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读书的人
汤马士明显感觉全身肌肉,骨骼,筋膜,内脏,都在发生挤压。
有无数细沙一样的热流涌入全身,融入全身。
他能感觉到,自己的血肉,似乎在发生某种奇妙变化。全身素质都在平均提升。
可惜总觉得有什么阻碍存在,让这股浪潮并不能真正达到巅峰。
浪潮退下去了。
汤马士长长呼出一口气。起身,开始检查自己的变化。
力量在变大,身体内涌动着精力,很有一种恨天无把恨地无环的感觉,随意一捏,便仿佛能捏断任何东西。
不过,精神场却似乎没什么变化,但胸口的那个气团……却意外的变成非常凝实。
原本是“气”团,现在则感觉像是“液”团了。
果然,成不了护国,只能成为半步护国。
自身身体虽然增强,但超凡能力并未得到大幅度提升。
这倒和预想中的差不多。当初和长刀公主交手就能感觉到——虽然普通战斗中有位格压制,但对方的超凡能力却并没有对自己形成绝对优势。
不比亵渎骑士,直接将冲锋枪升级为集束炸弹。
如果说精锐级的时候,银色审判可以用强大来形容,那么晋升护国之后,银色审判压根就是离谱。
至于半步护国的战力……嗯,不实战一场很难判断自己到底有多强。
汤马士检查了一下,毫不意外的发现自己身上的魔药全部被吸收干净,变成了油腻。
他起来,在早已经准备好的洗澡桶里洗了一个澡,洗去全身油腻。
出来之后感觉神清气爽。
那股精力更是涌动不休,身上有一种力气好像用不完的错觉。
既然如此,汤马士决定趁热打铁。
之前在鹿首精一战中,意外得到了很多神力。
现在想来,那是鹿首精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如何获得,如何给予,如何知晓,这是鹿首精总结出来的封神第一步的三要素。
有了这三个能力,才算是完整踏出第一步,才有资格自称一个神。
鹿首精应该一直在研究如何获得,如何从祭祀之中——不管是什么祭祀——得到力量。
但估计它应该是始终没有成果。
看似已经了解其中关键,但实际上却是苍蝇爬在玻璃上——前途光明无出路。
这就是为什么它察觉到长刀公主的能力之后,立刻破防,不顾一切也要将这种能力拿下。
但它之前实验的成果,也就是那些图腾柱中蕴含的神力,全部便宜了汤马士。
再加上这段时间来的固定收入,现在汤马士拥有的神力已经接近两千。
完全可以接触更高一层的魔网了。
再一次给自己涂上魔药之后,汤马士很快进入冥想状态,感受到了魔网。
冥想状态下,魔法之河那叫做一个水流湍急,想要更上一步难上加难。
正常修炼,非十年苦功,压根想都别想。
然后汤马士一股脑的把神力灌注进来。
不是十团、百团,而是数百团。
大量冥想修行的记忆,感悟,全面涌入脑海。
他一时间有些头昏脑涨,意识被冲击得有点模糊。
但缓和一会儿,便慢慢消化了所有记忆。
接触第四层魔网的时候,就能感觉到魔网的力量,第五层似乎没有太大变化。
只是身体受到的影响明显增强,从一点一滴变成了涓涓细流。
这种感觉很奇妙,身体中好像形成了一个第二个心脏类似的器官,这个器官正在稳定的将一股股力量泵入身体,让身体受到更多的改造。
这种感觉他很难形容出其中的变化,只是觉得,一部分心神随着这个无形器官的脉动,似乎被牵引进魔网之中。
他现在能够时时刻刻感受到魔网的力量,而不是之前冥想或者施法状态才能感受。
“原来如此……这就是……感知魔法的能力?”
肉体其实没有改变,是灵魂在改变。
灵魂和魔网结合的更加紧密,形成了这个无形器官。
魔法之路是藉由灵魂沟通魔网的能量,间接改造肉体。
而升扬之路则是由肉体上的强化,间接改造灵魂?
非常奇妙。
而且能够感觉到这个器官运行有点不顺畅,就像是水泵抽水口中有少量堵塞一样。
几分钟后才意识到确实是自己肉体灵魂之间,存在些许的不配。终究不是原装的。
果然,之前推测是对的。
但只有这一次,才能真正的从自身之中,直观感受到这个问题。
正如同甘道夫说的一样,到接触第五层魔网的时候,会得到契机。
只是得到契机,而不是解决问题。
解决不了这个问题,那就永远不可能完成生命的升扬,或者说晋升护国。
如果无法解决,那汤马士就要考虑另外一条路……魔网之路。
成为魔法师,一路升级到接触第九层魔网了。
可是这个难度……
汤马士看了看自己的破损神格。
原本密密麻麻的神力,此时居然已经消耗大半。
不需要细数,就知道剩下只有几百了。
这一次接触第五层魔网,消耗掉一千出头的神力。
那么第六层魔网……
好歹都是三千团神力起步呀!
