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电波02
“当然不是。”罗南说道,“但有一位思想家说过这样的话,有一间黑暗的屋子,你说太暗,要开窗户,他们不允许,但你要说你要把屋顶拆了,他们就会来调和,愿意开窗了。放宽选民标准这件事也是同样的道理。”
伊薇特彻底愣住了。
“好,选举的事情就交给罗南你了。”迪尼亚拍板决定,然后说道,“关于那份马上要向上提交的联名报告,尽快完成,三天后,伊薇跟我一起去王都,接下了的事情就交给罗南你了,蒂娜会留下了帮你。我最早二十天后回来。”
去王都,一去这么久,还带着伊薇特这个幕僚一起走,迪尼亚这明显是为了确保合并七个特别市的事能通过,要去王都跑关系了。
所以,有关莱特市的政务,已经和两个月之后选举相关的事务,暂时只能交给罗南。
至于阿古斯蒂娜,她能帮什么忙?她是迪尼亚留下来监视罗南的。
“是,女士。”罗南依旧是这句答复。
接下来的几天,罗南和伊薇特为了这份报告,可以说是觉睡不好,饭吃不好。
一份报告至于吗?
只是一份报告当然不至于,但这不仅仅是一份报告,而且不是一般的报告。
说明阿莱斯,海笛人的事情,以及七个特别市的一些状况。
具体是怎么一个状况,必须得让其他的市长,秘书长都认可,必须得是他们虽然工作之中有不到位的地方,但具体怎么不到位,这个度必须把握精妙,否则就变成主动坦白自己的失误了。
虽然工作有不到位,但是他们非常非常的认真,非常非常的努力,全身心的为王国做贡献,克服了各种客观上的困难,同样需要掌握分寸,要不然,这岂不是甩锅给客观困难加自我吹嘘?
如果不能做好这些,他们怎么肯在上面签上自己的名字?
而以上还不是重点。
重点是申请合并这件事。
七个特别市合并对于王国有好处,王国就立马应许,这是不可能的事。
对于国王,对于官僚集团,对于议会的人来说,边缘地区的事第一原则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要是对国家有好处那就批准,那当官的岂不是有干不完的事?随便就通过,那议员还怎么彰显重要性?
所以,这份报告之后的申请,不仅仅要让人感到这对国家有好处,明确合并之后既能增加税收,也能节省管理成本。
更重要的是让官员们觉得不麻烦,让议员们觉得同意了这个是一件有牌面的事。
唯有这样,才会保证通过。
不仔细斟酌字句是不行的。
第四十八章 火枪,法师,文官
花了三天时间,报告总算是完成了。
第二天,迪尼亚和伊薇特离开了莱特市,临行前,罗南还送了迪尼亚一本书。
白天,迪尼亚所乘坐的马车正行驶在路上,伊薇特此时正在安静的睡觉,过去几天为了那份报告她连续熬夜,透支了很多精力。
而迪尼亚正在看书,自然是临行前,罗南送给她的那本名为《火枪,法师和文官》的书,这书也没有作者署名,而且一看就是试印版,还没有正式出版的那种。
让迪尼亚不禁怀疑这书很有可能是罗南写的。
这本书以历史为线索,一开头便是法斯王国第二王朝的初代君主奥朗斯·弗雷伊戈。
奥朗斯出生于三百多年前,他不是法斯王国的人,而是神圣帝国靠近法斯王国的边境的一个伯爵领的领主的儿子。
他是第三子,而且没有继承家族的祭礼魔法,理论上他无法继承任何东西。
封建时代就是这样,为了避免自家的领土缩小,领主会把一切都传给其中一个儿子,继承人基本上就是继承了魔法的那个孩子。
祭礼魔法,元素系是自我献祭,召唤系是家族传承和培养。
掌握了祭礼魔法召唤系的贵族,很大概率会生出天生拥有祭礼魔法的后代,当然,这个祭礼魔法并非一代比一代强,而是大部分情况子代的召唤物都和父辈类似,培养增强召唤物的这个过程可以依靠家族传承的经验,起码不会太差。
至于其他儿子,愿意留下来当个小官就留,不愿意那就滚出领地,自谋生路。
奥朗斯虽然是第三子,没有继承祭礼魔法,但是他非常的得宠,原因是他天赋异禀,他三岁就觉醒了命运魔法,就和迪尼亚一样,但他比迪尼小时候强多了。
五岁就已经打遍伯爵领无敌手了。
九岁,他开始了求学之路,去学习基础魔法。
三百多年前,还没有魔法学院,想要学习基础魔法最正规的途径是“巡礼”。
所谓“巡礼”就是去不同的教堂学习。
冥想,运使,强化,放出,凝聚,操控,附着这七种基础魔法,第一步冥想只能在大教堂学习,其他则是去不同的中小教堂。
七圣教会能够兴盛千年,正是因为他们把持了基础魔法的教育权。
当时的魔法师基本都是贵族,毕竟不是贵族的人连旅费都掏不出来,也因为如此,三百年前的魔法师非常稀少。
花了八年时间,奥朗斯完成了巡礼,然后回家。
这个时候,年仅十七岁的他,已经是小有名气的魔法师。
经过考虑,奥朗斯的父亲没有给奥朗斯封爵,只是给了他两个小镇和五个村子,让他当一个没有贵族头衔的镇长。
奥朗斯的王者之路,就从这里开始。
他的第一步就是开始培养平民文官。
他会这么干,是因为在八年的巡礼之中,他解开了一个困扰许久的谜团。
为什么大陆各个国家的领主,国王,甚至皇帝都要听教会的?
