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防舟舟
堂哥伊蒙带着那个看上去笨笨傻傻的“白熊”和一队多斯拉克骑兵远行,表兄兰尼诺也骑着海烟独自执行任务。
她和梦火被留下来,守护防御单薄的娜·萨星。
身后的黑炭大块头也被留下,统领两队多斯拉克骑兵维护娜·萨星的秩序。
毕竟城市里还有一千七百多名俘虏的诺佛斯士兵,单凭一条龙是杀不光、看不住的。
“咩咩~~”
黄羊崽子咩咩叫,低下小脑袋,一使劲撞了海伦娜的小腿一下。
奈何羊太小,撞的不轻不重。
“你饿了?”
海伦娜愣了一下,从口袋里掏了掏,掏出一把暗绿的干草碎料放在黄羊崽子嘴边。
黄羊崽子大快朵颐。
草料和黄羊崽子都来自堂哥伊蒙,临走前交给她照料。
虽然不知道对方从哪儿偷来抢来一只黄色毛发的羊崽儿,还给了她一麻袋看上去很贵的草料。
但海伦娜依然很尽心的饲养。
不久,黄羊崽子吃完草料,心满意足的打算走。
伊蒙有言在先,一天一把草料,够羊羔吃的饱饱的。
但海伦娜显然不认同。
“乖,再吃一点。”
又从鼓鼓囊囊的口袋里掏出一把草料,递到了黄羊崽子的面前。
“咩咩~~”
黄羊崽子直摇头,不情愿的后退。
“吃,大点口吃!”
海伦娜表情认真,一把揪住黄羊崽子的后颈肉,粗暴的将草料往羊嘴里塞。
哪有羊羔一天吃一把草料就能吃饱。
想要快快长大吃肉,就得多吃,大口吃。
“咩咩!!”
战士宫殿回荡起痛苦的羔羊嚎叫。
噗通!
宫殿边缘的溪水拱出一连串波纹,清澈水面浮出一块阴影,似有一双和蔼的绿豆眼悄悄观察声音传来的方向。
……
三天后。
诺佛斯,诺佛斯大道。
这是一条东西连通葛·多荷与科霍尔的主要道路,亦是每个商人不得不在的必经之路。
道路位于诺佛斯丘陵之中,东西两条主干道呈三角形存在,三角形的上面尖角便是作为中转站的诺佛斯。
除了闻名世界的挂毯,取之不竭的优秀木材。
这条单一的大道,便是诺佛斯获取财富的主要途径。
此时,伊蒙站在两座丘陵间的潺潺溪水旁,观察西侧单向大道的情况。
为什么在这?
他在追人。
追受到诺佛斯雇佣,但没来得及完全迁徙完,跋涉在诺佛斯丘陵的叙塞姆部卡拉萨。
叙塞姆是大草海上势力最强大的卡奥之一。
他统治的卡拉萨超过十万人,其中包含精锐的男性战士,也有妇孺老弱和奴隶。
据伊蒙和拉奥卡奥、“白熊”哈洛、单朵轲等人的接触,了解到多斯拉克人迁徙的繁琐流程。
叙塞姆卡奥接收诺佛斯的雇佣,必然会倾巢而出。
羸弱的扶弱老弱留在弱肉强食的大草海,那就是送给其他卡拉萨的肥肉。
而叙塞姆部卡拉萨能在三天前出现在葛·多荷,证明是分兵行动。
一支过万人的精锐部队先行,更多的战士、老弱妇孺和奴隶在后面慢慢迁徙。
以诺佛斯大道的坎坷难行,十万人卡拉萨的臃肿,行动速度的缓慢可想而知。
伊蒙推测,这支卡拉萨百分百还堵塞在诺佛斯大道中。
卡着这个时间点追击,身处诺佛斯丘陵中,多斯拉克人想逃都逃不掉。
呵呵~~
叙塞姆卡奥想要占据葛·多荷,断了他的后勤补给。
那他先杀光他的卡拉萨,断了他的命根子。
非常纯粹的换家战术。
要说区别,那就是兰尼诺和海烟能打退叙塞姆部的前锋部队,而叙塞姆部卡拉萨挡不了一点他和沃米索尔的袭击。
“亲王,咱们距离诺佛斯还不远,真的不偷袭一波吗?”
一道急切的浑厚嗓音响起,细碎脚步不断靠近。
伊蒙挑了挑眉毛。
不用回头,听声音都知道,来人不是“白熊”哈洛,而是某个被俘投降的前诺佛斯指挥官。
“亲王,只要您的巨龙大显神威,咱们一定能攻占诺佛斯。”
巴托托甲胄穿戴齐全,却急的原地直跳脚,很有矮人的既视感。
伊蒙撩了一点水送到嘴边,品尝清理与甘冽,淡淡说道:“稍安勿躁,早晚会去的。”
“什么时候?”
