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读书的人
眼前此人脸上有伤,双腿粗壮有力,隔着裤子都能看出来。行走时步履稳健,偏偏又带有一丝轻盈。
这位应该是有几分本事的。至少是练过步法,甚至连身法都可能练过。
猜测应该也有是普通,甚至中坚级的战力。
“承蒙厚爱,但正好我今天有事,改日一定去。”汤马士冷冷一笑。
第68节 初来乍到2
周围一群人顿时面露不满,纷纷往前逼近,眼露凶光。
那个佣兵盯着汤马士,看了数秒。脸上笑意渐渐消失。
空气仿佛凝固起来,某种紧张气氛变得浓郁。
他身上同时渐渐散出一丝危险的气味。
这是一种源自本能的感受,就像是一个人面对老虎——哪怕他这辈子是第一次看见老虎,他的本能也会向他发出警告。
“改日吗?”佣兵突然露齿一笑。
伴随着这一笑,整个紧张气氛突然松弛下来。
“也好,不知道这位小修士的尊姓大名。”
“我叫汤马士。”汤马士回答道。
和他预想的一样,对方也忌惮。
虽然这个时代是一个强盗土匪层出不穷的年代,但在一座城市的大街上当众动手……还是很犯忌讳的。
背后指使他们的人,也没有强到可以打破这种规则的地步。
真的达到这种地步也就不需要雇佣这种地痞流氓出来干这种事情了。
“胡安!”那个佣兵指了指自己,说道。
汤马士颔首逊谢,然后朝着教堂大门那边走去。
一行人顿时分开一条路,让他离开。
不多时,他就进了大门。
看着他走远,自称胡安的佣兵长长呼出一口气。
“老大,为什么就放他走了?”之前的带头汉子不理解。
“和预料的不太一样。”胡安说道。
刚才气氛紧张起来一触即发之际,他感觉到了危险。
很难形容的危险,让人毛孔隐隐泛起鸡皮疙瘩的那种。
他是老资格的佣兵,虽然谈不上身经百战,却也是上过多次战场的。
战场是个锻炼人的地方。也是一个淘汰过滤人的地方。
和很多人想象的不同,战场锻炼的并非一个人的实战能力——或许某些人修行武艺到了一个瓶颈,最后需要通过实战来突破,但这种情况极少——而是锻炼一个人的眼力和直觉。
上过战场之后,你就会明白,一个人的生命微不足道,一个人的战斗力也微不足道。能让你活下来的,不是你手中兵刃,而是你的眼力。
你要懂得什么时候要遵命,什么时候要玩命,什么时候要逃命。
战场上,死的不是强者,也不是弱者,而是不长眼的愚者。
刚才他从汤马士那种发自内心的镇定中,嗅到了危险。
对方身上藏着佩剑,而且流露出那种神色,摆明了不太正常。
除此之外他也早就知道汤马士是个骑士学徒……真正练过的那种。虽然练的时间不长,只有一两年,但刚才那种感觉不会骗人。这个叫汤马士的,应该很强,至少很自信。
如果再逼迫下去,对方一定会动武,而一旦动武,自己能活下来的可能性真的不大。
毕竟他这边只有自己一人有武装——那些手下的棍棒和赤手空拳没什么差别。
他的目的是挟持威胁对方,而不是和对方拼命的。
佣兵可以拼命,但要有拼命的价格!
对方不吃这一套,他就得懂得及时止损。
“这家伙太年轻,而且练过武。恐怕逼急了会动手。你们有没有发现这家伙身上藏着武器?”
几个手下面面相觑,然后纷纷摇头。
他们没看出来。
那种苦修士的袍子,应该是藏不了东西才对。
胡安叹了口气,不过没办法,眼力这种东西不是每个人都有的。
“不急……回头还有时间。反正我们的目的只是将他带过去!”
世人都知道,让人屈服无非是威逼利诱。但现实中,在有选择的情况下,大家都会选择威逼,很少选择利诱。
因为威逼是不用钱的,利诱则是要花钱的。
汤马士的前世有个名词,叫做“统战价值”,其实就是这个意思。
汤马士返回大教堂,正好遇到晚餐时间。
这里可不比修道院,一日三餐都是清汤寡水。事实上,晚餐很丰富,汤马士享受了一份阉鸡,以及佐餐的红酒。
吃完饭,这边连晚课都没有。除了两名骑士值夜之外,其他人一律不做要求。汤马士看到不止一人悄悄离开自己玩去了。
难怪明明有五个骑士,演武场的器械都落满了灰。
汤马士一个人在演武场稍微练了练,免得自己身体反应退化。
夜色里,教堂这边空空荡荡。
至于两个值夜的骑士……正在那边喝酒打屁,说的无非是风花雪月之类传言。
嗯,汤马士知道自己不该背后说人坏话,但是感觉……这些比他记忆中前世那些三流小区里的保安爷爷还不负责。
汤马士开始明白为什么说教会腐败堕落了。麻蛋,原来修道院那边都还算是好的!
