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砍中亚 第266章

作者:阡之陌一

  但秩序之鹰骑士们带来的混种马,就是另一个概念了。

  如果让阿都钦来评价的话,他很难说这些混种马到底是不是真正的马。

  没错,它们看起来像马,而且还能和其他马种有限度的杂交,但这些混种马的性情暴虐,食谱更偏向于肉食动物。

  尤其是那两匹小马驹,城里那几个什么骑士,自从两匹小马驹诞生之后,就没少来部落里看望。

  看在他们提供了不少有用的消息,阿都钦容忍了这些人对自己指手画脚的行为。

  他们告诉阿都钦,这两匹小马驹需要吃肉,还得多吃点骨头,阿都钦听从了他们的建议。

  而事实也证明这两个宝贝没有辜负那些血食,阿都钦几乎眼见着它们在不到十个月的时间里,体型好像气吹的一样,超过了那些三四岁的年龄的阿拉伯马。

  尤其是那匹小公马,它甚至已经开始对其他母马产生性趣了。

  为了防止那匹坏小子太早的释放自己的激情,影响身体发育,阿都钦不得不经常带它出去撒欢。

  公马的成熟期分成两步,一般一岁的公马就已经进入了性成熟期,但它们往往需要再发育两年才能进入体成熟期。

  不过想消耗这坏小子的精力可不是件容易的事,阿都钦自己可办不到。

  别看它才不满一岁,却能风驰电掣的冲刺几里地,每天都要出去撒欢式的跑上六七个小时。

  这坏小子性格还特别顽皮,每个想骑上的骑手都得被它狠狠折腾几次才算完,而部落里骑术最精湛的骑士们早早都跟着李如风外出征战了。

  眼下留在部落里的,不是半大小子,就是廉颇老矣,只是可堪一用的‘老头子’,于是最近一两个月的时间里,李如风部被摔伤的伤员不断增加,要不是城内的医院对治疗跌打损伤特别有经验,人手都有点入不敷出了。

  李如风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悄悄返回部落营地的。

  基于古迭儿曾经秘密会见过吐利克,所以李如风也不打算光明正大的返回部落,以防止暴露自己的行踪。

  不过好在阿都钦的马场位置比较偏僻,在加上当初为了保护混种马的秘密,选拔的人员都是信得过的人手,所以李如风才能直接出现在马场里。

  在青格力那颜的‘那达慕大会’召开前,李如风左右也是无事可做,正好来看看自己的宝贝。

  同样不方便露面的帕丽莎公主自然也跟在李如风身边,她远比李如风更清楚这些混种马的能耐,当初从圣城一路逃回阿勒颇的时候,她骑的就是被李如风命名为照夜狮子的那匹混种马。

  据说照夜狮子的主人在一次任务中失去了一条腿,已经有半年多没骑过马了,所以在秩序之鹰的堡垒被攻陷前,照夜狮子就已经算是‘退休’了。

  用秩序之鹰的话来说,这些混种马很聪明,也很有‘荣誉感’,它们一生只接受一个主人,只有在极少数时候才会愿意接纳其他人。

  平日里正常骑乘的话,倒是无所谓,但如果你想让它在战斗中正常发挥,就先得征服它的心。

  帕丽莎公主当初骑照夜狮子的时候,那匹马就全程保持着出工不出力的态度,每天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

  这次再见面的时候,对方更是连点反应都没有,好像陌生人一样。

  “养这么一匹马的消耗,比得上十匹其他的战马了。”阿都钦跟在李如风身边向李如风介绍着这些混种马。

  “它们的食量很大,但耐力和力气也大,一匹马顶得上四匹良驹。”阿都钦指着那匹最近日子过的太奢靡而有些慵懒的公马说道,“如果让赤菟放开了吃,它一顿就能吃掉三四十公斤的肉,每天能吃两到三顿。”

  听见阿都钦这么说,李如风脸上的肉都跟着抽抽了一下。

  他现在知道为什么秩序之鹰当中,只有那些最有威望的骑士才有资格骑这样的战马了。

  光吃饭每天就能吃两个人体重的战马你见过么?

  真要组建一支以混种马为座机的重骑兵,每天光伙食就得有一支专门的后勤部队负责提供。

  “不过它也不是天天那么吃,正常情况下它每天吃七八公斤的肉食,同等重量的草料,再加几公斤豆子就差不多了。”阿都钦赶紧解释了一句。

  但显然,就算按照日常的食量,这也是大排量战马...

