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酒歌
做梦吧!
“社会是在发展的,没有什么不可能。”伍豪摇头道:
“好吧,我就不说过上跟陈老板一样的生活了,哪怕这些职工每个月只花10个大洋在吃饭上,那也是一万万大洋的生意,会让多少老板发财?”
有人下意识地反驳道:
“按这么说,陈老板每个月自己花1000个大洋在吃饭上,假设又有十万个陈老板,不就...”
话没说完,他就被其他人用看傻逼的眼神怼回去了。先不说谁家经得起这么造吧,你是猪吗?
每个月吃1000个大洋?
“你看,大家都知道,一个富豪再怎么吃,也不可能比一万个穷人吃更多东西,如果我们能让穷人的消费涨起来,是不是就能赚更多了?”
“这...”
“但问题是,现在这些穷人,还有更广大的农民,他们每个月连吃饱饭都很难了,更别提花钱了,所以他们发不了财,老板也发不了财。”
“所以我们这个政府要做的,就是让企业让利给职工,让职工有能力消费,这样才能促进经济流通,整个国家和社会都越来越富裕..”
嗯,道理这么一说确实很简单,也确实很有道理,但怎么可能做得到呢?
我凭啥把我的钱分给穷鬼!
我先富裕起来是我的本事,跟穷鬼有什么关系!
难不成我富起来了,还要去帮助那些穷鬼也富起来不成?那我富起来的意义在何处!
很多人在心中暗暗吐槽,却碍于宴会的氛围不好直说。伍豪看出了他们的心思,却同样没有点出来。
反正接不接受都是这么回事,中共中央已经决定了,在红军控制并建立起有效控制政权的区域内,全部都得这么干。
不接受?
没关系,我们中共也不强求,那离就离开呗!
你的财产我们都不没收,甚至允许你用高于市场的价格卖给我们。
只是,我们给你的第一个条件,绝对是最好的,如果不同意,以后就别想有类似的待遇了。
用马诗舞同志的话说,这叫做“自然筛选”。
解释完中共的底线和初衷后,伍豪正待解释其他问题,有一名工作人员过来耳语了一阵,他便只好笑道:
“抱歉,诸位,有点事情,需要暂时离开一下,大家可以继续看看这些法律条文,有疑问我们回头再聊。”
说罢,他跟诸人连连拱手,正欲离开,却又状若无意地跟陈老板多问了一句:
“陈先生,我记得,你在新加坡,有罐头厂、米厂、铁厂、橡胶厂...对吧?”
“呃...是的。”
“我们很需要这些东西,你可以考虑一下。”
358投资国家才是最大的生意
留下一堆法律文书和几名工作人员,伍豪离开了,但宴会现场这一桌的氛围,反而一时之间陷入了沉寂。
伍豪走之前留下的那最后一句话的意思,再明白不过了∶中共这边需要大量的物资,也就有着大量的生意可以做;换言之,大家都有发财的机会;
然而,想发财,就必须听中共的,就必须按照中共颁布的法律来做事;
然而,遵守这些法律的话,大家感觉没法赚钱,怎么看怎么都不值当;
然而,你喊着老子不干吧,人家虽然没明说,但态度其实非常明确:
“你不干,有的是企业主干”。
所以,包括陈嘉庚在内,没人知道接下来应该怎么聊了。为了活跃气氛,伍豪留下来的一名工作人员笑道:
“诸位先生不要紧张、也不要忧虑,我们中国共产党是讲规矩、讲法律的,如果有什么疑问,可以整理整理,大家坐下来一起慢慢聊。”
讲道理,这句“讲规矩、讲法律”,是众企业主、资本家在看了如此之多对自己不利的法律条文后没有立刻离开、而是继续留下来的最重要的原因。
在南昌走街串巷“搞调研”的这段时间里,大家都渐渐认可了这一点。
不光是这次震惊全国的大审判,也是因为中共官员的清廉和敬业程度着实超出了他们的想象。
就比如说商税税率问题,为啥刚刚没人揪着这个问题死缠烂打呢?
因为,诚然,以所得利润计算的5%-45%的累进税率似乎比国民党那边高太多了(普遍是营业额的4%到10%,或利润的3%-35%) ;
但问题是,在正税之外,中共一方面没有“屎捐”、“开门捐”、“过路捐”、“地捐”等苛捐杂税、也没有官员找商人敲诈勒索啊!
