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风兮破地
周吉和公孙敖拿出随身带着的筷子,在身上擦了擦,就开始捞肉吃。卫青则是先道了声谢,然后才开始动筷子。
顾璐摸出一个酒瓶子,喝了一口后递给卫青,“一人一口,不许多喝。”
喝酒是为了驱寒,不是为了享乐。现在天寒地冻了,吃点热乎的,再来上一口,那真是再美妙不过了。卫青和公孙敖他们一人喝了一口,然后大快朵颐,吃的不亦乐乎。等到吃的差不多了之后,顾璐让亲兵将剩下的食物分了。
他给自己倒了一杯茶,又准备给卫青等人倒茶,却被卫青将茶壶接了过去,“怎敢劳烦太尉?”
对于大帐中出现的茶具,案几等东西,卫青他们虽然心中惊讶,但是都没有表现出来。跟着太尉总有些奇怪的事情,刚开始会非常惊讶,等到时间长了,也就习惯了.....才怪啊!
正常人谁能习惯这个?
军中早就有了不少的传言,不过大家都不敢在太尉面前说起罢了。
卫青给几个茶杯中注满了沸水,然后弄了一些冰雪放在铜壶里面,接着将铜壶放在火堆上。等他再次坐下来之后,顾璐开始说话了,“让士兵们在这里休息一天,能吃的都吃掉,不能吃的打包带上,明天我们继续向北追击。”
几人都没有意见,现在补给还算充足,趁着匈奴人混乱的时候多砍几个人多捞些军功,这没问题。匈奴人的战斗力很强,但那要看跟谁相比。对付西域的那些小国,或是辽东的那些蛮族部落,匈奴人自然是无往而不利。就算是汉朝的诸侯国,匈奴人大约也能打的有来有回。
和汉军的精锐相比,匈奴人武器装备差,组织度低,战术水平差的缺点就完全暴露出来。同等兵力作战的时候,匈奴人从来就没占到过便宜,汉军的强弓硬弩不知道射杀了多少匈奴人。
但是汉军的缺点也很明显,太过于依赖阵型和装备,对补给的要求很高,到了草原上,汉军的步卒行动缓慢,行军过程中又不能展开阵型,遭遇骑兵突袭之后会有很大的伤亡。等到步兵列好阵势,匈奴人的骑兵又早已经跑的没了踪影。
草原是如此的广阔,又没地方补给,所以汉军也拿匈奴人没有办法。
历史上汉武帝和匈奴人打仗,那是拿出了全部的家底,拼消耗把匈奴人耗垮的。在没有了卫青和霍去病这两大名将之后,汉军和匈奴人打仗败多胜少,在将匈奴人耗死之前,差点没把自己先耗死。后来还是到了汉宣帝的时候,才彻底解决了匈奴人的威胁。
但是现在就完全不一样了,顾璐带着三千多名精锐骑兵就杀到了草原上。他完全无视了弥漫在草原上的战争迷雾,也不怎么担心后勤补给,就算是有士兵受伤,也是睡上两天就好了。
这样一来,汉军反而占据了机动性的优势,相当于用匈奴人的战法来对付匈奴人。
他领悟的剑理是“引进落空”,也有借力打力的技巧,用在兵法上那就是“以彼之道还施彼身”。他现在用匈奴人的战术来对付匈奴人,感觉那真是好极了。
第九十二章
一个月前,在长安附近的山麓中,有人修建起了一座小型的营寨。营寨中竖起了一座高台,高台上扎着草人,草人的头上和脚下还分别放着一盏灯。
当刘陵来到营寨中的时候,李少君正在高台上盘膝而坐。
“匈奴人出兵十万,正在攻打马邑。”刘陵在台下站了一会,说道:“云中侯带兵北上了,这里什么时候能好?”
李少君消失了二十天,京城中不知道有多少人想要找他。老君观中的其他人可没有李少君这样的卖相,也没有他舌绽莲花信口开河的本事。
“李先生?”