如果没有额外收入,那么汤马士估摸着自己怎么都要两三年才能凑足。
至于第七层魔网……呃,估摸着非十年不可了。
至于第八层、第九层魔网……算了,不要想那么多。
汤马士定了定神,起身,给自己洗了一把脸。
明后天就要出发远行了。
去意大利,罗马。
第三章
第1节 罗马城1
罗马,一个很有名的城市。
这座城市,曾经从区区一座小城起家,一路南征北战,征服了整个地中海沿岸,建立了一个空前绝后的大帝国,堪称奇迹。
不过,那都是遥远过去的事情了。
曾经的罗马人的光荣,早就消弭在历史之中。
现在,这座城市是教皇的。
虽然这个世界的历史发展和汤马士前世的历史知识有着明显的差别。
但是其中也不是没有共同之处。
比方说,丕平献土。
756年,法兰克国王矮子丕平将罗马城以及周围的部分地区(包括罗马在内,总计二十二个城市)赠送给了教皇作为教廷支持他以及其后裔成为法兰克国王的报酬。由此,所谓的教皇国得以建立。教皇不但是宗教上的,精神上的领袖,也成为了意大利中的一个世俗的君主。
当然了,教会这边不是这么说的,而变成丕平单方面的受到神恩拼命想回馈。教皇初始还不肯接受土地,三辞五让之后不得已才接受。
这是汤马士上辈子的记忆。
但是这一世,这事情就更容易了。
因为教会手里掌握着魔法。
如果说前辈子的丕平献土还是历史的偶然……
那么这辈子就成了历史的必然了。
没有丕平献土,也有其他人献土,总之,教会一定会得到一片自己控制下的领地。
当然,能不能管理好,那就是另外一回事。
汤马士遥望着远处的城池。
他一身骑士的打扮,站在一个稍高的地方,打量着远方的城市。
也在估量着自己要如何进入这个城市。
或者说,什么身份。
在他身边,跟着一个卑躬屈膝的犹太人。
这些吸血鬼面对着大主顾,大客户的时候,并不介意展现自己讨好的那一面。
和罗斯不同,意大利这边无论人口密度还是经济,根本不在一个档次上。
所以,到处都能找得到犹太人。
基辅的犹太人没有骗他,汤马士拿着自己的取款凭证,完全可以在这边取款。
现在,汤马士就在犹太人这边暂住。
这是罗马郊外一处小镇,但有旅店、酒馆、妓院、车马行等等各种设施。
无需其他,仅从这一点,就知道这里是个繁华之地。
这位犹太人就有多个产业,包括借贷、车马店、旅店。
“那就是罗马的城墙吗?”汤马士问道。
“啊,大人,在上千年的历史中,这座古老的城市曾经被许多城墙围绕与保护着。”犹太人略带几分谄媚的说道。
这位来自罗斯的骑士是他近期遇到的最大的客户,不能不讨好。
他不仅气度不凡,还出手慷慨。不止包下了店里最好的房间,还天天骑着宝马在周边转悠。
来罗马城的外来游客虽然多,但这样子有钱有闲的真心不多见。
大部分人都是在这里略微驻足,过上一晚就急匆匆的赶往罗马城。
“那座城墙叫做奥雷利诺亚城墙,它的名字来自于罗马皇帝奥雷利诺亚。它的长度约五万七千尺,高四十尺,宽十尺,主体以红砖建成,缝隙里用火山灰与水混合之后造成的罗马水泥填充,它每隔一百尺就有一个墙垛,三百多个城楼与上千个射击掩体,十六个城门,每个城门外都有一条宽阔的道路,所以人们才有条条大路通罗马的说法。”
“它为什么不是直的?”
“哦,因为这座城墙依照地势而建的。这个方向看过去还好,换上其他方向看去,一些地方折得犹如女性的裙摆一般,所以也有人称它为曲折城墙。它还有一个令人奇异的地方,那就是它只有三面,也就是罗马城区的北,东,南,因为罗马城区都在台伯河的东面,西侧的防御可以完全交给宽阔的台伯河。”
“很有趣……”汤马士说道。“但这城墙已经不是七丘之城的城墙了。”
罗马最早就被称为七丘之城,因为整个城市建立在七座山丘之上。
当然那是很古老的事情了,因为随着罗马人征服整个地中海沿岸,罗马城随着人口增多而迅速扩大,远超出了七丘的范围。
这些都写在书上,无论是汤马士的上辈子还是这辈子,都没什么区别。
“哦,七丘之城的城墙更早。它虽然在这里看不到,但它还在。在那里面,被人叫做塞尔维奥城墙,因为当初主持建造的它就是当时的罗马皇帝塞尔维奥。那座城墙将整个罗马七丘囊括在内,长度约在三万三千尺左右,高约三十尺,厚度十二尺,主要的建筑材料是长方形的大石块,每块都有两尺见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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