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阡之陌一
巴达克的目的是离开这座城市和他在城外的主力汇合,那确实很感谢穆罕默德二世这段时间对他的支持,但如果当这份支持变成了一种威胁,汗国军人的蛮横劲就展现出来了。
大概意思就是你什么地位?敢威胁我?一个被扶持的仆从国而已!
所以当两支百人队浩浩荡荡开出营房的时候,那股气势瞬间就让街上的老百姓感受到了压力,转眼间街道这边清空了。
巴达克在城内驻扎的这两支百人队都以步卒为主,他的千人队本来就是一支混合了多兵种的军队,指挥起来更复杂一点,但也更灵活,可以根据的任务需求调配人手。
而且在离开安塔利亚的时候,巴拉克他们抛弃了太多辎重和马匹,其中整个千人队只保留了两百匹不到的战马,其中多以斥候和军官使用。
在装备方面,巴达克他们也放弃了很多重装备,比如一些厚重的金属盔甲,比如不方便运输的长武器。
现在巴达克手下这两支百人队的主要装备,就以板链甲和弯刀为主,只有少数士兵携带了用于破甲的钝器。
骑术娴熟的斥侯已经撒放出去,沿着各街道向前推进,既为部队开道,同时也是在侦查情况。
阿纳穆尔是一座小城,小到当双方的武装部队选择进军路线时,全程只有那么一条主干道符合部队行军要求。
巴达克的斥候们很快就看见了赛姆斯总督麾下的军队,同时也看见了那个叛徒沙赫拉姆和他们混在其中。
赛姆斯总督手下的士兵与其说是职业士兵,其实更像是长期雇佣的佣兵,他们的主要特点就是绝不会做多余的事。
比如现在任何有军事常识的人都知道,当你想和敌人发生军事冲突时,最好先掌握情报上的优势,比如派遣斥候提前侦查敌人的动向,是否有防备等等。
但对于这些佣兵来说,既然雇主没有提出此类要求,他们就绝不会多管闲事。
赛姆斯手下的两个百人队队长都是废物,唯一算是专业人士的拉尔斯,又不想得罪这个人,毕竟不管是谁提出来派遣斥候,对斥候本身而言,这都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任务。
大家虽然都是来刀口舔血吃饭的,但也没必要把别人逼上死路,更何况拉尔斯也不觉得这200多人中有谁有能力去担任斥候这么重要的位置。
所以当巴达克手下的斥候时候出现在街头时,塞姆斯手下的佣兵顿时乱了起来。
这些斥候都是优中选优选出来的军中精锐,他们不仅能在城市这么复杂的地形中策马狂奔,还个个都是神射手,只是初见面,赛姆斯手下的佣兵就有三四个人倒在了箭矢之下。
而塞姆斯这一方唯一做出反应的就是沙赫拉姆,以及他手下那些收了他的钱,或是承过他的恩惠,愿意跟他走到底,在异国他乡谋个前程的士兵。
作为一名百夫长,沙赫拉姆手上的活自然不弱,间不容发之际他抬起弓,一箭射倒了其中一个离得近斥候,箭矢从对方头盔下沿咽喉处射入,箭头在后脖梗穿出,人立刻死的不能再死了。
但另外几名斥候并没有被吓住,他们几乎立刻注意到了沙赫拉姆的位置,各自引弓射箭,试图杀死这个叛徒。
好在沙赫拉姆身边的士兵反应也快,立刻用盾牌护住了自己的百夫长。
