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拉姆雷克撒
查普的注意力终于被吸引了回来。
“你这车哪买的?还有你的手表。”
凯这才想起来,刚刚似乎有点小暴露。
不过没问题,还在可接受范围内。
“托尼送的。”
“托尼?”查普有点懵。
“托尼·斯塔克。”
查普一下子就接受了。毕竟斯塔克集团可是美军主要军火供应商,也是高科技的代名词。如果这些装备从著名的超级天才科学家那得来的,就合理很多。反倒是这其中透露的另外一个信息更令查普在意。
“你认识托尼·斯塔克?”凯是由托尼·斯塔克运作调来洛杉矶这件事知道的人不算太多,对外,凯的调职是出于洛杉矶警局特殊人才引进需求。毕竟走后门这种事,哪怕是在美国,也需要低调。
“嗯。”凯漫不经心的回了句,然后拿出电话给阿福打电话,让他派人来把车拖走。
愣了好一会儿,查普才从自己上司居然认识托尼·斯塔克这件事清醒过来。
“那个……头儿,这两样玩意需要多少钱?”言下之意,就是羡慕嫉妒,想要的意思。
凯看了查普一眼,撇撇嘴:“你买不起。”
末了为了打消查普的不切实际,又加了一句:“警局也不可能买得起。”
第四百六十七章:蝙蝠战甲(求收藏,求推荐,求月票)求月底月票,求推荐
凯的房子前几天就装修完成了,原本凯打算请重案组的人一起来开个趴体庆祝一下,美国人也讲究这个。可最近事情太多,根本没时间,只能等事情结束过后再补上。
也因为这样,凯也搬回了房子。至于阿福,最近都不知道再忙什么,一直看不到他的人影。不过凯也没怎么管,他都这么大的人了,能照顾自己,也没有那种贵族病。
不过难得的,今天晚上阿福居然再加。
“老爷。”阿福依然是那副英伦管家范,不管何时何地,身子都站的笔直,头发一丝不乱,看着就精神。
凯点点头,没说话,说实话,凯有点累了,不是身体上的,而是心理上的。不知道为什么,总感觉有点倦怠。
“老爷,晚餐已经准备好了。您是先……”
凯不等阿福说完,直接说道“先吃晚餐吧。”
阿福点点头,很快,他就推着一个小餐车过来。一开始凯还没有在意,等到菜端上来之后,凯才发现,居然是中餐!
而且不是那种改良版的中餐,看起来相当正中。
红烧肉,剁椒鱼头,皮蛋豆腐汤,玉米火腿肠,最惊喜的是居然还有口水鸡!
这可不是一般中餐馆能够做出来的菜式,因为这里面很多都是家常菜,其中鱼头更是罕见,毕竟美国佬不爱吃内脏和鱼头。
看到这些熟悉的菜式,凯有点惊喜的看向阿福。
“阿福,这是?”
阿福骄傲的一笑,说道:“之前听您说喜欢中餐,尤其是对唐人街那家正中湖南菜很喜欢,于是我就趁着最近有时间,专门学了做中餐,而且特别寻找那些一代华人移民请教。”
这个世界和凯前世差不多,移民的多是沿海省份的人。特别是以广东福建为最,内地的人相反对移民没有那么多的意愿。所以想找到会正宗中国菜的人不多,会这种家常特色菜的人更少。从这里就可以看得出阿福是下了功夫的。
看着这一桌子菜,凯瞬间感觉精神一振。
尝了尝味道,发现还是有点怪怪的,也许是原料的原因,和正宗的中国菜还是有点差别的,别的不说,就单口味上,就有点偏清淡和甜味,特别是剁椒鱼头,风味少了很多。不过这也能理解,毕竟这破地方也没泡椒。
至于味道上的差别,估计是教阿福的那位厨师,默认了凯是一个外国人,适应不了咸拉鲜香的口味。
但这已经很不错了!
凯今天吃的很爽。吃到后面,凯突然想要吃烧烤了。
不是美式的BBQ,而是前世的烤串。
想吃羊蛋羊腰,想吃烤羊肉串。
对于内脏,外国人是真的不爱。但凯突然就想吃了,管他的,于是他就吩咐阿福去找原料。
阿福着实吃了一惊,事实上外国人也不是真的不吃内脏,事实上欧洲那边是吃内脏的,只是没有中国那么牛逼,连猪脑子都吃,美国人是真不吃内脏。原因也很简单,美国人基本上都不怎么会做饭。
你去看美国的那些米其林餐厅,一水的全是外国菜,至于美国菜……就没这个说法。甚至在很多历史悠久的国家认为美国就没有自己的彩色,都是抄别人的。
不过就算西方人吃内脏,但阿福对凯想要烤腰子吃,还是有点接受不来。
凯也不明白这有什么接受不了的,他们也吃肝脏,甚至连胰脏都吃,为什么就接受不了腰子呢?
