉家常套jin乎吗?这情报是很重要的……哎,你接着听我说啊,除了蒂维丝公主呢,接下来就是那个很漂亮的精灵,叫罗米拉的那个!这个人也不简单,她其实是混血精灵帝国的女王!我以前就见过她的,当时她是乌鸦王的附庸,给乌鸦王打过一段时间的工。” “女王?”琪琪皱起眉头,“可我看她整天跟着李奥瑞克王身边像个跟班似的……” “哎呦,那不是因为李奥瑞克身份更为高贵吗?精灵女王全国人口也就十来万吧?跟李奥瑞克王一比,也就是个小封臣罢了。哦,重点是啊,这个女人早就跟李奥瑞克王定下了口头上的婚约,感情也深,就差办婚礼了。” 琪琪眉头越皱越紧,说:“这确实有点麻烦了。” “还有那个不常出现的魅魔,这就不用说了吧?显然就是李奥瑞克王随身携带的一个小妾,这种人地位不高,然而跟他的感情可能比正妻还好。” “最后一个是那个年轻的精灵,塞拉维……” “塞拉维不是李奥瑞克王的徒弟吗?她怎么也算?” 卓格卡缪摇了摇头,说:“那徒弟虽然看着傻兮兮的,可他跟李奥瑞克王不是一般的亲密,而且以我这个长辈来看,她对李奥瑞克王也是有一些情愫的。总之,也要算在内。” 说到这里,琪琪的表情已经十分凝重了。她说:“那这么说来,李奥瑞克王身边的女人也太多了……” “这其实没事,你看哪个国王不是身边一堆情人?李奥瑞克王能有这么多老婆,正说明他有男子汉气概。反而那种没有女人缘的家伙,你会喜欢吗?哦,好了,这不是重点,重要的是,将来你要怎么和这些女人相处?李奥瑞克王是个豪爽的男人,相处起来不会有太多问题,而且他平日里政务缠身,要么就是行军打仗,估计跟你在一起的时间也不会太多,但那些女人就不好说啦!你是蛮族出身,又年纪小,而且长得漂亮又得宠,万一她们嫉妒你怎么办?啊,我就是说万一……” 听到这里,琪琪的心思也有些不淡定了,被搞得焦躁起来,她不禁就问母亲说:“妈妈,我先前完全没想到这些事情,那,那我们该怎么办呢?” 见到女儿慌张的样子,卓格卡缪的嘴角浮起一抹不易察觉的笑容,她说:“按照传统来说,新娘嫁妆越厚,婆家就越是重视你,因为嫁妆就代表着娘家人的实力……” 琪琪插话道:“可咱们的实力肯定比不过李奥瑞克王。” “听我说嘛!”卓格卡缪调高了嗓门,“那也要厚重一点!一来是让那些夫人们高看咱们一眼,二来呢,也让李奥瑞克王对你多一些宠爱,到时候咱们就能狗仗人势……啊,不对,咱们就有恃无恐了。” 这倒也说得过去,琪琪点了点头,说道:“只是嫁妆什么的……我们能拿的都拿来了,怎样才能更加丰厚呢?” 听到这话,卓格卡缪忽然神情严肃起来,而且严肃之中还带着一丝悲凉。 “妈妈,您怎么了?”小狐狸问道。 一吧7妻 第二百六十七章:那天晚上你很勇啊? 卓格卡缪抚摸着小狐狸的头,温柔的说道:“你是没嫁妆了,但你母亲还有。” “您什么意思?”小狐狸耳朵再度警惕的竖了起来。 卓格卡缪解释道;“我是说,我可以将我当年的嫁妆也贴上。” 琪琪惊呼道:“怎么能动用妈妈的嫁妆呢?” 卓格卡缪温柔的笑了起来,说道:“傻孩子!那钱放着不用,不相当于粪土?这比财产我本来是想留着,等自己以后找到‘真命天子’的时候拿来用的,但现在你都嫁人了,我还寻什么‘真命天子’?靠着李奥瑞克王这棵大树,咱们娘俩都能吃饱穿暖,也不用担心明天就被拉去砍头。所以这些嫁妆干脆就贴给你好了,其中有不少古董,恐怕价值不菲,李奥瑞克王一定会高兴的。” 琪琪十分感动,觉得眼角发酸,说道:“可那毕竟是您的嫁妆!妈妈其实还年轻,以后还有许多种可能,您不能因为我就牺牲自己呀!” 卓格卡缪摇了摇头,说:“钱财是身外之物,只要上了李奥瑞克王的船,要多少有多少。孩子,你别再说了,我意已决。” 琪琪默默点头,耳朵缓缓垂了下来,眼角散发着泪光。 “但光是这样还不够!”这时候卓格卡缪突然说道,“这还不足以凸显我们的诚意,琪琪,你这嫁妆里边还需要再添一笔。” “添一笔?添什么?” 卓格卡缪没有直接说,她凑到琪琪而耳边,小声耳语了几句,琪琪听完之后脸腾的一下就红了,立刻说道:“这不好吧,妈妈!” 卓格卡缪说:“有什么不好的?这也是草原部落的传统了,你忘了,你那个表叔家里就是这样的……” “可李奥瑞克王是高原人啊,而且,这样做的话,您的名誉就会受损。” 卓格卡缪说道:“傻孩子!母亲为了女儿献身,怎么会有损名誉?为了你未来的幸福,我必须这样做,没事的,孩子,真没事的,再说了,对象可是李奥瑞克王啊!他是个品德高尚的圣人,他绝不会辜负我们的……” “妈!您真是太伟大了!” 琪琪说着一头钻进了母亲的怀里哭了起来。 …… 七天后,李奥瑞克与塔娜琪格的婚礼如期进行。 期间,蛮族宾客恭恭敬敬,只要言辞提到李奥瑞克,必称之为“天可汗”,北伐军众将士把酒言欢,跟蛮子的客人比试酒量、赛马、还有射箭,好一副大团结景象。但谁都知道这团结是建立在李奥瑞克王的铁血手腕上的,众人对此心照不宣,其乐融融。 为了顾及两方的礼仪习惯,前半场和外部大厅全部是高原人的规矩,比如富丽堂皇的金顶大厅,配上高脚烛火台、金色香槟塔、乐队演奏、长辈祝福、神职人员洗礼等等;然而越往里边就越倾向于草原风格,比如开放式的大厅,三种标配的草原烈酒无限畅饮,花园里铺了一块大地毯和篝火台,供唱歌跳舞等等。 李奥瑞克在里边玩了一圈,看了个新鲜,但他兴致不高——或者说兴致全在小狐狸身上了,因此迫不及待的离开了宴席会场,前往他们的新房。 按照卓格卡缪那边的习俗来说,第一天的婚宴上面新娘是不能抛头露面的,因为草原的汉子第一天必要拼酒,喝多了酒的男人就如野兽一般危险,不让新娘露面,是为了保护新娘。虽然李奥瑞克这边没有人敢耍酒疯,但李奥瑞克还是同意了这个要求,毕竟第一天的宴会上面都是男人,喝酒、赛马、耍钱,搞得乌烟瘴气,琪琪不参加就不参加吧,无妨。 老李虽然在外面喝了许多的酒,但他是个千杯不醉的铁肝猛士,此时清醒得很。 他们的新房是卓格卡缪亲自布置的。大门口挂着兽皮帘子,上面画着铜嘴蛮兽与铁羽猎隼争斗的图案,这两种怪物都是传说中的凶兽,挂在门口据说是为了辟邪——说是辟邪,其实是为了震慑喝醉酒的宾客,免得这些人误闯新房。李奥瑞克发觉,蛮族婚礼的许多习俗其实都是源自于“警惕宾客,保护新娘”,毕竟这些又爱喝酒又暴力的客人,真的非常危险。这让他联想起上辈子看《冰与火之歌》时候,里边一句话,说:任何一场多斯拉克婚礼,若没有闹出至少三条人命,就算失败。 门口还有一盆凉水,是让新郎进门之前洗脸用的;凉水旁边是一个木桶,以及一根圆头小铁棒,先前卓格卡缪也介绍过这东西的用途,说,小铁棒是捅嗓子眼催吐用的,然后就吐在桶里,免得新郎喝太多酒,到时候醉的不能人事。 李奥瑞克没有这种需求,就拿清水洗了洗脸,整理了一下发型,然后便走进了房间。 门口放着草席、木琴、马蹄铁、山羊角木雕以及各种东西,这些东西自有一番特殊含义,但李奥瑞克懒得再去思考,他现在全部的注意力都放在他的新娘上。 这屋里没有床,但是房间中央放着一张巨大的圆形地毯,上面放满了软垫,铺着温暖的兽皮,小狐狸就跪坐在一张巨大的、柔软的银色兽皮上面。 李奥瑞克认为,女人一生中有两个最美丽的时刻,第一个是做母亲的时候,第二个便是新婚的时候。塔娜琪格此时便是他的新娘,今天她穿着华丽的婚服,那是奶白色的皮草长袍,上面用金线纹饰着白云纹,头上戴着悬挂着七串珍珠的宝冠。她见到李奥瑞克来了,便将头冠摘下,露出毛茸茸的大耳朵,然后匍匐行礼。 “夫君,喝了几分酒?”她问道。 这句话先前卓格卡缪跟李奥瑞克说过,也属于一个传统,说是入洞房的时候,新娘一见了丈夫,就先要问这句话,表面上问你喝了多少酒?实际上是为你今晚能否人事? 一般来说,有三种回答方法:第一种是说“我喝了三分酒”,如果这样说,就是表示自己神志清醒,那样的话,新娘就会自动宽衣解带,然后躺在床上,任由新郎开始做功。 第二种是说“我喝了五分”,那就是说,新郎有点醉了,自己来不了,要你帮忙。这样的话,新娘就会为你宽衣,伺候你上床,然后接下来你只要搁那一躺就行了,剩下功由新娘来做。 第三种就是“喝了七分”,若是喝了七分的话。那就表示“爷喝大了今晚来不了”,然后你俩就直接洗洗睡吧,等酒醒了再来。 李奥瑞克本想说自己“喝了三分”但事实上,这点酒局对于他这种喝断了布伦泉的“铁肝猛男”来说,连一分都没有!说三分实在是委屈他了。于是老李脖子一横,骄傲的说道: “一分都没有!” 啥?一分都没有? 李奥瑞克这临场换词儿,直接给小狐狸整不会了!小狐狸愣在那,也不知道李奥瑞克这是个什么套路,就小心翼翼的问道:“那……那夫君是还未尽兴,要回去喝吗?” 李奥瑞克笑道:“喝酒有什么意思!难道这里没有别什么东西让我喝一喝吗?”说着一把脱下自己那件闷热臃肿的大狼袍子,摩拳擦掌的朝小狐狸走去。 没想到就在这时候,身后竟然穿来了一个声音。 “陛下要喝点醒酒的茶吗?” 嗯!? 李奥瑞克猛一回头,就看卓格卡缪竟然站在他背后! 我超! 丈母娘怎么会出现在新房里边? 好吧,虽然我和卓格卡缪的关系不仅仅是丈母娘和女婿这么简单,但无论如何,她都不该出现在这里啊!这丈母娘是来干嘛的?当监工? 老李本来是色欲熏心,正想和小狐狸发生一点不可描述的好事,这突然看见丈母娘,吓得他立刻没了念想。卓格卡缪似乎也觉得有些尴尬,就说:“我来为陛下煎茶。” 卓格卡缪煎了奶茶,琪琪搬了个矮茶几来放在地毯上,母女俩随意的做在一起,并招呼李奥瑞克在旁边坐下。卓格卡缪年轻漂亮,琪琪化了妆也显得更成熟,因此两人比起母女更像是姐妹。李奥瑞克忽然心头痒痒,心想:我虽然不喜欢吃日料,但那种日式盖饭还是可以的,不知道有没有机会尝一下? 于是三人就在大地毯上席地而坐,卓格卡缪倒茶,琪琪端起茶杯为李奥瑞克敬茶,说:“说起来,还没谢过夫君的救命之恩。” “害!以后就是一家人,说谢就见外了。”李奥瑞克说着将那杯茶喝了——嗯?奶茶?咸的?里边似乎还有一些谷物、茶叶碎、香料什么的,好怪啊,再喝一口。 “好喝吗?”卓格卡缪问道。 李奥瑞克连连点头,“嗯嗯嗯,别有一番风味。” 岳母大人轻缕鬓角头发,露出了充满人妻味儿的温柔笑容,说:“要是陛下喜欢,我以后天天做给你喝。” “嗯嗯嗯……嗯?”李奥瑞克疑惑,心想:等等,这种类似于“以后天天喝你做的味增汤”的发言,不应该丈夫和妻子之间的对话吗?丈母娘说这个,总觉得有点怪怪的。 这时候小狐狸递过来一张清单,说道:“夫君,这是臣妾的嫁妆,先前酒宴上没机会给您,请您过目。” “哦,好的。”李奥瑞克接过来,一边漫不经心的扫视单子,一边想到:哎!这不是洞房花烛夜吗?我现在不应该跟小狐狸进行不可描述吗?怎么在这里看单子…… 李奥瑞克视线扫过单子,发现上面的陪嫁品还真不少,黄金、皮草、粮食、草药、牛羊什么的自不必说,还有许多战马、铠甲和武器,看来这卓格卡缪的家底比他想象中还是厚一点。而且还有许多古董,里边或许会有什么好货,李奥瑞克打算回头亲自去看看,万一能淘到什么圣遗物之类的,那可真是血赚……嗯?这最后的署名怎么写了个“卓格卡缪”啊?不应该是小狐狸吗?哦,也对,毕竟这都是妈妈出的,署名写卓格卡缪倒也没错。 看过了清单之后,李奥瑞克又喝了一杯茶。此时卓格卡缪问他说:“陛下对于这些东西还满意吗?”小狐狸也抢着问道:“满意吗?”问这件事情的时候,母女俩的耳朵都紧张激动的竖了起来,大尾巴也不安的摇摆着。 “满意,当然是满意了,这能有什么不满意的?”李奥瑞克将清单放下。 “那您就是照单全收了?” “是啊,收了!我日后定会好好对待你女儿的,哦,也会好好孝敬您的,岳母大人!”李奥瑞克说着拿过桌上的笔来,在下面签了自己的大名——李奥瑞克!他名字写得龙飞凤舞,很是帅气,这是由蒂维丝为他设计,并特意练过的签名,充满皇家气概,而且极有辨识度! “那就好了,太好了!”卓格卡缪抚着胸口,似乎是松了一口气。 这怎么回事啊?她们的表现好怪。此时李奥瑞克不禁望向卓格卡缪,心想:估计这丈母娘就是来给我看礼品清单的,想问问我的态度,那么,现在你的任务已经完成了,岳母大人!您该走了吧?难不成还要留下来给我炒盖饭吗? “那太好了!” 母女俩长出了一口气,然后对视了一眼,似乎像是下了什么重要决定似的,目光中很是决绝。 接着,卓格卡缪竟然开始脱衣服了! “等会!”李奥瑞克一把抓住了她的手。 不是,我身边这些女人都怎么回事!一个个动不动就爆衣,赛亚人吗!? 再说了,就算要脱,也应该是小狐狸吧?你搁这凑什么热闹?倒也不是我李奥瑞克穿上裤子就不认识人,但今天是我跟你女儿的新婚之夜啊!您到底想干嘛,砸场子吗? “陛下?”卓格卡缪疑惑的看着李奥瑞克,说:“是有哪里不妥吗?” “哪里都很不妥!”李奥瑞克余光一扫,对着旁边的小狐狸叫道:“你也先把扣子扣上!” “是,夫君。”小狐狸一脸乖巧的说道。 李奥瑞克用手揉了揉太阳穴,问道:“二位,我就直说了,今天晚上是我的新婚之夜,讲道理的话,新婚之夜是两个人的事情,是男人和女人,新郎和新娘的事情……” “偶尔也会有三个人的情况。”卓格卡缪插嘴道。 “我承认偶尔会有……”李奥瑞克干咳一声,联想起自己平日里的生活来,“但岳母大人出现在这里边,似乎不太合适吧?” 听到这话,小狐狸脸色惨白,连忙拽她妈妈的袖子,一脸求助的样子;而卓格卡缪则皱起眉头,很是严肃的说道:“陛下,君无戏言对吧?” “那是,我轻易不开玩笑……但这和君无戏言有什么关系啊?” 卓格卡缪拿起那张写满嫁妆的清单,指着上面最后署名的地方,说道:“您可以说了照单全收!怎么刚说完话,又要退货呢?我虽然跟您相比之下身份低贱,但好歹也是一族之长,您可不能在这么大的事情上戏弄我们母女啊,不然传出去了也有损您的名誉啊,陛下!” 不是,你这话说的都是哪跟哪啊?李奥瑞克一头雾水的拿过那张嫁妆清单来,翻来覆去的看,也没瞧出什么端倪,而就在他想要质问那对古怪母女的时候,他忽然注意到了一个细节。 最后署名“卓格卡缪”的地方,似乎在格式、换行、以及字体上,都没有和礼品项目作以区分,从这个角度来看…… “这他妈不是署名啊!?”李奥瑞克直接喷了,“敢情这嫁妆的最后一个就是你,卓格卡缪夫人!?啊?” “对啊,不然呢?”卓格卡缪抱着胳膊,摆出一副“我很有道理”的样子来。琪琪也表情严肃,表示:我们没有开玩笑,这是真的! 李奥瑞克是真遭不住了,他拿着清单,指着最后一个项目上的“卓格卡缪”,问道:“琪琪,你的意思是说,你妈妈给你当嫁妆了?” “嗯呐!”小狐狸点了点头,一脸笑意,“陛下不喜欢吗?” “您不喜欢吗?”卓格卡缪也抓住了李奥瑞克的袖子,一脸娇憨,神态妩媚。 等下等下我得缓缓!我该说你太孝顺了呢还是太孝顺了呢?我还是头一次听见让把自己老妈当作陪嫁品的,这也是蛮族的习俗呢?这习俗真是……野蛮?或者说,好文明? 李奥瑞克现在完全是一个大脑过载的状态,什么姬芭啊?我从来没遇到过这种情况。这该怎么办啊? 小狐狸未经人事还有些羞涩,然而老狐狸可是吃过肉的,趁着李奥瑞克思考的时候,柔软香甜的身子就缠上了李奥瑞克的手臂,还用毛茸茸的大尾巴骚弄着他的脚踝,说:“陛下您可是签了字的,总不能反悔吧?您也别担心,这不是什么大逆不道的事情,至少在草原部落来说不是稀奇事。哦,时间也不早了,我们也该伺候陛下就寝……”她说着手就往下探,还跟旁边琪琪挤眉弄眼道:“来,琪琪,先让妈妈给你打个样。” “别别别!”李奥瑞克连忙将她推开,道:“我还没做好心理准备!” 卓格卡缪一甩兰花指,耳朵抖动,说:“哎呀,没想到您还不好意思,那天晚上您可是勇猛的很呢……” 那天晚上? 小狐狸的耳朵顿时竖起,狐疑道:“妈,你刚刚说什么?那天晚上?哪天晚上啊?我怎么不知道?” 坏了! 李奥瑞克和卓格卡缪两人瞬间冷汗就冒出来了。 ]q衣六⑧二衣7七 第二百六十八章:那天晚上?哪天晚上? 艹,你这满脑子发情的蠢狐狸!你他妈搁这说什么呢?李奥瑞克在心里骂道,这种事要是让你闺女知道了,咱俩不都没法做人了吗? 卓格卡缪也愣住了,冷汗顺着额头灌进领子里边,她一脸堆笑的说道:“琪琪,你听错了……” “我没听错!”琪琪从新娘的皮草席子上站了起来,大声质问道:“妈,你必须给我解释解释,是不是你趁着我昏迷的那几天里偷吃了?”说着一指李奥瑞克。 看琪琪这意思,到不打算怪罪我,李奥瑞克心想道,但我很尴尬啊!哪怕我是被吃的那个也很尴尬啊。 卓格卡缪说道:“没有!这怎么可能呢?” 琪琪用眼睛一扫卓格卡缪,说道:“妈妈,你心虚了?” 卓格卡缪立刻说道:“我那里心虚了!” 琪琪问道:“你要是不心虚,怎么尾巴都夹到屁股底下去了?” 李奥瑞克低头一看——果然,卓格卡缪的银色狐尾完全看不见了,全都藏到了身下!原来兽耳娘母女还有这种隐藏萌点吗? 紧接着卓格卡缪就满脸通红,她硬把尾巴从屁股底下抽了出来,然而蓬松的尾巴还是紧缩成一个毛球状。 琪琪瞪着她,问道:“所以你有没有偷吃?” 卓格卡缪干笑了几声,一甩手帕,道:“哎呦!你这孩子可别胡说,我怎么会做那种事情呢?你也不想想,人家李奥瑞克王是二十多岁的棒小伙,而我却是个老寡妇,人家怎么会看得上我呢……” “所以我说是你偷吃啊!你!”琪琪叉着腰,气势上完全压倒了卓格卡缪,让她不敢抬头,只得移开目光。 “棒小伙看不上老寡妇,那老寡妇难道不会觊觎人家小伙子吗?”琪琪正在气头上,说得是一点也不留情面了。 卓格卡缪顿时恼羞成怒,叫道:“吃了就吃……唔!” 李奥瑞克一把捂住了她的嘴巴。 李奥瑞克还是比较冷静的,心想:这母女俩要是吵起来,可就没法收场了!我跟她俩不光会沦为笑柄,甚至会演变成皇家丑闻,政治事件! 必须要踩一脚刹车了! “二位听我一言。”李奥瑞克把脸一板,很是严肃的说道。 他用那战场上积累下来的威严震慑住了狐狸母女,大小狐狸全都闭上了嘴巴,大狐狸跪坐、低着头,一脸心虚的样子;小狐狸盘着腿,抱着胳膊,脸上满是怒火。 李奥瑞克思虑了少许,说道:“琪琪,你信我说的话吗?” “李奥瑞克王是我的救命恩人,更有圣人品行,您说的话我当然信。”琪琪回答道,旋即她又低声嘟囔了一句,说:“哪怕是假话我也会信的。” 这话有些失礼,卓格卡缪一皱眉头就想教训女儿,可是转念一想自己现在不占理,就又把嘴边的话憋了回去。 李奥瑞克点了点头,说:“首先,我和你母亲都没有背叛你。” 这话倒也不算是撒谎,毕竟,李奥瑞克和卓格卡缪的出发点都是“挽救小狐狸的生命”,如果不是因为这个动机,这对奸夫淫……咳!绝对搞不到一块去。是的,名义上是这样的。 要先说服别人,就先得骗了自己。李奥瑞克现在心里就是这样想的。 “唔……”琪琪看到李奥瑞克说话底气十足,眼睛冒光,也不像是撒谎的样子。再加上李奥瑞克在她眼中有一层英雄的光环,这使得小狐狸有一点相信了他的鬼话。 李奥瑞克继续说道:“我们并没有做什么坏事,只是我借了你母亲神女气运的魔力来救你的性命而已。” 卓格卡缪显然也认可这个说法,就在一旁帮腔说:“啊对对对,是这样的,是这样的!我们俩当时是为了救你……哎,孩子你别这么凶嘛,怪吓人的!”卓格卡缪又尴尬的闭上了嘴巴。 “你觉得呢,琪琪?”李奥瑞克问她说道。 琪琪想了想,说道:“也罢,毕竟老妈已经跟着我一起嫁给夫君了,别说从前没发生过什么,就算是真发生了什么,也无伤大雅。” “对呀对呀!无伤大雅,啊哈哈哈哈……”卓格卡缪一脸堆笑的说道。 “等一下!”李奥瑞克抬起手掌,“这话又说回来了,所以为什么你老妈会出现在你的嫁妆单子里边啊?” 母女两人对视了一眼,琪琪开口说道:“这涉及到传统习俗……我也解释不太清楚。” 又是传统啊?你们这传统习俗也太狂野了吧? 卓格卡缪干咳一声,说道:“还是我来说吧,陛下。” “请讲。” “草原一族民风剽悍,弱肉强食,经常打架死人什么的,即使是现在来说,人均寿命也是不如高原人的。” “那这跟你出现在嫁妆清单里有什么关系啊?”李奥瑞克皱着眉头问道。 “哎呀,这不正说着呢吗?”卓格卡缪又用狐狸尾巴骚弄了一下李奥瑞克的脚踝,撩拨的他心里痒痒的。一旁的小狐狸看到这一幕,忽然起身换了个位置,来到了李奥瑞克右手边,紧贴着他坐下来了,而且也把尾巴搭在了他的大腿上,同时一脸戒备的看着旁边的母亲。 卓格卡缪继续说道:“陛下,对抗死亡最好的办法是什么呢?肯定就是生小孩咯!” 不应该是想办法活下来嘛!行吧,你们果然是民风剽悍,接着说。李奥瑞克忍住了吐槽的欲望。 “草原犹如一头猛兽,时时刻刻都在吞噬年轻的孩子,战士死去了,就要立刻补上新的,不然就无法驯服这头猛兽了。所以,我们那边的女人就以生育为荣,其他的礼仪、道德、法律什么的,都得给生孩子让路。可以说,女人的肚皮如果空着,那就是浪费,或者说是一种耻辱!就如同男人当了逃兵一样,是让人看不起的。” “男人当然也以此为荣,他们不会在乎什么母女姐妹的,只要能生孩子,就都是好姑娘。” “所以,就有了这样一个风俗,带着女儿的母亲如果改嫁,往往会把女儿一并带上当做嫁妆献给丈夫;女儿出嫁的时候若是母亲年纪不大,也可以将其当做陪嫁品,也有姐妹一起打包的;这种婚俗呢,叫做‘连骨肉’——就是说你来买骨头,那连着骨头的肉,也一并送你。因为骨肉相连,不分彼此。”说到这卓格卡缪深情的望了一眼自己的女儿,琪琪虽然还有些气她,但此时也被这份真情打动,表情变得温柔了起来。 随后,卓格卡缪继续说道:“这是个普遍现象。有的时候是女方主动,有的时候是男方强求——你知道的,我们那边抢亲的事情屡见不鲜,既然是抢,哪儿还管你是母羊还是羊羔?不就一并抢走了。这拳头大的男人占据更多女人,也不是什么新鲜事,对吧?” “是,是这样吗?”李奥瑞克听完大为震撼,虽然说他早就知道蛮族那边不太讲究伦理纲常,但他没想到可以自由到这个程度。 此时,琪琪见到李奥瑞克神情困惑,就以为他是觉得这种婚俗不合规矩、心理恼火,于是便开口说道:“夫君,这种‘连骨肉’的做法,或许在你们看来是伤风败俗,但对我们来讲,却是个高风亮节的事情。你听我讲,好吗?” “好,换你来说。”李奥瑞克喝了一口奶茶,心中倒也有点好奇——到底怎么能把吃盖饭说成高风亮节呢? 琪琪也学着母亲的样子清了清嗓子,说道:“这件事情对男女双方都有利,从男方角度来看,家里一次性多了两个能生孩子的女人,其中一个还是有经验的女人,届时家族人丁兴旺,家族昌盛,这肯定是好事;与女方来说,如果是妇人改嫁带个女儿的,这女儿的地位也就会跟着母亲一起水涨船高,原先只是个拖油瓶,现在成了半个夫人,女儿肯定是要感谢母亲的;如果是女儿带着母亲嫁人呢……”琪琪沉吟着。 你继续编,我很爱听!李奥瑞克又喝了一口茶,想看看这小狐狸到底有多能说。 “这种情况比较罕见,一般的母亲都有丈夫,丈夫不放人,女儿也带不走她。那么如果这母亲能跟着女儿走,多半这母亲已经是寡妇,或者已经不受原先丈夫的宠爱。女儿带着她离开旧家庭,组建新家庭,她不就跟着脱离苦海了吗!?您说对不对,陛下!” “对对对,太对了!”李奥瑞克啪啪鼓掌。 琪琪继续说:“像是我这种高攀了您的,我老妈自然也跟着沾光呀!所以说呢,这个风俗在我们那里并不算是什么坏事……” 卓格卡缪接着说道:“对咯!而且连骨肉的婚事往往更会受到男方的重视,因为这象征着一种绝对的信任和托付,就像是你来买小猪仔,我却把母猪也打包送给你了,这还不诚恳吗……” 琪琪打断道:“妈,您不会打比方就别说!” “哦。”卓格卡缪的耳朵耷拉了下来。 所以,我这盖饭是不吃不行了吗?李奥瑞克陷入了沉思。 卓格卡缪见他不说话,以为他还是不满意,就急忙说道:“陛下,我倒不是贪图什么名分和地位,这‘连骨肉’里打包送你的‘肉’并不算是妻妾,只算是个仆人。” 卓格卡缪说着行了一个五体投地的大礼,说:“说实话,李奥瑞克王对我们母女大恩大德,我们俩实在是无以为报!我实在没什么拿得出手的东西给你,只能将自己当做嫁妆里边的压轴礼物送给您,不瞒您说,我的神女血脉已经被镇压住了,只要您把我带在身边,保证您日后万事如意,武运昌隆……” 蛤?那我不就不能白嫖门票了吗? 李奥瑞克一捂脑门,就觉得头大。 也罢,不能就不能吧,至少盖饭能让我吃到饱,李奥瑞克这样想到。 …… 但事实上,这口盖饭吃得也不是很顺利。 刚准备吃饭的时候,李奥瑞克就注意到了一件事情,他看着小狐狸光的身子,问道:“我说琪琪啊,你多大了?” “今年十六岁了。” “十六岁?我瞅着怎么不像呢?”李奥瑞克一脸狐疑。十六岁是个微妙的年纪,按照上辈子的法律来讲,只要双方你情我愿,就不会有什么问题。 “过完下个月生日就是十六岁了。”琪琪如是说道。 那难道是小狐狸发育比较晚? 李奥瑞克又问道:“对了,你们是算周岁还是算虚岁的?” “什么叫周岁虚岁?” 李奥瑞克说:“就是说,你们计算年龄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起?是从零计数还是从一计数?” 卓格卡缪回答道:“从怀孕那一刻,算一岁,出生之后两个月,过两岁生日。” 李奥瑞克掐着手指算了一下,惊呼道:“那不就是虚岁,而且是虚两岁?这么算起来,琪琪不才十三岁多一点么?” 我艹! 我他妈是想进去了吧? 这口饭是夹生饭!而且是绝对不能吃的那种夹生饭。虽然说这个世界没有什么法律之类的,但李奥瑞克也做不出这种违背道德的事情来。别的姑且不论,就说小狐狸——这小姑娘还没发育完全,正属于是长身体的时候,这种事情显然对她的身体不好啊。 李奥瑞克直接就一票否决了,说:“现在不行,琪琪,你还太小了,没到可以做那种事情的时候呢。” 琪琪歪头,大大眼睛里边有更加大大的疑惑,说:“那要等到什么时候呢?” “还得再等五年,也就是你周岁十八岁的时候吧。”李奥瑞克说道。 “蛤!?”琪琪瞪大眼睛,耳朵和尾巴都激动的翘了起来,她说道:“也就是说,我这个刚刚结婚的新娘子要守五年的活寡?” 李奥瑞克抚摸着她的小耳朵,说:“琪琪呀,我这样做是为了你的身心健康,而且我心里是有你的。” 琪琪默默点头,旋即望向旁边那个依偎在自己夫君身旁的狐狸老妈,不由得皱眉,说:“那她呢?” “她……”李奥瑞克沉吟着。 卓格卡缪眼珠子一转,嘀咕道:“我又不是未成年……” “蛤!?”塔娜琪格的眼珠子一下就瞪圆了。 六吧二7一六 第二百六十九章:艺多不压身 也不知道卓格卡缪是有心还是无心,反正这句“我又不是未成年”直接给小狐狸整破防了。 这叫什么事儿?我守五年活寡,眼睁睁看您逍遥快活五年?而且用的还是我男人?敢情我只是名义结婚,实际上是认了个干爹? 小狐狸指着卓格卡缪说道:“我就知道你没安好心!我说当时那么积极呢,还说是为了做我的后盾,不让我被别人起伏,你其实就是想借我的名义来偷腥是吧?” 卓格卡缪连忙说道:“孩子,我可绝对没有这个意思!李奥瑞克王可以为我作证……哎,陛下,您别不说话啊?” 你让我说啥啊!怎么突然把球传给我了?李奥瑞克也是一脸无奈,说道:“那个,琪琪呀,这确实不关你妈妈的事情,是我的决定。你年纪太小了,这确实是不行的。” 琪琪皱起眉头,说道:“可在草原部落里边,许多比我小的女孩都已经当妈妈了!” 我艹你们蛮子可太刑了!李奥瑞克扶额叹气,说:“但在我们这里——至少是在我这是行不通的,琪琪,如果女孩子在身体还未发育完全的时候就当母亲,会对健康和安全造成很大影响,最明显的就是身子瘦小的母亲更容易难产而死,你也不想那种事情发生,对吧?” 一般的姑娘听到这话,也就作罢了;然而小狐狸性情刚烈——毕竟是能剖腹取珠的人,她当即大声说道: “我的命就是夫君给的!要是为了给夫君生孩子,再死一次也无妨!” 一听这话,李奥瑞克顿时板起脸来。 “琪琪!你知道你再说什么吗?” 琪琪一见他发怒,连忙下意识的道歉,说:“对不起,请原谅我,陛下!” 李奥瑞克说道:“原谅你固然可以,但你要先知道自己犯了什么错误。” “我……我不知道。”琪琪低下头,一对大耳朵也跟着垂了下来。 李奥瑞克对她语重心长的说道:“孩子,我救你是因为我不想你这么一个鲜活的生命就这样离开人世,你聪明、美貌、可爱而且充满活力,如果你这么美丽的生命从这个世界上消失,那是整个世界的损失……” 老李尝试着用上辈子学来的一些网络文豪的发言来哄小狐狸。琪琪从没听过有谁这样评价她,听得一脸痴迷;而卓格卡缪则在旁边惊讶的皱起眉头,心想:这李奥瑞克王也太会说话了,难怪身边那么多女人为他神魂颠倒。 “……所以,我希望你为自己而活着,而不是将自己彻底变成别人的附庸——当然你可以很爱我,在将来做一个好妻子,但不要把自己的价值完全寄托在这件事情上面,你该去活得更加精彩一点——琪琪,你一定有自己想做的事情吧?” 这话说完之后,塔娜琪格陷入了长久的沉默。 李奥瑞克这种以人为本,强调个人人格的思想,是现代人才会有的。对他来说这很普通,然而对于没有经历过思想启蒙——甚至说难听点,“尚未开化”的蛮族来说,这种思想就显得弥足珍贵了。 过了许久,琪琪开口说道:“夫君不愧是帝王,臣妾受教了。”说着行了一礼。 李奥瑞克默默点头。 接着,三人又陷入了沉默——虽然李奥瑞克给琪琪上了一课,但核心的矛盾还是没有解决啊! 接下来呢?难道就这样把小狐狸放置play吗? 李奥瑞克心想今天这碗盖饭是吃不上了,于是提议道:“要不我们先睡觉吧?” “睡觉呀……”卓格卡缪虽然有点不甘心,但她情商也不低,是个会看气氛的人,知道再这样纠缠也没好处,便说道:“也好,李奥瑞克王估计也累了,咱们休息吧……” “请稍等一下,陛下!”琪琪叫道,“难道事情就这样了吗?我倒不是质疑您的决策,您的教诲我也听了,只是,只是……”小狐狸说着说着竟然抽泣起来,“您五年不碰我,我或许能忍受,但我怕久而久之,夫君您就不喜欢我了。” 李奥瑞克问道:“这话怎么说的?我怎么会不喜欢你呢?” 小狐狸就说道:“您现在跟我刚刚结婚,自然感情热烈,然而随着时间流逝,难免会冷淡下来。维持男人和女人感情的无非床榻之事,从没听说过哪个石女能收获爱情的。况且,夫君是堂堂的高原之王、天可汗还是精灵们的神,身边女人太多了,若是等个五年,多半身边又有什么‘新狐狸’,哪还轮得到我这老狐狸?” 这话说得李奥瑞克汗颜——别的不说,光这一句“五年之后兴许身边又有了新狐狸”他就无言以对。就以现在这个后宫的扩张程度,他很难保证五年之后 “所以我就觉得呢,就是说,呃,至少我们直接需要一些……维系我们关系的办法,或者手段。” 手段? “比如抱抱?”李奥瑞克试探性的张开双臂。 “我又不是小孩子!”听了这话,琪琪恼羞的耳朵都竖起起来,旋即却又别开目光,小声说道:“但也不是不行。”说着乖巧的钻进了李奥瑞克的怀里。 李奥瑞克先是将他抱在怀里,然后让她趴在自己大腿上。接着,就如同撸猫一样抚摸起了小狐狸的头。小狐狸顿时发出了愉悦的呼噜声,真就和撸猫一样,等等,狐狸不应该是犬科动物吗?怎么也会呼噜呼噜的? 忽然,卓格卡缪也趴到了李奥瑞克身上,一副因受到冷落而楚楚可怜的样子,说:“也摸摸人家嘛。” “来。”于是李奥瑞克让她枕在自己另一侧大腿上,也开始抚摸她的耳朵和头发。卓格卡缪便也发出了近似于猫的呼噜声,不复往日的媚态,只剩下宠物一般的可爱娇憨。 也许这才是兽耳娘正确的打开方式吧?李奥瑞克心想。 突然小狐狸警醒的坐了起来,支起一对飞机耳,说:“不行!这样不就变成宠物了吗!好险,差一点就上当了。” 李奥瑞克说道:“我觉得宠物也没什么不好。” “不行不行!我是夫君的爱人,不是宠物!” 李奥瑞克伸手抚摸她,说:“宠物和爱人这身份也不冲突呀……” “不行不行不行!不要当宠物,我要当夫君的女人!”她缠着李奥瑞克的脖子撒娇,“不要当宠物嘛!不能再摸下去了,不然要变成夫君的小宠物了……”她小声说道。 那这一招看来是行不动。 忽然,卓格卡缪灵光一闪,打了个响指,说道:“对了!有一个折中而又巧妙的办法,琪琪,妈妈也可以教你一些手艺,来维持你和丈夫之间的亲密关系。” 手艺?李奥瑞克的耳朵也支棱了起来。 琪琪问道:“什么手艺?手工活吗?” “就是一些伺候夫君的办法。”卓格卡缪尽量含蓄的说道。 小狐狸思考几秒钟,然后猛的捂住嘴巴,脸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红了。 李奥瑞克连忙说:“你现在教她这个还太早……” “我要学!”小狐狸大声说道。 卓格卡缪有点不好意思的挠了挠脸,说:“有许多种呢,光是手上的就有七八种,的技艺,还有一些是用脚、用尾巴或者用舌头……” “艺多不压身!我全要学!”小狐狸学习热情高涨。 “行吧,那烦劳陛下当一下教材,可以吗?” 啊?我?教材? 李奥瑞克咽了口唾沫,平躺在毯子上,说道:“那还请手下留情。” …… 卓格卡缪的手艺属于传女不传男的绝活儿,着实让人大开眼界,几天后李奥瑞克跟普希拉聊起此事,连那号称专业人士的魅魔都表示叹为观止,说,这样的手艺最好不要公开,尤其是不能让魅魔们知道,不然的话魅魔圈子就会进一步的内卷,这很不好。 不过小狐狸毕竟太小了,而且卓格卡缪的技艺博大精深,她一时半刻无法理解其中精髓,于是只是观摩,没有亲自实践的机会。总之,算是为这个年轻的新娘做了一些预习。后来在小狐狸的央求下,李奥瑞克表示,再过两年,等你实际上十六岁了,过了那条死线之后就让你上手,或者上别的什么都行。 至于李奥瑞克这边,体会就很一言难尽了,这种当耗材啊不是,当教材的感觉,着实有点考验体能的意味。若不是他身体足够强壮,可能就要吃不消了。 此时,凌晨两点半点,狐狸母女都睡下了,李奥瑞克也有点累,按说也该一起入睡才对。然而不知为何,老李今晚睡意全无,可能是错过了生物钟,也可能是刚刚过力了,身体过于亢奋,一时间停不下来。此时他见到窗外月光明亮,不由得联想起带着小狐狸冲破乌云的那个夜晚,不由得心潮澎湃。 睡也睡不着了,于是李奥瑞克便披上大衣,独自去天台上赏月,临走前他留了一张字条,琪琪和卓格卡缪不要担心。 站在天台上,看着皓白皎月,李奥瑞克的心思便再次飘远,他联想起了那只巨大的鲸鱼,还有深紫色的暗月。 此时暗月也在空中吗?李奥瑞克开启了啄眼的视力加成,朝着天空望去,在圣遗物的加持之下,他果然看到了那个肉眼无法辨识的暗月。 只见深紫色的暗月散发着柔和的光芒,就仿佛在温柔的注视着他一样。李奥瑞克不由得痴迷了,想要解读暗月散发出来的光信息,就在这时候,他脑后挨了一记大脖子,就听魔女小姐说道:“你他妈又作死!不是说了,不许看天空超过三分钟吗?你忘了前一阵子的事情了?” “哦哦哦,不好意思,有点走神了。” 李奥瑞克低头望去,就见小卡珊德拉不知何时出现在他旁边,身穿一袭黑色法师袍,表情还是一副上位者的傲慢样子。 此时卡珊德拉抽了抽鼻子,说:“你这家伙身上怎么一股子狐狸骚味?你该不会是把那个小狐狸给上了吧?哦,我懂了,我说你为什么拼了命也要救那个小狐狸呢,敢情是藏了这个心思,恶心!你这个炼铜术士!”魔女小姐说着朝他做鬼脸。 李奥瑞克连忙说道:“哪能啊!那孩子还没到十六岁,我才不会做伤害小姑娘的事情。” 听了这话,卡珊德拉点了点头,说道:“哦,算你还有点做人的基本道德。” 其实也没有,毕竟我上了大狐狸——李奥瑞克没敢把这话说出口。 魔女小姐往天台的椅子上一坐,也不禁抬头望向天空,她一脸沉醉的看着月亮,眼神越发痴迷。就在李奥瑞克正在犹豫要不要喊她一句的时候,魔女小姐突然警醒过来,“啪!”的抽了自己一个大嘴巴子,响声清脆,然后他对李奥瑞克喊道:“蠢货,你怎么也不提醒我!你还想让我把邪神招来吗?” 李奥瑞克看着她脸上那鲜红的五指印,想笑却又憋着,就调侃她说:“你不是灭世魔女·卡珊德拉吗?我以为你有很强的自制力,至少也知道吃一堑长一智嘛……” 魔女小姐羞愧的别开目光,转移话题说道:“以后我要是看星空看到着魔,你就大嘴巴子抽我,懂吗?” 好嘞。 说罢魔女小姐又抬头望月,感叹道:“啊,月亮……如此美丽……”李奥瑞克正要抬手,她就猛然转头道:“不是现在!我还没有到发狂的程度呢!”她说着揉了揉自己刚刚被抽的那半边脸,痛得倒吸凉气。 魔女小姐真是太有意思了,李奥瑞克心想,各种意义上都很有意思。 “话说要喝点酒吗?”李奥瑞克一指前面的桌子。 天台也是婚礼会场的一部分,先前摆了流水席,先前有许多人在这饮酒作乐,此时宾客尽兴而归,宴席也收了,但角落的柜子上还剩些一些干果、咸菜、肉感和尚未开封的美酒。李奥瑞克也不讲究,不介意拿来助兴。 衣巴7七 第二百七十章:敢挖矿?电源不给你踹开线了 魔女小姐瞄了一眼酒瓶,咽唾沫,说“我倒是想……可我只是个灵体,怎么喝嘛!” 李奥瑞克疑惑道:“我记得你这个灵体里边有一点物质成分啊,不是先前还能吃芝麻糖的吗?” 魔女小姐长叹一声,用一副死鱼眼的样子说道:“前些日子看管我封印的那个小贱人又加固了一次封印,我现在魔力和精灵力双重衰退,自然就维持不了物质形态了。”说到这里卡珊德拉气得一脚揣在椅子上,然而她的脚却从椅子腿上直接穿过,就犹如气体一样。 就是说现在的魔女小姐彻底变成全息投影了啊。 “也罢,没有就没有吧,我也习惯了。” 她说着盘腿坐在空气之中,飘浮着,仿佛一个幽灵。 “万幸今晚的景色足够美丽,足以拿来助兴了。”她说。 “好。” 于是,两人便以月光为酒,晚风为菜,这样闲聊了起来。 李奥瑞克开口说道:“卡珊德拉,我先前就想问你一个事情来着,不过当时情况紧急没机会问,是关于……怎么说呢,这个世界的。我想也只有你能回答了。” 魔女小姐皱起眉头,说:“要问就问!婆婆妈妈的干什么?” “我是觉得这有点中二……”李奥瑞克挠了挠头,说:“是不是在这个世界如果你想成仙,也要渡劫啊?” “你在说什么东西?渡劫?”魔女小姐一脸疑惑的望着他,说:“我的脑海中搜索不到这个词的意思,你先给我解释下这个词。” 李奥瑞克就怕说这个,因为他学生时代有过偷偷写修仙小说而被同学嘲讽的黑历史,所以提到相关设定,就会觉得脸皮发烫,耳根子发红,但是除了修仙以外,确实也没有更好的说法了。 他解释说:“我在很久以前吧,看过一些奇怪的小说,就是说人类可以通过修炼成为神仙,但是在人类蜕变为仙人的时候呢,就会引发天上的雷来劈你,这个过程就叫渡劫。渡过去了就会成仙,渡不过去就身死魂消了。” 魔女小姐皱了下眉头,说:“你这都看得什么邪门小说……不过,这种设定还挺浪漫的。人定胜天,逆天而为,我喜欢这个,很对灭世魔女的胃口!” 李奥瑞克听到这话,不禁想到:估计要是在玄幻小说里边,卡珊德拉应该就是什么隐藏的飞升大能,只不过被弟子背叛,囚禁在什么幽冥血海,而我这个主角机缘巧合跟她攀上关系什么的……对了对了,假如画风变换一下,就是这样的。 他摇了摇头,讲那些胡思乱想抛出脑海,继续说道:“那在我们的世界里,是不是说,如果我们做一些逆天的行为,就比如说让人体炼成什么的,也会招致雷劫?也不一定是雷,就是一些天罚什么的,我觉得这回复活小狐狸的时候,各种机缘巧合什么的,简直就像是老天特意不让我成功似的,真是太倒霉了,所以,我就有了这个联想。” 魔女小姐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说道:“虽然没有证实,但从我的经验来看,大概率是有的。” “真有吗?” “真的。”小卡珊德拉面色凝重的说道,“我凭借经验大胆的推论一下,当凡人做到某种超越人类的事情的时候,确实就会遭遇来自于外太空的恶意,届时就会有邪神降临,其中许多都伴随着天气的异常现象,电闪雷鸣、暴风雨……各种各样的。所以,逆天而为会遭雷劈,这道理也没毛病。” 原来是这样吗?好像逻辑圆上了啊,李奥瑞克心想道,感觉克苏鲁神话和修真小说以一种微妙的方式产生了联系呢。 “说起来,那个大鲸鱼……”魔女小姐说着望向天空。 李奥瑞克看到她抬头的这个动作,不由得紧张起来,然后默默的开始了“大嘴巴子倒计时”,然而可惜的是,魔女小姐几秒种后就移开了目光,显然是没有被天空所吸引。 接着她说道:“你好奇那个鲸鱼的事情吗?李奥瑞克。” 李奥瑞克并不好奇,但他能感觉到,魔女小姐有一些表达的欲望。这个女人总是这样,明明想跟你说八卦,却要先问问你想不想听?你要是回答不想,她就会一脸傲娇的发脾气。想来这家伙整天憋在图书馆里,缺少社交,难免就会这样的。 “我想听。”李奥瑞克回答道。 “那我就勉为其难的给你讲一讲,听好了!”卡珊德拉竖起食指,很是得意的说道。 “我之前在图书馆查了一些资料,并且从管理员那里旁敲侧击的得到了一些信息,说是我们先前看到的那个鲸鱼啊,应该就是暗月上面的神灵,也可以说是暗月化身。” “说是当初名为‘伟大的克苏鲁’的邪神麾下有一支眷族,名叫‘星之眷族’,这些家伙长得如同小章鱼,智慧也很高,能力非凡。然而智慧一高了就会有各种思想,其中难免就会有长了反骨的。其中里边有一派皮肤深紫色的星之眷族就和‘伟大的克苏鲁’的思想产生了某种分析,邪神的思想太晦涩难懂,我就不解释了,总之就是思想上有冲突了,然后这支分支就被放逐到了宇宙边缘。后来它们寻找到了一个适宜生活的星球,那个星球上面有着大面积的海洋,气候环境什么的也很合适,对,也就是我们头顶的那个暗月。” “这支眷族没有了邪神庇护,灵魂和思想就无处安放,信仰也开始支离破碎,于是为了化解这个危机,它们按照自己思想创造了一个新的神灵,这个家伙就是我们看到的大鲸鱼。起初大鲸鱼并没有这么大,只有一只蟋蟀大小,然而这头巨鲸具备着一个极其伟大的能力,就是能够通过吸收信息来强化自身。宇宙中的一切信息都会成为巨鲸的养料,所以它就越来越大了。我猜测,那只‘流放眷族’的死相,就是‘无限的追寻信息’,所以才会创造这样的神灵。顺便一提,巨鲸出场之后,所有的星光都消失了,也是因为它吸收了信息。” “至于那些藤壶和空鬼,应该是另一位邪神派来‘挖矿’的,你看,巨鲸不断的吸收信息,就成为了一个巨大的信息矿藏,而在高等文明来看信息是很有价值的一种资源……对,这可能很难理解,但实际上,不可再生的信息也是一种如黄金一般宝贵的资源,那些操控藤壶的空鬼就是想要挖虚拟矿大赚一笔……” 李奥瑞克听到这里总算是明白了,不禁在心里骂道: 操,敢情老子凿碎的藤壶,全尼玛是挖矿显卡?弄死的空鬼全都是矿老板和卡贩子? “总之就是这么个事情,但我估计未来还会有新的‘矿工’盯上巨鲸这个‘信息矿场’,不知道未来会怎么样。” “全都得给我死!”李奥瑞克作为一个上辈子等显卡一直等到了下辈子的等等党,真真儿是恨透了这帮崽种,此时不禁说道:“再让我抓到挖矿的,来一个杀一个,来两个杀一双,顺便还得把它金手指掰了,一个大飞脚,电源都给他踹开线了!” 李奥瑞克好强的杀意啊,魔女小姐看着李奥瑞克的样子,也不禁脊背发凉,心想:这家伙可真是嫉恶如仇,哪怕对手是邪神,也一点都不慌张的。 “对了,我还没感谢你来着。”李奥瑞克忽然说。 “感谢我干嘛?” “谢谢你的智慧,”李奥瑞克犹记得那一晚最后他们是如何胜利的,“如果不是你给我灌入了魔女的智慧,我肯定想不出最后的办法来。那个闪光弹,有你一大半的功劳!” “你还真信啦?哈,啊哈哈哈哈哈……” 听了这话,魔女小姐笑得花枝招展,直不起腰。 “哎?” 魔女小姐说道:“我其实什么也没给你,是你自己想出来的!” 我自己想出来的? 魔女小姐用手指弹了一下李奥瑞克的脑门,笑道:“蠢仆人!我只是给了你一个心理暗示罢了。” “为你自己的聪明才智而喝彩吧,李奥瑞克王!”魔女小姐张开双臂,笑着说道,“即使是卡珊德拉,也会赞颂你那一晚成就的伟业,你确确实实的完成了一件人类无法做到的事情,你打破了这个世界的禁忌,让死人复活了。” “你这么夸我我会膨胀的。”李奥瑞克不好意思的说道。 魔女小姐却没有开玩笑的意思,她肃然道:“李奥瑞克啊,作为最伟大的魔女的最伟大的仆人,你就该忍得住最大的诋毁,也受得起至高的荣誉!如此才算是王者。” “我是人类中活着的神灵,神灵的仆人,至少也得是个帝王。” “你是我看到唯一够格的人。” 魔女小姐抱着胳膊,很是肯定的默默颔首。 魔女小姐每次夸人必先吹一波自己,李奥瑞克倒也习惯了,他说:“卡珊德拉,我在想一件事情……” 话说到一半,魔女小姐的身体忽然变得模糊起来。 “你快说,我的魔力不够了。”卡珊德拉叹了口气,很是懊恼的说道:“这该死的封印!都怪这东西,让我越来越难在物质世界中现身了。” 李奥瑞克点了点头,说道:“我要说的就是这个,我想知道,我到底怎么样才能打破你的封印呢?除了探究第二层的图书馆以外,还有其他办法吗?或者说,我还有什么能做的事情吗?” 卡珊德拉想了想,说道:“办法是不存在的,这毕竟是运用基本宇宙法则建立的封印,打不开的,就算能打开,也要付出巨大的代价。然而你确实可以做一些准备工作,据我调查,现在看管我封印的人,似乎是魔族的公主克菈菈,你可以查查这女人的事情,同时查一查封印我肉身的魔卵现在处于什么地方?当初他们是在魔族位面远古祭坛封印的我,但那已经是二百年前的事情了,我现在的肉身究竟在哪,我自己也不知道。” 李奥瑞克回答道:“没问题,我会去查的。” 魔族的公主克菈菈……这名字有点耳熟啊。 会头问问魅魔,她也许会知道什么信息。 …… 暗月庇护之所,水晶回廊,大图书馆—— 克菈菈·特维斯正埋头在书海中翻阅典籍,烛光在她脸上摇曳,美丽的公主殿下已经有了黑眼圈。 但克菈菈不在乎这个,她只想找到她想要的“真理”。 “该死,这些书上说得全都是废话!一点有用的东西也没有!” 克菈菈愤怒的将一本古籍摔到地上,又愤怒的用双手将桌面上的书都推开。她气喘吁吁的站在桌子前,双手撑在桌面上,感觉自己头晕目眩。 即使是魔族的身躯,这种工作强度也熬不住啊。 克菈菈晃了晃脑袋,然后打开窗户,潮湿冰冷的空气从窗外涌来,让她脑子稍微清醒了一点。克菈菈此时心想道:这已经是我调查的第七个图书馆了,这里号称地下人的智慧宝库,是所有图书馆里最大的一个!然而这里也没有有用的东西!三年了,已经整整三年了,研究项目还是一点进展都没有。 克菈菈四周都是书,书如小山一般堆积在桌面上、椅子上、地板上……而这些书全都是关于封印术的魔法书。 到底要怎么才能解开封印呢? 时间到了午夜,地下城的荧光草开始渴求交配,闪烁紫红色的妖艳光芒。这光芒透过窗户落在克菈菈的背后,照亮了那个庞然大物。 克菈菈回过头去。只见深紫色的魔卵悬挂在她背后,灭世魔女·卡珊德拉肉身蜷缩在魔卵之中,双眼紧闭, 在这寂静无人的夜晚,克菈菈望着魔卵,一脸痴迷的喃喃自语道: “卡珊德拉,我的神。” “您忠诚的信徒一定会唤醒您的!” “哪怕是牺牲性命,我也在所不辞!” 她喝了一口提神的药水,再度回到案前,钻进了无尽的书海之中…… 六吧2衣7妻 第二百七十一章:神指城 李奥瑞克王与塔娜琪格的婚礼圆满完成,今天,各族宾客们尽兴而归,带着李奥瑞克和塔娜琪格的回礼,返回了自己的草原部落。 至此,这场“和亲风波”算是告一段落了。 然而,这件事情的影响却没有就此结束,或者说才刚刚开始。 蛮族使者们在野狼城不光是见证了一场前所未有的婚礼,更是见证了北伐军的实力以及李奥瑞克的魄力。凡是参与婚礼的人,无不对李奥瑞克心生敬畏,回去之后更是变本加厉的吹嘘北伐军和李奥瑞克。 自从乌鸦王死后,各大部落就群龙无首。其间一些大胆狂徒倒是想要继承乌鸦王的位置,但无不因为各种原因而跌下王座,事实上,在乌鸦王的地盘上,没有任何一个人有堪比乌鸦王的能力和魄力做新的掌舵人。于是剩下的人就一直在观望,等待真正的“天可汗”降临。这个人可能是其他蛮王,也可能是击败了乌鸦王的李奥瑞克,大家一直在等待。 这次李奥瑞克与塔娜琪格的婚事,算是向众人明牌了,李奥瑞克相当于是明着告诉他们:我既有魄力,又有实力!这个天可汗我必须坐。 然而向一个高原人宣誓效忠,这对于众多部落首领来说,是一件风险极大的事情。若是成了,自然有从龙之功,地位稳固不说,将来还有荣华富贵。但若是李奥瑞克倒台了,他们必然会被其他蛮族清算。所以除了一些靠近野狼城的小部落外,大的部落都还在观望,他们派出使者试探其他三位蛮王的意思,也有人在暗示乌鸦王的血亲们,看看有没有愿意挑这杆大旗。 然而,无论是其它蛮王还是乌鸦王的亲戚,都没有人能敢跟李奥瑞克正面抗衡。大约时至腊月,各族首领们就断了别的心思,纷纷准备投靠李奥瑞克了, 而就在这时候,有个身披白色大氅的蛮族汉子回到了乌鸦王领地上。 而这个人的出现,必定会中土的局势风云再起。 …… 时节入冬,北方的大地被寒气侵蚀着,今年的冬天来的格外早也格外寒冷。草原上的羔羊们早早就预感到了严冬将至,白天奋力吃草,晚上好好养膘;草原上的野兽们都在等待着寒冬的降临,这是威胁、是考验、也是机会。 阿德米拉城位于中土南部的黄金地带,阿德米拉北边连接着大草原,其余三面被沃土环抱,九转十八弯的“羊仙江”又将这片沃土切分成了许多小块,养活了牲畜和庄稼。同时,这里交通便利,北方与狮王的土地接壤,东北又有一条峡谷能通往东部海湾的土地,南边一路南下,穿越丘陵部落的土地,就能到达野狼城。 这得天独厚的条件,使得阿德米拉城也当之无愧的成为了图卡鲁一族的金帐所在——也就是乌鸦王领地的首都。 阿德米拉的皇宫名叫“密芬迪卡”,意为“天父的手指”,也被称之为“神指宫”。 神掌宫的历史悠久,其前身是高原人贵族“米多雷纳”家族的要塞,名为“太阳神之眼”。后来蛮族勇士于恒古天山南下,一路征服,掠夺高原人的土地,这座宫殿自然也就改名了。从“太阳神之眼”改为了“天父手指”,意思明摆着就是:这一指头就戳瞎你的大眼珠子! 事实也是如此,后来二百年里,那些被逐出中土、苟且在沼泽的高原遗民,再也没有回到过这里来。草原的勇士们常说:这一指头恐怕不光是戳瞎了眼珠子,还把他们的脑子也戳坏了! 神指宫在乌鸦王到来之前,一支由图卡鲁部落的人所有,直到年仅二十三岁的乌鸦王发起了“断指政变”,将图卡鲁的旧贵族屠戮一空,而后挟女族长以令诸侯,自此又霸占了神指宫二十余载。 如今,人们都在说,神指宫殿将要再次易主了,而且主人还是个名叫李奥瑞克的高原人。 高原人——草原的勇士对这个词有种复杂的情感。一方面,他们瞧不起这些丧家之犬,尽情的讥笑他们,歧视他们。然而另一方面,他们也在心底担忧着,恐惧着——恐惧着高原人有朝一日会真的来“光复故土”,就如同他们的祖先一样。 越是愚昧无知的愣头青,就越是会眼神傲慢的轻视那些高原人,他们甚至会说:那不是高原人啦!他们是沼泽人,就和蜥蜴人、蛙眼人和泥巴人一样的卑劣种族。 然而那些年长者们却不会这样说。二百年的时间虽然很长,但还不足以将那个曾经雄霸厚土大陆的文明完全扫进历史的尘埃。蛮族的长者们、贵族们、还有其他那些识字的人,多少都会对曾经的高原人有一些了解,心中存在着敬畏。 且不说厚土大陆曾经被高原王朝支配了千年之久,也不必说蛮族当年是如何的卑躬屈膝才博取了高原王的宽容从而得以生存,单说一件小事,就足以说明高原人的可怕。 两百多年前,高原人被蛮族和魔族的联军屠戮殆尽,剩下的人也通通被赶往南部沼泽。那时候,中土平原上大部分的高原战士都被魔族污染,或者投降了魔族,纯血的高原战士几近死绝,只剩下极少的一部分。后来这些人流落到中土大陆的各个角落,改头换面的隐藏了起来,蛮族一度认为,就算这些零星的高原人是精锐战士,但他们数量太少,兴不起什么浪花来。于是,蛮族就对他们放松了警惕。 但很快,蛮族就因为这件事情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这些高原人残党,竟然胆大包天!他们借着初代龙王和魔族全面开战的时机,竟然在野狼城造反,配合沼泽高原人的支援,组建了一支三千人的军队,一路朝着北方杀去,自称为“雷鹰军团”。 三千人!仅有三千人!当时蛮族后方有七十个部落,最大的部落能拿出七万人,最小的部落也能拿出一两千人。换句话说,蛮族随便就能拉起一支六位数的军队。再这样巨大的悬差下,雷鹰军团应该就如同丢入大海的一块石子般消失不见的。 本该是这样的。 然而那三千人是由最后的皇家亲卫队组成,几乎人人都是满身荣誉的老兵,战功赫赫的英雄。随便叫出一个人来,他的光荣事迹就足以养活一群吟游诗人了。 这里边有“寒冰巨龙”骑士团的团长,手持“龙脊剑”的克罗恩;有白袍游侠约卡德·米卢斯,这人左手能操控植物,右手能用单手剑绣花,还有遁地的奇术;有能单手举起城门的大力士布里曼,他是另一位传奇人物“酒桶布伦”的兄长;有“狮心义子”罗门,那是个勇冠三军的长枪骑士,曾经用八米龙枪戳穿了一头披甲魔兽的心脏;有“利刃贤者”卡莱斯,其人精通七中语言,还有雪原魔法、占星术、炼金术、医学、哲学、地理学、天文学、数学、心理学等学科,擅长使用单手剑,“刺杀剑法”的创始人;还有“暴怒僧”卡里曼,其人佛法高深,刀法更高深,性情暴烈且嫉恶如仇,曾经身中四箭,仍嘴里叼着马刀徒手攀爬城墙,亲手斩杀了十六个士兵,然后就地超度亡魂,是卡莱斯的亲兄弟…… 就是这样一支军队,他们一路北进,所向披靡,不管是蛮族的勇士、骑士、还是武士,不管是巨人、兽人还是半魔人,都没有拦住他们的脚步。他们从野狼城杀到羊角领,再从羊角领直奔神指城,然而不等敌人反应过来就继续北上,直奔北境的高原旧都:烈日城。 他们差一点就改写了历史。 要不是那场突如其来的大暴雨,使得泛滥的“脐带江”阻断了他们前进的道路,他们就能夺回北境的旧都了。 正因为那场暴雨,给了蛮族喘息的时间,它们重整旗鼓,整编队伍,拉起了一只十万余人的军队围剿这支“雷鹰军团”,那三千人背靠怒吼的“脐带江”与蛮族的大军死战,打到只剩下一百余人之后,雷鹰军团的指挥官意识到复国无望,已经回天无力,便投江殉国。其余将士有的随之而去,也有一些孤身杀入蛮族大军,然后被乱刀砍死。 至此,高原人最后的回光返照结束了,但这场战斗给胜利后蛮族留下了极深的印象。这让他们意识到,高原人能统治这个大陆长达千年,是有原因的。 如今在脐带河的南岸,还有一块风化了的无字石碑,犹如一个死去的战士般,遥望着北岸的故土。曾经有人想要铲除这块石碑,然而龙王布林得知此事,却说:“罢了!三千个殉国的勇士,难道还换不来一块无字碑吗?蛮族勇士可不是这样小气的人。” 在那以后,高原人就再也没有过这样“回光返照”了,别说是光复故土,他们甚至再未踏足过野狼城以南的平原。 直到这一回。 直到那个名为李奥瑞克的男人来了。 这让许多年长的草原人,又回想起了那份以及掩埋在历史深处的恐惧。 “今年秋收的贡品怎么这么少?”神指宫殿的老管家正端详着今年的账单,眉头皱成一团。 旁边戴眼镜的文书弯着腰,小心翼翼的回答道:“是因为野狼城周边的土地不再纳贡了。” “这种事我当然知道!”老管家瞥了那文书一眼,然后无奈的叹气。 “但也不该这么少啊……”他沉吟着。 这老人叫桑拿哈卓,穿着一身朴素的褐色麻布衣,缠着头巾,有个酒糟鼻,总是带着个镀金的精致酒壶;他是神指宫的老管家,资历比乌鸦王还老二十年,他对王宫和大帐里边的事情都了如指掌,各种杂事基本都是由他掌控。 虽然蛮族们经常以“草原人”自居,但实际上,他们现在称不上是草原人,他们大部分的土地都是适合于耕种的沃土,安稳的农耕逐渐取代了不稳定的游牧生活。这种变化在每年的财政上都会体现出来,皮草、牛羊等等越来越少,粮食和圈养的牲畜越来越多。 桑拿哈卓抄起旁边的酒壶喝了一口,辛辣的液体滑过喉咙,他干咳了一声,说:“就算是抛去野狼周边的地区,纳贡也该远远多于这个数字!是不是神指城周围的部落今年没交钱啊?” 文书面露难色,说道:“这个……确实是如大人所料,像是金刀部啊,逐日部啊,这些之前上赶着交钱送礼的大部落,今年都没了消息。至于那些小部落,倒是给了许诺,说是今年收成不好,想让我们这边缓一缓,回头凑够了钱再来交……” “放屁!”老管家把酒壶往木桶上一砸,骂道:“谁他妈不知道今年是丰年?真当我老眼昏花了吗?这些家伙就是看大王不在了,就动了歪心思!也难怪乌鸦王还在的时候,总说他们是一群丧良心的东西……” “不过税收他们还是交的。”文书说道。 老管家拍这大腿说道:“这不一样!税收是交给国家的,纳贡是交给族长的,这是两笔钱!他们这样做,明摆着就是只承认汗国,却不承认族长了。”说完之后他就喝了一口闷酒,叹气道:“换句话说,他们是在等着新王驾临神指城,到时候再来纳贡表忠心。” “新王?”听到这个词,文书也倒吸凉气,说道:“难道您指的是那位……呃,就是那个高原人?” “不他妈就是李奥瑞克吗?”老人冷笑道,“怎么,连名字都不敢叫?你这胆子还没有小羊羔大呢。” 那年轻人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人家万一当了新王呢?这大王的名讳,是我这下等人随便叫的吗?” “有什么不能的!想我当年还直呼过乌鸦王的名字呢,有什么可怕!” 听了这话,文书顿时露出了惊讶的表情,赞叹管家勇敢!然而老管家喊乌鸦王真名的时候,乌鸦王还只是个宫里的带刀侍卫,也无需避讳姓名。 此时那文书又一脸紧张的问道:“那李奥瑞克……”他紧张的咽了口唾沫,“是真要入住神指城吗?管家大人,您怎么看这个事情?” 管家捧着酒壶,用手抚摸着酒壶盖子上面的小鸟浮雕,像是在抚摸自己的孩子,说:“这个事情呀,还真不好说……” 此时,旁边另一个文书搬着文件过来,听到了两人的对话,便插嘴道:“这有什么不好说的?如今大王驾崩了,群龙无首,各大部落的人也扛不起这个大旗来,而那个……高原人实力雄厚,野心勃勃,肯定是要入住神指城的,哦,他还娶了那个小狐狸呢!您知道这事情吗?” 老人瞥了他一眼,说:“我他妈早就知道了——两个月前我就晓得了!” “所以这还有什么不好说的呢?” 老管家说:“你们都忘了一个人。” “谁?” 老管家说道:“乌鸦王的侄子,人称‘血乌鸦’的库曼·哈特。” 听了这名字,两个文书对视一眼,表情有一些疑惑,其中一人说道:“管家大人!那血乌鸦不是当了龙王布林的上门女婿吗?还带着兵去打魔族了,怎么还会管这边的事情呢?” “这你们就不懂了!”老管家拧开酒壶,摇晃着里边的液体,一脸沉醉的说道:“血乌鸦当了驸马爷,不代表他就不管这边的事情了。那家伙跟乌鸦王的关系亲密,眼看着叔叔死了,地盘也要丢,怎么会坐视不管?再说了,你们还记得当初血乌鸦去当驸马的时候,这乌鸦王一百个不乐意,那是为什么?因为这驸马是龙王指定的,龙王布林是想借着这层关系,加深对于中土的控制……”说到这里老管家看到那两个文书一脸茫然,便骂道:“哎呀,你们这群吃康的蠢货,政治上面的事情你们也听不懂!还是去给我斟酒吧,喏!没看到管家大人的酒壶又空了吗?” 年轻的文书员借过酒壶来,说:“您少喝点!不是我说您,喝酒容易耽误事情啊,管家大人。” 管家笑道:“有什么事情可耽误的?如今神指城里没有大王,谁还管咱们?真是……呵,你们几个,今晚去厨房那边说,让他们把仓库里边的东西收拾收拾,弄几个好菜来,咱们晚上吃顿大的。” “好嘞!”一听这话,两个文书都兴奋的跑了。没想到这刚一跑,就和外面的人撞了个正着,仨人“咚”的一下碰在一起,然后坐在地上捂着脑袋“哎呦哎呦!”。老管家在一旁翘着二郎腿笑道:“三个蠢货!等高原人来了,看到你们这幅德行,非得把你们都杀了!哈哈!” 此时,新来的那个仆人晃了晃脑袋,站起来,急忙说道:“大人!我有紧急的事情!” “有什么急事?” “城外来了几个骑士,说‘血乌鸦’库曼要回来了!让您赶紧准备!” 血乌鸦!?听到那个名字,老管家的酒一下就醒了,他连忙问道:“什么?血乌鸦库曼?他哪天回来?” “就是今儿个!说是,距离皇宫还剩十里路!” “哎呦我操!要出人命了!” 老管家将宝贝酒壶“啪!”一下丢在地上,然后便逃也似的跑出去了。 q6吧②7七 第二百七十二章:血乌鸦库曼 血乌鸦库曼,这个名字对于神指城的老人们来说可不陌生,甚至可以称得上是凶名远扬。不过,新来仆人们大多不知道他,因为他十年前就成为了龙王布林的公主驸马,也许久都没有回到神指城来了。 至于这男人的究竟为什么让天不怕地不怕的老管家害怕,我们接下来会慢慢说。 库曼和其他贵族不一样,他是个很传统的蛮族勇士,不喜欢住皇宫,就爱住帐篷。以他的话说,帐篷上接天,下接地,中间接着水土的气息,男人住在这里边强壮,女人住在里边漂亮,而那石头城堡往上看不到天父,双脚也离开了地母,门窗一关更是闷热,男人住在里边会变成懦夫,女人也会生不出孩子。 为了满足他的个人爱好,老管家匆忙在花园里搭建了一个传统的草原大帐,同时请来了城里花魁、乐队、马戏班子等,来作陪助兴。然后赶紧调动起了身边的人脉,请来了所有能请的贵族、名人、学者什么的来作陪。 帐篷是帐篷,但里边的东西摆设一样不少,库曼·哈特不光是乌鸦王的血亲,更是皇家驸马,可谓身份高贵至极,吃穿用度、家具摆设,都要用最高规格。黄金也好、玉石也罢,能用的都要用上。就是个肥皂盒子,也得拿金碗装才行。 除此之外,就是要请来最好的厨师为他烹饪一桌大菜。 在他的记忆里,血乌鸦库曼是个大胖子,酷爱美酒和洒满辣椒孜然的烤羊肉,非常能吃,这样准备肯定错不了。依据库曼的喜好,他让厨师们在露天草地上支起炉子和灶台,就地烹饪美食,厨师大把大把的用香料和酱汁涂抹肉食,烤肉的香料虽然如黄金一般昂贵,但是为了让血乌鸦开心,用多少都值得。 大约就在第一块炭火刚刚燃起的时候,城外传来了号角的声音。 听了那号角声,众多宾客头都抬起头来,露出了诧异的目光。因为这并不是图卡鲁族、或者说乌鸦王的号角声。乌鸦们的号角声会更尖锐刺耳,远远听去就像是恶鬼的嚎叫,能让人感到恐惧。然而这次的号角却更加雄厚、充满威严,这声势好似龙吼,让人心生敬畏和崇拜。 老管家心想:他们在城外吹号,我在皇宫里却仍能听到这么清晰?这军号角的声音好大。这莫非就是龙王的军队号角吗?传说龙王布林军队的号角全都是用龙的骨头打造的,能吹出令人恐惧的声音来…… 这时候一个传令的乌鸦士兵从天而降,说:“诸位,血乌鸦的军队到门外了,是否要出去迎接?” 原先按照皇宫的规矩,宫里的人是不必去城外接客人的,毕竟宫里的人都代表着皇家,也就是乌鸦王。但现在乌鸦王没了,这规矩自然也该废了。管家想了想,便说:“好,我们这就去。” 话音刚落,管家就听到人们纷纷尖叫起来,还有人指着天空说道:“快,快看天上!”“好大的鸟!”“那他妈的不是鸟,是龙!是龙!” 什么东西?龙? 老管家也抬起头里,只见天空上出现了一个黑影,那东西比他见过最大的鹰还要大十倍,身体上面满是金属一般的鳞片,午后的阳光照在上面,闪烁着耀眼光芒。 这什么鬼东西?亚龙? 那巨兽在空中盘旋了一圈,随后对着下面的人群发出了一声怒吼,人们听了这声音,顿时感觉头皮发麻,心头发颤,都慌忙的退到一边,于是大帐前面就出现了一片空地。旋即这巨兽飞到空地上面,缓缓的降落下来。随着它越来越低,老管家这才注意到,这巨兽确实是一头满身鳞片的亚龙,它有着蜥蜴一般的长脸,暗金色的眸子,还有锋利的趾爪,浑身都是深红色的、充满金属质感的鳞片,头顶有一个竖长的角冠,气质高贵不似一般的畜生。而在它的背后有一个用上好魔兽皮制成的马鞍,这黑色马鞍的料子带着一层哑光质感,看不到缝合的针脚,跟骑手的身体极好的贴合,老管家招子毒,一眼就看出来那东西定制的,价格可能要上千金币。 当然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亚龙身上那个骑士。 那是个身材精瘦的高大男人,身穿一袭白色大氅,但看外貌来说,他与乌鸦王有七分相似,许多人甚至以为是乌鸦王转世重生,吓得瑟瑟发抖;然而仔细观察的话,就能看出这人与乌鸦王的不同——他精气神比乌鸦王更好,不像是个抽多了烟的干瘦老贼,这人气度也更为高贵,腰背挺直,仪表堂堂,给人一种凌驾于众生之上的王者气质。 是血乌鸦?乌鸦王的侄子?老管家心想,可我记得他没有这么瘦啊!他不该是个胖子吗?这瘦了至少也得一百斤吧? 接着,亚龙落地,上面的龙骑士也矫健的跳下龙背。亚龙身体庞大而且强壮,四匹高脚战马加起来也不及他,这怪物对着人们一声咆哮,前排众人顿时吓得夺路而逃。看到这一幕,此时穿白色大氅的男人一脸愠色,说:“胆子这般懦弱,也配做蛮族武士?” 听到他说话的声音,老管家这才得以确认面前这人的身份。他连忙跪下来,说:“恭迎血乌鸦、皇家驸马、金帐护卫、图卡鲁第一武士,库曼大人!” 众人见管家这么说了,便也赶紧跟着行礼。 库曼看着眼前这些人冷哼了一声,一脸不屑往前走大帐,此时他望着大帐,那张阴沉的脸稍微有所缓和,说:“好在你们还记得草原人应该怎么生活。”他身后的亚龙喉咙里发出了一阵古怪的咕咕声,没人知道那声音意味着什么,但大家都心情紧张,不由得和那头猛兽拉开了距离。 管家心想:库曼的坐骑竟然是一头亚龙?而且是会飞的亚龙? 龙族生来高贵,但也分三六九等。其中以能改变形态的有翼真龙最为高贵,其次是普通的有翼真龙,再往下就是无翼真龙,随后便是生着鳞片的有翼亚龙,接下来还有许多等级。总之,有鳞有翼的亚龙是最接近真龙的神兽,地位之高,远在他们这些奴仆之上。 能够骑乘这种亚龙的人,无不是身份高贵的皇家子弟——特指龙王布林那一脉的“皇家子弟”。而作为外戚,血乌鸦能乘龙归来,想必是在龙王布林那边混得不错了。 想到这里,管家更为紧张,心想:血乌鸦在这个时间点气势汹汹的杀回来,绝对不会善罢甘休,估计他和李奥瑞克之间要有一番较量了。 此时,库曼忽然来到了厨师旁边,烧烤架在旋转,肉的汁水滴在火炭上嘶嘶作响;旁边大锅里边冒着白烟,奶白色的浓汤香气扑鼻;炒锅的厨师仍在忘情的翻炒食材,直到库曼走近,他才吓得一哆嗦,手一抖,食物差点从锅里掉在地上。 库曼抽了抽鼻子,说:“香。” 他说“香”!这个字让管家松了一口气,然而库曼旋即就脸一黑,说道:“你们搞这么香的东西,我叔叔吃得到吗?” 这算是什么鬼话?众人都不知道该怎么接了,这时候库曼望向了管家,老管家顿时冷汗就下来了,只得硬着头皮说道:“乌鸦王出征前,确是吃了许多,只可惜那恶毒的高原人害死了他……” 哭!快哭!哭出来啊!管家扑通一声跪下,手往地上一拍,激起一片尘土和锅底灰,趁着这功夫他把灰烬往脸上一抹,还强忍着疼痛抹了许多到眼睛上,顿时间眼睛通红,泪如泉涌,只见他一脸狼狈,哭天抢地的喊道:“先王死得冤啊!库曼大人,您得给先王报仇啊!老奴我愿意豁出命去跟着您!” 管家是了解血乌鸦的,此人虽然残暴,但对他叔叔乌鸦王确实是有真感情。这一招果然管用,一看管家哭得这么惨,血乌鸦竖起大拇指来,也是红着眼圈、哽咽着说道:“你是个有良心的,好!” 一看这招管用,周围的奴才呀、下人呀、或者是一些客人呀,也都纷纷哭嚎起来,试图以此博得这位驸马的欢心,宴席现场顿时变成了吊丧会。 血乌鸦看到这一幕却是恼了,骂道:“他妈的,都不许哭了!” 众人本就是假哭,这一吓唬,瞬间收声,噤若寒蝉。 血乌鸦伸出戴着大金扳指的手,一个个的指着下面的人说道:“我看你们都是假哭!你们根本就不念着我叔叔!” 众人连忙分辩,说:“大人误会!我们都是真心的,我们真的是在悼念乌鸦王!” 血乌鸦瞪大眼睛,说道:“若是悼念我叔,为什么这城里不见半个篝火台?也不见有人头戴乌鸦帽,领子扎羽毛?”(血乌鸦说的都是当地葬礼习俗) “还有你们这些娘们,还都戴着耳环和首饰?” “你们为什么还在吃肉喝酒?” 这话说得众人一头雾水,心想:这乌鸦王死了大半年,葬礼早就办完了!那时候确实是“全城素缟”,行的是国葬礼仪。 就算是国王,葬礼充其量一个月,哪有一个葬礼弄上半年的?再说,不能戴首饰和不能吃肉,这都是儿子女儿做的事情;何况就算是守孝也只需七天,充其量一个月, 虽说不解其意,但是众人也不敢贸然询问,生怕这疯子一个不顺心,就拿他们来祭刀。 “管家,回答我,为什么?” 妈的,怎么又是让我来说啊? 老管家的冷汗顺着脸往下冒,将他脸上的锅底灰冲出一条条的污痕。老管家咽了口唾沫,回答道:“那个,大人,葬礼……”现在也只能如实回答了!“葬礼已经办过了。” “办过了?你说办过了!?” 血乌鸦那双黑白色的眼睛骤然变成了血红色!管家吓得连忙低下头,心想:当年就是!库曼·哈特愤怒的时候眼睛的血管就会膨胀,瞬间双眼变红,而且连视野也会变成一片红色。从前几次,只要他眼睛一红必定就要杀人,想必这次也不例外……等等,这个“不会例外”的受害人,该不会是我吧? “呃,是办过了,因为……”管家擦了一把冷汗,黑色的灰烬呛到鼻子里,又弄脏了眼睛,他再度生理性的哭了起来,接着,他哽咽着说道:“我本想等库曼大人归来,然而乌鸦王的遗体让高原人糟蹋的不像样子!我重金赎回残存的遗体之后,不忍心大王受这般罪,就先行下葬了!还请大人责罚!” 听到这个理由,库曼激动的手指颤抖,涕泗横流,顿时夸张的大哭起来,说: “好,好好好,你果然是个有良心的——啊,我问你,赎金花了多少?” 管家说:“五百金币,我亲自去野狼城赎的。”其实用得都是公款,他一分钱没出的。 “啊,赏!重重的赏!赏你……五千!”血乌鸦张开五个手指,“你这等有良心的忠臣,就该重赏啊!” 多少?五千?这可是一笔巨款了。一个士兵一年也才十来个金币,这比钱够养活五百个大头兵啊! 管家心里激动,但比起钱财来说他更想活命,他知道面前这个人喜怒无常,行事风格古怪,绝不可掉以轻心。 于是管家说道:“多谢大人!只是这钱我不敢收,还请大人拿去填充军费,多买一些铠甲和武器,好给乌鸦王报仇啊!” “好,好奴才,好啊,你!”血乌鸦总算是笑了出来,道:“那等我给叔叔报了仇,再重重赏你。” “谢大人。”管家松了一口气,心想自己的命总算是保住了,至于奖赏什么的,就回头再说吧。能有酒喝就行了! 这下,库曼·哈特总算是放过了这个老管家。他此时一脚踏上旁边的原木大桌,站在桌子上大声说道: “我库曼·哈特不在,那我叔叔的葬礼,就不算数!” “你们这群狗奴才,就是把脑浆哭出来,我叔叔的在天之灵也不会感到一丝宽慰!” “必须得是我,库曼·哈特!他最喜欢的侄儿来哭,那我叔叔才能高兴。” “所以,我现在命令你们,重新给我叔叔办一场葬礼!规格,必须要大,至少也要比之前那个大!宾客,必须要多,原先来的人必须再来一回,若是不来,就视为对我叔叔不敬,也是对我不敬!时间,就不用太长了,三天办完就好,因为我要赶紧把高原人的人头献给我叔叔当祭品,这比什么都管用。” 重新办葬礼? 从没有听说过出殡还能出两次的!这可是滑天下之大稽了! “管家,立刻就开始准备!务必记住,再给我准备一把八根羽毛的灵幡,我亲自给我叔叔扛着。” 一听这话,老管家的眼神顿时一怔,心想:八尾灵幡!这东西只能是儿子扛,而且还得是长子、孝子、继承人!少了一个都不成的。现在血乌鸦这个侄子想扛八尾灵幡,这道理……哦,我懂了!他是想用这种方式,宣告天下,他库曼·哈特才是乌鸦王的正统继承人!其余的什么东西,都不算数! 就在这时候,终于有一个人看不下去了,他站了出来,大声斥责道: “血乌鸦,你这做法未免太过分了。” “哦?”血乌鸦望着那个发声的人。 那人是乌鸦王的另一个血亲,乃是他的表弟,名叫屠古拉托,按辈分来说也是血乌鸦的叔叔。虽然此人没有出来继承乌鸦王的政治遗产,但是势力不小,乌鸦王剩下的血亲们基本都是围着他转。 一见是叔叔,血乌鸦便换上了笑容,问道:“表叔,侄儿这事情办得哪里过分了?请您指教。” 那叔叔大声说道:“葬礼哪有办两次的?乌鸦王要是办葬礼,那就是国葬!既然是国葬,全城的酒馆、妓院、赌坊、茶室、烤肉馆……各种地方就都要停,还有大笔的开销!侄儿,我们今年本来就不富裕,还要筹钱来打仗,这样消耗,哪来的钱啊?” 库曼笑了,说:“钱,当然是我出。” “你出?”屠古拉托一脸狐疑的看着面前的库曼,说:“侄儿,那可不是一笔小钱啊!你……”他沉吟着,“你有钱吗?” 库曼虽然是驸马,但是麾下并没有封地,也没有什么产业。他的日常开销基本就靠皇家俸禄,那点死工资维持他日常开销或许还行,但承办这么大的仪式恐怕很难。 没想到他却说:“有的是!我有幸承蒙龙王布林天恩,承下了金龙宝库的业务,金龙宝库一周的产出,就足以支付我叔叔的葬礼了。” 金龙宝库?听到这个名字,在场的众人都把耳朵竖了起来。纷纷想到:难怪库曼有钱呢!原来是发了横财! 金龙宝库,指的就是位于龙王布林领土上的黄金龙穴。传说那里边居住金龙一脉,有一头远古老龙,还有许多真龙和亚龙。龙天生生来就喜欢贵金属,尤其是黄金,因此黄金龙穴里边储存了大量的金子。老龙们就坐在金币上,就如同人类睡在天鹅绒的床上。 龙穴里边的金币时常会有各种损耗——龙经常会喷吐烈火,就如同人会打喷嚏,因此就有一批金币融化变形;龙也会排泄,这些排泄物内有残留的龙酸,因此拥有极强的腐蚀性,同样会污染金子;龙会使用魔法,小金龙修行魔法的时候,也会消耗或者是污染黄金;还有一些金子会单纯的遗失……总之,这里边的黄金是流动的。 布林乃是人间的龙王,因此龙穴里边的事情他就要管。他就命令一批信得过的人,让这些人去负责将龙穴里边污染的黄金运出来,再搜集崭新的黄金运进去。这一进一出,就是黄金万两——从龙穴里边运出来的污染金币经过清理都可以回收,回收过的金币,最终都会进入管理员的腰包;而从外界收集金币的时候,管理员也能进行一部分抽成,由于总量巨大,即使是只抽一成,那也是一笔巨款。龙王布林对此基本是默许态度,因为这些管理员都是值得信赖的皇室成员,说到底,这笔钱最后也是流回了皇室。 总之,金龙宝库的说法也就由此而来。 库曼如今成了金龙宝库的管理员,那金子不就是滚滚而来吗?真龙拉泡屎,都够他数钱数到手抽筋了,给乌鸦王办个葬礼,那还不是分分钟的事情? 库曼既有武力,又有财力,在场的众人不禁重新审视其了这个“血乌鸦”,他们不禁想到:这个男人,或许能成为李奥瑞克的对手。 屠古拉托知道血乌鸦拥有金龙宝库之后,也就点了点头,说道:“好吧,既然你出钱……那你随意!我管不着,只是那灵幡你不该扛,那是儿子做的事情……” “多谢叔叔!”血乌鸦大声打断了叔叔的话语,仿佛是在示威一般。见他这幅样子,屠古拉托也闭上了嘴巴。 “还有谁有意见吗?”他说着用那双猩红的眼睛环视众人,就如同乌鸦在凝视腐肉一般。 众人噤若寒蝉,无人敢上来应答。血乌鸦便冷笑道:“那就挑选一个良辰吉日,开启我叔叔的灵柩,重办葬礼……” “等等!” 一个年轻人大声喊道。 “你说什么?你还要开启灵柩?你是说,你打算把已经下葬的大王再挖出来,然后棺材也撬开,就这样让他曝尸于众?你知道你再说什么吗?血乌鸦!” 血乌鸦看着面前那个年轻人,问道:“你又是谁?” “我也是乌鸦王的侄子,我叫劳托,论亲属关系,比你还近一脉!”那人说着走上前去。 这劳托身材精壮,腰间配刀,手腕子配了三个金环,象征着他是一个三阶金刀武士,想必武艺高强。他看上去十八九岁,正是满腔血勇的年纪,也难怪敢出来顶撞血乌鸦。 血乌鸦点了点头,一脸平静的问道:“为什么我不能把他挖出来?” “这不是明摆着吗?惊扰亡灵,损坏灵柩,这是罪大恶极的!你叔叔若是知道此事,也会诅咒你的!” “不可能!”血乌鸦瞪大眼睛说道,“我叔叔还没见我呢,你们就把他埋了,你们才是罪大恶极!叔叔没见我,他难道不会想念我吗?我难道不会想念他吗?我们叔侄亲如父子,一定是要见面的。我不光要见他,还要为他扛八尾的灵幡,以慰藉他无后之愁!” 这是什么歪理? 那个叫劳托的年轻人涨红了脸,叫道:“不行!你不能做这种丧心病狂的事情!我不许你动我叔叔的灵柩;而且这个灵幡你不能扛!你毕竟不是乌鸦王的儿子,你只是个侄儿罢了!你要是抗了,那我们这些比你血脉更亲的人,还算是什么东西?要真是找人扛八尾灵幡,也要让他的弟弟抗,或者是我们这些更亲的侄子来抗。” 血乌鸦怒道:“好啊!我明白了,你们这群丧良心的东西,就是不想让我见我叔!” “没良心的人明明是你!”劳托也大声骂道,“我叔叔战死沙场的时候你不在,叔叔出殡你也不来,如今回来一趟却要闹得鸡飞狗跳,到底是谁没良心?” 这话言之有理,说得血乌鸦无言以对,于是,血乌鸦干脆就不讲道理了!他冲上来,用那巨大无比的手,一把掐住劳托的脖子,吼道:“家人护不住,报仇也不敢,你这懦夫,还敢对我指手画脚!?” 劳托奋力挣扎,血乌鸦的大手犹如铁钳,他丝毫挣脱不动。 劳托是金刀武士,又是双手对单手,可血乌鸦竟然纹丝不动,这让他大为惊恐!心想:我是金刀武士,单手能摁住烈马,手掌能拍碎砖石,凭什么挣不开他一只手?这血乌鸦哪来这么大力气的? 此时,周围有几个武士大喊:“劳托,我来帮你!”说着冲上来救他,这些人显然和劳托是认识的,要么手上有金环,要么是银环,也都是高阶的武士。 这几人挥着刀就朝血乌鸦杀去,突然,不知从哪里出来一道黑影,横在了这些人与血乌鸦面前。众人一惊,这才看到那黑影是个全身黑甲的高大战士,此人身高两米,身材精瘦犹如一把插在地上的剑,他浑身披甲,看不到脸,但是头顶却有一对龙角,想必是传说中的龙人武士。 武士们怒吼着杀向龙人,想要一拥而上,将它乱刀砍死。龙人武士从腰间取出一个三寸长的短棒,在手里转了个圈,变魔术一般将其变成了一把黑色长枪。只见龙人倒拿金枪,以枪为棍,轻轻在空中画了个半圆,就将那些披甲的武士扫了个四仰八叉。凡是被黑枪扫到的人,都觉得身体剧痛,骨头酸麻,明明只是被蹭了一下,却仿佛是被烈马踢了一脚似的。武士们大为惊骇,知道自己不是对手,就赶忙退到一旁。 而接下来发生的一幕,实在是让人毛骨悚然。 劳托被血乌鸦掐住脖子,此时脸色乌青,舌头都吐了出来,血乌鸦瞧准这个时机,突然伸出另一只手,道:“我看你这条舌头生错了地方!”说着就掐住了劳托的舌头,接着他那尖锐的指甲就插进了劳托的舌头里边!劳托痛得脑子都要炸了,想喊又喊出来,只得像个脱水的金鱼一样扭动身子,奋力挣扎。他用脚狠狠踢血乌鸦的大腿、腹部甚至是胯下,但不管是哪里,踢上去都和钢铁一样坚硬。 “拿来吧!” 血乌鸦三指用力一掐,就活生生的将劳托的舌头撕了下来!接着他将劳托丢垃圾般一甩,那男人这才发出了悲惨的尖叫。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劳托捂着嘴巴,在地上痛得打滚,他鲜血顺着嘴唇和指缝往外流;还被自己的血呛到咳嗽,鼻子里也往外冒血,那惨状是在让人不忍直视。然而周围的人也不敢碰他,还犹如躲着瘟神一样避着他。 虽然,残忍的流血事件在乌鸦王的地盘上很常见,但做到这种地步的,也只有血乌鸦了。从这一点来看,他确实是乌鸦王的传人。 而就在大家以为,血乌鸦已经撒了气,要就此为止的时候,更可怕的事情来了! 