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怀世
六重大圆满,一身剑气锋利无比,隔得远远的都好像要被割伤一般。如果不是身上受了伤的话,倒是一个了不得的对手。但现在,哥布朗并没有特别注意她,他的注意力还是在利德身上。这就是他刚才选择偷袭利德而不是阿莱雅的原因。
在他看来,阿莱雅时刻有机会杀,但杀利德的机会可绝对不多。错过了,就没把握了。
至于黛丽丝……只是因为靠利德近被牵连了而已,如果不是利德拽倒了一个人,他甚至没注意到这里还有个战五渣。
“出来吧。”
一阵沉默后,哥布朗抬了抬手。片刻后,林间走出来一支数量在二十上下的魔族小队。
这些魔族实力都很强,只比哥布朗差一点。其中有两只是哥布林,其他是一些别的种族的家伙。
阿莱雅迅速地瞥了一眼那边,又把视线移到哥布朗的身上。
哥布朗说道:
“我也不知道能不能杀得了你们。其实如果可以的话,我也不想杀你们。杀了你们对我没有一点好处,但这次是阿米法尔斯大人的命令,我没有权力拒绝。”
利德笑了笑,没说话。
哥布朗看了一眼利德,但阿莱雅已经往旁边挪了挪,将利德完全挡在身后。
哥布朗眯起眼睛,他说了很多,但心里始终还是没有把握。
上次那一枪出到一半,人就莫名其妙地躺在了地上。它常年在魔族摸爬滚打,杀了的同类不知道有多少,差点被同类杀掉的情况也不在少数,沐浴着鲜血成长起来,野兽的直觉已经越来越敏锐。
但现在,利德看上去没有出手的打算。
——莫非是受了什么伤?
哥布朗感觉自己的智商有点不够用,猜不到利德到底打算做什么,但目前来看,这确实是最好的机会了。利德袖手不前,这个和自己境界相近的女人受了重伤。
这个时候不上,就真的一点机会也没有了!
一念至此,哥布朗踏出一步,低喝一声,长枪瞬间递出。
枪尖直指阿莱雅的胸口。
阿莱雅本可以避开,但她没有。
因为身后就是她的少爷。
阿莱雅同样向前一步,腿上的伤口立刻崩开,鲜血浸透了纱布。她两把剑一同自下而上地向上挥出,交叉在一起,撞在哥布朗的枪上,一阵气浪炸开,铜枪向上一飘,失去了准头。
阿莱雅剩下的两处伤势——后背上的与胳膊上的,此刻也一同崩裂。鲜血淋漓,连哥布朗都微微动容,不知道这个少女哪来的这么一股狠劲儿,比当年血河尸海中爬出来的自己也不遑多让。
她甚至一下眉头都没有皱。
下一刻,一身剑气奔涌而出。哥布朗被逼的向后退了两步,低头去看自己手上那杆铜枪。那把枪也不是凡品,是当初几个境界很高的冒险者被魔族浪潮围杀之后,它当做战利品抢来的。魔族的锻造技术很烂,这把枪跟了他很多年,一直是它的宝贝。
现在,枪身上多了两道白色的印痕。不影响使用,但看了尤其扎眼。
只短暂地分神,哥布朗忽然发现眼前的女人朝自己冲了上来。
——她打算把自己当做人质,逼迫身后那些魔族退开!
——她凭什么敢这么做?虚弱至此的小小人类,哪里来的勇气主动进攻?
哥布朗面色一沉,抓着枪尾重重一抡,阿莱雅横剑去挡,她以为自己可以挡下来,但身体却不像平时那样力量充沛。血流了太多,她根本吃不住这一下,身体向后倒飞而出,擦着自家少爷摔倒在地上,勉强爬起来的时候,嘴角有血一直往外涌。
哥布朗看了一眼利德,意思是她打不过我,你要是能出手这时候就别藏招了,痛快点。
结果它发现利德根本没看自己。
利德的目光全在阿莱雅身上,那目光哥布朗看不懂,似是温柔,又似是冷酷无情。
阿莱雅已经站了起来,拄着剑,摇摇晃晃地前行,任由血大块大块地落在身前,一步一步走回了利德的身前。
她再度握紧了剑,抬起头,看向哥布朗,吐了嘴里的血,含混不清地说了两个字:
“继续。”
31.终究不敢换命
哥布朗也不知道自己心里是什么感觉。
它被阿莱雅的眼神刺的生疼,又觉得这种场面过于荒唐。
哥布林这个种类再弱,也隶属于【中六族】之一的魔族。对一个人类男子感到畏惧已经是极大的耻辱,难道面对一个奄奄一息的小姑娘,自己也会被吓住不成?
谁还没在死亡边缘反复试探过?
