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镰刀小红帽
“先把外套穿上,车上我开了暖气,你先回车上暖暖吧。”沈苍夜说。
“嗯。”晓歌涨红了脸,赶紧回到车上。
晓歌在暖风口旁烘烤着湿淋淋的头发,再向外瞧去,见到沈苍夜还站在树下,百无聊赖般望着天,在等她打理完一切去帐篷休息。
这一路来,她不愿意和峯驰物流的人们在一处,都是在车上或是搭帐篷休息,沈苍夜总是在她不远处守着她。
她看到他的背影,如一棵松柏,伟岸挺拔,能让人依赖。
黎博利女孩默默的窥视着他,有一种冲动……想要再被他紧紧抱住。
她兀然发觉自己心如擂鼓,口干舌燥,倏尔冷风拂过,她才感觉全身发凉。
晓歌恍然收回目光,双颊被烘的发红,只觉内心慌慌张张,她急忙低下头,将发烫的脸颊埋在手心之中。
1068.不要当哥哥,当男友最合适
今天没有赶路,所有人睡了一夜好眠。
次日清晨,女人们张罗着做饭,男人们修整车辆。
沈苍夜在草地上劈柴。
荒野行车,能源非常珍贵,他们会随车携带一些燃料,但是最基本的柴火还是要准备好。
“沈哥,你叫我用刀、用弩好不好!”戈尔登兴冲冲地拿着武器找他讨教,“我听老爹说,你曾经去龙门近卫局受训,你的刀法一定很好!老爹一直说我太稚嫩了,没法在荒野讨生活,沈哥,你教教我吧!”
沈苍夜将劈好的柴堆放在一旁,也拿了刀和弩,“教你就不敢当了,我们切磋切磋倒是可以。”
彼时,晓歌在远处,看着那个人挥刀的动作,不由驻足。
“晓歌,看什么看呆了?”
忽然,身边传来声音,晓歌惊了一下,才转头去看。
是车队的领队瑞瑟先生。
“瑞瑟先生。”晓歌知道自己的小动作被人察觉,目光游移不定。
“你觉得我儿子怎么样?”瑞瑟先生笑着道,“这些天相处,我看你们经常在一起说话。”
“我……”晓歌讷讷不知如何作答,只好道,“我和戈尔登只是朋友,没有那些想法的。”
瑞瑟先生似是看出她的潜台词,轻轻摇头笑了笑,“的确,和小沈比起来就差多了,我那小子上蹿下跳的,像个小孩子,没得比。”
“呃,戈尔登,其实挺好……沈医生,沈医生他是……”黎博利少女仿佛心弦被拨动,嗫嚅着看向别处。
“你想说‘挺好’的不是我那小子吧?”瑞瑟先生笑眯眯地说,“我看得出来,小沈确实是个好小伙子,沉稳温柔,他对你也是处处照顾,倒不太像兄妹,不如说,这样的男孩子当男朋友也是很合适的。”
“不——不是这个——”晓歌手足无措,连忙打断他的话,“瑞瑟先生,我没有那个意思……我们只是旅伴……呃,不,是同事……”
她怎能配得上他。
她只是一个手染鲜血的刽子手,而那个人……那个人,哪怕成为朋友,她都不敢去想象。
瑞瑟先生笑了笑,搭了一句便走了。
晓歌在车边整理着行李,愈发觉得心神不宁,心跳擂动,如小鹿乱撞。
“——晓歌!”
戈尔登在远处叫她,黎博利少女惊吓般地回过头。
“走啊,我们再去抓鱼吧!老爹说今天中午还可以吃一顿鱼肉!”自来熟的丰蹄少年全然没有注意到女孩的无所适从。
晓歌不知道如何应对,只能摇了摇头算作回应,“我还有别的事。”
戈尔登跑到了近前,不解地问:“你要做什么?”
自从他们跟着峯驰物流的车队一起走,戈尔登总是要来找她说话。
大多数时候晓歌只是按捺住心思应付几句,可戈尔登似是总没法明白她的拒绝之意。
戈尔登挨近,晓歌愈发觉得别扭。
“等一下,晓歌,你的头上——”戈尔登忽然道。
说着,伸手往她的头上探去。
晓歌下意识退了一步。
就在这时候,不远处有人咳嗽一声,丰蹄少年唬了一跳,动作停住,抬眼看去。
沈苍夜站在不远处,目光正打在戈尔登的身上。
晓歌松了一口气,戈尔登脸上一窘,讪笑着跑开了。
沈苍夜这才走过来,见黎博利少女的脸色有些惴惴的,道:“刚才他说了什么让你不舒服的话了吗?”
