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子夏依水
吃完一顿令人满意的饭菜之后,黎墨搬来藤椅坐在阳台,看着万家灯火,中世纪却有灯泡,就离谱。
第一层是大厅+厨房+浴室,第二层是房间,第三层是个小阳台,房子不大,阳台也不大,但对于住两个人来说,却是足够了。
“五年了啊···”
来到这个世界五年,知道了一些事,不然黎墨也不会说这条世界线偏离得离谱。
黎墨现在处于的这条世界线,时间段是中世纪,却有着地下城这一日式游戏标准的副本。
这里地下城类似于《地错》里的地下城,但却又有些不一样。
这两地下城都会排斥一些实力强得过分或生命层次高得过分的生物进入,这里的是龙,《地错》的是神,所以阿莱克斯塔萨才不能陪黎墨一起进地下城。
不同的是这里没有神的恩赐可以如玩游戏一样升级,只能老老实实磨炼自己。
这里的地下城,每一块大陆下面都有一个,而且入口不只一个,很多城市都是围绕着地下城入口而建,即方便了冒险者进入地下城,也是为了防止地下城的怪物跑到地面上来。
每个大陆的地下城层数都是100层,各自分开,欧洲大陆地下城的最后一层不必说,黎墨的任务目标一定在那里(是男人就上一百层)。
杀死怪物会掉材料,甚至还会掉装备,一股熟悉的感觉,就像是被称为毒奶粉的某阿拉德大陆。
地下城内还藏有宝箱,开宝箱有可能开出宝箱怪也有可能是各种图纸,连高达的设计图纸也有。
没错,你没听错我也没说错,连高达设计图纸也有,所以突然有人从怀里掏出光剑,或者拿出枪说“大人,时代变了”,黎墨是一点都不会感到奇怪。
在这里,有本事的人靠武艺,有天赋的人靠魔术,运气好的人靠开出来的高科技,而黎墨,大概就是这三种的究极合成体现。
第一百四十六章:偶遇
“我去地下城探索了~~”
黎墨跟阿莱克斯塔萨打了声招呼,然后把必要的武器装备好。
在商店买的便宜双刃剑,「正义的背刺」别在腰后,铁制护臂护腿,一个中型号腰间包,这些只是装备出来给人看的。
其实有空间戒指在不需要做这些多余的动作,不过嘛·····
黎墨犹记得第一次下地下城时的场景,就是因为武器全丢在空间戒指里,让人误以为是连匕首都买不起却又不怕死的菜鸟。
连第一只怪都没来得及杀,就被一支准备回地面的冒险者小队强硬护送了回来,可能是看那时候的黎墨还小,一分钱护送费没收还批评黎墨一点像样的装备都没有就敢下地下城,一点都不珍惜自己的性命。
说实话那一支小队一起上连那时的黎墨都打不过,还强硬把他护送回地面了,真是让人哭笑不得,不过黎墨却是感慨这个世界上还是有好人的。
黎墨是有本事才敢连防具都不带,但没本事又不怕死的蠢货每年都会有那么十几个,以为哪怕一把菜刀一些防具就能闯闯地下城,这种自大的人一般都是凉得很快的。
地下城的怪,就像现在这样
黎墨淡定地看着怪物的出现,这还只是第一层,对黎墨来说危险等同于零。
地下城的怪可是扎堆扎堆的出现,就像是被吐出来,怪物从地下城的墙壁或者天花板中诞生出来,每一次吐出来的数量不定,对于普通冒险者来说运气好就是几十只,运气不好就是百来只。
而这,只是一层里某一处的数量,要知道地下城每一层都像是面积庞大的迷宫,光是想想每个时间段诞生的怪物,其数量可是非常恐怖的。
也不知道是不是摔下来时把脑袋摔坏了,刚诞生的怪物一开始还呆呆的,迷茫地打量着四周,还摸了摸全身上下,但只要看见有人立马什么都不管嗷嗷着提起武器杀上来。
而地下城的怪物被好事者做出了等级分类,也有人称为危险等级,第一层的怪物是lv1~5,第二层的是lv6~10,以此类推,又每10层1个守层boss。
黎墨手里的是单手双刃剑,每次随意一挥都有十几只怪物死去,说实话,第一层的怪物实在是不入眼,要不是烦得不行他连理会都不想理会。
就拿最普通的lv1绿皮哥布林来说,随便拉一个普通人来说不定都能赤手空拳打死。
但地下城的怪根本不会跟你讲道理,单挑是不存在的,只会一群怪乱哄哄的一起上,说不定怪物的道理就是正义的围殴?
