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读书的人
甘道夫说过,旧日余孽就是魔法物品的原材料。
“可惜了,虽然是天灾级,但残留的部分不算很多。”甘道夫想了一下道。“应该只能提取它的一种本质,制作成……”他细细琢磨着。“一个支配属性的物品,比方说一个支配项链?”
“支配项链?”
“将一部分做成一种魔法毒素,另外一部分做成对应的支配项链。”甘道夫说道。“按照你说的,这理论上能行得通。只要喝下毒素,就会变成兽鬼,受到支配项链的操纵。应该能控制几百个人吧?”
“那种东西……”汤马士想到兽鬼那种样子就觉得反胃。“有什么用?”
“一支绝对效忠的军队怎么会没用?”甘道夫诧异反问。
“我又不需要。”汤马士忍不住翻了翻白眼。他又没想着起来造反推翻大公,只想老老实实地当一个骑士。
“好吧,那也许可以做成一个戒指……不,手环。”甘道夫说道。“应该能拥有那种刀枪不入的能力。不过这毕竟不是原版,肯定要有所减弱……再说原版好像也不大顶事。”
“就选这个了。”汤马士说道。
“但是……这个可不容易。”老财迷慢慢悠悠的说道。“我需要一些复杂的程度提取它的……原质,这恐怕花费不小。”
“要多少。”汤马士已经做好被敲诈的心理准备了。
“八千弗罗林。”甘道夫说道。
汤马士倒吸一口凉气。脑海里的高人风范早已经消失不见,只觉得甘道夫这人很像是一把杀猪刀。
那尖顶帽就像是杀猪刀的刀尖一般,闪动着雪亮的寒光。
“这么贵……”
“这可涉及一件魔法物品的制造。”甘道夫说道。“虽然魔法物品的力量依靠制造原料,但最终成品的性能如何,制造手法却也非常关键呢。而在这方面,我对自己的手艺却颇有几分自信!这个价格一点都不高。”
汤马士咬了咬牙,却也没别的办法。
他可以去找其他魔法师,但是又不敢冒险。
这老头虽然价格开的死贵死贵的,但成品……至少上一次的成品,也就是汤马士的魔法剑,性能还真的不错。
这把剑在手,简直就是如虎添翼。完全达到了汤马士的最初构想,甚至比他最初构想的还好。
几番战斗下来,这把雷电剑不知道阴死了多少人。
那些中坚级的战士,数十年苦练和实战,也不敌魔法剑的威力。基本上一下全身发麻,然后第二下就取了性命。甚至连第二下都不需要,直接武器交错之间,顺势往对方脖子上一抹就完事。
“制造这玩意要多久?”
“大概需要十天时间,”甘道夫说道。“你必须先支付三千弗罗林的定金,其余的要完工之后再支付。”
汤马士哪怕是猜,也猜得出来。这三千大概是原材料的花费,这五千估计就是纯赚头了。
当然也可以说“加工费”。
“正好赶得上保加尔人的事。”
“保加尔?”
“伏尔加保加尔人!”老魔法师说道。“你不知道?”
“不……我什么都不知道。”麻蛋,我刚刚回来呀!“发生什么了?”