只见这家伙竟然将那半截舌头插在匕首的尖上,然后就着旁边炭火烤了起来! 他一边烧烤人舌,一边说道;“年轻人有勇气是好事,但是勇气也需要对应的实力支撑才行。你看,你这么弱小,甚至不能掰开我一根手指,你又是从哪里来的勇气顶撞我呢?” 劳托捂着嘴,呜呜呀呀的似乎在说什么,然后又痛得低吼起来;而血乌鸦库曼则将他的舌头在炭火上翻了个面,继续说道:“勇气是个好东西,但并非对所有人都是这样。” 那半截人舌在炭火下逐渐焦黄,散发出了诡异的肉香。 血乌鸦食指大动,咽了口唾沫。 看到这一幕,人们纷纷产生了一个恐怖的念头。 接着,就如同人们所想象的那样,血乌鸦将劳托的舌头吃了下去。 这一刻,全场一片死静,男人惊恐的瞪大眼睛;女人捂着嘴巴无声的流泪;当事人——托曼,更是吓得浑身哆嗦,脸色惨白。老管家也瑟瑟发抖,心想:我还以为这家伙做驸马之后就转了性子,没想到却变本加厉的残暴! 血乌鸦一边咀嚼着劳托的烧烤人舌,一边说道: “哦对了,管家啊,你记着。” 老管家连忙说:“是,我听着呢!” “你,你,还有你们!你们也都记着。” 血乌鸦说:“我现在呀,不爱吃牲畜的肉了。” 他突然一脚踹翻了旁边炖煮羊肉的大锅,“哗啦!”奶白色的汤水在地上横流。 “我改吃人肉了!” 说着,血乌鸦“咕噜”一声,将嚼碎的人舌吞进了肚子。 68二7七1 第二百七十三章:塞拉维是不稳定的天才 野狼城书房之中,李奥瑞克正在和乌鸦王讨论蛮族的马术以及阵型,就在这时候—— “阿嚏!” 乌鸦王打了个大喷嚏,吸了吸鼻子,道:“这感觉阴恻恻的,好别扭啊。” 李奥瑞克问道:“怎么了,背后有人骂你?” “感觉比骂我还过分……”乌鸦王挠了挠后脖子,“就仿佛是死了又让人挖出来一样。” 李奥瑞克哑然失笑,道:“不会吧?谁那么缺德啊?” 乌鸦王一脸狐疑的望着李奥瑞克,说:“不知道啊,应该……不是您对吧?” 老李立马说道:“废话!我早就把你的身体还给蛮子,让他们好好安葬,哦,当然了,你要是想迁坟随时可以跟我说,想去哪就去哪!或者我把你压缩一下,做一小手串,你自个戴着,天天就可以自己盘自己了……” “您这话都是怎么想出来的啊,也太损阴德了!”乌鸦王比起愤怒更多是诧异和惊恐,毕竟他生活的这个年代还没有互联网,也就很难感受到了地狱笑话的恐怖,“李奥瑞克王啊,难怪您长了个晦气短命的面相,以小王来看,您这是活该……嗯?” 乌鸦王突然看着李奥瑞克脸,仔细的端详了起来。 “干嘛?”李奥瑞克被他看得头皮发麻,“我脸上有什么脏东西吗” 乌鸦王瞪大眼睛,说道:“他奶奶的,怪了怪了!李奥瑞克,你他妈的面相怎么变了啊?你不是该是个短命鬼吗?这面相不对了啊!” 李奥瑞克也是疑惑,说道:“是吗?我也没有做整容啊,我今天早上洗脸时候还看呢,我还是原先那张脸啊!” 乌鸦王惊呼道:“变了变了,真的变了!你看你这个眉毛长上了,还有这脸型比从前微微胖了一点,使得这耳朵的角度就有所变化,哎呦你这痣怎么也没了啊!?” “呃,我那天洗脸以为是青春痘,轻轻一挤,自己破了……咋了?” “好家伙!你这脸上看似没变化,但实际上风水全变了!李奥瑞克啊,你现在这可是妥妥的王者之相!而且是长命百岁的王!”乌鸦王的表情就犹如看见鬼一样,“怎么会有这种离谱的事情呢?我从没听说过啊……” 李奥瑞克心想:难道是神女气运的作用?先前卓格卡缪跟我说过,她的气运已经阴阳调和,成了辅佐我的王气。是不是这个东西改变了我的面向啊? 乌鸦王忽然问道:“你有没有感觉最近很幸运?” “呃,我早上吃到个双黄蛋?” 乌鸦王抱着胳膊,皱起眉头,说:“就没有什么更幸运的了?” “昨晚有个花盆掉下来,跟我擦肩而过,差点砸到我脑袋?” 乌鸦王沉吟少许,说:“这也算是幸运……也许是你不经意中躲过了一次死亡?” 别吧? 那我岂不是进不去图书馆了吗? “肯定还会有其他幸运的事情发生的,李奥瑞克!你现在不光是面向改了,运势也变化了,接下来的三个月里你一定会大吉大利,飞黄腾达!”乌鸦王咬着牙,恶狠狠说出了这番祝福。 “那我谢谢您咯!”李奥瑞克不以为意的说道。他是不太信什么命运的,有些东西还是要自己争取才行…… 就在这时候,外面飞来了一个花仙子,说:“陛下,卓格卡缪和塔娜琪格的嫁妆送来了,您要去看看吗?” “哦?好的!”李奥瑞克说着站了起来。乌鸦王在一旁阴阳说:“喏,你看这不是吗,这就要发财了!还是发女人财。” 李奥瑞克冷哼一声,说:“我就爱发女人的财,怎么着?有本事您也发啊!” “妈的!你这狗杂种。”乌鸦王气得抽闷烟——乌鸦王一辈子都在忙事业,没空娶老婆,也没有生孩子,这事情是人尽皆知的。还有一种说法是,他从年轻就抽烟,把身子抽出了毛病,生不出孩子,所以这家伙侄子一大帮,儿子却一个都没有。 李奥瑞克不理会他,哼着小曲来到了外面,接着花仙子带路,两人就来到了仓库大院。刚走到院子门口,就见到一车一车的嫁妆,正排着队往里边运。既有金银财宝,宝石珍珠,也有牛羊牲口,皮草丝绸,还有几车蒙着黑帘子,走起来哐啷哐啷乱响,估计是什么铁器,大概率是整套的蛮族盔甲和马刀什么的。 此时菲利普在指挥卸货,前后奔走,时不时激动的大呼小叫;希雅则在一旁翻阅清单,只见她用手指沾了一下唾沫,然后一篇一篇单子,眼珠顺着礼物条目左右滑动,时而微笑,时而挑眉,时而笑得合不拢嘴。 李奥瑞克走上前去,说:“希雅,怎么样,货还够硬吗?” “硬!太硬了!”希雅竖起大拇指来,笑道:“没想到,这卓格卡缪夫人还真大方呢!我先前还以为,乌鸦王死了,这孤寡母女俩也拿不出几个铜板来,没想到啊!居然套了这么多车,你看看这……”希雅说着将单子递给了李奥瑞克。 当初知道这对母女把自个打包送给李奥瑞克的时候,希雅是一万个乐意,说:“这不是政治联姻吗?娶个闺女也就罢了,怎么老娘也跟着来了?这蛮子真是不要脸。陛下,你也是!怎么就中了那老狐狸精的道儿?是不是您这两天腰又不疼了啊?” 但那老狐狸是个会来事儿的——这卓格卡缪多年来都生活在蛮族政治旋涡的中心,练就了一双看人的眉眼,她知道要想在这个圈子里生活,就需要先跟希雅搞好关系。先是各种好看的衣服首饰可劲儿的送,然后又旁敲侧击的打听希雅的爱好,得知她喜好兵器和骏马之后,就挑了一匹最好的蛮族战马送她,还亲手缝了马鞍马靴。 等两人面子上过得去了,就开始套近乎,尤其是经常让琪琪去跟希雅接触,这小狐狸可爱值爆表,姑娘们虽然对卓格卡缪充满敌意,一口一个“狐狸精”,然而对琪琪这只可爱元素溢出的小狐狸充满好感,不管是希雅还是罗米拉,都丝毫不反对李奥瑞克娶这个超可爱的小老婆。 于是大家几天下来就混熟了,再加上卓格卡缪出手阔绰,嫁妆塞满了北伐军仓库,足够支撑一个军团一年的军费,家里的姑娘对她也就没有那么强的戒备之心了。 总之对于李奥瑞克来说这是个好事,要不然后宫一转宫斗,那还真是让人头大。 随后李奥瑞克便和希雅闲聊起来,问她说:咱们现在的军费情况怎么样? 希雅旁边的文书正好抱着一摞账本,她就拿来一本,说:“应该是比较宽裕的,不过先等我看看啊……”说着便皱起眉头端详起来。 希雅虽然爱财,但其实不太擅长管钱,内政方面的能力比较一般。原先没有参照物也就罢了,后来见到了蒂维丝的能谋擅断,还有罗米拉的面面俱到,希雅在这一块就显得不行了。尤其是在看到希雅十二个小时才能完成的工作,蒂维丝三个钟头就又快又好的搞定了之后,李奥瑞克更是认识到了一件尴尬的事情:原先希雅加班一方面是因为勤劳,另一方面是因为她真的不擅长这个。 当然,希雅的主要职务是打仗,人家是“北伐军剑圣”,不能对她的笔杆子要求太高。回头内政方面的时候尽量让被人做,希雅还是多练练剑好了。 她拿着账本看了好一会,然后回答道:“咱们之前从乌鸦王那里缴获的资源都消耗差不多了,但是攻打望北城、海盐城和学士城的时候,我们还发了一笔大财。这笔钱足够我们再打一场中等规模的战争。另外,蒂维丝那边说,争取年底再给我们进行十万金币的军费援助,” “我艹,十万金币?那可不少了啊!一个兵一年军饷十个金币,这就是一万人一年的军饷。”李奥瑞克感叹道,“沼泽刚打完仗,蒂维丝还要大兴土木,到处都需要钱,她这是怎么搞出来三万个金币的?” “这就是公主大人的厉害之处了呀!”希雅耸肩一笑。 有她真好,李奥瑞克不由得想起了他的大公主,不知道蒂维丝在望北城过的怎么样?对了,改日我可以骑着亚龙仔去看看她!我现在有飞行坐骑了,来回两个城市,不也只是半天的功夫? 只有保证大后方稳定输血,我这边才能放心打仗,谁要敢在大沼泽给我作妖,我必把他牛子噶掉! 此时,仓库侧面的小操场传来了少女们嬉闹的笑声,李奥瑞克隐约听到里边有小狐狸的声音,就问道:“是琪琪?她最近都跟谁在一块玩呢?” 菲利普头也不抬的说道:“是小狐狸,小蛇妹,还有小傻逼。她们仨最近总在一块玩。” 小傻逼? 哦,塞拉维啊。 听到菲利普这样说自己徒弟,李奥瑞克微微皱眉,说:“塞拉维前一阵子不是刚立了大功吗?怎么风评又变坏了?” “是,大帅,我当然知道她立功了,所以两个月前我还叫她小天才呢,但她现在只能当小傻逼了。”菲利普脸色阴沉,说道:“前两天,这个逼差点把我二号仓库给点着了……” 菲利普和塞拉维算是老冤家,一个是管后勤的,一个是总放火的,隔三差五菲利普就要抓着塞拉维耳朵然后去找她姐姐问罪。要说是个小兵,菲利普早就把她军法处置了,但这小哔宰治是李奥瑞克唯一徒弟,还是他小姨子,属于关系户中的关系户,菲利普也只能狠狠说教一番。 “……不光如此,她整天出入危险品库,我不让她去,她还偷偷往里钻,让我的人抓了两回,还有几回没抓到让她跑了。最要命的,前几天她带着你的小老婆做实验,差点把小狐狸炸成死狐狸……” “蛤!?”李奥瑞克顿时一惊。 “等等,您不知道这件事情吗?” “是啊,我不知道啊!我要是知道,还能让她搁这撒欢?那谁,希雅,菲利普,你俩继续清点卓格卡缪的嫁妆,我去打孩子。” 李奥瑞克说着从旁边捡了个扫把,就翻墙去找塞拉维了。 一到操场那边,李奥瑞克看着眼前的场景就愣住了,他本以为只有三个姑娘在那边玩耍,没想到操场上站了一大帮人。他定睛一看,这些人竟然全都是混血精灵的魔法师!里边既有年纪轻轻的学徒,也有一把胡子的长者,许多人还穿着学士袍,带着冠冕,一副老学究的打扮。李奥瑞克看得一脸疑惑,他没有贸然上去,而是换了个角度继续观察,就看到人群中间架了个一口大釜,就是女巫熬煮魔药的那种。这大釜足有一口井那么大,里边煮着各种东西,往外面冒绿色烟雾。 塞拉维站在大釜旁边,一副用混血精灵的语言再给人们讲解着魔药的成分,似乎是在给这些人上课;幽灵状态的蛇妹飘在大釜上面,似乎在观察魔药的火候;而大釜旁边有一个木架,小狐狸站在这架子的边缘上,用长柄木勺搅拌里边的魔药,脸上聚精会神。 李奥瑞克看到小狐狸搅拌魔药的样子,立刻就联想起了猛汉王里边熬汤的那只艾露猫——锅这么大,里面全是沸腾的药液,要是人掉进去了,那小狐狸不就变成煮狐狸了吗!?他妈的,塞拉维,怎么让小狐狸干这么危险的活儿啊! 李奥瑞克虽然恼火,却不敢贸然出现,怕万一吓到了小狐狸就坏了。 李奥瑞克就缓缓走了过去,然后轻轻干咳一声,用尽量温和的语气说道:“塞拉维,你是在给大家上课吗?” “哦,师父!”塞拉维兴奋招手,“您怎么来啦?” 我他妈是来打你屁股的!李奥瑞克虽然想这么说,但当着众多混血精灵,他还是要给孩子留点面子的。 此时众人纷纷行礼,李奥瑞克让大家平身,旋即说道:“能让小狐狸先下来吗?怪危险的。” 塞拉维说道:“嗯嗯嗯,当然可以,正好魔药也熬好了。” 于是琪琪从手脚架上一跃而下,这小狐狸动作还挺敏捷,像只狐狸一样。 随后,李奥瑞克便问塞拉维,说,你搁着干嘛呢?又想作什么妖?塞拉维听了这话一脸委屈的说道:“我现在不是校长了吗?我得给大家上课呀!” 哦,我都忘了还有这事儿,当时论功行赏的时候,封了塞拉维一个“魔法学院荣誉校长”,虽然这个册封多少带点个人感情,但封都封了,她确实是要履行校长的职责。然后李奥瑞克转念一想,又问她说:“那小狐狸是怎么回事?” “她是我的助教呀!”塞拉维得意满满的说道。 蛤?助教? 李奥瑞克望向小狐狸,小狐狸也行了一礼,说:“夫……陛下,我确实是校长大人的助教了。” 李奥瑞克疑惑:明明有那么多上过学的、会魔法的精灵,你为啥偏偏要小狐狸给你当助教呢? 塞拉维便解释说:“我觉得,塔娜琪格很可能是个天才!是和我一样的天才!而且比我更加稳定。” “什么叫‘比你更加稳定’啊?” 塞拉维沉吟少许,说道:“我觉得……我是个不稳定的天才。” 艹,什么叫不稳定的天才?而且我记得这不是特朗普在采访时候的自我定调吗? “不过,你刚刚说小狐狸是天才?为什么这样说啊?”李奥瑞克很是疑惑。 ]q一87 第二百七十四章:我们仨! 一旁的小狐狸听到李奥瑞克这么说,连忙红着脸解释说:“没有没有!校长大人谬赞了,我只是来帮帮忙,打打下手。” “害!怎么叫谬赞呢?你就是天才!”塞拉维说着一拍小狐狸的肩膀,吓得她耳朵都支棱了起来。 接着塞拉维指着周围那一众老老少少,拿手指一个个的点着,说:“这些家伙呀,别看他们各个都是满腹经纶的样子,但是在我这门学科上,还真没有任何一个人比得上小狐狸呢!” 是么?可是小狐狸应该也没学过精灵的魔法啊。李奥瑞克很是疑惑。 此时,琪琪开口和李奥瑞克说道:“我以前出于某种契机,看过一些旁门左道的魔法书,里边有一些魔法原理和塞拉维校长写的魔法有些类似,所以我上手就比其他人快一点。” 李奥瑞克好奇的问道:“那是什么魔法书?” 琪琪露出了尴尬的表情,旋即凑到李奥瑞克耳边,低声说道:“呃,是《食人魔巫术》还有《兽人魔法——绿皮书》。” 什么玩意儿?绿皮儿?李奥瑞克的表情变得怪异起来,心想:你他妈的,塞拉维一个精灵,是怎么跟这玩意儿沾上边的? 琪琪继续说道:“这个……还有一个原因:塞拉维校长的魔法,很是野兽派,我和母亲体内是有一些兽人的血统,所以更容易理解塞拉维的魔法。” 艹了,难怪罗米拉,还有其他精灵魔法师都学不来塞拉维的魔法呢!原来这个小哔宰治是个隐藏绿皮程序员! 此时塞拉维一脸得意的说道:“师父,小狐狸很厉害吧!所以说呢,这助教除了她,还能是谁呢?别人是不行的……” “还有我还有我!我我我!”天上的瑟梅尔指着自己兴奋地说道。 “对,还有瑟梅尔!我们仨一起,才能上好这门课!” 李奥瑞克竖起三根手指,“你们仨?” “对,我们仨!”塞拉维得意的说道。 “就是我们仨!”瑟梅尔高高举起双手。 “呃,是的,我们三个一起。”小狐狸很小声的说道,耳朵也垂了下来。 李奥瑞克审视着眼前这仨个少女,微微皱起眉头——一个外柔内刚的小狐狸,一个不知道死了多少年的没头脑幽灵,一个“不稳定的天才”,这仨搁在一块,看起来就很不安全啊! 而且这种三人组的设定简直是典中典,许多以少女为主角的故事里,都是有三个迥异突出的主角凑在一块,然后就动不动给你整点什么大活儿。 但是李奥瑞克也总不能拆散他们,毕竟“她们仨”看起来就感情很好的样子,尤其是小狐狸,这小姑娘因为神女气运的缘故,一辈子没有交朋友,现在终于有了两个伙伴,李奥瑞克也为她感到高兴。 行吧行吧,你们就好好玩吧!李奥瑞克将扫把藏到了背后,说:“不过你们要注意安全,像是这种事情——”李奥瑞克用手一指手脚架,“不可以再做了。另外,如果你需要什么材料可以来和我说,我批条子然后你去仓库里拿,不要再去菲利普那里偷了……” “好嘞,师父!” “行了行了,继续上课吧……”李奥瑞克说着离开了塞拉维的户外教室。 怎么说呢,塞拉维的研究也算是步入正轨了,现在总算弄明白了她这套“迷の魔法”究竟是什么路数,那我接下来是不是应该抓几个绿皮来给塞拉维当徒弟啊?这样一来,塞拉维的盔甲或许就可以量产了。 李奥瑞克说着往回走,希雅那边应该还在清点卓格卡缪送来的嫁妆,李奥瑞克想要去看看,万一有什么圣遗物呢?这不就赚大发了吗? 正走着,突然听见希雅那边传来了一阵惊呼声,接着就听到罗米拉激动的大喊:“对,就是这个!”接着希雅说道:“快去找李奥瑞克!” 怎么了?出事了吗? 李奥瑞克来到仓库前面,就见到门口围了好多人,北伐军的干部、混血精灵的将领、卓格卡缪和罗米拉也来了,众人见了李奥瑞克,连忙行礼,说:“见过陛下!” “你们这边又是怎么回事?”李奥瑞克问道。 希雅快步走上前来,说道:“你猜我找到什么了!李奥瑞克,你绝对不敢相信,卓格卡缪的嫁妆里边竟然有这玩意儿!”希雅说着拿出了一块石板,李奥瑞克疑惑道: “这啥呀?” 此时罗米拉也凑上前来,指着上面的图案说道:“陛下,您忘了吗?先前烧黄金树的时候,不是从树洞下面找到了一个古代的宝库?就是神圣中土联军留下来的那个,当时大门打不开,里边有禁制,所以必须找到钥匙……” “就是这个!”李奥瑞克也想起来了,“我记得那个钥匙插槽上面有半片月亮,和你手上这个图案大小都完全吻合……这个是卓格卡缪的嫁妆?怎么嫁妆里会有这个啊?” 这话问得众人一阵沉默,是啊,狐狸母女的嫁妆里边怎么会出来两百年前稀有古董呢?这东西该不会是假的吧?这时候卓格卡缪说道:“大人,事情是这样的,这东西我自幼就见到了,听我妈妈说,是祖上传下来的,却不知道有什么作用,就一直留着。我见毕竟是个古董,就也带来了,想着李奥瑞克王这边或许有人能认识。要说这东西是神圣中土联盟时候留下来的,倒也有些可能,因为我们神女一脉曾经出过一些厉害的巫师,祖辈就有人加入了神圣中土联盟,家谱上记载,那几人后来还身居高位,也许是他们留下来的东西。” 我艹,要是这么说,那大概率是真的了! 乌鸦王说的没错,得到神女赐福之后,我果然要走大运了! 李奥瑞克大手一挥,说:“牵我的亚龙来,我现在就去试试真假!” 亚龙仔经过那惊天一战,已经成了李奥瑞克的御用坐骑,不禁在同类之中成了“龙王”,而且还拥有了自己的房间,甚至是自己的仆人,待遇和墨崔迪一样了。李奥瑞克近处骑马,远行骑龙,两个轮番来。 李奥瑞克骑着亚龙一路往东北方向,前往黄金树遗迹,罗米拉与之同行。这亚龙仔不愧是有真龙血统的,比之前那个翼龙快了两倍速度还不止,本来个把小时的路程,才半小时就到了。两人在黄金树根那里下了飞机,二话不说直奔古代军械库的大门。李奥瑞克一眼看到镶嵌钥匙的插口,拿着卓格卡缪那个石盘往上一嵌,“咔!”果然完全吻合! 接着就听见沉重的石门内传来齿轮运转的声音,大门上面的泥土纷纷抖落,两扇比城墙还厚重的大门缓缓打开了。 来了来了来了! 这种感觉就仿佛是抽卡的时候看到了金光,让他心率上升,多巴胺疯狂分泌。 “轰!”沉积两百年的空气从大门中涌出,带着土腥味、铁锈味还一丝魔药的芬芳。浓厚的烟雾让人看不清东西,李奥瑞克和罗米拉只好在门口等着,等里边尘埃落定,两人点了油灯,走进其中。 李奥瑞克一边走,一边说道:“军械库的石碑上说,整个军械库分为三层,第一层是地下人军械库,里边有魔力驱动的大炮、炮弹、劲弩、以及刀剑铠甲等等;第二层储存了大量魔法卷轴;第三层里边则藏着十个‘刹卡罗’帝王战甲……那我们这是第一层,应该有许多兵器铠甲劲弩大炮……哎呦卧槽,我大炮呢?我那么大一大炮呢,不应该搁这呢吗?” 李奥瑞克看着空荡荡的军械库骂出了脏话。哪有什么魔力大炮、强弓劲弩啊!只有一堆碎石砖瓦,还有空荡荡的武器架、炮架、盔甲架子,这咋回事啊,难道是让人捷足先登了吗?他转身望向四周,什么都没有,一点渣子都没给他剩下。 完蛋,空欢喜一场! 此时罗米拉也快步走进来,瞪大眼睛惊讶的说道:“这太过分了……这,等等,李奥,我感觉这里边有魔法元素。等一下等一下……”罗米拉用手抚摸着空荡荡的武器架,闭上眼睛,接着她手心冒出一团绿色荧光,接着,武器架上面竟然出现了许多绿色的符文。 不管是李奥瑞克还是罗米拉都没见过那些符文,罗米拉疑惑的伸出手去,说:“这是什么?”她用手指轻轻一砰那个绿色的符文,顿时一声尖叫。“啊!” “砰!”一团绿光炸开,接着,罗米拉竟然凭空消失了! “罗米拉!” 这他妈又是怎么回事?怎么突然大变活人了? 李奥瑞克连忙跑过去,他四处观察,然而连个鸡毛都没看到!“罗米拉!你在哪?”李奥瑞克大声呼喊,“是死是活给个话啊!他妈的,人呢?” 他的声音回荡在空洞洞的武器库中,显得莫名惊悚。 李奥瑞克凝视着那个绿色符文,心想:罗米拉就是碰了这个符文之后消失的,那我也摸一下试试吧? 反正我命大死不了,而且我还有神女气运的加持,肯定不会那么倒霉一摸就把自己摸凉了。 这样想着,李奥瑞克便用手指触摸了那个诡异的绿色符文。就在手指触摸符文的那一瞬间,李奥瑞克猛然感到了一股巨大无比的吸力,将他整个人都吸了进去。 “这什么东西!” 他先是眼前一黑,接着画面又瞬间变白,李奥瑞克揉了揉眼睛,发觉自己出现在了另一个空间,这里是一个银白色的大厅,整洁的一尘不染。在大厅中央陈列着上千把闪烁着寒光的利刃——单手剑、双手剑、刺剑、匕首、弯刀、马刀、斩铁刀、双刀、打刀……几乎囊括他已知的所有刀剑类武器。这些兵器林立在屋子里,摆放在架子上,挂在墙壁上,悬在天花板上……李奥瑞克不仅往里走去,走了两步,忽然看到罗米拉也站在这片刀剑之中。 “罗米拉!” “大人,您也进来了?”罗米拉连忙朝他走来,一边走一边说道:“刚刚那个符文可能是个传送门的启动装置,而这里才是真正的军械库!您看,这些刀剑真是太厉害了!”罗米拉随手拔出一把单手剑,对着空气挥了两下,只见寒光闪烁,竟然有好似龙吟的响声。李奥瑞克一眼就看出来这些兵器不是凡品,肯定比蛮族马刀质量要好,至于上限如何,现在还不好说,要回头找东西来测试一下才行。他用眼睛一扫,发现光是这个刀剑仓库就有至少上万把武器,他不禁问道:“罗米拉,难道外面每个符文都是一间武器库吗?” “很可能是!”罗米拉说着眼睛冒光,“我们快去看看!”说着一指尽头的大门,只见大门上画了巨大的符文,那符文正是先前入口符文的镜面复制版,显然是象征着出口。两人来到门前用手一摸,果然被传送回了先前的武器库大厅。 罗米拉接着用魔法点亮了整个大厅,只见大厅的所有武器架上都有这样的绿色符文。李奥瑞克拿眼一扫,大约有五十来个,也就是说,像刚才那样的房间有五十见?那这个武器库里边的兵器,岂不是能轻松武装出一支十万人的军队了? 李奥瑞克喃喃道:“我感觉脚踢蛮子手撕魔族的日子已经指日可待了啊!” “恭喜陛下!”罗米拉在一旁行礼。 旋即李奥瑞克说道:“好,我们先把门关上,这件事情切记不可外传,除了干部们谁也不能知道——你现在就通知菲利普,让他们准备车马,明天就来运。” “是,陛下,” 接着李奥瑞克走向了另一个符文,他轻轻拿手一摸,就被吸引到了符文空间之中。这一次,李奥瑞克来到了一个满是盔甲的房间之中。这里基本上都是锁子甲,各种型号的锁子甲,能够满足各种体型。李奥瑞克随便拿来其中一件,手持“啄眼”砍了下去,“砰!”锁子甲冒出一片火花,锁甲竟然没有裂开,只是一些铁环产生了变形。 不错嘛!李奥瑞克心想,虽然我只用了五分力,但能挡住这一刀,足以证明这些铠甲的质量过硬,至少比北伐军现在用的东西好多了。 还会有什么好东西呢?他这样想着,又走向了下一个房间…… @q@q@群6吧二17一6 第二百七十五章:北伐军的秘密军工厂 李奥瑞克将里边的仓库大致上转了一圈,然后就跟罗米拉说:“你派一些花仙子,清点一下仓库,这几天给我弄个清单出来,越快越好。” “是,陛下。” 接着李奥瑞克回到野狼城去,罗米拉则留在这里清点仓库里边的武器铠甲。由于此事是李奥瑞克的军事机密,所以罗米拉没敢派太多人,只是挑了一些信得过的花仙子,进入库中进行统计,大约三天后,罗米拉将里边的东西列了一张清单给李奥瑞克。 李奥瑞克仔细的阅读了一遍清单。初步估计,军械库中的武器至少能武装一个十万人的军团,而且是超级奢华版本的,从各种兵器、再到铠甲、再加上弓弩箭矢、各种施法材料、一次性 魔法卷轴……应有尽有。 可以说,军械库里边的东西远比李奥瑞克预想的要多,再检查了十个仓库之后,李奥瑞克产生了一个新的想法。原先,他只是想利用这里边的军械来武装北伐军,让自己的军队完成一个全面升级。但现在李奥瑞克觉得,他可以再组建一支新的军队。 古代军械库里边的许多兵器都和现代的不同,就拿剑来说,李奥瑞克发现,军械库里边大部分都是双手剑,而单手剑、刀却很少。这件事情就让李奥瑞克和罗米拉都倍感费解,因为众所周知:双手剑虽然威力大,但是在战场上的适用范围却比单手剑小。战场上的士兵一般都是一手拿剑,一手盾牌,舍弃盾牌来挥舞沉重的双手剑,那不是找死吗?敌人都是肉做的,双手剑能砍死的,单手剑一样能。 这古代的双手剑也不会说话,自然无法回答李奥瑞克的疑问。于是李奥瑞克就和罗米拉讨论了一番,得出了两个猜测:第一个猜测,两百年前的时候,冶金工艺比现在更加发达,而且“希波拉斯矿脉”还没有被魔族的“铁龙”维克托利所侵蚀,有大量的金属产出,因此,那个时候的盔甲更为廉价,战士们不说人均板甲,至少也是两人里边就有一个铁罐头。有了和盾牌一样结实的铠甲,就不用拿着盾牌了,解放了一只手就可以拿双手剑;而且,双手剑比起单手剑来说,输出更高,破甲更强,连劈带砸的,更适合于带甲的战斗,因此那个时代的许多武器是基于人均铁罐头来设计的;而其他仓库里边出现的大量破甲钝器也佐证了他们的这个猜想。 第二个猜测就是:古代的神圣中土联军里边,有一些十分强壮的武士,能够把双手剑当成单手剑来玩。别说是古代,就是这个时代,一些地方还有强壮的“兽人士兵”,或者是“食人魔佣兵团”什么的,里边的强壮武士大多身高两三米,单手挥舞大剑跟玩一样。 总之,那个辉煌年代留下来的武器固然质量过硬,但却不太适合现代的节奏。李奥瑞克的士兵们都只会使用长枪、马刀、单手剑这些东西,突然换上斧头、长戟、大砍刀还有双手剑什么的,这些士兵肯定不会用,重新训练他们又有些划不来。而且,北伐军的很多战术阵型也都是围绕着兵器进行的,比如最常见的“步兵方阵”就是盾甲士兵在前,长枪兵在后,换了武器,战术就行不通了。 更让人肉疼的是,如果更换装备,就意味着现在的装备都要淘汰,野狼城的仓库里还有许多崭新的蛮族马刀呢,就这样直接淘汰,实在是浪费啊。 于是,李奥瑞克干脆决定:我再组建一支军队好了! 直接围绕着军械库里边的装备,组建一支新的军队,这样就不用在北伐军上动刀子了。 为了这碟老醋,高低也得整一顿螃蟹! 李奥瑞克就写信将此事告知蒂维丝,让她去沼泽征兵,寻找螃蟹,蒂维丝听了这件事情,却是眉头紧皱,说:“陛下,不是臣妾和您对着干,而是现在沼泽没有兵源。” 李奥瑞克问道:“为什么没有兵源?” 蒂维丝说道:“不瞒您说,沼泽地愿意当兵壮年男子本来就少,兵源质量也差;先前优质兵源全都征召入北伐军了,要么就是去了三大贵族的军团。前些日子我们在南方平叛,损耗了许多兵源,最重要的是,见识过战争残酷的平民,很难再鼓起勇气加入军队。而且,还有一件事情……因为边境的卑劣种族蠢蠢欲动,阿卡德将军也打算扩军备战,这事儿我还没来得及跟您说呢。” “卑劣种族?好的,我知道了,回头我直接和阿卡德联系。” “好。” 果然,攘外必先安内,如果大后方不稳定,什么事情都做不好。李奥瑞克将这件事情提上日程,准备回头安排人去办。 另一方面,更令李奥瑞克感到兴奋的是,他在这里找到了一种全新的“魔能大炮”! 先前,军械库外面的石碑上就说了,第一层有什么“魔能大炮”,李奥瑞克就对这东西充满了期待。毕竟,熔岩大炮效果那么惊艳,这“黄金时期”的魔能大炮想必也差不了。然而见到实物的时候,李奥瑞克是有些失望的。因为它起来华而不实,这“魔能大炮”用的是半透明的玻璃管子,又细又长,炮弹也是看着花里胡哨的蓝色液体,浑身散发着一股子小布尔乔亚味道,让他联想起红警里边的光棱坦克,这不符合李奥瑞克的战争美学,这不好!李奥瑞克出于感性的认为,武器要想厉害,就需要“傻大黑粗,皮实耐操”。 但光凭喜好并不行判断一件武器的好坏,是骡子是马还是得拉出来,于是,李奥瑞克将一台“魔能大炮”收入了契约空间,然后悄悄来到了野狼城东南的谷地,寻了一个没有人的地方来测试这种新型武器的威力。 真是应了那句话,不试不知道,一试吓一跳!这浑身散发着小资味儿的魔能大炮,威力竟然比熔岩大炮高出了至少一个量级!按照说明操作,然后一炮下去,四百步外的靶子直接炸成了粉碎,地面上燃烧起了诡异的熊熊蓝火。 这大炮精度和射程都没的说。李奥瑞克连忙让人做好实验记录,并继续测试。最终确定:魔能大炮的射程极限达到了一千步(大约八百米),是普通投石车的四倍射程!熔岩大炮的两倍多!一炮下去,就能轰出个直径四米的炮坑。在这个使用射石炮的年代,堪称是降维打击级别的武器,稍加改良一下,甚至能放到一战时期使用。 这就尼玛离谱!有了这玩意儿,那熔岩大炮不就直接原地退休了? 这样的魔能大炮一共有八台,每台五吨重,李奥瑞克将一台大炮收入契约空间,其他的大炮暂时先放回了军械库中。 以上这些发现只是让他觉得喜悦,而最后一个仓库里边的东西,就让他有点感动了。 在这里边李奥瑞克发现了各种武器设计图!从各种兵器铠甲的冶炼,再到魔能大炮的制作方法,可以说是应有尽有!这些设计图用三种语言写成,图文并茂,细致到了每一个钉子,用石恩团长的话来说:这他妈连猴子都能学会! 在这个仓库里边还有一封留言,内容大致是说:如今联军战况不利,这些资源都是从牙缝里边抠出来的(我艹你们牙缝这么大啊?),然而为了给后人留下一个宝贵的火种,大家还是咬着牙建造了这个秘密军械库。假如神圣中土联军败给了魔族,那么也请你们不要灰心丧气,厚土大陆是我们的土地,早晚有一天我们能够光复故土……诸如此类。 很显然,老祖宗们在建造这个隐藏军械库的时候,就已经预感到大势已去了。所以才把这些东西留给后人,希望在合适的时候能够派上用场。而且这些先人显然是知道授人予渔的道理,有了这些设计图,那军械库中的装备就不再是纯纯的耗材了,而是一种可再生的资源。 李奥瑞克将这些资料交给了矮人铁匠和铁锤团的人,让他们尽快消化,然后常识生产,如果缺什么东西,就赶紧和他说。 铁砧大师看完这些武器资料之后,那小眼珠子简直就像是要喷出火来一他,他说:“这些资料里边有许多已经失传的技艺,大人,即使是我,也觉得大开眼界了!” 铁砧的技术有目共睹,这恶魔矮人来到北伐军时间不长,却已经为整个铁锤团来了一次技术革命。原先铁锤团打造出来的护甲在蛮族马刀前面就和报纸一样,而现在生产出来的甲片,被砍上一刀就只有一道白印,甲片也只是轻微变形。而且,铁砧还和塞拉维一起合作,打造了几件塞拉维装甲plus版本。这些装甲不光能提供外骨骼一般的动力效果,而且在矮人的加持下,具备更强大的防御力,最重要的是,矮人改良了原先塞拉维装甲的材质,plus版本的塞拉维装甲在魔能传导的效率上提升了50%,可以说是威力大增。李奥瑞克穿上新的塞拉维装甲,在不开任何buff的情况下,已经能轻松拉动300磅的特制长弓了。只可惜塞拉维装甲一直无法量产,现在就那么百十来件,实在是不太够用。 扯远了,言归正传。铁砧大师表示,“军械库技术”对他来说一种完全崭新的领域,全新的思路。原先铁砧使用的技艺都是来自于恶魔阵营,而军械库技术则源自厚土大陆的地下人和高等精灵,这两种技术路线不同,思维模式也不同,如果碰撞在一起,必定能迸发出新的火花!但因为信息量太大,再加上打铁这事儿得身体力行才好出效果,所以这几天内无法给出答复。 石恩团长那边倒是好说,他表示:这大炮的设计图很好懂,只要元帅批钱批地方,我三个月就能盖起一个厂子来进行生产。只是有两件事情让人很头疼,第一个,就是保密的问题,这大炮是我们的秘密武器,随便弄个地方生产肯定行不通,不然就让敌人渗透成筛子了,而且大炮造好了需要实验,实验就得爆炸,爆炸的动静可太大了!这大炮一响,惊天动地!蛮子的斥候无处不在,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都可能是他们的奸细,很容易就会发现我们的位置。 第二件事情,就是生产大炮中的有一个环节,一般的工兵操作不来。这资料上说,魔能大炮的熬制魔药的环境非常热,人在里边待两分钟就要脱水,但是熬制魔药动不动就是十二小时起步,还得一刻不停的要人看着,原先是由耐高温的蜥蜴族工匠负责的,我们现在没有蜥蜴工匠了,这事情怎么办? 这两大难题如果不解决,那么魔能大炮的生产也就无从谈起。干部们打仗还行,遇到这种事情就没了主意,一番讨论之后也没拿出个行之有效的方案来,最终这个难题还是抛给了李奥瑞克。 起初,老李也没什么头绪——野狼城周围都是大平原,没什么能隐蔽的地方;要说隐蔽,就得搬回沼泽去,然而大沼泽难道就密不透风了吗?显然不是,被蛮子欺负了两百年,沼泽里的高原人有太多软骨头,不说人均罕见吧,那隔一个枪毙一个肯定有漏网之鱼。这都不用蛮子出人,他们随便花点钱,就能把沼泽的官僚收买了。所以沼泽肯定不行。 那要去哪里保密生产呢?李奥瑞克实在是想不到合适的地方,索性就先不想了,先去解决第二个问题好了。 石恩说他需要耐高温的蜥蜴人工匠,这件事情听上去容易,做起来难。因为蜥蜴人虽然在沼泽遍地都是,但工匠却一个都没有!两百年前黄金时代的时候,这些“卑劣种族”都曾经创造过伟大辉煌的文明,然而两百年后,随着魔族高等精灵的灭亡以及魔族对厚土大陆的侵蚀。蜥蜴人也好、精灵也罢、抑或是别的什么,都成为了原始而又野蛮的象征。如今的蜥蜴人别说是工匠了,就连自己的文字都遗忘的差不多,成了一群茹毛饮血的野兽。 要想抓一些蜥蜴人来,从头开始培养技术,这件事情实在是困难。 于是李奥瑞克就将视线转移到了另一个种群身上:恶魔! ]q衣六吧7一 第二百七十六章:狂点科技,三攻三防 恶魔耐高温,同时又有智慧,是非常合适的“熬汤人选”。而且,如果是用魔法契约召唤的恶魔,忠诚度也会值得信赖。最重要的是,李奥瑞克积攒了大量的精神力用不出去!先前的邪神眷族、黑水怪婴以及后来大鲸鱼后背上那些藤壶和空鬼,都给李奥瑞克提供了大量的精神力。这些精神力不像是黄金,存在手里也不会升值,正好召唤一些恶魔消耗下。 李奥瑞克于是就拿出了“初等恶魔召唤术”这本大书,从中寻找合适的人选。这本大书上面贴满了恶魔们的求职书,有许多低级恶魔只需要“10波尔”的精神货币。就拿那个火焰恶魔来说吧,这家伙李奥瑞克看到好几次了,价格低廉,而且数量众多。资料上说他擅长战斗、烧烤BBQ、看家护院一把好手,脑袋可以昼夜燃烧,家都不用点油灯甚至是冬天的暖炉。10波尔雇三年,这家伙也愿意接短工,可以日结,甚至不给精神力和血肉的话,给金币也行。 李奥瑞克现在手上的精神力如果换算成“波尔”的话,大约有10000波尔,也就是说,他可以一口气雇佣一千个火焰恶魔给他打工三年。当然了,石恩的军工厂里边不需要这么多人,他说只要有五十个就够了。 李奥瑞克便将自己的一缕意念注入到“火焰恶魔”求职书下面的一个符文上面,就如同扫了个二维码一样,与之取得了联系。接着,书本上的火焰恶魔半身照活了过来,只见那个书上恶魔一脸兴奋地说道:“大人,是您要雇我吗?” “呃,我是有这个打算……” “太好了!”火焰恶魔激动扒着窗口,仿佛要从书页的框子里边钻出来一样,“我都失业三个月了!哦,该死的查理曼伯爵,都怪他的狗屁新政,说什么保就业保就业,保他马勒戈壁的!不统计失业就是保就业是吧?我弟弟都连着吃了三天的玉米粥了……哎呀,对不起对不起,我好久没和人说话,积累了好多负面情绪,大人您别介意,那什么,您想雇我干什么活儿?给多少钱啊?”火焰恶魔一脸堆笑的说道。 李奥瑞克说:“没啥,就是个烧锅炉的活儿,只是那地方非常热,一般人可受不了。” 火焰恶魔问道:“有岩浆里边热吗?” 李奥瑞克回答:“那当然没有了。” 恶魔顿时笑了,说:“哈哈!不是我说,您真是瞧不起恶魔!我们火焰恶魔一族的婴儿一出生,就要在岩浆里洗礼,怎么会怕热呢?这活儿我能干,您快签约吧,对了,我叫寇克。” “好的,寇克,你现在可以现身了。” 于是,魔法书剧烈震动,接着一道火红色的光芒从书中涌出,就仿佛是抽到了什么ssr似的。接着,那个火焰恶魔就出现了。你还别说,这家伙虽然就值十块钱,但是出场的动画看着跟身价一个亿似的!只见他从一团火焰中钻出来,浑身赤红,滴着岩浆(似乎只是动画),同时还带着金属乐的bgm! 这家伙摆了个健美姿势亮出肌肉,同时头顶燃起熊熊大火,然后大声说道: “火焰恶魔,寇克!您的居家旅行好助手,宅邸安保,取暖照明,烤肉BBQ,比看门犬更智能,比看门犬更廉价,比看门犬更凶猛!” “我是来自北熔岩州的契约工魔,火焰恶魔寇克,前来为您效劳!” “选择北熔岩州!就是选择安全;选择北熔岩州!就是选择放心;选择北熔岩州!就是选择未来!” “点击我胳膊上的意念符文,关注北熔岩州更多雇工情况!” “北熔岩州,最好的人力资源州!聪明的雇主都选这里。” 说完之后,两人之间就都陷入了尴尬的沉默。 片刻之后,李奥瑞克干咳了一声,说道:“那个,为什么你出场这么炫酷啊?还有广告词?我记得我以前雇佣恶魔的时候,人家也没这些东西啊。” 火焰恶魔有些尴尬——若不是他脸本来就是红的,那他现在多半是脸色通红。 他说:“这也是查理曼伯爵的新政,说是要打造什么‘北熔岩州人力资源品牌’,然后叫我们一出场必须自我介绍,还要北熔岩州的广告词,不然就扣钱的。” “扣钱?”李奥瑞克问道,“难道不是咱俩交易,一手交钱,一手签约吗?难道还要扣中介费平台费什么的?” “您以为呢?”火焰恶魔抱着胳膊,瞪起橙黄色的眼睛,“那可不是嘛!要扣中介费、平台费还有渠道费,您雇我十块钱,我到手只有四块多啊!” “我艹,这么黑?” “黑啊!当然黑啊!”火焰恶魔寇克欲哭无泪,“我们哪里是恶魔啊,就是一帮臭要饭的!那啥,所以说,大人您施舍几个钱吧?” 这也太可怜了,李奥瑞克说道:“这样,你先跟我试下工,如果能成,我再多给你几个金子。” 火焰恶魔连忙摆手,说道:“不行不行,要是被契约平台发现了,我就要被吊销执照了!以后就不能接活儿了,我谢谢您,不过咱还是按规矩办事吧。” 妈的,这恶魔文明就是先进嗷!老子这还封建时代呢,他们就搞起资本主义来了?啥时候能把那个什么查理曼伯爵挂路灯啊? 一个恶魔样本太少,李奥瑞克决定再召唤几个恶魔,然后看看人员素质如何,再决定要不要聘用这些家伙来帮自己生产军火。 于是李奥瑞克又从《初等恶魔召唤书》上面招来了一个名叫“席森”的火焰恶魔。 “出来吧,我的恶魔!”李奥瑞克大声说道。 “啊,恶魔来了,大人!” 第二个恶魔登场了!这家伙出场动画上一个完全一样,只见他从火焰中跳出,然后开始吟唱:“火焰恶魔,席森!您的居家旅行好助手,宅邸安保,取暖照明,烤肉BBQ,比看门犬更智能,比看门犬更廉价,比看门犬更凶猛……” “不是,你这抽卡的过场动画不能跳过吗?”李奥瑞克在一旁问道。 一号恶魔“寇克”开口说道:“大人,您说‘跳过广告’就可以了。” 李奥瑞克便说道:“跳过广告!” 那个名叫席森的恶魔一顿,然后说:“对不起,只有VIP雇主才能跳过广告——选择北熔岩州!就是选择安全;选择北熔岩州!就是选择放心;选择北熔岩州!就是选择未来!” 我艹这到底是什么恶魔平台,也太恶心人了,是不是我充完了vip之后,广告关闭的那个小X还是跟你马芝麻粒一样大,一不小心就点进广告了呢? 等这个恶魔念完了广告词之后,李奥瑞克的脑子就彻底被“选择北熔岩州”洗脑了。接下来李奥瑞克强忍广告的怨念,又连着召唤了三个恶魔,凑成了一个五人恶魔战队。随后,李奥瑞克带着他们来到了铁砧大师那里试工,铁砧打铁的地方温度极高,感觉就像是在蒸高温桑拿,一般人承受不了,正好拿来测试一下五个恶魔的耐受能力,顺便让他们抡抡铁锤,学着熬制一下魔药。试工持续了大约一个下午,老铁匠表示:这些火焰恶魔虽然不算机灵,但也不傻,应付普通的工作没问题。这样一来,李奥瑞克就放心了,他跟五个恶魔签了契约,说:“现在没什么工作,你们就在自己的契约空间里等我召唤好了——对了,你们的契约空间有多大啊?” 李奥瑞克原先的契约空间已经塞满了,正好召唤几个恶魔,用这些人的契约空间来当做便携储物室。只是李奥瑞克担心:这么廉价的火焰恶魔,会不会契约空间也跟着缩水了啊? 然而,火焰恶魔的回答却令他感到诧异。 “五百平米左右,大人。” “五百平!?”李奥瑞克伸出五个手指,一脸惊讶,心想:你们都住着五百平的大豪斯了,还出来打工? 那个叫寇克恶魔说道:“这个也是最近的新政,说是契约空间大一点有助于就业——我放他妈的屁!怎么会有人因为我家房子变大了就来雇我呢?这简直就是……” “我!”李奥瑞克举起手来,一脸严肃认真的说道:“我会雇你们!五百平米,五个人加起来就是两千五百平米?哦,五个五百平米的空间……”李奥瑞克在认真盘算着这个东西的战略价值。 忽然,火焰恶魔问道:“五个五百米的空间?大人,恕我直言,您为什么不将我们这些契约空间连在一起呢?这样能够节省资源,而且我们五个老乡还能做伴,串门。” 李奥瑞克皱起眉头,说:“你说什么,连在一起?” 那个火焰恶魔说道:“对啊,或许您还不知道,恶魔的契约空间是可以融合的,对于恶魔来说,空间就像是一个个的泡泡,小泡泡汇聚在一起就能成为大泡泡,这样一来大家就能享受更大的空间,互相交流、走动也就方便了……” “妈的,你真是个天才!”李奥瑞克激动的擂了那家伙一拳,“我的第一个问题也解决了!” 接下来,李奥瑞克直接花费1000波尔的精神力召唤了一百个火焰恶魔,他召唤这些家伙不为别的,就是为了那个人均五百平米契约空间!由于每个恶魔登场都要念一遍广告,所以李奥瑞克一直忙到晚上才把这些人都召唤完。 傍晚,他让一百个契约恶魔站在宅邸的后广场上,说:“现在,我要下达给你们的第一个命令!我要你们把自己的契约空间连接起来,形成一个整体!明白吗?” “是,大人!” 一百个火焰恶魔迅速抓起周围人的胳膊,然后身上冒出了暗红色的光晕,眼睛变成了灰白色,就好像灵魂出窍了似的。大约十分钟后,恶魔们纷纷变回了黑眼珠子,说道:“大人,已经链接好了!” “好,让我看看。”李奥瑞克说着走入了契约空间之中…… 李奥瑞克眼前先是一片漆黑,旋即白色的光幕袭来!他用力睁开眼睛,就看到一个巨大广场出现在了眼前! 真的成了! 李奥瑞克激动的在广场上快步行走,用双脚丈量土地,他在广场上走了一阵子,心想:嗯,是有五万平米,而且只多不少。 接着李奥瑞克又抬起头来,天空是深紫色的,就如同那个暗月一样。李奥瑞克忽然想到一件事情,说:“这里地面有五万平米,那天空呢?天空有多高?” 跟他进来的火焰恶魔们面面相觑,其中一人说道:“天空……应该是无限高吧?” 李奥瑞克兴奋地问道:“那就是说,我可以在这里盖大楼?” 众人不解其意,还有人问道:“当然是可以……但您为什么要在这个鬼地方盖楼?这不是浪费吗?” “蠢货!哈哈哈哈哈……”李奥瑞克大笑着往前走去,他看着天空,看着地平线,心想:两个问题都解决了! 接下来,我要将这里改造成我的秘密军工厂! 魔能大炮生产基地、塞拉维装甲的研究所、还有特种部队的培训,以及其他秘密武器的生产制造,全都搬到这里来! 蛮子就是想破头皮,也猜不到我在他们眼皮底下狂点科技,一矿没开,直接就整了个三攻三防! 李奥瑞克心满意足的离开了契约空间,同时通知野狼城的财政后勤部门,说,家里又多了五百个吃饭的嘴,让他们准备吃穿用度,别亏待了这五百个送财童子。 用不了多久,李奥瑞克的军力就会有一个量级提升了。 而且,现在军械库才刚刚清点完了第一层,第二层第三层的东西还没见到呢,等都清点出来,说不定就不是一个量级了。不过这帮家伙在干嘛啊?怎么第二层仓库还没消息呢? 一整天事情忙完,已经是傍晚了,但李奥瑞克还是有些事情没有忙完,就又回到了书房去。他点了一盏油灯,又沏了一壶茶,打算将先前蒂维丝的报告仔细盘一盘。蒂维丝通过花仙子传了一份文件,里边详细的说了一些关于南疆那边的情况,李奥瑞克大致看了看,意识到情况要比他想象的更为复杂。 早些年高原人内部团结的时候,对于沼泽内部以及沼泽南边的卑劣种族打压的非常狠,这样做一时间使得“卑劣种族”们销声匿迹,另一方面也使得他们对高原人怀恨在心。后来,随着大贵族们起了异心,高原人内部逐渐因为内耗而国力空虚,那些边境上的卑劣种族就组织起来了,尝试着对高原人的土地进行反扑。 阿卡德将军本来是能够乱杀这帮崽种,然而,他在各地推行李奥瑞克的“分封制改革”的时候,遭到了一定程度的暴力抵抗,所以就必须分兵镇压叛乱;同时再加上老人年老体衰,精力不足,也很难像是年轻时候那样战斗。好在是有雷奎家族大力支持,这场面才能维持住。 高原人经过一波内战,现在非常的缺人,尤其是缺少将领。蒂维丝火速任命了一批新的官僚,但也都能文官,能打仗的一个没有。迫不得已,这才向李奥瑞克求助。 然而李奥瑞克这边随时都可能和蛮族开战,手里的人也都派不出去,他正寻思着这件事情呢,忽然外面传来了敲门声。 “哪位?” “李奥,是我。”外面传来了罗米拉的声音。 罗米拉?她这么晚来书房干嘛?要等我也该在床上等啊。 李奥瑞克起身打开了门,房门吱呀一声开启,浑身散发着神圣气场的精灵女王出现在他面前。罗米拉金色的长发披在肩上,她手托着一盏油灯,本就娇美的面容被灯光照得半明半暗,显得愈发迷人。她注视着李奥瑞克的眼睛,眼神之中有种莫名的坚决。 “怎么了?出什么事情了吗?”李奥瑞克问道。 “也没有什么,就是想和您聊聊——我能进来吗?” “当然!” 李奥瑞克带她来到书房,将茶水与她分享。两人坐在桌前,李奥瑞克见到罗米拉表情复杂,似乎是心里有事的样子。他就问道:“罗米拉,怎么了?” 罗米拉说道:“首先是有一个坏消息要告诉您,那个军械库的第二层我们暂时进不去。调查的人员在通往地下二层的阶梯上发现了一扇跟入口处一模一样的大门,还有魔法禁制,显然,卓格卡缪给我们的石板只能让我们进入第一层,要想到第二层去,还需要另一块石板。” 李奥瑞克默默点头,说:“没事,第一层的东西就够我们消耗好一阵子了,第二层不着急。” “不过,我倒是有一些线索” 一楼还有个档案馆,里边的资料基本都被带走了,但还是残留了一些蛛丝马迹。我从中调查了一下这件事情,得知当时负责建造军械库的人有三个,一个是九尾狐女,也就是卓格卡缪的祖先,剩下两个分别是库鲁克族贤者‘雅克鲁斯’和矮人王储‘石木力’。我们可以围绕这个线索继徐寻找剩下的东西。” 李奥瑞克点了点头,说道:“据我所知,厚土大陆的矮人国度位于高原和北境,已经被魔族屠了,如今世界上没有原生的矮人。如果有,也就是恶魔矮人这种混血。至于你说的库鲁克族……这是什么种族?我怎么没听说过?” 听到这话,罗米拉露出了有些悲伤的神情,说道:“库鲁克贤者啊……他们的故事有点复杂。” “说给我听。”李奥瑞克问道。 罗米拉回答说:“最初的时候,库鲁克是个伟大的文明。他们有着海蓝色的皮肤,身高两米有余,身体细长而又优雅,婴儿便能讲话,三岁的孩子就能认识上千个词,有着不亚于精灵的智慧。同时他们崇拜古神奥瑞克斯(Orryx),因此对火焰和光十分敏感,能够施展各种火焰魔法、光魔法还有蒸汽魔法。然而,后来为了对抗魔族,他们用火焰改造了自己的身体,以求更强大的力量……只是他们走了歪路。” “他们发现,有些时候,在战场上智慧或许不如强悍的肉体好用。” 是的,士兵不需要太聪明,只要服从指令、勇敢战斗就行了,李奥瑞克知道这个道理,要不怎么电影里会说,阿甘是个好士兵呢。 “库鲁克人发现,智慧的大脑消耗了他们身体的绝大多数能量,这让他们的身体比起其他士兵来说过于孱弱。于是他们就向神灵祈求:舍弃智慧,换取力量。” 就是洗点了呗? 罗米拉说:“他们先是将常用的战斗魔法变成了肌肉记忆,这样一来,他们就不用思考,也能使用魔法了;接着,他们退化了自己的大脑,将智慧转为了肌肉,从而拥有了和兽人一样强壮的体魄。至此,库鲁克人成为了当时神圣中土联军中最强大的战士,他们左手战斧,右手法杖,一度打得魔族丢盔弃甲。” “但是好景不长,他们退化后的脑袋不足以支撑这么复杂的身体运转,他们的精神逐渐开始崩溃,大量的库鲁克人开始发疯、癫狂,或者是痴呆,随之而来的还有半身不遂、失明、失聪、失忆等等……库鲁克人几乎全民皆兵,因此这种病症迅速就摧毁了整个民族。为了治病,他们之中仅存的几个大贤者决定,通过手术的方式,让两个脑袋同时操控一个身体,他们将一个人的脑袋缝合到另一个人身上;或者是干脆就用魔法,让婴儿天生就有两个头,这样一来,总算是保住了这支种族……” “后来神圣中土联军失败了,库鲁克人为了逃避魔族的追杀,全都遁入了丛林深处。后来,失去智慧的他们无法再继续延续文明,逐渐变得野蛮、粗鲁,不复当年的样子。” 说到这里,罗米拉叹了口气,用一种落寞的神情说道: “人们也改变了对他们的称呼,现在我们叫他们‘食人魔’,抑或是‘双头食人魔’。” 啊,是这样吗?李奥瑞克也陷入了沉默。 显然,厚土大陆这二百年间改变的东西太多了。 二百年,对于漫长的历史来说只是一瞬间,但这短暂的二百年,却也足以摧毁许多曾经伟大的文明。 该说是时间无情呢,还是文明脆弱呢? 李奥瑞克现在还无法回答这个问题。 Ps:阿甘,出自电影《阿甘正传》,电影中先天智障的福瑞斯特·甘由于在军队里专注的服从命令,而被称之为模仿列兵。 ]q一6827妻六 第二百七十七章:罗米拉要成为王的女人 库鲁克人的故事确实让人难受,但罗米拉没有沉浸在这种悲伤的气氛中,她正色道: “或许,我们能从这些食人魔手中找出第二个石板,从而开启下一层的仓库。第二层的仓库里边会有不少好东西……” 听到这里,李奥瑞克问道:“外面的石碑上不是说了,第二层都是魔法卷轴吗?” “嗯,一开始是这样的,但这个军械库中间还经历过一次翻修,我在第一层深处发现的石碑上面写道:军械库建成的第二年,地下又额外添加了一个图书馆,里边放置着各种技术书籍,囊括了农业生产、冶金工艺、内外科医疗、装备制造等多方面的知识……这军械库修建的时候也是几经波折,反反复复,我也不确定里边有什么,只是推断……” 罗米拉说着余光瞟向了李奥瑞克桌上的那份文件,说道:“李奥,那是后方的来信吗?我前些日子听蒂维丝说,后方的‘仆从种族’联合进来进行暴乱,情况有些棘手。” “嗯,是有点棘手。”李奥瑞克点了点头,“我现在没有多余的精力放到后方,而且,我希望用更加和平的方式解决问题,我们已经有两个劲敌乐,不该再树敌。” 罗米拉拿过那些笔记和报告,仔细的浏览着,李奥瑞克也没问她,就让她慢慢开。片刻之后,罗米拉放下情报,说:“我打算去一趟南方,李奥。” 李奥瑞克早就预感到她今天有什么事情,但他没猜到罗米拉会突然说这个。 “为什么?” 罗米拉说:“原因是……有三个原因。” “说说看。” 罗米拉沉吟少许,说道:“第一个原因,是因为现在最大的食人魔部落就在沼泽南边,他们也参与了这次叛乱,我想去调查一下,或许能找到第二块石板的线索;第二个原因,这次叛乱是的参与者绝大多数都是当年‘仆从种族’,他们本该是高等精灵的仆人,就和我们混血精灵一样。当年我们混血精灵就是为高等精灵管理仆从种族的,如今,我也该尽祖先的义务去将他们收拢起来,重新组成神圣中土联军。这些仆从种族对高原人积怨已久,但对于混血精灵却普遍存在好感和敬畏,如果让我去做这件事情,一定会事半功倍。最后……黄金树的事情一直没有进展,我待在野狼城就只能干等,这着实一种煎熬,黄金树的残骸正在一点一点变冷,每时每刻精灵的灵魂都在随时死去,我不能再等了!海地精那里似乎有黄金树的种子,而海地精也活跃在南方群岛,也和我的目的地在一起。我在重组神圣中土联军的过程中,正好调查一下黄金树的树种。” 很有道理,李奥瑞克心想,罗米拉确实是个支援南方的优秀人选,李奥瑞克先前也考虑过她,但因为一些理由后来就放弃了。 李奥瑞克说:“罗米拉,说实话,我不放心你自己去南方。” 罗米拉说:“我当然会带一些兵马,还有值得信赖的亲卫武士。” 李奥瑞克摇了摇头,说道:“沼泽越往南越是混乱,鱼人、蜥蜴人、食人魔还有兽人,它们没有法律、没有道德、没有信仰也没有文字,危险程度超乎你的想象,先前我们在一起的时候我还能保护你,可你自己去的话……不,我不是怀疑你的能力,只是这路上太危险了,罗米拉。” “我知道危险,混血精灵其实也是人类口中的卑劣种族之一,我以前经常和他们打交道。” 罗米拉这次表现的异常坚定。跟她女王的身份正相反,她一直都是李奥瑞克身边女孩里边最听话的,任劳任怨,甚至是没有主见,从来不会这样固执。这次是怎么了? “罗米拉,”李奥瑞克意识到她想去南方还有其他目的,“跟我说实话,我觉得你去南方不光是因为这三个理由,还有什么?你在瞒着我。” 听到这话,罗米拉的目光变得闪烁起来,她沉吟了一会,道:“果然是瞒不过你,是,我去南方的理由有三个,但动机只有一个,我不想在野狼城继续当个没用的花瓶了。” 罗米拉抬起头来,正色道:“身为王的女王,不该只是坐在这里,整天修一修花园,喝喝茶,或者是调一调香料。我应该去为您分忧,多做一些事情。” 这让李奥瑞克很是感动,也很惊讶,其实罗米拉一直以来都做的够多了,从她们认识以来,精灵女王就是一直都在默默付出,她陪着李奥瑞克从野狼城一直走到学士城,又从大沼泽走回野狼城,其间任劳任怨,很多时候李奥瑞克都会忘记罗米拉是一位女王——不仅是他,其他干部如今也不会把罗米拉当做高高在上的女王了,而是把她当做一位忠诚可靠的战友。罗米拉这种真诚的举动,不光为她自己赢得了声誉,同时也打破了混血精灵和高原人之间的种族隔阂,如今,北伐军里边的精灵都和人类打成一片,很少爆发种族上的矛盾。 李奥瑞克和北伐军上下都很敬佩她,从未有人因为罗米拉做基层工作就轻视她,更不会有人说她是“没用的花瓶”。 李奥瑞克不禁说道:“你做的够多了,罗米拉,你几乎是我的身边最勤奋的人了,我跟你一比都会觉得惭愧。” 罗米拉却摇了摇头,说道:“还不够,我还希望做更多。您知道吗?连那个小狐狸都在学习,是她请求塞拉维教她新知识的,普希拉也在闲暇时间研习魔法,前些天她还说,她找到了一本吸血鬼的古代魔术书,学到了上面的一些东西……还有其他人也是,我不能原地踏步,我也要做点什么才行。” 哦,是有危机感了吗? 李奥瑞克笑道:“罗米拉,我对你的爱不输给任何人,我也从来都没觉得你是个没用的人,反之,你是所有人的榜样,你不必一直给自己压力了……我记得你说过,你不喜欢当女王,不喜欢这种高压力的生活,对吗?你可以给自己放松一下,偶尔摆个烂也无妨的。” 听了这话,罗米拉的紧张并未消除,反而表情更为焦虑不安。李奥瑞克也是一愣,他不知道自己拿句话说错了,在男女之事上他是有些经验,但并不多,光靠这点经验,还猜不透那颗海底针。 “一定要我先开口吗?”罗米拉忽然说了一句没头没尾的话。 这就让李奥瑞克更加摸不着头脑了,他说:“什么?” “我是说,一定要我先开口吗?”罗米拉的表情几乎都要哭出来了,她是如此美丽,又如此可怜,洁白的脸颊微微泛红,明眸之中蒙着湿润的雾气,李奥瑞克一方面惊讶于她的美丽,另一方面,也更为疑惑。 “到底是什么事情?告诉我。” “好吧。”罗米拉揉了揉眼睛,她十分罕见的,对李奥瑞克露出了一个生气的表情。真的,李奥瑞克在这之前从没见过罗米拉生气的样子,这女孩一直以来都以他的仆人自居,说话做事都是小心翼翼的,什么时候跟他瞪过眼睛? “李奥……我的王,我的主人!既然您觉得,我一直以来作所作为都算合格,也就是说,您对我没有什么意见,对吧?”她忽然换上了更为严肃的敬语,嗓子里也已经带着一点哭腔。 李奥瑞克连忙点头,说:“是啊是啊,我对你怎么会有意见呢?我感激你还来不及呢。” “您也是……喜欢我的,对吧?” “是啊。” 罗米拉咬了下嘴唇,然后压低嗓子,声音沙哑的说道:“那您为什么……迟迟不提结婚的事情呢?为什么啊?陛下!” 结婚,啊!李奥瑞克的脑子“嗡”的一下,他立刻就明白这一切是怎么回事了。他连忙说道:“罗米拉,你听我说,这件事情其实一直在我的计划之内……” “先听我说!” 一直以来乖巧听话的罗米拉这次非常激动,她大声说道:“我不是个小气的女人!早在沼泽的时候我就说过,您是要成为王的男人,既然如此身边就少不了女人。我真诚的祝福希雅和蒂维丝,也跟魅魔姐妹相称,我不在乎这些,可是,可是,您跟我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少了,也从不和我提起结婚的事情,如今连狐狸母女都成为了您的新娘……啊,我不是说我不喜欢她们,只是,我比您更早相识啊!难道是我做的还不够多吗?” 李奥瑞克赶忙说道:“罗米拉我从没忘记过你,只是自从沼泽叛乱以来,事情就一件接着一件,如今你是女王,我是国王,我们的婚礼总不能草率开场。我想等一切平息下来,再好好筹办我们的事情……”这是他的真心实意,这段时间太忙了,哪有空布置他俩的婚事?之前这几场其实都有政治联姻的成分,属于形势所迫,也不能一概而论的。 罗米拉眼圈通红,她哭着说道:“陛下,我知道这个道理,但您为什么从不和我说?我一直在等,一直在等……但您知道的,即使我再着急,作为女人也不能向男人提求婚,那样是不知廉耻的行为。告白的时候被人家听到已经够丢人了,我怎么还能像个疯婆娘一样逼着男人娶我呢?啊,其实您只要和我说一声,告诉我说,您还在意我我就放心了,可您一点暗示都没有给我……或许,是我把自己摆错了位置,混血精灵就该一直当您的仆人,不该有非分之想,可那天明明是您要我说出自己的心意!给我希望给我幻想,为什么现在又对我忽冷忽热呢?” “我当然在意你,罗米拉!”李奥瑞克握住她的双手。 罗米拉说道:“对不起,我很难相信,请您证明给我看!” “我要怎么做?” “我不知道!”罗米拉今天似乎不想讲道理。 “好。” 于是李奥瑞克也不用讲道理的方式,他直接吻了上去。 “唔!!!” 罗米拉似乎被这突如其来一吻弄懵了,她双眼睁大,像触电似的身体紧绷了几秒,然后这才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事情。只见她的脸颊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红,连带着变红的还有脖子和尖耳朵,那不是愤怒或者激动的那种血红,这种红色更粉,更艳,也更香。 又过了几秒,她的脑子才逐渐追上事态的发展,她似乎意识到自己不能就这样服软,于是开始发出抗拒的“呜呜”声,同时,她紧闭牙关,奋力挣扎,她用撕扯、抓挠、锤击李奥瑞克的后背,像只愤怒的小猫。然而她根本就无法挣脱开李奥瑞克那结实的双臂,李奥瑞克也不管这些,只是用力的吻她。 然后,她就屈服了,整个人都像是喝醉了酒似的软了下来,像一团白雪融化在李奥瑞克的怀里。她的眼睛渐渐合上了,双手也不再倔强,开始温柔的抱住男人的后背,紧闭的牙关也像是投降时候城门一样提了起来,任由敌军侵入。 几分钟后,李奥瑞克松开了她,低声问道:“相信我了吗?” “还没完全相信。”罗米拉先是移开目光,随后又带着期许的望向面前那个男人,她喘息着,情不自禁伸手抚摸男人的脸庞,轻声说道:“除非您再来几次。” “好。” 就在李奥瑞克准备继续的时候,外面又传来了敲门声。 “谁?”他不悦的回答道。 外面传来了小狐狸的声音。 她说:“陛下?时间不早,您该就寝了,我母亲和魅魔姐姐在寝宫等着伺候您歇息。” “哦,跟她们说,我今晚就睡书房……”他稍加思索,补充道:“另外,今天有罗米拉陪我。” “就她自己?”小狐狸问道。 “嗯,就她自己。” “是,陛下。”塔娜琪格在门外行了一礼,随后便离开了。 等外面的人走远,罗米拉开口问道:“陛下,您这样太霸道了,何必告诉她们我在这里?还说……只需我一个人。”她说着羞涩的低下了头,看似是在责怪,实际嘴角翘成了月牙。 “因为我今天就只想要你。” 说着,李奥瑞克用右臂托住她的大腿,将罗米拉如一件物品似的抬了起来。罗米拉惊呼一声,连忙抱住他的胸膛。接着,李奥瑞克托着她来到书房的卧榻上,将她轻轻放下,说:“我们今晚就睡这里。” 罗米拉看了看身下的小床,说:“这床太窄,我怕您会休息不好。” “地方小的话,那我们抱紧一点不就得了?”说着,李奥瑞克紧紧抱住了她的女人。 …… 两小时后…… 李奥瑞克依靠着墙壁,一条薄毛毯盖在大腿上,端着木杯大口喝水。 罗米拉平躺在他旁边,望着天花板,目光呆滞。 “是我不好。”罗米拉说道。 “你哪里不好了?” “第一我不该怀疑您对我的爱,”她有气无力的说道,“第二我不该不自量力的独占您。” 李奥瑞克放下水杯,说道:“不是你独占我,是我独占你——我想证明我爱你,罗米拉。” “您是想要我的命。”罗米拉一手捂着眼睛,满身都是红晕,她喘息着,胸膛剧烈的起伏。 李奥瑞克笑了起来,旋即走下床铺去倒水,罗米拉改为侧卧,一手撑着头,满脸爱意的欣赏着自己男人那满是肌肉的结实后背。 “您好有力气,好强壮。”她一脸痴迷的说道,“我像只小动物一样被您摆弄。” “弄痛你了?” “不。”高贵的精灵女王从床铺上爬过来,紧紧抱住李奥瑞克结实的大腿,说:“我喜欢这样,天呐,李奥,你一只手就能把我托起来……后来你还用一只手就锁住了我双脚的脚踝,再后来你压住我的身体,我感觉自己骨头都要断掉了……”说到这里她有些不好意思的移开目光,低声道:“应该不是只有我这样子,我猜女人都喜欢这样,谁不想被强壮又英俊的国王宠爱呢?” 确实,罗米拉在后宫里边算是最文明的一个了,尤其是跟魅魔比较。 李奥瑞克摸了摸她的头发,然后就在床上坐下;而罗米拉就像一团蜜糖似的粘着他,一刻也不分开。 “过两天我们就把婚事办了吧。”李奥瑞克说道。 罗米拉听到这话立刻坐了起来,她先是一脸惊喜,旋即又脸色一变,说:“不,我还是要去沼泽的。” 李奥瑞克疑惑道:“难道你还不信任我吗?”说着抓住了罗米拉的手腕然后贴了上去,这个动作吓得罗米拉立刻缩进墙角,她连忙说道:“不是,我当然信任您!只是南疆仍要去的。我承认第一次提出这个请求,有一点点的赌气成分,但这回去南疆我没有个人情绪在里边,纯粹是为了咱们的事业!” 确实,罗米拉之前提出的“三个理由”并不是随便编的,全都有理有据,现在南疆那边确实是缺人,而她则是值得信赖的最佳人选。 罗米拉继续说道:“何况黄金树种子还没找到呢,我这个女王在这种时候操办自己婚礼,会遭到同胞的唾骂。或许,这一趟我不光能平息叛乱,还能找回了石板和黄金树的种子!那个,李奥……李奥瑞克大人,您听我说……” 李奥瑞克发现罗米拉比较紧张或者严肃的时候,就会换上敬语。 “你说。” “那个,如果我带回了树种,我们就可以……”虽然最后结婚那两个字她没说出来,只是摆了个口型,但李奥瑞克已经真切的听到了耳朵里。 “你就算带不回来我也会娶你的。”李奥瑞克抚摸着她的头发,说:“前提是你要平安归来——多待一些武士,随时保持联系,如果有事的话,我坐翼龙半天就到。” “是,我一定会的!” …… 三天后的清晨,罗米拉便离开了,跟她随行的,还有五百名精挑细选的精灵武士,两百名鱼人武士,一百名由学者、医生、军事参谋、翻译、民俗学家、萨满祭司、巫师、法师等各种人才组成的顾问团。罗米拉要先去望北城和蒂维丝对接工作,然后去支援阿卡德将军的南方战场。阿卡德将军、还有先前被李奥瑞克派去学习的鹰眼团海特,会在“镇南要塞”——也就是学士城那里等她。 另外,罗米拉这一次还打着“神圣中土联军”的棋子,目的不是为了战争,而是和平。 临走的时候,野狼城里的众人都出来送她。一众干部得知精灵女王要为了他们的事业而远走南疆的时候,都大为感动,不禁以军团长的名义为她提供了人力物力的援助,还以个人名义送了许多黄金、武器和吃穿用度等等。 起初混血精灵那边有一些干部对此抱有意见,认为沼泽南疆的叛乱是高原人的事情,不该让精灵的女王为之奔波。但当他们得知罗米拉这一趟远走南疆也是为了寻找黄金树种子的时候,众人就都闭上了聒噪的嘴巴,并纷纷赞赏罗米拉行为高尚。 塞拉维和姐姐相拥而泣,塞拉维一度想要跟着姐姐一起走,但因为“我们仨”的关系,以及荣誉校长的职务,还是留在了野狼城。 走之前,罗米拉嘱咐她说:“塞拉维啊,你听姐姐说。” “姐姐这一走,你就成了他身边唯一的混血精灵王室,我从前的许多责任就要落到你头上了。” 塞拉维立刻说道:“我会承担起责任的!姐姐你放心吧。” “嗯,好。”罗米拉抚摸着妹妹的小脑袋瓜子,说道:“李奥瑞克是你的老师,也是你的主人,更是你的王——你要代替我伺候好李奥瑞克大人,你也老大不小了,别整天没心没肺的,知道吗?” “总之,你要多想想自己的未来,我的傻妹妹!”罗米拉在她耳边小声说道,“你看看那对狐狸精母女,她们多有本领!你也得和她们学学,懂吗?” “姐姐?” 姐姐今天好怪啊,让我和小狐狸娘俩学,学什么啊?不应该小狐狸跟我学吗? 此时的塞拉维,还不明白姐姐这番话的意思。 @q@q@群衣8②衣7七一六 第二百七十八章:血乌鸦的良心考验 深红色羽毛的乌鸦在神指城的上空盘旋着,发出不详的叫声。神指城是乌鸦王的地盘,所以有乌鸦并不奇怪,然而这种颜色的乌鸦人们还是第一次见。乌鸦本就不详,这些乌鸦带着妖艳的血红色,显然是更为恐怖。人们议论着这些鸟儿,担忧着未来会发生什么事情。 今天是乌鸦王的第二场葬礼。比起第一场的阴郁悲哀,第二场就有些惊悚恐怖——哪有将死人挖出来,重新办葬礼的? “叔叔啊——!” 血乌鸦库曼跪在乌鸦王的灵柩前面嚎啕大哭。 “你怎么就这样死了啊!” “孩儿不孝啊!” 血乌鸦说话嗓门大,哭声更大,他这哭嚎的声音里,既有真情实感,又有造假夸大,因此就格外的震耳朵。灵堂里边大几百人,都被这撕心裂肺的喊声搞得头皮发麻。 而且他已经哭了一个多小时,这体能也太好了!肺活量简直没得说啊。 “大人,节哀!节哀啊!”老管家看库曼哭的差不多了,就赶忙上去说话,好给库曼一个台阶下。库曼见他来了,果然止住了眼泪,说:“唉,我也想节哀,但我真的心疼我叔叔,你瞧瞧他,堂堂四大蛮王,中土地的主人!却落得如此下场……我说,是不是该给我叔叔报仇啊?” 他对下面的众人说道。 今天前来参加葬礼的人很齐,在血乌鸦库曼的淫威之下,原先效忠乌鸦王的部落几乎来了八成。剩下两成都是铁了心要站李奥瑞克这边的,自然就不会来参加乌鸦王的葬礼。 此时听到库曼让他们表态,下面的人自然响应,纷纷嚷嚷着要给乌鸦王报仇。然而嚷嚷归嚷嚷,却没有谁敢大声喊,也没有谁敢站出来,就好像是生怕让血乌鸦抓了典型一样。这些墙头草的样子,血乌鸦都看在眼里,他不屑的冷笑,说:“你们是什么东西,我看的很清楚!报仇?我呸!你们要是真想给我叔叔报仇,早在他死的时候就该去了!我记得叔叔死的时候,李奥瑞克只剩下不到两万人,你们这些家伙当时凑一凑随便就能拉出来七八万!你们那时候在干什么?你们都在装死!” 说到这里,库曼话音一转,道:“不过我也不会怪你们,毕竟你们只是一些胆小鬼,我不指望你们在没有大王率领的前提下作出什么勇敢的事情来。但现在我来了!我来带着你们去给乌鸦王报仇。各位,让我看看你们那金子一般的良心,好吗?”库曼的语调变得玩弄起来。 众人心里都是咯噔一下——身为乌鸦王的小弟,就怕考验良心的这一套!这说白了就是坐地起价的勒索!你给多了,象征性的赏你一些东西;给少了,那就是精神羞辱加上肉体折磨!在折磨人这件事情上,血乌鸦比他叔叔有过之而无不及,想必他的良心考验,要比乌鸦王更加凶狠。 “规矩你们都懂的——逐日部的,你先来,说说你打算拿多少?” …… 血色乌鸦们停落在神指城的城墙上、宫殿上、屋顶上还有房梁上,一双双红色的眼睛凝视着大地,眼神里满是贪婪,就仿佛是在等待着腐肉。 血乌鸦“良心考验”的残忍程度比乌鸦王有过之而无不及,一场考验下来,死了三个人,残了五个人,还有七个人被灌了粪水、剥光衣服吊在房梁上鞭打。然而,即使是这样,他也没有从这些人口中要到太多的资源。 血乌鸦对此却也不以为意,他似乎早有预料似的,或者说,他根本就不想要、不在乎这些附庸们能出多少力气,他只是想借这个机会满足他变态扭曲的施虐癖好罢了。 他喝着美酒,吃着不知名的肉羹,耳中品听着人们的惨叫声,表情无比惬意。 等到所有人的“良心”都交代完之后,血乌鸦说道:“管家,列一张清单给我。” “早就列好了,大人!”老管家赶忙将附庸们的物资清单递给他。 “哦。”血乌鸦接过清单,却是看都不看,就将单子撕成碎片了。众人一脸不解的看着这一幕,接着就听到血乌鸦冷笑道:“你以为我会真要你们钱吗?我有金龙宝库!金龙们脚趾缝里扣下来的金屑都比你们全族的财产加起来还多!我只不过是想测一下你们的良心罢了。” 说着,血乌鸦点了四个人。 “你,你,你,还有你!” “你们四个,是有良心的!” 这四人或许不是拿出最多钱财的,但确实是对出血最狠的。第一个人是山猫部的“虎斑猫”穆罗,他代表山猫部出了黄金三千,步兵三千,战马五百,虽然数量不多,但血乌鸦反而夸他良心好。其余三人也是一样,虽然出的东西看上去不多,但血乌鸦都放过了他们。 “在场这么多人,只有你们四个,将部落一半以上的东西拿了出来;其他的人,最多也只出了不到三成。” 听到这话,在座的众人面面相觑——血乌鸦才来这里没几天,怎么就搞清楚所有部落的财政情况了?他胡说八道吧? 血乌鸦冷笑道:“看来你们对我的决策还有意见?”他说着伸出手指,对着最前面的一个男人说道:“西水部,博卡!” 那个名叫博卡的人一惊,连忙问道:“大人有何吩咐?” 血乌鸦说:“今年你部落财政收入黄金两万,牧场产出战马五百匹,耕牛三百头,常备士兵两千人,另有骑兵一千余人,人口五万众,三个千户侯,十八个百户侯,有大地主二十六人,牧场主十五人。部落专营的铁匠铺三个,位于小河谷、小河谷东角牛村以及石井镇,另有铁矿脉一座,位于小河谷南的针叶林里边,黑树林里边有一座小湖名叫‘四兄弟湖’,这湖位于翠河下游,是你们部落重要的湖内港口,你们许多人的吃穿用度都从这里边来。你儿子与卓哈部的公主明年就要结婚,一旦这两人成了,你们东南地带的领土就能连接起来,从而对抗更北方的烈马部,你们三个部落之间积怨已久,早就想吞并彼此……” “大人饶命!”博卡当场就跪了下来。 “哦?我什么时候要你命了?”血乌鸦一脸玩味的说道。 那人连忙说:“是我良心坏了!我回去一定告诉我们的族长,让他知道血乌鸦大人的威风!将来一定好好效忠大人……” “好吧。”血乌鸦点了点头,说道:“我就是想告诉你们,我继承了我叔叔的智慧,而且我的眼睛比他更锐利,你们这些人谁也无法逃过血乌鸦的眼睛。”他对着自己眼睛比了个手势。 这真是可怕,众人纷纷想到,血乌鸦才来了这里一周,就已经将西水部落的底裤都扒下来了。这里边的许多事情别说是他了,就连我们这些西水部落的邻居都不知道,这家伙是怎么搞情报的?为什么这么厉害? 血乌鸦继续说道:“重赏我之前点名的那四个部落!” “就把刚才那些‘良心’分成四份,赏赐给你们。” 那四个部落的人本想着能活命就不错了,从未想到居然还能得到血乌鸦的赏赐,连忙千恩万谢。 血乌鸦摆了摆手,旋即说道:“血乌鸦赏罚分明,背叛我的,必被我惩戒;效忠我的,必定会恩赐于你。” 血乌鸦,手腕强大,眼光毒辣,又舍得花钱,经历了这些事情之后,中土的部落都不敢再对他耍心眼了,全都老老实实的听着他发号施令。 于是,血乌鸦库曼借着叔叔的葬礼立了威,将蛮族部落松散的人心笼络起来,并将力量初步整合到了一起。但对他来说,这才只是个开始。 血乌鸦表面残暴,实则脑子得很清醒,想来也是,若他真是一个蠢货也不会被龙王布林觊觎重任。 葬礼结束之后,血乌鸦立刻召开了内部的军事会议。他来到大帐之中,邀请了刚刚那四个被他重赏的部落,还叫来了老管家桑拿哈卓。 桑拿哈卓不明白血乌鸦为什么要叫他,他心想:我只是个管家,管理下人我在行,但打仗的事情我一窍不通啊!说实话,老人真的不想与这个恶魔为伍,血乌鸦固然打赏大方,但他杀人更大方!这几天的葬礼上他已经亲手杀了六个下人,还处死了十个,全都是因为一些莫名其妙的小事。他的心思太难猜了,一旦说错某句话然后惹怒了他,那就是万劫不复。 然而,桑拿哈卓也不能拒绝邀请,只好硬着头皮去了。 当晚,桑拿哈卓和四个部落的信使来到了位于神指宫殿深处的一个小房间。五个人在大堂碰头,彼此点头致意,但却没有说半句多余的话。这五人的脸色都十分难看,就仿佛今天参加的是自己的葬礼。 小房间门口站着两个龙人武士,这两人身高两米,算上头顶的犄角恐怕要有两米二,身材极其结实,没有穿盔甲,但是手臂、关节和脖子上都长着黑金鳞片,看上去杀气腾腾。桑拿哈卓听说,龙人武士的鳞片能够抵御蛮族引以为豪的马刀,也不知道是真是假。 武士见他们来了便让出一条路,五个人互相谦让一番,最终还是老管家走在了最前面。 通往房间的小路一片漆黑,而且潮湿温热,就如同是在怪兽的食道内行走。众人的心情都紧张到了极点,尽头的大门开着一条缝,里边流出昏黄的灯光来。此时,四个使者默契的让到两旁,示意老管家先走。 “先走就先走!”桑拿哈卓比这些人更了解血乌鸦,他知道,这位大人最讨厌胆小鬼。 于是他打开大门,一股热流涌出,接着就看到了令他十分诧异的一幕。 血乌鸦竟然一丝不挂的站在一池温泉里边,像个人体雕塑似的。这位大人极其坦率,身上连一块布都没有,那蠕虫一般的器官就挂在身上,让人不忍直视。五个人倍感惊骇,管家连忙说道:“对不起,大人,我们来的不是时候。”说着便要告退。 “你们来的很是时候,脱衣服吧。”血乌鸦一脸微笑的说道。 什么?他要干什么?五个汉子都感觉额头在冒汗——不知道是因为这屋里的温泉太热,还是处于某种恐惧。老管家此时也很害怕,同时,他也十分诧异:他在神指城的宫殿里当了这么多年管家,竟然不知道这里有个温泉! “一起泡。”血乌鸦说道。 众人这才注意到,屋子很大,而且周围靠墙的地方还有好几个池子,彼此用水渠连接在一起,在大浴池中间还有一个木制托盘,上面放着饮料、水果和肉食。 于是大家忍着心中疑惑,然后按照血乌鸦的要求脱了衣服,泡进池子里边。池水不说滚烫,也足以烫的人嗷嗷叫,众人下去之后全都不禁倒吸凉气,不一会身上就变得通红。 血乌鸦笑了笑,很热情的说道:“吃东西吗?” 大家不敢接茬——什么肉啊你就让我们吃? 管家抽了抽鼻子,低声说:“是羊肉。” “如果你们不爱吃羊肉,我这里也有别的肉。”血乌鸦一摊手,“什么肉都有。” 四位信使赶忙千恩万谢,但仍旧没人敢吃。血乌鸦冷哼一声,说:“管家,赏你!”说着将托盘放进水渠,打开阀门,然后盛放食物的托盘顺流而下,来到管家面前。管家便手撕了一大块白肉,蘸着韭菜花的酱汁吃了起来。 其他人见状,也不敢驳了血乌鸦面子,等那托盘飘过来后,就也取了一些水果和饮料。 随后血乌鸦坐在池子里边,用水洗了洗脸,说道:“我在这里外乡人,你们知道的,外乡人很容易受欺负。” 众人点头称是,心里却在说:谁敢啊,大人!您要是外乡人,那我们就是外乡的臭虫!你这些年把我们当臭虫一样杀,还说有人起伏您? 血乌鸦继续说道:“所以我需要一些本地人来保护我,就是你们——你们就是我在这里的好朋友。各位,你们会帮着我的,对吧?” 血乌鸦用手抓起一个苹果,在掌心玩弄着,那漆黑锋利的指甲嵌入苹果中,果汁四溢,让人看得头皮发麻。 大家连忙点头,纷纷表忠心。血乌鸦看到这一幕很满意,他接着说道:“各位可能不理解,为什么我要在温泉里边待客。实际上呢,这是在效仿当年高原人的传统,那个时候,高原人还住在北方,那里天寒地冻,一年四季中有三个季节都会下雪。于是,人们为了驱赶身上的寒气,就特别爱泡温泉。大臣们啊,贵族们啊,甚至是皇亲国戚们,也都喜欢将温泉或者澡堂子当做社交场所,因为,赤身裸体也意味着坦诚相见。” 确实,大家都光着膀子,就意味着身上没有任何秘密,也没有威胁生命的武器装甲。 q1六⑧17妻 第二百七十九章:我要你用你那强壮的拳头,狠狠打我的脸 “本来还应该有娘们和酒,但我不喜欢那一套,如果你脑子醉醺醺,身子硬邦邦,那就谈不成事情了!当年的高原人亡国灭种,虽然有魔族突然打过来的原因,但骄奢淫逸之风盛行也一大原因,我们可不能重蹈覆辙!” “我的好朋友们,我建议大家以果汁代酒,敬草原的勇士!祝愿我们的民族永远武德充沛,统治厚土大陆。” “祝草原勇士!” 众人举杯共饮。此时,管家不禁想到:血乌鸦疯狂的时候过于可怕,温和的时候却又十分仁慈,看上去像个谦和有礼的君子,这让大家根本就无法揣透他的心思。 但他的谦和有礼也是建立在疯狂的基础上的。 血乌鸦忽然对一个信使说道,“嗯?你怎么不喝啊?” “呃,我……” 那信使是“金石部落”的人,皮肤黝黑,肌肉结实,然而从他那惊慌表情来看,这人应该但量不大。 血乌鸦“哗啦”一下从池塘里站了起来,说道:“朋友,是不是不信任我?难道我还会在你的水里下毒吗?” 那人连忙说道:“不敢!我就是,呃……刚刚嗓子不舒服!”说着赶紧将那杯饮料一饮而尽。 可是血乌鸦却不依不饶的说道:“不!你就是不信任我。我的朋友,我究竟是做了什么,才让你如此恐惧我?我赏赐你黄金,又在温泉里和你坦诚相待,居然这样也不能得到你的信赖吗?我很伤心啊。” 金石部落的那个大汉吓得哆嗦,连忙说:“没有,没有的事!大人,我是十分相信您的啊。” “但你是我的好朋友,我必须让你信任我!”他大声吼道。 接着,血乌鸦做了一个更加匪夷所思的事情。 只见他走到那个壮汉旁边,一把抓起了壮汉的胳膊,说道:“来,你,用你这强壮有力的拳头狠狠打我的脸!” 壮汉吓傻了,顿时两腿发抖,膝盖周围的水面随之扩散出一圈圈的波纹。“饶命!”他大声说。 打血乌鸦的脸?疯了吧?别说是打,就算是碰他一下,哪里还有命在? 不光是壮汉吓傻了,周围的人都是如此,大家都担心下一幕这个壮汉就会血溅当场;又担心喜怒无常的血乌鸦会迁怒于他们。已经有人躁动不安想要逃离这里,然而在血乌鸦的淫威之下,他们连动都不敢动。 “我让你打我的脸,你听不懂吗!?”血乌鸦一把掐住那个壮汉的脖子,大声吼道:“你是不是根本就不把我当朋友啊,啊——!?” 壮汉被掐的喘不上气也无法说话,就只能一直点头,表示自己当然愿意跟血乌鸦大人当朋友了。这时候血乌鸦放下他,说:“那好,证明给我看。” 壮汉咳嗽了几声,问道:“证明?” “我刚才说的话你都当耳旁风吗?” 壮汉吓得表情扭曲了,说:“您真要我让我打您的脸?” 血乌鸦道:“是啊!” “我,我……” “打!照着这里打!”血乌鸦指着自己的脸说道。 “可,可是……” “你难道不听我这个好朋友的话吗?