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瓜洲渡
反抗邦多利重女的一百种方法 作者:瓜洲渡
(mygo+邦老团+轻音+海猫,海猫提供财阀背景,会有剧情涉及但没看过不影响阅读。)
著名哲学家达奇·范德林德曾言,人无法违背本能,就像人无法抵抗重力。
本能的确无法违背,但重力真的无法抵抗吗?
曾经是C团遗老,曾是平泽家养子的右代宫胜人说道。
“我的青梅竹马仓田真白叫我去帮忙,Hello+Happy+World那边要继续扮演魔虚罗,popipa成天说我是她们的第六人,叫我去听live,樱丘那边的放学后茶会也让我去喝茶。”
“我支援乐手做的很开心,右代宫财团,山吹面包房和平泽家的女生和家产等着我继承,作为月之森第一任男生学生会长有很多事要做,还要和比我大一岁的侄女缘寿一起组新乐队。”
有那么多事情做,自然没办法一休尼mygo。
“那么,各自安好吧。”
在胜人背对着几人,准备离开的时候。
背后,传来了一股可怕的气息。
哎,这个作者又搞大杂烩了,他又要扑街了。
第一章 月之森的男学生
月之森女子学院,一所拥有百年历史的名校。
在这里上学的学生,要么是富家千金,要么是在大型赛事中获奖的一流人才。
总之,这里汇聚了他校学生艳羡的目光。
今天是四月十日。
开学刚两天。
穿着白色变形领的藏青色水手服的大小姐们三两成群的入学。
已经在这里呆了一年两年的学生,自然已经结成了自己的圈子,而刚来的新生也有很多是从初中部升上来的,有不少认识的朋友。
一言以蔽之,从外部升学进来的人,很难加入这里的圈子。
更别说是男生了。
没错,男生。
从刚入学开始,不管出现在哪里,都会被无数的目光投射。
有好奇,有惊讶,甚至也有某种人之本性的欲望。
身高一米八八,宽阔的肩膀,发达的肌肉。
白而不冷的肤色,硬挺的五官。
总体来说,这是一个从身材到容貌都极其俊美的男子,说他是在做职业偶像也一点不为过。
能够拥有这等容貌的概率,说不定比二百五十七万八千九百一十七分之一还要小。
没错,我早就知道了。
右代宫胜人走在地砖古朴,绿意环绕的校园里,承受着目光,抬起头,做仰望星空状。
虽然现在的天空亮的连启明星都看不见,但他的心也早就已经比面饼里的沙丁鱼还要死了。
千言万语,最后化作一个字。
“淦。”
大中午的,胜人一个人坐在如公园般华丽的庭院长椅上。
说实话,他并不排斥被家里逼着进入月之森女子学院读书这件事。
胜人理解,自己有进入月之森的必要,他也认可这一必要。
所以,他愿意顶着异样的目光进入月之森。
可是……
哎。
先不提这个。
俗话说,既来之,则安之。
他自然也想融入这一集体。
然而。
“那个,你的大提琴弹的真的很好,但……非常抱歉……”
“后辈你的小号吹得真好呀,等着消息吧。”
右代宫胜人敢肯定,自己的水平远远超过社团面试时的其他竞选者。
……毕竟,他是这样的。
被刷下来的原因有且只有一个。
这倒也不能怪人家啦。
右代宫胜人理解那些学姐的困难之处,还有在这所学校他目前看到的两个熟人。
准确的说,是一个熟人()另一个只是曾经待在一个乐队里的伙伴而已。
过家家酒罢了。
只有不谙世事的大小姐,缺爱到极点的苦命人,还有精神有点问题的人才会真的把乐队当成命运共同体。
总之,那两个人胜人在学校里看到过,就是不知道她们有没有看到他。
……至于还有一个熟人,胜人则是没有看到。
那个没办法,毕竟对方比他高一年级,没那么好遇到。
说到高一年级,就不得不提到让他甘愿进入月之森的原因。可是……
哎。