巴达克手下的斥候分出了一半的人手,立刻调转码头返回本队方向去汇报情况,另外几名之后的转眼间四散而去,他们深知自己的任务和作用,不会在这里和人毫无意义的拼命。
他们要确定这条路一直到城门处,是否还有其他障碍,以及城门现在被控制在谁手里,城门处的守卫有多少,是否需要绕路亦或是正面强攻,这些都需要他们独自进行判断。
在帖木儿的军队中,很多在一线被提拔起来的基层军官都是斥候出身,他们大部分都已经证明了自己在战场上的价值,并且嗅觉灵敏,能为指挥官提供足够的情报支持。
沙赫拉姆也很清楚这一点,但只是看塞姆斯手下人的表现,他就知道这帮酒囊饭袋挡不住那些斥候的去路。
对沙赫拉姆而言,今天的一切都发生的太过突然了。
他确实早就和卡拉曼人勾搭在了一起,甚至秘密和穆罕默德二世见过面,并得到了承诺,在除掉巴达克之后,他就是这支千人队的新千夫长。
沙赫拉姆之所以依然留在阿纳穆尔,就是为了在方便的时候除掉巴达克,在他的理解中,这大概是一种投名状式的行为。
结果今天上午他突然接到塞姆斯的消息,说有汗国的使者正在和巴达克会面,说实话,这个消息把沙赫拉姆吓坏了。
帖木儿依靠自己的血腥屠杀,威震了整个中亚和亚细亚,而在军队内部,他更是所有士兵心中的神,即使现在帖木儿已经死了,他所建立的汗国在这些士兵心中依然有着难以逾越的威严。
但这也更加坚定了沙赫拉姆要杀死巴达克的决心,毕竟在汗国内部对叛徒的处理方式绝对是任何人都不想活着体验的。
“别管那些斥候了,你们追不上他们,继续向前,我们的目标是巴达克!”沙赫拉姆振臂高呼,此前从没上过战场的赛姆斯总督立刻响应。
拉尔斯看着已经远去的汗国斥候眉头紧皱,他是热那亚人,虽然没有跟帖木儿的大军正面交手过,但帖木儿和他那支军队百战百胜的威名,却一直在热南亚流传着。
他不知道这两支百人队能在对方面前撑多久,但他现在已经开始考虑如果一会跑路的话,自己该从哪几个方向离开生存率更大了...
当然作为一个有基本素养的佣兵,拉尔斯不会在自己的雇主逃跑或军队崩溃之前逃离战场的,但他却在临战之前发挥了佣兵的老传统。
“大人,如果我们需要和帖木儿军队正面对抗,恐怕我们需要一些额外的激励。”拉菲尔叫住了自己手下的弩手们,摆出了一副不加钱就不动弹的架势。
其他两个百夫长虽然算不上称职的军人,但他们绝对是顶级的无赖,只是看上一眼,就知道拉拉尔斯正在干什么,并且领悟了其中的精髓,立刻有学有样了起来。
“现在敌人迫在眉睫,我去哪儿找钱发给你们!”赛姆斯感觉自己快被气疯了,这一幕太荒谬了,巴达克的斥候已经在自己的队伍里开了斋,结果自己手下这帮兵痞居然还打算搞这种临阵加钱的套路!
一般在这种时候,佣兵对雇主的逼迫更多会止步于一个口头上的承诺,反正刀在他们手上,他们也不用担心任务之后雇主反悔。
但今时,不同以往,拉尔斯觉得这一战他们战败溃逃的可能性更大一点,所以有关金钱的奖励,他要求现金结算,而且现在就结。
不然战败之后,他再靠一个口头承诺找谁结账去?
赛姆斯看着这个自己最信任,却摆了自己一道的军官,脸色昏黄不定,最终还是咬了咬牙走到拉尔斯面前,小声询问道:“那你说加多少合适?”
