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猪上飞
朝堂百官都倒吸一口凉气,使天灾变成天赐,这魏明真敢说啊,关键有理有据,而且还有太宗皇帝背书,谁敢跳出来反对?
太宗皇帝在大唐士民眼中,就是神一样的存在,因此,没有人敢说太宗的不是,其次,魏明说得确实对啊,蝗虫一可入药,二可作粮,既然蝗虫吃了百姓之粮,就相当于以素转化为肉,蝗虫吃粮,人亦可食蝗!
一场原本各方争论不休的蝗灾,竟变成了一场天赐恩惠,而且如此说法,既可以稳民心,还使得别有用心者,无处使坏,这简直……大唐上下,唯魏明一人尔!
聪明如姚崇、宋璟、张说等人,岂能不明白,这就是换了一个好听的说法,一个既可以堵住迂腐庸儒的嘴,又可以直接办事实的法子!
李旦、李隆基和李令月等人也都嘴角上扬,虽然没有借题发挥成功,但确实证明魏明是个政斗与经世致用的全面大才,在别人争论不休之际,直接抛出太宗以镇压,而后说出赈灾之法!远远甩了一些个尸位素餐朝臣好几条街!
李旦三人欣赏之色愈发浓郁,有如此大才,倘若不收揽麾下阵营之中,乃他们的莫大损失。
魏知古欣慰一笑,神态轻松,自家晩辈应对朝堂得心应手,如此他也放心隐退了。
姚崇与宋璟对视一眼,微微一笑,此子可堪大用,帝国柱石后继有人。
张说、刘幽求等人派系眸光闪动,在想着如何拉拢对方,加入他们的阵营。
李宪颇感兴趣地望向魏明,此人,可以交好,是个难得的妙人。
排列末尾张九龄则双眼冒出星星,偶像,就是偶像,真的好牛逼啊!
而如卢怀慎、倪得水等人老不爽了,此贼将成为他们在朝堂上的心腹大患,必除之!
老毕笑而不语,裴坚欣喜若狂,自己的女婿相当可以啊,第一天上朝就露了脸,而且还如此成熟,一打一压一舒一展这么一套组合拳简直信手拈来,不过会不会锋芒过于毕露?
“准!”李旦没有犹豫,当下便准了,而后将问题交给姚崇等人在政事堂商议,派何人去治理灾害。
姚崇心也够黑的,当即便道:“倪侍郎德才兼备,继太宗之仁德,想必此行赈灾灭蝗,必可手到擒来,可派往!”
宋璟:“臣附议!”
魏知古:“臣附议!”
张说:“臣附议!”
李旦老脸都黑了,他在朝堂上一共没几个人,还要被外放一个出去?他哪里愿意,立时就要拒绝,太子、公主二人马上出列:“请陛下恩准。”
一见太子公主二人发话,几乎绝大半个朝堂都跟着一块请旨批准。
倪得水气得浑身发抖,侮辱,赤裸裸的侮辱!仁德尼玛!这是用话故意怼他啊?
见太子公主出面了,想不同意都不行了,李旦喟叹:“好,准!敕倪卿为汴州刺史,主持赈灾灭蝗一事。”
不久之后,终于散朝,魏明啧啧其味,更生远离之心,这特么一群政斗怪,几乎逮着一个机会,都要斗上一斗,这样的日子实在太没劲了。
魏知古与魏明并肩而行,笑吟吟问道:“第一天上朝,感觉怎么样?”
魏明沉吟片刻,回答道:“无趣!举凡诸事,以民生为本,凡民生之事,皆为朝廷大事,我明白为了权力争斗,是大唐朝堂政治生态不可避免的交接过程,但孙儿只觉得心累,而且毫无意义!”
魏知古老眼突然绽放光芒:“好小子!你有这等感悟,可保我魏家百年而不衰也!实话实说,老夫在十年前,才悟出这个道理,而那时,我已入凤阁,担任侍郎,小子,你的前程,叔公彻底看不透了!”
就在此时,太子李隆基和公主李令月先后再一次发出邀请,不过这一次,没有要求时间,只说魏明有空,便去公主府和东宫。
朝堂百官,也都一一与魏明打了个招呼,混了个脸熟,对于一个前途无量的人,谁不想交好?
