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末藩镇,但是在西欧 第66章

作者:阿斯顿发

虽然遵从埃尔夫加的建议让乌达心情复杂,但他不得不承认,埃尔夫加是对的,他需要与维杜金德或者说阿尔比恩会师。

同时,根据那些商人的情报,汉堡是一片肥沃的土地,至少汉堡伯爵每个月都会给士兵赏赐,而乌达呢,只有打仗前才有。

正好还能打出为埃尔夫加报仇的旗号,来获取那些祭司与底层士兵的支持。

“哈罗德,和我说说汉堡的情况吧。”乌达转过身看向一个骑在毛驴身上的干瘦男子。

“好的,大人。”哈罗德向着乌达轻轻一鞠躬,“汉堡伯爵是赛里斯人,他们总是自称为汉人,我们姑且也这么称呼他们。

据我所知,汉堡伯爵是一位强大的伯爵,他的手下有三百带甲骑士与九百步行骑士,就算是这些步行骑士,他们也有自己的驮马甚至战马,并且穿戴甲胄。

他曾用一千军队大败维杜金德的五千农兵,他曾用一千军队劫掠了丹麦,他曾用一千军队攻下了于尔岑,并且打败了埃尔夫加的三千军队……大人,您有发现什么奇特的地方吗?”

乌达皱着眉头想了一会儿:“他每次都能获胜……我告诉你,假如你三秒内不告诉我答案,你的屁股就要和这些嶙峋的山石摩擦一下了。”

“人数,是人数,大酋长大人。”哈罗德立刻叫道,“您真是聪明,虽然您表面上没说,但是我从您的眼神中看到了您想说人数,对吗?”

“是的,这就是我想说的,人数!”乌达立刻欢呼起来。

“我们可以发现,那个汉人伯爵在对战外敌时一直是一千多人左右,也就是他的汉人亲随部队,我猜想要么,就是勇敢的撒克逊酋长并不服从汉堡伯爵的管教,要么就是汉人伯爵并不信任撒克逊人,或者两者都有。”

哈罗德骑着毛驴来到乌达的身边:“虽然他们很强,但大人,您觉得以区区一千之数,能够抵挡我们两万大军吗?”

“当然不能!”乌达斩钉截铁地说道。

“所以我们拿下汉堡几乎是板上钉钉的事情,唯一要注意的,就是利珀守军们的动向,假如他们支援汉堡,那么一切将功亏一篑!”哈罗德指向远处的布伦瑞克,“我们这次进军的准则只有一个——快!在利珀的法兰克守军发现之下,飞夺于尔岑,这样他们就算反应过来,也来不及了。”

“好!”乌达一拍手掌,大喜过望,“就按你说的做!”

第一百四十一章 塞滕坎尔之战 上

浑浊的阳光下,被泥灰色侵染的大地上,幽深静谧的森林,像几只狰狞恐怖的怪兽,河水的流动声简直就是他们的咆哮,让人不寒而栗。

这条河是易北河的支流,从吕讷的通往于尔岑,人们从来没有给她取过一个正经的名字,往往只是称呼为那条河或者易北河罢了。

这条河从于尔岑的不远处穿过,在未来,这条河将被拓宽和重建,变成一条连接南北水道的运河,名为塞滕坎尔河。

而冯森的军队就驻扎在这条河上游的不远处。

包裹着中央的大帐,整个营地井井有条,营帐划分成六块,呈六出梅花之态,拒马水源防火沟陷马坑,应有尽有。

紧凑的营帐中,穿着一身圆领白色戎服的大胡子汉军士兵们来去匆匆。

在羊毡大帐内,冯森、真慧、韩士忠与张世成站在一张长桌前,聚精会神地在一张地图上比划着。

橡木的长木桌长度约五米有余,桌面上摆放着一张两米有余的杉木木板,木板上用小刀和墨水刻出的萨克森地图,而在地图上,一支支代表各方势力的棋子和小旗架设在地图上。

冯森伸手拿起一枚棋子,放到了布伦瑞克的方位,说道:“诸位,斥候来报,乌达的军队已经到达布伦瑞克堡了。”

“人数呢?”张世成问道。

“总数估计有一万出头,布伦瑞克太小了,驻扎不了多少人,应该不会超过八千,其余的分别驻扎在附近的几个村庄中,具体人数没有探查出来。”冯森分别将几个棋子摆放到了布伦瑞克附近的位置,“他们总共应该有两万出头,应该还有一些没能赶到。”

“假如他们分兵的话,我们的计划实施起来,并不能达到最好的效果啊!”真慧皱起了眉毛,在地图上推动着棋子:“节帅,您怎么看?”