那样的话,我可就不认你这个朋友了!”血乌鸦怒吼着,口水几乎喷到那人脸上。 壮汉意识到自己打也是死,不打更是死,既然如此,还不如放手一搏!于是他把心一横,抡起那强壮的大拳头,照着血乌鸦库曼的脸就打了上去!这一拳既有恐惧,也饱含愤怒,可以说是力量极大。 “砰!”血乌鸦的脸当场就变形了。在场的众人全都吓得倒吸凉气,纷纷想到:他真的打了啊!这下可完了!血乌鸦非得杀了他不可。 血乌鸦右脸一片淤青,眼睛都充血了,他身子歪着站在水池之中,就仿佛一具失去灵魂的僵尸。 那壮汉“哗啦”一下跪在水中,喊道:“大人饶命!” 没想到血乌鸦却笑了。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打得好!” 他用舌头在嘴里一阵搜刮,然后吐了一口带血唾沫,接着,他说:“我不会怪你,因为这是我的命令,而且我们是朋友,我不会伤害我的朋友。”他说着将那个壮汉从水池里搀扶了起来。壮汉的脸上带着惊恐和迷茫,他不知道血乌鸦是在说真的,还是在戏弄他,然后下一秒就来拧断他的脖子? 血乌鸦对周围的人大声说道:“你们也可以来打我,我允许!哪个不信任我的,都可以来打!我的左脸还没有被打呢!打完了脸,还有脑袋、胸口、后背和大腿……哪里都行!” 管家赶忙说道:“不必了,我们已经见识过大人的胸襟了!” “很好,很好!”血乌鸦开心的笑了起来,说:“你们都见识到了,我对待朋友是十分仁慈的!即使你打了我脸——看!把我打成这样的惨状!”他指着自己乌青的脸说道,“我也不会怪罪你们的!因为我们现在是朋友,彼此要坦诚。” 接着血乌鸦拍了拍那个壮汉的肩膀,说道:“你也记住,你是勇敢的战士!因为你打过血乌鸦的脸了,既然如此,你还有谁不敢打呢?去吧,去勇敢的战斗吧!如果你恐惧的话,就想一想今天。” “是,大人!”壮汉大声回答道。 血乌鸦点了点头,说道:“那就好,接下来我们谈正事——就请列位畅所欲言,好吗?” “是,大人。” 于是,血乌鸦开始对众人问询。 血乌鸦提的问题都很有见地,也囊括了许多重要的方面,他询问各种关于交通、地理、水文、资源、气候等等,之后又开始询问部族关系、经济情况、风土习俗、以及许多别人都想不到的刁钻问题。 管家这才发现,这四个部落的人不仅是上供最虔诚的,也都是对于这片土地很了解的人。很显然,血乌鸦不是随便挑选这些“朋友”的。 这场会议其实就是血乌鸦单方面的提问,他们大约在温泉里泡了两个小时,其间还起来休息过两次,血乌鸦倒是说到做到,对这些人变得和蔼可亲,其间没有动手,甚至连一个脏字都没说过。 两小时后,血乌鸦似乎将自己想问的都问完了,他说:“哦,这么看来,也难怪我叔叔败给李奥瑞克。” “中土这块地方,在我离开的这几年里竟然变化这么大?” “叔叔被这群卑鄙小人环绕,能够支撑到现在,也已经很不错了。” 血乌鸦从池子里边站了起来,然后打了个响指,说:“拿来!” 旋即后门那里传来了脚步声,一个强壮的大肚子龙人抬着一个巨大的木盆走了进来,那木盆里边丝丝冒烟,仔细一看,竟然全都是冰块;随后又来了两人,拎着四桶冰凉的水。龙人仆人们将冰水混合,然后血乌鸦站在木盆里边,仆人们将冰水迎头浇下—— “撕拉!”冰水落在血乌鸦通红的皮肤上,冒起一阵阵白烟,那男人颤抖着,发出愉悦的呻吟。在场的几人都默不作声,心里却对他这变态的兴趣感到厌恶。 接着,在冰水的刺激下,血乌鸦后背上出现了奇怪的红色花纹。老管家隐约记得,那花纹上面的图案似乎和龙族有关,然而只是一瞬间那花纹就消失了,老人没来得及多看。 “那么,我再问一个问题。” “我叔叔的弱点是什么?”他问老管家说道。 “乌鸦王的弱点?我……我只是个仆人,我不知道打完的事情。” “不,你最了解他,这些年你总是跟他在一起,照顾他的衣食住行,我要你告诉我,我叔叔输在什么地方?或者说他有什么性格上的弱点?” 管家这才知道血乌鸦为什么教他来参加这个“战术会议”,心想:血乌鸦这家伙,究竟是欣赏我,还是想弄死我?为什么总是将这种难题抛给我? 然而管家伴随乌鸦王多年,一次错都没翻过,早就人老成精,他在脑海中思索了片刻,说道:“下人不该妄议君王,但血乌鸦大人您这样问,我也只好斗胆一试。我认为,老王之所以战败,是因为强者的傲慢。” “傲慢。”血乌鸦点了点头,说:“还有呢?” “还有背叛。” 听到这个词,血乌鸦叹了口气,说道:“果然如此,跟我预想的一样。傲慢是强者的座右铭,也是强者的墓志铭。强者的傲慢能让他们更好的开疆扩土,一往无前,但也会在他们面对强敌的时候葬送他们……我叔叔久居中土这片和平之地,久而久之,也就以为周围都是些无害的羔羊了。” 血乌鸦擦了擦身上的水,说:“要想打胜仗,就需要掌握过去、现在和未来。我刚刚知道了过去,也知道了现在,只剩下未来。” “我已经知道了过去和现在,现在只需问问未来了。” 管家不禁问道:“未来?您要去问谁呢?” “当然是……问李奥瑞克了!”他狞笑着说道。 说罢,血乌鸦打开窗户,清冷的空气吹得里边一种裸男直起鸡皮疙瘩。接着血乌鸦一声长啸,停落在 午夜,神指城上空的群鸦纷纷起飞,就仿佛得到了什么指令一样。它们咆哮者,尖叫着,拍打着恶臭猩红的翅膀,飞往了南方…… “到野狼城去吧!然后回答我,这场战争的未来是什么!” …… 李奥瑞克这两天头很大。 最近野狼城这一块来了非常多的乌鸦,非常的多。 起初只是几十只的在天上盘旋,李奥瑞克也没当回事——不就是乌鸦吗?野狼城原先是乌鸦王的地盘,有些乌鸦很正常。然而,这些乌鸦越来越多,从几十只,一直到成百上千,再到后来遍布整个城市。天空上、街道上,到处都是。 这些乌鸦什么也不做,就找个屋檐之类的地方一待,然后就用那通红的眼珠子瞪着你,看得人瘆得慌。对于这些近乎无害的东西,李奥瑞克一般也不会管,毕竟乌鸦数量太多,又会飞,清理起来实在是麻烦,而且很花钱。然而,乌鸦在民间是一种噩兆,城里这么多乌鸦飞来飞去,就弄得人心惶惶。一时间各种谣言四起,一会说要世界末日了,一会说乌鸦王要杀回来了,一会又说是要闹天灾……人人草木皆兵。而且,这些乌鸦虽然什么也不做,却弄得野狼城里乌烟瘴气,这里一块鸟屎,那里一堆羽毛,这几天城里的老鼠啊、臭虫啊、甚至是得传染病的人明显增加。 于是,李奥瑞克不得不发布了捕猎乌鸦的告示,同时也命令北伐军的人想办法将这些鸟驱逐出城。北伐军的人早就看这些家伙不顺眼了,布洛泽得了命令,立刻点了一万个人,大家嗷嗷叫的冲了出去。众人有拿枪的,有拿网的,有拿弹弓的,甚至是拿弓箭的。一天下来忙活的热火朝天,看这场面,让人觉得不需要三天,他们就能将城里的鸟清理干净。然而到了晚上清点战利品才发现,一天下来才杀了不到一千只乌鸦,平均十个人才弄死一个。 就仿佛是apex里最吵闹的队友,一会喊破甲,一会喊大残,打完一看伤害只有两位数。 而且更要命的是,这一波“无效进攻”似乎激起了这些乌鸦的愤怒,这些乌鸦开始攻击人类,破坏建筑,它们调走人们的帽子、衣服,踢碎花盆,捅破玻璃,在人们头上拉屎撒尿,还用鸟语骂人。再到后来,他们开始组团直接攻击行人,尤其是爱攻击孩子甚至是婴儿。人民无法忍受这种灾害,开始集体向李奥瑞克请愿,请求战神显灵,杀了这些扁毛畜生。 这回李奥瑞克是真有点头疼了,连忙询问身边的人有没有好办法?此时希雅就说了:“大人,既然是乌鸦的事情,那你为什么不问问乌鸦王呢?” 对啊!怎么把他给忘了?真是灯下黑了,忙活了三天,竟然忘了这件事情。李奥瑞克只得求助乌鸦王,说:“鸦哥,你给盘盘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乌鸦王从圣遗物的空间内走出,他看到漫天的血红色乌鸦,先是脸一黑,旋即又大笑起来,道:“李奥瑞克!我看你这回是非死不可……” 话刚说完,一道“晴空霹雳”从天花板上落下,“咔!”劈的乌鸦王浑身抽搐,电摇蹦迪。显然,这家伙又忘记了自己的身份,动了歪心思。 过了少许,乌鸦王满身黑烟的行了一礼,说道:“是小王唐突了,陛下请勿见怪。” “不唐突不唐突,你就说说,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就行了。” 乌鸦王摸了摸卷翘冒烟的胡子,说道:“这些暗红色乌鸦,应该是我侄儿库曼的。” “库曼?”一旁的卓格卡缪惊呼道,“库曼来了吗?” 乌鸦王说:“是,算算日子也该来了,前几年库曼去给龙王布林当女婿,还帮他打仗,约定说是这一两年会回来省亲。害!说是回来省亲,其实就是来夺我的权,库曼是个有野心的孩子……”说到这里,乌鸦王的表情复杂了起来,似乎觉得“库曼要夺他的权”这件事情并不算什么,反而他有些欣赏这个男人的野心。 李奥瑞克打断道:“你先别说库曼,先说怎么能把这些傻逼乌鸦给处理一下?” 乌鸦王说道:“我能用自己的黑乌鸦来迎击血乌鸦,但是,这些家伙无孔不入,数量还比我的乌鸦更多,很难全部驱逐。” 李奥瑞克说:“也不用你将这些家伙全部驱逐,只要你能驱逐掉一部分就行了,你看,这些血乌鸦到处拉屎撒尿、破坏公物、袭击小孩……” “这不是重点。”乌鸦王说。 “那什么是重点?”李奥瑞克问。 听到这话,乌鸦王皱起眉头,道:“李奥瑞克,你还没意识到问题的严重吗?你真是令我失望。” 李奥瑞克皱起眉头,道:“你不会好好说话是吧?” 乌鸦王感觉自己头皮发麻,静电让他浑身汗毛倒数,他赶忙赔了个笑脸,说:“大王您别着急,听我慢慢说。” 接下来,乌鸦王不敢阴阳怪气,就言简意赅的将事情告诉了李奥瑞克,他说:“血乌鸦操控乌鸦的本领是跟我学的,但这孩子青出于蓝,不光比我更会养乌鸦,而且还结合了一些萨满的心神术,使得这些乌鸦的眼睛能够连通他的心灵,换句话说,这些乌鸦的眼睛,就是他的眼睛……” 李奥瑞克惊呼道:“我艹!你他妈不早说,那我今天早上厕所窗口就蹲着一只,我岂不是让他看光了?” 乌鸦王笑了笑,说:“您倒也不必担心,血乌鸦对信息的处理能力没有到这种程度,我听他说,他只能在脑海里构建大致的轮廓出来……”乌鸦王说着望向窗外,“但是画个地图什么没问题,如今血乌鸦想必已经知道了野狼城的完整地形,所有建筑的位置,街道的长短,也知道哪里有岗哨,哪里有兵营,哪里是仓库,哪里是医院……实不相瞒,李奥瑞克王,这才叫‘把你看光了’。” 这样吗?李奥瑞克默默点头,表情也严肃了起来。 就在这时候,希雅这时候跑了进来,说道:“李奥瑞克,乌鸦正在袭击我们的花仙子!” 什么?花仙子? 李奥瑞克的冷汗一下就冒出来了。 衣8衣7七一六 第二百八十章:藏在手心的剑 李奥瑞克立刻对乌鸦王说道:“快放出你的鸟来,保护我们的情报人员!” “是,大王。” 乌鸦王得令,立刻来到户外广场,吟唱魔法,召唤黑色乌鸦军团。顿时千百计的黑乌鸦从四面八方飞来,在空中和血乌鸦开始了战斗。一时间空中群鸦齐鸣,响声刺耳,红色和黑色的羽毛犹如雪花一般飘落,不一会,街道上就遍布乌鸦尸体,到处都是血迹。 这场乌鸦之间的战斗持续了一个下午,最终乌鸦王这一边的乌鸦占据主场优势,成功击退了敌人。同时协助作战的还有北伐军的众将士,乌鸦士兵以及一众翼龙, 打完了这场乌鸦战役之后已经是傍晚了。 李奥瑞克回到办公室中,心里盘算道:这些乌鸦重点袭击我的花仙子,很显然,血乌鸦库曼已经意识到了花仙子在我军的重要地位。再加上他放出大量乌鸦来侦察这件事情,足以表明,这家伙和我一样,也有情报战的意识! 李奥瑞克先前打仗能够以少胜多,很多时候都是依靠情报战,他有着现代人的信息战思维,又有花仙子这种立体的、全方位的侦查人员,因此总是能够降维打击的战胜对手。 此时,外面传来了一阵激动的嚷嚷声,听声音似乎有格罗温,还有布洛泽,李奥瑞克就走到门口,一开门便是一惊,就见门口站着许多的人,几乎他的干部都来了。 大家意见了李奥瑞克,就七嘴八舌的说了起来。 布洛泽说:“元帅,听说那些红色乌鸦是敌人的间谍?这是真的吗?”同时旁边的菲利普激动的说道:“我们所有的仓库都让这些家伙看光了!乌鸦的尸体比老鼠还多。”格罗温也抢着说道:“是啊!战马牧场的头顶天天都有这些家伙盘旋!如果这些乌鸦都是斥候,我敢说,这些家伙对骑兵的掌握能精确到个位数了,大帅!我们的骑兵团可是秘密武器,养兵千日,这还没上阵呢,就让敌人看光了!” 其中脸色最难看的人当属勇士团的奥德罗,这家伙如今负责管理大炮阵地,他摆着一张如丧考妣的脸,说:“元帅,熔岩大炮的仓库里边也混进去乌鸦了!是我无能,请元帅责罚。” 搞军事的,没有人不知道情报的意义。如果还没打仗,敌人就连你底裤的颜色都看光了,那这仗还怎么打?乌鸦是斥候的事情在北伐军中已经传开,众将士人心惶惶。 李奥瑞克倒是不着急,他看着窗外的一地狼藉,沉默了少许,忽然笑了起来,说:“没关系,有些东西他看得见,而有些是他看不见的。” 希雅问道:“这话怎么讲?” “将我们的军队比作一个人的话,那么血乌鸦现在看到了我的躯干,我的五官,我的衣服,我的鞋子,甚至是我脸上的青春痘,然而他唯独没看到我藏在手心里的、那把锋利无比的、带毒的剑。” “这把剑,就足以要了他的性命。” …… 神指城深处,温泉小屋—— 时节入冬,神指城也开始下雪,本就冷清的皇宫变得更加冰寒。 也只有这个温泉小屋还在时刻冒着热气。 每天,都有众多乌鸦来到这里避寒。它们落在房顶上,窗台上,还有烟囱上,密密麻麻的红色乌鸦就犹如一件沾血的大氅,将这小屋完完整整的包裹住了。乌鸦们日夜发出凄厉的叫声,用那猩红邪恶的眼睛环视着四周,如今除了血乌鸦的龙人亲卫,没有人敢从这恐怖的小屋前面走过。 “血乌鸦”库曼正在温泉房里闭目养神。 无数的信息通过乌鸦的眼睛传输到了他的脑海,让他身处温泉之中,却能博览外界的一切。 自叔叔的葬礼过去已经一周了。这一周来,血乌鸦库曼利用自己的乌鸦军团俯瞰了整个中土大陆,他没有立刻去野狼城,而是先仔细的观察正片土地,每一个城市、镇子、村庄,每一座山峦每一条河流……所有的一切他都清清楚楚的看在眼里。他一边看,一边规划思考该如何向着野狼城进军,走哪一条路,过那一条河,在哪里伏击,在哪里决战,在哪里包围……当然光靠他自己是不够的,他还有一个幕僚团队,这支团队位于龙女寝宫,也就是他夫人的宫殿,他们通过魔族水晶球和乌鸦来传输情报。 等把周围的一切信息勘测完毕,他才让所有乌鸦涌入野狼城,收集剩下的情报。 血乌鸦不打无准备的仗——从前他和他叔叔一样,相信靠着残忍无情和阴谋诡计就能取得胜利,但跟着龙王布林这些年他学到了很多新东西,尤其是如何去以王道来作战。 此时,野狼城的事情他也都搞清楚了。看完李奥瑞克的力量之后,血乌鸦不禁感叹: 我叔叔输得不冤。 李奥瑞克的力量远比任何人想象的更加强大,他有财富、有装备、有兵马,最重要的是,他有着更先进的战术。这家伙竟然和我一样,会用花仙子替代乌鸦来收集情报?只是他的花仙子没有我的乌鸦多罢了。而且他还有非常先进的弩炮、投石车甚至是熔岩大炮,他的骑兵战斗力也非常强,装备和蛮族是同一水平。这哪里是高原人?李奥瑞克的力量,已经足以和四大蛮王叫板了! 这才多久?他就将破败腐朽的沼泽高原人变成了这样?这才多久,他就从小兵变成了国王? 血乌鸦表情越发凝重,他盘算着自己和李奥瑞克的军力,很快就得出一个结论——以现在的兵力和李奥瑞克作战,胜率最多五五开。而且就算是胜,也可能是惨胜,他会折损许多兵马,耗费大量军费,结果就会造成他在龙王的大帐中地位一落千丈。血乌鸦是龙王布林的七位勇士之一,这七人虽然都是龙王布林的打手、向他效忠,但彼此之间关系却不怎么样,血乌鸦必须保全自身实力,以免被人踩下去。 于是他通过水晶球联系上了寝宫的“银龙公主”,对她说道:“夫人,有件事情要你帮忙,我要你以我的名义,去找龙爪部和龙鳞部借兵,让他们支援我五百龙人,五万大军……” 面对水晶球那边的质疑声,血乌语气坚定的说道:“对,我自己有十万人和五百个龙人,加上援军,能凑够十五万人和一千龙人……不给龙人?前线腾不出人手?也罢,五万士兵拿来就行。” “打个野狼城用不了那么多人?不,相信我,这绝对不是因为我懦弱,而是杀了我叔叔的那个李奥瑞克远比你们想象的要更难对付……” “嗯,我会的,相信我,米切拉,这只是我们路上的一个小插曲而以,很快我就会回到龙城去。” “是的,等夺下了野狼城,我会直接杀进沼泽,然后将高原人彻底亡国灭种,永绝后患!免得他们再生出第二个李奥瑞克来!” …… 乌鸦的尸体堆满了野狼城的街道,要拿车往外运。 血乌鸦的这些畜生倒也是怕死的,经过一场大战之后,显然是知道了李奥瑞克的厉害,它们不再攻击平民,也不再随便降落,只是在野狼城的上空掠过。然而,听城外面的人说,这些乌鸦还是会如黑烟一般出现在郊外,经常攻击周围的牲畜,还会袭击庄稼和落单的行人,他们打起了游击战,乌鸦王的黑乌鸦只要出现,它们就会逃跑,走了就再回来,让人不厌其烦。 万幸的是,现在时节入冬,天寒地冻,农民们不用出来干活。人们可以躲在屋里抵御乌鸦,若是有乌鸦敢冲进房子里袭击人类,多半就会被人抓住,然后拿来炖了吃肉——虽然乌鸦肉酸涩难吃,但是对于吃不上肉的普通人来说,也是难得的热量来源了。另外民间有人研发了一种草药方子,拿来点燃之后,那刺鼻的气味能够驱走血乌鸦,总之,这场“血乌鸦之灾”有所缓和。 不过北伐军的人都知道,这才不过是刚刚开始。 在血乌鸦的监视下,北伐军根本就无处遁形。士兵们日常的训练、吃饭、睡觉甚至是拉屎都被这些乌鸦盯着,想必军队里边的阵型、战术、剑法、编制、辎重、工具、工事等等也都被这些乌鸦看去了。这件事情让北伐军的团长们感到十分懊恼——哪有在敌人眼皮子底下操练军队的啊?这不相当于是打牌的时候,他暗着打,我却明牌? 但这还不是最愁人的,最麻烦的还在后面。 原先北伐军的势力已经遍布了近半个中土平原,他们在各个战略要地都布置了要塞,关键的道路上都有岗哨,已经实质的控制了许多村庄、庄园和牧场。 先前为了控制这些地区,李奥瑞克下了很多心思。中土平原无险可守,野狼城的土地和四个敌人部落直接接壤,其他蛮族部落可以在这些地方来去自如,李奥瑞克的地盘就经常遭到敌人的骚扰和掠夺。原先,这些部落 所以为了保护这些地区的安全,李奥瑞克派出了一个团的游骑兵,还让花仙子们随时在空中巡逻。花仙子构成了一个巨大的检测网络,哪里有战事了,就让游骑兵们迅速出警,平息战火,保护农牧业的正常生产。 然而这一切都被血乌鸦的破坏了,红色的血乌鸦们先是重点攻击花仙子——花仙子和血乌鸦体型相当,但乌鸦比花仙子更为凶猛好斗,一对一花仙子根本打不过;后来李奥瑞克让人临时用餐具改了一套迷你的兵器盔甲给花仙子们装备,这样才保证花仙子一对一能打死乌鸦;然而,好景不长,这些乌鸦从单挑改为群殴,有时候是三两只,有时候甚至是七八只一起对付花仙子,这样一来,花仙子们只能跑到地面上寻求骑士们的庇护,或者是也几十个一起组队出行,花仙子的侦查网络就开始缩水。 由于侦查网络缩水,李奥瑞克就逐渐失去了对这些地区的控制和保护,几乎不用库曼本尊出手,光是周边的马贼强盗就让牧民们叫苦连天了。虽然说,北伐军的斥候和游骑兵是不怕乌鸦的,但这些游骑兵时刻都在无涯的监控之下,行踪也几乎透明,敌人继续和你玩游击战这一套,游骑兵团也只得疲于奔命,往往东奔西走一整天,刀子也沾不到马贼的血,可谓拔剑四顾心茫然。 就这样,野狼城周边的土地再度失去控制,不到一周,李奥瑞克就失去了对十余个村庄和两个城镇的管理,虽然这些地方的部落首脑名义上还是效忠于他,但李奥瑞克已经无法保护他们的安全,也对这里的事情不再了如指掌。 这种隐形的侵略搞得北伐军一种将领十分愤怒,这天下午众人惯例的来到大议政厅进行工作报告,大家就顺便将心中的抱怨都说了出来。 格罗温脾气暴躁,率先开呛,骂道::“他妈的!这库曼玩阴的,干脆咱们下个战书,直接跟他在平原上来个大决战,也好过这样被乌鸦折磨——我现在身上总是一股鸟屎味!艹他妈的,真该死。” 随后布洛泽摸了摸下巴,也忧心忡忡的说道:“虽然乌鸦不来野狼城了,但这些家伙却一直在骚扰野狼城外的人。血乌鸦比蝗虫还可怕,它们有智慧,甚至堪称狡猾;如果明年春天,它们继续骚扰农民播种,甚至是破坏农田,那明年我们的春耕就完了!到时候野狼城一带说不定会发生饥荒,如果陛下执政的第一年就闹了饥荒——还是在堪称‘沃土’的中土平原上,那这对您的统治极其不利。” 塞拉维接着报告说:“是的,师父,混血精灵那边也有意见,昨天我们那几个负责拓荒的男爵联名说,乌鸦在骚扰它们开垦土地,种植草药,还有盖房子,德鲁试着和乌鸦们谈判,却发现这些血乌鸦早就成了没有灵魂的丧尸,它们只听库曼的指令,似乎没有自己的思想。”罗米拉走后,塞拉维就代理了姐姐的一些职务,例如对接混血精灵等等。 希雅对此也很是焦虑,说:“血乌鸦库曼正在实质上逐步蚕食我们的土地,乌鸦只是个开始,接下来是马贼,然后就是不打旗帜的散兵和佣兵,如果我们一直不管,那他们迟早会派正规军来接管野狼城周边的土地。李奥瑞克,你现在娶了狐狸母女,名义上已经是他们的天可汗了,如果不去管这些附庸,那这天可汗就当不下去了。” 勇士团的奥德罗则说:“军火库我转移到其他地方了,包括熔岩大炮、各种魔药、还有一次性的魔法卷轴等等,但我还是很担心。事实上,那些乌鸦一直在盯着我们,我们几乎是在乌鸦眼皮子底下完成的转移,我不知道这有没有用。”他懊恼的叹了口气,说:“我们从没遇到过这种情况,兵书我也看了不少,可是历史上从没听说过有谁是用乌鸦打仗的!蛮子,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狡猾了?” 卓格卡缪和塔娜琪格也来了,狐狸母女行礼,随后,小狐狸报告说:“陛下,您让臣妾维持、联络蛮族部落的关系,这些日子大家一直在抱怨自己的部落持续遭到乌鸦的骚扰,还有马贼频出,众人都请愿说,希望天可汗能够大发神威,一举杀进神指城,砍了库曼脑袋,自此永绝后患。”接着卓格卡缪补充道:“还有,巫医们告诉我说,驱逐乌鸦的草药要烧没了,再这样下去,别说是驱逐乌鸦,就是有人生病了都没有草药给他们用。他们请求物资援助,陛下。” 菲利普一摊手,说:“我想说的基本都让大家说了,我只说一点,粮食安全是重中之重!我建议加派人手管理粮仓,千万不能粮草上出问题。野狼城有人口十万,北伐军驻军五万,这些人基本都是脱产者,一个冬天全靠着城里仓库那点粮食养活着。血乌鸦已经勘探到了我们所有粮食仓库的位置,如果这个家伙对我们储粮下手,那么后果不堪设想。” 大家的担忧,李奥瑞克都很清楚,但他本人却很沉得住气,他说:“现在形式还不明朗,我们需要想等一等,至少熬过这个冬天。” 李奥瑞克望着窗外,此时北风呼啸,玻璃凝了冰花,有只小猫趴在窗外台上,用玻璃缝隙里漫出来热气取暖,好心的希雅还为它准备了一小块毛毯。 “冬天可不好过。”菲利普嘀咕道。 李奥瑞克说道:“是不好过……” 李奥瑞克端着热茶来到窗边,凝视着窗外的寒夜,沉入沉思。风拍打在玻璃上,吹得窗框咯咯作响,这声音与屋内火炉的噼啪声相映成趣,然而,李奥瑞克知道,这种趣味是贵族们独有的,普通人此刻只能裹紧衣服,抱着家人,畏缩在墙角的草床里,靠着自身耐力来忍受寒冬。而且野狼城今年的冬天还格外冷,几乎不输给北境,估计接下来的几天,城里会冻死不少人。 不仅仅是普通人,士兵们也保受寒冷的冲击。李奥瑞克的北伐军大多是沼泽人,他们习惯了温暖湿润的南方,习惯了套上两件衣服就能将就度过的冬天,他们不知道什么是雪,也不知道冬天竟然能冻死人。这些人面对严冬毫无心理准备,也就是李奥瑞克现在物资充足,要不然北伐军一定会出现大量的非战斗减员。 “但也不光我们不好过,敌人也一样不好过。”他说。 “元帅有何高见?”希雅问道。 群6吧17妻一 第二百八十一章:持久战、速胜论 李奥瑞克心里将事情大致分析了一遍,随后说道:“库曼接下来有三个选择,我会依次讲给你们听的……” 李奥瑞克王喝了一口热茶,随后开始为北伐军的一众将领分析当前的局势。 “第一,是继续和我们打消耗战,一直打到春天,就如同布洛泽说的那样,他一直用乌鸦、马贼还有佣兵骚扰我们,破坏我们的春耕,打垮我们的经济,如果他这样做,对我们短期不利,但长期有利。短期来看,野狼城周边的经济会被拖垮,好不容易打来的中部沃土也会被打烂,产不出多少粮食;但也意味着库曼没有速战速决的决心,到时候我们可以将野狼城变成我们的桥头堡,继续深耕沼泽地区的国内经济,直到我们的力量足以正面碾压他。沼泽地带地广人稀,开发空间很大,先前一直受到贵族和其他种族阻挠,如今我和蒂维丝已经铲除了贵族势力,等异族叛乱也平息,那么沼泽地就能真正完成整合,持续为我们提供兵源和军费;库曼虽然有兵有钱,却都是借来的,他真正拥有的土地只有中土北部,人口不如我多,耕地和牧场也比我小,耗个三年五载的,他就会落下风——这家伙总不能一直找龙王布林要钱吧?他再嚣张也只是是布林的奴才,又不是布林他爸。不过,库曼应该不会做出第一个选择,他想要在龙王布林面前展示自己的能力,就不会甘心将野狼城打成一笔烂账,何况,蛮族如今的中心仍旧在和魔族的战斗上,布林也不会允许库曼在中土后方制造一个持续消耗财力人力的无底洞。所以,打持久战只是构想,布林大概率不会这样做。” 这番局势分析不是李奥瑞克临时起意,而是他这几天通过分析情报总结出来的。他看了许多关于龙王布林和血乌鸦库曼的资料,还仔细问了乌鸦王以及其他蛮族的人,这才得出以上这些猜想。 这番话有理有据,高瞻远瞩,众人浮躁的心思稳下来了一些。然而,北伐军的众人也都想着开疆扩土,或者说是在战场上建功立业,谁也不想在野狼城打上五年的持久战。此时,格罗温就迫不及待的问道:“那第二种可能呢?” 李奥瑞克继续说道:“第二,我们被迫主动出击,这个选择对我们最为不利,或者说,这是敌人最想让我们做的事情,我们最好不要这样做。” 格罗温不禁说道:“我不是质疑元帅的决策,只是依我愚见,正面出击也没什么不好!您看,我们现在兵强马壮,又学习了您写的《强军论》,不管是铁骑团、游骑兵,还是您的亲卫骑兵团,战斗力都比之前厉害太多了!我看蛮子的骑兵也没什么了不起,当年老祖宗们纵马驰骋的时候,蛮子还他妈在婆娘怀里喝奶呢!我看咱们现在有点先烈遗风了,可以让蛮子也领会一下他们祖宗当年的恐惧。” 这话说得倒是振奋人心,几位主战的团长都点头称是。更有个年轻的精灵站出来,大声说:“对呀!不怕他们!只要北伐军这边愿意开战,那精灵骑兵团一定全力支持!混血精灵早就恨透了那群卑劣残忍又狡猾的蛮族人。赫尔墨卡要是还活着,也一定会狠狠教训这些蛮子的!” 这人是混血精灵的骑兵长,称号“猎豹”阿迪尔,他也是罗米拉临走前任命的混血精灵军部负责人,如今地位仅次于塞拉维。 “很好。”李奥瑞克点了点头,表示称赞。 李奥瑞克能理解战士们请战的愿望,虽然这行为鲁莽,但对于将领——尤其是冲锋陷阵的骑兵团长来说,有这种心态其实是好事。要是格罗温这种猛将整天提心吊胆的害怕蛮子,不想打仗,那才是坏菜了呢! 但作为元帅,李奥瑞克觉得,他更需要长远的眼光和智慧,不然就相当于辜负了这些人抛头颅洒热血的勇敢。 李奥瑞克想了想,说:“看到大家对战斗有信心,我很欣慰。确实,我军实力远胜从前,正面跟蛮子较量也不吃亏,但大家可别忘了,我们的目的是北伐!北伐是要从南一路打到极北高原,光复故土!这一路上要打的敌人可多了。这血乌鸦库曼看似麻烦,实则只是个小喽啰罢了,我们打败了库曼,还要打三个蛮王,打完了蛮王,还有龙王布林,龙王布林收拾完了,还要干他妈的魔族!等把魔族赶回魔界了,难道我们就不追到魔界去,好让魔族也体会一下被夺走家园的痛苦吗?是不是,各位?” 李奥瑞克语气平易近人,但说出来的话语却满是雄心壮志,在场的人,即使是最有野心的团长,也只是认为“能打赢蛮子就算成功”,甚至许多人觉得“能占据中土就不错了”。几乎没有人想过将来要打魔族的事情,更没有想过什么“反攻魔族老窝”这种做梦都不敢做的事情,听到李奥瑞克这番鸿鹄之志,众人都为自己的短视而倍感羞愧,布洛泽开口说道:“王,不愧是王,是啊,为什么我们要止步于光复故土?难道夺回自己的东西就算是复仇了吗?应该让魔族也体会一下我们当年的痛苦啊,这才算是报仇。” 一时间众人纷纷呼应,此时李奥瑞克用手势让大家安静,接着说道:“既然我们才刚刚开始,就不能在这里耗费过多的力量。正面决战我们确实能打败血乌鸦,但这一战打完之后,我们必有死伤,装备和军费也会损耗许多,我们要多久才能恢复元气呢?三年不算多,五年不算少,于是北伐的计划又要延后。如果其间有其他蛮王趁虚而入,我们又要花费更多精力和时间对付他们,继而北伐会再度搁置,到头来,匆匆十年就过去了!各位还有多少个十年?你们的勇气和心智能坚持十年,但身体也能吗?我们的战士也能等这么久吗?所以,我们永远都要秉承一个原则:用最小的代价,换取最大的胜利。不要见人就杀,见城就拆,见钱就抢,我们不要小胜和惨胜,只要大胜!” 李奥瑞克虽然已经贵为帝王,又是元帅,可谓政权军权通通在手,但他仍旧是那个以理服人的李奥瑞克,从不会仗着身份来压人。这番话说得有理有据,而且简单直白,即使是这些不怎么识字的大老粗们也能听懂,大家听完之后都很信服,即使是最暴躁最好战的格罗温,此时也安稳住了心思,不再嚷嚷着要出城打仗了。狐狸母女更是震惊于李奥瑞克展现出来的王者气量,卓格卡缪小声感叹道:“真是好男人。” 琪琪眉头一皱,低声道:“是我的好男人!” “妈又没跟你抢!” “你都炫嘴里了还没跟我抢呢?” 两人不敢大声说话,要吵也得回去再吵。 另一边,希雅问李奥瑞克,说:“那第三个选择呢?是不是最优解?” 李奥瑞克继续说:“嗯,第三,库曼主动出击,进攻野狼城,我们以逸待劳,能够以最小的代价击败他。” “好,这个好!”格罗温握着拳头喊道,“他要是敢来,我就让他死无葬身之地!” 布洛泽则谨慎的摸着下巴,思索道:“但血乌鸦不是好对付的,你们别忘了,现在他手上有我们全部的信息和情报。格罗温,说不定血乌鸦库曼比你更清楚你有多少兵马,多少辎重,走哪条路线,用什么武器……” 不等格罗温反驳,希雅又说道:“是的,最好不要轻敌,这家伙可不是沼泽的废物贵族,他是血乌鸦库曼!据说不比乌鸦王差。” 李奥瑞克笑了起来,说:“何止是不比乌鸦王差!连乌鸦王自己都说,库曼就是年轻时候的他,而且库曼比乌鸦王更强壮,更富有,也更有野心……但他比我还是差一点。” 李奥瑞克用手摸着腰间的剑柄,说道:“如果他敢来,就必死无疑。” 这次李奥瑞克没有说他要怎么做,而是话音一转,说道:“现在我和库曼都想让对方从城里出来,他想用乌鸦逼我就范,而我也可以让他上当。” 听到“上当”这个次,塞拉维就一脸兴奋的问道:“上当?师父,您打算怎么做?有什么办法骗过血乌鸦吗?” “我其实也不知道具体的办法,”李奥瑞克一摊手,笑道:“等血乌鸦先出招,我在配合他表演就好了。” 配合他表演?这算是什么战术啊?众人不解其意,只得静候李奥瑞克王的表演了。 …… 严冬已近到来。 即使是对于跟随血乌鸦库曼来到中土那些北方战士,也会觉得今年中土有些冷。对于这些生长在北境的士兵来说,中土平原妥妥的是属于南方!中土一年就下一两场雪,下了雪还会很快融化,不是南方是什么? 但今年中土的气候已经和北境差不多了,大家没想到在这里会能感受到家的感觉。 神指宫殿,血乌鸦库曼看着漫天飞雪,心里很是愉悦——对了,就是要这种大雪!这场大雪会助我葬送李奥瑞克的北伐军! 库曼端着一杯热牛奶站在床边,小口抿着,牛奶里泡着生姜、红枣和人参,用来滋补身体。库曼从不喝酒,也不抽烟,因为他很久以前就见识过了叔叔那被酒色和烟草掏空身子的样子,他那时候就发誓,自己绝对不会沾这些东西!至少在功成名就以前,绝对不碰。他严格的自律,只吃那些对他身体有益的东西,比如滋补品,保健品,以及人肉——对!人肉可是大补!所谓“吃什么补什么”,既然想补身子,那直接吃人肯定是效果最好了。 议政厅下面一众封臣却没有他这么淡定。 这些虎豹豺狼此时正在摩拳擦掌,等待着血乌鸦王的命令。 这场严冬对于他们来说也不好过,乌鸦王的部落封臣们常年居住在水土肥美的中土,很少经历这种寒冷日子,他们习惯了挖坑埋土就有一斗一斗粮食的富裕生活,从不去励精图治,因此一旦遇到了这种灾年就集体傻眼,而他们能想出来的办法,无外乎一个字:抢! 抢邻居是不行了,如今血乌鸦看着他们呢,谁敢在这时候抢自己人,那非得让血乌鸦生吞活剥了不可。那剩下能抢的,就是南方!原先野狼城还在的时候,大家这个时候就会于野狼城集结,大举南下,掠夺沼泽上面那些高原鼠辈,捞一大笔,年关的时候还会举行盛大的狩猎品集市,展示自己掠夺来的成果,并评选今年的“冠军猎人”。现在野狼城丢了,这项传统的保留节目就没有了,不过好消息是,他们可以直接去抢野狼城。 血乌鸦库曼调兵遣将,听说又要来了许多人,如今光他自己就凑了十五万大军,再加上一众部落的援助,兴许能凑出二十万人!这可比当时老乌鸦王攻打野狼城的人数多了一倍。而且这次还有龙人的支援!龙人战士,哪怕是不会武艺的普通龙人,也能一个人打败十个佩刀武士,而这些老练的龙人战士,更是以一敌百的强者!他们一旦上了战场,就会变成无情的杀人机器,粉碎一切障碍。不管是兽人、半魔人、精灵还是巨人,跟龙人相比都是废物! 所以,什么时候攻打野狼城呢?再不打,我们的人就要饿死了啊! 血乌鸦不说话,下面的人也不敢进言,谁知道这个性格古怪、喜怒无常的男人,今天又会整点什么花样出来? 不过,还是有一些人敢说话的。 “大王!” 那是山猫部落虎斑猫“缪罗”,是血乌鸦钦定的四个好朋友之一。人如其名,他是个如猫一般敏捷的男子,有着锐利的眼睛和细长的脸。 “我们为什么不主动发起进攻呢?主动进攻的话,这个冬天大家就能吃饱喝足。李奥瑞克的兵力还不到我们的一半呢!就算是不打野狼城,我们也可以将野狼城外面的村庄掠夺一番,让他见识下我们的厉害。” 血乌鸦点了点头,说道:“嗯,我听着呢,其他人怎么想?” 接着,那个金石部落的代表,也就是先前在温泉亲手打了血乌鸦一拳的强壮武士说道:“如果大王愿意开战,我们部落必定全力支持!” 然后桑洛部和高原遗部的人也表态,都向血乌鸦请战,说愿意为了大王上阵杀敌,流血牺牲。 如今,这四个“好朋友”以及他们身后的部落都成了血乌鸦的死忠,对库曼极其信任,也非常忠诚。库曼虽然在别人眼里看起来是个疯癫的食人魔,但在他的“好朋友们”看来,那就是英雄、是圣人、是救世主!为他而死也心甘情愿。 库曼此时点了点头,他又喝了一口人参牛奶,说:“各位朋友都十分勇敢,不愧我看重的人才。然而,各位难道忘了我叔叔是怎么死的了吗?他死于傲慢!我不能重蹈覆辙。李奥瑞克对北方早有防备,我如果主动出击,就会正中下怀,所以我要逼李奥瑞克先动手。” 一只血乌鸦落在外窗台上,库曼打开窗户,用手指逗弄那乌鸦的嘴巴。残忍的红色乌鸦在他面前就犹如小猫一般温顺,用脸去蹭他的手。 “就靠着这些乌鸦吗?”缪罗问道。他走上前来,看着窗台上的乌鸦,还有远方围墙上那成群结队的黑色鸟儿,不禁感叹道:“您操控乌鸦的萨满祭司们已经心力交瘁,疯了三个,死了两个,而您自己不也一直失眠吗?我听说操控乌鸦需要耗费心神,我怕您撑不住啊,大王!”缪罗说着哭了起来,其他三个好朋友也哭了,他们哭的是真情实意,绝无半点虚假。 血乌鸦曾经和一个德高望重的老萨满学过一种叫做“交心术”的法术——说是法术,却又不是魔法,因为交心术不需要魔力,也不涉及任何超自然的玄学,他是用语言、神态、行为、奖赏和惩罚等方式来控制人心的一种办法。凡是被他“交心”过的“好朋友”,无一例外都变成了他最忠诚的下属,在他的控制下如木偶一般跳舞,整天为了他死去活来。 血乌鸦天生就有领袖魅力,又足够智慧,最重要的是他做事没有底线,这使得他能够在使用“交心术”的时候事半功倍。 此时,这四个“好朋友”一想到库曼大人心力交瘁的样子,他们的心就要碎了。 “我的朋友们,我不想你们为我而流泪!” 库曼说着走到四个人面前,依次亲吻他们的额头,就犹如天父神庙的上人为信徒赐福一般。外人看着这一幕,感觉怪异而又恶心,但那四人却只觉得感动。 接着库曼说道:“你们说的对!的确,光靠乌鸦确实不足以让李奥瑞克就范,但我们还有另一张牌。” “什么牌?” “饥饿!”库曼冷笑着说道,“李奥瑞克的粮食坚持不过这个冬天。” 四个好朋友面面相觑,“高原遗部”的那个光头大汉说道:“野狼城一直是水土肥美之地,粮草充足,怎么会熬不过这个冬天呢?” 库曼说:“我有办法让他熬不过这个冬天。” 库曼朝着远方眺望,那里是他的巫毒作坊,石头垒砌的小屋里边,巫医正在拿大锅煮浓汤,三个烟囱冒出墨绿颜色的浓烟,如蛇一般缭绕在天上。 巴77衣 第二百八十二章:粉雪 虽然严冬的到来,一波一波的难民涌入了野狼城;此时李奥瑞克站在城墙上,看着那排成长队的难民,不由得心中满是悲伤。 野狼城一带固然是水土丰美之地,但再富足的土地也承受不了战争的摧残。自五年前蛮族和魔族开战以来,中土大平原就一直在为前线输血。中土的人虽不至于吃不上饭,却也一直处于饥饿的临界点上。紧接着乌鸦王十万大军南征,再到现在血乌鸦和李奥瑞克剑拔弩张,每一场战争都是要钱的。这片土地被贵族们收割了一茬又一茬,留给人民的,也就只剩下冰冷的泥土了。而到了这种程度还不算晚,马贼横行霸道,杀人放火,无恶不作,他们掠走泥土上刚播种下来的种子和嫩芽,连一点希望都不给这些穷苦人留下。 牧民也好,农民也罢,面对今年的严冬都是毫无办法。这场严冬成了压垮骆驼的随后一根稻草,中土的生产环境几乎崩溃,大面积的饥荒在所难免。 难民之中,既有青年男女,也有老人和孩子,所有人都是一副死气沉沉的表情。他们体内只有苦难,却无一粒粟米。黑帆布似的粗糙皮肤扒在干瘪的肉上,肉又紧紧铁着骨头,年轻的人还有点人样,老人孩子就瘦得像个骷髅。 “太惨了,今年太惨了……”卓格卡缪感叹道,“往年也有灾年,但没见过这么惨。” 一旁的菲利普冷哼了一声,说道:“今年可不是灾难,今年秋天收成可好了,听说是这五年来最好的一次!” 布洛泽说道:“再多粮食也禁不住战争的消耗,我听说乌鸦王先前一车一车、一队一队的将粮食运到北方的前线,仍旧填不满那个无底洞。” 希雅在城墙下面把关,按照先前蒂维丝治理野狼城时候留下来的规矩,对灾民进行审核,发放身份证明,并进行统计。 “野狼城还能容纳多少灾民?” 菲利普说:“三万左右。” 李奥瑞克对身边的卓格卡缪说:“好,明天需要你在跑一趟,到水马古道附近,说服周边的牧民来到野狼城里避难避寒,我会给他们建造难民营,定期发放救济餐。” “是,陛下。” 让卓格卡缪母女去做这件事情,她们仍旧是普通人心中的族长,有一定声望的。虽然这样只能帮助一小部分人,但这种政策必须要有,不能让外面的人觉得,李奥瑞克还没打仗,就已经放弃了她们。 “我不喜欢这样。”格罗温低声嘀咕道。 菲利普瞥了他一眼,低声斥道:“大胡子,说什么呢!” 格罗温对着菲利普吹胡子瞪眼,说道:“你还说我!昨天晚上,你不也在骂街吗?” “我那是……个人意见。”菲利普移开了目光。 李奥瑞克听见两人的对话,便询问道:“你俩说什么呢?” 菲利普目光闪烁,不敢直视李奥瑞克的眼睛;格罗温冷哼一声,嘀咕道:“我是觉得不该浪费粮食。” “有话直说。”李奥瑞克道。 格罗温愤恨的哼了一口气,像头牛似的,旋即说道:“我们为什么要拿沼泽地的粮食来救济蛮子?我们的孩子还吃不饱饭呢!” 李奥瑞克点了点头,说:“这问题提的好。” 这确实是个严肃的问题,不光格罗温会有意见,下面的士兵肯定对李奥瑞克的行为也有微词。北伐军打仗显然是为了高原人——为了光复故土,为了富饶的土地,为了能让大家吃饱穿暖……而对于援助蛮族灾民的行为,大家肯定是持否定态度。 李奥瑞克便解释道:“首先,今年的沼泽没有人饿肚子——就算有,也比往年少了许多。归其原因有两点,第一点,野狼城秋季大丰收的时候,我将许多粮食随军运到沼泽去了;第二,如今的大沼泽有蒂维丝管理,大公主的才能远胜于年老体衰的老国王,再加上没有了贵族的阻挠,她一定能让人民吃饱。” “呃……”格罗温沉吟了一下,“我并不知道这些事情。” “不怪你,应该怪我没把这些内情告诉你们,才使得各位产生了误会。”李奥瑞克拍了拍他的肩膀,继续说道:“至于为什么要援助蛮族,也有两个原因,第一个原因就是我们需要人口,更多的人口。你看到的这些人里,既有年轻的劳动力,又有适龄生育的女人,前者能当兵,或者成为生产力;后者能创造生产力。你看,那是个怀孕的母亲!”李奥瑞克指着一个拄拐的妇人说道,“我留下她,给她食物和住处,只要她能活下来,那她的儿子就会为我而战。” “第二个原因——我问你,格罗温,野狼城如今是我的土地,那土地上的人民,是不是我的人民?” “这,这当然是了。”格罗温回答道。 “那么我难道要眼睁睁看着自己的人民饿死?只要这些人守法律,缴税金,服兵役,我就必须对他们负责。” “我知道各位都很担忧——这几天又是血乌鸦,又是饥荒的,不过你们放心吧,我绝不会饿到我们的人,也不会浪费任何一笔税金。” 听了李奥瑞克这话,格罗温心中的困惑也就消失了,而菲利普却还是忧心忡忡的说道:“元帅,这样固然好,只是我们的粮食储备正处于一个走钢丝的状态,我们要资助后方,要救济灾民,还要养活士兵……昨天我算了一笔账,我们这个冬天一点余量都没有。粮食这东西不是别的,少了一袋米,就可能会饿死一个人。如果说这个节骨眼上我们的粮食出什么问题……” “你少乌鸦嘴!”格罗温骂道。 “我当然不希望出问题!你知道我为了保护粮草安全派了多少人吗?还特意借了许多精灵法师和花仙子来,只是啊,只是……我这两天眼皮一直跳,也不知道是好事还是噩兆……” 李奥瑞克默默点头,若有所思。 话说到这一半,突然有个传令兵跑上城墙,明明是个大冬天,这士兵却满头大汗。这人直奔菲利普旁边,耳语了几句,菲利普的脸色一下就变了,接着他一脸惶恐的跟李奥瑞克说道:“陛下,真不是我乌鸦嘴,仓库……仓库好像出事了。”他压低声音说道。 “我就知道——走!去瞧瞧。”李奥瑞克说着大手一挥,众人纷纷跟着李奥瑞克走下城墙。 …… 前往粮食仓库的路上,菲利普就像个神经病似的叨叨个不停,一会说“都是我的错!”一会又说“不应该啊明明派了这么多人的”然后又问李奥瑞克“大人我该死,但您不会真杀我吧?”很显然菲利普作为仓库负责人对这件事情十分在意。 李奥瑞克则是平静地说道:“ 等我到现场看看再说。” 前些日子开始,那些血乌鸦就开始在仓库的上面徘徊了。李奥瑞克那时候就猜到了血乌鸦可能会对粮草动手,只是不晓得他会用什么办法。在这之前,只能让菲利普严加防范,菲利普也十分上心,几乎吃住都在仓库门口,天天一睁眼,就是先去仓库看看粮食、腊肉、腌菜等各种食物的情况,可以说是尽职尽责了。 只是,敌人总会整点你想象不到的活儿。 李奥瑞克等人来到粮仓前,就见大门两开,仓库里边的稻谷堆积成山,乍看之下并没有什么问题。然而,李奥瑞克能隐约嗅到一股奇怪的霉味,他从前也去过粮食仓库,从没有闻到过这种味道。这霉味淡淡的,不刺鼻,还带着一点点古怪的甜。 菲利普此时纳闷的说道:“看起来没什么事儿啊?哪里出问题了?” 守卫谷仓的士兵们全都面如死灰,竟没人敢出来说话。此时菲利普觉得不对劲,便大踏步的走进屋去,一边走,一边还嘀咕着:“哪有什么病害?多半是你们看走了眼……”他就仿佛闻不见那奇怪霉味似的。 李奥瑞克也走进去,他低头捡起几粒谷子,顿时皱起眉头,说道:“这谷子颜色不对劲啊……” 菲利普发出几声怪异的干笑,说道:“哪里不对劲了?大人您别开玩笑……”说着也拿起几颗,顿时脸色一变,只见稻谷竟然变成了怪异的粉红色!而且拿到面前,还散发着一股怪异霉味。他惊呼道:“这是怎么回事?”说着抓起旁边一个守卫,大声骂道:“你他妈是怎么看的谷仓?我不是让你们住在仓里,然后每个小时检查一遍嘛!” 那个被菲利普抓住领子的士兵惊慌的摇头,说:“大人!我们一直都按照您的安排检查,每一班都认真查了!可是,就很突然的,我们就发现,呃,许多谷子变粉了,而且有霉味。” 菲利普捡起几个粉色的谷子,说道:“粉了?粉了会怎么样?粉的就不能吃了吗? 士兵低声道:“恐怕不能吃……” 菲利普吼道:“胡说!你试过了吗,就敢说不能吃?” 士兵一下子哭了出来,呜咽着说道:“对不起,大人!我们试过了,昨晚就试了,苦的,我们昨晚熬了一锅粥,一人吃了半碗,苦的咽不下去!而且吃完的人全都拉肚子了,今天还没好呢!后来我们又拿去喂牲口,竟然毒死了一头猪呢!” 菲利普气得脑袋冒烟,啪啪甩了那士兵两个耳光,骂道:“你他妈的!敢情昨晚就发现了,怎么不早告诉我?” 那人哭到:“我们本来以为只有几颗米发霉了,就没跟您说,没想到今天突然又发霉了这么多!所以就只好告诉您……求您不要杀我!” “这么多?有多少?”菲利普说着一把丢开那士兵,他眼神发直的走向谷仓,一脚踩进谷堆之中,然后捧起一把谷子来,只见手中的谷子一半是好的,一半是粉的,还有许多谷子处于半好半粉状态,看到这一幕菲利普疯了一样的大喊起来,他捧起一把粉色的稻谷就扬起来,发霉的粉色稻谷犹如雨点一般落下。 “都他妈完了!怎么会这样,前两天不还是好好的吗?” 李奥瑞克捡起几粒谷子来仔细观察,农作物病害这一块是他的知识盲区,不过,草药学原理里边倒是有一些知识能用上,他观察着那粉色的稻谷,用手轻轻一搓,就化为粉末,霉菌的臭味也越发刺鼻。李奥瑞克说道:“这应该是某种具有强力传播效果的真菌,应该不是自然形成,多半是敌人投毒。” “投毒?”菲利普一脸惊恐——投毒什么的,已经属于生物武器了,这对北伐军的将士们来说十分陌生,闻所未闻。 菲利普这时候忽然想起什么,他猛的抓起一个士兵,问道:“是只有你们这仓库这样,还是其他仓库也出问题了?” 话音刚落,外面就跑来了一个传令兵,说:“大人,2号,5号6号和7号仓库都发现了粉色的稻谷!有的情况严重,有些只有几颗。” “快!抢收粮食!”菲利普急的哭了出来,“所有人都去抢收粮食,把好谷子和坏谷子分开,快快快!每耽误一秒钟,就会多一个人饿死的!” …… 一位身穿黑色大氅、头戴鸦羽冠的萨满来到温泉小屋前面,说:“我有事报告。” 门口那个高大的龙人侍卫回答说:“大人还要再泡五分钟。” 萨满说:“是要紧的事情。”说着他想了想,又补充了一句,“是好事。” 龙人摇头,说道:“那也要等五分钟,你跟了血乌鸦大人这么久,难道还不知道吗?他每天必须浸泡足够时间的温泉,不然寒毒就会发作。” 萨满点了点头,说:“哦,我还以为他的病好了。” “那不是病……”龙人沉吟了一下,也没有继续说,“再等等吧。” “好。” 过了一会,屋里传来了水声,龙人看了看时间刚好,便放萨满进去了。 萨满刚一进屋,就听见血乌鸦招呼他说:“哦,来了一位好朋友!你给我带来了什么好消息呀?” 乌鸦萨满的目光穿越蒸气,看到坐在浴池边缘的血乌鸦。血乌鸦库曼的皮肤下面有着古怪的纹路,那纹路散发着冰蓝色的光,对比他通红的皮肉,显得格外刺眼。而数秒后,那冰蓝色的纹路持续了数秒就消失了。 乌鸦萨满说:“大人,我们的鸦眼检测到了野狼城的情况,似乎‘粉雪’已经起效了,现在李奥瑞克的粮仓乱成了一锅粥。” “做得好。”血乌鸦点了点头,似乎没有太激动,或许对他来说,这是预料之内的事情。 萨满继续说:“不过李奥瑞克似乎在竭力抢救剩下的粮食。” “没用的。”血乌鸦拿起桌上的草药汤喝了一口,这药汤以紫河车为主料,里边还有七中进补之物。 “一粒粉雪混入粮仓,整个粮库就会毁灭。” 血乌鸦拿起旁边的斗篷披在肩上,说:“传我的令,明天全军出发,围困野狼城!” “我要兵不血刃的拿下这座城市!” …… 粮仓的情况远比大家预想的更加糟糕。 十个粮食仓库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粉色发霉”现象,这三天大家不分昼夜的抢救粮食,用筛选和沉淀等方式将坏掉的粮食过滤出去,留下好的,然而,那种粉色的毒物已经侵蚀了整个粮仓,即使是过滤出来的好粮食,也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发霉。到最后剩下的粮食十不存一。 诚如先前士兵们所说的那样,这些粉色的变异粮食毫无作用,而且带有一定的毒性。人吃了窜稀,猪吃了就死,李奥瑞克只得把大量的粮食运出城去,或是焚烧,或是掩埋。粮食运出城的那一天,天空上有无数血乌鸦盘旋,它们叽叽喳喳的叫着,就仿佛是在嘲笑这些即将饿死的高原人。 学者们说:“这是一种诅咒,来自邪神的诅咒!” 萨满们说:“这应该是巫毒术产物,我们听说过,北方的巫毒术士结合了魔族的魔法,研究出了更加具有毁灭性的巫术。” 希雅说:“听花仙子们推测,敌人似乎是通过乌鸦进行投毒的,但奇怪的是,我们所有的仓库都锁了个结结实实,别说是乌鸦,一直苍蝇也飞不进去啊。 塞拉维猜测:“我看到粮仓的屋顶上偶尔会渗水,会不会是这样进来的呢?毕竟,那种毒药只要一小滴就能摧毁我们的仓库了。” 格罗温皱着眉头说道:“如果这时候蛮子打过来,我们岂不是很被动?” “不怕他打,就怕他不打。”老将布洛泽更为担忧的说道,“若是围而不攻,我们就惨了,我们只能饿死,或者被迫出城决战。” 菲利普说:“都是我的错,我申请辞职,向陛下请罪。” 事到如今,说什么都没用了,粮食没了就是没了,无论是重罚菲利普,还是寻找粮食发霉的原因,都无法让粮食回来。 李奥瑞克心想:估计“血乌鸦库曼”已经在路上了。 李奥瑞克的预料果然应验了,当天晚上,花仙子就报告说,神指城大军集结,前锋已经开拔,一路往南,显然是直奔野狼城而来,按照这个速度,最多七天,血乌鸦的大军就会兵临城下! 形式迫在眉睫了。 QQ群六巴一71 第二百八十三章:“我反而有点担心血乌鸦库曼” 野狼城的气氛紧张到了极点,在座的各位团长都是老兵,他们很清楚自己面临着什么——严冬、缺粮、强敌、孤立无援,任何一条单拿出来都足以致命,何况是四种负面buff一起来?得知血乌鸦大军开拔之后,众团长们赶忙找到李奥瑞克,向他询问对策。就连一向稳重的布洛泽都慌了神,他焦急的说道:“大帅,血乌鸦奔我们来了!怎么办?我们要么出成应敌,打他一个措手不及,要么就赶紧撤兵回沼泽,一旦等他围住野狼城,一切就都完了!大帅,请速下决定!” 布洛泽不愧是最有经验的老将,形势分析的很透彻。 如今野狼城粮食短缺,如果死守城市,是断然熬不过这个冬天。因此,摆在北伐军面前的只有两条路,第一条,立刻出击!以进攻代替防御,突袭血乌鸦部队,再进攻神指城,以战养战,吃他的粮,住他的房!这一条固然冒险,但也算是死中求活,若是赌对了,就能创造奇迹。 第二条路,前队变后队,放弃野狼城,撤退大沼泽;这一条虽然憋屈难受,但这样一来能够保留有生力量了,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嘛! 北伐军的干部们此时也分为两派,一派是以格罗温为代表的“莽夫派”,包括菲利普、石恩、斯特尔以及塞拉维等人。表示,既然没粮食了,就干他妈的!打赢了就是光宗耀祖,打输了也死地光荣,总好过在城里龟缩着当王八好。至于弃城而逃,那更是不可能!老子吃到嘴里的肉,难道还能吐出来?丢人! 第二派就是以布洛泽为代表的“跑路派”,包括希雅、奥德罗、以及大鱼人科洛夫。前三个人一向是比较冷静,大局为重,大丈夫能屈能伸嘛!而大鱼人纯粹是觉得“妈个鸡野狼城关我鱼人啥事儿?打不过就赶紧润啊!老子还不想变成咸鱼干呢!” 李奥瑞克听完了大家的意见,说:“这两条策略看似可以,但实际上都和我们的最终理想冲突了。” 李奥瑞克解释说:出城迎战肯定是不行的,血乌鸦有备而来,若是出城迎战,必定正中下怀。而且我们除了骑兵团以外,其他的军团配置都偏向防守,血乌鸦却是纯粹的进攻队形,若是外面打,就是以己之短搏彼之长。另外,据花仙子说,血乌鸦有十五万大军,还有强悍的龙人武士,硬碰硬的话,就算是能赢,也意味着咱们需要底牌全交,而且伤亡惨重。正如先前他批评格罗温时候说的:我们目光要长远一点,要保留力量,而不是贪图短期的胜利! 跑路,这也不行!好不容易打下来野狼城拱手让人?我李奥瑞克也咽不下这口气,何况野狼城是战略要地,一年前我们是靠着奇袭才夺下这座城的。若等库曼在中土站稳了脚跟,再夺回野狼城就难了。 听李奥瑞克将两条选择都堵死了,希雅不禁疑惑的问道:“这也不行,那也不行,难道元帅还有第三种选择?” “不愧是北伐将军!对,我们选第三条路!” 李奥瑞克在野狼城画了一个圈,说:“我们就留在这里,不出去也不走!库曼要想攻城,我们就跟他决战,他要是想跑,我们就咬他屁股。” 希雅就问道:“问题就出在这里了,我们不是没粮食吗?按照现在的储备,最多十天,野狼城就要闹饥荒,十五天后就得人吃人了!陛下,您有什么对策吗?” “我会找蒂维丝调粮草来。” 众人都皱起眉头,大家脸色阴沉,欲言又止,希雅直接生气的说道:“李奥瑞克!你是没有常识吗?蒂维丝在望北城,就算是有粮食,十天内也运不过来!光是筹备就要好久呢。而七天之内血乌鸦就会围城,一旦围了城,就一粒米都运不进来了。” “我会想办法,只是这件事情属于军事机密,我不能再说下去了,如今野狼城的情报系统像个漏勺,说多了对我们不利。总之各位稍安勿躁,相信我就好,李奥瑞克从不会让你们失望的。” 要是换别人说这种装逼话,希雅肯定一个大耳刮子就抽上去了,但李奥瑞克又不同,他有这个资格的。于是众人整齐行礼,齐声道:“遵命,李奥瑞克元帅!” 李奥瑞克当即散会,接下来他又做了三件事情,第一,他先是安抚菲利普说:“菲利普,你恪尽职守,我都看在眼里,这是因为敌人太难缠,我不会罚你的——至少不会重罚。”李奥瑞克会给菲利普一个处分,走个既定流程,接下来还要让他做风行团的团长,当下没有比他更好的人选,何况菲利普也一直干得不错。至于那几个士兵由于瞒报延误军机,让北伐军错过了抢救粮草的最佳时机,就要按照军法处置了。 菲利普感激涕零,表示绝不会重蹈覆辙,他连夜写了一份新的粮食仓库存贮规章,将所有粮食按照隔断分开,装箱的装箱,装袋的装袋,打包的打包,总之让粮食之间物理隔离,不再像之前那样堆个小山放在那,要不然又会被那种霉菌传染,然后全军覆没。 第二,李奥瑞克让文书写了个单子,规划一下接下来的粮食还能用多久,并且发出一份通告,告诉军队和人民,说,粮仓出事故了这是不争的事实(毕竟一车一车的往外拉,人们都看着呢),但是李奥瑞克会想办法解决这个问题,让大家稍安勿躁,稳定了军心民心。 第三,李奥瑞克立刻给蒂维丝打了个“花仙子电话”,问她说:“夫人,现在沼泽的粮食储备如何?我想要调一批粮食来支援这边。” 蒂维丝回答说:“今年沼泽粮食产量不错,而且你先前从野狼城调了许多粮草支援后方,再加上贵族们死走逃亡,留下许多余粮,整体来看,大沼泽的粮食储备是历年来最充裕的。你想要多少?” 还是大公主靠谱!李奥瑞克松了一口气,他还担心沼泽刚打完仗也没有余粮呢, “我要养活十万人,持续一个冬天。” “才十万?好办!”蒂维丝打了个响指,“别说十万,二十万也能给你找来,你就说什么时候要吧。” “就明天。”李奥瑞克说道。 “明天!?”蒂维丝一惊,连忙说道:“我的陛下!十万人的粮草可不是小数目,从筹备、装车再到运输,最快也得一个月!” “等不及了,我猜测三天后血乌鸦就会围我的城,但现在我粮仓让他给炸了,十万人手里就一万人的粮……” “那您还不弃城跑路?”蒂维丝激动的拍案而起,吓得那个花仙子都从桌子上跳了起来,“守着那个破城干嘛?作死吗?您赶紧回来,只要保住性命,咱们再大沼泽好好经营几年,二次北伐也只是个时间问题……” 蒂维丝明明是最激进的北伐派,但是在面对“保住胜利果实”还是“保李奥瑞克”上,果断选择了后者。这让李奥瑞克十分感动,不过,对于李奥瑞克来说,事态还没有严重到“保大人还是保孩子”那个程度。 他对蒂维丝说道:“形式确实很严峻,但也没有那么严峻,这样,你别考虑运输,就说三天之内能给我筹到多少粮食吧?” “筹备到望北城来吗?” “其他城市也行,分散着也行。” “假如说是四大城(注)的话,你现在就可以来,每个城市里边各取一些,足以让野狼城十万军民吃饱。只是运输的事情……” 注:四大城,沼泽民间说法,特指望北城,山城,海盐城与学士城,即皇室与三大公爵的大都。 “只要你能给我筹来,我就能运得走!”李奥瑞克斩钉截铁的说道。 “好吧,我这就去办!”蒂维丝说道。 “好,晚上见。”李奥瑞克说着挂了电话。 电话另一边的蒂维丝一脸疑惑:他说什么?晚上见?我听错了吧? …… 蒂维丝是个极有行动力的女子,做事雷厉风行,她当即写了十几道女王特令,安排下面的人去筹备粮草。然后通过花仙子联系上了海盐城的米兰爵士、山城的雷奎公爵,以及学士城——如今是镇南城的阿卡德将军,将筹备粮草的任务派发下去,严格规定了死线,并为他们制定了工作方案。 其他人虽然不理解为什么筹备粮食,也不知道为什么时间这么严格,但也都按照蒂维丝的要求去做了。 蒂维丝还特批了一些值得信赖的花仙子与地方官员为督军,严格把关每个环节,并辅助四大城的筹集粮食工作。沼泽地整个行政系统迅速运转,城内城外的粮食一车一车的涌入仓库,应该用不了多久就能搞定。只是蒂维丝仍旧没想明白李奥瑞克要怎么才能将这些东西运走。 此时是凌晨一点,蒂维丝忙了一天,却并不感觉疲惫。她端着一壶热腾腾的烧酒站在落地窗前欣赏着夜空。今晚的月亮带着一抹神秘的紫光,看起来幽美又高贵。星辰也组成了美丽的光带,让人心旷神怡。她一边看着天空出神,一边想到:我野狼城的丈夫是否也在与我看着同一片星空呢?自新婚之后,我们就分居两地,虽然这是为了国家社稷和北伐大业,我没什么怨言,但是,这种时候多少还是会有些想念他啊……我们的新婚之夜并不是在皇宫的那一晚,而是在布伦泉饮酒的那个晚上。这男人竟然能打败我,真是不可思议!那一晚上我们喝了多少酒?多了做少次?啊,李奥瑞克王,什么时候才能再见到你呢?臣妾好想你啊…… “老婆我来辣!”李奥瑞克的脸突然出现在了落地窗外面。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蒂维丝一拳打爆了玻璃! “砰!” “我超!” 也就是老李在战场上练就了过人的反应,不然这一拳下去,肯定就被打破相了。这大公主的小拳拳可不是闹着玩的,在李奥瑞克见过的拳头里边,或许力量能排个前三了。 “是我,是李奥瑞克!是你老公,是你的陛下!”李奥瑞克连忙说道,“仔细看看我,蒂维丝!” “陛下?”蒂维丝这时候看清了眼前的人,这才冷静了下来,她喘着粗气,甩了甩拳头上的玻璃碴子——那一拳下去,她的手竟然没有流血,玻璃也没能划开她的皮肤——接着,蒂维丝说:“您怎么从这种地方出来了?” “我……我想给你个惊喜来着。”李奥瑞克有些不好意思的摸了摸脑袋。 蒂维丝露出了一副“我说你点什么好的”微妙表情,然后用礼貌又不失尴尬的笑容说道:“陛下,臣妾可是公主出身,从小到大就要提防刺客,早就形成了本能反应!你来这么一下子……哎,有没有伤到你啊?” 蒂维丝虽然力气大,但还不至于伤到李奥瑞克。 “没事没事。”李奥瑞克说着从落地窗外走进来。 外面到屋里有个高台阶,蒂维丝便伸手去搀扶他的胳膊,做这个动作的时候她身体往前探,这才看到天台上还有一只长着龙鳞的金色亚龙。这亚龙身上系着马鞍,风尘仆仆的样子,想必李奥瑞克就是骑着这家伙来的。 难怪说晚上就来见我呢,蒂维丝心想道,原来弄了一条会飞的坐骑。 野狼城距离望北城直线距离不远,主要是翻山越岭麻烦,再加上这翼龙飞得快,下午起飞,晚上就到了。 此时蒂维丝让李奥瑞克进屋,为他拿下结霜的斗篷,又让他换了舒服的拖鞋。蒂维丝一边伺候他,一边说道:“以后就别弄这种惊喜了,你知道的,陛下,我跟那些普通的小姑娘不一样,我是高原人的女王蒂维丝,不喜欢来那一套……嗯?这是什么?” 李奥瑞克将一把鲜花递到蒂维丝的面前,看着那缤纷的花朵,大公主一下就愣住了。 “您……” 李奥瑞克笑了笑,说:“其实就是野狼城花园里的花,我走之前顺手摘的,然后扎了一下,所以有点粗糙;呃,我是觉得,这些花只能生长在北方,你这边不常见到,所以……你愿意首先吗?” 蒂维丝喃喃道:“怎么会有妻子不想要丈夫的花呢?”她说着接过花来,嗅了嗅,神情变得痴迷起来,喃喃道:“这也太浪漫了……” “蒂维丝?” “陛下,我刚刚看星星的时候还在想您呢,然后您就突然出现在我身边了!您还为我带了北方的花,带了一千里!我收回前言,我想要惊喜!我喜欢这个!”她又用力吸了一口鲜花的芬芳,“这其实是我收下的第一束花!从前也有许多男人送我,但我从没收过,这是第一次……啊,第一次的鲜花,来自我的第一个爱人,我,我有点语无伦次了,陛下,我有点醉了。” 蒂维丝的脸又红又烫,李奥瑞克注视着她,欣赏她脸上的每一个神态。出乎意料的是,这位敢于在荒岛上一丝不挂的大公主,竟然在此刻害羞的别开了目光,她低声说:“别这样看着……臣妾,你的眼睛太炽热了,我受不了。” 效果这么好啊?李奥瑞克很是惊讶,他心想:如果能看到好感度的话,那蒂维丝现在对他的好感度应该已经报表了。 李奥瑞克在这之前,只送过希雅一些东西,像是一些首饰,还有那把剑,他有一天突然发现自己从没给过其他姑娘任何礼物。虽然姑娘们从来不提,但他觉得,如果送了的话,这些深爱着他的女孩一定会十分开心的。 所以他带了这束花来。 “哦,等等,陛下现在肯定有正事吧?现在不是谈情说爱的时候!”蒂维丝将那鲜花插在窗台的空花瓶中,“野狼城出了什么事情?还有,我这边的粮食快准备好了,可是你要怎么运走呢?你肯定有办法的,所以不要卖关子了,快告诉我!”蒂维丝激动的说道。 李奥瑞克亮出胳膊上面的恶魔契约符文,说:“用这个。” “这个?” 说着,他打开了契约空间,一闪红色的大门出现在两人面前。蒂维丝一脸惊讶,问道:“这是什么魔法?” “你进来看看就知道了!”李奥瑞克牵着蒂维丝的手走了进去,随后大门一关,他们两人的身体也就消失了。 …… 十几分钟后,两人从契约空间离开,牵着手回到了现实世界。 李奥瑞克炫耀道:“怎么样,靠谱吧?” 蒂维丝点了点头,还是一副心有余悸的表情,说道:“是的,非常靠谱。”她接着深呼吸了一口,说:“我现在不担心你了……” “我倒是有点担心血乌鸦库曼,这家伙估计要冻死在野狼城外边了。”蒂维丝一脸坏笑的说道。 @q@q@群16吧二7妻一6 第二百八十四章:米兰爵士是圣骑士 李奥瑞克在望北城住了两天,等粮仓里边的粮食筹备完毕,他就戒严了现场,然后如变魔术一般,将粮食运进了那个巨大的契约空间之中。同时为了搬运粮食,他又雇了一百个火焰恶魔,进一步扩大了契约空间的容量。 火焰恶魔们表示,李奥瑞克简直是恶魔的大善人!在这个魔界经济下行、就业困难的时候,大手笔的提供了二百个低端就业岗位,而且还是合同工,称得上是“魔界良心企业家”。有一位火焰恶魔说:“我觉得应该把您的事情告诉我们州的伯爵,他一定会乐意和您交朋友的!” 不过李奥瑞克现在可没空见什么魔界政客,就说:“行行行,回来的啊。”他就没在意这事,不过那些恶魔却上心了,开始商量着怎么样能帮“良心企业家李奥瑞克”和北熔岩州的州长牵线。 这是后话,暂且不提。 随后,李奥瑞克便和蒂维丝告别,前往下一个城市。走的时候,大公主脸上的疲倦和忧愁一扫而空,整个人闪闪发光;而李奥瑞克却似乎没休息好,脸上出现了重重的黑眼圈。 我应该晚点来的,住两天有点太长了,李奥瑞克心想。 随后,他骑着亚龙前往其余三座城市,李奥瑞克先是去了山城,拜见自己的老丈人雷奎公爵。 雷奎公爵自从女儿当了王后,就开始悠闲的退休生活,几个月不见,明显胖了许多。原先这老头身体精瘦,骨架很大,脸上棱角分明,不苟言笑,看起来凶巴巴很威严;现在成了个胖老头,满面红光,带着酒气,有点像是圣诞老人,或者是死宅化的雷神索尔。 李奥瑞克跟他打了个招呼,就去施展魔法搬运粮食,两百火焰恶魔齐上阵,没一会就将山民仓库里边的粮食都搬进了契约空间 雷奎公爵看到李奥瑞克表演“粮食戏法”并不意外,他说:“我早就知道陛下会魔法,这倒也在情理之中,我先祝愿陛下旗开得胜,光荣凯旋……然后,陛下,这金色亚龙是哪来的啊?能不能让我瞧瞧?” 老丈人看着那只蜕过皮的亚龙仔,一对招子如电灯泡一样闪闪放光,那种感觉,就如同看见了豪车一样兴奋。李奥瑞克当然不介意让雷奎公爵看看自己的新坐骑,甚至说道:“您要是乐意,可以骑上来试试。” “真的?能让我骑?”雷奎公爵嗓门倍儿大,笑得脸都要裂开。李奥瑞克抓着缰绳,用兽语告诉亚龙仔好好伺候老丈人;另一边雷奎公爵小心翼翼的坐了上去,说道:“真好,真好!我也成龙骑士了!哈哈哈哈哈哈……嗷——!” 亚龙仔突然起飞,吓得老公爵一声尖叫。其实亚龙仔这次起飞已经很温柔了,以前带着李奥瑞克的时候,都是一飞冲天,跟火箭一样,这次速度也就是直升飞机。然而架不住老公爵没上过天啊,两脚一离地,这失重感起来之后便吓得嗷嗷叫,整个人抱着龙脖子不撒手,勒得亚龙仔喘不上气。李奥瑞克赶忙跳上龙背,在后面操控亚龙,顺便当个安全保护员,老公爵要是吓出个好歹来,他可没法跟希雅交待。 于是,两人一龙围着山神要塞进行了一波低空飞行,最高的时候,离地也就二十米。但这种程度的飞行体验也已经让雷奎公爵过足了瘾,他朝着自己的民众招手致意,人们也惊讶的望着天空,然后兴奋地呐喊起来。就这样围城转了一圈,两人在要塞广场上降落。随后公爵热情的要求李奥瑞克留宿一晚,好好喝顿酒,还问他能不能晚上两人再骑着龙去兜兜风?公爵想飞去隔壁爵爷的地盘,自己的老伙计们炫耀炫耀。 李奥瑞克倒是挺喜欢这个老头,若是平时,他高低得跟老丈人再喝几杯,然后开着龙车出去兜风连带装哔,然而现在时间紧迫,就只能画了个饼,说:“公爵大人,现在军情紧急,实在是没有时间。不如等我打败了北方蛮族,带着你乘坐飞龙,一路往北,看看北方的景色!白茫茫的雪山,还有整条冻结的大河!看完之后咱们就地凿冰钓鱼、进山打猎,然后带着猎物去吃肉喝酒,岂不快哉!” 雷奎公爵像个孩子一般兴奋地拍手,说道:“太好了太好了!我一定活到你打败蛮子的时候,咱可说好了啊,你一定要带我去啊!” 不是,您别说这么不吉利的话啊?这flag插的也太高了吧!李奥瑞克已经脑补了画面:公爵看完雪景之后,喝着小酒,表示能看到北方的雪,此生无悔了,然后回到家中当晚就在梦中去世,无疾而终……别吧? 这时候雷奎公爵突然从怀里掏出个小东西来,说道:“对了,这个送给你!” “这是什么呀?”李奥瑞克接过来一看,那东西是个小爪子,看起来就和亚龙仔的趾爪有点像,但是颜色雪白。 “你就拿着吧,别问!戴在身上有好处!”说着不由分说就塞给了李奥瑞克。随后,便推他一把,说:“军情紧急是吧?别耽搁了,快去海盐城吧,米兰爵士估计也想你了。” “好!雷奎大公,请多保重!” 说罢,李奥瑞克便乘坐亚龙仔飞上了天空,“砰!”亚龙一飞冲天,翅膀拍打出来的气流,吹飞了周围的物件,也让送别的众人睁不开眼。公爵这才意识到,昨天自己骑龙的时候,也就是挂了个一档,相当于是搁那哄小孩呢!但再一看这飞龙五档时候的速度,公爵心情却又平复了:若真是在这个速度飞行,我非得死! …… 随后李奥瑞克来到海盐城,又顺便探访了一下他的老朋友——米兰爵士。 米兰爵士这家伙自从受伤之后,就一直留在海盐城做善后工作。如今他也是李奥瑞克册封的荣誉公爵,不过,名义上他也还是北伐军的团长。接待李奥瑞克的时候,米兰爵士行军礼,大声说道:“元帅好!” 这家伙说话中气十足,给李奥瑞克下吓了一跳,再一看,米兰爵士身穿笔挺军服,精气神饱满;脸上胡子也刮得干净了,看着也不那么油腻了,感觉身上的猥琐尽去,年轻了十岁。 “好家伙!真有点军人的样子了!”李奥瑞克一脸兴奋的看着他,拍了拍米兰爵士的肩膀,嚯!这家伙估计没少锻炼,肩膀厚实了,肌肉也起来了! “应当如此的,元帅。” 李奥瑞克说道:“我先去粮仓装粮食,等安排完了,咱俩再叙旧。” “好。” 于是李奥瑞克来到粮仓,还是按照流程先将周围戒严,再让恶魔出来搬运。搬运粮食的时候没什么事情,两人就抽空可以说说话,吃点东西什么的。米兰爵士早就为李奥瑞克准备了宴席,在这件事情上,他倒是保持着良好的贾戈伯家族遗风,餐饮水平极高,十分奢华又有格调,毕竟李奥瑞克是国王,餐饮必须按照最顶格的来。老李折腾了好几天——尤其是被蒂维丝折腾了两晚上——实在是饿了,就一顿狼吞虎咽。米兰爵士倒是很克制,只吃了一些蔬菜和鱼,喝了一小杯葡萄酒,几乎没碰油腻的食物。 这次虽然有乐队,却演奏的都是一些清新素雅的曲子,没有那种淫诗艳曲,而且也不见那些热辣舞女了。 吃过饭后,李奥瑞克就问他说:“怎么着?想念军队生活了? 一听这话,米兰爵士竟然激动的站了起来,一双眼睛闪闪发光,激动的像是要哭了似的。“我……”他说了一个字,旋即赶忙坐下来,克制住自己的情绪,说:“是,元帅把我的心思猜得透透的。” 其实李奥瑞克倒不是猜他心思,只是随口一说罢了,但看米兰爵士这样子,确实是想要归队。李奥瑞克就问他说:“米兰,你放着好好的爵爷不当,却要跑来跟我打仗?这是什么道理?打仗又辛苦,又危险,你肯定知道的!” 米兰爵士是如今屈指可数的几个有实权的大贵族了,说句位极人臣不为过。放着有这么好的位子不坐,偏偏要去打仗?莫非米兰爵士真有建功立业、为国争光的高尚情操? “元帅别调侃我了!”米兰的笑容中有一丝怨念,“我知道,我在你们心里一直是个烂泥扶不上墙的纨绔子弟,但实际上呢,我……”他挠了挠秃顶的脑壳,“我可能不是那样的一个人,我之前都误会我自己了。” 误会了自己?“这话什么意思?”李奥瑞克问道。 “人们都说,体内流什么样的血,就决定了你是什么样的人。起初我还不信,因为我从小就和贾戈伯家族的兄弟姐妹格格不入,直到后来再几个兄长的指点下,才渐渐融入了群体,那时候我就想:如果我是贾戈伯家族的孩子,那我为什么跟其他人都不一样呢?” 米兰爵士低下头来,说:“后来我去查了许多资料,还逼问了宅邸里边的几个老奴才,这才知道答案。” “我身上根本就没有贾戈伯家族的血!”如今米兰爵士说起此事的时候,仍旧面如死灰,“当年有一位圣骑士叫做凯亚·布兰德,我是他的血脉。布兰德大人与贾戈伯家族的祖先是极其要好的关系,经常跟他住在一起,后来也就娶了贾戈伯家族的一个女儿为妻,然而……后来布兰德卷入了塔格瑟斯与纳什鲁特两个家族的政治斗争,他是纯粹的塔格瑟斯一派,贾戈伯家族为了避免受到牵连,不承认这桩婚事。而为了情义,还是将后来布兰德的血脉纳入了自己家族,并改姓为贾戈伯——对,我就是这支血脉的后裔。” “凯亚·布兰德是个英雄,也世代守护着黑铁王冠,他在最终之战的时候,预感自己命不久矣,就将黑铁王冠存放在了贾戈伯家族。您后来得到的黑铁王冠,也是从这里来的,当时布兰德希望日后有人用这个王冠来推翻纳什鲁特家族的统治,确实,您也做到了。” 说到这里米兰爵士苦笑起来,“他甚至还许愿子孙后代辅佐新王,推翻纳什鲁特王朝,并光复故土。从某种意义上说,我也做到了,嘿!真是离奇。” “对了,还有一件事情能佐证我的猜测,我爸爸临死前不是说:‘你不是贾戈伯家族的人!’来着吗?当时我以为是气话,但后来一看……唉,贾戈伯公爵临终前说的话一点错都没有,我确实不是贾戈伯家族的人,也难怪我和兄弟们长得不像。” “我一开始也是不能接受,兄弟成了陌生人,父母也不再是父母,我成了个野种!这谁受得了?但渐渐地,我意识到这并不是坏事。圣骑士是个荣誉的身份,我既然是他的血脉,就该继承他的品质,于是我看了许多相关的书,了解到了他是什么样的人……怎么说呢,就是个寻找自我的过程吧。” “继承先祖的遗愿,践行自己的使命,这是无上的光荣。因此,回归战场是我的宿命,也是我无可逃避的责任——我这样说,您能接受吗?元帅。” 李奥瑞克听完这番话之后沉默许久,心情也十分复杂。 李奥瑞克并不喜欢血统论,他犹记得第一次和米兰爵士喝酒时候的事情,这个兵痞子应该就是从那时候变成一个男人的。为此,李奥瑞克很感动,他在这个男人身上感受到了浪子回头的可贵。然而如今米兰这一席话,倒好像将自己的改变全都归咎到了原本的血统上似的,就仿佛是再说:我不愧是凯亚·布兰德的子孙后代!是金子总会发光,是凤凰总会发亮!哪怕是一直处于贾戈伯家族这摊污泥里边。 李奥瑞克开口说道:“米兰爵士,我当然乐意你回到军队之中,但我不希望是以这种理由。” “元帅这话是什么意思?”米兰爵士问道。 8277衣 第二百八十五章:人的意志会被消磨 米兰爵士的觉醒是因为血脉,还是因为他自身的人性呢?这不好说。但李奥瑞克生来就不信血脉这种事情——或许基因遗传能决定人的一些基础属性,但不会夸张到影响一个人的命运。如果一个人因为得知了自己的血脉,就去决定自己的人生,那可真是滑稽!这样的人生多半是拧巴的,也许靠着一开始的热情能做出点什么,但当热情消磨殆尽,那人生也好、事业也罢,也就会变得黯淡无光,只剩下迷茫和折磨。 李奥瑞克当米兰爵士是朋友,不希望他基于这种动机重回军队;同时,米兰爵士如果回到军中,也必定会继续担任要职,本着对军队负责的原则,李奥瑞克也要先帮他建设好思想工作,才能让他归队。 窗外传来工人们忙碌装箱的声音——李奥瑞克来到海盐城的时候顺便看了一眼码头,本来那里因为战乱一片破败,船不见几艘,小偷、妓女和老鼠倒是多了不少。然而在米兰爵士的建设下,这里已经恢复了往日的景气,不得不说,米兰爵士在这一块还是很能干的。 李奥瑞克想了想,说道:“你本来就是个优秀的士兵,同时也是个很有能力的公爵,无需借助什么祖先的血统,你也能把事情做得很好。” “依我看,血统出身什么的都不重要,你看,我李奥瑞克不也是平民出身,如今却头戴王冠?” “你的人生志愿,取决于两件事情,第一个是你自己的意愿,第二就是你的责任,但血统既不能决定你的意愿,也不能成为你的责任。我说这些,并不是说反对你成为一个光荣的军人,反之,我非常期待你归队,我只是觉得你应该再好好想想——想想你真正擅长什么,还有你想要什么。” 听完李奥瑞克这一席话之后,米兰爵士也陷入了沉思,他想了想,说:“呃,元帅……我还能直接叫你的名字吗?” 李奥瑞克欣然一笑,说:“当然,除了公开场合,你都可以直接叫我李奥瑞克、李奥或者李,什么都行。” “那么,李奥瑞克,我想跟你说,其实我第一次决定好好当个军人,就是因为你对我的鼓舞。我还记得你那时候对我说的,你说,如果这个世界有神,那祂在一开始就为我们每个人筑造了一座高塔。每个人力气不一样大,所以这些的高塔也都不一样高,但只要能攀到顶峰,你就可以问心无愧的说:‘我是个英雄。’。”米兰爵士端起桌上的茶水喝了一口,道:“我想当英雄。” 他张开双手,仿佛整个海盐城都在他的怀里,说:“您看,这里不是我的高塔。” “这里不属于我。” “这不是我想攀爬的高塔。这座名为海盐城的高塔,我就算是爬一辈子,也爬不出什么名堂,这里的日子确实逍遥,我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早餐喝七月庄月的美酒,午餐吃顶级厨师的,晚上搂着八个娘们让她们轮流嘴对嘴的给我喂饭……” 李奥瑞克皱眉,道:“你不觉得有点恶心吗?” 米兰爵士一脸淫笑,“美女的口水都是甜的。” 李奥瑞克下意识说道:“精灵的才是甜的,人类的没味道。” 两人沉默了几秒,旋即米兰爵士干咳一声,继续说道:“是啊,我还没尝过精灵妞儿的口水是什么味道呢,混血精灵里边那么多大长腿的漂亮妞,我却一个都没试过。您不觉得这很可悲么?明明她们近在咫尺……” 李奥瑞克拍掌说道:“哦,我懂了,你回军队就是上精灵的妞儿。” “不是!您别总是调侃我!”米兰爵士摆了摆手,继续说:“我是想说,海盐城公爵固然威风,但这不是我想要的,您先前把人生比喻成爬塔,我觉得这比喻很好!先前‘光复故土’那座塔我都爬了一半了,现在让我回来换一座塔来爬,这换谁谁不难受啊?说起来,当年纳什鲁特和塔格瑟斯两个家族都要给我祖宗封爵来着,可是布兰德就是不答应,我起初不明白,现在也理解了,一旦你当过军人了,那就永远是军人,离开了那个环境,就会像是鱼离开了水一样难受。所以我想回到军队去,这公爵当得,忒没意思!” 他说着站了起来,道:“海盐城的活儿,我安排给别人了,我走了之后有一位总督和四位官员接班,你尽管放心就是!” 李奥瑞克看他这般雄心壮志,也有些动容,只是米兰爵士虽有雄心壮志,却不见得有领兵打仗的本领,考虑到对方的生命安全,李奥瑞克不得不给他泼个凉水,说:“米兰,有斗志是好事,只是你就算回到北伐军,我也无法让你率领骑兵团,现阶段来说,你还是要继续管理后勤采购和物资调度这一块。” 这倒不是李奥瑞克为难他,只是贵族都没了,贵族子弟团自然就拆伙了,他回去了也没兵可带;而且米兰爵士在“大贵族叛乱”其间,就已经转为了后勤方面的工作,跟风行团一起,菲利普负责物资调动、仓库管理、运输安保等等,米兰爵士就负责采买、砍价、找渠道、谈生意等等。 米兰爵士听了这话,不禁笑起来,说:“李奥瑞克,我是有自知之明的!就我这三脚猫的功夫,怎么可能去带骑士团?再说了,管后勤是光荣,我就乐意去做买卖!” “你这人真是怪!”李奥瑞克笑道,“你在海盐城当公爵,一样是管理港口生意,你到了北伐军也是管生意,换个地方,你就高兴了?” 米兰爵士立刻说道:“哎,这可不一样!我在北伐军买东西,是为了胜利;我在这地方做买卖,全是为了自己……” “为了自己?”听了这话,李奥瑞克微微皱眉,说:“虽然我不反对你当个快活爵爷,但你应该记得自己的任务——我是要你经营好这个城市,搞好经济,这样我们才能有钱打仗……” “唉!”米兰爵士一拍大腿,说:“这道理我当然懂了!”他说着脸色郁闷起来,道:“本该是为了您和国家的,但是……” 他叹了口气。 “我说实话吧。” 米兰爵士望着那一桌已经冰冷的美味佳肴,看着那金盘子,饮汤勺,说:“不瞒您说,我受不了这种诱惑了。” “爵爷的日子太好过了。” “自从您进行贵族改革之后,现如今有实权的贵族只剩下我、雷奎公爵、还有阿卡德将军,我们俨然就成了三大贵族。雷奎公爵一辈子尽忠,阿卡德将军那更不必说,但我又算个什么东西?