虽然阿福很费解,但由于凯的坚持,他也没有多说什么,只是答应会去办。
这也是凯喜欢阿福的原因。
吃完晚餐之后,阿福不知道从哪搞来了一个箱子,有点像大的行李箱。
“这是什么?”
“这是凯利小姐送给您的生日礼物。”凯的生日有四个。一个是他前世的阴历生日,上辈子他过生日都是过阴历生日,不过阳历的时候也会过,特别是在父母去世之后,他基本就不过阴历生日了。阳历生日就不谈了,身份证上是什么日子就是什么日子。第三个生日则是他穿越出生的日子,他对这个日子基本无感,别人不提醒,他也不当回事。
而且到了现代之后,历法都变了,这个生日自然不了了之。
第四个生日,就是现在他的身份文件上的出生日期。这个生日严格来说,并不是凯的,而是来至于亚当。所以凯对这个生日也不怎么在意,压根没过过。
其他人也没在意,毕竟不过生日也不是什么稀奇事,不知道有多少人连父母都没有,过个屁的生日。
所以阿福说道生日的时候,凯一脸问好。
阿福也明白凯的疑问,凯出生在一万年前,可一万年前的古凯尔特人的天文历法和现在完全不一样,都不知道该怎么换算。
“凯利小姐和戴安娜小姐以及凯瑟琳小姐,决定了把您从陵墓苏醒的这一天当做您的生日。”
凯听到之后,也没有去纠结这个。反正就是一个生日而已,他自己都不在意,自然就随他们咯。
在说话的当口,阿福终于让箱子里的东西闪亮登场。
可凯看了却陷入了沉默。
“这什么东西?”凯面无表情的看向阿福。
阿福也有点尴尬,毕竟这在他看来,也觉得太孩子气了。
“作战服。”阿福说道,末了又觉得不太准确,补充了一句:“这是凯利小姐为您和她定制的情侣版。”
没错,这就是传说中的超级英雄制服!
阿福接着解说道:“纳米微晶纤维双织纱面料,加强型缝纫,可以完美的防御穿刺伤害和子弹,这种纤维的强度可以保证,只要不被狙击枪近距离击中,就绝对不会被射穿。防火防酸,另外战甲内部还采用碳纤维粘贴进行抗震加固,最大限度吸收伤害。”
说着阿福还敲了敲战甲,虽然是纤维制品,但却极为坚固。然后阿福有提起战甲后面的披风:“金士曼自己生产的特殊记忆面料,正常情况下很柔软,但一旦通电……”
说着阿福不知道按动了战甲的哪里,只听见一阵轻微的电流声响起,战甲背后的披风一下子展开,变成一对蝠翼。
“……分子就会重组,变得坚硬无比,可以在近距离抵挡手枪子弹。唯一的缺点就是需要电力支持。另外还有这个。”阿福放下了披风,抬起了战甲的臂甲。那臂甲上面有三道刀刃,在刀刃和臂甲的连接处则是一个圆形装置,不过从外表看不太出来有什么用。
但阿福将臂甲内部的一个按钮按了一下之后,那三道刀刃立刻射了出去。刀刃在空中立刻张开,变成三枚蝙蝠形状的飞刀,更神奇的是,那选装的蝙蝠飞镖居然在空中悬停了。
接着阿福吹起了口哨,而那些蝙蝠飞镖立刻根据口哨的音调变化开始上下翻飞!
这居然是声控飞镖!!!
凯立刻感兴趣了。
事实上基本上没哪个男人会拒绝这样的东西,男人嘛,谁还没个机甲梦呢?
“得益于上一次我们解决了瓦伦丁,得到了他的音波技术,其中有很多我们已经开始用在了我们的新装备上,这些蝙蝠飞镖就是其中之一。这些飞镖的刀刃采用了高频振荡切割技术,可以非常轻易的切割任何东西。”
阿福一边说,一边拿出一颗小孩拳头大小的实心钢珠丢了出去,接着吹起口哨,三枚蝙蝠飞镖立刻像是乳燕投林一般,飞向了钢珠。也不见有什么声音发出,钢珠就被分割成了十几块。
等到分割玩钢珠,三枚蝙蝠飞镖立刻又回到了臂甲上去。
“还有这个,也是瓦伦丁技术。”阿福的掩饰并没有结束,他穿上臂甲,带上连着臂甲的手套来到屋外的游泳池边上。
嗡……
一阵轻微的电流声响起。
只见臂甲上开始闪动蓝色的光芒,接着手套的手掌那一面,出现了许多小型的圆形光圈,那些光圈分布在手掌的各处。
“音爆发射器,可以发射出三个等级的冲击波,最低等级的冲击波可以轻易的击昏敌人,第二等级的冲击波可以远程发射出去……”只见阿福手掌出一道蓝色光波发射出去,泳池里的水立刻炸开!