“实施的效果倒在其次。”戴弗斯坐在了椅子上,右手握拳撑住脑袋:“他们的进军速度比我们想象的要快,不知道吕讷的八旗旗丁们能不能把事情办好。”

“陈司丞做这些事都是轻车熟路,至于那些包衣和奴隶,再怎么蠢笨至少都修了半年的路了,已经是熟练工,应当不会来不及。”真慧将两枚棋子放到了吕讷。

“这样的布置是否会有些冒险。”韩士忠注视着地图上的兵力分布,“哪怕这些八旗旗丁不太堪用,也好过没有。”

这一仗,冯森总共动员了三千五百人,两千匹骡马,几乎整个汉堡的青壮和骡马都被一扫而空,拉来了战场。

在地图上,冯森的兵力分布是,汉堡本地的几百民兵守汉堡,坚壁清野,而在吕讷到于尔岑的一处高地上,冯森放置了两千步兵,基本都是以八旗为主。

而在于尔岑,冯森带来了义从骑兵和他的靖难骑兵,他就要在于尔岑用这一千五百人打败乌达的两万军队,不过就冯森看来,他要打败的从来不是两万人,而是七八千能战的部落战士以及贵族武士。

虽然要杀死那些手拿木棍的农兵简直如砍瓜切菜一般简单,如果正面决战,靠着本土作战、马匹数量和精锐骑兵,冯森可以靠着劫粮道轻松把他们耗死。

但那样太不划算了,这一仗只是开门之战,真正的大战还在后面呢。

所以,冯森需要胜利,需要几乎不怎么减员的速胜。

张世成的手指在沿着塞滕坎尔河的曲线上下移动了一会儿:“要不然,我们去祭拜一下龙王爷?虽然这里是欧罗巴,应该也是有类似于龙王爷一样的东西。”

“可以,自费。”冯森头也不抬地回道。

真慧数了一会儿手中的佛珠,认真地问道:“节帅,你觉得乌达的军队能够与预想中一样行动吗?”

冯森依旧保持着之前的姿势:“不知道,我也不知道,没有人能够知道,我们只能将这一切交给命运来决定。

我是一个不信命的人,我们的命运,要自己来争取,我们已经布置了许多,将大部分兵力留在吕讷,让商人放出我与酋长们不和的假消息,该做的都做了,现在只剩最后这一击。

假如这个计策无法实施,那么唯一的办法就是按照原本的计划,通过快速机动攻击分散驻扎的军队了。”

“我们会击败他们的。”张世成看着这张日夜推演过多次的地图,“节帅,我愿为先锋,渡河去骚扰袭击乌达叛军,逼迫他们聚集并且减缓他们的行军速度。”

“善!”

冯森站起身,一拳砸在了桌面上:“诸君,我向来爱好和平,不喜争斗,但眼前富贵诱人,我为诸君共取之。”

“喏!”

看着各级校尉从营帐中离开,冯森瞧了一眼桌子上的地图,轻轻叹了一声。

距离冯森开拔已经过去七天了,那天他与柳德米拉荒唐了一晚上,第二天柳德米拉便带着满满的收获离开了将府,而冯森劝阻无用,只得派出几个身手不错的侍卫去护卫她。

这也是冯森唯一能做的事,但无论如何,柳德米拉确实做了一个不错的交易,现在冯森不去救援也得去救援了。

不过这些事情,都得打败乌达再想了。

“冯。”

坐在躺椅上,冯森正想躺下打个盹,又听到了一声温婉的呼喊,却是吉塞拉坐到了他的身边。

“原来是吉塞拉嬷嬷。”冯森坐起了身,“怎么了?是医疗队出了什么问题吗?”