“没有。”晓歌摇头。
沈苍夜注视了她一会儿,忽然笑,“啊,原来是这个啊。”
“什么?”晓歌没有反应过来。
树上有花,粉白的花簇在枝头,将落未落,偶尔一阵风吹过会卷带起些许的花瓣,颤颤悠悠地落下。
沈苍夜伸出手去,擦过黎博利少女的额边,为她摘掉了头上的花瓣,手指不经意间拂过她的秀发和灰色的耳羽,像在拍一只乖巧的小兽。
“好了。”沈苍夜说。
晓歌愣愣看着他,几乎能在他的瞳孔中看到自己,那双黑色眼眸中闪耀的光给她一种她是他的全世界的错觉。
晓歌的两只手有些无处安放,刚才戈尔登做了同样的事情,她只觉不适。
但是面前这个人……晓歌感到自己的心再次如小鹿乱撞般剧烈跳动,原来,不知不觉中,心已经乱了。
沈苍夜拍拍她的肩膀,说:“晓歌,明天启程,我们跟车队分开,他们要去雷姆必拓北面的大堡城,我们往钢铁萝卜城走,最晚后天就能到达你准备去的那个地方。”
晓歌心中一紧,不觉有种莫名的情感。
等她完成了愿望,再执行完罗德岛的任务,他们便要分开了。
更近一些的,到他们抵达钢铁萝卜城为止,他们两个人的旅途便要结束了。
晓歌说不出来,那是完成夙愿的如释重负,或是别的什么感觉。
但不知为什么,好像有巨大的失落和空虚感。
两个人,一辆车,连轴转不停地走了近十天,路过无数风景……
可回忆起来所有的这些风景在她眼里都失了色彩,黑白回忆里只有一个人是彩色的。
终究还是要别离的。
从龙门到雷姆必拓,一路风沙星辰,漫长得像一个世纪,又仿佛转瞬即逝。
1069.旅途的终点
又一日,经过一个镇子之后,他们抵达了晓歌记忆中的地方。
这也是她所说的,她要给她的朋友……收尸的地方。
沈苍夜把车开到,下了车。
他如约兑现了承诺,带她来到这里,伴她这一场赎罪之旅的最后一程。
鼻子满是风和尘土的气味,只见眼前夕阳如血,风簌簌刮过,浩淼的,无边的,绵延的砾漠在眼前展开。
荒野萧条,颓岩乱石,土丘连绵,砂砾漫漫没有尽头。
晓歌看着耸立的岩山,一时间百感交集。
沈苍夜正要迈步。
晓歌兀然叫住他,“沈医生……你不用帮忙,这是我自己的事情。我自己去,就好了。”
沈苍夜停住,点点头,“好。”
晓歌拿着铁锹下了车,沈苍夜回到车里,默默等着。
大约半小时,天色骤然暗下来。
天边出现了一道银色的闪电,翻滚着的乌云迅速接近。
倏尔,倾盆大雨铺天盖地倾泻下来,雨点连在一起像一张网。
本以为只是过云雨,没料到,等了大半个小时都不见停。
骤雨抽打着地面,雨飞水溅,迷漆一片。
荒野的沙漠缺乏植被覆盖和水源,一旦出现暴雨,往往会引发洪涝,极易导致滑坡、泥石流。
沈苍夜心下焦急,又等了二十分钟,仍不见晓歌回来。
而雨势毫无减小的意思。
雨越下越大,汇成一条条细流,在地面上画出如蛇的线条。
沈苍夜重新发动车子,追着晓歌离去的方向疾驰。
没走多远,就见到雨连成线的天幕之下,一道纤细的身影,站在土山旁,一下一下的挥动着铁锹,在挖着什么。
她挖了不止一个地方,好像是在寻找尸骨,有七八处土面都有被挖过的痕迹。
此时,晓歌大略是终于找到了正确的位置,正在深挖。
“晓歌!”沈苍夜也下了车,拿着铁锹奔过去。
走近,他见到黄土之下黑烂的泥地,还有泥中的一截白骨。
孤独的琴鸟抬头看着他,目光凄苦,又好似茫然。
“我……我找到了。我找到他们了。”她的声音很弱,几乎要说不下去。
当年,她和她的同伴,将这一家三人刺杀,抛尸在荒野……
远远看去,她觉得这三具尸体遗落在荒野中,被野兽啃食,被暴雨侵吞,何其凄凉。
于是她违反了组织下达的“立即撤离”的命令,趁着夜色跑出来,挖了一个浅坑,把他们埋了。
那时她的体力有限,时间也有限,只是很简单的埋了一下,尸体上覆盖了一层薄薄的砂土。
这不是晓歌第一次给组织手下的受害者收尸。
却是她印象最深刻的一个。
……这是她的第一个朋友,一个五六岁的小姑娘,她是小姑娘的家庭教师,教她乐器、教她做点心,或是读故事哄她睡觉,小姑娘畏惧不苟言笑的父母,对她十分依赖。
只是她辜负了小姑娘的信任……
忍着强烈的对鲜血的恶心,为了自己活命,对这个无辜的小姑娘下了手。
沈苍夜拿着铁锹过来,没有问别的东西,只是沉默的陪她一起挖掘。
一点点刮铲去土层,再往下,是浑浊的污泥,虫蚁在其中翻腾,三具尸体,经过时间流逝,都早已经化成白骨。
晓歌跪在那一具最小的尸骸旁,深深凝视,小声道:“对不起……”
三具骨骸并不完整,有些部位已经不见了,不知道是不是埋下之后又被野兽挖出来啃食。
沈苍夜将骨架冲洗干净,一一放入晓歌准备好的裹尸袋里。
晓歌静默地凝视着那三个大大的袋子。
她出发时,一共带了十一只袋子,现在,终于全部用尽了。
人死不能复生,她没法让时间倒流,她能做到的,就只是找回那些受害者的尸骸,将他们安葬。
曾经的一次次,她忍着强烈的呕意,独自做这些事。
这一次,竟有一人陪着她走完全程。
雨越下越大,沈苍夜驱车驶离,等雨稍小时,才找了个地方扎营。
搭起帐篷之后,沈苍夜找了一个坡,选了坡下的背风面,拿铁锹挖出一个墓穴来。
他劈砍下很多树枝,在墓穴底端铺出垫架,把三个袋子放上去之后,又拿一些小的树枝覆盖住。
最后,打了个响指,将一团火焰弹向墓穴。
火头蓦地窜起,所有的一切都在火光下模糊变形。
晓歌站在墓穴边,瞳孔中应着炽烈的火焰,很久都未曾言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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