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竟成了不留姓名的大佬 第31章

作者:苹果味咖啡

  喝了一口茶。

  他将视线放在了邸报上的文字,排版普通,字迹还算清晰,说的内容也不多。

  不过比最初几版的好多了,用词考究了一点,但毕竟是给普通民众看的,大多都是白话。

  偶尔会刊登一两首诗词,并且用了一整个版面来记录各式各样的江湖传闻,毕竟这才是人民喜闻乐见的。

  遗憾落败!蒙面大侠决斗又双叒叕惜败于对手!

  悲伤莫名!富家之女为何夜不能寐,家猫为何惨叫连连!

  震惊你我!为何十六家秦淮花坊接连拒绝接待此人!

  岿然不动,吴大胆三试飞天猫;金枪不败,季不语无言上青楼!

  噱头是足够了,都是吸引眼球的东西,反正都是江湖事的传闻,随便道听途说都能写,写的半真半假没人在乎,只要故事有趣,编造的都没关系,没看到版面名字就叫‘江湖八卦’么?

  这版面的最下方都印上了一行小字。

  ——以上传闻皆为道听途说,如有雷同,纯属巧合,你若计较,我也没辙。

  意思就是……不会真的有人相信了吧?不会吧,不会吧,不会吧?

  有的江湖大侠因为出现频率比较高,已经逐渐大众化,被当做了梗广为流传。

  唯一的缺点就在于,虽然有了名声,奈何出名的方式和他们想象的不太一样,已经朝着谐星方向发展了。

  白泷仔细看了一遍,放下了邸报……很好,没有我的传闻!本公子还是一如既往的低调啊!

第41节 第四十一章 磨刀不误砍柴工

  今天便是十月十五,但天色尚早,便是傍晚出发也不迟。

  既是江湖轶闻,想必知晓的肯定不只有他一个人。

  如果超过复数的人都前去钓鲤鱼,供不应求的情况下,只怕少不了一两场嘴炮和拳脚PK。

  这也谈不上什么先来先到后来排队的文明礼貌传统美德。

  倒是杀人越货,拳头大的话事,才是江湖人士的传统艺能。

  什么江湖人士,什么豪侠大者,都是一群土匪绿林,一丁点都不讲究。

  白泷在路上走着,走马观花的看着金陵城内一派车水马龙的场景。

  人生百态,却是怎么都看不腻的生机勃勃。

  只是在这个时代,没什么打发时间的地方,要说娱乐方式,要么青楼楚馆,要么赌坊戏楼。

  可这些都是高消费的地方,没点银子打底,是进不去的。

  过往时间,白泷抄着柳永的词,靠着这份舶来的才名,去喝个花酒,找点姑娘陪睡,完全可以白嫖到天亮。

  但最终都是嘴上说去,腿脚却纹丝不动,和那群整天看涩图云手冲的沙雕网友一样。

  一方面,是他自己担心,万一破了那啥,会导致天魔功出问题,真的想去,也不能现在,得登上了先天,内天地圆满,踏破了玄关后,就不再受到这方面的约束。

  另一方面,是有人不乐意,譬如那富婆,偶尔一次去了秦淮河的灯会,一时兴起,忍不住抄了一首诗,引得三个花魁派人来抢人,这事后来传到富婆耳中,跟他置气了半个月时间。

  行行行,你有钱,你是富婆,你胸大你说话。

  想白嫖不被允许,想赌博也没钱,看戏不如唱歌跳舞,所以白泷的一点小爱好也只剩下喝酒了。

  喝酒,却不嗜酒,更不酗酒。

  与其说他喜欢喝酒,不如说他喜欢让别人请他喝酒,不论喝什么,都觉得格外的香醇。

  这喝的不是酒,而是占便宜的快感。

  所以会有人觉得他很大方,只要请他喝杯酒,喝杯茶,他很乐意顺手帮个忙。

  本是打算今天去烟云府看看,但鉴于夜晚要出门,白泷也就放弃了这个想法,去了五金店和药铺,顺手购入了一点材料,然后开始做准备。

  回到了玲珑小筑时,已经是晌午了。

  他也干脆不吃午饭,打开了工具台开始干活。

  调配原料,手动离心分解,进行原料混合,最后封蜡固定。

  “三枚瘴气丹完成。”

