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砍中亚 第8章

作者:阡之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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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啊!!!”巴特尔骑着马在草原上奔腾,原本羞涩的小子这个时候好像也不再害羞了一样,张开双臂拥抱着微风,大声呼喊着。

  相比之下,李如风的骑术就低劣了不少,他能控制住自己的马,但必须全神贯注,不断调整自己的姿势,远不像巴特尔那么潇洒。

  队伍里几个老骑手散布在李如风周围,一方面能帮他挡一挡风,让他不需要专门控制方向,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方便他们指点萨满大人骑马的要诀。

  “大人,腿要放松,要靠腰部发力,不然一会您的腿就酸了,到时候不自觉就会和马鞍摩擦。”一个看起来年过四十,但依然精壮的汉子距离李如风最近。

  他叫哈巴失不花,一个追随苏丹征服过安卡拉的老兵,如果不是因为在攻城战中被人砸断了腿,变成了瘸子,他现在应该和蒙哥一样混个百夫长当当。

  即使如此,哈巴失不花也是李如风在部落中最重视的几个人之一,所有二十五个脱产士兵都由他负责训练。

  李如风按照老兵的指点,调整着自己的姿势,果然舒服了不少,但类似的话他已经听过很多遍了。

  人是有惯性的,身体会自然而然往现阶段最舒服的姿势靠拢,让动作变形,需要人不断的提醒才能养成习惯。

  哈巴失不花做的就是这项工作,语气不急不缓,总能让李如风觉得自己大有进步了。

  实际上也确实如此,当李如风感到自己的大腿开始麻木,对路上的风景感到厌烦时,系统传来了温馨提示,骑术熟练度+1,24/25。

  这个提示来的正好,让李如风感觉自己久旱逢甘霖般恢复了活力,随手拿出了之前手绘的地图开始根据附近的实际地形增加细节。

  他的奴隶贝伦.加尔塞斯在骑术方面和李如风处于同一水平,能骑马,但不精,勉强跟得上队伍。

  此时贝伦.加尔塞斯已经被落在了队伍最后面,一脸菜色。

  因为不怎么赶时间,李如风干脆对哈巴失不花喊了一声,让人准备原地休息。

  此时已经日上三竿,虽然正是冬季最温暖的时刻,但阳光太过刺眼,时间久了容易引起眼病。

  士兵们谈笑着翻身下马,麻利的开始支起简易遮阳棚,以方便萨满休息,至于他们自己,只需要卸下马鞍当枕头,随便往地下铺一层皮子就是最好的床了,这样人和马都能好好休息。

  部落第一勇士,忽鲁刺儿加也是此次的随行人员,他朝李如风微微行礼,一个人策马跑到了附近最高的山包,就那么人立而起,站在了马背上双手遮阳眺望四方,以防止有人靠近队伍而不自知。

  忽鲁刺儿加的动作,引来了草原汉子的叫好,连李如风都鼓了鼓掌,他一直想不明白这些人是怎么在移动的马背上保持平衡的。

  如果能看见忽鲁刺儿加的属性,李如风猜测对方在骑术这个技能上熟练度最少也在50以上,拿到了两个专长。

  至于身边的哈巴失不花,天知道他没受伤时骑术有多强,即使他现在是个瘸子,李如风也依然能在对方骑马时感到一种人马合一的美感。

  马匹的每一次颠簸,仿佛都在哈巴失不花的预料之内,身体早已做好了准备,没有一丝力气浪费在对抗这种颠簸上。

  而这样的士兵,帖木儿苏丹当年能拿出十万骑,难怪他能百战百胜,征服如此庞大的土地。

  忽鲁刺儿加没有在周围发现威胁,这里算是土默特万户的核心控制区,很少有不开眼的响马往这跑,但为了萨满的安全,忽鲁刺儿加依然选择了在其他人休息时,在制高点放哨。

  李如风对这一切已经习以为常,他招手示意贝伦过来,给了他纸和笔,让他把上午走的路,沿途的地形都画下来。

  贝伦.加尔塞斯顿时哭丧起了脸,他骑马的时候注意力全在如何保持自己别掉下去这件事上了,对沿途的地形哪有什么观察,只能依照记忆大略的开始画了起来。

  不过好在李如风也没打算让他画多精细的地图,只当是被让对方忘了吃饭的手艺进行必要的练习。

  他还把巴特尔也叫过来,蹲在贝伦身边仔细学习。

  老兵哈巴失不花看着他们画的的地图,时不时在旁边指点一句,虽然他不识字,也不会画地图,但看着贝伦把自己刚走过的路线画出来,他最少能对应的上,并指出那里周围有什么值得注意的地形。