哥布朗调整了一下呼吸,再度出枪。
阿莱雅身上的剑气忽然就变了颜色。红与白交织在一起,剑过时掀起一阵飓风。剑气卸去了哥布朗枪上的力度,它强撑着顶着剑气前行,身上被割裂出一道道的伤口,拼了命地把枪尖刺入阿莱雅的胸口。
枪尖没入一半时,哥布朗终究扛不住这庞大的剑气,被吹飞出去,同样狼狈地在地上滚了两圈,缓慢地爬起来。阿莱雅的胸甲破了一个大洞,血染红了里面的衣衫,单薄的身子抖的更厉害,几乎站立不稳。
哥布朗抹了一把脸上的血水,撑着枪站起来。
这一枪刺偏了。没人能在那种剑风里保持枪尖的稳定,越是靠近阿莱雅,枪颤的也越厉害,虽然破开了她的胸甲,刺入了她的胸口,但终究没伤到心脏,也没刺的很深。
哥布朗有些遗憾,它以为这一枪能杀了阿莱雅的。
它再度举起枪,这一次换做它抢攻。方才被那庞大的剑气逼退,但它也摸清楚了阿莱雅现在的情况。她的身体不支持她打快攻,失血过多导致她进攻和防御都变得很迟钝,只能靠着压倒性的剑气去压制对方。
哥布朗忍不住想,虽然剑与枪不直接通用,但若是自己吃掉她,得到那一身剑气的话,说不定自己的实力会暴涨到一个可怕的程度。
这一次它攻的很快,阿莱雅挥剑放出剑气的时候,哥布朗不再坚持顶着剑气前行,而是停下来,长枪在他的手里飞速旋转,形成一面透不过风的屏障。剑气在枪身上炸散,细微的剑气时不时地透过屏障,在它的身上划出细小的伤口,哥布朗干脆无视。
剑气不可能无穷无尽,阿莱雅也需要换气,需要再度挥剑。
对哥布朗来说,这个空档足够了。
阿莱雅的第二剑挥到一半,哥布朗的枪已经到了。
一寸长一寸强,这是不变的道理。不然为什么说月棍年刀一辈子枪,练枪本就不易,练好了也确实要比其他武艺强上一些。
阿莱雅记得利德跟自己说过,用枪的人除了普遍运气差点之外,没什么明显缺陷。
少爷还说,可惜此枪非彼枪,不是他惯用的东西,就不教阿莱雅这个了。
阿莱雅记得自己问过少爷,那如果遇到用枪的人怎么办,难道就真的没办法打?
少爷说,说简单其实也简单,你比他更硬更长就行了。
哥布朗近身,阿莱雅一剑劈在它的枪上。但哥布朗的枪就如同毒蛇一般咬住阿莱雅的剑,枪随剑走,阿莱雅只觉得枪上没有任何力道,偏偏又在翻飞中卸去了她剑上的力道。这种感觉就像是想用湿漉漉的双手抓一条灵活的泥鳅一样,明明觉得自己攥紧了,却总会让对方滑脱。
哥布朗的枪在迅猛的进攻中刺在了阿莱雅的小臂上,挑飞了她手里的剑。
随后,一枪点向阿莱雅的咽喉。
阿莱雅微微后仰,手自然而然地抬起。
那一刹那,哥布朗忽然发现她脱手的剑没有落下,而是笔直地朝自己射过来!
目标同样是它的脖颈。
它的视线迅速在阿莱雅的脸上瞥了一眼,发现她平静的仿佛深秋的湖水。
哥布朗真的有些恐惧了,它不知道这个女人在想些什么。这不是比谁狠,不是赌命,枪尖与刀尖哪个快根本无所谓,在这种距离下,就算哪边稍微快一点点,另一边也会紧随其后地收下对方的性命。
它有绝对的自信,就算剑尖先一步没入自己的咽喉,他也能咬碎牙关拼命杀了眼前这个女人。
它相信阿莱雅也有这个底气。
她是真的想杀了自己,以命换命的那种。
哥布朗身体中同样有一种狠劲儿,是因为它知道在魔族这片土地上,只有狠下心才能立足。对待下属要狠,对待同僚要狠,对待自己也要狠。拼杀的时候,更是要不顾惜性命,二者以命相搏的时候,往往是更狠的才能活下来。
但那种狠,是为了活下去的狠。
当它真的面对死亡的时候,它依然做不到从容淡然。生死看淡四个字在它的眼中,不过是求活的一种手段罢了。在刀尖与枪尖擦过的瞬间,哥布朗想起了曾经自己一次次在鬼门关外徘徊最终活下来的事情,想到了自己以被人看低被人轻视的哥布林血统一路爬到境界六重的过程,一种寒意瞬间爬满了它的脊背。
它可以接受死亡,但不能接受这种死亡!
