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方舟,不是英雄 第283章

作者:伯爵先生

而此时此刻,正是这位传奇教宗大展拳脚,拳打主战青壮派,脚踢守旧顽固派的时刻。

而林恩提出去拉特兰,自然不是要搞什么乱七八糟的骚操作,比如像什么拯救这位即将被开几个洞的教宗什么的……过分改写历史是要受到惩罚的,莫斯提马现在已经是十四岁的模样了!

搞得明明两人是老夫老妻,林恩却总觉得自己是单亲爸爸带两个孩子……

不能再让这种情况再恶化下去了!自己不能真的被宪兵队拷走啊!特蕾西娅殿下还在看着呢!

总而言之,林恩这次去拉特兰的目的很简单纯粹,那就是找到教宗,与他做个交易,让他用教宗的洗礼术式给“白匙”开个光。

在得到了特蕾西娅的启示之后,他隐约已经明白了激活黑锁和白匙的方法,将魔王之力注入黑锁之后,莫斯提马成功握住这柄法杖,已经可以使用一些比较简单的时间法术。

那么和黑锁截然相反的白匙,需要什么,自然就不必多说了。

这一来一回,也没有多少波折。

一回生二回熟嘛,林恩也不是第一次去拉特兰了,就算种族特征有点尴尬,大不了偷偷潜入就是了。

林恩至少能确认一点,只要自己对拉特兰不抱有敌意,那么自己就有很大的机会争取到这位伊万杰利斯塔二世的帮助,这就足够了。

林恩找到了这位教宗,他和伊万杰利斯塔二世做了个两全其美的交易——交易的具体内容是特蕾西娅谈的,她很干脆地抛出了林恩作为千年之后来客的身份,说明了自己的来意之后,双方便很快达成了共识。

教宗阁下会帮助林恩,但林恩也要回答教宗的几个问题。

伊万杰利斯塔二世是个很纯粹的人,按理来说像他这样纯粹的人是很难走到高层的,但也正是因为这个时代的苦难太多,又正值拉特兰内部混乱,他的正直和善良吸引了太多人的目光,将他推到了这样的一个高度。

他只是问了问自己的结局,问了问后世的发展,在林恩说到一千年后的时代仍然不乏战争和残杀时,这位仁慈的教宗阁下流露出非常遗憾的神色,而提及自己的结局时,他表现出来的不是愤怒,而是出奇的平静。

“那么,我的死,有没有影响我埋下的种子?”

“你所宣扬的教义在后世茁壮成长,这条路并不容易,但有一代又一代后辈诚心在走。”

“那就足够了,这样的结局对我来说,也不算坏。”

伊万杰利斯塔二世看得出来林恩没有在说谎,于是他便心满意足地闭上了嘴,挥手之间,神术的洗礼已经挥洒在纯白的法杖上,原本干净整洁的杖尖便浮现天使的铭刻,若有若无的力量流淌在法杖之中,点亮了时间长河中的灯塔。

在那个刹那,时之砂构成的双杖仿佛活过来了一般。

用天使的神术构筑的“白匙”。

以恶魔的灵魂锻造的“黑锁”。

“希望你们能好好运用这份力量,我诚心祝愿你们能找到回家的路。”

第五十四章 你就只记得毁灭凤凰人吗!?

十三年的时间。

在来到这个世界的第十三年,林恩终于完成了自己和莫斯提马最开始的设想——拿到时之双杖,然后回到属于自己的时代。

“确实是我的双杖,不管是黑锁还是白匙,都给我一种熟悉感。”

莫斯提马不由感慨万分,万万没有想到,这双杖兜兜转转竟然以这种方式回到了自己的手里。

十三年前,被人逼困在小教堂中不得不以自爆的方式防止这对神器落入恶人手中的时候,她不曾想过自己还有机会能够重新握住这对老伙计。

她突然愣了一下。

“不对啊,我怎么突然觉得……嗯,拿起来比以前费力很多?”

林恩径直翻了个白眼:“你也不看看你现在的短手短脚,能拿起来已经不错了!”

十三年的时间,没能在林恩身上留下岁月的痕迹。

但是时间长河在莫斯提马身上留下的痕迹可太多了,而且还都是反向的!

十三年前,莫斯提马属于那种二十七八的大龄女青年,不过考虑到萨科塔人的生长周期和平均寿命,这也还算得上是青春靓丽,外表上褪去青涩的同时,也有几分成熟的韵味在其中。

哦,唯一不太成熟的就是她那非常残念的钢板身材了,如果她能和她的好姐妹“毁灭凤凰人”平分一下胸口的重量,那将是绝杀——可惜分不得。

说到毁灭凤凰人,林恩倒不是暗戳戳在心底用这个菲亚梅塔不太喜欢的外号来称呼她,只是嘛……十三年过去了,林恩又没有过目不忘的超级大脑,他·早就·忘了·菲亚梅塔·叫什么了。

只记得毁灭凤凰人这个给他留下了极为深刻印象的称呼……

咳咳。

言归正传。

十三年过去了,理论上来说,失去了时之双杖的莫斯提马并没有青春永驻的能力,哪怕是对于萨科塔人来说,十三年也不是一个短暂的时间,人生能有几个十三年呢?

