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砍中亚 第11章

作者:阡之陌一

  ...

  哈依沙尔在血色荒原上找到了帕丽莎,她正抱着自己的长剑,被一群血肉猎犬围在中央,脸上满是惊恐一动不敢动。

  他数了数,一共五头血肉猎犬,其中有一头个头格外大,看起来就像一头短脖子的野牛。

  这些血肉猎犬兴奋的在帕丽莎身边徘徊,围而不猎,好像在戏耍猎物,又好像在忌惮什么一样。

  猩红色的沙尘中,帕丽莎怀中的长剑散发着微弱的红光证明着自己的不凡。

  哈依沙尔这一次确定了,有问题的是那把剑,但他应该怎么对付那五头畜生?

  那是一个完整的血肉猎犬群落,之前为了猎杀这种规模的血肉猎犬群落,哈依沙尔付出了自己全部追随者,而现在这里只有他自己。

  帕丽莎看见哈依沙尔后脸上闪过一丝激动,但随后她看清了哈依沙尔的装束,脸色立刻变得惨白了起来。

  她一咬牙抽出那把长剑,出鞘的利刃闪烁着更浓厚的红芒,立刻逼退了那些血肉猎犬。

  但它们好像变得更加兴奋了,绕着帕丽莎不断的嘶吼。

  帕丽莎置之死地而后生,举起长剑向距离自己最近的血肉猎犬砍去,动作干净利落,显然受过专门的训练使用这种双手剑。

  那是一把伊比利亚风格的双手大剑,总长度超过一米五,刃长将近一米二,有十字剑格和球型配重尾,哈依沙尔在鹰堡受过这种武器的训练。

  它的杀伤力惊人,但足有五斤重,很难长时间使用,更别提被一个女人所使用了。

  但帕丽莎显然不一样,她把那把剑舞的很好,惯性似乎成了她的第三只手,只用了两剑,她就逼退了自己的敌人,甚至还在对方身上留下了一道不深不浅的伤口。

  不过这样的伤口,只能让血肉猎犬变得更兴奋,它的朋友们则借机在帕丽莎身上留下了深浅不一的三道伤口。

  它们显然不打算杀死帕丽莎,血肉猎犬们克制着自己嗜血的欲望,伤口只是为了限制猎物逃走。

  哈依沙尔对此感到疑惑,他从没见过如此有理智的血肉猎犬,通常它们会在发现猎物后变得异常狂暴,只有在身受重伤时才会开始逃命。

  帕丽莎捂着自己的伤口再也没有了之前的悍勇,仿佛认命般的低下了头。

  哈依沙尔很快就知道这些血肉猎犬在干什么了,它们在等待自己的主人...

  随着一阵令人心惊胆战的马蹄声,哈依沙尔看见一个高大的身影从血色沙暴中走出,它是如此高大,连胯下的坐骑看起来比哈依沙尔都高了一头。

  怪物般的骑士和怪物坐骑全都披挂着厚重的盔甲,骑士本人穿着一身黑红相间的重甲,哈依沙尔甚至从没见过这样的重甲,它看起来就像一堵城墙,只有乌尔班巨炮那种武器才能对它造成伤害。

  哈依沙尔不知道什么样的人能穿起这样的重甲,但对方就像铁一样屹立在那里,在自己的坐骑上。

  那头坐骑同样可怕,它看起来像犀牛和狮子的混合体,高大而壮硕,身上套着一件黄铜色的重甲,看起来比它主人那身有过之而无不及。

  恐怖的骑士好像移动的阴影,笼罩了帕丽莎,与之相比,帕丽莎看起来就像骑士老爷脚边的一条狗那样大小。

  骑士没有纵马像踩蟑螂那样踩死帕丽莎,虽然它看起来就像会那么做的存在,它只是朝帕丽莎伸出了一只手,好像在等待什么。

  哈依沙尔瞪大了眼睛看见帕丽莎手中的长剑猛然爆发出耀眼的血色光芒,周围血肉猎犬宛若看见太阳的雪人,纷纷远离。

  他瞬间明白了,那把剑,是骑士的佩剑。

  而现在,剑真正的主人正在等待物归原主。

  出于秩序之鹰成员的本能,哈依沙尔突然感到一阵莫名的恐慌,好像这把长剑交换给骑士会带来什么恐怖的后果一样。

  他大喝了一声,不顾自己的生死,朝着恐怖的骑士发起了冲锋,之前被他戴在手上的戒指也随之亮起了一抹光明,这光明将哈依沙尔身边的猩红之风都驱散了一点:“邪神爪牙,离她远点!”