冯森原本的靖难军中也有专门的医疗队,尽管他们的医术仅限于清洗伤口和扎绷带,但在这个时代,足以将战场的因伤死亡率降到一个很低的程度。

来到这边后,冯森任命了康德贞为医疗队正,招募了不少机灵少年做医疗队,而吉塞拉在多次请求后终于得到了冯森的同意,参与了进来,成为了这个医疗队的副队正。

吉塞拉迟疑了一会儿,摇头道:“并不是医疗队……冯,很多之前在那个埃尔夫加旗下征战的士兵,趁着受伤,试图和我接头,他们好像认出了我是维杜金德的女儿。”

“怎么会呢?”冯森满脸的疑惑,“你不是十几岁起就在修道院,难道有人见过你吗?”

“我不知道……”

“算了,你先别轻举妄动,我来查一查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冯森揉着额角,无奈地说道,唉,又是一桩麻烦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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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

A:冯汉第一王朝(9世纪初至13世纪初)

A1:维京旗旗丁(790年)

这名奴隶出身的职业战士向我们展示了欧汉军队中,八旗旗丁们与部落战士之间的不同。以下是属于旗丁们的标配:一顶拥有由八块铁片拼接的日耳曼盔、一副兜帽锁子甲以及一件长条薄铁片制成的胸鳞甲。

A2:靖难骑兵(790年)

这名来自于中华帝国李唐王朝的骑兵身穿黑漆鱼鳞甲,骑弓和马槊几乎就是唐式的,穿着典型的唐式戎服,与中华帝国不同的是,靖难骑兵穿着更加适应于当地条件的绿地环纹呢绒罩衫,而幞头则是府兵贵胄的标志之一。

——摘自《鱼鹰社ManAtArms系列347号:中世纪的赛里斯尼亚军队(790-1253)》

第一百四十二章 塞滕坎尔之战 中

一只大雁不知为何脱离了族群,在冬季来临之际,向着南方匆匆赶路。

昏暗的天空中,它形单影只地飞行着,它沿着森林与原野自由地滑翔,昂着头,让酷烈的晚风拂过它柔软的羽毛。

那是什么?

大雁好奇地降低了一点高度,在枯黄色与藏青色的山野之间,突然多了一堆混杂的黑色斑点,有点像是蚂蚁,密密麻麻地聚集着。

这里是乌达的一处营地,和唐军不同,乌达的营地一直东建一处,西建一处,没什么规划,星星点点的火光在营地间旋起旋灭。

这时,一只奇怪的鸽子出现在它的面前,那是一只奇丑无比的肥鸽子。

那鸽子浑身上下没有一块纯色的羽毛,在他麻灰色的身躯上,时不时展现出了一块斑秃,原先漂亮的尾羽上沾染着不少干涸的屎粒。

大雁并不吃鸽子,但一股恶趣味让它猛地扑了上去,趁那鸽子不注意,狠狠地撞击在了他的身上,那只鸽子立刻直线型地向下落去。

但肥鸽子遭了此无妄之灾,却没有气馁绝望,而是拼命地张开了双翅,向着预定的目的地滑翔而去。

站在地面上,撒博高举着双手,等待着那鸽子落到手中。

但可惜的是,那鸽子在撒博手掌上方险之又险地滑了过去,随后啪叽一声摔入了牛粪堆中。

依旧戴着一顶护耳毛线软帽,挂着一个酒袋子,撒博摇摇晃晃走到牛粪堆前,倒提着鸽子的细腿将它从牛粪堆中拯救了出来。

“喔!”撒博用另一只手捂住了红彤彤的酒糟鼻子,“伙计,你真该洗澡了。”

那鸽子睁着死鱼般的红眼睛,似乎是摔懵了,依旧茫然地瞧着撒博,但它很快便瞧见了干瘦男子腰间的酒袋子,瞬间便清醒过来,发出了一声响亮的“咕咕”。

“该死的,我没有酒了!一点都没有了。”撒博先是一愣,随后愤怒地将鸽子甩到一边,并从它腿上取下了细木筒装的一卷莎草纸。

就在撒博准备离开时,他突然感觉到腰间酒袋子微微一动,却是那只肥鸽子不断啄击着他的酒袋。

“滚开,滚开,我没有酒给你。”今时不同往日,撒博没有多少酒给这只他养的“老鹰”了。

由于乌达等贵族的大肆放纵,本来绰绰有余的粮草在一个月的时间里迅速见底,当然这和乌达等人每天一人一头猪有关,但贵族们毕竟在少数,那么多粮草再怎么吃都吃不完。

真正的原因是以乌达为首大小武士和贵族们利用此次叛乱,不断从自由民手中剥夺土地与牲畜,那些所谓的被消耗的粮食,大部分都进了下级部落战士们的口袋里,而底层的普通自由民兵什么都捞不着。