  几个士兵支起了锅灶,开始烧水,那口看起来比盾牌还大一圈的铁锅可是李如风的宝贝,据商人说那是明帝国贩卖过来的畅销商品,一口锅,四匹马的价格不讲价。

  这次出行,十二个士兵中,有一个叫阿布的憨厚汉子就是专门做饭的伙头兵,他骑射打仗都不行,唯独做饭比其他士兵高出了一大截。

  此时阿布正盯着锅里的水,等着它沸腾,第一锅水是饮用水,李如风在部落里禁止喝生水,但大部分牧民都没把这个要求当回事,李如风也管不了。

  一方面部落里没那么多金属容器烧水,另一方面四五百号人每天烧水喝对燃料的消耗也太大了,再多的牛羊马粪也不够烧。

  所以他只抓自己身边的人,孩子,以及这二十五个脱产士兵,这些人禁止喝生水。

  阿布现在已经习惯了这种习惯,他觉得没什么不好,屁颠屁颠的先从李如风那拿过了一支有花纹的银碗,添满了热水,然后才一一给其他人的木碗里倒水。

  其中一个骑兵,平端着两碗水策马奔向高地的忽鲁刺儿加,中途一滴水都没洒,手稳得可怕。

  第二锅阿布才开始用水煮一锅肉干和烙饼混合物,虽然调料只有盐和随手在地上采的几种草药,但味道却非常不错,最少比李如风昨晚吃的强多了。

  他在这方面确实比部落里的女人都有天赋,李如风朝阿布竖起了大拇指,对方开心的笑了。

  李如风看着自己之前勾勒出的路线,他们第一个要拜访的部落,是台尔巴合部落,一个人数超过一千的大部落。

  台尔巴合部落也有一个萨满,名叫巫萨里,本事稀松,名声不显,在台尔巴合部落里连前三号人物都排不上。

  但巫萨里终归也是信奉长生天的萨满,算是半个自己人,李如风想起势,总得先取得自己人的支持。

  

