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全都打成世界第一又能怎样 第210章

作者:十割狂魔

因为5月有皇族用1000万的价格收购VGP的LPL名额这么个现成的例子(据说用了800万现金加一些杂七杂八的交易),所以李杰和ZAX谈的价格也就有了基准线。

一千万——拿得出一千万,你就可以买下M3的LPL名额。

第四百三十六章 谈判&人员保留

虽然李杰现在如果挤一挤的话,确实可以腾挪出一千万的现金来。

但思来想去之后,李杰却不打算全部用现金来付,至少不打算一次性付

清这笔现金,哪怕分期付款的利息高点也行。

一方面是李杰觉得自己和WE俱乐部之间还有得谈,价格说不定还能再让让。

别忘了,他现在手头有主播公会、有工作室,甚至还有和养猪场、企鹅之间的合作协议,甚至还有一系列其它的社会资源——这些东西都是可以合作的。

另一方面,适当地欠人一点钱也是合作的基础,因为这有这样,债主才会因为担心你倒闭后还不起钱,从而热心地帮你忙。

同样,作为WE那一边,ZAX周豪先生也不可能仅仅只是拿一千万就走人。

因为M3事实上就是是WE的二队,青训队员、国外挖来的韩援,甚至是请来的教练,双方其实都是共用的,两队队员甚至平时午饭、晚饭都是在一张桌子上吃的(其实是WE去M3那里蹭饭)。只是因为拳头公司新规,WEA才不得不改名M3,然后假装自己拆出去运营了而已。

因为这份香火情在,所以即便是M3要出售,ZAX也得向李杰提条件,要求他起码要维系住这个俱乐部,而且不能裁员太多。

上市公司在被收购前,收购协议里通常也有新东家不能插手经营权,或者不得裁员超过一定百分比的条款,这是因为骨干人员被拆后影响公司运作。

当然偶尔也有特殊例子,比如考迪克如果滚蛋,暴雪股价大概会翻一番这种。

这时候就看出“圈内人”身份的好处了——如果李杰只是一个普通的富二代,那么ZAX就会担心李杰胡搞,从而在收购中设置很多硬条款。

但李杰也是电竞选手,也是在这个圈子里吃饭、做饭的人,所以ZAX会放心很多,起码不担心李杰会把M3给败了。即便是有人出和李杰相同的价格,他们也会优先考虑将战队卖给“自己人”。

双方彼此都很熟悉,再加上LPL夏季赛马上就要结束,战队排名大体已经定了下来,WE和M3都无缘世界赛,所以双方没耽误多久就开始了谈判。

为了谈判,李杰还专门把草莓和Suho都请了过来,顺便打打感情牌。

李杰表现得十分有诚意,他为自己的收购给出了两个方案——一个是1000万全款买断M3俱乐部的LPL名额和至少3个队员,然后大家各回各家,李杰不负责承接其余工作人员和债务、资产。

第二个则是李杰承接M3战队的训练基地(其实就一个网吧)、食堂,保留俱乐部主体团队,收购价1000万不变,但分期四年付清,每年8月付275万(因为是等额本息偿还,所以实际利率接近20%)。

除此外李杰还给了一个一揽子合作方案,比如训练赛、主播签约、广告资源共享、联手外宣,以及青训队员的优先购买权等等。

也正是这最后一个方案让ZAX看到了李杰的诚意——如果这人打算把M3拆了,然后把值钱的部分转卖掉,那么这个方案就大可不必拿出来了。

于是ZAX问出了第一个关心的问题:“你打算留下哪些队员?”

李杰丝毫没有隐瞒:“ADC位置的SMLZ,还有ADC的替补Candy,辅助LoveCD我希望他能转型成俱乐部的手游教练...企鹅那边马上要出一款手机的Moba游戏了。”

虽然李杰压根没提,但ZAX听得出来,山泥若李杰是不打算留下了。

他有些吃惊:“这样的话,M3不就只剩ADC一个位置的人了?”

“所以周哥还得帮帮忙啊,我还有些人要买。”李杰嬉皮笑脸地说,“如果一千万全买了LPL名额,俱乐部还要几百万维持运营,我就只有两三百万的买人空间了。”

ZAX有些好奇:“你看上谁了?”