  帕丽莎绝望抬起头,看了一眼哈依沙尔,好像做出了什么抉择一样猛然站起身来,趁着骑士的注意力被哈依沙尔所吸引,将长剑投向了哈依沙尔:“带它走!”

  然而骑士有着远超他体型的敏捷,他眨眼间从坐骑背上翻身而下,朝着那把长剑飞扑而起!

  哈依沙尔也同样扑向长剑,妄图螳臂当车。

  但骑士的身高臂展是如此夸张,看起来要比哈依沙尔更加接近那把剑。

  就在哈依沙尔陷入绝望时,他眼前漫天飞舞的血色沙砾突然混入了一些白茫茫雪花一样的东西,入口很咸...

  下一秒,一只手指修长的手带着不属于这片世界的气息凭空出现,在骑士和哈依沙尔之前握住了那把剑,整个世界瞬间支离破碎。

  哈依沙尔看见恐怖的骑士发出了震耳欲聋的怒吼声,道道火光从头盔缝隙中钻出,好像要把那只手点燃一般。

  而后李如风有些慵懒的声音在哈依沙尔和帕丽莎耳边出现:“我倒点酒,撒把盐,把这破圈踢了,是不是也成?”

  

  作者有话说:

  作者的话:注①:这个时间并不确定,大不里士被攻破的时间是1397年,并被赏赐给米兰沙,帖木儿实际上是从上一年1396年开始开始拒绝向明朝朝贡,并扣留了当时正在撒马尔罕做客的明国使团,但因为时间差,当时已经出发的帖木儿朝贡队伍已经出发,并在1397年抵达明朝进行了最后一次朝贡,此后才算断绝供奉,我我这里为了故事性,将这个时间差省略了,用其他原因阐述了帖木儿拒绝朝贡的原因。

  历史上猜测他实际上拒绝朝贡,并选择东征明帝国的主要原因是黄金大帐情节,帖木儿想效仿成吉思汗建立一个横跨亚非欧大陆的全球性帝国,所以才会在七十岁高龄万里出征,在历史上作为米兰沙的儿子哈里勒作为前锋的,已经率军抵达了距离哈密卫不到四百公里的距离,而后接到了帖木儿喝酒把自己喝死了的消息...帖木儿到底是死在了东正路上还是重病垂危回到撒马尔罕死在了宫殿内,历史上依然有争论,不过这都无法改变东征明帝国只是帖木儿自己的野心这一事实,当他无力指挥大军后,整支军队几乎立刻原地解散,从不同路线撤回汗国,整个帖木儿汗国也随之进入了内战阶段,被帖木儿指明的继承人差不多是第一轮就被淘汰了。

第二十三章 需要担心的消息

  (今天字数有点少,孩子发烧了,见谅,存稿有太多有关盔甲的地方需要修改,所以几乎相当于重写)

  夜晚,甜水河畔,篝火旁。

  哈依沙尔靠在自己的马鞍上,盔甲被拆散成散件,整齐的放在皮子上,他的盔甲和武器无一不是精品,但现在盔甲七零八落的,满是血迹。

  那群部落民带着好奇的眼神在远处张望,窃窃私语的讨论着到底是什么东西把哈依沙尔伤成了这样,毕竟在他们的视角中,哈依沙尔一个人就逼退了二十个黑羊骑兵,然后稀里糊涂的就受了一身伤。