姚崇走过来道:“有空时,可一块探讨文学,你写的那本三国演义,老夫私以为,当为传世名著,其中涉及到了军法、思想、文治、谋略,皆为上上之选,开篇之词,老夫也极为喜爱。”
宋璟接着说:“科举三策不是你的极限,而是你起步之试剑,老夫生平最喜经世致用,若有你空,可与府中时常走动,小女今年十七,素有慧才……”
裴坚立马凑上来:“贤婿啊,我与你父亲谈妥了,下个月你与喜君就成亲!”
宋璟:“……哼!”
姚宋的死对头张说、钟绍京、刘幽求适时走了过来,张说和钟绍京都是当世书法大家,便以书法交流为邀请,魏明一一应下,许诺有空时,必登门拜访。
一番应付之下,终于结束了,魏知古告别魏明,作为门下省长官,魏知古还有许多工作要做,没时间一直陪着魏明,而魏明跟准岳父打了声招呼,便跟着老毕头回到御史台办公地点。
老毕笑呵呵道:“今日早朝有什么想法?”
“不自在。”魏明回道。
老毕摇头:“那你得适应一下,往后日子还长。”
魏明略一沉吟,问道:“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不上早朝?”
老毕:“???”能上甘露殿开早会,是天下万万人的梦想,然而五品京官,一共也没多少人,满打满算三百位!多少人求之不得,你丫的还不乐意?
不过老毕还是给出了答复:“要么犯错禁足,要么犯大错被贬,要么要事外出流官,要么……你有特殊恩准!”
魏明眸光闪烁几下:“多谢毕相指点,下官知道该怎么做了。”
老毕:“……”不就上个朝吗?至于吗?
等散职之后,已经到了下午四五点钟,值得一提,魏明一到御史台就宛如大明星一般,走哪都是小迷弟,当然了,卢怀慎一派则明里暗里各种讥讽。
更有意思的是,他俩办公室就在隔壁,仅仅一墙之隔,可以说低头不见抬头见了。
“范阳卢氏,就是骄傲!”刚离开御史台没多久的魏明,突然冒出一句话。
而骑马赶来的卢凌风,恰好听到,当场愣住了:“不是吧魏兄,卢某没有得罪你吧。”
“你没有,你家族里有个叫卢怀慎的,今天早朝,故意找茬,气煞我也!”
见魏明一副愤愤不平的样子,卢凌风嘴角一抽:“魏兄有所不知,你如今乃大唐最耀眼的存在,所以关于你的事迹,乃至一举一动,整个长安都有关注……”
“啥意思,说直白一点。”魏明在街边买了五十个樱桃饆饠,准备带回去给家人尝尝,尤其樱桃,必须要吃樱桃饆饠,因为他也爱吃樱桃!
卢凌风解释道:“关于你今天第一次上早朝,在甘露殿上大发神威的事情,已经传遍了长安,我那位家族四房的族叔与你的争执,我也听说了。”
好家伙,因你抢了人家本该晋升的席位,人家自然看你不爽,故而发起挑拨,无非想要借陛下之手,惩罚你一下,你倒好,当场搬出太宗皇帝,要砍人家的脑袋,结果你还愤愤不平说人家欺负你?
别说他卢凌风是范阳卢氏,就算不是,他也替卢怀慎感到无语。
魏明却朝卢凌风丢了几个樱桃饆饠:“尝尝,味道怎么样?!话说,那个卢怀慎和你关系怎样?要万一哪一天我没忍住,说不准就拔刀了。”
“味道不错,确实好吃。”卢凌风一边吃一边回应:“卢怀慎与我本家很远了,按辈分我叫他一声族叔,事实上,此人过于迂腐,我向来不喜,不过要是没有犯法,还是希望魏兄绕他一命。”
魏明点头:“了然,放心吧,我办事有分寸,对了,听说过沙斯没?”
“曾经天下第一幻术大师!同时还是一个杀手!”卢凌风点头表示听说过,还特意解释此行找他的目的。
“太子殿下令我,借金吾卫的力量偷偷调查沙斯,以免对方扰乱中秋参天楼落成大典和幻术大会!”