“按照惯例,军官们最少额外多开一个月的军饷,士兵们最少给一周,我手下的弩手们则要两周。”拉尔斯没有狮子大开口。
他只是凭借自己对赛姆斯现金流情况的了解,喊出了一个,让对方有些肉疼,但又不会撂挑子的价格。
“我现在手头上没有那么多现金,等这场战结束,我保证一个子儿都不少给你们!”赛姆斯的语气中没有多少强硬,反而透露着一丝软弱。
卡拉曼人本来就是一个保持了游牧风俗的国家,在卡拉曼境内大大小小的卡拉曼人部落,各自依靠着自己手头上的兵力占据话语权。
而詹姆斯这种背后没有部落可以依靠,却走上高位,担任了一城总督的官员,心中永远都有着一种不安全感。
他花大价钱养的这两支百人队以及拉尔斯训练的弩手队,就是他的底牌。
而这一次针对巴达克的行动事关穆罕默德二世的利益,如果他完成的出色,能讨好自己的贝伊,他其实不在乎多花点钱,只是拉尔斯这笔钱要的太急了。
“大人,那可是帖木儿的军队,他们有多吓人,你心中最有数,如果你不想看见这帮人在临阵第一时间崩溃的话,最好还是想办法提高一下这些人的士气。”拉尔斯说着指了指在队伍末尾那些零零散散的士兵说道。
赛姆斯注意到在队伍末尾有几个拿盾牌的士兵,他们本应该站在最前列,但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落到了后面,显然已经做好了事情不对随时开溜的打算。
看见这一幕,赛姆斯最终还是咬了咬牙:“我现在就让管家去取钱,哪怕是借,我也会拿来足够的金钱,但你们现在不能停下,必须继续行军,如果巴达克跑了,所有人,一个子都不会有!”
作者有话说:
作者的话:手指拉伤,先一章...
第三百四十三章 碾压
自从和巴达克千人队接触之后,哈依沙尔就一直保持了沉默。
就像他之前说的,这是秩序之鹰组织很少干涉世俗政权的事务,而现在所发生的事无疑就是标准的世俗政权中的纠纷,更何况这件事还发生在安纳托利亚地区,发生在阿赫兄弟会的地盘上。
这一切都让哈依沙尔表现得更加谨慎了,他恪守着自己的初衷,只负责李如风的人身安全,防止他遭到来自四风之神信徒的刺杀。
但当李如风带着自己的人手和巴达克一起走上了战场,哈依沙尔就算再怎么劝说自己,其实也依然影响到了全局。
毕竟在这种数百人之间的冲突中,哈依沙尔这样的战士能影响的东西太多了。
巴达克的队伍和赛姆斯的队伍是在距离城门还有五百米左右的位置上相遇的,得益于斥候的存在,巴达克的两支百人队,在发生接触前有了差不多九十秒的准备时间。
他们提前知道了自己即将和敌人发生遭遇,并且依托街道左右的房屋占据了有利地形。
当然区区九十秒在这个时代的军队而言,未免太短了,他们所能做的也只是最基本的准备,比如让弓箭手爬上房顶,让甲胄齐全,持有盾牌的士兵顶在前面,让巴达克能从队伍中抽出自己的卫兵组成预备队。
实际上最后这一条命令并没有全部完成,巴达克的侍卫被分散,在各个什长的队伍中,很难迅速做出反应。
所以当赛姆斯的两支百人队从街头出现时,巴达克身边仅有的预备队只有不到五十人,而且其中绝大部分都是李如风身边的亲卫。
这让巴达克对李如风更加高,看了一眼要知道在离开营地之前,李如风手下的亲卫和巴拉克手下的侍卫是一起被一起分散到各什长手下的。
而现在随着斥候带回来的消息,李如风手下的亲卫几乎绝大多数都在接敌之前返回了李如风身边,而巴达克甚至没看见李如风有下达这方面的命令,他们仿佛心有灵犀一样。
在此之前,巴达克只在帖木儿的苏丹卫队中见到过这样的默契。
