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鲨葵
当地主教小约翰看著远处天际压在海面上的铅云,闻到了充沛的水汽。
这贫瘠的小镇什么东西都没有。
有的只是湿寒的空气和落后的景观,尤其讨厌的就是天气,每到初冬时节,
就有一场连绵的雨季,又潮又冷。
情况,已经上报了。
原初总会捎来消息,“海爪渔0718”上的东西,比小约翰想像的更重要。
回信上·
总会要求小约翰做出随时出发的准备,他们已经派遣距离此地最近的,总部机关的行动队前来执行任务。
据说,那是一个“二星战斗专员”
总部机关,威名赫赫。
在辽阔的泽尔蒙大陆上,二星战斗专员,已经是“区域霸主”级别战力,等阶可能有三十阶,甚至更高。
“主教大人,有一队骑兵正在靠近。”
手下的神父前来禀告。
小约翰不敢怠慢,当即带上自己的人马,往外迎去。
鲟鱼镇的教堂建在郊外,风景秀美人迹罕至。
小约翰走到门外,蒙蒙细雨洒落,淡淡雾气升腾,天地渺茫,景色如梦似幻。
狂乱的马蹄声,隆隆震响。
踏破雾花,穿出雨幕,一行二十骑带著滔天的煞气,奔驰而来。
他们座下的马匹极其雄健,与泽斯利亚本地的矮种马截然不同,肌肉虱结脚力强劲,二十匹跑出两百匹的气势。
马上的骑士全副武装,手中武器造型夸张残暴,不是长柄重锤就是双面斧,
头上戴著铁质兜,看上去宛如杀神。
“血狼团?”
“那是—.—血狼团吧!”
牧师神父出现骚动。
奔驰而来的骑兵特色鲜明,凶名更盛。三年之前,鲟鱼镇周边出现一支打劫过往商队的强盗团。
说是强盗团,其实不贴切。
因为他们的装备实在太好了,骑著高头大马,穿著全套铠甲,手中武器也是一顶一的狞。
为首一个,戴著狼型兜鳌。
因他兜鉴底下的双眼激发著血腥的光芒,呈现赤红之色,故而被人叫做“血狼”。
而他带领的团队,就是血狼团。
“这、这群强盗想干什么?他们难道不怕原初之神的惩罚吗!”
神父们两股战战,已是肝胆俱裂,
血狼团声名狼藉,杀起人来毫不手软,甚至有虐杀商贩取乐的传闻。
鱼镇的领主曾经在冒险者协会发布委托,以高价雇佣知名冒险者剿匪。
一星期后,接下委托的冒险者们被吊死在鱼镇门口,围观者称,死状极其酷烈。是那种看一眼就要下地狱的,毫无人性可言的惨况。
另外一边。
小约翰也很惊讶。
他和血狼团秋毫无犯,他们过来干什么?
或者说—
血狼大人,就是总部机关的“二星战斗专员”?
不应该吧!
总部机关好歹是个正规组织,为了抗击邪教而生。不至于百年后摇身一变连杀人越货的强匪都能在其中得到编制!
迟疑间,血狼团已经到了眼前。
没有人下马。
为首那个戴著狼型兜鉴的纵马向前,绕著小约翰转圈。
细碎的雨点打在他的兜鉴上,顺著光滑边缘落下的,却是鲜红的血滴。他开口,声音宛如刀片研磨:“你就是小约翰?”
“我是。”
作为当地主教,小约翰维持了体面。
他抬头,问道:“你是———·总部机关的二星高手?”
“就是我了。”
血狼甩手,将卷成桶状的任命书甩到小约翰脸上:“这是我的身份证明。上头有令,让我不计代价,将‘某件圣物’带回去,所以一一‘那件东西’在哪?”
小约翰镇定心神。
他不明白,为什么声名狼藉的血狼会是总部机关的一员,但这已经不重要了:“东西,被铁浪前进基地的洛伦佐截走了。我在鲟鱼镇当了三十年的主教,
镇子上发生的一切都躲不开我的眼线,我知道洛伦佐和马里纳斯的关系,也知道——他们现在藏身的秘港所在。””
第179章 #178 亡者
小约翰骑著马,带著教堂里的武装牧师在前面开路。血狼团的黑骑士们跟在他们后面,真是如芒在背。
所有人都感到不适。
副手悄悄往后看了一眼。
黑骑士座下的神驹打了个响鼻,喷涌而出的不是白雾,而是带著火星的黑烟血狼团,不单单是成员凶煞,连他们的马匹都不一般。
副手驱马靠近,面上很有些为难:“主教大人,我们---真要和他们合作吗?”