  白泷很满意自己的作品,把三枚白色丹都放在了瓶子里。

  虽然用了接近两个时辰的功夫,但这必要时候是可以救命的。

  之前在山里待着,各类补给品都用完了,自然是需要补充一下。

  这个世界存在一种名为‘丹药’的特殊医疗技能,通过浓缩各类药物的精华,最终聚成一枚丹药。

  现代的科技的药物开发,步骤很复杂,需要确定靶向药物,然后提取天然物,继而进行分子设计、合成、有机物筛选,制作,实验等等步骤。

  丹药其实也是相似的,通过各种药物之间复杂的化合反应,制作出不同性质的丹药,有的可以提升恢复力,有的能短暂强化身体肌肉力量,有的可以令人发狂失去神智。

  最初的药物都是通过提取天然物的成分来制作的,丹药也是一样,不同的是,由于使用的药材特殊,许多的药物都具备很强的药力,精纯度极高,普通人吃下去虚不受补,而消化能力更强的武者可以通过真气快速化解药力,让丹药力量在短时间内得以发挥。

  这就是它比现代医药优秀的地方,因为这里的材料更加丰富,也更加特殊。

  只是丹药很难买到,普通的疗伤丹药,一枚就要一两,一瓶三十两,是普通家庭十年的开销,可见任何地方任何时代,医药都是暴利行业。

  同样是嗑药,有的人嗑的起大红瓶,有的人只能吃菜叶子,穷逼甚至不配嗑药。

  丹方大多掌握在势力的手里,这既是门下弟子们的福利,也是重要的经济来源。

  合格的丹方、药方对于任何宗门势力都是至宝,宁可毁了,也不会落入别人手里。

  白泷手里有过几张丹方,只是他也不懂得所谓的炼丹,也认为用火去炼丹过于沙雕,因此去过几趟实验室,尝试用化学手法科学炼丹,最后当然是喜闻乐见的失败了。

  玄学的东西怎么能用科学来解释?

  或许是自己的生物化学知识学的不够到家吧。

  自然,这次白泷整了两个时辰的也并不是什么疗伤用的丹药,而是烟雾弹。

  江湖人嘛,总得会点花活儿,都是群老阴比了,刻在DNA里的缺德。

  白泷认识一名来自蜀中的老手艺人,从对方身上学到了制作烟雾弹和调配材料的技巧。

  他当时很感兴趣,不仅科学的改良了制作技巧,还勇创新高,加入混合了某些带味道的材料,特制的烟雾弹能在一瞬间摧毁人的嗅觉感官,对待群体敌人时,绝对效果拔群。

  当然,不具备毒属性和杀伤力,只能为自己逃跑提供时机。

  行走江湖,讲究一个有备无患。

  他还恶俗的将这种烟雾弹伪装成了白色丹药的形状,看上去和疗伤用的大还丹相同近似,这要是哪位兄弟不长眼,把这个当做补药给吃了,那就等着七窍生烟吧。

  白泷收拾了一下工具台,瞥了眼天色,虽然距离傍晚还有点时间,但已经可以出发了。

  十五公里的距离,算不得太远,也不需要骑马,单靠脚程,以自己的轻功,大概三两小时吧。

  “倒是可以走的悠闲一些,就当做是外出郊游一趟。”白泷拍了拍杏树的树干:“好好看家……我去钓两条红鲤回来给你做做伴。”

  树枝摇曳,清风徐徐,送别了出门的青年。

  ……

  烟云府别苑。

  小桃红站在别苑门口,望眼欲穿。

  “小姐……已经傍晚了,公子怎么还不来啊?”

  “我怎么知道?”烟栖霞的视线从书本上移开,靠在了椅子上:“他的想法,谁能读明白?或许是耽搁了,或许是不想来,或许是还没回来。”

  “不可能的啊。”桃红低语道:“我中午出门时悄悄去了一趟玲珑小筑的附近,隔着好些距离就能闻到杏花的香味,而杏花只有春天开啊,肯定是公子回来了,才会开杏花。”

  烟栖霞不语,这些奇异之事,她也见了许多,不觉得大惊小怪。

  这个世界光怪陆离,玲珑小筑的杏树更是一棵灵木,否则那家凶宅怎么会被他看中,选为居所。

  所以,当玲珑小筑杏花飘香,便是公子回来了。

  寻常来说,公子回来时,就该来一趟烟云府,哪怕只是来叙叙旧。

  烟栖霞打量着桌子上准备好的糕点和菜肴,都是些她差遣人买来和提前准备的。

  她望着天色渐晚,心中有些怅然若失,也有着些许失落。

  “公子从不在府中过夜,也从不会夜晚来叨扰,把糕点收起来吧,他今天不会来了。”

  “这糕点放到明日味道会变次的。”

  桃红望着满桌的糕点,这可都是她特意跑去购买的,结果跑了好些时间,正主儿没等来,止不住视线幽怨。

  “你若舍不得跑一趟,便叫商家送来吧。”烟栖霞说。

  “还是自己跑的一趟更放心。”侍女收拾起了糕点:“我只能为公子做点小事了,比不得大小姐啊。”

