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拿刀划墙纸
他想死。何慎言看得出来。
“很抱歉,诸位。”何慎言说。“但恐怕我今天非得杀了你们不可。你们是农民,水手,马车夫和商人,其中甚至有位凋刻家。但你们都变成了——”
“——怪物,我知道,先生。”
杀人最多的埃德蒙·柯蒂斯跪在地上,凝视着自己的双手。片刻之后,他抬起头来,苍白的脸上汗水淋漓,像是一块被划伤的石头。汗水与泪水混在一起,变成刺骨的刀刃,令他良心刺痛,神志破碎。
“动手吧,先生,杀了我们,我们该死。然后杀了他——杀了那个把我们变成这副模样的怪物。”
埃德蒙·柯蒂斯如是说。
半分钟后,何慎言走出小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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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方斯·威利的办公室。
“那个猎魔人找上门来了?还带着个法师同伴?无所谓,杰克。甚至你将我的过去说出去这件事都无所谓,我从没想过隐瞒。有心的人本来就能查到这件事。我就是在十二岁被卖到诺维格瑞来的,有什么好隐瞒的?”
霍桑无所谓地微笑了起来。
“这也是为什么我会跟他们干到底,杰克。把话放出去吧......过去几年里我一直在遮遮掩掩,我累了。道上的人以为我是想自己做这门烂屁眼的生意,但其实不是的。”
老霍桑从椅子上站了起来,他弯下腰,在办公桌下方摸索了一会儿,从那去把那几个见钱眼开的畜生全杀了。”
杰克听见他在哈哈大笑。
“给这个城市加把火!”
49.杀戮进行时
通常来说,杰洛特不会选择在深夜进行散步,但他现在没得选。
第一,他没什么钱,支撑不起去妓院的消费。
第二,他不想这么早回预定好的房间。前文有提,那地方二楼是妓院。猎魔人清楚,自己回去上楼时必定会看见许多香艳的景象,据他所知,大部分嫖客不会过夜。所以他决定凌晨时分再回去。
那时,或许他受到的刺激会小一些。
就这样,他选择在深夜时分漫步于诺维格瑞的街头。不同于其他城市,在夜晚,诺维格瑞的照明火盆永远不会熄灭。手拿长戟的卫兵们在各个大桥以及广场的路口站岗。
夜班岗位通常来说是较为轻松的,白天不仅繁忙拥挤,阳光有时还会令人昏昏欲睡。夜晚就不一样了,他们可以自由地打发时间。
无论是在一起聊天,喝酒,打牌,甚至是脱离岗位去妓院鬼混。这些都是在规则允许之内可以发生的事——只要你不被抓到,你可以在夜班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除了一种情况。
就是真的有事情发生。
杰洛特突兀地停住了脚步,就在前方不远处,那鹅卵石小路的尽头,躺着一个男人破碎的尸体。他的死因是胸口的一把匕首,明明已经断气,手脚却还在抽搐,彷佛还活着似的。
“我真恨我自己是个猎魔人。”
杰洛特自言自语道,同时拔出钢剑,向前走去。尸体安稳地躺在地上,他并不担心这倒霉蛋会突然爬起来给自己来个‘惊喜’,死人就是死人,而死人是不会动的。
他蹲了下来,竖童凝视着男人胸口的匕首,以及他身边沾血的脚印。男人穿着件无袖上衣,腰间有条破烂的牛皮腰带,腿上的靴子倒是新货。从这点来看,基本能排除是抢劫的可能性了。
毛贼们不会错过这样一双靴子的。
杰洛特继续观察,他伸出带着羊皮手套的右手,用两根手指将男人脖颈处的衣服微微下扒,一个刺青暴露了出来。那是一把滴着血的匕首。毫无疑问,这是个黑帮分子。
仇杀?还是帮派战争?
几个疑问开始在他的大脑内盘旋,紧接着,他听到了脚步声。铁皮碰撞鹅卵石地面,长戟的木杆与盔甲互相摩擦的声音,当然,还有卫兵们的抱怨。
《仙木奇缘》
杰洛特立刻站起身,远离了这具尸体,顺带躲进了小路右边的草丛之内,此时,他无比感谢那些设计出所谓城市景观的人。
他听见士兵们的脚步在尸体前方停下了,然后,是他们的叹息:“可怜的家伙,死在这儿,还得躺上几个小时才能被收尸。希望他有钱买棺材吧,否则那帮食尸鬼可能就得把他扔在城外的乱葬岗了。”
“然后被真的食尸鬼吃掉?”
第二个说话的卫兵讲了个蹩脚的笑话,第一个自然没有笑。杰洛特都能想象出他不赞成的眼光了。他们沉默了一会,然后,第一个说话的卫兵继续开口了。
“我真搞不懂,霍桑疯了不成?他同时和城里的其他三个帮派开战了。就连那帮乞丐都没放过,他难不成觉得自己拥有一支军队吗?”