李少君缓缓地睁开眼睛,长身而起,“现在就可以了。”
他抄起放在一旁已经上好弦的硬弓,对着两三步外的草人就射了过去。这么近的距离上,箭矢自然不可能射偏。就听得“嗤”的一声,箭矢已经插在了草人身上。箭矢刺穿了干草,随即便有红色的痕迹从中箭处滴淌了下来,仿佛是在流血一般。
当今天下流行神仙方术,淮南王还撞门召集了上千宾客编写神仙的故事,但刘陵对这些东西都是将信将疑,这时候见到草人身上流下血来,不由得面色一白,心道:这人莫非真是有本事的?
李少君面上露出疑惑神色,但随即放下弓箭,站在高台上带笑道:“沙加魂魄已散,现在又中了我一箭,合当他中箭而死!”
刘陵目不转睛地盯着那被射穿的草人,“当真会如此?”
“自然是真的,此事日后便知。”
刘陵心下对李少君佩服不已,但是转念又想到了另外一件事情,不由得叹息道:“只是可惜了那数万名将士,要跟着沙加一起陪葬了。”
李少君笑着道:“那些不是太尉的私人部曲,就是郡国兵,一伙子临时征募来的乌合之众,全军覆没了也不甚要紧。北军精锐都在霸上细柳,匈奴人掀不起浪来。”
汉文帝的时候,军臣单于曾经拒绝过汉朝的和亲,并且派遣了军队分别攻打上郡和云中郡。汉文帝派遣周亚夫,张武,苏意等将领带兵攻击匈奴,最终将匈奴人击退。其中周亚夫斩获最多,自身的伤亡最少,所以一战成名,后来更是做到了太尉。
得胜归来后,周亚夫的所部就驻扎在细柳,因此他的部队又被称作是细柳营。即便是到了刘彻当天子的时候,细柳依旧有北军驻扎,只是周亚夫已经去世,驻扎在细柳的汉军不再被称作是“细柳营”了。
刘陵知道汉军的主力正在动员,不日就将北上马邑,心中转过数个想法,脸上露出了笑容,“云中太过心急了,他应该等援军到达之后再出兵的。看来,他并不会打仗啊。”
李少君笑道:“云中侯年纪不大,是靠着和平阳公主成亲这才当上高官的,不会打仗也是正常。若是换成淮南王领兵,定然不会这么沉不住气。”
刘陵道;“可惜朝廷是绝不会让我父王当太尉的。”
两人说说笑笑,同乘一车返回了长安。此后的连续几天,刘陵都在和京城中的贵人们联系,特别是那些有可能成为新任太尉的达官贵人,都收到了淮南王之女送去的重礼。她还去了皇宫几次,面见了从骊山汤泉宫赶回来的太皇太后。
“云中侯太轻敌了!”窦氏拍着桌子道:“只带了三万郡国兵就去和匈奴人打仗,只怕会吃大亏!”
平阳公主面有忧色,“奶奶,您得让北军快点去马邑啊!”
窦漪房道:“打仗事情我不懂,你也不懂,不能胡乱下旨,得让带兵的大将自己拿主意。当年吴王和楚王他们叛乱,我和先帝连续给周亚夫发了好几道懿旨,你们猜周亚夫是怎么回复的?”
刘陵对这件事知道的很清楚,毕竟她的父亲就是当年事件的参与者之一,不过此时也只是假装不知道,“怎么回复的?”
窦氏道:“周亚夫说:将在外,军令有所不受!”