“可也希望有人能理解我啦。”
坐在长椅上的他苦笑着。
就在这时。
腿边传来了毛绒绒,软乎乎的感觉。
他低头一看。
只见在胜人脚边蹭来蹭去撒娇的,是一只猫。
从后边没有蛋蛋可以看出,这是一只母猫,品种应该是俄罗斯蓝猫。
“啊,贝伦,你又来找我了。”
胜人提起这只母猫,四处张望一番后,把她放在腿上。
“幸好我有随身带着呢。来,你最喜欢的梅干……拉姆达没跟着你溜进来吗?也对,要是拉姆达都进来了,那月之森的保安可以回炉重造了。”
月之森这种贵族学校的校园里,当然是不可能有流浪猫定居的。
所以,被胜人命名为“贝伦”的这只猫,自然是从外面溜进来的。
说来有趣的是,这只猫,还有一只叫拉姆达的金毛巡回猎犬,一直都跟在胜人的周边。
不管是小时候在樱丘,上国中后借住在的江户川桥地藏通商店街,被带回右代宫家的半年还是现在。
从记事开始,这一猫一狗就一直在他身边了。
虽然不知道猫和狗能活多少年,这么多年下来了那根本就不是一只猫一只狗也说不定。
但贝伦和拉姆达就像是他胜人一直以来的护身符一样。
只要她们还在他身边,胜人就不会迎来败北。
和贝伦逗玩的一小会儿,让胜人心情大好。
干吧。
我右代宫胜人可不是会一直唉声叹气的人。
要在这个大小姐学校展开社交,首先需要一个机会。
一个能够展示自己的机会。
在胜人思考这件事情的时候。
“……阿荣?”
一个极其悦耳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是小白吗?”
胜人闻声望去,看向露出错愕神情的,他口中的另一个熟人—
仓田真白。
一头不过肩的白发闪闪发光,青色的瞳孔满是激动。
“是阿荣吗?真的是阿荣?那个传的沸沸扬扬的月之森的男生真的是阿荣?”
“啊,真的是我。有三年没见了吧,小白。”
提到这个话题,仓田真白不知道想到了什么,有点害羞的低下了头。
胜人看了一眼表。
“时间还早,要坐下来聊会儿吗?”
“嗯……”
(虽然这本书没有替身了,但为了行文方便,还是让我们请出我们的老熟人。King Crimson!)
“……阿荣,改名了吗?”
右代宫胜人是他的第二个名字。
在使用这个名字之前,他还有一个名字—平泽荣。
在上国中之前,胜人生活在距离这里电车一小时的樱丘。那时候,他们家和仓田家是邻居,他和真白则是很好的玩伴。
虽然仓田真白大他一岁,但实际上,因为性格比较腼腆,一直都是胜人在带着她。
直到国中,他离开了樱丘。
“嗯,写法是胜利者的那个胜人,不过读音一样。你用以前的方法叫我就好了。”
不管是胜人还是荣,他名字的读法都是“kuresu”,来源于希腊神话中的大英雄赫拉克勒斯名字中象征着荣光、功业的后半段。
名字倒是无所谓啦。
关键是姓氏—
“红色真实:平泽荣已经死了,永远不可能复活了。站在这里的,只是右代宫胜人,仅此而已。”
“阿荣……为什么说的那么中二……”
“你有资格说我吗?”
胜人站了起来,摆了个姿势。
“爱之迷宫之曲径你与我的魔导书,吾后背初生的羽翼伴随着……”
“你,你不要再说了啊!”
(King Crimson!)
“倒是小白,没想到你竟然是Morfonica的主唱啊,而且还来到了这个大小姐学校,真了不起。”
作为儿时玩伴的他早就知道,真白的声音很好听。
不过,因为性格问题,他并不觉得真白适合在人前唱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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