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读书的人
朱利阿诺让他顺路来卡丹城送一封信。他没有限定时间,显然这并非是急件。
汤马士很容易的找到了信的目的……居然是一家酒馆。
这个时代很典型的设计,一楼酒馆,二楼旅店,提供饮食和住宿服务。
大白天,又不是用餐时间,所以酒馆里喝酒的人不多。
但是这个酒馆有一个特色——那就是酒馆里没有女招待,只有男招待。相反,柜台后面站着一位“老板娘”。
汤马士一进门,那个伙计就看到他了。“这位年轻先生……”他面带微笑,但眼角却有一丝警惕。
这年头,修士进酒馆实在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更别说穿着修士袍的不一定是修士。
“有人叫我送一封信过来。”汤马士说道。
朱利阿诺的信上,只有地址没有人名。
当汤马士问到底送给谁的时候,朱利阿诺给了一个暧昧的笑容,却不肯正面回答。
原本以为信上地址是一个民居,没想到是一个酒馆。
“啊,请问送给谁?”伙计问。
“我不知道。”汤马士老实承认。“这里店主在吗?”
伙计向身后喊了一声,几分钟后,店里其他几人都过来了。
不是很大的店,里面只有四个人,两个招呼客人的伙计,一个明显是干干搬运之类粗活的搬运工,最后一个则是从柜台后出来的老板娘。
一个年龄大概三十岁上下,虽然一身都是男人味道……但依然算得上漂亮的女人。
莫非是……朱利阿诺的姘头?或者叫情妇?
“把信给我看看。”那个老板娘说道。
汤马士虽然疑惑,但还是拿出那封信。几人将信传来传去,但没有拆开来看。他们脸上的表情明显是轻松了许多。
“多谢,这封信就是给我的。”那个女人说道。
有些奇怪。
汤马士对于这个社会还是很无知的,所以不知道这种情况到底是正常还是不正常。
不过这毕竟是朱利阿诺的私事,应该是影响不到自己。
毕竟这年头,邮差偷窃信件包裹的事情时有发生,也没见大家把邮差杀了出气。
“既然如此,那我先告辞了。”对方既然把信收下,汤马士也就想离开了。
几个人高高兴兴的将他送出来,顺带说明白有什么需要可以来这里,保证半价。
这个小小的插曲之后,汤马士很快就开始去卡丹城的教堂。
这个时代,在一座城市里寻找教堂并非难事。毕竟不管什么穷乡僻壤,教堂总是修建的风风光光的。
所以汤马士就瞅着远处最高的建筑物去的。
不过卡丹城的情况和汤马士的想象有点区别,因为最高的那栋建筑物并非是教堂,而是一处商业行会总部。当然教堂也不难找,就在最高大楼的稍远处,就能看到那个醒目的十字架。
虽然不是最大最豪华的建筑,但也算得上最醒目的建筑之一。
虽然花费了一些额外时间,但汤马士最终还是到了教堂里。
一个规模相当大的教堂。比汤马士之前常去的霍穆托夫教堂大上整整一个档次。
规模更大,里面的人手也更多。
凭借介绍信,汤马士很容易就得到了接待。这次人员借用的事情显然早就被告知给教堂里每个人了,所以很快,一位执事就出来,将汤马士迎进了教堂侧面的一处厢房里。
作为教堂的护卫,骑士(学徒)全部都是住在教堂一侧的。
随后这里的骑士队长出来迎接他。
他的名字叫扬·博尔吉亚。身份地位吗,就和朱利阿诺在修道院一样。
虽然没有公开的任命,但事实上他就是这里的保安队长。所有的骑士及学徒都归他管。
至少表面上要听从他的安排。
他年龄不大,三十岁上下,正是年轻力壮的好时候。可惜的是,大腹便便的身材,让他看起来真的不像是一个骑士。
就是不知道他当初被册为骑士,其中到底有多少水分了。
他安排了汤马士的住处后,便大手一挥,让其自己今天自由行动。
有什么需要,都可以找这边司库去申请。
安排之后,他就匆匆离开了教堂,不知去哪里。
汤马士也不在意。因为和扬刚刚见面的时候,就闻到了这人一身酒气。估计不是去酒馆就是去妓院勾栏。
是的,妓院……在这个时代,这是城市里常规存在。
扬终究不是教士,所以就没那么多忌讳。
话说回来,这年头,哪怕教士也常去那种地方——这种事情早就不是什么新闻了。
看着扬的背影……汤马士若有所悟。
扬那胖乎乎的体型……哪怕当初受封时候有中坚的战力,现在估计也只有普通级了。
难怪这地方会需要外援。
第67节 初来乍到2
把自己的东西放好之后,汤马士在教堂里转悠了一圈。
一个很普通,很标准的大型教堂,除了规模之外没什么特色。
结构方面乏善可陈,一座举办各种仪式的正堂,两侧几十间厢房,后面有一个小花园,然后便是正大门,台阶倒是弄的很长。
小花园的一个角落作为演武场,摆着各种锻炼的器械。
只不过细看时,会发现它们因为很久没用过而满是灰尘。
这里的正规神职人员,就连洒扫的杂役全部加起来,也不会超过二十人。
不过话说回来,卡丹大教堂并不是一个承担培训教育职能的地方,所以这里也就没什么学徒,大家都要干活的。
相对来说骑士数量就有点多,连同汤马士是五个。
由此可见,卡丹城并不是那种善良之地,也许这里的人对上帝缺乏敬畏?