  恐惧和好奇同时出现在这些部落民心中,哈依沙尔奇怪的伤势,萨满要求他们不断后退的命令,以及那匹爆炸的马,到处都是谜团让人摸不到头脑。

  但李如风就坐在哈依沙尔不远处,眼神时不时扫过这群部落民,让他们不敢有任何多余的想法。

  他在部落里的威望虽然赶不上老萨满,但依旧至高无上。

  李如风同样靠在自己的马鞍上休息,他刚和长生天进行了一次长达一个小时的交流,把阿布救了回来。

  哈巴失不花他们后来在几公里外的地方才找到阿布,他的马被砍了一刀,受惊后带着同样挨了一刀的阿布脱离了队伍,跑到了远处。

  被人找到的时候,阿布已经失去了意识,李如风不得不临时进行了一场手术,给他的伤口止血,缝合。

  除了阿布之外,李如风还帮其他三个伤员进行了缝合,目睹了这种神奇医术的哈依沙尔也沉默的排到了伤员队伍末尾。

  等李如风处理完他身上的伤口时,太阳都快落山了。

  为了防止那伙黑羊人去而复返发起偷袭,这支伤兵满员的队伍不得不拖着疲劳之躯启程,一直走到甜水河畔,找了个两面环水的水湾处扎营。

  所有人都累的不想动弹一下,这些人中,除了哈巴失不花这种老兵知道如何控制自己的情绪,在战场上适当分配自己的体力外,剩下都是新兵蛋子。

  和黑羊人的遭遇战,榨干了这群年轻小伙子的体力和精力,很多人连晚饭都没来得及吃就靠着自己的马鞍睡了过去。

  哈巴失不花和忽鲁刺儿加自觉担任了岗哨,在营地边缘位置一边啃着肉干一边警惕的打量远方。

  “你打算怎么处理她?”李如风在篝火前烤着自己的手指,不断用烈酒冲洗双手消毒,让他的皮肤发干需要涂抹羊油养护皮肤,保持指关节灵活。

  那种油油的手感让李如风不断在夜风中活动手指,试图摆脱这种油腻。

  他口中的她,自然是自称米兰沙之女的帕丽莎。

  她此时被哈依沙尔五花大绑的扔在一旁,整个人好像失了魂的木偶一样一动不动。

  “你不该问,我也不该说,不过你已经掺和进来了...”哈依沙尔用一把金属钳修剪着自己的盔甲:“如果你真的想听,我现在就可以告诉你更多东西,但你听完了就没得选了。”

  李如风现在才看清哈依沙尔穿了三层盔甲,最里层是一层满是油渍的薄棉衣,似乎还有丝绸内衬,然后是一层甲环细密的锁子甲,最外面则是一件已经初具板甲雏形的板甲衣(注①)。

  这件板甲衣整体呈黑色,结构类似半袖,有肩部防御,肋下开叉,用皮质绑带连接。

  前胸处有明显的球面结构,使之可以和穿戴者的锁甲之间形成一定程度的空腔,增加对钝击的防御能力。

  而腰腹处和肩颈处则使用了大量金属甲板前后重叠,用铆钉镶嵌在棉布上,保证了灵活性。

  此外哈依沙尔还有一对闪亮的,抛光过的前臂甲,一对同样工艺的腿甲,之前在阳光下反射光芒的就是它们。

  哈依沙尔的伤口都是李如风缝合的,他比任何人都知道这些盔甲到底起了多大作用。

  他背上的伤口,看起来是被某种猛兽的爪子撕裂,李如风很容易就想到了之前见过的血肉猎犬。

  那东西的爪子就像刀刃一样锋利,尤其是前爪,中间三支利爪看起来就是杀人越货的好家伙事。

  哈依沙尔背后的伤口本该有三条,但板甲衣挡住了大部分伤害,最终只有最中间那支最长,最有力的利甲穿透了板甲衣下的锁甲和内衬,在哈依沙尔左侧背阔肌下方留下了一条长十二厘米,深一厘米的伤口。

  进行缝合的时候,哈依沙尔相对较低的体脂率帮了的大忙,让李如风这样的二把刀也能轻易进行肌肉缝合这种高端缝合技术。

  当然,作为代价,哈依沙尔差点就咬碎了自己的牙,不过好消息是牙科算是李如风的本职工作,他可以顺手帮忙拔掉。

  “我似乎没什么拒绝的理由,那些东西总不会因为我不问就不存在,我宁可死的明白点。”李如风看着哈依沙尔将断裂,变形的甲环一个个卸掉,用新的甲环重新复编,眼睛里闪过一丝忧色。

  在打破闭环那一瞬间,他也看见了那个恐怖的骑士。

  哈依沙尔无疑是个勇猛的战士,他能用强弓在七十步的距离上,连开五箭,射中四个目标。

  这绝对是站在个人武力顶点的表现,最少李如风这两年没在周围的部落里见过任何能与之比肩的存在,即使是蒙哥也不行。

  但如果和那个骑士进行对比,哈依沙尔看起来就像朝德国坦克发起冲锋的波兰骑兵,完全不是同一个时代的造物。

  “我打算把她带回鹰巢处理,那是我的家,也是整个秩序之鹰组织的核心。”哈依沙尔简单的说道,“我猜你对我们的历史不太感兴趣,所以就先省略吧,我只能告诉你,你看见的东西正在变得越来越多,这个世界正在变得越来越危险。”

  李如风吹了个口哨,他朝帕丽莎扬了扬下巴:“问题是,如果她真的是米兰沙的女儿,你打算怎么说服他的父亲?米兰沙现在可带着十万大军正在围攻大不里士。”

  “世俗力量对我们而言毫无意义。”哈依沙尔笑着摇摇头,但马上就扯到了伤口而皱起了眉头,“真正需要担心的你们,根据我们得到的消息,黑羊王朝能卷土重来,就是借助了四风信仰的力量。”

  

  

  作者有话说:

  作者的话:注①严格意义上来说,板甲衣其实可以被归类到镶嵌甲系,和东方的布面甲结构类似,但在欧洲骑士们就开始拥抱真正意义上板甲了,而东方帝国则因为战争规模和军队结构的原因更倾向于性价比更高的布面甲,并在随后的清王朝走向了布面甲的巅峰,

  今天字数有点烧,孩子发烧了,见谅

第二十四章 夜袭

  黑羊人靠什么卷土重来,李如风暂时不关心,那是米兰沙,是朵思忒要担心的东西,他更担心的是眼前的麻烦。

  和帕丽莎一样需要处理的,还有那把长剑。

  自从它被李如风从幻境里拽出来,它就一直散发着微弱的红芒,连剑刃处都被染成了一种血红色,看起来就像刚染过血一样。

  “那把剑,我可能需要你先帮忙保管一段时间。”说到这里,哈依沙尔叹了口气,他这一次本来只打算试探性和李如风接触一下。

  一方面是李如风的老师,那位年迈的萨满一直是个非常豁达的合作伙伴,这些年来秩序之鹰和对方的合作一直都很愉快。

  另一方面则是李如风也展示出了一手不俗的净化手段,哈依沙尔原本打算考察一下李如风的品性,延续这种合作。

  但计划赶不上变化,先是帕丽莎的意外出现,然后是李如风的个人能力,他靠简单到仿佛玩笑的净化仪式,打破了闭环。

  如果闭环能被这么轻易的打破,那哈依沙尔也没必要以身犯险,据他所知最少到目前为止,秩序之鹰内部还没有能做到这一点的人存在。

  让李如风保管那把剑,无疑是个有些冒险的决定,但哈依沙尔没办法,他根本携带不了那把入魔的武器。

  当他持有那把武器的时候,血气就会开始上涌,随之而来的是暴躁,他会变得愈来愈易怒,血液流速也会加快,原本已经止血的伤口也会开始渗血。

  时间再长一点,持有魔剑的哈依沙尔眼前还会出现种种异象,如果不是信仰坚定,积年累月的训练,哈依沙尔甚至不想放下那把武器。

  那些普通牧民更是如此,只需要几分钟时间,他们就会陷入敌我部分的嗜杀状态。

  只有李如风,那把武器在李如风手中就像普通武器一样,根本影响不到他的神智。

  所以摆在哈依沙尔面前的只有两条路,要么把魔剑就地掩埋,赌一把不会有人把它挖出来占为己有,要么就交给李如风暂时保管,同时向安拉祈祷,中间不会有别的变故。

  哈依沙尔选择了后者,因为这些沾染了四风力量的器物,大部分没法靠掩埋来解决,即使被藏匿起来,它们也会主动引诱有缘人来把他们带走。

  “如果这是我们之前合作的延续,那恐怕你给的报酬就不够了。”李如风随手将那把剑抄起来,在黑夜中,它有一种夺人心魄的美丽。

  只是轻轻挥舞,就能在夜色中拉出一道道火色的尾迹,远处的部落民看见这恍若神迹的一幕,急忙低下头去。

  连帕丽莎都直勾勾的看着那把剑,在她手上时,这把剑就像最普通的武器,只是更加坚固,更加锋利一点,远没有这么神奇。

  李如风起身把帕丽莎嘴里的布条扯了出来,把她摆正了位置:“安静点,不然我就把这东西再塞回去。”

  帕丽莎无言的点了点头,她还没从自己之前经历的异象中恢复,分不清真实和虚假。

  但她依然记得哈依沙尔是如何闯入另一个世界,并杀死一只怪物的,也记得李如风是如何轻描淡写破碎了那个虚妄的世界,将那把剑从中取出的。

  所以在哈依沙尔和李如风面前,原本跋扈的少女,此时显得非常温顺。

  李如风将一碗温水喂给了帕丽莎,随后是煮的软烂的羊肉,已经有阵子没吃过热食的帕丽莎肚子里发出一声满意的沉吟,顿时羞红了少女的脸。

  “我现在身无长物,如果你要钱的话,我倒是还有三十个银币。”哈依沙尔皱了皱眉头,他和老萨满合作的时候,对方可没这么...物质,“不过你可以获得秩序之鹰的友谊,那是很多苏丹和埃米尔都得不到的东西。”

  李如风用看精神病的眼神看向对方:“我记得你说过,现在是你们需要我。”

  哈依沙尔被问住了,因为确实如此,现在是秩序之鹰需要李如风的能力,光是他们相见开始到现在,他都两次拜托对方了...

  “你想要什么?”哈依沙尔无奈的问道,他是个战士,不是商人,这种对话让他非常不适应。

  “你的装备很精良。”李如风又露出了之前从他手里要走匕首的笑容:“我要十套。”

  “可以。”哈依沙尔直接了当的答应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