  阿都钦正说着,赤菟就毫不客气的一撅屁股,噗嗤噗嗤拉出了一座小山。

  正常的战马以草料为主,即使排泄味道也没那么大,但赤菟显然不一样,它的消化系统明显更偏向于肉食动物,搞不好还能依靠气味圈定地盘,所以那味道也和它的体格一样,特别够劲。

  只看它拉完周围原本围在身边的几匹‘娇小可爱’的母马顿时四散而去,就知道这玩意威力有多大了。

  赤菟对此毫不在意,只是慵懒的打了个响鼻,随后自己也换了个干净地方,再次对着天空发呆。

  “这马,看着不太聪明的样子。”李如风屏住呼吸跟着阿都钦一起走向了上风口的方向,吐槽道。

  “它最近挺努力的,算上已经生了的,它已经成功让十八匹母马怀孕了。”阿都钦说到这里,多少有些遗憾的摇了摇头,“但除了的卢和照夜狮子之外,其他已经怀孕的母马中,有三匹都因为难产死了,成功诞生的几匹马驹,也远不如的卢和照夜狮子的孩子强壮。”

第七百三十章 战马!

  很快,李如风就看见了阿都钦口中那些远不如‘纯血’后代强壮的杂种马。

  六匹健壮的小马驹被单独和它们的母亲饲养在在一起,看得出来这些母马身上或多或少都有一些伤痕。

  “赤菟大部分时候都很排斥这些母马,它会在交配后用撕咬的方式伤害这些母马。”阿都钦说着摇了摇头,大概是从没见过这么渣的种马,“连带它的混血后代也经常会受到它的伤害。”

  这些杂交马驹看起来要‘正常’的多,它们有着远比普通马驹更强壮的肢体,皮肤也更有韧性,一个个看起来精力旺盛的很。

  “相比于赤菟和的卢,照夜狮子的后代,我觉得这些杂种马才是真正的宝藏,大人。”原本只是个青涩少年的马倌,在独自管着一整个马场之后,已经成长成了真正的男人。

  尤其是在说起有关马的事物时,其更是表现出了惊人的自信。

  “这些杂种马没有表现出对血食的渴望,在食量上也只比其他马高出两成左右,不过让它们有限度摄入磨碎的骨粉,能让它们长的更快。”阿都钦对李如风解释了一下自己通过实验得出的结果。

  这个小马倌在年龄上比李如风小了几岁,他甚至通过自己的总结,拿出了一套类似对照组的实验的理论,来确定这些战马的最佳饲料配比。

  “干得好,阿都钦!”李如风用力拍了拍自己的马倌,对方着实给了他一个惊喜。

  “您可以给那两匹纯血马驹命名了,大人。”阿都钦的脸上露出了笑容,他比李如风小了几岁,正是最喜欢听李如风讲故事的那批少年。

  这是族人们特意为李如风保留的荣耀,所有蒙兀儿人都知道一种新的,优良的马种代表着什么。

  当年大征服者征服了德里苏丹国之后,除了带回了大量德里人作为奴隶之外,还带回来了大量被称为马瓦里马的战马。

  那些战马一直被河中地视若珍宝,它们的速度没那么快,但在体型,力量乃至骑乘姿态上,都非常适合作为重骑兵的坐骑,是河中地人组建重骑兵的底气。

  作为一个穿越者,李如风对这些通人性的大牲口有着天然的疏离感。

  他不像蒙兀儿人那样,将战马视为自己的伙伴,实际上在他心中他对战马看法更接近交通工具。

  尽管李老爷的骑术技能一直在缓慢提高,但相比于哈依沙尔,忽鲁刺儿加那样几乎做到了人马合一的骑士而言,他终归是缺了那一丝灵性。

  当李如风走向马厩时,那几匹聪明的混种马立刻从周围人的反应意识到了李如风的特殊。

  以赤菟为首的三匹混种马立刻警戒了起来,视线一直跟着李如风,当它们看见李如风正在走向那两匹小马驹时,顿时站直了身体,从三个方向靠近了两匹无忧无虑的小马驹,将它们围了起来。

  “大人,它们性子很烈,您别靠那么近!”阿都钦挡了李如风一下,他可不敢让李如风冒这个险。

  那些围栏看着挺结实的,但只要那三匹混种马想,它们既可以从上面上跳过去,也可以直接加速撞碎围栏。

  阿都钦已经体会过那些混种马的傲慢了,没错就是傲慢。

  他不是第一次从马儿眼里看见傲慢这个情绪了,在小的时候部落里的骑士们有一次发现了一个野生马群,这样的马群里一定是有一匹马是马王,而蒙古人驯服野马的方式就是让最好的骑手驯服的马王。

  那一次他们失败了,部落里最好的骑士被马王甩落了下来,随后被马王身后的‘侍卫’们践踏而死,年少的阿都钦当时就在马王眼中见过傲慢这种情绪。

  而这三匹混种马的傲慢则要更复杂一些,它们似乎把阿都钦这伙人当成了自己的仆人...