我是个意志力薄弱、贪图享乐、见钱眼开的人,这些日子以来,贿赂我的人、讨好我的人、还有用其他方式尝试摧毁我意志的人,不知道有多少!我本就不坚定的灵魂,变得越发脆弱了。有的时候我喝多酒就会想,啊,这样的日子真不错!要钱有钱,要名誉有名誉,要女人有女人,我就这样过一辈子吧,去他妈的北伐!去他妈的为国尽忠!去他妈的英雄……相对的,我也经常会在梦中惊醒,仿佛做了什么亏心事似的。于是我辞退了许多仆人、舞女、厨子,又谢绝了不必要的客人,然后好好锻炼身体,磨练自己的意志,但我知道这不是长久之计,我坚持不了多久!我太了解我自己了,我从来没有什么事情能坚持超过三个月,从来没有……” 米兰爵士端起酒杯,看了看里边的美酒,似乎是想喝上一口,这时候他神色一怔,马上就将酒杯放到远处,仿佛里边是毒药一般。 “现阶段我还能用意志力坚定自我,但一年后呢?三年后,或者十年后呢?我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背叛您,沦为大贵族那样。然而,我若是回到军队,这种事情就不会发生了,那里的环境会给我压力——生与死的压力!我就不会这样慢慢在享乐中腐烂。” “至于我的血统,那倒也是真的,不过血统并非我想回到军队的真实原因。” 李奥瑞克点了点头,心想:原来如此,这才说得过去嘛!难怪我之前总觉得有些怪异,却又说不出来。 李奥瑞克站起来说道:“那就别废话了——海盐城的事情你去安排一下,行李收拾下,我们即日启程!坐我的飞龙去。”他说着看了一眼时间,道:“你还有两个小时。” “是,元帅!”米兰爵士敬了一礼,就兴奋的飞奔出去了。 几分钟后,米兰爵士带着行礼回来了,东西不多,就是一包日常用品和武器铠甲,除此之外,还有一本厚厚的典籍。李奥瑞克一看那东西的封皮,就觉得不一般,这东西封面上龙飞凤舞的写着魔法符文,外皮似乎是用某种魔兽皮制成,散发着一股奇特的魔力气息。 这该不会是某种圣遗物吧?李奥瑞克心想。 可能是注意到李奥瑞克一直盯着看,米兰爵士就解释说:“这是圣骑士凯亚·布兰德的圣典,里边记载着超度亡魂的经文,还有驱魔的手段等等,我最近一直在研究其中内容,只是这玩意儿太难了,我到现在也就只学会了一个最简单的驱魔术。这是我先前收拾老仓库里边的东西时候找到的,应该是布兰德用过的遗物。” 李奥瑞克说道:“这东西是不是圣遗物?你拿着它的时候,你有没有感觉到什么,呃,醍醐灌顶的感觉?” 如果是圣遗物——并且这个圣遗物认主的话,那么米兰爵士应该能感受到一些信息才对。 米兰爵士回答道:“没有,一点感觉也没有。” 李奥瑞克说道:“那看来这本书只是普通的附魔道具,并不是圣遗物,可惜了。” 这时候米兰爵士却又说道:“也不能这样下定论,因为凯亚·布兰德是著名的古代的英雄,跟他其名的人都有圣遗物,他的东西也理应有英灵的力量。而且这本书有一些特殊的地方我没参透,李奥瑞克,你看这里。” 米兰爵士说着翻开书页,第一页上面就写道:要想得到神力,就先要证明自己的信仰,一次,一次,再一次。 李奥瑞克疑惑,心想:证明自己的信仰,三回啊三回? 这句话是用烫金文字写的,用手轻轻抚摸,能感觉到上面充盈的魔法元素,这字显然不是写着玩儿的。 米兰爵士说道:“参考圣骑士的考验篇,证明信仰最好的方式,就是杀死或者驱逐恶魔,我觉得如果能按照书上的记载完成三次试炼,或许就能真正了解这本神秘的书……” 就是驱逐三个恶魔解锁成就呗?也不知道火焰恶魔行不行,李奥瑞克心想道。 “总之先出发吧!”李奥瑞克说,“等回头再来研究这本书的事情。” 随后,李奥瑞克带着米兰爵士前往了下一个征粮地点,也就是阿卡德将军所在的学士城。学士城那里除了阿卡德,还有被他调遣过来训练的原鹰眼团团长海特,罗米拉可能也在城中。李奥瑞克一方面是去筹集粮食,另一方面是去看看老朋友们。然而到了地方一看,只有老将军一个人。 李奥瑞克问道:“罗米拉和海特呢?” “陛下来的不巧,罗米拉去蛇人部落里谈判了,估计还要几天才能回来,海特带了一些人去山里打猎了,补充一些肉食、皮草还有草药什么的——倒不是大家有意怠慢陛下,只是因为事发突然,大家都没准备而以。” 李奥瑞克摆了摆手,说:“无妨,你把这个交给罗米拉,说是我送她的。”李奥瑞克将一个小包裹交给了阿卡德将军,那里边是他给罗米拉准备的一双沼地凉鞋,那鞋子适合在泥泞湿润的沼泽行走,是李奥瑞克找人定制的。 随后,李奥瑞克又过问了一下关于南方战事的事情,对此表示关心,说,我现在有了亚龙仔这个私人飞机,一来一回也就一天的事情,你这如果真有什么困难就电联我,我立马坐飞龙过来把那群不长眼的小哔宰治全都扬了! Ps:拔了个智齿,正牙疼,状态很差,所以这两章稍短(四千字)。 等不疼了会写个长一点的章节补上。 16⑧②7六 第二百八十六章:天时地利人和 听完李奥瑞克的话,阿卡德哈哈大笑,说:“不必担心,李奥瑞克,我还没老到那个程度呢!再说了,打不过蛮子,难道还打不过这些仆从种族?而且你还派了海特跟罗米拉两个助力,我这最近的工作都很轻松。你就望着北方,继续为我们开疆扩土就好了。哦对了,等你打到北境的时候,能否告诉我一声?我想趁着自己还能走动,去看看北境的样子。” “那肯定的!”李奥瑞克笑道,“不光是您,还有雷奎公爵,以及其他许多朋友!我到时候雇一批翼龙,咱们飞着过去,飞着回来!” 听到这话,阿卡德又爽朗的笑了起来。旋即他又拍了拍旁边米兰爵士的肩膀,说:“你小子也出息了!你的事情我都听说了,好!是个硬骨头!到了北方好好干,给你自己争光!” “是,将军!”米兰爵士行礼说道。 学士城的粮食最少,因此两个小时就装完了,随后李奥瑞克便返程前往了野狼城。此时,时间刚过去四天,他的契约空间里装满了粮食,足以帮野狼城的十万军民熬过这个严冬,甚至是过个肥年。 亚龙仔一路北进,穿越沼泽、高山、峡谷和平原,米兰爵士头一回坐飞机,先是害怕,随后又啧啧称奇。一边飞,一边问李奥瑞克这下面都是什么地方,李奥瑞克就给他讲,说这里是平峦山,这里是河谷地,这里是中土平原的南部,这里是沙马林…… 米兰爵士忽然指着东北方向,问道:“那片寸草不生的地方是哪啊?” “那里……”李奥瑞克还真没不知道,这是一大片戈壁,全都是灰光秃秃的乱石,要么就是些丘陵,一点绿色看不见,更无半点生命,看上去就死气沉沉的。 “亚龙仔,你认识吗?这是哪里?”李奥瑞克用兽语术问亚龙。 亚龙仔看了一眼,说:“这里啊,这里是死亡荒野,没人乐意来的,我们也得绕开走。” 这名字有够中二。“怎么说?这里有什么名堂吗?”李奥瑞克问道。 亚龙说:“这地方没有水源,没有食物,而且有一股奇怪的魔力磁场,任何飞鸟从上面飞过就会迷失方向,甚至是突然昏迷,所有飞行动物在这里会有一种生理性的厌恶,反正我不会飞这个地方的。” 李奥瑞克点了点头,忽然灵光一闪——那是不是说,血乌鸦的侦察兵看不到这个地方呢?想到这里,李奥瑞克脑海中出现了一个点子。 李奥瑞克问道:“人能在这个地方生存吗?不考虑吃喝的话。” “应该是可以,那种魔力磁场只对天上的东西有效,对人没影响的……不过大人您问这个干嘛?” “我打算利用一下这块地形——要想打胜仗,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这,就是地利!” …… 李奥瑞克是半夜回到野狼城的,一路上并未声张,就连城里的人都不知道他回来了。回城之后,李奥瑞克直奔铁骑团的营地,叫醒了格罗温,说:“大胡子,我有任务给你!” 格罗温本来睡得正香,可是一听这话,也顿时睡意全无,说:“怎么?元帅,我们终于要和蛮子开战了吗?” “不是,我是要去你外面埋伏,你就按照这上面的做,连夜出发,走南边,绕开乌鸦的视线,走我规划的路。”李奥瑞克说着塞给他一张写好的字条,还有一份地图,“我要你埋伏在这里,成为一把刺入库曼软肋的尖刀!” “好,好好好!我这就出发!” 军情紧急,格罗温也来不及多问,拿着字条和地图就点兵出发。一直到出了南门之后,他才有空看李奥瑞克的这个计划。看完之后,格罗温一双眼珠子差点瞪出来,不禁想到:这他妈的,好狠毒的计谋,不愧是元帅! 我这一刀,足以把库曼的腰子戳爆! …… 三日后,血乌鸦库曼大军压境。 正如先前所预料的那样,库曼十五万兵马,从四个方向包围野狼城,围的整个城市滴水不漏。 十里之外,就能看到那黑压压的大军。李奥瑞克站在城墙的瞭望塔上面,用肉眼眺望远方,他看到一团一团的血乌鸦在空中盘旋,尖叫着用鸟语传递各种情报;又看到整齐的骑兵团在缓缓推进;还有敌人的工兵已经在搭建帐篷、建造防御工事以及挖厕所。 再往远处眺望,还能看到一队一队的货车运着辎重朝这边来。听花仙子们说,血乌鸦的后勤部队连成了一条长龙,那是十五万人份的给养。车上有各种主粮、肉干、腌菜、烈酒、奶制品等;另一队车上则是毛巾、帆布、脸盆、餐具、针线、刷子、桌椅、地毯、铺盖等各种生活用品;还有长长的一列车队承载着过冬的棉衣、棉靴、帽子、手套、厚袜子等等。继续往后看,还有许许多多的牲畜,有成群结队的牛羊,有大量的禽类,还有一批一批的战马。专门有一批身穿棕色袍子的人负责管理这些牲口, 另外花仙子还报告说,她们发现蛮子有充足的淡水,还有专门的取水部队,这些人负责到河道里打水、钻井取水甚至是融雪取水。刚一到野狼城周边,他们就立刻分散开来,直奔附近的水源,很显然这些家伙早就对这里的地形了如指掌。 “不愧是龙王布林的宠臣。”李奥瑞克点了点头,说道:“这家伙疯归疯,行军打仗的本领还是有的。” 要知道,能把十五万人管理的井井有条,可绝对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李奥瑞克现在管理五万人的吃穿用度都会一个头两个大,许多时候都要靠老将布洛泽还有希雅帮忙才行,但即使是这样,也时常会出现资源无法精准配方,命令下不到基层,人员调度混乱等诸多问题。 史记上说,韩信将兵,多多益善,这话李奥瑞克当年上学的时候还不理解,心想:那打仗不就应该是人越多越好吗?这有什么了不起了?后来走上社会才明白,管理真的很难!且不说管理十万大军,就是在公司里管十个人,各种杂事也足够让人头大了。 言归正传。 见了血乌鸦库曼的军容,李奥瑞克便放下了心里的傲慢,做了要打一场硬仗的心理准备。 此时希雅对他说道:“今早我们收到库曼投来的战书了。”她说着拿出一封信来递到李奥瑞克手上。 李奥瑞克说亲自拆开来看了看,内容不外乎就是“今我库曼带甲百万,良将千员。谅尔等腐草之萤光,如何比得上天空之皓月?你若倒戈卸甲,以礼来降,仍不失封侯之位,国安民乐,岂不美哉……”这一类的。估计库曼也知道,李奥瑞克不可能投降,因此这战书(招降书)也就是走个程序而已;李奥瑞克看完就撕了,说:“射一封信去,就说‘有种就来攻城,别搁外面哔哔!’。” “是,元帅。” 希雅立刻安排了人去回信,她亲笔写完内容,盖了大章,然后找了一位身材高大的精灵弓箭手。这人将信绑在箭矢上面,一脚踩着城垛,一个大力吊射,正好落在大营的正门口。眼看着敌人的大帐门口就出现了一些骚动。 这一箭射程极远,因为那精灵射手安装了塞拉维装甲,一箭射出五百步开外,蛮族士兵们看到北伐军有如此厉害的射手,都十分惊恐。大约过了十五分钟,蛮族那边回信过来,似乎是为了不甘示弱,对方也派出了一位厉害的弓箭手。此人身材十分强壮,肩膀宽胳膊粗,而且佩戴着一身金色装甲,看起来像是个将领的样子。李奥瑞克借助啄眼的视力加成仔细观察,发现那男人身上带着鳞片,还长着龙角,应该就是传说中的龙人武士。 这人抄起一把大弓,弯弓搭箭,“嗖!”一箭射向野狼城的大门。这箭矢在空中划过一个美丽弧线,然后“咔!”一下扎在城门前。看到这一幕,希雅不禁感叹说:“早就听说过龙人武士厉害,这家伙确实名不虚传,竟然能跟安装了塞拉维装甲的精灵射手不相上下。” 一旁混血精灵阿迪尔说道:“龙人本就是这个世界上最强大的生物,只是这些年退化了而以!当年龙人和高等精灵是同一水平线的生灵。”说完这话之后他摸了摸手臂上的甲片,道:“换做从前混血精灵其实是不敢和龙人一较高下的,但现在有了李奥瑞克王,又有这样好的装备,我们也有信心跟龙人打一场。” 阿迪尔是如今混血精灵军团的二把手(一把手是塞拉维),主要是接替了罗米拉的工作,是个年轻、机敏而又谦逊的人。 李奥瑞克看着那个年轻的精灵骑士,说:“怎么样,新工作还适应吗?” “啊,不瞒您说,一开始的事情真多,我自己完全弄不过来;万幸的是,有几个前辈带着我,托大家的福,如今工作还能应付,我自己也渐渐上手了。”他感叹道,“女王陛下还真是厉害,竟然能同时管理整个军团,还能抽空料理政务。” 是啊,罗米拉真的很辛苦,她总是能把一切安排的井井有条,细心又负责,而且一直都默默劳动,从来都不邀功,不求回报,此时她又因为黄金树的事情远走南疆,李奥瑞克心中感动,想着:等她回来,一定要好好报答她,不能辜负了罗米拉这份情义。 此时,花仙子飞出城墙,拿来了敌人的回信,李奥瑞克接过信来一看,果不其然,信中说道:库曼大人慈悲心肠,不忍心看生灵涂炭,于是围城不攻,等着李奥瑞克某一天幡然醒悟,然后出城投降。 李奥瑞克再度将那封信死撑了一堆碎纸,心想:行了,那就耗着呗! 我倒要看看,咱俩到底谁更能熬。 …… 血乌鸦正在帐篷里喝酒。 他的“好朋友”们围坐在他身旁,有的为他捶腿,有的揉肩膀。其中一个好朋友问道:“大人,您往常不是不喝酒吗?” 库曼问道:“是吗?我什么时候说过我不喝酒了?” 那位好朋友说道:“您说喝酒伤脑子,尤其是在做大事情的时候,喝酒会耽误事情。” 库曼笑了起来,说:“现在又不是什么大事!当然可以喝点酒助兴了。” 周围几个人都问道:“库曼大人,攻打野狼城还不算是大事吗?” 库曼说:“算什么大事?自从我围城的这一刻起,这场战斗就已经胜利了!李奥瑞克唯一的机会,就是在我还没有站稳脚跟的时候突袭我,从而打算我的阵脚,击溃我的士气——就如同他用八百骑兵夜袭我叔叔的十万大军时候一样。然而李奥瑞克当了国王,显然也失去了当年的锐气,他没有再这样做,那么,等待这这种胆小鬼的就只有死亡!我们接下来就只要算日子就行了,等他饿死,或者投降。” 有一位好朋友问道:“那如果李奥瑞克狗急跳墙呢?” “我还把不得他跳呢!”库曼大笑起来,说:“李奥瑞克要真是狗急跳墙,我正好可以尽快结束这场战斗,要知道,十五万大军人吃马嚼也不是一笔小钱,能早一点结束,就早一点结束为妙。” 众人点头称是,就在这时候,突然有一个“好朋友”站了起来,那人是金石部落的武士,也就是先前在温泉里打过库曼一拳的壮汉。此时他大声说道:“库曼大人!你不可以这样啊!”说着,他竟然给了库曼一巴掌。 “啪!”耳光响亮。 在场的人都惊了——这家伙不要命了吗?怎么敢做这种事情?血乌鸦库曼吃人不吐骨头,你也想被他吃掉吗? 然而库曼并未恼火,他只是捂着脸,问道:“好朋友,你为什么打我?” 这壮汉一副痛心疾首的表情,说道:“库曼大人!您忘了自己之前说的吗?您说您叔叔死于傲慢,您绝不会重蹈覆辙!可是如今野狼城的门还破,您就开始喝酒了!这难道不是傲慢吗?傲慢会害死您的!”说到这里,那男人哭了起来,说:“您要是死了!我也不活了!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他大声嚎哭,怪异而又恶心。 “哦,你说得对!说得对!”库曼站了起来,说:“不愧是我的好朋友,总是能在我最为松懈的时候提醒我,在我迷茫的时候指引我,库曼感谢你!”库曼亲吻了他的额头,以表示感谢,然后两人紧紧抱在一起。接着人们犹如一群邪教徒似的开始呼喊,欢呼,也有人在哭泣。 当然了,在场的人里边,既有真的“好朋友”也有刚刚成为“好朋友”的人,还有一些其他的随从或者仆人,他们见了这一幕,都感觉惊恐而又诧异。库曼似乎是在洗脑这些“好朋友”从而利用他们,又似乎是真心实意的对待他们。不过,库曼的好朋友数量正在迅速扩大,他来到这里还没多久,身边就已经有了上百个忠诚的死士了。 库曼的大营之中就一直弥漫着这种古怪的氛围,好像他身边的人全都精神错乱了,眼神里只剩下对库曼的狂热。然而不得不说,这些人对库曼十分忠诚,如果库曼让他们死,那他们一定会当场自杀的。 老管家是唯一清醒的人——是的,他也被库曼抓来了这个地方,老管家也不知道这家伙为什么如此喜欢自己,总之,他就是跟着来了。不过,桑拿哈卓人老成精,不吃库曼这一套,他在一个旁观者视角观瞧着这一切,并尝试着明哲保身,好从这个残忍而又喜怒无常的大王手上活下来。 他觉得库曼很厉害,某种意义上比乌鸦王还厉害;但他却又觉得,这样的人,无法成为王者。 库曼,他没有帝王之相。 ⑧二7妻六 第二百八十七章:耗着呗! 此时,库曼拎着酒壶来到帐外,将酒水倾倒在泥土里,然后说道:“我会收敛起傲慢的,接下来我们去营地巡视吧,我的朋友们!” 众人欢呼,然后便一齐跟着库曼巡视营地。库曼没有去前面的防御工事,而是直奔后方的仓库,他带着众人检查了粮仓、肉食仓库、调味品、饮用水等各种物资的储备,又仔细过问了仓库管理人员物资的调度、运输和管理情况,其间赏了两个表现良好的士兵,又杀了九个让他不满意的人。 随后,库曼说道:“按照正常的战时配比,我们的粮草足够撑一个月左右,如果按照紧急情况,我们也能撑五十天。但我估计用不了那么久,李奥瑞克最多坚持七天,七天之后,这位‘天可汗’就会开城投降!到时候我就能为我叔叔报仇,哦,那对不知廉耻的母女也要付出代价。”库曼冷笑着。 在场的一众好朋友也跟着欢呼起来,库曼很是满意,说道:“接下来只要慢慢等就可以了。” 接下来的几天里,库曼非常淡定,每天就是检查军队,到处慰问,要么就是派乌鸦往野狼城里投一些瓦解敌人意志的书信——就是那种“你的老爸老妈还在等你回去”“你死在野狼城,你老婆就成了别人的新娘”“李奥瑞克和贵族们吃饱穿暖,你们却在忍饥受寒!”“投靠伟大的血乌鸦库曼,你们就能成为光荣草原人,三餐吃肉,顿顿有酒,纵马驰骋,杀戮掠夺!”诸如此类的。 这几天内的野狼城似乎也和安静,城墙上站着一众哨兵,每天四岗轮换,除此之外,也看不到什么防御的阵势。倒是李奥瑞克经常来城墙上观望,想只狼一样在城墙上走来走去,库曼估计,李奥瑞克现在是等不及了——没有粮食,这家伙肯定心急如焚!他这样硬撑不了多久,再过一阵子,李奥瑞克就必定要开城投降了! 库曼等待着这一刻——他要让这个自称为战神的男人知道,所谓战争,不是光有力量就行。他还要让这些高原人清楚的认识到一个事实:你们口中的“蛮子”其实远比你们聪明得多!初代龙王夺得天下,最重要的是脑子,而非蛮力。 当然,要是比武力,他也不会输给任何人就是了。 而就在库曼期待着胜利果实的时候,乌鸦为他带来了一个不好的消息。 “大人,野狼城里边似乎没有出现饥荒啊,李奥瑞克甚至还在街道上给难民发粮食呢!”一位操控乌鸦的“鸦眼萨满”如是说道。 发粮食?库曼皱起眉头,问道:“看清了?” “嗯,看清了,而且李奥瑞克似乎并不避讳我们的乌鸦啊。以前他还用黑乌鸦和花仙子们阻挡一下,因此我们的乌鸦只能在高空观望;现在他完全放弃了抵抗,我们乌鸦都能进城了,只是一落下来,就会被士兵们赶走——您说李奥瑞克这是在做什么?” “有意思。”血乌鸦喃喃道。 免费分发粮食?李奥瑞克为什么会在这个时候免费分发粮食,而且大张旗鼓的给我们看? 库曼陷入了沉思。而库曼身边的“好朋友”们得知此事都大为惊恐,纷纷说道:“库曼大人,看来李奥瑞克并没有耗尽粮食啊!”又有人说:“库曼大人,如果李奥瑞克还有储备粮,我们接下来就难熬了!”还有人说:“我们的粮草能撑一个月,如果一个月后李奥瑞克还不开城投降……我们是不是就只能硬攻了?”“既然要攻城了,那与其晚攻,不如早攻!我们现在就粉碎野狼城的城门,把李奥瑞克乱刀砍死,然后挂在城墙上让乌鸦啄食他的眼睛!” 好朋友们嚷嚷起来,有人激动,有人焦虑,有人恐惧,有人兴奋。然而库曼作为主帅,必须要在这个时候保持冷静,他思考着李奥瑞克的动机,忽然脑海中灵光一现,说:“我知道了!我知道李奥瑞克这样做的原因了。” 一旁的好朋友问他:“大人有何高见?” 库曼说:“哼!李奥瑞克只是装装样子罢了!他就是想用这种办法欺骗我们,让我们以为他还有存量,从而迫使我们改变战术。如果我们现在攻城或者撤兵,就中了他的计谋!我们只需按兵不动就是了。”库曼说着不屑的冷笑起来,说:“这也是唯一能用的计谋,而且,照这样下去,别说十天、七天,他们连五天都撑不住!我们能够早两天品尝到胜利果实了……” 此时有个好朋友一脸贪婪的说道:“那等野狼城破了,是不是就能看到卓格卡缪和塔娜琪格那对母女了?”他猥琐搓手的样子活像一只见了腐肉的苍蝇。 “啪!”库曼当场就给了他一记耳光,旋即骂道:“你这个蠢货!整日贪图美色,能有什么好处?到头来就要被酒色掏空身体,成就不了伟业,还有早早的离开人事!你应该把你的心,完完全全的献给天父,还有库曼大人!而不是一门心思扑在女人身上!” 那人被库曼打骂了一番,反而感动的嚎啕大哭,“我错了,我错了!”他跪在地上疯狂亲吻库曼的靴子。见他如此,库曼竟然也“扑通”一下跪了下来,说道:“好朋友!你不用这样的!我原谅你!”接着两人抱头痛哭。 周围的人也都去安慰他们,于是在场的所有人都痛哭起来。 好恶心!老管家在角落里悄悄看着这怪异的一幕,这种古怪实在让人头皮发麻,恶心想吐!他越来越想逃走了,可是他究竟能逃到哪里去呢?总不能去野狼城吧? …… 李奥瑞克坐在城垛上面,一脸悠闲的看着下面的蛮族。他无需花仙子帮忙,通过圣遗物强化后的肉眼,就能将敌人的情况一览无遗。他注意到,库曼的粮食消耗很快。李奥瑞克请了城里的数学家来计算,并让菲利普做顾问,最终得出一个结论:显然库曼是按照正常模式在进行粮草配比,按照这个节奏,他们最多坚持一个月。或许过一阵子库曼会幡然醒悟,然后紧缩个人的物资配比,那样的话,也许还能多坚持几天,但无论如何,也很难撑过两个月。到那时候,面对一群饥肠辘辘、连刀都握不住的恶鬼,李奥瑞克的人可以乱杀他们。 此时,城墙下面传来了一阵女孩子的欢声笑语,李奥瑞克低头一看,是“她们仨”在打雪仗。 前两天下了场雪,野狼城变成了一片纯白。三个少女就如同精灵——啊不对,其中有一个就是精灵。塞拉维、塔娜琪格、还有瑟梅尔,“她们仨”在雪地上奔跑,留下一串蜿蜒零碎的脚印。 塔娜琪格和塞拉维都穿了一身银色的袍子,同样是袍子,小狐狸看着就像是雪中精灵,而塞拉维穿起来就是傻狍子。她一边拿着雪球砸塔娜琪格,一边发出不太聪明的笑声。而瑟梅尔则飘在天上,虽然她没有实体无法,拿不起雪球,但这并不影响她参与其中。这小蛇妹就指挥塞拉维作战,时不时还用自己的幽灵身体去阻挡小狐狸的视线,形成干扰。 但尽管二打一,塔娜琪格还是稳站上风,这小狐狸看起来弱不禁风的,实则身手敏捷,在雪地里左右乱窜,导致塞拉维连续miss,而她自己却能从各种刁钻的角度攻击,砸得塞拉维找不着北。就仿佛是猎杀大佬戏弄黄金壮丁,身法、枪法和意识都碾压对方。 丢人啊,李奥瑞克心想,塞拉维还是姐姐呢!而且还跟我学过一些武艺,怎么会被小狐狸追着打? “你们仨,上来!”李奥瑞克喊道。 听见他的声音,三个小姑娘瞬间静止,脸上的笑容也立刻消失,三人连忙行礼,然后犹如犯错的孩子一般,排着队走上城墙。 坏了,我是不是有点凶啊?李奥瑞克并无恶意的,只是想跟小姑娘们亲近亲近,从而忘记自己灵魂年龄已经有四十岁的事实。 李奥瑞克连忙走上去迎接,说:“别一副垂头丧气的样子!我不是来责怪你们的。” 塞拉维抬起头来,小心翼翼的问道:“真的?” “对啊!打雪仗又不犯法。” 塞拉维小声说:“可现在正在打仗,我在这里玩,合适吗?” 李奥瑞克看了一眼高空盘旋的血乌鸦,冷笑一声,说道:“不不不,能看到你们这样开心的玩耍,本王很是高兴!这才能证明野狼城里边秩序井然,国泰民安嘛!” 塔娜琪格此时忽然来到他身边,挽住他的手,轻声说道:“夫君,你也要注意休息啊,臣妾很担心你的。” 李奥瑞克顿时身子一僵——刚刚他一直保持着一种长辈看晚辈,爸爸管女儿的心态再和这三个小姑娘说话,小狐狸突然一个角色切换,直接给他整不会了。但话说回来,人家也没喊错啊!本来就是这个关系,夫妻嘛! 只是他在公共场合这么喊,还是让李奥瑞克有点头皮发麻,脸皮发烫,并有一种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早日争取宽大处理的吃牢饭冲动。 李奥瑞克就将小狐狸拉到一旁,并切换成图卡鲁部落族语言,说道:“那个,琪琪,要不你换个称呼?私底下可以叫我夫君,但是大街上有点不好……” 一听这话琪琪顿时瞪大眼睛,露出惊讶而又悲伤的神情,说:“夫君难道要休了我吗?” “不是不是不是!”李奥瑞克连忙解释道,“我绝对没有那个意思,我非常喜欢你!只是你这么小,我这么老……你叫我夫君,我会有点,呃,不好意思。” 小狐狸眨了眨眼,说:“这有什么不好意思的!何况您也就比我大了八岁而以……” “八岁已经很多了好吧!再大点就差辈分了。” “那好吧。”塔娜琪格想了想,旋即用部落语言小声问道:“那……我叫你……呃,爸爸?” 我艹这就更不行了啊!或者说太刑了! 李奥瑞克连忙说:“不行!为什么要叫这个啊!” 塔娜琪格做了个鬼脸——显然她知道这个词的双重意义——她接着说道:“还不是怪您整天跟我妈妈在一起?怎么,我年纪小,就不是您的新娘啦?” 李奥瑞克说道:“怎么会呢?你当然是我的。” 琪琪用尾巴骚弄了一下李奥瑞克的手心,然后示意他俯下身来,对他耳语道:“夫君,我妈妈其实算错了日子,我再过一年就十六岁了,不用三年那么久。”琪琪说着在他脸上轻轻一吻,然后说道:“一年也不长,眨眼就到了呢。” 李奥瑞克咽了口唾沫,心想:这小狐狸结婚才没几天,就显露出了女人的媚态,有点她妈妈的神韵了。只是这种神情出现在少女身上,会给他一种极其强烈的罪恶感,以及,呃,背德的块感。 “我才不信呢!”李奥瑞克说。 “真的!”小狐狸焦急的说道,“不信你去问我妈……” “嗯哼!”此时身后传来了塞拉维的干咳声,李奥瑞克回头望去,就见那傻狍子板着个脸,一副“你们当我不存在是吧”的无奈表情。 李奥瑞克心想:这地方巡逻兵们人来人往,我作为元帅和国王是该注意形象,跟少女卿卿我我的不太好。 于是他就说道:“啊,你们过来,我带你们去城墙上巡逻一下。” “好耶!”塞拉维举起双臂欢呼——也不知道她在高兴个什么劲儿。 接着,三人在北城墙缓缓行走——说是巡逻,实则散步。血乌鸦的人是铁了心要围而不攻,所以过去这几天里,是一箭未发,和平的像是来旅游的,所以,城墙上也没有危险,他们信马由缰的走着,一边走,一边闲聊最近城中发生的事情。塞拉维告诉李奥瑞克,说,最近混血精灵在拿夏天储备的‘蜜露果’制糖,加上奶酪储备充足,估计很快就能吃到精灵雪糕了。瑟梅尔则报告说,塞拉维的学院运转状况良好,学生们心态稳定,一切正常,另外昨天又有十几个人“分身系”的魔法学生毕业了,回头可以去情报处报到,成为花仙子的后备军。 野狼城运转一切正常,完全没有出现粮食或者物资短缺的情况,李奥瑞克当时从三大城征粮的时候,特意把东西往多了带,除了粮食以外,还有各种日用储备等等。按照这个节奏,别说围城一个冬天,就是半年也撑得住。此时城内几乎感觉不到被围困时候的那种绝望氛围,就连酒馆、赌坊和妓院都还正常开张营业,昨天甚至还有一对新人举办了婚礼,李奥瑞克心血来潮,亲自到场为他们送去祝福——一方面是凑热闹,另一方面是为了鼓舞民众。当时场面一片欢声笑语,热闹非凡。李奥瑞克怀疑,他们欢庆的声音,甚至城外都能听见。 相比之下,外面的敌军就显然士气低下了起来,前几天还好,血乌鸦库曼许诺说,过年之前就会结束战斗,那得意的样子就仿佛是麦克阿瑟说“让小伙子们圣诞节前回家”一样。然而,现在过了七八天,李奥瑞克这边还没有任何饥荒的征兆,街头没有老鼠乱窜,秩序也一切正常,人民满面红光,今儿办婚礼,明天过生日,后天免费发粮发肉,比在外面过得还好——这库曼的血乌鸦都能看见,想必他心里也不好受。 此时,小狐狸来到李奥瑞克旁边,问他说:“接下来我们就慢慢等着?” “啊,等着。” “那个……陛下,打仗的事情我还是不太懂的事情,您能否给我讲讲?”小狐狸问道。 李奥瑞克说:“你想问哪方面?” 小狐狸说道:“耗得越久,对咱们就越有利吗?如果库曼一直从后方调遣补给怎么办?我听说库曼很有钱,而且许多部落都支持他呢!我们的粮食固然多,可是这样吃着,我也心疼。” 卓格卡缪母女一直辅助管理财务,一方面是北伐军缺人,另一方面卓格卡缪以前也管理过图卡鲁部落,有这方面的经验,所以能胜任这个工作。她们两个能看到日常的开销,大炮一响,黄金万两,十万人在这人吃马嚼,每天消耗的东西是个恐怖的数字。母女俩只管过小钱,没见过大数字,因此看着每日消耗,多少会有点焦虑。 小狐狸就说:“您说,我们是不是可以找个机会,比如说一个月左右的时候,突然杀出去,打他一个措手不及?” 小狐狸年轻气盛,心态就跟其他那些武将一样,不乐意打持久战,李奥瑞克也经历过那个“冲冲冲干干干”的上头阶段,所以能理解。 不过他现在是个久经沙场的战士了,李奥瑞克就说道:“不是这样的,塔娜琪格,你听我给你讲。” “嗯,臣妾洗耳恭听。” ]q6吧2衣7七 第二百八十八章:野狼城里人吃人 李奥瑞克说:“消耗的时间越久,对我们越有利,第一,我们是住在城里,他们是住在外面,我们有房子保暖,有充足的生活用品还有热食,但他们的生活条件只会越来越差,到后来恐怕冷食都吃不上了。” “第二,水资源的消耗也是个问题,这几天河流湖泊都上冻了,取水越来越困难,而且取来的水也是冰凉的,冬天喝冷水,久而久之会要人命的!库曼和他的士兵肯定会渴望温热的水和食物,为此他们就需要柴火,柴火上哪找呢?这周围的木头早就砍没了。他们要想得到这些资源,就需要到更远的北方,或者请人运输,这对他们的军力也是一种隐形消耗。但我有充足的淡水甚至是热水,而且不需要消耗柴火就能煮水……” 一旁的塞拉维眨了眨眼睛,问道:“为什么我们不要柴火?” “你没见过火焰恶魔的样子吗?”李奥瑞克一指自己头顶,仿佛那上面有个无形的火苗子。 “哦,我懂了!” 此时,二百火焰恶魔正坐在契约空间的地板上,每个人的头顶都架着一个大锅炉,正用自身的体温来烧开水。李奥瑞克将“炊事军团”全部搬到了契约空间,让老肥在那边生火做饭,节省燃料。 水资源不用发愁,李奥瑞克从三大城征粮的时候,就储存了巨量的淡水——沼泽地这块地方别的没有,唯独水资源异常充足,充足到动不动就发洪水,随便挖个坑就是一口井,李奥瑞克现在储存的淡水别说是足够饮用,就是拿来洗衣服洗澡都富裕。再加上冬天下雪的融水,以及城内的几口水井,所以吃水这一块完全不用惦记。 李奥瑞克继续说道:“第三,就是对精神的消耗。血乌鸦库曼敢来围城,肯定就是认为我军粮食不足,熬不过这个冬天。他估计已经和自己人说了,“最快七天就拿下野狼城”,“最晚也就半个月”,所以士兵们也认为这会是一场兵不血刃的战斗,又或者说,就算打也是轻取,没什么麻烦的。然而,如果我们耗上一个月,两个月甚至是三个月,那血乌鸦以及他的士兵们又会怎么想?血乌鸦会怀疑自己的判断,甚至是失去自信,主帅最重要的能力就是‘善于决断’,失去了判断力,这对于一个主帅来说是致命的;而对于士兵们来说,他们白白在这里忍饥受冻了一个月,什么战果都没取得!他们会怎么想?蛮族士兵都是来自于各大部落的散兵,经常一万人的军队能有一两百面旗子!他们打顺风局勇猛,到了逆风局就会成为一盘散沙,各自保命。” “最重要的是,看似我们缩在城里不出来,实则主动权在我们手里——血乌鸦库曼现在已经被我架在火上烤了!三个月后——不,最多两个月的时候,血乌鸦补给就会耗尽,他必须在这之前作出抉择。如果强攻,但就意味着他之前两个月围城失败了,纯粹是打自己脸,而且强攻的话,他的战术也会被完全打乱,同时,两个月后的蛮族士兵恐怕早已成了一群士气低下、斗志涣散、饿得拿不动武器的废物,这种部队也想攻下野狼城?那不就是送死!” 小狐狸听得很是兴奋,连忙问道:“那如果库曼跑了呢?” “跑?哈哈哈哈……船大难掉头,你看看,这十五万人多大阵仗!这样一艘大船,突然掉头的话,说不定龙骨都会断掉。那时候就意味着他将要把十五万大军的屁股漏给我,都不用我出力,只要吓唬吓唬,那本就士气低下的敌人就会崩溃。除非库曼敢率领精锐自己断后,不然我率八百铁骑,就能冲破他十五万大军!” “夫君!” 小狐狸听到他说“八百人冲破十五万”的时候,立刻就被李奥瑞克王的英雄豪气折服了,一声嘤咛,整个人就贴了上去。 一旁的塞拉维看到这一幕,忽然有种说不出的感觉——就是怎么说呢,仿佛一切都合情合理,唯独她挺别扭的,好像她不应该出现在这里似的。就是说,小狐狸抱他左腿,那右腿空着,是不是我可以去抱一下啊?什么的…… 塞拉维突然灵光一闪!那感觉和平时做实验时候截然不同,就如同实心脑壳被一道闪电劈开了一样,她猛然想起了一件事:哦,我懂了!难怪姐姐走的时候让我接替她的位置,还让我学学狐狸母女!原来是这个意思! 塞拉维,作为跟李奥瑞克最早认识的女孩之一,经过这么多事情,终于终于还是开窍了。 只是,开窍归开窍,现在的塞拉维还像是刚从石头里蹦出来的猴子,水帘洞也没进过,金箍棒也没摸过,完全对一切都属于懵懂状态。她只知道自己和李奥瑞克大人的关系要有些变化,但究竟怎么变,变成什么姿势?还毫无头绪。 爱情,水中月,镜中花,这对于一个绿皮精灵来说,实在是太难懂了。 …… 时间已经过了两周,库曼有点坐不住了。 李奥瑞克怎么还不开城投降啊?这都过去两周了,按理来说,他的粮食早就耗尽了啊!难道是他们现在正饿着肚子死撑?妈的,这群该死的硬骨头!我虽然不讨厌硬骨头的人,但如果这种家伙是敌人,还真是有点麻烦。 库曼独自坐在大帐之中,焦躁之下,他身上冰蓝的纹路显现,时而又浑身哆嗦,明明旁边就有火盆,他还是觉得寒冷。那是冰龙之毒,是他的赐福,也是诅咒。 “我要泡澡!滚烫的热水澡。”他对外面的门卫喊道。 门卫说:“是,我这就烧水!” 库曼怒道:“热水没有现成的?” “刚刚烧饭,火头兵都拿去用了,” “好吧,你赶紧去。” 门卫立刻就去了,过了一会,几个人拎着大水桶回来了。然而除了热水之外,他们还带来了两位鸦眼祭祀,还有许多的“好朋友”。 库曼此时不想和外人交流,然而“好朋友”们一进来就十分热情的嘘寒问暖,想为他分忧,库曼也不好把他们赶出去。于是就一边泡热水澡,一边和好朋友们讨论军情。 然而库曼听着他们的各种废话,心思却完全不在这边,过了一会,他主动问那个鸦眼祭祀说:“野狼城里边的情况怎么样?” 祭祀看了看周围的人,低声问道:“现在说吗?” 库曼骂道:“当然了!能有什么事情需要背着我的好朋友们呢?”这些好朋友都是军队的高级将领,或者就是各大部落里的贵族,总之没有一个普通人,他们已经完全让库曼洗脑,变的绝对忠诚了。正是靠着这种手段,库曼才能更高效的管理军队,正个系统快速而又准确的运行,很少出现贪污腐败、欺上瞒下、公权私用之类的现象。 如果不是这帮家伙有用,我也不会去亲他们油乎乎臭烘烘的脑袋瓜子!库曼心想。 此时,那鸦眼祭祀就说道:“李奥瑞克最近加强了对空域的管控,我们的乌鸦又不太容易进去了,不过,还是打探到了一些消息……” “什么消息?”库曼问道。 “呃,野狼城里边似乎一切正常,商铺正常营业,人们照常生活,最近这几天他们似乎还在筹办迎春祭祀的事情。” 什么?一切正常?不应该这样啊。李奥瑞克的粮食按理来说已经见底,这种情况下,他还怎么维持城市的秩序?库曼却也只能强装淡定,他冷笑着说道:“无非就是强装镇定罢了!李奥瑞克这家伙,就跟之前一样在故弄玄虚,想影响我们的判断……” 一众朋友点头称是,只是有人嘟囔道:“这故弄玄虚都弄半个月了,怎么还在弄啊?” 好朋友们固然忠诚,但也个缺点,这些家伙都是“血性谏臣”,说话不知分寸。这在平时其实是好事,因为血乌鸦平日里能控制自己的情绪,用平和的心态吸取他们的“逆耳忠言”,然而在这种时候,在他饱受寒毒折磨、心智临近疯狂的时候,他就很难忍受这种蠢货了。 “住口!”他大声说。 人们顿时安静下来。接着,库曼又询问那些鸦眼祭祀,说:“那北伐军状态如何?” “也和之前一样,他们照常巡逻、出操、训练,士兵们状态正常,看不出什么特殊的地方。” “他们的仓库你看了吗?他们平时在哪里生火造饭?在哪里吃东西?” 那祭祀说:“士兵们都轮流在食堂里用餐,至于厨房……恕我无能,我没找到他们生火造饭的地方。” “怎么可能?循着炊烟不就找到了?” “但是很少看到炊烟,就算是有,也只是民间的炊烟,看不到军队的大锅大灶。” 库曼听了这话陷入沉思:炊烟是无法隐藏的。这么说来,难道李奥瑞克他们已经没有资源来生火造饭、饮用热水吃热食了?这样倒是符合我们的推论。 库曼又问道:“仓库呢?” 鸦眼祭祀说:“仓库都空了,几乎也无人管理,粮食似乎就从城主宅邸里往外运输,经常一车一车的运。我们的乌鸦无法进入宅邸内部,因此大家猜测,或许是野狼城的城主宅邸里边有隐藏的粮仓?” 众人听了这话都表情怪异,有个好朋友喃喃道:“城住宅邸那块地方……应该装不了多少粮食。” 库曼说道:“嗯,野狼城的城主宅邸设计图在我手里,那地方装几个娘们倒是够用,装粮食肯定不行。” 又一个好朋友问道:“也许是藏在地下了?” 库曼说道:“这也不太可能。” 野狼城的城主宅邸是没有地下仓库的。而李奥瑞克占据野狼城才一年时间,临时修建仓库估计也来不及。 要知道,自从乌鸦王命丧野狼城之后,蛮族就蓄谋夺回这座城市。因此他们也一直把控着野狼城的情报,虽然没能深入到核心的情报部门,但是外界的信息一直都有人收集。像是在城住宅邸下面大兴土木这种事情,肯定会被发现的。假设李奥瑞克要在城住宅邸的地下修建一个能满足十万人粮食消耗的仓库,那一定是个浩大工程,这期间需要动用人力物力,大兴土木,光是挖出来的土就得堆满一座山,怎么可能一点马脚都不露出来? 所以库曼否决了这个设想——城住宅邸下面不可能有什么大仓库。 “也许城住宅邸的房间里藏了一些粮食,但数量绝对不多!”库曼一拍大腿,为此事下了定论,“我们不要自乱阵脚。” 好朋友们纷纷点头称是。接着,库曼又说道:“李奥瑞克本人呢?他状态如何?” 鸦眼祭祀说:“李奥瑞克是我们的重点关注对象,呃,他没和之前有太大区别,似乎还……还胖了一点。” 胖了一点!?库曼 另一位好朋友说道:“另外,军中还有小道消息说,李奥瑞克在野狼城中酒池肉林,荒淫无度,说他一天要吃十八斤好肉,一宿要睡四个姑娘!也不知道是真是假。” 库曼一摆手,说:“肯定是那些高原人放出来乱我军心的,以后要是有谁谣传这种消息,就把他斩首示众!” “是,大人。” 随后众人就陷入了沉默,库曼能感觉到这些家伙的心情越发焦虑,将领们如此焦虑不安,士兵们的士气肯定也会受到影响。于是他就开口说道:“好朋友们!我们离胜利只差一点了,李奥瑞克现在所做的一切都是在装样子,都是为了迷惑我们!他们马上就要完蛋了……” “可我们的粮食也不多了,大人!”有人大胆说道。 这蠢货竟敢质疑我!库曼忍着愤怒,无视了他,继续说:“胜利是属于我们的!到时候我们要把那些高原人的脑袋挂城墙,要把他们的尸体刷上沥青然后晾晒在广场上!只需要等下去,胜利的果实就会自动走进我们的盘中。” “大人,也许我们的战术有些问题。”这时候有一位好朋友大胆的说道。 “我们的战术没有问题!”库曼提高了嗓门,他脑子里一股热流上涌,他忽然有点牙根发痒,每到这时候他就会想吃人肉。 没想到又有人说:“是的,我觉得我们或许应该主动出击,或者改变粮食的配比。” 接着“好朋友”们就炸了窝,纷纷发表意见,一开始大家还彬彬有礼,后来就开始骂街,甚至有人想要动手。 “都他妈闭嘴!”库曼真的恼了。 库曼从热水中站了起来,愤怒的说道:“我不需要你们这些猪猡的意见,都他妈滚!滚!” 好朋友们顿时露出了惊恐的表情——他们概念中的库曼大人是个善良、仁慈、讲义气、有风度、从善如流、宠辱不惊、智慧过人、英勇无双、能谋善断、意志顽强、魄力十足、有气量有自信有手段的完人!一位圣人!但现在的库曼,显然不是这样啊。 库曼也意识到自己失态——不过他很快就调整过来,说:“我的好朋友们!来,让我亲吻你们。”他走出浴盆,穿了个披风,就来亲吻这些“好朋友”。 “是,大人!” 于是众人都跪下来,让圣人库曼挨个亲吻他们的额头或者脸颊。 老管家跪在最后一个位置,当库曼干瘪的嘴唇亲在他脸皮上的时候,老人分外恶心,尤其是当他一想到这是一张吃过人肉的嘴之后,这种恶心就加倍了,而且还掺杂了令人头昏的恐惧。桑拿哈卓的意志力在那一瞬间有些动摇,不过他很快就清醒过来,心想:不!我他妈可不能着了这家伙的道! 库曼深呼吸一口,说道:“对不起,朋友们!我刚才有些着急了,不过,有你们在我身边,我就能冷静下来。感谢你们的陪伴,我的朋友们!” 好朋友们对他是极度宽容的,听他这么说,立刻就忘记了刚才的事情,纷纷说:“我们永远效忠库曼大人!” 就在这时候,突然有个鸦眼祭祀闯了进来,道:“库曼大王,不好了,乌鸦们看到,野狼城的广场上支了一口大锅,正在给难民们煮肉羹吃!” 什么?肉羹!? 这个消息无意义晴天霹雳!好朋友们集体破防,都心想:肉羹!?过了这么久,野狼城的人竟然还有肉吃!而且还是把肉发给穷人?这怎么可能啊!难道他们真有充足的物资储备?难道库曼大人的战术真的错了吗? 库曼也是脸色一黑,说:“肉羹?怎么会煮肉羹……啊!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我懂了!”他突然丧心病狂的大笑起来。 大家都以为他疯了,连忙问她原因。 库曼大笑道:“你们猜,那是什么肉的肉羹?是牛、是羊、还是猪?” “不,那是人!” “野狼城里边已经开始饿得吃人了!” 六吧②77 第二百八十九章:吃着火锅唱着歌 窗外大雪纷飞,天寒地冻,李奥瑞克和一家人正坐在卧室里吃火锅。 野狼城的房间一部分改装成了传统高原人风格,也有一些保留了原来的中土蛮族风格。这间卧室就是没有chuang铺,而是铺了一张巨大的地毯,人们在地毯上摆了矮桌,然后围着桌子席地而坐。 火锅这东西,李奥瑞克以前不太喜欢——味道固然是不错,但这东西后来越做越商业化,火锅店多起来之后,传统的饭店也就少了,难免会觉得有些遗憾。然而穿越过来之后,他又逐渐感受到了这东西的三个好处。 第一个就是烹饪简单,要说“煎炒烹炸闷熬炖”的我做不来,但煮个火锅难道还能爆炸不成?新鲜食材一切,调料一放,就是香喷喷一大锅。 野狼城大部分都是腌肉辣肉酸菜咸菜,没什么新鲜的,李奥瑞克也从不在饮食地方搞特殊,士兵们吃什么他就跟着吃什么,团结军队,振奋士气。但今天属于例外,今天早上死了一头牛和一只羊,牛是从前两天搬东西的时候让落石砸到了头,后来睡觉的时候突然就死了;羊则是跟另一头羊斗气,打架打死的——要说李奥瑞克为什么知道的这么清楚,并不因为他是兽医,而是他亲自去问了兽圈里边的其他动物。 这牲口死都死了,总不能就地埋了吧?干脆就趁新鲜吃一顿大的,抚慰一下大家的五脏庙。李奥瑞克让老肥将这死去的牲口料理一下,然后挑了牛上脑、肉眼、吊龙等几个位置,又切了些羊里脊、羊尾油、羊腿内侧,以及其他一些“老肥盐选”的部位,都给切成“厚厚的薄片”,拿去涮锅。另外又拿了一点下水,吃下水的人不多,所以没敢多拿。只是,李奥瑞克身为国王却主动提出来要吃牲畜下水的行为,着实震惊老肥一整年。那不都是打发乞丐的吗?国王陛下身居高位却还这么节俭,实在是令我辈汗颜。 光有荤的不行,还得整点绿色的。素菜什么的也好办,直接去罗米拉的草药园子里拔就行。混血精灵对于草药的概念就是:万物皆可入药。即使是常见的蔬菜粮食,在特定场合也能成为药物。所以罗米拉的药园里边就有许多菜,比如白菜、菠菜、茼蒿,还有一些叫不出名字的野菜什么的,李奥瑞克是懂草药学的,拿眼一扫,就知道这草药园子里边一半的“药”都能拿来涮火锅,而且味道不错。 李奥瑞克早就有吃火锅的打算,所以早早就让铁砧大师给他打造了一个大号的锅子,基本就是按照北京涮羊肉那种铜锅来的,中间是凸起的炭火内胆,外面是一个环形锅,为了照顾大家口味,中间又加了一个隔断,改成了鸳鸯锅。 至于小料什么的,野狼城倒是一直储备着许多香料,韭菜、小葱、大蒜、西芹、百里香、迷迭香、鼠尾草、罗勒、辣椒、麻椒、芝麻等等,还有些其他的调味品。李奥瑞克早上跟老肥说了一下调料的思路,让他给调制了一下,弄出来的蘸料和锅底虽然称不上“地道”,但味道也还不错。缺点就是麻辣锅底差点意思,味道不够厚重。另外,老肥搞出来了“芝士芝麻酱”这种邪道玩意儿,让李奥瑞克倍感惊恐。 就这样,李奥瑞克弄出来了一锅火锅来招待大家,荤素搭配,食材新鲜,各种调料,清汤麻辣鸳鸯锅,很是美味而且不费什么功夫。 吃火锅的第二个好处就是热闹,吃火锅需要众人围坐一桌,大家都拿筷子(或者是叉子)捞锅里那点东西,无形中就拉紧了众人的距离。 今天屋里没有别人,就是李奥瑞克家里的那些姑娘们,希雅、普希拉还有狐狸母女,以及一个死皮赖脸非要蹭饭的塞拉维。不光要蹭饭,而且一个人要了两碗小料,说是替姐姐吃一碗。 希雅不是第一回和李奥瑞克吃火锅了,以前两人在户外就这样吃过,所以轻车熟路,毛肚也好、肉片也罢、拿下去涮个几秒就热气腾腾的开吃,油碟也能吃,麻酱也能沾,不过希雅的饮食喜好可能更倾向于李奥瑞克上辈子的北方人,喜欢清汤麻酱涮羊肉那一套,可能是因为希雅平时就喜欢高热量饮食,想来也是,传统高原人嘛,高寒地区就喜欢得吃热量高的硬菜。芝麻酱这东西热量超高,而且特别容易往肉上挂,经常肉还没吃多少,一碗酱就见底了。 相比之下,魅魔的口味就更倾向于西南一派,爱吃热辣滚烫的红锅,越辣越好,还爱吃各种下水。普希拉虽然之前没怎么碰过辣椒,但却非常能吃辣,吸满红汤汁的菜叶子,吃起来眉头都不皱一下,相比之下,塞拉维就不行,吃一口辣锅就要像个狗子似的斯哈斯哈大半天。但这家伙最钟情的食物肯定不是火锅,刚吃了没几口,就开始往李奥瑞克身边凑合,口中荤段子说个不停,一个劲儿的暗示老李,问他吃完饭还有没有什么活动?比如加个餐之类的。 卓格卡缪什么都吃,口味很杂,不过比起火锅来说,她显然更爱喝酒。然而这家伙喝了没两杯就脸色泛红,说话大舌头,笑声也变大了许多,估计是有七分醉,可谓人菜瘾大。不过微醺之后的狐狸夫人别有一番风味,妩媚之中又多了几分放荡和妖娆。她中途借着倒酒的机会,将自己坐位换到了李奥瑞克身旁,她也不必做什么,光是身上的醉人香气就让老李神魂颠倒了。李奥瑞克不由得目光被她吸走,今天的狐狸夫人穿了一件剪裁得体的包臀,圆润饱满的身材体现的淋漓尽致;脚上则穿了一双半透的绢袜,紧紧包裹双脚,显露出她足弓的弧度,透过布料能看到涂了指甲油的橘红色指甲与雪白的脚背。 这两个家伙左右开弓,还让不让老子好好吃饭了? 后来两人的出格行为被希雅一声“充满杀气的干咳”制止了。 小狐狸就展露出来了这个年纪该有的天真烂漫,“这个好吃!”“这个也好吃!”“这个好好吃!”“塞拉维姐姐不要抢我的肉,是我先夹到的!”“好辣好辣好辣!”“夫君,我可以喝酒吗?为什么妈妈可以我就不可以啊!”“我不要吃菜叶子我要牛肉!”“啊啊啊啊啊!怎么肉片黏锅上了!”“哇,外面雪好大!”“希雅姐姐你的戒指好漂亮!”塔娜琪格作为一个被软禁了一辈子的可怜少女,对外面的一切都充满了兴趣和热爱,一家人聚在一起吃火锅看雪这种事情在以前都是做梦,现在梦想成真,便兴奋的像只撒欢的小狗,非常可爱。 李奥瑞克更喜欢她现在这个样子,小狐狸在外面太内向太自闭了,平时都不怎么说话的,至少在家里得放开一点。 塞拉维没什么可说的,这小哔宰治一个劲儿的埋头猛炫,右手吧唧一口肉,左手吱哇一口酒,吃完了麻酱吃油碟,吃完了清汤吃红汤,肉也吃,菜也莽,毛肚大肠百叶黄喉也必须要尝一尝,在饭局中呈现出来的就是“没有感情,全是技巧”。瑟梅尔一开始也在,但后来只能看不能吃,太折磨人了,她就飞到外面看雪去了。 气氛热闹起来之后,大家的关系也会融洽许多,尤其是狐狸母女,跟大家打成一片,这让李奥瑞克很欣慰。 吃火锅第三个好处:安逸! 尤其是在冬天。 社会心理学家马洛斯说人有五种需求(后改为七种),按照金字塔排序,从低往高分别是: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会需求(也叫社会关系需求)、尊重需求还有自我实现。吃火锅这个行为,很好的满足了前三种需求。美味的肉食能满足食欲,安全舒适的环境能满足安全感,热闹的氛围能满足社交。 李奥瑞克觉得,这三种需求里边,尤其是“安全感”能得到巨大满足。看看现在的场面!屋外大雪纷飞,天寒地冻,野狼城外面的护城河与运河都结了冰,即使是最凶猛的野兽面对这种恶劣环境也会选择找一个舒适的洞穴冬眠,等熬过严冬再来捕猎。而他距离这严冬仅有一窗之隔,却又仿佛咫尺天涯,就是这一窗的距离,分隔开了两个世界:他有一锅滚烫的锅底、有提供高热量的美味肉食、有美味的调料的、有爱人和朋友们坐在周围、有温暖干燥的空气,耳边尽是欢声笑语,口中满是鲜咸肉食,从肚子里热到心里,又从心里热到血里,别说是身体,他连指尖和脚尖都是热的,甚至热到要穿单衣。窗外的严冬在他眼里就只是美丽的雪景,就如同一副油画,只存在于眼中,却落不到他身上。 尤其,现在还是在打仗呢! 对于军人们来说,或许最需要的就是安全感。 说实话,能在十五万大军围城的时候,如此安然淡定,这还真不是一般人能做出来的事情。起初,希雅等人并不建议李奥瑞克这样放松,她说:“万一敌人在我们松懈的时候来进攻呢?”李奥瑞克回答:“我巴不得敌人赶紧进攻呢!如果库曼认为我们失去防备,在这时候攻城,那我高兴还来不及呢。你们尽管放松休息,肯定不会有事的,相信我,我什么时候说错过?” 听他这么说,大家也将战争的事情抛之脑后,好好休息了。 希雅甚至都没穿盔甲,而是久违的穿上了风衣、短、靴子还有黑色吊带袜,魅魔更是夸张,外面披了个貂,踩了一双夸张的高跟长靴,然后里边只有一件“不可名状的魅魔工作装”,她自己解释说:我还以为是来开银趴的,所以才穿成这样,哪以为是吃饭啊! 这种安逸感让人陶醉,即使是不喝酒,也会使人昏昏欲睡。 此时酒过三巡,除了塞拉维还在锅里捞渣子吃,就没人动筷子了。这时候普希拉忽然说:“这种时候应该有点音乐的。” 李奥瑞克心想:对吼!还是你懂,吃着火锅唱着歌,然后突然就被麻匪……哦我自己就是麻匪,那没事了。 希雅此时看了一眼窗外的鹅毛大雪,感叹说:“对,可惜这里没有乐队,不然请人来演奏一曲《故乡雪》或者《白色圣母》,颇有意境。” 希雅说的都是高原人传统乐曲——确切来说,都是沼泽高原人的曲子,李奥瑞克听过,曲调颇为伤感,一股子亡国灭种的味儿,尤其是《白色圣母》,说是一位末代皇室成员被敌人俘虏,于牢中回忆当年的幸福往日,绝望痛苦之下写的一首歌,写完就去世了,因此这个曲子堪称异界版虞美人。 这么好的氛围,就别整这种调调了吧?再说了咱们现在不正在光复故土吗? 此时卓格卡缪想了想,说道:“我带了雅托妲,只不过是十弦的,拿来给各位大人演奏未免失礼。” 希雅问道:“什么是雅托妲?十弦又是什么意思?” 卓格卡缪如今和希雅关系处的不错,但还是十分注重礼貌,她听到希雅询问,先是行了一礼,说:“回禀殿下,雅托克就是蛮子的一种琴,十二弦的专门给王公贵族演奏,十弦的则是拿来演奏民歌的,是平民用的。我从前身份低微,便只有十弦的。” 李奥瑞克一摆手,说:“音乐不分高低贵贱,何况我最讨厌摆谱,就爱与民同乐,所以你尽管弹就是了。”希雅也跟着点头。 卓格卡缪说:“那就遵照陛下的意思。”说着起身行礼,然后去自己房间里拿琴。不一会,琴拿来了,这东西和古筝很相似,但是更长也更宽,卓格卡缪跪坐在地毯上,将乐器放平架好,试了试音,响声十分悦耳。 卓格卡缪说:“我们那边的贵族小姐,或者是有教养的女孩,是一定要学一种艺术的,可以是乐器,也可以歌曲,或者舞蹈什么的。奴家不才,只会两种乐器和一门舞。” “已经很厉害了!”希雅惊讶的说道,旋即脸一红,道:“我才是什么都不会呢。” 卓格卡缪那是真·老狐狸了,当即就说道:“殿下是大王钦定的剑圣,剑术一绝,怎么能说什么都不会呢?这舞剑,不比跳舞难一百倍?” “没有没有……您过奖了。”希雅在这方面脸皮薄,连忙客气起来了。李奥瑞克在一旁看着,细品这种微妙的后宫关系,他起初以为希雅会欺负这对新来的母女,但现在看来,反而是这个大老婆被拿捏地死死的。 也行,只要不打起来就行,谁在上面谁在下面看她们乐意,喜欢哪个姿势就来哪个姿势,我很讲民主的。 接着卓格卡缪说道:“只是,希雅殿下刚刚点的那两首曲子奴家没学过,要是有曲谱的话,倒是可以。” 希雅说:“也不必非得弹那些,你随便弹个会的就行。”希雅在音乐方面也属于听个响,跟李奥瑞克一样。 卓格卡缪思索着要弹什么曲子,片刻之后,她头顶的耳朵一耸,拍掌说道:“对了!我学过一首,这曲子叫‘少女与大熊’,说是高原人的一首老歌。” “高原人的老歌?”希雅沉吟少许,说:“我没听过这名字啊。” 李奥瑞克也没听过这首歌,但他听蒂维丝说起过,说是高原人许多的传统文化都丢在北方了,像是以前的经典著作、民歌乐曲、话剧歌剧、艺术品等等,都在蛮族的皇宫里边,还有一些被蛮子学去了,总之就是十分耻辱。但又不得不承认,如果现在的高原人想品尝一下正宗的“传统文化”,最好的地方就是去求蛮子。耻辱啊,耻辱!蒂维丝当时还骂道:“他妈的!等我把失去的都夺回来,就可以光明正大的在自己家里欣赏这些东西了!” 估计这首歌也是一样。 李奥瑞克就将个中缘由解释给了希雅听,希雅听罢,面色有些复杂的点了点头,也感叹说:“是有点丢人。” 卓格卡缪以为自己选错了曲子,就赶忙说道:“我也可以换一个,比如……庆典上面常常弹奏的《三部调》,《绿风》还有《御马》什么的。” 希雅摇了摇头,说:“搞成这样也不是你的错,就弹这个吧,我也想听听二百年前的音乐是什么样子的。” “是,奴家这就弹。” 卓格卡缪戴上指套,开始弹奏音乐器。那音乐轻快悦耳,节奏鲜明,卓格卡缪的手指在琴弦上跃动,仿佛跳舞的蝴蝶。李奥瑞克的手指在有节奏的敲打着桌面,希雅在有节奏的微微点头,塞拉维也在有节奏的咀嚼着一节大肠头。 一曲完毕,众人鼓掌叫好,卓格卡缪也起身行礼。 普希拉感叹说:“好欢快的曲子啊,我也想学学。” 而希雅却皱起眉头,说:“我记忆中的‘高原人经典乐曲’都是一股国破家亡的沉重滋味,原来老祖宗也有这么欢乐的歌吗?” “那肯定的!”李奥瑞克笑道,“祖先们作曲的时候,高原人还雄霸大陆呢,怎么可能跟二百年后一样整天弄点‘亡国の小曲’?” 希雅默默点头,对此深以为然。 这时候塞拉维忽然说道:“哎,既然说蛮族的女孩都会学点艺术,那小狐狸会不会啊?琪琪,你有什么活儿,整一个!整一个!” 李奥瑞克不禁扶额,心想:这小智障,怎么情商和胸围一样,都完全不见长啊?小狐狸要是会固然好说,万一人家没学过或者不能整,那多尴尬啊? 万幸的是,塔娜琪格似乎能够应付场面,她先是客气了一下,然后就站起来开口说道:“那我唱首曲子好了,妈,帮我伴奏。” 卓格卡缪问道:“行,唱什么曲子?” “就刚才那首歌的下半阙。” “好。” 刚才卓格卡缪没谈完,完整版的《少女与大熊》后面变化不大,而且很长,如果没有人声的话会显得单薄无趣。不过,小狐狸的加入让这首歌圆满了。塔娜琪格声音清脆,高音上得去,低音下得来,而且气息很稳,唱功非常专业,一曲唱完之后,众人纷纷起立鼓掌。李奥瑞克更是给出了极高评价,说:“就这个水准,即使是不当公主,拿把吉他去酒馆,也绝对能赚个盆满钵满!野狼城那些吟游诗人都该给你磕一个,拜你为师。” 小狐狸又是高兴又害羞,红着脸说道:“不敢当,夫君要是喜欢,以后随时可以给你唱。” 此时,普希拉问道:“琪琪,你刚才是拿高原语唱的,技法也是偏向于高原人这一派的,我记得草原人也有许多好听的歌,你有学过唱吗?” 小狐狸想了想,说:“本族的东西……我其实能唱一点呼麦,但那是用来祭祀或者通灵的,平时不拿来唱。” “蛤?你会呼麦?”李奥瑞克直接叫了出来。 在李奥瑞克概念中,这种唱法应该都是糙汉才能唱。 小狐狸有点不好意思,就解释说:“这和长相或者性别关系不大,其实是一种技法,如果好好练,应该是人人都可以学会的——本质上就是一人同时唱出两个声部。” “呼麦是什么意思?”普希拉问道。 “你听一下就知道了——琪琪,来一段,拜托,一小段就行!” “夫君想听当然可以,但我要先说,这个不适合在吃饭时候唱,是属于比较严肃的仪式音乐。”说罢她清了清嗓子,喉头蠕动,接着试了几个音,便开始表演。 呼麦这东西,李奥瑞克上辈子听过,是一种特殊的唱法,是演唱者能够用特殊技巧在同一时间里唱出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声部。只是记忆中表演呼麦的都是草原上的大汉,专业萨满,像是塔娜琪格这样的小姑娘会这种技能还真是稀奇。 随着塔娜琪格的声带震动,她腔内的气体产生共鸣,口中发出了一阵极有震慑力的声音。听到那声音一瞬间,在场一片死静,听众全都觉得头皮发麻,塞拉维更是吓得筷子都掉了。小狐狸闭着眼睛,舌头在按照某种规律震颤,声音“又高又低”,听起来穿透性极强,又像是从四面八方包围过来,像是狂风呼啸,又像是千军万马。闭上眼睛,绝对想象不出面前站着的是一个可爱小狐狸。 大约三十秒后,塔娜琪格的声音戛然而止,然后鞠躬谢幕。众人愣了好一会,这才大声鼓掌。看到小狐狸那从容的样子,想必她还游刃有余,只是怕唱太久了,吓到这些听众。 希雅感叹说:“我感觉自己要灵魂出窍了……” 普希拉则说:“我上回这么头皮发麻还是魔神礼拜的时候听唱诗班的赎罪曲。” 就连在外面游玩的瑟梅尔都飞了回来,一脸惊恐的说道:“你们在屋里干什么呢?魔法元素在震荡,我感觉自己的存在都被扭曲了!” 李奥瑞克回忆着从前的记忆——塔娜琪格的表演和他上辈子听到的有一些相似,但却更有魔力,让李奥瑞克有种灵魂被震撼的感觉。他上回有这种感觉,还是在……在上回来着。李奥瑞克隐约记得,在不久之前他曾经被某种不可名状的音乐搞到掉san来着,是在哪里呢?老李越想越头疼,心说:喝多了,还是别想了。 而塞拉维十分认真的说道:“我从直觉上认为,这是一种非常了不起的能力!我记得混血精灵四个分部,其中有一个分部就是专门钻研‘声音魔法’的,就跟我们的香料魔法一样;声音上加入魔力和咒语,就能形成独特的魔法效果……只是不知道那个分部现在跑到哪里去了。”塞拉维说了约等于没说,不过李奥瑞克倒是留了个心眼,心想:回头这事儿要告诉精灵的情报部分,让他们查一查,其他的混血精灵王国分部在哪。 小狐狸有点不好意思的笑了笑,说:“毕竟是祭天用的音乐,多少会引发一点魔法元素的震动,据说一些厉害的老萨满能够用这种方式来释放巫术,但我远没到那个程度。” 李奥瑞克则在想:这种直达灵魂的声音要是拿来唱歌一定很厉害,唱核,或者唱金属。小狐狸这么甜美可爱的造型如果去搞重型音乐,啧啧啧,那画面简直不敢想。 李奥瑞克忽然灵光一闪,说:“对了,那你会不会唱蛮族的歌曲啊? “当然会了,夫君想听哪个?” “比如思乡啊,怀念家人啊,或者是渴望和平一类的歌曲?越大众越好,越流行越好。” 小狐狸笑道:“那当然会了!初学者就要学这些歌曲呢,比如《老牧童》《慈母七叹》《春草枯》这些都是些脍炙人口的歌,小孩都会唱!” 李奥瑞克笑道:“这名字听着就一个比一个晦气,好,就唱这个!” 小狐狸问道:“要现在唱吗?” “不,过两天你去城墙上面唱!”老李坏笑道:“我要让库曼品尝一下四面楚歌,啊不是,四面李歌的滋味。” ps:因为审核删减了一些比较不可描述的画面 @q@q@群衣六吧二7 第二百九十章:亡国の小曲 时间已经过了一个多月,野狼城里边还是没有任何投降的迹象, 库曼面前的腌肉上面,以及冻了一层白霜。冰凉梆硬的饼子,能把人的牙齿硌掉。 库曼也没心思吃,就翻来覆去的看情报。 最近乌鸦们的情报来来回回就是那几句话,说什么,北伐军的军容一切如常,看不出饥荒迹象;要么就是,街上行人数量不减,商铺正常营业。 更可气的是,有个祭祀天天的报告天天都是:野狼城里今天有人结婚,吃席五桌;今天有老人去世,吃席四桌;今天有人升职请客,吃席三桌;李奥瑞克在宅邸里慰问官兵,吃席十桌…… 后来库曼干脆写了个条子,说:“吃席就不用汇报了!”眼不见心不烦。 偶尔有一些好情报,说,野狼城今天没有举办任何活动,街上的人也少了许多,库曼刚要高兴,忽然往帐篷外一看,只见天降大雪,冻得狗都哆嗦。他顿时骂道:妈的!是没人出门,这么大的雪,谁出来挨冻啊? 怎么野狼城还没饥荒呢?库曼甚至有点怀疑这些鸦眼祭祀通敌了,心说:你们会不会看啊!整天就是吃席吃席,是不是祭祀们都通敌了,汇报给我假情报?实则野狼城里边已经遍地白骨? 然而祭祀已经累死了两个,疯了三个,看他们这么努力的样子,也不像是良心出了问题。再说,库曼自己也有乌鸦,他的乌鸦隔三差五也会汇报,情报内容跟祭司们看到的别无二致,野狼城内街道整洁,生活正常,天天开店,偶尔吃席。最他妈离谱的是,城里的人竟然还能天天吃热食,喝热水,甚至是洗热水澡!他们到底是怎么做到的?我记得野狼城没有这么充裕的水资源啊,更没有那么多柴火给他们烧,这帮崽种,是去拆房了么? 肉汤上飘浮了一层凝固的白色油脂,一旁的好朋友看不下去,说:“我给您热热再吃吧?” “吃不下。”库曼摆了摆手。 库曼他吃不下饭啊,这谁吃得下啊! 再说了,就算热透了,我也不想吃天天吃这猪食了!遥想一个月前,库曼还在北境皇都,过着锦衣玉食的日子。就算是去前线打仗,也都是打酣畅淋漓的快仗,很少会这样子。何况龙王布林那么有钱,给他打仗,后勤补给一直很充裕。而如今…… 想到后勤的事情,库曼就感觉头大。 军队后勤是真的拉垮了,他本来预计一个礼拜结束战斗,最多不超过十五天,所以也就准备了将近一个月的粮食,这粮食包括围城、打仗、返程,现在可好,粮食基本见底,即使是紧缩配比也快不够吃了。 库曼真是一个头两个大,他为此出了许多计策,一方面是就地征粮,他派出了许多人征集粮食,搜刮周围的村庄乡镇,完全是不分敌我进行掠夺,不管是效忠他的,还是效忠李奥瑞克的,只要是有粮食就给我拿来!唯一的区别就是,自己人会打欠条;敌人就只有打,没有欠条。但是,这样做根本就征集不到粮食,自己人的粮食早就拉来了,再压榨也没多少油水,敌人的粮食也早就进了野狼城,而且李奥瑞克不光带走了粮食,还带走了许多难民,带不走的,也都让他转移了或者是藏起来了。总之,征粮行动充其量走了个形式,征集来粮食,最多能让大军多消耗个一两天。 然后就是从大后方调遣,这个大后方可就太后了!库曼直接一纸飞鸦传书,飞到了狮王领地和龙王布林的地盘去借粮,因为中土早就没有粮可以用了。然而,狮王肯定是不会借的,这家伙巴不得库曼和李奥瑞克打个两败俱伤,然后他就可以坐收渔网之力。而龙王布林倒说可以借,只是北方战事吃紧,从调遣人员再到运输粮草,少说也得一个多月,问库曼等不等得及? 再等一个月,老鼠都饿死了!库曼第二条计策也破产了。 库曼被逼的没辙,甚至想派人绕过野狼城,南下前往沼泽地进行劫掠,这样或许能征集到一笔粮草;然而从这里骑马去沼泽,一来一去就得个把月,就算粮食能抢回来,他们也早就饿死了。 粮食,粮食,还是粮食! 哦,不光是粮食,燃料也不太够了。 这里冰天雪地,大家不想冻死就得取暖吧?这取暖不能光靠棉衣吧?也得需要火炉、热食和热水。然而库曼这边的燃料不够,火炉不够烧,热食热不起来,水也烧不开,大家就都只好吃凉菜就凉水。这东西吃在嘴里凉在心里!更何况主粮不足,热量不够,这饭吃得是越吃越冷。 库曼让人去外面寻找木头柴火,可是李奥瑞克早就坚壁清野,能烧的烧了,能砍得看了,这野狼城周围光秃秃犹如程序员的脑壳,哪里有半根草让他烧?没办法,只好再从后方运输,可是一来一去,运输又需要人力物力,需要时间成本,还需要消耗本就不多的粮草和牲畜。为了一点破木头这样折腾,库曼他肉疼啊!心疼的就如同刚全款买了游戏就赶上史低打折还不能退款的人一样,只能痛苦的在留言区留下一句“我是傻逼”。 这时候就有聪明逼站出来了,说:库曼库曼!我们拆一些防御工事来烧了取暖吧!比如攻城车瞭望塔什么的。 库曼当时就是一个耳光,然后骂道:“蠢货!你不打算攻城了吗?” 那人委屈的说道:“不是大人您说,咱们不攻城,只等着李奥瑞克出城投降吗?既然我们不攻城了,那还留着攻城器做什么?还不如烧了取暖呢!” 库曼竟然无以言对! 对啊,这逻辑很正确,很“库曼”!我们不是要等李奥瑞克自己出来投降吗,那攻城器留着干嘛,反正我也不攻城。 但是,李奥瑞克真的会出来投降吗? 从情报来看,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啊。 最终库曼还是原谅了那位好朋友,说:“你说的话不无道理,但现在还不是时候。” 此刻,即使是最信赖库曼的“好朋友”们也都不说话了,士气低落到了一个极点。 蛮族的士兵们一直以来打得都是快仗,骑着马来,掠夺一番就跑路,速战速决,这种仗虽然风险大,但效率也非常高,而且其间也不会饿肚子。如今在这城墙下面干耗,谁也受不了这个委屈。 要杀要剐来个痛快的嘛!蛮族勇士,岂能饿死在城墙之下? 库曼最近甚至都不敢走进营地,生怕那些饿急眼的蛮族士兵发起叛乱,将他生吞活剥。库曼很清楚这些家伙的秉性,这里的蛮族士兵没有什么荣誉感,打仗是为了利益。现在没有利益可图,士气自然维持不住。 而库曼许诺给他们的“新年之前结束战争”显然已经破产了。 库曼现在就担心士气进一步下降,情绪低落、神经紧张、食不果腹、纪律涣散,都很有可能引发哗变甚至是营啸,不管是哪个,都会让他输掉这场战争。 总之,士气不能再出问题了!稳住士气,然后再做打算。库曼决定今天进行一次动员演讲,告诉士兵他准备攻城,给大家一个盼头。 毕竟,如果李奥瑞克不投降,那他就两条路了,要么撤军,要么攻城。撤军是万万不能,那就只有攻城。 库曼仍旧想不通李奥瑞克为什么能坚持到现在,但这已经不重要了!他作为将领,必须就当前局面作出抉择了! 库曼现在就只能盼着:攻城的时候,李奥瑞克的守军都是一群拿不动剑的饿死鬼,从而让我赢下这场战争。 就在这时候,一个鸦眼祭祀跑了进来,他对库曼大声说道:“库曼大人,我们发现了一件怪事向您禀报。” “怪事?有多怪?” 鸦眼祭祀说道:“李奥瑞克似乎正在城墙上布置某种法器,旁边有卓格卡缪和塔娜琪格那对母女,卓格卡缪还带着一把雅托克。” “雅托克?李奥瑞克在城墙上弹琴?怪了!”库曼站了起来,说:“走,我们去外面看!” “是。” 库曼便来到大营外面,此时雪刚停不久,营地里的雪没过脚踝,几个卫兵正在打扫卫生,因此大营门口还算是干净。然而在往外走,就是一片泥泞,黑色、土黄色、还有恶心的黄绿色。还有些前几天的脏雪,被人们踩烂了,融化,然后冻冰,变成乌黑的碎冰渣子。 到处还都是粪便的骚臭味,一般来说,在这个撒尿结冰大粪能砸死人的温度下,应该是闻不到这种味道的,如果能闻到很浓郁的臭味,就说明厕所已经被塞满了,很久无人打理。 士气低下,纪律和效率也会下来,毕竟饭都吃不上了,谁还想去挑大粪啊? 库曼也来不及管这些事情,就径直的往前走去了。 士兵们就或坐或躺的瘫痪在帐篷里,或者是营地门口,甚至有人就坐在脏雪之上,表情呆滞。军容军纪可谓一塌糊涂,许多人是看到库曼走到面前,才惊恐的大叫,然后站起来行礼。这样的警戒性,估计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他忍不住怒吼起来,说:“你们这群猪猡!你们就是这样打仗的吗?督军呢?给我滚出来!” 此时一个人从帐篷里爬了出来,他衣服领子都没来得及扣上,头盔也是歪着,一脸拉碴胡子。“大王,什么事?” “半个小时内整顿好军容,不然我把你生吞活剥!”库曼这可不是开玩笑,比起是冻僵的饼子,他现在更想吃烤人肉。 “是,大王!”那人连忙提着鞭子走进人堆,如鞭打牲口一般打那些士兵,然而人们只是惨叫,却不抵抗,也不起来。库曼看到这一幕,喊道:“罢了!先这样放着他们,等会我来想办法。”说着便往外走去。 他一直来到外面的瞭望塔上,然后用望远镜向外眺望——比起鸦眼来说,有时候还是自己双眼看到的东西更靠谱。 正如那个祭祀所说的,李奥瑞克、还有卓格卡缪母女三人站在城墙上,旁边放着一个喇叭似的东西,这玩意儿是用某种金属制成,非常巨大,有一人多高。三个人此时正在说着什么,李奥瑞克眉飞色舞,很是兴奋,而那对叛徒母女则紧张兮兮的听着。 妈的!这对贱货,长这么嫩,我非得吃了你们!库曼心中想到。 这时候库曼又注意到还有第四个人,那家伙是个矮人,非常的矮,身材犹如一张大饼似的,这家伙长着犄角、皮肤红色,拿着铁锤,似乎是个恶魔。库曼早就听说过李奥瑞克会驱使恶魔,看来传闻不假。 这矮人拿着铁船,身上别着工具,看来是个铁匠,说不定那个奇怪的大喇叭就是他打造的。 这些人到底要干嘛啊?库曼疑惑的想到。 算了,他们也作不出什么妖,要是李奥瑞克有什么本领,估计早就用了,也不会跟我干耗一个月。想到这里,库曼忽然就失去了兴趣,想着要不要回去继续看情报,或者吃一吃那顿冷掉的午饭。 而就在这时候,城墙上又来了几个人,那是几个强壮的士兵,抬着一个半封闭大铁箱,里边有两把椅子。李奥瑞克让他们把铁箱放在城墙上,并让那母女两坐了进去。随后,希雅·雷奎也提着剑走上城墙,一脸紧张的握着武器,一副严阵以待的样子。 若是只有李奥瑞克也就罢了,希雅也出来了,这事情恐怕不简单!库曼经过这些天的观察发现:李奥瑞克与其是说是北伐军的大帅,还不如说是个战地街子,整天有事没事就在城墙上瞎逛,经常还在墙上喝酒、冥想、看风景,起初李奥瑞克上城墙的时候蛮族这边还会有些紧张,现在看到他来了,完全不吊他。 而希雅则不是,希雅很少上城墙,每次上来都必定有事情。有一次是来测试箭矢距离,有一回似乎是在观察蛮族的营地布置情况,记录各种数字,还有一回是指挥花仙子驱赶乌鸦。 这回希雅也来了,还拿着剑,这事情肯定不简单了。 正当库曼疑惑的时候,城墙上的塔娜琪格开嗓了。 “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 一种极具穿透力的声音配合着雅托克的琴声释放了出来,魔音灌耳一般注入了库曼的脑海。 库曼当场就灵魂一震,心想:这是什么音乐? 怎么一股子亡国灭种的感觉啊! 好晦气啊! 他愣了一下,这才反应过来,那小狐狸是在呼麦,库曼作为传统的草原人自然是懂行的,心想这小狐狸本领还真不错,不输给那些正式的萨满。然而她在这个节骨眼上表演呼麦干嘛?这不是祭天时候才用的吗?难道李奥瑞克是来祭天的?可他一个高原人来祭什么天啊? 而且,这音乐声也太晦气了,听着就……让人想哭,心里好堵! 就在这时候,库曼身旁传来了一声大哭。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我不想打仗了!我要回家!” 就看刚才还一脸麻木的哨兵,突然间跪在地上嚎啕大哭起来,紧接着,这哭声就起了连锁反应,士兵们顿时哭成一片,一个个哭得比孝子还惨。许多人抱着哭成一团,还有人在雪地里打滚,也有人跪下来哭天抢地,就算是不哭的,也都脸色阴沉至极。 一时间,哭声开始在大营之中传播开来,到处都是鬼哭狼嚎。 库曼这才意识到李奥瑞克要做什么事情。 坏了!这李奥瑞克好歹毒!竟然想搞崩我军士气! 库曼其实也学过一些心理战的东西,像是他迷惑这些“好朋友”用的“交心术”就是其中一种。只是库曼的交心术仅限于控制身边的人,却远远达不到李奥瑞克这个杀伤力。 难道这李奥瑞克也学过交心术吗?他咬着牙想到。 库曼立刻下令说道:“弓箭手,快把那对母女射死!” 一位负责管理射手的好朋友说道:“大人,从这里射不到城墙,太远了!除非我们往前推进,但那样就相当于发起进攻了。” 库曼喃喃道:“射程不够?那她们的歌声为什么能传播那么远……哦,是那个喇叭!艹他妈的李奥瑞克!” 库曼赶紧喊道:“龙人,龙人射手!你们射程远,从营地门口放箭,攻击那对母女!” “是!” 然而这个距离,即使是普通龙人射手也够不到,一定要是最强壮的那几个龙人,才能吊射到城墙上。于是十个最厉害的龙人士兵拿上弓箭,出了营地又往前走了一百来步,这才弯弓搭箭,射击城墙上演奏“亡国の小曲”的那对母女。 龙人士兵全力拉开长弓,“嗖!嗖!嗖!”弓箭一根根的朝着城墙上飞去。 然而,距离太远了,许多弓箭就落在城墙上,还有几只,也都落在了母女外面的大铁箱子上,库曼看到这一幕不禁心中想到:该死!李奥瑞克把我算计的明明白白!他全都想好了。 紧接着,一排长臂精灵弓箭手登上城墙,对着龙人就是一顿乱射。箭雨飞来,龙人们赶紧后撤,就这样还是有一个龙人被扎了尾巴,痛得嚎叫起来。 妈的,李奥瑞克的弓箭射程比我远!又占据城墙的高地,我射不过他呀! 库曼喊道:“用投石车,投石车呢?” 话音刚落,就听一个鸦眼祭祀说道:“大人,李奥瑞克在城墙上直接架大炮了!熔岩大炮!” 库曼咬牙切齿,心里骂道:妈的,熔岩大炮是这样用的啊?好啊,李奥瑞克,你早晚要为自己的傲慢付出代价,别以为我没本事对付你的大炮。 库曼喊道:“用乌鸦!用乌鸦啄死那对母女!” 别说啄死,弄个几百只乌鸦在你头上拉屎,你这歌也就唱不下去了吧? 然而,乌鸦刚一飞到,就见希雅的武器竟然变成了一张金属渔网,那网就犹如有生命似的飞费到空中就将乌鸦一网打尽!乌鸦里边嘎嘎乱叫,胡乱抓挠,这时候渔网线变成了锋利如刀的钢丝,“咔嚓”这么一绞,里边的乌鸦尽数毙命,化为一片零碎尸体,被抛下城墙。 难怪希雅·雷奎要来城墙呢,原来是做这个的!该死!这到底要怎么办啊? 库曼看着那对母女,气得大声咆哮,此时有个好朋友过来劝他,说:“库曼大人,不要生气!这样没用的,您应该……” “去你妈的!”狂怒之下库曼直接扑了上去,一口咬下了那人的耳朵,痛得那人一阵尖叫。 这叫声让人头皮发麻,更可怕的是,这尖叫声引发了某种连锁反应。库曼突然听见不远处有士兵发出了癫狂的吼叫,然后叫声开始传播,一瞬间整个营地都愤怒的嘶吼起来,接着就是打斗声、惨叫声、骂声、以及更加疯狂的嘶吼。鸦眼祭祀大声喊:“库曼大人!糟了,士兵哗变,他们疯了,都在胡乱杀人了!” 糟糕,营啸了!库曼就怕这个。 他当即咽下半片耳朵,骑上马,用沾满人血的嘴大声命令道: “督军,去杀了拿些喊叫的人!” “祭祀,通知其他三路大军,原地固收,违令者斩!” “龙人卫队,打金黄龙王旗,吹集结号角,跟我镇压叛乱!” “都跟我走,快快快!” 总之,就是在这一首歌的时间,库曼整个北部军团五万余人,全都乱套了。 Ps:关于琪琪为什么不本垒这个事情,主要是怕书没了;一开始设定就是十三岁,后来中途在隔壁群得知这样写有危险(又赶上那阵审查非常严),于是就临时改了结婚那一章的剧情,不然这书就保不住了。最近社会事件一个接着一个,审查越来越严苛,我也只能小心一点。等过了这段时间,我会补上原先修改掉的一些剧情。 还望各位见谅。 另外这两章都比较长,算是把之前的字数补上了。 群巴一7妻16 第二百九十一章:四面李歌 “我管这叫‘四面李歌’。”李奥瑞克站在城墙之上自言自语道。 不过库曼这种家伙可不配和西楚霸王比。何况楚霸王当时高低还有个虞姬陪着,可库曼旁边只有一群基佬,日子一定不好过吧? 这计谋是李奥瑞克吃火锅时候灵光一闪想出来的,说白了就是让小狐狸用她那摄人魂魄的声音配上大狐狸的伴奏来唱歌,从而瓦解敌人的士气。另外李奥瑞克担心声音穿透了不够远,还连夜让矮人铁匠打造了一个物理扩音器。又怕狐狸母女被敌人的箭矢所伤,于是又搭了个铁棚子,另外请希雅保护她们。 总之经过这么一波操作,就有了“四面都是你哥!”这一幕。 不过这扩音器效果也太好了,李奥瑞克心想道,魔族技术还是厉害的,回头我再弄一套,拿去开演唱会。 “好了,今天的作战到此为止!你们俩做得很好,去休息一会,喝口水,吃块润喉糖。” 小狐狸迎着北风唱了快两个小时,嗓子都哑了,虽然她说自己还能唱,但李奥瑞克心疼他,坚决叫停。 “是,陛下。”母女俩一齐行礼。 李奥瑞克朝着远方望去,只见蛮族北方部队此时已经乱套了。库曼正亲自带队镇压叛乱,一群骑士跟在他身后,走到哪里杀到哪里;营地里边喊杀声冲天,疯狂的士兵在到处放火,浓烟滚滚,风一吹,在野狼城都能烟味。 看着这一幕,小狐狸问道:“起效果了吗?” “帮大忙了。”李奥瑞克摸着她的头发说道。 “嗯!”小狐狸张开双手,摆出了一个“要抱抱”的姿势。李奥瑞克笑了,一把将她抱在肩上,就如同抱着自己的女儿。 小狐狸抓着他的衣服,红着脸道:“不是这种!是那种,就是……是那种!” 李奥瑞克心领神会,单手托着小狐狸的屁股,然后直接将她横了过来,改为公主抱姿势。小狐狸惊呼一声,说:“这个也不对……呃,也行。”卓格卡缪在一旁露出了宠溺的笑容。 小狐狸之前受限于身高,看不到太远的东西,此时她被李奥瑞克抱在怀里,倒是能看清远方的景物了,然而她此时对外面的事物却又失去了兴趣,整个人挂在李奥瑞克脖子上,闭着眼睛,一脸甜蜜。 过了一会,小狐狸主动让李奥瑞克放她下来了,恐怕是有些不好意思。 另一边,希雅拿着望远镜问道:“话说蛮子怎么自己打起来了?小狐狸的歌声有这么大威力吗?” “估计是营啸了吧。”李奥瑞克跟希雅说道。 “营啸?”希雅问道,“什么意思?” “蛤?你军校出身不知道营啸?”李奥瑞克一愣,解释说:“你看,行军打仗的时候,人的压力不是非常大嘛?尤其像是血乌鸦这些人,他们士气低迷、食不果腹、军纪严苛、又看不到胜利的希望,估计神经都绷紧的像是琴弦。往往精神压力过大的兵卒一声无意识地喊叫,就会带来‘由点及面’的连锁反应,最终导致所有人都发疯。当然了,我觉得发疯的只是少数人,其他人是心中早就积压了不满,接着有人带头闹事而趁火打劫,攻击跟自己有矛盾的长官、士兵、或者单纯就是发泄自己心中的不满,然后就形成了大规模的暴乱。” 