因为这不是为了争夺权力和地位去死,而是毫无意义的死,这就好似一条大船在惊涛骇浪中保存下来,最后翻在了不知名的河沟里一样。
这个念头瞬间占据了它脑海的全部位置,哥布朗再也没法思考别的事情,足尖一点地面,身体骤停,枪尖离阿莱雅的咽喉越来越远,剑却擦着他的脖颈划过,溅出一抹血花。
哥布朗捂着脖颈,急退数十步,大口喘息。
阿莱雅艰难地拄着【游龙】,气若游丝,却依然不倒。
“……到此为止吧。”
利德淡淡地说了一句。
哥布朗抬起头,就望见利德那一双冷漠的眸子。熟悉的恐惧再度爬满了它的心脏。
它忽然明白了为什么利德看向阿莱雅的眼神温柔又残忍,置之死地而后生,他在以残忍的自然法则训练这个侍女。
那也就是说,一切从一开始就都在他的掌控中。
下一刻,利德笑了起来,说道:
“上次见面的时候,你说过你在魔族军有不少竞争对手。那些魔族应该巴不得你死,你要真这么死了,它们不但不会惋惜,心里还会乐开了花。说不定过几天就从人类那边买一套八百响的鞭炮,在你的坟头蹦迪。”
哥布朗捂不住脖颈的血,指缝间不断地有血流淌而出。
阿莱雅剑气在它身上留下数十道伤口,只有这一剑真真正正地伤到了它。
哥布朗艰难地回答道:
“我知道……但我没有别的选择。”
32.那么答案只有一个了
哥布朗啐了一口血沫,看了一眼阿莱雅,最终又把视线移到利德身上。
它说道:
“我说过了,但凡有别的选择,我都不愿意干着这种费力不讨好的事情。杀你的风险太高了,收益却少得可怜,就像当年的御西城一样,摇摇欲坠,打未必打不下来,但花的代价太大,可能把我自己也要赔进去,能换来的东西却不多。相反,我很喜欢跟你做生意,各取所需。”
说到这里,哥布朗摇了摇头,握着手中的枪,说道:
“但事实上,想要我死的魔族太多了。蜥人吉、狼烟……有太多白痴看不起我一个哥布林,觉得我就该像我的同类一样,做一个没有智力只有本能的低级魔族。我取得了功绩,它们要抢走一些,我打了败仗,它们马上落井下石。但正因如此,我才早就没了退路,我在御西城停留了太久,早就有传言说我投靠了人类,蜥人吉久攻不下御西城,自然多多少少猜到了什么,派人捏造了不少我跟你之间的交易信息,就连阿米法尔斯也没那么相信我,所以才派我来杀你。若是杀不了你,我也要死。”
利德点了点头,忽然说道:
“之前有一队魔族跟在我们后面,当时我们被两面夹击。但奇怪的是,在我们击溃了两只野生的豹型魔族之后,那一队魔族军没有向我们发起进攻,而是莫名其妙地消失了。”
哥布朗的脸色一瞬间变得很差。
它压低声音问了一句:
“它们……往哪边去了?”
利德往南边指了指,说道:
“也不算远。假如你拿了我们几个的人头回去,路上正好能碰上。我猜它应该利用这段时间招募了不少魔族了,你们这点人,顷刻间就会被吃的一干二净。不过等到了阿米法尔斯那里,你就不是死于同类相残,而是被我杀掉的,那位守在南方的魔族浴血拼杀,砍下我的脑袋帮你报了仇,升官加爵,舒服得很。”
哥布朗大口喘息着,看它的表情,利德这几句话简直比阿莱雅那一剑伤它还重。
利德笑着说:
“其实你早就有这样的猜想吧。但你没有办法,只能寄托于渺茫的希望,先杀了我,再杀了那些跟在你屁股后面抢功劳的家伙,活着回到阿米法尔斯那里。这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事情,但你不得不这么做,但你有想过吗?九成九的概率,你会死的毫无价值,别的魔族要么是除去了一个竞争对手要么是捡走了你的功劳,怎么都不亏。就算你侥幸活着见到了阿米法尔斯,它愿不愿意相信你依然是一个问题。说不定只是安慰你几句,然后将你继续雪藏。”
哥布朗拄着枪,许久都没有说话。
它看了一眼身后那几个魔族,那是它队伍里的绝对核心。
但现在,有的魔族神色疑惑,有的魔族眼神复杂。没有智慧的魔族自然听不懂利德和哥布朗在说些什么,但能听懂的无不倏然变色。魔族可没有想象的那么团结,如果哥布朗打算带着它们送死的话,它们可未必还会对哥布朗忠心耿耿。
哥布朗和这些下属朝夕相处,自然明白它们在想些什么。
它觉得自己和利德说的有些多了,但反过头一想,就算不说这些,自己带着这些魔族一拥而上,打得过这个神定气闲站在那里的人类少年吗?
哥布朗有些自嘲地低下头,它还没自负到那个程度。
再说了,利德说的也很对,杀了他没有任何意义。有另外的魔族将领已经在哥布朗回去的必经之路上埋伏了,哥布朗麾下的军队死伤惨重,不可能打得过在那里养精蓄锐很久的同僚。
已经是死局了。
或者说,从阿米法尔斯让自己来的时候,就已经死局了。
想到这里,哥布朗忽然觉得有些讽刺。怪不得阿米法尔斯让自己去伏击利德的时候,站在一旁的蜥人吉会露出那种冷酷的笑容。它不知道阿米法尔斯知不知情,如果知情的话,就说明阿米法尔斯可能也不打算让它活着了。
还能怎么办呢?
哥布朗握紧了手中的枪。杀掉利德,杀掉南边的伏兵,把利德的首级带回到阿米法尔斯面前。它知道这条路九死一生甚至十死无生,但它没有别的办法——
就在这个时候,利德忽然开口道:
“其实,还有一条轻松一些的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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