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方舟,不是英雄 第278章

作者:伯爵先生

那种成熟、慵懒的气质,却是天差地别,怎么也比不了的。

不过,说起来,“年”也好,“令”也罢,名字的风格都相似得很,莫非真的是姐妹不成?

那年一定是那个臭妹妹,没跑了。

林恩如此在心底诽谤着火锅电影小姐,然后看了一眼一旁水口流得满桌子都是的喀秋莎,不由捂脸。

得,这个更加丢人。

拉特兰人勤勤恳恳地传播“神的威光”,不说功劳,起码也有苦劳。

但“神”自己,好像并不怎么在意这些东西的样子……

林恩如此想着,叫住路过的店小二,让他端几杯醒酒的茶来,梦中饮酒亦会醉人,那位“令”小姐的酒还挺带劲的,或者说炎国的酒一向如此——喝的时候没感觉,过了一会儿后劲上来了,总会有点迷糊的。

“怎么好端端的要喝醒酒茶了?”

一旁吃菜的莫斯提马一脸纳闷,林恩也只得和她说了几句梦中的经历,说得蓝天使啧啧称奇,这种梦中会晤的情况,到还挺有炎国武侠小说的风味,也算是涨见识了。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莫斯提马听着听着,突然脸色有点奇怪地用手肘戳了戳林恩的腰:“你说说,那个令……好看不?”

林恩一脸迷惑地看向莫斯提马,究竟是你有问题还是我有问题?

“有角有尾,一袭白衣,腰挂酒葫,书生墨气。最重要的是——身上具有深不可测的神性气味。”

莫斯提马一直不远处走上楼来的某人:“你说的‘令’是她?”

林恩一愣,随即看往莫斯提马手指的方向,却见到一个很是熟悉的身影大大咧咧地走上二楼,一开口就要小二端上好酒好菜伺候。

似乎是感应到了来自背后的目光,那白衣的佳人儿顿时扭头,两人的目光交汇在一起,看得出来对方眼前一亮。

而林恩则是眼前一黑。

白衣,白发,白尾,尾尖的一点火苗与犄角手腕的红色遥相呼应,贵不可言。

淦,是年!

属于是说曹操曹操到了,自己刚刚还在心底诽谤她呢!

她怎么会出现在这里?也太巧了吧。

不过不等林恩别过头去,假装什么都没有发生,年小姐已经自顾自地走了上来,用一种自来熟的语气开口了。

“这位小哥……还有小姐,嗯。”

她开朗地笑着,眼神不经意地撇过仍然趴在桌子上熟睡中的喀秋莎:“我观二位颇为有缘,要不,拼一桌?”

……

所谓的“颇为有缘”自然只是借口而已,但考虑到年那随性而为的性格,恐怕也是随口编的千奇百怪的借口中,最让人能够信服的借口之一了。

不过老实说,像这样主动凑过来,要是真的只因为“有缘”,不管别人是怎么想的,年自己都不相信。

她只是嗅到了熟悉的味道,所以便有点好奇,再加上萨卡兹和萨科塔的组合——哪怕那个萨科塔是个堕天使,这样有趣的组合,怎能不去凑凑热闹,找点乐子?

至于那熟悉的气味,倒不是来自林恩或者莫斯提马,而是来自这俩人旁边的喀秋莎,她可还睡得香甜,都不知道自己又被人给盯上了呢。

好吧,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也不怪她,谁让她的本质就是精神的集合体,又被人们的供奉赋予了神性,给年、令这样正儿八经的炎国神明碎片感受到熟悉,自然是再正常不过了。

在那位千古一帝驱逐陆上众神之后,这片土壤上已经不再有除了他们兄弟姐妹十二人之外的其他神明,更别说还是外来的,冒然踏上炎国的土地后,在年的视野中,喀秋莎就像是头上装了个电灯泡,混在人群中那叫一个显眼。

年不太喜欢以神明自居,不过她也不得不承认自己身上有着一份神性。炎国自古以来的神明本质上便是拥有强大力量的巨兽,或许它们一开始也只是强大的生灵而已,不过在被人们以神之名供奉之后,它们便也有了属于自己的神性,这是无可厚非的。

谢拉格雪山上的耶拉冈德,也是差不多的情况。

抵近一看,好家伙,不但有神性,而且还是个正儿八经的恶神。

当然了,这种存在,还轮不到自己操心,自己那么多个哥哥姐姐,肯定不会放着不管的,八成有人已经提前提点过了……嗯……这酒味儿,是令姐的气息?

