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阿兹卡班开始的魔法之旅 第168章

作者:旧谷子

  她的眉头间满是疑惑,眼睛里闪过一些零零碎碎的记忆片段。

  罗格暗自思忖,纳吉尼如果真跟霍格莫德村有关联,恐怕也只有猪头酒吧啦。因为酒吧老板是邓布利多的亲弟弟阿不福思,而他的儿子曾经救过纳吉尼。

  “纳吉尼,你知道猪头酒吧吗?”罗格试探道。

  “猪头酒吧?”纳吉尼满头雾水,不清楚为什么会起这种名字。

  “没事,我带你去喝黄油啤酒。”罗格见纳吉尼对他毫无反应,便带着她朝猪头酒吧走去。

  阿不福思作为邓布利多的弟弟,却在霍格莫德村经营一家乌烟瘴气的酒吧。怎么看,都奇奇怪怪的。

  在他看来,这两兄弟的关系绝对不是表面上的水火不容,肯定暗通款曲。要不然,酒吧里怎么会有通往有求必应屋的密道。

  经常出入这里的,很多都是来历不明的黑巫师。无论秘密集会、勾兑阴谋,或是非法交易,都在阿不福思眼皮子底下。

  这叫什么?明目张胆的钓鱼执法,还TM是直钩钓鱼。

  破破烂烂的招牌悬挂在锈迹斑斑的架子上,上面绘制着被砍下的猪头。鲜血渗透了包裹猪头的白布,不时滴下点点血红。

  罗格推开破旧的大门,一股浓浓的羊膻味扑面而来,令人不禁皱起眉头。随之而来的,还有数双偷偷审视的眼神。

  屋子又小又暗,好似爱斯基摩人的冰屋,让人伸展不开。而且这里的空气浑浊,地上还有山羊的粪便。若是普通学生,怕是直接转身离去。

  “霍格沃茨的学生?”有巫师看到罗格校袍上的斯莱特林的标志,念叨了几句便不再继续打量。

  其他人低着头,把脸藏在立领里。一边喝着火焰威士忌,一边聊着魔法界最近的隐秘话题。

  罗格踩在积攒了数个世纪泥垢的地板上,松软的脚感让人感到恶心。他看向柜台后面的老巫师,轻声说:“嗨,两杯黄油啤酒。”

  高高瘦瘦、头发灰白的阿不福思打量了罗格一眼,随手拿起两个破旧的木杯。

  他身后的墙上,挂着硕大的野猪头,那是猪头酒吧最显著的标志。

  整颗猪头脏兮兮的,刚硬的猪毛泛着油腻的反光。脸上有几颗又黑又大的疣点,显得更加粗糙不安。

  即便只剩下脑袋,猪头依然哼哧哼哧的动着。猪眼瞪得大大的,满是血丝。四根獠牙长着各种霉点,随着嘴巴蠕动摇摇晃晃。它的嘴角,还不时冒出白色的泡沫,沿着猪脸流淌,十分恶心。

  罗格用怀疑的目光盯着那些泡沫,好奇是酒沫还是唾沫。

  “这里之所以叫猪头酒吧,是因为那两个橡木酒桶吧。”罗格接过泛起酒沫的黄油啤酒,轻轻把它们吹掉。

  阿不福思认真看了罗格一眼,不屑的说:“小鬼头,这里不是你卖弄知识的地方。”

  “诶,阿不福思,难得有霍格沃茨的小巫师到伱店里来,怎么能不让他多说点呢?”一个醉醺醺的男巫从角落走来,打着响指示意上杯火焰威士忌。

  他嘴角挂着一抹戏谑的微笑,目光中透露出一种挑衅的意味:“黄油啤酒是女巫跟没长大的孩子喝的东西,真正的巫师应该喝这个:火焰威士忌。”

  他的语气带着嘲弄,还故意将火焰威士忌推到罗格眼前。

  罗格看看面前的那杯火焰威士忌,又瞧了一眼醉醺醺的巫师。他轻轻耸了耸肩,毫不在意地说道:“其实,我更喜欢喝牛奶。”

  “呃……牛奶?”查理眼中有些惊讶,没想到面前的小鬼这么警惕。

  他眯着眼睛,看向罗格胸前金光闪闪的寒鸦社徽章,打着酒嗝问:“你说阿不福思的猪头酒吧是因为那两个木桶,嗝,为……为什么?”