原来,太子接见卢凌风,告诉他因为幻术大赛,当年天下闻名的幻术杀手吐罗人沙斯也潜入长安。
当年朝野多起命案都与沙斯有关,狄公冒着被天后降罪的风险,偷偷抓捕沙斯及其同党,但遗憾的是,未能将沙斯逮捕归案。
如今沙斯木鸟传书挑衅朝廷,太子不想让天子和公主受到沙斯威胁,卢凌风立誓欲在中秋之前将沙斯缉拿归案。
为了秘密调查此事,卢凌风并未恢复官职,但有太子吩咐,陆仝也全力配合卢凌风抓拿沙斯,之后陆仝告诉卢凌风,可从《沙斯传》中寻找蛛丝马迹。
于是卢凌风便让郭庄找几个金吾卫兄弟帮自己寻找《沙斯传》,为了以防万一,谋个万全之策,卢凌风特意找上魏明,希望魏明可以帮他出个主意。
魏明想了想,掏出自己的手令:“两件事,第一,给师兄写信,告诉他可以来长安了,记得带上老费。”
“第二,带上我的手令去找杜铭,你二人有什么事,商量着来,他是个能臣干吏,重诺笃信之人,为了抓捕沙斯,他听从恩师狄公之令等待了十二年,你可以完全信任他0 ..”
原著里,杜铭与卢凌风最开始时,谁看谁都不顺眼,到最后杜铭才认可卢凌风,而卢凌风也得知狄公竟在死后,还安排了后手,且敬佩杜铭为人。
如今二人若从一开始就没有矛盾,还可以互相配合成就对方,也是一件大好事。
卢凌风离开后,魏明也回到了郑国公府,“爹、娘,二郎,三郎,樱桃、青溪,快来吃樱桃饆饠啦!”
“樱桃你要多吃一点,这可是以你的小名命名的。”魏明笑呵呵道。
樱桃一吃,眼睛一亮:“好吃,又脆又甜,还很香。”
“好吃你就多吃点,等过两天长安就会放开宵禁,长达七日之久,直至中秋之后才结束,我到时候带你们好好逛一逛长安的夜市,领略一下独属于大唐的盛世美景!”魏明微微一笑。
魏殷轻咳一声:“今天朝堂上的事情,为父听说了,大郎啊,今日之举会不会有些锋芒毕露?”
魏明吃完樱桃饆饠,才开口:“不会,朝堂之上派系繁多,势力错综复杂,我的人设从一开始就锋芒毕露,又何惧得罪一些迂腐庸儒!”
“再说了,天子钦点,公主、太子都在一旁看着,我又得左右逢源,互不得罪,就只能搬出太宗皇帝,有他老人家背书,谁也不能说我错了,何况儿子的那些策令,若认真执行,确实有效!”
“而且恩师说过,百姓所求,不过吃饱穿暖,若这点要求都要争论不休,化作争权夺利的噱头,这乌纱帽不要也罢!”
魏殷一听此言,深深叹口气:“我儿必可为大唐柱石!”
回头瞧见老二老三还在争抢樱桃饆饠,立马气就不打一处来,上去一个一个脑瓜崩:“吃吃吃,就知道吃,都给我滚去书房,一人抄三遍诗书易礼和春秋!”
魏隋和魏万一脸懵逼,而后张大嘴巴:“啊?不是吧?爹,您干脆杀了我俩吧!”
魏殷点头:“好提议,义伯,去取我家杖来!”
嗖嗖!魏隋魏万化作两道风,一溜烟就跑向了书房,飞快的速度令魏明都不由得讶然咋舌,二弟三弟竟有如此天赋?
稍后不久,魏明带着青溪去拜见平安坊的公孙大班。
公孙大娘,历代公孙剑舞的代号,最早传承于古越国,形成于秦汉,发展于魏晋南北朝,在隋唐时达成巅峰,到了开元盛唐时期,几乎成为舞之一道的代名词。
距离他如今时代的下一代公孙娘子,更是被世人尊为第一舞人,公孙娘子善舞剑器,舞姿惊动天下,以舞《剑器》而闻名于世。
传闻,公孙大娘在民间献艺,观者如山,应邀到宫廷表演,无人能比,其剑器舞风靡一时,在继承传统剑舞的基础上,创造了多种《剑器》舞,如《西河剑器》《剑器浑脱》等。
供养人案件中,曹仲达之舞浑脱,便来源于此。
魏明的到来,受到了公孙大班的高度重5.9视,当代公孙大娘,携同整个舞班的艺人一同出门迎接。
当代公孙大娘年三十七八,身姿婀娜,英武不凡,仍风韵犹存,然而魏明的目光却被其身旁两名十七八岁的少女所吸引。
其中一名少女与公孙大娘有七八分相似,更显英姿飒爽,另一名少女英姿不输,更显一种坚韧不拔的泼辣魅力。
“公孙大班欢迎阳明先生亲访,请先生入班一观,妾身已为您设下酒席,安排了一场剑舞表演。”公孙大娘作了个请的姿态。
而后又介绍道:“此乃小女公孙三娘和大弟子李十二娘。”
公孙三娘与李十二娘上前见礼,魏明笑着摆手,并说明了来意,想让青溪跟着公孙大娘学些古典舞。
青溪上前拜会:“青溪见过公孙班主。”
公孙大娘眸子来回打量:“身段不错,有过几年舞底,但性子过于柔和,不够坚韧与英飒!”