只要在民国的土地上做过的生意的都知道,那些玩意儿才是真正的成本大头!
你没点硬关系,国民党的官员会按规矩给你收税?
别闹。
为什么大家都热衷于给国民党的官员送钱?
因为只要送够了钱,他是真有办法把你要交的税给你降低大半甚至直接免除税务乃至解决整个流程的所有麻烦的!
反正都是要交钱,自然是要交给能帮自己带来最大好处且能够让总成本降到最低的人;
这是做生意的基本逻辑。
而且,按“利润”而不是按“营业额”收税,没利润自然不用交,怎么把利润做低,这都不用人教;
另外,由于南京政权和各地军阀为了减少设置机构和人员成本以及收买人心,在很多领域和地方是放弃了官征制而采用传统的包征制或代征制的。
什么意思呢?
没错,就是包!税!制!
难以想象吧,都1932年了,南京政权还在搞“包税”。只要中标者能征到政府所要求底额税金,多征的都是他自己的,甚至还玩出了“总承包商和分包商”的新活儿。
用屁股想都知道,各地包税商肯定是“只要征不死,就往死里征”,反正多出来的就是自家利润,至于商户和老百姓死活管我屌事?
所以,这逼得很多商会和同业公会自己去参与投标,自己征自己的税,然后整个行业或地区联合起来把税额控制在一定程度免得被玩死了。
综上所述,对于民国的商人而言,真要算起来,共党的实际税率搞不好比国党和军阀那边低多了。
在座大部分都是走南闯北的聪明人,关于这个问题,脑子稍微转━转就能想明白,有异议的并不多。
饶是如此,还是有人心疼这么多钱都要拿去缴税,忍不住说道:
“这位兄弟...”
“我姓李,您可以叫我李干事。”
“...李干事,说是这么说,但你们共产党收税也着实收得太狠了些。”
“是啊是啊...”其他人纷纷应和。
“呵呵,先生,您和大家都不能这么看问题。”
李干事并不回避“税率高”的问题,反而耐心解释道:“因为我们收了税是收了税,但我们是保证把从你那收到的每一分税,都用在了你头上,我们称之为‘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根据行业不同,我们会把所交的税用到相关行业所需的地方,比如说,普通店铺交的商税,我们会用于商铺门前的道路维修和安保维护等事宜...”
“比如说,如果我们收了税,我们就会保证你的商队和货物在我们控制区域内的绝对安全,不需要你们再付任何费用..”
“做这些事情能带来什么好处,我相信诸位都能明白吧
喏,这就是大家没对税率高、收税重有太大意见的原因。税多就多吧,只要能用在实处,只要能给带来方便,其实商人们普遍都能接受。
举个例子。
为啥很多湖南湖北的商人去云南,宁愿走广西,二不愿意走贵州呢?
除了道路问题和贵州内部大小军阀打出狗脑子以外,还有个重要原因,就是桂系李白黄等人他们“讲规矩”!
虽然老子收过路费收得狠,但是老子收了费,老子就绝对保证服务!
一个道理。
(历史上,白崇禧李宗仁收大烟的过路费收得特别高,但是大烟商人依旧愿意走广西,就是因为桂系一旦收了钱,就会提供包括军队护送在内的各种服务;)
(鸦片贩子们不用担心土匪打劫,不用担心当地驻军黑吃黑,不用花巨资养打手,不用另外走关系...总体成本反而能降下来)
(所以,鸦片贩子对桂系的评价特别高,纷纷从这里过,导致桂系在1933年时,光是“鸦片保护费”就占到了财政收入的三分之一还多)
(建立良好的商业口碑.jpg)
没人对税率问题说三道四后,又有人对“过于偏向劳动者”的《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发起了攻击:
“...总之,还是请贵党再认真考虑考虑吧,这样做,我们企业和企业家是生存不下去的!”
“嗯,确实,我们承认,这两部法律包括相当一部分法律条文的颁布,稍稍有些超前了。”
出乎意料,李干事居然先是点头承认,然后话锋一转:“但是,我们有自己的想法和考虑...”
