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读书的人
一道剑光闪过,成为这场战斗中最后一击。
佩刀被撞飞,猎物愣愣的站在原地,捂住咽喉,然后颓然倒下。
援兵这个时候才赶到。
但是没有用,新来的几人都是周围的居民,实力估计连“普通”都勉强,哪里挡得住对方。
对方轻松连杀数人之后扬长而去。
小巴哈多目光冰冷,死死盯着那人背影。
黑夜挡不住他的目光。
一直到稍远之处,黑影和另外一人汇合,他的目光才略略挪开,碰上另外一人的目光。
两个人隔着遥远的距离,四目相对。
另外一边,汤马士也不得不对青狼的暗杀手法大感惊叹。
青狼如果面对面单挑,还真不好说胜负。但是他把握住了机会,创造出有利于自己的环境,就把一场本身势均力敌的战斗变成了单方面的猎杀。
这就是刺客之道。
之前在修道院的时候,朱利阿诺也教过一些刺客之道的内容,但教的不多。
汤马士学的主要是骑士之道,战士之道。
刺客之道,真正的奥妙在于心理博弈。
刺客需要两个东西,事先的准备,以及对猎物心理的准确预估。依靠事先的准备,在每一个决定胜负的关键节点,增加自己一方的胜算。
所以战士很难对付比自己更强的对手,而刺客却可以。
每个战士都知道,如果实力不如人,那最好的进攻方式就是偷袭。
不过,对战士来说,偷袭终究是投机取巧,因为你不能永远能让自己处于主动一方。
但刺客却不同,他也许做不到每次都是主动,但他追求的目标就是永远让自己处于主动。
所以汤马士真的很庆幸自己选择了钢魂秘术。
他不用怕被刺客偷袭。
整个事情远比预想的顺利。汤马士记得巴哈多的脸,而刚才青狼杀掉的那个青年,至少和巴哈多有五成相似。很大概率就是传闻中的小巴哈多了。
居然这么轻松就解决掉这个问题了?
当然哪怕认错了人也不要紧,至少是进一步削弱了星月教徒的实力,减少了他们的威胁。
感慨之间,他不经意中抬头。
远方一座楼房的楼顶,有人正用冰冷的目光看过来。
两人四目相对。
汤马士在那双眼睛里看到了深刻的仇恨、警惕和敌意。不知道为什么,明明距离尚远,知道对方无法对自己造成威胁,那双眼睛依然让汤马士有头皮发麻之感。
“走!”汤马士说道。小巴哈多已死,没必要呆下去了。就算是搞错了目标,至少也去掉一个星月教徒中的强者,减少了未来的危险。
此时星月教徒从四面八方赶来增援。已经有人从火海中拖出了受害者。
“快救火!!”“去叫医生!!”之类喊声此起彼伏。
当然这是没用的,汤马士看的清楚,那个“小巴哈多”整个脖子几乎被切断,已是神仙难救。
他和青狼很快撤离远去。
远远的,隐约可听见星月教徒为死者的吟唱礼诵声音。
低沉的诵经声伴随着火焰的噼啪声,共响于夜空。
第119节 警告1
阿里的死,没有引起什么波澜。
他想要对民兵下手的事情虽然很快被揭发出来了,但他毕竟已经死了。
星月教徒再傻,也懂得将一切责任推到死人的头上。一切都是阿里的错,和其他人无关。
所以大公这边也只能从星月教徒这里收缴一份大额罚款了事。
当然了,也不是说没有损失。首先星月教徒损失一个很强的精锐级战士,其次他们损失了一笔可观的钱财,最后他们还受到了大公的额外关注。以后不管做什么,都要小心一点了。
他们的势力整体上受到打击,再骄狂,现在一时半会之间也得学会夹着尾巴做人。
当然星月教徒的社区遭到无名者的偷袭,损失一个精锐战士的事情,那就更不起眼了。
星月教徒将此时上报大公,大公也发了通缉令。可连通缉的人长什么样也不知道,这通缉令,发了和没发便也没什么区别。
接下去的日子过的很平静。
冬去春来,气温在升高,生活似乎恢复了往日情况。
人们衣着之中,已经鲜少出现厚重衣服的了。
汤马士也就多了一个狼巢的事情,反正隔三差五去骑士团总部一趟,也顺带着管理一下狼巢。
狼巢的事情很简单,只要你没有特别的掌控欲,并不会添加多少负担。
这一天,汤马士正在自己的驻地锻炼。
虽然他的武艺大部分是靠着破损神格加点得来的,但同样需要持之以恒的锻炼。
一段时间没练,技能熟练度会下降。
他正在挥剑的时候,听见外面突然传来动静。看去之时,却见有个陌生女人进来。
其他人居然都没有阻止。
“汤马士大人。”那女人穿着女仆常穿戴的服饰,冲着汤马士行礼。“夫人给您一封信。”
“夫人?”汤马士目瞪口呆。
我什么时候有夫人了?呃,我不是宗教骑士团的骑士长吗?
不同宗教骑士团的清规戒律自然不同,但,不管哪个,都是认可骑士们是出家的佩剑修士。
他接过信,下意识的拆开,几秒钟才意识到来信的不是别人,正是芙蕾雅。
汤马士这段时间刻意疏远了芙蕾雅。
尽量不见面,不接触。
毕竟这一波命运反噬的效果,让他记忆犹新。事实上,反噬还没结束呢!