“如风兄弟,一会儿恐怕要靠你了。”巴达克看了一眼对方的队伍,立刻做出了判断,“对面都是些土鸡瓦狗,僵持之后,只要我们能完成一次有效的突击,他们就会溃败而逃。”
这一趟出行,为了不影响自己在阿勒颇地区的统治,李如风几乎没有从自己的军事集团中抽调人手随行而动,在这方面哈依沙尔勉强能算半个幕僚,但他更习惯自己一个人行动,而不是指挥军队。
所以在面对巴达克这样精英千夫长提出的战术建议时,唯一需要做的就是点头,然后说道:“没问题,我的朋友。”
巴达克对李如风的反应和满意,他觉得这是他们展开良好合作的开端,毕竟从这里返回汗国的边疆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如果李如风是那种事事都要专权的人,那么他们这一路上可能会有很多摩擦。
对这支千人队来说,不止巴达克是经验丰富的千夫长,下面的百夫长,什长,乃至士兵,也无一不是精锐。
毕竟在汗国内乱之前,这帮人的军饷和粮草都是由本地附庸国提供,他们是这个时代罕见的真正意义上的完全脱产的职业军队。
再加上巴达克又是那种相对‘死板’,认为汗国的士兵必须保持旺盛战斗力,一天也不能松懈的军官,所以这帮实战经验丰富的老兵,个个都保持着巅峰状态。
根本不需要巴达克这样的千夫长下达具体作战指令,这些士兵们就自然而然的将战争带进了自己的节奏。
那些登上了房顶的弓箭手没有在第一时间暴露自己的存在,他们默契的躲在房顶的阴影处。
在赛姆斯的军队蓦然看见这支已经做好准备,迎接他们到来的敌军陷入慌乱时,才伴随着一声响亮的口哨突然出现,射出了一轮齐射。
口哨是赛义卜百夫长吹的,他抓住了最好的机会,让敌人的混乱时间延长了一倍不止。
随后赛义卜百夫长身先士卒,直接端着盾牌和其他人组成阵线,平行的向前推了过去。
纳迪尔汗百夫长就在他身边,往上冲的势头甚至比赛义卜还猛一点,因为巴达克就在身后看着他呢。
之前就是他的百人队中有士兵偷偷溜出营地,不管那些士兵是不是去通风报信,现在纳迪尔汗的处境都有点危险。
在这种特殊时刻,他才不相信巴达克会等坐实证据再开杀戒,这一路走下来,巴达克的果断是有目共睹的,搞不好他现在稍有迟疑,明天早上脑袋就被挂在三元旗上了。
事实证明,赛姆斯手下的佣兵在汗国的正规军面前一触即溃,即使他刚给他们发了钱也不行。
但狭窄的街道成了这些佣兵溃逃的最大障碍,后面的人根本不知道前面发生了什么事,所以这些溃疡被堵在了正中间。
少数聪明人惨叫着扑向了道路两旁的商铺,但是对他们的命运并没有什么改变,道路两侧的迂回地区太狭窄了,如果他们能团结一心,抵抗到底可能幸存的几率还会大一点。
但现在特别擅长痛打落水狗的汗国士兵,没有放过任何机会。
唯一给他们制造了点麻烦的,这是詹姆斯手底下那支弩手队。
在拉尔斯的指挥下,这些着甲的弩手在同伴的帮助下,费劲巴力的上了屋顶,避免了被溃兵裹挟,同时还占据了优势高度,开始上弦射击。
只一轮齐射这些登上房顶的弩手们就造成了7人伤亡,但他们自身也损失惨重,14个登上房顶的都是有9个人,被同样在房顶上的汗国射手射中。
他们所穿的来自热那亚的锁子甲质量很高,所以这9个人中有7个人都是只伤不死,但即使如此如此高的伤亡比例,也让其他弩手打消了登上房顶的念头。
对于拉尔斯平时的严格训练,以及他的个人威望,弩手队暂时还没有被冲散,他们围成了一个半圆将拉尔斯和赛姆斯围在了中间。
“您现在打算怎么办?总督大人?”拉尔斯知道,在开战之前,那个被总督给予厚望的沙赫拉姆百夫长就带着自己人从一条小道绕路而行。
当时那个叛徒对总督大人保证道:“只要你们能在正面战场上拖住巴纳克的人5分钟,我们就能赢!”