“伏尔加保加尔人发生了内乱,新旧更替。”老魔法师说道。“据说,一位有继承权的王子,在他最后残留的忠诚卫士们的保护下,正朝着罗斯这边逃来。而现在占据着保加尔汗国王位的那一位,已经开出了让所有人心动的悬赏价码。当然最重要的不是这个,最重要的是,大公对这件事情很感兴趣。”
“大公……希望那位王子留在罗斯?”汤马士想了想,问道。
第72节 事后3
汤马士前世完全没有对伏尔加保加尔的任何概念。
事实上,他对于东欧的历史了解极少——哪怕这极少,也因为世界发展轨迹的不同,而变得毫无参考价值。
比方说,哪怕时至今日,可怕的蒙古西征大军依然没有到来。
整个罗斯,依然好好的。基辅还是诸城之母,莫斯科虽然已经建立,但要说替代基辅的位置那是绝对想多了。
不过,虽然前世不知道,但来基辅后读了不少书,算是恶补了一下自己历史和地理知识。
所以他知道,伏尔加保加尔乃是大保加尔汗国解体后的一支,库布尔特可汗死后他的五个儿子瓜分了汗国,成立了一系列国家。其中三个分支已经被消灭,剩下了两个。
一个是巴尔干的保加利亚帝国,最终被拜占庭消灭,现在只剩下遗民了。
按照前世的记忆,这个帝国虽然没了,但遗民还将长久顽强的生存下去,面对着一个又一个征服者,他们的文化不会断绝,未来会建立一个新的保加利亚。也算是复国成功。
另外一个就是老魔法师说的伏尔加保加尔了。保加尔人在伏尔加河中游这里建立了一个国家。
汤马士对于这个国家完全没有概念。他只能确定,伏尔加河这里是未来沙俄的领土。
同时也挡在蒙古人西征的道路上。
所以极大概率先是被蒙古人大军摧毁,变成金帐汗国的领土。然后等到莫斯科摆脱蒙古人的控制独立的时候,又顺理成章的将它并入自己的版图。
在这个平行位面中,蒙古人迟迟没来,所以现在这个伏尔加保加尔还存在着。
要特别说明的是,这个伏尔加保加尔可不是基督教国家,也不是土著神祇的信徒,他们居然是星月教徒!
只能说见了鬼了。
好在伏尔加保加尔从来不是一个军事强国,和罗斯人三番五次交手之后,现在已经打服气了。双方目前和平共处。
可是在这种年代,不比汤马士记忆中的二战后和平时代,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和平共处。所谓和平共处,就是尚未找到一个合适动手的机会罢了。
所以毫无疑问,这位小王子,是政治上一个很重要的筹码。
基辅大公会看中,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当然,大公的想法每个人都能看出来。问题仅仅在于他愿意为这个付出多少代价。”
汤马士想了想,觉得这事情和他无关。
他也不觉得自己能找到这个小王子。
除非他去找芙蕾雅算个命。
但是怎么说呢,之前波西米亚那里算了这么多次命,现在汤马士心里有些发虚,不敢继续这么开挂了,生怕后遗症的反噬。
而且,他年纪轻轻已经是骑士长了,已经算是人生赢家,又捞了那么多钱,再加官进爵的话,那真的是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啦。
暂时之间,小王子的事情对汤马士并没有多少诱惑力。他也不想参与进去。
“好,那就八千!”汤马士最后决定屈服。“我先去拿钱。”
老财迷是制造魔法物品的垄断企业,不服不行。
“对了,我有一个提议。”甘道夫突然说道。
“什么提议?”
“如果你找到那位小王子,能不能弄一点他的血给我?”
“血?”汤马士不解。什么意思,下诅咒吗?
“这位小王子,可不是一般人。”魔法师摸了摸胡子。“他的血统来自库布尔特可汗,传说,库布尔特可汗本人是个大英雄,还娶了匈人妻子,这位匈人妻子……恐怕有阿提拉的血统。”
汤马士听得一愣一愣的。
这怎么牵扯到阿提拉头上去了?阿提拉那是什么人?罗马时代的事情啦。不夸张的说,和前世炎黄二帝是一个档次,属于神话传说中人了。
这就好比汤马士前世,中国人会自称炎黄子孙,但那也是说说罢了。没人觉得自己真的就是炎帝黄帝的直系血裔。倒是隔壁日本总说天皇“万世一系”,可惜傻瓜都知道那被强臣换种都换了好几次了。
“这……这说明了什么?”
“显赫之血!”老魔法师说道。“这位小王子很可能有显赫之血!而且是最浓的那一种!”
“什么叫显赫之血?”
“你不知道?”
“一无所知!它有什么用?”
“呃……既然做了这笔交易,那这个消息我就不收钱了。”甘道夫说道。“显赫之血平时完全没用。和普通人一样,挨打会痛,饿了会想吃。也不会有特别的力量或者特别的智慧。但是呢,当你踏入精锐巅峰,想要晋升护国的时候,你就必须要有显赫之血。”
“你的意思是……没有显赫之血,无法踏足护国?”
汤马士自我感觉自己应该在精锐的中阶程度,距离巅峰还有那么一段距离,暂时不需要考虑那么多。但是有机会提前知道也是好的。
老财迷这里,免费的机会可不多。
“就是这样。”
“为什么会这样?显赫之血到底是什么?”