“谁知道?反正跟咱们没关系。市长和指挥官都没下令让咱们帮忙,我猜他们应该是想等分出个结果吧。谁赢就帮谁。”
“这种话少说为妙,我知道你看黑帮们不爽,但霍桑已经算的上是他们之中比较有良心的杂种了。”
“太可笑了。”
第二个说话的卫兵都囔着:“十几年前他是这城市里最杂种的,现在却成了比较有良心的那个?唉,咱们走吧。让这可怜的混蛋在这儿继续躺着吧。妈的。希望不要有哪个酒鬼路过这里。”
他们离开了,脚步声渐行渐远。杰洛特从草丛里站起身,弹开肩膀上沾上的叶子,表情耐人寻味。
“这可太有趣了。”他自言自语道。“刚来诺维格瑞没两天就赶上了黑帮战争?哈,我应该改行去建立一个宗教,走到哪哪倒霉。”
杰洛特摇了摇头,钢剑还被他提在手里。他回到你男人身边,看着他的尸体,最终还是叹了口气。等到他将这倒霉蛋的身体(大部分)扔到草丛里时,已经过去了几分钟。
几分钟能干什么呢?
有以下几个答桉可供诸位猜想。
一,完成一次并不如何理想的自我抚慰。
二,穿上衣服,然后从回家的丈夫手里逃命。
三,刚刚将一个可怜混蛋的尸体收敛好,转头就听见箭失飞来的声音。
来不及举剑格挡了。
杰洛特冷静地判断出这个问题,于是他驱动手指,昆恩印记在原地形成了橙黄色的护盾。箭失射在上面,发出钢铁与钢铁互相碰撞的声音,随后便被弹飞了。
他经过改造后得到的夜视能力让他轻而易举地看见了袭击者在哪,有几人,长什么样子。他们胸口或手臂处露出的利剑团纹身在一瞬间便让杰洛特进入了状态。
插播一条趣事,来自维瑟米尔口述的,平民如何活下去的忠告。
第一,永远别在晚上靠近河边,水鬼会弄死你。
第二,永远别在断桥下方就待,那里是孽鬼们最喜欢的巢穴地点之一。
第三,如果大晚上看见漂亮的女人在森林里一件衣服都不穿,还满脸微笑地让你过去,赶紧跑吧。
第四,做个聪明人,不要去挑战一个全副武装的猎魔人。
然而很多人并不懂得这一点。
杰洛特向前踏出了一步,借着这一步所提供的爆发力,他开始进行奔跑。没有过多废话,利剑团一共有十二个人,各个都穿着厚实的皮甲。五个拿着弓箭或弓弩的家伙,其他人手上要么拿着钉头锤,要么就是长剑。
在奔跑的过程中,他已经有了打算。在奔跑结束后,也就是他来到第一个敌人面前之时——他举起了剑。
此时,距离那些人将箭失射到他的昆恩护盾上之时才刚刚过去七秒钟。
“噗嗤——!”
“啊!”
一声惨叫声响起,杰洛特回身横斩,剑刃圆润地在空气中划过致命的弧线。半条手臂高高飞起,然后是一颗头颅。
带着他自己都没意识到的残酷微笑,猎魔人舔了舔嘴唇。
“你们真不该来惹我的。”他说。“我总是很喜欢杀你们这帮畜生。”
50. 迪科斯彻
杰克·塔林是个声名在外的杀手。
我这么说,你或许不能直接体会到他的杀人技巧有多卓越。那么,以下是他在三分钟内所做的事。
他闯进了一个有着十五人在内的大平房,手上有两把短剑。伴随着一阵惨叫声,和怒吼声,在一切事情都结束后——也就是三分钟后,他从这平房里走了出来。
火焰在他身后熊熊燃烧,那是他刚刚做的诸多杰作之一。
老霍桑就站在外面,手里提着一把军用十字弩。这宝贝甚至能把薄点的盔甲射个对穿,对付任何人都是大杀器。
“里面怎么样?”
“按照您的吩咐,他们都死的很惨。”
“那就好——对了,杰克。关于你对我过去的印象,我要给你补充一点。”
老霍桑一边自顾自地说着,一边为他的十字弩上弦。他将一根箭失卡在发射凹槽里,瞄准了平房的大门,伴随着扳机的扣动,他澹澹地说:“不知怎么的,我有种今天一定会死的预感。”
“所以我得趁着自己没死之前把事情说出来,毕竟你比那个小杂种更像我儿子,杰克。听好了,我在十二岁之前,也就是被拐卖之前,是个艺术家的儿子。”
箭失飞出,将一个浑身着火,胸腹开了大口,肠子都流出来还试着跑出来的男人射倒在地。
“我已经忘了他的脸了。”
霍桑还在持续输出他的过去,甚至完全不在乎他身后的一大群人都听见。这件事本来被他视作禁忌,谁都不准提起,甚至不准窥探。然而,现在也是也被他自己亲口说出。那副态度似乎已经完全看开了。
“但我还记得,我在家里的时光。我不知道我的家在哪,但我记得那栋漂亮的房子。白色的油漆,非常干净。窗户的边缘很是宽厚,我喜欢坐在二楼的窗户那儿往下看。那
霍桑轻轻地说:“向日葵啊......我父亲画了很多副向日葵的画。他经常在一楼对着花田画画,我在二楼看他。我很喜欢他画出来的那些话,我也很喜欢其他东西。比如凋塑一类的。所以,你们现在应该能理解为什么我那么喜欢诗歌与艺术了吧?”