关于以上诸法律的颁布实施,中共内部吵得比《刑法》的问题凶多了,互相之间提出的问题,也比这些商人们提出的要尖锐多了。
涉及到普通的杀人放火强奸勒索等犯罪好说,但这些法律往往涉及到了中共未来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政治经济制度、涉及到“剥削与反剥削”,所以争论得非常厉害。
还是先从税的问题开始说起。
其实,在去年苏维埃政府刚成立时,中共就已经在《暂行税则》中规定了这种累进税率的形式,只不过税率相对较低——从2%至18.5%;
而且是按经营额来的——200元以下免征,200元以上则分为13级税率累进征税,资本在10万元以上税率另定,特殊情况可免税等等;
这一次,不仅不再根据经营额而是利润额制定,还把税率拔高了一倍有余,根据不同行业设置从5%到45%,直接引发了很多人的反对。
一些人认为这样会严重伤害商业环境,导致再没有企业家、工厂主愿意在红军控制的区域里经商营业,也会让很多小商小贩遭受重击;
一些人认为这样会导致部分行业缴税太少而部分行业缴税太多,导致不公平现象和矛盾产生;
一些人认为利润额不好计算,很容易让商人们找到钻空子的机会做假账来欺骗政府逃避缴税;
一些人则提出,本来就不应该有私营企业存在,只要把所有企业都变成苏维埃管理的国企,就绝对没有剥削和税的问题了。
这种如此尖锐的争论,换做从前,大家估计早就帽子满天飞了。
什么“走资派”和“左倾主义”、什么“奢侈享乐主义”和“空想社会主义”之类的。
不过,这一次,因为苏联的影响被暂时卡断、上层领导的斗争没那么激烈、又有一个能碾压全场的人坐镇,大家吵归吵,但终究是把范围控制在了事情本身上。
然后,针对中共诸人讨论的内容,当时的UMP45(马克)从根本出发点上提出了一系列问题:
1、剥削问题在现阶段能否立刻解决?
嗯,虽然大家都是共产主义者,但目前倒是没多少人狂妄到觉得中共能解决剥削问题。
那些提出把所有企业全部变国企的人,在被人用“你哪儿来这么多人才去管理运营”以及“街上卖早餐的也变成国企员工吗”等话语怼了后,也统统闭上了嘴。
所以,第二个问题来了―—既然不能解决,原因是什么?很明显,除了中共的管理能力不足外,生产力和生产关系都没有发展到一定水平,党内和老百姓的思想觉悟都没有达到相应的程度才是更重要的原因;
先不说生产力的问题,中共过去这些年的实践中已经充分证明,别说工厂主企业家了,就是普通老百姓开设个煎饼摊子,你要敢动,人家都要跟你拼命!
私有制,目前是无法根除的,那就只能接受。
3、既然没法根除剥削,中共是不是要放弃跟剥削斗争?答曰,绝不可以!
否则中共就不是中共了。
4、店主开设小店雇佣伙计、工厂主开设工厂雇佣职工等来剥削老百姓,到底有没有一定的正面价值和意义?
这个问题就吵得更厉害了,逼急了又有人跳出来说“这是为剥削辩护”,准备上帽子,被李德胜和伍豪给硬是摁了下去。
所以,最终结论是,有。
因为,目前的中共没有能力大范围地建设那么多涉及多个行业的工厂并实施有效管理,也无法为老百姓提供他们所需要的工农业产品,所以必须依赖私营经济。
不然,枪从哪儿来?炮从哪儿来?衣服鞋子从哪儿来?凭脑子冒烟想出来吗?
总不能什么都依赖外部援助吧?
5、既然不能解决剥削也不能干掉私营经济,在没法立刻建立起能够为治下人民提供必须生活品的国营工厂的情况下,那中共应该怎么办?
就这样,在一步步的引导下,最终,中共内部的意见被统一了:
一方面,必须在尽全力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的基础上,想办法吸引私营企业主跟中共合作甚至到控制区域内开设工厂,活跃经济和商业;
一方面,拼命学习,努力培养起中共自己的城市配套管理和企业经营的优秀干部,慢慢建立国营工厂,强大自身力量,逐步消除各个行业的剥削;
于是,就有了《劳动法》等法律的出台。
和历史上那部差点夭折的《劳动法》不太相同,这一回,本应该阻碍劳动保护法律的“人民企业家”们几乎没有任何话语权;
相反,法律的制定者意志、执行者们的力量、管理者为人民考虑的力度,要比历史上强大得多。
(我曾经搞过人资,这里必须为现在被劳动者普遍喷成狗的《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说句公道话)
(其实,现有的劳动法已经是当年的法律制定者们拼死抗争后的结果了,不然,按照当时那帮“资本家们”的意见,这玩意儿就不该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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