虽然撒博现在的头衔,是乌达封的所谓的养鹰人,但他的身份依旧是部落民,而且还是被奴役者种姓,每天能领到足量的口粮已经是看在他曾是乌达的仆人的前提下,哪来的酒去喂鸽子呢?

撒博的酒袋子里装的是水,只不过酒袋子里有残留的酒香,他寄希望于这样能带上一丝酒味罢了。

“咕咕!咕咕!”

“你这头小恶魔,别烦我!”

“咕咕!”

“小心我把你宰了炖汤!”

一边被鸽子上下啄击骚扰着,撒博摇摇晃晃地向着营地中走去,这里是乌达的一个后勤营地,差不多有两千人,不过大多都是像撒博这样的被奴役者种姓的士兵。

跨过一堆肮脏的垃圾,撒博穿过了一条污水沟(曾经是一条清澈的小溪),向着中央的营地走去,一路上麻木的底层部落民们围聚在一起,颤颤巍巍地点着一小堆篝火来取暖。

焦黑的残破帐篷可以看出已经有不少人葬身在火焰中。

撒博握着细木筒,低着头匆匆赶路,如果这该死的鸽子没有送错信,那么这卷莎草纸应该是来自更后方的营地。

乌达的军队并非是一起出发的,而是分成了三个批次,分别走三条劫掠路线来到了布伦瑞克附近,因为一条路线上的村庄还根本不够他们霍霍和抢劫粮食的。

实际上,除了抢掠补给,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补充兵员,乌达的叛军中逃兵的数量在狂涨,几乎每天都有十来个逃兵,从布兰肯到布伦瑞克总共一周多的旅程,单单前队就逃走了两千人,叛军亟需通过拉壮丁来补充兵力。

“这种日子什么时候才能到头哦?”撒博盯着寒风与腐臭味,看了一眼混沌色的天空与惨白的云层,摇了摇头。

自从没了酒,撒博聪明了不少,也痛苦了不少。

“好想喝酒啊。”嘴中不断嘟囔着,撒博一瘸一拐地终于来到了中间营地的附近,实际上,它虽然名为大帐,但实际上,这处营地的中心居然不在营地的物理中心,而是在一个靠近边缘的场地。

“老兄,有信从后面传来。”站在守卫的士兵面前,撒博点头哈腰地谄媚道。

那护卫的武士眼皮都不睁一下,斜眼乜了撒博一眼:“你可以进,你肩膀上那只鸽子不行。”

“该死的!”撒博气急败坏地转过身,不断地扑打着那只丑陋的肥鸽子,而那鸽子也是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绕着撒博上下翻飞,甚至把一泡稀屎空投到了撒博的脖子上。

“滚开!你这只死鸽子!”

“咕!”

“我叫你滚开!我现在正要去弄酒,滚开!”

“咕咕咕!”

“小姑奶奶我求求你,走开啊,我要去弄酒啊!”

“嗡!”一声尖锐的呼啸声盖过了鸽子的咕咕叫声。

接着,便是什么东西重重倒地的声音,撒博僵硬着身体转过身,只见之前那个的武士瞪大了双眼,一只箭矢从他的喉咙中穿出,绽放了无数的血沫。

“敌袭!”

但撒博的可笑的尖细叫声大家都听不到了,震耳的锣鼓声在营地外响起,无数的火箭被点燃,落到了营地之中,用来取暖紧紧依靠的帐篷瞬间一间接着一间地点燃。

“快跑啊!”撒博也顾不得许多了,顾头不顾腚地向着一个方向跑去,一边跑还一边对着路边躺尸的士兵们大喊,“敌袭,快跑啊!”

在傍晚昏暗的天色中,撒博踉踉跄跄地向着自己的帐篷逃去,他不知道那里安不安全,但只要远离那些袭击者,只要能远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