在教堂内转完圈之后,汤马士到了教堂外面,同样绕个圈,想看看周边环境。
周边环境实在不太好,教堂两侧各有一条小巷。巷子都是死路,猜也能猜到这地方有多脏多乱。
虽然卡丹城有了市政卫生之类概念的雏形,但它终究只是一座中世纪的城市。能维护的,也就是城市中几条大道而已。
别说中世纪了,哪怕汤马士前世记忆中的现代化都市,小巷里臭气熏天也是常态。
反正汤马士对于这两条小巷的看法就是——这就是两处垃圾堆。
呕吐物排泄物生活垃圾之类,混合成一种让人掩鼻的恶臭。
很不愉快的看过两条小巷之后,汤马士开始尝试绕到教堂后面。
没走几步,前面拐角处,悄悄多出来几个挽着袖子的壮汉。
目光炯炯,全都朝着汤马士这边看。
汤马士脚步一顿,迅速侧转头瞟了眼。
果然,身后也有几人过来了。这几个更危险,手里拿着木棍,一副虎视眈眈的架势。
汤马士停下脚步。
“几位,”汤马士按照修士的礼节,在胸口画了个十字。“请问有什么贵干。”
“这位修士大人,有点事得请你过来一趟。”前面带头的那个人皮笑肉不笑说道。
“如果几位有宗教上需要,我本不该拒绝。但我毕竟不是正职。正职在教堂里,几位只要进门就能看到。”汤马士回答道。
“你是外地来的是吧?”那带头汉子问。
“是的。”
“那就对了!给我上!”带头汉子喝道。
近十人同时冲了上来,将汤马士前后都围住。
不过就在不远处,还有一人,正站在墙边面色平静盯着这边。
此人身上穿着一件精制的皮甲,腰挂长剑,脸上有一道长长的伤痕——虽然破相,却给人一种不怒自威的气势。
有眼力的人看一眼就知道这人是个佣兵。
卡丹城佣兵很多,甚至有工会。
此时他仔细看着前面遭到围攻的汤马士。
真正练过武艺和没练过武艺的人,除了战力上的区别之外,眼力也有着巨大区别。
练武之人,动作和普通人就完全不一样。
比方说他就注意到汤马士的脚步……看似汤马士是被包围堵在墙角,但实际上这是汤马士自己的选择。
而且那件修士袍……
样子看上去像是苦修士袍,但实际上不是。
苦修士的袍子非常简单,以至于几乎藏不了任何东西。
而这件袍子,应该是专门定做的“伪”苦修士袍。
因为在汤马士脚步挪移的瞬间,他注意到袍子下端的摆动角度不正常。
麻蛋,这家伙身上带了武器,应该是佩剑。
别看看上去手无寸铁,但实际上却有武装。还狡猾的将武器藏在袍子里。
别看这群人手上有几根木棍,但对付赤手空拳的人很管用,对上利剑那就完全不行了。
眼看着一群人即将冲向汤马士,开始殴打。
汤马士的手也悄然伸向腰间。
佣兵一个箭步往前踏出。
“住手!光天化日之下,你们怎敢在教堂边对修士动粗?”
他大声呵斥道。
声音一出,那十来个流氓立刻停下脚步。
“啊,原来是修士啊,看样子我们认错人了!”那带头的无赖看着佣兵冒出来,脸上挤出了一个难看的笑容。“真的不好意思。”
嘴上说着道歉,但却丝毫没有挪开位置的意思,显然还不肯放弃。
汤马士面色沉着,仔细打量着看这群人。
从衣着,言行来看,应该是社会底层的那种流氓无赖。
正常来说,教会是社会的高层。就算是最下层的教士,也不是寻常百姓能惹的。
这些人敢惹他,明显有目的,也有背景。或者说,他们就是受人指使的。
而这个中途冲出来的佣兵,很可能才是这群人真正的头目。
只不过汤马士心中无惧。面前这些人,只要没有突然从裤裆里掏出什么火枪弓弩炸药包出来,他自信打不过也能跑得过。
他试探迈出一步,果然对方挡在前方,不肯放他离开。
“既然认错了,那鄙人就先告辞了。”汤马士说道,做了一个“请让路”的手势。
“修士老爷说笑了,既然是认错了人,开罪了您,今天自然是要给赔礼道歉不是?”佣兵面带微笑道,顺手拍了拍自己的佩剑。
别看你藏着长剑,我也有呀!
“正好我知道一间很棒的酒馆,不如我就请个客,大家一起喝一杯,正式致歉一下?”佣兵笑道。
其他人纷纷起哄,“去去去”的喊声此起彼伏。
“这位小修士,我这样诚意邀请,若是不去那就是不给我面子了。”佣兵声音中威胁之意隐约露出。
汤马士的目光停留在对方身上。
上一篇:原神:我将剧情写成小说剧透未来
下一篇: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