李杰打了个哈哈。“现在买不起太贵的,先凑些边角料应付一下呗...”

见他这么说,ZAX马上就猜到李杰一定已经有了下手的目标,而且还一定有WE主队的队员,不然他不会这么遮遮掩掩。

“坦率点,兄弟...我本来还想着先借你几个青训队员用用,你要是不说实话,我就不给了。”ZAX开玩笑说。

李杰终于装不下去了:“你们既然中单要换成兮夜了,能不能把NinJa给我们?也算是履行你们的退役承诺?”

ZAX被李杰这句话说得愣了一下,随后才想起是怎么回事。

在2015年LPL春季赛中,WE的主力中单原本是韩援NinJa(绰号‘兔兔’)来着。

但因为WE春季赛成绩不好,队里的替补兮夜排位又打上了国服第一,所以抱着试试看的想法,WE管理层将兮夜提拔成了首发中单,带队去参加IEM卡托维兹(IEM9)。

虽说IEM第一场比赛WE打得十分烂,被暴打一顿后掉进了败者组。但随后几场比赛中兮夜的表现却都

非常出色,并且和同样提拔上来的“大舅子”Mystic一起C了起来,带领WE拿下了IEM9的亚军,远超WE管理预期。

自那后,WE便开始有意地提拔起了兮夜,而兮夜也确实争气,凭借着表现成功顶掉了NinJa的首发,坐稳了WE的正选,而大舅子也从一众下路替补中脱颖而出,顶替Styz成为了WE的首发ADC。

既然兮夜坐稳了首发,那么NinJa就“没用了”,哪怕他的合同还有一年。

WE有心要把NinJa甩掉,但奈何当初挖人来的时候,WE就公开许诺过,说是要让NinJa在WE退役。

如果现在把NinJa踢了,或者租借到北美LCS战队去,那他们WE将会很尴尬,被外面人说成是虚伪都还算是轻的。

作为60E,WE多少还是有些偶像包袱的,不想被人指着鼻子骂。

不过李杰现在给他们提供了一个解决方案——那就是把NinJa调到M3来。

反正M3是WE的二队,在M3退役也算是在WE退役,对吧?我们又没有违背承诺。

不得不说,ZAX心动了。

除了上述人情的关系外,促使ZAX决定卖NinJa的原因还有一个,那就是转会费。

虽然大家都知道M3和WE的关系,但因为拳头规定的关系,他们必须要假装自己是两个战队,所以如果WE一队要挖走康帝的话,他们还得向M3付转会费

一旦付了转会费,那么在俱乐部账面上就会产生收入和支出,这收入自然也是要交税。

明明是左手倒右手的交易,居然还要交税——这不是冤大头是什么?

所以当李杰提出要NinJa时,ZAX立刻便想到了可以用他来抵康帝的账。

“可以,就这样吧!”ZAX忙不迭地答应了,“我带你去和兔兔谈谈,他很在意自己的收入,如果你能给他一份比现在还大的合同,那他就不会拒绝。”

李杰点头:“没问题,虽然我不好跳出ACE联盟的工资帽,但我还可以再给他一份主播合同。”

虽然这个中单离他心中的合格线还差很远,但一时半会是真的买不到更好用的了。

第四百三十七章 提前开启的转会期

尽管李杰很想买一个更好一点的中单,但现在好一点的中单基本都是各队的建队基石,没有一个肯卖的。

就连新加入自己直播公会的那个Doinb,QG战队都把他当成了个宝。

有糖小幽帮忙翻译,在教了一些直播要领后,硬币哥Doinb很快就适应了直播节奏,甚至显得游刃有余。李杰又安排他和草莓、miss双排了一阵子,现在在斗鱼也算是人气新主播了。

李杰给他向斗鱼谈了一份一百万年薪的直播合同,比他在QG战队的薪水都高,可即便是如此,李杰问他愿不愿意换个战队来打时,Doinb也依然不假思索地选择了“No”。

“我和Swift可是好兄弟啊!”Doinb振振有词,“不能为了钱就抛弃兄弟...你说是不是?白多训!”