好嘛,果然。

年是一个非常健谈的家伙,和极度自闭的夕不一样,她丝毫没有“社交恐惧症”这种东西,自来熟的搭讪简直是信手拈来,真要说的话,“社交牛逼症”似乎更加贴切她一点。

反正林恩和莫斯提马算是体会到了这“姑娘”就着气氛拉关系找话题的能力有多强,还没聊三句呢已经五六杯酒下肚了,气氛热起来以后更是一副反客为主的模样,林恩一度想要吐槽,就年这社交能力,但凡在罗德岛少拍几部烂片,对工作出点力,外交部主任肯定非她莫属。

指不定拉着合作方的人聊着聊着就一起吃火锅搓麻将去了,还愁业绩达不了标?

总而言之,当喀秋莎醒过来的时候,她一脸懵逼地发现三个人的小队中好像多了个陌生的家伙。

不是,这家伙,好像是个神吧?

我是谁,我在哪儿,怎么一觉醒来,面前多了个炎国本土神明,还一副和林恩勾肩搭背、狼狈为奸的模样?

尤其是在年笑嘻嘻地拍着她的肩膀,称呼她为“小妹妹”的时候,喀秋莎心中有多迷茫,真的是不足为外人道也。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年这样的性格,大部分人是不会讨厌的,尤其是林恩和莫斯提马决定在炎国好好游山玩水一番,而年又自告奋勇地愿意为两人做导游的时候,两人便也半推半就地同意了年混入队伍——反正作为炎国的本土神,她总不见得厚着脸皮跑到卡兹戴尔去吧?

哦,不对。

考虑到后世她不老老实实在炎国境内待着,反而跑到了罗德岛上蹭吃蹭喝,这好像也不是不可能啊……

算了,走一步看一步吧,问题不大。

反正在确定了炎国这几年的目标是“休养生息、恢复民生”之后,林恩来炎国的目的便已经完成了,接下来的时间嘛,权当是旅游即可。

至于和官府接触,林恩倒是没有这方面的想法,一来想知道的都在梦里与“令”聊过了,再去联系官府未免显得画蛇添足,二来嘛……炎国的官府和制度,那可是出了名的麻烦,指不定自己被当作是使者来接待,就要浪费个十天半月的时间。

还是算了吧。

接下来的几天里,林恩和莫斯提马便在年的“热情招待”下,体会了一波炎国西川的人文风情,在路上林恩可算是见识到了年那“引以为豪”的皮影戏手艺,怎么说呢……

不愧是后世赫赫有名的烂片导演,明明皮影戏的小人制作精良,操控得也不错,可加上旁白的剧本,怎么听怎么觉得不对劲,简直就是三流的导演拿着四流的剧本在演出,偏偏还极富激情,听起来别提有多让人难受了。

就这样,时间飞速流逝,决定归乡的林恩遇到了一个新的问题。

林恩一脸无语地看着面前的旅行箱,原本没放多少东西的箱子这会儿显得鼓鼓囊囊的,当然,这不是重点。

重点是箱子的夹缝间伸了条尾巴出来,如果林恩没认错的话,这应该是……

“年!你给我出来!”

“不!你不带我去卡兹戴尔我就不出去!”

第四十六章 这个姿势我不喜欢……

最后年是被她的姐姐硬生生拖走的,一边走一边还在嘟囔着“丢人东西”、“就不该觉得你长大了”诸如此类的教训。

她倒是和林恩颇为和善地打了个招呼,毕竟她能一路找到这里还是多亏了林恩,如果林恩直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把年撞在旅行箱里拖走了,离开了炎国之后,山高皇帝远,就不太好把人追回来了。

天晓得这小祖宗会在外面闯多少祸事,现在十二兄弟姐妹都才从混沌中苏醒不久,尤其是排名靠后的几位,不过才诞生几年,可不比喀秋莎年长多少,属于是典型的熊孩子,就算有着超凡脱俗的实力和身份,也没有与之对应的脾性和阅历。