这就是赛姆斯最后的希望,拉尔斯现在想知道自己的总督大人是打算趁现在还不算晚,马上逃命离开,还是打算留在这里,等着自己最后一张彩票兑现。
如果是前者拉尔斯,不介意护送着总督大人一起撤离,毕竟对这位老佣兵而言契约就是契约,能保住自己雇主的性命,总好过得一个弃主而逃的名声。
如果是后者,那拉尔斯可就不打算在这儿陪他一起送死了,他只为金钱而效力,可不打算把自己的命陪到穆罕默德二世身上。
“再等等!再等等!求你了!”赛姆斯好像抓着最后一根稻草一样,死死抓着拉尔斯的肩膀乞求道,“只要再坚持5分钟,之前发的奖金再发一遍!”
塞姆斯的喊声,以及这声音中金钱的碰撞声,让街上的佣兵们稍微振奋了一下士气,一时间双方竟然僵持住了。
拉尔斯感受到向后退回来的溃兵们的脚步似乎缓和了那么一点,只是默默的抽出了自己的长剑,打算再观望几分钟,反正他们所在的位置靠近队伍末尾,想走的话随时都能走。
而此时的沙赫拉姆百夫长,确实正在穿插小道,试图从背后给自己的老上级一个惊喜。
他倒不是铁了心,要为卡拉曼人卖命,这一切不过是为了前程和地位而已。
沙赫拉姆这样的人之所以会受到穆罕默德二世的重视,唯一的原因就是因为他是汗国的百夫长,而一位汗国的百夫长手下应该有整整一百名士兵。
有士兵的百夫长是军官,没有士兵的百夫长,那就只是个名头,他还没那么幼稚,觉得自己靠个人实力就入了穆罕默德二世的法眼。
所以沙赫拉姆没有趁这个机会转身逃走,而是打算冒险搏一搏自己的前程,只要杀死了巴达克,他未必不能成为那个千夫长。
而手底下人手满编的汗国千夫长,在卡拉曼这种附庸国里有多少含金量,只是想一想就让沙赫拉姆的心头滚烫,感觉前途一片光明。
他追随着帖木儿一路厮杀而来,为的不就是个前程么?
阿纳穆尔主干道的距离不算长,但是那些小道上的违规建筑却成了士兵前进的巨大阻碍,沙赫拉姆带着自己的亲信们,足足花了两分钟才绕过了这段不到150米的距离。
然而当他们从巴达克的左翼出现时,却发现巴达克那支将近50人的预备队正虎视眈眈的看着他们。
“你他娘的这点包抄偷袭的小伎俩,还他娘的是老子教的!”巴达克冷着脸看着沙赫拉姆,所有些不屑都在眉眼间说明了。
第三百四十四章 猛将兄,这事你得管...
“跟我上!杀!”沙赫拉姆不会坐以待毙,巴达克的预备队,只让他愣了一秒钟,而后就一马当先的冲了上去。
在汗国的军队体系中,靠个人的勇武,一个军官顶多升到百夫长,再往上则需要一些指挥上的天赋了。
巴达克无疑就是那种有天赋的人,所以他才能从一众百夫长中脱颖而出,成为这支千人队的千夫长。
而沙赫拉姆就是那种典型的反面教材,他是个标准的莽夫,符合奥斯曼人对帖木儿麾下军人的刻板印象。
单从外表上看起来,沙赫拉姆就像一只狮子,他短鼻粗眉,目光如炬,面容狰狞,显得异常强壮。
沙赫拉姆穿着合身的铁甲,腰带上还镶嵌着红宝石,弯刀闪亮,他总是盯着他的敌人,眼神充满着冷漠和残忍,他的亲信们听从他的命令,愿意为他死战,他的声音如同雷霆一般,那份威仪和恶煞就足以镇住大部分敌人。
当他奔跑起来时,甚至给了李如风一种地动山摇的气势,仿佛迎面而来的是一只择人而噬的猛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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