“至于最高等级的冲击波……那玩意和一捆炸药的威力差不多。可以轻易将一辆汽车肢解。”
除了这些黑科技,最令凯感兴趣的就是战甲的战靴了,战靴底部加装了微型磁力操控装置,可以让人短暂浮空,在平时行动时,战靴也可以让人在行动之间,悄无声息,就好像踩在空气海绵上一样,另外它也可以提供难以想象的抓地力,让人飞檐走壁如履平地,甚至可以让人与地面平行的站立在墙上!
简直是轻功的科技版。
除了战甲,还有一些零碎,都是来至于金士曼的最新产品,甚至连金士曼内部的圆桌骑士都还没来得及装备。
凯的确对这些东西很感兴趣。但……
“为什么是蝙蝠侠?”
对!这玩意简直和蝙蝠侠的战甲一模一样,当然细节处的东西就不需要去深究了,总之凯看到这些玩意,第一反应就是蝙蝠侠。
“蝙蝠侠?那是什么?您给自己新起的代号?”
阿福自然不会知道蝙蝠侠是什么。“这是凯利小姐根据超级英雄夜枭的形象设计出来的,她本来准备给您起夜枭这个外号的,不过……我现在对蝙蝠侠这个代号更加认同。”
凯瞪大眼睛看向阿福。他啥时候说过要出道当超级英雄了?
阿福似乎看出了凯的想法,他微笑的说道:“虽然凯利小姐的提议有玩笑的意思,但我却觉得,这样的建议也不无不可。”
凯瞪了一眼阿福,责怪他跟着凯利一起胡闹。
“不,老爷,我并不是支持凯利小姐的小爱好,而是出于对您自身的情况而得出的结论。”
“什么结论?”凯没好气的说道。
阿福微微鞠躬,认真的说道:“您是骑士之王,黄金的狮子。是传说中的骑士,你注定不会是普通人,也做不成普通人。您难道真的一直就这么当一个小小的警察?”
听到阿福的问题,凯有点不知该怎么说。
没错,他压根就没考虑过未来,他一直都想的是既来之则安之。他没什么欲求,他有的是钱,也拥有别人求之不得的力量,更拥有漫长的生命。这也是他感觉到烦躁的原因之一。
或许有点矫情,可事实的确如此,当他拥有一切,又没什么欲望的时候,他总感觉人生没什么意思。
倒不是说厌世,而是怎么说,应该说是无聊。
“您讨厌被打搅,又不愿意对很多事袖手旁观。”
凯的个性的确如此,看起来冷淡,可实际上看到一些看不过眼的事,又自觉不自觉的就插手。这是他当警察的原因之一。
“警察这个身份是有局限性的,但蝙蝠侠这个身份却没有。您为什么不试试呢?”
凯抹了抹蝙蝠侠战甲,突然觉得阿福说的有道理,事实上他自己也是这么做的,汉尼拔这个马甲不就是干这个的?只是之前一直都怎么放在心上而已。
看着这拉风的战甲,凯陷入了思考。
……
洛杉矶东郊,一处仓库内,伯班克正躺在一张简易的病床上,十几名手下分布在周围,只有两名小弟,满脸是汗的为伯班克进行治疗。
说是治疗,实际上就是小心的为伯班克身上取下弹头。这俩人一看就不是专业的,那个手抖的,就像筛糠一样。
伯班克却对身体上的特通一点没有反应。可这并不能让两名手下放心,因为谁也不知道下一刻,伯班克会不会发飙。
终于当最后一刻弹头被取出来之后,两人才大大的松了一口气。
总算是没出岔子。
等到他们帮伯班克打上绷带,立刻逃命似的跑开。这和赌命一样,要么没事,要么死翘翘!太刺激了。
“查到了那个警察的住处了吗?”
伯班克沙哑的声音像是刚刚从酷热干燥的沙漠里回来一样,干裂的不得了。
“查到了。”
“今晚,我们再次行动!警察绝对不会想到我们会再次行动,所以我绝对不允许失败第二次!带上所有装备,包括炸药,你们应该明白,既然接受了金并的任务,要么成功,要么死!没有第三个选择!”
“明白!”
一群抢手显然明白伯班克的意思,于是稀稀拉拉,低沉的回道:“明白!”
也就在这时,一个机械冰冷的电子音在他们头顶上响起:“明白。”
这声音辨识度高的不像话,谁都听得出来,这根本不是他们之间任何一个人的生意。
反应最迅速的几人毫不犹豫地举枪指向声音传来的地方。但一群人看过去,却没发现有任何异常。空荡荡的厂房上面,只有孤零零的钢架大梁,连个鬼影子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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