至少修道院也只有中上层才腐化堕落。
他绕着教堂内再次走了一圈,确信这地方纪律非常松散,骑士也不例外。
但是既然扬·博尔吉亚都不管,他也懒得废话。
教堂里还有一个好处,那就是有个不错的小型浴室。
很舒服的洗了一个澡,然后回自己的房间。
有一个疑惑,那就是没看到罗斯季斯拉夫。
两个人一起被“借用”到这边来,但来了之后汤马士就没见过罗斯季斯拉夫。却不知道这个罗斯人到底去干嘛了。
照理说罗斯季斯拉夫比他早出发,应该到了才对。
躺在床上,感受着这个陌生环境,同时思考着之前发生的事情。
那个叫胡安的是怎么回事?
如果说意图,他明显是想挟持自己去某个地方。而且,这应该不是无差别抓人,那群汉子绝对不是偶然路过,很可能是故意守在那边上等着他的。
我初来乍到,就连周边环境都还不熟悉,不可能得罪什么人才对。
为什么会有人盘算着对付我?
回想这个事情,汤马士心头疑惑越来越多。
我真的什么都没做过啊!之前完全生活在修道院中,和外界基本上谈不上特别接触。
等等!不对!
他突然之间醒悟过来,自己来卡丹城这边,还是做过一点事情的。
那就是帮助朱利阿诺送信了!
第69节 追查1
将时间线细细一想,自己先去了那个酒馆,然后花费了不少时间才到了修道院。
如果在酒馆那边落入别人眼线的话……那他们确实有充足的时间调集人手,准备对付自己。
难道是……朱利阿诺的仇家?
如果是为了这件事情来的,那朱利阿诺的姘头恐怕有麻烦了。
汤马士不是很确定,但是这件事情真的需要深入追究。
他可以不闻不问,假装什么都不知道,然后尽量不出门。
想来那些人也不敢直闯教堂吧。
但如果他真的这么做了,那就等于将一切交给命运了。未来就是任由命运操控掌握。
不行,必须试试,看看是不是因为朱利阿诺的缘故,或者说另有缘由。
他心中很快计较已定。
如果是朱利阿诺的缘故,他就得赶紧给修道院那边写一封信,甚至直接回去通知朱利阿诺。
毕竟看着卡丹城教堂的情况……汤马士觉得自己请假三五天不会有什么问题。
不过,也不能太直接,刺激到那些朱利阿诺的仇家就不好了。
必须隐瞒身份才好。
不过这又有一个问题了,要怎么隐瞒身份呢?
黑衣蒙面……那估计出门撞到巡逻队就糟糕了。
卡丹城有独立的自卫队或者叫城防军……汤马士进城的时候就看到他们在执勤。
虽然名字叫“自卫队”,但实际上就是军队,装备齐全,弓弩火枪都有。
汤马士不觉得自己现在能和弩箭子弹硬顶。
不能蒙面的话……那就换个方法。
汤马士想着,从行李中找出了一套衣服。
之前在镇子上买的,为的是袭击巴蒂斯塔修士。他当时扮作蒙面强盗,从巴蒂斯塔修士那里抢了好大一笔钱。
唯一可惜的是巴蒂斯塔修士太脓包,被直接吓昏过去,所以没能问出那封信的内容。
自那以后,巴蒂斯塔修士那真的是赖在修道院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汤马士再也没有同样的机会。说起来还是有点可惜的。
此时月色正浓。
汤马士换上衣服,悄悄离开教堂。
他决定晚上再去一次那家酒馆附近,看看情况。
如果真的有人在监视,那么有大概率能找到什么线索才对。
中世纪的城市,夜晚和前世的大都市完全不能比。
时间大概是晚上七八点钟,街道上一片安静,只是偶尔路过几辆马车。
只有少许的酒馆妓院等特殊场所,还有灯光亮着,普通居民早就熄灯。
街道上,有巡逻队经过。但巡逻的间隔时间很大,有很大空子可钻。并不能真正震慑不法之徒。
汤马士用了很简单的办法——他给自己脸上涂上了碳灰。
脸上黑乎乎的,看不清楚面容。当然这种伪装只能说夜晚户外有效,进入光线良好的室内环境,马上就会被人察觉倪端。
他沿着白天的记忆,很快来到酒馆。
一座看似很普通的,正在经营的酒馆。感觉里面应该有不少客人。
汤马士没有进去,而是在外围寻找。
如果有人监视这里,那么室内要有眼线,室外也要有眼线。如此,才能万无一失。
他很快注意到在酒馆侧面,站着两三个汉子。
在这个夜晚,无所事事的站在这里吹冷风!却不肯进入温暖又有美酒佳肴的酒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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