  “你啊……”烟栖霞抬起手轻轻一点桃红的脑袋。

  侍女嘻嘻一笑,随后回头看向某个方向:“小姐,那名兰姑娘已经进了藏书阁好些时间了。”

  “我知道,她需要点时间来决定。”烟栖霞点头:“给她一点时间吧,反正也不急于一时半刻。”

  “这,真的好吗?让一名刺客……”

  “公子予她承影剑,她便是掌兵者,便有资格从藏书阁里选择适合自己的功法和武学,这是规矩,谁来都一样,毕竟大多都是公子留下的。”烟栖霞眯起狭长眸子,用书本遮掩着下半张面庞:“至于刺客的身份,她已经被各方江湖人追杀,早已回不去过往了,若是弃暗投明,也不失为一则佳话。”

  “小姐……您说场面话的时候,能不能掩饰一下表情?”桃红觉得很假。

  “犟嘴。”烟栖霞拿着书轻轻敲了一下侍女的脑袋:“我也不相信一名刺客,为钱卖命,隐忍多年,天资聪颖,却生而坎坷,被忌惮,被出卖,背负着血海深仇,以她的人生经历,不论做出什么事都不奇怪,倒不如说为何还能不疯魔?……我又何尝不担心她会背叛公子?”

  “那为什么?”

  “因为我更相信公子,承影剑能予她手中,便代表了她的价值,公子此行就是为了她能活,否则凭什么她能在先天高手的重围和血衣楼的追杀中逃得一劫?”烟栖霞蹙起眉头:“我有种预感,她一定有某种不可言喻的价值,公子一定是预见了这一点,而我一定忽略了什么……”

第42节 第四十二章 不会真的有人认为我不行吧?

  金陵城北,有一座木屋老宅。

  距离月至中天,大约还有一个时辰。

  此时已经是夜深人静之时,本该熄灯而眠。

  一名老人却坐在宅子之外,晒着有些微寒的月光。

  老人手里捧着一个暖炉,穿着普普通通,又居住在这荒郊之地,一眼看去便知道不是富贵人家。

  老人的双目有些模糊,面容苍老,头发枯白,很没有精气神,一股垂垂老矣的迟暮模样。

  唯独那双眼睛里透着看穿世事的沧桑。

  吱呀,老宅的木门被推开了,一名十二三岁的女童走出来,手里拿着御寒的大衣。

  “爷爷……”她的声音很是稚嫩:“今晚这么冷,你得多穿一些啊,待会儿还要出门呢……据说林子里更冷一些,冻着了可不得了。”

  老人捧着炉子,笑呵呵的答应着:“只有铃儿关心我这糟老头子啊。”

  小女孩将大衣披在了老人的肩头上,正想说什么。

  忽然听见了一阵马蹄飞扬声,两辆四轮马车被两匹上等的汗血宝马拉动着,从老宅前方的路上飞驰而过,留下一排车轱辘印,尘土飞扬,打破了夜晚的宁静,格外喧嚣。

  “第三批了……”老人摇了摇头,苦笑道:“两辆马车,一共十个人,都是些气血强盛的习武之人……算上前方的两批人次,已经……”

  “爷爷。”小女孩轻轻唤道:“没事的,或许只是路过这里……”

  “前方通往的方向是广陵,陆路从这里走不方便,还不如从另一侧的官道,或者干脆改成水路走运河,更何况是连夜奔袭……他们是从冲着寒泉来的。”老人叹息着,靠在椅子上,手指微微颤抖着:“不用安慰爷爷了,我明白的……这些人都是冲着红鲤来的。”

  “或许,或许我们能买下来一条……”女孩弱弱的说。

  “傻孩子,若是真的买的到,我们何必在这里等待三年时间呢?”老人说着,突然咳嗽了起来,他的脸色变得更加惨白,女孩连忙拿出丹药给老者喂下去,直至吞下了丹药之后,老人才好受了一些,苍白的脸色恢复了些许,但额头还是浮现出了一层冷汗。

  “爷爷,我们一定要拿到红鲤,您的病症只有生机丹才能治好。”女孩咬着下唇,她望着老人虚弱的模样,内心不忍:“哪怕我去下跪求他们……”

  “别说傻话了。”老人抚摸着女孩的脑袋:“铃儿听话啊,咱们不去了,不去了啊……”

  他虚弱的靠在椅子上,呢喃自语着:“三年时间,其实也很久了,活了这么久,和乖孙女待在一起颐养天年,也值得了。”

  女孩倔强的摇着头,眼里含着泪花。

  老人握着小女孩的手掌:“等明天,我们就收拾收拾,回甘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