第十七章 黑羊叛军

  台尔巴合部落是个规模很大的部落,将近两百户的户数在整个土默特万户中也排上号。

  台尔巴合本人是个血统纯正的东察哈尔汗国贵族,在他父亲那一辈战败后向帖木儿宣誓效忠,可惜一直没得到重用,混到台尔巴合这一代干脆被踢到西边戍边。

  不过台尔巴合的族人们都是世世代代向他效忠的牧民,连萨满巫萨里也同样如此,所以其地位在整个土默特万户中都独树一帜。

  台尔巴合自己就能拉出一支人数不少于一百五十人的骑兵队伍,而且各个都是和老苏丹一起上过战场的老兵,实力也算诸部落中最强的一个。

  从李如风的部落出发,到进入台尔巴合部落的游牧区只需要三天时间,但这个时节,台尔巴合部落八成在河畔地定居。

  那里的牧草肥美,有甜水河可以取水,可以渔猎,在这种暖冬时节是每个游牧部落最喜爱的游牧地。

  李如风也是在同时掌握了察合台语和波斯语之后才意识到,这些察合台人口中的甜水河就是他记忆中的幼发拉底河。

  幼发拉底河和底格里斯河所圈出的两河流域,配合上地中海吹来的暖风,在这片土地上形成了一片弯月型的沃土,也即新月沃土。

  这里曾酝酿过无数古老的文明,有着数不清的英雄人物,但现在这里只是汗国的边疆区域,是李如风他们饮马地。

  这已经是李如风离开部落的第四天了,这期间他们唯一遇到的麻烦是一群野狼,不过它们的主要食物是野驴,野山羊,很少主动袭击人类,尤其是带武器的人类。

  这些年不仅是这片土地上的原住民被马刀和套索吓破了胆,这些食肉动物也同样如此。

  李如风甚至在休息时画了一幅草原狼的素描,虽然技法稀松,但素描这种技巧在现在的欧洲也才开始出现,那些正在摸索中的画家们远没有李如风那么轻松惬意。

  贝伦.加尔塞斯有些崇拜的看着李如风,他是正八经的名门学子,虽然家里没钱很难挤进上流社会,但最基本的鉴赏能力还是有的。

  但这种悠然的时光很快就被远处放哨的士兵打破,那个在高坡上放哨的士兵突然吹响了口哨,朝忽鲁刺儿加用力挥了挥手,而后指向高坡的西北方,挥舞了两次。

  他传达的信息是,有两伙人从那个方向正在接近他们。

  李如风曾试着教他们一些更复杂的手势,以便让士兵能传递更准确的信息,比如来的人有多少,有没有骑马,有没有武器,尤其是远程武器。

  但让他们从这个年龄开始学习阿拉伯数字确实太强人所难了,光是挑出二十五个身体强壮,没有夜盲症的适龄男人都倾尽了部落的潜力。

  二十五个脱产士兵中有四个在天黑后只能模糊视物,好在这一次李如风一个也没带。

  此时天色已经渐黑,正在给兔子扒皮的阿布早就把篝火点燃,一锅沸水已经煮开,烟雾在很远的地方就能看见,那些人如果是奔他们来的,肯定看见了烟。

  哈巴失不花是个打过仗的老行伍,他自觉的接管了整个队伍,示意阿布灭了火,将开水倒掉开始收拾行李以防万一。

  随后在哈巴失不花的指挥下,四个骑术射术都不错的士兵放弃了着甲,直接上了自己的马离队而出,从高坡两侧疾驰而去。

  高坡上的哨兵用手臂示意方向,指引着他们。

  “忽鲁刺儿加,你跟在萨满身边,寸步不离。”哈巴失不花一边帮他系紧锁甲的皮带,一边叮嘱道:“如果是响马子,我们就打,如果是叛军我们就撤。”

  李如风也在巴特尔的帮助下开始穿戴自己的盔甲,那是一身非常合身的半身锁甲,锁甲内还额外穿了一层丝绸材质的马甲。

  在锁甲外,李如风还有一件精心裁剪过的皮甲,由十六片硬度不同的皮革缝制而成,是部落里手艺最好的匠人花了一整个夏天才制作完成,堪称艺术品。

  皮甲表面不仅雕有精美的花纹,关键部分还镶嵌了金属甲片,但李如风暂时还不打算全副武装起来,他穿完那身盔甲连上马都费劲。

  ...

  “帕丽莎,我们跑不了了。”一个穿华贵衣服的大胡子策马赶上了女骑士,在她耳边喊道:“马跑不动了,你的体重最轻,马能多坚持一会,你继续跑,越远越好,我们帮你殿后!”

  刚才的追赶,耗尽了男人最后的马力,他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落到了后面,让女人连悲伤和告别的机会都没有。

  随着男人的呼喊,一行四人的小队伍中,只有帕丽莎的马还在向前奔驰,另外三个人则降低了速度,让自己能及时调转马头。

  在他们身后,超过三十骑的骑兵正在不断拉近距离,所有人都是双马配置。

  三个人疲兵所组成的防线眨眼间就被淹没,锋利的弯刀划过人体丝滑无比。

  帕丽莎知道自己不能停,但眼泪不断涌出,模糊了她的视线,她只能沿着之前看见烟柱的方向走,寄期望于自己能遇到愿意施以援手的人。

  躲在远处的李如风部骑兵,这时终于看清了后面那伙人的装饰,为首的那个人盔甲外的罩衣上印着黑色的羊头标志...

  黑羊叛军!

  骑兵头也不回的朝营地方向狂奔,一路上不惜马力,很快将消息传回了李如风耳朵里:“是黑羊人!”

  哈巴失不花立刻下令,让早已做好准备的队伍开始移动。

  李如风依然被架在两个老兵中间,由哈巴失不花帮他的马引导方向。

  “最少二十人,追着四个人跑,前面那伙人死了三个,还剩下一个女人!”探骑冲到哈巴失不花身边继续汇报道:“都是着甲的正规军,没看见弓箭,肯定是从东面渗透过来的掠夺队!”

  朵思忒之所以要兴兵东讨,除了要维护自己的地位之外,也是因为那位优素福野心勃勃的想趁着汗国内乱想尽可能多的占据汗国的领土,这一仗,他打也得打,不打也得打!

  

  

  作者有话说:

  作者的话:今天只有两千字,看看明后天补上差的一千字,在新买的资料书里找到了一些和我之前写的东西相悖的资料,有关黑羊叛军的这段剧情需要重写,黑羊王朝和白羊王朝存在的时间太短,资料不好找,见谅