希雅点了点头,喃喃道:“还有这事?我之前都没听说过。” 李奥瑞克疑惑道:“你不知道这个?” 希雅想了想,说道:“我们以前啸不起来,士兵紧张到一定程度就跑路了,就往沼泽和雨林里边一钻,藏上个把月,靠吃点野菜野果活下来。” 艹,真的丢人啊! 此时希雅又问他说:“咱们要不要趁乱出击啊?库曼的队伍都成这个样子了,我们派个千百人就能将他们冲散——不,甚至都不用冲,做做样子他们就该吓跑了。” 李奥瑞克却摇了摇头,说道:“不,还没到时候。” 希雅问道:“这还不到时候?” 李奥瑞克说:“嗯,你别忘了,库曼有四路大军围城,十五万人。现在只有北路军受到影响了,西路、东路和南路都没有什么动静。如果我们贸然出击,就会造成野狼城内部空虚,他们其他三路进攻野狼城,我们不好对付。最重要的是,只要拖下去就能兵不血刃的赢下战斗,我何必冒险去送兵呢?我李奥瑞克一向爱兵如子,原则上来说,能不死人就不死人。” 希雅眉头一挑,“不愧是你,这都忍得住。” 李奥瑞克听她话里有话,道:“你啥意思?” “前两天吃火锅的时候,魅魔和狐狸妈妈一起摸你,我可看到了!”希雅凑到他身边来,悄悄拍了一下他的屁股。“后来有没有发生点什么啊?”她一脸坏笑的说道。 “打仗呢,正经点!” 希雅一吐舌头,随后小声说道:“今晚叫上她们母女一起来吧?哦,还有魅魔。” 李奥瑞克问道:“你怎么回事?最近没吃饱吗?”感觉最近希雅这需求量有点大啊,怎么回事? “也不是没吃饱,但反正没尽兴,哎呀我也说不清楚……你来不来嘛!不来就算了!” “来来来!” 于是乎,两人“夫妻双双把家还”,手牵手走下城墙,至于外面的事情,就让库曼自己头疼去吧!这就不是他们要考虑得了。 …… 库曼拄着一杆大砍刀,气喘吁吁的站在大营中央。 营啸,总算是结束了。 这场由一声尖叫引起的叛乱,从上午一直持续到了黄昏。在这大半天的功夫里,库曼“南征联军”的北部兵团损失很大。兵将们自相残杀,伤亡惨重,还有许多人逃离营地,估计五万人折损了快三万。这三万人中,有几千人是死了,还有万余人受伤,剩下的人不知跑到了哪里去。 这样的结果其实还好。 从历史上来看,营啸的损失往往是全军覆没。这也就是库曼早有准备,亲自带着骑兵镇压,用暴力手段迅速建立秩序,这才抢回来一些损失。 而且在库曼果决而又正确的镇压下,损失限制在了人员伤亡层面。战争器械都得以保存,虽然有一些帐篷和物资被有几个疯子放了火,但火很快就用雪水扑灭了。 光从物质层面来说,这场损失可以说是伤筋了,但没动骨。 但库曼知道,士气已经完蛋了。 此时场面一片狼藉,熄灭的灰烬上面还冒着一团团的黑烟,士兵们一脸颓废,或坐或站,全都像是没有灵魂的行尸走肉。没人说话,耳边唯一能听到的,就是那些伤员的惨叫声。巫医们在一脸麻木的抢救伤员,但其实也只是将人从一个地方搬到另一个地方罢了。 将领们也都愣在原地不知所措。督军紧紧握着鞭子,他似乎想要重建秩序,却不知道该用这鞭子打谁;几位部落长在战场上搜寻自己部落的人员,或者是收敛兵器和物资;乌鸦在空中盘旋,乌鸦祭司们也死了几个,导致一些血乌鸦已经失去了控制,竟然来啄食自己人的尸体。本就肮脏的雪水上又多了一层颜色。 好朋友们都在哭泣,说:“这是怎么回事啊?战士们都中邪了!怎么大家会自相残杀呢?”还有人说:“不是李奥瑞克打过来了吗?敌人呢?敌人在哪里?”又有个小个子喊道:“一定是有邪魔作祟,我们应该杀几个人去祭犬神!让犬神驱走邪祟!”随后一位老萨满说:“蠢货!这肯定是李奥瑞克用了妖法!那对叛徒母女唱的歌很邪门,士兵们都被蛊惑了!” 这些人并不知道营啸的真正原因,因此将其归咎于鬼神作祟。然而库曼知道这一切都是怎么回事——士兵们的精神崩溃了,他们被这恶劣的环境压垮了,从而被一声尖叫引发了连锁反应。 妈的,李奥瑞克,我会记着这一次的!库曼心想道,等我攻下了野狼城,一定让你加倍偿还! 库曼作为龙王布林钦定的十大勇士之一,武艺高强,心智更是坚定。 库曼此时头脑发热,临近疯狂的边缘,因此深呼吸了几口,催动体内的冰龙之血来进行阴阳调和,让自己脑子冷却下来。等他渐渐冷静下来了,这才开口说道:“传我的令!” “李奥瑞克仍有可能继续对我军的其他部队进行心理上的攻击,让萨满提前对另外三路军队进行心理上的预防。李奥瑞克的计谋里边没有任何魔法的成分,只要我们的战士心志坚定,就不会再出现营啸了。” “是,大人。”萨满们行礼。 库曼继续下令道:“接下来重建之前损坏的防御工事,继续围城……” 库曼话还没说完,就有个人喊道:“库曼大人,我们什么时候进攻!?” “进攻?”库曼望向那个质疑他的人,那人是“血手部”的一位武士,个子很高,身材精壮,也是他的好朋友之一,“你说进攻?你是在质疑我吗?” “我……”那人咽了口唾沫,后退半步,表情却满是愤怒,“我认为该进攻了!” 库曼刚刚压下去火气又涌入脑海,他的额头胀痛,牙根发痒,想吃人肉。 蠢货!你也配教我做事?现在攻城,相当于是找死!李奥瑞克一而再的挑衅我,就是为了逼我攻城!我若是贸然攻城 “再等等,我的好朋友!”他加大嗓门说道,“还不到时候呢!” 那人愤然说道:“还等?再等就他妈成缩头王八了!兔子急了还蹬鹰呢,我们蛮族的勇士难道还不如兔子?” 库曼还没说话,其他的“好朋友”也纷纷响应,一时间人群中吵吵嚷嚷,仿佛来到了菜市场。这些人心里都十分愤怒,只是碍于库曼的淫威、还有那份“友谊”而一直沉默。现在有人带头,人们就都开始议论库曼的行为。这些人议论库曼的时候,也仍旧是用“劝谏”的语气。他们说:“库曼大人,我认为这样不对……”“库曼大人,您应该冷静下来,跟朋友们一起共商对策。”“库曼大人,我们或许该试着进攻,您不觉得自己太谨慎了一点吗?”“库曼大人,李奥瑞克的粮食就算没用完,想必也所剩无几了,士兵们肯定比我们的人更加饥饿,我们可以抓住这个机会……” 朋友们“忠言逆耳”,库曼只好忍着,若不是这样,他就无法控制这些人的心灵。他需要让这些人在恐惧他的同时,又能认为自己的言行可以影响库曼,只有这样,这些人才会心安理得的栖居在库曼这个食人魔身边。 库曼不想和这些人撕破脸,这对他没有任何好处。或许战胜之后他可以将这些“好朋友”一律宰杀然后乱炖以抚慰他的五脏庙,但现在真的不是时候。 可就在这时候,有个大胆狂徒说出了一句越线的话。 “这好朋友不当也罢!” 那一瞬间,时间仿佛凝固了一样。所有人都诡异的安静下来,只剩下那个“大胆狂徒”还举着胳膊,表情狰狞的呐喊着。 而库曼看他的眼神,就仿佛是在看一个死人。 天空上传来了一声凄厉的尖啸,接着,就看一道黑影从天空中掠过,“咔!”那人当场身首分离!人头在天上转了好几个圈,然后“扑哧”要一下砸进雪堆,鲜血染红了白雪,那颜色纯洁而又鲜艳。 身着黑甲的龙人武士落在地上,巨大的黑色翼膜缓缓收进盔甲之内。 先前这个黑色的龙人武士就曾经在皇宫展现过惊人的武艺,但在那之后,此人就在众人面前消失了,很少有人看到他的存在。然而,人们都知道,这个“黑色武士”就一直如影子般伴随在库曼身边,再库曼受到危险,或者有人胆敢冒犯他的时候,就会如死神一般降临。 库曼朝着那个黑甲武士点头致意,对方也还了一礼,然后便化作一团黑烟消失了。 此时,库曼来到那颗人头前面,一脚踩住,大声说:“友谊怎么能随便践踏!?”库曼瞪大眼睛怒吼,“我为你们献上了真心,你们也该真心对我!不然,就会付出代价。” “其他的朋友们,我想,我希望你们心中怀有敬畏。你们要记住!我的决定,没人可以反驳!即使是你们,也不可以!” 人心不稳的时候,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杀人立威。众多好朋友看到那血淋淋的尸体,心中恐惧,一个个都噤若寒蝉。此时库曼大声说道:“传我的令,到扫战场,整顿营地,继续围城!” “我已经派人前去征粮,相信不久之后就会有回信了。” “你们要相信我,相信我这个龙王布林钦定的‘十大勇士’!” 库曼在人前走了两圈,用血红色眼睛凝视每一个人。 “好了,都去忙吧!我的好朋友们,哦,管家,你去把那个背叛者的尸体料理一下,我今晚就吃他。” “啊,是,是!”老管家连忙跪下来行礼,旋即他抬起头来问道:“库曼大人,请原谅我见识短浅,我从没料理过……这种食材,还请大人指点一二,不然怕弄错了,败坏了您的胃口。” 库曼此时露出了和蔼笑容,说:“这个啊,简单。” “五脏六腑都丢了,就留下肝、脑子还有心,这几块味道鲜美,其他的都太臭了,不好吃。” “其他的肉就乱炖一下吧,多放些辣椒!” “头盖骨给我改个碗,我要用他的骨头,吃他的肉,懂了吗?” “是,是!”老人一时间头皮发麻,遍体生寒。 我不能再待下去了,一定要想个办法,从这家伙身边逃离!老管家心想道。 ⑧衣77衣六 第二百九十二章:库曼一定能领会我的意图 李奥瑞克正跟着矮人铁匠在契约空间的兵工厂巡视。李奥瑞克走一步,矮人要走两步,李奥瑞克能走上去的台阶,矮人得用爬的。 李奥瑞克说:“铁砧,要不我给你配几个佣人吧?或者学徒什么的,要不然你这一条胳膊实在是不方便。呃,我到没有歧视你的意思,只是想让你更好过点,毕竟这么大一个厂子就指着你了。” 矮人摆了摆那条独臂,说:“不碍的,我都习惯了。”说着胳膊一撑,麻利的爬上了前面的脚手架。 两人站在脚手架上往外看,这里是契约空间的东北方向,李奥瑞克将这里规划成了兵工厂。他请野狼城的建筑学家出了设计图,然后从外面运进来砖石泥瓦等建筑材料,让铁砧带着火焰恶魔们盖房子。 此时兵工厂已经打好了地基,而且有了一个雏形。火焰恶魔里边的监工正大声发号施令,其他人则卖力的干活,只见一堆小火苗在工地上乱窜,搬砖的搬砖,打灰的打灰,着实是燃烧自己,温暖他人。 不得不说,这些火焰恶魔虽然便宜,但真的很好用,吃苦耐劳,没有怨言,各种体力活都能做,而且智商也在及格线以上,属于那种便宜又好用的廉价劳动力。碍于恶魔那边的规则法律,李奥瑞克不能给他们额外的小费,不过,让他们吃好、喝好、住好还是可以的。李奥瑞克不喜欢人剥削人那一套,哪怕他有了这个条件,甚至是处于这个阶级,他没有创造乌托邦的才能,但他能守好自己的良心,做个朴素的好人。 估计过不了多久,这里就能竣工了,李奥瑞克心想。 契约空间哪里都好,随身携带、空间立体宽阔、而且干净整洁,唯一不好的地方就是,这地方只能容纳契约恶魔,人类可以进来,但是不能进入其中太久,不然的话,会被魔界的空气腐蚀,不然李奥瑞克就可以多派一些人手进来种田了。 此时,铁砧开口问道:“老板,野狼城的这场仗还要打多久啊?” 李奥瑞克想了想,说:“不好说,要看敌人什么时候攻城或者撤退,最迟打到春天——铁砧,你问这个干嘛?” 铁砧说道:“我还是希望早点结束这场战役,火焰恶魔本就不多,一打起仗来,人手就显得不够用,我本来还想着给您多生产一点武器和盔甲呢。而且,我也有好久没有给我徒弟上课了。” 铁砧的徒弟是指石恩团长,石恩团长自从拜了老铁匠为师之后,打铁的技艺有了长足进步,现在已经能独自打造熔岩大炮的炮弹外壳、塞拉维装甲的甲片、以及魔族装甲等等。 李奥瑞克点了点头,旋即叹气,说道:“我他妈也不想一直耗着啊,毕竟,我粮食再多,吃得也是自己的粮,再说如果一直拖下去,恐怕会影响春季农业活动,这都是我不想看到的——所以库曼这个逼到底怎么回事啊,打也不打,走也不走,就赖着?真他妈一条癞皮狗。” “是啊,真他妈该死。”矮人也跟着骂道。 正在这时候,忽然有个火焰恶魔跑了过来,说:“老板,不好了,粮仓出事了!” 一听这话,李奥瑞克心理咯噔一下,骂道:“艹,怎么在契约空间里边粮食还能出事啊?”说着赶紧跑过去查看,这一看,顿时送了一口气,原来是只是有一些饼子发霉了而以。 话说前两天城里又有人结婚,这户人家一口气找人订做了五百个“喜饼”,说是要结婚时候发给宾客。然而结婚前一天,新娘子突然哇哇吐了一地,新郎赶紧就找医生来给她检查,医生一查,顿时笑得乐开了花,说:“恭喜恭喜!” 新郎就问:“喜从何来?” “夫人有喜了!” 哦,原来是有了身孕,难怪会反胃呕吐。野狼城这地方也算民风剽悍、关系开放,婚前怀孕不算什么事情。因此周围的人都给新郎道喜,没想到新郎的脸一下就绿了,说:“可我还连她的手都没碰过呢!” 这事儿不就坏了吗?婚是结不成了,弄不好还要出人命。婚不结了,饼子也就退了,然而五百个饼子也没处消化,想来想去,丢了怪可惜的,就捐给了北伐军当物资,至少落个好名声。 北伐军这边粮食充足,到也不缺这东西,加上老肥每天都做新鲜的,就把饼子给忘了。老肥寻思着,这种干巴巴的饼子能储存很久,何况天这么冷,也不会发霉,就留着当应急粮食吧!谁知道野狼城的“喜饼”跟沼泽地那种饼子不一样,里边有鸡蛋牛奶什么的,保质期很短,再加上契约空间里边温度很高,于是这才几天功夫就发霉了。 五百个饼子,对李奥瑞克来说,只是九牛一毛,心疼归心疼,但也没什么关系。李奥瑞克就把管理仓库的人教训了一番,然后说:“你们把这些发霉的东西清理一下吧。” 管理仓库的火焰恶魔就问道:“老板,是扔了还是怎么着?光可惜的。” “可惜有什么用?不扔难道还能吃吗……” 说到这里李奥瑞克忽然灵光一闪! “你提醒我了,这饼子不要扔了,我还有用途!”李奥瑞克当即说道,“你们把喜饼运出契约空间,堆到野狼城的仓库里边去。” “是,老板!” 于是李奥瑞克将饼子运回了野狼城,旋即他找来了奥德罗,说:“奥德罗,投石车准备一下,架在城墙上,我要给库曼送点礼物。” 奥德罗一听要架投石车,顿时脸色一变,说道:“投石车一直都在,怎么,咱们要主动出击吗?” 李奥瑞克摇头说道:“不是,我要你把这些发霉的喜饼丢出去送给库曼。” 奥德罗疑惑道:“您这是什么意思?给库曼送粮食?” “你丢就是了,库曼能一定能领会的。” …… 库曼今天的心情不错,自围城以来一个半月,他这边总算是收到了一些好消息。说是后方筹备粮食的人得到了地方商会的资助,得到了一笔物资支援,现在就在路上了,有了这比物资,他们的人应该能再坚持个一周左右。 现在库曼的粮草基本耗尽,将领们还有一点吃的,但一部分士兵们明天开始就要彻底断粮。接下来要靠大家轮流挨饿才能撑过这几天了。也正因如此,库曼现在没有退路,如果不攻下野狼城的话,那么他连回都回不去!路上就都饿死了。 攻下了野狼城,至少还有一些肉可以吃,库曼想到这里,牙根又有些发痒了。 总之,要立刻把这个好消息告诉所有人! 库曼当即通报全军,说:“后方已经征集到了充足粮草,很快你们就能吃饱饭了!” 消息发布出去之后,颓废的士兵们总算是有了点起色,巡逻的巡逻,站岗的站岗,督军开始挥舞鞭子,人们也重新害怕起了鞭子。库曼总算是松了一口气,先前李奥瑞克那首“亡国の小曲”差点把他的魂儿给唱没了,若不是后方传来了振奋人心的好消息,恐怕这次南征就要宣告破产了。 而就在这时候,忽然有一个鸦眼祭祀闯了进来,说道:“大王!不好了!李奥瑞克再往我们这边投石!” “好!”库曼一听这个消息,反而兴奋的站了起来。 李奥瑞克啊!他终于忍不住了,这家伙憋了一个多月,终于还是主动发起了进攻!想必野狼城里边已经没有粮食了吧?这家伙是孤注一掷了,想要开城一战。 我就等你出来呢,李奥瑞克! 库曼当即下领导:“三军听我号令!” “大人,等等!”祭祀打断道。 “干什么?”库曼叫道。 那人连忙说:“李奥瑞克的举动很奇怪,他只是往我们营地这边投掷了一些石块,但远远没有打到我们的营地里边,而且,野狼城上一切如常,没有主动进攻的样子!” 什么?库曼本来燃起来的雄心壮志瞬间凉了一半,说道:“好,随我去看看。” 库曼说着走出大帐,一出了营地,就看到许多人再往营地的门口跑,众人议论纷纷,指指点点,表情都十分诧异。督军也拿着鞭子愣在原地,一脸迷茫。库曼没说话,他骑着马穿过人群,直奔大营门口。刚一出门,就见到天空上飞来了几个白色的物件,看着轻飘飘的,不像是石头。有几个“啪”落在营地门口,摔在地上也没有什么动静。 李奥瑞克这是在搞什么名堂? 过了一会,投石攻击停止了,营地前面落满了这种白色的物件,有人眼尖,说:“好像是布包裹。”说着就想上前查看。 “停!”库曼大声喊道,“不许轻举妄动,谁知道李奥瑞克又耍了什么诡计?” “让乌鸦先上去看!”库曼命令道。 “是!” 于是鸦眼祭祀们就操控乌鸦飞上去查看情况。乌鸦们来到这些包裹上面,就见那是一些白色布包,拿绳子紧紧缠着,但有一些已经摔破,裂开了口子,透过口子能看到里边似乎是什么白色的东西,看起来……像是食物? 乌鸦们嘎嘎乱叫,祭司们侧耳听着,旋即说道:“好像是吃的!” “吃的?”库曼皱起眉头,心想:李奥瑞克自己都吃不饱了,怎么还会投食物出来?难道是下毒了? 一听说是吃得,旁边几个将领就兴奋起来,眼珠子都直冒光,然而头脑清醒的人都知道,李奥瑞克绝对不会好心给他们送食物来。有一个好朋友就说:“这些东西多半是下毒了,不能吃!” 库曼也仍旧保持谨慎,说:“让乌鸦仔细检查这些食物,看看到底有什么名堂。” “是,大人!” 于是祭祀就让乌鸦检查这些食物,血乌鸦们就用锋利的鸟喙将包裹都拆开了,仔细一开,里边都是一些饼子。有人认出来,说:“这不就是中土地区结婚时候用的喜饼嘛!加了鸡蛋牛奶,香香甜甜,很好吃的!” 一听这话,就有人馋的流口水了,他们现在不光是粮食紧缺,其他的蔬菜、肉食和副食品也都耗尽了。不管是士兵还是将领,都已经连着吃了好久好久的主粮,嘴里淡出个鸟。这种时候如果能补充一些糖分,吃点甜的,那可真是太棒了。 一位好朋友皱起眉头,说:“难道是野狼城里边有人结婚,李奥瑞克想请我们也吃喜酒?”这话把周围人都逗笑了,库曼却皱着眉头,说:“这些饼子有什么特殊之处吗?” 那人就说:“没有!就是普通的饼,呃,似乎是有点发霉了,不过要是把发霉的地方剥了,应该还能吃。” “不许吃!”库曼骂道,“李奥瑞克绝不会好心的给我们送粮食,肯定是有毒的!” 此时有人咽了口唾沫,说:“那要不先让狗吃一下?狗吃了没事,我们再吃。” 库曼点了点头,说:“好吧,先让狗去吃。” 于是库曼的人就将饼子拿给狗吃了,那狗也饿得不行,骨瘦如柴,见了饼子两眼放光,大口大口的吞咽。接着就是漫长的等待,一直等了好几个小时,狗子也没事。大家这才确信,那饼子就是普通的饼子,只是有点发霉了。 众人欢天喜地,纷纷来询问库曼,说,大王,这饼子没毒,放着也是放着,丢了怪可惜的,不如我们就吃了吧?或许李奥瑞克就是想让请我们吃席呢? 库曼本想把这些饼子销毁,然而如今士气低下,众人腹中空空如也,如果他这么做,只怕军队会再次哗变。于是库曼就将饼子分发给了将领和有功之士们,让厨房将饼子除去霉斑,二次烘烤,然后再给大家食用。众人欢天喜地,高呼库曼万岁,随后便吃饼去了。那喜饼很大,一张饼切开,三个人分。 库曼此时想起一件事情来,他问厨房说:“我问你,李奥瑞克丢了多少喜饼过来?” 火头兵说:“回禀大人,五百张左右。” 听到这个数字,库曼的脸色一下就变了。 ]q衣六吧②衣77一 第二百九十三章:路走宽了 五百张?五百张饼? 这么多啊! 这喜饼很大,用料足,厚重又结实,一张饼足够喂饱一个壮汉,现在这个情况,一块饼能抵得上三个士兵的口粮。李奥瑞克就把这么多的粮食随随便便的丢出来了?开什么玩笑! 库曼就感觉脊背发凉。 五百张加了鸡蛋牛奶的甜饼,就这样放着不吃发霉了,然后丢出来给我们看,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李奥瑞克的食物多到吃不完! 库曼这才确信,自己被李奥瑞克骗了——饥荒?什么饥荒!野狼城里边的物资至少够消耗大半年。 库曼此时的心境,就如同二战时候从美国兵手里缴获到了生产日期标注为昨天的面包,就断言这仗打不赢的德国军官一样——后勤补给差太多了!他们能把昨天生产面包运到营地上,还有香肠、蛋糕、香烟、午餐和咖啡,我们怎么可能打的赢呢? 放在库曼这里,那就是:李奥瑞克能把五百个甜饼丢出来,那他仓库里该有多少粮食?他的物资要充沛到一个什么程度?我拿什么跟他耗啊!他这一个月来,恐怕整天都在吃香喝辣,看我的笑话! 库曼不得不承认一个事实:我的围城战术彻底失败了! 此时,库曼周围的几个好朋友也变得脸色很难看,他们问道:“库曼大人,李奥瑞克是不是粮食很充足啊?要不然,怎么会往我们这里丢饼子呢?” 库曼点头不语。 分到饼子的士兵们还在欢天喜地的吃甜饼,没分到饼子的人嫉妒到眼红。似乎除了库曼和几个老朋友之外,似乎没人意识到这个可怕的事实。 库曼说道:“让我想想——来人,给我准备热水,我要泡澡。” 泡澡的时候,库曼的脑子最为清醒。越是这种困难的关头,他越是需要让自己理智。 燃料虽然不多,但给主帅弄个洗澡水还是够得,士兵们赶忙去筹备,过了一会,库曼便在自己的大帐之中泡起了热水澡。热水能压制他体内的寒毒,让他重回阴阳平衡的状态。他思考着自己接下来该怎么做。 耗是耗不起了,那么接下来就只有两条路:打,或者走。 库曼不想打,要是打一开始就打了。在野狼城还属于乌鸦王的时候,这里就是出名的易守难攻,毕竟这里是中土最南边的城市,挨着国境线,所以历代城主都会注重防御。而李奥瑞克夺下野狼城之后,就更是在防御上下功夫了。这里作为高原人的前哨站,具有重大的战略价值,为了保护这里,高原人可没少出钱出力,光是城墙就修了好几遍,周围挖了护城河,加固了城门,据说还设下了许多暗道机关,总之,即便库曼人数占优势,攻城也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 那难道就这样走吗?围而不攻,没出什么效果,然后被人家一顿羞辱就草草撤退,这对我们的士气会是一个巨大的打击!我又颜面何存?再说了,如果就这样掉头走掉,李奥瑞克追出来怎么办?十五万人……哦,现在只剩下十三万了,如果大家吃饱喝足,士气高昂,那么撤退或许还能顺利进行;但现在搞大撤退,搞不好就会变成溃败、溃逃!李奥瑞克叫人唱首歌都能刺激的他们自相残杀,若是李奥瑞克亲自出来戳他们屁股,这些懦夫还不当场吓到屎尿横飞,哭爹喊娘? 所以直接撤退是万万不行的,那么只剩下最后一条路了,那就是攻城!他咬着牙,恶狠狠的心想道。 攻城对我不利,但也不至于输!我有将近三倍的兵力,士兵素质也在李奥瑞克之上,还有充足的攻城器,最重要的是,我有天下无敌的龙人战士!我不会失败,最多也就是赢得不太好看罢了。 库曼为自己建立起了信心,剩下的,就是按照原本的战术执行。库曼一开始在围攻野狼城的时候,就已经做了会强行攻城的预案,此时他将当时的笔记拿了出来,思考还有什么可以完善的。他看了一遍,发现原先的战术仍旧可以使用,唯独有一点出了变化。 就是关于李奥瑞克的“熔岩大炮”。 李奥瑞克从乌鸦王手中缴获了两门熔岩大炮这个事情,如今可谓是人尽皆知了。毕竟老李带着这个大炮从野狼城一路轰到学士城,炸的敌人闻炮丧胆。库曼这种注重情报的人,不可能不知道这件事情。 当初库曼想了好几种办法对付熔岩大炮。 第一个办法就是围城——我围而不攻,逼你投降,纵然你有一百门熔岩大炮也是没用!大炮又不能当饭吃!然而这个办法已经破产,就不提了。 第二个办法就是用乌鸦悄悄摧毁熔岩大炮,乌鸦可以空投一些腐蚀性的毒药,从而悄悄破坏大炮,就跟之前毁掉李奥瑞克的粮仓一样。然而,自从粮仓遭到偷袭之后,李奥瑞克就对这些乌鸦防的很紧,这个办法也肯定不行了。 第三个办法是莽上去!这个办法是建立在围城战术成功,我军士气高涨,高原人士气低下的基础上的。到时候库曼让“好朋友”们组成敢死队,先身士卒打头阵,带着其他士兵往前冲,这样勇士们就能顶着大炮冲上去,还可以让龙人和龙骑士飞上城墙,摧毁那些大炮。而且四面进攻,李奥瑞克就两门大炮,充其量守住两面城墙,这火力绝对不够,我的勇士作战必能攻下城池。再说了,我就没有大炮吗?库曼也是有大炮的,而且有十几台,只是威力、精准度和射程都不如熔岩大炮,对轰有点吃亏。但如果到了全面进攻阶段,这些缺陷也就无伤大雅了。 但现在我军人困马乏,饥寒交迫,士气更是低到了谷地,估计大炮一响,人就吓蒙了。这还怎么打啊? 就在库曼一筹莫展的时候,老管家桑拿哈卓忽然撩起帘子走了进来,说:“大人,给您加热水。” “哦,好。”库曼点了点头,继续看战术笔记。 管家瞅了一眼,说:“大人莫非是遇到了什么难处?可否和老奴才说说?” 管家也是库曼“好朋友”的其中一员,而且是比较忠诚的那一档,库曼不介意和他分享,就随口说道:“李奥瑞克有两门熔岩大炮架在城墙上,那东西威力大,动静响,很是麻烦啊!” 桑拿哈卓将热水缓缓倒入浴桶,确保不会溅出来烫伤库曼。他点了点头,似乎陷入了沉思,过了片刻,桑拿哈卓说:“我听说过熔岩大炮,那玩意儿威力很大,但却是个‘玻璃美人’,一碰就坏,是有这事情吗?” 库曼说:“对,那东西挺容易坏的。” “哦……”老管家又沉吟了一会, 忽然嘀咕了一句,说:“我兴许能帮您。” “你?”库曼侧目,“说说看。” 桑拿哈卓一脸堆笑,说:“我就随便说说,大人您莫要在意,若是老奴才说的不对,您就当我放屁好了!” 库曼大笑道:“我们是好朋友!说话别这么客气,来,我允许你亲吻我的脸。”说着将自己的脸凑了上去,对于“好朋友”们来说,能亲吻库曼大人的脸,是无上光荣。 听了这话,老管家连忙一脸兴奋的说道:“谢谢大人!”说着抱起库曼满是胡子的糙脸,就是一通乱啃。 好他妈恶心的老头,库曼心想,但这也足以说明他对我十分忠诚,他的心已经属于我,为我而疯狂。 等亲完了之后,库曼对他说:“现在,可以说说你的办法了,我听着呢。” 管家正色道:“是,大人,这办法很简单,请您以谈判的名义送我进野狼城,我去拆了那些大炮!” 库曼一愣,旋即哑然失笑,说:“你一个糟老头子……啊不是,一个老管家,你要去怎么拆李奥瑞克的大炮呢?你要知道,就算我能送你进城,你也会被李奥瑞克的人全程照看,甚至戴上镣铐,一步都走不开。嗯……但你勇气可嘉,不愧是我的好朋友。” 桑拿哈卓干笑了几声,说:“害!我跟了乌鸦王这么多年,也学到了一点东西——您看这个。” 说着,老管家竟然袖子里边摸出来一只小老鼠。 库曼皱起眉头,问道:“这是何物?” 桑拿哈卓笑道:“这是灵鼠,跟您的血乌鸦一样,能听我的使唤!是当年您叔叔乌鸦王器重我,本想教我一些操控乌鸦的本领,奈何我天资有限,操控不了那些黑大仙,只能跟黑小仙勾搭勾搭(注)。” 注:黑大仙、黑小仙,分别指乌鸦和老鼠,蛮族俗称。 说着,那小老鼠围着库曼的洗澡盆边缘跑了一圈,很是灵活,库曼看着那老鼠的眼睛,能感觉到这小畜生眼睛里边的灵气,就和他的乌鸦一样。 此时管家说道:“李奥瑞克对乌鸦有防备,但他对老鼠还能有防备吗?到时候我在小仙身上藏一些破坏大炮的巫医毒水,等我进了城,就让小仙去悄悄破坏他的大炮!到时候,您就瞧好吧!” “当真?你真能做到?” 管家一挑大拇指,笑道:“我这手艺可不是吹的!您瞧!”说着吹了个口哨,那老鼠便在浴盆的边缘翻跟头,拿大顶,看那矫健敏捷的样子,足以戏耍最老练的猫。 “好,好好好!” 这可真是天父恩赐!我总算是交了一会好运!库曼激动的站了起来,说:“好,好啊!不愧是我的好朋友,只要你能破坏大炮,我这攻城就稳了!老管家,你前半生伺候我叔叔,后半生侍奉我,真可谓忠臣之楷模,应该为你出书立传,啊,等我打完了仗就请诗人为你写长诗,等打完了仗……啊!管家,管家啊!”库曼突然捂住胸口,眼含热泪,大声说道:“可你这样做,一定会被李奥瑞克发现!若是这样你的性命就保不住了啊!” 管家也哭了,他说:“我去了就没打算活着回来!为了大人的事业,为了大人您!我这条老命死就死了,我没能陪着老王一起走,已是一大遗憾,如今,就让我为您献上这条老命,也算全了我一个忠义的名声!” “好朋友啊!好管家啊!好良心啊!”库曼连吼三声,然后嚎啕大哭。 此时,外面的好朋友们都闻声而来,见了这主仆二人哭泣的惨状,都不明所以。此时库曼便三言两语跟他们说了原因,随后道:“你们都该学学,这才是好朋友的典范!”接着库曼抹了一把眼泪,吼道:“狗日的李奥瑞克!竟然把我和我的朋友逼到如此地步,等我攻下野狼城,一定要把你吃得骨头渣子都不剩!等我把你拉成屎,就拿你去祭拜我的好朋友、好管家,桑拿哈卓!” 桑拿哈卓大声说:“大人大恩,我死得值了!” “好朋友啊!” “大人啊!” 两人抱头痛哭,情真意挚,可谓闻者落泪,见者伤心!其他的好朋友也被这个气氛感染,顿时整个帐篷里边哭作一团,场面十分恐怖。 转天一早,库曼亲自将桑拿哈卓送到大营门口,他将一封信交给管家,哽咽着说道:“我的好朋友,这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了!这封信是我写的‘谈判书’,上面有大印和签字,能帮你骗过李奥瑞克。只是,只是就此一别,我就永远都看不见你了!好朋友啊,我舍不得你啊!”库曼说着用力亲吻老管家的额头。桑拿哈卓却轻轻推开他,说:“大人,我该走了!” 一人、一鼠、一酒壶!桑拿哈卓孤身前往野狼城,初阳映照,身影悠长,那佝偻蹒跚老人仿佛一位巨人般散发着光辉。库曼等一众“好朋友”在后面洒泪相送,纷纷为管家的忠义而感动,望着他坚毅的、消瘦的背影而动情流泪。 然而,若有哪个“好朋友”此时看到管家的正脸,就会被他那春风得意的笑容而震惊! 管家稳健的步伐变成了轻快小跑,明明刀子一般的西北风吹着脸,他却是红光满面,意气风发! “李奥瑞克王,等着我,我这就来!” 这正是: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越走路越宽! 衣6⑧②7七6 第二百九十四章:李奥瑞克拿出了怪东西 野狼城,城住宅邸—— “二五仔!” 乌鸦王一巴掌将桑拿哈卓抽翻在地,指着他鼻子骂道:“狗日的!你他妈个二五仔!”乌鸦王这话是跟李奥瑞克学的,“怎么连你也叛变了?老子当年在神指城可没亏待你啊!难道老子身边就没有一个有骨气的奴才了吗?桑拿哈卓,我很伤心啊!” 桑拿哈卓跪在地上,哭喊道:“误会,误会!大王啊,我这是一心向您,才骗了库曼,来野狼城里找您啊!” “放你妈的屁!”乌鸦王还想打他,却被一旁的北疆王拉住,塔格瑟斯大笑着说道:“乌鸦!你不是一直说草原上的人以强者为尊吗?那你这个老管家前来效忠真正的强者,正是明智之举啊!更何况你们俩是老朋友,能在这里团聚,这不是好事吗?你别生气了。” “你懂个屁!滚!”乌鸦王一把甩开塔叔的胳膊,然后开始生闷气、愁闷烟。 李奥瑞克等人在一旁看得忍俊不禁。今天早上,这位库曼的亲信、神指城的管家,突然带着一封信来到野狼城,说是要谈判。李奥瑞克见他身无长物又是个老头,就用吊篮让他上来,想看看这家伙是什么名堂。没想到老管家年纪大了,可能是有点骨质疏松,一见了李奥瑞克“扑通”就跪下来,哭着说道:“李奥瑞克王!我可算见到您了!”接着就是把库曼一通臭骂,说他吃肉人,犯疯病,还用古怪的妖术控制人心;又表示自己早就有“投李”之心,只可惜库曼那个疯子看得太严,让他一直没机会跑出来。于是就出此下策,骗了库曼,前来投靠李奥瑞克王。 然而话虽如此,李奥瑞克却不敢随便相信他。万一这家伙是进来搞破坏的呢?稍加思索,李奥瑞克便请出乌鸦王,说:“这人你认识吗?说是来投靠我的……” 然后就有了刚才那一幕。 李奥瑞克就把乌鸦王拽了过来,问他说:“鸦哥,你先把烟掐了,我问你一个事情。” “干嘛?”乌鸦王磕了磕烟袋锅子。 李奥瑞克问道:“这管家跟了你很多年吧?你觉得这人怎么样?” 李奥瑞克王亲口问他,乌鸦王不敢怠慢,就沉吟少许,说:“这管家倒是个机灵人,我身边许多奴仆,除了他以外都被我打过骂过,唯独他没犯过错,还挺讨我喜欢的……”说到这里乌鸦王一咬牙,骂道:“但这狗日的居然也是个生了反骨的崽种……” “哎呀你怎么把路走窄了呢?”李奥瑞克就劝他说,“人家背叛的库曼,又不是背叛你!何况库曼是个什么崽种,你还不知道吗?这种人残忍暴虐,喜怒无常,自然就无法得到人们的忠诚。这忠诚一方面看仆人,另一方面也要看主人呀!再说,你现在不也需要一个下人伺候吗?等回来打完了仗,我就把这老奴才还给他的老主人,你看可好?” 乌鸦王现在“三魂归一”,跟活人没有什么区别,就有了更高的生活追求,确实想要个仆人。听到这里,乌鸦王不禁点了点头,说:“也罢,这老人做事有眼色,会待人接物,尤其是会观察时势,算是个好用的下人。” “那你觉得他有没有可能是库曼派来的奸细?” “这个嘛……”听到这话,乌鸦王陷入了沉思,旋即说道:“估计不会,这老家伙贪生怕死,绝对不敢做这种杀头的事情,若你还不放心,就考验他一下好了。” “怎么考验?” “这家伙不是说自己整天跟着库曼吗?那你就问问他库曼那边的事情,一方面是探探虚实,另一方面也可以收集一些情报……” 乌鸦王话还没说完,这时候那老管家突然大声说道:“陛下,还有各位大人!我今天来投靠各位,不光只带了这一把老骨头,还带了许多礼物!比如说,我这里有库曼攻打野狼城的战术策略,大家要看一下吗?” 李奥瑞克说道:“哦?有这种东西,拿来给我看看。” 然而老管家没有伸手拿出什么东西,却是敲了敲自己的脑壳,笑道:“都在这里呢,大人要想听,我给您背!” “好,详细的说,我都要听。” …… 库曼站在瞭望塔上观望着野狼城。 管家进去已经三天三夜了,若是成功,现在已经成了,若是失败,估计也已经凉了。 库曼准备这几天就攻城,所以最近他一直让萨满祭司们在军队之中作心理动员,鼓舞士气;他自己也一直跟好朋友们开会,一起洗澡、洗脚、吃饭、喝酒、睡觉、听他演讲、一起念经、一起鞭挞自己,以此增加大家的凝聚力的意志力。 只是,大家虽然表面上将口号喊得山响,心里面却是很虚的。因此营地上弥漫着一股阴郁的情绪,每个人脸上都蒙着一层灰,走在哪里都有种窒息感、无力感。 这几天晚上,总会有人哭,时不时哭声就会连成一片,库曼为了避免营啸再次发生,就下了军令,“夜哭者斩”;最近还出现了许多逃兵,甚至有一个百夫长成建制的带兵逃离,为此每天督军都要杀许多人,鞭子都断了好几条。 库曼也被这种无力感折磨,他感觉到自己体内的寒冰之血越来越冷,这让他更加渴望热水、热食、尤其是一份热辣的人肉! 人肉跟其他牲畜的肉不一样,人肉之中含有更多的魔力,更能让库曼压制他体内的毒血。 他此时无比渴望着将李奥瑞克炖成一锅烂肉,还有,还有那对背叛草原人的狐狸母女!库曼要将她们生生吃掉,在她们活着的时候就一刀一刀割她们的肉,让她们眼看着自己被吃掉。 天上的血乌鸦在鸣叫,库曼抬起头,他感受到乌鸦声音中的兴奋了,这种叫声不一般,肯定是有什么好消息! 正如他所预料的那样,门外同时传来了两个鸦眼祭祀的喊声,一个说:“大人,后方来了好消息!”另一个人说:“大人,野狼城里有情报!”接着两人同时闯进帐篷门口,一个人的左脚拌了另一个人的右脚,于是两个祭祀“扑通”一声,狼狈的摔倒在一起。 成何体统!若是往常,库曼一定会责罚这无礼的家伙。但今天他没这个心思,他快步走上去,说:“快说,什么事情!” 第一个祭祀说:“后方的粮食今晚就能到!乌鸦们说,北部的森纳河与溪谷河都因为这个严冬而结冰了,我们的部队可以横跨这两条河,大大的缩短了从后方到前线的时间!今晚,我们就能吃到新粮食了!” 库曼笑得脸都要裂开,说:“好,太好了!这可真是天父赐福!重赏,你和他们都要重赏!” “谢大人!” 此时另一个祭祀迫不及待的开口说道:“大人,野狼城里也有好消息!乌鸦们发现,李奥瑞克将熔岩大炮从城墙上搬下去了,然后运进了后街的一个铁匠铺给拆掉了……” “拆掉了?你确定?” “千真万确,拆成了一堆零件!现在我们的乌鸦还在盯着呢……” 哦,估计是老管家成功了!弄坏了大炮,李奥瑞克正修呢! “再探再报!” “是!” 过了半个来小时,鸦眼祭祀又跑了回来,说:“坏了坏了!” 库曼一惊,“什么坏了?” “熔岩大炮坏了!”祭祀大声说,“乌鸦看到,铁匠铺里边运出来一堆零件,同时还有些乌鸦看到李奥瑞克非常罕见的大发雷霆,鞭打看守大炮的士兵!我们推测,老管家可能是成功了。” “啊!”库曼一声大叫,心里已经乐开了花,然而他却一抹眼角,哭着说道:“那管家呢?他还活着吗?” 祭祀摇头,说:“没有看到他。” “我的好朋友!”库曼大哭起来,“快把这个消息告诉所有人,让他们都来给忠诚的桑拿哈卓磕头,然后跟我一起哭他!” “是,大人!” 等两个祭祀走掉,库曼脸上的眼泪立刻消失,旋即他狞笑起来,心想:天父助我,天父助我!如今有了粮草,又摧毁了李奥瑞克大炮,这我还有什么怕的? “传我的令,今天晚上杀牛羊祭天,明天一早,我们就对野狼城发起总攻!” …… 野狼城,城主宅邸内—— “我先给各位兄弟赔个不是,大家受苦了!”李奥瑞克说着对那几个被鞭打的士兵行了一礼。 刚刚施展了苦肉计的士兵们受宠若惊,其中一个年长的老兵说道:“使不得使不得!大帅,能被大帅打是我们的荣幸!何况大人收着劲儿,一点也不疼。”另一个年轻人说:“对呀!我们这是为了北伐军,为了打胜仗,挨几鞭子怎么了?不碍事的!” 李奥瑞克跟一旁的军官说道:“给他们每人五个金币,一只烤鸡,两块烤饼,一壶好酒,再让芙好好照料,切记,避开乌鸦耳目,不要到外面去声张。” “多谢元帅,我们记得!” “走吧。” 那几个施了苦肉计的士兵跟着领赏去了。此时,一旁的希雅问道:“李奥瑞克,你拆了大炮,打了士兵,多半是能骗过库曼的眼线了。可是你要知道,这大炮拆起来容易,装起来可难!万一库曼趁机打过来,我们可以就没有大炮用了。” 李奥瑞克摆了摆手,说:“熔岩大炮已经是上个时代的武器了,我本就不打算用,这回用完之后,我都打算捐给阿卡德将军了。” “我有更好的东西招待库曼!” …… 第二天清晨,血乌鸦库曼的十二万大军在野狼城外集结。库曼亲自率领五万人攻打北方,其他三面各有两万人牵制敌人的力量,最后一万人作为预备队,视情况而定进行支援。 北方是库曼的主战场,也是左右战局的一面。库曼在这里投入了最为精锐的兵力,攻城器也都布置在此处。 此刻,野狼城下,五万人浩浩荡荡结成大阵,簇拥着库曼的攻城器往前推进。从高空望去,就见人山人海,士兵仿佛一股巨浪似的推向了野狼城。昨晚他们终于吃了一顿饱饭,又听闻李奥瑞克的“熔岩大炮”成了一堆废铁,士兵们更为振奋,蛮族的士兵们压抑了快两个月,心中积压的情绪都在这一刻爆发了出来——李奥瑞克?有什么了不起!不就是个高原人吗?老子南下打草谷的时候,杀得高原人两只手都数不过来。草原的勇士是无敌的! 战鼓擂击,号角高鸣。库曼大声吟唱图卡鲁族的天父经文,以此给“好朋友”们注入力量,那些“好朋友”——也就是各大部落的首领、将领们,也跟着吟唱,于是士兵们随之呐喊。库曼的大军暴发出了可怕的声势,这声音裹挟着北风,让杀气弥漫在这片土地上。 乌鸦们在天空盘旋,这些红眼的乌鸦也跟库曼的军队一样,很久都没有吃饱饭了。这让本就嗜血的血乌鸦变得更加疯狂。它们在空中盘旋着,尖叫着,凝视着野狼城里边的一举一动。 库曼跟那些总是喜欢带头冲锋的鲁莽将领不一样,他总是站在最安全的后方,在他看来,一个领袖最需要的是纵览全局的眼光、果决的判断力和冷静的头脑,而非一腔武勇。鼓舞士气这种事情,让“好朋友们”去做就是了,他不用去冒这个险。 站在库曼身边的是一种参谋、几位拿着望远镜的观察员、拿着令旗的旗手、还有许多乌鸦祭祀。他们会在第一时间为库曼搜集情报,辅助他制定策略。 “八百步!”一个侦察兵大声说道。 “大炮准备!”库曼命令道。 旗手竖起打了黄色旗帜,将信息传达给了炮兵阵地。 血乌鸦的大炮也是很厉害的,这些大炮都是龙王布林那里的工匠制造的,属于魔族熔岩大炮的仿制品,尽管各项属性都不如熔岩大炮,但仍旧是这个时代最先进的远程火力。而且这些大炮装了轮子,整体重量轻,可以随军推进,灵活性很好,非常适合草原人的战斗风格。只要大炮一响,野狼城的城墙就会被轰开一个大口子!到时候前锋骑兵长驱直入,杀进街道,在城中来回穿插,就能杀得李奥瑞克和他的北伐军哭爹喊娘,让他们后悔来到这个世界上! “七百步!”侦察兵大声说。 “再近点!”库曼说道,“李奥瑞克已经没有熔岩大炮了!他剩下的投石车和床弩都打不了太远,现在还是安全距离!只要小心他的弓箭手就是了。” 大军继续推进。这个距离重骑兵已经可以发起冲锋,强壮战马的鼻子冒着白烟,士兵们的表情坚毅,一手马刀,一手缰绳;游骑兵们也弯弓搭箭,准备进行第一波的火力压制。 蛮族攻城的战术与高原人还有魔族都不同,他们是在攻城的时候会使用骑兵的——当然这也是在远程火力逐渐强大之后的战术。蛮子会先用大炮轰击城墙,只要城墙能打出缺口,就会不要命的往里冲,同时游骑兵朝着城墙上面吊射,形成一波火力压制,为友军提供掩护。 如果大炮轰不开,骑兵就会在城墙周围进行迂回,吸引敌人的火力,同时后方步兵开始利用绳索、飞梯、云梯车等传统工具尝试翻阅城墙,或者是用冲车撞击城门。在这期间,如果城墙出现缺口,骑兵们会立刻鱼贯而入。 骑兵进城之后不会原地纠缠,而是会进行穿插,在街道上乱窜,直接攻击守备军后方薄弱的后勤人员或者是平民,并在城中放火,进行最大规模的破坏,从而牵扯敌人的主力部队。 蛮族的攻城突出一个“拉扯”,骑兵为步兵拉扯,步兵又为骑兵拉扯,让敌人的防守部队被迫陷入运动战,当敌人疲于奔命的时候,再利用骑兵的高机动性将敌人击败。 库曼是这种拉扯战术的行家,别说是高原人了,就是魔族的一些将领也挡不住他的进攻。所以,他此时充满了信心!李奥瑞克没了熔岩大炮,我能轻易攻下这座城。 突然,有个鸦眼祭祀大声说道:“大人,野狼城的城墙上出现了一种怪东西!” 怪东西?这个形容词让库曼一愣——众所周知,只有叫不上名字的东西,才会被称之为“怪东西”。鸦眼祭祀都是经验丰富的情报人员,有什么东西是他们没见过的呢? 库曼问道:“什么玩意儿?怪东西?” 祭祀们就说:“是,看起来像是大炮,却又不太像!这种东西是蓝色的,有个玻璃管子,里边装的是液体,呃,我们真没见过。” “我自己看!”库曼停下脚步,他利用精神力连通了几只乌鸦,亲自操控乌鸦去观察。果然,李奥瑞克的城墙上面出现了一排“怪东西”。这玩意造型和大炮很像,但却是玻璃制品,上面画着怪异的符文,还有许多镂空的金属装饰,里边全都是蓝色的液体。 怪,真的怪! 六巴77 第二百九十五章:大人,时代又变了 但库曼直觉上认为,李奥瑞克绝对不会在这个要紧关头拿出来的东西,肯定不简单!估计是什么杀手锏。他的情报上也从来没听说过这个玩意儿,所以这到底是什么呢? 现在箭在弦上,大军已经推进到了七百步距离,断然没有撤退的道理!库曼也不会让几个玻璃管子就吓破胆。他大声说道:“继续进攻!李奥瑞克最厉害的东西就是熔岩大炮,大炮坏了,他就没本领了。” 事实上,整个部队里边注意到那些“怪东西”的人,也只有库曼和几个鸦眼祭祀而以。库曼不说,下面的人就看不到,自然也不会因为这东西的出现就影响士气。 “六百步!”侦察兵说道。 “准备!”大炮马上就可以进入射程了。 就在这时候,野狼城上那些“怪东西”突然冒出了蓝色的光芒。 “嗡——!” 那不是炮声,也不是任何一种人们熟悉的声音,更不是自然界中存在的某种声音。它听起来低沉、刺耳、失真、扭曲,又带着直达灵魂的穿透力。这声音一出现,所有人都感觉到了灵魂一震,霎时间,战场上面出现了一片诡异的死静,不管是人还是牲口,都纷纷抬起头来,望着那道从他们头顶上滑过的蓝色流星。 好美啊! 接着,流星如烟花一般炸裂开来,化成了漫天的蓝色雨滴。 还没等看清那到底是什么,蓝色雨滴就落在了蛮族勇士身上,顿时,整个大军化为人间地狱。士兵们一片一片的倒在地上,捂着脸或者脑袋大声惨叫,被蓝色雨滴击中的人,伤口一片焦黑,然后如同漏水一般开始流血。 即使是最勇敢的骑士,也在这一刻也都害怕了!不是说李奥瑞克没有熔岩大炮了吗,那这又是什么?是魔法?是神罚?是天父发怒了要惩戒我们吗?骑士们不敢向前,立刻往两侧迂回,规避野狼城的火力,后方的步兵和炮兵就直接暴露在了野狼城的火力之下。 “保护大炮,你们这群蠢货!”库曼声嘶力竭的下令,却没有人理会他。 紧接着,“蓝色流星”一波接着一波袭来,库曼的大炮也尽数被这蓝色的烟花覆盖,炮兵们哀嚎着倒在地上,大炮也被轰成了一堆废铁。 “这是什么!”库曼直接傻眼了,“这到底是什么!熔岩大炮不是没了……不,熔岩大炮也不是这个样子的啊!” 也不怪库曼不认识这东西,毕竟,现在的中土大陆就没几人认识这些武器了。 魔能大炮,时隔两百年,又一次在中土大陆上奏响了!当年研发出这种武器的地下人曾经想过将这种残忍的武器彻底封印,然而高原人却说:“我们的敌人是恶魔!魔族人屠戮我们的时候,可有半点仁慈?对待他们就该越残忍越好。”于是这武器才保存了下来。 这是种武器射程极远,有两种模式,一种是用于攻城的加农炮模式,一种是专门杀伤人员的散射模式。现在李奥瑞克使用的就是第二种模式,炮弹会在半空炸开,形成无数沾染魔能的碎片,就如同碎片手雷那样。这些碎片从天而降,下雨一般覆盖了下面的士兵。更要命的是,这些碎片上面全都附着了腐蚀性的魔药,一旦扎进体内,就会让大片皮肤溃烂;除了那些武装到牙齿的重甲士兵,几乎没人能从中生还。 李奥瑞克最初测试这些武器的时候就意识到了,魔能大炮的性能远胜于熔岩大炮,只要这玩意儿一出场,那熔岩大炮就该退休了。而他李某人,也将放下三国演义的剧本,并在“独立团长”的画风上越走越远。 而库曼有幸成为了二百年后第一波受到魔能大炮洗礼的人,可喜可贺! 此时场面临近失控了,库曼的步兵和骑兵在炮火的洗礼下,开始了物理和心理的双重崩溃!如果再让李奥瑞克来上几轮“蓝色流星大炮”,这场攻城战就彻底完蛋了! 库曼率先想到的就是让弓箭手和其他远程火力进行还击,可他绝望的发现,敌人的射程远超我军!不管是弓箭手、投石车还是弩炮,这个距离都根本打不到城墙! 随后库曼又想撤退,但这个想法立刻被他自己否定了——现在喊撤退,我军立刻就会溃败!到时候就会出现成建制的逃兵和俘虏,我将会失去对整个军队的控制力,那样的话,就不是吃败仗那么简单,我库曼说不定要死在这里! 库曼作为乌鸦王最器重的侄子、龙王布林的女婿,还是很有两下子的。他冷静下来,一边观察局势,一边思考着自己手里还有什么牌可以打。忽然,库曼发现了一件事情,这些“魔能大炮”虽然威力强大,但结构上还是和普通大炮没有太大区别的,这大炮架在城墙上,城墙下必然会有射击死角!你总不能垂直往下射击吧? 库曼看到他的“生门”了! “前进!”他大声命令道,“城墙下面是大炮的射击死角,前进就是胜利,后退就是死亡!督军,杀死后退的人!将军、先锋、骑兵、给我冲!” 鸦眼祭祀、传令兵和旗手赶忙将他的指令传达下去,然而,士兵们早就被大炮轰了个灵魂出窍,除了哭嚎就是逃跑,哪还有胆子往前冲?如今库曼的军队之所以没有溃败,只是因为人多,后面的人还没挨到炮轰罢了。 库曼见到自己的命令传不下去,虽然恼火,却没有惊慌失措。因为库曼还有三张牌! 库曼的第一张牌,就是他的“好朋友”军团!库曼的“好朋友”如今已经有五百余人,全都是军队将领,这些人在库曼的“交心术”下,早已变成了一群疯子,只要他一声令下,就甘愿为他而死。 “好朋友们啊!”库曼大喊道,“快来助我!” “好朋友”们一直在他身边,一听这话,纷纷过来,说道:“大人!我们能做什么?”“库曼大人!” 库曼说道:“你们也看到了,我们如今士兵胆怯畏战,再这样下去非输不可!正需要有一群勇士去振奋人心。各位都是我精挑细选出来的人中豪杰!也是我库曼最好、最忠诚、最勇敢的朋友,我希望大家能够在这个时候站出来,展现你们的勇气!” 听了这话,在场的众多好朋友脸都吓绿了,这些人里确实有一部分发了疯,愿意为库曼而死。然而大部分人还是保留了一丝理智,他们看了一眼库曼的脸,又看了看外面的流星火雨,最后看了看自己的血肉之躯。他们清楚的意识到,如果他们去做这个“勇者”,那就必死无疑。 士兵们的的惨叫让人头皮发麻;魔能大炮的爆炸声震耳欲聋。对死亡的恐惧让这些人恢复了正常人的理智,他们畏缩不敢上前,表情中带着惊恐和愤怒。 库曼大喊道:“好朋友们!你们怎么了?难道你们忘记了我们的友谊?我们是怎么交心的?难道连你们也是懦夫吗?” 此时有个人说道:“不,库曼,我不是懦夫,但我也不想死!认清现实吧,我们打不赢李奥瑞克,再这样下去,所有人都会死……” “噗!” 这人的胸口出现了一个血淋淋的刀尖。 原来是后面有一位忠诚的“好朋友”背刺了他。 “咔!”那人拔出刀来,尸体也骤然倒下。 杀人者是金石部落的武士,也就是当初在浴池里边打了库曼一拳的男人,他是所有人里边最忠诚、也是最疯狂的一个。 他大声说道:“我看你们都被李奥瑞克吓破了胆!竟然连库曼大人的友谊都忘记了!” “既然你们不敢,那就我做个表率!”他说着纵深一跃,骑上战马。接着他发出了一声声嘶力竭的怒吼,“为了库曼大人!”就这样冲了上去。 这人固然是足够勇敢,也够疯狂,然而追随他的人者寥寥无几。库曼恼了,吼道:“懦夫,懦夫!”他拔剑胡乱杀了几个人,说:“你们冲上去还有一线生机,留下来就必死无疑!龙人武士!” 随着库曼一声大吼,几个龙人围了上来。那些龙人身着龙鳞战甲,手持长枪,一个个杀气腾腾。 好朋友们就想到:既然横竖都是一死,那还不如冲一波呢!万一能攻下了城,不光保住性命,而且还是大功一件啊! 于是,大家又被“疯狂的友谊”占据了头脑,然后嗷嗷叫着冲向了战场。 还别说,这一招真的有点作用。好朋友们都是将领,最差的也是个部落贵族,全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士兵们本来勇气尽失,突然看到这帮大人们奋不顾身的往前冲,也都受到了鼓舞,心头那股血勇被催动了,纷纷大叫着跟了上去。 然而打仗不是光有勇气就行啊! 野狼城上面的守兵就等着你冲上来送呢!床弩、投石车、弓箭手全都就位,随着奥德罗一声令下,各种远程火力泥石流一般倾泻而下。骑兵们首当其冲倒了一大片,步兵们靠着盾牌倒是挡住一波,但也死了不少人。“好朋友们”更是折损了近半,那个最勇猛最忠诚的和“金石武士”,更是被床弩一箭贯穿胸膛,狠狠钉在了地上。 库曼大声喊道:“继续冲,到了城墙下面就安全了,城墙下面是他们的射击死角!” 与此同时,城墙上的李奥瑞克也在关注局势的变化,他看到库曼的人顶着火力冲到城墙低下,心里大为不解:这帮蛮子为什么这么勇啊?也不等后面的云梯车,也不等冲车,怎么着,一个个都是大力金刚,想肉身破墙? 如果李奥瑞克知道库曼的想法,此刻一定会骂一句:傻逼吧!卡我射击死角?那我直接把炮弹扔下去不就完了吗! 是的,库曼犯了一个“习惯性错误”。以前的大炮都是射石炮,说白了炮弹就是个实心弹丸,杀伤力主要靠射出去的动能;而魔能大炮本质上是弹炮,射出去的是弹!这玩意儿会爆炸!本身就有很大威力,所以,不用借助大炮,直接往城墙下面扔,那也是威力不减。 此时蛮子人山人海的堆在墙根低下,就跟丧尸围城一样,李奥瑞克当即一声令下,说:“投石!” 说是投石,但丢下去的东西可不光是石块,除了沉甸甸的大石头,还有一桶桶热油、沥青、金汁、砖头、以及最致命的魔能炮弹。 城墙下面顿时炸开了花,好朋友也好,普通士兵也罢,根本就来不及打开局面,就被魔能炮弹炸得人仰马翻。好朋友们倒在血泊之中,高呼:“库曼大人,救我!”然而库曼此时一脸冷漠——好朋友都死没了,他就没必要装出那副怪样子来给别人看了。 第一张牌已经打了,效果不佳,那么我还有第二张牌, 库曼第二张牌,就是利用乌鸦进行的“立体化情报战”。通过乌鸦,他可以迅速的传递情报,做到即时指挥战场。当别的将领还在顶着十分钟以上网络延迟进行规划的时候,库曼已经靠着乌鸦进行微操了。在这一点上,他倒是和李奥瑞克有一拼。 北部战场已经是完蛋了,但我还有南边、西边和东边!我们就在那边一决胜负,李奥瑞克! 靠着乌鸦的高空视野,还有信息的即时传播,我就能对每一处战场形成精准的指挥,你的花仙子不是我的对手! 想到这里,库曼又来劲了,他大手一挥,说道:“祭祀,将所有的情报汇聚到我的脑海之中!” 祭祀一惊,说:“大人,那您的脑子……” “就几分钟,没事的!快!” “是!” 鸦眼祭祀和库曼都与鸦群之间存在着精神联系,乌鸦看到的东西,就会直接传递到祭司们的脑海里边。然而这种联系是需要消耗精神力的,如果使用过量,或者时间长了就会让人感到头晕目眩,甚至是流鼻血、晕倒、发疯等等,非常消耗人的神智。 不过库曼和这些祭祀都受过专业训练,脑子的容量比较大,不会那么容易就被撑爆。 此时,库曼将几千只乌鸦同时连接到了自己的脑海,一时间,他脑中出现了无数画面。库曼闭上眼睛,将无效的画面过滤掉,只留下了一百来个有效画面。这样既能高效的观察信息,又能减少大脑的运算消耗从而保护他的神智。 接着,他看到野狼城四面城墙,看到四方战场上的士兵犹如疯狂的鼠群一般乱窜,还看到李奥瑞克的北伐军正在将一桶桶的热油、一筐一筐的石块还有炮弹顺着城墙丢下;蓝色的火焰四处飞溅,火如洪流一般在战场上弥漫,到处都是惨叫声。 乍看之下,守军尽显优势。然而,库曼知道,只要更深入的观察,他就能发现野狼城的破绽。此时他让乌鸦降低高度,让一部分观察城墙内侧,另一部分乌鸦观察野狼城的街道和建筑。 果不其然,库曼发现了一些有用的线索,原来野狼城四面城墙的防御是不平衡的,大炮的数量也不均等。李奥瑞克一共拿出来了十二门“蓝色玻璃大炮”,最为激烈的主战场放了六门,其他城墙各有两门,然后士兵的数量也是北门最多,其他三个方向较少。他还看到城内有预备队,随时准备支援有危险的城墙,又看到己方战场中,南方已经出现了不可逆转的溃败;西方和北方也死伤惨重;而东方由于大多是库曼本部的将士、主将也是他得以信赖的老将,因此呈现出了僵持局势,甚至有一波差点攻上了城墙。李奥瑞克的预备队现在似乎在正在往东侧进行增援。库曼脑中灵光一闪,已经有了点子,他心想:我只需要让东边的部队运动起来,然后…… “嘎——!” 一声刺耳的尖叫犹如晴天霹雳一般砸进他的脑海!库曼顿时觉得剧痛无比,接着,就看到一道黑色旋风冲天而起!那一瞬间,血乌鸦的鸦群大为惊恐,集体发出了悲鸣,这成千上万的负面情绪也直接冲击到了血乌鸦的脑海,让他感觉脑壳挨了一记重锤,半天没缓过劲来。 等他意识稍微清醒了一点,这才看清,原来那不是什么黑色旋风,而是一群乌鸦! 这些黑色乌鸦抱成一团,仿佛一头飘浮在空中黑色公牛,怒吼着冲向了库曼的乌鸦群。库曼的乌鸦完全没有做好心理准备,直接就被打懵逼了。黑色乌鸦们一个个强壮、凶猛、好逗,扑上来就用爪子抓、用嘴啄、甚至是用翅膀扇,打得血乌鸦溃不成军。一时间,天空上的惨叫声震耳欲聋,腥臭的血滴与红色羽毛一齐落下,染红了野狼城天空。 无数的乌鸦死去,乌鸦们濒死时候的痛苦全都传递到了库曼脑海,他顿时感觉脑子要炸了一样,连忙切断了与鸦群的精神联系。他抬起头来,惊恐的看着天空,心想: 野狼城里哪来那么多黑乌鸦啊? 难道是我叔叔的亡灵在与我作对吗!? 六827七1 第二百九十六章:主动出击 难道是我叔叔的亡灵在与我作对?库曼这样想到。 库曼这个猜测可以说对,也可以说不对。 最初李奥瑞克是想选乌鸦王去“康特儿”血乌鸦的,然而乌鸦王死活不愿意跟自己侄子兵戎相见,李奥瑞克也就没有强逼他上阵——李奥瑞克希望手下人都心甘情愿的为他干活,而不是靠暴政来控制人。如果靠着“紧箍咒”强迫乌鸦王,不利于团结同志,肯定为以后埋下祸根。 更何况乌鸦王是个“识抬举的”,他看到李奥瑞克没有强逼着他去做自己不愿意的事情,反而转变了态度,说:“这样吧,大王,你尊重我,我也尊重你,我将驯养乌鸦的办法教给你的人,让你们也能够操控乌鸦来对抗血乌鸦。” 对啊,同样是养乌鸦,血乌鸦是乌鸦,黑乌鸦就不是乌鸦了么?论养乌鸦,乌鸦王可比血乌鸦大了一个辈分!精心饲养出来的乌鸦又大又好,而且十分凶猛,要问乌鸦王为什么能养出来更好的鸟儿?很简单:野狼城里的乌鸦有肉吃!而库曼的乌鸦整天饿肚子。 黑乌鸦一个个肥的像是大公鸡,而血乌鸦全都饿得像是小麻雀,这仗怎么打? 此时,“黑乌鸦祭祀”就站在城主宅邸的高台上,操控着黑乌鸦与血乌鸦进行战斗。李奥瑞克的“乌鸦祭祀”都是一水的黑袍修女,大祭司就是黑袍修女的负责人——菲特小姐。 为什么让黑袍修女来操控黑乌鸦,这件事情有两个原因,第一个是因为画风比较接近,都是黑的嘛!乌鸦和送葬人这种特性也比较搭。碍于宗教和习俗,别的士兵在操控乌鸦的时候会有一些心理障碍,而修女们就完全没有。 另一个就是因为这些修女普遍精神力比较强。按照菲特的说法,精神力和“胆量”是一回事,她们天天和各种尸体打交道,胆子超级大,自然精神力就很充足。这话倒也有几分道理,李奥瑞克的精神力也是在一次次的“精神崩溃”中磨练出来的——死亡与恐惧就犹如一把铁锤,一次次的锻造人的精神。 不过,菲特的精神力也太强了吧?她竟然自己能操控上千只乌鸦,这恐怕不是“胆子大”可以解释的了。 李奥瑞克对菲特的事情一直有些好奇,期间派人查过菲特和芙的出身背景,但两个小姑娘清清白白干干净净,是一对从神殿里长大的孤儿,实在没什么可说的。菲特的事情,恐怕也就只能解释为天赋异禀了。 言归正传。面对强有力的黑乌鸦军团,血乌鸦大军瞬间溃败,这些扁毛畜生跑起来可真是快啊,眨眼功夫就不见鸟了,这种跑路速度,让城墙下面的士兵十分惊恐的同时,也羡慕不已。 乌鸦军团出师不利,对库曼一方形成了双重打击,第一是丢掉了天空的制空权,库曼无法再对军队进行精准微操。由于过度依赖乌鸦情报体系,库曼的军队里几乎没有传统的侦察兵、传令兵等等,乌鸦军团要是崩了,那就相当于全图的眼都被拔了,高地下面一片漆黑,简直没法玩。另一方面,乌鸦是库曼军团的象征,也是他本人的化身,这个年代的军队都有些迷信,士兵们看到血乌鸦一片一片的死,本就脆弱的心理防线就会出现“可持续性崩溃”,士气再度大跌。 库曼当然也预见到了这种未来。此时他急了,心想:地面战场已经要完蛋了,如果再丢掉天空,那这场仗就真没法打了!他大声说道:“祭司们,放出更多的乌鸦!我命令你们亲自督战!” 听到这话,祭司们全都吓呆了,心想:这不是要我们死吗?如果这个时候和天上的乌鸦建立精神联系,就意味着祭司们会“全汁全味”的体会到乌鸦们死亡的感觉,一秒钟就会死好几次,他们必然会精神崩溃,发疯,猝死。然而祭司们都知道库曼的残忍手段,如果违抗他的命令,就不是死那么简单了。所以明知道危险,也只能硬着头皮上了! 于是祭司们接管了乌鸦的精神,让已经溃败的血乌鸦大军再一次集结,朝着李奥瑞克的黑乌鸦进行了反扑, 这一波“绝望反扑”起到了一些效果,祭司们下了“死命令”血乌鸦们奋不顾身的冲向了黑乌鸦军团。一时间天空上面的鸟打得不可开交,红色的羽毛和黑色的羽毛纷纷落下,乌鸦的尸体也如雨点一般噼里啪啦落在地上。 库曼的乌鸦虽然瘦弱,但是在数量上还是有优势的,毕竟李奥瑞克那边养乌鸦也就是个把月的事情,黑乌鸦并不多。库曼的乌鸦此时仗着数量优势,对黑乌鸦们进行四方围攻,试图重新占据野狼城的天空。 然而就在这时候,天空上传来了一声刺耳的龙吟。 “呜呜呜呜呜呜——!” “什么!?” 库曼抬起头,看到野狼城里边又有一波空军起飞了!这次是许许多多的翼龙! 他早就听闻沼泽人会饲养这种尖嘴畜生,但这还是头一次遇到。这些翼龙大约有数百只,身体强壮,凶猛无畏,最大的翼展有十多米,乌鸦跟它们一笔,就是一群臭虫。 这些翼龙对于乌鸦,堪称降维打击,大尖嘴一啄就能啄死一只,双爪一抓又会捏死一只,就连翅膀产生的气流都会吹得乌鸦东倒西歪。而且巨大的体型可以为友军的黑乌鸦提供掩护,翼龙就犹如一台一台的空中战车,庇护着友军的黑乌鸦进行作战,黑乌鸦们就让翼龙吸引火力,然后从各种刁钻的角度向血乌鸦发起攻击。 而且更要命的是,在这些翼龙中间,竟然有一只亚龙!库曼对龙很是了解,一眼就能看穿一条龙的血统纯度。像是这些翼龙,几乎没有真龙血统,只能说是“长翅膀的大蜥蜴”,根本算不上龙。又例如他自己军队里边那些“飞行亚龙”,其实血统也和这些蜥蜴差不多,只有百分之几。然而这只“亚龙”的血统纯度已经超过五成,这种血统纯度,已经超越了他的龙人武士,如果假以时日,这条“亚龙”很有可能洗练掉自己身上的杂质,从而成为真龙。 李奥瑞克哪来的这种东西啊?妈的,这家伙到底藏了多少后手? 翼龙和亚龙的加入,瞬间就将刚刚扭转回来的战局又扭了回去!同时血乌鸦们大量阵亡,鸦眼祭司们也随时大量减员,本来好几十个祭祀,现在只剩下七八个人还能站着了。其他祭祀晕倒的晕倒,吐血的吐血,嗝屁的嗝屁,躺了一地。 这仗还能继续打下去吗? 看到这一幕,库曼终于对这场战争的结果,产生了怀疑。 …… 北部城墙的防守没什么压力啊。 李奥瑞克本以为这里会是战斗最惨烈的地方,却没想到这里其实最轻松,反而其他地方有些压力。其实也没什么压力啦!打了一上午都没人能登上城墙,也不见有任何城墙损坏。守兵一边吃着干粮一边就把城守了,预备队从一开始的紧张兮兮、再到吹牛打屁、再到被督军叼了一顿然后继续紧张兮兮的一个变化。 李奥瑞克有个疑惑:究竟是我太强,还是活库曼就这两下子?蹦跶不起来了? 希雅也在纳闷,说:“不是说库曼还有一支龙人部队吗?怎么也不见他拉出来?” 此时,希雅身后传来了塔格瑟斯的声音:“龙人挺难对付的——但那是二百年前。也不知道二百年后这帮崽种是长进了,还是没落了。” 塔格瑟斯早早的就出场了,而且手上还拿着巨人屠夫。这是李奥瑞克的意思,李奥瑞克吃不准龙人的战斗力如何,因此就拿出了狮子搏兔的谨慎,将塔叔叫了出来。塔格瑟斯作为三魂归一的“超我英灵”,已经恢复了当年活着时候的战斗力。李奥瑞克跟他练过几回,这位老祖宗剑法高超,骑术一绝,单说武力值不亚于拿着圣遗物的希雅。而且他战场指挥能力很强,经验老练,在这一点上北伐军这帮后生仔都望尘莫及。因此,李奥瑞克要让他做这次战斗的副将,为李奥瑞克掠阵。 此时,城墙下面传来了大鱼人的声音,他说:“王,我们准备好了。” 只见城墙下面,站着五百个四臂娜迦,他们身穿重甲,手持四把利刃,杀气腾腾。五百个娜迦武士后面站着的,是如山峦一般巨大的“八岁”。“八岁”名叫八岁,实则九岁,正是长身体年纪的他,一天比一天更加强大,此时的八岁已经比刚刚加入北伐军的时候更加强大了。这家伙比原先高了一头,肌肉也更强壮,本来给他打造的“特体铠甲”已经被撑爆,铁砧不得不又给他做了一身新的。 “很好。” 接着,八百名红衣骑士缓缓走到城门下方,为首一员老将大声说道:“元帅,亲卫队准备就绪,随时可以出击!” “好!” 这支“亲卫骑士团”,都是李奥瑞克精挑细选出来的亲兵。他们身着银白铠甲,穿着延续传统的火红色战袍,头戴火焰流苏盔。一个个威风凛凛,杀气腾腾。 这只亲卫队是李奥瑞克如今能拿出来的最强战力!从每个团里边精挑细选的八百人,由他亲自训练,武艺过人,装备了最好的“塞拉维装甲”和黄金树军械库中的古代兵器。胯下骑乘的战马一律都是最好的魔族混血马——也就是墨崔迪的亲戚们。战斗力凌驾于“精灵骑士团”和“铁骑团”之上,是李奥瑞克的心腹。 这时,乌鸦王从后方拍着翅膀飞来,“大王!我也来助你。” 李奥瑞克一惊,旋即笑道:“乌鸦!你不是说不愿意和自己侄子兵戎相见吗?怎么也出来了?” 乌鸦王怒道:“哼!库曼这家伙,竟然把仗打成这样,着实丢我的人!我想过他会输,但没想到输得这么窝囊!我非得亲自去教训他不可。” 塔格瑟斯用那铁扇似的巴掌拍打乌鸦王的肩膀,大笑道:“好!老弟!嘴上说不要,果然心里还是忠诚的啊!”随后乌鸦王骂骂咧咧的甩开他的手,又独自抽起烟来。 紧接着,狐狸母女也骑着马跑了出来,琪琪大声喊道:“等等,等等!”李奥瑞克一看见她俩,立刻急了,说:“你们跑来干嘛,快回去!”这城墙上流矢乱飞,她俩一对弱女子,万一受伤了怎么办?然而卓格卡缪却喊道:“陛下!您是不是要出城去了?我有东西给您!” “那我下去!你俩别上来。”李奥瑞克说着跳下城墙。那对母女被他这个动作吓了一跳,旋即镇定下来,卓格卡缪便说道:“您快过来!稍微蹲下一点。” “干嘛?”李奥瑞克蹲下身。 “天父地母,帝王气运,战无不胜,攻无不破,武运昌隆!”母女俩齐声说道,说罢,轮流在李奥瑞克额头上印下一吻。 李奥瑞克愣住了,疑惑道:“你们这是干嘛?” “出征前的祝福!”卓格卡缪说道,“能为您提供好运气,我的王!” “那就多谢了!” 李奥瑞克不太相信运气这一套东西,总觉得有点迷信,不过母女俩一番好意,他也不会拒绝。 随后李奥瑞克走上城墙,只见希雅站在楼梯上一脸笑眯眯的看着他,说:“亲一下就能得到好运气么?” “呃,大概吧。” 希雅忽然露出狡黠笑容,然后扑上来便对着李奥瑞克的嘴唇用力一吻。 “那我也祝你好运,李奥。” “呃……好的!一定会的。”面对着赤裸裸撩拨,李奥瑞克接不住,脸红了。 随后他回到了城墙上面。 好,人都齐了! 龙人、鱼人精锐、八岁、还有两位英灵! 先前希雅曾经问他:“我们明明守城就能赢,为什么非要出去和龙人决战呢?这不是很危险吗?” 李奥瑞克回答说:“我需要一些与龙人作战的经验。我们早晚都会面对龙王布林,但迄今为止,我们还不知道龙人的能耐呢!而且我也很好奇,库曼这个“十大勇士”究竟有多少含金量?这家伙凭什么是“十大勇士”啊! 李奥瑞克要用这支力量和龙人碰一碰!若是能打过,就证明李奥瑞克现在至少有了硬刚龙人武士的实力,他就可以继续北伐,可以捋一捋其他蛮王甚至是龙王布林的虎须。若是打不过,李奥瑞克就要继续贯彻执行“广积粮、高筑墙、缓称王”的战术,远交近攻,纵横谋略,积蓄力量直到他拥有更强的力量,再与这些敌人一战。 “普希拉,牵我的马来!” “国王亲卫队,准备随我出击!” “传令兵,通知枯木荒原的格罗温,让铁骑团动身!” 库曼这个窝囊废!他不敢出手,那我就逼他出手! @q@q@群6⑧②一7七 第二百九十七章:你不是我叔叔! 回到城外,库曼的攻城战还在继续,可持续性的崩溃也在持续着。要说为什么没有一触即溃?那当然是因为库曼的人太多了!这库曼的大军有十五万人,即使之前营啸折损了许多,也还有十二三万呢!别说是人,就是十万头猪,北伐军一时半刻也抓不完。此时看着死伤惨重,其实也就刚死了一万来人而以。 不过,古代打仗很少会出现歼灭战,一般死个三成往上士气就要崩了,然后就润了。所以,按照这个比例来算,库曼还能再死个两万来人。换句话说,他的失败进度条已经走了三分之一。 怎么办?库曼在思考对策。 此时有一位祭祀突然跪下来,请求道:“大人,让龙人武士上吧!龙人若是出击,一定能扭转战局!” 几乎是同时,有一位传令兵也传来前线的消息,说:“库曼大人!北部战场、西部战场都战事告急,急需支援!莫罗卡将军和施洛特将军请求龙人援助!” 他妈的,一群废物!库曼心想道。 龙人,是库曼的第三张牌,属于一锤定音的王牌,他从来不会轻易使用。这不光是因为龙人杀伤力巨大,同时还因为使用这张牌有着一定的风险。 龙人武士分为三个兵种:亚龙人,龙人武士,还有龙人骑士。 亚龙人数量最多,有三百人,这些人血统不纯,整体上也更加像是人类。但他们比一般的人类更为强壮、敏捷,他们还生来就拥有坚韧的肌肉,强壮的筋骨,耐高温的皮肤和强大的视力。一个亚龙人武士,能轻松战胜十个士兵。 然而到了战场上,亚龙人的战斗力就不是简单的“一比十”了,打仗不是做数学题。一个以一敌十的亚龙人如果冲上城墙的防御缺口,就意味着守军需要十个人去对抗他;那么如果是个亚龙人冲上城墙的缺口,就需要一百个士兵。可是城墙上那点地方,根本就塞不下那么多人。换句话说,战场上根本就无法形成真正的“1v10”,更多时候是“1v1+1+1+2+1+3……”这样的格局。从这个角度看,一百个亚龙人能轻松战胜十倍的敌人,甚至是二十倍,三十倍。 往往这些亚龙人会被库曼当做尖刀使用。只要一个亚龙人冲上城墙,就能打开一个缺口,紧接着再上去几个,就能将口子迅速撕开,形成战术优势。 亚龙人已经很强,而龙人就更加强大。 龙人有一百人。龙人的血统更为纯粹,比例完美的达到了“半龙半人”。他们拥有亚龙人的强壮体魄,而且在这个基础上,还有天生的龙鳞护甲与龙翼。龙鳞护甲可以让他们免疫绝大多数魔法,龙翼则可以让他们进行短暂的滑行。这些龙人攻城的时候可以空降城墙,或者是直接杀进敌人的内部,唯一的缺点就是数量稀少,雇佣价格十分高昂,而且许多龙人是有土地、有爵位、有资产的贵族,是来镀金的,如果死掉的话,后面会很麻烦。 龙人骑士也有一百人,这些家伙就是介于亚龙人和龙人之间。他们血统比亚龙人略纯,但却没有达到龙人的程度;或者血统很纯却出身低微,不被高贵的龙人阶级认可,总之就是处于一个尴尬的地位。这些人大多骑乘战马,冲锋在第一线,是伤亡率最高的龙人兵种。这些出身低微的龙人骑士为了证明自己,反而作战最为勇猛,再加上佣金不高,没有身份背景,是库曼最为钟爱的“中产阶级战士”。 然而,三种龙人加起来也就五百人。即使是最便宜的亚龙人,死一个库曼也得心疼半天。说实话,哪怕是这十五万大军加起来,也不见得有他这五百个龙人值钱。要知道那泥腿子要多少有多少,而每个龙人可都是龙王的恩赐,死了就没了! 再说,如果龙人都葬送了,那谁来保护库曼的安危呢? 然而没有时间给他思考了!大军随时都有溃败的可能,现在军队纯粹就是靠着“好朋友们最后的波纹”才撑到现在,等这波亡语效果结束了,那等待库曼的就只有死亡。 “龙人武士!” 库曼,必须打出他第三张牌了。 如果这还不行,那他就只剩下跑路这最后一招了! “在!”五百龙人武士齐声说道。 “我命令你们前去支援……” 话未说完,就听有人喊道:“大王,李奥瑞克杀出来了!” “什么?” 库曼立刻拿起望远镜朝着野狼城门望去,只见北门大开,一位身穿银甲的将军杀了出来!他身背战旗,手持长枪,胯下战马雪白,身后跟着一队火红色战袍的骑士,个个杀气腾腾,看上去就是硬茬。而且那骑士后面,还跟着许多鱼人武士,以及一头七八米高的、六条胳膊的鱼人怪物! 这不就是一直以来那个传说中的李奥瑞克王吗? 那一瞬间库曼感觉到了惊恐和愤怒! 李奥瑞克,他怎么敢!明明好好守城就能赢的局面,他为什么冒这么大的险,亲自杀出来战斗?他怎么敢!他是不怕死,还是彻底就瞧不起我? “先王!是先王!”有人大声喊道。 库曼顺着那人指的方向望去,顿时眼神一怔,惊呼道:“叔叔的亡灵!” 叔叔,你也背叛我了吗!? 库曼真的恼了——为什么我身边要么是不中用的废物,要么就是生反骨的叛徒? “看来必须要我亲自出手了!”他怒吼着拔出了自己的银龙弯刀,命令道:“龙人武士,跟我冲!我要让李奥瑞克明白惹怒我的下场!” 话音刚落,库曼身边出现了一团黑烟,黑烟之中出现了一个身披黑甲、头戴龙角盔的的高个子武士。他说:“库曼,我有责任保护你的安全,你不该去冒险。” 库曼怒道:“黑龙坎德洛!你不要在这里说风凉话,若你真想保护我,就代替我出战!如果是你的话,一定可以轻易斩杀李奥瑞克吧?” 被称之为“黑龙坎德洛”的男人叹了口气,开口说道:“我接到的命令是保护你安全,而不是帮你打仗——库曼,这场仗是龙族对你的考验。我如果出手,那就是作弊了。” “那好,那你不要插手!我亲自去宰了李奥瑞克。” “如果你撑不住了,我会出手。” “用不着!”库曼高举骂道说道,“龙人,跟我上!”说着便冲上上去。 此时,李奥瑞克的骑兵团刚刚冲破城门下面的蛮兵。李奥瑞克的骑兵团首次亮相,就暴发出了十分恐怖的战斗力。他们犹如一把锋利的尖刀刺进了北方战场的数万大军之中,那本就松散的阵型,立刻就被撕开了一个大口。无论是蛮族骑兵、蛮族勇士、还是半兽人、蜥蜴人、半魔人甚至是巨人,都无法挡住他们的脚步。骑兵团挥舞着锋利的马刀,像是一只前进的钢铁绞肉机,所过之处残肢断臂横飞,马蹄之下死伤无数。八岁更是大发神威,轮着一把十五米长枪在战场上横扫,犹如巨石强森殴打幼儿园小朋友,大枪一抡,人马乱飞,所过之处不留一只活狗。 蛮族的战士们彻底崩溃了,要说先前输在敌人武器好,那这次就是实打实的输在硬实力上了!体格、力气、武艺都不如人家,这仗还怎么打? 蛮族的人一向敬佩勇士、崇拜力量,这种信仰平时可以让他们勇敢作战,但面对过于强大的敌人的时候就会起到反作用。蛮族的人纷纷想到:李奥瑞克王竟然这么武勇!难道真的是战神下凡? 他们直接就给李奥瑞克头上套了一个神圣光环,那这仗还怎们打呢?打不了啦! 正面战场全线溃败,前队变后队,所有勇士朝北进攻! 而就在这个关键时刻,库曼和他的龙人总算是杀出来了! 五百个龙人战士围聚在库曼身旁,随军的龙人祭祀在高声吟唱龙神赞歌。龙人们金刀金甲,人高马大,又能发出高亢的“龙吟战吼”,刚一登场就吸引了战场上所有人的目光。 李奥瑞克也一直在等这一刻呢!他一声大喊,带着人冲了上去。 上一次高原人和龙人,还是二百年前!那时候高原人被魔族偷家,正是危急关头,中土的蛮子突然背刺了自己的老东家!初代龙王率领一万龙人武士,以摧枯拉朽之势,从东一直杀到西边,连屠十城,还纵火焚烧了三座千年古都,其间杀人无数,不管是老人、儿童还是孕妇,都惨遭毒手。 所以高原人憎恨恶龙!视龙人部落为蛮族祸首,恨不得将龙人亡国灭种,让他们也体会一下当年高原人的痛苦! 在场的战士们都是学过历史的,李奥瑞克训练他们的时候不光注重武艺,也要上文化课,基本的语文、数学、地里、还有一些历史常识什么的,都要学的。以至于在场的“亲卫骑士”全都知晓这段典故。一想到当年那些死在龙人屠刀下面的老弱妇孺,骑士们就热血上涌,发冲冠。 而龙人也是了解高原人的——历史上能跟龙人掰手腕的只有两个,一个是魔族,另一个就是两百年前的大陆霸主高原战士。在龙人的记忆中,这些生长在苦寒之地的强大战士拥有的力量,铁一般的纪律和无比强大的意志力。尽管他们被赶到了沼泽地,但龙人对他们还是保持着一些敬畏。 于是,就在今天,时隔隔两百年的战斗号角再次吹响了! 库曼一声大喊,说:“展示龙族的力量,真龙赐福于我们!”龙人们发出震耳欲聋的怒吼,那声音高亢、响亮、震的人耳膜刺痛,让人心生畏惧。 然而李奥瑞克这边也不甘示弱,“先祖在上,杀光这些蜥蜴杂种!为了母亲和孩子!”北疆王怒吼着冲了上去。 这老将嗓门竟然不输给龙人,真不愧是当年驰骋北境的豪杰!塔格瑟斯冲在了最前面,他第一个和敌人接触。 他的敌人——那是个龙人骑士,他身穿金甲,手持黑色长枪,一枪挑向北疆王。这一枪速度极快,犹如闪电一般,然而北疆王却后发先至,就仿佛是预判到了那一枪的位置一样,竟然用刀背轻轻一荡就推开了枪尖,接着一刀横拉,就斩断了龙人士兵一臂!龙人吃痛,跌下马来,接着就被蹄子踩成肉酱。 “一个!”他大声喊道。 这一幕众人全都看到了,龙人就这么死了?看来也没什么了不起!李奥瑞克这边士气大受鼓舞,士兵们顿时奋勇杀敌。 然而,北疆王能一刀屠龙,那是因为他太强了,普通士兵却没有这个实力。真一接触,就发现了敌人的厉害!这些龙人的力量远超人类,士兵们仗着塞拉维装甲的加成,也才能龙人打个平手。 他们前排的龙骑士十分英勇,悍不畏死,顶着刀光剑影往前冲锋,“有种换一个不亏换两个血赚”的姿态。而且他们马上技艺娴熟,龙枪一挑就是一条人命,一记横扫又带走两人,其间身子都不晃一下。受了伤也不喊疼,只要脑袋不掉下来,就能继续战斗。李奥瑞克这边的士兵差不多两个人才能换掉一个龙人。 中间的龙人步兵则十分敏捷,这些人不骑马,左手金刀,右手钢爪,浑身鳞片的基础上还穿着一身设计良好的贴身装甲。他们特点是速度快,而且防御力高,想象一群重甲铁罐头以杂技演员的方式移动,感觉非常离谱。他们主要是贴身战,金刀跟你拼招,然后会时不时突然拿钢爪袭击,这爪子速度快,力气大,防不胜防。好多士兵一不注意,就被一爪子掏出了肚肠。 后面的“纯血龙人武士”是最厉害的,他们集合了前面两种龙人武勇和敏捷,同添加了翅膀,并且能喷火。这些龙人武艺高强,打起架来就和拍动作片一样,靠着翅膀可以完成原地大跳、空中滑行、“蹬人跳”、空中变相等夸张身法,非常离谱。而且他们还会喷火!李奥瑞克这边的士兵虽然护甲结实,但是却没有防火能力,龙人一喷火,李奥瑞克这边就会倒一大片。要不是乌鸦王和乌鸦兵能控制天空,不然的话,这些“纯血龙人”会更加嚣张。 八岁倒是打出了一些战绩,这鱼人个头大,臂展长,龙人往往还没到碰到他就被他轮飞了,龙人们也知道捏软柿子,因此尽量避开这个大家伙,转而去捏那些高原骑士。 李奥瑞克和龙人的第一波交手可以说是没讨到好,战损几乎达到了三比一!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最厉害的北伐军战士,也需要三个人才能换掉一个龙人。 好强!难怪龙王布林能雄踞厚土大陆! 这一幕让库曼十分兴奋,他大吼道:“李奥瑞克,你要为自己傲慢付出代价!” 李奥瑞克狞笑,说:“好啊,让我看看你的能耐。” 李奥瑞克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能打的敌人,一时间兴奋了起来。他一声怒吼,当即三buff全开,就杀了上去!此时的李奥瑞克已经不是当年那个新兵了。在众多真理的加持下,在战斗经验的累计下,以及在圣遗物的各种效果作用下,他已经全面属性超越人类,成为了凌驾于龙人之上。 龙人们虽然听说过他的武勇,却没有真的和他交手过。龙族天性傲慢,自以为力量凌驾于万物之上,所以见了李奥瑞克也完全不怕,当即就要硬碰硬!只见一个身材高大的龙人武士迎了上来,对着李奥瑞克就是一枪。 “找死!”李奥瑞克双刀一撮,龙人武士的枪尖顿时“咔嚓”一下断成两截。 李奥瑞克此时用的武器并不是平时的双刀——巨人屠夫给了北疆王,啄眼给了乌鸦王,物归原主才能让这些武器发挥最大作用。此时他用的,就是精灵军械库里边拿到的一对趁手武器罢了。然而这双“平平无奇”的刀,在他手中却能创造奇迹! 他在人群中疯狂的挥舞双刀,就如同先前斩杀那群小兵一样斩杀龙人!龙人那引以为傲的力量和速度在李奥瑞克王面前都不够看,他们根本就反应不过来,就被双刀斩于马下;身上的铠甲和龙鳞也如同纸糊的一样,碰到刀刃就会瞬间瓦解,然后心肝肚肠流一地。 李奥瑞克的武勇振奋人心,本来陷入颓势的骑兵团再次雄起,发起了第二波冲锋。一时间打得龙人节节败退,库曼见到这一幕,心想:李奥瑞克竟然这么厉害?即使是铁龙卫也不过如此了!我必须亲自上阵了!