把这一波怪杀完黎墨也不急着赶往下一层,尸体消失后掉落的材料他也不捡,低级材料看不起。
黎墨耐心的等待着,大约半个小时后,地上属于怪物的血逐渐消失,没有捡起来的材料也逐渐消失,更准确的说,材料像是融化了一般渗透进入土地。
在本地人看来,地下城这是贴心的表现啊,不但每天辛勤产出材料、装备等(指杀完怪后),还帮忙清理血迹,还会自动修复被破坏的地方。
但在黎墨看来却不是这么一回事,换个角度想,主动吸收怪物的血液、材料,自动修复受损的地方,像极了生物自动修复受损地方的能力,侧面来说···地下城是活着的?黎墨沉默不语,这是他偶然发现的,无论看多少次这场景,黎墨的脑海里都不由得浮现这惊悚的想法。
试想想,当一只比哥斯拉还要巨大无比,比哥斯拉还能打的怪物就沉睡在你生活的大地之下,随时都有可能因为各种原因醒来,而你却对此一无所知,是不是很恐怖?
而黎墨现在更是在这可能是活物的地下城体内!
能产生怪物,又需要盖亚亲自出手,可千万别是那位百兽母胎,被玩家亲切称作提妈的提亚马特,一百个现在的黎墨都打不过,当然如果任务目标是抓住整个地下城,黎墨也敬谢不敏。
真是这两随便一种情况,二话不说准备好跑路得了,跑路虽然可耻但有用。
之前黎墨带着验证的想法,在路人怪异的眼神下,提着一只鸡来到地下城,鸡血与鸡的尸体相隔10米,等待半个小时,啥事没发生。
倒是等来了重新出怪,那时黎墨杀怪时注意到有那么一只怪偷偷躲在后面,偷吃鸡的尸体。
然后····黎墨就注意到那一只怪变强了那么一丢丢,从吃完鸡到变强只花费了10秒。
每每回想起那些事,黎墨不由得拧紧眉毛,有点难搞。
无论是地下城可能是活的,还是怪物能吃其他的东西变强,都很麻烦。
倒是没有抓到过怪物来研究,这点可惜了,下次就从抓一只看起来聪明点的哥布林开始实验吧···
黎墨正在一边砍怪如切瓜,一边胡思乱想,突然听到一道声音。
“那个···请问你是资深的冒险者吗?实在是对不起,我迷路了,可以麻烦你带我进入下一层吗?”
声音的主人是个女孩子,似乎对打扰黎墨切瓜感到不好意思,语气有点弱但却足够坚定。
“哦哦····第一次进入地下城的话确实会被绕晕,毕竟地下城错综复杂,有的老手即便有地图有时也会走错路。”
黎墨这边刚说完转过身来,看见声音主人的容貌,眉毛一跳,内心感到古怪。
这可真是····有缘啊。
标志性的璀璨金发以及她头上的呆毛,如宝石般翠绿色的眼眸,尽管脸还带着些幼嫩却能看出是个十足的美人胚子。
武器是欧洲骑士常用的双手宽刃剑,剑的品质还行,防具则是一套铠裙,没有头盔,腰间以及后背没有包裹,也就是没有恢复药剂,没有地图,甚至可能连食物也没有。
从握剑的姿势以及步伐能看出接收过系统的训练
黎墨只是粗略地看一眼就能总结下来,有一定实力的地下城新手
“请问,我们是在那里认识过吗?先生你看我的眼神好像是在熟人呢?就我印象来说,我是昨天第一次见到先生你,在艾菲尔入口附近。”
说着,她头上的呆毛抖了一下,最后补充了一句。
从话语中可以看出有良好的家教。
艾菲尔入口,是这座城市唯一进入欧洲地下城的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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