客观上,教会掌握的财力和武力也并没有绝对的优势,至于说信仰,奥朗斯从小就不当回事,因为要是真的有神,那为什么他比教士们都要强?
真正的原因就在于,领主只会打仗和收税,教会才是这片大陆的“牧羊人”。
民间纠纷的仲裁,日常生产活动的组织,对于贫病之人的援助等等,全都是教士在做。
可以说,一旦领主拔除了教会,那么他的统治马上就要崩塌,连税都收不上来。
意识到这一点,奥朗斯才开始培养文官,这也是日后文官制度诞生的起点。
再后来,奥朗斯又建立了魔法学校。
期间他遇到了阻碍,可他本人实力实在太强,而他的领土又只是两个小镇加五个村子,教会也没太把他当回事。
三十二岁那年,奥朗斯起兵夺位,一年后,成为了伯爵。
三十五岁,他带着土地加入法斯王国,引发了一场长达十年的大战。
十年后,四十五岁的奥朗斯已经是公爵,被誉为“史上第一魔法师”,而他的征途才刚刚开始。
五十六岁,在法斯王国内乱之际,奥朗斯一举取得王位,法斯王国迎来了第二王朝。
奥朗斯取得王位之后并没有停下来,他一手建立了大量魔法学院。
教会意见很大,但拿他没办法。
不久,奥朗斯开始考虑后代的问题。
他很清楚自己的后代不可能有他这么强,国王这种东西,过不了几代就是废物。
奥朗斯也想不出怎么让自己的子孙不变成废物,既然不能避免自己的后代变成废物,那就让各大领主的后代也变成废物好了。
于是,奥朗斯创立了朝见制度。
这个制度一开始是强令各大领主,每隔一年必须来王都住一年,而且一路上的规格要高,还得自掏腰包。
各大领主被搞得苦不堪言,不是在王都,就是在去王都的路上。
至于领主不在,领地的政务怎么办?交给秘书处理呗,这个秘书当然是国王经过考核,专门配选给大大小小各位领主的。
秘书长这个职务就是这个时候诞生的。
在奥朗斯死之前,各大领主基本都死了,二代三代们沉浸在王都的繁华之中,干脆请求以后一直住王都,不回领地了。
奥朗斯欣然答应。
在罗南看来,奥朗斯的这一套,前期像是日本德川幕府时期的那一套,后面则变成了法兰西为了集权搞的那一套。
总之,在这个过程中,文官势力彻底崛起了,国王也通过文官完成了初步集权。
一百多年后,王国大贵族都住王都,加上王都本身就是一个交通要冲,贸易中心,所以整个王国的财富几乎都汇聚在这个城市,连王都的市民都奢侈成风,整个王都的房价高到了一个吓人的地步。
而在这繁荣之下。
整个法斯王国也变得费拉不堪起来。
短短二百年不到,一个靠着绝对武力震慑周边各国的国家,就这么废了。
而就在这个时候,一生换了多个绰号的男人登场了。
他就是罗伦斯·弗雷伊戈,“神童”,“贤者”,“暴君”,“圣王”都是他。
不过,罗南觉得他的绰号应该叫“倒车王”。
因为这位老兄把已经接近集权帝国的王国干碎了,变成了一个一半封建制一半文官制的国家。
第四十九章 房奴法师,舅舅太多,双王对立
在开始叙述罗伦斯·弗雷伊戈的生平之前。
书里先点出一个背景,那就是当时王都烂大街的魔法师。
因为魔法学院的广泛建立,一百多年的时间造就了大量的魔法师,这些人绝大多数不是正位魔法师,而是连七大基础都没有完全掌握的初级魔法师。
就算他们想献祭,或者发誓都不行。
因为献祭和发誓的前提是必须完整掌握七大基础。