如果再不上的话,哪怕是龙人也会支撑不住。 此时,整个战场都在关注着这里。李奥瑞克和库曼的这场决战,会直接决定这场仗的胜负!库曼,决定孤注一掷了! 没想到就在这时候,天空上一道黑影俯冲而下,直接将库曼扑倒在地。库曼还没反应过来,就被一只大手按住了脖子,再一看,竟然是他叔叔乌鸦王! 而更令他惊讶的是,乌鸦王竟然压低嗓门,用蛮族的方言说道:“你这蠢货,快降!现在还来得及,我能保你性命!” 库曼大怒,道:“叛徒!你不是我叔叔!” 说着,竟然拔出腰刀就扎进了乌鸦王的胸口里! “你……”乌鸦王就说了一个字,然后便一口鲜血喷了出来。 q吧2一71 第二百九十八章:扎心了 这一刀真是扎心了。 乌鸦王仍旧当库曼是自己的亲侄子,甚至是亲儿子。乌鸦王一辈子没娶老婆,也没有子嗣,于是就把一众侄儿当亲儿子养活。库曼也是他最器重的孩子,没想到一见面,话还没说两句,就挨了一刀。这一刀正中要害,又准又狠,显然是没留情的。 乌鸦王鲜血喷涌,痛得他一声低吼,咬着牙骂道:“你这不识好歹的狗杂种!”说着手指掐了个决,身体化作一团黑羽毛,消失在了空气中。 乌鸦王借着巫术逃命,回到李奥瑞克身边。李奥瑞克看到了这一幕,道:“总算死心了?” “啊。” “还能打仗吗?要想回去养伤,我不会记你的过。” 乌鸦王捂着伤口喘息了两声,然后说道:“不用,我必杀了这个崽种!”说着脸色一黑,竟然变成了骸骨状态,李奥瑞克看到他左胸肋骨上还有一处刀痕,那根骨头断了半截,摇摇欲坠。 唉,说他点什么好? 而另一边库曼地上站了起来,他暗自想到:什么乌鸦王?还他妈保我性命?我用得着你吗!你这个失败者!我,库曼,乃是银龙公主的驸马,真龙赐福的十大勇士!不需要你这种失败者来教我做事。 “冰龙之血!”他大声喊道,“升华我的灵魂!” 说着,库曼的皮肤瞬间变得血红——就如同他的眼睛一样。冻结的冰龙之血在他体内突然沸腾,使得库曼浑身剧痛难忍,从头顶到脚尖都是麻的,使得他发出了刺耳的嚎叫声。李奥瑞克也注意到了库曼这边的情况,就见库曼抱着头痛苦惨叫,同时身上冒出了嘶嘶白烟,那些白烟在空气中凝结、扭曲、变形,最终在他身上幻化成了半透明的龙尾、龙面具、龙翼和龙爪,以及一个悬挂在他脑后、犹如背后灵一般的巨大龙头。 李奥瑞克一愣,心想:这尼玛是啥?熔炉百相?替身攻击? 来不及多想了,龙人化的库曼此时已经挺立起了胸膛,他人还是那个人,然而外面却包裹了一层气化的“龙人武装”,这使得他看上去十分魁梧,仿佛一个巨人。 此时,有几个亲卫队的骑兵朝着库曼冲了上去!这几个人刚刚斩杀了龙人,士气正旺,又立功心切,便想着擒住库曼这个“贼王” 。李奥瑞克想拦着他们已经来不及了,就只能跟着他们往前冲。 “蛮子,下地狱去吧!”为首一个骑士怒吼着,催动魔力开启了“塞拉维装甲”,只见他从背后掏出一把标枪,双臂猛然膨胀,一记飞矛就射向了库曼。这一矛速度极快,笔直朝着库曼的心口扎去!与此同时,另一个骑士迂回到了库曼侧面,想打库曼一个视野死角,用马刀去砍掉他的脑袋。还有一个骑士紧随其后,手里拿着沾满鲜血的骑士长枪,借着战马的力量,他只需一记突刺就能将库曼的身体贯穿。 三人配合默契,攻击几乎同时到达。血乌鸦断然没有躲开的可能,然而,库曼根本就没想躲避!只见他用巨大的龙尾一扫,就将侧面的两个骑士连人带马击倒在地,随后一歪头就躲开了标枪,同时以不可思议的速度扭转身体,竟然又将那标枪凌空抓在手里,身子原地转了个360°,反手就将标枪丢了回去!“嗖!”这支标枪回去的时候,速度更快,力量也更大,甚至带着刺耳的破空之声!那投手全然没想到这一幕,直接就被标枪贯穿了身体,然后整个人都被那股巨力带着飞了出去,还将后面的龙人撞倒在地。 李奥瑞克亲眼目睹了这一幕,不由得打起了十二分精神——这家伙不简单!库曼的速度、力量、反应能力各个方面,都不在我之下! 但越是这样的强敌,越能让李奥瑞克兴奋!在一次次的战斗与杀戮中,他的精神也受到了淬炼,他已经不是刚穿越过来时候的那个凡人了,他是战神,是嗜血者,是屠夫!他能享受战斗的乐趣,同时人们的信仰也在影响着他的灵魂,进一步加深了他好战的欲望。更何况,他不畏惧死亡。 “库曼!”李奥瑞克横刀立马,高声说道:“我乃李奥瑞克,高原之王,也是中土之王!让我看看你的能耐。” 他的怒吼声响彻战场!强大的精神力随之扩散出来,吓得一众龙人浑身发抖,手上瑟瑟发抖;畜生们也都惊恐的瞪大眼睛,仿佛是听见了某种怪兽的咆哮。 库曼也大笑起来,说:“大胆狂徒,你什么都不是!你是个虚无的伪王!”他背后的龙头也一声怒吼,李奥瑞克顿时感觉头疼欲裂,脑子要炸了。 李奥瑞克喊道:“英灵,归位!”说着张开双手。他与圣遗物的灵魂链接奏效,北疆王和乌鸦王的英灵立刻回到圣遗物之中,以强化圣遗物的力量。同时三件圣遗物全都飞到了他身上。他左手巨人屠夫,右手黑刀“啄眼”,头顶上则是宣示着帝王身份的荆棘黑铁之冠——陨星王冠!圣遗物的力量注入他的脑海之中,巨人屠夫的血脉之力让他热血沸腾,啄眼强化了他的眼睛、视觉神经还有脑部反射,战场上的一切信息都清晰可辨;黑铁王冠让他能在白天就看见星星;同时,就连那三个肝脏都开始运作,为他提供着解毒力量。 此时李奥瑞克脑海中传来了两个英灵的声音,塔格瑟斯说:“王!不可大意,我没见过这家伙的把戏,但我有种不好的预感。”乌鸦王则说:“那是真龙赐福,据说全世界只有十来个人有这种力量,据说能把普通人变成比纯血龙人更厉害的怪物——李奥瑞克,别打输了!我必须弄死这个白眼狼,我要喝他的血,吃他的肉!” “没问题!” 此时的李奥瑞克达到了最强形态,是真正的完全体! 库曼却不知道这一切,他能感觉到李奥瑞克很强,却不知道他究竟有多强。库曼家伙谨慎而又疯狂,细心却又勇猛。于是他主动进攻,真龙武装的巨大尾巴朝着李奥瑞克飞来!那条尾巴比水桶还粗,表面满是钢铁似的龙鳞,上面还闪烁冰蓝色的光芒。尾巴横竖而过的地方,卷起白色的气浪,途径之处的士兵全都如积木玩具一般被抽的乱飞。 墨崔迪尖叫起来,说:“老大!小心啊!”这家伙吓得毛都炸起来了。 丢人玩意儿!李奥瑞克直接将墨崔迪收入了契约空间,然后自己跟库曼步战。这种超人级别的战斗,墨崔迪确实会变成活靶子,没必要让他跟着送死。 接着,巨大的尾巴扫过来,李奥瑞克决定先来个硬碰硬,试试这尾巴到底有多强。 那尾巴飞向李奥瑞克,李奥瑞克不躲不闪,直接双刀架了上去,咬紧牙关,准备来一个彗星撞地球。然而出人意料的事情出现了,那尾巴竟然直接穿过了他的双刀!就犹如没有实体一般,抽中了他的身体! “砰!”李奥瑞克顿时飞了出去。接着他胸中剧痛,就觉得被泥头车撞了一样,在地上打了个几个滚。同时,胸膛部分感觉到了一阵刺骨的冰寒,简直比腊月喝冰水还透心凉。 库曼大笑,说:“这就是真龙的力量!” 库曼一击得势,便乘胜追击。他龙尾疯狂挥舞,在乱军之中横扫。尾巴所过之处,人仰马翻,许多人被直接抽到吐血昏迷。一时间战场上竟然出现了半径十米的一片空白地带。李奥瑞克身手敏捷,没有第二次被这一招击中,但也是躲闪的狼狈不堪。 看到李奥瑞克陷入颓势,士兵们随之也会心生恐惧,士气低落。好在这时候八岁立了大功,这家伙蛮进龙人集团,也如库曼一般大力横扫,打得龙人人仰马翻,打开了一个缺口。然而龙人们很快就意识到了这个巨大鱼人破坏力惊人,要想打赢,就先将他拿下!八个纯血的龙人武士腾空而起,以翅膀作为滑翔翼扑向八岁,八岁六臂难敌十六手,何况龙人还有尾巴和能喷火的大嘴,一时间节节败退,让龙人追着打。还有个龙人竟然爬上八岁的身躯,拿小刀不停扎八岁的后背,场面十分怪物猎人。 这样下去八岁也会撑不住的!李奥瑞克当即命令道:“狗子,魅魔,去帮它!” 李奥瑞克的两个护法从契约空间中现身,立刻前往八岁那边助拳。狗子和魅魔在前几场战役中都展现出了强大战力,不说万人敌,但一个打十个没问题。然而,在这个龙人横行战力膨胀的版本,就显得有点拉了,魅魔也就能打两个龙人,狗子充其量一换一。万幸的是,狗子身上也装备了大号的塞拉维装甲,普希拉则有一把带电的鞭子,靠着装备好,倒也打出了一些效果。只见狗子犹如猫一般灵敏的爬上八岁的身体,左狗咬住龙人的脚,右狗咬住大腿,中狗叼住龙人的大枪,将龙人甩下八岁的身躯;普希拉则用鞭子偷袭空中的龙人,也电倒了几个。 不过这样打终究无法解决问题。要想打赢这场仗,只有一个办法,就是宰了库曼这个崽种!库曼这会儿仗着“真龙武装”大发神威,龙尾横扫,龙爪乱挥,骑士团阻止了几波冲锋,却也奈何不得他。 论力气和速度,李奥瑞克都不输给他。只是搞不清楚那龙尾究竟是什么玩意儿!为什么能直接穿过我的武器抽打我的身体?而且我感觉这尾巴怎么直接抽在我肉上了,盔甲也没用啊!难道库曼的攻击无视护甲吗?那可就太厉害了点。 李奥瑞克这样想着,就低头查看自己的护甲,果然,护甲别说凹陷裂痕,就是连划痕都没有。而他胸口内却气血翻涌,又冷又痛。这他妈怎么回事? 再看那些被龙尾扫倒的士兵也是一样,一个个哎呦哎呦痛得爬不起来,可是盔甲却还光洁如新,显然,这龙尾不是物理伤害! 李奥瑞克忽然想到,魔女小姐曾经给他讲过一些关于灵魂的知识,说是:当灵魂和肉体统一的时候,灵魂受到伤害,那么肉体就会将伤害体现出来。我在你灵魂的腰子位置扎一刀,你肉体上的腰子大出血。 想到这里,李奥瑞克忽然理解了刚才发生的诡异情况。 原来库曼的“真龙武装”看似有实体,其实只是精神体,这东西会直接攻击人的灵魂,从而不计算物理护甲,只计算魔抗的。 那我要怎么对付他呢?李奥瑞克心想。 为了能迅速想出办法,李奥瑞克使用了“感官操控”这个技能。这是他最初学习的真理,一开始是用来屏蔽痛觉神经的,但同时也可以拿来强化其他的感官神经,也能用来提升一些大脑性能。此时,他让大脑加速,在那一刻,他的时间流逝产生了变化,李奥瑞克感觉周围的一切失物都变得扭曲、失真、慢速播放。一切都在变慢,只有他的思绪、他的脑神经、他的血液在飞速的运转。 短短几秒钟内,李奥瑞克就将自己拥有的所有真理都在脑海中筛了一遍,他发现,自己并没有什么精神类的魔法。唯一能用的,就是那个用来克制邪神投影的“投影魔术原理”! 天外邪神要想来到这个世界,碍于时空因素不能肉身降临,只能投影过来。而“投影魔术原理”这一招就是在武器上附着光魔法,或者是直接捏闪光弹,从而改变那些“邪神投影”的光谱,起到一个“拔你网线”的效果。但这一招对库曼会有用吗?这个“真龙武装”难道是什么投影? 不管了,先试试吧! 本着死马当活马医的想法,李奥瑞克为自己的双刀镀上了一层金色的附魔。接着,他瞅准一个空档,犹如一把横空出世的利刃,朝着库曼杀了上去。 库曼见李奥瑞克主动进攻,顿时大笑:“你还没吃够苦头是吧!” 说着就是一记龙尾横扫! 面对巨大的蓝色龙尾,李奥瑞克也没有变招,就还是双刀劈砍上去。见了这一幕,库曼狞笑起来,心说还来这招?老子这一记神龙摆尾,不把你盔甲都踹开线?然而没想到的是,这一次龙尾碰上双刀,尾巴竟然“咔嚓!”一下,如塑料制品一般被轻易斩断了! 李奥瑞克顿时惊喜,同时也想到:竟然奏效了!?难道说龙族的魔法,本质上也是邪神的投影?那真龙会不会也是一种天外邪神呢? 库曼却是吓坏了,不由得惊呼出声,心想:这可是真龙赐福于我这个皇家驸马的神术!怎么会被一把普通的刀砍断呢?我他妈为了得到这个力量,吃了多少苦啊!你说砍就砍了? 这一下对库曼的心灵冲击可不小!要知道不是谁都能得到真龙赐福的,不光要得到龙族的赏识、还要有运气和强大的意志才行。库曼得到的是“冰龙赐福”,得到赐福之后,他隔三差五就要犯病,必须忍受体内的寒毒侵蚀,为此又是泡热水澡、又是吃炙热的人肉,这才熬过来。 然而付出这么大代价才得到了龙之赐福,就被你一刀砍了?这哪受得了啊!库曼咽不下这口气。 不过正如先前所说,库曼这家伙疯狂归疯狂,但并不是莽夫。他并没有被愤怒冲昏头脑,而是收回了半截龙尾,决定改变战术。只见他双手张开,一声大喝,道:“真龙赐福,回归!”接着,就见到那些幻化出来的“真龙武装”又一次变成蒸汽,重新被库曼吸回体内。 李奥瑞克骂道:“艹,你是个什么崽种,拉出来的屎还能坐回去?” 库曼亮出马刀来,冷笑道:“蠢货!让你见识一下草原勇士的本领!”说着就提起马刀杀了上来。 只见此时的库曼浑身皮肤冰蓝,血管上凸起,一双眼睛也透着诡异蓝光。他的脸变成了青色,呼吸间带着寒气,脸上结了冰碴,看起来就像个僵尸。然而,他的战斗力却大幅度上升了,这家伙动作迅捷的像只猎鹰,一个飞扑就到了李奥瑞克面前,手中的马刀斩、劈、削、砍、撩、刺,手上舞出花来。 显然,库曼虽然收回了真龙武装,但是力量却没有减少。用一个比较容易理解的说法:先前相当于“斗气外放”,斗气作为装甲保护着人;现在就是把斗气收回体内,人裹着斗气,从铁包肉变成了肉包铁。这股真龙的力量作用于他的血管、肌肉、神经之中,让他犹如神灵附体一般强大。 但问题是你把斗气收了,我就不砍你了是吗?李奥瑞克一刀挡住库曼的马刀,旋即一大脚揣在他心窝,库曼叫都来不及叫就飞了出去,这一记窝心脚差点给他踹背过气去。 看到库曼痛苦倒在地上,还一脸难以置信的望着他,李奥瑞克立刻骂道:“傻逼吧!敢跟老子拼刀?也不打听一下我李某人是谁!” q群六吧衣7七一 第二百九十九章:是跑路的时候了! 你带着龙尾龙爪的时候我还怕你三分,你他妈把这些东西收了跟我拼刀?脑子是不是进屎了?你不知道我徒弟就是高原人第一剑圣吗?” 库曼此时的速度和力量充其量和李奥瑞克持平,然而在剑法(刀法)上,却远不如李奥瑞克。所以一个照面就吃了大亏。 库曼刚刚过了那两招之后,也意识到自己犯了个错误!他虽然是什么“十大勇士”,武艺不弱,但李奥瑞克王是出了名的“高原剑圣”啊!都不用放技能,几刀普攻技能要你命的那种;B点一个剑圣,混烟能刀出个五杀的那种;我到底是吃了什么熊心豹子胆,敢和他拼刀? 库曼正想变招,这时候李奥瑞克却已经杀上来了,见双刀迎头劈下,库曼也只得在地上狼狈打滚,接着他从地上一个鲤鱼打挺站起来,然后继续狂舞马刀,让人眼花缭乱,然而李奥瑞克看准一个破绽,先是右手一刀虚晃吸引库曼的注意力,然后左手来了一招刀柄敲头,正中他天灵感,接着又是一记窝心脚!踹在了刚才同一个地方,库曼顿时如球一般滚走了,复刻了刚才的动作。 李奥瑞克骂道:“蠢逼!你他妈就会一套‘祭神刀’和三两招‘滚花刀’!然后步法用的是‘蛇形步’,对不对?就这两下子,还不如拜我为师之前的希雅,还敢跟我这秀操作?我站着不动让你砍,掉一滴血,不,掉一格甲就算我输!” 李奥瑞克这边占据上风,一众士兵也士气高昂,勇猛杀敌,八岁、科洛夫、还有狗子和魅魔联手作战,打出了一个突破口,士兵们也紧随其后,将口子撕开。一时间龙人们节节败退,阵型步步紧缩,从箭矢阵型变成方阵,又从方阵被分割开来,变成两坨丑陋的圆阵。一边打一边退,打着打着,库曼就发现自己已被李奥瑞克的士兵渐渐包围了,身旁就剩下七八个龙人武士了。而就这几个人,也都畏畏缩缩,不敢上前——想来也是,主帅连吃两个窝心脚,被敌人按在地上暴打加辱骂,看到这一幕的士兵们肯定会怂啊! 然而奇怪的是,库曼却不怒反笑,说道:“李奥瑞克,你还以为自己赢了吗?不,你马上就完蛋了!” 完蛋了?李奥瑞克一愣,我踹的是他心口,又不是脑子,这家伙怎么开始说胡话了?想到这里,李奥瑞克忽然觉得心头一紧,他发觉自己刚刚被龙尾巴抽到的地方还在疼,而且越来越麻木,逐渐失去了知觉。 不对啊,我恢复力这么强,刚才一点小伤,应该很快就好了才对。 这里边有问题! 战场上瞬息万变,李奥瑞克也管不了这么多,尤其是他三个buff时间有限,尤其是最强buff潜能激发只有十五分钟,现在已经过去一半时间了,他必须速战速决。想到这里,李奥瑞克主动杀了上去,没想到库曼这回不和他打,竟然背后变出一对龙翼,翅膀一拍,就飞了起来。 库曼在天上大笑,说道:“你的生命所剩无几了,李奥瑞克!” “懦夫!”李奥瑞克用龙人的语言大声骂道,“你不敢与我打?那我就将屠戮你的士兵!”说着李奥瑞克杀向了那些龙人。他冲进龙人的圆阵,左一刀劈开一人护甲,右一刀斩断一的胳膊,防御很快出现了缺口。李奥瑞克的骑兵们跟着他进攻,龙人最后的防御阵线也摇摇欲坠。看到这一幕,库曼一咬牙,说:“你这卑鄙的家伙!” 库曼不能放弃这些龙人,那样的话,他就算能打败李奥瑞克,也会被北伐军剩下的人围攻至死。他值得俯冲下来,继续带领龙人,和李奥瑞克进行“将对将,兵对兵”的战斗。 将库曼拉下来之后李奥瑞克就不怕了,他主动出击,用了一招“剑舞步法”拉近距离,同时黑刀一撩,便划伤了库曼手腕,同时又用巨人屠夫往前一戳,将库曼的护心甲划开一个大口子。剑术是李奥瑞克擅长的领域,在这个领域,库曼拿他一点办法没有。 库曼只好摇人,说:“龙人,护驾!”立刻有几个纯血龙人武士杀了上来,这几人武艺高强,虽然打不过李奥瑞克,却足以拖住他。 库曼看来是铁了心要用拖字诀。而越是战斗,李奥瑞克越是觉得自己伤口酸麻剧痛,动作也慢了下来。同时北疆王的英灵在他脑海里焦急的说道:“王,我感到你的身体机能正在下降!你的灵魂也在冻结!” 与此同时,李奥瑞克一剑用老,竟然被一个龙人抓住破绽,然后大腿上吃了一刀。“咔!”腿甲冒出一阵火花,接着盔甲裂开,里边的皮甲也出现了一道裂痕!好在龙人这一刀快而不狠,不然李奥瑞克这条腿可能就废了。 库曼见到这一幕,大笑起来,说:“你就要完蛋了,李奥瑞克!你还没发现吗?冰龙的毒已经渗入你体内!李奥瑞克,我知道你有着近乎不死的身躯,然而冰龙会将一切冻结,也包括你的生命力!” 李奥瑞克心想:艹他妈的,这一个个的,都把老子研究的明明白白!都他妈看完攻略才来打我是吧? 不能再拖了! 就在这时候,李奥瑞克突然变招,一剑刺向了在后面看戏的库曼! “喜欢看是吧,给爷死!” 库曼大惊失色,喊道:“护驾!” 那几个龙人立刻组成人墙拦在库曼前面,李奥瑞克一刀戳死了其中一个,然后大力横竖,想要弄死另一个。但这时候他突然左肩膀附近的肌肉失去知觉,一刀下去,竟然没有杀死那个龙人,反而刀还卡在了龙人的鳞甲之中。 库曼抓住了这个破绽,说:“你完蛋了!”说着身后竟然出现了一个冰蓝色龙头幻影,对着李奥瑞克和那个龙人武士就是一口龙息!那龙人大叫起来“库曼你这个畜生……”话未说完,就被龙息冻结。这一口龙息也扎扎实实喷到了李奥瑞克的身上,李奥瑞克下意识用双手格挡,可是手立刻失去了知觉,双臂也以肉眼看见的速度开始结冰,几秒钟后李奥瑞克的两条胳膊就成了冰雕。 “碎!”库曼怒吼道。 “砰!” 李奥瑞克那冻结的双臂,顿时爆裂开来,碎成了一堆冰渣子!他连忙屏蔽了疼痛,但实际上,他的双手早就没有知觉了。 “你这回完蛋了!冰龙,杀了他!” 库曼右手浮现出龙爪武装,朝着李奥瑞克的心窝掏来!此时李奥瑞克已经闭眼准备去领门票了,却没想到,库曼竟然被地上的尸体绊倒了。 “扑通!” 李奥瑞克愣住了,心想:这就有点扯淡了吧!?虽然说战场上瞬息万变,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但也不能这么离谱啊?我这也太幸运了吧…… 幸运? 李奥瑞克忽然想起了狐狸母女给他送行时候的那一吻。 难道神女气运的祝福是真的吗?竟然到了能改变命运的程度? 这恐怕是唯一的理由了!要不然也无法解释,龙神赐福形态的库曼,竟然会像个漫画里边叼着面包的迟到JK一样平地摔跤! 与此同时,乌鸦王突然从黑刀里边钻了出来,大声说道:“白眼狼,我要你死!” 库曼见势不妙,都来不及爬起来,就连忙喊道:“冰龙……咳咳咳咳咳!” 库曼本想呼唤背后龙头来攻击乌鸦王,没想到吟唱到一半,乌鸦王一口浓烟啐到他脸上。顿时库曼呛得什么都看不见了,同时大声咳嗽,召唤就此打断” 库曼招数不灵,一时间吓得大叫,说:“叔叔饶命!我是你亲侄子!” “谁他妈是你叔叔!”骸骨乌鸦王这回下手还毫不留情。 库曼此时也顾不上什么颜面了,在地上打起滚来,这才避开要害,然后那刀还是扎进了库曼的小臂,痛得他哀嚎起来。接着乌鸦王拔出刀,怒吼道:“我当年教你武艺、教你养乌鸦,还教你打仗!如今你都得给我还来!”说着一刀横拉,就斩断了库曼的手。接着,他又是一刀刺中了库曼大腿,说:“我要断你四肢,让你生不如死!” 库曼真的怕了,用全身的力气喊道:“黑龙救我!” “嗖!”一股黑影凭空出现,接着乌鸦王就被撞飞了。 这一刻,在场的人全都惊呆了,大家的视力完全跟不上那个黑影的速度,也只有看清那道影子。那是一个身披黑甲的龙人武士,个子很高,动作非常敏捷!即使是龙人形态的库曼也没他快,换句话说,这家伙的速度已经凌驾在状态齐开的李奥瑞克之上了。 接着,那武士挡在李奥瑞克和库曼中间,此时李奥瑞克定睛观察这个强敌。这人带着面甲,高高瘦瘦,浑身乌黑铠甲,手里拿着一把暗金色的龙枪,拉风至极。这人应该是个龙人武士,只是他既没有翅膀,也没有龙角龙鳞,不知道究竟是不是龙人。 然而库曼的性命已经是煮熟的鸭子,怎么能让他飞了?北疆王的也英灵现身,拿起巨人屠夫,对着那个黑色武士就是一刀。这一刀势大力沉,李奥瑞克隔着好远都感觉到了可怕的威力,只是速度略慢,李奥瑞克预判那个神秘的武士多半会躲开。可没想到的是,那家伙竟然单手拿枪一挡,“砰!”北疆王的刀锋就在枪杆上静止不动了,就如同砍在了一座山上。 我艹,这么厉害的吗? 塔叔的能耐,李奥瑞克是知道的!二百年前的大英雄,屠龙、斩魔、杀巨人全都不在话下。虽然如今的塔叔不复当年,但也是超一流的战士,李奥瑞克不开buff打不过他的。可是这个神秘的“黑龙”,竟然单手就能挡住塔叔的刀,而且手腕子都不带晃一下的。塔叔也是一惊,旋即苦笑了起来,说:“后生可畏啊。”说罢收起了刀,想必已经意识到了自己和敌人的差距。 李奥瑞克心想:妈的,坏了!没想到库曼身后还藏了这么一尊大神,今天算是栽了。我自己死了不要紧,只怕要折损更多兄弟。 然而奇怪的是,那个神秘的“黑龙”似乎没有攻击的意思,他就只是拦在李奥瑞克和库曼中间,保持着防御的姿态。那家伙有股威严杀气,北伐军的士兵不敢上前,就形成了一个包围圈,将其围在中央。 库曼从地上爬了起来,他先是催动魔力,冻结住了自己流血的伤口,旋即气喘吁吁的问道:“黑龙,你为什么现在才出手?刚刚你干什么去了?” 那个叫“黑龙”的男人说道:“我是公主给你的护卫,只负责你的安危,不帮你打仗。”他的语气不容置疑,显然这家伙不是库曼的下人,甚至身份还隐隐在他之上。 库曼一脸阴沉的说道:“好吧!那你就护卫好我的安全吧!”说着另一只手拿起了刀,同时召唤出龙尾龙头,似乎要继续跟李奥瑞克开战。 “我只负责正常护卫,但你要是去送死,可就不关我事了。”黑龙语气戏谑的说道。 “你他妈的……”库曼气得一脸狰狞,只得将武器又收了回去。 此时塔格瑟斯来到李奥瑞克的身旁,用精神沟通说道:“王,别急,这场仗还有的打!你体内的毒就要消除了。” 李奥瑞克问道:“这么快吗?” “是啊,你别忘了,你有三个铁一样的肝脏!肝脏就是拿来解毒的。”塔格瑟斯笑道,“等解了毒,你的双手就能长出来,到时候我们再来收拾这个家伙。” 此时,乌鸦王也用精神沟通说道:“这龙人不好对付,而且库曼的主力部队回过神来了,正在往这边集结,我们得小心点。” 确实,由于战斗拖得太久,库曼的大军从一开始的懵逼状态下恢复,一些幸存的将领开始重新集结部队,并且不再攻城,而是尝试支援主帅。李奥瑞克推测,若是这样下去,希雅很可能会出来增援,那样一来,就成了城外乱战,对北伐军不利。 此时一只血乌鸦落在库曼肩头,怪叫了几声,似乎是在传递情报,库曼听完便狞笑起来说道:“李奥瑞克,你要为自己的傲慢付出代价了!你别忘了,我的人是你的两倍多,你杀不死我,很快就会被我的人包围!那个,黑龙,我就站在这里,你一定会保护好我的,对吧?”他有点心虚的问道。 “会的,前提是你服从我的命令。”那武士说道。 李奥瑞克凝视着面前这个神秘的武士,心想:这家伙到底是谁?回头要好好调查一下。不如我回去问问卡珊德拉吧,这个维〇百科魔女一定会知道些什么。 此时,一只花仙子也飞到了李奥瑞克肩头,然后嘀咕了几句,李奥瑞克听完也笑了起来,对库曼说道: “是么,那可不见得!再拖下去,你就要真的完蛋了——那谁,你叫黑龙是吧?你现在赶紧带着他走还来得及,再晚就等死吧。” 库曼一脸疑惑,心想:什么意思?这家伙是不是框我? 而就在这时候,库曼忽然听见自己身后传来了马蹄声,同时感觉到脚下的土地震动起来!他对这种声势十分敏锐,这是骑兵冲锋的声音!而且是重甲骑兵!库曼猛然回头,就见到身后的地平线上烟尘滚滚,一只黑色的重骑兵大军正在朝他扑来! 库曼傻眼了,心想:什么,这是怎么回事? 我背后怎么会有人偷袭?而且看这阵势,人还不少,至少也得三千人! 库曼想不明白了,我他妈围了野狼城两个月!这两个月来我天天盯着,野狼城里边连个耗子都跑不出去了,怎么会有一支重骑兵团到我背后呢? 只有一种可能,就是说这三千个人早在我围城之前就已经在外面埋伏我了。可是这也说不通啊,周围全都是我的乌鸦,他们埋伏在野外,我难道看不见? 唯一没有乌鸦的地方就是枯木荒原了,可那地方气候极为恶劣,是一片戈壁滩,没有水也没有粮食,三千个骑士!人吃马嚼的,为什么坚持这么久?饿也饿死了,渴也渴死了! 想不明白,库曼横竖是想明白!毕竟,他没听说过凭空热量和水分的泪晶珠,也没见过能够增幅泪晶珠效果的星星黏土。信息不对等,造就了他无法想象李奥瑞克会打出这种操作。 总之,格罗温的铁骑团就以一种不可思议的方式出现在了库曼大军的侧翼! 库曼的人完全没有防备,甚至一开始还以为是友军。直到骑兵冲到两百步内的时候,这些后知后觉的蛮子才意识到大事不妙了!他们惊慌失措的结成战阵,或者是奋力逃跑,但做什么都来不及了!格罗温的铁骑团是由重甲、长枪、好马和老兵组成的!在平原上就是无敌的存在。三千骑兵犹如海啸一般席卷了蛮族大军,从东冲到西,一波冲锋就杀了上千人,随后格罗温调转马头,又一波碾压,蛮族尸体遍地,血流成河!两拨冲锋,刚集结起来的蛮族部队又一次溃不成军。 看到这一幕,库曼面如死灰! 库曼心想:这还怎么打?这些重甲骑兵如此勇猛,这里又是大平原,就是龙人也顶不住一波冲击啊!何况龙人现在折损近半,还士气低下,根本就拦不住这些家伙! 那黑龙武士也脸色一变,吹了个口哨,天空上便飞来了一头亚龙,那亚龙俯冲之下,龙人当即抓起库曼,就跳上了龙背。 虽然不愿意承认,但,到跑路的时候了! 群16⑧②一7七1 第三百章:发疯的母亲 对于接下来的战略,李奥瑞克心里已经打好了算盘,既然这家伙要跑,我就将计就计,先放他回神指城。库曼的失败已成定局,这种时候,活库曼反而比死的有用。等我扫荡中土之后,这家伙就会成为我的政治筹码。 想到这里,李奥瑞克没有阻拦库曼和飞龙,他用手势按下了旁边弓箭手的箭,还有乌鸦兵们的刀刃铁链,只是大声喊道:“战士,就这样不战而逃吗?你的枪在渴望我的血!”李奥瑞克在自己脖子上做了个斩首的手势,挑衅着他。 黑龙的面甲之下冒出两道白烟,他握着黑枪的手在颤抖。库曼则吓得连忙抓住他的手,说:“坎德洛大人!别冲动,千万别冲动!你别忘了自己的任务是保护我。” 坎德洛不屑的冷哼了一声,这才移开目光,驾驶着亚龙扬长而去了。 此时乌鸦王咬牙切齿的说道:“妈了个逼的,这让他跑了?”说着狠狠嘬了一口烟袋,却被烟呛得咳嗽,旋即他声音沙哑的说道:“我他妈可咽不下这口气!” 李奥瑞克说道:“别急,这场战役还没打完呢。” 库曼独自跑路,就相当于将剩下的龙人和军队抛下不管,也就宣告了李奥瑞克的胜利。北伐军的将领们开始劝降,此时一少部分蛮族投降,一些往北逃去,少部分人在将领的组织下有序撤退或者边打边跑。说实话,十来万人要想跑路,还真不是那么容易追的。 龙人们倒是全部投降的,这些家伙虽然作战勇猛,但同样很惜命。其中许多都是贵族子弟,表示愿意出赎金保命。李奥瑞克将这些人关押起来,回头再行发落。 亲卫队这边伤了一百来个,死了七八十人,短短打了几个回合战损就达到了这种程度,说一句死伤惨重不为过。自李奥瑞克成为北伐军领袖之后,极少死伤这么多人。尤其是最后那个叫“黑龙坎德洛”的,更是给李奥瑞克留下了深刻印象。 有意思啊,黑龙坎德洛,还有龙人武士。嗯,这些家伙要么杀了,要么就得收归麾下,总之不能便宜了别人。 战事平息,士兵们开始到城外收敛俘虏,打扫战场,抢救伤兵。希雅也带着出来找李奥瑞克,老李这会身上寒毒褪去,双臂也长出来了,没让希雅看见她狼狈的样子。 希雅问他说:“元帅,都结束了吗?” “不,才刚开始。”李奥瑞克望着北方,说道:“传我的令:让军队集结,立刻出发,我们向北进军,继续战斗!” “是,元帅!”希雅立刻骑马跑了回去。 此时塔格瑟斯问道:“我们是要追杀库曼吗?” 李奥瑞克说:“不止是那样。” “我要扫荡中土,然后夺得神指城。” “库曼也好,蛮族也罢,龙人也好,黑龙也罢,还有这片土地……” “最终都是我的囊中之物。” …… 野狼城的围城战结束了,但这场战役——或者说这段历史还远远没有结束。 接下来,库曼的军队将会表演厚土大陆历史上最惨绝人寰的一次“大败退”!这一幕注定是要载入史书的。因此,李奥瑞克在追击库曼残部的时候,特意带上了野狼城的学者,还有那位从望北城就一直跟着他的文史官。他要让这些人记录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并将其永远刻进历史,埋入这片土地之中,还有人民的心里。 …… 米桑拉德是住在中土平原的一个普通农妇,有时候算是阿奇卡部落,有时候归金石部,更多时候她也不知道自己算哪里的人。 米桑拉德不算漂亮,但也不丑。身体不算好,力气也不大,但十分勤劳,生过四个男孩。她有幸读过一点书,待人有礼,总是微笑。在普通人中,她是个很了不起的女人了。 现在,她将自己最漂亮的一块布料打了个结,挂在了枯死的树杈上。 她要上吊了。 这时候,有个老人叫住了她。 老人说:“米桑拉德,你在干什么呀?” 妇人刚刚将脑袋放进绳圈,听见有人喊她,就先拿出来,说:“哦,是老麦克啊!您好!今天真冷呢。”她像是往常一样打招呼,一脸礼貌的微笑。 “是啊,是啊,是很冷!冻死我这把老骨头了!”那老人骨瘦如柴,确实只剩下一把骨头,他不远处的一块岩石下有个死去多日的骷髅,看起来比他都更加强壮。 “我为什么不去死呢?我四个儿子都死啦!”她笑着说道,“一个被杀了,一个被吃了,一个饿死了,还有一个我不记得了!” 老人就问他说:“儿子死了,你怎么还笑呢?你怎么不哭呀!” “我哭过了。”妇人笑着说道,“哭得嗓子哑了一宿,哭得晕过了大半天,哭到最后,我就不会哭了。反正我马上就要去见他们啦!我为什么不开心点呢?” “有道理,有道理!”老人点头,深以为然。 “按我要去见我儿子了。”妇人将头套进了绳套。 “等等!”老人叫住了她,“你傻呀!要死也不能在这里死呀!这里太醒目了,蛮子来了,会把你的尸体吃掉了。要是被吃了,你就见不到你儿子了!就是见到了,他们也认不出你。” “对啊对啊!”女人惊呼道,她连忙将下巴从绳套里取出,旋即又疑惑道:“蛮子不是来过两次了吗?难道还会来吗?” 老人说:“你真是蠢啊!库曼的人散落在这片土地上,他们到处逃难,却不知道该去哪里!也许他们迷路了就会转回来呢。我劝你啊,还是多活几天好了!快,从凳子上下去,然后把那绳套留下来给我。” 妇人问:“你要这个绳套敢什么?” 老人理直气壮的说道:“当然是用来上吊了!我家都找不到绳子可以用,你倒好,竟然还有块这么漂亮的布!” 女人哑然失笑,说:“你这老滑头!刚说了不让我在这里上吊,原来是你想霸占我的漂亮布头!” “哎!我可不是那个意思!”老人连忙辩解道,“我身上又没有肉可以吃!蛮子也不会吃我,在这里上吊正好,还能晒晒太阳!” 此时头顶有几只黑色的乌鸦飞过,发出一阵嘎嘎叫声,两人迟钝的抬起头,一脸麻木的望着天空。旋即老人摇头,说:“也不行,也不行!还有乌鸦呢!被乌鸦吃了也不好。” 他一脸愁容,思考着自己该如何去死。 “唉,我想投河,可河水冻冰了;我想跳崖,可我爬不上山;我想服毒,可哪里有毒可以吃?难道我只能饿死?可是饿死也太难受了……” 妇人耸肩摊手,然后又把脖子放进了绳套中。老人见了这一幕大怒,说:“蠢货!你没听见我说的话吗?” 妇人说:“我才不信你的话呢!”说着还俏皮的做了个鬼脸。 就在这时候,不远处传来了马蹄声,妇人一惊,只见一队骑兵朝他们跑来。妇人大哭,说:“不要吃我!”老人大笑:“让你不听我的话,吃的就是你!” 那队骑兵很快就来到了他们旁边,两人都跪下来行礼。为首的骑士下了马,说:“站起来。” 两人互相搀扶着站起来。他们看到,这队骑士之中有许多没见过的面孔,这些人和草原人的肤色不一样,穿着更为结实厚重的银白色盔甲,精神气质也不像是库曼的败兵。但这些骑士之中,也搀着一些草原人。妇人和老人拿不准这些骑士是哪一路人马。 这时候,骑士们从马鞍袋中拿出了木柴,铁锅,还有一些谷物。他们让妇人和老人原地待着别动,接着竟然开始生火做饭。 妇人激动的说道:“他们竟然带了干粮!太好了!这样就不用吃我们了!” 老人冷笑,说:“不见得,万一你是下饭的肉呢!” “那你也逃不了!” “我身上只有骨头!”那老头得意的说道。 “他们可带了条大狗,你没看见吗?” 老人这才注意,骑士们竟然带了一条大黑狗!坏了,这狗可是吃骨头的啊!他吓得脸色铁青,不敢说话了。 片刻之后,士兵们的饭煮熟了。他们煮了一些杂粮粥,里边加了蘑菇、食盐和一点点菜干。同时还烤热了干粮来吃。老人和妇人看得眼都直了,一个心想:还真是奢侈!另一个心想:我要是死前能吃顿饱饭就好了,我好热了! 她这样祈祷着,但她没有信心,因为每个孩子死去的时候她都祈祷,但没有任何神回应她。 “吃吧。”一碗热粥递到了她面前。 妇人愣住了,说:“什么?” “给你们吃。”另一个士兵盛了一大碗热粥,递给那个老人。老人看着食物,眼珠子瞪得像是金鱼,然后一个劲儿吞咽不存在的唾沫。 “我没钱。”妇人说。 “也没有其他东西。”老人说,旋即他想了想,补充道:“也没有情报给你们。” 士兵笑着说:“吃吧,这是免费的,是救济。” 免费?救济?两人对视一眼,彼此的眼神又是惊恐,又是贪婪。妇人还在迟疑,这时候老人却忍不住了,他端起碗来吃了一大口。 “真香!” 接着他狼吞虎咽起来。 妇人也忍不住了,她已经忘记了自己多久没吃过饭,好像自从最后一个儿子死在她怀里,她就再没吃过东西了。于是她也吃了一口,那粥好香甜!里边有米,有菜,有各种谷物,有水分还有盐!她感觉心口一痛,差点哭出来。 老人边吃边叫唤:“我不想死了!我不想死了,这粥好吃!我不想死!这面包香!我要吃,我要活着,我要长肉!”他快速吃完了一碗,问道:“还有吗?” 士兵微笑着为他续上一大勺。 “谢谢,谢谢!”老人磕了几个头,然后继续狼吞虎咽。 妇人也吃了一碗粥,然后却哭了,说:“好吃,不过,我……我还是要死的。” 士兵们就问她说:“你为什么想死?” “我儿子都在下面等我呢,四个孩子!”她伸出左手,四个手指——只有四个手指,她的小拇指已经冻僵坏死,就跟她的耳朵一样,冻掉了。 老人吃得脸上有了血色,他笑道:“儿子死了就再生一个!你问问那些大兵里边,有没有人愿意跟你生一个?” 士兵骂他:“你这老头别乱说!” 然而这个母亲却当真了。她想了想,突然站起来,道:“对,还可以再生!” “你们愿意吗?”这位疯了的母亲在寒风下解开自己本就单薄的衣服,眼神发直,声音沙哑,“谁愿意要我这个死人吗?” “有谁愿意要我这个死了四个孩子的母亲吗?” 士兵们惊恐、哑然,人们沉默着,北风呼啸,冻得母亲脸色通红,瑟瑟发抖。这时候,有个年轻的士兵脱下自己厚重的披风,将那个发疯的可怜母亲裹在披风里边。 年轻的士兵有着乌黑的头发,单纯的眼,稚气未脱的面孔,看上去也就十四五岁。 疯了的母亲愣住,问他说:“你愿意要我?” 他说:“我不会要你。” “但我可以做你的儿子。” “我妈妈死了,让库曼的兵吃了,然后我就成了孤儿,你想要孩子,我想要妈妈。这正好,正好……”他哽咽起来,“你愿意吗?” “你……做我的儿子?”那个疯了的母亲也哭了。 “是,您能做我母亲吗?” “谢谢你!谢谢你!谢谢你!谢谢你!谢谢你!谢谢你!谢谢你!”妇人跪下来,用力的磕头,发疯一般重复感谢的话语。然后那个士兵抱住她,嚎啕大哭,其他人看着这一幕,又是害怕,又是想哭,而后这种情绪在寒风中逐渐凝固,变成一种深沉的悲愤,充斥在了他们心头。 老人也咬牙切齿的,眼角泛红,喃喃道:“造孽!造孽!”说着端起碗来,趁人不备,又悄悄盛了一勺粥吃。 孩子安抚着母亲的情绪,然后对她说:“你不该谢我,你该谢天可汗!”另一个士兵说:“对,你们俩都该谢谢天可汗。” 老人问道:“天可汗?哪个天可汗?” “李奥瑞克王!高原人之王,草原和中土之王,圣女的丈夫,真正的天可汗!他不光战无不胜,打得血乌鸦和乌鸦王一对叔侄头破血流,还热爱着他的人民!天可汗拿出军队的粮食来救济你们,我就他派来的。 老人惊呼道:“是天可汗让你们来救我们?为什么?我只是一把老骨头!” 一个年长的士兵说:“也许因为他是圣人吧。” “不,他是神!”老人跪下来,痛哭流涕的说道,“天可汗,天可汗李奥瑞克王!万岁,万岁!”他举起碗里剩下的粥,说:“我不喝了,我要把这些食物祭给他!” 年长的士兵冷笑起来,说道:“蠢货!天可汗是人!他还命令你们吃饱,好好活着!吃了吧,老头,别整那一套!” “多谢,多谢!”老人赶忙将剩下的粥吃了。 母亲则愣在那里,心想:其他的神都没有回应我,只有天可汗回应了我的祈祷!他给了我食物,还给了我儿子! 只有他才是真的神!只有他才是! 母亲望着天空,望着天上的云,目光虔诚、激动而又热忱。 第二天,母亲跟着儿子一起上路,去寻找她的神灵;老人则留下来,守护村庄和土地。 他们都活过了这个冬天。 …… 库曼的十万人粮食稀缺,一路逃,一路抢,抢到粮食吃粮食,没有粮食就吃人,实在不行就自相残食。毕竟主帅就有吃人的习惯,上行下效,这也很正常。 李奥瑞克一路北进,一路追击,一路扫荡,反抗的他都被他杀了,顺从他的全都得到了棉衣、粮食和木柴。人们见他凭空就能变出吃的穿的,都当他是神灵;又见他比神灵都仁慈,就都来追随这位“天可汗”。 李奥瑞克从野狼城带走了四万人,然而杀到神指城下的时候,竟然有十八万了。 而库曼从神指城带走了十五万人,带回来的却只有不到一万。 当十八万人围在神指城下的时候,库曼惊恐到以为自己触犯了天条、引发了神罚!不然怎么会一夜间就有这么多人来讨伐他?为什么中土的草原人都效忠了李奥瑞克?为什么李奥瑞克能养活这样一支大军? 甚至,他给这些人发了铁剑和铠甲! 这怎么可能呢? 容不得库曼多想!新的天可汗已经拔出了他的剑! “今天,我就要你们看看!” “我,天可汗李奥瑞克,是如何诛杀这个食人魔的!” “你们来自各个部落,各个村庄,有不同的家乡,饮不同的河流,我要你们共同见证这一幕,再将故事带给你们的族人!” “告诉他们,告诉所有人,李奥瑞克王才是这片土地的主人!” “他战无不胜,他攻无不破,尤其是他爱着自己的人民!” 李奥瑞克将高举的马刀重重挥下。 “进攻——!” 魔能大炮齐鸣,蓝火炸裂,地动山摇,神指城的城墙就这样倒塌了…… q群一6巴27 第三百零一章:库曼的最后一搏 “王,高原杂种已经杀进城来了!” “大人,李奥瑞克杀进了街道!” “库曼!李奥瑞克的人马上就到城堡了!他们已经在广场上集结了。” “血乌鸦,快投降吧!李奥瑞克王说了,降者不杀!” 坏消息一个接着一个,库曼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城堡外面喊杀声震天,库曼最后的几千个士兵堵在城堡大门前,投石车、大炮、床弩……各种东西无情的轮番轰炸。城堡地动山摇,尽管“神指要塞”无比坚固,但仍旧无法带给库曼一丝一毫的安全感。 不,我不能就这么完蛋!血乌鸦库曼所在要塞顶端的房间,他歇斯底里的咬着自己的手指。 左手的拇指已经让他啃出白骨,他却感觉不到痛——跟李奥瑞克决战的那天,他使用了太多寒冬之龙的力量,以至于寒毒侵入神经,让他身体变得麻木。但这样也有好处,他就感受不到断臂的疼痛了。 “好朋友们!”他吼道,“李奥瑞克已经打到城堡下面了,你们有什么办法吗?” 库曼的好朋友只剩下四个人了,一个武士,两个参谋,还有一个奴才。其他的好朋友都在攻城战中阵亡了,或者是被俘虏了。 四个好朋友面面相觑,其中最年轻的那个武士说道:“我们去和李奥瑞克决一死战!城堡大门只有一条小路,我们用最好的勇士守住那里,一定能挡住他!” “蠢货!李奥瑞克有十八万人!一人一口唾沫也淹死你了,何况,你能打败李奥瑞克吗?光他自己就能杀穿你的防线了。” “我没办法,我没办法!”武士愤怒的大吼大叫,气得跺脚,用盾牌猛击自己的脑袋。 库曼又问另一个人,说:“那你有什么办法吗?” 那人是个脸色苍白的参谋,他一脸痛苦的想了想,说:“我说了,大人莫怪!” “不怪你,我不会怪我的好朋友。”库曼一向如此,“你们有畅所欲言的权力!” 那人说道:“我先前听见李奥瑞克说,降者不杀,之前的战报上也写过,李奥瑞克一向善待俘虏,只要不是死硬派,最后都有一条活路。如今我们山穷水尽,实在是没有半点翻盘的可能了,不如先假意投降保住性命,先活下来,他日再谋对策!” 库曼摇头,平静的说道说:“败给李奥瑞克已经够耻辱了,若是再成为他的阶下囚,那我就会颜面尽失!到时候就算能活下来,也会被龙王以有辱皇族尊严而处刑掉。何况李奥瑞克纵然能饶了我的性命,我叔叔的亡灵也饶不了我。” 第三个人说:“那不如我们一起自杀,还算是个荣誉的死法!库曼大人,您先请!” 库曼瞪着他,说:“我没死过,缺少经验,还是请好朋友先示范一下吧!” “那好,那我就先来!” 那人说着咔嚓一刀抹了脖子,血洒了一地。 库曼这才意识到他不是在开玩笑。 库曼阴沉着脸,道:“管家若是在这里就好了,他一定能为我献一些良策。” 这时候,最后一个人开口说:“不如……让黑龙大人去做点什么吧?” 对啊,我还有黑龙!黑龙坎德洛! 库曼转过头来,对墙角里的阴影吼道:“黑龙坎德洛!” 阴影中浮现出了一位高高瘦瘦的黑甲武士,他带着全封闭的头盔,看不见表情,头盔下面传来了混沌可怖的声音。“何事?”他说。 库曼说道:“事已至此,你还是什么都不做吗?我命令你,暗杀掉李奥瑞克,去!” “你没资格命令我。”黑龙说道。 “懦夫!” 黑龙冷笑,再次退回阴影之中。 黑龙坎德洛,是银龙公主赐给库曼的“铁龙卫”,那丑婆娘虽然刻薄又尖酸,但唯独对库曼的倒是真情实意,她将自己的御赐护卫借给了库曼使用,以保护他的安全。只是这家伙毕竟是借的,属于龙族恩赐给草原皇室用来保命的手段,库曼没有皇室血统,没资格命令他。而黑龙坎德洛对这场战争的胜负也没兴趣,他之所以还留在这里,纯粹就是出于自身职责的需要。 库曼曾经尝试过用“交心术”来控制这个强大的战士,然而正如他所预料的那样,这套驯服人类的话术对于坎德洛这种强者根本就不起作用——坎德洛不光是武力强悍,心志更是无比坚定,不是库曼能够轻易摧毁的。 难道我的命数就到此为止了吗?库曼看着镜子中那张憔悴的脸,他失血太多,受伤太重,尤其是受到的精神打击太大了。若不是冰龙赐福给他延续生命,他可能早就死在野狼城下。 不,我不该死的!库曼望着镜中的自己。他虽然憔悴,脸上却没有露出死兆,从命数来看,他还没到死的时候。 库曼一直以来都相信着命运。他从十几岁的时候跟着叔叔学了占卜,那时候他就预见了自己的未来。他早就知道自己会成为皇室驸马,早就知道自己会成为十大勇士,早就知道自己会功成名就……所以他一直以来都充满了自信,也正是这种妄人的疯狂,让他凝聚了一群人在自己身边,并对他忠心不二。 他此时仍旧坚信,这场失败只是人生中的一个插曲!他很快就能走出低谷,创造奇迹! 时间渐晚,李奥瑞克的人停止了进攻。显然,李奥瑞克这家伙并不着急,他让人们在要塞下面的广场休息,甚至就在库曼士兵的弓箭射程内生火做饭,完全不把库曼放在眼里!食物的香味飘进要塞之中,人们馋的流口水,然而库曼却没有粮食喂饱他们的士兵——大部分口粮都在逃命的路上遗失,神指城仓库的粮草来不及转移就被李奥瑞克抢走,如今库曼只有下城堡地窖里边还剩下一口干粮,撑着他们不会饿死。 显然,立场调换了。 痛苦!饥饿!绝望!耻辱!血乌鸦库曼咬牙切齿,在脑海中将李奥瑞克生吞活剥了一次又一次。 就在这时候,黑龙忽然说道:“你现在想逃走还来得及,我能带你飞去安全的地方,但要是李奥瑞克杀进门来,事情就不好说了。” “不!我才不会逃走!”库曼声音很大,但底气却不太足。 我已经从野狼城逃到了神指城,逃了八百里,我还能逃去哪里?难道去布林的龙城?可李奥瑞克若是还追过来怎么办? 就在这时候,一条青绿色的蛇顺着窗户爬了上来。 库曼一皱眉头,就拿起了刀,想要宰了这不长眼的畜生。旋即他又心生疑惑,心想:神指城附近蛇很常见,然而冬天里的蛇不该冬眠么?怎么会悄悄爬上我的窗户?蛇代表着卑鄙小人,青绿色也象征诡计,青绿色的蛇实在是不吉利啊! 就在这时候,蛇突然开口说话了,道:“你就是血乌鸦库曼吧?请让我进去,我有事情与你说。” 库曼大惊,说:“你是什么东西?” “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蛇用信子指了一下城墙下方,示意库曼,别在这里说话,免得被李奥瑞克的人发现。 于是库曼就让这条蛇爬了进来。蛇进来之后,立刻浑身冒出白烟,旋即摇身一变,竟然变成了一个高高瘦瘦的男人。这男人有一张泛着绿色的怪脸,但五官英俊,有着蛇一般的金黄色眼眸,其人身体纤细、柔软,想只立起来的蛇。 这家伙是魔族的,库曼认识这种“蛇人”,他在北方的战场上见过一些。蛇人虽然看上去更像是蜥蜴人的近亲,但实际上属于魔族,是魔神九头蛇王的子嗣。传说他们居住于幽冥地狱的深渊死水之中,生来就有剧毒,会巫术,心思狡诈残忍,十分危险。 蛇一般的男人开口说道:“血乌鸦库曼,我是……” 他话没说完,黑龙瞬间出现在他背后,然后将一把腰刀架在了蛇人的脖子上。 蛇人并不慌,而是慢悠悠举起双手,说:“哦,别这么激动,我没有恶意……” 库曼立刻说道:“黑龙,别做多余的事情,你的任务是保护我的性命,而不是杀我的客人。” 黑龙听到这话,便拿开了腰刀,旋即回归到了黑暗之中。 库曼问道:“蛇人,你究竟是来干什么的?” 蛇人发出一阵“嘶嘶”的怪异冷笑,旋即说道:“我是来帮你的,蛮子!不过,在我们谈事情之前,能不能让屋里这些闲杂人等都出去啊?还有这具尸体也清理一下,臭烘烘的。” 库曼皱起眉头,说:“我凭什么相信你?几个月前,我还在前线和远古恶魔王的军队战斗。现在,却有一个恶魔要来帮助我?这怎么可能?” 蛇人说道:“虽然说起来有点丢人,但实际上,魔族也不是铁板一块,有人支持老王,有人支持克菈菈公主,两派针锋相对。现在和你打仗的是老王,而我就是公主那一派,敌人的敌人是朋友,那我来帮你,有何不妥?” 这话倒是符合逻辑,库曼确实也听到过一些魔族内斗的传闻。然而,这家伙空口无凭,谨慎小心的库曼不会轻易相信这条毒蛇。 “你有什么能证明自己的东西吗?” 蛇人眉头一挑,讥笑道:“你都混到这个地步了,竟然还如此多疑?你根本没有跟我谈判的筹码,李奥瑞克明天早上就会攻城了,到时候你要么身败名裂,要么身死魂消,要么二者皆有……” “别想吓住我!”库曼用血红色的双眼瞪着这个家伙,说:“我是血乌鸦库曼!龙王布林的十大勇士,冰龙赐福之人!我如今确实处于低谷,但这并不意味着我脑子发昏,失去了基本的判断力。蛇人!你要想合作就拿出诚意,若是不想就趁早滚蛋!” 蛇人看到库曼这强硬的态度,显然是一愣,旋即笑了出来,说:“不愧是蛮子!愚昧、鲁莽、不识时务!若是平常,我肯定会狠狠教训你,可惜的是公主殿下有命令在先——感谢克菈菈大人吧!她救了你的命。” “别他妈废话了!要谈就谈,不谈就滚!”库曼用残存的那只手一指窗外。 蛇人说道:“好吧好吧,这是我们与你叔叔的合作盟约,还有公主信物。”蛇人说着将一卷羊皮纸和一个金乌鸦印交到库曼手上,“克菈菈公主一直都和中土之王有盟约。当初我还助过你叔叔一臂之力呢!只可惜,乌鸦王运气不好,还是没能杀了李奥瑞克。” 库曼仔细检查了那些东西的真伪,旋即点了点头,说:“这还差不多。” 其实换做往常,库曼一定会再试试这家伙的成色,不会这么轻易就相信他。但正如那蛇人所说,库曼当前处境确实不妙,他不敢逼得太紧,以免弄丢这一线生机。 “那你能做什么?”库曼问他。 “我能做的事情……”蛇人看了看周围,有些不悦的说道:“我刚刚就让你把闲杂人等清退了,你没听见吗?” 库曼阴沉着脸,鼻子深呼了一口气,旋即打了个手势,让“好朋友们”带着“好朋友”的尸体离开房间。 “还有他!”蛇人指着墙角的黑暗,“我知道他还在这里,让他也走。” “黑龙,离开这里!”库曼说道。 那个黑龙坎德洛从阴影中现身,说:“不。” 库曼知道自己无权命令这个家伙,说了他也不会听,便只好说道:“这个蛇人对我并无威胁,我最大的威胁是在城下。你若是真想保护我,就去守好通往房间的小路!免得李奥瑞克刺客上来暗杀我。” 黑龙想了想,说:“好吧,但我也会盯着你的。”说着便离开了房间。 妈的,这个不听话的杂种!我非得教训教训你,让你知道该怎么当下人!库曼心里暗自想到。 “我们用魔族的语言来谈吧。”库曼换了一种语言。库曼文武双全,会讲四种语言,能用魔族的语言读写。 “好。” 那个蛇人说道:“我是九头蛇的王子,赫仑·哈德森,我代替克菈菈公主来传话。她说,李奥瑞克成长非常迅速,已经成为了我们联盟的心腹大患。如果不在这里终止他的脚步,那么他很快就会威胁到布林的后背,继而影响到龙王布林和老王的战争。因此,公主派我来增援你,让你利用这座城,彻底的封印李奥瑞克。” 库曼点了点头,说:“我要怎么做?” “我也不知道……”蛇人说。 “你他妈玩我!?”库曼骂道。 “……所以我带了一个专业人员来帮你。”蛇人继续说道。 说着,蛇人在地上画了一个魔法阵,又迅速写下几个符文,然后开始快速的吟唱咒语。随着蛇人的声音,地板上的魔法阵开始冒出了诡异的光芒,空气也随之燥热起来。接着,空间震荡,库曼感觉到一阵头疼,他知道,那是空气中魔力激活的带来的副作用,这意味着蛇人正在调动天地之间的魔力。 魔族的法术果然厉害,不用借助什么外物,就能调动这么多魔力,库曼心想,其实魔族的战士并没我们的勇猛,只是他们法力高强。要不然以龙王的武勇,早就将这些渣子碾碎了! 就在库曼腹诽的时候,魔法阵中红光涌现,接着,里边竟然出现了一个大活人!库曼早就听说过魔族精通空间魔法,什么千里传送,万里通讯,都不在话下。尤其是身在魔界的那些大恶魔,更是有扭曲空间的超能力。想到这里,库曼忽然觉得脑子仿佛挨着一记重锤,他恍然大悟:李奥瑞克能变出粮食,会不会也是用了某种空间魔法啊?对啊,这家伙能趋势恶魔,那么就算是会一些空间魔法也不稀奇吧?只可惜,现在想到这些已经晚了。 此时,蛇人退到了一边,而那个凭空出现的男人走上前来,他行了一礼,说:“我名为尼古拉斯。尊敬的皇家驸马,库曼大人,我向您问好!” 那是个戴眼镜的糟老头子,看上去竟然比兵临城下的库曼还憔悴,他眼窝深陷,脸色晦暗,看着仿佛没几天命了。这家伙眼珠里透着一股狠劲儿,就如同被人杀了父母一样,满是不加掩盖的愤怒。但即使是这样,他还是彬彬有礼,维持着只存在于外表的体面。 另外……他叫尼古拉斯?这名字怎么有点耳熟呢? 库曼问道:“你看上去像个高原人?怎么,你会来帮我这个蛮子,从而反抗自己的王?” 听到这番话,尼古拉斯眼中充满了恶毒的怨念,但他还是绷着那张谦逊礼貌的老脸,保持着风度,说:“大人有所不知,我曾经是高原人的公爵,现在是一位普通学士。是李奥瑞克夺走了我的一切。他是高原人的叛徒,是窃国贼!有良知的高原人,都会反对他的。” 高原人的公爵?库曼摸了摸下巴,想起了这家伙到底是谁。 原来是这条丧家之犬啊! q1六巴2一7七 第三百零二章:我要和李奥瑞克算一算总账 “嚯!我说这名字耳熟呢,原来是你!学士城的主人,尼古拉斯公爵!呵,你活着呢!” 尼古拉斯当年在中土求学,库曼那时候就见过他,是个一脸奴才相的家伙。没想到这人回去之后竟然成了高原人的公爵,还真是稀奇!库曼本想讥笑这个丧家之犬一番,然而转念一想,自己的处境恐怕比他也好不了多少,两人同病相怜,又都是拜李奥瑞克所赐,他便收起了傲慢的心思,说:“学士,你有什么办法能助我破局吗?” “大学士”尼古拉斯说道:“是的,我有办法能帮您。当初我从学士城撤退的时候,带走了一件非常厉害的神器。”他说着拿出了一个古旧的木头盒子,上面有一把大锁,还有一圈绷带,绷带上面写着各种符文。库曼认出来,那上面有巫术符文、有魔族咒语、还有一些他不认识的字,但都是封印。 库曼皱眉看着这个小盒,问道:“这是什么?你给自己留的盒子?” 尼古拉斯说:“您可能没听说过这个东西,这件神器叫做七神钉。” 库曼说:“七神?就是你们高原人信仰的神祇吗?” 尼古拉斯摇头说道:“七神只是伪神——但这个不是重点。我想说的是,这些东西是由古代的圣人打造的神器,威力十分强大,它们曾经在二百年前封印了一位邪神。现在我们可以像那些圣人封印邪神一样,用七神钉封印住李奥瑞克这个奸贼!” 库曼将信将疑的摸着下巴,说:“你知道正确的使用方式吗?” 尼古拉斯一脸奸笑,说:“我知道!我从一位老将军口中得知了七神钉的使用方法,我还练习过几次,如今能熟练的施展封印了。” 库曼又问道:“你这东西靠谱吗?这可是二百年前的古董,威力会不会有所衰减?你要知道,李奥瑞克可不是普通人……不识抬举他,但说一句‘半神’,已不为过。” 库曼心想:毕竟我借助冰龙的化身才和他打个平手!寒冰之龙的力量,已经不亚于神灵了! 尼古拉斯面色凝重的说道:“李奥瑞克竟然已经这么强大了?他在学士城的时候还没有……”尼古拉斯脸上饱含恨意,又十分纠结,就仿佛是想不通:为什么李奥瑞克能这么强大?为什么才短短几个月,他就击败了如此强大的血乌鸦?还让血乌鸦心服口服的说出“他是半神”这种话来? 尼古拉斯强忍怒气,说:“他再强大,也不会比当年的邪神更厉害!” 是这样吗?库曼看他说的这般玄乎,但终究拿不出什么真东西来,那几个破钉子就能搞定李奥瑞克,我怎么不信呢? 库曼说:“阁下说得倒是好听,但空口无凭,你能不能展现一下这东西的力量?” 大学士一推眼镜,笑道:“当然可以!您可以找一位强者来试试七神钉的力量,我演示给您看。” 库曼笑了,说道:“这好办。”接着耳语了几句,尼古拉斯便也露出了同样的奸笑,他说:“好好好,我这就布置。” 说着,尼古拉斯就拿出了七神钉,将其按照施法规则布置在了这个房间之中。等一切准备就绪之后,库曼大声喊道:“黑龙快来,有人要害我!” 铁龙卫听到库曼的呼救,瞬间撞门而入,却没想到刚一进屋,浑身就动弹不得!只见房间中出现了七根巨大的铁钉,这铁钉上面释放出一股强大的紫色电流,“咔!”一下就击中了黑龙坎德洛的身体。黑龙还以为是敌人设了埋伏,就奋力挣扎,他怒吼着,咆哮着,强大的力量让整个城堡都在震动。 库曼缩在一旁谨慎的看着,说:“该不会出事吧?” “这家伙是很厉害。”尼古拉斯点了点头,“但绝对挣脱不开七神钉。” 正如尼古拉斯所说的那样,过了十几秒,黑龙就倒在地上,动弹不得。旋即他的身影开始模糊,几秒之后便消失不见了。 库曼问道:“他去哪了?” 尼古拉斯回答说:“到七神钉的封印结界里去了。”说着,尼古拉斯拔起一根钉子,然后放到烛火下一照,那钉子的影子就投在墙上。然而奇怪的是,钉子的投影并不是影子,而是一副不符合比例巨大的画面。 库曼从画面上看到,那是一片巨大的空白平原,里边空荡荡的,空到让人害怕。而在平原的中央,有一个身披黑甲的“铁龙卫”,正惊恐的四处张望,盲目的徘徊,隔着面罩都能感觉到他的迷茫和恐惧。 看到傲慢的铁龙卫吃瘪,库曼顿时笑的咧开了嘴,说:“我能跟这家伙说话吗?” “如果您想的话。”尼古拉斯轻轻用指关节敲击铁钉,铁钉内的黑龙坎德洛顿时感受到震耳欲聋的响声,痛苦的捂住了头。 库曼凑近了,说:“黑龙,听得见吗?” 黑龙抬起头,他痛苦的喘息着,问道:“这是怎么回事?” 库曼说道:“没事,就是拿你试试新的神器。” 黑龙惊怒不已,吼道:“你说有人害你,是骗我的?” “啊。”库曼点头。 “快放我出去!”黑龙说道。 “再等等,我还没和这位大学士聊完,过会就放了你。”库曼要好好整整他,教训一下这个不听话的下人!库曼说着拿起一个铁钉,问尼古拉斯说:“假如我把这个钉子拿火烤……” 尼古拉斯笑道:“里边的人就会感觉有些热了。”尼古拉斯满肚子坏水不输给库曼,在缺德这件事情上,他们心有灵犀。 “这样啊,我试试。” 库曼说着找来一副夹子拿起了一根七神钉,说:“我试试神器的效果,黑龙,我可不是针对你啊!” “你要干什么?啊——!好烫!” 库曼将钉子放在烛火上烧烤,只见整个世界天降烈焰,野火燎原,眨眼就变成了一片岩浆地狱,里边的黑龙痛苦的呼喊起来。 黑龙怒吼道:“你会付出代价的,库曼!”说着愤怒的将黑龙枪投向天空,那根龙枪一飞冲天!带着刺耳的破空之声,一直插到了云端,吓得库曼一度以为黑龙要打破封印了,然而铁钉也只是“叮!”的响了一声而以。 库曼大笑起来,说:“哎呦,对不起啊!我这就给你降温。”说着从窗台上捧了一把带着冰碴的雪,直接就将七神钉插进冰雪之中。顿时,封印世界里边火焰消失,转而天降大雪,冰封万里,黑龙冻得瑟瑟发抖,他破口大骂,随后又试图寻找出路,在雪地里盲目的奔跑。最后,他彻底没力气了,蜷缩成了一个球。 就这样过了几分钟,库曼怕弄死了他,便将钉子放回桌上,大雪也渐渐消退了。那个蛇人此时一脸厌恶的瞪了一眼库曼,说:“你简直比你叔叔还恶毒!” “谢谢夸奖!” “哼!告辞!”蛇人化作一条小蛇,钻出窗外消失了。 此时库曼满意的摸了摸下巴,对尼古拉斯说:“好厉害的东西!既然能黑龙都能封印,那李奥瑞克多半也行。” 尼古拉斯笑了起来,说:“对,这东西就是李奥瑞克的克星!我在学士城的时候就想过用它对付李奥瑞克了。因为李奥瑞克这个家伙生命力顽强,传说他脑袋掉了都能长回来!那么,我就不杀他,而是将他封印好了!到时候封在七神钉里,上午火烧,下午冰冻,晚上敲大锤,活活折磨死他!哦,而且七神钉的威力远不止于此!如果能拖到明晚再来使用,甚至连他的十八万军队都能封住!” 库曼问道:“为什么要等明天晚上呢?” 尼古拉斯说:“从星相学来看,明天的晚上恰好是‘暗月大潮’,那时候巨鲸座占据星宫,黑暗之月的力量达到峰值。七神钉的魔力来自于‘暗月’,所以这一天七神钉的力量也会达到巅峰!届时别说是李奥瑞克和他的军队,就是真的神祇也会被封印……只是,若想动用暗月之力,我们还需要一个祭品——灵魂越是强大越好。请问您有合适的人选吗?” “这不现成的吗!”库曼拿手一指灵魂被锁在七神钉里边的黑龙,冷笑道。 黑龙听见了那两人的话,顿时难以置信的喊道:“你居然害我?库曼,你忘了是谁救了你性命。” 库曼理直气壮的说道:“奴才保护主子,那是你的职责所在!” 黑龙又问道:“那你害死了我,以后谁还能保护你的性命?” 库曼大笑道:“只要胜利,我就没有性命之忧,自然就不需要你了!” 黑龙愤怒的骂道:“银龙公主真是瞎了眼,怎么会看上你这种畜生!” “啊哈哈哈哈哈……踩着尸体爬到巅峰的人才算是王!留着你也没用,不如用这种方式帮帮我的忙!放心,等打胜了仗,我会告诉你的主人,就说你勇敢战斗,忠心护主!却最终还是被贼人重伤而亡。到时候我们会追封你爵位,让你获得前所未有的荣誉……啊哈哈哈哈哈!这才是奴才该得到的,好好享受吧,铁龙奴!” 旋即他拿开蜡烛,关闭了画面。 “尼古拉斯,你这就着手布置魔法阵!拖延时间的事情交给我,明天的晚上,我就要看到李奥瑞克跟黑龙作伴!” “没问题,大人!”尼古拉斯恶狠狠的握紧拳头,心想:李奥瑞克!该跟你算算学士城的账了! …… 神指城外广场,临时指挥部—— 窗外又开始下雪了,李奥瑞克望着窗外的神指城,心中感慨万千。 临时指挥部改自一间老酒店,这间酒店位于气派首都的气派中心,够大,够奢华,也够有格调,据说这间名为“碧螺港湾”的店铺,历史和神指城一样长。建筑一共三楼,一楼是传统的草原客栈,二楼则是精灵风格的清新茶楼,最上面的三楼则保留着一些“高原遗风”,比如大石头暖炉,原木餐桌,还有骑士盔甲摆设与宫廷油画。 酒馆的老板是个和蔼可亲的胖妇人,看上去就像是你家楼下卖一块钱一个大肉包子的胖大婶。他面貌上还有些高原人的特征,据她自己说,她祖上确实是有高原人血统,只是过了好几辈人,现在也说不出自己算是哪里人了。 李奥瑞克攻进城后,她就主动提出来要献出自己的店铺,免费让李奥瑞克王居住进来。 献殷勤的人不少,不过李奥瑞克一般都会婉拒,他不想欠人情,毕竟国王的人情可太值钱了。不过,希雅似乎很中意这家店,暗示说想住在这里,李奥瑞克宠老婆,尤其是希雅,见她有这个意思,便破例答应了。 李奥瑞克这一路上布施粮食、棉衣、棉鞋等物资,笼络了非常的人,他如今的队伍中有库曼投降的败兵,有逃难的难民,有男女老少……人们都很信服他,不管他们来自何方,如今都全心全意的为北伐军做事。他曾看到一位母亲一边哺乳孩子,一边为士兵缝开线棉帽;还有个瘸腿又瞎眼的老头,端坐在寒风中为人们号脉看病。如今他的队伍壮大了,也收获了民心。 只是,物资也消耗了很多。 关于怎么使用物资这件事情,他和蒂维丝谈过几回,毕竟,这些粮草物资都是来自于沼泽,是蒂维丝筹备来的,理应过问一下她的意见。而且,格罗温曾经说过“为什么要拿沼泽人的粮食来养活蛮子的小孩?”之类的话,李奥瑞克担心蒂维丝也会有这种想法。 不过,大公主是个识大体的人。她对李奥瑞克的做法并无意见,而且还很支持,她说:“用谁的粮食喂谁的孩子,这种事情我不关心——臣妾只知道,人口是最宝贵的资源,粮食没了可以明年再种,一个壮劳力饿死了,那就得再等上十年、二十年。” 存人失地,人地皆存;存地失人,人地皆失——李奥瑞克也对此深以为然。 而且蒂维丝也意识到了一件事情,他说:“陛下,臣妾没想到北伐的进度会这么快,现在看来,光说‘光复故土’是不行了。光复故土可以写在高原人的旗帜上,却不能鼓舞其他人,我们或许应该换个旗帜了。” “是,罗米拉也和我谈过这件事情——你怎么看?” 蒂维丝是胸怀天下的女人,她的气量能容纳所有的子民,而不是仅限于和她血脉相同的高原人。她说:“我们要有一个目标,一个能让所有人共情的目标,一个共同的理想。陛下,臣妾身在皇宫,脱不开身,很少在土地上行走,而您不同,您一直在外面打仗,肯定见得比臣妾多,因此您更知道人间疾苦的滋味。陛下,人民在渴求什么?” “和平。”李奥瑞克立刻回答道。 “很好,那就和平。” 于是他们决定,等攻下神指城之后,李奥瑞克就成立一支新的军队,竖起新的旗帜,规划新的宗旨。 “旗帜,就还用神圣中土联盟吧。”李奥瑞克说道。这面旗子他已经在小规模的使用了,团结混血精灵和鱼人部落的时候,他用的就是这面旗子。 “神圣中土联盟,这个很好。”蒂维丝对此表示肯定,旋即说道:“只是现阶段,我们如果举这个大旗,就意味着要同时和魔族于蛮族宣战。据我所知,龙王布林现在仍旧自称是厚土大陆的万族盟主,并说自己肩负着驱逐魔族的使命。” 李奥瑞克说道:“我明白。” 光复故土固然要继续,高原人的复仇之战也还没有结束。但是,北伐军走到这一步,理应树立更高的目标了。 李奥瑞克这一路见识了人间疾苦。 就如同许多人参军只是为了混口饭吃一样,起初李奥瑞克参军打仗只是顺势而为,并没有什么目的,更无远大的理想。再后来,随着战争逐渐深入他的生活,这种信念才得以建立。而当万千人民的希望维系于他一身的时候,这种信念就变成了伟大的理想。 他想看北境的雪,想要光复故土,他也想要和平,他想看到人民安居乐业,看到老人颐养天年,看到青年幸福的恋爱,看到孩子健康的成长,看到土地繁茂的长出新芽。 说到底,他想要成为人间的王。 他忽然想起魔女小姐曾经对他说的话来:既要做我的仆人,那至少也得成为人间的王!不然怎么配得上我呢? 这家伙,还真是把我猜都了,不愧是灭世魔女卡珊德拉。 卡珊德拉的许多事情对于李奥瑞克来说其实还是一团迷,他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开口,或者说,在什么时候开口询问她才好。而且有个潜在矛盾:对外界来说,卡珊德拉是魔族的神;李奥瑞克则是最重要成为厚土大陆之王的男人。那么,他们会不会有一日迫于立场兵戎相见呢? 他不想看到这一幕。 此时,大门吱呀作响,希雅走进屋来,并用一句话将他从遥远的思绪拉回现实。 “库曼来信了,说要找我们谈判,怎么办?”希雅说。 QQ群巴277 第三百零三章:空气墙 “库曼?谈判?现在?”李奥瑞克问道。 希雅对他说:“是,刚刚从城堡投书下来,大概是这个意思,不过他想要先谈判。我们怎么办?” 李奥瑞克冷笑起来,说:“他哪来的谈判资本?让他直接投降,不然等我攻破城堡,格杀勿论!” 希雅说:“库曼还绑架了许多妇孺关在城里,说是如果您非要杀他,就要让这些无辜的人一起陪葬。” “艹,什么东西啊!”李奥瑞克骂道,“他也算是个有身份的人,怎么玩到最后,竟然搞起绑架人质这一套了?真是丢人啊。” 希雅问他说:“那咱们怎么办?” “先谈谈看,反正这家伙也跑不掉。” 能不动武就不动武,能不死人就不死人,这一路上已经死掉太多人了。 于是第二天白天,李奥瑞克与库曼的使者进行了一波谈判。说是谈判,其实就是互相扯皮,没谈出什么有用的玩意儿来,谈到后半程,众人都已失去了耐心,格罗温拍着桌子骂街,布洛泽起身离席,李奥瑞克则干脆说道:“我以为你们是有诚意才和你们谈,却没想到你们却想来戏弄我?告诉库曼,今晚是最后通牒!让他放出所有的人质,我或许饶他性命;如果他执迷不悟,我就杀进城堡,到时候谁也活不了!还有一件事情我要提醒你们,你们绑架的人是蛮子,蛮子绑架蛮子来要挟一个高原人,你不觉得奇怪吗?” 蛮子都有很强的民族主义思维,假如对方以己度人的话,李奥瑞克认为,这个逻辑有概率说服他们放人。 信使听完这番话,脸色阴郁,却没有说什么。事实上,自始至终这个信使都展现出了一种“应付差事”的态度,这很奇怪。按理来说,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库曼应该派出一些靠谱的人来,至少也会给这个信使一些压力,怎么这家伙却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 此时天色已晚,天气转寒,窗外刮来一阵冷风。 李奥瑞克走过去关窗户,忽然看到天空上新月高悬,透过陨星王冠的力量,李奥瑞克既能欣赏美丽的新月,也能看到隐藏在黑暗之中的“暗月”。在他的视野中,暗月今天的光芒格外耀眼,这让他又联想起了拯救小狐狸性命的那个夜晚来。 忽然,希雅用一种不太确定的语气说道:“我感觉有点奇怪……” “怎么了,希雅?”李奥瑞克问道。 希雅疑惑的说道:“我怎么感觉自己的身体……再消失啊?” “啊?” 李奥瑞克眨了眨眼睛,说:“什么?在消失?” “呃,就是……怎么说呢,感觉身体忽然轻飘飘的。”她站了起来,在地上走了几步,说:“说不出来,就是很怪。” 此时格罗温也忽然说道:“哎!你这么一说还真是,我觉得自己脚没有知觉了,怎么感觉像是冻麻了一样……” 李奥瑞克问道:“怎么回事?怎么你俩偶突然犯病了啊?要不让芙给你们看看?” 话音刚落,一个裹着军绿色棉大衣的、戴着小狗皮帽子的花仙子从窗户外面飞了进来,大声说道:“陛下,有情况!” “怎么回事?” “您看天上!” 李奥瑞克扒着窗户往外看,顿时就被眼前的金色惊呆了。只见漆黑的夜幕之上,不知何时多了几根巨大无比的钉子。这些钉子插在大地上,就犹如擎天柱一般高耸入云,每根钉子之间还有紫色发光的巨大铁链相链接,这显然是一种魔法。李奥瑞克在这个窗户里无法看到外面的全貌,于是他直接翻窗出去,三两下徒手爬到楼顶。站在楼顶环视一圈,李奥瑞克顿时大惊:只见七根黑色铁钉环绕整个城市,以铁链组成了一个魔法牢笼。 这尼玛是什么五指山! 不必说,这多半是库曼在搞鬼。李奥瑞克回到房间,一把揪住那个信使来,掏出刀来就将他的手钉在桌子上,吼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信使又痛又怕,顿时哭了起来,说:“我不知道啊,李奥瑞克王,我真不知道!库曼让我拖延时间,却没说要干什么……” 希雅望着窗外,说:“这东西是不是七神钉啊?看起来和雕像上的一模一样……” 七神钉?对哦,确实是七个!李奥瑞克望着窗外那些巨大的钉子,越看越像是先前在打黑水怪婴时候看到的那些。他说:“把芙和菲特叫来,我有事请问她们!” “是!” 花仙子飞出窗外,这时候格罗温站了起来,焦急的说道:“七神钉不是我们的神器吗!库曼怎么会有七神钉?” 李奥瑞克说:“七神钉在学士城一战中就消失不见了,当时猜测是尼古拉斯逃跑的时候偷走了神器。难道说……这两个老逼登的凑一块了?” 格罗温骂道:“我呸!苍蝇搓狗屎,大蛆钻大肠!” “好恶心啊!”希雅瞪着他一眼,旋即说道:“那我们现在怎么办,等芙来吗?她能做什么呢……”希雅说到一半,忽然注意到了一件十分恐怖的事情,她惊呼道:“我的脚彻底没有知觉了!”一低头,就见膝盖以下都成了半透明的幽灵形态。 格罗温也惊呼道:“我的手也消失了!” 李奥瑞克此时才感觉到了一丝无力感,看来他的魔抗比较高,所以一直没感觉。这时候芙和菲特跑了进来,芙说道:“陛下!是七神钉!” 李奥瑞克对那个小修女说道:“芙,我当初让你担任七神教的教皇,把七神教会的东西都给你了,我问你,里边有没有关于七神钉的事情?” “这……”芙愣了一下,欲言又止。 芙的神情有点奇怪啊,李奥瑞克来不及多想,连忙问道:“芙,事关重大!有什么情报,都赶紧告诉我!” 此时芙悄悄看了一眼身后的菲特,菲特点了点头,接着两个少女像是下了什么重大决定一样,悄悄握紧了手。接着,芙开口说道:“我确实是知道一些七神钉的事情,现在七神钉似乎正在进行封印仪式,但我们并不知道封印的对象是谁。” “肯定是我们中的某人,也可能是所有人!”李奥瑞克回头望了一眼一脸懵逼的希雅,旋即对芙说道:“你有什么对策吗?” 芙说道:“最简单的办法就是直接打败施法者,中断流程!” “好!” 李奥瑞克说着跳出窗户,叫道:“亚龙仔!”亚龙听见他的呼唤,顿时一声高鸣,出现在窗户下面。李奥瑞克凌空飞跃,落在亚龙后背上,命令道:“去城堡!” “是!” 亚龙犹如一把离弦之箭似的飞向了城堡。 城堡中的那些残兵败将根本就拦不住李奥瑞克,他只要想,就能一路杀穿。先前没这么做,纯粹是因为想要保护那些人质,但现在管不了这么多了,只能来一回“俄式反恐”了! 李奥瑞克心想:狗日的库曼!我先前留你一条狗命还是太仁慈了,我现在就把你扬了。 他这样想着,就来到了库曼城堡的前面,李奥瑞克一指前方窗户,说:“进去!”亚龙立刻加速飞向城堡的窗口。然而就在这时候,亚龙竟然撞上了什么,“砰!”一声就撞了个头破血流,差点从天上栽下来摔死。 “这怎么回事!”李奥瑞克伸手一摸,竟然发现在城堡前面有一道无形的空气墙!从直觉和上辈子的经验来看,空气墙这个东西是世界上最硬的玩意儿,除非你用bug,不然绝对过不去的。李奥瑞克利用啄眼的视力加成,看到了模糊的半透明墙壁,他顺着城堡转了一圈,发现空气墙已经覆盖了整个城堡。接着他尝试用力量砸墙,也正如预料的那样失败了。 李奥瑞克赶紧回到芙旁边,将这个情况说给她听。芙点了点头,说道:“关于七神钉的经书上说,仪式一旦完成,就会形成坚不可摧的无形屏障,从而保护施法者免受邪神的伤害。看来仪式已经完成了。” “那还有什么办法吗?” 芙想了想,说:“七神钉的封印仪式一旦开启就无法停止,但我们可以尝试用一个干扰魔法妨碍七神钉的运行——七神钉中正北的钉子,代表着生命女神米莉森,她最仁慈,我们向她祈求生路,或许她能放我们一马。” 李奥瑞克问道:“那如果她不放我们一马呢?” 芙一咬牙,说道:“弄死她也行!因为米莉森最弱小。” 我艹,好虔诚的修女!李奥瑞克大惊,连忙说道:“那就赶紧动手吧!” “好!” 李奥瑞克当即叫来了亚龙仔,并带着黑白修女两人飞上天空。同时李奥瑞克让花仙子们传令出去,打算调集北伐军众人前往北门,准备攻击北边的钉子。却没想到的是,连续找了好几个花仙子都没有回复,原来是花仙子中有一半的人已经出现了身体不同程度的消失,要么惊恐发疯,要么是没了翅膀不能飞行。最后还是乌鸦王出场,呼唤乌鸦兵帮他传令。 另一边,城中已经乱套了。李奥瑞克从空中俯瞰下去,原来城中的人里已经有一半都出现了希雅和格罗温那种“身体消失现象”,最严重的人,就只剩下一个脑袋了。大家突然遇到这种现象,都不知所措,哭的哭喊的喊,还有些跪在地上祈祷,就连维持治安的士兵也陷入了迷茫和恐惧之中。 此时他在人们的惊呼声中飞过天空,来到城外,只见城外许多肢体消失的人试图逃离神指城,可是城外却有一层无形的空气墙阻挡,人们在高墙前面撞得头破血流,嚎啕大哭。墙外的人则是十分迷茫,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有些人看到李奥瑞克骑着龙飞来,便大声呐喊,祈求这位天神一般的男人拯救他们。 李奥瑞克大声说道:“所有人原地待命!让我来破除这邪恶的魔法!”下面的人高声欢呼起来。 接着,李奥瑞克乘着龙飞到北方的巨大铁钉前。只见这钉子顶天立地,仿佛一座高塔,此时周围因为魔力震荡而电闪雷鸣。 他们飘浮在天上,在最接近铁钉中心的位置有一块不太起眼的紫红色符文,芙说那就是七神灵魂所在。 此时,芙看着七神钉神情凝重,喃喃道:“这就是神的力量!” 李奥瑞克瞥了她一眼,说:“别感叹了,快跟这位仁慈的生命女神聊聊,三分钟之内谈不下来,我就得大逼兜子抽她了!” 芙点了点头,说道:“我试试看。” 说着,芙从龙背上挺直腰背,菲特在后面搀扶着她,以免她从高空跌落。芙开口说道:“伟大而又仁慈的生命女神!我是您最忠诚的信徒!请问我们究竟是犯了什么罪过,竟然劳烦您们亲自动手?我等敬神,爱神,一直以来都秉持戒律而生活。如果真有天罚,也不该降临在我们身上。” 七神钉沉默着,片刻之后,里边隐隐约约传出来了一个低沉混沌的声音。李奥瑞克听不出来那东西在说什么,而芙却是脸色煞白,说道:“怎么会这样!” “怎么了?”李奥瑞克问她。 芙回答说:“七神都被邪神污染了,无法进行沟通,陛下,直接动手吧!” “好!” 所以还是得大逼兜子抽他妈的!李奥瑞克当即一声令下,说:“把老子的意大利炮搬来!” 北伐军的士兵们早就准备好了,十门魔能大炮架在城墙上,对准了北方这个钉子。听见命令之后,顿时大炮齐鸣,对着七神钉就是一阵狂轰滥炸。爆炸声震耳欲聋,泥沙与蓝火冲天而起,一股浓烈的化学品味道在空气中飘散。 “再来两轮!”李奥瑞克说道。 “是!” 就这样,大炮继续装弹,连续轰炸了三轮。等三轮炮火结束,李奥瑞克喊停, 老李骂道:“艹了,这么结实啊?” 芙面色凝重的点了点头,说:“毕竟是能封印邪神的神器,想必不是那么容易摧毁的……”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芙正说着一半,突然背后的菲特尖叫起来! “芙,你的后背出现了一个大窟窿!” “啊?” q群衣六8②一71 第三百零四章:先尝试一波策反 芙一低头,也顿时惊恐的捂住了嘴巴,只见她胸口位置的身体消失了,出现了一个大洞,甚至可以将手伸过去。而且诡异的是,那个洞的边缘是一圈模糊雾气,而不是血肉模糊的伤口。 显然,芙也开始出现肢体消失的情况了,只不过每个人消失的地方不一样,她是先从躯干开始的。 “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菲特抱着头,惊慌失措的喊叫着,她先是拿出了医疗箱想给芙包扎,然后发现这不是普通的外伤,就把医疗箱收起;随后她又拿出一本经文来念咒驱魔,念了一半发现这书是“七神教”的,哪能用七神的经,驱七神的魔啊?于是她又把经书丢了,然后疯狂挠头,歇斯底里的喊叫起来。 李奥瑞克还是第一次看这个无口修女如此激动的样子,看来她俩的感情是真的不错。 不过芙倒是很淡定,小修女说:“生死有命,强求不得。” “别介!”李奥瑞克说道,“我觉得还是要强求一下的,芙,我问你,假如完全消失的话我们会去哪里?死掉吗?” 芙想了想,说道:“如果完全消失的话,应该会被拉进七神钉的封印空间里,看来,施法者是想封印住这个城里所有的人!” 李奥瑞克点了点头,说:“我请个外援。”说着用手指轻轻敲了敲肩膀锁骨,然后用魔族的语言低声说道: “卡珊德拉?我是急急国王,有很急的事情问你!” “蛤?你是什么东西?”魔女小姐的声音在李奥瑞克脑海中响起,“出什么事了?” 李奥瑞克就把情况和她说了一下,没想到卡珊德拉不以为意,说道:“害!这也叫个事?七神不过是七个信仰集合的人造神灵罢了。看给你吓的,丢不丢人!” 李奥瑞克说:“可那毕竟是神啊!” 卡珊德拉说:“神没有那么可怕!神也分大神小神中神杂牌神,厉害的天外邪神固然强大到让人无法理解、不可名状。但最小的神,兴许连一只野狗都打不过呢!再说了,你上次从图书馆里获得了神格之躯,你也是有成为神的资格的;何况今晚可是暗月大潮,应该是你的主场才对……” 李奥瑞克连忙道:“快快细说!” “嗯,就是说等你一会进了封印之后啊,可以先让你的信徒……” “哔——!” 魔女小姐的声音戛然而止! “魔女小姐?卡珊德拉?怎么回事,喂?” 李奥瑞克低头一看,坏了!原来是他右边的膀子消失了,连带着锁骨上面的通讯符文也不见踪影,难怪魔女小姐也会突然中断信号! 李奥瑞克心中叫苦:哎呦,为什么一上来就把通讯符文给抹了啊?话说我不是应该很幸运吗?怎么突然这么倒霉,难道狐狸妈妈的buff也失灵了? 魔女小姐那半句话没说完,她到底想告诉我什么啊? 此时,地面上的士兵们纷纷喊道:“元帅,我们也要不行了!”