谁也说不好见到芙蕾雅会有什么后果。
而且,汤马士受到如此严重的反噬,却不知芙蕾雅会怎么样。要知道,双方当初可是平分了那笔财富。
信上内容很简单,是约定了见面的时间和地点。就是今天黄昏。
别人看了这封信,肯定觉得那是情妇对男人发出的约会邀请,一起共度良宵。
但汤马士自家知道自家事,芙蕾雅肯定遇到了什么,所以不得不和他见面。
汤马士踌躇了半秒,权衡之下,还是必须要去见一见。
“告诉她,我会准时赴约的。”
对方欢喜的离开,门口执勤的士兵似乎压根没看到这么一个人,一直保持眼观鼻鼻观心。
汤马士也没办法。
不知不觉之中,他对于这支队伍的影响力越来越大,基本上已经真的成了汤马士的私人队伍。
现在白兰哪怕伤势痊愈,回来也很难混了。
因为如果双方发生争执,那么除非汤马士主动让步,否则白兰一定是输家!
既然打算出门,那汤马士觉得可以早点出去。
先去找找甘道夫,看看那个什么什么东西造好了没有。
他简单的擦洗了一下汗水,然后随便交代了一下,就去马厩挑选马匹。
外面的马厩里,已经添加了二三十匹罗斯本地上等好马。
乘着冬季,马匹价格下降的机会,汤马士买了一批上等的好马。
大家一人一匹,算是给大家发年终奖了。
本来众人都是有马的,就是马的质量不一,但现在全换成好马。
这并不花费多少——事实上,汤马士现在对金钱数字有些迟钝了。
这个很大一部分要归功于老魔法师。动辄几千、几万的花销,让汤马士对金钱已经彻底麻木。
这么几十匹马的花费,比起魔法物品来,真心什么都不算。
比较意外的是,甘道夫居然不在自己的小屋。
却不知道干什么去了。
小屋的门紧锁,汤马士也就是朝着门缝里看了一眼,确信对方不在,也就只能离开了。
黄昏时候,他来到了那处庄园。
尽管名义上这个庄园属于自己,但这是汤马士第二次来。
上一次是购买签订契约,所以匆匆过来匆匆离开,甚至没有细看。但这一次,汤马士有足够的时间仔细打量了一下。
整个庄园包括田地、果园、牧场和大片的农舍(农奴的房子),一角则是一处相当不错的豪华别墅。
哪怕以汤马士前世的标准来说,这也算是一处很不错的建筑了。
整个庄园产出丰饶,每年可以收入近千弗罗林。本是罗斯本地某个大贵族的产业。
当然它的价格也颇为不菲。芙蕾雅这边花费了三四万弗罗林。
差不多将她从波西米亚得到的收获花费了一大半。
说实话,这件事情上汤马士算是被骗了。他本来以为芙蕾雅会购买一处比较小的庄园,不太起眼的那种。但没料到芙蕾雅买下了一个大庄园。
直到过来签订契约的时候,他才知道真相。不过那时候却已经是箭在弦上,所以他不得不签。
汤马士漫步策马经过,众人却是纷纷认出他骑士团的衣着,无论农妇还是仆役都纷纷向他弯腰行礼。
这就是阶级社会。
汤马士一直走到别墅前方。一名管家打扮的男人走过来。
很眼生,事实上这里遇到的所有面孔都很陌生,但汤马士还能怎么办呢?他只能尽力装出一副主人的架势,假装认出对方,跳下马,并把马缰绳交给对方。
“好好喂饱草料。”汤马士说道。
也幸亏这个年代的人,大都可以凭借衣着判断身份。
仆人有仆人的制服,管家有管家的打扮。
汤马士走在自己陌生的府邸里,基本上看到的都是女仆。所有女仆看到汤马士那身骑士团的外袍,无不行礼侍立。众人或许没见过这里的新主人,但每个人都知道新主人的身份。
“夫人在哪里?”汤马士走了一段路,发现自己找不到芙蕾雅,只能随便逮住一个女仆问道。
“在二楼尽头的起居室那边。”女仆回答道。
汤马士在二楼的起居室这边再次见到了芙蕾雅。
芙蕾雅此刻似乎刚洗了澡,身穿一套露肩长裙的洋装,坐在椅子上看着一本书。长长的头发垂下来,覆盖了椅子背。
“大人,您回来了。”看到汤马士进来,芙蕾雅露出一个慵懒的笑。
第120节 警告2
“找我什么事情?”汤马士没好气的随便找个地方坐下来。
说实话,或许是见到芙蕾雅的第一瞬间他就有一种不好的预感,或许进入这么一个属于自己的陌生庄园,让他感觉很不自在。总之汤马士发现自己现在的心情并不好。
“只是想和大人您见一下面而已。”芙蕾雅一脸无辜。
“现在还缺什么吗?”汤马士问。眼睛看了看门外的女仆。
“不,现在……现在我什么都不缺了。”芙蕾雅微笑着回答。然后她对着女仆那边做了一个手势,示意她退下。
女仆很快离开,把这里留给这一对看似情人的男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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