不过因为时间长河的反噬作用,莫斯提马非但没有衰老,反而越活越回去了,这次和伊万杰利斯塔二世的“PY交易”结束以后,莫斯提马看起来甚至只有十二三岁的模样了……

好吧,那位教宗阁下嘴上虽然说着不在乎,但是提前知道了自己的结局,恐怕也会做更多的准备,对于历史亦有一定影响——不过应该都是好的影响。

“哦,对哦。”

莫斯提马弹开双手,表情变得有些哭笑不得。

她是真没想到,在失去了时之双杖之后,自己反而会越活越年轻。

虽然时间不会固定身体,自己慢慢地也能变回原来的模样,但自己总不能和林恩在这个时代继续没心没肺地待到自己长大以后才回去吧。

暂且不提两人现在有点归心似箭的感觉,不知不觉之中,作为前魔王的幕僚及现教宗的交易者,加之前乌萨斯恶神的驯服者和炎国神明碎片的熟人,两人已经有了影响这个时代的能力,哪怕是不经意间的一举一动,说不定也会遭到时间长河的反噬。

这种风口浪尖的身份,哪怕你不去搞东搞西,也会有麻烦自找上门的,更让人难受的是,这些麻烦,如果你解决了,说不定就会改变历史。

等莫斯提马变得更“年轻”一点,那林恩要考虑的就不是宪兵队,而是自己会不会牢底坐穿了。

没有双杖的话,两人或许会考虑找个没人认识也很难被别人找到的偏僻之地隐居,但现在既然有了另一种选择……

还是三十六计走为上策吧。

没必要和自己过不去。

不过也不是直接便走,在离开之前,还需要做另一件事。

那就是给喀秋莎开个光(划掉)

咳咳,正确点说应该是,想个办法将喀秋莎一起打包带走。

喀秋莎源自黑蛇,虽然两者已经彻底化为了不同的两个部分,但强行将其带到另一个时代去,这样的做法是不行的。

时间长河有时间长河的规矩,否则手握双杖的人早就把偌大的时间长河搞得一团糟了,死物尚且难以跨越时间,更别提活着的活物了。

但就这样将她留在这个时代也是不可以的,暂且不说能不能忍心,这瓜娃子再怎么说也是从黑蛇这位概念神中剥离出来的人性,有善的一面没错,可没人看管分分钟长歪了,天晓得一千年后会变成什么玩意儿,把历史祸害得乱七八糟。

再加上,喀秋莎只是和黑蛇分离,等黑蛇在下一个百年重新苏醒,第一个要清算的肯定就是从黑蛇中分离出去的喀秋莎。

所以于公于私,林恩都必须要想个法子把她一起带走——或者至少要杜绝后患。

所幸有万能的特蕾A梦在,正当林恩和莫斯提马发愁的时候,特蕾西娅幽幽地漂到了林恩的身后,给他出了个主意。

简单点说——就是将喀秋莎包容在林恩的意识空间之中,就像是特蕾西娅一样,作为林恩的灵魂的“一部分”而带回一千年后的时空。

对于常人来说,这自然是不可能的,毕竟人类的灵魂是无法离开肉体太久的,离开了肉体的灵魂和死去也没有什么区别了。

但喀秋莎是本就是灵魂的集合体,她的肉体不过是捡来的,灵魂才是最核心的“本质”,肉体丢了就丢了,大不了到时候再换一个。

这种一般人根本想都不会去想的办法,也就只有同为灵魂体寄宿在林恩的意识空间中的特蕾西娅才能想到了。

论跳出常识找办法的能力,特蕾西娅确实是远胜过林恩。

不过不管是什么样的办法,只要管用就是好办法——作为一名实用主义者,林恩是由衷地这么认为的。

不过他还是给了喀秋莎一点选择的余地,如果喀秋莎不愿意的话,林恩会留下魔王之力彻底锁死她的灵魂和肉体,让她陷入沉睡之中,等到下一个千年,杜绝了她被黑蛇清算或者影响历史的威胁之后,便由林恩来揭开喀秋莎的封印,然后让她作为一个正常的人类生老病死,安然度过一生。

这样做的后患很多,反正肯定是没打包带走来得万无一失,但既然喀秋莎已经和黑蛇分离成为了独立的个体,林恩便对她没了恨意,更没有了敌视,多少也要尊重一下她自己的意见。

不过最后,林恩发现还是自己多虑了,这笨瓜娃丫头似乎根本没有想太多,俨然摆出了一副“你去哪我去哪”的做派,他那点顾虑和纠结,也就变得没什么意义了。

于是,在做好了万全的准备之后,莫斯提马握住了黑白的双杖。

熟悉的力量浮于她的指掌之间,她再一次成为了时间之主的代行者。

第五十五章 菲亚梅塔:?