他们比普通人强很多,无论是体质还是学识,但又没有正位魔法师那种超绝的超凡力量,可以轻而易举的将财富名利收入囊中。
可他们还是不甘心去个小地方度过一生。
结果就是,大量的初级魔法师来到王都,一边打工维生,一边学习修炼,同时等待着某一天天神注视到自己,机会降临到自己头上。
毕竟非正位魔法师靠着自己的才能混上高位的例子几乎每天都能听到。
很不巧,他们多数都觉得自己很有才能,只是差一个机会。
凭借超过一般人的体质和学识,他们多数能拥有一个还可以的工作,但这份还算可以工作带来的收入,在王都的房价面前,那也是只能望而生畏。
过个十来年,这些魔法师的梦想就会从一开始的成为人上人,变成能拥有一套房子好在王都安家。
而居住在王都的统治者们对于这个情况自然是喜闻乐见的,一大批的廉价又优秀的初级魔法师为了王都的繁荣燃烧自己的青春,燃完了之后,他们还可以用房价继续剥削他们的后半生。
这些魔法师被戏称为“房奴魔法师”。
罗伦斯就是在这样一个时代成长起来的,但他的少年时期和这些和薪柴一样初级魔法师没有任何关系。
他小时候就被称为“神童”,是因为他虽然是次子,但也拥有祭礼魔法,而且他的召唤物成长比他王兄快很多。
不过按照继承顺位,他依旧和王位无缘。
于是罗伦斯的少年时期基本上都是在潜心研究魔法理论,他很早就成为了知名的学者,自身实力又相当不俗,和当时很多著名的魔法师都是朋友。加上英俊的外表,对人谦和有礼,甚至经常接济一些在别人看来没什么价值,非常古怪的初级魔法师,于是被冠上了“贤者”的名号。
罗伦斯人生的转折点发生在他二十三岁那年。
当时,东北接壤的帝国组织了大军从东面入侵,威兰德也渡海而来,刚刚崛起的北方斯维登诸联也来了。
费拉不堪的法斯王国军队毫无意外的被人吊起来打。
三国联军兵临王都,罗伦斯的老爹一面派罗伦斯去和谈,一面跑路,准备带着钱和情人们去个安全的地方。
谁想到这位国王陛下在跑路的路上被帝国的侦查部队给误杀了。
更要命的这位国王陛下是一名床上外交家,他一辈子结了五次婚,娶的还是公主。
每次离婚再娶还给老婆一笔“赡养费”让他带回娘家。
威兰德的国王,帝国的公爵,斯维登的国王都是他的舅子。
罗伦斯的大哥“胖子”王太子雷诺一下就慌了,让这群“舅舅”打进来他不是死定了?当即决定跑路,但嘴上说的是坚决抵抗入侵者,誓与王都共存亡,还让罗伦斯这个在法师群体和民间都颇有声望二王子去组织抵抗军。
转过头,“胖子”雷诺就带着金银财宝和大贵族战略转移了。
等罗伦斯发现的时候,为时已晚。
根据记载,罗伦斯当时表现的非常淡定,还发表了一番无比具有感染力的演讲,至于是不是这么回事,那就没人清楚了。
但当时,罗伦斯手上是既没有钱,也没有兵,钱都被他大哥和老爹卷跑了,至于兵,作为王子他还不知道禁卫军有多烂?
他唯一拥有的就是一座已经无主的王都。
无人知道罗伦斯当时是怎么想的,总而言之,结果是他向城内的初级魔法师许诺,瓜分所有贵族在王都的不动产,然后给这些初级魔法师配发了罗西爵士发明的那种大口径,近距离连初级魔法师都能打爆的火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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