巴托托是个较真的性子,看上去很无礼的质问。
伊蒙没怪罪他,清楚他就是这么个臭脾气,给出准确答案:
“解决了叙塞姆卡奥。”
第350章 有带路党是方便
“好!”
巴托托一声大喝,干劲十足地道:“等咱们活捉了叙塞姆,狠狠踢他的屁股,再打进诺佛斯。”
这副样子,哪还有诺佛斯上将的本分。
伊蒙小小无语,同时暗自庆幸,碰上这么个“机灵人”。
巴托托是诺佛斯上将,并且是常年野外拉练的狠人,对于诺佛斯的地理熟悉到犄角旮旯里。
有了他带路,才能绕过诺佛斯的监视,朝小路进入诺佛斯丘陵。
而他这次只带了三百多斯拉克人骑兵,适合长途跋涉和急行军,在丘陵地追赶叙塞姆部卡拉萨。
剩下的五百多斯拉克人骑兵驻守娜·萨星,交给单朵轲统领。
娜·萨星是他选中的据点,城市废墟里还有被俘的一千七百人诺佛斯士兵在干苦力,需要人手看顾。
他这边有沃米索尔,三百多斯拉克骑兵都是为了捉俘虏而带。
至于巴托托是如何调成这样的…?
伊蒙在垂钓过瘾后,召见被俘的巴托托。
初时,这个酷似矮人的诺佛斯上将骨头很硬,嘴巴也很臭。
但在单朵轲的铁拳…
伊蒙的好言相劝下,他幡然醒悟,决心加入反大胡子僧侣的队伍。
并不是说他是反骨仔、软骨头。
巴托托出身诺佛斯的古老血统贵族,叔父辈有人担任过总督,本身是诺佛斯有史以来最年轻的实权上将。
相当的有实力。
这一点,从他能在大胡子僧侣严格约束下,还能留胡子就能看出来。
而伊蒙能劝降他的主要原因,也是因为他那一撮灰色粗胡子。
诺佛斯除了僧侣,不允许任何人留胡子。
但巴托托偏偏喜欢自己的粗胡子,担任上将后一直缩在诺佛斯丘陵野练,偷偷的留胡子。
为此,他放弃了选举总督的机会。
哦,对了。
巴托托今年23岁,被当作饱经沧桑的中年,只是因为长的实在太老成。
在伊蒙答应进攻诺佛斯,杀光大胡子僧侣和总督会议,破除僧侣制定的男人不准留胡子、女人必须剃光头的糟粕后。
巴托托愣了三秒,毅然决然的选择加入。
不要觉得奇怪,他会为了这样的理由背叛自己的城邦、传统和信仰。
诺佛斯是一座自由贸易城邦。
自由贸易城邦的重点是什么?
当然是开头的“自由”两个字。
不会有人以为是“贸易”吧?
自由贸易城邦的前身都是古瓦雷利亚龙王的殖民地,末日浩劫后,推翻自由堡垒帝国的残酷统治,恢复了稍微正常的奴隶生活。
“自由”一词,就是自由贸易城邦的政治正确。
哪怕“贸易”才是自由贸易城邦的核心,也得先把自由两个字打出来。
因此,诺佛斯的贵族平民从不缺少对外界的了解。
在其他城邦、地区和大陆都有男人留胡子、女人留头发的爱美传统下,诺佛斯的传统显得十分苛刻。
遑论还有三口巨钟,控制着贵族平民的起床、吃饭、睡觉,甚至上床的时间。
如此高压环境,怎么会少得了逆反心理。
好比,巴托托就喜欢留胡子。
外地人都能留,连路过诺佛斯的商人、雇佣兵都能留,偏偏他们本地人不能留。
巴托托不喜欢。
他爱自己刚留不久的灰色粗胡子,爱叔叔家被献给神庙献祭的小堂弟,爱总是对着假发长吁短叹的活着的母亲……
当然,这都不是他选择造反的主要原因。
谁都不是傻子,怎么会为了这些东西,连命都不要了。
最关键的是,他笃定无论是自己、多斯拉克人还是诺佛斯,都敌不过坦格利安龙王的巨龙。
那玩意在天上一飞,陆地部队转瞬间灰飞烟灭。
他是站在强……正义的一方。
干掉可恶的僧侣,杀死助纣为虐的总督会议,追随正义的龙王解放受到压迫的诺佛斯。
万岁!!
“行,你说什么都行。”
伊蒙敷衍的把他哄走。
可能是诺佛斯丘陵的冷风把他脑子吹傻了,不是那么聪明,有点犟种+一根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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