  “你如果能说服我,我带你去蜂蜜公爵店买糖果吃。”他了解这个年纪的孩子,对糖果没有抵抗力。

  阿不福思在吧台后面默默观察着这一幕,眼中闪过一丝阴冷的光芒。他知道查理的话并非简单的酒话,而是在编织一场阴谋。然而,他选择了保持沉默,继续去给别的客人熬汤。

  罗格端起黄油啤酒,接受了查理的挑战:“那两个橡木桶叫猪头桶(Hogshead),是专门用来存酒的。它其实有一个更文雅的名字,重组桶。”

  “重组桶?什么意思?”

  “用二手波本桶重新组装的橡木桶,一般能装50英加仑的酒。不过,字面意义上的猪头桶让人印象更加深刻。说起来也更顺口,所以就这么叫了。”罗格的语气透露出自信和博学。

  “是这样吗,阿不福思?”查理看向老板,追问道。

  “呵,霍格沃茨的学生,总以为自己很聪明。不要太早下定论,这个世界,远比你们想象的要复杂得多。”阿不福思的语气颇为不屑,他冷哼一声接着说:“我接手的时候,这里就叫猪头酒吧。什么酒桶不酒桶的,我不认识。”

  “外面滴血的猪头招牌可不会骗人。现在的学生,真是一代不如一代,连这点东西都不知道。”阿不福思冲罗格揶揄道,眼神中满是警告的意味。

  罗格抬起头,迎上了阿不福思的目光。他微微一笑,轻轻点点头。虽然阿不福思的话听起来有些模糊,但他明白阿不福思的话外音。

  可他真不怕旁边的巫师,所以一副无所谓的样子,更是悠哉悠哉的喝着黄油啤酒。一股浓郁的焦糖气息混合着奶油香气在口腔中绽开,细细回味之下,啤酒的清新和柔顺细密的口感让人流连忘返。

  他忍不住又举起酒杯,一口气把剩下的啤酒喝完。

  “阿不福思,你又不识字,怎么会知道这些东西。”醉酒的查理显然急了,他拍着桌子表示自己认输。

  紧接着伸出手臂,重重的拍在罗格肩膀上。罗格冷漠的看了一眼肩头的手,寻思着对方到底要干嘛。

  “走,我请你去蜂蜜公爵家吃糖果。”查理把火焰威士忌一饮而尽,拍着胸脯保证。

  “查理,你有钱请客吃糖果,没钱还账?”没等罗格回答,阿不福思紧盯着对方,声音低沉且富有威胁。

  “这个……阿不福思,你信我,一会儿我就还你钱。”查理连忙送上媚笑,还冲着阿不福思眨眼。

  罗格注意到他的小动作,大概明白对方的想法。恐怕看到自己是学生,想抢劫一把。难道,霍格沃茨的学生,就这么像小白羊吗?

  这位家伙是不是喝昏了脑袋,以为不远处的霍格沃茨是摆设?

  “等我的宠物喝完酒,行吗?”罗格低声问道,还换上天真的大眼睛看向查理。

  “宠物?”查理挠挠脑袋,上下打量着面前的小鬼。

  没记错的话,霍格沃茨的学生只能把猫、蟾蜍、猫头鹰当宠物。难道,他袖子里的蟾蜍会喝酒?怪不得要点两杯黄油啤酒。

第295章 这些功能我全要

  “没事,不急。”查理连忙答应。

  接着,他就看到此生难忘的一幕。罗格的袖子里,突然蹿出一颗人头。人头下面不是脖子,而是一条蛇身。

  可在昏暗的酒馆里,黝黑的蛇身并不显眼。在查理眼里,他只看到人头漂浮在空中,然后噙着酒杯把啤酒一饮而尽。

  “这……这……”他的嘴唇颤抖起来,说出来的话含混不清。

  他的眼神中充满了恐惧,他的心跳加速,冷汗从额头上滑落。他感到全身的血液都凝固了,一种深深的恐惧从心底升起。

  当纳吉尼扭过头好奇的看向他,查理再也承受不住内心的恐惧。他大叫一声,一屁股摔在地上。心跳如擂鼓般猛烈,呼吸急促而浅薄。他的理智瞬间崩溃,顾不得裤子中间传来的湿热,连滚带爬的逃出猪头酒吧。