最后一句话他是提高嗓门后用韩语喊的,结果训练室另一边的Swift压根没有理Doinb,嘴里还小声说了句什么,好像是韩语的“好吵”。

既然Doinb自己不愿意过来,那李杰也只能找其他目标。

可现状就是LPL级别的中单李杰现在买不到,但可以买到的LSPL中单李杰又有些看不上。

在看了几场LSPL的比赛后,李杰感觉自己上场都能吊打那些中单了。

那一个个说是韩服王者的中单们在李杰看来简直就是浑身上下都渗透着Rank气息的莽夫,别说适应LPL节奏了,就连英雄池深度都严重不合格。

——比如麻辣香锅在LSPL的前队友脚神,作为LSPL中单的代表,他只会刺客中单英雄。

至于传统法师中单和ADC中单,脚神都不太会用,属于教练让他用个法师,他能反手给你掏个小鱼人的那种。至于让他用坦克中单或者战士中单,那真是比杀了他都难。

而李杰通过系统看了一下“未来”这人的评价,结果发现脚神后来还当了WE教练,并且创造了“去就崩”、“赢不了比赛的职业选手就是垃圾,我也是垃圾”等圣经,在LPL观众中引为笑谈。

和这种中单相比,NinJa居然还算是不错的了,至少他的法师和刺客中单用得都还不错,后期能C的蛇女也是一绝。

没办法,瞎子里面挑个不瘸的,先将就着用,下个赛季先保级再说,不然掏一千万买来的名额打了水漂,可没有人会赔给自己。

至于上单、打野和辅助,李杰也早已经看好了下手的目标,但那个要等买下M3之后再和俱乐部里的人说,以免消息泄露。

因为WE账面上也不是非常缺现金,所以ZAX不出意外地选择了第二种付款方式,这样不仅钱多,而且还显得更有人情味一些。

......

经过了一周的谈判后,李杰请来了顾问律师,和ZAX完成了对M3战队的收购协议,并且将第一笔钱转入ZAX那边,正式官宣战队易主。

官宣后,李杰没有急于马上就去买人,也没有急于将战队改名,而是在ZAX的带领下先去俱乐部那边见了经理、领队等人,先稳住战队这些干活的人。

随后,李杰亲自去见了一下自己要留下来的队员们。

说是队员“们”,但其实李杰主要想要见的就是一个人,那就是“吧花”SMLZ,韩金。

在ADC这个位置还没有变成团战吉祥物之前,ADC在LPL中大多都是建队的第二核心,像是EDG、RNG、LGD等队伍大多都沿袭了一部分Dota的战术传统,四保一属于血脉中的本能。

在李杰看来,SMLZ也有能够成为核心的潜力,这个人必须要留。

2015年对SMLZ来说可谓是不幸年,M3战队轮换的几个辅助就没有一个是靠谱的。首先是盖弟LoveCD,然后就是山泥若,这两个奇葩辅助可谓是彻底把SMLZ给打自闭了。

SMLZ的风格属于那种“吃草挤奶”型ADC,团队不需要给他倾斜太多资源,但团战时他也依然能输出很多,效率奇高。

但这并不意味着SMLZ在线上不需要辅助去保,恰恰相反,以他这种对输出比较敏感的人而言,他线上更加需要一个合格的辅助去保。

但这个赛季不管是WE还是M3,他们一直都在实验从韩国教练那里学来的“野辅双游、运营兵线、控制视野”策略。所以不管是盖弟还是山泥若,他们使用奇葩辅助时最直接的借口就是“我要游走”,搞得SMLZ万分的不爽。

在迷信洋和尚好念经的年代中,“野辅双游”可是韩国人的战术,不可能有错的,你一个小小ADC,让你打一下牺牲位又怎么了?