夕那样宅宅的也就罢了,像是年这种闲不住的性格,指不定出去就闯祸了。

叛逆的孩子在家里不学无术也就算了,离家出走祸害别人,很容易引起外交纷争。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安全,在炎国的土壤上,至少安全有保障,出去可就不一定了,神明的实力是高,但这片大陆上各种各样不逊色于神明的强者也不少,比如隔壁卡兹戴尔的魔王。

到时候被人关在地下室做这样那样的实验,兄弟姐妹们就算是想救,也没法光明正大地出炎国的边境,只能干瞪眼。

至于出去以后会不会被人占便宜,单纯的年会不会被人骗财骗色,这就没人关心了,首先钱财乃身外之物,其次年只是长了个人模人样,实际上根本不是人类,她的体内……

温度,大约有几千度吧,谁如果被年精致的外表给欺骗了,真的敢进去,那别说熟了焦了,没直接气化已经是身体强韧火抗极高了。

林恩也很和善地和对方攀谈了几句,便告辞了。

这是年的哪个姐姐,林恩就不得而知了,年在闲聊之间提过她们是十二个兄弟姐妹,除了年和令稍微了解一些,林恩对这些性格……只能说是各具特色的神明们,却是一无所知。

当然,他也不需要知道得这么细,如果真的有缘分,以后自然会再遇到的。

那句话叫什么来着……青山不改绿水长流,日后再见呗。

大约是在炎国游玩了一段时间的缘故,就连莫斯提马的说话方式也变得文绉绉了起来,不过林恩还是忍不住吐槽道:“那句话一般不是这么用的,基本上是狼狈的失败者放狠话才会……”

莫斯提马:盯

林恩闭上嘴,权当自己什么也没说过。

这点小小的趣事自然不必多提,不过值得一说的是,林恩和莫斯提马的这次炎国之旅,也不知道是触动了历史车轮的哪根车轱辘,不知不觉间,莫斯提马居然又年轻了五六岁,这回变得更小了,看起来大约只有十七八岁的模样,正是少女青春靓丽的时刻。

这事儿发生得悄无声息,两人在意识到这一茬的时候不由面面相觑,也不知道自己是做了什么天怒人怨的事情?

好像两人在炎国只是单纯地游山玩水,没惹事也没杀人放火吧,顶天了也就是和两位炎国本土神明认识了一番,不过作为延续千年到后世依然容貌不改的神,像林恩和莫斯提马这样的普通人,也不知道她们的一生中要遇到多少个,这种萍水相逢的缘分,理应不会在她们漫长的生命中掀起多少波澜才对。

是啊,是怎么回事呢?

一脸无辜的喀秋莎在两人身后歪了歪头,一副OvO的睿智样子。

“你说,不会闹到最后,我真的要被宪兵队拷走吧。”

当天夜里,熄灯之前,林恩半开玩笑地捏了捏莫斯提马的脸蛋,这逆生长的趋势是越来越明显了,上一次莫斯提马倒退回二十岁左右,这次直接倒退回了十八岁,下次岂不是十六岁了?

再下次……

你听我解释,我真的没有那种癖好啊!

“哼!”

莫斯提马露出可爱的小虎牙,张牙舞爪地咬了咬林恩不太安分的手指,直到林恩露出一副“饶了我吧”的样子,这才松开嘴,满意地眯起眼睛:“还能怎么办呢?便宜你啦,我最好的青春岁月,算是反着被你这头猪给拱了。”

玩养成的见过不少,可还是头一次听说反着玩这一套的,林恩在哭笑不得之余,便把窗帘一拉,里面顿时传来莫斯提马的惊呼:“唉等等,至少把蜡烛吹了……”

“我喜欢看你的脸。”

粗重的喘息索取之间,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回到了十八岁时的模样,心态亦发生了改变,莫斯提马的脸红得发烫,情不自禁地抓紧了林恩的手。

“林恩……”

“怎么?”

“这,这个姿势我不喜欢,换一个……”

自从来到这个时空,两人前后相处了将近十二年,已然是老夫老妻了,不过莫斯提马这幅娇羞的模样对于林恩来说却是怎么看也不会不稀罕,他便与莫斯提马十指相扣,轻轻一个吻后,火热地缠绵在了一起。

而房门外,喀秋莎强忍住自己的喷嚏,好奇之余,却又不停在心底唾弃自己这种奇怪的心态。

不就是男女之间的苟且之事吗?我可是受折磨的灵魂的集合体,那种记忆可太多了!