低头一看,只见许多人消失的只剩下一条胳膊,或者一个浮空的脑袋。而且士兵明显少了许多,估计是已经被封印进去了。李奥瑞克看着那些铁钉,心想:看来也只有进入封印空间之后,再想办法了。 …… 又过了一段时间,整个神指城里的人,就都被七神钉关进了封印空间内。城内的北伐军,再加上城中百姓,总计二十余万。 李奥瑞克也置身其中。 此时他骑着亚龙,飘浮在这个空间的天空之中,观察这片未知的领域。 从天空到地面,都是一片寂寥的灰白色,二十万人站在这片土地上,从天上望去就犹如一片蝼蚁。他心想:妈的,要是库曼光关我自己倒也没什么关系,老子早晚能想办法出去。可这家伙竟然把全城的人都拉进来了!这可就麻烦了。 天似乎无限高,大地也无限广阔,李奥瑞克即使是用啄眼的视力加成环视四周,也只能看到一望无际的地平线。 唯一醒目的东西,就是矗立在大地中央的一座祭坛,那座祭坛由七根钉子组成,中央有一个巨大无比的十字架,在那木架上面钉着一个人。 那人身上插着七根钉子,也不知道是死是活。 在场的众人也发现了这奇怪的一幕,就纷纷前往那个祭坛旁边。李奥瑞克也骑着龙飞了过去,仔细一看,顿时惊呼道:“是你!?” 十字架上面受刑的人,正是先前库曼的那个“铁龙卫”!李奥瑞克对此人印象深刻,记得他武艺高强,轻描淡写的就挡下了塔格瑟斯一刀重砍。就冲这一刀,李奥瑞克目测这个家伙的武力恐怕在库曼之上,甚至比他李某人还能打,可以说是迄今为止李奥瑞克遇到的“武力值天花板”。为了对付这个强敌,李奥瑞克后来制定了许多战术,比如“群殴战术”“车轮战术”“背刺战术”等不太正大光明的策略,然而后来一直没看到这家伙,战术也就没用上。 原来是被关在这里了啊? 李奥瑞克骑着龙飞到那个人旁边,说:“这不铁龙卫吗?几天不见,怎么这么拉了?” 黑龙坎德洛抬起头来,说:“是你?”黑龙的声音混沌中带着沙哑,听起来有点像是游戏中的反派boss那种语音效果,这让李奥瑞克怀疑他在使用变声器。 “是我。”李奥瑞克点了点头,“这咋回事?你有什么头绪吗?” 黑龙看了看祭坛周围那几十万张迷茫恐惧的面孔,沉吟少许,说:“看来库曼那个畜生成功了。” 李奥瑞克听他骂库曼是畜生,又见他这副惨状,就猜到他和库曼闹翻了,秉承着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的原则,李奥瑞克大胆尝试对他进行一波策反。当下这种处境,收集情报是第一要务,这位仁兄既然能被库曼以vip特等席锁在这里,必定知道许多事情。 “兄啊,库曼那个狗杂碎可真不是东西。”李奥瑞克先尝试着跟他共情。 黑龙看了一眼李奥瑞克,旋即沉默不语。 “你看,拜那个杂种所赐,我们现在同病相怜了……” “李奥瑞克王,请你自重!”黑龙肃然说道,“我们不是朋友,我也不会帮你做任何事情。” 这家伙戒心还挺重!李奥瑞克摇了摇头,说:“你是个了不起的战士。”李奥瑞克尝试着给他戴高帽,“不该死在这种地方。” 这话倒是得到了黑龙一些认同。他点了点头,说:“我也不想死在这里,只是……” “难道你不想杀出去,然后找库曼报仇吗?” 对于这种强者来说,不想报仇是不可能的。听了这话,黑龙面甲下那双的眼睛暴发出了一阵杀气。 “我们联手,离开这里!我会让你亲手宰了库曼那个杂种,为自己报仇!” 黑龙沉吟少许,说道:“李奥瑞克王,你说的话都很有道理,但我不能背叛我的主人。” “这不算是背叛,我甚至不需要你挥剑战斗,只需告诉我: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李奥瑞克肃然说道,“告诉我,黑龙坎德洛。” 可能是被库曼坑得太惨,咽不下这口气,黑龙做了一阵子心理斗争,最终还是开口了。他将整个事情经过——自蛇人与库曼会面,再到尼古拉斯献出七神钉,最后再到他被当做祭品,一五一十的都告诉了李奥瑞克。 李奥瑞克听完之后顿时火冒三丈,大声说道:“他妈了个逼的!库曼真真是个畜生,怎么能这样对自己的兄弟?我先前还想着,他要是投降就饶他一命。现在知道他这么狗,我必须取他狗命!” 黑龙很是惊讶的望着他,李奥瑞克似乎感受到了黑龙的目光,问道:“有事吗?” “呃……”铁龙卫沉吟了一下,说:“我是在想,李奥瑞克王竟然是为了这种理由发怒?库曼用阴谋暗算你,我都没见你生气。” “兄啊,你可以跟下面这些人打听打听,我老李左胳膊写个忠,右胳膊纹个义,脑门上刻着仁,我对手下人那是比对亲儿子还好!我最看不得这种出卖自己兄弟的狗比了。”李奥瑞克这话一半是出自真心,一半则是为了和黑龙拉近距离。 黑龙听完微微点头,说:“也难怪你能一路杀穿中土,连胜乌鸦叔侄。只可惜你的命运也就到此为止了。” 黑龙说着抬起头来,道:“要下雪了。” 下雪? 李奥瑞克抬起头,就看到天空上突然飘起了鹅毛大雪!紧接着,寒风凛冽,吹得人睁不开眼。 李奥瑞克惊呼道:“艹了,该不会是库曼又把钉子插进雪中了吧?” 黑龙苦笑,说:“他这些日子一直变着法的折磨我呢!这才刚开始!” 气温骤降,整个封印空间都一片天寒地冻。李奥瑞克体质强悍,顶着西北咧子光膀子也不带哆嗦的,然而下面那几十万的老百姓可不行!里边老弱妇孺都有,这不把大家都冻死了? 李奥瑞克灵机一动,他从天上飘下来,喊道:“快把泪晶珠和星星黏土的雕像拿出来,布置一个露天空调!” 希雅回答道:“不行,格罗温先前把泪晶珠的能量都耗尽了,还没充能呢!” 淦,忘了这茬了! 李奥瑞克又想起了魔女小姐来,他敲了敲锁骨,然而没有任何反映。可能是封印空间和外界隔绝的缘故,魔女小姐也不出来了。 这怎么办呢? 正当大家绝望的时候,雪忽然停了,接着气温开始回暖,本来冻到死去活来的人们兴奋高呼起来。李奥瑞克说:“雪怎么停了?” 黑龙说:“因为要出太阳了。” 说着,天空上竟然出现了九个火球一般的太阳!转眼就变成了炎炎夏日,地面上的积雪瞬间融化成水,又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蒸发。人们才刚刚欢呼了几声,就开始热的惨叫起来。一冷一热,温度瞬间在两个极端之间横跳,许多人晕倒在地。 李奥瑞克也是满头大汗,心想:这样下去非得让库曼给玩死!他连忙问黑龙说:“就没有什么办法能阻止这一切吗?” 黑龙沉吟了少许,说:“我先前注意到一件事情,在你进来前不久,北方的七神钉出现了一次魔力震荡……” “是么?可能是因为我在外面拿大炮猛烈轰击七神钉。”李奥瑞克说道。 黑龙说:“那看来这招有效,也许唯一能破坏封印的方式,就是从外部瓦解……” 黑龙话说到一半,李奥瑞克领子里边突然钻出来了一个花仙子,说:“王!有您的消息。” “蛤?” 难道是外面还有人没被封印吗? “是谁?” 接着花仙子就启用了专业的“视频电话模式”,她将身体与外界的花仙子进行直连,接着就看她眼瞳变成白色,脑袋垂下去,像个断线木偶一样;过了几秒,她猛然抬起头来,睁着一双翠绿色大眼睛,兴奋的说道:“师父师父师父!总算找到你了,这是怎么回事呀,我就去城外抓个野兔的功夫,城里怎么没人了?” 艹,是塞拉维! 时间紧迫,李奥瑞克连忙说道:“塞拉维,你就自己吗?你们有多少人?” “就我们仨!”塞拉维说。 “就你们仨?” “对,我们仨!”塞拉维得意的说道。 那就是塞拉维,还有塔娜琪格和瑟梅尔,这魔法少女三人组? 艹了,要外面的人是希雅或者布洛泽就好了,怎么偏偏是“你们仨”? 但现在也不是抱怨的时候了,李奥瑞克只得说道:“你们仨,听我说,现在我要给你们派一个任务。库曼和尼古拉斯用七神钉封印了城里所有人,现在大家都被关在一个异次元空间里了。我要你们要去城堡里找到那个七神钉的魔法阵将其破坏,救我们出来。越快越好!库曼在施展法术折磨里边的人,大家撑不了太久。” 塞拉维立刻元气满满的回答道:“哦!包在我们身上!” 衣巴②一7七 第三百零五章:还是我们仨! “哦!包在我们身上!”塞拉维元气满满的说道。 花仙子又将这句话用不同的语气重复了两次,应该是表示小狐狸和小蛇蛇在后面响应。 听到她们这自信的声音,李奥瑞克反而觉得心里没底。他强调说:“这件事情很危险的,你们不要掉以轻心……” 这时候花仙子忽然眼珠子回复本色,说:“她们挂电话了。” 艹,这三个小哔宰治! 话说,怎么花仙子都能通讯上,魔女小姐却没信号呢?李奥瑞克又敲了敲锁骨,对方还是没反应,他也搞不清楚这里边复杂的魔法原理,无奈只能放弃。 现在只能交给“你们仨”了。 拜托了,塞拉维! …… “姐妹们!”塞拉维压低声音,然后很用力的、挤着嗓子说道。 “哦!”小狐狸和小蛇妹也低声回应。 “李奥瑞克王终于给我们任务了,到我们立功的时候了!” “哦!” “只许成功,不许失败,我们仨,扬名立万,就在今天!” 三个人默契的将手叠放在一起,“一!二!三!哦!” 三姐妹此时站在神指城外,确切来说,是三个少女和一只银狐,就仿佛动画里边三个魔法少女带着个银兽一样。此时,塞拉维志高意满,满面红光;瑟梅尔飘在空中,一脸搞事的笑容;小狐狸则是强颜欢笑,明显有点怵。 “所以,我们从哪里开始?”塞拉维忽然回头问道。 瑟梅尔举起胳膊大声说:“我们杀进去!我要看到血流成河!” “好耶,血流成河!”塞拉维掏出精灵刺剑,浑身装甲启动!大声嚷嚷着冲向了没有人看守的城门。瑟梅尔也呀呀乱叫着,跟在她后面。 瑟梅尔直接飞进城门。 塞拉维“砰!”的一头撞在了空气墙上。 “这啥?”塞拉维一手捂着脑门上的大包,一手摸着透明的空气墙,“琪琪你快来看,这啥?” 塔娜琪格走上来,摸了摸,说:“应该是某种禁制,魔法禁制。” “可我就能过去呀!”瑟梅尔在空气墙上反复横跳。 “因为你是幽灵!”塞拉维脑门的包越来越大,痛得眼角飙泪。 “光你不行,我们都要想办法进去。”塔娜琪格陷入了沉思。 可是要怎么做呢?塞拉维化身狂战士,冲上去对着墙壁一顿狂劈猛砍,然而无济于事;蛇妹则在空气墙左右横跳,突然无奈摊手。小狐狸给李奥瑞克打了个电话,老李那边则表示:空气墙我也没辙,你们仨得自己想办法了。此时李奥瑞克正忙着对抗封印空间内的严寒和酷热,着实腾不出手来。 总之,“我们仨”战役第一步,就卡住了! 几个回合后,塞拉维累得靠在墙根狗喘起来,说:“不行,我没辙了!”瑟梅尔则说:“我飞了一圈,空气墙覆盖了整城市,我们进不去。” “啊,完蛋!”塞拉维张开双臂,“我要辜负师父的期待了!干脆我去封印里边陪陪他吧?反正也弄不开了。” 她又开始讲智障话了。 蛇妹也陷入焦虑,她抱着胳膊喃喃道:“希雅姐姐也在封印里边呢,她要是死了,圣遗物就失去了主人,我这个英灵是不是就跟着消失了啊?” 塞拉维大叫道:“我不要你消失啊!” “我也不想啊!” “蛇蛇!” “笨笨!” “啊啊啊啊啊啊——!”废物姐妹俩抱头痛哭起来。 “唔……”塔娜琪格作为三姐妹里边唯一的大脑正常人,此时还在思考对策,她沉吟着,观察有什么东西能帮上忙。忽然,她余光看到一只鼹鼠从城墙下的地道钻了出来,接着她耳朵支起,听了听动静,大声说道:“地下是能走的!这些鼹鼠就是打洞出城的,我听见它们说得话了。” 塞拉维问道:“你能听懂动物说话?” “嗯,神女是所有野兽的朋友,所以我们可以沟通。”塔娜琪格说着,头顶的狐狸耳朵又支了起来。 塞拉维问道:“那我们就钻耗子洞进去吗?那洞可太小了。” 塔娜琪格说:“等下,我有办法。”塔娜琪格说着吹了个口哨,顿时许多鼹鼠朝着她飞奔而来。接着她跟那些鼹鼠说了几句话,鼹鼠们就纷纷从泥土里钻了出来,塔娜琪格就对他们念咒一般的说道:“小小鼹鼠,听我请求,生死攸关,迫在眉睫,洞穿厚土,通往城内,如若助我,必有重谢……哎?要钱?一万个金币?你他妈疯了吧?” 小狐狸一把抓起鼹鼠脖子,左右开弓piapia扇它大嘴巴子,看得旁边塞拉维和瑟梅尔都目瞪口呆,旋即就听她恶狠狠的说道:“别不识抬举!赶紧挖洞让我们进去,要不让我就呼唤方圆十里的野猫来把你们都给吃了!快去!” 鼹鼠们顿时如土拨鼠一般尖叫,然后纷纷跑去挖洞了。 塞拉维低声问道:“你一向是这样和你的‘动物朋友’交涉的吗?” 塔娜琪格耸肩,哼了一声,道:“也不是经常,但有些时候必须让它们知道,谁才是老大。” …… 封印空间里边仍旧是冰火两重天,但好在机智的李奥瑞克王想出了一些办法。 首先就是他向人们开放了契约空间,让人们进去避难。 契约空间里边维持着26°恒温,甚至连湿度都是固定的,十分适合人类生存。虽然空间容纳不下四十万人,但一次性进去个大几万人还是可以的。这些人待一阵子就出来,然后让其他人进去。魔族的契约空间里边有“魔气侵蚀”,普通人在里边待上一阵子就会昏迷甚至死去,必须出来“换气”;另一方面是,轮流进去避难,能最大程度减少伤亡。毕竟外面的高温堪比烈日沙漠,低温则是高原冻土,待不了多久就会死人。 另一方面,下雪的时候,李奥瑞克就让火焰恶魔全都从契约空间里出来,通过肉身释放热量来为大家取暖;升温的时候,就将契约空间里边的纯净水拿出来,让大家用水来降温。 菲利普还想了个好点子,先前那些泪晶珠不是都能量耗尽了吗?他就说:这里又冷又热,正好可以把珠子拿出来充能!我们冬天的时候积蓄冰元素,等到夏天的时候拿来当空调;夏天的时候积蓄火元素,冬天拿来当暖气!这不就行了? 顺便一提,现在团长们都接受了“精灵电话”“暖气”“空调”这种称呼,大家都已学习李奥瑞克王的说话为荣。 最难的事情就是“组织”,二十万人,男女老幼,老弱妇孺,什么人都有,混在一块,场面一片混乱。要知道即使是二十万个训练过的士兵,指挥起来都不是易事,更何况这里边有一大半是普通人,这些人心惊胆战,不知所措,受着心理和生理的双重折磨,有些人已经失去了理智,开始攻击周围的人,或者是莫名的吼叫、崩溃的大喊、以及大哭……这时候芙就站出来了,芙一路上为大家发药、义诊、普及卫生知识,还顺带宣传李奥瑞克王的丰功伟绩,积累了很高的人望。此时她将情况解释给大家听,还将其编了几条顺口,让人们传播开来,同时还让呼唤那些迷茫、恐惧、痛苦的人来和她一起祈祷,祈求战无不胜的李奥瑞克王能带他们脱离苦海。如此,形式才稍稍稳定一点。 在这一系列的紧急措施下,李奥瑞克总算是控制住了场面。李奥瑞克心想,至少在几个小时内,不会有太多伤亡。十字架上的黑龙目睹了这一切,他十分惊讶,在这种绝境下,李奥瑞克王居然还能将二十万人组织起来,形成一个有效的自救团体。或许这种措施无法拯救所有人,或许随着时间推移,人们还是会慢慢死去,但这种场面仍旧震撼人心。 只是二十万人实在是太多了,李奥瑞克他最多帮这些人延续一时片刻的生命,要想拯救大家,终究还是要看……外面的那仨。 李奥瑞克此时镇定心思,想到:总之先活下来,然后再慢慢想办法。 芙还在带着人们祷告,人们也渐渐镇定下来,有一群坚定的信徒一直跪在李奥瑞克下方,无论是酷暑还是严寒,都在默默的祷告。而且,越来越多的人加入了他们队伍之中。 李奥瑞克先前是无神论者,也十分不喜欢神棍,但不得不承认,宗教在某些时候具备着强大的力量。尤其是在“对抗绝望,解读死亡”这件事情上。来生、天堂、地狱……这些概念让人可以有勇气、或者是平静的面对死亡,这对于身处绝望的人来说,或许是一种仁慈和解脱。 当然了,老李仍旧是个战天斗地的唯物主义者,更何况他现在就是人们崇拜的“神”,他也不能拜别人,只能靠自己。 “李奥瑞克王!无敌战神的化身!向他祈祷吧,他必会回应我们的请求……” “请让这雪停下来吧!” “请让乌云覆盖烈日吧!” “请让我们脱离苦海!” 修女们带着万千信徒祈祷,李奥瑞克心想:要是祈祷真能将库曼给祷死,那就好了!唉,就当是给大家一个心灵寄托吧。他伸出手来,看着一片片雪花飘落在掌心——嗯? 雪花似乎变小了? 怎么雪真的变小了啊?是不是心理作用? 不仅如此,李奥瑞克心中还有种莫名的“爽感”,就像是灵魂升华了一样,还有点像是他洞悉真理时候的感觉。他稍加思索,忽然想起一件事情来。 上回打黑水怪婴苏古迪斯的时候,李奥瑞克连死三次,到真理图书馆门口“三顾茅庐”,前两回拿了射击术和炼金术,第三回不知道挑什么了,这时候魔女小姐强烈要求他说:“你选这个!”说着双手一个光球,仿佛在推销什么劲爆商品。 李奥瑞克就问道:“这个是什么?”魔女小姐回答:“有了这个,你就有了成神的资格!” 这个真理名为“神格之躯”,是能让人理解“从人到神的转变”,李奥瑞克听魔女小姐吹了一番,感觉内容挺玄乎的。他就问道:“你说清楚,这东西到底怎么用?我只要干货,不要带水的。” 魔女小姐说道:“说白了,这种东西能让你将信仰转变为力量,你看黑水怪婴也好,高原人信仰的七神也罢,它们都是依靠信仰转为自身力量从而成为神灵。但为什么塔格瑟斯和乌鸦王明明有这么多追随者,到最后也只能成为英灵,而成不了神呢?就是因为缺这个东西。” “我举个例子啊!你吃肉可以长肉,吃屎却不行,因为你的肠胃能将肉转化为能量,但没有转化屎的功能……” 李奥瑞克打断道:“说这种屎尿屁的话也太败坏您的淑女气质了!” “我他妈是魔女,谁跟你淑女了?”魔女小姐抱着胳膊,骂道:“你还听不听?” “好好好,您接着讲。” 于是她继续说道:“人类的肠胃只能将有限的东西转化成能量,但事实上,这个世界上有许多潜在的能量,如果能将这些能量都吸收了,那人就能成为‘非人’,也就是神灵或者别的什么。神格之躯就是让你具备将信仰——或者说精神力转化为自身力量的能力。怎么样,这样听懂了吧?” 李奥瑞克说道:“就是说,只要有人将我当做神灵那样崇拜,我就真的能成为神?要多少人?” 魔女想了想,说:“至少一百万吧?” “滚犊子!我上哪弄那么多人去啊!” “如果信仰够虔诚的时候,打个折也行——哎呀,你可是灭世魔女卡珊德拉的奴仆,你要对自己有点信心啦!” 时间回到现在来。 当时李奥瑞克不以为意——毕竟那时候的他虽然有些人望,但还没当上国王,也没有这么多追随者。现在看来,一百万的信徒其实不多,沼泽人口官方统计数字一千万左右,实际数字可能比这个更多。这还没算上野狼城和中土平原。 今天芙组织的这场祭祀仪式,可能踹出了这临门一脚。此时,李奥瑞克体内的神格,似乎已在蠢蠢欲动了。 不是吧,来真的? ]q衣8二77衣 第三百零六章:李奥瑞克,他要成为神! 成为神灵意味着什么?李奥瑞克也不知道。那本名为《神格之躯》的真理上只是模棱两可的说道:神灵的威能,取决于神灵本身的特性。李奥瑞克也搞不清楚自己的特性是什么,能打?讲义气?还是能作死? 但无论如何,能拥有神格都是一件好事,说不定他就能借助神力从这里逃出去呢? 李奥瑞克连忙问芙,说:“芙,信徒们在供奉信仰,我感受到了。请问一下,我要怎么才能让这个进程加快一些呢?” “进城加快?您是说……让人们更加虔诚的膜拜您吗?” 李奥瑞克不推崇个人崇拜,但现在也顾不上那么多,他说:“呃,对,让人们更加的……信任我,相信我的领导,相信我会带他们取得胜利。” “您要展示神迹!”芙立刻说道,“只要您能展示某种神迹,那么信徒的信仰就会更加坚定。” “神迹?什么样的算是神迹?” 芙拿出一本手札,快速翻阅了几下,说道:“历史上有许多的神迹,比如以手掌分开大海,以法令移动山峦……” “这怎么可能啊!”李奥瑞克摊手,“我现在唯一比正常人厉害的就是我比较能打,或者说比较耐艹——我能让信徒们来砍我,然后展示自己的,呃,不死之躯吗?” 菲特这时候开口说:“最好不要这样!这种行为固然很‘神器’,但也是一种亵渎神灵的行为,会让人们恐惧您,或者丧失信仰。” 那我没辙了啊!看来只能听天由命了,李奥瑞克心想道。 午夜,星空晴朗。暗月隐藏在皓月的阴影下闪烁着紫光,巨鲸座正当星宫,星光照耀着厚土大陆。 神指城,城堡大厅之中,库曼和尼古拉斯正在喝酒庆祝胜利。 库曼单手端起一杯马奶酒来,说:“感谢从遥远南方来的贤者,助我平息叛乱,来, 尼古拉斯大学士,我敬你一杯!” “谢谢,谢谢!”尼古拉斯双手捧着酒杯,点头哈腰,用自己高脚杯的杯壁,去碰库曼的杯脚。 库曼跟他喝了一杯,说:“还好有你,我的好朋友!如果不是你雪中送炭,那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尼古拉斯笑道:“应该的应该的!草原王朝是大陆的主人,乌鸦王一脉又是天经地义的中土之王,我身为臣民,为王分忧不是理所当然?” 库曼竖起大拇指来,夸赞道:“好好好,有良心!” 大局已定。库曼让厨子从所剩无几的物资里边精挑细选,弄了些许新鲜食材,烹饪了几个好菜,又开了最好的酒。那七神钉就放在桌上,底下堆着冰块,或者架着火炉烧烤,从而折磨封印里边的人。旁边还放着一块幕布,封印空间的画面就投影在幕布上,就如同在看电影。两人一边喝酒吃菜,一边欣赏着七神钉封印里边的“美景”,指指点点,快活的不行。 库曼看着李奥瑞克在里边想发设法救灾救人,不由得说道:“这李奥瑞克还真是顽固!都这种时候还不放弃,唉!这家伙倒也有点本领,只可惜是个高原人,要是在我麾下,一定前途无量。” 尼古拉斯说道:“李奥瑞克再怎么样,也没法和您比的,来,喝酒!” 喝着喝着,库曼忽然注意到一件事情,说:“怎么这封印里的雪花越来越小了?” “可能是冰块化了,我加点冰。”尼古拉斯说着往里加了一些冰。 两人继续观察着七神钉里边的景象,就眼睁睁看着里边的人从瑟瑟发抖,再到不抖,再到欢呼,再到打雪仗,堆雪人……越看越不对劲。库曼嘀咕道:“这他妈怎么回事?” 尼古拉斯也心虚了,说:“让我瞧瞧,不应该出这种问题啊……让我看看让我看看……” “嗯?”尼古拉斯似乎发现了一丝端倪。 “怎么七神钉里边的魔力运行逐渐混沌化了?”他看着七神钉喃喃道。 “什么?” 库曼连忙凑上前来,问道:“怎么回事?封印出问题了吗?” 尼古拉斯不置可否,说:“呃,现在还不能确定,但封印里边的诅咒似乎是被某种力量削弱了。现在不管是严寒还是酷热,都削弱到了无法杀人的程度……” “我来看看!”库曼一把推开他。心想:妈的,这个废物! 然而库曼也看不出什么名堂,无非就是雪越下越小,里边的人越来越轻松自在。库曼怒道:“这是怎么回事?你不是说七神钉的神器,封印李奥瑞克和他的军队轻轻松松吗?” 尼古拉斯也慌了,说:“让我看看,让我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李奥瑞克,这个家伙到底做了什么……” 尼古拉斯将自己的意识融入七神钉中,他先是眼前一黑,然后视角就来到了七神钉的封印世界。他从高空俯瞰全场,就见人们堆起了巨大的祭坛,高呼着“战神李奥瑞克”或是“李奥瑞克王”或是“战无不胜的李奥瑞克”一类的词,修女在带着他们祷告,场面和谐而又神圣。而尼古拉斯就骑着飞龙飘浮在天空上,接受信徒们的祭拜,沐浴着荣光。 尼古拉斯一时间汗毛倒数——他感受到了空气中澎湃的精神力,这股力量正汇聚在一起,流向李奥瑞克所处的地方。而李奥瑞克的身体则在与这种力量产生某种联系、某种共鸣!这可不是什么好兆头。尼古拉斯读过许多书,他记得在一本古书上写道:信仰其实是一种有能量的实体,而当某个人汇聚了大量信仰之后,就有可能吸收信仰成为某种“非人之物”…… 尼古拉斯不由得想到:李奥瑞克难道会变成神?这……这不可能吧!凡人怎么可能成为神呢? 可是转念一想,难道真的不行吗?李奥瑞克这家伙可不是凡人啊!他打败了乌鸦王,又摧枯拉朽的扫荡了沼泽,甚至打败了黑水怪婴苏古迪斯!他真的……只是个凡人? 虽然心里不愿意承认,但尼古拉斯对于李奥瑞克还是心怀敬畏的。 库曼问他说:“尼古拉斯,怎么样?到底是什么情况?” 尼古拉斯喃喃道:“李奥瑞克……可能正在变成神。” “开什么玩笑!人怎么可能突然变成神?李奥瑞克他……”库曼眉头紧皱,他此时的想法和尼古拉斯很像:从情理上,他不愿意承认李奥瑞克的强大;但是讲道理的话,李奥瑞克确实不是普通人。 库曼小心的问道:“假如,我是说假如,假如李奥瑞克成为了神或者半神,对于我们会有什么影响吗?” 尼古拉斯支支吾吾的说道:“呃,七神钉是能封印邪神的神器,李奥瑞克纵然成神也无法突破封印,不过呢,因为七神钉在封印苏古迪斯的这二百年里有所磨损,而且七神教会被李奥瑞克摧毁了之后,信徒教众也少了许多,所以七神钉的力量不如从前。假如运气不好的,他说不定……就是,呃……会对封印造成一些破坏。” 库曼一把揪住尼古拉斯的领子,道:“他会逃出来!?” 尼古拉斯连忙说道:“啊,也不是,就是说,有一点可能,并不是绝对的。” “妈的,你这个废物!立刻想想办法,加固封印也好,弄死李奥瑞克也罢,总之,不能让他出来!”说着库曼将尼古拉斯往前一丢,尼古拉斯一个趔趄,差点摔倒在地。 尼古拉斯站稳身子,说道:“大人您不要急!我当然是有办法的,七神钉的设计者一开始就考虑到这种情况的,您给我几分钟时间,我就会让李奥瑞克知道,他终归只是一个凡人!” 库曼问道:“你要怎么做?” 尼古拉斯说道:“我要到天台上面,请求暗月之神为七神钉注入更多力量!等暗月之神回应我了,我就能召唤七神化身,前往封印空间内击毙李奥瑞克,或者打断他的成神仪式。” 尼古拉斯说着拿走了七神钉中的一枚,说是要用来当作接收魔力的媒介。随后他将剩下的六枚钉子都留给库曼,接着他嘱咐库曼说:“库曼大人,在这段时间里,就请您守护好剩下的七神钉,切勿不能出岔子!如果剩下的钉子挪动了位置,或者受到了破坏,都可能会影响封印的效果。” 库曼大手一挥,道:“你放心去吧,七神钉就交给我来守护!” 这有什么?李奥瑞克都关进去了,难道还会有人闯进我的城堡,将这七神钉夺走吗? 不可能的,不存在的! …… 库曼的城堡戒卫森严,然而这对于“我们仨”来说都不叫事儿。瑟梅尔先行潜入,以幽灵形态观察警卫们的动向,经过一番计算,发现东边高墙的窗户附近没有警卫,那个本来巡逻的人,似乎是因为吃了过期腐败的肉食而腹泻了,就给防御造成了缺口。 于是塔娜琪格让花仙子飞进窗户,将一根绳索抛下来,塔娜琪格和塞拉维就爬绳子上了楼。三人进来之后,不敢再原地逗留,便找了一个没人的小屋子先躲起来。 屋中一片漆黑,三个人小声哔哔,密谋下一步的动作。 作为“大姐”的塞拉维开口说道:“我们要找到七神钉的位置!首先就是……嗝!”她打了个很大声的嗝。 瑟梅尔连忙说道:“嘘,别那么大声,不然要让库曼听见啦!” “我哪里有很大声……嗝!”塞拉维打了个饱嗝,然后赶紧捂住了嘴巴 “你怎么回事?” “我紧张的时候就会打嗝……嗝!” 这时候瑟梅尔突然说道:“塞拉维,库曼在你背后!”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塞拉维尖叫起来。 “说了不要那么大声了!”小狐狸一把捂住她的嘴,咬牙切齿的说道。随后几人沉默下来,塞拉维惊恐的看着自己的背后,发现什么也没有;而塔娜琪格则竖起耳朵听着外面的声音。好在,塞拉维的尖叫没有引来敌人。 “谁让她吓我!” “不是说吓唬一下可以治疗打嗝吗?”瑟梅尔做了个鬼脸。 “啊,还真是,我好像不打……嗝!这个没用啊!” “那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瑟梅尔摊手。 塔娜琪格叹了口气,心想:这两个家伙就没有靠谱的时候,夫君将这么重要的事情拜托给我们,我们仨真能完成使命吗? 塞拉维问道:“所以,下一步怎么走?” 瑟梅尔耸肩摊手,说:“不知道,这城堡太大啦!我是路痴。” “我这里有地图。”琪琪从口袋里拿出一张折叠的羊皮纸。 塞拉维惊呼道:“你怎么会有神指城的地图?” 塔娜琪格说道:“先前桑拿哈卓投靠陛下,他贡献出了许多地图,其中就有神指城要塞的。我知道这东西有用,就刚刚伪托‘呜呜’给我从大营那边带过来了。” “呜呜呜!”随着一阵叫声,一只银白色的小狐狸从塔娜琪格的领子里钻了出来。 “呜呜很通人性,十分聪明,我交待的事情她都能做好。” 塞拉维接过地图看了一眼,说:“有地图就好办了!那我们接下来,呃,应该往上走,然后往右?” “往上?不是往前吗?”瑟梅尔歪着头说道。 塔娜琪格抢过地图,转了个方向,说:“你拿反了!” 这怎么能办成事情啊?小狐狸越发感觉头疼起来。 塞拉维傻里傻气没脑子,瑟梅尔嘻嘻哈哈没正行,作为三姐妹里唯一的正常人,塔娜琪格的压力很大。 不行,不能指望这两个姐姐了!要想救我夫君,还是得靠我! 塔娜琪格说道:“我们先去找库曼,七神钉不好找,但是库曼好找!而找到他我们就相当于找到了七神钉。” “好耶!”塞拉维和瑟梅尔齐声叫道。 随后塞拉维又问道:“那库曼会在哪呢?” “二楼大厅。”小狐狸竖起耳朵,“我刚刚听到守卫们的闲聊了,守卫们抱怨说,他和尼古拉斯在二楼” 接下来,三个人便鬼鬼祟祟的朝着大厅金发。这一路上,瑟梅尔担任侦察兵,塔娜琪格负责指挥,塞拉维则负责干人!塞拉维给自己装备最好的“动力装甲”,再加上塞拉维是最擅长操控这套系统的人,此时的她,战斗力远高于普通士兵,这一路上悄无声息的暗杀掉了四个卫兵,全然没有引起敌人的主意。 最终,他们来到了先前库曼和尼古拉斯喝酒的那个地方。门口站着两个门卫,姐妹三人不敢靠近,就让瑟梅尔一人进去观察。瑟梅尔是幽灵,能飞天能穿墙,而且只要她愿意,那么别人就看不见她。 瑟梅尔大摇大摆飘进屋子,只见库曼倚靠在沙发上自斟自饮,他面前放着一个火盆,火盆燃烧的非常旺。只见在那烈火上面,还挂着一根烧红铁钉。铁钉的影子投在墙壁的一块帆布上,奇怪的是,投影并不是钉子,而是一副清晰的画面。在那画面上,是一个酷热无比的世界,天空上有九个太阳,地面上是滚烫的黄沙,无数人在沙漠之中煎熬,就如同一群在热锅上的蚂蚁。 她还看到了好几个熟悉的面孔,有芙,那修女正在带着人们祈祷,她满头大汗,痛苦的喘息着;有她的主人希雅,骑着马在沙漠里巡逻;还有李奥瑞克王,他骑着飞龙在空中翱翔,时不时大声下令,到处组织人们进行自救。 瑟梅尔大惊失色,连忙飞出去,对外面的人说道:“糟了糟了!里边的人要熟了!” ps:家里人都阳了,我也咳嗽加发烧,坏了坏了,看来只能带病写书了(苦笑)。 各位保重身体! 同时祝我自己好运。 群衣六吧7七1 第三百零七章:不愧是师父的小智障 塞拉维惊呼道:“熟了?怎么叫熟了?” 塔娜琪格皱起眉头,道:“你先别慌,好好说清楚是怎么回事。” 瑟梅尔咽了口不存在的唾沫,然后便一五一十的将看到的景象说了出来。两姐妹听完之后都面如死灰,塞拉维说:“这家伙可真缺德啊!他是想把我师父烤熟,我要进去揍他!” “蠢货!”塔娜琪格一把拽住她,说道:“库曼可不是普通人,他能跟李奥瑞克王打上好几个回合,你冲进去揍他,不得被他生吞活剥了?” 塞拉维着急的说道:“那怎么办呀!再拖下去,大家就要被烤熟了。” 塔娜琪格说:“不能力敌,需要智取。” 瑟梅尔摊手,说:“可我不擅长智谋——小狐狸,你来想吧,我服从指挥!”蛇妹儿摆出了一副放弃思考的表情。 塔娜琪格一直在想,绞尽脑汁的想,可是想来想去,也没有什么点子。塔娜琪格是个大脑正常人,这就意味着她大部分时候智商在线,却也无法突然人类的极限。换句话说,小狐狸是这个团队的下限,而上限……只能寄托于塞拉维的奇思妙想了 “塞拉维姐姐!”小狐狸一把抓住了塞拉维的肩膀,说道:“用你那天才的脑子想一想!现在到底有什么办法能够把钉子偷出来,或者是把库曼杀了?” 塞拉维露出了一脸“我很抱歉”的微笑,说:“哎呀呀,你也知道的,我脑袋瓜子想不出什么好办法来……” 塔娜琪格连忙说道:“姐姐!你可是精灵高等学院的荣誉校长,你不是很聪明吗?当初救我的时候,不就是你帮了大忙来着?你要对自己的脑子有信心啊!你可是李奥瑞克王钦定的天才!就算你对自己脑子没信心,那你难道还对李奥瑞克王的判断力没有信心吗?姐姐,快想想办法!”她抓着塞拉维的肩膀,将塞拉维摇晃出了重影。 “嘘,有人来了!”瑟梅尔忽然说道。 不远处传来了铁靴敲打地面的声音,三姐妹连忙缩到拐弯处一个重型盔甲后面躲藏起来。只见一个两米多高的骑士从门前缓缓走过,这巨汉强壮无比,光是手腕子就比姑娘们的腰还粗。此时,在这三个小家伙的衬托下,那骑士就仿佛一个巨人。塞拉维表示自己肯定打不过这家伙!这人身上带着红色流苏,显然是库曼手下的精锐,不是她这种三脚猫能对付的。所以,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装死了! 此时骑士来到三人面前,相距不过五米,三人大气不敢出,就静静等着那个骑士走过去…… “嗝!”塞拉维突然打了个嗝! 骑士顿时警觉!“咔嚓”一个转身,就将腰间的刀拔了出来。三人吓坏了,缩成一团不敢出声,塔娜琪格心想:坏了坏了!还没偷七神钉呢,就被库曼的人发现了。这下别说了救援夫君,我们仨都要葬送在这里了! 骑士一步步走向她们走来,三姐妹抱成一团缩在盔甲后面,挤的瑟梅尔都穿模了。骑士朝着盔甲伸出手,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候,小狐狸怀里的那个小小狐狸突然一声大叫,蹿了出去!骑士的注意力立刻被那只名叫“呜呜”的狐狸吸引走了,大踏步的追了上去。等骑士走后,三人连忙转移阵地,藏到了拐角处一个没人的房间。接着,三人同步率100%的一起大喘气。 “好可怕。”塔娜琪格脸色苍白的喃喃道。 “可怕可怕可怕!”瑟梅尔一脸兴奋的说道。 “可……嗝!怕!”塞拉维说。 三人沉默了少许,旋即塞拉维问道:“小狐狸,你的狐狸不会有事吧?” 塔娜琪格回答道:“呜呜很机灵,那个骑士捉不住它的。只是……现在当务之急不是这个。”说到这,塔娜琪格急得哭了起来,“瑟梅尔,塞拉维!你们说七神钉里的人还能撑多久?再这样下去,大家都会死的!可咱们连库曼的门卫都摆不平,这样怎么才能把大家救出来啊?我是不是这辈子再也见不到夫君了?呜呜呜呜……”塔娜琪格哭得耳朵一抖一抖,瑟梅尔也收起了往日嘻嘻哈哈的样子,轻声安慰着她。 塞拉维皱起眉头,说:“我师父总说,前路光明,道路曲折!不管什么时候都不能放弃希望,我觉得吧,我们或许可以……嗯?” 塞拉维看着房间里挂着的一副副盔甲,表情陷入了沉思。塔娜琪格和瑟梅尔都很纳闷,心说你在看什么东西呢?就在她俩刚要开口询问的时候,塞拉维忽然一声惊呼,说道:“我有办法了!” …… 库曼正在自斟自饮。 库曼一般是不会喝酒的,他总说喝酒误事。但这并不是说他不爱喝酒,事实上,库曼在还没有成为驸马的时候很爱喝酒。他爱喝酒、爱女人、爱纵情享乐,只是后来所有的爱好都给事业让路了。 库曼爱喝酒,而且一喝就醉,醉了就要发酒疯,要杀人,要糟蹋女人。在幼年的库曼看来,人生就是有无聊和痛苦的组成的,唯有饮酒的时候,才能带给他一些真实的快乐。当然,后来他有了野心,尝到了权力美酒的甘甜,自然也就不想喝酒了。只是,精神压力大的时候他还是会喝一些,在酒中回忆自己那个懵懂、狂妄、愚蠢的童年,从而让一切压力烟消云散。 此时,库曼的压力就非常大。他的压力从围攻野狼城的第七天开始积蓄,一直继续到被李奥瑞克围攻,一点都没有发泄出来。所以,他必须喝点酒了,不然他会发疯的。 七神钉在火盆上炙烤,发红发烫,库曼一想到里边那些高原人正在地狱烈焰中煎熬,就觉得浑身舒爽。 狗日的李奥瑞克!你终究还是败给我了!库曼用端着一杯酒,小抿一口,心想道,这就是命!高原人是没有王者气运的!等一会尼古拉斯请完了神,你们就都得死了!是的,都得死! 库曼潜意识里觉得自己不该把希望都寄托在七神钉和尼古拉斯上面,毕竟,他是个自负的人,他擅长利用他人,但从不依靠他人。然而现在他确实没有牌可以打了,也只能指望尼古拉斯这个救兵。 库曼又喝了一杯,此时他有点醉了,他知道自己不能再喝,但他忍不住——焦虑、恐惧、愤怒、不甘、断臂之痛,还有寒毒诅咒在体内肆虐……换做普通人早就崩溃,库曼还能坚持到现在已经算是意志力坚强,喝点酒嘛,无伤大雅! 正当他喝到半醉的时候,外面传来了一个声音,那人说:“库曼大人,我拿了刚热好的酒来。” 因为体内有冰龙的寒毒,所以库曼格外喜欢喝温热的酒。 “嗯,好,放桌子上吧。”他挥了挥手说道。 一个全副武装的盔甲骑士走上前来,将一壶热气腾腾的烧酒加到库曼面前的坛子里边。 借着倒酒的这个功夫,骑士的身躯挡在了库曼和七神钉中间。这时,骑士后背的盔甲上面竟然开启了一个小窗!然后塞拉维的脸从那个小窗里边探了出来。 这就是塞拉维想到的奇策! 当初塞拉维初登场的时候,并不是现在这个“动力装甲大师”,而是一个“傀儡师”,或者叫“傀儡机师”。那时候塞拉维还在给乌鸦王当手下,利用傀儡术操控着一台“骑士盔甲”来战斗,还曾经一刀将李奥瑞克砍死来着。后来塞拉维转而研究动力装甲之后,几乎就没人记得她一开始的设定了,就如同到了jojo第三部时的乔瑟夫几乎把波纹疾走遗忘了一样,就连塞拉维自己都快忘记了,她其实是个操控傀儡的好手。而就在刚才,塞拉维看到那个骑士盔甲,当时就灵光一闪,有了主意!她拿出随身携带的魔油和符文篆刻刀,咔咔几下就将盔甲改造成了傀儡,然后以此为掩护,伪装成库曼的随从混进屋中。 此时,借着倒酒的机会,塞拉维要给七神钉来一个偷天换日! 七神钉在火盆里烧得通红,拿手去抓是不可能的,手非得被烫成烤猪肘子。不过这也难不倒塞拉维,她会金属操控术,可以隔空取物。 此时,她左手拿着一个伪造的七神钉,右手对着七神钉悄悄施展金属操控术。“快来!快来!七神钉,快过来!”她集中精神,释放魔力,施法的右手如帕金森一般颤抖,脸上冷汗滴滴哒哒的往下掉。要是往常,这小小铁钉早就任由她摆布了,然而奇怪的是,塞拉维的金属操控竟然失灵了!那个七神钉纹丝不动。 金属操控的魔法对这个东西无效啊?难道是因为七神钉是神器,所以免疫魔法吗? 这时候库曼突然骂道:“你他妈尿不尽啊?怎么倒个酒这么慢!” 坏了!时间拖延太久,库曼要起疑心了。 换做别人,这时候就没辙了,但是塞拉维这家伙,骨子里带着一股莽劲儿。她一发狠,竟然直接伸手抓走了那个烧红的铁钉!那一碰,撕拉一下,手掌都烧焦了,她愣是强忍着没有发出半点声音。同时还集中注意力,将伪造的七神钉通过金属操控魔法放置到了火盆的架子上。随后像个没事儿人一样,用变声魔法对库曼说道:“库曼大人,这是十年的西域米酒,慢慢倒下来,酒的杂质沉淀,味道更香醇……”她开始口胡。 要是平常,库曼或许能听出来塞拉维是在胡说八道,但他这会也喝得半醉了,摆了摆手,说:“走吧走吧,去外面守着。” 塞拉维如释重负,赶忙行礼说道:“那我先退下了,库曼大人。”说着转身就走,而就在塞拉维前脚刚要迈过门槛的时候,库曼突然大叫道:“等等!” 塞拉维心里咯噔一下,停在原地,问道:“库曼大人,还有什么吩咐?” 库曼用那条独臂摸着下巴,喃喃道:“我怎么没见过你啊?” 塞拉维提前准备了说辞,就立刻说道:“属下原本是神指城守备军,这几天晋升上来,所以大人不认识。” 库曼身边的人死了许多,因此下面的人就要顶上,人员调动频繁,这种理由也很正常。 库曼点了点头,说:“是么?盔甲给我掀起来看看。” 我艹!塞拉维一惊,就呆在了原地。 库曼起了疑心,眯起眼睛,狐疑道:“怎么了,怎么不掀起来?” 塞拉维说道:“本人相貌丑陋,怕掀起来吓坏了大人!” 库曼指着她骂道:“我什么丑逼没见过?让你摘你就摘!” “那好!”塞拉维走上前来,一咬牙,就用魔法掀开了面甲。库曼伸头一看,那面甲里的人竟然长了两张嘴巴,四只眼睛还有四片耳朵!库曼顿时吓了一跳,酒都醒了一半,叫道:“什么妖怪!” “骑士”说道:“我是蜘蛛人和人类混血,所以才生长的这么古怪!吓到了大人,还请大人责罚。” 那实际上是塞拉维和瑟梅尔,小蛇妹是个幽灵,没有碰撞体积,和塞拉维重叠在一起并稍微错位,就会有这种效果。 库曼喝得半醉,又是“惊鸿一瞥”,加上光线昏暗,自然看不太清。随后库曼点了点头,说:“腰牌拿来看看!” “您请过目。”塞拉维递上一块牌子。 腰牌是塞拉维伪造的,她能操控金属,还能在动力装甲上雕琢符文,伪造个腰牌当然很轻松。 “哦……”库曼点了点头,神情逐渐放松下来。 库曼又回头看了一眼,见到七神钉还在火上烤着,似乎没有什么问题,就说:“不可以放松警惕!小心李奥瑞克的特务潜入进来,好了,继续去巡逻吧。” “是!” 塞拉维行了一礼,旋即便迈着板正的步伐走出了房间。接着,她越走越快,越走越快!后来开始小跑! “我成功了,我成功了,啊哈哈哈哈哈哈!”塞拉维在盔甲里兴奋的低吼,“搞到七神钉咯!” 瑟梅尔也在跟着喊:“我成功了,成功了!啊哈哈哈哈哈!” “嘘!”塔娜琪格突然从拐角里拦住了她,“到这边来!” 随后小狐狸带着她进入了一处没有人的废弃房间,塞拉维脱了盔甲,瑟梅尔也从她盔甲中飞出来。塔娜琪格问道:“七神钉呢?在哪?” 塞拉维伸出那只没有被烫伤的手来,七神钉悬浮在手掌上,“在这呢!小心烫!” 七神钉刚刚从火盆里拿出来,还炽热滚烫,小狐狸惊呼道:“这可不行!快给它降温,里边的人要熟透了!有水没有?” 瑟梅尔一直墙边的大木桶,说:“有,就在这!” “好,给七神钉降温!”塞拉维说着就将七神钉丢进了木桶里边。 …… 李奥瑞克正坐在炽热的阳光下冥想。他在回忆“神格之躯”这项真理中的种种内容,还有各种各样的相关信息。就这样冥想了几个来回,李奥瑞克在脑海中建立了一个清晰可视的“信仰进度条”。所谓的“进度条”,就是一个类似于鸡蛋东西,李奥瑞克能看到这东西越来越大,上面的裂痕越来越多,只要这个“鸡蛋”破碎,那他就能拥有神格。 现在鸡蛋上面的裂纹只是若隐若现,还远远没有达到破碎的程度。芙和菲特正在带着信徒们虔诚的祈祷,李奥瑞克能感觉到信仰在朝他输送过来,然而,这速度还是太慢了,这样下去,恐怕需要两三个月他才能顶破这个鸡蛋壳,等到那时候,黄花菜都凉了。 可是,他确实没辙啊!信徒们都在冰火两重天里煎熬,李奥瑞克作为他们的“神”,却无法助他们脱离苦海,最多就是开个空调,说两句吉祥话什么的。芙说让他展现神迹,可神迹也不是那么好展现的!讲道理,我要是信徒,也不会对这样的神送上虔诚的信仰。 但要想展现神迹,就先要变成神;要想变成神,就先得展现神迹!李奥瑞克显然是陷入了一个经典的“卡拉赞没毕业打什么卡拉赞”的怪圈。 就在他一筹莫展的时候,突然,有一滴冰凉的雨水落在了李奥瑞克头顶。 他起初以为是下雨,但旋即就嗅到一股浓烈酒香!紧接着就听到下面的信徒喊道:“是酒!天上下酒了!” 炽热的太阳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冰凉的葡萄美酒从天而降!本来萎靡不振的人们都恢复了精神,他们唱歌、跳舞、欢呼、赞美神灵。 希雅优雅的端起一个高脚杯,说:“嗯,粉色庄园葡萄酒,82年的,还挺正。”说着喝了一口。 菲利普也是乐观派,直接吩咐火焰恶魔们将契约空间里的空木桶都拿出来——刚好先前的饮用水都用完了,正好装点就来喝。 信徒们也好,士兵们也罢,全都沐浴在美酒之中,痛饮天赐的美酒,轻则醉生梦死,重则酒精中毒。随着天降甘露,封印空间里边的气温直降,几乎要热死的人们,也终于活了过来。 此时有人大声喊道:“这是神迹!只有神才能让天上降下美酒。” q6吧2一7妻衣6 第三百零八章:神迹,神恩,神罚 神迹?天降美酒? 芙立刻意识到这是个将李奥瑞克送上神坛的好机会,她高声说道;“对,这是神迹!是李奥瑞克王恩赐于我们的!不然天上怎么会下酒呢?”她站起来,一边走一边大声说道:“信徒们,李奥瑞克王在祝福你们!你们也该膜拜他!” 听了这话,众多信徒立刻对了李奥瑞克顶礼膜拜。众人以为是李奥瑞克搞来了美酒恩赐信徒,纷纷高呼“李奥瑞克王万岁”。 在神迹的作用下,人们的信仰更加坚定了,李奥瑞克的神格之躯也随之快速充能,他能感觉到,自己体内正在产生着某种积极的变化,他闭上眼睛,看到那个“鸡蛋壳”被炽热的光球环绕,这些光球应该就是人们的信仰。只见这些光球敲打着鸡蛋壳,那蛋壳的缝隙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扩大,以这个速度的话,用不了多久李奥瑞克的就能获得神格。 但他这个当事人却是一脸懵逼,心想:我什么也没做啊!哪来的“神迹”? 忽然他想起了一个可能。 李奥瑞克立刻给塞拉维打了个花仙子电话,说道:“塞拉维,你们在外面干了什么?天上怎么下起酒来了?” 下酒? 外面的“我们仨”听到这话顿时一愣,小狐狸连忙扑到木桶旁边一看,惊呼起来:“怎么这里边是酒啊!塞拉维,你不看看就扔啊!” “哎嘿!”塞拉维敲脑袋,尝试萌混过关。 原来那是个酒桶,不是水桶!塞拉维也没看清就把七神钉丢进去,顿时,封印空间里变发了洪酒(水)。 成也塞拉维,败也塞拉维,不愧是师父的小智障,李奥瑞克心中感慨。 外面的塔娜琪格急坏了,连忙趴着木桶边缘,想要把七神钉取出来。可是七神钉沉底了,桶又太大了,她半个身子钻进去,都够不到酒桶的底。塔娜琪格说道:“塞拉维,抓着我的脚!” 塞拉维很抱歉的说道:“呃,不行,我手烫坏了,抓不住!” “没事没事,那就……瑟梅尔!帮我一把!” “人家是幽灵啦~!”瑟梅尔一摊手,从地上飘了起来,“没有实体的哦!” 小狐狸气得骂起了草原脏话,旋即发了狠,撸起袖子,说:“我干脆把这大木桶砸了……” “嘘,有人来了!”瑟梅尔忽然说道。 听到脚步声,三个姑娘赶忙躲进另一个大木桶后面,接着,就听见门口传来了脚步声。只见一个侍卫打扮的人走了进来,他一边骂骂咧咧的,一边径直来到了大酒桶前面。那士兵拿着个长柄木勺,对着酒桶就是一个海底捞月,捞了两回,打满一壶酒,就转身离开了。想来是给库曼打酒的,库曼这家伙,还真能喝啊! 等那士兵出了门、脚步声走远了之后,“我们仨”才从木桶后面走出来。小狐狸书接上文,道:“我要把桶砸了!”塞拉维则说:“那你动静小一点……” 正说到一半,塞拉维口袋里花仙子忽然冒头,说:“李奥瑞克王发来消息,他问你们做了什么?为什么封印世界里像是坐船一样晃晃悠悠?还下起了葡萄酒的暴风雨。” “晃晃悠悠?”塞拉维歪头,往左。 “还下暴风雨?”瑟梅尔也歪头,往右。 塔娜琪格沉默三秒,惊呼道:“坏了!是那个侍卫把七神钉捞走了!”说着,小狐狸扒着酒桶边缘往里看,果然里边只剩下葡萄酒,看不见七神钉了。 塞拉维连忙喊道:“糟了糟了,那人是来给库曼打酒的,那岂不是七神钉又要给库曼送回去了!” 塔娜琪格则说道:“我们快去,不管用什么手段,都要拦下那个家伙!” 三人说着赶忙跑出门去,可刚一出门,瑟梅尔就听见巡逻兵的脚步声,赶紧叫大家撤回来。库曼门前的巡逻兵一波接着一波,门口还有门卫,她们仨没法光明正大的走进去。塞拉维提议说:“你们都钻到我的盔甲里来吧,我里边够大,再来一个人也塞得下!”她很得意的说道。 “好耶!”瑟梅尔说。 “唔……”小狐狸欲言又止,她不确定塞拉维是在讲荤段子,还是她想太多——在场的人三个少女都未经人事,但小狐狸耳闻目染,比她们都成熟一些。 随后三人钻进铠甲之中,说是三个,其实就俩,因为瑟梅尔没有碰撞体积。塔娜琪格和塞拉维紧紧抱在一起,由于塞拉维是“操控傀儡”而不是穿盔甲,所以盔甲四肢其实都是中空的,不用把手脚伸进去。 就这样,一台移动盔甲缓缓走向了库曼的房间。塔娜琪格问道:“我们用什么借口进去?” 塞拉维说:“就说发现了奸细,要搜查房间,库曼肯定让我进去!” 正当她们商量对策的时候,库曼房间里传来一声惨叫。 “啊!”听上去是库曼的声音。 出什么事情了?塞拉维连忙操控盔甲跑向库曼的房间,同时周围的许多侍卫也闻声而动,跑向库曼的房间。塞拉维就混在其中,也不显得突兀。众人来到屋里一看,就见库曼捂着嘴巴,酒洒了一地,旁边还站着瑟瑟发抖的侍卫。 三姐妹都很疑惑——这怎么回事? …… “酒怎么还在下啊?”李奥瑞克望着天空,自言自语道。 这场酣畅淋漓的美酒暴雨给信徒们降了温,也给酒鬼们解了馋。然而这降水量实在太大了,如果再这样下去,封印空间里边就要发洪水了!葡萄酒此时已经淹没了人们的小腿,马上就要倒膝盖,有些个子矮的人或者是年纪小的孩子则已经被葡萄酒淹没了两条腿。有些人开始担忧起来,说:“李奥瑞克王,感谢您的恩赐!但再这样下去我们就要淹死了,请您收手吧!” 我倒也想收了神通,可是这不是我说了算的,得看那个小智障的脸色啊。 正当李奥瑞克这样想着的时候,天上突然开始下起了猩红血雨!那是粘稠的血浆,腥臭的红色液体,一时间天地为之变色!李奥瑞克吓了一跳,心想:妈的,这帮小哔宰治又作什么妖了?难道是拿七神钉杀人了吗? 李奥瑞克都被吓到了,那信徒们更是大为惊恐。不管是祈祷的善男信女,还是本就不相信他的异教徒,抑或是那些士兵……全都放下了手里的事情,要么惊恐的望着天空,要么到处奔逃躲避血雨。还有一些人请求李奥瑞克再度开放契约空间,让他们进去避难。 本来刚刚维持的秩序,又变得一塌糊涂。李奥瑞克闭上眼睛,观察那个“神格鸡蛋”,此时信仰的光球全都消失了,鸡蛋一动不动的矗立在黑暗中。 李奥瑞克心中叫苦:这可坏了!好不容易积累起来的信仰,一下就全倒回去了!成神的计划要破产了! 李奥瑞克来到芙身边,小声说道:“芙,想想办法,安抚一下信徒们的精神状态!” 芙面露难色,说:“陛下,大家都很害怕!这种时候我说什么都没用,除非您能停下这场噩梦一般的血雨……” 李奥瑞克很是为难的说道:“我要是有办法早就停下来了。”他赶紧给塞拉维打电话,询问现实中发生了什么事情。 而就在这时候,一直没有说话的黑袍修女突然冷哼一声,只听她说道:“陛下是想锁住这些人的信仰?这有什么难的——喇叭借我一用。”菲特说着,朝他伸出一双带着黑丝露指手套的白皙手掌。 “请。” 李奥瑞克就将先前狐狸母女唱呼麦的那个大喇叭从契约空间里掏了出来,他将喇叭架在菲特前面,只见那黑袍修女清了清嗓子,然后用一种低沉、沙哑、恐怖的魔女腔调说道:“这是神罚!” 她那声音本就可怕,再加上扩音器的效果,李奥瑞克听了顿时心里咯噔一下,然后反复确认是不是菲特再说话。下面那些惊恐的人也被这声音镇住了,逃命的站住了脚步,哭嚎的关上了嗓子,还有许多人瑟瑟发抖,满脸恐惧。 “神罚!”菲特再次重复道,“你们之中有人不敬神!所以神才会降下惩罚!” 哦,原来是这一套!李奥瑞克懂了。 有人唱红脸,就得有人唱白脸!一般来说,宗教要想让信徒忠诚,就需要一手蜜枣一手大棒,打榜,光有奖励无法让人敬畏,必定还要伴随着恐惧。所以,大多数宗教都会有天堂和地狱。天堂的存在给了信徒们精神上的鼓舞,让他们主动的去服从;地狱的存在则象征着恐怖的惩罚,让人不敢跃雷池半步。 菲特作为黑袍修女,一直是人们眼中敬畏的存在,此时她扮演这个“神罚惩戒者”非常合适! 立刻有信徒分辩道:“不,修女!我很虔诚!神不该惩罚我!” 菲特摇了摇头,说:“不是你,是别人!是某些隐藏在虔诚信徒之中的异教徒,是某些口是心非的卑鄙小人!他们以为表面恭维一番就能获得神灵庇护?我呸!伟大的战神李奥瑞克将一切都看得一清二楚!” 我不是,我没有!李奥瑞克心里惊慌,表面上却面无表情——他不能在这时候砸菲特的场子,能不能打破封印,全靠这一遭了。 菲特虽然年纪和芙差不多大,是个花季少女,但凶起来是真的凶,简直比大公主旁边那个戒尺嬷嬷都凶。把脸一板,就会让人联想起高中时候那个严厉的班主任。 “是因为你们有人心中不够虔诚!正是因为不够虔诚,天空上才会降下血雨。你当这雨是从哪来的?都是从不敬神者身体里抽出来的!” “是你,是你,还是你?”她指着下面那些信徒,但凡是被她所指的人,都会瑟瑟发抖。 这时候竟然有个人尖叫起来,他大声说:“对不起!是我心不诚!不要再放我的血了,我感觉自己的身体被掏空了!” 黑白修女和李奥瑞克全都愣住了——他们都知道,神迹也好神罚也罢,都是纯几把扯淡,可这家伙又怎么会真的感觉到自己被掏空呢? 而更加出乎预料的是,这个人的行为引发了刻奇反应,接二连三有人高呼:“战神饶命!”“是我心不诚,请恕罪!”“我再也不敢了!”同时痛苦的在地上挣扎。接下来,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忏悔罪孽,菲特见到这一幕,知道自己的计谋成功了,大声说道:“对,忏悔吧!忏悔你们的罪孽吧!这样神罚就会结束,不然你们都得死!” 于是,刚刚虔诚祈祷的万千信徒现在开始了忏悔,人们两手合十、跪在地上、痛哭流涕,开始自述自己的罪孽。起初只是说“我对神不够敬畏!”“我的信仰不够坚定”“请原谅我!”在到时候,就开始说“我偷过东西!请原谅我!”“我不该骗那个男人说出海能赚钱,害死了他!”“我不是故意走进那个寡妇房间的,实在是她太诱人……”“我不该欺负那个盲眼的小乞丐……”人们陈述着罪孽,真诚的哭泣着,参加这场仪式的人越来越多,从几千,再到上万,场面十分震撼。 李奥瑞克心想:这是心理作用吗?这是恐惧的力量吗?还是别的什么? 我明明什么也没做!我没有施法,神罚也是假的!宗教的力量真是太恐怖了。 李奥瑞克抽空看了一眼自己的“神格进度条”,只见那个鸡蛋壳表面从蛛网状裂痕已经变成了手指那么宽的裂缝,甚至隐隐约约开始掉渣子了。果然,宗教理想只能拿来催眠人,要想统治人需要恐怖! 此时,李奥瑞克身后传来了一个声音。“没想到你和库曼也是一路货色!”黑龙不屑的说道,“用虚无和恐怖蛊惑人心!只是你的伎俩更高明一点罢了。” 李奥瑞克抬起头来,看着祭坛上面的黑龙坎德洛,笑了笑,说:“你在上面难受吗?” “不用你管。”黑龙傲娇的别开脑袋。 “你身上有很强的封印,我没法放你下来,很抱歉。” “我说了不用你管!”他吼道。 李奥瑞克说:“我会尽力去救所有人,为了这个目标,我可以不择手段——洗脑也好,蛊惑人心也罢,这些手段固然不光彩,但只要能让人活下来就是正义的。等他们活下来了,我可以再去慢慢解释这一切,如果为了‘坚守原则’就放弃这些人,那才是伪善。” “说得倒是蛮好听!” 李奥瑞克笑了,说:“我会的,我也会救你的。” 黑龙沉默。 渐渐的,血雨停息了。李奥瑞克心想:估计是塞拉维她们做了什么。然而信徒们却欢呼起来,说:“是了!是李奥瑞克王饶恕我们的罪孽了!神罚结束了!”人们大声欢呼,相拥而泣,旋即在芙的带领下齐声祷告,吟唱圣歌。 鸡蛋壳三分之一的蛋壳已经碎掉,距离完全破碎也就一步之遥!李奥瑞克,他马上就要变成神了。 …… 塞拉维怀里的花仙子正在小声哔哔。 “李奥瑞克王发来情报,问你们说,为什么刚刚天上下了一阵血雨?好腥好臭!你们又干什么了?” “嘘,小点声!”塞拉维捂住了花仙子的嘴巴。 三姐妹缩在一件铠甲里边,远远望着房间中的库曼。 此时,库曼正在对手下人大发雷霆。就听库曼声音沙哑的骂道:“为什么我的酒里会有一根钉子!你是想谋杀我吗?”说着咳嗽了几声,朝着那人脸上啐了一口带血的浓痰。 糟了糟了糟了!原来是这样!难怪李奥瑞克王的封印空间会下血雨呢,原来是库曼的血! “我们仨”一时间吓得面无血色,心想:闯大祸了!怎么这么巧啊!那颗钉子怎么就被捞起来了,还恰好被库曼吃了,而且还扎了嗓子眼? 那侍卫跪倒在地,说:“大人,可能是酒桶年头太长,里边的铁钉脱落,我一不小心就给打了出来!” 只见库曼手里拿着那个沾血的钉子,吼道:“一不小心?你一不小心,就差点要了我的命!你说,这该怎么办?” “大人饶命!”那人跪在地上,痛哭起来。 看到这一幕,三姐妹倒是松了一口气,心想:还好库曼是个睁眼瞎!竟然没认出那钉子是七神钉,还当是个普通的铁钉。 库曼笑了起来,说道:“那好啊,常言说以牙还牙,以眼还眼,你用钉子扎了我的喉咙,那你就也扎一下好了——来,把这个钉子吃下去,我就不怪你了。” 那人脸色一下就变了——这尖锐的铁钉吃下去,那是要穿肠破肚的!他连忙说道:“饶命!” 库曼大怒,拍案而起道:“你敢让我吃,却不敢自己吃?你还说自己不是谋杀?”库曼一把将那人抓起,说道:“你今天吃也得吃,不吃也得吃!不然,我就吃你!”说着将那人往地上一摔,痛得他哎呦哎呦直叫。 Ps:备用存稿还有个三天的量。希望症状能轻一点,别影响我后续写书。我身体本来就不太好,希望症状别太难受。我就怕得了病脑子不清醒。 总之各位也要注意身体,祝大家好运。 一六巴②7 第三百零九章:双簧会不会演啊? 盔甲里边的三姐妹看到这一幕,都感觉毛骨悚然,虽然“她们仨”也都见过血,但还是看不得这种酷刑场面。 那个被判“吞钉之刑”的士兵无奈,只好拿起了钉子。盔甲里边的三个人全都捏了一把汗,心想:不会吧?他不会真把七神钉给吞了吧?那要是吞下去了事情可以怎么办?李奥瑞克王那边,该不会下胃酸雨,或者,呃,那种很臭的雨吧? 正当这千钧一发的时候,那士兵突然一声大叫,骂道:“我他妈跟你拼了!”说着将铁钉往窗外一丢,然后朝着库曼就扑了上去。这士兵穿着盔甲,人高马大,而且手里有刀,骤然发威库曼还真遭不住。 “护驾!”库曼大喊。 这时候若有黑龙在,库曼倒是能逃过一劫,但黑龙让他自个给封印了,于是就没人能保护他。这士兵一把就将库曼扑倒在地,两人当场就滚作一团。士兵发了疯,张口就咬在库曼的脸上,库曼痛得尖叫,后面的人赶紧乱刀砍下,想把这个发疯的士兵砍死。然而这人穿着重甲,一般的刀刃还真砍不动,而且这家伙从拼命的那一刻起,显然就没想活。 库曼想要召唤冰龙护体,然而他一来是喝了酒,意识模糊;二来是先前受了伤,气血受损;三来那士兵发疯,死死掐他脖子,库曼也无法吟唱咒语,场面十分混乱。 三姐妹趁机离开房间,直接就飞奔下楼,寻找那人丢失的七神钉。她们迅速来到对应的窗户下面,到外面一看顿时傻眼:这窗户下面白茫茫一片大雪,加上这黑灯瞎火的,上哪找七神钉去啊? 找不到也得找!三人立刻从盔甲里钻了出来,兵分三路寻找七神钉。 而此时的封印世界—— “啊,天上有一条大蛇!” “蛇,好大的蛇!” “这是什么怪物!” 众人仰着头,对着天空上的怪物指指点点。此时天空上浮现出了一条大蛇的倒影,这条蛇非常巨大,身体铺天盖地,从头到尾长度一直蔓延到的天边去。 李奥瑞克看着天空上的大蛇,露出了似笑非笑的微妙表情——塞拉维这个小智障,又在外面作什么妖了? 巨蛇在空中扭动着、游弋着,它浑身碧绿,看上倒是和常见菜蛇没什么区别。只是这家伙太大了,没人会往那上面联想。 突然,李奥瑞克听见有个老人喊道:“那一定是传说中的耶梦加得,吞噬世界之蛇!” 李奥瑞克一愣,心想:耶梦加得?艹了,那不是北欧神话吗,怎么你们也会知道这个啊。 但转念一想,三儿还知道刻耳柏洛斯,可能神话什么的,在各个世界都相通吧? 老人的惊呼引爆了人们的恐惧,信徒们纷纷跪下来,祈求李奥瑞克能够护佑他们。 李奥瑞克看了一眼自己的“成神进度条”,果然,随着大蛇的出现,人们信仰出现了一些动摇,进度条又不往前走了。这他妈的,“你们仨”能不能稳健一点啊?动不动就给我整个活儿。 李奥瑞克现在已经明白了:神迹的重点,是如何解读。他问道:“芙,菲特,你们俩有什么办法……哎?你俩怎么了?” 就看芙和菲特两人抱成一团,身子哆哆嗦嗦。李奥瑞克问她:“你俩怎么了?” 芙一脸抱歉的说道:“菲特怕蛇。” “蛤?” 天天抬尸体的黑袍修女,居然会怕蛇?死人都不怕,还怕蛇? “那你呢?” 芙摇头,说:“我怕巨大的东西。” 哦,巨物恐惧症是吧? 李奥瑞克看着天上那条大蛇,心想:确实,这玩意儿谁看了不害怕? 芙和菲特都是一副san值狂跌的样子,肯定是指望不上了。无奈,李奥瑞克只能尝试着自己去解读这个神迹,他决定先联系一下外面。 “歪?塞拉维,你又作什么妖了?” …… “歪?塞拉维,你又作什么妖了?”花仙子从塞拉维的口袋里钻出来,如是传达李奥瑞克的信息。 塞拉维此时还埋头在雪地里找七神钉呢,听到这话,立刻一把抓起那个花仙子,问道:“师父?怎么了?” 李奥瑞克说道:“我这看到了一条大蛇!你们把七神钉怎么了,为什么这样?” “蛇?什么蛇啊?”塞拉维一脸懵逼。 此时塔娜琪格窜了上来,说:“蛇?我看到蛇了,绿色的对不对!”说着用手一指墙根低下,果然,在那有一只绿色的菜蛇。这家伙也不知道为什么没有冬眠,此时正用身体缠着钉子,嘶嘶吐信。 小狐狸说:“可能是那钉子沾了血,又沾了酒,散发出一股腥味,就引动了蛇。” 塞拉维说道:“这还不好办!我来捉它。”说着撸胳膊卷袖子,就要拿了这蛇。 李奥瑞克连忙说:“等等!” “怎么了?” 李奥瑞克说道:“首先,你会捉蛇吧?” 塞拉维笑道:“哎呀!师父你小瞧我了,我身为精灵公主,那搂草打兔子、捉蛇抓黄鳝什么的,不是手到擒来?” 这并不是精灵公主该有的技能吧?乡土味也太重了! “然后,双簧会演吗?” “双簧,啥玩意儿?” 李奥瑞克想了想,说:“就是说,我让你砍,你就砍!我不让你动,你别动,一定要跟我保持同步,明白吗?” “好嘞,没问题!” …… 视角回到封印世界,李奥瑞克看着天空上的大蛇,脑海中已经有了点子。他中心说道:古有刘邦斩白蛇起义,今天有我李某人斩蛇成仙! 李奥瑞克高声说道:“不要怕,父老乡亲们!不就是一条大蛇吗?我杀给你们看!”说着,他骑着飞龙来到空中。 众人纷纷惊叹起来,十来万人仰头望天,场面壮观。 李奥瑞克则是飞到了一个不高也不低的地方,太高了下面的人看不见他,太低了会给人感觉比较假。接着,他用“投影魔术原理”在自己的武器上加了个buff,使巨人屠夫变成一把巨大无比的耀眼光剑。接着他通过花仙子电话低声说道:“塞拉维,准备动手!” “好!”外面的塞拉维说道。 李奥瑞克举起那光剑,对着天空上的大蛇狠狠一刀劈下。 “看我这一刀!” “嗨呀!” 同时塞拉维那边也是一刀劈下!就见天空上闪现出一个巨大的刀影,那影子犹如一道黑色的闪电般从蛇头旁边划过。然而,只见那巨蛇灵敏的一扭,竟然躲开了这致命一刀。下面的人信徒一阵惊呼,许多人吓得不敢再看。 艹,准点啊! 李奥瑞克心说:你妈的!小智障,别关键时刻掉链子啊! 好在信徒们只是阵阵惊呼,似乎没看出破绽来,信仰的进度条也没什么变化。 这让李奥瑞克松了一口气,说:“这怪物狡诈的很!”李奥瑞克继续演,“没事,看我再来一刀!走你!”说着又是一刀劈空气。花仙子同步传讯,外面的塞拉维也一刀砍下。没想到这回那蛇不仅躲开了刀,而且还身体一弹,对着天空就是一口。同时花仙子说道:“‘哎呦!还他妈敢咬我?’塞拉维说。” 行不行啊,塞拉维! 想必是被蛇叼了一口,搞出了火气来。紧接着塞拉维就对那条蛇开始了猛攻!这回她甚至都忘了和李奥瑞克提前沟通一下,为了不让这场双簧穿帮,李奥瑞克只得跟着塞拉维的节奏开始表演。塞拉维在天上一顿乱砍,李奥瑞克就得跟着瞎姬芭比划。就看天空上刀光剑影,大蛇扭来扭去,一时间战况十分激烈。 下面的信徒从一开始的惊恐,逐渐变成了兴奋,开始给李奥瑞克鼓掌叫好。一时间神迹变成了杂技,场面十分热闹。 终于,就在大约miss了十来刀之后,塞拉维终于用一个假动作骗过了这条灵敏的小蛇,然后“咔嚓!”命中蛇头。只见那把开天辟地的大刀将蛇头斩下,巨大的蛇头在天空中翻滚,蛇的躯干痛苦的挣扎、扭动,鲜血顺着蛇头涌出,顿时天上又下了一场血雨。 信徒们一片惊叹,旋即大声欢呼,直呼战神李奥瑞克天下无敌,连这么大的蛇都能斩杀,神通广大。李奥瑞克看了一眼自己的信仰进度条,蛋壳已经破碎掉了一大半,能清晰看到里边有个金色的珠子。他记得真理图书馆那本《神格之躯》上说过,拥有神格者,体内会有一颗储存灵魂的金色容器。这容器源自创世之初的古神之血,又称之为“黄金滴露”。 但是在李奥瑞克看来,这不就是结丹么? 所以成神和修仙真的好像啊!他想起来之前救小狐狸性命那次,他就和卡珊德拉讨论过这个问题来着,假如用魔女小姐的那套世界观来解释,不管是修仙还是成神,本质上都是一个洞悉真理的过程,所以,虽然画风不同、叫法不一样,但实际上殊途同归,最终都是同一条康庄大道。 不过成神也好,修仙也罢,只要能让我打破这个劳什子封印,怎么都行!李奥瑞克目测进度条,估计就差百分之几了,只要下面的人在努力一点,李奥瑞克就能“成功结丹”!到时候,他就会拥有神格,或许他的力量就可以打破这个封印了。 忽然,李奥瑞克觉得怀里那只花仙子在打哆嗦,李奥瑞克就把她掏出来,问道:“怎么了,冷?” 花仙子脸色惨白,低声道:“那个……李奥瑞克王,刚才您和塞拉维大人的对话……我其实都,呃,都听见了。” “是啊,你是个电话,那肯定有通话记录啊,怎么了?” 花仙子小声问道:“请问……事后您不会灭我口吧?” 李奥瑞克先是一愣,旋即笑了起来,说:“不会的不会的,只要你现阶段不说出去就行,将来有机会我会亲自给大家解释这一切,放心吧,我不是那种动不动就杀人的暴君。” 花仙子松了一口气,这才又钻回他领子里边,继续当一个安安静静、与世无争的电话机。 …… 塞拉维擦了擦刀上的血,旋即从口袋里拾起一把药粉,涂抹在被蛇咬伤的地方。 塔娜琪格在一旁关切的问道:“你没事吧?流了好多血。” “小意思!”塞拉维笑道,“姐姐我当年在外面摸爬滚打,受的伤可比这个多。哦,你别担心,蛇没有毒。” 塞拉维自称姐姐还真没错。虽然她是少女三人组,但按照人类年纪来算,这家伙其实今年已有四十五岁了,但由于精灵的成长速度慢、寿命长,所以平时都按照十五岁来计算。 塞拉维将伤口处理了一下,然后握紧拳头,说:“好!现在拿着七神钉跑路!”说着伸手就去拿七神钉,可就在这时候,七神钉突然飞了起来,就犹如一枚子弹,“咔!”这一下正好擦过塞拉维的侧脸,在她脸上留下一道血痕。 “怎么回事?” 三姐妹不约而同的抬起头,朝着七神钉飞走的地方望去,就看到有个男人站在天台上,手里拿着七神钉。此时他怒吼道:“你们这群小偷!” “德拉图斯,杀了她们!” 那是尼古拉斯!坏了,他发现我们的事情了! 看到这一幕,塔娜琪格和瑟梅尔转身就跑,而塞拉维犹豫了一下,却喊道:“不行,七神钉在他手里!”说着竟然启动了全身的动力装甲,想要冲上去跟尼古拉斯决一死战。 这时候就看尼古拉斯背后有一道黑影从天台,小狐狸回头一看,见到那是个手持镰刀、身穿黑色连衣帽、脖子上戴着骷髅银项链的高瘦男子,顿时吓得耳朵和尾巴都炸了起来,叫道:“那是死神德拉图斯!我在书里看到过,是高原人的死神,快跑!” “跑啊!塞拉维!快跑!”瑟梅尔也大声喊道。 Ps:今天起来已经退烧了,只是还咳嗽不断,但愿接下会有所好转。存稿已经用完了(之前说还有三四天量是TM烧迷糊了,艹!),带病工作,很难保质又保量,所以后续几天随缘更新。 大家保护好自己,祝身体健康。 @q@q@群六吧77 第三百一十章:你跟谁俩呢? 塞拉维一咬牙,只得转身后撤,这时候死神的镰刀已经追了上来。塞拉维连忙就地翻滚,那镰刀就从她头顶划过,砍在一颗松树上。奇怪的是,镰刀从松树上直接穿过,那树并没有一分为二,但就在下一秒,而是像被抽走了生命力一般整个枯萎了。 这就是死神的力量吗?远处小狐狸心想道,可是高原人的七神怎么会出现在这里?难道是尼古拉斯用七神钉把七神本体召唤出来了?这可坏了坏了坏了! 那死神速度极快,一刀不中,转手就是第二刀,而塞拉维的翻滚动作还未结束,处于施法后摇,来不及变招,眼看着这一刀就要将塞拉维一分为二了。这时候突然听到瑟梅尔一声暴喝,吼道:“你敢动我姐姐?” 说着就见小蛇妹犹如离弦之箭一般射向了死神! 那位死神一愣,还没来得及反映,就被瑟梅尔一拳击中了胸口。 “砰!” 一拳,只是一拳!那个“高原人的死神”就被轰到了墙上。在场的人全都懵逼,塞拉维张大嘴巴说不出话,小狐狸捂着嘴巴不敢说话,尼古拉斯的下巴仿佛要掉到地上,就连那个死神都是一脸懵逼,呆呆的张着嘴,用一张骷髅脸看着瑟梅尔,仿佛是在说:老子可是神啊?你怎么能打到我? 本来,瑟梅尔是打不到他的。 但这家伙是个纯粹的精神体啊!从刚才镰刀穿过大树的那一刻,瑟梅尔就辨认出来了,这家伙跟我处于一个维度,都是没有实体的幽灵! 那这不就好办了吗? 在场的所有人都低估了这个小姑娘的战斗力。 瑟梅尔,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其实是北伐军最强。 这小姑娘之所以能成为英灵,就是因为她单枪匹马的刺杀了九头蛇王,一度改变了蛇人历史。那九头蛇王是何许人也呢?这么说吧,七神绑一块不够给人家修脚的。 只是后来小蛇妹变成幽灵了,没有办法造成物理伤害,就成了个捧哏的。整天嘻嘻哈哈,到处拾乐看。唯一一次上阵,对手还是一个非常弱逼的家伙,瑟梅尔将其虐杀,完全没有体现出她那弑神级别的战斗力。 所以就单纯战斗力,不考虑七神钉封印之类的杂技来说,瑟梅尔完全碾压这个什么姬芭死神。 只见那死神还没站起来呢。瑟梅尔就飞过去开始了骑脸输出,大逼兜子不要钱一般朝着死神的脸上招呼,一边骂着“你敢动我姐姐?”“你敢动她?”“你敢动吗?”一边抽得噼啪乱响,骨头横飞,声音清脆节奏明快,如山涧泉鸣,似环佩铃响。 这大逼兜子扇得人神清气爽,李奥瑞克若是看到这一幕,一定会感叹一句:哦,果然是弑神强者!这招式竟然和魔女小姐的魔法风格如出一辙。 因为当初魔女小姐收拾不听话的乌鸦王的时候,也是各种大逼兜子,再加上什么“魔女寸拳”“魔女升龙拳”什么的。她说,只有弱者才会使用那些花里胡哨的招式,向她这种强者,就无需借助别的东西——你看我扇不扇他就完事儿了! 可能武艺或者魔法到了巅峰,就一定会成为这种形态吧? 总之这一顿大逼兜子给死神算是整明白了,这位掌管着死亡(仅限高原民族——沼泽地区)的德拉图斯意识到自己不是这个小妞的对手,他化作一团骨灰飞到空中脱身,瑟梅尔捏着拳头,吼道:“别让我再逮到你嗷!不然灰都给你扬了。” 尼古拉斯看着这一幕恼火的直嘬牙,心想:他妈的!是七神不禁打,还是这小妞太厉害? 这位“死神德拉图斯”是尼古拉斯刚刚召唤出来的。七神钉有两个作用,第一个是使用“七神钉封印”,这个尼古拉斯已经用过了,现在李奥瑞克以及他的北伐军就封印在里边;第二个则是召唤七神化身。这个召唤术比封印要难一点,因为七神钉在设计出来的时候,其实只是个用来施展封印的道具,这里边并没有神,是后来沼泽的高原人崇拜这七根钉子崇拜了二百年,才用信仰造出来了七个虚幻的神灵,后来高原人的一些魔法师意识到七神钉上面的七神可以为自己所用,这才创造了新的召唤魔法。 要想成功使用这个魔法,就需要跳出原先七神钉的使用方法,将魔法与神术相结合,并加以强大的魔力支撑,说实话,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然而,尼古拉斯本身是个极其聪明的大学士,同时又经过黑水怪婴苏古迪斯的点化,再加上有魔族的帮助,他就成功领悟到了召唤七神的办法。 尼古拉斯刚刚靠着暗月之力唤醒了七神钉上面的神灵意识,他本想靠着这七神来收拾李奥瑞克,却没想到只召唤出来了“六神”,尼古拉斯心说不对,肯定是库曼那个钉子被人偷了,或者是拿到了这栋大宅之外,从而七神钉的魔法联系被切断了。好在七神钉互相之间都有感应,就和吸铁石一样,尼古拉斯立刻就找到了遗失的七神钉,正好也就发现了“我们仨”。尼古拉斯当时是想:你们这群不长眼的小毛贼!也好,就拿你们开开荤!让死神展示一下他的力量! 结果没想到,死神直接让这小蛇给锤了,这让大家的脸往哪放嘛! 尼古拉斯脸一黑,心里很是纠结,心想:我还要不要召唤其他的神去对付这个家伙啊?要是其他神也栽了,那李奥瑞克怎么办? 正当此时,属于“战神哈伦”的钉子震荡了起来,尼古拉斯感受到了什么,他凝视着那根钉子几秒钟,旋即笑了起来,说:“是吗是吗!战神的灵魂在震颤吗?好吧,哈伦大人,就有请您制裁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杂碎吧!” 说着尼古拉斯将自己的鲜血滴在钉子上,又高声祈祷,吟唱咒语,说:“暗月之神,我在此呼唤您,请你将蕴藏在深海的魔力赐予我,助我完成伟大的仪式……” “战无不胜,攻无不破,无敌的战神哈伦,请您现身!让这些愚昧又邪恶的人明白,谁才是胜利的化身,谁才是战场的主宰!” 死神不行,就该战神了!随着尼古拉斯一阵呼唤,又一名神祇化身从七神钉中现身。那是身穿墨绿色战袍“战争之神”哈伦。他右手一把长枪,左手盾牌,腰间佩刀,身上穿着传统高原人风格全身连体铠甲,带着红色流苏,威风凛凛,杀气腾腾。只见他从屋顶上一跃而下,“轰!”犹如一颗陨石似的沉沉砸在地上,激起了千层雪浪。接着,他朝瑟梅尔挑衅的勾了勾手指。 这炫酷的出场动画可真有boss气质!瑟梅尔好久没打架了,一听说敌人是什么“战神”,又看他这么气派的登场,心里的好战欲望就升腾起来。小蛇妹虽然平日里嘻嘻哈哈,但当年也是弑神的强者,这种狠角色,心底都是有一股血勇的。此时,前方是强敌,后方是姐妹,瑟梅尔的斗志燃烧到了顶点!她仿佛又回到了当年为了姐姐报仇的那个夜晚,仿佛又看到了九头蛇王在她刀下哀嚎的场面。 同样斗志高昂的还有这位“战神哈伦”,自上次被召唤出来已经过去了好久好久,他早就忘记了人血的滋味!他身为战神,自然生来好战!他渴望鲜血,渴望杀戮,渴望痛苦,渴望胜利,尤其是渴望和强者作战!面前的这个小妞看似其貌不扬,但却一拳打死了“死神”,可见是个强敌!这让哈伦大人热血沸腾,想要跟她来一场酣畅淋漓的决战。 瑟梅尔一眯眼睛,叫道:“找死!”说着冲上去就跟那家伙决一死战。小蛇妹起手就是一招堂堂正正的直拳!虽然招式简单,但速度已经快得超出了人类的反应极限,那直拳就仿佛是A大道上的一颗子弹,笔直飞向“帝王干拉”的哈伦身体,哈伦连忙用盾牌格挡,瑟梅尔的直拳就从盾牌上直穿而过! “嗖!” 瑟梅尔就这样从哈伦的身上直穿而过! 然而谁也没掉血! 瑟梅尔心里咯噔一下,想到:坏了!战神和死神不一样啊,这家伙是有实体的!我的攻击伤不到他。 这时候就听战神哈伦一声狞笑,说:“死!”然后抬手一枪就刺穿了瑟梅尔的身体! 瑟梅尔被一枪洞穿!塔娜琪格和塞拉维都惊恐的尖叫起来,战神哈伦也露出了胜利的冷笑。然而瑟梅尔却面无表情,她往左边横跨了一步子,身体就从长枪上飘了出来。 想来也是,你是人,我是鬼,我打不找你,难道你就打得着我了吗? 但这样的结果显然是无法让两个强者满意的!不管是哈伦还是瑟梅尔都想要来一场酣畅淋漓的战斗,然而一拳打在空气上,这谁受得了? 两人先是一辆懵逼的大眼瞪小眼,然后一声怒吼,就开始互抡王八拳!这一通好打,场面真是血腥暴力!一时间声势惊天动地,一个拿出了神威,一个拿出了弑神的功力,用一句烂俗的话说,那简直就打的大道都磨灭了,然而这两人显然没打在一个频道上,突出一个“你打你的,我打我的”!打了好多回合,地皮都凹进去一圈,两人也累得气喘吁吁,结果谁也没掉血。 瑟梅尔大喘气,说:“不行,我打不过这家伙。” 战神哈伦也气喘吁吁的点了点头,道:“不愧是击败了死神的强者!够厉害!” 塔娜琪格跟尼古拉斯都看出了端倪,却不知道该不该开口打破这份宁静的默契;而塞拉维还在激动的像个看世界杯决赛的梅西球迷一样嗷嗷大叫,加油助威,也不知道在看个什么东西。 最终还是瑟梅尔先打破这尴尬局面,她说:“算了吧,你打不到我,我也打不到你的。” 战神沉默少许,说:“但实际上我输了。” “什么?” “虽然我们没有肢体接触,但从招式来看,你胜我一筹。” 战神哈伦不会在战斗上撒谎,赢就是赢,输就是输。 “我败了。”他将长枪倒插在地上,“你走吧!” 我艹,这么高尚的嘛!?三姐妹全都惊了。尼古拉斯更是惊怒不已,他破口大骂,说:“哈伦大人,你怎么能放走他们?” “聒噪!”战神怒吼道,“你既然也是高原人,就该知道我的为人!” 尼古拉斯当然知道了!七神中的“战神哈伦”是个堂堂正正的武士,为人光明磊落,是一等一的男子汉。然而尼古拉斯不需要男子汉,他需要的,是听话的狗! “谁他妈是高原人了!我现在七神钉主人的身份命令你!”尼古拉斯高举七神钉,说道:“给我抓住她们,哈伦!” 七神钉发出一阵光芒,接着哈伦的身体犹如触电一般哆嗦了一下。 “不……” 哈伦此刻的痛苦表情,就如同某个被用令咒勒令的枪兵一样,实在是痛彻心扉。然而,哪怕是神的化身,只要你是召唤物,就必须服从主人的命令,这是召唤魔法的铁律。他只好绕过瑟梅尔,笔直的走向了塞拉维和塔娜琪格。 瑟梅尔尖叫道:“跑,快跑,你俩打不过他!” 塞拉维却冷笑一声,说:“你可别忘了我是最强的塞拉维装甲使用者,我是……” 战神出拳! “砰!” 塞拉维:“咕啊!” 塞拉维倒下了。 “笨笨!”瑟梅尔惨叫。 塞拉维捂着肚子蜷缩在地上,搁那哆嗦,看来哈伦没有下死手。接着哈伦又走向了后面的小狐狸,他一边走,一边说道:“我不会杀你,忍一下。” 小狐狸则是聪明人,她直接高举法国军礼,道:“我投降!” 哈伦停下来,回头望着尼古拉斯,见到这一幕,尼古拉斯顿时笑了,只听他学着李奥瑞克的口气,阴阳怪气道:“呵,我们将军仁慈,降者不杀!” “来人,把她们仨绑了!” Ps:我暂时是退烧了,未来几天还不好说,外地的亲人也都阳了,很担心年迈的家人。 我能病情好转有一大半原因是夫人无微不至的照顾,非常感谢她。 q群16吧二衣7七 第三百一十一章:七神,但是只有六个 库曼的士兵们也纷纷围上来了,将三姐妹包围在中央。塔娜琪格则大声用蛮族语言说道:“我们投降!从现在起我是你们的俘虏,我们在高原人阵营里身份高贵,你们只要不虐待我们,他日高原人必定会用重金赎买我们。”塔娜琪格清楚蛮子的规矩,她试图用这种方法保护大家。 尼古拉斯听了这话,大笑起来,“我可是高原人,蛮子的规矩在我这里行不通。” 小狐狸忍不住了,破口大骂道:“你他妈国籍很灵活啊,艹你妈!” 尼古拉斯,冷笑起来,道:“呵呵,说什么也没有用了,你们就去封印空间里和你的王作伴吧!” 他说着大手一挥,七神钉的封印落下,紫色光圈笼罩了三人。塔娜琪格和塞拉维先后进入封印之中;瑟梅尔犹豫了一下,心想姐妹都在敌人手上,自己要是跑了,他们撕票怎么办?反正我是个死鬼,死哪都无所谓,于是也放弃抵抗,走进了封印之中。 旋即尼古拉斯说道:“那么,战神哈伦,还有死神德拉图斯,还请二位也封印空间之中,随后我会召唤其他五位神祇为你们助阵……嗯?死神大人,您怎么还躺着呢?” 战神瞥了一眼死神,说:“死神死了。” 尼古拉斯大惊,问道:“死神还能死?死神不是掌管死亡的么?” 哈伦冷哼,道:“他妈的,我还掌管战争呢,不还是打输了?” “哦……”尼古拉斯点了点头,对此深以为然。 七神钉固然是能封印邪神的古代神器,但七神说实话并不厉害;毕竟,七神钉是那些武德充沛的老祖宗创造的,而“七神”则是菲拉不堪的当代人幻想出来的。