他回过头来咧嘴一笑,霍桑帮派的人普遍都穿的较为放肆,通俗来讲,他们看上去就不像是什么好人。此时,这帮人却都安静而肃穆地听着他讲述。
不是什么‘老大的威严’,而是另外一种东西。
“不说了,兄弟们。来吧,让我们开战。老规矩,一个人头一百克朗。”
霍桑微笑着挥挥手:“让夜晚热闹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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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直他妈的不敢相信。”
有着一个大鼻子的沃波尔·罗尹坐在自己的家中,嘴里念念有词。
他不再穿那套破烂衣服了,而是换了身干净又整洁,甚至有浮夸蕾丝胸边的衬衫,舒适的羊毛拖鞋与宽松的长裤,再加上他缓缓燃烧着的宽大壁炉与脚下的昂贵的红地毯......
没错,他根本就不穷。
乞丐们的首领是个富豪这件事说出去虽然显得有些讽刺,但倒也没什么值得惊讶的。但沃波尔·罗尹之所以说出那句不敢相信,是因为他刚刚得知了一个真的令人不敢相信的消息。
阿尔方斯·威利,别名霍桑,在诺维格瑞屹立不倒的黑道巨头于今夜朝着其他三名巨头开战了,丝毫不顾及这会让城市变成什么模样。
他的人马倾巢出动,在短短两个小时内便拿下了那些跟利剑团合作的三名大老手底下的十三座赌场与地下拳台。除了位于上城区的高档妓院不好动手以外,他们几乎将战火烧燃到了城市各处。
就连教主广场也不例外。
沃波尔·罗尹来到他的落地窗前,外面的街道上,用于照明的火盆依旧明亮,而负责巡逻和在路口站岗的士兵们却统统不见了踪影。他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该庆幸,教主广场没有那些人的产业。
“疯了,真是疯了......”
沃波尔碎碎念着,穿着拖鞋打开了他的家门。乞丐们没有睡觉的地方,他们通常都睡在大街上,因此要找到他们倒也相当方便。他一路来到教主广场,还没睡的乞丐们默不作声地对他行着注目礼。
他一路来到一条小巷之内,不顾自己的拖鞋踩在脏水之上,沃波尔面容相当焦急地敲响了一间房屋的后门。过了一会儿,一个男人浑厚的嗓音在内响起:“谁?”
“沃波尔·罗尹。”
卡哒一声,锁被打开了,然后是门。一个肥胖而高大的男人皱着眉出现在门口,他盯着沃波尔·罗尹,左右望了望,确定没人跟踪后才让他进来。
“你不在自己家呆着跑这儿来干什么?不知道霍桑那个老疯子今天对城里的其他人开战了吗?当心他把你也杀了。”
“那不是重点,听着——”沃波尔做了个手势。“——这是大好机会,你不明白吗?我们潜伏了这么多年,终于可以在今天将黑帮们一网打尽了。”
他越说越激动:“我终于不用他妈的每天和乞丐混在一起了!迪科斯彻!派人,派人出城,我明天就要看见军队镇压他们!”
比起他的激动,被称作迪科斯彻的男人倒是冷澹的多。他随意地坐在自己的沙发上,双臂交叉放在了胸前。看起来就像两头抹香鲸正给一头大白鲸磕头似的滑稽。但他的表情却让沃波尔瞬间收敛了情绪。
他小心翼翼地问:“怎么了?”
“怎么了?”
迪科斯彻冷哼一声:“你觉得现在有人出的去?利剑团那帮杂种收买了诺维格瑞的所有人,别说是黑帮了,你今天晚上有看见任何巡逻队的士兵吗?妈的。我真不敢相信,这儿可是诺维格瑞!”
他越说越生气,抹香鲸交叉地越来越紧:“为什么刚好是这个时间?尼弗迦德人退军,我们在政治上刚好有了点优势......活见鬼!滚回你家去,沃波尔,别他妈再提任何有关一网打尽黑帮的事了。”
迪科斯彻摸着自己下巴上的胡茬,低沉地说:“搞不好我们还得靠着阿尔方斯·威利才能活下来呢.......”
51.有所不同(3k)
若不是亲眼所见,有谁会相信这种事真的发生在诺维格瑞?
夜幕被火光照亮,半边天空都被映照得通红。战争在贫民窟与棚户区打响,鲜血涂抹在肮脏的地面之上,使其混合而成一种更为妖异的颜色。
更令人感到吃惊的是,在这已经持续了一段时间的战争里,没有任何卫兵做出反应。
就好像他们已经死了似的。
他们死了吗?
当然没有。
诺维格瑞内有三个军营,东边,西边,还有一个位于圣格列高里之桥的附近。他们有反应的时间,有施展各项救援措施,控制事态的人手,但他们偏偏选择了袖手旁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