在听说M3易主后,SMLZ的第一反应就是想要转会。

虽然他说不出哪里有些不对,但他真的不想继续打这种辅助有一半时间不在身旁的战术套路了。

但李杰却第一时间赶到了俱乐部,并且向SMLZ做出了承诺——新赛季他依然是战队的绝对主力,而且战队战术不会再牺牲下路,自己也会为他买一个合格的辅助回来,同时还会为他们加薪,再送一份直播合同。

这种来自于老板的尊重很快便让SMLZ安下了心,以致于他都忘了问李杰要买哪个辅助。

等他想起来这事时,他也不想再多事去问一嘴了——反正不管是谁来,他都觉得比山泥若要强。

此外就是韩援教练Sin,他在听说李杰要给他涨薪后又多问了一个问题,那就是队里到底会有几个韩援。

在得到李杰主力中单和上单都会是韩援后,Sin也就顺势签了新合同。

一旁的ZAX有些好奇,因为Looper已经确定要出走,他不知道李杰要买哪个上单韩援回来代替他。

和中单一样,一个上单好不好只需要打几场比赛就能看出来,所以LPL内打得好的上单也是稀缺货。

在ZAX好奇的问询中,李杰笑了笑,然后找他要来了LGD俱乐部总经理的电话,当面拨了过去。

虽然转会期还没开始,但其实转会期的交易大多都在转会期前就定下了,这点李杰还是知道的。

第四百三十八章 上单位——双剑合璧

LGD那边接电话的自然就是“电竞慈禧”,老干爹的太皇太后Ruru。

Ruru是打Dota出身,也是魔兽3吹风流创始人魔术杨的前女友。

当年女子中单solo赛上,魔术杨给她指点了一手死灵法师,用挑战头巾+梅肯的消耗流耗死了一大票操作精湛的女中单们,尤其是决赛中在被先杀一次的情况下,硬生生耗掉了对面巫妖的二塔(Dota的Solo规矩是三杀或两塔)逆转取胜,为广大dota迷们津津乐道。

不过这女人可不是靠打Dota上位的,她之所以能成为电竞慈禧,完全是因为她做起事来有一股不达目的就绝不罢休的狠劲,手腕比男人还强硬。在LGD因为赞助商撤资而差点解散时,也是这个女人站出来挽天倾,把LGD发展到了后来那个地步。

所以当Ruru荣升总经理一职后,俱乐部中没人敢有异议,甚至就连ImbaTV的那几个LYB也对她尊重有加。

Ruru接电话后李杰先是客气了几句,然后张口就说要买他们的辅助平野绫,去辅助SMLZ。

旁边听着的ZAX立刻就喷了——人家平野绫可是LGD的当家本

土明星,而且人家就指望“世界第一ADC”的IMP和平野绫的下路组合撑场子呢,怎么可能会卖给你?

不出意料,Ruru二话不说就拒绝了,还说李杰应该拿点诚意出来,他明明知道这不可能的。。

正当ZAX苦笑着,心说李杰果然不靠谱时,李杰却又换了一个目标,说是想要买打野淘宝权TBQ。

因为S5世界赛还没开打,所以TBQ还没有做出对着ap寡妇出兰顿肉装、以及蔚大招对着已经被滑板鞋大招护住的安妮放这两个下饭操作,依然还是LGD战队的主力打野,有LPL本土户口本的那种。

考虑到队伍稳定性,Ruru自然也不肯答应,哪怕李杰的出价确实很有诚意。

两次被拒的李杰立刻开始大倒苦水,说是自己刚建战队,队里的主力就被掏空了,现在实在是没人用之类,哪怕是各战队的替补他现在都特别稀罕。

随后李杰又说自己在体育局和电竞协会做客时,还专门向领导提过LGD这支传奇战队云云,都是行内混饭吃的人,稍微给点面子。

Ruru这次没有再拒绝——她也算是听出来了,李杰从一开始就是瞄着俱乐部的替补队员而来。

虽然李杰直接找到她的门上是有些没道理,但Ruru对这原因却心知肚明。

因为LGD战队的直播媒体权是签约在ImbaTV的下面,而ImbaTV的创始人中除了BBC外,还有那个海涛在。

而李杰的淘宝店偏偏又是与09的狂战公司之间在合作,以海涛那个家伙的小心眼而言,如果李杰通过常规手段向LGD报价,海涛肯定要从中作梗,说不定还要将09挂出来鞭尸一下。

所以李杰才会绕过中间步骤,直接找Ruru来谈。

这位电竞慈禧想明白后,便直接打开天窗说亮话,问李杰到底要买谁。

这一次李杰终于说了实话,他要买LGD刚刚从青训队调上一线的替补上单——Jin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