所以,尼古拉斯对他们虽然寄予厚望,却也心里没底。 也罢,如果七神打不过李奥瑞克,我可以继续调用暗月之神的力量。尼古拉斯仰头望着天空上的暗月,不禁露出了邪恶的微笑,他心想:美丽的暗月!如此妖艳,如此妩媚,如此充满力量! 这是我的主场。 …… 看到“我们仨”从天而降的时候,李奥瑞克是一脸懵逼的。 “不是,你们不是应该来救我们出去吗?”李奥瑞克看着她们仨问道,“怎么你们进来了?” 塞拉维捂着肚子哎呦哎呦说不出话,瑟梅尔叽叽喳喳讲了几句说不到重点,此时李奥瑞克望向小狐狸,示意她来讲。小狐狸回答道:“我们偷窃七神钉被尼古拉斯发现了,他召唤出了七神的化身将我们打败,随后又将我们关进封印世界。” “尼古拉斯,果然是这个老逼登……”李奥瑞克狠狠说道,“我当初在沼泽就该把她碎尸万段。” 小狐狸继续说道:“尼古拉斯察觉到了您这里的事情,估计他很快就会派七神前来镇压……” 话说到一半,就听见祭坛上的黑龙开口说道:“不用等,敌人已经来了。” “在哪?”李奥瑞克问道。 “正在进入这个世界,我感受到了。”黑龙沉吟少许,“东边。” 东边? 李奥瑞克朝着东边眺望,只见一颗流星出现在了地平线上。“轰!”流星激起一阵黑烟。接着,越来越多的流星落下,一二三四五六……一共六颗。六个陨石坑里边出现了六个身影。 分别是身穿红色铠甲的高大男子、手持经书的修女、头戴花冠的绿衣少女、一袭紫袍的优雅绅士、戴着眼睛的老学士、以及一位双脚浮空浑身闪电的强壮男子。 李奥瑞克从直觉上就感觉到这六个家伙不好惹。此时北伐军的其他人也注意到了地平线那边的异象,纷纷朝那边眺望,有望远镜的人也都拿出了望远镜。芙用望远镜看了一眼,顿时惊呼一声,然后报菜名一般快速说道:“那是战争之神哈伦,生命女神米莉森,丰饶之神萝丝,夜神布莱斯,智慧之神卡缪拉,还有至尊天神——零!” 菲利普拿着望远镜眺望远方,惊讶的说道:“那不是七神吗?呃,怎么只有六个,没看到死神啊!” 瑟梅尔此时一脸微妙的笑容,说:“因为死神死了。” 菲利普眨了眨眼睛,道:“死神还能死呢?” “是呢,让我一个大逼兜子抽死的。” “哦……”菲利普似信非信的点了点头,旋即竖起大拇指,“那你可以真厉害啊。” 不是,这“六神”想干嘛啊?驱蚊吗?李奥瑞克抱起了胳膊,准备接招。 下一刻,就见战神哈伦将战旗插在地上,接着背后就浮起了一片滚滚的红色烟雾。烟雾之中传来万马奔腾的声音,还有震耳欲聋的喊杀声,紧接着就钻出来无数身穿红色铠甲的士兵!李奥瑞克拿耳朵一听这阵势,估摸着有十来万人。天上的花仙子报告说,敌人兵力大约十万,佐证了他的猜测。 此时芙开口说道:“陛下,那是战神的军队!传说战神哈伦随时随地都能召唤出一支名为‘赤龙’的英灵军团。他们兵强马壮,数量足有十万。” 哦,是要打仗啊? 李奥瑞克也高举右手,说:“北伐军,集结!”说着花仙子们传令出去,部队立刻原地集结。北伐军的正规士兵率先组成阵型,十余万后备力量在教官们的指挥下也快速的组织了起来。 眨眼间,封印空间就形成了两军对垒的格局,场面剑拔弩张,大战一触即发。 不管是李奥瑞克,还是战神哈伦,都有着充足的战斗经验,战神哈伦身为高原人崇拜的战神,其神格特点就是“擅长打仗”,这人绝不会贸然发动进攻,尤其是对于李奥瑞克这种强敌。 而李奥瑞克这边也不急着打,又或者说他不太想打。他先是问瑟梅尔,说:“你先前和七神交过手了?有什么情报能给我?” 瑟梅尔回答道:“哈伦性情耿直,战斗力很强,恐怕不输给您;其他人我不了解。” “行,这就够了。” 要说打,李奥瑞克也不怕。老子有十八万大军,其中四万精锐,一万骑兵,装备精良,猛将如云,还怕跟你硬碰硬么?但李奥瑞克不想打,为什么呢?因为敌人是一帮召唤出来的死鬼,相当于是你拿造出来的兵去换人家的召唤物,一个大G换一个水元素,人家耗蓝你耗钱,这他妈亏啊! 何况我这十八万个兵都是有血有肉的好兄弟,拿去跟召唤物一换一?不行不行,我李某人不干这个赔本买卖。 最好能控制一下场面,李奥瑞克心想,此时他的“神格”马上就要破壳而出了,他不需要一场伤亡惨重的大战,而是需要一场个人秀。 想到这里,李奥瑞克果断骑马出阵。他在众人的注视下大声说道:“告诉我你的名字!” 哈伦骑着一匹纯黑色的高脚马走上前来,大声回答道:“你知道我是谁。” 李奥瑞克则吼道:“我要你报上名来!” 李奥瑞克距离神格只差临门一脚,身上的杀气强悍无比,就算是七神化身,也在感到心中敬畏。哈伦回答道:“我是高原人的战神,哈伦!我今天来讨伐你,李奥瑞克。” “你为什么来讨伐我?难道是因为我背叛了高原人?还是说我和蛮族为伍,出卖同胞?” “我即是战争的化身!”战神怒吼道,“对我来说,战争不需要理由!” 行吧,既然不想讲道理,那就不讲了。 李奥瑞克拿出长枪,说道:“那就来决斗吧——让我看看到底谁才是战神,来决斗吧,哈伦!” 说着孤身一人冲向了哈伦。 信徒们看到这一幕,全都惊呆了,这些新来的“信徒们”虽然听说过李奥瑞克的武勇,但实际上,他们还没亲眼见过李奥瑞克在战场上杀敌斩将的样子。此时看到李奥瑞克孤身一人就冲向了战神的十万大军,不管是高原人、中土居民抑或是草原人,都敬畏天人,心想:不愧是李奥瑞克,这才是战神该有的样子! 也就是在这时候,李奥瑞克脑海中出现了一种醍醐灌顶的感觉!就像是迅雷下好了片子一样,“叮!”的一下,然后就感觉就浑身舒爽,颅内高潮。 是的,神格之躯进度条满了! 然而李奥瑞克还没高兴超过三秒钟,这种感觉就消失了,李奥瑞克一脸懵逼,心想:完了?这就完了?我已经是神了么?那我的神格是什么?我有什么神力吗? 《神格之躯》里边好像提到过,神格需要一些机缘才会触发,那就让你来成就我这份机缘吧,哈伦! 战神哈伦作为“战神”,肯定不会回避李奥瑞克决斗的挑战,他一声大笑,叫道:“我才是真的战神!” 哈伦策马狂奔,拎着骑士长枪就朝李奥瑞克冲来;李奥瑞克这边则拔出双刀,准备迎击这位“老牌战神”气势汹汹的一击。由于不知道接下来还有几场仗要打,李奥瑞克没有一开始就启动所有buff,只开了一个巨人屠夫的血脉之力意思意思。 这位老牌战神还真是厉害,就看他怒吼了一声“赤血!”,说着长枪上附着了一层朱砂般的物质,那些物质像是血,但更浓稠也更热烈,只是看着那种红色,李奥瑞克就会感觉到眼球上冲刷过了一股热浪;而且他从红色物质中感受到了非常强的魔力。 按照魔女小姐的说法,这个世界的魔力可以按照可视度分为三个等级,最弱的魔力没有可视度,念咒施法没有任何光影声音动画效果,如民间的流浪法师,或者是萨满巫婆神汉搁那跳大神;然后能看到特效的魔法,就都算是比较强了,像是先前库曼使用的“冰龙武装”,再到今天这位战神展现出来“赤红之血”,都是非常强的力量。当然了,等到了最强的境界,这些魔力就又会消失的无影无踪,包含在施法者的一瞥一眸,一言一动之中,只需最朴素的方式,就能释放出最强大的魔法——例如魔女升龙拳,魔女直拳还有魔女寸拳,哦,瑟梅尔的大逼兜子属于这个范畴。 现在看来,哈伦的战斗力应该位于中间那个“看山不是山”的阶段,而且是这个阶段的巅峰。从前的李奥瑞克自认为不是这家伙的对手,但现在他已经具备神格,那结果肯定会有所不同!此时哈伦冲锋到了李奥瑞克面前,绯红色的长枪对着他就是一挑,李奥瑞克鼓起勇气,跟他硬碰硬!一刀劈下。 “咔嚓!” 老李的胳膊飞了。 哈伦这一枪看似慢,实则快,几乎就在碰到的一瞬间完成了变招,那带着“赤血武装”的长枪擦过李奥瑞克的铠甲,就跟烧红的大铁刀砍进雪里一样,李奥瑞克的盔甲、皮肤、骨骼都在一瞬间溶解了,然后那条胳膊便在空中转了几圈,落在了地上。 于是,第一个回合,哈伦无伤,李奥瑞克:胳膊-1 两人调转马头,重新面对面望着彼此。 哈伦懵逼了,心想:李奥瑞克难道这么弱吗? 李奥瑞克也懵逼了,心想:艹!这我不是突破了吗?怎么一点也不见厉害啊!白白丢了一条胳膊。这样下去,别说突破封印了,连这“六神”都打不过啊。 两军的将士们也都看到了这一幕。战神那一方的士兵顿时士气高昂,人们高声呐喊,用武器敲打盾牌,声势震天;北伐军这边则是一片死静,即使是跟着李奥瑞克打过三大战役的团长们,也从未见过李奥瑞克王在一对一中吃这么大一瘪,众人面如死灰,说不出话。 此时芙突然大喊道:“不用怕,李奥瑞克王是不死的!” “展示神迹,李奥瑞克!” Ps:退烧了,但是虚弱,真的很虚弱,我体温现在只有35.5了,坐在电脑前浑身发冷。而且脑子也是一塌糊涂,四千来字写了一整天,有种“明知道剧情该怎么写但是不知道如何遣词造句”的感觉,就跟严重卡文时候差不多,或者比那时候还难。 总之,希望能一天天好起来吧。 2023来了,新年快乐,各位朋友。 企鹅群:470779514 q1827七1 第三百一十二章:谁也打不过的哈伦大人 随着芙的呼唤,信徒们也纷纷开始吟唱经文,唱赞美诗。然而李奥瑞克却是一脸懵逼,心想:让我展示神迹?我展示你吗啊!我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的神格是什么…… 然而下一刻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李奥瑞克的胳膊“刷刷刷”的就长出来了!只见他创口上先是如自来水开闸一样血崩,然后血液瞬间凝结成型,紧接着骨头如蛇一般钻出来,肌肉紧接着迅速包裹、膨胀,速度快得就像吹气球。也就五秒钟吧,一条崭新的手臂就出现了!肌肉结实、骨头强壮、肌肤如婴儿一般娇嫩。 李奥瑞克愣住了。 他固然是有断肢再生的本领,但这也太快了!只是一个呼吸间,失去的手臂就长回来了? 最重要的是,他整个过程下来,竟然没觉得疼,也没有觉得累,甚至没觉得饿!李奥瑞克断肢再生是很耗体力的事情,一般刚重生完,会觉得很空虚才对,这可次…… 难道这就是我的“神格”? “李奥瑞克王是不死的!” “他是不死的战神!” “他是永生之神!” 信徒们见了这一幕纷纷高声呐喊,一时间北伐军士气得以重振。但李奥瑞克却绷不住了,心想:啥玩意儿?不死?我的神格是不死?难道从此以后我就死不掉了? 正当李奥瑞克迷茫的时候,战神哈伦又杀了上来。他怒吼着,说:“世界上没有不死之神!” 是的,生死轮回,宇宙法则,哪怕是星球都有死亡的那一天,又何况是生命?如果一个人能永生不死了,那就是对宇宙基本规则的挑战了。战神作为神灵,深知“永生”是多么的不可思议。即使是神,也不可能永生! “去死吧!” 眨眼功夫,哈伦又冲到了李奥瑞克面前,这一次哈伦骑枪上的“赤血”上次的还要浓烈,却没想到李奥瑞克直接张开双臂,摆出一个放弃抵抗的姿势,大声说:“鲨了我!” 赤裸裸的挑衅!这一幕在战神哈伦看来,那就是绝对的嘲讽。哈伦怒吼道:“我必取你性命!”说着一枪就刺中了李奥瑞克的胸膛。 “噗!” 李奥瑞克被一枪击中了脖子,紧接着“赤血”燃烧,使他身首分离。就见脑袋在空中旋转,而双腿还卡在马镫中,身体随着墨崔迪往前狂奔。 “这下你总该死了。”哈伦说道。 然而,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李奥瑞克又一次复活了!只见他的脑袋瞬间化为灰烬,紧接着躯干的腔子开始喷血,鲜血凝固,白骨生长,肌肉覆盖……五秒时间,一个新的脑袋就出现在了脖子上。 “神迹!”北伐军这边的信徒们纷纷高喊道,“李奥瑞克是不死的战神!” 哈伦破防了,心想:不死?怎么可能有不死的神存在呢?这还怎么打啊? 李奥瑞克也破防了,心想:艹!还真是“不死”?我不要这个啊!我他妈要是死不掉的话,还怎么进图书馆?怎么和魔女小姐约会?还怎么练级啊? 不死之神这个神格——或者说超能力,给任何人他都会立马起飞,但唯独给李奥瑞克就是纯纯的负面buff。相当于他一直以来依仗的外挂没有了,这还玩个屁? 哈伦一声怒吼,说:“我不相信!这世界上没有我杀不死的神。” 说着,他身上的“赤血”开始沸腾,先是肌肉膨胀,身高也徒然拔高一截,浑身的肤色从浅白变成深黑,接着,那些赤红色如朱砂一般的物质在空气中弥漫、膨胀、变形,逐渐变成了两个巨大的火翼,在他身后展开。 看到战神终于变身。哈伦的士兵们高声呼喊,士气大振,李奥瑞克这边的士兵则严阵以待。老李对此倒是没什么感慨,心想:身后挂翅膀这个设定挺常见的,一般buff开太多了,或者装备太多了,身上放不下,就会往身后加翅膀了。 接着,哈伦从战马上一跃而起,化作一道红光一飞冲天。 “领受神罚吧,罪人!” 随着一声怒吼,就见哈伦犹如流星一般俯冲之下!不愧是战神!这力量是李奥瑞克迄今为止看到过最可怕的。霎时间,半个天空都被哈伦点燃成了红色,空气中传来了刺耳的破空之声。 “来,往这打,打准点!”李奥瑞克张开双臂,犹如泰坦尼克号上站在船头的露丝。 战神俯冲之下,犹如天外陨星,轰然坠落在了李奥瑞克脚下。顿时地动山摇,响声震耳欲聋,巨大的火光冲天而起,漆黑的烟尘随之扶摇直上,爆炸产生的巨大冲击波将两军人马都掀翻在地,重甲士兵们将盾牌插在地上,蹲成人墙,却也无法阻挡这强大的冲击。 等烟消云散之后,就见战场中央出现了一个巨大的陨石坑。哈伦独自屹立在陨石坑中央,却不见李奥瑞克的身影。 哈伦高举长枪,大声吼道:“我才是战神!” “嗷嗷嗷嗷嗷嗷嗷嗷——!”战神的士兵们跟着呐喊。 北伐军这边则一时间安静了起来。 格罗温灰头土脸的从地上爬起来,看着这一幕嘀咕道:“这……元帅不会是被炸成灰了吧?那他还能活下来吗?” 希雅脸色惨白,她咽了口唾沫,说:“李奥瑞克……他不会玩脱了吧?” 芙却一脸平静的说道:“不会的,我们的神,是不会死的。” 正如芙所说的那样,只见一团灰烬犹如幽灵般升腾起来,在空气中飘舞,并且数量越来越多,颜色越来越浓,很快就组成了一个人形。 哈伦惊呼道:“这不可能!” 话音刚落,李奥瑞克就出现在了他面前——还是只用了五秒。 炸成灰烬的李奥瑞克完美的复活了,他毫发无损的站在那里,甚至就连盔甲和武器都完美的复原了! 哈伦大怒,说:“再死一次!”说着又是用附着“赤血”的长矛一记横扫,李奥瑞克摊手,表示不抵抗,于是长矛击中他的身体,李奥瑞克灰飞烟灭。 紧接着,数个一二三四五,老李就又从地上长出来了!哈伦不信邪,转手又是一矛,这一下力量十足,又将李奥瑞克打成了一团灰,但不出所料,李奥瑞克又像是玩大乱斗一样只需五秒就从血泉重生了。 就这样,哈伦将李奥瑞克杀了个好几十回,杀得他气喘吁吁,魔力耗尽,火翼都维持不住了,然而李奥瑞克还是一副“你来干我呀?”的吊样子。 战神哈伦的脸色由愤怒,到震惊,最后到了恐惧,看着眼前那个张开双臂不设防的男人,他绝望而又愤怒的骂道:“为什么!你为什么死不掉啊!” 没想到李奥瑞克比他的语气还要更加的绝望,“对啊,我为什么死不掉啊!” 李奥瑞克现在心里是崩溃的——艹了,要是换做从前,我早就门票拿到手软,刷级刷到爆炸。现在可好,只能搁这当活靶子,给人家测试技能。 而且我只是死不掉,说白了就是无限血,但我的攻击力防御力敏捷度暴击值等其他属性没有任何变化啊!这对我接下来的战斗也没有任何帮助…… “我败了。”哈伦将武器丢在了地上。 哎?寄了?李奥瑞克眨了眨眼睛。 “我不是高原人的战神,你才是,李奥瑞克。”哈伦如是说道。 战神哈伦不亏是个正直的男子汉,拿得起放得下,赢就是赢,输就是输,一点也不磨磨唧唧,非常爽快! “我们不是他的对手。”哈伦对身后的将士们说道,“我宣布战争结束了,守兵吧!” 蛤?这就撤了?李奥瑞克一脸懵逼,你搞出那么大阵仗来,这就偃旗息鼓了吗?这种动不动就投降的家伙也算是高原人的战神吗? 但是转念一想,或许哈伦这样的表现,正符合“沼泽高原人”那费拉不堪的特性。他妈的,只能说,不愧是高原人的神,真的菜啊! 哈伦一说收兵,身后的军团便渐渐模糊了身形,很快就变成了一团团空气。而剩下的那“五神”则是面面相觑,似乎也不知道是该打还是该撤。 就在这时候,天空上面传来了一声怒吼:“我费这么大力气召唤你们不是为了遭到羞辱!七神,你们可是神,为什么要在一个凡人面前低头?” 那声音混沌、沙哑、极其恐怖,但李奥瑞克还是能隐约从中听出,那是大学士尼古拉斯的声音!同时希雅也喊道:“是尼古拉斯!果然是这个老杂种!” 战神望着天空,说:“听着,学士!不是我不想打,而是李奥瑞克已经拥有了凌驾于我之上的力量。他是不死不灭的!唯一能克制他的死神也已经死了。再打下去,结果也只是失败罢了。” 生命之神——也就是那个修女打扮的人说道:“是啊,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要徒增伤亡呢?我看李奥瑞克的军队里,许多都是高原人,我们是高原人的守护神,怎么能屠戮自己的信徒呢?” “显然高原人侍奉他为王了,”至尊天神——那个飘浮在空中的壮汉也开口说道,“连七神教会的大祭司也效忠于他,而且,我看他干得还不错呢!我说,学士!你就别为难他了,就此收手不好吗?” 看来这七神还挺仗义,李奥瑞克心想,倒不像是什么坏家伙。 七神虽然能明辨是非,但尼古拉斯可不是那种人。他愤怒的吼道:“你们不想打是吧?那我就命令你们打!我命令你们,杀了李奥瑞克,杀光他的所有士兵!一个也不要留下!” 魔法契约的力量是无穷的,随着尼古拉斯的命令,六神再度转向李奥瑞克,各自拔出了武器,杀气腾腾;那本来消失的十万大军也再度出场。哈伦抬起头来,对他怒吼道:“你这蠢货!你就是强制命令我们也没有用,你难道没看到李奥瑞克已经成为了凌驾于凡人之上的存在?你们看到他那永生不死的可怕力量吗?” “我当然看到了!”尼古拉斯大声说道。他在外面将一切都看得清清楚楚,当他看到李奥瑞克那夸张的死而复生的时候也是倍感惊讶,但这吓不倒尼古拉斯!他在封印李奥瑞克的时候,就做好了完全的准备。 “所以,我会给你们更加强大的力量!” “暗月的力量!” 尼古拉斯说着,便开始吟唱咒语。紧接着封印空间中就出现了一轮暗月——那是深紫色的月亮,在场的所有人都没有见过这种颜色的月……除了李奥瑞克。 他认识那个深紫色的月亮,当初给小狐狸续命的时候,他还和暗月上面的巨鲸结成了不解之缘来着。 这时候暗月上面传来了一声悠长而又缓慢的声音。人们纷纷抬起头来,被这美丽的声音吸引了。然而下一刻,就见暗月上似乎出现了一个黑点。这个黑点越来越大,直到有人喊出:“那是一头鲸!”的时候,人们才意识到,那黑点是一只游弋在星海之中的巨鲸,它正从月亮朝着我们的世界缓缓驶来,跨越了时空的间隔,以一种不可名状的方式,出现在了人们眼前…… 巨鲸看似缓慢,实则快到超乎理解,就在人们愣神的一瞬间,它已经霸占了天空。整个天空都是巨鲸的身体,哪怕极目远眺也看不见它的头和尾巴。它再次发出低沉的叫声,这回,十八万人中至少一半的人都晕倒了——那声音不是凡人可以承受的。 果然是它,李奥瑞克心想,尼古拉斯怎么把它给请来了?这回可有乐子看了。 Ps:惯例的小洋人发牢骚时间。 咳咳咳咳咳咳咳咳咳咳咳咳咳咳咳咳咳! 然后就是脑子好晕啊,这就是脑雾吗?怎么感觉自己变成弱智了。我真的还能胜任这份工作吗?对自己产生了怀疑。 一想到以后可能还可能会二次感染我就心灰意冷,准备明年囤积三个月物资,就再也不出门了。 最近更得比较少,等我好了,都会补上。 谢谢各位。 群1巴一7妻16 第三百一十三章:巨鲸登场 巨鲸在天空上飘荡着,它发出悠长、低沉而又缓慢的声音,那声音摄人心魄,让人仿佛灵魂都要随之飘远。现在还能保持意识清醒的人只剩下三分之一,大多是老人、神职人员以及上过战场的士兵,基本都是意志力较为强韧的人。 尼古拉斯的声音从现实世界中传来,只听他说道:“暗月之神,深海的巨鲸!我请求您赐予我力量!” 巨鲸又发出了一阵低吟,这次的声音更加抑扬顿挫,似乎是在说某种外星的语言。人们固然是听不懂这种语言的,但奇怪的是,人们却能在大脑中理解它所说的话。 巨鲸说道:“你是凡人,无法承受我的魔力。” 尼古拉斯就说:“那好,请你把魔力给我召唤出来的神灵!给他们总可以吧?” 巨鲸说:“可以。” 巨鲸要给敌人魔力?李奥瑞克连忙大声喊道:“兄弟!兄弟你等一下,你还认识我吗?我老中医!” “谁?”巨鲸转身,随之在空中一个甩尾,星空出现了水波一般的震动。接着它提升高度,拉高视角,这才看清下面那个人是李奥瑞克。 “哦,是你!”巨鲸顿时发出了愉悦的叫声,旋即兴奋地用尾巴拍打天空,黑夜如墨汁一般荡漾,满天都是碎星。 “你怎么在这里啊?”它问道。 这头巨鲸认识李奥瑞克王?在场的人都不可思议的看着他,倒是北伐军的一些人认识这只巨鲸。小狐狸更是一脸震惊的喃喃道:“这不是我梦里那个大鲸鱼吗?” 李奥瑞克说道:“是的,我被困在这里了,你有什么办法……” 李奥瑞克话还没说完,尼古拉斯就声嘶力竭打断道:“暗月之神!请聆听我的请求!不要被这个奸人蛊惑……” “你很烦哎!”巨鲸说。 尼古拉斯面如死灰。 “我的朋友,请继续讲。”他对李奥瑞克说道。 李奥瑞克就说:“是这样的,你也看到了,这里是个封印空间,我和我的军队被困在这里出不去了,而且我的敌人还召唤了一支军队来讨伐我。就是这么一个情况,你能帮帮忙吗?” “哦,让我想想办法。”巨鲸说。 想想办法可还行!在场的士兵们听到了这话无不震惊,李奥瑞克王不光自己成为了神灵,而且还能通神?他竟然能和这头巨鲸交流并得到帮助?看来大王不光是成神了,而且在神界混得很开啊! 尼古拉斯这时候却坐不住了,心想:天父在上!怎么李奥瑞克跟这个暗月之神称兄道弟的?暗月之神不是我请来的救兵吗?怎么跟他这么亲热啊。不行,我得问问。 于是尼古拉斯清了清嗓子,大声说道:“伟大的暗月之神!请回应我的呼唤!” 大鲸鱼用身后的出水孔叹了口气,跟李奥瑞克说:“朋友,你先等会,我跟那个人有契约,我先跟他聊聊,把公事办了再来和你叙旧。” “不急,你先忙吧。” 于是巨鲸回应了尼古拉斯的召唤,说:“我回应你!凡人,你有什么事情?” 尼古拉斯说道:“暗月的巨鲸!我不是请求你赐我们力量吗?七神正等着您的恩赐呢。” 七神互相看了看,摊手的摊手,耸肩的耸肩,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 巨鲸沉吟少许,说:“你为什么需要力量?” 尼古拉斯说:“当然是为了……进行正义的战斗!” 巨鲸说:“你战斗的动机与我无关,但是,你对面这个名叫李奥瑞克的人是我的朋友,如果你请求力量是为了对付他,那我不能帮你。” 尼古拉斯顿时急眼了,说:“可你已经拿了我的祭品!暗月之神啊,等价交换是魔法的铁律,你收了祭品就要办事,对不对?” “嗯……”巨鲸陷入了沉思。 片刻之后,巨鲸对李奥瑞克说道:“对不起啊,我确实是拿了他的祭品,因此,我会给他魔力,等价交换,这是铁律。” 李奥瑞克摇了摇头,说:“没关系,我也不想让你为难。” “好。” 巨鲸一声低音,后背的气孔之中闪烁一抹紫光,接着,就看到空中缓缓落下几枚发光的滴露。用手一数,不多不少,正好六枚。这些滴露大小形状都像是小水滴,只是因为冒着紫色光芒所以才能让人看见。滴露不偏不倚的落在六神头顶,得到滴露之后,六神顿时神情一变。接着,六位神灵身上开始冒出紫光,眼睛里边摇曳着紫色火焰,同时所有人都双脚离地,靠着魔力就能飘浮在空中。要知道,靠魔力对抗地心引力,这是只有“至尊天神”才能做到的,而他也是七神中最强的那个,现在相当于所有神灵的战斗力都上升了一个等级。而至尊天神本身更是表现夸张,只见那男人张开双臂,噼啪的电火花就在他周围的空气中炸开,在场的所有人顿时感到头皮发麻,然后头发和汗毛就竖了起来;其他能感知到魔力的人更是觉得心悸、恐惧、身体不由自主的颤抖,此时空气中正弥漫着强大的魔法元素,这位天神只要心念一动,就能在地面上引发一场雷霆风暴,届时在场的人将无一幸免。没有人会怀疑,天神可以轻易的毁灭掉这个世界。 尼古拉斯也感受到了这些变化,他兴奋的说道:“这才是神该有的力量!这次像话!李奥瑞克,你就要完了!你即使是投降也来不及了!我不接受你的任何投降,我要你死!我要你悲惨的、耻辱的、痛苦的死去!” 李奥瑞克望向大鲸鱼,却没有说话。 一切尽在不言中。 鲸鱼开口说道:“李奥瑞克,对不起,我援助了你的敌人,但是我会补偿你的……”巨鲸的双眼突然冒出了深紫色的光,就仿佛天上多了两个月亮。 尼古拉斯看到这一幕连忙喊道:“立刻进攻,现在就杀了他们……” “安静!”巨鲸怒吼。 巨鲸的吼声让整个世界陷入了一片死静,所有躁动的魔法元素都随之平息了下来。位于现实世界的尼古拉斯直接被震到死机,“嘎嘣!”一下倒在地上然后开始抽搐。 接着巨鲸说道:“我早就想过要回报你了,但那时候你的还太弱小,我害怕给你太多东西会让你的灵魂坏掉。现在你已经具备神格,时机也就成熟了……” 说着,巨鲸的双眼再度亮起。接着,天空上就开始下紫色的大暴雨!而且就下在李奥瑞克头顶,相比起之前那寒颤的小水滴,这大暴雨就跟你吗消防栓防水一样,冲了李奥瑞克一个七荤八素。七神都看傻了!心想:这紫色滴露竟然是如此廉价之物吗? 片刻之后,大雨停息,李奥瑞克已经成了个“小紫人”,看上去好不狼狈!然而这只是表面上的,实际他体内正在发生复杂的变化。巨鲸的魔力不同于这个世界,是一种完全陌生的力量,他能感觉到巨量的信息冲入脑海,这些信息也不用思考,就在他脑海中抓化成了精神力、魔力甚至是卡路里。 这一次的进化和开buff那种感觉不一样,李奥瑞克的肉体没有什么外表上的变化,主要都体现在身体内部。他感觉自己一瞬间想通了许多复杂的问题,比如什么天文的奥秘啊,宇宙的真理啊,为什么他上辈子一直是处男啊,或者魔女小姐为什么这么可爱之类的……然后不知道过了多久,李奥瑞克忽然睁开眼睛,说:“我悟了。” 说完这三个字,他整个人的气场都不一样了。在外人看来,李奥瑞克在外表没变化的情况下,年龄一下就增长了一百岁,他眼神之中透着一股“非人”的睿智。信徒感受到了神的变化,纷纷跪下来顶礼膜拜,敌人见了他都心底充满畏惧,七神见了也都害怕,甚至就跟他最亲密的姑娘也感觉到了一丝陌生。 谁也不知道他发生了什么变化,但所有人都能感觉到,这个男人已经进化成了某种他们无法理解的存在。 巨鲸问李奥瑞克说:“你感悟到了什么?” 李奥瑞克沉吟少许,回答道:“我……无法描述。” 巨鲸发出一阵愉悦笑声,说:“无法描述就对了,因为你现在使用的语言太原始了!若是你能描述出来,证明你的领悟的东西也是十分原始的。你记住,能用人类语言描述的真理,就不是真的真理——我给你的力量只能持续几分钟的时间,但这种感觉,我希望你记住。” “我会记住的。” 巨鲸说道:“很好,接下来的战斗你自己解决吧。” “嗯。” 完成了一次超进化的李奥瑞克望向六神,说:“你们谁来和我打,或者一起上?” 七神面面相觑,其中那个“至尊天神”说道:“尊敬的李奥瑞克,你已经凌驾于我们的神格之上了,我们不是您的对手。” “那你们认输吗?” 天神点头说道:“我们认输……” “等等!” 尼古拉斯的声音又从天空上传了过来,这家伙刚刚苏醒,从地上爬起来,看着七神钉内的一切。他质问道:“为什么你们要投降?暗月的巨鲸不是给你们力量了吗?”尼古拉斯并未看到李奥瑞克被“醍醐灌顶”那一幕。 至尊天神说道:“尼古拉斯先生,巨鲸也给了李奥瑞克启迪,如今我们不是他的对手了。” “说谎!”现实世界的尼古拉斯狠狠一拍桌子,桌上的七神钉跟着震动,封印世界也随之地动山摇。 “巨鲸怎么会赐予李奥瑞克启迪?他没有祭品,也不知道正确的施法流程,他凭什么啊!”尼古拉斯显然是不敢相信这个事实。 尼古拉斯望着封印世界里边的李奥瑞克说,说道:“你们一定是在说谎!你们这群懦夫!李奥瑞克跟之前不一样了?我怎么看不出来?” “库曼,你来看!”他又呼唤库曼来看。 库曼望着里边的李奥瑞克,又看了看巨鲸还有七神,说:“确实没什么区别……”说完这话眼睛一转,道:“但我要去趟茅房。”说着便快步离开了施法的房间。 尼古拉斯心思全在封印空间中,并没注意到尿遁的库曼大人。 此时至尊天神回答道:“凡夫俗子的眼睛是看不出来的。” “懦夫,都是懦夫!我命令你们打!给我杀了李奥瑞克!” 七神受命于契约,必须服从尼古拉斯的命令。众人纷纷拔出武器,战神高举战旗,身后的士兵们吹响了总攻号角;北伐军的将士也严阵以待,士兵们高声呐喊,身后鼓声震天。 照这样下去,一场大战在所难免,到时候北伐军非得死个十万八万的,毕竟战神的军队很强,而且现在的军队里边以民兵居多,这些民兵虽然勇敢,但毕竟比不上正规军。 “做点什么,李奥瑞克!”希雅大声说道,“你不是开悟了吗?能不能停止这场无意义的战争?” 李奥瑞克只说了一个字。 “能。” 说罢,李奥瑞克朝着战神的十万大军伸出了手,然后他嘴巴看快速蠕动了几下,就仿佛是念了什么咒语似的。接着,七神那正在冲锋的十万大军突然就静止不动了,仿佛时间停止了一样。 北伐军这边的人也静止不动了,但他们不是因为中了魔法,而是因为震惊。 这是怎么回事? 李奥瑞克接着又换了个手势,他轻描淡写的挥了挥手,就如同夏天的时候给燥热的脸颊扇风那样,又有点像是赶蚊子,然后更加匪夷所思的事情发生了,七神以及他们的十万大军竟然消失不见了!那可是活生生的十万个士兵,怎么就消失了呢? 希雅一脸惊讶的问道:“这是怎么回事?” 李奥瑞克面色平静的开口说道:“七神召唤也好,十万大军也罢,其实都是一些魔法创造出来的幻象,我只是用了一个非常简单的反召唤术罢了。这个反召唤术真的非常简单,即使是魔法学徒也能学会,只是我先前没有看穿他们。”李奥瑞克深呼吸了一口气,“巨鲸给我的力量,让我能洞悉万物,看到事物的本质。” 空中传来了尼古拉斯绝望的喊声:“这不可能!七神怎么会这么轻易的就被消灭?那可是神灵!” 李奥瑞克抬起头来,说:“你看到我的力量了,尼古拉斯!” “怎么,是要我自己动手,还是你开门放我们出去?” 尼古拉斯发出了野兽一般的咆哮,全然不复先前那个儒雅大学士的样子。他吼道:“为什么!为什么我所有的周密计划在你面前都成了笑话?为什么我苦心经营几十年的一切都被你轻易毁灭了?为什么我做的一切都没有意义?我是大学士尼古拉斯,我是世界上最聪明的人!” “李奥瑞克,我绝不会放你出来!”他恶狠狠的说道。 “那我就自己找路出去。”李奥瑞克说。 他说着环顾四周,寻找封印空间的漏洞。他很快就找到了一个七神封印的设计缺口,这个缺口非常微小,但他还是一眼就看到了。他意识到,只要往那里缓慢的、持续的注入足够多的魔力,就能冲破这个空间。 可就在这时候,尼古拉斯彻底发狂了,他大喊道:“我不会给你任何机会的!我不会!” 此时的现实世界之中,尼古拉斯拿起一把铁锤狠狠敲打七神钉,将七神钉敲打到变形,然后他又将钉子浸泡到了一种烈性魔药里边,顿时,七神钉上面起了剧烈的化学反应,钉子嘶嘶冒泡,正在被迅速的腐蚀。 尼古拉斯咆哮着说道:“我要毁了七神钉!毁了你的世界!” 随着尼古拉斯的疯狂举动,李奥瑞克这边的封印世界一瞬间就变得昏天黑地!紧接着天空开始如碎玻璃一般崩塌,大地也迅速的崩裂,地平线处的地面开始土崩瓦解,这种毁灭的迹象从四周开始,逐渐往中心蔓延,照这个进度下去,用不了多久这个世界就会整个坠入黑暗之中。 面对这可怕的情景,信徒和士兵们虽然惊恐,但整体上却保持着镇定,因为他们知道李奥瑞克王和他们站在一起。芙也大声喊道:“相信我们的王!相信李奥瑞克!” 十八万道目光投向李奥瑞克,等待着他给出问题的答案。 李奥瑞克望着濒临毁灭的世界,心想:不行,来不及了,现在世界崩溃的速度太快,估计三十分钟一切就都要烟消云散,而若想通过魔力撕开一条通往现实道路至少也得两个小时。还是和小狐狸那次一样,我没有时间了! 李奥瑞克抬起头来,望着天空上的大鲸鱼,喊道:“巨鲸,我的朋友!请求你救救我们!带我们离开这个毁灭的世界。” 巨鲸发出一阵低吟,说:“我有办法带你出去……但我没法拯救所有人。” 李奥瑞克脸一黑,“什么意思?” @q@q@群巴2一7妻1 第三百一十四章:那就将我献祭掉吧 巨鲸沉默了。 李奥瑞克焦急的诘问道:“什么叫没法拯救所有人?那你究竟哪能带多少人出去?” 巨鲸说:“我已经在着手撕开空间裂缝,但至少需要一个小时的时间,以这个进度的话,理论上我最多能让九万六千五百人逃出这个空间。” 李奥瑞克叫道:“可我们有十八万人!” “对,我只能拯救一半的人。”巨鲸说。 这怎么行!这十八万人都是我的追随者,跟着我出生入死,上阵打仗,我怎么能抛弃他们呢?难道就没有什么别的办法吗?李奥瑞克赶忙用巨鲸恩赐他的双眼去观察这个世界,希望能够再找出一些漏洞来,但这时候巨鲸的赐福已经耗尽,他的头脑越发混沌起来,再也看不到封印的空间裂缝了。 空间的崩塌还在继续,人们已经无法镇定,小孩和女人开始哭泣,男人也惊慌起来。李奥瑞克连忙问那只大鲸鱼,说:“暗月的巨鲸!你是如此伟大,如此智慧,难道就没有一个能拯救所有人的办法吗?我请求你,看在我曾经帮过你的面子上!”他说着行了一礼。 巨鲸叹气,说:“不是我不想帮助你,李奥瑞克,而是这件事情我也无能为力。首先我不是那种以强大法力著称的神祇,我只是储备的信息够多,所以才能洞悉一切。” 对,要不怎么先前一大堆藤壶在你身上掘比特币呢? “因此有些规则我也需要遵循,比如空间的法则。当前空间能允许的裂口就这么大,如果贸然撕扯,就会造成空间崩溃,说不定这里就会直接毁灭了。更何况你这个世界离我太遥远了,我的力量我发触及这里……” 说话功夫,世界的崩溃已经越来越近,天空大块大块的掉落下来,犹如被炮弹炸碎的天花板;四周的空间也随之崩溃,地面上出现了一道道纵横交错的大裂谷。 李奥瑞克焦急的问道:“那有什么办法能让你的力量触及这里吗?” “我需要媒介,或者说祭品。” 祭品? 一说祭品,立刻有许多勇敢的人站了出来,他们自告奋勇的说道:“我愿意成为祭品!”这些人要么是北伐军里最忠诚的战士 “都他妈回去!”李奥瑞克骂道,“我寻求巨鲸帮助就是为了救你们!要是你们先死了,那我做的事情还有什么意义啊?再说了,就算是祭品也轮不到你们……” 巨鲸也说道:“对,这些家伙也太弱小了,根本就当不了祭品。” 众人只得退下。此时李奥瑞克想了想,说:“我行不行?”他用手指着自己的脸。 “李奥!”希雅吓得脸都白了,一把抓住他的手,说:“你知道你再说什么吗?这里最重要的就是你!” 一旁的菲利普也走上来,焦急的说道:“陛下!我知道您仁慈又怜悯,但您可是尊贵的国王!如果您死了,我们这些庸人就算活着也搞不出来什么名堂。不管是北伐军还是王国,没有您都是不行的!” “但我死不了啊。”李奥瑞克嘀咕道,接着他抬起头,问那鲸鱼说:“所以,我行不行?” 大鲸鱼苦笑了几声,说:“当然是不行了!且不说我不会献祭你……朋友,你别忘了,你现在是神!神怎么能当作祭品?” 可是我不想当这个吊神啊! 李奥瑞克又想了想,说:“那我能不能不当神了?又或者说……我把自己的神格献祭给你!对了,我不当神了,这样就可以当祭品了!” 这话说完,包括大鲸鱼在内,场上所有的人都愣住了。放着神不做,非要当祭品?这是什么海马濑人式操作! 鲸鱼喃喃道:“理论上可行,但是……” “那还等什么,赶紧的!” 而菲利普直接急眼了,说:“您需要做到这种程度吗?您相当于用神格换取九万条人命……”菲利普说到这里一咬牙,压低声音道:“而且绝大多数都是臭蛮子、泥腿子,死了就死了!犯不上您付出这么多啊。” “你给我住口!”李奥瑞克低吼道,“看在咱俩关系要好的份上我不追究,但要是下次再听见你说这种混账话,我就军法处置你!你记住,菲利普,所有追随我来到神指城的人都是我的人民,王必须为人民的安危负责。” 一位年长的信徒飞奔过来,扑通跪在李奥瑞克面前,哭道:“您是我们的神!哪有神为了凡人而去献祭的?如果您这么做的话,那所有人就都会背负原罪!永远都会良心不安。” 随后许多信徒都哭了,甚至一些狂信徒高呼要立刻自杀,献祭自己的生命来保全李奥瑞克王。李奥瑞克大声说道:“你们这群蠢货!如果你们还当我是李奥瑞克王,就不要质疑我的决定!” 李奥瑞克已经具备神格,他那强大的气场顿时将所有质疑的声音都压了下去。 待场面平息,李奥瑞克抬起头来,问道:“我要怎么做,巨鲸?我要怎样才能将自己的神格献祭给你?” 巨鲸沉默少许,说:“你知道你在做什么吗?” 李奥瑞克肃然回答道:“是的,我很清楚我要做的事情。” 巨鲸发出了一声否定的低沉呻吟,旋即说道:“李奥瑞克,你已经是非常伟大的神灵了,你的神格之高贵非常罕见,据我所知,在你这个星球上已经鲜有比你更高级的生命。你现在是永生的神,你有无穷无尽的寿命和比星球还顽强的生命力,在你未来漫长的岁月中,你想要多少追随者,就能有多少追随者。事实上,对你来说,这些人就是一群蝼蚁,毫无意义,毫无价值!你真要为了蝼蚁而牺牲自己的力量吗?” 李奥瑞克回答道:“如果他们是蝼蚁,那我就是蝼蚁托举起来的王——何况他们不是蝼蚁,他们是我的人民。” 李奥瑞克转身对那些跟着他出生入死的人说道:“你们也听我说!王国的伟业是你们和我一起成就的,每个人都是英雄,而我能得到神格,更是因为有你们献上信仰的力量。王也好,神也罢!都是因为有人民在支持他们。如果没有你们的力量,我就什么都不是。换句话说,所谓的神格,就是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所以,我如今献祭神格来换取你们的生命,其实也只是将你们的东西还给你们!你们不必感谢我,这只是物归原主罢了。”他不希望自己的人民对他心怀愧疚,因此才说了这番话。 众人的目光望向李奥瑞克,神情中带着无限的崇拜;芙率先行礼,随后是团长们,还有李奥瑞克的亲朋友好,接着是后面的士兵,民兵,追随者,信徒……老人、孩子、母亲、残疾人、农民、乞丐、妓女、奴隶……所有人都跪下来,拜他们的王。 “都起来!现在不是跪的时候。”李奥瑞克大声说道,“那个……巨鲸!到底行不行,你给个准话!” 巨鲸没有回答,而是高高升起,只见它在破碎的天空上游来游去,那破碎的黑色天空完全伤不到它。它用一双暗月般的巨大眼睛俯瞰着下面的人,忽然说:“其实还有个办法。” “什么办法?” “我刚刚看到你们之中有一个人,他非常强大,强大到也可以当做祭品。” “蛤?还有比我强的?”李奥瑞克十分诧异。 “是的,就是祭坛上那个人。”巨鲸说道。 哦,黑龙啊?难怪呢,那家伙确实是很能打。 巨鲸一说这话,李奥瑞克身后的那十八万人顿时兴高采烈的欢呼起来,太好了!李奥瑞克王能保住神格,我们也能保住性命!而唯一的代价,就是一个敌人的俘虏。少部分人已经磨刀霍霍,他们看着黑龙坎德洛的目光,就像是在看过年时候待宰的牲口。 坎德洛也绝望了,他固然有一身武艺,但现在整整十八万个人想杀他,他就算是武艺再好也没有意义。更何况他被钉在这里好久了,体力耗尽,浑身虚弱,甚至这几个钉子他都挣脱不开。 我就要这样死了么? 坎德洛作为一名战士,不止一次想过自己会怎么死去。他可能会战死,可能会在伤病中死去,也可以会死去龙的诅咒……但他没想过,自己竟然会死得如此屈辱!他会像个牲口一样被挂在墙上任人宰杀。 耻辱,实在是耻辱! 坎德洛心中充满了痛苦和恨意,这种恨意有对库曼的恨意,还有对银龙公主,对龙王布林,甚至对整个蛮族……坎德洛自幼武艺过人,一心想着出人头地,或者是去前线杀魔族,但龙王布林却只是让他做那个丑八怪公主的保镖,从不让他去任何能获得荣耀的地方。他守护银龙公主十年,其间没遇到过任何敌人,没有任何能让他施展拳脚的地方,他大好人生就这样荒废了。若不是他勤于修行,那连武艺也会荒废。 他渴望战斗,渴望荣誉,渴望着热血沸腾的人生。 但这一切都化作了梦幻泡影,他,黑龙坎德洛,马上就要死了。 而就在这时候,他听见了李奥瑞克大声说道:“不行!不能献祭掉他!” 黑龙的眼睛本来已经闭上了,此时又猛然睁开,他难以置信的看着李奥瑞克王,说不出话来。 李奥瑞克的决定让人民沸腾了,人们大声呼喊,问他为什么要这样做?黑龙是敌人,也不是你的追随者!何必为了他就舍弃掉宝贵的神格呢? 希雅也大声喊道:“李奥瑞克,不!你不能这样做!那家伙不值得。” 李奥瑞克轻轻拍了拍她的肩膀,说:“我自有决断,回头和你解释。”随后李奥瑞克又抬起头来,他望着大鲸鱼说:“不行,这个人不能当祭品,还是原计划不变,让我当祭品吧。” 鲸鱼叹气,说:“好吧,你这个固执的家伙。” 众人还想请愿,李奥瑞克顿时大声说道:“都闭嘴!难道我的命令不好用了吗?”这样一说,才没人敢跟他继续争论。 见到李奥瑞克力排众议也要保下自己,黑龙又是感动又是不解,他大声说道:“李奥瑞克王!” “干嘛?”李奥瑞克说, 黑龙问道:“为什么?你用神格换取我的生命?那可是永生不死的力量啊!李奥瑞克王!我们先前还是陌生人,甚至我们是敌人!” 李奥瑞克点了点头,说:“你还记得我一开始说的什么吗?” “您……”黑龙脑海仿佛闪过一道霹雳,他记得,李奥瑞克再劝他合作的时候就曾经说过:“我会救你出去的。”黑龙当那只是随口一说,真没想到他是说真的。 “君无戏言。”李奥瑞克道。 泪水模糊了眼眶,隐藏在头盔之内的那张脸,终于感动的哭了起来。在场的众人看到了这一幕,似乎也体悟到了王的心思,众人钦佩之余不禁感叹:不愧是能获得神格的王。这信誉、这气量、还有这魄力,都不是凡人能够比拟的。 “时间不多了……”李奥瑞克转身望着天空上的巨鲸,大声说道:“巨鲸,拿走我的神格吧!我将这一切献祭给你,然后,送我们所有人平安的离开此地。” “你确定吗?” “确定——这是我看到的真理。”李奥瑞克回答道。 …… 于是,巨鲸降临在李奥瑞克身上,用一种凡人无法理解的方式,打破了七神钉的封印。 十八万人瞬间就传送到了神指城内,回到了他们消失时候所处的地方。人们已经见了太多的神迹,反而对这神迹见怪不怪,经过短暂的庆祝之后,军民立刻投入到了之前的工作中。刚刚占据神指城,他们还有太多事情要做。 老李也总算是摆脱了那个杀千刀的“不死之身”。离开封印空间之后,他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用小刀划破手指,观察伤口的愈合速度——还好,还和之前一样。这就意味着他又能死进图书馆了。 此时,李奥瑞克望向要塞,他大声喊道:“库曼!别让我费事抓你,自己滚出来!” 声音回荡在夜空中,片刻之后,城堡大门缓缓升起,只见库曼举着双手缓缓走出。 “我输了。”他说。 库曼大势已去,最终决定开城投降。此时的库曼看上去像是老了十岁一样,他眼睛里边的猩红不再,人也憔悴的像个将死之人——几小时前他还不是这样的! 李奥瑞克没有跟他废话,说:“尼古拉斯呢?” “疯了,跳楼了。” 尼古拉斯此时躺在天台下面的石砖上,一副疯疯癫癫的样子,听人说,尼古拉斯在看到封印解除之后,就直接发疯了,大叫着什么“不可能!绝对不可能!”然后从天台跳了下去,直接摔断了腿,看那样子,即使什么也不做他也活不了多久。 随后李奥瑞克带着一众将领进城,先是放出了地下室的人质,然后将库曼与一众死党关进大牢,日后再行发落。然后李奥瑞克又交待普希拉说:“我命令你用精神魔法拷问尼古拉斯和库曼两人,让他把他知道的全都吐出来!我要知道七神钉的事情,还有他背后是谁,以及其他一切有用的情报。” 做完这一切,时间已经是黎明,朝阳冉冉升起。黎明的光点亮了神指城,撕开了这个漫长的黑夜。劫后重生的人们自发来到了城堡广场上,他们或是升起篝火取暖,或是打地铺休息,还有些人在跳舞,在默念经文,在祈祷,在烹饪食物,在修补衣服,在诊疗病人……人们默契的享受这个安静的早上。 他们在等待着某个事物,等待某个人。 于是,李奥瑞克来到天台上,这里能够俯瞰下面的一切。 人们纷纷抬起头来,犹如望着初阳一般,望着崭新的王。 王对着城堡广场下面的众人大声说道: “我的旗帜已经插上城堡,城墙,还有每一座建筑!” “从今天起,神指城归李奥瑞克王朝所有!荣誉属于高原人!荣誉属于我的人民!荣誉属于神圣中土联盟!” “长夜结束了。” “我们胜利了!” 接下来,震耳欲聋的欢呼声响彻了这片土地。 至此,神指城战役宣告结束,李奥瑞克占据了中土的核心城市,亦是四大蛮王——乌鸦王的首都。 厚土大陆中南地区的版图变了颜色,中土与沼泽连接起来,他的疆域已经凌驾于其他三位蛮王之上,仅次于龙王布林和老魔王,成为即魔族、蛮族以外,第三个厚土大陆宝座的有力争夺者。 这也是高原人两百年来首次重回牌桌之上。 Ps:今早已经转阴,但各种症状还在。首先就是咳嗽,然后脑子昏昏沉沉,不清楚。记忆力减退,尝试着跟老婆玩成语接龙,被五比零。晚上的时候脑子会稍微清醒一点,白天就是完蛋。 今天恢复了日更五千,后面随缘加量。 咳咳咳咳咳咳咳咳! 1⑧②7716 第三百一十五章:日后谈 虽然神指城的战斗结束了,但是后面还有许多事情要做。首先,惯例的事情,就是清点战利品!这是大家最喜欢的,一说清点战利品,希雅就哼着小曲,美滋滋的走进了神指城的仓库,一边走一边哼哼道:“让我看看这回又有什么大宝贝呢……”没想到刚一开门,希雅立刻脸一黑,顿时骂娘。 原来这神指城的仓库早就让库曼那个狗杂种给搬空了,仓库里边只有几只死耗子。 希雅还是不甘心,就让老管家桑拿哈卓带着她寻宝。老管家对神指城了如指掌,他带着希雅巡查了所有可能藏东西的地方,却只找到了一摞厚厚的账单。 希雅气得骂街,艹!库曼这个杂种不光没有油水给我,而且还欠了一屁股债?希雅带着账单去找李奥瑞克,问他这事怎么办?李奥瑞克笑了,说:“库曼欠的债关我李奥瑞克什么事?一律烧了。” 最终,只找到了一些制式的蛮族武器装备,还有一些土炮和床弩之类的。要是搁在阿卡德时代,这些“蛮械”都是无价之宝,但现在李奥瑞克有的是装备!乌鸦王的蛮族装备甚至都还没发完呢,然后还有三大贵族的装备要发,还有第一次击败库曼南征时候缴获的装备,哦,还有精灵军械库里边的装备……他现在手下十八万人,全武装起来都还有富裕。 但蚊子再小也是肉,李奥瑞克决定将这些装备收进契约空间里边,以备不时之需。 而在收纳装备的时候,还出了一个小插曲。 当时李奥瑞克正指挥着火焰恶魔将装备搬运到契约空间之中,一群脑袋上点着火苗的恶魔搁那吭哧吭哧的搬砖,这时候菲利普就过来了,然而奇怪的是他就站在后面看着,也不说话,表情有点怪异,仿佛有屎拉不出来的样子。李奥瑞克嗅觉敏锐,立刻就察觉到了他背后有张臭脸,不由得转身问道:“菲利普,你咋了?有话就说有屁就放,搁这戳着干什么?” 菲利普就不好意思的笑了起来,他摸了摸鼻子,说:“啊,那什么,我就是有点羡慕。” “羡慕什么呢?” 菲利普说:“就是您这个契约空间吧,也太好用了!有了这个东西,那后勤能力不就上天了?您想想,大几万人的资源随身携带,相当于我们就有了一支纯粹的机动化部队,想去哪里就去哪里!我们今天打中土,明天打北境,后天打谷地,大后天就转战海湾地,敌人只能在我们后面吃屎!太厉害了啊,说实话,我们这帮搞后勤的,做梦都想要一个您这样的契约空间……” 李奥瑞克哑然失笑,道:“原来是这个,你直接说不就好了吗?”他说着打了个响指,说:“这好办,想学,我教你啊!” 菲利普惊呼道:“啊?这个我能学吗?” “是啊,能学,嗨呀,也怪我疏忽了,最近事情太多,忙完了,其实我早就应该教你的。这样,你跟我来!” 说着带菲利普来到了一处无人之地,道:“首先这个是不传之秘,这毕竟召唤恶魔的魔法,有一定的危险性,比如魔法反噬、精神力过载、或者是契约中的一些霸王条款都有可能对你造成伤害,你要谨慎一点。”李奥瑞克先将注意事项说清楚,免得回头出了岔子,害了菲利普。 “没问题,我会好好学的。”菲利普连连点头说道。 李奥瑞克首先是将基本的咒语、心法、施法材料什么教给了他,菲利普还算聪明,一个下午时间就学了个七七八八,只是期间有好几回差点发疯、走火入魔。李奥瑞克在教给他这个东西之前,真没想到会如此困难、如此凶险。好在李奥瑞克在一旁悉心指导,要不然这家伙恐怕就死在当场了。由此可见,《初等恶魔召唤术》这个真理是有多么可贵,李奥瑞克本以为这就是个入门魔法,现在看来,这东西含金量真的很高。 总之晚上的时候,菲利普就掌握了基础的召唤法门。 接着李奥瑞克就拿出了“恶魔召唤契约书”,他将那本书实体化呈现在菲利普面前,说:“这个魔法分两步,第一步是学习召唤,第二步是幻化召唤书。第一步会了就行,第二步无所谓。召唤书实体化太麻烦了,这样,你就直接拿我的本子来操作,支付的时候用你的精神力就好了。来,先把手掌放在这个印记上面,识别一下你的信息……” 菲利普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然后把手指放在了召唤书的“解锁”上面,就和指纹解锁一样,然后……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菲利普大声惨叫。 李奥瑞克连忙将他的手指抬起来,问道:“你怎么了?” “我感觉我的灵魂都被抽走了!”菲利普大喘着气,冷汗都打湿了衣襟,“这个真没关系吗?我觉得再晚一秒我就要去冥府报道了,我,我……”他摸着胸口,心有余悸的说道:“我甚至看到我曾祖母了。” “没事啊,应该没事的。”李奥瑞克从来没有过菲利普这种感觉,他充其量就是觉得自己像是被蚊子叮了一口。 随后他看了一眼召唤书,发现菲利普的灵魂已经录进去了,相当于是在这本招聘书上注册了一个账号。李奥瑞克用手指滑动菲利普账号下面的“灵魂钱包”,看完之后他顿时惊讶的张大了嘴巴。 菲利普……只有二十块钱? 相当于是只能召唤两个火焰恶魔!? 他将这个悲伤的事情告诉了菲利普,菲利普听完之后也倍感困惑,说:“我这么寒颤?我为什么只能雇两个啊?” 是啊,我怎么知道呢?我可是一口气雇了五百个啊!而且还剩下一半的精神力。 菲利普全部的精神力加起来,也只能雇两个,这个悲惨的事实,让菲利普欲哭无泪。他问李奥瑞克说:“元帅,精神力这种资源要如何才能增长呢?” 李奥瑞克想了想,说道:“精神力啊,一个是年龄增长,另一个是打坐修行,还有就是经历一些精神刺激——比如死里逃生,或者是直面邪神,阅读难以理解的魔法书什么的……” “哦……”菲利普点了点头,旋即表示:“那我可能是没这个福气了。” 总之,两个恶魔也可以,现在魔界那边为了促进就业,有“雇恶魔送房地产”的政策,哪怕只有两个恶魔,也会有一千平米空间了。菲利普喜提新房,带着两个脑袋冒火的好基友就将自己的各种东西都搬了进去。在归置物资上,作为后勤部长的菲利普显然比李奥瑞克更有条理,他将东西归纳整齐,分门别类,一千平的仓库仿佛塞进去了两千平的货。菲利普表示:我现在就是个移动的军火库,以后远征我们不用套车不用骡马,就我自个来回扛着走就能满足整个北伐军的物资补给了。 李奥瑞克听完很高兴,说:“那我干脆再配你一只翼龙好了,这样你就成了会飞的移动仓库。” “好,好耶!”菲利普兴奋的举起双手,“我早就想飞飞看了!” 于是李奥瑞克带着菲利普来到了翼龙的兽圈,让他从里边挑一只喜欢的,菲利普按照相马的方式挑选了一只强壮的翼龙,说:“就这个吧!”接着李奥瑞克就将翼龙牵了出来,并且交给他如何驾驶,还交了一些简单的兽语术,让他能够和翼龙进行沟通。随后菲利普就激动万分的上车了,为了避免这个逼从天上摔下来变成肉饼,李奥瑞克这个老司机决定和他一起上车,完成初次的空中翱翔。 第一次飞行还算顺利,在李奥瑞克的监督下,菲利普基本上能够驾驭这只大鸟,李奥瑞克本以为今后他就能驾驭翼龙,成为第二个空中骑士,却没想到刚一下车这个逼就嗷嗷吐了一地,旋即说道:“我又看见我曾祖母了!” 很显然,看来菲利普的成长还需要循序渐进。 菲利普的事情告一段落,回到战利品清点这边来。 这次固然是没得到什么“血乌鸦大礼包”之类的东西,但也有一些有用的收获。 首先就是七神钉,这七神钉虽然是让尼古拉斯给毁了,但也没完全毁掉,这玩意儿毕竟是神器,结实得很。李奥瑞克将七神钉交给铁砧大师,问他能不能修复?矮人看了看,说:“上面的魔力都还在,魔法烙印也完好无损,只是其中两根断了,其他几个也都被魔药不同程度的侵蚀。这七神钉是用龙骨精髓打造的,如果有充足的龙骨,就能修复此物。” 李奥瑞克问道:“龙骨精髓?这玩意儿从哪弄啊?” 矮人回答:“死去的龙。” “据我所知,龙不会随便死去,他们都死在龙墓里边了。现在唯一的龙墓就在龙王布林的地盘上,这个……”龙王布林可不好惹啊!李奥瑞克这次跟龙人部队打过一仗,心里已经对布林的战斗力有了一些大致判断。显然,现阶段和布林作战还太早了。 此时在一旁给铁砧打下手的石恩团长说道:“元帅,龙骨也不是完全没有办法,魔族入侵的时候,曾经有许多龙战死在外,没来得及收敛龙骨,其中一部分后来被布林收走,还有一些归了魔族,但据我所知,有大量的龙骨被地精商人给弄走了!一部分拿去制作厉害的装备,还有些时不时的拿出来卖。以前经常有海地精出没于学士城的港口,我以前在那边任职的时候就见到过有一个大地精高价出售龙骨碎渣子,标价是黄金的十倍!好他妈贵!” 李奥瑞克说道:“别说十倍,就是百倍我们现在也买得起,再说了修复七神钉只需要很少的一点就够了。”李奥瑞克如今的领土包括整个沼泽地、中土南部沃土和中土北部草原,疆域仅次于龙王布林和老魔王,花点钱买些龙骨怎么了?毛毛雨啦! 李奥瑞克将七神钉收入自己的契约空间,等有机会再去修补这件强大的神器。 清点完物资之后就是整编部队,时至今日,冬天马上就要结束了,一到春天,接下来有大片的土地需要耕种,土地是无价的财富,但也是要建立在有人耕种的基础上的。李奥瑞克让自己的十八万民兵缩减到八万,其中的十万民兵投入生产,整编为“屯田部”,战时打仗,无战屯田,以此增加生产。同时又让铁匠铺抓紧打造生产一批农具,用于春耕。这件事情正好让米兰爵士来做,这家伙跟着李奥瑞克来到野狼城,本就是想做一番事业的,却没想到后续的战事一帆风顺,基本上是吃着火锅唱着歌一路平推,现在英雄总算有了用武之地,他兴奋地不得了,表示明年秋天您就等着数钱吧!我一定要在这片沃土上种出金子来。为了辅助他工作,李奥瑞克又将投诚的神指城管家桑拿哈卓给米兰爵士当顾问。桑拿哈卓是神指城的财政一把手,俨然就是半个财务大臣,又是地头蛇,什么都懂,有他帮助米兰爵士会如虎添翼。 另外,此次战役许多蛮族的贵族都站错了队,选了库曼的那边,自古以来站错队就没有好下场,李奥瑞克也不想打破这个祖宗的规矩,所以对于这些人该杀头的杀头,该流放的流放,该剥夺爵位的剥夺爵位,总之将他们手里的财富全拿出来,土地也要充公,接下来空出的土地还给人民,在这次战斗中立下功劳的人,都有土地可以分。这次追随他的民兵们大部分是赤贫者,一辈子比牛还累,全家穿一条裤子是常态,人均寿命恐怕连二十岁都没有,每个人都有各种基础病、营养不良或者是不同程度的残疾,李奥瑞克上辈子出身也不好,很能同情这些穷人。他自认为才能有限,拿不出什么治国良策,但至少也要让这些人吃饱穿暖。 至于后续的国家管理,李奥瑞克还是要交给蒂维丝。他决定今年春天就将蒂维丝接到野狼城来,然后迁都野狼城,并进一步扩编文职行政人员,增加自己对国家的管理能力。野狼城的位置位于国家的中央,属于连接着沼泽和中土的交通枢纽,而且北边有神指城作为战略缓冲,南边也有沼泽地作为大后方,无论是战术还是战略上来说,都比望北城更适合当首都。李奥瑞克将这个想法和蒂维丝说了,大公主也十分支持他。 “我早就想把首都迁回中土了!”蒂维丝兴奋的说道,“我们不能止步于此,陛下!接下来要一步步的迁都,直到有一天我们能够回到高原!将首都定在我们的故都——烈阳城!” “会的,蒂维丝,我们会的。” 随后,蒂维丝便开始着手进行望北城的各种交接工作,蒂维丝如今已经在望北城迅速培育了一批自己的嫡系官僚,这些人大多是她一手提拔上来,忠诚可靠,再加上有铁面无私的雷奎公爵监督,政治廉洁也有所保证。说起老丈人雷奎公爵来,李奥瑞克就想笑,先前老李去探亲的时候,不是带着雷奎公爵在天上飞了两圈吗?老头子过了飙车的瘾,自此以后就不愿意骑马了,后来不知道动了什么门路,竟然买来了一只血统非常不错的翼龙,并且让驯兽师将其训练成了自己的坐骑。最近就经常骑着龙到处飞,今天去望北城转转,跟蒂维丝请个安;明天去学士城,跟阿卡德喝个酒;最爱干的事情,就是在腰里别个鞭子,然后以“帝国督查官”的身份到处巡视,哪个地方的官僚贪污受贿、徇私枉法了,他就将人拉出来当街鞭打。这样的行为使得老头十分受到人民爱戴,听说许多的人自发为他立了雕像,甚至是盖起了庙宇。 大约这样忙了三天,李奥瑞克总算闲下来片刻,有空去陪陪家里人。教父说,没空陪家人的男人不是真男人,当初李奥瑞克还不懂这话,后来逐渐品出几分意思:成年男人的时间实在太少,工作之外就只剩分毫,这点时间本该是拿来和兄弟们饮酒撸串、开黑搓麻的,可是有了家人之后,就要将这些属于自己的享乐时间拿出来照顾家庭。换种说法,既然工作是生存的前提、必须要做,那之后就必须要在家庭和个人的享乐之间做取舍了。 当然了,个人享乐与照顾家庭这两件事情,也不见得就是冲突的。至少对于李奥瑞克来说,他很乐意跟姑娘们在一起喝喝酒打打牌,聊聊天什么的。 这天下午时候,老管家从神指城里边找了一些好酒,说,可能是当年乌鸦王秘藏的,品质不错,这酒放着也是放着,如今是新王驾临神指城的大好日子,不如就拿来孝敬新王。李奥瑞克闻了闻,果然是好酒,旋即心血来潮,又召唤出乌鸦王,问他这酒什么来头?没想到乌鸦王见了那酒眼珠子都变色了,叫道: “妈了个巴子的,这酒不应该和我一起下葬么?怎么会在这里啊?” q巴②177 第三百一十六章:塞拉维有心事 李奥瑞克就问他:“为什么这酒会和你一起下葬啊?” 乌鸦王抽了口闷烟,就说:“大王,这你就有所不知了。草原人的有个习俗,叫‘藏金酒’,也叫‘金珠酒’。说是孩子出生的时候,将一把金珠子喝一壶好酒埋在地底下,等着结婚的时候喝,祭祀到时候就会说:‘金珠酿美酒,富贵后半生’,取一个好兆头;但是这酒不能喝完,要留一点,取‘福祚绵长,取之不尽’的意思,然后把酒灌满,再埋回去,自此以后不可开启。直到若干年后这人死了,葬礼上再喝一回,这回必须把酒喝完,不然就不吉利。喝完之后,金子跟着就酒坛一起下葬,这叫‘人死酒留香,金珠遗万年’,希望这人死之后,后来人还能记得他。以后晚辈如果遇到难事,非要取这个金珠,也是可以取的,只需磕八个头,然后说‘祖宗保佑我,助我渡难关,福萌万万年’当然了,这钱算你借的,将来有了办法,务必要把金珠还回去……”说完这话乌鸦王又嘬了一口烟袋,道:“所以这酒应该跟着我下葬了才对,怎么会在这啊?” 李奥瑞克抱着胳膊点了点头,说:“我说乌鸦老哥,你还不知道自己坟让库曼给刨了啊?” “啊↗!?”乌鸦王的调门一下子高了八度,“库曼?刨我的坟?” “啊,你不知道?” 乌鸦王瞪圆了眼睛,道:“库曼好端端的刨我的坟干嘛?” 李奥瑞克摊手:“你问他去啊!我怎么知道?反正这不是什么秘密了,神指城全城的人都知道呢。” 乌鸦王气得甩了自己两个耳光,道:“他妈了个巴子的!就这狗杂种我还想保他,我保他妈了个臭逼的,我当时怎么就没能弄死他呢?我怎么没弄死他呢?” 李奥瑞克笑道:“害,现在弄也不迟,库曼就在牢房里锁着,天天严刑拷打,等他没话可说了,我就把他杀了……哎,你别着急,等我把情报拷问出来再杀啊,这人还有用的。” “嗯,我不急。” 此时李奥瑞克余光又扫到那两瓶酒来,说:“那这酒还给你埋了吧?” “再埋还得开我的坟!三回啊三回!”乌鸦王竖起三根手指,“我是遭了什么孽,死一回,埋三回?” 李奥瑞克哑然失笑,问道:“那这酒怎么办呢?” 乌鸦王大手一挥,道:“喝了呗!妈的,老子又没死,要什么藏金酒?晦气东西!” “乌鸦王真是豁达!那我却之不恭了!” 于是李奥瑞克就决定将这酒喝了,但他可不想自己一个人喝闷酒,于是就跟管家说:“跟本王弄几个草原风味的好菜,然后告诉我家的姑娘们,来陪我喝酒——哦,她们要是有公事在身的话不用强求,能来就来,来不了也没事。” “是,大王!”管家说着就跑了。这老管家年纪不小,可是腿脚利落,耳聪目明,情商高会来事,是个极好用的下人,难怪乌鸦王器重他呢。 片刻之后管家便跑了回来,说:“王后说正在处理公务,就不来了,让陛下替她品尝美酒;魅魔大人说今天日子不方便,身体不适,就也不来了;其他的姑娘们说一会就到。” “好,退下吧。” “是!” 过了一会,卓格卡缪带着“我们仨”就来了,三个姑娘叽叽喳喳,蹦蹦跳跳,搁这好远就能听见声音,卓格卡缪不紧不慢的跟在后面,表情惬意中透着幸福。只是这场面让李奥瑞克联想起家长接孩子放学。 他们用餐的房间,就是先前库曼饮酒的地方。 李奥瑞克先前也干过这种事,比如在贾戈伯老爷的屋里跟希雅狂暴坐碍什么的,或者实在学士城的宴会厅里大排宴宴之类,总之他就爱整坟头蹦迪这一套。 厨房弄了十二个菜,陆续端到桌子上面,李奥瑞克一向生活朴素,不愿意铺张浪费的,不过厨房那边做都做了,也不能倒了。十二道菜肴在桌上排开,主菜是个巨大的烤羊腿,用的肉很肥,但几乎没有腥膻味道。其余十一个菜也都是梆硬的肉菜,其中有什么驼峰、熊掌、炖鹿肉、黑山鸡、牛犄角、狗兔一锅出、炭烧鸵鸟等等平日里看不见的菜,只是没有素的,充其量撒点葱花就算是荤素搭配了。 “来,这边坐!” 桌子旁边有三张椅子,正坐是一张柔软卧榻,李奥瑞克就盘腿坐在榻上,他的坐位宽大,上面铺满软垫,还有许多枕头,堆在那里就像个沙发。李奥瑞克身旁还有一个位置,但是挤一挤的话,再坐两个人也能挤得下。 在场四个人,狐狸母女自不必说,跟李奥瑞克王的关系已经到了零距离甚至是负距离,剩下两个人一个是普通朋友,另一个是徒弟。显然,这个vip的位置只能由狐狸母女两人来坐。 卓格卡缪是真不客气,一屁股就坐到李奥瑞克身边,温香软玉的身子便往他身上贴,眼神也全在男人上了。小狐狸却没她妈妈那么厚脸皮,干咳一声,表示:我的姐妹们还看着呢!妈,你矜持点! 卓格卡缪这才坐正身子,摆出家长一般的严肃姿态来,只是脸上仍旧有些绷不住的笑意。塔娜琪格皱了皱眉头,却也坐到了李奥瑞克另一边。 剩下的塞拉维和瑟梅尔各自找了一把椅子坐。瑟梅尔大大咧咧嘻嘻哈哈,眼睛里看不到这些大人的事情,塞拉维本来也是这样的,但是,眼看着比小狐狸贴着她师父,她就觉得心里有些不是滋味。怎么回事啊,琪琪怎么和我师父这么亲密!明明是我先来的。 塞拉维忽然想起了姐姐临走前嘱咐她的话来。 “你长点心吧,塞拉维!” “学学小狐狸!” 什么叫学学小狐狸!我跟师父……又不是那种关系。塞拉维有些别扭的移开了眼神。 然而李奥瑞克心思都在酒肉上,并未察觉到塞拉维这微妙的心思。 “吃饭!”他大声说。 卓格卡缪拿过锯齿餐刀,亲手切割羊腿,她一边切一边说道:“按照草原的规矩呢,第一块应该给贵客享用,这里李奥瑞克王的身份最高贵,自然就给陛下了……”说着切了一块最好的肉,撒上各种香料,端给了李奥瑞克。 李奥瑞克说道:“我是主人,又不是客人,赏给……赏给你们三姐妹吧。各位在这一战里都立了功,还没好好奖赏你们,这肉就算是赠的,日后还有其他封赏。” “谢陛下!” 卓格卡缪切了三块肉分给在座三个少女,小狐狸一口塞紧嘴巴,吃得欢快,而瑟梅尔却只能望肉兴叹,道:“我是幽灵啊,我怎么吃这个?” 李奥瑞克看着她,就想起了魔女小姐,不由得有些心疼,就说:“瑟梅尔,是不是找到你最后一件圣遗物你就能进入超我形态了?那样就可以吃肉了吧?” “嗯嗯嗯!”小蛇妹连连点头,“或者给我注入大量的灵魂力量也行!” 哦,就是喂狗粮是吧?李奥瑞克点了点头,将此事记下来了——瑟梅尔现在不能吃不能喝也不能睡觉,人间的美好全都享受不到,这对于她来说是个莫大的痛苦。李奥瑞克心想:我一定要想办法让这个小蛇妹变成正常人。 此时,李奥瑞克又注意到了旁边的塞拉维,见塞拉维也是跟食物相面,半天也不下刀子。李奥瑞克纳闷,心想这家伙怎么了?怎么一副有心事的样子?难道是年纪到了,终于开始长脑子了吗? “塞拉维?” “呃,师父?”塞拉维抬起头,眼神有些茫然。 李奥瑞克问道:“怎么不吃啊?” 塞拉维沉吟少许,说:“没事,可能是刚才吹了一阵凉风,没什么胃口。” 李奥瑞克喊道:“那你别喝酒了,喝点热的——管家,让厨房弄点热牛奶来。” “是!” 随后大家喝酒吃肉,畅谈天南海北。蛮族的姑娘从小就会喝酒,小狐狸也不例外,一杯接一杯,一度把她妈妈都干蒙了。大家喝了一阵子酒,便开始唱歌跳舞,跟喝多了只会吹牛逼的李奥瑞克王不一样,狐狸母女突出一个能歌善舞,母亲会乐器,而且会好几种,女儿能唱能跳,还会各种唱法,各种流派,瑟梅尔也能跳一些舞,大家各展才艺。唯独塞拉维跟他们掺和不到一起,就尴尬的在盘里挑剩下的肉吃。 酒过三巡,小宴席结束,姑娘们喝得半醉回去午休,塞拉维也跟李奥瑞克告别,这时候老李一把抓住了她的手腕子,说:“等等。” 塞拉维一惊,问道:“怎么了,师父?” 李奥瑞克却没有回答她,而是和其他的姑娘们说:“你们先回去吧!我和塞拉维有些事情要说。” 其他姑娘们互相看了看,便离开了,瑟梅尔还想问怎么回事,也被小狐狸连忙叫走。屋里只剩下来李奥瑞克和塞拉维。塞拉维仍旧嘟囔着脸,一副闷闷不乐的样子。李奥瑞克关上门,将她拉到先前自己坐的那个大沙发上,尽量温柔的说道:“徒弟,怎么了?出什么事了,怎么苦着一把脸,跟家里死了人似的?” “没事。”她别开目光。 艹了,怎么跟希雅闹别扭时候的表情一模一样啊?典中典了属于是。塞拉维这个小哔宰治,什么事儿都写脸上,李奥瑞克一眼就能看出她心里有事。再加上塞拉维本身是个吃货,平日里风卷残云干饭人,桌上不留一滴汁水,盘子都给你舔包浆了;今天倒好,熊掌吃了半个,驼峰吃了一点,羊腿都没吃完甚至还有剩的,这可不是我的小智障! “别来这套!”李奥瑞克将她的脑袋掰正,“有什么事不能跟我说?你姐姐不在,我就是你爸爸,呃,或者说是你哥哥。” “可是……”塞拉维欲言又止。 “没什么丢人的!我不会笑话你的。再说了,你什么丢人事情我没见过?有什么心里话就说给我听,让全知全能的李奥瑞克王给你分析分析嘛!”李奥瑞克摸着她那不太聪明又有点毛病的小脑袋瓜子,如是说道。 听到这话,塞拉维放下了心里的包袱,她开口说道:“我不是胃口不好,我只是觉得……自己配不上。” 李奥瑞克问道:“配不上?怎么就配不上了?” 塞拉维说:“就是配不上!您看,我把一切都搞砸了。本来七神钉的事情可以更加妥善的解决,如果我当时不打那个嗝,如果我当时没有被敌人发现,又或者我能早点找到七神钉……真的,我什么忙都没帮上,一直都是狐狸和蛇蛇在做事情!我一直都在帮倒忙……”说到这里塞拉维哽咽起来,“我配不上您的奖赏!” 原来是因为这件事情。 李奥瑞克跟塞拉维相处久了,就越发意识到:这个傻狍子并不是表面上那样单纯没心眼。 塞拉维,自卑又自信,外面是自信的,元气满满的,实际内心是自卑的。这点有些像是最初的希雅,不过希雅的内心比塞拉维要更加强大,也更成熟。 塞拉维是渴望成功的,可她总是搞砸。她平日里嘻嘻哈哈,有些时候又对自己要求异常严格,这或许和她姐姐教育方式有关系。罗米拉有一些完美主义,在教育妹妹上面,这种完美主义的倾向更加严重。以至于塞拉维脑海里有一个思维定式:事情就一定要做到最好,不然就算是失败的。正因如此,塞拉维才总是剑走偏锋,因为她才能有限,走正常途径、好好学习、好好考试,也永远拿不了第一名,反而去做一些稀奇古怪的事情她才能拔得头筹。 可以说罗米拉这种教育方式毁了塞拉维,也可以说是成就了她。 李奥瑞克说道:“你配得上,当然配得上。” 她摇了摇头,忽然说:“我这种蠢货,怎么能配得上师父呢?” “你当然……呃?” 你这家伙会不会聊天,这让我后面怎么接啊?李奥瑞克心想。 ps:身体逐渐好转,但是咳咳咳咳咳咳咳咳! 第三百一十七章:塞拉维长大了 换做别人,李奥瑞克会寻思一下她是不是话里有话,但根据和塞拉维的相处经验来看,李奥瑞克则会劝自己别多想,这小家伙就是单纯的不会说话而以。 “你当然配得上我的奖赏,还有一切的荣誉。” 李奥瑞克说:“据我所知,你在这次战斗中立下了很大功劳,操控盔甲傀儡偷取七神钉就是你的主意,不是吗?” “但我只做了这件事情。”塞拉维低声说道,“一开始我就没帮上忙,后来打蛇还出了岔子,我也没有打过那个哈伦……” “等等,你还和哈伦打了一架?你是说战神哈伦?”李奥瑞克惊呼道,“你怎么不告诉我?你受伤了吗?” 哈伦可是相当厉害啊!李奥瑞克正面单挑被他各种放血,后来是靠着不死之躯折服了他。但实际上,李奥瑞克并未正面击败过他。 塞拉维说:“呃,没什么事情,就是被踹了一脚。” “踹了哪里?” “肚子。” “让我看看!”李奥瑞克立刻去解塞拉维的衣服,塞拉维吓得一把保住自己,说:“师父,使不得!让我姐姐知道了非得打死我!” 李奥瑞克叫道:“我就是看看你的伤口!”在老李的视角,塞拉维还是个没长毛的小丫头片子,不存在什么避讳的。 “嗯,好,那我自己来。” 于是塞拉维脱掉外套和上衣,还有藏在里边的动力装甲,只留下一件吊带内衣。李奥瑞克这才注意到,这个干瘪的傻狍子,似乎也到了长身体的年纪,内衣已经被身体的轮廓撑了起来,多少有点女人的样子了。 “伤口呢?” “这里。”她撩起衣服,展示自己的腹部。 只见塞拉维腹部一片淤青,肉眼可见的一个拳头印。李奥瑞克倒吸凉气,说:“嘶!这么严重!有没有伤到内脏?最近这几天有没有感觉不舒服?” “没有,如果不用碰的话,就感觉不到疼,您别担心,我吃了药,也外敷过了。” “那你有没有找衣服……啊,怎么你手也受伤啊?” 塞拉维先前一直将手藏在袖子里,以至于李奥瑞克没有看到她的伤。这会脱了外套,藏不住了,这才注意到。李奥瑞克抓过她的腕子来看,发现有一处严重烫伤,还有被什么东西咬过的伤口,李奥瑞克问她:“怎么回事?怎么弄伤的?” 塞拉维说:“我不小心摔的……” 李奥瑞克脸一板,说:“说实话!” 于是塞拉维只好将实情说了,说是一个是让蛇咬的,另一个是取七神钉时候被烫的。李奥瑞克看到她这一身的伤心疼不已,说:““蠢货!伤口要好好消毒、包扎、敷药!” 塞拉维小声说道:“我自己处理过了……” “你应该让芙给你处理!或者来找我也行,这么重的伤,要让专业的人来。”李奥瑞克一边说着一边检查塞拉维的伤口,绷带包裹的很难看,但这傻狍子身体很硬,倒也愈合的很好。没有什么感染之类的迹象。 看到她搞得这么惨,李奥瑞克心里很不是滋味。不由叹了口气,说:“塞拉维啊,你其实做得很好了。” 塞拉维拿过一块破布用力擤鼻涕,随后鼻子红肿,哽咽着说:“可是我想成为您期望的那种人!” “你觉得我期望你成为哪种人?” “就是,成为那种很厉害的人!”塞拉维握着拳头说道,“您不是说我是天才吗?我想成为天才。” 李奥瑞克笑道:“你已经是天才了,只是不太稳定而以。”他伸手抚摸塞拉维的脑袋。塞拉维感受着师父粗糙的大手,不由得感觉自己仿佛化身为了某种小动物。 李奥瑞克继续说道:“你所做的一切我都看在眼里,塞拉维。有时候我叫你小天才,有时候我叫你小智障,小傻逼,傻狍子,但这都是爱称……” “真的吗?”塞拉维不太聪明的眼睛里充满大大的疑惑。 “真的,塞拉维,但不管我们怎么称呼你,你最重要的还是做你自己,你不必用你的人生来回应我的期待,塞拉维!我最喜欢的,就是你平日里那种元气满满的样子。总之,塞拉维,你在这次战斗、上次战斗、还有每一次战斗中都表现的很好,不要给自己压力,我,以你为荣。” “师父!”塞拉维十分感动的喊了出来。 李奥瑞克将手放在她单薄的肩膀上,语重心长的说道:“你现在好好回去养伤,不要做其他事情了,你要知道,师父很在乎你!还有就是,下回不管是出了什么事情都要告诉我!哪怕只是剪指甲流血了这种小事,你也要告诉我。不要再像是这回一样受了这么重的伤却还自己默默承担,明白了吗?” “嗷!” “这样,回头我论功行赏的时候,再通报你的功劳……” “哎,不用大张旗鼓的!师父知道就行了。” 感觉到李奥瑞克在乎自己、认同自己,塞拉维心里暖呼呼的,她看着手上那杯热牛奶,想到这是师父特意为自己准备的,这种暖意就又翻了一倍。此时李奥瑞克对她说道:“衣服穿上吧,虽然点着火炉,但这屋里还是有点冷的——来,帮你穿,你手不方便。” “啊,这……这不合适吧?” 李奥瑞克笑道:“你为我出生入死,我帮你穿个衣服,有什么不合适的?来,伸手。”说着就将衬衣穿在她身上。 师父粗糙的大手从她肌肤上滑过,塞拉维那一瞬间感觉心头一紧,接着心脏就如同骑马时候一样砰砰跳个不停。这是什么感觉?为什么以前没体会过? 这种突如其来的悸动感让塞拉维乱了心神,她抬起头,悄悄看着面前的男人,不知怎么着,师父突然变得英俊了起来——虽然以前就很英俊,但现在看起来多了一种“男人的气质”。就怎么说呢,光是看着他的侧脸,便觉得身体燥热,脸上滚烫。这种感觉塞拉维之前是从来没有过的。 难道这就是……爱情!? 这一刻,塞拉维那实心的小脑袋瓜子,二次开窍了。他回想起小狐狸和李奥瑞克相处一些细节,又回想起自己平日里和师父相处的点点滴滴,忽然她就悟了,心想:难怪小狐狸这么喜欢粘着师父!难怪她每次都笑得那么开心!难怪我姐姐让我学学小狐狸!哦,原来是爱情。 天呐!我之前和师父在一起这么久,怎么就没有过这种感觉呢?我可是跟他形影不离一年多了。我怎么就没想明白呢?我跟师父认识的时候,他身边还没有其他女人呢!连希雅都还没和他在一起。我要是那时候就……啊,该死该死!塞拉维你是不是智障啊? 那一瞬间,塞拉维的脑子有种开闸放水一般的感觉,不开窍的时候是个实心秤砣,一开窍就什么都懂了。 啊,难怪,难怪姐姐整天打扮的花枝招展跟李奥瑞克王凑在一起。难怪姐姐说我不开窍!原来爱情是这么一回事。 此时李奥瑞克已经帮塞拉维穿好了衣服,而这短短一分钟的时间,塞拉维感觉自己仿佛过了一万年。 突然,她低头看到自己身上的衣服,不由得心里产生了一个从未有过的念头。 啊,我好丑! 好丑好丑好难看!跟英俊无比的师父一比,我就像个挑大粪的! 天呐,我不是混血精灵的公主吗?我怎么能穿成这样呢?一身又脏又旧又破的衣服,土气的裤子,披头散发,身上也没有首饰!不行不行不行!我以后不能这样了,我要改变……啊,不!不,我现在就要开! 这样想着,塞拉维就从椅子上“噌”的一下站了起来,说道:“我……我上个厕所!”说着便跑了出去。 “厕所在那边!”李奥瑞克指着左边说道,然而塞拉维并未理会,一路飞奔下楼了。 “这丫头怎么回事啊?”李奥瑞克抱着胳膊喃喃道。 正当他纳闷的时候,乌鸦王忽然来了,这家伙还在门外,李奥瑞克就听见了他的笑声。 “大王,我的藏金酒喝了没有?没喝的话,给我也尝尝!”说着推门而入。 李奥瑞克一抬头,看到乌鸦王满面红光,精气神宛若活人,不由得问道:“你干什么去了?” 乌鸦王笑道:“我探望我大侄去了啊!” 李奥瑞克脸一黑,道:“你该不会是把库曼给宰了吧?” “哎呦,瞧您说的,我就是慰问慰问他,哦,对了,库曼招了。” 招了?李奥瑞克表情一变,心想:我艹,你到底是怎么慰问的啊?我这些日子让魅魔各种拷问他,这家伙嘴严的跟焊死了一样,怎么你一去他就招了?这才一顿饭的功夫就把他摆平了? 看来狠还是你狠啊。 “来,喝酒!”李奥瑞克用乌鸦王自己的陪葬酒敬了他一杯。乌鸦王端着酒,皱起眉头嘀咕了两句什么脏话,然后一口闷了,随后砸吧砸吧嘴,说:“不愧我准备拿来陪葬的,确实是好酒。” 李奥瑞克问他说:“我说,乌鸦王,咱俩也算是不打不相识,如今化敌为友……” “谁他妈跟你化敌为友?”乌鸦王将剩下半杯一口闷了,“要不是契约在,我非得一刀抹了你脖子。” “哈哈哈哈哈……”李奥瑞克大笑几声,并不在意,继续说道:“你为我做了这么多事情,可我却没有给你做点什么。” 乌鸦王摆了摆手,说道:“我一个死鬼,还能有什么需求么?我从马戏团的跟班做到四大蛮王,什么东西我没见过?什么福我没享过?什么罪我没受过?再说,我现在能吃能喝能抽烟,而且这副身体不会生病,以前那痨肺病的时候可难受了!现在我可以尽情抽烟喝酒,也能玩女人,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嗯……”李奥瑞克点了点头。他也想过给乌鸦王加官进爵什么的,但人家当过蛮王,封他个什么男爵子爵的,反而是一种侮辱了,但更高的爵位李奥瑞克也不能封,毕竟像是格罗温啊、布洛泽啊,那些人也就是侯爵伯爵的,把乌鸦王封赏太高不合适。那赏他点什么好呢?李奥瑞克陷入了纠结。 乌鸦王似乎看出了他的心思,嘿嘿笑了几声,说:“大王,这话不是拍你马屁,但你确实是个仁慈的王,这点比我强,我就没耐心伺候底下那些人……哎,我说,大王你也别惦记我,我刚刚不是说了,我这一辈子活够本了,吃过见过,没什么遗憾的。如果说有什么遗憾的,无非就是自己的野心没能达成罢了……” 李奥瑞克脸一黑,“你还是想造反呗?” “哈哈哈……不是那个意思。人力有穷尽之时,我自认为已经走到了命数的终点,比起你、龙王布林、或者是其他什么英雄豪杰,我的能力就是不行,这也没办法。我现在只希望自己没有跟错人,你什么时候成为厚土大陆的唯一帝王了,那时候我就心满意足了,至少后人评判的时候会说:这乌鸦王是输给了厚土大陆的霸主,也不丢人。” 乌鸦王从前也说过类似的话,李奥瑞克点了点头,说:“没问题,我会记住的。” 此时乌鸦王忽然神情一愣,旋即说道:“哎呀,忘了忘了,还有个事情呢。” “怎么了?” 乌鸦王说:“我在一楼的软禁室看见个人,就那个谁,护卫,库曼的护卫!哦,叫黑龙,黑龙坎德洛!您打算怎么处置啊?” “哦对了,差点把他给忘了。”李奥瑞克说着从座位上站了起来,“我这就去见他。” 塞拉维此时上厕所还没回来,李奥瑞克就对管家说:“一会塞拉维回来了,就告诉她我去探监了,要是还想找我就来,没事的话回去也行。” “是,大王。” Ps:抗原转阴,然后就只剩下咳嗽了。 家里人也都陆续转阴,真是太好了。 只是仍有精力不济、身心疲惫的感觉,估计还需要慢慢恢复一阵子。 再度感谢老板的宝箱,在这艰难的日子里,给了我非常大的慰藉和鼓舞,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