她对平阳公主道:“云中侯的武艺很好,就算是吃了败仗,他也会平安无事的。他身边还有那么多的部曲,平阳你就不要担心了。”
平阳公主脸上依旧有着挥之不去的担忧神色,闻言勉强露出笑脸,“希望如此吧。”
刘陵拉住平阳公主的手,假意道:“要不我去姐姐家里住几天,晚上陪你一起睡觉,免得姐姐作噩梦。”
平阳公主看了看刘陵,胡乱地点了点头。昨天晚上她还真的做了噩梦,本来正在抵死缠绵,突然之间云中侯的脸上就满是鲜血,吓得她后半夜都没睡着。有个人陪着也好,至少心中安稳一些。
几人正在说话,忽然外面喧哗起来。声音越来越大,窦氏不由得发怒道:“现在的人是怎么了?在宫中也敢这样喧哗?”
一名宗室贵女小跑着奔了过来,脸上有着掩盖不住的喜色,“太皇太后,大喜啊!”
窦氏有些懵了,大喜?喜从何来?“莫非是皇后有喜了?”
“皇后?不,跟皇后没关系,是太尉在马邑打了个大胜仗,听说杀了好几万个匈奴蛮子呢!”
这下不但是窦氏懵了,周围的所有人都懵了。太尉好像才带了三万人北上吧?就算加上马邑那边的守军,能有三万五千人就不错了。军报上说的是匈奴人出动了十万大军,她们虽然不会打仗,但还是会数数的。三万五千和十万相比,哪个更多不是一目了然的事情?
匈奴人那么凶恶,十万个匈奴人就更是让人心惊胆战。太尉带的又不是朝廷的精锐部队,怎么就能打赢了呢?
窦氏叹了一口气,说道;“我军死了几万人也不要紧,只要云中侯没事就行。太尉回来了吗?”
来报信的女孩子也懵了,“不是,是杀了好几万个匈奴人,云中侯打了个大胜仗啊!”
窦氏陡然提高了音量,“云中侯打赢了?”
“打赢了!”女孩子肯定地点头,脸上满是憧憬的神色,“等云中侯回长安来了,我一定要.........”
“咳咳!”平阳公主用力地咳嗽了几声。女孩子这才注意到了平阳公主也在,她吐了吐舌头,然后乖乖地站到了边上。
刘陵心中惊骇,深深地呼吸了几次,在脸上堆出笑容来,“恭喜姐姐了。”
平阳公主满脸微笑,“唉,也没什么可喜的,只要他人好好的就行。”
刘陵脸上笑容灿烂,手指却差点把手帕都给绞烂了。
第九十三章
刘陵面带微笑地上了马车,一进车厢后脸上就变了颜色,“打道回府!”
她恨恨地想道:李少君究竟是靠不住,就只会说些大话!说什么云中侯必然会中箭身亡,现在可倒好,反倒打了个打胜仗!
胜利的消息已经在长安城中传播开来,到处都是欢声笑语。匈奴人这个祸害压在汉朝的头顶上已经有几十年了。控弦之士四十万的匈奴帝国是个非常大的威胁,搞不好就有亡国的危险。但是在今天,那团乌云终于被吹散开来。
一下子就打死了三万多匈奴人,再来个十次八次,匈奴人的骑兵不就要死光了?
大多数百姓是不懂得怎么打仗的,只是怀着美好的愿望做出了简单的推理。建国以来的几十年中,每隔几年就有匈奴人入寇的消息,边郡上的百姓几乎不得安宁,民间早就有对匈奴开战的呼声。
在大复仇主义盛行的时代里面,怎么可能没有人想要对匈奴人发起正义的审判呢?
那些勇武敢战之人,那些想要出人头地却找不到门路的豪杰们,无不想要开启对匈奴的战争,这样大家才好捞到军功往上爬啊。要是封了侯,那就相当于是一个诸侯国,就相当于是当上了国王,还有谁不喜欢当国王的么?
不光是为了钱财和社会地位的提高,更是为了一言就足以定人生死的权柄。大丈夫不可一日无权啊!
在那些懂得一些战争知识的人眼中,这场胜利很是让人迷惑。三万打十万,还是直接上去硬碰硬的打赢的,这也太不可思议了。要知道,即便是周亚夫,在面对几倍数量敌军的时候,也要先深沟高垒,等待敌军士气下降之后才发起攻击的。怎么到了云中侯的手里,那些匈奴人就像是纸糊的一样了?