依然是那纯白色的走廊。

回廊,画卷,长河与砂砾。

一切都是那么熟悉,林恩还记得自己当时为了救莫斯提马而被时间扭曲波及落入此地,睁开眼睛以后,入目的便正是这样的一副画面。

这一幕熟悉得就仿佛是昨天发生的事情一般。

“真的是好久没来这里了呢,我还以为这辈子已经不可能回来了。”

莫斯提马感叹着,黑锁轻轻叩击地面,远方回廊的尽头顿时展开一扇大门。

那是回家的路。

黑锁是时间的锚点,只要有黑锁在,哪怕是时间的乱流之中,莫斯提马也不会迷路。

当然,现在她手里这把黑锁是在千年之前,是奎隆和伊万杰利斯塔二世那个时代的造物,但那又如何呢,她自己就是最好的“信标”。

莫斯提马只是看上去年龄缩水了不少,可她的能力却并没有受到削弱,时隔多年再一次挥舞起黑白的对杖,她稍显得有点生疏,却没有忘记该怎么打开时间的回廊。

当然,生疏也是正常的,就她现在的短胳膊短腿,时之双杖比她的个子还要长,拿起来别提有多吃梨了。

自此,一切都很顺利,没有变故也没有波折,这让林恩不由松了口气。

如果能就这样回到原本的时代,那自然是再好不过了。

分别十余年,如今回家的道路就在眼前,他从未像现在这般想念自己的家人和朋友。

“呜姆……”

莫斯提马走了几步,便感受到了行动的不便,以她现在的身高,想要把这对自己曾经得心应手的双杖安好地带着走,多少有点为难人。

于是她想了想,非常果断地把手里的双杖往林恩背上一放,然后张开双手,满脸期待地看向林恩。

“林恩,抱~”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逐渐变成了小孩子的缘故,她最近是越来越喜欢向林恩撒娇了。

面对如此可爱的小莫斯提马,林恩又能有什么办法呢?

他便抱住对方,把女孩放在自己的肩膀上,然后在女孩的咯咯笑声中,一步一步走向那扇流光溢彩的大门。

不过,在迈进去的前一刻,林恩还是不由犹豫了一下。

“你说,回去以后,我们该怎么向那些认识的人解释?”

好吧,这是一个很严峻的问题,不止是要解释自己这段时间做了什么,更要好好解释一下自己和莫斯提马的关系……以及喀秋莎。

别的不提,喀秋莎这个和黑蛇同根同源的存在,现在还是以精神体的形态寄宿在林恩的意识空间之中,等到回了罗德岛,林恩怎么说也得想办法给她弄一具身体。

这好像又是个麻烦的事儿,林恩又不是混沌恶的杀人狂,想给喀秋莎找个身体,一时半会儿还真没个主意。

而且可爱的外表能瞒住常人却瞒不住厉害的大佬,如果冒然放出去放养,怕不是买个水的功夫就要被罗德岛十来个精英干员轮番追杀。

“就老实说呗,反正我的能力嘛,大家懂的都懂。”

莫斯提马倒是显得很无所谓的样子,虽然她自己才是最难解释的一个,毕竟一个二十多岁的人突然退化到十二三岁的模样,常理是怎么也解释不清的。

不过只要自己不慌张,最后尴尬的肯定不是自己就对了,而且这样短手短脚的体验对于莫斯提马来説还挺新鲜的,自己年幼时是个一心想着读书的死脑筋,好不容易长大了又频频被拖入各种事件之中,现在这样,嗯……至少可以名正言顺地摸鱼了。

教皇厅和罗德岛总不见得雇佣童工干活儿吧。

林恩表示你说的没错,但如果尴尬的不是莫斯提马,那不就轮到自己了吗!?

如果自己和莫斯提马的关系暴露了,该会有多少鄙夷的目光聚集过来,多少人暗戳戳的戳自己脊梁骨啊!?

可自己真的不是萝莉控啊,自己真的只是……唉算了。

一想到这里,林恩的心情多少便有些绷不住了。

万万没有想到,自己居然会在这个地方被埋伏一手……

唉,希望到时候不要直接社死吧。

林恩的手碰触上朴实无华的门扉,一种无法用言语形容的奇妙触感随之而来,他屏住呼吸,白光闪烁淹没了他的视野。

然后,当触觉和感知逐渐恢复之后,他睁开眼睛,看到熟悉的阳光,熟悉的落叶,熟悉的小教堂。

哪怕已经十几年过去了,他依然一眼就认了出来,这正是自己当初拦住莫斯提马自爆时所见到的光景。

十余年的时间足以冲淡很多记忆,但是像这样的场景曾经无数次出现在林恩的梦中,自然是印象深刻,难以忘怀了。

他抖了抖自己身上的大衣,这件衣服的底料还是自己当初穿越之前的衣服,只是十多年来不免有所磨损,莫斯提马念旧,给这件衣服补了又补,看上去倒是有一种荒凉且破旧的岁月沉重感。

时之双杖——还在自己的背后,连同那柄莱瓦汀,那是奎隆赠予自己的剑,是友人最后的礼物,林恩尝试了一下,最后竟成功地把它也一并带了过来。

他抹去地上的砂砾,见到混乱的血迹和脚印,毫无疑问,这里爆发过一场大战——那是一场改变了莫斯提马命运的战斗。

空气中依然残留着血腥的气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