  阿不福思注视着罗格的宠物,手上的动作不禁停了下来。片刻后,他又恢复成无事发生的样子。

  “主人,他怎么了?”纳吉尼好奇地询问,眼睛睁得圆圆的,专注地盯着远处摇晃的大门。

  “可能因为欠钱,被阿不福思先生吓跑了。”罗格的语气十分轻松,示意纳吉尼先回水晶球里。

  “她说她来过这里。”罗格看向阿不福思,询问道:“你见过她吗?”

  阿不福思默不作声,依旧低头忙自己的事情。

  罗格叹了口气,遗憾的说:“可惜了,她是纯血兽人。我跟老师用了很多方法,费了好大劲才逆转了一部分血魔咒。”

  阿不福思依旧没有反应,他将吧台上的酒杯收走,随手扔进脏兮兮的浣洗盆里。

  “请问,这附近有什么墓地吗?”罗格的问题好像触及到阿不福思的逆鳞,他那双跟邓布利多一模一样的蓝眼睛,凶狠的盯着罗格。

  “出去,否则你将终身禁止进入猪头酒吧。”

  “唉,好吧。”罗格放下几枚西可,临走前小声嘀咕:“明明跟校长长得差不多,脾气却这么差。”

  阿不福思猛地抬起头,盯着离开酒吧的罗格。他后悔了,应该让他终身禁止进入这里。上一个享受这份殊荣的,是手脚不干净的蒙顿格斯。

  然而,阿不福思却并不知道,那个巫师小偷已经死在审问椅上了。

  他并不认识纳吉尼,可很久之前,曾经有条蛇在酒馆附近出现过。他记性很好,从不记错任何一个人,也能看出两者花纹一模一样。

  当他听到罗格说起坟墓,不禁想起父母、妹妹、还有儿子奥睿利乌斯。

  阿不福思的心情突然变得很糟糕,他粗鲁的赶走所有客人,回到二楼盯着妹妹的画像沉默不语。

  离开了猪头酒吧的罗格,在霍格莫德村闲逛。纳吉尼藏在水晶球里,好奇的询问:“主人,为什么那里一股膻味?”

  “因为有人养了一头山羊。”

  “为什么他要养山羊?”

  “可能因为山羊是恶魔,会诱惑他。”

  “恶魔?诱惑?”纳吉尼不解的继续追问。

  罗格嘴角泛起恶趣味的笑,低声说:“水手会被山羊魅惑,把它当做小老婆。”

  “什么是……”

  “好了,不要再问了。”罗格拍了水晶球一下,走进文人居羽毛笔店。

  橱窗里摆放着着各式各样的羽毛笔,酒红色、翠色、孔雀尾羽……琳琅满目,好像一只只艳丽的鸟儿展现身姿。

  和罗格想象的相反,这里的客人还是蛮多的。不过,大部分是女巫。她们像是在挑选装饰品一样,拿着各种各样的羽毛笔,仔细地比较着,讨论着。

  很明显,她们不是来挑选写作工具的

  “艾米丽,这根羽毛笔的花色比之前的好。”一个女巫兴奋地说,她的眼睛闪烁着喜悦的光芒。

  “真的诶!这下,我收藏的羽毛笔要超过十根了!”