“显赫之血到底是什么,不同人有不同看法。但有一点可以确定,那就是显赫之血这个概念,出现的很早。早在基督教兴起之前的年代它就出现了。那个时候,拿活人献祭神灵是常态。曾经的古老年代,几乎所有神灵都会接受血祭。而在那个时候人们就发现,神灵对于祭品也是有偏爱的。有时候,杀了大批俘虏献祭神灵也是反应平平,但有时候,少数祭品就能让神灵大感愉悦。当初的祭司们很容易就发现,那些高贵出身的祭品,有更大概率让神灵满意。”
“出于取悦神灵的动机,那些早期的祭司们进行了深入研究。他们发现,这种让神灵满意祭品,是可以血脉传承的。或者说,那种特质就是通过血脉传承的。然后他们又发现,这些血脉都可以上溯到某个伟大人物,要么是大英雄,要么是建国者,要么是半神,至少是号称半神之类。由此,显赫之血这个词就出现了。”
“当初坎尼之战失败,罗马人认为自己失去了神眷。为了挽回神眷,他们毫不留情的处决了被认为是罪魁祸首的失贞女祭司,还杀了一整队异国贵族青年男女来献祭。所以可以肯定,至少在那个时候,罗马人就完全明白了取悦神明需要高贵的祭品,而非庸俗之辈。平凡之人是没资格作为祭品的,显赫之血才有效。至于结果……我们都知道,罗马人赢得了最后胜利。”
“血脉深处……潜藏的力量吗?”汤马士喃喃说道。“有的人的潜力,就是比别人大一点。就像是有的人身高就是比别人高一点。所以有人可以晋升护国,有人不能。”
这是先天的因素,血脉源头的馈赠,命运的安排,却是无奈之事。
“差不多就是这个意思。”老魔法师点头。
“但是,有跨域的办法对吧?”汤马士想起之前老魔法师说的。
“对啊。”甘道夫拿出一只手,做了一个数钱的手势。
刚才的情报免费,但这个明显就不免费了。得加钱!
万物有价,而知识则最为奢侈!
第73节 调查
汤马士尴尬一笑,假装没看见。天晓得老财迷会开个什么价格,再说了,他刚刚已经决定,不管这事。
至于显赫之血的事情……日后的事情,日后再说。
而且这显赫之血通过血脉传承,那么就会有两种情况定然发生。
男人在外生下私生子,或者女人生下情人的孩子。
贵族也不是一定有显赫之血,平民也不一定没有。
毕竟血祭这种事情,早就被丢进历史垃圾堆啦。基督教别的不好,但这件事情上绝对有功劳。
受基督教影响,其他宗教,比方说罗斯这里土著神祇信仰,也很少会活人血祭。
杀活牲畜献祭倒是常事……不过这就无所谓了。
平静的日子慢慢过去。
没了白兰,也就没了那些乱七八糟公器私用的工作。
汤马士没有要求补充人员,骑士团也没有乘机交代什么任务。所以这段时间,队伍里大多数人只是很单调的进行每日巡逻罢了。
汤马士作为临时的队长,反而超然物外,过起了薪水小偷的日子。
倒是芙蕾雅这边比较麻烦。购买庄园要出面,谈判——虽然其实已经安排好了,但这年代没有汽车和马路,来来回回相当费事。
来回两三次,才最终完成了这桩买卖。
黄昏的时候,汤马士又进了饭店。
已经很熟悉的伙计立刻给他上了常吃的几道菜。
不过这次上菜尚未开吃,汤马士眼角余光就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
不是别人,正是亚诺斯。
“汤马士大人!你在这里?”
“怎么,有什么事情。”汤马士看着对方神色严肃,有些惊讶。
“巴哈多死了。”亚诺斯正色道。
“巴哈多?哪个巴哈多?”汤马士一时想不起来。
“就是上次被你弄伤的那个。”亚诺斯提醒。“星月教的老头!”
“哦,你说他。”汤马士想起来了,之前好像重病?“那次只是皮肉小伤……应该死不了吧?”
而且就算他死了,又能怎么样?
星月教徒现在还敢来惹骑士团不成?
当初汤马士可是拿着官方身份去抓阿萨辛的,有凭有据。被汤马士杀掉的人都是白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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