不过作为恶意的聚集体,其中大多都是些充满罪恶、不堪入目的画面,浑浊黑暗,就仿佛原罪的尽头,总之就是没什么好印象。

毕竟在奴隶制社会,又是兵荒马乱的,再加上黎博利统治者对于乌萨斯民族的长期压迫,那种强迫、污秽的事情从来都不会少。

可是,话又说回来了,那被称为“爱”的感情,究竟是什么东西呢?明明记忆中的男女之事多是一人对另一人的暴行,可那两个人为什么如此沉醉其中,就仿佛眼里只剩下了对方,那种浓郁的情愫哪怕是隔着老远也能被喀秋莎嗅到。

相比起那些浑浊的恶意……

真是好浓郁、好甘美的情绪。

喀秋莎搞不懂,她还是个单纯的孩子,对于情情爱爱的东西,哪怕记忆碎片中有那么一些碎片,可是短暂的人性光辉亦会被连绵不绝的黑暗淹没。

毕竟,她的本质可是“恶”。

不管了,再看一眼。

喀秋莎又偷偷摸摸地顺着门缝看去,却与一只祖母绿的眼珠子对上了,吓得她一哆嗦,整个人差点飞起来。

“小孩子晚上就该好好睡觉,不要偷看这种大人的事情。”

林恩给她塞了一只玩偶,然后把门关紧了些,想想不放心,便又把蜡烛吹灭了。

夜还很长。

……

秋收之季,林恩和莫斯提马回到了卡兹戴尔。

不过此时此刻,他们已经不能回汉诺威了,因为曾经坚固无比的汉诺威此时此刻已经被一把火烧成了废墟——这座阻拦在东征道路上最大的要塞终于是被拔除了。

这是迟早的事情,这几年拉特兰方的进攻越来越频繁,国力越发薄弱的卡兹戴尔已经无力长期在汉诺威附近囤重兵驻防了,坚城摇摇欲坠,被攻破也只能说是非战之过。

不过以林恩的推算,汉诺威的城防基础摆在那里,炎魔又是能征善战的种族,再守个一两年,理应是问题不大的,不至于夏秋两季的功夫就丢了城池——考虑到奎隆的计划,或许汉诺威是故意抛弃的也说不定,正好用来堵住王庭会议上反对者的嘴。

炎魔部族已经迁往卡兹戴尔的南部,随时准备东迁,汉诺威附近的草原上,居住的萨卡兹人也大多迁移走了,这座城市的毁灭,除了让卡兹戴尔失去了一片不毛之地外,几乎没有人口上的损失。

走到更东边的地方以后,拉长的补给线让东征的军队后勤压力骤增——谁让汉诺威周围已经被打成了废土呢,就地取粮是根本不可能做到的,而运粮的成本已经昂贵到了拉特兰负担不起的程度。

运粮的车队一天能走五十公里,从拉特兰本土走到前线少说也要十五天,往返就是三十天,考虑到干体力活长途跋涉的人饭量都会比较大,抵扣掉运粮车马民夫的口粮,再祛除发霉等非正常消耗,最后能送到前线的粮食还不到三分之一。

而拉特兰每次东征,集结了盟国军队以后,少说也有二三十万人要吃喝,这是一个怎样的开支数字?

如果不是拉特兰这些年以来积累的家底足够殷实,拉特兰西边的维多利亚也是产粮大国,买粮食方便便宜,还没等到卡兹戴尔耐不住,拉特兰自己的财政就要被战争拖垮了。

更别提奎隆虽然把汉诺威拱手相让了,却也不是白白送给拉特兰一方的,以汉诺威作为诱饵少说也歼灭了联军四五万人马,其中还有一万拉特兰的嫡系精锐,这可让负责远征的大主教心疼坏了,为了保证军队的质量和信仰,一般来说拉特兰的嫡系部队是由一半萨科塔人,一半菲林、鲁珀等其他种族的拉特兰人构成。

可是萨科塔人繁衍的速度慢,而且作为宗教国家,愿意加入军队的萨科塔人不多,以至于拉特兰的军队一直以来都不多,只能往精锐的方向动脑筋,所以每次东征拉特兰都会叫上一大票小弟,作为炮灰来使用,没有这些炮灰,只靠两三万拉特兰自己的精锐来远征,到了卡兹戴尔谁围着谁打还不一定呢。

这一万人的损失已经是难以承受的数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