小约翰沉默不语。
副手又道:“至少,请他们不要这么张扬吧!血狼团的名声,您也是知道的,被民众看到我们和他们一起,恐怕不是好事。”
小约翰非常无奈。
在鱼镇及周边地带,血狼团是能止猛男夜啼的恐怖存在。
副手说的道理,他又何尝不懂。
组织一大,成分就复杂。原初教会内,不能说没有真正虔诚的信徒吧,只是那些人声量很小,更多的是利欲薰心之辈,有阴暗面在所难免。
可是。
你装一下啊!
装一下,能有多难?等会被人看到,原初教会的地区主教竟然给血狼团带路,鲟鱼镇的镇民心里会怎么想。
可要说去劝劝,至少让血狼团卸甲,不要那么的醒目·————
小约翰不敢。
“要不你去劝劝?”
他对副手说道。
“不不不.——..”
副手疯狂摆手,直接否决了这个提案。
一行人沉默著,奔赴秘港。
中途,小约翰突然勒马停住。
副手面色煞白。
队伍中,有武装牧师目露惊恐之色,喉头一阵滚动,干呕起来。
密密雨幕中,前方道路上,尸横遍野。
有男有女,甚至还有小孩。
十数具残破的尸身凌乱的洒落著,有的身首异处,有的被砸成一团肉泥,死状不可谓不凄惨。
倾覆的货车燃著火焰,雨水无法浇灭,行凶者在放火之前,还往上浇了油。
“带路。我们的时间很紧迫。”
声音,在身后响起。
小约翰转头,看到带著狼型兜的血狼到了身后,猩红的双眼直视著他。
他镇定心神,说道:“血狼阁下,这里似乎.——”
“我们干的。”
“”抱漱,什么?””
血狼笑一声,重复道:“我们干的。来的时候,正好撞上了这支商队,反正不需要多少时间,顺手就收拾了。”
原来如此。
小约翰和他的副手若寒蝉,队伍中,一个武装牧师忍耐不住,大声质问道:“为什么要这么做?他们和你们没有仇怨吧!杀人,难道很有趣吗?”
血狼转头,看向说话那人。
真是年轻。
看上去十六七岁,稚气未脱。澄净的双眼中带著清澈的勇气,他脸上的愤怒丝毫没有作伪,轻易可以打动人心。
只是—
等阶不高,装备也太烂了。
穿著陈旧的破皮甲,应该是二手市场上淘换来的;手中钉头球很新,但是做工非常的粗糙,价格不会超过两银币。
血狼骑在马上,两手握著缰绳:“因为他们是商人。”
年轻人笑:“我不理解。”
“商人是这个世界上最丑恶的职业,他们发家致富的手段,和一切美德无关。越是狡诈的商人,越是成功;越是道德败坏的商人,越是富有。当然,他们会把他们卑劣的行径称之为——:“精明”。”
血狼似乎是来了兴致。
他拔出佩剑,走到倾覆的货车前,挑起一块正在燃烧的挂毯。
非常精美的挂毯,纹理编织紧密,刺绣榭榭如生。
血狼说道:“这块挂毯有巴罗地海的风格,已经在阿伦戴尔流行了三年左右。这块毯子的价格,在五银币上下,不算奢侈品,但也不便宜。年轻人,你知道巴罗地海地区,编织这块挂毯的匠人,可以得到多少银币么?”
超纲了。
年轻的牧师抿嘴沉默。
血狼笑著:“答案是三十个铜币。”
“—这不可能。”
年轻的牧师有些惊讶。
按最近的价格,两百三十个铜币才能兑换一银币。商人手上卖5银币的东西,
收购的成本还不到四十分之一么。
血狼抖腕,将挂毯挑落:“我没有说谎的必要,你可以自己去求证。不单单是挂毯,几乎一切商品,都是如此。卖挂毯的商人,就是现在躺在地上的垃圾,
他究竟做了什么,能搜取如此暴利?
“他提供了挂毯的编织工艺?不不,这是巴罗地海地区的匠人代代相传的技艺;
“他提供了原材料?从羊毛到染料,都是匠人一手操办。
“他提供了——----销路?是的,他的确提供了销路,这一点我无法否认。可问题的关键是,匠人的生活因此变好了吗?我明确的告诉你,没有。在商人们到来之前,一件挂毯的收购价是一银币;他们来了之后,一件挂毯只价值三十铜币。”
牧师沉默著,脸上颇多不屑。
血狼冷哼:“逐利,是商人的天性和宗教。为了利益,这群人什么都做得出来,他们组建商业联盟,断绝当地匠人的贩售渠道,迫使匠人接受他们开出的廉价到不能更廉价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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