他们讨论了很久,得出的结论是匈奴人太大意了,根本就没想到汉军会这么快就发起突袭。按照常理,汉军主力都在长安附近,从得到消息开始,到完成集结,再杀到马邑附近,怎么的也得半个月,匈奴人一般抢个十来天就撤了。
只要匈奴人不是想要长久地占地那些边郡上的地盘,半个月怎么都够他们撤走了的。谁能想到云中侯不讲道理,直接就冲上去了呢?被突袭打蒙了的匈奴人应对失措,因此吃了一场大败仗。
许多人暗中捶胸顿足:早知道匈奴人这么不禁打,换我上也行啊!
说匈奴人是因为被突袭打败的,这话也不能说是错,但肯定不全对。就算换成韩信来,也不能真的给军队加上各种BUFF。当然,要真是韩信领兵,打的肯定要比顾璐好看的多,说不定又会留下几个流传千古的成语。
长乐宫中,窦氏将程不识唤到跟前,问道:“云中侯靠着三万郡国兵打败了十万匈奴人,老身怎么就觉得这么不像是真的呢?程不识你是知兵的,跟老身说说,那种情况下真的能打赢吗?”
程不识拱手行礼,然后回答道:“兵法有云:兵贵精,不贵多。太尉以三万余众击破匈奴十万大军,是完全有可能的。古往今来,以少胜多的例子有不少。昔日条侯用七万兵马打败了诸侯王六十万人,便是明证。”
“哼,周亚夫.......算了,他都死了这么多年了。”窦氏问道:“若是易地而处,程将军能不能用三万人打败十万匈奴?”
程不识道:“臣不知道。”
“不知道?”窦氏很是惊讶,“难道云中侯用兵比你还厉害了?”
“启禀太皇太后,臣不敢臧否太尉的用兵之道,但是臣每次带兵打仗的时候,总是诚惶诚恐,所能做的不过是遵循操典制度,尽心竭力而已,至于成败胜负,就只能全看上天的意思。”
窦氏道:“将军怀敬畏之心,用兵之能不亚于云中侯。”
程不识默然。他也是武人,怎么可能没有建功立业,以军功封侯的心思?吴楚七国之乱的时候,他就已经是军中名将,那个时候沙加不过是江陵一野人罢了。短短几年过去,沙加先是封侯,然后官拜太尉,复又击败匈奴人十万大军,立下了赫赫战功,现在已经把他远远地甩在身后了。
现在他在太皇太后这里的评价竟然是“不亚于”!
窦氏又道:“可惜将军的一身本事了。若是带兵北上的是程将军,今日便可封侯。程将军请再等上几年,陛下终有用到你的时候。”
程不识面上肃穆,心中苦笑。窦氏的意思他明白,就是说太皇太后活不了几年了,等她死了之后,天子会放他出去打仗的。但是他之前把皇帝得罪的狠了,天子不记恨他就不错了,哪里还能要求更多?
真到了那天,自己还是识相地离得远远的吧。再说,他的年纪已经不小了,老而不以筋骨为能,带兵打仗这种事情,终究还是要看年轻人的。
程不识心中转过了许多念头,最后还是只能在心中苦笑,拱手道:“太皇太后所言极是。”
顾璐曾经当过一段时间的中尉,管理京畿和关中的治安。他在任的时候,与民方便,像是什么车子太豪华了,房子太大的之类的事情从来不管,但是其他的犯罪事件是见一个抓一个,从不手软。虽然只要天子和太皇太后发话,他就会将人放了,但是抓人从来都是干脆而又果断,甚至还曾经拿着弓箭将拘捕的权贵当众射死,这一点可是比宁成还要强横。
他当中尉的时候,关中的治安别提有多好了,因为他看上去很年轻,手段又很强硬的缘故,所以得到了“乳虎”的称号。所谓“乳虎”,就是小老虎的意思。
等到马邑大捷的消息传到长安之后,再也没有人提“乳虎”这个称号了。哪怕云中侯看上去依然是翩翩少年郎的模样,但是人们现在都是在说,“太尉真乃当世虎将,与周亚夫仿佛!”