第十八章 贵女

  李如风所属的土默特万户掌控着一片巨大的土地,甜水河河畔两岸,美索不达米亚平原,乃至阿勒颇城都被囊括其中。

  只是随着老苏丹的离世,这些游牧部落主动让出了那些比较棘手的位置,用空间换取和平。

  阿勒颇城就是个例子,朵思忒万户自己不敢把亲兵驻扎在城内,他担心马穆鲁克人把他围在里面出不来。

  同时他也不敢让其他人驻军阿勒颇,因为那里是重要的商业枢纽,掌握了阿勒颇城的人,就有资本和他分庭抗争了。

  因为黑羊王朝的卷土重来,朵思忒又以同样的理由,放弃了摩苏尔这座大城,虽然摩苏尔先后经历了孛儿只斤.旭烈兀和帖木儿两位雄主的洗劫和屠杀,但那座城市依然是汗国的西北部重镇。

  朵思忒为了自己的权利选择了战略收缩,直接导致了黑羊王朝能快速复国,并在随后不久攻占了大不里士。

  那片土地虽然名义上归属于帖木儿苏丹,但毕竟被黑羊王朝统治多年,黑羊人的领袖卡尔.优素福一直占据着民心,土库曼人无不盼望自己的王能再次归来。

  李如风不能说朵思忒做错了,因为当时在没有调令的情况下驻扎在附近的其他万户不可能对他施以援手,摩苏尔根本守不住。

  但现在脾气暴躁的苏丹之子米兰沙带兵前来平叛,总需有个背黑锅的,朵思忒万户就危险了。

  李如风回头望向黑羊人的骑兵,他一直都对这些人很好奇,好奇他们到底从哪来的韧性,在帖木儿的打压下一次又一次的站出来反抗。

  只见穿着黑色罩衣的骑兵在山坡上分列成箭阵,骑兵与骑兵间隔三到五米,队伍松而不散。

  骑兵的头盔和盔甲全都是统一制式的,马上技艺明显不弱于部落里的那些喜欢炫耀自己的年轻小伙子。

  “别分心!”哈巴失不花大喝了一声,他明显能感觉到李如风的姿势变形,导致马儿的速度减慢。

  说句不好听的,整个队伍目前就是被李如风和贝伦拖慢了速度,如果不管着他俩,马力占优势的他们根本不用担心身后的追兵。

  李如风老脸一红,赶忙专心逃命,他自然知道谁才是累赘,同时也比任何人都清楚身后的骑兵对他们是什么态度。

  八年前,帖木儿苏丹以黑羊人曾袭击过前往麦加朝圣的商旅为名,花了几个月时间,灭亡了这个王朝,让它的统治者远走他乡,凡是选择抵抗的城市,城民驱赶至悬崖推下山。

  十四年前,帖木儿攻占了巴格达,大军劫掠三个月,七年前,帖木儿苏丹再次兴兵讨伐巴格达,城破后屠城九万人。

  而后,帖木儿东征大明,又从此地选拔民夫数万,牲畜无数,连年无度征粮,以至于摩苏尔那样的大城都民生凋零。

  双方之间的仇恨一本书写不完,彼此之间除了挥刀相向以外没有其他交流方式。

  在草原上,马是重要的交通工具,一个合格的骑士能把速度短时间内提高到时速七十公里的程度,但为了兼顾马的体力,长时间的骑行和追击最好把速度保持在时速三十到四十公里的程度。

  身后的黑羊骑士,以及李如风部落中那些士兵都能做到,而李如风自己,在哈巴失不花的帮助下,勉强能把马速保持在四十公里上下,颠的气都喘不匀。

  双方就这么你追我赶,奔行了将近一刻钟,夹在中间的女骑士表现出了极强的韧性,认准了李如风这伙人根本甩不掉。

  黑羊骑士们左右两翼开始加速,骑士们用力挥鞭刺激着马儿越过本阵逐渐拉近了和李如风他们的距离。

  他们显然不想留活口,打算把人全部留下。

  气喘吁吁的李如风脸上浮现了一抹狠辣,叫住哈巴失不花大声说道:“把后面那个老娘们给我射下来!”

  哈巴失不花点了点头,松开李如风的马绳逐渐落在队伍后方,他面无表情的从箭囊中拔出一支轻箭,此时他距离身后的女骑士还有四百米左右的距离,但他是顺风。

  第一支箭落在了距离帕丽莎右前方三十多米的位置,并没有影响到她的速度,但还是把帕丽莎吓了一跳。

  随即,无可抑制的愤怒就点燃了帕丽莎的心,她摘下面纱扔向身后的追兵高举着一把长剑大喝道:“我是苏丹之子米兰沙之女,帕丽莎!何人敢向我射箭!”

  声音巨大到让人怀疑是如何从那么小的身躯中传递出来的,但队伍里每一个人都听得清清楚楚。

  正打算射出第二箭的哈巴失不花就像看见了猫的耗子,箭矢直接掉在地上,双手颤抖,根本握不住拳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