  听着她们欢快的讨论,罗格心中涌起一股复杂的情绪。他见过收藏瓶盖的、收藏火柴盒的,还第一次见收藏羽毛笔的。

  他看向女巫们,她们手中的羽毛笔各具特色,有的色彩鲜艳的,有的花纹独特的,有的散发着淡淡的魔法气息。这不禁让人回想起前世的学生时代,某人的文具袋里也总是装着花花绿绿各种样式的笔。

  罗格心里暗暗说道,“差生果然文具多。”

  文人居羽毛笔店最出名的羽毛笔,莫过于速记羽毛笔。丽塔通过它,曾写下不少让人咬牙切齿的报道。

  对于霍格沃茨的学生而言,他们最喜欢的羽毛笔是可以自动写作业或写考试答案的。可惜,这里并不会出售。

  店主多恩女士站在柜台后面,她正在用小刀修剪笔尖。

  罗格径直走到柜台前,微笑着对店主说:“您好,我听说您的羽毛笔做得非常好,我想定制一些特别的羽毛笔。”

  多恩女士好奇地看着罗格,注意到他手中的长条木盒,于是询问:“请问有什么特殊的要求吗?”

  罗格点点头,随即打开木盒,里面盛放着好几种鸟类的羽毛。

  多恩女士拈起一根雪白松软的雪鸮初级飞羽,仔细检视着。她不停地点头称赞:“啊,这只雪鸮体型肯定很大。你瞧它的初级羽毛手感丝滑,弹性十足,真是前所未见。”

  她又把玩起一根猫头鹰羽毛,惊讶地说:“夜铭猫头鹰?!我去过加拿大,见过那些出名的哈德逊湾的鹅毛。可这只夜铭猫头鹰的羽毛,质地比它们还要轻盈细腻。用它做出的羽毛笔,绝对适合书写文章。”

  当她拿起三根颜色鲜艳的凤凰羽毛时,眉头不禁微皱,一脸惋惜地说:“像凤凰这样珍稀魔法生物的羽毛,做成笔有点……奢侈。”

  其实她更想说浪费,毕竟无论做魔杖还是魔药材料,都好过做成笔。

  “没关系,我准备送人的。”罗格平静的说道。

  多恩女士见罗格态度坚定,问:“那肯定是很重要的朋友。对方用右手写字吗?伱对它们有什么要求。”

  “首先,需要基础的速记功能。然后是自动记录写过的内容,以便我以后查询。另外,还要能自动检查文本,纠正错别字和语法错误。

  我希望它能够翻译多种语言、还能自动绘画、自动切换墨水颜色……”罗格林林总总说了一大堆要求,多恩女士嘴角的微笑逐渐变得僵硬起来。

  她不得不用羽毛笔沾沾墨水,让它速记下罗格对定制羽毛笔的要求。

  这些魔法功能,单独做到很容易。可是,如果让一只羽毛笔同时拥有如此多功能,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甚至有些功能,文人居并没有开发过,她需要研究相关魔法。

  多恩女士犹豫片刻,婉拒道:“这些功能太多了,一根羽毛笔很难做到……”

  她还没说完,就看到一小袋金灿灿的加隆放在桌子上。粗略估计,至少几十枚。

  罗格轻声询问:“这些定金,你看够吗?”

  多恩女士深吸一口气,斟酌片刻,最终下定决定:“好吧,我会尽力尝试制作这样一支魔法羽毛笔的。”

  定做这些羽毛笔,除了自己用,罗格还准备把它们当成圣诞礼物送给其他人。不过,除了赫敏,应该没人喜欢学习用具。

  罗格又买了一个纯银的上墨器和一些羊皮纸,准备到三把扫帚酒吧转转。没记错的话,老板娘罗斯莫塔是可是罗恩·韦斯莱的理想型。

  刚才在外面,没注意上一章章节名。上架三个月了,明天终于有推荐了。谢谢这段时间大家的支持!!!

  今天公祭日,不能忘也不敢忘。虽十世之仇,犹可报也。

第296章 净化后的金杯

  三把扫帚酒吧,里面热闹、温暖、明亮。跟猪头酒吧相比,完全是五星级酒店。

  老板娘罗斯莫塔正在和一个老巫师说说笑笑。她身材丰腴,故意穿着低胸装。两块雪白在店里晃来晃去,怪不得人脉广、生意好。

  “格林德沃?”罗格瞅见跟罗斯莫塔谈笑的巫师,嘴里嘀咕着。

  格林德沃脸上挂着轻松的微笑,看上去心情不错。罗格皱起了眉头,好嘛,这么多天没见他,没想到在霍格莫德村打情骂俏。

  “格林,我的金杯呢?”罗格坐到吧台前,直截了当地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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