周亚夫那是公认的开国之后第一名将,是靠着七万人就车翻了诸侯王六十万联军的猛人,能够与周亚夫相提并论,算的上是非常高的评价。将军么,就是要靠战绩说话的。这个称赞,那个夸奖什么的都做不得数,能打才是硬道理。
但是随即,马邑那边又传来了消息,说是云中侯,当朝太尉,在击败了匈奴人之后,没有见好就收,而是带着几千骑兵杀到草原上去了。
听到这个消息后,长安内外议论的声音顿时就安静了下去。很多人心里冒出的念头是:云中侯毕竟太年轻了,把事情想得太简单,有时候还会很幼稚!
匈奴人是那么好打的吗?带着几千名骑兵就冲到草原上去了?难道是想要一仗就把匈奴人的脊梁都给打断?几千名骑兵绝对是不够的啊!
第九十四章
长安附近的某处庭院中,李少君手中摇着蒲扇,悠然自得地道:“云中侯昏聩了。”
边上几人都表示赞同。要不是昏聩了,怎么能干出带着几千名骑兵就去匈奴人老巢的事情来?就算是韩信再世,周亚夫复生,也不能这么干啊!
“这么说,云中侯必死无疑了?”
李少君将手往桌子上一拍,肯定地道:“死定了!”
“李先生的钉头七箭书果然厉害!”
“什么李先生?要叫李神仙!”
几人互相使了个眼色,然后一起恭维起来。李少君怡然自得地照单全收,“可惜,可惜,云中侯这一死,世上还有谁能与我讨论神仙方术?”
他说这话额时候语出真诚,真的是很惋惜。虽然施展厌胜之术的时候出了点小问题,但是云中侯毕竟是被他咒死了,些许瑕疵也就没有放在心上。
众人热烈地交谈了几句,推杯换盏,好不快活。未几,座中一人起身如厕,同席之人笑道:“同去,同去!”
两人起身离座,去了好一会也不见回来。席上有人道:“怎么地还不回来?不是掉进去了吧?我去看看。”
李少君摆摆手,道:“休得说这些腌臜事情,自去便是。”
酒席上的人一个接一个地离开,不知不觉中就只剩下了李少君一个人。他悠然自得地饮酒,忽地心中一动,脑海中像是有一道闪电划过,冷汗当即就从后背上冒了出来。他左右张望一番,起身越墙而走。
没一会,外间传来沉重的脚步声,甲叶碰撞的声响中,有人高呼道:“杀了李少.........”
来人停下了呼喝,惊愕地望着空荡荡的房间,跺脚道:“让那厮跑了!”
“还愣着干什么?还不快去追?他喝了那么多酒,跑不了多远!”
甲士们轰然应诺,拿着长矛和环首刀向外奔出。
李少君听到背后马蹄声响,心中不由得暗暗叫苦。两条腿的终究是跑不过四条腿的,他现在手无寸铁,被那些人追上了就是个死字。退一步说,就算是手中拿着武器,他又怎么能够和骑兵对抗?他不擅长武艺啊!
他不但不擅长武艺,也不善于奔跑。跑出了没几步,马蹄声就已经到了身后。后方劲风突起,李少君奋力向边上扑去,后背上却忽然一凉,湿润和剧痛的感觉同时出现。他惨叫着跌倒在沟壑里面,心中万念俱灰。
骑士冲出一段距离,随即又折了回来。“迟早是个死,挣扎这些个干什么?老老实实地吃上一刀,难道不好么?”
沟壑中长着杂草,底部有两三指的浅水,还有一些淤泥。李少君躺在烂泥之中,惨然道:“我本欲学得长生之术,哪里知道却要死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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