  这地方水草丰美,有吃有喝不说,还有一帮人类仆人每天鞍前马后的伺候着,尤其是对赤菟而言,那更是后宫佳丽三千,它每天只取一瓢,日日取,天天取。

  在赤菟的视角中,那个看上去既不强壮,也不聪明的人类,好像不是新来的佣人,而是奔着它的崽来的。

  它敏锐的察觉到了一丝危险,示威性的打了个响鼻,露出了自己的尖牙利齿,又用自己又厚又硬的蹄子在地上点出一个个深坑,展示自己的力量。

  在战场上它不知道多少次用这套把戏吓退了自己的敌人,作为一匹经验丰富的老战马,赤菟很清楚自己在生物链上的位置。

  只要不是那些一眼看上去就比自己还不对劲的玩意,它就不用担心自己的牙齿和铁蹄会失效。

  顺便,再躲着点那些会射箭的小人,在跑步七八步的距离上,还是有一些箭矢能穿透它的皮肤的。

  李如风按住了阿都钦,打开围栏走了进去,他倒不是傻大胆,打算为了一匹马而冒生命危险。

  如果他当初属性点全都点在活力上,他也许会为了一匹好马而这么做,但他的主要属性是智力,要是被一匹马踢死,未免有些太过丢人了。

  李如风当然是做好了准备才来的。

  早在哈依沙尔他们将这几匹战马交给自己的时候,那些秩序之鹰的骑士们就一起移交了一些专门用来让这些战马放松精神的神秘香料。

  作为草药系的主力职业之一,如风萨满本着科学精神,对这些香料进行了几次实验,并最终确定了其主要成分是糖和罂粟...

  但显然,只有糖和罂粟的话,这些东西不会在暴露在空气中后,散发出滚滚红尘,好像开了什么烟雾特效一样。

  以李如风的经验来看,这些香料里八成还含有一些来自这些混种马‘混入基因’故乡的玩意。

  所以他一手握着香料,让风从手中吹过,将粉尘吹向混种马的方向,另一只手则单手握持着魔剑,抖落了剑鞘。

  赤红的火焰立刻在剑刃上燃烧,将李如风衬托的好像尸山血海中杀出来的杀神一样。

  赤菟在香料的作用下逐渐放松了下来,这些香料让它想起了自己的过去。

  每当它伴随着自己的主人一起完成了一次艰难的任务后,再回到城堡时它总会获得这么一次放松的机会。

  不,在更遥远的过去,它还是一匹小马驹的时候,在它第一次闻到这股总能让它沉迷的味道时,是那个还显得很年轻的主人,用同样的姿态走向它。

  那是他们第一次相见,他们一贯相处的很好,一直到那一次那个已经不再年轻的笨蛋被人一剑砍在了大腿上为止...

  赤菟被香料刺激的打了个响鼻,它恍惚间以为来者就是自己的主人,但当它看清楚来人的长相时,它突然意识到自己也和那个笨蛋一样,已经老了,对方是来带走它的孩子的。

  不,不止如此!

  在记忆之外,在理智之外,那源自血脉的回溯中,赤菟在那柄燃烧着火焰的长剑感受到了极端的危险以及...臣服。

  赤菟凝视着魔剑上的火焰,在它身旁的卢和照夜狮子早已经安静的向两侧退开,将两匹瑟瑟发抖的小马驹让开,任由李如风靠近。

  李如风看着依然挡在面前的战马,其实心中已经打起了鼓。

  即使对于骑惯了马的他来说,混种马依然是一种庞然大物,它光是站在那里就能产生足够的压迫感,让人情不自禁的屏住呼吸,心跳加速。

  更何况如此近距离看过去,你还会发现这匹公马的毛发下还隐藏着一些细密的鳞片,膝盖处隐隐的长着两条凸出表皮的骨刺!