公孙大娘此话一出,青溪脸色微变,又无奈叹口气,魏明没多说什么,总不能强迫她人收徒,他不是那种人。
但下一刻公孙大娘又说了:“天资归天资,我见你有爱舞之心,若愿意深入学习,也可留下来,跟我学习一段时间,我对待弟子一向一视同仁,绝不藏私。”
青溪闻言,当下大谢,而后公孙大娘带领自己的女儿与大弟子,携同百名剑舞仕女一同舞动剑器!
魏明坐下欣赏,而青溪则目光炯炯,心旷神怡。
魏明挥毫泼墨,用瘦金体写下杜甫的观公孙剑舞一诗,内容稍稍改写,毕竟诗词后半段写了江河日下和物是人非,是不可用的!
“今有佳人公孙氏,一舞剑器动四方,观者如山色沮丧,天地为之久低昂,耀如羿射九日落,矫如群帝骖龙翔……”。
第九十七章宇文慕恺和封泰,神机百炼危楼补全!迟早一天平倭赏樱花
当魏明把诗词后面半阙修改完毕之后,剑器浑脱也随之跳完。
“彩!十分精彩!婉若游龙,翩若惊鸿,当世雄妙也,今日得见公孙剑舞,是魏某的荣幸!”
魏明毫不吝啬给予高度评价与赞赏,随后便嘱咐青溪留下,好生跟随班主学舞,交代随时可回郑国公府见他,而自己若想她时,也会随时来探望。
而得了观公孙剑舞一诗后,公孙大娘、公孙三娘和李十二娘的呼吸都当场停了几秒,心脏都似乎要顿停了半拍。
公孙大娘见诗全文,润湿了眼眶,激动道:“我公孙剑舞必将名动天下,成为大唐第一!青溪,本班主今天正式收你,作为我的第三个徒弟!”
青溪感激公孙大娘,心里更感激魏明,没有轻视她学舞之心,反而竭尽全力帮她完成心愿,此等奇男子,她怎能不爱,谁能不爱?
公孙三娘与李十二娘都齐齐望向那潇洒如谪仙的背影,一时间不由痴痴然了。
公孙大娘见状微声一叹:“世间寻常男子把我等抛头露面的舞者,看作优伶戏子,乃至视为蒲草玩物,不予重视与尊敬,一旦年老色衰,便弃之如敝履。”
“即使一些道貌岸然之伪君子,表面上不以言明,夸夸其谈,但眼神之中所述已然溢于言表。”
“然而似阳明先生者,世上少之又少,可谓凤毛麟角,他给我们这些舞者足够的尊重,眼里只有欣赏,而无令人生厌的贪婪与欲望,更无丝毫鄙夷与轻视。”
“你们啊,赶上了一个最好的时代,碰到了一位最好的儿郎!!”
回到家后的魏明,开始研究起神机百炼,想到一物,便试验起来,乒乒乓乓好一会儿。
终于造出了神机百炼器械篇最基础、最朴实无华,却距今一百年后,才出现的划时代造物:曲辕犁!
它由犁铧、犁壁、犁底、压镵、策额、犁箭、犁辕、犁梢、犁评、犁建和犁盘等是十一个部分零件构成。
优点很多,结构少,造价低,易操场,具有多地区多环境的普遍适用性,比之这一时期广泛使用的直犁,其耕种效率要高出三02到五倍不止。
操作时,犁身可以摆动,富有机动性,便于深耕,且轻巧柔便,利于回旋!
历史上,由于曲辕犁结构十分完备,轻便省力,是当时先进的耕犁,历经多代,乃至后世机械化覆盖前的一千多年里,一直都在使用之中,从未被淘汰。
“有了新的大唐五谷,又怎么可以没有耕种工作呢?”魏明看着面前的造物,露出了会心的笑容。
随即魏明自言自语,喃喃道:“不过这些简单的DIY工艺,可体现不出神机百炼的强大。”
而后继续埋头苦干,打算先用有限的材料,炼制出一具简单的傀儡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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