  然而下一秒赤菟就突然前膝跪地,还将自己修长的脖子也放下,下巴紧紧贴在地上,用一种臣服的姿态跪倒在了李如风面前。

第七百三十一章 踏雪乌骓

  下一秒赤菟就突然前膝跪地,还将自己修长的脖子也放下,下巴紧紧贴在地上,用一种臣服的姿态跪倒在了李如风面前。

  李如风松了口气,哈依沙尔说过这些混种马都经过多年的精心教导,没有直接命令的情况下,就算伤人,也很少伤人至死。

  这些混种马的服役年限往往在十年到十五年左右,远超普通战马,而这三匹混种马都算得上是‘老马’了,各自都有最少七八年的服役经历,早就不会像一般战马那样有那么大情绪波动了。

  伴随着三匹成年混种马退去,李如风终于能近距离接触这两匹小马驹了。

  当然说是小马驹,实际上这两匹马驹相比于人类已经不小了。

  普通的马驹在出生一年后,往往肩高都能达到一米以上,体重也能达到成年马重量的一半以上。

  作为一个穿越者,李如风从互联网上学到的有关马匹的浅薄知识中就包括,马匹的在出生前三年属于高速发育期这一条。

  这三年中,平均每一年都相当于人类的六年,马儿会在三年时间里彻底成年,达到自己体态的巅峰状态。

  所以基于混种马本身的基因优势,李如风面前这两匹小马驹肩高已经到了李如风胸口的地方,再算上相比于父母显得有些修长的脖颈,这两匹‘小马驹’实际上是在俯视李如风。

  对比一下的话,李如风现在所骑的那匹母马其实还没有眼前这两个小家伙高大呢。

  一公一母两匹马驹中的公马显然继承了赤菟的性格,它表现的更加勇敢,在搞不清楚状况的情况下,它主动上前一步用额头顶住了李如风的胸口,不允许他继续靠近。

  炙热的呼吸从马驹的鼻孔中喷出,瞬间就吹透了李如风的衣服。

  这匹公马通体乌黑,连眼睛都是黑色的,只有脖颈上的鬃毛随了父亲,透漏出一种暗红色的光泽,至于离的足够近时才能看出其中的具体分别。

  唯独四个蹄子呈现出颜色很正的雪白色,一直蔓延到膝盖处,看起来非常扎眼。

  “从今以后,你就叫踏雪乌骓了。”李如风肆无忌惮的发挥着自己恶趣味,就此给这匹马取了名字。

  当然,对踏雪乌骓而言这个名字倒确实贴切,李如风怀疑历史上那匹名驹都没有这匹马更贴切。

  踏雪乌骓打了个响鼻,在李如风的抚摸下,对他的警惕少了三分,不再用额头顶着他,反而低下头将视线放在和李如风同高的位置,仔细打量这个陌生的人类。

  相比于踏雪乌骓,那匹母马在外观上就没那么‘出彩’了。

  不过那也是相对而言,对在场这些骑士而言,这些混种马就像夜空中的明月,光彩夺目,让人不可自拔。

  母马在年龄上要比踏雪乌骓小了三个月,所以体型上要小了整整一圈,整体呈现灰白色,颜色由下至上逐渐变淡,体表点缀着星星点点的白色斑点,在阳光下光亮的皮毛反射着光泽。

  一眼看上去倒是挺秀气的,但这种颜色和斑纹的战马,在蒙兀儿人的传统中往往代表着劣等马,十匹里也出不来一匹战马。

  但考虑到它的血统,这匹小母马只要不是摔断了腿,就一定是世界上最好的战马之一。

  所以李如风将它命名为星空,这匹马跑动起来的时候那些斑点就好像在夜空中闪烁的星星一样灵动。

  李老爷放弃了对其他杂种马的命名权,他脑子里能记起来的名驹的名字已经没几个了,其中印象最深的就是‘萝卜’。

  他很难想象到时候会有愿意骑着萝卜去建功立业的蒙古人存在,所以理智的收住了自己的恶趣味。、

  “大人,您现在就可以把这两匹马带走了,虽然按年龄来看它们还不到套鞍子的时候,但我摸了骨头,这些混种马的发育速度很快,已经足够承担您的重量了。”阿都钦也走上前来,安抚了一下几匹马的情绪,对李如风说道。

  正常情况下,他们会在马匹两岁左右的时候再上鞍子,以防止影响马匹生长,但混种马太强壮了,以人类的重量,哪怕再加上盔甲也不会影响这些战马的发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